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作者:阿斯顿发 简介: 你说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唐藩镇节度,怎么就把我弄到西欧去了呢? 去了西欧也没关系,我冯森可是大大的忠臣啊!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要让我叛变呢? 但是神甫说:天父已经决定了,就由你来当欧洲的秦始皇! 于是,冯森当场念了两句诗——苟能效此应有以,岂有欢伯但饮之! “来人啊!给节度披上黄袍,这别让节度着凉了!” “殿下,我真是忠臣啊!” ———————— ★ 伯爵野望 ★ 第一章 16岁,是赛里斯军阀 灰羽的鸽子落在泥泞的路面上,它伸着脑袋,尖尖的红嘴在地面上翻腾着杂草和泥土。 蹦跶了半天,它落在了一面断裂的十字圆盾上,拨开黑泥,干枯臂骨下的阴暗中,正藏着一只倒霉的小虫。 鸽子得意地将虫子叼起,正要吞咽入腹,突然,它抬起了头,望着远方一动不动,灰黑瞳孔中倒映着被两边黝黑森林束成长线的天空。 静谧的森林仿佛被静止了时间一般。 微风拂过,它的脑袋悄然动了一下,接着它的双翅猛地张开,发疯似的扇动着。 “哚!” 一支飞斧裹挟着气流飞来,旋转着,正正好钉在它刚刚站立的地方,斧身颤动,还在发出细微的嗡嗡声。 羽毛飘落,躲过一劫的灰鸽惊恐地向密林中全速逃去。 “嗒嗒嗒” 急促的马蹄踏过雨后的浅水坑,溅起了一片泥水。 黝黑的战马上,是个头戴斯潘格莱姆头盔,身穿布鲁尼亚甲的大胡子骑士,他弓着身子,双眼赤红,焦急地挥动着马鞭。 伴着无数意思难明的撒克逊方言或唾骂,十来个身穿皮甲的撒克逊骑兵正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一个小巧精致的银发脑袋从骑士的腋下悄摸探出,向着身后望去。 “阿多尔!小心!” 听到身后划破空气的尖锐声音,中年骑士猛一拉缰绳,一支飞斧轮转着,就在阿多尔额头前不到半尺的距离飞过。 “啊!”阿多尔吓得立刻缩回了舅舅的怀中。 “没事吧?” “没有。”阿多尔含着泪回道,“沃拉德舅舅,你怎么样了?” “小伤,不算什么。”沃拉德忍着痛对阿多尔挤出了一个笑容,“天父保佑,他们的马不如我们快,我们一定能逃出去的。” 话音未落,又一柄飞斧袭来,精准地划过了沃拉德的肩膀,嵌入他的肩甲中,锋利的斧刃穿破了内层的锁子甲,划开了一道大口子。 瞬间,沃拉德的笑容便扭曲地跟哭一般难看。 “该死的,这群撒克逊蛮子!”沃拉德忍不住痛骂道。 阿多尔挠了挠洁白的额头:“但是舅舅,你不也是撒克逊人吗?” 沃拉德一时有些语塞,他回道:“我是天父正信……哎呀你长大了就懂了,我要加速了,抱紧。” 凭借着过人的马术,沃拉德闪避着巫师手指般的黑树枝,一点点拉开了与追兵的距离。 随着周围景色越来越熟悉,他的心情也越发高涨,他记得这里,下个路口,只要到达下个路口。 只要能到达那个地方……就能,就能…… 沃拉德美好的愿景,在到达岔路口那一刻轰然坍塌。 岔路口前,五个撒克逊骑兵正守在那里,他们狞笑着,高高举起了手中的短标枪。 “嗖!嗖嗖!” “阿多尔!” “啊!” “唏律律!” 两支短标枪穿过了大黑马的脖颈,大黑马发出了一声悲鸣,倾倒在了地上,滑出去好远。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沃拉德左手抱着阿多尔,乍然从马鞍上跃起,右手一把便抓住了头顶的一截树枝。 尽管树枝完全无法承受这样的惯性和拉力,在被拉成一个半圆形后陡然断裂,但沃拉德还是借着这一拉,减缓了不少落地时的冲击力。 沃拉德像是一只西瓜虫,将阿多尔死死保护在怀里,在地上滚动着。 “咚——” 沃拉德发出了一声惨叫,他撞上了一块大岩石,整个人的身体痛的弓起。 剧烈的撞击后,沃拉德已无法站起,不论他再怎么挣扎着,也都无济于事。 很快,那几个撒克逊蛮子骑兵跟了上来,他们挥动着手中的短斧和渔网,愤怒而又怜悯地注视着一老一小。 “滚开!你们这群异教徒!”沃拉德操起了久违的撒克逊方言,疯狂地叫骂道。 一个领头的撒克逊人冲了过来,他一把推开双手张开成“大”字挡在他面前的阿多尔,一脚踹在了沃拉德的脸上:“叛徒!神气什么!?你不过是法兰克人的狗!” 这个满脸伤疤的撒克逊瞪大了他的双眼,又一脚踹在了沃拉德的胸口,狂怒地骂道:“当年那个狗娘养的表子卡尔在砍断伊尔明苏神树时,我亲眼看到你就在他身旁,你是撒克逊人的叛徒!你……啊!” 伤疤脸霍地捂住了屁股,一把镶嵌着翠绿宝石的匕首正插在他的屁股上,银发的小萝莉含着泪还在试图扭动这把匕首。 “该死的小贱种!” 伤疤脸面色狰狞地转过身,右手一巴掌扇到了阿多尔的脸上,力道之大,几乎要把她扇飞起来,而她娇嫩如鸡蛋的脸庞上,肉眼可见地出现了一个红肿的掌印。 拔出了屁股上的匕首,伤疤脸往地上吐了一口青绿色的痰,脸红筋暴地向着被扇的七晕八素的阿多尔走去。 “住手!滚开!”沃拉德发出了绝望的叫喊声,“如果你敢对她做什么,查理会杀光所有的撒克逊人!” 亮银色的匕首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金色的光,随着匕首的急速下移,这团金光也跟着一起移动起来。 阿多尔挺直了身体,含着泪闭上了眼睛。 “你会下火狱的!你这个艹山羊的猪倌!”沃拉德扭动着残躯,绝望地大喊道。 “噔!” “哼哼啊啊啊——” 沃拉德并没有等来那世界末日般的一幕,耳边反而传来了伤疤脸痛苦的嚎叫声,一支狼牙箭从密林中射出,精准地射穿了伤疤脸的手腕。 以这支箭为信号,无数声“噔噔”在密林中响起,数十只狼牙箭擦过山毛榉树皮和蛇草的血瘢叶,尖啸着向路中间的撒克逊人冲去。 “啊!” “敌袭!敌——咳” “我血流满地啊!” 刹那间,十数朵妖异的血花在撒克逊骑兵们身上绽放开,当场直接有八人被直接射死,听到身边同伴尸体的重重倒地声,撒克逊骑兵们才如梦初醒地举起了手中的圆盾,依靠着马匹向中间聚拢而去。 是谁? 沃拉德努力睁大了青肿的眼睛。 以三人为一组,密林的黑暗中,数十名黑发黑眼的士兵从树林中缓缓走出,他们头戴红缨兜鍪,下方用一条顿项牢牢地护住了脖子,披膊下一身黑里透红的长鳞铁甲直直垂到了膝盖,脚下则踏着乌皮六合靴。 这些士兵看上去很像阿瓦尔人,但脸型却偏向方形,面目比那些凶神恶煞的阿瓦尔人柔和了许多。 身穿链甲的伤疤脸感觉到了一阵不对劲。 他折断了狼牙箭,拔出箭头,躲在手下身后,向着那群士兵们用匈人语叫道:“我是维杜金德的侄子,比德的儿子,莱尔的长者(酋长)威兰德,这是我们撒克逊人与法兰克人的战争,与阿瓦尔无关!” 回答他的是又一轮箭雨,伤疤脸迅速举盾,但他身后的几个同伴就没那么好运气了,一秒内,地上又倒下了三五具尸体,而剩下的人,几乎人人带伤。 一阵劲急的马蹄声后,十名玄甲骑兵在马儿们连续的气喘声中堵在了之前的岔路口。 没有人讲话,空气无比地沉默。 伤疤脸咽了一口口水,他和剩余的六名撒克逊人站到了一起,猛地,他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长剑,咬着牙吼叫道:“为了沃登!我们将用他们的鲜血写下多纳尔之名!杀啊!” “waaagh!” “nya!” 在各式稀奇古怪的战吼声中,六名撒克逊人排成一列高举着战斧和十字圆盾向着黑甲兵士们冲去。 鲜血飞洒,枪戟舞动,顷刻间,最后一个冲锋的撒克逊人已然捂着喉咙跪倒在地。 居然都是精锐的步战骑士……不对,阿多尔睁大了眼睛,那个伤疤脸呢? “唏——”骑着一头抢来的战马,伤疤脸左手持缰,右手举盾,突开了黑发甲士的包围,他伏在马上,向着来路逃去。 “糟了!”阿多尔忍不住叫道,那个地方只有一个甲士把守,但奇怪的是,其余的甲士并没有任何上前帮忙的意识,反而笑嘻嘻地驻足在原地观看。 阿多尔有些急了,她用拉丁语喊道:“他快逃了,你们不追击吗?” 然而没有人搭理她,她只能转而将目光投向最后一个甲士,这时,她突然发现了这名甲士的不同。 他差不多有一米八高,头盔两侧有仿若飞起的金翼,铜色的面甲下看不清他的眼睛,一把足有两米七八,柄与刀刃几乎同长的大刀正握在他的手中。 握住陌刀的刀柄,甲士身体微微晃动,而伤疤脸狰狞的面目则越来越近。 感受着大地的震动,陌刀甲士半蹲着身体,在战马错身的一瞬,阔步踏出,以腰为轴,整个人仿佛绷紧后松开的长弓,带动着长刀旋转起来。 刃尖划破空气产生了白色的气流,发出了鬼泣一般的尖啸声,鲜红的马血像是水银一般一团团从刀身两侧掠过,马头凌空飞出。 然而巨刀仍然去势不减,锋利的强刃撞击在伤疤脸的链甲上,炸出了一连串火星子。 令人牙酸的刺啦声于耳畔响起,在阿多尔惊骇莫名的神色中,伤疤脸硬生生被这一刀从马上砍到了地上。 “砰!” 巨刀从肩膀入,直插入前胸,脖子只剩下一层皮与身体相连,鲜红色的血液混合着马血将陌刀甲士的身体染了个半红。 乌头靴踏在粘稠的血土上,甲士将陌刀扛在了肩膀上,身后无头的战马犹自向前跑了两步,重重倒地。 扛着陌刀,这甲士走到了阿多尔和沃拉德的身前,沉默地注视着他们。 阿多尔的额头上留下了一滴汗珠,她强自支撑着双腿,挺着胸膛问道:“你是谁?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我叫冯森,十六岁,是赛里斯人。”冯森用拉丁语回道,他推起面甲,露出了一张有些稚嫩的脸,“不过,我们一般自称为唐人或者汉人。” 第二章 阿多尔特鲁德·加洛林 冯森仔细地审视着银发的萝莉,她大概一米二三,满头的银发披散开,一双眼睛仿如蓝色的水晶,嫩白的带着婴儿肥的脸蛋上,点缀着小巧精致的五官。 她披着一件拜占庭风格的紫红色披风,用黄玉胸针系住,内里穿着一件类似连衣裙的丝绸长外褂和罩衫,左脚则蹬着一只鹿皮靴子,右脚上的鞋不知所踪。 非富即贵!冯森给她打上了标签。 冯森看着这只银发的小萝莉,又回头看了看横尸一片的路面,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 阿多尔本来还在回忆着“赛里斯”这个好像在哪儿听过的单词,听到了冯森的问话,她细数了一下父王的敌人,发现没有赛里斯人后,才伶俐地答道: “我叫阿多尔特鲁德,我的父亲是法兰克国王查理·加洛林,这群追杀我的人,是我父亲治下撒克逊人的叛军,如果你能将我带到我父亲那里,你将获得三堆与我等高的金币。” 查理!加洛林?!该不会是那个查理加洛林吧?冯森咽了一口唾沫,他看着这个小巧的萝莉:“那可真是一笔巨款。” 一个牙兵牵来一匹白马,拱手道:“节帅,马匹都收拢起来了,还有两个受伤的俘虏,怎么办?” “带回去,待会儿审审他们。” “喏!” “那个穿铁甲的胡人不要用软担架,他胸骨断了,找个硬木板抬。” “喏!”两个甲士迅速将两面盾牌拼在一起,将沃拉德抬了上去。 “喂。”冯森叫住了试图跟着沃拉德的阿多尔,“你说的黄金能折现成土地不?” 阿多尔瞪大了琥珀般的眼睛,有些发蒙,但还是回答道:“那得问我的父亲,他或许能给你一个男爵领,你愿意帮我回家吗?” “也不是不行。”冯森摸了摸下巴,话语依旧模棱两可,“只是这男爵领有点小啊……额,那个谁,你会骑马吗?” “阿多尔特鲁德,你可以叫我阿多尔。”银发的小萝莉不满地鼓起了嘴,“我会骑马,但这些马太高了,我骑不了。” “好吧。”冯森翻身上马,在阿多尔的尖叫声中伸手一捞,将她抱上了自己的战马,“别乱动,小心掉下去。” 阿多尔靠在冯森的怀里,紧紧抓着马鞍的边缘,抬头看看冯森小麦色的脸,她的脸颊慢慢地红了起来。 一时间,兵士们的口哨声四起。 “节帅还是那么喜欢胡姬。”一旁的亲卫队正孙敬孝忍不住打趣道。 “放你娘的拐子屁,她才多大。”将阿多尔的身体扶正,冯森笑着回骂道,“这小娘可金贵的很,能换三千顷地。” “节帅知道这胡姬的身份了?” “当然,这可是一位货真价实的胡姬公主啊。” 冯森的心情忍不住有些激荡,这随手救下一个人,居然是查理大帝的女儿。 这公主的身份一眼顶真——在其他人看不见的克劳塞维茨引擎上,咵咵上涨的声望就是证明。 本来通过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地图,得知自己来到西欧时,冯森的心情是沉重的。 倒不是因为这第二次穿越,而是自己这一千三百来人的牙兵的去处。 冯森之前还在为这件事头疼,没想到要拉屎就来了芦荟汁,感谢大自然的馈赠,居然天降了一个法兰克公主,成功搭上了查理大帝的线,那么抱紧这条大腿也算个不错的选择。 倒不是冯森非要找个主子,而是唐军在此地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庞大的人口和文化传统做支撑,很难单独发展的。 冯森自认为是没这个单独发展的本事的。 一年前,父亲冯狄去世后,他接任靖难军节度使。 结果今年在镇压四镇之乱时,全程被卢龙节度使朱滔压着打,损兵折将。 最后更是被朱滔大军团团包围,杀得只剩一千多牙军战锋还在勉力支撑。 本都以为要被朱滔的叛军围歼了,没想到战至半途突然起了大雾,等雾气消散,眼前居然是一望无际的黑森林,再看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地图—— 西欧!萨克森公国! 穿越一次不够,还要我穿越第二次吗?真不是我谦虚,我求求你们另请高明吧。 是的,在此之前,冯森不过是一个平庸的大学生,某天晚上导累了,眼睛一闭一睁,就穿越了。 这一世,他的投胎技术相当不错,投到了平卢镇靖难军节度使家中,成为了冯家独子,名字仍叫冯森。 这种投胎技术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 但不幸的是,今年,也就是建中三年(782年)四镇之乱爆发。 好巧不巧,四镇之一的朱滔军主力就在靖难军隔壁。 冯森有些惆怅,如果他的第一战不是和朱滔打,会不会不一样呢? 要知道,朱滔是打败了田承嗣的猛人,而田承嗣可是在安史之乱中攻陷了洛阳的名将,一上来就和这批人打? 打不了,没这个能力晓得吧,冯森自己打仗的理念都还没搞懂呢。 唉,如果朱滔能像中世纪骑士决斗一样一对一就好了,在这方面,冯森是完全有信心给这老闭灯拿下。 在冯森十二岁左右时,他就靠着完成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成就成功获得了【刀剑大师】的特质。 冯森今年才十六岁,身高已然长到了一米八,打遍全军无敌手了,那些号称擒熊搏虎的肃慎人在他手上也基本走不过五招。 想到这,冯森再次唤出了自己的这个具象化的灵能能力【克劳塞维茨引擎】,一个半透明宣纸材质的画卷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一个前世著名的历史战略类游戏引擎,也就是“臭名昭著”的P社游戏的引擎。 不过与原版相比,冯森的这个是阉割版。 这个界面的主体是地图,但很可惜,只能显现出最粗略划分,其边界还是每年一次更新。 而界面的右上边,是一条边框,与原版不同,冯森这里只有威望和灵能两项资源。 【威望:514】 【灵能:114】 而左侧的人物面板上,什么谋略、外交等属性全没了,在名字下方,只剩下一行孤零零的特质:【刀剑大师】、【森林斗士】。 右侧则只有决议与成就树,之前冯森就是完成了【履险如夷】成就而获得了【刀剑大师】的特质。 【森林斗士】则是常年在白山黑水中和契丹人渤海人打出来的。 冯森长长叹了一口气。 现在想什么如果也没有用了,事已至此,还是借着查理曼的东风,给这群从小跟着自己忠心耿耿的牙兵们找个下处吧。 脑中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间,冯森这一行人已然穿过了丛林。 踏过青葱的草地,地势逐渐向上,来到了一处林中的土丘上,土丘顶已然填平,造出了一个千人级别的木寨营地。 说是木寨,但也不过一条壕沟和栅栏,以及几只拒马罢了。 潺潺流动的林中小溪旁,十几个穿着半臂褙子的牙兵正在提水,林间七八个牙兵骑士驱赶着上百匹战马寻食。 附近的树木被砍伐一空,做出了不少帐篷和木屋,诺大的营地中,马的数量几乎与人的数量平齐,为了这群马儿的饲料,冯森头疼的不行。 仅仅作为骑乘的那六七百驮马倒算了,那三百多战马可不是好伺候的主。 它们平时吃的都是拌了蛋清和大豆的精饲料,陡然一下换成了这边的牧草和干草,当天就因为腹泻死了两匹。 “到了。”冯森下马,托着阿多尔的腋下将她放下了马,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小脸红扑扑的。 她脸上的红晕在落地后便很快消散,阿多尔好奇地环顾着这座营地。 营地分为六个区域,各个区域之间都挖出了防火沟,一片一片的毡毛帐篷错落有致,整个营地呈圆形,将大营拱卫在中间。 身着短衣长衫的唐军士卒在营地间活动着,他们大多裹着帻头,踩着草鞋。 部分巡逻的士卒则全副武装,扛着长枪,挎着横刀,三人一组在营地中巡回着。 阿多尔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们都是你的士兵吗?” 拍了拍银发萝莉的脑袋,冯森笑道:“我是一位公爵之子,但是我在战争中被隔壁领主所击败,只能带领这些最忠心的手下逃出,作为雇佣军四处流浪。 至于这一千战士,还不到我曾经部下的五分之一。” 阿多尔掰着手指计算起来:“那你,那你得有五个千人队,你的父亲一定是一名强大的公爵。” 冯森笑了笑,没有说话。 “节帅——”一个小兵突然一路小跑着走了过来,“王司马和真慧大师有事找您商议。” “正好。”冯森拍了拍阿多尔的背,“走吧,我带你去见一位‘虔诚’的传教士,就是他教的我拉丁语。” 第三章 得加钱 牵着阿多尔,冯森穿过层层叠叠的营帐,来到中央的主将大营前。 “贼厮鸟!看你耶耶的老拳!” “直娘贼,某今日定要打死你个驴鸟!” “小婢养的——” “两位将军别打了。” “咔——” “韩将军息怒啊。” 还没等掀开门帘,里面一阵阵的声浪便传入了耳中,冯森无奈地长叹一口气,掀开了门帘。 营帐中的长木桌上,一名面黑如炭的小将正被一名身材高大的长髯老军死死压在桌面上。 那黑面小将也不是好惹的,他怒目圆瞪,双手盘绕顶着老军的肩膀,下面死命踢着老军的小腿。 老军虽然压在这黑面小将的身上,但也没落到多少好,他嘴角青肿,双手紧紧地锁着小将的脖子。 四五名军士一边拉扯一个,奋力地试图将两人拉开。 “张校尉,韩校尉,别打了别打了。”营帐的角落,一名身着襕衫圆领的高瘦儒生提着从桌子上抢下的笔墨,既想拉架又怕被误伤,只得喊道,“军中议事呢,这,这成何体统啊!真慧大师,您为何只是看着啊?” “王司马,别劝了,一切自有缘法。”打架现场的不远处,一个戴着十字架吊坠,身穿道袍的胖光头,笑眯眯地敲了一下手中的木鱼,唱道:“阿门陀佛。” 地面上包头巾与襆头散落,桌上的纸笔蜡烛乱作一团,还有一只不知道是谁的草鞋正摆在桌子上。 望着军帐中的一片狼藉,冯森深吸了一口气,他捋起了袖子,将睁大了眼睛看着打架场面的阿多尔扭向另一个方向:“小孩子别看。” 一炷香后,鼻青脸肿的张校尉和韩校尉老老实实地乖乖坐回了桌子前,而其他人也依次安稳坐下。 冯森大马金刀地坐在主位,左手边,是行军司马王郊和副使真慧大师,而右手边,则是刚刚打架的两个校尉张世成和韩士忠以及匆匆赶到的推官崔须陀。 “我知前路迷茫,诸位心中没有着落,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冯森活动着咔吧作响的手腕,“但要打去校场打,军中营帐可不是你们打闹的地方,而且粮草之事已有定论,你们再争都不会多出一份来,议事结束后,各自去领五军棍。” “但是,您也打了啊。”黑面的张世成小声地嘟囔了一句。 “我这是在拉架,你还想再领五军棍吗?” “不想不想。”张世成连连摇头摆手道。 “好,那开始议事。”冯森咳嗽了一声,看向了王郊,“王司马,有何事?” 王司马正襟危坐,从怀中掏出了一卷纸,平铺在桌面上:“前日派出了轻骑斥候回来了,这是周围的地图,正要问节帅下一步该如何?” 冯森和几位牙将都各自探头审视眼前的地图。 “东南有个小村子,不知道能买到多少补给。” “买什么,抢就完了,都是些胡人还要跟他们讲仁义道德吗?” “不可,咱们粮草一个村子补不了多少,你抢了一个,其余的见了我们便逃了,未来能得到的粮草更少。” “此处山谷凶险,如果沿河往上的话,还是不要从这走。” “诶,这西北边怎么缺了一大片啊?”韩士忠粗大的手指指着地图上的一处空白说道。 “斥候说此处有一个颇大的军寨,正在被人围攻,山道和关卡都有人把守,无法通行,我军斥候还与对方做过一场,杀了两个哨探,只可惜没带回俘虏,不过……” 王司马掏出一面军旗:“他们在现场发现了这个。” “啊!”一声尖利的惊叫传来,众人循声望去,是一只踮着脚尖趴在桌沿的银发萝莉,她蹦跳着试图看清桌面上的东西。 “嗯?”韩士忠像拎小猫一样揪着阿多尔的后领把她提上了桌子,“这胡姬小娘从哪儿来的?节帅,您这是又从哪儿抓了一个胡姬来?” “小心点,这可是个胡姬公主。”冯森从韩士忠手中接过了阿多尔,“价值三千顷地。” 没有理会听闻消息几人的窃窃私语,冯森把阿多尔放到了桌子上,虽然她胆子不小,但被几个人均一米八的凶恶大汉围在中间,她的脸色还是不免有些发白。 冯森拿起了那面军旗,军旗以蓝色打底,上面画了一座黄色的塔楼:“阿多尔,你认识这面旗帜吗?” 阿多尔点了点头:“这是狄奥多里克叔叔的旗帜,你们从哪儿弄来的?” “东边过了这条河,有一个堡寨正在被围攻,是你这个叔叔的吗?” “我不知道。”想了半天,阿多尔可怜巴巴地摇头道,“但是沃拉德舅舅知道,你们可以问他。” 冯森喊来了一个帐篷外的小军官,询问几句后,回复道:“他胸骨和小腿断裂,现在正在医师那里医治,等明天他醒了再说吧,到时候还要他指路带我们去找你父亲呢。” “那狄奥多里克叔叔怎么办?”阿多尔小声地问道。 “我认识他吗?”冯森冷漠地回道。 “但是,但是,我的母亲还在狄奥多里克叔叔那里,上个月她生病了,在狄奥多里克叔叔的庄园养病,沃拉德舅舅率兵去驱赶索布人,都是我不好,非要……”说着说着,阿多尔的眼圈红了,泣不成声地说道,还夹杂着不少法兰克俚语方言,说的冯森一脑门问号。 “愿天父保佑你,我的小羊羔,别哭,别哭。”不知何时脱去了道袍,露出了里面大麦提神甫袍的真慧慈眉善目地走了过来,他温柔富有磁性的嗓音迅速安抚了阿多尔的情绪。 通过阿多尔断断续续的陈述,冯森这才搞清楚来龙去脉。 在圣人降世的第782年,吃饱了事没饭做的法兰克国王查理,逛该逛到了萨克森公国,来都来了,他顺便在里普河的源头召开了大会,警告撒克逊人别乱搞,否则就把它们真实一顿。 教训过不听话的撒克逊人,查理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而他的妃子格尔苏因达则因病留在了狄奥多里克的庄园里养病,阿多尔也跟着她的母亲留了下来。 因为闲着无聊,阿多尔就缠着来驱赶索布蛮族的舅舅沃拉德带她出去狩猎,好死不死,正好碰上了维杜金德的撒克逊叛军。 于是就有了之前的那一幕。 居然韦尔登大屠杀的时间点吗,冯森摸着下巴。 韦尔登大屠杀,查理大帝一生中最大的污点,被后世子孙奉为仁慈公正的国王,不知道为什么在韦尔登疯狂屠杀了4500名手无寸铁的撒克逊战俘。 要知道,查理曼并不是一个残暴滥杀的人,尽管这种杀降程度和白常之流相比,只能说小巫见大巫,但在人口稀少的西欧,已然不算是一个小数目,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如此愤怒到失去了理智呢? 等等,冯森一拍脑门,如果冯森他们没有来到世界,那么阿多尔必然会落到撒克逊人手中,根据后世的记载,她没有死,但落到死敌手中,必定受到了生不如死的折磨。 会不会是因为这件事,所以才会让查理曼如此愤怒? 而在艾因哈德的《查理大帝传》里,查理曼甚至试图修改遗嘱,给阿多尔母女留下更多的财产,会不会就是出于愧疚? 不过,撒克逊人死不死也不关冯森的事,他只要老老实实地护送这位阿多尔到查理曼身前,就能得到一笔不菲的启动资金。 “所以,你们会去救我的母亲吗?” “我的每一个士兵都是爹生娘养的,他们对我忠心耿耿,可以说是我的至亲骨肉啊。” 阿多尔委屈地说道,“所以,到底怎样你们才愿意出兵?” “主不可以怒而兴军,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冯森顿了顿,重重地说道,“得加钱。” 第四章 向我看齐嗷,我要宣布个事儿 将阿多尔送往康德贞处照顾,冯森沉吟了一会儿,便吩咐几个属官把各自手下队正以上的将官都叫来,他要宣布个事儿。 很快,宽阔的营帐中就站了四十来位将官,他们各自里交头接耳,小声地说着话,直到冯森从帐篷后更衣出来才安静了些。 “节帅,找我等有何事啊?” “自然是有要事得商量。”站在这群下级军官的面前,冯森问道,“诸位,可曾听说新入营中的那几个胡人?” “听说了,还是个小胡姬呢?”一个大胡子的队正嘻嘻哈哈地笑道。 “那你们可知这小胡姬的身份?” 那大胡子一愣,摇头道:“咱又不会说她那鸟语,怎的知道?” “这位胡姬,是一位欧罗巴国王的女儿,换句话说,这是一位公主。”说到这里,冯森话锋一转。 “我之前和你们说,玉皇大帝造福,让我等飞跃万里,逃脱险境,来到了这欧罗巴大陆,但却未曾和你们说起这里的情况,你们也和下面的兄弟们说说,省的兄弟们乱想。 除此以外,我便是要和尔等聊聊这以后该咋办。” 一个方脑袋的队正笑道:“节帅,咱们这批人不是从小跟着您长大,就是从小看着您长大。某不知道别的,就知道,跟着节帅走就完了,管他什么欧罗巴哈罗巴的。” “那就权当陪我聊聊天了,自从父亲病重,我不得不操持军中杂务,又逢四镇,都好久没时间与诸位兄弟喝酒了。”冯森笑着招了招手,“来人,上菜上酒,哎,但是需适度,不可贪杯啊。” “好好好!”那大胡子的队正鼓掌笑道,“自从君当上了节帅,我原当是看不起老兄弟了,还伤心了好一阵,如今看来,倒是我错怪了,来,我自罚一杯。” “放你娘的屁,你就是嘴馋想喝酒了。”冯森笑着一脚就踢在了大胡子的屁股上。 帐篷中顿时欢声一片。 很快,辎重营的便上了酒食,说是酒,其实只是醪糟米酒罢了。 轻轻喝了一口酸甜的米酒,冯森盘腿坐在了这些老兄弟之间:“那咱们便先从这小公主阿多尔的国家说起如何?” “好!” “节帅你说便是。” “这胡姬公主的国家叫法兰克,其人诸位也都见到了,与波斯人龟兹人类似。 其人面目长大,多须深目,鼻眉高耸,多有体臭,自称为法兰克人。 其人虽与波斯人粟特人形似,但并不同出一源,波斯人祖先乃是雅利安人,而法兰克人以及当地大多数蛮族都是日耳曼人的后裔。 诸位可以理解为,我们是唐人是汉人,但归根结底,还是尧舜的后代,是炎黄的后代。对于法兰克人,日耳曼就是他们的炎黄。” “节帅,恕某直言,某没太听懂,您还是说说这个法兰克王国有多大吧?” “好,那咱们就说说这法兰克王国,这个胡人王国大约有咱们大唐汉地的一半大,其国王名为查理,乃第二世君主。 其父正如司马氏篡魏,以宫相之身篡夺了王位,又大肆贿赂,并献出土地给这天父教会,让他们承认了王位。 虽然都叫法兰克王国,但却是两个王朝,一个叫墨洛温,一个叫加洛林,与其称之为法兰克王国,以咱们的习惯,应该叫加洛林帝国才对。” “居然有半个汉地那么大,这都赶得上安西都护了,比那些西域小国大得多啊,嘶,可有中原富庶?” 冯森摇头笑道:“远不如矣,这些日耳曼人如前朝五胡乱华,皆是从北边迁徙而来的蛮族,自然不懂产业农耕。 诸君可知,这法兰克王国法度为何?宗周的分封制! 我之前和你们讲的东周列国还记得吧?这群人就处在这个时期,所以,领土内大多是一片蛮荒。” “那倒也不错。”一名独眼的队正拍手笑道,“不如节帅也建个国,咱们也整个丞相将军当当。” 对面一名队正嗤笑道:“就你这独眼龙还想当丞相?” 而独眼的队正脸色立的凶狠了:“你在说甚?我看你是已有取死之道。” “哦?你这驴鸟……” “砰!” 冯森猛地拍了一下桌子。 “军帐之中,不得殴斗!”冯森眯着眼睛,“你们也想五军棍吗?” 镇压了脾气暴躁的武夫们,冯森继续说道:“想要建国,确是不易,虽然此地一片蛮荒,但却没有无主的土地。 欧罗巴诸国主要分为两股大的势力和无数小势力,这两股大势力分别是法兰克与东罗马。 而小势力,有北欧的维京人斯拉夫人,有阿瓦尔人马扎尔人,还有咱们现在这边的诸日耳曼部落。 如想要在此地建国,非得跟他们打一打交道,这其中咱们能欺负,且土地肥沃的,也只有本地的诸日耳曼部落了。” “那法兰克人不都是日耳曼人,怎么还分出来了?不都是亲戚吗?”一个队正举手问道。 “商人和周人也都是炎黄子孙,不也打起来了?若要比喻,这东罗马人便是东晋,这批日耳曼人就是五胡,那五胡各自建了国,打起自己人来,不也狠的很吗? 说起来,这东罗马国与我国倒是早有渊源,早在汉朝时期便有交流,当年甘英出使,目的地就是此国。 此国人倒是与咱们唐人一般,黑发黑瞳,大汉称其为西秦,而本朝则称其为拂菻国。 其国历史悠远,文化开明昌盛,不输两汉,只是到了最后,被日耳曼人所入侵,夺了国。 其国土东侧之残部便于拜占庭地区,又建一国,当地人自称罗马,但其余人称之为拜占庭。” “原来这罗马国就是《经行纪》里的拂菻国。”王司马喃喃地说道,“那这拜占庭倒还算是正统。” “这正不正统可不是咱们定的,而是这天父教罗马教会定的。”冯森嚼了一口鹿肉说道。 “天父教?哎,那不就是真慧大师的那个,那个……”张世成一拍脑袋,一时记不起来这个词。 而真慧则笑着说道:“我所学名为景教,虽祖师与这天父教一致,但我已景释道合一,不再老宗派中了。” 王司马则皱起眉道:“为何这正不正统要靠天父教来说?” “我之前说了,这法兰克王国如那西周一般分封,但同样,他正在制定礼乐。 咱们的礼乐是礼乐,他们的礼乐就是天父教。 他们这边的教士便如同咱们的儒生一般,都是地位崇高的读书人,但咱们读的是《论语》《春秋》,他们读的是《拜日经》《诸王纪》。” 韩士忠将一碗醪糟一饮而尽:“果然,这天下没有新鲜事。” “而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重点了,那就咱们的出路。”冯森掰着指头说道,“诸位,咱们这一千三百人,总不能一直就这样乱逛。 才来时,我告知此处距离家乡万里,军中差点哗变你们忘了吗?后来还逃了十来个。 下面的人要吃饭,要住大房子,咱们也要光宗耀祖,还得找个漂亮婆娘。 为了这点,咱们必须得找一块自己的地盘,这里的人虽然莽荒,但毕竟人更多,想要在此地立足,少不了他们的支持。” 大胡子队正将碗中的醪糟一口饮尽,笑道:“我当节帅要说些什么,无非就是找一家投靠就是,这事儿有什么好说的,全凭节帅做主。” “是啊,干咱们这一行就是赌命,有一口吃的,就算一口,只要价钱合适,帮谁卖命不是卖呢?” “我知道了,节帅的意思是想投奔这法兰克人?”韩士忠猛地一拍脑袋,“原来如此,今日那小公主倒是个好机会。” “这小公主价值虽大,但也有限,我还有一个想法,但这个想法难免要兄弟们拿命去搏,咱们在此处,孤立无援,老兄弟死一个我都心疼啊。” 冯森叹了一口气:“劳烦诸位,都去各自队里探探口风,看看兄弟们什么意思,道理我刚刚都说过了,你们说要打,那就打!你们不想打,那咱们便安安稳稳地去领了这小公主的赏,也不是坏事。” “喏!”队正们都知道这是正经军令,都正容回道。 第五章 一金币契约 月夜,森林中干枯的树枝像是女巫的手指,法兰克的王帐正矗立在交缠的黑色枯枝之下。 高耸的尖顶王座上,披着狼皮鞣制的柔软皮草,一个中年男子端坐在这把镶着绿翡翠与金银的豪华座椅上。 他左手扶着象征权力的咎瓦尤斯——传说用朗基努斯枪尖打造的黄金圣剑,右手则托着一只小巧的鹿皮靴。 男子有着一头银白色的头发,身高大约一米九,大眼圆鼻,天生一副活泼的神态。 但此刻,他却没能像往常一样开怀大笑,而是赤红着双眼,脸上写满了悲伤与愤怒。 营帐中,无论是阿尔昆或者阿斯托尔福都不敢说话,连马拉吉吉都死死闭住了嘴。 查理曼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营帐中只能听到他愈发粗咧的呼吸声。 “狄奥多里克!”查理曼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不仅葬送了二十位贵族和四名伯爵以及数千法兰克人的生命,甚至还葬送了我可怜的小女儿阿多尔特鲁德,你活该下火狱,狄奥多里克!” 没有人敢接话,王帐中一片沉默,最后还是宫廷主教阿尔昆站了出来。 踩在波斯风格的羊毛地毯上,阿尔昆硬着头皮说道:“我的陛下,实际上,贵族们的联军并不是狄奥多里克指挥的。 据逃出来的士兵说,伯爵们害怕功劳被狄奥多里克抢走,不等汇合,就擅自发动了进攻。狄奥多里克伯爵如今正在坚守桑特尔山以北的巴克德堡,我们需要及时出兵……” “该死的!”查理曼猛地站起,抓住了身后椅子的靠背,足足三百斤重的椅子被他直接抡圆砸出。 木屑四射,飞溅的宝石和金粒在帐篷中四散而去,甚至砸倒了一旁的火炉,烧红的木炭在名贵的地毯上滚动着,火星子在空气中随风飘舞。 查理曼怒目圆瞪,咆哮的声音连在营地门口站岗的侍卫都能听见,“他夺走了我可怜的女儿的生命,难道我还要感谢他吗?” 阿尔昆抚摸着他的十字架吊坠:“天父保佑您,我的陛下,但是夺走阿多尔公主生命的,并非是狄奥多里克,而是撒克逊人。” 剧烈地喘息了一会儿,查理曼的神色终于逐渐缓和了下来,再抬头,他的脸上已经没了任何表情,无悲无喜。 从地上拿起了那只鹿皮靴,查理曼向着营帐外走去,在走到门口时,他突然说道:“最迟明天,我要见到一支不少于五千人的军团。” “尊奉您的旨意。”阿尔昆和其他廷臣纷纷给这位悲伤的国王行礼送行。 等到查理曼离去后,阿尔昆与阿斯托尔福等人对视了一眼,无奈地苦笑着各自离去了。 ………… “阿嚏!”阿多尔打了一个喷嚏。 康德贞温柔地摸了摸阿多尔的小脑袋,绿色的瞳孔中带着几丝询问的目光。 康德贞就是韩士忠口中的另一个胡姬,她是由冯森使用决议【邀请医师】而邀请来的。 不过由于她出现的过程莫名其妙,所以韩士忠他们误解为是冯森从哪个粟特部族抢来的。 阿多尔对着这个胸脯柔软的波斯医娘很有好感,她憨笑着说道:“没事的,就是鼻子有些痒痒的。” 虽然康德贞听不懂,但还是能通过语气来判断阿多尔的话语。 握着马鞍的边缘,继续把头靠在这柔软的胸脯上,阿多尔的目光投向了还在喂马的冯森,娇声问道:“冯,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快了快了。” 在被阿多尔纠缠了一整天后,冯森最终还是答应了出兵。 明面上是他是被阿多尔的孝心所感动,最终以一个金币的契约接受雇佣,但这契约本质就是纯纯逗小孩玩的。 虽然冯森来自于因为吃饱了所以更加讲究道德礼仪的现代,但经过这个时代将近十六年的铁血熏陶,冯森的道德底线更加灵活起来。 对于他来说,有利则趋,无利则避,拿着公主找到查理曼就是一个大功,而那个格尔苏因达不过是个侍妃。 历史上只记载查理对其女儿的异常宠溺,可从没说过他对于妻子有多深的感情。 队正们探了一天的口风,大部分人的意思居然是全凭节帅做主,剩下的小部分人里,也是说要打占上风。 于是,冯森最终的决定是:过去看一眼。 如果能打,那就找那劳什子狄奥伯爵漫天要价,打不了掉头就跑。 反正冯森的牙军战锋人均配马率几乎百分之百,以目前的情报来看,那群撒克逊人还是以步兵为主的,八成是追不上冯森的靖难军。 另一个理由就是军中的后勤粮草匮乏,如果不能在这个狄奥多里克伯爵手中获得足够的补给,就只能纵兵抢掠了。 那冯森的道德底线又要往下掉一掉了。 阿多尔这两天得意洋洋的,还以为是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真情实感说服了冯森呢。 喂饱了战马,冯森开始检查起自己的装备。 他身穿一身窄袖圆领的白色戎服,黑纱丝绸的幞头系住了头发,而额头前则戴着一条红色的护额,外套一件轻便的皮甲。 腰间一把横刀挂在牛皮带上,圆盾则挂在马鞍上随时取用,步弓和箭囊各放在马匹的一侧,箭囊中二十四支长箭俱全,而马槊和陌刀等长兵器则由专人保管。 如果脸再白上两分,就是古装剧里最常见的白面小生,只不过冯森这个白面小生手里,可是真真正正流着不少血的。 翻身上了马,冯森喊来了王司马。 “斥候游骑派出去了吗?” “派出去了。” “各级将校军备都检查过了吗?” “检查过了。” “人头马匹可曾点清?” “总共1315人,战马337匹,驮马915匹,毛驴35匹,此外还有2匹害病,无法驮重物,其余都已到齐。” “好,张校尉,你率先锋营走最前面,后面是中军和辎重营,韩校尉,劳烦您押后坐镇。” “喏!”两人同时抱拳行礼,回头各自骑着马领人向前军和后军走去。 看看天上初生的夏日烈阳,冯森长吸了一口气:“全军,出发!” 人头涌动,一千三百靖难军骑着马匹,赶着车驾,排成了整齐的队列,在斥候的指引下向前进发。 长长的马队在林间快速地行进着,作为牙军中最精锐的战锋,冯森手下的这支军队做到了铁甲披甲率七成,其余就算没有铁甲,也有皮甲。 在密林中行进非常危险,稍有不慎就会有被伏击的风险,冯森一行飞速加快了脚步。 待走了快半个时辰,冯森他们才出了这片密林。 走出狭窄的林间道路,眼前一切豁然开朗起来,钻石般的天空中,两只黑鹰盘旋着,发出清脆的呖叫。 向下望去,则是大片大片的苍绿丘陵和草地,肥沃而厚重的黑稠黏土上,鸢尾花轻轻摇摆着身体。 一只黑鹰低低地掠过草地,抓起了一只逃跑不及的灰兔,随着黑鹰向远处看去,无尽的平原在天地交接处画出了一条锋利的长线。 韩士忠下了马,用手捏起一把泥土,搓了搓,忍不住道:“这欧罗巴的泥土倒是和辽东那边挺像,水分大,还粘手。” 韩士忠是个菜园子,父母皆是菜农,只是恰逢安史之乱,官兵路过,韩士忠家里便只剩他一个了。 没多久,父母留下的财产就被同族吃了绝户,眼看要饿死,心一横,便去当了土匪,后来受了招安,便加入了靖难军,算是靖难军中的一名老将。 看着韩士忠手中的泥土,冯森问道:“这种土如何?好耕种吗?” “难。”韩士忠摇摇头,“土质太黏,非重犁翻不开,种子容易被憋死,不过这种土肥,耕好了比普通田地出产更多。” “老将军果然见识广博。” “节帅谬赞。” 行军本来是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不过在这样美好的田园景色下,士卒们心中的烦躁反而消减了不少。 伴随着耳边的甲片的碰撞声,时间一点点过去,终于,在太阳刚刚到达桑特尔山巅的时候,冯森等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处离水源不远的避风坡。 安排着扎好了营地,冯森便带着轻骑向巴克德堡跑去,他需要提前侦查好敌情。 第六章 都什么年代了还在签传统契约 带着七八个护卫从一处土丘爬上了山,冯森向着远处眺望,河谷滩涂纵横的青绿色沼泽地中,居然有一座灰扑扑的土丘。 高大的木寨竖立在土丘上,蓝底的方旗在劲风中猎猎作响,方旗下,七八个法兰克士兵把守在木墙上,他们穿着皮甲和蓝色的罩袍,带着八片铁片箍起来的日耳曼头盔。 实际上,在这个中世纪前中期的欧洲,绝大部分的城堡都只是这样排木插成的木质城寨,真正坚固的石质城堡得要到中世纪晚期甚至文艺复兴时期才会出现。 滩涂外,同样有一座营地,与其说是营地,不如说是贫民窟。 乱七八糟的帐篷和矮小的茅草屋堆叠在一起,冯森甚至看到两间茅草屋门对门地修在一起,屋子中的人出门时,甚至不得不侧着身体才能从小缝中挤出来。 密密麻麻蚂蚁一般的撒克逊武士们光着膀子,扛着战斧或长矛,在周围闲逛着,他们或是站在营帐前投矛取乐,或是坐在火堆前大口地喝着啤酒和莓果酒。 除了撒克逊武士,农兵们大多身穿暗红暗绿色的亚麻长衬衫,用麻绳系住,脚下踩着兽皮的靴子,更有甚者,是用两根布条将一块木板绑在脚底就算鞋了。 这群撒克逊农兵毛发旺盛,一眼望去,都是拖到胸口的棕红色长胡,他们有壮实的,也有削瘦的,但骨架子大都粗犷。 突然,一个帐篷倒塌的场景吸引了冯森的注意力。 在营地的一角,十几个红发的撒克逊人正在疯狂地互殴着,他们扯倒了旁边的帐篷,拼死挥着拳头,一个撒克逊农兵被砸到了头,晕倒在地,斗殴的武士们就在他的身上踩来踩去。 几个身着铁甲的撒克逊长者迅速赶到,他们野蛮地扯开了这群斗殴的武士,抓住了领头者狠狠抽起了鞭子。 在这个时代,盎撒民族的祖先还都是彻彻底底的野蛮人,他们居住在黑暗的森林中,基本就是茹毛饮血,过着与原始人差不太多的生活。 这一点,从这些撒克逊人的衣物和纪律性上就能看出七七八八。 估算了一下那破破烂烂的栅栏的高度,跟在冯森身旁的孙敬孝忍不住笑道:“这连奚族都不如,节帅,给我二百骑,我今晚一把火烧了他们。” “别急,等过了今晚再说。”冯森扶着身边的杜松,指了指土丘上的那座木城堡,“价钱都还没谈好呢。” 城堡宅邸之中,银色的蜡烛架上盯着一根快要烧完的白色蜡烛。 如豆的火光下,狄奥多里克伯爵瘫坐在椅子上,握着橡木制成的杯子。 满满一杯蜜酒,他一口没动。 “阿多尔公主有消息了吗?”狄奥多里克再一次向着一旁的侍卫问道。 “还,还没有。”侍卫回答道,“撒克逊人的轻骑兵一直在外围巡逻,在这种情况下寻找公主,简直就是一道给赫拉克勒斯的试炼。” “我的天父啊,您为什么要这样对您虔诚的信徒。” 昏暗的厅堂中,狄奥多里克忍不住悲泣道,“先是该死的盖洛不听我的命令擅自发动进攻,再是驴日的沃拉德偷偷带着阿多尔去狩猎,至今未回。 哦,我可爱的公主估计已然凶多吉少了。” “也许您可以往好的方面看,说不定阿多尔公主已经被前来支援的弗里森伯爵或者哪个骑士救走了,那样反而比被这群撒克逊蛮子包围更安全。” “但愿如此吧。”狄奥多里克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愿天父保佑他,也保佑我别被查理绞死。” 祝祷过了天父,狄奥多里克心中好受了一些,他拿起小刀切开一块猪腿,蘸了蘸旁边的黄油,哀叹了一声,吃了一口。 就这样,狄奥多里克每哀叹一声,便吃一口烤猪腿,很快便吃完了一整条猪腿。 就在等待仆人送上餐后的水果时,一个侍卫急匆匆地推开了大门走了进来,一进门他便大声呼喊道:“伯爵大人,有阿多尔公主的消息了。” “噗!” 才到口蜜酒全数喷了出来,狄奥多里克连嘴都来不及擦,便碘着肚子如同一阵风一般,向着门口冲去。 在狄奥多里克伯爵宅邸的门前,正站着一个慈眉善目的阿瓦尔神父。 他穿着一身神甫专用的大麦提袍,胸前挂着十字坠,默默念诵着《日经》,和蔼而又虔诚,这神甫一眼顶真,就是他秃顶的脑袋上,为什么会有六个奇怪的疤痕? “愿神保佑你,来自阿瓦尔的神甫。”狄奥多里克迫不及待地问道,“听说您带来了阿多尔公主的消息?” “是的,阁下。”真慧眯着眼,从衣袍中取出了小刀和木片,“不过,我得纠正您一点——我是赛里斯人。” 狄奥多里克像是落水的人抓稻草一般一把抓住了木片,他仔细阅读上面的文字,又仔细查验过小刀。 “天父,感谢您,感谢您的恩赐!”狄奥多里克突然跪了下来,一边流泪一边唱起了走调的圣诗。 很快,他又站了起来,紧紧地握住真慧的手:“也感谢您,来自赛里斯的仁慈神甫,您不仅挽救公主的生命,也挽救了我的生命。” “感谢天父的恩赐。”真慧不着痕迹地将自己的手从狄奥多里克油腻腻的大手抽了出来,“我们本来是想通过你来交还公主的,但是我发现您遭遇了一些困难,你的城堡正在被人围攻吗?” “是的。”狄奥多里克不明所以。 “实际上,公主的聪明才智和真挚的感情感动了我们的主帅,他接受了公主殿下的雇佣,准备帮助您脱出险境。” “哦,善良而又真诚的阿多尔。”狄奥多里克感动地捂住了心脏,“你们有多少军队?” “一千二百人。”(作战部队,不包含辎重营) “多少?” “一千二。” “额。”狄奥多里克斟酌着言辞,“我知道了你们雇佣兵首领的好意和决心,但是这群该死的叛军人数有五千人,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们,你们没有战胜他们的能力。 与之相比,公主的安全更加重要,我衷心地希望你们能待在原地不要走动,我无法承受再一次失去她的痛苦。天父保佑,一千二百人已经足以保障公主的安全了,您说呢?” 说完,狄奥多里克挤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希冀地看着真慧。 真慧也挂上了和蔼的笑容:“不行,公主殿下如此信任我们,与我们签订了契约,我们赛里斯人向来言必信行必果,况且天父也要求我们不能做一个不信者啊。” 狄奥多里克沉吟了一会儿,示意侍从关闭了大厅的门。 差不多有两个小时的时间,狄奥多里克城堡的大厅内充斥着各种辩论和争吵,墨水晃动声和灯架摇曳声交相辉映。 直到月上中天,真慧才带着两个斥候飞快地离开了城堡,回到了营地中。 “怎么样?” “这是我们签订的契约。” 展开桌上的莎草纸,借着羊油灯的昏黄灯光,冯森仔细地阅读起来,但不久,他便皱起了眉头。 “对赌协议?” “是的,如果明天我们决意要出战,那就需要先将公主交给他,让他来保护公主安全,他会拿一个男爵领以及八百德涅尔作为报酬,如果我们能取得胜利,则可以光荣地接回公主。 如果明天我们不出战,他可以将两座年收入六十德涅尔的庄园送给您作为私产,以支付您的出兵费用。” 随手将莎草纸扔回桌面,冯森笑了起来:“看来这位伯爵大人,并不信任我们的实力啊。” “不然,他怎么会拿出一个男爵领和我们对赌呢?”真慧活动着噼啪作响的骨头,拿起桌子上的冷鹿肉,狠狠咬了一口。 “很好”冯森笑了起来,“那便战场上见真章吧。” 第七章 桑特尔山之战 上 “呜——” 建中3年,公元782年8月28日的早晨。 在巴克德堡东北方的青葱原野上,传来了不绝的马嘶声,一片片的烟尘从山坡后滚滚而来,伴随着的还有号角声鼓声和人的呼喊声。 夏末的萨克森已然带上了不少的凉意。 虽然冯森的靖难军尚未与撒克逊叛军正式交战,但双方的斥候早已在山林和田野间过起了招。 靖难军的斥候们稳稳占据了上风,但迫于对方人数,也不敢深入太多。 骑着马迅速赶到战场后,靖难军的士卒们纷纷开始披甲,而驮马则交予专人看管。 脚步声阵阵,在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里,900靖难军步卒排成了三个军阵。 其中左翼400人,而中军和右翼的军阵只有250人,300位玄甲骑兵立于左侧,时不时派出一支十二人的小队,与敌方的骑兵回战纠缠。 骑着飞鬃,冯森立在玄甲骑的最前列。 这些玄甲骑兵向来是由他亲自指挥,左翼的军阵由张世成指挥,而中军和右翼则分别由韩士忠与孙敬孝坐镇。 伴随着阵阵脚步声,营地中的撒克逊人才如梦中初醒一般飞快地开始穿衣结阵,两个撒克逊的酋长骑着马在营地中来回奔驰通知着。 “怎么了怎么了?” “别推我,来,芬妮,亲一个,等等,你不是芬妮。” “我是你哥哥!” “但是昨晚……哦——我的沃登啊!” 喊叫与嘈杂的声音伴随着炊烟在撒克逊人的营地中升起。 而巴克德堡的木墙上,揉着眼屎的狄奥多里克伯爵被推到了女墙边。 眼前的一幕让他连眼屎都忘了丢掉,他惊恐地张大了嘴巴:“他们,他们居然真的敢,我的天呐,他们是被魔鬼附体了吗?” “那现在该怎么办?” “公主送来了吗?” “送来了,不过送到后,那个老神父就走了。” “抽二十个会骑马的,等会儿让西蒙德骑士他们凑够三十人去营救卡尔文神甫,听明白了吗?” “我马上去通知。” 广阔的平原上,三个肃杀的军阵已然列队完成。 “咚咚咚咚——” 在鼓声和锣声的敲击下,左翼中军和右翼的甲士们或是举起步矟或是拿起盾牌,整齐划一地在地面上顿了三下: “杀!” “杀!” “杀!” 一千名甲士共同发出的整齐呼喊声居然比那些还在慌乱集结的撒克逊人要大。 伴随着吼叫,三个军阵在鼓声和锣声的指引下,开始了进军。 在撒克逊人的营地中,维金杜尔挥舞着手中的棍子,将一个个才睡醒的撒克逊武士从床上驱赶起来。 “别睡了,你这个猪猡,该死的法兰克人来了!” “起来!鼻涕虫!法兰克的军队来了!” “维金杜尔酋长!”一个金发的撒克逊武士从营门外冲了进来,“法兰克人开始进军了!” “为什么会这么快?富尔森这个白痴,他告诉我那些阿瓦尔佣兵距离咱们的营地还有半天的路程,除非他们夜晚行军,否则为什么会这么快到达!”维金杜尔咬牙切齿地骂道。 “但是,维金杜尔酋长。”报信的撒克逊武士说道,“刚刚富尔森酋长说,对面只有不到一千人。” “你还信他的鬼话吗?” “但是,所有的探子都这么说……” “……带我去哨塔。” 站在一处高高的哨塔上,维金杜尔疑惑地皱起了眉头:“居然真的只有九个百人队,不过他们身上都穿着黑色的皮甲,还是要小心一点。” “那现在……” “让醒着的人先组成盾阵吧。” 很快,在唐军的对面,由两千余撒克逊武士拿起了圆盾和标枪,在各自首领的指挥下,组成了五个歪歪扭扭的盾墙。 这些撒克逊叛军,名为武士,实际上大部分都是农兵。 他们戴着两边从耳边垂下的棕灰色弗吉尼亚帽,上身穿着毛料长上衣,下身则光溜溜一片,只有脚上还系着绑袜子的皮绳。 这些农民大多数都只是手持圆盾,拿着砍树的短斧,而那些真正的撒克逊勇士大多身穿衬衫链子甲,头戴尖顶盔,手中除了盾牌,还有长长的维京战斧。 这些农民在伏击盖洛和阿达尔吉斯的贵族部队时见了血,平时也基本都有战斗和狩猎的经验。 有赖于欧洲密集的森林和发达的牧畜业,他们大多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真要打起来,也算是一股不俗的战斗力。 这两千六七百人按照部族和家族分成了五个战阵,有的人多,有的人少。 他们拿出了北欧日耳曼民族最常用的盾墙战术,圆盾一个接一个连在一起,形成了一道道木质的长墙。 “嘟,嘟嘟——” 伴随着号角声,唐军出现在撒克逊叛军的视野中。 作为一支藩镇中最精锐的部队,牙兵可以称作是镇中的模范军,在同时期的士卒们需要每四五十步停下整理队形时,他们能在百步左右才需要再次停下整理。 尘土飞扬,两边的撒克逊骑兵与玄甲骑兵在战场的边缘来回冲杀着,而冯森则带着玄甲骑的主力,不远不近地跟在一侧。 “一百五十步。”几个有经验的靖难军老军默数着,在走的最快的左翼,相对面的撒克逊战阵,架着他们的盾牌长墙,向着左翼军冲来。 “一百二十步。”张世成举起了手,百十步,百五步,最后当撒克逊人走过百步这个界限时,张世成狠狠地挥手叫道:“射!” 军阵中,除了前排的刀盾手,后排的步矟兵和陌刀手都放下了长武器,摘下了腰间的擘张弩和步弓。 “噔噔噔。” 再一次,恶魔般的弓弦作响声在战场上响起,三百多只狼牙箭如同在天空中化成了一朵薄薄的黑雾。 “哚” “哚哚,哚” 箭雨只堪堪射倒了两人,这也正常,百步只是射程范围,而非有效范围,这一箭只是为了定位和干扰敌人。 回头瞥了一眼,撒克逊的士兵们冷笑了一声,继续向前冲去。 足足六百人组成的三层战阵继续向着左翼的军阵冲去,第一、二层是手持萨克斯刀或短斧的圆盾兵,第三层都是枪矛兵和战斧兵,最后则跟着几个举着蜘蛛网一样战旗的旗手。 在这个时代,撒克逊人大多都是使用标枪加飞斧作为远程武器,由于制弓的技术低劣且成本较高,大部分撒克逊人并不习惯使用长弓等武器。 “七十步!” “噔噔噔!” 步弓再一次发威,三百支箭矢在撒克逊人的军帐中爆出了一朵朵血花,一轮箭雨后,起码有二三十名撒克逊人捂着胸口和咽喉缓缓倒下。 这一波箭雨战果颇丰,但也反而激发了撒克逊士兵心中的血气。 他们发出了各式意义不明的愤怒战吼,以怒火来驱逐心中的恐惧,一些中箭的撒克逊人更是不管不顾,任由箭头在肌肉间摩擦,继续跟着盾墙发起了冲锋。 “三十步!” 三十步的距离,是标枪和飞斧的最大射程,但却是弓箭的最高伤害射程。 “嗡——” 这一次,撒克逊人甚至能听见长箭破空的声音。 在撒克逊武士的叫喊声中,第一排的圆盾兵齐齐蹲下,竖起圆盾,第二排的圆盾兵则将圆盾斜架在第一排圆盾兵的上边沿,第三排的士兵们也同样蹲下。 这是撒克逊盾墙战术中对付弓箭射击非常有效的手段,但可惜的是,由于在场的大部分是未经训练的农兵,他们无法做到像精锐小股撒克逊武士一样反应迅速。 “噗!” “啪!” 无数狼牙箭如同一道黑色的梳子刮过了撒克逊人的军阵。 长箭穿过了他们的盾牌和甲胄缝隙,一蓬又一蓬热血在他们的躯干箭头甚至头颅上炸开。 在这个瞬间,原先震耳欲聋的战吼猛然一滞,他们茫然地抬起头,耳边全是同伴的哀嚎和斧盾落地的撞击声。 在他们的身边,倒下了至少六七十个同伴,若是死了倒罢了,但受伤者痛苦的嚎叫却在一下一下痛击着他们的心脏。 此刻,左翼的靖难军军阵已然收起了步弓,端平了步矟。 “杀——” 震天的喊杀声配合着轰隆的鼓声,左翼的军阵在张世成的带领一步步向着冲锋而来的撒克逊军阵反冲去。 第八章 桑特尔山之战 下 不得不说,撒克逊人的战斗意志真是不赖,短短一炷香的时间里连续减员十分之一,士气虽然低落,但仍能支撑他们继续发动进攻。 撒克逊人的盾阵排前,每隔一段距离都有一个撒克逊全甲武士,他们大多身着链甲和尖顶维京盔,手持圆盾和武装剑。 这些人站在盾阵的最前方,一方面方便指挥队伍观察敌情,另一方面,他们也是突破敌人阵型的尖刀。 传统的日耳曼民族间的战争,大多都是盾阵前进,标枪射击,盾墙互推,枪矛戳刺,最后骑兵冲击(视情况而定)。 现在,已经虽然在标枪射击这个环节输了一阵,但己方盾阵和兵力仍旧高于对方,优势在我。 这是大多数阵前武士的想法。 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们的计划毫无意外地被打破了。 步矟,长达三米有余的双层步矟出现在了他们的视野中。 歪日,不讲武德啊,怎么会有这么长的长枪啊?大部分的武士们都开始怒骂起来。 在盾墙互推环节,双方的士兵会操起斧头对砍和盾击,而身后的枪矛手则越过圆盾互相戳刺,但撒克逊的枪矛长度大多是两米以内的短矛,在不讲理的步矟下,他们甚至连靠近对方都做不到。 接战的瞬间,撒克逊眼前上百把步矟突然晃动起来,靖难军的甲士们迈着小碎步,抖动着手中的大枪。 白蜡杆制成的矟杆柔韧而有弹性,锋利的矛尖伸出而又收回,长杆是蛇身,而矛尖是蛇牙。 抖动的步矟快速而高频地荡开了撒克逊的枪矛,长枪一攮一送再抽回,便有一个撒克逊人受伤或倒地。 撒克逊的圆盾手们死死地顶着步矟的敲击拼命向前推击移动,甚至有几个精锐的撒克逊武士靠近了唐军的阵前。 但令人绝望的是,他们手中的武装剑和枪矛根本破不了唐军的盾牌和双层甲。 由于他们的圆盾并非罗马军团的那种大盾,只要手一脱力或是角度不对,盾牌就会被精锐的唐军士兵用铁骨朵钩开砸开,而第二层的步矟或陌刀则会迅速劈刺。 交战的区域犬牙交错,飞斧与箭矢带着破空声在军阵的上空飞行着,鲜红的血液散发出了腥臭的铁锈味。 迈着整齐而缓慢的小碎步,整个左翼的军阵缓缓向前移动,倒在地上来不及退走的撒克逊农兵则在最前排盾兵的横刀挥砍下掉了脑袋。 最先逃离的,是一个左臂被完整砍下的农兵,他涕泪横流地向后冲去,接下来,每向前三四步都会有一两个农兵甚至武士逃离,这一队撒克逊人已然到达了崩溃的边缘。 来自布伦瑞克的酋长富尔森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他率领着麾下的四百人迅速靠近,试图支援。 “滚开,懦夫!” 挥刀砍下了一个逃兵的头颅,富尔森看着大团脱离盾阵的前方军阵,心中焦急无比。 “你们这群该死的懦夫,不要挡路!”砍杀着阻碍前进的逃兵,富尔森心急如焚,现在这个军阵随时有可能崩溃,每一秒都弥足珍贵。 只要富尔森这支队伍能够顶上,后续的支援便会源源不断,维金杜尔正在集结士兵,这群人只有四百人,耗也被耗死了。 “咚,咚咚。” 忽然,一颗小石子弹到了富尔森的脚面上,这是?看着地面上震动的石子,富尔森猛然抬起了头,望向右侧。 一伙玄甲骑兵不知何时冒了出来,沉默地对着富尔森的军阵发起了进攻。 “该死的,盾墙,长枪,把盾……” “嗖!” 一支长箭穿过了富尔森长大的嘴巴,从后脑突出,他无神地张着眼睛,向后倒去。 收起了长弓,冯森夹紧了身下的飞鬃,腰腹扭动,高高举起一把长柄屈刀。 二百玄甲骑组成的锋矢阵,以冯森为矢尖正正的扎入了撒克逊援军的军阵中。 马蹄铁踏过被撞到的撒克逊人,冯森面甲之下露出了一个残忍的笑容,屈刀带着马速陡然砍出,顺滑地如同热刀切黄油。 一连三颗人头高高飞起,胸腔中的热血如喷泉将人头顶飞了出去,他们的惨白的脸上带着无穷的迷茫与惊恐。 而在他的身后,沉默的玄甲骑们或是端平了马槊或是举起了横刀。 从半空中看去,锋矢的两侧无数鲜红的颜色炸开,滚落在青绿色的草地上。 空气中,绿草的清香味与热血的铁腥味混合在一起。 待冯森一来一回两次冲过了支援的撒克逊军队,背后只剩下绝望的惨嚎声与崩溃的撒克逊士兵们。 崩溃的不止有支援的撒克逊士兵,还有正在与左翼军纠缠的撒克逊士兵。 连锁反应一般,当有人惊恐地高喊着:“富尔森大酋长死了!富尔森大酋长死了!”的时候,溃退就开始了。 冯森率领的玄甲骑开始追击逃跑的士兵,不让他们重新集结,而左翼军阵则在张世成的带领下,转向中军。 在行进时,左翼军阵是百步一整军,中军是五十步一整军,右翼则是三十步一整军。 三个军阵实际是形成了一种斜阵,配合冯森的作为锤头的重骑兵,这就形成了亚历山大大帝以及唐太宗李世民最熟悉的砧锤战术。 其本质先集中一部分精锐兵力,先和敌军接战,攻破敌军一阵后,迅速转向,配合骑兵背冲或侧冲,夹击剩下的敌人,在时间和空间上最大化利用兵力。 由于速度较慢,此时中军与撒克逊人接战不久,不过由于兵力上远小于对方,这一部分的唐军其实只是守势——直到冯森的玄甲骑和左翼的到来。 冯森的玄甲骑分成两部,一部和对方骑兵纠缠已经干扰对方集结,另一部则负责冲击和打乱敌方阵线。 伴随着两面步矟的捅刺和一波波箭雨,撒克逊人中间五六百人的战阵终于开始松散和绷不住了。 农兵们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他们发泄般尖叫着,扔掉了武器,便开始奔逃。 一旦有了第一个,撒克逊士兵的心理防线便开始逐渐崩溃,第二个第三个,在从众心理的暗示下,更多的士兵开始逃跑,这也意味着他们严密的队形出现了漏洞。 于是,马蹄声响起。 撒克逊军阵中再次飞起了鲜血与人头。 如法炮制,右翼军面对的两个五百人盾阵也被合击攻破。 这样,真正在战场上站立的撒克逊士兵只剩下了一千多,但他们行进支援的速度犹如龟速。 奔逃的溃兵阻挡了行进,打击了士气,而来回射箭掠阵的玄甲骑又让他们不得不每走十几步都得停下防御和重整队形。 冯森的作战计划几乎完美地实行了。 借着全员骑马的高机动力,快速赶到战场,趁兵力没有完全集结,逼着对方葫芦娃救爷爷,当士兵数量无法对他们进行合围时,余下的工作便只剩下一次突击了。 或许,连突击都不用了。 因为冯森看到剩下的那一千多撒克逊人居然在几个武士的呼喊下,缓缓后退。 他们在逃跑。 就这样,巴克德堡之战,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迅速结束。 冯森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让他们逃了。 “全员上马!”冯森大笑高叫道,“跪地不杀,追击一里。” “狄奥多里克叔叔,你看,他们赢了,他们赢了!”虽然看不懂战场的形势,但阿多尔起码能看出谁在追杀谁。 她欢呼雀跃着,脸上挂满了笑容。 狄奥多里克没有回答,他的脸色涨的通红,双手的手指几乎要插到木墙里。 “卡尔文,你这个老骗子,你欺骗了一位虔诚正信的感情和家产!”狄奥多里克咬着牙说道。 而当看到冯森的军队全员骑马追击敌军时,狄奥多里克几乎要昏厥过去,他颓唐地坐在地上。 “我真傻,真的,我怎么能真的相信了十岁的孩子可以说动一支唯利是图的雇佣军?我怎么能相信那个巧言舌辩的老神父?完了,全完了。” 狄奥多里克感觉自己简直是鬼迷了心窍,他怎么会在迷迷蒙蒙中在契约上签下了名字呢? 该死的,谁会想到一支雇佣军居然能聚集起三百骑士和九百步战骑士?!这样的配置足以支撑起一个军团的骨架! 第九章 桑特尔山之战 完 当断裂的圆盾与枪矛撒遍了这片绿野,这场厮杀的收尾工作濒临尾声。 大部分的撒克逊士兵都没能逃掉,冯森一行人像是渤海人围猎一样,驱赶着撒克逊人的残兵,消耗着他们的体力。 借着马匹的优势,靖难军的甲士们不断地放着箭,从两边包抄驱赶,而那试图撤退的一千多撒克逊士兵则由撤退变成了溃退,最终变成了逃跑。 在一片宽阔的河流前,冯森终于停止了追击。 最终渡河逃走了撒克逊士兵,估计都不满一千人,剩下的要么是体力耗尽而累倒,要么是试图反击被围攻射杀。 早上九点钟的太阳,正是最红火热烈的时候,水波如同舞姬舞动的水袖,但却绣上了金丝的纹边。 回头看着一路杀来的甲士们,他们脸上的汗珠也反射着太阳的金芒,冯森调转马头,向着他们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横刀。 刹那间,欢呼声和叫好声此起彼伏。 大丈夫当如是,冯森忍不住有些感慨,他自豪地回望着士兵们。 有这样一支强军,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何事不可为? 或许我并不需要查理曼,或许那顶王冠甚至是皇冠,我也能自取之! 无穷的豪情在胸膛中起伏激荡,在这个时刻,冯森感觉自己快要爆了,驾着飞鬃,只听得马蹄声哒哒响了七下,他望着河水轻声吟道: “今天追敌到河边,感觉河水波浪宽。烟光万顷细细叠,卧槽冰火两重天。” “好!”旁边的张世成猛然拊掌笑道,“此诗看似咏河,实则咏情,用词清新而又淡雅,颇有贺氏遗风。” “什么贺氏遗风。”韩士忠不满地摸着胡子,“依老夫看来,远超贺氏矣。” “韩校尉知道贺氏是谁吗?”清点战利品的一般路过王司马突然好奇地问道。 “知道啊,一个诗人。” “我是说他的名字。” “不是叫贺氏吗?” “好了好了,走吧走吧。”冯森感觉自己吟诗的热情和争霸的豪情已经随着宽宽的波浪流走了。 在鸣金收兵的途中,冯森突然感觉许久未动的克劳塞维茨引擎居然出了新的提示: 【巴克德之战】 【酣畅大胜】 【在巴克德堡,你的军队以屈屈千数击败了四千撒克逊人大军,在场的撒克逊人和法兰克人都能作证——这是一支恶魔般的军队!】 【你的传说开始在萨克森流传,每月威望+1】 这属实是给了冯森一个大大的惊喜,原来打胜仗还会有奖励的吗? 冯森本来还想着,这每月2点威望,要达到【邀请武士】或【邀请工匠】等决议的威望要求得等到什么时候,他用【邀请医师】招来了粟特医娘康德贞就花了整整100威望。 没想到啊没想到,只要打胜仗就能赚威望,那以后得多打打。 等到冯森等人将俘虏驱赶到原来的营地时,狄奥多里克伯爵已然笑意盎然地等在了营地前。 在他的左手边,阿多尔骑着一匹温驯的小母马得意洋洋地昂着脑袋,而右手边,则是一个坐在马车上的贵妇人。 她一头自然卷的金色长发,面色苍白,看上去久病才愈,但眼睛却炯炯有神。 这妇人身穿一件紫灰色的罗马兜头斗篷,内里则是一件修身的蓝色长裙,微妙的弧形被长裙纤毫毕现的展露了出来。 伴着身边的真慧大师,冯森还没说话,便听见那妇人双手提裙,双膝微微下蹲,俯首道: “感谢您,来自东方的贵族,您救了我唯一的女儿一命。” “都是天父的恩赐。”冯森回道。 “也是您的仁慈,如果以后您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会尽全力来帮助您。”格尔苏因达真心实意地说道。 “不用如此,这都是我该做的,谁也不会忍心看到一位美丽的公主遭受这些蛮族的侮辱。” “想必您一定是狄奥多里克伯爵了。”目光一转,看向中间这个有些中年发福的男子,冯森的神色变得玩味起来。 狄奥多里克用手帕擦了擦头上汗,回道:“是的,感谢您的营救,拯救了我们的性命,并且镇压了撒克逊人的叛乱。” “撒克逊人的叛乱只有这五千人吗?”冯森有些好奇,难不成查理曼就是从这五千人中俘虏了四千五百人吗?这个比率有点不正常啊。 “不不不,并非如此。”狄奥多里克赶紧摇头道,“还有三千撒克逊精锐武士以及一千诺斯人和丹人的雇佣军,不过他们没有管我们,只是留下这五千撒克逊农兵,便分兵北上去不莱梅了。” “丹人?诺斯人?”冯森挠了挠脑袋,“他们是怎么掺和进来的?” “叛军领袖维杜金德和丹麦国王希弗是表兄弟,他从他那借来了了几百精锐丹人武士,又雇佣了一伙诺斯强盗。”狄奥多里克一边回答着,一边观察冯森的神色,“不需要担心,卡尔国王的军队很快就会平定他们的。” “激战了一上午,我看您也累了,城堡内已然将庆功宴准备好了,我诚挚地邀请您来参加这次答谢的宴席。”格尔苏因达缓步走了上来,她的声音低沉,但但却有一种百灵鸟一般的婉转,“还未请教您的全名?” “冯森,按照你们的说法,应当是洛山·冯。”洛山是冯森的字,“但是庆功宴请不要在城堡中举行了,就在外面吧,我希望与我的士兵们待在一起。” “但是……” “没什么但是的,我和我的士兵都需要休整,你们不需要对我太过感激,救援巴克德是受阿多尔公主所托,我一向秉承的都是公正的原则。” 冯森停住了话头,然后慢悠悠地看着狄奥多里克伯爵说道,“所谓公正,就是一分钱一分货,公平交易,童叟无欺,我既然接受了公主的雇佣,就一定要做到。” “您是一个高尚的人,冯森阁下。”格尔苏因达有些感动地说道。 她知道了女儿的一金币契约,在她看来,这就是出于公义的战斗,但这个善良的青年却不愿意承受他们的谢意。 狄奥多里克的脸色却苍白起来,高尚个屁啊,哪有什么高尚,只不过是因为有人在负重前行罢了。 由于庆功宴要改换地点且人数变多,狄奥多里克不得不将宴席推迟到晚间,而靖难军也正好需要休整和补充补给。 军帐中。 将各个营帐都安排好,冯森用护心镜扇着风,进入了中军大帐,王司马手下的几个文士正在整理文字。 “王司马,都统计出来了吗?” 王司马点点头,抽出了一张白纸,对比着上面的阿拉伯数字说道:“本战我军以一千二破五千,共用时一个半时辰。 我军合计战死4人,轻伤121人,重伤7人,都已安排至辎重营,由康娘子看护医治。 敌军合计战死577人,轻伤725人,重伤159人,逃跑1000人以上,受降俘虏1215人,其中青壮男子占九成以上。” “重伤俘虏不用医治了,给他们一个痛快,战死甲士尸体就近立碑,等会儿我亲自去招魂。”冯森沉吟了一会儿又说道,“让真慧和尚去找那胡人伯爵要些药材和铁匠,受损的兵器和甲胄也要维护。 至于那些尸体尽早焚烧掩埋,以防发生瘟疫。 等会你去催催外面那几个,尽快把轮班表弄出来,夜晚放哨的士卒可以提前去城堡中饮酒作乐。 对了,让那群王八蛋不要去强迫女俘虏,我已经让那个胡人伯爵去寻了一些没甚疾病的流莺农妇来,该付钱就付,不要白嫖……” 就这样,冯森说,王司马记,陆陆续续讲了十几条,从饮食到兵器,从天气到人心,几乎是面面俱到。 冯森有时候感觉自己简直就是个保姆,士卒们仿佛幼儿园没毕业的孩子,再怎么面面俱到,他们也总能给自己来点新花样。 可能就是这群人太有本事了吧,有本事的人总是有个性一点,更何况是天生掌握着武力的武夫? 冯森有时候真的能与那群北宋的士大夫感同身受,不受控制的武夫简直是火药桶,不仅炸伤别人,也会炸伤自己。 武德太过于充沛也不是好事啊。 第十章 查理的妃子润不润? 待到天色暗沉,睡足了半个下午的冯森终于从帐篷中走出。 火红的夕阳将天边的云霞染成了渐变的紫红色,从冯森的视角看去,无尽的平原延伸到远方,在尽头矗立着几座与天空融为一体的矮山。 来到营帐中,一些撒克逊俘虏正在士卒们的监视下挖着坑道埋着帐篷。 这座撒克逊人的营地本来是一座法兰克移民的小村庄,不过此刻这里已然见不到多少法兰克农民,他们都被撒克逊人杀光了。 但是村庄中的房屋却保留了下来,走过被马粪牛粪浸染了多年的土路,沿着低矮的篱笆,冯森闲庭漫步地在村庄中走着。 来到欧罗巴这么长时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此处的人文风貌,自然要仔细考察一番。 这个村庄的人数不会太多,大约在五十人以上,百人以下。 沿着一条长直路,左边是歪歪扭扭的泥屋,而右边则是农田和牧场。 法兰克老农的房屋基本都是木结构,冯森能清楚地看见两截木柱之间,还有木条和稻草束缚住了泥墙。 这些房屋的外壁并不高,大约在人的肩膀左右,进去时必须弯腰低头,稻草堆成的人字长顶覆盖在土黄色的墙壁上,于中央汇合。 法兰克人的屋子是没有功能性房间的说法的,在房屋就是一整个的大屋子,屋子的中央是用鹅卵石围成的青灰色地炉,还能看到木柴燃烧后的黑色。 而屋的内侧则是牛栏,是的,这时的法兰克人会将牲畜牵入家中,住在同一屋檐下,而没有专门的畜栏。 在房屋的一角,是整个屋子中最贵重的家具,床。 这张床很大,当夜间入眠时,一家七八口都要睡在一张床上,而身边就是老牛的哞哞叫声和恼人的跳蚤。 从村头走到了村尾,在村外的广场上,军中的校尉已然在此处等待。 在这处平整干净的平地上,一团团篝火已然升起,几乎每团篝火上都架着一只烤猪烤羊或烤鹿,身着粗衣的侍女和厨师在篝火前穿行着,为甲士们递上麦酒或果酒。 一滴蜂蜜水沿着似枣红色的香脆猪皮流下,跟着流下的,还有张世成嘴中的口水,除了这些烤猪,还有烧制的鸡鸭。 冯森知道这群人吃不惯当地的鸡肉做法,便提前通知了狄奥多里克,要自己来处理,辎重营的厨子们拿出了铁锅,做了烧鸡和汤。 反正冯森是不会去喝他们那个苹果炖汤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边的人特别喜欢拿水果做熟食,真是奇了怪了。 在广场的正中央,狄奥多里克伯爵、格尔苏因达等人已然早早等在了盖着白布的长桌边。 “冯,这里!” 阿多尔在处境安全之后,完全解放了她继承自父亲的活泼性格。 她此刻身着一件水蓝色的带着波浪褶皱的小裙子,三两步跑上来,拽着冯森的胳膊,邀请他落座。 “抱歉来迟了,今天太累了。”冯森熟练地用拉丁语与说着,但很可惜,只有狄奥多里克和格尔苏因达会说拉丁语,大部分时候,其余的小贵族都只是听着。 “尊贵的客人往往最后才到。”狄奥多里克笑着举起了酒杯,“感谢天父的恩赐。” “感谢天父的恩赐。”在场的所有人齐齐念了一句,晚宴便正式开始。 木制或陶制的餐盘被侍女们走马观花一般端上。 带着血水烤牛排上撒着不知名的绿色香料,利斧劈开了木桶,流出了带着木屑的紫红色葡萄酒,奶油蘑菇浓汤中胡椒末上下起伏,狄奥多里克用小刀划开了烤乳猪的背部,取出了其中软嫩的苹果。 当然除了这些,还有铁锅炒出的红烧肉以及鸡汤,带着姜末的奶茶被摆在了葡萄酒杯旁边,而水晶般的蒸饺更是深得格尔苏因达的喜爱。 嚼着细嫩的鳕鱼肉,冯森将几片熏火腿拌在汤饼中,蘸了蘸黄油和蜂蜜,一口吞下,咸香配合着浓郁的奶香,层次分明。 而阿多尔最喜欢的却是靖难军厨师这边做出的桂花糕和糯米糕。 在广场上,其余的士兵们也在大快朵颐,他们恶狠狠地啃着羊腿,一筐又一筐胡饼和面包被士卒们无底洞一般的肚子吞了下去。 不过就谨慎考虑,冯森下了命令,每个人最多喝三杯,多吃饭少喝酒。 大杯大杯的葡萄酒和麦酒灌入肚子,在场的贵族们脸色大都红润起来,很快,一个当地的小贵族脱下了鞋子,开始跳起了舞蹈。 而一旁的吟游诗人则弹起了雷贝琴,开始为冯森今天的战记现编歌词。 很快,军中几个喝多了的十将也站了出来,配合着琴声跳起了胡旋之舞。 一个高瘦的贵族举着杯子,大声的号唱着,他撑着桌子,嘴里吸着汤饼,双脚不断地在地上弹跳着,最后他甚至站到了桌子上,打着节拍唱起歌来。 “阁下家乡的美食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坐在冯森身边,格尔苏因达的脸也有了几分醉后的红晕,“不知赛里斯距此处究竟有多远。” 冯森笑道:“其距离大约相当于两次亚历山大东征。” “居然有这么远吗?”狄奥多里克也忍不住说道,“那你们来到这里朝圣必然受了不少磨难。” “其实并没有。”冯森打了个酒嗝,他喝了一口奶茶压了压,“一年前,我的父亲将公爵之位传给我时,正巧隔壁的四位公爵一齐发动了叛乱。 我率军帮助皇帝平叛,一时不慎,输给了叛军,我当时被十万大军包围,身边只有一千余人……” 说到这里,冯森突然压低了声音,十分神秘地说:“当时我已经接近绝望,这是天父对我不信教的惩罚,于是我向他祈祷,如果我能脱困,必然要改信天父教。 誓言话语刚落,我身边便起了一层灰雾,将大军牢牢挡在了外面……” “我的天呐……”狄奥多里克忍不住叫道,“这是叹息之雾,救世主以塞亚被宙斯的追兵追杀时,是天父的叹息化成了浓雾,阻隔了宙斯的士兵。” “这,这真是奇迹。”格尔苏因达又抿了一口酒。 “是的,但不仅仅是如此,在浓雾中,伸手不见五指,我便带领着士兵茫然前行,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白胡子的老者。 他伸手向前一指,我便继续向他指的方向前进,没多久,浓雾散去,我们便来到了此地……”冯森一本正经且虔诚地说道,“虽然我不知道此处是何处,但脑海中晨钟暮鼓一般的声音告诉我,这里是救世主以塞亚降生之地——欧罗巴!” “神的旨意!”狄奥多里克高高举起了酒杯,“致我们目睹奇迹的皈依者,冯。” 冯森轻轻与他碰了一下杯,一口饮尽了杯中的葡萄酒。 “那么您现在皈依正信了吗?”格尔苏因达问道。 冯森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我原先准备去罗马,以求得一位德高望重的神甫的洗礼,不过,一方面由于我后勤不足,另一方面则是阿多尔的委托,我不得不暂时停留。” “原来如此。”格尔苏因达右手捏起一块牛肉塞入了嘴中,这个时候可没有叉子,所有人吃饭都是用手和小刀的。 “那您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征战,我的士兵们都有点累了。”冯森看向那群围着篝火跳舞的牙兵们,“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获得一块属于我自己的土地来安置他们。” “这可需要一块不小的领土。” “是啊,所以我们可能还需要再继续征战一段时间,去当雇佣兵,或者向东开拓,从异教徒手中夺取土地,说到这,我还得感谢一下我们的利珀伯爵狄奥多里克。” 冯森向着狄奥多里克举了举手中的酒杯。 “为了酬谢我的出兵,他将他名下的一个男爵领赠送给了我,起码能先安置一部分残疾的士兵。” 狄奥多里克大义凛然地与冯森碰了碰杯:“我无法容忍帮助我的人一无所获。” 不知道为什么,狄奥多里克的手有些颤抖。 格尔苏因达突然止住了话头,仿佛不经意地笑道,“你有没有兴趣,成为法兰克王国的一员呢?这可比东征容易多了。” “赛里斯有一句古言:君择臣,臣亦择君。”冯森端坐了身体,“我到底愿不愿意为法兰克王国效忠?恐怕只有我和查理国王见过才知道。” 格尔苏因达她温柔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冯森熊罴般的身材,突然她拍了一下手,如小女孩一般调皮地说道: “你信不信,查理见到你的第一句话就是: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第十一章 摔♂跤 “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清澈的溪流前,高耸的王帐中,肩膀上架着阿多尔的查理曼向冯森伸出了手。 而在王帐内,抬头看着身高比他还高出一截的查理曼,冯森感觉有点麻。 这个人前一秒还是一副把女儿架在肩膀上的傻爸爸形象,下一秒便见猎心喜一般地来到了冯森面前,不顾狄奥多里克的行礼,大声向冯森邀着战: “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一炷香前,冯森还在营帐中跟着本地神甫一起学习日耳曼语。 当听到查理曼已然赶到时,冯森忍不住有一种奇怪的忐忑感,这可是真正在历史教科书上看见的人物。 当真正面临时,冯森心中的期待感和史诗感是无可避免的。 不过见了真人,冯森实际上有些失望的感觉,如果去除查理那一身华贵的袍服,这个不断用胡子扎女儿的人嬉闹的人,简直就是一个憨憨的傻大个。 不过这也符合查理在冯森心中的印象,他本来就是个感性大于理性的热血帝王,冯森准备投靠他也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拜占庭式的阴谋他可玩不来。 不过当冯森麻完,他反而有些跃跃欲试起来,他想看看这个戎马一生,仅有一败的帝王到底身手如何。 要知道,他可是先在北边击败了四千撒克逊主力后,才挥师南下来解围的,这种速度和战斗力,让冯森不禁有些好奇。 “这样是否有点……” “放心,我是个大度的人。” “但是殿下,为什么要打呢?” “两个战士之间的角斗,还需要理由吗?”查理咧着他的大嘴,如同黑色刺猬的胡髭颤动着,“况且,格尔不是说你要我给你一个效忠的理由吗?这个就是理由—— 在你面前,是天父光芒笼罩下,从比利牛斯山脉到易北河,这片土地上最强的战士!臣服我,只要你能对我忠心,我会给你带来荣耀与尊贵!” “那我期待您给出这个理由。” “哈哈哈哈。”查理笑着将阿多尔放到了地上,“我喜欢你,小子。” “祝你好运,冯,不要输给爸爸。”阿多尔马上给冯森加油打气道。 而查理立马摆出了一副伤心欲绝的抹眼泪表情:“我的天父啊,我最最可爱的阿多尔居然要给爸爸的对手打气了。” “行行行,爸爸你太强了。”阿多尔则没好气地回道。 “感谢可爱的阿多尔的祝福。”查理脱去了蓝色的长绒披风,露出了长外褂下的壮实肌肉,“我现在无坚不摧!” 很快,国王的侍从和冯森的将士们在这片场地上围出了一个大圈。 冯森手拿一根前端裹着白布的长棍,而查理则拿着一把长长的木剑。 没有任何吹哨或者提醒,两人便自发地开始了对峙。 他们缓慢地移动着步伐,突然,所有人都丢失了两人的影子。 “砰!” 长棍和长剑狠狠撞在了一起,一圈白灰从剑体和长棍上落下。 抓着长棍的尾端,冯森手臂上的肌肉条条鼓起,歘的一声,长棍猛然弯成一个弓型,然后迅速弹出。 棍尖破空声穿过了查理的耳侧,他歪着头,手中的巨大木剑轻若无物,擦着冯森的棍身便向其脖颈斩去。 脚趾绷紧,冯森咬着牙,小腿上鼓起的肌肉撑破了胫衣,力道在肌肉与筋腱中传动着,直到冯森的手臂。 “嗡——” 仰身闪避的同时,长棍再次成了弯月形,向着查理的肩膀横扫而去。 查理双手持剑,在棍身即将触碰到他肩膀的时候,他身体仿佛带上了残影。 他先是向一侧扭身,用强剑身和护手格住了长棍,双手带着棍身举高的同时,查理迈着步伐快速推进,弱剑身带着剑尖沿着长棍下压,狠狠冲着冯森的脑门刺去。 冯森感觉手中长棍的反馈像是撞上石墩子,一抬头,迎面便是突刺来愈发靠近的剑尖。 脚下灰尘四起,冯森握住了长棍的尾端,摇动起来。 长棍旋转抖动着,在长剑到达脑门的前一刻,成功绞住了查理的长剑。 两道巨力在剑棍间传导着噬咬着,周围的人甚至能听见纤维断裂的“嘎吱”声。 “啪!” 两把武器同时炸开,无数的木屑四溅出去,查理的长剑断裂成两截,而冯森的长棍则像花朵一样整个爆开。 扔去了长剑,查理当先一拳砸来,冯森迅速出手,用角觝之术锁住查理的手臂。 而查理的另一只手则一把拽住了冯森的肩膀,而冯森也默契地收手,伸手抵住了对方的肩膀。 两人绕着圈推动着,两只脚时而踢出,时而钩绊,但渐渐的,冯森的脸色开始变红,额角也留下了汗珠。 这傻大个不仅力气大,动作也快的离谱,就算有了【刀剑大师】的支持,冯森的落败也已然是时间问题。 “咄!”查理一脚跺下,整个人身体往下一沉,双手幻影般伸出抱住了冯森的大腿。 糟了!冯森连忙身体向前倾斜,两腿向后伸去,同时借力压住查理。 但已然来不及了。 一股巨力从左侧大腿处传来,冯森拼命的保持平衡,但查理的另一只脚已经预先绊住了冯森的右腿。 一瞬间,天地颠倒,冯森仰面摔在了地上。 “芜湖!”查理高高举起了双手挥动拳头,欢呼道,“我果然是最吊的!” 从地上站起,冯森不自觉地笑了起来,虽然输了,但他也不气恼,反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战斗快感。 转过身,查理伸手帮冯森拍去了草叶,“你多大了?” “十六岁,殿下。” “十六岁?”查理眼睛瞪的如同牛眼,看向了旁边的阿尔昆,“这特么是十六岁?” “我确实是十六岁。”冯森无奈地说道,“没人信,我父都不信,我八岁就跟我母一样高,十二岁跟我父一样高,十六就这样了。” “哈哈哈,好!好小子!”查理摸着胡子笑道,“怎么样,你愿意成为我的勇士了吗?我给的理由如何?” “没有比这更完美的理由了。”冯森缓缓俯首行礼道,“我愿意成为您的勇士。” “好!”查理鼓掌大声叫道,“虽然我的阿多尔差点遭受了魔鬼的虐待,但却为我带来了一名新的勇士以及他强大的卫队,或许这就是天父的赐福。 阿斯托尔福,来陪这位新勇士说说话。冯森,这是阿斯托尔福,我的勇士,来自不列颠的麦西亚,以后你们就是同僚了。” 哦?冯森眼睛一亮,阿福要来了吗? 阿斯托尔福,这位更是重量级,他可是传说中的查理曼十二勇士之一。 所谓的十二勇士,在历史上并没有这个说法,是文学作品和传说中进行的描述和重构,但现在看来,居然真有这个人,或者说真有这个原型。 伴随查理对狄奥多里克“你还没下火狱呢?”的亲切问候声,阿斯托尔福缓步从两侧的臣子中走出。 他没有粉色的头发,也没穿女装,这个来自不列颠的勇士大约有一米七五高,头发整齐的梳理着,不过他柔美的面庞确实有些男女不分的意思。 “你好,阁下。”阿斯托尔福笑着向冯森躬身行礼道,“我对您以一千军队打败五千敌军的事迹非常感兴趣,您是否有时间和我说一说呢?” “当然有时间。”冯森笑着说道。 “不如我们去现场说吧。”阿斯托尔福掀开了门帘,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冯森顺势走出,将狄奥多里克抱住查理大腿的哭嚎声也关在了里面。 骑着马,伴着身侧的阿斯托尔福,冯森两人来到了先前的战场。 带着阿福逛了一圈战场,又带他参观了一遍营帐和士兵,最后更是将几位将官和真慧喊来吃了一顿晚饭,阿福这才告别离去。 骑在马上,阿福回头看了一眼赛里斯人的营帐,黑发黑瞳的赛里斯人与野蛮的阿瓦尔人完全不同,虽然他们是相同的肤色和头发,但相对而言,赛里斯人的行为和性格都让他想到了另一群人。 那些居住在拜占庭和意大利的拉丁人,那些罗马人的后裔。 第十二章 暴烈好斗的赛里斯 星空低垂,璀璨的星光几乎要扑倒在地上,连路边的草枝都反射出淡淡的白色荧光。 在桑特尔山的山脚下,靖难军营地的另一边,由赶来的法兰克军队搭建的营帐正伫立着。 与唐军的营帐相比,法兰克军队的驻扎方式更加懒散和不整齐,东一片西一片,不过巡逻的卫士和外围的岗哨设置,却比撒克逊人好的多。 骑着马来到了查理的王帐前,向两个把守在门口的长斧兵点了点头,阿斯托尔福走进了营帐之中。 营帐中,银色烛台上,蜡烛放出橘黄色的光芒。 坐在一张普通的松木座椅上,查理正愁眉苦脸地在蜡板上练习着写字,而阿尔昆则拿着一本拉丁词书,给查理报着听写。 是的,被誉为欧洲之父的查理大帝,被称作战神的查理大帝,被称为“新大卫王”的查理曼是个大丈育。 他终身不会写字,或者说努力了大半辈子,都没能学会写字。 这可不是他不勤奋,晚年的查理大帝甚至会把蜡板和笔放在枕头下面,每当失眠,就会掏出来写上两笔,但可惜的是,直到去世,查理也没能学会写拉丁文。 虽然查理大帝不识字,但会读书,他几乎每天都会找人给他大声地朗读书籍,并且和他的老师阿尔昆讨论知识。 以当时的平均水平看来,他对于天文有着不俗的研究,对于律法的知识也有见解,查理时代很多的律法都是他亲自研究的。 阿斯托尔福进入营帐中,并没有打扰努力学习的查理,而是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等待查理完成他的剩下的练习。 差不多等了有半个小时,查理总算是练完了。 将笔搁置在一边,查理啃了一口烤肉,说道:“怎么样?都查清楚了吗?” “基本查清楚了。”阿斯托尔福优雅地躬身回复道,“利珀伯爵说的基本没错,这支赛里斯的军队确实以一千二打败了五千撒克逊军队。” “怎么打败的?赛里斯人很能打吗?”查理好奇地问道。 阿福摇摇头:“并不是,虽然撒克逊人在数量上有优势,但是这支赛里斯军队的士兵质量极高,其中光骑士都有三百人,剩下的步兵大都是披甲的重步兵,其使用的战术也只是普通的马其顿砧锤战术。” 查理摸了摸脑袋:“但我记得盾墙战术是克制马其顿长枪方阵的,长枪方阵大多数时候只对无甲的轻步兵有奇效吧?” “确实是这样,但这群赛里斯人却有些不同。 赛里斯重步兵们技艺不凡,他们不仅会使用长枪长刀和铁锤,还会射箭和骑马,有些甚至能骑射。”阿福从后腰摘下一把冯森赠送的柘木长弓,“他们的枪阵,一旦近身,就会转为近身战。” 查理接过这把长弓,随手就拉成了半月型,然后就是令人血压飙升的空放。 “根据在场士兵的说法,这群赛里斯人非常擅长弓箭,在行军时放箭,接战时放箭,甚至追击时还在放箭。” “这点倒是和阿瓦尔人挺像。” 查理好奇地捏起一只箭,三指拉弓,弓成满月,只听噌的一声,黑羽箭便穿透了帐篷,飞射而出。 “啊!” 与破空声同时响起的,还有巡逻路过士卒的惨叫声。 “这倒是个好东西,以前怎么没想过这玩意儿还挺有用。”查理眼睛一亮,“咱们也得来一个,回头得狠狠给那群伊比利亚的萨拉森人一个教训!” 阿尔昆用手指轻敲着膝盖,突然问道:“阿斯托尔福阁下,他们的来历查出来了吗?” “查过了。”阿斯托尔福点点头,“我派人前往了他们所说的降临地点,也叫人去探访了当地的村落。 村民说当天确实有雾。 按照现场的痕迹来看,他们的确是突然出现的,没有行军的痕迹,也没有补给后勤的痕迹,他们的辎重顶多携带五天的量,如果要不被村民们发现地过来,除非他们能飞,且带了一杯永远喝不尽的酒。” “难道真是天父降临,将一支生力军送给了我?”查理目光中闪了一下,问道,“否则,这么多技艺精熟且兵甲足备的战士足够掏空一个小王国……除非他们来自于天国!” “看看他们那黑发黑眼。”阿尔昆不屑的说道,“说他们来自于火狱还差不多。” “但是拉丁人也是黑发黑眼,阿尔昆主教,他们帮助了我,为什么你会对他们有这么大的敌意?”查理轻轻拍了拍阿尔昆的肩膀。 阿尔昆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所谓“叹息之墙”的说法,他总是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愤怒。 在沉默了一会儿后,阿尔昆才轻声说道:“我害怕他们是一支阿瓦尔人的军队,在未来,或许他们会背叛,就像,萨拉戈萨的寇罗和巴斯克人一样。” 帐篷中突然安静了起来,那场导致了罗兰去世的战争,是所有人心中的痛处。 最终还是阿斯托尔福打破了沉默:“其实,这群人并不像阿瓦尔人,他们更像是拉丁人。 我见过的阿瓦尔人大多身材矮粗,但这群赛里斯人大多身高不低于五英尺十英寸(一米七五),可想而知,赛里斯人肯定比阿瓦尔人要高得多。 和阿瓦尔人相比,他们的身上没有羊膻味,外表洁净,服饰典雅整齐,唯一相像的地方,就是爱使用弓箭和暴烈好斗了。” 这就是阿福以偏概全了,唐朝的平均身高固然不低,但也不到一米七,之所以靖难军人均一米七五,是因为没有一米七五,你根本进不了牙兵。 至于暴烈好斗,这大唐的厮杀汉不暴烈好斗就奇怪了,不暴烈好斗,我看你是没有资格和我们一起当这个武人哦。 “国王查理殿下,您有想好怎么安排他们吗?” “当然。”查理眼神中带着笑,手指轻轻划过桌面,“他们,这群赛里斯人,本着天父不言而喻的教导,救了我的女儿,并且带着这么一支强大的队伍向我效忠。 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我决定册封冯为伯爵,正好那几个本地的撒克逊伯爵都叛乱了,空出了不少位置,至于封地嘛,就在不莱梅旁边吧。 明天,我就会亲自为他洗礼,带领他皈依正信,我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只要他能忠心于我,只要他能皈依天父,就算他是阿瓦尔人又如何?” 说到这里,查理欢乐的眼神变了,他握紧了椅子的扶手:“不莱梅的教区之前才被该死的撒克逊人捣毁,如果起义再次发生,他们正好也能起到戍卫不莱梅的效果。” “这一次希望撒克逊人能消停的久一点。”阿斯托尔福叹息道。 查理不屑地说道:“这群该死的异教徒,他们是亚玛力人,是摩押人,他们居住的地方是耶利哥城!人质,宣誓,我能试过的都试过了……” 椅子的扶手在查理的紧握下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刺耳声音:“但是他们永远学不会忠诚,永远只会想着背叛,我饶恕了他们的生命,册封他们的土地,带着他们信仰正信,引导他们的灵魂前往天国。 他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叛了以塞亚的选民!也许,也许只有鲜血,才能让他们幡然醒悟了!” “不!殿下!”阿尔昆和阿斯托尔福几乎是同时变了脸色。 “并非所有撒克逊人都是背叛者,殿下,保护了公主是沃拉德阁下就是撒克逊人,而忠贞的格尔苏因达夫人也是撒克逊人,连您最爱的小公主都有一半的撒克逊血统不是吗?”阿斯托尔福诚恳地说道。 阿尔昆接过了话头,继续说道:“殿下,我想提醒您,对于正信的信仰无法用刀剑去获取,唯有发自真心的信仰,才是纯粹的,我无法容忍用刀剑获取来的信民!” 很快,营帐中的讨论,便逐渐从对赛里斯军队的处置,变成了对撒克逊战俘处置的讨论上。 第十三章 短鼻子纪尧姆 另一边,在冯森的中军营帐中,狄奥多里克、冯森与真慧正坐在一张桌子前,进行着谈判。 “你的意思是,你并不能给出这个男爵领。”冯森一巴掌拍在了那张羊皮纸上,眼神逐渐危险起来。 狄奥多里克点点头,回复道:“是的,所有法兰克人的领土都属于国王殿下,我们只有代其管理的资格,只要查理殿下想,他可以随时废除我的伯爵之位。 不过,除非是有什么大的过错,否则,陛下是绝不会轻易废除爵位,并且能够将爵位代代相传的。 所以,我才会同意将男爵领赠送给你。 意思是,我与你签署一份密契,当我还是利珀伯爵时,你的鲁尔男爵之位可以代代相传,但是,现在由于我在战争中的失败,我虽然保住了爵位,但失去了封地,殿下任命我为王室巡查使,需要前往巴伐利亚巡查。 我已经没有领地了。” “也许,我们能将这份契约带到查理殿下面前,让他来帮我们裁判。”真慧大师温和地唱了一声天父尊号。 “别别别!”狄奥多里克马上摇头道,“如果让陛下知道,不是我说动的您发动进攻,恐怕我要连爵位都没有了。” 是的,不管是查理还是阿尔昆,他们都不认为小阿多尔,能凭爱与勇气说动唐军,为了尽力推脱战败的责任,狄奥多里克把发掘冯森战力,劝说冯森出战的功劳全揽到了他自己的头上。 这事一旦曝光,加上私自交易男爵领和不忠的谎言,狄奥多里克就不是丢掉利珀伯爵之位这么简单了。 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冲动呢?狄奥多里克后悔无比,他要是早知道就不会这么晚知道啊。 他签署对赌协议时的想法是,如果唐军出战,必然全灭,就能把拯救阿多尔公主的功劳攥在手里,这是最好的结果。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勾引唐军出战,狄奥多里克鬼使神差地写下了关于鲁尔男爵领这个报酬,但没想到的是,唐军居然赢了,而且是大胜全歼! 这样,击退敌军的功劳不是自己的,营救公主的功劳依旧不是自己的,功过相抵的愿望彻底流产了。 要知道,在原定的时间线中,狄奥多里克的确带着附近的援军击败了撒克逊人,功过相抵,没收到什么处罚。 狄奥多里克两手一摊,无奈地说道:“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么,你们等我什么时候重新获得了封地,我再转让给你们,要么我把利珀伯爵领我所有的庄园私产都赠送给你,以作补偿。” “如果是第一种,我们需要等值的欠债利息……”真慧大师的话说到一半,却突然被冯森打断了。 “等等,你说的男爵领,叫鲁尔?” “额,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位置?” “在鲁尔河与利珀河之间。” 我超!鲁尔区!拥有大量优质煤炭的鲁尔区!被称为欧洲工业心脏的鲁尔区! 几秒内,冯森便下了判断。 “介于你说的情况,我有一个提议。”冯森掏出了一张羊皮纸,“你的庄园我可以不要,未来再转让,我等不了那么久,我知道你是查理殿下的亲戚,在宫廷中人脉不少,我只要一样东西——鲁尔所有矿产的独家开采权。” “什么?!”狄奥多里克惊喜地瞪大了眼睛,但又狐疑地问道,“这该不会又有什么陷阱吧?” “那我找殿下来裁判。” “好好好,我同意,我同意。这样,我在鲁尔地区还有五个庄园和地产,我愿意都赠送给你作为补偿。” “一言为定。”冯森和狄奥多里克击了一下掌。 告别了冯森,狄奥多里克骑着马回到了自家的城堡中。 穿过拱形的门廊,狄奥多里克一屁股坐在了用柔软的天鹅绒制成的坐垫上,他拿起瓶葡萄酒,倒入了杯子中一饮而尽。 “爸爸!”一个棕色头发,如石雕般高耸鼻梁的少年缓步走来向着狄奥多里克张开了双臂,“我还以为我再也见不到您了!” 狄奥多里克脸上的皱纹瞬间舒展开了,他站起身,用力地拥抱了一下自己的儿子:“哦,我的威廉,你来找我做什么?” “爸爸,我们是要离开了吗?” “是的。”狄奥多里克放下了酒杯,“我可能需要前往巴伐利亚,你就跟着你的母亲回勃艮第吧。” “那我还能去利珀河边的那个宅邸狩猎吗?” “恐怕不能了,我已经将那个庄园送给了别人,除非他们邀请,否则我们很难再去了。” “好吧。”威廉点点头,情绪有些低落,“或许我可以在欧坦的老家狩猎。” 这时,一个身穿白衣的中年妇人走了过来:“你去找你老比克他们去玩,我和你爸爸有话说。” 威廉亲吻了一下母亲和父亲的双颊,狄奥多里克有些羞愧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去玩吧,我给你弄来了一头漂亮的战马,就在老比克哪里。” 这时,老比克也出现在了大厅门口,他躬着身子,脸上堆满了笑:“少爷,马已经牵到门口了。” 毕竟是少年人,威廉的情绪来到快,去的也快,在他小跑着离开后,大厅的大门轰然关闭。 “怎么样?他们要什么了?他们要走了所有的庄园吗?”伯爵夫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狄奥多里克摇摇头:“并没有,只是鲁尔男爵领的所有矿产的开采权而已,此外,我在鲁尔男爵领的几处庄园和房产也送给他了。” “你还能决定鲁尔男爵领的开采权?” “并不能,所以我要写信给我的哥哥,央求他帮我。” “我的天呐,你还要去找他吗?上次他辱骂我是来自勃艮第乡下的表子!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那只是酒后失言罢了。” “那这样就算了,但是他对你,也是当成小丑戏弄,我记得他们把你丢进了啤酒桶里,你差点被淹死!” “当时我们都太年轻了……” “但他却从没道过歉!” “你无法要求一个公爵,给一个伯爵道歉!他身上流淌着法兰克王室的血!”狄奥多里克忍不住大声叫道。 “你也流着法兰克王室的血!” “但我是私生子!” 沉默中,伯爵夫人重重地坐到了椅子上,用手帕抹起了眼泪。 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道:“其实,如果按照那份契约的约定,只是当你还是利珀伯爵时生效,它从没讨论过当你并不是时会如何,为什么不借此机会赖掉呢? 他们也是对查理说出于公义,但实际是受你的契约诱惑,如果说出去,他们也会受到影响,和镇压叛军的功劳相比,区区的男爵领,他们会知道如何割舍的。” 狄奥多里克给自己的妻子倒了一杯葡萄酒,抚了抚她的背:“也许,卡尔文神甫欺骗了我,隐瞒了他们的实力,但是他们确实履行了承诺……我无法容忍自己成为一个不信的人。 我背着私生子的骂名背了一辈子,这是对我父亲私通的惩罚,但我希望,看在我对天父的虔诚和善举上,我们的威廉能够在天父的保佑下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不过狄奥多里克应该也不会想到,他的威廉,得到了一个好的不得了的结果。 在未来,他会是法兰克的名将,不仅成为了阿基坦的公爵,还数次抵御了来自伊比利亚的萨拉森人的进攻。 公元801年,威廉发动了对萨拉森人的反攻,夺取了巴塞罗那的大片领土,重新征服了伊比利亚的土地,不过,他最为人所熟知的,是在一次惊险的战斗中被敌人削去了鼻尖,于是就有了在诸多武功歌中鼎鼎有名的短鼻子纪尧姆。 由于他的威名与成就,纪尧姆(威廉)·德·盖隆在1066年封圣。 作为他的父亲,狄奥多里克被记载了下来,成为了同时代中欧坦家族唯一有记录的人。 第十四章 韦尔登大图图 没有在桑特尔停留多久,查理便带着他的近卫军和冯森的唐军,向着北边行进。 大约行进了有两天,查理一行人终于到达了预订的地点——在威悉河和阿勒尔河的交界处,有一处镇子,叫做韦尔登。 日耳曼民族大部分一开始都没有城镇的概念,他们城镇的原型都是每年召开集会时的一处固定场所,然后开久了,随着时间推移,就逐渐变成了城镇。 所以在日耳曼人的想法中,城镇不仅仅是交易和居住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它召开集会的功能。 韦尔登就是这样一处城镇,它有着撒克逊城镇特有的风格,在外圈的一层歪歪扭扭的山毛榉木墙后,是分成了四块区域的镇子。 在韦尔登的广场上,曾经的图腾柱都已倒塌,只坐落着一座新建成不久的教堂。 冯森伸手在教堂围墙上抚摸着,他甚至感觉焦黑色的火烧痕迹在隐隐发烫。 “这座教堂被捣毁过两次,第一次,是九年前的弗里茨拉尔暴乱,第二次,是六年前的艾瑞斯堡暴乱。”阿斯托尔福同样下了马,他抚摸着焦黑的墙壁,“无论多少次,他终究是站在了这里,并且皈依了无数迷途的羊羔。” 冯森抬头,看向教堂屋顶上被雨水淋湿的十字架,透过浑浊的阳光,他能看到一条金色的木纤维丝,正挂在十字架上,随风飘扬。 “在今天的集会结束后,法兰克国王查理殿下就会在这里为你洗礼,并且嘉奖你的功劳,传播你的荣耀。”阿斯托尔福跺了跺脚,将靴子上粘着的污泥震下。 “我非常期待。” 经过这几天的交流,阿斯托尔福和冯森逐渐熟络起来,有赖于阿斯托尔福的高情商和冯森极其广博的见识(贴吧知乎民科),两人越聊越投机,很快就成了交好的朋友。 参观过教堂,两人便继续往前,出了小镇。 中午刚刚下过一阵雨,潮湿的空气中带着牛粪的气味,绿色的苔藓爬满了两边的低矮栅栏,一头老黄牛正将脑袋架在栅栏上,发出哞哞的叫声。 在这个栅栏的拐角处往前,便到达了阿勒尔河边预先确定的集会现场,原先潮湿的草地上,被铺上了一层毡布,遮雨的油布棚子下,的几十条棕木的长凳规整地摆放着。 长凳上,已经有不少撒克逊贵族落座,他们瞪着或蓝或绿的眼睛,交头接耳,坐立不安。 这些撒克逊贵族,大部分都是在战败后投降,宣誓效忠再受封的。 与嘈杂声音同时传来的,还有一股子把鲱鱼放到粪坑里腌制,再用金汁儿煮成鱼汤后撒入玛莎拉的气味,嗯~这气味,嗨害嗨。 还没走出去五步,冯森差点窒息。 在集会现场,有一个专门的小贵族站在门口,用洪亮的嗓音,报出每个来人的姓名、籍贯和爵位,冯森和阿福自然也不会例外。 “来自麦西亚,国王殿前勇士,弗里斯兰的王国巡查使,打败了巨人的麦西亚王子阿斯托尔福,到——” “来自赛里斯,国王殿前勇士,赛里斯帝国燕王朝王室后裔,以一千士兵打败八千撒克逊军队的靖难公爵之子洛山·森·冯,到——” 这个小贵族报出的祝词都是事先询问当事人后写好的,而冯森为了给脸上贴金,硬是把自己的祖宗扯成了北燕文成帝冯跋,给自己弄了个尊贵的血脉——反正他们又不能去赛里斯查证,还不是全凭冯森自己扯。 在侍者的指引下,找到一处靠前的长凳坐好,冯森便开始了等待。 很快,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查理趾高气扬地进了集会的现场,如同凯旋式一般,在他身后,跟着无数垂头丧气,被绳索困住了手脚的撒克逊战俘。 这些战俘有3500人,其中2000人是查理自己的战俘,1000人是冯森挑选奴隶后剩下的战俘,还有500人则是撒克逊贵族们供出的叛徒。 在一片众人起身行礼的空档,冯森快速地扫了一眼高坐的查理,他好像昨天熬了夜,双眼赤红。 重新落了座,身边的阿斯托尔福神色却忧心忡忡起来,他不断地画着十字,向天父祈祷。 “我的臣民们,我是法兰克天选的国王,所有法兰克人的共主,所有天父教信徒的牧人——查理!” 骑在马上,查理用近乎吼的声音嘶喊道,而在他的身边,一个个士兵踢击着战俘们的腿弯,逼迫他们跪倒在地。 “七天前,我听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一个令我伤心无比的消息,撒克逊人再一次反叛了!”查理挥舞着马鞭,“是的,再一次,他们违背了对我的宣誓效忠。” 为了配合查理的宣言,其余撒克逊的贵族们大声对着战俘们喝骂起来,他们吐痰,发出鄙夷的“吁”声,更有甚者从怀中掏出了石头乃至小刀,向战俘们砸去。 很快就有几个战俘被砸破了脑袋,他们怒视着围观的贵族们,鲜血在泥地上流淌。 “我,法兰克王国的统治者,神选的王卡尔,我尝试了无数种方法,也饶恕了他们无数次。”查理咬牙切齿地喊道,“看看吧,他们哪个不是我先前册封的贵族,哪个不在我的面前受洗!他们背叛了,我的心要碎了!你们的宣誓呢?你们的忠诚呢?告诉我! 在维杜金德的带领下,他们捣毁了位于不莱梅的教堂,不仅杀死了足足四位伯爵以及多达二十位贵族。这其中包括我的王室总管阿达尔吉斯,治安官盖洛,甚至差点包括我的女儿。 如果没有沃拉德伯爵以及来自东方赛里斯的冯,我的女儿阿多尔特鲁德险些惨遭毒手! 你们这群该死的异教徒,就是这么对待我的仁慈的吗?” 查理的声调逐渐冷峻下来,他简洁而有力地叙述着他们的罪证,声音愈发寒冷。 等等,这个流向不太对啊,不是说是因为阿多尔的原因才让查理如此愤怒的吗?阿多尔已经救回来了啊!冯森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难不成,阿多尔的生命,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不对,不管阿多尔如何,他都会屠杀这些撒克逊人,这是并不是愤怒的结果,而是预订好的计划! 这是他理性思考后的结果,不因个人意志转移的决定。 冯森抬起头,看着查理高大的身影,他第一次感觉书上的查理和眼前这个查理出现了偏差。 “《日经》中,以色列的贤王大卫王,在击败了摩押人后,将俘虏押到了野外,处死了三分之二,因为他们魔鬼般的灵魂无法被拯救!”查理用无比冷静的姿态轻轻指向了战俘们,“他们也一样。” 与查理声音同时落下的,除了头颅坠地时的撞击声,还有撒克逊贵族们的惊呼声,以及阿斯托尔福的叹息声。 无数的雪亮的斧头高举,再重重落下,在场的贵族们,尤其是撒克逊贵族们脸色苍白,甚至颤抖起来。 天空中再次飘起了雨,一线一线的雨水将天空切割成无数块,血水混杂着雨水,汇集成了无数条红色的小溪,流入了阿勒尔河中。 侍从们来回搬运着尸体,在会场的一侧,已然挖好了一个大坑。 整整三千五百个人头,三千五百具无头尸体,倒在了事先挖好的巨大坑洞中,几个侍从正一铲一铲填着土壤。 当现场的贵族们在迷蒙细雨中散去,而冯森与阿福却没走,他们顶着细雨,来到坑前,阿斯托尔福站在墓坑前,脸上的表情似是沉痛似是迷茫。 将一支白色的花朵扔入了墓坑,阿斯托尔福默默念起了《日经》。 当他再次抬头时,脸上的沉重的表情已然消失,仿如从未出现过:“我们去教堂吧,洗礼的仪式都已经准备好了,别迟到了。” 两人骑在马上,却再没了之前一路走一路聊的兴致。 第十五章 假意忠诚,日后悔过 “以塞亚,我们的救主与元首,感谢你!在你和众位见证人面前,为这些聆听您的福音的迷途羔羊受洗!” 宽阔的教堂中,查理陶醉地举起手中的权杖,他将权杖蘸了蘸圣水,悬在了冯森额头上方。 “追求受洗的羊羔啊,你可以向前走,随着以塞亚渡海,最后得到应得的荣耀。你们这时也可以回去,没有做好准备与最终决定的人,你们现在可以回去。 现在,来自东方赛里斯的虔诚羊羔,你准备好进入天父的世界了吗?” “准备好了。” “你愿意遵守信徒应有的操守吗?” “我愿意。” 查理面带笑容,用权杖点了点冯森的额头,几滴圣水从冯森的两鬓流了下来。 “起来吧,我的孩子,从今日起,我将会是你的教父。”查理轻轻抚摸着冯森的脑袋,“作为你的教父,我将赐予你教名——安东尼,从今日起,你便叫洛山·安东尼·冯!” 安东尼?冯森仔细咂摸着这个名字,他好像在哪儿听过,洛山安东尼,洛山安东尼……洛山安?安洛山?! 不不不,这怎么可能呢?我冯森可是虔诚的信徒和大大的忠臣啊! 是的,当忠臣,是冯森新的目标,他万般的豪情已然被染红的阿勒尔河冲走了,当他发现查理在屠杀战俘时,并不是出于愤怒而是冷静思考后的结果时,他就知道上了贼船了。 这哪是光武帝,这是曹操啊,说起来,这查理的父亲矮子丕平还就是那个法兰克宫相,对上了,一切都对上了!龙生龙,凤生凤,曹操的儿子会斩首示众啊。 当初冯森选择查理,就是看在他后世温和豪爽的名声上。 冯森曾经看到过一则资料,有一次,查理和一个教士一起进餐,看着那个教士对着烤肉祈祷了半天,都祈祷凉了,才割下一小块给自己,查理看着冷掉的肉勃然大怒,说:你还不如自己全吃喽!(史实) 但就算如此,查理也没拿他如何。 早年间跟着查理混的重臣,基本都得到了不错的结果,就像狄奥多里克的儿子威廉,他起家就是在父亲战死后,查理特地给他封了图卢兹伯爵这块肥地。 但现在一看,好家伙,这不像好人呐! 冯森也是有着一个最后的道德底线的,比如汉人的身份,比如一些信仰问题等,这其中有一些会给这时的西欧君主产生极大矛盾。 他本想着,这个查理是个相对感性的人,要是有了什么矛盾,只要说说情,可能会受到惩罚,但至少命不会丢,也不会有什么大事。 但现在一看,这不还是个冷血君主吗?我的豪迈帝王呢?型月你个骗子,刻板印象害死人啊! 如今上了贼船,也不好下了。 在对比了一番各自的实力后,冯森最终还是可耻的怂了,或者说暂时性怂了。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标——在查理曼在世时,当一个大大的忠臣! 谁说藩镇一定会造反,我安洛山就不会!我就是要让后世的人看看,藩镇,也可以很忠诚嘛。 “起来吧,我的孩子。”查理扶着冯森的肩膀,看着这个高大勇猛的教子,他突然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当时他十六岁,只比教子矮一点点。 如果这是我亲生的孩子该多好啊,查理心中莫名其妙蹦出了这句话,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弓腰驼背的矮小少年的影子。 眨了眨眼,将这一丝情绪抛开,查理再次微笑将冯森拉到了阶梯前:“诸位见证人,今天,除了是安东尼的受洗仪式外,还是他的册封仪式。” 此时尚处于中世纪早期,还没有后世那么多繁琐的册封礼仪,大部分的册封仪式,都是仅仅在教堂中随便说两句了算。 在教堂神甫的示意下,众人一齐唱起了圣歌,这其中有撒克逊贵族,也有移民来的法兰克贵族,在教堂的一角,还站着几名唐军的将官。 “蒙天父的恩典,见证了天父神迹的赛里斯贵族,靖难公爵之子,洛山·安东尼·冯,在这次的战争中功勋卓著。 他接受了神的感召,遵从了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真理——这真理颠扑不破地指出了一点:天父的信徒之间,要像爱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互爱。 来自赛里斯的冯,他以绝大的勇气,以少击多,率领一千军队,打败了五千敌军,镇压了此次叛乱,为了表彰他的功勋,我,法兰克人的王,地球的掌控者,神的信民,册封其为汉堡伯爵,并授予其三年的免税权!” 查理将剑搭在了冯森的肩上,他收起了笑容,面容逐渐变得严肃。 “安东尼,你可愿成为神的信徒,民众的牧人?” “愿意。”除非这个神不好用。 “安东尼,你可愿成为我的封臣,对我永远忠诚?” “愿意。”除非你要杀我。 “安东尼,这是在以塞亚的注视下发起的誓言,如果违背或撒谎,你的灵魂在死后必将无法登上天堂,同时我也会为了履行天父的荣耀,将你绞死。”查理的目光更加尖锐了,“所以我再问一遍,你的誓言是否属实?” “属实!”冯森斩钉截铁地说道,他的誓言句句属实,就是一半说出了口,一半在心里默默发誓罢了。 “好!哈哈哈哈。”查理收起了长剑,他抱住了冯森,亲吻着他的额头,“我的孩子,我相信你的誓言。” 配合着查理的话语,身周的圣歌也停滞了下来,查理搂着冯森的肩膀:“今天是值得欢庆的一天,天父得到了一位新的信徒,我们也得到了一个新的兄弟,我惩罚了邪恶的异教徒,也得到了一位忠诚且勇敢的猛士。 我想一次盛大的宴席,将会是这完美一天最完美的结尾。” 将身上的披风和长剑放下,查理伸了个懒腰,他扫视了一圈现场的贵族们:“我的宫廷御厨们,前几天才买下了来自埃及的白糖和印度的香料,只是数量稀少,所以,先到先得哦!” 说完这句话,查理在众人完全没反应过来时,猛地冲教堂门口冲了出去,一边大笑着,一边朝着广场处狂奔。 众人面面相觑,几个好热闹的贵族也大步奔跑着追了上去。 “怎么样?”阿斯托尔福走到了冯森的身边,问道,“感觉如何?” “感觉,也就那样。”冯森微笑着回答道,不过在他的心里,却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 【完成成就:伯爵野望】 【要求:获得一处伯爵领地。】 【奖励:获得一个地图外工坊,为期六十个月。】 地图外工坊?这个在游戏中,是指地图中无法显示的工厂,外国或民间的工厂,但在现实世界中,这是否意味着:一个虚空工坊? 就在冯森准备仔细研究一下这个地图外工坊时,他感觉到他的衣摆正在被人拉动着,回头一看,一只白嫩嫩的小手正拽着他的衣服。 “阿多尔公主?你找我?” 阿多尔重重点了点头,却没了之前的活泼伶俐劲,只是在原地扭扭捏捏地站着,在她身后,帕拉丁伯爵沃拉德微笑着站着,经过几天的恢复,他终于苏醒过来,甚至能拄着拐杖走路了。 “感谢您的搭救,如果不是您,我和阿多尔可能就要死在那座森林里了。” “这是我该做的,天父不会如此对待他虔诚的信徒。” “我主持的行宫在弗里斯兰,欢迎您任何时候的拜访。” “在安定下来后,我回去拜访的。” 说完了话,沃拉德一瘸一拐地离开了,偌大的教堂里只剩下阿多尔和冯森两人。 阿多尔突然小声地说了一句话,冯森没有听清,便弯下腰,贴近了耳朵问道:“公主殿下,你在说什么?” 阿多尔在冯森靠近的一刹那,猛地凑近了脑袋在冯森的脸上亲了一下,就在冯森还在发蒙时,她已然飞速地讲一个圆圆的东西塞到了冯森手里,然后捂着脸,风一样逃离了。 这是个啥? 冯森摊开了手掌。 手掌中,是一个金灿灿的金币,闪耀着不一样的光辉。 这枚金币上印着小公主阿多尔的头像,而在金币的背面,用拉丁语刻着一行小字。 “致我最亲爱的骑士,冯。” 第十六章 汉堡是汉人的堡 洁净的蓝空长远的如同一匹洗练的丝绸,枯黑中带着几丝绿意的森林覆盖在这片平整的土地上。 木屐踏碎了枯黑的树叶,露出半截青铁色的路标石,石面上有几个模糊不清的如尼文字——这些如尼文字的意思是汉(Ham),在古萨克森语代指阿尔斯特河畔的土地。 冯森根本不认识这个如尼文字,不过不莱梅派来的教士虽然也不认识,但他记住这块石块,他知道这代表他们已经到达了汉堡或者叫汉马堡。 不过,汉堡这个称呼是在神圣罗马帝国时代设立,现在这里只是被称作汉,而查理口中的汉堡实际指的是汉地上的一个城堡,就像巴德克堡一样。 在长长的马队后,一些本地的撒克逊战俘露出了既欣喜又悲伤的神色。 “尊敬的汉堡伯爵阁下,我们到了。”这个年轻的下级教士指着前方,恭敬地说,“再翻过前面那座小丘,我们便到达了您的封地,汉。” “好,那就麻烦你再为我们带一段路了。” “我的荣幸,阁下。” “兄弟们,再坚持一会儿,过了那座小丘咱们就到地方了。”转过头,冯森向着身后的靖难军士卒们喊道。 “喏——” 距离冯森伯爵册封仪式,已然过去了八天的时间,拿到了狄奥多里克的八百德涅尔后,冯森在一阵采买,终于上了路,开始前往他在欧罗巴的第一个家——汉堡。 如今冯森的财产不可谓不豪华,除了一千二百名奴隶之外,在之前的战争和赏赐中,他获得了三十头牛,二百只羊,一百头猪,一百来匹驮马,三十多匹战马。 除此之外,他还购买了足量的麦种,并且从国王殿下哪里借来了七八个木匠、石匠和铁匠,本来查理还想赠送几个懂得农耕的奴隶给他,但是被冯森婉拒了。 哎我就告诉你了,我们唐人别的什么都可能缺,就是不缺会种地的。 不过,这群牙兵虽然会种地,但让他们一直老老实实种地却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为什么当牙兵啊?不就是因为来钱快,有保障,而且吃香的喝辣的吗? 在冯森这一千多牙兵群体中,估计只有三分之一能安下心来种地,其余的,那可都不是啥好鸟啊。 所以,这群牙兵虽然战斗力高,但工资也高,维护费用更高,那么这个根据地的发展就是重中之重了。 长长的马队翻过前面的小丘,一片广阔而平坦的土地豁然展开在冯森的眼前。 墨绿色的土地上阡陌纵横,来自易北河带着水汽的风吹动着麦田的香浪,在麦田与麦田间的土路上,贯叶金丝桃活泼地挑动着身体,诱惑着来往的路人。 清澈的阿尔斯特河贯穿这片富饶的定居点,一道仅供三人并肩的木桥上,穿着长衬衫和布裙的农夫农妇提着陶罐或是顶着木盆缓步行走着。 通往木质堡寨的大路边,洒落着简陋的茅屋,它们稀稀拉拉,若隐若现地在麦浪中神出鬼没。 法兰克农夫们牵着马儿,带着笑容和愁容,轻轻抚摸着沉甸甸的麦穗,计算着收获的日期。 “请问,请问是不莱梅的阿勒教士吗?你们是什么人?从何而来?” 沙哑粗犷的声音将冯森的视线从远方吸引到近前。 一个高壮的八字胡男人从林子间钻了出来,他说着带着浓重撒克逊口音法兰克语,他手里拿着弓箭,腰间别着短斧,一声麻布衣裳,还戴着一顶软顶的毡帽。 “啊,伯爵阁下,请容许我介绍一下,这是汉堡的巡林官,也是税务官,同时也是法兰克自由民的代表之一——奥利安·菲里普茨。”阿勒教士连忙骑着马上前,用拉丁语向冯森介绍道。 “啊!是我失礼了。”那个男人赶紧躬身行礼,用一口蹩脚的拉丁语说道,“原来是尊贵的伯爵阁下。” “奥利安,这是你们汉堡的新任伯爵,在桑特尔山下大破五千叛军的勇士,洛山·安东尼·冯。” “那,那尼克拉伯爵呢?” “他背叛了国王殿下,被殿下亲手斩下了头颅。这位就是来顶替他的新伯爵,你的新领主。”阿勒教士从袋子中掏出了国王文书和封地状扔给了这位巡林官。 “抱歉,我实在太震惊了。”奥利安拆开了文书,仔细检查过蜡印,这才走到了冯森的马前,半跪下来,亲吻着冯森的手背,“向您献上我的效忠,我的领主大人。” 如果这一系列行为是由一位美少女做的就好了,为什么别人穿越到处都是娘化美少女,到我这怎么全变大叔了呢? 冯森不动声色地擦了擦手背上的口水:“你叫奥利安?” “是的,领主大人。” “怎么说,你对这里很懂哦。” “没有人比我更懂汉堡。”奥利安伸出了十根手指,自豪地说,“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年!这里还不是法兰克王国的领土时,我就居住在汉了。” “不错,你会骑马吗?” “会!” “嗯,好,阿勒教士,麻烦你带着他们去汉堡先行安置。”冯森对阿勒吩咐道,“奥利安,带我逛逛这里。” “尊奉您的意思,领主大人。” 一行人沿着山坡缓缓向下行进,而冯森和奥利安以及三名亲卫则驾马离开了队伍。 “领主大人,您看,从易北河那边到这里都是汉堡的领土。”带着冯森走上了一处可以俯瞰整个领地的高地,奥利安指着下面广阔的平原说道。 “只有这么小吗?”冯森皱起了眉毛,按道理这边的一个伯爵领相当于中世纪英格兰的一个郡,大小从一千平方公里到八千平方公里不等。 但眼前的这个,只有顶多两万顷地,也就是二百平方公里不到,不过单单这两万顷地,有易北河还有阿尔斯特河两条河流,水系纵横,倒是一片肥沃土地。 “当然不是,但您实际的领土是无法测算的。” “为什么?” “因为在每个法兰克王国的统治者之间,还居住着大量的撒克逊本地部落和丹人以及文德人(斯拉夫人)的定居点,大多数领土都只有一个模糊的划分,也就是说我们根本管不着他们,虽然他们生活在我们的领土中。”奥利安无奈地苦笑道。 “那我们能管到多少呢?” “嗯,在汉堡这片区域里,有五个村子,总共八百多人,其中有一半是您的农奴,田地有五千多亩,还有两个庄园,原本是上一代伯爵的财产,现在也归您了。”奥利安指着两处在林子边的村落,“每个庄园大概五六十人,种植了苹果、梨和黑莓,林子里还有一个大蜂巢,也是您的财产,每年可以取一次蜂蜜。 除此以外,在东北和易北河对面还有七八个法兰克人村庄和定居点,不到三百人,也能收税,然后在阿伦斯有十来个宣誓效忠的撒克逊村庄,但是除了上一任伯爵,别人基本收不上来税。” “哦?他们大概有多少人?” “他们?单论斯托马恩部落的话,他们差不多有八九千人,在东北还有一些撒克逊村庄和丹人村庄,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人。” “嗯……好了,感谢你的讲述,我们回去吧,我想亲自去村子里走走。” 一拉缰绳,冯森与随从们再次下山,向着不远处的一个木质的堡寨奔去。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冯森便回到了靖难军的营地。 他下了马,而唐军士卒们大都收拾好了行礼,正挠着脑袋,站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征战和行军的时间太久了,神经绷的太紧了,时间一长,都忘记了自己身处异国他乡,但现在安定了下来,众人反而都有些不适应。 “节帅!” “节帅!” 士卒们见到了冯森,都笑着给他行了礼,跟着他自发来到了营地的中央。 冯森先前还想着那些撒克逊村庄的事情,但见到这些唐军士卒们迷茫的围成了圈,他才想起了什么一样笑了出来:“干嘛?看着我干什么?看看外面,那些土地看到没,都是你们的了,每人百亩,先到先得,还看?快去圈啊!那已经是你们的土地了!” 士卒们先是一阵沉默,接着每个人的眼睛都逐渐亮了起来,在一阵沉寂后,欢呼声雪崩爆发,一群群靖难军士卒便像蜜蜂出了巢一般,涌出了营地。 骑着马匹的唐军士卒,挥舞着绳索和马鞭,在下午的淡淡阳光下,兴奋地欢呼着在平整的原野上飞奔起来。 第十七章 就从这开屎吧 把王司马等人推出去维持秩序,自己又亲自上阵组织分田后,冯森开始检视起自家的城堡。 这个时代的西欧,实际上还没有真正城堡的定义,而是一种名为丘顶—堡场(Motte-and-bailey)的玩意儿。 其大致的构造相当简单,挖一圈壕沟,然后用壕沟里的土堆成一个三米高的土丘,土丘上建一个宅邸,然后绕着宅邸紧密地插一圈木头,再留个门就好了,这个部分叫做丘顶。 而堡场则是丘顶下方壕沟围起来的区域,这个区域相对来说简单一点,建一些马厩和民房,沿着壕沟插一圈木栅栏就算完了,这个叫做堡场。 整个城堡大概能容纳一百到两百人,只是大多数时候,这里的常驻人口只有五六十。 在一座这样的城堡内,一般只会生活着领主,领主的家属,仆从,管家,洗衣妇,驻堡教士以及前来服役的骑士等。 这种结构的堡垒与中原的城池相比非常小,如果说有什么能与之相比的话,应该就是乡绅的坞堡或者军队临时修筑的军寨。 而冯森眼前的这座城堡大差不差,只不过堡场稍微大了一点而已。 “老孙,走,看看咱们的新家。”招呼着老部下孙敬孝和新部下奥利安,冯森沿着木质的阶梯,从堡场内向着夜晚休息的宅邸走去。 此时的整个城堡空无一人,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仆从在看守,上一任伯爵的拥簇们大多逃离了,留下基本都是些不受重视的仆从。 抬头看看城堡主楼,大约十来米高,分两层,全木结构,外观仿佛一个放大版的火路墩,就是那种长城上放狼烟的塔楼。 在仆从和奥利安的带领下,冯森打开了城堡主楼的门,一进入便是一间宽广的大厅,大厅的中央摆着一只橡木桌子,六根支柱撑起了二楼。 从一楼往二楼看,能看到两扇巨大的窗户和窗台,城堡内昏暗的光源主要就是从这来的。 踩着吱呀作响的楼梯上了二楼,这里与一楼的石地板不同,这一层使用了木地板,还铺上了一层灯芯草,而且还有一股草药的味道,应该是拿来驱虫的。 二楼的面积比一楼小了一半,因为它并未是完全封闭的,站在二楼的扶手边,冯森就能俯视整个大厅。 在二楼的一个角落,是一张硕大的四柱床,在床的周围,分别摆放着衣柜与箱子,不过从现场的凌乱程度来看,大部分值钱的玩意儿都已经被卷走了。 这城堡作为军事据点来看,算是不错的,但就居住条件来看,实在是要命,不说摆在大厅中央的围炉的火灾威胁和一氧化碳中毒可能性,就这个四柱床上的跳蚤,冯森都无法接受。 之前和那些高级贵族在一起时倒还好,现在遇到了低级贵族,那个跳蚤跳的就跟立体机动装置一样,到处飞,和他们在一起待了几天,冯森感觉自己已经快被跳蚤兵长砍烂后颈脖了。 决不能在这住。 冯森本来想吩咐这些仆从,让他们找几个洗衣妇来,但由于他的法兰克语依旧说的吭吭哧哧的,只能让奥利安来转告。 看来这法兰克语的学习需要提上日程了。 至于能不能学会?如果单纯自己学的话,冯森觉得没有五六年都过不去,他学习不行,但他会使用克劳塞维茨引擎作弊啊。 【决议:学习语言】 【你需要一名通晓相关语言的老师(你没有)】 【耗费10点灵能开始学习,每天耗费1点灵能,根据老师的水平,每天进度增加0.5~1.5】 冯森就取个平均数吧,就算每天进度1,三个月也足以让他通晓需要学习的语言了,时间有限,他必须得在这段时间内多学一点。 这样的话,他好不容易攒的114灵能点又只剩14点了,真是伤脑筋啊。 “阿勒教士。” “我在,伯爵阁下。” “我需要一名懂得法兰克语,撒克逊语和拉丁语的老师,你能帮我去寻找一下吗?” “嗯……”阿勒摸着他地中海的脑袋,“如果只是懂其中一个的话,倒好找些,要三个都懂……我去不莱梅的教区问问吧,说不定有人会。” “好。”冯森点点头,“那我们出去吧,这里太昏暗了,我住不习惯,回头需要改造一番才行。” 汉堡距离不莱梅差不多有一百来公里,骑马的话大概要个三四天,走路的话大概要七八天。 回到了军营中,冯森掏出了一张白纸,铺在了桌面上,开始整理思绪,这是他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习惯,把思考过程在纸上表达出来。 提起毛笔,冯森在题头写下了两个字“搞钱”。 蓄养这么多的士兵,而且是精锐士兵,不管是武器保养,马匹饲养甚至是薪资哪个都需要一大笔钱。 尽管冯森在这次的镇压叛乱的限时活动中大赚了一笔,但坐吃山空,这些钱和粮草用不了多久。 那么钱从何来呢? 冯森想了想,先在钱上牵出一个箭头,指向了一个“工”,但紧接着,他又在“工”字旁边写下了“商”和“农”。 这个“工”可不是工厂的工,而是工坊的工,如果想要富裕繁荣,制造业的发展是绝对的基石。 那么什么工坊比较符合现在的情况且比较赚钱呢? 冯森在“工”字下方写下了“陶瓷”和“酒”,陶瓷自然不用说,用过了光洁温润的瓷器,就再也回不去毛孔粗糙的陶器了,酒那更不用说,在这个普遍低度酒的世界里,这玩意儿是暴利。 有了产品,销售渠道也很重要,这就需要“商”了。 东西造出来了,卖给谁呢?这种事,向来是谁有油水捞谁,首先,北边的斯拉夫大兄弟穷的一批,捞不出油水,但是诺斯人却拥有琥珀、铜矿与优质的渔场,这是客户一。 其次,查理曼有钱,在冯森心中的中世纪福布斯排行榜中,他排前三,可以从他身上捞,但他毕竟是自己上司,捞狠了也不好。 那就指望着前二捞吧,这前二便是拜占庭帝国和阿拔斯王朝,这两个东西贸易中的巨头,几乎瓜分了丝绸之路带来的巨大收益。 阿拔斯王朝还是太远了,拜占庭算是最佳人选。 商人从哪儿来倒是个问题,但这个可以先不管,冯森提笔在“商”字边上写下“法兰克”“拜占庭”和“诺斯”三个词。 这些固然重要,却都不是现在能着手实施的,现在最先考虑的应该是农的问题啊。 饭都吃不饱,每天为了生产供己所需的粮食都成问题,哪来的人口打工呢?农业是工商业最重要的基石。 实际上,从阿勒尔河到汉堡的这段时间里,冯森一直在四处探访询问路过的村庄和城镇,最后他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这里的农业水平大致相当于中原的东周。 小麦亩产种一收三,亩产60斤,刨去麦种,只余40斤,大麦差不多,亩产90斤,刨去麦种,只余60斤,这种离谱的水平是冯森万万没有想到的。 知道你不行,没想到不行到这个程度啊。 要知道,这可不是罗马帝国后期的天灾疫病频繁啊,这是公元8世纪啊,这个时代全球气温普遍上升,吐蕃的高原都能种粮食你敢信? 在这个时代的欧洲,气温普遍上升了一摄氏度,连冰岛甚至格陵兰岛都出现了大批可耕种的农田,况且相对干燥,对于大部分都是湿土的西欧来说更是重大利好——土壤太湿润是非常影响耕种和收成的。 这要是罗马还在,亩产都至少两倍,但现在呢? 而造成一后果的原因就在于农耕技术的落后,罗马被毁灭之后,大量技术失传,日耳曼人不得不重走文明之路,一步步重新积攒农业技术。 表面上看,是西方农耕落后东方一千年,但实际上,是日耳曼蛮子的农业技术落后东方一千年,罗马人的农耕技术虽然不如东方,但还是比较先进的,没有落后太多。 “铁制农具”“牛耕”“重犁-曲辕犁”“粪肥合成肥”“垄耕种植法” 冯森依次在纸上写下了这几个词,想来想去,他最终在粪肥上打了个钩:“就从这个开屎吧。” 第十八章 想不出来章节名,你们自己脑补吧 安置了一大窝子嗷嗷叫的士卒后,冯森又给这群王八犊子放了一天假,士卒们放假了,他却不得休息,花了一整天跑遍了整个汉堡侦查了一遍地形,又得写计划忙到了后半夜。 冯森才少有地睡了一个黑甜长觉,一口气睡到了第二天中午才起床,而这已经是来到汉堡的第三天了。 摆脱了一连半年多的行军与死战,有了自己的根据地,冯森心情轻松了不少,他也懒得穿什么戎服了,扎了个幞头,随便披了一件灰地细纹织锦缎半臂,露出了胸口的鬼头夜叉纹身,再穿个连裆裤,就大摇大摆出了营帐。 今日日光正烈,刺的人眼珠子生疼,迎着阳光,冯森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叫上几个护卫,冯森开始在自家的军营中闲逛起来。 军营虽大,但却不见有多少人,按照先前冯森的安排,两个营的士卒继续休息,另外两个营负责外出打猎和看管战俘劳作。 此时已经是晚夏,太阳虽炽,但凉风却袭袭,既温暖又凉爽,算是最舒服的时候。 不过,这天气现在虽好,未来却不一定,这里毕竟是西北欧,要知道,威尼斯与哈尔滨纬度相同,而萨克森这一带还在更北边。 汉堡距离海边不远,冬日气温也不会低于零度,但住帐篷肯定会非常冷,而且不管到了哪儿,衣食住行都是最重要的,既然老城堡住不了,新屋子肯定就需要搬上来了。 这一点冯森和王司马吩咐过了,出了军营,在不远处的一块空地上,三四十个炉窑正有模有样的搭建了起来。 那些撒克逊奴隶满手的泥巴,努力地一层一层搭建这砖窑,不得不说,韦尔登大屠杀的威慑真的有效果,至少对这些死里逃生的战俘效果超群。 冯森先前和他们说过,他们需要为靖难军当三年的奴隶,三年后,每年都将他们中最努力的三分之一转为佃农,获得自由。 此时,这一千一百多奴隶(路上由于感染和疾病死了一百多)分为两组,一组三百人为建筑组,负责搭建房子,二组八百人为开荒组,负责开田。 站在高地上,不远处的森林边,撒克逊的大汉们手持砍人砍树两用斧,用力地劈砍着身边的云杉与松树。 稍近一点的阿尔斯特河旁,工蚁一般的撒克逊奴隶们正拿着粗木头,或者干脆用手挖着黑色的黏土,然后运送到上方的几个坑里。 这时会有专人将这些黏土踩紧踩实,本来还有一道调水和成稠泥的步骤,不过这里的泥土水分多,基本就省略了。 这些稠泥会被放置到一个个木质的四方框架中,加入陶粉作为熟料,然后用粗木棒敲打成填满木框,再用草线把木框刮平,就是一块砖坯。 这些砖坯将会被放置到草棚下阴干,等凝固后再堆叠到火塘边烘干和二次烘烤完全干燥凝固。 接下来的工作就要交给砖窑了。 开荒组的任务就是拿着各种乱七八糟的木棍和小刀,去割除杂草和灌木,为未来的正式垦荒做准备。 于是,在阿尔斯特河到汉堡城堡的这一段原野上,密密麻麻的人群像是蚂蚁般移动着,热火朝天地劳作。 在一团团的撒克逊奴隶之间,身着白衣红护额的唐军甲士们或骑着马匹,或手拿鞭子,监视驱使着撒克逊奴隶们。 这可是向来宁静的汉堡少见的一景,不少农民新奇地驻足观看,观察着他们。 “奥利安,这些跟着新伯爵大人来的士兵是拉丁人吗?”一个带着红色帽子的农夫手肘撑在篱笆上,好奇地问道。 奥利安扛着一头染血的猞猁,手搭凉棚,靠在篱笆上,也在向着那边遥遥观看:“不是,他们自称是赛里斯人……他们也叫自己汉人。” “汉(Ham)人?我在这住了五年了,他们才来三天不到,我才应该叫汉人。”一个白胡子的胖老头牵着毛驴,站在奥利安身边,有些羡慕地说道,“不过他们人人都有一匹好马,啧啧啧,这大马,多漂亮,可比汉诺威的肥驴子好多了。” 此时的汉诺威马还没有接受过血统改良,大部分时候都是作为挽马和驮马,而唐军士兵们的战马基本都是高大修长的大宛马焉耆马,驮马基本都是蒙古马女真马,而冯森的飞鬃更是汗血混血马。 “这位伯爵大人似乎比较高傲?”那个红帽子的农夫犯着嘀咕,“他来到这三天了,都没有召集我们这些自由民觐见。” “这位伯爵大人军人出身,可能对这些不太懂,况且他不怎么会说法兰克语,只会说拉丁语和赛里斯语,交流上也很困难。” “我的天呐!”那个白胡子的老头忍不住叫道,“那以后我再和隔壁村的奥斯打起来时,我该如何向他申诉我的辩护词?他该怎么给出公正的审判呢?” “你从来不满意伯爵的审判,老伯爵的审判也没见你服气过。” “但我真的一直是占理的哪一方!” “得了吧。”那个红帽子的人高声嘲笑道,“我们这边都有一个谚语了,叫老汉斯认错,魔鬼都能皈依天父。” “该死的,你们怎么能如此污蔑一个虔诚的信徒,说好的互爱呢?”老汉斯跳着脚骂道。 “别担心,老汉斯,我们的领主大人已经托人去不莱梅邀请老师了,一位会说法兰克语的老师。” 奥利安拍了拍老汉斯的肩,突然,他的眼角瞟到似乎有两骑骑兵正飞速赶来,其中一人正是他的领主大人。 “伯爵大人过来了,放精神点。” 虽然刚刚还在吐槽这位文盲伯爵,但等冯森真正赶到时,他们又飞快地整理了自身的衣服服饰,恭敬地等在了原地。 很快,冯森便拉着马缰停在了 “奥利安,你这是才狩猎回来吗?” “是的,我的领主,我用捕兽夹猎到了一只猞猁,您看,多么柔软的绒毛,我会在晚些时候把皮毛送过去的。” “不用,我有过冬的衣服,你自己留着吧。这几位是?” “啊,这几位是自由民们的代表,请原谅他们的心急,他们在询问我何时能得到您光荣的接见。” “天父保佑,很荣幸能见到您,领主大人。我是老汉斯,巴巴罗村的代表。”老汉斯操着一口夹杂着法兰克方言的拉丁语,磕磕巴巴向着冯森行了一礼。 在中世纪,但凡是上级封建主,下级的人都会称呼为领主大人,唯有同级或互不统属时,才会称之为某某伯爵阁下,某某国王殿下。 让冯森欣慰的是,他没有上来亲手。 “正好,奥利安。我就是要来和你说这件事的,你去召集一下自由民,每个村子选出六个自由民代表,今天晚上晚饭后到城堡集合,要满18岁的成年有产男子。” 第十九章 献屎令 中世纪的城堡有很多的组成部分,在丘顶下的堡场,安置着许多其他的建筑,就汉堡来看,这里有酒窖、铁匠作坊、谷仓、马厩,以及供给骑士和不重要的客人的次要居所。 不过,领主们最主要的居住地点和活动地点,还得是在城堡主楼,也就是丘顶上的二层宅邸。 这间宅邸中有大厅,有卧室,还有地下监牢,而仆从们甚至领主本人都会直接在地上铺点稻草睡在大厅。 是的,领主和仆从甚至狗一起睡在大厅,最多用帷幔隔开,这是因为木质的主楼防寒性不高,一到寒冷的冬天,所有人都冻的瑟瑟发抖。 每个人都需要大厅中的壁炉或围炉,但是春夏等不怎么寒冷的季节,领主们大多睡在二楼的床上。 大厅是城堡中最重要的部分,因为它除了居住功能和社交功能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政治功能——集会与审判。 坐在垒高的黑木主座上,冯森一边等待着自由民代表们陆陆续续地进入大厅,一边百无聊赖地查看着之前的【地图外工坊】。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摸索这个新的功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确实是一个虚空工坊,只需要冯森选取一个物品,它就能开始生产和打造,甚至不需要任何投入。 但是,它同样有限制,第一,它无法制作超越当先时代科技的物品,第二,它无法制作不能在附近采集到制作所需资源的物品,还有一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它在生产军用器材时,生产速度慢的出奇。 冯森曾经尝试将其生产物品改为凤翅兜鍪山纹甲,结果发现它的产出量是:每年一领。 当冯森将生产物品改为镰刀时,居然是一天十把,一年三千六百把,这耗铁量比山文甲高了三个量级好吧! 思来想去,冯森最终决定,全部生产锄头等农具算了,养这一千多大爷已经挺困难的了,他暂时没有扩军的想法。 “领主大人,人都已经到齐了。”阿勒教士轻声呼唤着似乎在打盹的冯森。 “好。”冯森抬起头,扫视着下方的人群,总共三十位自由民代表,其中有老有少,他们穿着平日里最干净整洁的衣服,搓着手泥,交头接耳地围聚在一起。 贫穷的自由民代表们小心翼翼地走着路,生怕把裤子上的泥土,抖落到这精美的半狮半鹫盛饰式茛苕叶长蔓花环羊毛地毯上。 另一个年纪不大的自由民则好奇地侧着头,试图去看冯森低着头的脸,然后被老汉斯一把抓住脖领子拉了回来。 不过,大部分的自由民就算没有战战兢兢,也都是一副拘谨恭敬的样子。 “晚上好,我的臣民们,愿天父保佑你们!”冯森用才学的几句法兰克语说道。 “晚上好,领主大人,天父保佑,希望我们没有打扰到您的睡眠。” 而奥利安和阿勒分别向冯森翻译。 “哈。”冯森笑了笑,“好,大家都坐吧,我看你们都渴了,厨房已经为你们准备了一桶啤酒来解渴,也方便我们谈论接下来的事情。” 听到奥利安翻译说有啤酒,几乎所有的自由民们都兴奋起来,有点甚至直接站起身,大声赞颂着领主大人的慷慨。 阿勒教士拍了拍手,大声呵斥道:“坐下!这里不是你们撒欢的地方。” 待到自由民们都乖乖巧巧地坐好后,冯森才继续说道:“我是赛里斯人,我只会拉丁语,所以我无法直接与你们交流。 但是不要紧,我已经向不莱梅主教发去了信件,托他帮我找到一位法兰克语老师,别担心,我很快就能与你们面对面交流了。” “您是一位仁慈且好学的领主,我的大人。”一位代表恭敬地行礼道。 “不用吹捧我,这是作为法兰克王国大忠臣最基本的要求!”冯森坐直了身子,继续说道,“我把你们召集来,第一是为了与我的臣民见见面,但我的城堡中装不下太多人,所以就邀请了你们。 第二是为了向你们述说我们的来历,和一些我的基本的规矩。 第三是为了颁布一项法令,要和你们探讨一下。 那么我们就从第一点开始。” 说着冯森站起了身,从身后拖出一个啤酒桶,一斧子劈开顶层的木盖,他舀了一杯啤酒:“来,从你开始,对就是你,报上你的姓名,年龄,家庭,居住地与职业。” 被指到的那个自由民吞咽了一口口水,迟疑着走了上来。 “我,我叫蒂莫,31岁,家里有我的妻子和两个小孩,我住在巴巴罗村,是一名农夫。” “好,阿勒教士,你记下了吗?” “记下了。” “这是你的酒,别打翻了,我的朋友。” 见到有人已经喝上了,其他人再也忍不住了,纷纷走上前,自报家门后领走了属于他的那一杯酒。 待到最后一名代表已然领走了他的那一份啤酒后,冯森笑着举起了酒杯:“干杯!喝完了可以再满一杯。” “干杯!”自由民们举起了啤酒咕噜咕噜大口吞咽着。 不过,冯森并没有喝多少,这种跟特么醋一样酸的啤酒,他是喝不惯的。 “诸位,第一件事办完,我以及对你们有了不少了解,但同样的,我也希望你们能对我有些了解。” “我的名字,是洛山·安东尼·冯。”几杯啤酒下肚,在场的自由民代表们都放开了不少,不再拘束,而是开始直视着冯森的脸,听着他的讲述。 “我的家乡在赛里斯,其距离比从这里到不莱梅要长千倍万倍,在我的故乡,似乎是冥冥中自有安排,我的故乡叫做汉(Han),与这里的名字几乎是一样的。 而我之所以来到这里,是因为天父的旨意,在来到这里之前,我正在被敌军围攻,危在旦夕,但是一场大雾后,我在一个白胡子老人的指引下,来到了此处。 我想那名老人必然是一位先知,而我是一个目睹了神迹的人,让一千个人飞跃万里,我想除了天父,没人能做到这样的伟绩, 于是,当我发现,一个可怜的女孩在被异教徒追杀时,我愤然出手,打败了他们,而这个可怜的小羊羔,就是法兰克国王查理的女儿阿多尔特鲁德。” “我的天呐。” “居然是叹息之雾。” “要是我也能……” “在此之后,这位可怜的公主告诉我,五千异教徒的大军正在围攻她母亲所在的城堡,出于信徒间互爱的信条,我决定,帮助他们,哪怕我只有一千人。 天父造福,我奇迹般地打败了敌军,斩杀了对方的首领,得到了国王的赏识,加上我营救公主的功劳,国王殿下决定——为我洗礼并册封我为汉堡伯爵,或者说汉伯爵。 这就是我的经历。” “看来您的确受到了神的眷顾。”戴着他心爱红帽子的威廉忍不住羡慕地说道。 “神爱世人,却不会无缘无故地眷顾某个人。”冯森一副悲天悯人的圣洁表情,“我想,他让我来到这里,必然有我的使命,但我一直不知道这个使命是什么……直到昨天晚上。” 说道这里,冯森加重了音调,流畅而富有韵律的拉丁语,虽然自由民们没有能听懂的,但依旧感觉到了神秘而庄严的气氛。 “昨天晚上,我再一次梦到了那个先知,他告诉我说,用圣水撒过肮脏的粪便,就能为信仰天父的臣民带来丰收的粮食!”冯森的眼神愈发锐利。 “从这时起,我已然知道了我的使命——要让饥饿的信民吃饱,要感化邪恶的异教徒,要将天父的福音传给无知的人们,将他们变成我们的兄弟—— 我要让这个天父之国再次伟大! 哪怕被污蔑为魔鬼,哪怕会破坏我的名誉,我也在所不惜,所以,我要推行新的法令,那就是这份《献屎令》!” 第二十章 把你们的大粪都给我交出来! 《献屎令》这个法令名字看上去高大上,但在实行上却非常简单,就是要求村民们每天有时间就去捡点屎,每公斤大粪作价一个木筹,十个木筹换一杯啤酒,五十个木筹换一把镰刀。 除此之外,主路上不得倾倒大粪,违者收取罚金,马屁股后头要放一个草兜子,用来盛屎,马粪也能换木筹。 这些大粪,不管是腥还是臭,到冯森手里都是……咳咳,肥料。 除了《献屎令》外,其余的税法税率都不变,之前怎么来现在就怎么来,没啥区别。 月色如水,城堡的大门轰然洞开,喝的醉醺醺的自由民代表们,一步深一步浅,勾肩搭背地向着老家走去。 这些自由民能够被推举前往城堡,必然是在一个自由民小圈子里有一定的影响力或知名度,于是,伴随着他们的回归,这道法令和法令背后的故事也旋即在自由民中传播开来。 实际上,一开始部分人认为,这只是新伯爵的梦中噫语罢了,拿屎换啤酒?怎么可能呢?别是领主大人喝多了逗乐子。 不过,三天后当第一个不信邪的自由民拿着木筹换来的小镰刀回到村落时,自由民们都震惊了。 卧槽,屎真的能换东西的!而且听奥利安说,《献屎令》只实行半年,往后就没有了。 现在距离收割还有一段距离,正是农闲的时候,谁不想要一把闪闪发亮的小镰刀呢? 于是,在汉堡的田野间,无数的孩子和农妇开始四处捡拾牛粪、鸽子粪和其他乱七八糟的排泄物,每天的马桶也不乱倒了,而是攒够一公斤送到城堡去换木筹。 一有野屎,便是一群人蜂拥而至。 但随着存量屎逐渐减少,而增量屎却又不见多,自由民开始内卷起来。 一周内,冯森接到了十起甚至九起关于屎的案子,其中包括半路抢屎,去邻居家偷屎,两伙村民为了一大坨野牛粪大打出手等等。 部分村民甚至每天啥事不干就喝水,喝完了马上尿,快速卡bug攒木筹换镰刀,不过后来这一招用的人多了,冯森就停止了对尿的兑换。 为了防止事态恶化,冯森不得不再次增加法令,表示自己或自己牲畜拉的屎归自己。在野外拉的屎,如果没有及时收集,需要两人以上见证,宣誓对这坨屎的主权,否则就是先到先得。 一套组合拳下来,外加收获的时节就要到了,村民也逐渐转移了注意力,只有一些孩子在做这些事了。 这些事虽然闹心,但效果却是非常好的,不仅乡村的土路间各种粪便少了很多,还让冯森将周边的粪一扫而空。 得到了崭新锋利镰刀的村民们也能加快收获的效率,同样增强了冯森的实力,可谓是双赢。 而且通过这个法令,村民对冯森的信任也大大提高了,相当于一次徒木立信,你想想,给我大粪的人,我都给他一把小镰刀,那向我效忠的人,未来就是几个亿啦! 站在正在发酵的粪堆前,冯森用手捂住了口鼻,强烈的粪臭味让他几乎要吐出来。 这些粪堆大概两米宽,八米长,一人多高,这样的粪堆在这片远离居住区的小洼地前排成了整整齐齐的三四排。 新鲜的大粪是不能直接去施肥的,那样会烧苗,这些大粪需要经过一系列工序的处理,才能够真正地用于施肥。 冯森为未来的播种和开荒,准备了两种肥料,一个是土硫肥,一个是有机肥。 土硫肥的制法比较简单,尿五十公斤,熟石膏五公斤,再用二十五公斤的水混合稀释,然后放入土窑中密封十天即可施肥,这种肥制取速度快,用来开荒时施肥。 冯森面前这个是有机肥的粪堆,即是将人畜粪便、秸秆、落叶和沼泽中的淤泥混合在一起,撒入草木灰,再堆放,最后在表层涂上盖上一层茅草涂上泥巴。 粪堆中有机肥会在细菌的作用下发酵,每个月翻堆一次,三个月就能投入使用,这是为来年开春播种准备的。 实际上,非常有意思的一点是,在罗马时代,罗马的农民是对肥料有着相当程度的理解的,他们甚至将肥料分为绿肥、粪肥等等种类,而且还总结出了所有肥料中,鸽子粪是效果最好的。 但到了中世纪,除了在一些罗马曾经的核心领土上,还有不少残存的罗马化贵族世家在使用粪肥,大部分的领主都没有施肥的理念,尤其在西欧和北欧。 自从476年西罗马灭亡后,日耳曼人大量进入高卢和意大利,哥特人、伦巴第人、巴伐利亚人、图林根人,他们在这片被凯撒倾注了大量心血的土地上自由奔驰。 这群日耳曼人是那么的野蛮却又那么的自信,丝毫没有五胡乱华时期胡人的学习精神,不仅大量珍贵的历史书籍和前人哲思没能流传下来,连罗马时期的先进科技也完全遗失了。 相当于,罗马走过的科技树与文明之路,他们又要再走一遍,还有可能会走歪。 回归正题,冯森捏着鼻子向韩纲询问道:“这里的粪肥有多少,能支撑明年的播种吗?” 韩纲是韩士忠的长子,由于老韩出身菜农世家,所以这片农业的东西,冯森都是让他们俩监管。 韩家祖籍山东,韩纲是个典型的山东高瘦小子,他面皮白净,浓眉星目,就是太瘦了,有些尖嘴猴腮的:“节帅,这里的粪肥大概有个四万斤,弄成土肥的话,差不多有十六万斤,其实最好每亩要施两千斤肥,这数量确实不够。 不过这里土地肥力确实不错,到处都是适合开田的平地黑土,以目前土肥的增速来看,给每亩施500斤是最适合的,来年能播种大约2000到3000亩土地。” “哎呦,那这不够吃啊。”冯森无奈地抓着头皮,现在他身上也有跳蚤了,现在的仓库里的存粮和农民上缴的赋税根本养不起靖难军和那些战俘。 尤其是靖难军,他们可是天天练武操练的,一天两斤米饭或麦粥不在话下,这还要配肉和蔬菜呢。 冯森可算是知道为什么中世纪每次大战出动的兵力都只有区区一两万了。 就这个粮食出产水平,牧畜业再发达,也养不动太多常备军队啊,怪不得后来的那些神圣罗马帝国的小邦国都不养军队,而是战时临时雇佣了——养不起啊。 “麻烦你们父子俩努努力,尽量把明年的亩产堆到种一收五,也就是亩产一百以上吧。” “必当竭尽全力。”韩纲向着冯森作了一个长揖回道。 “好了,那你再照看一下,我去看看窑炉那边的情况。”翻身上了一头驮马,冯森向着河边赶去。 他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早上四处巡视,下午出门打猎,锻炼武艺,晚上则拉着阿勒和将校们一起学习法兰克语。 这伯爵领不大,烂摊子却多,加上各种乱七八糟的事务,冯森每每感觉到焦头烂额,王司马要管建筑和统筹,崔须陀要管士兵,真慧这个老骗子又去不莱梅进修了最新版本的《日经》了。 用他的话说就是:“我倒要看看这群异端又搞出了什么新名堂。” 本以为教会分配的驻堡神甫阿勒教士是个文化人,能帮帮忙,没想到他除了会拉丁语外,几乎一无是处——他甚至不认识拉丁文,只会背一小段《日经》中的经文。 不过这倒也寻常,在这个时代,人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教士也一样,一些乡村教士甚至没看过《日经》全文,就敢去传教祝祷了。 吃饭都成问题,哪有那么多时间学习知识,更何况,在这个时代,知识是奢侈品,因为承载知识的文字实在太贵,一本羊皮纸的《日经》甚至能换一座葡萄庄园! 这么说来,造纸术也得提上日程了,冯森他们自己携带的白纸也不多了。 “好烦啊。”冯森烦躁地用马鞭抽着身边的杂草,“如果治理领地也能像打打杀杀一样简单就好了。”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 正在这时,冯森突的听见了阿勒的叫声,他扭头看去,却见是年纪轻轻就地中海的阿勒气喘吁吁地骑着头小毛驴赶来。 “怎么了?” “天父保佑,我的领主大人,您要的法兰克语和撒克逊语的老师来了。” 第二十一章 嘿嘿修女香香的软软的嘿嘿 自从进入九月,汉堡的天气在一场场小雨后,逐渐变得凉爽,不过,夏末的鸣蝉只能发出有气无力的惨白色叫声,仿佛在歌咏它仅剩的生命,也许一天,也许一秒。 阴沉的浓云中,阳光像利箭一样刺破了两三个洞,但时不时又会被其他淡灰色的阴云给掩盖。 高高的绿色谷坡上,冯森与阿勒骑着马等待着。 在绿色谷坡上,是一条长长的细沙硬土铺就的黄灰小路,它从山林中延伸到冯森的脚下,又向远处的汉堡延伸去。 一辆四轮的马车从森林中缓缓驶出,滚滚转动的车轮轧过了地上的沙土与石子,左右摇晃着。 很快,马车便在冯森等人面前停下。 车帘掀开,一个身着灰色袍子的白发老者在马夫的帮扶下下了车,他大概有六七十的样子,白发苍苍,但却将天灵盖那一块的头发全部剃光,露出了一个锃光瓦亮的脑门。 “下午好,尊敬的汉堡伯爵阁下。”老者哼哼吃吃地说了一段拉丁语。 你这拉丁语水平,是怎么想到要给我上课的?不过也不怪,这个时候的人大部分都没啥文化。 “下午好,来自不莱梅的老者,我已经为您准备好了了房间,您想什么时候开课请和我说,我会为您安排时间。”毕竟是未来的老师,冯森客客气气地回道。 “天父保佑,您真是一个谦逊而又和蔼的人。” “我们汉人向来尊重老师,尊重有知识的人。” “哦,那我想你是搞错了。”老者笑着摇头道,“我是不莱梅教堂的司铎菲尔茨,我只是负责与您面见,并送来真正的老师。” 菲尔茨说着掀开了身后的马车的帘子。 一条修长紧实的大腿从马车中伸出,轻轻踏在了地面上,在隐隐的弧线在宽松的套头圆袍中若隐若现。 担当她需要下车时,由于身体的伸展,依旧能看清她从小腿到臀部优美的曲线,以及小腿腕处如雪的白色。 冯森睁大了眼睛,知道自己这副样子颇有一种老色鬼的表现,他有些犹豫到底要避开目光还是继续…… 玛德,抬起了头,冯森一拍大腿,那不涩涩还是人吗?看!我不要脸,我就是看,于是他的目光就沿着身体的曲线一路向上扫描。 这黑色的修女炮虽然宽松,但好在面料柔软,流水般的布料在修女光滑的身体上流动着,形成了一层层起此彼伏的黑色海浪,一座足以撞沉泰坦尼克号的冰峰也在着海浪中上下起伏着。 下了马车,冯森才能看见她的全身。 白色的束带束缚着黑色的云波巾,一条银色的十字架项链穿过她细长的脖颈夹在了胸前。 这束带和云波巾牢牢地系在修女的头上,将她白金色的头发藏在了藏黑色之后,她面带优雅的微笑,浓密的睫毛扇动着,一双灰色的眼睛虔诚而又纯洁地直视着冯森的脸。 随着修女的走近,冯森甚至能闻到她头发上洋甘菊的气味,若有若无,她大概有三十岁,身材高挑,脸庞却仿如用水彩画出的一般,模糊但又鲜艳。 “天父保佑您,来自赛里斯的汉堡伯爵阁下。”流利而富有韵律的拉丁语传入了冯森耳中,“我是吉塞拉,是埃尔斯多夫修道院的嬷嬷,也是教授您法兰克语与撒克逊语的老师。” 嬷嬷?这是嬷嬷?套你猴子的,这样的嬷嬷给我来一打好吗? “下午好,吉塞拉嬷嬷。”冯森微笑着向她点点头,“我确实没有想到来教导我语言的,居然是,是一个一个……” “一个老修女是吗?”吉塞拉眯着她好看的灰色眼睛笑道,“您觉得一个女人没有能力担任教导您的老师吗?” “当然不是。”冯森正色道,“天母雅典娜在旧神中,也是以智慧而闻名,为了供奉天母而设立的修道院中的修女,自然也能承继天母的智慧。” “您是一个智慧人,伯爵阁下。”吉塞拉轻轻掩住嘴巴笑道,“但我想问你一件事,学法兰克语就算了,您为什么还想学撒克逊语呢?” 因为这俩玩意儿同属日耳曼的语系,只不过区分成了方言罢了,其区别大概就和东北话与山东话类似,搂草打兔子,一道学了呗。 “因为我想,这片土地上,还有很多迷途的羔羊,他们也需要聆听天父的福音,所以,为了向他们传播福音,我希望能先与他们交流。”冯森大义凛然地说道。 吉塞拉先是有些惊讶,随后低着头轻笑了两声:“大部分的法兰克的领主都不把他们领地上的撒克逊人看做是同族。” “在我眼里,他们都是一样的,居住在汉(Ham),就是汉人。” 吉塞拉并没有发觉两个词发音的不同,她眼神突然迷离起来,陷入了一阵走神般的思索中。 “吉塞拉嬷嬷?”见她半天没反应,冯森皱着眉疑惑地问了一句。 “愿天父原谅我,我走神了,抱歉。”吉塞拉马上恢复过来,优雅地向着冯森道了一声歉。 冯森摇头笑道:“没事,嗯,我看这天快要下雨了,这荒郊野外的,不如咱们去屋子里说吧,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新建的房屋。” “那就麻烦您带路了。”菲尔茨司铎颤颤巍巍地向着冯森点头说道。 “天父保佑您。”吉塞拉也回到了车上,不过她没有像菲尔茨一样假寐,而是卷起了车窗的帘子,饶有兴味地观察着这处不大的聚居地。 随着车轮的吱呀声,一处由麦田和溪流组成的定居点出现在吉塞拉眼中,这里和她十年前见过的完全不一样了。 与别处常见的法兰克定居点不同的是,这处聚居地异常地干净,道路的两边青葱一片,常见的各种人畜粪便都不见了,空气中唯有青蓝矢车菊淡雅的香味。 这里的人简直如同住在古代的罗马人一样讲卫生,所有牲畜的屁股上都专门放置了草兜子,防止牲畜随地大小便,一些村民和儿童自发地背着背篓,在田间清理这野兽的粪便。 “上一次您过来时,是这样的吗?”吉塞拉惊奇地向着菲尔茨问道。 但菲尔茨比她都惊讶,他望着窗外的景色,喃喃地道:“我上次到这来的时候,道路上全是粪便堆积成的泥沼……他是怎么让这些村民老老实实地清理路面的?” 如果冯森能听到菲尔茨的话,他肯定要说道,这些村民可一点也不老实,往尿里倒水,向大粪里混泥土,甚至偷偷在大粪里放石头,要不是冯森狠狠罚了那几个作弊的自由民一大笔钱,可能还要更离谱一点。 随着马车缓缓驶过,一行人来到了阿尔斯特河的对面,冯森选定的亲自选定的唐人村。 在这片广阔的原野上,数十个砖窑正在冒出滚滚的浓烟和火光,每个砖窑边都有三四个撒克逊奴隶在操持。 他们站在木质的架子上,探着头从窑顶地缝隙中观察着内里的火光,要保证每个砖块都被烧红烧透,否则这样的砖块是无法防水的。 烧砖时,当砖块如同金银般颤动融化时,就需要迅速封闭三个出烟口,并缓缓向其中倒入河水用以转釉,这样就能烧制出最优秀的青条砖。 如果火力少一分,砖块便缺乏光泽;若少三分,就变成了“嫩火砖”,一遭风雨,容易松散脱落,化回泥土。 相反,如果在烧制时火力多一分,砖面就会出现裂纹,要是多三分,砖形就会缩小开裂,根本砌不了墙。 对火候的把控尤为重要,这就不是靠学能学会的,只能看经验,不过,这群撒克逊里倒是有几个聪明的,把火贼准,已经升级奴隶百户队长了。 一车一车的砖坯和柴火运进去,不断地灼烧着,而另一批砖窑,则是一群撒克逊人一车一车地将烧好的青条砖、灰砖和瓦片从砖窑中运出。 很快,一行人便在一个中式的小院旁停下,吉塞拉也下了车,打量着这个自己未来的家。 第二十二章 这样的嬷嬷来十个! 展现在吉塞拉面前的,是一间一进的二合院,占地约三百平米,全都是使用的正经青条砖铺就,只是才建成不久,里面不免有些湿气。 这些二合院中房屋一水的黑瓦灰墙,围墙上是人字形的红色瓦片。 屋顶的形制则是最简单的硬山顶,在正脊的两端的正吻上原先是啥都没有的,但冯森充分发挥了创造力,在原先安吻兽的地方,各放了几个天使泥像。 在屋脊的正中,则高高竖起了一个十字架。 这场景乍一看真是相当的魔幻。 “这要是放在别处,足以充当一处小教堂。”菲尔茨忍不住说道。 “你们可以尽情地在这里传教。”除非你们懂汉语,但就算你们懂汉语也没用,到时候功利主义有神论会教你们做人。 而此时,吉塞拉身后,一个提着大包小包的小修女也下了车,她吃力地将包裹从车上拖下来,张着嘴看着这间大房子。 “吉塞拉嬷嬷,我们以后就住这吗?” “是的。” “好嘢,这样我就能一个人睡了,和希伦他们睡一起,又热又吵。” “这可不是一个修女应有的态度,米娅。”吉塞拉严厉地说道,“你是发过神贫誓愿的,要时刻保持内心的纯洁,就如同天母雅典娜一样。” “对不起,嬷嬷。” “罚你背诵《日经》第三节第十二段五十遍,去。” “好的。”米娅垂头丧气地到了一个墙角边,大声地背诵起《日经》来。 “抱歉,让你们见笑了。” “不会,她只是个孩子,出现错误在所难免的。” “请进吧。” 踩在坚实的地面,吉塞拉进入了这间小院,在院子的中央还栽了一棵胡桃树,被一个土台围在了中央。 青绿色的胡桃树叶有些发蔫,几棵天蓝色的菊苣在树根与土台的夹缝间顽强地探出了脑袋。 扫了扫土台上的灰尘,吉塞拉坐了上去:“这里确实是一个非常幽静的地方。” 几个仆从将吉塞拉的行李从外面搬到了里间,冯森跟在他们身后也进入了小院中:“两位,这间房屋由两间平房制成,每间都有火炕,用以在冬天御寒。” “感谢您的用心,伯爵阁下。”吉塞拉对这间屋子还是非常满意的,之前她居住的修道院,虽然比这个要大很多,但夏天闷热,冬天阴冷,住起来很不舒服。 “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呢?学习语言是一个需要自律和漫长努力的过程。”吉塞拉嬷嬷缓声道,“所以我建议您最好每两天来学习一次,并且时间固定,否则我并不能保证您一定能学会。” “那是当然,我每天上午都有时间,我会每天都来的。”冯森同样微笑着回应道。 “但愿如此,我可能需要去收拾一下行礼,需要离开一会儿,正好菲尔茨司铎有事要对您说。”说着,吉塞拉就拽着米娅的手进入其中一间朝阳的平房。 菲尔茨司铎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啧啧称奇了一番后,来到了冯森的面前:“汉堡伯爵阁下,正如吉塞拉嬷嬷所说,我的确有一些事想要找您商讨。” 冯森正想说话,却感觉手背猛地一凉,他抬起头,一滴雨水正正好飘落到他的脸上。 低下头,正视着菲尔茨,冯森向他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下雨了,我们还是去屋子里面说吧。” 汉堡虽然是内陆,但由于其靠近海洋,所以一直是温带海洋性气候。 由于全年的盛行西风,大量的暖流和水汽从大海来到了汉堡,暖流在冬天与北方的寒流相撞,就会产生大量的雨水。 汉堡一年四季的温度都不低于0度,最高温度也不会超过25度,而每年平均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下雨。 不过汉堡的雨都是以小雨为主,几乎看不到雷雨天气,换句话说,这个纬度比哈尔滨都高的地方,居然四季如春,冬暖夏凉。 除了森林沼泽太多外,单论气候而言,确实是有天府之国的潜质。 来到了室内,这里的家具不多,那几个木匠最近在冯森的指导下全力制造重犁和曲辕犁,没有太多功夫来弄这个家具,所以只是在火炕上铺了一层稻草和厚毛皮,然后放一个小桌板完事。 冯森关上方格窗又关上了门,自己一屁股坐到了火炕上,桌子的一边,他指了指小桌子的对面:“菲尔茨司铎,请坐吧,新建不久,还比较简陋。” “在我看来,只要心中能住着天父,泥屋都比金碧辉煌的大殿要可贵。”菲尔茨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以您的行为来看,您是一名虔诚的信徒。” 这可不是闲话,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在这个时代,诸多蛮族改信天父教的人数不多,甚至在法兰克王国国内还有不少的马尔克公社没有改信天父教。 目前所谓法兰克人只是一个部族联合的名字,要等到克洛维大帝从部落联合酋长成为君王才改变了这一过程,而在法兰克王国内部,仍然存在大量的其他民族。 如弗里斯兰地区的撒克逊人,格尔苏因达就来自于哪里,还有伦巴第人、图林根人,未来还会有斯拉夫人,他们并非全部都是天父教的信徒,那种狂热的宗教氛围要到中世纪盛期才有。 所以,天父教还没有后世那样的显赫名声,尤其这是个战乱频发的年代,很多人无法理解天父教的世界观,往往对孱弱的教士无比鄙视。 就从撒克逊人多次烧毁教堂,侮辱教士就可见一斑。 只不过冯森并不知道这一点,他还以为天父教在这个时代仍然是后世那个霸主呢,加上经过训练的世家礼仪和语气,菲尔茨对他有好感很正常。 菲尔茨见过很多异族,也遭受过很多异族的不理解与鄙夷,而像冯森这样态度的确是少数,也难怪他认为冯森是一个虔诚者。 拖鞋上炕,菲尔茨学着冯森的样子盘腿而坐。 冯森拿出茶壶,给菲尔茨倒了一杯红莓果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教士是不允许喝酒的,但是他们可以喝红莓果酒,因为这是《日经》中说过的以塞亚的血,是被允许饮用的。 冯森抿了一口红莓果酒,问道:“我的一名朋友,也是教士,叫卡尔文,最近在不莱梅进修,他现在如何了?” “卡尔文……哦,原来那是您的朋友啊。”菲尔茨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我听说过他,他经常在田间为信徒治病和祷告,在农夫中威望不低,他偶尔也回来参加辩论,很受年轻教士们的欢迎。” “那就好。” “汉堡伯爵阁下,其实我这次来,除了送来吉塞拉嬷嬷之外,还有一件要紧事。由于不莱梅的教区被焚毁,保护我们的围墙和军队都来不及重建,我们害怕土匪和海盗的侵扰——实际上,我们的一个村子已经被丹人的土匪劫掠了。 而不莱梅教区的主教听说您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所以希望您能借我们一些士兵,如果没有他们的保护,这样的冬天就太难过了。” 说完,菲尔茨希冀地看向冯森,虽然冯森有戍卫不莱梅的职责,但两者路途并不近,况且汉堡也需要他来保护。 如果他不给,说自己的领地也被土匪劫掠,或者“不小心”来晚了,那不莱梅损失的收入,尤其主教老爷们的生命这一块谁来补啊? “原来是借兵吗?当然可以啊,只是士兵的伙食费和住宿……” “全由我们来负责。” “那我可要提前说好了,我的每个士兵都是身穿重甲并且配备了双马的精锐,他们的伙食和马匹饲料可不是小数目。” “额。”菲尔茨的额头冒出了一些冷汗,他在心中快速地计算这,最后说道,“我们能够承担,一百五十个士兵,请您借给我们这个数目就行。” “好,一言为定。”冯森裂开了嘴笑道,正愁着每粮过冬呢,这下一口气分出去一百多张嘴和三百匹马的口粮,喜死了。 “不过,我的士兵们都不懂你们的语言,正好,卡尔文神甫就在不莱梅,就让他来统领这支军队吧。” “感谢您的慷慨。”菲尔茨真诚地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天父会保佑您的。” 第二十三章 奴隶与开荒 “醒一醒,醒一醒,要上工了。”小阿尔文感觉自己的脸被一只粗糙的大手扇着,发出啪啪的声音。 小阿尔文睁开了眼,眼前是他的父亲阿尔文。 “要上工了吗?太阳升起来了?”小阿尔文挣扎着睁开眼,正看见父亲匆匆忙忙地用一块长布把脚裹住,再将木屐上的绳子牢牢卡在了指头缝里。 这是冯森统一配发的人字拖木屐。 “快起来,小阿尔文,大麦粥就要被抢光了!”阿尔文用一根树枝插在了束好的发髻上,他见到小阿尔文还在发蒙,一巴掌狠狠拍在了他的头上。 “你聋了吗?我叫你起床!” “好,好的。” “把头发系好,我昨天才见到隔壁的埃塞尔忘记扎头发,还被那些赛里斯人毒打。” “不扎头发会怎样?” “奥斯博上次就被燎到了头发。” “那他烧成光头了吗?” “没有,他整张脸的皮都被烧皱了起来,眼睛也看不清了,那几个恶魔就把他带走了,让他自生自灭了。” “那他能活下来吗?” 阿尔文转过了身,他用手掐住了小阿尔文的两颊,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没有人,在瞎了眼的情况下,能在全是野猪和狼的森林里活下来,没有人,所以,把你的头发系好,快点走,小畜生。” 穿上了木鞋,小阿尔文裹着身上的亚麻罩头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地被父亲拽着手臂向前拖动,一路上,黑发黑眼的士兵在人群中穿梭着,整理着队伍,他们面孔方正,看上去却极为凶狠。 小阿尔文打了个寒颤,他环顾四周,身边的战俘们大都麻木地移动着,他们的身上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这个天气逐渐转冷的十月,这样的衣服撑不了多久。 如果当初伯爵的叛军路过时,父亲没有自告奋勇地去参军会怎么样呢?也许他们还守着村子里那几亩田,老老实实地种地和狩猎。 小阿尔文怀念家里的那两只羊,他们摸起来软绵绵的,也暖和。 “该死的!你个懒虫!”就在小阿尔文走神的时候,一个巨力从脸上传来,接着密密麻麻的疼痛感就涌了上来,甚至传遍了全身。 他几乎被这一巴掌扇飞了出去。 “看看你干的好事,现在我们只有燕麦粥和麸皮了。”阿尔文揪起了他的领子,正要一巴掌闪过去。 突然,一道黑影闪过。 “啪”的一声,黑色的马鞭重重落在了阿尔文的脸上,一条清晰可见的红色肿痕在他的脸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起。 “嗷吼吼吼——”阿尔文捂着脸倒在了地上,蜷缩成一团。 “不得互殴!”一名唐军甲士冷漠地收回了鞭子,用生疏的撒克逊语说道,其实他只会这一两句,毕竟在一起两个月了,多少耳濡目染了一点。 下了马,唐军甲士拽着小阿尔文的领子,把他从地上拎起,仔细辨认了一下他的伤势和牙口。 想了想,他从怀里掏出了半块炊饼,递给了小阿尔文,这炊饼还带着点点温热,小阿尔文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炊饼,还是没忍住诱惑,接了过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这唐军甲士牵着马在附近巡视,没人敢抢小阿尔文的炊饼。 大口大口地嚼着炊饼,小阿尔文突然觉得头上的发髻也没什么不好,干活的时候也不会粘到眼睛里,而且还会有人送炊饼。 这炊饼和这是欧洲的麦饼是不一样的,它经过了少量的发酵,所以在小阿尔文吃起来,有一种特别的甜味。 一个炊饼下肚,小阿尔文还在回味呢,马鞭就腾的抽在了他的背上,他回头望去,依然是之前那个士兵。 “干活!” 小阿尔文感觉头上的发髻有些发痒起来。 发痒归发痒,活还是要干的。 在各个十户的带领下,所有人都分成了十人一组,各自奔着窑炉和原野而去。 原先荒芜的土地上,此刻除了一座座造型方正的硬山顶的中式房屋,还有被无数田垄划分成一块块的田地。 奴隶大军在田垄前开始分流,部分前往了河边开始烧制砖块,另一部分则转向田垄开始了开荒。 小阿尔文沿着砂石铺成道路,本以为会像往常一样前往窑炉,但在十户的带领下,他们却是向着田垄的方向去的。 这,这是怎么回事? 小阿尔文有些发蒙,而阿尔文则碘着脸凑到了十户面前:“那个,哈姆十户,今天的路好像不对啊。” “今天去耕田,不去烧炉子了。” “我们昨天还在烧炉,为什么今天就要去田里了?”和开荒的劳累相比,烧炉子倒是个简单点的活计。 “叫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废话,主人叫我们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哈姆用手扶了扶有些松散的发髻,“还跟着我干什么?想吃鞭子吗?” 看着父亲敢怒不敢言地退回来,小阿尔文有些想笑,不过他憋住了,否则还要挨一顿打。 “咚咚咚!”一阵剧烈的声响在身后响起,小阿尔文赶紧跟着众人一齐退向路边,三个唐军玄甲骑兵骑在几匹查理赏赐的安达卢西亚马上,旁若无人地奔驰过。 而他们骑马奔过的沙尘,基本也被这一行人吃全了,吐了两口口水,小阿尔文抹了一把脸,忍不住低声叹了一句:“多么强大……” 下了地,阿尔文被分配了一个小桶,让他去特定的地方施肥,而那些成年人则是一人一把锄头,开始了艰难的开荒工作。 在开荒流程中,第一个环节是专门用来去除杂草的,那就是烧荒。 田地的四周挖出防火坑,秋天天气干燥,一把火烧过去,剩下的草木灰正好肥地。 这烧荒倒是能把草木烧没,但却烧不了藏在湿土里的草根,这个时候就需要奴隶们拿起锄头把这些草根一一地挖出。 在挖的过程中还得把大块的石头也给运出来,一些凝结的土块也得打碎和草木灰混合在一起。 除此以外,还得要平整土地,原野上可不是规规矩矩的平地,有小土包也有洼地,需要挖高补低,把地给填平。 这一切完成后,再去挖土方,在田地间堆出田埂,这一块田地的初步开荒就完成了,这些田地静置一段时间后,再叫来牛马耕队,重新深耕一遍,把内里的深土也给翻出来,晒一晒,拾掇拾掇。 之前,冯森特地叫那群木匠制作了曲辕犁和萨克森轮犁,曲辕犁自然不必介绍,萨克森轮犁虽然鲜有耳闻,但它在未来会是德意志垦殖运动中的关键农具。 由于罗马时代,人们居住的地中海南欧沿岸,土质较软较轻,所以可以用一种三根木头组合的罗马轻犁来耕作,这种犁甚至可以用人来拉。 在西欧北欧这一带,还是蛮族的领土,这里空气潮湿,土壤属于湿性的黏土和腐殖土,罗马轻犁耕不动,最后似乎是阿瓦尔人“发明”了重犁,使得这片土地得以开拓。 之所以说是“发明”,一是并不确定是不是他们发明的,二是也许他们只是技术的携带者,就像阿瓦尔人把马镫和高桥马鞍从东亚带到了西欧一样。 这种萨克森轮犁耕的深,使用的竖直犁刀在耕种粘性较大的土壤时颇具优势,但其他方面,尤其是灵活性和效率上,轮犁基本就是被曲辕犁吊打。 所以,虽然曲辕犁制造复杂了一点,但冯森还是列装了曲辕犁。 小阿尔文跟在一头老牛后面,手中提着小桶和水瓢,每走出几步就从小桶中撒一瓢土硫肥,这活计可比在河边扛泥轻省多了。 太阳渐渐西垂,小阿尔文不知不觉间,已经干了一整天,但他却没有感觉到有多劳累,而阿尔文则一副要死的样子,他撑着腰,尿出来的尿都带着淡红色,话都说不动了。 父子俩走在回家的路上,两人都揉着肚子,一言不发,今天的粥麸皮又多了一些,餐桌上的各类野菜块茎也换成橡子和松子粉末和野菜捏成的团。 走在路上,夕阳的晚霞将两人的影子一前一后地连接在一起,俩人一句话都不说,直到小阿尔文的脚踢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 小阿尔文低头之前,他从未想过那是一只手,一只带着血色的苍白的手,那根沾满了血液的手指指向北方,像一根高高挺立的白杨。 “啊——” 第二十四章 我就不装什么正人君子了 打着旋的寒风卷下了枯树上最后一片落叶。 冯森的靴子踩在焦黑的地面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还未烧完的房屋仍带着隐隐的余火。 放眼望去,是一片漆黑的世界,地面是黑的,树是黑的,连散落的人骨都是黑的。 张世成一脚踢飞了一个骷髅头,骷髅头划过一道曲线,在火狱般的世界里滚动着,直到撞在了一面维京圆盾上。 在维京圆盾旁竖着一个柱子,一个人正如同站立一般,附着在这柱子上,他的额头上被人用小刀划出了一个十字,长钉从他的嘴里插入,将其死死地定在了柱子上。 他的脑壳被长斧砍掉了一半,两只乌鸦分别站在他的肩膀和身后柱子上,用灰色的鸟喙痛饮着腐烂的灰色脑浆。 “这是阿尔教士,虽然我们很讨厌他,但是……”那个送信的信使在两个士兵的搀扶下向着冯森走来,“但是他确实是个好人,但愿他的灵魂能进入你们说的那个天国。” 从地上捡起一把弯曲的长剑和红白相间的圆盾,冯森挽了个剑花,问道:“为什么他们要来袭击你们?” “不知道。”信使面色中布满了哀痛与愁苦,“也许是因为安乌斯酋长改信了天父教?我不知道。” 冯森沉吟了起来,在短短三天内,五个改信的撒克逊村落和三个法兰克村落被焚毁,大量的资源和财富被掳掠走,而这些都发生在他的领土中。 这个信使就是一个侥幸逃出来的村民,他向冯森报告了这一消息,请求将丹人战火下的难民们迁到汉堡附近,请求冯森的保护。 “你知道他们有哪些人吗?”蹲在地上,查看着模糊不清的脚印,冯森抬头向着那信使问道。 信使眼中迸射出了仇恨的火光:“我知道,我永远记得——丹人的拉格纳罗伯爵,一群文德人,还有,还有北边挪威来的诺斯人!他们甚至在我们的土地上定居!” “你想复仇?”冯森蹲在了地上,捻起了一抹焦土。 年轻的信使顿时卡了壳,他嗫喏着:“我们的人手太少,武器太差,不是他们的对手……” “这种事情之前发生过吗?” “没有。” “你们似乎一点防备都没有?” “他们就像是从天而降。” “阿成,他说那群土匪是从天而降。”冯森笑着对张世成叫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上次去料理那个室韦部族,他们也这么说。” 张世成不屑地轻笑了一声,走到了长柱前,他先是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位倒霉的教士,接着伸手从他的嘴巴里用力拔出了那枚长钉。 两只漆黑的乌鸦哇哇地飞起,羽毛散落,而那具尸体也软趴趴地倒在了地上。 “叮——”张世成听到了一个金属物体撞击到石头上的声音 突然,一个小物件从他身上落到了地上,张世成低头看去,却是一把银色的钥匙。 “节帅,你看这个。” “这是从哪里找到的?”冯森从他手中接过了这个一指来长的钥匙,圆粗的钥匙被人折成了L形。 张世成指了指地上的尸体:“这教士看着弱不禁风的,居然能把这么粗的铁钥匙掰弯。” “那个谁,你认得这个吗?”由于克劳塞维茨引擎的帮助,冯森的撒克逊语已经说的有模有样了。 信使接过了钥匙,眯着眼努力回忆着,猛地,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神色一瞬间激动起来,他话都来不及说,便吃力地拄着拐杖,向着一个地方跑去。 一行人跟在信使的身后,他七弯八绕地来到了一间只剩下了残存木框架的屋子边,焦黑的木头上还燃着一团未熄灭的火焰。 扔掉了拐杖,他一瘸一拐地来到了一个只剩半截的台阶前,他奋力揭开了台阶上,露出了覆盖着木盖和锁的地窖入口,他拼命敲打着台阶:“奥斯伯特,小威廉,你们在里面吗?有人吗?” 说完,他将耳朵紧紧地贴在了上,大气都不敢喘。 “有人。” “我们在里面。” 几个虚弱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从木板的缝隙中传出,那信使想打开地窖,但钥匙已经坏了,他只能把求助的目光看向冯森等人。 冯森扭了扭脖子,从旁边的张世成手中接过了大斧:“你们都让一让,我要砸门了。” 一阵奚奚索索的声音后,冯森问道:“你都让开了吗?” “让开了。” 冯森高高举起了斧头,斧面映射着一面映射着火光,一面映射着焦土,随着斧头幻影般下移,火光和焦土几乎要融合在一起。 “砰!” 剧烈的爆炸声响起,木屑四处飞散,冯森又踹了两脚,成功把木盖踹了开来,地窖中,大约有十七八个孩子,他们大多年龄不超过十二岁。 由于三天没见太阳,所有人都眯着眼睛,而在角落里,几个孩子已然饿晕了过去,而水缸里的水已经一点都不剩了。 “阿成,叫他们烧几壶热水,然后把炊饼和干饼泡进去,听到了吗?” “喏。” “孙队正,你去汉堡把康德贞接来,让她看看这群孩子的情况。” “喏。” 很快,这座被烧为平地的村落里,居然有了几分生气。 孩子裹着兽皮,围着篝火,大口大口地吞咽这糊糊,大多数孩子都睡了过去,只有两个领头还在强撑着没有倒。 “所以,是阿尔教士把你们藏到了地窖里?” “嗯。”高个子的威廉回道,他似乎想说话,但又住了嘴,看向了那个信使。 信使摸着威廉的脑袋,缓声道:“别害怕,这是我们的领主,他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矮个子的威廉放下了碗,向信使招了招手,冯森挥了挥手示意让他去听。 一阵耳语后,信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他仿佛了失了魂一般,呆呆地坐着。 “喂,喂!”张世成揪住了信使的领子晃了晃,“小子,节帅问你话呢?他们说什么了?” 虽然听不懂汉语,但信使也基本能从语气里听出他是什么意思。 他咽了口口水说道:“矮个子威廉告诉我,他们看到了荷尔施泰因部落的约特。 他们和丹人混在一起,夺走了我们所有的粮食和牛羊,是他们给丹人带的路,沃登啊,为什么!为什么……” 说到一半,年轻的信使捂住了脸,大声地哭泣起来。 “叔叔,别哭了,等我们长大了,我们一定会报仇的。”高个子的威廉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 “哦?”冯森来了兴趣,“你们准备怎么报仇?” “杀光他们的人,夺走他们的牛羊,XX他们的妻女,烧毁他们的房屋和田地!”矮个子的威廉口中话语虽狠,但眼中却泛起了泪光,“等我们长大了,就召集斯托马恩的部落一起,为父亲,为阿达,为阿尔教士报仇!” “那假如等你们长大了,仇人都老死了怎么办?” “那,那就找他的儿子复仇。” “假如他没有儿子呢?假如斯托马恩的人不愿意帮你们呢?假如你们还没长大就被狼啥的吃了呢?” 不管个子高矮,两个威廉一起卡了壳。 冯森哈哈大笑道:“迟到的正义,是正义吗?” “你,你能帮我们复仇吗?我们愿意做。”高个子威廉发现了冯森话语后的意思。 “当然可以,这对我来说太简单了,不过,这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你们必须成为我的义子,改信我的姓,说我的话,并且在未来,为我卖命!如何?” “义子?” “就是养子,不仅是你们,所有幸存的孩子都一样。” 两个威廉对视了一眼,他们同时站起,向着冯森深深弯下了腰。 “好好好。”冯森鼓掌笑道,“从今天起,高个子的威廉,你叫冯一,矮个子的,你叫冯二,从今天起,你们就都是兄弟了。” “节帅,你们到底在说啥啊?”由于听不懂撒克逊语,张世成只能在边上抓耳挠腮。 冯森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这群土匪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你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 “种地不如抢劫来钱快,我们也得抢!” “那,那抢谁?” “谁有粮抢谁。” “那谁有粮?” “孬子,谁抢的多,谁就有粮!”冯森拍了一下张世成的脑袋,“跟兄弟们知会一声,北上打草谷喽。” 第二十五章 阿尔比恩 “吉塞拉,不要忘了你是个撒克逊人!”盘坐在炕上,阿尔比恩扶着小桌板,半个身子都越过了桌子。 吉塞拉双腿并拢,侧坐着,她用饱满的食指在饱满的胸前画了一个十字:“天父保佑,在神的福音下,没有撒克逊人与法兰克人之分,只有天父的羔羊。” 阿尔比恩压低了声音:“你已经被这个狗屁天父给骗了,他们宣扬天国和火狱,他们说发现了以塞亚的圣赛巴安身中数十箭而不死,但实际上,只需要一箭就能送那些满嘴大话的教士归西!” “阿比!”吉塞拉灰色的眼睛里首次出现了寒意,她扭动着腰肢,绷紧的衣料将她丰美的身材展露无疑,“作为你的朋友,我劝你早日皈依,你这样侮辱圣人,死后会进入火狱的。” “那就进好了,奥丁会杀光火狱里的魔鬼,将我拯救出来,就像他杀光了冰巨人一样!” “滚出去!”吉塞拉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她瞪着眼睛,姣好的面容上布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不向教会举报你的行踪,这已经是我最后的底线了!希望你不要让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好吧好吧,咱们各退一步,你不要劝我放弃抵抗该死的卡尔,而我也不再侮辱你的天父,如何?咱们就正常地叙叙旧。”阿尔比恩举起了双手,投降道。 吉塞拉的胸口急促地起伏了一阵,才说道:“我和你没什么旧可叙的。” “没旧的可以叙,那新的呢?”阿尔比恩把玩着手中的杯子,“比如这个新来的阿瓦尔人的伯爵?这个杀死了上千撒克逊人的刽子手? 我听说,你和他关系不错,每天都会在这张大床上幽会?” “他是赛里斯人,而且他并非一个刽子手,他出战完全基于对天父的崇敬和爱戴。”吉塞拉忍不住辩解道,“他是一个虔诚且自律的信徒,很少饮酒,每天都在学习,刻苦且努力。一个内心肮脏的人,是无法理解内心纯洁的人是什么样的!” “我不理解,我只知道你急了,你急着为他辩解,为你的小情人辩解。” “天父保佑,他才十六岁!” “所以我说是小情人。” “出去!”吉塞拉涨红了脸,她指着门外,“我不希望我要说第二次。” “好吧好吧,我投降。”阿尔比恩再次举旗投降,“我知道他十六岁,我只是非常嫉妒他,嫉妒他每天都和你在一起,却无法欣赏你的美,而我能,吉塞拉。” “美对于我来说是身外之物。” “那你为何不赤身果体?” “我是神的仆从,我在进入修道院时曾发下誓愿,终身不嫁!” “哦,又来了。”阿尔比恩满脸地无奈,“每次我和你说这个你总是用你见了鬼的天父做挡箭牌,我爱你,吉塞拉,我们的婚姻经过了你的父亲和兄长的祝福。” “是啊,在我不在的情况下,你和谁结的婚?空气吗?还是羊皮纸上的画像?” “多么恶毒的语言,这才像你啊,吉塞拉!” “我只是道出了事实,然后,这是最后一次,滚出去!” “吉塞拉。”阿尔比恩从炕上下到地面,他削瘦的脸上绷紧了肌肉,“我希望你能明白,我是不会屈从于那个鼻涕虫卡尔的,我和你的父亲已经联系了丹人和北边的撒克逊部落,这个冬天我们在收集粮食和召集人手,等明年夏天,就再次发动起义。 到那时,可能会非常混乱,希望你能保护好你自己,等我赶走了法兰克人,我就来娶你,如果你非要信这个天父,那我们就在奥丁和天父前各举办一次婚礼吧。” “出!去!” 随着阿尔比恩的离开,屋子里安静下来,吉塞拉一个人坐在炕上,双手不断揉搓着衣角,心中无比地烦躁。 “咚咚!” 一阵敲门声传来,吉塞拉陡然一惊,她以为是阿尔比恩遇惹了麻烦,连忙走到了大门前,抬起了门栓,但迎面走进来的,却不是阿尔比恩,而是冯森。 他的身后还跟着七八个满身脏污的小孩,冯森将身上的横刀卸下,拿起了桌子上的茶壶,将里面的清水一饮而尽。 吉塞拉伸手摸了摸一个小男孩的脑袋:“他们是?” 这些随着冯森一起涌进来的孩子,正睁着纯净的大眼睛,对着吉塞拉看。 “不知道为什么,丹人和本地的撒克逊部落袭击了改信天父教的村落。”冯森打了个饱嗝,“这些是幸存下来的孩子。” “我的天呐。”吉塞拉捂住了嘴巴,她心中隐隐有一个不祥的预感,不过她还是强压住了,“您准备怎么处理他们。” “我准备收他们做养子。”冯森笑着摸了摸一个孩子的脑袋,“他们都是好孩子。” “您真是一个仁慈且善良的人。”吉塞拉先是一愣,看了看眼前这个抚摸着孩子头颅的大男孩,他才十六岁,再想想之前的阿尔比恩,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我……” “不过如你所见,我才十六岁。”冯森快速地打断吉塞拉的话,“我撒克逊语说的一般,也不会带小孩,况且我还有些事要做,未来几天可能不在汉堡,所以我需要你来帮我照顾他们一段时间。” “你,你要去做什么?” “我常说,居住在汉,就是汉人,我的心中,所有的汉人都是我的子民。”冯森顺手捏了一把路过的米娅水嫩嫩的脸,看着她不高兴地跺脚,他反而笑了起来,“就像天父的福音之下,没有法兰克与撒克逊之别,我需要为我的子民讨回公道,哪怕他是撒克逊人。” 吉塞拉的身体有些发抖:“丹人非常强大。” “这不是出于我的私欲,而是出于公义,出于传播天父福音的正义。”冯森斩钉截铁地回道,“我必须出战!” 当然了,顺便也会抢那么一点点钱粮,就像十字军一样。 “你还有事吗?哦对了,有一位英勇信徒的葬礼需要您来主持,他的事迹你可以问问这些孩子,我没时间多说,我需要去开军事廷议了,再见。” “等一等。”吉塞拉叫住了半只脚跨出门槛的冯森,冯森疑惑地回头,却见吉塞拉整个人扑了上来,她紧紧拥抱了一下冯森。 冯森感觉自己像是抱住了一团软绵绵的果冻,吉塞拉吐气幽兰,她在冯森的耳边低声祝福道:“天父保佑您。” “天父也保佑你,吉塞拉嬷嬷,我真得走了,再见。” “再见。” 冯森骑在马上,直到到了城堡的大厅前,才恍然大悟一般,他搓了搓手指,一股洋甘菊的清香还在指尖缭绕,这是吉塞拉与冯森的第一次肢体接触。 这女人是发了什么疯,怎么之前还淡然如水的,今天就这么热情了,我也没做啥啊,真是搞不懂,冯森摇了摇头,要是女人能像砍人那么简单就好了。 冯森一脚踹开了大厅的门:“兄弟们,这次抢劫不封刀!” 第二十六章 劫掠丹麦 本来冯森还在为冬粮发愁,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一次袭击倒是给他指了一条明路——没粮了怎么办?抢啊! 你看丹麦人没粮了,抢一抢不列颠,不就有粮了。 同理可得,我没粮了,抢一抢丹麦,不就有粮了? 如果是在老家,那都不要动刀子,骑着马过去溜一圈,那些小部族就会乖乖地把粮草和牛羊献上来。 这是这些小部族祖上留下的惨痛教训——主动给还能多留一些。 此次虽然是打草谷,但冯森也没有轻视的意思,无论大仗小仗,最重要的就是庙算,也就是战前的军议。 昏暗的城堡大厅内,几个侍女小心翼翼地捧着各色物什,给两边的柱子上点起了火把,而最中央的橡木桌上,银色的烛台还竖着三根粗面蜡。 在火把燃烧的松脂味中,坐在首位的冯森首先开口说道: “这次我们北上,首先要明白一点,我们不是去抢劫的,我们是去为天父信徒讨公道的!明白我什么意思吧?” “明白,就是‘敌寇’犯边呗,何况他们这次还真犯边了。”韩士忠大大咧咧地笑道。 王司马却皱起了眉头:“我们初来乍到,不识地理舆情,这可不比辽东,咱们世代镇守,周边都摸透了,谨慎一些为好。” “这个简单。”冯森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布帛,围坐在橡木桌子前的将官们纷纷围拢了上去,却见布帛上正画着一幅地图。 王司马小心翼翼地铺平了这张布帛,待看清后,他愕然看向了冯森:“这该不会是?” “对,就是日德兰半岛和吕贝克的地图。” 张世成惊讶地接过地图,指着地图上精确到每条河每座山,同样讶然:“居然能这么详细?节帅,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玉皇大帝给我的。” 这是冯森对着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地图画出来的,虽然与谷歌地图之类的无法相比,但主要的地形都已标注出来了。 “光看图,你们也许看不懂,我来给你们说说吧。”冯森指着这个三面环海的半岛说道,“这个半岛叫做日德兰半岛,上面的小国叫丹麦,其人名为丹人。 其祖先来源于更北方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而那上面居住的人叫诺斯人,但实际上,两者属于同一族,其区别嘛,诺斯人就是生番,而丹人就是熟番,明白了吧? 再看这日德兰半岛,你们发现了什么没有?” 韩士忠在眯着眼睛在地图上扫视了一番,他一拍脑袋:“这可是个驱马骑射的好地方啊!” “看来韩叔还是目光敏锐啊。”冯森舔了舔嘴唇,他的手指不断地在布帛上滑动着,“你们看,从汉堡到日德兰半岛的最北端,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小山,其余的地方则是一大片的平原,而到了接近海湾尤其是西部和这边的中部才会有谷地与沼泽。 所以我们要给这一次的劫掠定下一个基调,那就是从东北上,从吕贝克一路抢到石勒苏益格,然后走西南线返回。 这片路线上的地区一马平川,连座矮山都没有,平的和白井……咳嗯,和一百八十度一样,方便咱们快速窜访。 这个区域明面归丹麦,但由于是三国边境,属于三不管地带,可以尽情发挥。 但凡这个区域内的部族,无论是撒克逊、丹人还是诺斯人,全都抢。 不过,注意,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杀人!” “呸,你个杀坯!是抢粮食!这么多战俘要不要吃饭,你们这群饭桶要不要吃饭?”冯森啐了一口,“抢粮食,少死人,什么给信徒报仇那都是次要的,是凶手要抢,不是凶手也要抢,最重要是粮!” “还得抢点娘们。”张世成又添了一句,“哪怕纳个胡人姬妾都行,先把老祖宗血脉传下去再说,不然死了都没人进香。” “行,那就也抢点娘们。”冯森敲了敲桌子,“不过,咱们出动的兵力毕竟是少数,我们就分别定一个数量限制和时间限制,以防丹人聚起大军围剿。 这样吧,从抢掠第一个村子开始,以十五天为限,抢出过冬的口粮就立刻停止如何?” “节帅高见!” “那便如此实行吧,你们都各自操练起来。” “喏。” 众人从城堡中散去,厮杀汉们回家睡觉了,冯森却不能睡。 想要前往吕贝克,就必须从欧波里特王国借道,他需要给现任的欧波里特王子维茨劳斯发封信,让他们拉兄弟一把,好处大大地有。 欧波里特人其实就是说文德语(索布语)的西斯拉夫人,毛子的远亲,他们也信仰天父教,和法兰克王国是盟友。 在今年的撒克逊叛乱中,欧波里特人也伸出了援手,攻陷了撒克逊叛军的重要据点——马格德堡,否则,这场叛乱也不会这么快平定。 这群老哥还是挺靠谱的。 除此以外,周围的斯托马恩部落和一些撒克逊小氏族一个部落出一点人,随军待命,负责搬运粮草和辅兵。 同时,他们也是见证者,见证冯森对子民的慈悲心肠后,也得见到他对敌人的血辣手段。 在十一月初,寒风使得奴隶们接二连三地病倒时,冯森终于完成了对欧波里特王子的对接。 而各个撒克逊部落的观察团,则由韩士忠带兵一个个地去周边部落上门,诚心诚意好言相“劝”,囚……求了他们好久才同意的。 当然,也有不听话的,没有关系,韩士忠会带人守在那个部落门口,和张世成三班倒地敲锣打鼓吊嗓子唱歌,不让人睡觉。 急眼了敢动手?那就太好了,直接绑架,流程都省了。 这些军事被迫考察团成员大多数都是部落酋长或祭司的子孙,一方面作为人质,防止他们偷家,另一方面冯森也需要他们作为未来控制乡村的一只大手。 这些考察团的少爷们大约有一百人,被冯森编成了两个队,选了几个撒克逊语说的不错的唐军士卒做教官,进行了为期十天的整训。 他们将会作为辅兵,随同出征。 经过了三四天的行军之后,冯森带着四百唐军与一百辅兵来到了欧波里特王国的边界。 广袤的平原上,寒风阵阵,冯森与奥利安两人站在一处山坡上,身后是七八个轻骑。 冯森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团纹锦绣对虎窄袖圆领袍,外套一件白狼皮的坎肩,身上还有一件防雨的兜帽斗篷,他挺直着身子,默然地坐在马上。 这时,不远的平原上,十来个骑兵聚团冲来,他们先是驻足围观,叫人通报过后,双方才下了马,到了一处橡树边各拉了一个小马扎坐下。 “抱歉,我父亲在围攻马格德堡时受了伤,现在都不能下床,只能由我来交接了。”德罗兹科是维茨劳斯王子的儿子,虽然他是西斯拉夫人,但他的法兰克语说的比冯森好多了。 说起来,斯拉夫那边的风俗好奇怪,王子不是真的国王的儿子,只是一个贵族头衔或者说贵族身份,甚至国王的爹也可以叫王子。 “没事,感谢你们能借道给我,否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为我的子民讨回公道。”冯森笑着将一个木盒子递了过去,“我们赛里斯人有个习惯,会给初次见面的朋友带一份礼物,就是见面礼。” 德罗兹科打开了木盒子,一套精美而光滑的瓷器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冯森从中原带来的一套三件粗瓷碗碟,不过不论粗不粗,在还在用木碗木杯的斯拉夫人来说,这都已经算是精美的过分的礼物了。 “感谢你的礼物,我的母亲一定会非常喜欢。”德罗兹科笑着合上了木盒子,“不知道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 “我们需要从你这里借道,所以希望你们能帮助我们把守后路,帮着转运战利品和物资,作为回报,我可以给您提供百分之五的战利品。” “其实我们也讨厌那群丹人,他们在秋天也劫掠了我们的村庄,无数信徒惨死,您完全不需要给我们任何回报,教训一顿那群该死的丹人就是最大的回报,更何况这是一场‘圣战’,如果我再在其中牟利,哪怕是仁慈的天父也不会原谅我的。” “好吧。”冯森可不客气,这时的人也没有客气的习惯和经济基础,民风淳朴,说不要那就是真不要,“合作愉快。” 德罗兹科与冯森击了一下掌:“合作愉快。” 踩在马镫桑冯森上了马,广阔渺远的灰色的天空下,寒风卷起了他的斗篷,在身后猎猎地飘扬。 冯森站在队伍的最前列,举起了右手,眼神中闪着精光,他横刀凌空劈下,向着北方:“狂猎,开始了!靖难军,出发!” 第二十七章 试水推快结束了我好急啊 阴惨的云鳞,在寒风的推动下缓缓前行,透过了云层而变得惨白的光线,给万物披上了憔悴的轻纱。 空气仿佛布上了一层细霜,白花花的,再活泼的生气都穿不透这薄纱。 枯黑的树林中,乌鸦绝望地嚎叫着,直到一支长箭穿透了他的脖颈,才彻底掐死了这恼人的叫声。 居住在这里的丹人们丝毫没感觉到异常。 布满砂石的浅滩上,斯泰因光着脚踩在柔软的硌人的石子上,寒意沿着小腿一路向上攀爬,钻入了斯泰因的耳膜中,冲入了他的大脑。 他打了个寒战,不过对于一个纯血的丹人小子来说,这点温度不算什么,在明年的成年礼仪式上,他必须要在冰冷的海水中游至少两英里,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丹人男子汉。 传说中的贝奥武夫甚至能在大海中游过并杀死海蛇,游泳对于丹人武士们来说是必修课。 斯泰因很喜欢游泳,小的时候,他之前的父亲常常带着他来这里游泳,只是在他的母亲和父亲离婚并改嫁后,父亲就再也没带他来过这里。 家里广阔的土地上长满了杂草,唯有几个不中用的老奴在劳作,在拉策湖旁的这个聚居地中,老斯泰因备受鄙视,连带着小斯泰因也常遭同龄人嘲讽。 每当受到欺负时,小斯泰因就会到拉策湖旁游泳,沉浸在水中,仿佛一切都会离他远去。 在冰凉拉策湖水中适应了一会儿,斯泰因一个猛子扎了下去,憋了好长一口气,水下是一个蔚蓝而混沌的世界。 斯泰因在想,如果当时老斯泰因选择将那个弗里斯兰人的婴儿穿在长枪上,会不会就不会被同船的人嘲笑成“娘娘腔”了呢?会不会外公就不会逼迫母亲和父亲离婚了呢? 应该不会,斯泰因知道母亲和老斯泰因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明明他还在壮年,却不愿再随船劫掠,好像真的变成了娘娘腔一样。 斯泰因从水里钻了出来,不远处,拉策聚居地已然升起了炊烟,几个新捉来的撒克逊奴隶被系在奔驰的马屁股后面,在地面拖出了一条长长的血迹,他们已经发不出任何一丝声音。 几个丹人妇女和少女坐在倒翻过来的渔船边,专心致志地缝制着渔网,村子门口的长杆上,试图逃跑的撒克逊奴隶的头颅正随着南方来的寒风轻轻摇荡。 斯泰因再次钻入了冰冷的湖水中,今年是个丰收的年份,那个有一半丹人血统的贵族,带着村落的武士们劫掠数十个聚居地,没有人想象得到他们到底获得了多少战利品,又从那个大贵族手中得到了多少赏赐。 但从他们指缝中漏出的一点点,都足以使斯泰因的村落吃得顶饱。 斯泰因浮出水面,村外那几个骑着马拖着人跑的丹人青年已然不见了踪影,兴许是回家吃饭了,真是的,马怎么还停留在原地,这么粗心,小心马跑了。 我也得吃饭了,斯泰因向着村庄游去,明年,等明年,当我成为一名英勇的丹人武士后,我也要…… “啊——”尖利的叫声在斯泰因的耳旁响起,斯泰因愣住了,当他逐渐接近岸边时,他才终于听清了村庄边发出的种种噪声。 那不是村中的人们在嘈杂在做饭的声音,而是怒吼与呼救。 是有人在袭击吗?斯泰因赶紧向着岸边加速游去,随着他愈发靠近湖岸,耳边的叫喊声愈发清晰,空气中的血腥味也愈发浓重。 广阔的湖面上,不知道为什么,斯泰因迟疑着停住了游动,他明明可以继续向那边游去,但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尖叫——千万别去。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难不成我的血脉中真的流淌着懦夫的血?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岸边。 等等,那是,那是乌尔夫!斯泰因眼睛亮了起来,那是村里最英勇的武士,他曾经单人狩猎过一头熊! 斯泰因欢快地张开了双臂,向着乌尔夫的方向游去。 “噔!” “嗖——” “噗!” “啊——” 斯泰因茫然地从水中抬起了头,这是他此生永远无法忘怀的场景: 昏暗的天色下,拉策最强大的勇士,被一支长箭洞穿了膝盖,身上长着黑色鳞片的邪恶巨人,骑着有着如同斯瓦迪尔法利的巨马,在沙滩上飞驰而过。 他高举着手中长直的大刀,侧过了腰身,长刀轻而易举地切断了乌尔夫的脊椎,他无头的尸体缓缓跪倒在地,鲜红的血液像喷泉一样流到了湖水中。 斯泰因甚至能感觉到湖水中热热的血液,那是死亡的气息。 那个巨人骑士冲过去没多久,转了个身,再次骑着马驱驰起来,他擎出马槊,轻巧地挑起了乌尔夫的头颅,就像乌尔夫曾经这样挑起那些婴儿一样。 似乎是眼角的余光瞟到了湖水中的身影,那骑士拉住了缰绳,停下了马。 他面向斯泰因,手中马槊红缨被凝结的鲜血粘到了一块。 斯泰因颤抖起来,这个骑士有着一张鲜红色的脸,他的鼻子仿佛鸟喙一般翘起,倒吊的眼中没有眼珠,只有一片漆黑,四只獠牙一上一下从嘴中伸出,表情无比凶恶但却又无比威严。 在凝视了他许久后,那个巨人骑士便离开了。 斯泰因遥望着远方的村庄,大火熊熊燃烧着,房屋,广场,议事大厅,全部都在火焰燃烧的噼啪声中倒塌下来。 夜幕降临,斯泰因终于在月色的笼罩下小心翼翼地走上了浅滩,他从死去的乌尔夫身上扒下衣服,披在了自己身上。 在冰冷的湖水中,斯泰因泡了整整三个小时,他一脚深一脚浅,仅凭着剩余的意识向村中走去。 赤脚踩在还有余温的草地上,斯泰因行尸走肉般漫游着,来到了村子的中央,巨大的阴影遮住了天上的月光。 斯泰因跪在地上,捂住脸痛哭起来。 在村落的中央,无数的成年男子的人头规律地堆叠在一起,每一层的缝隙间都用泥土填平来放置第二层的人头。 一层一层的人头堆叠上去,便形成了京观,而京观的最顶端的人头,正是老斯泰因。 斯泰因忽然想起了父亲说的那些话,那些在他看来,是为自己辩解的懦夫才会说的话——“命运永远公平,他不会允许强买强卖,他为一切都标注好了价格,只是有些你看得到,有些你看不到。” “也许正因如此,他才会派出巨人来惩罚我们……”斯泰因跌坐在地上,整个人软倒了下去,他喃喃地说道,“正因如此,奥丁才会派出巨人来惩罚我们!” ………… “咱们这次有多少收获?” “马十五匹,牛三十九头,羊二百多只,还有差不多十来车粮食,与两箱珠宝金银首饰等。” “多弄点牲畜,粮食难带。” “但是总不能不吃粮啊。” “吃肉也能吃饱,以后你们就把麦子啥的当菜吧。”无情地打发了张世成,冯森又看向身边的向导,“别尔夫什卡,下一个地点是哪里?” 瘦骨嶙峋的别尔夫什卡指向了西北的方向道:“那里还有一个村庄。” 别尔夫什卡本名哈夫丹,是一个斯拉夫人丹人混血儿,他曾经侍奉过上一代国王的弟弟,由于一些阴私事变,他侍奉的主人死亡,他被驱逐出了丹麦。 欧波里特国王之子德罗兹科招揽了他,于是,哈夫丹带着仇恨回到了这片土地。 三口两口将炊饼吞到肚子里,冯森拍拍手,站起了身:“吃完了没,没吃完赶紧吃,今晚还有一个村子,在西北,咱们去那里过夜!” 第二十八章 盾女! 歪曲的黄牙摩擦着,揉碎了口中的牛肉肌腱,血水顺着牙齿间的缝隙流出,落到了桌板上。 维杜金德面无表情咀嚼着半熟的牛肉,大厅中空空荡荡的,唯有他咀嚼的声音,和切开牛肉纤维时的撕裂声。 “嗒嗒嗒” 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中响起,大厅的门轰然洞开,外界的寒风一脚踹开了大门,维杜金德的两鬓的头发随着这股狂风向后飘起。 阿尔比恩摘下了皮革制的尖顶红帽子,甩了甩上面的雨水,一屁股坐到了维杜金德的对面。 维杜金德将一杯啤酒推了过去,阿尔比恩迟疑了半秒,接过酒杯便是一通牛饮,将整整一大杯的酒尽数喝光才放下了杯子。 “怎么样了?” “还是没有抓住他们的踪迹。”阿尔比恩低着头,“目前我们所知道的已经有十二个村庄被洗劫了,他们似乎会在洗劫后进行审讯,假如有人参加过劫掠,就会杀光所有成年男性,并筑起人头金字塔。” “有幸存者吗?” “有,我们找到了不少,但是他们有的说是撒克逊人,有的说是法兰克人,还有的说是冰巨人,为首的骑着染血的巨马,说这是奥丁派出来的狂猎军团。” “冰巨人这个说法有多少人知道?为什么我今天出去巡视时听到有人在谈论这个?” “抱歉领主大人,我的手下口风不严。” “哈哈。”维杜金德突然发出了一声奇怪的笑声,这笑声藏在脖子里,像是沙哑的闷雷,轰隆隆的,“你知道吕贝克的丹人们怎么说吗?他们称呼那群袭击者为奥丁之鞭,是来惩罚我们的。” 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维杜金德拍着大腿,捂着肚子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一开始这笑声还很小,但随着维杜金德的脸与阿尔比恩越来越近,笑声越来越大,他将脸探过了桌子,他的脸与阿尔比恩的距离只剩下不到两公分。 “砰!” 维杜金德猛地抓住了阿尔比恩的半张脸,一把摁到了桌子上的菜汤里,陶碗瞬间碎裂,油腻的奶酪和肉汁糊住了阿尔比恩的半张脸。 肉汁、浓汤沿着阿尔比恩的鼻孔和耳洞灌了进去,阿尔比恩下意识地挣扎着,一把短刀擦着阿尔比恩的脖子陡然扎下。 瞬间,阿尔比恩双腿绷直,整个人趴在桌面上,一动都不敢动了。 “阿比,你是我的女婿,也是我未来的继承人。我希望你知道一点,那就是我们如今的处境。 自从那些阿瓦尔佣兵击溃了维金杜尔以后,我们的势力再也无法延伸到利珀河以南,而那群该死的文德人则袭击了我们的马格德堡,夺走了我们的武器与物资。 斯托马恩部落的撒克逊人都是软骨头,他们被表子养的卡尔吓坏了,不可能再支持我们,现如今,我们唯一的地盘就是这里了。 本来今年夏天趁着卡尔南下意大利,兵力分散,是最好的起兵时机,但是桑特尔该死的维金杜尔战败,以及马格德堡战败,明年春天,已经是最后的时机,那群被韦尔登大屠杀激怒的撒克逊人会跟我们一起揭竿而起。 在卡尔聚集起足够兵力之前,捣毁不莱梅,将法兰克人赶回威悉河对面,然后拒河而守,这是唯一能维持局面的方式了。 卑鄙的法兰克人收买了部落酋长,帮助他们兼并土地,使得大量部落民变为农奴,这些失去土地的人,他们一定会追随我们。 但是,他们的战力太差了,差到能被兵力少于自己四倍的敌人击垮——我们最需要的是一支精锐部队作为剑锋。 这支部队的兵源,就是吕贝克,在这里,强壮的野蛮的丹人、诺斯人、撒克逊人,他们是最好的兵源。 从五天前开始,每天,每天都有人告诉我,那群袭击者屠戮了这个村庄那个村庄,掠走了妇孺,这被劫掠的十二个村庄,能够为我提供近百个善战的武士。 我将我所有的财产,几十年的积蓄与西格弗雷德的资助拿了出来,全部都用来赏赐武装了这些武士,现在,你告诉我,武士们被杀了,财产被劫了,你却捉拿不到凶手! 阿比,我们不能再失败了,西格弗雷德和卡尔达成了密约,如果这次我们失败,就无法再逃亡丹麦了。 这是最后一次机会,阿比,最后一次。” 面部扭曲狰狞着,维杜金德却笑的如同夏日鲜花般灿烂,他用手掐住了阿尔比恩的下颚,将他的脸拉近到眼前:“阿比,我的阿比,如果你任何进展都没有,你是怎么敢回来的呢?嗯?” “他们,他们太快了。”半张脸上沾满了肉汤,还插着一块碎陶片,阿尔比恩只能用半张嘴发出模糊的声音,“有时候他们甚至会一天劫掠三四个村庄,而且他们对我们这边非常熟悉,我们需要更多的马匹,大人。” 沉默了片刻,维杜金德松开了阿尔比恩,他从桌子上拔出了小刀,继续切起了牛肉:“我再给你三百匹马,并且把拉格纳罗派给你,抓住那群袭击者,你只有七天的时间。” “是。” ………… 冰冷的河水稍微地有些刺骨,好像是被寒冷的天气所影响,连河水都湛蓝地如同青花瓷上的釉色。 几只小鱼从阿尔沃的指尖游走,她猛地伸手去抓,却没有抓住,阿尔沃气恼地举起了一个棒子,狠狠砸在了水面上。 水花四溅,甚至有几滴冰冷的水滴溅射到了芬纳的眼睛里。 “安分点,你这个小冰巨人!”芬纳用手擦了一下脸上的水,忍不住骂道。 阿尔沃扔掉了木棍,闷闷不乐地坐在了泥地上,吕贝克清晨的森林中弥散着迷蒙的灰雾。 “芬纳,你觉得我能成为一名盾女吗?” “能的。”芬纳一边用力捶打着衣服,一边不耐烦地回答道,“你这么高这么能打,跟个巨人一样,我是瓦尔基里也会选择你成为盾女的。” 阿尔沃摘下了她的金织锦头带,这头带上无数个小长方形,这些小长方形组成了曲折的波浪,这是她的父亲南下劫掠时抢来的。 摘下了发带,阿尔沃一头蓬松的金色长发流水般散落下来,她的眉毛毛茸茸的,下面装着一个清亮呼灵的大眼睛,一条淡红色的涂料从左耳起到右耳止,这是丹人最时尚的“眼妆”。 一根用皮革束起来的小辫子正垂在她的脸侧,轻轻地摇晃。 对着平静的水面照了照,阿尔沃晃了晃脑袋,露出被长发遮掩的容貌:“他们说我太漂亮了,不够凶狠,也不够壮实,或许我该在脸上划上两道伤疤?” “如果你觉得有用的话,你就划吧。”芬纳用力将衣服中的水分挤出,冰冷的河水一滴一滴落在了青石板上。 阿尔沃从芬纳的手中接过了半干的衣服,只见她轻轻一挤,衣服中的水分便全部涌了出来。 “小心点,别又把衣服弄坏了。” “放心,我有分寸。” 抚摸着妹妹光滑的脸庞,芬纳叹了一口气:“阿尔沃,你不用划破脸庞,他们是嫉妒你。” “或许这样做,我能得到他们的尊重?” “不可能的,我的妹妹,我们和国王永远是敌人,西格弗雷德不会让你得到任何善待与荣耀的。”芬纳用发环重新将阿尔沃的头发束好,她从背后抱着妹妹。 “自从他们合伙谋杀了父亲,我们就是永远的敌人,那群驱逐我们的,憎恶我们的背叛者,当初如果不是祖母,我们早就在某一天被他们放火烧死了。” “那我就把他们全部杀光来复仇。” “哼,你一个人能抵抗一支军队吗?如果你想要复仇,就去北边的斯堪的纳维亚吧,那里虽然寒冷,但也出产最强大的勇士。”芬纳拍着阿尔沃的肩膀,“你是一个完美的盾女,他们会喜欢你的,找一个强大的丈夫,组建一个足够强大的军队,然后回来,这才是复仇最好的方式。” 将衣物收拾好,姐妹两人向着村庄走去,但走着走着,她们停下了脚步。 浓重的不似寻常的黑色烟柱在村庄中升起,几只漆黑的乌鸦在烟柱间来回飞舞。 阿尔沃与芬纳对视了一眼,迅速地躲到了一旁的丛林中,不久,一群身着黑红色鳞甲的骑士出现在她们的视野中,在他们身后,无数妇孺被一根长绳栓起。 她们眼圈泛红,悲泣地走着,她们的身后是一群牛羊和马匹,几个撒克逊人穿着乱七八糟的维京式盔甲,在道路的两边驱赶着人群和牲畜。 “阿瓦尔人?!”阿尔沃瞪着眼睛问道。 芬纳立刻压低了声音,按住了阿尔沃的背:“小声点,笨蛋。” 但是为时已晚。 “谁!?” 第二十九章 公主奴隶 “所以说,这两个人就是你要找的那两个人?” “是的,我的大人。”站在两个少女的身侧,别尔夫什卡战战兢兢地述说着,“她们是老国王的弟弟瓦里奥的女儿,也就是现任丹麦国王的姑姑。” 在四面敞开的棚子下方,冯森大马金刀地坐在小马扎上,眯着眼睛扫视着面前的两个女子。 灰色头发的那个大约二十五六岁,金色头发的那个估计不到二十岁,但肯定比冯森年纪大。 她们被束缚住了手脚,强压这跪在了地上。 “阿成。”冯森双手环抱在胸前,用下巴指了指那两个少女,问道,“你说她们两个打败十个士兵?” 张世成额头处有一处青肿:“准确来说,是那个高个子的,她杀死了两个撒克逊辅兵,又打伤了六个,伤者甚至还包括两个军中弟兄,要不是我及时赶到,差点被她抢了一匹马逃走了。” 冯森身体前倾,手肘撑在了两边的大腿上,仔细地观察着这两个丹人少女,她们的嘴中都被塞入了碎布条,灰发的少女只是低着头,而金发的那个则边挣扎,边怒视着冯森。 “为什么说她们是国王的姑姑?” “现任的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是上一任丹麦国王的儿子的表侄,但是由于王子不育,就将西格弗雷德收为养子。 只是老国王死后,新王在正式登基前两天落了水,感染了风寒,当场去世,最后由西格弗雷德继承了王位。” “哦?”冯森从果盘里拿起一个苹果,啃了一口,“你们丹麦如何继承?别尔夫什卡。” “按照丹麦的传统,继承国王的人将得到一切,不过其他王子大多在国王在世时就拥有了自己的地产。” 北欧的诺斯人丹麦人看似落后,但却比西欧南欧更早确立了长子继承制。 “那么按照你的说法,如果继任的王子尚未继承便死去,其王位如何传承?” “按理来说,一般是长子继承,并且男性优先,阁下。” “长子继承在先还是男性优先在先?” “我们首先考虑由长子继承,如果长子中没有男性,也会选择女性。” “你们如何定义长子的继承顺序?按岁数还是辈分?” “这,我们并没有考虑。” 冯森几口将苹果吞咽到肚子里,从小马扎上站起,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姐妹俩。 从刀鞘里抽出横刀,在别尔夫什卡哀求的眼神中,冯森将横刀刀尖放到了芬纳的下巴上,轻轻一抬,这个眼中饱含泪水的削瘦少女就仰起了头。 “她叫什么名字?” “芬纳,她叫芬纳,阁下。”别尔夫什卡赶紧走了上来,“阁下,对于您士兵的赔偿,我愿意出,请您放过她们,就当是我这次向导的酬劳了,看在天父的份上,求您了。” 说到最后,别尔夫什卡差点流出泪来。 冯森从芬纳嘴里扯出了碎布团:“你叫芬纳?” “是的,大人。”芬纳小心翼翼地用撒克逊语回道,“我和我的妹妹先前并不知道哈夫丹叔叔是您的向导,否则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向你们进攻的。” 冯森没有搭理她,继续走到了阿尔沃面前,他正想扯掉她嘴中的布团,芬纳却叫了起来:“阁下,请原谅我的失礼,我的妹妹阿尔沃是个野蛮人,她不会说撒克逊语或法兰克语,为了防止她冲撞到您,我非常不建议您这么做。” “哦?”冯森仿佛没有听到般,在芬纳带着一丝绝望的眼神中,扯掉了阿尔沃嘴中的布团。 “一把米诺!哈比下!哎呀米……唔唔” 冯森重新把碎布团塞回到了阿尔沃的嘴巴里,他看向芬纳:“把我的话翻译给她听,告诉她,我给你们一个机会,你要是能打赢我,我就放你们走。你要是输了,你们两个都会成为我的奴隶。” “阁下……”别尔夫什卡惊叫出了声。 张世成用长刀磕了一下地面:“没有杀她们已经很好了。” 经过了芬纳的翻译,阿尔沃高高扬起了下巴,像一头孤狼一般死死地盯着冯森的脸。 来到了棚子外,两个士兵为阿尔沃割开了手腕上的绳子,阿尔沃活动了一下手腕,对着冯森做出了一个割喉的动作。 冯森将一根木棍和一面盾牌扔给她,自己则仅仅取了一根稍长一点的木棍。 阿尔沃左手持盾,右手握棍,向着冯森张开了双臂,露出了胸口和腰腹,她挑衅地对着冯森吐了一口痰。 而冯森只是微微侧过身体,似笑非笑地盯着阿尔沃。 阿尔沃右脚重重点地,整个人猛地冲出去,她左手的圆盾斜着举起,向着冯森的脑袋重重砸去。 一盾砸过,冯森轻巧地向后躲开,但阿尔沃却没有回身防御,借着盾击前冲的惯性,阿尔沃身体陡然加速向右旋转,衣摆如花朵般绽放开。 在旋转中,盾牌护住了身侧,阿尔沃右手绕过头顶,木棍倒垂在脑后,有一瞬间她甚至背对着冯森。 在身体的带动下,阿尔沃正手倒持了木棍,木棍以阿尔沃的身体为圆心转动着,划过一道弧线向着冯森的脑袋砸去。 冯森身体在一瞬间倾斜,轻松躲过了阿尔沃的回旋击,但这一下没成功,阿尔沃却还有后着。 挥空的木棍在半空中画了一个8字,在阿尔沃身体摆正的同时,从另一个方向急速冲着冯森的脑袋砍去。 冯森身体压低,在木棍到来的瞬间,手中长棍顺势撅起,用长棍接近手的强剑身格挡住了阿尔沃,同时忽然向前踏去,借着强剑身的优势力矩,在格挡的同时推进刺向阿尔沃的喉咙。 但阿尔沃速度太快了,她矫健的身形幻影般移动,后退了两步,并借此机会用盾牌磕开了冯森的长棍,并将力道引到了一边。 冯森手腕翻转,长棍像是长了眼一般向阿尔沃移动的空口递去。 为了避开这一刺,阿尔沃身体几乎要倒在地面上,但接着向后快速移动的惯性和重心的转移,她奇迹般又站稳了身体。 冯森可不会放过这种机会,他甩起长棍,一棍便向着阿尔沃的脑袋砸去,阿尔沃再次后退了,但却没有完全后退。 在后退的同时,在长棍擦过额头落下的瞬间,她的身体非人一般弯成了V字形,有那么一小会儿,她的下半身在向后移动,上半身却向前探去。 圆盾竖起,阿尔沃面色狰狞,边缘包铁的圆盾向着空门大开的冯森脑袋上狠狠砸去,如果是常人的话,这一下恐怕要红白溅射了,但可惜的是,有时候一力顶十会——冯森硬生生一脚踢开了圆盾。 阿尔沃完全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就被左手盾牌上的巨力荡的失去了平衡,她想举起右手的棍子格挡,但已经晚了。 “砰。” 棍子狠狠砸在了阿尔沃的额头上,阿尔沃身体僵直地倒在了地上,晕倒了过去,在她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冯森的略带轻松的笑语。 “从现在起,你们两个就是我的奴隶了。” 话音刚落,别尔夫什卡便直直地倒在了草地上。 “卧槽,别尔夫什卡!快把康娘子请来!” 第三十章 这是第三十章 手持圆盾,阿尔沃骑着马匹守卫在冯森的身侧,冷着眼观看着这群可怖的士兵在村庄中烧杀抢掠。 将视线放到近处,阿尔沃扭头看向冯森,冯森居然也在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阿尔沃赌气一般撇过了头。 此时的阿尔沃按照丹人奴隶的习俗,剪断了头发,只留到耳后一点点,脖子上也带了一个黑色的皮革项圈。 阿尔沃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她输了,那个赛里斯人却愿意将自己这个奴隶任命为盾女,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姐姐和哈夫丹叔叔居然很高兴。 其实一开始,哈夫丹叔叔是强烈反对的,阿尔沃看得出来,直到昨天晚上那个冯将哈夫丹叔叔与姐姐芬纳进了帐篷,聊了半晚上后,就变了态度。 他们不仅鞍前马后地给那个巨人一般的男子出谋划策,还绞尽脑汁地帮助他骗开村寨的大门。 阿尔沃不知道他们到底达成了什么契约,不过她也不愿意再想,虽然变成了奴隶了,但是成为盾女了,好嘢! 站在一处高坡上,冯森扫视着下方混乱的村庄。 尽管这是一个撒克逊的村庄,但那些撒克逊的辅兵们却丝毫没有手软,该烧该杀都一样来,甚至比唐军将士更凶残——战利品也会分他们一份呢。 那些高大强壮的或者敢于反抗的男人,一律斩首了事,而稍微瘦弱矮小一点的则砍去右手大拇指,带回去当奴隶。 虽然手下那几个杀胚天天叫嚣着杀光杀光,但冯森还是坚守了自己的本心,他自认为是一个善良仁慈且尊重生命的人,怎么能随便杀人呢? 冯森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正义使者的人设,四十个村庄七八个京观,这正义执行的差不多了,更何况筑京观很累的,都影响他窜访了。 再说了,冯森确实是在执行正义,他剿的都是土匪,你普通村民家里放个武器甲胄干什么?你还说不是土匪!? 那普通村民你长那么壮干什么?还说不是土匪!? 虽然你家里没武器也不壮,那你家里怎么那么多贵重物品?还说不是土匪! 不过,就算是土匪,仁善的冯森也愿意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砍掉大拇指,到我的领土上赎罪去吧。 “节帅,我们抓到那个约特了,好小子,藏在了马粪里,我们差点没发现。”张世成骑着马兴奋地赶来,他马屁股背后还系着一根绳子,将一名强壮的撒克逊武士半走半拽地拖了过来。 “你叫约特?”冯森调转马头,饶有兴趣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帮着丹人劫掠自己的部族?” “呸!”两条腿鲜血淋漓的约特向着冯森吐出一口唾沫,他赤红着双眼,“他们才不是我们撒克逊人,他们是法兰克人,是法兰克人的狗!” “不,他们不是法兰克人,他们住在汉堡的土地上,他们是汉人。”冯森下了马,对着一旁的撒克逊辅兵喊道,“去,把冯一冯二叫来。” 当冯一冯二将约特绑在树上,一边痛哭一边嘶吼着不断用小刀戳刺割肉时,冯森叫来了张世成。 “阿成,到目前为止,我们劫掠多少个村子了?” 张世成挠了挠脑袋:“除去那些和别尔夫什卡达成密契的小部落,大概有小四十个吧,如果说过冬的口粮早就够了,咱们还继续吗?” “附近有发现追击的敌军的痕迹吗?” “发现了,他们离的不远。” “你带人去探一探,如果人数不多,咱们就继续。”冯森伸了个懒腰。 这群丹人和撒克逊人不知道为什么屯了那么多粮草和牲畜,冯森本来只是准备打个秋风就算了,丹人也穷,他不可能过于深入。 捞不到多少东西,待久了还可能和正规军打一仗,不划算,不如让他们再攒一攒,以后再来,进行可持续性地竭泽而渔。 只是现在一看,好家伙,兵器甲胄奢侈品,牛羊牲畜马匹,但凡村子里有那么一两个能打的武士,屋子里一堆这种东西。 那这一趟的性质就变了,攻破一个村庄的产出绝对比投入高,那还等什么?多捞啊! 冯森觉得,有了这么一笔收入,计划中的百户制度就可以提前安排起来了,启动资源就是这些粮草。 所谓的百户制度,其实就是与蒙古人的千户改制以及明朝改土归流类似,或者说一个思路。 以当地的撒克逊传统,一个部族的酋长传承,并非是长子继承,甚至不是父死子继,当然前一任酋长的意见也很重要,但是绝对达不到钦定的程度。 当一个酋长死去的时候,诸位位高权重的长老或小首领就会开始进行选举,来自古老日耳曼的部落传统,让这一行为天然具有正当性,祖宗之法不可变嘛。 长老们会举行集会,从酋长的亲戚和儿子中,投票选出他们认为最贤能或者说最强大的,在著名游戏十字军之王中,这种继承方法就被具化为撒克逊继承制。 而冯森的百户计划是,首先,培养一批强力的带路党,这群带路党未来不一定能继承父亲的酋长之位,但通过冯森的赏赐与冯森武力的强力支持,他们绝对会成为部族中的强力人物。 这带路党种子,就是那一百个军事被迫考察团成员,冯森将会授予他们百户的爵位,并授予他们技术,加强他们的实力,让他们成为村子里的重量级人物,帮助他们武力或者和平夺权。 在未来,冯森将会逐步用虚封的百户来替代酋长之位,只是区别是,百户是可以长子世袭的,但酋长要各个长老投票。 人都是有私心的,相比而言,儿子绝对比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更亲,辛苦打拼了大半辈子,结果一死家业瞬间给了别人,谁受的了呢? 当然,百户制最大的作用是打破部落隔阂,这个时代的人们是没有民族概念的,所谓的撒克逊人,不过是三个大的说类似方言且血缘较近的部落联盟罢了。 传统的撒克逊部落作战时以村落为单位,氏族血缘为纽带,换句话说就是邦联形式,经常出现打仗不听指挥,大家互不统属的情况。 最重要的是,他们往往以个人小村落的利益为先,顺风仗还好,一打逆风仗常常就是我军败了,然后一呼而散——打仗要死人的,死多了自己氏族的战士,就要被其他氏族吞并了。 桑特尔山就是个明显的战例——关系近的氏族在一起组建军阵,没人缘的氏族自己单氏族成阵,互相不听指挥,见势不妙立刻逃跑,结果被各个击破。 百户制就是为了打破血缘统属关系,把所有村民按户数和田地进行调配,打压大部族,加强小部族,甚至将一个村的百户封到另一个村里去,或者一个村封两个百户。 冯森要将这些撒克逊人打散,然后才能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注意,百户之上有千户,这个千户,由冯森本人钦定,基本就是从下属的百户里面选,千户可是有权裁决部落矛盾和分配战利品的哦。 你看,你作为一个百户,死多了部众,别的部落没法吞并你,甚至千户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还会想方设法给你补齐,甚至作战勇猛的话,能当千户,甚至入朝为官,现在该听谁的,该讨好谁就一目了然了吧。 而这一切的开始,就是要加强这些带路党,说句不好听的,大多数时候感情在利益面前,不值一提。 所以为了拉拢这批带路党,穷的掉渣的冯森需要一笔资助,一笔来自维杜金德的天使投资。 这投资啊,不是坐在家里自己就能来的,要自己争取,可不能畏前畏后的。 第三十一章 带路可耻但有用 朔风在头顶上呼啸着,卷起了无数枯黄的杂草,冯森的四百人的军队经过了劫掠,已然做到了一人双马。 这一次,他们没有去进攻吕贝克附近的村镇,他们已经有了防备,不好劫了,在别尔夫什卡、芬纳以及一些其他战俘的带路下,冯森转进了两天,没有攻打任何村镇,而是快速机动到了一个富饶的海港城镇——基尔。 实际上,有一件非常反常识的事,那就是丹麦其实不冷,反而四季分明,雪都很少下,他的土地平坦且并不贫瘠,丹麦其实是一个未开发的大粮仓。 在未来,丹麦是一个粮食出口国,每年都出口三分之二的农产品,其中包括小麦、黄油、猪肉、牛肉等等,农业和牧畜业发达,有“欧洲厨房”之称,其耕地面积占到国土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基尔则是如今丹麦南部,未来德意志北部的一个海港城镇,汉萨同盟的重要城市,尤其是基尔运河的开通更是让它赚的盆满钵满。 好地盘啊!冯森忍不住感叹,想到这,他又回头看了一眼一脸懵的阿尔沃,怎么老一副憨憨的样子,望之不似人君。 基尔虽然未来很牛,但现在这里只是个千人出头的小城镇,当然这是对于来自中原,来自未来的冯森来说。 和周围那些一两百的定居点相比,基尔算是相当大的定居点了。 冯森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横刀,向着基尔猛然挥下,两队唐军骑兵从身后的军阵中杀出,向着这个定居点冲去。 这个定居点似乎是听说了“奥丁之鞭”的传闻,每天都有人在各个险要路口巡逻,不过他们也逃不掉,那层篱笆也挡不住冯森。 不过基尔的丹人和诺斯人武士们并不打算逃跑,由于远离冯森的抢掠区,他们对靖难军并不像那片地区一样害怕和防备。 在村子前的空地上,一片一片的黑灰色的泥土裸露着,覆盖着灰白色的披着白霜的岩石。 在一片慌乱的叫喊声中,二百多个维京战士在几个战士首领的带领下,排成了紧密的三列,盾牌一个架一个地鼎立在原野之上。 “吼——”维京战士们发出了战吼。 “还整的挺正式。”站在一处高坡上,冯森向下望去。 在一处平坦的大平原前,没有任何的灌木丛森林或沼泽之类的有利地形,他们也来不及制造拒马一类的阻挡物,居然就这么大大咧咧地站在了平原之上。 和之前他们劫掠的村庄不同,这里的人们显然更加富庶,披甲率甚至达到了四成,尽管大多数都是皮甲。 “呜——”一阵苍茫的号角声响起,在张世成的带领下,骑兵们开始加速,铁蹄重重地踏在地面上,溅起了无数灰尘。 尽管对面大多属于轻甲单位,张世成也并没有直捅捅地撞上去。 先是匀速到达战场后,唐军骑兵们开始加速,当达到阵前五十步时,他们开始减速,而维京战士们也抵住了盾墙,伸出了枪矛。 猜想中的冲击并没有到来,当靖难军轻骑临近维京盾阵的时候,整齐冲锋的阵型居然猛然一拐,在维京人的猝不及防中分成了两股,刮过了盾阵的两侧。 靖难军的轻骑抽出了短标枪,将手指插入了缠绳的指套中,飞驰而过的瞬间,四十多杆标枪在缠绳的旋转加速下钻入了维京战士们的军阵中。 至少有七八个维京战士当成倒地,兵器碰撞,就当维京人再次收缩队形的时候,又一声长鸣的号角声传来。 “噔——噔噔噔——” 在他们身后,无数弓弦弹动之声陡然响起,羽箭如一张渔网,向着维京人的后阵盖去。 “转——”老道的维京战士们纷纷绝望的大叫道,但其他的维京战士们则慌张失措起来,他笨拙地转身,与他人相撞,或是被撞倒在地,或是被特制的铲子头破甲重箭击穿了皮甲或铁甲。 趁此机会,唐军的骑兵们抽出了马刀和长枪,在战马的嘶鸣声中,重新冲了回去。 马刀与长枪在维京战士们之间来回飞舞着,血液在空气中划过一道又一道鲜红的长线。 不得不说,维京战士们虽然原始,但士气是真的高,非得这两队唐军骑兵来回冲杀了好几次,甚至出动了撒克逊人组成的投射轻步兵,才将其打溃。 而冯森这边的唐军将士,居然少见的有三个骑兵折损,他们被维京战士的飞斧劈中了脑袋,当场死亡。 虽然心疼,但冯森知道这毕竟是兵家常事,没有办法。 解决了列阵的维京战士,基尔港便只剩下了普通的居民与妇孺老弱。 铁蹄践踏下,无数的房屋被推倒,无数的大门被踹开,居民们或是发出惨嚎或是拼死决杀,但在这群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武的职业武夫面前,他们的反抗简直如同木柴上的最后一缕烟火,转瞬即逝。 丹人们四散奔逃着,只要他们不反抗或者没穿什么精致的衣物,唐军将士们便任由他们去了。 骑着飞鬃,冯森来到了村庄前,冰冷的寒风给这刚刚凝结的血土敷上了一层淡红的白霜,马蹄铁踩在这些血霜上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 天空灰沉。 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片,一队撒克逊辅兵们挖着坑,开始焚烧尸体,防止出现疫病。 而其他的撒克逊步兵则去了城镇中,配合着几队唐军骑兵开始了劫掠,浓重的血腥气与呛鼻的烟味混合在一起,分外恶心。 在另一边,别尔夫什卡、阿尔沃和芬恩熟练地编排着丹人奴隶,甚至亲自上阵帮他们疗伤,这群丹麦奴隶在未来将会成为冯森的丹麦重步兵营。 不要以为丹麦人不会给别人效忠,只要手段得当,给杀父仇人效忠都是常事,这个时代,连民族的概念都还没出现,人们在如何认知敌我上,基本就是,同信即同族,异教则异族。 偌大的定居点中,追杀和撕扯屡见不鲜,不过唐军虽然要劫掠,可非必要不会虐杀,需要杀的则干净了断地一刀干掉。 冯森可不能让他们养成滥杀虐杀的习惯,这种习惯一旦养成,任何人在他们眼里都与牲畜无疑了。 一支人如牲畜的部队是什么样子的呢?看看秦宗权的食人军和血肉磨盘就知道了,这种军队看似嗜血,实际上战斗力烂的掉渣,冯森可不能让自己的军队也染上这个毛病。 由于定居点不小,这次的扫荡持续了整整半个下午,就在冯森睡完午觉起床的时候,一名轻骑带来了一个让他精神一振的消息——二十里外的一处森林中,他们发现了丹人联军的痕迹。 “大概有多少人?” “一组斥候说总共有将近一千人,七成的人都骑马。一组斥候说有一千二百人,八成的人骑马。”张世成坐在军帐中的桌子前,向冯森报告道。 而冯森也将这个信息转成了撒克逊语,告知了别尔夫什卡等人。 “伯爵阁下,我个人猜测,其实不管是有多少人骑马,丹人的骑兵部队都不会超过五分之一。”别尔夫什卡谨慎地斟酌着言辞,“丹人的部队并非没有骑兵,但他们大多是不善骑战,这些骑兵往往只是骑马步兵,为了快速机动才骑的马。 丹人的军队在出击时,同样会派出真正的轻骑兵来侦查,但也只是起到侦查的作用。如果不是那群撒克逊骑兵,我甚至可以认为丹人联军中,全是骑马步兵。 丹人的骑兵唯有在对方没有骑兵时才会出击,换句话说,在打击无马部队时,丹人才会骑马作战。在面对有马部队时,丹人的骑兵往往只有保护两翼的作用。” 听着别尔夫什卡的解释,丹人的部队的大致情况便已经一目了然了,冯森忍不住有些感慨,带路可耻但有用啊。 第三十二章 哎,怎么没动? 阿尔比恩与拉格纳罗骑着马在人群中呼喊着,收拢着队伍。 周围的森林中矮坡上,甚至远方的丘陵上,丹人们的侦查骑兵已然与唐军的轻骑斥候缠斗起来。 森林中时不时飞出一把飞斧或射出一支流矢,临死前的惨叫与通报消息的口哨声在在耳边起此彼伏。 前军的骑兵飞速下马,将马匹牵到一边由专人保管,而后军的步兵也小跑着来到前方,与前军的骑兵汇合,他们迅速集结,并组成了一个一千人的军阵。 与之前撒克逊那种分成好几波各自组成盾墙不同,这一千人紧紧靠在一起,组成了一道二百多米的长的三层盾阵。 他们可与那些撒克逊农兵不同,这是在血水中打拼出来的精锐战士,披甲率可达五成以上。 这群维京战士的圆盾上都挂着一条皮带,可以挎在脖子上,有了脖子这个第二借力点,这意味他们的圆盾可以制作的更大更厚。 二百个撒克逊的雇佣骑兵在两翼来回奔驰,他们是来自东欧大草原的斯拉夫雇佣骑兵,听说甚至曾经与法兰克的骑兵们对峙过。 阿尔比恩望着远处缓缓到来的几组唐军的骑兵斥候,缓声对拉格纳罗说道:“这群人,我们基本都弄明白了,他们就是那伙击败了维金杜尔的阿瓦尔雇佣军,不过他们那时有一千多人,现在只有四百人,就这四百人,他们抢掠了我们五十多个村庄和城镇,夺走了无数勇士的生命。” “这是个可怕的敌人。”拉格纳罗缓缓地说道,“我们并不比他们强,如果对方不接战,我们是没有办法发挥出兵力优势的。” “只要有一些斩获即可,能驱赶走他们就行,否则你我都不好交差。” 独眼的拉格纳罗点了点头,他下了马,走到了队伍的前列。 拉格纳罗用斧头敲击着圆盾,与之前的狡诈理性不同,此刻,他换了一副嘴脸,一副大大咧咧的豪横嘴脸:“伙计们,你们害怕那些怪物吗?” “怕个卵子!”一个丹人武士叫道。 拉格纳罗哈哈大笑:“对,怕个卵子,我原先还以为真是奥丁下凡惩罚我们呢,但刚刚我亲自侦查,我一看,哦,原来是撒克逊和阿瓦尔人,一伙一百多人,一伙一百五十多人。 他们就是仗着马快,这不好用。我说我们这个有用,我们这个是奥丁庇护——奥丁怎么可能惩罚出海用勇武夺得荣耀的战士呢?奥丁庇护是讲勇劲儿的,他们二百骑兵又如何,四百骑兵都掰不动咱们的盾阵! 你看看他们,为什么不在吕贝克地区劫掠,到我们这来了?不就是因为他们只打得过小部落呗,还传的神乎其神,什么奥丁之鞭啦,怎么可能呢?今天,咱们就要打破他们的神话! 英灵殿的武士们!奥丁正在注视着我们!把这群人的人头剁下来给维杜金德大人看看,看看谁才是第一勇士!” “把他们的头盖骨弄来倒酒!”一个维京战士呼喊道。 “哈哈哈哈哈。” “奥丁在上,此战必胜!” 日头偏西,一整天未出现的太阳,居然在浓重的晚霞中露出了半张脸,阳光制成的笔刷蘸满了各种颜色,在蓝空中在灰云中肆意泼洒厚涂着。 淡淡的红光让地面上横流的血液仿佛血色的翡翠。 一只牛皮兽毛靴踩在了干脆的凝固的黑血上,空气中焚烧后的黑烟仍在萦绕。 在阿尔比恩与拉格纳罗的带领下,一千多维京人组成的大阵向着基尔整齐地前行着。 “来了!”一个维京战士大喊道。 绕过了山丘,三队骑兵排成了三个锥形阵,向着丹人的队伍冲去,为首的正是张世成。 “盾墙!” 第一排武士瞬间蹲下,将盾牌护住了下半身,第二排武士则将圆盾架在了第一排武士的圆盾上沿,挡住上半身,后排的武士则将盾牌高高举起,挡住头顶。 他们的速度可比那群撒克逊农兵快多了,而他们手中的圆盾也厚多了。 “嗖——嗖嗖——” 无数只轻箭划破长空落入了这群维京战士的军阵中,但很可惜,百分之九十的飞箭都没有射中,只有寥寥数支长箭穿过了盾牌的缝隙,击倒了几个倒霉蛋。 “换重箭!”向着那群撒克逊人喊出一句模糊的撒克逊语,张世成也不管他们听没听懂便拿起了马槊,带着五十个靖难军骑兵冲向了维京人的骑兵。 虽然各种影视剧刻板印象中,维京人总是一副步兵的形象,但实际上,他们也有骑兵,但只是侦查骑兵,他们没有自己的冲击骑兵。 这些雇来的冲击骑兵祖籍是潘诺尼亚草原,后来被阿瓦尔人赶出了家乡,但是作为匈人帝国的遗民的传统却没丢,他们几乎就是坐在马背上长大的。 一百个撒克逊轻骑绕着长长的盾墙来回策马奔驰,不断地袭扰射箭,而张世成则带着靖难骑兵,与这些雇佣骑兵缠斗起来。 座下的黑马打了个响鼻,而斯拉夫骑兵首领则眯起了眼睛,紧紧地盯着冲来的唐军骑兵。 高高举起骑枪,斯拉夫骑兵们也开始了冲锋。 骑在起伏不定的马背上,张世成冲在了锥型的最前角,他将马槊夹在右臂腋下,右手平握住马槊的后端,而左手则反握住马槊稍前一点的位置。 高大的骏马在秋后枯脆的碎草断叶上踩踏着,冲锋的怒吼与腥臭的马粪味混杂在一起,竟然有几分类似火焰的气息。 斯拉夫雇佣骑兵们如同举标枪一般,右手高举反握骑枪,左手持着小盾,向着唐军骑兵冲去。 那骑兵首领是打老了仗的,对于如何骑兵作战他太熟了,像对面张世成这种,他一看就知道是新手,你这么双手正反拿,是新手最常见的错误。 因为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是反作用力,但他也知道,推别人自己一样会后退,这么拿骑枪,百分百会被推下马匹的。 在他的印象里,在轻骑兵的冲击对战中,最常见的就是8字型环绕对冲。 双方右手握枪,左手拿小盾,接战时,左手小盾推开甚至握住骑枪,然后右手那拿的骑枪要如闪电般刺出,捅破敌人的咽喉。 这就是他们这伙斯拉夫骑兵能纵横草原的最经典战术,他们每个人都久经训练,能够在电光火石的那一刹那抓住时机,推开对方的长枪,捅出自己的长枪。 牧草在震颤,海风燃烧着阳光,仿佛也在震颤,两伙骑兵近了,更近了,双方都已然能看清对方的脸,一张张狰狞且凶狠的脸。 “杀!” 两伙骑兵撞到了一起,兵器的叮当作响声与血肉被划破的噗啦声此起彼伏。 来了!斯拉夫骑兵死死地盯着那个冲在最前方,拿着奇怪长枪的骑兵领袖。 强风穿过,两人交错,已然开始交战。 电光火石间,骑兵首领自信满满地推出了小盾,不出所料,重重地砸在了张世成的槊杆上,接下来就是…… 哎,怎么没动? “噗——” 闪着寒光的槊锋精准地扎入了那骑兵首领的脖子里,鲜血沿着锋刃两边咕嘟咕嘟地冒了出来。 张世成侧身,马槊便弯成了一个半月形,在他巧妙地一绕一收之下,马槊迅速归位,甩开了尸体。 从马上摔落,仰面躺在地上,这位经验丰富的骑兵首领茫然地望着天空,他不明白也想不到——时代,已经变了。 中式特有的双手夹枪冲锋动作,其优势便在于能够利用腰腹的力量来抵挡冲击,并且具有一定的骑兵格斗能力,能够通过腰腹的扭动,闪躲的同时转变强弱杆身,格挡敌军反刺敌军。 那为什么张世成这么用,不会被反作用力从马背上推下来呢? 第三十三章 版本什么时候更新了? 那为什么张世成这么用,不会被反作用力从马背上推下来呢? 一是因为马槊杆子轻韧性好,在刺中的瞬间马槊顺着方向向后摆动,能卸去很多力道,第二是因为张世成的马配备了高桥马鞍和铁质马镫。 实际上,这个时代,铁制双马镫和高桥马鞍已经出现,只是流传不广。 这位惨死的骑兵首领天天在基辅罗斯之类蛮荒之地待着,和东斯拉夫人厮混,错过了骑兵战术的版本更新。 现在已经是重装骑兵的版本了。 实在是吃了没有互联网的亏啊,信息太闭塞了。 在先进的骑兵装具的加成下,一次骑兵对冲过去,斯拉夫轻骑瞬间便倒下了十分之一。 但在肾上腺素和毛子血统的激励下,斯拉夫骑兵们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愤怒起来,他们不管不顾,再次发动冲锋,第三次发动冲锋,第四次,第五次……直到他们心中的愤怒转变成了害怕。 信念不能真的变成刀剑。 在损失了三分之一的士兵后,斯拉夫人们不管阿尔比恩和拉格纳罗的怒吼,飞速地逃离了战场。 靖难军这边进展顺利,撒克逊骑兵那边就拉了胯了。 冯森交给他们的任务仅仅是在维京盾墙周围不断放箭,然后反复假装冲击就行,尽管他三令五申,不允许过于靠近军阵,但仍然有部分撒克逊轻骑不听指挥,热血上头,靠近了盾墙。 于是当靖难军结束这边的战事时,撒克逊骑兵们已然被飞斧和标枪干倒了二十多个,正在崩溃的边缘。 当张世成这边吹响了约定的号角时,按理来说,应该一边射击一边缓缓撤退的撒克逊骑兵们争先恐后逃离了,从逐步撤退变成了溃败。 “伙计们!他们逃了!奥丁在上,杀啊——”望着那群逃跑的敌军,拉格纳罗大喜过望,他挥动着手中的斧头,向着敌军追击而去。 在拉格纳罗的带领下,整个盾墙军阵都开始奔跑起来,从坚守转为了猪突。 奥丁在上,我们赢了!拉格纳罗带领着手下的士兵,疯狂地奔跑着,至于是不是假装败退,他还看不出来吗? 那群萨克逊人把盔甲武器都扔了,只为跑的快一点,没有队形,四散奔逃,这就是逃跑啊。 至于那些阿瓦尔骑兵,拉格纳罗一开始还有些怀疑,直到那群阿瓦尔骑兵害怕到开始往地上扔珠宝来防止他们追击的时候,这一丝怀疑也随之化为乌有了。 拉格纳罗的眼睛已经钻入了那些印着各式头像的金币银币以及无数的珍珠宝石中了。 长长的原野上,撒欢的维京战士们有的甚至骑上了马追击敌军,有的则已经停下拾捡满地的珠宝。 他们欢呼着雀跃着,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一切都符合拉格纳罗和阿尔比恩对于胜利的想象,直到地面上的青草逐渐颤动起来 寒冷的朔风从黑色马铠的两边划过,地面上的碎石子跳跃舞动着,石子们是围着篝火唱跳的舞者,富有韵律且渐渐响亮。 拉格纳罗停下了脚步,身周无数追击的维京战士越过了他,继续向前追击,身周流水般的维京战士划过了拉格纳罗,他望着侧后方。 那是什么?那个黑点?拉格纳罗仔细看去,一个孤零零的黑甲骑兵绕过了土丘出现在他的视野中,是这群乌合之众的援兵吗?为什么只有一个? “轰隆隆。” 杂乱的马蹄声愈发响亮,拉格纳罗汗毛倒竖。 “别跑了,快回来,结阵!结阵!” 绕过了灰黄色镀了金红边的土丘,二百个全身覆甲,人马俱铠的玄甲骑兵涌了出来,黑色的洪水在灰天黄地之间奔涌着,大地被纯黑的笔锋一分为二。 马匹发出了响亮的嘶吼声,而玄甲骑兵们则伏下了身体,开始了冲锋。 “敌袭——” 丹麦的维京战士们纷纷抬起头,茫然地遥望着土坡后绕出的重骑兵们。 “盾墙!”不知是谁喊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维京战士们才如梦初醒,开始慌乱地试图聚集起来。 由于骑兵部被冯森的靖难骑兵干碎,他们已经失去了在四周探视的眼睛。 从队伍的最前端到队伍的最后端,广阔的原野上在两三里的范围内,零零散散地分散着维京战士们。 他们有的看到了靖难军的重骑兵,正在向后狂奔,有的还以为在追击敌军,仍在向前猪突,更多的则是停留在原地,趴在地上,在泥土中寻找金币和首饰,甚至为了一件珠宝开始了抢夺争执。 寒风将飞鬃的尾巴吹得乱丝飞舞,冯森重新拉下了他的金色面甲,整个人伏在马上,双手持屈刀,身体规律地随着马匹起伏着。 在他的身侧,阿尔沃手持圆盾,头上戴着一顶维京式的鼻甲眼罩锥型盔,她手拿一把铁骨朵,掩护在冯森的左侧。 披着马铠,从马铠的缝隙中,飞鬃的眼睛是淡淡的血红色。 冯森举起了月牙状的屈刀,在马速的加持下,屈刀在空气的撞击中发出了簌簌的声音,屈刀上吊着的骨哨则发出了尖锐的蜂鸣声。 黑色的洪水撞在了松散的维京人身上,甫一接敌便有七八个维京战士被直接撞飞了出去,他们在地面上滚动着,脊椎和脖颈已然折断,有不少在巨大冲击力之下,整个胸口都向里凹了进去。 一位侥幸未死的维京战士挣扎着试图起身,他撑着地面,咬着牙,当他直起上半身的时候,粗重的马蹄便迎面踏了下来。 他的耳鼻口中同时喷出了血液,身上的血管一一爆开,血液像滋水枪一样喷了出来。 越过这个维京战士,冯森的屈刀在人群中舞动着,血液化成长虹一路追着刀尖在脖颈和胸腹间奔跑。 圆盾伸出,“砰”的一声,飞斧砸在了阿尔沃手中的圆盾上,抽出飞斧,原路掷回,飞斧旋转着,扣着盾牌的边缘飞了进去,从额头到下巴,斧刃没入了一半。 为冯森挡下飞斧,阿尔沃转手铁骨朵砸出,眼前挡路的维京武士没戴头盔,整个天灵盖便像开花一般炸开。 阿尔沃畅快地驾着马匹,她的头发丝在耳侧飞扬着,半张脸上覆满了血块和碎肉,但她没有恶心,而是豪爽地开怀大笑。 重骑兵是兵种之王! 当步兵面对重骑兵时,唯一的方法就只有重甲与长枪方阵,连唐朝吊打一切的精锐多功能重步兵也只能肉身抗线,以血肉之躯减缓马速,然后让后排的陌刀手收人头。 就算重骑兵冲不动重步兵方阵,那干脆就不接战,直接跑了,你两条腿又跑不过我四条腿,步兵根本无法扩大战果。 哪怕是在不得不重骑兵冲击重步兵的情况,不计伤亡,重步兵方阵也不是冲不开,经典战例就是马里格纳诺会战,宪政骑兵猪突瑞士枪戟阵,一波一波硬突,还真给他突赢了。 而冯森现在所采用的战术就是简化版的蒙兀儿战法,或者说曼古歹战术,其基本战术思想就是先拿弓箭袭扰,扰的对方受不了了,再假装溃逃,诱惑敌军追击,拉扯敌军阵型。 然后当敌军阵型出现脱节或超出后方部队支援范围的时候,就派出阵型整齐的重骑兵,进行分割打击。 分散的步兵在重装的骑兵面前,简直就是甘蔗地里一根根待砍的甘蔗。 冯森之所以要简化曼古歹战法,就是预料到了撒克逊大兄弟们会不守纪律,临阵拉胯,把佯败弄成了真败,不过就目前看来,反倒有奇效。 此战能胜利,与其说是曼古歹战术的胜利,不如说是大撒币战术的胜利,对于组织度和纪律性都比较差的军队来说,大撒币可以说是最强的初见杀战术。 黑色的洪水在大地上来回奔腾着,而一小团一小团的维京战士们无数次想要靠拢,都被冯森敏锐的发觉,接着便是骑着奔马将他们冲散。 红阳渐渐沉入海面,冯森的马蹄踏在叮当作响的金币上,砍下了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维京武士的头颅。 当他回首时,满山遍野都是逃跑的维京战士们,大地尸横遍野。 看着身边不断冲锋追杀的靖难军将士时,他知道,这场战斗已然结束了。 第三十四章 赛后小结 【基尔之战】 【史诗大捷】 【在基尔湾,你的军队以曼古歹战术,奇迹般的以三百人击败了一千二百精锐维京战士,这一次的入侵给丹人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尽管他们仍没有畏惧你,但你的威名足以让他们在对阵时愈发小心!】 【你的传说开始在丹麦流传,每月威望+3】 ———————— 【完成成就:入侵维京】 【要求:对维京人发起一次成功的入侵,要求击杀数超过两千,夺得双倍于军队的粮食与财产,并且全身而退。】 【奖励:一件宝物。】 ———————— 【丹麦公主】 【你获得了两名神话血脉(齐格鲁德)高贵异教徒,灵能+200,每月灵能+2】 骑在马匹上,冯森凝视着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数据,陷入了沉思。 【基尔之战】倒还在他的预料之中,之前的桑特尔山之战,由于双方单兵素质和武器装备相距极大,就算是以少胜多,克劳塞维茨引擎也只是认为总体实力是远胜对方的。 而这一仗以双方的物质条件来说,冯森还是处在下风的。 不过这一仗,他依旧凭着更加优秀的战术和统筹,成功打赢了三倍于己的敌人,成功威望再+1倒也不错。 第二个则是这个成就【入侵维京】,本来冯森一开始是不准备完成这个成就的,但是由于收入远超想象,冯森多劫了一点点,他就干脆顺手完成了这个成就。 冯森打开成就面板,这个名为成就,但实际有点像欧陆风云中的任务树或者钢铁雄心中的国策树。 面板上,密密麻麻的节点被一条条金色的长线连接,无数的光点在金线间传递着。 这些成就看着多,但一些成就之间其实是互斥的,比如【皇帝的宠臣】和【太后的面首】,一个要求成为查理曼的十二勇士之一,一个要求成为拜占庭太后伊琳娜的面首。 两者之间有一个红色的感叹号,完成了一件,另一件就不能完成,所以可完成的成就,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多。 除了一些单个彩蛋成就(如之前那个【入侵维京】,还有【教宗改信】【逆三角贸易】之类的),就是一些通用成就树。 如爵位线的【伯爵野望】【公爵征服】等层层递进的线,也有【主导本地贸易】【主导本国贸易】的商业线,他们给的奖励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又不如上一个成就,颇有一种,不是你要什么,而是我有什么的感觉。 不过这些的任务的奖励好歹有迹可循,而【入侵维京】就让冯森有些摸不着头脑了,一件宝物?这又是个啥玩意儿啊? 讲句实话,虽然冯森自己能借着克劳塞维茨引擎弄出来一大堆的“神迹”,但实际上,这里仍旧是一个无魔或者低魔(?)的世界,一件宝物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而且宝物呢?这都结束战事四天了,宝物呢?怎么还没到货啊! 摇摇头,冯森把目光看向了最重要的提示框,十几年来,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增长灵能的选项,要知道,灵能能够解锁的决议,如引荐贵女、邀请名将/名臣等全都是要大几百的灵能。 冯森这学习个语言,都花去了全部积攒的灵能点,没想到这【丹麦公主】送灵能点,一送就是+2! 那是否意味着,获取抓一个公主当奴隶等于灵能+1,那也不对啊,之前抓过阿多尔啊,怎么她没有灵能+1呢?而且作为法兰克那么大一个王国(查理现在还没加冕),含金量不比丹麦高多了? 等等,冯森想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一种格尔苏因达胆大包天的可能——查理曼,不会绿了吧? 不不不,这个猜想太离谱了,应该还是那个神话血脉的缘故。 齐格鲁德,其实就是齐格弗雷德的原型,也就是尼伯龙根里面的齐格飞,那个杀死了邪龙法芙娜的英雄,解救了女武神布伦希尔德的那个诺斯英雄。 想到这里,冯森忍不住看向身后的咿咿呀呀学着撒克逊语的阿尔沃,这个铁憨憨居然是齐格鲁德的后裔?,啧,那我该到哪儿去找那么多的神话血脉的后裔啊。 “小心!” “大虫?” “娘的,是个大罴,有渔网吗?” 正在思考间,冯森却听到了前方一阵的聒噪声,他皱了皱眉,一挥马鞭,向着前军奔去。 穿过了零零散散的奴隶和车队,冯森来到了最前方,二十来个唐军甲士将一头硕大的白熊围在了中间,他们时不时捅出一枪,一见白熊有作势要扑的迹象,便猛地后退。 这白熊起码有两米多,但却不是北极熊,而是极为罕见的白化病棕熊,它以一种奇怪的站姿站在路中央,旁边的树下,一个唐军甲士胸腹破裂,倒在地面上,嗓子如同破了皮的风箱,气若游丝。 这白熊双眼赤红,似乎是受了什么刺激,尽管它多次被唐军甲士刺伤,甚至被带着倒钩倒刺的渔网死死纠缠,它也不愿意趴下作战,而是死死地站立着。 冯森眯起了眼睛。 他下了马,走到了那濒死的甲士面前,轻轻握住了他的手,那甲士也紧紧握着他的手,看着冯森但却说不出话。 “放心,我知道你的名字,我会找个孤儿给你承继香火的。” 那将士的手松开了,他重重倒在了地上。 没死在敌军手里,反倒死在了畜生手中,冯森伸出手合上了那甲士的眼睛。 转过身,冯森摘下了腰间的一石长弓,三指捏住弓弦,在嘎吱嘎吱声中,弓成满月,天光照在破甲的铲子头重箭上。 “噔!” 羽箭在空气中全力飞驰着,它穿过了落下的树叶,穿过了一个唐军士兵的衣袖,穿过了渔网上的网线。 刀子一般的锋刃一层一层地切开了白熊的熊眼,灰白色的浓浆从白熊的眼眶中爆开,箭矢旋转着,在白熊的眼中脑中搅动着。 “吼——” 白熊发出了痛苦的嚎叫声,但还没等它叫完,连续两只羽箭再次如流星般飞袭而来,一支划破它的另一只眼,一支穿透了它的鼻子。 发出震耳的狂叫声,白熊疯狂地挥动着熊掌,将周围的唐军甲士逼得步步后退。 “让开!”手持一把武装剑,冯森大跨步地奔跑着,灰尘溅起,他一脚踏在了一块大岩石上,怒目圆瞪,整个人猛然跃起。 冯森落到了那头大熊的背上,由于一只眼瞎了,一只眼受伤,白熊完全没发现冯森的靠近。 “死!” 长剑沿着巨熊的后脖子深深地插入,围绕着插入的武装剑,无数的黑色血液鲜花绽放一样喷涌而出,冯森又一脚踏在大熊的后背,拔出武装剑就地一滚,躲开了熊掌的横扫。 被长枪捅刺,被渔网纠缠,被箭矢射瞎了眼睛,在大量失血和体力不支的情况,冯森的一剑对于白熊来说是最后一根稻草,它摇晃了两秒,重重倒在了地面。 就在冯森想要离去的时候,一抹寒光闪过他的眼睛。 “那,那是什么?”一名撒克逊辅兵忍不住叫道。 一截剑尖破开了白熊的肚皮,出现在众人的眼前,冯森缓步走了过去,用横刀划开了白熊的肚皮。 在它的胃中,还有尚未消化完毕的血肉和碎布片,但最主要的还是一把单手剑。 它有着白金色的护手,坚硬的剑柄上包裹着一层黑色的皮革,剑长大约一米左右,剑身上镶嵌着三颗宝石,而剑柄的后端则镶嵌着一颗水晶。 看来这把剑就是【入侵维京】的奖励了。 冯森感到不值,如果可以,如果非要士兵的身死来换取的话,他宁愿折断此剑。 【克拉伦特】 【莫德雷德的圣剑,伪装的圣剑,上级领主好感度+20,每月灵能+5】 “好嘢!” 高举克拉伦特,冯森欢呼着跳了起来。 第三十五章 凯旋式! 西历782年十一月底,汉堡比以往热闹了许多。 不仅仅是本地的法兰克人,还有撒克逊人都站在篱笆边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心情实际上是无比复杂的。 之前冯森走的时候,还特地问了剩余的法兰克人和萨克逊人,有没有兴趣和他一起去讨回公道的,但他们的回答基本都是拒绝。 那可是最凶恶的异教徒——丹人!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自从领主大人去报复丹人的五天后,就有第一批战利品被欧波里特人运回了汉堡的老家。 成群的牛羊马匹,一车一车的小麦干鱼,甲胄头盔,毛皮布匹,珍珠翡翠,甚至是用车装的金银财宝,以及上百名丹人的或撒克逊人的奴隶。 这样的盛景,每隔三四天都会出现一次,留守的王司马不得不紧急修建了兽栏和仓库来放置这些战利品。 至于多出来的奴隶,和原先的奴隶挤一挤吧。 伊奥帕酋长和艾萨酋长带着撒克逊的酋长们守在篱笆的左侧,而奥利安与老汉斯则带着法兰克的村长自由民们守在篱笆的右侧。 他们翘首以盼,等待着伯爵阁下的出现。 “来了!”一个骑在高高松树上的撒克逊猎人忽然指着前方大喊道。 “哒哒哒”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四名唐军的玄甲骑兵举着绣着火纹唐和靖难节度冯的旗帜奔驰而来,他们挥动着手中的棍子,驱赶着阻碍大军行走的路人并开始维持秩序。 没过多久,在一阵叫喊声中,一队撒克逊辅兵走在了最前面,他们虽然菜但是趾高气扬。 “看,伊奥帕,你看!”艾萨突然指着其中一个撒克逊辅兵喊道。 伊奥帕凝神看去,瞬间便有些呆滞。 那是他的小儿子迪克,家里最懒惰最穷也是最懦弱的成员,之前冯森找他要人,他二话不说就把这个家族的蛀虫踢了出去,但现在那个人,真的是迪克吗? 迪克坐在一头纯黑色的冰岛马身上,张扬地向曾经的同乡们挥手致意,此刻,他身穿一件少了半截袖套的锁子甲,内衬一件狼皮坎肩,头上戴了一顶四面铆接圆顶的维京护目盔,背上还背着一把长斧。 在马匹的两侧,各挂了一面盾牌,马屁股后头左边是一个小壶,里面装满了麦芽酒,右边则是一个麻袋,里面塞满了毛皮、烛台、匕首、锅碗瓢盆和银币。 这批战利品如此之重,以至于以耐力著称的冰岛马都有些扛不住,抗议般打起了响鼻。 呼喊声和招呼声在围观的撒克逊人与撒克逊辅兵之间此起彼伏。 跟在撒克逊辅兵身后的,是四百多丹人和撒克逊人的奴隶,他们推着一车一车的战利品,麻袋中漏出的麦子落到地上,甚至都不会有人去捡。 “哞——” “咩,咩咩。” 大批大批的牲畜出现在了汉堡臣民们的眼前,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它们大多都饿瘦了,只能可怜巴巴地发出祈求的叫声。 马匹和牛羊被奴隶与撒克逊辅兵驱赶着,麻木地向前走着,奴隶们低着头,偶尔看向两边的汉堡民众,眼神中充满了仇恨和悲伤。 接着就是冯森带领的靖难军了,他的身边左侧是阿尔沃,右侧是芬纳,身后的汉人骑兵们排成整整齐齐的四人一行,跟在后面,他们与出发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依旧沉默,依旧强壮。 唯一的区别,是他们的身后的袋子中,装的不是毛皮和锅碗瓢盆,而是金银指环,翡翠项链与蓝绿宝石。 走在最前列,冯森看着两边的臣民们,突然笑了起来,他从口袋中抓起一把银币,在众人的惊呼中向着两边的臣民们砸去:“欢呼吧!我们的圣战,胜利了!” 与此同时,他的身后,七八个唐军士兵各自抓起了一把银币,向着臣民们扔掷过去,闪着光的银币仿佛下雨般从天空落下,在臣民们的欢呼和争相抢夺中,冯森哈哈大笑。 在胜利的荣耀和银币的光辉下,有的臣民甚至对着冯森顶礼膜拜起来。 大撒币战术,真的有用啊,这银币雨看着吓人,但顶多不过一百枚银币还掺杂着不少铜币,与此次劫掠所得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伊奥帕迅速踩住一个圆滚滚的金色指环,他谨慎地四周环视了一圈,发现没人发觉之后,才借着整理衣服的动作迅速拿起了那枚指环。 这指环应该是某位唐军士兵的袋子里不慎滚落的,金灿灿地雕刻着精美的纹饰。 “嘿,嘿,艾萨。”伊奥帕踢了踢了艾萨,向他展示了手中的戒指。 艾萨先是一愣,随后便瞪大了眼睛:“这是从哪里来的?” “我捡的,别在外面乱说。”伊奥帕拉低了声音,“你不是认识北海的商人吗?帮我把它卖出去,有你一份的。” “好好好。”艾萨大喜过望,“让我看看。” “二位!” 聚在一起交头接耳的两人同时一个激灵,他们僵硬地转身,却见到是一个撒克逊的农奴监工,同样是撒克逊人。 “怎么了?” “你们是斯托马恩部派来的代表?” “是的,我们斯托马恩部一共派来了二十多位酋长还有三十多个信使来拜访汉堡伯爵阁下。” “好,领主大人正要见你们,你们各自整理一下,我带你们去见伯爵阁下。” 将戒指偷偷塞入了随身携带的皮革袋子中,伊奥帕呼喊着将那些信使和酋长都召集了过来,随着那个奴隶监工向着“唐人村”走去。 所谓的唐人村,实际上是冯森规划设定好的一片新城区,它位于阿尔斯特河的北岸,易北河东岸。 河边的一处类似三角洲的地区,将会成为未来的工业区,能够借助水力发展各种工商业。 而阿尔斯特河更北部一点的地方,将会是农业区,也是这些撒克逊奴隶居住的地方,而农业区南部近城堡的区域则是靖难军的驻地。 伊奥帕等人跟在撒克逊监工的身后,走过跨越阿尔斯特河的长木桥,来到河的北岸,经过三个多月的发展,这里与河对岸的几个法兰克村庄已截然不同。 统一形式统一规划的唐式风格的平房矗立在一片平地上,他们整整齐齐以方正形式排列着,灰墙黑瓦,屋檐上竖立着天使和十字架。 走在用河沙铺就的土路上,伊奥帕瞪大了眼睛四处查看着,他用手摸了摸墙上的灰砖,这可比老家里的砖房坚固多了,就是不知道暖不暖和。 “这些墙砖都是使用的普通灰泥砖,粘合也只是用粘土,真正烧制的比较好的青砖都拿去盖领主大人的新城堡了。”那个奴隶监工有些自豪地说道,“听领主大人说,等明年水泥工坊搭建完成后,会另造新房,让士兵们都搬去青砖屋子里居住。” “那,那这些房子怎么办呢?” “听那几个主人近从的奴隶说,一个是赐给有功的士兵,比如这次那些辅兵,一个是送给大赦释放的奴隶,比如两年后的我。”那个监工敲了敲屋子的外墙,“走吧,领主大人的屋子才叫漂亮呢。” 跟在监工后面,伊奥帕探头探脑地四处打量着,一些束起了头发的撒克逊奴隶正在道路两侧做着苦工,他们基本都穿上了厚一点的衣物,内里垫上碎布条、鼠毛兔毛和扯成丝的鼠尾草,倒也能御寒。 跟在那监工身后,伊奥帕首先见到的便是一间高大的宅邸,这宅子呈正方形,两边的围墙上,涂满了白灰,黑色的瓦片在围墙上铺成了人字形。 这一个一进的院子,占地一亩多,而且尚没有修完,在冯森的规划中,这个宅子应该是个三进的院子,以这个三进的院子拓展出去,形成一个更大的冯府和新的汉邑。 信使和随从们被挡在外面,唯有那些酋长有资格从大门进入这间三合的小院。 在院子中央的天井内,冯森脱去了厚实的甲胄,只是穿着一件袄子和连裆裤,懒散地坐在一张太师椅上。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看样子刚刚洗过澡。 “你叫伊奥帕?” “是的,伯爵阁下。”伊奥帕恭恭敬敬地低头回应,尽管半年前,他甚至不愿来汉堡见一面这个新伯爵。 冯森把玩着手中的酒杯,他轻轻抿了一口葡萄酒,微笑着看向伊奥帕,慢吞吞地说道:“你的村子还有另外八个村子,原本你们会将每年的大麦与牛羊缴纳一部分给之前的尼古拉伯爵,但是今年秋天,我的库房里空空如也,没见到半头牛羊……” “阁下,今年……” “砰!”冯森手中的酒杯狠狠砸在了地面上,碎片四分五裂地散开,“来人,把他们全都给我杀了。” 在冯森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两边的房间里窜出了二十多个重甲的大汉,在这群酋长信使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便被死死地摁在了地上,搜走了武器。 一阵天旋地转后,刀斧已然抵到了酋长们的脖子上。 第三十六章 酋长永不为奴! 膝盖重重地压在伊奥帕的背上,他的双手被反剪,脑袋被覆盖着臂甲的粗手死死摁在地上。 他依旧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新伯爵明明给那些撒克逊酋长们的子嗣各种赏赐,这不是在示好吗?为什么,为什么又要……沃登啊,难道我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伊奥帕颤抖着,他试图挣扎了两下,但却没有动弹。 “你个阿瓦尔艹马的猪倌!你竟敢这样对我们!”旁边安特酋长却没有伊奥帕那么安分,而是疯狂地挣扎着,他呲着牙,狰狞地看向冯森,“你敢杀我吗?你敢杀我们吗?杀了我们,斯托马恩的酋长们就会一起起义,为我们复……” 下一秒,黑色的靴子如同鞭子一般抽在了安特的太阳穴上,打断了他的话。 趴在安特的旁边,伊奥帕距离他只有一米多的距离,他能清晰地看到,在冯森踢出的那一刹那,安特的左眼密密麻麻的血丝凭空在眼白中爬动起来。 当安特的头颅重重地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右半边脸已经凹陷下去,在眼眶的挤压下,右眼已经不堪重负,生生地从眼眶里掉了出来,在地面上弹动了两下,落到了伊奥帕的面前。 靴子踩在安特的脖子上,冯森黑色的靴子轻轻一压,一阵令人牙酸的咔吱声响起,安特便彻底没了声息。 “他有派辅兵来参加此次征讨吗?” “有,不过已经死了。” “给他儿子立个忠烈牌,从战俘给他选个孤儿为他继承香火,王司马,你到外面说,安特酋长意图谋反,刺杀汉堡伯爵,被其他酋长一同制服,已然伏诛,阿成,你带二百骑兵,把他们村子灭了,男的全部杀光,女的带回来给那些老奴隶为妻。” “喏”王司马与张世成同时拱手道了一声喏,便各自离去。 重新坐回到椅子上,冯森对着酋长们笑道:“在回家之前,我就和我的士兵们说:别着急卸甲,也许还得再打一仗,我今天坐在这里,是抱着将诸位和诸位的族人全部杀光的心思,恐怕其他酋长们想不到,我一回来还没休息,便要鱼死网破地对他们下手吧。” “您需要什么?我们愿意缴纳双倍的小麦和牛羊。”由于被按在地面上,这位酋长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冯森缓缓走到了他面前:“我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你们如此不尊重我?你们甚至不愿意称呼我一声——领主大人。” “领主大人!”艾萨酋长高声叫道,“我们已经认识到了我们的错误,我们愿意缴纳罚金或血钱。” 在查理曼时代,伯爵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就是臣民们缴纳的罚金,根据当时的法律,伯爵可以从当地罚金中获取三分之一,而血钱,即杀人犯罪后的赎罪钱,不过这个比较模糊,既可以算罚金,也可以不算。 “放开他。”压在艾萨酋长背上的两个士兵放开了他。 冯森将艾萨从地上扶起,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尘:“别害怕,我的子民,虽然你是撒克逊的部落,但你居住在汉的领土上,同样是我的臣民。” 艾萨咽了一口口水,躬身行礼道:“感谢您的仁慈。” “来,坐。”冯森热情地将艾萨酋长拉到了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亲自给他倒了一杯酒。 看着艾萨诚惶诚恐地小口抿着葡萄酒,冯森重新坐回太师椅上,似笑非笑地翘着二郎腿:“我是一个尊重生命且爱好和平的人,在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仁慈的。 我只对两种人愤怒,一个是异教徒,一个是非汉人。成为神的信徒,代表你臣服于天父。成为汉人,代表你臣服于我,臣服于法兰克王国,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是兄弟姐妹。” “领主大人,成为天父的正信我们都懂,但是不知道这个汉人是什么意思呢?”艾萨小心地问道。 冯森笑了起来,指了指自己头上的头发:“看看我的头发,把头发这样扎起来,穿我们这样的服饰,我就算你是汉人,你们是撒克逊汉人,我们是纯血汉人。 在汉堡,只要是汉人,都不用缴纳其他赋税,而上级汉人,甚至不用缴税,只需要服兵役,但是但凡有非汉人,要缴纳多一笔非汉者税。” “领主大人,我想成为汉人。”伊奥帕马上大叫道。 “我很高兴你能称呼我为领主大人,不过成为汉人我希望你们能多考虑考虑。”冯森挥了挥手,几个甲士便放开了伊奥帕。 那些酋长见到此景大喜过望,马上纷纷叫喊道:“领主大人,我想成为汉人,领主大人,我要改信天父。” 在冯森的点头示意下,士兵们纷纷放开了那些酋长。 不过对于他们的话,冯森反而是有些嗤之以鼻的,这群蛮夷,就像查理曼说的一样,永远不懂得什么是诺言和效忠。 “别急,我的朋友们。”冯森继续喝了一口葡萄酒,“我懂得你们急切的心情,不过,我向来相信,在刀剑的威逼下,任何的假装宣誓都是可以被原谅的,换句话说,在刀剑下,你们可以随意地撒谎来保住生命。” “我们会信守承诺的,领主大人。” “我,我现在就扎头发。” “我知道你们很急,但是先别急。”冯森用小刀敲了敲酒杯,“言行的感化胜过刀剑的威逼。 所以,我希望你们以及这个名单上的九十五个村庄和氏族的酋长,在这个冬天来到汉堡,我们会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冬令营,亲身体验汉人正信的生活,然后再由你们决定到底要不要当汉人或天父信徒如何?” “这个期间?” “包食宿。” “那我一定来。” “那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冯森笑了起来,他可从未指望这群人真的能遵守承诺,他只是希望能让这些酋长暂时离开他们的大本营,让百户们有机会去抢占他们的权力罢了。 而对于酋长们来说,又不是要他们的命,也不强制改信,权衡之下,也不至于翻脸,到汉堡白住两个月又如何? “好啊!”冯森一鼓掌笑了起来,“不过我们汉人有个习惯,就是定下约定后,要喝血酒,也就是歃血为盟。” 此时,两个靖难军甲士将一桶酒端了过来,冯森用小刀在木桶上凿出一个大缺口,接着他指了指安特酋长的身上:“血,请各位自取吧。” 原先热闹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在冯森愈发危险的笑容中,伊奥帕率先走了出去,抽出了放在胸口吃饭用的小刀,在安特酋长的胸口戳了一个洞。 将鲜血滴入酒杯中,伊奥帕走到了冯森的面前,将酒举过头顶,半跪了下去:“愿天父保佑您,领主大人。” 说着,他便将淡红色的松子酒一饮而尽。 随后,每一个酋长都走上前去,在尸体上留下刀痕,滴入鲜血,以伊奥帕同样的动作向着冯森敬酒。 “很好,我为各位酋长准备好了住所,我不胜酒力,要休息一会儿,你们先去安顿吧。” 冯森伸了个懒腰,从太师椅上站起,他拍了拍伊奥帕的肩膀,笑道:“安特酋长的尸体,也麻烦你们处理一下,希望你们能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 第三十七章 地发酒疯防空壕发挥法发解放就事论事计算机 吕贝克的二层城堡中,来自波罗的海的海风沿着二楼的窗台吹入,吹动着门廊两边的布帘,咸湿的海味与房间里的焦炭味混杂在一起,反而有些清新的感觉。 这是一间大约有一百多平米的大厅,与冯森的汉堡相比,这间城堡一层采用了石制房屋,而二层则是木质房屋,从外观上看,反而有点像唐式建筑的台基。 维杜金德坐在长方形桌子的前端,而他的左手边,坐着少了半条腿的拉格纳罗,右手边则是来自弗里斯兰的艾拉德,曾经的弗里斯兰国王布博之子。 几名侍者为他们倒了麦芽酒,就俏没声的退出了大厅,合上了大门。 “索布人和维莱蒂人的首领还没来?” “他们离得太远,也许要下个月才能到。” 粗大的手指上,戴着五个金戒指,维杜金德摇晃着木杯中的酒:“我不是一个天父信徒,没有那么多繁琐的礼仪和虚伪的客套,我就直说了,我今天要谈的,是刀的问题。” 头发花白的艾拉德清了清沙哑的嗓子:“我听说,您的领地和拉拢的武士在今年的冬天遭到了劫掠?” “是的,卑鄙的法兰克人雇佣了一伙阿瓦尔人,他们行动如风,不敢与我的勇士们正面交战。”维杜金德微笑着抿了一口麦芽酒,“不过他们并没有伤害到我的核心力量,只敢在外围劫掠罢了,并且我的手下阿尔比恩已然驱逐了他们,跳蚤一般的小丑罢了。” 拉格纳罗的嘴角抽了抽。 “我将二位叫来,是为了什么,二位心中应该清楚。”维杜金德的神色逐渐严肃,“艾拉德王子,你的父亲在五十年前被残忍的法兰克人杀死,你还没有忘吧?” “当然没有。”艾拉德的眼角竖了起来,“当时我才九岁,便亲眼见证了法兰克人的残暴,他们砸碎了我们的神像,活活烧死了我们的祭司,强迫我们缴纳所谓的什一税…… 该死的,我们卖一只小猪他们要收税,我们收一斛麦子他们也要收税,我打了一捆柴,他们都要抽走一根。” “全是屎,这群教士!”说到这,艾拉德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他们宣称所有的东西都是天父创造的,所有的东西都要给神十分之一,这样的神未免也太贪婪了!我们的神,只需要每年祭祀一次即可,但什一税却是每三个月,甚至每个月都要交一次!” “如果没有查理曼,这群教士只是两只脚的羊羔。”维杜金德不紧不慢地给下了一个定论,“撒克逊有一句古谚语,说,共同的敌人,能让陌生人变为朋友。我想我们都有一个叫做法兰克的敌人,这个敌人无比强大,我的朋友。 事实证明,我们单独的力量绝不足以支撑我们击败法兰克,但是如果我们能结盟,我们就能超越法兰克!” 维杜金德抓住了艾拉德的手腕,这副真诚的面庞,好像他就是一个充满了正义的王子一般:“弗里斯兰人沉寂太久了。” 艾拉德却挣开了他的手:“之所以沉寂,是因为还不到时候。” “那什么时候才算是时候?”维杜金德拉着椅子坐到了艾拉德的对面,膝盖对膝盖地拉着艾拉德的手,“查理曼比以往更强大了,他征服了伦巴第,他征服了弗里斯兰,他征服了大半个萨克森,他甚至即将去征服伊比利亚,报巴斯克人的仇!” 维杜金德的声音越来越尖利,他从椅子上站起,一只脚踏在桌子上,指着窗外挥舞着双手:“该死的法兰克人卑鄙而又人多势众,他们收买酋长,压迫我们撒克逊人,让法兰克人甚至阿瓦尔人在我们的头上拉屎撒尿!沃登怎么会允许他的战士受到这样的屈辱? 我们等不了了,我们的部民们在刀剑的威压下,不得不改信天父教,不得不学习法兰克语,每一天过去,都是他们愈强,而我们愈弱。 在这样下去,有谁还记得萨克森大酋长维杜金德,有谁还记得弗里斯兰国王布博? 我之所以不停的起义和叛乱,就是为了让撒克逊人记住我,让他们知道萨克森公国曾经是一个只属于撒克逊人的地方,如果我不再起义,那等到下一代,有谁还知道萨克森曾是撒克逊人所独有的家园呢?” 说到这里,维杜金德的声音缓和了下来,他再次坐下,将脸凑得极近,声音中充满了悲戚:“艾拉德啊,我的朋友,你的部民中,还有多少记得曾经的国王布博和曾经的王国弗里斯兰呢?” 艾拉德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他低下了头,有那么一段时间,大厅里鸦雀无声,直到他再次抬起头:“你能拉拢多少人?” “索布人早就想进入法兰克的领土劫掠了,而由于欧波里特人攻占了马格德堡,维莱蒂人已经勃然大怒,他们会帮我们在东南方牵制欧波里特王国和当地的法兰克军队。” 维杜金德指了指自己:“韦尔登大屠杀激怒了撒克逊的贵族,我能保证,在东伐利亚(伊斯特法利亚)部落,至少六成以上的酋长愿意支持我们,在昂格利亚有三成的酋长愿意出兵。 我本人在吕贝克和石勒苏益格附近招募训练了两千名武士,还雇佣了五百来自基辅罗斯的斯拉夫骑兵。 除此以外,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诺斯人将会派出一千五百人的维京战士,他们将乘船沿易北河南下,报复汉堡对基尔的劫掠行为,如果您愿意加入我们,那么从弗里斯兰,我们甚至能威胁到法兰克的核心区域。 我相信,查理曼是没有办法长出四手四脚的。” “给我一个准确的时间。” “四月。” “太早了,部民们是不会愿意随我出征的。” “那你给我一个时间。” “六月。” “六月初,在六月五日之前。” “好,劳沃斯河以东的弗里斯兰酋长们,我基本都能动员出来,以西的可能就不会有那么多了。” “不论多少,每一份力量都弥足珍贵。” 拉格纳罗一瘸一拐地关上了窗户,重新坐回到桌子边,他看向自从与艾拉德宣誓结盟后便一直沉寂的表哥,问道:“那群阿瓦尔人,你准备怎么处理?” “是赛里斯人。”维杜金德用手指敲击着太阳穴,“尽管他们与阿瓦尔人很像,但他们并不是阿瓦尔人。” “那这次叛乱……” “这是个大隐患,我倒不怕他们想击败我们,怕的是他从后路截咱们的粮道,他们的速度太快了,咱们没有那么好的骑手。”维杜金德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阿尔比恩醒了吗?” 拉格纳罗摇摇头:“还没有,自从被那个盾女一盾牌敲到脑袋,他到现在都还没醒过来。” 维杜金德叹了一口气:“算了,你去安排一下,我想见见自己的女儿。” 第三十八章 薄皮大馅十八个褶的汉堡包 汉堡难得地迎来了冬日里的第一个晴天,这样的晴天,同样也是开集市的好日子,但今天,本来有自己集市场所的撒克逊人们,都聚集到了他们眼中法兰克人的地盘——汉堡。 原先这个人烟稀少的城镇,此刻却是摩肩擦踵,来自汉诺威的商人,来自施塔德或者不莱梅的斯托马恩部落,甚至是北海的商贩和罗斯的奴隶贩子。 这些都是艾萨酋长、欧波里特王子德罗兹科以及奥利安等人的手笔,大家都知道领主大人从丹麦王国狠狠捞了一笔,有大量的战利品和奴隶需要出售,便纷纷赶来。 除此以外,凑热闹的村民,赶来的撒克逊酋长们,吟游诗人与巡游的教士,寻找客户的雇佣兵与流浪武士,今天都齐齐来到了汉堡。 两队唐军士兵配合着两队撒克逊奴兵在汉堡的周围巡查着,维护秩序,而几个撒克逊或者法兰克农奴则推出了一个小推车,高声叫卖起来。 迪克依旧骚包地穿着他的锁子甲,牵着有些低矮的冰岛马,行走在汉堡的土路上,在不远处的空地上,各式各样的帐篷竖立着,一些商旅和流浪武士在其中进进出出。 “迪克,那是什么?”迪克看向女伴指的方向,却发现是一个法兰克农奴和一个撒克逊农奴正推着小推车在卖……白面包? 这白面包看起来软软的,不过拳头大,奇特的是,在这面包的上端有着许多如同衣服褶皱一般的花纹,看上去就一副吃不起的样子。 看看身边的女伴,迪克咬了咬牙:“走,去看看,买两个来尝尝。” 牵着马匹,头上戴着黑纱幞头,周围的那些路人便为迪克纷纷让开了道路,这两天已经有不少挑衅的流浪武士,死在戴着这种黑色帽子的人手下了。 看着周围的人畏惧又羡慕的表情,迪克趾高气扬地昂起了头,原先他在村子都是人嫌狗厌的存在,到哪儿都是一副鄙夷的样子,但现在,哼哼,三十年阿尔斯特河东,三十年阿尔斯特河西,莫欺少年穷啊。 虽然迪克为此付出了半个脚掌、一只耳朵和差点失血而死的代价,但面临眼前的这一切,他感觉那些都值了。 “这是什么?” “大爷,这个叫汉堡包。”那个撒克逊农奴马上用流利的撒克逊语回道,“之所以叫这名字,是因为这是咱们汉堡特质的面包,又松又软,里面还有肉馅呢。” 旁边的法兰克农奴也用生疏的撒克逊语补了一句:“领主大人吃了都说好。” “给我来两个。” “您戴着幞头,按照规矩给您优惠,两个汉堡包是半个德涅尔,找您这个木筹,村口有犹太货币兑换商,在今天之内,您可以随时用这根木筹去兑换您认可的货币,兑换的费用已经包含货物里了,您不需再付任何钱。” 将两个热气腾腾的包子和一枚略小一点的丹麦银币递了过去,迪克有些肉痛地接过了“汉堡包”,真是贵啊,要知道,半个德涅尔能买三条半面包了。 但这个到了手里,却只有拳头大。 拉着女伴,迪克一口咬下了包子,松软的包子皮被香甜的洋葱羊肉馅浸软,汁水爆炸般在嘴中散开,咸香的味道在唇齿间荡漾,不得不说,这味道确实比普通白面包好吃太多了。 还没等迪克细细品尝,一道清脆的钟声和哨声响起,迪克一个激灵,三口两口便吃掉了包子,拉着女伴上了马。 “怎么了?” “召集钟,三声钟响未到,要抽鞭子的,咱们快些。” 在靠近阿尔斯特河的一处稍高一点的土丘上,搭建了一个木台,而在木台下,三面各有条凳和座椅,头顶也搭着棚子,四周则用矮篱笆围起 这是冯森召开庆功大典的场所,让女伴牵马在外面稍等,迪克整理了一下幞头和身上的锁子甲,把衣服都捯饬整齐了,才堪堪进入撒克逊辅兵们的座位区域。 此刻,已经有不少撒克逊辅兵到来,他们相互拱手打着招呼,在几个小吏的安排下,各自坐了下去。 三声钟响,除了寥寥几个倒霉蛋被关在了外面,在场有座的人基本都到齐了,他们有各部落的酋长,有撒克逊的辅兵,有当地的自由民,还有部分雇佣兵和流浪的武士。 除此之外,在篱笆外,还有不少无法进入的闲杂人等,他们骑在树上,踩在篱笆上,将整个会场里外三圈包围了起来,嘈杂地等待着冯森的出场。 很快,身穿一袭白袍,戴着十字架吊坠的冯森便站了出来,先是一番友好致辞后,冯森非常直接了当地进入了主题: “……在此次的反击中,不少撒克逊义士出于对我们救主的崇敬,也参与了进来,所以,我决定,赋予他们‘撒克逊汉人’的身份,从今以后,其子嗣都可被称为汉人! 同时,为了表彰他们的功绩,我决定授予他们‘百户’的称号,这个称号意味着,他可以拥有最多一百户的臣民,这些臣民将会是赎身的奴隶,在未来,我们将从战俘中挑选,帮他们补齐一百户,并且父死子继。 除此以外,每位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的撒克逊士兵,我赐予他们‘义从’的军职,每位义从都可以得到,一匹马,两个奴隶,汉堡的一间房屋,十只羊,十只鸡鸭,两只猪,一套农具,以及春秋两件军服。 我的勇士们,请上前领取你们的腰牌和抹额。” 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迪克昂首挺胸地上了木台,浑身激动而又颤抖地等待着,百户,可以父死子继的百户,爷也是贵族了! 当初,当初听说要跟随新领主去征讨丹麦人的时候,迪克无比地害怕和愤怒,他从未想过老爹会那么无情,将自己推出去送死。 但他也从未想过,那些传说中无比可怕的丹人在他们,不,是我们靖难军的铁蹄下,居然那么脆弱。 被逼着训练和站军姿,被逼着每天准时起床,一举一动都要符合标准,动辄便是教头的打骂。 甚至在一开始行军时,唐军骑马走,要撒克逊人用脚走跟上来,迪克有时候在梦里都能梦到那个可怕的场景。 每天晚上到了营地,两脚都是血淋淋的,必须拿小刀把水泡挑破,累的不行还不能睡觉,得先打一双草鞋再睡,一双草鞋顶多用一天就烂了。 迪克那个时候整个人都麻木了,上官说干什么就干什么,最后上官叫他们去冲击一个五十人的维京方阵,他们也就那么直直地冲上去了,直到迪克亲手杀了一个,他才反应过来。 不过一切都值得了,三十天的行军和战斗,换来了一个子孙无忧,前程似锦。 接过灰色的军服,几个唐军高级将领一一为他们戴上土黄色抹额,给迪克戴抹额的正是冯森。 “你叫迪克?” “啊……是,节帅,我叫迪克。”迪克完全没想到冯森居然记得他的名字,感激地回道。 冯森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名字,小伙子好好干,干好了以后让你当千户。” 千户?统领一千户?!迪克如梦似幻地下了木台,心中如同海潮一般。 “赏赐百户,是今天的第一件事,这第二件,就是一道律令,诸位也知道《萨克森法》已经颁布了,撒克逊人杀人不再能以缴纳血钱的方式来赎罪,而是直接处以死刑。 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法令,充分发扬伟大的查理国王的意志,我决定出台《非汉者法》或者叫《非臣民法》。 首先我要解释一下什么叫汉人,居住在汉(Ham)地上,效忠于我,效忠于法兰克王国的人,叫做汉人。 所有居住在汉地却不是汉人的人,则是非汉人,他们并不拥有土地,而是寄居于此,所以,在原本的税收上,我们还要再征收一笔非汉税,这是一笔对于非王国臣民却居住在王国土地上的人所征收的税。” 冯森停了一下,给了下面的臣民们一点缓冲的时间,又继续说道:“成为汉人,并不需要你改信,那是教士们的事情。 我要求的,只是简简单单地将头发如同我这样束起,我会派人四处巡查,如果有人没有扎出这种发髻,他和他左右三户都要缴纳非汉者税。 换句话说,汉人和法兰克人都是法兰克王国所承认的官方臣民,但你们却不是,如果你们想要被公平地对待,那就成为汉人或法兰克人吧。 《萨克森法》是对撒克逊人的严刑酷法,不过它对于其他族裔都是很仁慈的,天父保佑,我们有一个仁慈的王。 当然,刀剑带不来对天父的虔诚,我是不会逼你们的,还请诸位回去后,好好想一想吧。” 第三十九章 唐军托我给您带个话 换了身舒服的衣服,冯森从房间里来到了院子中。 寒风卷着乌云,但却没有下雨,只是一股子阴冷,在院子的中央摆着一个火盆和一个小茶几,王司马和韩士忠正等在火盆前烤着火。 坐到主位,冯森舒展了一下肩膀:“这段时间,劳烦韩叔多出去逛逛,一是要趁那些酋长不在家,多给百户们撑撑腰,二是新法发布,估计有不少撒克逊部落要聒噪,也得多镇压镇压。” “喏。” 冯森又看向王司马:“王司马,都统计出来了吗?” 王司马点点头,拿出了一张火星工坊产出的白纸:“这一次出征的收获,前后共有六百人轮换前往丹麦,战死三十五人,轻伤一百一十人,重伤无法上阵者六十七人。” 冯森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这趟虽然收获颇丰,但老弟兄死的还是有点多啊。” 别小看这老弟兄的战斗力,当年太平天国之所以一开始那么能打,就是因为召了一大批打了土客百年战争的老兵,每个都身经百战,根本就不是印象中的农民农兵。 老弟兄死光后,太平天国战斗力一拉再拉,虽然也有在两淮招的的士兵,但比起之前那种强悍的战斗力和逆天的战果来说,还是仿若两人。 得尽快把仆从军培养起来了,这小规模作战倒还好,到了大规模作战,这点本钱输光了,那可就真寄了。 “斩获呢?” “此次获得马七百匹,牛一千一百头,羊五千多只,猪一千八百多头,鸡鸭无算,大约过万只,还有差不多十五六车金银首饰、毛皮、日用品以及各式武器盔甲,以及粮草大豆无算。 战俘有一千一百人,七成是妇女和小孩,三成是成年男子,这三百成年男子大多数被斩去了右手大拇指,干不了精细活,只能做耕田一类的苦工。 其中未斩去大拇指的,有三名铁匠,两名皮匠,十名木匠,十名石匠和一名酿酒师,还有他们各自的家人。” “那些妇孺,让下面的老弟兄都去挑一挑,一人一个,挑剩下的再让百户们挑一挑,最后让法兰克自由民挑一挑,还有剩下的就发配给今年脱离奴籍的撒克逊奴隶吧。” “喏。” “开田情况如何?” “从九月到十二月初,我们一共开田四千亩,如今天气变冷,土壤变硬,而且冬衣不足,奴隶们无法在外面劳作,所以开田工作暂止。” “四千亩啊?”冯森揉着太阳穴,有点头疼,“还是太慢了,四千亩怎么分的?” “按您的要求,老兄弟里受伤的,残疾的先分,每人先给十亩,找两个奴隶和一头牛先耕着。” “不错,给那些混蛋多许点金银女人吧,省的他们又要叫屈不公……我说的工坊那边怎么样了?” 这回轮到王司马揉太阳穴了:“节帅,这边石灰硫磺倒是不少,但是我们找遍了汉堡和不莱梅,硬是没有找到高岭土,我们已经和那些各地的商旅说过了,有一个巴伐利亚的商旅说他们那边好像有类似的……” 冯森开始怀念起砍人的生活了,至少那时不用这么头疼,高岭土可不是简简单单造个瓷器那么简单,对于冯森来说,高岭土最大的用处是制造耐火砖。 没有可以扛过1500摄氏度以上的耐火材料,上哪儿发展炼铁炼钢等重工业(对于中世纪来说)呢? “不行就等等吧,你回头再问问有没有石墨,嗯……那些撒克逊奴隶最近一直闲着吗?” “我现在安排给他们自己给自己造茅草屋,不然老是有人受寒生病,如果不是康医娘,今年奴隶因风寒能死个两三百。” “好,等他们把房子造好,你去找一些心灵手巧的撒克逊人,男女皆可,一月前,尝试着弄一下简单的小作坊。 我给三个方向,一是是酱油、豆豉、酒醋等酿造工艺,二是扇子、伞等扎制工艺,三是刺绣麻织等纺织工艺。” 虽然陶瓷和钢铁等作坊开不起来,不还有这种相对轻一点工艺手段嘛。 第一个就是酱油和醋这些调味料,要知道,如今的欧洲调味料稀缺,香料和胡椒甚至能能与同等重量的黄金等价,可想而知,廉价的调味品有多稀缺。 另一个就是穿越者们最经典的酒了,不过冯森并不准备弄太多酒,他缺少能够酿酒的原材料,而粮食肯定要首先供应的,所以这个暂且搁置。 酱油和醋的目标用户是对中层小贵族,那么后两个方向则是瞄准了大贵族。 这个时代的人们娱乐手段和精神生活是相当贫瘠的,虽然查理曼弄了个加洛林文艺复兴,但很多时候由于科技和文化的落后,经常会出现想炫富不知道怎么炫,虽然是国王公爵,活的还和地主老财似的。 而冯森的伞和扇子就是针对这种情况的产物。 你以为伞是拿来遮雨的?不不不,此时的欧洲由于大西洋暖流,经常会形成锋面雨,可以简单理解为斜着吹甚至横着吹的小雨,伞的实用性很有可能并不比斗篷高。 这个伞的作用是遮阳。 此时,不仅中原以白为美,欧洲这边也是以白为美,伞便具有实用性,别人在大太阳地下晒着,你打个伞,伞上面还有来自赛里斯画家精美的画作,立马就与众不同了。 扇子也是同理,别人拿个树叶扇风,你拿个羽毛折扇,再用羽毛扇遮住半张脸,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要小瞧遮住下半边脸带来的颜值提升啊! 而刺绣也是同理,虽然没有了蚕丝了,但有别的材料改良嘛,这边没有蚕也无法养蚕,所以呢绒制衣坊也得建立起来。 看着王司马一一地在白纸下记下,冯森摸着脑袋笑道:“我不善民政,就拜托王司马多多操持了。” “节帅言重了,分内事罢了,只是节帅,这制伞制扇子倒不难,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酿醋和酿酱油,辎重营的那几个小子也会,只是这刺绣裁衣等织工的活,咱们一群大老爷们,谁都没见过啊。” “这事儿我来想办法,你先去把这个框架搭起来再说吧,啊,还有一件事。” 让王司马靠近,冯森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你去找几个丹麦的战俘,让他们给维杜金德传个话,就说如果……” 冯森的声音越来越小,而王司马的面色则越来越凝重,过了几秒,王司马迟疑地点了点头,便离开了小院。 坐在太师椅上,冯森摸着下巴,思考了好一会儿,拍了拍手,叫旁边的一个仆从将外间的康德贞叫来。 还有几天才到冬至,此时正是白天最短晚上最长的时候,除了几个在冯妇门口忠心耿耿的甲士,没人发现当康德贞离开时,还带着两个三四十岁的陌生女工。 第四十章 儿童教育得紧抓 随着庆功大典的结束,百户们牵着羊马回了乡下,而冯森也卖出了一部分牛羊和驽马换取了不少粮食,能够度过一个不愁吃喝的冬天。 有了大量外界资金注入和战利品的输入,整个汉堡仿佛按下了加速键,开始了飞快的建设活动。 属于农奴们的泥屋在西边的一块地区上拔地而起,但他们可不是乱建的啊,他们是有备而来,一栋房子多大在什么位置都是规定好了的,一切按照军营来处置。 绝大多数的撒克逊农奴们都穿上了垫了羊毛的冬衣,虽然还是有点冷,却不至于再受风寒,这样他们便能帮着那几个皮匠鞣制皮革,这活儿可比开田要轻松多了。 随着人口的增多和城镇规模的扩大,冯森的人手变得越来越短缺,经常都是身兼数职,冯森更是上午巡视工坊,接见酋长,下午出门去各个部落探访。 在如此高强度的工作下,冯森也不得不开始设立常驻机构来管辖。 他将目前的汉堡设置为四个坊,一个是由酋长和士兵居住的忠勇坊,一个是农奴居住的安良坊,还有一个专门由工匠和工坊组成的兴业坊,以及河对岸法兰克人居住的乐平坊。 每个坊设里正一名管理民政,宣读命令,配三名弓手负责坊内治安,当然,忠勇坊除外。 乐平坊的里正由倔强的老汉斯担任,这下他终于对裁决服气了——那就是他自己做的裁决。 奥利安由于其机灵的表现,被王司马收为了徒弟,或者说共轭师徒,白天奥利安跟着王司马学数算、管理和汉语,晚上王司马则跟着奥利安学习法兰克语。 这个冬天,冯森也没有让靖难军的士兵们闲下来,而是决定紧抓将士们的文化水平,所有的队正和大小校官,全部来给我学法兰克语和兵法战例。 这群丘八能当上军官,其实有时候根本就是靠着勇武升上来的,也许他能带五十个人冲锋陷阵,但却无法带五百个人长途跋涉行军打仗。 如果不在这种当打之年把理论空缺给补上,他们的上升空间就太小了,换句话说,顶了天了就是个勇将,永远成不了独当一面的高级将领。 成人教育搞了,冯森干脆把儿童教育一块搞了。 那些十一二岁大的战俘小孩也别去做童工了,全部都来上学,学汉语和法兰克语。 注意,这群孩子可没有单独的宿舍区域,都是和忠勇坊的老兵们混住一起,全部军事化管理。 什么素质教育,什么快乐教育,这群丘八一概不会,就会军事化管理,每天五点喊他们起床,集体出去跑步,在食堂吃完朝食,去学堂背书。 中午补个觉,下午上一下午体育,学习弓箭、刀枪、骑马和队列,晚上准时回家还要洗袜子洗衣服。 在学堂里,没有名字,只有编号,从冯一到冯二百五,每天点名,迟到的直接抽五棍。 每周有一次小比,每月还有一次大比,双方结阵互斗,或单打独斗,或考验语言,输的打三棍,赢的赏半天假和一个肉包子。 他们一周最快乐的时光,估计就只有周日时能到吉塞拉嬷嬷那里休息祷告,还有汉堡伯爵阁下带他们去踏青,亲自给他们讲解《三国演义》了。 忠勇坊隔壁就是兴业坊,这几间作坊搭建的倒是像模像样,不过暂未开工,也不知道内部情况如何。 汉堡内部如火如荼,汉堡外面也是风风火火。 冯森每隔几天就出去巡逻可不是白巡的,那是给百户们撑腰的和镇压骚乱的,到了一处村子先露一下肌肉,第一个就先问百户义从们的封建义务——把村子里的能当兵的都给我叫出来看看。 叫出来的人多的百户还好,叫得少了,冯森马上就要大发雷霆扮白脸,甚至亲自上门强拉壮丁,要将不听话的村民打为奴隶,而百户则要扮红脸,誓死不从,然后劝诫不听话的村民。 最后大棒打完,冯森再给他们弄几只鸡鸭羊的当胡萝卜,一套下来,基本都能搞定百分之八十的情况。 当然也有百分之二十,完全处理不了的复杂情况或者没有派出子弟甚至不愿接受百户的顽固村落。 在这期间,冯森遇到了五起乃至四起这样的事件。 面对村民们的抵抗和骚乱,冯森没有使用怀柔的手段,他也不需要怀柔,老子比你强,还跟你怀柔,那老子不白强了吗? 直接一通初见、西奈、余者收为奴隶结束,这些奴隶除非是工匠,否则他就会就近找几个百户,大家把人分分算了。 当然,这些百户里也有胳膊肘往内拐的,冯森暂且不理会,等之后再慢慢料理。 在帮助百户撑腰的同时,还有人口的调配工作。 比如一个村子的耕地不多,但人口却很多,那就把村子里最穷的一户人家迁到另一个村落,而给那个村落的酋长或长老补偿一头牛。 正好另一个村子人口不多,但耕地却富余,那么就把这户迁走的人家迁到当地百户下管理,最大程度利用资源。 这一套以前是不可能的,因为原先他们是氏族制,一个村子的基本都有血缘关系。 这样的话,就算投奔了别的村子,很可能不被接纳,到头来还不如老家过的好。 不过有了当地百户这个地头蛇,事情就不一样了。 部分在老部落受到欺压的村民们或者活的不如意的穷鬼开始用脚投票,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都和隔壁村百户说好了,鸡蛋我都收了。 有着冯森作为强大背景的百户们根本不怂,只要不超过一百户上限,来多少收多少,冬天的口粮伯爵老爷报,明年还会教着开荒种地,岂不美哉? 在冯森一套操作下,绝大部分的百户基本都成了村子里的二号人物,甚至直接变成一号人物。 天天在冯森的城堡里住着,每天出去打猎喝酒学汉语的酋长们一点都没有反应过来——出来度个假,特么家被偷了。 杂乱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直到大小部落都消停了不少,他才得着机会,休息了两天。 “伯爵阁下,那群斯拉夫奴隶贩子把上次预订的奴隶带来了,那个奴隶贩子头领还说给您带来了一个惊喜。”奥利安突然从敞开的大门里探出头了。 此刻,在吉塞拉的小院里,聚集了二十多个七八岁大的孩子,他们围在冯森和阿尔沃的身边,看着两人下棋。 阿尔沃别的时候总一副笨蛋美人的样子,结果在下这个丹麦棋的时候,反而吊打冯森,冯森眼看要输了,正好逮着机会马上起身:“带我去看看。” “还没下完呢!”阿尔沃鼓着脸叫道。 芬纳拉住了阿尔沃伸出的手,微笑道:“我来陪你下。” 来到外间,那个来自罗斯的斯拉夫奴隶贩子正点头哈腰地站在门边,迎接着冯森的到来。 “伟大强壮而又……” “哎,行了行了,有事说事。” 那奴隶贩子吃了挂落倒也不恼,而是满面春风地指了指身后的一群奴隶。 冯森乍一眼看去,本以为这只是一群普普通通的奴隶,但很快,他便皱起了眉,这群人虽然都像是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种,但其面目肤色几乎与汉人无异。 应该是黄白混血,冯森心中明了,只是这些人从哪儿弄来的? “大人,他们是卡累利阿人,祖上都是黑发黑眼,与您类似。” 冯森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乌拉尔人的后裔,当年为蒙古人种的乌拉尔人从乌拉尔山脉迁徙到欧洲,横扫了大半个北欧,所以现在芬兰那边很多人都拥有黄种人基因,虽然占比极少。 这些芬兰人后来血统渐渐混杂,逐渐变成了欧罗巴显白人种,但基因上与冯森这些中原人相比,居然还算是近亲。 最主要的是,芬兰人目前尚未彻底变成欧罗巴显白人种,其女性反而比那群丹人女奴更符合丘八们的标准。 “不错。”冯森点点头,“这有多少个卡累利阿奴隶?” “二百个,我们愿意给您打八折,就当是我们送上的新年礼物。” 冯森先是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居然已经到了新年了。 “奥利安!来挑选一下,那些残疾或有疾病的不要,价格你来和他谈。” 将奥利安和奴隶贩子留在原地,冯森又回到了小院中,此时,芬纳已经在冯森的残局上将阿尔沃杀的片甲不留,一片哀鸣了。 看着阴沉沉的天空,冯森忍不住有些感慨,不知不觉间已经是半年过去了,公元783年,终于要来了。 第四十一章 维杜金德 天空以铜青为底色,灰暗的云团不断在天空中飘过,又被地平线上涌出的其他云团追赶填补。 静谧的风带着点点的土腥味,雨后湿润的气息盘绕在这条乡间的小路上,马夫一甩鞭子,拉车的夏尔马打了个清脆的响鼻,不紧不慢地快走了两步。 靠在马车的栏杆上,维杜金德遥望远方若隐若现的城镇,眯起了眼睛,仿佛在思考什么又仿佛只是在养神。 “还有多久到汉堡?” “快了,您看那个画了一个圆面包加上五道杠的牌子了吗?这说明我们距离汉堡只剩下最后五里的距离了。” 维杜金德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车轮轧在落叶上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随着马车的行驶,整个汉堡的全貌也逐渐展现在维杜金德眼前。 维杜金德在马车上站起身,踩在座位上,仔细地观察着这个不大的城镇。 远方的灰绿树林中,猪倌们骑着正宗大肥猪,用长长的棍子驱赶着黑猪们在林间觅食,松子橡果是他们主要的食物。 此时似乎是放养归来的时间,一团一团的猪群在土路上漫步行走着,哼哼唧唧的发出厌人的叫声。 几只立在篱笆旁睡觉的马儿似乎是被吵醒地,他们不满地用前蹄刨着地面,长长的马唇不断抖动着,两排黄黄牙齿上下碰撞,发出啪啪的声音。 清梦被扰,马儿干脆就不睡了,他们纷纷站起,在这片休耕的广阔草地上奔驰着。 上千匹马儿在这座占地四百亩的牧场中前后追逐,十来个马夫和骑士大声地训斥着不听话的马儿,引导着马群在草地上活动奔跑。 与让马夫们伤透脑筋的马相比,雪白的羊群反而可爱了许多,他们像是从天空落到地面的雪白云朵,悠闲地啃食青草或者咀嚼着饲料。 一个小羊挤过了栅栏,来到了外面,歪着头,好奇地观望着路过的维杜金德,不过没多久,它就在几只牧羊犬的吠叫下,委屈地又原路挤回了牧场中。 重新坐回座位上,维杜金德仿佛是感叹又仿佛是回忆般对身边的近从说道:“我的家乡曾经也是这副样子,但现在那里已经被法兰克人占据,我再也回不去了。” 离开了畜牧养殖的区域,维杜金德的前方是农耕区。 黑褐色的田野,被一圈一圈的水渠环绕包裹,成群的麻雀与鸽子在田间追逐寻找,希冀泥土间能有遗落的麦粒。 但可惜的是,田间只有短粗的麦茬,麻雀们只能悻悻离开。 近处的田野一片连一片,杂乱无章,而远处的田野则不同,每一片农田都是规规矩矩的正方形,大小几乎一致,每处田地间都有用于行走了的田垄和道路。 在模糊的空气后,维杜金德还能看到十来个人影,他们不知道是丹人苦工还是撒克逊苦工,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仍然要为田地挖出水渠和排水沟。 整齐田野与杂乱田野的交界处,是一条清澈的河流,河流的对面则是一个个灰色黑色的方正房屋,静谧庄严,有一种纯真且规律的美。 房屋之间,尽是梳着中式发髻的行人,其中还有些能够佩戴幞头的小吏和小贵族。 “维杜金德酋长,咱们现在?” “你去问问,修女吉塞拉嬷嬷住在哪里。” 推开了大门,冯森揉着腰从吉塞拉嬷嬷的房间里出来,这新木匠的椅子不知道怎么做的,贼膈人。 乘上了马,冯森向着兴业坊骑去。 今天是元旦的前一天,道路两旁的篱笆或者树枝上,已然挂起了扎制作坊的最新产品——红灯笼。 不过由于欧洲这边没有石蜡虫,也没有适合石蜡虫生长的环境,所以冯森所采用的蜡烛是这边最普遍的灯芯草蜡烛。 灯芯草蜡烛本质是将灯芯草剥皮晒干,然后浸入动物油脂后多次风干,就形成了人们印象中歪歪扭扭的中世纪白蜡烛,虽然它是由动物油脂制成的。 这些灯笼质量水平倒是差不多,毕竟冯森一开始就是使用的流水线制作,品控比单人制造要好上不少。 漫步在用砾石铺就的路面上,冯森四处打量着,原先新年将近,只是忠勇坊拉出许多红布和红灯笼庆祝,但不知道是为了讨好冯森还是怎的,其他三个坊也挂起了红布。 冯森之前甚至看到了十几头堪称精神污染的红毛山羊,那毛还是用血染的,被他责令给洗了。 走过安良坊与几个点头哈腰的监工打了声招呼,冯森拐过一棵橡树,来到了兴业坊之前。 兴业坊在阿尔斯特河的进入易北河的河口,一方面方便排污,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利用水力。 此时,兴业坊的工坊已然早早开始制作较为简单的豆豉,冯森穿过带着点点干霉菌味道的大院,来到了里间。 屋子里间堆积着不少木盆,荡漾的水波下,黄色的大豆随着水波轻轻起舞,这些大豆要放在水中浸泡三天,然后放入蒸笼中蒸熟蒸透。 这些蒸过的豆子将被平铺到一个个树枝编成了浅筐中,要铺至少三寸后,表面在覆上一层灯芯草,待长出黄色菌丝后再进行清洗浸泡晾干,得到豆曲。 剩下的事情就和腌泡菜差不多,拌入豆汁和盐,然后反复密封和晾干三次,即可得到成品豆豉。 这期间需要大量的盐,如果不是冯森用牛羊和奴隶与欧波里特人换来了大量的盐的话,这豆豉不一定能做的出来。 这个时候豆豉,作为调味品,里面可没有辣椒胡椒什么的,其调味功能并不如那些宫廷香料突出,所以这个产品的目标用户其实是中下层贵族和商旅。 豆豉是非常便于保存的,而且其中包含了大量的盐,甚至可以代替盐的存在,和一股子腥臭味的咸鱼比起来,豆豉绝对是物超所值。 打开了一罐豆豉,冯森捏起了两颗,咬了一口,一股子奇特的咸味与淡淡的苦味在口中徘徊,其中甚至有着微不可闻的蛋白质的香味。 相对于豆豉,酱油的制造时间太长,目前还没有成品。 正当冯森准备按照日常前往扎制工坊看一看时,却见到王司马面色沉重地从一个角落冲了出来。 “怎么了?” 王司马将冯森拉到了一个角落,小声地说道:“维杜金德来了,他要见你。” 第四十二章 我是大忠臣! 坐在一艘停在阿尔斯特河湾中央的小船上,维杜金德正襟危坐,等待着冯森的到来。 维杜金德要来找冯森谈判,这并非是懦弱或者害怕,而是出于理性思考后的结果。 在外人看来,维杜金德一向喜怒无常,但维杜金德本人却没有他人想象中那么疯狂。 在他看来,只要能达成目的,就算冯森是他的杀父仇人,他都能跪下来给冯森磕头,只要能达成目的,就算是父母儿女,他都能轻易出卖。 其实,他已经出卖过两次,否则他也不会大过年的,被亲生女儿拒之门外。 维杜金德甚至有些焦急地搓着手,春末的那一场起义对于他来说太重要了,这是他最后一次机会。 这一次一旦失败,等待他的要么是砍头,要么是被迫改信然后孤独终老在修道院了。 尽管冯森让他愤怒,夺走了他的财产,削弱了他的实力,但本质上双方没有不死不休的结构性矛盾,让一让又何妨? 不得不说,在这场与查理曼对峙的大棋中,冯森是一个占据了重要位置的棋子。 如果双方为敌,维杜金德固然能派重兵捣毁冯森的汉堡,但靖难军强大的机动力和战斗力,足以让维杜金德后方不稳,两面失守。 对于两人来说,这种情况只能是两败俱伤,很显然,冯森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两人已然心照不宣地互相派出了信使,希望能够商谈。 不过,冯森怎么也没想到,维杜金德会这么大胆,直接肉身跑到他的地盘上来闲逛。 天色逐渐转暗,终于在迷迷蒙蒙的暮色中,出现一个散发着红光的灯笼,它挂在另一艘小船的船头。 冯森站在船头,他扶着腰带,背后跟着王司马,正向着维杜金德的方向缓缓驶来。 冰冷的河风中,大红灯笼如同一点闪烁的星光,在迷蒙的暮色中来回摇晃,提供着最后一点光芒与热量。 维杜金德稳稳坐在船上面对着冯森,面对着这个让他不得不低头的男人。 “看来您就是那位传说中的维杜金德了。”冯森满面春风地面对着这个满脸大胡子,头发花白的男人说道。 维杜金德面容肃穆,他没有接话,而是从船上站起了身。 他与冯山相距大概一米左右的距离,两边的船员都尽力维持着小船不要碰撞。 “我明年要起兵,这应该是个广为人知的秘密了,我想你也应该知道。”维杜金德没有任何开场白和客套,单刀直入地问出了这个问题,“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让你不来捣乱。” “我是一个大忠臣。”冯森斩钉截铁地说道。 “那你的意思是,绝不合作?” “从原则上来讲,我是不可能与你合作的,但是,我本人是一个爱好和平和尊重生命的人,所以我总是尽量地避免战争。” 你特么尊重了个屁啊,维杜金德想起了那些村庄中甚至让人不敢靠近的京观,不过这些话,他肯定不会说出来,只是问道:“所以你愿意合作?” “我是一个忠臣,你要我对付的是我所效忠的君主,我曾经在他面前宣誓,永远向他效忠,而他也待我不薄啊。”冯森正气凛然挥了挥手,接着压低了声音说道,“得加钱。” 思考了片刻,维杜金德报出了一个数字。 冯森摇了摇头。 维杜金德咬了咬牙,再次报出一个数字。 冯森继续摇了摇头。 “沃登在上,你简直贪婪地像一头巨龙!”维杜金德忍不住骂道。 冯森却不以为意地笑道:“要求一位忠臣善意地欺骗他的君主,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那我把我的女儿吉塞拉嫁给你。” “这顶多算个添头。” 维杜金德的表情凶狠起来,他狼一样的吊眼直视着冯森的眼睛:“我劝你不要得寸进尺,要知道,如果我们都开战的话,你的汉堡必将被我们夷为平地,我是带着诚意来谈的。” “那你就别想有一车粮食从后方运到前线。”冯森丝毫不惧地回道。 “所以我说,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为了解决这样的事情,我向你派出信使,希望得到合作。 而我相信你也希望得到合作,不然你也不会向我派出信使,但是从你的态度看来,你似乎并没有什么诚意?” “那是因为我知道,不管是你还是我,我们都不相信承诺,唯有利益的绑定可以将我们牢牢结合在一起。” “我们能有共同利益?”维杜金德不由地失笑。 “当然可以有。”冯森的笑容在灯笼的红光中若隐若现,“如果你想把法兰克人赶过威悉河的话,那么不莱梅和汉堡必然是你前进路上两枚最坚固的钉子,如果你想继续前进,这两颗钉子必须拔除。 只不过不莱梅没有办法向你发动反击,没有威胁,而我们汉堡却有办法向你发动反击,并且威胁很大而已。 假如你攻陷了不莱梅,却没有攻陷汉堡,而我又没有向你发起反击或者救援不莱梅的话,你想想看,查理国王会怎么看我? 我作为一个忠臣的清名就全部都毁了呀! 所以我有一个小小的提议。 上次你们捣毁不莱梅的时候,只是捣毁了外面的农田和城镇,却没有真正的进入到不莱梅的城堡之中。 所以不莱梅历年积攒的财富和书籍全部都藏在了教堂里,并没有被劫走。 这是一笔足以支付让我不出兵代价的财富。” 冯森顿了顿,他观察着维杜金德的表情,饶是维杜金德见多识广,在听懂了冯森话语背后的含义后,他此刻也有些发懵。 “我在想假如,假如啊,有那么一只维京的劫掠者攻入了不莱梅的城堡中,而我,又在救援不莱梅的途中和这支维京队伍发生了冲突。 虽然我的军队夺回了一小部分的财产,但是我本人身受重伤,同时也为了保护不莱梅幸存的教士们,只能凭借汉堡坚固的城墙,坚壁清野,力抗敌军。 这样我得到了一个不出兵的理由,而你则得到了一部分军费,是不是就皆大欢喜了呢?” 维杜金德缓了好久的劲儿才反应过来,他缓缓的说道:“不莱梅的堡垒并不是那么好进的。 我当时率领了3000士兵也没能攻入他们的城堡,只是攻陷了外围的房屋和外层的堡场,他们城堡内层用的是石材,除了精锐部队,还有农兵守城,我们根本无法攻入。” 冯森咳嗽的两声缓缓说道:“实际上,我有一个教士朋友,他此刻正在不莱梅进修,他掌握着不莱梅大约三分之一的精锐兵力。” 你特么真的是忠臣吗?我看你这样子假如我不出现,你特么是不是就要自己假扮维京船队去劫掠了呀? 维杜金德终于忍不住了,他问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策划这件事情的?” 冯森瞪大的眼睛:“你可不要凭空污人清白。” 缓了缓心神,维杜金德敲击了一会儿船帮:“好,那假如我们成功攻破了……” “可别乱说。”冯森打断了维杜金德的话,“是你自己而不是我们。” “行行行。”维杜金德不耐烦的说,“假如我攻破了不莱梅,我能够从中得到多少战利品呢?” “我七你三,不要觉得吃了亏,这包含了我不出兵的费用,也包含了你‘自己’攻破不莱梅的费用,其次,那些跟你去劫掠的维京人,我还要他们的人头。” “你要杀了他们,为什么?” 冯森似笑非笑地说道:“我爱好和平,有时候为了和平,我们不得不付出一些武力和血腥。 就比如说这些维京人,杀了他们,我能够有战功和查理交差,你那边也能少一点人来分战利品。 最重要的是,我们就有了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把柄,你掌握了我劫掠不莱梅的把柄,而我掌握了你背叛了你的丹人士兵和支持者的把柄,这样,我们不就有了信任的基础了吗?” 思虑良久,维杜金德抬头看向冯森,重重点了点头:“一言为定。” 隔着起伏的河水,冯森伸出手,与维杜金德的手重重握在了一起:“一言为定。” 第四十三章 让加洛林再次伟大! 寒冷而浓郁的江夜,水面上起了一层薄薄的黑雾,一点微小的红光在这浓郁黑暗的包裹中,上下起伏着。 身体随着小船一同摇晃着,冯森裹紧了身上的狼皮坎肩。 黑暗的水被黑暗的天笼罩着,上下左右全部都是浓郁的黑色,整个小船仿佛悬浮在一片黑暗的混沌之中。 真冷啊,冯森自言自语地说道。 实际上,一年前,他还在辽东的时候,那边的天气比这里要冷得多。 但是那时他的身边有着熟悉的面孔,有着父亲,有着那些从小陪他长大的侍女、仆从和亲人,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全部都不在了。 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呢?是被朱滔抓起来了?甚至灭门了?还是逃出去了? 望着前路散不去的黑暗,冯森无比真切地希望是后者。 小船缓缓向前,沿着阿尔斯特河行驶,随着小船的前进,两边的灯光越来越繁盛。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当红色的灯光照在他的身上,冯森没有之前那么冷了。 无数红色的光芒逐渐在两边的树梢上或者篱笆上亮起,红色的群星落到了地面上,汇集成的荧光的海洋。 终于,冯森感觉到他不是在一个黑暗的混沌的世界中前行了。 冰冷的河水冲刷着岸边的淤泥,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油烟味,翘首望去,每家每户的门前都挂了一个红灯笼,唐军士兵们用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颜料,染红了木板,求着王司马在上面题了一幅对联,悬挂在家门前。 当地的法兰克人不知怎么的听说了这件事,他们认为那些对联上对神的颂歌,能够保佑他们来年获得一个好收成。 在迷信这方面,当时的全世界人民都一个样。 于是,法兰克人也求着王司马能给他们来几个,在接近新年的几天里,木工工坊的最主要的工作居然是制作灯笼和桃符。 唐军的老兵们罕见地为撒克逊和丹人少年们制作了玩具——几节镂空了中心的小木筒。 孩子们敲击着空心木筒,也仿佛发出故乡新年里扔爆竹烧爆竹的声音。 唐军老兵看着孩子们欢笑着玩着敲竹,也跟着哈哈大笑,但是笑着笑着,眼中又突然迸出了几滴泪来。 也许这些丘八无法写出豪爽或者是婉妙的诗词,但他们心中的思乡之情,却远比那些词人们要浓烈许多。 他们贬黜再远也不过路八千,但是靖难军这些人可是路两万啊。 在阿尔斯特河岸旁的一处空地上,摆满了一百来张歪歪扭扭地的桌子,每个桌子上都架着一头烤乳猪。 空地的旁边搭了一个棚子,七八个唐人厨师和十来个法兰克厨师,以及三十多个仆人,正紧张而忙碌地为今晚的年夜饭准备着。 棚子中搭着三五个土黄色半人高的炉子。 炉子上架着一口口炒锅,唐人的厨师将麦芽酒和酱油倒入了炒锅中,又将去好毛的鸭子片成了碎块丢入,拨旺了火焰开始爆炒,这是一道冯森发明的啤酒鸭。 在冯森上岸的河口边,仆从端着用大木盆盛着的猪大肠,运到河边来清洗,他们将猪肠中的肥油一一摘除,并将内外翻转。 将大肠放到铁锅中炖熟,然后用牙签串起,切成一个个的小块,唐人大厨们将大肠扔入铁锅中,依次烹入酱油、醋和料油,煸炒一阵后,又洒上了蜂蜜,最后再洒上一些当地的鹰嘴豆粉作为点缀。 法兰克厨师那边只是架起了七八个烤炉,他们将乳猪的内脏,一一的掏了出去,交给了唐人厨师来处理。 将苹果梨子稍微蒸个半分钟,法兰克厨师们将其填入了猪腹中,并且用木签或者绳子捆起,把铁钩钩在猪嘴上,放入大火炉中烘烤着。 此时应约而来的客人们已陆陆续续到场,他们有各地的各村落的酋长,也有当地法兰克人的头面人物,还有来自欧波里特的信使和商旅,以及最重要的,靖难军的将士们。 行走在宴席间,冯森换上了一副如沐春风的笑容,和那些酋长以及本地的自由民拱手致礼,这些酋长和法兰克自由民也学会了唐人的拱手礼,以同样的姿势还礼祝贺。 冯森熟练地使用撒克逊语、法兰克语以及汉语,与这些人交谈应酬,但他的内心却在思考另一件事,那就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冯森本人已经制定了一个短期计划,这份计划书从他上任汉堡开始,一直修修改改到现在,终于得到了《汉堡三年开发计划(不能再改了你们是有选择困难症吗这就是最终版)》 这个计划是由他、王司马以及远在不莱梅的真慧大师一起构想的。 这份计划书的内容很简单,分成两条线,分别是农业与工商业。 第一条农业线,三年后的最终目标是在耕地面积上做到良田十万亩,其中军田要至少四万亩,民田至少六万亩;而产量上要做到种一收十,即小麦净亩产一百八,大麦净亩产二百七十。 第二条工商业线,三年后的最终目标是在贸易上主导汉堡、不莱梅、欧波里特和吕贝克这一线的贸易。 在工业上,根据当地情况,要建立出年产量过百吨土高炉作坊,并且建立一条农具与武器盔甲的流水生产线。同时,类似低技术含量的轻工业,如扎制、纺织、木工等产业,可以交由乡村和小贵族管理。 当然,如果能顺利找到高岭土,那么水泥的制造也能提上流程,但无奈的是,到目前为止,冯森仍然没有找到类似土壤的消息。 这高岭土感觉也不是罕见的玩意儿,怎么到了欧洲来,反倒变得稀有起来了呢? 缺了这高岭土,陶瓷烧不出来,高炉搭不起来,钢铁没法弄来,兵器造不出来,这样下去,这忠臣啥时候是个头啊? 冯森说自己忠,那就肯定是忠,不仅要忠于查理曼,也要忠于法兰克王国,虽然查理曼自己不知道,但冯森却知道未来的情形。 查理曼在世时倒还好,他一去世传位给了路易一世,这败家子儿把偌大的帝国一分为三,结果也二世而亡了。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冯森毅然决然地决定要早做准备,发展工商业,发展农业,加强自身实力,等到国家危难之际便决然出山! 他要统一全法兰克,让加洛林再次伟大,然后必然是位极人臣,封王拜相,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咳咳。 这才是忠臣应该做的啊! 这样想着,冯森带着礼貌性地微笑一路走过,踏着砂石铺平的地面,来到了最前方的主位。 “阿门陀佛,节度好久未见。” “真慧大和尚!”冯森先是一愣,久违地露出了真心的笑容,“我还以为你不会回来了呢。” “哈哈哈哈。”真慧大笑了几声,“是天父和缘法叫我来。” 此刻,真慧穿着大麦提袍,头上长出了一圈细细的头发,之所以说是一圈,是因为真慧给自己剃了个圣保罗式也就是地中海式的发型。 在一圈头发中央,七个硕大的戒疤明晃晃的。 冯森奇道:“你为何又点了一个戒疤。” “戒疤代表了我对天父的虔诚,我和他们说,这是我在烛台前日日夜夜为天父与以塞亚祈祷时,烛油落到头上时,留下的痕迹,是天父对我虔诚的赞赏。”真慧双手合十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点七个,代表着七美德,如今不莱梅的僧侣们将其看做是虔诚的证明,现在大家都点戒疤。” “你真是个巧舌如簧的妖僧。” “哈哈哈,节度大人过誉,我只是尝试将这边的异端感化为正信罢了。” 见到冯森到来,大家纷纷站起迎接这位少年节度,冯森见来的人差不多齐了,也不磨蹭或者废话,敲了敲铃铛,直接了当地开始新年的祝词。 “诸位,过了今夜便是新的一年,按照我的律令,大家能够从圣诞节休息到三王来朝节,不论农民还是奴隶。”冯森举起了酒,“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遭遇了战乱、侵袭和离散,但新的一年,天父保佑,让我们祝福我们新的一年,能够摆脱疾病、摆脱饥荒、摆脱战乱,度过安稳而和平的一年。 为了庆祝新年的到来,在场的我的臣民们啊,开怀畅饮吧!” 冯森话音落下,吟游诗人便熟练地吹奏起了鲁特琴,浑厚的音色在耳旁盘绕,热气腾腾的各色炒菜带着油香和肉香为沁入心脾。 汤饼上铺上薄薄的羊肉,甩了一大勺豆豉,猪油和酱油,亮晶晶颤巍巍的红烧肉被捆在一起端上了盘子,经过了勾芡和蒜泥的炒肝配上羊肉馅的汉堡包,嘿,那叫一个地道,我们汉堡人起床就这么一出。 而法兰克大厨也不肯让步,用香甜的鹰嘴豆泥拌上都能拉丝的奶酪,点缀上几颗红樱桃,人头大的猪肘子更是烤的外脆里嫩,一股子橡木香和果香气。 “喝!都给我喝!” “汉堡包还有吗?” “嗯,我还能喝。” “大!大!大!” 碗碟堆叠,汁水乱飞,酒气熏天,耳边全是划拳和骰子声,甚至有人围出了一片区域,放入了两只大公鸡。 “红羽冠,撅它呀,撅它呀!” “哼哼啊啊啊。” “快快快,你说的,三个查理通宝。” 坐在桌子边,看着被自己划拳逼得连喝了十几杯的阿尔沃,冯森乐不可支,他总算是报了丹麦棋连跪十五把的仇。 而真慧大师一手拎着猪肘子,一手握着大羊腿,脸上全是油腻子,韩士忠的花白胡子上沾上了肉汁,但他仍然在不停地嚼着羊肉和散丹。 “别吃多了,后面还有大的!”冯森的酒喝的也有点多,他哈哈大笑着,高高举起了酒杯,躲过了伸手抢酒的阿尔沃,满饮了一大杯。 喝多了酒的阿尔沃整个人斜倒在了冯森的怀里,光滑柔软的面庞摩擦着他的下巴,她嘿嘿笑着,想把酒倒入嘴里,却全部倒到了冯森的衣襟上。 阿尔沃的脸现在整个成了淡淡的粉红色,两眼眼神涣散,只是不断地嘿嘿笑着,手舞足蹈,要不是冯森钳着她,她估计早就把桌子掀翻了。 (………………) 此刻,真慧和王司马吃饱了,正一唱一和地对起了酒令诗词,为了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开,冯森赶忙也叫道:“行酒令么?什么令?” “节度也要玩吗?行的是月。”真慧撬开了一块牛骨,吸着骨髓笑道。 “好!我来!”冯森将一大杯酒饮下,咳嗽了一声,大声吟道: “老子这一年,像条丧家犬。 耶耶墓碑朽,老娘未曾见。 我思门前柳,如猪想猪圈。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好!”韩士忠立刻像大猩猩捶胸一般鼓起了掌,“我思门前柳,如猪想猪圈,节度说出了我的心声啊。” 而王司马也笑道:“好,好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为了此句当浮一大白,请!” “请!” 巨大的嘈杂声,伴随着乐器声,喝多了的张世成浑身燥热不堪,他一拍桌子,下了场,他如同陀螺般旋转起来,衣摆有节奏地舞动着。 他麾下的几个士兵一见此景,连肘子都不啃了,迅速加入了舞场,跟着主将一块跳起胡旋舞来,几个唐军将士搬出了军中的鼓和钹,开始一边唱一边敲。 喝多了红莓果酒的真慧大师立刻来了兴致,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了一只排箫,吹奏起来,而王司马立刻拿出了箜篌相和。 很快,上百名唐人士兵加入进来,跳起了踏歌舞,在当地人目瞪口呆的眼神中,他们排成了整齐的队形,双腿交叉不断跺着地面,他们左右手来回举高,肩膀抖动着。 而吟游诗人也被这股子氛围感染,弹起了快节奏的舞曲。 当冯森被阿尔沃拖着加入蹦迪后,其余的喝多的大小贵族和自由民们也都忍不住了,他们脱去了碍事的外衣袍子,舞动着双手,跳起了当地的踢踏舞。 而真慧更是如同迪厅的DJ一般,加快了排箫的吹奏。 拉着阿尔沃的手,冯森与身边的人一齐舞动着,他突然想起前年的今日,老爹冯狄不顾伤病,带病上场跳舞。 冯森抬头望向天上的明月,也许这里不是家乡,也许这里可以变为家乡。 第四十四章 他心里有我 蜂蜡制成的长烛上燃烧着明澄澄橘黄色的光。 茛苕花叶卷纹的大理石柱,层叠在飞檐托饰下,天鹅绒和铜片制成了禽鸟野兽,翡翠金绣的拜占庭草木刺绣布帘挂在了四柱床的两边。 空旷的房间中,阿多尔和欧波里特公主柳德米拉一同趴在天鹅绒制成的大床上,她们的身边摆放着刺绣,而房间的一角则摆放着织机。 在对公主的培养上,法兰克与大唐几乎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大唐的公主,可能更加放肆了那么一点点。 “所以,你喜欢上了那个赛里斯人?”柳德米拉灰白色的头发散开,在腰背屁股上呈一个扇形展开。 阿多尔摇晃着白色的小脚丫,有些羞涩地点了点头,她将脸埋在天鹅绒的枕头里,不让柳德米拉看到她滚烫的脸颊。 “为什么呢?那些萨拉森人总是一股子臭味,你不觉得很臭吗?” “不臭啊。”阿多尔抬起头认真地说道,“和沃拉德舅舅或者狄奥多里克叔叔甚至父王比起来,冯森身上一点臭味都没有,反而有一股淡淡的香味。” “难道赛里斯人天生就是香的吗?或许他用了什么香料?” “我偷看过他洗澡,他什么香料都没有用。” “你偷看了他洗澡?”柳德米拉眼珠子都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 阿多尔马上捂住了她的嘴:“小点声,可别被父王听到了。” 柳德米拉咽了一口口水:“那你看到什么了?” 阿多尔压低了声音,在柳德米拉的耳畔低声叙述了起来,伴随着阿多尔的话语,一股粉红色逐渐从柳德米拉的耳朵尖传到了耳朵根。 “我的天呐,别说了别说了。”柳德米拉反应极慢地捂住了耳朵,不让阿多尔魔鬼般的赢邪话语传入耳朵,“你从哪儿知道这些事的?” “我听那几个侍女说的,她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藏在门后面一直在听他们说话。”阿多尔狡黠地眨了眨眼睛。 “那你准备求国王殿下把你嫁给他?” “我还没想好……”阿多尔继续把半张脸埋在枕头里,闷着声音说道,“也许他并不喜欢我,我给他寄了三四封信,他一封都没有回我。” “国王陛下,汉堡伯爵又来信了。” 正在听着意大利学者朗诵书籍的查理抬起了头,笑道,“安东尼倒是喜欢写信,不过我也喜欢听他的信,他总是能把国土上的事情说的简单却又不失详细。” 一名衣着朴素的年轻学者咏叹调一般说道:“这说明您的教子爱戴您,国王陛下。” “他像一个急于得到大人承认的孩子。”查理靠在柔软的靠背上,笑道,“迪奥多尔夫,你念给我听。” “是的,殿下。”年轻的学者打开了莎草纸做的信,站到了落地彩窗前,借着外边的春光,对着信念到: “……自我反击丹麦人以来,丹人的袭击变得少之又少,面对冥顽不灵的异教徒,恐怕只有天父能让他们低头,而我的任务是送他们去见天父……” “……上次您说的各地的叛乱问题,实际上,赛里斯曾经有学者提出过解决办法,即‘以教士驾驭骑士,充实边疆,架空内部’,这个办法实在太复杂,无法在信中详细解释……” “……我预计维杜金德将会于明年再次起兵,汉堡倒无妨,主要是不莱梅教堂,请您多加防范……” “……最后,随信赠送了两种来自赛里斯的调味品,豆豉和酱油,以及赠与阿多尔公主的羽毛折扇、遮阳伞和风筝。” “豆豉?是赛里斯的香料吗?”查理好奇地问道,“达洛斯,你和后厨说一声,把这些加到炖肉里,我尝尝。” “遵命,殿下。” 将信件放到一旁,查理展开粉色的羽毛折扇看了看,失笑一声,放到了一边。 “迪奥多尔夫、阿斯托尔福,关于汉堡伯爵对维杜金德的猜测,你们怎么看?” 迪奥多尔夫沉静地说道:“汉堡伯爵毕竟身处萨克森叛乱的第一线,从之前的丹麦战役和桑特尔山之战也能看出其军事才能,我还是比较相信他的判断的。 只是不莱梅固若金汤,我想更应该加强守备的是汉堡和马格德堡。” 查理没有表态,而是看向了一旁沉默着的阿尔昆:“阿尔昆教士,我记得您曾经见过维杜金德的女儿吉塞拉?” “是的,殿下。”阿尔昆站起来身,躬身行礼后说道,“她是一个虔诚的修女,她的父亲一次逃亡中,将她和她的母亲遗弃在乱军中,后面又有一次,则是为了活命将女儿和妻子送给了拦路的土匪。 天父保佑,吉塞拉嬷嬷那时还小,在土匪们对她没有兴趣,将其卖给了一名自由民,后来那个自由民将她献给了埃斯多夫修道院,天父降福,让她成为了一名虔诚的修女。” “啊,我听过他。”查理揉了揉额角,“她是安东尼的语言老师,她教会了安东尼法兰克语和撒克逊语。” “是的,殿下,从她的叙述中,我认为维杜金德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魔鬼和人渣,这种异教徒,正如汉堡伯爵冯阁下所说——该送他们去见天父。”阿尔昆斩钉截铁地说道。 查理看向一旁的阿斯托尔福:“阿福,我们能投入的兵力有多少?” “算上您的近卫军,差不多一万五千人,其中包含三千名骑兵,一万名步兵和两千个辅兵,但如果您愿意,我们也能将军队扩充到三万人,不过那就要启动卫国后备军并且召集封臣和教士了。”阿斯托尔福朗声回答道。 在早期的法兰克王国中,原始的马尔克公社尚未完全解体,所有自由民的义务就是参战。 显然,这并不代表着每一次的战争,自由民们都得出战,因为在大多数时候,自由民需要亲自下田劳作,很多自由民因为需要参军而荒废生产导致饥荒和破产。 所以,查理的征兵对象,往往是那些拥有三到四户奴隶佃农,因而享有一定经济保障的人,他们需要自付开销承担军事义务。 其他人虽然可以免除兵役,但也必须共同汇集资源以供给战士,比如假如有四位自耕农,他们其中的一人必须应征入伍,但是其他人得为其提供装备和食物。 除了自耕农,查理的征兵还包括封臣和教士,是的,包括教士。 在克吕尼改革之前,很多主教并不听从教宗的话,而是听从其封建主的话。 一些地方上的修道院和教堂,他们基本上只听从查理的话,甚至是作为查理本人的王室私产而存在。 这个时候,各个地方的教会独立性很高,他们将安提阿、亚历山大、君士坦丁堡、耶路撒冷和罗马天父教会的主教称呼为papa(教宗),只是对他作为五大主教特殊地位的尊称,其本质和中原将某个位高权重的人称呼为“某某公”是一样的。 换句话说,这群教士除了身份是神权封臣外,和其他伯爵或者封建主没多大区别,只要查理想,他们也要上战场(虽然大公议会禁止)。 按照后世学者沃纳的推测,法兰克的巅峰兵力,可以达到十三万五千人,不过这得是极端情况下的理论兵力,真正能动员的,估计也就在三五万。 此时,不管是法兰克还是拜占庭,人口都不过一千万,就这情况,就这生产力,让他们拿出十万以上的兵力,实在困难。 但饶是如此,拜占庭也愣是保持了十五万人的军队规模,虽然在后来的法兰克拜占庭之战中,被查理用不到五万人打的狗血淋头。 这一仗,尽管双方都没出全力,只是点到为止就不打啦,但也能看出很多问题。 “我上次说,让那些有十二户以上佃农和奴隶的人,需要自带一把弓和十二支箭,都实施了吗?” “实行了,不过他们都反应说没什么用,而且我看过了他们的弓箭,无论的射程和威力都比不上您上次弄坏的那张赛里斯弓。”阿斯托尔福躬身回复道。 “哈哈哈。”查理曼尴尬地干笑了两声,“精良的武器往往脆弱,确实是我没有料想到…… 咳,这样,迪奥多尔夫,你给安东尼回信,就说让他不要轻举妄动,时刻注意维杜金德的情况,然后等夏天的时候,带两个会制弓的工匠来,也顺道说说他那个‘教士驾驭骑士’的方法。” “遵命,殿下。” “来人,把这些小玩意儿给阿多尔送过去,阿尔昆,接着迪奥多尔夫的段落,继续给我念念《列王纪》。” 那个仆从捧着折扇和风筝离开的书房,穿过长长的走廊,向着阿多尔的房间走去,她先是向门口的两个侍卫问了一声好,接着才进入了阿多尔的房间中。 此时,阿多尔面带微笑地刺着刺绣,而柳德米拉则用织机织着布,仿佛她们从刚才便是如此。 和两位公主说明了东西和来意后,仆从便弯着腰离开了。 阿多尔展开了手中的羽毛折扇,脸上的笑容再也藏不住了,她献宝一般把折扇递到了柳德米拉面前:“你看,他心里有我。” 第四十五章 冯洛山啊冯洛山,你怎么能如此堕落! 暖春微微还有些寒意,但已然不见白霜了。 一条熊皮大被盖在阿尔沃雪白的肚皮上,她大大咧咧露出油腻腻的肌肤,两条弹性而紧实的大腿呈○型摊开在床上。 温暖的火炕还带着点点余温,冯森仰面躺着,左手边是紧紧缠着他的阿尔沃,右边则是半个身子蜷缩在他怀里的芬纳。 温柔乡是英雄冢啊,冯森有些无奈地叹气,自从三个月前那次大宴,他喝多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也是这副场景。 这俩人本就是冯森的奴隶,不论要干什么都合理合法,变成侍妾也是正常的事。 本来不过是一次意外,冯森本来想就当没发生,该干啥干啥,只是无奈阿尔沃这个丫头简直跟小兽一般,有兽性没人性,她觉得什么事舒服什么事让她高兴,她就干什么。 于是,每天晚上甚至白天,阿尔沃都会出现在冯森的房间里,兴致勃勃地盯着他,甚至众目睽睽之下脱光了躺在冯森的床上。 看到阿尔沃这么热情,冯森什么事都不干好像也不好,恰巧冬天寒冷,大多数生产建设活动都要停止,他多了许多空闲时间,便每天解囊相助,把小丫头打发了,别让她来打扰自己。 久而久之,冯森干脆摆了,直接让阿尔沃和芬纳住了进来,每天忙到五更才睡,日上三竿才起,如果不是每天要和酋长们出去围猎,他恐怕要髀肉渐生了。 把芬纳的大腿从肚子上搬开,再将手从阿尔沃的滑腻肌肤下拔出,冯森伸了个懒腰,换上了一件毡衣褂子,外套一件窄袖戎服便出了门。 冯森合上了里屋的大门,他看了看外面明媚的春光,瞧了瞧里面糜烂的场景,忍不住告诫自己:“冯洛山啊冯洛山,你怎么能如此堕落!先前订下的救国计划你都忘了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打定了主意,冯森骑上马,向着不远处的田地走去。 广阔无垠的大农场上,撒克逊奴隶们按照教导,努力地在田地中耕耘着,几只饲养的家犬在田野中奔跑,驱赶着试图偷食的鸟雀。 棕黑的田垄上长着细细的绿草,韩士忠的儿子韩纲正蹲在一个曲辕犁跟前,费力地教着两个奴隶队长如何使用这副犁。 元旦大宴上,除了免费的宴席外,居住在安良坊的撒克逊奴隶们也得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礼物——新年,大赦。 总共有七十多位奴隶十户、队长和监工被赦为佃户,不仅被赠送了一块宅基地,每年种得的粮食也只需上交六成,剩下的四成都是自己的,而且他们是官佃,也就是受雇于冯森本人的佃户。 给伯爵阁下当佃户,这福分能小了去?这不比那些给普通士兵当佃户的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赦为佃户,不仅能留有财产,还能娶媳妇,甚至能上战场,听那些消息灵通的说,斩首一级即可升为府兵义从,成了府兵义从,那更不得了,还能脱奴籍,当百户,甚至转汉籍哩。 每每想到这里,这些撒克逊佃农便挺起了胸膛,鞭子也抽得更有力了。 骑在一头汉诺威小母马身上,冯森一路向着马场走去,飞鬃作为汗血宝马后裔,从冬天结束到现在都在配种,没时间来驮他。 道路两边,经过了半年多的开垦,曾经的荒野此刻已然尽数是良田,看到田地里一排排整齐的麦苗,冯森忍不住感叹,说汉人的天赋技能是种田真不是乱说。 当一个汉人看到一片田地的时候,哪怕再没常识的,大多数的第一反应是将田地弄成一排一排地种。 虽然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这么种就舒服了。 但殊不知,这个种植方法欧洲要到十七世纪才明白过来。 实际上,什么曲辕犁,什么粪肥,什么水车,在这个农业发明面前就都是弟弟,直至现在,这个发明仍在使用,那就是垄耕种植法。 垄耕种植法,说起来也简单,就是将田地划分为垄和沟,农作物成排种植在垄上。 为什么春秋末期战国前期人口会快速增长?就是因为采用了垄耕种植法,他们有了剩余的食物,对荒地的开发有了前期投入,且绝对能回本。 在这种情况下,随着人口的变多,无主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资源的开发跟不上人口增长速度,反应在经济政治上,就是憋说了,直接开打吧! 为什么这么种能快速增产?原因很简单,这个就是微型版的中世纪两圃制,用土堆起来的垄是耕地,挖出来的沟是休耕地。 第二年,将田重新耕一遍,原先的垄成了沟,原先的沟成了垄,然后这样一年一换,虽然每年都在种庄稼,但实际上每亩土地在小范围地轮耕,保证了地力。 除此以外,沟方便行走和除草,不会踩伤庄稼,其次,每个垄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这样不会互相抢夺资源养分,也便于通风。 然后,在灌溉时,由于沟垄的存在,不会由于水分积压导致根部腐烂。 在人工效率和生长效率上,简直将在落后生产力条件下的田地利用到了极致。 而此时欧洲的农业是什么样的呢? 首先,抛开拜占庭不谈,光西欧这一带,此时大部分采用的是两圃制,甚至连更加先进的三圃制都只是在高卢地区的一些旧罗马贵族世家中使用。 两圃制就是轮耕,而三圃制则是加上了一块牧区,即两块耕地,一块休耕。 两块耕地中,一块种冬小麦用以收获作为食物,一块种大豆燕麦用以肥地,休耕地则放牧牛羊,同时牛羊粪便也能肥地,然后来年轮换。 实际上,这个三圃制并不是特别差,因为它也能放牧牛羊,尤其是在西欧的气候条件下,算是一个不错的种植制度。 无奈方向是对的,但西欧的农民有点不拘小节,其具体表现是: 什么沟垄?什么水利?什么粪肥?什么三圃?老子直接把麦种倒到土里边,然后撒泡尿,大喊三声:“天父保佑!”,有事没事过来除除草,这就算完了。 所以,当看到旁边的法兰克农民这么种地时,在场的汉人们无不血压飙升,最后都尽量不去那边,眼不见心不烦。 冯森也无意纠正法兰克农民们的种植,等明年他这边的土地大丰收的时候,就该法兰克的农民们来求咱们了。 当然,除了对种植方法的改进外,冯森还改进了牛耕和马耕手段。 首先是牛耕,自古以来,不管是中原还是欧洲,对使用牛马耕地的尝试就从未停止过,马儿倒还好,但牛由于其难以驯养,在欧洲这边大多数都是作为奶牛和食物而存在。 当然牛耕并不是没有,只是比较少罢了,因为虽然是野化了的驯化家牛,但重新驯服却相当困难。 于是,冯森拿出了一个驯服牛的神器——牛鼻环。 这个牛鼻环可不是说串在牛鼻上,牛立刻好感度拉满就能乖乖去耕地,牛不是混字母圈的,穿了鼻环痛,它也会反抗。 所以穿了牛鼻环后,照样还是要先驯,然后才能投入使用,牛鼻环只是加速了这一过程罢了。 经过一个冬天,欧洲家牛们终于差不多被驯服了,它们发出哞哞的叫声,顶着身上的挽具,开始了中原远亲一般的春耕生活。 相比于牛耕,西欧这边的马耕问题同样不小。 这个问题就是他们马耕的挽具是系在马的脖子上的,不知道谁想的,马儿们简直要跳起来囸他吗。 你纤夫拉船把绳子系脖子上啊? 所以冯森改进了挽具,换成了肩胸受力的马具,大大减少了马匹的损耗,增加了马耕的效率。 不过农业弄起来了,畜牧业也得搞,中原那边由于气候条件和地理因素,想搞畜牧业并不划算,肯定没有这边简单。 况且此时欧洲的土地条件和人口确实不如中原,也学着中原玩全农耕并不现实,不能一味模仿,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未来发展来看,畜牧业必然是这边农业情况下不可或缺的一环。 那么畜牧业也得提上日程了,冯森摸着胡子想到,回头得委托商人买点牧草种子和苜宿种子了,正好那些秸秆能拿去配合着做青贮。 正当冯森思考着以后的时候,王司马突然骑着马飞奔而来,他向冯森递过一封莎草纸的信。 冯森展开信,默读了一会儿, 轻轻笑了一声,冯森将信撕碎,他向王司马点点头:“去通知真慧大和尚吧,有的忙了。” 第四十六章 天父能否创造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 “开尔文主祭。” 一个身穿朴素灰色袍子的地中海年轻人从一个拐角后走出,见到路过的真慧,他眼睛一亮,立刻高喊道。 “啊,原来是你,费利克斯。”真慧转过头,亲昵为费利克斯拍去了肩膀上的树叶,“哈,我想你来找我,一定是因为昨天的那个问题吧?” “是的。”名为费利克斯的侍从僧有些羞愧地说道,“我还是没能想出答案,是我对天父不够虔诚。” 真慧轻轻扯住费利克斯的手臂,将其拉到了碧萝长廊的凳子上。 “我的朋友,你学习得非常刻苦而虔诚,你之所以想不到,是因为你看的书太过于集中了,一方面你要从正文经典中学习天父的伟大,另一方面,你也要从其他书籍中侧面认识到天父。 就比如说我遇到的那个异教徒提的问题:天父能否创造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 “天父是全能的,能造万物,但若全能,怎么可能存在天父举不起来的石头?如果这样的石头不存在,那不就证明天父无法造……哦,太亵渎了,我无法往下说。” “哈哈。”真慧发出了一声温和的笑声,“我的朋友,费利克斯,你要知道,这完完全全是一道异教徒拿来诡辩的问题,假如你传教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你要该如何反驳呢? 其实,你可以发现所谓【举不起来的石头】这一前提条件本身就默认天父不全能,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诡辩:循环论证。 为什么天父不全能?因为天父无法创造举不起来的石头。 为什么天父无法创造举不起来的石头?因为天父不全能。 但是,如果天父全能,怎么可能存在举不起来的石头呢?但是他们却巧妙地假定这个举不起来的石头存在了,这就是他们邪恶的逻辑。” 费利克斯眼皮子一颤,随即像便秘十年的患者突然畅通一般,愁苦的表情像是被狂风卷去的乌云一般,几秒内迅速飘散。 “这,这真是太好了。”费利克斯惊喜地说,“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 “在不莱梅教堂后方的图书馆内,有一本拉丁语的小册子,叫《前分析篇》,作者为亚里士……”真慧轻柔的话语说到一半,一个有些刺耳的沙哑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听听,听听,你居然在天父面前谈逻辑。”一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中年神甫不知从何处走了过来,“看来赛里斯并不是一块智慧虔诚的土地啊。” 他长着一张蜡黄色的脸,两边的颧骨高高凸起,眼睛却很大,他皮笑肉不笑地对着真慧讥讽道:“开尔文主祭,赛里斯的教会是不是对天父的理解似乎出了点偏差啊。” “马罗维努斯牧师。”费利克斯立即站起行礼。 而真慧面带笑容地站起,向这位牧师点了点头:“赛里斯距离罗马太远,我的确无法得知最新的对经文的解读,我也许出了点偏差,不知道马罗维努斯牧师有什么见解呢?” 马罗维努斯没有理会真慧,而是走到费利克斯面前,肃容说道:“费利克斯侍从僧,你要知道,天父,创造了一切,这个一切指的是所有,其中就包括逻辑和精神。 你如何在天父面前谈逻辑?天父超越了逻辑,假如你站在天父面前,且天父愿意回应你,你祈求创造一个天父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就可以创造。 你若问这个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就会将其举起来,因为祂能举起祂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无所不能!逻辑永远无法束缚祂,祂远远高于逻辑! 这就是写在经书上的东西,你毋需再去看任何其他书籍。” “知,知道了。”望着一脸狰狞且狂热,几乎要把口水喷到他脸上的牧师,费利克斯畏畏缩缩地点了点头。 “开尔文神甫,你怎么看?”马罗维努斯讥笑着漫步到了真慧的面前。 真慧仍然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您的说法确实更有说服力,只是我更愿意和什么都不懂的农民们这么说,因为这样更好理解。 而对于我们的侍从僧,我总是愿意避免用揣测天父的方式来教导他们,就像戒律中所说的,不要试探和揣测神,我一直在谈逻辑,而您却一直在谈天父。” 马罗维努斯先是一愣,接着他牙齿发出了两声细不可闻的磕牙声,他后槽牙的帮子悄然鼓起:“但您所谓的逻辑,确实来自所谓古希腊异教徒的东西,这样也能叙述天父?” “马罗维努斯牧师,我想您眼中一定住着一个异端,否则您为何看谁都是异端?”真慧将几卷莎草纸夹在腋下,笑着向马罗维努斯致了一个礼便离去了,只留下马罗维努斯在原地无能狂怒。 真慧夹着几卷莎草纸,穿过十字形的教堂小花园,来到了自己的房间前,他正要掏出钥匙,动作却一变,他眼神四处扫视了一番,不动声色地从钥匙孔中抽出一截树叶细枝。 他若无其事插入钥匙,扭动门锁,打开门走了进去。 穿过马赛克彩窗的五彩阳光逐渐暗淡,树影在百色的霞光中愈发模糊,人影幢幢中,真慧穿着一件黑色的兜帽斗篷出了门。 安静的教堂走廊上,唯有真慧脚步的摩擦声,他左转右转,摘了几朵花,向着教堂的墓园走去。 一路上,一切都那么安静,好像所有人都消失了一般。 来到墓园中,真慧走到一处墓碑前停下,墓碑上写着“大耳朵马丁之墓”,此时的普通平民还大多只有名没有姓,甚至祖孙三代都用同一个名字。 实际上,连查理本人都用的是他祖父的名字,而查理的大儿子丕平用的查理父亲宫相丕平的名字。 一个带着软毡帽的男人满脸沉痛地来到了真慧旁边的墓碑前,跪在地上,认真地祈祷和忏悔着。 “亲爱的芬妮,我即将远行前往汉诺威,也许我能在五月二十五日回来,再次来看你。” “我的朋友,死亡并不是最终的旅途,所有人受福而忏悔的人都能在末日后重生。”仿佛是无意中听到了这个男人的陈述,真慧轻声安慰起他来。 “会在夜晚重生吗?” “那时,将没有白天与夜晚之分。” 这位失去了女儿的悲伤父亲似乎好受了点,他沉痛而尊敬地对真慧行了一个礼节,便离去了。 真慧待在墓碑前,似乎在为死去的马丁祈福,又像是在沉思,站了大约有三十分钟后,他长叹了一口气,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夜晚的风带上了几分威悉河的湿气,这股子夜风吹动了墓园中柏树,发出的簌簌的声音。 一个年轻的教士从树后走出,他疑惑地看了眼离去的真慧,又走到了那个没有刻着名字的墓碑前,他挠了挠头。 这里明明埋葬着一位从因落水而溺死的神甫,由于是从上游飘下来的,不知道他的姓名,所以没有写名字,这是他亲自收殓的尸体,什么时候变成“芬妮”了? 真是奇怪啊,年轻教士皱起了眉头。 第四十七章 少年兵 建中四年,西元783年四月下旬。 “呜——” 带着微微一丝寒意的清晨,在汉堡小学堂校区上空,已然回荡起了厚重的号角声,同时,这也是唐军战时所用的号角。 阿尔文几乎是从床上弹了起来,在这间泥砖宿舍的大炕上,睡着十个各族的孩子,他们有的是法兰克人,有的是撒克逊人,有的是丹人,甚至有卡累利阿人。 “冯九五,起床了。” “兄弟们,起床了!起床了!” 作为火长,阿尔文一边穿着衣服,一边不断地推搡着剩下的几个孩子,由于语言不通,阿尔文只能用汉语叫他们。 “起了起了。”这些孩子们互相帮助着穿着衣服,换上了统一的麻衣,用布条扎好了头发,检查过腰间的木牌,便涌出了房间,排成两列五排共十人的小队。 喊着嘹亮的口号,阿尔文带着身后的九个少年兵向着校场跑去。 由于教师匮乏,冯森是派了几个个性相对温和的老兵,来管理这群孩子,与其说他们是老师,不如说是教官。 这群人懂什么班级管理,全部按军队里来了算,这里二百五十个孩子正好分为五个大队,每队五火,一火十人,每火设火长一人,每队设队正一人,队副一人,旗手一人。 自从父亲因病去世后,阿尔文不知怎的就时来运转,成功被挑选进入了汉堡小学堂,在课堂和校场上有着亮眼表现的阿尔文很快就被任命为火长。 迎着春日的暖阳,阿尔文高高挺起了胸膛,此刻十一岁的他比去年高了半个头,原先削瘦干枯的脸庞也逐渐鼓了起来,同时鼓起的,还有的手臂上大腿上的肌肉。 在第三声号角声结束后,整个校场中已然站满了少年兵们,当然,还是有迟到的,隔壁丙三火因为一个赖床的家伙,迟到了一分钟。 丙队的队正、丙三火全火都被拉到了一旁哭爹喊娘地抽起了棍子,一人五棍,一棍一条痕,一掌一掴血。 在各自队正的带领下,少年兵们排起整齐的队形,开始沿着阿尔斯特河开始了每日的跑操,而他们跑操时也不能闲着,而是喊起了中文号子。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所有人步伐整齐地踏在地面上,仿佛是一个声音,而阿尔文感觉那些声音就是自己,自己就是那些声音,“个十百千万,东南西北中。弓步轻重骑,敌我走跑停……” 作为汉堡小学堂的第一批学生,少年兵在第一年首重常识和汉语,他们需要学习至少八百个汉语,并且能简单交流。 不要觉得这很难,这群少年兵就住在忠勇坊,忠勇坊可是一个汉语环境啊,他们的一火以内大多数都语言不通,必须用汉语来交流。 更何况,他们一天要花三四个小时来刻意地学习汉语,要求能够简单交流并不困难。 在语言上,阿尔文可以说是天赋异禀,汉堡小学堂开学三个月,当别人还在一二三四五的时候,阿尔文已然开始学习更高级的切音读法,如只因切鸡。 在别人各自练习时,阿尔文和其他几个人会一起学习更高级的汉语甚至汉字。 这让阿尔文充满了期待,他期待长大,好早早披上战甲,他想骑上黑色的战马,他想成为义从,甚至成为府兵牙兵! 每次想到这,阿尔文都激动地睡不着觉,但清醒后又有些泄气。 自己一头棕色头发和绿色眼睛,但府兵牙兵们都是黑发黑眼,而那些该死的卡累利阿人,只要头发颜色深一点,几乎看不出来他们是卡累利阿人。 尽管教官们总说一视同仁,但实际上,他们总是对卡累利阿人更亲近些……这群该死的卡累利阿人! 阿尔文有时候真是恨的牙痒痒,我怎么不是赛里斯人呢?我要是赛里斯人,我会是这个吊样? 跑完了操,众人满身大汗,在校场旁的建的一个草棚子内,身宽体胖的撒克逊大娘费力地给每个少年兵都倒了一桶热水和一条毛巾,用以擦拭身体。 擦过了身体的少年兵回到校场,开始了今天的汉语课程。 相比于在冬天,必须冯森亲自来上课不同,这些孩子的汉语基础已经不错了,能够听懂这些老兵的课了。 但说实话,他们也没什么上课手段,就是每天念课文,背句子,到点了,就把靖难军那群老兵拉进来,一对一对话对练,搞得这群孩子一水的河北山东辽东方言。 这么闹闹腾腾一上午过去,阿尔文已然饿得饥肠辘辘,他带着九个同伙,排成整齐的队列等待着领饭。 阿尔文端着盘子到了几个撒克逊大娘面前,只见大娘先是一海碗洋葱丝大麦粥扣下,那麦粥上面撒着点点野菜和豆豉,然后是一大杯牛奶和两个猪肉馅的汉堡包。 汉堡包虽然只有两个,但麦粥管够,无限续杯。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群小子也是一样,就没有一个只吃一碗的,吃的慢了,说不定就没了。 咬仇人似的啃了一口汉堡包,阿尔文拿起筷子将豆豉野菜一搅和,秃噜秃噜地喝进了肚子,连喝三大碗才停。 阿尔文放下碗,长舒了一口气,吃饱啊,这可是他长久以来一直未曾实现过的梦想,从小到大,他就从来没吃饱过,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居然每天都能吃饱。 这样的生活,不论是死去的父亲,还是曾经的村落,都是未曾给过他的,唯一的遗憾就是母亲死了。 虽然她已经走十年了,他仍然记得母亲对他很好。 就地打了个地铺,所有少年兵们在树荫下草棚中睡起了午觉,直到中午的号角声再次响起。 阿尔文迅速跳起,将周围几个同伴喊醒,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 正常来说,他们下午应该是连续四节体育课,分别是骑马、射箭、刀剑和军阵。 今天是五月初一,对于少年兵们来说,这可是个大日子,因为这是军阵大比的日子。 扎紧了腰间的腰带,阿尔文看向对面的甲二火,看向那个卡累利阿火长,他端起短枪,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站在高台上,冯森撑在扶手,一边听王司马报告,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下方的少年兵。 广阔的校场上,一火火少年兵排成整齐的队列,有的持盾,有的持长棍,有点持短木剑。 他们化成了一个个方形的阵列,互相冲击推搡着,硕大的棍子敲在对面身上,能砸出一块肉眼可见的青肿,短短一刻钟,已经有七八人被打晕甚至打断了手臂。 他们发出了稚嫩的战吼与咆哮声,阵型不断变化,发动着冲击与反冲击,几乎是人人带血。 “王司马,你觉得这批人里有多少能进入军中?” “一半吧,剩下的人正好当老师。”王司马念完了从真慧那里收到的信,也看向下面的少年兵们,“别看他们现在凶,有些人天生不适合战场。” 冯森展开了手中的信,笑道:“不如我们带他们去不莱梅见见市面如何?” 第四十八章 罕见地怒吼 查理位于明登的行宫占地约8400平米,差不多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而这座行宫中不仅要住近百名仆人,还包括查理的学者团和近从侍卫。 这座行宫是一座典型的西哥特建筑,穿过马蹄形的拱门,是一个长方形连接后殿,在屋顶和墙壁间,镶嵌着茛苕藤蔓的科林斯柱,支撑着拜占庭式的圆顶。 是大理石制的尖细柱镶嵌在方石墙上,装饰着双头狮鹫、蝎尾狮与郁金香的浮雕或纹饰。 穿过厚厚的浮雕墙走廊,便是来自不列颠的学者阿尔昆的房间。 这个房间被一个硕大的书架分成两个部分,书架后是阿尔昆睡觉和起居的地方,而书架前则是他工作的地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阿尔昆也算是在居家办公。 坐在斜面的写字台后头,阿尔昆放下了手中的羽毛笔,直起身,审视着这个从北方来的教士。 阿尔昆没有剃那种地中海式的发型,他圆润的头顶上,附着一层黄白色的发茬,面容严肃,脸上满是皱纹。 “这可是一项严重的指控。”阿尔昆锐利的目光逼视着这个来自不莱梅的教士,“如果这是诬告,我相信你应该很能明白其惩罚。” 马罗维努斯挺直了身体说道:“我并不是指控,而是合理地猜测和提醒,毕竟如果开尔文主祭并不是忠诚于查理殿下,这将是一场难以忍受的亵渎。” 阿尔昆轻轻叹了一口气,从椅子上站起,他斜靠在写字台上:“我想问你,你是否有证据?或者你怀疑的根据是什么?” “他是一个异端,他的赛里斯教会是阿里乌斯派的余孽!” “你是怎么得知的?” “他第一次来不莱梅的时候,和我们讨论经义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他以为他隐藏的很好,但实际上,我能听出来,他就是可恶的异端。” “也就是说,你怀疑他只是因为经义上的分歧?”阿尔昆皱起了眉头,他对于马罗维努斯的印象一向不好,他虽然在经义上见解极深,却不是一个善于传教的人。 换句话说,这应该是一个在修道院里皓首穷经的修士,他不该进入主持实务的教堂来。 “不止,不止。”马罗维努斯絮絮叨叨地说道,“我们不莱梅花了十年才慢慢建立起我们的教育体系,但是他却带歪了那些年轻人,教导他们学习古希腊古罗马甚至赛里斯的哲学,要知道,哲学是神学的婢女……” “如果仅仅是这些,我想我不再有听下去的必要了。”阿尔昆用比正常大了三分的声音打断了马罗维努斯的话。 看着马罗维努斯的脸逐渐由愣神转为羞恼又转为愤怒,阿尔昆重新坐到了写字台前:“出去的时候,记得把门关上。” “等等,我有切实的证据!”看着两边围上来的侍卫,马罗维努斯慌乱地叫道,“我有一名学徒曾见到开尔文主祭在无名墓碑前为人祈祷,而他经过调查,那个拜祭无名碑的人实际是一名来自汉堡的撒克逊商旅,碑里的人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出去!”阿尔昆罕见地怒吼道。 马罗维努斯满脸不忿地被侍卫架了出去。 阿尔昆揉了揉额角,感觉到一阵头疼。 查理本来计划在今年南下意大利或者再次前往伊比利亚,但是这次的782年的撒克逊大叛乱让他改变了主意——他甚至在明登的行宫里住了有小半年,就为了再次起兵,彻底打垮维杜金德的起义军。 为此,查理甚至鸽了三月场的集会,在法兰克人的传统中,三月场的集会中,大小伯爵和公爵以及各种封臣都会到场,大家一起商讨法律和明年的战争。 但今年由于查理远离核心区域,三月场的伯爵集会没开,反而是举办了五月场的集会。 在五月场聚会上,查理召集了派出的王室使节、巡查钦差和附近法兰克贵族,商讨七月出兵的问题。 各地的征兵工作,粮草的运送与资源的准备,一切都已经在计划中,王室的密探已然得知维杜金德的大本营在吕贝克。 按照查理原先的计划,那就是速战速决,出其不意越过易北河(之前从没越过易北河),直捣黄龙。 那么作为顶在撒克逊叛乱第一线的汉堡和不莱梅,绝不能有闪失。 少了汉堡,失去了对起义军的哨塔,少了不莱梅,那么昂格利亚几乎就是一片糜烂。 所以哪怕再有什么阴谋诡计,也得等到这次出征结束后再说。 虽然安东尼伯爵和开尔文神甫两人清清白白,且和撒克逊人丹人都有仇恨,但阿尔昆却常常对他们疑罪从有,他自己偶尔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太狭隘了,也许这样会伤害一名虔诚信徒和忠诚伯爵的? 但阿尔昆的直觉告诉他,这两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拿起了手中的笔,阿尔昆却再也写不下一个字,他卷起了这张写至一半的年鉴,整理了一下衣服,准备找马拉吉吉聊聊这件事。 推开了房间的门,阿尔昆一抬头,便是一愣,因为马拉吉吉和其子保罗正伸手要去推门。 “你们这是?” “我这边有点事,想和你说说。” “请进,我正好也有事要说。” 三人在房间中坐下,马拉吉吉展开了手中的莎草纸,递给了阿尔昆:“最近新任的利珀伯爵上任了,是热拉尔家族的贝贡,巴黎伯爵杰拉德之子。 我怀疑这是欧坦家族与热拉尔家族联手的征兆,因为欧坦家族在其上任后,几乎以无偿的价格购买了四千亩贫瘠的土地,并赠送给了汉堡伯爵冯。 欧坦家族声称这是为了答谢汉堡伯爵冯救了家族成员狄奥多里克而赠与他的。” “你的意思是?”阿尔昆仔细阅读起了莎草纸上的拉丁文字,“你觉得这几个家族搭上了线?” 马拉吉吉摇摇头:“虽然汉堡伯爵冯有着赛里斯王室血统,但毕竟距离遥远,人们无法查证,而不管是欧坦家族还是热拉尔家族,应该都不至于上杆子地讨好他,他们应该私下里达成了什么交易。 土地应该只是一个幌子,我查过了,那些土地不是山地就是在无法耕种的荒原,应该只是拉近关系的小礼物。” “你知道他们达成了什么交易吗?” “这才是我最困惑的,殿下都是个仁慈的人,不管他们达成了什么交易,只要不是和异教徒相关,只要缴足罚款,殿下总是会赦免,所以大家总是心有灵犀。 但他们这样遮遮掩掩的保密,我反而感觉不对。 于是我派出了密探去汉堡调查,除了冯本人天天拿刀剑逼人改信外,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阿尔昆心头不知怎的直跳,他想了想,最终还是将马罗维努斯的报告告诉了他们。 “不会是汉堡伯爵想改投维杜金德吧?”保罗摸着脑袋问道。 “慎言!”马拉吉吉马上喝道。 阿尔昆站起身,在房间了来回走了好几圈,才说道:“保罗,你能帮我一个忙吗?我信不过别人。” “当然可以,您是我的教父。” “我给你五十个侍从骑兵,你到威悉河附近守着,监视不莱梅,但决不能过易北河,一旦不莱梅出了什么事,一定要及时汇报,明白吗?” “明白!” 第四十九章 that's why I 悲愤! 法兰克王国783年五月,不莱梅下了一场小雨。 位于易北河支流的威悉河旁,就是一座1000平米左右的大教堂,当然,这是教堂的主体部分,在教堂周围,还有供客人居住的小屋、讨论经义的小花园和仓库。 大教堂的基台是一个高达3米的石包夯土的底座,走过三十三级方石台阶,便是大教堂的门口。 教堂主体被一条壕沟与建立在底座四周的一圈石质围墙包围,背靠威悉河,两面环水,只有一面能正常进攻,但就这一面,由于教堂的地形,还是得仰攻。 一只木底的靴子踩在了方石板上,溅起了几滴昨夜的春雨。 马罗维努斯心中满是悲愤。 马罗维努斯从未想到,曾经对他那么器重和亲爱的阿尔昆会这样对自己,看看,看看他做了什么——他叫来了两个侍卫把自己从行宫中扔了出去! 天父啊!从小到大,马罗维努斯从未受到过这样的耻辱! 三十年威悉河东,三十年威悉河西,阿尔昆,开尔文,你们都给我等着,等我当上了大主教,等我成为了罗马教宗,到那时候,就该我叫人来将你们驱逐了! 踩着一级级的长梯,穿过教堂巴西利卡式的长廊,马罗维努斯走进了他平常抄书和研读的写字房中,七八个侍从僧也在其中,他们一一站起与他行礼,但他却像没看见似的一路疾走着。 到了位置前坐下,他整个人又突然安静下来,过了四五秒,他拿起一旁的杯子,猛灌了一大口水才停下他疯狂跳动的心脏。 “我交代你的事,怎么样了?”马罗维努斯拦住一个侍从僧,面色凶狠地问道。 那黑衣的侍从僧脸色有些发白,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开尔文神甫还是和以前一样,每天白天就下乡传教和主持法律,晚上就和僧侣们讨论经义,没找到什么把柄。” “该死的!”马罗维努斯一把揪过了年轻侍从僧的耳朵,对着他的耳眼子吼道,“你个该死的弗里斯兰人,你不配成为天父的信徒,混蛋!去给我把拜日经第十二段抄写五十遍!” 那黑衣侍从僧屈辱地离开了,出了门,他左右看了看,脸上浮现出憎恨的神色,随即向着开尔文的房间跑去。 “波鲁拉!波鲁拉呢?”马罗维努斯继续向着剩下的几个侍从僧喊道。 一个侍从僧颤颤巍巍地站起:“波鲁拉他,他还在外面,不知道在干什么?” 闻言,马罗维努斯先是一呆,随后深吸了一大口气,缓缓吐出:“抱歉,我的朋友们,我最近心情有些急躁,请见谅。” 安定下心神,重新坐回到椅子上,马罗维努斯提起羽毛笔,想继续抄写拜日经,但没写两个字,他又放下了笔。 马罗维努斯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刚刚太过火了,只是,他控制不住自己。 在那个开尔文神甫到来之前,自己是不莱梅大教堂的明星,是最年轻的长老,才四十二岁,不仅在经义上颇受教士们敬重,也非常虔诚,除了不太擅长主持乡村法庭外,几乎没有缺点。 当年,马罗维努斯听说,不莱梅的大主教暗地里说他身体不好,如果得了什么病,他宁愿返回家乡罗马涅,而不是待在这个又冷又湿的地方。 到时候,大主教将向查理殿下举荐马罗维努斯为下一任大主教。 那是一年冬天,马罗维努斯还记得感染了风寒的大主教拍着他的肩膀说:“我身体多病,你要努力啊!” 这不是钦定是什么?我亲耳听到的! 可自从半年前那场撒克逊大叛乱后,一切都变了,自从那个赛里斯教士开尔文来到不莱梅,一切都变了。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开尔文的经义水平就从原先的粗糙超越了绝大多数教士,教士们都喜欢幽默温和的开尔文,讨厌严肃古板的马罗维努斯,尤其是年轻的侍从僧,他们几乎全部成了开尔文的拥趸。 不仅如此,这个真名为真慧的神甫,还掌握着一支强大的武力,来自他的领主汉堡伯爵冯。 天父啊,为什么我就没有这样强力的领主盟友? 于是,在小半年的时间里,开尔文带着这支军队,亲自剿灭了七支土匪,并组建了乡村的民团和哨塔,几乎以一己之力安定周边的治安环境。 他将战利品公平且合理地分配给了士兵和农人,还时不时到不莱梅教区的乡下传教,顺带也会调解纠纷,主持审判,同时还能医治疾病,为人祈福。 于是,在以菲尔茨为首的几个长老的推动下,开尔文快速当上了主祭。 真慧的声望越来越高,这样下去,恐怕等老主教去世,自己也成不了新主教,最重要的是,开尔文还比自己小三岁!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马罗维努斯简直是妒火中烧。 本来他只是暗暗地给真慧使绊子,以正常新来者的想法来说,不应该是忍气吞声,害怕给同僚留下不好的印象吗? 但这个开尔文真是智慧太低了,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挑明了,还要拉着他去大主教主持公道,逼得马罗维努斯不得不低头。 这开尔文也不知道会什么魔法,这种情况下,大家不都应该觉得新人不友好,需要敬而远之吗? 结果呢,反而更多人喜欢他,马罗维努斯每次经过开尔文的房间,里面挤满了听课的侍从僧,表达感激的农民,前来捐献的商旅还有讨论经义的其他主祭。 回到自己的房间,空空荡荡,大猫小猫三两只。 凭什么啊! 马罗维努斯双手死死地捏着斜面写字台上的木板,眼神凶恶,几乎是恨不得要杀人的模样。 “马罗维努斯长老?”一个声音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马罗维努斯一抬头,却见是他最信任的侍从僧波鲁拉,“怎么样?交代给你办的事情如何了?” “长老,咱们能去后面谈吗?”波鲁拉压低了声音,侧身挡住了其他人的视线,“我发现了开尔文主祭一个天大的秘密。” “哦?”马罗维努斯的眼神瞬间亮了,他探头看了看那几个仍在抄写的侍从僧,向波鲁拉点了点头,前往了书架后面的起居室。 躲在书架后头,马罗维努斯透过书卷空隙瞧了一眼外边的侍从僧学徒,便压低声音问道:“什么秘密?有证据吗?” 弯下腰,波鲁拉从怀里取出了一张羊皮纸,低声说道:“这是城外一个农民从一具尸体身上弄下来的,那具尸体应该是夜宿的时候,被群狼给吃了,但身上的东西基本都完好无损。 那个农民找到了这封信,不不不,应该说密约……” 波鲁拉将那卷羊皮纸递给马罗维努斯,而马罗维努斯迫不及待地展开了纸卷,他越看越心惊,也越看越高兴,最后,他合上了纸卷,整个人仿佛升华了一般。 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马罗维努斯小心翼翼地收起了羊皮纸: “开尔文啊开尔文,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死!” 第五十章 给章节想名字比写正文都难 不得不说,法兰克人在带来战乱的同时,也带来了文明与技术。 从马格德堡掳掠来的法兰克铁匠在丹人武士的看守下,老老实实地打造着兵器与甲胄,重锤落下,砸出无数飘散的火星。 几个石匠指挥着奴隶操纵滑轮组,将切割完成的石料吊到土堆的上方,几个法兰克奴隶咬着牙,他们的肩上满是麻绳勒出的血痕。 鲜血浸透的麻绳,一滴一滴地和着汗水,掉落在地上。 招募自丹麦、诺斯甚至更北边的普鲁士的武士们,如同饿鬼一样大块大块地吞咽着雪白的鱼肉和鲜嫩的羊肉,整个吕贝克已然变成了一座大军营。 在军营的中央位置,是一座二层的城堡,也是萨克森公爵维杜金德的家。 至于为什么萨克森的公爵要跑到丹麦的土地上建立城堡,那就是一个久远而悲伤的故事了。 很多人都好奇,如果萨克森公爵不在他的土地上,那他还是萨克森公爵吗? 而维杜金德往往会坦然一笑,说:“我觉得我是,我没有变成流浪贵族,我只是没地当了。” 然后他就会将提出问题的人放到篝火上活活烤杀。 维杜金德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嗜杀疯狂的变态,只是对手太强大,未来太灰暗,他要集中所有力量才能与敌一战。 维杜金德需要强权,需要集中一切的强权,为此,他不得不变成一个恐怖的人,一个抛妻弃女的人,一个永远不能露出哪怕一丝软弱与关怀的人。 有时候,维杜金德自己都在想,到底是因为为了反抗,他变成了残虐的人,还是正因为他是一个这样的人,才能凝聚起反抗的力量? 春天的海风带着奔腾的水汽在吕贝克的城堡中四处游荡着,拨动着窗帘和门窗,逼迫他们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 咔吱声配合着脚步声越来越近,在一声朽木扭动的碎裂声中,维杜金德满脸疲倦地推开了房间的门。 窗台的窗板被卸下,清凉的海风让维杜金德神色一振。 在长桌上,终于醒来的阿尔比恩正艰难地将左手放到桌面上,压住盘子,而右手拿着一把匕首,尝试切割盘子中的牛肉或是扎起一枚鹰嘴豆。 听到开门的声音,他歪歪扭扭地站起,试图向维杜金德行礼。 维杜金德随意地挥了挥手,示意他坐下。 从旁边的箱子中取出一瓶葡萄酒,维杜金德亲自给阿尔比恩倒了一杯,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恢复的怎么样了?”维杜金德陌然地问道。 阿尔比恩苦笑着向维杜金德展示了一下自己萎缩的左手,艰难地伸出一根中指,又艰难地收回。 “目前只有中指还能动。”阿尔比恩咳嗽了一声。 那天在战场上,他虽然躲过了冯森的屈刀,却没能躲过阿尔沃的盾击,钢铁制成的盾突重重砸在了阿尔比恩的头盔上,将他砸下了马。 没人知道阿尔比恩的脑袋到底撞到了什么,阿尔比恩自己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当继续靠近的盾牌逼近时,他无处闪躲,被活生生砸下了马。 当他醒来时,仆从告诉他,他已然昏迷四个月了,但如果仅仅如此,倒也算了,只是当他醒来时,他发现他如果不依靠拐杖,几乎无法站立。 哪怕站在最坚实的土地上,在他的感官中,自己仍然仿佛站在狂风暴雨的甲板上,不受控制地左歪右倒,刚醒来的那几天,他每天都呕的只能吐出清水。 同时,他的左半边脸莫名地垮了下来,像一坨吊在脸上的肉,要不是有脸皮兜着,恐怕就要直接落到地上,曾经英俊的面庞,变得如同歪脸一般恶心。 不知道是那一盾击的后遗症,还是昏迷时没有照顾好,阿尔比恩的左手也萎缩了。 尽管经过了两周的复健,他已经能控制一根中指,但恐怕他的左手再也握不稳马缰,但尽管如此,阿尔比恩在经过恢复后,仍旧快速投入了起义军的准备工作,帮着整理后勤和账目。 那次的失败,除了几个不长眼色的,也没有人再提。 “阿比。”维杜金德从来都不是一个讲客套的人,他拉出座椅坐下,盯着阿尔比恩说道,“我准备在今年的六月再次起兵。” “这是当然,否则影响春耕,那些人是绝不愿意出征的。”阿尔比恩含混地说道。 维杜金德看着阿尔比恩的脸,莫名有些愧疚:“这一次,你待在吕贝克,帮我管理后勤,假如我失败了,你就逃去丹麦,别再想着反叛了。” “法兰克人是不会消磨我作为撒克逊人的心的。”阿尔比恩挣扎着露出了一个微笑,“您是我的岳父,同时,我战败了,您也没有怪罪我,而是继续让我这个废物做起义军的二把手,我非常感激您。 啊对了,如果六月要起义的话,咱们一定要保密,甚至放出假消息,然后突袭汉堡。汉堡那边必须要先拔掉,否则,不论是进攻马格德堡还是不莱梅,咱们的粮草都运不过去。” 汉堡的位置很奇特,它在水路上位于易北河中游,能卡住运粮船向下游的马格德堡前进,而他的陆路上与欧波里特一起卡住了陆军的行军路线。 “汉堡那边不用考虑了。”维杜金德抿了一口葡萄酒,右手垂在桌面下方,扶住了腰间的斧子,眼睛锁定在阿尔比恩的脸上,“我和冯签订了密约,将吉塞拉改嫁给了他,换取了他在战时不出兵。” 阿尔比恩像是被无形的冰块给冻住了,他愣了一会儿,拿起匕首,艰难地叉起一块牛肉塞到嘴里。 “我会签下离婚契约书的。” 维杜金德没有说话,而是继续盯着他,盯了一会儿,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他绕过桌子,走到了阿尔比恩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别担心,汉堡伯爵不会得到任何继承权,而你,阿比,我将把你收为养子,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阿尔比恩点点头,苦涩又无奈地说:“不用担心我,爸爸,我能接受,吉塞拉本来就并不喜欢我。” 维杜金德居然少有地冒出了几分亏欠感,他点点头,便转身离去了。 “爸爸,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咱们成功赶走了法兰克人,您想怎么处置汉堡伯爵?” 维杜金德的脚步顿了顿,但没有回答,而是仿如没听到一般,离开了房间。 看到维杜金德离开,阿尔比恩轻笑了一声。 海风将布帘吹得哗啦哗啦响,配合着匕首和盘子之间刺耳的摩擦声,阿尔比恩继续切起了牛肉。 他用萎缩的手压住了盘子,但这一次,他是那么地用力,满是皱纹的黄黑色左手在油与血水的盘子中和弄着,摩擦着。 他的右手颤抖着,食指压住匕首的刀背,切下一块又一块牛肉,弄的满手满袖都是油脂和血水。 “呲。”匕首不小心切到了阿尔比恩的食指上,切开了一个大口子,黑红色的血液流到了盘子里,阿尔比恩不管不顾,继续切割着牛肉。 将盘子中的牛肉全部切成拇指大小的块,阿尔比恩叉起一块牛肉放入嘴中,他咀嚼着,铁锈味的红色液体从他歪斜的嘴角留下。 他的牙齿被血水弄到一片通红,分不出来,分不出来那到底是他手指上的血,还是牛肉中的血,抑或是从牙根处渗出来的血。 第五十一章 景若就擒,公复何用 整个汉地的中心是汉堡,汉堡的中心是忠勇坊,而忠勇坊的中心,无疑是坐北朝南的冯府。 昨夜的小雨洗净了空气中的灰尘,将原先因为施工的灰尘而变成土黄色的黑瓦,洗成了原来的纯黑色。 几只燕子叼来了树枝与新泥在屋檐下搭起了小窝,熹微的晨光落在燕子油光的羽毛上,居然显出了几分淡金色。 冯府的二进大院中央,冯森正大马金刀地坐在白熊皮的椅子上,目光肃穆,在他身后,则是一个屏风,而屏风上挂着一副汉堡和不莱梅的地图。 而在他面前,是十来个队正和张王韩等人,他们坐在一条条长凳上,等待着冯森的发言。 “我相信,你们之前应该都听到了一些消息。”清了清嗓子,冯森朗声说道,“咱们这回要办件不地道的事儿。” “咱听说了,不就是要联手劫一趟寺庙嘛。”依旧是之前那大胡子的队正有些好奇地问道,“只是,我不知道咱们有何要与敌酋杜金德gou和的道理?” “哦?方心如,你说说看?” 清了清嗓子,方心如摸了摸脸上的络腮胡,笑道:“那叛军,咱们打不过吗?他们若是人有上万,咱们确实打不过。 可咱们这一千二百老弟兄,基本都是人人双马,还有撒克逊辅兵和百户,真要打未必也怵了他去,顶多四处跑跑,咱也不是吃不了苦的人,只是可惜了这田地房屋罢了。 这田地也不肥沃,这房屋也不华美,都不是稀罕物,粗瓷陶碗的,碎了就碎了,但咱们这一弄,真要被发现了,恼了那劳什子的,那个,叫啥来着,姓查的国王,说不得又是一桩祸事。” “各位弟兄,都是这看法?”冯森向着后排那些问道。 “哎,这节帅说啥便是啥,我等懂什么。” “节帅,咱不怕打,几间破房子,还没在中原的好。” “节帅,其实俺也好奇,为啥子要和这反贼联合啊?” “小了!”冯森还没说话,旁边的张世成就先说话了,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们啊,格局小了,咱们跟那叛军死磕了,死磕到最后如何?咱们的老弟兄死光了,就该那查王对咱们动手了,狡兔死,走狗烹啊。 那西楚霸王还在的时候,你看汉高祖敢对淮阴侯动手吗?说到底,就是那东魏时,侯景对慕容绍宗说的话:‘景若就擒,公复何用?’。 维杜金德死了,要咱们有什么用呢?那查王把咱们放到这汉堡了,说到底不就是为了让咱们抵御叛军吗?叛军没了,咱们怎么办?哪来的军功?哪来的金银?哪来的婆娘和大屋? 想咱们在辽东时,若是没有室韦人和靺鞨人,要咱们干嘛?” 这段话也说出了冯森的心声,公元8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人头!那叛军是什么?是可持续再生人头!是可持续再生军功! 对着这种可持续再生资源,那就不能把根给刨了,要可持续性地竭泽而渔,你没见那吴三桂把永历杀了,混成啥样了。 这要是放冯森身上,他才不会用弓弦勒死永历,而是要把他们放在边境监视着。 只要永历活着,只要南明小朝廷还在,康麻子敢动他?那不怕吴三桂当场变身郭子仪吗? 当然,这可不是养寇自重,那叛军是资源,是汉堡土地上刷出来的资源,我采集资源,不让别人把资源刨了,这不是很合理吗? 张世成说完这段话,下面的小校们先是一静,随后才恍然大悟一般议论道:“原来如此。” 冯森也站起了身,他指着背后的地图,说道:“讲到底,就一句话,赔本买卖咱不干!要死先让那群法兰克人撒克逊人死,然后是那群外姓汉人,最后才是咱们。 那不莱梅大教堂里,攒了十年的民脂民膏,都是血汗钱啊,咱们这是替天行道!正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汉堡的民就不是民了吗?光想着攒,不知道花,咱们帮他花!” “好!” “节帅高见!”方心如咧着大嘴笑了起来,“倒是我老方狭了,有酒吗?我自罚一杯。” “混账东西!我看你就是冲着酒来的,军议呢,瞧你那馋样!”冯森没好气地骂了一句。 重新坐到椅子上,冯森清了清嗓子,继续笑道:“咱们这次,说来也简单,让那维京强盗人去攻不莱梅,真慧大和尚给他们开门。 等拿到钱了,撒克逊人就会一路标注记号,并凿穿维京人的船底,然后和我们一起夹击维京人,最后咱们拿七成走,他们拿三成走,不过不莱梅得交给他们。” 韩士忠瞧了瞧地图,问道:“这仗怎么打?” “咱们从法兰克人里募兵二百,百户们每人带五人,这样撒克逊人六百人,咱们给长矛和盾牌,这样总共是八百步兵。”冯森想了想道,“我率五百骑兵压阵,剩余六百人留在汉堡,以防万一。” 冯森也怕出岔子,这阴谋最怕长,一长就容易出问题,所以最好的阴谋往往是在准备阶段非常长,而实际实施时是非常短平快的,比如玄武门之变,比如高平陵之变。 反正冯森已经做好了一旦事情不对,立刻反悔,撕毁契约的准备,反正只是口头约定,双方来信也是托他人代写的,没有造成既定事实,到时候直接不承认就得了。 大院中,冯森又与这些小校们讨论了出兵和行军等问题,最终等军议结束时,已是大中午了。 众小校也都各自散去,摆弄自己的活计去了。 天日正高,鸟雀追逐,本来应当是个踏青的好时日,但无奈,总得不着一个安定日子啊。 走出院子,冯森抬头望向远处,一条青黑色的高大坊墙将整个忠勇坊包裹了起来,周长约三里左右,高度四米上下,内里都钉了橡木桩子,用的依然是烘烤的泥砖加碎石沙子配合上黏土夯实。 每一百米坊墙都要用一千方泥砖黏土和六百根永定柱,芦苇青茅上万束,碎石沙子更是无数,而城门以及四角各有一座十米高的木质箭楼,这坊与其说叫坊,不如说叫坞堡。 忠勇坊内被一条十字大街划分成四块,其中三块都是丘八们的房子,一块是校场、学堂和冯府,也是每月集市的所在地。 这坊墙本来在外层,应该还有一层包砖,但可惜,一是工期赶不上,二是青砖产量不够,三是冯森真的没钱了,从丹麦抢来的流动资金和自己的积蓄全部砸进去了,还有些不够。 也怪他花钱大手大脚,天天大建,天天搞发明,要不是扇子和风筝卖的不错,冯森资金链差点都断了,他现在就指望着不莱梅的金银财宝回血呢。 “领主大人。” “节帅。” 一个丹人工匠和两个汉人辎重营匠人一起喊住了冯森,那个匠人头领在士兵的押送下,毕恭毕敬地说道:“节帅,您要咱们做的东西,终于做出来了。” “哦?”冯森眼睛一亮,立刻叫道,“带路。” 第五十二章 真慧,你东窗事发了知道吗?! 朽木的腐烂味在鼻尖徘徊,隐隐的阳光从草木屋顶的缝隙中照射下来,只在黑暗的房间中,扫出了几点光明,微小而又渺茫。 平躺在两条长凳拼成的简易小床上,一个男子轻微地喘息着,他闭着双目,脸上的皱纹全部皱到了一起,死死地咬着牙根。 一根银针深深刺入了男子的百会穴,真慧轻轻捻动着银针,过了半晌,才将男子头脸上密密麻麻的银针一一取下。 “开尔文主祭,我的病还能好吗?”男子深陷的眼窝中睁开了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 真慧踌躇了半秒,最终还是说出了实情:“也许是天父需要他虔诚的信徒了,死亡并不是你灵魂的尽头。” 说完这句话,时间仿佛了凝固了几秒。 男子坐起身,头低垂着,他坚实的臂膀上青筋如同蜈蚣一般扭动着:“天父啊,求您饶恕我食人的罪过,开尔文主祭,我已然向您忏悔过无数遍了,那场饥荒中,我把所有食物都给了我的孩子与妻子,我不得不去杀人食人……” “天父眼中善功从来无法抵消罪过,有罪就是有罪,你犯了罪,以塞亚会在审判中替你受罚,这就是你为什么要忏悔,为什么要信天父。”真慧坐到了他的身边,像是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抚摸着他的背。 “奥森,我的教友,你的病我无能为力,但看看你的孩子,他还有救,他已经从高烧中恢复过来,我想用不了半个月,他就能变成一个健康的小男孩。” 男子的身体猛地颤抖了一下,他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天父啊,饶恕我的罪吧,我愿为您献上一切,我不是富人也不是贵族,但起码我有一把刀,如果可以,我愿为您斩杀魔鬼,来杜绝邪恶。” “别担心,我会把他带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他将成为汉堡伯爵的养子,快乐地长大。” “感谢您,开尔文主祭。”这个高大雄伟的男子突然跪了下来,伏在真慧怀中如同孩子一般哭了起来。 “好了好了。”真慧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瓶子,递给了这个男子,将近一年的学习,真慧的法兰克语居然能与冯森这个挂比相比了,“这是圣油,你每天取一点放到水中给奥伯格服下,他很快就能痊愈了。” 安抚了这男子后,真慧重新背上药箱,来到了村子的大道上,所到之处,村民都在向他行礼或报以微笑。 这是真慧的日常生活,他除了在教堂中研究经文外,最重要的一个活动,就是下乡。 下乡的工作,可不仅仅是帮死人祈祷赐福啥的,其中包括传教,主持审判和婚葬礼,收税,巡回法庭,调解村民纠纷,甚至治安和清缴土匪。 这可不是真慧闲的慌,而是这本就是教士们的工作! 教会在中世纪可并不是像佛寺在中原那样,仅仅是宗教或者经济场所罢了,他们最大的存在意义其实是基层治理和维稳。 尤其在莱茵河以北,由于没有罗马城市以及其带来的城市经济,所以教会往往以地主的方式存在于广阔的土地上。 为什么查理要和天父教会合作?因为查理需要教士们去开荒,去建立城市,去负担基层统治甚至公共服务。 后世神圣罗马帝国的土地上,大部分的城市都是教士们建立,他们会到达查理分配给他们的土地上,然后招募流民和破产的农民,进行开荒,尤其是引入了萨克森重犁之后,掀起了第一波德意志垦荒运动。 这些开荒的农民每年会上缴赋税并且营造教堂,在这期间,因为工程所需,石匠、商人、铁匠等就会陆续被吸引来,商品经济和配套的公共设施也会随着人口的聚集而逐渐发展,当教堂或修道院建成之时,一座城镇基本就已经初具雏形了。 所以,教会存在最大的意义就是基层统治,其存在与中原的乡老甚至是宗族相似仿佛,中世纪乡村中村民打官司真会闹到伯爵大人面前吗?伯爵大人哪有那么多时间,基本就是教士们调解,而伯爵大人只管收税和征兵。 瞧了一眼天上的太阳,真慧算了算时间,对着两个年轻的侍从僧和侍卫说:“下午还有点时间,咱们去下一个村子吧!” “好的,老师。”那个侍从僧恭敬从马厩里牵出了马匹,真慧正想上马,远处却传来了一阵骚动声。 七八个法兰克骑兵和马罗维努斯长老在一阵灰尘中冲了过来,还没等真慧有什么反应,那七八个法兰克骑兵便将真慧团团包围。 旁边的唐军士兵立刻想抽出了腰间的横刀,但却被真慧眼疾手快地按了回去。 “是不莱梅出了什么事吗?”真慧从容地微笑问道。 但回答他疑问的却是两个凶神恶煞的法兰克骑兵,他们拿出了绳索,一齐按住了真慧的肩膀,并用绳索系住了他的双手。 “噌!”背后的唐军士兵再次拔出了横刀,整个人眉毛倒竖,肌肉也紧绷起来。 “别动!”真慧面色严肃地朝着那唐军士兵吼道,“想办法通知别的弟兄!” “啪啪啪!”马罗维努斯鼓着掌,趾高气扬地走了出来,他微笑着走到了真慧的面前,看着被压得弯下腰的真慧,一脸怜悯地说,“开尔文啊开尔文,我们无比地信任你,你却与强盗暗通消息,想要劫掠不莱梅,啧啧啧。” “我?与强盗暗通消息?”真慧皱起了眉,“你从哪儿听来的谣言?” “装,继续装。”马罗维努斯阴阳怪气地笑道,“我看你怎么装。” 真慧深吸了一口气,对着旁边的骑兵领袖说道:“我要见大主教。” “哎哟,还,还见大主教。”马罗维努斯依旧是那副佯装怜悯的假笑,他抛出了一份文件,“你自己看看吧,就是大主教下的令,我可是正经人,没有凭据,绝不会来抓人的。” “费利克斯,你帮我看看。”真慧对着身后的侍从僧说道。 费利克斯小心翼翼地展开了那卷纸,查看了一会儿,才不敢置信地说道:“开尔文主祭,这,这确实是大主教下的命令,不过他上面写的是,将你带回去询问,而不是逮捕。” “费利克斯侍从僧!”马罗维努斯一把从他手中夺回了那张凭证,他怒视着费利克斯,“把你从那劳什子古希腊还是赛里斯学来的邪恶玩意儿收一收,跟我玩什么文字游戏!” “但……” “好了,我跟你们走。”真慧打断了费利克斯的话,他盯着那名骑兵首领,“但是,这几位侍从僧和士兵都是无辜的,我希望你能放走他们,否则,一旦唐军士兵闹起来,我都压不住。” 那骑兵首领先是一愣,最后让开了一条缺口,他用马鞭指了指前方的马车:“大主教确实要见您,请吧。” 上架感言 嘿嘿要上架了,要吃米了嘿嘿,米,香香的软软的米,嘿嘿…… 咳嗯,好,【首先,上架通知。】 主要是和大家说一声,我明天上午10点就上架了,求一个首订捏。 其实我这收藏也不过三千,再怎么求数据估计也不好看,但路易十六可以没有头,话总得有个头啊,干脆求一个首订意思意思得了。 这是我第一次上架,你们拿了我的第一次要负责哦。 【第二,悬赏和爆更。】 先说结论,悬赏不会有,爆更可能有。 由于我没什么经验,所以这本书上架前的剧情拉的也不是特别好,本来十二万字上架,硬是给我拖到了十四万字。 我发书前看群里或者论坛里总是说,啊,上架前要悬赏啊,要爆更啊,所以在发书前,我攒了将近五万字的存稿,也就是说我领先你们十天的剧情,我本来想,这等到上架最少也能留两万字吧? 目前,的确留下了存稿,但是少了个零,两千字。 所以我就不开悬赏了,工作日确实事情多,我周末有空,能更就多更几章,大家就当我爆更吧,给大家磕头了。 梆梆梆! 虽然我不悬赏,但是,我不跑路,也就是说,这本书我想要老老实实一点一点地完结(除非不可抗力,比如我牛子爆炸了),我的目标是: 在一年内,写到一百五十万字以上并且不烂尾地完结,我称之为【一并烂完】。 其实这个目标在网文圈,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但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个高峰了。 你们就把这个看成我对我自己的悬赏吧,完结悬赏(好丢人的悬赏)。 并不是我不想开悬赏或者爆更啊,我本人并不是全职写作,还在读研,平时也不闲,四五千字经常要打三个小时,也许以后熟练了会快起来,但目前实在是抱歉。 【第三,江山父老能容我,不使人间造孽钱。】 接下来看书可能就要花钱了,我也是高中就在书客看书的,我也知道书客大多是中学生,初高中那会儿十块钱都很可贵,所以,不论大火是学生还是上班了,我都要先告诉大家这本书什么情况,让大家别花冤枉钱。 1、这是一个乐子文,所以不会有刀。 2、不炒股,这是个硬后宫(我对软硬后宫的区分是:能否组织一次和谐的多人。) 3、我尽量地去逼近史实,但由于每天都要写作,可能有时候无法顶真,如果有错误,大家可以在间贴里告诉我。 如果不影响剧情不需要大修的话,我就改,真的改不了的话,我也会注明,尽量不让大家从我这学到什么伪史知识。 4、不涉政,不涉及左线,这是一个封建时代的故事,不能不顾生产力嗯搞,同时,也是为了防和谐。 5、主角最后肯定是要当皇帝的,绝不会窝一辈子。 6、汉人肯定是要过来的。 最后,向各位看书的读者朋友们致敬,感谢你们的喜欢。 【第四,我老年痴呆发了,我忘了,想起来再补。】 【第五,参考资料。】 ———— 汗青堂的《欧洲之父查理大帝》,亚历桑德罗·巴尔贝罗著。 这是我主要的参考书目,写的相当好,并不只是查理曼本人的传记,其中还包含当时法兰克王国的政治制度,军事制度,思想环境,社会结构等,很多论文里面都没有的东西,它都有。 ———— 《查理大帝传》艾因哈德著,《法兰克王家年鉴记》 《查理大帝传》主要是查理大帝的生平,很多和上一本重合的,但还是非常值得一看,不过它后半部分疑似找了工作室代笔,写的一塌糊涂,吹的跟神话一样,没什么参考价值。 《法兰克王家年代记》基本就是查理大帝哪一年干了什么什么,参考书,需要时查阅一下,然后这本书由于是官方史,所以喜欢文过饰非,主要表现为狂吹查理曼。 ———— 《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马克垚老先生的大作 两本书写的都非常好,娓娓道来,基本就是那种每次看到前一段资料,我有一个疑问的时候,他就像能猜到一样,把那个疑问写在了下一段,然后用以解释,写的非常清晰详细。 这里说一下《剑桥中世纪史》,不知道是翻译的锅还是确实东西方思维不一样,我看这本书,经常看的满头雾水,不知道在说什么,但你说它不行吧,它又确实干货满满……唉,让人矛盾。 ———— 《法兰克人史》《盎格鲁撒克逊人史》 主要用来起名字,什么阿尔文、马罗维努斯都是从这里找名字写,或者仿写。 ———— 《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史书系》《唐帝国的精神文明》 第一本考证唐人生活习惯等等,但唐朝部分有些笼统,远不如宋朝部分,只能大致明白个意思,第二本更加细一点,我还在看,所以没什么见解。 ———— 《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古代战争两晋-隋唐》《南北战争三百年》某乎大佬林云起专栏文章 第一本在战略上写的非常清晰,但是大部分都只有战略,没有战术,具体怎么打他没写。 《南北战争三百年》更加详细,适合古代战术入门,但是时代太前,不太好参考,主要用来理解原理。 然后某乎大佬林云起的专栏文章,这个在战术上相当牛逼,把唐军战术分析非常清晰,怎么打,为什么强,为什么这么打都写的鞭辟入里,我觉得都能出书了。 ———— B站百夫长大风,盾锤历史复原俱乐部的视频和文章 这两个up主主要是战争细节,也就是单个小兵怎么打,百夫长大风主要将中国古代骑战战术和经典战例,而盾锤历史复原俱乐部则是现代兵击视频,比较直观和复原,像阿尔沃打冯森就是用的盾锤历史复原俱乐部视频做动作参考。 ———— 《技术史第二卷》《原始技术》《世界科技通史》《图解天工开物》《中国传统工艺全集书系》《中国古代工业工程书系》穿越者土法制造大礼包等等 这些都是拿来点科技树和种田用的,需要时查阅资料。 ———— 某基百科。 这就不用说了吧,大家都知道的,其中有个我不知道是什么的百科,wiki前面有个fr可以查中世纪家族的家谱,异常好用。 ———— 《图解世界战争战法》《西方战争艺术》 这个主要是拿来写中世纪战术,泛泛而看的,也属于资料书,需要用就拿出来查一查。 然后还有不少论文,就不一一列举了,毕竟字数这么多了,摆烂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今天星期四,V我50。 第五十三章 还↑在↓嘴↑硬→ 不莱梅教堂的主体是一座非常明显的巴西利卡式教堂。 教堂的中间是一间长方形的大厅,洁白的大理石柱列兵般立在两侧,在大厅的两边隔出了两条长廊。 中间的大厅比两边的长廊要高上两倍左右,正好能够借此开高窗,让清漫的春光从两侧的高窗中,落在僧侣的地中海式的头顶。 从高窗中挤入教堂的光线,在灰尘的漫射下,在半空中拉起了一道道倾斜的光幕,将整个教堂分成了光暗两个半角。 真慧正面面对着的,是大厅的尽头,那是一道半圆形的祭坛,在八扇高窗的集光下,最中间的纯金十字架正煜煜生辉。 不莱梅大主教威勒哈德跪在十字架前,虔诚地祈祷着,他背对着真慧,背对着马罗维努斯,也背对着两边长廊中众多赶来的僧侣们。 在他身边,左右各站着几个长老(牧师),他们有的眼含笑意,有的则忧心忡忡,尤其的菲尔茨长老,他凝视着下方的真慧,几乎要叫出声来。 缓缓转过身,一袭白袍的威勒哈德环顾着众多的僧侣和得意洋洋的马罗维努斯,眼中闪过了一丝不快的神色。 他的意思是让马罗维努斯悄悄地把真慧带来,不要声张,没承想这大傻子恨不得敲锣打鼓地四处叫人,不想想,还有那群被真慧握在手里的百战老兵们呢! 站在祭坛前,威勒哈德肃穆地向两边的僧侣们高声喝道:“安静!” 回荡的声波在教堂中跳跃着,僧侣们终于渐渐安静下来,威勒哈德向马罗维努斯点点头:“开始吧。” “好。”马罗维努斯兴致勃勃地走到了台前,“诸位,我召集各位来此,想必大家已然知道是什么情况了,正是开尔文主祭通敌一事!” 教堂里先是安静了半秒,随后巨大的议论声简直要将教堂的屋顶给掀开。 用莎草纸拍着手心,马罗维努斯玩味地看着真慧说道:“开尔文,你要忏悔自己的罪吗?” “我当然要向天父忏悔自己曾经犯下的罪,只是我口中的罪,和你口中的罪,似乎不是同一个罪。”真慧平静地回应道。 “你这个异端,还想嘴硬吗?”马罗维努斯不屑地笑了一声,展开了手中的纸卷,“我问你,你四月二十八日,去墓地和强盗派来的间谍接头,交换了情报是不是?” “四月二十八日?”真慧皱起了眉毛。 旁边的侍从僧费利克斯提醒道:“就是您教我天父与石头的那天。” “哦,我有点印象了。”真慧抬起头,看向站在祭坛前,面色平静如水的大主教,说道,“那天我去墓园为一名农民的亲属祈福,看到一名父亲正在悼念夭折的女儿,便向他宣了一段天父的福音,这是你口中所说的接头吗?” “哈!”马罗维努斯向人群中叫道,“莫什曼!告诉大家你那天看到了什么?” 一个年轻的教士走出人群,向着周围行了一圈礼之后,说道:“那天我看到开尔文主祭与一个陌生人聊天,虽然我没听清他们的谈话,但那个陌生人应该是来悼念他的女儿的,但是那无名墓碑里埋葬的是一名溺死的教士,我们无法确定他是谁,只能先埋葬,等查出后再刻碑。” “听到了吗?开尔文,你和一个假装来拜祭的人说什么福音呢?” “我并不知道他是谁,但他的悲伤我却能发现,也许他只是一个弄错了墓碑的糊涂父亲吧,我在乡下不止一次见到过这种人了。”真慧的表情依旧冷静。 “还↑在↓嘴↑硬→。” 马罗维努斯拿出了一张羊皮纸,递给了旁边的几个长老和年老的教士。 羊皮纸在长老间传动着,他们查阅过无不露出了一副惊诧的神情,菲尔茨更是恨不得将眼珠子贴到羊皮纸上。 当羊皮纸传到大主教手中时,他摇摇头,示意自己已经看过,叫他们将羊皮纸还给马罗维努斯。 马罗维努斯掸了掸羊皮纸,放在离真慧两米远的地方:“怎么样,眼熟吗?这就是你与当地弗里斯兰强盗签订的契约,这份契约太精彩了,听听,我的朋友们,听听! 六月末,弗里斯兰强盗会假扮朝圣者潜入教堂,与真慧粗鄙的赛里斯兵里应外合,从内打开大门…… 哦,这上面还说,他们会假装被真慧击溃,这样真慧就能当上不莱梅大主教,真是异想天开! 在契约的最底部,还有一道签名,啧,这漂亮而又熟悉的花体,与我们从档案中调出的开尔文的签名一模一样! 人证物证俱在,证据确凿!开尔文,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还没等真慧说话,旁边的僧侣们便聒噪起来,他们或是不信,或是愤怒,或是急切地想要凑到最前面去查看那封契约和信。 “安静!”原先仿佛打盹一般的大主教突然大吼了一声,瞬间,整个大厅都安静下来,他们等待着这位从零建立起大教堂的男人,等待着他的发话。 “开尔文,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有。”真慧点点头,他用下巴指了指那文件,“你这个所谓的证据是从哪儿来的?” 马罗维努斯皮笑肉不笑地说道:“你管从哪儿来,证据确凿,难道签名还能伪造吗?” “你就告诉我从哪儿来的?” “哼。”感受到身后大主教灼灼的目光,马罗维努斯说道,“是一名农民从一具尸体上弄到的,他将其交给了我的学徒波鲁拉。” “既然如此,为什么羊皮纸如此干净,一点臭味和血迹都没有?” “哎呀,你要什么血迹臭味呢?看看这里,你的签名,真的不能再真了。” “签名就一定是真的吗?” 马罗维努斯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别再垂死挣扎了,难道签名还会有假?” 真慧扭头,镇定地看向大主教:“我能回去拿个东西吗?” 大主教沉声说:“可以,但是你不能自己去。” 菲尔茨自告奋勇地说道:“我去帮你拿。” 很快,菲尔茨搬来了一个小箱子,他将小箱子放到了真慧的面前,真慧在箱子中翻找了一阵,掏出了一张羊皮纸,递给了菲尔茨。 菲尔茨不明所以,展开阅读了起来,但越读,他的眼睛就睁得越大,攥着那张羊皮纸,菲尔茨躲过了马罗维努斯的手,将羊皮纸递给了大主教。 第五十四章 改信奥丁 大主教不明所以,接过了那张羊皮纸。 当他目光接触到羊皮纸的一瞬,他不自觉地猛地将头凑近了羊皮纸,接着,又皱着眉头缓缓地拉开距离。 看到最后,众人在大主教脸上,见到了他们从未见过的奇怪的神情,那是一种似是好笑似是愤怒又似是惊诧的表情。 大主教将羊皮纸递给了旁边的长老们,而长老们则在众人莫名其妙的眼神中,交头接耳起来,很快一个长老就离了场,不久后,他拿着另一份羊皮纸归来。 两份羊皮纸,在长老们的啧啧声中来回传递着,不论是马罗维努斯还是下面的僧侣们都是一头雾水。 从长老们手中拿过羊皮纸,菲尔茨越过了马罗维努斯,他环顾了一圈周围的僧侣们,缓缓展开了羊皮纸,在众人面前唱诗般大声念道: “奥丁在上,我,马罗维努斯,与伟大的维京头领格洛尔签下此契约……” 马罗维努斯瞪大了眼睛。 “……我将于五月二十五日夜中打开不莱梅的大门,让格洛尔的军队进入,肆意劫掠……” “……如果格洛尔能够帮助我,趁乱杀死大主教威勒哈德,我愿意每年将教堂收入的一半上供给格洛尔,同时改信奥丁……” “谎言!这是谎言!”马罗维努斯再也听不下去了,他的脸仿佛被煮熟的大虾,红色中甚至透着一股铁青般的黑色,他的太阳穴上,青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跳动着。 马罗维努斯冲了上去,试图抢夺菲尔茨手中的羊皮纸,被菲尔茨轻松地躲过,他举高了羊皮纸道:“这上面有你的亲笔签名,属于重要物证,你只能远距离查看,退退退!” 看着人高马大的菲尔茨,干瘦的马罗维努斯只得站远了,仔细地阅读起羊皮纸上简短的契约,而看清楚文字的瞬间,他仿佛被丢进水中的铁块,整个的脸色瞬间由赤红色转为青黑色再又变成了苍白色。 他反复阅读着,反复对比着羊皮纸上的签名,他确信他没有在这份羊皮纸上签下任何字。 “这,这……”马罗维努斯像是卡壳的录音机一般,反复重复了十几次。 大主教威勒哈德严肃的脸上居然少有地露出一丝笑意:“马罗维努斯,解释一下吧。” “这,这,这是……”马罗维努斯急促地喘着气,他揪着头发,环视着周围的长老们和僧侣们,最终他的目光集中在了真慧的身上。 猛地,他向着真慧扑去,揪住真慧的衣领:“你,你污蔑我,你伪造了文书!” “放开!”几个强壮的僧侣在菲尔茨的指挥下,拉开了马罗维努斯。 马罗维努斯被两个僧侣夹在中间,两只脚在地面上乱蹬,颤抖的手指仍然指向真慧:“诽谤啊!他在诽谤我啊,他诽谤我啊!” “你不是说,签名真的不能再真了吗?怎么轮到你自己就可以伪造了?你怎么解释?”真慧站起身,捏着文书的上端,向马罗维努斯展示到,文书上的文字简直如同烧红的烙铁,刺痛着阿罗维努斯的眼睛。 “你马罗维努斯下乡为人祈福和交谈不少吧?我随随便便就能叫出十来个看到你和普通法兰克人交谈的人证!”真慧中气十足地高声说道,“这样我也能算你人证物证俱在了?” “你,你这是从哪儿来的?”马罗维努斯歇斯底里地吼道。 真慧从鼻子里喷出两口气:“你是怎么得到的,我就是怎么得到的。 但是和你不同,我查验了文书的上的血迹和臭味,又带人去那个农民说的地方查找,什么尸体都没有,而那个农民呢?我找了附近五个村子,他们都说没有这个人。 为什么我要这么大费周章?嗯?为什么我不像你一样直接找到大主教把文书一递了事?因为我和你虽然平日里因为经义不和,但我坚信你的人品,你对天父的虔诚!” 真慧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他向后退了两步:“你伤透了我的心。” “但,但,这,这签名……”马罗维努斯没说几个单词都要喘一下,“这,这不可能啊,我想不透啊!” “想不透?你当然想不透,你还是多想想为什么你那么蠢吧!在一封未经查证的信面前,你居然真的选择相信,而不是去调查!”真慧一连串急促的拉丁语狂风骤雨般砸到了马罗维努斯的头上,将他砸得几乎要昏迷过去。 “你为什么不想想,一个弗里斯兰强盗为什么会写出这么流利的拉丁文?你到底是应该相信一份未经查证的用粗劣手段制作的假契约,还是应该相信你教友的忠诚!” “开尔文,你知道这契约是怎么回事吗?”大主教打断了真慧的话语。 真慧一本正经地向大主教行了礼:“发现这封信后,我一直在想其背后的原理,前几天终于想明白了,其实这原理非常简单,就是小丑、魔术师和骗子拿来诈骗的手段。” 他转身从箱子里拿出一支羽毛笔,和一小罐墨水,对着马罗维努斯道:“听清楚了,可别再被人骗了,你被骗事小,真让幕后黑手挑动了咱们内讧,你就是最大的罪人!” 说着,真慧将羽毛笔和墨水递给了大主教:“威勒哈德大主教,您知道墨鱼吗?墨鱼这种动物能够产出一种黑色的奇特墨汁,用这种墨汁写字,短时间和正常墨水无异,但时间一长,字迹就会慢慢消失,这个幕后黑手正是利用了这一原理。 他定然是将用墨鱼汁写的文件掺杂在普通的文件中间,等我和马罗维努斯在上面签字后,再将其拿走,等墨汁消失后,再自己往上面写字罢了,很简单的方法。 这种羊皮纸的契约非常贵重,基本都是地契,只要我们核对一下地契就知道了。” “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不去核对?”大主教皱起眉毛问道。 “大主教,一个是我还来不及核对,就被马罗维努斯长老绑过来了,另一个则是,如果真有人做了这些事,那么就意味着我们中出了一个尤大,出了一个叛徒!”真慧看着那些侍从僧,“我不想把事情闹大,弄得大家人心惶惶。同时,我也怕我去查验,会打草惊蛇,把那个叛徒惊走,所以……不过,现在讲这些都没用了,如今大家都知道了……” 在僧侣们的惊恐未定的互视中,议论声越来越嘈杂,越来越混乱,但是对马罗维努斯的诘责倒是逐渐统一起来。 “马罗维努斯,看看你干的好事!”菲尔茨向着瘫软的马罗维努斯骂道。 “我,我……”马罗维努斯瞪着菲尔茨,但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好了!真是一场闹剧!”威勒哈德大主教站起身,环视了一圈僧侣们,“还待在这干嘛,都出去。” 伴随着僧侣们的陆续离场,整个大厅终于安静下来,威勒哈德大主教从祭坛边走到了马罗维努斯面前,下达了最后的宣判:“马罗维努斯,我曾经对你寄予厚望。” “我……” “从今日起,你暂停一切的讲经活动,每日都要去忏悔,不得离开不莱梅半步,我将暂时降低你的教阶,当你真心悔过时,再恢复。” 马罗维努斯像一摊泥一般软倒在地上,他呆呆地看着大理石柱上的浮雕,舌头绷直了,身体微微颤抖。 他不明白,他不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本该是他对真慧的绝杀啊,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终于,在威勒哈德大主教拍着真慧的肩说:“我身体不好,你要多努力”的时候,马罗维努斯晕了过去。 第五十五章 我™来辣! 灰绿色的梭鲈在茶褐色的渔网中跳跃着。 渔船的船头破开了滚滚的江浪,宽阔的威悉河上泛着银色的波光,水草和鱼类腥气被迎面吹来的春风冲淡,居然有了点点奇异的香味。 克罗达收起了渔网,十来条肥硕的河鲈在渔网中挣扎弹跳着,真好啊,克罗达忍不住感叹,这样的肥硕的鱼,起码能接下来一周的食物就有着落了。 看着静好的威悉河,克罗达想起了他家乡的莱茵河,自从五年前离开,他就再也没回去过。五年的那个寒冷的夏天,仿佛是天父给人们的警示,自从那个夏天后,先是天花泛滥,接着便是洪水与干旱,加上南征伊比利亚造成的土地抛荒,法兰克国内爆发了大规模的饥荒。 而克罗达就是在那个时候,在威勒哈德大主教的招募下,从家乡来到了不莱梅,并开始在此处定居。 这边虽然没有洪水与天花,但是仍然有弗里斯兰强盗、撒克逊叛军以及那些流窜过来的法兰克土匪,他们时常会下乡来劫掠,搅得人们不得安宁。 不过,自从开尔文神甫到来后,一切都好起来了,叛军也被平了,土匪也被缴了,那些弗里斯兰强盗也少见了。 真好啊,克罗达捏紧了拳头,隔壁罗达家的那个被选上民兵了,我也得加把劲了。 将渔网上的鱼全部扔到鱼篓里,克罗达自然地扭过身扔出渔网,但他扔到一半,本来流畅的动作像是吃了定身咒,一动不动了。 铺天盖地的红条帆,泛着白沫的水花,密密麻麻的龙头船首,狭长的船身两边,挂满了五颜六色的圆盾。 克罗达直感觉耳畔有无数重鼓大钟敲响,一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他张大了嘴巴,眼睁睁地看着那艘维京战船向自己驶来,才如梦初醒般疯狂地划动了船上的木桨。 但人力怎么比得上风帆? 尽管克罗达使出了平生最大的力气疯狂摇动着桨帆,但身后的维京战船仍然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诺斯海盗!” 安静的河面上,克罗达向着远方大声呼喊道,他只期望,这静好的威悉河能够更加安静一点,安静到他的声音能够飞传千米,传到村子中。 可还没等克罗达喊出第二声,他的小船突然剧烈摇晃起来,一双戴着皮革手套的粗手扒住了小船的边沿,一个湿漉漉的,绑着维京长辫的独眼男子从水中爬到了船上。 “诺斯……” 为,为什么喊不出来了呢? 克罗达用手捂住了喉咙,想用手堵住喉咙间嗤嗤冒出的气,但那血液和肺中的空气啊,不受控制从他的指缝间溜走逃离。 他重重摔倒在鱼篓上,无数的梭鲈与河鲈从鱼篓中跳出,在小船上弹跳着,蹦跃着,鲜血沿着木船的缝隙渗入了水中,在河流中伸出了一条若有若无的红线。 克罗达仰头,望向他生活的渔村,那是他最后的愿望。 但可惜的是,诺斯人的行动方式是在陆地上攻陷一座村庄,然后以此村庄作为据点,呼唤更多的诺斯人前来,这才是维京海盗的劫掠方式。 无辜的农人重重倒地,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维京海盗从他的背后抽出了祖传的短剑,血液染红了土壤,尖叫声相继而至。 怒吼声,求饶声,火焰燃烧的噼啪声,鸡鸣声,犬吠声,妇人与儿童的哭泣声。 曾经的静谧祥和的渔村中,法兰克平民们在屋子和田地间疯狂地奔跑着,在他们身后,披着黑色狼皮熊皮三五成群的维京战士们追逐着,舞动着手中的斧头与长剑。 空气中布满了焦糊味,熊熊的大火如春天的花朵,一朵接一朵地在村中的房屋间竞相开放。 “哟,他们居然有一座‘城堡’。”独眼的格洛尔扛着武装剑,一脚踩断了一个孩子的脖子,眯着眼看向了那座被篱笆和木墙围起的宅子。 篱笆后,二十多个青壮手持长矛,颤颤巍巍但又愤怒仇恨地注视着他们。 “奥拉夫!给他们整个狠的!” “草,走,忽略!”奥拉夫带着十来个维京战士,一边发出奇怪的战吼,一边冲向了围墙。 十来只标枪从围墙后抛出,迎着维京战士们砸下,但可惜的是,基本都被这群精熟战阵的维京人用圆盾挡下,唯有一个人被刺中了脚掌,但却受伤不重。 几个呼吸的时间,维京战士们便冲到了围墙边,为首的奥拉夫肌肉猛地绷紧,他高高跃起,整个人如月牙般弯起,陡然挥出了手中的大斧。 “砰!” 两寸多厚的门板上瞬间冒出一个斧尖,青壮们从篱笆的缝隙间或从头顶向维京人刺出长矛,但相对于从小训练战斗的维京人来说,他们的这两下子,实在不够看,不是被挡住,就是被轻松躲开。 “砰!砰!砰!” 大斧劈门的声音仿佛敲在门后众人的心脏上,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大声,最终,在三五个维京战士顶着圆盾的合身一撞下,大门被撞成了一地的碎片。 于是,血液和尖叫声再次跃动起来。 “格洛尔伯爵。”一个带着传统撒克逊刀的撒克逊首领缓步走到了格洛尔身边,“咱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不莱梅的东北边,只要绕过这丛林,便是不莱梅大教堂。” “你们说的那个内应真的靠谱吗?” “当然靠谱,你甚至只需要三分之一的人力便可以攻下它!”撒克逊首领信誓旦旦地说道。 “哦——”格洛尔拉长了声音,“好,既然如此,奥拉夫,你带五百人去攻城,我们就在附近劫掠!” “那我也一起去吧。”那撒克逊点点头,正想和手下吩咐,但接着火光的反射,他能感觉到一道银光正呼啸而来。 这撒克逊人也是打老了仗的,反应惊人,他瞬间侧身,居然用左手硬生生挡住了这一记大斧的劈砍,但代价是,他的半截左手直直落到了地面上。 “你疯了吗?格洛尔!”撒克逊首领捂着左手的伤口处,不敢置信地叫道。 独眼的格洛尔如同鹰鹫一般笑着,他挥了挥斧子上的血液:“我疯了吗?是维杜金德疯了,我们诺斯人帮了他那么多,他居然和外人联手,想要坑害我们,谁疯了?” “不,你,谁告诉你的?这就是纯纯的谎言啊!”撒克逊首领又惊又气。 “哈!”格洛尔发出了一声简短而刺耳的笑声,“谎言,等我们全都死在你们手上的时候,就不是谎言了。” “噗!”一把长剑从撒克逊首领的背后刺入,从胸口捅出,他无力地软倒在地上,而刺出那剑的,正是他的副手,一个红鼻子的瘦小撒克逊人。 “领主大人,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奥拉夫踢着一颗圆滚滚的光头,来到格洛尔面前。 “这还不容易吗?”格洛尔忍不住笑道,“你和红鼻子带五百人去不莱梅抢掠,速战速决,别让那个阿瓦尔人抓到,不过那些穿黑衣服的,少杀一点,他们死光了,不仅这片地就没人来了,而且我们的威名也没人传播了。” “那您呢?阻击汉堡伯爵吗?那个汉堡伯爵我听说可不是好惹的。” “我听说那个阿瓦尔人去年冬天劫掠了无数的村庄甚至是小领主,还攻破了基尔……他的领地一定很富有吧。”格洛尔狰狞的脸上扯出一个可怖的笑容,“等那个汉堡伯爵接到信号去救援不莱梅的时候,我就会带着剩下的一千五百人去袭击他的汉堡,啧啧,不知道当他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时候,会如何想呢?” 第五十六章 噼!噗! “噼!噗!” 在火焰的燃烧下,柴火断裂与水汽喷发的声音完美地混合在了一起,草棚中冒出了一股股炎热的白汽,滚滚的蒸汽盘绕在制弩工坊的四周。 有些阴暗的制弩工坊内,近百个工匠正热火朝天地劳动着。 站在一张组装台边,冯森拿起一把松木弩臂,上了弓弦,轻轻拉动,这弓瞬间便从半月向着满月进发,但还没拉至满月,冯森就停住了手,他轻轻放回了弓弦。 “这拉力还能再加吗?” “加不动了。”制弩的工匠张狸儿摇了摇头说,“这种松木橡木做的弩臂最多只能承受不到50斤的拉力,拉距在一尺左右,杀伤射程50步,在敌人轻甲无甲的情况下,应该还是够用的。” 张狸儿是祖传的猎户,但从父亲那代起就一直在从军,对弓弩是颇有心得,虽说只会制作猎弩,但起码见过猪跑,让他制作军弩虽然难为他了,但有总比没有好。 冯森点点头,将脚边一麻袋火星工坊产出的铁质脚蹬递给他,便蹲在一旁兴致勃勃地观察起他们的制弩流程来。 只见几个匠人从旁边的一堆木材中挑拣出了一块橡木,长五尺有余(1米5左右),没有树筋纠结,纹路溜直。 张狸儿用木炭、尺和麻绳制成了圆规在橡木上打上记号,然后两个匠人则掏出锯子,将这块两寸多厚的橡木板锯短锯成了一个两头粗中间细的长条,并用沙子和粗石磨去了毛刺和尖角。 这样就是一个弩臂的雏形,但想要真正投入使用,却少不了训弓。 训弓是为了使让弓在正确的部位加强反曲,增加拉力,这一点上无论是弓还是弩都是一样的。 正常的训弓方法是要在弓臂两边吊上重物,然后慢慢消除应力的。 但冯森他们可没有这么多时间慢慢训弓了,他需要在短时间内爆出更多的弓弩,所以他们采用了另一种方法,那就是水蒸气法。 其实这来源于一个生物化学知识,当木材位于100度以上的水蒸气中时,木材内的植物纤维就会塑化变软,这个时候相当于木材处于一种胶化的状态,不需要太大的力道,就能将其弯曲。 流水线的工坊内,上两个匠人把制好的弓材递到了下个环节的匠人,只见他们走到了一个T型的陶管边,陶管的正下方正装着一罐水和一个火炉。 两个匠人将弓材放入管道内,并将T型管道的下端接到了陶罐上方。 于是,在咕嘟咕嘟的沸腾声中,巨量的白色蒸汽顺着陶管下方的口子涌入,又从两边的口子溢出,等陶管内温度升上去后,匠人用盖子捂住了出口。 冯森没心思继续等,而是走到了流水线的下个环节,在那里,几个粗使正吃力将弓材绕过一块石头,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将其弯曲。 虽然弓材内的植物纤维已经变软,但软硬只是相对的,他们仍然需要使大劲才能弯曲弓材。 等弓材冷却之后,就需要把弓材放置,消除应力的同时风干,然后再次放到管道里去蒸,然后继续弯曲,周而复始。 训弓本来是非常慢的,按照天工开物的说法最少也是要十天,但这个方法要快上不少,虽然产出的弓臂质量一般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差,但在弩都还没发明的加洛林时代的中世纪,已然是一件利器了。 正常来说,这个制弩的产量不会太高,但是冯森有火星工坊可以生产小配件啊,比如脚蹬什么的,所以比正常来说还是要好上不少的。 在房中看了半晌,冯森便离开了这兴业坊,骑着马向着忠勇坊走去。 在忠勇坊外间的大校场上,一队一队的撒克逊或是法兰克士兵正在整训着,他们或是排成整齐的队列在跑步,或是干脆一动不动地站立。 在队列间,几个汉人的教官拿出了训练少年兵们的架势,在撒克逊士兵身边来回走动着。 有些刺眼的阳光照射在他们的脸上,全是疲惫与麻木。 阿尔斯特河边,包着灰色头巾的士兵们背着一大筐石头,有气无力地奔跑着,在他们身后,几个不听管教的士兵被绑在了木棍上,被教官拿着细木棍疯狂地抽打着屁股。 这是冯森新组建的新民兵,全部由撒克逊人和法兰克人组成一共有六百人,分为两个营。 其实一开始民兵队有八百人,但是在整训的过程中,一些歪瓜裂枣的冯森不得不将他们淘汰,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要知道,战阵之上,那是丛枪戳来,丛枪戳去,须臾不得转身腾挪,那什么鸳鸯连环脚,什么相扑半点没用,那些街角殴斗的想法他们绝对不能有。 战阵之上,最重要的便是听令,要与同伴同进同退,你找个不听令的进去,热血一上头,自个一冲,哦豁,阵中冒个大漏洞,那密密麻麻的刀斧枪阵面前,一个转瞬即逝的漏洞就足以毙命! 所以,无论何事,无令不得做,这才是应有的军人姿态,而这些撒克逊人和法兰克人,英勇有余但纪律极差。 这个纪律极差不是唐军动不动烧杀抢掠拥立主官的那个纪律,唐军战场上真打起来,阵型之严密,纪律之井然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他们确实偶尔会拿主将的生命开玩笑,但他们可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这群裹着灰色头巾的民兵可不会如此,冯森经常性看到他们拿生命开玩笑,僵持不下就猪突,这是个什么打法? 这不是一般的虫豸了,必须要出重拳!狠狠地练!不练兵器,光练纪律,下了值,我管你怎样,上了值,你就必须听我的。 因为历史告诉冯森,组织度和纪律性,是最低廉也是最无价的武器。 “冯……”一个声音叫住了正准备离去的冯森。 冯森回头看去,却是吉塞拉,她依旧是那副修女的打扮,此刻她身后跟着两个小女孩,手臂上挂着一个篮子。 “原来是吉塞拉嬷嬷,怎么了?”冯森下了马,笑着走到了吉塞拉面前,“你好久都没来找我了。” 听到这话,吉塞拉不知怎的,居然有些脸红,但也有些生气,她的院子就在冯府宅子边上,那阿尔沃的动静又有些大,她几乎是听了一个冬天的墙角。 这让她如何去面对冯森啊。 真是,真是太不知廉耻了,居然连白天都……想到近来听到的声音,吉塞拉的身体竟然有些发热。 摇了摇脑袋,将这些情绪抛之脑后,她忧心忡忡地问道:“是不是又要打仗了?” 冯森先是一愣,随后也收起了笑容:“我不确定,但是我从过往的丹麦商人和欧波里特人口中听说,叛军首领维杜金德似乎在准备再次叛乱,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必须得做好准备。” 吉塞拉的手指再一次开始揉搓起衣摆,嗫喏了好久后,她仿佛下定了决心一般:“冯,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件事,但请你先别害怕……” “你是想说你父亲是维杜金德这件事吗?”冯森向她露出一个微笑,“我早就知道了。” 吉塞拉被他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嘴巴开合了几次,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吉塞拉,我知道你成为修女经历了很多事情,我不想去问,因为天父的大爱超越了一切,哪怕维杜金德是你的父亲,你也不需要去负他的罪。”冯森第一次没有在吉塞拉的后面加上嬷嬷。 吉塞拉没有说话,她对冯森的心灵鸡汤似乎并不感冒,过了许久,就在冯森为吉塞拉慢吞吞的态度急得长痘痘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我有一件事求你,假如你在战场上抓到了我的父亲……” “你想让我饶他一命?”冯森皱起了眉毛。 吉塞拉抬起头,眼神无比地坚定:“不,我想请你立刻杀死他,不要让他说一句话,他是恶魔,他一开口就能让你迷惑,他反复无常,不会遵从任何誓约,他能将所有人骗得团团转,甚至包括我。” 吉塞拉深吸了一口气:“请您,一定要杀死他!” 第五十七章 优势在我! “不莱梅地方,十年来大小规模征战三十余次,是非曲折难以论说,但学者们无不注意到,正是在这个战场,决定了对萨克森征服的盛衰兴亡、此兴彼落。” 依旧是那个熟悉的教堂大厅,但这次,之前那个眯着眼睛糊涂忘事的老教士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那个从无到有建立起不莱梅大教堂,历经无数战乱依旧屹立不倒的威勒哈德大主教。 他双目瞪圆,须发皆张,笔直地屹立在祭坛前,双手交叉扶住的拐杖仿若一把骑士长剑,洪亮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厅内回荡着。 “当年查理国王殿下令我来到此处,北上弗里斯兰传教,也正是在不莱梅城郊,我有幸亲眼见证了十万法兰克勇士征讨萨克森大酋长维杜金德,大获全胜!” 拐杖重重砸在了地上,激起了一片飞尘,威勒哈德大主教眼中精光闪烁:“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在谈论着维京人诺斯人的凶残,仿佛我们的天父不会保佑我们。 十年前,我到此地传教,虽然信民们都贫穷弱小,但那种勃勃生机、万物竟发的境界,犹在眼前。短短十年之后,这里竟至于一变而成为我们的葬身之地了么?” 说到这里,之前偷偷议论要逃走的僧侣们纷纷惭愧地低下了头。 “我们的不莱梅不仅有天父的保佑与庇护,更有精锐的士兵与强大的盟友,我们已然向汉堡伯爵发出了信鸽,我相信,在桑特尔山击败了五千撒克逊人的汉堡伯爵,不会畏惧这一千维京海盗!”威勒哈德目光灼灼,中气十足地吼道,“无论怎么样,我们有盟友与坚堡,此战优势在我!” 在一通战前鼓舞后,大部分的僧侣都退出了大厅,唯有寥寥几个长老和主祭留了下来。 “开尔文主祭,那些哨塔和烽火都是你安排的,你说说看那些维京人的行动吧。” “好。”真慧点点头,对着剩下的高级神职人员说道,“从目前维京人的行动来看,他们并非只是在乡村劫掠,而是一路沿着威悉河前进,从他们的行军路线来看,这些强盗的最终目标,应该就是咱们不莱梅的教堂。” “不自量力。”威勒哈德冷哼了一声,“他们有多少人?” “从目前得到的消息来看,他们有一千人左右,但并不准确,我怀疑他们实际上的人数更多,而且……”真慧顿了顿,“我听说,他们之中还有撒克逊人。” “你确定?”菲尔茨皱起了眉头。 “维杜金德?”威勒哈德大主教询问般说了一个名字,接着便是仿佛找到答案一般肯定道,“维杜金德!菲尔茨,你赶快派人去明登,骑马去,告诉查理殿下维杜金德又要叛乱了,而且时间不会晚于七月。” “遵命,大主教。” 沉吟了一会儿,威勒哈德将充满压迫力的目光投向真慧:“我这些天让你去查那个间谍叛徒,你找到了吗?” “没有。”真慧无奈地摇了摇头,“看来是我不够虔诚,天父的福未曾赐予给我。” “时间还是太短了。”威勒哈德大主教突然主动向着真慧走去,他眼含热泪,紧紧握住了真慧的双手,“开尔文,你手中有一百五十个打败过撒克逊人的精锐士兵,而我所能召集的兵力只有二百五十人,我需要你的帮助。” “这是我应该做的。”真慧同样握住了威勒哈德的手,动容道,“请您放心吧,大主教。” “感谢你的奉献,开尔文主祭。”威勒哈德轻轻擦去眼角本就不存在的眼泪,“开尔文主祭,我需要你去负责修缮堡墙与训练士兵,我将会把你放到直面强盗的正东城门处,请一定要守住天父的荣光啊!” 目光一凝,真慧的眉毛挑动了一下,郑重地回答道:“天父作证,我不会让任何一个维京强盗,踏上东线堡墙一步。”因为他们会从大门进来。 “菲尔茨长老。”思考了一阵后,威勒哈德不容置喙地发号施令道,“你去周边通知附近的农民躲入森林或进入教堂内部躲避,顺带收集粮食。” “……长老,你负责带着骑兵去威悉河周边巡视,一旦发现维京人的战船,立刻过来向我汇报。” “……长老,你带几个僧侣计算一下仓库内的存粮和武器,傍晚前,我要听到你的汇报。” “……” “马罗维努斯……主祭,你去乡下寻找曾经服过兵役的自由民,花钱把他们雇过来,有多少雇多少。” 带着大主教的命令,僧侣们或是骑上马匹,或是拿上羽毛笔,甚至是披上锁子甲,纷纷离开了教堂大厅,只剩下威勒哈德大主教一个人端正地跪在祭坛前。 真慧最后向里看了一眼,大主教祈祷时的后背有些佝偻,似乎在喘息。 …………………… 萧阿贵盘腿坐在石板上,擦拭着手中的横刀,他靠在堡墙的女墙上,眼前便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森林和波光粼粼的威悉河。 从城头往下方看去,在不莱梅教堂堡墙外,无数的法兰克人正排着队,慢慢进入。 无数的农民牵着牛羊马匹,拉着马车哭哭啼啼地向着大教堂内部走去,原先清新的大道上现在满是牛粪和咸鱼的腥臭味。 他们背着孩子,驮着粮食,虽然在哭泣,但仍然争先恐后地向着堡内挤去,作为教会土地上的自由民,他们虽然享受了不莱梅教堂带来的便利,也要承受不莱梅所带来的凶险。 此时的要塞大部分都是这个用法,这些要塞建立在地势险要的地方,周围散落着大大小小的村庄,当有战乱爆发时,就将周围的民众迁入。 喝了一口当地的葡萄酿,萧阿贵骂了一声娘:“天底下倒是都一样。” “哟,三郎。”真慧披着一身黑色扎甲走了过来,“哪来的葡萄酿?” “上次去打那个土匪的时候,路过一户林中的人家,我顺来的。”队正萧阿贵丝毫不以为耻地说道。 蹲在他旁边,真慧拿过了他手中的皮囊:“借我喝一口。” 迎着傍晚的夕阳,真慧靠在了女墙的边缘,位于威悉河畔的不莱梅地区,地形与汉堡几乎一致,都是大片大片的平原,如果说唯一有什么险要的地势的话,恐怕就只有沼泽和森林。 他敲了敲萧阿贵的脑袋:“怎么样?是不是从来没有想到有这么一天?要到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和一群根本不认识的人打仗?” “没想到是没想到。”萧阿贵拿过真慧手中的酒,苦笑了一声,“可不然又要怎样呢? 远离家乡万里,一开始总是不适应的,这大黑林子,这发潮的衣柜,还有半阴半阳的天空,您看看这周围的胡人,金发碧眼,不论男女一股子狐臭味,说不适应,当然不适应。 可不适应又能如何呢?就像节帅说的,人总要往前看。 咱们最熟悉最信任的也只有节帅和郑副使你了。 俺一个粗人,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情况,但俺相信节帅,也相信郑副使,你们一定的确是为了老弟兄们着想,毕竟这离家万里,再如何,俺的家人便只剩你们了。” 真慧张了张嘴巴,口中却只能说出:“都是出家人了,还是别提俗名。” 真慧这边还在感慨呢,耳畔却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却是萧阿贵撑着长矛从地上站起。 “副使,他们来了。” 傍晚的威悉河上,伴随着维京人的战吼,几十艘维京战船随着波光缓缓前进,在河畔边的草地上,骑兵们催动着马匹,向着大教堂这边飞速地跑来。 维京强盗们,终于来了。 第五十八章 节临?劫临 公历783年5月26日,这是复活节后的第五十天,也就是圣灵降临节。 传说以塞亚复活后第四十天升天,第五十天“差遣”圣灵降临,当时,雅典娜和门徒们正在晚餐中祈祷,天父借着“猛风的声,火舌的形”降临人间。 在这一天,主教们要穿上红色的弥撒祭服,这代表着那神奇的火舌。 但今天,也许教士们不用再披上那昂贵的红色弥撒祭服,他们会用血来重新织造一件,就在他们的身上。 真慧扣上了兜鍪,目光遥遥地注视着下方不远处的维京人。 站在四米多高的城墙上,他们大多都是维京式T型护鼻盔,络腮的胡子在下巴上被昨夜的油汁粘成了一绺一绺的。 与此时撒克逊人或者法兰克人的发型不同,维京人大多在剃光了两鬓和后脑勺上的头发,只留下天灵盖那一块的头发。 在维京人的世界中,维京人分为三种,分别是贵族、武士和奴隶,而奴隶与前两者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的头发会被剃得特别短。 所以,维京人大多留长发,城下的这些维京人将天灵盖上的长发扎成一条条小辫,披在肩膀或者是后背上,这说明他们很多都是自由民或者武士,至少不会是奴隶。 “副使,他们开始进攻了。” 在马儿唏律律的叫声中,三五个维京骑兵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他们胯下的马只有马鞍,但却没有马镫。 “啊啊啊啊——” 绝望的哭声被马蹄声踏在脚下,越来越近,真慧扶住了两边的女墙,凝视着下方的场景。 马蹄踩在柔软的草地上,踏过了娇嫩的花朵,而马尾后被拖着的法兰克农民,则用鲜血将骑手们行进的道路给染红。 哭喊声与鲜血缠绕在一起,连风闻起来都是一股割裂般的痛感,维京骑手们狂笑着,挥舞着马鞭,耀武扬威地大声呼喊着。 维京的骑手并没有尝试越过护城河,而是在护城河的对岸不断地绕来绕去,不止正面的城门,在另外三面都是如此。 唐军将士们无所谓地斜靠在城墙上,而那些当地征募的老兵虽然愤怒,但也没说什么,唯有那些临时征召的农兵们,或是惶惶或是愤怒,甚至还有试图跳下与之决战的。 “该死的!”在真慧的身边,菲尔茨咬牙切齿地重重拍在了女墙上,“开尔文主祭,我们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们吗?” “没有办法。”真慧缓缓摇了摇头,“将有五危,曰:必死可杀;必生可虏;忿速可侮;廉洁可辱;爱民可烦。如果现在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保全了眼前的臣民,却无法保全身后的村民啊,咱们现在,不能动。” 很快,维京骑手们发现城堡中的人不为所动后,便自讨没趣地驾着马离开了。 马罗维努斯脸色难看地望着下方惨死的臣民,向着身旁的佣兵队长问道:“奥森,这样就结束了吗?” “还没有。”奥森布满血丝的眼睛依旧望着远方,“马罗维努斯长老,接下来他们可能就要正式开始攻击了,我期望您能稍微站后一点,否则要是让人伤到了,我万死不得其咎。” 马罗维努斯满意地点点头,自从侍从僧波鲁拉让他丢了大丑后,他多次思考为什么真慧每每能占上风,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因为他掌握着武力啊! 这就是为什么长老们都愿意帮他说话,为什么侍从僧都爱戴他,因为真慧提供一个马罗维努斯根本无法提供的资源,在这个乱世最重要的资源——安全。 痛定思痛的马罗维努斯决定,他也要建立自己的武力团队,于是便有了目前的这五十人佣兵小队,而带头的这个奥森,更是马罗维努斯精挑细选出来的。 他听说真慧曾经为奥森治病,但却没有成功,导致两人关系一直不佳,加上合作剿匪途中的积怨,正所谓敌人的敌人是朋友,马罗维努斯自然而然地就选择了他。 而奥森也让他十分满意,不管是对他态度,还是组建佣兵小队时的尽心尽力,都让马罗维努斯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好盟友。 这股力量目前虽然比不上真慧,但马罗维努斯坚信,他一定能够慢慢地超越真慧。 “小心!”奥森猛地按下了马罗维努斯的头颅,将他从幻想中拉了出来。 “嗖!” 一只标枪正从他的头顶扫过,带起的风卷动着马罗维努斯的头发。 马罗维努斯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开始了。”真慧沉声说道。 很快,一队队维京战士从营地中走出,他们背着标枪和长斧,嘈杂但又隐隐有规律地行走着。 但作为先锋冲在最前面的却不是这些维京战士,而是一群法兰克农民,他们睁着红肿的眼睛,扛着木头和工具,在维京人的长剑与长矛下,向着护城河走去。 “这是?”菲尔茨先是一愣,但又是愤怒又是气恼地说道,“居然又是这一套。” 是的,在一年前,维京人与撒克逊人的联军一同攻城时,就曾经驱赶过法兰克农民用木板和泥土在护城河上建立桥梁。 “张弓!” 一阵刺耳的弓弦拉动声后,城墙上的一百名唐军士兵拉开了手中的桑木弓,而菲尔茨长老则长叹一声背过了身体。 一团一团的鲜血在河水中滚动,尸体漂浮在河面上,有些泡了一天的,已然发肿发胀,甚至偶尔被误射的羽箭击中,某个部分会轰然爆开。 当太阳渐渐向西,维京人终于缓缓向后撤去,在看到维京人缓缓离开,不少农兵士卒高高跳起欢呼,但更多的,则是一屁股坐在地上,麻木地喘息着。 在护城河旁其中甚至已然有了一个建设到一半的土桥,假如不是真慧带着五十个唐军士卒及时赶到,用一波箭雨击溃了他们,可能维京人都已经上岸了吧。 在维京人逐渐退去后,城墙上的农兵们便迫不及待地坐着吊绳的篮子爬下了城墙,在尸体中寻找着自己的亲人,悲痛的哭泣声响作一片。 真慧同样和几个主祭吩咐着:“叫那些农兵在收殓尸体的时候,一定要把搭到一半的桥梁全部摧毁。 哦,对了,你们查看的时候也要小心一点,不要越过护城河,以防维京人突然袭击知道吗?” 真慧转过头,却见是在教堂内祈祷了一整天的威勒哈德,大主教少见地露出笑容,他亲昵地把双手放在真慧的肩膀上。 “开尔文主祭,辛苦你了。” “是您在天父面前的祈祷给予了我力量,而非我的功劳。”真慧微笑着摇了摇头。 “哈哈哈哈。”大主教开心地笑了起来。 站在人群后,马罗维努斯满心嫉妒地盯着真慧。 第五十九章 我滴任务完成辣! 黄昏把远方的山际织成了发光的锦缎,残阳忧愁地缠绵着绿地上的点点红渍。 歪斜的羽箭,折断的残刃,插在血肉泥交错的土地中,而在土地之上,是七歪八扭瞪着溜圆双眼的尸体。 宽大的堡墙背后,近千名难民坐在教堂旁的空地上,自己做着饭或是等待教士们的施舍。 曾经的幽静典雅的教堂,被难民弄得脏乱不堪,走在人屎与牛粪堆积成的道路上,马罗维努斯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下脚。 坐在一棵橡树下,马罗维努斯无奈地看着难民,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还是和往常一样,有惊无险地度过了吧? 毕竟这些维京人目前只有五六百人,但威勒哈德大主教说的没错,之前在大小三十余次的征战中,不莱梅教堂从未陷落过。 最凶险的一次,也不过是一年前与维杜金德的那次战斗,维杜金德派出了三千人来进攻不莱梅教堂的城堡,那场血战虽然凶险,死掉了大约一半以上的士兵,但同样安安稳稳地度过了。 这次的敌人兵力只有当时的五分之一,更不可能输了,恐怕这次抵御了维京人的进攻后,那个开尔文的声望又要大涨一截了吧。 但是为什么,我心中却是如此不安呢?马罗维努斯从口袋中拿出一张莎草纸,这是奥森在城下捡到的开尔文通敌的证据,据说是绑在唐军羽箭上的。 马罗维努斯摇摇头,想将其撕碎,但最后还是放入了口袋中,继续唉声叹气起来。 “马罗维努斯大主教?”奥森不知从何处钻了出来,他好奇地问道,“您还没有把书信给威勒哈德大主教看吗?” “大主教已经不信任我了,更何况这书信又有何用呢?”马罗维努斯自嘲地笑了笑,“大主教还需要他帮着守卫城堡,假如我将这书信递交上去,你信不信,就该我被关进地牢,然后开尔文全权管理防务了,我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 你这该聪明的时候不聪明,不该聪明的时候,你怎么反倒聪明起来了?奥森脸上的笑容有些发僵。 “但是,我还是放不下心。”马罗维努斯站起了身,“奥森,你去叫几个人,今晚我亲自把守城门守备室。” 奥森脸颊上的肉抽动了一下,他微微低下头,不让马罗维努斯看到了血红色的眼睛:“遵命。” 今晚的晚餐并不丰盛,而马罗维努斯也没什么胃口,在向菲尔茨说过一声后,马罗维努斯亲自带着几个士兵来到了城门的守备室。 月光从窗格中照入,而马罗维努斯已然在守备室里瞪了五个小时的眼睛,此时,除了奥森外,其余的士兵都已经睡下,连奥森自己都脑袋一点一点地打着盹。 “啪嗒啪嗒。”就在马罗维努斯快要睡着的时候,一阵若有若无的脚步声传来,他的精神猛地一振,他推了推身边的奥森,但却不敢大声叫醒其他士兵,怕惊走了来人。 脚步声愈来愈近,当脚步声到达最大时,这声音突然停住了,马罗维努斯知道,来人已经停在了门外。 是什么人?是那个间谍吗?还是路过的轮班的士兵?或者是……开尔文来了?马罗维努斯躲在了桌子后头,紧张地注视着大门。 烛光猛然晃动起来,从门口挤进的风,摇动着微弱的烛光,而进来的人——是威勒哈德大主教? 马罗维努斯长舒了一口气,这应该是大主教晚上睡不着出来巡逻吧,他立刻换上了一副笑脸迎了上去。 而威勒哈德大主教的脸在月光和烛光中半明半暗,他似乎是惊讶,但又在愤怒,在愤怒什么呢?以至于他雪白的胡子都颤抖起来。 马罗维努斯再也无法知道了。 “嗡!” 斧刃划破空气的声音在狭小的守备室中回荡着,那斧头从马罗维努斯的背后射出,在空气中转出了一连串的残影。 迷茫地看着那斧子在追赶后超过了自己,抢先扑到了大主教身上,马罗维努斯愣住了,他不知道是自己听错了,还是那一声“咯吱”,真的是大主教颅骨凹陷的声音。 “咚!” 大主教重重地倒在了地上,一柄斧头从他的左额到右嘴角,深深地嵌入到了他的头骨中,而马罗维努斯脸上的笑容还未消散。 差不多有两三秒,他才如梦初醒般扭头,而这段时间里,奥森已然抢先干掉了两个士兵,并且举起了手中的火把,开始扭动身边的绞盘。 在桥索摩擦和转动声中,马罗维努斯终于反应过来,他看着大主教被血染红的白袍,又望向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推动门索的奥森。 他发狂似的冲了上去,但是却被奥森轻轻松松地一把推开。 一桶松焦油泼到了婴儿手臂粗的门索和绞盘上,火焰沿着火把蔓延到桥索和绞盘上,卷起的风吹灭了屋中的蜡烛,而暴烈的火焰则用他的火光填补了屋中的光明。 “奥森,奥森你在干什么啊奥森!”站起身,马罗维努斯发出了绝望的嚎叫声。 “怎么了?怎么了?”菲尔茨举起火把带着几个士兵匆匆赶到,然后他们便看见了骇人的一幕—— 马罗维努斯主祭携带防身的小斧正插在威勒哈德大主教的脸上,主祭最信任的佣兵队长奥森,正在砍杀着睡梦中士兵,最最重要的是,用来拉住吊桥的长索,已然在火焰中熊熊燃烧起来。 “哈哈哈哈哈,天父保佑,我滴任务完成了!”奥森注视着衣衫不整仿佛刚刚起床的真慧,大笑起来,他环顾了一圈:“这件事全是我自己一人所为,与马罗维努斯长老无关!” 说完,他便抽出了短刃割开了自己的脖子。 “我不是,我没有。”哪怕是马罗维努斯此刻都知道这话有多致命。 “你还说你没有!”菲尔茨气急败坏地吼道,“把他给我抓起来!” 不顾挣扎着被拖出去的马罗维努斯,真慧蹲下了身子,做出了一副检查大主教伤势的样子,在他人看不到的角落里,他的手快速地从大主教的手中拿走了一张纸条,然后便迅速站起,满脸的悲痛:“大主教,已然蒙天父召唤,进入天堂了。” 仿佛是为了应和真慧的话,在一阵吱呀声中,作为第一道城门的索桥在火焰中轰然倒下,架在了护城河上,而远方则传来了维京人的马蹄声。 第六十章 教堂失守V我60 火势蔓延得太快了,由于刚步入文明社会不久,此时的城堡建设还不如后世那么完备,所使用的吊桥绳索也并非铁锁链,而是一绺绺粗麻绳捆绑在一起制成的。 所以当奥森放下了吊桥并烧毁了绞盘后,吊桥作为第一道堡门的意义已然失去了。 菲尔茨看着被士兵们用水扑灭的守备室和一片狼藉的场景,急得青筋直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嘴边长出了燎泡。 “现在该怎么办?现在该怎么办?”菲尔茨不断地念叨着,而在他身边,是一群同样群龙无首一起麻爪的僧侣。 拍了拍菲尔茨的肩膀,真慧安慰道:“你先别急。” 望着全速赶来的维京士兵,真慧喃喃地说道:“看来马罗维努斯应该就是那个叛徒,或者说被叛徒利用的人了。 但这已不重要了,只是我想不通一件事……” “什么事?”菲尔茨赶忙问道。 “藏得这么深的一个人,为什么仅仅是放下吊桥,那大门还没失守,放下了吊桥又有什么……不好!”真慧大惊失色地跳了起来,将旁边的几个僧侣吓了一跳。 只见他身手敏捷地跳了起来,拉上了几个唐军士兵,飞快地向着城堡大门处跑去。 而菲尔茨和几个僧侣跟不上他们的速度,只能气喘吁吁地追在后面,落后了真慧好多,才赶到了大门前。 “菲尔茨长老,你看。” 菲尔茨从未见过真慧摆出这样难看的脸色,顺着他指的方向,菲尔茨像是被重锤击中一般,向后退了两步,随后腿脚一软,瘫坐在地上。 城堡大门的门栓,已然被那个间谍破坏了大半,甚至半扇大门的上半部分已然摇摇欲坠了。 怎么办?怎么办?菲尔茨的喉咙中传出了仿佛老师傅拉风箱般的气喘声,他仿佛已然能听到维京人用长斧劈砍大门的声音了。 “完了完了,不莱梅要被攻陷了,完了,天父啊,求您赐下奇迹吧……” “菲尔茨!菲尔茨!”真慧摇晃着菲尔茨的肩膀,“事已至此,虽然不莱梅被攻破无可避免了,但至少我们还有一线生机,那些城堡中的村民,难道我们要白白地浪费他们生存下去的可能吗?” 菲尔茨的眼睛瞬间亮了,他年轻时四处传教,也不是个胆小的人,只是被连番的意外和绝望弄得有些惊慌失措罢了。 “还有什么办法?”菲尔茨咬着牙。 “目前,城堡大门这里,是绝对守不下来的了。”真慧指着长长的门洞,“我们在这里堆满柴火,当维京人进攻的时候,我们就将这里点燃,虽然我们出不去,但他们也进不来,这样至少为咱们赢得了一点时间。 你将教堂内的金银还有乱七八糟值钱的东西全部扔到外面来,只保留食物,就撒到这两边,他们肯定会为了这些财宝而争抢。 这些维京人也是人,他们也要面临汉堡伯爵可能的出现,拿到了钱财,便会担心带不走,而没拿到的则想要得到更多就会发生冲突,这样至少能削弱他们一点点的力量。” “好。”菲尔茨瞬间一拍脑门,感觉面前复杂的情况豁然开朗,“您真是一位智慧人。” “那你不妨多喊喊我的真名,真慧。”真慧说出两个汉字,“它的意思就是真正的智者。” “仅仅用门洞放火时间会不会不够?” “当然不够,所以咱们得把村民们全部塞到教堂中来,我们利用教堂外的小院进行防御。 我之前不是弄了许多麻袋用来装黏土吗?把那些麻袋搬出来,又是一段小城墙,但这次我们的兵力就不会分散了,而且叛徒已死,我们内部不会再有一丝缝隙。 不过想要那些僧侣老老实实安排人办理这件事,我们就需要一个主心骨,大主教已然去世了,众多长老中,菲尔茨长老,您是最年长且最受人尊敬的,所以,我期望您能够暂时代理大主教一职。” “我吗?我……” “情况紧急,现在不是推辞的时候啊!”真慧打断了他的话。 “好。”菲尔茨咬了咬牙回答道。 很快,在菲尔茨的居中调度下,大部分的僧侣虽然知道了目前的状况,但最终还是镇定下来,在死亡的威胁下,他们爆发出了最大的效率。 以往那种慢慢吞吞的动作再也看不见了,僧侣们拎着长袍的下摆,举着火把在夜色中狂奔着,而那些村民中的老幼已然提前进入了教堂中,在祭坛前祈祷起来。 壮年的男子就不要闲着,他们或是赶着牲畜或者干脆肩挑背扛,运送着柴火和麻袋。 院子中的大橡树被砍倒,阻挡射击的建筑物被推倒,剩余的木材村民们甚至发挥出了他们的想象力和能动性自发弄出了几座像模像样的拒马。 明明大门的门洞还没有燃烧,但空气仿佛已然热烈起来,耳边村民们的号子声、犬吠声、幼孩哭喊声夹杂着汗臭味在夜空中飘扬着。 在昏暗的夜色中,真慧再次登上了城墙,遥遥望着举着火把飞速赶来的维京军队,而萧阿贵则走了过来:“副使,情况如何了?” “基本都是按照计划实行了。”真慧眯起了眼睛,“马罗维努斯这个倒霉蛋,我原先没想弄死他,倒是他自己撞上来了,还好我走得快,抢先从威勒哈德大主教手中拿走了那张纸条。” “副使,按照原计划,应该是没有放火烧城门这一项啊。”萧阿贵看着将各种桌椅劈开丢入门洞中的村民们,拱手问道。 在夜色中,萧阿贵看不清真慧的脸,只能听见他微沉的声音:“这群维京人好像不太对,按照之前约定好的,他们会派那个见过面的撒克逊人出现,今天这一天不是没有机会,我总有种不好的预感。” ……………… 今天的夜晚没有星星,当城门上的火焰升起时,奥拉夫就知道,他们的时间到了。 “奥丁在上,尼伯龙根的宝藏已经向我们敞开了,我们战士们,拿起你们的盾牌与长矛,我们将会从伪神的手中获取无上的财富!冲啊!” 骑在马上,高举着斧头,奥拉夫当先冲了出去,在他身后,无数维京人驱赶着法兰克农民,向着不莱梅的城堡冲去。 “冲啊!” “杀——” 维京的武士雀跃地转动着手中的长斧,他们闻到了那些懦弱羔羊们眼泪的咸味,还有冲鼻的血腥味。 “张弓!” 躲在女墙后面,唐军的将士们拉开长弓,在昏暗的夜色中,虽然他们什么都看不见,但是那几个骑马的维京人手中举起的火把则为他们提供了参考物。 箭矢如流星般落下! 第六十一章 不莱梅苦战 上 “来自瓦尔哈拉的勇士们!”奥拉夫骑在矮小的冰岛马身上,挥舞着手中的长剑,“看到那里吗?我们将攻破那座城堡,那群软弱的法兰克人不会是我们的对手,他们的神是一个又脏又臭的羊倌!还被钉死在了十字架上!而我们则有着最强大的,杀光了所有敌人的奥丁神的庇护!我们是无敌的!” “杀光他们!”数十个混乱的狂暴维京战士,举起自己手中血迹斑斑的长柄斧,向着大门冲去。 “嗖!嗖嗖!” 焦糊味缠绕在箭矢的锋刃上,划开了空气。 “啊——” “举盾!” 十来个一寸厚的大圆盾被维京战士们举起,箭矢哚哚地撞在了圆盾上,它们大多被圆盾挡下,少部分在圆盾边缘稍薄一点的地方刺了进去。 这一波一百支箭矢落下,维京人只倒下了寥寥两个,其余的虽然受了一点伤,但都是轻伤。 对于唐军的步弓来说,在一百步的距离下想穿盾还是太难了些,尽管维京人的圆盾质量也一般。 在前方盾阵的保护下,维京勇士们唱着战歌顶着一波一波的箭雨,高声嘶吼着扛起一截圆木,向着城堡大门冲去。 “冲啊!”奥拉夫狂热……地驱驰着马匹,挥动着马鞭,“我的勇士们!瓦尔哈拉神殿正在向我们敞开,但只有最英勇的,正面死于敌军的勇士才能成为英灵,听到那轰隆的声音了吗?那是女武神战车的马蹄!” “嗷嗷嗷!” “为了女武神!” “为了蜜酒与羊奶!” 更多的维京勇士举起了圆盾,他们仿佛一团无头苍蝇,但却带着血光,疯狂地向着城堡冲去,每当有扛着攻城锤维京战士死去时,立刻就会有另一名维京战士跳出补上。 短短百步的距离,在空阔的护城河上,便已然被维京人的怒吼和鲜血填满。 “怎么样?下面的火升起来了吗?”真慧抽出了腰间的长剑,用手指轻轻弹动了一下。 萧阿贵看着城下挥舞的小旗,拱手回道:“升起来了,不过应该还没有烧到城门。” “那就再送他们一箭。” “杀!!!抢光他们的金银!夺走他们的妻子!抢光他们的牲畜!!”几个维京人的小首领呼喊着同伴继续向着猛冲着。 七十步,六十步,五十步,四十步…… “放箭!”真慧挥动着手中的长剑,狰狞地大吼道。 弓弦颤动的声音再次响起,锋刃如同奔跑在夜空的女武神,发出了尖锐的呼啸。 “杀啊,抢……”一个穿着单衣链甲,垂帘链甲尖顶盔的维京小头领话还没说完就仰面倒在了地上,于此同时,二十多个措手不及的维京勇士在爆射的血液中倒了下去。 系着皮革的攻城锤重重砸到了地上,维京勇士们不得不放慢速度,再次举起他们的圆盾,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士气,更多的维京人填补了上去。 “打开城门的人,奖赏八十个银币!” 野蛮而疯狂的维京勇士们在瓦尔哈拉和女武神的诱惑下,踏在湿滑的血液中,继续向前冲去。 近了,更近了! 这次他们没有遭遇多少像样的箭雨,虽然慢,但却顺利地到达了城墙边。 抬起攻城锤,维京战士们正准备开始撞门,他们已经发现,这城门的门栓已然被破坏,其中半扇几乎已经是摇摇欲坠。 维京战士们睁着满是癫狂的眼睛,将皮带挎过了肩膀,甩着攻城锤,向大门砸去。 “八十!八十!”扛着攻城锤的维京战士们喊着口号,向城门撞去。 “砰!”一声沉闷的碎裂声,大门肉眼可见地向里一晃,于此同时,一团团火苗从门缝和两边冒了出来,而维京战士们突然感觉到热了起来。 “八十!八十!”但处于狂热状态的他们可管不了那么多,继续大喊着八十,撞击着城门。 终于,在刺耳的咯吱声中,半扇城门被撞得向里倒塌,就在维京战士们欢呼时,谁也没想到,一股骇人的热量正迎面扑来。 由于大门倒下,门洞已然畅通,内外冷热空气的温差卷起了一股由内向外的强风! 浓墨色的黑夜中,一道赤红的火龙从城门洞中猛然喷出,附近的七八个维京战士直接在冲击波下被吹倒,而抖动的火焰席卷了门洞中每一个人。 灼痛,无与伦比的灼痛! 维京战士们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便被火焰攀附上了身体。 短短的半秒内,整个城门洞便如同炼狱一般,飘散的火星,焦黑的土地,疯狂尖叫的人。 要知道为了能烧起来,真慧在城门洞中摆了数十担羊毛和亚麻布,甚至还泼上了不少松焦油。 “泰特!泰特!”一个被火焰的冲击波撞倒的小首领在眩晕中迅速爬起,向着城门洞中冲去,但汹涌的火焰拦住了他的去路,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缺氧的儿子被活生生烧死在了门洞中。 “你们这群该死的羊倌!”小首领赤红着双眼,狂怒地用长剑劈砍着火焰,整个人都要冲到火焰中,但这无济于事。 奥拉夫骑着马赶到,他胸口起伏着,阴沉着脸注视着火炉般的门洞,而其余的维京战士也逐渐从后面围上来。 一个带着锁帷式维京盔的红盾战士轻轻叹了一口气,上前扶起了跪在火焰前的鹰钩鼻男子。 “我不该带他来的。”长着一只巨大鹰钩鼻的小首领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只是一个渔夫,他只会打渔,从小没经过多少训练,我不该带他来的。” “啊——”奥拉夫突然高举起了他的长斧,狂吼着一斧子劈倒了一个路过的法兰克战俘,他挥动的斧头,一下一下地在那战俘的身上劈砍着,“这群卑鄙的羊倌!不讲信用的畜生!” 将男子砍成了商鞅的模样,奥拉夫总算消了一点气,他望着熊熊燃烧的门洞,向着那个红盾的男子问道:“现在有办法从城墙上翻过去吗?” “能倒是能,不过那得制造长梯,这边的引火物不多,等个一段时间,咱们再从护城河中引水上来,应该就能进入了,不是什么大问题。”红盾男子估算了一会儿说道。 下了马,奥拉夫走到门洞前,他的眼睛好像能穿越不断喷涌的火焰,直直地锁定在正站在火焰后,同样注视着他的真慧。 将手中的纸条扔入火焰中烧毁,真慧向着最中央的大教堂走去。 此时,原先圣洁干净的大教堂已然被尘土覆满,数百个沙包推起了一道两人高的街垒,在大教堂前端围出了一个半圆形防守区域。 青壮们还在挖着土稳固着防线,同时也为这街垒挖出了一条浅浅的壕沟。 城堡内一切遮挡视线的建筑物都被推倒,树木也被砍倒,地面上铺满了钱币,珍贵的珍珠宝石以及羊毛麻布,甚至是丝绸都被胡乱地甩到了地上。 穿过人群,戴着青铜框铁板八面盔的菲尔茨提着一把短剑走了出来,他见到真慧眼睛一亮,赶忙走了上去:“怎么样?门洞的火挡住维京人了吗?” “目前是挡住了,不过撑不了多久,还有,我也把城门附近的城墙也给烧了。”真慧指着正在城墙上点火的士兵说道。 “这是为什么?” “一是防备维京人从另一个方向翻越偷袭,二是假如不莱梅失陷了,失去了门洞和城墙女墙等设施的防备,他们就无法占据这里了。”当然,维京人退走后,你们也无法守卫这里了,那么这里的书和人是不是该搬到汉堡去呢? “原来如此。”菲尔茨握住了真慧的手,动容地说,“就算是死,也不能让这些异教徒占了便宜,您真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和忠诚的臣子啊!” 第六十二章 不莱梅苦战 中 被烈火焚烧过的树枝化成了点点碎屑掉落下来,踩着仍有余温的地面上,维京战士们踩碎了地面上木炭和人骨。 只剩半截的栅栏还在燃烧着,枯黑色的墙壁上,黑色的碎屑一块一块地落下来,夜风吹动着门洞内的黑烟,让维京人终于看清了眼前的景色。 在门洞的最前方,居然还有一道矮墙,这矮墙一半是才插下的篱笆,另一半则是堆砌成的泥土,这堵矮墙后,二十来个手持长枪的法兰克士兵正死死地盯着他们,而在他们的身后,依旧是那群黑发黑眼士兵。 “奥丁在上!瓦尔哈拉的女武神正在注视着我们,我伟大的勇士们啊,英灵殿中的蜜酒和羊奶正在等待着你们!”奥拉夫赤红着双眼,举起了手中的长剑,重重地向着挥去:“杀啊——用他们的头骨制成酒杯!” “杀——” 在他的两侧,维京战士们奔跑起来,他们弯下腰,将圆盾顶在前头,一开始,他们的速度并不快,可当他们的盾阵逐渐接触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每一步都像是擂在地面的重鼓! “咚!” “咚!!” “咚!!!” 当他们聚集在一起像一群蛮牛一般冲来时,那些法兰克士兵无不变色,但作为日耳曼民族的尚武之血尚未从他们的体内褪去,望着冲来的维京人,法兰克士兵们咬着牙端起了手中的长矛。 法兰克士兵们大多穿着夹着铁板的皮甲,带着尖顶的锥型盔,两片皮革做的护面从两鬓垂下。 这就是他们仅有的防护,甚至没有盾牌,但在凶恶的维京人面前,他们却仍然凶狠地刺出了手中的长矛。 当先冲过来的正是之前那个丧子的维京首领,他提着环形护手的武装剑,在身旁两个同伴的掩护下,合身撞开了一柄长矛。 “瓦尔哈拉!!”他如同癫狂般发出了战吼,两柄长矛从他脸颊的两侧刺过,而他动作流畅得仿佛在舞蹈,向下一蹲,圆盾上举,下一秒,短剑刺破了空气,直接捅入到一名法兰克士兵的脖子中。 红的白的瞬间泼洒到他的脸上,银白色的头盔上顿时血迹斑斑,这腥臭的血液仿佛激起了鹰钩鼻小首领内心的愤怒,门洞中的火仿佛燃烧到了他身上。 “吼——”他发出了一声不似人类的怒吼,一脚踩在了矮墙上,身上的锁子甲仿若丝绸般轻盈,居然让他就这么轻松地翻了过来。 “该死的蛮子!去死吧!”一个法兰克士兵五官扭曲着,整个人撞了上去,而鹰钩鼻首领一把抓住了他的肩膀,将短剑捅入了他的肋骨中。 “啊啊啊——” 鲜血喷涌,但这法兰克士兵却如同感觉不到一般,他掏出了一把匕首,直接刺入了鹰钩鼻小首领的嘴中,半个牙床直接被这法兰克士兵割下。 而鹰钩鼻的维京人首领像是吐假牙一般吐出了半排牙齿,接着他龇着满是鲜血的口腔,狠狠地用膝盖撞击着那法兰克士兵的头颅。 法兰克士兵扔掉了刺不穿对方链甲的匕首,死死抱住了他的腰。 “放开!放开!你这个猪猡!”鹰钩鼻首领扭动着身体,用短剑不断刺击着法兰克士兵的后背,大团的鲜血从伤口处咕噜咕噜地冒出。 “啊啊啊啊——”法兰克士兵发出了疯狂而无意义的嚎叫声 “放开我!!”鹰钩鼻首领两个大拇指伸入了法兰克士兵的两个眼眶,挤爆了他的眼球,并向两边死命拉去,“我让你放开——” “噗!咯吱——” 满是污泥的标枪刺穿了鹰钩鼻的胸膛,他瞪着眼睛抽搐着倒了下去,几乎是与此同时,那个抱着他的法兰克士兵也松开了手。 两个纠缠在一起的维京人与法兰克人被他的尸体绊倒,一起倒在了地上,而法兰克人占据了上风,他掀掉了维京人的头盔,双手死死掐住了维京人的脖子。 “去死吧!异教徒!” “噢噢噢!” 沾满了血液与脑花的流星锤轰然砸在了那法兰克士兵的后脑勺上,白色与红色的液体像小溪一般流出。 但流星锤的使用者还没高兴多久,横刀带着火光横扫出,他的脑袋直接从脖子上飞起,在地面上滚动着。 “天父赐福与我!”一个僧侣扔掉了手中歪曲的短剑,捡起地上的流星锤,怒吼着一锤砸在了一个与法兰克士兵角力的维京人脑门上。 瞬间,那人的大脑直接向内凹陷下去,一个眼球在头骨的挤压下直接被砸的弹射而出,撞在了躲避士兵刺击的维京人身上,又落到了地面。 “啪叽!” 沾满血液的兽皮靴子踩爆了地上的眼球。 “瓦尔哈拉——”两个维京勇士怒吼着,组成的盾阵直直地撞在了那僧侣的身上,僧侣直接倒飞出去,口鼻中鲜血泛着白沫地向外横流。 将短剑从一名维京勇士的眼窝中抽出,真慧环顾了一下四周,城门处的矮墙已经失守,把守的两百多名青壮已然死伤了三分之二,但维京人死伤还没有五分之一。 虽然这是靖难军在划水的结果,但还是太伤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青壮们大多无甲,手中只有一把匕首,甚至是一截削尖了的木棍,好一点的法兰克士兵们,大多也只是轻甲皮甲,最多有一把斧子做为副武器。 维京人虽然情况差不多,但他们基本都有一件皮甲或者是类似厚皮袄做的武装衣,而且人人有盾,就这一个点已经胜过法兰克士兵太多,况且他们大多还喜欢在战前喝药(迷幻剂),士气和心理防线比法兰克士兵这边高了不止一点半点。 不能再这样了,死太多也不好,真慧向着菲尔茨大喊道:“去教堂,去教堂!” 菲尔茨强忍着疼痛,张着被割到了后槽牙的嘴巴大声吼道:“退!退!退!” 铺在地面上的丝绸和白珍珠被大滩大滩的血水染变了色,一只被咬下的耳朵斜靠在堆积的金币边。 火焰燃烧着未死者的躯体,焦尸的恶臭与人的呕吐物混合在一起,在热烈的火风中热烈地调和着。 令人胆颤的弓弦弹动声再次响起,无论敌我,一群纠缠在一起的士兵瞬间被一连串的羽箭射倒。 在靖难军将士的断后下,法兰克士兵与武装僧侣们缓缓后退,沿着楼梯退到了街垒后面。 第六十三章 不莱梅苦战 下 曾经的教堂此刻宛如一个炼狱场,血液、火焰混杂着羊皮和丝绸燃烧的焦臭味。 从半空中看去,长方形的不莱梅教堂已然被血火包围,在夜空中回荡的吼声,更是如同恐怖的夜枭。 建立了十年的不莱梅教区由于其处于威悉河口这个优异的贸易要道,不管是从法兰克北上的商贩还是从基辅罗斯、斯堪的纳维亚南下的商贩,这里都是必经之路。 不莱梅教堂很大一部分收入就来自于对这些商贩的通行税和盘剥。 尤其是经营伏尔加河——黑海贸易线的东斯拉夫商人,每年不莱梅的教士们都能从他们手中获得大量的拜占庭索里达金币。 而按照查理的货币改革,一个索里达金币相当于十二个德涅尔,不过由于拜占庭继承了罗马的先进技术,其铸造出来的金币更加值钱,所以其兑换向来是高于十二个德涅尔的。 而北上归来的法兰克商人中,由于是和东斯拉夫部族交易,所以都是索里达。 不莱梅教堂中,就有着大量的索里达金币,近十年的盘剥与税收,加上部分教士还把金币熔了拿去造烛台或者十字架啥的,造成了市面货币存量严重不足。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维京人抢劫教堂修道院,把金银贵金属抢出来反而兴旺了贸易和市场。 维京勇士们分成了两批,一批在红盾维京战士的带领下收捡着地上的金银珠宝、琥珀珍珠,一批则站在教堂的阶梯前,试图攻入教堂。 七八个维京战士顶着圆盾,用斧头和木棍清除着阶梯旁那些拦路的拒马,剩下的三十多个手持圆盾和长矛的维京战士则在教堂外四处游弋,找到进入的漏洞。 “嗖……”一个试图攀爬侧廊的维京勇士突然被一支狼牙箭穿了肩膀,仰面打了个滚从屋顶摔了下去。 “啊!” 教堂二楼的窗户里则出现了两个唐军士兵,他们手持步弓,冷漠地注视着下方的维京勇士。 “懦弱的黑眼睛人!”两个维京人扶起那个中箭的维京战士,恨恨地朝地面吐了一口唾沫,缓缓退去。 侧攻不成,维京勇士们便转为正面强攻,通向教堂大门阶梯两边的拒马和障碍物都已然被清除,不过代价是躺在阶梯旁正在发出哀嚎的维京勇士们。 之前曾有人试图去解救他们,但迎接他的却是一波箭雨,然后受伤的维京勇士身旁便又多了一个哀嚎的人。 “你们这群懦夫!”奥拉夫抓起一柄飞斧向着街垒中掷去,但飞舞的战斧只是撞击到街垒上,便被柔软的沙土给弹开。 奥拉夫剧烈地喘息了一阵,他转身看向剩下了那些维京战士:“来自冰岛的勇士们,我伟大的战士们,看到那座教堂了吗?教堂之中所藏匿的财宝是外面散落的十倍!瓦尔哈拉再向我们招手,我需要十名最强大的勇士!谁愿与我并肩作战!” “我来!”人群中钻出了一个光头,这维京人身披锁子甲,满脸的胡子几乎要连到眉毛上去,但唯独脑袋上是光溜溜的。 “很好。”奥拉夫指着一个维京勇士说,“你,把你身上的熊皮甲脱下来给他穿上,还有人吗?我需要十个人!” 很快,十个身披双层甲,手持长柄大斧的维京战士便出现在了台阶下,他们排成了整齐的队列,沉默地注视着上方把守的唐军士兵们。 此刻,街垒的缺口处,同样出现了两排唐军陌刀手,他们身上的甲片摩擦着,发出了令人胆寒的碰撞声。 “杀——”汉语与诺斯语的咆哮声同时响起,十个维京战士排成了两排整齐的队列向着唐军陌刀手冲去,他们双眼赤红,狂热……地发出震耳的咆哮声,疯狂地冲锋着。 弓弦弹动声响起,街垒之上冒出了十来个靖难军神射手,他们的手在步弓上疯狂拉动着,简直要舞出一团幻影。 短短十步的距离,每人便平均射出了五箭,鸣镝声的呼啸几乎要压过了维京人的战吼声,甚至要压过了身后妇孺的哭泣声。 “咚!” “咚!” 箭矢的锋刃刺破了外层的皮甲,在链甲中旋转着崩开了其中的铆钉,打着旋地钻入了亚麻布的衣服,钻入了维京人的血肉中。 但可惜的是,经过两层甲胄的防护,当箭矢扎入时,仅仅只是扎入到血肉中半寸不到,唯有一个维京战士不行被命中了喉咙当场倒毙。 “啊啊啊!!” 奥拉夫狂怒着发出了震耳的吼叫声,他和身边的维京战士们身上都至少插了三只箭,疼痛不但没有让他们畏惧反而激起了他们的热血。 “瓦尔哈拉!” 与战吼声同时响起的,是飞斧的破空声,九把飞斧在在浓夜中咆哮着,飞向缺口处的十名唐军陌刀手。 但很可惜,在陌刀手们不知何时竖起了一面撑在地面上的长牌,飞斧砸在长牌上,木屑四溅,但却没能伤到陌刀手们分毫。 最后一步! 奥拉夫整个人的身体像猎豹一般弹起,他重重一脚踏在最后一级台阶上,血迹斑斑的长柄斧将火光都映射成了猩红色。 与五把猩红色的巨斧举起的同时,五把寒光刺骨的陌刀同样举起,这些陌刀长度近乎一丈,刀柄与刀身几乎等长,厚重的刀刃向下砸落时,尖锐的破空声近乎冤魂的尖叫声。 “瓦尔哈拉!” 长柄斧沿着肩膀划到唐军士兵的腰部,迸射的甲片带着一溜火星像蒲公英一般散落,鲜血沿着甲片渗出。 “杀!” 陌刀在惯性和重力的帮助下,狂吼着砸下,首先是毛皮崩裂的刺啦声,接着是链甲上铁环溃碎叮当声。 陌刀的刀锋好似能无穷地生出血液,碎骨内脏鲜血的混杂物沿着刀身呈V型向两边迸射而出,无数的血肉炸开,一刀下去几乎要将来者砍成两半。 四具维京人的尸体从阶梯上轱辘轱辘地滚下,唯有奥拉夫依旧站在前排,而他身前之前那个唐军士兵已然半身流血被后排的士兵拖走,而萧阿贵则继续填补他的位置。 维京人也是一样,后排的四个维京战士向前一步,站在了同伴们原先站立的地方。 重甲步兵的战斗就是这么简单,什么花哨的技法,什么迂回的战术,全部没用,唯一有用的便只有站在敌前挥动武器的决心与勇气,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萧阿贵倒竖双眉,而奥拉夫则圆瞪了眼睛。 五把陌刀和五把长柄斧再次竖起。 “杀!” “杀!” 轻轻摇晃了身形,迎头的一斧擦着肩膀被光滑的甲片滑开,半块肩头的血肉被硬生生从萧阿贵的肩膀上削去。 咬着嘎吱作响的牙齿,萧阿贵陌刀当头斩下。 奥拉夫同样晃动身体,只是由于他是站在台阶下,高度的劣势加上拥挤的站位让他根本来不及躲闪。 “刺啦——” 陌刀如同切开黄油一般沿着奥拉夫的肩膀剁下,血肉在半空中舞动着,一条手臂便挂在了长柄斧的斧柄上。 在他的身边,四声惨叫同时响起。 四具尸体再次沿着阶梯轱辘轱辘地滚下,与此同时,站在奥拉夫身后的维京战士再也撑不住压力,他疯癫一般地尖叫着,转过身便向着台阶下跑去。 “噔——” 又一具尸体沿着阶梯滚下。 “瓦尔哈拉!” 单手握着长柄斧,奥拉夫颤抖着发出了战吼,他再次高举起了手中的长柄斧,尽管明显可以看出长柄斧已经歪斜。 失去了左手作为支点,奥拉夫根本控制不住手中的长柄战斧,但他依旧狂吼着,举起了战斧,重重地劈下。 斧刃撞在了萧阿贵的肩膀上,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力道,直接被双层铁甲弹开,而萧阿贵则陌刀横扫,刀刃穿过了奥拉夫脖颈上的血管、脊椎与气管,最终重新回到了空气中。 奥拉夫的头颅蹦蹦跳跳地沿着台阶滚到了地面上。 “杀——”十个唐军甲士再次发出了吼声,但这次,他们的吼声几乎要把所有维京人的吼叫声压了下去。 第六十四章 不莱梅苦战 完 “听着,那个羊倌的仆人们!”一个懂法兰克语的撒克逊俘虏被维京强盗们押到了台阶前,“出于奥丁对你们英勇武士的欣赏,伟大的维京领主格洛尔大发慈悲地向你们发出邀请,那些强大的黑眼睛的斗士,假如你们愿意加入我们,成为维京人的一份子,我们愿意给出伯爵的身份和一块位于诺夫哥罗德的肥沃土地!” “那是不可能的。”真慧站在高大靖难军甲士的身后,手持一个铁皮喇叭,大声地回复道,“天父的信徒不可能信奉你们的伪神!” “等你们见证奥丁的伟大时,你们会来加入我们的!”维京人回复道,“既然你们不愿意加入,那我,瓦尔哈拉的强大武士,给出一个提议,拿你们教堂里的金银来换取我们手中的战俘!” “菲尔茨主教?” “答应他。”菲尔茨咬着牙说道,“以塞亚说,我曾将我可怜的穷人放在世上,我就是他们的首领,在天上坐在天父的右边。 财富本就不是咱们应该有,而是拿去救福穷人的,相比于一名虔诚的信徒,我更愿舍弃财富。” “我们同意你们的提议,但每次只允许交换五人,并且只允许由一人押送,并带回交换的财物。” “聪明的决定!” 在天父的门前,一场近乎于奴隶贸易的行动开始了,维京人将从周围劫来的法兰克奴隶推到台阶上,并在街垒前取得一袋金银。 而僧侣们抹着眼泪,将祭坛前白银的烛台,黄金的十字架以及无数琥珀镶嵌的吊坠搬了出去,除此以外,仓库中的海象牙,水貂皮、熊皮和黑狐皮,驯鹿角、鲸油和葡萄酒甚至还有拜占庭的丝绸和英格兰的蜂蜜。 维京战士们笑嘻嘻地搬运着这些贵重的财物,挑拣着蜂蜜和丝绸。 一个维京战士提起了一张水貂皮笑道:“嘿,伙计们,看这个,我去年亲手鞣制的,卖给了一个斯拉夫的商人,现在我又能再卖一次了。” “哈哈哈哈,你们看这个,这个驯鹿角是我亲手交到那个穿黑色袍子的人手里的,现在它又回来了哈哈哈。”另一个歪戴着法兰克头盔的大胡子同样大笑道。 是的,不论在哪个时代,海盗都是亦商亦盗,打的过就抢,打不过就交易,靠着龙首船的优异性能,维京人的脚步遍布五湖四海,甚至能跑到阿拔斯王朝去交易,而且获利极高。 阿拉伯作家马苏迪就提到一张黑狐皮可价值高达100第纳尔金币,这黑虎皮哪来的呢?就是跑到黑海上卖货的维京人卖出去的,他们会用这些毛皮换取印度的香辛料、阿富汗的青金石、伊朗的红玛瑙。 中世纪有那么一个时代叫维京时代可不是白叫的,因为他的的确确在军事、经济甚至文化上压制了西欧人一个时代。 经过了一晚上的夜战,所有人都疲惫不堪,尤其是喝了那些迷幻剂的战士们个个都是摇摇欲坠。 天边泛起了一丝熹微的晨光,今天是个难得的大晴天,天边的颜色居然翻出了微微的紫色。 龙首战船开到了威悉河边,十来个维京战士甚至扑到船上倒头就睡,在他身边是足以让他们三年不出海的财富。 持着红盾的维京战士满意地站在河边,看着金银和财物被一点点搬到了龙首船上,见着龙首船吃水越来越深,连奥拉夫去世的悲痛都少了几分。 “小瓦格首领!”一声沙哑的焦急喊声打断了瓦格的每秒畅想,那是一个他派出去放哨的骑兵。 “怎么了?” “小瓦格首领,我在那边看到了汉堡伯爵的援军!” “什么?!”瓦格立刻瞪大了眼睛,“不可能,为什么会这么快?他们有多少人?” “不到一百人,但应该只是哨探骑兵。”那个维京骑手下了马,喘了一口气才说,“他们后面应该,应该还有至少两三百人,我将耳朵放在地面后福拉告诉我的,他们的总人数应该在一千人左右。” “看清他们长什么样了吗?” “没有,他们都戴着面甲,不过为首的人没戴,他是黑色的头发,眼睛什么颜色我们看不清。” “该死。”瓦格看着打了一晚上精疲力竭的维京士兵们,再想想之前守在教堂门前的重甲卫士,他下定了决心。 “快,咱们要走了。”他骑着马在维京人中来回呼喊着,“太重的东西不要再带了,快快快,运到船上,法兰克人的援军到了。” “怕什么?”一个脸上纹着龙尾纹身的高大维京战士正靠在墙边打盹,听到瓦格的话,他笑道,“不久是一群法兰克人吗?咱们至少还能再打一整天,这样才算是瓦尔哈拉的战士。” “闭嘴,对面起码有一千个黑眼睛的人,你还想被他们卑鄙的弓箭攒射吗?”瓦格向那个维京人吼道。 他先是一愣,脸上的表情立刻严肃起来,他倒持了斧子,用斧柄一边抽打着法兰克奴隶搬运财物,一边在人群中大声呼喊起来。 一些躺在血水中睡得正香的维京战士们也被清晨的冰冷的威悉河水泼醒,开始了通宵战斗后的新工作,搬运货物。 在一阵嘈杂到规律的搬运活动后,绝大部分的财物都被维京人搬上了船,而那一队五十人的骑兵也出现在了天边。 “扬帆!拿起你们的桨!” 五十多张长帆在晨风的鼓动下凸起,像是在嘲笑来人的迟到,维京战士们踩在船帮上,拿出了牛角杯,向着岸边停驻观看的骑兵们举杯致意。 来自伦巴第的葡萄酒在粗陋的牛角杯中荡漾着,维京人们唱起了船歌向着易北河的流向驶去。 “看来还是来晚了。”保罗摘下了头盔,露出一头黑棕色的头发,他郁闷地看着离去的维京战士,发出了一声叹息。 虽然他知道自己这五十骑根本没法对人家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割一两个人头,表示自己并非什么都没干也好啊。 “感谢您及时的救援。”一个梳着地中海发型的,头上有七个奇怪戒疤的教士骑着一匹骏马跑过来,“请问您是?” “保罗!”还没等保罗回话,一个惊喜而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 “菲尔茨长老!”保罗立刻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怎么没见到威勒哈德大主教?” 菲尔茨的眼圈红了:“大主教,大主教他,已经蒙神召唤了。” “什么!”保罗立刻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愿他的灵魂能在天国安平享乐。” “该如何称呼您呢?保罗……” “叫我保罗爵士或者保罗就行了。”保罗笑着向真慧点了点头,“您是?” “保罗,来,这是开尔文,这次神的圣所未能被彻底玷污就是他的功劳,就是他领导了整个战役的防务……” “等一下,菲尔茨主教,我有一件急事想和保罗爵士谈谈。” 保罗疑惑地看向这个初次见面的教士。 “保罗爵士,我有一个提议,不,是一个请求。”真慧真挚地握住了保罗的手,“教堂十年的积蓄都被这群魔鬼抢走了,别的东西,倒也罢了,但是一些圣具,比如那个纯金的十字架和雕刻了天使的烛台,我想要尽可能弄回来。 这是一个十分失礼的请求,但作为一名不忍看天父的圣具受侮辱的教士,我不得不问您,您能否帮我们盯梢这群维京人吗?当然,这是在保证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您不需要出战。 我已然通知了汉堡伯爵,他能够击溃这些维京人,只是他可能来的比较晚,无法找寻到这群魔鬼的踪迹。 作为酬谢,我们只需要天父的那些圣具,其余的,我可以做主,您和汉堡伯爵一人一半,我只要圣具和那些维京人的头颅。” (双方开始交换战俘的金银,一袋一袋的金银换取了一个一个的臣民,突然,一个维京士兵跑进来,说,看到有一队骑兵正在靠近,很可能是援军到了。他们大惊失色,赶紧逃跑,原来是马拉吉吉的儿子赶到了,在真慧一番巧舌如簧下,马拉吉吉的儿子决定去追击。) 第六十五章 喝水难道不需要戴头盔吗? 【不莱梅之战】 【血战险胜】 【在不莱梅教堂,你的军队在副官的指挥下与法兰克联军合作,击败了五百维京劫掠者与三百撒克逊强盗,他们已经牢牢记住了你们——黑眼睛人!】 【你的传说开始在劫掠者中流传,威望+100】 骑着马上,冯森被突然出现的提示吓了一跳,但随机他又反应过来,这应该是真慧那边的战役,没想到下属带队打仗也算在自己的头上。 不过白捡一百威望也不错,按照这个描述中所说,真慧应该是已经完成任务了。 冯森想了想再次打开了克劳塞维茨引擎,点开了成就界面,一个成就正微微地发着光。 【连战连捷(3/5)】 【要求:在短时间内,连续五次战役获胜,并且至少有一次史诗大捷。】 【奖励:所有靖难军校尉获得先天可遗传特质『硬朗』,靖难军主帅冯森获得先天可遗传特质『健壮』。】 冯森挠了挠头有些发蒙,他明明在丹麦打了那么多仗,为什么只有一次基尔战役被认为是一场战役而其他仗就不算了呢? “走快点!”几个靖难军骑兵在前后两营士兵中来回驱驰催促着他们快点前进,忽然,一个少年传令兵从前方飞速奔回:“节帅!前面有一队骑兵想见你,真慧副使也在!” “哦?”冯森一拉缰绳,看了看天色,“所有人去前方扎营,你,带我去看看。” ………… 夜风卷动着篝火上的火舌,走了一整天的士兵们瘫倒在篝火边,脱去了脚上的草鞋,掏出匕首和小刀,小心地挑着脚上的水泡。 而保罗和冯森则在一阵谈笑声中,骑着马从外面走入了营地中。 吩咐了那些下属,给那些保罗的士兵安置好了之后,冯森才与保罗一起坐在了一处篝火前。 “哈哈哈哈,请坐。”冯森从旁边拿过了一个小马扎放到保罗的身边,“真是作老虎的父亲,不会生出如同狗一般的孩子啊,要不是你,恐怕不莱梅已然落入敌手了吧。” “不不不,这是开尔文主祭操持的功劳,若不是他,恐怕我面对的便是一座空城死城了。” “那也要感谢您冒着风险帮我们追击维京人,否则要是让他们跑了,不莱梅这些年来,虔诚信徒们的心意就要被这群该死的强盗掠夺走了。”冯森向他端起了酒杯。 和冯森轻轻一碰杯,保罗将一整杯的葡萄酒一饮而尽:“这是我应该做的,那群异教徒活该受到天谴!不过,说起来有些奇怪,我追击了那群维京人一整天,本以为他们会直接沿着易北河逃走,我们会追击不上。 但……他们居然放缓了速度,又从海路沿着易北河逆流而上,今天傍晚甚至在劫掠了一个小渔村后直接在村中扎营,就是在岸上扎营,我怀疑他们还准备继续沿岸劫掠,只是,他们的船都装满了,哪来的地方放更多的东西呢?” “是啊。”冯森咬着牙喝下了一口酒,“我也挺不解的,他哪来的胆子呢?保罗爵士,你的人没有被他们发现吗?” “哈哈。”保罗喝了酒的脸皮有些发红,他打了个哈哈道,“这些人都是久经训练的哨探,我派出的人更是精锐中的精锐,不会被发现的。” “他们现在还在盯梢吗?” “还在那边呢。” “好。”冯森鼓了鼓掌,围着红巾的孙敬孝立刻上前拱手听令,“孙队正!你把这袋子酒和这些烤肉给他们送去,告诉他们明天清晨发动攻击,可不能让这些勇士挨饿又受冻。” 保罗思虑了两秒,最后展颜笑道:“来个人,带这位骑士先生去,他可不认识路。” “别弄凉了。”冯森朝孙敬孝叫道,他回头又给保罗端上了肉包子,“来,尝尝,这是我们汉堡特产的汉堡包,非常的新鲜,非常的美味。” “多谢。”保罗接过汉堡包咬了一口,突然,他一拍脑门,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之前开尔文主祭告诉我说,我们从维京人手中获得的战利品他只要那些圣具,其余的我们自行分配,不知汉堡伯爵阁下想法如何?” “谈这个未免有些早了。” “提前谈好不至于生出事端。” “那保罗爵士有什么好想法呢?”冯森两手搭在膝盖上,似笑非笑地问道。 保罗看了眼真慧,认真地回答道:“我知道汉堡伯爵刚刚到封地,既要抵御丹人又要镇压撒克逊叛乱肯定是非常缺钱的,但我本人有着家族的地产,并不缺这些钱,而不莱梅又亟需重建,所以我的想法是—— 这笔钱,咱们一人一半,我的这一半除了圣具归还不莱梅教堂,其余部分将会以你我二人的名义捐赠给不莱梅教区,用以教堂的重建修复工作。” “能得到圣具我们已经心满意足了。”真慧对着保罗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天父保佑您,您毋需如此。” “啧啧啧。”冯森啧啧称奇道,“我在桑特尔山曾经与你的父亲,王室钦差总长官马拉吉吉阁下有过一面之缘,果然是父子啊,假若给你加上胡须,简直与你的父亲,没什么两样。” “竟能如此相像?” “就是如此相像,只不过那是我在明,他在暗,而此刻,你在明,我在暗,彼时彼刻正如此时此刻啊。”冯森为保罗倒了一杯酒,“我曾听闻有人诽谤你的父亲,称之为‘妖人’?” “父亲眉目间确实有些阴森,但他实际上是一名虔诚且温和的信徒,只不过,他经常要和那些强大的伯爵公爵打交道,惩治他们的亵渎和贪腐,所以这些邪恶的家伙就暗地里诽谤我的父亲是妖人。 我之所以要将这笔财产还给教堂,就是为了让那些说我父亲是伪信徒的人看看,洗清父亲的污名,同时,我也希望借此机会能让我的名字传到查理陛下的耳中。”保罗说到这里,长长叹了一口气,不过很快他有振奋起了精神,“我之前说的那个想法,阁下您怎么看?” 冯森正要说话,却见一个少年兵快速走近,在冯森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怎么了?” “又是些打架的混账东西。”冯森不在意地摆了摆手,“开尔文主祭,您能离开一会儿吗?我想和保罗爵士亲自谈谈。” 冯森指了指篝火边的帐篷:“跟我来。” 来到帐篷中,冯森给保罗递过一杯清水:“醒醒酒吧。” 说着,他便站到了保罗的身后,去取挂在架子上的羊皮纸:“你的方案,我同意了。” “真的吗?赞美您的慷慨。”保罗略微有些激动地扭过了头。 “别激动,先喝口水醒醒酒,我还有事要说,别听漏了。” “好的好的。”保罗拿起木杯,咕嘟咕嘟喝起了水。 “你的方略是个好方略,不过,我想稍加修改。”冯森按住了保罗的肩膀,“而我的修改的方案主要就集中在一点,那就是我全都要!” “阁下,您……” 西瓜爆裂的闷响声在帐篷中响起,与此同时,原先有说有笑的营地已然化作了一片杀戮场,全副武装的甲士们将保罗的骑兵围在中间,弩箭横飞。 “真是。”冯森掀开门帘,甩着手中的红白乡间的铁骨朵笑道:“哪有喝水不戴头盔的?” “节帅。”头盔上附着新血的孙敬孝走了过来,“一共三人,不负使命。” “知道在哪儿了吗?” “知道了。” “好!”冯森跨上了飞鬃,“儿郎们,快些,咱们还有好几仗要打哩!” 慈眉善目的真慧走入了营帐中,为瞪着眼睛望着天花板的保罗合上了眼睛,“早日超生,阿门!” 第六十六章 夜袭!还有一战! 夜,马衔嚼,人衔枚。 星空下,宽阔的平原上,一支整齐的队伍正急速地前行着,为首的是一营共三百人的撒克逊步兵营,他们中最精锐的百户们穿着维京式的皮甲或链甲,其余的人则穿着山寨版的藤甲。 这些藤甲由当地撒克逊人采集的藤蔓编制成,不过与中原的藤甲相比,撒克逊藤甲刷的并不是桐油而是松焦油。 松焦油与桐油类似,都是从树中提取的,不过桐油是从桐树中榨取的,而松焦油则是从北欧一种特殊的松树的树根中分馏产出的。 这种松焦油常常备用作船只的防水和硬化涂料,算是北欧的一个拳头产品,冯森的油纸伞工坊中油纸的原料就是这玩意儿。 虽然和桐油的性能相比还是差了很多,但是也能起到和桐油差不多的效果——就是味大了点,而且和藤甲一样都不防火。 不过这已经是冯森想到最简单最适合他们的甲胄了。 撒克逊步兵营中大部分的士兵都是手持长矛、木镗钯或连枷,而领头的百户们还有短斧、长牌和背后的标枪。 在他们身后是一百个法兰克步兵营士兵,他们全体持猎弩,有不放心的还带上了镰刀和木矛,这群法兰克步兵基本就是无甲,只有少量的戴了皮甲或藤甲。 最后压阵的便是冯森的五百靖难骑兵。 而汉堡小学堂中的那些少年兵则担任了传令兵的职责,二十多个稍大一点的少年兵骑着矮小的冰岛小母马在人群中来回飞驰着。 他们没有举火把,只是提着朦胧火光的灯笼,由于从小吃奶制品和肉食,又喝了半个月的松针泡水,基本没有雀蒙眼的情况。 冯森下了马和几个哨探一起从丛林中探出头,黑暗中,河湾旁点点未燃尽的篝火散发着点点红光。 通宵作战又划了一天船的维京战士们异常的劳累,他们大多仰面倒在地上,还有劲的知道拖一条兽皮垫着,其他的直接倒在泥地里的都有。 夜晚是这样的宁静,仿佛被福拉女神抚平了一切嘈杂与混乱,只剩下了安静与祥和。 一个守船的维京人站起身,抛下了正在一起下丹麦棋的朋友来到了河边,解开了腰带,开始放水。 他尽力的睁着眼睛不让自己睡过去,但眼前的一切,依旧逐渐变得模糊,甚至出现了幻觉,水里居然钻出了一条人鱼。 “人鱼”猛地扑了上来,捂住了他的嘴巴,小刀划过,夜空中便只剩“嗤嗤”的放气声。 那个被灌了一脸黄尿撒克逊百户呸呸呸的吐了几声,又在同伴的憋笑声中,恼羞成怒的又在那具尸体上多扎了几刀。 “笑,笑什么笑!还不快去割缆绳!” 说完,他从衣服中掏出了一枚木哨子,嘟嘟嘟的鸟鸣声便在幽静的夜中响起。 “开始吧。” 后方的法兰克弩兵们得到了信号,一排火星子在林中陆续亮起,弩兵们的队正用口水沾湿了食指,试了试风向,向冯森点了点头。 “射!” 刹那间,弓弦的响动声不停,两波火箭在半空画出上百道赤色的长虹,这些火焰的精灵跳动着落入了维京人的营帐之中。 火,起了。 “咚咚咚!” 伴随着火焰,鹿皮做成的大鼓轰然敲响。 “杀!” 那些轻装的撒克逊藤甲步兵拿着油罐,向着维京人的营帐中扔去,每个油罐落地,便是一大团火焰升腾而起。 火焰舔舐着,倒卷着,河水映照着火光,却映照不出靖难军黑色的甲片。 无数维京人从惊恐中苏醒,幽静夜里的震耳鼓声让他们感到恐慌,无尽的火海则将他们的恐慌化为了实质——无意识地大叫。 兵法有云:鸟集者,虚也。夜呼者,恐也。 夜战最重要的兵器就是火与鼓,他们是最能激发人心中的恐慌,因为火光和烟阻挡了视线,鼓声和嚎叫阻挡了听觉,这种感知不到其他同伴的未知感,是最让人恐惧的。 所以孙子兵法中才会说:故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之耳目也 东北向的夜风推动着火墙,一顶又一顶帐篷被点燃,帐篷中的维京战士急慌慌从帐篷中离开,他们甚至来不及披上标志性的熊皮皮甲或是拿上任何一把武器。 火焰燃烧的噼啪声、风声、鼓声、喊杀声、尖叫声、帐篷倒塌声,无穷的声浪冲击着维京战士们的耳膜,但维京战士们毕竟遭遇过太多战事,已然有了不少经验。 他们推倒无法救火的帐篷,用皮衣拍打着火处,最重要的是寻找火源。 但这群理智的维京战士才干了那么一丁点事,便无法再继续,因为一队一队的玄甲骑兵正在撒克逊藤甲步兵的掩护下,向他们推进而来。 “呀!”一个光着身子的维京战士提着长矛,向着当头的冯森冲锋而来,冯森轻巧地提起屈刀,锋锐的屈刀带着沛然的巨力,打在他的长矛上,接着猛然剁下! 飞溅的血滴落到了那几个维京战士的嘴巴里,是一股带着铁腥味的甜。 在其余几个维京战士震惊的眼神中,那个光着身子冲锋的维京战士和他分为两瓣的头颅一齐倒在了地上。 接着,身后便是打扫战场的撒克逊藤甲兵与法兰克猎弩士,首先是一排举着长牌站在最前面的长牌手,他们的身后,是一名镗钯兵与一名长矛兵或者连枷兵。 这是冯森照着鸳鸯阵搞出来的山寨版,是的,与猎弩和藤甲一样全是山寨版,但是也够用了。 毕竟他们面对的不是结成盾阵的维京战士,而是被玄甲骑兵冲散的落单维京人,他们左右再也没有同伴庇护,只剩自己的武艺。 但可惜的是,鸳鸯阵专打散兵和武林高手。 “奥丁!!!” 只见一个维京人当头向着猴版鸳鸯阵冲来,他狂热地发出了战吼声,眼看着就要扑到长牌上只见长牌手不慌不忙,一支短标枪瞬间飞出。 维京战士赶忙去挡,“哚”的一声,短标枪扎扎实实的落在了维京战士的圆盾上,尾端甚至还在不断颤抖。 维京人强行举着盾,大步向前,朝着撒克逊藤甲步兵们一斧劈……嗯?怎么没劈动,一支松焦油涂抹后的硬木镗钯架住了他的斧子。 维京战士本想用盾牌上端去磕开镗钯,但还没等他举起盾牌,这么近的距离上,那个长牌手居然又是一根短标飞出。 淦里粮嘞! 憋屈的维京武士只得继续举盾防守,可他突然听到了一声奇怪的呼啸声,他茫然抬头,便见到连枷呼啸而来。 跨过被砸的脑壳崩裂的维京战士,撒克逊藤甲步兵们继续向前跑去。 火烧红了天,由于维京战士们通宵达旦地作战又划了一天的船(逆流,风力太小,动力不太够),精疲力竭,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很多维京人甚至是在睡梦中被捆绑了双手。 剩余的撒克逊步兵和法兰克步兵继续打扫战场,而冯森则端坐在一个小马扎上,看着被押着跪在他面前的瓦格。 “你是他们的首领?” 光着身子五花大绑的瓦格坚定地摇了摇头:“我不是。” “他就是!”几个被割开了头皮,倒吊在树上维京人争先恐后地指认道。 瓦格恨恨地瞪了他们一眼,才说道:“我们的原先的首领奥拉夫已经死了,我只是暂代的,因为我们还要听从格洛尔伯爵的话。” “我不想知道这些,我想知道,到底是谁泄的密?谁告诉的你们,我会和维杜金德联手?” “是一个红鼻子的撒克逊人说的!他在攻击不莱梅时被箭射死了。”瓦格赶紧说道。 “唉。”冯森长叹了一声,起身向着休息的唐军士兵们吼道,“兄弟们,还有一仗!在汉堡!来四百人跟我走!留一百汉军还有没马的士兵驻守,这些战俘难管,十一抽杀!” 第六十七章 求你进来看看章 一抹清淡的鱼肚白从森林的另一边冒了出来,广澄净蓝的碧空横越万里,落到大地之上,远处几缕炊烟袅袅升起,这可不是在做早饭而是在烧热水。 这不仅仅是洗漱的需要,更是那些工坊的制作需要,不论是制弓还是松焦油都需要热水来完成,所以这些天每天都能看到兴业坊一边黑烟滚滚,一边白汽滚滚的奇景。 由于这段时间对木材和柴火需求的激增,东南边的一处小树林快被砍光了,到处都是树桩子和散落的碎木屑。 挥起锄头,撒克逊奴隶们将树桩边的泥土挖走,再用削尖的木棍在在树根下清理掉泥土,有时候还要用斧头砍断纠缠的树根。 松树的树根要送走,送到冒黑烟的工坊去烧松焦油,树桩则要劈开送去冒白烟的地方烧水。 而几个少年兵同样掺杂在其中,用力地撬动着树根。 自从冯森带走了大批唐军士卒和部分年长的少年兵后,汉堡小学堂的授课内容便中止了。 一个是因为学生不够,二个是因为,如果没有精通三语甚至四语的冯森存在,一些重要的课程基本无法继续。 不过汉堡小学堂结束了授课,阿尔文等人也不能闲着,因为他的身份依旧是奴隶,只不过从官营奴隶,变成了冯森的私有奴隶。 奴隶哪有不干活的? 但只要努力干活,或者能在战场上立功,那么立刻就能像冯一冯二那样得到赐名,变成外姓汉人,光荣地在名字中添上一个“冯”。 他们的冯和阿尔文这批人的冯不一样,阿尔文的冯只是个标记的代号,方便称呼也方便让阿尔文知道,自己吃的是谁的饭。 而冯一冯二是正正经经的名字,记在名册上用汉字书写的名字。 在少年兵们的身侧,还有不少成年人在干着同样的活计,不过比起顿顿能吃饱饭,每天都有鸡蛋牛奶的少年兵来说,这些吃一顿饿两顿的成年奴隶的效率反而要差上不少。 这些成年的奴隶不无嫉妒的看着这群少年兵,在少年兵们羡慕冯一冯二能在名字中加上冯的时候,其他的奴隶也在羡慕着阿尔文能顿顿吃饱饭啊。 这些高素质的少年兵将其用在苦力活上,实在太浪费了,所以王司马还给了他们一个活计,那就是驱赶猎杀林中伤人的野狼小兽。 阿尔文就是其中之一。 坐在树林与河岸间的一片空地上,阿尔文用河水清洗着脸上的脏污和泥土,他的身边摆放着一把三斗的步弓,对于一个不过十四岁的少年来说,这个磅数不算低。 阿尔文自从在军中每日都要洗澡后,不知不觉便养成了爱干净的好习惯,在洗完了身上的脏污后,他对着河水照起了镜子。 看着上嘴唇上柔软细短的胡须,阿尔文轻轻叹了一口气,到底什么时候能变成大人呢?嗯?那是什么? 正在烦恼间,阿尔文的瞳孔陡然一缩,在水面映出的倒影中,除了他自己,居然冒出了另外一个人! 虽然荡漾的水波映射出的影子看起来十分地模糊,但阿尔文仍然能看出他手中正高举着一把滴血的长斧。 “哗啦!”长斧重重劈下,水花四溅,而阿尔文奇迹般险之又险地避了过去,但他的脸上已然多出了一处深达一寸的伤痕,从伤口处甚至能看到皑皑的白骨! 阿尔文抬头看去,链甲衬衫、维京长斧,居然是一个不知道从何处冒出来的维京人。 趁着那袭击的维京勇士尚未收力,阿尔文连滚带爬地从地上站起,疯狂地向着树林的方向跑去。 但可惜的是,还没跑两步,阿尔文后脖子处的汗毛又一次根根倒立,劲风呼啸,他就地一个打滚,只听“咚”的一声,维京大汉的斧子便深深地嵌入到了松树中。 阿尔文撑着地面,再次站起,大阔步地向着树林中跑去,然而他还没跑出几步,一只铁箍一般的大手便抓住了他的脚腕。 原来是那维京大汉见阿尔文想跑,干脆放弃了插在树中的长斧,直接扑倒抓住了阿尔文。 “该死的异教徒!放开我!”阿尔文用另一只脚疯狂地踹着那维京大汉的脸,一边挣扎怒吼道。 但可以,他的吼叫只惊起了林中的一群飞鸟,此外别无回应。 一双冰冷的大手爬上了阿尔文的脖子,就在维京大汉将要用力的时候。 “啪。” 碎裂的木屑在空中飞舞着,半截锄头在地上弹起又落下。 漫天的木屑中,维京战士缓缓回头,露出一双血色的双眼,被注视的冯二手里拿着半截锄柄,居然在发愣。 维京战士身体扭动,一记仿若烈风的重击撞到了冯二的脸颊上,冯二都没反应过来便打着旋地倒向了一遍。 “啊——” 一股剧痛从维京人的后腰传来,他忍不住痛苦地发出了一声咆哮,回头看去,居然是阿尔文掏出了一把小刀,深深插入到了维京人的后腰中。 “懦弱的偷袭者!” 甩起沙包大的拳头,维京战士一拳落在了阿尔文的眼眶上,当维京战士收回拳头时,红色的鲜血已然覆盖了阿尔文的眼睛。 他正欲再打,身侧又是一股巨大的力道传来。 由于是跪在地面上,在这股冲击力的作用下,维京战士的身体突兀地向右倒去,而冯一也趁势压在了维京战士的胸口,他手持短剑,向着维京战士的喉咙猛然刺去。 紧要关头,那维京战士扭动着身体让开了脖子,冯一势在必得的一击只是在对方的脖子上划出了一道不深的血线。 没等冯一刺下第二剑,维京战士带着铁护手的手掌便是一个大比斗甩在冯一的脸上,而冯一脸鼓起的速度几乎要追上了维京战士的手离开的速度,他双目无神地重重倒在地上,鲜血已然侵染了眼睛,两颗牙齿从嘴边落下。 维京战士的胡子抖动着,他的双手再次掐在了冯一的脖子上,而冯一的脸逐渐从通红向黑紫色转变。 冯一无力地用拳头挥击着维京大汉的太阳穴,一下两下,但越来越无力,甚至最后连举起手都做不到了。 难不成要死在这儿了吗?冯一眼前的一切逐渐模糊,耳边也只剩耳鸣般的声音。 “嗡!” 一声近在咫尺的奇异响声后,锁住冯一脖子的那双手毫无预兆地松开了,维京大汉的身体重重压在了冯一的身上。 “嘶哈!” 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冯一剧烈地咳嗽着,他吃力地推开维京大汉的身体,双手撑着地面喘息了一会儿,才抬头看去。 被冯一推开的大汉仰面倒在地上,而他的喉间正正地插了一支长羽箭。 “你叫什么名字?”仰面躺在地上,冯一侧着脸看着背起晕倒的冯二的阿尔文问道。 “我叫冯八十七。” 第六十八章 汉堡守城战 上 建中四年的五月二十九日,是个难得的晴天,但这样美妙的天气里,急促的铜锣声却响彻了汉堡所有乡民的耳畔。 维京人,来了。 韩士忠的身边站着方心如与韩纲,他们张着开裂的嘴唇,咽了一口唾沫,观看着远处涌动的人群。 通往汉堡土路的尽头,一支约有三百人的前锋维京军队正缓慢地移动着,维京战士们大多身披皮甲,脸上刺了纹身或者涂了颜料。 这些维京战士是这次维京劫掠者中的精锐,他们肌肉扎实,扛着长斧,肩膀上挂着圆盾,说话的声音简直是吼叫,有的一边走一边还在喝着麦芽酒。 在他们的身前,是从河畔边撒克逊村庄中被俘虏的一群撒克逊奴隶,奴隶们手里扛着木棍,在长斧长矛的羁押下,麻木地向前进发。 “都怪哈利松。”望着紧闭的城门,格洛尔伯爵身边的一名近侍忍不住骂道,“居然会被几个孩子杀死,还让他们把消息报告了回去。” 格洛尔伯爵没有说话,他像是不屑又像是暗怒地死盯着那座城堡。 “我们要继续攻城吗?”近侍忍不住问道。 骑在一头来自拜占庭的阿拉伯马身上,格洛尔伯爵眯着眼睛,来回观察着长枪如林的忠勇坊:“大司祭,你来帮我占卜一下。” 一个奇怪的老者从队伍的后方走了过来,他穿着一身长袍,两条麻花辫从脸边垂下,柔软的兜帽深深罩住了他的脸,但奇特的是,他的袍子却并不是完全的狼皮,而是由灰熊皮、鹿皮甚至是狗皮一齐缝合而成。 “加迪森祭司。”格洛尔向他点头示意。 老者没有说话,他找到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将六块形状各异的兽骨扔了上去,白色的兽骨骨碌碌地旋转着。 “奴隶、白银还有高山。”老者用沙哑的嗓音说道,“我们要速战速决!如果无法做到,则要及时退兵。” “这是当然,我们不仅会得到他们的人口作为奴隶,还会将他们的丝绸卖成白银,而我将是他们永远无法逾越的高山!”格洛尔伯爵嗜血地笑着,露出了一口黄色的参差牙齿。 “我们会攻下它的。”格洛尔大声地吼叫道,“我们会夺走他们的一切!就像我们在不列颠那样!” “那个满脸胡子的人看起来好丑啊。”同火的人指着远处的格洛尔,捣了捣王喜的腰。 “哎呀,别扒拉我。”王喜不满地骂道。 “谁允许你们大声喧哗的?”火长的沙哑的声音登时骂了过来。 两人只能讪讪地笑着,继续拿好了武器,准备战斗。 “从派出的几个斥候看来,他们人数在一千以上三千以下,除此之外还有两百多奴隶,除此之外,他们还抓了住在附近的撒克逊农民和法兰克农民,这样总人数有两千多。”韩士忠眯着眼睛说道,而韩纲则在一旁,快速地记录着。 “咱们有多少人?” “如果单算靖难军士兵的话,差不多有五百人。”韩纲顿了顿,又说:“我已经尽量通知到附近的法兰克人和撒克逊人了,这些青壮包含奴隶加起来甚至有上千人。 不过能战的却不多,自从上次春末整训后,咱们一共训练了六百撒克逊青壮,他们不是出征,就是回乡了,法兰克营倒是留了一百个弩兵,所以真正能战的不过六百人。” 方心如接在韩纲的话头说道,“不如让俺老方带兵出去冲杀一阵,才不过两千人。” “不可。”韩士忠还未说什么,王司马就打断了方心如的话,“你出了城倒简单,但是没你们压着,这法兰克营就守不住城了,到时候那些奴隶一鼓噪,忠勇坊反而要从内破了,那咱们产业家眷该如何,那些珍贵的老工匠该如何? 而且咱们老弟兄还没补充,能少死一个都是好的。” “冲杀倒不是坏计策,只是敌方尚未神饱力足,不妨让他们在城下消耗一阵,再去冲杀。” 兴业坊是完全按照坞堡来建造的,坊墙不仅厚还有女墙和箭楼,此刻,高高的箭楼上,几个法兰克弩兵端着猎弩,有些紧张地望着下方的维京军队,而他们身边的唐军弓手虽然也在戒备,但却没有他们的紧张感。 摩挲着手中的铁锏,韩士忠久违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仿佛他还在辽东和几个好兄弟守着寨子,轮流喝着浑浊的米酒,等待着靺鞨部族或是室韦人的进攻。 “韩校尉,维京人发动进攻了。” 上百名战俘奴隶被维京人驱赶着,绝望地嚎哭着向着坊墙冲去,手持圆盾长斧的维京人则躲在他们的身后,用这些俘虏作为肉盾,试图抵挡来自城墙上的攻击。 唐军弓手站到了女墙边,拉开了手中的步弓,在他们的左右,则是一个个法兰克弩兵,他们伸出了上好弦的轻弩,根据弩上的望山瞄准着前方的维京人。 “预备!”韩士忠高举着左手,不管是唐军还是撒克逊士兵精神都紧张起来,默默计算着距离。 “放!” “噔噔噔” 数十支箭像飞鸟一般跳跃到空中,发出了古怪的破空声,斜向下在空中奔跑跳跃着,而抖动的弓弦则发出了“噔”的声音。 百多支长短交杂的羽箭先是击穿了空气,接着击穿了衣物,然后击穿了一层皮甲或麻衣,最后是薄薄的皮肤和紧实的血肉,在白色尾羽急剧的抖动中,箭矢的箭头到达了它最终的目的地——心脏。 “哚哚”高举着手中的盾牌,维京战士们紧密地贴合在一起,身边时不时有人倒下,那也不管,只是继续前进。 “瓦尔哈拉!!”一个维京人发出了战吼声,以此为信号,更多的维京战士发出“噢——”的回应声,继续疯狂冲锋过来。 在这一批维京人身后,还有着一队扛着攻城锤的维京小队,他们和那群在不莱梅的维京人一样,每当有战士被射死后,就会有新的维京战士披上前一任被射死的人的甲胄,扛上攻城锤继续进攻。 “啐!”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披着狼皮的格鲁姆森眯着眼睛遥望向百步之外的坞堡,他肩膀上插了一支箭,正隐隐渗出血液。 但是这又如何?只会使用弓箭,不敢面对面近身战斗的懦夫。 两年前,格鲁姆森在入侵威塞克斯时又不是没攻过城,那里的城墙有三个人那么高,可又有什么用?靠近城下,把羊油牛油什么的泼上去,再用松脂点燃,多高的城墙都烧倒下了。 今天也会是一样的结果。 —————— 注意啊,这个时间点是冯森遭遇保罗的那一天。 第六十九章 汉堡守城战 下 堡墙之上,几队长矛兵等近战兵已然上前,紧张地把守着垛口,每个垛口则分配了三名青壮和一名长矛兵还有弩兵。 每五垛选知事勤勇一人充为垛长,不过考虑到语言问题,各个城墙上还是分为撒克逊队和法兰克队。 而他们所使用的正是守城时的利器,十字弩,或者说带着脚撑的踏张弩,像这种十字弩要到十字军时代才会传入欧洲。 不过由于冯森这批弩都是粗制滥造的货色,所以和后期能洞穿链甲的十字钢弩比起来还是要逊色不少,但对付这些要么皮甲要么穿类似武装衣的厚布甲的维京人来说,已然是无比强悍的武器了。 拿过一把踏张轻弩,韩士忠轻轻抚摸着弓弦。 这弩的弩弓三尺有余,弩臂则一尺有余,弓弦仍然使用当地的牛皮和动物肌腱。 双手拉住弓弦,韩士忠踩着脚撑将弩弓拉成了满月,把弓弦挂到火星工坊产出的青铜弩机上。 在弩臂的最前方有一个铁脚撑,当要拉弓时,就把脚插到脚撑中,双手拉住弓弦向上,借用身体舒展的力道和脚力撑开弩弓。 击发时,就扣住悬牙,机括会松开弩机,让弩箭被弩弓发射出去。 这些踏张弩讲是讲一石弩,但真正在动能转化效率上和5、60磅的弓差不多,但这玩意儿它胜在训练快啊,一个普通农民经过一个月的训练就能很快上手弩,但一个好的弓手却要十年以上的培养。 冯森在设置弩兵的时候就想过这个问题,在未来的扩张中,他不可能让所有士兵都像唐军士兵一样精锐,也没有资源让所有士兵都像唐军一样精锐,所以简便快速好使的炮灰就是必须考虑的问题。 这些法兰克弩兵和撒克逊藤甲兵就是他的一个尝试。 “上弦——”在韩士忠的呼号声中,弩兵们一一上好了弦。 “放!” 嗖嗖声不绝于耳,霎时间,忠勇坊坞堡的堡墙前箭矢齐飞,一轮一轮的弩箭像雨一样落在维京战士们的头上身上。 这箭雨仿佛不会停止一般落在了维京战士们的身上。 “我的肚子破了!!” “奥丁!!!” “我的头,我头上有只箭。” “瓦尔哈拉!” 在一声声的惨叫中,每一轮弩箭都能带走三五个维京战士的性命,而前排挡刀的奴隶们更是成排地倒下。 弓弦的抖动声,羽箭的破空声,维京战士的惨叫声和怒吼声,破损的盾牌落在地上,堡墙上高高的唐字旗猎猎飘扬。 铁锈般的气味在空气中蔓延,青葱的绿地上绽开了一朵朵妖异的鲜红色,在阳光的照射下,甚至蒸发出了一股红色的雾气。 “啊啊啊!” 格鲁姆森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折磨了,与其死在这样卑鄙的武器之中,格鲁姆森宁愿死在刀剑之下。 他大吼着瓦尔哈拉之名,直接将圆盾斜跨在肩上,任凭弩箭如雨,丝毫不管,抄起一杆长矛,直直地向着坞堡前的壕沟大跨步地冲去。 “奥丁保佑!” 他冲到了壕沟前,长矛深深地向壕沟中一探,他握住了长矛的尾端,沉重的身体轻巧地跳起。 在格鲁姆森身体的重压下,长矛弯成了一个J型,借助这股弹力,格鲁姆森猛然跳起,整个人几乎是横着越过了拒马。 “瓦尔哈拉!!”他的战吼中,既有喜悦也有愤怒! “哈哈哈哈哈!”嗜血地大笑着,格鲁姆森抬起圆盾,挡下了射向他胸口的弩箭,大喝一声踹开了拒马,和他同伴的几个维京人则跳过了壕沟,从拒马的缺口中来到了距离城墙不到二十步的地方。 “你们死定了,黑眼睛的人!”格鲁姆森嚣张地大吼道,“勇士们,跟我来,女武神的眼睛正在盯着我们呢!杀!” “杀!!” 以格鲁姆森为首,二十多人的维京小战团从拒马的缺口中挤入,向着城墙边涌来,箭矢在耳旁飞过,但打开缺口的维京战士们丝毫不感到害怕,来自英灵殿的激励和战胜后的获利填满了他们的大脑。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城墙上的箭雨居然稀疏了不少,但格鲁姆森他们可管不了那么多,他只有一个想法——冲上城墙,杀死他们! 二十步,十五步,十步,近了,更近了,还差最后一步,他们终于来到了堡墙下,这堡墙不过一丈多高,三个人搭罗汉就足以跳上墙头。 在墙上众人奇异的眼神中,格鲁姆森在城墙下搭起来了人梯,沾满鲜血与泥土的靴子踩在同伴的大腿和肩膀上,他耳边传来了格洛尔伯爵的呼唤声…… 为什么格洛尔伯爵会喊他回去? 还在疑惑间,格鲁姆森眼角瞟到了一团遮盖住阳光的黑影,那是什么? “咚!” 沉重的狼牙拍重重砸在了格鲁姆森的脑袋上,肉眼可见的,格鲁姆森的头颅向着胸腔中凹陷,小喷泉一样的血浆在他身上处处爆开。 不仅仅是他,他身下的两个同伴同样被狼牙拍上的尖刺从天灵盖灌入,嘴巴里发出“嗬嗬”两声,垫脚的两个同伴便僵直这身体和头顶的格鲁姆森一齐倒在了地上。 一波一波的维京士兵倒在了壕沟前,城墙前,终于这群维京战士的脑中的热血和身上的热血都逐渐冷却下来,他们瞧着一地的尸体和高不可攀的堡墙,心中的一根线已然绷到了极限。 以那个格鲁姆森的倒下为信号,对死亡的恐惧终于占了上风,他们如同潮水一般退去,留下了三十多具尸体。 有些丢人的,甚至一边跑,一边还在惊恐地大叫,好像唐军们还能下了堡墙来追杀他们一样。 站在一颗葱郁的山毛榉旁,格洛尔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望着前线不要命一般溃逃回来的维京战士,格洛尔先是浑身僵硬,然后一点点发抖起来。 他大叫着从土丘上跳下,抽出了一把镶嵌着琥珀的长剑,冲入了溃兵群中,当先一剑就斩下冲在最前面的那个逃兵的脑袋。 等这脑袋咕噜噜滚到了其他维京战士的脚边,他们才逐渐恢复了理智,停住了脚步,尴尬而惊恐地站在一边。 格洛尔锁住了一个溃兵的脖子,眉毛倒竖,瞪大双眼,两人几近于脸贴脸地问道:“为什么要跑?啊?为什么要跑!你永远也进入不了英灵殿!懦夫!” “伯爵……”那个士兵被揪的有些喘不过气来,“他们洛基授予的武器,那箭雨一波一波落到咱们头上,还有那个全是尖刺的板子……” “咔。”格洛尔干净利落地扭断了他的脖子。 “收兵吧,格洛尔。”望着远处的落阳,大祭司加迪森找到了格洛尔,“咱们已经损失了两百多个英勇的战士了,我们诺斯人是海洋与河流的宠儿,我们无法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 格洛尔铁青着脸说:“为什么不用火焰去烧他们的城墙?” “他们的城墙是用泥土和石头制成的,我们放火烧了两次,根本烧不起来,每次要不自己灭了,要不被上面的士兵用水泼灭了。” “攻城锤呢?” “他们在门洞里面装了带尖刺的木板,还会从门洞上面的小洞里往下倒热水……”旁边的维京人恐惧地吐了口气,回道,“这群卑鄙小人居然把屎尿煮沸了往下倒,英勇的维京战士们被烫的皮开肉绽,而且他们还往屎里下毒,那些被大粪烫伤的战士现在基本都发了高烧。” “卑鄙的懦夫!没卵子的猪倌!”格洛尔咬着牙恨恨地说道,“算了,既然没机会了,咱们就去周边的村子里逛逛,那些牲畜和马匹也全部带走,能带多少带多少,还有那些田地全部烧……” “格洛尔伯爵阁下!”一个维京骑手突然从后军中奔了出来,他越过其他几个维京首领,附在格洛尔的耳畔说了几句话,格洛尔先是一惊,其后又笑了两声,问道:“你敢保证?” “千真万确!” “格洛尔伯爵?”加迪森大祭司皱起了眉毛,轻声问道。 “别担心,大祭司,虽然我们没能从汉堡夺得金银,但瓦格那边的信使告诉我,他们劫掠不莱梅成功了,虽然奥拉夫前往瓦尔哈拉了,却收获颇丰。”格洛尔伯爵在怒火后居然飞速恢复了平静, “但是我们还不能走,我们要给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汉堡伯爵一个教训,他和叛徒维杜金德试图陷害我们,如果我们不能给他们一个教训,谁还会恐惧我们呢? 刚刚我们的哨探给我带来了一个绝佳的消息,那个汉堡伯爵听说领地被袭后居然抛开了大部队,仅仅带着四百骑兵就赶了回来。 烧毁他们的田地,带走他们的牛羊只会让此处荒废,无法劫掠,与其如此,不如,用汉堡伯爵作为人质来打开他们的城门,或者用汉堡伯爵的人头威慑他们,这样,他们才会恐惧我们,才会主动献上该有的礼物。” 加迪森大祭司掏出了兽骨,却没有掷下兽骨,犹豫再三后,他对着格洛尔躬身行了一个礼:“您会得到您想要的胜利。” “当然如此。”格洛尔看向西北方,神色逐渐狰狞。 第七十章 易北河,河滩之战 上 五月三十日的清晨,天色仍然昏暗,但远处的天地交际之间,已冒出了一条白线,很快,这条白线便向前涌来,一边奔腾一边泛起阳光与朝霞。 昏暗的夜幕仍然如同一道黑纱,笼罩在大地之上,在金锣的敲击声中,靖难军的四百名将士从睡梦中醒来。 从夜袭维京据点到这处渡口总共六十里,再加上从营地到维京据点的四十里,一共百里的夜袭。 这样的连夜作战,就算是人还能撑住,那马也撑不住了,正好要派出探子越过易北河查探和调集人手和船只,冯森和唐军将士便逮着机会睡了一觉。 说是睡觉,但实际上只躺了两个小时左右,便要起床开始准备作战。 也多亏的那批的百户的存在,作为地头蛇加上冯森本人身份的加持,倒是调集来了不少船只,加上安顿好俘虏后赶来的维京战船,这数量绝对是够了。 掀开身上的兽皮毯子,冯森拍了拍枕在脑后的飞鬃的肚子,飞鬃扇动着长长的马耳,抖动着鬃毛上的草叶,站起了身。 很快,伊奥帕酋长便和撒克逊百户迪克从船上走了下来。 “大人,这边走”伊奥帕向着冯森躬身行礼道。 跟随在伊奥帕身后,四百多靖难军士兵和撒克逊士兵登上了渡河用的小船,易北河的河水湍急且深,他们的船大多数是木筏子和渔船,每次只够运送百多人。 冯森等几个领军校尉则站在船舷上观看岸上的情况,顺便吩咐手下做好防御工事,以应付可能发生的情况。 约摸一刻钟后,先头部队都在小船上准备完毕,随即船桨划水的声音响成一片,小船顺流而去,消失在茫茫的水雾中。 很快,第一批运送的先头部队已然下了船,此时,附近百户召集来了一百多民兵正守在河岸边,等待着靖难军的到来。 靖难军士卒从马匹身上写下长矛和长斧,捆在树枝上,制成了简易的拒马,在民兵的帮助下,于河边筑起了一道简陋的防御工事。 河面的迷茫的水雾中,小船来回运送着唐军部队,每个人的心里都无比紧张,毕竟是渡江作战,一旦被敌人发现,堵在江面上,那渡河的那部分士卒几乎就是处于必死之境了。 又过了小半个时辰,陆续有第二批、第三批部队抵达,所有人都按照计划布置好阵势,然后等待着第四批先头部队的到来。 终于,第四批部队也抵达了岸边,冯森骑在飞鬃身上下了船,他望着昏暗的原野,心中长舒了一口气。 实际上,他的渡江行动是极为冒险的行动,要知道,论船上作战,他的士兵估计不是维京人的对手,一旦被半渡而击,首尾不相顾,那可就麻烦大了。 但照目前的情况看来,冯森这次是赌对了。 此时天空渐明,一缕阳光穿透层层叠叠的云朵,投射在河面上,为黑云般的河面洒上了金箔。 突然,河面上传来‘哗啦’一声轻微的响声,一只狰狞的龙首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它涂着红色的染料,瞪着青蓝色的眼睛,咆哮一般张开了嘴。 维京的龙首船出现在了河面,冯森脸色微变,在它身后,密集的大小红白长帆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水力和风力,还有划桨的人力,使得它速度极快,仿佛飞翔一般撞在了之前运送兵员的船只上。 在木头碎裂和水手渔民惨叫的吱呀声中,十来艘维京长船横在了江面之上挡住了冯森的退路。 与此同时,阳光终于穿破黑幕,无数的杂乱的脚步声响起,在原野的边缘,出现了一群凶神恶煞的维京战士,他们发出贪狠的吼声。 “多少人?”冯森向着奔回的斥候问道。 “一千五百人以上。”斥候回道。 冯森回了看了看还在整备的靖难军,又算了算敌军的速度和人数:“麻烦了。” 背后的船队,正面面对的维京部队,冯森几乎是被包围了,也亏得维京人行军混乱,加上冯森过河速度确实很快,否则一旦三面合围,哪怕是他能逃离,这群精锐骑兵也要交代三分之二。 一直以来的长胜,自己还是懈怠了,冯森心中暗暗警惕。 可好在他的唐军动作够快,或者说,维京人动作够慢,硬是为死局生生找出了一条活路。 很快,更多的斥候从四面八方返回,各种情报汇集到了冯森的脑海后,经过短暂的思考,冯森扬起手中的屈刀高声喝道: “诸君!” “在!” 众人齐声回道。 “全体列阵,向东北处森林进发!” “诺!” 虽然奔袭了一晚上,但经过两小时的休息,不管是马还是人的精力都恢复不少,在各级小校的带领下,唐军飞速向着东北边的森林奔去。 ………… 格洛尔骑着马匹在维京人的小队中来回奔跑着:“奥丁英勇的战士们!我知道你们心中愤怒,因为这次,由于无能的哈利松,我们并没有实现偷袭汉堡的目标,虽然我们抢夺了周围的村落,但这依然无法让我和我的勇士们安心。 但,奥拉夫和瓦格,已经从不莱梅获取了无数的财富,只是假如我们这边仅仅是劫掠了一些村庄和牛羊,他们会愿意将那些财富分得我们该有的一份吗? 所以,为了得到我们应有的财富,为了像奥丁证明我们的勇武,杀死这群劫掠了丹麦的阿瓦尔人!我不管是谁,哪怕是奴隶,只要他能摘下汉堡伯爵的头颅,我会给他一块与他头颅一般大小的纯银!” “噢——”前进的维京战士们瞬间爆发了无数的欢呼声。 “所以,我的勇士们啊!快点前进吧!别让他们逃出我们的手掌心!”格洛尔满意地看着明显加快了步伐的维京军队,突然,一个哨探大跨步地走来,在他耳边低语了一阵。 “什么?跑了?”格洛尔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他们的马能在水上骑吗?怎么还能跑了?” “伯爵大人,我们确实是及时拦住了他们在河中的小船,但是他们人人双马,加上咱们这边的行进速度确实不如他们,所以……”那个报信的人回道,“但是没区别,伯爵大人,他们人疲马乏,逃不远的,到那边那个土丘就停了。” 格洛尔神色阴晴不定了一阵,他跨上了一头战马,长剑指向西北:“来自维京的勇士们啊,我们前往那处决战!” ………… 两军的战略对决,最重要的事,就是决不能做敌军想让你做的事,你要在河边决战,封堵我的机动空间,我偏偏不让。 骑在马上,冯森的大脑飞速地转动着,目前他被敌军包围,最要紧的事情就是逃出包围圈。 但实际上,己方马力有限,一旦跑的太远,马力下降,那么就要抛弃机动的优势与敌人肉搏,这对人数相对较少的冯森非常不利。 唐军之所以在这里连战连胜,靠的一是军队素质,二是先进装备,三就是高超的机动。 汉人又不真是超人,一旦失去机动,陷入人海战术,这四百人实在不够填的,就算冯森能逃走,这批安身立命的老弟兄死了一大半,那说到底,还是亏的。 说是要去森林,但他并不打算真的到林中与敌人决战,那反而是放弃优势。 冯森前段时间到处为百户们撑腰的时候,除了上面那个目的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考察汉堡地区的地形画出地图,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森林前端有一个土丘。 这个森林错综复杂,沼泽密布,背靠森林,敌方很难偷袭,这样只用两面防御,还能借助地形恢复马力。 但冯森的主要目标却不是自己干碎这么多的维京士兵,而是等待救援,不管是汉堡中的六百靖难军,还是散落在各个部落村庄的撒克逊营兵,冯森坚信,只要能聚集起他们,自己必然能获得胜利! 第七十一章 易北河,河滩之战 中 “节帅,到了。”张世成指着前方的小土丘叫道。 晨光的照耀下,一个低矮的土丘显露出来,周遭绿草青青,空气却有些浑浊,估计是处于沼泽边上的缘故,冯森跳下马,拿着弓箭,仔细观察土丘附近的地形。 土丘位于森林边缘,坐北朝南,最高点距离地面不过一丈六,丘顶有一块平地,勉强能站下二百来骑,剩余的士兵则到另一边的缓坡上站定。 土丘的东北边是森林,南边是易北河,周边则没有遮蔽物,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丛。 看清楚了地势,冯森把弓箭插回到箭壶中,对着一旁的张世成吩咐道:"阿成,你守在土坡顶部,轻易不要下丘,让士兵们绕着周边挖一些壕沟或者竖一些木篱笆。” “喏。”向来粗糙的张世成此时也严肃了不少。 冯森随即带着另外一支骑兵赶到了土坡的另一边,他的身边则是一百来个撒克逊民兵,他们也被冯森从河边带到了这里。 “迪克百户!” “喏!”迪克立刻拱手回答道。 “你带人在此处砍树,制作拒马,顺带守护我们的后路,别让维京人偷袭。” “喏!” 冯森四下扫视了一番,向着伊奥帕招了招手:“伊奥帕酋长,你对这边的森林熟悉,我给你几匹马,你挑几个向导,带着我的信使从森林到汉堡报信。” 安排好一切,冯森重新骑回到土丘顶端,静静等待着。 两刻钟后,南方忽然尘土弥漫,在一阵混乱的步伐中,庞大的维京人队伍缓缓走来,他们还有一支百多人的骑兵小队,在四周查探巡逻着。 维京人的队伍! 他们来了。 冯森面无表情,对一旁的张世成说道:“准备迎敌。” 张世成点了点头。 先头到达的一小股维京部队站到了土丘前,他们朝地面吐了一口唾沫,便迅速摆成了盾阵,朝着土丘冲锋而去。 “啊啊啊——” “哇啊——” 叫着乱七八糟的战吼声,维京人用短斧的斧柄敲着身前的盾牌,向着土丘冲锋而来,从冲锋开始的地方到土丘底部,这段距离不算太远。 "放箭!" 张世成狠狠挥动了手中的马鞭,在弓弦弹动中,上百支的狼牙箭射向天空,依旧是熟悉的场景,在这么短的距离下,弓箭的动能损失极小。 在鸣镝的呼啸声中,羽箭穿透了维京人的盾牌,扎入了他们的手臂与心脏,鲜血泼洒,七八个维京战士已然倒在了血泊中。 但这并没有阻挡维京战士们汹涌的怒火,他们大喊着奥丁与索尔的神名,继续朝着坡顶冲去,但却丝毫没有注意到,由于下意识地躲避两边的壕沟和森林,他们已然挤到了中间一条狭窄的通道上。 眼看维京人的军队已然快要冲到土丘前了,冯森拉下了面甲,举起了手中的屈刀:“杀——” 在整齐的马蹄声和喊杀声中,冯森为首的五十人的骑兵队冲了出去,高高的陡坡为冯森的骑兵们增添了更多的速度和动能,无数烟尘遮蔽了维京士兵们的双眼。 当他们再次抬起头时,一只比他们人头还大的马蹄赫然踏了上来! 骨头碎裂声与惨叫声响作一片,冯森的屈刀挥舞着,而阿尔沃也尽职尽责地竖着圆盾,为冯森阻挡着维京人的飞斧与长矛,她的脸上沾满了鲜血,手中的流星锤满是白花花的痕迹。 在这样狭窄的通道中,冯森的玄甲骑仿佛一把长刀,瞬间劈开了维京人雄壮的身躯。 维京人的阵型散了,张世成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他狞笑着再次挥了挥手:“放箭!” 又一波箭矢落下,失去了同伴和盾牌庇护的维京人,在如雨的箭矢中,像割麦子般一排排地倒在了地上。 格洛尔脸色有些发青地看着溃逃回来的先锋军队,握住腰间长剑的手又有些蠢蠢欲动,这群该死的懦夫! 看着那边低矮的土丘和狭窄的地形,格洛尔向着两边的随从说道:“找些曾经当过猎户的,带上二百人从林中绕到他们背后去。” “遵命,大人!” 格洛尔调转马头,面向身后的维京士兵:“我的勇士们,还是那句话,摘下汉堡伯爵人头的人,优先分配不莱梅的战利品,并且我还会给出一块与其人头等同……” 话未说完,格洛尔突然听到了背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和重物落地的声音,他掉头看去,却是一队从土丘上奔下的骑兵,为首的那个戴着维京人的飞翼护眼盔,头盔下,露出一头漂亮的金发。 “我是丹麦王国继承人瓦里奥之女,阿尔沃!我来到此处是为你们带来一个讯息,你们劫掠不莱梅的部队已然失败,所有的财富,都已经化为乌有!你们首领根本无法支付你们出兵的薪资!” 骑在高头大马上,仿如女武神的阿尔沃高声喝道:“快些回去吧,法兰克的国王已经震怒,整个王国的军队都在聚集,整整三万人的部队,为了你们自己的生命!快回去吧!现在的不莱梅没设防,至少还能夺回一些财产!” 一柄飞斧从维京人阵中袭来,阿尔沃如同长了第三只眼睛,轻轻松松便用盾牌挡下了他的飞斧。 格洛尔骑着马上,胸口急促地起伏着。 而其他的士兵则是议论纷纷,有不解的,还有嘲笑的,一个维京小首领喊道:“尊敬的盾女,你这么说有证据吗?” 阿尔沃割开了地上的麻袋,露出了其中个瓦格,她一记马鞭抽在了瓦格的背上,激的瓦格向前迈了七八步才停止。 “瓦格!”一个熟识的维京士兵大声喊道。 “你不是在不莱梅劫掠吗?”士兵们惊讶地喊道。 而瓦格站在阿尔沃与维京战阵之间,进退不得,阿尔沃用长矛勾起地上的麻袋,向着维京人的战阵扔出。 七八个人头在维京人的战阵中滚动着。 “啊瓦奥森!” “这是我表哥的朋友,他就在不莱梅劫掠!” “糟了,不莱梅根本没打下来。” “格洛尔伯爵在骗我们!” 随着人头在军队间传动着,嘈杂的叫声越来越大,几乎化成了一道声音的巨浪,将格洛尔包裹在其中,随波逐流。 维京人们愤怒了,害怕了,失望了,他们有的转头想上船离开,有的则迅速围住了格洛尔,想要讨个说法,还有的则大喊着“去不莱梅,夺回我们的财产!” 整个维京人的军队都混乱了起来,格洛尔狼狈地被亲兵们包围着,在军队的乱潮中竭力地呼喊着:“假消息,这是假消息!” 要知道,维京人同样是以村落为单位,外出劫掠,他们之间的互相统属的关系非常薄弱,每个维京战团都有不同的领导者,每个维京战团都有自己的想法和利益。 随着阿尔沃的悄然退走,格洛尔竭尽全力地派出使者,安抚着剩下的战团首领们,并要求和他们会谈,整个维京军队的混乱几乎持续了一个小时才基本安定下来。 但饶是如此,仍然有很多战团首领执意不再进攻,在确定不莱梅劫掠军安然无恙之前,他们是绝不会发起进攻的,唯有那些直属于格洛尔的战团才站在了他的身边,但他们同样焦躁不安。 就在格洛尔焦头烂额地对着各个战团的领袖们解释时,突然,一个维京大汉喊道:“看!看!我们的船!” 易北河上,七八条维京正缓缓驶来。 “看到没!”格洛尔大喜过望,“我就告诉你们那肯定是假的,那最前面的船就是我的好兄弟奥拉夫的,我死了都认识!肯定是瓦格在进攻不莱梅时,被俘了,才会欺骗我们,奥拉夫根本没死,他来支援我们了!” “等等,伯爵大人,等一下,你看!你看那船上的旗帜!” 格洛尔定眼瞧去,只感觉大脑被人用战锤狠狠砸了一记,在维京长船上,一面黄色的旗帜正在卷动飘扬,而旗帜上正是一个维京人看不懂的汉字——冯! 在眩晕中,格洛尔突的又听见了一阵轰隆隆的马蹄声,他原以为是土丘上的骑兵又下丘了,但在他仔细辨认后才发现——这马蹄声正从身后传来。 远处的天边,排成了一线的玄甲重骑正如同浪潮般奔涌而来! 冯森的援军到了! 第七十二章 易北河,河滩之战 下 “呜——” 韩士忠和麾下的六百靖难骑兵以及三百撒克逊与法兰克混成步兵营已然出现在宽阔天地的边缘,浑厚的号角声在所有人的耳边响起。 伏在马背上,韩士忠随着身下的马匹一道起伏着,在他的两侧是排成了雁形阵的玄甲骑兵。 韩士忠本来是步军将领,但是目前这情况,非骑兵不可破,也只能客串一回了。 “放箭!” 韩士忠拉开了手中的骑弓,骑弓重射速,所以大部分都是七斗弓,让拉惯了强弓硬弩的韩士忠颇不习惯。 无数支长箭飞出,撞在了散乱的维京人身上,而这种情况下的维京人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带着满身的鲜血,抽搐着倒在地上。 “盾阵!” 无数的呼喊声在维京军队中响起,但可以的是,向来的以村庄战团为单位的维京人,同样如之前的撒克逊人一样,无法组成大的盾阵,只能是几个相熟的村庄站在一起组成军阵。 对于习惯了散兵和小规模作战的维京部队来说,想要在短时间内形成大规模的盾阵,实在是太难太难。 在马蹄声愈发逼近中,维京人们试图组成的慌乱队形中,韩士忠一马当先,冲入了维京人的阵尾中。 马槊长枪无情地刺出,血花飞溅,哀嚎声混杂着战吼声,奏出了一曲不协调的血腥旋律。 反击的号角已然吹响,站在土丘顶上,冯森扛起了屈刀,遥遥指向了维京的方向:“诸君,灭此朝食!” 说完,他拉下了狰狞的面甲,轻轻用刀身拍了一下马鞍,随后,在他的身后,与同样整齐的拍击声一齐响起的,是三声: “杀!” “杀!!” “杀!!!” 带着漫天的烟尘,冯森与四百玄甲骑兵在一百多步兵的跟随下,向着维京人的军阵冲去,张世成一马当先冲在了最前面,一把长长的马槊舞的虎虎生风。 “盾墙!盾墙!”格洛尔的叫喊声在铺天盖地的吼声与惨叫声中,显得那样无助。 诚然,不少维京战士在战团领袖的带领下组成了七八十人的小盾墙,或者是上百人的大盾墙,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维京人的劫掠不仅促成了城堡的时代,更促成了骑士的时代,因为重甲骑兵,就是他们的克星,中世纪西欧人并不是笨蛋,为了生命,他们绝对会在不断的试错中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这个选择就是骑兵,重甲的冲击骑兵! 张世成率领的骑兵队形仿若一道手术刀,精准地穿过维京军阵脆弱的大动脉,将各个维京盾墙间的联系直接斩断。 阿尔沃带着七八个投诚的丹人骑兵,跟在冯森的左侧。 甩起手中的流星锤,阿尔沃咬着牙大喝一声,砸在了一个维京战士的脸上,瞬间,那个维京战士的脖颈在嘎吱声中扭转了一百八十度,重重倒地。 举起圆盾,挡下了士兵刺来的一矛,阿尔沃反手一个盾击,在马速的加持下,那人带着祥和的微笑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哈!” 屈刀重重挥下,冯森身体侧避,闪开了维京战士的长斧,但他手中单持的屈刀却反身砍在了那个维京人的背上。 冯森正过身体,屈刀随着扭身的劲头猛然扫过,一个躲闪不及的维京战士直接被拦腰斩断! 鲜血染红了冯森的半个身体,顺着甲片间的缝隙,渗入了衣物之中。 调转马头,冯森敏锐的目光在战场中巡视着,接着,他再次领着身后的骑军向着两个正在合流的盾墙冲去。 “呔!” 血迹斑斑的长柄屈刀横扫而过。 在冯森与韩士忠等人的身后,撒克逊人与法兰克人组成的严整方阵正执行着他们应有的工作——打扫战场。 他们迈着整齐的步伐前进着,大盾推进,镗钯格架,撒克逊与法兰克人愤怒的长枪狠狠扎向了那些落单的维京人。 “瓦尔哈拉!”仍有几个不服输的勇武维京战士发出了绝望的嘶吼,开始了最后的冲锋,但他们的命运要么是被冯森的骑兵斩于马下,要么就是先被骑兵冲散后,让步兵用大枪戳死。 越来越多的维京人已经反应过来了。 “我军败了!我军败了!”各种类似的口号开始在战场的上空飘扬。 仿佛是牵动了的长绳一般,一个接一个的,号称全欧罗巴最勇猛的战士们居然开始了逃跑,为了跑的更快一点,身上的链甲,背上的长柄斧,掉落了一地。 在拥挤的人流中,格洛尔所在的战团简直如同漂浮在河面上的浮萍,随波逐流地向着河边飘去。 “格洛尔伯爵,咱们撤吧,这仗我们已经输了!” 格洛尔赤红着双眼,死死地望着远处冯森的脸,他已经记住了这张脸,不管是汉堡伯爵还是维杜金德,都要为维京战士们的鲜血付出代价! “撤!” “格洛尔伯爵逃了!”不知道是谁首先发现了格洛尔向着河边龙首船移动的轨迹,率先喊道。 这仿佛是标志,那些为数不多的维京小战团也开始随之崩溃了,他们乌压压地散作一团,在骑兵的追逐下,沿着易北河奔逃着。 由于从下游驶来的龙首战船,拦住了他们的去路,只有少部分的小型战船能够从缝隙中逃离,剩下的被堵在河面上,被弩箭压制得不得寸进。 在靖难军的穿插包围下,节奏很快落入了靖难军最熟悉的围猎时间。 近千的骑兵组成了一张半圆形的大网,两翼的军队不断地放着箭,将作为猎物的维京人赶往中间,在拥挤与踩踏中,近百的维京人居然被自己人踩死踩伤。 一些绝望的维京人甚至干脆跪倒在地,扔开了武器,大声地向着靖难军乞降,而靖难军也绕开了他们,继续追逐着剩下的维京战士。 已经结束咧! 冯森摘下了头上的兜鍪,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停止了追击,在原野上,在河流中,随处可见维京人的尸体。 在各个百户和酋长的带领下来助拳(骑墙)的撒克逊村民们如梦初醒般从四面八方涌出,帮助场上的士兵收拢着维京战俘。 当冯森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时,几乎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他们目光灼灼地注视着冯森,挥舞着手中的武器,热烈欢呼着迎接他们的主帅。 【汉堡之战】 【略处上风】 【汉堡,你的大本营,你最强的堡垒,以维京军队一半的数目抵挡了敌人的进攻,并迫使他们离开,你城堡的牢固深深映入了所有人心中。】 【所有汉堡居民与有荣焉】 这啥意思?安慰奖吗?冯森有些脸黑。 【易北河之战】 【酣畅大胜】 【在易北河边,你的军队奔袭百里,先是击溃了五百维京劫掠者,又以疲惫之躯击败了一千二百维京大军,所有人都为你的存在欢欣鼓舞!】 【你的传说开始在诺斯地区流传,每月威望+1】 居然把之前那次夜袭算到一起去了,不过这都太寻常了根本不要紧,最要紧的应该是后面这个才对。 【连战连捷(5/5)】(已完成) 【要求:在连续五次战役中获胜,并且至少有一次史诗大捷。】 【奖励:所有靖难军校尉获得先天可遗传特质『硬朗』,靖难军主帅冯森获得先天可遗传特质『健壮』。】 【硬朗:+2勇武,+5吸引好感度,+0.25健康】 【健壮:+4勇武,+10吸引好感度,+0.5健康】 看着冒着微光的任务节点,冯森有些兴奋,要知道,在原版的游戏中,『硬朗』和『健壮』都属于先天可遗传特质,换句话说,只要生的足够多,那么下一代必然有一两个能继承这个特质。 要知道,按照游戏中的数据换算,『硬朗』是在正常成年男子的基础上增强5%的人体机能,而『健壮』则是增强10%。 人体的极限就是很大一部分就是由人体的生理机能决定的,换句话说,那些历史上的大力士和猛将,人体生理机能绝对比普通人要强,所以他们才能做到一些普通人做不到的事。 放在现在也一样,那些体育行业对天赋要求极高,有的人天生极限就比别人高,没有办法,这是先天后天两方面共同促成的。 所以,两个特质几乎就是变相提升了唐军将士们的身体极限,对于唐军将士来说,曾经需要五天才会恢复的伤口,现在只需要三天,曾经哪怕极限都无法拉开的硬弓,训练一阵后也能拉开了。 如果这两个特质真有想象中那么强,那普通人真的要和唐军将士隔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意识操控下,冯森轻轻点击了成就完成的按钮,而他人物界面上,除了之前的【森林斗士】【刀剑大师】终于出现了一个新特质【健壮】。 但是,为什么感觉,好像不对劲? 下一秒,大量黑污的鲜血从他的盔甲中渗出,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冯森重重从马匹上摔倒在地。 第七十三章 易北河,河滩之战 完 冯森猛地睁开了眼睛。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橡木房梁,一股浓烈的药材味在鼻端环绕,而那些鲜血与尸臭离去甚远了。 环顾左右,熟悉的床铺和屋顶,两边镂空的窗格和地上的方砖青砖,这里应该就是冯府了。 所以,我是在战场上晕了过去?冯森满腹疑云活动了一下身体,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碍,他记得在敌军丛中冲杀时没有受什么太重的伤啊,就算是有伤,也不至于晕过去这么严重。 冯森低头看向身体,只见身上各处都包裹了绷带,每张绷带下他都能明显地感觉到一种撕裂的疼痛以及些许瘙痒。 这是怎么回事?冯森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不是增强了体质吗?怎么还给人干倒了? “节帅,你醒了?”推开门,却是真慧惊喜地端着一个药碗来到了冯森的身边。 冯森撑着床铺坐起了身,揉着有些疼的额头,问道:“大和尚,我睡几天了?” 真慧把药碗递到了冯森的手上,笑着说道:“您已经睡了三天了,军中弟兄们都急死了,还闹腾着要亲眼见你,我说您需要静养,他们说我是赵高,秘不发丧,还说要清君侧。” 冯森顿时满头黑线,他苦着脸将一整碗药一饮而尽,说道:“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学的?” “还不是您平日里老给他们讲什么奸臣传,什么赵高曹操宇文化及,现在他们逮着谁都觉得是奸臣。” “那这三天领地上的事情?” “别担心,我和王司马他们一道处理了,不莱梅的财物也都藏好了。”真慧敲了敲边上的窗户,“叫王司马还有张韩二位校尉过来,还有康医娘。” 很快,端着一个水盆的康德贞便夹着一套针具从外间走了进来,她麻利地挽起了头发,三指搭在了冯森的脉搏上,静静地把着脉。 “康小娘,如何?” “没什么大碍,只是失血有点多,最好饮用乌鸡汤或者枸杞红枣补一补血。”康医娘握着冯森的手,恬静地笑道,“您的脉搏比以前有力了许多。” 冯森奇道:“你可知我这身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康医娘缓缓摇头:“本以为是脱力加暗伤爆发,积劳成疾,但实际上,并未伤到根本,您之前练武积攒的暗伤基本都没了。 节帅你可不知道,那天你伤口里硬是挤出了两个箭头和三片碎铁还有碎骨渣,可吓人了。” “这到底是……”话说一半,冯森突然有些明悟,估计是【健壮】特质在修复他的身体,毕竟【健壮】的特质里有一个健康+0.5的特性嘛。 真慧笑道:“我还想问问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你晕倒的那一天,好多士兵身上也莫名其妙出现伤口,我身上也有,不过都是些小伤,还有,这几天拉肚子的、腰背疼痛起不来床的和四肢莫名其妙骨裂的有一大堆。 也亏得康医娘有吉塞拉嬷嬷帮忙,否则这两天估计要忙死了。” 冯森赶忙问道:“那这些士兵有出什么事吗?” “嘿嘿。”康德贞调皮地笑了笑,“这当然是没有,不仅如此,许多老兵身上的暗伤都莫名其妙好了,包括您也是,身体都比以前也更健壮了,您别说,皮肤甚至都比以前光洁了,张校尉脸上的黑皮都褪了,不过我听说他昨晚去营中差点被当成陌生人打出来。” “没事就好,或许是天父给咱们的奖励吧。”冯森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 “阿门陀佛。”真慧双手合十,“摧毁了这些异端的教堂,给了这些欺世盗名的教士们一个好看,这当然算是善行了。” 说到这里,只听得一声毛毛躁躁的响声后,以韩士忠为首,王司马和,和——卧槽,这是谁? 看着这个面白如玉,眉宇间英气勃勃的挺拔青年,冯森脱口而出:“你是谁?” “哈哈哈哈哈!”韩士忠忍不住大笑起来,连胡子都跟着一起颤抖了。 而王司马也忍不住微笑起来。 张世成满心委屈地拱了拱手:“节帅,我是张世成啊,从小和您一块长大的阿成啊。” “哦哦哦,你从小面皮就黑如老炭,这一下子白了我反倒认不出了,哈哈。”冯森尴尬地笑了两声。 “节帅身体无恙了?”王司马上前两步,拱手问道。 “没什么大事。”冯森握了握拳头,“反倒比之前更有力了,诶,王司马,我问你,之前的财物都如何处理了?” “节帅放心,都藏好了,我对外说咱们弄回了四分之一的战利品,然后把金银财宝用刀剑和稻草盖住,现在全部藏在了汉堡老城堡的地牢里。 真慧禅师还找我要了七八件圣器,比如白银天使烛台还有一些琥珀铜杯之类的,还给了不莱梅。” “好,很好,此战伤亡多少?” 王司马掏出了一张白纸说道:“此战,连带上在不莱梅的弟兄,一共死伤三十多个,轻伤的大约有一百来个,辅兵没数。” “老弟兄越打越少了。”冯森长叹了一口气,“咱们目前还有多少靖难军的老弟兄?” “原本来时有一千三百三十人,如今只剩一千二百一十人了。” 屋内顿时陷入了沉默。 “过几天把忠烈祠建起来吧,这段时间咱们暂且不打仗了,等领地这些撒克逊兵或者法兰克兵练出来再说。” “喏。”众人纷纷拱手称是。 冯森拍了拍手:“此战收获如何?” “我们目前点数可估价的部分,一共是一千四百五十三索里达,折合下来大概两万多德涅尔,还有些不可估价的,总价值大概有三万德涅尔上下。 除此以外,还有长柄斧长剑长矛等武器一千多件,圆盾九百多面,战马七十多匹,完好链甲一百多,破损链甲三百多,皮甲布甲七百多。 维京俘虏有九百多人,撒克逊俘虏则是一百多人。 不过咱们也有九个村庄被他们劫掠了,夷为平地,目前讨回来的难民共有五百多人,其余马厩中马匹和牛羊的损失基本都已找回,还好节帅回来的及时,否则,我看他们的样子,是想焚烧麦田了。” “那五百多难民,按户数全都补给那些参战的百户,平均人口,维京俘虏把他们的头领都挑出来绞死示众,剩下暂且收为奴隶,劳动改造。”冯森沉吟了一会儿,又说,“找个机会,去给维杜金德报个信,问问他这是怎么一回事?让他给我一个说法。” 王司马赶忙拱手道:“喏。” “查理那边什么反应?” 真慧摇了摇头:“没什么消息,您晕倒的这段时间,从明登一共来了两波国王的信使,在检查过您的伤势后,很快就离去了。” “对那些信使怎么说的?” “就说那些维京海盗兵分两路,一路从威悉河通过叛徒骗开城门,劫掠了不莱梅,保罗爵士贪功冒进,全军覆没,您率领军队袭杀了那群海盗,但由于保罗爵士的打草惊蛇,只获得了不到十分之一的财物。 另一路则是从易北河进发,趁着节帅离去,偷袭了汉堡,但没有成功,不过他们在河岸边伏击了节帅您的军队,您浴血奋战,击败了他们,但是您本人也身受重伤,无法再战。” “好。”冯森满意地点了点头,“给查理的信就这么写。” 看了看外面明媚的春色,冯森有些感慨,“查理辛辛苦苦在萨克森附近埋下了两颗钉子来镇压撒克逊人,没想到让一伙诺斯人给毁了,估计查理已经暴跳如雷了。” 第七十四章 萨克森的事总是那么糟糕 查理曼位于明登的萨克森行宫中,有两个最重要的场所,一个是宫廷礼拜堂,一个是御殿,宫廷礼拜堂用来是讨论神的事务的场所,而御殿则是用来讨论世俗的事务的场所。 高大的御殿中央,挂着一个黄铜制成的环形悬挂烛台,四道弧形的桁架从四角伸出,在头顶汇聚,高耸的穹顶上绘满了诸王的先迹。 在御殿的一侧,查理正坐在王座之上,他的双手握着王座两边的扶手,扶手被捏的嘎吱嘎吱直响。 而查理正面面对的两侧,分别是法兰克王宫中的重臣。 以查理的叔父贝尔纳为首,负责军事的大臣阿斯托尔福与埃里克站在查理的右手边,而以阿尔昆为首,迪奥多尔夫,马拉吉吉等帕拉丁学者团则站在查理的左侧。 廷臣们面色各异,或喜或忧,而在御殿的正中央,在黄铜烛台的正下方,从汉堡归来的信使正在大声叙述着。 “……听到消息后,我和同僚前往了不莱梅,不莱梅的惨状触目惊心,维京人在叛徒的帮助下,破坏了不莱梅的城门,但是好在不莱梅的教士们有着天父的智慧教导,他们在门洞中放了一把火,并趁此机会,在教堂前方继续构筑了一道新的防线来抵御维京人的进攻……” “……就这样,不莱梅在菲尔茨长老和开尔文主祭的帮助下,守住了咱们最后的圣所,保住了我们法兰克人的生命,但代价是不莱梅十年来的积累已经全部被劫走,农田水渠还有房屋几乎被尽数破坏,假如我们不施以援手,恐怕今年不莱梅又是一场饥荒……” “……不过幸好汉堡伯爵阁下及时出现,他带领着近千的军队找到了维京人,不过他只夺回了部分财物,又不得不返回救援汉堡去了……” “……那支维京海盗分为两路,一路从威悉河进入,劫掠了不莱梅,另一路则渡过易北河,偷袭了汉堡。不过维京人自己走漏了消息,他们没能成功劫掠汉堡,于是他们在河岸边埋伏,袭击了渡河救援的汉堡伯爵……” “……这样汉堡伯爵阁下获得了胜利,但他们的士兵损失惨重,汉堡伯爵身受重伤,到目前为止仍然处于昏迷状态,卧床不起,殿下,我得提醒您,汉堡伯爵的士兵认为他们的领主已经去世,好像有暴动的趋势,您一定要做好准备……” “为什么萨克森的事总是那么糟糕!”查理重重拍了一下桌子,“三天前,所有人都告诉我一切都好,三天后,我得知的消息是,我亲爱的大主教威勒哈德去世,我虔诚的教子安东尼·洛山重伤濒死,不莱梅彻底失守,汉堡危在旦夕!该死的,萨克森的事为什么总是这么糟糕!” “殿下,此事可能是维杜金德在捣鬼,去年诺斯人才劫掠了不列颠的诺森布里亚王国,他们尝到了甜头。 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与维杜金德是表兄弟,很有可能是西格弗雷德牵的头……”马拉吉吉丝毫没有丧子之痛的表情,反而掏出了一张莎草纸侃侃而谈起来。 听着马拉吉吉的讲述,查理眯上眼深吸了两口气,再睁开眼时,之前愤怒的表情仿佛从未出现一般,他的脸上出现了与往常一般的镇定:“再说这些已经晚了,维杜金德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看样子,他应该就是在吕贝克一带了,我猜他会在五天内再次发动起义,只是现在不莱梅和汉堡的情况该如何处理?” 御殿中陷入了沉静,过了好一会儿,阿尔昆才从议事的群臣中走出:“殿下,我建议您任命不莱梅长老菲尔茨为新不莱梅主教,他们在面对维京人的战斗中,不仅证明了自己的忠诚和虔诚,还证明了他们的实力,我想这会是一个好的选择。 至于汉堡那边,开尔文主祭曾经是那支军队的副官,应该能压制的住,我们可能需要付出一些钱财和土地作为赏赐,先将他们安定下来,目前春耕刚结束,我们的军队还在路上,强行征发来年可能又要闹饥荒。 假如维杜金德与东伐利亚的撒克逊叛乱者合流,那又是一场与去年不相上下的大叛乱,所以我们需要守住汉堡,就算无法阻挡撒克逊大军南下的步伐,至少可以迟滞一下。” 查理抚摸着权杖上的翡翠:“我准备将不莱梅的部分教士和当地法兰克人撤回到明登一带,还有,升任开尔文为长老,在安东尼恢复前,暂时主持当地事务。 贝尔纳叔叔,你带上三千索里达和一千张毛皮还有牛羊蜜酒去汉堡犒军,千万别让他们知道撒克逊叛军又要来了,一定要稳住他们。 阿斯托尔福,你带上柳德米拉,去找欧波里特国王,告知他们这一消息,让他们保持警惕。 埃里克,你去准备准备,我们可能要动用卫国后备军了,还有那些封臣也要通知到。” “遵命陛下。”几个人同时躬身行礼道。 迪奥多尔夫忍不住问道:“殿下,这次真的需要这么重视吗?” 阿尔昆瞟了一眼他,不咸不淡地说道:“自从韦尔登大屠杀后,撒克逊部落的酋长们都被激怒了,他们互相串联,那些保持中立的部族也都倒向了维杜金德那一方,现在的萨克森就是一个装满了麦酒的木桶,一旦劈开,就会像洪水一样爆发。”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不用再说了。”查理瞪了一眼倔强的阿尔昆,眉目间不太愉快。 似乎是为了把话题转移开,查理突然向着使者问道:“保罗呢?我听说他也蒙神召唤了?” “据不莱梅的教士们说,他是被请求追随维京人步伐,为汉堡伯爵引路以夺回部分财物,但根据现场的调查来看,保罗爵士应该是求功心切,离的太近,在树林附近被维京人袭杀了。” “有目击者吗?或者遗留的物品?” “有。”信使点点头,“我们找到了几个当地撒克逊农民,他们说当天夜里,听到有喊杀声,然后就看到一群维京人正在屠杀保罗他们,在维京战俘中,确实也能找到对应的描述。” “唉,多么好的一个孩子,他才不到二十岁。”查理脸上露出了悲伤的神情,“抱歉,马拉吉吉,我们没能保护得了你的孩子。” “这是天父的旨意,殿下。”马拉吉吉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他是为国王为天父而死,况且汉堡伯爵已经为他复仇,这便没什么遗憾的了。” “殿下。”阿尔昆再次站出,“那您的教子安东尼该如何处置?” “他驱赶了维京人,受了重伤,应当嘉奖,而且他还是阻挡丹人和撒克逊叛乱的前线,我决定授予他边境伯爵的身份,将汉堡作为他的恩地,世代相传。” 第七十五章 工资与战斗力成正比 建中四年六月初夏,汉堡的居民们已经收拾好了房屋和农田,开始了与往常一样的生活。 他们已经得知了领主大人再次击败了维京人的消息,虽然领主大人自己受伤了,但无论如何,领主大人确实驱逐了那些维京人,还拿到了好多的战利品。 从易北河上用龙首战船运送的大量的刀剑与财物牛羊就可见一斑。 听坊间流传的消息,冯森从维京人那边得来的许多战利品和刀剑盔甲准备低价售卖,很多的周边的武士和小贵族都纷纷赶来,甚至一些有闲钱的自由民也准备买上一套链甲,不论是防身,还是以后上战场都有大用。 不过,汉堡核心区域没有受到什么大的伤害,周边的乡村地区就不一定了,维京人在进攻汉堡时,在周围劫掠了一圈,在进攻汉堡失败后,又在周围劫掠了一圈。 起码十来个村庄被毁,那些村中的长老和酋长更是死相凄惨,不过各个村庄中的人口都下降了。 但那些有百户长存在的村庄就不一样了,他们不仅在对抗维京人的战斗中得到了补偿,那些被打为奴隶又释放的人也被百户们瓜分,增强了自身的实力。 而且从他们村庄中劫掠到的财物,冯森都是尽数归还,别的村庄,那就当没看到,直接收入囊中,什么牛羊,什么财物,都被逃走的维京人带走咧! 除此以外,那些跟随百户上战场的辅兵也得到了布匹和刀剑的赏赐,能拿到大部分被夺走的财物和人口,可那些没有百户在村中的部落,遭了难就是遭了难,冯森看都不会看他们一眼。 所以为了能保住自己的性命,不少撒克逊酋长们开始将自家的孩子送到了汉堡,作为冯森的亲军而存在。 冯森也大手一挥,给这些亲军赐名为散骑营,小一点的去汉堡小学堂读书,大一点的则昼训夜读,待到以后有了战事立了功再升为百户长。 裹满绷带的冯森拿着笔,在书页上记录了散骑营的安置后,又在账簿上勾画着接下来的赏赐计划。 这次要赏的可就多了,之前丹麦战事中由于出兵不多,给的钱和赏赐也不多,很多底层将士都不太满意,从这次军中聒噪就可见一斑,所以这次劫掠不莱梅,也是得把上次欠的赏赐补回来,这可就多了。 首先是田地。 开田是依然要继续的工作,这就不用多发愁了,还是老一套的来,那些新来的维京人也要开始劳动改造,所以他们的第一站就是去开田。 这批开的新田,冯森不准备像往常一样分给士兵们,他们一百亩的田地,以目前靖难军士卒的资源来说,实在是太难开发了,在这个时代土地投资回收周期实在太长了。 靖难军的士兵们也知道利害,不太看得上荒田。 所以靖难军真正的收入来源,还是冯森的赏赐和售卖战利品。 与其把土地放在他们手里抛荒,那还不如直接军管农场算了,也就是冯森派专人去经营农场,而靖难军士兵的薪资就从军管农场中支取,作为基本薪资。 这个农场由靖难军全体士卒共有,每年按比例抽成。 这样进行集约化的农场,最大程度地利用了土地和人力,集中发展,比单人独自劳作要好的多,至于耕种这片土地的人口嘛,冯森准备从不莱梅引进一批流民佃农。 从779年开始,法兰克王国内部天灾人祸频发,各处都爆发了饥荒,大量自由农民破产,这也是为什么不莱梅周边土匪众多,而阿尔昆坚持在春耕结束后集结军队,也是由于这个因素。 而不莱梅刚刚遭遇海盗进攻,大量农民失去土地和家园,正是最无力的时候,加上冯森还有真慧这个招牌,招揽一批佃农不算难事。 军管农场属于公田部分,私田冯森也会相授,但在这批靖难军士卒有能力开发之前,冯森会尽量约束私田的外授,而是将工坊或者农场以股份的方式授予这些士兵。 这次对靖难军将士的赏赐也是非常头疼的部分,首先冯森拿出了一万多德涅尔作为现金赏赐,分到每个唐军士兵头上大概是一个索里达金币。 别小看这一个索里达金币,而在缺少黄金的西欧,这种金币成色良好的话,甚至能兑换二十个德涅尔,德涅尔的购买力还是相当可以的。 不过这只是小头,算是给士兵们的手头一点现钱,因为此处物价低,吃饭睡觉乃至婆娘都是冯森安排的好好的,基本没什么花钱的地方,给他们一点钱,是为了让他们能够拉动经济罢了。 除此之外,冯森手头还有一大批暂时无法出手的毛皮和琥珀,价值在三万德涅尔左右,这才是大头。 当然,这点钱是决计不够的,除了农场股份,还有其他的赏赐,比如烧火用的柴,穿衣服的布匹,牛羊和工具甚至奴隶,都得赏赐。 靖难军牙兵士卒纯纯少爷兵,平常除了训练都不咋干活的,这些玩意儿都是冯森赐。 不行把赏赐按揭吧,这段时间也不打仗,等牛羊再繁衍一点,可以将牧场里的牲畜和猪作为肉食赏赐下去抵账,分批卖掉战利品,每月给一点,他们也不会有太多意见。 但是这样,工坊那边发展又要出问题了,想要发展工商业,资金注入也不能少啊,不行,得悠着点。 再算一算,衣食和精神娱乐都有了,要不再整点住的?那些士卒目前还在住五人一个的大院中,宅子本来还挺宽阔,但加上士卒们的姬妾甚至小孩和奴隶,逐渐就有些拥挤了。 那就得再建一坊,但是现在开田工坊耕作砍树,哪里抽的出来人口呢?从奴隶贩子那里买?那还不如直接把钱给士卒们呢。 所以得无偿再弄一批奴隶?冯森摸着下巴思索起来,玛德,不行让干脆到维莱蒂人或者文德人那边擒生,正好多的奴隶也能抵掉一部分赏赐。 诶,不对啊,那打了仗又得给赏赐,然后为了给出赏赐又打仗,这不死循环了吗?不行不行。 冯森晃了晃脑袋,他在纸上规规整整地写下了一长溜的赏赐,最后计算一番,最后还是得拿出几十亩私田再抵掉一点,然后按月发放,等九月秋收,情况就会好很多。 放下了毛笔,冯森仰面躺在了阿尔沃的膝盖上,把脸埋入了柔软之中。 这牙兵打起仗来用着爽,但是费钱也是真的啊。 第七十六章 黑黝黝的橡子堆成山,法兰克阿哥阿妹把歌唱 温暖的房间中灯光摇晃。 在阿尔沃怀里没躺多久,在她开始动手动脚之前,冯森凭借着惊人的毅力坐了起来,在她不满的眼神中,继续拿起了桌上的毛笔。 有了这一波资金的注入,冯森的大盘又能活动起来了。 这笔资金的第一波注入对象就是目前的工商业,这一波对维京人的反击,收获最大的除了不莱梅的战利品外,就是那将近五十艘龙首战船。 这些长船的可不仅仅是维京人外出劫掠时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是维京人经商时的交通工具。 从8世纪起,成千上万的维京人就是驾驶着这些龙首长船在第聂伯河与伏尔加河上开展了与拜占庭甚至阿拔斯的贸易。 这些性能优越的船只,不但能在河流中行进,还能在大海中航行。 海外贸易也是维京人贸易不可或缺的一环,维京人最远甚至跑到了伊比利亚和北非。 而冯森瞄上的就是这部分海外市场,准确来说是不列颠市场,别小看了不列颠的市场,虽然不列颠是个只有婆罗洲三分之一大的小岛,但却是天然的羊毛产地。 在后来的汉萨同盟对不列颠贸易中,汉萨这边的拳头产品是蜂蜡和葡萄酒,而不列颠的拳头产品就是羊毛,在全盛时期,其交易总额甚至能达到六万英镑。 中世纪的西欧,最经典的衣服面料是什么?就是羊毛,或者说呢绒,其地位和中原的绢布颇为相似,高于麻布却又矮于丝绸。 不论在哪里,衣物总是必须品,不愁销量的,最重要的是,这玩意儿和绢布一样,还有部分货币属性,可以填补冯森领地上金属货币短缺的问题。 除了羊毛,冯森还有一个需要进口买卖的玩意儿,那就是盐,在中世纪盐被称为白金,尤其是那种精盐细盐价格极其高昂。 冯森需要柴郡的盐矿,北欧这边气候湿润,几乎无法晒盐。 当然,冯森买盐也不是为了完全吃,主要是为了精加工做成精盐再卖出去,这一倒手不赚个七八倍都算亏的。 晃动的灯光下,冯森伏在案边,毛笔在白纸上轻微晃动着。 七月五日!冯森郑重地写下了这个日期。 冯森的计划是在秋天之前派出第一支船队前往不列颠交易,这不仅仅是打开商路,更重要的是,他需要销赃。 自从阿拉伯人入侵后,西方曾经一度被剥夺了出海口,萨拉森人(沙漠牧民,是当时对中东地区民族的统称)的船只在地中海上驰骋,扼守了东西方的商路。 这导致了法兰克王国的经济水平一度倒退到了被个体消费所支配的近乎原始农业生产的水平,长距离的贸易几乎完全消失。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本秉持着以物易物的法兰克,可以说就是一套封闭经济,至少在目前的法兰克来说,是这样的。 法兰克的经济就像一潭死水,冯森的货物哪怕是一颗石子都足以惊起引人注目的涟漪,所以他从不莱梅掠夺的战利品基本是不可能在国内销售的,只能售往海外。 冯森对此给出的两个目标分别是西边的不列颠,和老朋友斯拉夫人,那些毛皮和琥珀在拜占庭也是紧俏的商品。 而冯森这边一旦打通了两边的商路,凭着汉堡的港湾优势,都不需要发展什么手工业,靠倒买倒卖就足以让冯森躺在金币上数钱。 当然,前提是要防住那些该死的维京海盗。 所以,日德兰半岛甚至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都是未来不得不去的地方啊。 冯森挥了挥有些发酸的手腕,继续在纸上写着。 商业这边计定,但手工业这方面还得规划一番。 手工业这方面,冯森准备再建一座酿酒工坊,正好让那些酱油和醋练熟了手的工坊学徒转到酿酒上来。 根据他的判断,今年风调雨顺,汉堡在重整了农业技术后,秋天应该会赢来一波丰收。 不过由于人口的增长(奴隶),这些粮食还是只能填饱大家的肚子,不过虽然没有太多的多余粮食来酿酒,但是可以有水果酿酒和橡子酿酒嘛。 此时的德意志地区全是一望无际的大森林,里面橡子树多的离谱,每年黑黝黝的橡子堆成山,把猪赶进去喂,猪都直呼吃不完。 这橡子可是好东西啊,淀粉含量甚至能到达60%,比我们正常吃的腰果核桃都多,与板栗堪堪持平,只不过这玩意儿只能给猪吃,因为里面包含了大量的单宁酸,人吃多了会因为拉不出屎而死。 每次看了那些橡果,冯森都有一种丰收的痛苦,眼睁睁地看着这些橡果烂完,实在不是农耕赛亚人的应有的姿态。 几番思索后,冯森最终决定,今年除了用多余出来的部分粮食酿少量酒之外,橡子酿酒和松子酿酒同样要投入生产,试着酿造,反正小规模实验嘛,失败了也不心疼。 除了新设的酿酒工业外,冯森还准备把豆豉和酱油工艺放到民间去,和军管农场一样,冯森出初始资金出技术,百户酋长们出人出力出场地,然后得到的钱按股份分账。 因为豆豉和酱油是一种需要大规模生产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产业,冯森这种小作坊生产不了足够的豆豉和酱油,还不如放给那群酋长们。 这些无关紧要的产业,冯森都准备下放给当地民众,只有他们手里也有钱了,整个经济才能盘活起来。 等未来,真到了领地内商业需要发展进步的时候,不需要冯森说出口,酋长百户们估计就会自己找去了。 到目前为止,手工业的发展都还算顺利,但陶瓷工艺方面却出了大问题。 冯森一开始还是准备要弄陶瓷的,只是这几趟探查思考下来,他发现,短期内基本没什么可能成功。 那些高岭土基本就只能在巴伐利亚找到,不管是人工费和路费都不是冯森现在能负担得起的,得不偿失,只能延后。 失去了高岭土,没有了耐火砖,高炉炼铁暂时搞不成了,不过没有高炉炼铁不还有普通的熔炉炼铁嘛。 冯森已经和鲁尔那边的人交接过了,不过出于种种原因,狄奥多里克仍旧没能给冯森弄来专属经营权,不过他为冯森弄到了绝大部分的露天煤田。 冯森不想节外生枝,就干脆如此了。 他手头上没有多余的人可以用,还是欧坦家族派出了自家的管家作为代理人,帮助冯森管理鲁尔的地产,不过冯森也要支付少量的酬劳。 不过以冯森目前的财力来说,那些酬劳也不过是洒洒水了。 五月初,鲁尔那边就送来了第一批煤炭,冯森检查过了,基本都是无烟煤,也就是低硫煤,连炼焦都省了,都可以直接用来炼铁,比木炭效率和质量都高多了。 但问题是——冯森没铁。 欧洲这边是有铁矿的,不管是图林根那边的戈斯拉尔,还是瑞典的法伦铜矿都是资源丰富的矿山,但可惜的是,汉堡没有一点铁矿的影子。 所以在未来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冯森都只能进口铁矿石。 大规模官营铁坊应该是不成的了,但这些煤炭干放着怪可惜的,冯森思前想后,最后还是决定把水泥工坊给造出来。 这可不是现代那种水泥,而是碎陶片和沙子磨细后的再与熟石灰混合的产物。 生石灰烧制熟石灰的温度是950度,有了鲁尔煤炭,我搞不出来耐一千多度的耐火砖,还搞不定你950度的熟石灰烧制吗? 不过这样又冒出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些东西都需要进行研磨,那么磨坊也势在必行。 但是新开工坊的人力从哪儿来又是一个问题,冯森旋转着手中的毛笔,最终在纸上写下了编户齐民和奴隶授旗两个词。 但这又带来了一些问题,那就是编户齐民是需要人手的,这些识字懂算术的人又该从哪儿来呢?想来想去,也就只有那些不莱梅的侍从僧能胜任了。 哎呀,真是好难啊,走一步看一步吧。 合上了手中的账簿,冯森伸了大大的懒腰,躺到了阿尔沃的怀里。 第七十七章 阿多尔,职阶阿萨辛 建中四年的六月五日,是个上好的大晴天。 车轮滚滚,汉堡乡间的土路上,一辆精致的马车缓缓前进着,在马车的左右十来个全副武装的骑士紧张地注视着两侧,时刻防备着从林中跳出来的土匪流民。 蓝色为底带着点点白色圆圈花纹的车帘被掀起,一个小巧的银白色头发的脑袋从马车中探出,好奇地打量着四周。 与别处树林紧紧挨着土路,树枝交缠,有时候甚至会阻挡马车或马匹路线的寻常土路不同,汉堡这条乡间道路两边一丈的范围内全都没有树,从地面上残留的一些木桩来看,应该是被人主动砍掉了。 虽然汉堡土路仍旧是坑坑洼洼的泥巴路,但就从两边被砍伐的树木来说,安全性就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因为没法藏人了,土匪想要突袭会变得更加困难。 阿多尔从来没到过汉堡,她不知道以前这里是怎么样的,不过她更愿意相信这是她的骑士冯的功劳。 “小心点,别被人看见了。”柳德米拉将整个人都快探出马车的阿多尔一把拉了回来。 “放心,你看两边的树都被砍光了,土匪没机会的,咱们又没有货物。”阿多尔抱着柳德米拉的手臂,嘿嘿笑道。 柳德米拉没好气地说:“那就算如此,你也不能离开我的视线,不然又让你跑了怎么办?” “哎呀。”阿多尔抱着柳德米拉的手臂撒娇道,“我不过是想来看看冯,但是父王和教父他们肯定不会同意,所以才偷跑的嘛,现在都到汉堡,肯定不会再跑的了。” 柳德米拉看着阿多尔,忍不住有些头疼。 五天前,她从明登出发,返回欧波里特,本来一路上没有什么波折,直到某一天在装咸肉的木桶里,发现了浑身脏兮兮的阿多尔。 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柳德米拉真的是血灌瞳仁,她根本不知道阿多尔是怎么偷偷跑出来,又是怎么偷偷藏在货运马车上的。 她甚至在装咸猪肉桶的马车里躲了五天,昼伏夜出地活动,硬生生快到汉堡时才被发现。 柳德米拉甚至怀疑她是不是故意的,反正快到汉堡了,她估计有些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才主动让他们发现。 为了公主殿下的安全问题,现在返回明登肯定是来不及了,要是半路再次遇到撒克逊叛军,那就完了,所以最好的法子是将公主送到汉堡,然后叫明登派人来接。 柳德米拉给欧波里特人报信的任务也很重要,同样无法耽搁,这种时刻将公主归还,是查理向欧波里特王国示好,表示信任,我们的联盟不需要人质担保的意思。 “马上就要到汉堡了,你不要再胡闹,我待会儿带你去见汉堡伯爵,老老实实的待着,现在殿下估计已经气疯了。” “嘿嘿。” 马车继续前进着,在过一道木桥后,道路两边的农田和人家就多了起来,道路上,行人也跟着多了起来,有穿着弗吉尼亚帽的当地撒克逊人,也有戴着日耳曼护面盔的法兰克人,还有些赶着车的斯拉夫商人。 “汉堡平日里人就是这么多吗?”柳德米拉向着旁边来过汉堡的护卫问道。 那个护卫摇了摇头,东张西望:“没有啊,我记得汉堡颇为荒凉,就两三个村落和几个庄园,路上基本都没有人的。” “你去打探一下。” “好的,公主殿下。” 那个护卫外出打探,柳德米拉的马队继续沿着阿尔斯特河向前走,很快,汉堡的核心区域便映入了眼帘。 在阿尔斯特河南岸,依旧是柳德米拉熟悉的歪七扭八的房屋,牛羊牲畜乱逛。 但在阿尔斯特河北岸却不同,那边是三个布置整齐的聚居地。 每个聚居地都用篱笆围起,聚居地之间距离相同且平行,房屋间距离同样相同且平行,所有的屋子大小几乎一致,而形制更是一模一样。 当柳德米拉看到这些规规整整的房屋时,她又感觉到古怪,又莫名的舒畅。 唐式房屋的屋顶和法兰克的房屋颇为不同,并不是尖顶或者圆顶,从侧面来看,反倒像是小山般的三角形,有的屋檐伸出去老远,有的则堪堪伸出屋墙半尺不到。 在屋子的屋檐下,挂着兽骨或碎陶片制作的铜色风铃,每当有风吹过,便是叮叮当当的清脆响声。 与法兰克贵族宅邸五颜六色金碧辉煌对比,这样的白墙灰瓦的屋子还是太朴素了,这有点打破柳德米拉对赛里斯人的认知——明明他们的丝绸那么绚丽。 不过无论是河北岸还是河南岸,道路上都很少见到屎尿,一些村中的老人小孩背着背篓,拿着长木镊和铲子收捡着地面上的屎尿。 这空气倒是清新了不少。 掀起了一部分车帘,柳德米拉到底也是小孩,她同样忍不住探出了脑袋,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满是浓郁的麦香。 在阿尔斯特河两侧,无数的水渠从河中通往农田里,青黄相间的麦田在夏风的吹拂下轻轻摇晃,水渠中蓝色的河水汩汩流淌,身穿白色灰色淡棕色衣物的农人和奴隶们在农田间辛苦地劳作着。 越过了阿尔斯特河,柳德米拉叫人去通知汉堡伯爵,自己则将马车停靠在一片专门留给外来客人的马厩区。 “柳德米拉,你看那边!”站在马车边沿,阿多尔扶着马车的篷子,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方向,在那个方向,各色衣服,各式装束的人们正想着那边聚集。 推着小推车的汉堡包快餐车也跟他们的后面售卖着汉堡包、豆豉和酱油,不少从别的地方来的流浪佣兵正站在推车前和那些奴隶讨价还价着。 柳德米拉还看见了十来个明显是赛里斯人的士兵在那处人群聚集的地方维持着秩序。 “我们也去看看。”阿多尔兴奋地指着那边。 “不行,你就待在此处,不要走动。” 但随着那边人越来越多,越来越热闹,柳德米拉的小孩心性也有些发作,她同样心痒难耐地朝着那边眺望。 “公主殿下。” 去探查情况和去通知汉堡伯爵的两个护卫同时归来了。 “公主殿下,汉堡伯爵并不在城堡内,今天他要召开封赏大会,暂时来不及通知。” “公主殿下,这里人这么多,是因为汉堡伯爵要在集市上低价售卖从维京人手中获取的武器,正好开集会,所以各地酋长们都来了,人才会这么多。” “那……”柳德米拉有些心动地看了看汹涌的人潮,最终仿佛认命了一般,“我们去看看吧。” 第七十八章 两旗制度——撒克逊旗与法兰克旗 阿尔文在他十五年的生命中,从未如此紧张过,他坐在木台的一个角落,身边就是冯一与冯二,是的,在这场封赏大会中,主角之一就是阿尔文。 作为一个撒克逊人,阿尔文的种姓是奴隶,是的,撒克逊人在早期的时候,内部是存在种姓制度的,和其他地方该有的种姓制度一样,撒克逊的最低种姓同样也是原住民。 撒克逊人内部的三个种姓,从低到高是edhilingui,frilingi和lazzi,分别代表着贵族、自由人和被奴役者,这其中不包括奴隶贱民。 最高等级的撒克逊贵族就是从荷尔斯泰因出发,并且征服了南方的战团,自由人则是随战团一道出发的农民和辅兵,最后的被奴役者则是当地的原住民。 而阿尔文所属的种姓就是最后的那个被奴役者,也就是当地的原始原住民。 当初他的父亲为了不再顶着这个身份,决定随军出征,最后被更加强大先进的靖难军给打败,为此从最低种姓变成了奴隶,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也未能达成目标。 老阿尔文毕生的心愿,恐怕就在他这个儿子身上实现了,因为阿尔文将完成身份上的最大转变,从普通的撒克逊奴隶一跃成为外姓汉人。 在阿尔文淳朴的世界观中,如果以汉人作为第一种姓的话,那么外姓汉人怎么都算的上第二种姓了。 想到这,阿尔文看向前方坐在轮椅上的冯森,眼中透出了几分炙热。 “……感谢这些在作战中出了力的百户们,同样,他们的属下也有不少在此次战斗中立下了功劳,再多的牛羊赏赐都无法奖赏他们英勇杀敌的英姿,所以,我决定,为这些撒克逊勇士赐予一个荣誉称号,即乡士。” 冯森浑身裹着绷带,面色红润地坐在轮椅上,拿着铁皮喇叭,中气十足地向着下方吼道,“我需要向大家解释一下乡士等称号的用途,首先,乡士与义从一样,是一个武勋。 获得这个称号的要求是在战场上斩首一级,那么诸位可能不明白我口中的乡士是什么意思,乡士代表着,如果我需要迁移人口,新建村庄,乡士将会是新村百户的第一选择,当某一个百户绝嗣时,也会从乡士中挑选有能力的人来继任。 我之所以告诉各位这些消息,是为了新法令的实行,诸位也都知道了,最近诺斯的维京海盗盛行,往往几十人就足以祸害数百里,但他们来去如风,而村庄间又不团结,为此,我决定实行两旗制度!” 看着下方的众人,冯森咳嗽了一声,接着说道:“所谓两旗,就是撒克逊旗与法兰克旗,其本质等同于以军队的方式来管理诸位。” 只听“哗”的一声,会场里顿时一片议论声蜂起,很多大小地主贵族或者自由民开始交头接耳。 “领主大人,我不敢苟同,我可是自由民啊!自由民意味着自由,怎么能像军队一样管束呢?” “领主大人,你如果想像训练那些撒克逊奴隶一样训练我们,我们是坚决不会同意的。” “安静!安静!”怒目圆瞪的唐军士兵快速入场,挥动着手中的大棒,殴打着这些骚动的人们,让他们很快恢复了安静。 “别心急,我的朋友们。”冯森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容,“首先,我希望和诸位解释一下,所谓的两旗是怎么回事,两旗分为撒克逊旗与法兰克旗。 旗就是和百户配套的制度,十个百户组成一个千户,十个千户组成一个万户,就这样一级一级组成一个旗。 在军队作战时,每个旗出兵跟从作战,没有战事时就在各个百户千户的领导下种田狩猎,与日常无异。 而旗人与我本人关系,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包衣,他们与我的关系是主人与获释奴隶,第二种是旗人,他们与我本人的关系则是恩庇,其地位相当于我本人的亲兵队。” 所谓的恩庇是加洛林时代一个非常难以形容的社会关系,一方向另一方宣誓效忠,很像是封臣体系,但又与之有所不同。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恩庇人与受保护者之间的关系,很像是皇帝和太监,对于太监来说,只有皇帝能给予他权力,同时,在犯了错误时,也只有皇帝能保护他。 但与太监与皇帝关系不同的是,中原只有皇帝有太监,但这边几乎所有贵族都有“太监”。 此时的法兰克社会是一个基于恩庇与封臣的社会,几乎所有人都要向某人宣誓效忠或从某人那里得到恩庇,他们的社会地位从基本是与恩庇人挂钩的。 所谓宰相门房七品官,但与中原宰相不同的是,法兰克这边的宰相是真能让门房去当七品官的。 查理就不止一次把奴隶或者获释奴隶升为王室代理人或者庄园管家,而他的儿子虔诚者路易更是变本加厉,把一个获释奴隶埃博任命为兰斯大主教,逼得当时特里尔主教特甘大骂:“皇帝也许能让你成为自由民,但他不能让你成为贵族,那是不可能的!” 而冯森建立的两旗制度,就是从恩庇生发出来的。 在法兰克传统中,一个伯爵大地主这样的权贵,身边必然会聚拢一批武装人员,假如他们是武装奴隶,那他们的关系是主仆,假如他们是自由民兵,那他们是关系是恩庇人与受保护者,这批自由民兵有一个古老的法兰克传统称谓——“亲兵队”。 “这意味着,所谓的两旗制度,只是扩大化的亲兵队与武装奴隶罢了,当然,各位也不要着急,赛里斯圣人有一句古话,叫治理大国如同烹饪小鲜,所以我不会直接强行实行。 撒克逊人中,只要有战功,就能向我申请成为旗人,对于撒克逊奴隶也是一样,而没有战功的奴隶、之前的战俘以及我手中的法兰克奴隶和获释奴隶,则尽数押为包衣。” 听到这句话,在场的不少人都松了一口气,但也有不少人思考起来,尤其是一些本来只是来买冯森二手武器百件补贴的流浪佣兵们,当旗人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这么做不仅仅是因为要防备来自维京人的袭击,得让大家团结起来,还有一个方面,也是我因为得到了一个消息,那就是撒克逊人又要叛乱了。”冯森坐在轮椅上,缓缓吐出了这样一个事实。 “什么?” “去年不是才……” “领主大人,您可要保护我们啊。” “咳咳咳。”冯森发出了几声咳嗽,“在与维京人的战斗中,我受了重伤,我可能无法出击,只能待在城堡中固守,这就是我想要组建两旗体系的原因。 有我本人和其他人做担保,这样,在一个村庄遭难时,其余的村庄至少可以守望相助,等待我的支援……伊奥帕、富尔森,你们也不要放松警惕,要知道,在场的很多百户手上都流过维杜金德士兵的血。 维杜金德派兵袭击改信天父的撒克逊村庄时,他们可没留手啊。” 看着下方的大小酋长和贵族地主脸色数变,小声地交头接耳,冯森不理会,而是不咸不淡地叫道:“不是还有那三位保护了汉堡的英雄吗?还要给他们赏赐呢,宣他们上来。 哦对了,我还要提醒诸位一句,从今往后,只有旗人能改姓为外姓汉人,而只有汉人或外姓汉人,才能担任千户或者升为府兵。 也就是说,咱们现在的武勋体系是乡士——义从——府兵——牙兵,而最高的牙兵武勋从今往后不会再赐,仅目前的靖难军世袭罔替。” 很快,冯一冯二与阿尔文便在几个奴隶的带领下,走到了台前。 “冯一,撒克逊族,父母亲戚皆为丹人所害,节帅心慈,收为义子,赐姓冯,号一。” “冯二,撒克逊族,与冯一为兄弟,同收为义子,赐姓冯,号二。” “阿尔文,撒克逊族,父长曾从叛军,而子却忠信,收入汉堡小学堂为学兵。” “三人于易北河合斩维京首一级,其杀敌虽微,但通信功大,故将此三人收为外姓汉人,授义从,赐千牛卫之职,每人赐田五十亩,房屋一座,麻布十匹,瑞牛服两件,奴隶三人,猪羊两对,牛马各一,索里达一枚,每月薪柴四担,冬有石炭冬衣,自明年起,每月供白面一斗,大麦三斗。” 在冯森的背后,三个人分别用汉语法兰克语和撒克逊语大声播报了两遍,在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中,冯森拿起了装在木方盘中的幞头,为三人束发戴好。 “冯一,从今日起,你便叫冯威廉。” “冯二,从今日起,你便叫冯汉思。” “喏!”冯一冯二,哦不对,是冯威廉和冯汉思两人喜不自胜地摸了摸头上的幞头,拱手回道。 “阿尔文,你想姓甚?” “回节帅,我也想姓冯。” “嗯,阿尔文在撒克逊语中有大家所喜爱的朋友的意思,既然如此,你就叫……”冯森拍了拍阿尔文的肩膀,“冯友德吧。” ———————— 看着离去的人群,冯森坐在轮椅上,让康德贞推着他下了木台。 其实冯森早就能站起来自己走了,但是他很享受这种坐轮椅的感觉,加上要渲染出自己受伤很重的样子,才坐上了轮椅。 坐在轮椅上,冯森开始复盘整个两旗制度。 所谓的两旗制度,其实不是冯森恶趣味,当然,也有那么略微一点点点点的恶趣味在里面,实际上还是出于了现实的考量。 为什么这么说呢?作为一个忠臣,想要斗过奸臣实在是太难了,东晋时王敦想杀忠臣陶侃,为什么不敢,不就是因为陶侃有个掌握了兵权实权的亲家周访吗? 苏峻之乱时,那些中央的辅政大臣搞得定,不还得后来掌握了兵权近乎割据的陶侃来平乱? 所以作为一个忠臣,必须要当权臣,大忠似奸啊,而诸多权力中最重要的两项来源,就是兵与钱,或者说军权与财权。 财权先不急,冯森已经有了规划,兵权却有些问题了。 要知道,冯森的靖难军强是强,但也有问题,那就是人数太少,在有汉人补充之前,必须得是最紧要的关头才能动用。 冯森需要唐协军,但是如果这群唐协军没有战斗力也不行,养一堆没有战斗力的炮灰性价比极低,他需要的是有一定战斗力的炮灰。 这些炮灰人数要多,要有一定的战斗意志,最好在日常生产工作之余还能来点军事训练,甚至能搞点自带装备。 本来这个群体最好的是良家子,也就是自由民,但自由民太少了,汉堡领土上自由民占据了堪堪四分之一的人数,这都算多了,因为很多自由民都是从内地迁过来的。 换成法兰克内部,经常是一个教堂下面一千户人家全是奴隶。 汉堡自由民人数太少,雇佣他们打仗太费钱,冯森要的是那种数量庞大干粮自带最好能光合作用的灰色牲口。 想来想去,冯森又把目光看向了获释奴隶。 奴隶一个最大的问题是积极性不高,没有上升空间,也就没什么战斗意志。 冯森曾经想过用释奴的方式来诱惑他们,但实际上收效甚微,有些奴隶听说他们要被释放,甚至哭着喊着问冯森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然后,冯森才从奥利安哪里得知了一个爆炸性事实,那就是获释奴隶也是奴隶。 是的,在法兰克王国,获释奴隶的身份还是奴隶,尽管他们获得了释放,但他们却成为贵族们的受保护者,相当于没了奴隶名头的奴隶。 获释奴隶,就是法兰克王国大小贵族搞出来的骚操作,因为教会的教义要求就是释放奴隶,而查理曼自己也经常要求手下释放奴隶,甚至会让一些贵族用书面形式释放奴隶,并将其转化为自由民。 但大小贵族们才不会老老实实地释放出去,那都是劳动力啊,那都是钱啊,把他们都放了,咱们老法兰克旗的吃什么喝什么? 于是他们就整了这么一出: 好,我把奴隶释放了,但被释放的奴隶你不能走,因为我释放你的条件,是我要成为你的恩庇人,好,你现在是我的受保护者了,我命令你继续给我干活。 受保护者与太监的唯一区别是一个有吊一个没吊,而获释奴隶与奴隶的唯一区别是一个获释,一个没有。 所以,对于奴隶们来说,决定他们地位从来不是自己到底是不是获得了释放,而是他们主人或者恩庇人的地位。 从获释奴隶通往自由民的道路,基本就被堵死了,除非你运气好,能够得到主人书面形式地释放为自由民,但那样的可能微乎其微,大多数奴隶努力的结果都是主人吃肉喝汤,他舔舔盘子。 就像特里尔大主教说的:“奴隶永远不可能变成贵族。”,同样,奴隶也几乎永远不可能变为自由民。 换句话说,奴隶是有积极性和战斗意志的,只要能打开从奴隶到自由民的这层天花板。 为了统治,为了经济利益,为了虚无的贵族地位,法兰克的贵族们是死也不愿意放开这层天花板的,但是冯森愿意——只要他们变成外姓汉人。 撒克逊汉人,维京汉人,法兰克汉人都是外姓汉人,只要他们说汉语守汉礼服华服,就是以夷变夏,除了肤色,与真正的汉人没太大区别。 冯森可以给他们这个晋升渠道,那就包衣——旗人——外姓汉人。 这个晋升渠道则依旧是基于恩庇,只不过冯森在恩庇体系内划分了等级,相当于武装奴隶可以晋升亲兵队,而亲兵队的身份就是自由民等级。 同时,武装奴隶和亲兵队都在一个恩庇体系内,这样既不会挑动贵族敏感神经,也绕过了律法规定的身份阶级。 所以,八旗制度还真是适合此时情况的制度,因为八旗内部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也是大差不差地等同于恩庇和奴隶。 目前,冯森的手上只有法兰克旗与撒克逊旗,未来可能还有斯拉夫旗、罗斯旗、诺曼旗等等,但那就是将来的事情了。 而从旗人到汉人的以夷变夏过程,只需要将他们对八旗的组织认同,转化为对汉人的民族认同就行了。 “冯!冯!”就在冯森被康德贞推着向外走去时,一个让冯森熟悉但又陌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冯森带着不敢置信的眼神扭过头,在大会场的一角,一个笑颜如花的小姑娘撑在篱笆上,一边挥手一边大声地呼喊着。 歪日!这小祖宗怎么跑到汉堡来了!冯森的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现在这里可是算前线的,按照之前和维杜金德通过的消息,今天也应该是维杜金德起兵的时间啊。 “快快快,找人把他们保护起来,送到我府上。” 经过一番鸡飞狗跳后,柳德米拉和阿多尔终于跟着冯森来到了他的府邸。 “小祖宗,你怎么来了啊?”冯森无奈地坐在轮椅上,看着眼前的两个小女孩,脑仁子生疼。 “你不是受伤了吗?我来看看你。” “我很好,汉堡现在很危险,你还快点回火,回明登吧。” “我一来你就要赶我走?”阿多尔鼓着脸,又委屈又生气地说道。 冯森没有理会她,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怀春罢了,其实只是他当时斩杀敌人留下的吊桥效应,跟初中女生喜欢上年轻老师没什么区别,再怎样他也不会对她动心思,那也太畜生了。 他看向一旁的柳德米拉。 这位柳德米拉小姐大约十四五岁,长长的灰白色头发扎成了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垂在腰间,一张淡淡的娇软的白皙面孔上,镶嵌着一对乌溜溜的黑的发亮的大眼睛。 这是一张典型的东斯拉夫样式高眉深目的脸,但也许是祖上带着一点乌拉尔血统,她的眉眼并不是那么的清晰尖锐,反而更加柔和一些。 她的脸是那种介于鹅蛋与瓜子之间的类型,既不是太尖也不会太圆,两绺长发从两鬓垂下,遮住了一点她有些微微发热的脸。 她穿着一身羊毛做成的连衣裙,连衣裙上,来自拜占庭的绣娘用金线刺出了各式花样,而脖子上挂着一件红色翡翠制成的项链,在她白色的皮肤,这红色愈发得热情起来。 “你是德罗兹科的妹妹?”冯森向着她发问。 “是的,伯爵阁下。”柳德米拉的脸有些微微发红,她微微地低着头,眼睛在冯森的身上脸上转来转去,等到近距离看来,她才明白为什么阿多尔会对冯森这么迷恋。 此时的冯森失血过多,面色有些苍白,但反而有种病郁的美,那张如同刀削斧凿的脸上,一对浓重的粗眉下,明亮的眼睛更是炯炯有神。 而且最主要的,他真的没有臭味,身上甚至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怪不得阿多尔会喜欢他,确实比寻常男子英俊整洁太多了,柳德米拉心中隐隐明悟,但她不知道的是,在一年前,冯森与阿多尔相遇的时候,并不是现在这样。 柳德米拉觉得他变帅了,其实是【健壮】特质带来的+10异性吸引。 “你叫什么名字?” “柳德米拉,伯爵阁下。” “她这是怎么回事?是您将她带来的吗?” “不不不。”柳德米拉赶紧摆手道,她向冯森叙述了整件事的经过,冯森才明白过来,看着气得眼角含泪的阿多尔,冯森无奈之余又有些感动。 这小姑娘居然硬是在肮脏恶臭空间狭小的货运马车中,担惊受怕地待了整整四天,只为来确认他是否平安。 “伯爵阁下,我已经向明登发出了书信,查理殿下已经派人来接她了,估计明后天就能到达,这段时间,阿多尔殿下的安全就只能交给您了。” “唉——”冯森长叹了一口气,他转着轮椅来到了侧过脸不看他的阿多尔身边,伸出手给了她一个非常不合礼法的拥抱。 “感谢您能来看我,阿多尔殿下,这段时间我会一直陪着您,直到国王殿下派来接您的使者到来。” 第八十章 进击的维杜金德 海风吹拂,在碧蓝如洗的天空下,一支大军正静静地集结着,来自诺斯的五百军队,撒克逊本地的三千军队,雇佣的五百索布人骑兵以及来自丹麦的内迁的一千丹人武士。 总共五千人,这是维杜金德目前能动员的力量的极限,毕竟他在日德兰半岛南部地区,只占有后世的吕贝克和迪特马尔申,而通往弗里斯兰的道路,中间还隔着一个易北河和施塔德。 不过拜维京海盗所赐,不莱梅毁灭,现在不莱梅北方的施塔德地区已经基本废了,可以随意通行。 虽然现在只有这五千人,但他们都是精锐,是从四面八方汇聚来的叛乱军种子,一旦让他们跨过汉堡和不莱梅,与东伐利亚和盎格利亚的撒克逊部落会合,这批人可以轻轻松松膨胀到上万人。 不过维杜金德的规划太过于明显,虽然查理有时候表现的大大咧咧,但实际在作战和战略上,查理对形势的敏感度,绝对可以算一流战略家。 查理设置了不莱梅,挡在了威悉河口,设置了汉堡,挡在了易北河口,这个时代最便利的运输方式就是水运,这俩河口一边放一处堡垒,直接把维杜金德锁在了吕贝克。 当然,维杜金德还有另外一条路,那就是走陆路,但问题是,查理拉拢了同样信仰天父教的欧波里特王国,堵在了维杜金德的东边,这样三面锁死,维杜金德再怎么样也没法飞过来。 在这种情况下,查理为了防止出岔子,原定的巡访南方的计划都取消了,直接待在明登的行宫,住了一整个冬天,就等春耕完成,率兵掐死这个叛军领袖了。 但查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维杜金德不知怎么的居然在不莱梅内部发展了一名叛徒,直接攻破甚至摧毁了不莱梅,短短七八天的时间,根本来不及修复城防。 一条防线上出现一个漏洞,那相当于整条防线都没有用,查理比法国人更懂这个道理。 这样一来,维杜金德完全可以从迪特马尔申西边的施塔德登陆,用威悉河运送辎重,直接绕过了冯森的汉堡,然后再沿易北河南下,夺取马格德堡。 一旦马格德堡被夺,三分之二的萨克森领地就都算是对维杜金德敞开大门了,作为一个火星子,维杜金德甚至能燃烧出两三万的叛军。 而由于冯森“重伤”,基本无法出战,那么最多起到的,就是个牵制敌军兵力的作用,根本无法干涉到维杜金德。 最可怕的后果还不仅如此,维杜金德可是有盟友的,劳沃斯河以东的弗里斯兰叛军,年年劫掠边境的索布人,被欧波里特激怒意图报复的维莱蒂人,甚至是早就眼馋法兰克富庶领地的诺斯人。 查理曼的敌人们联起了手来,组成了一个对法兰克的包围圈。 维杜金德将亲手点燃这根导火索。 “我的勇士们,我今日,将你们召集过来,所为的仅仅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夺回我们应有的东西!”骑在马上,维杜金德对着环绕着他的大小贵族大声怒吼着。 “几百年前,我们的先祖,就是从迪特马尔申一带南下,征服了整个萨克森,我们的血液已经浸透了萨克森的土地,这里由奥丁赐予,是我们撒克逊人天赐的领地,但是,法兰克人,哦,这些卑鄙的魔鬼。 他们强迫我们朝贡,强迫我们缴税,一旦我们抗议就将我们视为叛乱,开始清剿,但可笑的是,我们何曾向法兰克人表示过被征服? 他们杀死了我的祖父狄奥多里克(与之前那个伯爵同名),自大地以为已经征服了整个萨克森,但实际上,不!我们永远不会被他们征服,除非我们全部死去。 我掀起了数次所谓的‘叛乱’,但其实那根本不是叛乱,而是我们要夺回本就属于我们的东西,家园和土地。 你们大部分都是被自家领主强行纳为奴隶的自由民,那些归顺了法兰克人的叛徒是怎么对待你们的?夺走你们作为自由民的权力。 你们的权力是几百年前我们的先祖所赐予的——那就是自由!而这份由我的先祖对你们做出的承诺,我一样要兑现。 现在,恶毒的法兰克人要夺走这份自由,不,我绝不答应,我相信,你们也一样! 你们中的很多人,都曾软弱地以为,只是换了一个萨克森人的大酋长罢了,但实际上呢?看看韦尔登大屠杀吧,撒克逊人流出的血染红了整个阿勒尔河,这就是法兰克人对待他们子民的态度吗? 我要站出来,不仅是因为我是狄奥多里克的亲孙子,同时,我也要保护你们,因为我才是你们真正的大酋长,你们真正的主人,所以我才会在乎你们的生命,对韦尔登死去的撒克逊人而愤怒!” 说到这里,维杜金德停了下来,换了一口气,而下方的各个大小贵族则趁机愤怒地喝彩支持起来。 “听我说,我的朋友们,由于我们北边朋友的勇猛,不莱梅教堂的城堡已然被摧毁,那么我们通往威悉河的道路便畅通无阻了,虽然该死的卡尔就在明登,但我们暂时无法去击败他,因为我们的力量还太弱小。 我们需要先攻占不莱梅教区,然后迅速南下召集吕讷堡、丹嫩贝格和布伦瑞克的民兵,然后通过易北河将北岸的撒克逊民兵接过来,再一起去攻击明登,只要查理死了,一切都会好起来。” “领主大人,但是我们全部出兵的话,假如欧波里特人袭击怎么办?”一个撒克逊小贵族高高举起手问道。 维杜金德哈哈大笑道:“这就是我要告诉你们的第二点,在外面我们有足够的盟友,弗里斯兰的朋友会帮我们守住威悉河的海岸,维莱蒂的朋友会帮我们拖延住欧波里特人,而马格德堡,将会有我们索布人朋友帮忙攻陷。 法兰克人四处征战自以为无敌,但却惹怒了无数敌人,今年就是法兰克人的末日!” “那汉堡怎么办?他们的骑兵来去如风,假如劫掠我们后路的话,我们根本抵挡不住。”一个年轻的贵族大声说道,“咱们最好还是先去灭了汉堡,然后再继续南下。” “愚蠢!”维杜金德大声喝骂道,“咱们进军不莱梅靠的就是速度,要让查理反应不过来,来不及调动大军,这样才有机会与其他的酋长们汇合。 但攻陷汉堡,我们又能得到什么?现在咱们最要紧的就是时间,五千人,你能在三天之内攻陷汉堡吗?汉堡是那么好攻的吗? 等我们攻陷汉堡之后,查理调集的大军估计都打到易北河了,到时候你该怎么办? 汉堡的确是个问题,他的问题并不是会劫掠我们的后路,而是会阻挠我们南下的速度,除非他这么做,否则主动进攻汉堡只会得不偿失。 我听说汉堡伯爵在之前与诺斯人的海盗们交手时受了重伤,估计也无法再次出战,根本无法劫掠我们后路。 当然,如果你想报那个阿瓦尔人劫掠的仇,等击败了查理也不迟!” 那个提问的小贵族讪讪地缩回了手。 看着装备精良精神饱满的士兵们,维杜金德抽出了腰间的武装剑,指向了西南方: “出发!” 第八十一章 拜天父会 费利克斯在小屋中苏醒,和不莱梅的硬板床不同,垫着羊毛的被褥异常地柔软,他差点睡过时候。 匆匆端起一个木盆,用里面的水浸湿了毛巾,费利克斯披上黑色的教士长袍,走出了这个小房间。 品蓝色的勿忘我在路边的草丛正摇曳着,迎面的风送来了点点花香,费利克斯望着远处金红色的太阳,露出了笑容,今天又是一个晴天。 这是他来到汉堡的第三天,自从那场可怕的灾难后,不莱梅基本处于无法防守的状态,本来他是想和长老们一起前往明登的,但开尔文主祭,哦不,现在是开尔文长老改变了他的想法。 实际上,开尔文和他的侍从僧们自己有一个小圈子,或者说讨论会。 在这个时代,天父教还不是特别的封闭,地位也不算特别高,正处于“有什么不可以谈的,都可以谈”的时代。 后世那些规矩和法律都是在一次次的大公会议中确定的,而现在天父教言论还是相对自由的。 尤其是这个时代的教宗还没有后世那么高的地位,各个教士和教区都相对独立,所以各种的说法和修道院都雨后春笋般冒出。 这种情况下的讨论会,基本就是后世各个修会的原型了。 各个修会都会提出各式各样的想法,最终并施以践行,比如克吕尼修会就引发了后世的克吕尼改革,在这场改革中,教宗的优势地位才开始显现——因为克吕尼修会提出要求修道院和教堂自治,只听从教宗的命令,不再受世俗领主管辖。 在这个时代,往往是一个主祭带着七八个学徒,而这些学徒就是是从僧,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非常亲密。 比如说查理曼的托孤大臣和外交大臣安吉尔伯特,他也是后来的意大利国王驼背丕平的主教,丕平进入意大利当国王时,陪同他一起处理政事的就是安吉尔伯特。 那安吉尔伯特为何能有此作为呢?因为他年轻时是阿尔昆的学徒侍从僧。 侍从僧和老师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么亲密,甚至也可以说得上是一种恩庇和人身依附的关系。 那么费利克斯当然是跟着真慧走了,而且费利克斯本人也对真慧在讨论会中,隐隐约约透露出来的东西颇感兴趣,所以便跟着一起来到了汉堡。 实际上,假如真慧在汉堡建立一个修道院的话,跟在他身边,或许能晋升为副主祭甚至主祭,那也是不错的前途,愿意跟随他来到汉堡的差不多有十来个人。 按照昨天真慧的通知,所有的侍从僧都需要到给真慧的院子中进行讨论,商量建造修道院的事宜。 从费利克斯到真慧的小院,距离并不远,没走一会儿,吊在屋檐下的十字架便映入了眼帘,而费利克斯的几个同学也出现在了来时的路上。 几人互相打过招呼,一齐进入了真慧的临时修道院中。 小院并不大,但容纳十来个人却绰绰有余,费利克斯与几个相熟的侍从僧在小院中站定,而冯森与真慧正跪在十字架前,虔诚地祈祷。 很快,两人祈祷完成,冯森被人扶到了轮椅上,推到了一张圆桌前:“诸位,请坐吧,天父面前人人平等。” “感谢您,领主大人。”侍从僧们拘谨地各自找到位置坐下。 “诸位,我邀请各位过来,是因着天父的意,来做一些微小的工作。”冯森挺直了腰背,昂着头说道。 “诸位都知道,我和开尔文长老是来自万里之外的赛里斯大唐王朝,我们是那边的天父信徒,我们到此处来,曾经是抱着更加接近天父的喜悦而来,但现在,我们都很失望。”冯森长叹了一口气。 在侍从僧们惊疑不定的眼神中,冯森向着真慧点点头。 真慧也跟着叹了一口气:“我的信徒兄弟们,我对此处的教会也很失望。 在赛里斯时,教会中的教士们都是安贫乐道,全心全意地侍奉天父,朴素且节俭,因为我们信奉着一个真理——那就是教士作为信徒们的牧羊人,应当是最为虔敬、生活最为圣洁的,但是,我在这里却看到了不同的体验。 教士们狡诈得如同蛇与狐狸,欺诈商人的钱财,凶狠得如同的狼犬,掏空了农民们的口袋,他们大把大把的敛财,用在腐败且奢侈的生活中。 在云游弗里斯兰和萨克森的路途中,在其他教士的书信中,我得知了无数这样的案例: 僧侣们自己不劳动,却需剥夺耕种出租土地的佃户,用他们的所得满足自己的需要,他们不布道,不听取忏悔,不执行圣餐仪式,不行使任何宗教上的职权,他们就是俗人。 他们与俗人的区别,只是一个削发,一个不削发而已……” 费利克斯感觉到一记一记的重锤砸在他的脑门上,是的,就是这样,开尔文神甫说的太对了。 费利克斯就是出生在法兰克王国的核心地区之一,莱茵河地区,在那里,教士们如同恶毒的小吏,克扣佃户的口粮,用长鞭和木棍殴打人们,甚至靠着着掌管了乡村司法,肆意地吞并自由民的土地。 费利克斯一家就是这么被赶出了家乡,一路上,费利克斯一家五口人,死的只剩下他自己和一个弟弟,就算是那个弟弟也在前几年因为感染了瘟疫去世了。 虔诚地信仰着天父的费利克斯不理解,他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本应善良的天父信徒们会这么阴险,本应纯洁的天父信徒们会如此贪婪? 但现在他明白了——天父身边有奸佞啊! 费利克斯的脑海中再次出现了如同之前那样的豁然开朗,他眼前一切都仿佛拂去了灰尘,那么清晰明了。 “我为此而感到痛心,所以,我就在想假如有一天我能自己建造修道院,那么我一定要建立一个我心目中最接近天父的修道院,甚至在未来,将那些贪渎了天父财富的教士赶出教会,这是我的梦想。 我的学徒们,你们愿意支持我的梦想吗?” “愿意!”费利克斯猛地站起,前所未有的狂热叫喊道。 “愿意!”年轻的侍从僧们大多阅历短浅,容易被引导,真慧随意画了两个大饼,他们就已经开始嗷嗷叫了。 “先不要激动,在赛里斯有一位圣人曾经说过:走一千里路,要开始于第一步,我们不能一开始就要改革,因为那些腐败的修士力量太过庞大,我们要隐藏我们自己。 所以我建议咱们就组建一个隐修会如何?这个隐修会只在修道院内实行我们的戒律和思想,再慢慢推行到别的地方。” “好!” “我同意。” “我资瓷。” 这下之前一些犹豫的侍从僧也转换了立场,毕竟关起门弄,就算除了什么岔子,不至于影响前程。 “好啊,作为一个天父信徒,我对教会的腐败也是非常的不忿,他们不仅在释奴上毫无作为,被贵族欺骗,还如此地糜烂,在开尔文长老告诉我这一切的时候,我既不敢相信又非常愤怒。 我不是教士,但我也愿意尽一臂之力,参加你们的隐修会,作为在世俗的代表,为你们提供帮助!包括金钱书籍土地和人力!” “感谢您的慷慨。”在几个侍从僧的带领下,他们纷纷向着冯森行礼感谢道。 “这是作为天父信徒该做的。”冯森微笑着在胸口画出了一个十字,“我们的隐修会不是强制加入,我给你们三天的时间考虑,如果你们任何人不愿意,我会将你礼送到不莱梅,没有关系的。 三天之后留下的,那便是我们隐修会的兄弟,那个时候我会告诉你们我们隐修会的宗旨和戒律。” 躲在后面的几个侍从僧互相对视了一眼,没有说话。 费利克斯则大声问道:“那咱们的隐修会叫什么名字呢?” “我们的主张是《拜日经》才是唯一最高权威,只有天父才是传统权威的解释者和维护者,所以——”冯森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古怪的笑容,“就叫拜天父隐修会吧。” 第八十二章 编户旗民 黑云卷动着灰雾,在天边组成了一道仿如倒悬山峦般的云波,带着泥腥味的风居然也带上了一点夏初少有的凉意。 忠勇坊通往农场的十字大道上,基本已解开大多数绷带的冯森,舒适地坐在轮椅上,被阿尔沃推着缓慢地前行。 在他的身边,阿多尔握着冯森轮椅的把手,兴高采烈地和冯森分享着昨天和吉塞拉嬷嬷还有一些小伙伴去钓鱼的故事。 看着蹦蹦跳跳的阿多尔,冯森都有些怀疑,她来到汉堡,到底是为了来看他一眼,还是单纯就是为了逃学来玩的。 这是阿多尔来到汉堡的第二天,冯森上午刚和侍从僧们开过会,宣布组建拜天父会,下午就组织着他们去编户旗民。 坐在轮椅上,冯森向着两边眺望,麦田中,几头老牛哞哞地叫着,拖着一个沉重的新式赛里斯犁——由于铁器的缺乏,冯森就是把虚空工坊所有产量拿来生产犁头都不够,只能使用这种将骨头和硬木作犁头的仿制曲辕犁。 那十来把曲辕犁也在用,不过是用来开荒军管农场的新土地,由几位老农打理,效率更高。 一望无垠的田野上,几个农民赶着马车,捏着鼻子来到了一处洼地,这是冯森发酵粪肥的地方。 他们扫去了粪堆顶上和两边的马粪,再用木桶将这些有机肥倾倒在马车上,往开荒田那边运送去。 这些马粪堆积在粪堆上,其主要的作用是来加热和保温,这些粪肥由于是秋天的堆积的,所以冬天温度太低,可能发酵效果并不好,但是马粪发酵的温度很高,可以用来保温。 腐熟发酵完的马粪也别浪费,由于西欧这边的土地大多是湿黏土壤,将马粪和秸秆放在一起焚烧撒入土地中,可以有效改善土质。 从去年的九月开始,除了春耕和最冷的那半个月耽误了,在其余的时候,冯森的开荒活动一直没有停止过。 汉堡的农地分为三大块,第一块位于阿尔斯特河南岸,是自由民们的田地,大概有三千亩左右;第二块是位于阿尔斯特河北岸,是冯森本人的地产,大概在五千亩左右;第三块是位于阿尔斯河更北边,接近易北河的区域,是新开垦的田地。 经过半年多不间断地开荒,累死病死了三百多奴隶战俘,冯森总算开辟出了这四千亩田地,并种上了小麦和豌豆。 这三块土地中,北岸的耕地都是按照冯森的垄耕种植法来种植,并且洒下了大量的农家粪肥。 如果来年田地的产量能够达到一比五的话,冯森掌握的九千亩土地,将会是七十多万斤小麦。 秋收之后,冯森就可以收税了,自由民们除了小麦还在冬天种了产量更高的大麦和黑麦。 不过以他们的水平,估计大小麦加在一起,都不知道有没有二十万斤,对于这部分粮食,冯森不准备收太多,来个十一意思意思得了,毕竟今年他们也出兵打仗了,而且他真不太看得起他们手中的粮食。 法兰克人的主食中很大一部分来自蓄养的动物及其产出如牛奶和鸡蛋等,他们主要的肉食则是猪肉。 由于此时的德意志地区森林面积极大,橡子树又多,到处是猪食,这个时候的养猪确实相当简单,每家每户都养着一两头大肥猪三四只羊还有不少鸡鸭鹅(仅限自由民)。 冯森本人就是最大的养殖专业户,一共养了将近四千头猪,除此以外,还有五千只羊,以及八百多头牛,马一千多匹,鸡鸭鹅更是无法计算。 为了这一批畜生们,在冯森未来的计划中,会进行大的三圃轮作,比如说有三万亩地,那么其中两万亩拿来种地,另外一万亩种苜宿等牧草肥地,然后每年轮换。 不管如何,这些田地都会进行集约化的大规模大农场生产,据冯森所知,法兰克王国后面还有好几场饥荒和叛乱,有的是佃户来种田。 冯森还在任务树中找到了一些可以从本土运人的成就,实在没人,还有这群种地赛亚人呢。 很快,冯森就在阿尔沃的推动下,到达了一片空阔的平地,在平地上,搭建着三五间小草棚子,这是平日里监工们拿来遮阳和休息的,但现在,这里已经被两个侍从僧占领了。 草棚子下,侍从僧们拿着羽毛笔,用着新奇的白纸(火星工坊出品),坐在一张小桌子后面,看着大小百户和十户们一一将自家人推到桌子前,大声地报出姓名职业和年龄等。 一个中年的大脑门的男子站在草棚前,木木地站着。 “什么名字?” “我叫,我叫……我,我忘了。” “自己的名字还能忘!?” “他叫尼古拉。”旁边的百户赶紧补充道。 “又一个尼古拉,什么职业?” “农,农民。” “哪个村子的?” “凯奇村。” “几岁?” “不知道。” “你们百户叫啥名?” “忘,忘了。” 站在尼古拉旁边的百户马上说道:“我叫赵四,汉堡之战有战功,领主大人赐了汉姓,我排老四,所以叫赵四。” “你们凯奇村为什么这么多尼古拉啊?” “他们的父亲就叫尼古拉啊。” “那他们怎么区分呢?” “有绰号的。” 那侍从僧拿起笔,没好气地问道:“你绰号叫什么?” “猪鼻屎。” 再次询问了几句,提起羽毛笔,侍从僧小心翼翼地在画成了表格的白纸上写下:“尼古拉·赵四·猪鼻屎,凯奇村,十户莫德,百户赵四,三十七,农民,家中三口人,信奉异教,包衣。” 检查一遍没有错误,侍从僧念经般快速地对着尼古拉说了一声:“天父的福音保佑您。” 说完,他探出脑袋向着后面的人群大叫道:“下一个!” 一个矮个子的撒克逊人在赵四的拉拽下,被拖到了桌子前。 “你叫什么名字?” “尼古拉。” “我的天父啊……” 看到这群快要崩溃的侍从僧,冯森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们弄垮不莱梅,除了劫掠来的战利品外,这群侍从僧就是最贵重的战利品。 从哪儿找那么多会写字会计算还有着和愚昧村民打交道经验的小吏呢? “冯,我来推你吧!”阿多尔笑嘻嘻地握住了轮椅扶手。 “你推的动吗?” “让我试试呗,求求你了。”一边说着,阿多尔一边就想伸手去握住靠背上的握把,但他娇嫩的小手,却触到了一只粗糙的大手上。 阿尔沃斜眼瞄着阿多尔,死死地握着握把,眼神透露出一丝杀气。 而阿多尔丝毫不示弱地瞪了回去,但她毕竟是个小孩,根本抢不过天生怪力的阿尔沃,憋得脸都红了。 “节帅!” 急促的马蹄声伴随着来人的叫声,打断了两位公主间的较劲,她们同时扭头看去,却是一个急匆匆的斥候。 第八十三章 公主连接 冯森的将府。 坐在火炕前,康德贞三根手指搭在柳德米拉的手腕上,仔细为昏迷的柳德米拉诊脉,很快,康德贞长出了一口气,收回了手。 “怎么样了?”回到将府的冯森从轮椅上站起,靠在旁边的柱子上问道。 “没什么大碍。”康德贞为柳德米拉掖好了被子,“标枪头和碎骨都取出来了,伤口也用羊肠线缝好,涂上了金创药,她受伤后又骑马颠簸,失血太多平日要多补补血。” “那她怎么还没醒?柳德米拉不会有事吧,康姐姐。”阿多尔满脸担心地站在床边,用手轻轻搓揉着被子的一角。 “别担心,小丫头。”康德贞揉着阿多尔的小脑袋,“不会有事的,她受了惊吓,我煎了一些安神的药汤给她喝了,明天应该就能醒过来了。” 冯森也松了一口气,重新坐回到轮椅上,开始仔细揣摩起之前发生的事情。 半天前,一个斥候突然从远处跑来告诉冯森,之前才离开的那队骑兵突然又回来了,不仅如此,他们人人带伤,数量更是只剩下三个。 当他们将柳德米拉护送到汉堡后,当场就因为失血过多,死了两个,只剩下最后一个带来了一个冯森早有预料的消息:维杜金德再次起兵叛乱了。 不过他们没有向南攻入汉堡,而是先渡过了易北河,到达了施塔德,与弗里斯兰的叛军会合后,成功将人数扩大到了一万两千人,再继续南下不莱梅。 当然,他们还留下了五百人在汉堡外围游荡,一方面阻挡信使,一方面也是监视冯森,防止他出尔反尔,不讲武德搞偷吸。 柳德米拉本来是准备前往汉堡东北方的欧波里特,但无奈却被维杜金德留下的游骑给撞上了,于是便有了之前的事情。 这基本就在冯森的意料之中,接下来,一旦局势糜烂,只要等这些两旗的旗丁练好,就是冯森出山之时。 要问什么时候战功最多?那当然打仗越多战功越多,而这些仗打下来,冯森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萨克森公爵之位。 【公爵征服】 【要求:获得一块法理领土上的公爵头衔】 【奖励:解锁碧玉之龙机制与相关决议。】 【碧玉之龙:开启丝绸之路机制与天朝状态机制,解锁相关决议】 冯森每次打开克劳塞维茨引擎,看到这个成就就十分眼热,碧玉之龙啊,那可是王国风云2中相当离谱的一个dlc,其中的一个独门绝技皇恩碎第拳,就是召唤天朝士兵,能瞬间把一些强大的势力干碎,变成一地小国。 不过冯森的这个克劳塞维茨引擎向来喜欢阉割,不知道有没有保留皇恩互动的机制呢?而且游戏中的士兵是火星兵,但这可是现实世界啊,唐德宗今年都自身难保了,哪来的士兵支援他呢? 但就算如此,其余那些机制足以让冯森去拼命了。 而冯森之所以要让局势乱起来,就是为了夺得这公爵之位,冯森需要在查理曼面前展示出自己有让撒克逊人臣服的能力,并且只有自己有让他们臣服的能力,这样,查理曼才会让冯森成为萨克森公爵,并且给予他足够的自治权。 向查理展示能力只是第一个要素,而第二个要素就是忠诚。 这个忠诚,起码是表面上的足够让查理相信,足够让大部分的帕拉丁学者团相信的忠诚。 第三个要素就是法理,或者说血统。 自己还掌握着维杜金德的女儿吉塞拉,不行就与她成婚去拿撒克逊人共主的法理,这个时候,可就由不得吉塞拉了,冯森可不会管你什么修不修女的。 在大义名头上,都算是有了法理,不要小看出师有名,这个时代的大小贵族和地主,还真就看血统。 现在的撒克逊人大多是血缘氏族社会,在他们看来,血缘就是最好的纽带,身体里带撒克逊人的血,那我天然就亲近一些。 想到着,冯森突然有些好笑,他抬起头,这间主屋内除了自己,一共坐着四个人,分别是法兰克公主阿多尔,欧波里特公主柳德米拉,萨克森公主吉塞拉以及丹麦公主阿尔沃。 这什么造型啊?公主链接吗? 滑着轮椅来到了屋子的门槛前,冯森站起身将轮椅搬过门槛,接着又坐了上去,继续向着滑去。 而屋外,王司马站在橡树下,已经等候多时。 “维杜金德怎么说?”滑着轮椅来到王司马面前,冯森低声问道。 “他说是误会,那个头目的反叛他也没有想到。” “哼。”冯森冷笑了一声,“他还说了什么?” “他说愿意将不莱梅所有的战利品作为补偿,不再分账,全部赠送给你,除此以外……”王司马拿出一张莎草纸,递给了冯森,“这是维杜金德的另一份补偿,他宣称会把女儿嫁给你,因为他只有一个女儿,所以会让你继承整个萨克森领土,成为萨克森酋长。 “无稽之谈。” 这个维杜金德还真是打的好主意,本来就是到不了他手里的东西,直接送出来做顺水人情,至于女儿更是像一件东西一样乱扔。 至于继承萨克森更是无稽之谈,在冯森的计划中,维杜金德必须死掉,他才能娶吉塞拉,因为在这个时代,模糊的定义比清楚的定义更加好用。 至于冯森和维杜金德的契约其实已经变成空谈了,自从那些跟随的撒克逊军队和那两个带队的撒克逊头领死去后,已经没人能证明这一切了。 在本来的约定上,真慧与那个撒克逊首领有交换文书这一措施,就是为了保证双方能遵守契约,否则公布文书,冯森和维杜金德都吃不了兜着走。 可实际上,那个透露信息的撒克逊军队副手,却不知道还有这一环节,被真慧瞧出了端倪,副手虽然搅乱了这一切,但在一番乱七八糟的混战中,冯森近乎于白嫖地拿下了不莱梅的战利品。 不过冯森与维杜金德没有立即开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冯森这边赃物还没出手,同时他也需要维杜金德闹一闹,而维杜金德暂时还不想与冯森闹翻。 “这是他写的信吗?”冯森展开了这卷文书。 “是的,不过只有一份婚约,没提别的事。” “叫真慧帮我起草一封给查理曼的信,把这个也给附上,就说我就是死,死外面,死在维杜金德剑下,也绝不会娶一个侍奉神灵的修女嬷嬷,只恨我身受重伤,而且阿多尔公主还在汉堡,无法出战,否则必叫维杜金德好看!” “喏。” 拿起那纸婚约,王司马正准备离开,却听冯森又叫住了他:“慢着,还有一件事。” 看着王司马转身,冯森嘿嘿笑道:“你再派人去问问那个信使,维杜金德知道怎么造云梯和攻城吗?缺少简便的盔甲吗?是不是军中没有能长时间保存的调味品?如果是,那我们之间,还有好多东西可以谈。” 第八十四章 进击的查理曼 查理的行宫并没有坐落在明登伯爵领的首府,因为那里还只是一个不到五千人的小镇,查理在明登的行宫真正的地点在帕德博恩。 帕德代表着领地附近的全长四公里的帕德河,而博恩的意思则是温泉,帕德博恩有足足两百多处温泉,就算是寒冬腊月也不会结冰。 在这样婉丽氤氲的环境中,人们的心情应该会无比地舒畅,仿佛一切都缓慢下来。 但空阔的行宫中,一切正相反,与正常的节奏相比,行宫内的一切都仿佛被加速了。 每一分每一刻都有使者迈着急促的步伐进进出出,从四面八方汇集来的使者们,骑着马来到行宫,但过不了多久,又要骑着马飞速地前往四面八方。 “殿下,汉堡伯爵的信来了。” “拣紧要的念,那些赞美之词就算了。” “遵命,嗯……汉堡伯爵说阿多尔公主还在他那里,请您放心他一定会照顾好公主的,绝不会让公主出事。 还有,汉堡通往欧波里特的道路已经被维杜金德封锁了,柳德米拉公主没能返回,在半路被截杀,天父保佑,她保住了一条命,现在正在汉堡养伤。 汉堡的地都是新开的土地,其田地根本养不起冯森的一千多名士兵,他说他需要更多的粮草和援助。 还有,维杜金德寄来了劝降信,说愿意把女儿吉塞拉嫁给安东尼伯爵,并且承诺,事成之后,让冯森继承萨克森公爵之位,如果冯森不愿意,他就会推平汉堡伯爵领,安东尼伯爵把信一起送了过来。” “无稽之谈!”查理忍不住冷哼了一声,“维杜金德真以为所有人都是那群愚昧无知的异教徒贵族吗?而且他敢去袭击汉堡吗?他要是袭击汉堡,那我就省事了。” “那殿下,汉堡伯爵这边该如何回信呢?” 查理沉吟了一会儿,敲着桌子沉声道:“首先,保护好两位公主,但假如有打击维杜金德后路的机会,公主们的生命可以暂时放一放,我不会苛责,对外就说是我的命令。 第二,告诉他,先忍耐,我会调集一批物资,让一些商人尝试从易北河给他运过去。 第三,让他伤好之前不要轻举妄动,汉堡的位置非常重要,轻易不得有失。之前封他为边境伯爵的文书还没发出去吧?暂时先不发,跟他说,只要能在此战中守住汉堡,就封他为边境伯爵。 第四,尝试派骑兵突破维杜金德的封锁线,联系一下欧波里特人,看看能不能传递一下消息。” “遵命陛下。”迪奥多尔夫坐到一旁的斜面写字台上,用羽毛笔蘸了蘸墨水,在莎草纸上开始飞速地书写起来。 “埃里克。”查理正准备休息,突然瞧见门口走入了一个带着链甲头盔的男子,他马上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来人正是查理曼目前的军事大臣埃里克。 “殿下,情况还是相当严峻。”埃里克走到查理面前的桌子边,指着桌上的地图说道,“六月五日维杜金德起兵,并没有南下攻击不莱梅或者汉堡,而是西进,与弗里斯兰叛军头领艾拉德合兵一处,先是洗劫了弗里斯兰的几处地产,才南下。 六月七日,维杜金德洗劫完弗里斯兰,围攻您的弗里斯兰行宫不克,开始南下。 六月八日,维莱蒂人对欧波里特宣战,欧波里特人猝不及防,已然被攻入了国境内,正在请求支援。 六月十日,维杜金德到达不莱梅,并开始休整和召集附近的撒克逊农兵,而弗里斯兰叛军则把守威悉河,从吕贝克和迪特马尔申运送物资。 维杜金德占领的吕贝克可以从北海买到铁矿石和琥珀毛皮,而弗里斯兰的商人可以将他们换成粮食和盐,看样子,维杜金德是准备将不莱梅作为调运物资的大本营。 到目前为止,维杜金德仍旧在不莱梅休整和安置军队,尚且没有新的动作。” 查理轻叹了一声,将几封文书扔给了埃里克:“维杜金德已经进军了,他跑去了丹嫩贝格,已经到达了易北河边。索布人也参加了,他们派出了军队围困了马格德堡,欧波里特人被维莱蒂人牵制,根本无法派出支援。” 埃里克飞快地接过了文书,仔细地查看了一遍:“那情况更糟糕了。” “糟糕吗?”查理反而笑了起来,“我反倒觉得挺好的,平常这些叛逆就像老鼠一样,躲在下水沟里,我们根本找不到他们,但现在他们自己钻出来了,还是一起钻出来的,这可省事多了。” “但他们人数众多,我们的兵力暂时还……” “不不不,他们人数并不多,你觉得他们有多少人?两万?三万?不,是十几个一两千,他们之间互不听话,你信不信,我只要和弗里斯兰人说一声,允许劳沃斯河以东独立,他们马上就愿意去捅维杜金德的腚眼子。”查理摸着下巴,“我考虑的从来都不是怎么打败他,而是怎么打败他之后不会再起叛军,怎么以最小的代价打败他们。” “殿下的贤明与智慧简直超过了大卫王。” “不要说这些阿谀奉承的话,他们虽然是一盘散沙,但稍有不慎也会变成一场洪水,我害怕我不能得着天父的福,让他们肆虐了天父信徒的土地和生命。”查理轻抚着手杖上的圆球,“咱们现在能聚集多少士兵?” “六千人,您的侍卫军有两千人,从核心区抽调的自由民兵三千人,还有本地的一些小贵族和领主,他们也能拿出一千人左右。”埃里克回想了一下。“嗯,征兵令已经发出去了,半个月内,我们应该能将这部分军队扩展八千左右。 现有兵力中,有带甲骑士两千人,步行骑士一千人,剩下的都是步兵,还有五百弓手。 还有附近的几个修道院和教堂都出了几十人来参加,米登韦教堂甚至是主教亲自带队,他们都是一些穿戴盔甲的精锐。” “让周围的领主封臣都再出两百人,凑够七千人。”在一阵沉默后,查理声音逐渐有些高昂,“埃里克,你知道吗?假如维杜金德想要马格德堡,那就让他去吧!而我将拿下代特莫尔德,扫平西伐利亚的所有撒克逊叛乱。 他爱打马格德堡?那就让他去吧,因为天父的光普照之下,他必然无法攻下,而我将在代特莫尔德等着他,我的马格德堡可以失陷无数次,但他的代特莫尔德失陷一次,便永远无法再收复,因为我将彻底毁灭它!” 第八十五章 pdd藤甲 距离汉堡北边被封锁已经过去七天了,汉堡的生活几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依旧是维京奴隶和撒克逊包衣们在田间劳作,而编户旗民的工作也在继续,冯森最近在汉堡稍微偏南方一点的森林中发现了一处盐井,打上来的全是黄澄澄的透明卤水。 不过有个问题是,冯森知道怎么把粗盐提纯成细盐,却不知道怎么把卤水变成粗盐。 不过,有总比没有好,回头看看有没有懂这一行的工匠学者,给邀请过来,实在不行,克劳塞维茨引擎还能召唤中原工匠呢。 站在兴业坊的一件会计室内,冯森看着崔须陀、王司马以及两个军中的孔目官满头大汗地计算着土地和工坊收成,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实际上,除了伞和扇子卖得不错,不管是豆豉还是酱油,冯森目前都处于亏本状态,每个月都要搭进去一两个索里达。 民用手工业方面,冯森这些工坊基本属于赔钱的买卖。 而且这个时代,无论是中原还是欧洲,都喜欢喝低度酒,白酒之类的蒸馏高度酒当地人根本喝不惯,也就是苦寒之地而且比较穷的斯拉夫人喜欢。 但你斯拉夫人也是穷鬼啊,上你那赚什么呢?奴隶吗?冯森暂时还不需要那么多奴隶,粮食本来就不够,再拿酒去换人,一增一减,粮食就更不够了。 低度酒虽然有市场,但冯森这个产量,也就够自己喝的。 所以目前酒水工坊的出路只有两条,一是松子酿酒,二是用高度酒精提炼香水。 工匠不够啊,冯森烦恼地拽着头发,他又有点想上战场砍人了,劫掠收入可比自己造快多了。 “节帅,基本统计出来了。” “哦?”冯森打起了精神,“怎么样?多少定价最适合?” “一套两当藤甲加上一面藤牌,总定价两个索里达,藤甲的材料分别是藤蔓和木条,还有部分皮革,以及松焦油,每件成本主要就是松焦油,一件成本大概两三个德涅尔,制作时长在三十天左右。” 这些猴版藤甲,其实就是将藤蔓和木条编制成木甲和木盾,然后反复用松焦油浸泡和晒干而制成,松焦油藤甲的防护力经过冯森实战检验,其实比较垃圾,根本比不上东南亚那边用桐油刷的藤甲。 但无奈的是,这边的武器更加垃圾,那些精锐战士还好,最底层士兵甚至削一根木棒就上路了。 相对于什么都没有,冯森相信维杜金德还是愿意花点钱来武装那些缺少甲胄和武器的青壮士兵的。 此外,虽然藤甲比较垃圾,但藤牌的效果确实不错,因为藤牌轻,最适合拿滚地刀砍腿了。 “三十天的时间的话,我们可以先把之前存货的藤甲卖出去,我们有多少存货?” “三百五十件,都是之前训练和实战中被淘汰下来的。” “行,你去联系几个机灵的百户和酋长,让他们带着这些去维杜金德那里售卖。” “喏。” 三百五十件,换算一下,刨除路费和成本,获利大概是六百五十索里达左右,冯森不愁销路,他知道维杜金德可能没多少钱了,但弗里斯兰人有钱啊。 要知道,大农村法兰克里,弗里斯兰人是少有的能从外面进货的小卖部,他们绝对有钱。 现在的甲胄市场价是——一个带金属护具的皮革头盔,作价六个索里达,一副半身甲作价十二个索里达,而冯森这边的拼多多藤甲虽然防护力都低了亿点,但和别的盔甲价格一比,这个性价比真的太高了。 藤甲都不嫌你穷,你还想嫌藤甲不耐用? 不过这样赚钱还是太慢了,虽然冯森知道急不得,但他还是有点急,他现在甚至距离给老部下们发出原来的工资这个小目标都完不成,当然急了。 其实从别人的视角看来,冯森已经算是赚钱有方的了,因为西欧这边普遍都是穷鬼,能赚六百索里达都算不错了,就这还要维杜金德拿铁矿石、羊毛、蜂蜡和牲畜抵押呢。 这个时代的欧洲经济凋敝,贵族是穷鬼,教堂也是穷鬼。 793年查理要求各个教堂修道院拿钱赈济灾民,最富有的伯爵和主教也不过拿20索里达,最低要求的5索里达很多小教堂都拿不出来。 像不莱梅这样整了将近两千索里达现金的教堂,就属于是剥削的比较狠的豪富了。 那这两千索里达相当于中原多少钱呢?由于饮食结构的差异,米麦兑换价格太过于复杂,就按照黄金重量来进行粗浅一点的计算。 唐初黄金与白银兑换比例在一比六左右,后期涨到了一比八,而宋朝涨到了一比十,所以暂且以目前的一比八来兑换。 每个索里达相当于4.5克的黄金,两千索里达是9000克黄金,按唐朝一两42克来算,那就是214.3两黄金,1714两白银,白银和铜钱兑换还是很稳定的,一两比一缗。 所以这两千索里达,相当于1714缗,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唐朝神策军一年的工资是粮(粟)36斛、绢18匹、布18匹。 由于当时各地情况不同,就以792年为例,江淮水患,一斛粟1.5缗,朝廷用来平价而售出的粟价就是0.8缗,而关中地区的粟价则是0.7缗,那就以官方的0.8缗计算。 粮部分相当于28.8缗。 根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两税法实行后:“绢匹为钱三千二百,其后一匹为钱一千六百。” 那就以1.6缗来算,绢部分也是28.8缗。 当时的布价没找到相关的,不过汉朝布价是330钱,就估它500文,也就是0.5缗。 布部分相当于9缗钱,所以神策军一年工资是66.6缗钱,而神策军工资是普通士兵三倍,那么普通士兵则是22.2缗钱,一月工资在1.85缗左右。 换句话说,不莱梅教堂十年积蓄,只能雇佣25名神策军或者75名普通边军一年的时间。 这就是为什么冯森给每人发一个索里达,都觉得少了,得补其他的。 因为冯森发给这些唐军将士的钱折算成中原的钱,大概是0.85缗,也就是850文钱。 而冯森在辽东时开出的工资,折合成钱,大概是两缗多,还要搭上免费住宅。 冯森看上去一下子给出去一半多索里达,实际上并不多,还不到原先工资的一半,这才是他着急为唐军将士搞福利的缘故。 打工人不发薪水或少发,顶多闹一闹,最多打一下官司,士兵们不发薪水,那可是要武装讨薪的啊! 就算不武装讨薪,那上了战场,满脑子都是一个月几个钱啊?这么拼命!?战斗力下降的不是一点半点。 冯森从来都很愿意把人往最阴暗的地方想,牙兵们和自己的关系再好再热切,也抵不住物质上的缺失啊。 也就是唐人皇汉思想非常严重,比较排斥胡人,加上这支军队是冯森他爹一点一点搭建起来的,而冯森也在军中长大,从小就比较天生异相,所以这群靖难军将士才比较听话。 所以,必须得多搞钱! 目前兴业坊几个产业,也就军工产品获利最高。 豆豉和酱油产业,冯森已经通知了旗人百户们,每一个百户出两个十三四岁的学徒到工坊,学习豆豉和酱油的制作,以后这些大规模的工坊就这么推广到民间。 至于一些军工产业和高利润的产业,不好意思,冯森本人私产。 现在的工匠还是太少,冯森心中琢磨,需要更多的工匠和管理人员,尤其是会算账的文士,那群侍从僧写写字做做文书还行,一到计算就又不行了。 想到这,冯森打开了克劳塞维茨引擎,看着属性栏上的【威望:614】和决议中【邀请文士】和【邀请工匠】上的二百五十威望的要求,他陷入了沉思。 第八十六章 新人 爆燃的营火,震耳的咆哮,腥甜的空气,刀剑折断在了土地中,长刀挥砍,斩下人头,一蓬热血洒在黑土下。 建中二年,成德节度使李宝臣死,其子李惟忠请为留后,实为藩镇传子,遂引发四镇之乱,幽州朱滔,魏博田悦,淄青李纳,淮西李希烈等相继举兵叛乱。 其后,德宗令全国藩镇相起平叛,命李晟为神策军行营招讨使,前往平定叛军。 李晟本欲谋取涿州、莫州,以绝幽州与魏州的往来之路,便与张孝忠之子张升云一起,在清苑围困了朱滔任命的易州刺史郑景济。 但可惜,大军连攻数月,未能取胜。 建中四年五月末,朱滔让其司武尚书马寔留守,领步骑万余扼守魏州行营,自己则亲率一万五千大军救援清苑,大败李晟军。 陈崇义猛然睁开了眼,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体和脖颈,一切无事,仿佛砍下那当头一刀的卢龙军铁骑从来不存在一般。 揉着有些头疼的脑袋,陈崇义从地上站起,环顾四周。 鸟呖虫鸣,黄色的矢车菊和白色的蒲公英在吹拂的夏季暖风中微微摇摆,河水卷起的波浪浸过了陈崇义的脚踝。 这里,是一片碎石河滩?我明明在清苑的神策军大营中,离河流尚有一段距离,怎会到了此处?此处又是哪里? 陈崇义迷茫的眼神四处逡巡着,但很快,他便在河滩的一角发现了一位穿着襦衫的文士,他赶忙走了过去,轻轻晃动着他的肩膀。 这名老儒生并没有受什么伤,被陈崇义唤醒后,他同样迷茫地大量着四周。 那老儒生苏醒后慌乱站起,立刻向着陈崇义叉手长拜道:“多谢郎君救了老朽性命。”。 “丈人请起,这可折煞我了。” 两人一番礼让,交换了姓名,陈崇义自称是苏州人氏,颇具治政之才,为苏州刺史韦夏卿举荐,只可惜陈崇义家境贫寒没钱打点,主管官员没批,便在韦刺史的介绍下进入了神策军行营招讨使李晟帐下做孔目官。 而老儒生自称羊符臣,乃是剑南人氏,上京屡考不中,最后回乡做了一个私塾先生,守着二亩薄田,平日就去当地一个小宗族的宗学上课,只可惜他重下决心,攒足了路费想上京放手一搏时,被一群土匪劫了道。 “这就怪了。”陈崇义皱着眉头,“丈人你是在剑南道的成都附近被劫,而我则是在河北道清苑被朱滔军袭击,两地相隔千里,怎能一同聚集到此处呢?” “怪吔。”羊符臣摸着花白的胡子,猛地他大惊失色,“此处莫不是地府,我等已然魂归地下了!?” 听了此言,陈崇义满头冷汗,随即又镇定下来:“我等皆还有脉搏,也有呼吸,必然不是死人,只是这情形怪异,不知是何情况。” “陈小友,你瞧那处!好像还有一人。” 说着,两个儒生便踩着水,一路走了过去,在接下来的十几分钟内,两人在河滩上居然又发现了四个人。 六人醒来后一合计,居然是各式工匠三人,文士三人,而且来自与大江南北,既有河朔的也有江南的,而且都是身处危险之中,即将身亡的人。 “难不成是有大神仙想救我等一命?”一名名叫雷浚的粗壮工匠惊魂未定地问道。 陈崇义没有理会他们的嚷嚷,不知道为什么,从苏醒开始,他心中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是有人在呼唤自己,而且就在北方。 “不如我们先去找寻一下附近的人家?” “善!”另外几人也都纷纷赞成道。 顶着有些晒人的烈日,陈崇义一行六人便沿着河流向北进行,差不多走了有两刻钟的时间,一条土路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 “你们看,有了这土路,此处一定是有人烟的,咱们没有到那种百里无人烟的荒野。”雷浚指着前方的土路叫道。 “正好这泥地难走,咱们便上了这土路,再往北方走吧,估计很快就能看到人烟了。” 踩在平整的土路上,陈崇义一伙人很快便向着北方走去。 越往北,人类活动的痕迹便明显,道旁被砍伐的树木,插在泥地里的路标,刻在大石头上的古怪文字,以及树林间踩踏的痕迹。 “此处松杉颇多,皆高耸入云,虽然是夏日,但却也未太过炎热,此处莫非是辽东?”见多识广的商队账房安同义忍不住问道。 “辽东气候却是要更冷一点,而且辽东的蚊子个个大如斗,这边的也不过指甲盖大小,实在不像……莫非是西域?”雷浚忍不住问道。 “你瞧这参天巨木,有一点西域的样子吗?”羊符臣反驳道。 “诶,你们看!”陈崇义突然向前小跑了两步,“那边有人!” 众人赶紧快步走了上去,却见土路两边,一个披散着黄色头发的小猪倌坐在一头大肥猪上,用一根长长的木棍驱赶着猪群。 “怎的是胡人?”羊符臣面色有些不愉,“莫非此处真是西域?” 而陈崇义却没管那么多,而是上前两步,走到了那小猪倌面前,这小猪倌打扮颇为奇怪,身上穿着的麻布褙子,脚上蹬的木屐,明显就是中原形制,但其人脸面歪扭,批头散发,与粟特与匈奴人相当不同,甚是奇特。 陈崇义不是没在家乡见过大食商人和白奴,但这副模样,却和他见到的那些白奴没有一个是相像的。 “小郎,小郎,敢问此处是何处?附近可有官府与人家?” 那猪倌见到陈崇义倒是没有多少惊讶,他先是瞧了眼陈崇义头上的幞头,再大量了一遍他的衣服,吐出了一堆陈崇义听不懂的话语。 啧,这下可麻烦了,语言不通。 正发愁间,小猪倌似乎是看出了陈崇义听不懂,他想了想,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口哨,他指了指地面,示意陈崇义不要离开,便吹响了口中的口哨。 “嘟嘟嘟。” 尖锐的口哨声在耳边响起,将剩余的几个工匠与文人吓了一跳,他们紧张地聚集到了陈崇义身边。 “陈兄,这是?” “怕不是通知贼人来捕我等,还是快走吧。” “莫急,我见这小孩不是第一次见到汉人。”陈崇义倒是挺直着身体站立,“这样白走下去,我们又没水又没食物,还不如现在此处见见来人。” 很快,在土路的一边扬起了一阵灰尘,在众人紧张地咽下唾沫后,却见是三骑少年,他们大多十四五岁,为首的穿着一身圆花环纹的窄袖戎服,踩着六合乌龙靴,一副武人的打扮。 但就是瞧见其面貌,众人都是一惊,那赫然是一个胡人的脸,虽然稚嫩但也能看出。 见到他们三人,那胡人少年先是一愣,随后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老老实实下了马,向三人拱手拜道:“在下冯威廉,不知诸位是?” 第八十七章 从东土大唐而来 听着这有些熟悉而陌生的汉语,陈崇义立刻拱手回道:“某是陈崇义,乃神策军行营招讨使孔目官,这些位都是我的同伴,我等因意外来到贵地,不知此处是何处?” 冯威廉恍然大悟般直起腰:“诸,额……也,也鹅,哦不,而来,从东土大唐?” 此话一出,现在的人面色都是一变。 也?东土大唐?难不成这里已不是中原了?陈崇义精神一振:“敢问冯郎君,在我们之前也有汉人来到此处?还有此处到底是何方位?可有陆路能通中原?” “你,你慢说,听不懂。”冯威廉努力侧着头说道。 陈崇义这才缓慢地将刚刚的疑问说了一遍。 冯威廉措辞了好一会儿,发现自己的词汇量根本没法表述,只得挠了半天脑袋,才说:“此事……杂,你们跟回军中先,我叫老师,他你们和说。” 冯威廉派了一名少年兵去汉堡镇中通知消息,自己则牵着马匹走在最前面给这些从东土大唐而来的士人工匠指路。 陈崇义知道对方汉语并不精熟,便忍住了好奇,没有再问。 “诸位,咱们所在之处估计并非中原,而是在大食或者身毒,只是此处气候温良,倒不似书上说的全年燥热。”陈崇义忍不住对后面的同伴说道。 “但我听闻身毒人大多体黑,这边人却是体白,到底是何处?”安同义东张西望地说道。 跟在牵着马的冯威廉身后,陈崇义等人终于是走出了这片林中小道,从易北河的一个支流来到了阿尔斯特河旁。 “汉堡!”指着远处的一片错落有致的房屋,冯威廉不无自豪地大声说道。 “你的意思是那边是汉堡?”陈崇义随着他的指向看去,那是一片草屋与石房混杂的城镇,远远隔着,都能听到鸡鸣声,犬吠声以及此起彼伏的马嘶声,生气勃勃。 冯威廉点点头:“汉堡,汉人的堡,我们汉人的堡。” “一股骚味,明明是胡人。”一旁的一个工匠小声地嘟囔了一句。 “慎言!”陈崇义压低声音打断了他。 雷浚也瞪了那人一眼:“大嘴巴子,人家地盘上还敢讲这话,小心给你沉河喽。” 陈崇义一边走,一边向两边张望,这里是一片大平原,但人烟却不稀疏,田间林间都有人在劳作,远处还能看到滚滚的黑烟和白汽在升腾。 而道路上,各色头发和瞳色的胡人来来往往,有的是披头散发身着褐衣的农人,有的则扎着发髻,还有一部分衣着整洁一点的则带着各式各样的幞头。 起码从河口到木桥这段不足一千米的距离内,陈崇义见到了羊毡的,麻布的,兽皮的,也有黑纱或者绢帛的,但都极其少见。 看来此处也沐过汉风,必然是有前人来过此处,陈崇义暗暗点头。 走过了阿尔斯特河上的木桥,已经有三人在桥前等候,当先一人身着襕衫,头戴进贤冠,而他的面目则是陈崇义等人最熟悉的汉人。 “见过先生。”陈崇义立刻趋步上前拜道,“小子罹难河滩,本以为将于林间饿死,没想到能得足下奴仆相救,感激无以报。” 王司马则扶起了他的手:“郎君不必如此,某乃王郊,太原人,为此地靖难军行军司马,听闻有陌生士子来访,本还觉得是妄言,没想到是真的,不知郎君姓名?” 陈崇义等人赶忙自我介绍了一番,这一共六人,分别是军中孔目官陈崇义,老私塾先生羊符臣,商队账房安同义,铁匠雷浚和两名造纸工匠江大江二两兄弟。 诸人各自介绍,而陈崇义则在一旁仔细回忆,靖难军这名字好像在哪儿看过?思索了良久,他才猛然想起——这不是那队被朱滔歼灭的小节度嘛?隶属于平卢镇,成立不到十年的新军。 “敢问王公所部,可是平卢镇靖难军?” “然。” “但靖难军去岁不是被朱滔乱军所灭,节度与大部皆为朱滔所杀,余部则挟家眷逃去魏州了,我记得圣人已经销了靖难军的名号。”陈崇义忍不住问道。 “哈哈哈,此事说来就话长了……”王司马向这群人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我先带你们去屋中,食一些饭水,咱们边走边说。” “请。” 跟在王司马后头,在几个兵士的护送下,这些被冯森从故土叫来的文士和工匠探头探脑地四处打量着。 “诸位可知这里是何处?” “西域?” “不不不,还要更远,你们可有人看过《经行记》?” “我听过。”陈崇义马上回道,“只是那是君卿先生之叔所著,未曾有机会一阅。” “我曾与君卿家中游学,有幸阅读过此书。”在陈崇义瞪大的眼睛中,王司马继续平和地说道,“《经行记》乃杜君卿族叔杜环公所著,是一本游记,天宝十年,高仙芝与大食军交战于怛罗斯,大败而还,而杜公则不幸被俘前往大食,此后他继续向西游行,一路抵达突尼斯后返回,路途万里,终于到达长安。 而《经行记》就是记录了其游行经过,你猜我等现在在何处?” 虽然心中惊讶,但陈崇义还是尝试着猜到:“莫非在突尼斯?” “不,咱们在突尼斯的北方,距中原足有两万里之遥。” “怎,怎会如此?”羊符臣忍不住叫道,“我等一睡一醒间不过一个日夜,难道还能坐地日行两万里不成?” “我也很疑惑,但事实就是这样。”王司马面色不变,“休说是你们,我们靖难军一千三百来人,不也从中原飞跃万里而来吗?” “王公莫非在逗我?哪有什么法术能飞跃万里的!”陈崇义也有些无法接受。 雷浚怯怯地问道:“那我们还能回去吗?” “回不去了。”王司马无奈地摇了摇头,“从江南到关中举试的士子每年都要在路上死掉不少,这足足两万里还只是直线距离,其中山河沙漠,草原海洋更是难渡……” “但那杜公不是回去了吗?” “杜公从被俘虏到回到家中总共花了十一年,到家后写下此书不久,就去世了。”王司马低下头,神色有些暗淡,“他其实根本没走到家,而是走到大食便走不动了,最后是运气好,找到了一艘前往大唐贸易的商船,上面有汉人才捎带了他一程。” “那我也要回家。”羊符臣倔强地说道。 “你想回的话,当然可以回,我们还可以送你一匹马和粮食,但问题是,我们都没有地图,你和此处的人语言不通,到底想要如何回去呢?”王司马丝毫不顾及地掀开了冰冷的事实。 说出了此句话后,空气一时之间有些沉闷。 王司马轻声叹了一口气:“你们要是想走,当然可以走,但那也要等一段时间,此处的胡人王国正在与叛军交战,我们所在的位置正在交战的中心区,等战乱平定,安定一点时,再说吧。” 第八十八章 拜天父修会教规 忠勇坊占地约十四公顷,被两条纵横的大道划分为十字,而坊墙边的两条道路则将整个忠勇坊划分成了一个“田”字型。 而在这个田字的最北端,则是一间将府,整个汉堡最中枢的所在,这座将府就是曾经汉城堡的堡场,从将府的北门是可以直接通往土丘上的丘顶城堡。 不过自从冯森到达此处后,丘顶城堡的作用便由原先的防卫和政治中心变成了单纯的防护作用的堡垒,与忠勇坊呈犄角之势。 冯森最近在考虑要不要将丘顶城堡的主楼修葺一番,将原先的木围墙换成泥砖围墙,再在原有城堡的基础上修建箭楼和哨塔,用以示警和互相守护。 至于原先汉堡的审判和聚会功能,也被冯森划分为二,聚会功能转到了阿尔斯特河旁的木台,冯森最近的想法就是将木台重新修葺一番,作为半永久新的集会场所来设计。 审判功能则转到了将府旁边的一处小院,冯森称之为汉邑衙门。 由于汉堡人数并不多,还比不上中原一个县,乡村地区有冯森的派出的巡回教士和百户们来审判,也用不到,所以只是设置一处小院和十几名不想上阵的老兵作为巡检司。 这里的法律,大多数时候都是按当地的习惯法来,不过冯森也做了调整,就是汉人用汉法,而法兰克人与撒克逊人则用萨克森法,而假如萨克森法中没有规定的事情,就在拜日经中寻找定例。 衙门的具体事务和工作,都是由真慧和王司马轮流负责。 而在衙门的旁边,则是一间新起的院子,其大小与衙门小院相差仿佛,大概能容纳二十来人自由活动,而这里就是拜天父会的修道院,对外则是统称汉堡修道院。 阳光明媚,翠鸟啼鸣。 汉堡修道院中,冯森坐北朝南,正在慷慨激昂地说着话,站在一处十字架前,他两边加上真慧,一共坐了十二人,这是最终留下来的侍从僧。 “看到你们能留下来,我感到非常的高兴,因为那些离开的人,将在数十年后无比的懊恼,懊恼为什么没有参与到拜天父会中,当他们在死去升入天国之时,只能望着过去的时光而悔恨,而你们升入天国之时,就能挺起胸膛,自豪地说出,我的一生是为了将神真正的荣光传播!” “这个修会我和开尔文长老想了很久,虽然可能要冒着被非议的危险,我仍然希望大家不要把我们当成是一个秘密组织或者一个隐修的修会,我们就是一个光明正大的修会。 我们的修会与其说要进行什么活动,不如说,只是一个学术的学会,一个小圈子的讨论会,所以诸位不要紧张。 我们在会名中所谓的隐修,只不过是因为学会中的提议会遭受那些教会中的贪腐者的打击,希望修会内的修士能够暂且对学会讨论的内容保密!在我们有足够的实力去对抗他们之前,我们需要暂时地保密。” 看着这些年轻的侍从僧好奇与渴望的眼神,冯森继续说道:“我想问问诸位,我们作为修士,作为信徒,最主要的作为应该是什么?” “礼拜!”一个侍从僧叫道。 “供奉天父!” “读经!” “传播天父的福音!” 侍从僧们接二连三地回答起来。 “那么在这些义务中,什么是修士们最该做的呢?是礼拜吗?是读经吗?”冯森摇了摇头,“在我看来,是传播天父的福音,为什么这么说呢?你们可曾想过,上古时期的欧罗巴是什么样子的?罗马是什么样子的?” “上古时期的高卢,居住着愚昧无知,信仰着凯尔特邪神的高卢人,而易北河南岸则生存着更加野蛮的日耳曼人哥特人,而穷奢极欲的罗马贵族们压榨着奴隶,用邪恶的手段逼迫他们劳动。 蛮族们入侵了腐败的罗马,在广阔的欧罗巴的土地上,无数的流血与牺牲,无数的战乱与瘟疫都在发生,无数痛苦的生灵在哀嚎,而当神的福音传到时,流血消失了,痛苦消失了,在神的荣光中,他们得到了文明与和平。 但我想问,难不成愚昧的蛮族们能清醒过来,主动放弃邪恶的信仰吗?不,是传教士们,他们用鲜血和口舌,一遍一遍地向蛮族们倾诉天父的伟大。 传教士们从埃及从耶路撒冷出发,三百年间,神的荣光普照了地中海,而从圣人降世的三百年起到现在,总共将近五百年的时间,我们的传教士们又有何作为呢?” 侍从僧们惭愧地低下了头,冯森轻轻一笑:“传播,福音,是教士们的第一要务。但无数被本尼狄克教规束缚在修道院中的教士们却已然被腐蚀。 他们大多出身贵族,居住在高大的城堡与教堂中太久,已然忘却了先辈们的愿望,他们利用本尼狄克教规作为幌子,堂而皇之地用本来是维持生活的土地拿来享乐,难道这是应该的吗?” 说句老实话,这时的教会腐败与后世的教会腐败相比,其实是相当轻微的,但教会贪污了一粒尘,落在底层人民的头上就是一座山。 生产力低下的封建时代,从来不给底层人活路,查理曼再大帝,他连年的征战也导致饥荒大流行,这些破产的流民,就是后来德意志垦荒活动中的主力。 冯森自信他的话绝对会引起一部分人的共鸣,因为再小的概率乘以庞大的人口基数,那都是一大片的共鸣者。 就算共鸣者少也没关系,不论是民族还是宗教,其本质都是想象的共同体,只要把海量的个例拿出来,通过更多的文字更大的嗓门,人们都会想象出一个浮于教会表面的外衣,一层名为腐败落后的外衣,哪怕它只是想象出来的。 大多数人永远无法意识到自身的命运要靠自身掌握,他们需要一个宣泄口,一个罪魁祸首。 在名为法兰克的大农村中,可是有着无数奴隶疑惑于为什么我信奉了天父还要当奴隶呢。 这已经足以凝聚人心,但这是虚的,想要落到实处,必须得有有效的行动和经济的利益。 最重要的是笼络一切可以笼络的力量,不论他是理想主义的殉道者,还是只是一个贪图利益的小人。 这又不是搞那啥,冯森只不过想当一个权臣罢了,只要能达成目标,他不介意自己的队伍肮脏一点。 作为一个封建主,冯森本人甚至都是肮脏的。 “根据我所说的,我们拜天父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传教,一切为了传教。为了传教,我们要向内清除教会内蛀虫。为了传教,我们要向外给蛮族传播,福音。 和别的隐修会不同,为了传教,我希望你们能够入世,甚至能够世俗,所以,我希望我们的教会能够容纳一些不同的思想,容纳一些世俗的人,比如我本人。” 说到这里,冯森耸了耸肩,而侍从僧们也发出了一阵轻笑声。 “当然,这些说法是否正确,还是要落在实践上,而根据我所说的内容,我决定为拜天父会定下教规。” “一、清贫生活。加入修会的修士必须过上节俭、实在、天父面前人人平等的朴素生活,一切剩余的物资都要拿去进行生产得到更多的物资,能养活更多的穷人,因为天父是穷人们的首领。” 这是为了以后防止这群教士拿金子铸十字架而不是金币。 “二、公私分明。教士本人的私产与教产要分开,换句话说,教堂里的教士可以低价租赁土地再转租,但教堂不能有土地,而教堂的支出,则由领主本人负责。这是为了防止教士们侵吞教产。” 这是为了教士们能积极一点出世干活,而不是满脑袋学识却躲在深墙大院里当隐士,冯森非常缺乏能辅助政事的文化人。 “三,开放思想。坚定天父的主体教义不动摇,但为了传教,也可以参考别的知识,允许大家用异教徒能理解的方式向他们传播,福音。” 这是为了方便把经往歪了唱。 看着或是思索或是蹙眉的侍从僧们,冯森笑道:“当然,这些教规和教义还只是雏形,更加具体更加符合天父福音的教规就需要你们来完成了,我只负责给钱、挂名和讲座。 开尔文长老,接下来就由你主持了。” 重新坐回到椅子上,冯森看着讨论得逐渐激烈的侍从僧们,忍不住露出了一个笑容。 第八十九章 桥梁与铺路计划 在康德贞和阿多尔的搀扶下,柳德米拉扶着门框,跨过了将府厢房的门槛,终于走出了房间。 十多天来,柳德米拉第一次站到阳光之下,炽热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仿佛竟然莹白得能发出一层荧光。 柳德米拉穿着一身细布长裙,披着一件褙子,少女坐在花坛的边缘上,缓缓吐出一口气。 “今天是几月几日了?” “六月十七日了。”阿多尔同样坐在了柳德米拉身边,“距离你被袭击,过了差不多十二天的时间。” “那你怎么还在这?”柳德米拉的声音有些发虚。 “现在兵荒马乱,丹嫩贝格的撒克逊部落也放弃了前嫌,发动了起义来呼应维杜金德与他的大军。”阿多尔抬头看着蓝天,“要让一两个骑兵快速通过倒没事,但要让一群人护送着我前往帕德博恩实在太难了,我只能待在汉堡。” 低下头,阿多尔看着柳德米拉露出了灿烂的笑容:“而且这里挺好的,我不用每天困在房间里学习织锦和刺绣,我现在能够骑马,能够钓鱼,能够射箭,我还有许多的玩伴,那些父亲和教士们不让我做的事情,在这里我都可以做,不让说的话,我都可以说。” 柳德米拉望着阿多尔绽放的笑脸,无奈地问道:“欧波里特现在是什么情况,你知道吗?” 阿多尔蹙着眉想了想,最后才说道:“欧波里特倒是没被维杜金德袭击,反而是被维莱蒂人进攻了,但维杜金德的骑兵阻挡了消息,具体什么情况还不知道。” “我想见见伯爵阁下可以吗?” “当然可以了。”阿多尔一口答应道,“不过冯现在正在处理搭桥的问题,阿尔斯特河上的那座桥,好像出了点问题,冯一直在外面,你估计要到晚上,才能见到他的人了,不如我们去打猎吧,去嘛去嘛。” 实际上,假如阿多尔和柳德米拉在出门后决定向左走去钓鱼,而不是向右走去打猎的话,他们就能看到冯森其实就在阿尔斯特河边。 他捋起裤腿,踩在水中,用手敲击着有些腐烂的木桥桥墩,向身后的奥利安问道:“这座桥用了多长时间了?” “我们来的时候就在了,我也不知道多少年。”奥利安掰着手指摇了摇头,“我们每年夏天阿尔斯特河涨水之后,都要重新修缮一遍桥墩,否则整座木桥都会塌陷。” “塌陷过几次?” “如果不修缮,第二年必定会塌一段,而且桥上也不能走太重的东西,否则也会塌。” 阿尔斯特河上的木桥没有名字,当地的人们都理所当然地称呼其为木桥,桥如其名都是纯木打造的桥梁。 木桥长度在二十米左右,宽度则在三米左右,最多容纳一辆马车进出,以前汉堡人口不多的时候,这样的木桥足以使用,但随着冯森带来的一千士兵和将近三千的奴隶,木桥已然摇摇欲坠了。 这里的木桥在建造时非常随便,就是将两根木头交叉成X形状用皮革和麻绳牢牢绑住,然后如人字插在河床中,每隔一段距离就插两根,然后将圆木捆成排,架在人字架上,同样捆牢。 就这样一段一段的接起来,就成了一座桥,这座桥原本应该只能让一两个人并排通行。 后来似乎是随着人口的增多,当地人在原先木桥的左侧又加了一道木桥,同样用X型架子制成桥墩,将桥面拓宽到了三米左右。 随着法兰克移民的进入,又在木桥的两边加上了护栏,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不过随着时间推移,这座桥已然是年久失修,加上人口一边多,最近又有倒塌的趋势。 “陈大郎,你觉得此桥如何?” “禀节度,实在粗陋,不敢恭维。” “你曾在家乡督过造桥?”冯森走上岸,用一旁仆人递上的毛巾擦了擦手。 陈崇义倒也直爽:“苏州刺史韦公曾命我于苏州城中营造石桥,三年乃成,实在惭愧。” “你们那是是怎么做的?” 陈崇义思考了一会儿,才低头拱手答道:“先使人测量河宽与水深,派子女(唐朝奴隶称为子女)下河清理河床,然后在两岸间划出一道基线,沿着基线大量抛洒石块,在水下垒成一道矮堤。 如此静置一段时间,河泥柔软,石块沉坚,石块就会自然陷入河泥中,然后以此为基,层垒砖石,便可得到桥墩,最后趁着冬季的枯水期,用小船将长石板架在桥墩上,再使糯米汁粘牢,就能得到石桥。” 冯森只感觉万分舒爽,也就是唐朝的读书人还有古儒遗留的实务精神,而且大多出身乡绅地主,家里书多,见识广博,真要换个明朝的普通书生来,估计就只能阿巴阿巴了。 冯森亲密地拉着陈崇义的手,咧着嘴笑道:“陈大郎来此可还习惯啊?” “异国山河,虽然颇有几分汉家气派,但……”陈崇义有些惆怅地苦笑了一声,“但怎能习惯的了呢?” “羊老丈最近还在叫着回乡吗?” “前几日在林中差点被狼咬死,最近老实了许多,跟着王司马在学当地法兰克语,节帅准备如何安排他?”想了想那天一身渔网装的羊符臣,陈崇义的嘴角忍不住带起了一丝笑意。 “我准备让他去当那群少年兵的汉语老师,军中那些大老粗话都讲不明白,只能让他们教教初学者了。”冯森无奈地说道。 “陈大郎日后有何准备?” “我于此处人生地不熟,节帅又搭救了我等,当然是愿意拜于节帅门下,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做一个小小的孔目官即可。” “这个想法不错,但我想稍加修改。”冯森走上了木桥,又转过身正对着陈崇义说道,“我准备来年在阿尔斯特河上建立一座新桥,而旧桥同样要在8月雨季前重新修整,你既然有营造桥梁的经验,此事我就交给你。” “喏,臣必当尽心竭力。” “等等,你还没听我的要求呢,我要你将此桥拓宽一倍,并且能容纳两辆牛车满载通过,我给你一个半月的时间,人力随你调配,一切便宜行事,可敢听令?” “敢不从命。” “好,如果旧桥能修缮成功,我就命你为营造司司丞,负责汉堡境内一切道路营造,房屋修建与桥梁搭建工作。” “喏!”陈崇义睁着明亮了许多的眼睛,向冯森拱手听令。 第九十章 尤里卡! 这边和陈崇义说完了桥梁制造的事情,冯森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了将府,找到了王司马,开始交接编户旗民的工作。 自从春季之后,冯森的冯府正式改为将府,便又在原先冯府的南边增加了一进院子,由冯森的近臣和客人居住,同时这也是他本人办公的场所。 其实冯森待在将府内办公的日子并不多,很多时候他都是在外奔波,探查各处的资源与地理形势,然后到各个服从的村落去巡视刷脸,然后带人小范围地去震慑不太服从甚至有歪心思的村落。 具体的事务,除了军务和财政都是冯森在掌管,其余的他都放心地分给了麾下的谋臣们。 比如负责治安、防火和捕盗的巡检司,冯森就交给了军法官崔须陀,而负责统计人口,教育以及传教的教行司冯森让真慧来担任主官;负责分配劳役、调配物资的中书司则是王司马主管,未来如果有营造司的话,应该就是由陈崇义来负责。 目前冯森手下就这三个司,其中巡检司总共三十位弓手,其中二十位都是战场受伤退役的老兵,剩余的大都是半工半学的少年兵。 而教行司则是由那十一名侍从僧中的七八人加上三五名孔目官组成,再捎带上奥利安一共就是十二个人。 剩下的中书司大多由原先靖难军中的书生和孔目官组成,一共八人,带上三名侍从僧也不过十个出头。 这些人不算弓手的话,那一共就是二十多个小吏,冯森给出的待遇是每月白面三斗,布半匹。 实际上,这个薪资待遇相当地低,可以说仅仅是温饱罢了,不过这些部门中靖难军士兵和孔目官除了薪资还有属于牙兵的福利,而侍从僧们则在冯森的提议下倡行节俭,所以这个薪资基本都能接受。 冯森一开始还准备弄一个管税收的部门,但在左思右想后,他还是决定不要把当地的撒克逊人逼得太狠,别跑去投维杜金德了。 所以在当前,这三司的主要工作就是通力合作,把编户齐民给弄好。 冯森的编户齐民只统计两个部分的人口,首先是旗人和包衣的人口,包括举村投旗的撒克逊人与法兰克人,第二就是自由民的人口,他们是作战的主力。 当然,对于三司这种雏形部门来说,统计大人小孩所有人口还是太难了,有些人连自己叫啥都说不上来,更别提自家的亲人了。 所以,冯森给出的要求仅仅是统计所有成年男子的信息,而其他人的,则由百户们各自去统计。 经过将近两周的统计工作,初步的结果已然被王司马呈了上来。 “咱们汉堡到目前为止一共有法兰克自由民五百一十余人,其中青壮年一百人左右,撒克逊自由民中居住在汉堡附近的一共一百五十人,青壮年二十人左右,而居住在乡村地区的,粗浅估计应该在三千户以上。 法兰克旗共两位百户,旗人九十人左右,皆为青壮,包衣四百二十余人,其中青壮年九十人左右。 撒克逊旗共五位百户,旗人二百二十人左右,皆为青壮,其中包含乡士五十七人,包衣两千零二十人左右,青壮三百人左右。” “那么也就是说还有至少一万人的撒克逊部落没有加入到旗人或者进入汉堡的掌控体系中?”冯森翻动着手中的户籍册问道,“这些撒克逊人大部分在哪里?” “并不是,在这三千户撒克逊部落民中,除去旗人们,大概还有一千户部落民向我们表达他们的善意和忠诚,这些部落民大都居住在易北河的两岸,基本都是靠捕鱼为生,上次的维京人把他们祸害得够呛。” 王司马从桌子地下掏出一张粗糙的莎草纸,由于西欧潮湿的空气,莎草纸上的墨水已经开始晕染了。 “所以说,向我们臣服的大多是斯托马恩部落的部民,而迪特马尔申部落和石勒苏益格部落并不听从我们?”冯森把头贴在莎草纸上,仔细地在纸上辨认着字迹。 王司马无奈地拿过莎草纸:“相对于斯托马恩部,迪特马尔申部与荷尔施泰因部都是横跨日德兰半岛的大部族,而汉堡境内的这些部族基本都是这两个大部落的成员,而维杜金德发动起义的大部分兵源,同样来自与这两个部落的支持。” “这就有些麻烦了。”冯森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发起了愁,“我本来还想发动军队过去把他们全部抓为包衣呢,这下就有点难了。” 冯森倒不是怕那两个部落如何如何,而是怕他的动作扰乱了维杜金德敏感的神经,现在正是借着维杜金德与查理曼开战的机会,趁机发展的好时机。 虽然说发战争财不怎么好听,但这确实是攫取利益最好的方式之一。 物美价廉的藤甲藤牌,方便保存的豆豉酱油,甚至弓箭与作为干粮的咸鱼,冯森都可以卖,没有战争的需求,冯森的藤甲藤牌在仓库里待五年都不一定卖的出去。 “不如我们派撒克逊旗或者法兰克旗的旗人去擒生吧。”思考了半天,冯森眼睛一亮,“咱们就派人到他们的地盘上,伪装成奴隶贩子抓人,之前不才听到几个百户说手下的包衣数量不够吗?这人不久来了?” “但是,单单擒了人,养得活吗?” “这倒是个问题,不行让他们去吃橡子面吧,便秘死了就当运气不好。” 橡子面就是把橡子磨成粉炒熟和面粉混在一起,虽然大大降低了便秘致死的风险,但降低并不代表没有,尤其是一天还吃许多的情况下。 冯森缺人力啊,接下来的汉堡开发计划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铺桥和修路。 要想富先修路,是不变的真理,冯森对汉堡未来的规划是货物集散地,通过汉堡这个港口来自东方的商品能前往北海和大西洋沿岸,而来自北海和法兰克的酒和工艺品也能随之前往拜占庭、可萨汗国和保加利亚。 而在修桥铺路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就是人力苦工,抓两大部落的人干活,一没有伤害本地民力,二空出了足够多的土地,三则是只用管饭不管工资。 只是这样一下,刚刚卖藤甲赚来的钱又要砸进去了。 缺钱啊,好缺钱啊。 脑中盘算着,冯森推开了将府二进大院的门,甫一进入,冯森便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气。 在冯府二进院子的树下,摆着一张小桌子,桌子上正摆着一个小炉子,炉子中的焦炭正发出扭曲了空气的热量。 炉子上方摆着几根木签,木签上串着烤肉,透亮的油水落到了木炭上发出了滋啦滋啦的声音。 阿多尔和柳德米拉两人脸蛋红扑扑的,每人端着一杯琥珀色的麦酒,一脸被抓到的惊慌神情,而阿多尔甚至还偷偷地把麦酒藏在了身后。 “你们在喝什么?”冯森眼疾手快地从阿多尔手中夺过了酒杯,“小孩子不许喝酒。” “呜。”阿多尔双手居高,发出了一声悲鸣,试图去够冯森手中的杯子。 冯森在抢过阿多尔酒杯还没完,他在柳德米拉的脑袋了敲了一记也夺走了她手中的酒杯。 看着柳德米拉惊讶迷茫还带着一丝生气的神情,冯森严肃道:“你伤都还没好,还喝酒,小心伤情加重。” “没事的。”阿多尔气鼓鼓地趴在冯森腰上,伸手去够,“这是麦芽放久了以后流出来的水,而且和教会的麦酒不同,我们的麦芽汁都是放了蛇麻草,喝完没有燥热和催秦的效果。” “你怎么能对一个成年男人说,说这个?” “怎么了,平日里嬷嬷不让我说,现在没嬷嬷了,我还不能多说说了。” 蛇麻草?冯森没有理会她们的争吵而是看着酒杯中的泡沫陷入了沉思,他好像想起了什么,脑海中一缕若有若无的灵感抓挠着他的心脾。 “啊!我想到了!” 第九十一章 啤酒花与蜜酒 查理曼的时代,有两种酒异常地风行,一种是来自古罗马葡萄种植园的葡萄酒,另一种就是麦芽酒。 维京战士们口号中的“奶与蜜酒”中,蜜酒并非是加了蜂蜜的酒,而是用麦芽酿造成的酒。 那为什么维京蛮子们会认为麦芽酒是蜜酒呢?原因很简单,这个时代的酿造工艺不行,使用麦芽酿造麦芽酒时,包含了大量的没有发酵的糖分,以至于麦芽酒非常地甜腻,甚至到了无法下口的地步。 所以,为了压制这股甜腻味,人们开始在麦芽酒中添加各种草药来中和甜味,这样就诞生了啤酒。 这些草药有蓍草、迷迭香甚至八角,还有一些辅料,就和这时候的中原喝茶一般,要添加大量的辅料。 而教会则掌握着酿造能入口的啤酒的配方,他们将配置好的草药麦芽酒卖出,这就是最初的格鲁特啤酒。 格鲁特啤酒虽然也能去除酒中的甜腥味,但它同样有副作用,那就是教士们在调置啤酒时,会在啤酒中加入香杨梅、蓍草等带有迷幻剂和催秦作用的草药。 这样调配出来的格鲁特啤酒,虽然度数不高,但非常容易醉,而且部分格鲁特啤酒甚至能充当壮阳药来使用。 冯森原先满脑子都在想提纯酒精和其他作物酿酒的事,根本就是跑错赛道了,他完全忘记了啤酒的存在,这时候后世一般意义的啤酒还未问世呢,这才是最暴利的酒业啊。 而格鲁特啤酒变成现代人口中一般意义的啤酒,其关键道具就是啤酒花,啤酒花在中草药的称谓就是蛇麻草。 “你们怎么知道要往麦芽酒里加蛇麻草的?”冯森放下了手中的酒杯,眉飞色舞地抱起了阿多尔问道。 阿多尔被冯森举着有些发蒙,下意识地回答道:“是柳德米拉姐姐告诉我的。” “麦芽酒甜得发苦,我就随便拽了几根有苦味的草泡在里面。”柳德米拉被冯森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 “那汉堡啤酒厂就算你5%的干股好了。”冯森右手抱着阿多尔,左手拍了拍柳德米拉的脑袋,“毕竟也算是你‘发明’了啤酒花。” 放下了阿多尔,冯森一起坐在了桌子前,将两杯啤酒推了回去,从火炉上拿下一根木签肉,他狠狠咬了一口:“今天我遇到了一件高兴的事情,就让你们放肆一下,但是仅限一杯。” 柳德米拉先是压惊一般喝了一口酒,才恍然大悟般赶紧问道:“哦,对了,伯爵阁下,您知道欧波里特的情况吗?” 冯森摇了摇头:“维莱蒂人和维杜金德的叛军截断了通往欧波里特的道路,现在我们得不到任何关于欧波里特的消息。” 柳德米拉期盼的眼神瞬间有些灰暗。 “不用灰心,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向欧波里特方向派出信使,探查到什么消息,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 冯森这边想起来了啤酒花酿造啤酒的存在,第二天马上便安排酿造工坊闲暇的工匠们开始了制作。 冯森当然不知道后世具体是怎么将啤酒花运用到啤酒的酿造中的,但他有时间有人手去试,而基于他本人上辈子的科学知识,他起码能给出合适的方法论,比如多组对照实验以及控制变量等。 通过后世带来的基本逻辑能力和科学思维,起码能将啤酒配方的探索效率提升两倍不止。 冯森这边在酿酒工坊中忙活,陈崇义那边的木桥改造计划也没停。 陈崇义先是花了整整三天的时间用来测量各种参数和当地的情况,然后才找冯森调来了一百人手以及维京长船五条。 经过测量发现水流并不湍急并且深度不深后,陈崇义便命令那些包衣带着扛着耐腐蚀的杉木站在桥上,到了一处桥墩边,就用两只船系在原先的桥墩上,夹住木桩。 几个力大的便站在桥上将木桩钉入河床半丈左右,这些杉木木桩被削成了长方体,顶端削尖,插在河床中,围成一个桶型,顶面要略矮于原先木桥的桥面。 然后往桶中投入石块、泥砖和水草,再在外围继续投入石块,防止木桩在水流的冲击下倾斜。 如此这般,便制成了一个桥墩,桥墩上放上厚木板,用榫接卡好,粘上鱼鳔胶,木板上方正好能抵住原先的桥面。 陈崇义在原先人字桥墩的左右和中间各钉下了一个桥墩,随后拆除了原先的人字形桥墩和两边的护栏,并在原桥面的基础上在两边各拓宽了一米多的桥面。 由于新的桥墩更稳定承重更高,拓宽面积带来的压力不足挂齿,最重要的是,这种方式几乎不怎么影响通行,三天的通行时段用来钉桩子,然后抽一天禁行半天,用来重新铺设桥面。 而且由于新桥墩更加坚固,还使用了三角的榫接斗拱,原来三米一个桥墩可以直接变成现在的五米一个桥墩。 二十米的长度一共就需要九个桥墩,而陈崇义的搭建速度基本稳定在一天一个,唯一能制约他速度的,唯有砍树以及运送石块的速度了。 在河面上搭桥的人数不过二十人左右,而后勤烧饭、砍树削木和搬运石头的苦工占据了总人数的七成。 而汉堡附近的大块岩石算是遭了殃,每天都有人在它们周围烧火,烧热后再将一蓬冷水猛地泼上去,反复数次直到石头出现裂纹,包衣苦工们就一拥而上,将石头敲下,推着独轮车运到河岸边。 一开始,这些包衣们可不像这样积极,每个人都是懒懒散散的,不抽不动弹的模样,陈崇义看惯了,但冯森没看惯了,便发布了新令: 这次劳役评功为上的人都能积一功,评功为中的积半功,评功为下的则无功,但凡积下五功只要能再说得三百汉语便能抬旗。 包衣们这才有了现在的积极性。 当他们将修建桥梁的工序都理清,所有的步骤都娴熟后,整个筑桥工作仿佛按下了快进键。 在六月的最后一天,一座崭新木桥横亘在了阿尔斯特河的河面上,长度同样是二十米,而宽度则达到了六米五。 在新桥开通的当天,冯森当即叫来两辆牛车,众人站在两岸,看着满载了货物的牛车稳稳当当地通过了木桥,人群中立刻传来了一阵叫好声。 冯森满意地点了点头,他微笑着看向陈崇义:“陈司丞,今晚三司有群议,你也来吧。” 第九十二章 群议 将府的小院中,四司司丞以及军中各级校官纷纷入场,最终,换了一身清爽布袍的冯森从屋内走出,坐到了主位上。 当冯森坐定,小院内立刻安静下来,之前的窃窃私语也立刻停止。 冯森拿出几块木片,这些木片用绳索捆在一起:“这个,是附近的法兰克教士送来的前线战报,不过都是拉丁文,我翻译成了汉文,你们都听听吧。” 冯森召开此次群议,除了是一月一次的惯例之外,还有一层意思就是知会他们一声最新的消息。 “维杜金德的大军在丹嫩贝格附近与弗里斯兰人分道扬镳了,差不多五千弗里斯兰人军队返回了家乡,抵御阿斯托尔福征募起来的军队。 弗里斯兰人的首领叫艾拉德,他已经在东弗里斯兰附近宣称国王了。 而维杜金德的部队由原先的五千人滚雪球滚到了一万人,附近的撒克逊部落少见地放下了以往的芥蒂,联合在一起支持维杜金德的军队。 而索布人在维莱蒂人的帮助下,已经开始在马格德堡附近大肆劫掠,索布人还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了一群波里安部落的氏族,带着他们一起攻打马格德堡。 德绍附近的撒克逊部落同样响应了维杜金德的号召,他们在六月下旬起义,从德绍向马格德堡进发……” 冯森翻动着木片,将上方的信息一一道来,最后他发出了一声感叹:“法兰克这边情况不容乐观啊。” “值此时刻,查理国王有何作为?”一旁的王司马探头问道。 “查理国王在五天前尝试进攻代特莫尔德,不过他当时兵力不足,在砍伐了部分森林,清出了一片可以行走的平地后,就被维杜金德的援军赶走了,双方目前正在代特莫尔德附近对峙。” 冯森清了清嗓子:“代特莫尔德是撒克逊人最重要也是最繁荣的城市,其地位如同长安之于关中,关中之于天下。 如今的形势便是如此,你们认为我们应当何时出兵去帮助查理曼?” 真慧摇了摇头,说:“不急,查理曼之土五倍于萨克森,查理曼之民十倍于萨克森,就算双方不打,就这样干耗,以目前的形势来看,也必然是查理曼的胜利。” “但我要的并不是维杜金德或者查理曼的胜利,我要的是查理曼暂时退出萨克森,但维杜金德也不能完全统合所有的撒克逊部落,这才是最重要的。”冯森摸着下巴说道。 “维杜金德内部之兵有几何?哪些旗号?如何组编队伍?”王司马突然问道。 “不知。”冯森沉默了一会儿,“但我从那些商人口中得知了一些消息,维杜金德目前的铁杆拥簇是盎格利亚和东伐利亚北部的几个部落,如荷尔施泰因,如迪特马尔申。 你这倒提醒我了,光专注于内部不是一个好势头,这样,真慧副使,你去从旗人或者包衣中挑选二十个忠诚机灵的,找一个百户和几个少年兵带队,装成是商队,去投奔维杜金德,偷偷给咱们传递消息。 嗯,最好还要先训练一下,你把人手挑选好后,就来通知我,我亲自训练。” “喏。” “目前既然还不知维杜金德内部情况,但起码我们知道,维杜金德也并非是铁板一块。”真慧翻阅着那一叠木片,“不管是德绍还是哥廷根的部落,他们都没有服从与维杜金德的意思,我想这也许是一个机会。” 在撒克逊社会中,并不存在公爵或者最高统治者这样的头衔,整个萨克森都是由一种原始民主的马克洛会议来决定大小事宜。 唯有在战争时,他们会选出几个德高望重的领主,由这些德高望重的领主抓阄来决定领导权,而维杜金德的父亲狄奥多里克(与狄奥多里克伯爵同名)只不过是抓阄抓上去的最后一任战争酋长罢了。 所以维杜金德原先领地上的部落和臣民还愿意听从他的号召,而相距较远的撒克逊人们,可能只是被他壮烈的英雄事迹所鼓舞,但这不代表他们就可以听从维杜金德一个人的指挥,一个人的号令。 “你的意思是,我们要扶植一支能和维杜金德打擂台的部落?” “对,但这个部落一定要听话,我先物色一番咱们再决定。”冯森站起身,在桌子前来回踱了几步,“我们先加强那些弱小的部落的,比如给撒克逊人贩卖啤酒、藤甲与弓箭时,我们可以对强大的部落收高价,对弱小的部落收低价,甚至免费试用。 我提议最好要组建几支商队,去汉堡以外的领地和当地人交易,我们先慢慢操控住他们的经济,然后再徐徐图之。” “这件事交由谁来办呢?” “这样,王司马,就劳烦你来操办了。” 将这些任务安排下去,冯森开始了群议的第二个的环节,统筹领地建设。 “首先,第一,石磨的建造,这是奥利安来负责的,他今天没有来,但他先前已经汇报过一遍了,就由我来转述吧。 石磨磨坊的建造已经基本完成,我们在易北河边一共建立了两个石磨磨坊,一个稍小一点的用来磨小麦,一个稍大一点用来磨碎石灰石和水泥料。 陈司丞,这段时间你先把这份图纸好好看一看,带人去测量一下附近的道路,在三合水泥制造完成前,营造司暂时不动。” 从冯森手里接过他亲自画的道路示意图,陈崇义仔细琢磨起来。 “第二是啤酒的事,这个事是我亲自负责的,还是我自己来汇报。 目前我们经过多次对比对照实验,分别定下了在发酵前和发酵后,根据十种比例混合的啤酒酿造,以七天一个周期进行测试,确定时间。 目前第一个周期的测试结果已经出来了,在发酵前的煮沸后五分钟投入啤酒花,然后料水比在一比四的配方口感相对更好,下一个周期还在两天后,我准备在六个周期内确定啤酒配方,但出成品可以从第三个周期开始。 也就是说在七月中旬,啤酒工房就能够酿造啤酒了,而八月中旬,第一批汉堡啤酒就能够正式出产。” 冯森从身后掏出了几个水囊,扔了出去:“你们回头都尝尝,这有五个配方的,你们都给打打分。” “节帅,你要是聊这个,我可就不困了。”眼疾手快的方心如瞬间出手,牢牢地把住了一个水囊。 “夯货,少喝点,最多两口,别人还要喝呢。”冯森笑骂道。 “第三,阿尔斯特桥的问题,陈司丞你来说。” “喏。”陈崇义站起,谦逊地拱了拱手,“目前阿尔斯特桥的重修已然完工,全长二十米,经过检验,已然能够通过两辆满载牛车和过往行人,些许小事罢了。” “这可不是小事。”冯森哈哈笑道,“重修后的阿尔斯特桥,能够更快地调集人手,如果要出兵和调动,比以往快了一倍不止,所以我已经任命陈大郎为营造司司丞了。” 众人纷纷拱手祝贺。 “第四,是藤甲的生产和售卖问题,王司马你来说。” “目前我们已经打造了四百套藤甲藤牌,附近的材料和积攒的松焦油基本已经用光了,上次的藤甲和藤牌卖的不错。”王司马笑道,“听说是维杜金德组织一支藤牌短斧兵,在枪矛推搡阶段,让短斧兵在枪阵下滚动,然后去砍敌方的腿脚,颇有成果。这一批藤甲继续卖给维杜金德吗?” 冯森考虑了一会儿,缓声说道:“不要卖给他,叫人带着这批藤甲去丹嫩贝格附近,卖给哪里的叛军,他们肯定很缺甲胄。” “喏!” 第九十三章 汉式水泥 细雨落在维京长船的油布盖上,发出了噼啪的声音,易北河边的码头被细密的小雨覆盖着,灰黄色的云卷动了风,斜吹了细雨落到人们的身上。 战船在浑浊的河水中起伏着,别尔夫什卡穿着一身蓑衣,身后站着两个维京水手,他们都是阿尔沃父亲的同一条船上的武士,别尔夫什卡几次潜入丹麦,将他们唤到了汉堡。 十来个征编的维京奴隶和撒克逊包衣在码头和龙首战船上搬运着各式货物,其中包括精雕细琢的海象牙雕,光滑水亮的水貂皮,一箱鲸油,一袋琥珀,还有几枚来自印度的玛瑙。 这一次携带货物的总价值超过了五千德涅尔,别尔夫什卡将要带上他们,驾驶着维京长船,前往不列颠进行售卖。 别尔夫什卡曾经和阿尔沃的父亲一起前往不列颠贸易,在不列颠还有一点点人脉,是这次行动的最佳人选。 冯森和穿着蓑衣的阿尔沃面对着别尔夫什卡,面容在雨雾中都有些模糊不清。 “去不列颠的贸易,就麻烦你了。”冯森拍着别尔夫什卡的肩膀问道,“这次路途凶险,假如出了什么事,船上的货物都是次要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我需要一个熟知丹麦情况的人。” “领主大人不用担心,我很惜命的。”别尔夫什卡瞧了一眼冯森身后呆愣愣站着的阿尔沃。 “那就好。”冯森点点头,继续交代道,“第一次的目标首先是找到一条合适的渡海路线,方便以后再去,其次就是找到合适的售货渠道,最好要和权贵和阿斯林(atheling,不列颠撒克逊人中王子的意思)们搭上线。最后,就是要探查情况,不要探查太过深入,就一些风土人情,人物事迹啥的即可。” “定不辱使命。”右手放在左胸上,别尔夫什卡向冯森鞠了一躬,见水手们已经装好的货物,便三两步上了船。 他向着冯森挥手道:“请放心,领主大人,我会带着满满一船的羊毛食盐以及金银回来的!” 接着,他又对阿尔沃喊道:“阿尔沃殿下,我会回来的。” “好,你要带上满载的船只回来!”阿尔沃按照丹人和诺斯人的传喊道。 长船的两侧架上了圆盾,在维京水手们的奋力划动中,长船的龙首破开了易北河的波浪,顺流而下向着大西洋的方向驶去。 冯森站在岸边看了好一会儿才对阿尔沃说道:“走吧,今天还得去视察一下水泥的制造呢。” 别尔夫什卡离开后不久,雨便停了,只有偶尔会有风从远处吹来一丝雨点落在冯森的脸上。 走在乡间的土路上,马蹄踏下,泥点飞溅,一滴一滴的雨水正从黑绿色的的树叶上滑落。 冯森骑在马上,他能明显感觉到身后的阿尔沃情绪有些低落,他的父亲应该就是在一次出海后再无音讯了,别尔夫什卡说那是西格弗雷德的谋杀。 阿尔沃虽然平日里憨憨的,一向不愿想太多,但这并不代表她是一个傻子,她也能感觉到别尔夫什卡对她的好。 “放心吧。”冯森降低了马速,与阿尔沃并肩,顺势就将她从马上拉到自己的身前,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别尔夫什卡会回来的,就算他出了什么事,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过了一会儿,冯森感觉到怀里的阿尔沃的身体有些发热,他大惊失色,喊道:“停停,等一下还要视察水泥工坊呢。” 将阿尔沃重新放到自己的马上,在她幽怨的眼神中,冯森加快马蹄的速度,甚至有些狼狈地向着大磨坊骑去。 来到了易北河边的水泥料磨坊边,冯森快步走入开始视察。 这磨坊差不多两层楼高,面积在二百来平左右,在模仿的草棚子中,几个大缸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上面覆盖着遮雨和防潮的草席和油布。 冯森走上前,掀起一块草席,露出了大缸内的东西,里面有石灰石,熟石灰还有各种煤炭烧制的炉灰渣以及碎石陶片。 巨大的石磨发出隆隆的摩擦声,被两头老牛在几个工匠的鞭打下吃力推动着磨盘,石磨内的陶片和碎石在磨盘的摩擦挤压下,飞快地变成一筐筐粉末。 这水泥料磨坊虽然建在河边,但并没有使用水力,冯森目前工匠的技术力暂时还抽不出多少放到水车这种高科技上。 但未来这些磨坊肯定还是要投入水车驱动的,有着易北河这样充沛的水力,不用实在太可惜了。 水泥磨坊的一旁,还有一座小草棚,这是用来烧制石灰的炉子。 水泥中最重要第一点就是石灰石,石灰石并不是一种罕见的矿石,分布非常广泛,一般来说,方圆百里之内,尤其是山地基本都能找到石灰石。 这些石灰石通常被埋在地下二三尺深,挖出来之后,要先观察和挑选,只有那些没有风化的才能使用,风化了的是整个都用不了的。 石灰石冯森派人找了挺久,在易北河的东岸是有,但由于道路问题,运送效率很低,没有合适开采的。 但在易北河西南的罗森加滕山上,倒是有不少便于开采的石灰石,而且罗森加滕山濒临易北河,从山体上凿下来的石灰石正好滚到山脚放到木筏船只上,再运回汉堡,速度比走陆路快的多。 罗森加滕山上的石灰石以青色为主,这种石灰石质量最好,而稍差的黄白色石灰石相对较少。 烧制石灰的炉子中,放了有九成的鲁尔煤,以及一成的柴炭。 透过熊熊的炉火向内看去,煤饼与石灰石相互交替,互为间隔地堆积在一起,炉子的最下方则是焦炭和木柴引起的火焰。 两个维京奴隶双手握着木制的风箱,扇叶转动,卷起了更加炽烈的火舌。 在煅烧的过程中,需要随时观察火候,当石灰石自然会变脆时,它在空气中的部分就会慢慢风化成粉末,这些冯森所需的生石灰。 冯森采用的这种水泥,严格上来说根本算不得现代意义的水泥,因为其本质就是三合土。 冯森的三合土配方是将砖块碎片、陶土碎片和炉渣灰磨成粉末状,将这些粉末混掺,以碎石料粉末与生石灰比例四比一混合,就能得到简陋的三合土水泥。 这种水泥需要现场调配,差不多需要两个月左右可以达到标准强度,性能比罗马水泥好不了多少,更现代水泥更是没法比,但用来铺路已经是足够的了。 “这种水泥,就叫,赛里斯水泥吧!” 第九十四章 来自吕讷的难民 自从别尔夫什卡带着几船货物离开后,一切都仿佛按下了快进键,整个七月一溜烟地就从指间飞走了。 维杜金德的叛军与查理曼的军队仍然在对峙,但马格德堡已然被德绍的叛军攻陷,叛军总兵力相加已经接近三万。 与此同时,弗里斯兰巡查使与弗里斯兰行宫伯爵沃拉德两人组织起了三千军队,总算是抵挡住了突然袭击的弗里斯兰叛军。 从威悉河到易北河,河流的两岸已然处处是战火,甚至连诺斯人和维京商队都少了很多,而原先勉强还算繁荣的边境贸易,已然陷入了停滞状态中。 这期间也有撒克逊小股叛军试图进入村庄,但他们大多都只有几十人,连军队都不需要出动,冯森派出了巡检司就把他们搞定了,有的甚至是当地旗人百户带着乡民自己就搞定了。 在处处战火的萨克森,反倒是冯森的汉堡变成了一片乐土。 缇比斯带着一家老小混在难民群中,艰难地在林中行走着,他们已经差不多五天没吃饭了,饿了就喝水,实在饿的不行了,就啃一点橡果。 但缇比斯知道,这样下去是绝对不行的,一百多人的队伍中,已经有至少两成的人因为吃多了橡果拉不出屎,便秘而死。 想到这里,缇比斯近乎是绝望地回头,在他身后,他的大女儿背着小儿子,默默地走着,而瘦脱了相了妻子眼角含泪,用手揉搓着儿子圆鼓鼓的肚子。 是的,缇比斯的小儿子伯恩努斯昨天夜里饿急了,趁着缇比斯一家在睡觉,吃了一肚子的橡子,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已经捂着肚子在哭喊了。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缇比斯绝望地看着身边飞过斗大的蚊子,密林间的道路几乎看不到尽头。 缇比斯一行人都是来自吕讷的撒克逊部落民,而他们逃难的原因,则是因为军队和士兵一遍遍地屠杀和索取。 不要以为撒克逊叛军和他们是同族就不抢他们,秋毫无犯的军队太难存在,这些撒克逊叛军抢起自己人来比法兰克人都狠。 被逼无奈,缇比斯带着一家老小和整个村庄北上,试图在找到一片足以安身的地方,但可惜的是,熟悉这一片的两个猎人,一个被染上了疟疾死了,还有一个则是在夜间被一条毒蛇毒死在了树上。 于是,他们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在罗森加滕山的密林间,沿着易北河毫无头绪地乱逛,直到耗光了所有的食物都没能找到猎人们口中的“净土”。 突然,一阵躁动声响起,将正在绝望中挣扎的缇比斯吓了一跳。 以躁动声为起点,窃窃私语和兴奋的交流声在难民群中来回传递着,缇比斯也从相熟的邻居口中得知了一个天大的消息——他们终于发现了人烟。 这个消息让缇比斯的膝盖仿佛安上了弹簧,即将要弹跳而起,但很快,一股忧虑便化为巨石,将这根弹簧死死地压了下去,因为他们发现的人烟中,看到法兰克人和赛里斯人。 一个腿脚活络的难民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在罗森加滕山脚下,发现了一个不大的营地,上百的奴隶正在营地中搬运石块,并放到木筏上,让驾船的人运走。 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不少顶盔掼甲的士兵,而根据那个眼尖的“侦察兵”报告,他们都有着黑色的眼睛和黑色的头发,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个打败了维杜金德叛军的部落,听说叫赛里斯。 他们也是法兰克人的走狗。 虽然缇比斯所在的村庄也不过是一个偏远的小村庄,但还是有一些人参与那场战斗,商人带来的消息更是让当地人愤怒和恐惧——法兰克人在韦尔登杀死了上千名撒克逊战俘。 那么,是否要向他们寻求帮助呢? 难民们中的成年男人都聚集到了一块,围坐成一圈,开始了低声的讨论。 “或许我们应该继续走。”一个老者提议。 “我们的粮食已经耗尽了。”一个瞎了一只眼的中年男子反驳道。 另一个老者问道:“我们是否要向他们寻求援助呢?” “你不怕他们砍下我们所有人的头吗?” “那我们派出一个人去尝试一下,假如他们能伸出援手呢?” “谁愿意去?” 想到韦尔登那场可怖的大屠杀,所有人都沉默了,但沉默没有持续太久,一个声音打破了这片死一样的寂静。 “我可以去。”缇比斯突然站起了身,“但我有一个要求,你们要在众神的面前发誓,假如我死了,你们永远都不允许抛弃我的妻女。” “同意!” “我同意。” 难民们忙不迭地回答道。 很快,缇比斯将前往与赛里斯人谈判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难民群,从已然哭干了眼泪的妻子手中接过儿子,他又在女儿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 “伯恩努斯快不行了,我曾经和几个濒死的老教士学过几句法兰克语,我可以伪装成他们的信徒,请求他们救下伯恩努斯。”缇比斯咬着牙,憋着泪水对妻子说道。 “爸爸……” 缇比斯抱着昏迷的儿子,看向已经十六岁的女儿,她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假如没有这场该死的战争,估计已然嫁去了一个富有的人家。 该死的法兰克人!该死的维杜金德! 缇比斯一发狠,最后看了妻女一眼,头也不回地向着那处营地跑去。 “谁!” 那些把守的法兰克旗丁见草丛中钻出一个人来,立刻跳起,端起了手中的长叉和长矛。 “别杀我!别杀我!我是天父的信徒!”缇比斯立刻跪在了地上,他将小儿子放到地上,高举了双手,“我的儿子吃多了橡子便秘,看在天父的份上,拉兄弟一把,救救他吧。” “你听得懂他在说什么吗?”一个法兰克旗丁像一旁的旗丁问道。 “他说太快了,我没听明白。” “玛德,这狗撒克逊旗就是懒汉,交接班以后,一溜烟都跑了,这都是维京奴隶,上哪儿找会说撒克逊语的。” 几个法兰克旗丁正发愁呢,而缇比斯看到他们每什么反应,再次用法兰克语喊道:“我,天父,令你们救救他!” “大胆!”一个法兰克旗丁马上擎起了长矛,而其余的旗丁也眼神不善起来。 看到旗丁们神色变化,缇比斯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但他没有办法,他只会这几个法兰克单词。 就在缇比斯焦急地胡言乱语地解释时,一阵马蹄声从他身后传来,而旗丁们立刻立正站起,看向骑马奔驰而来的人。 “娘的,咋了?”方心如叼着个装满了啤酒的水囊,从马鞍上跃下。 而他身后的少年兵大声地向法兰克旗丁们复述了方心如的话。 “回队正,他们说这是一个从林子里钻出来的撒克逊人,恐怕是撒克逊乱军的探子,他们正在审呢。” “他们审什么审,要审也该我来审!去问问他,什么情况?” 少年兵扶了扶头上的幞头,冷漠地站在缇比斯面前,用已经有些生疏的撒克逊语问道:“你是谁,想要干什么?” 见到终于有一个会说撒克逊语的,缇比斯欣喜若狂:“我叫缇比斯,是吕讷的难民,也是天父的信徒,我和儿子被撒克逊乱军所迫,四处流浪,我的儿子吃了太多的橡子,拉不出屎,快要死了,我想请求您帮一帮我们。” 说到最后,缇比斯的声音越发颤抖,他用哭腔说道:“救救他。” 将缇比斯的话转述了一番,而方心如也随意地交代了几句,便又骑着马走了,而少年兵则一脸不情愿地站到了缇比斯面前:“队正跟我说,我们汉人不救外人,我们是不会帮你救你的儿子的,除非你投旗。” —————— ps先更一章,晚上有时间再更,下午要做报告,不得不去。 第九十五章 难民眼中的汉堡 上 缇比斯从未想过事情会这么顺利,在那个名为冯威廉的撒克逊少年兵的带领下,他们一行一百来个人缩着脑袋,忐忑地跟在几个撒克逊包衣和旗人的后面,在码头上等待着。 按照那个叫做冯威廉的撒克逊少年兵的说法,他们一旦投旗,将会成为汉堡领主的包衣奴隶。 一般来说,成为奴隶是大多数撒克逊自由民无法接受的条件,但介于此时法兰克和欧洲这边的传统——人的地位基于恩庇者或主人的地位,难民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再继续走,可能也只是慢性死亡罢了。 更加可贵的是,这里看起来居然没有战乱,在这群撒克逊难民眼中,这可算是加了不少分。 站在难民们的前列,缇比斯四处打量着这处营地,这应该是一处简陋的采石场,人数大概在二百人左右,与别处的营地不同,这里的房屋基本都是用石片(瓦片)制成的房顶,而非茅草。 而这里的各色人等,虽然衣服简陋,基本都是麻布褐衣,但基本也是整整齐齐,不存在难民这种三口人共穿一条裤子的情况。 从罗森加滕那边的山壁采石场到码头的这段距离上,推着单轮小推车的撒克逊包衣们飞速地跑动着,但他们车上的石块却没有掉落到地上,而缇比斯这时才发现脚下道路的与众不同。 一般来说,像这种单轮的小推车,推动起来速度不会比慢走快多少,因为乡间土路的地面往往左边一个坑右边一个洼,推快了很有可能人仰车翻。 但这里的道路就不一样了,缇比斯抬起脚使劲跺了跺地面,反震感带来的疼痛贯彻了他的脚底板。 如果他没有猜错,这个地面甚至有可能是几块大的石板拼接在一起的,从码头到营地差不多三百步的距离,而宽度更是在六步左右,哪儿来的这么长这么宽的石板呢? 真是神迹,缇比斯忍不住感慨,难不成真是天父显灵,要知道他们的神除了在祭祀身上附过身外,就再也没显过灵。 想到这,缇比斯换上了一副笑脸,讨好地走到了冯威廉的面前:“骑士先生,我的儿子情况如何了?” “送到对面由专门的医师去治疗了。”冯威廉瞟了他一眼,心中不耐,“老实等着,假如你心中真有对天父的信仰的话,天父会保佑你儿子的。” “赞美天父!”缇比斯赶紧学着记忆中老教士的样子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 一船一船的青色石灰石顺着易北河向汉堡的方向驶去,就在难民们即将陷入惶惶之中时,一艘明显更大的龙首战船从不远处驶来。 站在龙首战船最前方的,是两个英气勃勃的少年,他们头戴幞头,手扶腰间的维京短剑,正是冯汉思与冯友德。 “二郎,三郎,你们来了。”冯威廉的脸上绽放出笑容,向着冯汉思与冯友德挥手打着招呼,他们三个学着冯森讲的三国演义结为了兄弟。 “擦,大哥。”冯汉思马上挥手招呼道。 长船靠岸,首先是十来个士兵,他们上下了好几趟,最后将十来个木桶抱下了船。 在河边随便找了一处空地,给木桶注满水,又招呼着营地中烧几壶热水过来。 在支棱起一个个大桶之后,三冯又叫人搬来了桌子,而一个负责登记的侍从僧也施施然从船上走下。 “听好了,你们想要加入我们汉堡,是有条件的。”冯威廉站在椅子上,学着冯森的姿势喊道,“首先,第一步,大家都按照家庭来各自到桌子前面,报出你们的姓名、职业、年龄。” 拉上了妻女,缇比斯混在大部队中,走到了桌子前,登记完了自己的户籍,跟在几个引路的包衣身后,向着桌子后头走去。 桌子后的不远处,是十来个大木桶,被一道布帘隔开,先来的一个家庭坐在一个小马扎上,两个曾经做过剃头匠的包衣手中拿着剃刀,正在为一个撒克逊老人剃去毛发。 “第二步,是洗澡,洗澡代表着你已然皈依天父!而剪去毛发则代表着你以往的过错既往不咎!” 剪去毛发和泡澡是为了杀死寄生虫细菌和跳蚤,男女都一样,刮掉所有胡须,头发也全部剃成平头。 摸着光溜溜的下巴,缇比斯有些惧怕地停在了冒着滚滚热气的木桶前,这该不会是要把我们放到木桶里煮了吃肉吧? “看什么?进去啊!”一个撒克逊包衣踢了一脚缇比斯的屁股,其他同样在木桶前迟疑的撒克逊难民们纷纷把目光投向了缇比斯。 作为带着他们进入汉堡统治下的领头者,缇比斯必须身先士卒,他深吸了一口气,扶着木桶的边缘跳了进去。 这木桶不深,里面的水顶多蔓延到缇比斯的腰部。 好烫!这是缇比斯的第一感觉,但他硬是咬着牙没有说出声。 “不要站着,坐下去!”说着,两个士兵便摁着缇比斯的肩膀,将他压到了热水中。 缇比斯的身体被烫得有些发抖,但过了一阵,当他适应了水温后,一股酥麻感从皮肤传来,居然慢慢变得舒服了。 泡在热水中,生疼的热气包裹着缇比斯,酥麻的感觉治愈着他因为多日行走而僵硬的肌肉和心神,瞬间,他近乎是忘却了腹中的饥饿和心中的惶恐,无穷的倦意袭上了心头。 但旁边的几个士兵却没有让他睡去,他们无情地拿出了泡软的猪鬃毛的大刷子,在缇比斯黑里透红的肌肤上使劲摩擦起来。 “哦吼吼吼!”缇比斯疲倦的大脑在不到半秒内清醒过来,他发出了一阵犹如汤姆猫一般的叫声,死死地抓住了木桶的边缘。 “乖乖站好。”一个士兵喝骂道。 坚硬的猪鬃刷子每次在缇比斯的身上刮过,都能看到几排长长的淡红色条条突兀地出现在黑色的背上。 洗了差不多有十来分钟,缇比斯终于在一阵晕眩中被拉出了木桶。 一盆热水兜头倒下,冲去了身上剩余的污水,缇比斯一个激灵,他低头看着淡淡发红还带着血色斑点的肌肤,只感觉身子骨都轻了一倍。 擦干了身上的泥点,缇比斯回头看向先前的木桶中,浓重的如同墨水的黑水倾倒在地面上,跳蚤和各式小虫的尸体在污水中流淌着。 不远处,缇比斯他们先前的衣服被丢到了一个角落集体焚烧了,火光熊熊。 缇比斯光着身子站到一个身宽体胖的撒克逊大叔面前,老叔斜眼乜了他一眼,又扔给他一套奇怪的衣服。 “把衣摆的一个角压到另一个角上,用腰带系上……前襟向左,右衽不是你能穿的!”缇比斯赶紧将衣服的前襟换了个方向。 “好,去前面找到你的家人,然后就可以领饭了。” 第九十六章 难民眼中的汉堡 中 将最后几口燕麦粥倒进嘴里,缇比斯盘腿坐在地上,发出了一声满足的长叹。 而他身边,上百名村民同样坐在地上,他们手中小心翼翼地端着陶碗,拿着木勺大口大口地吞咽着点了几滴猪油的黑燕麦粥。 这种粥并非是单纯的燕麦片,里面也有橡子面和小麦粉,就冯森看来,这坨糊糊颇有几分印度美食的风采。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的糊糊所能提供的热量,确实比普通方式制作的食物要更高,因为这些糊糊包含了大量淀粉的水解后的糖,其本质与糖水无异,非常便于吸收。 抚摸着圆滚滚的肚子,又低头看了看身上崭新的衣服,缇比斯摸着满是发茬的脑袋感觉自己做出人生中最正确的选择。 “都吃好了吗?”一个身着右衽的撒克逊旗人背着手走到了他们的面前,“知道吃的是谁的饭吗?” 撒克逊难民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把疑惑的目光投向了缇比斯。 缇比斯硬着头皮站起身:“吃的领主大人的饭。” “戳啦戳啦!”撒克逊旗人用着二手汉语的腔调说道,“你们吃的是撒克逊法兰克两旗主人冯大帅的饭,听清楚没?我再问一遍,吃的是谁的饭?” “两旗主人冯大帅的饭!”难民们稀稀拉拉不整不齐地在缇比斯的带领下喊道。 “嗯,不错!”那撒克逊旗人瞥了一眼缇比斯,“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缇比斯,大人。”缇比斯连忙俯身回道。 “你这村子中一共三十户人家,总共一百一十人,你先当个权十户,这些人整合一下,算一个佐领,到我手下干活,听明白没有?” “听明白了,听明白了。”缇比斯马上躬身回应道。 “老子姓赵,家中排行老四,所以叫赵四,看清楚我的脸,我们来了,就是要干活了,看好腰牌。除了主人和我,谁管你们都不好使,明白了吗?”来自凯奇村的赵四百户趾高气扬地盯着眼前的这个男子。 “明,明白了。” “好,跟我念几遍。冯大帅,赵百户,佐领,跟我一起念。” 跟着赵四一起将这几个词念了七八遍,赵四满意地点了点头:“多练练,明天我来检查,念不出来或者念错了,要打板子,一直念不出来,你这佐领也别当了。” “是。”缇比斯想了想,用一种怪异地调子说道,“赵百户。” “很好,你们都先在这采石场待七天,七天后,假如你们没有疫病,就能进我们凯奇守备了。”赵四向缇比斯点点头,“你跟我来。” 跟在这位身材有些矮小的小贵族身后,缇比斯这才有机会直视他的背影,他个子不高,穿着一身麻布褐衣,但与缇比斯自己的左衽不同,赵四的衣服是右衽。 “你们一伙难民,本来我们也没有什么义务来拯救你们。”一边在前面走,赵四一边头也不回地说道,“但我赵四的凯奇守备正好缺人,就把你划拨了过来,也算是大帅心慈。” “天父保佑冯大帅!”缇比斯感觉拿出自己和老教士学的为数不多的天父教祝福叫道。 赵四回过头,有些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小子还挺会说话,天父是肯定会保护冯大帅的,不仅天父会保佑,沃登也会保佑大帅的。 到了大帅面前,把你的聪明劲收一收,老实点听到没有。” 前一秒还在迷茫沃登和天父是怎么扯上关系的缇比斯,听到这句话,整个人都紧张起来,他见过最大的贵族,也就那个管了五百多士兵的撒克逊小酋长了,能占下这么大土地的权贵,这可是从未有过的经历啊。 “无论如何,你既然加入了我们两旗,而且还是我的手下,那我就得给你讲讲咱们两旗的规矩,不能出去丢了我的脸。” 走到了码头边,一艘小木筏正停靠在码头边,赵四向缇比斯招招手,上了木筏,在船夫划动的长桨中,木筏缓缓逆流而上。 “咱们两旗,说到底还是冯大帅的奴隶,只不过我是旗人,相当于冯大帅的亲兵队,是自由民身份,大帅是我的恩庇人,而你们则属于奴隶,大帅是你们的主人。”坐在木筏上,赵四面对着缇比斯娓娓道来。 “说到底,大家都是冯大帅的奴才!但也只有冯大帅愿意让奴才当亲兵队,甚至真正地成为自由民。”赵四向着缇比斯伸出了四根手指,“在汉堡,一共有四等人,第一等人,是纯血汉人与法兰克贵族,尤其是纯血汉人,他们都是主人的兄弟姐妹,相当于二主人,至于那些法兰克贵族,主人看他们也不爽,但拿他们也没什么好法子,咱们可别惹他们。 第二等人,就是外姓汉人与法兰克自由民,一般来说,还是外姓汉人地位高一点,先前那个冯威廉你看过没?他就是外姓汉人,那是能在一等人面前说上话的,咱们比不了。 第三等人,就是我这样的,旗人,地位跟撒克逊自由民甚至小贵族差不多,但咱们是主人的亲兵队,他们拿我们没奈何。 第四等人,就是你这种,包衣,就是奴隶,但你和普通奴隶不同,你是大帅的奴隶,比其他奴隶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见到别的撒克逊被奴役者或者奴隶,只要不打死,都能随便你,顶多赔几只羊罢了。” 这一通说辞说的缇比斯头脑发胀,他消化了好半天才问道:“那之前的edhilingui,frilingi和lazzi呢?” “两旗里没有这些玩意儿。”赵四摇晃着脑袋,“你看我,我就是frilingi,不久靠着杀人立功当上旗人还有百户之职了吗?你这个权十户,做的好了,转了正,平日积一积功劳,不出五年,就能转旗人了。” 缇比斯有些发蒙,他是个被奴役者lazzi,从没想到有一天能变成自由民frilingi,而且,五年,只要五年就行了。 “那咱们是怎么积功劳呢?” 赵四掰着指头:“很简单,一个包衣辅兵斩首一级转战兵,一个包衣战兵斩首两级转小旗,转成小旗后就能任命火长队官,队官率兵出战,斩首数量高于对方四分之一,并且己方损失低于对方,算一功,积五功学会三百汉语即可转旗人,如果你已经是旗人,积三功就能补百户。” “还要上战场杀人?”缇比斯头皮有些发麻。 赵四哈哈大笑道:“没卵子的,想当自由民想成贵族,哪有那么简单,就这样,都是别处没有的好处,咱们两旗就是要上场杀人的,不然要咱们干嘛?再说了,你要是怕,你可以不去啊,但是功劳就要被别人拿了。” “那之前那个冯威廉阁下,他年纪不大,是怎么当上贵族的?” “一是因为他是冯大帅的义子,天生亲近几分,二是因为他在汉堡小学堂入学,和那些纯血汉人亲近,三是他在之前击退维京人的战争中立了大功。”赵四眼神中带着几分“怎么不是我”的恨意骂道,“该死的幸运小子,老子远征丹麦,差点冻死,脚底板都走烂了,才捞到个百户之位,他倒好,上来就是外姓汉人……想想都气人! 算了,不说这个,除了这些,还有就是咱们两旗内的门道,也得和你说一说。” 赵四再次掰起了手指:“咱们是二十户或三十户一个佐领,由一位十户带着,佐领里有旗人有包衣,旗人出丁打仗,包衣在家种田或者跟着旗人去打仗。 但注意,你这个十户只是平时有用,一旦打仗,所有人都得听我的,明白吗?” “明白明白。” “嗯,接着说,两个佐领,加上我本人的佐领,一共百户,为一个守备,由一位百户,也就是我带着,战时出辅兵十人,战兵十五人。与另外两个守备组成一个队,自行推选队正。 本来上面还有个千户,不过咱们撒克逊旗现在一共就五个旗,暂时还没有千户。”赵四拍了拍缇比斯的肩膀,“等老子升了千户,你小子说不得也有个百户当当。” 第九十七章 难民眼中的汉堡 下 木筏在易北河上晃晃悠悠的前进着,它驶过了一道河湾,在阿尔斯特河口的码头处停了。 跟着赵四走上了岸,缇比斯抬起头,首先便是一望无际的麦田,八月初,麦穗已然逐渐转黄,逐渐低下了头颅。 在麦田的不远处,竖立着两座二层的小楼,小楼的一面是没有墙的,只是挂着半边草帘,缇比斯从外向里望去,却是一个巨大的石磨被两匹高大的驽马拉着,缓缓转动。 不过与缇比斯看过的石磨不同,这里的人居然在用石磨磨石头。 石磨中的工人提着装满了碎石和熟料的袋子,像磨豆浆一样将碎石和熟料扔入磨盘之中,各色的粉末沿着磨眼流出。 不过这些石磨工却没有直接将其投入使用,而是拿出了一个树皮编的筛子,不断抖动着,将其中较细的粉末筛出,留下碎石子和杂质继续放入石磨中碾细。 这些碎石大多事先烤过,质地相对较脆,而熟料大多是碎砖和碎陶片,质地更脆,所以还能用石磨来磨,换成更加坚硬一点的材料,只能用钢磨了。 缇比斯向着远处眺望,石质的房屋隐藏在高大围墙的后面,隐隐约约露出了一个头,而围墙外的房屋大多低矮,但比起茅草来说,他们的石片屋顶看起来要好上许多。 “让一让,让一让。”几声呐喊从身后传来,缇比斯下意识地让开了道路,一艘砍掉了龙头的长船上,几个包衣和维京奴隶,扛着几大包黑麦、干鱼和毛皮运上了岸。 在搬空了长船上的货物后,一群法兰克包衣又扛着慢慢一箱子的货物上了船,缇比斯偷瞄了一眼,是那种放在屋顶上的石片和打磨的方方正正的“石砖”,然后就是盾牌和几瓶啤酒。 小酋长们大多是穷鬼,让他们买整副藤甲基本不可能,所以冯森最近把产量放到了藤牌上,至于出口砖头和瓦片,完全是那些小酋长和祭司也有建筑需求,比如屋顶漏雨或者要重修神庙之类的。 而啤酒最近才出来不久,口碑还没有打开,冯森让每次出航的时候都带上两瓶,免费赠送给贸易量最大的酋长。 “看什么呢?”赵四一巴掌拍在缇比斯的后脑勺上,“走了。” 瞪着新做的草鞋,缇比斯走上了一条与之前并不一样的道路,之前营地的那种道路是仿佛是一整块的石板制成,而这里虽然也是土路,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雨后那种坑坑洼洼和泥泞感。 冯森的三合土水泥都拿去铺采石场那边的道路了,汉堡本土的水泥道路尚未完全施工完成,不过外围的土路,冯森还是重新整修了一遍,提高货运效率。 具体整修的方法就是将黏土、炉渣灰和小石子夯成泥砖后,放入炉中烘烤直到坚硬(不是砖块,仅仅烘烤),然后铺到路上,在水泥直道铺过来之前,起码能顶个大半年。 所以让缇比斯疑惑的地方来了,为什么这里的土颜色这么奇怪,而且还这么平这么硬?最重要的是,路面上居然没有牛马的屎尿,最多最多也就是在路边有一两坨。 “给你提个醒,到了这边,得守这边的规矩,等会儿和你的那些族人说一声,这七天除了给你们调养身体和检查疫病外,最重要的就是学习这边的规矩。” “好的,百户。” 缇比斯赶紧转回了注意力。 走过麦田和磨坊,缇比斯和赵四两人面前出现了一片一个接一个的炉子,这些炉子差不多一人多高,一些工匠正在端着砖坯上上下下地行动着。 汉堡现在的出口大头除了藤牌之外,就是这些砖头和瓦片了,冯森自己都没有想到,汉堡附近的大小酋长们最感兴趣的居然是砖头瓦片等建材。 主要是汉堡附近多森林多沼泽,缺山缺石料,所以房屋大都是木制或者泥质,但问题是木制不防火易潮湿,泥质不防水且易倒塌。 冯森之前笼络这些酋长们的一个武器就是赐宅,带着几个工匠去人家村里建个宅子。 撒克逊社会是一个血缘氏族社会,每个酋长都沾亲带故的,逢年过节有事没事串串门,到地方一看,好小子发了啊,哪来的好宅子?给我也来一个。 在艾萨和伊奥帕等酋长的牵线搭桥下,各个大小部落村子都开始向冯森购买转头和瓦片,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处处战火的萨克森,一座可以保护自己的坚固宅院已经快要变成刚需了。 和撒克逊酋长们做生意,钱就别想了,只能以物易物,酋长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特产,所以拿来交换的货物基本就是粮食、布匹和牲畜。 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到收获的季节,但乱兵已经快蔓延到易北河北岸了,所以冯森给出了另一个选择硬通货——雁翎。 是的,经过之前那几仗打下来,冯森手中还能使用的羽箭已经急剧下降,到了一个很危险的红线,为了能够凑出制作羽箭的尾羽,冯森允许酋长们拿雁翎支付。 这下萨克森地区的大雁们可就倒大霉了,但无论如何,效果都是斐然的,至少制作足够牙兵们使用的羽箭已经是绰绰有余。 从炎热的烧砖工业区离开,缇比斯跟在赵四后头,向着忠勇坊走去。 “到了忠勇坊,切记那里都是你惹不起的贵族,别怪我没提醒你,小心一点听到了吗?否则他们就是一刀劈了你,也没什么好说的。” “知道了知道了。”缇比斯惶惶地低着头走着。 走着走着,缇比斯突然发现,脚下的路面又变了颜色,又成了之前的那种石板路。 从坊门进入忠勇坊内,缇比斯用余光扫视着路过的人群,他们大都带着一种奇怪的帽子,身上穿着干净整洁的华美衣服,而与他们不同的是,这些汉人都是黑发黑眼,这一点倒是与传说中的残暴恶魔形象能对的上。 将府前,和看门的卫士通报一声,赵四就领着缇比斯进了将府。 而冯森坐在一张小桌前,手中拿着一枚黑色的棋子,与芬纳对弈。 见到赵四领着难民代表来了,冯森施施然放下了手中的棋子,正面对着缇比斯坐好:“你就是难民的代表?” “是,是,小的缇比斯,天父保佑您,领主大人。” “很好,我问你,如今吕讷的形势如何?有多少难民?” 第九十八章 吕讷是个好地方啊 “回领主大人,吕讷的情况不太好。”低着头,缇比斯不敢正眼去看冯森,“吕讷的部落很多都参与到了维杜金德的叛军中,他们在加入维杜金德的叛军中,会带着人四处勒索粮食,一些原先居住在山林沼泽的撒克逊猎人,成为了土匪,他们大多是二十来个人一组,四处劫掠。 很多村庄被劫掠一空,剩下的年轻人捡起武器后,不是也去当了土匪,就是去加入了维杜金德的叛军,每个村子和部落都惶恐不安,不少村落开始建立围墙或者加高篱笆,但大部分干脆全村都去当土匪或者投靠维杜金德了。 除此以外,还有可怕的法兰克人,我们虽然没有被法兰克人的劫掠,但代特莫尔德附近的农田已经被法兰克人的国王焚烧……” 冯森一边听,一边微微点头:“难民呢?人数多吗?” “向我们一样难民并不多,大部分的村庄遭到劫掠后要不南下去投靠德绍的乌达大酋长,要不就去投靠了维杜金德。” “那么你们为什么会来到汉堡呢?” “我们的村子里有两个猎人,他们告诉我在罗森加滕山中有一片果林,能种植黑麦,进行狩猎,而且还有山洞可以躲避,所以我们决定去那里躲一整个冬天,但是他们两个在半路上都死了,所以……” “原来如此。”冯森眯着眼睛,“南边的部落你有什么听闻吗?” “马格德堡还有易北河沿岸的部落基本都被天杀的索布骑兵给劫掠了,很多部落都已经变成了流民,饿殍遍地。”缇比斯抬头偷偷瞄了一眼冯森,又迅速低头,“我听说在乌达大酋长到来后,情况要稍好了一点,只是在攻下马格德堡后,索布人和乌达大酋长好像起了什么冲突,或者是索布人抢够了,就回去了。” 冯森继续问道:“你们吕讷地区的部落首领是谁?现在是什么情况?” “我们吕讷的首领是昂沃纳,这边虽然叫吕讷地区,但实际上,吕讷并不是最强的部族,甚至是最弱的部族。 吕讷这边的四个部落,分别是于尔岑、瓦尔斯罗德和策勒加上吕讷,这四个部落的首领共同在马克洛会议上商讨大事。 其中瓦尔斯罗德和策勒由于位于哈尔堡山西边,已经投靠了维杜金德,而于尔岑部和吕讷部还在摇摆。” 冯森陷入了沉思。 吕讷位于汉堡的东南方,到汉堡直线距离就四十公里远,吕讷所在的地方叫做吕讷荒原,在新石器时代之前,这里曾经是一片广袤的原始森林,但现在由于过度放牧已经变成了一处荒原。 这些荒原属于吉斯特地貌,这种地貌在冯森这片地区相当常见,它地势相对较高,由沙质和砾石土壤组成,与冯森这边的黏土相比,这种土壤更加沙质化。 这些吉斯特高地相对更高,而土地也更坚硬,在这些高地之间的洼地,基本由潮湿的草地组成,而排水不畅的地方就会形成沼泽。 汉堡境内就有不少这种地貌。 之前冯森在与吕讷交界的森林中发现了一处盐井,他留了一个心眼,暗地里派人在吕讷境内打探。 探子们告诉了冯森一个惊人的事实——探子们不仅在吕讷发现了盐泉,甚至还发现了一座未开采的石膏矿! 得知了这一消息的冯森,这几天一直在思考吕讷有没有可能暗藏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事情。 或许别人可能认为不过是一个盐泉罢了,没什么稀奇的,但冯森却知道,吕讷的盐矿的产量和储量绝对大的惊人! 在后世的汉萨同盟中,吕讷堡垄断了整个北德意志的食盐贸易,靠的卡尔克贝格的盐矿。 在难以制作海盐的北德意志,盐有个称呼,叫做白金,可想而知其中利润之大。 “你知道吕讷部落有多少人吗?” “吕讷有三个大定居点,卡尔克贝格、吕讷和巴多威克,一共差不多有两千人左右,乡村中就不知道了,估计怎么也得有个两千人。” “那于尔岑呢?” “于尔岑……我知道的不多,他们比吕讷人多,但没有多出多少。” 又思考了许久,冯森抬起头,这才注意到满头冷汗的缇比斯,他挥了挥手,“好了,没你什么事了,你可以走了。” “那个,领主大人,我的儿子……” “你的儿子?”冯森先是一愣,接着笑道,“你儿子没事,赵四,你待会儿带着他去康医娘那里看看。” “喏。” 缇比斯赶忙也学着一样的姿势对冯森拱手道。 冯森将棋盘搬开,拿出了一张地图,铺在了桌面上。 一整个七月,维杜金德除了与法兰克人交战对峙外,他还继续在萨克森地区广招兵马,汉诺威,沃尔珀,丹嫩贝格,甚至是奥尔登堡都加入了他的阵营。 维杜金德的军队仍在扩张,从纸面实力上来看,已然超过了三万的兵力,但实际上,真正能作战的兵力,估计都没有超过一万。 而查理曼的军队实力同样在扩张,原先只有三四千的部队,在各路诸侯和征兵的纷纷汇集下,已然膨胀到了一万人左右。 在正常的历史线中,此时的查理早就攻下了代特莫尔德,带兵打过易北河去了。 在种种攻势下,维杜金德不得不投降,并强制被改了信,最后在一个修道院中软禁终身。 但现在则不同了,维杜金德在冯森劫掠的压力下,不得不“引狼入室”,找来了弗里斯兰人与维莱蒂人联手,而有了冯森的藤甲和弓箭,代特莫尔德硬生生撑到了八月初都没能攻陷。 反倒是配合着维杜金德起兵的德绍大酋长乌达攻下了查理的马格德堡,而失去了法兰克人帮助的欧波里特人在维莱蒂人的攻势下,节节败退。 与正常的历史上一样,查理曼依旧使用了不讲武德的战术——毁田,查理曼派出的军队四处劫掠,摧毁村庄和麦田,试图毁灭撒克逊人的经济基础。 这一招确实有用,在冯森的世界线,维杜金德就是被这一招打败的,但战术胜利无法掩盖战略错误,萨克森战争断断续续打了三十年就是明证。 由于经济的崩溃,混乱的局势逐渐蔓延,萨克森各地原本安分的大小贵族和自由民们都躁动起来,维杜金德队伍人数的不断扩大,那些被烧毁家园的撒克逊人也对查理曼越发痛恨。 冯森觉得可以动一动了。 “叫真慧大师过来,我有事相商。” —————————— ps最近种田情节相对较多,要再过一段时间才有战争戏 第九十九章 萨克森王国的构想 如果说有什么是冯森的三合土铺路计划最大的敌人的话,那莫过于萨克森这阴雨的天气了。 每当要下雨时,黏糊的阴云就会叠罗汉一般叠在一起,当第一滴雨点落在额头上时,人们不会有任何感觉,但当细密的雨布如同流动的烟雾一般扑到人脸上时,早已措手不及。 穿着一身茅草制作的蓑衣,维杜金德在三个卫士的护卫下,向着码头走去,连绵的阴雨已经下了整整十天,不管是撒克逊人还是法兰克人,都有不少士兵在阴雨中患上了痢疾或者麻疹。 维杜金德踩着草鞋,阴着脸地在雨中行进着,他高高的鹰钩鼻上挂着雨滴,凶恶的眼神巡视着整个营地。 八月的末尾,按照维杜金德的计划,查理曼这个时候应该已经被推出了萨克森的边境。 但实际上,虽然查理曼目前暂且没有出兵,可维杜金德每一次的进攻,几乎都是完败。 快要到收割的日子了,叛军中的不少人已经在叫着,暂且留下一部分兵力,剩下的回去收割粮食,准备过冬。 实际上,维杜金德已经遣散了一批老弱病残和多余的士兵,让他们回家去收割粮食了,但无奈的是,这依然抵挡不了士兵们对家乡的思念和对敌人的惧怕。 撒克逊人是英武的战士,维杜金德可以肯定,他从未见过有哪个部落的人能如同撒克逊人一样凶猛和不畏刀剑,他们可以视死如归地发动冲锋。 但无论如何,他们却无法打败驻守的法兰克部队,法兰克的军队总是在交战前清空这边的森林和灌木,然后修建工事,层层推进。 维杜金德虽然能轻松从周边获取补给,但法兰克军队却也在附近袭击村庄和运粮队。 他不是没有抓到过法兰克的军队,但每次对阵时,法兰克的军队就会使用一种奇怪的阵型,他们把行李马车等会被放到最中央,围绕着马车第一圈由一群带甲的骑士组成,而骑士外圈是一层方形的盾墙。 经常是撒克逊军队还在外层盾墙处互相推搡或者发动冲锋时,内圈的精锐带甲骑士就会不讲武德地冲出来,然后就是撒克逊人的崩溃与奔逃。 之前的失败,让维杜金德明白了需要一支忠心于自己的小团体和精锐卫队,否则在大小军头面前说话没有分量。 而经历了与冯森战争的失败和目前法兰克军队的阻挠后,他意识到,他需要一支阵型整齐,并且能听号令的军队,洪水无法冲破伫立的石柱,但滚石却可以撞碎岩壁。 只是,让撒克逊人并肩站在一起御敌不难,让他们发动冲锋同样不难,难的是让他们排成整齐的阵列,难的是让他们在维杜金德喊出冲锋之后,再冲锋。 走过了营地,维杜金德的鞋面上已经沾染了不少泥水,他毫不在意地站在小丘丘顶上,默默地望着对面木寨和己方的营地,眼神愈发凝重和凶狠。 “部落武士们的病情如何了?” “自从草药运过来后,麻疹的人数少了一些,但痢疾的人却变多了,几乎每天都有三五个士兵死于发热或者腹泻。” “卡尔那边呢?” “那些商人说,法兰克也有不少人得了痢疾和麻疹,但却比我们要少许多。” “那是当然,他们住在寨子里,而我们只能住在帐篷中……援军还没到吗?” “没有,乌达大酋长说要回去收麦子,等入秋之后再来。” “该死的乌达,他不过是德累斯顿一个普通的高尔(酋长家族),他怎么敢这样么对待我?!”维杜金德握着手中的剑柄,死死地咬着牙根。 旁边的侍卫小心翼翼地回道:“乌达酋长说,希望能和你还有易北河北岸的撒克逊部落首领一起,根据古老的撒克逊传统,投票决出最高的战争领袖。” “那不可能!”维杜金德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在多年的反叛生涯中,维杜金德早就意识到一点,查理曼的王国之所以那么强大,就是因为他能集合所有法兰克人和伦巴第人甚至所有天父信徒的力量。 撒克逊人呢?不仅互相仇恨,没有一个最上级的领导,在关键的时刻,没有人能够凝聚所有撒克逊人的力量,只能任法兰克人宰割。 就算这次能驱逐法兰克人又怎样?查理不需要三年就能卷土重来,到那时,再一次聚集?再一次选出战争领袖吗?那就太晚了,撒克逊人必然还是会倒在法兰克人脚下。 维杜金德需要父子相继的继承制度,需要精锐的常备军,需要听话团结的臣民,需要禁止互相攻伐的封臣法令,他需要把所有权力都集中到撒克逊人中最英豪的那一位——也就是自己身上。 为了实现这一点,战争领袖这个位置就绝不能再投票,维杜金德的战争领袖身份就是传自他的父亲,如果通过投票投出去,那么战后顺势称王便不再具有法理性了。 “一个来自老土的德累斯顿的低阶高尔也敢谋求萨克森领袖的位置?真是异想天开……”说道一半,维杜金德突然眯起眼睛,对着侍卫指道,“那是谁?雾气太浓,我看不清。” 侍卫向前走了两步,向下望去。 在营地之中,十来个撒克逊商人穿着蓑衣,身后牵着几头汉诺威驽马和马车,在雨中扎着帐篷。 帐篷周围,几个撒克逊小贵族等待在一旁,拿出战场上劫掠到的金银,从他们手中换取草药和藤牌,以及防水的松焦油。 侍卫回头禀报:“是艾萨酋长带领的商队,咱们的藤牌和草药,很多都来自于他们。” “艾萨酋长?他是高尔吗?” “并不是,他来自汉(ham),只是一个村落的村长,汉(ham)之前的高尔尼古拉战死后,一直没有新的高尔,因为那里……” “汉堡……他们都卖什么东西?” “草药,来自东方的神秘止泻药,非常管用,一包售卖一个索里达或者等价的鳗鱼和牲畜。 他们还会售卖豆豉和酱油,是一种味道非常不错的香料,而且价格低廉,保存时间久,处理起来也不困难,放到水里蒸煮一下就能吃,一两个德涅尔就能卖一袋。 之前他们还售卖那种藤做的盾牌,不过听说赛里斯人下了禁令,卖盾牌要砍头,他们现在都不敢卖了,但是没关系,我们已经知道怎么制作了,就是天一直不晴,我们根本没有机会制作。” 这个侍卫同样是维杜金德小团体中的一员,负责了不少的具体事务,他滔滔不绝地讲到一半,维杜金德便打断了他。 “我听你的意思,这个商队是偷偷走私草药和香料的?” “当然,他们是撒克逊人,而那个冯是赛里斯人,赛里斯人绝不会允许他们和我们做生意的。” “哼!”维杜金德从鼻子发出了一声闷哼,“那可不一定,走,我们去见见他们。” 第一百章 逼婚与交易 雨点落在油布上,发出噼啪的声音,空气里的泥腥味越来越重,身披的蓑衣或兽皮雨披的撒克逊士兵们脸色蜡黄,整整齐齐地排成两列,站在帐篷前买药。 艾萨拿出一杆大称,将一只羔羊吊在称上,量了一会儿,从身后的袋子里拿出了一袋草药:“你这只羊太瘦了,本来换不了的,但看在今天我想吃羔羊肉的份上,这个药你先拿着,下次有钱了再给。” “感谢您,感谢您。”高大的士兵嘴巴笨,讲了半天也只有这两句。 艾萨将草药递给他:“放到陶罐里先浸泡一会儿,让后加水再煎煮,别把顺序弄错了,你要是不会,可以花几个德涅尔找我们的人帮助弄。” “会弄,会弄,我帮我的哥哥煎过。” “会弄就自己回去煎吧,后面的上来,你别挡路。” 转身把羊丢到后面的羊圈里,叫人照看好,艾萨一转头,在油灯的营造下,巨大的阴影挡住了艾萨的视线。 “你这个药怎么卖?”那人粗声粗气地问道。 “一个索里达,但如果您想要买的话,我可以免费赠送您一包。”艾萨恭恭敬敬地回答道。 维杜金德皮笑肉不笑地弯腰趴在艾萨是柜台前:“为什么他们要一个索里达,而我却可以免费,如果这样的话,那我能不能免费把你的草药全部买下来?” “我给您免费,是因为您是萨克森公爵,西伐利亚的高尔,伟大的战争领袖,维杜金德大酋长。”艾萨死死地压制住心中的害怕,“您当然可以免费买走所有的草药,但是我可能就会遇上亏损,那样的话,我就没有资本进行下一次贸易了,所以我请求您不要这样做。” 维杜金德下巴微微扬起,深陷在眉下的眼睛死死锁定了艾萨的脸:“你在威胁我?” “我怎么敢做这样的事,维杜金德高尔,我只是在卑微地祈求您。”艾萨挤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 维杜金德缓缓将脸靠近了艾萨,直到两人的距离差不多只有五六厘米,他突然轻笑了一声,又直起了身,挥了挥手,整个帐篷中的士兵都被赶了出去。 拉来一个马扎,维杜金德坐在了艾萨的面前:“我问你,你来自汉?” “是的,阁下。” “你认识我的女婿,汉的统治者冯吗?” “当然,领主大人曾经接见过我,他非常地信任我。” “他这么信任你,你却要违抗的命令,走私药材和武器?” 艾萨的头上流下了几滴冷汗:“冬天就要到了,我们村子在之前的维京入侵中死了不少人,我们需要购买奴隶耕种土地,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冬衣,所以才铤而走险……” “好了,别胡扯了……我知道你是冯派来的密探,冯最近在干什么?”维杜金德翘起了二郎腿。 想了想,艾萨最终还是没有正面回应维杜金德对密探的指责,他小心翼翼躬身说道:“领主大人最近在修路和码头,他需要将一些货物卖到不列颠。” “哼。”维杜金德不屑地吐了口气,不乏讥讽地说道,“他当然需要卖‘货’……那他和我的吉塞拉结婚了吗?” “没有。” 帐篷中突然安静下来,维杜金德阴着脸,大约过了四五秒,他站起了身,从腰间抽出了武装剑,沉默着向着艾萨走来。 “等等,公爵阁下,等一等。”艾萨的腿脚瞬间软了,他扶着柜台,支撑着自己。 “砰!” 一把揪住了艾萨的脑袋,压在桌子上,维杜金德把剑悬在了艾萨的脖子上,对着艾萨吓傻了的侍从说:“把这个人的头颅送给冯森,问问他,我给了他我最大的尊重,他却连这个小小的善意都不肯接受,为什么,为什么他会如此地看轻我?” “不不不,阁下,领主大人从没有不尊重你,你看,假如他真的看轻您,怎么会放任我走私武器和草药。”艾萨的眼泪鼻涕流满了半张桌子,他哽咽道,“阁下,吉塞拉阁下是一个修女,她以贞洁为荣,谁能逼迫她结婚呢?” “这不是一个理由。”维杜金德继续举起了手中的长剑。 艾萨马上语无伦次地哭叫道:“阁下,阁下,吉塞拉尚未与领主大人完婚,我能劝说她,我能劝说她结婚,真的,真的,阁下……” 长剑斩下的速度猛然一滞,接着在死寂般的半分钟后,艾萨感觉到死死按着他脑袋的大手撤开了。 “这些草药我全要了。”维杜金德用长剑拍了拍装着草药的麻袋,“你自己一个人回汉,把我的信带给他,假如他仍旧没能和我的女儿结婚,我会杀死他的所有商队,并且立刻带兵去攻打他,说到做到,下次来时,带上更多的草药,我以一包十个德涅尔的价格收。” 走在帐篷间泥泞的土地上,维杜金德看向灰云乱错的天空,又低下头,注视着浑黄色的地面。 “吉塞拉……” 维杜金德口中喃喃地念道,多年的战争夺走了他所有的儿子,他仅存的一个儿子已经被软禁到阿基坦的修道院去了。 在萨克森,他唯一的血脉便只剩吉塞拉,他可不会真的将国王之位传给阿尔比恩,他准备将萨克森国王这个光荣的名号传给自己未来的孙子。 他已经五十出头,没几年好活,他亟需吉塞拉至少生出一个能够传承王位的孩子,而且最好,这个孩子还能够在他死去后,有一个强大的父亲保护。 不得不说,作为敌人,冯森让人感到畏惧,所以维杜金德欣赏他。 同时,维杜金德也知道,冯森所谓的“赛里斯部落”人口很少,他在萨克森的根基很浅,全靠查理曼的保护和支持,才能将领地维持下去。 假如查理曼再也无法庇护他,他的选择也只有一个,那就是向自己效忠。 维杜金德知道冯森是一个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军头,聪明且残忍,他可不是那些被所谓天父绕昏了头脑的蠢货,真的会为了查理曼或者以塞亚付出一切。 只要有足够大的利益,维杜金德确信能将冯森绑上自己的战车。 除此以外,他心中还有一个最微小的心思,那就是假如自己败了,有了冯森和吉塞拉的存在,他的血脉至少能流传下去,还存下了最后一点火种。 只是,阿尔比恩该怎么办呢?或许,给他一个公爵,让他去平衡冯森的权势? 说阿比,阿比到,维杜金德刚掀起了帐篷的门帘,第一眼就是阿尔比恩撑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走到了他的面前。 “父亲,乌达的信使又来了。”歪着脑袋,阿尔比恩艰难地用着垂下的半张嘴说着模糊的话语。 “那个该死的猪倌说什么了?” “还是之前那些,他要求您在冬日之前和他一起举办一次战争领袖的选举,就在丹嫩贝格。” 将腰间的皮带扔到一边,维杜金德将匕首插在了桌子上:“告诉那个信使,乌达不配,就这么说,按我的原话来说,等我打败了查理曼,我会亲自来取他的人头。” “但我们的战况不容乐观,父亲。”阿尔比恩忧心忡忡地走到维杜金德身边,“我想,也许我们可以先尝试一下,安抚他们,再说了,您的威望无人能比,就算选出战争领袖,也未必不是您。” “阿比,你不懂。”维杜金德的眼神中,透着几分失望,“是不是我不重要,参不参加或者说承不承认才重要。” 阿尔比恩依旧倔强地说:“但我们需要集结所有撒克逊人的力量,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担任使者,去劝说那些高尔。” 维杜金德不耐烦地骂了一声:“你这头愚蠢的驴!你想去就去吧!滚,快给我滚!” 艰难地撑着拐杖,倔强的阿尔比恩走出了帐篷,站在门帘边,他停住了脚步,在最后离开前,他回头看了一眼宽衣解带准备睡午觉的维杜金德,微不可查地笑了一声。 第一百零一章 今年是一个丰年 粘稠的黑色泥土从韩纲的脚趾缝隙中挤出,凉丝丝的,在他的脚掌上摩擦。 弯下腰,韩纲捧起一支麦穗,把鼻子凑了上去,狠狠地吸了一口气,一股子带着丁点臭味的麦香气便萦绕在鼻尖。 直起腰,蓬勃起伏的麦浪在他身体的两侧摇摆着,泥腥气和麦香味从他身体的每一个毛孔钻入,直冲天灵盖。 整整一年的时间,新旧两块田地总共一万亩出头,现在已然被满满的麦子所覆盖,微风吹过,整个麦田都会发出整齐的欻欻声。 与麦响声同时响起的,是众人的歌声,几个撒克逊大娘扛着一捆捆割好的麦子,她们大声唱着粗粝的歌谣,并排在田垄上走着。 韩纲自豪地眺望着成片的田地,心中充满了丰收的喜悦。 高高的麦秆在他的眼中甚至与树等高,有时一阵风吹来,吹伏了田野中的麦秆,才能露出了站成一排的健壮的法兰克和撒克逊小伙子们。 小伙子们或是赤膊或是披了一件麻背心,他们手持镰刀站成一排,一边唱歌,一边挥动镰刀割着麦穗。 这歌声或许是因为收获的快意,但更多的是排解劳累,振奋精神。 广阔的麦田中,不仅仅是法兰克农人还有撒克逊包衣甚至还有旗人和汉人,他们少见地失去了上下之分,一齐挥舞着汗水,收割着沉甸甸的小麦。 这些麦穗想要变成能食用的麦粒,仅仅是割麦子可不够,还得打麦子,打麦子就有讲究了,首先就是得堆麦垛,看着简单,但这可是技术活,不是谁都能来的了的。 一个卡累利阿的少女娴熟地捆着麦子,她像是上了发条的锡皮小兵,动作一板一眼,连摆动的幅度都没什么差别。 她先是抓起一把麦穗,按着麦头将其推的整齐,接着抽出一根麦秸放到膝盖正中,两手合抱麦穗放到了麦秸上,再从两边用麦秸将其牢牢捆在一起。 在他身旁,一个汉人老兵踩着木腿,从少女手中接过捆好的麦穗,麦穗尖朝上,麦秸秆斜向下,一层一层叠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麦蘑菇。 这些麦蘑菇要先等把所有麦子收上来,然后再解开,一齐放到一块冯森提前铺好的水泥地面上,水泥地面上有一条一条浅浅的凹槽,正好能将解开的麦穗摆的整整齐齐。 这些麦穗要先暴晒个三五天,期间还要人拿耙子翻面通风,将堆积在一起的散开,等麦穗表皮晒干晒透就可以打麦子了。 麦场中,不论妇女老人儿童都在辛勤地忙碌着,他们甩起连枷,狠狠地抽打着麦穗,逼迫着这些贪婪的家伙将嘴中的子粒吐出。 但拍下的麦粒尚还不能用,得先去皮和沙子等杂质。 一个精壮的老人手中拿着一个木条和树皮编织成的簸箕,他先是从袋子中舀了一大筐麦粒,在手中上下颠簸着,一边颠簸,老人还一边大口大口地向着簸箕内吹气。 这样,沙子和泥土一类的杂物会从簸箕中细小的孔隙中漏出,而质地较轻的麦穗表皮则会在半空中被老人吹走,而麦粒由于较为沉重,不会被吹走而落到簸箕中。 将一袋又一袋小麦装袋,码放整齐,再搬运到谷仓中,由几个中书司的小吏点数明白,记录在纸上,然后入库,这便算完成了。 离开了田地,韩纲随便找了一个小溪,脱掉了沾满了泥土的草鞋,将脚泡入了水中,清洗着脚上的污泥。 几只蜜蜂在他的头上盘旋了一圈,又急匆匆地向着灌木和果林冲去,而几头体肥头大的河鲈追逐着从韩纲的脚边掠过。 今年是一个丰年。 “韩大郎好兴致。”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可有兴赋诗一首?” 一脸络腮胡的冯森牵着马,与几名小吏站在一起,面带笑意。 韩纲连忙站起行礼:“乡野之人,做不来文章。” “哈哈哈哈,我看你很会做文章,水肥为墨,沃土为纸,大郎做的好大文章,不必那骆宾王韩愈差。”冯森哈哈大笑道。 “惭愧,不过是农桑之事……” “农桑是国之大事。”冯森一挥手,“你就别谦虚了,我明年准备筹建屯田司,你准备一下,明年就任屯田司司丞吧。” “喏。”韩纲迟疑了半秒,最后拱手回道。 “来,跟我一道走走,顺便说说这次收获的情况。” “喏。”韩纲走到自己的小毛驴边,从褡裢里抽出了几卷纸。 “从八月十七日起,到今天,一共五天,我们一共出动了两千人集体割麦和打麦,已经基本将九千亩麦田里的麦子全部收割完毕,仅有最后的三百亩未曾收割完成。”韩纲翻了一页,“继续说道,目前预计收获在八十万斤小麦以上。” “也就是说收种比已经超过五了?” “是的,不过今年既没有旱灾也没有洪水,加上晴天多,日照也还足够,所以基本还能支撑,法兰克民众那边收成也不低,明年就不一定了,能维持已经不错,甚至还有可能倒退。”韩纲亦步亦趋地跟在冯森的身后,“但大帅,我认为,明年开田到两万亩就已经到达极限了,剩下的土地要么在沼泽边上太过潮湿,要么位于森林中,不好耕种。” “那我之前说的轮种情况,你怎么想?” “我已经派遣商队去阿瓦尔人那边搜寻是否有苜宿种子,但从培育到投入使用,估计还要个一年半载。” 清空森林,排干沼泽,购买苜宿,还要发展畜牧业,或者两圃畜牧,一圃种地?啧,这又是一桩事啊。 如果两万亩到达极限的话,那就只能在耕作上下文章了,粮食想要高产,无非三点,良种、肥料和水利,目前冯森倒是把肥料弄的差不多了,还剩水利和良种。 那下一年的农业的目标就设定为水利和良种吧。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一个苍老而谄媚的声音迎面响起,冯森抬起头,却见之前任命的法兰克里正红帽子的老汉斯正费力地骑着他的汉诺威小矮马急冲冲地赶来。 “原来是老汉斯啊,找我何事?”冯森熟练地将语言切换成了法兰克语。 老汉斯搓着手,弓着背笑道:“领主大人,其实我这次依旧是代表法兰克的自由民而来,他们想问问您,您平日里是如何祈祷的?” 冯森这种伪信徒,平日里都不祈祷的,顶多和吉塞拉一起的时候装装样子罢了,当头这一问属实是把冯森问蒙了。 “你们问我祈祷是为什么?” “嘶,您看,您和我们一起种的土地,但是您的麦子却比我们高壮许多,您一定受到了天父的保佑,所以……” “哈哈哈。”冯森的笑声打断了他的话,“虽然是天父在庇佑,但主要还是耕种的技术,来来来,咱们近点说……” 第一百零二章 未来的规划 八月下旬,冯森新建的谷仓和地窖中已经装满了粮食,秋收的工作已经结束,在秋收过后,不知道是不是闻到了麦子的香气,到九月初,冯森已经收纳了九百出头的撒克逊以及法兰克难民。 在城外紧急为难民修建房屋的时刻,汉堡,哦不,汉邑内部的将府中,各级官吏和牙兵校尉们正在聚在府中,开始九月的群议。 而这次群议的内容是,第一是关于各级士兵的待遇问题,第二则为是否要对吕讷用兵。 冯森向来是非常愿意带着中下层的汉军士兵一起召开军中会议的,对于一支军队来说,军事上实行一定的民主制是提高战斗力的秘诀。 晚唐军事虽然已经濒临破败,但其军队战斗力依然很高,就是因为晚唐五代时期的军队做出打仗决议的时候,往往是大大小小各级军头在协商商讨后的共同决定——当然,主帅的意见也很重要,有时甚至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在进行战争的时候,由于共同的利益,所有人往往都是统一思想的,不会出现作战混乱的情况。 但这样同样有缺陷,那就是军头们的短视和愚昧往往会导致一系列错误的决定以及血腥的事端,只是这还不是冯森目前需要考虑的。 “到目前为止,我们靖难军一共收获了八十二万斤的小麦,收获喜人,在收获之后,我们准备继续种植黑麦,在来年春天收获,以目前的亩产来估计,产量能够达到一百万斤以上,供给军队绰绰有余,粮食不用再靠进口啦!” 韩纲站在众人面前,语气高昂地宣布了今年的粮食收获情况。 将府内数十名军头吵吵嚷嚷地大声叫好或者是询问着,甚至有离开自己的座位去交头接耳的。 “咳咳。”冯森咳嗽了两声,校尉们立刻乖乖地坐回了自己的凳子上,条件反射一般挺直了身体,等待着冯森的训话。 当年冯狄就是在冯森的建议下,收养了一批的孤儿做近卫军,成立了军中的讲武堂,用来重新培训中下级的军官,现在的这些校尉大多都是讲武堂或者孤儿出身,算是冯森亲手建立的军队。 所以在别人手里,他们是一群不服管教的野兵痞,但在冯森面前向来都是令行禁止的好兵。 “诸位,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咱们当兵为了什么,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多罪,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买卖!这是要什么? 无非要钱要权,要名要利要女人!当兵,那是为了当上等人,要是光死人了,这买卖就不值当做! 那老子呢,是以前没那条件,南征北战地让大伙跟着卖命吃苦,但现在,咱们有钱有粮了,还能让大家受了苦去?! 更何况,咱们汉人在这泰西之地,既无同乡又无亲朋,老子与各位那就是亲亲的兄弟,对待亲兄弟,那抠抠搜搜的就不是人啦!” 冯森大马金刀地坐在椅子上,双手扶住了膝盖:“要钱要权要女人,老子都能给你,说到做到! 首先第一点,就是各位的牙兵身份,牙兵是与国同休,但凡老子和老子的后人有一口吃的,就有你们半口。 从今日起,每月口粮,牙兵本人每月黑麦1斛(120斤),小麦一斛,布半匹,薪柴四担,每年羊毛冬衣一匹,油料一升,赐城中宅院一处,城外宅地两亩。 牙兵亲属成人每口每月黑麦两斗,小麦一斗,牙兵嫁女给钱二十个索里达,娶媳妇给钱十五个索里达,士兵五代内亲属不得耕种军管土地,不得典卖土地,士兵及其亲属不得借用军管土地的人力器用。 牙兵之位由牙兵本人选子继承,其余家眷三代后出籍,除此以外,在未来,我会建立专门的学校,牙兵之子必须接受为期六年的义务教育,而在将来选官任将时,将优先考虑牙兵。” 冯森对未来麾下的人口是这样考虑的,最上层的汉民与贵族进行义务教育,建立近代化精英军队和近代化官僚,而中层的旗人和自由民负责承当佃农和小农,为汉民的精英化提供资源,而底层的奴隶和包衣则是奴隶体制。 这种体制,不是因为冯森是个种族主义者,而是基于现实的考虑,那就是汉民人口太少了,虽然有能从中原运人的金手指,但问题是难道还能运个一两千万人过来吗? 汉人在西欧注定了是少数,而出于这个时代人们的偏见和文化认知,他们很难站在冯森这一边,所以为了自保,冯森必须让最支持自己的人群握有最强大的力量,而为了让最支持自己的人能够一直支持下去,唯一的方法就是上面的这种层层压迫的体制。 那么冯森眼中最强大的力量是什么?武力和经济就是最大的力量来源,这一点完全可以体现在两样事物上,第一个是近代化的军队,第二个就是开明的商品经济。 一支近代化的军队,对于封建军队来说,几乎等同于超人,而且近代化军队有着明显的精兵趋势,非常适合冯森的稀少人口。 封建时代并不是无法建立近代化军队,像岳家军就有近代化军队的影子,而戚家军就是套了层封建皮的近代化部队。 但问题是,不管是岳家军还是戚家军有繁荣的商品经济和一定的政治支持,冯森要啥啥没有,吃啥啥没够。 所以,冯森只能靠压榨中下层和剪刀差剪老农,集中力量养大爹,先养出这么一个大爹,然后让大爹去掠夺,拿掠夺来的物资反哺中下层,这是唯一的出路—— 除非冯森愿意放弃自己作为汉人的一切坚持,但那样,他的存在又和本地人有什么区别呢? 汉人这个团体,虽然只是想象的共同体,但这是冯森在这个陌生地区最后的价值认同和驱动力了。 假如哪天他彻底失去了这些看似愚蠢的坚持,估计那就是他彻头彻尾地变成军阀的那一天了。 对于来自现代的冯森,这些体制很残忍,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顶多是稍苦的程度,何况冯森居然少见地为底层人甚至是奴隶都开放了一条阶级跃迁的道路——当兵杀人,很多要求不高的奴隶已经很满足了。 “刚才,老子也说了,当兵这个买卖是用天大的风险,换天大的好处,现在好处给了,就到了卖命的时候了。”冯森一挥手,一张硕大的地图就出现在了桌面上,“我提议在九月中旬,对吕讷用兵,谁赞成,谁反对?” 第一百零三章 西不列颠公司的构想 冯森的提议得到了大小校尉的全票通过,校尉对冯森的追随向来都是对他才能的追随,在之前无数次的决断中,都证明了冯森在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对的。 对于从事高危行业的人来说,最看重的就是领头者能否带领他们走向胜利,对于君主来说是一将难求,对于下级军官们来说同样是一将难求。 在确定了对吕讷的攻势后,整个汉堡都活动起来,工匠们加班加点地修建着粮车,修补着受损的武器和马鞍,二十来个探子伪装成商队,前往了吕讷探查地形和情况。 冯森决定在九月十五日,为吕讷人送上一个大礼。 而恰巧这时,第四次出航的别尔夫什卡归来了。 在两个月的时间里,他的船队一共出航了不列颠四次,已经从原先三艘小船变成了十艘长船的大船队。 仅仅两次的出航,便把冯森从维京那里获得的所有的货物变成了等价的羊毛、呢绒和紫衫木。 所带来的的收益早早就超过了三万德涅尔,尤其的紫衫木这种制弓良材,冯森非常需要,而后面的出航,汉堡主要生产的货物就不再是之前的琥珀或者毛皮等掠夺来的物资,而是汉堡本身出产的花砖、瓦片、啤酒、水果和蜂蜡。 别尔夫什卡的船队将会先从汉堡出发,北上前往丹麦和瑞典,用啤酒水果等商品,换取当地的干鱼、毛皮、琥珀和铁矿石,然后再驶向不列颠,用毛皮干鱼等斯堪的纳维亚商品以及花砖瓦片等汉堡商品,换取不列颠的羊毛和呢绒。 冯森算过,由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气候条件,再酸涩的水果在他们口中都是甘甜的珍馐,而汉堡的啤酒还没在汉堡内部打开销路,却遭到了诺斯人的疯抢,一斛啤酒所能换到的铁矿石甚至可以翻上三番。 而不列颠由于目前内部派系不一,王国林立,在欧罗巴地区,就是一座经济上的死水潭,什么商品都流通不起来,而冯森的商队就往这片死水潭中注入了一道活水。 不列颠的诺森布里亚王国和麦西亚王国都是以天父教为主,而天父教中最需要的一件仪式圣具,就是蜡烛,但是欧洲可没有白蜡虫,他们的蜡烛除了油脂蜡烛外,最主要的来源就是蜂蜡。 由于生产水平低下,不列颠的养蜂业几乎可以说没有,全靠野蜂的资源,而在不列颠扎根上百年的天父教教堂和修道院,是非常愿意拿出一些钱来换取蜂蜡和精美的花砖瓦片。 而不列颠的教堂和目前德意志地区的新建修道院不同,他们基本都在当地耕耘了数十上百年的时间,他们甚至有着不少铜币和来自奥姆铜矿遗留下来的铜锭。 现在别尔夫什卡的一次出航,所带来的收益甚至能超过四倍,可以说是暴利,而这些钱,冯森除了抽了差不多三分之一给汉人和旗人发福利,剩余的全部投入了再生产。 他从诺斯奴隶中找出了几个船匠,又托那些斯拉夫奴隶贩子去购(绑)买(架)懂得造船的工匠,开始为更大的船队做起了准备。 别尔夫什卡在带回了铜锭和铁矿石后,和几个手下交代了一声,便前往了忠勇坊。 “什么意思?”冯森皱起了眉头,“你是说,弗里斯兰人在想要我交保护费?” “是的,弗里斯兰在谢佩岛建立了一个类似于集市的场所,我们去诺斯布里亚售卖倒没什么,但但凡我们要去肯特王国或者麦西亚王国售卖货物的时候,他们都会跑出来阻拦我们。”别尔夫什卡有些忧心忡忡。 “上一次去麦西亚的时候,弗里斯兰人就会故意撞坏我们的货物。而这一次,我们从更北一点的港口售卖货物,没有管他们,他们派出船队威胁我们要给他们交税。 我们返航的路上,甚至遇到了海盗船的袭击,要不是您的踏张弩威力强劲,恐怕我们就要栽在他们手中了,但就算如此,我们也死了七八个好手,得重新招募。” “我囸他娘的狗鸟蛋子!”冯森狰狞着脸,狠狠砸了一下桌面,“我看他们是吃了提尔胆了,我都没去招惹他们,他们倒敢招惹我了!” “但是领主大人,我们能动用的只有一条大船和九条小船,而他们却有七条大船和数十艘小船,咱们不是他们的对手啊。”别尔夫什卡满面愁容。 “怕什么?我问你,他们有哪些人?是劳沃斯河以东,还是劳沃斯河以西的?” “不知道,我听说是两边都有……” 冯森扶了扶头上的幞头,向着一个下人叫道:“把真慧禅师和王司马叫来。” 很快,两人便联袂走来,冯森也不废话,只是叫别尔夫什卡把事情快速而简短地又叙述了一遍。 “真慧,你帮我写两封信,分别给弗里斯兰行宫伯爵沃拉德和弗里斯兰王国巡查使阿斯托尔福。” 他娘的,不长眼力见是吧,也不想想我兄弟是谁? 别的地方冯森可能没什么话语权,但弗里斯兰,两个主要官员和贵族都是我朋友,其中还有一个甚至是麦西亚王国的二王子,经济上玩不过你,还不会拿封建主义铁拳蓄意轰你吗? “就说,我听说不列颠岛上的天父修道院受困于建材无法建造礼拜的圣所,同时也缺少举行礼拜的蜡烛,我深感痛心。 于是决定向他们售卖花砖和蜂蜡来支持天父的事业,但是一小撮居心不良的异教徒弗里斯兰商人,居然敢阻挠我们伟大的神的事业,为了钱……虔诚!我向二位提出一些小小的请求。 第一,我希望能在弗里斯兰地区承建一个修道院和从行宫到修道院的道路,来满足教士们对传教的需求,支持我们神的事业。 第二,我希望我们汉堡和弗里斯兰地区可以互不收取关税,方便双方通商。 第三,我希望阿福能牵头,达成我和麦西亚王国的国王的商谈,在麦西亚的伦敦附近,租借一块土地,建立一个通商口岸,我们愿意给麦西亚国王和当地领主缴纳赋税。 第四,我希望二位能打击弗里斯兰的海盗,而剩下的弗里斯兰‘正经商人’,我提议,以我为主导,共同建立西不列颠公司,开展对不列颠的贸易活动。嗯,暂时就这些,真慧禅师麻烦你了。” 真慧双手合十,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喏。” “王司马,你也叫人给维杜金德传个话,跟他说,老子的商队被劫了,你去叫你的盟友安分一点,否则我就要千里奔袭弗里斯兰了。 然后,关于他女儿和我的问题,我就一句话,除非查理殿下战败了,被推回了帕德博恩,否则他休想把我的牛至从裤裆里掏出来。 他要是想杀掉被扣押的商队,随便他杀,不过,他敢杀一个我的人,我就要杀十个他的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我言出必行。 最后,草药贸易,我是不会和他这个反贼做交易的,只不过是有些走私商人在弄罢了,跟我没有关系,不要问我……咳嗯,你也问问他,缺不缺精锐部队,缺的话,我听说有一批武装商人最近可能要往他们那边流窜……你不许雇佣他们!绝对不许啊,就这么写,隐晦一点,知道了吧。” “喏!”王司马立刻拱手回道。 吩咐完了两位干将,冯森在屋子里来回踱步了一会儿,又站定:“别尔夫什卡,你九月份暂时先别出航了,你的船队,我另有作用。” “谨遵您的命令,领主大人。” 第一百零四章 开战 建中四年九月十五日。 这是一个晴朗的早晨,八月的细雨稍停,但气温却还没有降下来,反倒是雨水将浑浊的空气清扫一新,只有道路边的篱笆散发的木头腐烂的气味。 在阿尔斯特河的简易码头边,一千五百人组成的方阵正静静竖立在汹涌的河水边,接受着冯森的检阅。 这一千三百人中,有三百骑兵是汉军,他们身着黑甲,马上挂着步弓,装着两筒长箭,他们没有穿戴披膊和护心镜,只是身着一件简单的五身甲,他们负责督战和破敌。 剩下的人中,有210个身披锁子甲手拿长斧圆盾的两旗战兵和140个穿着皮甲持着长矛的两旗辅兵,以及150个手持短斧藤牌的维京奴隶和200个撒克逊和卡累利阿奴隶。 除此以外还有300个义从军,也就是没有投入两旗的百户以及从法兰克村庄雇佣来的自由民兵,他们是只能拿钱和战利品,但却不能累计军功,获得升迁。 其中两旗士兵和维京奴隶是战场的主力,而那200个撒克逊和卡累利阿奴隶则是负责打扫战场和擒生的。 所以冯森的这一千三百人中,其实最多只有一千个战力,但考虑到对面吕讷既没有城墙也没有堡楼,整个部落加在一起才只有四千人,这样的军队已经绰绰有余了。 实际上,这个时代的部落互殴往往是双方加起来才堪堪一千人,其中还有不少是干看着负责摇旗呐喊的农兵,本阵一破马上跑路的那种。 而冯森的出征军队是踏踏实实的一千个能战敢战的士兵。 像冯森在桑特尔山打的那些都算是精锐农兵了,他们打过一次胜仗,手上沾过血,这已经胜过大部分的农兵了,如果维杜金德可以将这部分士兵保留下来,假以时日,未尝不是一支能战的部队,只可惜,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死在了韦尔登。 这么一想,冯森反而逐渐开始理解查理曼的大屠杀了。 要知道,这群精锐农兵,现在大部分都变成了冯森的撒克逊旗人步兵,看看现在他们的战斗力和战斗意志,说不定查理正是有着这方面的考虑。 定了定心神,冯森骑着马走到了阵前,检阅着这些挺直了腰杆的士兵们。 “诸位,两天前,我们汉堡的商队,前往吕讷交易,我本来是为着友好通商的心思去的,可未曾想,他们却抢劫我们的商队,夺走了我们的货物,只有区区五人逃回,剩下的七人不知所踪!”冯森拉着缰绳,高声向着士兵们喊道。 “我向他们讨要,他们却说未曾见过商队,也没有抢劫货物,要知道,我们的人可是亲眼瞧见了他们抢的,现在却不承认了,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好!不交是吧,咱们自己去拿,自己去讨个公道!本来他们就背叛了查理国王,投靠了南边的乌达叛军,我不想搭理他们,他们现在却敢动我们的人?抢我们的货物?你们答不答应!” “不答应!”两旗的士兵们纷纷喊道,而维京人由于语言不通,根本不知道在说什么,他们只知道,只要能打赢这一仗,就能重获自由,或者建立一个新旗——诺斯旗或者维京旗,这样甚至能把正在受苦的同伴也给解救出来。 “可知我们此去是要干什么?” “抢钱抢粮抢娘们!”跟着冯森劫掠过丹麦的撒克逊士兵们下意识地喊道。 “这个只是顺带的。”冯森用撒克逊语喊道,“咱们目标是收复失地,报仇雪恨!” “收复失地,报仇雪恨!”身后的三百玄甲骑齐声用汉语吼道。 撒克逊士兵们虽然不知道着两句话的意思,但也能猜出就是冯森说的复仇和收复失地的意思,于是他们也跟随着用扭曲的腔调一起喊道: “收复失地,报仇雪恨!” “收复失地,报仇雪恨!” 维京的奴隶虽然不知道身边的人在喊什么,但听着身边海浪般的呼啸应和声,他们也忍不住发出了战吼,举起了手中的短斧。 “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看见眼前这一幕,王司马口中忍不住喃喃地念叨了一句。 不过,相对于王司马,冯森却没有那么多想法,他这个宣战借口,第一,是把吕讷的土地,定义为失地,这样冯森的行动是为了查理而战,而非是攻打同僚,是拿回本来就属于我的地盘,而非恶意入侵。 但实际上,法兰克的军队从来都没有征服过吕讷地区,所以所谓的“失地”是有待商榷的,可是冯森也有理由说的,查理之前征服萨克森的时候,你吕讷也宣誓效忠了吧,那你的土地就是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 吕讷你投靠了乌达叛军(可以有),那你就是叛军,你叛军占据了法兰克王国的土地难道不是失地吗?那我打你就是收复失地,道德无亏。 第二,所谓报仇雪恨,是为了建立组织认同,这个时候的人对组织的认同无非就是两点: 其一,是否能带领他们获得利益,其二,能否庇护他们。 冯森提出的报仇雪恨,就是要表示,我的人,只有我能杀,你们敢杀,无论付出多大代价,我都要复仇! 敌人是凝聚内部最好的工具。 “这一战,斩首一级,奴隶升包衣,辅兵升战兵,斩首两级战兵转小旗,积五功包衣转旗人,旗人积两功补十户,积三功补百户,积五功可升外姓汉人!” “不仅有旗人,还有包衣和奴隶,我给你们的承诺,擒生五人,奴隶升包衣,擒生十人,包衣抬旗。” “至于维京勇士,我给你们的承诺,此战若胜,有功抬旗,无功升包衣,抬旗者可以荫一人。” “老子向来说到做到,此去吕讷,是拿他们的人头,换你们的前程!杀出来的前程!杀他个人头滚滚,杀他个虎虎生风!” “杀!” “杀!!” “杀!!!” “出发!”冯森拿起了马鞭,指向了吕讷的方向。 一千人的军队在三百骑兵的驱策之下,排成了长队,走过了阿尔斯特河上坚固的木桥,向着南方的吕讷奔去。 第一百零五章 巴多维克,第一战 秋高气爽,连着碧琼的蓝天都澄净了,一千多汉堡军队缓缓在伊尔梅瑙河两岸的林道中穿行着,相比于后世疏密适当的森林,这时到处都是原始森林。 这条林间小道甚至最多只能容纳三五人并排行走,而且灌木覆盖,树枝横生,冯森甚至不得不让人提前在最前方砍树,在遇到一些拥挤在一起的大树时,甚至不得不绕路。 冯森先前就是考虑到了这个情况,所以特意选择了伊尔梅瑙河这条路线,这样的话,大部分士兵可以乘坐维京长船行进。 但很多时候,计划在实际实行中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顺利,伊尔梅瑙河作为易北河的支流,很多地方的水都太浅了,冯森大船根本无法通航。 导致冯森最后只能让承载量五六人的小船和木筏带着辎重在伊尔梅瑙河上前行,兵员则下船步行,导致原先两天就能走完路程,硬生生拖到了三天还没到达。 冯森总算是理解为什么查理曼在开打之前集结军队的速度那么慢了,抛开制度因素不谈,就是物质条件,也不能让他们集结的速度快起来啊。 砍了三天树,硬生生把原先的土路拓宽了不少,汉堡的军队才终于来到了密林的边缘。 清空了一遍外围的灌木和小树,眼前的一切豁然开朗。 连绵到天边的起伏坡丘上,只有零落的几颗杜松子树。 树下,一个小羊倌赶着咩咩叫着的绵羊,在这片荒原上游荡,细密的不知名的紫色小花,为苍黄的大地上涂上了一层紫色镀层。 这就是吕讷堡荒原,它是在新石器时代之后形成的,这里曾经广泛分布了密集的森林,就像冯森之前路过的林道一样,但由于过度放牧和砍伐,这里已经变成了贫瘠的沙质土壤。 坡丘间的洼地中积着几处散发着臭气的沼泽,但也有清澈的水泊点缀其间,溪流在荒地上汩汩流淌。 在这片荒地的不远处,与伊尔梅瑙河的交界处,点点炊烟正在河面上升起,藏在坡地和灌木背后,冯森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黄色的尖房顶。 这里便是冯森目的地和前哨站,巴多维克,十二年后,查理将在此处与欧波里特的斯拉夫人汇合,击败再次叛乱的撒克逊人。 站在坡地上,冯森等待着士兵们穿好甲胄,便面无表情地对着巴多维克挥动了手中的横刀:“彼为我取之!” 三百靖难军骑兵在后面压阵督战,四百义从军按照平日里的训练,排成了一个整齐的阵列,向着巴多维克杀去。 巴多维克的人很快发现了义从军的存在,很快,在一声苍凉的号角声后,这片冷寂的荒原突然热闹起来,在祭祀和长老们的调动下,整个村子都动员起来。 只是,整个巴多维克只有八百人,甚至还有不少在外面打渔或者打猎,留在村子附近的,包含老弱妇孺也只有将近六百人。 冯森出动的军队就有整整四百人,军队的人数都快能抵得上他们的人口了。 很快,二百多战战兢兢的民兵被长老和祭司们推了出来,开始迎战。 不得不说,对面军队一边行进一边不断有人逃跑真是奇景,到与义从军正面开战的时候,只剩下了一半左右的人,剩下的人大多是猎人和青壮,有的身上还披着皮甲,甚至还有一个穿了链甲的。 撒克逊人或许整体菲拉不堪,但个体的勇武和战斗意志冯森还是非常赞赏的,像这种明知是送死的对战,他们居然真的有勇气正面迎敌,但勇气也不能变成实打实的武器。 “出击!” 让无数在场的维京人和前撒克逊叛军战俘一个激灵的“嗖嗖”声再次响起,只是这次,飞翔的箭矢是从自己这一方发出的。 “啊——” “举盾!” “我没盾,让我躲躲!” “冲啊!” “嗖,嗖嗖——” 两轮箭雨后,地上躺满了哀嚎遍野的撒克逊勇士。 当冯森来到现场时,奴隶们已经在打扫战场,一些受了重伤的就补一刀了事,轻伤的则拿皮绳捆好,让两旗辅兵们押送着继续前进。 而义从军们正加速向着巴多维克的村庄走去,很快,整个村庄的人都被驱赶到了村子外的空地中,那些在外劳作的村民同样被找了回来。 七百出头的村民和俘虏惊恐地跪在地上,他们看着义从军和靖难军手中的十字形的弓弩和腰间悬挂的人头,身体微微颤抖。 “诸位,我要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冯森,是法兰克王国汉堡伯爵,我这次来到这里,向你们发动攻击,只为了一个目的,我相信你们都知道,你们抢劫我们的商队,还投靠了叛军——我们是来复仇的!”冯森抓着一个人头的头发,向着众人展示,人头目光所到之处,村民的脸色皆是一片惨白。 “但是呢,我作为一个天父信徒,爱好和平和珍爱生命,不愿伤及无辜,所以——”说到这里,冯森神色猛然一变,“所有贵族与祭司出列!” 站在这群俘虏面前,冯森四下里扫视着,实际上,他早就看出了谁是贵族和祭司,就仪态和衣着就能看出谁是谁,只是他偏偏故意不说而是要他们自己指认。 看着下面只是嗫嗫不敢言的众多巴多维克村民,冯森似笑非笑拽着马缰:“不说是吧,好,不说也行。” 他挥了挥手:“我要30个人,你们自己推举,我数六十个数,超过六十,每增加十个数我就杀你们一个人,现在开始。”冯森背过身体,抬头看向了碧蓝的天空,口中大声用撒克逊语不紧不慢地数道: “一,二,三……,五十九,六十。” 转过身,三十个衣着破烂的巴多维克村民正绝望地蹲在冯森面前的空地上,他们大多干瘦矮小,时不时有一两个被推出来的村民试图逃回去,却被剩下的人强行推了回来。 果不其然,这些人在村子中大多是奴隶和贫民,那些贵族、祭司和富农则缩在了队伍的最后,如果不是冯森眼尖,几乎都要看不到他们。 “很好,你们都是有勇气的人。”冯森从腰间抽出了横刀,架在了一个快要吓尿的奴隶的脖子上,“我数十个数,指认一个祭司,不指认,你就死!十,九……” “那个戴着兽皮帽子的,他是祭司,他是祭司!”这个奴隶痛苦地嚎叫道。 “去,把他拉出来。” 在一阵嘈杂后,一个面如死灰的老祭司便被士兵们从人群中拖拽了出来。 “很好。”冯森用横刀拍了拍那个奴隶的脸蛋,“你现在可以选三个人,他们不会被杀,去选吧。” “剩下的人,也是一样,每人指认一个贵族或者祭司,要么就是死,在太阳到达那棵松树尖之前,给我你们的答案。”冯森挥舞着手中的横刀,笑的如同一个恶魔。 要知道,一个八百人的村庄,带上家属顶多就三两个祭司,四五个贵族,但这群被推出来的奴隶,一共有三十人,那么多出来的名额,该给谁呢? 剩下的村民们围聚在那三十个贫民和奴隶的身边,讨好地向他鞠躬或是送上礼物,甚至还有直接将女儿推到他们怀中的,要知道,三分钟之前,他们才刚刚将这群可怜人当做替罪羊踹了出去。 而在太阳落到松树尖的这十分钟里,冯森不知道会发生多少利益交换和竞争,但他知道,这个村庄已经被他拆散了。 “等会儿,将这些奴隶任命为十户,向他们宣读一下我们两旗的制度,让他们负责管理这群战俘,那些被指认的人,我们全部带走。” “赵百户,齐百户,你们俩带着所部看管他们,老孙,你带二十骑看护,并且清点财物,剩下的人,咱们出发,继续前往吕讷!” 第一百零六章 敌袭! 下午的太阳比清晨刺眼的多,炽烈阳光下的吕讷荒原上,各色的青草与野花随着风轻轻地摇摆着,一只肥硕的兔子从土洞里好奇地探出了头,但迎面而来的却是一个巨大的马蹄。 “叽——” 野兔飞快地缩回了土洞之中。 骑在马上,冯森的左边是王司马,右边则是贴身护卫的孙十将,而那批维京奴隶,则是交由阿尔沃来带领。 冯森回头望去,之间阿尔沃牵着马和那群维京大汉一起走着,不少维京大汉的脸上都多出了不少青肿,这也让他们搞清楚不少这位强大盾女的能力和武力。 “怎样?财物牲畜清点得如何?”冯森朝着王司马问道。 “一共差不多一千八百只羊,七百五十头牛,一百七十头猪,还有一百一十匹马,除此之外,还有毛皮三百张,鸡鸭一千只,至于黑麦大麦等谷物,未有计算。” “不错,吕讷荒原上没有多少广袤的森林,想要养猪确实不容易,我听说吕讷每年都要下属的村庄缴纳牲畜?”冯森转头向崔须陀问道,这次散播探子探查情况的事务就是由他来负责的,“崔判官,你再给我说说。” “是的。”崔须陀点点头,“撒克逊人这边以高尔命名,如布伦瑞克有三个部族,各有不同的名字,但却以布伦瑞克为名,就是因为布伦瑞克是他们的高尔。 而吕讷虽然有策勒、于尔岑、瓦尔斯罗德和吕讷四个部落,但这处地方还是叫做吕讷,吕讷下属有三个主要的定居点,卡尔克贝格、巴多维克和吕讷。 其中吕讷高尔就居住在吕讷,他们每年都会带领亲兵去每个村子催缴贡品,如卡尔克贝格要缴纳猪肉和石头,而巴多维克每年都要缴纳鱼和牲畜。” “这倒是和罗斯人的巡行索贡挺像。”冯森从鼻子里闷笑了一声。 所谓罗斯人的巡行索贡,其实就是罗斯王公们带着亲兵队去治下的村庄要保护费,每年冬季都是如此,甚至除了抢钱抢粮食,还会抢人。 尤其是抢人这个传统,在现在这个时代就有了,强大的斯拉夫领主会特地从治下挑选臣民,当做奴隶卖出去,现在这边很多的奴隶都是斯拉夫人。 要知道斯拉夫人的本意是slave,奴隶的意思,冯森手里的那些斯拉夫人都是那些斯拉夫王公领主卖的,很多奴隶贩子都是斯拉夫领主的属下,甚至是领主本人。 对于部分斯拉夫领主来说,他们的领民几乎与蓄养的猪狗无异。 “节帅。”一个轻甲的靖难军斥候突然从前方返回,“吕讷派来了一个使者要见您。” “哦?他在哪儿?” “来自汉堡的赛里斯人!”牵着一头矮马的青年人孤身站在了冯森的面前,“止步,我是吕讷高尔之子,吕讷村酋长的儿子,克扎!” 在这个青年使者的周围,还站着两个侍从,只不过他们都被卸下了武器。 “我,一位高贵的撒克逊高尔,代表了整个吕讷所有部落,来询问你们赛里斯人此行的意图。” “意图,你还要问我们意图?”冯森冷着脸,眉尾逐渐竖起,“五天前,我派出的商队哪儿去了?我们价值上千索里达的货物哪去了?” “该死的,我们没有劫你们的商队。” “不承认没有用,我的人都看见了。” “我们没有理由……” “这群英勇的商人还告知了我一个消息,他们看到了你们盛情接待了乌达的使者,说不定就是因为这个你们才痛下杀手,这就是理由!” “污蔑,这是污蔑!”年轻的克扎憋红了脸,“你,你们……好,好,那你们到底要怎么样才愿意退兵?我们可以赔偿你们一千索里达。” “每个失踪的人一千索里达,这是你们习俗吧,我记得,同时,你们要支付我们所有出兵的费用。” “不可能,难道那个商队的所有人都是贵族吗?” 撒克逊这边的血钱传统,就是杀人后的赔款,是贵族1200索里达,自由民200索里达。 “对于你们撒克逊人来说,他们就是贵族。”冯森嘴角带笑,“我算了一下,一共是一万五千索里达,要现金,从我到吕讷,我给你们从我到吕讷这么长的时间去筹集,非常仁慈了吧?” “一万五千索里达?!”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克扎甚至都破了音,“整个盎格利亚所有的部落都凑不出这么多钱!” “你们也可以拿土地抵押,十顷抵一个索里达如何?” “我们没有那么多土地,也不可能给你那么多土地。” “那就是没得谈喽。” “好,好,我懂了。”克扎深吸了一口气,“你们根本没想过和平解决此事对吗?” “既然已经知道了你们和乌达叛军暗通款曲,那正义的我就不能坐视不管!”冯森大义凛然地挥了挥手,“更何况,剑都出鞘了,不沾点血,怎么能回去?” “你们这群野蛮的魔鬼,不讲信用的畜生,该死的下等人!”克扎伸出了手指,指着冯森的鼻子狂骂道,“你们会付出代价的!英勇的撒克逊人会打败你们的军队,并且覆灭你们的汉堡,我们会杀光所有的赛里斯人!” “哈哈哈哈哈哈!”冯森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而身边的众多靖难骑兵更是也随着笑了起来。 听着冯森他们的笑声,克扎的脸色愈发地扭曲,他跳着脚,继续指着冯森痛骂。 冯森揉着笑疼了的肚子:“真是个无知的小子,把他的牙都敲下来,让他们回吕讷报信吧。” 不管这个小插曲,冯森和汉堡的军队继续向前行进,走了快一个小时,迟缓的军队终于来到了一处浅滩边,这处浅滩的左边是一个水泊,右边则是一片沼泽,大片大片的芦苇遍布了这条狭窄的小路。 “这倒有些麻烦了。”冯森默默地计算了一遍小路的长度,他向崔须陀问道,“可有别的道路可以通过?” “有,但是要往回走,再往北,最后在向南,差不多又要半天左右的时间,恐怕等先在外面过夜。” 冯森皱起了眉头:“所有人张弓,向芦苇中先射个两轮。” 摘下了挂在马鞍上的弓箭,两轮差不多六百支箭纷纷落入了芦苇荡中,但除了激起一片野鸭外,没有任何动静或者血腥气。 “义从军在前,披甲前进,斧手先行,砍伐芦苇开路。” “喏!” 很快,八百多义从军排着整齐的队伍进入了芦苇荡中,耳边除了沙沙的穿梭声和脚步声,再无别的声音。 就在冯森准备进入芦苇荡时,一声惨叫突然响起,接着芦苇荡的上空,肉眼可见地飞起了几支标枪。 接着嘈杂的喊杀声伴随着各式的嚎叫声在芦苇中陡然响起。 “敌袭!” 第一百零七章 赢! 浑浊的泥水中,脚步交替间溅起了无数散发着腐质气息的污水,遍布芦苇的浅滩上,一高一矮两个壮实男子正如同野兽一般搏斗着。 “噢——” 伴随着暴怒的战吼声,维京奴兵挥动着沉重的大斧迎头斩下,而对面那手持短剑的矮小武士手脚轻快,不进反退,让开了中线,绕到维京奴兵的正左侧。 还没等这维京奴兵收力,矮小撒克逊武士便手持短剑猛地扑了上去,剑尖擦过空气,狠狠地刺向维京奴兵的肋骨。 中了!他能清楚地感受到手中短剑划破血肉的感觉。 就在他狂喜抬头之时,维京人却未倒下。 维京人面部扭曲,甚至向前迈了一步,弃了斧头,他一只手抓住了撒克逊武士的左脸,右手砸出,两道血箭便从那撒克逊人鼻孔中喷出,再一拳,什么黄的白的红的紫的全部从眼眶里流出来了。 一脚将尸体踹飞,那维京奴兵从从肋间拔出了短剑,耀武扬威般地向着同伴们舞动着。 “好汉子!”冯森拨开芦苇,挥刀将身周一个试图偷袭的人砍翻,他用着从阿尔沃那里学来半生不熟的诺斯语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奥拉夫。” “你和那位攻打不莱梅的奥拉夫同名?” “那个奥拉夫是胆小却幸运的奥拉夫,而我是强大却倒霉的奥拉夫。”用手捂着伤口,这个也叫奥拉夫的诺斯男子艰难地站立着。 “不错,赏链甲一副,藤牌一副,羊毡毯一套,啤酒一夸脱,扶他下去养伤。” “感谢您,阁下。”奥拉夫大喜过望,尽管肋间还在咕嘟冒血,他还是坚持向冯森行了一个礼。 “好好养伤。”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冯森看向了这处沼泽浅滩上的战事,似乎是感觉到了冯森的肃杀,这里的秋风居然都变得寒冷了一些。 在芦苇丛中,到处都是厮杀,鲜血染红了雪白的芦苇絮,落在昏黄的泥水中,又把浑浊的泥水染上了几分红色。 芦苇絮飘荡,在芦苇和水天之间,刀光与暗箭穿梭着,惨叫声此起彼伏。 从巴多维克到达吕讷的路上,必然要经过这处沼泽地,虽然冯森有所防备,但吕讷的村民们不讲武德,依旧找到了机会发动了偷吸。 似乎是从巴多维克逃亡者那里得到了消息,吕讷的酋长居然短短半天的时间内,集结了一支三百战兵的队伍,在一处沼泽旁主动向冯森发起了进攻。 假如发动进攻的,只有这些维京奴兵和两旗旗兵的话,当第一个伏兵冒出的时候,就是义从军第一个逃兵出现的时候,但很可惜的是,虽然死伤了有将近三十多,义从军依旧在战斗着。 义从们坚信,身后的靖难天兵会给他们带来胜利! 事实也确实将如此! 由于身处沼泽浅滩,四周有芦苇和泥潭,马匹行动不便,且地形狭窄,没有办法组成大方阵,冯森不得不承认对方对于地形选择和突袭时机把控的精妙,假如没有靖难军,他们已经赢了,可惜没有假如。 “敲金锣,吹号!” 浑厚的号角声中,金锣一声一声地敲响,在义从军各个佐领的带领下,他们仿佛是条件反射般开始聚集。 “杀!”同如一声的跺脚声响起,芦苇海之下仿佛发生了地震,横刀劈砍,芦苇纷纷倒下。 抄起长枪和陌刀,每七八个靖难军士卒组成了一个小方阵,每个小方阵都相距不远,最多五步,他们缓缓推进,长枪在前,陌刀在后,刀牌手护佑两侧。 每当有人从芦苇丛中蹦出时,迎面便是两杆大枪戳刺而来,还没等人反应过来,大枪后的陌刀便已划过了脖子,徒留下一颗裹着泥水的瞪着眼睛的人头。 长枪突刺,陌刀挥砍,几乎是转瞬之间,便有十来个吕讷一方的武士倒下,剩下的撒克逊武士们高举了手中的短斧和武器,疯狂地向着一个个小方阵发起了死亡冲锋。 “杀!” “杀啊!” “沃登在上,杀死这群强盗!” 震天的喊杀声在仿佛披上了蝉翼丝彩衣的天空下,肆意地回荡。 傍晚的霞光,晃动的芦苇,飞跃的标枪,靴子踏在地面上溅起了水,长刀与长枪交替前进,血花一朵朵炸开。 “唵!” 手持横刀,冯森气合出声,腰腹扭动,脊椎仿佛弹开的弓弦,呼啸的劲风扫过,连着刀刃附近的空气都在隐隐地扭曲。 以冯森为圆心,半径两米的半圆内,芦苇和芦苇中的撒克逊士兵一齐拦腰斩断。 深吸了一口气,冯森向后退到了几个士兵组成的战阵之中,他晃了晃脑袋,大脑有些发晕,自从得到了【健壮】特质后,这还是他第一次上阵杀敌,不得不说,【健壮】这个特质确实强悍。 刚刚那个速度的陌刀横扫,扫的陌刀杆子都弯了,放给以前的冯森来做,那要不就是做不成,要是做成了,也得付出腰间盘突出的代价,但现在,虽然做起来依旧很困难,但也只是腰疼和气喘罢了。 当靖难军进入战场后,形势立刻就改变了,在身经百战的靖难军牙兵的面前,这些小有武力的吕讷部落民兵,简直一群群待宰的羔羊。 在他们意识已经付出了死伤一半人的代价后,吕讷的部落民兵终于崩溃了,他们大喊着恶魔,或者是跪倒在地,或者是疯狂地后逃。 鲜血染红了半边沼泽滩,几只野鸭好奇地啄食着漂浮在水面上血肉。 当天边的颜色从金黄色转变为蛋黄色的时候,冯森的部队终于走出了这片芦苇荡。 他们进入的时候,手上只有武器和三天的辎重,而当他们走出芦苇荡的时候,他们的身前已经多了一群踉踉跄跄行走的战俘。 很快,草屋堆叠的吕讷出现在了冯森的面前,依旧和巴多维克一样,这里的村庄,顶多是在外围围上了一层一人高的篱笆,如果冯森想攻城,只需要把军中带的猪油和松焦油掏出就即可。 但吕讷的酋长明显是个识大体的明白人物,他用手捧一根镶嵌着绿翡翠的树枝,跪在了敞开了的吕讷大门前。 “这不是吕讷的酋长休厄德吗?在半天前,你的使者和我说,赛里斯人是野蛮的魔鬼,不讲信用的畜生,为何前倨而后恭耶?”骑在马上,冯森抽出横刀,戏谑地看着这个大约四十出头的吕讷酋长。 休厄德高高举起手中的树枝:“那不是我的本意,是我傲慢无知的儿子扭曲我的意思,您的货物我们愿意双倍赔偿。” 冯森冷声问道:“你觉得,我带着我的军队来到你这里只是为了索取赔偿?” 休厄德将一个木匣子推到了冯森的马蹄前,冯森用马槊掀开了木匣子,在休厄德痛苦的神色中,挑起了一颗人头。 “这是我儿子冒犯您的代价,这是他应得的。” 第一百零八章 投降输一半 “他是一个无礼之徒,但却是一个为了亲人和朋友而奋战的勇士。”冯森摇了摇头,“愚蠢但勇敢是小伙子,找到他的尸体,把脑袋缝上去,不要让他死的那么难看。” 休厄德惊讶地抬起头:“感,感谢您的仁慈。” “所以,你知道你跪在我面前是为什么吗?”冯森从容下了马,近乎一米九的身高,将一米七出头的休厄德衬的如此矮小。 休厄德咬紧了牙根:“向您献上我们的水与土。” 冯森陷入了沉默。 以冯森的见识来看,世界上共有两种征服,一种当然是彻头彻尾地征服,即杀掉所有的掌权者,换上自己人,这样权力的触手就能触及底层。 这种征服方式当然好,但可惜的是,冯森办不到,原因也很简单,他没有那么多与他一条心的治政人才,他需要贵族和教士帮他管理基层和乡村。 那么冯森能选择的唯有第二种征服,让被征服者加入自己的队列,维持住表面上的征服,暂且不管底层,以后再慢慢料理。 这也是当前法兰克王国所采取的方式,不得不说,法兰克王国和殖民与西周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先征服一个区域,然后派驻人员修建据点,再慢慢将权力渗入基层。 只不过,西周派出的殖民人员是武士与贵族,他们对待原始部族的态度基本就是征服,而法兰克这边派出的殖民人员大多是教士,他们对待当地部族的态度是同化。 西周是绝佳的征服者,却不是个好的同化者,这一点从后世的基因检测中就能看出来,那些本地部族基本都杀光了,根本没有多少父系血脉流传下来。 但在西欧,在德意志这块,很多原始部族的混血血脉都流传到了今天,就是因为他们对“蛮夷”都是同化与传教的态度,教士们自保有余,进取不足,加上人口基数太低,科技水平代差不大,才有了这种征服方式。 冯森虽然带走了巴多维克的贵族,并让底层的奴隶和被奴役者填补权力真空,但他不准备一直如此,这些底层人才能不足,估计过不了多久,又会被那些聪明人架空或诱导。 冯森无法保证他们的忠诚。 况且,就算冯森杀光了上层贵族,那么他的名声基本就在贵族圈子里臭了,这也是为什么他没有将巴多维克的那些祭司和贵族杀死,而是一路带到了吕讷。 所以,他只能按照这个时代的规则,给予他们表面上的征服,以后再慢慢料理。 “我不要你们的水与土,我要你们的人。”冯森拍了拍休厄德的肩膀,“我希望与你达成一些条约,很简单的条约……我们,还是找一处地方详谈吧。” ……………… 回到家中换了一身干净衣服的休厄德又重新走出了吕讷的大门,在吕讷大门的正对面,一座军营拔地而起,无数的妇孺和吕讷的居民站在篱笆外,惊慌而悲愤地向里张望着。 在军营中,竖着一道篱笆墙,近四百个民兵和贵族武士被扒光了武器和衣服,仅仅在腰间裹着一层布,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在篱笆墙外,十来个高壮的靖难军将士手持长枪和横刀,看管着他们。 在休厄德行向军营的路上,伫立在路边的路人纷纷向他投来目光,有妇孺们悲伤和期望的目光,有贵族们恐惧而鄙夷的目光,也有少年人唾弃和愤怒的目光。 他们爱戴他,他们也憎恶他,休厄德仿佛老了十岁,今天一天的时间里,他失去了家乡,失去了儿子,失去了众人的尊敬,失去了身为高尔的尊严。 休厄德抬头看向暄美的青紫晚霞,晚风盘绕,空气清爽而魅丽。 在两个包衣的带领下,休厄德进入了主营,主营中,正竖着一个铜质的大碗,只是这个碗略微有些深,而且,碗的正中为什么会有一个小烟囱? 看到休厄德来了,冯森咧起了嘴:“吃了吗?” 这一问,属实让休厄德没有想到:“呃,呃,还没有……” “没吃就坐下一起吃点吧,这都饭点了,我不习惯饿着肚子和人说事。” 坐在火锅前,休厄德为难地看着大碗中沸腾的白色汤汁,这个时代的人没有餐具,都是用手抓饭抓食物吃,顶多加一块木片舀着吃。 冯森夹起一盘吊龙,也就是牛脊肉,放入了铜火锅中,涮了不到十秒,又迅速拿起,放入了一个小盘中,小盘内是洋葱、蒜泥和奶酪制成的酱汁儿。 由于这个时代欧洲还没有芥末和芝麻,冯森只能拿奶酪代替麻酱了,虽然在现代可能会被打为异端,但这是中世纪,自然也没有多少人来管冯森了。 将酱汁涂满了烫熟了的牛吊龙上,冯森一个吸溜,整个肉卷便都流入了冯森的嘴中。 看到休厄德呆呆地干看着,冯森笑着用筷子夹起一片薄如蝉翼的牛肉:“在赛里斯,这曾经是贵族所使用的餐具,用了它,我们就不会让手变的油腻,也能让身体和衣物保持干净。” 休厄德有些发蒙,他学着冯森的姿势,试图去夹盘中的牛肉,但试了好多次,都没有成功,他一发狠,一手拿了一根筷子,硬是用这种方式将牛肉放入了火锅中。 看着冯森轻松而优雅地将牛肉放到汤汁中,轻轻划动两下,再放入嘴中,整个过程,不管是手还是衣服,都不会沾染到肉汁和酱汁。 再看看自家双手持筷,休厄德莫名地有些羞耻,和冯森相比,自己这个高尔反而更像是个乡巴佬。 “其实我今年才十七岁,不该饮酒的,但是,既然没人管我,为什么不呢?”将一杯啤酒一饮而尽,冯森看出打断了休厄德的尴尬和羞耻,“来人啊,给吕讷酋长换一把小刀和木签,哦对了,再上几瓶啤酒。” 就着蒜末和奶酪酱,休厄德和冯森整整吃下去四斤多牛肉,不过大部分都进了冯森的胃里,一开始休厄德还有些拘谨,但几杯啤酒下肚,他也有些飘飘然起来。 “吃饱喝足。”冯森叫人撤走了桌子上的火锅,仅仅留下了几盘冷切羊肉、奶酪拌鹅莓等凉菜,“咱们该谈谈正事了。” 原本有些晕乎乎的休厄德立刻清醒了,他咽了一口口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等待着冯森的判决。 第一百零九章 卡尔克贝格山 “首先,我们希望你们认清一点——那就是我们战胜了你们,战胜者本该拥有一切。”冯森向休厄德伸出了一根手指,“这是最重要的前提。” “我可以向您保证,我是认清了这一点的。只是,我的臣民们有不少都没有认清这一点,假如他们受到了什么刺激,也许会推翻我,将我的侄子或是叔叔推上高尔之位,到那个时候,他是否还能认清这一点,我就不确定了。” 冯森眯起了眼睛,他能感觉到休厄德卑微的话语中隐含的威胁之意:“我会保证你高尔的位子的,不要让我失望。 当然,假如真有这么一天,你的继任者看不清情况,我会杀光整个吕讷的成年人,将小孩和女人卖为奴隶。 我想你不会希望有这么一天的对吗?” “当然,当然。”休厄德的脑门上出现了几滴汗珠。 “第二,我这次来征讨你们,是打着报仇雪恨和收复失地的名号来的,所以,你们的土地肯定要纳于我的手下,你们同意吗?你要是答不同意,也没有用,我不会同意你不同意的。” 休厄德的脸颊抽搐了一下:“我同意。” “很好。”冯森哈哈笑道,“那么明天,你需要像外界宣称,你反对维杜金德和乌达的叛军,并且组建汉吕同盟,也就是汉堡与吕讷的同盟。 在这个同盟关系中,我们汉堡将作为盟主,而当你受到他人攻击时,我们将派兵保护你们,或者替你们复仇。 但相对应的,在我们出兵时,你们要跟随,在我们受到攻击时,你们也要帮忙防守,同时,你们吕讷内部,资产超过两百头羊的,全部迁到巴多维克,由我直属。” “恐怕那些贵族不会同意的。”休厄德苦笑道。 “那就给他们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冯森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的军营内,可是有着所有吕讷的武力,要多想,休厄德。” “我,我会尽力的。” “好,那第三件事。”冯森挺直了腰背换了一个姿势,“作为盟主,我给你们的福利是,我会在吕讷建立一个商栈,负责贸易,同时,我会在巴多维克建立一个修道院。 这个修道院用时大概在三年的时间,初期工程大约在半年左右,初期工程完工后,所有资产大于两百头羊的人,他们的子女都要到修道院中进行为期三年的修习。 嗯,我还要在卡尔克贝格建立一座盐场和一处矿场,当然,我会拥有盐场和矿场的所有权作为伯爵私产,你不会有意见吧?” “不会。”休厄德苦涩地说道,“尊敬的伯爵阁下,我想要问一下,那些战俘,我们需要付出什么代价才能把他们赎回来。” 冯森捡了一颗鹅莓扔到嘴里:“放心,我们不会杀俘虏的,而且我还允许他们和家人接触,但是,对于这些战俘,同样要有惩罚,这个惩罚就是劳动改造。 他们需要帮助我们在卡尔克贝格建造晒盐场和采矿场,为期一年,我记得你们大多都是渔猎和畜牧,没种多少土地?” “是的。” “没有关系,我会派人来帮你们种植和开荒,当然,乡村地区还是由你们自己控制,我不会插手。” “感谢您的仁慈。” “很好。”冯森满意地点了点头,走到了这个四十岁男人的身边,“休厄德,别苦着脸,笑一笑吧,你不会知道你到底为你的村庄带来了什么,在未来他们会感激你的。” “希望如此吧。”休厄德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 在与休厄德达成协议后,冯森留下了大约八百人,自己领着三百骑兵去了卡尔克贝格。 卡尔克贝格距离吕讷大概有两三公里的距离,是一座平缓的矮山,高度大概在80米左右,从吕讷出发,冯森的马队踩着细嫩的青草,在阴云下走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卡尔克贝格山的山顶便出现在了冯森的眼前。 卡尔克贝格山颇有些奇怪,像是中年男子斑秃的头顶,经常是一块裸露的山地,接着又是一丛连绵的草地和树木。 下了马,冯森跺了跺的地面,却不再有之前那种沙质土壤的震颤感,而草地也从稀疏低矮的草丛变成的细密的长草和野花。 一脚踏在青草地上,细软的青草已然漫过了脚踝,到达了小腿的位置,冯森牵着飞鬃在草地上缓行,居然有一种在绿色溪流中行走的触感。 几名扛着草叉的农夫从一个角落中冒出,他们先是驻足迷茫地观察了一会儿,直到后面三百骑兵完全出现,他们这才慌不择路地向着自家的村庄跑去。 无奈地挥挥手,休厄德的另一个小儿子,埃布拉德便骑着马赶了上去,在冯森到达前为他们铺好路。 望着埃布拉德离去的背影,冯森突然有些索然无味,在开拔前鼓舞了那么久的人心,还出动了将近一半的兵力,结果只打了两仗,剩下的人便顺风而降了。 要冯森说,那确实不痛快,但冯森也知道,这对于吕讷还是汉堡,都是最好的选择。 又步行了大约十来分钟,埃布拉德带领着一众撒克逊乡民站在了村口的土路上,等待着冯森的到来。 卡尔克贝格下方,有一个属于卡尔克贝格的定居点,这里的村民以开采石块和蓄养牲畜为生,人口大约在六百出头的样子,在村均人口五六十的吕讷,这已经算是一个大的定居点了。 当然,由于卡尔克贝格有盐矿,所以当地人除了畜牧业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收入项,那就是盐石。 很早的时候,就时常有人在卡尔克贝格的岩洞中捡到盐石,这种盐石是天然的天然氯化钠结晶体,在很多中世纪的药方中,盐石都是难得的良药,每磅盐石甚至能比等重的黄金。 不过由于技术水平低下,当地不懂如何提炼盐矿石和卤水盐井,导致只能捡现成的盐石来卖,盐石越来越少,现在主要还从事与在岩洞中找盐石的人已经少之又少了。 和卡尔克贝格的小领主打了声招呼,冯森带着两名向导和护卫就上了卡尔克贝格山。 走了没几步,冯森找到了一处洞穴,但他却没有进去,而是走到了洞穴上的山壁上,光秃秃的岩壁上寸草不生。 冯森用手指在岩壁上剐蹭了两下,展开手掌,看着手心洁白的晶体,他笑了起来。 本来还指望着不列颠的柴郡盐,没想到倒是忘了吕讷也有大盐井,这下,炻器的计划总算是可以提上日程了。 第一百一十章 代特莫尔德!维杜金德与查理曼的决战! 上 风沙沙地响。 灰白色的天空下,树叶上稀疏的雨滴,落在链甲和皮甲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这场隔在维杜金德和查理曼决战之间的大雨终于停了。 在休整了两日后,法兰克人的军队踩着泥泞的土地,终于开始向代特莫尔德进发。 此前,代特莫尔德城外是大片大片的农田和牧场,蓄养了成千上万的牛羊,但现在,只有焦黑的断裂篱笆能看出他曾经作为农庄的痕迹。 查理曼对于亲人和手下总是亲近而温和的,只是这份温和也仅限于亲人和手下,在很多的撒克逊当地人眼中,查理曼就是个卑鄙的恶魔。 他派人烧毁农田、牧场、果园和屋舍,填埋鱼塘,摧毁作坊,甚至砍伐他们赖以养猪的森林,还经常动不动来抢掠粮食。 这种摧毁对方的经济的方式,虽然很损但有用。 维杜金德很快就不得不在代特莫尔德贵族的鼓噪下出兵,开始和查理曼的正面对决。 查理曼身披扎甲,手持铁矛(查理曼上阵可不会用咎瓦尤斯),站在亲兵们的最中央,在他的身边,环绕着两千名带甲骑士和一千名无甲骑士,这些人一部分是查理曼的亲兵,另一部分则来自东法兰克各地的封臣。 至于自由民骑兵,根本不存在,自由民还买的起骑兵装备吗?一套链甲都非得是数十亩地的富农才勉强能置办得起的,更别提刀剑了。 除了这三千名精锐,查理曼前方还站在三千名步兵,他们大多是自由民和自耕农,或是来自于附近的征召兵,或是马尔克公社的部落兵。 这三千名步兵中,差不多只有十分之一,也就是只有三百名步兵有链甲,其余要么皮甲要么武装衣,甚至有些干脆就只有一层单薄的布衣。 他们腰间别着法兰克短斧,手中提着长矛,背上则背着标枪,在队伍的前方缓慢的行进。 在队伍的最后,是来自各个东法兰克贵族和教士的士兵,他们大概有四千人,装备驳杂,行动迟缓,其中大概还有五百个弓手,走在了他们的最前列。 查理曼虽然名义上是法兰克人之主,但实际上法兰克只是部族同盟的名字,其内部也有各种派系,比如东法兰克的图林根和巴伐利亚等地的贵族,相对于法兰克核心腹地的地区,这里的伯爵具有更高的独立性,有些甚至可以说是附庸,而非臣民。 这些贵族对查理曼暧昧的态度给查理曼的征募士兵的工作添加了很多麻烦,但好在在一系列博弈后,查理曼终于凑出了一万人的士兵,随后其中有四千可能不顶什么用,但好歹不会在战线上落于下风。 来到了代特莫尔德城外,维杜金德乱糟糟的军队乱糟糟地走出了营帐,乱糟糟地开始整肃队形。 这一次出击,维杜金德总共出动了两万人,其中他本部招募了一万两千人,代特莫尔德的城市兵和农兵出了四千人,维杜金德招募了一千诺斯武士,而阿尔比恩居然真的从乌达哪里带回来了两千人的支援。 骑着马走上了一处丘陵,查理曼昂着脑袋望向维杜金德的军队:“他们的队形就像埃里克前天在宫殿桌子上拉出来的屎。” “殿下!” “哈哈哈哈。”几个亲近的封臣立刻笑了起来。 查理曼也哈哈大笑起来,他的卷曲的胡子颤抖着:“谁让你在宫殿里拉屎的?” “我,我喝多了……” “别在意,埃里克,我向你道歉。”查理曼嘴角带着笑意,拍了拍埃里克的肩膀,“我只是有些怀念过去,当年,我们在亚琛的时候,那时我还是王子,一起在宫殿中饮酒作乐,我希望我们还能和那时一样。” “殿下……”埃里克脸上有些动容。 “咚咚咚!”一阵战鼓声,从对面的阵地上传来,在撒克逊人的军阵中,一面面蜘蛛网一样奇特的战旗被一一竖起,衣着破旧的撒克逊人挥舞着手中的战斧,向着查理曼发出了战吼。 “去吧,为我带来胜利。”伴随着查理曼最后一句话,冲锋的号角声分别从两侧的军阵中响起。 鼓点声响起,在一阵不明所以的乱嚎声中,无数的撒克逊士兵混乱地冲向了查理曼的本阵。 他们大多布衣,极少数有藤甲和盾牌,甚至还有光着膀子,手拿木棍的,这些士兵乱糟糟地冲到了最前面,开始冲击法兰克的军阵。 法兰克的分成了一个四千人,一个五千人的军阵,左翼由埃里克统领,右翼则由查理曼亲自统领,军阵同样使用了战斗盒子的战术,将骑兵放在中间,外层则是层层叠叠的步兵。 撒克逊士兵潮水般涌来,猛地,一阵连续的颤动声后,上百支弓箭从军阵的中央抛射而出,训练了大半年,查理的第一支弓兵部队总算是成型了。 不过与靖难军相比,这些法兰克弓手的实力还是差上了不少,只有十来个撒克逊士兵倒地,而且一个死的都没有。 紧接着弓箭的,是标枪和飞斧,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标枪和飞斧的地位就如同中原的刀和枪。 标枪驰越,飞斧轮转,鲜血激射,这一次倒下了上百名撒克逊士兵,与这些倒下士兵一同出现的,还有同样数量的撒克逊逃兵。 “杀!” “沃登!” “该死的法兰克佬!” 在鲜血的激励下,撒克逊的士兵们更加疯狂了,在一小撮有盾牌的撒克逊士兵的带领下,他们终于与法兰克士兵接战了。 长矛刺击,战斧劈砍,接战的一瞬间,撒克逊这边前排的士兵几乎倒下了一半。 撒克逊人的阵型太拥挤,根本施展不开手脚,反而被那些距离更加松散却交错站位的法兰克士兵成批的屠杀,与屠杀相对应的,是不断逃跑的撒克逊农兵。 法兰克和撒克逊双方都是见怪不怪,一边打一边跑太正常了,大家都是这样。 看着乌泱泱冲上,又乌泱泱逃跑的撒克逊人,埃里克露出了不屑的笑容,他计算着时间和距离,观察了好一会儿战场的态势,终于,他忍不住了。 “骑兵,出击!” 步兵瞬间让开了一条通道,埃里克摆正了头盔,举起了手中的长矛,发出了战吼声:“冲锋!” 第一百一十一章 代特莫尔德!维杜金德与查理曼的决战! 下 埃里克抽出了挂在马屁股上的骑矛,夹住了马肚子,在一声呼哨中,带着一千带甲骑兵从三道缺口处冲出了军阵。 两边的景色飞快向后退去,埃里克的视界急剧缩小,仿佛只剩下了眼前的那一点,他单手握住骑矛,仿佛握住标枪一般,向着一个猝不及防试图举起藤牌的撒克逊武士冲去。 刺! 骑矛擦着藤牌的边缘,狠狠地扎入了撒克逊武士的胸口,那个撒克逊武士在冲击力下,几乎飞了起来。 没有马鞍和马镫的骑兵时代,骑矛就是可以控制飞行的标枪。 拔出了长剑,埃里克肆意地劈砍着周围剩余的撒克逊士兵,这些乱糟糟的撒克逊农兵连个最普通的甲胄都没有,居然也敢上阵,难不成大名鼎鼎的…… 等等,埃里克后脖的汗毛根根竖立,他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马上向着身周的骑士喊道:“退回军阵!” 在埃里克的组织下,骑兵们虽然不解,但还是跟在他身后,准备回到军阵中。 “啊!”一声惨叫声在埃里克的耳边响起,一支弩箭插在一名骑兵的后脖上,微微发颤。 当乱兵如海潮般散去,一堵堵坚硬的盾墙出现在埃里克的眼前。 不知何时,维杜金德本阵的五千步兵精锐倾巢而出,隐藏在乱军之中,伪装成督战队,悄悄前进,直到逼近阵前。 他们挡在了埃里克和军阵的步兵之间。 这些撒克逊武士再次使出了传家本领——盾阵,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些士兵组成的盾阵可比那些农兵强多了,他们的盾牌紧紧靠在一起,缝隙间还有枪矛刺出。 而且他们的盾牌是一种可以放在地上的大方盾,所以位于第一排的撒克逊士兵都是身体强壮的大高个,身上大多穿甲,要么链甲要么皮甲,甚至还有武装衣和藤甲。 与普通盾阵不同的是,在第三排后面,竖起的不是枪矛,而是一群将镰刀插在长木棒上的武器。 一支人人带甲的步兵小队不知何时出现在了盾墙之后中,这些人大概三百人左右,其中一些手中拿着一把长长的镰刀,还有七八个人手中还拿着一把十字形的奇怪弓箭。 此时,隐藏在混乱的农兵之中,这些精锐的撒克逊士兵用同僚的血,为自己铺出了一条通往胜利的长路,一条长达600米的盾墙出现在战斗盒子军阵的面前。 维杜金德穿着一件链甲帽衫,手持一面圆盾,在盾墙中不断呼喝着,身后则是代表萨克森战争酋长的战旗。 本来接下来的环节是双方盾墙互推和枪矛对刺,但出乎手持椭圆长盾的法兰克步兵们的预料,在撒克逊士兵们的胯下,迅速滚出了一个手持藤牌短斧的少年,他们大多十四五岁,稚气未脱,但此时却已拿起了战斧。 后方交错站立的法兰克步兵迅速上前,在盾牌前推出了长矛,但这些少年如同灵活的猴子,在盾牌与长枪间跳转腾挪,只要被他们逮到机会,一记短斧便会砍在小腿或脚踝上。 这个时代的步兵可少有保护小腿的盔甲,只听得法兰克军阵一片惨叫声,砍小腿虽然造成的伤害可能没有那么大,但却能轻易在紧张刺激的盾墙互推环节中,为己方找到破绽,打开空缺。 虽然战斗盒子内部不断从其他几面回旋调派伤员,但随着剩下的维杜金德叛军一齐压上,四面八方都是敌军,埃里克的军阵开始动摇起来。 而埃里克这边当然可以绕过这道步兵盾墙,但那样对现在的情况没有什么帮助,他需要从后侧方冲击这道长长的盾墙。 而眼前的这些步兵正好守住了面对战斗盒子的步兵,本来可以用人字形回旋不断掠阵削队形的,现在只能嗯冲,不然就来不及了。 埃里克看向另一边正在向这里移动的查理曼军阵,咬咬牙,将长剑指向了前方的盾墙:“冲锋!” 在埃里克的一马当先之下,一千骑兵分成三个三角形,向着盾墙直接冲去,盾墙后的撒克逊士兵将盾牌后的支架抵在地上,在缝隙间伸出了长矛。 “吁——”战马痛苦地嘶鸣着,“唏律律!” “啊——”长矛刺入了一个士兵的眼窝,将他从马匹上顶了下来,但大多数的骑兵都撞开了方盾,成功冲入了敌军的阵型中。 埃里克的脸狰狞着,他对着一个手拿长柄小镰刀的农兵,狠狠挥下长剑:“结束了!” 接着,他感觉胯下的战马猛的一滞,七八支镰刀伸出,构筑了四条马腿,接着,一只丹人长斧瞬间探出,勾住了埃里克的肩膀,将他瞬间从马上拉了下来。 按照中原王朝的打法,这个时候,被勾下来的骑兵已经离死不远了,但可惜的是,这里是西欧。 这些下了马的骑士由于身体素质和装备组织度等差异,他们依旧比普通步兵要强。 一些骑士甚至主动下马,与埃里克站在一起,拿起手中的长剑与剩余的步兵对峙,而那些接连冲进来的骑兵更是为他们打开了更广阔的缓冲空间。 这些下了马的骑士们聚在一起结成了队形,挥舞着长剑,反而将这些撒克逊武士逼得连连后退。 但这已经足够了,他们已经为维杜金德积攒了足够的时间,他已经能感觉到,眼前的这个方阵已经如同沙子做的塔,只需要推最后一下,就能够倒塌。 维杜金德一记丹人长斧劈在了一个法兰克士兵的盾牌边沿,猛地扯下,在他身侧,一支长矛刺出,直接刺穿了那个失去盾牌的慌乱步兵。 虽然和想象中有不少差距,但料想中的代特莫尔德之战基本成功了! 击溃了左翼的这支方阵,就算有一万逃兵,那也是一万对四千,到那时,大家都只剩最后一口气,维杜金德和查理总算是有一场公平的较量了。 这样的美好的幻想没有持续多久,就在一阵急促的风声中消失,一支标枪擦着维杜金德的脸颊划过,穿透了他身后士兵。 在一阵震颤声中,维杜金德瞪大了眼睛。 三千骑兵突兀地从左翼方阵的后方冒出,而为首的带着王冠头盔的大胡子,那,那不正是查理曼?! 什么时候?他哪儿来的这么多骑兵,维杜金德看向右翼方阵中的王旗,如坠冰窟。 “撤!吹号,我们撤到代特莫尔德城内!撤!”传令兵的声音和撤退的号角声在战场上响起,在几个亲兵的护卫下,维杜金德狼狈地率领着那几千精锐向着代特莫尔德逃去。 “不要去那边,往代特莫尔德。”在维杜金德嘶声力竭的叫喊着,他的战旗在不远处摇晃着,居然往更远处的森林跑去。 “谁?”维杜金德愤怒伸长了脖子,“谁在操控我的战旗,谁……” 维杜金德的怒吼突然停止了,他低下头,看着陷入胸口的飞斧,干净利落地晕了过去。 第一百一十二章 驼背丕平 骑在一头小矮马上,丕平使劲地扬起头,望向不远处的父亲,站在众将士之中,查理依旧是最引人注意的那个。 在队伍的最前方,查理骑在一人多高的大马上,他扶着腰间的长剑,头上戴着一顶尖顶的八面盔,环绕这头盔的边沿,是镶嵌着金丝与银丝编成的黄金花纹,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查理除了一身罩在外间的铁板扎甲,内里还套着一层锁子甲以及丝绸制成的内衣衬,昂首挺胸,英勇非常。 驼背的丕平努力地想要挺直自己的腰背,但却没有成功,似乎是注意到了丕平的动作,查理回头扫了一眼,但又故意一般避开了视线。 丕平握紧了手中的缰绳,用鼻子深吸了一口气又迅速呼出。 他低着头,仿佛看不到那些嘲讽的脸就能听不到那些嘲讽的声音,但对于他来说,最害怕听到的从来都不是嘲讽,而是那些带着怜悯的安慰。 驼背的丕平,查理曼真正的嫡长子,查理曼的第一任妻子是德西德拉塔,而丕平的母亲希米尔特鲁德,在查理还是王子时,就是他的初恋情人。 但查理曼迎娶德西德拉塔只是为了与伦巴第国王缔结盟约,在与德西德拉塔成婚之后,查理曼直接将她抛在一边,先和希米尔特鲁德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并取名为丕平。 查理的父亲是矮子丕平,祖父是锤子查理,曾祖父是宫相丕平,加洛林贵族喜欢以成功的祖先命名新生儿,他们用这种命名习俗来祝福儿童,希望他们能够承担同名祖先的历史角色。 就从这个命名规则来看,这个丕平应该就是预订的未来国王。 驼背丕平769年出生,查理与德西德拉塔在第二年成婚,第三年就火速废除,第四年火速与希尔德加德结婚,几乎是在同年,希米尔特鲁德在史料上直接失去踪影,再也不见。 就在大前年,也就是781年,查理曼征服了伦巴第人。 同年,他将他和希尔德加德的第二个儿子卡洛曼,送到教宗哈德良处进行洗礼,并更名为丕平,同时将其册封为伦巴第国王,这就是后来的意大利的丕平。 而驼背丕平近乎是理所应当地在卡洛曼改名后,失去了应有的继承权,至少在大部分的法兰克贵族眼中,是这样的,不然既然已经有了一个丕平,为什么还要一个新的丕平呢? 尤其这个旧丕平还是个驼背的丕平。 骑在矮马上,十五岁的丕平第一次感觉到秋天的风也会这么寒冷。 “嗒嗒嗒——”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在驼背丕平的身后响起,他忙不迭地向右移开了道路,他胯下的矮马曾经不止一次因为受惊,而将他甩下马。 倒不是矮马动作幅度太大,而是丕平由于驼背的病症,手臂很细,而且两腿膝盖外翻变形,很难骑的稳马,一不注意就会从马上摔下来,但他坚决不坐车,骑马已经是他最起码的尊严了。 一名传令兵带着一份信件来到了查理的面前,查理从木筒中抽出了一卷皮纸,他先是皱了皱眉,辨认了好一会儿,才无奈地扔给了一旁的阿尔昆:“阿尔昆,我的教子说了什么?” “尊敬的法兰克人的共主,所有天父信徒的长兄和国王,世界和大地的掌控者……查理殿下: 我的伤基本已经好了,我原本想突袭吕贝克的基地,但我害怕维杜金德会派兵攻入汉堡,我虽然能离开与他盘旋,但我害怕他们伤及两位公主的性命,于是没能出击。 所以,我与九月攻下了吕讷,逼迫当地的高尔向您效忠,并且改信天父,接下来,我会进攻于尔岑和丹嫩贝格,截断维杜金德的退路。 您卑微而忠诚的教子,安东尼。” 查理曼点了点头,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驱驰着马匹在队伍中前后驰行:“我的朋友与战士们,我刚刚得知了一个新的好消息,我们的汉堡伯爵,我的教子在半个月前攻下了吕讷,并且即将进攻丹嫩贝格,维杜金德与乌达的军队将被隔开!维杜金德军队的后路已经完全截断! 我们的汉堡伯爵是个英雄!但是,你们就是狗熊吗?难道你们想让汉堡伯爵出尽所有风头?如果有这样的懦夫,那就请你们滚回去!躲到地下去,不必承受敌人的怒火,可怜虫!法兰克的军队只欢迎英勇的战士! 这样的人,连个战士都不算,你们告诉我,你们是懦夫吗?” “不是!” “让那些可怜虫吃屎去吧,我会比汉堡伯爵更强大!” “我们是英勇的战士!懦夫快点滚回去种田!” 一声声的吼叫浪潮在法兰克人的队伍上空回荡,查理曼哈哈大笑道:“传令兵,告诉安东尼,他做的不错,还有,告诉他,我要和他在吕贝克会师!” “所有人!”查理曼高高举起了手中咎瓦尤斯,“急行军!” 很快,整个军队都加快了脚步,骑兵们挥动马鞭的速度更快了,而步兵们则脱下了沉重的锁子甲,放到了车上或交由奴隶背着,快速地向前行进着。 在波动的人潮中,驼背丕平仿佛一艘江河中的小舟,在旋涡中来回颠簸,左边突出一个轻骑,将他撞到一边,右边则是两辆马车,将他的矮马逼得人立而起。 他将缰绳缠绕在手上,忍受着背部的疼痛,死死地咬着牙,试图跟在大部队的后面。 但让丕平无比绝望的是,无论他再怎么努力,他温顺低矮的小马和拙劣的马术怎么都无法追逐父亲的背影,在刀剑与长矛的簇拥下,查理曼如同引导海啸的波塞冬,而丕平只是一只永远追不上的小丑鱼。 在一阵烟尘后,驼背的丕平混在奴兵与辎重奴隶迟缓的队伍中,迷茫地停在了路中央。 冷漠的奴隶和奴兵冷漠地向前走着,驼背丕平嘴巴抖动了一下,眨了眨眼,鼻子里不连续地出了一段气,接着他又深吸了一口气,憋在了嘴中。 可怜虫,懦夫,或许查理的话,根本就是在对他说的,法兰克不欢迎他这样的人,骑在矮马上,丕平轻轻吸了吸鼻子,沉默地继续向前走着。 “丕平殿下,丕平殿下?”丕平艰难地抬头,却是查理的帕拉丁学者之首阿尔昆,他坐着马车,手中拿着一张纸,似乎是在犹豫,不过,他还是将那张纸递给了丕平。 “汉堡伯爵给殿下的信中,其实有一部分我没有当众念出来。”阿尔昆指着这封的信的最后,“汉堡伯爵说,他听闻丕平殿下有背疾,而他的手下有一个不错的医生,也许能缓解你的病。 殿下,如果您想去的话,等战事平定,我可以安排人护送您过去。” 丕平接过了那张纸,他沉默了整整一分钟的时间:“我可以现在去嘛?现在维杜金德的叛军已经被赶出了代特莫尔德,路上比以前安全很多,这次征服吕贝克,没有需要我的地方。” “殿下……” 阿尔昆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最后他给了丕平一个拥抱:“如您所愿,殿下。” 第一百一十三章 欧波里特来人 “让开,让开,树要倒了!” “木桩怎么办?” “直接烧掉吧,我们没有足够的锄头和铲子了,难挖。” 横亘在汉堡和吕讷之间的森林,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工地,生长的百年的巨木被一一砍倒,堆放在路边,披了一件挡雨的草席。 在无数树桩和焦黑灌木之间,是一条长长的浅坑,几十个战俘抱着用麻袋装的路面材料倒到了浅坑中,这些材料由白灰、黏土、碎石和沙子混匀而成。 在坑道中,战俘们挥起木锤,将蓬松的灰土一一夯实再洒水,要到灰土不再粘鞋时,才能继续打下一层。 为了能让这些战俘不磨洋工,冯森还使出了一个缺德的赫连勃勃筑城法,只不过赫连勃勃是木桩打不进杀人,他是打不进就不准吃晚饭罢了。 将在三年内开出一条畅通无阻的道路,一路上的森林和灌木都会被清除,留下一条能够供两辆马车并排行驶的道路。 而那些被俘的撒克逊战俘,就从这里开始了他们的苦役生活, 从冯森攻下吕讷已经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现在已经是十月上旬。 坐在一个宽大的木桩上,冯森在一张桦树皮上记录着当地人的习惯与习俗,在未来,这将会是当地的新法律。 在道路交通和文化水平低下的情况下,想要制定一个完备的严谨的法律基本是不可能的,就算有,其中付出的治理成本和改革成本更是得不偿失,所以,冯森的计划就是传统的春秋决狱。 制定几条简单的大致范围的法条,让村民们自己处理,假如处理不了,那就让教士或者儒生拿着《拜日经》和《春秋》《论语》去自由发挥。 这也是一种传教和推广的手段,方便管理。 在这十天里,冯森带着士兵将附近的那些主要的乡村都逛了个遍,他们大多聚集在大的定居点附近,最远也不会超过一天的路程。 冯森巡视乡村的时候,带上了不少德涅尔银币和镰刀匕首,每到一处,首先就是找出村中最强的几个勇士,要求单挑决斗,一通暴打后,再撒出银币和匕首作为奖励。 这种的大撒币的方式,加上他本人强悍的武力和百战百胜的事迹,很快就在当地的村民们心中留下了不错的印象。 这是一个慕强的时代,在这些日耳曼人心中,种田是懦夫做的事情,真正勇敢的人应该拿起刀剑去劫掠,去征服,那才是强者。 听听冯森的事迹,不觉得这很热血沸腾吗?作为一名武士,他们觉得这太武德充沛了,很符合他们对战场和勇士的想象,勇武并带着慷慨。 如果以后冯森来招募他们参加战事的话,他们应该很愿意跟着冯森出去征战。 这边在处理吕讷的事情,汉堡那边冯森托付给了真慧主持,而别尔夫什卡的船队,现在也只跑易北河航线了。 不过冯森这边又出问题了,由于不列颠呢绒——萨克森蜂蜡航线的断绝,他现在只能走斯堪的纳维亚铁矿毛皮——萨克森啤酒水果的航线。 但是由于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的存在,这条航线似乎也有不稳的迹象,而由于维杜金德叛军的阻隔,又不能北上打草谷,冯森的资金链又有断裂的风险。 要知道,冯森手上基本没留多少钱,要不全部投入再生产,要不就拿去搞基建,而搞基建的回报周期又太长,基本就是赔本买卖,这到底该从哪里搞钱呢? 去攻打于尔岑?但于尔岑又不是吕讷,没有盐矿,而且在冯森攻下吕讷后,于尔岑部落吓得直接公开投靠乌达了,现在乌达的势力正在南边虎视眈眈,在准备好之前,他并不想贸然开战。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一个撒克逊包衣卑躬屈膝地从远处一路小跑着来到了冯森的面前。 “怎么了?” “有一伙斯拉夫商队到了巴多维克,他们自称是欧波里特人,要求见公主殿下。”撒克逊包衣躬身答道。 “哦?”冯森从木桩上站起了身,“带我去看看。” “喏。”撒克逊包衣流利地说出了这句简短的汉语。 ………… 齐诺瓦茨站在这处刚刚经历过战火,还带着几分血腥气的定居点之前,心中忍不住有些感慨。 一年前,他来到此处贸易的时候,一切风平浪静,叛军也被清缴了,索布人也老实了,虽然萨克森各地依旧存在战争,但最起码,欧波里特王国依旧繁荣昌盛。 借着波罗的海“小地中海”的运输优势,欧波里特人在贸易中大赚特赚,沿海建立了一系列新的定居点,从各地招募了更多的斯拉夫同族,拥有了更多的同信兄弟。 只是……齐诺瓦茨叹了一口气,该死的维杜金德再次叛乱,他们联合了维莱蒂人,维莱蒂人对之前欧波里特攻下马格德堡的行动非常不满,因为死伤了大批无辜的维莱蒂人,加上两国积怨已久,于是一场战争爆发了。 欧波里特没有维莱蒂那么多人,说到底,他们只是一个新兴的王国,下面还有大量听调不听宣的部落联盟,猝然之间,来不及集结军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而老国王的死更是雪上加霜。 目前欧波里特内部不少对王室不满的部落已经投靠了维莱蒂人,如果法兰克人在不派出援兵,恐怕欧波里特很快就要变成一个历史名词了。 但欧波里特细数周围,西边是早有积怨的丹麦和维杜金德叛军,南边是维莱蒂人,北边是大海,东边是波美拉尼亚的邪教。 数来数去,唯一能帮助他们的,就只有眼前的汉堡了,不过由于维莱蒂人攻势太快,欧波里特和汉堡的联系被维莱蒂人阻断了,唯一可知的消息就只有,公主殿下还在冯森的保护之下,至少给他们留下了一些希望。 能否让冯森施以援手呢? 齐诺瓦茨知道这位赛里斯人的大名,一千破五千,北征丹麦,驱逐维京,在不断发动战争的同时,甚至还能将领地管理的井井有条,繁荣发展,是一个能文能武的强大贵族。 不过与之相配的,冯森残暴贪财和睚眦必报的名声也跟随着一起泛滥开来。 齐诺瓦茨自认欧波里特是没有惹到冯森的,那么投其所好,能否用金钱来打动他帮助欧波里特呢? 假如不行的话,起码让他见一见公主殿下,确定她的安全,这样,在查理曼的帮助下,也许未来欧波里特还能有重建的希望。 “早上好啊,来自欧波里特的使者。”一个有些沙哑的声音打断了齐诺瓦茨的思考。 一个长着一嘴络腮胡的高壮少年骑着一头巨马从远处飞驰而来,冯森握着缰绳稳稳停在这一队斯拉夫商队的面前,他下了马:“我知道你们是来干什么的,这里人太多,我们进去谈吧。” 第114章 中世纪人被香料的谣言误一世了 巴多维克已经被一条长长的围墙所围起,这个部分将会是未来巴多维克的内城,而暴露在旷野中的,将会是巴多维克的外城。 在内城中,最重要的建筑,无疑是汉堡的商栈,这个商栈底层由砖石混合水泥建造,而二层和三层则是用木质,冯森也穷啊,他也想造全砖石建筑,但一个是没有合格的建筑师一个是没有钱。 没有办法,现在的西欧几乎全是大穷鬼,法兰克就是一个大农村,由于道路问题,查理天天巡游,不在首都待着,就是因为贡品运不上来,他得亲自到地方去吃。 也就是贡品不动人动。 而罗马时代曾经繁荣的城市经济,在连续两波蛮族南下(法兰克和伦巴第)后,也变得逐渐凋敝起来。 实际上,法兰克有很多不错的商品,比如葡萄酒、蜂蜡、木材等,但是由于没有流通渠道,全部憋屈地在仓库中腐烂,或者是自用。 不光是外界不流通,甚至内部都不怎么流通,法兰克有些地方蜂蜡堆积成山,有些地方的教堂祷告时只能点油灯,法兰克内部的潜力根本没有激发出来,而冯森的目标就是把这个激发出来。 如果商业是战场的话,那么冯森的战术就是结硬寨打呆账,只不过冯森的硬寨是商栈罢了。 推倒了巴多维克原先的异教神庙,巴多维克商栈已经有一层到达胸口的矮墙,很快就能合顶。 而冯森暂时的居所,就是原先本地的一个贵族的宅子。 领着齐诺瓦茨,冯森迈步走近了大厅,两个撒克逊包衣迅速走了上来,帮冯森卸下了身上的外衣,并且奉上了酒水。 “请!”说完,冯森就拿起桌子上的啤酒一饮而尽,这个时代由于水保存不易,水质很容易腐烂,所以大多数时候,假如没有活水或者干净的水源,人们都是喝啤酒的。 齐诺瓦茨拿起了桌子上的陶制杯子,有些新奇地扫了一眼,这个杯子居然有个可以持握的圆柄,这倒是方便了许多,不用怕烫手了。 喝了两口啤酒,齐诺瓦茨感觉到异常地舒爽,这种酒不像是教会或者斯拉夫部落自酿的蜜酒,甜的发苦,而是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调和了那股苦甜味:“这是什么酒?” “哈哈哈。”冯森举起酒杯笑了起来,“这个叫啤酒,是赛里斯的特产,在赛里斯有个地方叫青色的岛屿,那里出产的啤酒是最好的,它和麦芽酒很像,但是没有崔秦的效果,而且这属于药酒,适量饮用可以治疗肠胃,比格鲁特好的多。” “原来如此。”齐诺瓦茨又尝了一口,细细品味了一番才说道,“不愧是赛里斯啊,这种酒的材料恐怕也是由飞天的猴子来守护吧?” “?”冯森的脑门上几乎要冒出一个巨大的问号,“为什么这么说?” 听闻此言,齐诺瓦茨比冯森还惊讶:“不是所有香料都会被异兽守护吗?” 冯森感觉自己仿佛来到了修真的世界里。 经过齐诺瓦茨一番解释,冯森才明白过来,这个时候西欧人们对香料极端推崇,香料甚至可以说是贵族的象征,由于对香料的迷恋和不靠谱的谣言,他们一直认为香料都是由怪兽所守护,比如胡椒树被成群的毒蛇保护,肉桂树被巨大的蝙蝠守护等等。 歪日,冯森脑门上冒出几条黑线,这群香料商人真的是,为了钱都不择手段了,硬生生把囤货居奇说成了香料被异兽保护,原料难得,所以要卖更高的价格,这和后世所谓的“用少女的胸脯采茶”等谣言有什么区别。 “咳咳。”冯森咳嗽了一声,“你说的这些事,我必须得澄清一下——这都不是谣言!但我的啤酒却不一样,它所用的配方和教会的格鲁特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但是,它之所以不会像麦芽酒那么甜还有治疗的功效,就是因为这种酒在酿制好之后,需要十位虔诚的僧侣和战胜了维京异教徒的主教开尔文进行净化,他们需要日夜不停地对其祷告七天七夜,将其中肮脏的部分给净化,所以才这么好喝。 但尽管如此,十桶麦芽酒都不一定有一桶能变成啤酒。” 齐诺瓦茨瞬间感觉到手中的啤酒突然沉重了几分,他小心翼翼地饮用了一口,迷醉道:“不愧是经过了净化的酒,喝完之后,有一种洗礼的喜悦,请问您这里还有存货吗?我愿意出钱购买,东帝国的贵族和教士们肯定会喜欢的。” “酒的事情先放在一边,咱们还是来谈谈你的来意吧。”冯森挺直了腰背,“咱们爽快一点,假如你是来为欧波里特求援的话,在明年夏天之前,恕我无能为力。” “为什么?”齐诺瓦茨差点没拿稳手中的酒杯。 “汉堡北面是维杜金德,他被查理的大军逼到了不莱梅,如果我抽取太多兵力去援助你们,那你猜他会不会突下杀手,割掉汉堡这个后脖上的瘤子? 而且,我如今攻下了吕讷,我计划在冬季前继续攻下于尔岑,这样,西边的哈尔堡山就会封口,不然乌达的叛军随时能在于尔岑部落的人的帮助下,攻入我的腹地,在吕讷和汉堡之间,几乎无险可守。” 齐诺瓦茨长大了嘴巴,沉默了半晌后才说道:“我知道了,那能否让我去见见柳德米拉公主殿下?” “当然可以,我会派向导带你们前往汉堡。”冯森答应了他这个请求,挠了挠脑袋,他又问道:“我听说你是一个豪商?” “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天父信徒罢了。”齐诺瓦茨有些落寞地摇摇头,“德罗兹科王子是我的外甥,所以我才能在波罗的海和伏尔加河的贸易上占据上风。 假如没有了欧波里特,那我只是一个丧家之犬罢了,伏尔加人和保加利亚人有不少部落想吃干我的血肉。 我这次带着雇佣兵回来,不止是为了救援王室,也是为了救我自己。” “你带了雇佣兵?斯拉夫骑兵吗?” “不是,是东帝国的军人,他们都来自安纳托利亚。” “东帝国安纳托利亚的军人?他们为什么会接受你的雇佣?”听到东帝国这个词语,冯森的神色微微一动。 齐诺瓦茨苦笑道:“去年阿拔斯帝国对东帝国发起了圣战,而太后伊琳娜又禁止了圣像破坏运动——您知道的,一块土地一旦供奉了圣像,甚至就可以说,已经直接被东方的教会纳入名下了。 而东帝国在小亚美尼亚的战役失利,更是让很多安纳托利亚的士兵失去了土地,甚至有不少学者和贵族不得不干起了雇佣兵或抄写员的买卖。” “原来如此。”冯森沉吟了一会儿:“这样吧,我给你提供三百个士兵,这些士兵都见过血,还有不少强悍的维京战士,也包含了十个可靠的汉人贵族军官和教官,你知道一个打过上百仗的熟练军官的价值。 你只需要负责他们的补给即可,薪水和奖赏什么的,我来负责,我们汉堡可以和欧波里特结成同盟,你们的贵族和家眷能够到汉堡来避难,我会派兵来接,这已经是我能给出最大的支持了。 同时,如果我能在十二月之前攻下于尔岑,并修筑好堡垒,那么我也许能出兵救援欧波里特,但代价是,欧波里特在波罗的海以及伏尔加河的贸易,我要参上一脚。” “当然可以,”齐诺瓦茨惊喜地站起了身,向着冯森恭恭敬敬地行礼道:“感谢您的恩赐和帮忙,欧波里特人不会忘记您的帮助。” 第一百一十五章 大城市汉堡 秋后下了一场小雨,整个萨克森的温度都降下来了,萨克森的秋天与冬天衔接得太快,以至于齐诺瓦茨甚至感觉不到秋天的存在——他已经披上了一件海狸毛皮的罩头斗篷。 带着四个拜占庭的雇佣兵护卫和两个商业伙伴,齐诺瓦茨身边伴着一个撒克逊旗百户,坐着船,缓缓地行驶在易北河的水道上。 站在船头,齐诺瓦茨穿过一座半成品的木桥,来到了阿尔斯特河的河口,一处小小的河湾已然被开辟了出来,长长的码头从河湾岸边伸出,直直指向齐诺瓦茨的小船。 让齐诺瓦茨惊讶的是,在这个小小河湾中,居然有二十七八艘打着不同旗号的船只,时不时还有小木筏进进出出,现在又不是什么节日或者旺季,汉堡虽然算是水陆要道,但现在还在打仗呢,哪来的这么多商船呢? “这些都是什么人?今天为什么人这么多?” “有些是弗里斯兰人,有些是诺斯人,还有朱特人和丹人,这些人都是商人……诶,确实不应该啊,平常他们只有进货的时候才会来一趟,今天怎么全来了。” “他们来这儿干什么?”齐诺瓦茨奇道。 “嗐,咱们汉堡地大物博,估计来买东西的呗,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全在今天挤上了。” 水波荡漾,在几个向导的指挥下,齐诺瓦茨的商船成功靠岸,在经过了登记后,齐诺瓦茨终于下了船,踩在了坚实的杉木地板上。 抬头望去,眼前便是一个长方形的大广场,广场上人来人往,虽不如他在圣索菲亚大教堂前那般人潮汹涌,但相比于这个时代他见到的其他“城市”或者说聚居点来说,这里的人流量算是不少了。 还有几个小商贩推着小车在售卖物什。 在广场的一侧,几个砖瓦工正拿着转头和水泥砌着未来货物交易所,这间屋子同样是硬山顶的长屋,三间黑瓦白墙围成了一个半开放式的院子。 院子的中央,还有一处八角翘起的凉亭,凉亭的尖上竖着一座穿着奇怪衣服老人的雕像,赛里斯面孔,手持一卷竹简。 齐诺瓦茨用手指了指那个雕像:“那是谁?” 旁边的向导则回答道:“那个是赛里斯历史上的一个圣人,叫管仲,据说就是他发展了商业,繁荣了城市,并且击退入侵的蛮族。本地的汉人希望能够从他的事迹中得到智慧与启示,就把他的雕像放到了亭子上。” “管仲!”齐诺瓦茨复述了一遍这个拗口的名字。 “齐诺瓦茨先生,我已经叫来了马车,您是要稍作休息,还是直接去寻找柳德米拉公主?” “咱们还是早点去汉堡吧。” 乘上了马车,让那几个护卫骑着马跟随,齐诺瓦茨和两个商业伙伴上了马车。 “本来以为这里会很荒凉,但现在看来,这里比那些斯拉夫人的‘城市’要好的多。”拿着一个汉堡包,博莱努斯一边嚼着,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虽然依旧不如君士坦丁堡。” “你不能把他们和那座全世界都渴望的城市相比。”卡拉是个来自爱尔兰的盖尔商人,同时他也是个吟游诗人,“在我的家乡科克,当地有一群人听说过君士坦丁堡的名声,便把自己的村子也改名为君士坦丁堡,真是可笑,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君士坦丁堡。” “我觉得我可以在这里进一些那种啤酒,带到君士坦丁堡去卖,他们肯定会喜欢这种赛里斯的酒。”博莱努斯呲着一口大黄牙笑道。 卡拉笑道:“酒?你的眼睛只能看到眼前一指宽吗?这里最珍贵的难道不是罗马水泥?” “罗马水泥?!”博莱努斯睁大了眼睛,“哪有罗马水泥?” “咱们脚下不就是吗?真是奢侈,居然用这种水泥来铺路。” 博莱努斯从马车中探出了脑袋,在观察了一会儿后重新坐回了车内:“卡拉,如果我能弄到罗马水泥的配方,我一定能成为一名首席贵族!” “我觉得他们手里的估计不是真正的罗马水泥的配方,而是改进版,你看看这方圆百里哪有火山,肯定是改进过的……” 没有管两个同伴兴奋的讨论,齐诺瓦茨掀起车帘,向外望去,基本能看清那座名为汉的城堡的轮廓。 不过随着他越发靠近,一股无法明说的感觉在心头升起,这真的是堡而不是一座真正的城市吗? 汉堡经过了一年多的发展,早就不是一个城堡而变成了一个城邑。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除了对农业的开发外,冯森对城市基建和房地产都下了不小的功夫。 由于人口的激增和建筑等各种需求,汉堡的森林面积大为减少,所以城外也宽敞了起来。 于是,冯森将整个忠勇坊作为将府卫城,扩大了一倍。 原先在各个坊墙下的草屋和帐篷也不见了踪影,这些奴隶不是入了旗就是当了包衣,向外迁徙到了原先的城郊。 泥路和土路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平坦的水泥石路,一些地方没来得及铺设水泥道路,冯森就会铺设杉木木板,方便行走。 而整个汉邑也随着卫城的扩大而扩大,冯森按照七里之郭的设计,绕着汉邑插了一圈两人多高木桩围墙,绕着卫城的几个坊在未来将会成为内城坊,而在围墙周围的,则会成为外城坊。 以汉堡现如今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来计算,汉邑最多也就能承受八个坊,差不多一万出头的城市人口,目前,汉邑的城市人口在五千左右,算上周围的乡村,总人口大约在八千出头。 这八千人口在冯森看来不算什么,但在当地的土著看来,已经算是铁岭级别的大城市了,而随着别尔夫什卡北海贸易的繁盛,一些别的地方的商人也嗅到了商机,一路找到了这里。 作为一个水陆要冲,汉堡作为货物集散地的优势逐渐显现了出来,很多南边的部落和自由民会自己收集蜂蜡来到汉堡售卖,而那些北海的商人也不愿继续南下,毕竟在打仗。 供销双方都是到汉堡这个把守着易北河宽窄口的城市来进行交易,而冯森也贴心地为他们准备了集市场所和摊位,并且派驻了专门的人员来仲裁。 随着战争的进行,流亡的难民越来越多,冯森也及时派他们的老乡去安置寻找,这些难民大部分都成为了赏赐给各个百户的人口,而冯森的两旗人数也飞速膨胀起来。 一些百户和十户也终于不再是虚封,而是实封了。 不过随着外来流动人口数量的增多,各类服务业也冒了出来,什么酒馆青楼赌场,城市治安又成了问题。 至少在齐诺瓦茨眼中是这样,从码头到汉城的这段路,他见到了两次斗殴、一次盗窃和一次决斗。 “齐诺瓦茨先生,我们到了。”那个撒克逊百户紧了紧腰间的腰带,“我们走吧。” 第一百一十六章 拜访公主 汉邑的新城外城被一圈粗木所环绕,这里的木头大部分都是松木,更加抗腐蚀的杉木都拿去做永定桩了,至于更加坚硬的橡木,冯森则准备用其制作战船。 外城的木城墙大约有三米来高,上下两端都进行了削尖,整个与将府内城的正方形相比,这个由当地自发形成的外城,则是一个圆形,从天空向下看去,倒有一种铜钱的感觉。 齐诺瓦茨一行人跟在向导的身后,从大门走进了汉邑的城中,汉邑内基本上三分之一都是砖石建筑,有的是冯森自己建造的,有些则是居住在内城的法兰克或者撒克逊贵族们上行下效而建造的。 除此以外,就是各类木屋,都是整齐而规整地排列着。 对于这些房屋的建造,冯森是派专人进行形制上的管理,这样的话,一个方便运输和未来的扩建,一个则是防火防盗。 要知道,在真实的历史线上,汉堡就被火灾摧毁过一次,烧光了大量制作格鲁特啤酒的材料,才转为研发啤酒花来酿造啤酒的。 走过挂着拉丁文汉文双语牌匾的“汉城(HamTown)”大门,齐诺瓦茨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排排高度统一,方向统一,面积和形制基本统一的木屋,他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叹。 “为什么要摆放得这么整齐?”博莱努斯发问道,“这看上去好奇怪啊。” “奇怪吗?”卡拉四处张望了一番,“你不觉得很干净吗?这个城市看样子是由一群小城组合起来的,看到没,每个街区之间都有一层篱笆,这样更加方便防火,” “您一定是一名学者,一眼就看明白了汉城的布局。”那个引路的撒克逊百户扭头回答道,“我们把每个用矮篱笆围起来的地方叫做坊,每个坊大概是一千到两千人。每个坊之间都留出了一条可供四辆马车并排行驶的大道,每天晚上过了九点,就只允许在坊内行动。 在坊外的大道上,每天都会有专门的不良人、弓手和更夫巡游,用来抓捕盗贼,同时也是报时与提醒防火。” “这倒是一个好法子,我记得咱们在君堡的时候,睡旅馆的时候处处小心,就是为了防止盗贼窃走财物,禁止夜间出行的话,小偷逃不出去,不用担心等醒过来,小偷都跑出去几十里了……为什么我在这里看不到店铺?”环视了一圈汉城的街道,卡拉拍了拍前面向导的肩膀。 “咱们现在正走在坊道上,坊道两边是不允许开设店铺的,假如你想找到店铺的话,得去坊内找。” “那平日里集市怎么办呢?” “有专门的地方,城外有一个榷场,供给那些乡巴佬换东西,在城内的市则规整很多,贩卖来自各地的商品,有固定的位置,遮雨的棚子,还有士兵维持秩序,教士和儒生仲裁纠纷,甚至有犹太人负责兑换货币,但要收取商税和关税。 但就算如此,也有的赚,他们卖的东西,不是给城外斯托马恩那些穷鬼的,是给更有钱的汉人和贵族老爷们准备的。” “你们都卖些什么?” “那要看有没有商队,平时都是卖砖瓦、啤酒、陶罐陶碗、水果、蜂蜜还有草药,如果有商队的话,还会有开集,那东西就多了去了,有各种牲畜、还有奴隶,还有羊毛布、琥珀、翡翠、铁矿石……” 行走在汉城的大道上,那些安纳托利亚来的拜占庭雇佣兵同样四处张望。 不得不说,汉城作为一个新城市,到处都是一副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场面,这一点在众人进入一个坊,到达一处驿站休息后,更加明显。 放下了刀剑和行礼,一个安纳托利亚士兵打开了窗户,从上往下看去,入目间,一个猎人拿着手中的兔子皮和一个猪倌正在剧烈的争吵着,两个下工回来的采石场矿工顶着满是污泥的疲惫身躯,向着一间酒馆前行。 几个手持弓弩的士兵与两个侍从僧急匆匆地在街道上跑过,不知道要去处理什么事端,一个皮匠站在店铺的门口,大声地夸耀着自己缝鞋补鞋的手段。 听着耳旁热闹的嘈杂声,这个拜占庭雇佣兵恍惚间仿佛回到自己的家乡,科尼亚,那里也曾这么热闹。 “这里的土地昂贵吗?”一个士兵向着身边的队长问道。 那个佣兵队长打开了窗户:“你想在这居住?还是算了吧,这里太潮湿,到处都是蚊子和沼泽。” “但我家乡的农田全部被萨拉森人给占领了,我根本买不起别的地方的土地。” “会有的,等有了机会,巴西琉斯一定能将那些萨拉森人(沙漠牧民,代指阿拉伯人)赶跑,到时候,我们去帮巴西琉斯打仗,还能拿回咱们的土地。” “巴西琉斯才一岁,等他能打仗,得等到什么时候去,反正我是不指望伊琳娜那个表子能做出什么好事来。” “是啊,收复故土的事情,还是让咱们的儿孙辈去干吧。” 就在拜占庭的士兵们在房间中争论时,齐诺瓦茨已经在两个汉人士卒的带领下,向着内城,也就是将府卫城走去。 和外界的木墙相比,四米高的包砖城墙让齐诺瓦茨印象异常地深刻,此时,至少还有数十名包衣和奴隶在城墙上修葺各种设施。 抬头看了眼内城城墙上看不懂的‘临安’二字,齐诺瓦茨迈步便走进了汉邑的内城,而两个同伴只能等待在内城的城外。 这两个人虽说是齐诺瓦茨的商业伙伴,但实际上,本质如同跟班差不多,他们本钱太少,都是小打小闹,这次是指望着齐诺瓦茨能带他们赚大钱才来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两人和齐诺瓦茨的关系也和恩庇差不多。 所以,在齐诺瓦茨进入将府中后,他们也不敢四处乱跑,而是就在内城城门附近闲逛。 一边走,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讨论着这趟来到萨克森这边要怎么赚钱——在中世纪,长途旅行是非常危险的,野兽、土匪、迷路、误食都有可能发生,所以,同样由于这些原因,货物的流通也十分困难。 所以对于一个中世纪的商人来说,一定要商不走空,不在目的地之间倒卖点东西,那真是浑身难受。 大概一个小时以后,齐诺瓦茨的身影出现在了内城城门边,卡拉和博莱努斯立刻迎了上去。 “怎么样?公主殿下还安好吗?” “过的不错。”齐诺瓦茨一直绷着的神色终于放松了一点,“和以前相比,还有点胖了。” “那咱们现在?” “在这里先住个一两天,等汉堡伯爵阁下为我们调集来士兵,我们再和那几百东帝国雇佣兵汇合,到时候我们往北走,一边走一边招募士兵,这样人数应该能上千,足有自保之力了。” “太好了。”博莱努斯一拍掌,“我听说,这几天要开一次集市,正好咱们买上一些当地的水泥和啤酒,听说还有斯堪的纳维亚的毛皮和琥珀呢。” 第一百一十七章 西不列颠公司的成立 上 雾雨淅淅沥沥地降落在大厅的瓦片上,来自易北河的风将大厅中的蜡烛吹得摇曳不止。 大厅中,冯森穿了一身呢绒制成的青蓝色宽袖圆领袍,腰间系着一条牛皮的腰带,头上则戴着一个武弁,老神在在地站在诸多商人的面前。 “各位,欢迎来到我们汉堡的货品展览会!”看到下方的人基本到齐,冯森中气十足地大声说道,和他的声音同时响起的,还有那些商人身边的通译。 这些商人有的来自不列颠,有的来自诺斯,他们很多人都不会说当地的撒克逊语,更别提法兰克语了。 这些商人聚集的原因,就是冯森所说的商业同盟与西不列颠公司了。 “诸位,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东西,它圆滚滚金灿灿,用它几乎换取任何你想要的东西,且永远不会背叛你。”冯森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新铸的索里达金币,“就是我手上这个的这个,我相信各位来到这里,也是为了他而来。” “我相信各位也知道,我是从东方而来,但是我到达这里后,却十分地失望,为什么?因为在我看来,这些贵族们并不尊贵。 你们可能并不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但是我要告诉你们,说白了,我不装了,你们这里的贵族实在太土了。” 是的,这里的贵族太土了,这是冯森看到当地所谓“贵族”的着装后发出的感叹,有些制衣和纺织技术的失落,曾经风靡罗马和希腊的衣物——洁白而干净的托加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无穷无尽的罩头袍和长外褂。 所谓的罩头袍就是在麻袋上剪个三个洞,然后罩在身上,至于长外褂就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加上两条袖管罢了。 再有就是罩衣,这种衣服更是重量级,那就是在一条长方形的布匹中间剪个洞,然后把头伸进去,长方形布匹的两边分别在胸前和脑后垂下,最后用腰带系好。 普通贵族和平民穿的几乎没什么区别,至于上层贵族和王室,在衣服的形制上更是没什么变化,最大的区别,无非就是面料好一点,装饰品多一点罢了。 艾因哈德在《查理大帝传》中曾经写过说查理大帝一年四季只穿法兰克人的传统服饰,常常就是一件束身的羊毛长袍,且衣着简朴,排除那些关于宗教意识的宣传之外,也表达出一点——这个时代的贵族和庶民之间服装上的隔阂并没有那么大,但从后来这些贵族们的表现来看,他们一直在试图拉开自己与庶民之间的距离。 这就给了冯森机会,贵族们希望能够拉开他们和平民的距离,让平民意识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能够统治这些平民,并不是因为古老的传统以才能为先,而是以血统为先了。 怎么体现出我与你们血统的不同呢?除了身体特征,最好的方式,应该就是衣服与装饰品了。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一个不列颠的小贵族发火了,“我带着船队来到这里是为了财富和天父的荣耀而来,不是为了经受侮辱。” “很土吗?” “一直都是这么穿的,难道还有什么别的说法吗?” “诸位,我的家乡,东方的赛里斯,是一个流淌着奶与蜜的黄金之地,那里有数不清的香料,人民富庶,最重要的是——叛!乱!很!少! 之所以如此,就是因为皇帝陛下有着一批忠!心!耿!耿!的贵族来扶持。”冯森痛心疾首地说道,“贵族,应该是光荣与荣耀的,假如他与普通平民一样的,他凭什么能担任贵族?” 说着,冯森招了招手,很快便走上了四个人:一个奴隶,一个包衣,一个旗人和一个汉人。 奴隶穿着破旧的罩头衫,披头散发,畏畏缩缩,低着头不敢说话,而包衣则穿着一件左衽的交领的麻布深衣,头上扎着发髻,不安地站着,至于旗人则穿着右衽的呢绒深衣,静静直立,而那个黑发黑眼的高大汉人则穿着羊毛圆领袍,头戴幞头,下巴微微昂起,器宇轩昂。 “你们会认为谁是贵族,谁有资格统领大家?” 看了看那个汉人与众不同的面孔,与众不同的气质,再加上修身而挺拔的身姿,和干净美观的衣物…… 不少商人和贵族都低下了头,看了看自己与那个奴隶除了面料别无二致的衣服,又看了看包衣旗人和汉人的服饰形制,不少聪明人已经反应了过来。 “您准备售卖这种衣物?” 冯森摇摇头:“不,我是准备售卖这种衣物的制作方法。” “您愿意教会我们如何制作?那代价是什么?”一个机灵的弗里斯兰商人已然反应了过来。 “代价很简单,我问问你们,你们觉得怎么在卖陶器这件事上赚大钱?” “做出最好的陶器?” “和买家打好关系,让他一直买我们家。” “把陶器卖到没有陶器的地方。” “小了,格局小了。”冯森一副不屑的表情,“不论陶器还是什么行业,垄断最赚钱!垄断的意思就是说,比如我卖这些呢绒布匹,所有卖呢绒布匹的商铺和我达成了协议,我们怎么定价,就怎么定价。 十个德涅尔的东西,我们就给他定个十个索里达,不买?那你到别处买不着,我说十个索里达,所有卖的都是十个索里达!这个就是垄断。” “但是,假如有人偷偷自己弄,偷偷自己卖,我们也挡不住啊。”一个商人喊道,“这人有这么多,我们怎么让别人不卖呢?” “这就是我之前提到的那个做法的原因,我们先在技术上封锁,让他们在一开始得不到我们的技术,无法跟我们竞争,所以,我们的技术得保密,为此,我们要组建一个商业同盟或者说行会,严格保守秘密。 其次,我们要在规模上碾压他们,这也是我将技术交给你们的原因。 我们先快速发展,积攒起巨大的规模和资本,等技术泄露出去的时候,一旦有人想要参与时候,我们就降价。 比如新人卖十个德涅尔,我们亏本卖一个德涅尔,把他逼得无以为继,除非他加入我们,否则他的货,一点都卖不出去,我们有钱有人有规模,很快就能耗干他们。 当然,肯定会有一些走私的,偷卖的,但只要不威胁我们的垄断,我们甚至可以放纵他们去弄,我们只需要赚大头就好了。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要把这个技术给你们,但代价是,你们必须签订同盟协议,并且组建西不列颠公司,我们要同进同退。” 第一百一十八章 西不列颠公司的成立 中 “敢问伯爵阁下,您说的这个同盟,应该就是西不列颠公司吧?”一个来自瑞典的船主有些不耐烦地大声问道。 “是的,西不列颠公司,将会以商业同盟的形式而存在,我有技术,你们有船有人脉,咱们汇集在一起,简直就是天作之合。”冯森向一个贵族示了一下意,很快,几张白桦树皮被递给了这些商人们。 冯森举起手中的白桦树皮:“这个就是西不列颠公司的章程,西不列颠公司,将会以这样的形式存在,你们出钱,我帮你们建设工场,建完之后,我将以技术入股,占有该工场的一部分股份,每年根据比例获得分红。” “伯爵阁下,我能问两句?”一个披着丝绸长披风的中年男子站了起来,他有着一头棕色的微卷头发。 “请问你是?” “我的名字是福尔斯,我是肯特王国的一名普通贵族,同时我也是个商人。”福尔斯彬彬有礼地向冯森鞠了个躬。 冯森微笑着回应道:“当然可以,我就是为了能给大家解疑,才召开了这次会议。” “我刚刚仔细了听了您的计划,也看过了这个白皮书,但我有一个疑问,您说了很多,但好像都建立在一件事情上,那就是您的所谓的这种衣物能够卖的出去的情况下。”福尔斯摩挲着手中的丝绸披风,“所以,我有几个问题希望能由阁下解答。” “第一,您怎么知道这些衣服会销量很好呢?现在很多贵族假如衣服不坏,是根本不会买新衣服的,你准备怎么说服他们呢? 第二,这些衣服能拿去换什么?假如我们卖给贵族,他们手里也没有多少金银货币,在我们北方的麦西亚和诺森布里亚王国,到现在还时常把咸鱼当成货币来交易,难道用这些珍贵的衣服去换咸鱼,或者木材? 第三,除去那些小贵族,很多的权贵都有自己的私人裁缝,就算我们弄出了这些衣物,您怎么保证人家不自给自足地纺织,甚至和我们竞争呢?” 冯森有些惊奇地看了一眼这个卷发的男子,回道:“这三个问题,其实说起来很简单。 第一点,我之前就提到过,自从查理殿下建立加洛林王朝以来,很多的部落首领都变成了贵族与教士,但如何象征他们的身份呢?当然是更加好看和新颖的衣服了。 可能有不少贵族不太感冒,但当大部分贵族都穿成那样,这种形制就会自然而然地变成贵族的象征,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就算他们不买,他们的子嗣也会买的。 第二点和第三点我能合在一起回答你,如果你们仅仅把这些衣物当成是普通的衣服,那你们就错了。 在你们的眼中,衣服就是衣服,布就是布,但在我眼中,这是分开的,衣服是衣服,但布匹就是钱。 这些布匹是刚需,什么叫刚需?你不吃饭会饿死,所以你一定要粮食,这是刚需。你不穿衣服到冬天会冷死,或者感冒病死,这是刚需。 我们需要知道,衣物的缺口有多大,人一辈子都是忙活两件事,吃饱穿暖,所以,粮食和衣服基本就是商业的两个基石,如果能够垄断其中一个方面,都足以让我们一辈子享用不尽。 但和粮食不同的是,衣服或者说织物是可以长时间保存的,甚至能保存十年二十年,同时和粮食相比,布匹衣物更加轻便,保存更久,也更有价值。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缺少衣物,但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有人缺少衣物,也就是说,布匹总是有价值的……福尔斯,你有想到和这个差不多的东西吗?” 沉默了一会儿,在周围人的七嘴八舌中,福尔斯张开了口:“金币。” “对了!”冯森打了个响指,“金币很轻便,金币能保存很久,金币有价值,金币总有价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除了不是金灿灿的,呢绒和金币就是同一种东西。 我叫你们去贩卖衣物,我不管你们换取什么,而是要让所有人都认识到——呢绒可以是钱。 所以我不管你们做什么交易,我要的就是你们交易,交易的越多,呢绒布用的越多,你们的纺织工坊,就会一点点变成矿山和铸币所。 我的朋友们,在别人的手上,这些羊毛是羊毛,在我的手里,这些羊毛是藏在岩壁的金子,只要能随便提炼一下,就能爆出许多金币!” “但我们从哪儿去找那么多羊毛呢?”福尔斯冷静地问道。 “还记得我们的公司叫什么名字吗?”冯森弹了弹手中的白桦树皮,“不得不承认,不列颠的羊毛质量确实比咱们这的好,不是夸你们不列颠人呢。” “不列颠人已经死光了,我们是朱特人。”福尔斯缓声解释道。 冯森却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直起身,站在高台上:“诸位,你们怎么看?” “我也有一个问题。”一个黑发的青年突然举起了手。 “你是?” 冯森有些疑惑,他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 “我是博莱努斯,阁下。”博莱努斯依旧是那副阳光的笑容,“我来自拜占庭,我有一个问题,实际上,您所说的这些确实让人耳目一新,但是我想问问,您的金山,一年能产多少金子呢? 其实,您的做法,在拜占庭曾有商人实验过,但可惜的是,他连当地的羊毛商人都打不过的话,很快就破产了,这不是对您不敬,我只是有些疑虑……这是否有点……” “六千匹!只要羊毛赶得上,我一年能生产六千匹。” “您在和我开玩笑吗?”博莱努斯大惊失色,“您的城市顶多只有八千人,却要生产六千匹呢绒。” “是的。”傻了吧,爷有织机,一匹呢绒最快只要两天,而且爷还有集中的纺织工场和流水线作业,科技制度全面碾压。 “这,这,这实在太惊人了。”博莱努斯非常高情商地说道。 “不仅如此。”冯森微笑道,“到明年,我们要逐渐把呢绒的产量提升到一万匹!福尔斯先生,我得提醒您,回去以后可以多买点绵羊,会有用的。” “如果您真的能达到一年万匹的产量,我会竭尽全力去收集绵羊,但是,您如何证明您的产量呢?” “哈哈哈哈。”冯森笑了起来,“我先抵给各位一批呢绒和货物,让诸位先卖着试试,明年的这个时候,各位再到此处来会合,到时候,我们会对六千匹呢绒进行分批竞拍,正式开始我们西不列颠公司的贸易。 诸位,等会儿先别走,还有不少新奇的货物供你们挑选,我知道海上风浪大,各位来到此处,不会让你们一点利润都赚不到就回去的。” 第一百一十九章 西不列颠公司的成立 三 银河是一根树枝,挂满了被露水洗过的群星。 集市大厅的二楼,角落的一间房间。 “刺啦——” 冯森解开了密封的盖子,将罐头里的鹅莓倒到了桌子上的一个盘子里,他将盘子递给了弗拉森:“尝尝?” “为什么这些水果要放在陶罐里密封?”弗拉森嗅了嗅,伸手拿了一个塞进了嘴里,“嗯——这比普通的鹅莓好像要甜一点,不过应该是放在水里泡久了,所以味道有些怪怪的。” “可能是没有密封好。”冯森坐到了弗拉森对面的椅子上,耸了耸肩,“毕竟这玩意儿都放了二十多天了,我也不知道它坏没坏。” “咳咳嗯。”弗拉森剧烈地咳嗽了起来,他艰难地挤出一个笑容,“您为什么要把鹅莓放在陶罐里密封二十天?” “这个叫罐头。”冯森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微笑,罐头算是众多穿越技术中相对好掌握的东西了。 这种罐头制作起来非常简单,只需要将鹅莓和鹅莓汁以及麦芽糖混在一起煮沸,然后及时封口,就是一个山寨版的巴氏消毒后的水果罐头。 “这种罐头是为了维京人准备的,他们住在北海,几乎没有多少地方可以种植水果,但我们都知道,假如吃了太多肉却不吃水果会有各种病症,所以诺斯人实际对水果的需求不低。 而我们的水果由于运输时间过长,往往只能卖到丹麦就坏了,只能在当地低价卖出,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能运到。” 冯森晃了晃手里的小陶罐:“但是这个,不仅能放苹果,甚至那些容易腐烂的鹅莓樱桃之类的,都能够放很长时间。我们试验过,放在地窖里冷藏的话,能放二十五天左右。” “您的意思是?” “还是之前的那个说法,罐头工场,专门卖给维京人,你有没有兴趣呢?” “这是当然。”来自弗里斯兰的弗拉森摸着下巴笑道:“阿斯托尔福阁下让我来找您就是希望大家能够合作。” “哈哈哈。”冯森笑了起来,“你们弗里斯兰人所在的低地地区可是一块风水宝地,以后不仅仅是罐头,我还有香水和纸张,更多的钱财在等着我们呢。” “西不列颠公司确实是一个天才的构想,我想问问您,您未来是怎么规划的呢?”弗拉森就着啤酒,又拿了一颗鹅莓扔到了嘴里。 “很简单。”冯森竖起一根手指,“第一步,是融资,我本人是没有那么多钱的,而且我也知道你们商人也是没多少钱的,真正有钱有人的都是那些大贵族。 所以,在正式开始贸易之前,我可能要先和欧坦家族、热拉尔家族,还有东法兰克联盟的大小贵族们召开一场招商引资的会议。” 查理时代的加洛林王朝虽然有中央集权的成分,但实际上,依旧是封建的底色,虽然查理通过王国巡查使和收回采邑等方式尝试去控制这些分封的贵族,但从查理时代的几次贵族叛乱就看的出来,用处并不大。 在法兰克王国内部,一开始,伦巴第人和法兰克人就不是一条心,而在弗里斯兰人以及一些被征服的民族,更是对法兰克充满敌意。 比如图林根的贵族和东法兰克的贵族同盟——他们甚至偷偷地结成了一个松散的同盟,由于他们大多是部族首领转成的贵族,曾经也是法兰克人的同盟,所以与法兰克王国的核心地区比起来,他们的独立性是相当大的。 冯森不止一次地听说过他们,虽然他们后来举事的两次叛乱(图林根叛乱和巴伐利亚叛乱)都被查理随便一个屁就崩没了,但至少现在他们还是如日中天的。 他们的手中是有不少钱的,这会是一笔让查理都惊讶的巨款。 “第二步,是商业模式,我们从汉堡出发,带着蜂蜡、水果、铁质工具和啤酒出发,向西前往不列颠,换取羊毛并在不列颠将水果制成罐头。 然后我们向东,到达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用水果、铁质工具等换取铁矿石和毛皮,最后南下回到汉堡,将羊毛制成呢绒,将铁矿制成工具,再卖给他们。 我称之为三角贸易,当然,在未来,要是我在欧波里特的事情顺利的话,还会有第二条贸易线——比如从去基辅诺斯哥罗德但泽等地购买斯拉夫奴隶、蜂蜜和白云石,我们只需要拿铁质工具和呢绒布来换就可以了。” 虽然维京人喜欢洗澡,爱干净,有下棋的爱好,看起来很文明的样子,但实际上,他们的文明水平相当落后,比如他们的冶铁技术很是垃圾,村子里最好的剑大部分都是法兰克剑。 他们虽然有着丰富的铁矿资源,但无奈的是却没有相应的冶炼和锻造技术,只能靠倾销原材料来掠夺工艺品。 “第三步,合伙分钱。我的公司和别的行会不一样,我们将会有着严密的组织划分,比如你只允许在弗里斯兰卖呢绒,而福尔斯爵士,只在肯特卖呢绒,这样的话,就防止了内部成员纠纷。 而我的公司是股份制的,只要股份还在,你的经营权就会永存。换句话说,假如你老了,家里的孩子不成器,完全可以叫别人来帮你运营,虽然要少赚一些钱,但相当于什么事都不做就躺着拿钱,这不香吗?” 经过几次大建后钱库飞快清空,冯森知道,假如没有海量资金的投入,恐怕他的三年计划只是一个巨大的泡影。 由于沼泽排水的困难,以及工具的落后,冯森定下的开田十万亩的目标,恐怕不是三年内能完成的,但是虽然他无法开田十万亩,但可以抢田十万亩啊,从结果上来看,是一样的。 但三年计划中的工业线,现在看来,也实在是好高骛远了,根据当地情况和目前遥遥无期的高岭土,百吨土高炉基本没戏。 商业线的进步本来就是基于农业线和工业线的前进,现在两边都拉了,冯森没有办法,只能先通过商业线多弄点钱反哺前两者了。 不过亏得煤炭的存在,冯森这边的冶铁产量和技术依旧远超当地人一大截,也算是一个不幸中的万幸吧。 为此,冯森将三年计划中的三划去,改成了五,宽限了两年。 他需要用这两年的时间,尽量地去获得更多的资金,那么融资无疑是一个好计划,再说了,不把他们的钱骗过来,等他们造反了,就全归查理了,从查理手中搞钱,可没有那么容易。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冯森欠他们的债务,只要拖上五年左右,就永远都不用还了。 “真是一个宏伟的商业计划。”弗拉森在仔细地思索了一番后,真心敬佩地说了一句,“很多的商人,在商业上都没有您这么高瞻远瞩,不过我得告诉您一些事……” “说吧,我在听。” “虽然沃拉德阁下与阿斯托尔福阁下在弗里斯兰联合颁布了禁令,申饬了那群弗里斯兰商人,他们现在的确不敢阻拦您贸易了,但这也导致了很多弗里斯兰船主对您非常不满。 虽然他们明面上依旧会顺从得如同绵羊,但以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肯定会在看不见的地方搞动作,他们很多都和肯特王国关系不浅,有些甚至就住在肯特……” “别担心,我的朋友,他们的船加起来都不会有五十艘。”冯森轻松地啜了一口啤酒,“商人都是软弱的,等到了需要的时候,他们会有无法拒绝的理由。” 第一百二十章 西不列颠公司的成立 四 冯森和弗拉森在房间中商议了一会儿合作的细节,便走出了大厅,此时,大厅中的宴会已经开始了。 诺大的市场大厅中,摆放着十几张桌椅,侍女们穿着低胸的呢绒长裙在席间来回穿梭着,将一盘盘的食物放到那些橡木制成的桌面上。 十来只铜火锅放置在每个桌面上,火锅下的红泥小火炉正散发出隐隐的红色光芒,每个铜火锅边都放置着片好的羊肉,一些用酱油卤制过的牛肉,也大块大块地放置在盘子中。 每个商人都提前换上一身呢绒制成的右衽汉服深衣,不过冯森进行了改制,在袖口处收紧,看上去就像喇叭袖一样。 但和喇叭袖不同,这个袖管上端是贴合了手臂的,而下半部分才是宽袖。 桌面上除了一桶桶冒着白色泡沫的啤酒,还有带着把手的陶制马克杯,一罐罐装着鹅莓草莓和樱桃的水果罐头,也被侍女们递到商人们手中。 在商人们面前,是七八个有些发黑的陶碗,陶碗中有酱油、豆豉、蒜末、奶酪、麦芽糖水、醋还有芥末,在身边侍女的帮助下,商人们也各自兴致勃勃地调配起了酱料。 考虑到这群人使用筷子的技巧,冯森还颇为贴心地用两根木棍和皮绳做了夹子方便他们烫火锅。 随手拿起一个铃铛,冯森用筷子轻轻敲了敲: “诸位,今天不仅是宴会,也是我们汉堡的商品展示会,你们所使用的一切,都是可以从汉堡所采买的商品,我,汉堡伯爵,路山·冯·安东尼真挚地欢迎各位的到来!” “愿天父保佑您,慷慨的伯爵阁下!”商人们一同举起了手中的啤酒。 手持酒杯,冯森在每一桌宴席间行走着,与这些来自各地的商人们对着话,很多商人都是不知所措的,就像之前在大厅中召开的会议,只有寥寥几个商人敢说话,难道别人就没有疑问了吗? 不,当然不是,因为那些说话的,或多或少都有贵族的身份,而现在的这些商人大部分都是平民,或者是某个贵族的被恩庇者甚至奴隶。 他们哪里见过一个高贵的伯爵大人(在加洛林王朝,有一个专门的称谓“权贵”),面带微笑地来和自己碰杯,并且亲切地询问他吃的如何,商品如何,之前听没听懂,要不要加入西不列颠公司。 在酒精的作用和冯森的话术引导下,很快就有不少商人稀里糊涂地在西不列颠的同盟契约书上签了字——他们甚至都没仔细看里面有什么内容! “伯爵阁下。”冯森来到了博莱努斯那一桌,博莱努斯反倒先站起身向他举起了杯:“您能屈尊与我们这些小人物对话,真是辛苦您了。” “天父之下,众生平等,哪怕是异教徒,都只是迷途的羔羊罢了。”冯森与博莱努斯碰了碰杯,“这酒怎么样?” “不得不说。”博莱努斯喝了一大口,“虽然只是格鲁特酒,但已经比一些劣质的葡萄酒好了,不过这种啤酒只有小贵族、工匠和农兵才喜欢喝,学者贵族们都是喝葡萄酒的。” “但贵族的数量永远不如工匠农兵们多,不是吗?你觉得这个罐头水果如何?” “十分的新鲜,十分的美味。”博莱努斯伸出大拇指,“假如它真能保存很长时间的话,我相信那些意大利的奸商能从中赚取一大笔,西西里是个适合种植水果的地方。” “我会和意大利那边联络的,你有什么想买的吗?博莱努斯?” “有,不仅有,还很多。”博莱努斯拿起手中的杯子,“比如这个杯子,比如杯子中的酒,比如桌子上的火锅,比如,您的罗马水泥。” “这可不是罗马水泥,而是三合水泥,是赛里斯的一种砂浆。”冯森摇摇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三合水泥的配方是机密,你们只能购买货物。” “如果您能贡献出水泥的配方,您一定会成为君士坦丁堡宫廷的座上宾……” 冯森一摊手:“我已经是法兰克宫廷的座上宾了,正因如此,在没有吾王的允许下,我无法向你们售卖任何配方。” “……好吧。”博莱努斯叹了一口气,“那么,您的啤酒我可以购买吗?” “当然可以,2个德涅尔一夸脱,宴会结束后,会有专人联系你。” “这是否有些贵了?”博莱努斯皱起了眉头,“恕我直言,有些劣质的葡萄酒也是这个价格——那可是葡萄酒。” “每桶汉堡啤酒会赠送两个带柄的马克杯,如果你可以帮我一个忙的话,我可以给你1.5个德涅尔一夸脱,而且完成后,我还有奖赏。” “是什么?” “我需要来自东帝国的学者、农兵或者工匠,你可以看到,我的领地实在太缺人了,尤其是需要在一年的时间纺织近万匹呢绒的情况下。” “当然可以,农兵和工匠倒好说,现在安纳托利亚有一堆破产的农兵和工匠,只需要几个子儿就能让他们乖乖上船,但是学者……”博莱努斯摇了摇头,“厉害的学者到哪里都会有工作的,哪怕没有,他们也能凭借着人脉,不愁吃穿。” “我并不需要太厉害的学者,不是有些学者在做抄写员的工作吗?像这样的学者就可以。” 博莱努斯想了想:“您是说学徒或者小学老师?那样的话,安纳托利亚是没有的,但君堡倒是有不少,您知道的,保加尔人和阿瓦尔人在捣乱,希腊和马其顿也不太平。” “那最好,这件事就交给你,我的朋友。”冯森亲切地拍了拍博莱努斯的肩膀,“对了,我怎么没见到齐诺瓦茨,他不是你的商业伙伴吗?” 博莱努斯苦笑道:“齐诺瓦茨在君堡买了一堆所谓的兵书,最近一直在房间里闭门不出,和那些帝国的雇佣兵待在一起。” 冯森一愣,他半是敬佩半是无奈地说道:“他真是一个勇敢的人。” “阁下?”冯森正想问问齐诺瓦茨的住处,却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来人正是福尔斯,他手中拿着几张白纸。 “您的这份《西不列颠公司协议书》我看过了,与您说的没什么出入,我已经签下了。”福尔斯将几张合订白纸递给了冯森,“恭喜您,阁下,我想大厅中的大多数人都签下了这份协议书,虽然不知道您是怎么想出这个伟大的商业构想的,我得向您祝贺——祝贺您西不列颠公司的成立!” “谢谢你,福尔斯。”冯森微笑着接过福尔斯手中的白纸,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道,“™D,这成就怎么还没触发。” 第一百二十一章 欧罗巴八旗转化制度 距离西不列颠公司成立已经过去了三天的时间,距离齐诺瓦茨带着三百旗军离开已经过去了一天的时间。 然而,【西不列颠公司】的成就奖励仍旧没有触发,冯森有点急,因为这个成就的奖励相当重要——百艺工匠一百人以及一个坊的人口。 百艺工匠一百人就不用说了,工匠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自明的,而那一个坊的人口中,冯森更看重的,是其中的女子人口。 中晚唐时期,各个坊市的人口不一,比如说西域的瓜州一共只有七个坊,但每个坊人数再少,总归是有个一千人的。 而且这一千人可不是冯森这群厮杀汉,而是一群各色人等都有的群体,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很多女子。 冯森知道,在当地被汉化的同时,汉人必然会在血统和文化上逐渐胡化,因为他们缺少足够的族裔以及传播文化的文士。 假如没有汉人女子的话,冯森下一代倒还好,到了冯森孙子一代的时候,全员混血儿,而且在这么个大环境中,讲不定已经说不出几句汉语了。 当年唐朝官员去视察被吐蕃征服的西域,拜访当地的汉人,得出来的结论是:这群汉人不识文字,形容脏陋,行为粗鄙,与中原的汉人大相径庭。 冯森知道这个趋势无法阻止,因为这并非是精神层面的胡化,而是物质层面的胡化。 比如西欧这里没法纺丝绸绢帛,那些绢帛的汉衣形制必然失落,比如西欧这边没有白蜡虫,那么关于蜡烛(非蜂蜡)的文化必然失落,他们的后世估计都无法理解诗词中蜡烛的意象——他们可没有见过真正的蜡烛。 但无论如何,冯森还是希望确定自己位置和存在的汉人身份和汉文化能够多留存一点,不要像满语一样,连满人都不会说了。 他需要汉人女子以及纯血的族裔,但是这是有一个平衡点的,假如他的族裔能够达到那个平衡点,他就算再看重纯血族裔,都无所谓,因为人数够多,但现在,明显是不够的,所以他必须带着本地人玩。 冯森需要给他的子民一个身份认同,区分出什么是你,什么是我。 想到这,冯森拿起桌子上的黄册,这是旗人的名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当地村落投了旗,至少撒克逊旗十个百户都已经被填满了。 这一个百户可不是仅仅只有一百人,而是一百户,一户大概在五人左右,基本上作战的都是旗人,干活的都是包衣,这一百户里差不多有二十户旗人,八十户包衣,也就是每户旗人差不多能摊到四户包衣为其劳动。 而法兰克旗那边依旧零零散散,只有五个百户,最新成立的诺斯旗中,由于先前的战功,很多人都选择赐予了自由身,但依旧有大概一千维京战士成立了诺斯旗。 这么计算一下,冯森领地内八旗内人口差不多一万两千人,他们大多是难民战俘或奴隶,而八旗外人口,也就是那些斯托马恩部落以及一些零零散散的小部族,估计就只有寥寥四五千了。 八旗的存在其实就是冯森专门拿来做身份认同的,道理很简单,冯森特地把族裔身份与等级挂钩了。 一个人是奴隶,他什么族裔都不是,只是会说话的牲口,但当他是包衣时,他就有了一层身份,撒克逊人、诺斯人之类的,当他成为旗人时,就不再是某某族的人,而是某某旗的人。 在观感上来说,没什么区别,但这就像温水煮青蛙,刚开始叫他们变成汉人,肯定万般不愿意,但这样慢慢煮,先叫某某族,然后某某旗,他们就会不知不觉地转变。 随着战功的积累,当他们升迁成了外姓汉人,那他们和别的族裔,连旗的区别都没有了,当他们成功升迁为汉人时,对他们来说,自然而然的,就会自认是汉人。 汉人不再是族裔的区分,而是阶级的区分。 冯森故意混淆了族裔和阶级的认同,打个比方说,如果说族裔是对人群竖切,把人切成诺斯人撒克逊人法兰克人,那阶级是对人群横切,切成奴隶、自由民、贵族。 但冯森的八旗就是把所有族裔竖切,然后把汉人这一条横放在所有族裔头上,然后跟下面的人说我们是横切。 以汉服为例,一套汉服深衣你叫撒克逊人穿,他不会穿——我一个撒克逊人为什么要穿你们汉人的服装。 但是,经过八旗一番洗礼,他们会认为,老子打了那么长时间的仗,就是为了当人上人,人上人穿汉服,那老子也要穿,这是人上人的象征,人上人都说汉语,那老子也说,这都是老子应得的! 这样,组织认同就逐渐转为了身份认同。 这个过程也得建立在文化先进的基础上,假如你一套汉服比他们普通的衣服都丑,那他们当然不会认为这是贵族的象征。 这些文化所带来的制度,制度所带来的利益,才是他们转化最坚实的基础。 况且,冯森的这套竖切八旗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一切阶级上的矛盾,都可以通过这套制度转化为族裔之间的矛盾,撒克逊的农民起义了,那是诺斯人抢走了撒克逊人的土地,和我汉人有什么关系? 冯森以后还要开放汉人科举,以后考上了就是外姓汉人,给那些新征服来不及积累的贵族打开一条方便之门,毕竟奴隶谁读得起书呢?要读书,至少也得是个寒门自由民或者富裕的包衣。 想读书,想成为包衣?很简单,拿起手中的刀剑,去冲阵,冲一次活下来,读书的身份和钱财基本都有了。 冯森把一切升迁的前提都约束成了战功,所有升迁的起点,全都是战功,利出一孔,不是你的战功,就是你爹的战功,反正得有。 说句不好听的,八旗的存在实际上是相当反动的,只是在更加反动的封建制度前,它才会显得可爱——在这个时代,一个奴隶,大概率他一辈子都要当奴隶,但在冯森这里,一个奴隶干的好的话,他甚至能当将军。 只吸纳各族精英到汉人中,一方面减少了汉人的同化速度,另一方面也压制了汉人和当地族裔的矛盾。 八旗制度想要顺利运行起来,逃不开的,还有一个就是要靠不断的胜利和战利品,否则人家在这个组织中拿不到利益,为什么要认同这个组织? 冯森手中提着毛笔摸起了下巴,他军中的一些士兵有不少娶了当地一些小贵族当妻子,但在冯森看来,下一代纯血的汉人,至少要是和现在齐平。 打开了克劳塞维茨引擎,冯森看向那个【邀请贵女】的选项,上一次邀请文士和工匠,是各三个人,那么邀请贵女应该也是三个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 冯森拉丁化组新译《三国演义》 现在威望和灵能不足,光想也没什么用,还是老老实实先把眼下做好吧。 把脑子里那些杂念都排出,冯森开始继续处理他的政务,随着人口的增多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他需要处理的事情也变多了。 在衙门里对了一会儿账目,批了几件案子,又接见了五六个小贵族,和几个侍从僧以及文书交接了七八件事宜,到了傍晚,冯森终于空闲下来。 看着距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他便掏出了一本小册子,拿起羽毛笔,用拉丁文仔细地书写起来。 这是一本书,叫做《三国记》,是的,这本《三国记》就是由冯森拉丁化组倾情奉上的《三国演义》拉丁文版。 冯森最初是因为晚饭之后和阿多尔以及柳德米拉出门散步时,为了让这两位精力过于旺盛的公主能够不乱跑听话,给她们讲起了三国演义,当然,是拉丁语版——冯森的法兰克语还没有好到那个地步。 但幸好,这两位公主文化水平都很高,拉丁语对于她们来说,就是第二母语,所以也能听懂。 好的作品总能超越文化的隔阂,至少两个小丫头每天都是追书追得如痴如醉,对刘备的王子复国记十分上心,不仅仅是这两个小丫头,到最后,连那些侍从僧都跟在冯森身后,听他讲故事。 冯森本人知道这是演义,但在当时的人看来,演义和历史没什么区别,他们自然而然就把这本书当成了研究赛里斯的第一手资料——难道一个纯正赛里斯人的叙述还不靠谱吗? 到这里,冯森突然反应过来,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这个故事变成一本书呢?要知道,查理曼本人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对学者和有文化的人都是高看一眼的,加洛林文艺复兴就是一个证明。 那为什么我不能给这个文艺复兴添砖加瓦添油加醋呢? 于是,便有了这本《三国记》,没有意外的,依旧是高仿山寨版,冯森哪里记得全本三国演义,一些记忆的模糊的地方只能口胡过去,甚至编出一些新武将新故事来糊弄。 起码现在这本《三国记》有三个版本,冯森手里的无注水的精简带插图版,教士们手里的宗教改版,以及由两位公主记录的冯森添油加醋的胡诌版,还有一些偶尔和冯森一起散步的大小贵族们的片段故事版。 相对而言,反倒是两位公主弄出来的胡诌版更好看。 可惜的是,最近胡诌版停更了,自从齐诺瓦茨来拜访过冯森后,柳德米拉马也不骑了,弓也不练了,时常唉声叹气,偶尔以泪洗面,颇有一股爸爸的夹竹桃落了的感觉。 冯森可不会哄小女孩啊,他上辈子安慰女孩唯一的方式,是给人家倒一杯热水,然后说几句你妈/爹要是还没死,一定不希望看到你这样云云。 天色逐渐暗淡,阴云笼罩天空,今夜恐怕有一场夜雨。 和门口的士兵吩咐了几句,冯森转了个弯,从衙门出来,走不了几步,便到了自家的将府前。 穿过一进的院子,和那里祈祷的侍从僧以及满脸疲惫的文士们打了个招呼,冯森穿过二进的院子,又跨过一道门槛,来到了最里面的小院。 小院中一条长直的方墁甬道从门口延伸到冯森本人的屋子,而身后的灶房中则传来点点烟火气,一个银发的小脑袋从主厅的门口探出:“冯,你回来太晚了,我都要饿死了。” “来了来了。” 穿过甬道,冯森走到阿多尔身边,牵起了她的手,走入了里屋:“别站在外面,小心着凉了。” “不会的,我穿了两层海狸斗篷,都要热死了。”阿多尔兴高采烈地说道,“我今天和米娅出去骑马了,大海蛇现在比我高了,我都快要爬不上去了,但是她的舌头和以前一样软,舔在脸上好痒,还有还有……” 大海蛇是一匹小马,是靖难军中一匹青骢马和本地的一匹汉诺威马的子嗣,说起这个,冯森之前安排那些马配种时没太注意,让许多小矮马怀上了大马的孩子,结果这个秋天难产死了一大片,而大海蛇就是一头活下来的幸运儿。 大海蛇这个名字也是阿多尔起的,虽然柳德米拉最近过得很糟心,但阿多尔过的却很舒服,每天上山打猎,下水捞鱼,没事就跟几个小伙伴到处玩。 虽然依旧得到汉堡小学堂和吉塞拉嬷嬷那里学习,但和宫中比起来,这里的生活却是开朗了许多。 冯森卸下腰间的横刀,挂在了墙上,走进内间,围绕着一只八仙桌,莺莺燕燕坐了一大桌公主。 不得不说,在这个时代,拉丁语确实是和后世英语一般的存在,哪怕最没文化的阿尔沃,也能磕磕绊绊地说上一两句拉丁语。 阿尔沃的鬓边扎着两条细长辫子,看到冯森进来,便傻笑起来,她拍了拍身边的座位,用有些奇怪的汉语腔调说道:“坐,你坐啊。” 给阿多尔的椅子上垫了一个小凳子,冯森坐在了阿尔沃身边,而阿尔沃也嘿嘿笑着,在桌子下面用两条修长紧实的大腿锁住了冯森的脚。 阿多尔立刻像是小猫炸毛一般,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阿尔沃。 冯森笑着揉了揉阿多尔的小脑袋,脑中不由得地冒出了一句话,只要你够弱,再恐怖的威胁,看起来都像卖萌。 八仙桌的另一边,吉塞拉正在和柳德米拉小声地交谈着,和以往相比,柳德米拉神色处事成熟了不少,前段时间明明还是和阿多尔一样的小女孩,几乎是短短的三天内,就变成了一个少女。 轻轻叹了一口气,纯真确实是消耗品,冯森感觉那个活泼开朗无忧无虑的柳德米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今天有什么新鲜事吗?”在等待上菜的时候,冯森问道。 “天父保佑,一切安好。”吉塞拉微笑着答道,“我最近在和开尔文神父交谈,准备将我原先所在的埃尔斯多夫修道院和汉堡的修道院合二为一。” “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您知道的,一些可恶的异教徒和可怜的流民,愿天父保佑他们。” “没关系,汉堡足够大,容得下很多人。”冯森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他又看向柳德米拉,“蜜拉,别担心,等我打败了于尔岑的叛军,就会立刻北上去支援你的父亲。” “没关系,我相信哥哥和齐诺瓦茨叔叔。”柳德米拉勉强笑了笑。 “什么时候开饭啊,我饿。”阿尔沃抱怨道。 冯森忍不住笑道:“你的新鲜事倒是不多,除了吃就是睡。” “谁说的,我还要练习盾击和剑术呢。”阿尔沃抱屈般锤了一下冯森肩膀。 “好了好了,吃饭了。” 很快,热腾腾的羊汤烩面和一大盘蒜泥白肉都端了上来,除此以外,每人还有拌了奶酪的苹果块和草莓,一小碗鹰嘴豆泥,一大碗蒲公英和胡萝卜沙拉以及一些烤面包。 虽然冯森他们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但隋唐时期,依旧是分餐制,所以每个人都有几个固定的碗碟和食物,其中冯森和阿尔沃的最多,尤其是冯森,他除了以上那些食物外,还有几个鸡蛋和一大碗鸡脯肉。 冯森每天至少都要锻炼两个时辰,早上一个时辰,晚上一个时辰,运动量不小,吃得自然也很多。 呼噜噜用筷子将三五口将一大碗烩面吞入肚子,冯森往嘴中扔了一个鸡蛋,拿起面包咬了没两口,突然一个奴仆从外面跑了进来,他伏在冯森耳边说了两句。 冯森脸色一变,饭都来不及吃,就匆匆出了门。 第一百二十三章 丕平殿下,你坐啊 晚风呼啸,比以往急切了许多,阴寒的冷气在将府门前的大街上弥漫着,走在这股寒意中,丕平的身体时不时有些抽搐。 在阿勒教士的带领下,驼背丕平站到了内城的大门前。 他艰难地抬头看去,对于他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座高山,无尽的杉木永定桩之间,层层的夯土一路堆到了五米高。 而在这一层层的夯土之外,是用三合水泥凝固在一起的青砖,交错地向上,如同布满了土墙的爬山虎。 当然,在他站在内城大门之前时,止不住的,还有各种讶异的眼神和嘲笑的声音,连着“魔鬼缠身”“天父的惩罚”一类的声音几乎不加掩饰地在他的耳边此起彼伏。 这可不是在宫廷中,可没有人顾及查理的面子——虽然查理对驼背丕平看似有些嫌弃,但真有人敢在他面前嘲笑驼背丕平,那简直初号机里吃典明粥——真是找死啊。 “该死的,你们知道你们在对谁说话吗?”旁边的阿勒教士立刻叫道。 驼背丕平马上按住了他的手背:“别,别说。” “殿下……” “我说了,别告诉他们。” 强忍着背部地疼痛,驼背丕平竭力地合拢了双腿,在他人眼中一瘸一拐地步入了内城的大门。 牵着小马,驼背丕平抬头四顾,入眼之处全都是规规整整的白墙黑瓦的砖石屋,在砖石和三合水泥砌成的路面上,少见有乞丐和牛羊,来往的路人往往基本都是黑发黑眼的赛里斯人。 当然,其中也有不少金发碧眼的当地女子,她们大多穿着一身呢绒或亚麻的宽袖袍衫,不过由于材质问题,实在是不如中原的绢帛,显得有些沉重,而没有了那些飘逸的感觉。 这些当地的妇人给了驼背丕平一种很奇特的感觉,虽然他们与自己都是同样的肤色发色,但他仿佛来到了一个新的国度。 因为这些妇人的行为举止,还有她们的衣服形制,以及脑袋上的高髻螺髻以及飞天髻都是驼背丕平从未见过的,颇有几分异域风情。 此时正值饭点,各家各户的房屋中都升起了炊烟,一队弓手从旁边路过,向着阿勒教士挥手致意,阿勒也点头微笑。 “这些人是汉堡伯爵的士兵吗?” “准确来说,他们是民兵。”阿勒教士解释道,“领主大人让他们专门负责治安,除非要守城,否则他们是不会上战场的。” “这样吗?”驼背丕平点了点头,继续向前走去。 晚间的风越来越大了,夜间折射出墨色的雨点先是落到了丕平高耸的肩背上,然后才落到了他有些稀疏的头发上。 来到将府门前,让人通知了汉堡伯爵,驼背丕平站在将府的大门前,扶着身边的小马,用力地挺直了身体,双腿也并拢起来。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哪怕这样,他也依旧是个驼背的丕平。 在一阵脚步声中,将府的大门轰然打开。 “王子殿下,欢迎您的到来。” 与这句话一道响起的,还有雨点落在树叶上的沙沙声,雨水乘着斜风哗啦啦地打到了屋檐和摇曳的火把上,顿时,一股带着松焦味的青烟从火把上冒起。 驼背丕平顶着朦胧的雨水抬头看去,却见一个差不多与父王等高的青年正沿着台阶一步步走来。 那青年面带微笑,玉石一般的皮肤上看不到一点疮疤,脸部清晰的轮廓仿佛是画师画出来的一般。 他带着一个黑色的丝绸幞头,身上穿着一身白色的窄袖圆领袍子,外面套着一件呢绒制成的罩衣长袍,外形酷似没有领子和纽扣的风衣,长长地拖到膝盖,在他牛皮的腰带上,除了挂着一枚玉石外,还配着一把长刀。 当冯森走到丕平面前站定,丕平才发现,他的平视顶多看到冯森的腰带,除非艰难地抬起头,否则根本看不清来人的模样。 驼背丕平在冯森身上看到了父亲的影子,一样的英武,一样的器宇轩昂。 “王子殿下?王子殿下,下雨了,不如我们进去谈吧。” “……好。”一阵愣神后,驼背丕平立刻答应下来,在几个奴仆的帮助下,驼背丕平走进了冯森的将府。 四处打量着冯森的将府,丕平有些奇怪,这城堡倒是与其他他所见的城堡大有不同,那些城堡大都是外层围墙为木质,而内层堡垒为石质,四处挂着橘黄色光芒的灯笼。 但这里反倒是外层堡墙是石质,内层虽然也有石质,但大多是木石混合结构,而且还没有二层楼房,颇为奇怪。 走过了二进的院子,他来到了最里间,才一进门,一股升腾的热气便迎面而来,烧红的火炉将半个房间都染成了橘红色,随着身后房门的关闭,阴寒的夜雨也仿若是消失不见了。 脱去了身上的蓑衣,驼背丕平张嘴刚想说话,便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由远及近的飞快跑来。 “大哥!” 散动的头发宛如一团跳跃的银色火焰,阿多尔带着灿烂的笑容,披着她的海狸皮袍子飞快地从里屋跑了出来,扑到了驼背丕平的身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阿多尔,在汉堡伯爵阁下这里乖不乖啊?”驼背丕平立刻摆出了一副假严肃的样子问道。 阿多尔瞪大了眼睛:“我可乖了,我现在还会写拉丁句子了,比父亲强多了。” “哦?那你写几个来给我看看。”驼背丕平面带笑容揉了揉阿多尔的脑袋。 “好,你瞧好吧,我等会儿就给你写,还有还有,我回去就去教父亲写字。”阿多尔想了想,“但是得等到我们吃完饭,大哥你吃了吗?” “还没有……” “那正好和我们一起吃。” 驼背丕平把疑惑的目光投向冯森,冯森哈哈笑道:“我们赛里斯人最重家庭,一家人喜欢在一起吃饭,皇帝都不例外,阿多尔与我亲妹妹无异,查理殿下又是我的教父,咱们就和一家人一样了,一起吃点吧。” “伯爵阁下,其实我此次到这里……” “有什么话到餐桌上去说吧,这大冷天的,老吕,再上一盆鱼汤,还有两瓶葡萄酿,这可是意大利的葡萄酒,一加仑要十个德涅尔,吊酒贵的一批。”和下人吩咐几声,冯森便强拉着驼背丕平的胳膊,向着将府中拽去。 “阁下,阁下……” “别拘束,到了我这,就跟到了家一样。”冯森将驼背丕平拽到椅子上坐好,“我听阿多尔说过你,你要来干什么我都知道,但赛里斯有一句话,叫吃饭顶过天,就是什么都没吃饭重要,来,你坐啊,丕平殿下。” 将驼背丕平按到座椅上坐下,冯森再次和公主们欢声笑语地谈笑起来,时不时还会说几个东方的典故和小故事,而阿多尔则站在椅子上,随时随刻准备发表一番高论。 听着耳边的嘈杂声,抓着面包,面对着眼前的一碗奶白色鱼汤,丕平有些发愣,他试探着伸出手,端起鱼汤喝了一口。 奇怪,怎么突然暖和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四章 你小子活到现在真是奇迹 端起碗,把最后一口羊肉汤倒到嘴里,冯森从碗中捞起一颗草莓扔到了嘴中:“丕平殿下此次过来,应该是因为我写给查理殿下的信吧?” 奴仆们已经收光了桌子上的一片狼藉,而吉塞拉和阿尔沃芬纳等人也识趣地离场,仅仅留下了阿多尔、驼背丕平、冯森和一盘奶酪水果。 “是的,但父亲也给了其他的任务,一个是来慰问您,告诉您,我们将在十一月上旬与维杜金德叛军决战,父王希望您能够与他会师于吕比斯(吕贝克)。”丕平站起身,用变声期的公鸭嗓子说道。 “恐怕很难,我十月底会去攻伐于尔岑,防止乌达的偷袭,你也知道,于尔岑与吕讷之间几乎无险可守。”冯森缓缓摇头道,“在攻下于尔岑后,我会立刻回师,去救援欧波里特,欧波里特的使者前几天才过来向我借兵。 欧波里特的情况岌岌可危,而维杜金德的叛军基本就是案板上的鱼罢了,只需要查理殿下轻轻一挥刀就能斩下他们的头颅,但欧波里特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我怕他们撑不到那个时候。 如果要维莱蒂人真的击溃了欧波里特人,恐怕殿下的名誉会大受损伤,而汉堡的边境也得不得安宁,到那时,欧波里特的乱局会是不下于维杜金德的烂摊子。” “我明白了。”丕平冷静地回答,“我会向父亲如实回报的。” “麻烦你了。” “还有一件事,是来查看阿多尔公主以及柳德米拉公主的情况,能看到她们二位平安无事实在是太好了,我的随员中带来了两个女仆和嬷嬷,他们会继续教导阿多尔公主学习和女工。”丕平笑着对阿多尔说,“希望你这段时间没有把刺绣和仪态忘光,嬷嬷可是很严厉的。” “不———”阿多尔发出了一阵如同杜鹃啼血的声音,“大哥,我恨你。” “小丫头确实需要管教管教。”看到阿多尔吃瘪,冯森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而第三件事……实在惭愧,是为了我个人而来。”驼背丕平的声音到了这里,有些低沉,“您也看到了,我是一个被魔鬼所纠缠的人,我天生驼背,身上长满了脓包,但您在信中说,您有办法为我医治?” “也不是说绝对有办法啦。”冯森拍了拍手,一个奴仆走入,交代了两句后,那奴仆便去传话,将康德贞叫了过来。 “实不相瞒,本人学识浅薄,但在医学上也有一点小小的见识,在听说了殿下的症状后,我觉得,您很有可能是得了一种病症,叫做佝偻病。” 冯森口中的佝偻病是用汉语说的,驼背丕平有些没听懂,问道:“佝偻病是什么?” 康德贞自然而然地用拉丁语接话道:“佝偻病就是一种慢性的由于营养不足而造成的疾病,具体表现为弯腰驼背,X型腿O型腿,可能有鸡胸、脱发和头骨发育不正常的情况。” 冯森曾经和康德贞科普过很多现代的医学概念,虽然只是基础,但也足以让康德贞的医术进步一大截。 “你们确定这不是根据我的病症硬编的?”驼背丕平立刻脱口而出,但他马上道歉道,“抱歉,是我失礼了,但这……” “我能问问您,您是什么时候出生的呢?” “嗯,应该是四月三日,我出生后那天就是复活节,我的母亲非常高兴,因为我是早产儿,并且还活了下来,她认为这是天父的预示,所以给我起名为丕平。”驼背丕平自嘲道,“但她估计没有想到,这是天父对罪民的惩罚。” “也就是说,在您出生前,一直是大斋?” “是啊。” 所谓大斋,是天父教的一项传统活动,也叫四旬期,从大斋首日到苏生节总共四十天的时间里,天父的信徒们在这四十天里将会以斋戒、施舍、克苦等方式弥补自己的罪恶,并且为庆祝以塞亚的复活做准备。 其具体表现为吃素,不准吃猪牛羊鸡鸭一类的肉食,当然这可难不倒贵族们,不让吃肉,那我吃鱼总行了吧,于是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吃鱼,而在不列颠鳗鱼甚至能够作为货币,就有一部分这个原因。 “您的母亲在大斋期间吃的是什么呢?” “当然食用水果干、面包和蔬菜了。” “额,嗯,她有吃鱼吗?” ……这真的是能说的吗?考虑到这是在问诊,驼背丕平还是在回忆了一会儿答道,“嬷嬷说,我的母亲非常虔诚,为了我能够顺利诞生,她从新年开始就一直在大斋,不吃荤腥,到了我出生后,为了奶水充足才开始食用肉食,但也只吃羊肉,所以,我想,她应该是没有吃鱼的。” “我能问问,你是不是小时候一直没怎么出门?” “你怎么知道?”驼背丕平大惊失色,“由于一些原因,我直到两岁时才第一次出门,之前一直住在高塔中,只能通过二指宽的窗户看外面。” 冯森和康德贞对视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忧虑和不可思议。 在现代,由于维生素D不足专门去吃鱼油的孕妇不在少数,你一个早产儿本来就缺维生素D,你妈还在怀孕期间吃了四个多月的素,你小子没流产真是奇迹。 最重要的是,在出生后,硬是在阴暗处待了一年多,一点太阳都没晒到,这debuff都叠满了,不得佝偻病才奇怪。 这么一想,驼背丕平居然能活到现在,甚至以后只比他爹早三年死,这命也太嗯了。 房间中陷入了沉默,冯森和康德贞都没有讲话,而驼背丕平脸上的神色也逐渐暗淡下来。 “冯,你能治好大哥的背吗?”阿多尔小心翼翼地问道,“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在祈祷时打瞌睡了。” 捏了捏阿多尔的脸蛋,驼背丕平勉强笑道:“不管我的背好没好,在祈祷时都不准打瞌睡,听到没?” “丕平殿下,这也不是不能治。”冯森缓缓开口,“假如您才三四岁的话,我们是有很大机会治好的,但现在……” 他看向康德贞,康德贞则接着说道:“但现在太晚了,我们无法保证一定能治好,而且这个过程耗时很长,会非常痛苦……” “我可以。”驼背丕平立刻打断道,“我愿意试试。” “但殿下,您也得知道,这其实是一场赌博,而赌博的结果很有可能你白白浪费了时间,承受了痛苦,却一无所获……”冯森委婉地说道。 “我愿意赌。”驼背丕平却笑了起来:“伯爵阁下,我得感谢您给我这个机会,我之前可是连赌桌都上不去的。” 第一百二十五章 鸡毛都没挣着 随着驼背丕平的到来,不管是阿多尔还是丕平自己,生活都变得痛苦了许多。 阿多尔本来每天有一半以上的时间用来玩耍,但现在她只有在饭前、晚上或者节日才能玩耍,剩下的时间则需要学习宫廷礼仪和刺绣。 本着要死一起死的精神,阿多尔非常不仗义地将柳德米拉、米娅和几个认识的小姐妹都拉到了她的宫廷教育课中,陪着她一起受苦。 而驼背丕平,也开始了他痛苦的治疗生涯,每天牛奶鸡蛋鱼肝油硬灌,冯森还托人去海边弄了不少生蚝回来做成蚝油拌蘑菇,每天一盘,还有康德贞的秘制药剂,两三天一副。 早上除非下雨,否则他都要出门做一套康德贞专门改版的操戏,反正冯森看到丕平做了半套,汗水已经浸湿了两层衣物。 除此以外,他还得在背上绑一个十字架一样的东西帮助矫正脊椎,冯森常常能看见他戴着这玩意儿在将府附近散步。 最痛苦的就是晚上,一开始还只是康德贞帮他割除背上的背创——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 后来就要逐渐开始按摩和正骨,康医娘还提出了一个激进疗法,那就是开背,做脊椎手术,丕平居然还同意了,好在被冯森紧急叫停,脊椎是什么东西?那是你能乱玩的吗? 这个流程丕平一般都安排在晚饭后进行,因为这个时候冯森会带着阿多尔出门散步,这样自己的惨叫和哭喊声就不会吓着妹妹。 讲实话,就这个疗法冯森都有些害怕,但出人意料的是,驼背丕平居然坚持下来了,虽然冯森偶尔起夜,还能看见疼的失眠的丕平,大晚上还背着他的十字架在那抄写《拜日经》。 这样经过了两周,在冯森带着人马准备去征讨于尔岑的时候,丕平的驼背居然——依旧没什么改观,只是消去了背创而已,丕平从正面看上去还是如同脑袋长在了胸口上,但精气神却比以前好了很多。 “阁下,祝君武运昌隆。”用着刚学不久的汉语,丕平背着他的十字架对冯森微微低了一下头,“希望您能凯旋而归。” “希望你我能有在战场上联袂而战的那一天。”冯森拍了拍丕平的手臂,翻身上了马。 “早点回来,断在赤壁前夕我都要急死了!”十二岁的阿多尔骑在她的大海蛇身上,向冯森挥舞着手臂。 “那你不妨自己续写一下,多练一练文笔,说不定你未来还能因为写了一本《查理大帝传》而名垂青史呢。”冯森向着那几个女眷也挥了挥手,“我走了。” ……………… 布兰肯堡的教堂中,那些十字架已经全部被扯倒,而墓碑基本被毁坏的干净,改成了一片安置伤员的营地。 在灰暗的天空中,呼啸的寒风卷集乌云,在原野与乌云之间,一只癞头癞脑的丑鸽子正发出难听的叫声,使劲地扑腾着,一会儿摔进了河水中,一会儿跌进了泥坑,在沾满了满身的污泥后,它终于抵达了他的目的地——乌达的营地。 一个带着护耳毛线软帽的山羊胡干瘦男子,一把抓住了丑鸽子的脖子,丝毫不管它身上的粪便和泥水,将它倒转了过来,从腿上抽出了一小卷细长的羊皮纸。 “好伙计。”干瘦的男子打了个酒嗝,将一盆麦片放到了鸽子的面前,但鸽子却不领情,依旧直直地看着它。 “该死的,你个贪婪的魔鬼!”干瘦男子愤怒地从腰间取出了一袋子蜜酒,倒了一点到它的食盆中,“别这么看着我,我也只有这点。” 将那卷羊皮纸握在手中,脸色通红的干瘦男子摇摇晃晃地走在这片被粪便和血液淹没的土路上。 突然,干瘦的男子猛地向前一扑,摔了一大个狗吃屎,他爬起身,见到是一个人坐在路边,伸出了一条腿挡在了路上。 “该死的,咯,你知道我是谁吗?”干瘦男子狐假虎威地指着那人的鼻子骂道,“我可是乌达大人的同乡,他的养鹰人,撒博,你是谁?啊?说话。” 但那人却没有任何回答,撒博尝试着向前走了两步,轻轻点了一下那人的肩膀,随后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退了七八步,结果没站稳又摔了一跤。 当撒博狼狈站起身,那男子依旧没什么反应,于是撒博便狠狠冲上前去踹了他一脚,结果那人保持着原有的姿势歪倒到了一旁。 他原来是冻死了。 指着男子大笑了三声,撒博又灌了一口酒,向着那具死尸吐了一口痰,接着哈哈大笑起来。 迈着歪七扭八的步伐,撒博走着8字形的路线,绕过了一片帐篷,来到了原先的布兰肯教堂大厅前。 大厅的门前,两个士兵依旧在老老实实地看着大门,见到了撒博这个熟面孔,他们便顺滑地让其走了进去。 从小门进入,一股热浪带着臭气席卷了撒博的鼻子,在大帐中,酒水横飞,闪着油花的白色肉躯不着寸缕,在这间帐篷中,黄色的酒水混合着白色的液体在那些大小贵族间传递着。 十字架被(和谐)插在一个它不该在的地方,而那些蜂蜡的蜡油也滴在了一个它不该滴的地方。 火红的木炭将空气烤的近乎于夏天,围绕着一张大桌子,三十几位撒克逊的大小酋长怀中各自抱了一条白花(和谐)花的躯体,撞击着手中的杯子。 在他们身边还有上百名撒克逊武士和各地美丽的少女们在“嬉戏”。 在桌子的上方,一条横梁上,正吊着三具教士的尸体,他们的尸油落在了中间的烤乳猪上,酋长们也丝毫不在意。 而在最圣洁的天父祭坛前,正倒挂着被(和谐)扒去了所有衣服的修女们。 推搡着拥挤的肉体,撒博从人群中挤到乌达的身旁:“酋长大人,阿尔比恩来信了。” “阿尔比恩是谁?”乌达茫然地问道。 旁边的一个贵族提醒道:“就是那个维杜金德的叛徒。” “噢噢噢。”乌达晃了晃他的大(和谐)脑袋,从撒博手中接过纸条,然后反手一记耳光,“你个败家子,传个信怎么用的羊皮纸。” “这是阿尔比恩的羊皮纸,我们每次都用莎草纸的。”撒博叫屈道。 但乌达没有理他,而是盯着纸条看了五分钟,随后他将纸条递给了旁边的一个贵族:“我不识字,他写的啥。” “额,他说维杜金德伤重病危,卧床不起,他已经掌控住吕比斯局势了,他还说,汉堡的那个赛里斯人要进攻于尔岑,让我们小心防御。” “哦,是吗?”乌达点点头,把纸条还给撒博,“把上面的字刮一刮,能卖不少钱,卖完了记得把钱给我。” “好嘞,老爷,那个,老爷,能给点……” “你个酒鬼,难道你身体里流的是酒吗?”乌达将手中的一大杯啤酒递了过去,“该死的,拿去,快滚。” “谢谢老爷,谢谢老爷。”撒博高举着混杂了不少其他液体的汉堡啤酒,兴高采烈地向外冲去。 “砰!”撒博几乎撞上了一层铁壁,瞬间人仰马翻。 “我的酒!谁,谁?我可是乌达老爷的养鸡……养鹰人!谁,不要命……啊,埃尔夫加酋长!”撒博瞬间蔫了,老老实实地站起身,立在一边。 “你来这干什么?”高大的埃尔夫加酋长冷眼乜向撒博。 “有信……” “什么信?给我看看。” 一把从撒博手中抢过羊皮纸卷,埃尔夫加仔细地阅读了起来,看完后,他问撒博:“乌达大酋长看完后怎么说?” “老爷让我把上面的字刮掉拿去卖钱。”撒博怯怯地回道。 “该死的。”埃尔夫加一脚踹开了大厅的门冲了进去,留下了撒博一个人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好了,酒也洒了,估计要被骂一天,纸条也没了,本来还指望从羊皮纸里扣点,这下鸡毛都没挣着。 第一百二十六章 埃尔夫加 在一场又一场秋雨过后,天气越来越冷了,在布伦瑞克补充了一批冬衣,但仍旧不能让所有士兵们满意。 几天前,在与乌达争论无果后,埃尔夫加愤然带着手下的三千军队独走,自己去帮助于尔岑防御那个赛里斯部落。 一路上,从布兰肯堡到布伦瑞克,叛军士兵们劫掠了一路,才让大部分人都披上了两层衣服,但尽管如此,每天却依然有士兵因为寒冷而病倒。 昨夜的露珠依旧挂在松针上,一滴滴地落到松树下的大青石上。 坐在布满青苔的大青石上,埃尔夫加丝毫不管青石上的潮湿,他左手摩挲着腰间长剑上的宝石,沉默地注视着远方。 埃尔夫加是施滕达尔的高尔,同时也是乌达的外甥,在维杜金德之后响应而第一个起兵的,实际上是埃尔夫加而非乌达,只不过因为乌达威望更高,埃尔夫加才将这个南萨克森战争领袖的位置让给了乌达罢了。 望着坐在地上休憩饮水的叛军士兵们,埃尔夫加胸口有些发闷,在他看来,南部的叛军已经攻陷了整个萨克森将近三分之一的土地,实力远远超过维杜金德,正是应该北上彻底驱逐法兰克人的时候,但乌达却因为所谓的害怕寒冷,一直停留在布兰肯堡。 一开始,乌达并不是这样,否则埃尔夫加也不会愿意从属于乌达,而且其拉拢阿尔比恩,要求重选萨克森战争高尔的手段,埃尔夫加也十分欣赏。 他讨厌维杜金德,因为埃尔夫加是个撒克逊传统主义者,而维杜金德不开马克洛会议,自命为萨克森公爵的行为,让他十分不满——这和法兰克人有什么区别? 本来以这次的声势,埃尔夫加认为,只要继续下去,萨克森虽然依旧面临法兰克的威胁,至少能将其驱逐出去一段时间,如果乌达还能像以前一样的话。 埃尔夫加握住了腰间武装剑的剑柄,如果还能像以前一样的话……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乌达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大肆提拔旧友,不理军务,整日宴会不断,当叛军士兵因为饥寒交迫不得不穿树皮吃老鼠的时候,乌达还在温暖的房屋中,大口大口地吃着烤乳猪呢。 回忆了好一会儿,埃尔夫加才发现,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不醉酒的乌达了。 这段时间,叛军中不断有人逃跑,乌达对领地内的剥削越来越重,什么砍柴税,捕鱼税,耳朵税和手脚税,不交税的人甚至会被切下耳朵乃至砍掉手脚。 “他吗的!萨克森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埃尔夫加愤懑踢了一脚地上的石头。 他本来就是因为法兰克人逼迫他们改信,还对当地撒克逊人严刑峻法,动辄砍头斩手,这才选择起兵的。 在起兵的缘由中,对法兰克人的厌恶占了一部分,但更多的却是对他们贪婪残暴的痛恨,尤其是查理在韦尔登屠杀的那些族人。 只是埃尔夫加现在却迷茫了,因为他不知道他死去的族人,到底是死在法兰克国王手里的多还是死在乌达手里的多。 如今维杜金德在代特莫尔德之战中生死未卜,传承百余年的撒克逊城市代特莫尔德在法兰克士兵的铁蹄下几乎焚毁了一半,十室九空。 根据阿尔比恩的情报,查理应该是集结起了三万多人的兵力,分为两路,一万多人北上追击维杜金德残部,平定弗里斯兰乱局,剩下的两万人在利珀河附近整训,补给物资和装备,在神诞节之前才正式开拔。 在之前的会议上,埃尔夫加认为,可以派驻一支军队扼守哥廷根,假如代特莫尔德有变,正好趁机夺下代特莫尔德,而阿尔比恩带领维杜金德残部倒戈卸甲以礼来降,仍不失高尔之位。 汇集了全萨克森的军力,而且还是本土作战,叛军的胜利指日可待。 但是这个埃尔夫加和十几名祭司绞尽脑汁一起想出来的妙策,并没有得到马克洛会议的认可,埃尔夫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代特莫尔德这个重要的据点被占领,其中的贵族和自由民倒戈卸甲以礼去降。 这个时刻,埃尔夫加无比痛恨马克洛会议,他甚至有那么一点点理解了维杜金德的行为。 他甚至感觉自己正在一点点变成维杜金德,因为他正慢慢被身边的人一点点孤立。 他很少参加宴会,大部分时间都在和手下以及祭司讨论接下来的战事,目前乌达叛军所占领的领土中,至少有三分之一是他打下来的,而剩下的三分之二中,绝大部分都是直接投诚的撒克逊酋长们的土地。 因此,埃尔夫加深受士兵们的爱戴,不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士兵们在热情欢迎他。 假如埃尔夫加读过中原的史书的话,他一定能知道这些行为的含义,书上有无数的专有名词来形容,比如功高盖主,比如封无可封,比如王翦的正面例子,比如韩信的反面例子。 假如埃尔夫加读过罗马希腊的史书的话,他也能明白这些道理,比如凯撒的《内战记》,比如塔西佗的《历史》。 可以肯定的是,在撒克逊人的存在时间里,一定发生过这样的故事,但随着记得这些故事的祭司的死去,故事中说的道理也随之离去了。 文明的积累本身就是一种武器。 “高尔大人!”一个骑着汉诺威马的士兵从远处跑来,他在埃尔夫加面前大约十步的位置翻身下马,踉踉跄跄地跑到了埃尔夫加面前。 埃尔夫加瞪着眼睛喝道:“怎么了?你探查到了什么?” “是那群赛里斯人,他们,他们正在攻打于尔岑。”那个探子平定了一下呼吸回答道。 埃尔夫加先是猛地站起,随后缓缓坐下:“他们有多少人?” “我所能见到的,大概有四个百人队,但他们在后方还有军队,应该比四个百人队要多的多。” “有多少步兵?多少骑兵?” “差不多除了我数得过来的四个百人队,还有一群骑兵,但他们不列阵,我也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 埃尔夫加点了点头:“所有人准备,暂停休息,收拾好武器后就出发!脚步都给我放缓一点,咱们得绕到那群赛里斯人的背后去!” 第一百二十七章 唯有冲锋 枯黄的草叶被潮湿的泥水裹挟着,随着坡地边一指宽的细细水流在滚动。 阴白色的天空中,流动的卷云被摊平成了薄薄的黄色,空气中带着冷冽和潮湿的泥腥味,几只孤高的灰鹰在黄云下盘旋着,发出了刺耳的呖叫声,迫不及待地等待着下方的一切。 骑着飞鬃,冯森遥望不远处,眼前的一切都仿佛蒙上了一层灰黄风格的滤镜。 在不远处,是一个被木墙所围绕的寨子,它的外墙上正燃着熊熊的火焰,惊叫声、泼水声与孩童啼哭声交缠着环绕着,与灰鹰的叫声应和着。 红白相间的圆盾,高高飘扬的血色战旗,干瘦而颤抖的农兵,十来头矮马载着光着上半身的骑兵,向着长矛组成的铁林猪突猛进。 于尔岑的村民们简直做出了最愚蠢的决定,哪怕是吕讷的酋长休厄德都知道,就凭一道不足两米高的围墙,是决计挡不住冯森的军队的。 在意识到木质的围墙无法击败冯森后,休厄德好歹还知道要在芦苇丛中袭击,但于尔岑的酋长却选择了待在这间木寨中,既不主动出击也不积极防御,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冯森派人火烧木寨,才壮起胆子开始了反击。 冯森这次出战一共只带了九百人,其中四百的撒克逊旗战兵,一百的维京旗后备军,一百包衣奴兵以及二百多督战的靖难骑兵以及五十来个义从骑兵。 这些义从骑兵大多数是百户或者贵族武士,他们是能够自备马匹和装备,只不过他们的武器大多仍旧是链甲,只是多了横刀与骑枪罢了。 于尔岑的木寨前依旧是熟悉的吕讷堡荒原地形,连绵不绝的矮坡与灌木丛,在矮坡间是星罗棋布的沼泽和芦苇丛,唯有西南方有一片茂密的丛林和矮山。 于尔岑门前的草地上,喊杀声响作一片,在冯森近前,是四百撒克逊战兵的部队,这群人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参加过一次以上战斗的老旗丁,剩下的三分之二中有汉堡故地的旧旗丁,也有吕讷本地的新旗丁。 冯森从来都没有想过攻占于尔岑会有什么乱子,他在考虑的,从来都是乌达叛军的反应。 实际上,于尔岑没有乌达的势力来协防已经让冯森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但他想不到到底是哪里不对劲。 “嗡!” 一名手持弓箭的义从骑兵在对阵的两翼间来回游走,他猛地张弓,羽箭如同流星一般飞出,深深扎入了一名士兵的脖颈,而尾端仍在颤颤发抖。 于尔岑部落的士兵们大约有五百人,人数与冯森这边出战的四百人大致齐平,他们训练虽弱,但冯森新带的这四百名撒克逊旗战兵大都也是初次战阵,尽管在装备上保持了上风,却也依旧与当地的于尔岑部落武士打的有来有回。 在保护家园和拼死一战的士气加成下,于尔岑的士兵虽然在数量上占据优势,但是由于缺乏训练,没能像正规的士兵那样迅速结阵,因此,即使有着人数上的优势,也无法取得胜利。 “咻!”尖锐的破风声传来,一支黑黝黝的短矛,擦着那名义从骑兵的肩膀飞了过去,将另一名骑兵的脖颈洞穿。 冯森皱起了眉头:“这是谁的部将?真是鲁莽。” 张世成在一旁尴尬地笑了起来。 “时间耗的太长了。”冯森抽出了手中的马刀,高高举起让所有人都能看见,“靖难军,放箭!” 随着冯森的一声令下,两百名靖难军缓缓拉开了手中的骑弓,在一声刺耳的锣声后,魔鬼般的弓弦响动声,让一些在桑特尔山之战中幸存下来的旗丁都浑身一颤。 总共三百只箭矢如同一团乌云般笼罩了于尔岑那五百士兵的头顶,紧接着,一朵又一朵血花在于尔岑的军阵中盛开。 “啊——” “啊噫呀噫呀!” “我重伤倒地了!” 战场上瞬间安静了半秒。 由于于尔岑与旗丁们之间战线犬牙交错,这一波箭雨不仅倒下了数十名于尔岑武士,也倒下了十多名撒克逊旗的旗丁。 看着身旁的倒下的同伴,旗丁们咽下了口水,他们看向不远处,三百靖难骑兵正静静地立在不远处,冯森拉下了面甲,高高举起了手中屈刀。 旗丁们明白了他的意思——假如他们依旧无法突破敌军的阵线,那么等待他们的,就不再是箭雨,而是靖难天兵的骑兵冲锋。 在一阵遍体通寒之后,无穷的热血从心脏中泵出,一个百户突然高声叫喊起来,他疯癫般地举起手中的长刀:“杀啊!!!” “杀!” 旗丁们疯狂地迈着小碎步向前突进,他们的手中三米长的长矛如同枪林,在整齐的号子中向前奔涌,前排的长斧兵几乎放弃了手中的盾牌,全凭感觉,砍断迎面扑来的木枪。 最前方的盾斧兵们劈倒了试图用石块砸他脑袋的敌兵,而身后的长叉兵又将挡路的敌人推翻在地,两根长矛猛然推出。 “噗!” 长矛拔出,鲜血还在矛尖流淌,那跌倒或来不及防御的于尔岑武士直接抽搐着无法再站起,无数双大脚踩过他的尸体继续前进。 一盾砸开了扔来的石块,身后的长矛一扫,那个拿着投石索的于尔岑武士立刻捂着向外翻转的手臂惨嚎着跌倒在地,一排数十人组成的盾墙向着前进的旗丁方阵冲击,那个小方阵突然有一个旗丁转头便逃。 露出了这个空隙,霎时间,旗丁本阵便倒下了三五个,就在崩溃之际,一个大个子旗丁猛地跳起。 他双眼赤红,撑着手中的长斧,在于尔岑武士们的削尖前端的木矛中险之又险地跳入了盾墙之后,他手中长斧抡圆了一扫,无数鲜血与内脏便飞上了天空。 “敢有退者,皆如此人!”就在大个子旗丁大展神威的时候,一个义从骑兵大声吼叫着从乱军中突出,在那队旗丁面前绕了两圈,而他的马尾背后,则系着一个血肉模糊的不断抽搐的人形,正是那个逃跑的旗丁。 于尔岑的部众虽然战斗意志高昂,但他们毕竟并非正儿八经的职业士兵,在经验和战斗素养上完全无法与冯森的旗丁们相比,在他们的心目中,唯一的希望只剩下乌达的援军。 在他们左等右等,始终不见所谓援军的影子的这一刻,于尔岑的部落战士们终于开始绝望了。 于是,如潮水一般,于尔岑的部落武士们开始溃退。 冯森站在矮坡上,看着那四百旗丁一路势如破竹,很快攻入了于尔岑的营寨之中。 “节帅,咱们是否要?” “不用,让他们发泄一下吧。”冯森摇了摇头,“况且我也不希望这些撒克逊旗的人能够一直团结同心,团结一心了,咱们要杀的人比这更多。” 看来是结束了,只是乌达的援军在哪儿呢?这里可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地方,一旦攻下于尔岑,那么吕讷的西边是哈尔堡山,南边是丹嫩贝格森林,这块地区就封闭起来了。 再想进,不付出三倍五倍的兵力是没法做到的。 难不成是落雨失期了?冯森总感觉太顺利了,好像那些不得劲,是错觉吗? 冯森吸了吸鼻子,他一拉缰绳,转身向后看去,在不远处的树林中,刚刚是不是有一群鸟雀突然飞起? 眯起了眼睛,冯森死死盯着那片低矮的树林:“叫人去下方的于尔岑村落中,将那些士兵都叫回来,赵四!把运粮的大车横过来,挡板竖起来!奥拉夫,叫你的人把武器都拿好!” 不远处的矮树林中,埃尔夫加不可置信地瞪大了双眼:“该死的,他们发现了,怎么做到的?!” “那现在?” 埃尔夫加脸色变化了一阵,他一咬牙,拔出了腰间的长剑:“现在,唯有冲锋!” 第一百二十八章 箭,好多的箭,到处是箭. 看着不断从矮林后涌出,并且快速排列成盾墙的乌达援军,冯森终于感觉到了棘手,他仔细点了一遍数,约莫对方有两千多人,可能有三千。 但己方虽然有九百人,但其中一半以上都是疲敝之军,才打过一场,并且那四百主力现在还在于尔岑抢掠,冯森都不知道传令兵什么时候能把命令都传达到。 要他们重新编队整编成可战之军,恐怕一时半会是无法做到的,换句话说,在短时间内,冯森将会在人数上一直处于劣势。 不过相对而言,冯森也有自己的优势所在,那就是他有马有车,而埃尔夫加没有。 是的,冯森一直以来都在推动他所属军队的骡马化,不然不白瞎了这片地区优秀的养马地? 所以冯森的这支九百人的军队中,骡马的比率高达一半以上,平均下来每个人能分到0.7头骡子、驴或者马,而且还有与骡马相配适的大车。 换句话说,冯森的机动速度贼快,就算他打不过,杀伤一阵后带着靖难骑兵逃跑就是了,这群乌达的援军绝对赶不上。 不过,现在还不到那个时候。 “后队转向!竖起车板!” 所有的马车和骡车都卸下了缰绳,放开了骡子和马匹,将其集中到后方。 卸下马匹骡子的货车也没有废弃,它们被横置在前方,背对河流呈一个半月型。 而面对敌人的那一面,在一阵拆卸组装声中,所有的货车上都架起了高高的厚实橡木盾墙,车厢下方和车轮处的一些缝隙,则用装着砂石泥土的麻袋挡住固定。 一名撒克逊包衣辅兵掀开一辆货车上的油布,油布下是一捆捆整齐排列的猎弩,松木制成的踏张弩和成人手臂差不多长短,必须要架在预先设好的缺口上,否则很难把稳射击。 差不多一半的包衣和旗丁都走上前依次快速领取了踏张弩,他们紧张地将踏张弩上弦,安上青铜弩机并倒入猪油润滑,而其余的包衣则拿起了长矛和连枷。 每辆马车上都有六到八名弩手,而在大车的连接处,那些有缝隙的地方,则竖起了大盾,每个大盾后方都站着四名维京旗旗丁战兵,他们或是手持长斧,或是手持标枪飞斧,嗜血地看向前方。 在冯森布好阵型后不久,那群来袭者便出现在他的视野中。 这是一群穿着奇怪的撒克逊士兵,有穿温暖毛衣的,也有穿双层亚麻衣的,冯森甚至看到一个穿着一身草席瑟瑟发抖的士兵。 在这群士兵的最前头,是一小群骑兵队,他们总数在一百左右,所有人都穿着一身厚实的武装衣,身上套着蓝白相间的罩衫,口中发出“芜湖芜湖”的怪叫声,摇动着手中的战旗,给自己和身后的步兵打气。 站在一辆马车后面,冯森露出半个头默默地观察着,很快,这群撒克逊士兵与车队的距离越来越小,越来越小。 “一百五十步。” “一百步。” “七十步。” “六十步!靖难军前排,放箭!定位!”冯森计算着距离大声地叫道,但他又有些心疼,积攒了大半年的箭矢,这一战下去恐怕要耗费掉四分之一了,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射完换木箭!” 一排黑色的箭矢如同落在了越过六十步距离的叛军士兵们的头上,也在地上插出了一个标记,冯森舔了舔手指,开始测起了风向。 那是?冯森目光一凝,那群叛军士兵正在从腰间抽出短斧?他马上对着不远处的传令兵高声叫道:“飞斧标枪!躲避!” 在两声急促的铜锣后,所有的冯森这边所有的士兵都将脑袋藏在了橡木板或者重盾之后。 果然,在接近五十步距离的时候,为首的骑兵们便掷出了手中的短斧,上百把短斧在空气中旋转着前进,发出呜呜的响声。 “哚哚哚!”密集如雨点般的响声在重盾和橡木板上响起,但好在经过冯森的提醒,大部分人不是躲在木墙后,就是蹲进了大盾之内,只有三五人受了点伤。 冯森踢了踢胯下烦躁不堪的飞鬃,在阿尔沃的圆盾保护下,他再次从盾牌的缝隙中向着敌人张望去。 他们已经收起了飞斧,换上了标枪或石质的流星锤,在手中旋转着,继续向车队扑来。 “预备。”冯森继续喊道,马车上的旗丁扣着弩机的手指出了点汗,举着大盾的维京旗丁们都握紧了手中的长矛和重斧。 “六十步,五十步,四十步。”冯森口中轻声念叨,随着叛军士兵的越发靠近,他们的形象在冯森的视野中愈发清晰,他们飘动的充满油渍的头发,他们嘴角蹦出的唾沫还有凶狠狰狞且麻木的眼神。 三十步距离,按照埃尔夫加的观念,这是一个必胜的距离,本以为对方人数众多,是决死冲锋,但没想到出了矮林才发现——对方后队才五百人,虽然有三百骑兵,但己方可以有三千人啊! 三千对五百!赢! “沃登保佑!杀!” “夺回我们的土地!” “去死吧,法兰克的走狗!” 战吼声与冲锋声回荡在耳边,埃尔夫加的身体在马上规律地起伏着,从未如此地快意,他突然冒出了一个杂念,假如一开始自己就没有把位置让给乌达会怎样呢?假如自己是南部叛军的领袖,会怎样呢? 眨了眨眼,埃尔夫加将这些杂念抛诸脑后,他的瞳孔不断缩小,视线不断减小,只剩下眼前的一点,那是胜利的终点。 快了!近了!剩下的工作就只剩冲击与收割了!这就是埃尔夫加的想法,直到他听到了那句噩梦般的话语。 “四十步!”冯森重声喝道,“放箭!” 箭,好多的箭,到处都是箭!天上掉下来的,面前射过来,两边射过来的,唯一就只有后方没有箭矢袭来。 “救命!” “好痛!我死了吗?” “酋长,救救我,救救我!” 平射的抛射的将近三百支箭矢落在了冲击而来的士兵们头上,之前冲锋的势头瞬间一滞,铺天盖地的血腥气开始在潮湿的空气中蔓延。 由于踏张弩无法抛射,只能平射,四十步是杀伤的峰值区间,当然,这群人弩箭基本都是兽牙箭或者木箭,不过介于对方也没多少人着甲,算是一对不可多得的对手。 从耳鸣声带来的迷茫感中反应过来,埃尔夫加看向四周,他目所能及已经有三十来人倒在了血泊中,身周的骑兵们更是一半的人身上带着血迹,甚至他自己的左手上也插了一支短木箭,只不过不深。 但很快,他的双眼便红了,埃尔夫加看了眼地上仍在痛苦挣扎的士兵们,咬咬牙摘下腰间的号角,继续吹响了进攻的信号。 第一百二十九章 放箭!放箭!放箭! “放箭!” 冯森骑着飞鬃,声音在车阵后不断回荡着,接着便是又一阵飞矢如同雨点般落下。 “所有人,盾墙!盾墙!”在身下马匹的嘶鸣声与身周士兵的惨叫声中,埃尔夫加高举着手中的圆盾,狼狈地大声叫喊着。 在两波箭雨下死伤了快要二百人的叛军士兵们终于放缓了冲锋的脚步,而是开始等待着后排的盾牌传递上来,当冯森的弓箭和弩箭再次准备好时,一个严整的盾墙出现在冯森的面前。 同时,埃尔夫加的骑兵开始向着左边奔去,看样子是想从左边绕过冯森的车阵,袭击冯森的后翼。 “啧,少有的聪明人,居然发现了。”冯森哼了一声,对着张世成道,“张校尉,带五十靖难骑兵和五十义从骑兵去会会他们。” “喏。”张世成向着冯森一拱手,便转头向着身后吼道,“萧阿贵,带着你的部曲,跟我走!义从骑兵,跟上红旗!” 看着排着严整队形向前徐徐推进的乌达叛军士兵,冯森转头看向手下的孙十将:“还有多少箭?” “咱们靖难军每人至少还有四十支,弩兵们至少还有二十多支。” 出来时,冯森携带的弓矢是每人两筒,每筒二十四支,其中铁箭头十二支,狼牙箭头十二支,木箭二十四支,弩矢每人一筒,每筒三十支,都是木箭。 “放箭,继续放箭!” “喏!” 一波又一波箭雨不断从面前,从天上落下,虽然有着盾墙做防御,可是他们的盾墙总是要前进的,一旦动起来,再严实的盾墙也会露出破绽,而叛军士兵现在所面临的情况,几乎与天上下刀子无异啊! 冯森还很鸡贼地木箭铁箭交替投射,搞得盾墙每走三五步便要停下整顿,然后就这三五步的行动,也会有铁箭射穿了盾牌,或者木箭穿过了盾牌的缝隙,在飞溅的血花中,给叛军士兵们送上永恒的安眠。 该死的!他们怎么能有这么多的弓箭和弓箭手?这真的是弓箭吗?为什么那些农民也能使用?他们为什么射的这样快,而且他们的箭为什么能射穿盾牌啊! 埃尔夫加迷茫地把目光投向大车上的十字形的木架,难道真的是他们的天父在保佑他们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埃尔夫加产生了一丝退意,但是他又不甘心就这么退了,一是因为于尔岑位置关键,不能轻易放弃,二是他独走而来,如果灰溜溜的回去,该如何面对被他鄙夷嘲讽的贵族们! 咬咬牙,埃尔夫加决定再撑一会儿,死伤了二百多个士兵,就这么走了,实在是不甘心啊! 此时,在车垒中,高尔特压制着因为紧张而砰砰乱跳的心脏,娴熟地踩着猎弩前方的脚撑,将挂钩挂到腰带上,并从箭壶中拿出一只手肘长的木箭,放在了猎弩的凹槽中。 双手抓住猎弩的弓弦,高尔特使出了吃奶的劲停止了身体,用腰力和脚力拉开了猎弩。 而在他的身侧,其余的包衣弩兵们同样加紧进行着猎弩的装填工作,每个步骤都必须快速且精准。 望着在箭雨中艰难前行的叛军士兵,冯森突然想起了李陵的浚稽山之战,这一战中,李陵射出了五十万支箭,当时的匈奴士兵应该是在比这更惨烈的箭雨中前进的吧。 不过五十万支箭这个数字依旧有些夸张,要知道,那可是五十万支铁箭头啊,平均一个铁箭头重量在二十克左右,那五十万支箭就相当于十吨铁,唐朝铁的年产量也就一千吨出头。 摇摇脑袋,把杂念清出脑海,冯森继续把目光放到战场上来。 这时,战场的局面有一次发生了变化,之前叛军士兵们冲锋的势头虽然一滞,但在盾墙的缓缓推进下,依旧在付出了将近百多人的代价下,冲到了车阵的前方。 然后,齐齐麻爪了。 由于车阵缩在一个土丘上,叛军士兵们无脑猪突倒是开心了,可到了阵前才发现不对劲。 这些大车面对他们的那一面都升起了高高的橡木墙,不少叛军士兵一旦靠近,试图爬上木墙,车内的包衣们就会亲切地拿出连枷,在呼啸声中居高临下殴他们的脸,短短几十秒,已经因此死伤了十来个叛军士兵了。 被义从骑兵们打的头破血流的埃尔夫加终于回到了战阵前,他望着逐渐稀疏的箭雨,仔细地观察着车阵。 这简直是一座移动的木堡垒,用火吗?可叛军又没有松焦油,这才下的雨,空气这么潮湿,怎么火攻? 唯一的薄弱点就是大车连接处了,但大车的连接处可是有着重盾重甲的维京旗丁防御把守的。 埃尔夫加观察着车阵,犹豫着,两辆车形成的宽度太窄了,要想冲击连接处的话,最多四到五个人冲锋,否则就会相互挤压发挥空间,反而影响战力,多想无用,先试一试吧。 “施滕达尔部!八人一组,持盾冲击!” 施滕达尔部是埃尔夫加的亲兵,一路从施滕达尔打到德绍打到马格德堡的老兵,虽然他们依旧是武装衣加战斧长矛的装备,但比那些只打过一两场的农兵要好的多。 传令兵的声音在施滕达尔士兵中传递着。 三十来个叛军士兵分成四组,举起圆盾向着车阵迈着小碎步冲去,尝试越过这群维京旗丁。 两方的士兵越来越近,弩箭射在叛军士兵的圆盾上的声音越来越大,可还没等他们靠近,便先有一把维京长斧猛地伸出,斧刃的下端勾在了盾牌的边缘,接着便是双方的角力。 可还没等分出胜负,左右两边连枷便当头砸下,那前排士兵的额头当场陷了进去,暴露在外的叛军士兵们很快便在箭雨中倒地不起。 骑着马,埃尔夫加焦躁地在战线后方来回徘徊着,想着破敌的办法,看着身边那群忠心的老兵一个个倒下,他心脏跳的越发急促了。 在思考后,他终于发现了,除非天上能下起大雨,淋湿他们的弓箭,否则以自己这群士兵的能力,是绝不可能打赢的,那唯一的选择估计就只有—— “撤退吧。”埃尔夫加咬着牙轻声说道。 传令兵没有听清,便睁大了眼睛又问了一遍:“酋长大人,你是说?” “我说,撤……” 一声惨叫打断了埃尔夫加的话语,他立刻高高抬起头,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怎么了?” 回答他的是一颗鲜血溅起的人头和一张金色的如同恶魔野兽的面甲。 第一百三十章 论功行赏 当冯森的靖难骑兵发起对叛军士兵的冲锋时,战局几乎已经是确定的了。 冯森带领的三百铁骑如同一记重锤,不断地向着那些无甲轻甲的叛军士兵们发动着冲击,在两三轮分割之后,如雨的箭矢又会不断落下拉扯着叛军士兵们的阵型。 而叛军久攻不下的车阵放开了缺口,从于尔岑堡寨中撤出的旗丁们终于在传令骑兵的鞭打和射击下恢复了理智,各自在队正和火长的带领下迅速归队,并重整队形。 在弓箭的压制下,八个撒克逊旗丁队与两个维京旗丁队快速地向前推进着,在骑兵的冲锋完成后,开始步步推进,稳固战场。 如雨的弓箭,如林的枪阵,在进攻受挫后,同伴伤亡超过两成,刀枪不入的靖难骑兵来去自如,哪怕这些施滕达尔部的军队是最忠于埃尔夫加的军队,此刻也忍受不了这样的可怕场景了。 于是,漫山遍野的,无数的施滕达尔部士兵疯狂逃窜,大小旗人与包衣们叫喊着“擒生”,跟在追击的靖难骑兵身后不断捆绑着投降的叛军士兵。 要知道这些包衣只要擒生十人就能抬旗,就算人数不够,加上之前的战功,应该也能抬旗了。 由于附近都是沼泽与山林,这些叛军士兵也无处可逃,到了晚间,当冯森坐上于尔岑神庙的神座时,两处战场的收尾工作已然完成。 油灯的灯光昏暗,原先神座上的神像已经在当地人痛苦的哭叫声中被直接砍倒,冯森倒不嫌弃,甩上一张兽皮便当做座椅来用了。 “陈司丞,咱们这次战果如何?” “回大帅。”陈崇义此刻换了一身窄袖的白色亚麻衣,外层披了一件呢绒宽袖袍子,“此战,我军总共死伤旗丁一百余人,杀于尔岑之敌二百一十二人,俘虏青壮共四百七十三人,还有妇孺老弱约八百五十余人。 而来犯之敌原有三千余人,逃走约三百余人,杀敌共五百三十三人,俘虏两千三百余人,敌将已经生擒,缴获武器尚未计算完成。” 由于王司马需要在巴多维克主持大局,而真慧则要把守汉堡,冯森便将陈崇义带出,作为军中书记官,帮助他记录和整理。 陈崇义本就是李晟的孔目官,干这些自然是老本行,甚至比半路出家的王司马都强(王司马官场文场双失意才投笔从戎参的军)。 “靖难军伤亡如何?” “仅有一人被飞斧划伤,已经经过医治,并无大碍。” “不错。”冯森点了点头,“赏赐等一应诸事宜都安排好了吗?” “都安排好了,人头都点数过了,该升乡士的都发了腰牌,该补十户补百户的也发了告身,不过于尔岑如何安排还要听您的意见。” “咱们这补百户的有哪些?不要汉堡那边的,就此战中的。”冯森沉吟了一会儿问道,“维京旗有奥拉夫,撒克逊旗有克波特等,还有迪克,他就是那个喊杀敌的百户,拿了夺门的第一功。” “哦?是吗?”冯森眼睑微微收缩了一下,“把奥拉夫,克波特,迪克叫进来。” “喏。” 很快,这三人便走进了议事的大厅,向着冯森拱手行礼。 “参见大帅。” “嗯,好。”冯森挺直腰背,大马金刀地端坐在椅子上,“今天能够得此大胜,也是有赖于诸位了。老子之前也说过,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今天攻下了于尔岑,咱们算是把在吕讷郡的事宜处理完了,之前的战功也要一并计算一下。奥拉夫!” “喏!” “你还是维京旗实封十户权百户吧?陈司丞,你记录一下,维京旗百户奥拉夫,有勇力,好行伍,先破吕讷,再战于尔岑,战果颇丰,故予以维京旗百户之职转正。 赐于尔岑宅第一间,赐横刀一把,良驹一匹,德涅尔一袋,小麦三斛,田地五十亩,旗下旗丁各赐吕讷十亩田地,驻守于尔岑。嗯,再给他赐个汉姓,奥拉夫有先祖遗产之意,就赐姓祖吧。” “喏!多谢大帅!”经过阿尔沃一通翻译,奥拉夫大喜过望,向着冯森长揖回谢。 “克波特,你以前是斯托马恩部的?”冯森身体前倾,手肘撑在大腿上。 “啊,我今年秋天才来投的大帅。”这个身高几乎与冯森齐平的大高个瓮声瓮气地回复道。 “嗯,很好,你是旗人十户,这样,陈司丞,克波特,我命你为撒克逊旗百户,赐姓樊,你可以从于尔岑和战俘中挑选二十户旗人,四十户包衣,剩下的再慢慢补齐,除此以外,再赐田地五十亩,小麦两斛,德涅尔一袋,巴多维克宅第一所。” “谢大帅!”克波特有些呆愣地回道。 接着,冯森便把目光看向了迪克,“好小子,好迪克,我听说今天就是你小子最先攻入的城门?” “运气运气。”迪克呲着牙用汉语笑道。 “运气?好小子,和谁学的?”冯森睁大了眼睛。 “我与冯友德千牛卫乃是同乡,他教我的。”迪克倒也诚实,老老实实地说了。 “这冯三自己话都说不明白,倒教起别人来了。”冯森摇摇头,“迪克,你本来就是百户,此次战功我问问你,要么荫一子为百户,我再封你五十亩田地,要么这战功先存着,为你设一个补千户,等晋升了外姓汉人,若有千户空缺便即刻上任。你怎么选?” “我选补千户。”迪克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地回答道。 “你这是直奔两千石而去啊。”冯森打趣道,“但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你做了一个好选择,陈司丞,为迪克百户设为补千户,赐姓牛。” “谢大帅!”三人一齐向冯森拱手拜道。 冯森点点头:“好了,快去挑选旗下包衣吧,哦对了,旗人可以从今天战场上那批包衣里挑,赵四那旗的包衣我拿俘虏补给他,赵四的这批包衣兵训的不错,给他也记一功。” 让这三人退出去,冯森看向陈司丞:“其余人的包衣抬旗或者晋升外姓汉人都安排妥当了吗?” “目前尚在点数功绩,还未安排好。” “仔细一点,这种事一旦出了什么岔子,都是烂摊子,那些战死的旗人都安葬了吗?” “都火化了,放在了坛子里,旗人则装在了棺材中,还在灵棚停尸。” “明早就派人把他们送回去,旗人战死者中若有父母妻子,则纳入军属农场,平时分配点清闲的活计,别让他们饿死,其中若有子女就送到汉堡小学堂入学,让那群老生去带新生。” “喏!”陈司丞点点头,正准备离开,突见门口克波特押着一个浑身是伤的棕发男子正往里走,双方点头打了声招呼后,便各自离去。 第一百三十一章 抉择 看着一边被侍卫拖出去一边喝骂不止的埃尔夫加,冯森忍不住叹了一声:“鸡窝之中也能生出雄鹰,泥沼之中也能长出奇葩,在撒克逊人中,他算是少见的英雄。” “那为何不招揽他?”站在一旁的崔须陀忍不住问道。 冯森摇了摇头:“敌之英雄,我之仇雠。正是因为他是英雄,我才不能招揽它,传下去,赐毒酒一杯,为他安置一座坟墓,从他那些部下中挑选几个为其守陵。” “喏。” 冯森坐回到座位上,拿出了纸笔,对着崔须陀挥了挥手,他便知趣让侍卫拖着那几个叛军的军官都退下了。 虽然埃尔夫加嘴很硬,但他的下属们倒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经过他们的叙述,加上各方得来消息,整个萨克森的战局基本上已经明了了,维杜金德一通操作猛如虎,搞得声势浩大,直接被查理给平A掉了。 查理补给不断,不仅仅是在战场上击败对手,而且还要在经济上掠夺他们的牛羊,烧毁他们的田地,精准地袭击他们的要塞,并且还要在精神上不断打击,进行恐怖宣传。 很多叛军领袖发现自己身处荒野之地,无法补给物资,但法兰克的军队却能肆无忌惮地推进,如入无人之境,在多重打击下,他们得到了查理饶过他们性命的承诺之后,果断微微辣了。 在北方,维杜金德惨败之后收缩回了吕比斯(吕贝克),距离最后一击只剩下一个哆嗦,军权还被阿尔比恩夺走了,只不过由于暴雨造成了洪水,导致地面无法通行,所以才没有继续追击。 而南方的叛军虽然势大,但从那几个叛军士兵的叙述下也能得知,乌达的叛军虽然有两万多将近三万人,但就冯森看来,只不过是冢中枯骨尔。 他们军队中的三万人起码有一半以上都在本地驻守,最精锐的埃尔夫加部还被冯森在于尔岑成建制消灭,停留在布兰肯堡的估计只有一万人出头,就单论这一万人,也并非强军。 从那些叛军士兵们的口中,冯森得知,从攻下大半个南萨克森后,乌达大酋长一直处于醉生梦死中,每天拿来处理军务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很多事情都是埃尔夫加在处理,乌达有时候只负责决策。 所以在布兰肯堡的大营中,很多士兵吃不饱穿不暖,每天都有大量的逃兵,这些逃兵往往就变成了土匪,四处劫掠,把南萨克森的大小贵族和自由民们都快整不会了。 你乌达来之前我被法兰克人欺负,你乌达来了之后,我被土匪欺负,那乌达不是白来了吗? 当然,也不是所有乌达叛军的高层都是蠢货,比如埃尔夫加就是一个代表,很多的祭司还有一些聪明的贵族都在支持埃尔夫加,但可惜的是,他们的代表人物已经被冯森一杯毒酒毒死了。 冯森猜想,此时,这些人心中的恐慌和忧虑估计是无以复加的,南部叛军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比之维杜金德都不堪。 而马格德堡叛军呢,基本都在维莱蒂、撒克逊和索布人三方拉锯中早就残破不堪了。 此时的马格德堡,在索布人一通劫掠后,基本也是十室九空,饿殍遍野,那些索布人在拿到钱财货物后心满意足地回去过冬了。 至于维莱蒂人,他们在料理欧波里特人,而弗里斯兰人,也是在劳沃斯河附近与阿斯托尔福等人来回对峙拉锯,腾不出手。 看来,在明年夏天,叛乱就能彻底平定了。 太快了,冯森有些疑惑,在正史上,仅仅维杜金德一个人的叛乱就让查理曼处理了整整三年,到785年才能平定,而现在起兵的,不仅有撒克逊人还有弗里斯兰人、索布人等,可是这才783年,维杜金德的叛乱已经快要平定了。 真是奇了怪了,难不成冯森的存在还造成了正向的蝴蝶效应?不对啊,冯森可是帮着维杜金德把不莱梅都破了,还给维杜金德送去了军事教官和物资供应,为的就是希望他能把查理曼的注意力吸引住,方便自己施展。 结果,这不仅没咋吸引,还死的更快了。 冯森还想着趁这三年窗口期大捞一笔,在拿下吕讷后,继续攻下丹嫩贝格和布伦瑞克,起码把势力触角伸到马格德堡去,这样以后如果想要拿图灵根的拉默尔斯贝格矿山就方便了许多。 只是现在看来似乎是居然有些来不及了,真是计划不如变化快啊。 那是否要加紧步伐呢?冯森有些烦躁起来,他站起身,在空荡荡的大厅中来回踱步。 目前冯森道路有两条,第一条,是趁此机会,继续南下,在埃尔夫加战败的消息传出去之前,吴涛鸿儒布伦瑞克,浑水摸鱼。 假如对方还是没有发现的话,冯森甚至在想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千里奔袭,直取乌达叛军的大本营布兰肯堡。 第二条,就是信守承诺,班师回朝,发兵去救援欧波里特。 如果选择前者,冯森得到的可能是布伦瑞克甚至南萨克森的土地,到时候他可以直接组建南萨克森同盟,自己当盟主,就像那些所谓的东法兰克的贵族同盟一样。 得到了大片的土地和兵源,冯森自己能够在五年内把自己运作成全法兰克数一数二的大诸侯。 而选择后者,冯森可能要放弃这边的战事,去救援欧波里特,虽然他也能得到北海贸易的份额,但终究是给他人做嫁衣裳。 况且,此刻欧波里特国内什么情况,冯森一概不知,在乌达这边,他好歹还抓到了一些乌达的叛军士兵来审问,还有汉堡的商队可以收集情报,而维莱蒂人,他是一点情报都没有啊。 只是……冯森叹了一口气,先不说他和柳德米拉之间的承诺,就单论上次他出兵丹麦,欧波里特也是顶着丹麦的压力帮助他转运物资与伤员,且分文不取。 换句话说,欧波里特确实帮助了他许多,实际上,冯森起步时的那群斯拉夫商人很有可能也是欧波里特人对他展现出的善意。 在这块地界,哪来那么多信仰天父教的斯拉夫人?那些奴隶贩子十有八九是欧波里特人。 如何选择呢? 在这种重大的选择面前,冯森反而不再像之前那样来回踱步,而是直愣愣地盯着墙壁上摇曳的烛台油灯。 脑海中柳德米拉与德罗斯科的面孔不断地闪现着,但很快,查理曼和众多死去靖难军骑兵的面孔也在不断浮现。 终于冯森将目光从烛火上移开,他闭上了双眼,再睁开时,他长舒了一口气,苦笑着展开了桌子上的白纸,提起笔写下了自己的决定。 第一百三十二章 抢人头 “回援欧波里特?” 冯森看着白纸上的简体汉字,忍不住摇了摇头,苦笑起来,不论如何,德罗斯科总归是帮助了自己许多。 滴水之恩不涌泉相报也就罢了,难道还要在其受难时袖手旁观吗?冯森虽然总是自称灵活的道德底线,但很多时候,他又不得不抛弃理性来说一句:大丈夫居于天地间,总是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的。 曹操尚且有向董卓献刀的时候,人总不能沦为功利的走狗吧。 “就当任性一次吧,说到底……”冯森一边在白纸上写着计划和提纲,一边自嘲般喃喃自语道,“冯洛山啊冯洛山,你只知乱世枭雄能活命,却从未想过枭雄为何是枭雄啊。” 从腰间拿出一枚小印,冯森轻轻在这张白纸上一按,吹干了白纸上的墨水,招手叫来了一个侍从:“把这个交给陈司丞,让他写一份详细的计划表,然后发给汉堡,叫大家都议一议吧。” “喏。” 冯森看着那侍从匆匆离开,仿佛了却了心中的一桩事,脸上的神情也放松下来,既然下了决定,那剩下的就只剩全力以赴了。 叫来了两个侍从,冯森决定趁着太阳落山之前出去骑个马散散步,顺便查探一下于尔岑周边的地理形势。 推开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赤色的昏红天空,在连续几天的阴雨后,到了晚间的时候,浓厚云层中居然露出了太阳的一角。 踏在于尔岑泥泞的地面上,冯森能够感觉到屋子中一双双不安和憎恨的眼睛,这些居民中的一部分将在后面的几天中远离家乡,前往汉堡。 而在战争中立功的包衣们将会一跃成为旗人,成为人上人,来到于尔岑建起他们的城寨和农田,等待冯森的下一次召集。 这也就是八旗的运作模式,每征服一地,就将同文化的旗人运送到当地当贵族,然后将高层贵族迁徙到汉堡,成为新的包衣。 比如说,此次征服吕讷,吕讷所有拥有十头牛或者五十只羊以上的家庭都要迁徙到汉堡去,而他们空出来的土地和住宅则由冯森低价赎买,然后送给那些晋升的包衣们。 而迁徙到汉堡的那些大小贵族祭司家庭,到了汉堡后肯定要买房子,置产业吧?肯定要消费吧?他们的手中还是有着不少钱财的,毕竟是几代的积累。 就算没有钱,那冯森赎买土地时也给了不少啊,在一个地方重新安置是最费钱的,所以冯森不管花多少来赎买了他们的土地,这些钱总归还是会流回他自己的手里。 虽然看上去多此一举,但经济就是在不断流通中繁荣起来的,金银埋在地下那不叫钱,那只是一堆破石头。 晃晃悠悠地走到了于尔岑的寨子外,空气中血腥气还未散尽,几只乌鸦趴在一块血肉上,不断地啄食着。 木寨的外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断壁残垣,焦黑的痕迹布满了一整面围墙,冯森能够清晰地闻到一股松焦油和湿木头点燃的呛鼻气味。 在木寨前的村庄广场上,一群撒克逊士兵正聚集在一起,他们将三名敌军的尸体环绕捆绑在一个木桩上,向他们的口中插入铁剑将其固定在木桩上。 在这些尸体悬空的脚下,是一些碎裂的兵器和敌军的人头,其中还有不少带着血迹的白骨。 “这是在干什么?” 一个撒克逊侍卫恭敬地回答道:“这是对沃登的献祭仪式,这么做能够得到神灵的欢心,保佑我们能百战百胜。” “倒是忘了这一茬。”冯森一拍脑袋,问道,“这些人头都是哪来的?” “都是点过数计过功的,他们说祭祀完就烧掉,陈司丞就由得他们去了。” 冯森摇摇头,笑道:“那还是别打扰他们了,我们走吧。” 在萨克森的土地上,虽然在查理曼的压迫下,各地大小领主都不得不改信了天父教,并且建立了教堂用以传教,而很多自由民也成批量地改信,看上去一副颇有成效的样子。 但实际上,由于征服时间尚短,加上教士人手不足,很多所谓的天父教区中改信的撒克逊人往往都是双重信仰,就是表面上信奉天父教清心寡欲,私底下照样玩血祭血神。 在他们眼中,这个世界上有奥丁有索尔有一大堆神,所谓的天父也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多少信一点,反正不要钱。 像这种大部分人表面信仰都属于情况良好的教区,大多数教区都是贵族领主信仰天父教,底层人照样信仰他们的沃登(奥丁)和佩伦(斯拉夫神话主神)。 目前的天父教还没有发展到后世那样的统治力与控制力,所以人们尤其是这些第一代被征服的异教徒,他们对待宗教信仰一直是相当地灵活,而这种情况一直普遍出现在中世纪的大陆上。 这种双重信仰的情况会一直持续很久,甚至会一点点侵蚀天父本身,比如说很多地方版本的圣像和画作都带着当地原始信仰的元素,给以塞亚画羊角的都有。 到了后来,一些邪神的信徒还会逐渐侵蚀地方教会,把自家三面的邪神硬说是天父,那些宗教裁判所干的事情大部分时候都是清除这些异端,像烧女巫这种行为,宗教裁判所反而是明令禁止。 先不说冯森该不该制止他们,就他自己在打完仗后,还时不时筑京观呢,双方大哥二哥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撒克逊人的祭祀更血腥一点罢了。 “抓住他!” “那是我们迪克百户的!” “把人头放下!” 冯森骑着马正想去旁边的一处水泽看看,耳边突然传来一阵聒噪之声,却见克波特怀中抱着一颗人头,在几个撒克逊士兵的围追堵截之下一路狂奔。 甩开了身后两个试图抱住他的士兵,克波特来到了祭坛前,将人头往里一塞,便哈哈大笑地直起了身。 而那身后追击的士兵则面露怒色:“把人头还给我们,这是我们迪克百户的祭品!” “那人头上写了名字吗?”克波特身边,一个精明的撒克逊士兵马上骂道,“有本事你让人头说:我是迪克百户的祭品。要是那样,我就把人头还给你。” “该死的!”迪克手下的几个士兵勃然大怒,“不给是吧?好!我自己拿!” 说着他便冲入祭坛中,在那几个士兵反应过来之前揪出了一个人头,向着自家的方向跑去。 而克波特等士兵更是又惊又怒,这可是给神灵的祭品,居然被抢跑了,这肯定要降下神罚啊! “站住,别跑!把人头还回来。”于是十几个士兵又跟在身后一路狂追。 望着这场闹剧,冯森不由得有些好笑,他叫来了旁边的侍从:“和克波特还有迪克说一声,这人头抢来抢去的,容易感染瘟疫,让他们拿个皮革球代替吧。” 第一百三十三章 老衲的身子冰清玉洁 冯森在于尔岑待了七天左右,期间除了接受了吕讷另外两个聚居点的投诚外,其余的时间都在重修于尔岑的木寨子。 等到汉堡后续的旗人驻军到达后,冯森便回到了汉堡,此时已经是十一月上旬了,而距离冯森预计出兵救援的十一月底,还有半个月左右。 这不是因为冯森拖拉怠慢,而是新征服,哦不,新结盟的土地上,需要时间来稳固,另一边欧波里特的情报也需要打探,而且才征战完的士兵同样需要休息,后勤补给什么的也得重新规划。 拉着柳德米拉和阿多尔,冯森牵着飞鬃的缰绳,有一搭没一搭地讲着三国演义的内容,在汉堡的大街上缓缓走着。 汉堡依旧是那副老样子,四面八方涌来的难民,背着十字架到处走的驼背丕平,每天学习礼仪垮着脸的阿多尔,还有日夜不停的砖窑与来往的商船。 随着战局的逐渐混乱,冯森的对外贸易反而更加繁荣,在汉堡的土地上,除了之前的那些弓弩作坊等,一些新的铁匠铺也开了起来,来自北欧的铁矿石在先进的煤矿炼铁的技术下,大量转化为了农具和武器。 虽然铁匠铺开了起来,不过铁的产量依旧很低,冯森计算过,起码到目前为止,如果没有铁矿石输入限制的话,以目前铁厂的炼铁速度,一个月的最高产能就七八百斤铁。 这是建立在最基础的木炭加热的膛式炉的基础上,冯森见过那些铁匠如何熔炼铁矿的,就是简单地将铁矿石和木炭塞到炉子里,烧就完事了。 这种炉子一般来说经过层叠焙烧大概会产出一种海绵状的铁块沉积在炉底,这些铁块要经过二次熔炼和锻打才能产出铁器。 这些垃圾炉子一次要用掉二百磅的木柴,花上八到十个小时,才能产出五十磅半熔的铁块,一天的时间产出一百磅半熔铁块就不错了,而且这些半熔铁矿还要经过二次锻打,实际到手的能用的铁质量也就一半左右。 而冯森这几个月真正的铁的产量平均一下也不过四百斤左右,毕竟外部输入的铁矿数量也不是那么多。 在北海贸易中,汉堡的船还是太少了,就算是只挑品相不错的铁矿石,还是弄不到足够的北海铁矿。 而在利珀的鲁尔男爵领,冯森虽然有四五千亩的煤矿和铁矿山地,但一来没有勘探无法开采,二来道路断绝,送不到他手上。 不过就算如此,这种铁产量已经远远高于周边了,实际上,已经有不少商人试图从冯森这里购买铁器武器,只不过冯森自己在内部都不太够用,所以并未出口。 目前的铁的产量差不多是四百斤出头,冯森差不多把产量的一半用在了铸造箭头、斧子、长矛和链甲上,其余剩下的才轮到农具和各式工具。 单论冯森的汉堡,铁器普及率绝对是冠绝周边的,当不莱梅的农民在种地时还在使用兽骨锄头或者石制锄头的时候,汉堡已经在使用铁锄头和曲辕犁了。 “柳德米拉?柳德米拉。”阿多尔拉着柳德米拉的手轻轻晃荡着。 “嗯,嗯?怎么了?”柳德米拉仿佛大梦初醒一般问道。 “你最近一直在走神,是在担心你的父王和哥哥吗?”阿多尔睁着大大的眼睛问道。 柳德米拉勉强笑道:“当然会担心,但是冯已经答应出兵了,父亲和哥哥一定没事的。” “要不我帮你我去催催冯吧,让他……” “别!”柳德米拉立刻叫住了阿多尔,“别催他,你别看冯百战百胜,但战争永远都是如同洪水火灾一般,没有万无一失一说,为了胜利,还是让他多准备一会儿吧。” “哦。”阿多尔心情似乎也不佳,她闷声闷气地回答了一声,随后抱住了柳德米拉的腰,“冯说他要去视察港口,要我们自己回去。米拉……放心吧,冯那么厉害,他一定能打败维莱蒂人,你的父王和哥哥都会没事的,别担心。” 柳德米拉忧愁地看向冯森离去的背影:“你说如果我想和冯一起去支援欧波里特,他会同意吗?” “应该会吧……”阿多尔卷着头顶上银色的呆毛,“父王打仗的时候总是把我们带在身旁,虽然是待在后方的大本营中……哎呀,米拉,不要蹙眉了,这一个月我见到你蹙眉的次数,比我之前见到你蹙眉要多一倍。” 柳德米拉无奈地舒展开了眉头,这几天她一直在做噩梦,她也知道冯森在积极准备,并且在差不多一周后就会出兵援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希望冯森能够现在就出兵。 柳德米拉知道这种想法既无礼又无理,但她总是忍不住这样想。 深深看了一眼冯森,柳德米拉神色逐渐复杂起来,她搂住了阿多尔:“我们走吧。” 冯森带着侍卫沿着阿尔斯特河,一路走到了汉堡的港口,汉堡的港口中停着七八艘维京长船,有大有小,一些守船的诺斯大汉正躺在船上呼呼大睡。 而在港口的广场上,来来往往的有不列颠的肯特人与麦西亚人,有斯拉夫人与波美拉尼亚人,他们大多神色凶悍,腰间别着武器,这乍一看还以为是哪处海盗港呢。 不列颠——萨克森——斯堪的纳维亚的三角贸易除了给冯森带来了堆满三个仓库的羊毛和大量的铁矿石外,还带来了一批让冯森意想不到的移民。 这些移民大多来自斯堪的纳维亚,有自由人也有奴隶,基本都是诺斯人,这群诺斯人应该是发现了三角贸易的收益很高,于是也开始掺和进来。 不过与汉堡商人单纯做生意不同,让维京人做生意,那就是连打带抢,打不过了再做一做生意。 这些赃,咳嗯,货物总得是要出售的,海盗们当然有自己的海盗湾,但相对于寒冷且贫瘠的北欧海盗湾,汉堡这处港口无疑是更得到维京海盗们的青睐——此处不仅冬暖夏凉,而且还能买到大部分维京海盗们想要的东西,这不比从二道贩子手中买快多了便宜多了? 况且这群诺斯人还有不少与维京旗中的旗丁关系匪浅,很多港口上的贸易和关系都是本地的维京旗丁当的掮客,方便他们把赃物给…… 不对啊,那不真成海盗湾了吗?冯森晃了晃脑袋,算了,这个时代当海商和当海盗几乎没什么区别。 此时,两个熟悉的身影正从码头上走来,正是陈崇义与真慧。 “大帅。”两人各自向冯森拱了拱手。 “嗯,二位也是来这附近散步的吗?”冯森调笑道,“大和尚该不会是来找流莺的吧?” “可不敢妄语。”真慧假模假样地行了一记合十礼,“老衲的身子冰清玉洁贤良淑德,而老衲本人更是刚正不阿不近女色,老衲此番到此,是为了公事。” “公事?”冯森立刻摆正了颜色,“什么公事?” “是一些诺斯人想要投旗。”陈崇义拿出了几张白色的榆树皮,递给冯森。 “想投便投就是了,这有什么好让二位联袂前来的?”从陈崇义手中接过白色榆树皮,冯森奇道,“这又是什么?” “这是那些诺斯人的身份证明。”陈崇义苦笑道,“他们要当百户。” 冯森瞬间便明了了,按照他制定的八旗规章制度,投旗的人最多上来当个旗人,不管是十户还是百户都得先权且代着,但是旗人的身份对等的是自由民,这些老斯德哥尔摩正蓝旗的贵族们马上就不乐意了。 爷才不要当自由民臭要饭的呢! 这倒的确是个问题,冯森思考了一会儿答道:“这样,最近咱们不是要支援欧波里特吗?咱们出补给,雇佣这些诺斯贵族,到时候手底下见真章,要是在战场上表现良好,我可以直接给他们赐百户。” “喏!” 第一百三十四章 紧急军议 连续的犬吠声在耳边响起,韩士忠伸了个懒腰,他看着头顶的房梁,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老爷,您醒了。”一个带着古怪腔调的声音在耳旁响起,接着一只雪白的柔荑从一旁伸出抚到韩士忠的胸膛,韩士忠不看都知道这是谁。 韩士忠抓住那只柔荑转过身,将脑袋埋入了那雪白的柔软中,在一串咯咯的笑声中,他在那些滑腻的颤抖上狠抓了一两把,这才翻身起了床。 “老爷,我更衣给您。”身旁的小妾丝毫不加掩饰地光溜着身子下了床,撅起臀部便从一旁的衣架上拿下了两件衣服。 看着这样一具躯体在眼前晃来晃去,韩士忠真真看得眼热,他一把搂住了那小妾的细腰,将她推到了床上,大被一合,整个胡桃木的大床便晃悠起来。 过了差不多有两刻钟,韩士忠放开了怀里这具如同烂泥一般泛着红晕的躯体,正要起身,却听到身后的小妾挣扎着要起身,想帮他穿衣。 “不用起。”韩士忠粗暴地一推,将她按到了床上,“老夫还没那么老,连穿衣服都要别人帮忙。” 自己穿上了亚麻的圆领袍子,外面又披了一件未系腰带的羊毡的宽袖交领罩衣,韩士忠便向着门外走去。 随着月份的增加,天气越发地冷了,但还没到当年在辽东时滴水成冰那么冷,汉堡的冷是阴冷与湿冷。 作为靖难军中的高级将领,韩士忠自然分到了一个位于将府门前的一环的大宅子,和他住对门的就是王司马。 这间宅子差不多有三进,最外间大院中正是韩士忠平日里练武的地方,韩士忠虽说是老将,经常自称是老夫,但实际上他今年只有四十五岁,以后世的标准来算,正值壮年。 在做了几个热身的动作,韩士忠脱去了罩衣,从兵器的架子上摘下了一柄长弓,开始练起了箭术,靖难军中以箭术为先,大比比的也是箭术,韩士忠的箭术虽然比不上年轻时当响马的时候,但却也数得上一流。 一石的长弓噗噗两箭一箭中喉一箭中腰,劲力都是穿了垛背。 “耶耶好箭术。”一名有些削瘦的小麦色皮肤的青年从屋内走出,只不过他的脸上还挂着一对浅浅的黑眼圈。 “比不过大帅的神射。”韩士忠忍不住感慨了一声,“人常说老当益壮,我当是误传,这老人终究是比不过壮实小子,但如今,老夫居然觉得有几分荒唐道理。” “耶耶自然是愈老愈壮,只是何出此言?”韩纲走到父亲的身边,不知道为何,他总感觉到老爹似乎比以前高了一点。 韩士忠摇头道:“击败维京蛮子那日,我便觉浑身瘙痒,腹泻不止,我本以为是脱力,可自从那天后,我便觉像是返了十岁,上下有使不完的劲儿。每天吃的饭也多了,力气也见长了,肾水也多了,甚至身体都莫名高了半分。” “竟有如此奇事?”韩纲走上前捏捏老爹坚实的臂膀。 韩士忠看着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儿子,不由得皱起了眉:“大郎,近日精神头似乎不佳啊?” 韩纲小麦色的脸庞上突然有些泛红,冯森给八成以上的靖难军兵士都发了老婆,尤其是韩氏父子这两位高层更是不仅有小妾还有大小女奴。 韩纲的妾室正是一名法兰克女奴,虽比不得贵女端庄,但依旧千娇百媚,她年纪比韩纲还要大上三岁,正是如狼似虎的时候,而韩纲才二十,也正是火气正旺,自然玩的欢实了一点。 “哼。”韩士忠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老夫当年当马贼的时候,什么销金窟蚀骨洞都见过,年轻人不要太气盛,再如何也得节制。 况且,你这大半年了,你那小妾肚皮一点动静没有,说不得有什么问题,你赶紧给老夫换一个能生的,老夫来这边第一胎都快生了,你这大小伙子,一点动静都没有。” “喏。”韩纲苦着脸回道,“耶耶,那我去上值了。” “去吧去吧,我再练一会儿。”韩士忠说着从一旁的兵器架上又拿下一把朴刀,在院子中挥舞起来。 韩纲和老爹道了别,出了韩府的大门,走不了两步路就到了将府旁的衙门前,走入衙门内,却见几个侍从僧同僚已经坐在长桌前开始复习汉文了,这股子精气神把韩纲看得老脸一红。 汉堡郡的衙门内是开有小夜校的,在夜校中,冯森会亲自担任校长,每隔一天给侍从僧们讲解汉文与典籍,教授孔目官们《拜日经》教义、拉丁语和法兰克语,经过差不多六个月的学习,双方现在已经起码能交流了。 “韩司丞。”虽然目前的屯田司还只有一个框架,而韩纲还只是一个假司丞,但众人已经顺着韩司丞这个称呼在叫了。 韩纲同样向着各个同僚拱手回应。 坐在一张大方桌前,韩纲开始拿起一块白榆树皮,开始书写起明年的屯田计划,按照冯森的指示,明年的目标是屯田一万亩,包括农田五千亩、果园一千亩与牧场四千亩。 以目前的情况来说,由于到处的沼泽与森林,韩纲认为那可能需要与营造司的陈司丞合作,排干沼泽中的水才行,否则根本完不成这个目标。 写了半上午的文书,韩纲放下了笔,看着一桌白榆树皮的草稿,韩纲摇了摇头,这些文字都还要誊抄到纸上,军中识字的人还是太少,只得自己来了。 韩纲招手叫来了一个侍从:“备马,我要去一趟城外。” 侍从们很快从衙门的马厩中牵出了一匹汉诺威马,韩纲翻身上马,在几个弓手的护持下,向着城外新坊的工地走去。 韩纲抬头看看天空,正是漫天的阴云,看得人心气都郁闷了几分,这汉堡天气真是古怪,常常一阵雨下个一刻钟一炷香就不下了,搞得人打伞也不是,不打伞也不是。 可他没走出几步,却见陈司丞与老爹正一道骑着马向着衙门走来,韩纲立刻走上前拱手道:“陈司丞别来无恙,这是往哪去?某正好有事与陈司丞商议。” “有什么事暂且先放一放,节帅召我等入府军议,说有急事,你也一起来。”韩士忠拽着韩纲马头的缰绳轻轻一拉,便将其掉了个个,向着将府走去。 来到将府前,在马厩中已经能看到各色的骏马,而来自各处地方的靖难军校尉都已经从四面八方赶来,聚集到了将府中。 跟着几个侍从入了将府,在安排好的座位上坐下,韩纲听到了一声闷雷,接着便是一阵叫骂声与暴雨拍击瓦片的声音。 下雨了。 “诸位。”待所有人坐定,冯森这才匆匆出现,韩纲从未见过他的脸色如此凝重,“昨天,埃里克率领的法兰克军队在易北河岸被叛军半渡而击,大败而还,死伤流亡逃跑者万余。” 第一百三十五章 议一议吧 “所以,战局又僵持住了?”张世成站起身问道,“去攻伐维杜金德的不是查理殿下吗?” “查理殿下在先前的不莱梅之战中,感染了风寒,目前仍然在养病。至于局势,不仅仅是僵持住了。”冯森缓缓摇头,“假如埃里克伯爵的这次失败是真的,那么我想,查理殿下可能要被围困在汉堡了,我们救还是不救,这将是这次军议的第一个议题。” “救驾好啊!救驾勤王……”张世成话说到一半却被冯森打断。 “阿成,暂且等等,这只是第一则消息。”冯森掏出了第二张纸,“同样是昨天,我们在欧波里特边境的岗哨接收了三个残兵,他们是齐诺瓦茨带领的雇佣军,他们带来了一个消息—— 欧波里特的王都梅克伦堡沦陷了,实际上,在一周前就沦陷了,欧波里特国王维茨劳斯病死,欧波里特王子德罗兹科在巷战中战死,欧波里特王室男眷几乎全部覆灭。” 说到这里冯森的话语不由得有些低沉,一周前,一周前正是他刚刚从于尔岑回到汉堡的时候,如果那个时候不顾后勤果断出兵,是不是能够挽救他们呢? 算算行军速度,冯森知道是不可能的,但是,这该如何向柳德米拉交代呢? “怎么处理维莱蒂人和欧波里特人的关系?这是军议的第二个问题。”冯森打起精神将这些抛诸脑后,继续朗声说道。 “第三则消息,是前往南萨克森贸易和打探消息的商队带给我们的,乌达的两万叛军打出了为埃尔夫加复仇的旗号,正在向着吕讷进发。如何抵御乌达的叛军,这是此次军议的第三个问题。” 将这三则消息和相关的情报扔在桌子上,冯森一屁股坐在了身后的橡木椅子上,扫视了一下左右群臣:“怎么样?议一议吧。” 冯森看着左右没人说话,他用手指点了点第一张纸:“都不说是吧,好,那我说,来人,把那个使者押进来。” 很快,大门敞开,一个身材高大的丹人武士出现被另外两名维京旗丁押着,推到了大厅中,而在他身周六个侍卫分别持六柄斧钺,抵住了他的腹部、喉咙和头颅。 那丹人使者高傲地环视了一圈,不屑地用法兰克语说道:“原来威震萨克森的汉堡伯爵只是一个胆小鬼,我空手前来,却还要用长矛与斧头限制我的行动。” “我们对待贱民就是这样?”冯森居高临下地盯着丹人使者,“如果你要给阿尔比恩传话,那最好现在就说。” “在得到应有的尊重前,我是不会说任何一句话的。”丹人使者背起双手,将脑袋看向别处。 冯森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既然你不愿帮阿尔比恩传话,那你就是敌军的奸细,拖出去,斩首,诸君,我们继续议。” “你,你怎敢如此!”那丹人使者又惊又怒,但还没等他有什么动作,旁边的几个侍卫便扑了上来,将其双手反剪,捆上了绳索。 在丹人使者的挣扎中,几个侍卫将其向门口拖去,眼看着真要被拖出大厅,那使者立刻慌了,他用脚勾住了门槛,大声呼喊道:“我是使者,我是使者,我是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的侄子,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然而冯森依旧没有什么动作,那丹人使者眼见大厅的大门即将关闭,他再也绷不住了,大喊道:“我愿意传话,我是来谈判的,拿长矛抵着我吧,我接受,我接受。” “哈哈哈哈哈。”大厅中立刻便是一阵哄堂大笑。 等到那丹人使者被斧钺抵着,脸色青一阵红一阵地重新押上来时,他比之前老实了许多:“尊贵的伯爵大人以及各位贵族,我是伟大的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的使者,我奉命而来,向伯爵大人传三句话: 其一,伯爵大人帮助维杜金德攻下不莱梅,说明对国王卡尔并没有那么忠心,无非是利益所趋。 其二,伯爵大人虽然英武难当,但我们已经与乌达结盟,人数众多,若要与我们作对,伯爵大人唯一的路子就是率领骑兵离开,但那样,汉堡的一切都会被摧毁,相信伯爵大人也不太愿意舍弃汉堡这个繁荣的港湾。 其三,伯爵大人与西格弗雷德国王并没有太大的恩怨,国王殿下愿意接受您的效忠,并调解您与阿尔比恩阁下的矛盾,并且将盎格利亚送给你,作为您的封邑。” “真是一个大礼!”冯森大笑起来,“西格弗雷德愿意把整个盎格利亚交给我,我相信条件不仅仅是以上对吧?” “是的。”那个丹人使者咽了一口口水,“西格弗雷德国王需要您付出一点点小小的代价,就可以获得这一切,他要三个人。” “嗯,让我猜猜,是不是吉塞拉、阿尔沃与阿多尔?”冯森身体前倾,嘴角微微弯曲。 丹人使者勉强奉承道:“您的智慧简直是如同智慧巨人密米尔,您猜对了两个,阿尔比恩阁下想要吉塞拉女士,西格弗雷德殿下想要阿尔沃阁下以及您本人,殿下希望能够得到您的效忠誓言。” 大厅中陷入了寂静,但现场每个大小校尉的脸上都带着一股令人恶寒的笑意。 “如果西格弗雷德跪在大帅面前,行三拜九叩之礼以求之,说不定大帅会考虑的。”王司马一本正经地对着那丹人使者说道。 “哈哈哈哈哈。”那些个粗俗的校尉们可不管这些,一通丹人使者听不懂的污言秽语便投掷过去。 “西格弗雷德区区一介蛮夷,也敢称王?” “吃你奶奶的驴鸟去吧!” 而那丹人使者伫立在中间,茫然地看着群魔乱舞的校尉们,虽然他听不懂汉文,但他却能听出他们话语中情感。 “等等,等等。”丹人使者大叫出声,“你们你没有明白我们的意思吗?如果加上丹人的力量,卡尔面对的叛军将会达到六万有余。 我们丹麦有一万精锐战士,维莱蒂有一万五,乌达有两万,而阿尔比恩还有一万出头,加上弗里斯兰的六千人,我们甚至有六万人!你们只有两个伯爵领,难道你们还能有能力与我们抗衡吗?” “你听不懂汉文,我可以理解。”冯森跨过桌子,走到了那使者面前,“我来给你翻译翻译,你回去,也给西格弗雷德翻译翻译——西格弗雷德,你就是个几把,记住我说的话,我就在汉堡等你。” “这意味着开战!”那个使者破音般大叫道。 “那就来吧。”冯森一把抓住使者的头颅,“看来你无法理解我的意思,翻译不了我的精髓啊,你们几个,扒光他的衣服,我要给西格弗雷德写一封信!” 就在那个丹人使者被几个侍卫死死压在身下,一边哭嚎着,一边被一群靖难军大汉围在中央的时候,在大厅的一个角落,一个侍从僧掏出了画板,用炭笔轻快地画下了这历史性的一幕。 第一百三十六章 敢不从命 “别忘了给他纹在背上。”冯森朝着那些将晕倒的丹人使者抬走的侍从喊道,“我们有会纹身的人吧。” “纹身这种活,咱们军中会的没有一百也有九十了。”韩士忠哈哈笑道,“真不知道那个丹人国王看到这封信时会是一副什么模样。” “好了好了,大家还是安静一下,要开始议事了。”冯森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收敛起了笑意,“我之前要你们议事,见你们一个个都不说话,我还以为你们是心疼家中豪宅美眷呢,是尝过了富贵就怕死了。” “节帅这话说得我就不乐意听了。”一个小校叫屈道,“节帅还能不知道我们?” “这瓶瓶罐罐的谁稀罕,只要节帅您一声令下,咱们找一地当马贼去,聚啸山林岂不快活。” “节帅,您发的女子倒是抗造好生养,但不过小家碧玉罢了,要说享了富贵,应该是张校尉最享富贵!” “是啊,节帅,我前些天才见着张校尉半夜从一位法兰克贵族的院子里翻出来,墙头还有位妇人帮他放风呢。” “闭嘴!都给我闭嘴!小心我抽你们!”张世成恼羞成怒地骂道。 冯森拍着桌子大笑起来:“好小子,变白了之后,桃花运倒是好了不少啊,好了好了,知道你们不怕死了,那这两面夹击,你们怕否?” “不怕!”一个小校高声叫道,但很快,他迟疑了半秒又加了一句,“但是节帅,假如他说的是真的,以我们的实力真的能打败他们吗?当然,假如我们靖难军八千人都在的话,当然能横扫整个欧罗巴,但现在,我们只有一千人。” “哦?”冯森摇了摇头,“你觉得我们一千人无法抵挡敌人的六万大军?” “呃,我需要仔细想一想。” “这有什么好想的。”冯森瞪大了眼睛,“一千靖难军当然打不过六万人,哪怕他们大多数都是杂鱼,但问题是,我们真的只有一千,而敌人真的有六万吗?” 冯森站起身,来到了大厅的正中央:“首先我想问的是,敌人真的有六万吗? 我的想法是没有,从空间的角度上来说,以汉堡的地形和道路条件,说实话,展开一万的兵力已经是极限了,除非他们能够帮我们砍光森林填平沼泽,或者他们能飞。” 冯森向着旁边的侍从摆了摆手,一扇绘制着萨克森以及附近区域地形图的屏风被搬了上来。 “如果我们将这个角度扩展到整个战局,你们就会发现,相比于我们的人头,阿尔比恩和西格弗雷德明显更想得到查理的人头,所以来自他们的两万兵力将会牢牢锁在不莱梅。 请相信法兰克国王的诱惑力和能力,他会坚守住不莱梅,死死拖住那两万人直到援军的到来,所以,现在他们的兵力还剩四万。 在这四万中,根据我和沃拉德以及阿斯托尔福的信件和西不列颠公司成员的情报网——弗里斯兰的军队还在与他们隔着劳沃斯河对峙,所以,现在他们的军力还有三万五。 在这三万五中,维莱蒂人正在处理欧波里特王室的烂摊子,据逃亡士兵们口中的消息——组成欧波里特的四大部落中,有两个正在和维莱蒂人闹不愉快。 在短期内他们是无法进攻我们的,就算他们进攻了,也顶多只能出动一万左右的部队,所以,三万五再减一万五,只剩乌达的两万叛军了。” 冯森耸了耸肩:“有没有感觉好一点了,我们真正需要对付的,只有乌达的叛军。” “但是两万的话,依旧会很多,就算是两万头猪,咱们一天一夜都抓不完,更何况是人?”一个小校举手问道。 冯森定的规矩,军议中任何人可以发言,最后的决定无论对错都不追究提出者和赞成者,所以不管是大小军官,都能发言。 “你并非辅助管理八旗的那批校官对吗?”冯森走到他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当然,这在咱们军中是常态,还有很多人都不曾太多深入到本地的事务中。 但我想说的是,在座的各位,尤其是将官,你们在未来几乎是肯定要外放一方做军事主官的,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够更多地出去走走,而不是一直待在汉堡这片小天地中。 王司马,告诉他你觉得咱们能动员出多少兵力?” 王司马手持笏板,朗声念到: “到今年十月为止,我们共有撒克逊旗共二十一个满员百户,维京旗共三个满员百户,法兰克旗共五个满员百户,每个满员百户出战兵十五,辅兵十,以上总计七百二十五人。 这些八旗军每个月都要进行三天训练,并且在冬季会有集训,每个人至少携带一柄铁质武器、一套冬衣和一面藤牌。这是八旗义从部分。 在八旗义从外,我们还能征召包衣,尤其是维京旗与撒克逊旗包衣中中包含着大量的精锐农兵和维京战士,一周前我们进行了点数,一共能召集九百五十七人。 他们只拥有一柄铁质武器,除了之前的战斗经验一无所有,只有一颗赌命之心。这是奴兵部分。 在这两者之外,各个未曾投旗的撒克逊部落与法兰克村庄自由民,加上来投奔的流浪武士,差不多能出五百人左右,但这些人的战斗力……哈哈。” 接着王司马的话,冯森继续说道:“当然,最后,还有我们自己,我们的靖难军,一共一千两百人。 这也就是说在汉堡和吕讷整体动员的情况下,我们总计能有3300人的军队,和对方的两万军队相比,我们只需要将交换比维持在一比六以上,就足以击败他们——在正面战场。” 说到这里,冯森突然诡异地一笑:“但很多时候,我们往往并不需要在正面战场击溃敌军。” 诸多校尉立刻露出的明了的笑容,并把目光投向了真慧,而真慧双手合十,唱了一声天父道号:“阿门陀佛,老衲行事光明磊落,不要以此目光视之。” “所以,我们的任务就只剩打败乌达的叛军?”一个小校挠着脑袋,“这倒是比之前要容易很多。” “不!”冯森斩钉截铁地道,“除此以外,我们还要继续击败丹人、维莱蒂人甚至弗里斯兰人,所以在击败了乌达之后,我们还要继续去击败那四万敌军!哦,顺带帮着阿尔沃夺回王位,还得帮柳德米拉复国。” “用三千人?!”几个小校大惊失色,“我们不可能不减员的,在这种情况下击败四万人?!这不可能!” “完全有可能。”冯森盯着黑眼圈,站在了那副舆图屏风前,“因为我们不是三千人,而是两万三千人。” “那两万从何而来?” “不知道我有没有向你们提过——在利珀河附近,驻扎了两万来自教会与各地自由民组成的联军。”冯森回过头,在舆图上的利珀河点了点,“我们会在这里获得两万援军,只要我们能够打败乌达。” “但您要怎么让他们屈服于您呢?听从您的指挥呢?”一个小校问道,“您和他们的掌控者见过面?” “没有。”冯森慵懒的眼神中少见地出现了燃烧的火焰,“我也没有把握能够指挥他们,对他们,恐怕我唯一的筹码就只有我们的王长子丕平殿下。 但战场之上,我们永远无法掌控所有事,我们无法确定计谋能否成功,我们无法确定我们是否能说服那支军队,我们得赌。 天父保佑,天命一直在我,让我连战连捷。 森少长任事,十二起便与诸君同列,此异乡中,诸君便是森唯一血亲,森甚少求人,但今日,森却不得不恳请诸位叔伯弟兄,请陪森再赌一次,赌出一场泼天的富贵!赌出一场子孙万年!” 说完,冯森双手合拢,向众人长揖拜倒。 在差不多有一秒的沉默后,所有的大小校尉齐刷刷地站起,他们看着这个一直以来为他们带来胜利与荣华的主将,几乎所有人都忘了他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 “敢不从命!” 第一百三十七章 汉堡靖难军致丹麦国王的信 “西格弗雷德你这个杂种,丹麦的田舍汉,驴日的小跟班。 你光屁股都干不死一只刺猬,算哪个门子的国王?老子拉出来的屎,你肯定爱吃,你吃完,你家军队在底下接着吃。 你这女表子的杂种,还敢管老子的事?水上地上随便你挑,怂的是孙子,干你老娘。 你这个里伯日山羊的偷羊贼!浮浪破落户!狗鼠辈!无赖畜生!老狗,猪狗,老猪狗!直娘的驴头獠子,腌臜的死狗奴! 西格弗雷德,你就是个蠢虫,泼贼,老咬虫,你的军队就是贼禽兽,乞索儿。听好了,你这个天下最傻的大傻(和谐),奥丁面前的dinner: 短短之王西格弗雷德,你就是老子大雕里的一根肉筋!” 位于里伯的丹麦王宫中,西格弗雷德端坐在宝座上,疑惑地端详着裸着背趴跪在自己跟前的侄子。 他茫然地注视着侄子背上的纹身,眼角不由地抽搐了两下:“这是什么鬼玩意儿?” 站在主人的身边,西格弗雷德的“智奴”西里尔探出脑袋,阅读了一遍这篇奇怪的书信:“主人,如果他们是来投降的话,为什么会在一开始谩骂您?” 冯森给西格弗雷德的“信”中,除了拉丁文之外,还使用了大量的汉文,虽然西格弗雷德知道这群汉人在谩骂自己,但却不明白对方究竟在表达什么意思。 一个侍从走到了主仆俩跟前:“殿下,我必须得告诉您,他还向您寄送了一封书信,这封书信中,对方解释了这些汉文的意思。” “不早说!”西格弗雷德从侍从手里抢过了那几张榆树皮,丝毫没有发现那个侍从古怪而惧怕的眼神。 在榆树皮的不断翻动声中,西格弗雷德的脸上仿佛被人扔进了一颗石头,荡起了层层叠叠的皱纹的浪花,他的眉毛倒竖着,连呼吸声也逐渐粗重了。 一旁的西里尔感觉到事态似乎有些不对劲,他忍不住问道:“主人,您……您没事吧?” “他怎敢!”西格弗雷德猛然站起身,将那几张榆树皮重重地砸在丹人使者的背上,他须发皆张,仿佛一头发怒的老虎,虽然他们没有见过老虎,“他怎敢?!” 西格弗雷德注视着那几张榆树皮,仿佛那是他的杀父仇人,他浑身颤抖着,甚至有些晕眩,在西格弗雷德还是私生子的时候,被人羞辱过很多次,但其言辞加在一起都不如这封信万分之一。 剧烈地喘息着,西格弗雷德感觉到脑门上的青筋正在乱跳。 看着满脸怒容的主人,西里尔咽了口口水,轻声道:“殿下,息怒,他们到底说了……” “啊——”西格弗雷德赤红着双眼,突然拽出了一把大斧,他大吼一声,猛地向下劈去,将那些榆树皮连带着下方的丹人使者瞬间斩成了两半。 “啊——”丹人使者死前的惨叫几乎是在为西格弗雷德唱和声。 海量的鲜血喷涌而出,染红了脚下的枫木地板。 “该死的混蛋,居然敢如此侮辱伟大的丹麦国王!” 西格弗雷德双目通红,握紧斧柄的右手微微哆嗦,他咬牙切齿地瞪视着下方已经彻底断气的丹人使者,胸膛剧烈地起伏着。 西里尔瞟了一眼被血液浸润的榆树皮,他勉强能辨认出前几个字是:“致没有任何文字与智慧的短短之王西格……” 西里尔的额头流下一滴冷汗,他强压住心中的恐慌,低声劝慰道:“殿下,那群汉人只是一群无知的野蛮人,您是奥丁的宠儿,齐格弗里德的后裔,这群汉人根本无法理解您的伟大,无论他们说了什么,都只是表现了他们的无知,我的殿下。” 在咳嗽了两声后,西格弗雷德的呼吸逐渐恢复平缓,但他的愤怒并未因此消退,反而更加炽烈,他嘶哑着嗓音道:“那群汉人根本不是什么野蛮人!我的儿子,他们聪明着呢。” “所以,殿下,他们对我们宣战?” “是的,战争,这群来自所谓东方的汉人,想要一场战争。”西格弗雷德强压着怒火,从桌子上拿起一罐水果罐头,将其中的水果通通灌进了嘴巴里。 “西里尔,我曾经非常欣赏他们,就像奥丁总是欣赏战场上的勇士。”西格弗雷德嘴中嚼着苹果片与醋栗,说话的时候食物的残渣乱飞。 “我对待他们就像奥丁对待那些勇士,我为他们敞开了瓦尔哈拉的大门,期盼他们能够成为我们的一员,虽然他们残忍地屠杀了我们的平民。”西格弗雷德的声音依旧沙哑,说到这里他突然笑了起来,夜枭般的笑声,回荡在大厅的上空。 “但他们却没有给我应得的尊重。”西格弗雷德咳嗽了一声,他用脚踢了踢地上的死尸,“搬走他,这个懦夫,居然敢带着这些来到我的面前。” “自不量力的汉人,他真的以为他能够打败我们?凭他那一千个骑兵?真是笑话,我本以为他是一个知趣的勇士,就像当年的识大体的康诺特公爵一样…… 悲哀,真是悲哀,我居然把这样一个眼睛里只有女人的懦夫看成我们的同类,看成是一个勇士,这简直是一种耻辱。” 西格弗雷德长长的鹰钩鼻中重重地出了一口气:“战争,如果他们真的想要战争,那便开战吧,奥丁的子嗣从来不惧怕战争。” “那我们需要向汉堡派出多少人?” “零人,我可怜的西里尔。”西格弗雷德扭动着僵硬的脖子,“我们一个人都不派。” “英明的决定,殿下。”西里尔立刻向着西格弗雷德俯身行礼。 “那些汉人就如同法兰克人或者撒克逊人一样,喜欢玩弄小聪明,写了这样一封信来激怒我,就是为了引诱我去进攻汉堡,我知道汉堡有一座石头城,格洛尔就是差点在那里丢了性命。” 西格弗雷德的脸上露出了讥讽的笑容,“我攻下汉堡不需要太长时间,但无论如何,总归浪费了时间与兵力,不管是他们还是我们,都知道这场战斗唯一的关键就是查理,只要我们能摘下查理的人头,无论在别处败的多惨,都是一场胜利。 我会给这群汉人战争的,在我斩下查理的人头之后,我会把他的汉堡夷为平地!” 说到这里的时候,西格弗雷德咬紧了牙冠,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发!誓!” 第一百三十八章 是你,背叛了我! 不莱梅,位于威悉河一处港湾前,天空的阴云被云后的阳光染成了灰黄色,呼啸的冷风从城头的女墙间穿过,带着丝丝雨点撞击在驻守士兵的日耳曼盔上。 正如威勒哈德大主教所说,不莱梅是一处要所,正是在这个战场,决定了法兰克对萨克森征服的盛衰兴亡,此兴彼落。 而此刻,法兰克的国王,同时也会是未来的欧洲之父与西罗马皇帝的查理曼正躲在这座堡垒中,被将近三万名士兵团团包围。 站在不莱梅的城头向下望去,无数顶兽皮帐篷正驻扎在威悉河的一端,连绵出去好远。 冬天的温度已经冻硬了泥泞的地面,矛头与斧刃也附上了一层寒霜,再也映射不出他们干枯而扭曲的脸。 撒克逊叛军士兵们木着脸,提着他们的短斧,在行营间默默活动着,他们凌乱的营地外不仅有着拒马,还会有高高的岗哨。 哪怕是阿尔比恩都不得不承认,维杜金德的那些老兵教官们将这些士兵训练的很好,他们扎扎实实地将粮食和武器交到了士兵手中,而没有将其卖给商人以换酒,单凭这一点,他们的军队就已经能和法兰克军队不相上下了。 只可惜,那些人不是来自冯森的八旗,就是维杜金德的铁杆亲信,他们再勇猛,阿尔比恩也只能砍下他们的头颅,然后用木桩插到帐篷的顶上。 撑着拐杖,走在营地中,和之前所有人看到他时的嘲讽与鄙视的目光不同,现在的撒克逊士兵们,没有一个人敢于直视阿尔比恩的脸。 阿尔比恩仿佛自带一个静音的力场,不论他走到哪里,都能吸光那里的声音。 有时候他自己都会觉得好笑,在他还是健康的阿尔比恩时,所有人总是给予他崇敬与敬佩的笑容,在他是瘸拐者阿尔比恩时,所有人给予他嘲讽与鄙夷的言语。 现在,终于,当他成为第二个维杜金德的时候,所有人给予他惧怕与顺从的眼神,但同时,阿尔比恩也能看出他们的憎恨。 他们憎恨他杀死了自己的亲人与朋友,为了所谓的规矩与莫须有。 阿尔比恩终于知道为什么维杜金德总是喜怒无常残忍暴虐,因为他害怕他的子民,就像他的子民害怕他,但维杜金德或者阿尔比恩根本无法停止他们的暴行,因为如果没有鲜血,子民又永远无法听从他。 这是一个让阿尔比恩欣喜又畏惧的循环。 当冬天来临,一切都显得清楚而冷冽,寒风鼓动着大帐的门帘,摇动着这顶温暖帐篷中的柴火,木炭的焦气飘散在帐篷中。 在四名侍卫的护送下,阿尔比恩艰难地在帐篷中踉跄着,来到了一堆稻草之前,刺骨的寒风让维杜金德神色一振,他抬起头,见到了这个背叛的义子: “下午好啊,歪脸瘸子。” 阿尔比恩艰难地用左手将一旁的椅子拉到维杜金德面前,装了一盘子鹰嘴豆泥,并用拐杖推到维杜金德面前:“下午好,父亲。” 拍了拍手,叫侍从取出一瓶葡萄酒,阿尔比恩给自己倒了一杯,并用那只不那么颤抖的手抓住:“你不需要吃点东西吗?” “我会吃东西的,但绝不是鹰嘴豆泥,而是你的心脏,歪脸瘸子。”维杜金德的半张脸隐藏在黑影中,只能看见他血色的双眼。 他的双手和双脚被沉重的铁链锁在了地上,曾经油光发亮背在脑后的头发也披散开,假如现在他逃到外面去,不开口说话的话,人们只会以为他是一个乞丐。 代特莫尔德那一战,维杜金德被飞斧击中胸口后一直在休养,所以直到越过易北河,军队都是由那几个维杜金德的亲信掌控。 直到阿尔比恩领着丹麦的军队杀入军中,并以毒害大酋长公爵的罪名杀死了那些维杜金德的亲信,此后,阿尔比恩便一直以维杜金德之子的身份掌控着整个叛军。 “歪脸瘸子。”维杜金德直愣愣地盯着阿尔比恩说道,“我曾以为你是一个聪明人,但是你做出了一个令我意想不到的愚蠢的举动。” 阿尔比恩喝了一口葡萄酒,歪了歪脑袋示意道:“我在听。” “我之所以能号令这些酋长,是因为我的父亲是萨克森的英雄,你的父亲是什么,一个乡下的小酋长!”维杜金德朝地面吐了一口口水,“你旗下八成以上的士兵之所以能听从你的命令,惧怕你,是因为我的存在,你真以为你有什么能耐吗?你只是一个歪脸的瘸子。” “他们能听从我的命令,是因为他们惧怕丹麦国王与乌达。” “所以我说你做了一个最愚蠢的决定!”维杜金德猛地向阿尔比恩扑去,又被铁索拽回原位,“如果仅仅是乌达,那反倒没什么,他是一个蠢货,但你却让丹人参与了进来,并向他许诺萨克森的公爵之位?! 如果我在最后得到了胜利,那么你至少可以成为高尔,获得一个伯爵之位,但如果西格弗雷德胜利,他只会砍下你的脑袋,因为你对他再也没有用了,你只是一个普通的乡下酋长!” “所以你一直都看不起我,对吗?”阿尔比恩晃悠着手中的牛角杯。 “你曾经是一个英杰。”维杜金德似乎因为说了太多话而有些气喘,“你的能力配的上一个高尔,也许你的孙子或者曾孙能够登上王位,但至少在我这一代,不行。” “所以你从没想过把女儿嫁给我对吗?” “哦,我突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维杜金德仿佛唱赞美诗一般拿腔作调地说道,“你之所以背叛我,是因为一个女人,是吗?你感到愤怒,是因为我将吉塞拉嫁给了汉堡那个小子,你就因为这个背叛了我!?” 说到最后,维杜金德几乎是在对阿尔比恩大吼。 “背叛?”阿尔比恩站起了身,撑着拐杖,绕着维杜金德慢慢踱步,“你觉得我背叛了你?你,觉得,我,背叛了你?” “砰!”拐杖狠狠地砸在了维杜金德的脑袋上,瞬间,鲜血便从他的两鬓流下。 “背叛?背叛!你居然胆敢在我面前说背叛!”阿尔比恩发出了破音的尖叫声,“我对你忠心耿耿,我将我的部民交给你管理,我为你联络各个部落,我的部落在你落魄时收留了你!我将你当成父亲,但你却将我当成一个可有可无的仆从!?” “看看我的脸,看看我的腿,你猜猜他们喊我什么?你猜猜这是为了谁而受的伤,又是为了什么而受的伤?”阿尔比恩在侍卫的搀扶下,疯狂地挥舞着拐杖。 拐杖沉重,一下一下打在维杜金德的身上,鲜血飞溅,近一点的侍卫甚至能听见维杜金德骨骼断裂的声音。 “我的血脉低贱,那个汉堡伯爵的血脉就高贵是吗?”阿尔比恩的声音仿佛是寒夜里的野兽,“我为你做的那么多,我甚至愿意接受入赘,愿意放弃先祖的姓名和部落—— 可是呢?你是怎么对我的?你要与我的血仇,将我害成现在这个样子的血仇,那个该死的汉堡伯爵和解,还要将我的未婚妻送给他,就因为我没有任何兵力,仅仅依附于你! 但你何曾想过,我之所以仅仅依附于你,是因为我没有私心,我没有士兵,是因为我一直战斗在最前面,我的部民不是逃了就是战死了!” 鲜血沿着阿尔比恩的拐杖滴落在地上,他双眼赤红,喉咙中散发的声音,仿佛在嘶吼,又仿佛在呜咽:“我背叛了你吗?不,是你,维杜金德,是你背叛了我!” 第一百三十九章 依赖与交易 悬挂在城门上的大铜钟,已经响了整整三天了,几乎每一天,汉邑城都是四门洞开,侦骑四出。 在森林的小道中,在广阔的平原上,在起伏的山丘中,披着锁子甲的,插着传令旗的令兵带着战争的消息将征召的命令传播到汉堡和吕讷的每一个地方。 坐落在各个角落的八旗村庄也动员起来,整个汉堡和吕讷都开始变得无比嘈杂,长船在阿尔斯特河的港湾中进进出出携带着铁矿和粮食运送到汉堡。 汉邑城内,弓手伴随着侍从僧与文吏在汉邑城的市井街道中来回奔走,办理着征兵工作中最困难的一项——在那些应役的青壮翻墙逃走前找到他们。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短短三天的时间,汉邑城几乎变成了一个大军营,走在大街上,到处都是一片兵器碰撞之声。 动员来的太突然了,昨天,汉堡的所有人都还沉浸在沉稳的和平与温暖的火炉中无法自拔,今天就得穿戴好盔甲,顶着寒风与冷雨,拿上长矛进行临时的整训。 八旗旗丁们从家中拿出了藤甲或者皮甲,带着平日猎狼的弓,揪着包衣们的耳朵大骂一通,叫他们好好种地看家后,便带着一个亲信包衣,离开了自家的小院。 寒冷的雨水中,旗丁们坐上驴车或牛车,在百户们的带领下,从四面八方涌入了汉邑城。 冯森为他们提供了防雨的油布,并且给风寒的旗丁和百户们准备好了温暖的火炕房,而包衣和其他普通士兵还能睡在窝棚中,那些只是跟随部队去抢劫的,不好意思,自己搭帐篷吧。 偌大的将府中,气氛愈发压抑,所有人都屏气凝神,最近几天将校和文吏们的脾气都不太好。 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穿着一身蓑衣的冯森从军营中返回了府上,脚步声与雨水声混在一起,在长廊中发出噼啪的声音。 潮湿的空气让木制的房屋有些发霉,冯森跨过门槛走入了自己的卧室,正要躺到床上休息,却见书桌旁正坐着一个灰发的少女。 坐在熊熊燃烧的火炉边,少女挽着她灰白色的头发,静静地阅读着拜日经,她穿了一件白色的亚麻希腊布衫,两臂与肩膀上用细绳束缚,露出大片如凝脂般雪白的肌肤。 “柳德米拉。”冯森将斗篷挂在衣架上,有些诧异地问道,“你在这干什么?” 沉默了片刻之后,来自欧波里特的亡国公主重新开口了。 “我很喜欢汉堡,她既干净又整洁,每个人都很友善,一切都井井有条。” “如果你曾经见到赛里斯的首都,也就是长安,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冯森拉过一把椅子,坐在了柳德米拉的面前,“那是一个很大的城市,汉堡还没有她百分之一大,在那里有着高大的红塔楼,明亮的琉璃瓦,亮丽的金鸱吻…… 那里居住着近百万的人口,百工匠人,奇人异事,勾阑瓦舍,应有尽有,当年的波斯王子就在长安,都快要此间乐不思波了。” “冯,你想念长安吗?” “我只去过一次,相对而言,我更喜欢我的家乡,营州,那里比不得长安,但长安再如何好,我也更喜欢营州。” “我从小在梅克伦堡长大,那里与这边有很大的不同,但我已经记不太清了,我七岁就前往了法兰克,跟着阿多尔一起接受教育。”柳德米拉看着窗外,镂空的窗格外,雨水沿着窗棂流到了地面上。 “我只记得那里有木板铺就的街道,有奴隶与平民,有街道上成群的牛羊……我离开太久,久到我都快忘了那里是什么样了。” 冯森将椅子拉近了一点,坐到了柳德米拉的面前,正视着她:“米拉,我得对你说一声抱歉,我没能履行我的承诺,我没能拯救你的家人,对不起。如果能让你开心起来,我可以做任何我能做到的事。” “您毋需向我道歉。”柳德米拉的眼睛如同黑亮的宝石,“我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平民,我的国家已经亡了,我不再是一个公主了。” “米拉……”冯森深吸了一口气,“我看得到你的愤怒,我也能感觉到你的心里在想什么,但是请相信我,这次我不会再食言了,等我们打败了这些叛军,不管是查理殿下还是我,都会帮助你复国的。” “冯,你搞错我的意思了。”柳德米拉站起身,站到了窗前,她用手指轻轻拂过了窗台上的雨水,“您是我见过最仁慈善良的人,您愿意顶着领地被入侵的威胁收留我,您愿意给齐诺瓦茨叔叔提供军队教官和武器,您还在为您食言而感到抱歉,恕我直言,我所认识的大多数贵族从来不感到羞愧。 我无法向您苛责什么,在您返回汉堡之前,欧波里特就已经亡国了,而萨克森的战事也让您无法脱身,您已经做得很好了。” 看着她柔顺的灰白色头发,迟疑许久后,冯森走上前,揉了揉她的脑袋。 柳德米拉转过身,注视着冯森的眼睛:“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为什么欧波里特要遭受这些苦难?” “因为欧波里特是一个被异教徒包围的正信王国,遭到愚昧无知者的袭击,是很正常的。”冯森抚摸着柳德米拉的头发,而柳德米拉突然顺势倒进了冯森的怀里。 她双手环抱住冯森,将脑袋埋在他的胸前:“不,不仅仅如此,而是因为欧波里特太弱小又太富有,我总感觉是命运的绳索把我们牢牢束缚,但实际上,我非常喜欢你的那句话——性格决定命运。 我太爱依赖别人了,我依赖法兰克王国,依赖北海的贸易,依赖于四大部族的信任,甚至也依赖您,但实际上,喜欢依赖,这才是我亡国的原因。” 在一阵死寂般的沉默后,柳德米拉深吸了一口气:“冯,我想回欧波里特,我想再看一眼梅克伦堡,虽然我可能没有那么强大的武力,但至少,我的身份与血脉能够让齐诺瓦茨叔叔的计划更加顺利。 齐诺瓦茨叔叔在离开前给了我一大笔钱,说,假如他也失败的话,就拿着这笔钱做嫁妆,嫁给你,你绝对可以并且愿意为欧波里特复国。” “我……” 冯森刚想说话,便又被柳德米拉打断了:“但我想,我不能再依赖任何人了,欧波里特也不能再依赖任何人了。 不过,我想你也知道,以目前我们所掌握的武力,根本无法打败维莱蒂人,我们也需要你的帮助,但这次,我不想再仅仅是依赖,我和你进行一场交易。” 柳德米拉的白嫩的小手从冯森的罩袍向里伸去,摸向了冯森的腰带。 冯森俯视着柳德米拉的头顶,他能看她红得如同煮熟般的耳朵尖。 柳德米拉轻轻一扯希腊衫上的细绳,瞬间,整件连衣裙便从她的身躯上滑下,落到了地面上。 一具雪白的如同奶油般的滑腻身躯出现在冯森的面前。 “米拉,你其实并不需要……” “闭嘴,老娘在和你做交易!” 第一百四十章 乌达一拍手掌,大喜过望 这是一个少有的晴天,自从进入冬日后,布伦瑞克很少能见到阳光,但今天,虽然只是模糊的冬日寒阳,但依旧比平日里的冷酷冬风要好。 出了这条狭窄的谷道,就是一片广阔的天地,与背后西北走向狭窄山地不同,眼前的一切都是无比的广阔。 珀蓝为底的天空中粘着几朵灰色的云,阳光如利剑般穿过云层,秋日浑浊的阳光洒在原野上,照在黄白色的小花上,那花瓣正如玉质般透明,在冷风的吹拂下前后摇摆,直到骏马的蹄子踏过了这朵可怜的小花。 骑在马上,乌达油腻的眼睛注视远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逐渐靠近了大海,相较于沼泽和森林中冻血刺骨的寒风,这里的风居然带着几分温润的感觉,当然,如果风中没有那一丝鲜血的腐臭气味就更好了。 在乌达身旁,足足两万人的“军队”缓缓行进着。 乌达骑着马立在山坡上,扶着腰间的武装剑,望着苍茫原野上逶迤的长长的军队。 他们提着长矛,别着短斧,有些则背着一面盾牌,披头散发,在十来个身披锁子甲的骑兵们的驱赶下,不断向前。 拥有盾牌在这支军队中已经称得上战兵,因为他们中大多数不仅没有盾牌,甚至连一支长矛都没有,这些人空着手,或者拿着一根绑着石头的长木棍,跟在前面的人身后,缓缓前进。 真不知道该不该称呼这群人为士兵。 他们残破的缝隙间裸露着粗糙的苍白皮肤,有时候,他们会抬起头看看立在山坡上的乌达,暗沉的脸上镶嵌着两颗暗淡的珠子,一颗叫麻木,一颗叫绝望。 有时候乌达低头看去,有些珠子已经变成了愤怒与憎恨。 “哇——哇——”乌鸦的叫声在冬日的阳光中盘旋,这嘲哳的叫声混合了武士们长鞭的抽打声,像是钢针似的刺入人的骨髓,令人燥热不堪。 乌达的心情并不是特别好,他转过头,看向山坡下方的看不到首尾的长龙,面上的表情又难免咬牙切齿起来,自从埃尔夫加死了,叛军中的谣言越来越多了。 乌达嫉妒埃尔夫加战功赫赫,威望甚至快要高过自己,他害怕埃尔夫加会夺走他的位置,但由于祭司们一直站在埃尔夫加那一边,所以乌达也拿埃尔夫加没什么办法,只能在冷处理他。 所以当埃尔夫加真的死在了于尔岑的时候,乌达一开始是欣喜若狂的,但很快,事情就发生了变化。 首先是不间断的士兵叛逃,其次是物资供应不畅,最后是贵族们为抢夺物资而发生的斗争。 最最重要的是,在挥霍了两个月后,他们终于缺粮了。 要知道,查理所使用的不断派兵去烧毁田地、掠夺人口的战术,几乎摧毁了大半个萨克森的经济基础和农业生产,在这种情况下乌达依旧继续横征暴敛,人口大量逃难,自然没法供应他的军队。 如果是没粮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抢夺利珀河边的法兰克军营。 所有人都知道驻守在利珀河边的法兰克军营肯定保存着大量的粮食,假如埃尔夫加还在的话,这会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只可惜乌达虽然长袖善舞,善于笼络协商各方酋长与高尔,但他却缺少一个重要的能力,那就是打仗。 他不是没有尝试过,乌达带着一支三千人的军队在汉诺威附近与五百当地守军打过一仗,虽然胜利了,但却是惨胜,而他本人更是在这一仗中被利箭射穿了屁股。 在几次针对利珀守军的试探都以失败或者惨胜告终后,一些谣言终于开始在士兵中传播,有的说是乌达派埃尔夫加去送死,导致无法战胜法兰克人;有的说乌达是法兰克人的奸细,偷偷卖掉了粮食;有的说,乌达准备向查理投降。 老实说,其中不少都不是准确意义上的谣言,比如那个关于投降的,但那是乌达的最后选择——他已经偷偷制作好了一根十字架,就等叛军失败了。 当然,这是最后的选择,只要有哪怕一线机会,乌达都不会向查理投降的,除非打不过。 但在被查理砍掉脑袋之前,乌达要先保证他不会被哗变的农兵们砍掉脑袋,这样的话,就得给农兵们吃的和衣服…… 该死的,这群贪婪的臭虫,他们就像猪一样,吃多少都不够,乌达抖动着沉甸甸的多层肚皮,烦躁地挥舞着手中的长鞭。 在打不过利珀守军的前提下,乌达终于想起了阿尔比恩的情报和埃尔夫加的建议。 虽然遵从埃尔夫加的建议让乌达心情复杂,但他不得不承认,埃尔夫加是对的,他需要与维杜金德或者说阿尔比恩会师。 同时,根据那些商人的情报,汉堡是一片肥沃的土地,至少汉堡伯爵每个月都会给士兵赏赐,而乌达呢,只有打仗前才有。 正好还能打出为埃尔夫加报仇的旗号,来获取那些祭司与底层士兵的支持。 “哈罗德,和我说说汉堡的情况吧。”乌达转过身看向一个骑在毛驴身上的干瘦男子。 “好的,大人。”哈罗德向着乌达轻轻一鞠躬,“汉堡伯爵是赛里斯人,他们总是自称为汉人,我们姑且也这么称呼他们。 据我所知,汉堡伯爵是一位强大的伯爵,他的手下有三百带甲骑士与九百步行骑士,就算是这些步行骑士,他们也有自己的驮马甚至战马,并且穿戴甲胄。 他曾用一千军队大败维杜金德的五千农兵,他曾用一千军队劫掠了丹麦,他曾用一千军队攻下了于尔岑,并且打败了埃尔夫加的三千军队……大人,您有发现什么奇特的地方吗?” 乌达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他每次都能获胜……我告诉你,假如你三秒内不告诉我答案,你的屁股就要和这些嶙峋的山石摩擦一下了。” “人数,是人数,大酋长大人。”哈罗德立刻叫道,“您真是聪明,虽然您表面上没说,但是我从您的眼神中看到了您想说人数,对吗?” “是的,这就是我想说的,人数!”乌达立刻欢呼起来。 “我们可以发现,那个汉人伯爵在对战外敌时一直是一千多人左右,也就是他的汉人亲随部队,我猜想要么,就是勇敢的撒克逊酋长并不服从汉堡伯爵的管教,要么就是汉人伯爵并不信任撒克逊人,或者两者都有。” 哈罗德骑着毛驴来到乌达的身边:“虽然他们很强,但大人,您觉得以区区一千之数,能够抵挡我们两万大军吗?” “当然不能!”乌达斩钉截铁地说道。 “所以我们拿下汉堡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唯一要注意的,就是利珀守军们的动向,假如他们支援汉堡,那么一切将功亏一篑!”哈罗德指向远处的布伦瑞克,“我们这次进军的准则只有一个——快!在利珀的法兰克守军发现之下,飞夺于尔岑,这样他们就算反应过来,也来不及了。” “好!”乌达一拍手掌,大喜过望,“就按你说的做!” 第一百四十一章 塞滕坎尔之战 上 浑浊的阳光下,被泥灰色侵染的大地上,幽深静谧的森林,像几只狰狞恐怖的怪兽,河水的流动声简直就是他们的咆哮,让人不寒而栗。 这条河是易北河的支流,从吕讷的通往于尔岑,人们从来没有给她取过一个正经的名字,往往只是称呼为那条河或者易北河罢了。 这条河从于尔岑的不远处穿过,在未来,这条河将被拓宽和重建,变成一条连接南北水道的运河,名为塞滕坎尔河。 而冯森的军队就驻扎在这条河上游的不远处。 包裹着中央的大帐,整个营地井井有条,营帐划分成六块,呈六出梅花之态,拒马水源防火沟陷马坑,应有尽有。 紧凑的营帐中,穿着一身圆领白色戎服的大胡子汉军士兵们来去匆匆。 在羊毡大帐内,冯森、真慧、韩士忠与张世成站在一张长桌前,聚精会神地在一张地图上比划着。 橡木的长木桌长度约五米有余,桌面上摆放着一张两米有余的杉木木板,木板上用小刀和墨水刻出的萨克森地图,而在地图上,一支支代表各方势力的棋子和小旗架设在地图上。 冯森伸手拿起一枚棋子,放到了布伦瑞克的方位,说道:“诸位,斥候来报,乌达的军队已经到达布伦瑞克堡了。” “人数呢?”张世成问道。 “总数估计有一万出头,布伦瑞克太小了,驻扎不了多少人,应该不会超过八千,其余的分别驻扎在附近的几个村庄中,具体人数没有探查出来。”冯森分别将几个棋子摆放到了布伦瑞克附近的位置,“他们总共应该有两万出头,应该还有一些没能赶到。” “假如他们分兵的话,我们的计划实施起来,并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啊!”真慧皱起了眉毛,在地图上推动着棋子:“节帅,您怎么看?” “实施的效果倒在其次。”戴弗斯坐在了椅子上,右手握拳撑住脑袋:“他们的进军速度比我们想象的要快,不知道吕讷的八旗旗丁们能不能把事情办好。” “陈司丞做这些事都是轻车熟路,至于那些包衣和奴隶,再怎么蠢笨至少都修了半年的路了,已经是熟练工,应当不会来不及。”真慧将两枚棋子放到了吕讷。 “这样的布置是否会有些冒险。”韩士忠注视着地图上的兵力分布,“哪怕这些八旗旗丁不太堪用,也好过没有。” 这一仗,冯森总共动员了三千五百人,两千匹骡马,几乎整个汉堡的青壮和骡马都被一扫而空,拉来了战场。 在地图上,冯森的兵力分布是,汉堡本地的几百民兵守汉堡,坚壁清野,而在吕讷到于尔岑的一处高地上,冯森放置了两千步兵,基本都是以八旗为主。 而在于尔岑,冯森带来了义从骑兵和他的靖难骑兵,他就要在于尔岑用这一千五百人打败乌达的两万军队,不过就冯森看来,他要打败的从来不是两万人,而是七八千能战的部落战士以及贵族武士。 虽然要杀死那些手拿木棍的农兵简直如砍瓜切菜一般简单,如果正面决战,靠着本土作战、马匹数量和精锐骑兵,冯森可以靠着劫粮道轻松把他们耗死。 但那样太不划算了,这一仗只是开门之战,真正的大战还在后面呢。 所以,冯森需要胜利,需要几乎不怎么减员的速胜。 张世成的手指在沿着塞滕坎尔河的曲线上下移动了一会儿:“要不然,我们去祭拜一下龙王爷?虽然这里是欧罗巴,应该也是有类似于龙王爷一样的东西。” “可以,自费。”冯森头也不抬地回道。 真慧数了一会儿手中的佛珠,认真地问道:“节帅,你觉得乌达的军队能够与预想中一样行动吗?” 冯森依旧保持着之前的姿势:“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没有人能够知道,我们只能将这一切交给命运来决定。 我是一个不信命的人,我们的命运,要自己来争取,我们已经布置了许多,将大部分兵力留在吕讷,让商人放出我与酋长们不和的假消息,该做的都做了,现在只剩最后这一击。 假如这个计策无法实施,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按照原本的计划,通过快速机动攻击分散驻扎的军队了。” “我们会击败他们的。”张世成看着这张日夜推演过多次的地图,“节帅,我愿为先锋,渡河去骚扰袭击乌达叛军,逼迫他们聚集并且减缓他们的行军速度。” “善!” 冯森站起身,一拳砸在了桌面上:“诸君,我向来爱好和平,不喜争斗,但眼前富贵诱人,我为诸君共取之。” “喏!” 看着各级校尉从营帐中离开,冯森瞧了一眼桌子上的地图,轻轻叹了一声。 距离冯森开拔已经过去七天了,那天他与柳德米拉荒唐了一晚上,第二天柳德米拉便带着满满的收获离开了将府,而冯森劝阻无用,只得派出几个身手不错的侍卫去护卫她。 这也是冯森唯一能做的事,但无论如何,柳德米拉确实做了一个不错的交易,现在冯森不去救援也得去救援了。 不过这些事情,都得打败乌达再想了。 “冯。” 坐在躺椅上,冯森正想躺下打个盹,又听到了一声温婉的呼喊,却是吉塞拉坐到了他的身边。 “原来是吉塞拉嬷嬷。”冯森坐起了身,“怎么了?是医疗队出了什么问题吗?” 冯森原本的靖难军中也有专门的医疗队,尽管他们的医术仅限于清洗伤口和扎绷带,但在这个时代,足以将战场的因伤死亡率降到一个很低的程度。 来到这边后,冯森任命了康德贞为医疗队正,招募了不少机灵少年做医疗队,而吉塞拉在多次请求后终于得到了冯森的同意,参与了进来,成为了这个医疗队的副队正。 吉塞拉迟疑了一会儿,摇头道:“并不是医疗队……冯,很多之前在那个埃尔夫加旗下征战的士兵,趁着受伤,试图和我接头,他们好像认出了我是维杜金德的女儿。” “怎么会呢?”冯森满脸的疑惑,“你不是十几岁起就在修道院,难道有人见过你吗?” “我不知道……” “算了,你先别轻举妄动,我来查一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冯森揉着额角,无奈地说道,唉,又是一桩麻烦事啊。 —————— ps0 【图片】 A:冯汉第一王朝(9世纪初至13世纪初) A1:维京旗旗丁(790年) 这名奴隶出身的职业战士向我们展示了欧汉军队中,八旗旗丁们与部落战士之间的不同。以下是属于旗丁们的标配:一顶拥有由八块铁片拼接的日耳曼盔、一副兜帽锁子甲以及一件长条薄铁片制成的胸鳞甲。 A2:靖难骑兵(790年) 这名来自于中华帝国李唐王朝的骑兵身穿黑漆鱼鳞甲,骑弓和马槊几乎就是唐式的,穿着典型的唐式戎服,与中华帝国不同的是,靖难骑兵穿着更加适应于当地条件的绿地环纹呢绒罩衫,而幞头则是府兵贵胄的标志之一。 ——摘自《鱼鹰社ManAtArms系列347号:中世纪的赛里斯尼亚军队(790-1253)》 第一百四十二章 塞滕坎尔之战 中 一只大雁不知为何脱离了族群,在冬季来临之际,向着南方匆匆赶路。 昏暗的天空中,它形单影只地飞行着,它沿着森林与原野自由地滑翔,昂着头,让酷烈的晚风拂过它柔软的羽毛。 那是什么? 大雁好奇地降低了一点高度,在枯黄色与藏青色的山野之间,突然多了一堆混杂的黑色斑点,有点像是蚂蚁,密密麻麻地聚集着。 这里是乌达的一处营地,和唐军不同,乌达的营地一直东建一处,西建一处,没什么规划,星星点点的火光在营地间旋起旋灭。 这时,一只奇怪的鸽子出现在它的面前,那是一只奇丑无比的肥鸽子。 那鸽子浑身上下没有一块纯色的羽毛,在他麻灰色的身躯上,时不时展现出了一块斑秃,原先漂亮的尾羽上沾染着不少干涸的屎粒。 大雁并不吃鸽子,但一股恶趣味让它猛地扑了上去,趁那鸽子不注意,狠狠地撞击在了他的身上,那只鸽子立刻直线型地向下落去。 但肥鸽子遭了此无妄之灾,却没有气馁绝望,而是拼命地张开了双翅,向着预定的目的地滑翔而去。 站在地面上,撒博高举着双手,等待着那鸽子落到手中。 但可惜的是,那鸽子在撒博手掌上方险之又险地滑了过去,随后啪叽一声摔入了牛粪堆中。 依旧戴着一顶护耳毛线软帽,挂着一个酒袋子,撒博摇摇晃晃走到牛粪堆前,倒提着鸽子的细腿将它从牛粪堆中拯救了出来。 “喔!”撒博用另一只手捂住了红彤彤的酒糟鼻子,“伙计,你真该洗澡了。” 那鸽子睁着死鱼般的红眼睛,似乎是摔懵了,依旧茫然地瞧着撒博,但它很快便瞧见了干瘦男子腰间的酒袋子,瞬间便清醒过来,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咕咕”。 “该死的,我没有酒了!一点都没有了。”撒博先是一愣,随后愤怒地将鸽子甩到一边,并从它腿上取下了细木筒装的一卷莎草纸。 就在撒博准备离开时,他突然感觉到腰间酒袋子微微一动,却是那只肥鸽子不断啄击着他的酒袋。 “滚开,滚开,我没有酒给你。”今时不同往日,撒博没有多少酒给这只他养的“老鹰”了。 由于乌达等贵族的大肆放纵,本来绰绰有余的粮草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迅速见底,当然这和乌达等人每天一人一头猪有关,但贵族们毕竟在少数,那么多粮草再怎么吃都吃不完。 真正的原因是以乌达为首大小武士和贵族们利用此次叛乱,不断从自由民手中剥夺土地与牲畜,那些所谓的被消耗的粮食,大部分都进了下级部落战士们的口袋里,而底层的普通自由民兵什么都捞不着。 虽然撒博现在的头衔,是乌达封的所谓的养鹰人,但他的身份依旧是部落民,而且还是被奴役者种姓,每天能领到足量的口粮已经是看在他曾是乌达的仆人的前提下,哪来的酒去喂鸽子呢? 撒博的酒袋子里装的是水,只不过酒袋子里有残留的酒香,他寄希望于这样能带上一丝酒味罢了。 “咕咕!咕咕!” “你这头小恶魔,别烦我!” “咕咕!” “小心我把你宰了炖汤!” 一边被鸽子上下啄击骚扰着,撒博摇摇晃晃地向着营地中走去,这里是乌达的一个后勤营地,差不多有两千人,不过大多都是像撒博这样的被奴役者种姓的士兵。 跨过一堆肮脏的垃圾,撒博穿过了一条污水沟(曾经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向着中央的营地走去,一路上麻木的底层部落民们围聚在一起,颤颤巍巍地点着一小堆篝火来取暖。 焦黑的残破帐篷可以看出已经有不少人葬身在火焰中。 撒博握着细木筒,低着头匆匆赶路,如果这该死的鸽子没有送错信,那么这卷莎草纸应该是来自更后方的营地。 乌达的军队并非是一起出发的,而是分成了三个批次,分别走三条劫掠路线来到了布伦瑞克附近,因为一条路线上的村庄还根本不够他们霍霍和抢劫粮食的。 实际上,除了抢掠补给,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补充兵员,乌达的叛军中逃兵的数量在狂涨,几乎每天都有十来个逃兵,从布兰肯到布伦瑞克总共一周多的旅程,单单前队就逃走了两千人,叛军亟需通过拉壮丁来补充兵力。 “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哦?”撒博盯着寒风与腐臭味,看了一眼混沌色的天空与惨白的云层,摇了摇头。 自从没了酒,撒博聪明了不少,也痛苦了不少。 “好想喝酒啊。”嘴中不断嘟囔着,撒博一瘸一拐地终于来到了中间营地的附近,实际上,它虽然名为大帐,但实际上,这处营地的中心居然不在营地的物理中心,而是在一个靠近边缘的场地。 “老兄,有信从后面传来。”站在守卫的士兵面前,撒博点头哈腰地谄媚道。 那护卫的武士眼皮都不睁一下,斜眼乜了撒博一眼:“你可以进,你肩膀上那只鸽子不行。” “该死的!”撒博气急败坏地转过身,不断地扑打着那只丑陋的肥鸽子,而那鸽子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绕着撒博上下翻飞,甚至把一泡稀屎空投到了撒博的脖子上。 “滚开!你这只死鸽子!” “咕!” “我叫你滚开!我现在正要去弄酒,滚开!” “咕咕咕!” “小姑奶奶我求求你,走开啊,我要去弄酒啊!” “嗡!”一声尖锐的呼啸声盖过了鸽子的咕咕叫声。 接着,便是什么东西重重倒地的声音,撒博僵硬着身体转过身,只见之前那个的武士瞪大了双眼,一只箭矢从他的喉咙中穿出,绽放了无数的血沫。 “敌袭!” 但撒博的可笑的尖细叫声大家都听不到了,震耳的锣鼓声在营地外响起,无数的火箭被点燃,落到了营地之中,用来取暖紧紧依靠的帐篷瞬间一间接着一间地点燃。 “快跑啊!”撒博也顾不得许多了,顾头不顾腚地向着一个方向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对着路边躺尸的士兵们大喊,“敌袭,快跑啊!” 在傍晚昏暗的天色中,撒博踉踉跄跄地向着自己的帐篷逃去,他不知道那里安不安全,但只要远离那些袭击者,只要能远离。 “咕咕!”一声鸽子叫在头顶响起,撒博不知为何心领神会地向前扑倒,下一秒,一把短斧擦着撒博的头顶飞过,牢牢地嵌在了他面前的树上。 撒博二话不说立刻尿了裤子。 但不知道是不是天色太暗,投出飞斧的士兵以为撒博已经倒下,便驱策着马匹向着召唤的号角声处骑去。 在地上蠕动了一会儿,撒博不顾天色的寒冷,滚到了臭水沟里,而那只丑陋的肥鸽子也落在了撒博的脑袋上。 “好伙计,我欠你一回。” “咕咕!” “该死的玩意儿,我没酒!” 第一百四十三章 塞滕坎尔之战 下1 烧得半焦的树叶从焦黑的树上缓缓飘落,在青灰色的空气中落到了乌达青灰色的脸上。 这是一片漆黑的世界,三三两两的残兵互相搀扶着在焦黑色的土地上寻找仍然可用的物资,他们的靴子踩在焦黑的地面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一些帐篷烧得只剩下一个木头框架,一些木框架上还带着尚未燃尽的余火,走在地面上,甚至能感觉到脚底的温热。 乌达深吸了一口充满焦糊味的空气,狠狠一脚踢在了一颗镶嵌着箭头的焦黑头颅上,将其踢出去好远,这才抒发掉了一些心中的郁闷。 两千多人,能够重新投入战场的不超过八百,剩余的人,不是逃跑了,就是在营啸中被自己人砍死,也有少数被烧死的,但和前两者相比,还是少数。 人员损失也就罢了,最重要的是粮草的损失,乌达再压榨士兵们,也知道在战前赏赐他们一餐饱饭,而现在由于粮食的损失,唯一的办法估计就只有等待最后一队叛军士兵前来,并再次从附近的村庄和部落调集粮食了。 说实话,张世成跨过塞滕坎尔河来搞偷吸的部队只有二百骑兵,而从开始袭击到离开总共用时不超过二十分钟,只是跑过来端掉了一些外围的营帐就逃跑了(他们不知道那个大帐篷就是中军营帐)。 能弄出这么大的战果,说到底还是乌达本人的功劳啊! “这群卑鄙的汉人。”乌达咬牙切齿一脚踹倒了一顶只剩下半截的帐篷,重重的尘灰升起,引得周围的侍卫一阵咳嗽。 “去,让附近的所有的高尔都到我的帐篷里来。” “遵命。” “诶,我记得我的养鹰人撒博也在这个大营中,他怎么样了?” “捞了一命,但是由于在水沟里泡了大半夜,感染了风寒,现在正在静养,不过据他所说,他拼死保住了后方军队送来的信件,没让那些汉人找到。” “不错。”乌达忍不住感慨道,“看看,看看,还是身边人贴心,那些小酋长小贵族在遇到火灾的时候,从没想过抢救一下我们的粮草,可是你看,撒博,区区一个被奴役者,居然遵从了他的职责,保住了手中的信件和情报。” 那是因为他手里的信件还不到一个鸡蛋那么重,假如是两个壮汉才能扛起一袋的黑麦,恐怕撒博早就撒手逃跑了。 旁边是侍卫忍不住在心里吐槽道,但是在明面上,他还是附和道:“美好的品质会不断感染周边的人,我想撒博一定是受到了您的影响。” “哈哈哈哈。”乌达笑了起来,他说了一句“让撒博好好养伤。”便向着中军营帐走去。 乌达在营帐中等了没多久,便来了十几个高尔,祭司以及一些强力的小酋长,围绕着中间的长桌坐好,开始了商议。 “真是一群卑鄙小人。”一个高尔忍不住骂道,“有本事找一处平原,我们堂堂正正开战,趁着别人不注意来偷吸是个什么道理。” 他说完,一群高尔便跟着一道声讨起那群卑鄙无耻的汉人来,当然,除了一些没有作用的声讨外,还是有务实的长老和祭司提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如今我们粮草都被烧了,还要按照原来的计划实行吗?” “没有粮草,我们只能等了。”乌达脸色异常难看,“但是,一旦粮草到达布伦瑞克,我们立刻就发起进攻,不能让利珀的法兰克军队发现我们的意图。”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发起进攻?” 乌达向一旁的侍卫伸了伸手,很快一张纸条便递到了乌达的手中:“这是我忠心的养鹰人撒博冒着生命危险从袭击中保下来的信件,剩下的五千人和粮草,将在三日后到达布伦瑞克,所以——我们将要在四天后发起进攻。” “那现在咱们的粮草该怎么办?” 哈罗德躬身回道:“现在的粮草我们可以通过向商人售卖战利品来换取,还有就是吕讷高尔还有两部,他们投靠了那个汉堡伯爵,我们可以从他们手中获取粮草。” 一个高尔立刻高声反对道:“你是指策勒和瓦尔斯罗德吗?这一点我不敢苟同,虽然他们被迫向汉堡伯爵称臣纳贡,但那只是权宜之计,他们一直都是乌达大酋长的忠实拥趸。 在维杜金德酋长发动光荣的起义时,他们就坚定站在我们这一边,没有给汉堡伯爵派出一兵一卒,却向维杜金德提供了一百名士兵,我们不应该把我们推向我们的对面。” “他们曾经向维杜金德提供过兵源?”乌达睁大了眼睛,“好,这确实为我找到了一个理由去抢掠他们了。” “大酋长,我想……” 那个高尔还想再说话,一旁的一个白胡子的祭司却打断了他的话:“乌达大酋长,我想您应该认识到这样一件事,那就是维杜金德大酋长并非我们的敌人,而是我们的盟友,并且他的父亲还是英勇抗击法兰克人的英雄,您对他的态度我不敢苟同。” 帐篷里的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看向这个老人,这个老人穿着一身鹿皮的长袍,手中拄着一根橡木的长杖,耸拉的眉毛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睛。 这个老人名叫格里菲斯,曾经是跟随维杜金德的父亲参与那一次对抗法兰克人的战争,是整个萨克森最德高望重的祭司。 “我希望你可以为此道歉。”那个老人锐利的眼神死死地盯着乌达。 乌达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说道:“好的,我为此道歉。但劫掠附近的村庄,您应该没有什么意见吧。” 这一回换成了老人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我没有意见,但是你必须打出他们是汉堡伯爵的同盟,所以我们才攻击他们的旗号。” “当然。”乌达耸了耸肩。 “大酋长大人,如果决定是四天后发起进攻,我们要在何处渡河?”一个年轻的祭司问道。 乌达向哈罗德努了努嘴,哈罗德立刻答道:“我已经在塞滕坎尔河附近侦查过了,由于是冬天,水深比之前要浅,我选定了一处渡河地点,那里有一处浅滩。” “那就这么定了?” “就这么定吧。”那个老人站起身,深深看了乌达一样,“乌达大酋长,现在虽然要急战,但是我还是得提醒你,我占卜的结果告诉我,你们得谨慎。” “当然,尊敬的格里菲斯大人。”乌达向着他点了点头。 “具体的事情,你们继续谈吧,我太老了,每天下午都要打个盹,你们继续,继续。”拄着沉重的拐杖,老人颤颤巍巍地走出了帐篷,一个年轻的祭司走到他的身边,轻轻搀扶住了他的手臂。 来到了帐篷外,走出去了十来步,老人突然低声问道:“维杜金德现在还没醒?” “不知道,阿尔比恩感觉不太对劲。”那个年轻的祭司回复道。 “我听说吉塞拉就在汉堡伯爵军中。” “有传闻说是这样的,但是也不确定,或许只是一个同名同姓的人。” “可怜的小姑娘,早知道,我应该从那个混蛋手中把她强抢下来。”老人叹了一口气,“这个冬天的风,异常地喧嚣啊。” 第一百四十四章 塞滕坎尔之战 下2 乌达与哈罗德的渡河方案非常简单,总结起来四句话,军队走到河边停下,找点侦查骑兵过河,搭起绳索加木板,开冲。 简单且高效。 在粮草就位后,整整一万七千乌达的叛军出现在塞滕坎尔河的河岸,他们的队伍拉出一条总长接近五里的长队——别问剩下的那四千多人去哪儿了。 其队伍分成三支:其中先锋军五千人由哈罗德率领抢先渡河,中军九千人由乌达亲自率领,在哈罗德建设好阵地后渡河,最后三千人由格里菲斯率领,在后方看守粮草,跟在中军后面渡河。 哈罗德选定的渡河地点位于一处较窄的河湾,由于处于冬季的枯水期,水位下降所以水流并不湍急,可以较快通过,而且由于其水位低,哪怕有士兵落水也没什么大不了,顶多呛两口水罢了。 立于众军之前,乌达感觉自己的人生到达了一个巅峰。 看看自己,曾经只是一个喝醉了劣酒骑着小毛驴到处闲逛的一般通过型撒克逊高尔,没有人知道,没有人在乎,只有一大堆屁用没有的烦人高尔亲戚。 但现在,一切都改变了,那些有威望有权势的高尔都被维杜金德带走或者被查理曼杀/招降了,猜猜现在谁是最具威望的高尔——就是他,乌达!一个来自德绍的小高尔! 他骑着高头大马,他披着一身堪称豪华的锁子甲和罗马鳞甲,手里抓着一把他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法兰克精铁长剑,号令千军! 假如那天他不喝醉酒的话,假如他的外甥不是埃尔夫加的话,假如没有拥有那么多亲戚的话,恐怕他现在还是一个骑着小毛驴的普通高尔。 但现在,一切都不同了,骑在马上,乌达的耳边充斥着盔甲的摩擦声,武器的碰撞声,仆从们的谄媚称赞声,各个武士的呼号声以及鞭子抽出时的脆响。 乌达回首望去,他的身后是黑压压的人群和闪着寒光的长斧与利刃,一眼望不到边。 多么令人心潮澎湃的场景。 看了看渐明的天色,乌达目光投向了旁边的哈罗德,骑着一头灰马的哈罗德向着乌达点了点头。 深吸了一口气,乌达抽出长剑,指向前方的河流:“渡河!” 随着乌达的一声令下,十几名轻骑兵便牵着绳索,冒着河水,向着另一边的河岸奔去,在初晨的天光中,乌达已经能看清远处于尔岑的哨塔屋顶。 经过一段不算漫长的等待后,对面的骑兵们终于吹响了手中的小号角,这号声如同起床号,成功唤醒了乌达的整个军队。 “看来他们暂且没有反应过来。”乌达意气风发地抖了抖缰绳,“哈罗德,带兵过河!” “遵命,酋长大人。” 号角声传遍了整个乌达的军阵,激起了河边森林中一大滩的飞鸟,几只兔子从土洞中钻出,好奇地注视着这支步伐混乱但自信的军队。 在哈罗德的带领下,总共五千人的精锐先锋军开始了渡河。 冬日的塞滕坎尔河河水冰冷,先锋军的兵士们甫一踏入,便是一个激灵,但在劫掠和长鞭的驱驰下,他们忍住了冰寒与恐惧,将长矛和武器牢牢系在身上,双手握住了身边的长索,开始向河对岸缓缓走去。 但走着走着,他们突然感觉到河水在震颤,抬头向着远方望去,三列骑兵排出了整齐的队形正在往这边全速奔来。 “该死的,所有人,加速过河!”哈罗德立刻向着士兵们高声叫道,“你们是乌龟吗?迈开你们的双腿,快点!” 哈罗德部的士兵们迅速行动了起来,他们奋力拉扯着长索,绳索在河水上方绷得笔直,他们互相推搡和拉扯,借着同伴的肩膀和腿部发力,试图使速度更快一些。 很快,他们就越过了差不过三分之一距离的河面。 “继续跑!快点!”骑在高大的灰马上,哈罗德在前面高声呐喊,催促着士兵们继续向前。 “嗡嗡嗡!” 仿佛是一群蜜蜂在发出恼人的鸣叫声,靖难军兵士们最经典的战术又开始了。 密集的箭矢,破空的尖啸,染红的河水,一轮又一轮的箭矢射向了他们,尖叫声与呐喊声四起,鲜红色的液体染红了整片河水。 “让开,让开,让我先走!” “不不,你该让开,我要回去!” 叛军士兵们阵型出现了混乱,有些人想继续上岸,有些人想回到另一边。 “这群混蛋!”哈罗德大怒,但他知道现在并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 “加快速度,全都给我过河!” 哈罗德咬牙叫道,他不顾一切地挥舞着长鞭,鞭影划出无数的弧线,击中了几名引起混乱的叛军士兵,并派出了精锐的武士与骑兵控制局面。 但奇怪的是,靖难军仅仅射了七八轮就停止了射击,只不过这几次都是分批次射击,并没有消耗多少箭矢。 “太好了,他们没有箭了,所有人,加快速度,过河,过河!”哈罗德惊喜地大叫道。 在死亡和河水的冲击下,所有士兵们的动作越来越麻利,速度越来越快,他们与河岸的距离也随之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举着圆盾,挡住了一波飞斧,哈罗德大声地叫喊着:“到了,我们到了,上岸,上岸。” “嗡嗡嗡!” 这是一轮实打实的齐射,并且是铁箭头的齐射,空气穿过了箭头上的圆孔发出如同尖啸般的叫声。 无数血色的曼殊沙华在撒克逊叛军士兵们的身上绽放,鲜血四溅,大量的士兵中箭倒地,幸运的是由于这两天蓬勃的水汽,部分弓弦受潮,弓力下降,死伤并没有正常情况下那么惨痛。 但即便如此,他们仍旧吓得脸色惨白,脚底发软。 “加速,再加快速度,上岸了!要上岸了!” 哈罗德的声音传遍全军,在号角声中,士兵们争先恐后地向着河岸跑去,有人因为紧张而失足跌落了河中,有人则是被绊倒在河岸边缘,摔进了河中,但总归是有惊无险地上了岸,逃过了死亡的厄运。 他们狼狈地站在河岸,喘息着,庆幸地拍着胸口,看着河面上漂浮着的尸体,一时间忘记了说话……他们的确需要时间平复下来。 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哈罗德转身对自己的士兵大笑着喊道:“忠诚的士兵们,我们做到了!干的漂亮!。” 哈罗德翻身下了马,他看着不远不近吊着的靖难骑兵,拍了拍周围士兵们的肩膀,“你们做的很好,我的朋友。” 很快,几乎所有的先锋军全部上了岸,总人数大约在四千五百左右,当脚下成功踩到柔软的河沙时,不少士兵们简直热泪盈眶,但是事情还没有结束。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构筑营地啊!” —————— ps1 归,率众八人,屠其宗长同脉一十六口,以血书于墙曰:杀人者,韩狗儿是也! ——《新汉史·韩士忠传》 ps2抱歉,之前忘记加ps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塞滕坎尔之战 下3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构筑营地啊!” 哈罗德向着士兵们大吼道。 然后士兵们依旧呆滞地站在原地,不断地喘息和坐在地上休息,显然刚才的渡河的恐怖箭雨让他们余惊未消。 但是哈罗德知道现在可不是享受的时候,以靖难骑兵那传说中骇人听闻的战斗力,假如不快些构筑营地,恐怕这四千多人还不够他们杀的。 咬着牙,哈罗德再次拿出他的长鞭,劈头盖脸地朝着士兵们抽去:“快!搭建营地!” 清脆的鞭响和灼人的疼痛终于让士兵们回过了神,他们慌忙按照哈罗德的指示忙碌起来。 “动起来动起来!你们这群懒汉!”哈罗德又吼道,“我们的木板和盾牌呢?用盾牌,还有石块,把拒马都绑好……该死的,看看你在干什么?那根树枝还没你的几把粗!” 随着哈罗德等人成功登陆,第二批渡河的军队也缓缓随着摇晃的长索开始渡河,不过这一次,他们还携带了不少用来防御的木板和盾牌,尝试在长索间搭出一个简单的木桥。 “咚!咚!咚!” 打雷了吗?一些埋头扎着篱笆和拒马的士兵们忍不住抬头看去,在不远处,烟尘升起。 那不是打雷,那是如雷的马蹄声! 是那群可怕的靖难骑兵,为首的骑兵戴着一个金色的面甲,手中的弓箭随着起伏的身体微微摇晃,在他身后,三百名玄甲骑兵(那九百人只会骑马,不会骑战)排着整齐的队列,正缓缓拉开手中的弓箭。 “他们要冲营了,盾墙,盾墙!”哈罗德朝着身后的号角兵和鼓手喊道,接着号角和鼓声便和震天的马蹄声一道响起。 有经验的贵族武士们瞬间高声叫喊着,将熟悉的部落战士拉到自己的身旁,在面对着冯森骑兵的方向组成了两道厚重的盾墙。 所有人都咬住牙,死死地顶在了前列,但迎接他们的却不是沉重的马蹄,而是飞射的箭矢,在冯森的带领下,骑兵们诡异地在盾墙前绕了一个大回旋,在阵前射出一阵箭矢后,又退了回去。 一段时间后,就当武士们想解除盾墙时,如雷的马蹄声再次响起,这一次依旧是冯森领头,只不过他身后的不是玄甲骑兵,而是之前的骑马步兵。 虽然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训练,骑马步兵们的马术提升了显著,但他们的骑战技巧依旧不太行,所以冯森给他们提供了惠而不费的短标枪,投不中也没关系。 这一次,三百名骑兵依旧在阵前回旋了一阵便向后退去,接下来差不多每隔一段时间,都有至少三百名骑兵轮次回旋冲锋,在阵前投出标枪或者飞斧。 实际上骑兵们与撒克逊士兵们并没有进行直接接触,冯森等人几乎没怎么进入对方的飞斧或者标枪的射程,或者只是进入了十来秒就退了出去,但哈罗德部的盾墙已经隐隐有崩溃的预感。 要知道上战场可是一项绝对危险的运动,没有身临其境的人根本无法体会其中的恐惧,当上百匹能够把人踩死的马群冲来时,普通人的第一反应肯定是闪避和逃走,更何况这些马匹这是能“远程攻击”的。 冯森的骑兵能够通过轮换来休息,但是组成盾墙的士兵们可没有办法休息,每一次骑兵冲来都好像是真的,每一次都有弓箭或者标枪,每一次像是在刀锋上跳舞,这种心理压力非精兵否则根本扛不住。 哈罗德的盾墙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不错了。 哈罗德这边顶着偌大的压力与冯森交战,而乌达这边也没有闲着,他身前士卒地骑着他的高头大马在河水中不断前进,在他的身边,士兵一边在长索上铺木板,一边拽着长索不断前进。 从半空中俯瞰,这一段的塞滕坎尔河中被士兵们的躯体溅起了无数的浪花,然而时不时的,还有一两名士兵被水流冲走。 河岸边,是马蹄声掺杂着鲜血的铁腥味,河水中,是叫喊声混合着腐臭的水汽味,这一段河流从未像今天一样热闹过。 “把木板递过来!” “糟了,绳子断了!” “往前走,往前走,不要停。” 乌达骑着他的高大马匹在河水中艰难地跋涉着,他抽出长鞭,不断地抽打着偷懒或者闹事的士兵,突然,一块木板从长索上落下,顺着水流直接砸到了乌达胯下骏马的屁股上。 “唏律律!” “吁——” 那骏马受惊,猛地向前窜出去几步,差点把乌达从马上甩下来,要知道乌达可是穿着两层甲,这要是摔到河里,那还得了? 乌达一拽缰绳,来到索桥边,两声脆响伴随着士兵的尖叫后,眼珠被长鞭抽爆了的士兵直接落到水中,被水流一起便被裹挟着向下游卷去。 “怎么回事?啊?”乌达看着负责铺桥的那几个贵族,大声地呵斥道。 那贵族愁眉苦脸地叫屈道:“乌达酋长,这水流真的太急了,我们根本控制不住啊。” “急什么急,我怎么没感觉到急。”乌达气急败坏一脚踢在了他的背上,差点把那贵族踢下了桥,“水流急,那哈罗德是怎么上岸的?他们还顶着箭矢呢,别找借口,快铺!” “乌达大酋长!”一个背上插了三支木箭的撒克逊骑兵赶到了乌达的面前,“哈罗德酋长叫我来问问,什么时候才能到?前面的弟兄们已经扛不住了。” 乌达眺目远望:“该死,真该死,怎么事情总是这么糟糕!算了,这半截索桥应该够了,传令,全军渡河!” 急促的冲锋号在河流的上方响起,乌达下达完命令后,便跟在那个传话的骑兵身后来到了前线。 随着乌达的骑兵不断渡河,此时的靖难军士兵已经停止了轮次回旋冲锋,反而不断派出十几人一组的骑兵小队,与那些渡河的撒克逊骑兵缠斗。 在缠斗的同时,他们不断在阵列的四周喊话。 在阵列之中,每隔一两分钟就会冒出来三五个逃兵,然后被撒克逊的督战骑兵斩杀。 来到了河岸的阵地中,乌达找到了坐在一团篝火前从肩膀拔箭的哈罗德:“情况怎么样了?” “我不得不告诉您,我想我们坚持不了多久了,我们的骑兵什么时候能过河?” “铺设索桥的速度太慢了,我们骑兵的马太矮,这里的水太深,只能牵着走,他们很快就能全部到达?” “水深吗?”哈罗德挠着脑袋问道,“我过河的时候,就算是我们的最矮的矮马,这水位也不过到胸口上面一点啊。” 一阵莫名的心悸击中了乌达,他感觉到了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他们在喊什么?”乌达突然向着哈罗德问道。 “谁?” “那些黑甲的骑兵。” “一些劝降的话语,什么天父保佑,什么天父降下洪水惩罚……” “沃登啊……”乌达缓缓地张大了嘴巴,“快,叫他们回去,不要渡河,不要渡河……” “为什么?”哈罗德瞪大了眼睛,“我们好不容易才渡过了这条河流,难道要让给那些汉人吗?” 乌达没有管他,而是近乎破音地向着一个传令的骑兵咆哮道:“去河中,告诉他们,不要渡河,回去,都给我回去!” “酋长大人?!您,您这是在干……”哈罗德惊讶的话语还没说完,便听到一阵轰隆隆的奇怪声音,这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仿若雷霆。 一个撒克逊骑兵首领从阵前赶来,向着哈罗德躬身询问:“酋长大人!那群黑甲骑兵跑了!我们要追击……沃登啊……” 那骑兵的话语说到一半便像被拦腰截断一样停住了,他看到了什么,那是什么? 从河流的上游,汹涌的河水仿佛出笼的野兽,仿佛下山的猛虎,嘶哑着狂啸着,扭动着庞大的身躯,黑色的河水,白色的浪花,水流卷集着河岸旁的淤泥、杂草和浮木,怒吼着向乌达的军队狂奔而来! 第一百四十六章 塞滕坎尔之战 完 黑色的河水如一记重锤锤在了过河的队伍上,将整个过河的队伍拦腰截断,狂啸的河水仿佛从天空倾泻,瞬间吞没了过河的士兵们。 “救命啊!” “哪来的洪水!” “快跑,快跑!” 河流中瞬间乱成一片,所有人都在大叫所有人都在呐喊,什么都听不清什么都看不着,只能听到耳畔混杂的声浪洪流,只能见到真正物理意义上的洪流。 顶着快要炸裂的耳膜,乌达在人潮中不断地大喊:“快跑,快跑!” 然而一切都来不及了,河水如一条黑色的巨龙,张开了血盆大口不断地合拢咬下,将过桥士兵打翻、掀飞,将刚刚搭到一半的索桥冲垮; 无数的士兵在绝望的嚎叫声中落水,挣扎呼救,最可怕的却是黑色的河水上沉重的浮木与砂石。 这些浮木与砂石是黑色巨龙的爪牙,它们冲向那些可怜的士兵,沉重的撞击声不绝于耳。 一个乌达的叛军士兵在水中挣扎,他双手探出了水面,疯狂的拽着手中的绳索,冰冷的河水冻得他牙齿打战,刺骨的寒冷钻心一般朝着他的毛孔探入,脸色甚至都开始发紫。 作为第二批渡河士兵的排头兵,他一直冲在渡河的最前列,在洪水来临之际,他就已经踩上了柔软的河沙,要不是湍急的水流将他冲离了,他现在已经站到了岸上。 不过沃登保佑,他没有被冲的很远,并且他还拽住了一条系在岸边树上的断裂长索,现在他距离岸边只剩下七八步的距离,最后的七步…… 那个黑影是什么?这是他最后的想法,下一秒,沉重的浮木高高扬起,仿佛一架攻城锤,在河水这个大力士的操纵下,猛地撞上了他的胸口。 “咚!” 一声仿佛敲鼓般的重响响起,血液仿佛不要钱地从口鼻中喷出,几乎形成了一团血雾。 这样的场景在河流中央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巨大的水压和浮木轮流拍击,乌达亲眼见到一个士兵被河流中的滚石和浮木砸得飞起,甚至飞到了岸上,但从他深深凹陷了额头来看,估计任何救治都已成了徒劳。 死亡在塞滕坎尔河的上空不断蔓延。 “退后!” 乌达嘶吼般的叫声响起,然而和之前一样,依旧太晚了,汹涌的河水已经蔓延到了岸边,不断有士兵被上岸的河水卷走。 站在一处高坡上,河水已经冲刷着乌达的膝盖,他拄着他精良的长剑茫然地寻找着他的敌人,但可惜的是,一眼望去,到处都是他的敌人——汹涌的河水。 此时此刻,过河的部队已经损失了四分之一,即使有一小部分幸存者侥幸抓住了绳索或礁石,但是在河水的肆虐下,他们恐怕连逃跑都做不到,只会在痛苦和窒息之中慢慢地死去。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乌达摘下了自己镶嵌着一颗巨大红宝石的头盔,这本该是一件轻松完成的事,那些汉人甚至只有一千出头的部队,为什么会这样? “啊——”乌达发出了一声歇斯底里的怒吼,他拔出手中的长剑对着眼前的河水不断挥剑劈砍,他感觉自己脑袋嗡嗡作响,仿佛有无数蜜蜂在耳边鸣叫。 “是河神的愤怒!洪水,这是洪水,是他们的神明对我们的惩罚……”哈罗德浑浊而颤抖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他紧紧抓着乌达的衣服:“酋长大人,他们是被他们神明所庇佑的人,但我们却不是,咱们还是早点逃吧。” “逃?逃去哪里?能往哪儿逃?”疯狂地劈砍着河水,乌达流着泪水呐喊道,“看看这些河水吧?我们能往哪儿逃?!” 在乱劈乱砍一阵后,乌达总算是恢复了理智,他望着眼前的一切,过往半年走马灯一般在眼前闪现,最后的定格却是滔滔的洪水,那些野心与算计仿佛是一场梦境:“难不成,难不成他真有天父庇佑?” “难不成,难不成他真有天父庇佑?”望着不远处那令人生畏的洪水,布厄喃喃自语道。 布厄是诺斯人,居住在挪威地区,不过那里尚且还没有挪威这个概念,只是无数个大大小小的部落。 曾经这些部落相安无事,但是随着天气一点点变暖,肥沃的土地越来越多,这些部落就开始了不断的征战,王权这个概念也出现在了诺斯人的印象中。 其实按照布厄的想法,肥沃的土地变多了,大家都能拥有自己的土地,那么征战应该会变少啊,但是现实告诉他,他错了。 人口膨胀有惯性的,有时候土地和生产力已经不足以供养这些人口了,但由于增长的存量,人口就会像脱缰的马车一样停不下来。 这也是维京人会在9世纪10世纪到处劫掠的原因,本地的产出已经无法满足增长的人口,增长的人口带来的收益,又使得王权发展和膨胀。 王权发展膨胀之下,权力开始集中,原先原始的不受约束的生产生活方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远去,曾经诺斯人的传统也随之开始渐渐变化。 布厄就是被人口的马车甩下的人。 原先布厄一家只是斯塔万格的渔民,偶尔也会充当一下猎户,每天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一开始,是他的二哥跟随着格洛尔雅尔(对维京酋长的称呼)前往不列颠劫掠,抢回了大量的金银财宝,于是他的大哥三哥也跟着一起去了第二次,这一次,他们信心满满地要劫掠南边的萨克森。 然后,大哥二哥三哥全部栽了进去。 二哥直接在战场上战死,但是大哥和三哥却混的不错,弄了一个十户的贵族头衔,老家雅尔的税收的越来越重,他干脆也跟着三哥出了海,把父母和姐妹一起接来了汉堡。 但由于错过了上一次的机会,以布厄的身份本来应该从包衣干起,不过,他的大哥却想了一个办法,伪造了一封贵族文书,让布厄成功挤进了接受雇佣的诺斯贵族行列。 这也是布厄出现在这里的原因,作为渔民,他操舟是一把好手,他自备干粮来参战,为的就是这次雇佣的报酬——八旗十户的贵族头衔,从假贵族变成了真贵族的头衔。 望着河道中汹涌的河水,一旁的同伴忍不住道:“简直就像加尔姆祭司口中的神话里的场景,只有那些半人半神的英雄身边才会出现的事情。” “说不定在未来我们也能被写进神话里。”另一个同伴赞同道。 “那还不赶紧把长船推进河里,我们要做第一个出现在洪水中的维京战船,这样我们的名字才能出现在神话中。”布厄掀开了身后的油布,一艘硕大的维京战船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中。 多好的船啊,以前的自己可没有机会驾驶这么好的长船,抚摸着长船的船身,布厄甚至有些迷醉。 一阵号角声响起,将布厄从回忆和幻想中拉回现实,接着他便见到了不远处的森林中燃起一缕青烟。 “来自维京的勇士们!金钱,女人和贵族头衔正在向我们招手!”布厄抗住了长船的边沿,“我的朋友们,抬起长船,我们要去给那些懦弱的撒克逊人最后一击!” 当洪水离去时,剩余的乌达部叛军不约而同地生出一股劫后余生的狂喜,然而这份喜悦没有持续太久,因为没过多久成群的维京长船便出现在河面之上,而那熟悉的羽箭再次向精疲力竭的乌达叛军袭来。 在两轮箭雨和战船的攻击后,叛军的士兵们终于绝望了。 不久,冯森便接到了消息,乌达被自愿向他献出了头盔与战旗,正式跟冯森投降,肆虐了南萨克森半年多的乌达部叛军,终于就这样被彻底剿灭了。 ———————— ps: 第一百四十七章 塞滕坎尔之战 总算完……哎,没完呢 白雾为远方的山林披上了一层流动的灰纱,穿过山林与原野,蜿蜒的河水汩汩流淌到了跟前。 空气中散发着一股刺鼻的腐臭味,无数的尸体漂浮在黑色的河水中,几乎要把这一段河水泡成一条臭水沟子。 残破的战旗,折断的长矛,血染的大地,叼着肉丝的群鸦在尸体间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疲惫的旗丁们三五人一组在这片土地上行走着,像吃自助餐一样挑选着还能用的武器与盔甲。 凹下去一块的头盔,拿上。歪了的剑,跨上。歪日,居然还有一副完好无损的锁子甲,赶紧扒下来。至于射出去的铁箭头的箭矢更是不用说,一律都带回去,还有一些制作不精或者断裂的矛头,也顺道带回去重铸。 在士兵的身边,无数垂头丧气的战俘被绳圈套住脖子和双手,被分批次地押送到了于尔岑或者巴多维克。 精良的皮靴踏过被河水泡软泡臭的泥土,丕平用手帕擦着嘴角的呕吐物,漫步在士兵与战俘之间。 由于这段时间大量地锻炼和摄入维生素D,他虽然依旧驼背,但腿部和胸部的畸形已经改善了很多,至少不加注意的话,很难看到他畸形的走姿。 望着这片残留的战场,驼背丕平忍不住感叹。 在帕德博恩宫廷中时,丕平就经常听到小妹、父亲和几个大臣聊到这位来自赛里斯的权贵(在法兰克王国,伯爵及以上统称权贵),以及他神奇的战绩。 什么以一千破五千啦,什么抗击维京啦,什么征讨吕讷啦,一系列超低战损比的战争听得驼背丕平隐隐不服,怎么可能有战损这么低的战争? 丕平前往汉堡,除却为了保证小妹的安全和请求治疗驼背外,他还抱着一窥真容,看看冯森到底是骡子是马的心思。 他到达汉堡,第一次见到冯森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他像是一个强悍的将领,只感觉冯森作为一个权贵,有些热情和蔼过了头。 丕平虽然心中隐隐感动,但却生出了几丝疑心——虽然他没听过这句俗语,但也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只是随着后来的相处,这份疑心却渐渐地放下,因为冯森对待亲近之人全都是这样的态度,对比于自家冷清的宫廷,这种挤在一张圆桌前一边吃饭一边聊天的情境,反而更像是一家子人。 更难得的是,冯森从来不歧视他的病,要知道,在大多数的时候,不管是医师还是教士,面上不说,但暗地里或是眼神中总是透露着几丝鄙夷。 但在驼背丕平的视角中,冯森的眼神清澈,很纯真,有一种野性的美,除了在几个办错事的下属面前,他一直都是一副纯真的农家青年样,有时候,小妹耍一些甚至连父亲都忍不了的小性子,他却能忍受下来,并且耐心地劝解。 丕平很喜欢与这样的冯森相处,但他也时常有疑虑——虽然他治军严格,虽然他武艺高强,他真的是那个战神般的名将吗? 但今天,驼背丕平才发现这个总是一副老实农家青年的大哥,居然真是一个奇迹般的将领。 这是他第一次跟随冯森外出作战,几乎是全程目睹甚至参与了部分作战计划,亲眼见证了冯森与那几个下属一起,在连夜的军议中策划出了这一场打破他从前认知的胜利。 粮草的调集和干粮的制作,行军的路线,如何扎营如何探查,甚至是士兵的情绪都能考虑到,一切都是信手捏来,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所有的突发的情况,几乎是一出现,马上就能给出解决办法,全军三千多人,从汉堡到现在,一个掉队的或者逃兵都没有。 如果冯森能听到丕平的心声,他一定会告诉他:信手捏来是因为我有一本书,叫《卫公兵法》,这可是完整版还没失传的祖传将门兵书,而驾轻就熟是因为我十二岁就开始帮助老爹处理军务。 丕平从八岁起就跟在父亲身边,一边到处吃贡品,一边看父亲打仗,他不是没见过打仗的场面,在他的印象里,打仗不应该是各个伯爵集结,把人堆到一块,随随便便扎个营,然后一起往目的地赶。 期间掉队的,逃跑的,迷路的,吃不上饭的,两伙士兵打架的,应有尽有,到了目的地后,派出骑兵到处找人,找到之后迅速赶过去,然后排成战斗盒子阵型,开打! 像冯森这样步步为营,行进过程不慌不忙不乱的,简直是给丕平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原来仗还可以这么打—— 全军基本井然有序,补给大多分配合理,大部分将校都能如臂使指,而在接战时,不用亲自交战,而只需在河流上方建筑堤坝,阻击对方过河时决堤,用洪水打败敌军就行了。 唯一的问题是,他是怎么想到的呢? 实际上,想到也不难,最难的部分,是猜到对方要在何处过河。 要知道,冯森的克劳塞维茨引擎可不能显示敌军位置或者动向,战场上到处都是战争迷雾,对战场态势和敌军的了解,完全建立在斥候的侦查上。 冯森有时候一天甚至能收到数十上百份来自斥候的情报,但他却能通过这些虚无缥缈的情报,揭开战争迷雾背后的真相,抓住机会甚至创造机会,并做出正确的决定——这才是一个将领真正该具备的素质。 封锁港口和路口,禁止商人外出,防止情报泄露;派骑兵在另一处可能渡河的河对岸修建大量的空营垒和帐篷,每天点空灶,炊烟滚滚;事先预制了大量的麻袋用来装土,方便筑堤;时不时派出骑兵骚扰,截断敌方的情报来源,消耗敌方的粮草;甚至附近的鸟雀都被横扫一空,防止敌军传递信息。 乌达自以为是哈罗德帮他找到了最佳的渡河地点,但其实真正让他找到这个渡河地点的,是冯森。 当然,最重要的,还得是组织度,冯森的命令能传给最底层的一个火长,但乌达的命令顶多只能传给身边的头头们,照不照办还不一定呢。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的战争都是双方召集士兵,互相纠缠找到机会就开始正面大会战,所有的心思都在战术上,少有人能站在战略层面看问题。 同时代中,查理就是少有能在战略层面看问题的人,他之所以百战百胜就是因为他知道,有时候战场上胜利的钥匙反而在战场外,从他不讲武德地破坏萨克森的农田和经济就可见一斑。 “万胜!万胜!万胜!” 连续的呼喊惊醒了丕平的迷思,他抬起头,望向不远处,却是冯森用矛尖挑起乌达的头颅在巡行,宣告他的胜利,所到之处,所有人都在欢呼呐喊。 “万胜!万胜!万胜!” 山呼海啸的欢呼声化作了声浪,淹没了丕平。 “万胜!万胜!万胜!” 无数士兵挥舞着手中的武器,用平生最崇拜的眼神,注视着骑在马上的冯森。 真是,真是,太壮丽了,看着远处的冯森,驼背丕平的脸上不加掩饰地露出了羡慕与嫉妒。 率千人之兵,破敌战场之外,驼背丕平的眼中闪出了几朵火花,这才是大丈夫该干的事情,这才是他要成为的人。 也许身高不如别人,也许武艺不如别人,但一名带甲的骑士,在战场上杀个来回,顶多十人之敌,而一个名将挥一挥手中的剑,便是千人万人头颅落地,丕平抬头望向了冯森,他想起了冯森跟他说的那个楚国国王的故事。 驼背的丕平握紧了手中的拳头:“要当,就当万人敌!” 第一百四十八章 塞滕坎尔之战 后传 【塞滕坎尔河之战】 【传说之战】 【在塞滕坎尔河河畔,汹涌的河水仿佛来自于天际,这是圣人对你的加护,你的军队以千数击败了两万撒克逊人大军,洪水仿佛灭世的天灾,吞没了你的敌人。这是一场只在传说中可能出现的战争,但是你却将他带到了现实!】 【在萨克森地区,所有的撒克逊人都将对你无比恐惧,每月威望+5,获得500威望,300灵能,一百三十套铁浮屠马甲。】 骑在回于尔岑的马上,冯森打开克劳塞维茨引擎,看到提示的第一眼,他就忍不住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卧槽,这是什么?传说之战?这可是他从来都没有得到过的评价。 每月威望+5,这次的每月威望可比以往高多了,冯森开始计算起来,在桑特尔山之战中+1,在入侵维京的战争中成就与胜利总共+4,算上原本的每月威望+3,冯森每个月可以获得10点威望。 现在就算是冯森没有别的威望进账,也可以每两年召唤一次中原的文士、武士或工匠了。 想到这,冯森的目光转向地图上方的威望栏与灵能栏。 【威望:191】——》【威望:691】 【灵能:233】——》【灵能:533】 新增的威望用来干什么呢?算一算的话,能够支撑两次从中原召唤人物,不过到底要召唤什么还得商榷,嗯,不对,还得留个250用来召唤贵女。 冯森猜想,这个所谓的贵女应该就是那五家七姓的大家闺秀了,不然也没有别的贵女了。 接下来的这个奖励就重量级了,之前的那些灵能威望看起来多,但正要跟这个一比,那就是弟弟,整整一百三十套铁浮屠马铠,而且还是领先于时代的分体式马铠。 这种马铠更加保暖且更容易维护,比如今大唐的一体式马铠真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 而且最重要的,冯森目前是没有能力制作这样的马铠的,甚至于他都敢说,整个法兰克没有一个铁匠能够生产这个质量的马甲,最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冯森即将得到一百三十名重骑兵。 就冯森之前那些马铠,跟这个一比,就跟纸糊的一样,因为冯森之前的马铠都是半甲的,很多地方都露在了外面,而这个铁浮屠马铠,除了马眼,全部覆盖在重甲之下,可见其防护力。 未来的野猪皮以十三副盔甲起家,都能做得一番大事业,而我冯洛山有一百三十副铁浮屠马铠,岂不是……哎不对,我要当忠臣的啊,怎么搞得我想谋反一样呢? 不对不对,冯森赶紧摇头,有了这一百三十副铁浮屠马铠,应当勤王才是。 有些这些马铠,他能搞出一百三十个铁浮屠骑兵,就是相对于豪华的马铠,冯森他们的扎甲还是稍次了一些,并不是那种重甲全甲,而是更加中庸的全能向防护甲胄,不过也够用了。 看完了第一个提示,冯森立刻看向了第二个提示。 【完成成就:传说英雄】 【要求:完成一次传说之战。】 【奖励:每月灵能+3,获得宝物“通天塔的碎片”:每个月三次,花费150点灵能,使一个人立刻入门汉语或拉丁语(包括文字),并且学习该语言速度翻倍,持续半年。】 乌达,你简直就是我的大福星啊!看到这奖励,冯森都有些后悔把乌达斩首示众了。 每月灵能+3,配合克拉伦特的每月灵能+5,作为齐格鲁德后裔的阿尔沃与芬纳提供了每月灵能+2,再加上冯森本身的每月灵能+1,冯森现在每个月可以得到11点灵能,甚至比每月威望都多。 但最重要的并不是这个,而是后面的那个奖励【通天塔的碎片】,其价值不下于那一百三十副马铠。 冯森的领地最要命的一点是,当地人学不会汉语,汉人学不会当地的语言,沟通交流的渠道相当窄,冯森处理协调政务很大一部分精力都是去当翻译上了。 而这个威能为冯森解决了这个大难题。 回去以后先拿阿尔沃做个实验,这个小妮子脑筋太直,芬纳都能磕磕绊绊地和冯森用汉语交流了,她还只能阿巴阿巴打剁夺呢。 骑着马走了好一会儿,冯森终于回到了自己的营帐,放下武器,他拿起一旁的水囊,狠狠地灌了两口淡啤酒才做到座位上,伸直了双腿,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 “啊——”冯森打了个哈欠,整个人在座椅上几乎要躺倒,“娘的,天天午夜才睡,卯时就起,困死老子我了。” 王司马此时提着一卷纸走入了冯森的营帐中,听闻此言便打趣道:“节帅,您还有许多事情要处理,现在还不能休息啊。” “你个驴日的,又是何事?”冯森没好气地回道。 王司马却摇头道:“若是节帅真要休息,可以先睡一会儿,我们等会儿再说,不是急事。” 冯森坐直了身体:“不差这一会儿,而且军中无小事,来都来了,你说吧。” “喏。”王司马坐到了桌边,“这第一件事是此次的战损,本次的塞滕坎尔河会战,靖难军轻伤两人,八旗军伤亡百余人,敌军伤亡无算,我等估计有五千有余,俘虏约九千人,大捷。” “不错,倒算是打了一次漂亮仗。”冯森轻轻敲了敲桌子,“轻伤两人我倒能理解,八旗那百余伤亡是怎么回事?” “对岸剩余的撒克逊人试图从河中捞取同伴,几个热血上头的杀才便上了岸与其做了一场,不分胜负。” “对岸还有乌达军残部未曾投降,原先差不多有三四千人,后来差不多跑了一千多,以目前斥候的情报来看,差不多有两千余,他们也不逃跑,也不前进,只是待在原地不动弹。”王司马问道,“可要派兵追击?” “无需,派点骑兵去把他们赶远一点,河边建一排小型烽火台,夜间加强戒备,先看看他们怎么动。”冯森又喝了一口淡啤酒道。 “第二件事,就是战俘,这些战俘数量太多,我们又要北上支援,这些人若是留下,虽然添了人口与劳力,但却大大增加了叛乱的风险,但如果放任离去的话,说不定又是另一股叛军,此事,也还需节帅决断。” 冯森没有回答,又饮了一口酒,他揉着发痛的额角:“暂且先看管着吧,留一些精壮老实的,等咱们的粮车运到,我们就带着他们去利珀,交给那里的守军。” “喏!”王司马拱手回道。 第一百四十九章 刀兵不可避 悲 在打败了乌达的部队后,冯森并没有立刻启程去利珀,而是原地休整,除了打捞河中尸体防止瘟疫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从后方大量转运粮草,并在于尔岑附近修建大量的木制堡寨。 这些木制堡寨目前只修建了一个,还是根据冯森的军营改造的,剩下的冯森估计要修建三个左右,守护在于尔岑四角,每个堡寨大概能装个二三百人,从堡寨的箭楼到于尔岑的新城墙之间有索桥相连。 冯森所部现在大部分都回到了于尔岑,而之前用来哄骗乌达的空营帐,此刻终于派上了用场,变成了伤兵的兵营,当然由于此战中离谱的战损比,躺在伤兵营中的,大多数都是撒克逊人的伤兵。 早晨的一阵细雨后,盘桓多日的阴云终于从于尔岑的上空消失,浑浊的阳光划开了云层,将寒暖照向了人间。 踏在白色的帐篷之间,吉塞拉背着一个药箱,低着头快速地通过,作为医疗队的副队正,吉塞拉每天都得在后方清洗绷带和煎制草药。 但这是她第一次来伤兵营,在冯森的建议下,康德贞勉强答应了吉塞拉的请求,让她到伤兵营中亲手为伤兵们换药和清创。 这里的景象还是让吉塞拉有些难以接受,虽然小的时候见多了血腥与厮杀,但吉塞拉从十一二岁起就跟着嬷嬷们在修道院修习,偶尔种种田,实在是简易恬淡的生活。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再次见到这样的场景还是多少让吉塞拉产生了些许不适。 走在伤兵营的过道中,吉塞拉向着两边张望,除了神色匆匆的医疗队卫生兵,站在一排排的帐篷前,大多都是负责打扫卫生的奴隶和包衣。 有时候风吹起了帐篷的帘子,露出了其中的场景的一角,一张张的稻草床上,倒着一个个伤兵,稻草与地面上都是血,跳蚤和小虫在化脓的伤口上来回飞舞蹦跳。 这不是冯森虐待他们,而是现在这个条件,难道还要给他们酒精消毒加青霉素吗?说句不好听的,他们只是给医疗队卫生兵练手的耗材罢了。 冯森并没有给这群卫生兵传授什么高深的医学知识,基本就是三板斧:绷带、夹板、沸水消毒,这就已经足够将死亡率降到一个很低的程度了。 走在路上,借着和煦的阳光,吉塞拉向着帐篷内瞧去,只见一个又一个伤兵正躺在帐篷中辗转反侧,痛苦吟哦。 伤兵们有躺着不动的,但大多数还是仍在时不时地抽搐,十几个奴隶和包衣臭着脸,拿着扫帚挨个给帐篷打扫卫生,铲去屎尿。 唉,为什么要有战争呢?吉塞拉忍不住叹息,天父来到人间叫人们动刀兵,是因为天父的大爱超越了父母朋友亲人间的小爱,这种大爱必然会让一些只看得见小爱的人拿起刀兵来反对天父。 吉塞拉知道,刀兵无可避免,可是真当刀兵落到她的眼前时,她又会为了这些刀兵下的受难者而感到悲怜,看到他们的熟悉的装束和脸庞,吉塞拉总能想到她从前的朋友与亲人,虽然她在十岁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们。 路过一个帐篷,正巧一个伤兵拄着拐掀开门帘出来,一股子扑鼻的汗臭和血腥臭便化作一股恶风迎面扑来,这股子带着热气的恶风几乎要将吉塞拉冲晕过去。 忍着呕吐的欲望快速避让到另外一边,吉塞拉又往前走了两步,便又看见帐篷里面伸出了一条手臂,她先是整个人一颤,随后轻轻出了一口气。 压住了恶心感,吉塞拉又探出半个身子往里看,果然,那是个由于发热晕倒的撒克逊士兵,他由于在睡梦中不断地挣扎不小心摔下了床,从他被褥下面露出了一截裹着夹板的伤腿,那伤腿上缠绕着粗麻绳,吊在床边的一个木支架上。 站在那个摔下床的士兵面前踌躇了两秒,吉塞拉叫来了两个包衣奴隶,将那个士兵扶上了床,虽然他是异教徒,但他说不定只是迷途的羔羊,生命永远是可贵的。 看着他手臂上肮脏的绷带,吉塞拉无奈地叹了口气,放下了手中的药箱,拿出了小刀,开始她之前练习了无数遍的拆绷带。 烧起一壶开水,吉塞拉细心地拆下了那人手臂上的伤口,并用开水烫过的小刀划开了那人伤口上的脓包,将黄绿色的脓水引出,再拿一块热毛巾擦去脏污,并重新系上新绷带即可。 完成了这一系列工作,吉塞拉坐在床前,看着这个年近半百的老兵,忍不住有些叹息,她将手放在了他的额头上:“愿天父保佑您,可怜的迷途羔羊,你的灵……” “吉塞拉?”一个沙哑的声音打断了吉塞拉的祈祷。 吉塞拉猛地睁开了眼,看向这个中年大胡子的士兵。 “吉塞拉,是你吗?”那个大胡子的士兵有点惊喜地问道。 "你,你是谁?"吉塞拉站起身,有些警惕地看着面前的大胡子,“我不叫吉塞拉,我是这附近的修女,教名波恩娜。” “你可别想蒙我了。”那个大胡子强行撑着精神,大声地说道,“我见过你,吉塞拉,哪怕我们二十年没见,我都认得出你,我可是萨克森最好的猎手,什么人都逃不过我的眼睛。” 大胡子的那句最好的猎手终于让吉塞拉想了起来:“阿布舅舅,你是阿布舅舅?” 阿布·萨米,曾经是盎格利亚最著名的猎手,同时还是一个猎人自治村落的领袖,他是吉塞拉母亲的表哥,他的女儿则嫁给了维杜金德的儿子,也就是吉塞拉的哥哥。 在吉塞拉小的时候,因为维杜金德要带着阿尔比恩四处拉投资,没时间照顾他,曾经在阿布家寄养了整整一年,那是吉塞拉童年时光中最幸福的一段时间。 但是,自从吉塞拉被修道院的嬷嬷救下以来,她就再也没见过她最喜欢的阿布舅舅。 也许现在的吉塞拉不肯承认,但那时的吉塞拉无比地希望阿布舅舅能够找到她,将她从这个可怕的高墙大院中解救出来。 虽然她感谢嬷嬷和教士们将她从那场可怕的灾难中拯救出来,但她曾经也是一个如同阿多尔一样活泼的小姑娘,被每日无尽的祈祷与诵经所包裹。 在了解到她身份后,近乎于软禁的生活她过了整整九年,从少年时期最青春的那段时间,她全部都献给了神明。 可她等了三年三年又三年,等来的,只有维杜金德的信使要求她还俗,并且嫁给阿尔比恩,只是为了笼络这位因为族人伤亡殆尽而失望悲伤的亲信,甚至试图强行将她从修道院抢出来。 和修女嬷嬷们一起打退了的维杜金德雇来的劫匪的时刻,那才是吉塞拉真正皈依的时刻,但在那之前,她多么希望能有一个人来解救自己。 “当然是我,小金球,这些年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来找我?看看你,已经这么大了,我刚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没我的膝盖高。”阿布的眼眶居然有些发红。 “我,我……”看着眼前的这个满脸皱纹的老兵,吉塞拉实在无法将其与她印象中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猎手联系在一起,“我皈依了天父教,一直在修道院里。” “好,好。”阿布舅舅虚弱的声音中充满了喜悦,虽然他发烧发得有些神志不清,但口中的话语却如同滔滔不绝的流水一般,仿佛要把这些年没说的话全部说出来。 “当初我听说维杜金德那个混蛋放任你被土匪劫走时,我真是恨不得杀了他,谢天谢地,你居然被那些羊倌教的人救下了。虽然我很讨厌他们,但他们确实做了一件大好事。 维杜金德告诉我说,你被囚禁在修道院里,却不肯告诉我是哪个修道院,他记恨我打歪了他的鼻子,但我觉得这是他应得的,他要和丹麦人联姻,不得不放弃你们,这个该死的维杜金德,咳咳。 我一直在找你,吉塞拉,我找了你二十年,我一直都后悔让维杜金德那个混蛋……咳咳,咳嗯。” 说到一半,阿布剧烈地咳嗽起来,而一旁的吉塞拉张着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回忆与现实,仿佛走马灯一般在眼前闪回。 她慌张地站起了身,她不知道该怎么和阿布舅舅说话,悲伤吗?喜悦吗?或许都有,但或许都不是。 “你,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当然是为了赶走那些该死的法兰克人,如果不是他们,你现在应该已经结了婚,我都能和你的儿子女儿在一起玩了,我会称呼他们叫小小金球,我可以带他们去狩猎……”阿布的胸膛开始起伏,“都是法兰克人害的,我一定要赶走他们,但我不愿意和维杜金德一起干,他是个畜生,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 在剧烈地喘息了一会儿后,阿布又努力地抬起头看向吉塞拉:“你呢,小金球,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吉塞拉沉默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用说了,我知道了。”阿布的眼睛看向了帐篷的顶上,“你加入了汉堡伯爵的军队对吗?哈,冯,我知道他叫冯,谁能想到沃登居然也在庇护他,居然赐予他操纵洪水的力量,你待在他的身边,绝对比待在维杜金德身边要安全。” “阿,阿,我,我得走了。”吉塞拉慌乱地站起身,差点打翻了旁边陶罐里的热水,“我还有些病人要医治,我得走了。” “吉塞拉。”阿布没有看吉塞拉,双眼注视着上方,“我们这群男人为了自己的野心与贪婪,无数次将无辜的你们拉入了深渊,这并非我们的本意,但我们绝对负有责任,对不起,吉塞拉,对不起。” 吉塞拉感觉有一双手锁住了自己的脖子,让她近乎于无法呼吸。 “我祈求你能原谅我,吉塞拉,我祈求你!” 他说的真的是真的吗?有没有可能他只是编出一个由头来骗自己?或许他不来找自己是因为根本没找过自己?或许他接近自己,只是为了保住性命? 无数的话语仿佛凭空出现在吉塞拉的大脑中,那段被土匪奴役,被教士软禁,绝望地从小窗看着外面的天空的日子仿佛又回到了眼前。 吉塞拉想拥抱阿布,又害怕拥抱阿布。 经过了过往的种种,吉塞拉最害怕的事,就是自己会再次相信任何言而无信的异教徒。 “不,不……”记忆的洪流冲刷着吉塞拉的大脑,“我一直以为你,以为你……” 一边说着,吉塞拉一边踉跄着后退,在退到帐篷边的时候,她突然转身逃出了帐篷,在帐篷间飞速地奔跑着,仿佛这样就可以摆脱刚刚所见的现实。 可跑着跑着,她的速度却又慢了下来,她好像看到了一双失望的眼睛,一双望着她离去背影的曾经神采奕奕的眼睛。 吉塞拉停住了脚步,为什么她要逃跑?难不成阿布来救她,她就不会皈依天父?那样,将天父的大爱又放在何处? 这是天父给她的考验——大爱与小爱间的考验。 她转过身,她要在天父和亲人间做出一个选择,她要证明她的虔诚,她要证明她的大爱超越了亲人间的小爱,这是天父赋予她的职责。 板着脸,鼓起勇气,吉塞拉沿着原路返回,重新走回到了阿布的床前。 “阿布!” 回答她的只有沉默,之前滔滔不绝的阿布却没有半分声响,她整个人都仿佛弹跳了一下,但仔细看去,阿布的胸口仍在微微起伏,应该是睡着了。 吉塞拉心中的那股子气也仿佛随着阿布的睡去而离开了。 她颓唐地坐在一旁的椅子,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舅舅活下来,不应该很好吗?为什么她会这样奇怪?天父啊,求求您为您的羔羊解解惑吧。 突然,一道奇异的闪光一闪而过,吉塞拉疑惑地抬起头,走到了床边,不知何时,阿布的手中死死地握着一个奇怪的小东西。 那是一把匕首,一把生锈断裂只剩半截的匕首,但吉塞拉却对这把匕首无比地熟悉。 “阿布舅舅,这把匕首能送给我吗?” “当然可以,不过我的小金球还太小了,可容易伤到自己了,等你成年了,我再送给你,好不好?” “好!我们拉钩。” 泪水从吉塞拉的眼眶中涌了出来,一滴一滴地落在阿布那张苍老的脸上。 唉,为什么会有战争? 第一百五十章 麻烦 三天后,从汉堡转运到足够粮草的冯森便上了路。 这一次,冯森的队伍浩浩荡荡,足足有一万一千人,其中包含一千靖难军,两千义从军,以及七千五百战俘和五百本地的奴隶包衣。 对于在塞滕坎尔河被俘的九千撒克逊战俘们,冯森和王司马商议了一通后,给出了最终的解决方案: 首先抽出一千五百人作为奴隶,送到了汉堡、吕讷和巴多维克,这一千五百人可不是乱抽的,这是有备而来,这些人包含以下种类:女人、小孩和贵族。 基本就是那群战俘的家属与亲人,还有那些高高在上的高尔和酋长。 而剩下的七千五百人依旧是原来的老办法,让他们自己管理自己,冯森将这七千五百人完全打乱,重新编队,并有意提拔了很多贵族的亲兵和家奴作为奴隶队长。 三千人管理七千五百人,平均一个人管两个半,并不算太难。 战俘们的武器和盔甲都被缴了,而且饿了好几天,遭遇洪水和大败后,估计也没什么心气继续反抗。 撒克逊人往往以部族和村庄组成一个“战团”,基本就是一个村长和他的七大姑八大姨组成主要战斗力,而村长手下的村民和奴隶作为后勤人员和炮灰。 而现在那些酋长和村长基本都被冯森放到巴多维克看管了起来,在七大姑八大姨们争执出谁来当头之前,自然也没人有能力组织反抗。 所以,到目前为止,战俘们都乖得很,他们只是如同曾经在乌达部下时,浑浑噩噩地继续前进,其实没有多少区别,唯一的区别恐怕只是在这边居然每两天能吃上一口饱饭,真是神奇。 不过相对应的,他们需要牢牢记住一串四位数的编号,并且拿起斧头为冯森的军队砍树开路,速度最快,最听话的那一组,晚餐可以多加一碗蒲公英沙拉呢! 从于尔岑出发,总共一万一千人的长龙,一路沿着乌达等人来时的路线走到了布伦瑞克,接受了布伦瑞克当地撒克逊部落的投降后,冯森又快速向着利珀行进。 其实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两万人的调动不是小事情,按照冯森的设想,就算利珀的法兰克守军再怎么耽搁,此时也应该到布伦瑞克附近的,但奇怪的是,冯森连法兰克守军的影子都没看到。 在行军的途中,冯森还遣散了一部分老弱病残的撒克逊战俘,仅仅留下青壮,进一步将队伍缩减到了九千人。 在连续行军了四天后,冯森终于看到了位于汉诺威的法兰克军队,看起来利珀的守军并不是什么都没做,他们从利珀河一路赶到了汉诺威,虽然成功堵住了乌达北上的道路,但却完全无视了冯森可能面对的危险。 寒风将寨墙上的法兰克旗帜与冯字旗吹得哗哗作响,战俘们穿着单薄的衣裳,在接近零度的低温下,挥动着手中的斧子,在路旁的树木上不断砍凿着,发出“哚哚”的声音。 让张世成带着几个义从骑兵去通知汉诺威后,冯森便率领部队开始在汉诺威附近的马斯湖旁扎营。 不管从补给角度考虑还是人心层面考虑,冯森都不放心让自己的军队和这些法兰克守军混作一团,哪怕未来可能要一起北上去面对阿尔比恩和丹麦人的大军。 冯森扎营的速度非常快,之前沿路砍伐的树木正好派上了用场,短短半天都是时间,一个完整的营寨便小有雏形。 实际上,冯森知道他们不会在这里待太久,所以他其实并不需要修建这样一个功能完整且完好的营寨,但是他依旧这样做了。 原因很简单,他需要那些战俘青壮熟悉这些事情,从行军到砍树,再到修建营寨,一切都是为了锻炼工程技能和纪律性,他们是planB。 假如这次求援不成,冯森就得带着这群人北上不莱梅了,他可不想带着一群累赘。 青翠的土坡上,马蹄声哒哒地响起,走在这少有的冬日暖阳之下,冯森牵着飞鬃在马斯湖边慢慢地走着。 湖面上的风有些寒冷,但是冯森在皮甲外套了一件海狸皮缝纫成的大毳,腿上又裹了一层狼皮的束腿,所以并不感觉到寒冷。 这边的天气其实还挺温和的,虽然已经是十一月底,但气温也只是三五度,空气在水汽的蒸腾下异常地新鲜,耳畔水波荡漾的声音是如此地轻柔舒缓。 这简直是冬季散步的最佳地点。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假如没有阿尔沃和尚念经一般的声音的话。 阿尔沃牵着她的大黑马,跟在冯森的身边,不断地重复着这句简单的三字经。 “算我求求你,你能别念了吗?”冯森瘪着脸问道,他发现以前的阿尔沃不说话只是因为她说的话自己听不懂,所以她不常说,这才显得可爱,其原理和哑巴新娘有点像。 但现在…… “不行。”阿尔沃开心地说道,“你看,我会说不行了,哦,我之前这句话说不出来都,哦,我上一句话,我之前也说不出来,哦不,我又有点忘了,人之初……” “那你能念点别的吗?” “不行,这句难,姐姐叫我多练练,晚上她要检查。人之初,性本善……” “淦!” “可以啊。” “我不是在说这个……不要动手动脚的,你能不能去别的地方练。” “作为盾女,我不能轻易离开你,假如有刺客怎么办?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 “天父啊,快降下来一个刺客把我刺死吧!” 冯森没有等来刺客,他等来了一个传信的信使,以及一个让他有些意料之外的消息。 “什么意思?”冯森脸上的郁闷瞬间转化成了阴沉。 “那些汉诺威的守军说我们是撒克逊人的奸细,不仅用飞斧打伤了好几个义从军的弟兄,还扣押了奥利安骑士。” “你没有向他们展示乌达的头颅吗?” “展示了,他们说休想靠一个假头颅来欺骗他,除非我们把头颅给他们,让他们仔细查看。” “你们给了?” “当然没有。”那传信的士兵摇头,“这种守关的小鬼我最常见,你把乌达的头颅递上去,他们是绝对不会还给你,还要马上就把军功报了。” “阿尔沃?!” “嗯?” “走了,我们去砍人!” 第一百五十一章 小摩擦 上 寒风卷动着冯森的斗篷,这股寒冷就像是冯森现在的脸。 在他面前,是一个差不多两米多高的堡垒,建立在一个一米多高的土台上,从门口倾斜的木板来看,如果想要进入堡垒内,还需要走一个上坡路。 这里是进入汉诺威的一条必经之路,根据战俘们和堡垒旁新鲜的泥土来看,这应该是一座才修建不久的堡寨。 几只乌鸦在天空盘旋,伴随着恼人的叫声,飞鬃不耐地晃动着脑袋,冯森伸出手轻轻地挠着他的背部,让他安静下来。 半个小时以前,冯森向他们派出了几个传信的义从骑兵,而现在传信的两个义从骑兵的脑袋正悬挂在城楼之上。 冬天的冷风将两颗头颅吹得前后摇晃,偶尔碰撞在一起还会发出“砰”的撞击声。 而另一边,阿勒教士正骑着一头小毛驴,哆哆嗦嗦来到了堡寨前:“我是不莱梅派驻汉堡的驻堡教士,阿勒!你们面前的,是击败了乌达两万叛军的汉堡伯爵的军队,我们是来救援困在不莱梅的查理殿下的,我要求你们打开城门,并且释放我们的使者!” 这时,堡寨上探出了一个脑袋,他戴着一顶华贵戴着拜占庭刺绣的布帽,笑嘻嘻地回复道:“友善的教士啊,抱歉,恕我不能给你们开门,我无法确定你们的身份,我害怕你是受了乌达胁迫而来。” “我确信我们已经向你们递交了汉堡伯爵阁下的册封文书和信件,就在信使的身上!” “不行,我们同样无法确定是不是乌达的军队击败并俘虏了汉堡伯爵,抢走了他的信,并逼迫他写下了这封文书,恕难从命。” “怎么可能呢?汉堡伯爵在于尔岑大败了乌达,你哪怕去问问附近的土匪和流民,他们都知道。”在寒风中冻得瑟瑟发抖,阿勒气急败坏地吼道,“况且就算汉堡伯爵战败了,难道就会屈从于那个乌达?你们难道相信,一位真挚的虔诚的信徒会背叛所有天父信徒的王?” “难说。”那个探出脑袋的年轻贵族一副认真的样子,“说不定那个汉堡伯爵是个受天父诅咒的同性恋者,而那个叫乌达的异教徒是个器大活好的猛士呢?”(中世纪人均崆峒,天父教将同性恋作为罪行之一。) “鼠辈!” “安敢如此?!” 随同在阿勒身边保护的几个护卫立刻怒了,纷纷对着寨墙上的年轻贵族喝骂道。 而寨墙上的士兵们也操着各色的口音对着下方的士兵喝骂起来。 阿勒先是一阵无能狂怒,他剧烈的喘息了一会儿,但最后还是有气无力地向旁边的士兵挥了挥手,“把乌达的头颅给我。” 那个士兵先是瞪了一眼上方的青年,随后从一个盒子里掏出了腌制好的乌达的脑袋,递给了阿勒。 阿勒高高举起手中的头颅:“这是乌达的脑袋,我相信这已经可以证明我们的确打败了乌达的叛军。” “走近一点,我看不清!” 阿勒向前走了两步,努力地把手抬得更高。 “再近一点。” 阿勒皱了皱眉,又向前走了四五步。 “对,好,这下能看清了。” 等了差不多半分钟,上面还是没有任何回应,阿勒抬起头,向着上面的贵族喊道:“所以你们到底开不……” “哗!” 无数黄的白的棕的黑的粘稠状物体瀑布一般从城头泼下,灌入了阿勒教士的嘴巴眼睛还有衣服的缝隙。 而那个年轻的贵族则站在城头哈哈大笑,一边拍手一边回答道:“这就是我的回答,吃屎去吧!该死的异教徒!” 看着远处被兜头浇了一身屎尿的阿勒,冯森摇了摇头,抖了抖马缰,三百骑兵排成整齐的阵列跟在他的身后,驰骋着,来到了城门不远处。 “我是来自东方赛里斯的王室,汉堡及汉地的主人,八个旗帜的士兵的共主,维京的抵抗者与入侵者,操纵洪水的叛军剿灭者,汉堡法理上来自查理国王亲自册封的伯爵,安东尼·洛山·冯。”冯森的声音不大,但却能清晰地传达到每个人的耳中。 “我此次来到汉诺威,是为了北上去救援伟大的查理殿下,现在,我命令你们,打开城门,并向我道歉。”冯森面无表情地说道。 “哦?你是汉堡伯爵,我对你早有耳闻了,你知道我是谁吗?”那个年轻的贵族挺直了身体,收敛了笑容,一字一句认真地说道,“我是你爹!” “哈哈哈哈。” 城墙上顿时爆发出一阵震耳的笑声。 “竖子敢尔?” “贼娘皮!” “发生什么事了,发生什么事了?我听不懂法兰克语啊。” 而冯森的军阵则是一阵叫骂声,不过大部分士兵并没怎么太过愤怒,因为他们听不懂法兰克语,不过见到主官在骂,便跟着一起骂罢了。 “啪!” 冯森抽出马刀,拍了一下马鞍,拍击声响起的第一下,所有人瞬间便安静了,第二下,所有人都抽出了马刀,步调错乱地拍击着马鞍,第三下,所有人的步调便一致了。 整齐而沉闷的“啪”“啪”声回荡在堡垒的上空,接着与这拍击声一致,无数整齐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一道道颜色分明的旌旗在冯森背后升起,穿戴着整齐盔甲,挎着精良长矛,披甲率高于三成的军队(包括义从军)出现在冯森背后。 寨墙上的士兵们终于变了脸色。 “准备攻城。” “该死,他们有好多人。”这个年轻的图林根贵族骂了一声,随后向着身后的一个传令兵喊道,“快去通知哈德拉德和狄奥多里克大人。” “下午好,卡里贝尔特。”比之前沧桑了不少的狄奥多里克伯爵,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城头,“通知我干什么?你又捅出了什么幺蛾子?” “太好了,您居然在这里。”卡里贝尔特大喜过望。 “我闲着无聊出来巡逻,听到了这边的声音就来了,是有什么军队吗?还是土匪?” “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队土匪,硬说自己是汉堡伯爵,打败了坐拥两万叛军的乌达,要从我们这里通过,北上去救援国王殿下。真是太可笑了。” “哦?那确实有些可笑。”狄奥多里克来到了城墙上,向着城外只瞟了一眼,身体瞬间便如同冰封一般不动了,“我的天父啊。” “是啊,我也没想到他们居然有那么多人。”卡里贝尔特依旧在滔滔不绝,“实际上,他们昨天晚上就玩过一次这样的把戏,要不是我在场,并识破了他们染成黑色的头发,恐怕这座乌达率领三千人都没攻破的堡垒就要被一群土匪打破了。实际上,那场率领五百人痛击了乌达三千人的战役正是我的杰作……” “打开城门。” “什么?”卡里贝尔特睁大了眼睛,“为什么?” “他说他打败了乌达?” “是,是啊,但那只是,他们只是给我展示了一个连脸都看不清的人头……” “打开城门,让我出去!现在!”狄奥多里克几乎是咆哮一般对着他吼道。 第一百五十二章 小摩擦 中 “下午好,安东尼边境伯爵大人。” 从一匹矮了飞鬃一个头的汉诺威马身上翻下,狄奥多里克伯爵恭恭敬敬地按着左胸行礼。 和别人不同,狄奥多里克是亲眼见证了冯森打败那五千撒克逊农兵的,而和冯森在共事的经历,也让他意识到冯森可不是一个好惹的人。 在意识到冯森有将近一万的军队填充了他军团的骨架后,他就知道,这件事恐怕不怎么好善终了,他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解决此事,给那个该死的卡里贝尔特擦屁股。 “边境伯爵?”冯森先是还了一个礼,随后继续用他的毛刷为飞鬃梳着毛,并帮他挑去身上的跳蚤,“我什么时候变成边境伯爵了?” 在中世纪的历史上,实际上是不存在侯爵这个职能和等阶,这个称呼其实是翻译上误解,这个词真正的翻译,是边境伯爵,属于职能伯爵的一种。 相似的有森林伯爵、行宫伯爵甚至有荒地伯爵,而边境伯爵与其他伯爵不同的地方在于他是军政一体的,并且往往是地方军区的最高长官。 “实际上,在您打败于尔岑的时候,帕德博恩的行宫中就已经在讨论给您晋升为边境伯爵,并且给您找一位法兰克的贵女成婚的计划。”狄奥多里克笑道,“但我想,介于您在塞滕坎尔河畔伟大的胜利,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计划,而是现实了。” “哦?”冯森转过身,狠狠地拥抱了一下狄奥多里克,“你简直就是我的报喜天使,狄奥多里克。” “实际上,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能否向我展示一下乌达的头颅呢?这并非是不信任您,只是我想见一见这位叛军首领。”狄奥多里克依旧彬彬有礼地问道。 “当然可以。”冯森撒开了抱住狄奥多里克的手,他一旁的侍卫点点头,一股子臭咸鱼和屎尿味的头颅便被递到了狄奥多里克的手中。 狄奥多里克瞬间便捂住了鼻子,仔细观察着这颗头颅:“为什么会这么臭?” “你该问问那个守城的将领。”冯森从一旁侍卫的手中接过一把牧草,递到了飞鬃的面前,“等我把他的脑袋泡到粪坑里的时候,也会这么臭。” 狄奥多里克将头颅还给旁边的侍卫,刚想说话,一阵古怪的嗡鸣打断了他的话语。 在听到那一阵嗡鸣声后,狄奥多里克几乎是脸色剧变,如果他没有听错,那应该是弓箭射出的声音,他甚至隐隐闻到了一股血腥气。 “等等,等等。”狄奥多里克马上大声叫喊起来,“我们已经打开城门了,我们已经打开城门了。” “那你应该早点告诉我这个消息。”冯森跨上了马,“虽然我还是要射这一箭,无论如何,感谢你为我打开了堡寨的门,所有人准备冲锋,不留活口。” “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狄奥多里克马上大声制止道,“您希望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这个守城的将领是图林根公爵哈德拉德非常看好的一个年轻人,我相信您来到此地,肯定是为了和当地的守军一起北上,您杀了他当然没什么关系,只是因为这样的小人而破坏了您和哈德拉德的关系,这实在是不值当啊。” 冯森拉住了马匹,眯着眼,盯着狄奥多里克看了半晌:“狄奥多里克,我不要你付出什么代价,我们是朋友。 我感谢你为我提供了这些信息,但我希望你明白,他侮辱了我的父亲,杀了我的两个武士,并且囚禁我的信使,还用大粪浇了我的驻堡教士…… 这不是几袋子金币或者几份土地就能补偿得了的事,这关乎我的尊严与意志,但你是我的朋友,我给你一个提议,要么成交,要么算逑,没有讨价还价。” “您请说。” “第一,砍下我士兵脑袋的人和他的家人都得死。第二,他如何羞辱我,我就要如何羞辱他,并且撤销他所有职位与荣誉。第三,我们所有后勤和补给,全部由你们负责。” 狄奥多里克深吸了一口气:“成交。” “爽快!那我也向你承诺,我不会夺走他生命与健康,我只是要给他一个教训。”冯森拍了一下手掌,向着身后的交代了一声,随后张世成便带着一整个骑兵队走出了阵列,“走吧,我们去会会那个,叫啥来着?” 狄奥多里克无奈地回道:“卡里贝尔特。” “对,那个小杂种,兄弟们,走。” 骑着身下的汉诺威马,狄奥多里克总感觉有些忧心忡忡,不过他知道冯森向来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既然他保证了卡里贝尔特的生命,应该就不会惹怒哈德拉德了吧。 差不多五分钟后,冯森和他的骑兵队来到了堡寨的门前。 站在堡寨的门前,卡里贝尔特的脸色不太好看,刚刚冯森那一波猝不及防的箭雨至少杀伤了他们五个人,但现在卡里贝尔特也不能说什么,只能吞下哑巴亏。 他已经知道这是个真的汉堡伯爵,是在查理面前炙手可热的红人,更别提他在南边击败了乌达的两万叛军,可想而知,在未来至少五十年的时间里,冯森和他的家族都将是萨克森这片地区的显贵。 很快,一个身穿黑甲的年轻人出现在卡里贝尔特面前,但他目不斜视,只是静静地坐在马上,仿佛没看到他。 卡里贝尔特知道,这就是为他刚刚的行为付出代价的时候了,他咬住牙,憋出了一个笑容,走上前去,想要为冯森牵马: “尊敬的伯爵阁下……” “去,给他一个大比斗!” “啪!” 张世成三步并做两步,一个耳光便扇到了卡里贝尔特的脸上,这一击力道之大,从卡里贝尔特喷出的牙齿和红肿的脸就能看出来。 瞬间,周边的法兰克士兵们脸色大变,他们掏出了腰间的武装剑,而冯森这边也是一片拔剑的摩擦声。 “住手!”狄奥多里克铁青着脸从人群中钻出,“你们还嫌今天做了丑事不够多吗?我要告诉各位,这位是打败了乌达两万叛军的汉堡伯爵安东尼·冯,查理殿下的教子,他将是未来的边境伯爵,至少是整个盎格利亚或者东伐利亚的军区总长官。 不仅如此,他还是阿多尔公主与柳德米拉公主的老师,丕平阁下、沃拉德阁下、阿斯托尔福阁下以及我本人的朋友,如果你们还想拔剑的话,那就继续吧。” 在面面相觑之后,士兵们与武士们纷纷收起了手中的长剑。 “伯爵阁下,今天的事,我领教了。”顶着一张红肿的脸,卡里贝尔特勉强站起,向着冯森行礼道,“相信您的怒火已经消散了,不如我们进入堡寨?我为您准备了丰盛的晚餐……” “谁说我的怒火已经消散了?”冯森一脸的诧异,“来人,把他手脚按住!” “伯爵阁下,您这是在干什么?” “别动!压住他的腿,对,把他的嘴巴捏开。” “小心点,别尿到我手上来了。” “放心,我可是撒尿养由基!” “你个驴鸟,尿我手上了。” “让开让开,该我了!哎,别让他吐,让他吞下去。” “快让开快让开,我有泡稀的。” 第一百五十三章 投降得选对人 在马斯湖旁的冯森营地中,火把汇成了一条长龙,刺入耳骨的寒风卷的火把忽隐忽现,在寒夜中如同一朵无根的曳火。 冯森跪坐在一个小马扎上,借着夜晚的光芒,继续书写他的三国记,由于原书是几十万字的长篇,冯森需要将其中的精华提取出来,变成类似于《荷马史诗》那样的长篇叙事诗。 就在挥动着羽毛笔静静书写的时候,帐篷的门帘却被掀了开来,一个穿着鹿皮长袍的老者走了进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两个押送的侍卫。 冯森抬头乜了一眼,轻轻晃了一下脑袋,那两个侍卫便走出了帐篷,只剩下了冯森和老者两人。 仿佛是没看到这个老者,冯森低下头继续书写着手中的书卷:“今天看了一场好戏啊,格里菲斯大司祭。” 格里菲斯耸拉着眉毛,低着头:“在公爵阁下面前,我这个大司祭就像是易北河里的一粒沙。” “哦?”冯森抬起脑袋,抖了抖袖子,从矮几前绕出,走到了格里菲斯的面前,“格里菲斯大司祭,我发现最近老有人爱给我升官啊。 早上,我还是萨克森一个小小的伯爵,下午,有人就告诉我,我现在是边境伯爵,拥有汉堡所有的土地。晚上,你又来告诉我,我要当公爵。 看来,这法兰克王国的爵位不值钱。” “不值钱,在您手中不值钱。”格里菲斯向冯森行了一礼,“您是赛里斯的王族,再怎么值钱,还有国王的位置值钱?” “国王之位,值钱也不值钱。”冯森认真注视着他的眼睛,“我的爵位,都是靠着底下的人,大冬天踹开了妻子,跟着我把命吊在蜘蛛网上搏出来的,人命,才值钱。” “公爵阁下是一个有大智慧的人。” 格里菲斯拄着拐杖,正想上前一步,冯森突出一脚,踢飞了他手中的拐杖,格里菲斯失去平衡,瞬间跪在了冯森的面前。 看着跪在地上的格里菲斯,冯森缓缓地绕着圈:“你知道我为什么说人命才值钱吗?” “知道,因为昨夜我们装作你们去攻打那座堡寨,导致您的两个骑兵失去了生命,你的荣誉遭受到了侮辱。”格里菲斯低头看着地面,用老迈而沙哑的声音缓缓说道。 “你少说了一句。” “正因如此,你在与此地的法兰克守军首领图林根公爵哈德拉德接触之前,便已经结下了梁子,我想您的计划肯定遭受到了不小的阻碍。” “很好。”冯森继续坐回了矮几的前面,提起了笔,“你知道自己的死因,是个明白鬼。” “我是个明白鬼,但伯爵阁下却没哟明白我的意思。” “你有意思?” “有很大的意思。” 格里菲斯强忍着膝盖的疼痛说道,“公爵阁下认为,在撒克逊人中,谁可称之为英雄?” 冯森掏了掏耳朵,一脸不耐烦地看着他。 而格里菲斯丝毫没有冯森不接话的尴尬,反而自问自答起来:“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想,放眼萨克森,可能被称为英雄的人,不过三个。乌达、埃尔夫加和维杜金德。 其中乌达,好名贪利,有私无公,所想所愿不过当一个大酋长罢了。 埃尔夫加,妄自菲薄,幼稚暴躁,他希望的是让所有人回到原先那种,共同干活,共同分配,按时召开马克洛大会的时代。” “回不去吗?” “回不去。” 格里菲斯摇头:“永远都回不去了,相比而言,我反而更加看好维杜金德,但是他也失败了,放眼四顾,我发现了一件事,整个萨克森已经没有哪怕一个能够承担起这样重任的人了。” 冯森冷笑了一声,却没有说话,反而玩味地看着一脸萧索的格里菲斯:“大祭司此次到我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还是直说吧。” “我们永远都无法打败法兰克人了。”格里菲斯向着冯森拜倒,“当年,我看见维杜金德的父亲在屠刀下泣不成声,这个画面我永生难忘。 那一刻我在想,如果我有机会,我一定要赢下法兰克人,夺回撒克逊人的土地。 但我失败了,我永远失去了这个机会。就算如此,我也不想萨克森落到法兰克人的手中,我们思考了很久,最终,我们选择了你。 这是我此生仅有的最后的机会——撒克逊人不被奴役的机会。” 冯森的脸色凝重了起来:“你想向我投降。” “是的,这是我和大部分祭司以及余下的酋长共同商议的结果,我们的要求只有一个……”格里菲斯抬起头,终于露出了他锐利的双眼,“撒克逊人要能够自由地生活在阳光之下。” …………………… 清晨的阳光穿过了飞舞的灰尘落到了哈德拉德的脸上,昏暗的房间内,只余下点点缝隙让外界的阳光照射进来。 哈德拉德伸手拨开了床上的帷幔,光着布满伤疤的上半身,来到一张方桌前,开始用清水擦脸,并用梳子蘸水开始打理胡子。 吱呀的刺耳声传来,一个仆人端着一盘子的食物,低着头恭恭敬敬地将食物放到了哈德拉德的面前,而跟在那个仆人的身后,则是一个老态龙钟的神甫,他戴着一个黑色的金银镶边的小帽,他双眼微微眯起,让人看不清深陷在眼窝中的眼睛。 “早上好啊,鲍尔达神甫。”哈德拉德用小刀刮了一抹黄油,放在了面包上。 “早上好,哈德拉德公爵,愿天父保佑您。”鲍尔达神甫缓缓向哈德拉德行了一礼。 “我的女儿最近给我寄了三封信,全都是要求我北上的。”哈德拉德取过一个橡木酒杯,倒了一大杯的汉堡淡啤酒,灌了下去。 鲍尔达神甫依旧微微眯着眼,佝偻着身体坐在了哈德拉德的对面:“乌达已经被杀死了,阁下,我们何时救援呢?” 哈德拉德用小刀在面包上划动着:“神甫听说了昨天下午卡里贝尔达身上的事吗?” “听说了。” “怎么样?” “很惨。” “有多惨?” “卡里贝尔达到现在都不愿意出屋子。” “这么惨?” “惨到您该为此感到生气的地步。”鲍尔达声音沉稳而平缓,“阁下觉得卡里贝尔达受到了侮辱。” “汉堡伯爵让我们受到了侮辱。”哈德拉德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又将一片生牛肉夹到了两片面包中间,“这样充满了荣耀的图林根青年,击退了乌达叛军的东法兰克贵族,他立下了大功,怎么能够被这样羞辱呢?这不是尿在了他的嘴里,这是尿在了我的眼睛里啊。” “公爵阁下觉得狄奥多里克殿下处置得如何?” “很好,好上加好!”哈德拉德嚼着肉夹馍,口齿不清地回道,“如果没有他,卡里贝尔达已经死了,说不定到那个时候,我就会愤怒到失去理智,干出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 “汉堡伯爵有九千人。” “一半是战俘对吗?”哈德拉德把手中吃了一半的生牛肉夹馍递给了鲍尔达,“汉堡人把这个叫汉堡包。” 鲍尔达微笑着摆了摆手:“我以清水黑麦度日,为北上反攻积蓄粮草。” “我们需要更多的准备时间啊。”哈德拉德叉起一块水果放入嘴中,“狄奥多里克昨天想找我议事,我说我在晚祷,推脱过去了。” “或许今天您可以和他谈一谈。” “阿斯托尔福和沃拉德如何了?” “尚未渡过劳沃斯河。” “多派一倍的探子,一旦他们渡过了劳沃斯河,马上来通知我。” “遵命。”鲍尔达站起身,向着哈德拉德微笑致意,“我想聊的已经聊完了,请公爵阁下慢慢享用您的早餐吧。” “愿天父保佑您,神甫。” 第一百五十四章 第一百五十四章的章节名 汉诺威作为法兰克人的一个定居点和堡垒,内部同样有着完整的军事和民用设施,虽然上午还有晨光,但到了傍晚,天上只剩下一轮残月,映照这冷灰色的世界。 站在城堡的大门前,冯森骑着一头黑马,狄奥多里克骑着一头白马,一前一后,注视着缓缓降下的城堡索桥,在锁链摩擦的嘎吱声中,狄奥多里克对着身后的冯森轻声说道:“人也杀了,气也出了,也该收敛一点了。” “你怕他?”冯森面不改色地平视着眼前宽大的索桥和坚固的寨门。 “不怕。”狄奥多里克轻轻用脚夹了一下身下的白马,向着城堡内走去,“怕的不是哈德拉德,怕的是他有想法。” “什么想法?” “东法兰克的贵族们都有的想法。” “我也有想法。” “你他吗有什么想法?!”狄奥多里克差点吼出了声,他扫视了一眼墙上的卫兵,压低了声音说道,“哈德拉德不是卡里贝尔特,这里也不是亚琛或者罗马,老公爵去世,哈德拉德现在是两万法兰克守军的头领。 殿下直辖的士兵和教士们都跟着殿下北上了,留在这里的都是封臣的部队,这些封臣大部分都是东法兰克的贵族你明白吗?那都是哈德拉德的人,就算是阿斯托尔福阁下来了,都得夹着尾巴做人。” “管他什么人,都得跟我北上去勤王。”跨过了索桥,冯森轻轻抚摸着斑驳的墙壁,轻声说道。 狄奥多里克向两边扫了一眼,放缓了马速和冯森平齐:“你要哈德拉德北上,那得是他自己想去,光你说没有用,他不去就报个粮草不足,殿下顶多罚他点粮草金银,我说说好话,谈谈钱谈谈地,他说不得念着和梅金哈尔阁下是亲家,就去了。” 冯森看向丘顶那三层高,带着巨大十字架和箭楼的堡寨:“那要是你念了好话,他不听怎么办?我也得说几句。” “行行行,那这样,我哄着他点,你逼着他点,事儿就成了。” 来到堡场的马厩旁,将马交给一旁的仆从,冯森和狄奥多里克的靴子踩在烂泥上,发出“啪叽啪叽”的声音,灰暗色带着青绿苔藓的围墙上,一只黢黑的乌鸦缩着翅膀,牢牢地站在围墙的尖上。 还没等等冯森与狄奥多里克来到丘顶,一股热风掺和着食物与酒水的香气,裹挟着屎尿的臭味迎面扑来,将冯森有些鼻塞的鼻子都冲通了。 “欢迎欢迎,欢迎汉堡伯爵阁下与巴伐利亚王国巡查使阁下的到来。”哈德拉德站在大门前,裹着一身熊皮的披风,满面春风。 “我知道二位都是讲究人,礼仪什么的都懂得很,但我们图林根人距离中央太远了,太远了,学不到法兰克王家的礼仪,二位可得多教一教我。” “好说,好说。”狄奥多里克还没回话,冯森便抢先回答道。 “嘶——嗨呀!外面太冷了,还是进去说,二位,请。”哈德拉德一抖身上的熊皮披风,转身便向着大殿内走去。 在哈德拉德和管家的带领下,冯森与狄奥多里克便走入了被炉火烤的发热的大厅中,大厅的地板上铺设着华贵的波斯地毯,在大厅两边的柱子上,则挂着名贵的金银刺绣的拜占庭帷幔,两个斯拉夫女奴手捧两瓶葡萄酒,正等待在长桌的两边。 “二位,请坐,我不懂你们繁杂的宫廷礼数,就当在野外行军吧,你随便一点,我随便一点,大家都轻松一点。”坐在主位上,哈德拉德呲着他黄黑色的牙齿,向着两个座位指道,“坐,坐啊。” “天父保佑您,公爵阁下,您为我们准备了这样丰盛的晚餐,实在是太仁慈了。”狄奥多里克站起身,脸上带着优雅的微笑,“我提议,不如就由我来主持餐前祷告,感恩天父的慈爱。” “别急,巡查使阁下,你先坐。”哈德拉德抓着狄奥多里克的胳膊,让他坐下,“这主菜都还没上呢,不急,我们聊聊。” “巧了,公爵阁下,我也想聊聊。”冯森马上转过了身,向哈德拉德拱手道。 “得聊,得聊。”狄奥多里克抓起一瓶葡萄酒,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 哈德拉德侧过身子,仔细地打量着冯森,冯森立刻挺起胸膛,还侧过左右脸给狄奥多里克打量,直视着哈德拉德的眼睛问道:“公爵阁下,我好看吗?” “像啊,很像啊。”哈德拉德忍不住感叹道,他猛地一拍桌子,一根手指指向冯森的鼻子,“像我前些天才买的阿瓦尔奴隶。” “当真?”冯森眯起了眼睛。 狄奥多里克立马举起手中的酒杯,向着哈德拉德敬酒道:“那阿瓦尔人我见过,都是些异教徒,和汉堡伯爵阁下这种正信哪能比?公爵阁下,来,我先敬您一杯。” “好,来。”哈德拉德立刻将一整杯的葡萄酒喝下,他转头看向冯森,“伯爵阁下,喝啊,怎么不喝呢?” “我不像公爵阁下,公爵阁下好酒量,喝得下酒,我一想到被困在不莱梅,每天缺衣少食的查理殿下,一点酒都喝不下。”冯森微微摇晃着脑袋,眼皮子挤在一起,都要挤出了泪来。 “哎!”哈德拉德捏起一枚黑莓,“国王殿下,是燃烧的钢铁,是天父天选的信徒的王者,区区维杜金德与丹麦国王,在殿下手中如同是这颗黑莓。” 说着,他伸出手,将黑莓递到了冯森的面前,两指发力,捏爆了手中的黑莓:“打败他们,就是如此轻易。” “不错,正是如此。”狄奥多里克鼓掌笑道,“这种捞钱捞功劳的时候,公爵大人不准备掺和一脚?这一仗下来,估计得有成千上万的奴隶,还有金银财宝,那是丹麦国王数百年的积蓄啊,比得上克拉苏的库藏。” “嘶,这个……”哈德拉德的眼神中闪动着奇异的光。 “吗的,狄奥多里克,天父的注视下,你敢谈钱。”冯森像跳伞一般弹起,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公爵阁下是真心爱戴殿下,你拿钱说事,是看不起公爵阁下,还是看不起国王殿下? 告诉你,狄奥多里克,我安东尼·冯·洛山,奔波千里,拼死打败乌达,可不是为了钱!难不成你认为公爵阁下是会为了钱而北上吗?难道你认为他还不如我吗?我要是救了殿下,分文不取!” 不敢置信地扭过头,狄奥多里克把“你特么能不能别说话”的目光射向了冯森。 “哈哈哈哈哈说得好!”哈德拉德大声地叫好了一声,随后便像是嗓子不舒服一般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伯爵阁下这话太好了,喝一杯!” “请!” 看着两人愉快地撞了撞杯,狄奥多里克的下眼睑莫名地抖动了一下,他正要说话,却闻到空气中有一股血腥气,抬眼瞧去,却是一个奴仆端着一个罩着被黑布罩起来的盘子走了过来。 那奴仆将盘子放在了那些菜品的正中央,便转身离开。 “嗯,正好,主菜上来了,咱们边吃边聊。”哈德拉德看着上齐的菜色,满意地站起身,他一只手捏住了黑布的一角,忽地掀开。 “吱——” 在黑布掀开了那一刻,狄奥多里克陡然站起,将椅子撞得向后倒去,而冯森面不改色,依旧笑意盈盈地喝着他的葡萄酒。 鲜血从盘子流到了桌面上,在盘子的正中央,一个睁着硕大眼睛的人头,正注视着冯森,那是卡里贝尔特的头颅。 “请。” 第一百五十五章 他们是谁 白银的烛台掩映着摇曳的烛光,烤肉与肉汤的咸甜香气在大厅的上方游荡,红木的珍贵木桌上,陶瓷组成的瓶罐之山上,堆积着青绿的鲜红的黑紫的水果,一头烤鹅的脑袋正从盘子中伸出,垂在桌面上。 在这样丰盛的餐桌上,卡里贝尔特灰白的眼睛正无力斜向上望着,正靠在一罐鸡汤旁,烛火将脑袋圆圆的影子拉得老长,整个餐厅都安静下来,只剩下柴火燃烧的噼啪声。 “好脑袋!这不是公爵大人的心腹爱将卡里贝尔特吗?”冯森五指并拢,斜着指了指那颗脑袋,仿佛是要哈德拉德介绍一般,“这是谁干的?谁有这么大的胆子?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我干的。”哈德拉德睁大了眼睛,用指节敲了敲桌子,昂起下巴,“他该死!死有余辜!” 这时,自知失态的狄奥多里克重新坐回到餐桌前,听到这话,他原先看向冯森愤怒的眼神也转变成了疑惑。 “卡里贝尔特可是率五百精兵抵抗住乌达三千士兵的战士,未来可期啊!公爵大人为何要杀死他?” “卡里贝尔特该死!”哈德拉德转动了一下盛放着卡里贝尔特脑袋的盘子,将卡里贝尔特那双灰白色的眼睛对准了狄奥多里克,随后身体靠在了红丝绒的靠背上,“二位不妨猜猜,他为何而死?” “是因为他不守军纪,攻击汉堡伯爵的军队?”狄奥多里克皱起眉毛,身体前倾,微侧着头问道。 “错!” 狄奥多里克扭头与冯森对视了一眼,冯森又问:“是因为他无能,没能保全身为战士的荣耀?” “错!” 哈德拉德摇晃着手指:“他该死,是因为他让我失去了荣耀,卡里贝尔特,啊,我还记得他打败乌达军队时,骑着马巡行的神采,可惜,再也看不到了。” 一边说着,哈德拉德一边将盘子转了过来,将这个脑袋对准了自己:“卡里贝尔特,听到了吗?你对你非常生气,因为你居然胆敢损害我的名誉与荣耀!” 说到这里,哈德拉德的胸口已经开始剧烈地起伏,他双手从两边死死按住那颗人头,额头青筋暴起: “下次人们提到你,会怎么想,哦,是那个被灌了一嘴尿的骑士吗?他们会怎么想我,哦,那个被灌了一嘴尿的骑士的领主。 该死,你该死,我每次想到这都要发疯,我恨不得把你扒皮抽骨,我恨不得把你和你的士兵全部吊死!你给我记住,该死的卡里贝尔特,我不会放过你的!绝不会!” 哈德拉德盯着那颗死去的人头,声音低沉地嘶吼着,仿佛这颗死去的人头,真的能听到他说话一般。 可他话音刚落,突然伸出一只手,又将人头对向了那人自己。 捧着那颗人头,望着那双灰白色的眼睛,冯森掷地有声地说道:“卡里贝尔特,我们虽只有一次见面的缘分,但你的声音和容貌仿佛就在昨天,虽然我杀了你的人,但我也在你脸上撒了尿啊,咱们两清了。 只可惜,你惹到了哈德拉德公爵阁下,这是你自找的,怨不得别人,我也不会补偿你。我还得和哈德拉德阁下一起北上勤王,等我们得胜归来的时候,我一定要鞭尸你。记住了,指定没你好果汁吃嗷!” 冯森将人头放回到盘子上,想了想,又将盘子掉了个个,对准了正对面神色复杂的狄奥多里克。 在哈德拉德与冯森的一同注视下,狄奥多里克有些发毛,他将手按在那人头上,轻声说了一声“阿门”,就用黑布再次盖上了人头。 抿着嘴,从鼻子里笑了一声,哈德拉德向后靠在了靠背上:“咱们挑明了说了吧,二位来找我,无非是想让我北上去救援查理殿下。” “公爵阁下是个爽快人啊,我们此次来,就是为了要兵要粮来的。”冯森向哈德拉德一拱手,笑道。 侧过身体,哈德拉德左手小臂平放在桌面上,伸着头,像是在侧耳倾听冯森的话:“找谁要?” “您没有吗?” “我可以有,也可以——”哈德拉德两手一摊,“没有。” 冯森笑了两声:“公爵阁下能不能说说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没有呢?” “二位恐怕是想错了,觉得我哈德拉德是这些东法兰克封臣的头人。”哈德拉德哈哈大笑,“只可惜,他们的领主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查理殿下,我看着威风,不过是一个被推到台前的木偶,真要发兵,还得他们说话。” “他们是谁?” “能有谁,东法兰克的那些权贵啊!” “哈德拉德阁下,贵为图林根领主,堂堂公爵,没法子让他们说话?” “没法子,没法子。”哈德拉德摇头晃脑地回答道,“我是公爵也没法子。” “这就奇怪了。”冯森摸着下巴上的胡茬,“这救援查理殿下这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能无动于衷?” “啧啧,伯爵阁下,可不是所有人都如同你我这般忠诚,下面的人,有二心啊!”哈德拉德压低了调门,轻声回应道。 “那有什么法子能让他们出兵呢?”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二位到底在玩什么扮演游戏,但狄奥多里克也只能跟着扮下去,“公爵阁下,他们有提什么要求吗?” “有!但是我不敢说。” “这有什么不敢说的?” “难说。” “怎么个难法?” “这些人太胆大了,说出我的口,我都觉得太亵渎。” “您说,我们绝不外传!”冯森对着墙上的十字架伸出了三根手指,“我发誓。” 狄奥多里克也赶忙附和道:“我发誓!” 看了眼冯森又看了眼狄奥多里克,哈德拉德伸出了两根手指:“赐予他们主教任命权或撤销他们领地的王国巡查使,任选其一。” 主教任命权自然不用说,所谓的王国巡查使制度则是查理曼在试图中央集权的道路上的一次改革。 虽然理论上查理曼是罗马帝国的继承者,伯爵和公爵只是公职,查理曼可以随意撤销,但实际上,资料显示,很多地方的伯爵都是当地贵族父死子继,直接垄断的,查理无法有效干涉。 查理曼能够直接影响的封臣,只有他王室领地上的封臣,很难干涉到地方,而为了约束那些王室领地外的封臣,查理曼建立了如同中原刺史一般的巡回监督人员,也就是王国巡查使。 巡查使可以检查公爵和伯爵的经济开支,挑选法官,监督各地的主教和修道院,甚至可以接受民众上访,在查理曼的鼎力支持下,经常可以看到巡查使把伯爵甚至公爵拉下马。 不过,在查理曼执政的后期,这种制度还是不免走向了“我监督我自己”的老路,但至少现在,在查理的权威之下,这些巡查使仿佛就是插在这些世袭伯爵眼睛里的一根刺,十分难受。 “太荒谬了!”狄奥多里克当先骂道。 但可惜的是,一个接话的都没有,冯森和哈德拉德都目光灼灼地盯着狄奥多里克,将他看得背后冷汗直冒。 “这种条件我们是不可能接受的。”狄奥多里克坚定地摇头,“绝不可能!公爵大人,要不这样如何?明天上午,将这些贵族和士兵们都叫过来召开集会,我来试图说服他们,如果不成,我们再行商议如何?” “当然可以。”哈德拉德欣然一笑,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杯的葡萄酒,向着两人敬道,“聊得太久,菜都要凉了,还是先吃饭吧,干!” “来!” “请。” 第一百五十六章 我是丕平,驼背的丕平 起伏的土丘间,如潮的兵马轰隆隆地行进,马儿们打着响鼻,穿过了汉诺威城外的大道,在斜吹的细雨中向着北方行进。 马蹄扬起尘雾,脚步震动碎石,忽远忽近的吆喝声里掺杂了苍劲的号角声,数十斤的盔甲或锁子甲披在身上,金属摩擦的“丝丝”声不绝于耳。 穿着狼皮的斗篷,冯森站在汉诺威的城墙上,肘部撑着女墙,托着下巴,望着远去的队伍,这是第一批前往北面营造前哨的军队,总共两千人,一半是义从,一半是战俘。 现在已是第二天的中午,早上的集会冯森根本没去,那个哈德拉德一看就是个大奸臣,冯森忠心耿耿,怎么可能和他同流合污呢? 况且东法兰克的贵族们又态度暧昧,在领主被围危在旦夕的情况下态度暧昧,这是什么态度已经是一目了然了。 冯森早已放弃了召集法兰克守军一起北上的第一计划,丝滑转换成了与当地撒克逊人合作的第二计划,只是这个第二计划比第一计划要凶险的多,毕竟第一计划是靠实力碾压,第二计划就得行险,而且还得冒着惹得查理不痛快的风险,所以还是得小心谋划。 从城墙上下到城门前,冯森一眼便瞧见了披着斗篷的驼背丕平。 丕平今年才十五岁,虽然这个时候治疗佝偻病有点晚了,但总比成年再治疗效果要好,毕竟骨骼还没发育完全。 在每天大量食用鲱鱼、蛋黄和蘑菇,并且一有太阳便狂晒后,丕平虽然依旧驼着背,但X型的外翻的双腿已经好了不少,现在都能够骑小马了,人也精神了许多。 “王子殿下还在等?”骑着飞鬃,冯森穿过城门来到了驼背丕平的面前。 “嗯。”重重地点了点头,丕平骑在马上,注视着远方的法兰克守军的军营。 斜雨如细纱,在天地间来回摆动着,而丕平骑在马上,竭尽全力地绷直了身体,虽然他没有说话,但紧紧抿起的嘴唇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心思。 今天早上的贵族集会,丕平也去了,在高台上,先是狄奥多里克晓之以理,再是丕平动之以情,无数贵族轰然响应,一副恨不得马上杀去不莱梅的模样。 见到这副群情汹汹的场景,丕平那一腔的热血简直要让他整个人都燃烧起来,真是恨不得跟着冯森一起上战场,可他也知道,自己的身躯才刚刚能骑马,怎么敢谈上阵呢? 遗憾归遗憾,可丕平心中却十分满意,这样应该就能救父王了吧? 但此刻,丕平胸腔中的热血仿佛被浇上了一盆冰水,在集会上,说好了先头部队在门口集合,中午便要出发,但到目前为止,来的贵族与自由民士兵总共不超过一千人,其中许多一见没有其他人来,甚至干脆偷偷溜走了。 “走吧,殿下。”狄奥多里克无奈地对着丕平行礼道。 丕平固执地摇摇头,依旧骑在马上,昂着头眺望着远方。 两万多的守军,这里有两万多的守军?还有那么多的自由民士兵,他们只是还没准备好。 斜雨落下又收起,阳光躲藏又露面,从早上九点,等到了下午五点,最后一阵冷雨掠过,天边露出了一轮火红的晚阳。 那一千多士兵早已散去,只剩下七八个胡子花白的老兵以及狄奥多里克陪伴着丕平站在夕阳下,等待着那迟迟不到的“援军”。 “殿下。”冯森带着最后一批士兵与战俘出了城,他骑着马,无奈而怜惜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殿下,他们不会来了。” 丕平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看着被金光泼洒挥毫的汉诺威,那高耸的塔楼,那升起的炊烟,他能听到哀嚎的牛羊,他能闻到隐隐的肉香,晚风吹拂到他的身上,卷起他金色的头发,撞击在他努力挺起的胸膛。 “伯爵阁下。”丕平眯起了他好看的眼睛,“我最近在阅读您写的三国记,常常有惑,伯爵阁下能否为我解答。” “当然。” “什么叫‘英雄’?” “掌控自己命运的,才算英雄。”冯森张开五指又合上,缓缓对着丕平说道。 “您的三国记中,那个赛里斯王子叫做备对吗?王子备是一个温和而善良的人,是一个仁慈的人,可面对那个贪污的巡查使,却怒而将其鞭笞,为此丢了拼命搏杀得来的伯爵之位也在所不惜。 宫相曹是一个阴险狡诈的人,是一个理智惜命的人,可面对那个夺权的公爵时,却愿意舍弃生命,带上一把宝刀就要为公义去刺杀,不顾这不匹配的危险与收益。这两个人都是英雄。” “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主角,您这么看,也是成立的。”冯森能清楚地感觉到有些不对劲。 “我很喜欢您在书中留下的一句话,明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成功,却还要挑战它,在我心中,这便是英雄。” 闭上眼睛,丕平仿佛正面对着父亲的背影,那么高,那么壮,拿起长矛,就能击破一切的敌人,那道背影就仿佛一直横亘在眼前。 丕平一直在想,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来到汉堡?为了什么而拼死拼活地去修复脊背?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 丕平缓缓睁开了眼睛,他能听到胸腔中的心脏从未如此有力跳动过,一条由晚阳铺出的金光大道浮现在他的脚下。 在金光大道的不远处,一个高大威猛的身影正安静地骑在马上,那是,那是父亲?! 在他的眼前,居然又出现了查理的背影,可还没等丕平叫出声,那背影突然转头,一夹马腹向着远方跑去。 眼看那道背影又要离去,丕平猛地一挥手中的长鞭,狠狠抽在了马屁股上,不顾一切向着那道背影追去。 伏下身体,丕平无师自通地随着马匹的起伏而起伏着,烈风呼啸,无数的风景从眼边两侧掠过。 抖动的马耳,溅起的飞尘,一切都被抛诸脑后,丕平像是疯了一般追逐着那道骑着马的背影,锋利的枪尖刺来,高耸的拒马阻拦,在士兵的惊呼与冯森的高喊声中,丕平居然一一跃了过去。 近了,更近了,丕平的眼中只剩下那个飞速骑行的背影,终于,丕平的马头碰到了那背影的马尾,而那马尾居然穿过了丕平的马头,丕平的速度越来越快,在三五秒间,居然与那道背影合二为一。 也是在此时,丕平终于看到了父亲眼前的风景,那是一个硕大的营帐,丕平知道这里,这里是哈德拉德的中军大帐。 “哈德拉德!” 第一次,丕平感到了一股无穷的怒火涌上心头,他睁大了眼睛,眼角几乎要迸裂。 第一次,他感觉到了无限的快意与疯狂,握着马缰,丕平的脑袋几乎与马鞍平齐,他抽出了腰间的武装剑,向着那中军大帐冲锋而去。 “哈德拉德!!” 两支羽箭飞出,插入了营帐门口两名护卫的咽喉中,丕平一剑劈开了营帐门口的门帘,接着胯下的战马带着嘶鸣撞入了哈德拉德的中军营帐中。 白马踢飞了营帐中的火盆,火星子飞溅,马蹄又踏碎了珍贵的红木家具,迎着哈德拉德疯狂冲去。 还没等哈德拉德反应过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在耳边响起。 “哈德拉德!!!” “查理?!”正坐在营帐中小憩,哈德拉德惊叫了一声,骇然向后退去,但很可惜,战马人立而起,前蹄落地之时,一把武装剑已经横在了哈德拉德的脖颈之间。 混乱的营帐中一片狼藉,丕平佝偻着身躯,努力地端坐在马鞍上,周围都是滚倒的侍卫与贵族,他们瞪大了眼睛,惊魂未定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查理?”哈德拉德不敢置信地轻声问了一句。 “我不是查理,我是丕平。”丕平的双眼中布满了血丝,他剧烈地喘息着,握着武装剑的手青筋暴起,“驼背的丕平!” 第一百五十七章 兵谏 冯森从没想到丕平还能给他玩出一手兵谏,当时他看到丕平冲向汉诺威城内的时候,他还以为只是丕平太过憋屈,想要纵马发泄一下,可随着这小子越发突进,冯森便感觉到了不对劲。 这特么不是去马场的路,这特么是去哈德拉德中军大帐的路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冯森才发现了丕平的目的——兵谏,或者说,强迫哈德拉德出兵。 这件事如果是冯森来做,肯定是不成的,首先,丕平能一路飙马冲入哈德拉德的营帐,其主要原因是丕平是查理的儿子,大家都认识,没人敢伤他,换冯森去冲营,估计走到一半就不得不退了。 其次,丕平作为法兰克王子天然具有威望与保障性,换句话说,兵谏甚至夺权的过程中,下面的人不会因此而人心惶惶,因为法兰克王子是哈德拉德这个公爵的上位替代, 如果是冯森兵谏的话,百分百下面的人都是一片“你谁啊?”,他们需要一个有约束力和能保障他们利益的人存在,这些东法兰克的贵族虽然组成了一个同盟,但是你要他们给哈德拉德献上忠诚还是太难了。 这么一想,丕平还真是兵谏的最好人选,如果这次兵谏能成功,虽然在收服撒克逊贵族和战俘这个问题上有了一些困难,但安全性却提高了很多。 于是为了给自己的第二计划再上一道保险,冯森再一次改变了主意,带领着手下的骑兵跟在了丕平的身后,为其保驾护航,成功冲入了哈德拉德的营帐中。 驾着马,冯森缓缓从营帐的破口中进入,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副奇景。 金黄色的晚阳从帐篷的缝隙中射入,时间仿佛静止,原先在帐篷中的贵族与侍卫们手持武器,不知所措,仿佛是第一次认识丕平一般,用着他们自己都无法相信的目光注视着丕平。 偌大的营帐中,一片狼藉,在这片狼藉的正中央,丕平骑着一匹白马仿佛,瞪着燃尽怒火的眼睛,将长剑架在哈德拉德的脖子上,居高临下地注视着他。 看着脸色逐渐铁青的哈德拉德,丕平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他轻轻吸了一口充斥着焦糊味的空气,心绪逐渐恢复了沉静。 “丕平殿下,你这是想干什么?”哈德拉德挺直了胸膛,“难不成我犯了什么罪不成?” “未曾。”丕平朗声回答道。 哈德拉德冷哼了一声:“既然我没有罪,丕平阁下,你杀入我军帐中又是为了什么?” “我要你出兵北上,救援父亲!” “那我也告诉你,王子殿下。”哈德拉德高声咆哮道,“查理殿下被围,我和你一样心急,但你可曾想过,整整两万军队出发,如果要保持战斗力的话,需要多少粮草。 这段时间萨克森在叛乱,弗里斯兰在叛乱,你可知道耽误了多少农耕,到目前为止,我都还要为明天的粮草发愁,你区区一语,便要我北上?” 丕平瞬间卡了壳,他虽然凭着一腔热血一路从城门一路杀到了中军营帐,却从没有想过要如何逼迫哈德拉德出兵,将长剑架在哈德拉德脖子上,这便是他计划能够预测的极限了。 不过,丕平后面还站着冯森呢,他越众而出,站在了哈德拉德的面前:“丕平阁下虽然驼背,可也愿意搏杀战场,愿意为了一丝存在的可能来冲击您的营帐,而哈德拉德阁下,你虽然身体强壮,四肢健全,却有着一颗兔子般的心。” 哈德拉德今天撕破了脸皮,却是冷笑道:“汉堡伯爵阁下好手段,丕平殿下真是被你玩弄在股掌之中啊。” “哈哈哈。”冯森大笑起来,“哈德拉德阁下,你以为这是我策划的吗?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士兵已经基本都已经出了城,这件事就是丕平殿下自己的意思。” “是吗?”一个有些苍老的声音响起,“丕平殿下可不要小瞧了汉堡伯爵阁下,说不得一言两语间,便让你以为是自己的主意了。” “晚上好,鲍尔达神甫。”冯森微笑着向着那个身穿牧师袍的老人点头致意。 “天父保佑您,鲍尔达神甫。”丕平也向着鲍尔达神甫点头道,“这确实是我自己的主意,与汉堡伯爵无关。” 在鲍尔达出现的同时,法兰克守军中的大小贵族都出现在了营帐的周围,惊讶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丕平殿下,既然哈德拉德阁下无罪,你为何还要将长剑放在他的肩膀上呢?这可不是天父教导我们对待一位信徒的方式。”鲍尔达神甫温和地向着丕平躬身道。 丕平倔强地摇了摇头:“不行,除非他答应我和我一起北上,救援父亲。” “你上了战场又能如何?”一个尖利的声音从昏暗的人群中传来。 “谁?”丕平大怒,向着那个方向瞪视。 一个高瘦的穿着皮甲的少年人从人群中挤出:“既然现在都已经如此了,那便把话说开了吧。 诸位,这位丕平王子的生平我很了解,我之前一直随同查理国王出征,丕平王子根本没有上阵的勇气,他第一次上战场就尿了裤子,还是待在军营中,便被远处的军队吓尿的裤子。 他是查理的儿子,诸位,就算饿着肚子上了前线,到头来,他上了战场躲在后头,也没人敢说什么,还是我们搏杀。他要藏在后头,拿我们的命去换他的荣华富贵,不管你们如何,我不干!” 听到了少年人的话语,周围的贵族们立刻爆发一阵奚奚索索的议论声。 “这不是格非里吗?!”丕平瞪着眼睛,他也认出了这个高瘦的少年,“诸位,我也认识他,他曾经是我父亲的亲卫之一,但是由于酗酒,失手烧了粮库,还死不承认,于是被赶了出去!” 瞬间,那个高瘦少年人的脸便迅速涨红了:“你敢?!那你上战场被吓尿了裤子难道是假的吗?” 瞬间,丕平沉默了,他看着不断涌来的士兵和贵族,接着又看向了眼前的哈德拉德。 哈德拉德依旧是之前那副表情:“丕平殿下,我相信格非里已经讲了很清楚了,你说你有勇气,却是将剑挥向您父亲忠诚的封臣,我们又如何相信你呢?我们要北上,是希望获得胜利,假如在你的带领下,遭遇了敌军,结果被击溃,还不如留在原地,等粮草收集完毕后再北上。” 丕平将目光转向了鲍尔达神甫:“神甫,是不是只要我证明了自己的勇气,你们便愿意出兵?” “天父赞颂勇气。” “我以父亲之名发誓,希望天父、诸位与我见证:这次出征,我必亲临战阵,除非全军撤退,否则我永远不退!”丕平对着远处的十字架起誓道,随后,他看着哈德拉德,“这下公爵阁下满意了吧?是否愿意出兵了?” “可粮草……” “我出十万斤黑麦与三百头猪以及六百头羊作为粮草,你们只需出兵一万,这总够了吧?” 冯森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哈德拉德,而哈德拉德扭头看向鲍尔达,见他依旧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在一阵死寂般的沉默后,哈德拉德咬牙切齿地回道:“诸位,好好准备一下,等汉堡伯爵的粮草运到,我们立刻出兵!” 第一百五十八章 查理的反应 冷冷的冰雨在不莱梅残破的堡墙上胡乱地拍,冰寒的雨水落在取暖的火盆中,升起了一丝丝青烟。 从天空中向下看去,以不莱梅为圆心,差不多三五里的范围内,一朵朵白色的帐篷如同雨后的朽木上的蘑菇冒了出来,密密麻麻地将不莱梅包裹在中央。 这里差不多有两万多的士兵,当然,其中也包括转运的夫子和奴隶,真正的军队部分差不多也就一万出头。 而不莱梅城内,差不多有三千的守军,而真正能战的部队,也就一千多。 不过相对于外面饥寒交迫的敌军,不莱梅作为原本查理北伐的后勤中心,放置了可以供给一万大军的粮食和衣物补给,用来供给这里的三千法兰克守军,绝对是绰绰有余。 “噼啪噼啪!” 连绵的小雨下起来不知道停止,雨水在堡墙上肆意地蔓延冲刷着,冲掉了撒克逊叛军与丹麦士兵在堡墙上留下的血与火,也冲掉把守堡墙的士兵们最后剩下的一丝体温。 如丝的雨水织成一条白雾,把远处的河水与森林都隐藏在模糊中。 在这模糊中,唯一能看出轮廓的,也只有威勒哈德大主教所建立的大教堂,但现在,睡在教堂中的不再是那些僧侣和教士,而是无数的法兰克的士兵,他们裹着皮衣或毛呢,在寒冷中瑟瑟发抖。 教堂的一个角落,一个受伤的骑士拿着一把小刀,在割除手臂上烂肉的同时,也在给自己放血,以平衡身体内的体液,空气中充斥着血腥的气味。 教堂中,那些曾经的天父教装饰已经荡然无存,不是被维京人抢走了,就是在后来的维杜金德占领时期被烧毁。 整个不莱梅的大教堂基本已经变成了一座的巴西利卡式的大房子,少见有宗教的装饰,而在大厅后的一间长屋内,一阵打铁般的碰撞声不断响起,还伴随着飞溅的火星子。 卷起剑尖的长剑猛然刺出,迪奥多尔夫手腕一转,一溜子火星在双剑间飞起,他挑起了查理的长剑,正要进攻。 查理不仅不退,反而健步上前,一脚踹在了迪奥多尔夫的手上,踢歪了他的剑,与此同时,查理自己则挥出长剑,精准地停留在了迪奥多尔夫的脖子边。 “殿下好剑术!”迪奥多尔夫无奈地耸肩道,“我认输。” “不错了,你的剑术比之前要进步了许多,力道控制得也不错,只能你能把和侍女调情的心思拿出三分之一来练习剑术,就足以再和我过上两招了。”拿出毛巾,查理一边笑着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努力!说不定你的剑术能在有生之年达到我的十分之一。” “殿下,殿下。”埃里克伯爵的声音打断了查理和迪奥多尔夫的对话。 如今的埃里克伯爵早没了之前的傲气,他用白布包裹着脑袋和眼睛,左手吊在胸前,一瘸一拐地小步向里奔跑着。 “怎么了?这么气喘吁吁的?”将长剑插入剑鞘,挂在一边的墙钉上,查理丝毫没有芥蒂地对着埃里克伯爵笑道。 与查理的镇定不同,埃里克伯爵一脸的兴奋,他从口袋中艰难地掏出一封被牛皮包裹的书信,而书信上的蜡封则是查理和迪奥多尔夫都非常熟悉的“赛里斯字母”——冯。 “这是?”查理的眉毛抖动了一下。 埃里克伯爵咽了一口口水:“援军,汉堡伯爵安东尼的援军到了,他派出的斥候和我们的探子在威悉河上接上了头,他告诉我们他们已经到达了不莱梅附近。” 查理三两步走上前,从埃里克手中一边抢过了信件,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红色的蜡封,一封写在莎草纸上的整齐拉丁文出现在查理的眼中。 查理瞪大了眼睛,认真地从第一个字母看到了最后一个字母,然后把信递给了迪奥多尔夫:“我不会拉丁文,你读给我听。” “遵命。”抖了抖手中的书信,迪奥多尔夫朗声读道,“尊敬的法兰克人的大卫王,法兰克天父信徒的长兄和国王,大地的掌控者……查理殿下: 感谢天父,我于今年十一月下旬,在塞滕坎尔河河畔击败了乌达的两万叛军,并亲手砍下了乌达的头颅,于是我终于平定了南方,能够北上来救援您……” “等等,他打败了乌达的两万叛军?”查理不乏惊喜地问道,“有说怎么打的呢?” “没有。”迪奥多尔夫扫视了一遍全文,摇头道,“不过他提到他已经用盐将乌达的脑袋腌制好封存,并且俘虏了将近九千人,应该可以证明是真的。” “继续念。” “遵命殿下……于是我南下,到达了布伦瑞克,并且向西准备与图林根公爵哈德拉德合兵一处,再北上。但哈德拉德公爵是个被魔鬼诅咒的人,他阴险毒辣,明明可以北上但却不北上,我听说他偷偷还在向他们的邪神举行祭礼,殿下,我建议您在战事结束后斩下他的头颅……” “停停。”查理曼疑惑道,“这样的内容还有多少?” 低下头,迪奥多尔夫眼神不断下移,迟疑了一会儿说道:“接下来差不多一半的内容都在举报和诋毁哈德拉德公爵。” 查理哭笑不得地摇摇头:“这段跳过,继续念。” “……总而言之,哈德拉德殿下并不愿意北上,这体现了他如狼一般的野心,为此,您高尚而仁爱的儿子丕平看不下去了……”念着念着,迪奥多尔夫的眼神忽然变了,声音也越来越小,直至于没有。 “怎么了?念啊?我的儿子丕平又干什么蠢事了?”查理的面色几乎是在一瞬间从欢乐变成了不善。 “不,不不,王子殿下并没有做,做下愚蠢之举。”迪奥多尔夫咽了一口口水,继续念道,“丕平王子与贵族们约定在城门集合,等待许久,没有见到有人来,于是王子殿下亲自骑上白马,连破三道营垒,突入哈德拉德营帐中,持长剑逼迫哈德拉德阁下北上参战。 哈德拉德阁下要求丕平阁下许下誓言:‘只要哈德拉德参战,丕平绝不会躲在后方,而是一定会在前线死战不退’……” “找死!他胆敢如此?!”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几乎要震碎迪奥多尔夫的耳膜,只见查理脸色的铁青,青筋暴起,一巴掌重重拍在桌面上,直接在实木的桌子上拍出了一道裂纹。 “殿,殿下?” 在沉默了五六秒后,查理站起了身:“继续念。” “……无论如何,哈德拉德阁下率领了一万一千人,而我率领了一万人,已经来到了不莱梅附近,不日即将发起进攻。 您卑微而忠诚的教子,汉堡伯爵安东尼·洛山·冯。” 念完了整封信件后,查理开始在房间中来回踱步起来,在这样踱了一段时间后,他抬起头,对着一旁的侍从说道:“去,把阿尔昆主教也请来,就说有紧急军情。” “遵命。” 第一百五十九章 哈德拉德:拖延症犯了,是这样的 灰云,枯树,野鸦,寒风带着冷冽的气味,被锋利的枪尖一分两半,二十个法兰克骑兵组成了一个三角形的锥形阵,在震耳的马蹄声中有去无回般向着面前的一堆草人冲去。 在马上起伏着,冯森的声音在头盔中有些发闷:“杀!” 马蹄翻飞,尘灰飞溅,真正锥型的骑兵阵型猛然加速,仿佛万丈雪峰上滚滚雪浪,骑兵们端平了骑枪,伏低了身体,在与草人交替的电光火石间,刺! 战马冲过,草木飞旋,砰砰声不绝于耳,在玄黑的布衣与银灰色的甲胄间,一道亮光一闪而过,下一秒,马嘶声与咆哮声便在幽暗的森林中回荡起来。 一阵冲锋结束,摘下头盔,冯森调转马头,先是瞄了一眼路线上残破的草人,看到山坡上的小吏笑着向他挥了挥旗帜,便问身后的丕平:“刚刚那旗语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突击成功,马上从南边归位。” “很好。”冯森拍了拍丕平的肩膀,“你旗语和骑枪学的很快,这次都刺中一个草人了。” 丕平面容却没有多少喜色:“那我现在的情况能上战场吗?” 从衣服甲胄上扫去之前草叶与黄尘,冯森摇了摇头:“能也不能。” “冯,你不妨把话说明白一点。” “来,我们边走边说。”任由阴冷湿润的寒风扑在脸上,冯森拉着丕平的胳膊,“我说不能,意思是在我看来,你的技巧和身体情况根本不足以上阵杀敌,而且一个统帅,大多数时候最好不要上阵杀敌。 我说能,是因为并非一定要武艺高强才能上阵,我麾下有些骑步兵的骑术还不如你,也照样上了战场,还能获得胜利。 想要在战场上厮杀取胜,武艺固然重要,但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 皱着眉,丕平沉思了一阵,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冯森拍了拍他的后脑勺:“你不明白,非得真杀入敌阵几次,才能慢慢搞清楚那种感觉,既亢奋又冷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唉,要不是时间紧,我就找两伙土匪给你练练手了。当年我爹就是这么训我的。” 丕平被冯森拍了后脑勺却丝毫不以为意,反而带着几分羡慕笑道:“您的父亲真的是非常的慈爱。” 抬起头望向远方的天空,冯森仿佛也陷入了回忆中:“自从我学会了打土匪,有时候我偶尔也会自己打劫一些商旅,好笑的是,他们居然还以为是土匪干的,又给我钱,再托我再去剿灭周边的部族和土匪,如此循环往复……那真是一段令人怀念的时光啊。” “咳咳。”丕平尴尬地笑了笑。 冯森如梦初醒扭头:“好了,你再练两次,就可以结束了,我还要去营中处理一些琐事。” 告别了丕平,冯森转身两腿一夹马腹,向着远处的营寨跑去。 冯森的扎营地位于不莱梅东部,位于两片森林中间的一个凸起的土丘上,原本这里还有一个村庄,但估计是被战乱和逃兵骚扰,全部都搬入更深的森林里去了。 靖难军和义从军便押着这些战俘,在村庄的基址上修建了这处堡寨,这堡寨修得也简单,不过是两米高的土墙,再配上双层的四米高的木桩和女墙,顺带在四个角各修了一座箭楼。 轻轻抚摸着座下驮马的鬃毛,冯森勒着马蹄,绕过了正在修建陷阱和壕沟的战俘们,在这样有些阴冷的天气里,他们仅仅穿着一件单衣,吃力地挥动着稿子和木铲,汗水从下巴一滴一滴落下。 这些战俘基本都是冯森多层挑选后留下的青壮,身体基本完好,虽然不如汉兵与义从兵们强壮,但至少能挥得动武器。 这些战俘有六千人,但经过了乌达的几次征战心气胆气都很足,而且大多数是见过血的,如果冯森想,这一些人配上当地妇女,足以组建一个万户,但那样撒克逊旗的势力就太强了,而且冯森也没有那么多土地给这些八旗分。 把这些成年青壮吸到汉堡来,先不提汉堡能否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就这些青壮的消失,已经足以对他们故乡的生产经济生活造成极为严重的打击,他们可以这些活动中的主力。 不过奇怪是这次明明是带着他们来痛击同胞,但他们却没有多少反抗的意思,反而安分的很,难不成是格里菲斯在暗中使劲?那些关于吉塞拉是维杜金德女儿的消息也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真是头疼啊。 算了,安分点也好,叫他们做工也是老老实实地做工,能在短短两天的时间里修建这么一座还算不错的堡寨,也算是大功一件了。 想到这,冯森忍不住看向东南的方向,不知道此时哈德拉德的队伍到哪儿了。 七天前,冯森率军从汉诺威出发,沿着威悉河一路北上,来到了距离不莱梅三十里外的一处森林边缘,并开始建设营寨。 在差不多建设完成后,冯森于昨天下午派出了斥候四处探查地理,并尝试与查理取得联系。 冯森这边进展神速,都和查理搭上线了,而哈德拉德居然还在行军。 他因为粮草问题,出兵比冯森晚一天,但行程却比冯森晚两天有余,这还是建立在冯森行军时一路修建的营寨可以利用的情况下,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反正根据今天得到的消息,哈德拉德的部队已然到达了距离不莱梅五十里左右的一处,在威悉河畔扎了营,预估在两天内与冯森汇合。 可以说,现在已经是一切就绪,现在就等哈德拉德赶来合兵了。 穿过木门,在几个侍卫的伴随下,冯森穿过扛着长枪巡逻的义从士兵,在一声声口音不一的“节帅”中,到达了自家的中军大帐。 将马匹交给一旁的士兵牵去马厩,冯森掀起门帘,却见王司马一袭白衣背对着他,仔细地研究这屏风上的地图,听到身后有声音,他立马转身,向着冯森躬身行礼道:“节帅。” “王司马来我帐中这是?” 王司马从桌子上拿起一封牛皮的信封,递给了冯森:“是查理王给您的信。” “这么快?”冯森先是一惊,接着皱着眉打开了信封,仔细地阅读起来。 “查理王说了什么?” 冯森将信件又放回到了桌子上:“查理说,让我在与哈德拉德合兵前不要轻举妄动,冬天寒冷,撒克逊人缺衣少粮,只是丹麦人补给充足,所以暂且还没事,但丹麦人也没余粮,等再消耗一阵,劫掠一番粮草,然后再进攻,就能逼迫他决战。只是……” “只是什么?” 冯森迷惑地说道:“查理虽然在信中没说,但几乎是指名道姓要我当主帅,让哈德拉德跟随我作战。” “这难道不好吗?”王司马先是下意识地一问,随后他马上又一拍脑袋,“糟了。” 第一百六十章 看看,我们逮到了一条大鱼 “凭什么?!”哈德拉德烦躁地挥着马鞭,驱赶着飞舞的氓蝇,“老子一个公爵,还要听他一个伯爵的命令,况且这小子一年前还不过是个逃难的丧家犬,怎么?一年时间就能把我超过去了吗?” 冯森前天扎下的营帐,已经不如之前那般整洁,驱赶着牛羊马匹的士兵们披着皮甲,摇摇晃晃地喝着麦芽酒,七八个士兵聚集在一辆辆车的后面,吃力地推动着陷入黄泞泥坑里的车轮。 空气中充斥着便溺与牛羊的臭味,耳边则是士卒们混杂的叫喊声和氓蝇飞舞的嗡嗡声,几个农妇提着水从哈德拉德面前缓缓走过,差点拦住了他的去路。 “公爵阁下,您虽然是公爵,但却是继承自您的父亲,但那个赛里斯人伯爵,却是由查理亲自任命,当然更信任他了。”一个大胡子的随从同样骑着马,跟在哈德拉德身后。 扯了扯缰绳,在一棵大橡树前拐了个弯,原先斜吹的雨丝这下变成了正面落在了哈德拉德的脸上。 “那我来这里又是为了什么?给那个该死的黑发魔鬼当垫脚石?”哈德拉德向地上吐了一口青色的粘痰,咬着牙说道,“等会儿我写一封信,波萨里卡,你去找个骑兵,传到查理殿下手上,我要亲自和殿下联系。” 那个大胡子随从先是一愣,随后迟疑着说道:“这不好吧,之前的会议上,鲍尔达神甫都说了就按此行事啊。” “你的主人到底是鲍尔达神甫还是我?!” “当然是您了。”看着怒目圆瞪的哈德拉德,大胡子连忙躬身道,“可是,鲍尔达神甫那边怎么说呢?” “我又不是要抗命,只是害怕有人假传命令罢了,我们就在这里等一天,要是联系不上,我们再按之前的方法行事也不迟。。”哈德拉德一脚踹在了那个大胡子的马屁股上,“快去。” 在哈德拉德的命令下,他的信件在军中层层传递,最终来到了传到了波萨里卡手下的一个轻骑兵手里。 这些轻骑兵大多数都是小地主,虽然生活上比自由民好了不少,但却置办不起价格高昂的甲胄,只能穿着皮甲甚至武装衣上阵。 差不多十分钟后,一个身披皮甲的图林根小贵族骑士便携带着莎草纸写成的信件,沿着威悉河向北奔去。 他穿过了河滩,绕过了繁密的灌木丛,穿梭在幽深的黑森林中,传令骑兵的速度飞快,仿佛一支离弦的飞箭,刺破了空气向前奔腾而去。 倾倒的树木,横亘的土石都不能阻拦他前进的步伐,而不莱梅也就在这片森林的西北方,快到了。 看着远处隐隐约约的不莱梅大教堂塔楼的顶尖,传令骑兵紧绷的神经终于放缓了一刻,多么圣洁美丽的教堂啊,在雨雾中简直是乘着云的神殿……嗯,这神殿怎么倒过来了。 从走神中返回现实,不知何时,一条绊马索从腐烂的黑黄落叶中升起,而在头顶的树枝上,两个圆形的套圈突然落下,罩在了传令骑士的脖颈和双臂上。 带着高速向前的惯性,那骑士被绳圈一套,下一秒,便是腾飞般猛地升起,甚至在两个绳圈间转了一个圈,才落到了地上。 耳畔传来身下坐骑痛苦的悲鸣,而骑士也伸出了手,心疼地看着那匹老马在绊马索前的沟渠内折断了前蹄,整匹马都翻转过来。 这是这个小贵族第一次上阵,而这匹马是家里最重要的财产之一,每年大部分的土地都是由它来耕作,那匹小马还没长开,根本没法辅助耕作。 是谁?骑士红着眼向幽暗森林的深处瞧去,在森林深处出现了几个带着护眼铁盔的丹人大汉,他们手持长短斧头,脸上挂满了狞笑与杀意。 “看看,我们逮到了一条大鱼。” “看看,我们逮到了一条大鱼。” 脸上挂着豪放的笑容,阿布欣喜地提着一头河鲈,来到了吉塞拉的帐篷内,高高举起向里面的人们展示着:“看,多大的鱼!” “好了,放到那个水桶里,今天晚上已经有鱼汤了,这个可以明天吃。”蹲在土灶前,捋着袖子的吉塞拉头也不抬地拿着火钳鼓捣着火灶。 在冯森营寨外的一个角落,竖立着一顶油布的帐篷,帐篷的中央用石头搭出了一个火炕,焦黑的柴炭正燃着鲜红的火光,而在火光的上方,则放着一个陶罐用来焖煮麦片粥。 温暖的帐篷里,围绕着火炕,坐着七八个撒克逊人,他们大多是中年,胡子拉碴,满眼的疲惫,但还是打起了最后一丝精神,忙着手上的活计。 这些撒克逊人基本都是阿布曾经的好兄弟,很早的时候,他们就跟着维杜金德走南闯北,算是吉塞拉的叔叔伯伯了。 不过现在,他们全然没有了吉塞拉幼时的威风,而是老老实实地围坐一圈,双手握着石块,笨拙地鞣制着毛皮。 在另一边的火灶前,吉塞拉小心翼翼地搅动着锅中的鱼汤,不让鱼肉或者鱼骨黏在罐中,奶白色的鱼汤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几个蘑菇在鱼汤中上下起伏。 一群十三四岁的少年围着他,表面上说是帮忙,确实时不时尝试从鱼汤中偷偷捞一块鱼肉,每当有这个时候,吉塞拉就会如闪电般出手,用木勺狠狠敲在那人的手背上。 偶尔吉塞拉被围得烦了,就拿一根木棍,沾一点肉汤或者奶酪让他们去嗦。 这样温馨的场景让吉塞拉仿佛回到了小时候,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就是这么在屋子中忙碌的。 男人们坐在火炕前喝着麦芽酒,女人们要么在煮汤,要么在羊圈附近一边聊天一边梳着羊毛,或者挤着羊奶。 而孩子们也会像这样,四处奔跑,两边烦扰他们的父母,最后求得一点麦芽酒或鱼汤就离去。 如果不是身处这样类似的环境中,吉塞拉几乎都要忘了这样的场景,曾经常常在梦中浮现的场景已经变成了一缕秋风,化入了浩繁的经典与仪式中。 天父说:爱自己父母亲人胜过爱我的,不配做我的信徒。这是不是背叛呢?不不不,吉塞拉赶紧摇头,这是尝试在对他们传教,并非是对他们的爱超过了天父,现在他们都愿意在吃饭前做晚祷了,这难道不是一种传教的功劳吗? 阿门!吉塞拉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端着鱼汤来到了火炕前:“让一让,鱼汤来喽……哎,不许碰,要先感谢天父赐予我们的食物!” 第一百六十一章 这不是半神是什么? “我们会食同心感谢,一粥一饭来处不易;上帝恩赐同胞汗血,欢喜领受为人服役。阿门。” 火炕前坐着一圈四十多的大老爷们,却是吉塞拉在主持整个局面,这些大大小小的撒克逊战俘们不论情不情愿都双手合十,等待着吉塞拉将整个谢饭歌给唱完,当唱到最后一句“阿门”的时候,所有人跟着一起唱道:“阿门”。 这便算饭前的晚祷了。 在围裙上擦了一下手,吉塞拉拿起一旁的马勺,开始在巨大的陶罐中搅动着里面的麦片粥,让整个麦粥均匀受热。 放下手中的毛皮,阿布陶醉地闻了一下陶罐,忍不住赞叹道:“不是我说,那赛里斯小子确实有些东西,咱们从布伦瑞克出发,到这里十二天的路程,总共二十四餐饭,居然只饿了五回肚子。” 在阿布的身边,另一个长着一把枯黄山羊胡的壮汉则叫道:“当年咱们和维杜金德出去打仗的时候,咱们那可是亲卫和头领,十二天的路,也就饿了五回。” “那是你们。”坐在吉塞拉对面的一个愁眉苦脸的撒克逊汉子骂道,“当时老子在后队,十二天的路就饱了五回,你们这群混账东西,把沿途的村子都吃光了,整的老子只能啃树皮。” 吉塞拉掏出一个木碗,盛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麦片粥,递给了旁边的阿布,阿布大喜正要开吃,却在吉塞拉眼神逼迫下,将手中的热粥,递给那些瞪大了眼睛的孩子们。 “吃吃吃,一个人吃两人份都不够,真要饿死我了。”阿布口气不善地对着那群孩子骂道。 这些孩子大都只有十三四岁,正是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时候。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另一个老者感叹道。 吉塞拉一边给孩子们盛着粥,一边笑意盈盈地说:“冯的军队是善良之军,他们都是一路设了小站,这些麦粥都是跟当地人拿农具、毛皮、面粉和衣物去换的,每天吃的都是新鲜的,少有劫掠,当地人可愿意为我们带路了,这才是天父的军队……” 吉塞拉原本正想再说一段教义,感化感化他们,却看见阿布啪的一下拍在额头上:“我懂了,原来如此。你们看,我们一路走,一路抢,也就能抢得了一时,抢了第一家,这一片都躲到森林里去了,后队想抢都没处抢。 但他拿战利品去换,虽然看似多花了钱,却我们抢不到的地方,人家都上赶着来交换,就跟集市一样,咱们还能压价。 哎,你们说要是咱们再随军带些商人,一路走一路做生意,行军还能再赚上一笔,岂不是……” “好了好了,本来是好事,到你嘴里都龌龊了。”原本的传教被阿布打断,吉塞拉的脸都有些黑了,“那是天父军队的善举,跟什么战利品什么抢掠的一点关系没有。” 向地上吐了一口浓痰,阿布不屑摇头:“善举?善个屁,那查理的军队天天抢劫,还老是抢牲畜烧牧场,善在哪儿了?根本不是人!” 张开了嘴巴,吉塞拉有些理屈,脸都有些发红,大声反驳道:“这肯定不是查理下的命令。” 带着一副逗小孩般的表情,阿布向着吉塞拉摆手道:“就是查理下的命令,查理就是个沙滩上的太阳,比维杜金德还混蛋的存在。” “我不允许你这么侮辱查理殿下,这肯定不是查理殿下的本意。” “好,那就算这件事不是他的本意,那他在韦尔登杀得那些手无寸铁的撒克逊人呢?那也不是他的本意?” 短短三秒内,吉塞拉的脸色由黑转青再转红,最后只能恼羞成怒地将马勺往陶罐中一扔:“你再说我下次不给你们做饭了,继续吃森恩叔叔煮的烂糊粥吧。” 阿布卡壳了半秒,最后只得老老实实地颓唐坐下:“我不说了。” “哈哈哈哈哈。” “阿布啊,这是在家被婆娘管,在外被侄女管了?” 旁边的一群的叔伯们开始起哄起来,而阿布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人,上去便是一拳,直接将那个起哄的锤翻在地。 那起哄的叔伯立马爬起,刚想反击,却听到吉塞拉重重地哼了一声,仿佛是场景重演般,他同样乖乖坐好,偃旗息鼓了。 这段时间里,吉塞拉夜以继日地在军营中为这群战俘疗伤,多脏多累都不辞辛劳,救活了一大批受伤的战俘,再加上她温润的性格以及维杜金德女儿的身份,几乎所有战俘要把她当女神看待,威望都超过阿布这批人了。 在这威望之下,这群老“叛军”也不敢多说话。 盛了一碗麦片粥递给阿布,吉塞拉再次问道:“阿布叔叔,等战争结束了,你们准备怎么办?” “找片田先种地。” 吉塞拉脸上的表情顷刻间便明朗起来。 “等攒够了粮食,再造反。” 吉塞拉原先开朗的脸又马上阴沉了。 不顾吉塞拉的脸色,阿布一边吃着粥一边嘟囔道:“要不是那个你处处维护的小情人强逼,我们死也不会来救查理曼,他死了才最好,就算我们注定要被统治,我宁愿被丹麦人统治也不愿被查理曼统治。” “为什么呢?难道一定要反吗?” 阿布突然停住了喝粥的动作,他抬起头,目光灼灼地注视着吉塞拉:“在查理曼砍倒伊尔明苏神树,我们还有商量的余地,但当他杀死了那些撒克逊战俘之后,甚至我们也能忍受,但当然颁布《萨克森法令》的时候,我们就再也没有了选择,除非我们这些人都死光了。” 《萨克森法令》又名《萨克森投降法令》,这项法令规定,所有不愿皈依的撒克逊异教徒,当地伯爵可以依律处以死刑,并且禁止所有当地的宗教活动。 在阿布说完这句话后,整间帐篷都安静下来,连那些吵吵闹闹的孩子们都放缓了动作,压低了声音。 所有人都默默地吃着麦片粥。 “假如你们起事了,难道就不怕冯再一次打败你们吗?” “只要他不杀死我,我就会一直这样下去,就算我不行,我的儿子我的孙子也会一直持续下去,除非我的子孙都死光。” “我听到了消息,查理殿下准备可能会将东伐利亚的一大片领土都封给冯,如果你们再起义的话,说不定会被他杀死。”吉塞拉缓慢地搅动着马勺,“虽然冯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但也是一个坚定的人,要是你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谋反,他一定会杀了你们的。” “他只在战场上杀人,总比查理曼好。”阿布喝完了粥又舀了一大碗鱼汤,“但如果是他来统治我的话,说不定我能安分一阵,等他死了再让我儿子造反。” “为什么?”吉塞拉瞪大了眼睛。 “我有点怕他。” “我也是。” “我也。” “不怕查理殿下,却怕冯?”吉塞拉有些理解不能地看着这群叔伯,“是因为洪水吗?” “我们不怕查理,是因为查理只是一个混账。”阿布轻轻啜了一口鱼汤,“但冯森是半神,他能掌控洪水,还能无中生有,甚至还有不死之身,我们没法和一个现世半神对抗,就是不知道他是哪个神的子嗣。” 吉塞拉的脸再次黑了下来:“不要在我面前说这些邪神的玩意儿。” “是真的!”阿布突然压低了声音,用手半捂住嘴巴,“我亲眼所见,那天,我看到他脸上被划了一道一指长的口子,我眼神好,看得清清楚楚,第一天受的伤,第二天结的痂,第三天脸上只剩一道红色的痕子了,那种程度的伤最快也得一周,不信你下次你自己去看。 而且我听别的撒克逊人说,那是个看守仓库的撒克逊人,也是他亲眼所见,他有天晚上,太累了,睡在了仓库里,半夜醒了,就看到那个冯对着空空的仓库一指,然后地面上马上冒出了一堆农具。 这不是半神是什么?反正半神之子不一定是半神,除非他把我逼急了,否则我等他死了再造反,这段时间正好恢复一下咱们撒克逊人的人口。” 吉塞拉愣住了,她是怎么也没想到会从阿布口中得到这个答案,半神?无中生有? 正想询问,吉塞拉刚张开口,却突然听到门帘掀起的声音,一个年轻的侍从跑了进来,在她的耳边悄悄耳语了一阵。 吉塞拉便又将嘴巴里的疑问咽了回去,她摸了摸一个孩子的脑袋,对着阿布他们说道:“我晚些时候再回来,到时候,你们把这些事和我仔细说说。” 第一百六十二章 从幽暗的黑色森林中吹出了带着草腥味的寒风 从幽暗的黑色森林中吹出了带着草腥味的寒风,披上一件粗呢的长袍,吉塞拉穿过层层营帐,来到了帐篷前。 门口站岗的两名亲卫对吉塞拉非常熟悉,向她微笑着点了点头后,就收起了让开了进入大帐的道路。 他掀开门帘进入,热流便包裹了吉塞拉,站在屏风前,吉塞拉能够听到冯森和一个苍老的声音正在对话,而这个声音,居然有些熟悉。 加快了步伐,吉塞拉绕过了屏风,便见到冯森和一个鹿皮长袍的老者各自坐在一个小马扎上,围着一个火炉,各持了一个马克杯,正在有说有笑地谈话。 见到有人进来,冯森和鹿袍老者同时转头看向了吉塞拉。 “冯,你喊我来是?” 没等冯森回答,那鹿袍老者突然问道:"是你吗?小金球?" 吉塞拉听到这个熟悉的称呼,先是一愣,接着仿佛不敢相信一般,瞪大了眼睛,她紧紧注视着那个鹿袍老者,好一会儿才缓缓问道:"你是,你是格里菲斯爷爷?我以为,我以为……" “好久不见,我的小金球。”格里菲斯摩挲着手中的杯子,向着吉塞拉苦笑道。 大马金刀地坐在马扎上,冯森喝了一口杯中的热醪糟:"格里菲斯大祭司告诉我,只要查理殿下愿意放弃《萨克森投降法令》,那他就号召全体撒克逊人不再对抗查理,所以他找到了我,希望我能够帮助他。" 听到这个消息,吉塞拉却没有展露出太过惊讶,但眼神中却展露了一丝激动:"真的吗?" 格里菲斯苦涩地一笑:"这些年的战争中,太多熟悉的面孔离去了。撒克逊人虽然坚强,但总共不知道有没有五十万人六十万人,而查理曼手下,有两千万的天父信徒,我们无能为力。我只希望,少死一点撒克逊人。" 看看格里菲斯,又看看吉塞拉,冯森突然站起了身:"格里菲斯大祭司的意思我已经明白了,我会尝试着帮助您的。 不过,现在你们这么多年没见,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说,我还是把时间让给吉塞拉嬷嬷吧。我走了哈,我不打扰。" 不顾两人的挽留,冯森强行起身离开了帐篷,又去巡视周遭的地理去了,仅仅在帐篷中留下了吉塞拉和格里菲斯两人。 但冯森离去后,不管是吉塞拉还是格里菲斯都没有说话,两人相视无言地面对面呆坐着,直到吉塞拉终于开了口:"我原以为您已经死了。" "然而并没有,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撒克逊部落间流亡,这是为了保护我们的族人,不让他们受到更多的伤害,如果维杜金德不再起兵,我估计会在荒野中当一个隐士,度过余生。 但维杜金德和乌达改变了一切,我们的生活被战争摧毁,我们的家园被夷为平地,我们的亲人死于非命。撒克逊人已经受够了,我们需要结束这场战争,让我们的族人需要重新过上平静的生活。" 听到这段话,端坐在马扎上,吉塞拉不自然地整理了一下云波巾,皱着眉头说:"我也希望能够结束这场战争,但是撒克逊人的行动查理殿下并不愿意放弃《萨克森法令》。" “我寄希望于汉堡伯爵阁下。” “冯是查理国王的近臣不假,但却是新人,他的话不一定管用。” “假如伯爵阁下能够以这份平定了叛军的功劳去游说查理殿下,说不定可以说服查理殿下。” 一开始,吉塞拉还只是茫然,但很快,她的脸色便如同冰霜般寒冷起来:“冯虽然是天父信徒,德行高尚,但他却也是一个聪明人,我劝你不要搞什么小动作,否则你会知道厉害的。” “这也是我最不愿看到的事。”格里菲斯的目光重新汇聚到眼前烧得发红的木炭上,“但如果不这样,该怎么让查理殿下撤销《萨克森法令》呢?除非撤销《萨克森投降法令》,否则萨克森的战争永远不会停止。” 于是,帐篷中再次陷入了沉默。 ………… 哈德拉德的军营建在一个废弃的村庄中,冯森重修后的营房中,横七竖八地倒着不少法兰克的士兵。 佝偻着身体,农夫们将绳子背在背上,苦着脸搬运和拖动着物资,等待着能够被贵族老爷赏一口饱饭的机会。 扛着一个半人高的燕麦袋子,一个农夫吃力地走过训练场,在吃力与痛苦中扭过头瞥了一眼。 在偌大的训练场中,东法兰克的贵族士兵们穿着锈迹斑斑的锁子甲,身手敏捷地挥舞着锋利的长剑和大型战斧,对着一块人形的木板演练着战阵技巧。 而角落里,几名士兵正在用砥石打磨他们的武器,用布帕擦拭着他们的盔甲,直到闪闪发亮,法兰克的士兵们需要保证它们的坚固与锋利。 “咔!” 大剑挥出,狠狠斩去了眼前草人的头颅,哈德拉德缓缓吐气,又擦了擦额角的汗。 他正想叫一个侍从把他的啤酒递过来,但一扭头却冷不丁见到了鲍尔达神甫正站在他的面前,鲍尔达神甫依旧是原先那副表情,看不出悲喜。 “鲍尔达神甫,你终于回来了,这些天你去干什么了?” “我去调查了一下那个汉堡伯爵的过往与事迹。”鲍尔达神甫走到了一张长条木凳旁坐下,又拍了拍身边的长凳,让哈德拉德坐下。 “你怎么没有北上与汉堡伯爵汇合?” 一边披上狼皮的大袄,哈德拉德一边低声解释道:“那查理居然让汉堡伯爵那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子来指挥统率全军,我怀疑汉堡伯爵篡改过,我要和查理亲自通信。” “这不是你停驻在此地两天的原因。” “好吧,好吧。”哈德拉德搓着手,隐隐有些发怒,“我就是不服,凭什么我堂堂一个公爵要听他一个伯爵的话,这要是传出去了,我的威信要大受打击,没了威信,怎么压制那些东法兰克的小贵族? 我要和那个汉堡伯爵斗一斗,要让他知道知道我的厉害,所以我想着先晾了几天,等他忍受不住的时候,再让他求我,否则他还真以为自己是老大呢。” 鲍尔达神甫没有说话,而是长而轻地叹了一口气:“明天就出发吧。” “但是……” “我说了,明天必须得出发。”虽然鲍尔达神甫的话语不咸不淡没什么感情,但哈德拉德却识相地停住了嘴,尽管他心中恼火,也只是答应了鲍尔达的要求。 和鲍尔达一通聊天,哈德拉德失去了练剑的心思,上了马,向着自己的大营走去。 “神甫,当时在汉诺威的时候,你为什么要我答应他们的条件啊,我料想那个驼子根本不敢下手。”想着这些憋屈事,哈德拉德忍不住问道。 “当丕平闯入营帐中把剑架在你的脖子上的时候,我们已经不得不出兵,只是时间早晚和能得到多少东西的区别。”鲍尔达神甫为座下的矮马掸去了毛发里的跳蚤,轻声说道。 “玛德!”哈德拉德又想起了那一天,咬着牙骂道,“那个该死的驼背!这样的一个人居然能把我逼成这样,天父为什么不把这样的幸运赐给我?” “如果你还这么认为,那你就太错了。”神甫望着远处的天空,“在那次闯营中,他不管是道理还是人情上都占上风。 在这个时机,抓住这个精准的机会,配合上那个赛里斯人的行动,几乎是一击毙命,很有查理的风范,他比你想象的聪明,哈德拉德。” 哈德拉德正要反驳,却听见了听见了一声渺远的号角声,这声音响起的那一刻,连鲍尔达的脸色都陡然骤变。 “神甫,你去后队,我去哨塔看看。”调转了马头,哈德拉德向着一旁路过的一队骑兵喊道,“送神甫去后队!” 接着,他一马鞭落在马屁股上,在吃痛之下,那骏马猛地向前窜去。 第一百六十三章 我要把你的头盖骨敲下来当斐济杯使! 易北河的河面上升腾起蓬勃的水汽,在阴沉沉的天空下显得有些阴森,除了耳边风语的呢喃外,听不到别的声音,无比的安静。 “呜呜呜——” 一阵激烈的号角声突然响起,打破了这片天地原本的寂静。 幽暗的森林中出现了无数黑影,当阴云逐渐散去,在哈德拉德营地一里多远的地方,丹人与撒克逊人组成的联军已然从阴云中浮现。 整整一万多武士不知何时起,已经包围了哈德拉德的营地。 这些人可不是那些手提木棍的农夫民兵,他们大多是丹麦国王征募来的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强盗或者海盗,而撒克逊人这边也大多是贵族与久经战事的老兵,换句话说,他们是哈德拉德与阿尔比恩叛军的精华所在。 站在岗哨上,哈德拉德的脸色有些发青,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有些迷茫的呢喃道:“他们是怎么……该死!那个传令兵!玛德,该死的叛徒!” 一个亲兵队头领紧张地看着远处正在不断聚集的联军,小心翼翼地吞了一口口水:“公爵阁下,我们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快吹号角啊!一个沙漏的时间,我要见到所有法兰克人的战士,快!” 骑在一头由阿尔比恩赠送的高卢大头马上,西格弗雷德嗜血的目光注视着远处急急忙忙集结的法兰克人们。 “没想到吧,你们这群卑劣懦弱的赛里斯人。”西格弗雷德从腰间摘下了一个金丝缠绕镶嵌着宝石的黄金号角,“安东尼,我要用你的头盖骨做我的酒杯!” 看了看身后庞大而精锐的军队,西格弗雷德对着不远处的法兰克营地,吹响了冲锋的号角。 “瓦尔哈拉!” “沃登!” “哼哼!” “啊啊啊啊!” 伴着震天的战吼声,紧随着各自战团首领的脚步,高大野蛮的蛮族士兵从远处的丛林中突出,向着法兰克营地冲去。 脚步交错,尘泥升腾,甲胄与刀剑的摩擦声在战场的上空汇集成了一片海洋,重重的铁靴砸在地上,每一步都是深坑。 剑,斧,盾,每一把武器都闪着嗜血的光辉,在遮住了额头与眼眉的头盔下,来自北方的日耳曼蛮族战士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 另一边,在各级大小贵族的带领下,法兰克的骑士们也勉强组成了队伍,只是军队中马匹缺乏,无法组成战斗盒子的方阵,于是法兰克人的军阵只能组成一个空心的大阵。 “天父在注视着我们,这是对异教徒的神圣之战,那些为自己的勇敢和坚韧而死的人有福了,为着天父正等待着赎去了你的罪!”鲍尔达神甫并没有离开,他骑着一头矮马,手捧《拜日经》,在军阵中来回奔跑着,念诵着经文,为战士们上着士气buff。 “杀!” “天父保佑!” “异教徒,死!”抽出了腰间上好的法兰克长剑,哈德拉德向着一指,便带着一百多近卫的骑兵领着士兵们向着敌阵冲锋而去。 在哈德拉德的领导下,法兰克的武士们同样发出了战吼,迈着狂乱的步伐对着联军的士兵反冲锋而去。 三十步。 “等一等——”西格弗雷德向着士兵大吼道。 二十步。 “标枪!” “举盾!”哈德拉德几乎是咆哮般吼出了这句话。 十步。 “掷斧!” 哈德拉德将飞斧向前猛掷:“天父的圣战士们,冲啊!” “杀!” 两股带着血肉与钢铁的狰狞洪流撞在了一起,整条战线便犬牙交错起来。霎时间,斧枪刀盾交锋的“叮当”碰撞声不绝于耳。 人们头顶着头,肩抵着肩,长枪与重斧从盾牌后探出,血雾扬起,每一次重斧出现都会斩下一个沾满了鲜血的头颅,铁锈的血腥味像是爆炸一般向着四周蔓延开。 “死!” 法兰克人紧密排列在一起,良好的锻造工艺让他们在装备上远胜冶铁技术垃圾的丹人与撒克逊人,无数个法兰克盾甲步兵组成了一道不可攻破的墙壁。 法兰克人、丹人与撒克逊人们交锋在一起,拼尽全力推搡和劈砍着,在拥挤的接战战线上,鲜血在黑色的大地上画了一道亮眼的红线。 打到这个程度,已经少有理智可言了,战争是恐怖的,但这恐怖的事往往却能激起人的愤怒和求生欲。 如果冯森在这里,他肯定要感叹这个时代人的武德充沛,倒不是仗打得多高明,而是这份没脑子蛮勇带来的士气。 三方士兵的眼睛里,闪烁着愤怒恐惧与狰狞的火焰,他们嘴里不断发出战吼声,鲜血已然染红了他们的衣服与武器却仍然不觉。 “死!” 重剑劈下,劈开了一个维京武士的脑袋,哈德拉德一脚踢出,将有些崩口的长剑从对方的骨渣中强行拔出。 向着侧方的战线望去,哈德拉德咬住了牙,肉眼可见的,法兰克人的军队正处于劣势。 法兰克人毕竟匆匆上阵,不仅原先的编排混乱,后方的人也来不及支援,甚至还有部分人都没到齐。 在人数的劣势,哪怕他们的物质条件高于维京战士,但战略上的失误,再多的战术成功都无法弥补。 异教徒的长剑横扫而来,犹如旋风般猛烈,法兰克人的盾牌被破碎,武器被折断,法兰克人的武士们在围攻下,一个接一个倒下,战线不断地后移。 在不间断的号角声中,战败的恐怖气息已经弥散在空气里,终于如同洪水退潮般,在各级贵族头领的带领下,法兰克的军队不断地向后逃离,而西格弗雷德的联军则步步紧逼,继续向法兰克的营地冲去。 当奥丁的子民们冲入营地时,法兰克人已经无力抵抗。 被败军裹挟着,哈德拉德的脸早已失去了血色,他望着不可阻止的溃败,也跟着向后逃去。 追杀持续到了中午,当联军战士们联袂归来时,他们不仅抓住了三千个法兰克人的战俘,还获得了一大批物资与精良的装备。 只不过西格弗雷德没有找到他最想要的东西——冯森的脑袋,虽然感到可惜,但西格弗雷德认为,那已经是不远的事了,因为…… “你确定那些赛里斯人的军营就在这里?”看着眼前这个不断点头的法兰克人战俘,西格弗雷德满意地将目光投向了北方幽暗的森林中。 “赛里斯人,我来了!” 第一百六十四章 直接来吧! 靖难军士卒们的马蹄声在营地里回响,他们与当地义从军士卒决然不同的黑色眼睛中充满了忧虑与怒火,在不停地呼号和指挥下,近万名士卒在晨光下匆忙地集结着,开始准备转移。 整齐的行列在靖难军各级校官的管理下向前移动,那些义从军也在冯森派出的唐军校尉的管理下,井然有序地行动着。 严整的营房,飘扬的战旗,吆喝声与命令声的嘈杂乱音在营地中如潮水般传递。 这些士卒武夫背着布包,拎着长矛,负着盾牌,他们的脸上都带着迷茫和疑惑。 士卒们收拾着自己的行李,排成整齐的队列,在队正与校尉的木棍下,鬼哭狼嚎地在寒风中排列着队形,汗臭味混在清晨的冷白雾风中吹出去好远。 而战俘们也在为此事劳累着,在泥泞的地面上,他们吃力地扛着一袋袋粮草和武器,搬运到一旁的马车上,初晨的寒风吹得他们直打颤。 穿过这群瑟瑟发抖的战俘,萧阿贵朝着身后的义从士卒们,用不包准的撒克逊语吼道:“跟着我!(撒克逊语)恁你娘的(中原方言),跟着我(丹麦语)!” 将一队迷路的义从带到原定的位置站好,萧阿贵焦头烂额地点了一遍分配给自己的那几队义从士卒,点数了好几遍见数量没错,这才松了一口气,挥舞着马鞭朝着张世成的方向跑去。 “张校尉。”下了马,上了木寨的寨墙,萧阿贵来到张世成面前,向他抱拳行礼道,“报张校尉,维京旗奥拉夫等五位百户已全员到齐。” “好。”张世成拿起毛笔在一张白色的榆树皮上打了一个红钩,“好好看管着他们,等会你去找林北,跟在他后面,明白了吗?” “明白。”萧阿贵一抱拳道,“只是属下还有一事不明,可否一问。” “问。” “节帅只说丹人蛮军来袭,叫我们转移,却没说从何处而来,就算是丹人袭击,也不必如此着急吧?而且我们就这样匆忙向林中转移,也没有向导,这是否有点……” 张世成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这倒是忘了告诉你了,我本叫刘三去告诉你细则,估计他是忙忘了。 时间紧迫,我就告诉你几句话:那哈德拉德是个饭桶,一万多大军被敌军围攻,已经全军溃败了,而据斥候所说,西格弗雷德之兵距我们顶多只有一天半的路程。 我军至少有一半都是撒克逊战俘,一旦对方打过来,估计马上要起义,咱们实际的兵力只有三四千,最好不要与之交战,至于向导的问题,节帅自有解决办法,这不是你该想的问题,去整队吧。" “喏!”萧阿贵默默地听完,骑着马又返回了自己所率领的那几支义从军,站在冬日的冷风中,他看向远处的森林,心中居然忍不住冒出了一股心悸来。 ……………… 在原先的堡寨的将营中,空阔的营帐内,只有一桌两椅,站在桌子前,冯森低着头,目光紧紧盯着眼前粗糙的地图,他下眼睑微微颤抖,鼻孔中呼出来的都是寒冷的白气。 冯森万万没有想到,这哈德拉德真是细吸管喝典明粥——找着死地作啊,我能和查理联系上,是因为有商人带路过关卡,你这个呆愣愣直接派人直接去是想干什么? 说实话,当冯森从狄奥多里克那里接到了战报和通知后,只感觉脑瓜子嗡嗡的,原先设计的劫粮、防守反击和大决战的计划通通作废。 一万人,那可是整整一万人的军队,在这里算是一支大军了,按照冯森的统计和狄奥多里克的情报,哈德拉德手下应该是有整整六千的可战士卒,也就是六千至少有一面盾牌和两把武器的战兵,就这么一战打散了。 一泡尿撒进蚂蚁窝里,想要淹死一万只蚂蚁也得要一会儿时间吧,本来在战略上敌明我暗,是占据主动的局面,这下被弄得只能后撤了。 靖难军的士兵虽然能打,但也不是超人,有了【硬朗】特质之后,体力和耐力都上升了,但也没到不做人的地步,要他们三千再破两万——这里可没有塞滕坎尔河啊。 而且,冯森这边还带着一群撒克逊战俘呢,就算有格里菲斯的存在,他也不能保证这群战俘不临阵起义,到时候被两面夹击,那可真坏事了。 所以,目前唯一的办法,就只有先后撤,找到剩余的法兰克部队,重整部队,才能有反击的机会。 对着眼前这个由格里菲斯贡献的地图,冯森看了好久,这才将目光看向另一边的格里菲斯:“现在情况紧急,我没时间和你打玄虚。咱们摆明车马谈一谈吧。” “摆明车马?” “就是大家都不遮遮掩掩的,要说话就直接来吧。”冯森一屁股坐在了格里菲斯的面前,“我要你帮我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你要帮我撤离这里,你之前起义的主战场就在这里,别告诉我你不认识路。第二,我要你帮我收服这些战俘,让他们也成为我的战斗力。第三,告诉我你为什么愿意投靠我,我不想听什么不愿看到再死人英雄死光了这一类鬼话。” 帐篷中沉默了一秒,格里菲斯强行压制了砰砰直跳的心脏,不知道为什么,一向德高望重心平如水的他,突然有一种肃杀的恐惧感,这种感觉只在他当年被查理俘虏时,正面审问时才有过一回。 “您愿意帮我们废除《萨克森投降法令》?” “是的,这是你的酬劳,但是我也得告诉你,我并不能一定保证查理能够决定废除《萨克森法令》。” “好,那你把这些战俘都交给我,然后我带你们撤出这片森林。” “不行,谁知道你会不会带着他们去投维杜金德。” “绝对不可能。” “完全有可能。”冯森灼灼的目光直视着格里菲斯,“我的父亲告诉我,战场之上,亲儿子都得留三分心眼。更何况你一个撒克逊人做出的保证?” 沉默了两秒,格里菲斯从口袋里掏出一卷细细的莎草纸,递给了冯森。 冯森接过这张两指宽的边缘稀碎的莎草纸,这张莎草纸上是一个血指印:“这是什么?” “乌达手下有一个饲养信鸽的养鹰人,叫撒博,他一直以来负责与维杜金德传递消息,这是在十二天前,他收到的一则传信。”格里菲斯冷静地回答道,“我们对比过了,这就是维杜金德的指印。 之前我所得到的消息,在代特莫尔德之战中,维杜金德重伤昏迷,一直到现在都没醒,而经过部下叛乱后,主持军务的却是阿尔比恩,但是以我对他们的了解,就算那些叛乱被平,群龙无首,主持军务的也轮不到阿尔比恩。 他引丹人入境这个做法,简直是愚不可及。 所以我猜想,是否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维杜金德已经被软禁或者死了,而阿尔比恩实际上是篡权上位,而这份带着血指印的信更是加重了我的疑惑。 虽然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但他的确在囚禁中找到了一个机会,让那只可怜的酒鬼鸽子帮他传递了这个重要的讯息。 这些天,我一直在调查这件事,我找到了一些和乌达近侍的贵族,经过审问,我从他们口中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 格里菲斯顿了顿,一字一顿地说道:“阿尔比恩软禁了维杜金德,现在主持军务的就是阿尔比恩,我不可能带着这些战俘去投奔阿尔比恩,我相信这个情报,已经足以证明我的诚意。” 第一百六十五章 与格里菲斯的谈判 “这倒是一条重要的情报。”冯森皱着眉头,从身后抽出了一张白纸,一边在上面写了几个字,一边来到了门口,将纸条递给了门口的侍卫。 格里菲斯疑惑地看着他的行为:“这是什么意思?” “不要问,我是不会告诉你的。”冯森拿起一个热水壶,给格里菲斯倒了一杯松针泡水,“尝尝,虽然难喝,但是能治疗夜盲症,你会需要这个的。” 接过那杯松针泡水,格里菲斯浅浅地喝了一口:“居然还有股甜味,等等,为什么我会需要这个?” “我会派人去汉堡,查证你所说的是否属实,从这里到汉堡,骑快马的话,顶多三天一个来回。”冯森并没有正面回答他的话,他重新坐回到格里菲斯对面,“所以,你这算是告诉我了你投降的原因吗?因为萨克森的大起义已经失败了,所以你想及时止损,靠着投靠我?” “是的。” “我有点好奇,你为什么选择了我?” “对于撒克逊人来说,他们是绝对无法忍受查理的征服,他们与法兰克人的仇恨已经深深地刻在了骨子里。如果说撒克逊的贵族还能勉强接受查理,那么那些自由民与被奴役者,他们是决不允许法兰克人来统治。”格里菲斯又喝了一口松针泡水,他有些喜欢这个味道了。 “为什么自由民与被奴役者不同意?”冯森皱起了眉头。 “这会是一个漫长的回答。” 格里菲斯放下杯子:“当初撒克逊人的先祖从北方出发,先是征服了北部湾地区(石勒苏益格-荷尔施泰因),被他们征服的人成为了自由民,在来到萨克森后,我们征服了这里的本地人,于是这些本地的人就成为了被奴役者。 马克洛大会还在召开的时候,每年他们也能派出十二名代表来参与议事和投票,但现在他们的一切权力都被剥夺,甚至被奴役者都快成为农奴了,实际上,从法兰克的法令层面来说,他们应该是自由民阶层才对。 但按照法兰克王国的封建化后,那些‘贵族’种姓,真的变成了实际意义上的贵族,领地里一切的自由民和被奴役者都成为了他的领民与奴隶,普通撒克逊人的利益被剥夺了,这也是为什么不管乌达还是维杜金德每次都能轻松拉起上万人的部队,而那些被查理任命的法兰克和撒克逊贵族基本出不了多少士兵。” “但是我希望你知道,就算你选择我,我也无法重新恢复马克洛大会。” “不要紧,我曾经被查理俘虏,去法兰克和罗马转了一圈,我不得不承认像马克洛大会已经是老朽的物件了。”格里菲斯说到这里,话锋突然一转,“伯爵阁下来自赛里斯,那里采用了什么方法来治理民众呢?” “我只能说,在你眼里马克洛大会是什么样,在我眼里,法兰克的伯爵制度就是什么样。” “虽然您不愿意说,但我大概能想出来,应该和您的八旗军团很像吧?” “差不多。”先是被格里菲斯的话一惊,随后冯森忍不住笑了起来,“不过我们那边叫八柱国,而且已经淘汰了,所以在未来,八旗军团也会随之淘汰。” “八旗军团,这就是我决定投靠您的原因。”格里菲斯不明白冯森刚刚为什么发笑,但他还是照着原先的计划严肃地盯着冯森的脸,“撒克逊人与法兰克人的仇恨是无法调解的,除非一方彻底瓦解和征服另一方。 但如果这件事真的发生了,我想撒克逊人会是被征服和瓦解的那一方,而手段我已经猜到了,我们撒克逊人会被他从自己的家园中赶出去,这就是我们的结局,我的目标就是避免它发生。 为了停止与法兰克人的斗争,我必须找到一个有着足够威望与荣誉的人来统合整个撒克逊人,威慑他们不至于造反,而且他的存在也能得到查理的认可,不至于被视为异教徒而被征服。” “所以,你找到了我。” “是的,您手下的八旗军团中,存在着大量的撒克逊士兵与将领,而且我看得出来,他们是真心地爱戴您和拥护您,甚至有些为了讨好您主动皈依了天父教。同时,你的威名也能威慑住整个萨克森……” “为什么我的威名能威慑整个萨克森?”冯森皱起眉毛,“我称得上‘威名’的估计只有塞滕坎尔河之战,这场战役当然算是精彩,但是也没到让人不敢造反的程度吧。” 听到了冯森的话语,格里菲斯却狡黠地笑了:“阁下,您能调来洪水,说明您得到了这片土地、神灵和先祖的承认,这是我们的祭司们一致认为的,我们同样会让其余的撒克逊人也这么认为,所以您大可放心。” “如果只是你个人,我还能相信你只是为了保全撒克逊人,但全体祭司?”冯森靠在椅子上摇了摇头,架起了二郎腿,“说说他们的要求吧。” “我们要求您不禁止我们的祭祀与宗教活动,我们可以不主动攻击你们的神,但你们也不能主动攻击我们的神。” “我可以答应在乡村地区,你们可以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但城市里,绝不允许公然举行祭祀仪式,而且一切活人祭祀都必须禁止,可以接受吗?” “那我退一步,可以禁止活人祭祀,但要是罪人比如偷牛贼等,我们可以用他祭祀,而且我要求非天父教祭司可以进入您手下担任公职,如法官等。” “可以,但是你们要自己去和天父教的教士们去竞争争取,我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好,那么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谈拢了,我会带领你们走出这片森林,我有知道十条甚至九条路可以逃出丹麦联军的围剿,不过还有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不仅能帮助您坐稳萨克森公爵的位置,而且还能让那些撒克逊战俘乖乖听话。”格里菲斯坐直了身体。 “伯爵阁下,作为一个祭司我觉得,您很符合我对未来撒克逊统治者的想象,但是,唯有一点,您不是传承自撒克逊的高贵血脉。” “这点没得谈。” “不不不,我没有叫您变成撒克逊人的意思,实际上,我并不关心您是不是撒克逊人,但您需要一个象征,来表明您是撒克逊人的自己人。所以,作为您的祭司,我要向您传达第一条来自神灵的启示。” 格里菲斯露出了一个谦卑的笑容,他压低了身体,用手遮住了嘴巴的两侧,很快,帐篷里便只剩悉悉索索若有若无的细碎言语声和在炭笔划过榆树皮的沙沙声。 第一百六十六章 我滴妈还有意外收获 在幽深的密林中,到处都是沼泽与湿草甸,青苔与泥土的腐臭味已经让林中的众人麻木,唯有狼嚎声与禽鸟扑腾羽翼的声音才会让他们抬起头,从树枝与松针的缝隙中,抬头看一看天空。 罗森加滕的森林中从未有过如此数量的人通过,撒克逊的战俘们披着麻衣或者树皮做的袍子,背负着武器与粮草,在马儿的响鼻声与那些黑发士兵的呼喝声中,默默向前行走。 蜿蜒的小径上最多只能容纳三四个人并排行走,所以整个队伍被分为了两支,分头前进,一支是冯森率领的六千人,其中三千战俘,一千靖难军和两千义从军,另一支则是由丕平和韩士忠率领的四千人,其中有两千战俘,一千法兰克士兵和一千义从军。 泥泞的林中小道被无数双脚板几乎是踩得结结实实,而头顶的横七竖八的树枝和小径两边的灌木丛同样被一扫而空,等到天气放晴,估计猎人们在夏季返回时,将惊奇地发现,在森林中居然出现了一道宽阔的道路。 小径上,一个个高大的青壮汉子肩并肩地向前移动着,宛如一条灰色的长龙。 在前行的战俘大队中,挑着一根担子和两筐粮草的山羊胡壮汉走到了阿布的身边:“阿布,你听说了吗?” “听说什么?”阿布同样挑着两筐粮草,额头上布满了汗珠。 山羊胡的壮汉,看看远处巡视的靖难军士卒,低声说道:“那个汉堡伯爵准备把我们全部坑杀。” 阿布惊得都要跳起来,他压低了声音,倒竖了眉毛,严厉喝道:“你听谁说的?!” “这些天大家都在传,据说是一个义从军的八旗旗丁在喝醉了酒后一不小心说的。”山羊胡的壮汉将有些滑落的担子又向上拉了拉。 “我喝醉了还说我就是奥丁之子呢?你们信一个醉酒的人的话?”咬着牙,跨过了一个腐臭的水坑,阿布有些躁狂地骂了一声。 那山羊胡的壮汉脸上眉毛鼻子都纠结起来了:“但是他说得太真了,你看,那个赛里斯人不是会携带重量较轻的衣物和面粉与周围的村庄换更重的黑麦和大麦做粮草吗? 但现在咱们在林子中,一路上只碰见了一个村子,还只有七八人,什么时候见过别的村庄,但这样,赛里斯人手中的面粉没法卖出手,也换不到足够的补给了。 阿布大哥,咱们每天的粮草只有原先的一半,但咱们最近肩上的担子却越来越轻了。” “那又如何?”阿布依旧犟嘴道,“咱们顶多在林子中走个三天,就出去了,到时候再找村落换就是,而且林子里还能狩猎和打鸟,不会为了粮草不足,把咱们都坑杀。” “噫,那可不一定。”那山羊胡的汉子一边喘着气一边缓缓说道,“这些天咱们吃得少,都饿肚子没力气,估计就是为了除了林子,趁咱们没力气,把咱们杀了,就像那个查理在韦尔登干的事一样。” “为什么?” “嗨呀,阿布大哥,你是太累了都累糊涂了吗?咱们都曾经是叛军,原先法兰克那边人数占优势还好,现在他们人少,当然怕咱们起义和维杜金德里应外合啊。” “胡说,我死也不会和维杜金德合作。” “但那个叫做冯的赛里斯人哪知道这些。”山羊胡咬着牙说道,“我说,阿布大哥,要不然咱们跑吧。” “你认识路?” “不认识。大哥你认识吗?” “那当然也不认识了,就这样你还跑,你要往哪儿跑?”阿布一肘子顶在山羊胡的肩膀上,恼怒地骂道。 山羊胡有些委屈地低着头:“我这不也是在想法子嘛,打我干什么?既然逃不了,那干脆咱们起义吧,找个机会抢了他们的马和武器,咱们可有三千人。” 阿布看了看周围湿滑的岩石与厚实藤蔓组成的牢笼,摇头道:“三千个饿着肚子,没有武器,劳累不堪,被严加看管的人,而我们要面对的是一千个武装到牙齿的骑士和两千个吃饱了肚子的步战士兵。” “我看过了,那些叫做八旗的士兵许多都是咱们撒克逊人,要不咱们去劝说他们?”一个扛着两筐衣物的老人低声说道。 阿布烦躁甩了甩头发:“别问我,你要是去劝说他们,先别提他们愿不愿意投诚,要是人家有心,给你报到了上面去,怎么办?” 山羊胡气急道:“那阿布大哥,你说有什么办法?” “这个消息真的属实?” “不知道,我听大家都这么说,还有说走另一条路的咱们的人已经被杀光了。”那个壮实的老人喘着粗气道。 “别乱说,也别乱传,咱们晚上去问问吉塞拉,要是有这些事,她一定不会跟我们隐瞒的。” 说完这句话,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继续向前行走,直到山羊胡再次问了一句:“阿布大哥,要是吉塞拉不告诉咱们怎么办?毕竟,毕竟……” 阿布背上的两筐粮草重重地落在了地上,他猛地一个转身,一拳砸在了山羊胡的脸上,脸色狰狞和难看得恐怖,在附近镇压的义从军赶到后,他低下头,声音小得像细蚊,仿佛是安慰自己一般:“不会的,不会的。” ……………… “冯。”正在篝火前烤着兔子肉的冯森抬起了头,便见到了眼圈微微发红的吉塞拉,“我有话想和你说。” 冯森将手中的兔子肉递给了一旁的张世成:“别偷吃啊,回头分你半块兔腿。” 随后冯森便向吉塞拉招了招手,掀起了身后帐篷的帘子:“走吧,咱们进去说。” 两人相伴进入了帐篷中,吉塞拉立刻一步冲了上去,紧紧握住了冯森的手,她晶莹圆润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红晕和哀求的神情:“冯,我求求你,别杀他们。” 冯森立刻摆出了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杀谁?” 但下一秒,他仿佛恍然大悟般,立刻摆出了一副严肃的表情:“不行,我无法答应。吉塞拉,军法无情,我是不会答应的,你要是为求情而来,请回吧……” 从不行这两个字开始,冯森的话,吉塞拉一个字都没有听进去,脑海中乱得如同一团乱麻,此生第一次,她的脑海中阿布叔叔与十字架不断地抢占着上风,爱家人?还是爱天父? “……因为你饶过了这个,还有下一个,到时候天天有人找你来和我求情,还有没有王法了,还有没有军法……” 吉塞拉茫然地看着冯森滔滔不绝的脸,修道院中精致而狭窄的安静天空,和粗野帐篷中简陋难吃的欢声笑语,无数张脸在吉塞拉的面前一一闪现。 最终,这些画面定格在了最后一刻,那是一整个帐篷中十来张充满期望与祈求的脸,有老人的,有小孩的,曾经意气风发的叔叔满身是伤,在她说出“我不知道。”后失神而落寞地坐在条凳上,痛苦地注视着自己:“吉塞拉,吉塞拉,算我求你,算我求你,我罪有应得,但他们是无辜的,无辜的。” 那双痛苦的不敢置信的怀疑的眼神,让吉塞拉仿佛回到了她刚刚前往修道院的时候。 这边,冯森还在苦口婆心地劝导着吉塞拉:“最重要的是,我也怕一种情况,就是什么呢?有些卑鄙小人,他们会利用你的仁慈和善良,这是我最害怕的,我知道这有些无情,但军法就是军法,谁都不能违背……唔。” 嘴唇上温暖而湿润的触感让冯森瞪大了眼睛,他能闻到吉塞拉头发上洋甘菊的香味,这香味从未如此地近在咫尺。 吉塞拉的双手穿过了冯森的腰,解开了他的腰带,随后,她将自己的嫩红色的嘴唇从冯森的嘴上提起,一道晶莹的水丝在两片嘴唇间挂起了长桥。 丰腴的身体向前进了一步,紧紧贴合在了冯森的腰腹上,冯森感觉自己简直抱住了一个火炉。 “冯,我求你了。” 听到这句话,冯森眯起了眼睛,他深吸了一口气,注视着吉塞拉水雾般的眼神:“好!我不杀他们,但军法就是军法,顶多减刑……唔。” 衣物带起的风吹灭了帐篷中的蜡烛,让这个庞大的帐篷陷入了黑暗中。 而帐篷外,张世成拿着这洒了一抹抹胡椒末的兔子垂涎欲滴,他焦急望着冯森的帐篷,怎么还不出来啊?这兔子都快冷了。 第一百六十七章 过关结算 荧红色的柴炭散发出滚滚的热量,让整个帐篷内的温度仿如春天,当然,如同春天的可不仅仅只有温度。 在狼皮和羊毛组成的床铺上,吉塞拉光滑结实的大腿上闪着汗液的光泽,在重新点燃的蜡烛下,仿如如同白瓷一般。 这两条结实的大腿正紧紧锁在冯森的腿上,吉塞拉侧着身体,腰腹紧贴了冯森,整个人都靠在了冯森的怀里。 刚刚冯森和吉塞拉如同写毛笔字一般,先是狠狠地临摹,等到在砚台磨出了水,就用各种知识一顿爆抄,抄得墨迹飞溅,到最后干脆双手齐出,一手抓一支毛笔,疯狂抖动,这才能写出好毛笔字。 在经过这番友好的交流后,吉塞拉的头发都有一点湿漉漉的,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冯森将她的脑袋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柔软白皙的躯体与冯森坚实的身躯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三十年的修女生涯,在这一刻终止,吉塞拉脸庞晕红,不知道是喜还是悲,她抚摸着冯森的胸口,小声地咬着耳朵:“所以你根本就没想过要杀他们?” “当然,我向来是除非必要,勿增杀戮,当然,如果他们真起义了,那我可就要真大开杀戒了。”冯森抱着吉塞拉轻松地回应道。 而吉塞拉的耳朵尖却缓缓红了起来:“那,那,那些流言是怎么回事?” “其实,那些流言是格里菲斯放出去的,目的就是让那些战俘不安,然后让他们请你找我来求情,或者让他来找你向我求情。” 侧过身体,冯森扶着吉塞拉带着点点红晕的肩膀,“吉塞拉,虽然流言是假的,但其中有些话却是真的,我的确害怕他们会临阵起义。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将不得不举起屠刀,因为我无法用天父信徒们的生命去赌,我所能做的,就是只有杀死他们,然后请求天父的救赎。 所以为了防止这些发生,吉塞拉,我需要你成为我的妻子,来招揽他们,当然,成为我的妻子和招揽这些战俘,对我来说一样重要,甚至你成为我的妻子更加重要。” “所以你一开始根本就不准备……那我岂不是,岂不是……”在短短两秒之内,吉塞拉洁白的脸庞就仿佛煮熟了的大虾,连着脖颈和耳朵尖都红了,但很快,她便意识到了一些不对劲,“等等,你的意思是说,你之前都是演的吗?” “额,可以这样说,我虽然是演的,但我对你的真心却不是演的。”冯森马上义正词严地回应道。 吉塞拉有些羞恼地骂道:“你趁人之危!” “我不是,我没有。”摇着脑袋,冯森赶忙辩解道,但他又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一开始的目标其实只是和你假结婚,然后慢慢来,一点点变假成真,但你确实出乎了我的意料,这对我真的是意外收获。” “所以,你要和我结婚?”吉塞拉脸色通红。 “是订婚。”冯森笑着挽起了吉塞拉鬓边的一缕金发,“我们真正的婚礼会受到真慧长老的祝福的,现在,吉塞拉,我希望你能够成为我的妻子。” 之一,冯森默默在心中补充道,这都封建时代了,他是绝对不会放弃后宫的,打了那么多年的仗,享受享受怎么了? “那我再也当不了一个修女,也无法继续侍奉上帝了。”吉塞拉的情绪突然有些低落,她缩起了身体,“我该如何向院长交代,我该如何向主教交代,修道院的那些姑娘们,我该怎么站在他们的面前,我自己都破了在神前发的誓言。” “如果你不结婚,继续当修女的话,那我们就是偷情,这不是更加亵渎吗?”冯森搂着吉塞拉的肩膀,“虽然你破了誓言,但是你拯救了更多的天父信徒,这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天父的事业,放弃了自己的荣誉,这是超越了小爱的大爱啊。” “但是罪就是罪,天父没有功罪相抵一说。” “那你可以以后更加敬奉天父,仁慈的以塞亚会替你承担你的罪的,你看,以塞亚身边还有改过自新的抹大拉呢。”冯森在犹豫了一会儿,小声地说道,“况且,你可能没有违背你的誓言。” “怎么可能?”吉塞拉把头又靠在了冯森的肩膀上,幽幽地说道,“我们都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 “到时候,我会展示给你看的。” 默默地用【通天塔的碎片】给吉塞拉更新了一下中文系统,冯森继续抱住了这具软糯的娇躯,耳鬓厮磨起来。 将脸换了个方向,吉塞拉问道:“冯,你是从什么时候有这个想法的呢?” “准确来说,见到你的第一面。不过,那个时候你还是修女。”冯森俏皮地亲了一下她的额头。 “你也该多敬奉一下天父,就刚刚那些话足以让你下地狱。”吉塞拉没好气地锤了一下他的胸口,但说到这,她的神色又低沉了下去:“我是一个老修女嬷嬷了,我来到人世已经二十九年,算上在娘胎里的时间,我已经三十一岁了。 祖母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我大哥都已经出生了,你才十七,有着大把美好的年华,和青春的同龄人,为什么会要我呢?” 冯森温柔地摸着她光滑柔顺的头发:“因为你善良虔诚,因为你仁慈友善,你在修道院被软禁了十年,在我看来,你仿佛是一个同龄人,就仿佛还是一个少女。”而且还是一个有着成熟肉体的少女。 不自觉地,吉塞拉发出了一阵傻笑,她环抱住了冯森,将脸深深地埋进了他的臂弯里。 冯森当然想多温存一会儿,但他也得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她拍了拍吉塞拉的屁股,在对方幽怨的眼神中,冯森讪笑道:“我们得谈谈你那些叔叔伯伯的问题……” 重新将脑袋放到了冯森的胸口上,吉塞拉问道:“你需要我怎么做?” “你回去以后,把这里发生的一切和他们说,向他们担保,我会在后天,当着所有人的面,和你订婚。而他们就是你的嫁妆,所以他们需要向我效忠,你需要让这些撒克逊人接受这一点,格里菲斯大祭司会帮助你的。” “这样真的能让他们忠诚吗?”吉塞拉不免有些疑问,“他们虽然崇敬我,但在我父亲面前,我还是不够格……他们虽然都是我的亲人,但他们却也是异教徒,他们的诺言,真的可信吗?” “放心,我有法子。”冯森自信抚摸着吉塞拉光洁的背部,“血缘只是给他们一个明面上的理由,或者说给他们一个台阶下罢了,你照做就是。” 吉塞拉心事重重地点头,沉默了半晌后,她又问道:“那我们现在该干什么?” 感受到臂弯里隐隐有些发烫的身躯,冯森笑了起来:“该干什么干什么,时间还早,今夜还很漫长。” 说着,他又盖上了兽皮毯子。 第一百六十八章 丕平的计划与抉择 在经历了两天暗淡的阴云后,终于迎来了一个寒冷的雨天,来自大西洋的暖流和来自北方草原的寒流在罗森加滕森林上空交汇,形成了斜吹的锋面,淅淅沥沥的寒雨落在了行进的军队中,使得喷嚏与咳嗽声不断。 格里菲斯派出的向导带着大军已经行进了三天,依旧看不见这片森林的尽头,按照向导们的说法,除非天父愿意再一次施展神迹,将森林分出一条道路来,否则,北上再南下是唯一的选择。 经过三天艰难的森林行军,冯森所率领的六千人终于与丕平率领的三千人在预定的地点汇合。 雨中行军让所有人都无比疲惫,军营中出现了大量病患,在派出了斥候查探一番,确定丹麦撒克逊联军没有追上来后,冯森下令暂时扎营,休息半天。 不知何时,一群年轻的祭司出现在了战俘中,他们在战俘的队列中穿梭,帮着他们行进,并传递消息,经过了一上午的行军,关于吉塞拉的传闻悄悄在营地间流传开来,战俘交头接耳地低声谈论着,将复杂的目光投向冯森与吉塞拉。 坐在差不多有一个亭子那么大的白色帐篷中,丕平裹着一块兽皮的毛毯,坐在火盆边,捏着鼻子,大口大口地喝着姜汤。 咳嗽了两声,驼背丕平缓缓吐出一口白色的热汽,将还带着余温的陶杯放到了一旁的小几上,他低着头看着自己满是擦伤的双手,颇有些恨铁不成钢地叹了一口气。 经过这些天的锻炼与饮食,驼背丕平的X型腿不仅逐渐好转,还由于长时间骑马的缘故,在向O型腿发展,不过相对腿而言,丕平的驼背却没什么太大的变化,按照康德贞的诊断,丕平的骨骼已经发生了不可逆转的畸变,顶多是改善,以目前的医疗水平,估计还是得一辈子驼背。 丕平并没有感觉到不好,虽然他还在努力地改善驼背的情况,只是却没有以前那么癫狂,在经历了塞滕坎尔河之战与汉诺威兵谏后,虽然丕平骨骼上的畸变仍在,但他精神上的畸变却好转了很多,不再自怨自艾了。 和之前焦虑于驼背的丕平不同,现在的丕平在焦虑于自己的带兵水平,从出发到到达汇合地点的这三天半的时间里,他第一次感觉到行军居然也有那么多的学问。 怎么列队,谁先走谁后走,怎么安排时间,怎么扎营,怎么调解底层军士们的矛盾,怎么分配粮草……丕平每走一天都能犯一些新错误,学到一些新知识,要不是他身边有韩士忠这个老将,估计现在都走不出一半的路程。 不是自傲,如果现在要丕平带领一支一千人的军队行军,他自信能全须全尾地带他们从亚琛走到了帕德博恩,逃亡与掉队不会超过两位数。 在与韩士忠的二百靖难军一起行军的时候,丕平除了观察韩士忠的安排外,还在暗中观察靖难军,他早就发现冯森的骑兵居然能双手持长兵进行冲击,经过这段时间的从军,丕平发现了奥妙——他们的马鞍。 这些赛里斯军队的马鞍两头竖起,这样就有了借力点,可以长兵冲击的反震就不会把人从马上带下来,靖难军骑兵们战无不胜的战绩,就是靠着他们的骑兵战术(其实并不是,重装多功能步兵才是核心)。 在发现了这一点后,这些天丕平暗暗地根据装备差异,尝试去改进法兰克骑士们的骑兵战术,只不过没来得及实践罢了。 脑中回忆靖难军们在塞滕坎尔河畔的表现,丕平坐在火盆前,一边吸着鼻涕,一边继续规划着法兰克骑士们的新战术。 直到一阵寒风将他吹得一个激灵。 “丕平殿下。”向着丕平微微一躬身,冯森转身放下了门帘。 丕平赶紧站起来身,笑着向冯森点头道:“下午好啊,冯。” 两人都来到火盆前坐下,寒暄了一阵后,谈了谈天父和天气后,冯森挠了挠脑袋,问道:“我听韩校尉说,王子殿下对高桥马鞍很感兴趣?” 丕平的脸瞬间有些涨红,这个时代的人已经有了“传家”的概念,在丕平看来,这种军事上的大杀器,除非是父王过问,否则是不会外传的,而自己偷学,实际上是给了天父一点小小的道德震撼的。 “殿下不必羞愧。”冯森笑着从身后取出一个高桥马鞍,“这算不了什么,我这里有一个现成的,还有这对马镫,送给殿下了。 而且东方的先知有一句名言:三个人里面,一定有一个人拥有我需要学习的品质,殿下愿意学习,还能增强我方实力,我怎么会阻拦呢?” 对于高桥马鞍和马镫的传播,冯森早有预感,这不是什么高技术含量的玩意儿,迟早的事,还不如做个人情。 况且,仅仅看到高桥马鞍和马镫,这丕平顶多也就学个兵技巧罢了,冯森自己可是自认为是勉强摸到了兵形势的边,在预知历史的加持下,甚至能偶尔打出兵权谋的战略战术。 学会了硬件,没有软件的加持,也是白瞎。 从冯森的手里接过马鞍,丕平脸上的肌肉逐渐放松,他低头抚摸马鞍,眼中划过了几丝感动:“伯爵阁下,真是一个慷慨而仁慈的人。” “不仅如此,我还给殿下带来了另一样礼物,本来是准备在殿下的成年礼上赠与殿下,不过现在濒临战事,情况紧急,为了殿下的安全,就提前祝贺殿下成年吧。”说着,冯森又从身后的包裹里取出一套身甲和兜鍪。 这套身甲形制与靖难军差不多,是那个被冯森招来的铁匠雷浚的杰作,不过与靖难军不同的是,这套盔甲是没有护臂和披膊等构件,只有身甲,而兜鍪上的不是红缨而是蓝缨,查理曼喜欢蓝色嘛。 “甲胄冰寒,等你病好了,再穿上试试。” 看着眼前这套上好的扎甲,丕平张了张嘴巴,想说话,却说不出来,话语在嘴中来回咕噜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喃喃地回道:“谢谢,谢谢……” “接下来的战事极为凶险。”冯森用手轻轻抚摸着寒冷的铁兜鍪,“殿下,我今天来找您,除了献上盔甲与马鞍外,还有一件要事,那就是接下来的行动。” 听到冯森的话,丕平迅速收起了自己的情绪,端坐起来:“伯爵阁下请说。” “殿下,你觉得如今我们去对付西格弗雷德有几成胜算?” 丕平的脸色立刻严肃起来:“咱们森林中行军,不管是士兵还是马匹牲畜都无比疲乏,出了森林,如果狄奥多里克阁下或者哈德拉德阁下能够聚集起残兵,那还有一战之力。” “我与殿下想的一样,假如哈德拉德阁下那边还有余力,那咱们至少还有三成希望,但假如他们全面溃败呢?”冯森轻轻敲了一下兜鍪,发出了“叮”的一声,“一成都没有了。” “我们还能从汉诺威那边调集援军,阿斯托尔福阁下那边在处理了弗里斯兰人后也有能力出兵,而南方也在调集新的援军来营救。” “等到那时候,都明年春天了,查理殿下的粮草最多也就能再支撑一个月。”冯森对着脸色有些苍白的丕平缓缓说道,“假如哈德拉德那边全面溃败,那么咱们唯一的希望,就只有天父降下奇迹了。” “伯爵阁下,似乎有办法?”丕平在思考了一阵后,灼灼的目光锁定在了冯森的脸上。 “有。”冯森指了指外面,“那些乌达的残军,都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他们大部分都是乌达和埃尔夫加手下的精兵,甚至有参与过上一次萨克森战役的老兵。” “您准备招揽他们?可是,他们都是异教徒啊,怎么可能被咱们招揽……” “这个时候也管不了这个了。”冯森压低了声音,“殿下你可知道吉塞拉嬷嬷?” “知道,她是维杜金德的女儿,我听说过。” “我准备与其假结婚。” “但这也不足以让他们效忠啊。”丕平不解地回道。 “我们无法保证绝对的忠诚,这种事估计只有以塞亚和他的圣徒能做到。”冯森推开了兜鍪,用水在小几上画了一个天平,“人心就像一个天平,我们和维杜金德那边各有筹码,我们需要用我们的筹码把维杜金德那边的筹码压下去,就能获得他们的支持。” “那我们有哪些筹码?” “吉塞拉的血缘,靖难军的威名,和平的渴望,阿尔比恩的夺权,还有最重要的——《萨克森投降法令》。”冯森毫不客气点点小几的桌面,“这是我们最重的筹码,恕我直言,天父的福音是不能靠刀剑去强取的,在这一点上,查理殿下确实稍微有些急躁。 殿下,我明天要当着他们的面宣布与吉塞拉的婚约,同时,我也将向他们保证未来三年的和平,揭露阿尔比恩的夺权,但是,这远远抵不上《萨克森投降法令》的重量。” 丕平逐渐明白了冯森的意思:“您希望我保证取消《萨克森投降法令》?” “您是查理的长子,您的话比我更可信。” “可是,可是我没有权力去……” “我知道,但现在是非常时刻,吉塞拉嬷嬷是一个守贞了三十年的修女,为了胜利,也……我知道这件事的后果,我愿意与殿下一起承担。”深吸了一口气,冯森停顿了两秒,最后他安慰一般拍了拍丕平的手。 “殿下,我不会逼您,如果您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还能想出别的办法,只是……唉,我知道此事危险,您再考虑考虑吧。” 看着冯森离去的背影,丕平握紧了拳头,将指节握得都有些发白,只要事情能成功,就能凭空添了六千人的兵力,甚至更多。 六千人,六千个打过仗的精兵,丕平像是魂游天外一般端坐在小几前,久久不言。 第一百六十九章 林中大会 昨天的雨下了一整夜,淅淅沥沥的雨水让整片森林都陷入了迷蒙之中,在鲜绿与幽黑夹杂的原始森林中,突兀地出现了几抹亮眼的蓝色与白色。 这是林中少有的一片高地,在这片高地的左侧就是一处危险的林中沼泽,已经有两个战俘在尝试摸鱼时失陷在沼泽中淹死。 此刻,在高地的最中央,搭起了一个差不多一米来高的台子,几名军中的将领和法兰克那边的小贵族都聚集在高台两侧,他们的脸上挂着不可思议的神色,他们早就听到了一些冯森故意放出的风声,但现在,他们仍然不敢相信。 一名天父教的信徒和一名修女订婚,还这么光明正大,虽然这个称呼并不被教会所承认,但在民间修女可是有着“神的新娘”的寓意的,那冯森伯爵这是什么意思?准备绿了天父? 只有这件事明明确确发生在他们眼前,他们才敢相信这是真的。 台上的贵族们觉得荒谬,台下的撒克逊战俘们可不觉得,他们既有惶恐也有喜悦,在流言的重压下,最后一丝希望都显得如此珍贵。 这一天一夜的时间里,格里菲斯和祭司们将冯森与吉塞拉准备订婚的消息,告诉了战俘中那些有威望或者做过酋长亲兵的人。 要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哪怕换到欧洲换到中世纪换到这群战俘身上,都会有他们的小江湖,这些人按照部族,出身,同乡等,迅速变成了数十个小团体,而这些小团体的核心大多是那些酋长亲兵和老人。 当然,在明白了局势后,一些“聪明人”开始动起来歪脑筋,看起来这个伯爵大人是想要来招揽我们啊,他真的认为和维杜金德的女儿联姻就能掌控我们吗?或许可以在拿到武器后反击甚至逃跑? 当这个念头升起时,那天磅礴的洪水与祭司们神秘的预言都让“聪明人”们打了个寒战,但《萨克森投降法令》如同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他们浑身不自在。 最终,惴惴不安的小头领们将目光投向了高台正中的吉塞拉,她真的能带来和平吗? “阿嚏!”换下了修女的黑色袍子,感觉浑身不自在的吉塞拉打了一个喷嚏。 “着凉了?”冯森将一件兽皮的夹袄披在了吉塞拉的身上,“森林里虫豸与瘴气太多,别一不小心生病了。” 吉塞拉的脸有些微红,她有些不自在地扭动了一下身躯,在众目睽睽之下,她还是不太适应和一个男人这样亲近。 “节帅。”带着几张画满了正字的榆树皮,张世成走到了台前,向着冯森行礼道,“除了那些生病了无法动弹的,所有的战俘都到齐了。” “好。”冯森拍了拍张世成的肩,转过头牵起了吉塞拉的手,“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 “那我们走吧。” 在将近一万人的注视下,冯森牵着吉塞拉的手,来到了高台之上。 “撒克逊人!我是来自东方的赛里斯人,维京海盗的歼灭者,天父的忠实的信徒,汉堡的领主安东尼·冯·洛山。”冯森高昂着头颅注视着下方的撒克逊战俘们。 “我相信,你们应该也会记得,我是桑特尔山以一千打败五千的将军,是在于尔岑击败了埃尔夫加的将军,是在塞滕坎尔河河畔击败你们的将军,相对于前两者,我相信你们应该会对最后一场战斗印象更加深刻。” 在冯森锐利的目光所到之处,仿佛一把锐利的剑横扫,没有人敢抬起头去直视他的眼睛。 “我告诉你们这一点,是希望你们知道,我能击败你们一次,就能击败你们第二次,第三次,就像我击败了埃尔夫加与富尔森的大军一样。”冯森依旧面无表情地大声喊道,“其实,我对撒克逊人多有优待,如果你们和那些参与入侵丹麦战争的旗丁聊聊,你就会知道我们是怎么对待那群海盗的。” 说到这里,冯森顿了顿,最后缓缓地说道:“我烧毁了他们的房子,夺走了他们的牲畜,抢走他们的妻儿,并且把他们的头颅堆成了一座宝塔山! 我不杀你们,是因为我知道,和野蛮的维京海盗相比,你们虽然同样愚昧而无知,但你们的心是善良的,是仁爱的,我愿意将天父的荣光赐予你们,慢慢扭转你们这群走上迷途的羔羊。 但现在,我不得不告知诸位,我可能要杀死你们其中的一半,甚至更多。” 在冯森说出这句话后,整个会场完完全全地安静了一秒,没有任何人做动作,没有任何人说话,时间在这里近乎停止了流动,但下一秒,震天的喧嚣便激起了无数的飞鸟。 “饶我一命,大人,饶我一命。” “果然他不安好心,咱们拼了,走!” “他要杀咱们,快走啊。” 望着台下的一片混乱,冯森挥了挥手,几队由诺斯大汉组成的治安队进入了混乱的战俘群中,在大棒和盾牌面前,那些喧嚣的撒克逊人在鼻青脸肿后,又重新安静下来。 祭司们和小头领们同样大声地安抚这些惊恐骚乱的的撒克逊人,而手持弓箭站在他们的两边的靖难军士兵们也拿出了长叉将那些试图逃跑的撒克逊人退回了原位。 “看到了吗?”不知何时,冯森手中出现了一个铁皮卷成的大喇叭,他大声地向着下方的撒克逊战俘们呼喊,“看到了吗?如果我想对你们出手,你们根本没有任何机会逃跑。你们饿了好几天,每天都劳累不堪,没有装备和武器,没有队列和阵型,我想杀你们,就像吐一口口水一样简单。” “您如何才能不杀我们?”一个尖锐的声音从战俘中传来。 冯森循声望去,却不知道是谁问的,他转头反问道:“你们不如问问,我为什么要杀你们?” “是啊。” “是啊,为什么啊?” “伯爵阁下,我们没有任何反叛您的意思啊?” “伯爵阁下,为什么您要杀我们?” 第一百七十章 林中大会 下 “原因很简单。”冯森举起手中的铁皮喇叭大声的吼道,“诸位都是异教徒,虽然我没有杀你们的意思,但你们却有杀我的意思,为了未来可能的天父信徒去牺牲现在的天父信徒,这不是该做的事情。” “我们没有杀您的意思。” “是啊是啊。” 轻笑了一声,冯森缓缓地走到了木台的边缘,蹲下身子,近距离地直面着下方的撒克逊战俘们:“你们真的敢说你们没有想要杀我的意思吗?” 他直视着最前方的一个撒克逊战俘,在冯森直逼心灵的目光下,那个撒克逊战俘有些别扭地低下了头。 “天父相信,每个人生来就是恶的,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人心中的恶就会像出笼的恶狼一般爆发,你们现在在我的刀剑之下,所以你们对我感恩戴德,当我将刀剑拿开时,你们又要憎恨不已啦。” 冯森高声地向着人群呼喊道,“而约束你们恶的,是我的屠刀,当这把屠刀面对阿尔比恩的军队时,你们还能保证不会生出邪念吗?况且,你能保证不背后偷袭,你身边的其他人呢?你能保证吗?” 本来还有几个战俘嚷嚷着能保证,在冯森一番话后先是嗫喏了两声,最后声音逐渐小了下去。 “我知道你们之中有说我要杀光你们的传言,本来这场大会的目的是告诉你们为什么会被杀,在东方的赛里斯有一句话叫:不告诉缘由就杀死罪犯,这是不对的!” 穿林风吹动了冯森的头发,他指了指两边的靖难军军士,“这些人本来是来围杀你们的,只要我一声令下,在座的各位一个都活不了,因为我无法信任你们,你们也无法信任我!” 在冯森声音所到之处,连锁反应一般,战俘们又开始躁动。 “但是——”在喧嚣声再次响起之前,冯森举起一根手指,在手指举起的一刹那,所有躁动声都停止下来,所有的撒克逊战俘都眼巴巴地看着冯森的那根承载了希望的“金手指”。 “但是,前天夜里,吉塞拉嬷嬷找到了我,大家也都知道她是谁,她是维杜金德的女儿,同样也是一个撒克逊人,她向我乞求,让我饶你们一命。”冯森一摊手,“她告诉我,她向我担保,你们只是迷途罢了,并不是真正的异教徒。 但我也告诉她,我们之间无法共存,是因为我们无法互相信任。但她却告诉我,在圣人降世之前,人世间只有肮脏与邪秽,那个时候,人人互不信任,但是以塞亚为他们带来了爱,所以他们能团结在一起。 我说,他们是异教徒,现在时间紧急,我们根本没有时间向他们传播天父的大爱来让我们团结。可是,她提出了一个好办法,她决定先用小爱将我们结合,等渡过这些危难后,再慢慢将你们的爱变成天父的爱。 你们可能不明白我口中的小爱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在领主死后,你们为什么向你们的领主或者酋长的亲属效忠?因为你们同样爱酋长,这份爱会传递给他们的子嗣和亲戚,这就是你们基于血缘的小爱。 而我和查理国王非亲非故,甚至只见过两次面,他却能信任我,将汉堡交给我统治,这就是基于天父的大爱。 这种大爱你们现在还不能理解,所以你们只能通过小爱同……小爱来和我结合。” 在冯森一通言辞之下,当场大部分的撒克逊人都晕了,但冯森并不在乎,因为这番话,看似是说给他们听的,但却是说给那些法兰克贵族们听的。 “领主大人,您到底想说什么?”一个祭司们事先安排好的托站了出来。 “很简单,你们根据血缘来爱人,据我所知,在萨克森这片土地,目前血缘身份最高的,就是萨克森大酋长维杜金德,而他们的女儿就是吉塞拉。”冯森让开了身体,让身后的吉塞拉站了出来,“如果你们向吉塞拉公主效忠,而非向我。作为交换,我会和她订婚,这样,我和吉塞拉之间的大爱和小爱与你们基于血缘的小爱联合在了一起,咱们之间的隔阂就消了一大半,你们自然也就不用死了。” 这番言辞一出,整个大会中的六千撒克逊人一片哗然,但这片哗然迅速转化成了一个个小团体内部和之间的窃窃私语。 “可是伯爵阁下。”在撒克逊战俘的怒视中,一个身穿灰袍的法兰克教士按照先前的计划站起了身,“如今维杜金德还在呢,与维杜金德相比,吉塞拉真的能保证他们忠诚吗?” “维杜金德?”冯森哈哈大笑起来,他指了指两侧的法兰克人,面向中间的战俘,“我知道诸位法兰克人的想法,也知道你们撒克逊人的想法,无非就是,这场仗你们还没输,假如你们在战场上投敌叛变,说不定还能把咱们赶出去,这样不比现在要好?” “没有。” “我可是大大滴忠诚啊,阁下!” “吉塞拉公主救了我的命,那维杜金德是个什么极霸矛!” “是啊,我们会对公主殿下忠诚的。” 下面的撒克逊战俘眼前生存的机会在那个教士的一番话语中悄然溜走,一边大骂他的同时,一边大声地表着忠心。 “安静!”冯森大喝一声,在这喝声之下,和先前不同,需要士兵们镇压的骚动在冯森的大喝下悄然飘散。 “我的朋友们,你们已经输了。”一个苍老的身躯出现在台前,摘下头上的兜帽,皱纹密布的脸上,带着几分苦愁。 “格里菲斯大祭司。”不少战俘们都惊呼出了声。 “诸位,我到此处,是为了告知诸位一个消息——维杜金德已经败了。”拿起格里菲斯大声地将整件事情的经过告诉了那些不敢相信的战俘们,“……虽然不敢相信,但是我还是不得不承认,我们败了,阿尔比恩在丹麦国王的指使下,准备夺走我们的土地,不论在哪边,我们都已经输了。” 现场不仅仅是那些战俘们失魂落魄,连法兰克贵族们都瞪大了双眼——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其中还有这么一通关节,这可是一个重要的情报啊。 “那假如这个大祭司在骗您该怎么办?”依旧是之前安排好的那个灰衣祭司,他顶着无数撒克逊人杀人般的目光,大声地反驳道,“到时候上了战场,维杜金德一露面,他们直接反叛该如何?” “这倒是个问题。”在众多撒克逊人的祈求般的目光中,冯森大声说道,“这样吧,我向你们承诺,不论此次北上成功与否,在场的各位都不必受到《萨克森投降法令》的约束,而且,只要你们能打败西格弗雷德与阿尔比恩的联军,所有的撒克逊人,都不必再经受《萨克森投降法令》的约束!” “等等,伯爵阁下。”一个法兰克贵族骑士突然驱马上前,向冯森躬身行礼道,“阁下,不是我无礼想要打断您,但您似乎没有权力为取消《萨克森投降法令》担保啊。” 望向这个年轻的愣头青贵族骑士,冯森挑了挑眉,这可不是他安排好的,他安静下来,一边记下了他的脸,一边想着要如何糊弄过去时,一个有些青涩的声音响起:“他没有权力担保,我来担保,撒克逊人,我是伟大法兰克国王查理的儿子,丕平,我愿意和冯伯爵一齐担保,我们取消《投降法令》!” “殿下?!”所有的法兰克骑士与贵族们都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那个依旧裹着毛毯坐在马上的少年,在这部法令上,查理的态度十分明显,为此甚至和他最敬重的阿尔昆主教起了争端,作为查理最不受宠的儿子,拿王室的声誉来担保? 贵族与骑士们几乎要为丕平的未来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为了胜利!”丕平高耸的背部此刻竟然显得如此强壮,他的声音在这一刻铿锵有力起来,“为了胜利,我来担保。” 第一百七十一章 阴暗的天空 阴暗的天空将阳光都染成了灰白色,当这抹阳光落在不莱梅斑驳的城墙上时,西格弗雷德的脸色在这阳光照耀下,青灰交间。 漆黑的乌鸦在天空中盘旋,西格弗雷德沉默地骑在一头矮马上,默默地看着又一波攻城失败的士兵在箭矢的袭击下缓缓退去。 他是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些出现在那些赛里斯人手中的弓箭,什么时候又被法兰克人学去了,当然,这是以西格弗雷德的视角来看,要冯森说,他们的弓箭技术和战术还差得远呢。 抬头看向那些发出烦躁叫声的乌鸦,西格弗雷德跟着一起烦躁起来,从他包围不莱梅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但却依然没能攻破这座城堡。 他怎么也想不通,当初的那群维京海盗到底是怎么在两天的时间里就攻破了不莱梅的呢?不莱梅的城堡分两层,下方土石结构的围墙,和围墙上的木质女墙,当然,还有法兰克人后来修建的塔楼和箭楼。 这些建筑看上去很新,在维杜金德占领不莱梅后,他重新修建了这些防御设施本来是想着防止弗里斯兰的法兰克军队偷袭后方,没想到现在落到了查理的手里,维杜金德这一下可算是搬起石头砸西格弗雷德的吊。 围攻本来就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西格弗雷德压力重重,唯一欣慰的地方,就只有击退了两波援军。 本来他还想跟在冯森的后头,去罗森加滕的森林中追击冯森,但可惜的是,他才进入森林一天,后方就传来消息,查理出城迎敌辣。 就在西格弗雷德追击的这两天里,病愈的查理带着八百骑兵冲出了不莱梅,冲入了联军的大营中,查理顶盔带甲,亲自冲锋,一记铁矛刺死了他的一个儿子,要不是西里尔和阿尔比恩及时出面,稳定大局,差点让查理逃了出去。 面对如此情形,西格弗雷德只能含泪望了眼冯森离去的背影,然后挥师返回,继续开始了苦逼的围城战。 到目前为止,西格弗雷德几乎两天一小攻,三天一大攻,在这面城墙前狗脑子都快要打出来了,硬是没能啃下来。 事实证明,不莱梅这座堡垒还是相当顽固的,若非有人做内应,很难攻陷。 “去,通知诸位祭司还有雅尔们,到我营帐中议事。”望着城头飘摇的法兰克蓝旗,西格弗雷德冷着脸向西里尔吩咐道。 “遵命,大人。” 换了一身衣服,又用热水擦了一把脸,再次来到营帐中,大部分的祭司和雅尔都已经到齐了。 做到上首的座椅上,雅尔和祭司们混杂而稀疏地站在营帐中,注视西格弗雷德的到来。 “诸位,这段时间我相信你们已经看到了,这个查理确实难打。”坐上国王宝座,西格弗雷德揉着额角,“我们攻了一个月的城,几乎没有什么进展,诸位有什么想法,都提一提吧。” 听到这话,雅尔和祭司们纷纷交头接耳起来,当然,还有一部分雅尔是抬头望天,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对于这些文化程度都还没有幼儿园毕业的大老粗来提意见实在是太难为他们了。 “殿下,我们可以派一支船队,顺着海岸线去法兰克的腹地核心,比如奥斯特拉西亚(加洛林王朝龙兴之地),我们可以沿莱茵河南下,沿途抢劫,就算查理逃出来了,也没能力再次聚集大军了,因为他肯定要去平叛。”一个雅尔提议道。 “不行。”西格弗雷德摇了摇头,“先不提谁负责去劫掠和劫掠能否成功的问题,咱们派多少人去劫掠呢?去得少了,没有效果。去的多了,那些赛里斯人的援军还在呢?到时候咱们兵力处于劣势,更难办。” 接着雅尔和祭司们接连提出了好几个或好或坏的提议,但大多都被西格弗雷德否决了。 在商议了一下换防和其他的事宜后,诸位雅尔和祭司都散了,偌大的帐篷中,一个撑着拐杖的身影显现了出来,是阿尔比恩,他突然问道:“国王殿下,维莱蒂人呢?他们应该还有充足的兵力啊。” 叹了一口气,西格弗雷德向西里尔招了招手,西里尔将几张莎草纸递给了阿尔比恩:“维莱蒂人放火烧掉了欧波里特人在北海的贸易点,现在那些归顺了维莱蒂人的欧波里特氏族都在闹事,而且还冒出了一股欧波里特王室的雇佣军,一群拜占庭士兵组成的雇佣军,现在他们根本抽不出兵力。” “别担心,阿尔比恩。”西格弗雷德走下王座,拍了拍阿尔比恩的肩膀,“我找我的祭司占卜过了,齐格的血脉会取得他最终想要的东西,包括钱财名望与土地” 掀开营帐的门帘,西格弗雷德望向不远处的不莱梅和日渐昏沉的天空:“我会夺取这一切的。” 在昏沉的天空下,狄奥多里克大声呵斥着试图逃跑的法兰克士兵,他的脸色和天空一样昏沉。 站在寨墙上,狄奥多里克冷漠地看着那个逃兵被绑到架子上抽打,一言不发。 那天哈德拉德被维京人击溃的时候,狄奥多里克就在后队,他发现事情不对时,迅速带着自己的一千人和大量粮草开始后撤。 带着粮草,他们当然跑不快,在发现敌军追击后,狄奥多里克果断放弃粮车,继续逃跑,但却没有跑远,在摆脱了追击后就不动了。 当他发现维京人们开始带着粮车返回时,狄奥多里克趁着夜色,袭击了那些维京人,不仅打败了他们,还从他们手中夺取了大量被缴获的法兰克武器和装备。 获得了这些粮草和武器,狄奥多里克后撤到了前一个冯森遗留下来的营地,新建起了一个木寨,重新整修了它,并且在这里收拢了不少法兰克的残兵。 在过去的七天里,狄奥多里克一共收拢了将近三千人的残兵,并凭借着地形优势,击溃了一波来犯的撒克逊叛军。 只是……狄奥多里克叹了一口气,这些小的胜利,并不能让他开心起来,他无比地担忧不莱梅和冯森那边的情况,有时候他在想是否会有奇迹,能够让冯森击败那些维京人呢? 但想了想,这似乎不太可能,维京人的战斗力有目共睹,冯森唯一一次吃亏就是在易北河和维京人的战斗中,要不是援兵及时到来,恐怕要死伤惨重。 在明显的人数优势和环境优势下,冯森想要打赢,太难了,万幸的是,冯森这群人都是骡马贵族,跑的贼快,要打赢难,要逃走还是很简单的。 可这样,整支援军都被打散了,无法集结起来,尽管他们有一支大军,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西格弗雷德攻城,除了等待新的援军,无法有任何动作。 依照狄奥多里克的计算,查理撑不了多久了,望着远处郁郁葱葱的森林,狄奥多里克无奈而茫然咬了一口手中的羊腿,难不成,真要眼睁睁地看着查理死在这里? 扔掉羊骨头,双手在胸前握拳,狄奥多里克闭上眼正要向天父祈祷,一抹红缨却撑开了他的眼皮,在不远处的森林边,几抹暗红色的物品正在晃动,要不是对比明显,狄奥多里克简直要以为是自己眼花了。 “去,去那边的森林看看……” 狄奥多里克的话还没说完,一个侍从便飞快地从寨墙下跑了上来,他欢乐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伯爵阁下,汉堡伯爵阁下的军队来了,他们穿过了罗森加滕的森林,很快就要到了。” “天父保佑,哪怕我对您的威能已经如此了解,但这件事,还是让我知道了您的神力简直无所不能!”在听到这句话的一瞬间,狄奥多里克只感觉这五天来的压力瞬间消散了,他多日以来一直皱起的眉头,此刻终于舒展开来:“走吧,我亲自去接待。” 第一百七十二章 第一战 上 震天的号角声和鼓声在威悉河畔响起,初晨的淡金色的光辉中,维京战士们揉着惺忪的睡眼,带着几分迷茫和不知所措开始快速地穿戴武器装备和集结。 他们一边小跑,一边和周围的同伴谈论着昨天从周围村子里捉来的农妇修女多么有滋味,对于维京战士们来说,上战场是一个日常的生活,平常到好像拉屎撒尿一般。 活着就享用金银财宝美女良驹,死了就上瓦尔哈拉喝蜜酒开宴会,对于那些打惯了仗的老维京战士来说,上战场之前的宁静,反而有几分闲适的滋味。 不过这份宁静很快就被连续不断的抱怨声给打破了,各个战团的首领,无奈地看着远处不知道有没有一千人的骑兵队伍,忍不住怨声载道起来。 他们可是聚集了五千维京和撒克逊的步兵还有一千撒克逊、斯拉夫以及维京各族的骑兵,对付这不到一千人的骑兵队伍,难道还要威悉河东岸的所有军队都出动吗? 战团的首领到了集结地点一商量,又找上了负责指挥的拉格纳罗,不少维京战团的首领认为,区区一千人,用两千步兵和一千骑兵就足以击败他们,何必要六千人全部集结呢? 而拉格纳罗只用了一句话便将他们顶了回去:“这些人是那些法兰克人的残兵,西格弗雷德殿下悬赏,谁能夺得这支军队主将的头颅,谁就是未来的吕贝克雅尔,西格弗雷德阁下还会赏赐二十套锁子甲和长剑。” 吕贝克雅尔!二十套锁子甲和长剑!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一套锁子甲就能招揽一个强壮的勇士为其卖命的,更别提吕贝克雅尔和长剑了,二十套锁子甲足以征召一个五十人的战团! “拉格纳罗阁下,我要当先锋!” “拉格纳罗阁下,我们骑兵可以先出击。” “呜呜呜——”号角声打断了战团首领们与拉格纳罗的对话。 “法兰克人进军了!”拉格纳罗立刻骑上了马匹,“怎么这么快,还不快去列阵!” 望着远处混乱的维京军阵,丕平咽了一口口水,他披着冯森赠与他的盔甲,蓝色的长缨在头盔上飘扬。 为了掩盖驼背的事实,冯森还恶趣味地在丕平的甲胄后面添加了两个插满了羽毛的仿佛一个阿拉伯数字“7”的木框架,被赠与了丕平率领的法兰克改良骑兵一个新的称呼“翼骑兵”。 握着手中的空心长枪,丕平的身体有些颤抖,他当然见识过战场,但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跟随父亲的家眷一起待在后面,带着部下冲锋,这可是第一次啊。 而且,不会是最后一次,他发过了誓,每战必先锋,虽然哈德拉德的军队所剩无几了,但他依旧要坚守这个约定。 掂了掂手中长达三米五的空心长枪,丕平深吸了一口气望向了远方的维京盾墙,看着严密的维京盾墙,丕平有些怀疑:这根空心长枪真的有用吗? 这是冯森在战前为他特制的,一共只有三根,据冯森说,这是因为他没练过骑战,和人玩马刀或者长矛根本玩不过,但这种空心骑枪很长,可以利用距离优势和马鞍马镫的优势来冲击敌军,更适合他。 “殿下,不用害怕。”狄奥多里克骑着马来到了他的面前,“这群维京人都是从斯堪的纳维亚招来的小战团,和西格弗雷德本人的战兵相比,要差上不少,起码他们的盾墙玩得不怎么样,你看那边那个,都不会用盾墙。” “我知道了。”丕平紧紧地抿着嘴唇,注视着那些凶神恶煞的维京士兵。 狄奥多里克无奈地叹息了一声:“殿下等一会儿可以跟在我后面,殿下要是不用害羞,所有人第一次上战场都会这样。” “我知道了。”丕平此刻的大脑中一片空白,他甚至能感觉到肚子一抽一抽地在抽搐,紧张带来的胃痛让他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肚子。 就在狄奥多里克试图再次安慰时,一个传令兵从张世成那边跑了过来:“狄奥多里克大人,赛里斯人那边说他们现在要开始冲击了,和之前说好的一样,大人不要耽误了。” “好,所有人,整队!”战阵在即,狄奥多里克顾不得丕平的情绪,向着身后装备了高桥马鞍和木马镫的法兰克改良骑兵们喊道。 狄奥多里克话音刚落,张世成那边便传来了金鼓之声,在旗帜的挥动下,三百名靖难骑兵和义从骑兵分为前后三阵,成一个三角形,向着维京人的军阵冲去。 经过战团首领们这么一来一回的问话,整个军阵的队列速度比正常要慢了不少,当张世成带着五百骑兵靠近时,甚至有不少维京人还扒着前排的人的肩膀,尝试冲到第一排。 骑在马上,张世成拉开了一石的骑弓,小指粗细的箭杆在冷冽的寒风中有些微微颤抖,闭上一只眼,耳边那些呼啸的风声,如雷的马蹄声,靖难骑兵与义从骑兵们的怒吼声,仿佛都消失了。 轻轻松开弓弦,剧烈的气流穿过张世成手中的锋镝,发出了刺耳的尖啸声。 破甲的锋镝戳破了空气,瞬发即至,还没等振动的弓弦安静下来,突兀地,一名站在前列的维京战团首领的脖子上出现了一根还在颤动的长箭,带着“嗬嗬”声,他捂着脖子倒了下去。 还没等这名倒霉的首领摔倒在地,一波标枪已然打着旋地冲了上来。 “盾墙!”无数的战团首领高喊着,但可惜的是,就在张世成所率领骑兵的前方,出现了一个硕大的缺口。 狰狞的玄甲骑兵如同一道黑色的长龙,瞬间插入了薄薄的军阵中,无数的维京勇士被马匹巨大的冲击力撞飞,被铁蹄和铁骨朵踏碎脑袋,被长枪和马刀割下脑袋。 但作为主将的拉格纳罗见到这一幕,不仅没有慌乱,反而兴奋起来,他握着手中的长剑,带着两百骑兵疯狂地向着那边冲去:“围住他们,围住他们!” 是的,对于见识过靖难骑兵的拉格纳罗来说,最害怕的倒不是他们的冲击能力或者装备,而是他们的马,他们一击即走的战术! 可是,现在他看到了什么,一个年轻的将领居然脑子一热,冲入了步兵组成的厚实阵型中,虽然他们正在试图逃脱,但在拉格纳罗看来,已经给他们批下了死刑。 由于骑兵装备和战术的差距,就在拉格纳罗赶到的前夕,居然让张世成从步兵的海洋中跑了出来,甚至都没折损多少人。 不要紧,还来得及。 “追击,包围他们!”拉格纳罗的话语变成了前进的号角声,维京的步兵们开始迈出了大脚掌,向着离开的张世成部追击包围。 但是,拉格纳罗的计划却落空了,因为他又听到了一阵如雷的马蹄声。 第一百七十三章 第一战 下 风,劲烈到辣眼的寒风。 迎面吹来的寒风让他几乎睁不开眼睛,丕平努力地眯起双眼注视前方,前方,就在不远处,起伏的坡地间无数柄闪着寒光的长枪和斧刃海浪般涌动着。 握紧手中的缰绳,马蹄在低矮的灰绿色草地上抬起又落下,劲风穿过他背后木架羽翼,那羽毛碰撞的沙沙声,几乎让他以为自己飞了起来。 低下头,曾经他再努力都无法跨上的白色骏马,已经被他牢牢地骑在胯下,舞动的鬃毛像是一朵白花,每一次起伏,丕平都能看到它震颤的肌肉。 时间仿佛在丕平低头的这一刻静止了,吸一吸鼻子,潮湿的铁锈味与泥泞的血腥味混在一起让他无法辨别,耳边只有海啸般的风声,那些呐喊与咆哮声渐渐远去…… “举枪!”狄奥多里克发泄般大吼道。 下意识地,将跨在肩上的空心长枪自然而然地取下,将后端夹在右手腋下,手腕翻转平举,当长达三米五的空心骑枪放平时,丕平的意识终于回到了他的身体里。 “杀——” “举枪!” “小心标枪!” 混乱的嘈杂的声浪在丕平的脑海中升腾而起,于是腹中剧烈的痉挛和疼痛再次袭来,丕平抬起头,在他面前,是三百多丹麦联军的骑兵队,近了,近在咫尺。 双方的骑兵开始对冲,在丕平的身边所有的骑士都伏下了身体,辽阔的天地间,仿佛只剩下震耳如雷的马蹄声。 “轰轰轰!” 这雷声几乎要将丕平的大脑炸开,以前丕平一直以为战场上士兵们的战吼是为了彰显勇武和威吓敌人,但直到他不由自主地像野兽一样开始咆哮时,他才明白,战吼是为了驱散自己心中的恐惧。 “杀——” 只剩最后的十步,对冲双方的马速在这个瞬间几乎达到时速60公里,换算成相对速度,每个骑兵都在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互相靠近。 十步的距离,丕平仅仅眨了一下眼睛,一张恐惧而愤怒的脸就已经要扑到了眼前。 他想杀我,丕平和那骑兵同时在心中冒出了同样的想法,丕平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凶戾与恐惧,虽然他和那个骑兵第一次见面,但对对方的仇恨在这短短的半秒内几乎快要到达顶点。 “砰——”沉重的巨响在短短半秒间接连响起,惨叫声与马的嘶鸣响作一片,骑兵交错间,铁屑与火星四溅,骑矛在锁子甲上划过的金属摩擦声让人头皮发麻,马蹄扬起卷起了一场小型的沙尘暴。 来不及多想了!眼看着敌人就在眼前,丕平在发出一声发泄般的怒吼后,骑枪,刺! 三米五的空心长枪像一条流星一样划过,在接触敌军身体的一瞬间,沛然的巨力沿着枪杆返回,空心的骑枪如同开花般爆炸开来。 在反震的力道下,丕平被直接从马背上挤了下来,有那么一会儿,丕平的身体四肢都是离开了马匹的,但好在有高桥马鞍和马镫的保护,没有直接摔落到地上。 当丕平反应过来时,他正拽着马鞍的边缘,一只脚搭在马鞍上,而另一只脚则挂在马镫上,整个人如同杂耍一般挂在马匹的一侧。 但那个被空心骑枪刺中的人就没有那么好运了,由于手中骑枪的长度,他就算踩在马头上都够不着丕平。 丕平的技巧很垃圾,但长枪的冲击力是实打实的,当丕平被反作用力推得只剩一只脚还在马上的时候,那人直接倒飞了出去,被后面的马蹄一脚踩瘪了脑袋。 虽说第一下就干掉了一个敌人,但丕平却放松不下来,因为他已然失去了对马匹的控制,在其他同伴右转的时候,他不可避免地拉着战马向左冲去。 而左边正是另一队骑兵冲来的方向,马匹急速奔驰间,已经脱离了大部队,在狄奥多里克惊骇的目光中,向着另外一队骑兵冲去。 战场的事情,向来是电光石火之间,当人们发现丕平殿下的处境时,丕平与敌军的距离只剩五步之遥。 抓着马鞍,丕平用尽了浑身的力气,试图重新爬到马鞍上,可时间那么短,根本来不及。 来了!那队奔来的骑兵首领咧着他黄黑色的大牙冲来了,对准丕平的脖子,他狞笑侧身的同时举起了手中的马刀。 丕平闭上了眼睛。 “殿下!” 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丕平睁开眼,只见一杆白色的马槊幻影一般探出,插入了那员骑兵的脖颈中,白杆一抖,直接将其从马上挑了下来。 拽住丕平的脖子,将其扶到了马鞍上,张世成马槊横扫将一个骑兵从马上拍了下来,对着丕平吼道:“快走!” 虽然不太明白他说的话,但丕平大概也知道是让他赶紧走的意思。 在摆脱了那一小队骑兵后,张世成拉着丕平与狄奥多里克汇合,总共八百名骑兵开始向东撤退。 “该死的,懦夫!”拉格纳罗怒骂了一声,接着又喊道,“停,我们回营,不许追击!” 在号角声中,维京战士与撒克逊步兵们缓缓停下了脚步,不甘地看着远去的马匹与背影。 不少战团首领找到了拉格纳罗,开始抗议和抱怨,什么为什么不追啦,人头值二十套锁子甲啦,但拉格纳罗却坚定地要返回,他吃过这个亏,追击?等着吃伏击吧! 被首领们骚扰得有些烦躁的拉格纳罗正想骑马离开,但一阵如雷的马蹄声又在耳边响起,在拉格纳罗转头的一刹那,一个黑点出现在他的视网膜中。 “啊——” 长长的箭矢在拉格纳罗的眼眶中颤抖着,他捂着脸倒在了地上,周围的侍卫纷纷蹲下,举起圆盾将他牢牢护住。 强忍着疼痛,拉格纳罗高喊道:“不许追击!不许追击!” 但此刻,没有人听从拉格纳罗的话。 由于去而复返的靖难骑兵们发动偷吸,导致大意了没有闪的维京战团死伤了不少人,骑兵们的嘲笑声成功挑动了头领们的心火,他们都被激怒了。 不顾拉格纳罗的指挥,他们自己在短短一分钟内推举出了一位新的指挥官,在拉格纳罗绝望的喊声中,一起向那群卑鄙的骑兵追击而去。 很快,类似的戏码就不断在这片土地上上演,四百骑兵冲击,四百骑兵救援,下一轮则轮换,时不时去而复返放一波箭,直到他们来到了一处土丘前,张世成和狄奥多里克带领的骑兵们突然停下了脚步,甚至下了马。 气喘吁吁的维京战士们不明所以,他们扭头张望,入眼是一片黑绿色的密林,这群维京头领们的脸在一弹指间变成和黑森林一样的颜色,因为他们看到,那八百法兰克和赛里斯的骑兵居然在换马。 骑着装备了马铠的飞鬃,冯森走上了土丘,他望着远处密密麻麻的维京士兵,露出了笑容。 捏捏张世成的脖子,冯森问道:“这差不多有多少人?” “嗯,应该有五六千吧。”张世成挠了挠脑门。 “很好,回去以后奖励你一只,一整只烤兔子!”冯森看着换上了马铠的一百三十名靖难骑兵,拉下面甲,举起手中的屈刀,指向了前方。 “杀——” 第一百七十四章 马蹄缓缓 马蹄缓缓踩过地面上断裂的短剑,冯森面带微笑,从满地拾捡武器的撒克逊战俘哦不,义从们身边走过,赞美声和欢呼声跟了一路,还有不少撒克逊义从步兵上前亲吻冯森的靴子。 “赞美您!” “你简直是战神附体!” 在他身后,维京战俘们双手被麻绳束缚,垂头丧气地跟着,他们偶尔抬头,看向冯森的背影,眼神中满是恐惧。 他们的目光忍不住投向了道路两边曾经还鲜活的同伴,此刻,他们躺在冰冷而肮脏的污水中,胸口处凹陷了一个深坑。 最让他们恐惧的除了这些深坑外,还有那支插在那个来自萨米的巨人勇士的重箭,他曾经能以一己之力将骑兵从马上拉下来,但现在,他瞪大了眼睛倒在地上,胸口插了一支一米多长,拇指粗细的重箭。 在刚刚这群铁塔一般的士兵发动冲击时,那个带着面甲的强大勇士用重箭精准地一一点射了那些身披重甲的狂战士,使得他们战线在半分钟内彻底崩溃。 战败和战胜对于维京人来说都是兵家常事,但不少维京人认为,这次的战败是奥丁的神意,因为就在他们差点逃出包围圈时,天上下起了大雨,雨水遮蔽了他们的视线,阻碍了他们的行动,结果被闻讯而来的铁塔骑兵冲成了两截,首尾不得相顾,最后只得投降。 雨水落在盔甲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空气中的腐臭与血腥气绵连在鼻侧,那六千撒克逊战俘们嘻嘻哈哈地从敌人的尸体上剥下甲胄和武器,嘻嘻哈哈地叫喊着。 在一个角落,数十个人头被长矛插住堆在一起,一个祭司正抓着一只乌鸦的翅膀,大声地背诵着祭祀的祝词。 望着到处都在祈祷祭祀和抢夺武器盔甲的撒克逊义从兵,冯森向他们大声吼道:“手脚麻利点,我们要在西格弗雷德的军队到来前返回我们的军寨。” “遵命!” 义从们的首领们个个都兴奋地回答道,然后拿起木棍开始敲打那些动作慢的义从兵们。 满意地点点头,冯森转身离去。 三天前,也就是圣人降世的第783年的十二月十八日,冯森等人终于走出了罗森加滕森林,沿着哈尔堡山成功到达威悉河边,在派出骑兵寻找了半天后,终于和狄奥多里克伯爵会合了。 在营地中休息了整整两天后,冯森和狄奥多里克再次上路,冯森本部的四千士兵,丕平带领的一千自由农兵和贵族骑兵,狄奥多里克招揽了三千五百名士兵,再加上六千个撒克逊义从兵,冯森这一方的总兵力已经达到将近一万五千人。 此时,包围在不莱梅城下的丹麦联军人数两万七八千人,人数上处于劣势,但足以一战,不过,真要对比的话,冯森所率领的这一万五千人中,水分反而比西格弗雷德多。 由于维京人们充沛的武德,很多人都能够当战兵使用,在冯森看来,西格弗雷德手下的战兵大概在一万,只会多不会少。 而自己呢?冯森本部中顶多两三千战兵,丕平那几百骑兵战斗力也不错,加上狄奥多里克的亲兵队,这一万五千人中,战兵总数就在五千左右。 剩下的那一万多,只有扛包筑营的份,顶多抗一抗线,不逃跑就不错了,况且他手下那些投诚的撒克逊战俘根本没有武器和装备,甚至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冯森当然希望他们能马上投入战斗啊,但这里离汉堡那么远,真慧有不能飞,怎么把武器和盔甲送来呢,更何况,冯森家也没余粮啊,哪来那么多武器盔甲来装备他们呢? 别看他们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以冯森丰富的经验来看,这群人要是赤膊上阵,肯定会以点带面,带动全军扭头逃跑。 盔甲给士兵上了物理防护的同时,还上了一层精神的士气buff。 所以在北上的途中,冯森一直在想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直到他想出一个既能削弱敌军又能增强自身的法子,当这个法子化为现实,就成了今天这一战。 张世成的战法看似是蒙古战术,但本质其实是金军打西夏的知名战例,宜水之战。 在那一战中,金国名将完颜娄室就是靠着两队骑兵互相轮换冲击,痛击敌方骑兵的同时,诱导步兵脱节,然后在优势地形一波冲完。 在宜水之战中,完颜娄室用不到一千骑兵击败了上万的西夏大军(借了天时,下雨河水暴涨)。 而冯森这次的战斗除了把优势地形的山脉换成了森林外,也没什么区别,这一战的目的也达到了,削弱了丹麦联军的实力,还给这六千撒克逊战俘整了一套装备,让他们至少能抗得住线。 在快速打扫了这边的战场后,抛下了一地的尸体,冯森和他的军队一起返回自家的军寨中。 冯森可不会仅仅扎了一个军营就来玩偷袭,他向来都是最爱结硬寨打呆仗的,至少在他自己看来是这样。 脱去湿漉漉的盔甲,走进一间干净的房间,将身上湿透的皮袍脱掉,露出了一身健壮的肌肉,冯森挤了一把热毛巾,擦干了身上的水后,又马不停蹄地出了自己的帐篷,来到了外面。 在屏风外,王司马身着一身狼皮袍子,已然坐在桌子后等候。 “王司马,此战如何了?” “这次来去匆匆,来不及点数。”王司马摇了摇头,“从那些维京人手上,咱们至少获得了足够装备两千人的武器,足够装备一千人的盔甲。” “这么多?”冯森眼睛一亮。 “是啊,不过他们的武器锻造技术很差,这些长矛和铁斧用不了几下就要崩出缺口了。” “西格弗雷德估计要气坏了。”拿起桌子上的蜂蜜水,冯森轻轻喝了一口。 “节帅,您准备什么时候开战?”王司马有些担忧地抚摸着桌角。 站起身,冯森拍了拍王司马的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后天。咱们今天这一下算是给西格弗雷德扇了一个大比斗,他肯定是要应战的。” “阿布和格里菲斯那边怎么样了?” “他们三天前就出发了,不知道混进去没有,也没个信。” “别担心了。”望着忧心忡忡的王司马,冯森话题一转,却突然问道,“来到此地后,王司马有纳妾结亲吗?” 王司马罕见地老脸一红:“拙荆十年前就去世了,至今未娶。” 呲着牙,冯森的脸上露出了一个少见的笑容:“等这场仗打完,我给你介绍一门好亲事。” 第一百七十五章 战前夜色 焦黑的木头茬子上还冒着缕缕未熄的青烟,总数超过一万的维京与丹麦联军从堡垒的四个方向同时开始进攻,望眼所及,到处都是叫喊搏杀的士兵。 不莱梅这座堡垒算是倒了大霉,这两年几乎没有休息过,一会儿在法兰克人手里,一会儿在维京人手里,一会儿在丹人手里。 城头大王旗变幻的速度都堪比直升机机翼了。 在不莱梅残破的堡墙上,一坨一坨的黑点像蚂蚁一样攀附在墙上,被小车推动的云梯不断地向着堡垒冲锋。 顺着云梯,不断有士兵从半空掉落,偶尔还会落下一块巨石,一下就足以把人的脑袋砸入胸腔中,尖叫哭声和吼声交杂着,每个都在恐惧而愤怒地狂吼,宣泄着心中的情感。 不莱梅的堡墙上,滚石和圆木不要钱地向下挥洒着,在城门洞中,滚烫的热水从堡墙上洒下,将下方的士兵们瞬间烫得脸上起满了水泡。 标枪和飞斧在城墙上和城墙下不断来回抛掷着,时不时还有一阵箭雨落下,不过和刚开始相比,这箭雨的量要小了很多,攻城的消耗太大了。 在女墙的垛口,不论是农民还是奴隶都拿起了武器,不管不顾地向着垛口处刺去,一些高大的法兰克骑士则身披铁甲,充当了救火队员的角色,在堡墙上来回奔走阻挡着攻城的敌人。 看着一群受伤的伤兵一瘸一拐地从面前走过,西格弗雷德笑盈盈地向领头的首领点了点头,他望向那座摇摇欲坠的不莱梅堡垒,这些天积攒的郁闷一扫而空。 在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攻城后,不莱梅终于露出了破绽,被载着柴火的攻城锤点着了城门附近的女墙,大火不断蔓延,而西格弗雷德敏锐地发现了战机,下令全军进攻。 短短半下午的时间里,就获得了努力了一个月都没有的进度——大股军队登上堡墙。 要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雨,此刻的自己应该已经坐在不莱梅的大厅内,看着那个不可一世的法兰克国王跪在自己面前求饶了。 后面的事,西格弗雷德早就想好了,他会扣押住查理,向法兰克王国索要赎金,然后逼迫查理改教,再把他交给东法兰克的那些闹事的贵族们,比如图林根公爵,比如鲁道夫伯爵。 最后,他只需要坐等对方内乱就可以了,至于萨克森,他准备把这里交给自己的二儿子和那些来自诺斯和瑞典的维京海盗,最好再扶植一些过去的贵族,阿尔比恩说不定可以帮他管一管? 但考虑到阿尔比恩曾经背叛了他的君主,而且还背叛得那么狠厉绝情,西格弗雷德对把萨克森的土地交给他有不少顾虑。 “三天。” 西里尔看向突然没头没尾冒出一句话的西格弗雷德,有些迷茫:“殿下?” “西里尔,我准备三天内攻下不莱梅,到时候,我会任命你为不莱梅的雅尔。”西格弗雷德云淡风轻地说了一句。 西里尔像是被雷霆击中了一半,马上跪伏了下去,因为惊喜而发颤的声音,甚至微微带着哭腔:“感谢您,感谢您的仁慈,大人!” “起来吧,最近不要剪头发了,别到时候当了不莱梅的雅尔还一副奴隶的样子。” 不论是丹人还是诺斯人都以长发为荣,他们的战士种姓,只要有条件(不秃顶)基本都是长发,只有奴隶才会剪短发。 就在西里尔和西格弗雷德一起沉浸在对未来的幻想中时,一个声音打破了他们的梦幻。 “西格弗雷德殿下,殿下,急报。” 带着不祥的预感,西格弗雷德让侍卫抬起长矛,让那个过来,那是拉格纳罗的一个亲兵,他向着西格弗雷德焦急地行了一个礼。 “殿下,驻扎在东岸的诺斯战团首领不听命令,擅自追击,被法兰克人击败,死伤逃走了五千多,只有不到一千人返回。” 站在西格弗雷德身边西里尔,亲眼目睹了西格弗雷德在短短三秒内,一片熟红色从脖颈升到了额头。 “法——克——” 但大喊粗鄙之语没法让局势多少好转,在冷静下来之后,西格弗雷德原地踱步了一分钟,随后便发号施令道:“西里尔,你去找拉格纳罗,让他带他的骑兵去找,看看到底是哪边来的敌人,都是些什么人。你,你去传令,再派一千人,守住东岸的堡寨。等事情搞清楚了,你再来帐中找我。” “遵命!” 侍卫和西格弗雷德在命令发出后便骑马离开,但他们却没有发现,一个给喂马的马夫正抱着一束牧草从他们身边经过,他在将牧草投入马槽后,四面张望一番,便迅速向着一个方向跑去。 那个马夫小跑着,七弯八绕,来到了一处位于大营边缘的帐篷中,掀开帐篷,帐篷里站着七八个人正在烤火,为首的正是阿布和格里菲斯,剩下的人手都是冯森部下的老面孔。 几天前,当冯森等人还在狄奥多里克的军营中休整时,他们已经提前上路,为最终的决战计划做准备。 在阿布的人脉帮助下,通过一个曾经的老部下,阿布带着这些人成功潜入了敌方的军营中,甚至差点被收纳为先锋战团,不过阿布还是婉拒了,他们的活计可不能先锋上阵。 “怎么了?”冯友德向着那个马夫问道。 “冯阁下已经来了。”马夫压低了声音,有些兴奋,“我听到消息,他们今天下午全歼了东岸的那支诺斯军团,西格弗雷德大发雷霆,派兵去侦察了。” “这么快?”迪克忍不住问道,“咱们还没弄清维杜金德的位置呢?” “不莱梅现在摇摇欲坠,不快不行。”冯友德冷静地回答。 十五岁的冯友德已经几乎和成人一样高了,这次他作为联络人,跟着阿布等人一起潜入了敌方的军营。 格里菲斯抬头问道:“阿布,军营内道路和大帐都查探好了吗?” 阿布点点头:“都查探好了,换班的时间也摸清楚了。” 迪克有些烦躁:“到时候我们该怎么找到维杜金德在哪里?这该死的阿尔比恩,居然把自己的营帐设置在维京人的营地中。真是该死。” “正常,放在撒克逊人的营帐,不怕被那些撒克逊士兵发现吗?” 想了想,阿布转头走到了撒博身边,一巴掌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你的鸽子到底行不行,怎么半天找不着在哪儿?” 撒博辩解道:“我这个鸽子很厉害,别的鸽子都只能飞单程,但是我的信鸽能飞来回,只是它今天喝太多了,飞不动。” “该死,你们两个酒鬼。”阿布恶狠狠地一脚踹翻了撒博,正要挥拳再打,却被格里菲斯拦住了。 “今天晚上正好下雨,看不清路,你今天晚上试着偷偷潜进去,摸清楚道路情况,西格弗雷德明后天就要开战,再等就来不及了。” “明白。”阿布点点头,叫了几个老兄弟,正要离开,却又一次被格里菲斯叫住了。 “小心点,吉塞拉还需要你这个舅舅帮她撑腰呢。” 阿布先是一愣,随后笑道:“放心,我的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第一百七十六章 萨克森,决定你的命运吧! 上 青灰色的威悉河在初晨曦光的照耀下,如同一幅起伏的银边金丝绸,在河道中飘扬,冷冽的风吹得打水的士兵睁不开眼,有些单薄的衣服紧紧地贴在这个撒克逊义从兵身上。 打着哆嗦,这义从兵从河中提了一壶水,走入了一处隐藏在洼地中的草叶帐篷前,将水倒入了陶壶,放到了热气腾腾的火炉上。 该死的,那义从兵打了一个喷嚏,缩回到了碎布和兔毛制成的毯子中,他望着壶中咕嘟咕嘟冒泡的热水,有些走神。 听那些当了旗丁的亲戚说,当了旗丁就是上等人,要说当上等人,倒也没什么稀奇,稀奇的是,连他这种被奴役者,都能当上等人,这才叫稀奇哩。 想着想着,义从兵又打了一个哆嗦,这才从幻想时间中反应过来,此时水已经煮热了,义从兵当然没有喝白开水的习惯,只是河水太冰,他煮热了好下口而已。 就在这时,一颗小石子从地面上跃起,轻轻落在他的脚面上。 这是?那义从兵的瞳孔顷刻间便缩小成了一个点,与此同时,他水壶中的水也无风起了波浪,扔掉了毯子,他手脚并用地爬上了树,在微熹的晨光下,无数闪闪发光的锁子甲正闪着银色的光芒。 …… “废物!” 张世成抄起一条马鞭,怒火燃发般对着那个报信的撒克逊义从骑兵抽了下去,将那骑兵抽得抱着脸满地打滚都不解气:“老子他娘的在节帅面前打了包票,说你们绝对能胜任,你就是这么回报老子的?!沿途的岗哨呢?我叫你们轮班换岗呢?人家都快走到门口才来报告,老子……” “阿成,住手。”却是接到了消息匆匆赶来的冯森制止了张世成的动作,“让他说,他可是第一手情报。” 在涕泪横流的撒克逊义从骑兵前言不搭后语的讲解下,冯森大致搞明白了情况: 经过昨天一天的斥候骑兵纠缠搏斗后,西格弗雷德终于发现了冯森的存在,不得不承认,虽然西格弗雷德没有接受过什么很好的军事教育,但却有着一股老猎人般的狡黠,他抓住了战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关键点——兵贵神速。 所以在发现了冯森存在后,西格弗雷德仅仅在半天的时间里就重新安排好了围城的计划,然后带着两万兵力来围歼冯森,以他目前的这个进程和行军速度来看,他应该是半夜三四点出的军营,顶着黑夜和寒风,带着两万人走了三个小时,来到了冯森营地的附近。 就算是冯森,这时候也不得不承认,仅仅以战场主动权而言,西格弗雷德已然占了上风。 人家已经到了附近,就算想转移或者阻击都来不及了,只能在营地前对敌,上次哈德拉德就是被这一招打败的。 很快,这个消息便通知到了全军的将领,所有人都在议论纷纷。 韩士忠此时的语速极快,丝毫不管张世成的黑脸:“诸位,由于张校尉的失职,我们如今已经是处于下风,唯一之计,恐怕只有出营迎战了。” “我倒是小瞧他了。”王司马摸着下巴,原先落魄文人的那股子抑郁气又冒出来了,“这是逼着咱们决战啊,这可该如何?” “节帅,你传一道命令,我立刻带那些义从骑兵出击,戴罪立功!”双手抱拳,张世成在冯森面前半跪请战。 “好了好了。”冯森挥了挥手,“他们来的急,既然来的急,就是要急战,咱们不急,咱们打慢仗。 张世成,等会开战还要你带兵,不要自己去冲,让方心如去,带二百义从骑兵,骚扰敌军。传令全军,两刻钟内营前集合,失期者斩,我们不守营,我们出营迎战!” 骑在一匹大头马上,西格弗雷德眯着眼睛,走在队伍的最前列,而在他的身后,是两万大军,所有精锐倾巢而出。 按照西格弗雷德的计算,他身后的军队中,至少有一万战兵,听听这些如雨点般的兵甲摩擦声和粗重的呼吸声,他们都是最精锐的武士。 这一次帮助阿尔比恩南下,抵御法兰克人,西格弗雷德也是下了莫大的决心,整个丹麦加上西兰岛加上瑞典的那个部分,所有战士阶级全部倾巢而出,而他的目标也很明确。 第一是拿下南边的萨克森,萨克森当年是他们的亲戚,甚至说也算是在他的统治之下,既然如此,拿回来也很正常。 第二是争取威望,因为部分祭司和长老们对他顶替阿尔沃的父亲上位颇有微词,这次南下除了根除这个隐患外,就是拿利益堵住这群遗老遗少的嘴——瓦里奥做得到吗? 第三是抑制法兰克和天父教世界的扩张,哪怕是西格弗雷德都懂得唇亡齿寒的道理,况且他也对弗里斯兰和欧波里特的北海贸易垂涎欲滴。 加上斯堪的纳维亚人地矛盾造成的大量失地人口,双方一拍即合,西格弗雷德自己可是拉不出那么多士兵的。 所以,西格弗雷德这次也算是梭哈,他的部队中,此刻有整整一万的武士,那可是真真实实的战力,而不是寻常贵族私斗那种,一成士兵,九成啦啦队的那种,这可是真正的战兵。 要冯森来说的话,西格弗雷德实际的战兵估计只有他自己和各级首领的亲兵队而已。 以中原战兵的标准要求武器装备齐全,接受过训练才是战兵的话,那么西格弗雷德军队中这种人估计只有三四千,而冯森带领的这支杂牌军队中,如果不是他的靖难牙兵,剩下的战兵能有五百就不错了。 以冯森在老家那边的眼光看来,他所率领的这些杂牌军中,大多数的所谓的“战兵”都只是村头群架高手的程度,上战场往往仅凭一股脑子不好使所以不怕死的蛮勇。 但中原的标准,是建立在“因为武器装备齐全,接受过训练,所以能在战场上杀人”的逻辑链条上的。 然而这里有一个隐含的暗示,就是双方都得这么卷,否则战场上杀不了敌还要被平推,在生存的压力下,才会产生这个标准的战兵。 而此时的西欧由于姿势水平太落后,不需要太坚固的盔甲武器和精良的训练也能杀敌,比烂嘛,标准自然就放低了。 那按照战兵本来的根源标准“能在战场上造成实际有效杀伤的士兵”,那么西格弗雷德战兵数量能达到一万左右,而冯森可以有五六千,剩下的基本就是扛包的民夫。 按照中原的那种标准,冯森这应该是实兵两千,号一万五,而西格弗雷德是实兵三千,号三万。 但就以这个来算,冯森依旧处于劣势,尤其是战场先手权居然被这些维京人夺取的情况下,目前大军就在眼前,唯一的选择就只有正面迎敌了。 看着一边风骚走位,一边向维京人投掷金汁的方心如,冯森抱起兜鍪,从队伍的最后,走到了队伍的最前列。 冯森在丕平眼中顶真的清澈眼神,在战场的烟尘中渐渐变化,变得如同这个时代的寻常的军阀一般残忍与嗜血。 “此战,斩一首积两功,冲阵积三功,夺旗积五功,战死者子嗣赏田五十亩。”冯森猛地从口袋中掏出一大把索里达向他们砸去,“只要能赢,战利品我分毫不取,都是你们的! 只要能赢,战后你们想怎么祭祀就怎么祭祀,哪怕拿战俘拿活人拿谁都随你! 只要能赢,我给你们一生一世也花不完的荣华富贵!女人!财富!我都可以给你,只要能赢!只要能赢! 诸君,我不知道你们看到了什么,但我看到了一片金山银海啊!去那里,砍下他们的人头,整个萨克森都是我们的,我们都会是上等人!永生永世的上等人!和那些富贵比起来,一条命何足道哉!所以,杀!杀光他们!一个不留!杀!” 最后,冯森几乎是嘶吼着对他们说出了这些话,在揭去平日伪装的面罩后,冯森作为一个藩镇军头的真相终于暴露在了阳光之下——他要用鲜血,自己人的鲜血和敌人的鲜血,铸造出一个属于他的彻底的胜利!王国!甚至是帝国! 第一百七十七章 萨克森,决定你的命运吧! 中 天光暗淡,在维京大营中,唯有几朵火把忽隐忽现,篝火中依稀有点点暗红的余光,散发着缕缕丝纱般的烟线。 冷蓝的早晨,留守的维京战士们大多还在睡眠,只有岗哨上或者寨门边还有些守夜的维京卫士,而临近的撒克逊大营中,除了起夜的兵士,一个站着的人都没有。 帐篷内,格里菲斯与阿布等人站在一起,看着这帐篷中的八人,突然右手抚胸向他们行了一礼:“老朽年纪老迈,已然挥不动刀斧,这一次,就有赖诸位了。” “西格弗雷德的军队已经走了快三刻钟了。”阿布压低着嗓音吼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们一定能成功。” 第一次参与这种惊险任务的冯友德仿佛给自己打气般:“马到功成!” 在一阵沉默后,最后一名探听消息的营救小队成员满身是泥地回来了,众人的目光微微变化。 “准备好了吗?” “都安排好了,大家跟我来。” 在马夫的带领下,众人不打火把,仅凭着火折子那一点点的光亮,在营地中移动着,来到了一个装载牧草和秸秆的马车前。 “阿尔文。”那个马夫低声道,“你跟着我坐前面,其余的人藏在后面的牧草里,小心点,里面藏着武器。” “我叫冯友德。”嘟嘟囔囔着,冯友德坐上了马车的前排,而其余的人也跟着钻入了后面的牧草中。 上了马车,在夜色的掩护下,马匹唏律律地发出一声鸣叫,在车轮轱辘轱辘地转动中,向着维京的大营缓缓驶去。 在死寂般的安静中,轱辘转动的车轮,显得那么苍白与枯燥。 “哟,是你小子。”一个沙哑的嗓子打破了这一阵沉寂。 “哎,大爷。”那马夫卑躬屈膝的声音近在咫尺,“给您带的酒。” 在一阵喉头咽动声后:“不是叫上半夜来吗?怎么现在才来?马厩那边催了好几次。” “哈姆那老混蛋拉稀了,我左等右等不敢自己来,又跑去营里叫了我小侄子,才敢一起来。” “怂包。”那个声音不耐烦地道,“快去快回,被那群诺斯的大爷看到了,小心你脑袋,别怪我没提醒你。” 接着,又是一阵枯燥的车轮转动声,这声音绵远悠长,都差点让冯友德睡着了。 “到了,大家下车。” 从马车上一一下来,众人各自拿了一把武器,而冯友德则抽出了一把弩箭,留下马夫在暗中守着马车,几人悄悄地沿着预定好的路线,来到了大营的西侧,听那些人说,阿尔比恩的营帐就在西侧。 “撒博,把你的鸽子放出来,可别再掉链子了。”阿布恶狠狠地对着撒博骂道。 撒博唯唯诺诺地从怀里掏出了那只酒鬼鸽子,一周没有喝酒的他此刻异常地清醒,他轻轻放开了手,喃喃地念了两句,而那酒鬼鸽子如同听懂了一般,双翼一振,向着一个方向飞去。 “走!” 跟在鸽子后面,营救小队的成员蹑手蹑脚地在维京人的营地中前行。 静悄悄的维京营帐中,打鼾声与翻身声不绝于耳,配合着鸟鸣声与天边的半弯残月居然有一种奇异而宁静的美感,让冯友德有些想起了学堂中先生教的那首静夜思。 “咕咕。” 不过,他的怀念还没有持续多久,便在一阵急促的咕咕声中被前方的队友叫停。 “到了,是这里吗?”看着帐篷中的烛光和门口把门的卫士,阿布小声地问了一句。 “应该就是这里了。”经过半晚上的劳累,格里菲斯的脸色有些苍白,但他的头脑依旧清醒,“这里这么多的营帐,唯有这一间有守夜的守卫,肯定很重要。” “但是……” “我们只能赌了。”格里菲斯的双目如炬,紧紧地锁定在不远处的营帐上,“准备好。” 从腰后掏出一把硬弩,冯友德的手有些发抖,他将弩箭放入凹槽中,端平,缓缓指向那个守卫的喉间——这就是他的任务,他是唯一一个能将撒克逊语与弩箭玩好且忠诚还脑子机灵的人。 感受着风向,冯友德的心绪渐渐平稳,进入了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他将望山对准那个把门的守卫,在寒风中他仿佛与弦上的弩箭合二为一。 “咔”冯友德轻轻扣动了悬牙。 “噗。”这一声箭矢入肉的声音在寒夜中与周围的呢喃打鼾声相比,简直细不可闻。 一个箭步冲上去,阿布一把抱住摔落的尸体,不让他发出尸体落地的碰撞声,按照冯森训练和演练过的,几个人仿照冬天里去野猪巢穴逮小猪仔的做法,守在了门帘的两侧,接下来,阿布轻轻一挥手。 四个身影如幻影般射入了帐篷中,烛火摇动,座椅摩擦,几个身影在帐篷狂乱舞动,在一声细微的“唔”声后,一切又恢复了平静,阿布从帐篷中探出脑袋,向着外面的格里菲斯和冯友德招了招手。 看了看四周,冯友德和另一个阿布手下的猎人将尸体拖入了帐篷中,温暖的帐篷中,布满了橘黄色的光。 在营帐的中央,竖着一个硕大的火炉,在帐篷的一角,阿尔比恩被一个大汉压在身下,嘴中塞了一块破布团,惊恐而又愤怒地盯着格里菲斯等人。 但此刻,阿尔比恩没有引起众人的注意,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帐篷的一角,冯友德视线转移,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压在嗓子中的惊呼。 一个饿得瘦骨嶙峋的男子,披头撒发满脸胡须地坐在瘫坐在帐篷的一角,双手被铁链牢牢锁住,无法有任何动作。 那是维杜金德,大家都知道,仅仅如此,还不至于让冯友德差点惊叫出声,但是,与以往相比,维杜金德的两条大腿下空空荡荡,什么都不存在。 此时的维杜金德茫然地看着阿布等人,几秒后,他绽着开裂的嘴唇,自嘲一般笑了一声:“好久不见,阿布。” “你,你的腿呢?” “我用酒偷偷引诱信鸽来传信的事,被他发现了。”维杜金德晃动了一下大腿,“然后他就叫人把我的腿给锯了,一是他想折磨我,二算是我命大,居然活下来了。” 阿布张了张嘴,想要说话,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年他对于维杜金德的怨气居然消了不少。 格里菲斯从阿布身后走出,蹲在了维杜金德的面前:“好久不见,维杜金德。” “这件事是你策划的吧,阿布没这个脑子。”维杜金德坐起了身体,扫视了一下帐篷中的众人,仿佛解脱一般扬起了脸,他指了指阿尔比恩,“帮我杀了他,然后杀了我吧。” “你不问问我想做什么吗?” “做什么?”维杜金德向格里菲斯摊了摊手,“你无非是想把我作为一个吉祥物,帮助你夺权。但格里菲斯,我得告诉你,也许他们的神确实具有莫大的神力,萨克森已经失败了,撒克逊人将要永世沦为奴隶了。杀了我,然后跑吧,去不列颠,去爱尔兰,别待在这里了,我们的事业已经失败了。” “如果我说还没有呢?” 维杜金德立刻摆出了一副你是智障,我就笑笑不说话的表情。 “我和阿布这次奉冯的命令而来。” “那个赛里斯人?”维杜金德眯起了眼睛。 “他与吉塞拉订婚了。” 维杜金德猛地睁开了眼。 “他带着法兰克国王之子向所有撒克逊人承诺,废除《萨克森投降法令》,并且允许撒克逊人在乡村地区保持我们的信仰,如果这次他能击败维京人,很有可能获得萨克森公爵之位。” “我要求萨克森公爵之位传给吉塞拉的子嗣。”维杜金德马上叫道。 格里菲斯摊了摊手:“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怎么样,现在你意下如何?” 第一百七十八章 萨克森,决定你的命运吧! 下 和以往的遭遇战不同,维京人的部队这回是有备而来,他们排成了一条五百米的长长盾墙。 与普通维京武士抢掠时排出了长线型的盾墙不同,西格弗里德摆出了他们惯常使用的猪鼻阵,也就是中央由四千人排出三角形大阵,而两边各有一个一千人的小阵,这样的猪鼻阵共有三个,而两边还有维京的游骑在防御冯森骑兵的突击。 在三角大阵的尖角,站着十来个二百多斤的维京大力士,身披重甲,手持长斧,随时准备突击。 “瓦尔哈拉的勇士们……” 耳边是威悉河的哗啦啦的浪声,西格弗雷德志得意满,他刚想开口说两句提振一下士气,却听到了对面冯森阵地上海啸般的喊杀声。 “万岁!万岁!万岁!” “不知死活。”西格弗雷德的脸色有些难看,这些人集结的速度出乎他的意料,而且他们的无耻也出乎西格弗雷德的意料,派骑兵骚扰还倒罢了,用弹弓投掷装了屎尿的罐子就过分了。 虽然维京人常常以野蛮人的形象而出现,但他们其实是很爱干净,常常洗澡的,屎尿罐头虽然没什么实际伤害,但对于士气的打击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西格弗雷德不懂什么叫兵贵神速,他只知道,打架想要打赢,就得趁敌人没准备好,这个时候的敌人是最薄弱的,想要在敌人没准备好的情况下开打,最好的办法第一是偷袭,第二是提前开战。 由于冯森军队来去如风,偷袭是搞不定了,那么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提前开战,在自己准备好的地方开战。 但无论如何,西格弗雷德虽然劳师远征,但冯森所部确实是猝不及防,能够布置到战线的兵力估计只有正常的一半左右,而自己所在的这个土丘位置很好,双方交战的话,虽然感觉不明显,但冯森的军队依旧是在仰攻。 优势在我!西格弗雷德握紧了拳头。 “来自瓦尔哈拉的勇士们,那边便是我们的敌人,瓦尔哈拉已然向我们敞开,但只有最英勇的勇士才能成为英灵,举起你手中的长矛与战斧,你们每前进一步,就有数千里的土地变成你们的领土,所以我命令你们,前进!夺下那座军营!” 冷冽的强风让西格弗雷德的话语飞出去好远。 “嗡嗡嗡——” 低沉而浑厚的号角声响起,伴随不断响起的呼喊声,强风吹起了维京勇士们跺起的尘沙,每当维京的勇士们前进一步,便是一阵烟尘从他们的盾墙前升起。 潮水一般,无数的长矛与战斧在银光中前进,在盾墙的两侧,上千名骑兵在拉格纳罗的带领下,向着冯森阵线冲去。 “瓦尔哈拉——”无数的维京战士们齐声呐喊道,他们瞪大了双眼,露出了眼中嗜血的红丝,在他们的身后,那马蹄的轰隆隆声,仿佛真是女武神们的赞歌! 轰隆隆的马蹄声与冯森军队中的鼓声掺杂在一起,分不清你我,看着前进而来的如群山海啸般扑来的盾墙,冯森拉下了面甲。 “放箭!” 令人牙酸的弓弦绞动声四起,不仅仅是唐弓的拉弦声,还有踏张弩的弓弦声。 “一百步——”韩士忠举着横刀大喊道,“都别动!” 在杂乱的烟尘中,维京人的队伍步步逼近,而冯森这边,战线上还只有八千多人,剩下的七千多仍然在紧急地集结并前往战线。 而冯森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拖,维京人走了三个小时,必然劳师远征,虽然人数上劣势,但体力上冯森这边绝对处于优势,而伤兵和劳累士兵的轮替与补给也方便,毕竟就在距离军营门口不远处打的仗。 “七十步!弓兵抛射!弩兵不动!” “噔噔噔!”经典的战术永不过时,羽箭如同天上落下的巨浪,无数的黑点仿佛蝗虫群一般向着维京人们迎头砸下。 血花在前进的阵列中不断绽放,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士气,在身边同伴倒下的同时,维京勇士和撒克逊叛军武士们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大声吼叫起来,疯狂地挥动着手中的武器。 “义从骑!随我冲!”大吼着,张世成挥舞手中的马刀,带头向前突击,在冯森之字型斜阵两侧,在马匹的嘶鸣声中,骑兵队化成一道道奔腾的泥石流,疯狂地向着前方突击而去。 与之相对应的,维京人的一千骑兵也分成了两股,向着张世成冲锋而来。 在阵列的左翼,跟在狄奥多里克的身后,丕平的鲜血仿佛也燃烧起来,他向着狄奥多里克点点头,下一秒,数百法兰克骑兵在狄奥多里克和丕平的带领下,同样向前冲锋而去。 “天父保佑着我们!” 狄奥多里克癫狂地呐喊道,而在他的身侧,涨红了脸的丕平同样向着身边的士卒大喊:“我,法兰克国王查理之子,丕平向你们承诺,你们在此地立下的战功,皆由我亲眼所见,你们每个人的名字我都记得!你们英勇会得到公正的回报!冲啊!” 苍茫辽阔的天地间,滚滚的河水拍击在岸边,仿佛在给这震天动地的步伐声伴奏,黑压压的唐军和明晃晃的维京军,在无数卷起的尘埃中,变成了两道从天边席卷而来的潮水,即将撞击到一起。 紧张与恐惧随着两军的不断靠近和两翼不断倒下的骑兵节节攀升,箭雨与标枪不断在两军阵列上空飞过。 火花碎石铁屑,飘扬的旗帜,染血的刀剑,鱼肚白的天空下,骑兵的对冲仿佛沾染上了鲜血,两路骑兵的交锋仿佛是两把宝剑在对刺,那剑锋相接溅起的火星子,就是不断从马上飞起或跌落的人。 这些跌落到地上的人根本没有半分活路,甫一落地便摔断了骨头,接着千军万马的马蹄一齐涌上,不断践踏,只剩一滩认不出形状的肉泥。 “噹!”丕平手中的铁骨朵狠狠砸在了一个落地的维京骑兵的脑门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巨响。 战争是一个大熔炉,死亡让人恐惧也让人无畏,曾经那个卑微胆小的丕平此刻如同一个恶魔,他的嘴角挂着飞溅的脑浆和鲜血,但仍在狂呼酣战。 近了近了,无数杆长枪竖起,箭矢依旧如潮水般下落。 “陌刀队!”韩士忠握着硕大的陌刀,声嘶力竭地狂吼,“上前!” 撒克逊义从兵们熟练地抄起了方盾,护住了前排两边的长枪兵,而被冯森精挑细选的战锋队则拿起了战斧,来到了靖难军步卒的后方。 “瓦尔哈拉!” “万胜!” 在齐声的咆哮后,双方终于接战了! 第一百七十九章 萨克森,决定你的命运吧! 4 从天空向下鸟瞰,冯森的军队依旧是之前的斜阵,他不会别的,就会斜阵,所以交战的第一线是在左侧,猪鼻阵中猪脸和猪鼻的交接处。 两百个身披鳞甲链甲双层重甲的靖难军步卒站在了接战的第一线,自从来到这里后,步战的机会少了很多,但靖难军步卒的手艺可是丝毫没忘。 凝视着正对面维京人狰狞而丑陋的脸,靖难军步卒们将弩箭挂在腰后,右手握住长长的陌刀,刀柄顿在地上,发出重响。 在他们身后还有二百多个来自各族的战锋队,这些战锋都是冯森从武士中优中选优的勇士,他们手持战斧,与陌刀队交错站立。 而包裹这些精锐部队的两侧的,则是来自撒克逊法兰克的普通战兵,他们手持长矛与圆盾,步步推进。 十步了,靖难军步卒脸上的神色越来越凝重,声音也越来越安静,任何情绪任何恐惧,都被牢牢地压在了兜鍪之下,相对应的,对面的维京军队正发出震天的怒吼。 “瓦尔哈拉!” “奥丁!” “索尔!” 五步了,步卒们放缓了脚步,左右斜视,不断地调整着自己的位置,在队列的缝隙间,各级队正和校官们大声吼叫着,控制着阵型的速度。 近了,更近了,马上就要,马上就要…… 接战! “靖难军!”举起手中的陌刀,一声如同野兽般的怒吼在天地间回响,很难想象这是由一个年近五十头发花白的老将喊出来的。 “万胜!万胜!”整齐而富有压迫感的吼声,在这一个瞬间几乎压下了对面维京人的混乱的狂吼。 双手青筋暴起,鼓起的肌肉几乎要将身上的甲胄给撑裂,韩士忠瞳孔紧缩,高举陌刀,两眼瞪圆,下山饿虎般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 在这不似人类的咆哮声中,连着对面维京人的脸上都不由自主地冒出了几分惧色,他们将盾牌举起,而在盾牌的缝隙之中,无数的短矛如同毒蛇般探出。 “万胜!”二百把陌刀构成了一片银光组成的长墙,向前疯狂推进,韩士忠瞪圆了双眼,一马当先,重重的陌刀对着面前的维京人迎头劈下。 “呔!”沉重的陌刀击破了凝滞的空气,发出了爆鸣声,女妖般的尖嚎声涌起,那是天空中的女武神在为维京勇士而惊叫哭泣。 面对着韩士忠的那个维京人此刻对手中的盾牌陌生无比,一米多长的大刀,带着只有鞭子才会抽出的爆鸣声,轰然落下。 锋利的陌刀从天而降,曾经作为维京人利器的盾牌此刻如此的不堪一击,木屑横飞,明晃晃的锋刃如同野兽的利牙,穿透了他最厚不过八毫米的杉木盾牌。 坚实的铁盔未能抵挡住锋利的陌刀,鲜红的血液如同浓厚的水银般从锋刃的两边划过,黄的白的绿的,一齐飞溅。 当韩士忠将陌刀抽回时,一具手持半面盾牌,只剩半个脑袋的维京勇士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而其他陌刀手虽说不如韩士忠武艺高强,大部分都无法连人带盾一起顺劈,但在特质【硬朗】的加持下,他们的武艺和耐力都来到了人生的巅峰,不仅全员都能用得了陌刀了,战果也相当不俗。 在面对陌刀队那一线维京战士,几乎在银光长城砸下的一瞬间便飞出了无数拿着盾牌和武器的断手断脚,在接战的一瞬间,维京盾墙的第一道防线,立刻全灭。 血肉之躯与木头之盾哪能抵挡得住这样的重甲重刃,望着前排成排倒下的维京勇士,哪怕再有瓦尔哈拉的士气支持,他们的汗毛也根根竖立起来。 “战锋队!上前!”韩士忠须发皆张向着战锋队喊道。 来自八旗最精锐的战锋们,立刻手持战斧从陌刀队队列的空隙中向前扑去,冲入了维京人空门大开的队列中,在接触的一刹那,便是烟花般无数的血雾炸起。 倒地伤兵的惨叫嘶吼还没有持续多久,便在战斧的重击下斩断了喉咙,在两军的阵线间,人头与残肢断臂乱滚,人潮涌动。 就在战团首领们手忙脚乱地重新抵御住战锋,并试图再次重组盾墙战线的时候,跟着一阵飞斧同时落下的,还有一声更加嘶哑的狂吼。 “陌刀队!上前!”接着,便是又一道银光长城兜头砍下。 好不容易稳定了阵脚的战团首领只能继续脸色铁青地调集着两边后方的阵线向缺口处补齐,而那些抗线的八旗与义从兵虽然也是盾墙战术,但在对面兵力不断运动调集下,同样出现了缺口,而这些一闪即逝的战机,立刻被八旗新盾墙战术中的跳荡兵发现了。 这些跳荡兵大多都不足二十岁,身材矮小,他们手持短刀和藤牌,打着滚地向敌军的阵线中冲去,在盾墙合拢之间,阴险而毒辣地将短刀砍向维京人裸露在外的脚趾。 在不断运动间,左侧的猪鼻阵开始不断后退,但这只是战场上的一角,由于左侧集中了精锐兵力,所以能击败敌军,而在中军和右侧,八旗旗丁和义从兵们正苦苦支撑着维京人的进攻。 长矛推搡,盾牌撞击,由于人数劣势,中军不断后退,双方的战阵逐渐由南北对峙向东西对峙发展,而右翼军由于支援不及时,此刻已经处在岌岌可危的状态,甚至出现了逃兵! 一个腹部被戳了两个洞的诺斯旗旗丁,右手手持一把短斧,用左手捂住腹部不让肠子流出,仍然在向前突进。 怒吼着,他一脚踹向那面只剩半边的盾牌,将那个没站稳的维京战士直接踢倒,下一秒,同伴的短矛如毒蛇般刺出,洞穿了义从兵的脖子。 还没等这两人兴奋一会儿,一支标枪便精准地从阵后飞来,穿过了他的脖子,剩下的那名诺斯大汉独木难支,很快便被乱斧砍杀,惨烈无比的战场并不能阻止右翼军的节节后退。 但此时双方的阵线已经如同犬牙交错般咬在了一起,想退都退不走了。 这些人不是训练有素的靖难军,打到这个地步,已经是什么战术都不讲了,后方的援兵不断补上,前方的阵地不断凹陷,战场是大锅,在热烈的战火下,沸腾着热烈般的人潮。 怪异的叫声和哭声四起,刀剑在人群中乱舞,在死亡的威胁面前,没有人能够保持镇静,歇斯底里地动作变形的砍杀是一团搅动的浆糊,眼看着就要彻底混乱,一阵奇异的号角声却打断了这一进程。 八旗的旗丁们触目所及,先是一条如同黄龙一般的尘烟,马蹄如雷,长枪如林,羽翼如飞,在领头的三十名人马具甲的骑兵的带领下,丕平破音的吼叫声响起:“节帅传令,右翼后撤重整,我来断后!” 在“哐哐”的重响声中,这条尘烟卷起的黄龙直捅捅地冲入了右翼的阵线中。 第一百八十章 萨克森,决定你的命运吧! 5 想当万人敌,最重要的是什么?在丕平看来,最重要的是要部下听话,是要部下相信你,否则不管你做出多好的命令和战术,他们都无法执行。 那么如何让部下听话呢?自己的王子之位?虽然有用,但实际上,大家是看在查理的面子上才看似听话,而且他的“丕平”之名已经赐予了意大利的那个丕平,真遇到生死之间的抉择,他们真的会追随自己吗? 丕平表示怀疑。 在塞滕坎尔河之战后,他一直在想,为什么冯森的部下愿意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呢? 在丕平观察了好久,发现了一个事实,他们听冯森的话,并不仅仅是因为冯森能披着重甲跑一百里还能舞三四十斤的大刀开无双,而是因为冯森能带领他们走向胜利。 每一战,冯森从来不在后方坐着指挥,而是身先士卒,在带领走向胜利这句话中,带领和胜利同样重要。 所以,他必须身先士卒,哪怕他武艺不精,哪怕他先天残疾,哪怕他怕得要尿裤子,也必须冲在所有人的前面。 在这个瞬间,丕平有些理解了父亲对他的失望。 眯着眼睛,丕平手中握着铁骨朵,双眼直视前方,他的眼前仿佛又出现了查理的背影。 快,更快一点,两脚一夹坐下披着马铠的大宛青骢马,丕平浑身的热血都燃烧起来,他盔甲下的瞪圆的眼角近乎裂开,在狄奥多里克惊讶的目光中,他居然冲到了所有人的最前面,但这还不够,远远不够。 恐惧,不需要恐惧,要冲在第一线,要所有人都看到,驼背的丕平是最勇武的加洛林,是能带领胜利的加洛林! 在烟尘卷起的黄龙中,丕平不顾继续加速带来的危险,仍然在向前冲锋,他的眼中,父亲的身影已经早早被甩在了身后,此刻,他不再是王子丕平,而是驼背的丕平,仅仅只是丕平。 我不需要别人来为我命名!在他人听不见的地方,丕平无声地怒吼道,我要超越查理! “杀——” 烟尘卷起的黄龙仿佛发出了一声咆哮,瞬间撞入了右翼的军阵中,由于乱战而导致的混乱军阵瞬间便被领头的三十个铁浮屠骑士撞开。 三百名法兰克翼骑兵以领头的三十个铁浮屠骑士为箭头,像一列高速行驶的火车,创入了松散是右翼军军阵中,从天上向下望去,无数的维京士兵在撞击下直接飞起,甚至凌空了三四秒才落地。 当一队人马具甲的骑兵带着烟尘冲来,带着铁甲的马头和狰狞的怪物一般! 铁蹄践踏的雷鸣,鲜血四溅的皮肉破裂声,和着时不时传来的尖叫惨叫,维京人不是傻子,在冲击之下,他们不断让出道路,摩西分海一般让丕平横穿了整个大阵。 实际上,由于武艺不精,丕平手中的铁骨朵没有砸中任何一个人,但当他带着翼骑兵们从斜刺里穿出敌方军阵的时候,好像什么都没变,又好像什么都变了。 当丕平驾着马向右拐弯的时候,没有人再继续跟着狄奥多里克,而是下意识地一齐随着丕平向另一个方向转去,紧紧地跟在他的身后。 不得不说,丕平的这一次冲击还算成功,虽然把数百己方的士卒丢在了敌方的阵地中,但好歹还有一千多后队能够后撤,与后方填上的援军汇合。 冬季冰寒而潮湿的旷野上,皑白的碎骨与温热的红血洒满了大地,左翼军不断前进,右翼军和中军不断后退,战线犬牙交错,在士卒的海洋里涌现了一个血肉铸成的大磨盘。 而现在,就看是谁能先击破对方右翼的军阵,然后去营救包围敌方中军了。 就当所有人咬着牙挥动武器时,所有人都能感觉到地面在震颤,地震了吗?当他们抬头看去,却发现天边涌起了一道遮天蔽日的烟尘,仿佛平地起了一团龙卷风,不,但和以往不同的是,这团龙卷风是横着的。 是冯森和他的预备骑兵! 这一仗的惨烈程度确实超乎冯森的想象,而战场的局势,总体来说,冯森这一方是处于劣势的,因为右翼的后撤与中军的转向,导致战线上节节败退,虽然旗丁与撒克逊义从们仍然在拼死搏杀,但已经到了极限,那根绷着的弦快要断了。 在战场上,双方交战时,时间一长,两方都精疲力竭,此时如果有一支养精蓄锐的精锐部队投入,就是最后稻草,能够压死敌人,这一招在隋末唐初的时候非常常用。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双方都准备了预备队,然后就开始了预备队套娃,你有预备队,我有预备队的预备队,于是出现了添油战术,而战场的局势对预备队投入非常讲究,按照冯森的经验,这个时候投入预备队其实是不太好的,太早了。 只是,冯森没有选择,他不确定这预备队到底是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只能赌一赌了。 赌赢了,是萨克森公爵,是汉人的王国,是那把高耸的王座,赌输了,是万劫不复。 万劫不复,就万劫不复吧!冯森面甲下的眼睛里,露出了疯狂的神色,让我来看看,我冯洛山到底是不是天命所归! 身边是一百个铁浮屠骑兵,还有一百个掩护的轻甲骑兵,冲在锋矢的最前面,冯森熟练地拔出特制的三十斤重的大屈刀,指向了前方,声音冷冽得如同地上被冻住的冰血:“万胜!” “万胜!万胜!万胜!” 在恍惚间,万胜的呼声仿佛变成了一片万岁之声,身后飘扬的冯字旗也仿佛变成了龙旗,冯森屈刀指向前方:“杀——” 暴烈的龙卷风冲入了维京人左翼军阵之中。 —————————— ps:反对答主@阿斯顿发的回答,完全巧合论和伪造论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所谓“唐人贵族都是阿瓦尔人假扮的”根本没有事实依据。 根据最近的考古结果[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显示,对哈尔茨山墓中的骸骨进行基因测定,与唐朝郭子仪家族基因相似度高达99%,如何解释?…… ……照我看来,唯一的可能就只有,在那个时代,由于某种原因,虫洞现象爆发频发,导致大量唐人来到西欧,当然也不排除一小部分阿瓦尔人伪装唐人的情况…… ————摘自X乎问题:冯森与他牙兵到底是不是从大唐而来? 第一百八十一章 萨克森,决定你的命运吧! 6 人马具甲的铁浮屠骑兵仿佛一头头怪兽,通体重量能够达到半吨的骑兵以一辆小汽车正常行驶的速度冲来,其撞击力可想而知。 铁骑入阵的一瞬间,便是一团团血雾炸开,鲜血如雨点般从空中落下,染红了一片铁甲。 面对眼前这个迷茫与惊惧的维京士兵,冯森狞笑着,当先反挥大刀,刀柄上的铁骨朵直直砸入了维京士兵的下巴中。 暴烈的力道在他的下颌炸开,直接把他砸得凌空飞起,一个血淋淋的下巴打着旋地升上了高空,而那维京士兵整个人飞出去了五米有余,重重砸在了地上。 而阿尔沃手中的铁骨朵则一骨朵锤在了面前士兵的脸上,那士兵的脸面整个凹了下去,碎牙落了一地。 在涌动的维京人潮中,轰隆的巨响不断响起,在人群的后方,维京的士兵们只能看到涌起的尘雾与不断飞起的尸体与断臂残骸,铁器穿过骨肉的嘎吱声惹的人牙齿发酸。 后退,所有在场的维京人都能感觉到,阵列在后退,身边的人在后退,瓦尔哈拉与女武神不再保佑他们,对方的首领是奥丁下凡,他掌握着地震与雷霆。 “该死的!你们这群懦夫。”涌动的人群中,维京右翼军的一个战团首领,不断用鞭子抽打着向后退却的维京士兵,大声地怒吼道:“盾墙!都聚集过来,盾墙!盾——” 但还没等他喊完,一只拇指粗的重箭已经穿过了他的喉咙,而冯森手中的硬弓弓弦还在嗡嗡作响。 “杀!”咆哮声在铁浮屠骑兵的阵列中响起,不顾身下马匹的哀鸣,一百骑重甲的铁浮屠士兵是群山组成的海啸,一波一波地冲击着维京士兵们本就脆弱的军阵。 上百个铁浮屠骑兵如山崩一般压下,之后便是一条燃着骸骨的血肉之路。 “发生甚么事了?发生甚么事了?”西格弗雷德既惊又怒地吼道,“拉格纳罗的游骑兵呢?” 在和张世成的轻骑兵对决中,拉格纳罗的游骑兵早就被一路纠缠着引到了远处,都快看不见了。 “陌刀队!上前!”就在维京右翼不稳之际,韩士忠的吼声响起,一片银光再次闪过,又是一片血光四溢。 在两面夹击之下,维京的右翼崩溃了,他们抛弃了瓦尔哈拉的荣耀,将背部暴露给了铁浮屠骑兵们,维京战士们哭爹喊娘地向后逃窜,哪怕那些战团首领再怎么拦截都没有用,甚至有些战团首领自己都在逃跑。 这些战团基本都是以亲族血缘为单位,好处是进攻时往往一起,不会抛弃友军,但坏处是只要有一个跑,整个亲族的人都会一起跑。 被一群近卫簇拥着,逆着人潮向右翼支援的西格弗雷德面色铁青,他已经调集了大批中军的士兵,只要右翼的维京人再坚持一小会儿,胜负就逆转了。 望着不断逃跑的维京士兵,西格弗雷德咬着牙挥了挥手:“收拢那些残兵,原地待命,中军后撤,左翼掩护!” 在冯森的一击下,右翼已经崩溃,但相对于冯森,西格弗雷德本钱更厚,他还有很多在后排的士兵没有参战,中军与左翼的部队折损不大,甚至以纸面实力论起来,西格弗雷德的兵力还在冯森之上。 只要能往回走,重整旗鼓,反过头击败冯森也不是没有没有可能,也怪这战场狭窄,一边是河一边是森林,自己的大军摆不开,否则怎么可能这么轻易被冯森的击溃。 按照西格弗雷德的命令,维京人的军阵缓缓后退,虽然冯森这边的军队还在试图追击,此刻的天平已然倒向了冯森这边,只要冯森能够在追击过程打乱维京人的阵脚,此战便是胜利。 一股烟尘从维京人的后方升起,刚开始还很小,随着脚步声愈发清晰,烟尘便越来越大,烟尘中一面旗帜忽隐忽现,那是维杜金德的撒克逊军队的战旗。 “快看!”一个维京首领惊喜地大叫道,“撒克逊人的支援来了!” 不是叫他们看守城池吗?难不成不莱梅被攻破了?西格弗雷德虽然又是疑惑又是愤怒又是惊喜,但毕竟对方是援军,他不想打压了自己这一方的士气,于是便大叫道: “看,奥丁派出了他们的勇士来支援我们了,奥丁的子孙必胜!停止撤退,等待援军!” “必胜!”维京人明显低落的士气在看到援军的一刹那又再次回升,他们重新竖起了武器,站在原地等待着越来越近的冯森的军队。 然而吊诡的是,冯森的军队不仅没有加速冲击,反而放慢了步伐,这种时候,不应该趁援军没到场,早点击溃面前的部队,防止援军救援西格弗雷德吗? 就在这时,原先逃跑的维京士兵们忽然又出现在西格弗雷德的眼前,在所有维京人众目睽睽之下,他们口中不住地大喊道:“撒克逊人投敌了!大家快跑啊!” 战场在这一瞬间安静了整整一大秒,西格弗雷德恼羞成怒吼道:“这群懦夫,假消息,都是假消息!去,把他们都给我宰了!” 虽然这些人很快就被西格弗雷德的近卫们砍了,但流言已经在维京的军阵中传播开来,当那股烟尘逐渐出现在眼前时,在西格弗雷德和所有维京士卒们望眼欲穿的视线中。 在撒克逊大旗的旁边,一队法兰克骑兵挥舞着蓝色的旗帜,正一马当先向着维京人冲来,西格弗雷德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不愿面对现实。 “撒克逊人投敌啦!” “该死的撒克逊人!” “这群撒克逊懦夫,没根辣!” 在战役中,比发现敌人的援军更痛苦是什么?发现自己的援军其实是敌人的援军! 在那队法兰克骑兵出现的一瞬间,紧紧挨在一起的维京人终于放弃了在瓦尔哈拉面前立下的誓言,开始争先恐后,丢盔卸甲的向着森林中逃窜。 此时拉格纳罗终于摆脱了张世成的纠缠,向着带着仅剩的一百八十多名维京游骑来到了西格弗雷德身边,焦急地躬身行礼道:“国王殿下,该走了,您能逃出去,至少丹麦国王的位置还是能保住的,否则就要让阿尔沃那个小丫头上位了。” 看着逐渐崩溃的己方阵线,西格弗雷德咬着牙翻身上了马:“走!” ———————— ps:虽运乖天眷,事屈兴王,而义协人谋,雄名克振,壮矣! ————《新汉史·戈博世家》 第一百八十二章 那是谁的骑士,竟能如此勇武? “快看!西格弗雷德跑了!”眼尖的张世成立刻指向远处西格弗雷德狼狈的背影。 拽着缰绳,冯森望向远处,看着西格弗雷德的背影,这一刻,他真是心中一阵翻腾,一股子气憋在了胸口,当他张开口想抒发出来时,却化成了一声豪迈的大笑。 “阿成,随我追击,擒拿敌酋!” “喏!” 换了马,冯森脸上带着快意,一挥马鞭,二百玄甲轻骑迈开了沉重的铁蹄,在如浪潮般的马蹄声中,向远处的西格弗雷德追击而去。 “全军,追击!”另一边,韩士忠在看懂了远处挥舞的旗语后,脸上同样止不住地露出了欢快的笑容,“他们的主将逃了,逃了!” “国王逃了!” “懦弱的西格弗雷德逃跑了!” 在冯森发现西格弗雷德逃窜的同时,无数的维京人也发现了西格弗雷德的动向,主将逃跑对军队士气的打击是巨大的,西格弗雷德的维京大军彻底丧失了勇气,完全崩溃。 除了那些接战在第一线的维京战士,和一小部分悍勇的战团,剩下的维京人转过了身,不顾同伴愤怒和恐惧的呼喊,向着后方甚至是森林中逃去。 苍茫的旷野上,满是逃窜的敌军,曾经在瓦尔哈拉面前无比虔诚的维京战士此刻脱去了盔甲,扔掉了武器,只为比身边的同伴跑得更快一点,在被骑兵追上前,他们还能逃跑,而如果被骑兵追上,除了投降就只有死亡了。 但在雪崩般的军势面前,哪怕是以勇武著称的维京人也难以抵挡,不少人已然扛不住巨大的心理压力,跪在地上,向身边飞驰过的骑兵跪倒投降,以祈求那死神般的骑枪和铁骨朵不会落到自己身上。 “那是西格弗雷德?”查理骑着白色的骏马站在土丘之上,一边微笑一边用马鞭指向战场上的一个方向。 “是的。”一个被俘的维京士兵唯唯诺诺地回道。 查理眼神一瞟,跟着查理征战多年的亲兵队长立刻明白了意思,在几声传令的吼叫后,所有的亲兵队都上了马。 “该死的西格弗雷德,背弃我们的约定,参与了萨克森的战争!胆敢将我,伟大的新大卫王困在了不莱梅城中足足一个半月!”查理大声地怒吼道,“天父指引我,要我亲自俘虏他,并让他跪倒在我的面前!骑士们,冲锋!” 三百多法兰克亲卫骑兵跟在查理的两侧,向远处的西格弗雷德的军队冲去,在苍茫的大地上,飞沙走石之间,居然有三支人马在追击西格弗雷德,一支是最近的查理,其次是丕平和他的翼骑兵,最后是最远的冯森。 阳光浑浊如污水却也剔透似琥珀,将苍凉沙场上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昏黄色。 西格弗雷德已经发现了三股追击而来的烟尘,他们自有默契般前后包夹,左右包抄,咬着牙,西格弗雷德骑马的速度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但就算再快,他的速度也无法阻挡包围的收拢。 “西格弗雷德殿下!我有一件事骗了您。”拉格纳罗忽然打马加速,骑到了西格弗雷德的身边,“殿下,我并非没有子嗣,我有一个私生子,和我同名,在西兰岛最南边的那个小村庄。” 先是愣了半秒,西格弗雷德随即明白了拉格纳罗的打算:“我会收他做我的养子。” 满意而悲凉地点了点头,拉格纳罗一拽缰绳,逃跑的队伍分成了两股,而拉格纳罗率领的这一支,正向查理突击而去,他要用生命为西格弗雷德打开一个缺口。 带着必死的决心,拉格纳罗全速驾驭马匹,不管不顾地向着查理冲击而去。 “好勇士!”查理一指身边的一员骑将,“你去拦住他,我继续追击!” “遵命!” 那个骑士带着一百多查理的亲卫骑兵,向拉格纳罗冲去。 但可惜的是,可能是死亡激发了拉格纳罗最大的潜力,两队骑兵一交错,在一声震天的怒吼中,拉格纳罗硬是一记长矛将那一员骑将砸下马来,而查理此刻还没追出去五十步远。 “该死的!”查理望了一眼远处的西格弗雷德,又看了看那些朝夕相处的法兰克亲兵骑士,犹豫间,一阵烟尘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那是一队奇异的骑兵,在装备与制式上,除了马鞍外,与正常的法兰克骑士别无二致,但与正常法兰克骑兵不同的是,这些法兰克骑士的背后都背着一支或是有羽或是没羽的7型翅膀。 冲在最前面的主将戴着一顶蓝缨的头盔,身披扎甲,看不清面容,只拿着一把长得出奇的巨大骑枪,同样全速向拉格纳罗冲去。 这队骑兵入场的时机正正好,就在拉格纳罗降速做8字型机动回头的那一刹那,这个瞬间,是拉格纳罗冲击时速度最慢最僵硬最不灵活的时刻。 长长的空心骑枪撞入了拉格纳罗的胸口,这一次,丕平有了经验,在刺中的一瞬间,轻轻带了一下力的同时,马上松手。 而在马速的加持下,这一击的力量达到了巅峰,无数的木屑炸开,巨大的冲击力直接把拉格纳罗从马上炸了下来。 拉格纳罗的胸口凹陷,整个身体呈弓形从马上摔落,而其余的维京骑兵们同样在一个照面之下,陆陆续续倒下了四分之一左右。 “好!”查理凝重的表情瞬间开朗起来,解了亲兵的围,他反而不再关注远去的西格弗雷德,只是让亲兵队长带人追击,自己留在原地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一队骑兵的战术。 “殿下。”狄奥多里克花白的胡子都微微颤抖起来,他大声地赞颂着天父天母,激动地行礼道,“终于见到您了殿下。” “你这一趟立了好大的功。”查理拍着狄奥多里克的肩膀,“我回头再重赏你。” 忽然,查理一扭身,让开身体,露出面前的战场,他指向那个戴着蓝缨头盔不断冲杀的骑士,笑意盈盈地问道:“这是谁的骑士,竟能如此勇武?” 眼睛像是抽风似的眨动,狄奥多里克张大嘴巴,他舔舔干裂的嘴唇,忍不住咳嗽了一声。 “为何支支吾吾啊?” “殿下……”狄奥多里克的脑门上冒出了细密的冷汗,“那个是丕平殿下啊。” “谁?” “您的长子,丕平殿下。” 不止是查理,这一刻所有的亲卫骑兵都猛地扭头向丕平的方向看去,每个人都瞪大了眼睛试图看得更清楚一点。 正巧在此刻,用铁骨朵砸开了最后一个落地骑兵的脑门,丕平欢笑着摘下了头上的头盔,露出了他白金色的头发。 高高举起了手中还沾着血液的铁骨朵,迎接他的,是那些翼骑兵发自肺腑的欢呼声。 第一百八十三章 王若不弃 不莱梅,教堂大厅。 经过了将近一年多不间断的战争,整个不莱梅教区都残破不堪,人口十不足一,而曾经辉煌的巴西利卡式的大教堂,此时也如同蒙上了一层灰尘,原先整洁的地面也沾染上了不少血与火的痕迹。 教堂外,经过了洗漱的冯森换上了一件法兰克式的袍子,腰间系了一条绿色带穗的腰带,他迈步走过了台阶,在守卫们忌妒和仰慕的目光中,进入了不莱梅的大教堂。 “看看谁来了!”坐在长桌前的查理立刻笑道,他站起身,绕过了桌子,像一头大狗熊一般狠狠地抱住了冯森,“我得感谢你,我的教子,你不仅为我打赢了萨克森战争,而且还将我从西格弗雷德的手中解救出来。” “这是我应该做的。”冯森的脸上同样洋溢着笑容,“只可惜没能捉住西格弗雷德,为您报仇。” “哈哈哈哈。”查理大笑起来,“相信我,这一次的失败让他比死亡都难受,而且我会让他付出代价的,来,给我们的勇士让一个位子,我要和他说说话。” 搬过一个椅子,冯森瞟了一眼桌子上的地图,随后便端正地坐在了查理的面前。 看着眼前这个又长高了一些的少年,查理一时间有些感慨万千,他上下打量了一阵冯森,两只手重重拍了拍冯森的肩膀:“好啊,好啊,我第一次见到你,你为我打赢了桑特尔山战役,第二次见到你,你为我打赢了萨克森战役。立下这样大的功劳,我真不知道怎么赏你。” “我还年少,不需要太多封赏。” “你今年多少岁了?” “十七。” “十七岁,我十七岁的时候才第一次亲自领兵,击退了布列塔尼的叛军。”查理叹了一口气,回想起了从前年轻的时光,他看向冯森的眼神中不免有些落寞,“如果可以,我多么希望你是我的亲儿子啊。” 却没想到在听到查理的话后,冯森猛地站起,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推金山倒玉柱般跪在了地上:“森飘零半生,只恨未遇明主,若殿下不嫌弃,我愿不要任何赏赐,只求拜殿下为义父!” 被冯森的动作先是一惊,查理眼底却露出了一丝察觉不到的狐疑,他没有回答,只是仿佛思考一般沉默。 冯森知道查理可是为了不让女婿分走领土,故意终身不嫁女儿的人,他马上解释道:“殿下,义父和义子是我们赛里斯人的一种特殊的关系,是一种荣誉头衔,类似于教父和教子,但更亲密,我少年丧父(15岁),举目无亲,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称呼您为父亲。” 看向冯森真诚的脸,查理的眼中的狐疑终于逐渐消散了,他哈哈大笑,“好好好,好啊!我得到了你这个儿子,就仿佛大卫王得到了比拿雅一般啊!” “安东尼拜见父亲!”冯森知道事情成了,脸上也露出了笑容,马上拜伏道。 “起来吧,我的儿子。”查理拽着冯森的手腕,将他从地上提起,面向大殿中其余的法兰克贵族,兴奋地高高举起了冯森的手,“看看,我又新添了一位勇猛的加洛林!” “恭贺殿下。”周围的人也纷纷祝贺道。 “不过,你说要成为我的义子,这只是我私人对你的奖赏,但对于这样一位勇士,我作为法兰克人的国王,不能仅仅只封你为义子,你还想要什么?”查理的心情在这个时候,无疑非常好,他放松地坐在桌前,笑盈盈地看着冯森。 冯森咽了一口口水,突然拜道:“在说出我的要求前,我想先请父亲饶恕我。” “饶恕你?”查理好笑地复述了一遍,“饶恕你什么?还是快说吧。” 咬了咬牙,冯森再一次拜道:“父亲,您对传教怎么看?” “作为天父教徒,传教是每个信徒都该做的,因为天父慈爱,不忍心让其余的羊羔在异教的沉沦下迷茫一生。” “陛下,我认为,传教并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冯森缓缓地叙述道,生怕触到了查理的某个神经,“就像一块腐烂扭曲的树木,我们无法将其雕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去砍掉所有的树木,因为虽然那块木头腐烂了,但也许新长出来的树,能够诞生良材呢?” 查理虽然偶尔会有傻大粗的表现,但他并不是一个蠢货,冯森的话里话外的意思,他当然能够明白,于是,在周围人心惊胆战的视线中,查理的原先布满了笑容的脸庞渐渐阴沉下来。 迫人的威压在沉默大厅中越发沉重,空气中凝郁得都快能挤出水来。 “好啊,怪不得你要我认你作为义子呢,原来是为了给自己脱罪是吗?”查理摩挲着手中的权杖,声音无比的阴冷,“这些天你的所作所为我有所耳闻,你建立八旗军团,强迫我们法兰克人成为你们赛里斯人。你不顾教规,与修女偷情订婚。你违抗我的法令,甚至向这些撒克逊人承诺撤销《萨克森法令》。 好啊,好啊,你以为这些事我都不知道吗?我是天父任命的法兰克人的首领,我能看清所有的事情,只是我觉得都是小错,谁会永远不犯错?谁会没有任何私心呢?但现在看来,你居然真的站在了撒克逊人那边!” “父亲。”在这股迫人的威势下,冯森的身体居然僵硬起来,不过他还是按照原先的计划,抬起头,直视着查理铁青的脸,“我所说的都是为了我们法兰克人,为了天父信徒的利益。 父亲,我们不能为了一棵歪树而砍倒一片森林,其实自从上一次维杜金德兵败后,萨克森起码二十年内不会有大的动乱,但《萨克森法令》一出,所有的撒克逊人都被逼上了绝路,要么改信,要么死亡。 法令当然是好的,但问题是,下面的首领并不一定能执行,很多的领主都在利用这一点来压迫那些自由民与农奴,甚至拒绝他们改信,并以《萨克森法令》来威胁,反而干扰了传教。 这并非是法令不好,而是有小人在扭曲您的意思啊。” 查理的眼皮微微抽动:“你的意思,你勾结撒克逊人,居然是为了我好?” “父亲,我从未勾结过撒克逊人,您看,萨克森的问题一日不解决,南边伊比利亚争端就无法解决,我们不能两面作战。”冯森低下头,从腰间解下了克拉伦特,递到了查理的面前,“我的心灵和行为澄如明镜,所作所为皆为公心,如果我勾结撒克逊人,请殿下斩下我的脑袋!” 第一百八十四章 像啊,很像啊 教堂内陷入了一阵死一般的寂静,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奇怪的氛围。 时间在这里进入静止,不管是仆从还是贵族,不敢发出一丝声音,或是有任何动作,整个教堂没有一点动静。 教堂里的人们都静静地站立,菲尔茨和狄奥多里克有些焦躁不安,他们窒息的目光都聚焦在冯森身上,他一脸沉静和决绝,没有一丝迟疑或者害怕。 但此时,查理的行为却变得有些古怪,他将手放在冯森的佩剑克拉伦特的上方,目光凝滞,在停顿了足足有十秒钟的时间,当狄奥多里克额头的汗珠都从下巴上落在地上时,他才伸出手,握住那把剑。 拔出了克拉伦特这把精致的武装剑,查理将手指放在剑身上轻轻摩擦,他的食指从剑尖一路滑到了护手的位置,在护手与剑脊的交接处,是几个无法辨认的卢恩字符。 在众人略显奇怪的眼光中,查理反而对这把剑起了兴趣,他反复观摩了好久,才如同惊醒一般,将长剑架在了冯森的脖子上方,声音却没了之前的冷冽。 “这把剑,你从何而来?” “我在征讨丹人回师的时候,遇到一头大熊,我亲手杀死了他,他的腹中便冒出了这把长剑。”冯森的声音也透露出一丝紧张。 “从熊腹中……” 查理原本还想说话,却听见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他抬起头,还穿着武装衣带着蓝缨头盔的丕平一脚踹开了教堂的大门,大步就往里闯,两边的侍卫都不敢拦。 还没等走到查理的面前,丕平便大声喊叫:“父亲,冯森无罪!《萨克森法令》本来就是错的,是我提出取消它的,我和冯森一起担保的,如果你要砍下他的头颅,也砍下我的吧!” 原先面色逐渐缓和的查理,脸瞬间便黑了:“你在胡说什么?!” “我没有胡说。”不知道是丕平以前杀戮积攒下太多压力,还是不公的待遇让他心寒,在面对查理的时候,他再也没有之前的唯唯诺诺,反而大声犟嘴道:“大卫王能够虚心接纳智者的提议,而您面对有智慧的建议,却想着要砍下他的头颅,如果是这样的话,您也砍下我的吧!” “小子,胆敢如此?!”查理的剑立刻离开了冯森的脖子,指向了丕平,冯森就在查理面前的不远处,他悄悄抬头,甚至能看到查理额头上的青筋在跳动,“是我以前太温和了,还是你翅膀硬了叛逆了?” 丕平依旧梗着脖子大声地回复道:“如果没有承诺取消《萨克森法令》,我们哪来的兵力来拯救您,为了您的安危,修女吉塞拉含泪违背神的事业,与冯订婚来消除异教徒们的疑虑。 为了胜利,冯向这些撒克逊人许诺取消《萨克森法令》,也是拿自己的前途去赌,同样是为了神的事业,为了您的王国。但是您身为君主,就是这样回报您的忠诚的臣子……” “啪!”还没等丕平说完,查理迈步上前,鼓着涨红的脸,一记马鞭便抽在了丕平的脸上,丕平的脸上立刻出现了一道暗红色的鞭痕。 由于这极端的疼痛,丕平的脸都有些可怖的扭曲,他甚至怨恨地瞪着查理:“如果我是别的封臣,遭受这样的侮辱,早就反叛了。” “如果你是别的封臣,你在进入教堂的那一刻便已经死了!”查理发着不知道从何处而起的怒火,将克拉伦特的剑指向了丕平。 “殿下!”阿尔昆声音有些气喘,看来是一路小跑过来的,不过在查理的面前,他还是保持了最基本的礼仪,迈着方正的步伐走入了大厅中,“哈德拉德公爵要来拜访。” “让他去偏殿等候。” 阿尔昆一使眼色,一个侍卫立刻便跑出去传令,他转过身:“殿下,这里的事……” 在沉吟了几秒后,查理放下了手中的剑,声音恢复了先前的平静:“冯森与修女订婚,私自承诺取消《萨克森法令》,让他去忏悔室忏悔,晚餐前只准喝清水。至于长子丕平,私自许诺,对我不敬,打十鞭,把他关进地牢,除非我允许,否则不准他出来。” 看着并排离去的冯森与丕平的背影,查理重新坐回了桌子前:“除了阿尔昆和迪奥多尔夫,所有人都出去。” 在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后,偌大的教堂内只剩下了三人和几个仆从卫兵。 “殿下……” 还没等阿尔昆说完话,查理突然拿起了克拉伦特,扔给了阿尔昆:“你看看这是什么?” “这是?”疑惑地接过了这把短剑,在一声长剑出鞘的“锵”声后,整柄短剑的全貌就出现在阿尔昆的视线中,在阳光的反射下,剑身上偶尔能闪过七彩的光。 在见到这把剑的一瞬间,阿尔昆的瞳孔瞬间紧缩:“这是?这是……杜兰达尔?!它不是已经遗失了吗?这是从哪儿找到的?” 杜兰达尔,圣骑士罗兰的佩剑,有不灭恒常之刃的美称,但可惜的是,在罗兰惨死在比利牛斯山口时便已经遗失了。 “像吗?” “像啊,很像啊。” “但这并不是杜兰德尔。”查理从阿尔昆的手中拿过这把剑,对准阳光,“它虽然和杜兰达尔很像,但却比杜兰达尔要短了一个手掌的长度,而且你看,杜兰达尔没什么装饰,朴实无华,而这柄剑,看似朴素,但装饰却很精致。” “这又是怎么回事?”迪奥多尔夫迷茫地走近,仔细地观察着查理手中的剑。 查理将手指指向短剑剑脊:“你看这里,这些卢恩文字你们知道是代表什么吗?它代表了一个人名——韦兰德,日耳曼的传奇铁匠,韦兰德。” 将克拉伦特重新插回到剑鞘中,查理的目光平视,仿佛穿越了时间与空间望向了远方:“当年,我在梦中得到神启,天使加百列要求我将一把宝剑,送给一名伯爵统帅,他会为法兰克开辟无尽的疆土。 于是我就派人去找寻宝剑,我找到了铁匠韦兰德的后裔,向他寻求帮助,他告诉我说,在他祖父韦兰德锻造的宝剑中,正有一把合适的,这把剑使用了一块来自这个世界最高峰的上好铁料,锻造出了那把杜兰达尔。 而我把杜兰达尔交给了罗兰,从此,罗兰百战百胜,为我们打下了无数的领土,征服了无数的异族异教。” 查理转过身,轻轻抚摸着桌子上的克拉伦特:“由于那块获得了天父祝福的神奇铁料和圣人遗骸,杜兰达尔能够在阳光下显现出彩色,而这把剑有着同样的效果,所以我在想,会不会铁匠韦兰德用剩余的铁料锻造了这把剑……” 阿尔昆与迪奥多尔夫面面相觑。 “这把剑是从何而来?”阿尔昆赶忙问道。 “是我的义子安东尼从熊腹中找到的。”查理的目光停滞在那柄剑上,“我在想,这是否又是神启,这是否意味着,安东尼将会是接替罗兰的那个人。 你们看,在去年的战事中,是他扭转了桑特尔山的败局,而今年,他又为我们带来了萨克森战争的胜利,而他的出现,仿佛又是无迹可寻。 阿尔昆,他会不会是天父赐予我失去了罗兰的补偿?” —————— ps明白克拉伦特的上级领主好感+20从何而来了吧? ps2:文中叙述的杜兰达尔的由来,基本都是基于罗兰之歌,比如第172节中提到天使给查理传话,让他把杜兰达尔赠送给一位伯爵统帅。而韦兰德打造时使用了“神奇铁料”是瞎编的,但圣人遗骸是真的(虽然都是基于神话传说,但介于罗兰本人可能就是虚构人物,所以,大家知道意思就行,不要当真。) 第一百八十五章 他就是个孤儿 “我们无法揣测神。”阿尔昆将克拉伦特插入剑鞘之中,“但神启到来之时,殿下您一定能知道,所以,只需等待就好。” 从窗台射入的阳光已然渐渐西斜,在大厅的地面上铺上了一层金丝制成的地毯,查理将克拉伦特随手丢在桌子上,面对阿尔昆和迪奥多尔夫,挥了挥手:“二位坐吧,我还有事情要商量。” “可是,哈德拉德公爵还在等候。”迪奥多尔夫虚坐在椅子上,迟疑问道。 查理不耐烦地摆了摆手:“让他等着。二位,我要问的事情,是关于萨克森的未来。” “殿下请说吧。”阿尔昆和迪奥多尔夫正襟危坐。 “自从圣人降世的第772年我进入萨克森以来,到今天已然过去了快十年的时间,在这十年里,我尽力地去传播我们天父的福音,希望这群野蛮人能够得到文明与开化。”查理面对着眼前的萨克森地图,声音中充斥着愤怒与无奈。 “殿下您已经做得足够多了。”迪奥多尔夫轻声回复道。 “但他们依旧不停地反叛,甚至我一开始,我的要求只需要他们臣服,并且不要来劫掠我们法兰克人的土地就行了。”查理一拳砸在了桌子上,几乎要把杉木的桌板砸出了裂痕。 “可是,他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叛,在我面前的誓言,许下的承诺,仿佛在他们的眼中就是一坨大便,轻易就能违背。”查理越来越愤怒,到最后,他声音简直和一头雄狮无异,“在我的眼中,他们就是摩押人,是不配被拯救的人。” 阿尔昆摇头道:“天父的仁慈是对着所有的生灵,每个迷途的羊羔都有被拯救的理由,所以在您执行韦尔登大屠杀和颁布《萨克森法令》的时候,我都要么当面劝阻,要么写信来阻止您。 殿下,这些话我想我应该和您说过了,神的福音不能依靠刀剑。 目前的法兰克王国都建立在对功臣的土地分封上,自从那些撒拉逊人截断了海上的航道,咱们的货币与物资紧缺,王室只能将土地作为酬劳来安抚贵族,法兰克的基石就是土地,所以咱们得不断扩张。 现在巴伐利亚的王子四处活动,阿瓦尔人和索布人年年劫掠边境,甚至东法兰克的贵族也因为您的政策而不满,萨克森牵扯了您太多的精力了。” “为了天父的事业,这值得。”查理依旧执拗地回复道。 迪奥多尔夫轻声道:“殿下是对的,为了天父的事业,什么都值得,只是,天父有各种各样的事业,就像木匠不能去打铁,不同的事业都是为了不同的人而准备的。 很明显,在萨克森这件小事上,并不要您太过操心,您真正的事业,应该是将可恶的撒拉逊异教徒赶出伊比利亚以及维护正信在这片大地上的统治。” “你只是在安慰我罢了。”查理缓缓摇头,“难道要自己骗自己吗?萨克森不是一件小事,看看,我仅仅脱离了视线不到三年的时间,就冒出来了一个维杜金德,一次萨克森战争,耗干了多少信徒的鲜血? 如果我们不能彻底地治理萨克森,将他纳入到天父的怀抱中,怎么能南下和扩张领地呢?” “殿下,您刚刚不是在说,汉堡伯爵冯是否是天父赠给您的第二位圣骑士吗?”迪奥多尔夫余光瞥了一眼旁边的阿尔昆,“我想,这会是一个不错的考验。 你也知道,他在塞滕坎尔河之战中一举捣毁了乌达两万多的撒克逊叛军,在威悉河,他又打败了维杜金德与西格弗雷德的三万联军,同时,他还和丕平殿下一起承诺了废除《萨克森法令》,所以他们两个人在撒克逊人中的威望极高。 而从他来救援您的行动,他认您为义父的行为,他赛里斯天父信徒的身份,在本土的统治者中,我想不到谁能够比他更忠诚了。 让他去治理萨克森,他要是能治理好,保证他们不再反叛,那他就是您的圣骑士,可以重用,如果他治理得并不好,我们再恢复法令也不迟,但这中间数年的时间,却能为您节省大量的时间,来稳固您的疆界。” 扭过头,阿尔昆皱起了眉头,注视着满脸微笑的迪奥多尔夫,不过他还是向查理躬身道:“殿下,虽然对萨克森公爵的这个人选有异议,但迪奥多尔夫的提议却是正确的,换一个人来治理,不管他是谁,都至少为您节省了时间。” “我算是看明白了,你们两个都希望我能废除《萨克森法令》。”查理眯起了眼睛,扫了一眼阿尔昆又瞪了一眼迪奥多尔夫,佯怒道:“我亲自颁布的命令,年初刚颁布,年末就要废除?” “殿下,这毕竟是两位,两位‘王子’殿下共同做出的承诺,您不是因为要维护这二位的信誉,所以才勉强答应的吗?”迪奥多尔夫笑了起来,“和那些不守承诺的异教徒比起来,您的尊严和品德不是更值得钦佩吗?” “唉,丕平和安东尼这样的战场武夫在一起待久了,也跟着混蛋起来。”查理想着刚刚的场景,忍不住笑了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和我顶嘴,要知道,阿多尔那个小丫头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能顶得我说不出话。” “那……” “嗯……”查理一瞪他硕大的牛眼,将两个帕拉丁学者吓得一个激灵,“好,就遂了你们的意吧,这两个小崽子,就知道给我惹事。” “殿下英明。”两个学者立刻如同松了一大口气一般,但很快,在继任的萨克森公爵之位上,刚刚还在同一战线的两人瞬间对立起来。 “为何阿尔昆阁下对安东尼就任萨克森公爵有异议呢?”先是迪奥多尔夫皮笑肉不笑地问道。 “安东尼今年才十七岁,就能身居公爵之位,这是否有点……况且,公爵之位责任重大,虽然他是赛里斯人,但他真的有智慧去担任这样一个重任吗?”阿尔昆转过身,向查理提议道,“殿下,埃里克伯爵,狄奥多里克伯爵甚至埃雷斯堡伯爵都能担此重任。” “关于安东尼阁下的智慧问题,阿尔昆主教请务必放心,从他的过往书信中,起码可以知道他绝对比大多数伯爵都有智慧,他能写一手流利的拉丁文和赛里斯文,在一年的时间里,就能学会法兰克语和撒克逊语。” 迪奥多尔夫指着那些树皮和莎草纸构成的信函说,“他在赛里斯经受过严格的贵族教育,甚至亲自治理过公爵领,听那些商人所说,他的汉堡已经成了附近最热闹的城市,每天都有数十条商船进出,这还不能证明他的能力吗?” “可他才十七岁,如果现在给他封了公爵,假如以后再立功……” “我不知道阿尔昆阁下为什么一定要这么针对安东尼阁下。”迪奥多尔夫轻轻地笑道,“我推荐他,是因为他的确是最佳人选,法兰克以土地立国,假如不能赏罚分明,谁会来跟随我们呢? 如果前后击败五万人,在几乎没有其他人帮助的情况下,孤身打赢一场战争,还不值得一个公爵或者宫廷伯爵之位的话,那未免也太吝啬了。 阿尔昆阁下推举的人都不错,他们都在战争中立了功,但无疑的是,冯森阁下的功劳是最大的,殿下,我还得说一句不好听的话,埃里克和狄奥多里克都是法兰克人,他们有自己的家族和土地,在东法兰克都有自己的姻亲关系。 殿下,马拉吉吉阁下的书信您也都看了,图林根那些主教的书信您也看了,您甚至与英格海姆的法斯特拉达结了婚,东法兰克的事情,您心中有数,虽然天父降福于所有人,但这也无法阻止犹大的诞生。 与这些人不同的是,冯森阁下,除了他的那一千族人,便只有您了,正如他所说,他是——孤身一人,举目无亲。” ———————— ps:没活了呜呜呜呜。 第一百八十六章 室中对 在不莱梅大教堂的左侧,确实是有一间不大的忏悔室的,它由石料建成,在它外层的表面涂满了烈火与烟熏的痕迹,几根蘑菇在石缝中顽强地钻出脑袋,随着寒风轻轻摇摆。 在忏悔室的内部,竖着一根巨大的十字架,在十字架前,一座银色的烛台上,苍白的蜡烛正放着一豆橘黄色的光芒。 跪坐在十字架前,冯森半眯着眼,在脑中不断复盘着计划,他知道查理是一个聪明人,在正史中,差不多十多年以后,查理自己取消了《萨克森法令》,对于查理作为一个帝王的素质,冯森是丝毫不怀疑的。 更何况,冯森作为外面那么多大军的领军人物,查理绝对不敢拿他怎么样,据冯森猜想,等到晚餐的时候,他就能从忏悔室中出来了。 但这不是他的目的,甚至他的奖赏,他的萨克森公爵,也不是他的目的,当一个领地都是大大小小伯爵领主的公爵,那恐怕冯森要大半辈子都陷在这摊烂泥中了。 他要的更多。 “安东尼。”查理的声音在冯森的身后响起,冯森知道,这是戏肉来了。 “父亲。”转过身,冯森站起躬身行礼。 查理看看这间除了十字架别无他物的忏悔室,笑了笑,盘腿坐在了地上:“是不是感觉到不公平?你明明打赢了一场战争,却不得不在忏悔室中忏悔?” “一切都是天父的安排,我甘之若饴。”冯森面带微笑地回答道,“若说不公平,丕平殿下被投入了暗无天日的地牢中,这才算有点不公平。” “你这个滑头,你心里还是不满,只不过要借着丕平这个傻小子说出来罢了。”查理听到丕平的事情,不仅没怒,反倒笑了起来,“我让你来忏悔,一方面是心里气不过,另一方面,就是要好好敲打一下你。 一个强大且高贵的公爵,不能像个孩子一样,随便给出承诺。这一次,我维护你们,下一次呢?你才是你该忏悔的事情,你的八旗军团和修女倒在其次。” “公爵?”冯森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是的,公爵。”查理挺直了腰板,对着冯森笑道,“在这次的萨克森战争结束后,我需要一个有能力的人来帮我管辖这些撒克逊人,于是我想到了你。 不过,你到底能不能做到这些事,还得经过考验,我到忏悔室中来找你,正是为了这个,你准备怎么治理萨克森?” “父亲,在赛里斯,我们有一句话,叫做‘君主会选择臣子,而臣子同样会选择君主’。”冯森突然直起身,严肃地向查理问道,“只有相同志向的君主和骑士在一起共事时,才能发挥到极致。” “你这是什么意思?” “父亲对我有恩,父亲希望萨克森治理成什么样,我就会朝那个方向努力。”冯森向着查理长拜道,“但在此之前,我还要问殿下一个问题,那就是父亲之志向如何?此处,仅你我父子二人,父亲请畅所欲言。” “志向?你的意思是,理想?目标?”查理没想到冯森会问出这么一个问题。 “是的。”冯森的目光此刻无比锐利,“父亲是守成的君主,进取的君主,还是万世无一的帝王?!” “好小子,你倒要问起我的目标来了。”查理大笑了起来,“我告诉你又何妨——我要建立一个大法兰克的帝国,它的领土要囊括所有肥沃的土地,到处流淌着奶与蜜,它要能传承世世代代直到末日的降临,法兰克要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这便是我的目标,我要成为的,是万世无一的帝王!” “为父亲贺。”冯森长拜道,“但不知道父亲准备如何实行呢?” “自有神启。”查理微笑着回答道,“但你说这些,无非是你有所谓的计略罢了,你要说便说吧。” 站起身,冯森在狭小的忏悔室中走了两个来回,在心中又复盘了一遍整个过程,他压抑住心脏的跳动,再次跪坐在查理的面前: “自罗马分裂以来,豪杰并起,转瞬兴亡的王国不可胜数。如今天父教世界中,无非三国能存续至今:西之法兰克,中之东帝国,东之阿拔斯。 阿拔斯是撒拉逊人沙漠牧民组建的王国,信仰刺猬猫教,实际是我教外传,却恬不知耻,占据圣城耶绿撒冷,自认为所信是天地唯一神。 阿拔斯不仅断绝贸易,使得我国货币短缺,物资不得通流,一遇灾祸即民变四起,是我们的大敌。但现如今阿拔斯拥千万之众,以信民之长而命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 而东帝国据有巴尔干与安纳托利亚,已历七朝,国险而民附,贤能之才甚至胜于我国,其与阿拔斯战争不断,国耻国仇甚深,只是其内部混乱,人心险恶,可以作为援助,但绝对不能依赖。 阿拔斯据沙漠之地能据十数万之兵,而高卢平原沃野千里,帝王之基,又有比利牛斯山阻隔,天高山险,祖父因此而成就了帝业。但高卢平原如此肥沃,我国人才如此兴盛,为何连年叛乱不断,民怨四起呢? 父亲,法兰克之失,失在宽,失在封,失在财。” 说到这里,冯森已经能看到查理的目光在闪烁,而他的话语更加激昂起来:“法兰克王国管束得太宽泛,就给了乱党可乘之机,他们偷偷联合,暗自行动,法兰克王国这么大,哪里能管的过来? 而封则是贵族的问题,如今日之哈德拉德,身为父亲封臣,踌躇不敢救援,反倒是我这种外臣拼死来救,如果他们的领土能由殿下直属,何愁没有十万之兵?贵族鄙夷父亲,各有私心,其军队财产皆自给,怎么能忠诚? 财权则在于咱们缺少钱,我法兰克地大物博,物产丰盈,无所不有,为什么连召集三万军队,都要消耗掉数年积攒下来的粮食?就是因为物资不流通,为什么物资不流通?就是因为没金银做钱。 若能解决这三个问题,待民强富足,臣民安定,我率领萨克森之兵,走陆路东进,结东帝国之兵南下。 父亲派一上将,自伊比利亚出直布罗陀海峡以向迦太基与埃及。 父亲亲率法兰克之兵,领天父十字军之号,以夺取耶绿撒冷之名,出于意大利,登克里特与塞浦路斯而南下,以色列臣民敢不用壶盛着浆水,用瓢盛着食物来迎接父亲吗? 到了那个时候,父亲夺下耶绿撒冷,圣城登基为皇帝,其功勋难道还无法超越大卫王?” ———————— ps“好大(和谐)喜功是帝王的通病,查理曼也不例外。虽然室中对在那个时代,近乎于不可能,但查理依旧相信了,毕竟这只是一个构想……” ————《冯森回忆录》 第一百八十七章 唐务运动 冯森的声音在狭小的忏悔室中不断回荡,而他灼灼的目光却还依旧在瞪着查理。 “说得不错。”轻轻笑了一声,查理鼓了鼓掌,眼中带着满意之色,但声音中那压抑的情绪却暴露了他的真心,“所谓君权太分散,臣民不忠诚,手中无财权,都是我和几位帕拉丁学者讨论了很久才得出了问题,你却能一个人便想到,实在不容易。 而所谓三国的说法,确是耳目一新,还没有人向我仔细介绍过阿拔斯的情况。” 是的,法兰克王国的三大疾就是这三者,查理一生都在致力于解决这三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他采取的法子是宣誓效忠与人质,在他的晚年,他甚至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当地的领主带着所有的臣民向他宣誓效忠,并以或明或暗的方式获取贵族们的质子。 但在正史上,这个方案并没有起到很大的作用,反而导致了大量的贵族的叛乱。 第二个问题,查理使用的方法是王国巡查使,他派出亲信到处去调查伯爵和臣民的不法行为,而马拉吉吉看来就负责这方面的事务。 而这个问题同样没有解决,后期的王国巡查使与当地贵族沆瀣一气,出现了我查我自己的盛况。 第三个问题,查理采用的方法是铸造新币,来收拢财权,但可惜的是,由于阿拔斯导致的商业凋零以及不友好的通商环境,查理的措施虽然缓解了领地内的钱荒,却依旧没能收拢起财富,其金钱收入还不足拜占庭三分之一。 “父亲,我知道你为了这三个问题伤透了脑筋。”冯森向前跪行了两步,来到了查理的正对面,两人的膝盖几乎都要抵在一起,“但我得说,父亲的帕拉丁学者给出的措施,都不太管用,不是吗?” 查理陷入了沉默,他看着冯森,半天才说:“我原本以为,你只是一个战场上冲杀的战士,但我从未想过你居然能在国事上给出建议。” “我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的肩膀上。”冯森从屁股底下取出了一本书,“父亲,这是我写的一本小册子,讲的是汉武与秦皇两位赛里斯皇帝的生平、功绩与执政。 父亲,您可能不信,但在圣人降世前两百年,赛里斯人就已经在研究这些问题了。 不过由于当时圣人还未降世,我们无法跟从他的步伐,而产生了别的智慧,类似于希腊的逻辑学与炼金学一类的东西,不过这门学问叫做儒学,专门研究如何治理国家。” 眼睛一亮,查理接过了那本小册子,但随即脸色又有些发黑:“怎么全是拉丁文……” “咳咳咳。”冯森这才猛然想起查理不识字,他赶紧回道,“父亲可以让别的学者念给你听,但我得告诉您,正是因为有了儒学这一学问,赛里斯才得以建立一个强大的帝国。 我自己就来自赛里斯,却从未系统地向您介绍赛里斯的情况,所以在您阅读此书之前,我想先向您介绍赛里斯的情况。 赛里斯自圣人降世前二百多年建立到现如今,已经经历有千年的时间,这千年时间内,赛里斯建立了很多的王朝,而我故乡就是李唐王朝。 与欧罗巴不同,赛里斯李唐王朝的伯爵、公爵都是虚爵,父亲可知道什么是虚爵,即虽然有领地,但不具备领地管理的权力,只能获取领地的税收,而领地的真正管理要交给县令…… 这些县令往往并非从当地选拔,而是由赛里斯皇帝派遣,负责管理民政,假如皇帝想更换,只要写几个字,就能撤销一个等同于伯爵的权贵的地位…… 这些并非世袭,也不是根据贵族身份来定,而是根据人的贤明来定,只要一个人既有能力,又有品德,那他就能成为县令这个公职…… 父亲,你可能在想,那些县令得到了如此不公正的待遇,为什么不造反呢?很简单,因为有儒学,儒学约束了他们的行为,儒学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强调忠孝仁义…… 忠是指对天父对殿下忠诚,孝是指对父母孝顺和爱天父,仁是指宽恕别人,义是指信守承诺,那怎么去挑选有德行的人呢?就从这四个标准来挑选和察举…… 当然,这其中也会存在奸邪之徒的伪装,但以这些标准来标榜自己的人,一旦泄露本性造反,在道理上就落了下风…… 父亲不是老是担心贵族不忠和造反吗?那只是因为他们还认为,他们的土地是他们自己的,和您没有关系,而在儒学的观念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土地是天父赐予您,您赐予给他们的,与他们自己无关……” 随着天色逐渐转暗,连最后一丝阳光都离开了忏悔室的屋顶,而冯森还在滔滔不绝地讲着,查理居然也在津津有味地听着,还时不时提出一两个问题要冯森解答。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赛里斯虽然强大,但每隔数百年就会分裂再重组,是因为他们没有天父的教导?”查理饶有兴味地问道。 “是的。”刚刚一直在眉飞色舞地给查理介绍的冯森停了下来,他重新坐到了查理的面前,“是的,天父的存在是理论,它能获得救赎,但它却没能提出好的方法来治理国家。而儒学是实践,它能治国,却不深研人的存在与内心。”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后世,这两者的虚实反而倒转了。 “父亲。”冯森又一次向着查理长拜,“学习东方的先进经验刻不容缓,东化不可避免,以教会治人心,以儒学治国家,西学为体,东学为用,这便是法兰克的强国之路。” 查理没有回话,他看着这间简陋的忏悔室,又望了望外面的天光,脸上的表情不变,眼神却迷蒙起来:“时间过去得好快啊。” “父亲,您如果要任命我为萨克森公爵,我希望您能赋予我全权!”冯森慷锵有力地说道,他真诚地望着查理,“这里将会是唐务运动的田地,先以萨克森为例,尝试来自东方的儒学,假如能成功,再推广至全国。” 正视着冯森,查理的眼神依旧锐利,他面无表情,不知道是在思考还是在干嘛,甚至,冯森能从他的嘴角看出一丝玩味。 “父亲想做万世无一的帝王,而安东尼想做万世无一的贤臣!”冯森咬着牙再次拜道,“假如不成功,臣愿意舍弃继承权,并进入修道院修行一生。” 在一阵让冯森冷汗直流的沉默后,他听到了衣物摩擦的声音。 查理站起身,从腰带上摘下了克拉伦特,他抚摸着这把剑将近三分钟的时间,最后,他将克拉伦特扔给了冯森,转身便走:“你的忏悔结束了,安东尼,你这几天好好准备,后天晚上的圣诞平安夜,你要出席,我会在那里宣布封你为萨克森公爵。” 第一百八十八章 神迹,这是神迹! 在冬日的寒夜里,群星的光芒是被戳破的夜空中露出来的天光,灿烂的天光下,银辉洒满冯森的肩头,他呼出一口带着白雾的寒气,脸上布满了笑容。 打开了克劳塞维茨引擎,冯森注视着引擎上蹦出的提示,心中微微有些激动。 【威悉河畔之战】 【酣畅大胜】 【在罗森加滕森林的西面,双方总共三万五千人的军队,在这个局促的平原上展开了大战,你的军队以少胜多,打败了傲慢的维京人,彻底获得了萨克森战争中的胜利!为你们欢呼,胜利者们!】 【你的传说开始在萨克森流传,获得威望200,每月威望+2】 一开提示,依旧是之前最熟悉的战役胜利的弹窗,冯森已经逐渐习惯了。 不过在经历了塞滕坎尔河之战后,这+200威望和+2每月威望对于冯森来说都有点看不上眼了。 毕竟和那一战相比,这一次的胜利基本就是靠战术胜利,没有给一个【血战险胜】就不错了。 想到这,冯森的目光转向地图上方的威望栏与灵能栏。 【威望:691】——》【威望:901】 【灵能:533】——》【灵能:94】 九百多的威望了,拿来兑换点什么呢?冯森心中顿时起了无数个计划,但很快,他又将目光看向了灵能栏位,灵能不升反降,就是因为他在十二月花了450点灵能点化了阿尔沃、吉塞拉和王司马,让他们学会了拉丁语与汉语。 虽然只是入门的程度,但和人进行简单的沟通却是没有问题了。 “王司马,此战我军伤亡如何?” 骑着马伴在冯森的左侧,王司马回忆了一会儿,报告道:“此战,靖难军伤亡惨重,共有75名士卒战死,其中玄甲骑12名,步卒战死63名。” 听到这些,冯森的心情又忍不住沉痛了几分,他最怕的就是这种情况,寻常的小仗倒还好,一旦打大仗,需要冲阵攻坚,那些旗丁和义从便不管用了,只能唐人自己上。 但问题是,旗丁和义从死了能补充,靖难军死了该从哪儿补呢?这些可都是加强过的唐人,而且是从小从军中挑选出来的精锐,死一个少一个啊。 “他们都留有子嗣吗?” “差不多有一半是在汉堡有家室和子嗣的。” “晚上我去招魂,有子嗣的厚待家属,没有子嗣的进入英烈祠,挑选孤儿为其延续香火。” “喏。” 出了不莱梅,此刻西格弗雷德建好的营寨全部便宜了冯森,勤王的部队干脆都直接住了进去。 下了马,冯森还未松一口气,便见到了格里菲斯、阿布等人带着希冀的目光围了上来。 虽然劳累,但冯森知道这是人之常情,而且这是他们应该得到的酬劳:“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将成为萨克森公爵,而萨克森法令也将取消,但是,这个消息不要外传,否则假如被查理听到了消息,反而容易出事情。” 格里菲斯一把捂住了即将大叫出声的阿布,脸上紧张的表情明显舒缓了许多:“感谢您的仁慈,领主大人,只是,不知道您想如何治理呢?” “这个我们以后再说,我太累了,让我休息一会儿吧。” “啊,好的,打扰您休息了。” 格里菲斯拽着阿布离开的时候,冯森突然扭头问道:“吉塞拉呢?她人呢?” 阿布和格里菲斯对视了一眼,回答道:“她今天下午见过维杜金德后,就一直待在河边,不知道在干什么……” ……………… 冰凉的威悉河旁,星光如水,映着河水都散发出了荧光,而吉塞拉坐在河岸上,丝毫不在乎迎面的寒风,沉默地独坐。 一件貂皮的毯子盖在了吉塞拉的肩膀上,冯森挥手驱散了两侧的卫兵,坐在了吉塞拉的身边,和吉塞拉一样,他不说话。 莹白色的河水荡漾起了涟漪般的水光,映照在冯森和吉塞拉的身上。 “冯,我今天去见父亲了。”吉塞拉的声音有些沙哑,不知道是不是偷偷哭过,“我真的好讨厌他,但在见到他失去了双腿,只能一个人在泥地上满身脏污地爬行的时候,我真的好难过。” 一个人在泥地上满身脏污地爬行?格里菲斯不是专门给他洗了个澡,还安排了两个女仆帮助他行动吗?冯森的脸色有些发黑,该死的老混蛋,真是没节操。 “别担心,他是坚强的人。” “其实我知道他在骗我,我难过的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这个。”吉塞拉轻轻晃动着双腿,鹿皮靴子划过了水面,“我在难过,虽然我处处标榜自己对天父的虔诚,但在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小爱,我终究会为了亲人而难过。 我皈依天父,除了对亲情与血缘的绝望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我认为,假如人人都信天父的话,也许战争和死亡会少一点。 可是亲情和天父相比,为什么我感觉同样重要呢? 冯,你看,天父说人人都可以得到救赎,可是查理殿下作为天父钦定的王,却没有履行这一点。 当他们使用刀剑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天父,最终都是为了私欲,天父只是一个幌子。还是说,人们心中根本没有天父,天父只是掩盖罪恶的一面旗帜。” 冯森回答不了吉塞拉的问题,如果是几百年以后,这当然是可以讨论的,但现在,天父是政治正确。 “冯森,或许我该告别天父的怀抱,我还暂时不足以理解祂的伟大。” “你爱你作为修女的事业吗?” “当然,我带领孩子们学习天父,教导愚昧的人明辨是非,救助受伤的人,这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吉塞拉的眼中再一次涌现出了冯森最初见到她时,那股慈悲与空灵。 在一阵思考后,冯森最终决定撒一个善意的谎言,他缓缓地说道:“吉塞拉,实际上,是这样的,也许天父的本意,并非如此,而教会则扭曲了天父的意思,这才造成了这些误解与痛苦……” 吉塞拉立刻伸手捂住了他的嘴,严厉地说道:“不要命啦,这可是亵渎之语,被教会的人听到,可不得了。” “所以说是亵渎了教会而不是亵渎了天父是吗?”冯森用舌头舔了舔吉塞拉的手心,她立刻如同触电一般红着脸把手收了回去。 轻轻打了一下冯森,吉塞拉噘着嘴回道:“有区别吗?” “当然有,教会不会赞同我的言论,但我想天父却不一定。”瞥了一眼吉塞拉,冯森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我来证明给你看。” 说着,他双手合十,微微仰头对向天空:“以塞亚,若您的灵,能通过我的眼看到世界,若您的灵,能通过我的耳听到世界,请您为我降下一件寒衣,来温暖穷苦而慈悲的人吧!如果我们行在正确的道路上!” 冯森话音刚落,吉塞拉的身体便如同冻僵了一般僵硬,因为在她斜上方不远处,一件印着大红十字的棉衣凭空出现,是真正的凭空出现!她亲眼所见! 当棉衣缓缓落到了吉塞拉的手中,拽着这件衣物,她颤抖得如同筛子,她迷茫地看着眼前印着十字的棉衣,声音在喉咙中滚动着,却发不出哪怕一个字,当她真的能说话时,声音走音得几乎让冯森以为是别人。 “这是神迹!这是神迹!”吉塞拉再次看向冯森的时候,眼中简直要冒出一道带着爱心的金光来。 “自从我来到此处后,便一直能如此,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或者需要帮助时,天父或者说以塞亚总能为我提供赐福,有时候是一件衣服,有时候是一百三十套马铠——正合以塞亚的十三门徒。” 冯森握着吉塞拉的手,“祂既然要我来到世上,其中必有原因,我想其中一个,应该就是纠正教会的错误,不过现在教会中的异端太强大,我们还是不要太过张扬……” 吉塞拉麻木而呆滞地点了点头,这一幕的冲击实在太大,简直让她的大脑一片空白,冯森的话,她什么都没听进去,甚至不知道是怎么回到的营房。 而和她有着同样感受的,还有费利克斯。 抱着吉塞拉离开的时候,冯森没有发现,在河畔还有一片芦苇荡。 在冯森离开后不久,费利克斯便踉踉跄跄地从芦苇荡中跌出,他看着吉塞拉和冯森坐过的地方,眼神狂热得仿佛要燃烧起来。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天父的安排还是命运的指引,让他来到了此处。 本来,费利克斯还秉持着类似非礼勿听的想法,礼貌地离开,可当他看见那件凭空出现的棉衣后,便再也无法移动脚步。 那些撒克逊人的谣言居然是真的,冯森是半神,但却不是他们的“半神”,而是以塞亚降临在人间的使者! 是啊,怎么可能呢?一支上千人的军队凭空出现?都是装备精良?这些赛里斯人,与其说是来自赛里斯的军队,不如说是来自天国的天兵啊! 在原地驻足了好久,费利克斯眼神逐渐由狂热和迷茫转为坚定,他迎着漫天的星光,大步地向自己营帐的方向走去。 第一百八十九章 新法兰克文字 “授予全权?殿下,你知道这给了那个赛里斯人多大的权力吗?” 阿尔昆不敢置信的声音在书房中回荡着。 这座位于不莱梅一角被荆棘花与黑柳树掩盖的书房,曾经是不莱梅的书库,在维京人攻破不莱梅后,其中大部分的书,都被搬到了汉堡的拜天父隐修会。 坐在书桌的后面,在烛光照耀下,空气中的微粒四散飞舞,查理有些头疼地看着阿尔昆与迪奥多尔夫。 这一次连迪奥多尔夫都在反对查理的决定,他可不想假如有一天冯森造反,他被扣上一顶通贼的大帽子。 “殿下,我们还是仔细考虑考虑吧。”迪奥多尔夫抓着有些微卷的棕色头发,“推举冯森,我当然是赞成的,但是这样赋予他全权还是太激进了,这就等同于把萨克森作为他的私人领地了,讲实话,我还从未见过有人,哪怕是王室的人,能有这样的权力和殊荣。” “殿下,这样的权力太大了。”埃里克伯爵也在旁边帮腔道。 “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查理指着桌子上的那一堆纸卷道,“但我也有自己的理由,这些你们都看了吗?” 阿尔昆点头,脸上露出了一分叹为观止的神情:“怪不得撒拉逊人常说,哪怕智慧远在赛里斯,也要不远万里去求取。赛里斯人在治国上的智慧确实有可取之处……郡县制,我甚至无法相信这是否真的存在,还是冯森蒙骗我们的。” “是真实存在的。”查理从袖子中拿出了一本小册子,“这里面记载了他们郡县制的由来,不过按照小册子中的说法,想要完全实现这种郡县制,恐怕得要三代不间断地努力才行。” “但这和您授予冯森全权有什么联系呢?”迪奥多尔夫拿起那本小册子,仔细地阅读起来。 查理站起身,来到了窗边,透过窗格,他看向外面不知道是被熏黑还是本来就是黑色的柳树:“这里面提到了儒家,你们看过了吗?” “有了一些了解,不过从这些文卷来看,赛里斯的儒家对父母亲人的爱实在是太过了。”阿尔昆辛辣地评价道,“他们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他们所谓的‘天’,在本质上就是天父。 世间没有偶然,一切都是天父安排好的,他们没看到天父的本质,而仅仅只看到了天父的表象,甚至有,人一定能战胜‘天’的妄语,天就是天父,凡人怎么战胜天父?他们自以为战胜了,但其实还是天父的安排罢了。”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查理转过身,星光穿透窗格,洒在他的肩膀上,“儒确实在没有天父的情况下,让一个疆域三倍于我们的国家伫立在天空的另一边。” “可儒适合赛里斯,真的就适合我们吗?”迪奥多尔夫心有灵犀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所以,我需要尝试,就像一个农夫,在栽种新作物的时候,往往不是全部换种,而是用一小块田地先种下试一试,如果合格的话,就再推广。”查理在桌面的地图上点了一点,“这里就是我尝试种植儒学的新田地。” “可是……”埃里克伯爵欲言又止。 查理不屑地笑了一声:“我知道你们是什么意思,不就是怕冯森造反吗?让他造好了,我随时能打败他。 这次萨克森就是天父赐予他的考验,如果他没能通过,我手中的力量足以捏死他。但如果他通过了,那就说明我又一次获得了天父的旨意,并且找到了法兰克超越罗马的方法。既然收获比投入大得多,为什么不赌一赌呢?” 书房中的几个帕拉丁学者对视了一眼,只能无奈地点头道:“好吧。” 就在这几人要告退的时候,查理又一次叫住了他们:“诸位,这事情还没说完呢。” “殿下有什么提议呢?” “虽然要实行郡县要花费数代的时间,但也有一些短期的政策在我看来十分重要。”查理弹了弹了手中的书,“在我看来,书中那个以胜利为名的皇帝,统一六国时有几个政策值得参考,那就是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 车同轨与统一度量衡倒不算难,咱们可以先试着实行一下,最主要的问题,其实是书同文。” 阿尔昆赶紧上前躬身道:“法兰克文已经在设计和创造中了,您很快就能看见。” “不,我们的法兰克文以拉丁文为基础,这会导致一个问题。”查理活泼的眼睛中展现出了智慧的光芒,“赛里斯书同文是因为他们的文字是图画,所以哪怕是说不同语言的人,依旧能够通过文字交流。 而拉丁文是表音,就算我们创造了新的法兰克字母,根据各地语言的不同,字也会不同,所以,除了正在进行的法兰克文字外,我还要你们去根据赛里斯文字创造另一套法兰克文字。” 迪奥多尔夫瞪大了眼睛:“但我们不会写赛里斯文字啊。” “所以你们要去学。”查理打了个哈欠,头也不抬地说道,“你们各自派几个学徒和教士去汉堡,跟着当地的开尔文主教学习赛里斯文,并开始创造,明白了吗?” 迪奥多尔夫和阿尔昆对视了一眼,继续无奈地回答道:“遵命,殿下。” 出了书房,走在寒冷的夜空下,阿尔昆忍不住长叹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他对冯森的恶感还是没能消除,但冯森展现出来的能力和带来的好处,却又让阿尔昆欲罢不能。 一个领土疆界是他们三倍有余,传承数代不断绝,且内部仅有一个高集权皇帝的王朝国家。 最重要的是,和罗马不同,他们也是从分封而成长的,他们每一步都能为法兰克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指引,这对试图集权的帕拉丁学者团们实在太关键了。 “阿尔昆主教。” 一个有些阴冷的声音将阿尔昆吓了一跳,阿尔昆转头,只见马拉吉吉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他的身后,正微笑地盯着他。 “原来是你啊,马拉吉吉。”阿尔昆脸上的表情放松了下来,“你来找我是?” “查理殿下要派一批教士去汉堡学习赛里斯文是吗?”马拉吉吉宽大的手指摩擦着指节,在兜帽下,半张干瘦的面庞隐藏在黑暗中,“我也有几个学徒,能否让我的学徒和你的学徒们一起进入汉堡涨涨见识呢?” —————— ps 第一百九十章 金箍棒金箍棒金箍多了喂 经历了一年多战火的不莱梅终于清净了不少,随着一声鸡鸣后,不莱梅的营帐中升起了点点炊烟,人声也逐渐鼎盛起来。 伴随着维杜金德被俘,乌达身死,西格弗雷德逃跑的消息传遍了萨克森,整个萨克森都安定下来,将近三年的战争让所有人疲于奔命,哪怕再恨法兰克人,撒克逊人都得歇一歇了。 那些原本在战争中,闭门不出当墙头草的撒克逊贵族们从四面八方赶来,他们诚惶诚恐,带着小麦、甘蓝、毛皮与牛羊,向着不莱梅汇集,试图犒军来安抚查理的怒火。 随着查理一声令下,决定在不莱梅度过圣诞夜,这附近大大小小的法兰克庄园都调动起来,一时间,不莱梅周遭都快成了小集市。 嗅觉敏锐的商人们不知道从哪儿冒出,在焦土上搭起帐篷,为士兵们感到为难的战利品估值和买卖,而那些经历了战火的士兵们,同样亟需营技与流莺来抚慰他们受伤的心灵。 今天是十二月二十四号,就在783年前的今晚,以塞亚降生在这个世界上。 在简陋的乡间骑士宅邸中,仅有一束单薄的光芒从门缝中挤入。 不大的小屋内,炉灶中燃尽的木柴冒着一股焦糊味,在厚实呢绒铺成的床垫上,在温暖的毛皮毯子下方,两具闪着亮色光泽的身躯正抱在一起,空气中充满一股混合着汗味的奇特气味。 毯子下,冯森的手缓缓地爬上吉塞拉的紧实的大腿,手指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肌肤,她呼出了一口气,身体颤抖了一下,被冯森抚摸到的地方起了一层淡淡的红晕。 吉塞拉也醒了,她抓着冯森的手腕,清亮的眸子直直地望着他,让冯森有些不好意思地收回了手,而吉塞拉则满意地顺势把脑袋垫在了冯森的肩膀上。 “早上好啊,吉塞拉。” 冯森的手指穿过了吉塞拉的发间,而吉塞拉则享受地伸了一个白晃晃的懒腰,声音娇嫩而慵懒:“早上好,冯。” 吞了一口口水,冯森顺手就捏住了白晃晃,而吉塞拉立马红了脸,她扭捏地挣扎道:“别闹,今天是平安夜,查理殿下会在今天晚上为你册封的,要好好准备。” 瞧了一眼外面的天色,冯森嘿嘿笑道:“这才早上,我们至少还有一上午的时间可以挥霍,何必浪费。” “昨天陪你胡闹了一天……也该够了。”吉塞拉有些无奈地一边气喘,一边趴在了冯森的胸口。 冯森翻了个身嘿嘿笑道:“这里又没有别的娱乐,除了这个……” “冯!父亲把我接到不莱梅了,陪我去打……”一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闯入了冯森所在的这间宅邸,惨白色的阳光顺着打开的木门照射到了冯森和吉塞拉的身上。 僵硬着身体,冯森僵硬地拔出,并僵硬地笑着回头,而看见了一副冲击心灵场景的阿多尔则僵硬地立在了门口。 “啊——” 望着尖叫着夺门而逃的阿多尔的背影,冯森无奈地一屁股坐在了床上,有些烦躁地搔着头皮。 而吉塞拉则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一边换上衣服,一边从床头把衣服给冯森披上:“看来天父并不准备让你这样虚度人生,还是出去见一见你的部下和那些撒克逊贵族吧,他们以后也将成为你的封臣。” 长叹了一口气,冯森苦恼伸展着身体:“看来天父是不给我休息的机会了。” 在穿戴洗漱完成后,冯森本来想找阿多尔解释一下,但在哪儿都没找到她,眼看时间快到了,而且他也不知道该和阿多尔解释什么,便只能作罢。 和靖难军的老弟兄踢了一下午的蹴鞠后,冯森洗了澡,换上了查理的宫人们提前为他准备好的法兰克式的干净服装,与狄奥多里克一起来到了宴会的场地。 寒风卷面,在不莱梅的护城河前,蓝色的毡布再次围成了一个个棚子,阻挡着寒风的进入,而小贵族们依旧不断地用洪亮的嗓门喊着进入者的名字。 不过和以前相比,冯森的称号要长了很多。 “来自赛里斯,国王殿前勇士,赛里斯帝国燕王朝王室后裔,桑特尔山的胜利者,维京人的天敌与死敌,召来洪水打败异教徒的靖难公爵之子,乌达的斩首者,铁塔骑兵的领导者,结束了萨克森战争的威悉河畔的胜利者,伟大的法兰克国王册封的汉堡伯爵安东尼·森·冯·洛山,到——” 不得不说,这些专门负责喊人名的小贵族确实有一手,那么长的名字居然能如同贯口一般清楚流利地说出,也算是一个人才了。 圣诞宴会的场地正在不莱梅的大教堂中,查理也不管什么圣洁不圣洁了,几张方桌摆放在毡布铺成的地毯上,方桌上摆着往往还摆着一个大猪头,简陋的木桌和带着毛刺的条凳,颇有几分农村红白喜事办酒的即视感。 和办酒类似,宴会之中,无数的贵族男女大声地谈笑着,他们端着酒杯,四处与人交谈,而在教堂大厅的外面,法兰克的宫廷御厨们使用着新得来的炒锅,在几名唐军老火头军的指导下,翻炒着甘蓝与羊肉。 奶酪和啤酒混合在一起,成了餐前的甜点,洋葱与蒜味直冲鼻尖,几个高大散发着恶臭的毛茸茸的壮汉端坐在方桌前,呼呼喝喝地喝着酒,时不时还在路过的侍女屁股上摸上一把。 用小刀切了一块有些发霉发臭的奶酪,冯森跟在狄奥多里克的身后,开始与这些大大小小贵族们的交游,不得不说,在这个时代,赛里斯就是神秘和富饶的代名词,贵族们几乎要里三层外三层地把他围在中央。 这可是赛里斯人,活的! 当然,其中还有不少看中了冯森的荣誉或武力想借此扬名的,不过他们连随同的护卫孙敬孝都打不过,更别提冯森本人了。 夜幕降临,篝火摇动,不莱梅门前的宴会热闹非凡,温暖而柔和的灯火照耀着中央的大桌,桌上摆满了精美的美食和酒水,宫廷贵族们穿着在冯森眼中稀奇古怪的礼服,在祝酒声中,应声而起,各自举杯。 羊肉和奶酪的香气越发浓烈,法兰克名菜烤乳猪也随着开炉出现在方桌上,葡萄酒与麦芽酒的香气简直让一些贵族们口水都流出来了,但没有人敢开饭,他们都在等待着一个重要的人物。 那就是国王查理。 就在肚子的咕咕声此起彼伏的时候,查理终于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他披着蓝色的长袍,内里套了一件法兰克式的麻布长衣,面带笑容,容光焕发。 第一百九十一章 碧玉之龙,开启! 在大厅的最前端,大门打开,在寒风中,查理出现在了众人的视野中。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寒风的原因,查理的面庞微微呈现出了一种醉酒般的红色,他握着权杖,脚步如风,从大门一路走向了大厅后端的十字架与祭坛。 脚步所过之处,所有的臣民和贵族都自发地鞠躬抚胸,将崇敬和恭顺的目光投向这位无敌的帝王。 在众人的瞩目和簇拥下,查理来到大厅后端的巨大十字架下,他头上的王冠镶嵌着巨大的红宝石,黄金白银镶嵌,几乎能眩晕人的双眼。 "诸位,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们,我以法兰克国王的名义,宣布,从今日起,萨克森已然再一次纳入了法兰克的版图,同样也进入了天父教的世界中!天父保佑!"声音激昂,查理站立在祭坛前,高高举起手中的权杖。 "啪、啪、啪......"一阵鼓掌声响彻天际,这是属于贵族们和领主们的掌声。 查理抬起头来,目光在周围扫视了一圈,他的目光落在了大厅一角正和狄奥多里克一起站着,穿着法兰克服饰的冯森身上,他的脸上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上前来,来自赛里斯人的安东尼·冯森,到我的身边来。" 听到查理的召唤,冯森连忙快步走了过去,在众人羡慕的注视和掌声中,站在了查理的面前。 带着感慨,查理抓住了冯森的手腕,仔细地看了看他的脸才轻声道:“你是多么地年轻,而我已经快要老了。” "殿下万岁。"冯森赶忙回复道,但换来却是查理的惊诧。 “谁能活到一万岁呢?”查理哈哈笑了几声,随后便道,“不过,我得感谢你祝词。” “殿下,这件事,我们可以回头再说。”冯森压低了声音,“是有关于圣杯的,但咱们可以等宴会结束再说。” 查理的眉头抽动了一下,却没说什么,而是面向所有的贵族:“看看,看看他,这位由天父赐予我的勇士,他从遥远的赛里斯而来,为我们带来了萨克森的胜利和赛里斯的智慧,这难道不是天父对我们伟大事业的支持吗? 而这位英勇的赛里斯人,他打败了维杜金德、乌达和西格弗雷德,击溃了维京人的海盗,保护了王国的臣民,立下多么英勇多么无畏的功绩!” “很惭愧,只做出了一点小小的贡献。”冯森回复道。 “不要谦虚,如果这算小的话,那叫哈德拉德公爵情何以堪啊?啊?哈哈哈!”查理活泼地大笑着,“我对勇士的态度就是这样——你做出了多大的功绩,我给予你多大的土地!所以,我决定,为汉堡伯爵冯森,授予萨克森公爵之位,并赋予他五年的全权来完全地治理萨克森!” “哗——”在查理的话语结束后,所有人先是一静,随后巨大的议论声都快要盖过查理的宣言了,尤其是那几个原先萨克森的领主们,脸色的变化都快赶上万花筒。 耳边嘈杂的声音,查理仿佛没听到一般,这是冯森应该承受的,假如他连这些都处理不好,那他肯定就不是天父赠与他的又一个使者,说不定只是来送剑的。 “安东尼,接受册封。” 在几个教士的安排下,冯森单膝下跪,低着头看向地面,正对着查理。 查理从一旁的教士手中接过了树枝与一壶圣水,用树枝蘸了蘸圣水:“安东尼·冯森,我,法兰克之王,天父世界的首领……册封你为萨克森公爵,你的领地将从易北河一直延续到帕德博恩的西侧……” 半跪在地上,冯森耳朵里满是查理的诵读声与身后的议论声,然而此刻冯森却顾不了许多,当查理喊出“接受册封”时,克劳塞维茨引擎中不断闪光的提示,让他都快要忽视了查理说的话。 在他人以为冯森低着头正在严肃地听从册封宣誓的时候,在别人看不到的视角,冯森早已打开了克劳塞维茨引擎,点开了最上方的那个提示。 【完成成就:萨克森战争】 【要求:作为战争主导者之一加入萨克森战争并达到五成以上的战争贡献度。】 【奖励:每位靖难军士卒随机从家乡召唤零到三名家眷。】 歪日,这一上来就是一个重量级啊,冯森的眼睛都要放光了,经过一年多不间断的战争,唐军士卒们心中的思乡之情一直是他相当烦恼的一个问题。 最明显的表现是,唐军士卒虽然表面不说什么,但少有与当地人深交,甚至有些人对冯森赐下的土地都不太上心,毕竟这不是自己家嘛。 这种不怕摔破瓶瓶罐罐的态度固然好,但也同样导致了一系列问题,比如士卒们很少把当地人当人看,也没什么归属感,积压的矛盾其实不浅,而这个成就的奖励却是正好能解决这个问题。 毕竟家人所在,就是故乡。 【完成成就:公爵征服】 【要求:获得一块法理领土上的公爵头衔】 【奖励:解锁碧玉之龙机制与相关决议。】 【碧玉之龙:开启丝绸之路机制与天朝状态机制,解锁相关决议】 终于,辛辛苦苦不顾发展,打了一年多的仗,就是为了这一哆嗦,这碧玉之龙到底是什么,终于能揭开面纱了。 要不是在查理当面,冯森都要摩拳擦掌起来。 【碧玉之龙决议解锁】 【丝绸之路解锁】 【天朝状态解锁】 一连串弹出的提示简直要晃花了冯森的眼睛,等提示稍停,他才赶忙一一点开查看。 【碧玉之龙效果:从现在起,你可以获得大唐天朝的信息,并开始朝贡,每一次朝贡消耗300皇恩,可以随机获得以下结果。第一项,招募600人的大唐难民。第二项,招募100人的大唐士兵。第三项,获得一件来自天朝的宝物。】 【当天朝状态处于太平盛世时,招募数量减半,可能能获得两件天朝宝物,当天朝状态处于国局动荡时,招募数量翻倍,但可能无法获得天朝宝物。】 600汉人人口!甚至两队大唐士兵(唐军一队50人)!一边从查理手中接过代表领地的泥土和树枝,冯森一边在心里都要呐喊出声!就是这个宝物选项有点鸡肋了。 只是这个皇恩和天朝状态又是什么?想到这,冯森赶紧继续点开了【天朝状态】。 【天朝状态效果:天朝将存在三种状态——太平盛世,政通人和,国局动荡。 【当天朝处于太平盛世时,在丝绸之路中获得的收益最多,当天朝处于政通人和时,在丝绸之路中获得的收益一般,当天朝处于国局动荡时,丝绸之路中获得的收益最小。】 【当前天朝状态:国局动荡。】 冯森的脸色有些发黑,求求你,挣点气啊李适,要你年年国局动荡,我还玩个屁的了,不过【丝绸之路】又是个什么玩意儿啊? 【丝绸之路效果:可以修建商栈,当商路与丝绸之路相连时,每天+1皇恩,当主导商路贸易时,解锁丝绸之路市场。】 看到这里,冯森算是把整个【碧玉之龙】的“dlc”给弄明白了,就是一年抽一次奖呗,要开始拼脸了是吧?只是,萨克森距离丝绸之路十万八千里,等冯森的商路延伸到那里,得等到猴年马月去了啊? 说到底还是一个看得见吃不着的大饼,关闭这些提示,冯森的心神刚刚安定,却又看见了右上角资源栏的变化,多出了一个新资源皇恩,而它的数值居然是——491。 这491点皇恩是从哪儿来的?冯森有些惊喜,但很快,他就明白了原因,当年自己还当过一段时间的靖难军节度使呢,估计是那个时候获得的皇恩。 口中念着向查理的宣誓效忠,冯森的脑中和眼前全是皇恩与抽奖,那到底要不要试试呢?纠结了半秒后,冯森下了决定,算了,死活就是一下,抽了! 在冯森点下决议的那一瞬间,451的皇恩瞬间只剩151,怀中期待的心情,最终的“抽奖”结果也出现在他的眼前。 第一百九十二章 到底抽到了什么呢? 地牢内的空气阴冷而潮湿,冯森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细腻的砂石在脚下滑走的沙沙声。一路走来,石墙上布满了绿色的青苔,仿佛散发出诡异的光芒。 走了不久,冯森便来到了一处地牢的牢房前,这座牢房与别处阴森寒冷的牢房不同,不仅有着一道小小的窗户能够让外面的光线射入,其中不仅干净整洁,摆着一个热腾腾的火炉,甚至还有两个守卫和一个侍女随同在一旁。 牢房中,点着一根名贵的蜂蜡蜡烛,如豆的橘色光芒照在努力地在羊皮纸上书写文字的少年身上,将他的身影照得如此高大。 "好久不见啊,丕平殿下。" 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丕平抬头看去,有些苍白的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此时的丕平双眸通红,眼眶周围泛着淡淡的青紫色,显然是没有睡好。 他看着眼前的冯森,迅速地走了过去,站在了栅栏边,脸上露出了激动和愧疚之情:"怎么样?父亲为难你了吗?" "没有。”冯森摇摇头,将火把递给一旁的侍卫,也不顾地面的潮湿与肮脏,扒拉了几束杂草便盘腿做了下去,“我只是来看看你。” “今天是平安夜,圣诞宴会结束了吗?”丕平抬头看向了上方。 “还没呢。”冯森掸了掸身上的酒气和草叶,“查理殿下今天心情不错,甚至喝了两杯葡萄酒,你知道殿下的,他可是不太喜欢喝酒的。” “因为酒会浪费粮食,而且喝酒的人往往容易堕落,罗马正证明了这一点。”丕平无奈地笑道,“然而,意大利的贵族们依旧葡萄园照开不误,酒照卖不误。” “不说这个,今天是圣诞,仅仅只有你一个人实在太孤单,所以我给你带来一份圣诞礼物。”冯森将一本小册子递给了丕平,“这本书,叫做《司马法》,记载了赛里斯战国时的兵法,真慧大师花了好几天的时间,从中摘录出了精华,我修改补录了一些我自己的笔记和看法。 这虽然是几百年以前的兵法,但那个时候正是如同你们现在分封的样子,所以我觉得还是挺合适的,你不是要学习万人敌吗?喏,这就是了。” 丕平连忙接过小册子,匆匆翻了几页,忍不住道:“这实在是太感谢你了,这样的书籍是无价之宝。” “后续我会举行一次大翻译运动。”冯森眼中带着笑意与野心,“到时候,我会组织一批教士,将这些赛里斯书籍,一一地翻译成拉丁文。” 就在丕平翻阅小册子的时候,冯森又从身后掏出了查理的册封状与土地证明,递给了丕平,“看看这是什么。” 疑惑地接过了那几张羊皮纸,丕平也坐到了地上,他翻动着这些拉丁文写成的册封状,脸上的神情很快便激动起来:“父亲将封为了萨克森公爵,赋予了你全权还准备取消《萨克森法令》?” “是的,原本殿下想要今天就宣布撤销法令。”冯森抚摸着葡萄酒的酒瓶,笑道,“但我建议由你来宣布,毕竟那天,相对于我的话,你的保证才是决定性的,而你也需要这次机会,来让贵族们认识一下你,一个崭新的你。” “好啊,太好了。”丕平激动地抚摸着那道册封状,但随即,他又有些落寞,“你才比我大两岁啊,就已经取得了我梦寐以求的成就了,相对我,看起来,父亲更加器重你。” “你是他的亲儿子,而我只是他的义子,如果你能取得和我一样的战功,你一定能获得比我更大的赏赐和荣耀,你还有两年的时间。”冯森拿起小刀将软木塞从葡萄酒瓶中撬出,向旁边的守卫示意端来了两个酒杯。 将其中一杯倒满了酒,顺着栅栏间的缝隙递给了丕平后,冯森给自己也倒了一杯:“两年的时间,你不会连赶上我的自信都没有吧?” 看着葡萄酒中倒影中的自己,丕平突然笑了起来:“我会的,我会超越你的。” “不仅仅是超越我,还要超越你的父亲。”举起酒杯,冯森向着头顶上方敬道,“这也是我的目标,敬我们的伟大的国王和父亲查理。” “敬父亲。”丕平吞了一大口葡萄酒,吐出了一口带着白雾的酒气。 “今天我下来之前,和迪奥多尔夫聊了一会儿,那个卷头发的年轻教士。”冯森抿了一口葡萄酒笑道。 “迪奥多尔夫是一个聪明人,他总能猜到父亲的心思,他说什么了?” “他说,这一次的萨克森战争,你同样立下了功劳,阿尔昆主教准备推举你担任巴塞罗那边疆区的总督。”冯森轻轻转动着酒杯。 “真的吗?”丕平惊喜地问道,“我一个人当巴塞罗那总督?” “不,你会像你同名的弟弟一样,得到一位教士监护人,不过我们现在暂时还不知道他是谁。”冯森放下酒杯,脸色严肃起来,“但我想要你知道,伊比利亚的局势难得很,不比萨克森战争简单,甚至更加困难,正因为如此,这会带来更大荣耀和功勋。你想好怎么做了吗?” 丕平张了张嘴巴,在沉默了一会儿后:“我会向父亲提出要求我的翼骑兵们跟随我,此外,冯,我同样需要你的帮助,你手下有可用的人才吗?” “要是有的话,我会是这个吊样?天天处理一大堆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个问题,你该去问问阿尔昆,是他推举的你,他会给你帮助。” 冯森又抿了一口葡萄酒,“但是,我可以给你提个醒,你可以找到教宗牵头出钱,以贵族们的次子为主体,组建一支专门对付刺猬猫教徒的军队。” 在思考了一会儿后,丕平一拍脑袋:“我明白了,天父教世界面临刺猬猫教徒大军的挤压,在压力下,他肯定会用尽一切的力量来阻止刺猬猫教的扩张。 这笔钱不会多,但总比没有好,而用这笔钱,我可以购买武器和装备,至于那些贵族次子私生子,就以伊比利亚的土地来激励他们。” “聪明。”冯森拍了一下手掌,“巴塞罗那边疆区一共有十三位边疆领主,我给你法子,你需要找到一个共同点,是你和其中大部分都具有的,利用这个共同点,把大部分的力量拉到你这边来,挑动矛盾,打败剩下的那些。 然后继续在原先和你同一阵营的人中,找共同点,然后打败更少的那一边,不断反复直到你掌握了所有力量,为此,你需要了解他们。 所以那些伊比利亚本土的天父教徒和天父教王国,是你必须要拉拢的对象,这些西哥特人差不多算是你们的亲戚,加上还是同宗,这一点应该不难。至于怎么拉拢,之后该如何?就得你自己去博弈和领悟了。” 在沉重地思考了好久后,丕平缓缓吐出一口气:“谢谢你,冯。” “这是我应该做的。”冯森再一次举起了酒杯,“敬友谊。” “敬友谊。” 就在冯森和丕平一同豪饮时,一连串轻轻的脚步声在地牢中回荡开,在火光中,阿多尔穿着一身雪白的兔绒袍子,端着一大盘摞在一起的热气腾腾的牛排,吭哧吭哧地移动着:“大哥,我来给你送饭了,这块牛排是我从父亲的桌子上拿的,肯定是最……” 阿多尔话说一半,便停住了嘴,她沉默着将装牛排的盘子放到了地上,然后机械地转过身,一步一步往外走去。 “阿多尔……”冯森伸出手,刚喊了一声,但这仿佛激到了阿多尔一般,她如同一只受惊了的小兔子,一蹦一跳地逃窜而去。 丕平幸灾乐祸地从栅栏间抓起一块牛排:“看来我们的萨克森公爵大人也不是对所有事都在行啊。” 冯森郁闷地站在原地,没好气地回道:“那你有什么建议吗?” 咬着牛排,丕平含糊不清地回道:“反正不会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第一百九十三章 萨克森,我来了! 寒风夹杂着宴会的暖风吹过了这片小小的花坛,在冬天里,所有的花都凋谢了,就算还有两片绿叶,也在不间断地战火中消失殆尽了。 踩着落叶,冯森拐过了一个墙角,果然,在花坛边,一抹鲜亮的白色正静静盛开在花坛的边上。 阿多尔穿着一身白色的兔绒的衣服,搬了一个小马扎坐在了花坛前,在这片黑色的阴暗世界中,她白色的身影就仿佛荒原上的一个雪精灵。 平日里最活泼开朗的眼睛里,此刻布满了忧愁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她弓着背,手肘搭在膝盖上,两手成花瓣型,托着稚嫩而带着点点婴儿肥的小脸,白金色的发丝随着天地间呼啸的风而上下摆动。 “阿多尔。” 白色的雪精灵先是浑身一颤,接着她仿佛掩耳盗铃般戴上了兜帽,仿佛没有听见冯森在和她说话,但是她脚下不断摩擦地面的红色鹿皮靴子却还是暴露了她的内心。 “阿多尔,我来给你送圣诞礼物了。”拿着一个小盒子,笑嘻嘻地走到了阿多尔的身边,掸了掸地上的土,冯森便直接坐下。 阿多尔坐在小马扎上,冯森坐在地上,两人的视线正好能交汇,但阿多尔还是赌气一般把头撇向了一边。 “好了,别生气了,我知道那个场面有点辣眼睛,但也没必要一直躲着我吧,我没犯多大的错,只是没有把门锁好罢了,但你也不要害怕,人人都会有这种时候……” “我见过。” “啊?”冯森冒出了一脑门的问号。 “我说我见过。”阿多尔嘟着嘴道,“父亲和母亲从来不避着我,我很小的时候就见过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不愧是你啊,查理曼。冯森的脑门上冒出了几滴冷汗:“那你为什么要躲着我?” 阿多尔稚嫩的声音有些低沉:“因为我恨查理也恨我自己,我怎么没有早生十年,哪怕五年,这样你就不会一直拿我当小孩子对待了。” 冯森忍不住笑了起来:“难道你不是小孩子吗?阿多尔,大家都会有这个时候,都自认为自己长大了,认识了很多的东西,以为自己懂得了感情,但实际上,那都是错觉。” 阿多尔微微侧过身,正面面对着冯森,冯森从没见过这样的阿多尔,她的眼睛里闪着奇异的光,脸上哀愁的表情和口中沉重无奈的语气又仿佛大人。 “父亲有很多女儿,他之所以最喜欢我,不是因为我最可爱,而是因为我最聪明。 我知道他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什么时候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看似人人都喜欢我,人人都娇纵我,但这建立在我从不娇纵我自己的基础上。 他们希望我变成什么样,我就可以变成什么样,父亲喜欢一个活泼的笨笨的天真的无忧无虑的孩子,所以我可以是这样,我甚至真的把我自己变成了这样。 贵族们希望我能够端庄,能够优雅,能够安分守纪地虔诚敬奉天父,而我也做到了在别的贵族面前优雅而端庄。但就算如此,我也可能永远嫁不出去,因为父亲不可能让女婿分走继承权。 如果不出意外,我会永远这样下去,直到父亲死亡,但那时,我估计也老了。 我唯有在母亲面前能娇纵自己,母亲的庄园是我唯一能喘息的地方。在此之外,我唯一在父亲面前娇纵的一次,就是偷偷藏在马车后面来找你。” 冯森向来对自己的认识都是很清晰的,喜欢什么人,讨厌什么人,他自己都能一清二楚地明白,并且能讲出原因。 他对阿多尔是什么感情呢?感情是有的,但他坚信那绝不是爱。 但这个时候,望着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花丛前的阿多尔,他迷茫了,对于阿多尔是什么感情,冯森曾经自以为心里很清楚——他两世为人,心理年龄都快四十了,而阿多尔还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女孩。 就像吉塞拉,丰满修女,萨克森公主,suki。阿尔沃,矫健野马,丹麦公主,suki。而阿多尔呢?该怎么对待她呢?冯森反而不确定了,兄妹之情吗?还是朋友呢?甚至是父女之情?冯森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情感来安排她。 十一岁的小女孩所谓的“喜欢”,很有可能只是少女情窦初开时的幻梦罢了,等她长大了自然会好的,这就是冯森的想法。 可是,阿多尔的话却让他有些陌生,这到底是阿多尔中二爆发在饰演一个幻想角色,还是她真的是一个聪明得无以复加的天才少女呢? “我知道你在疑惑什么。” 猛地抬起了头,冯森抬头四望,接着双眼忍不住看向了阿多尔,他刚刚明明听到了一个女声用流利的汉语轻声地说出了这句话。 冯森差点以为是幻觉。 吞了一口口水,冯森试探性地问了一句:“奇变偶不变?” “什么?”阿多尔平日那副娇憨的样子又显现了出来,“什么只因?” “没什么,没什么。”冯森皱起了眉,他狐疑地看了眼阿多尔,又狐疑地看了一圈四周,才重新安坐,估计是幻觉吧。 从之前那种奇怪的感情中恢复过来,冯森仔细地注视着阿多尔脸上的表情,很快便从她看似严肃的眼神中,发现了一丝忍不住的自得和欣喜。 “原来你从来不娇纵自己……那你和沃拉德偷偷打猎那次是怎么回事?” 严肃的神情立刻停止,阿多尔张大了嘴巴,眼睛斜向上方,嗫嗫地道:“那次那次……” 在冯森调侃的目光中,阿多尔气急了一般娇嗔道:“好了好了,这些都是母亲教我的,满意了吧?你个大银魔!吉塞拉嬷嬷是修女,我可喜欢她了,现在好了,吉塞拉和我只能做情敌了。” “小丫头片子,差点连我都骗进去了。”冯森不由得有些好笑,刚刚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就相信了阿多尔的话,以为她真是隐藏至深的天才少女了,“我和你只是兄妹之情,不可能喜欢你的。” “我这么好看,以后肯定比吉塞拉嬷嬷还有那个,那个阿尔沃漂亮一百倍!”阿多尔叉着腰,娇声娇气地说道。 “等以后再说吧。”冯森伸手揉了揉阿多尔的脑袋,“你今后准备去哪儿,还是跟着你的父亲到处跑吗?” 阿多尔一下子推开了冯森的手,后退了两步,捂着脑袋,一副抱头防御的样子:“我要去亚琛了啦,都是你害的,要不是你受伤,我就不用去找你,不去找你,我就不会被父亲勒令回亚琛的宫廷了。” 讲到这,阿多尔的眼神忽然闪烁了一下:“所以,以后别受伤了,知道了吗?” “萨克森这么乱,哪有不受伤的道理,最多是少受伤。”冯森将手中的盒子递给了阿多尔,“喏,这是圣诞节礼物,也是我的赔礼,专门为你准备的。” “真的吗?”阿多尔从盒子中拿出了一件唐式的齐胸衣裙,而很明显,这衣服和阿多尔的身形相比,大了不止一号,“专门,为我准备的。” 讪讪地笑了笑,冯森介绍道:“等你长大了再穿嘛,这可是来自大唐的宝物,非常滴珍贵,叫做【缕金百蝶穿花裙】,没法定制的。” 阿多尔眼珠子在眼眶中转了一圈,她向冯森招了招手:“冯,你过来,我有事跟你说。” 在冯森靠近的一刹那,阿多尔猛地捧住了他的脸,在他的嘴上小鸡啄米般亲了一下,还没等冯森说什么,她的脸反倒飞速地红了起来。 扭过头,阿多尔端起地上的盒子,一溜烟地沿着墙角离开了,而她风铃般清脆可人的声音还在空中摇荡:“等我能穿上这件衣服的时候,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 看着那个灵动的身影远去,冯森摸了摸嘴唇,百感交集,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枚金币,这是阿多尔当年在韦尔登送给他的金币,他一直随身戴在身上。 远方,半轮残月悬挂在夜色中,抬头,是风卷云涌的天空,很快,他就要启程,回到汉堡,而萨克森公爵,还只是起点罢了。 冯森忍不住长啸了一声,激起了无数的乌鸦与鸟雀: “萨克森,我来了!” 第一卷卷末总结 1.问题 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但我这确实是我第一本写上架的书,以前写过,但大多是玩票性质,签个约写不到十万字就太监了,而这一次确实是认真对待,就像我在上架时说的那样,一定要写到一百五十万字以上,踏踏实实的完本。 虽然在学业和码字之间做平衡确实很难,中间还不得已断更了两回,迟到了多次,但值得庆幸的是,我战胜了懒癌,坚持住了没有太监,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不过光坚持是没有用的,但我向来认为,光码字是不能提升水平的,在码完字后,必须要有思考,才能有进步,而卷末总结就是拿来干这个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所以,在写完这一卷的最后一章后,我用剩下的时间写了这篇卷末总结,写完看了一下,也有三千字,大家伙就当我双更了吧。 (由于要发免费章节,所以得先发一个低于1000字的,大家看到的可能只有1.问题,刷新一下章节就能看到全篇) 2.总结 正如这一卷标题所写伯爵野望,这一卷的目标是主角由一群乱兵,成为伯爵,然后在卷末成为公爵的故事,非常简单的单线剧情,以目前的进度来看,这个目标完成的不错,但依旧存在着不少问题。 下面开始技术总结。 第一,定位不清晰,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一开始我是没有概念的,脑子中只有一个大概的唐人军阀来到法兰克大展拳脚的故事,并以此写了一个粗陋的大纲,但这不是定位的标准,定位的标准是目标群体是什么? 我的定位一直不清晰,这一点我一直在摇摆,到底是要写严肃向走精品?还是爽文向走娱乐?这两者吸引的不同群体的读者,其重要程度堪比宝可梦选御三家,但可惜的是,我哪个都妹选,自己去野外抓了一个屎壳郎。 中期我一度想要彻底爽文化,比如给了靖难军士卒们【健朗】等特质,然后一千赛里斯超人飞檐走壁,杀穿欧洲。 但那样太皇汉过头了,我自己也有点接受不了,而且这篇文一开始就定下了相对写实的基调,定下了这种偏写实的风格,贸然改变风格,估计一大批读者要流失,所以只能尴尬地写下去。 就是我想上去写精品,我能力又跟不上来,想写爽文,我又绷不下去,所以这个是最尴尬,没办法,卡在这里了。 基调的错误是无法改正的,这是战略失误,除非我对前面的文章大修,否则我只能保持这种上不去下不来的状态继续写。这一点可以在下本书改进。 第二,结构混乱。主角到底要经历什么?主角的目标是什么?他是怎么一步步种田建设而发展的?这个是种田文的核心爽点,换句话说,是收集和养成。我知道我文中是有的,但是不得不说,它是不明显的。警告:接下来的部分会涉及到爽点解构和剧透,有点膈应人,在意勿看。 【警告警告】 养成和收集,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在种田文中,养成卖点主要在建设领地(发展自己已有的基建、人才、思想),收集卖点主要在扩张领地(抢夺别人的基建、人才和财富)。 问题来了,爽在哪儿呢? 人们收集卡片的时候,最开心的有两个时刻:一、获得新/关键卡片。二,凑齐了一套/羁绊。 所以必须要让读者在一开始就意识到凑齐了七颗龙珠是能召唤神龙的,但是我却没有这么做,只是单纯让主角没有理由地去开荒开发农田和牧场,这个期间一点期待感都没有。 真要改,应该是主角规划未来发展路线,发现土地潜力,然后预估未来能开多少荒地,获得多少收益,但是,面临了一二三四五这些问题,然后五个问题一个一个一个地解决或者齐头并进地解决,然后在最后种田成功,获得收益。 具象化来说,就是五个任务,完成任务一,获得碎片一,碎片一带来收益XXX(也可以没有),然后任务二,获得碎片二,集齐了五个碎片,合成!要的就是合成这一瞬间的快感。 而将这个过程写的有趣和合理,就是我接下来这一章的目标。 【警告结束】 第三,人物不鲜活。这同样源自于设定的问题。 你们查理的印象是什么?铁血君王,热血豪迈但却不失残忍智谋,是一个矛盾的形象,这是我的设定的目标,但真正能体现出来的,其实并不明显,反而有点反复无常。 然而查理、真慧已经是塑造的相对突显的人物了。想想王司马,在一开始,他是一个懦弱落魄文人的形象,所以他有怯懦地看着张世成与韩士忠打架的一幕(第三章),明显是一个底层人物,但到后来,就又变成了一个镇静的智慧的出身太原王氏的世族子弟了。 而张世成呢?没什么性格?韩士忠呢?还是没什么性格,就是两个普通的武将,读者对他们甚至一无所知,我只能通过章末ps来找补,丰富形象,在一开始,这其实是无奈之举。(不过后来效果很好,决定扩大化) 最重要的是,冯森的个性设定,他在一开始就已经是一个成熟的人物了,冷血实用主义的藩镇军头,虽然带着一点现代世界的温情,但他本质上已经被同时代的武人们同化了。 换句话说,他的成长潜力已经到达极限了,别人的目标就是他的起点,这往哪走去?人物要鲜活,一定要有变化,从懦弱的人变成坚强的人,从胆小的人变成勇敢的人,在这期间付出的代价和牺牲,经历的过程,才是让他们如同真人的关键。 但冯森没有这个过程,他就像一台绝对理性的机器,既坚强又成熟,是一个经过了成长的性格,很难改变。 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解决思路:从古至今成大事者,虽然是脚踏实地的实用现实主义,但却也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换句话说,枭雄顶多成曹操,英雄才能当李世民和朱元璋。而第二卷的目标,就是让主角从枭雄变成英雄。 希望这是正确的,也希望我能完成吧。 大的问题就这些了,当然还有不少细枝末节的问题,比如文笔(大量地使用无意义的助词:突然,又,也,而,便。画面感单调等。),还用梗的化用有时很生硬,行文干燥不够有趣,考证不够合理,一堆错字和病句,大的世界观没有展开导致读者对中世纪世界理解不足等。 限于篇幅问题,我就不多谈了。各位在书评区的意见我都会看,当然,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我不可能全部照你说的来写,但你们发的书评和评论我基本都一一地看了,我会批判性地抄,咳嗯……吸收的。 (关于刺猬猫神教的那些间贴我看到了,我会尝试想出一个不出戏的代称的,比如内个教派或者蒜泥食叶考拉之类的) 3.展望 在接下来的一章,是主角大展拳脚的一卷,按照计划,主角将迎来一阵和平发展期,然后依旧是通过战争与扩张,这一卷会持续十年左右,以阿瓦尔战役的结束为终点,主角成为国王,然后以另一个大事件为起点。 这一卷我估计要七八十万字左右,这个时候的主角就已经要登上中世纪这个大的历史舞台,搅动欧陆的风云了,希望我能写好吧。 然后,这本书差不多写了四个多月,是九月末上的架,我记得上架时的均订是三百,当时我就犹豫要不要切,但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地写下去了,到十二月的时候,均订大概在一千。 和那些动辄万订的大佬相比,这一千均订对我来说很惊喜,我还以为要三百均订写到完结了,感谢各位的看好与支持,也感谢萳兮姐的帮助,给了我很多推荐,让我吸引了不少读者。 看着均订一点点上涨,就像是玩游戏的时候,看着某件事情的进度条前进一般,很有快感,感谢大家的支持,虽然存在着先天性的问题,但我不会摆烂,会尽量地去写好,写完的。 在接下来的这一卷完结的时候,我的目标均订是达到两千,希望我能够做到吧,冲冲冲! ps:妹想到吧,总结也有ps,这个ps是if线,算是我的废案,其实其中有不少是比现在这个还好的(因为是在写到后面时发现问题时才想到的),大家图一乐吧。 if线之柔然也是汉,冯森与靖难军来到阿瓦尔,成为了阿瓦尔王国的一份子,抵御法兰克王国的入侵,平法镇拜封建化。 if线之最佳方案,冯森参与792阿瓦尔之战,随后成为维也纳伯爵,靠着波西米亚铁矿与东帝国贸易线发家。 if线之赛里斯超人,冯森带着一千赛里斯基因原体一路砍翻了所有伯爵与敌人,杀入罗马夺了鸟位,逼迫教宗改信儒教,他年若得报恩仇,血染台伯河口。 if线之放开那些女巫,冯森与靖难军与萨克森女巫联姻大婚,双方结合后,女巫发现自己觉醒了超能力,但需要靖难军士卒们补魔,大家一起抵御法兰克入侵。 if线之我才是罗马,冯森和靖难军穿越到安纳托利亚,抵御阿拉伯人的进攻,最后政变夺了伊琳娜的鸟位。 这些if线,在完结的时候,可能会作为番外写一写,喜欢看哪个就在哪个后面留言即可,我会选一或两个来写番外的。 ★ 公爵征服 ★ 第一百九十四章 回家了 当冯森的军队从帕德博恩沿着威悉河返回时,已经是784年的一月末了,阴冷的寒气已然渐渐远离,而晴天也随着冯森的进军而逐渐越来越多起来。 在阿尔斯特河的河口,真慧带着陈崇义等一干臣民小吏,站在渡口边微笑着等待大军的凯旋,而等待子弟兵们回归的家属们同样等在渡口边望眼欲穿。 骑在马上,沿着码头的木板小路,冯森下了船,他抬起头看着这个繁忙的港口,几朵白色的小花正在石缝间随风飘荡,几座古色古香的硬山顶中原式的房屋沿着港口附近拔地而起,沿河的柳树随风起舞,在不远处,还有几座偌大的仓库还在修建中。 有一个瞬间,冯森差点以为他回到了大唐,如果没有那些金发碧眼身穿兽皮的人的话。 在帕德博恩泡温泉固然爽,但还是不如自己的这间小狗窝啊,冯森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终于,我回来了。 一个月前,圣诞节后,冯森并没有立刻回到汉堡,而是根据查理的命令再次出发。 在不莱梅,冯森将士卒分为两波,一波带着五千多撒克逊战俘返回汉堡,冯森没有那么多的军粮,而且剩下的伤兵也需要诊治。 剩下的一波两三千人,则跟在冯森身边。 陪着查理,冯森的军队逛遍了大半个西伐利亚,在刷脸的同时,也在四处剿平剩余小股叛军。 最终,冯森和查理在帕德博恩驻军,泡了小半个月的温泉后,终于得到了萨克森战争的最终结果: 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承认失败,在允许天父教传教的同时,将包括基尔在内,日德兰半岛南部的大片领土割给了阿尔沃,并承认阿尔沃的领主地位,同时赔偿价值两万索里达的毛皮、奴隶、粮食、铁矿和金银——给查理。 冯森一毛钱都拿不到。 狄奥多里克伯爵在这一战中鸡犬升天,因为平叛有功,被封为图卢兹伯爵,根据设想的一样,丕平则被封为巴塞罗那总督,带着三百个翼骑兵,准备前往意大利面见教宗,痛陈利害。 哈德拉德公爵就倒霉了,不仅被查理喷得狗血淋头,还被勒令将公爵之位提前传给他的儿子,自己仅仅领了一个伯爵的爵位。 维杜金德的两条腿断了,在接受了查理的剃度后皈依了天父教,现在被关到了帕德博恩的一个修道院中,好吃好喝地被软禁着。 弗里斯兰叛军被阿斯托尔福绕后偷吸,被围困后彻底投降,布博之子艾拉德逃亡爱尔兰不知踪迹。 而欧波里特的战事也结束了,在查理的威逼下,抢了个痛快的维莱蒂人爽快地宣布:退出欧波里特。 欧波里特王室最后的男性血脉,拉科尔上台成为了国王,但是他才五岁,所以还是由公主柳德米拉和大臣齐诺瓦茨共同摄政,不过由于之前的战事,欧波里特内部已经分裂成了好几块,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威势和富裕。 深深吸了一口带着霉味的空气,冯森露出了笑容:“汉堡,我回来了。” 在侍卫与官吏的簇拥下,冯森的大军从新修建的夯土路向前进发,道路的两边围满了士兵的家属和看热闹的乡民与商人。 经过了连番的战斗与长久的行军,在场的士卒们都焕然一新,他们的队列也许不那么整齐,但肃杀之气已经远超出发前的乱糟糟的军阵了。 在路边的篱笆旁,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扒着篱笆向道路中看去,一个胖乎乎的小子在爷爷老汉斯的带领,两手扶着篱笆,看着眼前一个个挺拔的穿着铁甲拿着长矛的武士走过,眼睛都快瞪成了圆形。 在队伍的最前方,三五个吟游诗人一边伴随着锣声和鼓声,一边用美妙的歌喉大声传唱着靖难军的功绩。 来到了汉堡城的城门前,之前的撒克逊战俘们正卖力地修建着汉堡城的外城墙,看到了冯森,他们也露出了崇敬的神情。 到了修建到一半的城门口,冯森一挥手,在一阵旗语和号角声后,所有士卒都停下了动作,而那些歌唱声与金属摩擦声也随之停止。 阳光下,闪着银光的头盔形成了一条银色的长路,而在长路的尽头,冯森转过了身,他看着这群劳累而精神的士卒,脸上露出了笑容。 “诸君,战争结束了,你们可以回家了。”冯森摘下了脑袋上的头盔,“诸位去军营交付兵甲后,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后,把衣服和身子都洗一洗拾掇拾掇,三天后,我会在老地方举行一次封赏大会,可不要忘了。” “喏!”士卒们脸上带着喜悦和疲惫的神情,大声齐呼道。 告别了士卒那几个校官,冯森带着几个随从和护卫自己一个人向着府邸走去,这两个多月来,他一直在外征战,不知道此时的汉堡城都建设的如何了。 走在汉堡城的水泥大道上,冯森多少有些感慨,这可是一条可以容纳四驾马车同时驰骋的大道,在他离去的这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汉堡城最主要的基建工作就是建设了这条城中大道。 这条大路的两边可以明显地看到新修的小院,这些小院带着明显的撒克逊式木屋木板木条加铁钉的特征,但由于瓦顶的便利与防水性,大多都铺了一层瓦片,在屋檐上还有各式当地神话里的怪兽。 这些小院大多是那些从吕讷迁来的当地小贵族和祭司的建设的,他们基本都被强制改信了天父教,不过冯森并没有太过苛刻,依旧允许他们以“习俗”的名义在野外进行他们的宗教仪式和活动。 这些大小贵族将会在未来构成汉堡的市民阶层,他们有钱不少人还有文化,甚至冯森听真慧说,已经有聪明人在到处询问有什么路子能进入汉堡小学堂了,其中有不少机灵的小贵族甚至都开始跟在小吏后面当学徒了。 不得不说,这些下级贵族危险归危险,好用也是真好用。 继续再向前走,冯森便又见到了之前牙兵居住的忠勇坊,而在忠勇坊的另一边,又一间民坊正在建设中,这里将会是那些高级旗人的居住地,真慧将其命名为忠信坊。 这里的房屋就大多是唐式的了,出檐深远的歇山顶,挂在瓦当上的青铜风铃,甚至在张世成的小院前还放了两只石狮子,雕刻的还不错……诶,这雕刻的还真是不错啊,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拉住缰绳,冯森扭头对身后的侍从说道:“去,把这两只狮子搬到我府上,我都没摆狮子,他倒摆上了,我看他是分不清大小王了。” 张世成的院子距离冯森不远,从这走到冯府不过七八步的距离,此刻的冯府又在扩建,准备在原先的基础上扩大一倍,而且两边要各自再修一进院子。 到了门前,冯森下马的动作突然停了停,他擦了擦眼睛,眼中的惊喜忍不住流露出来:“珠姨娘?” 一个四十来岁的绿衣大娘站在大门边,她眼角和嘴角都有着淡淡的皱纹,这是冯森父亲的小妾,也是冯森的奶娘,相对于早逝的母亲,这位才像是冯森的母亲。 “大郎总算回家了。”谢珠娘的眼角也闪起了一丝泪光,“大郎快下马吧,我已经给大郎提前烧好了鸡汤了,都是按照大郎以前最爱的口味做的,可香咧。” 虽然早已知道克劳塞维茨引擎能够将家眷从中原招来,但此刻,冯森还是忍不住地有些感动,这才真有了几分回家的感觉。 “嗯,我回家了。” 第一百九十五章 你不准参加八旗! 在冯府中温馨地喝着鸡汤的时候,韩士忠家都快要闹翻天了。 院落中,一个三十来岁的矮个子的妇人眼角带泪,穿着一身素衣,绕着院落中的橡木,追着韩士忠跑。 她面容姣好,气质颇为典雅,连着追着韩士忠跑的姿势都不落礼数。 “你个老不修的!”妇人拿着一根细嫩的食指狠狠地戳着韩士忠的胸口,“啊,这才几年啊?才一年多,我才不在一年多,你就纳了五个小妾,看看,你不是喜欢江南小娘吗?什么时候换口味了,换成胡姬了你?啊? 这是什么?这是……你,你还给她买脂粉?你还给她买脂粉!啊?” “那是草药啊,那是草药。”一边躲着妇人的指头,韩士忠一边满头大汗地向后倒退,“我自己用的。” 妇人将韩士忠逼到了墙角,娇小的手掌死命拍打着韩士忠的臂膀:“还你自己用的,你个大男人用脂粉,跟我在一起就不需要了是吧?” “妹有啊,我真没有,这里风大,我的脸老是开裂,我让康医娘给我弄的药膏。”虽然比自家的婆娘高了一个头,但韩士忠还是只能乖乖地缩在墙角,不敢动弹。 “我真是,我真是……”妇人打着打着反倒自己哭了起来,“我一个县令之女,诗礼传家,书香门第,怎的猪油蒙了心,跟了你这个混账,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听说你和大郎都死了,我都恨不得找根树吊死自己,你倒好,享受起来了。” “夫人,夫人。”韩士忠赶忙躬身道,“这里地方偏远,距离中原有万里之遥,哪儿能通知的到你啊。” “你就不会找个信使骑马来吗?” “那就是骑一年都到不了啊!”韩士忠感觉到妇人打的手累了,赶忙迎上去,把矮个子的妇人搂在了怀里,“我也想你,真的,你看那些胡姬,我都是照着你的样子找的,你看,他们和你多像啊。” “像,像个鬼。”韩周氏白了韩士忠一眼。 韩士忠嘿嘿地笑道:“夫人要是不喜欢,这些小妾我马上都给他们赶走,一个都不留。” “说什么屁话,能摊上你都是苦命人。”韩周氏叹了一口气,“留下来吧,但说好了,家业他们都没份,都得是大郎的。” “你这话说的,本来就没他们的份。”韩士忠讨好般地用峻黑的大手在韩周氏的腰臀处抚摸着,“不如咱们再生一个,有个小子,大郎以后也有个帮衬。” 眼珠子转了转,韩士忠又凑到韩周氏的耳边说道:“老夫最近……” 妇人的脸庞腾的一下就红了,她推了韩士忠一下:“烦人,这还大白天的,说什么呢?我要去看看大郎怎么样了。” “大郎还在农桑司做司丞,得等傍晚才下的了值,不如我们先嘿嘿嘿……” 如同这样的场景在忠勇坊中处处都是,欢声笑语在忠勇坊的上空回荡着,当然也不是都是韩士忠这样的喜剧,还有两年不见,再见时,妻子已经怀胎九月的例子。 不过大多数都是悲喜剧,连着这和煦的阳光都多了几分泪水与笑容的味道。 忠勇坊这边处处是悲喜剧,但好歹大多以喜剧结尾,但包衣旗人们居住的安良坊与法兰克人居住的乐平坊就不一样了,带着荣耀和战利品归来的例子不少,但更多还是只有一袋钱币、一卷地契与一捧骨灰。 老汉斯同样也在等待,他的儿子小汉斯同样跟随着士卒们出征了,虽然他一开始希望小汉斯能够获得荣耀与战利品,但现在他只希望儿子能够回来就好,至于别的,已经不求其他了。 阳光下的小木屋旁围着一圈篱笆,篱笆中是老汉斯养的几只小羊,它们将脑袋架在篱笆上,懒洋洋地望着外面。 而老汉斯木屋的后面则是他们家长条形的土地,黑色的湿泥上几朵蓝色的菊苣静静矗立,还带着几滴晶莹的露珠。 “爷爷,父亲怎么还不回来?” “快了快了。”牵着孙子的手,老汉斯紧张地望着道路的尽头,虽然日耳曼人以战争为荣,但面对亲人的死去,他们也会紧张与悲伤,天底下的感情都一样。 很快,老汉斯便听到了一阵金属摩擦声以及剑鞘与腰带的碰撞声,一头巧克力色的头发出现在道路的尽头。 "小汉斯,你可算是回来了。"老汉斯看着一步一步走来的儿子,忍不住大阔步地上前拥抱住了儿子。 小汉斯也紧紧地抱着父亲:"我回来了。" 父子俩久久相拥,直到一阵冷风吹过来,小汉斯才猛地醒悟了过来,他转过身,晃荡着手中的袋子:“看看这是什么,父亲,这是整整五十索里达的金币,足够买三幅半身甲!在威悉河一战,慷慨的公爵阁下把所有的战利品都分给了我们。” 金币到了眼前,老汉斯精明的大脑立刻再度连接:“好好好,有了这笔钱,咱们家能在添一匹马和几亩田地,到时候再打仗,你就能应募骑兵,啧啧啧,说不好,还能整来一个骑士呢。” “父亲,我也准备和您说这个问题。”小汉斯顺手从地上抱起了小小汉斯,“走,咱们回屋子再说。” 祖孙三人进入了自家的小屋,而小汉斯的母亲也端着一大桶热羊奶走了过来,祖孙三人喜出望外,立刻拿起牛角杯从桶中舀起羊奶来。 在放下了行礼,又喝了一口羊奶,让母亲抱走了小小汉斯,小汉斯才继续坐在桌前,和老汉斯继续谈起了之前的话题。 “父亲,我准备投旗。” “什么?”老汉斯瞪大了眼睛,“你要加入八旗?这是为什么?那可都是只有异教徒都破产农民才回去的地方,咱们可是自由民,还有这么大的田地,凭什么要加入八旗?” 老汉斯的态度实属正常,由于一开始冯森并没有得到多少支持,其他人尤其是法兰克下级贵族与庄园主们对八旗的运作并不看好,能让泥腿子奴隶上位?这八旗军团看着也是不三不四的玩意儿,只有最贫苦的自由民、异教徒和奴隶才会加入。 “父亲,你听我说。”小汉斯无奈地说道,“这一次应募,我是作为义从的身份参战的,所以我只获得了战利品和金钱的赏赐。” “是啊,你又没有马,不是骑兵当然没有土地赏赐,等什么时候,咱们家有了庄园,小小汉斯能够进入城堡给领主大人当几年侍从,再往后,说不定就真能当上骑士了。”老汉斯理所应当地说道,“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但那样太慢了。”小汉斯回应道,“八旗军团的人除了能够得到金钱赏赐外,还能赏赐新垦的土地,可咱们要垦出一块土地来,比他们慢了十倍都不止。 而且入了八旗,还能当府兵,那些府兵可厉害了,人人都是庄园主,而且咱们这条路意外性其实不低,假如小小汉斯不善于战斗呢?假如领主大人眼光不好,没能选中咱们呢?假如我没能立功呢? 甚至还有一种可能,我听到了这个风声,领主大人以后可能会只从八旗军团中提拔骑士和庄园主,义从只能得到钱财,除非加入了八旗。” 老汉斯张了张嘴巴,仍旧倔强地说道:“领主大人是不会做出这种事的。” “谁知道呢?”小汉斯摇了摇头,“我听说八旗中撒克逊旗的人数过多,领主大人准备扩充另外两旗来制衡撒克逊旗,我问过我在军中的上官了,假如我能在封赏大会前投旗,就能在封赏中获得百户之位,这已经近乎等同于是骑士了……” “我不同意!”老汉斯依旧是倔脾气。 “你不同意没用!”小汉斯内里同样是一副倔脾气,他马上反击道,“我已经自己同意了,我明天就去!” “你敢!?”老汉斯站起了身,“你不准参加八旗!” 第一百九十六章 国与野 回到了汉堡,其余的士卒们可以连着休息三天,但冯森却不行,在家睡了一整天后,他再次来到了将府的前院。 这一日清晨刚刚下过了雨,地面还微微潮湿,不过太阳已经半隐半现地从云层中露出了半边身体。 从最里面起居的院子,冯森迈步走进入了第二进的前院。 在前院中,再次摆放起了一张大桌子,节度中的几个文武首脑已然端坐在长桌前,各自或是交头接耳或是合目养神,等待着冯森的到来。 在这些首脑的身后都站着几个小吏和孔目官负责记录,而在这些孔目官的身边,还有一些少年,这些少年大部分都来自汉堡学堂的精英,开始了随同长吏学习的进程。 而在长桌前,则竖着一个硕大的屏风,屏风分两面,一面挂着萨克森的地图,另一边则系上了几根类似晾衣绳般的绳子,绳子上挂满了薄薄的小木片。 迈着不紧不慢的步伐,冯森从屏风后绕出,岔开双腿,扶着膝盖,端坐在了木椅上。 “我叫各位来,是什么意思大家心里都应该清楚了,此次的会议,正是为了未来的发展而召开。”将身体微微前倾,冯森看了看两边笑道,“怎么样?都议一议吧。” “节帅。”真慧站起身道,“我认为目前萨克森之治理,需要先定一方向,我等才知道如何用力,否则如同一只无头苍蝇般乱转,实属不智。” 冯森点点头:“嗯,说得好。我也是这么想的,不妨告诉大家,我已经在查理国王那里下了军令状,假如五年内没有治理好萨克森,可是要自动交还萨克森公爵之位的,作为法兰克王国的大忠臣,我老冯向来碧血丹心,披肝沥胆,绝不可让殿下失望啊。 所以这方向便定了,就是五年内要将萨克森治理好,至于怎么才算治理好,我想没有叛乱,臣民饱腹,商业发达,文化兴盛,还有最重要的一条,那就是集权。” 冯森扭过头,指了指他身后的挂着的那些木牌子:“这些天我们总结下来的萨克森的问题就写在木片上,等议程出来了,职责分好了,你们便将这些议程拆分成一个一个小任务,规定好时间,并排出轻重缓急,然后再下发分配下去。 注意,我不是要你们一次性完成,而是要拆分成一个一个的小目标,先弄出一个大致有效的出来,再慢慢改进,明白吗?” 这个方法本来是软件开发中经常使用的敏捷开发,冯森前世一个理科男,根本没学过管理,最熟悉的管理方法,也就这个了,便直接拿来用了。 反正这个草台班子也不大,而8世纪也不比21世纪,容错率大得很,不行再改呗,而且相对于8世纪粗糙的管理手段,这个法子已经算是很严密和科学的了。 张世成等人小鸡啄米般打着瞌睡,而那几个文官反倒若有所思,冯森叹了一口气,瞟了一眼王司马。 王司马立刻明白了意思,站起来便道:“诸位,萨克森之事,我想应该先安定再发展,如今萨克森经历多年战乱,人丁凋零,土地抛荒,人心思定,正是最需要安定的时候,但目前萨克森最主要的矛盾还是两个——宗教矛盾与土地矛盾。” 冯森赞许地笑道:“诚如王司马所言,萨克森宗教之矛盾在于萨克森法令,导致当地宗教信徒备受歧视,常常有天父教徒借名欺压攫取利益,虽然现在萨克森法令被禁止,但两方的仇怨已经结下,这就是第一个矛盾。 而第二个矛盾,则是土地矛盾,萨克森的土地是有限的,虽然萨克森人很大程度上的食物来源源自畜牧、渔获和狩猎,但田地出产仍然是其重要的一部分。 很多高撒克逊种姓和贵族在成为查理任命的采邑骑士、领主和庄园主后,开始大肆吞并土地,逼迫自由民和部落民成为奴隶,相对于田产,这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这才是最重要的。 这就是第二个矛盾。 但这两个矛盾综合起来,其内里最主要的矛盾,是新兴的封建主与旧式的部落民之间的矛盾,是生产生活方式的矛盾。那么对于我们来说,他们谁更重要?” “封建主重要?”张世成问道。 “不,都不重要,没有他们才重要。”冯森摇头道,“欧罗巴的分封之所以如此独立,尾大不掉,最主要的,就是因为他们的分封往往建立在人身依附的前提上,这是最头疼的。” “所以我们要把他们解救出来?” “不。”冯森微笑着摇了摇手指,身体前倾,“我们要让他们人身依附于我们,这样,封建主们掌握了再多的土地,都是空中楼阁。” 冯森还藏了一句话没讲,土地和人身依附几乎是相辅相成的,在土地关系中的人身依附问题几乎不可能消除,只能抑制,这是一个动态平衡的方式,也就是俗称的“上下合力以制中”。 那么看到了问题的本质后,解决问题的方法其实已经呼之欲出了,拉一派打一派嘛,而拉的那一派自然就是部落民们了,把他们转化成自耕农是不错的方式。 按照这个时代的生产力水平,大量把部落民转化成自耕农其实是不现实的,但冯森带来的农业技术发展则弥补了这一缺憾。 “我的想法,是制定野人与国人的区别,居住在城内、庄园内则为国人,国人必须信天父教。 而野人则居住在这些区域之外,他们被允许信仰别的神灵,但也不允许阻止天父传教与谋杀教士。”冯森一边说,一边从后边的屏风上摘下了一枚木片,缓缓在上面写下了“国野之别”。 “那假如野人与国人发生冲突该怎么办?”王司马问道。 “很简单,在‘国’的范围内,实行我们的国法和法兰克法,在‘国’的范围外实行当地的习惯法。”冯森竖起了一根手指,眼神逐渐严肃起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依旧发生国野冲突,就由中央的衙门亲自裁决,如果发生私斗,则视为——叛乱!” 第一百九十七章 妹有钱啊 “本来,这些贵族是占据优势的,因为他们有着教会势力和查理的支持,而划分了国野之别,就是规定了双方的边界。”冯森将木片推到长桌的中央,“这样,贵族们利用模糊借口来压迫撒克逊人的行为就被暂时地制止了。” “暂时的?” “当然。”冯森耸了耸肩,“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正所谓饱暖思硬玉,他们会找出各种各样的办法来扩张的,大地主都会这么做。” 说到这里,冯森的声音突然变小,仿佛喃喃自语一般说了两句:“在到达那里之前,几乎不会有机会解决土地兼并的问题,我们只能抑制……但这是另一个议题了,我们回到一开始的问题来。” 再次从屏风上取下几个木片,冯森扔给了在场的那些人:“好了,别我一个人说,都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节帅,我得先提一嘴。”张世成再次站起身道,“这别的都好说,还有时间,但将士们的封赏可拖不得,我看了王司马的报告,按照先前的封赏制度,我们这一次要一口气封出去六个千户,咱们哪儿来这么多土地啊。” “小了,格局小了。”韩士忠一脸不屑地怼道,“你还以为咱们只有汉堡吗?咱们可是拥有整个萨克森啊。” 可一旁的王司马却支持起了张世成,他皱着眉说道:“可那些千户所百户所都是要开垦好的土地的啊,数量肯定是足够的,可千户所百户所的治所都是要安排在一起的,哪儿来连片的熟田呢?” 此时,反倒是第一次参加这个大会的格里菲斯举起了手,老头学着他人的动作向冯森行了一礼,回答道:“其实是有的,自从这些年不间断的叛乱,战争,土匪还有贵族们的欺压,大批的撒克逊人逃入了森林生活,而他们的土地往往就有着不少田地,虽然不如你们这的肥沃,但相比而言已然相当不错了。” “这倒是个好主意。”真慧拊掌笑道,“不若我们以合并村落为由,让那些人口稀少的村落与大村庄合并,而那些需要土地的八旗旗丁们就去这些土地上建立百户所和千户所。” “不错。”冯森敲了敲脑袋,“还有些在战争中帮助了叛军的贵族和领主,这样,那些战败被俘还有帮助过叛军的领主,也不用剥夺财产还是什么的了,用马格德堡附近的土地和他们交换,其中差价就让他们原先领地上的农奴来补,补完为止,那些农奴自动转为自由民。” 马格德堡连续被欧波里特人,索布人,撒克逊人连番蹂躏,原先作为与斯拉夫人贸易的重镇,此刻已然残破不堪,冯森需要盘活马格德堡的贸易,否则怎么赚索里达。 “可是,钱从何来呢?”王司马适时地浇了一盆冷水,“不管是农具、耕牛都要钱和粮食,钱倒也罢了,最多让他们在当地自己买,他们才领了赏赐,有钱。 可如今三月播种,想要收获也得等到秋天,而这其中几个月的口粮该从何而来呢?咱们粮食可撑不到那个时刻。” 大伙的目光不约而同地看向了韩纲,他向来是主管田土问题的,却见韩纲挠了挠头道:“咱们汉堡的土地才开垦出来一万两千多亩,今年还有三千多亩要休耕,以目前的开田速度,估计是赶不上的。” 整个大会陷入了沉默,除了打瞌睡的几个小校官,所有人都是目光紧缩,但此刻,陈崇义却站起了身:“我倒是有个法子。” “哦,请说。”冯森立刻来了兴趣,做出了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 “节帅可否知道为何易北河两岸明明土地并不贫瘠,却开不了田地,满是沼泽,而且常常出现盐碱地,有时候还会暴发洪水?”陈崇义环视了一圈四周,脸上露出了笑容,“为了解开这个谜题,我一路沿河向下,最终找到了原因。” 从座位上离开,陈崇义绕到了屏风前,指着地图上易北河的一个点说道:“各位请看这里,这是施塔德领的下游,由于这片地区太过于平坦,完全处于潮汐带,海水年年倒灌,年年洪水,这才是这片地区无法耕种的原因。 如果,我们在这里,这个地方,当地人称作吉斯塔赫特,修建一座拦河坝,那么从这个位置到咱们汉堡附近将会……” “将会多出数十万亩可以耕种的土地!”韩纲兴奋地站了起来,接过了陈崇义的话茬。 实际上,韩纲估算错了,后世,在同样的位置,这里修建了一条拦河坝和大坝,其结果,就是在这片现在叫做奥兰德后世叫做艾尔特斯的土地,变成了北欧最大的连续水果产区,同时也带来了一百四十万亩的肥沃土地(包含了弗里斯兰人的圩田地区)。 最重要的是,就因为这么一个小小的拦河坝,整个易北河上游的土地都不再受到潮汐的影响,汉诺威、迪特马尔申、凯丁格这些地区构成了一块块繁荣发展的农业区。 “但这却不能解决眼下的问题啊。”冯森一针见血地说道,“这个当然是好的,你得把它记在木片,可问题是,这条大坝建立起来加上开垦的时间,怎么的也得两三年。 而咱们的任务是,除去我们本身的口粮,必须在秋收前供应差不多五六千青壮的口粮,除此以外,咱们还需要赈济和合并村庄,这其中也需要不少粮食,还有战死士兵的抚恤问题……” “萨克森的税收呢?我们可以多征一次粮食。” “打了这么长时间的仗,地主家都没余粮了,何况普通农民,家家户户都只剩一点保命的种粮了,怎么,你想逼反他们再打一次萨克森战争。” “不列颠有粮。” “但是咱们没钱,毛呢也才起步,就算有钱,咱们的船太少,运不来多少粮食。” “那咱们在吕讷不是有个盐矿场吗?为什么不卖盐呢?”奥利安提议道,“这白盐可贵了,一个德涅尔居然只能买到半品脱的盐,在更北方,斯拉夫人住的地方,一磅盐可以换两只羊!” “没有钱啊,没有钱!”王司马黑着脸叫道,“这次战争中大部分的收益都给了士卒,一部分投入了城墙和道路,剩下的钱补了去年的亏空,剩下还要留作意外,哪来的钱啊?” 从刚刚起一直没说话的冯森突然问道:“谁有钱?” “贵族们有钱,商人们有钱。”王司马无奈地说道,“贵族的钱难拿,但商人的钱抢了后遗症大。” “谁说我要抢钱了。”冯森诧异地问道,“既然我们没钱,先找人来把吕讷堡的盐矿开采了再说,赚到钱了再还就是了,嘶,你们有谁认识靠谱一点的犹太人吗?” ———————— ps:天父原来是老亲,水源木本急真寻。量宽异国皆同国,心好天人亦世人。兽畜相残还不义,乡邻互杀断非仁;天生天养和为贵,各自相安享太平。 ——真慧《天父真纪》 第一百九十八章 还有一件事 随后,大家的目光又汇集到了格里菲斯和别尔夫什卡身上,别尔夫什卡举手投降道:“别问我,你要是说维京‘海商’,我倒是认识不少,犹太人我可没什么联系。” “之前集市上那些犹太人呢?”冯森瞪着眼问道,“他们不是一开集市就像下雨天后的蘑菇一样,自己长出来了吗?” 真慧有些尴尬地笑道:“之前咱们这边几个退休的老牙兵,合伙当地的法兰克流氓借了他们一大笔钱不还,债主上门讨债,还被这群丘八打死了。 打死了不算,这群丘八一不做二不休,假装土匪冲到人家家里,把人家杀的只剩小孩,现在这些犹太人一个子儿都不肯借。” 冯森的脑门上瞬间冒出了一大堆的黑线,果然,想要这群牙兵老老实实的真是不太可能,有了权力,他们必然要滥用,看来得好好整治了一下军纪了。 这倒不是说什么讨好犹太人,而是一个非常恐怖的趋势——这牙兵还没两年呢,就已经要开始腐化和欺男霸女了,这个苗头必须止住。 想到这,冯森突然发现了一件他忽略的事情,那就是牙兵们精神文明建设,提起毛笔,蘸了蘸墨水,一边在木片上写下了“牙兵道”三个大字,一边问道:“那些牙兵们都是怎么处理的?” 留守在汉堡的几个大小官吏面面相觑,还是真慧回答道:“按照您的说法,当地法院没有资格审判牙兵,只有您能审判他们,所以,那几个地痞流氓已经斩首,至于那几个老牙兵还在家软禁呢。” 叹了一口气,冯森将写着“牙兵道”的牌子放上桌子:“等我回去就处理这件事,大家各自数数牌子,看看都有哪些议程了。” 刚刚发下去的木片都被收集了上来,分别写下了【国野之别】【撤村并土】【易北大坝】【牙兵道】等等字眼,就在冯森还在看着木片考量的时候,真慧突然提醒道:“节帅,这些手段虽好,但咱们依旧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没有解决。” “什么?” “欧罗巴之地不比中原,各个土地上都有领主,咱们政策虽好,但假如推行不下去,那就是空谈啊。”真慧两手一摊,无奈地说道。 一拍脑门,冯森也有些搞忘了这件事,于是他又在木片上写下了【政令通达】四个大字。 虽然冯森已经被任命为萨克森公爵,并且被赋予了全权,但依旧存在着问题,按照查理给的册封状,萨克森一共有三十一个领,每个领和中原的县差不多大。 但这些领上并非空的,就冯森了解到的,至少这三十一个领上,一半都是有法兰克贵族和庄园主,以及不少投靠了查理的撒克逊贵族的,剩下的那一半中,曾经是撒克逊部落酋长们的领地,但冯森并不了解其中的情况。 这些酋长们可信吗?这些伯爵们可信吗?最重要的是,如何在五年内清除他们呢?没有调查,冯森很难给出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缺了一些调查人员啊……冯森忍不住在心中感慨,不过虽然自己这个萨克森公爵只掌握了五块领地,但至少可以先在这五块领地上实行政策,一方面是做实验,一方面也是不耽搁时间。 只是,除了汉堡,别四块领地,就能政令通达了吗?冯森表示怀疑。 如果想要政令通达,最关键的点,就是道路与据点,这两个问题都需要投入基建与工程,只能慢慢来,而且同样需要好好规划,而自己这边的工程规划人才呢? 冯森感觉到自己脑袋上的青筋又在腾腾地跳动起来了。 看着眼前这一堆木牌,冯森揉着太阳穴,在椅子腿和地面的摩擦声中,拿起了【政令通达】和【牙兵道】的木牌,他站起了身,望了一眼耀眼的太阳:“今天的朝会就开到这吧,你们各自把木牌都领了下去,这几天好好想一想,以后形成定例,每旬都来汇总一次,明白了吗?” “喏。”这些大大小小的文武官员都赶紧站起行礼送行。 往回走了两步,冯森又突然一个转头:“崔推官,回头你把封赏的名单都送到我的书房来,最迟不要超过明天下午。” 刚刚向外走了没两步的众人赶忙再次回头应声,而崔须陀也拱手称是。 点点头,冯森皱着眉转过了屏风,向着自家的起居院子走去,众人在诡异中等待了两秒,正要再次转身离去,却见到冯森又从屏风后转了出来:“还有一件事。” 格里菲斯差点闪了腰。 “今天下午我要去面见那些乌达手下的大小贵族俘虏,王司马,你准备一下。”冯森摸着脑袋,环视了一圈众人,“这些人劳动改造了一个多月,也该安分一点了,好了,散会吧。” 说着,冯森揉着太阳穴,再次转过了屏风,不过,这一次,所有人都没动,而是默契地一言不发,互相看着,停留在原地,果然,冯森的身影消失在屏风后还没有三秒,便又出现了:“最后一件事,去集市上找一些吟游诗人和小丑,我有事要交给他们,这件事,奥利安,你来办。” “遵命,领主大人。” 说完,冯森满意地点头之余,还诧异地看着仍旧停留在前院的属吏们:“你们怎么还在这,大中午的,不吃饭吗?我这可没有准备你们的饭啊,走了。” 望着伸着懒腰离开的冯森,王司马默默从屏风上再次摘下了一个空白木牌,提起毛笔,在木牌上写下了【秘书郎】三个大字,拿起【国野之别】的木牌便哼着小曲儿,一步三摇地离开了将府。 剩下的人又等待了半分钟的时间,这才陆陆续续地散去。 吃了中饭,冯森一屁股坐到炕上,这一次会议从早上八点一路开到了中午十二点,但冯森却感觉比踢了一场蹴鞠都累。 躺在炕上,冯森的脑海中还是那些国野、钱粮和人口的问题,赶都赶不走,想来想去,也没个把稳的法子,在床上躺了起码有小半个时辰都没睡着后,他终于确定了下一步的手段——摇人。 遇事不决就摇人。 他手上还有900多威望呢,不用太可惜了,要知道,那些大佬们都是负债运营的,资源攒着不用就是浪费。 思来想后,冯森前后花了750点威望,分别招募了三个文士,三个武士以及三名贵女,这是他为那些校官们准备的。 看着只剩二百多的威望,冯森仿佛了却了一桩心事,睡意立刻涌上心头,在吩咐了侍从两刻钟后喊他起来,冯森便进入了梦乡。 —————— ps 《记阿尔卑斯如聚峰峦行》 ————大德君主国末代皇帝冯渱于瑞士行宫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一秒钟都待不下去了 经过了将近一个多月的奴隶式的劳动和学习,乌达手下的那些贵族和酋长都老实了许多,在他们看来,杀人不过交一点赎杀金,战败被俘就让家人上缴赎金,嫌少可以谈嘛。 逼着他们住马厩、吃猪食还要和贱民一起劳动算是怎么回事?在与冯森的会晤中,就有贵族严肃而正义地提出了抗议。 冯森则表示“你的话我明白了,你已经做出了充分而明确的表达。”,然后便将其拖出去砍了脑袋,剩下的酋长们顿时老实多了。 在教士和祭司们的双重见证下,冯森与在场的大部分贵族以及酋长都签订了契约,他们将在士兵的押解下,回到家乡,并在孔目官的带领下计算家产和田地,并搬迁至马格德堡,置换那里的土地。 而他们原先的领地则将作为军屯和八旗的驻地,由那些立了功的八旗占领,至于他们的部落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净身出户跟着酋长去马格德堡,要么留在原本的土地上,成为八旗们的包衣。 当然,这些酋长和领主中同样有不开眼的,但是没有关系,他们的亲兵和家眷都在冯森的手里,实在不行,冯森直接强迫旗丁与酋长家属结婚或者让千户所的守备直接“变成”酋长的养子自然继承。 但那样会留有隐患,冯森还是尽量使用国土置换的手段将酋长和领主们迁移到马格德堡的土地上。 这同样导致了一个问题,千户所和百户所的修建,道路的连通以及重新安置搬迁的费用又是一笔支出,不过这个可以等秋收后的税收收上来,这些基建倒是不急。 在这两天的时间里,冯森除了确定士卒的封赏名单外,还在组织调查团,他准备派出一支调查团,将直属的五块领土内的田土都进行丈量,并且收集风土人情与地图。 不过这一点以目前官吏的人数来论实在是不够,所以,冯森再一次遇到了新的问题:缺人,一方面是缺人才,一方面是缺人口。 冯森就直属那几块地的人口以及格里菲斯的数据来计算,整个萨克森的人口原先就不多,这几年的战争一打,加上查理三光政策弄出来的饥荒,一整个萨克森公爵领顶多就只有三四十万人。 没有人啊。 坐在书房中,冯森面对着面前的难题几乎要把头发揪成了鸡窝,他以前还从未处理过这样的事情,这些凌乱的问题就和路易十六一样,根本找不到头,他都不知道该从何做起。 站起身,看了眼外面明媚的阳光,冯森感觉到他的骨头痒了起来,这么好的天气,不去蹴鞠和游泳可惜了啊。 晃了晃脑袋,冯森拍了拍脸,不行,事情还没有做完,不能去蹴鞠,脑中仿佛一团浆糊,他在房间里不断地来回踱步,在踱了一炷香的时间后,他终于停住了脚步。 “真慧大师。”冯森从书房到了前院的一间耳房,耳房中门洞大开,房中摆着一张木桌,而在木桌后则是一排书架,上面不是书卷就是白榆树皮。 穿着一身神甫袍子的真慧端坐在桌边,拿着一支毛笔,书写着流利的拉丁文,在他的身边,差不多有七八个年轻的学徒,愁眉苦脸地抄写着经由大唐景教翻译过的《拜日经》。 “节帅。”放下笔,真慧站起身拱手道,“节帅来我这有何事?” 冯森掏出一封书信:“这是我给查理写的信,你帮我润色一下。” 拿起这卷莎草纸,真慧一行一行地看去。 “节帅想要查理殿下给您一点人?” “是啊,一个是撒克逊旗的人数太多,我需要平衡一下,一个是萨克森的人口太少。”冯森耸了耸肩,“查理那边因为饥荒和战乱,流民本来就不少,他也很头疼,而且我也没让他们吃亏,只是让那些来学习赛里斯文字的教士们一路号召流民北上而已,只是借了一下教会的好名头。” 真慧点了点头,将信纸放到了一边:“好,我等会润色完了就寄出去。” “你这么忙,这种工作让那些学徒干吧。”冯森笑着看了一眼那些学徒们渴望的眼神,“这么好的工具,为什么不多用呢?” 真慧摇了摇脑袋,严肃地说:“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这种信件怎么能由这些学徒润色呢?” “受教。”冯森的神色马上也严肃起来,“是我想差了。” 这次反倒是真慧苦笑起来:“这是咱们自己人太少了,节帅,咱们得培养一些秘书郎,否则这些文件往来都有些吃不消了。” “再说吧。”冯森揉了揉再次突突直跳的太阳穴,“等那些孤儿和小学堂的学生兵们出来就好多了。” “希望如此吧。”真慧唱了一声神号,“阿门——陀佛。” 告别了真慧,冯森迈步走出了将府,在将府外,两米高的方向上摆满了红色的瓦片,几个撒克逊战俘站在脚手架上,耐心地放置着瓦片。 青砖铺就的路面,高大的红瓦坊墙,道旁繁盛的杉树和花坛,来往匆匆扎着发髻的各族胡人,冯森忍不住笑了起来,居然真的有了几分大唐时的感觉。 骑在马上,冯森一路来到了兴业坊。 此时的兴业坊已经扩建,到处都是工地,松焦油工坊已经搬迁到了城外的松林中,而那些酱油工坊和大豆种子则一并发放到了乡村地区,这些大豆本来就是军粮,冯森带过来好多,上一季种了几百亩大豆,都已经收成了。 娘的,大豆的种植,又来了一个问题,回头叫韩纲去办吧,冯森揉着脑袋来到了兴业坊的门口。 此时,在兴业坊中,还未接近便闻到一股冲鼻的羊膻味和羊屎蛋的臭味,而煮沸水的白汽也顺着屋檐冒出,无数的羊毛在大锅中起伏着,近百位农妇在两位来自大唐的织娘的带领下兢兢业业地纺织着羊毛。 啊对了,还有和西不列颠公司商人们的六千匹呢绒的约定,要是拿不出来那脸就丢大了,进货、雇人和建设……又是一笔开销。 怎么走到哪儿都有要钱的开销啊,冯森感觉这汉堡他是一秒钟都待不下去了。 第二百章 她从长安来 鸟鸣婉转,清风和煦,冬末的风带着几分潮湿与泥腥味,几只蚱蜢在草地间来回弹跳,黄白色的矢车菊也随着地上的青草微微摇摆,搔得李宝镜的脚踝有些发痒。 但她却不敢去挠,更不敢有任何动作,她只是与另外一名少女紧紧地靠在一起,躲在最年长的马夫人的身后。 马夫人三十有余,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她跟着丈夫见过的大风大浪多了去了,但在此时,却少有地两脚发颤,只是手拿一把短刀,僵直着身体,面对着前方。 在距离三人差不多三五米远的地方,一只带着血腥的黑狼正死死地盯着她们。 它低着头,瞳孔缩成了针眼大小,大片的眼白中满是血丝,一股恶臭从锋利的牙齿间扑面而来,让向来好洁的李宝镜差点呕了出来。 望着那头恶狼,李宝镜心中的绝望无以复加,她这辈子还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场景。 生于大富大贵之家,从小锦衣玉食,李宝镜甚至连陌生男子都没怎么接触过,见了家中的乖巧细犬,她心里都打怵,何况这恶狼。 怎会如此?怎会如此啊?才逃出了乱兵的虎口,怎么又落到狼穴中了?李宝镜细嫩的手紧紧地拽着马夫人的衣摆,紧张地盯着不远处的恶狼。 建中四年(783年),朱泚因为农民兵欠薪问题发动泾原之变,一路打入空虚的长安城,而李宝镜就是在那个时候与家人分散的。 兵荒马乱之中,几个侍卫根本护不住她,眼看着大刀就要砍到自己的头上,眼睛一闭一睁,一切都变了样。 黑夜变白天,城郊变森林,而且除了李宝镜,还有其余的两名女子也是一样的遭遇。 身边的卢韶娘出身范阳卢氏,而马夫人虽然只是一个县令的妻子,但却是唐初名臣褚遂良的后裔,出身河南褚氏,她们三个都是在泾原之变中与家人离散的女子。 三人本以为都捡回了一条命,哪曾想这三人仅仅是自己过来了,那些侍卫都还在长安呢,三人结伴走了不到半里路,当先就蹦出来了这条恶狼。 看着不断绕着他们转圈圈的恶狼,年纪最小的卢韶娘都快哭出来了:“褚姐姐,怎么办?这恶狼什么时候能走啊?我害怕。” “韶娘莫怕。”李宝镜赶紧安慰,“长安那乱兵咱们都逃出来了,害怕区区一头恶狼,不行,不行咱们就上去和恶狼拼了,它,它不凶……” 原本只是卢韶娘害怕,但讲着讲着,李宝镜自己也跟着害怕起来,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卢韶娘之前没想哭,看到李宝镜要哭,莫名的,她眼睛里也水光四溢起来。 马夫人听着身后的动静,直感觉头皮发麻,绝望的同时又有些好笑,实在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压低了嗓门,马夫人直视着恶狼狰狞的双眼:“你们看这头狼移动时,后脚一崴一崴的,肯定是被猎人弄伤了脚,咱们再坚持一会儿,说不定那猎户就追上来了,咱们就得救了,别哭,惊到了它,它就要扑上来鱼死网破了。” “我尽量。”卢韶娘吸了吸鼻子说道。 “啊——”却在这时,李宝镜突然发出了尖叫,“褚姐姐!小心!” 这恶狼还真有几分畜生的直觉,就马夫人和二女说话的这么一个走神的当口,那恶狼便敏锐地发现了,马上如同出弦的箭一般冲了上来,它高高跃起,锋利的牙齿正对着马夫人纤细的脖子。 “啊——”马夫人先是慌乱的惊叫了一声,但随后她也发了狠,竟是伸出了左手想让恶狼咬,而右手的短刀狠狠地朝恶狼的腹部插去。 身躯相撞的砰声夹杂着尖啸的风声,恶狼的身影与马夫人的身躯狠狠地撞在了一起。 李宝镜被倒下的马夫人带得跟着倒在了地上,但她很快反应了过来,捡起了掉落在地上的短刀,狠狠地朝着恶狼的肚子捅去。 一刀,两刀,马夫人护身的短刀自然是最锋利的百炼钢,哪怕是不会发力的李宝镜,三刀之下也捅出了恶狼的肠子,直到这时,她才发现那恶狼早就一动不动了。 马夫人的声音也适时地传来:“宝镜儿,拉我一把,这狼太重,我出不来了。” 帮着马夫人推开了恶狼的尸体,两人这才发现恶狼根本不是李宝镜捅死的,在恶狼的脖子上插了一把锋利的短匕首,这才是它真正的死亡原因。 看来李宝镜刚刚听到的尖啸风声就是有人在投掷这把匕首。 “你们是什么人?”一个有些稚嫩的声音在李宝镜身后响起,将她吓得几乎要翻倒在地上,像受惊的麻雀般向前猛跳了几步,李宝镜转过身,这才看到了一名唇红齿白的黑肤少年正如同鬼魅一般站在杉树的阴影下。 整理了一下衣装,马夫人站起身,恬笑地行了一礼道:“奴家马褚氏,乃是舒雁县县令马邦德之妻,感谢恩人出手相助,这两位都是我的远房表妹,我等都是从长安逃难出来的。” “长安?”那少年喃喃自语道,“我明明在河北,怎么跑到长安来了?完了这下师父那不好交代了……” 马夫人轻轻向前一步,轻声问道:“敢问恩人尊姓大名?我们几个弱女子,身处荒郊野外,实在不便通行,若能携我等前往奉天寻找我夫婿,必洒扫庭院,以再造之谊相待。” “我?”穿着一身皮甲的少年指了指自己,“我叫聂,聂隐,你们叫我聂隐就行了。至于携你们去奉天,对不起,做不到,我要去河北。 至于带你们上路,实不相瞒,我是一夜之间便到了此处,也不知道这里是哪儿……不过你们可以和我一路,我看你们都是大富大贵之家,到时候我找一处大城,你叫人去通知家人如何?” “甚好甚好。”马夫人连忙谢道,“谢聂君恩义,等家人到来,必有重谢。” 名为聂隐的少年也不客气,点点头算受了,便走到了尸体边,将一把薄如蝉翼的匕首拔出,抓着匕首的手在脑后一绕,那匕首便神奇地消失了。 借着马夫人的短刀,聂隐轻松剥下了恶狼的皮,又剜下了几块肉装在狼皮里,拎着狼皮,便带着三女上路了。 “不知恩人,可否知道往何处走?” 黑肤少年皱起了细细的眉毛:“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到的此处,但我脑中隐隐觉得西边有什么东西在吸引我,或许咱们先往西走看看,等找到了水流或道路就好办了。” 第二百零一章 聂君好像要劫持那个将领 汉堡的冬末早不如之前阴冷潮湿,踩在泥泞的地面上,一行四人沿着地面斑驳的光影缓缓向前移动,林中行进最是熬人,明明才走了一刻多钟的时间,李宝镜便感觉到喉咙有些发痒。 “这里的松杉好多,倒是挺像辽东的,不过辽东可比这里冷多了。”不知道是不是嫌弃林中行走太过无聊,聂隐轻声说道,“我不知道长安地理水文如何,难不成这是秦岭?” “秦岭之地可不像这边。”李宝镜一副对秦岭很熟悉的模样,“秦岭缓坡溪水缭绕而且十分凉爽,这里太潮湿太闷了。” 小心翼翼地跨过一块布满青苔的滑腻岩石,走在聂隐身后,马夫人试探般问道:“聂君去过辽东?” “随同师父拜访故友。”聂隐摇头晃脑地说道,“在那里住了一年多……哎,你们看,前面好像就出森林了。” 穿过一片灌木丛,李宝镜艰难地将挂在枝丫上的衣裙小心翼翼地扯下,踩着地面干枯的树叶,一条两侧围着篱笆的乡间小路出现在视野之中。 “太好了。”卢韶娘欢呼地鼓起了掌。 “真是巧了,这小路也是东西向,那边正好有炊烟,走,咱们去讨点水喝。” 踩在平整的土路上,陈崇义一伙人很快便向着北方走去,随着嘈杂声,一个小小的村庄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准确来说,连村庄都算不上,一个“村子”一共只有五户,总共十来人的小聚居点。 这屋子有些奇怪啊,李宝镜仔细地打量着这些泥土筑成的小屋,正巧,在村子的最前端就有一个小院,一个扛着一把锄头的老农正从小院中走出。 “老丈稍停。”马夫人连忙小跑着喊道,但她的脚步很快便又迟疑着停止了,因为在白发苍苍之下,分明是一张胡人高眉深目的大长脸。 望着这张脸,李宝镜缓步上前,轻声用粟特语问道:“老人安好,请问这里是西域吗?” 那老农先是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他们,脸色一变,随后连手带脚地比划着,说了一堆意义不明听不懂的话,看来是听不懂粟特语。 撒克逊老农见无法沟通,想了想,先是从家中拖出一条长凳和一盆清水,比划着让他们喝,又用手指指着另一个方向,应该是在示意他很快就回来。 老农一瘸一拐地走了,三女当然是不会喝他给的水的,但也不知道该不该停在原地,等那人回来。 “聂,聂君?”转过身,马夫人想问问聂隐的意见,但身后确实什么人都没有,聂隐直接消失了,“人呢?” “怪了,刚刚还在这的?”卢韶娘同样有些惊恐,她环顾四周,大声地呼喊道,“聂兄,聂兄你去哪儿了?” “别叫了,我在这。”聂隐的声音从半空中传来,却见他轻描淡写地从围墙上下来,“我刚刚进了他家翻了一通,就是个普通农人,用具房屋与中原大不相同,我见过不少西域的事物,看起来也不相同。” 听到这话,李宝镜的脸色倏忽变了,她在长安时可是听粟特商旅说过,在西域之西,比波斯还要西边的地方,还有一地名为大食,她将这个见闻与三人分享了一通:“会不会此处便是万里之外的大食?” 这下换成三个人脸色都变了,聂隐赶忙问道:“大食与中原可有陆路可通?” “不知。”李宝镜有些沮丧。 听着几位姐姐的对话,思考了一会儿,卢韶娘却认真地说道:“我有一位叔伯,曾经当过密云郡公(高仙芝)的随军主簿,当年他们和大食人打过好几仗,既然能打起来,应该是有陆路可通的。” “如今情况还未可知,咱们先等等吧。”马夫人有些颓唐地坐在条凳上,“我和郎君今年回京述职,顺带省一省亲,没承想,坐在马车上聊着诗词和这歌,啪一下就被乱兵劫了,我倒是逃出来了,真不知道我那夫君该如何。” “姐夫吉星高照,一定会没事的。”李宝镜做到了马夫人的身边,抚着她的背安慰道。 马夫人先是一阵沮丧,随后勉强一笑:“我那夫君平生最是精明,鬼主意多,被叛军捉了,肯定能耍鬼主意,只怕他被牵连,我不在那边,恐怕是要掉脑袋了。” “佛祖保佑,不会的,不会的。” 这时马夫人才将目光转向李宝镜:“宝镜儿,你先前说你是李氏,是哪一脉啊,莫非是宗室?” “不是。”李宝镜摇了摇脑袋,“我出身陇右李氏,自幼父亲为客官,旅居外地,我随同叔父李讳晟来到长安。” “原来是李将军的侄女。”马夫人立刻竖起了大拇指,“李将军一战逼退王武俊,天下闻名啊,我朝又出了一员名将。” 李宝镜低头,优雅地笑了笑,却没什么表示,继续和马夫人聊起了长安风物,而另一边,卢韶娘和聂隐还在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着。 “你能教教我怎么飞檐走壁吗?” “走两步。” “怎么样?我走得怎么样?” “腿太短了,你学不会的。” “你骂我腿短?”卢韶娘气呼呼地瞪着聂隐。 聂隐像是逗小孩一般揉着她的脑袋:“多吃肉,多喝奶,腿就长了。” “我是淑女,我不许你摸我的头。”卢韶娘捂着脑袋,抱头蹲防一般连退几步,小兽一般瞪着聂隐。 听到这话,聂隐脸上忍不住冒出了笑容,哈哈笑了两声,正想说话,但肉眼可见的,聂隐的耳朵突然微微一动。 “他们来了。”聂隐突然趴在了地上,“东南方向,大概七八个人。” 三女立刻没有了闲闹的心思,紧张兮兮地望着聂隐。 聂隐站起身,拍了拍手掌上的灰:“你们去那片灌木丛后面藏好,我和他们交涉,一旦事情不对,我就背手,你们赶紧走,往林子里跑,我随后跟上来。” 李宝镜等赶紧提着衣裙,绕到了那片灌木丛后,看着灌木丛上的枝丫,李宝镜一狠心,撕了裙子的下摆,藏在了灌木丛后:“你们再往后躲一躲,褚姐姐眼睛不好,看不清,韶娘腿短,跑的慢,我在这看着,有什么都和你们汇报。” 在卢韶娘“我腿才不短”的抗议声中,马夫人拉着她躲到了更后面的灌木丛中,而李宝镜则蹲在稍前一点的枝丫后,注视这聂隐的方向。 “来了来了。”李宝镜低声说道。 “如何?” “是一个儒生,太好了,看起来是汉人。额,他们现在在交涉,不知道在说什么,不过聂君没有背手…… 嘶,聂君好像很激动的样子……哦,又来了一伙人,是个穿着轻甲的将领,不好,聂君突然扑上去了,他好像要劫持那个将领……他动手了,他扑到那个将领的——怀里……怀里去了?” “什么?” “啊?” 第二百零二章 聂隐娘 冯森没想到这一次的摇人居然是分男女组来的,先是昨晚来了一波男生组三名儒生两名武士,然后今天上午又来了一波女生组,他就说他的三个武士怎么只有俩,原来剩下的这个是聂小娘啊。 低头看向怀里的聂小娘的黑脸,在众人异样而诡异的目光中,冯森的脸也有点发黑。 是的,眼前这个唇红齿白的黑肤少年其实是个女扮男装的少女,真名叫聂隐娘,对,就是那个《聂隐娘》里的聂隐娘,不过这个时候聂隐娘还很年轻,才十五六岁。 而两人之所以认识,还要归功于她的师父,那个一看就不像好人的老尼姑,老尼姑是真慧年轻时的姘头。 当年老尼姑带着聂隐娘来辽东找真慧,闹得一地鸡毛,让冯森狠狠吃了一波瓜,也是拜那场闹剧所赐,冯森认识了当时年纪还不大的聂隐娘。 和唐传奇小说里那个神通广大的聂隐娘不同,真正的聂隐娘没什么显赫的身世,父亲也不是什么魏博大将,相貌平平,只是一个普普通通被老尼姑捡到天赋异禀的孤女罢了,估计是后人根据她的事迹编的。 可当时的冯森哪知道这些,不知道是不是生理年龄影响了心理年龄的判断,于是在刻意交好之下,他就莫名其妙多了一个幼驯染。 玛德,这么一想不对啊,小时候有个聂隐娘,长大了有个阿多尔,怎么老是跟萝莉有缘呢?我不是萝莉控啊! 他乡遇故知,而且还是幼时的青梅竹马,冯森有些惊喜地抚摸着聂隐娘的头发,不过在高兴之余,他猛然感觉到了一丝不对,主要是周围那些小贵族、旗人和百户们。 他们眼神中那种“没想到你还好这口啊”的意味呼之欲出,在他人看来,就是一个俊俏的黑肤少年扑到了冯森的怀里,开始你侬我侬起来。 聂隐娘本来就是偏英气的相貌,加上故意易了容修了眉毛,肤色又有些黑,看上去更像是男子,冯森能一眼认出是因为聂隐娘一开始喊他的时候用的是原音,而非如今这个磁性的男伪声。 咳嗽了一声,冯森不动声色地将聂隐娘从怀里推出,故意高声说道:“隐娘啊,你这女扮男装是准备去哪儿啊?” “我就知道你不会死。”聂隐娘磁性低沉的声音在众人的耳畔响起,她轻轻锤了冯森一下,“但还是吓死我了,我都准备去摘朱滔的脑袋给你报仇了。” “你现在都能做到这种程度了?”冯森有些惊讶地问道,当年她按照师父的指示,半夜来割冯森的头发,结果被他一拳打飞了两颗门牙。 聂隐娘不好意思地嘿嘿笑道:“只有一成把握……。” 虽然聂隐娘话没有说完,但冯森也知道她的意思是,不管成不成功,她都会死,聂隐娘虽然在刺客这一行留下了不少神奇事迹,但她说到底还是凡人,不可能真像武侠剧里一样一击即杀远遁千里。 拍了拍隐娘的脑袋,冯森刚想说话,却见两大一小三个女子缓缓从远处走近,这三个女子穿着素雅的襦裙,步伐细缓,三个人皆是面色白皙,身段娇柔,头发在脑袋上扎成了方便行动的螺髻,金玉之声在发间耳畔缭绕不断。 站在最前方的马夫人向冯森行了一礼,面色有些古怪地笑道:“妾身马褚氏,这二位是我的妹妹,皆在泾原之乱中逃出长安,幸得聂君所救,不知道将军高姓大名?此处为何处?” “聂君?”冯森脸色一变赶紧再次表明道,“你们说笑了,隐娘是女子,只不过女扮男装罢了,至于这里是何处……咱们先回城里再说吧。” 很快,一辆有些粗陋的敞篷马车就从远处缓缓驶来,停在离他们几米开外的地方,而马车旁王司马乘着一匹黑马正等在马车边。 车轮咕噜作响。 坐在马车上李宝镜等人一边揉着有些红肿的脚踝,一边不断地向两边张望,从小村庄中走出,便见到了一片平原,在路边,各色头发和瞳孔的胡人携家带口地迁移着。 按照冯森的命令,汉堡一地,低于五十口的村落根据土地情况要迁徙合并,而他们残留的田地和房屋的基址上,将会建立起一个个百户所和千户所,在这个过程中,冯森专门的工程队将会从中学习经验,为以后旗人们前往萨克森各地修建军营治所做准备。 走在土路上,人烟逐渐从稀疏转为密集,正午的阳光洒在人们的肩头,哪怕是春日都显得有些燥热。 此时的汉堡仿佛一个大工地,在萨克森战争中得到的钱财和战利品源源不断地转化了地上的道路和路旁的田地,实际上,冯森已经让陈崇义带人去北方考察阿尔斯特河,他准备在阿尔斯特河上游修建一个堤坝,防止每年的洪水袭击。 车轮碾过了阿尔斯特河上的木板桥,桥面和车轴都发出了咔吱咔吱的声音,在远方,汉堡城已经显现出了几分轮廓。 “这位先生,敢问尊姓大名?”李宝镜先是思索了一阵,随后便像是无聊一般不经意地向着马车旁的王司马问道。 王司马扭过身,拱了拱手:“仆名为王郊,乃是太原人,正是靖难军行军司马,当初四镇兵变,我家节度率兵镇压,不想朱滔诡计多端,攻节帅之不备,才落得如此下场。” “靖难军?”马夫人食指敲着膝盖仔细回忆了一会儿,“啊,我想起来了,夫君和我说过,是那队被朱滔歼灭的忠义节度吗?隶属于平卢镇,圣人还特意下旨追封呢。” “然。”王司马依旧云淡风轻地在前方领着路,“当初朱滔乱军杀来,我等猝不及防,被围困在山谷中,走投无路之际,眼前忽然罩下一阵迷雾,这才来到了此处。” “这里到底是哪儿啊?”卢韶娘扶着马车的边缘站起身,“是在大食吗?我等能否回去?” “这里叫做欧罗巴。”王司马拉住缰绳,扭过头,一脸严肃地盯着三人:“大食之西,有一片大海,称之为地中海,地中海之西,便是此处。至于能否回去……我等来时共有一千余人,都不敢行军回去,你们三个弱女子……” 除了还有些懵懂的卢韶娘,马夫人和李宝镜的脸上都浮现了一层阴霾。 第二百零三章 分赃,哦不,封赏大会 在凯旋的第四天,汉堡已经持续了五天晴朗的天气,只是这愈发潮湿和沉闷的空气,还是预示着接下来连绵春雨的到来。 不少汉人对此处的天气十分地不解,虽然辽东雨水也多,但却没有遇到像这样一天下十几场雨,每场雨三五分钟的情况,出门都不知道该不该穿蓑衣。 而一些机灵的商贩迅速发现了这一点,一种只到手肘,带着兜帽的短披风开始在士卒间流行起来,连冯森自己都买了一件,珠姨娘还在那件斗篷上纹了一条小金龙呢。 这要是在中原,那肯定是忌讳,这都到欧罗巴了,李适有本事就过来打他啊。 按照往常的惯例,集市刚刚开过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基本上都不会召开集市,而商贩则前往下一个集市地点购买和贩卖货物。 但是今天,各地得到消息的商贩们,纷纷来到了汉堡,和他们一起来的,有法兰克的自由民庄园主,还有撒克逊部落的酋长和武士,各地各族的旗人和义从兵,当然也少不了来投军的“流浪武士”——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土匪的高情商说法。 不过这个时候的武士们大多没节操,基本都是半兵半匪的,很正常,像冯森的牙兵们这种脱产训练一日一操的士兵反而十分少见。 原先的汉堡城虽然人也不少,但原先的城市常住人口在五千左右,其中两千多居然还是士兵,其实还是蛮冷清的。 冯森规划的汉堡城实际上并不小,是严格按照七里之郭来修建的,甚至更大。 按照冯森的计算,应该能容纳八千左右的常驻城市人口,而平日里经常只有三四千,所以在汉堡城的街头,除却工地上的奴隶,行人实则寥寥。 但在冯森这个新任的被授予的全权的萨克森公爵返回之后,汉堡街头的人数呈指数级暴涨,那几个小酒馆几乎要被撑爆,在城外的野地上,白色的帐篷如蘑菇般长出,而各色的旗帜也在随风飘扬。 这些人大多是来自萨克森各地的大小贵族和庄园主,准备来面见冯森这位新任的萨克森公爵,查一查他的成分,有看热闹的,有刻意攀附的,也有心怀不轨的。 和之前那次封赏大会相比,这一次同样有士兵在巡查和维护秩序,但已然不见唐军的士兵,取而代之的,是旗丁们,他们穿戴着锁子甲,持着长矛、盾牌与弓箭,在人群中挤来挤去,指挥着人流的行进。 依旧是上一次阿尔斯特河河畔的土丘,这一次的封赏大会同样在此处召开。 但这一次,封赏大会不再是露天,一圈篱笆阻挡着外面的人群,在篱笆内,地面上铺设了木板和油布,包衣们在条凳间穿梭,将面点或者奶浆送到参会者的手上。 附近的树木基本都被砍伐干净,再也无法像上次那样骑在树上看了,好在还有一部分专门负责传话的包衣,他们会将冯森的话翻译成当地的语言,在会场外,大声地向外面的臣民们宣布。 而最中央的木台上,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让人无聊等候,而是两个吟游诗人大声地吟唱着用冯森和英武士兵们事迹改编的诗篇。 三声钟响后,吟游诗人们停止了吟唱,他们向身后的真慧主教躬身行礼,随后缓缓退出了木台。 在耀眼的阳光下,真慧一声雪白的大麦提袍,缓步上前,而在他的身侧,三个教士手持铁喇叭,时刻准备大声复述他的话。 在一番感谢天父感谢查理感谢战死将士的无聊致辞后,真慧动情地唱了一曲圣歌,便从容地让开了道路,让冯森站上了前台。 穿着一身深衣宽袍,冯森头戴黑纱幞头,挺直了腰背,来到了木台的前方,木台下,无数双眼睛终于提起了精神,而捂住耳朵的手也跟着放下。 依旧延续了之前的风格,冯森飞快地念了一段简短的祝词和祷告后,便进入了正题: “我想,大家应该也听说了。在伟大的神的庇佑下,在查理国王的领导下,我们,碾碎了各地的叛军,获得了萨克森战争的胜利。 而查理殿下夙兴夜寐,苦苦寻找一个可以帮助他安定萨克森的方法,仰赖丕平殿下的仁慈,撒克逊人们,虽然你们发动了叛乱,但殿下决定还是要宽恕你们,为此,在我的上书建议下,《萨克森法令》——被废除了!” 冯森并没有继续往下说,而是熟练地停住了话头,三个喇叭带来的声音像是抛如入水中的石子,激的整个会场瞬间沸腾起来,不少撒克逊人捂着脸喜极而泣,但也有不少人的脸上,居然露出了不愉和可惜的神情。 “我知道,在座的不少贵族都借着《萨克森法令》侵吞土地,强迫自由民成为奴隶,在此,我要复述一遍查理殿下的原话——在法兰克王国的土地上,只有三种身份,贵族,自由民和奴隶。 除非是法律的制裁或天父的惩罚,没有人能够强迫一个自由民成为奴隶,我知道你们中大部分都洁身自好,但也有少部分的贵族罔顾了查理殿下的信任和对天父的虔诚! 我要你们听好了,之前的事情我可以既往不咎,但以后要是还出现这种事,我会加倍惩罚!” 冯森的声音冷酷而又残忍:“如果你们不相信的话,可以去北方问问那些维京人我是怎么对待他们的,真到了那个时候,多少赎杀金都不会改变我的主意,我发誓。” 在冯森血腥眼神的逼视下,在场的不少贵族和庄园主都心虚地低下了脑袋。 达到效果后,冯森满意整理了衣领,眼神柔和了不少,他话语一转,声音欢快了一点:“不过,考虑到萨克森战争对人口和土地的破坏实在太大,接下来的三年内,所有的伯爵与贵族都无需向我纳贡和提供军事义务。 而对于庄园主而言,新垦之地五年内不起科。你们新开垦的田地,在五年内,我都不会收取任何的森苏斯(土地税),并且,我会派出小吏教导你们如何开垦和种植,这是我对你们没有参与叛军的奖励!” 带着恶魔般的微笑,冯森敲了敲手中拜日经的硬皮书壳:“至于那些参与了叛乱的贵族与酋长们,他们会得到他们应有的惩罚。” 一套胡萝卜加大棒的经典手段,经典归经典,管用还是管用的,庄园主与贵族们的神情老实了不少,这其中到底是有多少是真心,多少是假装的呢?冯森就不知道了,但没关系,他有的是手段把这些人找出来。 “今天一共有三件事,这第一件事,就是废除萨克森法令……”冯森话说到一半,会场外突然传来了巨大的喧嚣声与欢呼声,看来是废除萨克森法令的事情已经传到了外面,“……我会派人去萨克森各地传播这一喜讯的,在座的各位请谨言慎行。 那么现在我们来谈谈第二件事,那就是新的萨克森法令,废除了旧的《萨克森法令》,我们也要实行新的萨克森法令。 这一条法令叫做《萨克森国野法》,我向来相信,信仰不能通过刀剑去逼迫,应该像春天的小雨滋润土地一样,慢慢地抚育,为此,我制定了这部法律,简单来说,这是一条为了区分谁是我的臣民的法令。 首先,居住在城市中,庄园里,处于伯爵领之下,并且信奉天父教的人,不论他说法兰克语还是撒克逊语甚至斯拉夫语,他都是国人。那些居住在野外,不信奉天父教的人,则是野人。 国人可以担任公职,受封成为庄园主,可以用钱财代替兵役,而野人则不具有以上任何权力,同时,因为他们继续信奉异教,我会向他们额外收取一份地税,三十税一,并不高,但足以为他们敲响警钟!” 说到这里,冯森顿了顿,继续宣布道:“至于那些已经在战场上立功的撒克逊人,虽然他们不知情,但感念他们为神做出的奉献,同样视为国人。 这其中包括八旗军团中撒克逊旗的两个满员千户,三个不满员千户,还有部分被授予乡士或义从的撒克逊士兵,从此以后,撒克逊旗只在国人中招募士兵!” 第二百零四章 八大千户 只在国人中招募旗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八旗内的势力有些失衡了,要知道冯森的八旗军团名为八旗,实际上只有四个旗:撒克逊旗、法兰克旗、维京旗与斯拉夫旗。 四旗中,撒克逊旗的势力实在太大了,哪怕是收编了大量维京战俘,使得旗内士兵达到了一个千户的维京旗都无法平衡。 目前冯森的八旗中,撒克逊旗共52个百户,总共12000人,这个恐怖的数量还是冯森精简过的,在威悉河畔的那六千撒克逊战俘,他只留了四千人作为旗人和包衣,剩下的都放归故乡了,但数量还是如此的恐怖。 对比一下总共没有4000人的维京旗和不到2000人的法兰克旗,以及只有三个百户的斯拉夫旗,就可以知道撒克逊旗的势力在八旗军团内部有多庞大了。 冯森不得不匀了一些会说诺斯语或者法兰克语的撒克逊人,强行划归为别的旗,来平衡这可怕的事态。 “国野法的具体条款我已经叫人写在城门前的告示牌上,每天早中晚,都会有人在告示牌前念诵三遍国野法的具体条款。 在夏季,我会带人巡行整个萨克森,看看法条执行情况,所以,处理好你们领地内的事情,好好执行法令,查理殿下赐予我全权,我可是能直接剥夺伯爵之位,让你滚回老家的。” 站在木台前,阳光晒得冯森背后有些刺挠,他调整了一下姿势,向一旁的一个侍从招了招手,很快,那个侍从便用盘子装了一叠纸张走了过来。 “好,第三件事,就是士卒们的封赏问题。”冯森抖了抖封赏的名单,“按照约定,我会给每一个百户,记住,不是百户个人,而是整个百户的旗人和包衣一块相当于两到三个骑士领的采邑,从此以后,你们不必再上缴赋税,只需要上阵杀敌! 不过,我可要警告你们,所有旗每三年进行一次大比,每次大比都要从一百个旗人中淘汰五个变成包衣,并且从攒够功劳的包衣或者义从中选拔五个成为旗人。 当然,如果你不想成为包衣,也有另一种选择,就是出旗变成自由民。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让疏于武艺的人继续享受旗人的优待,明白吗?” 什么?还要大比?不是说铁杆庄稼吗?不少旗人都忍不住大声议论起来,甚至有想要越过侍卫们,亲自到冯森面前痛陈利害的。 “怎么?想造反吗?”冷冷的声音在旗人们的耳畔响起,冯森向前几步,来到了木台的边缘,如同恶虎般的眼神仿佛静音遥控器,所到之处,刚刚还神色激动的士卒们立刻被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只能跟鹌鹑一样小心翼翼地低头端坐。 咳嗽了两声,冯森转过身回到了木台的中央:“有什么话,大会结束了再说……好,我们回到正题。 在此次的战役中,将士用命,校尉果敢,皆忠义一体……按照军法官对斩首、冲阵、斩将、擒生等军功的统计,此次共有1919名包衣、义从晋升为旗人,70名旗人晋升为百户,4位百户晋升为千户。 为了防止各位迷惑,我需要再向各位叙说一遍武勋之别。 首先,在投旗之前,乡士的武勋代表可以就任义从兵队长和乡间里正,义从的武勋代表投旗时可以直接成为旗人。 投旗后,百户立功升千户,千户自动获得‘外姓汉人’的武勋,而‘外姓汉人’再立功,可以成为府兵,获得‘汉人’的武勋。 为了将军中的百户与民间的百户相区分,从今往后,民间的百户称作里,而百户长则称作里正。 在接下来大概半年的时间里,以咱们汉堡八旗为主,在易北河沿岸会分出去八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下辖五到八个百户所,剩下的百户人口,日后补齐或由我特许就地招募。” 说到这里,不仅是冯森的脸色少见的红润了起来,连着下面不少的旗人和百户都站起身,紧张而期待地看着台上的冯森。 打死打活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这土地钱财和地位吗?如今八旗的主人都当上了萨克森的公爵,我们这些亲兵队长还不能弄个伯爵当当。 果然冯森没多少掩饰,直接开始了赤(和谐)裸裸的划分土地: “那么,我们正式开始。 撒克逊旗凯奇百户守备赵四,忠且勇,数战立功,又于威悉河滨之战夺旗,大破贼军,升为外姓汉人,赐名为赵存勖,授罗森加滕千户镇守之职,领一千户。 撒克逊旗吕讷堡百户守备休厄德,识大体,每战皆前,累功多苦,升为外姓汉人,赐名为吕仁恭,授吕讷堡千户镇守之职,领七百户。 法兰克旗东头村百户普雷席忒勒,其忠怀精,持阵不破,随事安静,令贼不得寸进,升为外姓汉人,赐名为雷普,授阿伦斯千户镇守,领五百户。 撒克逊旗伊奥帕百户迪克,始即从我军,击数战,甚骁勇,升为外姓汉人,赐名为牛之颢,授施塔德千户镇守,领一千户。 我八旗军制,五千户为一卫,此四千户为北萨克森卫,拱卫汉堡治所,抵御维京海寇与丹麦人。任命韩士忠为北萨克森卫将军。 维京旗红斧百户奥拉夫,吕讷役先破贼军,战必亲斩,威悉河塞滕坎尔河二战先冲阵,创之。升为外姓汉人,赐名为祖归厚,授马格德堡千户镇守之职,领一千户。 撒克逊野人领袖阿布,弃暗投明来奔,助我得维杜金德,破丹麦王军,但积功不足,升为旗人,赐姓为英,暂代德绍千户,领七百户。 撒克逊野人首领克里昂,阵斩战团首领三人,但功勋依旧不足,故补为千户,日后立功再升外姓汉人,赐姓唐,授丹嫩贝格千户镇守之职,领八百户。 撒克逊旗塔姆希良百户塔姆希良,劳苦功高,杀敌盈论,累进数功,升为外姓汉人,赐名施良,授施滕达尔千户镇守之职,领八百户。 此四千户为南萨克森卫,拱卫马格德堡治所,抵御东方维莱蒂人,斯拉夫人及索布人,任真慧为南萨克森卫将军。 此八人皆上前,领取幞头抹额,四季官服与长剑!” 勇士们陆续上前,冯森的注意力却集中在下方,在会场的座位上,他能看到一股火焰在燃烧,不仅仅是那些旗人,不仅仅是那些包衣,还有流浪武士与自由民,他们的眼中都燃起了贪婪与激动的火焰。 ———————— ps上曰至今止吾岁之甲,何如?铁官曰我甲世为长,工师之多,制甲甚严。 上曰今时止此,岁造几甲?铁官曰吾行精钢于此,或胄甲造于善,遂修于心。 上曰今止甲胄作何如?铁官曰吾固甲兵之制,严行太祖遗训。 上曰然则自宣武十九年于今甲胄作几何?(铁官)目行远视,讷讷无言。 ——————《帝行意大利鉴》唐麦克 第二百零五章 犹点意思 虽然汉堡封赏大会已经结束三天了,但其后续的影响如同被石子激起的波纹,伴随着离去的贵族和商旅们的车轮和马蹄传遍了整个萨克森。 在这次的封赏大会中,除了给士卒们分赃和向其他武士发布征兵广告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收获,就是部分领主和封建主的忠诚,哪怕只是表面上的。 由于来自大半个萨克森领主和封建主的宣誓效忠,在萨克森三十多个领或者说郡中,已经有一半的地头蛇向冯森献上了忠诚,其中还包括处于关键位置的汉诺威。 这就是武力征服带来的好处,冯森的大军南踹乌达,北踢维杜金德的身姿已经牢牢地映入了他们的心中,绝对的暴力带来绝对的统治力。 入乡随俗,领主和庄园主们自觉地向冯森献上了质子,这批质子大约有一百来人,他们将会随同旗人孤儿以及汉堡小学堂的少年兵一起,组成冯森的羽林近卫。 至于对国野法的态度,看在三年不服役,新田五年不起科的政策以及冯森的赫赫威名的面子上,大部分的贵族还是欣然接受了。 对于撒克逊人来说,虽然要再另外交一份税,但不会单纯因为非天父信徒的身份而受到欺压,普通撒克逊人已经很满足了,况且,这个赛里斯人还是咱们维杜金德大酋长的女婿呢,也算是自己人了。 别的不说,就三年不服役,新田五年不起科的承诺就足以让变成失地的流民或者贫农们趋之若鹜了,不管他们是撒克逊人,法兰克人还是斯拉夫人。 三年不服役,新田五年不起科固然是休养生息的政策,但冯森还有一系列的计划,等着最重要的部分运行起来——钱和粮食。 粮食那方面,查理曼已经责令东法兰克这边的领主以及教士们运送一部分到萨克森来,暂且有了点着落,所以仅剩的就只有钱了。 冯森现在每天坐在书房里,那些任务规划和木片基本都已经放置好了,但现在一直在搁置,就是因为没钱。 建立千户所百户所之类没有技术含量的活还能外包给当地人,但是像挖运河,开矿,纺织之类需要技术含量的活,那就不是靠土地和简单的人身依附可以招揽来的了。 他需要花大价钱从意大利、威尼斯或者君士坦丁堡甚至阿拔斯帝国那边招募和购买这些手艺人。 至于东法兰克领主那边的粮食,冯森不抱什么指望,他对封建主的尿性非常熟悉,能填掉一个千户的口粮就算是大发慈悲了,说不定只出了两把小麦还说你欠他一个人情。 没有钱真的太痛苦了,看看这报表,除去未来的发展计划,就目前这一摊子,居然还有2200索里达的缺口,真不知道该从哪儿弄来这笔钱,冯森皱着眉头,死死地盯着眼前的计划表,要不然,找犹太人小提一点款? 这个时代的犹太人还没到中世纪中晚期那种人厌狗嫌的状态,不知道这么做会不会引起众怒啊。 目前的犹太人大部分时间都是作为银行家和商人而出现,虽然当前的法兰克是自给自足的庄园经济,但说到底,他们还是要进行交换的,这个时候犹太人的意义就显现了。 在中世纪的早期,犹太人还没有被禁止经商,所以大部分的犹太群体都是以商人为主,庄园制经济也是需要流通的。 由于法兰克是一个农业为主的国家,而且天父教会其实是不提倡商业的,所以在不断封建化的过程中,以经商为业的犹太人自然被排斥。 可以排斥,但只能排斥一点点。 在罗马崩溃后的黑暗时代后,犹太人作为“罗马人”的身份认同逐渐丧失,随着以土地分封和人身依附为基础的封建制度在法兰克的建立,以土地为纽带,不同文化不同阶层的人普遍建立了依附关系。 可是倒了大霉的犹太人是没有土地的,或者说拥有土地的犹太人基本都基本摆脱了犹太族裔,与土地相分离的犹太人不可避免变成了边缘群体,虽然执行不严,但法律确实严厉禁止犹太人与天父信徒通婚。 虽然在道理和法律上,人们是鄙视犹太人的,但在这个时代,犹太人活得其实还不错,至少不会变成清洁用品。 如果是后世,犹太人人厌狗嫌的话,杀个债主怎么了,人家莎翁在《威尼斯商人》里明目张胆让主角向犹太人借钱不还,还写出来讴歌呢。 但在这个时代,冯森还是得考虑一下影响,所以,这个款得提的有技巧有水平。 冯森独坐书房正在思考着,却见李宝镜穿着一身素白色的儒生襕衫,肩上随大流披了一件灰棕色的毛毡短披风,步伐轻缓地从大门前绕出,她手持一片榆树皮来到了冯森的桌边。 “节帅,这是今日的日程,我已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标注好了。”李宝镜声音细软,有点像后世的夹子音,但是却没有那么做作和尖细,反而有种小羊般的柔软感。 是的,李宝镜是冯森的新任秘书郎,之前的那三个文士,一到场就被王司马和真慧瓜分了,剩下的那个则是一个老眼昏花的私塾先生,直接被冯森打发去教书了。 据这李宝镜所说,她虽然出身将门,但写得一手好字,术数比不少孔目官都强,甚至连刺绣都比那两个冯森召来的绣娘强,甚至还能写文和写诗,还精通粟特话、波斯话和藏话,除了武字不行外,几乎全能。 娘的,不愧是关陇贵族,这贵族教育带来的素质,对比那些孔目官,都不是碾压,而是踩在他们的脸上到处滑。 这么好的秘书郎哦不,秘书娘,为什么不用呢? “多谢李小娘了。” 将榆树皮铺平在桌面上,冯森一边仔细地查看着榆树皮的计划安排,一边在心里又将造纸工坊的事宜提上了日程。 春耕在即,冯森虚空工坊的产能,全部都拿去生产锄头斧子等农业生产工具了,所以冯森的衙门已然提前进入了无纸化办公的时代。 扫视了一遍今天的行程,冯森皱起了眉毛,他在行程表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待办事项——“处理洪宝象等事宜”。 洪宝象,就是那个和法兰克无赖合伙骗钱,最后还反杀债主的士卒。 他算是老牙兵了,在冯森老爹那一代就是军中的牙兵,在易北河与格洛尔的那一仗中,小腿受伤,感染发炎,不得不砍掉了整个小腿,只能装上假腿,拄拐行动。 “择日不如撞日啊。”冯森站起了身,在书房中来回走了两步,便走到了打着算盘计算财务的李宝镜面前。 “李小娘,麻烦你把这份日程表上的事情都往后延三天,我要去一趟巴多维克。” “去巴多维克干什么?” “见一见那个犹太人的阿比——鲁本,我有很重要的事情和他谈。” 第二百零六章 与鲁本阿比的谈话 经过了一整个冬天雨水的浸润,整个大地都如同一块吸饱了水的海绵,当靴子踩着这柔软的地面上时,甚至能听到清晰的“吱吱”声,那是水流从土地中溢出的声音。 在吕讷的荒原中,巴多维克是一处不大不小的绿洲,在晨风的带领下,阳光漂到了巴多维克的顶上,将巴多维克教堂上尖锐的红顶染成淡淡的橙红色。 深吸了一口带着牛粪与泥腥味的空气,冯森站在巴多维克的大门前,默默注视着眼前的城市,嘴角勾起了一丝微笑。 大门前不少附近的自由民都赶到了堡门附近,叫卖的渔夫,做工的包衣,出城放牧的羊倌,一群人堵在门口居然给这个五百多人的小兵所添了几分热闹的气氛。 由于贵族和酋长们被冯森转移去了汉堡,在八旗驻军的帮助下,大量原先的自由民或者奴隶分到了土地,成了包衣或者抬了旗人,而巴多维克也从一个普通的聚居点变成了一个吕讷千户所下属的一个百户所。 而原先的巴多维克的商贸据点的作用则被转移去了吕讷,两方距离不远,顶多半天的时间就能走到。 由于此处荒原,巴多维克百户所基本都是以畜牧为主,所以在广阔的荒原上,包衣们挥舞着长杆驱赶羊群或放牧牛群,春风拂面,荡起了包衣们头上的毡帽。 原先的巴多维克的木制寨墙已经拆除了一半,剩下的部分城墙则是下方用两米夯土墙为底,上方则用木头建起了女墙和塔楼,在塔楼上,两个手持短弩的旗人士兵靠着栏杆,眺望远方。 在巴多维克百户所的大门上,用木牌刻着一个硕大的写着“八都崴”这种中原对异族特有命名方法书写的名字,不过这个时代的人大都不识字,就算是用拉丁文写,他们估计也看不懂。 骑在一头大黑马的背上,冯森进入了巴多维克,经过一整个冬天的修建,原先民用的村庄已经变成了一个小型的军事据点。 沿途走来,除了居住的民房,水井、武库、谷仓、畜栏该有的都有,这里是冯森对兵所的实验据点,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整个萨克森的八旗兵所都要以这个作为规范来建造。 不过今天冯森到这里来,可不是为了视察巴多维克的兵所的,他的主要目的是去见一位犹太人,他是这片地区犹太人中的阿比,也就是讲师,相当于中原的乡老,只不过仅限于犹太群体。 穿过巴多维克,放下行李,安置好住所,问清了那位名为鲁本的阿比的所在地,冯森立刻带着随从,向着巴多维克靠北的一处土丘上行去。 走了不到一刻钟,一个由帐篷和马车围成的小聚居点出现在了寥落的荒野中,很难想象这些掌握着大量现金流的犹太人居然居住在乡村中,而不是在城市的华丽房屋中,真是让人感到奇怪。 在向导的引导和通报下,冯森和随从很快便进入了村庄,他甚至看到了几个突厥护卫,那副中欧混血的面孔和手中颇具风情的短弯刀让冯森印象极深。 这里应该是一个犹太村落,照理来说,犹太人是不准拥有土地或者从事土地行当的,不过这个时候法律执行得并不严,所以不少犹太人还是能在家门口种一种菜自给自足的。 沿途走来,冯森敏锐地观察到这个犹太村落妇孺的比例很高,很少能见到青壮年男子,估计都在外面跑商了吧。 下了马,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人正站在小屋前等候,他穿着一身白色的犹太服饰,稍微有些佝偻。 看到了冯森到来,老人立刻向前迎了两步,双手合十不是向上,而是向前,一边说道:“欢迎你的到来,公爵阁下。” “你好,智慧的鲁本阿比。”向鲁本点了点头,冯森向他点了点头,“关于那为可怜的犹太人的问题,鲁本阿比,我一直想和你谈谈,只不过没抽开时间,我们尽量快地解决这个问题,你觉得怎么样?” 鲁本阿比咳嗽了一声,向着背后的小屋指道:“公爵阁下,请吧。” 小屋中的摆设很朴素,甚至有些穷苦,丝毫看不出这是一个银行家的屋子,在屋子的中央有一个火炕,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女趴在地上,正在擦着火炕旁的花砖。 进了屋子,两人各自找了位置坐下,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两人基本都是没有身份地位差别地对坐着。 鲁本阿比咳嗽了一声,将手放在椅子上:“我从可萨大汗的口中听说过你们唐人的事迹,他说唐人野蛮且残暴,刻意挑拨突厥的部族交战,消耗他们的人口,让突厥人永远做唐人的奴隶,而他和他的部族不堪受辱,这才逃到了欧罗巴,打下了一片家业。” “如果突厥人愿意老老实实在草原上放羊的话,我们并不愿意发动战争,但他们却从不愿意这么做。”冯森温柔地笑道,“而且,老阿比,一个蚂蚁睡在巨人的卧榻,难道就没想过巨人翻身的后果吗?” 鲁本阿比也笑了起来:“公爵阁下的拉丁语说得很好,很像罗马人,我们犹太人也曾经是罗马人。” “但现在已经不是了。” “是啊,很多的犹太兄弟都背弃了我们。”老阿比无奈地摇了摇头,“就在伊比利亚,不少的犹太兄弟变成了你们的兄弟,我们的兄弟已经很少了。” “所以你希望得到什么赔偿?” 双手合十平放在桌面上,老阿比笑着向冯森说道:“偿还300索里达的债务和1000索里达的赎杀金。” “可以!”冯森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我还以为你会提出要我们的人偿命呢。” “可怜的家伙走了,他为他的愚蠢付出了代价,况且这样的事我们见多了。”虽然对冯森答应得这么爽快有些诧异,阿比还是回道,“最起码,这笔钱可以让他的家属好过一点,而偿命我们却什么都得不到。” “好,既然这一桩事解决了,我还有一个新的生意想要问问您做不做。”冯森架起了二郎腿。 老阿比的身体佝偻了几分:“什么生意?” “我现在领地发展需要钱,而我现在一分钱都没有,还倒欠了不少,所以我想要向您借31300索里达。”冯森开怀地笑道,“否则,我连还您的1300索里达都拿不出来。” 小屋中瞬间陷入了沉静,冯森在微笑,阿比也在微笑,接着鲁本阿比从鼻子里出了一口气,站起了身,他双手啪的一声合十,上下摇动了两下:“公爵阁下,可别再逗我笑了。你想让我借钱给你来还我的债吗?” 第二百零七章 麻袋装钱 在小屋中,只有火炕中的柴火燃烧时升起了一股冷烟,绸缎般在空中舞动着身躯,擦拭完了火炕的花砖,犹太少女安静地站到了门边,静静地注视着地面上爬动的黑色小虫。 那天夜里,那个黑色恶魔冲入了她的家,将箭矢和长剑插入了他父亲、哥哥和未婚夫的躯体里。 她听说过类似的事迹,各地的阿比不止一次地在锡安集会中提到过,所以她知道这件事可能发生。 少女低头看向破了一个洞的鞋子,往年,每年春天,父亲都会给家庭里的每一个成员买一双新鞋,他们走了太多的路,一双好鞋只需要一年就会破损。 今年母亲和妹妹的鞋谁来买呢? 反正鲁本是不会出这个钱的,他看着笑容逐渐收敛的年轻的公爵,在愤怒的同时也在心惊胆战,刚刚他的话还是说得太硬了一点。 面对着眼前这个炙手可热的青年,他逐渐意识到了一点:一个十八岁的与诸多顶级权贵交好的靠着军功上位的公爵,能量和前途是多么的恐怖。 最可怕的是,他得到了查理授予的全权,这种可怕的信任就算是整个东法兰克的犹太社区都要抖三抖。 哪怕鲁本话语中的讽刺并不明显,作为一个犹太人,还是太僭越了,如果严格执行法律条令,犹太人会被他逼得在萨克森根本没有立足之地。 安静地直坐在椅子上,冯森面无表情地看着脸色千变万化的鲁本,用手指敲着椅子的扶手:“如果我说是呢?” “我的意思是,三万索里达的额度实在太高了。”换上笑脸,鲁本阿比坐回了椅子上,开始讨价还价起来,“我顶多给出三千索里达的借款,并且帮你免除那1300索里达的欠款。” “我要31300索里达,一个子儿都不能少。”冯森仿佛是蛮不讲理地说道,“我有权有人有土地,如果不是因为我着急发展,你刚刚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就应该砍下你的头颅。” 鲁本瞧了一眼外面的突厥侍卫,然后说:“如果我冒犯到了您,请允许我向您道歉。但是我也想请您知道,去年整个东帝国的商业税收才20万索里达,您一张口就要七分之一,这合理吗?而且您还承诺新开垦的五年内土地不收税,我实在无法相信您能连本带利地还回这笔钱。” “所以我是向你们周遭所有的犹太社区借这笔钱,我相信对于最喜欢放贷和收钱的犹太人来说,这并非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冯森砸完大棒,开始喂起了胡萝卜,“至于你的疑虑,我可以这么说,我在卡尔克贝格发现了一座盐矿,这笔钱将用来建设盐矿场,你知道这片地方有多缺盐,也应该知道盐的利润有多大。 这三万索里达,我会在三年后还你们五万索里达,相当于三年66%的利率,我知道你们可能觉得少,但不要忘了,天父教会是禁止高利贷的,这个利率是我能容忍的极限。 如果三年后我没能还上这笔钱,你们有两个选择,第一以每一万索里达抵一成卡尔克贝格盐矿股份,每年可以分红利润,但不能掺和经营。第二我给你们私人铸币特许状,不过仅限于萨克森境内。” 鲁本阿比有些沉默,他狐疑地注视着冯森,这样的条件其实是非常不错的,一座盐矿最多五成的股份,这是他们最喜欢的生意,坐着来钱。至于后一种条件,把私人铸币权交到犹太银行家手里,他们能玩出花来。 但一般来说,这样的抵押条件都是他们来提,然后双方据理力争,讨价还价,最后才能有这样的结果,可是,让借债人主动来提?难不成是天父显灵? “但我也有条件。”冯森向他竖起了一根手指,这反倒让鲁本松了一口气,“第一,我要你们的销售网,帮助我售卖我的商品,并培养我们的商队。第二,我需要懂得测量的犹太人帮助我测量和计算土地。第三,我需要那些犹太教师教导我们的学徒几何和数学。第四,我要在克里米亚建设一个商栈。” “前三个我都能理解。”鲁本阿比有些疑惑地问道,“但是最后一个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在克里米亚建立商栈?” “这你就别管了,就说这些条件到底行不行吧?” 眼珠子在眼眶中不断转动,鲁本阿比在心中快速地过了一遍整个流程,最后才说道:“就我个人而言,我很愿意借出这笔款项,但是我自己并没有那么多钱,需要和别的犹太长老们商议,所以,您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我很急。”冯森脸上露出了不耐烦的神色,“我之所以找你们,就是为了尽快拿到这笔钱,要是你们磨磨蹭蹭的,我又何必如此?我要警告你,别耍什么把戏,把我惹火了,我可以给查理殿下写信……你也不想犹太人的地位再落一次千丈吧?” 鲁本阿比的脸上留下了一滴冷汗:“我个人可以给您提供五千索里达的借款,三天后就能到您的手上。” “你现在能拿出多少钱?就是现在。”冯森的语气同样不耐烦。 鲁本想了想,伸出了两根手指:“两千索里达。” “好,你先给我提两千索里达出来,我有急用。”冯森看了眼这间简陋的小屋,“你能一次性拿出两千索里达的现金,为什么要住在这么朴素的小房子里。” “这是血留下的教训。”鲁本阿比的平静地笑着,仿佛在说一件平淡而简单的事情,他走出小屋的大门,向远处的一个犹太青年招了招手,很快,那个犹太青年便捧着两个小箱子走了过来。 将两小箱子放在地面上,鲁本阿比从脖子上摘下亮银色的钥匙,打开了它们,金灿灿的光芒瞬间填满了整个小屋。 冯森同样微笑着出门向远处招了招手,不久,孙敬孝带着一大一小两个的麻袋走了进来,猛地抓起一把金币,就往袋子里塞。 “诶诶诶,点数。” “哦哦哦。” 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每当一把金币进入冯森的麻袋,鲁本脖子上的肥肉都会如同抽搐般抖动一下。 “那个债主的家人呢?” “喏。”擦了一把鼻涕,鲁本指了指一直站在门口的少女,“她就是了。” 转过身,冯森看向了那个刚刚还在擦拭桌面和墙壁的少女,她的脸庞因为常年的沐浴寒风而有些凹凸不平,衣服朴素但却很干净,也没有打补丁,只是她的鞋子有些烂了,这种用麻布制成的鞋面根本经不住磨损。 冯森有些迟疑,他转过身问孙敬孝:“都点数好了?” 拎着一大一小两个麻袋,孙敬孝点头道:“都点好了。” 左手提着小麻袋,右手拎着大麻袋,冯森走到了少女的面前,直视着少女低下的脑门,停顿了两秒,将那个大的麻袋递到了犹太少女的面前: “这是1300索里达,拿它去买一双好鞋吧,如果你有任何困难,到汉堡来找我,如果你想拥有一块土地,告诉我一声就行,我可以庇护你。” 少女看着眼前装满金币的麻袋,又看向眼睛有些发红的鲁本,木然地接过了这一袋金币,她打开麻袋,金色的光芒扑在她的脸上。 里面是好多好多的闪着金光的钱,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可以买好多好多的鞋,足以为母亲和妹妹买完下半生每年的新年礼物。 “至于那个牙兵的下场,他会被鞭刑并软禁一辈子,不停地配种直到死。”轻轻拍了拍少女的肩膀,“我不能杀他,抱歉。” 带着咸味的水模糊了康斯坦斯的头像,少女死死地抓着麻袋的边缘,抿着嘴,鼻腔里发出了压抑的嗡鸣声,配合着不断撞击在金币上的滴答声,仿佛是一只被暴雨淋湿的蜂鸟在鸣叫。 虽然她嘴中含蜜,但却永远失去了她最珍贵的花蕊。 第二百零八章 给他一点小小的罗马震撼 拜占庭,新罗马,众城的女皇,世界渴望之城,不论哪一个都是这座城市唯美的名字,它是地中海最美丽的明珠,无数历史的开创者与终结者——千年的古城,君士坦丁堡。 不过现在的他还不像后世,被挥舞着绿色旗帜的突厥人所占领,在此时,她还牢牢被希腊人和拉丁人掌握在手里。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君士坦丁堡的位置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但实际上,君士坦丁堡在海峡的更南边,被金角湾和马尔马拉海所环绕拱卫,整个城市呈三角形,被用彩色岩石和砖块围拢的狄奥多西城墙保护在身后。 这个时候的万城女皇还是如此地年轻,没有后世锈迹斑斑的青苔和黑灰色的炮火痕迹。 澄清而温暖的阳光洒在冰冷而绚丽的金门上,高大的拱门覆盖着亮澄澄金黄色的光,仿佛是穿上了一身黄金甲。 在狄奥多西城墙的城门前,博莱努斯仰望着城墙上高耸入云的塔楼,眼睛微微眯起,几只苍鹰在碧蓝色的天空中发出清厉的鸣叫,在以紫色为主的各色旗帜给高傲的塔楼穿上了五颜六色的彩衣。 哪怕博莱努斯不止一次地瞻仰过,但每一次见到这座伟大的金门,还是会感到震颤和发自内心的沉醉,但不管是安纳托利亚的战事还是高举恢复圣像旗帜的女皇,都为这面辉煌的城门披上了一层阴霾。 这金门只有皇帝凯旋时才能洞开。 从金门前路过,博莱努斯和他的车队随着人流和队伍缓缓向西北方的桥门走去,作为东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的总人口超过了三十万,甚至和冯森管辖的萨克森不相上下。 当然,这里的三十万还包括了城郊的人口,在城郊,博莱努斯看到了卡帕多西亚人,亚美尼亚人,希腊人,突厥人,犹太人,阿拉伯人,他们操着各式的口音,穿着各族的服饰,像是一锅沸水,不断地咕噜着。 这些人他们有些是来经商,有些则是来自安纳托利亚的难民,还有些则是最穷苦的找食吃的贫民。 “当——” “当——” 无数的鸽子从博莱努斯的头顶掠过,索菲亚大教堂顶上的金十字架发出了耀眼的光芒,承载着天国之声的白鸽从人群的头上低低地掠过,一些朝圣者已然跪倒在地,他们穿着最残破的衣裳,却流着泪用最华美的语句大声赞颂着天父。 博莱努斯握住了胸口的十字架,群山上无数的天父教堂整齐的诵唱声在耳畔不断地回荡,回荡在整齐的划分的街道和街区上,在城市广场两边的大理石帝王雕像上,亚历山大、恺撒、奥古斯都还有查士丁尼的铜像。 交上了两枚索里达作为贿赂,博莱努斯的商队终于得到了小吏的认可,让他和他的商队返回了这个久违的皇城。 穿过桥门,走在宽阔的拜占庭大道上,博莱努斯看着眼前熟悉的景色,脸上不由地露出了笑容,不论外面的风雨如何之大,终究落不到君士坦丁堡里面来。 双层的高架水渠,大理石的雕塑,豪奢的贵族宅邸,面色红润的人群在街道上流动,叫卖的送货的巡逻的散步的辩论的,一切声音在诵经声中都那么的文明与圣洁。 穿着扎甲的希腊士兵缓步走过,一群身穿布袍的青年大声辩论着语法和逻辑,在他们身边,代表新月的白色头巾和双峰骆驼正与他们擦肩而过,而一个身穿长袍架着书本匆匆走过的学者厌恶地看了一眼那位阿拉伯商人,又换上了笑容,开始讨好起眼前身穿紫袍的贵妇,丝毫不顾及她大腹便便的参议员丈夫猪肝色的脸。 沿途的街边,来自整个世界的货物都在此处聚集,北海的毛皮与琥珀,伊比利亚的坚果与皮革,意大利的葡萄酒,法兰克的蜂蜡,阿拉伯的宝石,印度的香料,还有赛里斯的丝绸与瓷器。 君士坦丁堡的一条街道,足以震撼整个西欧! 博莱努斯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感叹:“我们罗马真是太厉害了。” 告别了同伴,博莱努斯向自己在城中的小家走去。 在中央城市广场到城墙边的一个中产社区,博莱努斯有一间不大的民宅,作为一个法官的儿子,这个住宅并不算是很好的住所,不过考虑到博莱努斯老爹英年早逝还曾经支持圣像破坏,能保有这样的一座小住宅已经不错了。 不过这样的背景也让博莱努斯基本与仕途无缘了,这也是为什么他要跟着齐诺瓦茨去走危险的伏尔加商路,没有仕途,只能走钱途路线了。 将行李交给,博莱努斯睡了个午觉,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就马不停蹄地前往了更东边的内城,跨过了椭圆形的赛马城,绕过了辉煌的大剧院,在东帝国宏伟皇宫的一侧,有一座名为马格瑙拉宫的宫殿。 这里曾经是博莱努斯父亲的工作过的地方,站在距离大门不远处的一棵树下,博莱努斯不顾众人异样的目光开始了漫长的等候。 在马格瑙拉宫中,有一位博莱努斯父亲的大学同学此刻正在其中工作,也就是东帝国的宫廷帝国秘书塔拉西奥斯阁下,当初他们因为破坏圣像运动的分歧而分道扬镳。 在炎热的阳光下,博莱努斯等了没多久便满头大汗,他脱去了外套,用手不断地给发热的脸庞扇风,阴凉的树荫只给他提供了一点点简单的遮阳效果。 “博莱努斯!”一个仆人状的青年从马格瑙拉宫中小跑着走出,站到了博莱努斯的面前,不过从他厌恶和不屑的神情上,也该知道他对博莱努斯到底是什么态度。 而博莱努斯则跟没事人一样热烈地打着招呼:“好久不见啊,卡利赫塔,我为塔拉西奥斯阁下带来了来自萨克森的土特产作为礼品。” “塔拉西奥斯阁下已经给您介绍了齐诺瓦茨,让你掺和进了伏尔加的商路,难道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吗?难道一定要把这珍贵的人情消耗光?”青年仆人恶狠狠地盯着他说。 博莱努斯一脸狐疑地盯着他:“塔拉西奥斯阁下也是这么说的吗?” “当然不是。”青年仆人毫不客气地说道,“仁慈而善良的塔拉西奥斯阁下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我只是不愿再看到你利用你父亲的交情来给自己牟利了。” “那塔拉西奥斯阁下到底是怎么说的呢?” 青年仆人的脸瞬间黑了,他抿着嘴,仿佛是从牙缝里迸出了这些话:“塔拉西奥斯阁下让我带你去他的书房,从后门。” 第二百零九章 塔拉西奥斯 走在马格瑙拉的长廊中,博莱努斯不无感慨地抚摸着带着莨苕叶的大理石柱,在红顶的瓦片下,无数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或是夹着书本匆匆走过,或是站在花坛边大声辩论,甚至在花园的中央,还有两个大学生各自拿了一把剑在决斗。 名为卡利赫塔的年轻仆人沉默地在前方带路,而博莱努斯拎着一个小箱子紧紧跟随在他的身后,两人就这么尴尬而沉默地向着塔拉西奥斯的办公处走去。 如果从半空俯视马格瑙拉宫,这是一个类似于“〇口口”型的宫殿,它位于奥古斯塔广场以东,临近圣索菲亚教堂且紧挨着卡尔克门。 在主建筑的巴西利卡式的宫廷内,两边笔直的长廊组成了方正的形状,而由大理石搭建而成的三层的建筑便出现在博莱努斯的面前,第三层则架着一个硕大的半球形穹顶和四面环绕的落地窗。 跟在卡利赫塔从一旁的侧门进入马格瑙拉宫,沿着圆形的阶梯来到二楼,走过铺着红色波斯地毯的地面,两人终于来到了一扇大门前。 “我去通报,你在这等着。” 有些咸湿的海风掠过了博莱努斯的鼻尖,他沿着窗户的缝隙向外看去,在不远处,在奔涌的海面上,阳光折射出无数条金蛇,在水中游动,风帆如同密集的森林般随着小吏们的指挥缓缓驶入港口。 在海岸边,巨大的黑色灯塔高耸地站立着,如果是黑夜,这灯塔简直是《荷马史诗》中的独眼巨人。 “进去吧。”卡利赫塔臭着脸走了出来,打断了博莱努斯的思维和诗兴,“希望你真的只是来感谢塔拉西奥斯阁下的恩情。” “谢谢。”博莱努斯对着他笑了笑,迈步走入了宫殿中。 在空阔但却朴素的房间中,除了正对着大门的实木桌子,便只有两边的书架,和书架上摆满了的书籍和卷宗,一个不算太老的男子正低着头,用羽毛笔在羊皮纸上快速地书写着什么。 “好久不见,愿天父保佑您,感谢您的仁慈,塔拉西奥斯阁下。”博莱努斯立刻躬身行礼,而塔拉西奥斯也抬起了头。 这个男人看上去四五十岁,尽管面皮上皱纹尽显,但却依旧能看出年轻时俊美的风采,他有着一对天蓝色的瞳孔,大理石般标准的鼻子与嘴巴,他没有笑,但却不会显得严肃。 放下了手中的羽毛笔,吹干了纸上的墨迹,塔拉西奥斯仿佛是孩子气一般地说道:“我亲爱的侄子博莱努斯,你能来我这里,我很开心,但是我也很生气,为什么不愿意直接去我家找我呢?我很愿意在家中接待你,或者我们还可以开一瓶来自意大利的葡萄酒,但是你看,在这里,我们只能规规矩矩地坐着。” “我不想叨扰您的家眷,因为前几次我来总是要给您添麻烦。”博莱努斯摸着后脑勺,向来厚脸皮的他居然露出了一些羞愧导致的红晕。 “别犯傻了,我的家永远欢迎你来。”塔拉西奥斯提了提他肩膀上金色的扣子,指了指面前的座椅,“坐吧,这一次前往萨克森,你有带来什么新的消息吗?” “是的。”博莱努斯有些兴奋地说道,“您肯定不敢相信,我在萨克森看到了什么。” “是什么?” “是一群赛里斯人。”博莱努斯手舞足蹈地说道,“就是丝绸和瓷器的那些赛里斯人,他们居然出现在了萨克森,而且还成为了法兰克人的伯爵,真是一个奇迹。” 塔拉西奥斯也提起了一些兴趣:“你确定他们不是阿瓦尔人,一些阿瓦尔人的贵族也自称是赛里斯人。” “嗯……在凶恶程度上类似,不过他们更加文明,他们语言也和阿瓦尔语不同,而且他们除了鼻子塌了一点,和拉丁罗马人几乎一模一样,都是黑发黑眼,而且身材高大,人人都是这样,比阿瓦尔人高得多。” “所以那个赛里斯人叫什么名字?” “他自称叫红哼,啊,对了,法兰克国王查理给他进行了洗礼,让他入了教,他的教名叫做安东尼,最不可思议的是,他才十七岁,就成为了一名法兰克权贵——汉堡的伯爵。” 塔拉西奥斯突然间不再答话了,他注视着博莱努斯的眼睛,看得他有些发毛,只能有些局促地搓着手,暗暗思考哪一句话说错了。 站起身,塔拉西奥斯向着一旁的书架走去,一边在书架上翻找一边问道:“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因为萨克森战争,欧波里特王国的公主柳德米拉在汉堡避难,齐诺瓦茨先生去朝拜公主,而我则听说他在创办一家进行北海贸易的商会,我们就是在商会中认识的,实际上,我还接受了他一项委托。” “什么委托?”在书架上翻找着,塔拉西奥斯漫不经心地说道,“我突然想起来一些事,别在意,你继续说。” “他说他的土地上缺少聪明人,所以他希望能招募一些咱们罗马的小学老师去他们那里,他还说他的军队缺乏锻炼,想要招募一批罗马教官,哦对了,他还说他需要一些抄写员,帮助他处理政事,他希望我能帮他来君士坦丁堡招募。” “他给了你多少钱?” “200索里达的活动费和运费。”博莱努斯梳着指头说,“只要我能带这些人去萨克森,他可以以抄写员三个索里达,小学老师一个索里达的价格来支付辛苦费……我做错了什么吗?” 将一份卷轴摆到了桌面上,塔拉西奥斯将羊皮纸铺平,指着一段文字对博莱努斯说:“你念念。” 有些不明所以的博莱努斯低头看向了卷轴:“……十二月,汉堡伯爵安东尼击溃乌达两万叛军,几周后,汉堡伯爵安东尼在威悉河旁击溃了西格弗雷德与维杜金德的三万叛军。为了表彰功绩,法兰克国王查理,封汉堡伯爵安东尼为,为,为萨克森公爵……并授予全权?!” 博莱努斯的声音逐渐颤抖起来,眼睛也瞪得溜圆,他看了一眼塔拉西奥斯,又低头扫视了一遍那段文字:“这个安东尼是我说的朋友安东尼吗?” “如果你没说谎的话,应该就是他了。” “可是,公爵!全权!该死的,我才离开一个半月!他才十八岁,就已经是法兰克王国的封疆大吏了吗?” “不仅仅是这些。”塔拉西奥斯敲着脑壳,仿佛在脑中回忆着属下们曾经报告上的情报,“他被查理收为养子,现在勉强算得上法兰克王室成员,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查理对他信任宠幸至极,将他留在萨克森应该是为了对付东法兰克的贵族们。” “那他现在的地位……” “和我们在安纳托利亚的舰队将军尼基弗鲁斯是一个级别的高级权贵。” “他才十八岁……” “是啊,他才十八岁。”塔拉西奥斯坐在座位上,“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在法兰克的土地上又要出一个名为安东尼的望族了。” 博莱努斯有些愣愣地说:“那我到底还要不要……” “不管你那个小箱子里装了什么,带回去,然后今天晚上来我家。”塔拉西奥斯将卷轴推到一边,抽出一张新的莎草纸,快速地在纸张上书写,“他要求你给他找一些学者和小学老师是吗? 没问题,这件事我来办,就算是对新任萨克森公爵的贺礼,至于你,保持好和他的关系,在商业上适当地让利也可以,明白吗?” 在一阵迷茫中,博莱努斯被卡利塔赫请出了塔拉西奥斯的办公室,但他仍然觉得有些梦幻,冯森?公爵?我现在有一位公爵的朋友了? 第二百一十章 只有真正忠诚的靖难军校尉才能看见真正的标题名 在数量高达3万索里达的资金注入后,冯森的一揽子计划终于能够开始了,肉眼可见地,在易北河的河道上,乌篷船与木筏越来越多,上面坐满迁徙的旗人与包衣。 在阿尔斯特河边,甚至建起了五座船坞,几乎以三天一条的速度疯狂地建造着乌篷船和木筏子,而在阿尔斯特河的上游,维京的造船工匠们开始了建造带龙骨的维京“商船”,以求解决西不列颠贸易公司运力不足的问题。 于是,从汉堡到马格德堡这一线的易北河河道上,每天都能看到运兵船和运粮船不断地来往,布厄提着手中射兔子的短弓,面带笑容地注视着挤满了维京旗人包衣的小船逆流而上,向着马格德堡的港口进发。 跟他的哥哥一起出海是布厄最正确的决定,他现在还能记得在北海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居住在斯塔万格,尽管他们已经尽了全力去开辟新的田地,但斯堪的纳维亚恶劣的天气和环境还是只能满足最低级的温饱。 随着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多,布厄能捕到的鱼越来越少,而且斯塔万格的雅尔居然对渔获的税收越来越高,在捕鱼的日子里,布厄甚至很少能吃饱肚子。 但现在则不同了。 拍了拍手掌上的泥土,布厄翻身上马,幽暗潮湿的森林中,他骑着一头低矮的小母马,在林间的小道中快速地通行着。 马蹄飞扬,溅起了泥土与砂石,布厄从森林中走出,一片宽阔的平原便出现在视野之中,冬季连绵的雨水冲刷干净了这片土地上的鲜血与灰尘,在旧日的马格德堡中,各色苦着脸的领主和贵族们骑着牛和马,带着家人和领民在旷野上扎着帐篷。 数十处工地在原先的马格德堡的城郊建起,一船一船的青砖和水泥从船上运下,向着不远处铺去,这些灰色的工地简直在原先碧绿的土地上缝上了一层层补丁。 在通往港口的道路旁,搭起了一座座小小的棚子,在棚子中,菜农大声叫卖着新鲜的紫萝卜,铁匠大力地挥舞着锤子,砸出了一连串飞起的火星,在铁匠的对面,一名老鞋匠低着头,借着微弱的天光,用小刀刻着鞋底的形状。 一名牵着驴子的杂货商大声地与一名渔夫争吵,痛斥渔夫无耻偷吸,抢走了他的摊位,而渔夫也不甘示弱,拽着一旁的编织藤筐的姐夫来为其助阵,争吵很快变成了斗殴,而两个负责维护秩序的旗丁气势汹汹地拎着大棒走了过去。 听着耳后的惨叫声,布厄知道,这两个争吵的人不仅要受伤,说不定还要给动手的旗丁奉上一笔辛苦费,而摊位的最终归属,将会由这笔辛苦费来决定。 穿过了人群,来到了马格德堡的港口边,这里正在发生一起群架,两艘木筏争抢着入港,导致一艘木筏被撞翻落水,木筏上的落水的旗丁和包衣们迅速爬到了另一艘船上,开始了斗殴。 鲜血与断牙落在了原先棕色的木筏上,将其染成了红色,时不时有人被打得落入水中,身边那三五个百户都聚集在港口前的凉亭中,喝着热牛奶,嘻嘻哈哈地指着那群打架的旗丁说笑。 将母马牵到马厩中系好,布厄三步两步走入了凉亭,而其他百户也为他让出一个位置,拿起杯子,从煮得咕噜冒泡的奶桶中给自己舀了一杯牛奶。 丝毫不在意牛奶中起伏的沉淀物,布厄将牛奶美美地一口饮尽。 “怎么样?挑得如何?”布厄活动着脖子问道。 一个百户笑嘻嘻地说道:“这批人还不错,我二哥在汉堡的港口做事,他告诉我这几天来的都是牙口最好,体格最壮,还没病的那批。” “奥拉夫千户大人呢?” “前几天有一伙索布人想要来打秋风,劫了一队商队,哪承想那商队里运的是祖千户的家当,祖千户都气炸了,已经带兵追上去了,这两天都是真慧教士在打理诸多事宜。” 这边言笑晏晏,那边的仗都打完了,那伙被撞下水的旗丁明显更加凶悍,直接将另一伙坐在船上的旗丁和包衣赶到了水中,只能自己游上岸。 在港口那几个十户的接引下,一共四十个旗丁和包衣鼻青脸肿地出现在几名百户的面前,一名年纪最大的百户笑道:“我这里人满了,你们挑吧。” “那,老规矩?” “抽签吧,别废话了。” 布厄手臭,抽了个坏签,只能最后选,在一阵腰牌和名册的对比后,一个教士学徒分别为这几位百户填写了卷轴,并细心地归类好,放入了小箱子中。 看着眼前的这十个部属,布厄还是比较满意的,那个百户的哥哥没说错,今天的这批人牙口都好,也没病,体格也壮,平均水平很高,比两天前的那批老弱病残强多了。 两天前那次质量参差不齐,为了那几个仅有的青壮,百户们差点打起来,而布厄一如既往地抽了个坏签,只能骂骂咧咧地接收了最差的那几个。 “那个谁?你叫什么名字来着?大(和谐)脑袋。”布厄指着一个有些粗壮的小伙问道。 那个被叫做大(和谐)脑袋的大(和谐)脑袋小伙抓了抓他的大(和谐)脑袋:“我叫比格汉德尤库斯。” “好长的名字,还是叫你大头吧。”布厄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短披风道,“你是有乡士的武勋吧,砍过脑袋。” 眯着眼睛,大头有些憨憨地说道:“没有,我是先锋冲阵立的功。” “这这不错。”学着真慧教士的汉语口音,布厄用走腔的话语先是夸赞了一通,随后得意地笑道,“老子亲手砍了三级脑袋,你还得跟我练练啊大头,既然你有乡士的武勋,你就做个十户吧,这七八个人,你先领着,回头还要再调派。 从今以后,你就是老子的部属了,知道了吗?忠于冯大帅,跟我念一遍,忠于冯大帅,忠于老子,明白不?” “明白,明白。” “明白就好,来,我带你去咱们百户所。” 第二百一十一章 快把铁竿庄稼端上来吧! 大头领着那些个旗人与包衣,跟在布厄百户的身后,沿着一条土路向前行进,很快,他们便走出了马格德堡城郊的地区,向着更远的地方行进。 踩着到处都是水洼的土路上,没走出去一里路,大头等人的草鞋中就灌满了泥沙,而布厄慢悠悠地骑在小母马身上,走在一队旗人和包衣的左侧,和大头说着百户所的规矩。 “听好了,我要说规矩了,只说一遍,要是没听清翻了事儿掉脑袋,老子可不会为你们说清。”清了清嗓子,布厄踢了一脚看上去有些走神的大头,“你是十户,更要听清楚。” “这块地界,从今往后就是咱们的地盘了,到了地盘上,都得讲规矩。”布厄指了指天空,“天上的天父施恩,地下的奥丁援手,让着咱们成为了八旗,从今往后,再也不用交税了,种多少粮都是自己的,再也没有雅尔还是谁乱七八糟的来找咱们了。 不过,不用交粮是不用交粮,也有代价,这代价就是你得守冯大帅的规矩,冯大帅会念吗?跟我念——冯、大、帅、万、胜。回头多练练,以后有用知道吗?” 大头等旗人立刻点头应是,大声地复述着这五个字,不过走腔怪调频出,布厄摆摆手:“别叫了,咱们旗里有会的人,让他们教你们……这都扯远了,还是继续说冯大帅的规矩: 第一条,当兵吃粮,上阵打仗。咱们的粮也吃了,水也喝了,要是敢说不上战场,对不起,不答应。 第二条,公廨交粮。也就是说,咱们八旗种出来的余粮,可以选择交一部分到卫所的公廨库里,当然,也可以不交,看你自己。 咱们推举几位信得过的旗人兄弟,雇佣委托一些商队帮咱们运作,或者监督卫所中的官吏拿这些粮食去放贷或者售卖,得了钱再根据交的余粮的比例分账。” “没好处谁交粮啊……” 不知道是谁在下面嘟囔了一句,但还是被耳尖的布厄听到了,他扭头在这些旗人中扫视了一圈,冷笑道:“好处当然有,每年余粮献得最多的,还有大比成绩最好的,都可以积一功。 而且要知道,一户旗人只能荫蔽嫡系亲属,换句话说,等你把旗人的位置传给你儿子,你另外几个孩子都得出旗,公廨库会发遣散费。 要是你生了女儿,总得嫁人吧,公廨库会出钱随份子。你要是运气好,能活到老,也是这公廨库出钱补贴,帮你养老。要是出了火灾,或者大雪压塌了卫所的房屋,同样是公廨库交钱修缮。 这余粮交得越多,这笔钱就越多,交不交,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这卖粮食这么赚钱吗?我怎么没觉得。” 这回布厄听清了,就是大头这小子,他立刻上前,一马鞭抽在了大头的背上:“笨!卖粮的余钱在雇人开垦或者买田啊,不行还能开店,或者买马车组建商队,这些产业是卫所公产,有税收减免,赚到的钱也都还按出的钱粮给咱们分红的。” 这大头也是皮糙肉厚,一鞭子打在背上只是一条红痕,他嘿嘿地憨笑道:“那假如我出旗了,还能拿这钱吗?” “想的美。”布厄翻了个白眼,“你要是出旗,给你一笔遣散费算了,你要是升迁府兵,那就是贵族了,一个人的田地就顶得上咱们大半个百户所,还看得上这三两个子儿? 卫所公产的钱粮绝对没你当府兵拿的多,公廨发的钱粮你每个月找个有技术的女人就花光了,只是保你不至于没饭吃没衣服穿,真要说,拿钱害得是府兵。” “那要是公产亏钱了该如何?” “亏钱了就把裤腰带勒紧一点,还能咋办?”布厄不屑地从鼻子里出了一口气。 一个鼻音很重的维京大汉问道:“那咱们出旗的话可以到公产做工吗?” “这就要说到咱们的第三条规矩了。”布厄一字一顿地严肃说道,“八旗一律不得经商。咱们旗人就是为了打仗而生的,经商只会让你们满脑子钱,根本打不了仗。 这不得经商可不是仅仅说你们自己不准经商,你出旗的子孙,五代内也不允许到卫所公产做工或者当佃农,公产只允许雇佣外人。顺带一提,旗人被查到经商直接砍头,余丁出旗,连遣散费都没有,子孙三代不得重新抬旗。” 这些维京旗人立刻噤若寒蝉,小鸡啄米似的点头不止。 “别这么害怕,咱们八旗的日子还是好过的,只要不犯事,每日没事就种种田,练练兵,不说旱涝保收吧,保证你饿不死冻不死。”布厄笑眯眯地说道,“真有了战事,咱们随军出征,一个不小心,诶,就像我一样,砍了人头立了战功,那立刻就是百户。 我告诉你们,咱们顶头上司,奥拉夫·祖归厚千户那可是三个月直升外姓汉人,你在别处见过吗?一个维京的小奴隶三个月当雅尔,这狗屎运……这话你们别在外面乱说。” 话说到一半,发现有些不对劲的布厄立刻住了嘴,色厉内荏的骂道:“敢乱说,看我怎么治你们。” 望着眼前这些旗丁和包衣们有些奇怪的眼神,布厄一时间真想要扇自己两巴掌,他赶紧把话题拉回来:“咳嗯,讲第四条规矩了啊,都听好,别走神想什么有的没的: 第四条,每年冬天,所有旗人都集中到千户所进行训练,每年夏天,所有旗人家中高于十二岁低于十五岁的男丁都集中到千户所参与夏令营。 这个夏令营呢,是全封闭式的,每次四十五天,进行预先训练还会请人来教授文字。 每年都有一个名额,表现好的,可以推荐到卫所的卫学继续深造,你要是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继承旗丁,保住家业,另一个到卫学深造,以后可以当小吏什么的也不错。” “第五条,最后一条,旗人不得擅自离开卫所。”布厄的身体在马背上晃悠着,“你们知道什么是卫所吧?咱们这一块,叫百户所。十个百户所有一个千户所,五个千户所就是一个卫所,不允许离开卫所,知道吗?那样视同逃兵,要砍头的,别说我没提醒你们。” 说到这里,原先还在晃悠的布厄突然停住了身形,他举起马鞭指向前方的一个土围子:“这正好,说完就到了,诸位,欢迎来到布厄百户所。” 第二百一十二章 快回来,所里发老婆了! 出现在大头面前的是一个大约两米高的土围子,不过才建了一半,在土围子的边缘,几根深深扎入土中的木桩边上,几块长木板竖起,将炒熟炒散的泥土牢牢地夹在中间。 带着松木香气的风从远处传来,卷动着包衣们的衣角,七八个左衽的包衣站在脚手架上,像是打年糕一般在版筑间锤击夯实土地。 布厄依旧骑在马上,指着不远处一片田地道:“看那,从这到那边,一共75英亩(大约3000亩)的土地,都是咱们的了,除此以外,这附近50英亩的山林可以养猪和放羊,还能打猎。” “这么大的平原?”大头瞪大了眼睛,脑袋有些发晕,要知道,在北海老家群山环绕,地形破碎,很少有足够多平整的土地可供开垦和耕种,为了节省出更多的土地,雅尔和村庄都居住山上。 “那这些土地,怎么分呢?”一个维京汉子眼热地眺望着远处的土地,十来个包衣和旗人正扛着锄头给土地清着杂草。 布厄揉着脖子:“每个旗人户下属五户包衣,我下属十户包衣,每个旗人领四英亩多的地,老子本人领8英亩半,不过目前这开好的田只有25英亩,剩下的50英亩得咱们自己去开,不过咱们百户目前也就一百来口,这25英亩田地绰绰有余了。” “该死的,真是个好地方啊。”一个独眼的维京老汉不甘地嘟囔道,“早知道能有这么好的土地,老子还去不列颠抢什么劫,直接来投旗,一步就到位了,现在还得先当几年包衣,亏麻了。” 一行人沿着上坡路来到了百户所前,百户所的大门上,挂着一个木质的写着“百户所”三个大字的匾额,这是时间紧迫,冯森批发刻制了一批只有百户所的牌子。 “这一批你们谁是旗人,谁是包衣?”布厄在土围子的门口扭头问道。 大头和另一名鼻音很重的维京大汉举手:“我是旗人。” “包衣自己去那边的帐篷报道,旗人跟我入治所。” 两个脸上带着未消的马鞭鞭痕的老成包衣立刻从门口迎了上来,带着五六个包衣向旁边的帐篷走去,而大头和另一名旗人则跟在布厄的身后,继续进入了新建的百户所的土围子。 这土围子中原先便是一个撒克逊村庄,在战乱中,先是被乌达带走了一批北上,然后又被索布人将人口劫掠一空,一部分村民受不了逃兵与土匪,逃入了山林,而冯森干脆就鸠占鹊巢,直接派兵占据。 至于那些从山林中返回的撒克逊乡民,冯森给了他们两个选择,第一是入旗当包衣,继续种之前的田地,第二是滚出去吃史,你爱咋咋地,关我屁事。 这土地有说是你们的吗?妹说那就不是。 一路走来,大头东张西望,满是好奇地查看着这座还在建设的八旗据点,整个百户所呈正方形,从入门进来,第一眼便是两个箭楼,一条并不宽阔的巷道直通百户所中央的小广场。 这条巷道的两边则是一处处民宅,有些只是修补,有些则在重建,一些原先居住在这里的村民或者说包衣们见到有新旗人进入,都时不时探出脑袋来看一眼。 这让大头浑身有些不自在,尤其这些包衣中女人的数量似乎有些太多了。 从巷道中走出去没几步,便来到了百户所中央的小广场,在小广场的中央正是一口水井,环绕着这口水井,几栋明显更加精美和高大的木屋正在包衣们手中修建着。 在一处宽阔的空地上,甚至还有一座砖房正在修建中,大头好奇地观望着这间砖房,布厄一拍他的脑袋:“看什么?老子的房子,想要自己去挣去。” 来到水井前,大头忽然发现在水井旁竖着一块石碑,但上面写了一些看不懂的文字,他有些疑惑地看着布厄,布厄则解释道:“这是名号碑,确定了咱们一共有75英亩土地和50英亩的山林使用权,然后是户数上限,以后会有人来查咱们看看是不是属实。” 而在不远处,一座谷仓正在修建中,而谷仓的对面,正有一座茅草小屋,并不大,带着大头,布厄向那座小屋走去。 将大头领到了小屋的门前,布厄推开了小屋的柴木门,一股灰尘顿时扑到了两人的脸上。 “咳咳咳咳咳——” 两人不约而同地捂住口鼻,一阵咳嗽,这小屋中满是灰尘,不知道是有多久未曾有人居住,不过这小屋中该有的家具倒是都有,床、箱子、柜子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灶台和烟囱。 望着满是灰尘与蜘蛛网的小屋,布厄满不在乎地挥了挥手:“从今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了,我再给你配一户包衣,帮你整理家务,还有几头羊或者一头驴,不许挑剔,给什么你就拿什么。” 望着这间小巧的茅草屋,大头四下张望,有些迷茫地点了点头。 “诶,对了,大头你今年多大了?” “我,我二十八了。” “你在老家有老婆吗?” 大头一时间有些发蒙,他呆呆地看着布厄,迷离地摇了摇脑袋。 “那你要老婆不要?”布厄有些不耐烦地问道。 “额……”大头还是呆愣愣的说不出话来,仿佛在思考,刚刚的那股子土气的精明劲又有些消失了。 布厄彻底不耐了,他一脚踹在了大头的屁股上:“咱们百户所发老婆,就问你要不要……哎,管你要不要呢,不要也得要,今天晚上这片地区适龄的女子都会来咱们百户所,适龄的旗人必须来,千户大人要求的,知道了就点点头。” 由于连年的战乱,撒克逊青年男子数量锐减,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在广阔的萨克森的土地上,出现了一大批的寡妇和未婚女子。 冯森可不能让她们的肚皮闲着,8世纪的欧洲最缺什么?人口啊,由于战争,萨克森人口在短短十年间减少了四五万,尤其是在萨克森战争前线这一带,基本是十室九空,这也是冯森能玩迁移富户和合并村落的物质条件之一。 为了解决人口问题,冯森下了死命令——每个未婚的旗人在今年以内,必须娶一个老婆,百户娶俩,千户娶仨,他夏天亲自来检查指标。 这些撒克逊女人基本都是当地人,与旗人的结合至少给了他们一口饭吃,虽然我们抢占了你们的土地,但是我们照顾了你们的妻女啊,这最起码被无缘无故被夺走地产要更加容易接受,吧。 大头仿佛是被那一大脚踢明白了,感激地点头道:“我知道了,晚上我一定来。” 等布厄离开,大头倒也不嫌脏,一屁股坐在了稻草床上。 望着眼前的小屋,他忍不住扇了自己一巴掌,眼前的一切简直不像是事实——这才几个月的时间,他就从一个逃亡的诺斯奴隶,变成了自由民,有了自己的房子,有了自己的田地,甚至马上就要有自己的妻子。 而这一切都是卫所带来的,都是八旗带来的,都是冯大帅带来的。 大头看着自己布满老茧的双手,嘴中不自觉地喃喃念道:“冯大帅万……胜。” 第二百一十三章 造纸作坊 从得到了犹太人的借款到现在,已经过去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原先云集在汉堡附近的八旗士卒们随着一艘艘木筏子和乌篷船离开汉堡,前往了易北河沿岸的各处,基本就等同于处在了斯拉夫人与维莱蒂人的最前线。 在萨克森的庄园主和贵族们看来,冯森就是在分封八旗,和当年查理马特一模一样,还抠抠搜搜的,十五个采邑骑士才封125英亩的土地,哪里养的活呢?甚至有不少贵族都在等着看冯森的笑话了。 但他们估计无法想到重犁+粪肥+垄沟种植法加持下的亩产会有多高,去年冯森汉堡土地的亩产达到惊人的每亩年产0.68石,如果是种植黑麦的话,说不定能达到每亩年产0.8石甚至1石。 这个数据横向对比中原当然是没法比,但相对于过去汉堡的每亩年产0.33石,已经是一个质一样的飞跃,翻倍了都。 如果以一个五口之家以每天每人平均两斤粮(带壳的而且没油水,是得吃这么多),一年大概需要30石,换句话说以现在的亩产,44亩就已经足以让一个五口之家吃一年的饱饭,前提是不收税的情况下。 但和以前相比,日子已经好过了很多。 这个时代地广人稀,冯森估计萨克森公爵领的面积差不多有将近60000平方公里,在这么大的土地中,居然只有三十多万人,除了汉堡东边那一块山林被冯森圈作了上林苑以外,剩下的广袤的森林可以任由领民放羊和养猪。 冯森自己的上林苑里就养了上千头大肥猪,他甚至叫人从丹麦引入了一种大白猪与本地家猪还有野猪进行银趴育种。 不仅仅是育种,在新开垦的两百亩土地上,冯森还将其划分成了试验田,每天拿秋水仙素(酒精泡秋水仙花)泡各种种子,试图培育出更加优良的小麦品种。 等到什么时候能够平均亩产1石,冯森就满足了。 但光发展农业顶多让自己饿不死,想要发展最终还是需要工商业,目前的羊毛毛呢工坊还在孵化期,而由于炉温和材料问题,瓷器死活造不出来,冯森目前能拿出来的拳头产品只有一个——啤酒。 剩下的东西不是销售渠道很窄的扇子和伞,就是附加值很低很笨重的建材,这些最多只能勉强盈利,倒是豆豉卖得不错,但是豆豉第一个需要盐,第二个需要黄豆。 盐矿还在建,黄豆还在种,所以豆豉基本断货了。 但问题是由于军粮和战俘问题,今年的小麦大多都拿来吃了,没多少能弄来酿酒,甚至可以说就是没有。 经过强化认知和快速响应,冯森迅速发现了问题的抓手,完成复盘,成功地发现了新的细分领域,实现了新赛道的赋能,那就是造纸。 是的,当年跟陈崇义一批来的中原工匠中就有两名造纸工匠江大和江二由于用不到他们,已经跟着女工们踩了半年的纺织机了,等冯森派人让他们筹建造纸工坊的时候,两人简直要热泪盈眶。 很快便在兴业坊中造起了一个用来造纸的大院,也就是造纸工坊。 在两个随从的陪伴下,冯森迈步走入了造纸工坊的大门,内里果然是一片热闹景象。 在大院的一角,两个裸着上身的撒克逊毛汉子,每人都手持一把大木锤,咬着牙拼着力气用力地锤击着木槽子里的被泡得有些发烂的树皮和芦苇。 两人你一下我一下,时不时伸手调整一下原料的摆放,这些泡好捶打完毕的原料将会投入了大院中的方池子中。 这造纸工坊的院子约莫在二百来平左右,三个方形的大池子正摆放在院子的中央,每个池子周围都围着两个人,时刻调整着池子下方火力的大小。 走到近处,冯森探头看去,池子中都浸泡着树皮和芦苇,一个有些呆愣愣的年轻撒克逊小伙提着一桶石灰浆,倒入了浸泡了原材料的方池中。 这些方池长宽在四尺左右,几个工匠学徒一桶桶地向里面倒了差不多有二十石水。 方池子下面生火,煮上八天,再将其中的原料取出,放在装满清水的大木槽中洗干净,再用柴灰水浸泡,盖上一层稻草灰,再次放到方池中蒸煮以及石灰浆浇淋 这样反复两三次,原料就会像沤麻一般腐烂发臭,捏着鼻子,冯森跟在一个学徒的身后,看着他将一坨原料从方池中取出,送到了大院中的一角。 两个夹着鼻子的大汉等在石臼边,拿起大锤,一脸嫌弃再次锤击,直到将其锤成半稀不稀的依托纸浆的时候,又一个学徒走了过来,一脸痛苦地用双手捧起这依托扔到木桶中,运送到隔壁的抄纸室内。 抄纸室只有三面墙,面对大院的那一面是没有墙壁的,那个负责运送的学徒将一坨原料倒入了抄纸槽中,滴入了两滴纸药,也就是用当地藤蔓打出来的黏胶。 冯森便亲眼见到了江大满脸通红,左手拿着一个破损了一角的纸网,右手提着一根细木条,大力地抽打着眼前三个学徒的大腿,两个年纪小的被抽得鬼哭狼嚎,年纪大一些的则一脸麻木。 而江二置若罔闻,他伏在抄纸槽前,手持铜丝编成的纸网,正在抄纸,按理来说,纸帘应该用竹丝制成,但由于没有竹子,只能用昂贵的铜丝来抄纸。 也难怪好脾气的江老大如此生气,一共就两件的稀罕物,居然被这群小兔崽子弄坏了,谁不生气? 踏着铺了砖石的地面,冯森走到了江二的面前,他正低着头,丝毫没有注意到冯森的到来。 江二在抄纸槽中轻轻晃动着,仅仅就这么几下,几乎是变魔术一般,一层肉眼可见的黄色薄膜出现在纸帘上。 手腕轻轻一个翻转,将纸帘提起,一张轻飘飘湿漉漉的纸片便落到了一块干净的木板上,而木板上已经积攒了差不多两指厚的纸片。 而另一边,有一垛已经在压制的纸张,两块木板中间夹着一叠黄纸,而在木板的上方,则压了一块重石,慢慢地将水分从纸中榨出。 “这些纸压完就能用了吗?”冯森指着那一垛纸问道,而现在才发现冯森的江二马上从抄纸的聚精会神中脱离出来,换上衣服讨好的笑容,迎了上去。 “还没呢,节帅。”江二整理了一下散乱的衣裳,一板一眼地向着冯森行礼道,“这压完了还得烘纸,节帅您看。” 江二走到一个方形的火道前,从火道的墙上揭下了一张大约两尺宽三尺长的黄色纸张,递给了冯森:“您看看如何?” 拿着这张散发出一股怪味的纸,冯森有些嫌弃地捏起鼻子:“这纸怎么一股粪味。” 江二赶忙叫屈道:“欧罗巴这鬼地界,竹子也没有,黄桃藤也没有,去臭的药水根本制作不出来啊,这味道晾几天就会好一点。” 拿起这张有一米长的纸,冯森先是将其对折再打开,随后又揉了揉,这手感怎么这么像清明节烧的那种黄纸呢?不仅手感像,颜色也像。 似乎是发现了冯森的不愉,江二马上解释道:“此处没有桑树,没有楮树,连竹子都没有,做药水的药草也集不齐,太荒了,实在造不出来白纸,就这纸也是我们兄弟两个换了好几个法子才做出来的。” “这种纸日产大概多少?” “要是原材料不限制的话,现在每天能产500张纸,以后等人手都熟练了,一天一千张,两千张不在话下。” “不错。”冯森从口袋中掏出几枚索里达,扔到了江二的手中,“这几天你们全力造纸,下次我来的时候,我希望看到纸第一没臭味,第二颜色要白,第三要牢固,这三点完成两个,我就赏你们哥俩一个官身。” 江二两手接住金币,立刻喜笑颜开地回道,“谢帅爷赏。” ———————— ps ——————冯渱《列祖列宗娘化集·武烈帝篇》 第二百一十四章 好船 走出了造纸工坊,冯森抬头看了看晴朗的天气,在正午的炙热阳光中,树荫摇曳,穿着一身素白男装的李宝镜抱着手中的白桦树皮,坐在小马扎上,头一点一点地打着瞌睡。 她就坐在木篱笆的旁边,在木篱内部的小花坛中,郁郁葱葱的灌木丛里几朵白金色的山茶花正绽放着娇艳的笑容。 李宝镜宽松的男装却刚好将她凹凸的身材显现了出来,她左肩挎了一个水囊,整个人趴在弯曲的膝盖上,脑袋随着清风轻轻起伏,眼皮半闭不闭,简直是一只在皇宫墙头打瞌睡的小白猫,仿佛再有一阵脚步声便能将其惊醒。 见到这一幕,冯森都有些不忍心叫醒她,缓步走上前,轻轻地用手指点了点李宝镜的肩膀,这一点仿佛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一条口水带着晶莹的丝线落在她怀中的桦树皮上。 “啊?”李宝镜苏醒的声音仿佛被惊起的小鸟,她茫然地望着脸庞近在咫尺的冯森,而冯森则忍着笑,拿出一张手帕,轻轻帮她擦去了嘴角的口水。 李宝镜的脸在短短一秒内便由白嫩变成了红润,她捂着脸背过身:“节帅,你干嘛不叫醒我呢?” 冯森的笑声再也止不住了:“哈哈哈,我叫了,我才叫了一声,你口水就下来了,这要是多叫了几声还得了?” 虽然李宝镜没说话,但从她粉红色的小耳朵,冯森就知道她正面的脸到底是什么样的了。 “好了,不开玩笑了。”冯森伸展了一下筋骨,发出了噼啪的声音,“接下来我们去哪儿?” 差不多过了三五秒,李宝镜这才转过身,虽然神色看上去和先前没什么两样,但粉红色的耳根子还是暴露了她内心的情况:“接下来,我们去……商船船坞。” 身边围绕着一波骑士护卫,身后又跟着一个美少女秘书,要是接下来不是去视察船坞,而是去打马球或者叶子戏,那将绝杀,可惜换不得,冯森只能老老实实地前往造船作坊。 绕过街道,出了城,穿过了的阿尔斯特河木桥,再往北,就到了新建的船坞了,七八个维京造船的工匠和十来个木匠正站在一个只有两面墙的院子里,紧张地敲打着。 在屋子前,架起了一个高大的人字形的帐篷,白色的油布上还有早晨雨水的痕迹,泛着波动的金光在帐篷上滑动着。 走进了帐篷,在人字形帐篷下,数不清的木板和木条插在地上,形成了一个一个方格状的隔间,打开到人的膝盖高,而不远处,维京长船的龙骨便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那是一个宛如人肋骨的木框架,它大概三十米长,三米宽,两头巨大的龙骨高高翘起,通体由橡木制成,这是最佳的造船材料,而在现在这个时代,广袤的大森林里,大片大片的橡木扎堆一般出现。 在帐篷下,各处都是木屑横飞的声音,那几个造船的维京工匠,用小斧修整着船板,而另外的木匠们,拿着锤子钉子和削刀将一块块实木打造成各式各样的构件。 当初用来制作短弩弩弓的陶制蒸汽管道被搬到了这里来,不过这次是用来软化弧形的长船骨架……等等,那个明显是榫接结构的玩意儿是从哪儿来的? 带着一众侍卫,冯森站到了那个这些切削榫接结构的木匠背后,这居然还是一个撒克逊木匠,他大概三十多岁,胡子拉碴,专心地将一块块木头切成合适的形状。 “这维京长船里有榫接结构吗?”冯森用熟练的萨克森语淡淡地问道。 那木匠抬起了头,见到是冯森,马上慌乱地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木屑,恭敬地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非常有小日子国的躬匠气息。 “节帅,我看过了,这维京长船的龙骨通过木钉连接到船尾柱上的,我看过了单纯的木钉钉入太费劲了,而且稍有不慎就会卡在里面,而用这种压实的榫接不仅比木钉更牢固,甚至能更换构件,防止腐蚀。”那个木匠似乎因为紧张,语速极快,一连串的语言瞬间从冯森的耳边刮过去了。 这个时候,冯森的话语反倒软和了一点,他扳正了木匠的肩膀:“好好说话,我又没有责怪你的意思,你会造船?” 说到这里,木匠摇摇头:“我不会,我只是觉得这样造更好,不过那些维京老船匠不让我用,所以就丢在那儿了。” “原来如此。”冯森点点头,“这一艘不行,你可以自己去造一个三四米的小船嘛,要是小船行,那咱么下一次就可以用在长船上……这样吧,我回头批你一个条子,给你一些人手,弄得好了,升官发财,弄得不好,哼哼……” 抛下满头冷汗的木匠,冯森来到了一脸大胡子的维京船匠瓦良金的面前,这是一位来自北海的老船匠,据说他经手几十条长船,曾经是格洛尔雅尔手下最厉害的船匠,不过上次的易北河一战中,留守长船的瓦良金不幸被俘。 在从北海接回他的家人后,瓦良金就成为了冯森的御用船匠。 手持一把短斧,瓦良金一脚踩着木料,双手持斧,劈砍着木头。 站在距离老船匠大概两米多的地方,冯森问道:“这船还要多久能造出来?” 老船匠头也不抬地回道:“半年。” 冯森皱起了眉毛,有些狐疑地看着老船匠光溜溜的脑袋:“这么久?” 老船匠无奈地放下了斧子,向着冯森恭敬地行了一礼:“尊敬的公爵阁下,我们维京人建造一艘这么大的维京长船甚至需要九个月的时间甚至一整年,您能造得这么快,已经是仰赖于您给了我这么多的人口。 等后面的时候,这些学徒的手艺都已经成熟,我们可以开第二个船坞,那样每年最多能有四艘维京长船下水。” “这需要花费多久?”冯森追问道,“给我一个具体的时间。” 老船匠擦了一把脑袋上的汗水,挥舞着斧头继续砍起了眼前的木头,冯森等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地说道:“明年春天,就差不多了,我可以写几封信,把几个我认识的船匠从北海叫过来,但相应地,我们希望获得旗人的身份。” “当然可以。”忍下了伸手去弹那锃光瓦亮大脑门的冲动,冯森冷着脸道,“我会设立一个专门的将作卫,就设置在汉堡左近,希望他们不会让我失望。” 第二百一十五章 保甲制与纸张 “保甲制?”围坐在桌前,王司马皱着眉头问道,“这听起来怎么有点像秦法?” “这就是秦法,不过是相对温和的秦法。”冯森将一刀纸从旁边的小箱中拿出,“如今我们有了质量不错的纸,户籍黄册就可以造起来了,而保甲制就有了实行的基础。” “可是秦法严苛,乃至陈涉吴广等起义,我们用了这秦法,岂不是步了这秦法的后尘吗?”王司马少见地提出了反对的意见,“什伍法之烈,使得百姓互相质疑仇恨,骨肉分离,大家都不能互信,久而久之只会培养出刁邪之民。” “秦法虽然严苛,但并非没有过人之处,既有恶法也有善法。”冯森摇头道,“我的保甲制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五户为一保,十保为一甲,每保设保长,每甲设甲长。 在秦法中,以十户为一伍,一人犯罪,十户要腰斩连坐,但我们的保甲制,第一缩减了人数,一方面是适应我们这里更加稀少的人口,同时也是减少十户连坐导致的怨气。 其次,并非所有罪行都连坐,而只有藏匿逃兵、躲避兵役才会连坐,其余的情况均不会连坐,而且连坐的处罚并不是腰斩,而是杖刑与服劳役。” “可是为什么呢?”王司马站起了身,甚至有些失态地问道,“以里正制难道就不可实行吗?目前的里正制既然能实行,为什么要使用这种保甲制呢?连坐与互相举报,只会将淳朴之民逼迫成奸邪之民,为何呢?山河之固在德不在险啊节帅。” “奸邪之民不一定害国,淳朴之民不一定益国。”冯森缓步走到了王司马的身边,按住了他的肩膀,让他坐下,“奸邪之民少,淳朴之民多,不一定就是德行高,而德行高,也不一定代表国家强,王司马还是稍安毋躁。” 王司马叹息了一声,重新坐回了椅子上:"节帅,秦法能得一世之安,始皇死而社稷绝。而汉文则施德于民,十七年无战乱不收税,然后得四百年江山!节帅欲为秦皇乎?欲为汉文乎?" 站起身,冯森走到了糊了一层窗户纸的格子窗旁,合上窗户,将呼啸的夜风阻挡在外面,而摇曳的烛光终于稳定下来。 “王司马,无秦哪有汉,无儒哪有法?”冯森坐在了王司马的对面,将手中的关于保甲制的书册递交了上去,“保甲之制,只是为了征兵与捕盗,在保甲制下,必要之时,整个萨克森三十余万人,我甚至能征发五万人出战。 到那时以府兵为剑尖,八旗为剑锋,义勇为剑身,就便是一把屠龙的宝剑,我们来到此处危机四伏,等什么时候不需要这把宝剑的时候,再铸剑身为犁,难道不好吗?” "我明白。"王司马面色突然有些痛苦,“可节帅,秦法之苛不在于法有多苛,而是代表着君主不用德与道来巩固国家,却要以势与术来治国,这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您要用秦法,当然可以,我最怕的是您被秦法所惑,以为能以秦法来治国,这才是最可怕的啊。” 冯森打断了王司马的话,郑重其事地说道,"我已经决定了,就以保甲制来实行。" "可是......" "别可是了!"冯森拍了拍他的手臂,"我已决定了,这道律令相对于秦法已经宽松了许多,等咱们稳固了天下,再行废除。" 说完,冯森转过身向门外走去,脚步声却比之前坚硬了许多。 看着冯森的背影,王司马脸上露出了挣扎之色,突然,他猛地站起:"节帅,户籍造册之事实在繁忙,那日从中原过来的文士中有一人名为韦循之,乃是京兆韦氏子,我准备让他来办此事可否?” 脚步顿了顿,冯森似乎没有任何感情波动继续前行,只留下了一句“你是行军司马,你来安排。”便离开了房间,空荡荡的大门正对着清冷的星空。 呆坐在房间中,王司马茫然地盯着摇曳的烛火,脸上的皱纹更深重了几分。 ………… 韦循之的活干得还不错,在得到了王司马与冯森安排的人手后,他立刻开始了保甲制的推行工作,按照冯森治大国如烹小鲜的态度,先只在马格德堡与汉堡实行,除去八旗的人口,两地总人口不过一万多,实行起来,其实不算困难。 汉堡是冯森的老牌根据地,土地上大的势力基本都被消除了,而马格德堡由于战乱和索布人,当地人口锐减,剩下的人也都是贵族战俘迁移过去的,在本地并没有什么根基,只能听从安排。 五家一保,十保一甲,甲长和保长的任命迅速布置下去,而在这一点上,冯森采取了代议制,也就是五家投票选保长,十个保长投票选甲长,甲长以两年为限,不得连续担任。 甲长需要负担起捕盗、裁决民事、催缴税务和分配劳役的职责,但好处是不用服劳役,这样,除去八旗体系与城市,在乡村地区,十甲为一乡,五乡为一郡,这就是冯森设计的郡——乡——甲的三级结构。 很快,汉堡郡下添了两个乡,而马格德堡郡下则添了一个乡。 在八旗的武力镇压下,大部分反对的意见都消弭于无形,保甲法的推行井然有序地在城市与乡村中开展,在这个过程中名为赛里斯纸的新纸张大放异彩,很快进入了不少商人的视野中。 “你是说,这么一张纸,仅仅需要十个德涅尔?这和一页莎草纸的价格一模一样,甚至还低了不少。”坐在马格德堡的一间酒馆的二楼,两个商人端坐在地铺上,面对一张沾满了墨迹的黄色纸张啧啧称奇。 拿起这张纸,一个大肚子的商人小心翼翼地折叠,甚至在折叠处使劲压了压又展开,如此反复了多次,如果这是莎草纸,早就被折断了,而眼前这张神奇的赛里斯纸,居然奇迹般地保持了原样不变,只是在对折处多了一道折痕罢了。 “居然能如此柔软?”另一个商人从大肚子手中抢过赛里斯纸,又将其平放在桌面上,“它还不会内卷!真是神奇的纸,真是神奇的国度!” “我有计划,不如咱们干脆在此处把货物全部贩卖,用货款买上一箱赛里斯纸,运回罗马,然后咱们以三个德涅尔一页的价格卖给教宗冕下,教宗大人一定会很喜欢的。” “可是……”看着眼前野心勃勃的同伴,那个大肚子商人两手一摊,“人家说在满足自己的使用前,是不会往外卖的,正要卖,估计得等两三个月以后了。” “那咱们就等,就在此处贩卖咱们的货物,我们一定要第一个买到!”那个商人抚摸着黄纸粗糙的表面,仿佛抚摸着爱人的脸,眼中的贪婪无以复加。 第二百一十六章 桥,埃 随着天气的转暖以及人口迁移的结束,每日在汉堡港口出入的商船和乌篷船都少了很多。 现在正是春耕的时候,大家都需要进行春种,尤其随着新犁和粪肥的传播,冯森统治核心的易北河一带,大部分的领地和庄园都开始使用粪肥打造重犁,不过相对应地,在田间的劳动时间也大大增加了。 虽说春天的商业处于一个小小的低谷期,但是在每十天举办的集市日当天,还是会有不少商船进出。 正如此刻,一艘挂着汉堡旗帜的维京长船缓缓通过了把守的阿尔斯特河口,向着汉堡的港口进发。 埃蒙德扶着溜直的桅杆,身体随着水波轻轻地摇晃,目光直视着眼前的码头,在加入别尔夫什卡的商队后,三角贸易的航线他跑了大概三四次,每一次回到汉堡,眼前的码头都大不一样。 之前简陋的圆木栈道,现在已经更换成了平直的木板栈道并且用木钉与楔子相连,还刷了一层松焦油,埃蒙德跨越船帮,踩在栈道上,上一次的那种刺耳的“吱呀”声已经不见了。 在接应的同伴的带领下,埃蒙德走过长长的栈道,在栈道的一边,一座灰尘四起的工地上,一个中等大小的锯木场已经初现雏形。 “变化真大啊。”埃蒙德上下扫视着这处港口,他的声音很独特,听上去仿佛是烧火炉中“噼啪”作响的柴火。 花了四个德涅尔租了一辆老挽马拉的小车,几人向着汉堡的方向前进,这一次,坐在敞篷的马车上,埃蒙德有些心神不定地扭动着身躯,这是他第一次面见那位强大的萨克森公爵,他必须给那位大人留下一个好的印象。 在萨克森战争结束之后,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不得不割地赔款签署荷尔施泰因条约将一大半的领土割给了查理曼,而查理曼也看出殡不嫌殡大的将阿尔沃和芬纳姐妹封到了日德兰半岛的领土上。 在阿尔沃成为吕贝克伯爵后,别尔夫什卡需要帮助阿尔沃和芬纳处理领地事务,芬纳那边还好一点,阿尔沃这个脑子真的难办,很多时候领地上的事务都是别尔夫什卡一手操办,实在没有时间来处理冯森的商队事宜,于是他就提拔了一位副手来接替他,这个人就是埃蒙德。 埃蒙德是不列颠的一名小领主,隶属于诺森布里亚王国,这是一个真正的小领主,只有一个村子十来户人口的领民,从生活水平上来说,他活的还不如拜占庭的一个自耕农。 本来日子还过得下去,但维京海盗一个入侵,村子直接被屠光了,只有他自己侥幸逃了一命,但领民也没了,爵位被夺了,金币被爆走了70多,找谁说理去啊。 只能投贼了。 出人意料的是,小伙子跑商居然做得还不错,从今年一月开始,他们一共跑了三次北海三角贸易,有两次都是他独自带队的,一点差错都没出,经过了深思熟虑后,别尔夫什卡最终决定上报冯森,请求他与埃蒙德去见他一面。 这就是埃蒙德来到汉堡的原因。 马车在颠簸中从土路跨过汉堡城的城门,终于来到了汉堡城中,马车的颠簸感立刻好了不少,埃蒙德抓住机会仔细地打量起眼前这座汉堡城。 整齐排列的白墙黑瓦,仿佛是用尺子量过一般的笔直街道,刻意区分的人行道与马行道,最重要的是,大街上居然没有屎!这真是太让人惊讶了,难不成公爵阁下花钱雇了一批人来捡屎? 以前他都是睡在码头的大通铺上,这可是埃蒙德第一次来到汉堡城内,这与他印象里的堡垒差距太大了。 难道不应该是层层叠叠的塔楼和拥挤的窝棚,一条人畜粪便铺成的土路上,站立着一座三层的木质小楼,汗臭味仿佛永不消逝一般吗? 终于,埃蒙德的马车停在了一座穿城而过的人工沟渠前,阿尔斯特河的河水正从沟渠中穿过兴业坊,从西边汇入易北河。 马夫勒住了缰绳,指着面前的沟渠道:“这个是将军渠,我们是没法过去的,只能你自己去了。” 与木桥前的士卒一番交接,很快,埃蒙德便得到了答复:“埃蒙德爵士,公爵阁下请您进入候客厅稍等,他很快就能接见您。” 走过崭新的木桥,埃蒙德凝视着这座将府,忍不住感叹果然也是白墙黑瓦,整整齐齐,本来是一种朴素单调的风格,但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有一种奇特的美感。 埃蒙德不得不承认,这个公爵阁下很可能是一个生活相当简朴的信徒,因为他的宅邸根本不建昂贵的高楼,除了那座正在修建的三层宝塔,但从塔尖的十字架来看,应该是一座教堂。 跟在一位侍从的身后,差点在门槛处绊了一个大跟头的埃蒙德总算是小心翼翼地走入了候客厅中,候客厅就在冯森新书房的隔壁,厅中放置了两条长椅,而长椅前则摆着一个小茶几,黑色杉木制成的新茶几上已经有了不少淡黄色的污迹。 局促地坐在长椅上,埃蒙德呆呆地注视着眼前的茶几和水杯,等待命运的召唤,就在他第三次站起身整理仪表,并无声地练习自我介绍的时候,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的动作。 “埃蒙德爵士,公爵阁下有请。”生涩而僵硬的撒克逊语响起。 转过身,埃蒙德刚想礼貌地致谢,但话语卡在喉咙中硬是说不出来了,这是他此生见过最漂亮的女人,黑发黑眼,明眸亮齿,看上去才二十多岁,而且五官分明端正,鼻子是鼻子,眼是眼的,比诺森布里亚公主都好看。 这肌肤既有大理石一般的质感,又仿佛是布丁一般的嫩滑,脸蛋丰腴得正好,这难道是从古希腊神话中走出来的女神吗? 公爵家的一个女仆都能这么漂亮?埃蒙德心中的紧张又加重了几分。 马夫人有些疑惑地盯着眼前的卡壳的胡人小子,在脑中仔细回忆了一下学过的撒克逊语,没说错啊,难不成是没听清? “埃蒙德爵士?” “啊,在,在。”埃蒙德如梦初醒一般整理了一下衣服,“请您为我带路。” ———————— ps马夫人今年三十五岁了 ps2昨天大扫除,所以只有一章,今晚等会儿还有一章 第二百一十七章 好章节名都被狗起了 马夫人打开了书房的房门,埃蒙德向着这位异国的美人点头致谢后,便跨过门槛进入了房门。 这间新书房才建成不久,和之前的那个书房相比,明显大了不少,在书房正中是一个长方形的巨大书桌,橡木制成,而大理石雕成的笔架山,墙上挂着的熊皮与书架上一册一册装订好的纸张更是为整个房间增添了不少书香气与文明的气息。 房间中,埃蒙德当先便见到一个黑肤的英气少年,不服气地站在公爵大人的面前,而公爵大人则脸暴青筋,捏着他的耳朵训话,不过此时的训话已经进入了尾声,只说了最后两句便让那有些娇俏的少年离开了。 埃蒙德这才有机会走近了一些,近距离地与公爵大人接触,捂住左胸,行了一礼:“来自诺斯布里亚的阿斯林埃蒙德向您问好,强大的萨克森公爵阁下。” “让你久等了,请坐。”冯森换上一副温和的笑脸,指了指一旁的椅子说道。 埃蒙德点了点头,半个屁股挨着椅子坐了下来,这个时候他才有机会仔细地观察一下这位几乎是单枪匹马平定了萨克森战争的强大公爵。 公爵阁下从眉眼来看还很年轻,最多不过二十岁,但下巴与唇角已经出现了一圈短短的黑硬髭须,他黑色的头发在头上扎成了一个高高的发髻,并没有像别的汉人一样戴幞头或者包头巾,而是用一个四方形的冠束起,显得有些随便。 不过公爵阁下是真高啊,在这个平均身高不足一米七的时代,那些赛里斯人人均一米七五往上的个头就已经很高了,但眼前的这位爷,身高看上去都快一米九了,就是坐着都比埃蒙德高上半个头。 “我听别尔夫什卡提过你。”冯森将桌面上的两张纸放到一旁的小盒子里,笑着对眼前这个有些紧张的撒克逊青年笑道,“我向来是很相信别尔夫什卡的眼光的,他说你一个人让萨福克郡的啤酒销量涨了两倍有余?” “是的,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商业技巧罢了。”埃蒙德谦虚地摆手道,“我只是在圣诞节前夕,把啤酒免费赠送一批到萨福克地区最爱炫耀和嘲讽的领主手中,随后的几天,咱们的啤酒就在短短两周的时间内被一扫而空。” “很聪明的做法。”冯森打了一个响指,“我希望你能一直保持这样聪明的头脑……你识字吗?” “不识字。”埃蒙德有些惭愧地回答道。 冯森便劝说道:“你现在当权管事,不可以不学习。” 埃蒙德畏惧地搓着手:“我也很想学一些文字,但商队的事务太繁忙了” “我难道想要你研究天父经典,成为专掌经院传授的教士吗?我只是让你粗略地学习文字,能够阅读罢了。你说事务繁多,难道还能比得上我事务多?我就经常读书,自己觉得获益颇多。” 冯森走到书架前,抽出了两本小册子,递给了他,“正好是春天,你可以在汉堡多停留几天,我这里开了一个小识字班,你也跟在后面学学。” 埃蒙德硬着头皮接下了两本小册子,只感觉脑子都要炸了,别尔夫什卡也不识几个大字,怎么到我这就突然要开始读书了呢? 望着手中的书本,埃蒙德原先愁眉苦脸的表情突然变化了,他轻轻抚摸着木板书封,接着将其打开,一页一页的微微有些发黄的纸张出现在他的面前,这是什么纸? 光洁柔软,不会内卷,而且还很柔韧。 “公爵大人,这是?” “这是赛里斯纸。”冯森拿起那本小册子,“你猜这纸张成本是多少?” “300德涅尔?” “高了,再猜。” “200德涅尔?” “高了,继续猜。” “我实在是猜不到。”埃蒙德老实地摇了摇头。 “5个德涅尔。”冯森拍了拍手中的小册子,“一整本,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在不列颠的土地上,无数的教士和主教正苦于没有足够的纸张来抄写拜日经,而一卷在埃及不到10个银币的莎草纸,运到不列颠,价值能翻到100个德涅尔。 我的纸不仅可以折叠,而且十分柔软坚韧,不像莎草纸很脆,携带困难,除了无法防水外,没有别的缺点,这样比莎草纸更好的赛里斯纸,我的定价只要80个德涅尔,你明白了吗?” 埃蒙德的呼吸立刻沉重起来。 ………… 难民们在蜿蜒的泥水路上行走,脚下是肮脏腐烂的水坑和泥泞的泥土,从半空中看去,仿佛一群在大雨来临前搬家的蚂蚁。 他们身上穿着破旧的衣物,脸上满是疲倦和麻木,天空中灰暗的云层笼罩着他们,随时都可能下起滂沱大雨。 这些来自法兰克的难民们背着包袱,里面装着他们所剩无几的一切:几件衣物、一点食物和水。 一名妇女牵着一个不大的小男孩,他们身上都是泥污,脸上还沾染着泥浆,嘴巴张得老大,但却连哭声都是那么沙哑。 她的孩子已经瘦得只剩骨头了,但此刻他们也只能麻木地向前走去。 他们之中走得最久的,已经走了快一个月了,连年的萨克森战争除了破坏了萨克森本地的经济外,同样影响着法兰克土地上的农民。 不少农民因为破产或者丈夫/儿子战死而被夺走的土地,如果那个仁慈的教士没有出现,恐怕他们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等死。 在泥水路边,一个年轻的教士半跪在路边,一个老者仰面躺着,右手握着教士的手,瞪大了双眼,望着天上的阴恻恻的云层。 “弗雷德吉斯教士。”老者艰难地发出声音,“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 雨前冷风吹在弗雷德吉斯的胸膛上,他捋了捋他的头发,露出一双灰色的眼睛:“快了,我们快到了,您再坚持一会儿,我已经通知了附近的教会,他们很快就能把草药和粮食送过来了。” “教士,我看到天父了,他好像在看着我。”老者心知肚明放松了脑袋,将脑袋垫在了杂草下,“快要下雨了,你们先走吧,再不走,雨水就要淋到头上来了。” “您可以坐在马车里……”弗雷德吉斯的话没有说完,老者的手已经垂落到泥土中了。 雨前的风越来越烈了,弗雷德吉斯望向远方,半晌,他低下头,合上了这位老信徒的眼睛。 第二百一十八章 难民特么来辣! 在易北河的对面,曾经布满了乱石的滩头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块平整的土地,泛着白沫的河水撞击在河岸边,仿佛是有人在河水中擂鼓一般。 阴森的暗云,迷蒙的雾气,一盏灰白雾气中的小灯仿佛是黑暗中的眼睛,散发出橙黄色的光芒。 在这片滩头上,一个难民营地正在紧急地整修中,这里曾经是冯森接待外来移民的营地,此前已经有了不小的规模,而现在面临接下来连续三波上千人级别的难民,冯森也不得不小心。 一个个原本准备拿来装酒的大木桶被抬到这圈棚子中,架在了大概小腿高度的火炕上,一捆又一捆的鬃毛刷被摆放到桌面上,冯森甚至开始从吕讷堡调集剃头匠和草药师来完成这样繁琐的工作。 乌篷船在河面上迎着荡漾的河水前进,将一袋袋的小麦运送到易北河的西岸,而包衣们打着哈欠,手持木锤无奈地将篱笆一个个钉入泥土中再用藤蔓系好,就在这时,雨丝伴着斜吹的风打在了干活的包衣们身上。 包衣们披上板结而沉重的油布披风,继续咬着牙在雨水中敲着篱笆。 站在难民营地的外围,冯森披着一件短披风,戴着兜帽,站在不断落下的春雨中,雨水驱散灰蒙蒙的雾气,反倒是弥漫起来自己的水汽。 “还没到吗?”聂隐娘晃动着黑亮的头发,有些无聊地踢着地上一根倒霉的小草。 冯森则一脸冷漠地回应道:“继续等,这几天你就跟在我身边,哪儿都不准去。” 聂隐娘垂头丧气地站在冯森的身侧,在中原的时候,她不是两地奔波去偷东西,就是奉师命去杀人,到了这边来都快一个月了,每天只是无所事事,实在憋得她难受。 也不知道赵存勖还是雷普怎么惹到她了,一天晚上,她硬是使出了什么手段,把两位千户床上的女人调换了一下,好家伙,第二天那场面,简直是一地鸡毛,她还站在屋顶上拍手直乐呢。 为了表示惩戒,冯森除了让她服劳役给自己端茶倒水烧大炕外,还给她下了命令,除非睡觉,否则不许她离开自己的视线,这才让这个整天赶鸡摸狗大号熊孩子消停了一点。 在微风细雨中,一面淋湿了裹在旗杆上的旗帜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冯森一眼便认出了那是他派出接应的骑兵。 而骑兵背后的马车中,弗雷德吉斯侧着身子照顾着刚刚睡着的小孩,遥望远处的营地,而一名学徒也探头探脑地望着远处仍旧在不断建设修整的难民营地,在雨雾中,它勉勉强强展露出了一丝轮廓。 “看起来还不错啊。”那个卷发的学徒眼睛发亮,“我还以为咱们又要遇到一个和埃雷斯堡伯爵一样愚昧残忍的领主,没想到我们的萨克森公爵干得还不错。” “毕竟是将人头堆积成山的首级公。”另一个学徒七嘴八舌地议论道,“谁敢不听他的话。” 弗雷德吉斯的脸上没有露出笑容,只是神色稍微放松了一点,到了这里,应该就不会有土匪和强盗劫掠了,起码那个能被称为“首级公”的赛里斯人不会让他的眼前出现强盗的。 “忝为萨克森公爵的罪人安东尼向你问好,来自法兰克的教士,欢迎你们。”难民的队伍走近,弗雷德吉斯才下车,冯森便迈步迎了上去。 弗雷德吉斯彬彬有礼地俯身行礼:“能见到萨克森虔诚的信徒与国王查理册封的萨克森公爵,我,卑微的天父之仆弗雷德吉斯向您问候。” 冯森微微点头算是还礼,目光便瞄向了他身后一团团畏惧而渴望的法兰克难民,他们踟蹰着,在此之前,他们无比地希望能够早日到达汉堡,但当汉堡在眼前时,他们又不知所措起来。 弗雷德吉斯跨步站到了难民们面前:“虽然我已经迫不及待去领略东方的智慧了,但为了这些虔诚的天父子民,咱们还是先来安置他们吧。” “这是自然……”冯森向身后挥挥手,一个手持木板和纸的年轻天父学徒便走了上来,“我们先来进行交接工作。” “天父保佑。” “这里有多少人?是否有后队或落单者?我需要以家庭为划分,分别对他们进行登记。” 思考了十来秒,弗雷德吉斯回答道:“这里差不多有1100人,没有后队,还有二十多个有病员的家庭被我放置到了不莱梅的教堂,实际上,我出发时沿途收集了很多难民,到达萨克森边境时,有2000多人,不过要么在路上落单或者病逝,要么就分配给了路上缺人的教会。” “啊,那样更好。”冯森点了点头,“弗雷德吉斯教士和这些难民一路走来,对他们已经比我更熟悉,我可能需要你的帮助。” 弗雷德吉斯抚胸俯首道:“荣幸至极。” “难民中,所有无法自理者都挑选出来,进行紧急医疗和救助。”冯森丝毫不客气地对着弗雷德吉斯说道。 不等弗雷德吉斯回答,冯森便迈步向前,走到了难民们的面前:“诸位,你们可能听过我,我是安东尼,法兰克国王的教子和义子,你们多少听过我的名字。 我来这是向你们宣布,你们这群天父的信徒,有福了,我会为你们每人提供一套干净的衣服,并且一碗热气腾腾的麦粥,而你们唯一要做的,就是跟在弗雷德吉斯教士身后,一一地登记,就可以领到麦粥。 不过我得告诉你们,虽然你们一路上受的颠簸的罪已然受尽了,但想要进入汉堡,还是必须要接受三道难关。” 冯森对着难民们竖起了三根手指: “第一关是热水的洗礼,这代表你们洗去心中的污秽,而只有魔鬼才会畏惧圣水,这也是对你们的审判与裁决,唯有虔诚者能通过考验。 第二关,剃光毛发,这代表着你们主动忏悔过去的罪孽,以新生婴儿的态度面对新的世界。 第三关,你们在营地中虔诚地祈祷三天,并且只吃素食,以此来洗净心中的污秽。 通过了三道难关,你们才能进入汉堡,迎接新的生活,来自法兰克的信徒们,听明白我说的话了吗?” 第二百一十九章 从三月开头到 从三月开头到现在五周的时间里,易北河岸上几乎要炸开了锅,在查理的安排下,各地的领主仿佛送瘟神出境一般大批地将难民输送到了萨克森。 由于冯森五年不起科的政策,以及重犁与粪肥的推广,萨克森境内不管是庄园主还是大小贵族都亟需劳动力,毕竟无法再像往常一样逼迫部落民当奴隶了嘛。 所以这批难民从进入萨克森到到达汉堡,差不多有三分之一都被沿途各地的庄园主、领主和教堂给分走了,由于冯森刻意压价,木材、砖瓦和砂浆等建材价格略低于市场价。 趁着这股东风,萨克森各地都出现了一个个小型的工地,大家都在整修房屋,甚至自发完成一些基础的基建建设。 至少在冯森所能触及到的萨克森的领土上,大部分的封建主和那些部落首领们都保持了表面的和平,不过也有很多部落民或者农奴都去投奔难民或者假装难民了,毕竟对比了一圈,冯森这里居然是剥削最少的。 于是萨克森的土地上居然出现了一幕奇景——自由民去投奔难民。 随着这些人的加入,汉堡难民营地的运营愈发紧张,在最高峰时期,汉堡难民营甚至在一天的时间内接收了高逾两千的难民团体,而后续几乎每周都有一两百人的小型难民团进入,冯森平均算了一下,三月一整月差不多涌入了4000出头的难民。 这么多的难民同样给汉堡带来了极重的人口压力和治安压力,尤其这些难民的素质和出身良莠不齐,甚至有强盗在混迹其中。 但有赖于保甲制的举报连坐机制和附近八旗的武力镇压,在噶了不少人头后,这些害虫不是充了奴隶就是被派去卡尔克贝格修盐矿了,这个时代修筑矿井的死亡率有多高就不用多说了吧。 不过这些人的进入还是给冯森带来的不小的麻烦,因为汉堡根本给不出那么多的工作岗位,而冯森在和属下开了几次小会后,最终给出了两条路子。 第一个是大搞基建,除了阿尔斯特河的堤坝,在易北河的吉斯塔赫特堤坝与拦河坝也建起来,而易北河沿途新修两个港口,汉堡与马格德堡,甚至不莱梅的城市建设。 第二个是大力开垦,随着冯森成为了萨克森公爵后,他的直属领土范围大了许多,以前本来是和维杜金德的前线,现在也可以开垦种植了。 而且一些内陆的盐沼和水利工程也需要他们去排干与平整,虽然这些土地中有不少都没有办法种小麦,但经过一些附近老农的观察后,冯森发现在罗森加滕的西北部,易北河的东部内陆有一片地区,非常适合种植苹果林和草药,也算是经济作物农田了。 不过大搞基建的后果是冯森没有想到的,他这个摊子一下铺开,原先涌入的难民居然有些不够用了,而且仓库中的存粮也在直线下滑。 而今天的这场会议正是为了此事而召开。 将府新建的政事堂外,还有不少包衣手持小桶在给墙面刷白灰,无论是天花板还是柱子,甚至纸糊的窗户都是崭新的,地面上都没有沾染多少灰尘。 阳光顺着窗格模糊地照入房间中,在金色的光道里,灰尘无规则地运动着,像在跳一曲胡旋舞。 坐在石质的屏风前,冯森和各部门的文武大佬各自坐着,看着教士与学徒们忙碌地对比着纸张,将石屏风上的木片一一更换或移动位置。 等了差不多快十分钟,这次的计划表更新才算正式完成。 看着眼前按照轻重缓急,完成未完成和更新等标准分类好的任务指标,冯森颇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转过身,冯森首先对着真慧问道:“真慧副使,马格德堡还有那边八旗的安置都做得如何了。” 真慧则回复道:“到目前为止,八旗兵共三十三个百户所都已安置分配完成,四个千户所还在建设中,预计六月份建成。马格德堡基本都安置好了,如今自由民人口差不多在一百五十五户,总共四百多口,部落首领与贵族一百三十五户,总共两千多口人。” “不错,等这边的事情闲下来,我就去马格德堡视察。”冯森满意地点了点头,又看向了王司马,“王司马,保甲制与撤村并土施行得如何了。” 虽然之前与冯森不欢而散,但王司马和冯森私事公事分得很清楚,朗声回答道:“目前编户齐民,以保甲论处,汉堡城市人口共八千口,分为十五个里坊。至于乡间本来有村庄七十多个,如今已经合并成三十多个。 这些人按照您的要求,全部被归类为国人,所以这五千口,分为十三个里,两个乡。至于马格德堡方面,目前还在推进中,不知道如今情况如何。” “很好。”冯森再一次满意地点了点头。 “啊,我还得给节帅荐一名贤才,乃是京兆韦氏子韦循之,其人谦恭,能与土人善交,得其裁可,可以为北萨克森卫录事参军。”王司马站起身向冯森拱手拜道。 冯森点了点头:“明日让他来见我,我先考教他一番,在做打算。” “喏。”王司马再次拱手道,“节帅,我还有一事,今吾地益广,而欲治事弥众,但现如今官衙之内官职不一,品级难明,没法统一调遣筹划,所以我提议节帅不如干脆在此地开府建牙,设立幕府,以节度使之职任幕府将军如何?” “可以考虑。”冯森敲着脑门沉吟了半晌才回答道,“如今萨克森之人专注耕战,如果有才能的人进入萨克森也要从包衣旗人干起,未免有些浪费,这样,王司马、真慧副使,我回头给二位写一份提纲,麻烦二位帮我写出一个章程来。” “喏!”二位都拱手称喏。 与陈崇义还有奥利安等人一一确认了大坝与《国野法》的施行后,冯森终于是谈到了这次会议的正题——粮食问题。 陈崇义马上回道:“粮食之事确实刻不容缓,如今我们的大坝和桥梁都快要发不出粮草了,不如我们继续找教会要粮食?” “或者找粮商买也行。”奥利安提议道。 “可粮商太贵,从别处运来比咱们正常的粮价要高了好几倍。”王司马反对道,“咱们的粮草最多还能支撑到六月。” “其实我有一个模糊的想法。”冯森站了出来,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你们想想,那些商人真的如他们所说,千里迢迢运来粮食吗?我看未必,我叫人查探过了,他们都是在萨克森境内找领主与自由民收粮,换取布匹、毛皮还有农具牲畜,然后再将粮食卖给我们,与其让他们赚这个差价,不如我们也去从那些自由民与庄园主手中获得不就行了吗?” 奥利安疑惑地问道:“可是节帅,不是说五年不起科吗?这样难道不会违背誓言吗?” “谁说我要他们把粮食当税交上来了?”冯森笑了起来:“商可买,我亦可买!” 第二百二十章 章十二百二第 “我们这个赛里斯纸体积小方便携带,拆开一卷,怎么折都折不坏,用来擦屁股,抄经,擦嘴都是很好用的,打开以后像和莎草纸一样大小,你看他怎么挣都挣不坏……” 夸张的叫卖声在集镇中响起,配合着讨价还价的嘈杂声和牛羊的粪便臭气,不熟悉的人一进入,恐怕就要晕头转向,然后在无意中踏入了流莺的帐篷。 天色阴沉沉的,空气凝重得都快滴出水来,在利奇菲尔德市门口的大道上,一群商贩正依据规定的位置,将帐篷和拖车一一地放好,并将从各地弄来的货物摆上了腐朽的木桌。 在8世纪的西欧,商业之差劲落后了撒拉逊世界几条华尔街,聚居点内没有固定的商业市场,基本是每十天甚至每个月才会举办一次集市,让各地的商人前来进行交易。 不过相对于查理曼人为强行规定商品定价的行为,麦西亚国王奥法主动建立市镇吸引商人的行为已经算得上是商业天才了。 在麦西亚,人人都称赞奥法是一位好国王。 奥法继位以来,不仅靠着不断的胜利连续征服了南英格兰的五大王国,恢复了麦西亚对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霸权,并且在威尔士的边界修建起了奥法堤,防御住了威尔士人的进攻。 同时,他也是阿斯托尔福的叔父。 当年的内战中,虽然阿斯托尔福的父亲和奥法是敌对的一方,但过往种种已经成了云烟,阿斯托尔福如今一心一意在查理曼身边做事。 双方没有利益冲突,关系反而缓和了很多,先前冯森的商队受到刁难就是阿斯托尔福找奥法卖的人情。 “来看看啊,不掉渣不变质,外出旅行需要抄经或者写信,带上它非常方便,它还很吸墨,不会弄脏袖子,干净卫生。什么?在哪里买?我身后的小蓬车,买十卷送一卷,每卷80个德涅尔。” 一个蒜头鼻子的年轻商贩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向路过的行人们推销着,这些人都是埃蒙德雇佣来的地区销售,在汉堡进修的这一个月,埃蒙德除了学习了文字以外,还跟着冯森学习了不少经销知识,如今都传授给了这些代理的中间人。 比如这种买十赠一的销售方式。 见没人搭理,蒜头鼻子走到了中间的过道上,面对着逐渐密集的人潮,他突然大吼一声:“爹!” 说完,他在泥地猛地向前一个翻滚,扒住了一个路过农人的衣角:“父亲,这么多年我都找不到你,你怎么不给我写信啊?啊?莎草纸太贵了,没关系,我们有这个赛里斯纸,价格低不内卷,方便携带,你看它黄白色的,怎么折都折不坏……” “我不是你爹!”那个农人被扯住了衣角没法向前,又怕劲用大了扯坏了衣服,只能憋在原地,奋力挣扎,“松手,松手,我不是你爹啊!” “哦哦哦,原来是我看错了。”眼看这农人即将恼羞成怒,蒜头鼻往起一站,擦了一把脸上的泥水,在人群中大声地呼喊起来,“其实我和我爹已经失散十年了,这十年间他只给我写过一封信,因为纸太贵了,而且很容易折断。 但我这种从遥远东方赛里斯买来的纸,不仅价格低廉,方便携带,抄抄经,写写信,给自己写一写悼词或遗书,而且比莎草纸更加坚韧,你们看怎么扯都扯不坏……” 但很可惜的是,由于没有贵族的关系,蒜头鼻的商铺在农副产品这一块,这些附近的农夫哪有用到纸的情况,这些赛里斯纸当然卖不出去。 蒜头鼻见没有人理他,在思索了一阵后,他洗了一把脸和头发,换上了埃蒙德送给他的毛呢外套,昂首挺胸地向着远处卖毛皮琥珀或陶罐的市场走去。 不得不说,与外围的这些农副产品的半商半农的人相比,更加内里的市镇比外间要干净许多,仿佛是泾渭分明一般分出了两个世界。 以那个占卜师的棚子为临界点,在临界点的一面是面黄肌瘦的农民小心翼翼地拿粮食和鸡鸭鹅更换一个小小的陶器或者一个木桶,而临界点的另一面,附近的阿斯林、教士、富农和方伯则漫步在街道上,拿着金银的钱币,换取着刀剑、酒与毛皮。 这样的人才会有买纸的需求。 蒜头鼻整理了一下衣服,将有些肮脏油腻的头发向后拢了拢,紧闭着嘴巴不露出黑色的牙齿,他昂首挺胸地走入了这边的更加高级的集市。 虽然东西比那些平民们买卖的事物要昂贵了许多,但从整体的环境和氛围上来说,是没有多少差别的,铺着石子和木板的地面上满是污水和呕吐物,两三个醉汉手持啤酒在过道间摇摇晃晃地前进。 不过也有各地的方伯和小领主,他们行走间,腰间的短剑和匕首相撞发出了清脆的撞击声。 漫步在这样的市集中,蒜头鼻不敢再像之前那样上街随便抱一个农民就开始耍宝引关注,埃蒙德培训的时候特地提到了这一点,打“广告”哗众取宠的时候,千万不能利用那些权贵和小领主阶层,他们杀你是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的。 蒜头鼻在过道中逛了一大圈,终于找到了他的目标——穿着黑色神甫袍的人。 那是一群聚集在一起讨论的教士,说是一群但估计只有三五个人,他们站在一个买蜡烛的小贩边上,一边等待小贩备货,一边在一起交谈着。 “该死的火灾。”一个僧侣握着胸前的十字架,“希望天父能够将那个走神的仓管人投入地狱,让他永受折磨。” 在他们的身边,另一个僧侣则无奈地感叹道:“不过幸好抢救及时,教堂里的卷轴只有一小部分被损毁了。” “抢救的时候要是能再轻柔一点就好了,现在那些卷宗都不能用了,又得要我们重新抄录,之前教区才出了一笔钱买了法兰克的蜂蜡,现在哪有钱买这些纸啊。” “不好意思。”蒜头鼻突然站了出来,彬彬有礼地向他们鞠了一躬,而僧侣先是一惊,随后纷纷转头看向他。 “我无意中听到了诸位的谈话,这本是无礼的行为,我应当直接走开,但出于对天父虔诚,我还是想说两句,或许我能解决你们的问题。”蒜头鼻恭敬地说道。 但蒜头鼻料想中惊喜的神色并没有出现在教士们的脸上,他们反而厌恶地瞪着他的装束和脸:“滚开!你这个奸猾狡诈的商人!不事生产的人,难道还有对天父的虔诚吗?多么耻辱,滚开!” “可是——我们的赛里斯纸体积小……” “卫兵!” 第二百二十一章 你做得好啊! 青灰色的光从窗户的缝隙中射入,照在了多维安布满汗珠的脑门上,他坐在斜面的抄写台前,将芦苇笔插在墨水瓶中,无意识地搅动着。 一个学徒走过,好奇地问了一句:“多维安教士,你怎么了?” 多维安整个人猛地一抖,连墨水都溅到了桌面上,他看了一眼那个好奇的学徒,咽了一口口水,勉强摆出了一个微笑:“没事,愿天父原谅我,我走神了。” 在赶走了那个学徒后,多维安再也坐不住了,他在小小的抄写室中转了两三圈,依旧压不住他颤抖的手。 一周前,在搬运一批莎草纸的时候,由于他喝了一点发酵的果汁,走路不稳,居然无意中摔坏了一箱十卷莎草纸,总价值1000德涅尔的一批莎草纸。 放在之前,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失误,但由于那场该死的火灾,大量莎草纸被毁,需要重新抄录,现在市面上莎草纸的价格暴涨,甚至涨到了一卷130乃至150德涅尔的高价,哪怕多维安多方拆借都补不齐这十卷莎草纸。 对于以前的多维安来说,不行就挨罚了事,但现在却没有那么简单了,奥法国王也放出了消息,谁能把重新抄录这件事完成好,那他就是赫里福德教区的新主教。 多维安的顶头上司,他所在教堂的长老,那个一向看他不顺眼的长老,正在与另一个长老,利奇菲尔德主教希格伯特争夺这个位子,在关键的时刻,多维安弄丢了十卷重要的莎草纸,这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了吧。 多维安可不想脚踩炭火来证明自己对神的虔诚,他当然对神虔诚,但还不至于达到为神踩火的程度。 在经过思索后,多维安灵机一动,想到那天卖纸的小贩,那天他们赶走他,就是因为教会实际上是反对商业的,连他们与法兰克的蜂蜡贸易,都是以教会间的互相捐赠和赠与来完成的。 但面临这一难题,多维安也管不了太多了,他找到了那个小贩,找他买了九卷赛里斯纸,并要他赠送了一卷,凑齐了十卷,顶到了原有的莎草纸里面,就等以后价格降下来,再偷偷补回去。 因为仓管人是他的朋友,而莎草纸绝对是超额“受赠”的,到时候,如果别人来取纸,那么仓管人只需要把他的纸往后排就好了。 但问题在于,仓管人前几天因为被指控盗窃,双手投入油锅后痛苦大叫,被认为是魔鬼附身,直接被绞死了,而新的仓管人居然是长老的亲侄子! 当多维安得知了消息快速进入仓库去找新仓管人说情的时候,他得知了一个令人惊骇的消息:那批纸已经被运到长老的抄写室去了。 多维安已经开始偷偷地往脚上涂黑泥了,听有经验的人说,这样弄运气好的话,是能走过炭火之路的。 多维安没在房间中等待多久,审判的预告就如期降临了。 “多维安教士,德利比松长老找你。” “知道了。”多维安深吸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心态,换上了一副痛苦且深刻忏悔的表情,跟在了那个来报信的学徒身后。 穿过了长廊和小花园,多维安踩着阶梯,在众人幸灾乐祸的眼神中缓缓步入了德利比松长老的抄写室。 “好啊,你做得好啊,多维安,你做得好啊!” “德利比松长老,我错……啊?”多维安一进门本来双腿一软都要跪到地上了,但耳旁德利比松长老的话语响起,原本跟面条一样软趴趴的双腿立刻像一根钢筋般绷直了。 “看来是我之前错怪你了,我一直认为你是一个贪婪的伪君子,没想到你居然如此的虔诚,帮助我们得到了这些珍贵的纸。” 德利比松长老一个有些干瘦的老头,此刻他的眼神仿佛升起了两道金光:“看看,看看这纸张,体积小方便携带,拆开一卷,怎么折都折不坏,用来抄经,写信都很好用的……” 陶醉地抚摸了一会儿那张纸,德利比松的目光顿时闪烁起来:“最重要的是,奥法国王也很喜欢这种纸抄写的卷宗,方便携带多了,他刚刚才在会议上颂扬了我的纸,当着所有长老和主教的面,哦,你是没看到希格伯特那张臭脸……现在,告诉我,多维安,你从哪里得到了这些神奇的纸。” “那天我们去市场上接受法兰克信徒的蜂蜡捐赠,在讨论经义的时候,谈到了那场火灾,这个时候有一个义人听说了我们的遭遇,深感同情,于是他向我们捐赠了九卷这种赛里斯纸,并且还免费赠送了一卷。” 房间中突然陷入了几秒钟的沉默。 “价格呢?”一个知情识趣的执事马上开口问道。 “80德涅尔。” “一张居然要80德涅尔?这都快赶得上一张羊皮纸的价格了……” “不不不,不是一张80,而是一卷80个德涅尔。” 房间里再次陷入了沉默,但这一次,是德利比松打破了这段沉默,他苍老的声音有些颤抖:“你敢向天父保证,你说的都是真的吗?” “当然。” “很好。”德利比松这下都不顾体面了,连捐赠的本质都说出来了,“我的库房里还有400多索里达,不管他手上到底还有多少,我全要,多维安,你带人去,现在就去,骑马去。” 利奇菲尔德乡间的一个教堂内,三个教士骑着三头粗笨的小马,在几个步行跟随的随从的保护下,快速地向着之前的集镇冲去。 马蹄溅起了无数的泥水,落到了过路人的身上脸上,而路人的谩骂与怒吼却追不上多维安的马屁股。 到了地方,多维安忍住想吐的感觉,在两个高大教士的跟随下,来到的集镇中,集镇四天前就结束了,除了一些还在附近采购货物或者因为事情无法离开的商贩们。 蒜头鼻的摊位上早就空空如也,不过有幸于这几天他社恐式的交易方式,使得很多附近的商贩都认识他,他们给多维安指出了方向。 天父保佑,在天黑之前,多维安等人终于在路边找到了蒜头鼻的货车,他将一张赛里斯纸夹在木板上,坐在马车的边缘,仔细地抄写着账目。 多维安一眼辨认出了这个特征明显的小伙子:“那个谁,蒜头鼻,等等。” 蒜头鼻猛然抬头,见到是之前的大客户,连忙拉住了缰绳,下了马车,向他行礼道:“没想到又见面了,多维安教士,真是天父命运的安排啊。” 多维安先是喘了两口气道:“感谢天父,呕,咳咳咳,你,你那种赛里斯纸还有多少,我全要了。” “嘶,这恐怕有点难度。” “你要涨价?我可以出105德涅尔。”见蒜头鼻还是欲言又止,多维安叫道,“120德涅尔!” “不不不,这不是价钱的问题。”蒜头鼻掀开了他身后货车上的油布,“在你们之前,已经有人买走了我所有的赛里斯纸,仅剩我手上的这半卷了。” 多维安顿时有些失望:“好吧。” 他转身想走,忽然仿佛是想起了什么,脸色突然变得煞白起来,他拽住了正想离开的蒜头鼻:“你能告诉我们那个买纸的人是谁吗?” “我还奇怪呢,明明就是你们利奇菲尔德教区的希格伯特主教买的啊,如果你想要,为什么不去找他呢?” 多维安差点晕倒在地上。 不久后,在乡间的教堂中,所有教士与僧侣都听到了一声震天的怒吼从长老的抄写室中传来: “希格伯特!你这个被魔鬼附体的卑鄙小人!” 第二百二十二章 聂隐娘与锦衣卫 在三月小麦的种植工作完成后,冯森的事情逐渐少了下来。 他现在每天上午练武读书,下午处理政事,比之前清闲了不少,当然,还有一件重要的事需要冯森亲自来忙活,那就是配重投石车的设计。 这个玩意儿是冯森亲自在管,毕竟这个时代除了他也没有人再懂这些力学知识了,所以每天都是他亲自上阵,带着一群工匠,在上林苑的庄园中研究配重投石车。 冯森虽然知道配重投石车的原理,但他不知道具体怎么设计啊,就像他看某站的美食视频教学,别人做出来色香味俱全,他一模一样地做,结果做出来依托答辩。 配重投石车也是一样,就像那该死的炼铁高炉一样,急不得。 784年的4月中旬,将府的起居院。 坐在书房里,冯森咬着笔杆,对着橡木书案上最新式的投石车图纸皱着眉头,看着那些阿拉伯数字一脸的便秘,这现实和纸面上的计算题真是相差太远了。 就在冯森冥思苦想之时,一个中性的声音在冯森的背后响起:“这是什么?你在画什么?” 冯森一个激灵,抬头一看,果然是聂隐娘这个倒霉孩子。 聂隐娘比冯森小一岁,正是爱玩的时候,偏偏又身手高超,别人抓不到她,把整个汉堡搅得够呛,每隔几天就有人来告状,他都要烦死了。 将桌子上的图纸拢一拢,放在了一旁的小盒子里,冯森转过身,盯着这个不请自来的家伙,语气不善地说道:“你怎么进来的?” 本来冯森还对这个小丫头有一层童年滤镜和久别重逢的滤镜,可随着帮她到处擦屁股之后,这一层滤镜彻底破碎,两人的关系渐渐由青梅竹马变成了家长和熊孩子。 “从窗户进来的。”聂隐娘理所当然地说道,“你这个窗户上应该加个铃铛的,防贼。” “你倒是有自知之明。”冯森没好气地指了指书案前的黑木座椅,“坐吧,找我有什么事?” 而聂隐娘毫不客气地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坐在了那张座椅上,先是满饮了一大口凉白开,才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说道:“阿森,咱们靖难军里有内鬼?” “哦?是吗?”一边说着,冯森一边从旁边抽出了一本写到一半的《简明音标与汉字稿》继续书写起来,仿佛丝毫不在意聂隐娘说的话。 聂隐娘倒不在意,继续兴致勃勃地说道:“我发现那几个教士的学徒中,有两个天天鬼鬼祟祟的,前几天我潜入了他们的房屋,抄录了一份他们近期往来的信,让人给我翻译了一通。 我一看,哦,他们果然吃里扒外,信里面全是你在萨克森这边的情况,还有你不虔诚的表现,他们是在给那个姓查的蛮王和那个姓马的大臣送信送情报呢。 阿森,只要你给一句话,我马上去剁了他们,别担心,一丝一毫都看不出来是被谋杀的,别人只会以为他们被牛踩死或者心病迸发。” 冯森头也不抬地问道:“那些拉丁文写的信,你能看懂多少?” “基本都看不懂啊”聂隐娘诧异地问道,“但这和我能看懂信有什么关系?我看不懂信,难道就不该杀他们吗?” 抬起眼,瞄了聂隐娘一眼,冯森站起身,走到身后的书架上,取下了一本书,递给了聂隐娘:“这是真慧副使特地编写的《拉丁文入门》,等你什么时候能通读拉丁文拜日经的时候,咱们再来谈这些事。” “可是……” “别急。”冯森坐在松木椅子上,调整身姿,对着聂隐娘说道,“我准备在明年组建了一个锦衣卫,到时候,你来当锦衣卫的卫将,我不期望你做我的韦孝宽,但帮我探查探查情报,还是能做得到的吧?” “你要任命我当将领?女将?”聂隐娘惊喜地说道。 冯森放下了手中的笔,严肃地对着聂隐娘说道:“这军阵之事可不比往常,不可胡闹,不过虽然任命你为锦衣卫卫将,但锦衣卫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和训练间谍,在国内与国外为我提供情报。” “这个我擅长啊。”聂隐娘欣喜地回答道,“但这跟拉丁文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就能搞,你给我七八个少年少女,给我三年,你要谁的脑袋,我都能给你摘了去。” “你不会拉丁文,怎么解读情报,难道还要像现在这样,把情报交给别人吗?”冯森伸手敲了敲她的脑袋,“还有,情报人员都必须得是忠诚的人,等这一批汉堡小学堂的新生毕业后再说。 还有,你这个训练方法是为了刺客而准备的,不仅仅他们要练,你自己也得练。” “我?”聂隐娘瞪大了眼睛,鼻子里出了一口不屑的气,“我要练什么?” “刺客和间谍是两回事。”冯森无奈地说道,“我们不需要他们有多强的武力,能够像你一样四处杀人,他们要训练的是间谍能力。 你会伪装身份吗?你会情报分析和搜集?你会秘密传递信息吗?你知道如何组织和架设情报机构吗?你不知道,所以得学。 而且你最需要训练的,就是你的纪律性,我知道你生性善良好搞怪,但这种善良和搞怪绝不能掺和到情报设施中来,明白吗?” 想了想,聂隐娘最终还是点了点头,她有些沮丧了抓起那本《拉丁文入门》,正要离开,突然又转了方向,好奇地对冯森说道:“那那些吃里扒外的学徒该怎么办?” 冯森的嘴角露出了神秘的微笑:“不要紧,我早就知道了,他们是不会涉及真正内部的情报的,不过还是要感谢你能把这个消息传给我,谢谢啦。” “嘿嘿。”聂隐娘咧嘴笑了笑,翻窗户走了。 聂隐娘出去了,冯森反而停住了笔,他转身从书架上取下了一份档案,揭下捆着的木板,赫然是真慧的得意大弟子费利克斯。 将上面的文字重新读了一遍,冯森想了好久,最终,他叫人喊来了一直管理衙门和弓兵铺子的崔须陀,并将那份档案递给了他:“你找几个信得过的人,查一查这个人,别让他发现,隐蔽一点,看看他最近在做什么。” 崔须陀先是简单略翻了一遍手中的档案,随即点了点头,拱手奉命道:“喏。” 第二百二十三章 囤积商哭了 萨克森的土地上,在部族与部族之间,庄园与庄园之间,还间隔着无数无法通行的沼泽地或者荒原森林,所以如果想要在萨克森行商或者转运粮食,唯一的方法就只有走那两条水路——威悉河与易北河。 两条河流基本横穿了整个萨克森,能够辐射到其周围,而威悉河附近由于靠近法兰克的领土,开发较早,在前两次的萨克森战争中,就有大量的土地被封给了庄园主和贵族们。 而查理本人的行宫就在靠近威悉河的帕德博恩附近,而易北河由于查理尚未推进到此处,所以以部族为主。 两条河流组成了萨克森的运输大动脉,为公爵领提供着新鲜的血液。 而此刻,在距离威悉河不远的一个庄园门口,一个驾驶马车的公爵使者大声地与庄园主交谈着:“我们公爵大人赐了你这么多的金银,你只用这点粮草作为回赠,是否有点太少了?” 庄园主义正词严地回复道:“庄园主家也没余粮啊,要不这样,我女儿今年十五岁,贼拉漂亮,要不你把她带给公爵大人,就当回礼了。” “这哪行,公爵大人现在本就缺粮,这不又多一张嘴。” “那我只能给这么多。” “那你把公爵大人给的金银还给我,我去赠给别的庄园主。” “诶诶诶,别冲动,别冲动。”那个穿着狼皮夹克的庄园主马上拦住了这个有些愣头愣脑的小伙子,刚想着怎么再还一点价的时候,不知从哪儿冒出了一个鼻青脸肿的商人。 他点头哈腰地说道:“大爷您要是想要卖粮,我这能出……” “滚出去,你这个卑贱的商人,没看到我正在和公爵使者大人说话吗?”那个庄园主猛地暴怒,返身一拳便砸在了那个商人的眼睛上,原先还算完好的眼眶立刻就青了。 “你到底怎么说?”那个年轻的使者不耐烦地问道。 “来来来,咱们慢慢谈。” 这样的一幕不断地发生在萨克森的土地上,不管是威悉河还是易北河的两岸。 这段时间,冯森的商队走遍了萨克森的土地,无数的运粮船在河流中行驶,将一船又一船粮食汇集到汉堡附近。 冯森从犹太人手中获得的索里达不断地注入到这些庄园主、部族首领和贵族的手上,谷仓里的粮食几何级增长的同时,冯森钱库里的索里达也在几何级地减少。 但出乎大部分人预料的是,在减少到一定数量级后,冯森的钱库不降反升,直到维持到了一个不错的水平,一直保持了下去。 而究其原因其实也很简单,这些粮食不卖出去,也就是放在仓库里腐烂。 没钱没工具,空有人手,就算是有三年不服役,五年不起科的法令在,但大家顶多就开辟一点荒地就得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冯森那样纠集一大批人系统化集约开荒,还不亏本的。 而当冯森派人将粮食买走后,他本人首先是得到亟需的粮食来供应难民的所需和开荒的花费,而得到了钱的庄园主和贵族,手头宽裕了,在攒一部分应急后,看看这利好政策,是不是也得多开点田地或者多置办一些产业啊? 那开田是不是得要牲畜?那开田是不是得要工具像铁锄头、镰刀、斧子,那该找谁买?就算不开田,想不想像冯森一样,亩产0.68石?那这些东西该找谁买呢? 冯森的商队。 就算是胸无大志,那索里达又不能吃,是不是得弄点啤酒喝来庆祝一下?那是不是得弄点酱油和豆豉炖一炖肉?那是不是得买点砖瓦来重修一下房屋?谁能提供这些东西呢? 还是冯森的商队。 于是庄园主们卖出的粮食变成了啤酒,然后又以高价把买粮的钱从庄园主手里弄了回来。 但在这一过程中除了那些囤积居奇的商人们,没有人受到伤害,本来由于天父的教义,庄园主们就不太喜欢和商人有过多接触,一是不体面,二是商人没信用怕被骗。 粮食总不能放在仓库里腐烂啊,那既然萨克森公爵这个身份的人来赏赐金银礼物,那我也回赠粮草,这样是不是就虔诚多了呢? 到最后,庄园主得到了工具、新田、新房屋和啤酒,冯森得到了金钱、粮草和人口,大家基本什么都没失去,但又什么都得到了,只有那些商人们含着血泪把囤积的粮食低价卖出。 在社会风气和整体经济发展的时候,一旦手里有余钱,人们是很愿意消费的,消费拉动经济,蛋糕做得更大,人们手里的余钱就更多,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不断的正向循环。 就这样,整个萨克森莫名其妙地繁荣了起来,河流道路上挤满了船只。 另一方面,由于基建和开荒需要大量砍伐树林,多出的木头怎么办,只能向外输出。 于是冯森以一己之力将整个地中海市场的木材价格都打低了两成,木材作为建设材料,价格下降导致萨克森附近的教堂和贵族庄园主都在大兴土木,连带着砖瓦的价格也在上涨。 含着血泪卖掉了囤积粮食的外地商人们惊奇地发现,只要拿这些钱买上一批木材和纸张,几乎能赚到双倍的利润。 尤其是纸张,其价格甚至炒到了一卷180德涅尔的神奇高价,而商人们再次囤积居奇,试图把在冯森领土上亏的钱全部赚回来。 但无所谓,查理会出手。 赛里斯纸的高价还没持续两天,就被查理曼以强制暴力手段给压到了110德涅尔,以高于110德涅尔价格售卖的商人将会获得查理亲切赠送的地牢七日游,甚至家产还得充公。 除了先手套利走人的那些商人外,大批囤积的商贩再次含着血泪卖掉了那些赛里斯纸,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脱手走人,现在虽然赚了,但绝对没有之前赚得多。 虽然这波亏了,但三五十德涅尔的赚头也足够他们跑一趟了,作为中世纪消息最为灵通的一个团体,神奇的赛里斯和萨克森也进入了各地民众的耳中。 这个时代的信息交流方式就是靠吆喝,每个商人进入一个村庄,是可以靠故事和信息来获得借宿的权力的,这个算是罗马遗留下来的老传统了。 很快,“五年不起科”“三年不服役”“新田三年不纳税”“亩产一百”等字眼仿佛是南巡的候鸟一般在法兰克、意大利乃至图林根巴伐利亚的土地上盘旋着。 哪怕是最低级的平民,都不会是完全的傻子,至少他们还有最兽性的本能——趋利。 所以,可以知道的是,起码在未来不短的一段时间内,萨克森将再次涌入大批来自法兰克各地的移民,冯森的清闲日子也持续不了多久了。 第二百二十四章 冯森南巡 五月中旬,天气已然逐渐变暖,但依旧凉爽,每天的最高温度都没有超过20摄氏度。 汉堡城,兴业坊。 冶铁所与铁匠铺采用了前冶后锻的模式,在熔炉冒出青烟与火星的同时,十来个赤膊大汉也在高温中挥动着手中的锤子。 站在接近两人高的熔炉前,冯森背着手,看着两个工匠站在脚手架上,小心翼翼地,用铁钳子将一块块亮黑色的海绵铁从熔炉中取出。 这些由铁矿石除去杂质的铁块,内里如同蜂窝一般有着无数的孔洞,这些海绵铁需要经过铁匠铺子的重新加热经过锻打与淬火才能成为正常使用的铁锭。 这种技术实际上是相当落后的,冯森问过了,在这里一共两个熔炉,在铁矿饱和输入的情况下,月产都不过1000斤,像他记忆中那种红色的铁水从铁炉中流出的情形根本看不见,而无法做到流铁水的原因也很简单。 铁的熔点高达1538摄氏度,在这个时代,其实很难达到这个炉温,所以实际上,冶铁的过程中,是通过向里面掺杂碳,将其变成铁碳合金,而铁碳合金的熔点会进一步下降,所以才会有熔融态的铁水。 那么铁碳合金的熔点下降了多少呢?答300摄氏度,只需要1200摄氏度就可以造出铸铁了,是不是很划算呢? 这个温度基本就是古代炉温能到达的极限了,但难绷的是,冯森的熔炉连这个温度都达不到,所以哪怕工艺步骤都一一地做到了,但炼出来的照样是海绵铁。 冯森之前招来的工匠里,雷浚懂的是锻造或者说打铁,正所谓术业有专攻,雷浚对冶铁提炼只是略懂皮毛而已,他能搭出这个可用的熔炉已经费了老大劲儿了。 在同时代,一个熔炉月产500斤生铁已经算是不错的产量了,这还是建立在冯森有着相当优质的煤炭资源和木材资源,以及相对先进的工艺水平的份上。 但这不够,远远不够,冯森算过了,以唐式的军队组成来组建军队,以他目前的这些军队,哪怕山寨一点都需要十万斤铁,这还只是盔甲的部分,算上武器装备那就要奔着十二万斤去了。 在理想情况下,冯森每年拿出三千斤投入武器装备,那至少要3年多才能补上这个缺口,可这是理想情况,他买铁矿都是要掏钱的,什么时候铁矿价格出现变化,讲不定当年连一百斤铁的盈余都没有。 不能自主产出总会被别人掐住命脉,到那个时候,战略上就处于被动了,在冯森的记忆里,萨克森这里是有矿的,最著名的就是戈拉斯尔的拉默尔斯贝格矿井,但那综合矿井产金产银产铅,偏偏不产铁。 冯森本人因为常常玩P社游戏对欧洲各地的产出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但也没有达到哪哪有铁矿他都知道的程度。 况且,铁投入农具和生产工具,是可以转化生产力、增加产出的,而投入武器呢?如果不用是不保值的,还会因为铁锈和磨损而年年下降,打造武器和盔甲实在是亏本生意…… 但在有一种情况下,这些武器是会升值的。 “战争……”望着眼前劳碌的工匠,冯森感叹般地自言自语道,“看来是时候南下了。” 天上的云海涨潮而来,退潮而去,日头推移间,时间匆匆流淌到了784年的五月下旬。 在五月的最后一天,冯森带着三百名玄甲牙兵骑兵,以及一百名义从近卫骑兵,沿着易北河开始了南下之旅。 行走在林间的夯土路上,阳光透过枝叶斑驳的缝隙洒落在身上,给这一支军队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让人感觉暖洋洋的。 北德意志的天气向来阴晴不定,甚至能和英伦半岛有得一拼,雨水和阳光能在同一天内交替出场,时而青天拨开云头露出半张羞涩的脸,时而黑云又愤怒地聚集在阳光挡在身后。 双手握着缰绳,冯森的身体随着身下飞鬃的起伏而起伏着,饶有兴味地观察着脚下的土路。 这条路线与冯森之前进军的路线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五个月间,无数的难民、撒克逊奴隶和战俘们步步为营,一点一点砍倒了树木,在森林中开辟出了这条20里长的驰道。 这条驰道的两侧都用石子铺出了一条一肘深的小沟,而整条土路都是用炒干了水分的沙土夯实了三层所建造的,而且在路的两边还刻意种植了不少用来吸水和巩固土壤的草本植物。 虽然也有不尽如人意的部分,但冯森已经很满意了。 他笑着转过身,向着吉塞拉问道:“吉塞拉,这条路是不是比以前要好走了许多?” 吉塞拉同样骑在马上,她微笑着点了点头:“确实是比以往要好走了许多。” 冯森迅速地发现了吉塞拉的心不在焉,他放缓了马速,与吉塞拉平齐,而身周的护卫们也识趣地稍微拉远了一点距离。 “怎么了?还是紧张吗?” 迟疑了一会儿,吉塞拉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自从上次冯森无中生衣后,她对待冯森的态度变得柔和了不少,或者说放开了不少,不再像以前一样老是把事情压在心里了。 但让冯森感到无奈的是,吉塞拉的眼神中除了爱意还多出了几分宗教信仰般的痴迷,仿佛他是她和天父之间的传话筒一般。 “别担心。”冯森笑着对吉塞拉说道,“那些部族首领们要么见过你父亲,要么在之前的那次大战中参拜过查理国王。 再不济,我一战打败乌达两万多叛军的事迹他们也是有所耳闻的,这些首领们好多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呢,我们此次过来,只是要求他们遵从法令,并且重申我的权威罢了,你甚至不用说太多话。” “嗯。”吉塞拉眉间的阴云消散了不少。 吉塞拉因为修女身份和萨克森公主身份纠结好久了,冯森知道得给她一点时间,扭头看向前方,冯森脸上的微笑却逐渐消失了。 如果以势力范围来划分,萨克森大西洋沿岸的部分,基本都是冯森的势力范围,包括施塔德和不莱梅还有石勒苏益格那一带。 然后是威悉河一带,作为最靠近法兰克的领土,也是法兰克移民最多的地方,说来也是好笑,四百年前他们为了求生逃离这片土地,现在为了求生又得回来。 最后是易北河一带,这里是萨克森部族首领的天下,也有不少被查理曼册封的采邑骑兵和贵族,但只不过是顶了一个名头罢了。 而冯森此次到来,就是要把那些名头做实,让他们真正成为顺服的子民,拉拢部族首领这一脉,然后才轮到那些西伐利亚的法兰克贵族们。 两年,他要用两年的时间完全收服这些贵族们,让冯大帅的触角深入到萨克森臣民的方方面面,真正地从上到下地彻底掌握! 第二百二十五章 你懂什么了出生? 吕讷作为冯森的统治核心之一,这附近的氏族基本都被冯森打趴了,大量的法兰克移民涌入也冲淡了他们的氏族色彩,冯森只是简单视察了一下仍在开辟中的矿井就启程了。 顺着易北河南下,便到达了丹嫩贝格。 这个地区虽然叫丹嫩贝格,但历史上真正的丹嫩贝格郡要到12世纪才由狮子亨利正式建立。 在这个时代,这个区域里是大片大片的森林,唯有在靠河的一片平地上,有着一个小小的不到一百人的丹嫩贝格聚居点。 不过由于冯森的出现,事情已经变化了,在原先丹嫩贝格聚居点上,新的丹嫩贝格千户所已然建立,也就是八位千户之一的撒克逊旗的克里昂。 站在千户所大门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那个歪歪扭扭的写着唐那千户所的牌匾,冯森低下头,克里昂正站在门口,直愣愣地挺立着欢迎他,看到了吉塞拉的身影后,他更是高兴地跳起来大力地挥着手。 克里昂是阿布的朋友,后来在威悉河一战中率领战俘冲击敌军,一口气干掉了三个逃跑的战团首领,实际上有不少人的功勋比他高多了,他唯一优势的地方就是他是阿布的亲族,吉塞拉的远方表弟。 冯森对这个小伙子印象还不错,虽然看着憨憨的(这个时代的部落民要么一脸横肉,要么一脸憨憨),但粗中有细,在吉塞拉那群不靠谱的表哥表弟堂哥堂弟中,他算是比较聪明的了。 “好久不见啊,克里昂。”冯森从下了马,走上前去,和换上了一身皮袍子的克里昂来个大拥抱。 但没想到的是,小舅子克里昂一上来第一件事就是和冯森告状,“姐夫,你得帮我报仇啊,那群林子里的畜生野人太过分了!” 冯森哈哈笑道:“你连那些手拿巨斧的维京人都不怕,还怕那些野人?” “要是他们有胆子正面和我打那就太好了。”克里昂一肚子的苦水哗啦啦地往外倒,几番追问下,冯森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丹嫩贝格的森林中生活大量散居的猎户和小部族,过着渔猎的原始生活,本来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但那些小部族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疯,偏说克里昂他们这些外来人会惹森林中的神明生气,不让他们在这里砍树。 那建设千户所肯定是要砍树的,克里昂当然不肯,双方发生了几起小冲突,在森林中,旗丁们也许不是这样善于隐藏和投矛的部族的对手,但到了平原上,丹嫩贝格的散居部族又不敌这群才从战阵上退下来的旗丁。 打了两次,小部族本来都要怂了,但好巧不巧,克里昂在一次冲突中,热血上头决定杀降,干掉了二十多个年轻人,把他们的脑袋挂在了树上。 这下惹了众怒了,本来只是一部分小部族反对,现在所有的部族都反对了,他们昼伏夜出,也不和旗丁们交战,只是不停来骚扰。 旗丁们一出战,他们就全部逃回森林了,森林中地形复杂,到处都是沼泽和陷阱,克里昂吃了两次亏后就不敢追击了,而作为报复,克里昂不再接受俘虏了,抓到了一律杀死,一个不留。 克里昂还时不时地偷偷探寻道路,找到一个林中小村庄就杀光男丁,把老弱妇孺全部拉回千户所给士卒们婚配。 这样,双方互相伤害了一个多月,终于承受不住了,小部族袭击的频率减少,而克里昂也得张罗人手去开垦,于是这个问题暂时搁置下来。 “但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克里昂牵着表姐的马,和冯森并排一边向前走,一边抱怨道,“现在我们的旗丁在砍树时想撒泡尿都得几个人一起去,怕被偷袭了,这日子可太难过了。” 冯森听着小舅子的叙述,脑中思索起来。 现在不比后世,丹嫩贝格的森林面积达到了80%以上,冯森按照克里昂的描述估计了一下,这一个丹嫩贝格森林藏了至少两三千人。 在森林的生活可不比外面,宁愿在泥泞的森林沼泽中,与野猪和野狼一起有今天没明天地生活,也不愿意出来,还真是苛政猛于虎啊。 不过,森林虽然是天然的防护罩,但它在隔绝内外的同时也会带来无法消除的弊端。 冯森一边走一边拉着克里昂问道,“他们日常都是如何生活的?有和外界的人交流吗?” 克里昂仔细地回想了一会儿,眯着眼回忆道:“应该是要和外界的人交流的吧,森林里面又不产盐,又不产铁,有时还要拿毛皮换食物呢,他们肯定是要和商人交易的。” 冯森两手一摊:“那不就好办了,回头我下一道丹嫩贝格的法令,除非持有我签名下发的凭证,嗯就叫敕书吧,否则不允许商人和他们贸易,一旦被我抓到,以走私罪论处,没收家产,贬为奴隶。” “好主意啊,看看他们还敢不敢再来骚扰我们。”克里昂一拍手,“但为什么不干脆禁止他们贸易呢?还搞这个敕书出来干什么?” “别急。”冯森摇了摇头,“用这种方法逼迫他们臣服,要么他们心怀怨恨,表面臣服,要么他们就破罐子破摔,硬着头皮就是要反叛,弄来弄去还是弄了一堆隐患。” 迎着小舅子奇怪的脸色,冯森拍着他的肩膀笑道:“阿唐,记住我的话,堵不如疏,别让他们把我们当敌人,让他们把自己当敌人,打着打着他们就会变成我们,知道我什么意思吗?” 两眼一亮,小舅子一拍脑门,顿了五秒后,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复道:“不知道。” “笨!”冯森摇摇头,“回头多去马格德堡或者来汉堡,我找人给你们讲课,讲春秋,我的意思是,我给你发几份敕书,你先断他们两三个月的贸易,然后找几个和你关系不算太差的部族,把敕书发给他们。 那这些部族是不是就能靠敕书做生意了,那别的部族是不是就得看他们脸色了?因为别的部族肯定要通过他们才能做生意。 不知道你怎么想,但要是我是那个部族,我肯定要当中间商赚差价,但敕书是一年一发,为了维持自身的地位,这样他们是不是得求着你?是不是就成了你的狗了? 剩下的部族只有两个选择,第一,给你的狗当狗,第二,给你当狗。到时候,你再要求剩下的部族替你打之前和你不对付的部族当投名状……剩下的事,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啊!”小舅子一拍脑袋,在冯森充满期望的眼神中,最后还是讪讪地笑道,“还是不懂。” 冯森这下是彻底无语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和善地对着小舅子说道:“从下个月开始,你每个月必须去马格德堡或者汉堡上十天课,不懂?不懂就给老子学!” “啊?!” 第二百二十六章 继续南下 在丹嫩贝格小住的两天里,冯森将千户所旗下的八个百户都走了一个遍,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活计,相对于兵所相对分散的吕讷千户所,丹嫩千户所下属八个百户中有五个都仍然在千户所内劳作。 他们被森林部族憋得根本出不去。 在答应了他们下次给他们带一些斯拉夫娘们的请求后,冯森再次上路,向着施滕达尔前进。 前往施滕达尔就不像从吕讷到丹嫩贝格那么简单了,冯森必须沿着河流向前,因为森林中根本没有一条可以通行的道路,就算有,出于安全考虑,他们也不会走那条路。 沿着易北河一路逆流而上,在龙首长船的护卫下,冯森成功在一个艳阳天到达了施滕达尔。 与克里昂不同,与施滕达尔千户施良一起出现在千户所门口的,还有施滕达尔附近几个大部落的酋长。 “拜见节帅!”与举止亲昵的小舅子克里昂不同,作为在汉堡土生土长的八旗旗人,施良很有分寸感,他可是第一批接受冯森速成兵营训练的千户,可是亲眼见过冯森笑眯眯地用鞭子抽爆了一个倒霉蛋的大腿的。 而看到身边强大的施良千户拱手行礼,其余的酋长们同样拱手行礼道:“拜见节帅。” 到这个时候,冯森反而不像之前那样和蔼,他冷漠地扫了一眼眼前的人群,虽然在微笑,但声音却威严得有些可怕:“不用多礼。” 施良恭恭敬敬地让过身,向冯森介绍道:“这四位都是附近的野人推举的民意代表,也是附近最大几个部落的酋长,都是来拜见您的。” “见到您非常高兴,伟大的萨克森大酋长。” 那几个撒克逊部族的首领看着阳光下反射着锋利光芒的刀剑和漆黑的铁甲,腿肚子甚至有些打颤,不少从战争中逃回的族人都详细描述了那些可怕的黑甲骑兵。 那些撒克逊部落首领本来以为只是为了掩饰战败的借口,但现在一看,再对比一下这位强壮的萨克森大酋长大人,仿佛他们说的好像又是现实。 “哈哈哈,我和前任萨克森大酋长的女儿吉塞拉是夫妻,你们既然是吉塞拉的亲戚,不用如此拘谨。”冯森豪爽的笑道,“不过今天我得和施千户一起先视察一下千户所的情况,咱们明后天再一起出去打个猎。 诶,对了,你们谁家里有适龄的少女吗?我身后的这些骑士们好多家里都没个能操持的,要是有的话,就带来,我给你们做一做媒。” “好说好说。”那些酋长们大喜,联姻是萨克森血缘氏族社会中相当重要的纽带,双方族人能够联姻,就代表着互相认可对方的地位,那真是秦始皇撒尿照镜子——双赢啊。 让施良牵着马,冯森一边前行,一边开始和施良谈论起千户所的安置工作。 “吉塞拉,吉塞拉,是我啊,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吉塞拉,你可能不知道,我奶奶的哥哥的表侄是你伯伯的情人的女儿的丈夫,咱们也算是亲戚辣。” 剩下的酋长们赶紧一窝蜂涌到了不厌其烦的吉塞拉身上。 出乎意料的是,这个踏踏实实噶人头,老老实实积军功的施良干起事来同样比克里昂要靠谱许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离马格德堡近,有事没事就去请教真慧,所以几番操作下来,居然是表现最良好的那个。 五个百户所也都建好了,千户所也建好了,合村并土也干的不错,与当地野人相处的也不错,一切都老老实实按质按量地完成了。 这是个本分人啊,冯森不由感叹,接下来的日子里,也许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在施滕达尔待的这六天,冯森算是好好度了一次假,先是连着打了两天猎,然后因为下雨,不得不待在千户所,但他也没闲着,举办了比武招亲,给不少玄甲骑和旗人分配了老婆。 召开了最后一次宴饮后,痛饮了两大桶啤酒,耗光了所有肉食的冯森,终于恋恋不舍地离开施滕达尔,并在临走前,于他人敬畏的眼神中,亲手杀死了一头拦路的巨大野熊。 来到施滕达尔的时候,冯森身边只有四百骑兵和十来个仆人,但走的时候,不少玄甲骑的身边都多了一到两个舅哥骑兵,连冯森自己都纳了两个部族首领的女儿做小妾。 最终,在经历了长达半个月的跋涉后,冯森终于在六月十六日到达了马格德堡。 而马格德堡的港口处,在曾经布厄他们待过的亭子里,真慧、英·阿布、祖归厚·奥拉夫都来到了亭子中等候。 这亭子用六根黑色的冷杉柱建成,六角的构型在中间汇集延伸,在顶上竖起了一个十字架,目前,在宝塔尖顶上竖起十字架俨然成了一种建筑风格。 尤其是这种宝塔类尖顶的构造已经随着四处建房子的石匠而蔓延,不少乡村的教堂的神甫由于工艺与材料限制,同样建起了这种很高很有标志性,能让十字架尽量接触到天空的构造。 端坐在比港口高了一丈左右的亭子上,真慧等三人各自占据了一条石凳,微风吹过,鸣蝉发出了知啦知啦的声音,琥珀般的啤酒顺着尖嘴茶壶落到了碗口大的巨杯中。 “真慧卫将,我们千户的布厄百户说啦,他们在附近的森林中发现了不少散居的那个,那个叫啥,哦,森林之民,他们说现在正好缺少人口呢,问老子能不能授权给他,让他去林中擒生。”祖归厚给自己倒着啤酒,“老子觉得这屎卵的计划可行,但老子脑子笨,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他,卫将怎么想?” “嗯。”真慧敲击着手中的酒杯,过了半晌才缓缓说道,“此事可行,不过得小心点不能深入,这样,你找些猎户或者商人当向导,别让他们一个百户去,附近的两三个百户,近一点的,都去。” “诶,好嘞。”祖归厚满脸横肉的凶狠脸上露出了一丝少见的笑容,“还有,卫将,我这边也缺人手,这擒生还是有些慢了,要不,我去北海那多招些人?” “这个不急。”真慧喝了一口啤酒润了润嗓子,“现在从法兰克来的移民就好多,等这一阵过去再说。” “行,我听您的。”祖归厚一抹嘴巴,将胡子上的酒水擦去,向着易北河上遥望,“节帅怎么还没到啊……诶,那是节帅的旗帜吗?” 顺着祖归厚粗重的手指,一面迎风飘扬的“冯”字旗正挂在一艘巨大的维京长船的桅杆上。 “是节帅。”真慧站起身,拍了拍阿布的肩,“别睡了,节帅来了,咱们快去迎接吧。” 第二百二十七章 终于到马格德堡了! 苍穹一洗,碧水横空。 从下往上看,淡青色的哈尔茨山像是被人用毛笔蘸着黑绿墨水画上去的,笔锋刚劲有力,留白犹有余韵。 在一望无际的绿海北侧,是蜿蜒的易北河,它自北向东蜿蜒而来,波光亮丽,在平缓的易北河河面上,灰白蓝色的风帆组成的一片不断前进的帆林。 这片帆林有些急促地在河水中前进,硬生生开辟出一条白沫组成的蓝色水路,供这只小巧的船队行进,船队之中最醒目的,便是中间那艘最大的长船上,那一面黄底红边的冯字旗,在充满水汽的江风中,它猎猎作响。 冯森踩在龙首战船的龙首上,左手握着腰间的克拉伦特,微笑地看着不远处站成一排的马格德堡各级官员和大小酋长贵族。 码头上的闲杂人等早已被清空,从左到右,英阿布、真慧、祖归厚、格里菲斯等人站成了二三联防的阵型,面对着迎面而来的船队。 在呼喊声与指挥声中,不少倒霉的乌篷船被龙首战船给挤翻,但却不敢有丝毫怨言,只能唯唯诺诺地趴在翻过来的船底上自认倒霉。 在长船与码头栈道的摩擦声中,维京的龙首战船终于停住了前进的趋势,但却保持住了上下的趋势,不断地起伏。 凭借着腿长的优势,冯森一脚跨上了码头的栈道,右手在膝盖上一撑便站到了码头上,几个本来迎上来打招呼的酋长们尴尬地迈出了半步,眼睁睁地看着冯森背向他们,转身将吉塞拉从船上拉上了码头。 上前两步,真慧如弥勒佛一般眯眼笑着,双手合十道:“福生阿门陀佛,节帅近来可安好?” “安好安好。”冯森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走近了真慧,打趣道,“大和尚在马格德堡伙食不错啊,这两个月不见,富态了不少,可是开了不少荤戒了。” “节帅莫要开玩笑。”真慧唱了声天父号,“我出家之人不食荤腥只是不吃调味料,什么时候不允许吃肉了,近些日子这附近搬来了几个匈人小伙,烤得一手好羊,过几日我带节帅去尝尝味道。” “好好好。”冯森哈哈笑道,“那我可得多待几日。” 这边冯森与真慧还在叙旧,另一边,阿布和吉塞拉也打起了招呼。 大阔步地走上来,阿布给了吉塞拉一个大大的拥抱:“好啊,吉塞拉你比之前要胖了不少,胖点好啊。” 吉塞拉的笑容立刻僵在了脸上:“叔叔,你在说什么呢,我可没胖。” 阿布马上粗豪地大笑起来,连胡子都在颤动:“傻孩子,说什么傻话呢,我当年去林子里杀野猪,几斤几两,一抱一个准,肯定比你之前要重。” “哦?是吗?”吉塞拉的声音逐渐变得无慈悲起来,“那是得好好说说。” 猎人野兽般的直觉立刻让阿布察觉到了不对劲,他抹了一把后颈的冷汗,打了个岔说道:“我把我家妻子和还有几个儿子女儿都接来了,都在马格德堡,诺拉长大了,吵着要见你呢。” “真的吗?”吉塞拉的心神立刻被吸引了,“当年她才五岁大,现在都已经是大姑娘了。” “孩子都生俩了,啧啧。”阿布啧声道,“吉塞拉,你什么时候生啊?” “快了。”吉塞拉的声音再一次无慈悲起来。 一行人就这样说说笑笑地向着城中走去。 骑在一匹枣红色的河曲大马身上,冯森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这座小城镇,在冯森的眼中,这只是一个小城镇,但在附近的那些部族和庄园主眼中,足足三千人的马格德堡俨然已经是一座城市了。 罗马帝国的时代已经过去,加洛林时代的罗马城早就由原先的四十万人口缩水到了四万,整个法兰克王国的地盘都是由一个个村庄城堡构成,相对于同时代的拜占庭、巴格达甚至长安洛阳根本没法比,罗马时代那繁盛的城市经济自然也化为泡影。 但在这片不曾被罗马统治的土地上,当地的城市经济居然有了几分罗马的味道。 马格德堡的格局,是和汉堡十分相似的,都是靠近河流,而在河流的正对面,便有一个硕大的河心洲,只是汉堡临近的是支流,而马格德堡临近的是易北河的主流。 火星四溅的铁匠铺,汗如雨下的扛包苦工,臭味与肉香混杂的酒馆,衣着暴露的流莺,还有大白天躺在路旁一裤裆尿的酒鬼。 除此之外,在马格德堡外的城郊农田中,牛马拉着重犁正在辛勤地工作,重新种植抛荒的土地,开垦新的田地,曾经的部落民们付出了比往日更多的时间,但相对应地,他们也获得了比往日更丰厚的回报。 冯森规定了田租不得高于二成,而且在原承租人死亡之前,不得租给另外的人。 既然自己能拿八成,还不会变成了奴隶,部落民们很自然地就转变成了封建制度下的“自由”民,在冯森的户籍册上登录成了民户。 这当然会导致原先的那批酋长和庄园主的利益受损,但他们本来就叛变了,要查理来处理,早图图了,现在冯森长刀在手,就算要他们只拿半成,他们也只能竖起大拇指叫好。 “马格德堡的编户齐民做得如何了?”踏在浅浅铺了一层石子石块的马格德堡主路上,冯森扭过头,向旁边的真慧问道。 “还在进行中。”真慧微笑着回答道,“目前已然编户了两千余口,实际上,咱们真正的常住人口也就两千余口,剩下的基本都是各地赶来的商旅。” “哦?”冯森起了兴趣,这就是他亲自巡视当地的目的,总能知道一些在中央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的东西,“说来听听。” “当年维莱蒂人悍然发动入侵是为了什么?节帅还记得吗?” “不是说要向欧波里特的人复仇吗?” “复什么仇呢?” “这我哪记得。” 真慧拈花微笑:“维莱蒂人有两个重要的商贸节点,他们日常的交易生活基本都靠这些节点,这两处节点一个是维莱蒂人名义上的王都梅克伦堡,一个就是咱们现在所处的马格德堡。 这两个节点,一内一外维持着维莱蒂人正常的商旅生活,但欧波里特人在783年劫掠了这里,导致一年的时间里,维莱蒂人都没法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这便是维莱蒂人出兵的原因。 咱们马格德堡估计的三千人里,起码有五六百都是外地商人或者从维莱蒂到咱们这来做生意的部族。 说来好笑,维莱蒂人劫掠欧波里特赚来的钱,基本都在咱们这变成衣物、酒水、酱油等,被咱们给收走了。” “那马格德堡商业倒还蛮繁荣。” “繁荣是繁荣,只是……” “只是什么?” 真慧叹道:“只是那些索布人尝过一次甜头,便止不住,如今常有索布人来打秋风,弄得鸡犬不宁,要么就是敲竹杠和强买强卖,根本不守规矩。” 冷笑了一声,冯森目视前方,不屑地说道:“先不急,大和尚,你的酒水和酱油照卖,但马匹和铁器一律不得出口,等他们喜欢了,咱们再限制出口。 你猜猜他们会不会来劫掠?到时候我们就有理由堂而皇之的出兵了,先让他们猖狂两年,然后再收拾他们……敕书那套你懂吧?” “节帅的意思是让我拿敕书耍猴?”真慧瞬间露出了了然。 冯森微笑着点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眼看着衙门和住所越来越近,真慧的话题逐渐转到了生活上:“节帅准备在这马格德堡住几天啊?” “嗯,我准备住到圣诞节前夕,然后再去不莱梅过圣诞,这段时间我都会在这……那些夏令营的八旗子嗣们都挑选好了吗?” “当然。” 第二百二十八章 我要把你打到哭 夏季到来,太阳高照,但马格德堡的土地上却没有那么炎热。 在这片北德意志的土地上,平均温度不过二十多度,很少有超过三十度的时候,这时反而是一年最凉爽宜人的时候。 但在这个时节,布厄百户所的旗人和包衣们却不能享受在树荫下,喝着啤酒吹牛的生活,反而要裸着后背,伏在草地中,用镰刀吃力地割着新鲜的牧草。 这些牧草将会小心地保存,直到圣诞节前后,这些牧草将会变成干草,这些干草将会作为牛羊的饲料囤积起来。 在冰寒的冬天,大部分的牛羊都无法觅食,如果不将这些干草保存下来,恐怕牛羊就要因为饿肚子而死了。 所以,在百户所的草场上,不论老少,所有人都伏在地上,吃力地吮吸着大地的养料,后背的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一颗颗晶莹的珍珠。 布厄的小马就叫珍珠,是布厄亲自在于尔岑的大礼堂前缴获的。 珍珠是一头来自北海老家的小矮马,但布厄并不喜欢这个老乡,他更喜欢河曲马,那么雄壮那么高大,所以,这匹马他决定送给他战死大哥的二儿子。 在塞滕坎尔河之战中,布厄的大哥在追击敌军的过程中失足落马,把腿给撅了,这个时代哪有什么好办法,只能锯了,但锯了也没用,由于铁锈的原因,直接破伤风去世了,寸功未立。 大哥的大儿子自然得到了荫补,现在在汉堡学堂上课,而布厄则将大哥的二儿子过继了过来,正好手中有一个旗人夏营的名额,干脆就交给这位名为比约恩的孩子,他自己留着也没用。 虽然今天非常繁忙,但布厄还是抽出了时间,来送这五位少年进入夏季营地,骑在新买的汉诺威马背上,布厄轻松地哼着走调了小曲,走在这条通往马格德堡的土路上。 “叔叔。”比约恩骑在小矮马上,扶着腰间的短刀,有些不耐烦地问道,“叔叔你别送了,剩下不过三四里路,我们自己能去。” “小崽子,还厉害呢?”布厄粗暴地抓住他的脑袋一阵晃悠,“要是遇到土匪怎么办?你能打过谁?” “村子里没人是我的对手。”比约恩稚嫩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血腥之色,“如果有土匪来了,我就把他们的脑袋割下来挂在腰上,然后拿他们的胃囊当水袋。” 布厄伸手掐住了比约恩的脸,将他的脸强行转向自己,虽然他才十四岁,但相对于这个时代的同龄人来说,一米六五的个头已经是相当高大了。 “好,狼崽子总有出窝的那一天,我就让你们自己去,但说好,你们要是被土匪截杀了,老子绝不来替你收尸。”布厄从腰间掏出了一张折叠的纸,“这是凭保,别弄丢了。” “好。”比约恩慎重地接过纸张,塞到了腰带中藏好。 布厄似笑非笑地给了比约恩的背上重重拍了一下,差点把他从马上拍下来:“去夏营以后收敛点,你以为你厉害,那是大家看在我的面子上,让着你,换成是别人,哼,只要你别到时候哭唧唧地跑回来就成。”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比约恩斩钉截铁地说道。 布厄轻笑了一声,调转马头就向来时的方向走去。 “啊?布厄叔叔。”眼前布厄真的要走,另外的四个少年立刻急眼了,他们大叫道,“但是我们……啊!” “叫什么?”比约恩一记马鞭甩在了那个说话的少年的嘴上,一道条形的红肿立刻在那少年脸上浮起,其余的人立刻停住了嘴,只是祈求般看着布厄。 布厄不似作伪,居然真的头也不回地跑了,仅仅留下这群十二三岁的少年在乡野间伫立。 骑在矮马上,比约恩一脚将一个少年横踹出去一米多远,蛮横地臭骂道:“没有母亲的东西,看什么?走了,我认识路,千户所的人都认识我,千户大人还问过我的名字呢,不会有问题的,快走!猪!” 在比约恩的催促下,少年们无奈地跟随在比约恩的周围,向着马格德堡走去。 这一段并不算漫长,山野间静悄悄的,偶尔在路边看到几户无人居住的房屋会传来动静,但最后只是几只野狗在叫唤。 随着他们越发靠近,五位少年终于看到了马格德城的轮廓,而附近的人烟也密集起来,他们还遇到了几波其他百户所送来的旗人孩子们。 从能看到马格德堡开始的这段时间里,比约恩等人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波折,在路边迅速找到了集合处和祖千户,并顺利地交接了腰牌和凭保。 但最后,反倒是在进入夏营集合点时出了问题。 “凭什么?”比约恩怒视着眼前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汉堡少年兵,“凭什么我的珍珠不许参加夏营?” “这是规定。”冯汉思懒洋洋地瞄着眼前这个土气的少年,“不仅仅是你马,你的刀,还有你的兽牙狗圈,都不准带进去。” “你再说一遍!你个怯懦的撒克逊乡巴佬!”比约恩抽出了腰间的短刀,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动作,便感觉脖子和后腰两股巨力撞来,两柄圆叉便一前一后刺来,一个束脖子,一个束腰,尘灰四起,将比约恩死死地压在了地上。 条凳上站起,冯汉思两步走上前,一脚踩在疯狂挣扎无能狂怒的比约恩的脑袋上,“我当什么,原来是小瘪三,老子可是外姓汉人,汉话会不会说,‘淦逆酿!’,懂不懂什么意思,就是你们百户来了,都不敢在我面前大声说话,你算个什么够吧东西?” “咕——放开我!”比约恩半张嘴陷在泥土里,他的眼睛的余光能明显看到那几个同伴在窃窃私语,眉眼中居然带了一丝欣喜。 在又急又怒间,比约恩憋红了脸,不断地强行挣扎,不断地无能狂怒。 “叫,继续叫,叫破了嗓子都不会有人来救你!”冯汉思轻巧地从比约恩的脖子上拽下了那串兽骨项链,“不错,很好看,归我了。” “还给我!你个该死的乡巴佬猪倌,还给我!”比约恩的声音由于愤怒变得尖细起来,仿佛叫破了音,“该死的,我诅咒你全家被杀光!” 冯汉思瞬间停住了步伐。 在他转过身,脸上先前那副懒洋洋的表情已经彻底变了,他站在比约恩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眼神中,寒冷得让人发抖。 “蛮子,我给你一个机会。”冯汉思半跪下来,将脸侧过来,与比约恩的脸平行,注视着他的眼睛,“拿起你的短刀,我们打一场,生死不论,你要是赢了,兽骨还给你,我给你道歉,并且让你带你的马进入夏营。 但是你要是输了,你的珍珠,你的兽骨,你的短刀都归我了,如何?” 比约恩瞪圆了眼睛,从牙齿缝中迸出了无穷的仇恨:“行!” 两柄圆叉松开,比约恩站起身,粗重地喘着气,一边狞笑,一边活动着手臂:“胆小鬼,我要把你打到哭!” 第二百二十九章 比约恩的幸福生活 比约恩在夏营的第一个夜晚,是在呜咽中度过的,他甚至哭湿了大半个稻草枕头。 他引以为豪的摔跤与剑术,在那个并不高大的少年郎手下仿佛是个笑话,他就像是妹妹手中的布娃娃,被那个撒克逊乡巴佬摔来摔去,甚至被故意地扔在了粪堆中和狗屎上。 比约恩甚至被灌了好几口狗屎还是泥巴,他分不清! 那可是在夏营的门口,到最后所有人都聚集在门口,看比约恩出丑,在那个时刻,他多想像过去一样,哭着投入父亲的怀抱中,或者直接离开返回布厄百户所。 但是他做不到,叔叔的那句“可不要哭唧唧地逃回来”仿佛就在眼前,他做不到。 所以,他只能边吐边哭,眼睁睁地看着珍珠在悲鸣中被斩下脑袋,分割身躯,做成肉汤,好好地给所有新来的旗人少年们开了一次荤。 比约恩是等到汤凉透了才哭着喝下去的,从那一刻起,他就发誓,一定要向那个撒克逊的乡巴佬复仇。 躺在稻草床上,望着天上的月亮,比约恩吸了吸鼻涕,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就算他要走,也要在复仇之后再走! 带着痛贯天灵的恨意,躺在大通铺上,忍耐着身边的臭屁和脚气,比约恩想了一万种折磨冯汉思的方法,直到深夜他才终于慢慢地睡着,继续在梦境中折磨冯汉思。 这梦境并未持续太久。 闭上眼皮还没多久,比约恩便听到了一声恼人的炸耳锣声。 “哐哐哐!” “起床,起床!所有人都给我起床!” 少年兵们带着十七八个兵丁从门口涌入,他们手持金锣,疯狂地敲击,而那些兵丁则手持藤条,遇到想赖床的少年便在他们裸露的肌肤上狠狠地来一下,还有些更狠的,提了一桶冰水,看到有人无动于衷便舀一瓢,迎头浇上去。 “哦豁豁豁豁——” “亚雷吗!” “嗷呜!嗷呜!” 混乱的吵闹声在这座木头盖起的营寨中不断响起,在教习们的藤条和金锣的驱赶下,少年们被迫离开了遮风挡雨的营寨,在蒙蒙亮的星月下鬼哭狼嚎地晨跑着。 “干什么?跑快点,昨天晚上没吃饭吗?”骑在一匹马上,一个教习手持藤条追在旗人少年们的身后,他们就这样在校场上绕着圈奔跑,时不时有几个少年晕倒在路边,被那些早已准备好的医护教习抬走。 就这样跑了好多好多圈,直到天完全亮堂起来,旗人少年们才得以停下脚步,但教习根本不允许他们坐下或是蹲着,反而逼迫他们慢步行走,过了好一阵后才准许他们休息。 休息的地点是一个个冒着热气的木桶,还有好多手持猪鬃刷子的高耸斜方肌的大妈,以及手持剃刀等待的剃头匠。 扒光了衣服扔入热水,猪鬃刷子前后左右各刷一遍,剃头匠剃刀一刮,整个营地都仿佛变成了关押劳改犯的监狱。 累得如同面条一般的少年自然没有抵抗的力气,比约恩更是干脆在热水桶中睡着了,连剃刀把他的脑袋刮出了血都没有发现。 出了浴桶,少年们光着鸟来到一个草棚前,根据身材高矮胖瘦领取小中大三个型号的军服,都是灰扑扑的短衣,还有一条黑色的抹额,抹额上绣着的十字形铁星还蛮好看的。 穿上了这些衣物,在大娘的帮助下绑紧了袖口,系上了腰带和抹额,比约恩有些麻木的大脑逐渐恢复了过来。 虽然这些衣物都很朴素,但当大家穿上了同一套衣物后,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舒适感油然而生,尽管这些衣服都是用粗麻制成,并不精美,反而有些磨人和粗糙。 接下来就是繁琐的分队工作,在场的旗人少年来源于南萨克森卫四个千户,不过由于今年初建,到场的旗人少年总人数在两百出头,按照冯森的指示,他们被分成了五个队,每个队任命一个少年兵当队正,同吃同住。 每个队中分五个火,每个火一个火长,由他们自己推选。 站在高台上,冯森饶有兴趣地看着下方的少年们笨拙地被划归到各处,并开始了混乱的推举工作。 冯森组织旗人少年的夏营,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对那些第一代人的思想观念近乎与绝望了,这些人对分权和分封的支持度是很难撼动的,他们的所有目标都是自己当领主。 至于皇权和忠诚,什么叫忠诚?老子凭什么要服你?甚至还有大家全去当村长,谁都不要碍着谁的原始主义信徒,他们没尝过大一统的甜头,自然不会支持大一统。 而这些少年现在还是一张白纸,虽然成长环境不利,至少还有潜力可言,冯森也没得挑了,他的目标就是将他们变成具有中原特色的新封建主义战士。 此刻冯森的目光正聚焦在校场的一个角落。 “你还想当火长吗?猪头比约恩!”看着高高举起手的比约恩,一个知道内情的维京少年大声地嘲讽道,“我们可都是亲眼在大门口看见你吃屎的,而且还哭了,要一个吃屎吃到哭的人做我的火长,对不起,做不到。” 比约恩的脸迅速变得通红,他大跨步地走上去,夏营中的第一起斗殴事件就发生了。 冯森摇摇头,一边从高台上下来,一边对身边的一个神策军武士说道:“你曾经是神策军新兵教头,训练的事,你比我懂,这一次,得麻烦你了,宁教头。” 宁充立刻拱手道::“在所不辞。” “记得我告诉你的话了吗?” “记得,要让他们畏惧藤条,胜过畏惧刀剑。”这位被冯森从中原召唤来的武士赋闲了小半年终于了有了用武之地,自然喜不自胜地回道。 “很好。”冯森点点头,换上了一副略微倨傲的微笑表情,缓步走到了那群少年的面前。 “我是,萨克森公爵冯森,是来监管你们的,你们不要喊我公爵大人,要喊我冯祭酒,听清楚没有?” “清楚。” “狗娘养的,没吃饭吗?大点声!” “清楚了!” “嗯好,很好,现在你们面前的这几位,都是参过军,参加过实战的汉堡学堂的学生兵,是你们的师兄,他们是你们最好的,老大哥! 你们有不懂的事,可以问他们,他们会亲切地告诉你们。现在,请每人做自我介绍!从你那,开始!” 第二百三十章 法斯特拉达王后 英格海姆,位于法兰克人常常称呼的奥斯特拉西亚。 奥斯特拉西亚是一个法兰克的地理名词,意思是东部土地,代表着这里是法兰克的龙脉所在,是祖地,而加洛林王朝的崛起就是从担任奥斯特拉西亚宫相开始。 它以莱茵河为中心,包括摩泽尔河、美因河和默兹河三条支流的盆地。 它的北部是弗里斯兰和萨克森,东部则与图林根接壤,南部是施瓦本和勃艮第,西南则是法兰克的核心区域诺伊斯特里亚。 而作为大法兰克王朝的龙兴之地,其勋贵之多、势力之强其实和曹操手下的颍川集团有些相似,虽然东法兰克(即奥斯特拉西亚)这部分贵族从属于查理曼,但仍然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 这就是查理曼一直要不断拉拢这部分贵族的原因,在原本的历史上,因为没有冯森的存在,为了压制萨克森,在希尔德加德王后去世后,查理曼眼泪都还没干就与奥斯特拉西亚贵族女性法斯特拉达联姻,来维持萨克森的局面。 两人于783年成婚,在行房后不久,查理曼就攻破了代特莫尔德,追击敌军去了,只将法斯特拉达和她的父亲鲁道夫伯爵丢在了埃雷斯堡。 清晨微寒的雾气中,十九岁法斯特拉达只穿着一身蓝色金边的单衣和长裙,不免有些瑟瑟发抖,她将她的海狸皮的短披风罩在背上,又用宽大的羊毛毯子裹住了腹部,才稍微抵御了一些寒意。 法斯特拉达很美,不少奥斯特拉西亚的法兰克青年只要看一眼那双蓝钻般的眼睛,魂儿就会被吸进去,更别提她曼妙的身姿和鎏金色的头发了。 法斯特拉达出嫁的那天,无数法兰克青年流干了泪水。 太阳逐渐露头,雾气逐渐散去,位于帕德博恩的行宫中,法斯特拉达在院子里来回踱步,在廊柱和圆顶的石头大殿中,她一个人的身影有些冷清。 冷清得过了头。 她在等待查理的到来,法兰克的国王查理从萨克森战胜归来后,马不停蹄地视察了弗里斯兰并巡视了整个东法兰克。 等了将近六个月后,法斯特拉达终于得到消息,查理要从帕德博恩路过,法斯特拉达立刻随同父亲,从埃雷斯堡赶到了这里,她摸着高高隆起的腹部,有些等不及将这个好消息带给那个比她大了一轮的男人。 是的,他们将会有一个孩子了。 这个孩子将会是法斯特拉达的希望,如果他是男孩,那么在未来的五十年间,都至少将会获得一个修道院院长甚至大主教的位置,甚至有可能去争夺那至高的王位。 尽管查理在意大利,与哈德良三世一起为意大利的丕平加封意大利国王的时候,未来的继承基本已经确定了。 但我毕竟是王后,法斯特拉达眼中闪过了一丝狡猾的神色,起码这个孩子能够获得奥斯特拉西亚国王,这是他该得到也适合得到的。 第一缕清晨的阳光洒在地面上,一阵连续的脚步声终于传达到了法斯特拉达的耳畔,截断了法斯特拉达对未来的畅想。 来了。 法斯特拉达立刻取下了厌人的海狸毛皮,有意地挺直了腰背,试图使腹部的隆起更加明显,一个温软的笑容出现在她的脸上。 第一个出现在她视线中的是他的父亲鲁道夫伯爵,伯爵大人两鬓花白,脸色阴晴不定,这让法斯特拉达有些心神不宁,一种不祥的预感在心头环绕。 果然,在鲁道夫伯爵的带领下,由两个侍女扶着,一个扶着腰,同样顶着大肚子的孕妇出现在法斯特拉达的视野中,法斯特拉达的笑容瞬间有些凝固。 这个比法斯特拉达还年轻一岁的少女仿佛挑衅一般看了她一眼,转身向着一旁的皇家园林走去。 深吸一口气,法斯特拉达压下了心中的隐怒,她握紧了双拳,快步走到父亲的身边,低声问道:“这是谁?” “这是阿达林达,一个撒克逊女人,听说是埃雷斯堡伯爵给殿下奉上的礼物。”说完第一句,鲁道夫伯爵压低了声音,偷偷跟了一句,“听说她很得殿下的喜欢。” 法斯特拉达的面孔有些扭曲起来,她收紧了喉咙,声音愈发尖细:“这个荡(和谐)妇……不说她了,殿下呢?” 鲁道夫伯爵摇了摇头,将一封信交给了法斯特拉达:“殿下只是让这位阿达林达来帕德博恩修养,他自己已经赶去布列塔尼了,听说是那边又出了什么问题。 殿下还给你写了一封信,让我转交给你,除此以外,殿下的几个年幼的孩子都来到了附近,按照法兰克的传统,我的女儿,你尽到一个母亲的职责,去抚养他们。” “我怀孕的事呢?你和殿下说了吗?”一边拆信,法斯特拉达一边继续问道。 鲁道夫伯爵有些无奈地回复道:“说了,殿下很高兴,说等他处理完布列塔尼的事情,就来看你。” 法斯特拉达脸上的笑容有些勉强了,她低头阅读起了这封写在赛里斯纸上的信。 “法斯特拉达: 我很健康,我的义子给我带来了萨克森地区的好消息,这些地区的边界十分安全,这是一场伟大的胜利,帕德博恩也会十分地安全。 在伊斯特拉主教的带领下,天父授予了我们为期三天的连祷,从5月5日星期一开始,按照牧师的命令禁食和施舍,弥撒和赞美诗恳求胜利,我也希望你能举行这样的祈祷。 令我感到惊讶的是,自从离开雷根斯堡后,我没有收到你的任何消息,这让我感到疑惑,你需要与我的宫廷更加亲近。 我已经将我的儿女和相关人员送来,他们有罗特鲁德、阿多尔特鲁德、路易和鲁德海德,以及他们的宫廷教师,来自东帝国的艾利塞教士以及来自拉昂的安塞尔玛嬷嬷。请你一定要照顾好他们。 我已告知我的大儿子巴萨罗那的丕平,他会在明年或者后年来见你。” 法斯特拉达的眼眶有些发热,她吸了吸鼻子,试图将狂暴咆哮的心中猛虎给挡在门后,但愤怒和失落还是让她差点撕碎了这封书信。 但这股失落在三五秒间就被压制了下去,法斯特拉达换上了一副温柔的笑颜,对着一旁的仆人问道:“孩子们呢?他们在哪儿?我已经迫不及待要见到他们了。” 第二百三十一章 街溜子十字军 在法兰克的南方,有一座绵延450公里的山脉,也就是著名的比利牛斯山。 这座划分了未来法国与西班牙边界的高峰,此刻也划分了伊比利亚半岛和法兰克的边界。 比利牛斯山脉呈东西走向,中间高两边低,比利牛斯以南的伊比利亚就藏在高山之后,但南北两个关隘,不管哪个都是易守难攻,而更南边的直布罗陀海峡更是把守了地中海的门户。 要不是伊比利亚临海且多山,冯森愿意称其为欧罗巴的关中,只可惜,在欧罗巴,有了海才有文明,地中海为其提供了相对中原无比便利的商业通道,同样也导致他们无法统一,到处都是四战之地。 比利牛斯山脉东西低中间高,而伊比利亚同样是中间高两边低,这就导致大西洋暖流过不来,再加上比利牛斯山的阻隔,在伊比利亚靠近地中海的这一面反而气候干旱且降水稀少。 加洛林王朝的西班牙边区就建立此处,包含了比利牛斯山东南到埃布罗河北侧之间的海岸部分。 而驼背丕平这一次的目的地就是位于这一地区的赫罗纳。 骑在一头冯森赠给他的河曲马背上,驼背丕平拿起毛巾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极目远眺,远方的群山若隐若现,而山脚下的牛群和马匹则如同蚂蚁一般大小。 从阿基坦一路走来,进入伊比利亚的土地后,满眼都是一幅荒凉的景象,在路旁,随处可以见到大片大片荒废的农田和堵塞的水渠。 目睹眼前的景象,丕平舔着有些干裂的嘴唇,若有所思。 他现在顶着一个巴塞罗那总督的名号,但巴塞罗那迄今为止依旧被那些沙漠牧民掌握在手里,所以他只是一个空头司令。 尽管他有着能够号令边区十六位领主的名头,但那十六位边境领主的本质是十六个巴斯克强盗土匪寨子和半耕半匪部落,其余的力量都掌握在阿基坦公爵乔索的手上。 目前,丕平实际上能掌控的力量估计只有身后这两百多十字军骑士和他的一百位近卫翼骑兵了。 是的,作为这条历史线上的第一次十字军,其规模与动静之小,号召力之弱,还不如正常历史线上的那次平民十字军。 讲实话,如果那次十字军被称为平民十字军,那丕平的十字军,应该被称为次子十字军或者庶子十字军。 虽然有着阿尔昆的书信,但由于丕平被视为不祥的驼背,此次的十字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关注,只有在阿基坦和北意大利征募到了一些贵族恶少年和游侠儿。 这些人大多出身贵族和庄园主家庭,但在家族内地位不高,上没身份继承不了领地,下没学识当不了教士,没办法,卡在那儿了。 他们常常以乡村该溜子的形象出现,无所事事,招惹是非,等待自己的老爹去世,以求获得一小块土地当个富农或者干脆做个流浪骑士或雇佣兵,为了赶走这些社会不安定因素,这批人就成了首批十字军战士。 不过,他们的装备却是不错,大部分人都身披锁子甲,并且至少有一匹马或驴,武器装备比平民十字军要好得多,但军纪却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都是该溜子。 在两个月的行军中,丕平不得不学着《司马法》和冯森的兵法笔记,狠狠整捯了一下军纪,甚至砍了十来个脑袋,才让这群社会渣滓安稳听话,期间艰辛和博弈更是无法述说。 但无论如何,驼背的丕平得到了这群该溜子骑士的认可,三百个带甲骑兵,在这一块已经算是不错的战斗力了。 顶着炎炎的烈日,丕平望了一眼风平浪静的蔚蓝海面,随后继续领着身后有气无力的该溜子骑士们前进。 快到了,丕平在心中这么告诉自己,同时也在脑海中回忆着阿尔昆临走前告诉他的有关情报。 伊比利亚半岛,这里曾是迦太基的统治区域,当年迦太基名将汉尼拔就是反走丕平进入伊比利亚这条路线,骑着战象(?)强行翻越阿尔卑斯山,杀入了罗马共和国的腹地。 在击败了迦太基后不久,伊比利亚也被罗马人纳入囊中,并进行长达六百多年的统治,成功将伊比利亚罗马化和天父化。 五蛮乱罗时期,大量日耳曼蛮族狂暴鸿儒罗马腹地,汪达尔人就强行占领了伊比利亚,不过后来西哥特人以打败汪达尔人为条件占据了阿基坦地区。 此后,西哥特人的确驱逐和打败了汪达尔人,占领了伊比利亚大部分的地区,并且建立了一个新的西哥特王国。 就这样,来自欧罗巴最北边北海哥特兰岛的蛮族,居然占据了欧罗巴最南边的伊比利亚半岛。 在6世纪末,西哥特国王摒弃了阿里乌斯派改信了正教,在彻底天父化的同时,也迅速废拉化,导致8世纪初阿拉伯人的入侵简直如同小刀拉屁股一样丝滑。 公元750年,阿拔斯帝国对倭马亚家族进行大屠杀,倭马亚王朝哈里发末裔阿卜杜拉狼狈转进西班牙。 经过了一番西甲大逃杀后,这位阿卜杜拉居然击败了倭马亚王朝在安达卢西亚的马格里布总督优素福,成功征服了伊比利亚大部分的土地,建立了后倭马亚王朝,开始了痛骂东傀的日常生活。 而778年,也就是六年前,来自西班牙的撒拉逊王公远赴帕德博恩,希望能够得到查理曼的支持——他们想起兵反抗后倭马亚王朝的埃米尔,而出于对土地的征服考虑,查理应允了他们的要求。 但那是一次失败的远征,查理曼的最信任的将帅罗兰就是在龙赛斯瓦列斯被巴斯克人偷袭战死,这一直是查理曼心中不可磨灭的痛。 在784年的六月,丕平来到了这里。 如果我能为罗兰叔叔报仇呢?丕平看了看被缰绳磨出老茧的手掌。 假如这个念头出现在三年前,丕平估计只是想在父亲面前表现,希望得到父亲的认可,但这一次,他要爵位和威望,他要看不起他的人都在他的面前颤抖,他要将鄙视他的人的首级堆成一座小山,就像冯森那样。 当然丕平同样希望还能得到父亲的认可,只是他的目的不再那么单纯。 “本尼迪克特叔叔,前面那个是赫罗纳吗?”指着前方在枯林和群山间若隐若现的城墙,丕平向着身侧的本尼迪克特教士问道。 来自阿尼亚纳的本尼迪克特微微抬头,在眺望一阵后,这位一身朴素麻布黑袍的中年教士面容严肃地点了点头:“丕平殿下,那里就是赫罗纳。” 丕平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圣洁的战士们,赫罗纳就在前方,打起精神来,别让人家把咱们看扁了。想想那酸甜的葡萄酒吧,等到了赫罗纳,我会给你们每人都送上一杯!” “哦哦哦——”脑中想着酸甜爽口的葡萄酒,骑士们精神了起来,甚至有不少的舌下都涌起了津液。 作为一名本笃会修士,本尼迪克特有些不满地皱了皱眉头,他总感觉丕平在驯化了这些恶少年的同时,也被恶少年们“驯化”了,不仅仅的语言,连动作和表情也跟着粗野和贪婪起来。 作为为查理曼服务了十年的老臣,本尼迪克特有些担心这位初出茅庐的幼虎的手段:“丕平殿下,这一次来到赫罗纳,你准备如何行动呢?那些巴斯克人可不是好惹的。” 脸上挂着礼貌的笑容,丕平慢悠悠地回道:“不用担心,本尼迪克特教士,我已经想好了,我有上中下三策。” 丕平向本尼迪克特伸出了三根手指:“请客、斩首和收狗。” 第二百三十二章 旗士精神 当丕平的消息传到冯森的手中的时候,已经是七月末了。 冯森躺在藤条编织的凉椅上,借着外面反射的阳光津津有味地阅读这卷重新誊写过的书信,它来自千里之外的伊比利亚。 “节帅在看什么?”手提一册经书的真慧刚刚参加完马格德堡教士们的答辩会,从他脸红脖子粗的表情来看,和往常一样,教士和儒生们的意见还是十分地激烈。 冯森抖了抖手中的纸张,笑着说:“这是丕平写过来的书信,还有当地教士的信,我叫人誊写了一份,让商人带到了萨克森。” “如何?” “丕平这小子有两手。”冯森指着纸上的一段拉丁文道,“他算是把西班牙边区的水彻底搅浑了。” “哦?”真慧从冯森手中取过那封信仔细阅读起来。 冯森则在一旁结合私人信件和教士的证词解说道:“丕平到了赫罗纳后,先是亲自上门,一个一个地当面邀请附近的六位巴斯克边境领主赴宴,结果只来了四个,他照常举行宴会,一不小心‘喝醉了’,然后叫人藏在酒桶里,说要去吓一下其中一位边境领主。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丕平和他的十字军战士藏在酒桶里,假装送酒,进入了那位巴斯克领主的寨子,先是杀了巴斯克领主的亲兵大队,然后纵火焚烧,将那位领主烧死在自己家中。 那领主一死,很快啊,丕平就酒醒了,他哭天喊地说自己只是开一个小玩笑,但一不小心失手了,并当场一剑砍死了一个据说是他的属下的人,为冤死的领主报仇,随后便欣然将领主的家产与人口和在场的领主们平分了。” “这手段虽奇,但用意何在呢?仅仅是杀人立威?不值当啊,这样做是否太过激进了一点?” “这世上哪有激进与稳重之优劣,只要看管用不管用就行了,实践出真知。”冯森翻阅着教士们的书信,“这些书信往往只有寥寥数语,看不清形势,没有足够的情报,我们搞不清状况。 但从结果上来看,那个领主一死,剩下的巴斯克领主由原先的铁板一块,迅速分裂了好几个阵营,而南边的萨拉森人(阿拉伯人)和附近的西哥特人和巴斯克人都掺和进来了,水算是让他搅浑了,现在就看他能趁着浑水,摸到多少鱼了。” “脑子倒是转得快。”真慧仔细地阅读了一番,不由地笑道。 “嗯……诶,大和尚,那今天的答辩堂吵得如何了?” “还是老样子,吵的是祭拜孔子和祖先,算不算偶像崇拜?今天总算是吵出结果了,儒学只是纯粹的道德哲学,祭拜孔子只是为了表达对先贤的崇拜,就和人们崇敬亚里士多德,雕刻其雕像是一个行为。” 真慧摩挲着大光头:“至于祭祖嘛,属于偶像崇拜,但实际上,祭祖祭拜的本质是祭天,而天就是天父,所以祭祖可以,但不能私自祭拜,只能到教堂里的公墓统一祭拜。” 在藤椅上前后摇晃了一会儿,冯森站起身,打开了窗户,让有些炎热的风吹入阴凉的室内:“你觉得这套东西,罗马那些老教士和查理殿下的帕拉丁学者团能答应吗?” “福音的传播总是曲折的嘛,可以一点点来,教会的老头子都懂,在核心教区,他们严守规矩,可传教地区,他们连双重信仰甚至‘上帝管天上,奥丁管地下’都能默许。”真慧将那册经书递到冯森的鼻子前,“不过咱们觉得可以还不行,得查理也觉得可以才行。” “我回头精简一份就发出去。”冯森点了点头,将那一册杂乱的会议笔记粗略地翻阅了一遍。 真慧刚想继续说话,却被外间一阵连绵的喊叫声给打断了,他疑惑地走到窗前,向着远处的校场上眺望。 “是第三队的火长比约恩在和汉思决斗,他们每个周末都要打一场,别管他们就行了。”冯森头也不抬地说道。 冯森的夏营教学活动比当初的汉堡学堂教学要轻松不少,有了懂双语的少年兵们来教导,不用像当初教第一批那么麻烦了。 夏营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晨练,七点吃早饭,休息不到一会儿,就要开始队列训练和兵器教学,冯森可是下血本给他们提供了足够的蛋白质和糖,餐餐有鸡蛋和油水。 为了这些鸡蛋能物有所值,冯森自然要把这些旗人孩子们往死里练,五公里越野急行军,十五公里行军和夜行军,俯卧撑,单杠,石锁……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不少正值发育期的少年们硬是长了半个头的身高。 当然,练得最多的还是队列和纪律,整齐划一的服装和语言,标准到厘米的动作规定,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实事求是的态度,这就是冯森要训练的。 他要的,不是一批能打的孩子,而是一批能反向塑造旗人认同,遵从自己理念的核心人才,所以冯森的重点一直放在思想上。 在上午的队列和体能练完后,吃晚饭休息一小时,下午天气炎热,就在棚子里上课,学汉话,学军规,学数学,学常识,冯森至少要保证他们每个人都能精通二十以内的加减,十以内的乘除。 对于连左右都分不清的旗人少年们,这实在是有点难度。 到了晚上,唱歌进饭堂,吃晚饭,就要围在篝火旁讲故事,这是少年旗人们最喜欢的部分,他们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神话和英雄事迹。 这些英雄事迹之多,故事之精彩远比老祭司口中念叨不清的远古英雄要好,不少旗人少年经常听得热泪盈眶,就像比约恩不喜欢荆轲却喜欢樊於期,每次一听到樊於期的事迹,就恨不得把脑袋也给割下来。 在故事中,旗人少年们记住了无数拗口的词句“士为知己者死”“言必信,行必果”“乌反哺羔跪乳”“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以及冯森在每个故事最后都要总结的“旗士精神”——忠、孝、仁、义、信。 对于这些没什么精神娱乐的中二少年来说,这种道德感与荣誉感爆棚,充斥着复仇与牺牲的世界观,简直就是毒药,让他们无法自拔。 而听说冯森就是要将他们训练成“旗士”后,白天的训练和学习明显要认真了许多,抵触也少了很多。 “不过这样的日子所剩也不多了。”冯森站起身,看向远处被汉思拿了一柄木剑狂揍的比约恩。 “是啊,明天就结束了。”真慧感慨道,“夏天也快要过去了。” 第二百三十三章 神奇的一年 “冯汉思!你等着!”穿着一身灰色的夏营制服,比约恩鼻青脸肿地站在营寨的门口,朝着远处亭子中与同僚喝酒的冯汉思喊道,“总有一天,我会把我的兽骨项链夺回来的,现在只是交给你保管,可别弄丢了。” “滚!”冯汉思站起身,没好气地朝着比约恩大吼道,他的脸上也有一道瘀青。 重新坐下,冯汉思喝了一口凉爽的啤酒,猛然发现周围几个少年兵都用诡异的眼神看着他,辩解一般地骂道:“这个牛皮糖,粘上了就甩不掉,老子昨天就着了他的道。” “诶,喝酒喝酒。”这群年纪也不过十五六的少年们举起酒杯喝着兑得连酒味都快没了的淡啤酒,不断调笑。 今天是夏营结束的日子,平常汉堡的少年兵将他们训得够呛,但现在要离开了,反倒有不少旗人学员不忍离去,主动找到少年兵们告别,而比约恩就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他的告别方式有点特别罢了。 坐在亭子中,冯汉思远眺,在营寨的外部,曾经走路没个正行的旗人孩子们,此刻已然一板一眼地习惯性地向前走去,步伐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和曾经相比,已然规矩且精神了不少。 “咱们也得走了,还得回汉堡继续学呢。” 旗人走了,少年兵也走了,但冯森却走不了,他要镇守在马格德堡,处理和安置这边的事务,当秋收的日子靠近,那些清闲的日子也逐渐消失在冯森的日常生活中。 一切都仿佛按下了快进键,仿佛是转眼间,秋天就过去了,时间也转入了十一月。 对于原先居住在萨克森的老居民来说,784年是一个神奇的年份,风调雨顺,但变化也大得惊人,首先便是新开垦的田地与日俱增。 由于新垦之田五年不起科的规定,加之萨克森地广人稀的现状,无数的新聚落不断诞生,一些千户所还创造性地弄出了租赁农具和耕牛的创收方式,更加促进了这一大开垦的进程。 以冯森所掌握的汉堡、不莱梅、施塔德、吕讷堡、丹嫩贝格、施滕达尔、马格德堡和德绍等郡的开垦情况来算,一年的时间,开垦出来将近三万七千亩的田地。 其中一万多亩由百户所的旗人所开,一万多亩的田地由自由民所开,还有九千多亩的土地由冯森的奴隶所开,在圣诞节宴会中,冯森将根据开田情况,将其中表现优良的农奴提为下包衣。 是的,经过了细化的八旗内部阶层自发出现了,最显著的就是能够跟随旗人打仗的上包衣和只能种田和跑腿的下包衣。 这段时间,冯森的控制区加上其他领主开垦的土地,整个萨克森起码开出了八万亩的新田,不过这是由于萨克森地旷人稀,还有很多适宜开垦的土地没有开辟,所以才有一年八万亩的进度,再往后恐怕就没有这么快了。 实际上,从今年年中,已经有不少人报告新田缺水的问题了,在自流渠能触及到的区域开采完之前,冯森就得未雨绸缪,准备水车与提水浇灌的计划了。 其次,让老居民们感触最深的应该就是人口增长了,来自法兰克的移民潮极大地充实了萨克森的人力资源,单单冯森所控制的核心地区,就增长了将近一万两千人的人口,其中大部分是法兰克人,还有一部分则是斯拉夫人与诺斯人。 “南方有个名为八旗的战团可以送土地”的消息已经在不少维京圈子内传播,很多吃不上饭生活绝望的诺斯青年也跳上了西不列颠公司的船,向着萨克森进发。 这还只是冯森境内的,这些从法兰克到来的人,不少都被当地的庄园主、采邑主和贵族拉拢走,有一半能够到达冯森控制的区域就不错了。 总的算来,冯森估计萨克森的总人口已经超过三十五万了,但这还不止,而随着八旗士卒的强行婚配,萨克森的第一波婴儿潮也即将到来。 而早在第一波婴儿潮之前,第一波基建热潮已经席卷了萨克森,随着砖瓦技术的逐渐传播,加上开垦森林土地的影响,萨克森的市场上出现了大量木材和砖瓦一类的建材,而且价格低廉。 汉堡在自发扩建,马格德堡在自发扩建,获得了战争红利的汉人士卒们也在自发地大肆消费,不断购买奴隶、宅邸和美妾。 要知道冯森给牙兵们发了九千索里达的赏赐,还有田地、奴隶,还有战利品,不少牙兵都开始娶三房乃至四房小妾了,有的甚至还养着外室。 有眼光独到的牙兵,购买了冯森盐矿和西不列颠公司的股份,或者投资了其他民营的工坊或者商队,虽然冯森不允许他们直接经商,但这种间接运营的模式,冯森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除此之外,冯森自己也在大搞基建,这一年的时间里,营造司四处开工,修建了总长将近20公里的三条道路和吕讷的一处港口,还有正在修建的重点工程项目吉斯塔赫特拦河坝。 要想富先修路,交通便利了,不仅仅是物资更加通达,连商人们都更愿意来。 目前市场上,赛里斯纸的价格逐渐趋于稳定,在105德涅尔到120德涅尔之间徘徊,但依旧是有价无市,冯森正在考虑是否要扩大生产。 盐矿也开始产出白盐了,不过这些盐都是粗盐,价格没有冯森想象中高,叫人算了成本,差不多要四五年才能回本,所以,要不要弄一套盐矿提纯生产线也成了冯森必须面临的难题。 这些事情都是在稳步推进,不需要过多监察。 剩下的事情中,令冯森最痛苦的,就是巡回法庭,作为萨克森公爵,他同样有着类似法官的职责,不过他要处理的不是底层民众的官司,是领主间的官司。 什么我把财政交给老婆管理,结果管家撬走了我的老婆,还卷走了所有钱,什么我的领地和隔壁领主的领地之间有一个大蜂窝,双方为了蜂窝的归属权争执不下,张三的鸡李四的牛吧啦吧啦。 冯森要扮演的,就是封建大家长的角色,尽量地裁决这些公案,安抚好所有人的情绪,并依靠这个手段不断在民众和领主的面前刷存在感,这是法兰克的传统,有用归有用,但折磨也是真折磨。 在秋收后,冯森终于告别了痛苦的巡回法庭,回到了马格德堡,屁股还没挨着板凳,又得知了一个重要的消息——博莱努斯带着一大包人,来马格德堡投奔冯森啦! 于是,劳累了两个月的冯师傅,不得不告别吉塞拉温软的躯体,去面见千里迢迢赶来的博莱努斯。 第二百三十四章 博莱努斯与拜占庭移民 马格德堡的外墙由一层的夯土城墙和二层的木墙组成,在高贵的拜占庭人看来,这样的城市实在是和那伟大的万城女皇君士坦丁堡存在亿点小小的差距。 但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城池能够做到君士坦丁堡的程度呢? “简直就是一个大一点的农庄!”注视着木墙后的箭楼,一个骨瘦如柴的希腊小伙在不屑和痛苦中吐槽道。 卡拉拍了拍他的肩:“好了,尤金,难道你还想继续待在君士坦丁堡吗?别傻了,那些该死的拉丁商人会抽干你的血,剥下你的皮拿去卖钱!” “我们可是罗马,该滚的应该是他们拉丁人吧!”尤金在见到这蛮荒的场景后,崩溃地捂住了脸,小声地啜泣起来。 作为君士坦丁堡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他的人生应该是如同塔拉西奥斯阁下那样,先当低级法官,然后是参议员,然后是高级秘书,最后是首席贵族,这样一点点地登上罗马的最高峰。 可现在,就因为不小心在酒后与人赌博,被一群拉丁商人设了局,无奈借了一大笔高利贷。 这笔贷款其实不多,他本以为能通过葡萄酒贸易赚回来,他在艾登地区还有一个资金充裕的葡萄庄园呢。 但782年的战争结束了一切,在哈伦拉希德的带领下,阿拔斯大军一路推进到了博斯普鲁斯海峡,直逼君士坦丁堡,伊琳娜女皇被迫乞和纳贡,并且同意每年献上8万第纳尔的岁币。 尤金的葡萄庄园在战争中毁于一旦,耽误了还贷的最好时机,拉丁商人借出的高利贷便开始了死亡利滚利,滚到了一个让尤金干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金额。 现如今,宅邸也卖了,未婚妻也跑了,除了一肚子学识啥都没有了。 无奈之下,尤金只能抛弃了这座让他爱戴、憎恶但又怀恋的家乡君士坦丁堡,卖掉了焚毁的葡萄庄园换取了路费,便带着几个护卫(破产军人),跟从着好友卡拉,向着野蛮的西部进发。 尤金恐怕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再返回君士坦丁堡了。 站在尤金的身边,卡拉无奈地安慰着这个倒霉的青年,在他们从拜占庭带来的这六百多人中,其中破产和被剥夺了土地的士兵占大多数,剩下的则是小学老师、抄写员,而能够称得上学者的,估计只有这一位尤金了。 出身贵族的尤金在水利工程和农业等方面都有着不俗的造诣,这也是尤金自信能用一个葡萄庄园的产出来还债的原因,不过,现在这一切都已经远去了。 卡拉拍了拍尤金的肩膀:“别哭了,萨克森公爵马上就要到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赛里斯人,难道你不想见一见吗?况且他是你未来的领主,你也不想一开始就惹恼了他吧。” 尤金立刻拿出了贵族世家的风范,在三秒内便擦干了眼泪,恢复了情绪并摆出了一副文质彬彬的姿态,仿佛刚刚的那些都不存在,让卡拉颇有些目不暇接之感。 在一群牙兵护卫和侍从的随同下,披着短披风的冯森出现在博莱努斯的视野中。 “欢迎你们的到来,东帝国的移民们。”冯森面带微笑,向着这群风尘仆仆的东帝国移民们大声喊道,“我为你们准备了热水、食物与啤酒,你们会在这里找到属于你们的位置的,请吧!” 冯森说完,便向他们做出了邀请的手势。 来自东帝国的移民们便怀着不安与隐隐的期望,跟在冯森的身后向着马格德堡内部走去。 在不少移民的眼里,这座古老的城市肯定比不上君士坦丁堡的辉煌气派,却比预料中的要好上很多,朝向一致的房屋,干净整洁的房屋,笔直宽阔的大道,来来往往的行人、商贩和小摊。 马格德堡同样是按照唐式建立的城市,同样有一个个大小一致的民坊,清澈的水流在路边的沟渠间不断流动着。 “好久不见啊,博莱努斯。”骑在一头白马的背上,冯森笑着对博莱努斯说道,“我还以为你要卷走了我的钱逃跑呢。” “没有没有。”博莱努斯擦了一把脸上的汗珠,“这一次,我为了找到足够的学者,可是翻遍了君士坦丁堡,才带来了两位学者,一个擅长财政,一个擅长水利和农业。” “哦,是谁?指给我看?” “是那边那个黑头发的。”博莱努斯转头指向骑着一头小毛驴前进的尤金身上,尤金满身的灰尘,瘦骨嶙峋,衣装破落,如果不是他彬彬有礼的动作和气质,冯森都快以为这是哪个乞丐。 “不是说有两个学者吗?还有一个呢?”冯森好奇道。 博莱努斯尴尬地笑了笑:“那个学者过河的时候不小心摔倒了,摔断了一条腿,伤口化脓了,现在还在发高烧,躺在我的马车里呢。” “你叫人赶紧把他送到衙门边上的医馆去,现在清创加退烧,说不定还能活。”冯森叫来一个侍卫,“让他给你引路。” 马车在侍卫的带领下,飞速向着城中奔去。 冯森回头扫视这批难民,又问道:“这群移民的人口比例如何?” “人口比例?那是什么?”博莱努斯有些发蒙地反问。 冯森解释道:“就是有多少老人青年和小孩,分别有哪些文化出身,哪些地域出身,有多少男女,职业分别如何?你都统计过了吗?” “啊,我这里有一份名册,是他们移民路上和我签过的契约,但我没具体统计过。”博莱努斯仔细了回忆了一会儿,说道,“不过这六百多人中,差不多一半以上都是破产的军人,他们因为恢复圣像运动和战乱失去了土地,然后还有几十个工匠,剩下的就是安纳托利亚的难民,然后还有七八十个小学老师、抄写员或学徒。” 冯森点点头,他摸着下巴上的胡子说道:“等会儿你把名册交给我,我叫人来统计……你之前说的那个学者叫什么名字来着?” “尤金。” “他是希腊人?” “是的。” 冯森拉住缰绳,转过身,让人流在自己身边走过,等待着尤金努力地驱赶小毛驴上前。 "你叫尤金?"冯森下了马,直视骑在毛驴上的尤金。 尤金立刻下了毛驴,站直了身体,恭敬地答道:"是的,公爵大人,您的城市看起来十分宏伟和精致,我想在希腊那边,没有多少城市能比得过您的城市,我敢说,它仅次于万城女皇君士坦丁堡。" “你不用恭维这里,这还是一座新城。”冯森哈哈笑道,“你是君士坦丁堡大学的学生?” “是的,我敢说,与我一起毕业的大学生中,我对法条的熟悉和精擅无人能敌,当然,如果您想要得到农业和水利上的建议,我也可以为您提供真挚的意见。”强忍腹中的饥饿感,尤金微笑着说道。 看着他满是破洞的衣服,冯森想了想,脱下了自己的衣服,披到了他的身上,在尤金感动的眼神中,冯森将自己的马的缰绳递到了尤金的手中:“这里实在不是说话的地方,这匹马你先骑着,咱们去我的书房说。” 第二百三十五章 幕府五司 马格德堡初建不久,一切自然简陋,连冯森自己都住一间二百平的小院,更别提城镇的中心,马格德堡衙门了。 这里原先是当地部落的议事大厅,在被捣毁后,不仅在原先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建,还又新加了一层,而冯森的平日里办公的签押房,就在衙门的二楼。 不过和他在汉堡的书房相比,这里要简朴了许多,不仅不通风,家具和房间也有些破旧,甚至能看到绿油油的霉菌,带着一股难闻的腐烂气息。 目前还在发展期,冯森也就不弄骄奢淫逸那一套,这房间烂就烂吧,凑合过吧,反倒是身边的秘书郎李宝镜有些受不了,干脆搬了一套桌椅到门口给冯森当门房去了。 踩着嘎吱作响的楼梯,阳光下无数的灰尘随着三人的脚步被震起,然后化作小型的沙尘暴,让下方抄写的教士和小吏们狠狠吃了一阵灰。 博莱努斯、卡拉、尤金等人一齐来到了冯森的签押房,不过与之前风尘仆仆相比,他们现在要精神了许多。 经过吃饭、洗浴、午睡或技术午睡后,三人换上了一身新衣服,总算是有了点拜占庭世家贵族的样子了。 见三人联袂到来,冯森也不废话,拍拍手,不用多说话,李宝镜便手捧一册报告从门后走出,递给了冯森。 “尤金,你想好要干什么工作了吗?”冯森展开手中的册子,放在了面前的桌子上,“目前我手上有五个司,分别是巡检司、教行司、中书司、营造司以及屯田司。” 尤金恭敬地向冯森行礼:“我出身君士坦丁堡,虽然在官府工作,但终究与此处不同,公爵大人能否为我解释一下这些部门都负责什么呢?” “巡检司是负责治安、防火和捕盗的,主官是崔须陀,不过他管不了审判,审判要么就是教会的人下乡决断,要么由衙门内的专门法官来决断。 教行司则负责管理教堂、进行教育以及传教工作的,主官则是真慧神甫,主要是与教会对接,管理教士们的。 中书司则负责分配人员物资和进行决策工作的,主官是王郊王司马,他还兼任着我的军团的行军司马一职,主要工作是根据我提出的需求来做具体的决策,并反馈给我。 营造司负责基建和工程,主官是陈崇义,主要工作是修建道路,建设堤坝,开掘运河或架设桥梁。 最后屯田司负责开垦和管理田地,主官是韩纲,主要就是开垦农田,管理土地和屯田,还有研究和教授农林技术,以及育种等方向。 这五个部门都是隶属于我个人的幕府,换句话说,里面人员的任命与提拔都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但你要是干得好了,我还可以把你外放,让你去做郡守或者刺史。尤金学士,你意下如何?” 要尤金自己说,他当然是想进中书司的,这个负责决策,明显是直接面对最终老大,以尤金自己的经验和观察来看,最靠近权力漩涡中心的最容易获得权力,但同样也最容易被漩涡撕碎。 中书司这么明显的核心机构,自己一个还没有验证忠诚的人直接进去,恐怕公爵大人不会答应,而且就算进去了,自己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干不出成绩,反而容易边缘化。 这个领主大人是干实事的,从这简陋的书房便可见一斑,混老了官场,尤金知道想升迁得投其所好,老大喜欢干实事的,那就干实事,老大爱拍马屁的,那就拍马屁。 所以,那应该就是从营造司与屯田司中选一个了。 在思考了良久后,尤金才说道:“相对于农业,我更倾向于水利,也许营造司更适合我。” “好。”冯森从木板中抽出一张白纸,写了两张条子,签名盖章,递给了一个侍从,“尤金学士,你跟着他走,他会带你去办理告身、领取物品和相关的规矩,这些天你先在马格德堡学一学汉语,过几天和我一起前往汉堡。” 尤金立刻半跪抚胸,礼貌而又带着一点奉承地说道:“遵命公爵阁下,这是我最大的荣幸,我会证明您做出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侍从领着尤金出了门,博莱努斯立刻凑上前问道:“这些人口您准备如何分配?” “你这次带来了六百三十七个人,辛苦了。”冯森站起身,捏了捏博莱努斯的肩,虽然冯森自认为力气不大,但博莱努斯的脸色还是有些发青。 “这六百三十七个人中,有三百二十五个破产军人,既有希腊人,还有拉丁人和斯拉夫人。”冯森对比报告上的数据说道,“这些人可以选择要么转成自由民,自己开垦土地,要么跟从我的牙兵先当两年的义从,然后两年后转为旗人。 剩余的这一百八十个农户,也是一样的,要么自由民自己去开垦,要么去当义从,给牙兵们当护卫和战场仆从。 明后天叫人试试他们,有本事的留在我身边当护卫,没本事的,就去当义从或者自由民吧。选拔明天就开始,我只要五十个护卫,剩下的人得先跟着营造司修筑堤坝或者跟屯田司一起开荒,等来年春种后,再加入义从或当自由民。” 一边点头称是,博莱努斯一边问道:“这些人里不是还有工匠、小学老师和抄写员一类的吗?他们该如何呢?” “挑一部分小学老师先去汉堡学堂教授拉丁语和数学等课程,第二批少年兵快入学了,正缺人的时候。抄写员就先去各个千户和卫所做文书工作吧。”冯森扫视着李宝镜用秀气墨字写成的提纲,“至于工匠嘛……都有什么工匠?” “有皮革匠、铁匠、铜匠、木匠还有箍桶匠。” “除了铜匠,都去兴业坊帮忙吧,每月发工资和粮食,铜匠先留下,我另有他用。” 博莱努斯拍手道:“巧了,这群工匠的首领正好就是一个铜匠,他自己加上三个学徒,还有另外一个独身的铜匠,就是所有的铜匠了……公爵大人,要不要和他们见一面?” “择日不如撞日,那就把他叫进来吧。” “遵命,公爵阁下。”向冯森鞠了一躬,博莱努斯面对着冯森向后倒退。 就在他左脚迈出大门的前一刻,冯森叫住了他:“等等。” 博莱努斯一转头,一个沉甸甸的袋子便落到了他的手中,博莱努斯展开袋子,便瞬间被其中金灿灿的颜色染黄了双眼。 冯森将书册放回原位,笑道:“别看了,都是索里达,这是给你的赏赐还有你带人来的酬劳。” “感谢您的慷慨!” 第二百三十六章 蒸馏技术与铜匠 当这个名为阿贾克斯的拉丁铜匠出现的时候,冯森简直以为他是从魔戒片场跑出来的矮人。 这个拉丁匠人身高在一米五左右,五短身材,浓密的花白胡子和乱蓬蓬的头发简直淹没了他三分之二张脸,只剩下一双炯炯有神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冯森的脸。 他穿着一身麻布袍子,外面套了一件兔皮缝制成的背心,裸露出来的皮肤干瘪而又枯槁,布满了烫伤的痕迹,冯森能够清楚地听见他走路时骨关节咔咔作响的声音。 “很荣幸见到您,公爵阁下。”阿贾克斯向着冯森鞠了一躬,脸上却没有什么表情,甚至还有一丝难以察觉的不耐烦,他不断搓动的手指正表明了这一点。 “你是阿贾克斯?你是拉丁人?” “是的,公爵阁下,我是一个纯血的拉丁人。”叹了一口气,阿贾克斯如往常一样解释道,“我父亲是我母亲的表哥,这是天父对于他们婚前乱伦的惩罚。” “你不必告诉我这些。”冯森用狼毫笔的笔杆敲了敲桌子,“在萨克森,只要你有才能,瞎子都能当伯爵。” “我相信您,阁下。”阿贾克斯的眼中写满了不信。 冯森并不准备解释什么,事实永远胜于雄辩,他问道:“你是铜匠对吗?你平常都会用铜打造些什么?” “我会造铜钟,铜壶,铜锁,还会用造铜军号,女皇殿下曾经向我订购了一批军乐器,我打造的军号让保加尔人落荒而逃。” “军号?所以是有铜管的对吧?” “是的,肯定是有铜管的,您需要我为您打造铜管吗?你需要多粗?” 冯森招了招手,和李宝镜耳语一阵,随后她便带着发红的耳尖去取图纸了。 将狼毫笔放到笔架山上,冯森伸出小指:“内腔和我小指差不多粗就行了。” “可以。” “我还没说完,我要求更加复杂一点,首先,细管要呈螺旋状,然后我还要一个更粗一点的铜管,正好能把螺旋状的细管插进去,并且粗管的两端也要各接一个铜管。” “螺旋状的铜管啊……”阿贾克斯沉吟了几秒道,“可以,我能做,但需要的时间会比较长,您需要多少?有时间的要求吗?” “先别急。”冯森安抚住这个多疑而无礼的矮人,此时,李宝镜正好带着一筒卷轴走了进来,“你先看看图纸。” 听到这话,阿贾克斯原先不变的脸色终于有些破功,果然,贵族们永远不会变,总是那样的自以为是,自认为自己随便画个图便叫图纸了,那叫图纸吗?那叫个几把。 专业的工作应该让专业的人来,哪有外行指挥内行的道理。 黑着脸从那个小姑娘手中接过图纸,阿贾克斯皱着眉看了下去,他打定了主意,他画他的,自己做自己的,不行就外观套个壳,就像上次有人非叫他用活布谷鸟做钟,而阿贾克就在水刻钟的外壳上放了一个鸟笼和一只布谷鸟,一到时候,就用机关去打布谷鸟的屁股,那贵族一点都没看出来。 这次也会一样……咦? 但这些想法在接触冯森的图纸后瞬间瓦解,精准的比例尺,神奇的三视图,一个个小部件,立体结构非常清晰,这样画的图纸比阿贾克斯那些祖传的图纸要清楚得多。 “这种画图方式你多学一学,以后我们的图纸都会使用这种方式来描绘。”冯森微笑着说道。 阿贾克斯闷声回复了一句,又仔细看起了图纸的内容。 图纸上,是由很多交叉的铜管设计成的奇特结构,弯弯绕绕,最后似乎是要一个什么液体从那个尖嘴流出来,阿贾克斯看了好久才明白,这估计是个炼金道具,他之前在君堡看到的炼金术士们便常常使用奇怪的工具。 什么坩埚,什么管道,什么贤者之石,难不成眼前这个公爵大人也喜欢炼金? “这个炼金器物很奇特,我从来没见过。”阿贾克斯老实地回答道,“我之前也从未打造过,恐怕需要一段时间来试验。” “没关系,你有一年的时间来尝试制作这个‘炼金’器物。”冯森憋着笑说道。 要说这是炼金器具倒也没错,因为它确实能点石成金,或者说点水为金……是的,这是一套蒸馏设备。 蒸馏作为一种分离工艺,用途十分广泛,它利用物质沸点不同的原理,先蒸发再冷凝,从而可以萃取和提纯各种化学物质。 像提纯草药和酒精,制作香水和染料,没有一个是不需要蒸馏技术的,而其产出的药水、酒精、香水、染料,不管哪一个都是暴利产品,冯森早就想开一条这样的生产线了。 但问题来了,他造不出这种形状的玻璃,当地也没有万能的竹子,冯森只得找到那些伦巴第商人,忍痛购买了一批铜料。 虽然铜料有了,但没人懂炼铜和锻造啊,只得先拖着,现在有了拜占庭这位铜匠的加入,计划终于可以启动了。 “这样吧,我给你一年的时间,你尽量去做,不过铜料昂贵,你最好还是节省一点用料吧。” “我阿贾克斯从不占雇主的便宜。”阿贾克斯冷冰冰地回答道。 冯森点点头:“好,你要是做得好,我就给你一个旗人甚至府兵身份,八旗的待遇你总该听过吧?” 阿贾克斯却连连摆手,“公爵阁下,我可是一个侏儒啊,打不了仗,上不了战场的。” “谁叫你上战场了。”冯森哭笑不得地说道,“八旗里也有将作卫,将作卫的旗人是不需要上战场的,他们的战场就是打造武具和器物。 在将作卫中,我们会给每个旗人工匠分配工坊,平日里我会给一个定额,只要你们完成了定额的任务,剩下的时间里,你们自己卖什么都不关我的事,具体运作还是由千户所安排。 不用担心,军卫千户自然是将领身份,而你们匠卫千户的镇守则是一个监督者甚至代理人的身份,只要你们完成了任务,便由你们自治,由你们自己运营,但是啊,如果我也有订单,你们必须优先完成。 如果干得好,你们这些匠人学会文字了,还能进入幕府为官,立下大功后甚至还能成为贵族呢。” “哦?是吗?”阿贾克斯面无表情地棒读道,很明显,他并不相信公爵大人的话。 冯森心中有些恼怒,但转念一想,跟这种人计较什么,他兴意阑珊地挥了挥手:“到时候你就知道我是不是在骗你了,这段时间多休息,多琢磨图纸,我给你们准备了衣服和食物,过几天,你们就跟我一起去汉堡城。” 第二百三十七章 聂隐娘与阿尔沃 抬头看向将府大门上的匾额,冯森少有地感觉到一阵宁静,在忙活了半年后,终于回来了,虽然将府并不如他的家乡,但好歹也是他自己的家了。 十二月初,终于安置完了那些拜占庭移民后,冯森总算是回到了汉堡。 将府已经大致修缮完成,在将府前,引自阿尔斯特河的水渠穿过了将府的门前,被人们称呼为将军渠,而将府门口宽阔的广场则是作为平日里集结所用。 “走吧,总算能休息几天了。”冯森对着身边的吉塞拉说道。 吉塞拉的脸上也带着几分疲倦,但她却温婉地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 迈步走入将府,还能看到不少新树,走过鹅卵石铺就的方墁甬道,从长廊中间通过两进院子,被长廊分成两部分的院子明显带着一些天井的味道。 长廊两边的栏板上刻着一团团绽放的莲花浮雕,在莲花内镶嵌着各式圣人或以塞亚的半身像,都是用橡木雕刻而成,华美非常。 来到了平日起居的四进院子,他将肩上的披风扔到了一边,漫不经心地对着旁边的一个侍从说:“帮我放一些热水,我们需要洗漱一下。” 那个侍从恭敬地回复道:“珠老夫人叫我们建了一处热水浴池,您是要我们把热水用木桶盛到您的房间去,还是去浴池?” “当然是去浴池了。”冯森笑道,“还是珠姨了解我啊,去烧水吧,动作快点。” “喏。” 迈着轻松的步伐,冯森正要往自己的起居屋子走,但走着走着,一阵若有若无的兵器相撞声以及喝叫声在耳畔响起。 “乒!乒!” “氢——” “哚!” 这好像是有人在打斗啊,谁敢在冯森的院子里打斗?该不会又是韩士忠和张世成吧?那可挺令人糟心的,那可挺令人作呕的。 步骑统帅的争端由来已久,冯森军中这个算是和谐的,没整天喊步军马鹿,马军懦夫就不错了。 想了想,冯森还是揉起额角,对吉塞拉说道:“你先去浴室等我吧,我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嗯。”吉塞拉的脸上挂着清风一样的微笑,脸庞仿佛一块莹白的玉石,冯森忍不住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口。 “去吧。” 告别了吉塞拉,冯森捋起了袖子,提起了衣袍的下摆塞进了腰带中,气势汹汹地朝着另一处小院的方向走去。 一脚踢开了大门,但眼前交手的却不是韩士忠和张世成,冯森瞪大了眼睛,这不是聂隐娘和阿尔沃吗?她们是怎么打起来的? 在冯森平日练武的校场上,一个金发中带点棕色的高个维京少女手持一根木棍和一面小盾牌,不断地扭动身形,调整双方的姿势和距离。 而在她的对面,手臂和大腿明显带伤的黑发小麦肤色的猎服唐人小娘则手持两根短棍,绕着金发少女转圈圈,时不时突进一下,试图扰乱她的架势。 可惜的是,哪怕是个外行人都能看出聂隐娘正逐渐处于下风。 冯森原先还准备上去阻止,但仔细一看双方只是在切磋,只是阿尔沃下手有些没轻没重,便没上前阻拦,反而悄没声地站在一旁观看起来。 阿尔沃他快一年没见了,小妮子居然还发育了,个子又长了,都快到一米八了,只是该大的地方还是没有大。 在这一点上,聂隐娘也是半斤八两,当年她师傅为了防止累赘,还特地使用针灸和按摩等手段阻止聂隐娘继续做大做强,所以,她再怎么发育,估计也就是只有吉塞拉的四分之一甚至五分之一。 冯森的目光再次转到了聂隐娘身上,由于汉堡这边缺少光照,这小丫头白了不少,肤色都不像以前那样哑光黑,而是变成了小麦色,脸部的棱角也因为伙食问题圆润了不少。 就在冯森这边厚颜无耻地观看女人打架的时候,场上的两女终于分出了胜负,聂隐娘一记短棍敲在阿尔沃的腿上,但阿尔沃根本不顾,咬着牙合身向聂隐娘撞去。 “小心!” 先是一惊,聂隐娘眼神中随后闪过一丝狠辣,正想有动作,但一只手却抓住了她的后脖领,将她拖到了另一边。 她扭过头,见到来人的那一刻,聂隐娘眼睛立刻眯成了弯月形:“洛山,你回来了。” “嗯,才回来。”冯森自然地微笑道。 而另一边,阿尔沃顶着蛮牛冲撞冲进了一旁的花丛中,她晕乎乎地站起身,还想再战,却一眼瞄见了不知何时出现的冯森。 阿尔沃马上欢呼了一声,扔掉了长木棍,飞身扑了上来,在聂隐娘愈发危险的眼神中在冯森的脸上如同小鸡啄米一样亲着,甚至一只手都从他的领子里伸进去了。 “好了好了。”冯森赶忙把热情过头的维京少女推到一边,“你们怎么打起来了?” “哼!”两人同时不悦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看这情形,冯森估计知道又是什么文化冲击的矛盾了。 聂隐娘站到了冯森与阿尔沃的中间,直视她的眼睛,直爽地说道:“我输了,我最擅长的是暗杀,输了也正常,不过你最好小心一点,我的主业可是暗杀。” 阿尔沃则懵懂地回复道:“我力气很大的,很少有人打得过我。” 感觉校场上的气氛再次有升温的风险,冯森便赶紧打断了两人的对话:“阿尔沃,你怎么在这?” “嗯……吕贝克那边太苦了,要学好多东西,冯,能不能让别尔夫什卡或者干脆你来当领主,我不想当领主了……” 冯森皱眉道:“你来了,那吕贝克那边怎么办?” “有别尔夫什卡叔叔和芬纳看着呢,如今吕贝克那边的事情基本安定了,但北海贸易目前陷入了停滞,叔叔叫我来询问你的意见。” “为什么别尔夫什卡自己不来?” “叔叔要是来了,吕贝克就停转了,我来了,反而不会造成影响。”阿尔沃笑嘻嘻地从领口取出一个十字架,“冯,你看,我改信天父了,教士们都跟我说了,这个世界,天父管八成,奥丁管两成,我可以同时信,只不过要多信天父一点点,不冲突的。 况且,我要和你一起过圣诞节!” 这话要是让教宗听到了,说不着得被气晕。 冯森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摸了摸阿尔沃的脑袋说:“好吧,等来年开春,我就去吕贝克视察,正好也得谈谈西不列颠公司和北海贸易……好了,不许再打了,听见没。 你们要是没什么事,就各自回去吧,我现在才从马格德堡回来,累得很,你们该干嘛干嘛,我去洗澡了。” 阿尔沃眼睛一亮,立刻跟着追了上去,大叫道:“我也一起。” “不行。”冯森斩钉截铁地拒绝了她,并对正蹑手蹑脚翻墙的聂隐娘说道,“等我洗完了,就来检查你的拉丁文……” “呜——”正准备偷偷溜走的聂隐娘马上抱着脑袋发出了悲鸣。 安定了这两位,冯森带着满身的疲惫离开了校场。 但阿尔沃却没有老老实实地坐着,而是望着冯森的背影,直到消失。 就在消失的那一刻,她眼睛机灵一转,马上换了一条路朝着浴场的方向跑去:“还想躲我,没门!” 第二百三十八章 萨克森幕府 一场沐浴并没有让冯森消除疲惫,拖着沉重的步伐,他走出浴室,神色无比地萎靡,而在他的身后,吉塞拉和阿尔沃则红光满面,精神抖擞。 “你们各自回你们的院子吧,我小睡一会儿。”和两个妻妾说了一声后,冯森回到了自己的卧室,一头栽进了温暖的毛皮床垫中,不到一分钟便打起了鼾。 说是小睡一会儿,但旅途和“洗浴”的劳累让冯森睡到了第二天早上,接下来连续三天的时间,他给自己放了个假,不去想领地上的事情,也不理朝政,天天不是和牙兵们蹴鞠,就是和妻妾们开银趴。 赵存勖还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一个名叫鲁尼的撒克逊小伙,天天陪着踢蹴鞠,冯森还少有地给他赐了个汉姓,“高”。 如果只是想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中世纪领主,这样的生活当然可以一直持续下去,但可惜的是,冯森走的并不是这条路。 还没乐几天,王司马就找上门了。 坐在书房内,冯森翻阅着这段时间积压的一些事项,却没什么心思批阅,他合上了奏本,无奈地看着又搬来了几本奏本的王司马:“这段时间我不在,辛苦王司马了。” “分内之事罢了。”王司马坐在了冯森面前的椅子上,“这段时间节帅休息得如何了?” 冯森哈哈笑道:“我看你不是问我休息得如何,而是想问我休息好了没有吧?放心,我向来是一张一弛,从不延误正事。” 王司马嘴角挂起了满意的笑纹:“那倒是我多虑了。” 这边冯森和王司马还在聊天,另一边李宝镜已经走了上来,将新的奏本抱走,而将写好了提纲的奏本递到了冯森的眼前。 “王司马找我是为了何事?” 王司马拱手回道:“此次来找节帅,是为了幕府结构与官员问题。经过这段时间的探讨和修改,幕府的基本结构终于是完成了,正要向你请示。” “哦?”冯森立刻来了精神,“说来听听。” “之前的幕府五司职能模糊不清,多有重复,政令也不够通达,当然不改也可以,毕竟咱们现在规模小,但现在不改,随着咱们的事务逐渐繁多,人口和田地增长,要改可就麻烦了。 所以尽管要繁杂了一些,所以咱们还是未雨绸缪,根据节帅的那个指导书,改出了幕府六司一省。”王司马抽出一本奏本,铺在冯森的面前,“目前的幕府五司是巡检司、教行司、中书司、营造司以及屯田司,我觉得把中书司单独抽出来,建立中书省。 中书省除了决策职能外,还要再加上管理各地法官的升迁,掌管政令和法律的颁布和实施等职能。 其次,屯田司职能太小,我建议改为农牧司,负责一切与农业相关的事宜,包括屯田、丈量土地,以及管理粮仓贡品和户籍。 巡检司同样职能太小,建议改为兵马司,扩充职能为负责管理民兵、消防、城管、防治瘟疫和市场监管,接受报案、抓捕嫌疑人、保卫官员宅邸等。 营造司与教行司职能不变,新增食货司,负责管理官府工坊,制定物价,置办货物,采买物资,设卡收税,制定来年预算等。 新增枢密司,负责管理八旗府兵和征兵工作,并且负责对未来战事的战术规划,归纳总结战史,更新地图,开办讲武堂等。” “这,这很好啊。”冯森仔细地翻了一遍这本不算太长的奏本,有些惊喜地说道,“考虑得很周密,有什么问题吗?” 王司马两手一摊:“有,而且还很大。咱们的小吏不够了,而且文书也是个大问题,节帅你看看我写在最后的人员配置和待遇。” 快速翻到最后一页,冯森看着看着,眼神跟着一起锐利起来。 按照王司马的说法,每个司一名司丞,两名曹官,然后是根据需要和规模大小设置的几名掾吏,以及负责文书工作的抄写员。 除此之外,还有税吏、马格德堡那边的官府体系、千户所的会计人员等低级官吏,现在有犹太人撑着还好,但以后呢?他们总归要走的,就算不走,难道把这些事情交给他们吗? 王司马给出的幕府工资是每名司丞每年36个索里达,以及二百亩职田,还有薪柴,相当于中原正六品官员的工资。 而曹官则是一年20个索里达,以及一百亩职田,相当于中原正八品官员的工资,至于掾吏和抄写员,则是一年5个索里达,也没有职田,但是有官府给出的宅邸居住。 中书省中书令由真慧禅师兼任,中书侍郎由王司马兼任,两人只要一份工资,可下面还有不少孔目官,起码不能低于他们在中原的工资吧? 算到最后,冯森发现官吏支出加在一起,一年差不多要1500索里达,但今年的官吏工资支出只有300索里达左右,哪怕去除新部门的未发放工资,一年也该有700多索里达啊。 “没人了。”王司马苦笑道,“本来会写字的人就在少数,还有很多都有自己的产业,看不上咱们给的工资,而且我们的文书常常要写一份拉丁文又带一份汉文,这就更加困难了。 除此之外,营造司需要学习营造,屯田司的需要学习丈量土地,每个司都要学习相关的专业技能,实际上,虽然我们每个司的司丞都带着至少三个学徒,依旧无法培养出足够的小吏。 而且由于文字、语言等方面的问题,幕府的运转效率很低,常常一件普通的小事要拖很久才能办好,或者因为语言不通闹出笑话。” “聪明到能够一边学一边工作的人毕竟在少数啊。”冯森揉起了脑壳,口中喃喃自语,“缺小吏,缺小吏……” “实际上,我们每个司都有祭司子弟和一些曾经的撒克逊贵族在帮着办事,就是那些郎官。”王司马指着那册奏本,“他们很聪明,能处理政事,但是语言不通,文字不通,甚至很多都不识字。 实际上,他们有些不满,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在浪费生命,得不到晋升,也得不到钱,所以……” “我们举办一个小吏的扫盲班如何?”冯森突然提议道。 “他们学不了那么快。”王司马摇头道,“而且您也知道,由于文字不通,我们需要花费的时间更多,大家每天都要工作到日落,没有时间去学啊。” “那你们的日常都很累吗?” 王司马回忆了一下:“那倒没有,主要是很多时间都花在沟通上了,那些会双语和文字的人非常忙,而那些不会的,则忙一会儿,闲一会儿,没个定数。” “那咱们办夜校吧。”冯森一拍手,“我正好找了一堆小学老师,让他们教授他们简单的文字和语言。” “老师是不缺,但是缺书本和光源啊,否则办夜校就是烧钱,却起不到什么效果。” 但冯森却笑了起来:“其实我早就想说了,咱们试试养蜂吧,弄蜂蜡做蜡烛。萨克森这里森林茂密,气候潮湿,本来就是养蜂的好地方,可却硬是被那些斯拉夫人把这方面的钱赚走了。” 第二百三十九章 谁家公爵只能收100块土地税? 听完了冯森的话,王司马却疑惑了:“我本以为节帅提这茬,必有高论,但节帅是怎么想到光源上去了,为一个小小的夜校,如此大张旗鼓没必要吧?” 冯森摇头:“蜂蜡贸易的水很深,咱们贸然进入把握不住。和纺织衣物不同,蜂蜡生产不是小农自然经济生产,而是基本都是把控在贵族手中。 因为只有他们能掌握森林资源,原始的修筑土窝或者砍野蜂蜡的技术使得蜂蜜和蜂蜡产量很低,但蜂箱技术一出,可以成规模地生产蜂蜜与蜂蜡,那些手里掌握着蜂巢的领主们,手中蜂蜡的价格就会狂跌。 蜂蜡贸易可是一笔大生意(未来汉萨同盟的主要贸易品就是蜂蜡),萨克森内部的领主我还能压制,但那些外部的呢?那些诺伊斯特里亚和奥斯特拉西亚的贵族呢? 我们用到蜂蜡的地方很多,而查理给我的时间却很短。 我们必须在不被他人发觉的情况下发展,将萨克森打造成北方的小罗马,汇聚整个日耳曼尼亚地区的精华,在这个区域内,一切最先进,最赚钱,最高贵的东西,都必然也必须在萨克森。 所以第一阶段,宣称我们只是自给自足,为了夜校而进行养蜂,第二阶段,我们说也许有人偷偷地在卖蜂蜡,但要我们现在就采取行动实在太小题大做了。 第三阶段,说也许我们应该取缔蜂蜡,但是我们需要进行会议来探讨。第四阶段,说也许当初我们能制止蜂箱技术的扩散,但现在已经太迟了。” 王司马总感觉冯森在这个方面有些偏执了,一个小小的蜂蜡贸易,值得这么兴师动众吗?要是说瓷器或者丝绸贸易还差不多。 不过冯森毕竟也是人,总有不理智的时候,王司马虽然觉得不至于,但也不想求全责备,毕竟他在“小吏不足”这件事上,其实同样有点偏执和小小私心,掺杂了一些水分和危言耸听。 “那目前是要推广蜂箱技术?可这蜂箱技术又是何物,中书司需要进行探讨一番。”王司马掠过了之前的话题,继续问道。 冯森敲着椅子的扶手说道:“到时候我写一个条陈,画一个图纸给你,你们叫那些匠人继续按照控制变量法的方式进行尝试,找出一个最佳方式。” 这蜂箱技术冯森自己也记不太清了,况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9世纪才出现的蜂箱能不能适应8世纪的环境还得两说。 “喏。”王司马掏出了一个小本本,记录下这件事。 待王司马将待办事务弄完,冯森又问道:“今年诸项事情都办得如何?总考课都统计出来了吗?” 将随身的小册子放到褡裢里,王司马又从袖子里抽出另一本小册子:“基本都统计出来了,今年土地开垦还不错,咱们的东伐利亚八郡开出将近四万亩的田地,并且修建了汉堡到吕讷堡,汉堡到不莱梅,吕讷堡到汉诺威等三条官道。 除此之外,咱们的工坊产出更是……” “这些先放一放,我想先听一听财政考课。” “这还没有计算细致……” “粗略一点也行,只是想看看大致情况。” “喏。”王司马从口袋和袖子里掏出四五本小册子,终于找到了先前的笔记,“今年土地税收101个索里达,工坊收入与农场收入共12653索里达。总收入12754索里达。 建筑费用与迁移人口费用7000索里达,盐矿开采与盐场建设5410索里达,牙兵赏赐12000索里达,购买羊毛铁料等原材料3180索里达,政府支出2520索里达,总支出30110索里达。府库余钱13000索里达。” “别的先不谈,那101索里达的土地税收是怎么回事?”冯森听完这财政考课,只感觉额头的青筋都在抽抽,谁家一整个公爵领只有100出头的土地税? 拜占庭的土地面积是萨克森的五到六倍,人头税加土地税能收160万索里达,除以五,也该30万索里达上下,就算人少,那收个1000索里达不过分吧?这连一千块都不给我啊! 政令是他娘的新田不收税,三年不服役,不是田地不收税!大火都收税都挺猛,怎么到你这就拉了呢? 王司马叹气道:“按照您的安排,格里菲斯作为汉诺威郡守管理盎格利亚和西伐利亚的税收,但他的队伍差点被一伙‘强盗’袭击。 虽然我们压制住了国野争端,但野人酋长们基本没有交税的习惯,那些庄园主一看,那野人不交,凭什么要我们国人交,然后也不交。 当然,大部分的法兰克领主和小部分的萨克森部落都是交了的,但交的基本以实物为主,都进粮仓了,折合下来都不到100索里达,各个地方的野人酋长都出现了暴力抗税甚至劫掠商旅和押送队伍的情况。” 冯森的眼中掠过一丝杀气:“叫韩士忠去,挑两三个做得过分的部落或庄园,屠了,部落民罚为奴隶,女性发配包衣为妻。” 王司马摇头道:“目前虽然压制住了国野的争端,但只是暂时的,治标不治本,这样顶多再压制一段时间,如果我们要增长实力,必须要增长人口,如果人口增长,那土地必然紧缺。 萨克森三分之二的土地都是森林,等土地再次紧张起来,国人和野人又要爆发矛盾,实际上,很多野人就已经对冯森大量迁入法兰克人不满了。 除此之外,在国人那边,很多庄园主和贵族私下里还是在掳掠野人为奴,他们也缺人口,而且因为天父教禁止奴役天父信徒的。” 人类啊,只要还有口气就会斗个不停,到哪儿都是大大小小宏观微观的斗争,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可冯森却没有其乐无穷的心气,只感觉到无奈。 一遍一遍地翻着王司马的小册子,冯森陷入了长久地沉默。 就这样安静了一会儿,王司马却突然试探性地说道:“我听说,维莱蒂人从欧波里特人那里掠夺了大量的财富?” “哦?”冯森的眼神却玩味起来,他站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维莱蒂人,维莱蒂人……” 踱了一会儿,冯森终于停住了脚步,他抬起头,正视着王司马,刚要答复,却听见了敲门的声音:“节帅,那些郎官们都到了。” 第二百四十章 王喜的法兰克大舅哥 “他们来得时日倒巧。”冯森嘀咕了一句,便展颜对王司马笑道,“这群郎官都是那些法兰克庄园主的长子,差不多有二三十个,当初我找他们买粮,应允了他们派遣人来学习咱们的唐式农业。” 王司马奇道:“我还真以为他们是信仰虔诚,没想着却是为了这一茬。” 冯森嘿笑一声:“信仰虽好,也不能当饭吃,他们虽然是蛮夷,但心里都跟明镜似的,都知道是帮我打压商人呢。他们投之以桃,我也报之以李。” 王司马站起身,将那五六本小册子揣入口袋中:“那我便不打扰节帅了,维莱蒂的问题等那边事了再说吧。” 站起身,冯森整理了一下衣装,向着王司马拱一拱手,便向前厅走去,郎官们基本都在前厅的礼仪门前等候,这道门是专门为访客整理衣装而设计的。 只是此时的法兰克宫廷文化尚未兴起,郎官们自然也是大老粗,根本没什么礼仪,还有在扣鼻屎到处弹的。 从长廊快速通过,只有冯森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中滑过,晨间的白雾凝结在瓦片上,滴滴点落在台阶上,发出了清脆的“哒哒”声。 长廊的两侧是天井一样的空地,右侧是放置救火工具的杂物间,左侧则是旗人侍卫值守的耳房。 又走了两步,前厅正在眼前,冯森刚想跨步迈入前厅,余光却看到几个身穿锁子甲的八旗侍卫推开了耳房的门,他们疲倦地排成两列,正要从小门离开。 按照冯森的设计,这些八旗旗丁同样有轮值幕府之责,这些旗人侍卫看样子是值守了大半夜,堪堪下值,这日夜颠倒,倒也是辛苦。 “去给他们热一壶甜米酒,腌的鸭子也蒸一份送过去,让他们吃了再走。”冯森停住了脚步,发了个善心,叫人去给那些劳累的士卒送上一份冬日里的温暖。 几个侍从一边去通知那几个旗人侍从,而另外几个则小跑着去膳房通知。 很快,跨上一头驴子正要离开的小汉斯便又下了马,这周遭也没有桌椅,便叫那侍从搬了一个条凳,四个法兰克旗的旗丁端着热腾腾的米酒,咬一口发烫的鸭肉,在冬日里呼出了一大口水蒸气。 小汉斯最终还是投了旗,如愿以偿地获得了一个百户的头衔,成为了法兰克旗阿伦斯千户所下属的一个百户,领着百十来号人。 由于法兰克人毕竟是查理曼同族,冯森明里暗里给了不少优待,就像别的旗丁大冬天地要在城墙上吹冷风,但小汉斯只需要在将府的值守房里守着火炉,轮换站岗就是。 除此之外,相对于撒克逊女人,牙兵们更愿意与法兰克女子结婚,第一批汉法混血儿大约在开春就要诞生了,娶一个法兰克老婆或者侍妾已经成为了牙兵的日常风俗。 就像小汉斯的妹妹今年冬天就嫁给了一个牙兵,叫王喜,别的旗丁下值是去城门口的旗舍睡觉,而小汉斯下值直接出门左拐,骑着小毛驴多走两步,都不用多远,就到了妹夫的家。 下了驴子,牵到马厩里拴好,小汉斯艳羡地看了一眼马厩中那匹高大的河曲马,只能叹一口气,毕竟是节帅的同族,况且人家确实有真本事,再优待一点都不为过。 真好啊,这大屋子。 王喜那间抵得上三座乡间木屋的宅子,要说小汉斯不嫉妒那是不可能的,这可是纯纯的砖瓦房,卧室里还有一个温暖的大炕,墙上还挂着两个箭靶,专门用来练习射箭。 不得不承认,这群赛里斯人的箭术确实厉害,就没有一个射得差的,叹一口气,也难怪他们能打败那么强大的维京人与撒克逊人。 也许自己那还在妹妹腹中的外甥同样会成为那些赛里斯人的一份子,或者说汉部落的成员,这小子倒走运,老子要打死打活十几年,他倒好,一出生便是了。 心中感叹着,小汉斯拖着沉重的步伐,走在碎石铺就的小道上,迎面便撞见了手持两个白馍正往外走的王喜,两人打了一个照面,都是一愣。 小汉斯是夜里上值,白天睡觉,而王喜是白天上值,夜里睡觉,小汉斯每次下值的时候,王喜都还在睡觉,小汉斯睡着了,王喜就要去上值了,两人基本就属于你出去早我回来晚是不得拜的街坊。 所以虽然小汉斯来汉堡都住了快半个月了,两个人基本就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打过照面,其余的时候还真算难见到,今天小汉斯吃鸭子耽搁了一会儿,这才得空遇上。 在这边住了快两年,还娶了一个法兰克媳妇,王喜多多少少学了一点法兰克语,简单交流还是不成问题的,他上前两步,摆出一个大大的笑容,向着大舅子问道:“舅哥早上吃了么?曼雅刚熬了麦粥,还有熏肉和咸菜,一起吃点?” 小汉斯表情有些古怪,他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和王喜相处,但还是简单回道:“大帅赐了一壶米酒和蒸鸭子,才吃过的。” “哦哦哦,好好好。”王喜同样有些尴尬地点头,两人就这么面对面站着,相顾无言,两人的脸上都是一副我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下去的表情。 最终还是小汉斯一拱手,用半生不熟夹带法兰克语的汉话道:“妹夫上值去,别迟到了,我先去睡了。” “好,那我不打扰舅哥了。”王喜同样拱手道。 看着摇摇晃晃一脸疲累的小汉斯,王喜摸了摸脑袋,不做他想,跨上马厩中的一匹驽马,便向着城外的兵营走去,北萨克森卫的旗丁们正在那里接受训练呢,他是教头之一。 在大道上走着走着,王喜突地一拉缰绳,转到了将府旁的巡检司衙门前,他将马拴在门口的树上,一路小跑走了进去。 “萧队头。”从门后探出半个脑袋,王喜嘿嘿笑着踏入了萧阿贵的班房。 萧阿贵无奈地放下手中的叶子牌,把德涅尔拍在桌面上:“哥几个先玩着,王四郎找我有事。” 另几个队头都哄笑道:“我看你是眼看要输了,故意离席吧。” “回来再打输双倍啊。” “投降就直说。” “放你娘的屁。”萧阿贵骂道,“等老子回来,把你们兜裆布都赢走!” 拉着王喜到了走廊上,萧阿贵从腰间摘下酒囊灌了一口:“何事?” “萧队头管着旗丁值守轮换的职当?” “然。” “嘶,萧队头,我新娶了一房法兰克媳妇,那舅哥就是旗丁,每日在将府值守岗哨,都是夜班……” 虽然那舅哥是蛮夷,但也是自己人,无论如何是亲戚,是自家孩儿的舅舅,王喜在这边除了个十岁出头的弟弟,没别的亲人,自然想和舅家亲近些,能帮忙则帮忙。 “害,我当是什么事呢。”萧阿贵一摆手,“你回头写个条子来,叫啥名,啥籍贯,长什么样都写上,最慢三天就给你调到白天。” “多谢队头,多谢队头。”王喜连连作揖。 第二百四十一章 陈公堰 在妥善安置了郎官后,冯森又在第二天马不停蹄地赶往了吉斯塔赫特,陈崇义和他的营造司此刻正在此处趁着冬日水枯,努力地建立着堤坝。 立在一座五米来高的箭楼上,扶着栏杆,冯森遥望远处热火朝天的工地,而陈崇义则身穿一袭皮袍站在他的身边,脸上脏兮兮的,一身灰尘和泥土。 易北河是一条安静的河流,但有时候在大海的撺掇下,又会十分凶猛,由于萨克森的易北河出海口地区大部分都是平原,真要到山地,那都得是哈尔堡山附近。 由于潮差大,一旦海上有什么风暴,大潮往往会淹没土地,席卷庄园,将海水倒灌入低洼地带,形成一个个盐沼,甚至会将陆地冲入水中,这就是易北河两岸明明有大片平原却没多少人愿意去开垦的原因。 吉斯塔赫特位于汉堡的西北部,接近于施塔德附近,未来,萨克森幕府会在这里建立起一个拦河坝,使得席卷的海潮无法再次侵蚀萨克森的土地。 尽管陷入了枯水期,但易北河的咆哮仍然刚烈,水流大量冲击着运送石块的船只,那些船只左摇右晃,那些在水上进行测量工作的营造司令史扶着帽子,抓着栏杆,狼狈不堪。 在河岸边,阴恻恻的天空下,数百劳工手持锤子和斧头,将大块的石头塞入木框架和渔网制成的栅笼中,而在上游水流稍缓的地方,由滑轮组组成的起重机正将这些木栅笼一一地运送到船上去。 运载沉重木栅笼的小船在河水中摇摇晃晃,仿佛喝醉了酒一般,来到了预定的位置,沿着事先立下的木桩,将木栅笼扔入水中。 这一段河水之所以陡然变得湍急,估计就是因为这正在建设的堤坝。 “节帅。”带着一顶兔毛帽子,陈崇义顶着一对黑眼圈,来到了冯森的身边,拱一拱手,唱了一声喏。 取下一旁的披风给陈崇义披上,冯森拿起身边暖炉上烧着的水壶,给陈崇义倒了一杯热牛奶,递了过去:“陈司丞任事辛苦,但要保重身体啊。” “惭愧惭愧。”陈崇义咳嗽了一声,接过牛奶,不顾滚烫的温度便一饮而尽。 冯森和陈崇义主臣两个一起坐下,单独开始了谈话,而主要的谈话内容就是为什么半年了,到现在都还没建成,而且这眼看着要春天,到时候春水又来了,这堤坝还能建成吗?具体的工期还有多少?还需要多少的资源和经费? “回节帅,臣在数月前便开始了吉斯塔赫特拦河坝的建造工作,但由于走了歪路,要在春天前完成可以,但能否投入使用,恐怕尚待商榷。”陈崇义低下了有些憔悴的脸回复道。 冯森却未曾批评他,反而走上前去,拍着他的肩膀安慰道:“事已至此,无可挽回,你尽量去做……之前走的弯路是如何,说给我听听。” 陈崇义喏了一声,在组织了几秒语言中,言辞清晰地回答道:“我来此处考察过了,这海潮袭岸的事情,中原早就有过,我早先查过钱塘郡志和吴县(苏州)县志,这种事在中原从吴越建国之时就常有发生,与此处极其类似。 那些县志中有记载如何防卫海潮,基本都是使用了捍海塘的方法,如李承公在苏北筑的常丰堰,就是使用了捍海塘的做法。 所谓捍海塘,其实就是在河中筑城,用版筑挡住水流,中间夯土建设而成,我本以为这边也是如此,但没承想易北河之河床太过柔软,版筑之法根本立不住,建了两次被冲垮了两次。 这才不得不用现在的新法来修筑堤坝。” “新法?什么新法?”冯森好奇地问道。 “即木笼石塘。”说到自己擅长的得意处,陈崇义顿时眉飞色舞起来,“用竹笼装石头沉入水中来修建水利工程,早在李冰父子修建都江堰时就有应用,只是本地没有竹子,只能用相对防水的杉木来代替。 这些木笼笼径两尺,长六尺,木笼间的空隙则用渔网连接。 河床松软,就得用石块将其压实压硬,但零散石块倒入水中,河水湍急,尤其是海潮兴起,很容易被冲走,但用渔网和木笼装载石块,将一块块零散的石块变成了一个沉重的整体,河水便冲不走。 将大量的木笼石块扔入水中,层层叠叠相连,到时候再用木桩固定,再以夯土实之,包上青砖,就能建成。” “效果如何?” “尚未检验,但至少不会出现版筑被水流冲倒的情况了。”陈崇义指着远处的工地说道,“我会在木笼前再设置一条木桩防线,防止波浪与涌潮。” “这新法的拦河坝,你们准备建成什么样子?高如何,宽如何?船只通行和鱼道可有准备?”冯森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地冒出来,让陈崇义的额头冒出一些细密的冷汗。 陈崇义放下手中的杯子,从怀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张图纸:“节帅请看,此处堤坝我欲建一丈二尺高,这是因为我去年测量海潮,发现潮汐差大概在三尺到一丈之间。 此堤左右通长二百步,依据河道而定,在堤坝前方会建成闸门,如果有船只通行,则放下闸门,待水位高于堤坝,再通过。通过后则继续拉起闸门,保持原来的水位差距,防止海潮逆流。 在堤坝两侧则是斜坡鱼道,方便河鲈洄游。” “嗯不错。”冯森站起身,拍了拍陈崇义的肩膀,“来年此堤建成,就叫陈公堰吧,此堰成了,对于萨克森来说起码能抵一个小都江堰。” “多谢节帅。”陈崇义激动地站起身,向着冯森拜道。 点点头,冯森又眯着眼看向正在热火朝天劳作的工地,突然,他的眉头微微一皱,指向远方,“那艘船,好像有些眼熟啊,那是弗拉森的旗帜吗?” 告一声罪,陈崇义走到栏杆前,极目远眺:“好,好像还真是弗拉森的船!他后面还有一艘,那是?” “那应该是埃蒙德的船,他也从不列颠回来了。”冯森看着疾驰而来的七八艘船只,脸上露出了微笑,而弗拉森和埃蒙德也明显发现了冯森的存在,站上了疾驰的船头,面向冯森遥遥躬身行礼。 第二百四十二章 六千匹 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大大小小各色旗帜的船只,陆陆续续地来到了汉堡。 到了十二月的中旬,曾经签署过西不列颠公司贸易协定书的商人,绝大部分都来到了汉堡。 当然,其中也不乏一些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到来的,比如失事,比如根本不相信冯森,比如干脆忘掉了这一茬。 按照协定书,他们将失去西不列颠公司的份额,这将是一个让他们后悔终生的决定。 无论如何,这一次一共有十七家商人到场,此时此刻,他们站在阳光明媚的晴朗天空下,在港口前的广场上,围绕着冯森形成了一个月牙形,等待着冯森兑现他的承诺。 “感谢,感谢各位。”冯森此刻已经换上了一身灰地细纹方格领的呢绒常服,而头上的发髻也被呢绒制成的方正幞头所包裹,“诸位,按照约定,你们来到了汉堡,我敢说,这是你们一辈子做出的最正确的决定,因为这会给你们带来至少一百年的财富。” “让那些没来的蠢蛋后悔去吧!”一些试图讨好萨克森公爵的商人立刻充当了气氛组,开始炒热了气氛。 当然,有背景的商人则浑然不怕道:“尊贵而优雅的公爵大人,恕我直言,我是一个卑贱且无礼的人,但对我来说,这实在太重要了,我实在等不及想要看看那些呢绒布了,可否……?” “哈哈哈,我马上就带领你们去。”冯森哈哈大笑,“不过在此之前,我们需要重新确定一遍咱们的协议书。 按照协议,一旦我能提供超过六千匹的呢绒布,你们将自动视为加入我的西不列颠公司,并总共持有三成的原始股,我本人掌握六成股份,剩下的一成股份,将根据公司获益情况,来授予为公司争取到利益的人。 而诸位,在场的诸位,将会成为公司的世袭董事,我会授予你们荣誉男爵的贵族身份,哪怕你们的股份已经被转卖一空,但仍然可以获得数量可观的年金,就从我的股份分红中给出,这是我对你们支持的回赠!” 在冯森的话语间,七八个侍从已经将当初的协议的誊写在纸上的副本交由这些商人确认。 不少没什么背景的贵族快要蹦跶起来,这可是一个大厚礼,要知道,按照天父教的教义以及法兰克的文化传统,赐予商人头衔简直是一个不可理喻的行为。 要不是冯森有全权特许,而且还是外国人,并且来自神秘而强大的东方,这么干,早就自绝于贵族界了。 事实上,可以预料的是,单单这件事就已经会让冯森风评受害。 现在,对于那些出身较为的卑微的商人来说,多少股份反而不重要了,重要是这个贵族的头衔,哪怕只是没有土地的虚头衔。 “那这三成股份,我们该怎么分呢?” 冯森笑了起来:“现在还不是谈这个的时候吧?不如我们先去视察一番那六千匹呢绒再说,如何?” “当然,谨遵您的意思。”福尔斯上前,向冯森行了一个礼,“实际上,我已经相信了您能够给出六千匹呢绒,因为您的白纸已经在不列颠岛上掀起了一场奇迹,我很难不相信您能再次给我新的奇迹。” “感谢你的赞誉,但只有天父能降下奇迹,你所见到的奇迹,都是天父基于我虔诚所赏下的恩赐。”冯森甩了甩披风,右手向前引路,“请。” 跟在冯森的身后,众人一路从港口来到了城内,见到了竖立在城中巨大的仓库,它使用砖瓦和石料筑成,有一个足球场的大小。 用拳头在墙面上轻轻砸了两下,冯森对商人们说道:“除了房梁和柱子,基本没使用木材,就是为了防火,这里就是我安置呢绒布匹的地方,将近三百人日夜耕耘的结果,就在这大门背后,现在你们还有最后一次机会退出。” 十七个商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一个退出的。 “我们当然是不会退出的。”卡拉跨步上前,微微点头,“看来没有人愿意在金山前离开。” 冯森扫视了一圈现场的商人们,打了一个响指,在几个侍从和奴仆的推动下,大门缓缓拉开,而门后成堆的呢绒布匹便展现在众人的眼前。 灰色的呢绒布出现在众人的眼中,让他们不由地屏住了呼吸,在大门后,呢绒布组成的山丘层层叠叠地堆在一起,哪怕是这些见多识广的商人们都不免感叹。 “这真是不可思议。”弗拉森屏住了呼吸,就好像会一不小心将这些呢绒布吹跑了一般。 福尔斯转过身向冯森鞠躬道:“尊敬而光荣的公爵阁下,请问我能否去检验一下这些呢绒布呢?” “当然可以。”冯森豪气地一挥手,“我会给你们每人派一名奴仆,他们会带着你们四处查看,检查这里的呢绒布匹,你们甚至可以点数,在今天午夜之前,随便你们点数和统计。” 那些商人们不可思议的表情和忙碌的背影让冯森的嘴角挂上了笑意,果然,不同于后世,此时的商人力量弱小的可怜。 在罗马覆灭后上百年的黑暗时代中,来自北方的蛮族不断地南下入侵,这些蛮族那可是三光政策。 日耳曼部落进入一座罗马城市后做的第一件事,就一个字,抢! 法兰克人6世纪进入奥弗涅和阿基坦时,他们抢劫仓库和地窖,把俘虏和家畜装车拉走。 果树?砍。庄稼?烧。葡萄?连根拔起!连罗马贵族们的乡间别墅,都拆成石料运走,鸡蛋摇散黄,路上见到了蚯蚓都得竖着切。 由于日耳曼蛮族的劫掠与破坏,使得“汪达尔主义”甚至成为了野蛮破坏的专有名词。 在后期,法兰克人虽然同样定居下来,建立了名为马尔克的公有制村社,但源自蛮族的传统依旧存留了下来,一些日耳曼青年每天大吃大喝,然后到处找仗打,就是不劳作,他们认为劳作可耻,抢劫光荣。 这近百年的无政府时期,简直是商人的噩梦,尤其是管理基层的天父教还鄙视商人的情况下,原先罗马帝国强大的商业力量疯狂地衰落,几乎只有威尼斯保留了其中一部分。 但没有人比冯森更懂西欧商人的力量,和中原不同,由于地中海的存在,西欧的商业是有着极高上限的,只是由于百年的战乱和庄园小农经济,使得商业遭受了打压而已。 都用不了多久,到虔诚者路易的时代,就已经发生为了讨好犹太豪商而改变香槟集市的召开日期的事情了(安息日)。 实际上,冯森的西不列颠公司完全可以找最豪富的犹太人合作,但他偏偏找了这十七家,他们或贫或富,但冯森最看重的,就是他们薄弱的根基——哪怕是身份最高的福尔斯,都只是一个不被父亲所喜爱的低级贵族。 冯森认为,完全由自己培育出来的势力是最放心的,因为上上下下都是自己人,而通过篡夺等手段来获取,虽然见效快,但却后患无穷,在中原的错题本上,这是一道经典错题。 而单干的皇商,同样是中原错题本上又一道经典错题,至于交给官吏,变成官营商人,那更是错题中的错题。 西不列颠公司则是冯森在钻研了前三道错题后得出的新思路,其关键在于,他们有着模糊的身份,虽然他们能够得到官方的支持,但这只是最高统治者的私人行为,做个兼职,搞点外快嘛,很正常。 换句话说,西不列颠公司独立又不完全独立,官方又不完全官方,只要冯森的后代不作死自己挑明下定义,那就没什么事。 至于西不列颠公司是不是错题,那就只有等后世的子孙去验证了,冯森是看不到了。 “公爵大人。”弗拉森的声音打断了冯森的思维,“那我们该如何购买这些呢绒布呢?” 第二百四十三章 西不列颠公司的成立 完 “别急,咱们晚上到宴会厅仔细谈,现在,我更希望你们能仔细地查验这些呢绒布,以求证明我实现了我的诺言,这对我同样重要。”冯森给在场的商人们留下这一句后,便欣然离去。 一天的时间匆匆溜走,终于到了晚上,那铜炉火锅再一次出现在宴会厅的方桌上,只是这一次的商人比之前要少了很多,仅仅用不到十张大方桌就能坐满。 动物油脂的熏烧的哈喇味与刺鼻烟味在大厅内飘荡,不过这种用灯芯草制成的油脂灯算是这个时代的标配,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不满。 踩在呢绒地毯上,十七家商人齐齐坐在小火锅前,火焰将面孔烤得发热,但寒风却又让他们背心发凉。 在这矛盾的感受中,清冷规律的脚步声撞击在商人们火热乱蹦的心脏上,冯森带着两个奴仆和一个安装在两个木支架上的木板,来到了众人的面前。 商人们齐齐站起行礼:“愿天父保佑您,尊贵的萨克森公爵阁下。” “坐吧。”冯森随意地挥一挥手,将肩上的披风交由一旁的奴仆,自己一人站在了这“幕布”前。 这幕布上钉着一叠厚厚的宽大白纸,最当先的白纸则是一行巨大的拉丁文“西不列颠公司介绍”。 “按照协定书的内容,在座的各位从此刻开始,才算是正式进入了西不列颠公司的筹备计划,在此之前,我需要向各位重申一点,这个公司可以说是一种崭新的商业模式。” 冯森让开身体,露出了幕布上的拉丁文字,“为了让各位明白我们到底要做什么,我制作了这份报告书,以图让各位能明白西不列颠公司到底是干嘛的。” 说着,冯森用小木棍掀起了第一张白纸,由于知道在座的商人不少人不认识拉丁文,他特意用了图画和箭头,来表示了接下里要说的东西。 “首先,诸位可能以为我们的任务是呢绒布的买卖,如果你们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冯森用小木棍沿着幕布上的图画一个一个指过去,“呢绒,白纸,陶瓷,甚至奴隶,都是我们未来经营的发展方向。 只是目前,我们经营的方向还只有一个,那就是呢绒!我们物美价廉的呢绒将冲垮那些由农妇们在小作坊里制成的布匹,人们总是要穿衣服的,这些布将会成为一种硬通货,就像白银一样。 在这个过程中,肯定有无数的本地商人和本地贵族因此而减少收入,这必然导致反弹,所以,我这就需要引出我们的第一个运营策略——中间人。” 中间人,是中世纪商人们必须面临的一个职业团体,因为此时欧洲的语言是不统一的,且各个地域都是相对独立和排斥外来者的,那么一个中间人就必不可少。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此时的中间人就是经理人的雏形。 “不要去直接售卖,而是让中间人去售卖,明白我的意思吗?不要去直接售卖!把货物售卖给当地贵族或商人,让他们代为售卖,为此,哪怕多让一点利都是可以接受的,只要不亏本。 如此一来,我们与贵族的矛盾,就变成当地中间买办与本土人之间的矛盾,但却免除了底层贫民对西不列颠公司的仇恨。 我们甚至可以加强买办的实力,然后时不时做慈善开粥铺,要让贫民知道,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人是大好人,最大程度地避免贵族们借西不列颠商人之压迫来挑动自由民暴动。” 说到这里,冯森停住了嘴,喝了一口水,预留了一些时间,台下那些商人仿佛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两眼放光地消化他所说的话。 实际上,他还有半句没说呢,到了必要的时候,以伐无道,诛XX的口号,反向挑动他们的领民暴动,或者使得双方对立,分而化之。 “当然,这一切都建立在我们的布真的能占领法兰克的市场,甚至不列颠、东帝国,乃至更北方的斯拉夫人的市场。 这一点你们不用担心,我们有专门的人负责提升产量与质量,推陈出新,并且在明年,我将在汉诺威开设一个新染坊,让我们的呢绒布能够更上一层楼。”冯森再一次掀起了一页幕布。 “按照原先的设想,这个呢绒的技术应该是直接给你们,让你们各自去开工坊,但迫于目前资金紧缺,并且尚未验证你们的忠诚。 所以,你们当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当经销商,负责将我们的呢绒布和一系列产品,卖到各地的贵族和首领的手上。” 冯森将木棍从上移到下方,开始仔细地讲解起整个的流程。 “好,那么到现在,终于可以谈到我们最现实的问题了,你们该如何获得呢绒布,以及如何分配股份。 这两件事在我看来,其实是一件事,那就是你们到底要如何加入我们的公司,使得这个小小的行会成为一个真实存在的实体。 这个过程非常简单,我对这家西不列颠公司的估值是50万索里达,拿出一成也就是5万索里达的股份,每股一个索里达,总共5万股。 我会免费赠送给你们,总共三千匹的呢绒布,并且给你们每一个人派驻监督者,至于监督者就有多少人,分别是谁,你们不需要知道。 而这三千匹呢绒布的营业额,将会按以上的价格,转化为你们的股份。 这三千匹售完后,剩下的呢绒布就需要你们拿钱来买了,但是同样,你们的营业额将会成为你们的股份,别想和我玩什么小花招,一旦被我发现,我将直接剥夺你所有的身份。 这一行为将持续到5万股全部被瓜分,这个时候,我才会开放对其他商人的股票购买权限,但在第一期的10万股被瓜分完之前,你们将享有优先认购权。 勤快的人将获得一切,而懒惰的人,只能捡一捡边角料吃。” 说到这里,冯森打了一个响指,在车轮的咕咕转动声中,奴仆们将一份份写在贵重羊皮纸上的协议递到了那些商人的面前:“如果你们准备好了的话,就签吧,带着这张羊皮纸去库房,你们每人都可以领到177匹呢绒布。” 没有多少犹豫,这些商人纷纷在羊皮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且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很好。”冯森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此时,一段绳索从他的身边落下,他志得意满地扯住了这根绳索,“我宣布,从现在开始,西不列颠公司,正式成立了!” 遮在牌匾上的红布落下,露出了西不列颠公司六个大字以及下方的一行细小的拉丁文。 “叮。”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冯森终于是等来了熟悉的成就提示音。 第二百四十四章 西不列颠公司的奖励 打开克劳塞维茨引擎,熟悉的提示出现在地图上方,而名为【西不列颠公司】的成就正在闪着一层薄薄的光雾。 【完成成就:西不列颠公司】 【要求:成立一家西不列颠公司,并正式投入运营。】 【奖励:百艺工匠一百人以及长安一坊丁口三百户。】 及时雨啊,冯森忍不住兴奋起来,百艺工匠真是他所缺乏的东西,不管是炼铁炼铜,还是盐矿开采,白纸制作,甚至是那些纺织都需要足够的工匠。 尤其冯森正准备在汉诺威再建一座城市,并发展印染业。 羊毛是一种非常便于印染的材料,而且相对于普通灰白色的呢绒布,染色的呢绒布价格能再翻一番,可遭重的是,冯森不知道怎么印染啊。 或者说,冯森知道印染的原理,知道怎么走是正确的,但是他不知道该如何走,从原理和想法到真正的实践,最缺的就是有着丰富经验的印染工匠。 如果这批百艺工匠里能有一个印染工匠,那可真是帮大忙了。 除此以外,长安的一坊人口这个奖励,也是重量级。 长安相对人口密集,一坊丁口三百户有大户有小户,起码得有1500口往上,对于本地缺乏的纯血汉人丁口是一个不小的补充。 一开始冯森治下只有1200人的牙兵汉人,在后来的【萨克森战争】的奖励中,将牙兵们的亲眷从中原带来,这样又是1500人左右的人口,纯血汉人的总人口已经达到2700人左右了,加上这1500来口,就是4000朝上的纯血汉人人口。 在这个时代,这样的人口已经算是一个地区有影响力的大部族了,像汉堡原先的斯托马恩部也就是这个人口数量。 不过,这些人和那些单独到来的人还不同,冯森可不能一开始就给他们牙兵或者府兵之职,因为就算他们是汉人,也不一定忠诚。 相对于那些从小一起长大的牙兵来说,忠诚对于这些新来的汉人是一个不小的麻烦,尤其他们的数量又摆在这,还是天子脚下的臣民。 不过这个得等到时候再说了,现在想没什么意义,冯森的目光继续扫视着成就树页面。 在点亮了【西不列颠公司】的成就后,在这个成就的下方,一连串的新成就就显现出来,包括【控制日耳曼尼亚贸易】【控制北海贸易】【控制地中海贸易】等等,都显现了出来。 但冯森还来不及仔细查看,便不得不将心神从其中抽出,应付起了上来敬酒的西不列颠公司商人们。 与这些商人一一碰杯后,冯森来到了台下,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酒杯,上好的紫红色葡萄酒溅起一面紫红色的光膜:“诸位,让我们为西不列颠公司的成立喝上一杯!” “干杯!” “为您的智慧干杯!” 在铜炉小火锅升腾的雾气中,西不列颠的商人们各自举杯,在空气中逐渐弥漫的牛羊肉的香气中,痛饮了手中的葡萄酒。 浅浅地抿了一口酒,冯森对着这些西不列颠公司商人们再次举杯道:“接下来的这一年时间里,我等你们的好消息!但无论如何,除非你们违反了公司制度或者法律,你和你们的子孙将永远享有十七人会议的席位!” 在港口的商会大厅内,商人们喝得酩酊大醉,畅想了一晚上未来的美好生活。 接下来的这四五天,西不列颠的商人们各自签署了条约,大大小小的船只沿着易北河、阿尔斯特河与威悉河进进出出,在极短的时间里,便领走了三千匹呢绒布。 但这几天的时间里,冯森依旧没能看到那些长安丁口的到来,但这是当然的,克劳塞维茨引擎是老懒狗了,要是它能及时送上,那冯森反倒要奇怪了。 时间如水一般缓缓流过,十来天的时间一闪而过,很快便来到了784年的十二月二十日,按照原先的行程,冯森不得不启程前往不莱梅。 冯森要在不莱梅开一场召集整个萨克森领主和庄园主的大会议,并且按照撒克逊人的规则召开马克洛大会。 虽然名义上,冯森是萨克森公爵和汉堡伯爵的头衔,但实际上,他从维杜金德父女那里,弄来了萨克森大酋长的头衔,这也是撒克逊人能够听从他的原因之一。 临行前,冯森和王司马吩咐了接下来如果有奇怪的事情发生,不要惊慌,及时禀报,可以便宜行事之后,便带着真慧和一百护卫踏上了前往不莱梅的道路。 从汉堡到不莱梅的距离并不远,差不多一天的时间冯森等人便来到了不莱梅的附近,在告知了附近的教士,让他们去通知菲尔茨主教后,冯森便缓缓在土路上行进。 在不莱梅附近,新兴的法兰克村社在炊烟中缓缓生长着,牛羊在路边发出各式的嚎叫,走在不莱梅的乡间,冯森时走时停,偶尔还会下马与当地的老农聊聊天。 在黑色的田地中,原先那种混乱的耕种方式已经消失了,规规矩矩的沟垄出现在了田地中,看来这种最易推广的新型农业技术已经得到了大部分农民的模仿和认可。 而在田地间的时不时能看见的茅草粪堆,更是表明了粪肥技术的扩散,听一些来自高卢-罗马地区的老农说,他们根据家乡的配方,还对萨克森这边的粪肥进行了改良,比如掺入一些鹰嘴豆和鸟粪。 几只花狗在栅栏后向着冯森不断吠叫,而几个成年人手持短鞭,抽打和训练着一只鼻子上穿了鼻环的小牛。 走不了多久,不莱梅便出现在冯森的视野中,和一年前相比,整个不莱梅已经重新修缮了城墙,用夯土和石块垒成的堡垒比之前的木质堡垒要坚固不少。 教士和民夫们洗去了一些战火和血液的痕迹,但故意保留了一些,似乎是要人们铭记不莱梅城下那一场场你争我夺的大战和教士们用虔诚换来的胜利。 “尊贵的公爵阁下!” 看来前来引路的人,冯森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好久不见啊,阿勒教士,听说你升任长老了?” “不不不。”阿勒赶忙慌乱地摆手道,“我还没有能力去担任这样重大的任务,只是被菲尔茨大主教派到了奥尔登堡附近的一个教堂,做了一个代理的牧师罢了。” 真慧微笑上前,对阿勒双手合十:“你好,我同信的兄弟,为什么我没有看见菲尔茨大主教?莫非他升任了大主教后,连老朋友都看不起了,仅仅是派出你来接待我们?” “当然不是。”阿勒无奈地苦笑道,“虽然此事失礼,但却情有可原,菲尔茨大主教正在调停一场决斗,一方是法兰克的伯爵,一方是撒克逊的酋长,说实话,我并非是来迎接您,而是请您来帮忙的。” 第二百四十五章 欧式蹴鞠 在威悉河的河边,曾经维京人上岸的地方,隔着远远的都能听到嘈杂声,连着清冷的阳光都躁动了一些。 草叶都已然枯黄了,几只河鲈在河流中起起伏伏,尽情地亲吻鱼钩上的鱼饵,但钓鱼佬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只留下一个空空的小板凳。 在不莱梅城堡外的空地上,附近的自由民村民,来自各地的伯爵和酋长泾渭分明地分成了三波,一波是撒克逊酋长,一波是法兰克伯爵,还有一波则是尴尬的撒克逊人法兰克伯爵。 被他们围在中间的一方是来自法兰克的泰克伦堡伯爵,他穿着一身锁子甲,外间套着一件红黄相间的罩袍,肩上扛着一把十字长剑,棕色的胡子在阳光下泛起了红色的光泽。 而就在他们不远处,隔着互相叫骂的亲兵队,希尔德斯海姆的独眼酋长正拿着一块麻布仔细地擦拭手中的长斧,他粗大的鼻子时不时冒出一条细长的白汽。 在两人的身前,泰克伦堡伯爵五十来人的亲兵队排出整齐的队形,而七八个骑士正手持铁矛站在亲兵队的左翼,至于希尔德斯海姆酋长那边,则是三十来个提着巨斧的高大勇士,他们基本都穿着一身皮甲。 两方都怒视对方,时不时地伸出铁矛佯装向前捅刺,谩骂和口水更是如同箭矢一样在两边纷飞。 “伯爵阁下,我再一次地劝说您。”菲尔茨大主教苦心孤诣地拦在了泰克伦堡伯爵的面前,“这只是一件小事,实在不行,我可以出面,将一个近期俘虏来的土匪,送给希尔德斯海姆的那位酋长做奴隶。” “我是缺那一个领民的人吗?”泰克伦堡伯爵深陷的眼窝中放出了凶狠的光,“他居然敢在众人面前如此侮辱我,我这口气不出……” 在另一边,格里菲斯同样在希尔德斯海姆酋长身边劝说,只是相对于菲尔茨的苦心孤诣,格里菲斯的态度就随便很多,好像只是做做样子,在他看来,像这种事无法避免的。 很快,在谩骂中双方的距离不断靠近,不顾两方神职人员的干涉,泰克伦堡伯爵和希尔德斯海姆酋长手持武器,挤入了各自亲兵的队列中。 杂乱的脚步由缓慢逐渐变得急促,近了,连双方士兵凶狠的脸色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了。 “噔噔噔!” “嗖——” 刺耳的鸣镝声在两方士兵的耳边响起,连续的箭矢落在了两队队列之间。 经历过之前那场战争的士卒立刻便停下了脚步,大家都知道,这时那位萨克森公爵到来了,但他们依旧是一副绷紧的姿态,仿佛随时可以冲出砍杀。 带着闲适的微笑,冯森骑着飞鬃慢慢洋洋地插入了这紧张的氛围中:“我以萨克森公爵以及萨克森大酋长之头衔,借由神明赐予我的权力,封臣们,我命令你们暂停决斗。” 在亲兵的队列中,泰克伦堡伯爵大声说:“公爵阁下,我敬佩您的尊贵和武力,但这是我和他的私事,这是神前决斗,我想不出您要制止我们的理由。” 而希尔德斯海姆酋长则大声说:“公爵阁下,这位泰克伦堡的伯爵,假装土匪,掠夺了我的部落民为奴,我在他的队伍中亲眼见到的,这是我正义的战争。” 酋长的话说到一半,泰克伦堡伯爵立刻大声反驳道:“那个部落民皈依了正信,会说法兰克语,并以自由民的身份主动来找我,所以我才赐予了他国人身份,并授予土地,现在他是我的领民,把我的领民交给你,痴心妄想。” “好了。”冯森的声音不大,却压服了两人的争吵:“虽然你们一个是法兰克人,一个是撒克逊人,但是都是我的臣民,你们是同僚。 我不希望同僚间要爆发私斗,因为你们同样尊贵,而你们的士卒更是为了抵御外族入侵而设立,如果他们死了,假如你的部下发动反叛呢?假如土匪劫掠,你们该如何收场呢? 我不是来制止你们的决斗,我只是希望换一种决斗的方式,不伤及根本的方式。” 希尔德斯海姆酋长从亲兵的队列中挤出来:“那我可以一对一决斗,那个法兰克人,你敢吗?” “有什么不敢的?”泰克伦堡伯爵一边回复,一边扛着长剑,从队列中走出。 冯森依旧没有同意:“你们都是尊贵的贵族,怎么能像泥腿子一样?况且,我无法忍受本该为我公爵领出力的人,居然会死在自己人的手上。” “那公爵阁下想怎么办?” 冯森立刻笑了起来:“我有一个提议,在我赛里斯的故土上,有一个和打猎一样流行的竞赛叫做蹴鞠,由最勇武的武士穿上盔甲,不带武器,如同真正的战争一般打上一架,所以被称为是勇士的游戏。” 泰克伦堡伯爵嘴角微微下撇:“仅仅用比赛来确定?这是否有些儿戏了。” 希尔德斯海姆酋长则趁机嘲讽道:“难道你不敢吗?如果连一个比赛都不敢打,那还是趁早把我的部落民还给我。” 泰克伦堡伯爵暴怒吼道:“该死的,你个懦夫,谁说不敢,公爵阁下,这一场竞赛,怎么打?” 向着后方的护卫骑兵们招了招手,冯森打了一个响指:“很简单,我让我的手下给你们演示一次。” 在护卫们的驱赶下,在这人数越来越多围观者大圆阵被清理出了一片中间的空地,地上则用白灰撒出了几条杠杠。 而冯森的手下则排成了两个队伍,各自套上了武装衣和皮甲,拿起盾牌,两边各站了二十五人。 “开球!”没等那些围在冯森身边的贵族们反应过来,冯森便一声令下,一个用牛皮缝纫的球便被踢了出去。 “蹴鞠源自我们的士兵在战场上争夺人头,一队士兵获得了一个人头,要将其带到自家的主将前去登记,而其他队的人则要拦截他,从而演变成了现在这样。 不过你们可以把这个看成是双方各排成了一个军阵,而持球手则是先锋,由他来发动进攻,攻破敌人的阵列。” 场下,人高马大的冯威廉一脚踹开了两个拦截的士卒,但没冲出去多久,当先的一个斯拉夫跑卫横着直撞了上来,冯威廉猝不及防,被撞得在空中倒翻了一圈,在场上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中,呻吟着抱球一头栽在地上。 “你们可以把这个现场,想象成是一个战场,双方背后是辎重或者各自的村庄,攻守轮换,谁能保护住自己的村庄并且突破到敌人的村庄就是胜利,但在规定的回合内未能突破,则要攻守轮换。” 这一次,依旧是冯威廉这一方先攻,但主攻手换成了一个唐人牙兵,他敏捷撑着对手的肩膀,越过身体,向着对面的底线达阵区疯狂突进,一半的球员都涌到了他的身前或身后,尝试将其逼到边线上,哪怕他身边的四五名跑卫都拦截不及。 眼看在边线前,三个线卫猛然扑出,死死压住了那名唐人牙兵的身体,但就在贵族们为勇士的倒下而叹息之时,意外陡生。 那个唐人牙兵在被扑倒的前一刻将手中的球,扔给了远处的冯威廉,情况瞬间逆转,在贵族们的欢呼声中,冯威廉大跨步向前冲锋,撞开了无数对方球员的拦截,成功在被扑倒的最后一刻,将球重重砸在了达阵区。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冯森转过身,对两人说道:“我的手下,会教会你们的亲兵比赛规则,在圣诞节后的第三天,你们的决斗再行继续如何?”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两人对视了一眼,恶狠狠地点了点头。 第二百四十六章 我们中出了阿里乌斯派 不莱梅教堂的二楼。 菲尔茨的书房仿佛是一个缩小的教堂,而这座小教堂内的大门便是尖顶的木窗,在木窗的周围,是莨苕叶卷曲的花环,在排列着条纹的白色尖头柱子上,能够看到怀抱以塞亚的圣母像。 几只鸽子在窗棂前啄食着菲尔茨洒下的麦粒,而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弗雷德吉斯恭恭敬敬地站立着,等待着菲尔茨的回话。 菲尔茨比之前胖了不少,和之前那个手持流星锤砸人的狂暴教士几乎判若两人,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颇有种今日方知我是我的意味。 “在汉堡的进展如何了?”任由那几只鸽子在手心啄食,菲尔茨笑呵呵地转过头,对着弗雷德吉斯问道。 “目前,已经学习了三百多汉字与两百多字节的汉语。”弗雷德吉斯从口袋中掏出了一个平日里练习的小册子,“这汉字也如咱们的加洛林小写字体一样,分为大写和小写,大写的字更加复杂但更加美观,如同画作,而小写字体则相对抽象,不过笔画更少,方便书写。” 从弗雷德吉斯手中取过小册子,菲尔茨却没有打开,而是笑眯眯地问道:“你试过了吗?感觉如何?” 想了想,弗雷德吉斯回答道:“赛里斯字的逻辑性不是太强,甚至可以说在句子的构造上,并没有清晰的逻辑。 但奇怪的是,居然也能交流,并且不出太大差错,而且往往一两个字就能表达很多意思,非常适合记载和书写,但不适于交流。 换句话说,就是对于语法来说,没什么要学的,但是其中固定搭配和读音却十分困难,不过开尔文主教(真慧)教我们用拉丁字母为音标,给赛里斯文字注音,学起来就简单多了。” 菲尔茨漫不经心地翻了两三页:“阿尔昆阁下吩咐你要想办法创造一种新法兰克字体,你有头绪了吗?” “算是有了一点了。”弗雷德吉斯点点头,将菲尔茨手中的书页翻到了最后,“以目前的法兰克字体,想要创造表意的文字很难,所以我们学习了赛里斯文字的方法,暂且按照字母,将词语拼成一个方块文字,以后再慢慢删改和演化,如那赛里斯小写体一样,将读音与文字脱离开来。” 随意扫了一眼那些新造的文字,菲尔茨问道:“在汉堡的教会生活如何?” 弗雷德吉斯没有讲话,房间里突然沉默下来,除了外间僧侣在木地板上行进时发出了嘎吱声,便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 一阵清风吹来,将窗户边的厚重窗帘吹得起起伏伏,而那几只鸽子仿佛感受到了什么,抬起头看向了远方。弗雷德吉斯低着头,时而皱眉,时而抿嘴,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 调整了一下姿势,扶了扶有些滑落的袍子,弗雷德吉斯躬身:“东伐利亚是一片天父未曾踏足的土地,那里赛里斯人的儒生,和撒克逊人的祭司,在这些的熏染下,汉堡教会也和别处有着很多的不同。 他们很像凯尔特教会,对于异端异教更加开放,强辩且自信,在开尔文教士的带领下,任何关于神的话题都是可以讨论的,教士们也很愿意去争论和引导迷途的羔羊,比如那些儒生和撒克逊祭司。 开尔文主教每周都会举办答辩会,大家根据论题来讨论神学、儒学和天父,儒学确实是一门不下于希腊哲学的学问,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儒学的知识,也引导了不少儒生皈依。” 挥了挥手,将那些鸽子驱赶走,菲尔茨奇怪道:“那你刚刚为什么要犹豫?” 向前走了两步,弗雷德吉斯压低了声音:“开尔文主教设立了一个匿名的讨论会,他在答辩大厅里设置了一个箱子,任何人都可以写下文字投入箱子中,第二天,开尔文主教就会将箱子里的文字分门别类地张贴在墙上,由大家讨论。” “这倒是个新颖的法子,有什么问题吗?” “我发现,最近有一伙叫以隐修前缀为笔名的人,总是在驳斥三位一体论,我怀疑汉堡城内混进去了不少阿里乌斯的异端,关于三位一体的论战,现在是榜单上最常见的争端,不少年轻的僧侣学徒都动摇了。” “还有这事?”菲尔茨的眼睛瞪大了,“那开尔文不阻止吗?” 弗雷德吉斯冷静地摇头道:“开尔文主教认为理越辩越明,肯定有人能驳斥他们的理论,到时候就知道谁是真理,现在这样匆匆阻拦,只会让人以为我们怕了他们。” “这倒也是。”口中喃喃念叨,菲尔茨向后靠在了椅背上,沉吟了半晌,“这件事我会给查理殿下写信的,你继续好好想法兰克文字的事情,别的事情,不需要多管。你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法兰克文字的事。” “好的,向您致以敬意,我先走了,主教阁下。” “去吧,去吧。” 告别了菲尔茨后,弗雷德吉斯缓步下楼,虽然向菲尔茨报告了这件事,他总感觉不太对,心中隐隐有些发毛和忧虑。 “咚。” 直到身体的撞击感传来,弗雷德吉斯才发现自己太过入神,居然不小心撞倒了一个路人。 他抬头看向那个有些矮小的黑帽僧侣,赶紧伸出了手想将其拉起:“我的兄弟,你没事吧。” “没事。”那个矮小的僧侣低着头,似乎是感冒了,鼻音浓重,他没有接受弗雷德吉斯的帮助,自己扶着台阶站起,又急匆匆地离去了。 以为是那僧侣有急事,弗雷德吉斯不疑有他,又自顾自向前走去,可走了没两步,却又停下,转头想看那僧侣的背影,可黑帽僧侣已经离去,连背影都不见了。 弗雷德吉斯皱起了眉毛,刚刚虽然没看清脸,但这身形和姿态怎么有点眼熟呢? 当弗雷德吉斯这边,还在回想到底在哪儿见过的时候,冯森正站在窗前,眯着眼,看着不断进入城堡的贵族们。 “别动。”扯着冯森的腰,吉塞拉费心地给冯森系着腰间的腰带。 吉塞拉穿着一身靛蓝色的宽大裙子,套着一件灰紫色的斗篷,贴在他的怀里,细心地为他整理着衣服,而在吉塞拉的身后,阿尔沃手中拿着一条热毛巾,撅着个紧实的光腚,正在擦拭身体。 冯森的目光在几个伯爵和酋长的身上划过,他们言笑晏晏,发自内心地为圣诞的到来而喜悦,不知道等宴会结束后,他们是否还能笑得出来? 望了一眼渐渐暗下来的天色,轻轻笑了一声,冯森握住了吉塞拉的手,环抱着她的腰,深深地吻了下去,一直把吉塞拉亲的满面潮红才停下。 牵起有些晕头转向的吉塞拉,冯森微笑着说道:“到时候了,我们下去吧。” 第二百四十七章 圣诞晚宴上的伯爵改革 在不莱梅教堂内,二十来个撒克逊的大小酋长正围聚在一起窃窃私语,他们大多穿着一身毛皮和羊毛制成的袄子,披头散发,往那儿一杵便是一股泥腥味。 “这还是咱们第一次见新的大酋长吧?” “维杜金德大酋长走前不是公开宣布,把头衔给了那个赛里斯人吗?” “要我说,他可不站在咱们这边,处处都偏袒那些法兰克人。” “哼,交税,交个屁!” “哈哈哈哈哈哈。” 在撒克逊酋长的小圈子里,迅速爆发了一阵连续的笑声。 在撒克逊酋长们的对面,法兰克伯爵泾渭分明地站在桌后,各自捧了一杯啤酒,虽然同样粗野,但总比那些撒克逊人要文明和卫生许多。 埃雷斯堡伯爵用牛角杯盛了一杯葡萄酒,立在教堂的柱子边,和另一位伯爵低声说着话。 “埃雷斯堡伯爵阁下,你确定这样不会惹怒公爵大人吗?” “怕什么?”埃雷斯堡伯爵抓着那人的肩膀,“那本来就是他没理,他是维杜金德的女婿,处处帮着撒克逊人,凭什么撒克逊人不交税没什么事,但我们却必须缴税,这合理吗?” 那个小伯爵木讷地摇了摇头。 “就是说啊。”埃雷斯堡伯爵拍了拍他的背,“放心吧,到时候我们都会发声,他没法责罚我们所有人,放心!” 送走了这名小伯爵,埃雷斯堡伯爵又在人群中寻找下一个猎物起来,很快,他便瞄准了帕德博恩的宫廷伯爵,三两步走上去,埃雷斯堡伯爵正要打招呼,却听见侍者大喊了一声: “萨克森的土地全权守护者,汉堡伯爵、马格德堡伯爵、吕讷堡伯爵、德绍伯爵、施塔德伯爵,施滕达尔伯爵……八旗军团的军事长官,安东尼·佛瑞斯特·冯·洛山到。” 在侍者们的层层呼喊中,冯森从阶梯上走了下来,而大厅里的贵族和教士们也立刻停止了动作,低头行礼以表达敬意。 冯森穿着一身法兰克的藤蔓边纹长衫,腰系带着金穗的腰带,头顶戴着汉人的幞头,挽着他的臂膀,吉塞拉身着撒克逊传统服饰,跟着一起缓缓下楼。 这个时代贵族普遍没什么文化,甚至有些鄙视文化,以粗暴和野蛮为荣,查理曼自己都是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更别提这些伯爵和酋长了。 所以冯森没整什么礼堂或者礼仪一类的,松开了吉塞拉的手臂,他只是拿着一个铜酒杯,一脚踩着实木的桌面站了上去,直接开始了圣诞的致辞。 “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点亮灯火,与家人们齐聚一堂,一起欢庆。 对天父信徒来说,以塞亚是“世界之光”,我们应当用这样的方式庆祝他的诞生,我知道,在座的各位有不少并非天父信徒,但这并没有关系。 以塞亚在路加福音中说到,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那些祭司和利未人路过但不闻不问,唯有一个撒玛利亚人不顾教派隔阂善意地照应他,还自己出钱把犹太人送进旅店。 以塞亚提醒我们,在天父的眼中,众生平等。 对于我来说,天父教的世界仿佛是一个大家庭,我们的查理殿下,就好像是大家长,而他任命我为你们的兄弟姊妹,来安抚和教育你们,不论你们的信仰如何,这就是我的职责。 在萨克森,我的兄弟与姊妹们,你们努力地克服了今年的困难,我为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到无比地骄傲,感谢你们所发挥的作用。 希望在下一年,你们能够带着艰苦与开拓的精神继续前进,诸位,我祝愿你们圣诞节快乐,干杯!” “干杯!”秉承了古罗马人留下的习俗,在场的贵族们欢笑着,高高举起酒杯,将杯中的啤酒或者葡萄酒一饮而尽。 将啤酒一口气喝干,冯森倒过酒杯,在众人的哄笑与叫好声中,示意杯中一滴酒都没有,随后他跳下桌子,放下酒杯,来到了大厅的中央。 “大家都知道,查理殿下派我来到这边实行唐务改革,给予了我全权,希望我能实行一条更好的法令,让我们的国家更为强大,让我们的贵族更为富有。 而这些天大家也都看到了,我的确让萨克森再一次强大!但这还远远不够,在明年,我准备发布一条命令,所以想要询问一下你们,在座的各位伯爵的意见。 法兰克的七位伯爵,你们在此地经营日久,你们可愿与我签订契约,将你的土地作为实封食邑,从法令发布以后,你们享受该地区的八成赋税,而剩下的两成则交给税吏。 对于这项法令,你们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吗?” 是的,冯森在不莱梅召开宴会,宴请所有贵族,就是为了这点醋才包的饺子。 感谢法兰克的历代君主,这个时候的“伯爵”还只是一个公职并非爵位,也许在别的大小公国领地,贵族的身份是有法律保障的,但在查理这里,正如他所说的。 在王国的领土上,“只存在自由民和奴隶。” 只有在非法兰克核心领土上,才会出现有法律保障的贵族,但放到查理眼里,那就是有点钱和奴隶的自由民。 换句话说,法兰克的核心领土上,只有豪强而没有世家。 所以在这个时候走君主集权,反而比后期那群大大小小的,像一坨烂屎的分封领主,要容易得多。 因为此时的伯爵其真正的权责,就相当于地方长官。 由于法兰克基于实物的庄园经济,查理是不发工资的,而是从王室领地中划出一部分田地,来维持地方长官的生活,相当于大唐给地方长官发的职田。 但问题在于,由于法兰克官与爵的划分不明确,职田老是和恩地/采邑混在一起,加上贵金属荒,贪腐泛滥,交通断绝,到了后期,就慢慢变成了世袭。 想象这么一副场景,在中原一个县令,既管士兵,又管人事,路还不好,皇帝到处跑,有时候上一任县令死了,等个七八年皇帝才知道,然后再等三五年才有新县令来,有时候,皇帝图省事,直接任命县令的儿子当新县令(毕竟没品级嘛)。 最重要的,职田和永业田混为一谈,几代人一运营,不世袭也世袭了,遇到乱世,你猜他割不割据。 而冯森的法令,就是分开官与爵,用涨工资的手段,换取伯爵手中的权力,把伯爵这个名称与地方长官这个权责区分开来。 冯森要做的,是以退为进,七个郡的税收,反正一时半会收不上来,那他可以不要,并以此来换取更高的集权。 第二百四十八章 沾着血的欢宴 对于伯爵们来说,这已经是一个意外之喜了,说是天上掉馅饼都不为过。 伯爵们在愣了两秒,反应了过来之后,便赶紧高呼道:“同意同意,当然同意。” “领主大人英明!” “领主大人,我的女儿今年十四岁了,非常仰慕您……” 八成的赋税啊,伯爵只觉热血上头,从前他们的收入只有职田的粮食和收取罚金的三分之一,但现在,他们所在领地的范围内,所有田地税收的八成,都归他们自己。 伯爵们之前对冯森有意见,就是觉得他偏心,反对的就是为什么撒克逊人不交税,自己却要交,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 埃雷斯堡伯爵知道,之前他和另几个伯爵商量好的发难算是没了,他也知道对方是不可能这样做了,自己强出头说不得还得被他们围攻,但能让冯森出了这么一口血,算是没亏。 但实际上,伯爵们能够管理的食邑相当有限。 在查理的时代,地区的划分是郡(comitatus),其范围大致相当于一座罗马城市的领地范围,或者一个日耳曼部落定居的区域。 而每个伯爵基本都要和一位主教共事,双方进行合作,一般都是伯爵管城市与上层建设,而教会负责基层治理。 关键在于,郡与郡之间并非是相连的。 换而言之,伯爵们的掌控范围并没有扩张到一整块领地,他们只是该领地权力中心的代表,就冯森的暗地调查来看,伯爵的实控领土能占到整块土地的三分之一就不错了。 据冯森所知,甚至有一位伯爵的领地只有一个村庄大小的城堡,就像是荒蛮大海中的一座座孤岛。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五蛮乱罗时期对王国统治的破坏太大了,交流通信只能依靠已经严重损坏的古罗马道路,以及缓慢的驳船,而皇帝能直接支配的管理者十分有限。 查理为了管理这些领土,只能不得已而为之,像是加工厂一样,把样板一个个地套在新征服的土地上,形成高度同质化但又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统治。 这一次的丈量土地,只是确定实封的田地罢了,缺失的赋税,等冯森以后通过建立教会和开垦剩余荒地,完全能补回来。 所以,其实此举就是造就了一堆军事领主罢了,以后说不得给他们伯爵改府兵呢。 “很好。”冯森笑着鼓掌道,“为了确定你们的食邑,需要丈量土地并统计人口,所以我会派劝农官和教士,丈量土地,辅助收税,教授人们更好地种植,并进行传教。你们同意否?” “同意,同意!”伯爵们美滋滋地回答。 想到这些人是为了给自己确定田地而存在,伯爵们没有一个不字,唯有埃雷斯堡伯爵感到了一丝奇怪,但他没多想,毕竟他也馋冯森的粪肥,他自己调配过不少,但从今年的长势来看,还是没有冯森领地上那么高。 这种事也就是这边的人没什么经验了,换成了中原的官员,中央和地方斗了几百年,一听到丈量二字,地方从上到下恨不得一跳三丈高。 也就是他们历史书薄,等着冯森来给他们好好上一课。 双手虚压,伯爵们的聒噪缓缓停了下来,冯森面带微笑,接着说道:“但是相对应的,我将在今年开始,我将逐渐把我的羊毛纺织工坊与印染工坊迁移到汉诺威来。 我希望得到你们的支持,因为这是天父为造福其子民而指引我的行为,哪怕有再多魔鬼和异端阻拦我,我都要完成!” 说是希望得到支持,但伯爵们都明白,这意思就是说,别捣乱,不然到时候送你们下地狱,不留情面的那种。 伯爵们纷纷点头称是,并高声祝愿冯森繁荣昌盛,生生不息。 “好了,严肃的事情都说完了,咱们来聊点轻松的。 今年是一个好收成的年份,所以,我还决定送在座的所有来宾一份圣诞礼物,哪怕是撒克逊人也请不要推辞,天父对所有迷途的羔羊都心怀慈悲。” 欢呼声瞬间四起。 “感谢您的慷慨!” “简直是天使降临到我身边!” 在高高的座椅上,冯森端坐,接受贵族们一一上前行礼。 “你是克里昂那小子的叔叔是吧?好好好,他好着呢,娶了三个老婆,人都胖了一圈。来,这两桶啤酒和四匹呢绒带着。” “哦,吉塞拉,这是个表哥啊,好好,听说你们那今年粮食收成不好,所以没交税,那真是太遗憾了。” “你是?哦,你是布兰肯的酋长啊,你今年粮食交齐了是吧,哦,又生了三个大胖小子是吧?来,这琥珀你拿着,十匹呢绒,十桶啤酒,哦对了,再加三匹呢绒,给小子做身衣服。” 送走了那位胖胖的布兰科酋长,萨尔茨吉特酋长笑呵呵地碘着脸走了上来:“您好,公爵阁下,我是萨尔茨吉特酋长尼古拉。” “哦好。” 冯森同样笑眯眯地从空盘子中捧起一抔空气,小心翼翼倒到了他的手中,萨尔茨吉特酋长看着空空的双手有些发懵,下意识地喃喃道:“礼,礼物呢……” “你的礼物呢?”冯森似笑非笑地反问他:“我的税收去呢?” “我……” 萨尔茨吉特酋长还没说出口便被堵在了口中,鲜血沿着冯森的长剑滴落在地面,而那具无头的尸体则缓缓倒在了地上,时不时抽搐一下。 原先热烈的大厅里仿佛被泼上了一盆冷水,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圣诞节,应当是交换礼物的时候。”在惊呼声中,冯森冷冷地将他的头颅扔到了大厅的中央,“你给我的礼物是截杀我的教士,这便是我的回礼!” 环顾了一圈大厅,冯森缓声说道,声音不大,却能让每个贵族都能听清楚: “今天是圣诞节,我不想见血,可总有些人罔顾我的仁慈,我的撒克逊兄弟们,之前,你们答应得好好的吧?承认了成为我的封臣了对吧? 相应的,我也履行了我的承诺,帮你们终止了战争,让你们的人口不再被掠夺,让你们遇上官司,能够得到公平的审判,你们是怎么回报我的? 我今年已经免了你们的什一税,只要交三十税一,但你们呢?要是不交倒也罢了,袭击格里菲斯,砍杀我的税吏,你当我不敢杀人? 告诉你们,在三天前,我调查到是他劫掠了我的收税队伍时,已经派出了骑兵,去了他的部落,如果没出意外的话,他的部落已经被我攻陷了。 而我的处罚很简单,男子罚为奴隶,女子发配包衣为妻。 我不介意再打一次萨克森战争,把你们打光了,死完了,你们心里便高兴了?三十税一,你去问问外面,那个领主只征收这么低的税? 好了,看看他吧,他也曾和我一起与敌军对垒,但现在我却不得不割下他的脑袋,萨克森烂了,我的心要碎了,我劝你们,当初承诺的就要说到做到,要是做不到……那可就别怪我把那些背叛者的肠子翻出来,在太阳底下晒一晒,拾掇拾掇!看看是不是发黑了!” 第二百四十九章 罗马的小宴 就在冯森在不莱梅的圣诞晚宴上大开杀戒的时候,另一边,查理在罗马的圣诞晚宴却是一片祥和。 罗马城的街道上,神甫与司铎们,穿着或黑或灰的长袍,手举一人多高的十字架缓缓向前,踩在千年的石子古道上,从远方伊比利亚、阿勒颇乃至耶路撒冷的朝圣者们,跟在司铎的身后,狂热地诵经。 街道的两边,无数的神职人员或者平民百姓抛洒着圣水,低着头为这些虔诚的狂热者送上祝福与祈祷。 这是圣诞的仪式,在罗马大大小小的教堂内,无数的信徒双手相握,或是干脆互相牵着手,围成大圆,在司铎或十字架前做着弥撒。 圣彼得教堂的钟声响起,激起了一片林中的飞鸟,这悠扬的钟声在夕阳中向外扩散,如涟漪般传遍了整个罗马。 钟声过后,唱诗班那仿佛天使般悠扬而清脆的诵圣之声响彻了整个罗马,这些歌声大声传唱着以塞亚与圣人们人前显圣的神迹。 此刻的圣彼得教堂外,除了那些虔诚祈祷的教士与信徒,最为显眼的,就是那群穿戴锁子甲,隐隐散发出一股臭味与肃杀之气的法兰克骑士,他们大多身着蓝衣,套着绣上家徽的罩袍。 圣彼得教堂内,查理与教宗哈德良一世端坐在一张实木的桌子前,都闭着眼,静心地感受着这神圣的氛围——直到端肉侍者的到来。 一个黑衣的侍者小心翼翼地用毛巾端来了一盘肉,跟在他的身后,其他的侍者也将黄油、鹰嘴豆泥、奶酪、白面包和各类果蔬坚果摆上了桌子。 不过除了那盘肥瘦相间的豆豉蒸肉,其余的分量都很少,毕竟晚上还有圣诞晚宴,这只能算是老罗马人儿饭前的垫吧垫吧。 做了一会儿饭前祷告,查理就提起银制的筷子,夹起一块带着肥油的酱肉塞到了嘴里。 “简直就像云朵一样,到嘴里就化了。” 而教宗却是微笑着,并没有回应,这种肥肉他实在吃不下去,只是撕下一小块白面包,将黄油涂上,慢条斯理地嚼着。 在正史上,教宗和查理的感情向来深厚,甚至有学者表示,查理加冕罗马皇帝实际教宗哈德良一世主导的,查理自己甚至没想过这一茬。 两人的深厚情谊应该就是从对伦巴第人的战争中培养起来的。 772年,那是查理继位的第四年,而他的弟弟卡洛曼于一年前刚刚去世,查理则趁机宣称自己是法兰克人的唯一国王,并吞并了弟弟的领土,弟弟卡洛曼的残部带着他的遗孀跑到了伦巴第人的土地。 在伦巴第人的支持下,卡洛曼的遗孀宣布儿子拥有法兰克王国的继承权,试图分裂法兰克,而其要求就是让罗马教宗为自己的儿子涂油,如果教宗不答应的话,伦巴第人就会南下,进攻罗马,强迫教宗为其涂油。 在如此形势下,哈德良一世硬是顶住了重压,坚定地站在了查理的那一边,死都不愿意为其涂油,直到查理奇迹般翻越阿尔卑斯山,发动了钳形攻势,彻底击败了伦巴第人。 查理曼与教宗之间个人感情十分深厚,但屁股决定脑袋,两者之间到底是属于政治同盟。 一方面教宗依赖于查理曼的军事实力,罗马被夹在伦巴第的蛮族和希腊的东帝国之间,他需要一个强援,但另一方面,他也希望保留作为罗马的独立性。 作为罗马的教宗同样承担着教会百年来的崇高使命: 一个是尽量保持教会原有的权力,另一个是统一信仰,保存文化并重建文明。 这就导致了,哈德良一世虽然不如后世那么强大,但至少尽力地保持了一定的独立性。 这一点从圣像崇拜的争论以及批准尼西亚大公会议的进行都有体现。 “教宗冕下是不是对我手里的这个餐具很好奇。”查理曼见教宗打量他手中的筷子,哈哈笑道,“这叫筷子,来自东方的赛里斯,最近用这种餐具饮食的人很多。 因为贵族们认为银制的筷子可以驱逐肉的热性,让体液达到平衡,而实际上,自从用了筷子之后,拉肚子的情况确实少了不少。 用了这种筷子,汤汁就不会撒到名贵的丝绸或者毛皮上,只是它十分的难学,但这反倒成了那些贵族伯爵们自矜的玩具,只有贵族才用得懂筷子,只有贵族才能这么彬彬有礼。” 看着查理别扭地提着筷子,教宗笑着回道:“但是我的殿下,你更喜欢直接用手抓,对吗?” 查理的脸上绽放出了微笑,他不顾滚烫的蒸气,三根手指抓起了一把肥肉,扔入了嘴巴里:“是的,我更喜欢法兰克人吃东西的方式,这才是一个法兰克男人该有的吃饭方式。” 用白面包蘸了蘸肉汤,教宗咬了一口:“那种叫做酱油的东西是从何而来的?” “和筷子一样,来自东方的赛里斯,原料是一种名为大豆的农作物,这种大豆也能像咱们的鹰嘴豆一样直接吃,但也可以制作成酱油,其实和咱们的黄油类似,只是一个甜一个咸罢了。 我已经派人试种,长势喜人,一亩居然可以种一收五,比小麦高产多了,只是这东西不抗饿,顶多拿来喂马。” 实际上,随着冯森带来的农业技术的逐渐扩张,查理的王室领土中,采用新技术种植的土地,都得到了显著的增产。 在肥沃的巴黎盆地,在那些有着良好农耕传统的罗马化贵族世家的手中,甚至弄出了1+1>2的结果,出现了种一收十的神奇亩产,甚至小部分田地的产量比冯森都高。 教宗感叹般说道:“今年是一个神奇的年份,不仅战争结束了,粮食也丰收了,我们准备举办一场大型的祈福仪式。到时候,我会邀请拜占庭的教士们来参加。” 查理舔了舔手指:“他们也肯来?” “自从虔诚的伊琳娜上台后,进行了恢复圣像运动,我觉得,也许在我们这一代,能够弥合东西方教会的分裂也说不定。” “我也希望能看到东西方教会的天父教兄弟们能够再一次团结在一起。”查理喝了一口解腻的蜂蜜水,作为一名天父教徒,也许在男女关系上不怎么虔诚,但查理在吃喝上有时候比教士都严格——他基本不喝酒。 惬意地将浸软的面包吞入喉咙,哈德良一世平淡地说道:“为了宣传和记录这一次的活动,我准备再抄写五百册《拜日经》中的福音部分,赠与那些朝圣者,在这一点上,我需要您的支持。” “没问题。”查理无所谓地用油腻腻的手捋了一下垂下的头发,“我和我的义子说一声就行,让他把放给商人们的份额收一收,转交给您。” “这种赛里斯纸的工艺,您没有派工匠去学习吗?” “没有。”查理将一小撮胡椒末洒在了炖得软烂的羊肉上,“我要走了他的大豆种子,他的制弓术,他粪肥配方,他的农学技术,但为了弥补损失,连丹麦王的赔款都没有分给他,逼得他找犹太人借钱发展。 如果连造纸的技艺都要拿走的话,那也太贪婪了。” 教宗微微点头,低头吃了两口菜,继续问道:“今年大丰收,这些多出来的粮食和税收,殿下准备怎么办?” 查理头也不抬地回道:“安东尼告诉了那些古罗马道路的整修方法,我准备把那几条主干的道路给重新整修一下,这样出兵也快了许多,不用打个仗要提前一年通知各处的贵族们。” “这倒也好,要是哪里出了叛乱,也平定得快一点,不至于城堡都被攻陷了,土匪出现的消息才被领主看到。”教宗沉吟了一会儿,说道,“您最好还要再留一笔军粮,我听说那些布列塔尼人又有骚动的迹象,不列颠岛上近来也不太平啊。” 第二百五十章 百艺工匠的遇难 也许在更远的北海,一些野蛮的维京人惹怒了强大的北海巨妖克拉肯,所以他才会如此地愤怒,从口中吐出了遮天蔽日的雾气,这雾气将天空染成了灰色,将海水染成了墨色。 在墨色的海面上,三列桨帆船在墨色的水中破出了白色的浪花,海鸥鸣叫,长桨翻动,如同一只长虫,在海面上不断爬行。 在这艘三列桨帆船后方,跟着二十来艘大大小小的海船和维京长船,一点点向前挪动。 扶着这艘桨帆战舰的扶手,埃德伯特三世望着灰蓝色的天际,一切都在点点雨丝中显得如此模糊。 埃德伯特对着身边的福尔斯说道:“我曾经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待在城堡高高的塔楼上,身边是火炉,我的教士艾温和我讲许多圣人以及异教徒的故事,我的母亲也会在这样的天气里,来到我的身边,和我说起肯特的历史。” 福尔斯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您一定可以回去的。” “会有那么一天吗?”埃德伯特继续望向远方的大海,以及看不到头的海天交际线,“当年罗马人雇佣我们朱特人来抵御海盗的时候,是否想过朱特人又得失去一次家乡?” 在不列颠的罗据时期,位于不列颠岛的东南的肯特,常常遭遇海盗的掠夺和袭击。 为了抵御这些海盗的侵袭,罗马人再一次拿出了以夷制夷的手段,雇佣了大量的蛮族组成新军团,来抵御海盗的入侵,而正是在这一时期,朱特人逐渐定居在了肯特的土地上。 随着罗马的衰落,大量的撒克逊-盎格鲁人从海上登陆不列颠,建设起了一个个王国,也就是所谓的撒克逊七国:诺森比亚、麦西亚、盎格鲁、威塞克斯、肯特、埃塞克斯与苏塞克斯。 但到了8世纪这个时间段,当麦西亚和诺森比亚两大王国逐渐崛起,整个不列颠都开始一场大混操,狗脑子都要打出来了。 而肯特,无疑就是这场大混操的失败者。 先是沦为麦西亚的附庸,随着贤王奥法的上台,对肯特的扩张欲望愈发明显,最后干脆直接不装了,摊牌了,上来就是一套组合拳,直接把肯特变成了麦西亚的一个省,而肯特的王室,几乎被杀绝殆尽。 埃德伯特三世正是肯特的王子,在国家被灭亡后,他紧急联系上了才带着呢绒返回的福尔斯,借用了他的船队和肯特最后的几艘桨帆船,准备逃亡法兰克,请求查理的帮忙。 但在此之前,他可能得先去见一见能够影响到查理的一位重臣,萨克森的公爵安东尼·洛山。 “那位名为安东尼的公爵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是一个虔诚的,高尚的,并且精明的人,在我看来,他非常懂得实践与理想之间的差距,是一位仁慈但英勇的公爵。” “不愧是来自东方的赛里斯啊。” 一滴雨水落在了埃德伯特裸露肩膀的伤口上,来自爱尔兰的修道士艾温走上前来,痛惜地为埃德伯特披上一件披风:“殿下,风大,我们还是回船舱吧。” 点点头,埃德伯特正要应允,但他的脚步陡然一停,又猛地向前跨了两步:“那是什么?是船难吗?” 福尔斯睁大了眼睛,仔细在雨雾中鉴别着:“应该是一艘撞在礁石上的海船,船底漏水了,所以进退不得。” 听到这个消息,旁边的水手们立刻连滚带爬地来到了船帮的边上,或者爬上了桅杆,眼神中的渴望不言而喻。 这特么和在路边捡到一个钱袋有什么区别? “干什么?!”福尔斯有些挂不住地骂道,“我们这趟可不是出来跑商,是来将贵客送到陆地的,不要节外生枝……” “等等!”一个被冯森派来监督的少年兵突然大喊起来,他双手抱着桅杆,大声地叫道,“那个船的旗帜上,好像写着汉字!” 听到这话,福尔斯马上仔细辨别起来,但很快,他便认出了那极富特点的方块字体。 “是西不列颠公司的船?”埃德伯特问道。 “是的,应该是。” 望着福尔斯有些矛盾的脸,埃德伯特咳嗽了一声:“既然是萨克森公爵的船队,无论如何,咱们也得搭把手,天父说过,我们是兄弟姐妹,不能看到落难的人却无动于衷。” 得到了埃德伯特的首肯,在福尔斯的指挥下,船队慢慢转向,朝着那触礁的船队行驶去,用不了多长时间,船队便来到了暗礁区的边缘,几艘小船灵活地来到了大船旁边。 而船上的人也发现了靠近的小船,他们手持各类工具和兵器,有些紧张地看着那几艘驶来的小船,尤其上面的人都是形如鬼魅的胡人。 那少年兵来到了船边:“诸位都是哪里人?为何会在这里?” 船上的众人见到对方会说汉话,神色立刻放松了不少,一个领头的老丈上前告知道:“小郎君,咱们都是河北的工匠,因为此时魏博节度战乱,接受了一个萧姓贵人的招募,前往江南做工。 只是在海上遭遇了风浪,被吹离了原来的航线,请问此处是何处?能否携带我们到陆地,到时候贵人必有重赏。” 少年兵沉默了半晌道:“此处叫欧罗巴,距中原万里之遥,你们是怎么过来的?” “小郎君莫要戏弄我?!我们顶多被吹离了三五日的航线,怎么会相隔万里之遥?” “许是天父召唤。” 老丈脸上写满了狐疑:“这天父又是什么神明,能够将我们飞跃万里?小郎君,这非是开玩笑,我们确是从河北而来。” 少年兵扫了一眼正在缓缓陷入水中的船只:“你们先转移到我们的船上,等你们见到我们节帅就知道了,我先带你们去我们那儿吧。” “感谢小郎君搭救!”那老丈虽然感觉不太对劲,但眼瞅着海船即将沉入水中,也只得拱手说道。 返回了大船,福尔斯站在船帮边上,向下大声询问道:“这些都是什么人?” 少年兵向着福尔斯报告说:“这些人都是节帅手下的汉人工匠,遭遇了海难被吹到了这里。” 福尔斯立刻转身向埃德伯特拱手道:“殿下,这些人都是萨克森公爵的同族,是否要带他们一起回汉堡?” 巧了,这正好能卖一个人情,埃德伯特马上回复道:“当然可以,这船空得很,而且从这到汉堡只有三五天的日程,不缺那点吃的。” “遵命,殿下。”福尔斯扭头向着少年兵喊道,“带他们上来,动作快点,要下雨了!” 第二百五十一章 长安汉人的安置工作 “难不成我们真的回不去了吗?”要不是身边的两个年轻人搀扶,船上的老丈几乎要瘫倒在地上。 冯森摇摇头:“若是说不行,那倒不是,从萨克森到西域,如果你能得到了这一路上百部落和王国的认可和礼遇,说不定还能回去。” 这老丈虽然是工匠,但年轻时也当过两年兵,见过不少市面,自然知道这有多难,不说语言不通,就算是语言能通,这一路盗匪、沙漠、天气、疾病,哪一样不要人命。 西域贸易距离长安才多远,走一趟都得掉半条命,何况这么远的距离,那白发的老丈颓唐地靠在身后青年的肩膀上,说不出话来。 “如今之计,你们只能先在此住下,别担心,此处汉人稀少,都有优待。”冯森上前将老丈的身躯扶起,“我初来时,与汝等无异,但与我等不同,此处已有不少汉人,与汉家风土,起码不至于流落异邦。” 老丈如是风蚀残烛般慢慢地走开,而船上或是惊讶或是疯狂或是麻木的唐人工匠正跟随着小心翼翼地下船,冯森无奈地叹了一口气,汉人这安土重迁的特性,还真是一柄双刃剑啊。 无论如何,这批唐人工匠的到来,确实给冯森带来了不小的好处,尤其他们之中一大半都是铁匠和冶铁匠人,最重要的是,其中居然还有一个出身染坊的铁匠学徒。 没吃过猪肉,总看过猪跑吧,这下汉诺威的染坊算是有着落了。 转过身,冯森继续遥望着这港口上大大小小的船只。 在阿尔斯特河的港口上,陪伴着埃德伯特王子的各式仆从、教士与贵族,陆陆续续地从下船,经历了长时间的海上航行,这些常年在陆地上生活的朱特贵族无比地想念土地。 而埃德伯特也随着下船的人流,在福尔斯的指引下,来到了冯森的面前。 “很高兴能见到您,尊贵的萨克森公爵。”埃德伯特躬身行礼,丝毫不管对方要比自己小一轮的事实。 冯森则微笑回应:“感谢您向我的族人伸出援手,您的事情我已经听福尔斯说过了,我十分同情。 请放心,您可以在此处随意休整,去面见查理曼的时候,也请带上我的信使,我保证,我在宫廷中的朋友一定会好好招待您的。” 等的就是这个,埃德伯特投奔查理曼,其实心中有一个疑虑,害怕查理曼会把自己交给奥法,但现在有了冯森的保证,他心中安定了不少。 “那这两天,可能要打扰您了。” 辞别了埃德伯特,让手下的教士们为这些逃难的朱特人安排住所,冯森又不得不焦头烂额地返回。 此时已经是785年的一月下旬,这段时间来,平均每天都有上百的汉人像是从土地里钻出来的一样,出现在汉堡的四面八方,一阵向着汉堡涌来,在郊外扎起了一顶帐篷。 于是安置这些汉人又成了一个大问题。 冯森安置这些汉人的难点,倒不是粮食和住所的问题,而是身份定位的问题。 这批汉人来自长安,应该是去年朱泚入长安时大批出逃的百姓,和李宝镜是同一批,照理来说,他们此时应该已经返回长安,但不知为何,到了这里。 由于他们基本都来自长安,属于城市人口,所以这些人并不像冯森之前的汉人那样,基本都是军事人员、农民和工匠,而是文人、小吏、服务业(如剃头的、画画的、跳大神、烟花女子)、商人、和尚道士、手艺人、杂役等等。 如今的萨克森是个大农村,汉堡勉强算个小县城,可能服务业与小手工业的岗位顶多就只有百十来个,因为汉堡根本就没有多少消费能力。 在法兰克的庄园制经济体制之下,大伙都以物易物的,人口又不多,没有这些需求,也没有余钱,谁来你服务业消费呢? 最重要的是,在这个年代,无论东西方,这些服务业基本算是贱业,在八旗转化体制中,汉人这个隐形爵位必须是高贵的,起码得是士卒、农民或地主、工匠或商人(非小商小贩)。 没好处,谁当汉人啊? 但这些手艺人和文化人,却又带来了大唐的风土文化,将其束缚起来,不是让当地人占据了文化高地吗? 在回到将府的路上,冯森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他目前倒是有了一个不算好的法子,那就是强行转换。 像跳大神的、杂役、手艺人、小摊小贩什么的,汉堡和马格德堡能留下来的留下来,留不下来的,一人发几十亩田,自己种去吧。 冯森会以雇佣的形式,让一些奴隶跟着他们当学徒,用帮他们种地的形式,来换取手艺,一旦出师,这些奴隶就能获得获释奴隶身份。 手艺人和服务业人士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钱财,来买一个真正的奴隶。 然后是画师、道士、和尚、乐师、大夫这些人,这些人起码能识点字,有点技能,但又都是文化产业的技能,冯森不想白养着他们,干脆发几十亩田,一律转小吏。 主职小吏,兼职吹拉弹唱,要举办什么宴会,直接把他们拉上去表演节目就完事儿了。 还有一些脑子活络的,派去真慧手上,真慧知道怎么让他们皈依。 文人倒是好安排,现在冯森的幕府中正好缺人手,集训半个月就直接上岗。 有点难办的是青楼这些技女,让她们继续开青楼?这不太合适吧,冯森只得给他们发了三十亩田地的嫁妆和几个奴隶,爱改嫁改嫁,爱如何如何,不干涉。 在这将近两千人中,冯森准备继续招募一批汉军士卒,一方面是扩张核心人口影响力,毕竟汉人这个隐形爵位必须得以身作则,另一方面,则是八旗扩张太快,冯森必须得给自己的禁军牙兵补一补员,从而平衡八旗的势力。 至于忠诚问题,倒不用太担心,从个人角度来说,未来肯定有投奔其他势力的汉人,总体来说,汉人对于同族的认可程度还是比较高的。 一路不断揣摩,冯森慢慢悠悠地回到了将府的门前,刚下马,便见到王司马急匆匆地从将府中走出。 “王司马这是干什么去?如此匆忙?”冯森笑着上前打起了招呼。 却没想王司马一见到他,立刻又折返了回来:“节帅,欧波里特那边出事了。” 第二百五十二章 欧波里特四部落 欧波里特的首都是梅克伦堡,这是一座新建不到二十年的城堡,是柳德米拉的祖父所修建,在经历了几番战乱后,这座城堡已然破损不堪。 灰暗的云浪中,几只苍鹰在云雾中起伏盘旋,偶尔落下几滴雨水,掉落在城堡上与城堡下士卒的兵器上。 云水滑落,倒影出了孤单矗立的城堡,而齐诺瓦茨身着一身铁扎甲,手提大斧,站在城墙上,冷漠地目视下方的叛军。 “妖女柳德米拉,只要你向我们投降,介于你先王女儿的身份,我们不会杀你,只是流放,你大可以去你的萨克森,与你的姘头相会……” “齐诺瓦茨阁下,你难道还要效忠那个女人吗?我敢肯定,正是她下毒害的国王殿下卧床不起,杀了她,我们不会夺走欧波里特的王位……” 这样的劝降持续了好久,但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城墙上都是从维莱蒂战争中锻炼下来的柳德米拉和齐诺瓦茨的嫡系士兵,这些部族的喊话,以目前的形势来看,起不到多大的作用。 在城堡层层叠叠的营帐与各色的旗帜中,一个身着皮甲的鹰钩鼻男子在随从的陪伴下,来到了开会的地方。 围绕一个一人高的大火炉,十来个部落和氏族的酋长,正端坐在小马扎上,其中还有零零散散的几个教士。 维林·索罗维特奇克将马系在柱子上,沉默地来到了唯一一个空着的位置,坐了下来,这是瓦格里部落的位置。 “维林!”梅西斯瓦夫不满地说道,“你迟到了,大家都在等你。” “我要主持今天攻城的事宜。”维林不咸不淡地回应道,他从火堆中捡起一块烤得发烫的面饼,啃了起来,“我连饭都没有吃,如果你有意见的话,去和拉蒂米尔说。” 梅西斯瓦夫冷笑了一声:“好了,大家也曾主持过攻城,没见谁像你这样劳累啊?” “你们珍惜自己的实力,不肯用心,当然不劳累。” “好了!”拉蒂米尔制止了他们的谈话,说道,“别说了,今天有要紧事要谈,我先问问,还有谁没有来吗?” “瓦格里部落到了。”维林嚼着面饼喊道。 “瓦纳比部落在。”梅西斯瓦夫将短剑插在了地上。 “欧波里特的拉迪沃耶到了。”一个戴着铁发箍的长发男子说道。 拉蒂米尔则点头道:“波拉比亚同样都来了。” 组成欧波里特王国的四个部落已经到齐了,相对于在维莱蒂战争中折骨断筋的欧波里特氏族,这其余的三个部族势力保留得还算完好。 “我得知了一个消息,昨天,有两个柳德米拉的信使,偷袭了我们的岗哨士兵,已经带着信件前往了西边,我觉得,他们可能要向萨克森公爵安东尼,或者法兰克的国王查理求援。”拉蒂米尔用短剑在泥地上画着地图。 维林无所谓地回答道:“那又如何?我们是国王查理的盟友,我们签订了盟约,又不是他们的附庸。” “法兰克人很强大,他们的意见,我们必须考虑。”拉蒂米尔在地面上大致画出了梅克伦堡附近的地形图。 “拉蒂米尔酋长觉得他们会出兵?”梅西斯瓦夫透过熊熊跳动的火焰,目光炯炯地盯着拉蒂米尔的脸。 “我觉得会。”拉迪沃耶昔日是柳德米拉哥哥德罗兹科的手下,但这一次,他站在了柳德米拉的对立面,因为他知道,哪怕拉蒂米尔不承诺,在这场战争胜利后,他将是欧波里特人中唯一有资格继承的人。 “那些黑发的赛里斯人一定会出手。”拉迪沃耶认真地环视了一圈其他的领主和酋长,“一定。” “你凭什么这么说?” “我知道那个安东尼是什么人。” 梅西斯瓦夫笑道:“我知道他承诺帮助欧波里特王国,却至始至终没有出手,让王室近乎死绝,才放了一个可憎的妖女柳德米拉出来,我不确定他还会不会继续遵守承诺。” 拉蒂米尔摇头道:“没有查理的允许,他是不会出兵的,我们唯一要担心的,是查理的态度。” “整个欧波里特由四个部族组成,现在四个都反对她,难道查理还想干涉盟友内政?”维林用短剑叉起一块面饼放到了火炉的上方加热,“吃力不讨好,我觉得他不会是个蠢货。” 拉蒂米尔眯着眼扫视了一圈在座的酋长,微不可闻地说了一句:“四个部族都反对,哼,哼哼。” 跳动的火炉将每个人的脸都映成了橘黄色,他们的身体隐藏在一半的黑暗中,大家都不再说话,而是以目相视,耳边只剩柴火燃烧的噼啪声,鼻尖只有木炭燃烧的焦糊味。 “无论他们动作如何,我们必须得速战速决,等事情已然发生,他们便无法挽回。”拉蒂米尔在梅克伦堡的西边画了一个圈,“明天,发动总攻,我亲自指挥,五天内,必下梅克伦堡!到那时候,可别再有人玩花招……” 此刻,在梅克伦堡内部,温暖的房间内,柳德米拉端着一个木碗,盛了一碗药汤,小心翼翼地喂到了弟弟德西日科的口中。 “姐姐,我好冷,能不能再加一层被子。”德西日科艰难地吞下了那一口药汤,仿佛是在吞刀子。 “可不能再加了,这被子太厚了,再加会把你压出毛病的。”摸着德西日科滚烫的额头,柳德米拉的声音有些颤抖。 德西日科的脸色有些发青,苍白的嘴唇动了动:“姐姐,等我好了,我就把那些该死的酋长全杀光!” “说什么傻话。”柳德米拉继续给德西日科喂了一口药汤,温柔地说道,“他们既有好人,也有坏人,哪能全杀?我们得拉拢向着我们的,去杀那些不向着我们的才对。” “咳咳咳。”德西日科咳嗽了两声,“姐姐,这药汤好难喝。” “再难喝,也得喝。”柳德米拉斩钉截铁地说道,“这个药汤很灵的,之前我受伤的时候,在汉堡也发烧了,那些药师就用的这个药,一定能治好你的病。” 德西日科没有回答,只是沉沉地睡去,看样子药效是发作了。 将药汤放到一边,柳德米拉给德西日科压好被子,在他的额头上轻轻一吻,便端着只剩残渣的木碗出了房间。 到了寒冷的外间,柳德米拉放下了木碗,将头从锁子甲里伸出去,她长长的头发已经被她自己剪成了短发,避免战斗中的麻烦,戴上头盔,拿起长剑,在那两个汉人护卫的陪伴下,来到了城墙上。 雨水敲击在盔甲上,发出清脆的滴答声,柳德米拉站在城墙上,雨幕有些遮挡她的视线,但她依然向着西边看去,静静地看去。 仿佛在等待,又好像只是在凝望。 第二百五十三章 三益三祸 和几年出兵吕贝克不同,这一次的军前议事并不需要在昏暗的城堡中举行了。 暴雨噼里啪啦地砸在瓦片上,吵得人心烦,侍女便伸手将木窗给合了起来,在议事大厅外的走廊上,每隔十步便有一个手持牛尾刀的八旗侍卫在把守,雨水溅到了他们的鞋面上,但却依旧俨然不动。 议事厅内的灰尘与新木气经过几个月的散发,已然好了不少,但在阴暗的天色下,还是不得不点上两排黄白色的蜡烛,于是大厅被橘红色光芒填满的同时,蜂蜡燃烧的蜡味也传播开来。 坐在屏风前,冯森反坐在椅子上,左手撑着脸颊,右手有规律地敲击着椅背,他面对着屏风上的地图,背对着身后的一溜大小将领。 而王司马正面色严峻地向那些大小校官们讲述目前的情况。 欧波里特王国名为王国,实为联盟,欧波里特部落在北海贸易中起家,算是最强的部落,却只不过是部落共主。 随着上一次的维莱蒂战争,大量的维莱蒂人和浑水摸鱼的索布人冲入了欧波里特的核心区域:什未林——维斯马湾一带。 大批的欧波里特人战死,财富被掠夺,人口被劫掠,王室血脉近乎断绝,打得这片地区一片荒芜。 本来有着查理曼的指定,柳德米拉姐弟俩才能勉强坐稳目前的王座,但问题是,欧波里特部落的力量已经大为衰弱了,这孤儿寡姐的,谁不想欺负一手? 好巧不巧,柳德米拉的弟弟德西日科在圣诞节的晚宴中,被切肉的小刀划伤了手指,本来没什么事,但倒霉催的,居然感染了金创痉(破伤风)。 然后召来医师上来就是一个放血加灌肠,成功将小国王送上了病床。 于是,在有心人的推动下,一个柳德米拉想要毒死德西日科的离谱谣言传播了开来,他们说柳德米拉是女巫,她要借亲弟弟的血,来诅咒欧波里特的子民们。 为了保护国王,众部落愤然出兵,来到了欧波里特首都梅克伦堡,要求柳德米拉交出国王。 而柳德米拉反应极其迅速,在众部落集结之前便发现了不对劲,立刻坚壁清野,重新征召了大批之前的老兵,并且拿出了所有锁子甲和库房中的所有金银作为奖赏,成功守住了梅克伦堡。 只是能守住多久算是一个巨大的问题了。 “就目前而言,根据来报信的人所说,包围梅克伦堡的差不多有四千军队,而梅克伦堡的守军在八九百人,城堡内还有近千人的普通民众。 而在他们跑出来之前,梅克伦已经被包围了足足五天,还能支撑多久,实在未可知。”背对着各级校官们,冯森声音平稳,“邻国之难,不可虞也,大伙议一议吧。” 冯森叫众人议一议,但在场的无论是汉人校官还是千户们都没有说话,因为这件事有些敏感。 其实,按照欧罗巴这边的风俗来说,你要打就打呗,只要不影响君主,查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可是冯森是“唐务运动”的领导者,他杜绝的就是这种贵族私斗的风气,然后自己却要实行这种风气,这就有点扛着旗帜反旗帜的味道了。 帝王心,海底针啊,谁敢说查理不会生出芥蒂? 况且,欧波里特虽然是小国,但却是法兰克的盟国,有正经盟约的,冯森要是出兵,就跟法兰克公司合作企业召开股东大会要换管理层,然后法兰克公司的萨克森分公司跑去干涉一样。 可不救呢?那些人换个王室,也得讨好着冯森,毕竟他们南边还有维莱蒂人,谁也不想跟欧波里特王室一样。 这个选择虽好,却同样有问题,大家都知道冯森和柳德米拉的关系,都知道冯森曾经承诺救援欧波里特却没有做到,让其王室近乎死绝。 如果这次再次视救援于无物,虽然理性上非常正确,但从内心里,没有人愿意做出这个抉择。 “节帅,臣斗胆有一言。”在这片安静之中,一个年轻的声音响起,众人望去,却是一个文士,看他手里提着笔和书册,应该只是一个书记官。 此时的冯森已经转过了身,面对着众人:“说吧。” “臣以为,这出兵奥国(欧波里特)有三益三祸。”韦循之在众人的注视下,却没什么怯场的意思,不卑不亢地说道,“若要打,便有三益。 三益其一,欧波里特王室信奉天父,而其诸部落却少有信徒,我等救援乃尊王攘夷,存亡继绝,看似干涉,实助奥国啊。 三益其二,北海宛如北方之地中海,宛如中原之江河,欧波里特王室与节帅交好,而王室与这些臣子交恶,要是说他们能全与节帅守善,我不信也,叫他们掌握了北海,其若致敌利剑焉? 三益其三,我们与维莱蒂人和索布人有仇,应该复仇,但易北河之北地形难测,而此次出兵,正好为预演,等到起兵之时,不至于急遽失措。 而如若不打,则有三祸。 三祸其一,如果让诸部落夺权,则三面都是蛮夷异教徒,如果哪天世事有变,则结为同盟,则萨克森危矣。 三祸其二,节帅曾经与奥国之主有约,承诺救援,已经失了一诺,如果再失一次,不说欧罗巴之人,单单部下这些士卒,恐怕都要腹诽了。 三祸其三,欧波里特王室与法王盟约,节帅乃法王臣子,如果这些欧波里特的贵族成了新王,彼则人主尚不能忠,安能守法王之盟?出兵是节帅作为法王臣子应该尽忠的义务啊!” 在韦循之一通言论说完之后,议事厅里先是一静,随后只见冯森站起身来,拊掌说道:“好!三益三祸之论,让人耳目一新,敢问先生何名?” “不敢称先生,仆姓韦名朴,字循之,乃长安人。” “不错。”冯森从桌子后走到了他的面前,上下打量了一番,随后说道,“不愧是京兆韦氏子,我们幕府就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转过身,再次面对着群臣,冯森淡淡地问道:“诸位怎么说?” “臣请战。”韩士忠拱手说道。 张世成则凑近了问道:“节帅的意思是?” “如果我不想出兵,会有今天的军前会议吗?叫你们想个出师的名头,一个个哑口无言。”冯森没好气地说道,“地图在这了,接下来都说说怎么进军吧,可别再哑口无言了。” 第二百五十四章 庙算 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 一场战争并不是仅仅一场战役或者一次小的争锋,而是要从根本上找到三个问题的答案,该不该打,怎么打,打到什么时候为止。 这才是战前的战略规划,该不该打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则到了怎么打的问题上。 “首先是这兵员问题,敌方有多少兵力?组成如何?咱们应该出动多少兵力?”冯森向着王司马问道。 “嗨呀,那群渣渣。”张世成不屑地说道,“之前我去剿匪,就有那些波拉比亚人,都是银样镴枪头,看着凶狠,实则混无章法,我家门口的无赖小儿打架都比他们强。 要我说,北萨克森卫出五百人,我带着我的五十夷丁骑兵,击破他们四千人不在话下。” “我只要三百人!” 冯森知道这群大老粗每天放屁话,好勇斗狠,已经习惯了,真要他们带三五百上场,那都恨不得人人都穿一身步人甲。 这个时代的战略基本都是大批平民征召兵为主,配合着精锐的亲兵突击,但这些平民征召兵,之间的强度也是有区别的,其中强一点的征召兵,战斗力甚至和军士齐平。 冯森特地考察过。 在征召兵中最弱的就是农奴兵,他们基本都是某某贵族部下的部落民甚至奴隶,战前发根木棍,也没甲,脆得跟纸一样,战斗意志极其薄弱,有时候打胜仗还要逃跑。 其次便是猎人,这些猎人被领主授予在林中打猎的权力,但代价除了给领主献上毛皮外,还有一点就是要充当领主的弓箭手,但他们的猎弓射程不远,士气起码比农兵强,能打一打顺风仗。 然后就是自由民兵,法兰克人之所以能打,就是因为他们的马尔克村社体制,为其提供了大量的自由民兵,这群自由民兵能够自备武器装备,平常也有闲工夫进行一些训练。 法兰克人有意识地召集这些自由民兵出战,武器装备以及出身都十分统一,听得懂命令,打那些鱼龙混杂的部落军队自然一打一个准。 而征召兵中战斗力最强的就是伐木工,这些伐木工会充当长斧兵,披上领主授予的甲胄,经过集训后,作为步兵突击力量,但这种长斧兵可遇而不可求,其战斗力上下限也差距极大。 像冯森一开局打败那群撒克逊人中,征召兵就以自由民兵和农兵占大多数,配合着少量的贵族亲兵。 而在威悉河边打的那群维京人,其征召兵就以自由民兵和长斧兵占大多数,还有不少狂战士级别的勇士,毕竟高大的北欧人种非常容易出长斧兵,而北欧文化便于出好士兵。 说句老实话,冯森眼馋这个优质兵源好久了,但可惜的是,在北海贸易重启之前,他实在找不着招兵。 而按照那个从梅克伦堡来报信的人所说,对方除了管后勤的,基本没什么农兵,甚至还有不少波美拉尼亚来的雇佣兵。 “兵贵神速,征北萨克森卫一千人,义从夷丁骑兵一百人,玄甲骑二百人出征,三天内集结,剩余士卒把守汉堡。”冯森一锤定音,确定了出征的人数。 转过身,来到了画着地图的屏风前,这个时候的梅克伦堡在现代梅克伦州的更北边,位于今日的多夫梅克伦堡,北海贸易的重要节点维斯马湾的正南方,也就是汉堡的东北方向。 如果走拉策堡路线的话,行军路程是90公里左右,但这样会经过不少森林和沼泽,粮食运送不便,冯森的手指在地图上来回划动着,最后在吕贝克重重地点了一下。 面对着下方的诸多臣子,冯森指着地图说:“此次出兵,每个士兵携带三天的粮草,先到汉堡集结,前军先动,由阿伦斯堡守备千户为先锋,至吕贝克,安营扎寨,截断道路。 在吕贝克休整一天后,以吕贝克为本营基地,以八旗为先锋,向正东前进,至维斯马湾附近,先扎下营寨,等主力到来后,再行决战。” 这条进军路线虽然总路程在120公里左右,常行军的话,要走8-10天,但好处在于,不容易被敌军截断粮道,就算陆路被截断,还可以从吕贝克走海路运粮。 其次,走拉策堡路线,沿途都是欧波里特人的部落,而走吕贝克路线到梅克伦堡,沿途都是波拉比亚人的部落,不管缺不缺粮食,冯森都是要就粮于敌的。 波拉比亚人要是急了,想要回援,那得先打安下的营寨,八旗就算野战不行,守个寨子总行吧?那冯森就直接带着骑兵去狂猎。 要是不回援,冯森就按照原先的路线,全军到达后一起出击。 “喏。” 侍从们匆匆跑入又跑出,将计划通报到北萨克森卫所的手中,让那些人尽早准备。 “可是,柳德米拉公主能撑这么久吗?”格里菲斯低声问道。 “不知道。”冯森摇头,“我们只能希望她能多撑几天了。” 在冯森的命令下,整个汉堡再次开始了动员。 每日的号角声,越来越频繁了,整整三天的时间里,在北萨克森的这片土地上,通报消息的信使四出,他们带着插了羽毛的帽子,手举卷轴,将征兵的名册扔到旗丁们的手中,吼道他们耳中。 此时的旗丁大多数还在冬训,基本都聚集在千户所,每天都要进行操练和学习识字,当征发的消息传来,这一次的八旗们并没有像上次那样,惊慌失措。 旗丁们穿上了锁子甲或者是八旗自行购买的皮甲,而一根根长矛也发到了他们的手中。 作为低配版的府兵,高配版的卫所兵,旗丁们同样也有制式的装备配置,分别是短斧一把,匕首一把,长矛或长斧一柄,单手短剑一把,鹤嘴镐一把,还有上面下发的毡帽、火石、皮箱。 而随同的包衣们除了长矛一柄外,则要携带毡布、铲子、凿子、箩筐、盐袋和水袋,如果旗丁主子好心,还会给包衣们套上一件武装衣或者藤甲。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这样装束的旗丁们飞快地涌入了汉堡城,满城皆是兵器碰撞和叫骂嘈杂的声音。 而运粮的长船不断在港口进进出出,弓手们尽力地维持着秩序,直到出兵那天的到来。 第二百五十五章 到达,日德兰半岛最高商业重地,吕贝克! 一千多人马在道路上排成了一条长龙,踩着潮湿的泥路,在挣扎的泥水中前进。 在泥路的两边,作为轻骑兵的夷丁们正来回奔跑着,巡视着前进的队伍防止有人掉队,骡马的踢踏声和人将脚从泥坑中拔出的“啪叽——啵”声,几乎演奏成了一曲乐曲。 “往后站!聋子吗?” “别挤,扶着筐,洒多少从你晚饭里减。” “走快点,蜗牛都比你快!” 虽然离开了千户所的冬训营,但他们的汉人教官并没有留在汉堡,而是一起跟了上来,在精神和物理的双重打击下,不少旗人恨不得赶紧上战场,这棍棒比刀剑都可怕。 放在别处,这些士卒早就跑了一大片了,但要是问这些旗人为什么不跑,他们回答:疯了?家眷还搁他们手呢,而且逃兵是要连坐的,人可以死,铁饭碗不能丢啊。 道路的两边是在海风中摇头晃脑的黑麦,在黑麦的麦秆上,已经能清晰地看到冒出的分蘖,寒鸦和麻雀在田地间飞起又落下,时不时还有几只海鸥飞来,寻找他们的薯条。 阳光阴蒙蒙的,在不少士卒的眼前,阳光甚至是灰色的。 不久前,他们还在千户所的冬训营里,和各自的百户长官一起在棍棒下鬼哭狼嚎,而现在,每日至少四十里的强行军,让不少人磨烂了好几双鞋。 但好在冯森还有点良心,几乎给每个旗人都分发了一双将近一厘米厚的硬呢绒袜子,外面套上草鞋,倒不至于太冷。 至于包衣,那就自求多福吧。 随着紫色的太阳逐渐燃烧成最常见的白色,长长的队列终于来到了这一行的目的地,吕贝克。 天空逐渐转为碧蓝,吕贝克新建的石料城墙逐渐出现了一角,而空气中愈发清晰的鱼腥味和海鸥鸣叫都让士卒们精神一振。 吕贝克,终于到了。 吕贝克是行军的中转站,而行军的终点梅克伦堡就在吕贝克的正东方,先前冯森派出的先遣部队,阿伦斯堡的守备已经到达了吕贝克,并事先与别尔夫什卡沟通,安排好了驻营地。 如流水一般,长龙随着冯森的长剑一指,便自动地向着那片驻营地走去,冬训营中教官的棍棒,和连续两天每天将近四十里的行军,都把这些旗丁们折磨得麻木不堪。 他们像是一群羊一般在教官的驱赶下向着驻营地走去。 布满了苔藓和古旧痕迹的实木大门前,芬纳等待着,她穿着一身石榴色的亚麻布纹边连衣裙,外面套着一层厚重的羊毛罩袍,面带微笑地等待阿尔沃和冯森的到来。 “姐姐!”阿尔沃挥动手臂,像一只大熊一般将姐姐抱入了怀里,而在阿尔沃的身后,别尔夫什卡正牵着冯森的飞鬃,静静地跟在身后,目睹着姐妹贴贴的场景。 下了马,冯森自然地走上前,先是揽住了芬纳的腰,在深深地吻了两秒后才放开,这边才把嘴唇抬起,另一边阿尔沃又抱了上来,冯森只得在她的嘴上也亲了一下。 别尔夫什卡笑呵呵地做出了一个请的动作:“公爵阁下,请进吧。” 吕贝克是一座老城,至少在二百年前就有活动的踪迹,但规模也不大,顶多也就一两千的定居人口,但要是包括城外居住的渔民和农民,差不多也有七八千人。 这个规模的城镇在人口稀少的西北欧洲是常态。 古旧的木屋,石子铺就道路,牛马在路边行走,身披狼皮坎肩的武士在酒馆晃悠,几个来自爱尔兰的盖尔吟游诗人弹着鲁特琴大声传唱着史诗,三个渔民悄悄摸摸地收拾着衣物从一个幽暗的小巷子中走出。 “自从南部半岛重新回到了我们的手中,原先的领主和祭司都向我们的阿尔沃献上了忠诚,毕竟她本来就是王国的继承者。”别尔夫什卡领着冯森在城镇中缓步行走。 “在欧波里特王国被劫掠之前,那时候北海的贸易线路还在,这里可热闹了,每天都有船只出港入港,带来了毛皮、琥珀、蜂蜜还有来自东帝国的金币。 现在荒凉了许多,我们能征收的税收还不到维杜金德经营此地的一半,但人口却增加了不少,西格弗雷德为了集齐赔款,加了好几次税,不少领主和平民都逃到了我们这边来。 西格弗雷德可是越来越不好干了,我听说甚至有一些祭司和领主提出,让西格弗雷德退位,叫咱们的阿尔沃上台,这样就不用偿还赔款和赎买人质了。” 说到这,别尔夫什卡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 “这些领主对阿尔沃没什么偏见吗?” “当然不会有,她也是先王的血脉,而且她率领军队打败了丹麦,是最强大的盾女,丹人都很现实,是以强者为尊的。” 冯森笑了笑,他知道别尔夫什卡说这些是为了什么,但他不准备搭话,现在还不是时候,而别尔夫什卡也顺滑地改变了话题,谈到了北海贸易上。 “公爵阁下这次出兵欧波里特,能解决北海贸易的问题吗?” “北海的贸易也就那几个节点,吕贝克,维斯马湾,诺夫哥罗德,卑尔根,再加一个哥特兰岛的维斯比。 我已经安排好航路了,咱们从北边收蜂蜡,毛皮,奴隶,优质的铁铜,然后让西不列颠公司的商船运送,用呢绒布换取这些货物,然后运送到汉堡、伦敦和弗里斯兰沿海,购买羊毛。” 别尔夫什卡斟酌了一下,说道:“可钱从哪里来呢?您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们需要贵金属和索里达。” 冯森笑着说:“斯拉夫和诺斯的商人早就通过伏尔加河与拜占庭进行‘贸易’了,这是索里达流通的大动脉,而不列颠岛上金子虽然快耗光了,但他们有门第普丘陵银矿啊。” 当年凯撒远征不列颠难道是为了送温暖吗?当然不是,除了高卢方面的考虑,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就是不列颠的金银铜矿藏,尤其是奥姆大铜矿。 塔西佗在他的书中都明确地指出了:“不列颠出产金、银及其它金属,征服它的价值就在于此”,在罗马时代,不列颠矿产产出中不说第一,也能排到前三。 而门第普丘陵银矿一八几几年还在开采,可想其矿藏之丰。 而且最重要的是,和冯森的戈拉斯尔矿井不同,门第普丘陵银矿从罗马时代就已经在挖掘,而戈拉斯尔还处于在河水捞金砂的那个阶段,需要不下于卡尔克贝格的投入,而门第普银矿则已经是一个开发完备的大银矿了。 第二百五十六章 伯利尔,吃大便去啦! “侧翼已经不见了嗷。” “喏。” “队正也说再见了嗷。” “喏。” “你看看其诺克那小子在那边黏到不放,你看看你,怎么会从刚刚那个位置,骑到这边来呢?怎么会跑那么远呢?你告诉教练使!” “喏,小的立刻去追。” “不是去追,是根本就不可以让他跑掉……拉缰绳!拉缰绳!撞——到——啦——,拉!收收收!转马头,继续冲,黏住。”骑着一匹马跟在这名新夷丁骑兵的身边,长出了一口气,罗德马尔擦了一把脸上的冷汗。 “喏。”鼻子上布满雀斑的少年认真地回复道。 看着身边的这个新旗丁,罗德马尔气不打一处来:“伯利尔!吃大便去啦!要不是军法,我刚刚一枪把你戳死!” “喏。” 伴随着海风,在北德平原广阔的原野上,数十名骑兵和骑驴子的步兵在奔驰着,而寥寥几名新兵则在老夷丁骑兵的教导下,学起了骑兵编队和袭扰的技巧。 时有时无的细雨落在他们的油布风帽和厚实的呢绒军装上,却没有让他们感觉到有多少寒冷。 在向导的指引下,这伙夷丁骑兵终于找到了他们的目的地,一个波拉比亚人的村庄。 “下马,把弓箭都拿出来。”领队的队正低声对那些属下说道,而他们也拿出了贴着白桦树皮防水的弓箭。 “告诉你们,待会儿,谁要是敢发出一点点声音,我回去就把他卵子割了,说到做到!” “喏。” “上!” 雨雾蒙蒙,淅淅沥沥地落在屋顶的茅草上,这种天气,村庄中谁也不愿意出门,大半个村子都躲在家中,或是喝酒,或是做着手工活。 在村中最为高大的泥屋内,几个明显比其他人高壮了一截的棕发男子,坐在火炉前,一边谈天,一边喝酒。 雨点落地的啪啪声,酒精带来的迷幻,让他们全然没有注意到,在雨点声的背后,掺杂了不少其他的声音。 “这次,要是等夺下梅克伦堡,你说咱们的拉蒂米尔能当上国王吗?” “我看行,到时候,咱们也能像欧波里特人一样,威风威风。” 将一碗生肉加水倒入了陶罐中,几个人烘着手等待着那熟悉的肉香,幻想着未来作威作福的场景,就在肉香逐渐散发之际,一阵敲门声从门口传来。 “谁?”一个剃光了两鬓的波拉比亚人问道。 没有人应答。 “该死的。”靠门的那个波拉比亚人站起身,骂骂咧咧地走到了门口,推开了房门,“都说了,你们不配吃肉,滚……” 他的话说到一半,猛地向后退了一步,其余的人下意识地转头,只见那人张着嘴巴,直挺挺地向了地面,而他的口中还插着一支短小的弩箭。 “嗖嗖嗖!”七八支弩箭从门口和窗户的缝隙射入,铁矢入肉,血花飞溅,当场便射死一个,射伤了一个,惊讶的呼声立刻伴随着外面的火声和哭叫声响起。 一个动作敏捷的瘦小男子立刻趴在了地上,就地一滚,用脚将大门踢得掩起,可他刚想离开大门附近,一只弓箭顺着缝隙飞了进来,直接贯穿了他的喉咙。 血沫顺着喉咙流淌在地上,很快便如同小溪一般汇聚到了房屋内的低洼处。 “把圆盾扔过来!”一个人大喊道。 而靠墙的亲兵立刻将墙上挂着的盾牌扔到了各自的身上,又挡住了几支从窗户射入的弩箭。 “维京人?”一个看样子是村长的高壮中年朝着窗户外大喊道,但回应他的,却只有头顶传来的热量和火光。 而在木质的门窗上,同样出现了火焰燃烧的痕迹。 窗外滚滚升起的黑烟,雨幕下妇女孩童的尖叫,在熊熊火光中,每个人脸上的阴晴不定或心慌意乱都在火光下丝毫毕现地映照了出来。 “该死的。”村长崩溃般痛骂一声,随即一马当先,向着门口突进,“冲出去!” 而其余的堂哥堂弟亲兵同样拿起了斧头和短矛,跟在村长的身后冲出了矮小的木屋,果不其然,七八支羽箭在他冲开门板的一刹那落到了他们的头上。 但好歹有着皮甲和圆盾的保护,他们五个人只是被射伤,还能行动。 “向着马厩冲!我们去给酋长报信!”村长欣喜地喊道,五个人举着圆盾,朝着村口的方向奔去,可还没来得及跑出去几步,从两侧的屋顶上便甩下来一张大网,将几人兜头罩了进去。 而三五个手持长矛的旗人士卒则一步一步缓缓靠近。 “抓活的,老爷,抓活的,能卖钱。”看着自家的老爷戳死了一个波拉比亚亲兵,一旁拿着盾牌守护侧翼的包衣马上痛心地叫喊道。 那些醒悟过来的旗丁马上拿出了粗大的棒子,呜哩哇啦地一通打,打得动弹不得了,这才叫包衣们上前捆绑。 一棒子砸晕一个试图偷袭的波拉比亚人,罗德马尔看着满是火光的村庄,又掰开地上晕倒的村民的嘴巴,看了看牙口,他便咧开嘴笑了起来,这体格不错,没有烂牙,能卖个好价钱。 “教练使!”伯利尔吃力地提着一个陶罐走了过来。 罗德马尔的笑脸立刻消失了:“伯利尔,你刚刚干什么去了?侧翼呢?侧翼呢?你跑哪儿去了?你看看隔壁那个瓦多家的,你看一看,怎么会差这么多呢?” “教练使,有肉。”伯利尔认真地端起了陶罐,递到了罗德马尔的面前,“教练使先吃。” 揭开盖子,罗德马尔愤怒又好笑坐在了阶梯上,向着远处正在打包奴隶的旗人们喊道:“喂,弄好了吗?吃肉啦!” “来了!” “来了来了!” 让那些包衣去打扫战场,十来个夷丁围坐在火炉前,仔细地分着肉。 “这一趟下来,起码可以给家里添一套农具,再买一件锁子甲……哎,节帅说那些扎甲什么时候能出啊?” “明年吧?” “去年就说是明年了。” “扎甲,那能轮得到你吗?”队正拿出了豆豉,挖了一坨丢到了肉中,“起码得是百户们才能列装,像普通旗人,能弄个锁子甲就不错了。” “罗德马尔,你刚刚那是弄了一套皮甲是吗?你不是已经有一件锁子甲了吗?我这有把剑,跟你换。”一个同僚将一把抢来的短剑递给了罗德马尔。 罗德马尔瞟了一眼,不屑地道:“都锈成这样了,你也好意思拿得出手?” “那我刚刚才抢了一个小娘们,再加上,总行了吧?” “我家里两个都吵翻了天了,还再要一个……” “你家小子不是八岁吗,这个也才十二,带回家当个童养媳多好,再说了,你那皮甲上好多箭眼子,一把剑一个娘们,顶了天了,真的。” “这箭眼子还多?就俩,你买不上没关系,可别瞎说……唉,算了算了,看在同僚的份上,我吃一回亏。”罗德马尔朝着一旁的伯利尔叫道,“伯利尔,去把老子的皮甲拿过来。” 第二百五十七章 做什么生意啊,直接拿不就完了吗? 漫天卷集的乌云下,几束阳光像是刺破云层的长剑将橙白色的阳光洒落在一块块的土地上,海水拍打着数丈高的黑色岩石,平静的海风狂暴地吹拂在战俘们衣着单薄的身上。 曾经发生在日德兰半岛南部地区的景象又一次在欧波里特的领土上重现了,腥臊的泥沼气中,一群鼻青脸肿,血迹斑斑的奴隶,排成了一条长队。 在长队中间,一辆辆满载着战利品和奴隶牛羊的大车压在泥泞的土地上,艰难地前行。 这些战俘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在包衣和维京武士明晃晃的剑矛的带领下,向着吕贝克和汉堡走去。 奴隶,金银,锁子甲,武器,牛羊,铁锭和工匠,而汉堡的经济就是在一次次掠夺中逐渐壮大起来的。 几个维京人站在路边,眼热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他们也曾是冯森冬季狂猎的受害者,但当他们变成发起狂猎的这一方时,这种畅快感实在难以言喻。 但可惜的是,他们的工作便只有押送这些奴隶,最多是在购买时能够享受到一些优惠。 “奥丁在上,真是惊人的收获。”站在山坡上,一个丹人武士羡慕地看着又一批押送着战俘和劫获沿着土路向前进发的包衣们。 一个丹人亲兵向战团的首领问道:“为什么我们不一起跟去呢?这么多的财产,我敢肯定,有大把强壮的维京战士愿意与狂猎骑士们一起出动。” 那个战团的首领摇了摇头:“咱们没有足够的马匹,他们出动是因为这些夷丁骑兵,大多有马,而且质量都不错,而那些随同的步兵,就算没有马,也会骑着驴子或者小驽马跟随。” 这一点说到了根本上,冯森的牧场经过这段时间的抚育和购买,马匹数量已经上升到了将近两千匹,而那些夷丁骑兵的来源,就是那些看管牧场,负责放牧的骑手和马夫。 这些骑手为冯森提供了良好的轻骑兵来源,在配备了弩箭后已经能够执行不错的袭掠战术了。 “真是太可惜了。”那个亲兵感叹道。 而战团的首领却没有沮丧,反而野心勃勃地说道:“我听说,萨克森公爵手上有一支常设的军团,叫做八旗军团,在八旗军团中,有一个诺斯旗。 咱们是被西格弗雷德那个混蛋逼出来的,在南日德兰没有多少属于我们的土地,或许,除了盾女阿尔沃,萨克森公爵也会是一个好的主人。” 那个满头小辫子的亲兵在思考了一阵后说道:“您的意思是,去参加义从兵?” “是的,我听说盾女阿尔沃是萨克森公爵的盾女,他们准备设立一支新的卫队,叫做瓦兰吉卫队。”那个战团首领望着汹涌而来的财富,目光中充满了对名望和财富的渴望,“他们只招收一百个卫士,我们可以去试试。” 冯森确实有组建瓦兰吉卫队的意思,北欧人种在身高和体型方面的优势,确实适合作为抗线的重步兵。 但同样由于北欧人种的文化传统和习俗,想让他们成为唐军那种多功能重步恐怕有点困难,得从新兵带起。 寒冷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有着丰富的资源和优质的兵源,但是派人去占领实在不现实。 在目前生产力条件下,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几乎是不可能被占领,因为除了罪犯,没人愿意向那里移民,到时候还得靠地方领主来统治,没有意义。 所以,斯堪的纳维亚的定位,便是朝贡国。 瓦兰吉卫队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征兵,服役结束后,冯森就派一部分人让他们在斯堪的纳维亚上建立卫所,同样招收诺斯人——以诺斯人守诺斯土。 其本质就是将原先多余去当海盗的那些人口,招到麾下来当士兵,然后通过瓦兰吉——卫所这套体系,不断同化当地的人口,并且也为自己注入新的武德。 后来的罗斯人就是这么在拜占庭的宗教文化影响下改信了东正。 未来的事情要规划好,目前的事也不能放下。 韩士忠带领的一千八旗军队已经出发前往梅克伦堡了,而冯森的骑兵劫掠队伍也把附近的波拉比亚人部落端了个遍,弄回来一千多的奴隶,两千多只牛羊,甚至还有近百匹马,战利品价值更是不用多说。 做生意真不如抢来得快啊。 冯森抢掠波拉比亚部,也并不全都是为了抢劫,还有一点相当重要,那就是政治层面的考量。 战争永远是政治的延续,这一次能将波拉比亚人击败,救援欧波里特,下次呢? 透过这一次朝堂争斗的现实,可以发现这次危机的本质,是王室衰微而公室强盛。 在维莱蒂战争后,欧波里特现有的政治结构下,势力平衡失衡,导致波拉比亚人的势力过于庞大而造成的。 治病得治根,必须得打击波拉比亚人的统治基础,让其在数年间无暇再次搅局,甚至还不得不维持现有局面以求安稳,这才是硬道理。 冯森向来认为能够拥有权力的人,要么放弃权力,要么就会自然而然转移到拥有权力的位置上,哪怕他自己没有这个意思。 只是,这样一弄,已经经过一周多的时间了,梅克伦堡那边还挺得住吗? 火红色的太阳终于落入了水中,黑暗在数秒便晕染了大半个天空。 在拉蒂米尔的帐篷外,篝火边,四个部落的领导者再一次齐聚,围坐在篝火边,但这一次,却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 烤羊的油脂一滴一滴落在木柴上,发出了刺啦的声音,焦糊味也飘荡开来,但没有一个人有心情去品鉴那只烤羊。 将近两周过去了,他们还是没能攻下这座土堡,而冯森的大军已经步步逼近了,短短三天的时间内,大量的流民从原先的土地上来到梅克伦堡,向拉蒂米尔求援。 该死的,拉蒂米尔的脸阴沉得都能挤出黑水来,卑鄙的安东尼在他的领土上大肆劫掠,不少士卒的家乡被毁,已经天天叫着要回乡,要回乡,连攻城都有些心不在焉。 “这次咱们失策了。”维林率先说道,“柳德米拉那小妞动作很快,收集了大量的粮草到了城中,梅克伦堡同样坚固,还有那些欧波里特士卒同样很团结,咱们还是退兵吧。” “不行。”拉迪沃耶脸色最为难看,要是退兵,另外三位首领都有退路,唯独他没有,如果计策没成功,别的首领只是失去粮草和名望,他失去的可是生命啊。 没有人回话,连篝火的火光都暗淡了几分。 “不如,退兵吧,这仗打不下去了。”梅西斯瓦夫闷声说道,“咱们死的人太多了,耗费的时间太久,再打下去,得不偿失啊。” “继续攻城。”拉蒂米尔咬着牙说道,“继续攻城,只要在安东尼到来之前打下梅克伦堡,咱们至少还能是平局,一旦咱们散了,后果不堪设想。” “可是……” 维林还想说话,但拉蒂米尔却猛然站起,拔出了插在面前的长剑,脸色少见地铁青,“我说了,继续攻城!” 第二百五十八章 当道扎营,两处皆寡 月夜昏沉。 四位首领分完羊肉,便各自匆匆散去,带着未知与忧愁返回了帐篷。 梅西斯瓦夫领着一水囊的酒,坐在了自家帐篷的桌子前,闭目安坐了两分钟,他又睁开了眼睛,打了个响指,很快,一个穿着黑色毛皮坎肩的矮个青年走了进来。 “怎么样?” “都办妥了,城里的已经知道情况了,那几个战俘也都治好放走了。” “嗯,不错。”梅西斯瓦夫将腰上挂着的酒囊扔到了他的面前,“这壶酒赏你的,让你在城里爬上爬下,确实危险。” 那矮个青年灌了一口酒,擦着嘴笑道:“阿叔,拉蒂米尔又说明天让谁攻城吗?” “是咱们。”梅西斯瓦夫脱下鞋子,将脚伸到了火炉旁,一缕黄烟便顺着他的黑色的脚趾升了起来,“咱们瓦纳比部落是从他们波拉比亚部落分出来的,相比于瓦格里人和欧波里特人,他更相信咱们。” 说到这里,梅西斯瓦夫哼了一声:“也更愿意消耗咱们的力量。” 如果拉蒂米尔出现在这里,他一定会大吃一惊,因为这场“政变”的站位与其想象的完全不同。 从表面上看,拉蒂米尔的波拉比亚是部落大宗,而梅西斯瓦夫的瓦纳比是部落小宗,所以两者组合形成了基本盘,通过合作拉拢了欧波里特的拉迪沃耶,通过利益交换,拉拢了瓦格里的维林。 以拉蒂米尔看来,他的核心力量是梅西斯瓦夫,而拉迪沃耶虽然坚定地站在自己身边,但他的部下别的头人可说不定,至于维林就属于墙头草,哪边强跟谁。 拉蒂米尔一直认为攻城不顺是维林或者一部分欧波里特的小头人捣鬼,但他万万没想到,居然是梅西斯瓦夫在使坏。 而梅西斯瓦夫这么做的原因很简单,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他跟着拉蒂米尔打赢了没好处,打输了有坏处。 要是真让拉蒂米尔成了国王,到时候他要吞并瓦纳比部落,谁来阻拦?从堂堂酋长变成普通头人,梅西斯瓦夫接受不了。 “那明天的攻城……” “还是老样子,找一些从波拉比亚流落过来的倒霉鬼,让他们上前面死一死,然后我们佯攻一阵,报告死伤惨重就完了。” “什么死伤惨重?” 原先还在烘脚的梅西斯瓦夫连头发都快要竖起来了,这分明是拉蒂米尔的声音,但他在愣神了一瞬后又迅速平静下来。 “我是说,明天这样攻城,死伤惨重不是办法,再这样下去就完了。”梅西斯瓦夫镇定地对着拉蒂米尔说道。 拉蒂米尔皱了皱眉,对梅西斯瓦夫的失败主义倾向有些不满:“那个萨克森公爵不敢做过分,至少咱们的命能保住,查理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这得看查理的态度。” “但他的态度也随着情况而变化不是吗?”梅西斯瓦夫并没有放弃早点撤走的渴望。 “只要攻下梅克伦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拉蒂米尔平淡而执拗地回复道。 梅西斯瓦夫叹了一口气:“也许吧,您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拉蒂米尔低声说:“我们在西北发现了来自萨克森的援军,我们的斥候已经在林子里交过手了,只是天色太暗,无法确定具体人数,但大致的方位,基本已然确定了。” “赛里斯人……”梅西斯瓦夫的脸上显露出复杂的神色。 拉蒂米尔挥手让一旁的矮个青年和侍卫出去,凑到了火盆边,轻声问道:“你认为明天,谁该和我一起去。” 梅西斯瓦夫的后颈冒出了几滴冷汗,他假装思索了几秒道:“带我?” 拉蒂米尔摇摇头。 “那我觉得得带上维林,我有感觉,就是他,他一直在捣鬼。” 无奈地直起身子,拉蒂米尔恨铁不成钢地说:“我会带欧波里特人去交战,至于为什么,你晚上自己好好想一想吧,明天多看着点维林,别让他临阵跑了。” “好,好,遵命。” 简单地交代了两句,拉蒂米尔心事重重地向着帐篷外走去,但在帐篷内,他看不到的背后,梅西斯瓦夫的眼神中却带着愤恨。 哼,高高在上! ………… 站在一个小丘上,拉蒂米尔的脸色铁青,这些天,他的脸色已经铁青了无数回,都青得有些绿了。 在树林边,在一条道路旁,那里本来是一块空地,在拉蒂米尔来到梅克伦堡时,他曾经路过这个地方。 但现在,如果拉蒂米尔没有出现幻觉的话,一座初具规模的木寨子已经拔地而起,不仅有着根根竖立的木围墙和箭塔,在围墙外,一圈插着木刺和拒马的壕沟已然施工了一半。 阳光下,他们手中的铲子和鹤嘴锄闪闪发光,几乎要亮瞎拉蒂米尔的脸,全部都是铁器,用铁矿打造出来的铁器。 “你说他们最早昨天才到?” “是,是的。”那个斥候脸色极其难看,他望着那边坚固的营地,嗫嗫的说道,“他们真的昨天才到,该死的,这才一天半的时间……” “滚开!你个不称职的懦夫!”拉蒂米尔一鞭子抽在了那个斥候的背上,将其打得惨叫一声,差点从马上跌落下来。 在拉蒂米尔眼中,这已经算是一个坚固的城寨,但在韩士忠的眼中,这顶多算是一个营地,单薄的木墙外加才到腰深的壕沟,中原军队在野外扎营都是这个套路。 为了做到更加坚固,围墙后,在拉蒂米尔看不到的地方,泥土被装在了麻袋中,堆在了木墙后头,方便士卒们站在上面向下刺击,就算拉蒂米尔防火烧木墙,他们还有这第二道屏障。 这来源于罗马的经验,欧洲这片地方到处都是大平原和大森林,没有多少山河之险能够把守,所以一个坚固的营寨是重中之重。 这也是为什么冯森宁愿延缓甲胄的列装速度,也要给旗丁们弄上铲子和鹤嘴锄,就是为了今日。 两天的时间,一座相对坚固的千人营寨便拔地而起,这实在让拉蒂米尔有些意想不到,不说别的,这两座营寨相距顶多十里二十里,到时候两边就是掎角之势。 打八旗营寨则梅克伦堡兵寡,打梅克伦堡则八旗营寨兵寡,两处都打则两处都寡,而且他们还就当道扎营,堵住了最快的去路,就算想也只能绕路。 “该死的,为什么萨克森的事总是那么糟糕?!” 第二百五十九章 全军出击! 韩士忠背着手,左右是四五名护卫,而身边还有一个手持书册记录的少年兵,或者按照营地里大老粗的叫法——孩儿军。 这么称呼他们是因为他大多出身孤儿,要么是战死英烈之子,冯森在汉堡有专门的孩儿院来照顾这些孤儿,而孩儿院的院长就是吉塞拉。 这些孤儿从小就接受军事教育,孩儿院中最小的那批孩子大多才七八岁,就已经要学习队列和射术了。 而到了十三四岁,孩儿军就要开始淘汰,一般的跟着官吏去当学徒,成绩更好的,则要到汉堡学堂去深造,到了十五六岁,就要去高级将领或者高级官员身边当学徒。 由于他们太过年轻,而基本都出身孤儿,所以军中士卒给他们起了一个名字叫孩儿军或者义子军。 带着这个十五岁的孩儿军来到了一片围墙前,韩士忠转过身,对着身边的少年兵问道:“付小子,你跟我说说,这围墙合该如何构建,不准翻你的笔记。” 本名为福瑞斯的少年收起了书本,板着面孔说道:“选取粗壮木材,没有多少腐烂的木材,根据测量的大小决定数量。 将树干砍成两排,一排长,一排短,分出底端与上端,将底端烧焦,削成合适的形状,挖坑,将木材的二分之一埋入土中,致密相连。 长树干在外,短树干在内,在长树干上打下楔子,架上木板,将围墙分为二层,竖起草帘,阻挡投掷物和弓箭,上层可以让士卒巡逻放哨,守御墙垛,下层则存放武器和物资,让士卒休息。” “不错。”韩士忠满意地点点头,朝一边招了招手,护卫便从背上取下了一支长弓,“赏你的。” “谢校尉。”福瑞斯拿起长弓,端详,长弓上贴满了白桦树皮,用来防止受潮和淋雨。 韩士忠将裹弓的袋子扔给了他:“把弓放到袋子里裹好,小心受潮。” “喏。” “走,咱们再去看看那些士卒。” 营地中的士卒大多内里穿着灰色的中衣,而外面穿着绿色的军装褙子,这些褙子是冯森在从呢绒布产量中抽出了六百匹,制作了这一千多件呢绒褙子。 这些褙子直袖直裾,两侧开衩有点像旗袍,但是却更加宽松,方便骑马和跑步,由于技术缺陷,这批呢绒非常厚实,穿上之后,原先瘦弱的人看上去都壮了一大截。 而旗丁们的腰带则是用牛皮制成,每个人的腰上都挂着水囊,燧石,和防身的短匕首,一些上值的士卒,还在外层套了一件锁子甲,厚实的呢绒布有效阻隔了铁甲的冰寒感觉,而且同样能阻隔不太大的雨水。 这种褙子推广开后,感冒的人都少了一大截。 这种褙子分长衣和短衣两种,颜色也分灰色和绿色两种,唯有旗丁能穿绿色长褙子,而包衣们只能穿灰色的短衫。 由于这种装扮,那些被劫掠逃难的波拉比亚人还给他们亲切地起了一个名字——绿营兵。 在慰问了一些生病的士卒,鞭打了一些犯错的士卒后,韩士忠不无骄傲地对着身边的福瑞斯说道:“虽然我说低地德语说得不太好,有时候还需要你给我翻译。 但相对于你,他们却更加愿意为我而战,吴子给士兵吮吸背创脓水的事情,我和你说过吧?面对士卒,该狠的时候要狠,该和善的时候要和善,像你整天板着个脸,见谁都像欠了你钱一样,那就不成,听懂没?” “喏!”福瑞斯板着脸拱手道。 韩士忠一巴掌拍在他的背上:“喏什么,笑一个给我看看。” 福瑞斯思考了半秒,便向韩士忠展露出一个笑容。 “算了,你还是板着脸吧……” “呜——” 福瑞斯正想说话,却听到一阵号角声传来,他立刻对着韩士忠说道:“这号声代表敌袭。” “我知道。”将他推到一边,韩士忠扯着嗓子大吼道,“兄弟们,开打啦!” 城外还在施工的包衣们迅速返回,在汉人教练使的棍棒下,哪怕敌人就在身后,也得老老实实地排队行走。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营寨的木墙上便已站满了士卒,而其余的八旗士卒也动员起来,韩士忠站在箭塔上,朝着远处眺望:“差不多,嗯,五百人,看样子是佯攻,斥候怎么说?” “说有两千……” “放屁,再探再报。” “这次说是查清楚了,最多八百人,都是步卒,但后面大约还有一千人的后备队。” “八百步卒……”韩士忠用手梳理着下巴上的胡子,拍手道,“千户雷普(雷普席勒特),你率部五队出城野战,千户牛之颢(迪克),你率部五队出城接应,我带一队卫兵亲自押战!” 看着对方的士卒不仅不躲在城中,反而出城迎敌,还只有不到三个百人队,拉迪沃耶几乎要笑出声:“嚯嚯,不选择守城,反而是向我拉迪沃耶靠近吗?真是愚蠢!” 拉迪沃耶,已然看到胜利就在眼前。 八旗的五队二百五十个士卒缓缓靠近,而拉迪沃耶的心情也随之高涨,他能感觉,这些人的身上有不少都没有血腥气,换句话说,他们很多都是新兵。 连新兵都派上战场?萨克森是没人了吗?他们是主将,他们的主将居然是一个老头子,真是笑掉大牙了。 在脚步溅起的飞尘中,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盾牌与盾牌之间的碰撞声,迷蒙的阳光洒在欧波里特将士们的身上,如同镀上了一层黄金甲。 拉迪沃耶骑在马上,高声对着部下大吼道:“全军出击!” —————— ps一个小问题啊,当时大的语种分类应该是高地日耳曼语和低地日耳曼语,撒克逊语属于低地日耳曼语中的低地德语,按照出身,查理曼说的法兰克语是高地日耳曼语中的中法兰克语。 统一的法兰克语和萨克森语应该是不存在的,这一点之前有误解。 为了以后方便(因为语言太多了太繁杂了,低地德语就能分出,西低地德语和东低地德语,西低地德语中还能分出东伐利亚语,西伐利亚语和下萨克森语,同一语支下,差别应该不大,就跟不同地区的方言差不多),我们就规定到高低地日耳曼语的下一级,再往下就不划分了。 也就是目前只有这六种: 低地日耳曼语中的低地德语,低地法兰克语。 高地日耳曼语中的中德语,高地法兰克语,上德语,意第绪语。 当通天塔点化,就是学会了比如低地德语,包含了下面的一堆语族方言了(毕竟差距不大) 第二百六十章 真当所有人都是拉迪沃耶那个辣鸡吗? “真不能怪我!” 带着一个紫色的黑眼圈,拉迪沃耶鼻青脸肿地对拉蒂米尔叫屈道:“那个老头子太可怕了,我们明明要赢了,他带着十几个人就打了回来。 该死的,他和他那几个同伴像熊一样强壮,简直是奥丁下凡。” “这是你溃败的理由?”拉蒂米尔坐在小马扎上,扭头看着被两个族人扶住的拉迪沃耶,眼中的愤怒呼之欲出。 吞了一口口水,拉迪沃耶两掌抽搐般晃动:“实际上,我们没有想到他们还有一队人,当我们追击的时候,队形都散了。 然后那些身穿绿色衣服的士兵就从旁边绕了出来,攻击了我们的侧翼,再加上那些穿着双层甲,拿着大刀反击的武士,这才……” 阴冷的风将乌云吹得来回卷动,几只寒鸦发出了呱呱的声音,黑灰色的草叶在地面随风起伏。 拉蒂米尔注视了拉迪沃耶足足五秒,才说道:“你带着你的人,在这附近,就在这里吧,扎一个营地,我给你凑足一千人,看住这些绿色衣服的士兵,你能做到吗?” “仅仅是阻拦他们?”拉迪沃耶问道。 “如果能攻下营寨,那当然更好,但如果只是阻拦的话,我也不会怪你。” “好,我明白了。”拉迪沃耶咬着牙说道。 “很好,希望你能做到你说的话。”目光阴冷,拉蒂米尔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转身便走。 这边拉迪沃耶在复盘,而在唐军营地中韩士忠也在复盘。 暗淡的火炉散发着炙热的光芒,在这样的火光烘烤下,韩士忠的古铜色的肌肤甚至微微出了点汗珠。 他光着上半身坐在椅子上,肩膀和胸口都有明显的瘀青和青紫,在手背上,更是有一道深可见骨的刀痕。 鲜红色的血液从灰色的亚麻绷带中渗出,而几个包衣兵正小心翼翼地为韩士忠涂抹药油,以缓解瘀青。 在他的身边,各个百户和千户同样鼻青脸肿,但他们大多不是在交战中被打的,而是在交战后被教练使们拿棍子抽的。 “我讲过很多次了,战后不得立刻卸甲,至少要回到帐篷再卸。”光着膀子的韩士忠骂骂咧咧地说道,“干你凉的,这还是这么潮湿的地方,那些百户抽过去多少个?你看看。 都说了卸甲风卸甲风,你们以前没有卸甲风是因为以前没穿厚甲,现在这些百户们各个都是皮甲套锁子甲,有些还是扎甲,不得卸甲风就怪了。 而且,你战后立刻卸甲,要是敌人折返回来怎么办?再穿甲?耗费的时间你们有想过吗?” 几个千户和百户都尴尬地听着韩士忠一一数落着他们。 “而且,今天的战阵亦不佳,这要是我中原的部队,都不用那五队接应的士卒,光靠撤退都能干败他们,你们信吗?”韩士忠嘴中脏话不断,“我不要求你们做到梯次交替撤退然后反击。 起码,最基本的,交替有序撤退总要能做到吧?今天呢,为了抢路我看你们都要打起来了。” “都是新兵,没办法。”雷普千户陪着笑脸说道,“今天见了不少血,以后估计就好很多了。” “死伤如何?” “死三个,都是包衣,还有两个骨折的旗丁,短期估计是上不了战场了,剩下的还有三四十个都是些轻伤,目前都在接受那些随军药师的治疗。” 韩士忠抖了抖弹动的肌肉,让那些擦药的包衣退开,便对着身边的一个百户说道:“叫你们去城里报信,都报过了吗?” “叫那些斥候去看过了,本来还想往城里射箭,但那些波拉比亚人的斥候速度太快,没来得及,但他们肯定是看到我们了。” 点点头,韩士忠伸了一个懒腰:“行了,我看他们是没胆子强攻,这段时间,你们每天派五百人出去轮战,一方上阵,一方接应,就当是实战练兵吧。” 于是在接下来的三天里,喊杀声就未曾在这片小小的区域内停止过,三天的时间,双方死伤的人数接近百人。 但随着不断地轮战,旗丁们逐渐适应了战场,萨克森幕府八旗在训练、装备、战术、组织上的优势便渐渐凸显出来,形势随之转向,八旗越来越能占据上风。 让八旗和那些欧波里特部族士兵打平的唯一劣势,便只有后勤补给了,韩士忠此次只运送携带了七天的粮草,如今已然过去了五天。 只剩最后两天了。 韩士忠的营寨边天天刀剑相向,而梅克伦堡那边也不遑多让,但有着内鬼的干扰和摸鱼,围攻并没有多少进展,甚至维林还被一只弩箭射伤了大腿,连战场都难上了。 三天的时间,梅克伦没有打下来,八旗小营也打不下来,拉蒂米尔的脸绿得都快和八旗的绿衣一样了。 到了第四天,随着波拉比亚部落求援的大小村长和头人越来越多,拉蒂米尔终于忍不住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和这群虫豸一起,怎么能好好攻下城池,必须要出重拳! 在围攻了梅克伦堡将近三周后,在二月中旬的一个清晨,拉蒂米尔率领着本部外加那些逃难来的部落民,总共两千人,前往了八旗小营,与拉迪沃耶会合,准备一举攻破八旗营地,起码给自己留一条逃跑的后路。 二月的气温比一月最冷的时候,稍微高了一点,但冬日的早晨,还是为地面的灰绿色的草叶附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一只鹿皮的靴子踩在冰霜上,发出了咔嚓的声音,随后,上千只靴子踏过,将白霜踩成了一片碎裂的星点。 扶住身边干枯的树干,拉蒂米尔静静地直视那座用木头修建成的八旗小营,经过拉迪沃耶的叙述,他已然发现了这些士卒的精锐之处。 四成的披甲率,每个人都接受过一定的集训,打起仗来悍不畏死,很少出现逃兵和连续溃败的情况。 虽然他们未必有自己手下的士兵经验丰富,武艺高强,但在总体的战斗力上,是远超同数量的己方士兵的。 按照拉蒂米尔看来,他们很有可能是半职业的亲兵队,但足足一千人的亲兵队,他们哪儿来那么多的土地供养这些人呢?哪来那么多的铁和金子来购置装备呢? 想不通啊想不通,拉蒂米尔握紧了手中的铁矛,不远处,小营内的斥候和箭塔已然发现了他们的存在,尖锐的号角声已经在营地中响起。 高高举起手中的铁矛,指向那些正在出营,准备野战的八旗士卒,拉蒂米尔露出了残忍的笑容。 居然敢出城迎战?真当所有人都是拉迪沃耶那个辣鸡了吗? 但这样更好,一定要在野战中一次性地歼灭他们! “进攻!” 第二百六十一章 戳! 北德平原这边的气候让很多刚来的汉人都不习惯,能见到阳光的日子实在太少了,一整个冬天,大部分的时间都是阴云密布。 这样的天气无比地压抑和狂躁。 灰黑色的云海盖在所有人的头上,奥丁挥下长剑,在云层中砍出一条缝隙,让战场上的人们能够看到云后的天空,但可惜的是,云后的天空依旧是阴恻恻的灰白色。 785年的二月,在维斯马湾正西方不远处的一处平原上,两支军队正在整队列阵。 在西边的那支都是一色的绿色和灰色的衣装,身上要么穿锁子甲要么穿皮甲,甚至还有藤甲和木甲,就算没有甲,他们身上厚实的呢绒军服和武装衣同样能抵御不少伤害。 在军阵中,装备基本统一,都是基本相同的制式,长矛,盾牌,长斧和直刀,二十个队排成了整整齐齐的凹凸形状的方阵。 另一边,欧波里特的部落军队中,最高的是一面圆形的,类似蜘蛛网形状的战旗,一头公牛的标志正安放在战旗之上。 而在他们的队伍中,既有猎弓手,也有自由民兵,武器五花八门,甚至还有提着镰刀和连枷的,而农奴兵数量相对较少,不到两成。 这个数量既能够填线,也不至于让精锐战士被崩溃的农奴兵裹挟带走。 其中重头的就是在最前方,手持长斧的锁子甲士兵,他们差不多有四五十人,都是部落中最强壮的战士,能够举起极重的长斧轮转如飞。 除此之外,各个小部族的首领及其亲兵队伍也站在了第一线,差不多十四五人或二三十人一组他们基本都穿着锁子甲,手里的武器和盔甲也比其余部落军要坚固不少。 此刻的部落战士们大多有些心浮气躁,害怕家乡被劫掠,害怕财物或妻儿被劫走,但这同样让他们更加野蛮和残忍。 用斧子拍打胸口,事先拿出小刀在脸上划出伤口威慑,手持长矛发出“一格拉米”“阿米诺斯”等无意义的方言怒吼。 反观八旗这边,人人脸上都带着青肿,眼神麻木,但在长时间训练和折磨中积压下来的怨气和暴虐已经在战前的鼓动中,隐隐有爆发的趋势了。 小汉斯正是其中的一员。 相对于这个时候其余愚昧的法兰克旗人,因为能够读写一些简单拉丁文,而且还跟过商队,小汉斯已经被任命为一个法兰克队的队正了。 在汉人教练使的陪同下,小汉斯在排列的人群中缓缓前进,盾牌和人群阻挡了视线,他甚至看不到远处的敌人,只能看见眼前身边乌泱泱的绿衣队伍和如林一般的长矛。 如果波拉比亚人的战吼让人恐惧,那么这一片衣服摩擦的沙沙声,规律而沉闷,但却是让人心寒。 按照旗号指示,脚步规律地迈动,泥点子溅到了已经沾染了一层灰的八旗军服上,绿色的衣服已然接近于灰绿色。 “放箭!放箭!” 上百只上好了弦的十字弩发出嗡鸣般的声音,手肘长的弩箭从凹槽中飞出,在天空中落下,穿透了数十个裸露的肉体,并且让其中血肉裸露出来。 “放箭!” 发令声与战吼声混杂在一起,背后再一次传来了“嗖嗖”的弩箭破空声,但这和小汉斯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不允许向后看,同时,也看不到前面。 “杀——” 小汉斯听到了指令,而第一次,他听到了所有八旗士卒的怒吼。 “杀——” 第一线的八旗士兵已然与敌人接战,浓郁的血腥气在一瞬间爆发开来,惨叫,飞溅,倒地,金属摩擦,骨头断裂,重击,衣帛碎裂。 几滴鲜血甚至落到了小汉斯的头上,但他依然什么都看不见,前方的士兵挡住了视线,他只能看见长斧抬起又落下,长矛伸出又收回。 但这与小汉斯无关,他是第二线的队伍,在命令到达前,他只能等待。 等了不知道有多久,在金锣声中,小汉斯看到教练使挥动手中红色的旗帜。 “上前!上前!” 这一刹那,巨量的肾上腺素便涌入了小汉斯的身体,在短短几秒的时间里,他的心跳猛然加速,体温上升了整整一度。 上前,意味着将第一线受伤的士卒换下来,让第二线的士卒填上,在方阵中,小汉斯看到了一条由盔甲和武器组成的峡谷,峡谷尽头血红的光芒正在指引他向前。 “随我进攻!杀——” 近乎破音的声音让小汉斯都有那么一瞬间的陌生,这简直不像是他自己的声音。 “杀——” 像是河水回流一般,小汉斯和他的队伍形成的洄流从后方涌到了前头,才到战场,便见到了一个手持巨斧的长斧兵正将一个身侧的伤兵斩下脑袋,而后排的士卒在棍棒下,咬着牙顶到前头。 “你们这些射箭的懦夫——”长斧兵用方言大吼道,但就在他出手砍向伤兵的时候,一旁的八旗士卒和正好填补上来的小汉斯便下意识地伸出了手中的长矛。 戳! 鲜血顺着长斧兵的喉咙和腋下流出,那个高大的长斧兵瞬间倒地。 “我的!”两个声音同时响起,小汉斯与一旁的士卒同时喊道。 “闭嘴!阵前不准争功!”教练使的棍棒同时砸在他们的腰背上。 这样的场景在两军的交锋线前不断上演,韩士忠先是在后方点射,射死了十来个小头人及其亲兵后,便上了第一线。 经过了克劳塞维茨引擎的强化,韩士忠的耐力和力量都提升了一大截,在步战上与其对峙的长斧兵们,鲜有人能够在他的陌刀下活下来。 在一线的交锋上,八旗的士卒们占尽了优势,但他们总归人数太少,哪怕通过流转兵力,使得交战宽度内人数保持不变,但一开战时的优势已然逐渐焦灼,不管是韩士忠还是拉蒂米尔,都不敢说接下来,谁赢谁输。 直到一阵黄烟从远处冲来。 马蹄声,雷鸣般的马蹄声。 最先两波夷丁的轻骑兵从军队的两翼绕过,将手中的弩箭投射到了波拉比亚后方的士卒头上,接下来,在拉蒂米尔急剧紧缩的视线中,一支造型奇特的骑兵出现在他们的眼中。 人马具甲,仿佛一头钢铁的长龙,祂喷出飞溅的泥点作为吐息,一口咬入了波拉比亚的侧翼军阵,而后续的骑兵则从缺口中涌入,将波拉比亚的军阵撕出了一个大口子。 没有武器能够阻拦这些钢铁的怪兽,甚至有一些乡间闻名的勇士一剑斩向马首,却让盔甲崩断了剑刃,在绝望和不可置信的怒吼中被斩下脑袋。 与此同时,韩士忠爆鸣的嗓门在战场中响起:“战锋队!” 一支全甲的小分队迅速集结,他们手持陌刀、铁盾和骨朵,朝着拉迪沃耶的方向冲去,而驱马纵横的张世成脸色瞬间一变:“娘的,步军马鹿,就知道抢功劳!冲,罗德马尔,你带头,去把那个穿裘衣的脑袋给我砍下来!” “喏!” 第二百六十二章 欧波里特的王室,已经到了该覆灭的时候了 在退出十里重新扎营后,之前的欧波里特四大天王便只剩下了波拉比亚的拉蒂米尔和瓦格里部落的维林。 剩余的拉迪沃耶被韩士忠砍了脑袋,而梅西斯瓦夫则直接投降,如今两人身边围拢的部队便只剩不到两千人,而且还是以维林的瓦格里部占了大头。 “拉蒂米尔老兄。”维林有心无意地拿着烧火棍拨弄着火炉中的木炭,让暗红色的火星子如同萤火虫一样飞溅,“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 拉蒂米尔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他盘坐着,脸色灰白,在火光下反而有种形神枯槁的样子。 完了,一切都完了,要是早知道萨克森的军队这么强,也不至于现在才知道啊。 “奥丁偏爱勇士,他已经站在了他们那边,如果你要说天父的话,更是站在他们那边,他们有神明的庇佑,我们是赢不了的。”维林将火炉拨旺后,双手放在膝前交叉。 “当初就不该大举进攻的。”拉蒂米尔喃喃地说道。 维林探头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当初我们小看柳德米拉和齐诺瓦茨了。”拉蒂米尔定定地望着火焰,“如果要做,应该借觐见国王之名,带少量精锐士兵,一举冲入宫殿,说不定这样我们已经成了。” 维林叹了一口气:“拉蒂米尔老兄,咱们已经输了,我明日早上就会去梅克伦堡内找萨克森公爵谈话,否则要是他随便提一个我手下的头人当酋长,那就完了。瓦格里部一定会分裂的。” 拉蒂米尔自嘲般笑了笑:“波拉比亚部已经分裂了,你看到梅西斯瓦夫那个叛徒得意洋洋的样子了吗?” “那您准备?” 火光熊熊,不少各类飞虫决死冲锋般奔入了火堆中,在火堆附近留下了一堆尸体。 “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拉蒂米尔紧紧握着拳头,“我绝不会让叛徒梅西斯瓦夫如愿!” ………… 冯森大阔步地走到了城堡大厅的台阶前,而柳德米拉已然迫不及待地等在了大门边。 木质的城墙上已经多出了无数刀劈斧砍的痕迹,十来个身披皮甲的欧波里特士卒倚靠在门边,有的已经睡去,有的还憔悴地握着长矛支撑身体。 迈步走上台阶,记忆里甚至有些模糊的身影越来越清晰,与现在比较,也越来越陌生。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了将近一年半的时间了,柳德米拉之前身上的青涩早在一次次战火中褪去,原先圆润的脸蛋也消瘦了不少。 她穿了一身貂皮的披风,原先白金色的头发也随年龄的增长而渐渐变成了棕白的渐变色,在她的下唇,有一道微小但明显的刀痕,虽然只是一道不到指甲盖长度的浅伤疤,但冯森也能明白那会是一个怎样惊险的场景。 三两步跨过台阶,冯森站在柳德米拉的面前,百感交集:“让你久等了,让你等太久了。” 柳德米拉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上前两步,捧住了冯森的脸,深深地吻了下去,而冯森当场一点寒芒先到,随后舌出如龙,直捣黄龙,双龙戏珠,龙争虎斗。 但吻着吻着,冯森却尝到了一丝咸味,却是不知何时,柳德米拉的泪水已经顺着眼角流下。 “怎么了?”冯森扶着柳德米拉的肩,低声问道。 将脑袋靠在冯森的胸前,柳德米拉泣不成声地说道:“冯,我亲爱的冯,我的弟弟,德西日科,在三天前便已经蒙主召唤了,欧波里特的王室,我的家族已然绝嗣了,只剩下我最后一人了。” 冯森抚摸着柳德米拉的头发,在爱怜的同时,又感觉到一阵头疼,他亲吻了一下柳德米拉的头顶:“放心吧,我会给你报仇的,维莱蒂人,索布人,一个都跑不掉。” “我该怎么办?”柳德米拉的声音闷在冯森的胸口处,试图以肋骨传导的方式将声音传递给冯森,“或者,我该把王位让给那些波拉比亚人,冯,我想去汉堡。” “当然可以,我随时欢迎,但在此之前,我需要和齐诺瓦茨聊一聊,或许事情还有转圜的余地。”抱着柳德米拉,冯森向那些八旗士卒使了个眼色,便进入了大厅之中。 将柳德米拉送入卧室,通过一些生物化学手段使其重新振作起来并将她哄睡后,冯森便又马不停蹄地召见了齐诺瓦茨。 大厅的蜡烛造就的昏暗灯光下,冯森穿着一身睡袍端坐在桌子前,手捧一杯葡萄酒,面对着神色既恍惚又复杂的齐诺瓦茨。 “好久不见,齐诺瓦茨。”冯森叉起一片猪肉,“我已经快一天没吃饭了,实在太饿了,请原谅我一边进食一边和你说话。” “您抬举我了。”齐诺瓦茨望着一身腱子肉的冯森,叹息道,“两年的时间没见,您已经是萨克森的公爵了,时间过的真快啊。” “谁说不是呢?”冯森将喉咙中的蘑菇咽下,对着齐诺瓦茨说道,“当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现在,看看我,我已经十九岁了,按照我家乡的习俗,我已经成年了。” 看着冯森满脸的络腮胡和粗壮的臂膀,八面玲珑的齐诺瓦茨罕见地陷入沉默。 但无论如何,一个十九岁的公爵,可以预见的,至少在今后百年的时间里,这个名为冯的家族,将会牢牢地在萨克森扎根,发芽,生果。 但欧波里特的王室还有这个机会吗?齐诺瓦茨有些累了,忙活了这么长的时间,耗费了这么多的精力,准备了这么多的手段,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改变。 或许这是天父的指引,欧波里特的王室,已经到了该覆灭的时候了。 “欧波里特人中还有其他王室血脉吗?” “有,但那已经相差太多了,欧波里特的王室血脉本来就稀薄,之前王室曾经爆发过一次内战,外加战争和疾病,还有谋杀,人数就更少了。” “哦——”冯森将一块火腿放到嘴里,“你觉得让柳德米拉当一个女王怎么样?” “她太年轻了,而且这一次虽然我们赢了,但依旧狼狈不堪……” “这倒是。”冯森放下了筷子,绕到了齐诺瓦茨的面前,直视他的眼睛,说道,“那你听说过联合统治吗?” 第二百六十三章 投降怎么还要抢? “……因为谷物、酒和牲畜获得了大丰收,但随之而来的,是领主们借着农产品贸易,牟取暴利。一些大领主亲自参与进来,压迫了我们法兰克可怜的农民。 他们用残次的货币压价购买农民的谷物和酒,派人偷取农民们的牲畜,然后在市场上高价卖出。 更有甚者,甚至在吞并自由民和教会的公地,这三个月我处理此类官司的数量比去年一整年都多。 这些贪婪的该死的领主,我必定要出台法令来压制这一情况……但无论如何,这算是一种甜蜜的烦恼,毕竟今年饿死的人绝对比去年要少得多,这是你的功劳,冯……” 实际上,由于信件中转的滞后性,等这封信到达冯森手里的时候,查理已经颁布了制止此类情况的法令。 公平度量法,轻币假币抵制法,夜间不得出售牲畜与货物,全国统一规定斗的大小,一连四条法令,虽然不能完全杜绝领主的恶行,但至少给了这种风气迎头痛击。 而随着粮食逐渐充足,农产品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富余,与以往不同,这些农产品太多了,现在的法兰克的农村地区可消化不了,大量的农副产品开始流向城镇和外地。 只是查理施行赛里斯农业技术的地区相对不多,所以,反映在国家层面上,与以往相比,获取的收益并没有想象中高。 虽然国税收入没有明显增加,但这一片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境界,还是让查理非常高兴。 随即,他便在信中向冯森提出了要求:“……我将派遣总计二百名来自高卢的贵族子弟,他们对赛里斯先进的农业技术非常感兴趣,期望与你们达成合作。 除此以外,宫廷里的酒不多了,请送三百桶淡啤酒过来,还有那些你手下那些商人的呢绒布也不错,给我送一千匹来。我听说你们那里弄出了一些新的农具,送几件到宫廷来。还有纸和酱油,也不多了,送一些来……” 我靠,就嗯要啊,冯森无奈地让一旁的秘书官将这些一一记下,并派遣手下快点去置办。 而他自己则站在梅克伦堡的二楼的窗前,丝毫不顾迎面而来的寒风,眯着眼享受着外面的阳光。 “这天气比过往要晴朗了不少。” 而从这个位置向下看去,城堡中巡逻的八旗士卒,城堡外的断剑残矛,森林中若有若无的人影,都一览无余。 “节帅,看来今年整个法兰克都是大丰收啊。”韩士忠对着冯森说道。 张世成则笑道:“这查理倒也算是个英明的皇帝,竟然知道爱护小民的。” 韩士忠转头遥望远方的冯森问道:“节帅,咱们今年的收成如何?” 冯森依旧望着远处,仿佛在等待什么:“大麦小麦合计11677石,比去年六千多石增长了将近一倍。 不过大部分的粮都拿去养兵养工匠养劳工去了,还有一些政府支出和上缴查理的部分,真正存入府库的大概在三千石。 哪怕发了什么洪水或暴雪灾,也不至于无粮赈灾。” “节帅仁义。”韩士忠和张世成真心诚意地拱手道。 冯森却是从窗户边走开:“走吧,那些波拉比亚人还有瓦格里人终于来投降了,比我想象的还要早一些。” 下了塔楼,走过坡地,沿着台阶层级向下,来到了城堡的大厅中,大厅内排出了一条长桌,几个侍女正蜜蜂飞舞般准备餐具和食物。 叫柳德米拉端坐在上座,冯森在十来个护卫的跟随下,来到了城堡的大门口。 在梅克伦堡一丈多高的木门前,七八个穿着各式破烂盔甲的部落战士正紧紧贴在门边,艳羡地看着巡逻八旗士卒手中的武器和身上衣服。 在他们的最前面,两个身材壮硕的中年男子自己捆住了双手,半跪在大门前。 “瓦格里的维林向您问好,强大的萨克森公爵。”维林毫无心理压力地对着冯森俯首道。 一旁经过了好几天心理建设的拉蒂米尔则没有那么光棍,他虽然笑着,但脸上的苦涩却显而易见。 “波拉比亚的拉蒂米尔向您问好,勇武的萨克森公爵。” “两位酋长快起来吧。”抓着两个人的臂膀,冯森强行将两人提起,“今日两位酋长自缚双手,来到这里,是怎么一回事啊?” 两人对视一眼,先是一头雾水,但机灵的维林立刻抢先反应了过来,学着一旁的汉人拱手道:“我听说,梅克伦堡被反叛的拉迪沃耶围攻,我马不停蹄赶来救援,没想到还是慢了一步。” 拉蒂米尔被维林抢了一个先,忙不迭地回复道:“俺也一样。” “虽然情有可原,但是罪不容诛,所以我自缚双手前来请罪。” 上位者待久了,这种拍马屁的功夫下降得厉害,两次被维林抢先,拉蒂米尔来不及组织语言,忙跟着说道:“俺也一样。” “哎呀,都是忠勇义士,何罪之有啊?不仅无罪,而且有功!”冯森对两人邀请道,“来来来,我们进城堡说,冯友德,给二位酋长赏赐酒二十桶,呢绒布二百匹。” 拉蒂米尔马上跟着说道:“波拉比亚部带来了贡品,献给公爵阁下。” “哈哈哈哈,好好好。”冯森拍着拉蒂米尔的肩膀笑道,“我听说拉蒂米尔酋长的波拉比亚部被海盗劫掠了,损失惨重?” 拉蒂米尔脸颊上的肉抽了抽,勉强笑道:“都是小事,都是小事。” “哎,你听我说。”冯森笑眯眯地揽着拉蒂米尔的肩膀道,“你说巧不巧,我来的时候,正好抓住了一伙维京海盗,便是劫掠你们的那群海盗,他们虽然将钱财基本都花光了,但还是保留了一部分俘虏,他们说,这样,才知道劫掠的是什么人。 这些战俘基本都是一些很重要的人,比如酋长的亲兵啊,比如一些村长的家属啊,还有一些牛羊啥的,既然是你们波拉比亚部的人,那没话说,等这里的事情结束,便归还你们吧。” “谢,谢公爵大人。” “谢什么,这是应该的。”冯森向城堡内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二位请进,我为两位正准备了一场宴会呢。” 第二百六十四章 在北德地区有我的二百个未婚妻! 来到大厅内,冯森、柳德米拉与几位酋长分别入座,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侍者在安排座位时,特意将梅西斯瓦夫安排在了拉蒂米尔的对面。 竖着烤乳猪架子中间的空隙,有些尴尬的梅西斯瓦夫和红着眼的拉蒂米尔顺过缝隙四目相对。 侍女们很快端上了金黄色的啤酒和一盘盘的烤牛胸肉,今天天气不错,只需要在暗处点几盏油灯,平日里哪怕是白天都得点蜡烛。 冯森大咧咧地坐在了主位,让柳德米拉坐在了他的身边。 “诸位,我得向在座的各位敬一杯,感谢你们能来到梅克伦堡,救援被叛军围攻的欧波里特王室,感谢你们的付出,像你们这样的忠臣,正是我学习的榜样啊!诸位,请!”冯森站起身,向着在座的众人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大声地说道。 “干杯!” “干杯!” 在场的酋长贵人们都举起了手中的酒杯,一口饮尽,但很快大家都发现了问题,这个酒似乎太淡了,几乎没什么酒味。 “诸位是不是对杯中酒的浓度感觉不对,以为是我小气,往酒中掺了水?不不不,这是我故意为之。”说着,冯森侧过身子,让众人看了看他臂膀上裹着的白布,“我提议大家今天不饮酒,我给大家准备的,都是掺了小麦汁来保持纯净的泉水。” 在众人的疑惑中,冯森在眼中挤出了一丝悲伤:“在赛里斯的习俗中,白布意味着祭奠,意味着有人逝世。 我不得不遗憾地向诸位宣布,两天前,我们的大病初愈的国王德西日科殿下,亲自上到城墙鼓舞人心,动手杀敌,却被卑鄙的叛军用石块砸伤,当天便不治身亡了。 让我们为他哀悼。” 当冯森说出了这番话后,原本还有些窃窃私语的贵人们,就像是瞬间被按下了静音键,整个大厅陷入了死寂。 梅西斯瓦夫的脸色煞的一下便白了,他甚至没有掩饰,至于维林和拉蒂米尔这些野心家的眼中,却冒出了一丝精明的光。 王室血脉断绝了,只剩下一个少女,虽然她在维莱蒂战争和后续的叛军事件中表现出色,但这并不代表部落民们就能够接受一个少女君主。 一顶给小孩和女人戴上的王冠,是最危险的。 这边的部落王国政体深受斯堪的纳维亚文化和斯拉夫文化的双重影响,所以他们的王,是可以在大贵族中选出来的,这本来就是当年还是部落联盟时留下的传统。 但随着欧波里特王国接受了天父教,来自日耳曼的传统也逐渐传入,凌驾于贵族之上的王权也不是不能被接受。 所以,到底是走老路子,还是新路子,就得看这位来自萨克森的公爵大人的意思了。 “萨克森公爵阁下,既然国王殿下蒙主召唤,那您觉得是由谁继任国王之位?”梅西斯瓦夫沙哑着嗓子低声地提问道。 一个欧波里特的老头人马上接话道:“公爵阁下,支持柳德米拉公主继位吗?” “谁来继位?这当然是要按照欧波里特的文化传统和基本法来产生。”冯森说完致辞,已经重新坐下,见到有人询问,他又马上站起回复道,“如果基本法要求柳德米拉继位,那么我会认可。” “这,让一个女人继续坐在王位上,是不是有些不合理?我们因为国王年幼已经遭受过一次动荡了,还有没有别的人选呢?” 在冯森的示意下,齐诺瓦茨站起身说道:“我们寻找过了其他王室血脉,他们要么是自由民,要么身体有残疾,或者不是天父信徒。 这些王室血脉中,接受过完好王室教育的人,就只剩柳德米拉公主一个了,我是支持柳德米拉公主继位的。” “齐诺瓦茨阁下,我听说了一个消息,法兰克是不是会通过一些手段去干预我们欧波里特的王国继承呢?” “你们这些人啊!”齐诺瓦茨皱着眉头骂道,“不要听风就是雨,接到这些谣言,你们自己也要判断,假设这种无中生有的东西,你再帮他说一遍,就等同于你也有责任嘛!” “但是,您作为殿下身边的国王之手,首席大臣,实在很难不给人一种钦定的感觉啊。”维林突然阴阳怪气地说道。 “没有,没有任何别的意思,我仅能代表我自己的立场。”齐诺瓦茨目光扫过了维林的脸,“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国王殿下去世前,左手拉着我,右手则拉着柳德米拉公主殿下,我想,这是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那萨克森公爵阁下,也是支持柳德米拉公主继位吗?”梅西斯瓦夫望向坐在主位和柳德米拉说悄悄话的冯森。 举起酒杯,冯森眼皮微微垂下:“其实,你们要是问我啊,我完全可以说,无可奉告,我自己有领土,比欧波里特只大不小,比欧波里特只富不贫,我完全可以带着柳德米拉到萨克森。 到那时,她作为公爵夫人的统治,绝对比欧波里特要好。 但你要问我支不支持,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们,支持!为什么?因为这是国王死前留下的讯息,以我们赛里斯人的文化来说,是最珍贵的继位法理,但这里毕竟不一样,得入乡随俗。 所以,国王的继位,同样需要按照当地的基本法律,而齐诺瓦茨则是说,以当地的基本法律,最合适的继承人选就是柳德米拉,因为欧波里特与法兰克的同盟,就建立在双方同属文明的天父教世界这个事实上。 如果从大贵族中选出的国王,我怕欧波里特和法兰克的同盟关系会断绝,虽然国王的继位,法兰克无权插手,但法兰克的决定权同样重要。 你们啊,还是太年轻太天真,一旦你们与法兰克的盟约断绝,别忘了,你们南有维莱蒂人,东有波美拉尼亚人,北有维京人,到处是敌人,我这是作为欧波里特的老朋友给你们的建议,孰是孰非,自己想吧。” 经过这么一长段的对话,梅西斯瓦夫慢慢回过味来了,他试探性地问道:“那让公主殿下继位,国内可能会有人不服啊。” “没有关系,我会出手。”冯森挥手道,“我已经和柳德米拉订婚了,她算是我的未婚妻,我可以以王配的身份来镇压异见,相当于罗马的共治皇帝。 等到柳德米拉的孩子成年,便大政奉还。” 到了这个地步,在场的贵族也渐渐明白过来,这哪儿是来调解纠纷的,这是来摘桃子的啊,但现在人家已经站在桃树下了,不让他摘,他也不让别人摘。 这些大小酋长算计了一阵,却发现这的确是最优解,既能保持与法兰克的同盟不断绝,又能安抚大小头人,而且还可以得到萨克森公爵这个强力同盟,算是三喜临门。 至于国王的位置,自己能当当然好,如果不能,那谁坐在上面其实倒不重要,只要有就行了。 就像你要是问西汉楚人士大夫:楚王被灭了,你们怎么还能安之若怡?楚国士大夫则会回复:有病吧,我们楚王刘交还好端端地健在呢。 只要能保证自身的地位,谁是王并不重要。 “我支持!” “赞同!” 但在这群赞同声中,一个高昂的不合群的声音冒了出来。 “公爵阁下!”维林立刻突然叫道,他猛地站起身,眼神如猛虎,死死地盯着冯森,而冯森则气定神闲地对视他的眼睛。 大厅内安静下来,大家都看着维林,屏住了呼吸。 “公爵阁下!我也有个女儿,跟您差不多大,我想把她一起交付给您!在您和女王殿下的身边,她一定能得到最好的熏陶!” 屮你哥的,还以为你这个墙头草要雄起一回了,结果还是抢着投诚去了,酋长贵族们心中腹诽,动作真™快! “公爵阁下,我有个女儿,今年也十八。” “阁下,我有十个女儿!” “我有二十个!” 第二百六十五章 草蛙不识金鳞吼 一整个三月,冯森都待在梅克伦堡,举行柳德米拉的继位仪式,接见各色部落首领和觐见的部落民。 同时,通过这种方式,冯森以他们口中的数据,来进行了一次粗略的人口统计。 按照各个部落自己报上来的数量来看,欧波里特的人口数量只有二三十万,比萨克森都要少。 这段时间随着诺斯移民、法兰克移民的进入,林中之民不断外迁,加上人口哺育速度,萨克森的人口已经开始向四十万迈进了。 欧波里特目前的人口数量不仅少,而且很多都是待在林中的化外之民,双方井水不犯河水,除了交易,很少有接触的时候。 但无论如何,这个人口,作为北海贸易的中转站来说,已经是足够的了,冯森从来都没有忘掉此行的目的——北海贸易。 但要重启北海贸易,有一点是必须得确定的,那就是欧波里特的与南丹麦的政局必须要稳定,吕贝克和汉堡这两个重要节点最好要修一条坚固的道路。 为了确保欧波里特的政局不出麻烦,冯森首先便开始了拆分波拉比亚部落,相对于另外两个部落,波拉比亚部落的人数还是太多了。 用了明里暗里的手段,在三月的上旬,冯森将一部分原属波拉比亚部落的土地和人口,划分给了梅西斯瓦夫的瓦格里部落。 当天梅西斯瓦夫和拉蒂米尔拳拳到肉的决斗让冯森看了个爽。 与此同时,冯森派人用呢绒布和酒去找维莱蒂人赎回原先的欧波里特酋长和贵族,还买回了不少欧波里特奴隶,借此来稳固柳德米拉的地位。 这依旧还不够,于是,借着吕贝克伯爵,丹人领主阿尔沃之名,冯森为柳德米拉建立了一支一百人的瓦兰吉卫队。 这些瓦兰吉义从卫士需要在梅克伦堡驻守两年半,然后到汉堡驻守一年,就可以转为普通旗人,进入八旗体系,相对于在战场上打生打死,这种驻守任务安全的多。 内部安全确定了,外部的安全也得拾掇。 为了收买当地的酋长,冯森抛出了大量幕府的散官,什么陪戎校尉,陪戎副尉,文林郎,将仕郎大小部落首领们人手一份。 其实这些散官都不值钱,名字好听,一年领点布匹和酒就算完事了,总体算下来,不过每年三四百布匹和酒的支出,以目前冯森的财力不能说小菜一碟吧,只能说算是中等意思。 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欧波里特这边的政局基本稳定了,剩下的就是北海贸易的实施过程了。 在梅克伦堡建立货仓和商栈,负责货物的收售和转运,而维斯马湾废弃的港口,则由冯森的营造司承担了一部分重建工作。 有时候冯森在重建的维斯马湾港口前驻足观看,眼前都仿佛出现了无数帆船在水道中前进腾挪的场景,奴隶,鱼类,盐,酒,宝石,载满货物的船只将在波罗的海的海面上狂飙航行。 后世的汉萨同盟的前身,三市联盟就是由维斯马湾、吕贝克和罗斯托克组成。 如今冯森的手里已经掌握了两个,再加上汉堡,吕讷堡,马格德堡,距离重现汉萨同盟的辉煌,已经近在咫尺。 要知道,巅峰时期的汉萨同盟在不列颠平均一年的进出口交易总额可以达到2.3万英镑,折合成索里达,大概是47万索里达。 冯森现在全副身家加起来都不知道有没有47万索里达。 到了三月末,在一切都步入正轨后,冯森拍拍屁股告别了柳德米拉,带着最后一批撤离的士卒,返回汉堡。 坚硬的马蹄铁将地面的鲜花碾碎,一整个冬天过去,明媚的阳光终于照在了冯森的头上,草地、天空、树林,一切都被阳光赋予了颜色,不再像冬天那样阴郁和惨白。 身边易北河的河水哗哗地流淌,河鲈在水中恣意地游动,远处汉堡天父塔上的镀金十字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天父塔屋檐上挂着的风铃在风中发出清脆的鸣响。 慢悠悠地骑在马上,冯森眯着眼,仿佛在打盹,但实际上,他此刻正在查看克劳塞维茨引擎新蹦出的提示。 第一条没什么好说的,依旧是之前那一战的战后总结,除了+0.5威望,什么都没给,引起冯森注意的,其实是第二条。 【完成成就:接招吧,哈布斯堡!(1/3)】 【要求:与两位同级的独立统治者建立联合统治。】 【奖励:获得特质『眉清目秀』。】 【眉清目秀:+10吸引好感度,+10%生育力,衰老略微变慢】 怪不得最近老是觉得脸痒痒呢,还以为自己的脸皮要长出来了,没想到是获得了一个特质,+10吸引好感度估计就应在这上面。 但这个特质最重要的,却是第二个+10%的生育力,要知道冯森可是经常辛苦耕耘的人,他目前的妻妾加在一起大约有十个,结果耕耘到现在,一个子儿都没有。 而冯森他爹也是努力了大半辈子才生的冯森这唯一一个大胖小子,很难说冯森会不会遗传他老爹,这补一补生育力总是好的。 衰老略微变慢当然不错,但冯森又不靠脸吃饭,这功效倒在其次了。 正准备关闭克劳塞维茨引擎,一个新的提示却突然弹了出来。 这是,新的成就吗?冯森继续把视线移回了克劳塞维茨引擎。 【提醒:您已建成第一座与丝绸之路相连的商栈,每天+1皇恩。】 【当您修建到第十座商栈时,每天+2皇恩。修建到第一百座商栈时,每天+3皇恩。每座商栈都有可能为你带来额外的灵能、威望或者金钱收入。】 这是?冯森的瞳孔猛地放大了,好好好,有了这些皇恩,至少在明年的这个时候,就又能招来新的汉人民众或者士兵了,等到逐渐主导了贸易,等更进一步的【丝绸之路市场】出现,那又将是什么样的光景呢? 真是期待啊,就是这群磨洋工的犹太人,不就是建设一个商栈吗?居然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想到这,冯森突然拉住了缰绳。 “今天正好没什么事,走,咱们先去一趟巴多维克,见一见我们的犹太朋友鲁本阿比。” 带着两队骑兵,冯森在阳光下肆意地向前奔去,他的高昂的声音也在马蹄中回荡开来:“老子他吗洛山冯,蹄下首级堆成峰。草蛙不识金鳞吼,当是深池有晚虫。” 望着冯森的驱马的背影,张世成对着韩士忠问道:“韩伯,你看大帅这个面相,能做皇帝吗?” 韩士忠先是一愣,随后便哈哈大笑起来。 第二百六十六章 来一杯782年的拉菲 阳光照射在了红白色的船帆上,纹着欧德兰家族标志的旗帜在桅杆上起伏飘扬,来自大西洋的暖风夹杂了禽鸟和鱼的腥味,化为一团渺远的鲸鸣声。 棕黑色的船底布满了青苔,左右各二十多只长桨翻飞起舞,绕过了层层叠叠的礁石,向着波尔多的港口进发。 这里是加斯科涅公国,而船只逆流而上的地方,叫做加龙河。 虽然和冯森的萨克森公爵是一个爵位,但从地位上来说,冯森的公爵领属于内藩附庸,而加斯科涅则属于外藩附庸。 弗拉森站在船头,手持从冯森那里购买的铁皮大喇叭,疯狂地敲着手中的金锣:“死一边去,你们这些麻风贱(和谐)狗!滚开,滚开!我们的大船要进去了。” “哦,天父啊,可是我们也得入港啊。” “大船很大,你们忍一下。” 看着前面的小船一点点让开了道路,弗拉森意气风发地对着船头说道:“让小伙子们把桨划起来吧,我们很快就到地方了。” 弗拉森此行的目的地正是加斯科涅的波尔多,这是一个由巴斯克人混居的领地,同时也是法兰克葡萄酒的主要产地。 是的,来自弗里西亚的弗拉森,丝毫没有把冯森的货物卖到自己家乡的意图,至于原因,很简单。 在北方的产业中,现存的毛纺业中心有两个,一个在英格兰南部,一个在法兰克的东北部——具体来说,就是弗里斯兰。 弗里斯兰牢牢把控住了毛纺产品的高端产业,由于质量极好的羊毛,在8世纪末,弗里斯兰几乎垄断了大部分的高端呢绒产业,在当时大名鼎鼎的弗里斯兰斗篷就是从这片地区卖出去的。 这种斗篷,查理穿了都说好,这可不是广告词,他是真穿啊。 把冯森的呢绒布卖到弗里斯兰,这和到三晋卖煤有什么区别? 那冯森能不能通过物美价廉的呢绒布,把弗里斯兰的市场冲垮呢?答案是可以的,但冯森不能这么做,至少在未来十年内不能这么做。 原因同样简单。 第一,弗里斯兰的呢绒质量好,是因为原材料质量好,那他的原材料是从哪里来的呢?来自奥斯特拉西亚的贵族庄园,也就是加洛林王朝的龙兴之地。 在查理的帝国法令中,曾经明确规定,乡村庄园的管理者必须要保证庄园中的女工工场有充足的羊毛、亚麻、靛蓝、茜草、朱砂、羊毛梳、起绒草等其他必需品。 这是保证谁的利益可想而知。 第二,目前虽然大工坊生产效率高于家庭作坊,但以对方目前的规模太大了,就像工业革命时期,带英蒸汽机织出的布居然打不过带清手工作坊织出来的松江布一样。 以目前的产量来说,冯森的呢绒工坊还有好一段时间要走。 其实这也算是一个大趋势,当农业技术使得能有富裕的农余来供给城镇的时候,城市化几乎是必然的发展。 目前法兰克土地上毛纺手工业实际上还是大家庭作坊的方式,即一个庄园或者一个自由民家族村庄,划归一小块土地,在阴雨季节或者农闲的时候,兼职来进行毛纺产业,剪羊毛,纺织,印染,裁缝一体化。 冯森的呢绒毛纺产业正好相反,而是靠着输血,硬造了一个大毛纺工坊,由专业的毛纺工人全年不间断地开工纺织,其生产方式也是流水线形式,每一个环节都有专门的人去专门研究。 哪怕没有中原改进型织机带来的优势,其生产效率也远超随便懒散的家庭作坊,在未来的佛兰德斯,中世纪唯一的工业——毛纺业就是这么发展起来的。 以后不少旗人余丁假如不能承袭爵位,但却至少上过郡学,认得不少字,等这批经受过军事化训练且有一定文化的旗人余丁加入,冯森相信,萨克森的纺织业生产将会迎来第二次飞跃。 当城镇的慢慢兴起,毛纺业会逐渐集中到城市,到了一两百年后时,这种情况便已经非常普遍了,而冯森只是微操加快了这一进程。 “库里扎图斯!我的好朋友!”从港口处下了船,弗拉森东张西望了一会儿便飞快地在人群中找到了一个脸蛋发黑的高壮胖子。 而那个高壮胖子同样推开人群,走到了弗拉森的面前,给了他一个结结实实的大拥抱:“好久不见,我的朋友,今天你给我带来了什么货?” “哈哈哈哈,不如我们等会儿去你的旅馆谈,我需要把货先卸到你的旅馆后头。”弗拉森将库里扎图斯腰上的肥肉拍得一颤一颤的。 库里扎图斯回道:“好的,我去旅馆等你,我已经叫人把葡萄酒都准备好了,香得能把人的魂都勾走。” 租了几辆马车,成堆的呢绒布,酱油,牛油,奶酪,纸张和毛皮从船上运下,让街头巷尾的地痞流氓们垂涎欲滴,但货物周围那七八名穿着亮闪闪锁子甲的护卫,还是让他们望而却步。 该死的,怎么这年头连商队都雇得起穿锁子甲的精锐士兵了。 货物点数完成,冯二百五手持卷轴交给弗拉森签名。 “刚刚那个店主,是你的朋友?他值得信任吗?你为什么要把货物放到他的后院?”冯二百五用与他年龄不匹配的浓重鼻音问道。 在纸卷上签了名,弗拉森拍拍冯二百五的肩膀道:“做生意,是最容易被当地人排斥的,我们这些商人非常需要一个能保护自己和货物的住所。 所以,我们需要一位能保护我们利益的房主,而库里扎图斯就是这样一位房主,能为我们提供货物的存放地点,同时为我们找到合适的货源和卖家,比我们自己去卖方便多了。 而代价就是,我们需要分给他一部分利益,别小看这胖子,他手眼通天,甚至能和加斯科涅公爵说上话。 今天要是没有他,光我们陌生人来的话,你信不信,我们还没找到地方住,车上的货物就要被各色人等摸走至少一半了。” 冯二百五摸着短粗的头发说道:“他们就是您平时说的中间人?” “是的。”弗拉森很喜欢这个聪明的小子,不知道冯森是怎么教的,自己的伙计要是能有他一半聪明和自律,自己都不用那么累了,“或者,我们可以按照公爵阁下的说法——他是我们的买办。” 冯二百五沉默地点点头,便随着弗拉森向旅馆的方向走去。 第二百六十七章 呢绒币 库里扎图斯的旅馆是一个带院子的二层小楼,坐落在城市的边缘地区,挨着城外的青草田地,甚至可以算得上一个乡间别墅了。 这座乡间别墅不仅有高大的木质围墙,还有谷仓一般的仓库用来存放货物,甚至还有守卫。 旅馆就开在港口到城镇道路的边上,大门敞开,但后院却不是普通住客可以去的地方。 此刻,在花坛和马厩边,有一间专门谈事情的杂物室内,弗拉森拍了拍凳子上的灰尘,面对库里扎图斯坐下。 黑面胖子毫不在意地用油腻腻的衣袖擦去了桌面上的灰尘,又把两碟干果和两杯葡萄酒放到了桌面上。 “库里扎图斯,我这次来,带来了170匹粗呢绒布,40件弗里斯兰斗篷,100卷赛里斯纸,20瓶酱油和30多张兽皮,当然还有一些牛油奶酪谷物等压舱的货物。”将一枚不知道是什么的坚果扔进嘴里,弗拉森含糊不清地叙述道。 “谷物什么的可以再压几天。”库里扎图斯提醒道,“最近巴黎那边的高卢人突然有钱了,都在购买葡萄酒,不少庄园主改麦为葡,谷物和奶酪的价格都在上涨。” “谷物倒在其次,这批粗呢绒布你怎么看?” “一批粗呢绒布?嗯,数量倒是不少,但估计只有庄园主和小贵族买得起,我过段时间去问问……匹是多长?别告诉我十匹一码。” “一匹呢绒差不多相当于36码。” “天父啊,我得算一算,以往一块呢绒布是26码,一块粗呢绒大概是2到3个索里达,你这个起码能溢价两成,今年收成不错,葡萄酒也卖得好……” 库里扎图斯摸着下巴,“我去帮你找一些不差钱的主,一匹,我能让你卖到4个索里达,好家伙,光这些呢绒布,就是七百多的索里达。 你从哪儿弄来这么多的粗呢绒布?你们家不是一直被莱顿的家族排斥吗?他们会拿出这些呢绒布给你?” 弗拉森顿了足足一秒才露出了笑容:“哈哈,我在萨克森挖出了一个宝藏。” “什么宝藏,别逗我了,你是挖到了罗马皇帝的墓吗?我需要保证这些货来路可靠,不是说我不卖赃货,只是这分成可不一样。”库里扎图斯走到门边合上了大门,又关上了窗户,“现在你能和我说实话了吗?” 从随身携带的包裹中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两份文件,弗拉森带着神秘的微笑将文件递给了库里扎图斯。 满腹疑惑的库里扎图斯仔细扫了文件两眼,眼睛瞬间便直了:“该死的,该死的,你个混蛋,是怎么混上爵位的?这个西不列颠公司又是怎么回事?” “只是一个荣誉头衔。”弗拉森嘴角含笑,但仅仅一个荣誉头衔给他带来的便利就超过了一千索里达,至少在过税卡的时候,拿出这份文件,不仅能得到礼遇,还能少交不少贿赂。 将两份文件收起,弗拉森向着库里扎图斯添油加醋地叙说了一遍西不列颠公司的设想。 用呢绒布代替钱?呢绒票?十七人评议会? “你的意思是,我们这边的人穷,是因为钱荒,想买东西买不到,想卖东西卖不出去造成的?” “是的。”弗拉森回忆了一下冯二百五和冯森曾经说的话,“准确来说,不是钱荒,而是贵金属荒。 如果天父显灵,让法兰克的土地上诞生十座金矿,那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或者咱们解决了地中海的海盗问题或者咱们赶走了撒拉逊人都行。” “我有两个问题。”库里扎图斯敲了一下桌子,“第一,你们能保证呢绒布的价值吗?要知道金价可是相对稳定的,假如哪天市场蹦出了一大堆呢绒布,那所有人的财产都会暴跌,这样把呢绒屯成钱和屯食物有什么区别? 第二,我们的查理殿下能答应吗?” “第一,金价稳定是因为它不会随时间而腐烂,可以长时间保存,并且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比如打造首饰之类的,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可。 呢绒同样是可以保存很长时间的,如果保存方式正确的话,甚至能放二十年三十年而价值不下滑太多,谷物做得到吗? 而且,谷物单价太低,不便于交易,布虽然单价不算特别高,但相对来说,便于携带,交易起来就更加方便。 除此之外,呢绒是可以做衣服的,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人总是要穿衣服的,这种呢绒布算是硬通货。 如果有一天市场确实出现了大量硬通货,我们可以低价收购减少产量啊,呢绒布的生产又不是谷物,无法控制。” 是的,用呢绒暂时代替货币,这并非冯森的原创,中原也遇到过不少钱荒,解决方法也很多,丞相在季汉的蜀锦创造的绢帛币以及唐初的用布匹绢帛,甚至还有铁钱和直五百钱一类的玩意儿。 做一个不严谨的等价代替,西欧的亚麻布相当于中原的葛布和麻布,而呢绒相当于中原的绢帛,至于能和中原丝绸相比的,就冯森能想到的,估计只有棉布能沾一沾边。 但在这个时代,呢绒的价格并不低,大多数人乃至贵族有时候都得穿麻布衣服,中原的绢帛一两多一匹,对应的呢绒却能做到四个索里达一匹的高价,可见一斑。 这个四个索里达其实有水分,至少一半都要拿葡萄酒来抵,这还是在波尔多,由于接近伊比利亚,当地钱荒并不太严重,换成更中部的地区,你看看,没人买得起。 因为大家手上只有麦谷和牲畜,没有钱和贵金属,或者说很少。 喝了一口葡萄酒润润嗓子,弗拉森继续说道:“第二,关于查理殿下的事情,你现在已经知道我在为萨克森公爵做事了,那你也该知道,冯阁下是查理殿下的义子。 不少人认为,他以后能够成为新的帕拉丁,这侧面印证了我的主人与法兰克的主人关系密切。” 压低了嗓门,弗拉森神神秘秘地道:“我给你透个底,西不列颠公司虽然在明面上,是没有查理殿下的股份的,但冯阁下每年都会给殿下送上一笔额外的分红。 在第一期的十七人中,其实是有殿下的代理人的,如果不出意外,在未来两到三年的时间内,查理殿下就会出台一项法令,将呢绒布确定为一种货币了,但在此之前,呢绒得先在市场上流通起来。 你等着,明后年,我们的公爵阁下就要到弗里斯兰开大工坊了。” “你小子真是走运。”库里扎图斯不无羡慕地说,“你们这个西不列颠公司,什么时候可以参股?” “等第一批的卖完吧,到时候我直接把销售权给你,我只管运货,等做大了,我运货都不管,就坐在弗里斯兰收钱就完了。” “销售权直接给我?什么意思?” 弗拉森嘿嘿一笑:“你只需要每年缴纳一笔承包费,我直接把货运给你,你能卖多少都是你自己的,哪怕你二次承包出去都没事。” 库里扎图斯的眼睛亮了一下,但他又疑惑道:“这样你们有钱赚?” “当然,我们走海运,不用被税卡收钱,而且这种方式节省时间,我们可以运更多趟,到更多的地方去。” 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弗拉森的思绪飘荡开来,这177匹呢绒布赚到的钱,他准备去买一艘好船,听说汉堡已经能自己造维京海船了,到时候可以问问价格,不行就买一艘。 等以后,这些呢绒布都铺开了,就去做粮食生意,这才是弗拉森的老本行。 第二百六十八章 丕平的军事改革 上 波尔多作为加斯科涅的商业重镇,实际也不大,顶多了就只有五六千城市人口,比汉堡的八千城市人口要少不少。 波尔多实际面积也不大,基本都是围绕着加龙河的港口而建立,最瞩目的估计就是城镇中大教堂和加斯科涅公爵的宅邸了。 这段时间,当弗拉森在波尔多的街道上踩得满腿泥的时候,弗拉森常常便常常想起在萨克森的汉堡,汉堡的整齐的青条砖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如果不是汉堡娱乐活动太少了,在那里居住确实比这边舒心得多。 来到了波尔多快有五天的时间,库里扎图斯基本帮弗拉森联系好了人,这些天,两人时不时一起出去,时不时和人在旅馆中饮酒作乐。 而伴随着马车进进出出,放在旅馆后院的货物也渐渐减少,变成了成堆的德涅尔银币和第纳尔金币,还有一箱箱的红酒。 待到货物基本售卖完毕,弗拉森算一算收益,居然有近四百的金银货币和价值六百的葡萄酒,还有两个漂亮的埃及女奴,这是弗拉森给冯森准备的礼物。 到此为止,弗拉森已经准备返回汉堡去取第二批的200匹呢绒布了,但库里扎图斯告诉他,这里将会举行一次集市。 哪有商人不逛集市的,也许就是一次商机。 如果弗拉森没有逛家乡的那次集市,就不会听到关于萨克森公爵的消息,自然也不会有现在的这些事情了,于是他理所当然地留了两天。 次日,弗拉森起了个大早,来到集市上。 相对于香槟的大集市,这里的集市规模要小得多,有农民在贩卖农产品,有手工业者在贩卖各式小玩意儿,还有卖草药的,卖蜂蜜的。 同样,也不乏一些卖呢绒的豪商,弗拉森甚至看到了有人将自己的粗呢绒布染了一层劣质的染料,伪装成高级呢绒在贩卖。 该死的,一匹六个索里达! 这也是弗拉森这些商人的信息交流中心,交流如何弄虚作假和欺骗顾客,这个时候可没有消费者协会,要是在集市结束前都没有发现端倪,那就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温热的阳光如水一般流遍弗拉森的全身,浑身上下暖洋洋的,也许葡萄也爱这种天气,所以波尔多才能盛产优质的葡萄酒。 目光在花花绿绿的各色商品中扫过,空气中既有蔬菜的清香味,还有牛羊的粪便味,在这股子味道中,他甚至能闻到若有若无的胡椒味。 沿着这条集市街道向前,弗拉森像是一头巡视领地的鬣狗,不断地给眼前的各式商铺打着分,但很快,他的目光便被一种很新的东西所吸引。 那是一种奇特的布,快步走上前,弗拉森在布的表面抚摸,质地十分柔软,而且透气性也不错,这种衣物作为内衣物一定会很舒适。 “这是什么?” “这是来自印度的白布,您想要吗?一码一个第纳尔!” “什么?!你在开玩笑吗?”弗拉森瞪大了眼睛,“是这丝是金子做的还是织机是金子做的?” “谁知道呢?”那个商人搓着手,“这棉花可比金子金贵,你想想,那棉花树上长满了绵羊,有巨大的蝙蝠守护,一口能吸干一头牛的血,要割下这么多羊毛制成布匹,啧啧啧,这得是几个人的命啊。” 弗拉森被商人的说辞说得一愣一愣的:“这么遥远的东西,是怎么到你手上的?” “您要是买,我就告诉你,毕竟……”那个商人点点脑袋,“消息也不是免费的。” “给我拿——一码,我做几个手帕。”弗拉森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第纳尔,扔了过去。 “好嘞。”那个商人立刻叫伙计去裁剪。 而弗拉森则撑着柜台问道:“现在你能讲一讲由来了吗?” “当然。”商人老板痛快地说道,“这是从南边的鲁西永伯国买的,巴塞罗那的总督,我们的丕平王子在前段时间,剿灭了曾经背叛法兰克人的巴斯克领主,从他们的手中缴获了这批棉布。 至于那些巴斯克人是怎么拿到的,我猜是从那些沙漠牧民手里获得的,毕竟只有他们有和印度交流的通道嘛。” 原来如此,弗拉森摸了摸脑袋,原来是那位大人,听说萨克森公爵与丕平阁下交往很深,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弄到棉花树,如今他的情况如何了呢? 哎,要是我回去以后把绵羊挂在树上,能不能把棉花种出来呢? “阿嚏!”丕平打了个喷嚏,他抬头看了眼天上炙热的太阳,皱起了眉头,怎么无缘无故地打喷嚏,难不成这是天父给我的神启? 牵着马,丕平在赫罗纳的军营中走动,经过这一年多的发育,丕平比之前长高了一个头,身材也雄壮了不少。 伊比利亚阳光炙热,又濒临海边,丕平每日接受阳光照耀,餐餐吃鱼和水果,佝偻病带来的病症基本已经好了,但之前在发育中佝起来的背,确实已经定型,再也无法恢复。 尽管,如今他还是不能挺直胸膛,但至少已经不至于影响行动,如果再披上斗篷,不仔细观察都发现不了他的驼背。 虽然阳光看不见颜色,但丕平仍然能够感觉它火红色的光芒,就像是火一样炎热,唯有路过新建的水渠时,这种炎热才会被水汽驱散一点。 走在军营中,过往的士兵都向他投向了致敬的眼神,因为在丕平到来的这段时间里,他不仅仅借着巴斯克人的混乱,干掉了不少不听管教的巴斯克领主。 这些被干掉的巴斯克领主,他们的土地,不是被底下的小领主和部落民平分,就是落到了十字军战士的手里,而丕平征募的这些士兵正是来自于这个团体。 经过了半年时间的练兵,这些新兵已然有模有样了,但如果这里有一个法兰克的老兵,他绝对会发现这些士兵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是的,丕平除了打土匪吃大户以外,这段时间最重要的行动就是军事改革,他需要一支如同萨克森牙兵一样强悍的近卫军。 所以,丕平进行了三项改革,最显眼的,就是装备上的改动。 丕平给这些士兵的头盔上增加了帘子一样的护颈,改革了原先老式的带冠开放式圆头盔,这是因为为了防御弓箭和近战斩首而准备。 由于装备了这些护颈,而老式的圆头盔的下沿距离脸部太远,容易被人拿枪挑掉,不起作用,所以丕平将其改成了相对贴近皮肤的圆锥形。 为了保护鼻子,丕平还模仿维京人,在头盔的下沿增加了一个小铁条用来保护鼻子。 本来丕平还准备延长身甲,做成冯森唐甲那种延伸到膝盖的类型的,但本尼迪克特告诉他,真没钱了,只得作罢。 这是第一项改革。 第二百六十九章 葡萄园十结义 第二项则是培养职业步兵。 丕平到达赫罗纳后,多方访问了曾与星月教徒作战的大小士兵军士。 从这些大大小小参与过战斗的士兵们口中,丕平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几次对星月教徒的溃败,基本都是从征召步兵的溃败开始的连锁反应。 就是由于征召步兵太垃圾,经常被星月教徒用海量的弓骑兵从侧翼冲垮。 将大量的弓骑兵分散成半月型,以疏散阵型进行袭扰冲锋,是他们战术的常态,而那些被征召的农民兵,要么被弓箭射垮,要么就是被马给吓跑,很少有稳住阵脚的。 丕平站在校场旁,往里面张望,低矮的灌木后,在铺平的校场上,几个步卒排成阵列,浑身颤抖地面对着奔袭而来的骑兵,但那些骑兵并不冲锋,只是从他们身边绕过。 通过这种方法,一是训练了马不躲避长矛,二是训练了步卒不躲避奔马。 但仅仅靠征召的农兵来实现是不现实的,他们可没有那么多时间来训练。 为此,丕平招募了一批职业步兵,通过训练保证他们不会被弓骑兵冲垮的,并且他们还需要有保护自己的侧翼的能力,同时装备一定的远程武器。 要做到这种程度,就不是普通的征召兵能做到的了。 所以,丕平招募了这三百人的职业步兵。 这些职业步兵是给钱给地的,其出身大多来源自新地主,也就是丕平在干掉了一批半土匪性质的巴斯克村社和寨子后,将其土地平分给了当地的巴斯克平民和十字军战士。 他们能够享受类似骑士的待遇和地位,但是这些军士的土地比骑士领地小,而相对于骑士需要养马,他们只需要养甲和弩。 丕平不仅给予了他们土地,还给了他们不小的自治权甚至还包括追逐荣耀的机会,这批人对丕平是最忠心的。 人们也送了他们一个称号,翼步兵,因为他们背着弩,就像背后长了半圆形翅膀一样。 除此之外,丕平还不得不罔顾十字军战士或当地小贵族的抗议,强行把他们混编入了步兵方阵,有马也去给我当步兵,多余的马给骑兵部队当备用马。 原因很简单,本地的骑兵真是太不讲纪律了,好几次丕平带兵去抢……平叛,都是他们率先出击,率先败北,根本不管后果,好几次差点让丕平反胜为败。 丕平觉得,自己的翼骑兵够用了,这些人和他们的亲兵混编到步兵方阵中,为的就是为了让这些方阵保证五排纵深不被击穿。 这一点和魏舒的将公民兵编入步兵方阵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两人面临着同样的困难,贵族们不是骑在马上,就是在第一排冲,造成一阵两心,前重后轻的结果,这是冯森在司马法注解里着重提到的内容。 虽然冯森没在笔记中提到魏舒改革,但两人面临的情况和问题基本是一致的,而答案自然是类似的。 第三项便是基层军官和军队纪律的改革。 基层军官如伍长、队正等由基层士兵自己推举,而百夫长以上由贵族担任。 当上阵时,翼步兵在两翼和后面一排,作为督战队,一旦前方步兵溃逃,直接后队斩前队。 军队纪律改革这方面,丕平步子没跨太大,只是把冯森在书中记录的五十四禁十七斩简化成了五禁七斩,但这已经让士兵们怨声载道了,甚至出现了残暴的丕平的说法。 改革必然存在阻力,尤其是那些被编入步兵队伍的大小贵族,他们早已心生怨气,在最近的一段时间内,那些贵族甚至暗地里称呼丕平为戈博。 在拉丁语中,戈博意为驼背,但在丕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把戈博放到了自己的中间名上。 “人不该因姓名而高贵,反该是姓名因人而高贵。”这是丕平在舍弃了城堡宴会,在军营中,吃着粗茶淡饭与士兵们谈论时说的话。 不论如何,在普通士兵的心中,丕平的威望远高于那些坐在城市当中的老爷和教士。 但也就丕平敢这么玩还压得住底下的教士和贵族了,他毕竟是查理的儿子,而且还在萨克森战事中起到了很大的功劳。 最重要的,虽然一开始丕平的酒加杀比较青涩,但随着本尼迪克特的教导,丕平的治政手段越来越娴熟,在本尼迪克特的帮助下,小心地维持着赫罗纳政局的平衡。 本尼迪克特虽然是一个修道主义的教士,但他毕竟有大量的宫廷生活和治理经验,教导丕平自然是非常简单的。 虽然说军事改革,但要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完成这些军事改革还是不太现实的。 这三条改革实施进度并不统一,比如头盔还没有完全换装,有甲战士中只有一半的人换装了丕平盔。 当然,这些改革基本都是属于摸着冯森过河,就从丕平增加护颈和加长身甲长度这两点,就能看出浓郁的赛里斯风味。 为了实施这些改革,丕平不仅花光了干掉那几个边境领主换来的钱,还额外从教会和自己的哥哥查理和鲁西永伯爵手上借了不少人和钱。 蹲了半年多的时间,该动一动了。 785年二月中旬。 这是一个伊比利亚常见的晴朗天气,海风阵阵,海鸥浪鸣。 而在赫罗纳附近的一个葡萄园内,青涩的葡萄在木架上垂下,扫过人的脸颊,几只蜜蜂在葡萄架上飞舞,寻找着可能存在的花蜜。 在葡萄园的一处空地中,正摆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是一座三股的银烛台,黄白色的蜂蜡在阳光下居然显现出了一股玉一般的质感。 而在烛台后,则挂着一张圣乔治的画像。 丕平,三位巴斯克领主,四位十字军贵族,两名教士,整整十个人正跪倒在圣乔治的画像前。 他们每个人都目光严肃,炙热的眼神紧紧锁定在最前面的丕平身上。 “天父所见,圣乔治在前。 念丕平、奥顿、苏里斯……等十人,虽然为异姓,但却皆为主的圣战士,在主前,我们互尊互爱,简直如同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既然如此,我等愿意结为义兄弟,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以塞亚,下安诸信民。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圣乔治在前,实鉴此心,若有背义忘恩,则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赎罪!阿门!” “阿门!” 在几个教士的簇拥下,十位年富力强的青年狂热地站起身,咬破了手指,在葡萄酒中滴下了自己的血液。 “饮下此酒,你我便如亲兄弟般!我不是叫诸位臣服于我,而是叫诸位和我共享功勋与荣耀。”用铜酒盏满盛一杯带血的葡萄酒,丕平向着众人高声宣誓道,“诸位只要不负我,我绝不会负诸位!刀山火海也一起趟,荣华富贵也一起享!干杯!” “干杯!” “干杯!” “大哥!” “五弟!” 将手中的铜杯重重砸在地上,丕平口鼻中喘着粗气:“今日葡萄园结义,我等十人便称作萄园十兄弟,今日结义,不仅仅是宣誓,更是有一件要紧事!那就是从异教徒手中夺回我们的土地。 卡尔多纳,曾经是天父子民的居所,如今,却陷落在异教徒手中,正如誓言所说,我们正为上报以塞亚,下安诸信民而战,所以,明日,我们出兵卡尔多纳!夺回我们的土地!谁愿意和我一起去!” “我愿意!” “我也去!” “为天父而战!嗝!” 第二百七十章 丕平的第一战 在大理石垒成的方形球顶的大厅内,几根焚香正散发出袅袅的香气。 坐在一张绿色的波斯地毯上,卡尔多纳的瓦利阿丹正在进行了星月信徒每日必有的五次礼拜,在大厅的两侧,两排波斯、阿拉伯、柏柏尔甚至黑人的仆从正静静地排成两排站立。 虽然满脸的大胡子,但阿丹的动作轻缓而又细腻,他微微闭上双眼,虔诚地进行着朝拜,没有人敢上前打扰这位信民的朝拜。 在地毯上,阿丹虔诚地向着东方五体投地,那是麦加天房的所在地,是所有星月信徒精神的家乡。 对于星月信徒来说,但凡成年,只要身无债务、身体健康,不论男女都得去麦加朝觐一次,这是所有星月信徒的梦想。 而对于跟随着阿卜杜拉·拉赫曼来到伊比利亚的阿丹来说,想要再去一趟麦加,付出的代价可不小。 等到礼拜完成,阿丹站起身,虽然在礼拜开始前,他便已经进行过小净,但在结束后,他依然按照个人习惯,开始清理脸部、手部和胡须。 直到这个时候,才有一个黑皮的柏柏尔仆从小声地走上前,低声说:“瓦利大人,上次报信的那个巴斯克人又来了。” 空气中除了焚香的气味,阿丹却什么话都没有说,在半秒间,柏柏尔仆从的额头上便如同瀑布一般落下了汗水。 默默地洗完了所有的脸,阿丹接着转身看向那个柏柏尔人,他隐藏在繁盛胡须下的面庞看不出表情。 在有些刺鼻的香气中,阿丹只是缓缓抽出了弯刀,弯刀与刀鞘摩擦,发出了令人绝望的呲呲声,而那个柏柏尔仆从僵立在原地,一动都不敢动。 “谁允许你来打扰我进行清洁的?” 殷红的鲜血沿着地缝流淌,那个柏柏尔人缓缓倒在了地上。 在大厅的一角,一个用条状布匹裹住脑袋的柏柏尔青年眯起了眼,青年微微抖动的眼睑,让其心中的愤怒一览无余。 另一个年老的柏柏尔人则拉住那个青年的肩膀,重重地咳嗽了一声。 “把他拖走。” 几个仆从迈着小碎步走上前,从两边拉住那个柏柏尔仆从的双脚,将其拖出了大厅,地面上,尽管有另外的女仆在擦拭,却仍然能看出一条粉红色的血道。 踩着这条血道,一个鼻青脸肿的巴斯克人,在两个卫兵的押送下,来到了大厅中。 用干净的布匹擦拭手中的弯刀,阿丹严肃的眼神落在那个巴斯克人身上:“情况怎么样?” 巴斯克人赶忙说道:“瓦利大人,法兰克人果然上当了,我哥哥这两天会带他们在山路里绕弯,我每天用鸟叫声与他交流,只要您一声令下,我的哥哥就会把他们引到预定的战场中。” “好,很好。”阿丹从桌子上的小盒中抓起了一把第纳尔金币,扔到了地上。 在叮当碰撞声中,那个巴斯克人跪在了地上,惊喜地拾捡着这些金币,一边捡一边还在高呼“感谢您的仁慈,除星月外,再没有主!” 缓缓盘腿坐在座椅上,阿丹用金币敲了敲桌子,发出了清脆的声音,这声音立刻让巴斯克人抬起了脑袋:“听好了,两天后,让你的哥哥把他们引到西北部那边的平原上。” 巴斯克人眨了眨眼,疑惑道:“啊?不在峡谷中打伏击吗?” “哼!”包着脑袋的柏柏尔青年说道,“那是你们巴斯克人的打法,对于星月的信民来说,唯有平整的平原才能发挥出我们最大的实力,让你们在山中拖延,只是让我们有准备的时间,顺便消耗他们的粮草和精力。” “正是如此!”阿丹向那青年赞许地点点头,“好了,去准备一下,等歼灭了这个不自量力的驼背王子,我还有赏赐。” 望着那个巴斯克向导欣喜若狂的背影,柏柏尔青年不屑地冷哼一声:“两面背叛的叛徒。” “但他们确实有用不是吗?”阿丹摩挲粗大的手指上的绿宝石,“这一战,我需要你们的骑兵,柏柏尔人。” “这是自然的。”那个柏柏尔青年从大厅的角落来到了阿丹的面前,“这一仗,我可以为你们而战,但,我要见见我的妹妹和妹夫。” 阿丹抖了抖宽大的袍子,似乎有些不悦:“别担心,他们活得好好的,每天有吃有喝,还能进行礼拜,毕竟他们的名字中也有哈吉(朝圣者),只要你们能为我打败驼背的丕平,我当然愿意释放他们。” “希望你能遵守我们的约定。” “当然,我当然会的。”阿丹少见地露出了一个僵硬的微笑。 ………… “还没有走出去吗?” 在仿佛蒸笼般炎热的峡谷中,丕平的声音有些沙哑。 那个带路的向导望着远方的山峰,嘟囔道:“还差得远呢,之前咱们下雨行军,已经走过了,这条道我不常走啊,急不得,急不得。” 峡谷中的一座吊桥上,一条士卒组成的长龙如同蜈蚣般缓缓向前,他们步伐蹒跚,总人数在两千人左右,不少人都摘下了脑袋上的头盔,挂在肩上,否则被太阳晒得滚烫的铁盔,能把人热晕过去。 经过了长时间行军的士卒们都有些烦躁,有的士卒鲜血都已然染红了脚下的鞋子,而更多的,则是连动作都变得僵尸一般。 粮草消耗得差不多了,干净的水倒是还有不少,只是整个奔袭的计划已经被打乱了,丕平本来的计划是从山路绕道到卡尔多纳的背后,发起偷袭,只要速度够快,让卡尔多纳瓦利来不及召集士兵,这一仗赢得概率非常大。 但现在,已经超过原先计划的两天的时间了,依旧在山中乱逛,直到这个时候,丕平才对冯森军法笔记中的道路和向导问题有了足够深刻的认知。 望着吊儿郎当骑着驴的向导,丕平猛然间甚至生出了一股杀他的冲动,这种冲动不知从何而来,让丕平忍不住念了好几遍忿速可侮才安定下来。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丕平总感觉这个向导有问题。 在峡谷的阴影处,一行人又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突然,丕平听到了向导在大声喊叫,他连忙让身边的侍从去询问,果然,那个侍从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殿下,那个向导找到路了!” “殿下,殿下。”那个向导骑着小毛驴跌跌撞撞地跑来,“我看到了,那座山,从山后绕出去,就到了,只是不知道偏离了多远。” “好!”丕平仿佛是在夏日喝下了一大碗冰水,精神瞬间振奋起来,“通知全军前进,在夕阳落山前走出峡谷!” 行军,继续沉默地行军,夕阳落在峰头,散射出了耀眼的光芒,春日淡淡的花香在鼻前萦绕,几只苍鹰在逐渐变为深蓝色的天空中盘旋。 随着军队的前进,眼前的视野越来越宽阔,拐过了一座山峰,丕平在马上站起身,深吸了一口气,胸中块垒的郁气在这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中消散于无形。 “真安静啊,大平原上也没有赶羊的羊倌,和诺伊斯特里亚差别真大。”来自莱茵河的骑士奥顿望向眼前无垠的平原,忍不住感慨道。 “你心情很愉快啊。” “这是当然的了!我们总算是走出来了。” “啊,没错,总算是……”说到这里,丕平的声音仿佛被一只手陡然捏住,刹那间便停止了,在短短半秒内,他的脸色变得铁青。 勒住了马匹,由着身后的士卒向前流动,他突然向身后的骑兵大叫道:“向导呢?向导?立刻让向导过来!” “怎么了?”奥顿赶马上前,摸着脑袋说道:“向导刚刚腹痛,去……” “该死,快,让所有人退回峡谷!奥顿,我们被骗了,快!” “呜呜呜——” 在士卒们不知所措的眼神中,震耳的号角声已然响起。 第二百七十一章 渴望胜利的人啊!追随我! 上 广阔的平原上,来自阿拉伯的弓骑兵形成了一个半月型,上百个相对重装的骑兵待在阿丹的身侧。 “我的主啊,除您之外,再无它神!” 弓箭如雨落下,半挂的夕阳让人分不清哪些是血那些是光,丕平的吼叫声夹杂在阿丹的号角声中,显得有些孤单和绝望。 由于没来得及展开阵形,丕平的大部队仍然处于一字长蛇的状态,尽管丕平已然率领翼骑兵在前方阻拦敌军骑兵,但仍然挡不住阿拉伯骑兵的冲击,无法阻止己方军阵的溃败。 “殿下,走吧,走吧!”奥顿用长骑枪将一个奔袭来的轻骑兵撞下马身,来到了半身浴血的丕平身边。 丕平死死地咬着牙,几乎要咬出血来,他能看到,在一群柏柏尔骑兵的侧击下,己方的第一线防线已经溃散。 但好在这里距离谷口不算太远,后方的大部队还没有到前面来,此时后队转前队,完全是可以让大部分的士卒躲进峡谷中。 “撤——” 至少三百多人被丕平抛在了马后,其中甚至还有不少忠诚的翼步兵和翼骑兵,面对主将的离去,哪怕是那些忠诚的翼步兵也难以维持士气,节节败退。 “哈哈哈哈哈!好!”阿丹站在马车的顶上,欣喜地拍着手中的金杯,“好啊,默度因谢赫,派两个人去卡尔多纳报喜,我们已经赢得了胜利!让他们准备好欢迎的仪式吧!” 默度因谢赫朝着两个侍卫挥一挥手,两人便自然而然地脱离队伍,向着远方的卡尔多纳跑去。 “我们要继续追击吗?”眯着眼,默度因谢赫向卡尔多纳瓦利阿丹问道。 “晚上这么黑,峡谷这么窄,贸然追击恐怕要被他们伏击,他们又不识路,干脆派点人守在峡谷谷口,远远派人吊着他们,耗上几天,等他们精疲力竭再说。”阿丹在两个阉奴的搀扶下,下了马车。 虽然这些人战败了,但阿丹心里清楚,对方的实力并不低,他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这些士兵明显比他见过的其他法兰克士兵要精锐多了,本来是大胜,何必要冒险呢? 此时,在马铃声中,那个黑皮的柏柏尔青年骑着马走来:“阿丹瓦利,我们的约定已经完成了一半,我想要见一见我的妹妹或者妹夫,我需要确定他们的安危。” 阿丹不悦地回道:“你在怀疑我吗?你妹妹又不是什么大贵族,我杀他们有什么好处,他们好着呢。” 夕阳如血,晚风带上了一丝凉意,柏柏尔青年并不说话,也没有动作,只是骑在马上,而面对着夕阳,阿丹眯起了眼睛。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了好久,阿丹这才冷哼:“等这一仗打完,我就让你们见面,但听好了,我可不是要你们剿灭他们,我需要驼背丕平的脑袋,最好,抓活的!” 又是一阵沉默,在旁边的侍卫都开始紧张起来的时候,柏柏尔青年点了点头:“我们的人死伤不少,我需要草药。” 阿丹瞪着眼睛,不耐烦地回答:“给你,自己去取。” 此时,追击的柏柏尔骑兵已经返回,他们的死伤有些超过预料,那些该死的步兵有一种奇怪的机关弓,让不少柏柏尔骑兵都吃了大亏。 在荒凉的平原上,丕平手下士卒的尸体堆成了一座一人高的小丘,甚至有一些尸体开始在阳光直射下肿胀和爆破,将马拴在柱子上,柏柏尔青年提着草药,来到了一个柏柏尔老者的身边。 “大师,这是阿丹给的草药。” 但柏柏尔老者并没有回话,而是看向不远处的一棵矮树,在矮树的枝丫上,吊着一根绳子,在绳子的下端,两具尸体正随风摇摆。 柏柏尔青年走上前去,刚要说话,目光却凝住了,是那两个巴斯克人,哥哥和弟弟,几个阿丹身边的侍卫正嘻嘻哈哈地在两人的衣服中寻找金币。 “唉——”柏柏尔老者发出了一声悠远而沙哑的叹息。 “唉——”在比利牛斯南部的山峰峡谷中,一个来自赫罗纳本地的西哥特人摸着圆鼓鼓的肚子,“这算不算咱们的断头饭?” “人家的断头饭都是吃好的,咱们仅仅是吃饱了。”另一个巴斯克士兵拿着小刀,将脚上的水泡挑破,“你们说,丕平殿下会不会是被诅咒了,不然,为什么会事事不顺,也许是天父不允许我们发起这场战事?” “哼,我倒不这么认为。”一个贵族打扮的步兵在篝火旁烤着腌猪肉,“这一通改革,那一通改革,我当他有多厉害,结果只是猫装狮子,笑掉大牙了。” “还什么萄园十兄弟,结果就这?” “怪不得查理殿下要把丕平的名字让给意大利的丕平,而不是驼背丕平呢,不仅驼背,才能也不行。” “我们残暴的戈博也就只能打一打土匪了。” “你们知道吗?我听说,丕平殿下,已经死了……” “少说点!”队正严厉地喝道,“难道丕平阁下给你们发的金币是假的吗?难道丕平阁下给你们分的田地是假的吗?不知报恩的人,天父会厌弃他!” 几个说怪话的士兵对视了一眼,正想反驳,却见周边几个没说话的士卒正用危险的眼神望着自己,这才讪讪地停止了猜测。 喝止了士兵们的议论纷纷,队正却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说句老实话,自从战败后,丕平阁下就一直待在帐篷里不出来,几个送饭的翼骑兵据说听到了隐隐约约的哭声。 早上出发时,还有两千出头,到了晚上,便只剩一千五百了,等明早起床之时,还会剩下多少呢? “各队正听令,立带率下至前方弯曲处集合,节帅要宣布个事!” 一名翼骑兵亲卫骑着一头高头大马在营地的过道处来回疾驰着,敲着锣,将不少已然入睡的士兵从梦中吵醒。 正准备睡觉甚至已经睡下的士卒们再次被喊起,战败积压的怨气,瞬间便化成了怒火。 “这又是作什么妖?” “谁知道啊,又改革?哼!” “军中说怪话,小心斩首。” “呸,这烂军律!” 在月光的照耀下,士兵们踩着草鞋和木鞋,在干燥的沙质土壤上缓步行走,向着升起火光的地方走去。 在这段峡谷弯曲处,是一片相对较为宽阔的地方,在这宽阔地区的中央,一丛篝火熊熊燃烧,无数的小虫在热烈的火焰旁不断地玩火自焚。 丕平在几名翼骑兵的簇拥下走来,他微微发抖,眼中满是血丝。 来到了篝火旁,丕平并未说话,只是喘着粗气,环顾了一圈,他张开了嘴巴,又合上,在众人的目光中,又张又合了三四次。 “今天傍晚,我们遭遇了一场战败,我们失去了四分之一的兵力,如今,只有一千五百人站在这里。 我承认,这是我的错误,我不该相信那个巴斯克向导,我向你们赔罪。” 在士卒们的惊呼声中,丕平重重地跪倒在士卒们的面前,将脑袋磕在了眼前的砂石上。 “但,赔罪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有人说,这场失败是天父对我的诅咒,有人说,这是我眼高手低的结果,我知道,你们中很大一部分并不服从我,我一直知道。 但我请你们想一想,你们的朋友和亲人,刚刚死在了星月教徒的刀锋下,他们的尸体堆成了小山,有多少次,我们的村庄被屠为平地,我们做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 不,我们什么也没有做错,难道这也是天父对于我们的诅咒吗?难道天父不站在我们这边,却要异教徒那边吗?” 一股焦糊味传到了所有人的鼻端,一开始士卒们还只是疑惑,但随后他们的脸色大变,纷纷起身,望向远处。 在丕平身后,两座山崖间的吊桥正在燃烧!那是他们原路返回唯一的桥梁! “我懂,我侵吞你们的利益,逼迫你们上战场,如今,现在,我更是烧掉了吊桥,让你们陷入了死地。 现在,你们和我都处于同一个死地,你们想要骂我疯了,如果我们能活下来,任你们骂个遍,但现在,你们的面前有两个选项。 要么,击败我们的敌人,要么在群山中活活地饿死,你们不是说是天父的诅咒吗?好,那就让我们来看看,这到底是天父的诅咒,还是天父的试炼! 我的士兵们,我的兄弟们,我的信徒同胞们! 我发誓,今夜,我将高举火炬与战旗,你们无论在哪里都能看见我的身影,你们是我的督战队,假如我逃跑,就砍下我的脑袋! 我发誓,今夜,在战旗下面,我会一直站在你们所有人的最前面,直到死亡,都不会后退,都绝不投降! 我发誓,今夜,这场战役将会是史无前例的胜利!这胜利连加百列都会妒忌!连以塞亚都要投来注视的目光! 所以,我的同胞们啊,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请跟在我的身后!跟在我的身后!” 丕平的声音在空旷的谷地中来回荡漾徘徊,也只有这声音在荡漾徘徊。 翻身上马,丕平高举火把,跨过了那团篝火,向着谷口的方向走去,他的背上斜背着战旗,黑夜浓郁得如墨水,包裹丕平的身躯。 静夜无声,唯有丕平的马蹄声。 在沉寂了几秒后,紧接着的,是翼骑兵战马的此起彼伏的咴咴声,脚步声虽然有,但却少得可怜。 赌输了吗?丕平抬起头,天父啊,如果您一定要诅咒我,为什么要让我出生,让我付出了如此多的努力,却又一一地将其夺走。 如果真是这样,谁能来救赎我呢? 丕平此刻仿佛魂游天外,他耳边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抬头看向月空,明亮的月仿佛天父的眼,这真的是您的意思吗? 丕平朝着夜空伸出了手,要握住月亮,要握住天父的眼。 幽暗的夜里,火把燃烧的哔啵声如此刺耳,仿佛死亡前的鸣奏曲,只是,这些鸣奏曲中仿佛混杂了一些其他的声音。 那是靴子或草鞋踏在泥地上啪啪作响的声音,是溅起了灰尘的声音,是摩擦衣物的声音,这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嘈杂,甚至有化为洪流的迹象。 从迷惘中醒来,丕平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他转头看去,自己已经向前走了快半里路,而在他的身后,几乎所有的士卒都来了,每个伍长都点起一支火把,每一支火把后都是七八人。 无数的火把像是夜色中的萤火虫,围绕着中间的丕平聚拢而去,空气中充满了松脂燃烧的气味。 火焰将他们的脸庞照得忽明忽暗。 看到这一幕,丕平好像明白了什么,他调转马头,高高举起了手中的火把,战马放出长啸般的鸣声,前蹄高高扬起。 向着火把组成长龙,丕平将长剑指向前方,声嘶力竭地吼道: “渴望胜利的人啊!追随我——” “噢噢噢噢——” 第二百七十二章 渴望胜利的人啊!追随我! 中 月光在山崖上下了一层银白色的雪,将整座大山都变成了雪山。 今夜的月光很亮,但今夜的夜色也很暗,甚至隐隐有黑雾的感觉。 在山崖之上,有一条盘山的窄道,最窄处宽度不到一米,由于这是一条猎人进山的小道,所以能够抓扶的,唯有山壁上的藤蔓。 细长的山道上,身穿锁子甲的一千名士卒正缓缓向前。 说来也巧,之前巴斯克向导就是从这条小路逃跑的,如果不是丕平派人去找他,他们甚至不知道这里有一条仅可容一人通过的山道。 丕平知道,那个异教徒在谷口部属了不少哨兵和看守的部队,一旦他趁夜色出击,跑不了多少米就会被巡视的轻骑抓住。 从今天与那些异教徒的那场战役来看,对方总人数也不过三千多,与己方大部分是步兵相比,对方则以弓骑兵和骆驼为主,还有不少负责撑场面做后勤的仆从军。 在战场之上,胜败转换往往就在一念之间,丕平猜想,既然敌军在谷口严密把守,那么军营必然空虚,谁能想到五个小时前被打的丢盔卸甲的军队,能够再一次凝聚士气出击呢? “咔吧咔吧。” “咚——” 碎石从黑岩上滚落,落到了山崖间的谷底,山风吹得人摇摇欲坠,士卒们甚至能感觉到在深不可见底的深渊中,居然散发了一股吸力,是一头巨大的妖怪张开了它的大嘴。 “嘘——”丕平扶着藤蔓,望着深渊,也有些发晕,“别害怕,命令下去,所有人拿布塞住嘴巴,只允许看前面人的后脑勺,不许向左边看。” 寂静了千古的山崖,第一次闯入了成群的人类声音,那是刀剑的碰撞声,急促的呼吸声,还有草鞋摩擦时的沙沙声。 从远处看,那是一条盘在山道上的长长银蛇,月光之下,他们的锁子甲散发出了莹白的颜色。 绕过山道,通过下山的缓坡,转过另一条山道,到达了一处高度不过两三米的小丘后。 站在小丘上,借着月光,丕平向远处望去,在莹白色的大地的边缘,只有那里用酒与火染成了红色,从此处到阿丹的营地,顶多只有七八里的距离。 还好今天天气晴朗,否则光是调查阿丹营地位置就是一个大麻烦。 后续的部队渐渐到达,简直如同奇迹一般,竟然只掉队了三十来人,而且偶有人从山崖坠落居然没有引起士卒的大规模恐慌。 “熄灭所有的火把,有甲的披上准备好的罩袍,别让锁子甲反射月光。”丕平对身边的人低声说道,接着他将二十多个队正叫来,在一处沙地前围成一个圈,“月光清楚吗?” “清楚。” 丕平指着远处的山峰说道:“那边的两座山峰能看见吗?” “能。” “好,记住那两座山峰,等会儿我们前进的时候,所有人都不准发出声音,不允许点火,只有我举起火把时,你们才允许点燃火把。 每一个队正,当你们前进时,一旦遮挡月光的乌云散去,就马上向后看,假如那两座山峰可以重叠的话,说明你们没走歪。 如果不重叠的话,请尽快调整位置,走到使其重叠的位置上来。伍长跟着队正,依次前行。” “遵命!” 黑暗的夜里,月光影影绰绰,丕平在矮丘和灌木间不断前进,不敢有一丝声音,而换上了一身牧民装束的斥候徒步四散而去。 夜,寂静的可怕。 由于视野模糊,不少人还有雀蒙眼,每走出两里地,都得重新整一次队,等待掉队的人跟上来,所有人都屏气凝神,连马嘴都用布条给捆了起来。 行进间,一座尸体堆成的小山映入了众人的眼帘,其中有不少甚至是士兵们的亲人和朋友,但他们张不开口。 前进!前进! 在斥候的不断汇报下,他们距离营地的位置越来越近了。 三里地,两里地,一里的距离,从这里望去,丕平已然能清晰地看到营地的形状,它分内外两层,在外间,零零散散地混杂着帐篷,而在内部,则是一个隐藏在布帷中的矮围墙。 在这个位置上,丕平让大部分的骑兵都不要再继续前进,而是待在一片枯树林中,看到信号再冲锋,而丕平本人和十来名精锐翼骑兵,包括他那几个义兄弟则走在了第一线。 这也是他承诺的,高举战旗与火炬,死在所有人的前面。 最后二百米的距离,丕平甚至能闻到营地中飘来的精酿小麦果汁和精酿葡萄果汁的气味,甚至能听到把守将士震耳的打鼾声。 到了这个时候,丕平终于能观察主营地的情况。 不得不说,远处的那个营地似乎是今天才搭建的,不仅没有壕沟,连围墙都只是一人多高的篱笆,一些个高的士兵从篱笆后走过,丕平甚至能看到他们的半个脑袋。 但是内部,就不太清楚了。 拍了拍身边几个翼步兵的背,四个手持弩箭的翼步兵便从灌木后绕出,小心翼翼地在地上匍匐,绕到了到了那两个把守营地道路的倭马亚士卒身边,快五十米的距离。 弩箭飞射,重物倒地的响声并没有引起其他巡逻士兵的注意。 虽然在巡视,但从他无神的双眼中可以看出,他的心思早就飞回到卡尔多纳的情妇家中——直到一点火花在他们的眼角绽放,直到同伴在闷哼中倒下。 近百朵的燃烧的火焰在草丛中升起,在夜空下化作了数十道赤色的长虹,直奔门面而来。 “咚!咚咚!” 火焰爆燃,大鼓骤响。 “天父啊——” 火炬在丕平的手中燃起,照亮了他背上的插着的战旗,那战旗飘扬,也要燃烧起来。 “渴望胜利的人!追随我!” 高高举起手中火炬,丕平率领着亲卫骑兵冲在了最前面,以他手中的火焰为指引,步兵们排成他们整齐的队列,跑步向前突进,朝着内部有着矮篱笆的中央大营突进。 “噢噢噢噢欧欧——” 身后的翼骑兵们则高声狂吼,从枯树林中冲锋而来。 “砰!” 那些在外营的士兵根本没反应过来,丕平便冲到了内营的门前。 他们甚至没撞几下,单薄的木板门便被撞开,内营的门户洞开在丕平的面前。 丕平高举手中的火炬,此刻,他的声音无法传入每一个士兵的耳中,但他们却都能听到,锣鼓与风鸣已经变成了他的声音: “渴望胜利的人!追随我———” “噢噢噢噢——” 战旗穿过了门洞,接着是战吼与刀剑。 火焰舔舐着,倒卷着,将翼步兵们银色的甲片映成了金色,星月的士兵们从惊恐中苏醒,幽静夜里的震耳鼓声让他们什么都听不到,无尽的火海则将他们的恐慌化为了实质——大叫,惊恐的大叫。 夜风推动火墙,而在火墙前,丕平的翼骑兵马蹄下踏着火焰,向着试图聚集的士兵们冲击而去,帐篷被点燃,脑袋重重落地。 这些来自阿拉伯的精锐武士,甚至来不及穿上他们精致的扎甲和锁子甲,就被长矛牢牢地钉在地上。 火焰的热量将地面的血迹烤干,慌乱的人影,倒塌的帐篷,嘈杂的声浪,让才醒的阿拉伯士兵们晕头转向。 当然也不是没有明白的士兵,包着脑袋的星月教士兵不是没有应对火灾的经验,他们用毛皮拍打火焰,将着火帐篷附近的帐篷推倒,让火势不再蔓延。 但可惜的是,追随在丕平的翼骑兵之后,手持长矛大斧和长剑的步兵们已经赶上,那些精锐的弓骑兵甚至来不及上马,就被训练有素的步兵们砍下了脑袋,射穿了喉咙。 当火焰将空气烤的焦糊一片的时候,阿丹才从女人的肚皮上被热醒,熊熊的火光扰的他睁不开眼。 “发生什么事了?发生什么事了?” 跌跌撞撞地掀开帐篷的帘子,眼前滔天的火势差点让阿丹闭过气去,而远处来回奔驰的长枪骑兵,更是让他眼前一黑。 他见过这群长枪兵,这么特殊的装饰只有那个丕平手下的骑兵才会这么做,碎裂的长枪发出一声声爆鸣,刺激着阿丹的耳膜。 “我的主啊。”阿丹瞬间便明白了,他转过身,迅速地穿戴起皮甲,并大声招呼着侍卫。 只是,让阿丹感到诡异的是,直到他穿戴好甲胄,他的侍卫都没有将他的马牵来。 “这群肮脏的奴隶,维安!维安!你们人呢?” “别喊了,瓦利大人。”肩膀处鲜血如注的柏柏尔青年懒洋洋地笑着,缓步从营帐后走出,“在你睡得跟死猪一样的时候,你的侍卫都已经全部被我解决了。” “你,你们想造反不成?你的妹妹还在我的手里!” “我会自己去救,就不劳烦你了。” “等等……他们出多少来收买你,我出……” 弯刀反射出的光芒如同天上的银月,而此刻的血色,正如弯刀上的血,阿丹瓦利连连后退,捂着脖子上漏气的喉咙,说不出话来。 他瞪大了眼睛,手指微微颤抖,指向那柏柏尔青年,而那柏柏尔青年两步上前,一刀,两刀,三刀,将阿丹的脖子整个剁下,才算罢休。 深吸了一口气,黑皮青年将阿丹的脑袋挂到了长矛的矛尖上,用流利的阿拉伯语和波斯语高声喊道:“瓦利死了!瓦利死了!” 第二百七十三章 渴望胜利的人啊!追随我吧! 下 红蓝相间的火焰跳动,在焦黑的木框架上来回游动,火光让夜晚都宛如白天,映照出了默度因几个谢赫和长老喜悲交加的脸。 丕平坐在一片空地的中央,身边插着的战旗上正挂了阿丹的头颅,他光着上半身,任由几个侍从将药油涂到的青紫的身体上。 由于驼背,丕平的身躯有些畸形,但默度因等人却不敢看,他们的皮肤被火焰烤得发烫。 深吸了一口满载血腥气的空气,默度因上前一步,躬身低头:“来自北方的天父教的王子丕平,您的神威无可匹敌,我向您祈求,我交上我的武器,让您的士兵饶恕我们的生命。” 尽管在瓦利直属的亲兵被屠戮殆尽后,剩下的本地部落军便自然而然地投降了,但默度因此时反而却恐惧起来。 这个时代的战争,尤其是异教之间的圣战是非常残忍的,不愿意改信的话,屠城和杀俘的情况十分常见。 虽然已经投降,可默度因仍然恐惧,恐惧丕平会痛下杀手。 丕平有些不适应被陌生人看到自己的驼背,他挥一挥手,周围的人便为他穿上了衣物,穿上衣服,丕平漫不经心地问道:“卡尔多纳附近的部落民都在这吗?都参战了吗?” 压下心中的畏惧,默度因赶忙回答:“大概三分之一都在这,一些青壮骑兵参战了,主力是那些柏柏尔人,至于阿丹的亲兵和主力,不是被您杀了,就是被柏柏尔人杀了。” “你害怕我?害怕我会杀光你们?” “这里的人是我们部落的青壮,假如杀光了他们,我们的村社和部落就要被其他部族吞并了。” “那你给我一个杀你们的理由。” “我们能够为您提供……啊?”默度因抬起脑袋,直以为自己听错了。 “给我一个杀你们的理由。”丕平认真地说,“好好回答,我想听实话。” 默度因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因为您是一位天父教徒,而对于天父教来说,我们是异教徒,为了活下来,我们这些部族首领愿意改信……” “哼——”丕平从鼻子中出了一口气,“原来你们星月教,是这么看我们天父教的,以为我们都是杀人如麻的异教蛮夷?” 低头瞧了一眼地上的死尸,默度因腹诽难道不是吗?但此刻,他却回答道:“这是东帝国留给我们的印象……” “我愿意接受你们的臣服和改信。”丕平站起身,思忖了一阵,应该是在琢磨措辞,“但是,我如何相信,你们的改信不是塔基亚原则呢?” 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问题,星月教徒在表面上看起来古板狂热,但实际上,他们也存在委曲求全的一面,这一面最好的体现,就是塔基亚原则。 所谓塔基亚原则,其本质就是“假意改信,日后悔过。” 这个原则表示,在一个星月教徒面对威胁和迫害时,他可以假意宣称自己并不信仰星月教,等到日后时机成熟时,再宣示自己的宗教。 星月教内部,不管是蒜泥还是食叶都奉行过这种原则。 但问题在于,你如何证明你喝酒吃猪肉但你却是一个好星月教徒呢?答案很简单,交投名状——去杀几个异教,就能证明。 这就导致了,在一些地区,虽然当地的星月教徒改信,却还是受到了改信宗教的敌视和嫌弃,因为谁知道哪天星月教大军来了,他会不会跳出来塔基亚原则。 假如丕平统治这里,如何保证星月教徒的忠诚呢? 等了足足半分钟的时间,见他们没有回答,丕平才缓缓开口: “我希望你们明白一点,天父也是宽容的人,我们知道,一个迷途的信徒,并不是那么容易改变,欲速则不达,所以,我当然希望你们改信,但那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起码在你们这一代,甚至你们儿女这一代都是看不到的了。 因此,我在我的领地向来是实行宗教宽容政策,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地信仰他们的宗教,如果双方起了冲突,就在宗教法庭中,以世俗法来判定。 首先,你们可以不改信,保持原有的宗教,并且在乡村地区实行原本的宗教仪式,但是,你们不能阻止天父传教士的传教,在城市地区,你们也得遵守天父的法律。 其次,你们交给原瓦利的赋税不能变,但是,你们必须负担一笔属于不信者的代役税,因为你们的人必须去武装化,但凡拥有超过三副盔甲都是死罪。 当然,只要你们改信天父教,这笔税就可以不交,但是就得被征召上战场。 最后,如果你们缴纳不起这笔多余的代役税,那么你们可以用十岁到十六岁的孩童来代替,他们将来到我的身边,成为我的奴兵。 这些条件,你们是否同意?” 默度因的眼珠不断地转着,丕平甚至能看到他头顶冒出来的雾气,不知道是火焰烤干的,还是什么。 和丕平告罪一声,默度因退后,和几个谢赫在一番窃窃私语后,终于勉强地来到丕平的面前,僵硬地笑道:“我们当然同意,只是这笔赋税的大小……” 丕平哈哈笑道:“不会太重的,我们到时候再商议。” 在丕平的组织下,一条防火带很快被隔离了出来,战俘们则被捆起,垂头丧气。 夜风吹动,火焰渐渐熄灭,那股逼人的热浪也消减下去,月上中天,已经是后半夜了。 在默度因谢赫的带领下,丕平穿过一片帐篷群,来到了柏柏尔雇佣骑兵的营地前。 他们据说是阿丹的雇佣兵,在之前的乱战中,不知为何背叛了,反而砍下了阿丹的脑袋,有了默度因的引荐,丕平终于见到了那个柏柏尔骑兵首领,之前砍下阿丹脑袋的柏柏尔青年。 “我们在战场上见过一面。” “是的,你一矛戳死了我的好友阿德里赫。” 丕平面无表情:“你杀掉了我们至少一两百人,他们与我情同手足。” 柏柏尔青年一边收拾马匹,一边回答道:“我帮你干掉了阿丹,算我们扯平了。” 随便找了一个小马扎,丕平毫不客气地坐下:“我从默度因谢赫那里知道了一个消息,傲慢的阿丹已经向卡尔多纳那边传递了自己胜利的信息,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现在的卡尔多纳十分空虚。” “当然如此。”柏柏尔青年将缰绳甩到马鞍上,“我之所以杀掉阿丹,也是为了这个,我知道你的来意是什么。 我们可以帮助你们伪装身份,攻下卡尔多纳,但我的要求是,我要救出我的妹妹,并且阿丹的财富,我要获取一半。” “一半?”丕平眯着眼睛,与柏柏尔骑兵首领对视,过了好久说:“可以,但仅限于阿丹的府库,他宅邸外的财富我要给我的士兵。” “如果你的士兵还能动的话,当然可以。”柏柏尔青年的声音带着一丝讥讽:你的士兵经过了连番大战,还能继续进攻吗?” 丕平站起了身:“你在此处等一会儿,不要走动。” 骑上马匹,丕平高高举起手中的战旗,在营地中来回疾驰,吸引了诸士兵的注意,他们纷纷站起,注视眼前有些驼背的少年。 “追随我!” 与之前不同,丕平的声音并不大,也没有声嘶力竭的激情,但却能让所有人都听见。 等到丕平再一次来到柏柏尔青年的面前时,他身后是如同飞蛾追随火焰而来的诸多士兵。 “我精挑细选了四百人,他们都会骑马,有步兵也有骑兵,一半以上都有甲。”丕平牵着马走到了柏柏尔青年的面前,“怎么样?” 柏柏尔青年轻哼一声,转身便想走,但却感觉手腕一紧,弯刀瞬间便从腰间拔出,但丕平却丝毫不惧问道:“我的朋友,既然咱们缔结了盟约,难道还不能让我见一见你的真实面貌吗? 我可是告诉了你我的名字和出身,难道我却不能见一见你的真面容?” 甩开了丕平的手,柏柏尔青年的声音有些厌恶和嘲讽:“我警告你,可别后悔!” 短披风和风帽从脑袋上取下,接着是裹头布下面的链甲头盔,一头有些灰蒙蒙的长发从两肩落下。 由于对方平若钢板的胸部和沙哑中性的嗓音,丕平直到现在才明白过来,这居然是一个柏柏尔女人。 她大概二十出头,与阿非利加人相比,她是明显的白人面庞,长中庭,细眉毛,小麦色皮肤配合着线条刚硬的躯体,充满了一种纯真而野性的美。 但丕平却没能见到她的真容,因为她戴着一道面纱,而戴面纱的原因,他能猜到一点,一方面是因为柏柏尔人的习俗,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她脸上的那些痕迹。 那些白色的瘢痕,在她裸露的小臂和上半张脸上随处可见,和她小麦色的皮肤对比起来,更是如此地显眼。 “我的名字是萨拉·依本·沙基亚,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提芬纳格人,并不是本地部落,而是外来的雇佣兵。” 柏柏尔人在西欧的语境中,意为野蛮人,所以柏柏尔人自己总是自称提芬纳格人。 注意到丕平奇怪的眼神,萨拉忍不住嘲讽道:“怎么?看到了我的容貌后悔了?害怕了?” “我觉得,您真漂亮。” “你在侮辱我吗?!” “不,我向天父发誓。”丕平认真地回复道,“您真漂亮!” 第二百七十四章 《二十四信》 “真是神奇,萨拉的妹妹叫做德丽丝·依本·阿卜杜拉,他们俩是姐妹,为什么一个父亲叫阿卜杜拉,一个父亲叫沙基亚呢?难道星月妇女能改嫁吗? 对了,德丽丝居然是那个哈桑的亲曾孙女,换句话说,她居然有先知的血脉,那萨拉会不会也有先知的血脉呢……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萨拉的妹夫居然是一个唐人,他是当年被掠走的唐人工匠之一,叫哈吉·阿里巴巴·依本·云马,现在,他成了我的首席秘书,为我处理财产,做的井井有条。 阿里巴巴是我的福星,他不仅为我带来了造纸技术,还劝说了萨拉与我合作,不过他们信仰的星月教好像和东边的那些阿拔斯人不太一样。” 废话,一个蒜泥派,一个食叶派,能一样吗?坐在窗前,冯森津津有味地阅读着丕平的来信,这个阿里巴巴难不成是一千零一夜里的阿里巴巴?他不是波斯人吗?怎么又变成唐人了? 将这件事记下,冯森继续向下阅读。 “……我们现在夺取了卡尔多纳,卡尔多纳有一座盐矿,和卡尔克贝格一样,但这里的盐矿已经被开发出来了,怪不得那个异教伯爵这么有钱,只是,既然这里有海盐,为什么还要开采岩盐呢? 在卡尔多纳的一座小丘上有一座宅邸,那是异教伯爵的城堡,基本都是用大量的石料堆积而成,里面还有清凉的泉水和井水,十分舒服,我准备将这里改造一番作为我的城堡了。 我听说附近奥索纳和乌赫尔的瓦利好像有动静,他们似乎想联合起来,要重新夺回卡尔多纳,但我相信,在天父的庇佑下,我们一定能战胜他们。 哦,对了,我从拜占庭购得了一些兵法书,有《战略》《内战记》《高卢战记》等,会随信附上,作为赠礼,愿您安好……” 放下了手中的信,冯森吐出了一口气,望向窗外明媚的阳光 如今已经是五月初,这已然是一个多月前的消息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丕平此时应该和那些瓦利们开战了。 对比一下丕平在伊比利亚跌宕起伏的生活,自己这边的生活真是无趣啊,少见有惊险刺激的时候,基本都是以平推为主。 不知道这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不幸,冯森无奈地望着窗外的春光,窗台上的几盆淡紫鸢尾花正随着温暖的风在摇摆,杜鹃在屋顶上发出了布谷布谷的叫声。 冯森低头望向了手中摊开了白纸,深吸了一口饱含墨水味的空气,继续老老实实地开始了书写。 这是一本简明汉语大辞典,就是将现在的繁体变成了以后的简体,然后规范书写语法,用拉丁字符来注音等。 不过为了讨好查理,冯森并没有使用那些繁杂的拉丁字母,而是使用了加洛林小写字体,这样更方便。 这些文稿写完后,将会弄到那些文吏和真慧手中,对其进行整理和释义,这本书只收集了三千个常用字,但足以让人能够正常交流,除此之外,在这本辞典之后,还会有一本拉丁——汉语翻译辞典。 但那是真慧和教士们的事情了。 说真慧,真慧到。 刚刚还想着真慧的事情,他便提着一叠文稿从屏风处拐了进来,不用敲门就能进入,这也算是老臣们的特殊优待。 “节帅,你看看这个。”真慧大和尚将这叠书稿递给了冯森,冯森当先一看,却见书稿上从上到下四个大字——二十四信。 打开了书稿,冯森略略地翻了一眼,这些文稿全部用加洛林小写字体写成的拉丁文,好像基本都是些故事传说之类的。 “这是什么?” “二十四信。”真慧大和尚捏花微笑道,“这分别选取了八个天父教节日由来,十六个天父教圣人事迹,还有几则小笑话和各地无伤大雅的小传说。 这些故事和寓言,都是我们根据平日的传教工作和答辩争吵,总结出来的,分别有低地德语,高地法兰克语,拉丁语,汉语四个版本。 因为我们发现,在日常传教中,由于拜日经晦涩难懂,正常地向信徒传教,往往效果不佳,总是要通过圣人的事迹来进行,所以我们编写了这本书。” 眨了眨眼,冯森来了点兴趣,他打开封皮随便找了一篇读了下去,这是圣乔治的圣人事迹,开头是一段简单的叙述,包括圣人名字的词源,生平的叙述和创造的奇迹。 别说,真慧这写的还真不错,读起来郎朗上口,而且文辞也非常优美,简直跟散文诗一般。 但随着冯森逐渐阅读,他发现了一丝不对劲。 在书中,说圣乔治是罗马时代一个小骑士之子,他旅行来到北非,得知当地有一条恶龙兴风作浪,每隔十年都要当地的异教徒给他献祭一个公主。 圣乔治到集市上说他想要屠龙,被市集中的人嘲讽他是羊倌。 圣乔治到城堡中说他想要屠龙,被仆从给乱棍打出关进牢房。 最后,圣乔治到巢穴中挑战恶龙,被恶龙打下悬崖,结果因为有天父的庇护,他落在了一棵树上,居然没死。 在悬崖下,圣乔治向天父祈祷,希望能拯救那些平民,然后天父给了他一把屠龙剑,于是圣乔治背着屠龙剑爬上悬崖。 结果,正好遇到所有人都扛着公主到恶龙的巢穴前,于是圣乔治三下五除二杀死了恶龙,而龙血则化成了一道血十字。 所有人都高呼不可能,此子恐怖如斯,之前嘲讽他的人都羞愧地上来认错。 圣乔治说,天父会拯救试图自救的人,假如没有我,你们一样可以屠龙。 如果君主能虔诚地信仰天父,那么恶龙根本不会出现。 如果贵族能忠于君主,那么君主根本不会没有士兵来屠杀巨龙。 这巨龙是天父的警示,假如你们没有不虔诚不忠诚,恶龙迟早有一天会降临到你们身边。 听到这番话,人们非常惭愧,于是集体改信了天父教。 虽然文辞非常优美,但这股古早烂俗网文的情节,让冯森充满了即视感,明明是在说赞颂天父,但讲的道理又一股子赛里斯寓言的味道,就好像往鸡蛋液中倒了一壶薄荷水一般味道古怪。 继续向后翻,冯森越看越抓脑袋,有时候是正常的传说故事,有时候又变成了事实,但突然冒出了一个生编的唐传奇,接着又是一个爽文小故事。 “不是,这写的都是什么啊?”冯森忍不住说道。 真慧摸着光溜溜的脑袋说:“这不是您平常跟将士们说的故事吗?只不过您说的是中原的历史故事,这里说的是罗马的历史故事罢了。 而且,他们还真就喜欢听这个,连那些骑士甚至是伯爵都喜欢听呢,那几个本地的法兰克伯爵,都不让我们丈量土地的教士走。 我本来以为是出了什么岔子,结果是他们想把故事听完。” 冯森抓了抓头皮:“这书给异教徒、普通平民或者小贵族传教来说,文辞过于复杂,但是对于那些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教士来看,情节又有些不足。 那些教士和大贵族很多都是看过听过原版故事的,咱们这么弄,说不定还会被教会扣上篡改圣人事迹的大帽子。 嗯,你去弄一个面向平民的传说版和一个面向贵族的史实版,面向平民的,最好再附上图画,言辞更直白一点,叫做《黄金传说》。 面向贵族的,人数弄得更多一点,文辞更加优美一点,就叫《二十四信》吧。” 真慧仔细地想了想,问道:“这倒也不是不行,这本书那些教士们关于这些故事的安排都吵翻天了,正好把他们分成两组来写。” 冯森正想说话,却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仆从小跑着站到了冯森书房的门口:“老爷,老爷!” “怎么了?” “王后,法斯特拉达王后来了。” “什么?!她现在在哪儿?” “正在城中微服私访呢,要不是被弓手发现盘问,我们一点都不知道。” 第二百七十五章 安洛山和法贵妃 淡淡的花香带着蓝粉色的气息,几只蝴蝶反射着七彩的阳光,围绕着法斯特拉达转来转去。 法斯特拉达的发丝虽然是棕色的,但在阳光的照耀下,居然有了几分金丝的质感,随风飘扬。 坐在酒馆外的长椅上,法斯特拉达轻轻抿着葡萄酒,两个仆从手持酒壶,向她的铜杯中倒着葡萄酒,在她的正对面,一座新房子正在建造中。 几个工人站在脚手架上,用绳子吊着砖头,上下搬运,他们踩在房屋中柱的边缘,小心翼翼地为这间砖瓦房盖上瓦片。 由于汉堡的砖窑工场就在附近,所以这一片的建材,像砖块、水泥和瓦片的价格并不高昂,哪怕是一些富裕的自由民,而冯森同样还免除了房产税,导致一些富裕的自由民,纷纷开始在城中买房,狠狠从周边吸了一大波人口。 不仅仅是富裕的自由民,一些商人乃至犹太人,出于置办资产的考虑,也在汉堡开始了买地买房,如今的汉堡的人口已经突破了一万人的大关。 一个一万口的城镇哪怕在中原都算得上是一个中县了,这一万的人口中,大部分都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这就导致附近的几个村镇产出的粮食甚至有些不够,还得向易北河上游买粮食。 加上来到汉堡城中买卖粮食的商人,流动人口更是让汉堡显得有一分拥挤的感觉。 法斯特拉达指着眼前房屋问道:“这是谁的屋子?” 一旁的里正老汉斯声音紧张得,都有些发颤:“这是雷普千户所买的房子,是为了以后作为旅馆而设计,属于旗丁们的集体资产。每年的收益,除了留存一部分来维持运营外,剩余的全部发给雷普千户所的旗丁。” 法斯特拉达扫视了一遍这间初具雏形的二层房屋:“他们自己凑的钱?” 老汉斯回答道:“差不多。” “这位萨克森公爵治理得还不错。”用脚踩了踩坚硬的条砖地面,法斯特拉达居然有一丝羡慕,要知道,她生活的地方,虽然也名叫城市,但却只有两千人上下。 那座城市完全就是一个放大版的庄园,在城市内部,到处是荒草和荒地,各种牲畜牛羊在地上走来走去,地上都是泥土和粪便混在一起,唯有在自家的宅邸中才好一点。 所以,自从和查理结了婚,法斯特拉达一直都居住在帕德博恩的行宫中,那里更加干净和清爽。 法斯特拉达并不是一个喜欢到处旅行的人,中世纪的旅行是一件危险且奢侈的行为,除了那些低贱的商人,谁会到处跑呢? 但她此行来到了汉堡,却是带着任务来的。 第一个目的,是完成主……查理的任务,查理在信中的暗示,将儿女和周边的安定都交给她,就是叫她帮忙监视和压制那些位高权重的公爵。 毕竟,如果是伯爵还能为巡查使和王室使节的威势所迫,但对于公爵们来说,王室使节和巡查使算个屁。 第二个任务,是宣示自己的王后之位,要让大家都知道她是王后,并且身为王后的权力的无限的,就如同君主一般。 虽然冯森是查理的义子和教子,但在王座上,没有什么是值得信任的,有时候,法斯特拉达甚至能感觉到查理对她都并非完全信任。 所谓的孤家寡人,莫过于此了吧。 第一站选取在汉堡,是因为冯森是王后争取和拉拢的对象,她的上一胎是个女儿,这让她十分失望,但如果,她能生出一个儿子,这些位高权重的公爵们的支持将会非常重要。 冯森是一个外臣,非常年轻,他肯定同样需要宫廷里的支持,但在这段同盟中,法斯特拉达得保证自己处于上位,所以,她得先打压,再安抚,将这位法兰克地界上的新星握在手中。 “祝你千岁不老,永远年轻,尊贵的王后殿下,向您致敬,我是萨克森的公爵,安东尼·佛瑞斯特·冯·洛山。”一个浑厚带着一点点沙哑的嗓音从身侧传来,法斯特拉达转头看去。 却是两个可爱的花童走了上来,他们带着纯真的笑容,向法斯特拉达献上鲜花与琥珀项链:“欢迎您的到来,欢迎您,姐姐你可真漂亮啊!” 在那两个花童的身后,一个身穿麻布袍子的青年正缓缓走来。 那是一个高壮的青年,甚至和查理一样高,他眉毛刚硬,眼睛像星星一样闪耀,两边姓感络腮的短须环绕了他的嘴巴,但却依然能看出俊俏的脸。 看着冯森的脸,感受手中琥珀的硬度,法斯特拉达莫名其妙地耳朵微微有些发热,话语也在无意识间柔软了几分:“好啊,你是查理的教子,知道我成为了王后,却不愿意,咳嗯,却不愿意来拜见我,而要我来拜见你吗? 我明明是王后,本应该得到的尊重在哪里呢?远方的边陲倒罢了,居然连近处的疆土都一无所知。” 你谁啊你?我一个公爵的事情,难道不该给查理报告吗?你算什么勾八? “这确实是我思虑不周。”冯森立刻严肃地说道,“从这个月开始,我会将萨克森的每月的公务报告送到您那里去,等您返回帕德博恩之后,我会亲自带着赔礼去拜访您的,王后殿下。” 舔舔嘴唇,法斯特拉达脸上不自觉地露出了一抹笑容,她今年毕竟也才二十岁,还藏不住太多的心思:“倒也不用如此正式,我只是要看看您的忠诚,你和查理以父子相称,甚至被他也称作是加洛林,我们同样是家人。” “那么请允许我一个小小的请求。”见法斯特拉达态度缓和,冯森马上打蛇随棍上,躬身说道,“按照规矩,我本来应该称呼您为义母,但那样实在是显得您太老了,您还很年轻,所以,我能否僭越地称呼您为法斯特拉达姐姐?” 法斯特拉达先是一愣,看样子并没有想到冯森的话语,但随即她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柳眉倒竖,立刻大声喝道:“大胆,我可是王后,你胆敢使用那样的称呼?” “原谅我的胡言乱语,您实在是太年轻,太漂亮了,将这样一位美丽年轻的女子称呼为老气的义母实在是让我无法忍受。”恭维的话语如流水般从冯森的嘴巴里说出,他自己有些诧异,自己什么时候学会这些玩意儿了。 难不成是最新之前那个加吸引力的特质在作怪?毕竟吸引力除了脸之外,气质和言谈也很重要。 “那,那就称呼我为姨吧。”法斯特拉达确实不太喜欢老气的称呼,在思考一阵后,假装漫不经心地说道。 “好的,法斯特拉达姨母。”冯森马上露出了笑容,“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提前在我的宅邸中,为您准备了一个欢迎仪式和一个简单的下午茶,希望您能够赏脸,请。” 点点头,法斯特拉达刚想说话,但,但不知道哪一句刺到了她,上一秒她还是微笑的表情,下一秒脸色便莫名其妙地一沉,然后冷哼一声,转头越过冯森向宅邸走去。 无奈地向身后的韦循之使了个眼色,冯森又牵马微笑着跟在她的身侧。 “真是窝囊。”目睹法斯特拉达离去的身影,张世成不满地说道,“让这么一个女人训!” 韩士忠则轻笑一声:“窝囊,是窝囊,但大丈夫能屈能伸,那杨贵妃比安禄山年纪小,还被他称为娘呢?” “这可不兴比啊。”一旁的韦循之蹙着眉说道,“但这王后喜怒无常,这一趟明显是来找事的,看着不像是个好糊弄的,最近咱们得小心点,可别让她抓住了把柄。” 第二百七十六章 法贵妃与安洛山的同盟 在偏房的卧室中,几个仆从手持热毛巾在冯森的宽阔的背部和擦拭着,早上刚刚锻炼完,正是满身大汗的时候。 一个小吏则盯着手中的文册,细心地汇报道:“这几天,法斯特拉达王后去了陈公堰的大坝,城外的村子和天父塔,港口,还在兴业坊以及城外的工场转了一遍。 大家都提前收拾过,甚至松焦油工坊还干脆停工了,王后并没有说些什么,不过她似乎对天父塔颇有微辞。” “哦?是吗?”冯森从仆从手中拿起衣物,穿在身上,漫不经心地问道,“她具体怎么说的?” “没听清,只是有眼尖的,说是看见她对这个佛塔,哦不,天父塔,不太满意,甚至有些不屑。” “知道了。”冯森挥了挥手,那名小吏并持着书册行礼后,离开了卧室,而第二名小吏也走了上来,“戈斯拉尔情况如何?” “禀节帅,戈斯拉尔在得到那批新来,会探矿的工匠后,成功找到了矿脉,一共有两个,一个是表层矿,但基本在罗马时代就被采光了,但还有一个浅层矿,已经被探出来了。”这个风尘仆仆的小吏强忍着激动说道,“我们开采了一些矿砂,洗炼了一遍,那几个探矿的师傅说,不仅有黄金,还有白银和铅!” “不错!但暂且不要声张,明白吗?”冯森对那个小吏说道,“你们继续去萨尔茨吉特山脊去探铁矿,还是跟之前一样,不要让别人发现你是来干嘛的,明白吗?” “明白。” 送走了这位从戈斯拉尔赶来的小吏,冯森这几天积压的郁气少了几分,王后在此处住了十来天,每天都能随机地给他添加血压。 有时候冯森是真不明白她的脑回路,经过这一天的试探,他基本了解了法斯特拉达的目的,只是,这个手段确实不咋地。 嘴上不饶人,只会让被拉拢的人感觉到被侮辱,而手上没什么动作,只会让原本该被敲打的人,认为你是软弱的。 这种刀子嘴豆腐心,换个心里没鬼或者脾气暴躁的公爵,估计这个时候早就要和法斯特拉达吵起来,甚至,闹到查理的面前去了。 叹了一口气,冯森迈步向着自己的书房走去,心中却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戈斯拉尔的情况,戈斯拉尔的拉默斯贝格矿井确实是一座储量不低的综合矿井,因为其产出的财富之多,甚至在后世变成了神圣罗马帝国的首都。 但目前,由于采矿技术的原因,拉默斯贝格矿井还是一个未经深挖的处女矿,其开发的投入,不逊于冯森在卡尔克贝格开采的盐矿区和陈公堰。 现在的手上的钱,倒也不是不够,而是未来他既需要扩大西不列颠公司的运营,又要给牙兵发高昂的工资,还要开采重要的萨尔茨吉特铁矿,每一件都很重要,都需要大量的金钱。 所以,拉默斯贝格矿井的开采可以先放一放。 正当冯森低着头来到自己的书房时,却见到几个法斯特拉达的仆从正站在门外,而李宝镜,则眼圈微微泛红站在一边。 冯森眼睑抽搐了一下,随后便大阔步地走到了李宝镜的身边,她衣服有些凌乱,看上去应该之前和别人拉扯过,而衣服上的尘土和手腕上的红印也印证了这一点。 拿出手帕递给李宝镜,冯森微笑着说道:“你走吧,回去梳洗一下,我给你放半天假。” 李宝镜拿起手帕,点点头,正要离开,从冯森身边擦身而过时,她突然听见了一声细不可闻的轻声嘱咐:“谁动了手,都记下来。” 李宝镜脚步一顿,用旁人难以察觉的动作点了点头,而冯森则挂起满脸的微笑,走入了书房之中。 “不好意思啊姨母。”冯森迈步走了自家的书房,“我每天早上都要练习武艺、文字和骑士技艺,早知道您要来这,我就提前来接待了。” 法斯特拉达随手合上了一份文件:“我派去欧波里特询问的信使已经回来了,当时确实是有人反叛,而王嗣断绝,你出兵确实是不得已而为之。 至于你写的那些报告和理由,我也看了,我很欣赏你保卫正信的态度,但这并不是你未经允许攻击法兰克盟友的理由,法兰克需要对我们的盟友做出态度和保障。 所以,在此,由天父赐予我的权力,由伟大尊贵的法兰克国王查理赐予的任命,我对你的行为做出宣判——在教堂忏悔五日,并罚款六千索里达!” 这夫妻俩,是真敢要啊,就嗯要。 这个数量的金币,冯森不是给不起,但还是之前的问题,现在有富余,并不代表以后有富余,未来的屯田,铁矿和士兵工匠工资,哪一样不要钱。 而且这个数量有些庞大了,杀一个权贵的赎杀金才1800索里达,现在这杀只是隔壁盟国的一个小酋长,居然要将近三倍多的罚金。 不过,冯森并没有慌张,他知道法斯特拉达既然试图与他结盟,在自己也伸出了橄榄枝的情况下,她是不会刁难自己的。 摆出了一副愁眉苦脸的架势,冯森回答道:“这样的惩罚,我是愿意接受的,但这个罚金太高了,整整六千枚金币,我实在是拿不出来。” 法斯特拉达则装作不经意地随意说道:“没关系,可以先拿实物抵,我看你的织机就不错。” 房间内的气氛瞬间冷了下去,原先赔笑的几个小吏,脸上的笑容逐渐收起,而冯森虽然在笑,却没有回话,原本流畅的对话瞬间安静下来。 这下连随同法斯特拉达的亲友都感觉到了不对劲,一个仆人甚至轻轻咳嗽起来。 坐在实木椅子上,法斯特拉达却不为所动:“怎么样?我的提议如何?” “哈哈哈哈哈哈。”冯森哈哈大笑起来,“您说笑了,这本来就是查理殿下的东西,换句话说也是您的,我怎么能把您的东西作为赔礼,赔给您呢?” 听着冯森话语间在查理这个字眼上的重音,法斯特拉达的眉毛挑动了一下,脸色渐渐向着阴沉转换。 “不如这样,法斯特拉达姨母,我拿西不列颠公司的股份来抵押如何?我曾经在天父面前立下誓言,这些技术必然先传播到那十七个商人手中,我不能毁约。 但是,如果您愿意的话,我可以在佛兰德斯开设呢绒工坊,在欧罗巴,目前最好质量的羊毛的产地,就是奥斯特拉西亚和弗里斯兰交界的那片地方。 我会将织机授予那些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人,并且让他们在佛兰德斯开设呢绒工坊,我派去的人可以帮忙建立和管理,并且传授技术,工坊会完全在您的控制之下。” “哟,是吗?”法斯特拉达有些阴阳怪气地说道,“这些东西能够抵押罚金吗?怎么全是你自己的好处啊?” 冯森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姨母,是这样的,你看我不是没钱吗?那么没钱就去挣钱,你掌握着整个法兰克最好的羊毛货源,却白白将货源浪费在那些手艺低劣的农民手中。 但如果您能支持我在佛兰德斯开设呢绒工坊,我能够挣到钱来交罚金,而您也能获得收入和尊重,这是一件双赢的事情啊。” “哼,我,我……”法斯特拉达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心急,连面庞都微微发红,“我怎么能参与到商贾的事情中去,这不尊贵……” 冯森看着她嘟嘟囔囔说不出话的状态,灵光一闪,马上说道:“您并没有参与到商贾的事情中去啊,是我参与了进去,但为了向您表达尊重的态度和租用土地的代价,向您支出了这些。 法斯特拉达殿下,您是我的姨母,您应该知道,由于种种原因,我不得不待在萨克森,远离查理国王的宫廷。 我知道因为我给商人授勋的事情,很多的封臣都在敌视和嘲笑我,甚至在查理的面前说坏话,我知道查理是一个能够明辨是非的英明国王,但抵不住下面的人,对我使小手段。在查理反应过来之前,加害于我。 我这样做,实际上,是为了求您帮我,我需要您在有人试图污蔑我时,告知我情况,让我提前做准备,并给我一个辩解的机会。我觉得您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啊。” “我可没有那么大的权力。”法斯特拉达紧张的神色舒缓了不少,“我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在宫廷里没什么权力……” “您一定能为国王查理生下一个王子,只要我们的友谊尚在,我一定会支持他保护他的。”冯森大义凛然地说道。 第二百七十七章 汉堡的造船业 法斯特拉达在汉堡鸡飞狗跳地闹了一周多,在得到了冯森的承诺后,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她下一站的目的地是图林根。 不过,冯森听说了一个小插曲,在王后前往图林根的路上,从索布人的地盘附近路过,被一群索布人给抢劫了一番。 虽然王后本人没受什么伤,但是她身边的仆从死了好几个,连着随同她一起出行的亲弟弟都被砍掉了一只手。 但这已经和冯森没什么关系了,绝对一点关系都没有。 至于憋了一肚子气的王后,到了哈德拉德那边,会闹出什么事情,这就不得而知了,冯森还有别的事情要忙呢。 送走了王后,安抚了李宝镜,按照日程,冯森就要去巡查一下他的重要产业,也就是造船业,在道路损坏殆尽的西欧,海运和河运是商人们重要的运输方式。 之前冯森招揽了不少来自斯堪的纳维亚的诺斯船匠,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时代,诺斯人的造船工艺,尤其在帆船和海船方面,是绝对领先于西欧人的。 在工商业和盐矿的盘子铺开后,冯森集中型的工商业为他聚集了大量的贵金属货币,于是,在去年年末,阿尔斯特河上四座船坞拔地而起,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河边。 墨绿色的茅草像是被人用笔涂过颜色,而在奔流的河水前,之前由陈崇义建立的阿尔斯特大桥上,马车的车轮碾过桥面的石子,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 在船坞的不远处,还有一个大仓库,里面放置着阴干的橡木,本来这些造船的木头是要阴干十数年的,至少也得两年半到三年。 但冯森现在亟需用船,所以阴干+晒干,一年左右就投入使用了,这样虽然缩短了船龄,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等这批旧船报废,阴干后的新式好船应该就已经下水了。 踏着野花和草地,冯森缓步走到了河边,望着停泊在岸边的克纳尔商船,陷入了沉思。 到目前为止,这四座船坞已经产出了四条克纳尔船,他们的制作方式都是和龙首战船一样,采用了重叠式的熟料技艺,这是一种在未来非常流行的北欧商船,但现在仍旧名声不显。 所谓的克纳尔是古挪威语,意为长途的海上航行。 在维京扩张期间,这种克纳尔船是维京海盗指定商船,最常见的就是在波罗的海和大西洋,但到了诺曼征服后期,甚至能在地中海看见它们的身影。 克纳尔船经常穿越北大西洋进行贸易,维京人携带绵羊和马等牲畜,将货物和物资运送到冰岛、格陵兰岛和文兰岛的北欧定居点,说不定维京人到达美洲的时候,就是坐着克纳尔船去的。 在几个船匠的带领下,冯森来到了一座船坞前,在船坞中,几个船匠正躺在地上,用松焦油和一种灰色的泥灰填补和连接船板间的缝隙。 在船只的一旁,还有一排石质的矮桌,那是木匠的专门工作区,十来个木匠正手持刨子、锯子和墨斗,将木头制成可用的木板。 穿过木匠的工作区,来到了船坞的正中央,被七八个架子支撑,一群船匠手持各式工具,在船体上敲敲打打或者是涂抹松焦油。 眼前的这艘克纳尔船尚未下水,但已经初见雏形,冯森伸手在实木的船帮上敲了敲,船体发出了沉闷的咚咚声。 这艘克纳尔货船比长船更宽,更深,更短,大致形体上和龙首战船没太大差别,但是却更加宽敞。 “公爵大人,请看,这艘船我们取名为飞翔的狐狸号,它的长度在16米左右,横梁为5米,整个船体能够承载4400加仑(20吨)的货物。”之前那个愁眉苦脸的老船匠语气略带自豪地介绍道,“这玩意儿可比驳船好用多了!” 伸手在船体上轻轻抚摸了一下,冯森还能摸到有些扎手的毛刺,他绕着船只走了一圈,一边挥手赶走鼻尖的松焦油的味道,一边向着老船匠问道:“还能再做大一点吗?这样的船还是太小了。” “还要多大啊?”老船匠苦着脸皱着眉道,“做到这个程度还能够不在风浪中散架,已经是极限了,真要做那么大,也不是不行,只是那样又不符合您量产和成本的要求。” 摸着层层叠叠的船体,冯森对比了记忆中的古代海船,思考了一会儿道:“我也不太懂造船,我只能说,要多想,等以后,我们资金有了富余,就组织一批专门的工匠攻坚组,专门研究造船,造大船。” 老船匠严肃地点头道:“造大船和好船,一直是我们的梦想,近来愿意来当学徒的,倒是多了不少,平时愿意和我们学造船的人少得很,现在愿意来造船的诺斯年轻人,比以前多多了。” 这倒是一句实话,这些天,冯森感觉自己领土上的维京人越来越多了。 维京人(包含诺斯人、挪威人、古瑞典人等)已经变成了仅此于法兰克人的第三大族群,给治安增添了不小的压力,甚至出现了维京帮的奇景。 但这也符合冯森的利益。 因为随着手中余钱和铁器的增多,以及吉斯塔赫特的陈公堰的建立,能够开垦的处女地比之前多了不少,那么开垦的劳动力短缺缺口自然变大了起来。 除了从周边乡村地区以及撒克逊酋长们手中吸人之外,最大的劳动力输入源头就是那些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住民,加上冯森没有制定拒绝移民的政策,正好又能拿出大批的土地和粮食来开垦,穷苦的维京平民自然趋之若鹜。 硬是卷的原先苛捐杂税的诺斯王公,都放松了压迫的力度,毕竟波罗的海没加盖,不少诺斯人甚至是一种“投汉一念起,顿觉天地宽”的状态。 而萨克森之所以能够得到这样的青睐,全靠乡亲们的认可与口口相传,因为经常发生八旗的诺斯小伙衣锦还乡,接走全家来萨克森享福的事件。 一些不要脸的穷山恶水的落魄诺斯领主甚至会派船,把领地中的闲散劳动力送到汉堡的情况,这生意甚至还挺火的,因为既能从领民手中收一笔船票钱,又能从汉堡那边收一笔买人钱。 这些维京移民定居萨克森基本分两种途径,第一个途径是当海盗被八旗、牙兵甚至是民团暴打后,变成奴隶进入,还有一种途径是直接坐船走线,到汉堡签订契约,做契约劳工。 所谓契约劳工就是给冯森打工开荒,吃最少的饭,干最累的活,但是干满十年,就能分你二十亩土地,这在斯堪的纳维亚那片穷山恶水,二十亩地,干三辈子都别想弄到。 除了契约劳工,还有一个安家方式就是投旗。 但目前维京旗的千户所已经满了,冯森暂时还没有开第二个千户所的意思,所以这些维京人只能登记一个义从身份,一边到处打短工,一边盼望着什么时候能打仗。 虽然目前还没有进行第二次的人口统计,但冯森隐隐觉得,萨克森的人口已经逼近40万人的大关了,也就是这两年,法兰克那边风调雨顺,农业改革后粮食增产,所以没多少流民,否则人数还能更多。 甚至多到了本地自产的粮食都不太够,得从外面购买的程度了,而且外购粮食的支出还在节节攀升。 等奥兰德区的农田开垦完毕,应该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冯森只能这么安慰自己,想到这,原先返回的步伐一滞,便对身边的李宝镜说道:“把日程改一改吧,我先去看一看奥兰德区的农田开垦情况。” 第二百七十八章 此处便叫新野吧 汉堡的天气说变就变,冯森乘船的时候,还是晴空万里,他还没有航行出阿尔斯特河,淅淅沥沥的雨水甚至都不避着阳光,就这样落了下来。 落了好一阵,才有乌云将太阳遮住。 待在这艘克纳尔船的船舱中,冯森从狭小的窗口向外眺望,原本的克纳尔船是没有船舱这个概念的,但是有了乌篷船的启发,船工们别出心裁地在克纳尔船上也安上了一个乌篷。 雨水噼里啪啦地打在乌篷的油布上,而船舱中,一个红泥小火炉正散发出蒸腾的热气,奶白色的鲜鱼汤混搭了细嫩的羔羊肉,在小罐中翻滚着。 就差绿蚁新醅酒了。 倒了一杯精酿的淡啤酒(未兑水),冯森抄起筷子,便开始了今天的晚饭,从这里到陈公堰,还要好一会儿,等从那边回来,估计就来不及吃饭了。 而坐在冯森对面的,正是聂隐娘,她兴致勃勃地用筷子将鱼肉和粟饭混合在一起,大口大口地嚼着。 冯森来到萨克森三年了,当初他来到这里时,还只有大麦小麦和黑麦,如今除了这些作物,各地还种上了大豆、苜蓿、洋葱和大蒜等。 当初,他来到这里时,身上携带的粮食种子便只有大豆、小麦和粟,小麦不用说,生长得很好,大豆产量变少了,但长势也不错,唯有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水土不服,经常出现绝收的情况。 只是这粟米到底是家乡的味道,如今的小麦还没有完全击垮北方的粟米种植,至少在冯森所在的辽东和山东一片,人们大多数还是以粟米为主食。 种植出产更少的粟米,以供给牙兵和他本人,算是他日常比较少有的挥霍的行为,但在冯森看来,这是值得的。 这餐饭吃得不算愉快,毕竟这船舱中划桨的维京水手们的汗臭和狐臭味,实在难以让人正常地吃饭。 不过好在外面的雨并没有下多久,冯森才放下碗筷,便见到一丝斜阳的红光从外间射入,坐在乌篷出口的护卫便转头向着冯森说道:“节帅,雨停了。” 弯着腰,扶着油布制成的乌篷,冯森来到了外面,橙红色的光芒铺满了绿色的河水,在船体和河水间冲出的白色泡沫中,偶尔还能看到几只河鲈在水中跃起落下。 来到船边,冯森伸出手,在雨后的河水中洗了洗手,透心的凉意让冯森精神一振。 深吸了一口清新的雨后空气,冯森再站起身,一道堤堰便已经若隐若现。 那便是陈崇义建造的堤堰。 三米来高的堤坝并不算庞大,相当于人为地制造了一个小型的瀑布,但正是有了这道堤坝,从吉斯塔赫特向上,这一路上游的土地,便不再会受到由于海水涨潮而导致的倒灌。 沿途的盐沼和荒地,便有了用处,更多的耕地和生存空间也从这恶劣的环境中挣脱了出来。 对于这易北河来说,陈崇义建设的这道陈公堰相当于一个小型的都江堰,虽然没有造就天府之国的遗泽,但也算是万家生佛的善举。 当船只缓缓行至近处,冯森总算是能够清晰地看到了这道堤堰的状况。 陈崇义建设的这个陈公堰,说是叫堰,但实际上,它真正的术语上定义的名字,应该是埭。 而埭和堰的区别便在于,埭的上平面是不能与上游两侧的河岸相平的,而是要与上游正常通航水位相平,陈公堰在多次重修重建后,正表现出了这一景象。 它的剖面是一个上窄下宽的梯形,两侧都是斜坡,当在冬季的枯水期时,船只能够通过积蓄的水位高度正常通行。 由于冯森要求的正常通航,陈崇义不得不将原先设计好的闸门给舍弃,而通过改造河道和堤堰设计,让船只不需要闸门蓄水便能从三米的埭上向下航行或从两边的逆道上逆流而上。 在夏季的丰水期时,倒灌的海水顶多让小瀑布的落差从三米降到一米,这样,年年被倒灌的盐沼地和盐碱地,就不会年年治年年犯了。 假如超过三米,陈崇义还可以通过向堤坝上再扔临时的木笼石块,等到水退了,就派船将木笼石块从水中捞起即可。 当冯森的船只越过陈公堰的时候,他看到堤坝前,一辆马车早已在等候,在河道旁的人工港湾下了船,冯森第一眼便看到了陈崇义。 陈崇义依旧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但确实清瘦了不少,脸颊都凹陷了下去。 见到冯森下船,陈崇义带着一众小吏迎面走了上去,向冯森行礼。 “好啊,你做的好啊!”冯森感慨一般拍着陈崇义的肩膀,“一个陈崇义顶得上我十个千人队!” “节帅谬赞了!”陈崇义向着冯森矮身拱手,但裸露出的手腕出现了明显的龟裂的痕迹,而膝盖附近的包着的绷带和草药味也证明了他的身先士卒。 "不容易啊!"冯森望着眼前的营地,经过了这段时间的修建,大量劳工的吃饭和睡觉需求,以至于此处居然聚拢了不少渔民和商贩。 此处俨然已经变成了一个小渔村,一个小小的乡间教堂甚至已经在建设当中,等这座堰坝建设完成,还需要人手来维护,便正好让这些渔民来负责吧。 在陈崇义的带领下,冯森登上了箭楼,向着不远处望去,那里曾经是一片盐沼地,荒无人烟。 但现如今,稀稀拉拉的各族的契约劳工,正在扛着锄头和斧子,要么在坚硬的盐碱地上开辟着水渠。要么摇动着抽水的水车,将泥水从沼泽中抽出。 在土地的周边,是一座座木质的小屋和大大小小的圆锥形仓库,不少堤坝这边的渔民正用草绳串着鱼,和一个管理人模样的官吏吵着架。 那片地区叫做奥兰德土地,这是土著人的叫法,意思是旧的土地,日后,在这个地区建立起来的阿尔特斯土地,将会是中欧最大的连续水果区,总共143平方公里肥沃的土地。 背对着夕阳,冯森指着眼前的这片土地笑道:“此处,以后便叫做新野吧!” 第二百七十九章 皎白的弯月,用它的月牙勾在品蓝色的夜空中,吐露下晶莹的月华。 易北河上,一艘带着乌篷的克纳尔船缓缓地行驶,将河面上的月光砸出了点点细碎的银光。 河道旁高耸的杉木和柳树在夜风中摇摆自己的枝丫,几片青嫩的落叶在半空旋舞,飞过了黑土的泥地,飞过了靛青的河水,正巧落在了河岸边港口的栈道上。 一只黑色的乌龙六合靴踩了上去。 静谧的森林,与深蓝的夜,这样将近夏日的晚春时节,这样的天气正是最舒爽的时候,但他却不能肆意玩耍,因为今天的临时起意,他已然不得不前往书房,处理今天白天没有处理的事情。 从水泥和条砖铺就的道路走到了自家的门前,通过石桥跨过将府门前的水渠,在几个侍女提着灯笼的带领下,冯森来到了自己的书房中。 月上树梢,此刻差不多已经将近十点。 到了书房的门前,冯森隐隐看到里面有光,他推门走了进去,果然,李宝镜正趴在桌案上书写着什么。 她柳眉紧蹙,握笔的手指,指节捏得有些发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缺氧的缘故,小脸蛋是粉红粉红的,十分可爱,冯森甚至有点想上手捏一捏。 然后他真的这么做了。 “啊!”李宝镜先是一愣,随后惊叫起来,连手中的笔都甩飞了。 冯森反而忍不住笑了起来:“哈哈哈哈!” 李宝镜见到是冯森,脸上的粉红色迅速像嫣红色转变起来:“大帅这是在干什么?” “见到小娘可爱,便亲近一下。”恬不知耻的冯大帅笑嘻嘻地说道。 经过了这一番对话,李宝镜反而镇定下来,脸上的红晕渐渐散去:“大帅真是的,人家夜不寐地帮你处理政务,你却要取笑人家。” “好了好了,我知错了,我道歉,我道歉。”可是冯森的脸上却丝毫没有认错的态度,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如何?是出了什么事让你到现在还在书房?” 这时的李宝镜反而换上一副严肃的面孔,将手中的文书递给了冯森:“节帅,羊符臣交上来的度支有问题。” “有问题?”冯森拖了一把椅子,坐到了李宝镜身边,接着灯光,开始仔细查看这份度支表。 度支表并不繁复,由好几本账簿组成,但对于冯森来说,已经是相当费脑子的活了,但好在李宝镜将几处可疑的地方都标注了出来,这才让冯森轻松了一些。 捋起袖子,李宝镜拿起毛笔,在一张抄录的度支表上圈了几个圈:“节帅,你看,这个筑桥的工匠费用,本来已经摊入了这里的筑桥费用里,但在后面的管理费用条目中,有一项人工费用,又包含了工匠工资。 除此以外,一些教士和小吏还把自己出行的费用和吃喝的费用也计入了吕讷直道的修建成本中,算作雇佣工资。 还有这个人数也对不上,和另一边陈司丞那边的数目相比,要多上不少。” 冯森瞪大了眼睛,仔细地对比起这两个账本,看着看着,他的眼神同样严肃起来,这还没怎么样呢,有三年吗?就又开始贪污了? 揉着额角,冯森将账本放回桌面:“数目呢?你有统计过数目吗?” “具体数目还没有查出来,但只要没出别的篓子,那应该不到一百索里达。” 上下一百索里达,这个数目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娘的,这羊符臣是干什么吃的?一大把年纪,管了当了半辈子的账房,管个账目都管不好? 冯森知道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或者做得太离谱,他是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天下乌鸦一般黑,哪个屁股下面没有屎。 封建时代嘛,没有办法。 但问题在于,冯森的一无所知,是真的一无所知,这都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问题了,这是两只眼都闭上了啊。 这种情况正常来说,羊符臣在给出度支情况的时候,不管是否有贪污,都该汇报一番,到底是闭眼还是睁眼那是冯森的事。 不知道,和知道但默许是两个概念。 这到底是羊符臣老糊涂了,还是他也掺和到里面去了?这到底是小吏们弄的,还是有羊符臣在参与呢? 羊符臣平日也算是兢兢业业,很少出岔子,冯森也还算比较相信他,但怕就怕在他利用这个特性来欺骗。 脸上的颜色一阵阴晴变化,让李宝镜的呼吸压低了声音,到了这个时候,冯森才知道为什么古代的帝王有时候非要用特务不可。 将账本盖在桌子上,冯森站起身:“这件事,你暂时先放着,我会派专人去查,好了,这么晚了,你一个女儿家,早些回寝吧。” 等到李宝镜离开,冯森便叫仆从喊来了聂隐娘。 待到隐娘到了,冯森便将之前的事情与聂隐娘和盘托出。 “你之前不是一直吵吵着要锦衣司吗?这便是锦衣司的第一桩任务,办好了,就有,办不好,就没了。” 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原先嘻嘻哈哈的聂隐娘今日反倒沉稳下来:“明白了。” “去吧。”冯森坐回到自己的桌案前,却见聂隐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好像是在纠结什么,“怎么了?” “哥哥,我有一件事不知道该不该说。” “怎么了,说啊。” 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聂隐娘说:“前段时间不是有不少长安的难民到了汉堡吗?我一时兴起,便去走访询问了一番。 在那些从长安逃出来的人中,有神策军退役老兵,有宫中奴仆,甚至有在李晟宅邸做过短工的,但据他们说,起码在两三年前,李晟将军是没有一个养在家中的族女的……” “你的意思是,她并非世家出身?”冯森先是惊讶,所有又觉得不对劲,“但她的教育和礼仪,还有见识可不像平民子弟。” 聂隐娘点点头:“这才是奇怪的地方,照我看来,她就算不是世家,也不会是平民子弟,应当是官宦家的小姐,可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假装世家呢?或者她其实根本不姓李,而是别的世家?那她为什么要假装李家?她到底在躲什么?” 沉默了一阵后,冯森深吸了一口气,说,“这些事,暂且不要声张,平日有空多看着点她,但无需刻意去调查,知道了吗?” “嗯。”聂隐娘重重点了点头。 第二百八十章 反叛的哈德拉德 原野上的风将王后马车上的装饰吹得发出了叮铃铃的响声,嘎吱嘎吱的车轮转动声,轧在泥路的石子上,让车身止不住地颠簸着。 骑在一头大马上,哈德拉德朝着法斯特拉达离去的方向,狠狠吐了一口唾沫,这个灾星总算是给送走了。 还记得两周前法斯特拉达来到图林根时,第一时间就以索布人事件为由头,和哈德拉德进行了一番友好交流,让曾经的公爵大人,在所有图林根人面前丢了个大脸。 随后,法斯特拉达就开始找茬,什么地面不如汉堡硬,房子不如汉堡好,仆从不如汉堡的恭敬,逼得哈德拉德天天在房间中怒骂冯森卷你吗呢。 后来,根据这一系列事件,法斯特拉达给哈德拉德也开出了六千索里达的罚款,为了这笔罚款,哈德拉德身边的亲兵差点和王后的卫队发生了冲突。 实际上,已经在暗地里发生了冲突,暗杀和决斗让王后的卫队减员了三分之一,但在这个时候,不知道该说王后是勇还是倔,硬顶着不松口,逼得哈德拉德交出了整整六千金币的罚款。 也就是哈德拉德的家族在图林根运营了数百年,换成是其他的公爵,估计都拿不出这笔钱,但在缺少贵金属的西欧,这已经是一笔足以让哈德拉德心痛无比的支出了。 王后对公爵们很苛刻,但是对那些伯爵们却十分优待,不仅赏赐了他们酒水和衣服,甚至借花献佛,给他们免除了两年的兵役——从哈德拉德手中。 这两下算是削弱了一波哈德拉德,让他恨得直痒痒,但王后殿下不能一直在外面,于是,在六千索里达和从奥斯特拉西亚来的接应卫队全部到齐后,王后便施施然向着自己在莱茵兰的庄园行进。 虽然被王后殿下搞了一波,但他并非没有收获,从那些卫士和教士们的手中,哈德拉德确定了一个珍贵的消息——在明年,查理会来巡视图林根。 带着整个珍贵的讯息,哈德拉德转身离去,他没有立刻回到自己的城堡,而是前往了城堡外的猎场,在那里他有一个乡间别墅,用来打猎时的休息以及接待客人。 在这间别墅附近有一处小湖,在湖心岛上,还有哈德拉德建设了一个夏季的银趴小屋,但此刻,这间小屋内,却不是女人和奴隶,而是形形色色的男人。 他们来自于图林根各地,基本都是忠于哈德拉德家族的贵族和教士。 “我的朋友们,我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哈德拉德一边将斗篷挂到一旁的衣钩上,一边兴冲冲地向着这些家臣们说道,“明年,那个卑鄙且粗鲁的国王查理将要来访问萨克森和图灵根。” “太好了。”一个秃顶的小贵族摸着光溜溜的脑袋说道,“就怕一直待在自己的老巢,不愿意到我们这里,那样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 而一个相对年老的教士闷声说道:“这次法斯特拉达王后从萨克森和图灵根榨取了一万两千索里达,还如此虐待贵族,冒犯尊严,这样的残暴和无情,我觉得,以杀死王后为名,发动叛乱是非常合理的。” “正是如此。”哈德拉德拿出一卷羊皮纸,摊开放到了桌面上,那是加洛林家族的谱系表,“你们看,如今的加洛林王朝的王子中,巴塞罗那的丕平是个驼背,以正常的交接来说,他是没有资格成为国王的,唯有遇到不正常的意外,他才有成为国王的可能。 除了成年的驼背丕平,剩下的王子中,查理和意大利的丕平还未成年,王子路易甚至只是一个婴儿,而他们的母亲来自各个地方。 假如查理出了什么事,难不成法兰克就一直大空位?在诸多的王子,唯有驼背的丕平是成年人,有足够的能力,但是他是驼背,你猜猜支持阿基坦的查理的贵族有多少?支持意大利的丕平的贵族会有多少?而支持驼背丕平的人又有多少? 假如国王出了什么事,甚至我们都不用杀他,只需要拘禁,意大利的伦巴第人会不异动?巴伐利亚人会不异动?甚至那些撒克逊人,弗里斯兰人乃至西哥特人,巴斯克人,布列塔尼人会不心动? 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只要能够抵御他们的前两次进攻,后面只需要关起门来看戏就成。要知道,对于那些贵族来说,谁是国王不重要,有国王才重要。 对于那些王子和王子的追随者来说,把父亲迎回来了,国王不一定是自己。 但假如父亲在那边,自己就一定是国王,不管是法兰克的国王,还是意大利的国王还是阿基坦的国王! 我们拘禁了查理,将其作为人质,谁敢顶着杀死君父的名头来进攻我们?我们可以肆意地提条件拖延他们,拉拢一方,疏远一方,虽然这样会导致我们和部分法兰克人的关系彻底破裂,但我们头上的枷锁却是消失了!” “但那以后呢?等我们赶走了查理以后呢?” 不大的房屋内突然陷入了迷茫,他们互相望望,想讲什么,却又讲不出来。 “那不是现在该思考的问题。”哈德拉德迅速终结了这个有些沉闷的话题,接着之前的内容说了下去: “换句话说,只要我们能够控制住查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但很快,一个贵族提出了疑问:“可我们该如何抓住查理呢?他总不会一点卫队都不带吧?” “这你就不用操心了,查理只是巡行,又不是出征,就算带,他也带不了太多的军队。放心吧,查理会以一种他完全想不到的方式,一种万无一失的方式,落入我的手中!”哈德拉德露出了一抹自信而又神秘的微笑,“到时候,你们会知道的。” “我还有一个问题。”一个老教士颤颤巍巍地站起来,“那假如那个萨克森公爵冒出来搅局,该怎么办呢?虽然我不知道您到底要使用什么方法,但假如萨克森公爵派出了军队随同该怎么办呢?” “这确实是个麻烦……”哈德拉德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等到了那个时候,我会提前给萨克森公爵找一些小麻烦,让他抽不出身来!” 话音刚落,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便响起。 “谁?” “领主大人,是我啊,您的贴身奴仆。”那个沉闷的声音说道,“从萨克森,从萨克森来了一名使者,为您带来了一个消息,他要求亲口告诉您!” 屋内的众人面面相觑,随后哈德拉德让众人自便,便嘟囔着“搞什么名堂”走出了小屋,去见那位使者去了。 第二百八十一章 铁!铁!铁! 六月初,冯森预定的萨尔茨吉特之旅便开始了,不过,在此之前,他发出了一份信件,邀请哈德拉德到哈尔茨山狩猎,并表示要告知有关王后殿下的重要事情。 冯森也没有想到这封信件会给哈德拉德带来多大的心理阴影,上一次冯森和丕平给他带来了小惊喜,让他颇有一种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心态。 尤其是冯森使者到来的时候,还正巧是在他密谋以诛杀王后的名义反叛的时候。 反正这几天哈德拉德是层层排查,再一次复盘了整遍计划,哪怕没发现问题,都让他颇有辗转反侧之感。 反倒是冯森这边的行动非常顺利,一路从汉堡走修建的新直道来到了哈尔茨山附近。 与中原相反,西欧这边的地形是东高西矮,尤其在北德平原地区尤其明显,从大海到哈尔茨山这一片,都是广袤无垠的平原和森林。 这些黑色的静谧林海,哪怕是冯森修路和开荒时疯狂地砍伐,都难以让它有分毫损伤,人类的力量在这座森林前就仿佛是精卫填海一般。 但可以预想到的是,随着人口和农业的发展,在广袤的森林也总有消失的那一刻,从关中地区的情况,从汉唐时的沃野千里,到明清时的贫瘠旱原就可见一斑。 由于这种特殊的地形,在萨克森大部分的领土上,最高都不过一个小土包,甚至有比海平面更低的地方,整片领土根本找不到金属矿脉。 而巧的是,当海风从海岸涌入内地时,所遇到的第一个山峰,哈尔茨山,便有丰富矿藏,从铁矿到金矿,应有尽有,全部聚集在这一片不大的山区。 到了春末夏初,哪怕是常年湿冷的萨克森,也变得温暖起来,可能是现在的气候影响,冯森甚至感觉到了一丝炎热。 在六月的中旬,冯森顺利地到达了预定的目的地,萨尔茨吉特。 站在萨尔茨吉特山脊的一座小峰上,夏季的湿暖风迎面拍打在冯森的脸上,让他忍不住眯起了眼。 在山脊下,是一片新开垦的村庄,村庄里的房屋有新有旧,新的房屋可能是最近三四天才建起,而旧的房屋有些甚至能追溯到上百年前。 因为这里曾经便是日耳曼蛮族的聚居地,上百上千年前,法兰克人的先祖,正是在这片土地上混混沌沌地活着,直到罗马人的出现。 罗马人给他们带来了杀戮和鲜血的同时,也为他们带来的文明,正如同他们以后对更北方的蛮族做的那样,假如没有日耳曼移民的大入侵,易北河以北的斯拉夫部落,不知道何时才能晋升到封建的时代。 数百年前,随着大迁徙时代的到来,无数的蛮族南下。 而萨尔茨吉特聚居地的蛮族同样如此,他们拖家带口离开了寒冷的故乡,如候鸟一般向着南方进发。 这个曾经热闹的聚居地便荒废下来,直到冯森重新带着人回到这里。 甚至人还是那批人,但很多事情已经物是人非了,起码现在出现在这里的,不是裹着毛皮的蛮族,而是穿着亚麻布的“文明人”。 从二月到六月初这三个月的时间里,随着冯森府库中索里达哗啦啦地流动,这座布兰肯山脉附近的小山村便建立起来,他们大多都是冯森从法兰克各地招揽来的获释奴隶。 如果不出意外,他们将会成为这新村庄的第一批住民,当他们按照预订好的房屋入住,他们将正式成为一个自由民,而不是颇受鄙视的获释奴隶。 站在这座小山峰上,冯森俯视眼前的村庄,山脚下,无数的劳工和奴隶正勤勤恳恳地开辟着山道,这也是萨尔茨吉特铁矿开采的先头要素——道路。 而在道路的起始点,则是层层叠叠乱中有序的房屋,在房屋的内侧,冯森还能看到全村的粮仓和大大小小的仓库,那里存放了全村的工具与物资。 而最令冯森欣赏的,便是村庄外,那一处处的高炉,说是高炉,但实际上矮得很,顶多两人高,但出产铁的效率却是曾经的两倍不止。 由于高岭土的缺乏,想要像中原那样弄高炉炼铁基本是不现实的,但这些冶金工匠却也给本地的冶金工匠带来的新的思路,在两者的合作下,一种新式的炼铁炉便冒了出来。 这种炼铁炉就是施里蒂亚罗马炉的延伸,但却也融合了东方高炉的思路,是一个十英尺(3米左右)的竖炉,同样是通过层层氧化还原向下排出炉渣,经过冯森考察,这已经初步达到了汉晋的水平。 冯森计算过了,100千克的铁矿,配250千克的煤,能够产出40千克左右的铁,从铸铁转化为熟铁的转化率大约在三分之一左右。 这种设计总算是摆脱了那种半埋入式的炼铁炉,八到十个小时才能产出五十磅半熔的铁块的情况。 只要铁矿能供应的上,只要风箱还拉得动,一个高炉甚至每两个钟头便能产出一炉,虽然每次产出的铁块和以往相比没太大差别,速率却是大大增加了。 有时候,冯森自己都会有些感慨,中原那边虽然在冶铁的前中期占据了先头位置,在不需要大规模用铁的时候点出大规模用铁的科技树。 可真正需要大规模用铁来造枪炮的时候,但却由于本身贫铁缺燃料外加政治社会因素,没能将其更进一步,反而被欧洲反超。 讲句老实话,这里铁矿和煤炭的品质,让中原的工匠都有一种奢侈的感觉——没打过这样的富裕仗啊。 现在制约铁产量的,反而是鲁尔那边的煤炭产量。 冯森和那些冶铁工匠们一起算过,只要铁矿、煤矿能够供应得上,萨尔茨吉特火力全开的情况,每日巅峰可以产五百斤铁,哪怕是日常产铁,也能保持在日产二百斤以上。 那么平均一个月就是六千斤的铁,经过冯森的实际考察和几个工匠的判断,还有潜力可挖,只要萨尔茨吉特能够正常发展,要不到二十年,年产量超过10万斤都不在话下。 而且可想而知的,在未来数百年时间里,这片地区将会变成了一个矿产中心,萨尔茨吉特加上拉默斯贝格矿井,铁矿+金矿,想不发达都难,也难怪戈斯拉尔会变成神罗首都。 望着下方热火朝天的炼铁场景,冯森仿佛已经看到那些红彤彤的熔融铁块变成了无数的锄头、刀剑和盔甲,落在了农民的手中,披在了士卒们的身上。 第二百八十二章 必须对王后重拳出击 “公爵阁下,好箭术啊!”一个部落酋长大胡子抖动,将一只被长箭洞穿了双眼和大脑的野猪拖了过来。 看着那野猪眼眶中拇指粗细的箭杆,那些当地的酋长都忍不住吞下了一口唾沫,当他们转向冯森的方向时,眼中的惧怕和谄媚便越发明显了。 “哈哈,运气运气。” 冯森将贴了白桦树皮的长弓交给一旁的仆从,这样的大弓根本不适宜在马上使用,甚至连携带都不成,只能交给一旁的专人保管。 一旁的哈德拉德脸皮则抽搐了一下,这群该死的东方人,他们仿佛天生就会射箭,他遇到的那些阿瓦尔人最擅长骑射和速射,而这些东方人则擅长步射和重弓。 “诸位,请大家不要拘束。”冯森笑着对他们说,“我给各位准备了弓箭,今日狩猎最多的几个人,不仅能得到一副全身的锁子甲,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进入我的卫队,所以,请各位好好表现吧。” 很快,冯森传达的命令便传入到当地贵族青年的耳中,在摩拳擦掌之中,来自南萨克森各个地方的撒克逊青年们便高呼着去追逐猎物了。 这天,是冯森邀请哈德拉德前来狩猎的日子,不仅仅是哈德拉德,还有附近的不少撒克逊酋长一起,以表明行为光明磊落,防止他人说两个公爵在一起密谋之类的闲话。 “哈德拉德公爵阁下,可愿与我一起走一走?” 哈德拉德知道重头戏来了,他面带微笑,缓缓点头:“既然是安东尼阁下邀请,那便走一走。” 在中世纪贵族的日常中,狩猎是一项重要的活动,第一点它可以训练士兵,第二点是为城堡增加肉食,而第三点,也是贵族们进行狩猎最重要的一点——谈话。 要知道,中世纪可不是一个太平的时候,一个贵族邀请另一个贵族到自己领土上谈话,敢去吗? 和后世很多人印象中不同,除非是上下级关系,否则中世纪的阴谋诡计和密谈往往并不是在城堡中的阴湿小屋中。 尤其需要多个平等贵族合作的阴谋,其谈话和合作的发生,往往就出现在狩猎场上,因为这里视野开阔,他人无法偷听,大家都在视线内,一旦有人下阴手,很容易被传播出去。 而哈德拉德此刻虽然有些惴惴不安,但还是维持了表面的镇静,和冯森一起行走在一片小湖的湖边。 几朵白色的小花随着湖面的风静静摇摆,清新而温暖的空气,让人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哈德拉德阁下,我听说您被王后要走了六千金币的罚款?”冯森上来第一句话就戳到了哈德拉德的心肺管子。 强忍住怒气,哈德拉德马上反唇相讥道:“我听说安东尼阁下,也被要走了六千的罚款?” 冯森摇了摇头:“那倒没有,那只是明面上的,实际上,她差不多只要走了两三百金币。” 淦里粮嘞!哈德拉德差点骂出声,凭什么我就是六千真金白金外搭近千索里达价值的礼品,你就是两三百?难道是因为我长得丑吗? 哈德拉德忍住了怒气,勉强笑道:“哈哈哈,毕竟安东尼阁下是加洛林家族的人,王后会庇护您,很正常。” “哈德拉德阁下难道以为今天我来找您,只是来嘲讽您的吗?”冯森摆出了一副苦笑的面容。 “难说。” 看着哈德拉德不信任的目光,冯森叹了一口气:“王后殿下,没有要钱,但却搬走了我的摇钱树。” “摇钱树?”哈德拉德稍微想了一下,便明白过来,是来自赛里斯的织机,然后他的嘴角便微微向上翘起。 这人生真是不怕惨,就怕比啊,原先哈德拉德觉得自己被搞走了那么多钱已经很惨了,没想到这边还有更惨的。 虽然不知道织机价值几何,但哈德拉德起码知道,能够年产六千匹的织机,价值绝不止六千索里达。 “王后殿下,不仅仅要求我的织机。”冯森愁眉苦脸地说道,“还要求我出钱,帮她在弗里斯兰建设呢绒工坊,我出人我出力,但钱全部是她的。” “噗噗噗……你继续说。”哈德拉德只感觉认识冯森这段时间积攒的郁闷之气消散了大半,连带着对王后的观感都好了不少。 冯森刺挠着坐下黑马的马背:“我在想,这样的情况不能再发生了,假如以后,不说每年吧,每三年来这么一次,都是伤筋动骨啊。” “安东尼阁下的意思是,对王后有些小意见?”哈德拉德隐隐感觉到了冯森的意思。 “没有这个意思,完全没有这个意思!”冯森连忙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三连,但随后,他又接着说道,“但王后所作所为确实让我很不舒服,虽然她是查理殿下的王后,但我依旧想要给她一个教训,让她知道,我虽然是臣子,但也不是好惹的。” “哎呀——”哈德拉德赶忙说,“她毕竟是查理的王后,我们这些公爵,又能说什么呢?被她拿捏没有办法。” 哈德拉德的话语虽然看着像在说实话,但从他的语句和语调来看,那股子拱火的气息确实呼之欲出。 冯森心中暗笑哈德拉德的演技,表面上确实咬着牙说道:“我这口气不出……我……” “消消气,消消气。”哈德拉德假意地从随从手中拿起一个水囊,递给了冯森,“喝点水,说句实话,虽然她是王后,但就她做的那些事来说,我心里也不舒服……不知道安东尼阁下,准备怎么报复?” “哼,您就瞧好吧,等明年,查理带着她来巡视的时候,我保管让她在所有贵族面前,出一个大丑,您就瞧好了吧!”冯森说到这,话锋又是一转,“但在此之前,我还有一件事,想要请您帮一个忙。” “什么忙?” “她要我在弗里斯兰为她修建一座呢绒工坊,我哪有这个钱啊,你是知道的,我借了不少犹太人和本地贵族的钱,现在两手空空……”冯森装作一副无奈的样子,对着哈德拉德说,“您可否借我一点呢?” 第二百八十三章 万无一失,一直说的是万无一失! 借钱?哈德拉德有些犹豫。 在这个时代,根据教会的教义,尤其是天父教徒之间,是不准借高利贷的,把钱借出去再收回来,不仅仅没多少收益,而且假如有什么意外,还可能是血本无归。 而后面的犹太人正是钻了这个空子,靠着借高利贷狠狠赚了一笔,在中世纪各国王室逐渐代替了犹太人在商业的其他作用时,成功转型金融业。 借钱,倒也不是不能借,哈德拉德在心中估摸,他借这笔钱是为了给王后一个难堪。 假如明年冯森和王后的关系闹僵了,那查理几乎不太可能再让冯森陪同,就算陪同了,以两人之间的嫌隙,那自己可操作的地方,就多多了。 实际上,哈德拉德反而希望冯森能够与查理和王后同行,因为只要他掺和进来,等事情发了,冯森黄泥巴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这样,自己说不定能增加一个盟友,那些强横的牙兵和八旗兵,哈德拉德可是印象深刻,眼馋已久。 “不知道,安东尼阁下,准备借多少呢?” “不多,三万。” “三万德涅尔?” “不,三万索里达。” “告辞。” 哈德拉德转身便走,而冯森赶忙拉住了他的马匹,笑嘻嘻地说道:“哈德拉德阁下先别走啊,好商量好商量。” 哈德拉德一脸不悦地说:“三万索里达,你疯了,这谁能拿得出来?!” 三万索里达,在贵金属缺乏的欧洲,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但相对于冯森这样的新兴公爵来说,哈德拉德的家底就厚实了不少。 如果硬要拿,哈德拉德短时间内调集六七万索里达金币或者价值十来万索里达的各种抵押物和金银还是可以做到的,但付出的代价也不小。 最重要的是,目前哈德拉德甚至还在攒钱,他得为明年的起义留好储备金,在他的预算中,起码要保持十万索里达的金钱储备。 就为了买一个机会,像这样一次性花出去三万索里达,实在是让哈德拉德有些难以割舍。 到底是增加计谋的成功率重要,还是增加计谋的后续处理能力更重要? “哈德拉德阁下,你听我说啊。”冯森依旧是那副满面春风的笑容,“我这里有一批呢绒布,大约有一万匹,这一万匹作为抵押,换两万索里达,明年我再拿一万匹,换一万索里达,总行了吧?” 呢绒确实算是硬通货,哈德拉德心中的天平有些摆动,而面上仍然是一副不愉的模样:“安东尼阁下,这两万匹呢绒难道是银丝做的吗,居然能换三万索里达?你什么时候能还呢?” “两年以内。”冯森竖起了一根手指,“我只是缺资金周转。” 呢绒布能在两年内赚到三万索里达?哈德拉德皱起了眉头,他感觉到有一丝不对,该不会又有什么阴谋诡计吧。 在脑中过了一遍,思来想去,哈德拉德最终还是摇了摇头,正想要拒绝,却听到了一声惊呼。 只见两个浑身破破烂烂的男人,抱着两个包裹,在几个骑马的军士的追逐下,慌不择路地从森林中逃到了这片林场。 看来是寻常的强盗或者偷盗事件,将目光从远处收回,哈德拉德正想婉拒,却看到身边的冯森神色居然变得有些不自然,而且还大声地训斥身边的骑士,让他们赶紧把那两个人带走。 这两个人有什么问题吗? 哈德拉德本来还在百思不得其解,但猎场中却冒出了此起彼伏的惊呼声,身边的冯森脸色同样瞬间变得难看起来。 这是怎么了?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去,哈德拉德的呼吸瞬间急促起来,之前那个拿着包裹的人,躺在地上,应该是被脚踝上的锁链给绊倒了,但此刻他怀中的物品也滚落了出来。 在阳光下,是黄澄澄,金灿灿的,甚至让哈德拉德感觉到有些耀眼和灼目,那是一块硕大的狗头金,尽管在麻布包裹下,只露出了一角。 但光光从露出的这一片来计算,整个狗头金差不多是接近三磅的重量。 几个身穿旗士服的士卒脸色难看,迅速收捡了那块狗头金,并押送他试图快速离开。 仿佛是被闪电击中了一般,哈德拉德迅速地将前因后果联系了起来,而冯森借钱的真正原因也呼之欲出。 我就说,建一个呢绒工坊,居然需要三万索里达,原来是应在这里啊。 但哈德拉德可不会让他们如愿,不顾冯森的阻拦,他跃马上前,挡在了这些旗丁的面前:“两位骑士先生,这两人是什么人?强盗吗?” “是逃跑的奴隶,公爵阁下。”一名年纪大一点的旗丁恭敬地回复道。 “那他们都是谁的奴隶呢?说来也巧,我身边干苦力的奴隶,前几天正好病死了一个,手边上缺人,我看他身强力壮的,不知道主人是谁,我愿意花高价买下!”哈德拉德看向缓缓上前的冯森,肃穆的面皮下早就饱含了笑意。 怪不得啊怪不得,差点又着了道,这冯森是想借土鸡生金蛋啊,真要是傻乎乎地把钱借给了他,那才是吃了大亏呢。 冯森面对哈德拉德,勉强笑道:“哈德拉德阁下,这是要干什么?他们都是我在田间干活的奴隶,偷了主人家的金子想要逃跑罢了?” “哈哈哈哈。”哈德拉德大笑起来,“安东尼阁下,正当我没有见过狗头金吗?这两人分明就是挖矿的奴工,我说这布兰肯山这一带没有产出,还有妖怪巫婆出没,你却要在这里新建城市是为了什么?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啊。” “哈德拉德阁下,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我怎么听不懂呢?”冯森挥挥手,让其余的士卒阻拦那些试图旁听看热闹的其他贵族。 哈德拉德从鼻子里冷哼了一声:“安东尼阁下,你就别装了吧,当我哈德拉德是什么?两次三番地来坑害我?呸!布兰肯山这么大,开矿的声音也不小,你要是不承认,我便自己派人去寻找,自己来挖。” “好啊,这是我的领土,你敢来挖我就敢打!”冯森的面皮也有些红润起来,“好啊,来就来!” “来啊!” “来啊!” 骑在马背上,和煦的夏风从两人的身边刮过,清脆的夜莺声,波光粼粼的湖面,而一旁的贵族青年们则好奇地向这边张望。 “安东尼阁下。”最终还是哈德拉额先开了口,“现在那两个矿工已经暴露在了大家的面前,以国王殿下的性格,不出意外,这里肯定会变成王室的铸币厂。 要是和之前一样开采,你说不定还能保有这座金矿,但现在事情已经泄露,假如我们两个联手,查理殿下就不会太愿意占下这里。 你从别人那里借到了金币又怎样?你丢掉了矿山本身,孰重孰轻啊。” “好吧,但这是在我的领土上,你是后来者,我最多给你四成的利润,而且我手上没余钱,第一波的开采,必须是你派人来解决。”在沉默了足足一炷香的工夫,冯森才闷闷地回答道。 “这是当然,不过我也有三个条件。”哈德拉德旋转着手上的戒指,“第一,咱们的约定的密约,谁都不能告诉,哪怕是查理都不成。” “可以。” “好。”哈德拉德装作不经意地说道,“我下个月就能把第一批的两万索里达和相应的人手送到,但是,我要派一批护卫,三百人左右,在戈斯拉尔驻军。” “不行,五十人!” “二百五十人!” “痛快点,一百五十人的军队,而且不允许驻扎在城市。” “可以。”哈德拉德吐出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最后,为了表达诚意,第一批款项,我会亲自送到汉堡,并且不带卫士。 而第二批款项,就需要你自己来我的领土取,就,定在明年吧,也不准带卫士。” 冯森的目光闪烁了一阵,他的嘴角有些颤抖:“可以!” “哈哈哈哈。”哈德拉德大笑道,“安东尼公爵,请吧,我要亲眼见一见那座金矿和矿洞。” “我下午便带你咳咳咳……” “安东尼公爵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我想起一些高兴的事,所以有些走神了。” 第二百八十四章 威尼斯商人 自从戈斯拉尔发现金矿以来,消息在很短的时间里,传遍了整个法兰克。 两位公爵的作保给淘金客增添了信心的同时,也让查理亲自发信来质问冯森。 但无论如何,金矿的热潮席卷了小半个法兰克,大批的淘金客水陆兼程,来到了戈斯拉尔。 萨尔茨吉特的人口在短短半年内突破了两千,并且还在向着三千进发。 哈德拉德很得意,这一波给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好处,第一是金矿的收益,这自然不用多说。 但哈德拉德最看重的反而不是金矿的收益,而是明年的查理的巡游。 这倒算是冯森的不智,明明知道这样做会使得自己在国王那里的信任降低,却还是利令智昏。 两位公爵的共同作保已经是让查理不太舒服了,今年下半年不带卫士的拜访,哪怕查理不起疑心,别的贵族都要起疑心了。 而查理来巡游的时候,正好是明年的这个时候,到那时,冯森不带卫士地在自家城堡,国王查理被自己所抓,自己派兵在萨克森驻守,猜猜别人会怎么想?猜猜法兰克宫廷那边会怎么想? 哼哼,到时候再把冯森也扣下来,那么萨克森和图灵根的联盟就建立起来了,面临法兰克人的反扑便有了盟友来分担,比之前一人抗下所有可好多了。 每每想起这件事,哈德拉德心中就会窃喜,没想到啊没想到,你冯森也落到我的手上了!当年你害得我兵败威悉河,这一次,全部的屈辱,我要十倍奉还! 至于失败,哈德拉德复盘了好几遍,所有的结果都只有一个——万无一失! ……………… 奥达特托是第一次来到汉堡。 但站在汉堡城外的港口上,他从未想象过在北方,在他印象中荒凉和野蛮的北方,居然能有这样一座大城市,单单从码头上船只的进出量来看,已经和不少意大利乃至雅典的港口相媲美了。 这里的港口明显有改造的痕迹,不仅仅是拓宽了这条阿尔斯特河的河口,还在为阿尔斯特河挖出了一条支流,硬生生在港口附近造出了一个小型的三角洲。 而城外的这座港口上,整齐排列的砖瓦房屋,以及不少屋顶上的十字架,让他不免有些头晕目眩,这到底是在欧罗巴,还是在东方印度? 河流上来往的船只并不少,既有短程运输的乌篷船和驳船,也有细长的龙首战船和商船。 一些平日里被人们认为是嗜血好杀的维京人,老老实实在码头当着苦力,小吏们的指挥很顺畅,效率也颇高,不一会儿就能完成一批船只的卸货和转运,起码比奥达特托见过的大多数港口都要好。 但和他的家乡威尼斯或者万城女皇君士坦丁堡比起来,还是略有不如。 从港口的栈道上来到港口广场,奥达特托踩着坚硬的地面,有些迷茫地看着身边来来往往的行人,他们或是驾驶车辆,或是背着背篓,行色匆匆。 七八个身穿绿色呢绒衣装的士兵在港口广场和栈道上来回巡逻,在港口的旗杆上,还挂着一个小偷、一个骗子和一个粗鲁无礼的水手。 在港口一角的亭子上,一座听说是赛里斯先贤的雕像正矗立在那里,有些迂腐的教士反对说这是偶像崇拜,但那些商人们仍然会拜一拜这位掌管财运的赛里斯神灵。 反正不要钱,多少拜一拜。 “奥达特托!”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脑后响起。 奥达特托转过身,瞬间便露出了笑容:“赫莱里奥!好久不见,怎么样?在汉堡的生意还算顺利吗?” “当然,顺利得不得了。”赫莱里奥哈哈笑道,揽着奥达特托的肩膀便向前走去,“前段时间,我们的公爵开放了阿尔斯特河南边附近的一块土地,允许外来的商人投资建成工坊。 我投资了一座船坞,专门造货船,小货船,专走河运的那种,不仅造得比别人快,而且小克纳尔船也比普通驳船好得多,已经赚翻了。 我趁机又新建了一座船坞,你看好吧,我迟早会变成汉堡最富有的船商。” “那可真是恭喜啊。”跟着赫莱里奥穿过了一片莺声燕语的地区,奥达特托忍不住生出了一丝嫉妒之情,尤其是看到他居然买了一辆豪华的马车之后,简直是恨不得把酸字写在脸上。 既怕兄弟过得苦,又怕兄弟开路虎啊! 乘上马车,奥达特托啧啧地抚摸着还散发着木头清香的车身,忍不住问道:“这辆车,很贵吧?” “贵,当然贵,要是不贵我还不买它呢。”看到奥达特托的表情,赫莱里奥知道他误解了自己的意思便笑道,“我知道你什么意思,这辆车是我借钱买的,在汉堡,所有的产业都和我们的公爵息息相关。 你要是没有一套好的行头,内城大门你都进不去,更别谈合作了,你在君士坦丁大学留学了这么多年,应该比我清楚这一套。” 这倒也是,从车窗向外看去,这条通往汉堡城外的道路上已经建满了各式的房屋,和港口那边一水的砖瓦房不同,这里的屋子大多是木屋和泥屋,甚至还有帐篷。 但他们大多有一个特点,在帐篷中或者路边,总能见到几个手持酒杯,喝得醉醺醺的壮汉。 “那些都是维京人。”赫莱里奥不屑地哼了一声,“他们大多是义从,平日打短工或者伐木,有了工资便挥霍买酒,喝完了再去工作。卖酒的那帮,见到他们就跟见到亲爹一样。 就这些维京人,消耗了啤酒每年一半以上产量,也不知道攒钱过日子,就等着打仗了。” “为什么?”奥达特托扒在车窗上向外看去,“这群野蛮人天生好战?” “一个方面。”赫莱里奥拍拍奥达特托的肩膀,让他别盯着看,“还有一点就是义从参战可以升旗人,当了旗人就能授田,还有铁杆庄稼,所以他们天天就等着开战了。 但要我说,就这么混着,也不练习武艺,能当上旗人的,少之又少,心怀幻想的垫脚石罢了。 还有,最好别盯着他们看,这群人到底是野蛮人,把他们惹火了,到时候往车里扔个飞斧就完了,我新买的马车啊。” “原来如此。”奥达特托看着这辆马车的内饰,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赫莱里奥,我想问问你,你到底是如何变得这样富有的,一年半以前,你才被威尼斯议会驱逐,而且身无分文,这么短的时间……” “哈哈哈哈。”赫莱里奥大笑道,“首先,要说我富,我可不富,我现在可是负债了上千的索里达。 但要说我不富,我又能欠下上千的索里达,而且每天出入内城,过着相对优渥的生活。 我之前说了,在汉堡,一切都和我们的公爵息息相关,公爵阁下制定了政策。 在阿尔斯特新区的新建工坊,三年不收税,而且还可以低价购买建材,低价雇佣营造司的工程队,甚至还有低息贷。 我当年就是靠着卖短披风起家,攒了一笔钱,听说公爵阁下准备造船,我立刻把短披风的产业卖了出去,借了一大笔钱,新建了这座船坞。 你等着吧,三年的时间,我不仅能还完所有的债务,还能大赚一笔。” “真是羡慕啊。”奥达特托忍不住感叹道,“要是我也有这个机会就好了。” “羡慕?我才羡慕呢!之前西不列颠公司,我本来想入场,但可惜的是,我当时的产业还没起来,手上没余钱也没资格,要是当时有现在产业……唉,不提了。”赫莱里奥拍着奥达特托的肩膀,“相信我,奥达特托,汉堡埋满了宝藏,你一定能挖出来了,我相信你。” 看着自信的赫莱里奥,奥达特托想起了几年前他离开威尼斯的落魄身影,忍不住露出了一丝期待的笑容。 “今天,我先带你去洗浴,过几天,我们一起过圣诞节,再带你认识几个生意上的朋友,哦对了,你最好去背一背萨克森的蹴鞠队,不然很容易被孤立的。” “蹴鞠,那是什么?” “过两天我带你去看一次,你就知道了。” 第二百八十五章 刑不上牙兵,礼不下庶人 随着马车逐渐向着汉堡城前进,远远地,汉堡的城墙便出现在了奥达特托的视线里。 掀起了车帘,奥达特托端坐在马车上,望着远处高耸的城墙,忍不住发出了一声赞叹。 这与他在西欧旅行时常见的木寨子不同,汉堡城的城墙是完全的砖石结构,差不多有六米高,从外形来看,应该是用石料浇筑而成。 垛起的女墙边,奥达特托能看到把守的士卒在来回巡视,而城门楼子上方的箭塔中,一个身穿绿衣的人正向远处的箭塔挥舞旗帜,看样子是在交流什么。 “怎么样?高吧?”赫莱里奥笑着说,“虽说比不上君士坦丁堡,但在这里,尤其是法兰克人的土地上,已经算是非常壮观和高耸的城墙了。” “赫莱里奥,我记得汉堡城新建不到两年半吧?”奥达特托望着身边高耸的天父塔,忍不住问道,“两年半的时间,能修建出这么高的城墙吗?你我都知道,运送购买石料和木材有多辛苦,但这个时间是不是太快了。” 赫莱里奥确实哈哈笑道:“原因很简单,首先,整座城墙并不是完全石质的,而是用砖块拼成的,不用像石料那样远距离运送和打磨。 而木材更简单了,只是派人开荒去砍的树,就足以供给我们的使用,这还是在我们的公爵发布了农林政令,对树林进行每五年整休的情况下。 至于速度,赛里斯水泥可比砂浆干得快多了,也坚硬多了。” 经过这段时间的开发,汉堡城的城墙从三米泥巴木头城墙变成了砖石结构的六米城墙。 本来冯森还想着搞一个水泥城墙,可后来经过实验和考察,还是放弃了这个计划,第一个是因为水泥产量太低,第二个这种水泥实际是三合土,太脆了。 如果能用钢筋作为框架,实际上是可以完美中和脆性的,但无奈冯森手中的钢铁造甲造农具都不够用,更何况是拿来当钢筋,只得作罢。 马车来到了城墙边,奥达特托便仔细观察起这些城墙,汉堡城墙的墙面和君士坦丁堡的墙面颇有不同。 君士坦丁堡的墙面都是用大块的石料堆砌而成,所以墙砖大多会很厚很大,而汉堡的墙砖则有一种细密的感觉。 相对君士坦丁堡城墙上的墙砖,汉堡的城墙使用的砖更加地扁平细长,在砖石之间,还能看到灰色三合土水泥黏合的痕迹。 从城门进入,穿过一条暗黑深邃的门洞,一道由瓦顶组成的青灰长路便一路延伸向前,能够让四辆马车通行的大道直直通往内城,而天父塔传来的钟声和诵经声则让奥达特托仿佛回到了君士坦丁堡。 指着路边的两米多高的坊墙,赫莱里奥面带春风,向朋友介绍这座城市:“汉堡坐北朝南,面向易北河,城中分为三个坊区,一个内城区,一个外城区,一个市场区。 三个坊区目前一共十二个坊,每个坊能够容纳一千人有余,目前新坊还在建设,听说是最多可以容纳两万五千到三万人。” 望向道路两侧的盖着石板的排水渠,奥达特托将目光重新转移到自己的老朋友身上:“外地人在汉堡会有什么限制吗?” “当然会有。”赫莱里奥指着远处一个比较高大的坊墙说道,“看到那里没有,那是内城,外地人除非有幕府盖章,否则不允许进入内城。 内城是官吏、军官、牙兵以及汉人贵族居住的地方,街道比咱们宽阔许多,不仅仅有花坛和小公园,还有专人每天打扫,要不是我妻子是汉人,我都进不去。” “啊?你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奥达特托啪的一声就站了起来,但立刻便被马车车顶给打了下去。 赫莱里奥忍不住露出了一丝藏不住的笑容:“就最近,我本来想通知你们的,但想了想,这距离还是太远,最终还是算了。” 奥达特托有些不敢置信地说道:“你居然娶了一个赛里斯人?!我的天啊,赛里斯人,我连见都没见过,你居然已经有一个赛里斯妻子了。” “她叫金秋娘。”赫莱里奥温柔地笑了起来,“她之前在赛里斯的时候,是一个技女,不过自从来到这边后,公爵大人给她发了几亩地,她便从良了。” “技,技女?”奥达特托瞪大了眼睛。 “怎么?看不起吗?”赫莱里奥不满地哼了一声,“多少人想娶还没这路子呢,她虽然是技女,但跟威尼斯的富寡妇一样,抢着有人要。 她不仅有田产和房产,还有汉人的身份,你知不知道汉人代表什么? 所有汉人,能够担任高官,受封爵位,并且只要愿意参加府兵,还能再划分一百亩的田地,并且不用缴税。 要知道,府兵犯罪,当地衙门无权审判,只有幕府中央能够判决。 府兵中最高层的牙兵,除非谋反,否则永远不判死刑不受肉刑,最高量刑就是流放。这就是所谓的刑不上牙兵,礼不下庶人。 最重要的是,她还有汉人的人脉,我的妻子是汉人,那些官吏都高看我两眼。” “庶人?”奥达特托说着这个有些陌生的汉话词语。 “是啊,假如没有这个赛里斯妻子,我就是庶人,但是假如以后我们有了孩子,便叫他去参军,那他就是汉人府兵。”赫莱里奥美滋滋地说道,“等你见了就知道了,我家在淘宝坊,就在西市边上,很快就到了。” 坐在有些摇晃的马车上,奥达特托通过车窗向外观看,路边坊墙遮掩了他的视线,但很多二层的木楼或者是高一点的青瓦顶还是能看见的。 和君士坦丁堡热烈荣耀的气氛不同,这里似乎更加肃穆和有秩序,从这些横平竖直的街道便可见一斑。 “你看那里,那里是尚学坊,房价最贵就是在那里,因为教堂和教堂公学就在那里,只要你是天父信徒,每周六和周日,都能把孩子送去教会学习文字和典籍。” “看那儿,那是东市,原先是最热闹的,有赌坊和青楼,但后来被领主大人搬迁到了港口那边,听说这里要被改造成校场了。” “刚刚那些穿绿色衣服的能不招惹就不招惹,都是下了值的旗丁,他们倒不算什么,但旗丁和牙兵们关系密切,指不定有个啥的牙兵亲家,那就难办了。” “到了,到了。”赫莱里奥和看守坊门的里正打了个招呼,便对目不暇接的奥达特托说道,“我家便是在此处。” 马车拐了一个弯,没走两步便稳稳地停住,看门的奴隶立刻从小院走出,将一个小板凳搬到了马车旁。 拽着晕头转向的奥达特托,赫莱里奥下了马车,站到了自家的小院前。 第二百八十六章 我早就是汉堡人了,我都入了汉堡户籍了! 站在淘宝坊的街道上,奥达特托发现这里基本都是以小院为主,而他在港口区看到的,基本都是几十平米甚至十几平米的拥挤屋子。 抬起脚,看看脚下的碎石道路,再抬起头,看看眼前的近两米高的院墙,奥达特托恍然大悟,这里不就是君士坦丁那边的中产社区吗? 虽然从外观上看不出赫莱里奥的院子有多大,大致估计一下,起码也有两三百平米的样子。 “愣着干什么?”赫莱里奥向奥达特托招手道,“快进来啊!” 院门大开,马夫将马车赶到院子中央,卸下马匹,驱赶到马厩中,奥达特托则四处张望着,跟着赫莱里奥向里走。 这间小院由五个部分组成,一个是赫莱里奥夫妇的主卧,一个会客厅,两间耳房,一间厨房以及中间的小院。 小院中种着一棵一人高的小树,还有十来盆各色颜色的花朵,见到奥达特托在观赏这些花,赫莱里奥不乏自豪地笑道:“我妻手植的,怎么样?” “很漂亮,这里虽然不如君士坦丁堡热闹,但却比君士坦丁堡更加宽阔和安静,而且很有秩序,整个城市就像一个大法庭一样肃穆。”奥达特托向老友竖起了大拇指。 赫莱里奥叹了一口气,有些惋惜地说道:“其实,汉堡也热闹过一阵,有段时间,两市还在一起的时候,那段时间是最热闹的。 但我们的公爵阁下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心善,看不得技女和赌博,于是将西市整个迁徙到了港口区和河岸区,如果你想玩两把的话,我回头带你去。” “不不不,天父在上,我很少去那种地方。”奥达特托红着脸摆手道,他前往君士坦丁堡留学,老师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但凡发现学生有亵渎的行为,都会遭到他的质问和鞭打。 所以虽然君士坦丁堡有不少这样的地方,但他却一次都没有去过。 似乎是看出奥达特托的窘迫,赫莱里奥嘿嘿一笑:“不去便不去,今天下午我就带你去见见世面,这段时间,你就先住在我家吧。” “谢谢你,赫莱里奥。”奥达特托真诚地握着赫莱里奥的手,他被迫离开君士坦丁堡后,背上了一个圣像破坏派的骂名,到哪儿都不受待见,唯有他的好友接受了他。 感慨地拍着好兄弟的肩膀,赫莱里奥笑道:“放心,汉堡是一个开放的地方,虽然这里也有贵族和欺压,但起码,没有人会因为自己的信仰而遭到实际意义上的排斥。 这样,你先把行李放下,中午我们一起吃一餐饭,你再睡个午觉,我下午带你去好好放松一下精神,如何? 那个谁,那个耶娃,你来,带我的好朋友去客房,帮他收拾好行李,并且在必要时为他提供服务,明白吗?” “明白,老爷。”那个名字带耶娃的斯拉夫女奴轻巧地从奥达特托手中接过行李,“客人,您的房间在那里,我先帮您铺床,如果有事的话,请叫我的名字,叫我耶娃就好了。” 看着袅娜离开的斯拉夫少女,奥达特托下意识地咳嗽了一声。 “我们的公爵大人不允许蓄养天父信徒或汉人奴隶,所以……”赫莱里奥耸了耸肩,“无论如何,好好享受,但是,最好不要下重手,他们是仆人,也不能乱来,因为公爵大……” “别乱说了!”奥达特托赶忙阻止了好友的口不择言,“我可不是那样的人,我先去安置行李了。” 望着依旧挤眉弄眼的赫莱里奥,奥达特托红着脸连连摆手,但还是跟上了女奴的步伐,进入了客房。 安置好行李和床铺,奥达特托坐在这种少见的与地面相连的砖床(火炕)上,在女奴的服侍下,擦了一把脸,便走出了客房。 客房外,在小院的中央,露天摆了一张桌子和两个小马扎。 “坐吧。”赫莱里奥将一个装满啤酒的马克杯递给奥达特托。 奥达特托拿起马克杯的柄,有些新奇地打量观摩起来:“这一天我见到的新东西,比我过去一年都多,这种杯子又是什么?” “这个,叫马克杯,汉人喝酒都用这个杯子喝,贼讲究。” “哦——”奥达特托抿了一口这啤酒,一股清香的微苦的味道瞬间侵占了味蕾,这味道跟普通的格鲁特啤酒就是不一样啊。 “这个叫精酿啤酒,你在外面的小酒馆喝的都说淡啤酒,味道差远了。”赫莱里奥自豪地向他介绍道。 奥达特托点点头,但他的目光又瞄到了筷子上:“这个又是什么?” “这个叫筷子,汉人都这么用,你看,不仅方便,而且还不容易把食物变脏,最重要的是,哪怕是非常热的食物,也能用筷子给夹起来。”赫莱里奥熟练夹起几片火腿片放到了面包中,又塞了一些蒜泥和奶酪,递给了奥达特托。 “谢谢。”奥达特托咬了一口,“赫莱里奥,其实我一直想问一个问题,照常理来说,你是一个威尼斯人,外地的商人不是常常遭到本地人的排挤吗?你是怎么成功把生意做起来的呢?” “谁说我是威尼斯人?”赫莱里奥反问道,“奥达特托,我早就是汉堡人了,我都入了汉堡户籍了!” “只要入了汉堡户籍就能不被歧视?没有这么简单吧。” “你要知道,汉堡才兴起一年多,城中一半以上都不是出生在这里的人,真要说本地人,我才是第一代本地人,那个城墙,有一段就是我亲手修的。”赫莱里奥灌了一口啤酒,“威尼斯,那个抛弃我的城市,早就不是我的故乡了!” 奥达特托知道威尼斯市议会流放赫莱里奥让他对家乡十分不满,但却没想到会恨得这么深,于是便赶忙扯开了话题。 “其实我一直想问,汉人和汉堡(ham)人到底有什么区别?我听你的口音,应该就是一个意思啊?” “不不不。”赫莱里奥向嘴中扔了一个果干,对奥达特托摇起来手指,“汉人是那些黑发黑眼的人,就像拉丁人一样。 至于汉人和汉堡人的区别,你可以把他当成罗马公民和‘罗马人’之间的区别。 像我这种汉堡人,地位属于自由民,不能当官,只能当吏,不准穿蓝黄紫色的衣服,衣服上不准有猛禽猛兽的花纹,我在普通平民眼里再厉害,也是假的。 在汉人眼里,我再有钱,也就那样。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定要攀附一个汉人妻子,这样,我的孩子就是汉人,出生后去参军,服役两年后可以选择转府兵,当了府兵,立刻就是一百亩田地,那样才算是人上人,才算是有地位。” “原来如此,就像君士坦丁的希腊贵族?” “差不多吧。”赫莱里奥摇摇脑袋,“不说我了,你在君士坦丁堡学得如何?你还没仔细告诉我你为什么变成圣像破坏派了呢?” 苦笑着将剩下的面包塞进嘴里,奥达特托无奈道:“其实,很简单,我去东帝国留学的时候,跟了一个圣像破坏派的老师,当时他风头正盛,被伊琳娜女皇记住了。 等到伊琳娜女皇上台的时候,我的老师立刻被流放,哪怕我只是学习艺术、哲学和拉丁文的学生,和他关系不如我的几个学长,但还是被连累了。” “哦。”赫莱里奥摸着下巴,“艺术、哲学和拉丁文……你会数学吗?” 奥达特托马上摆手道:“我看到数字就头疼。” 赫莱里奥一拍大腿说:“哎呀,这就麻烦了,幕府新设的审计司需要考验数学,我本来还想让你去试试……那你会建筑吗?” 奥达特托沉默了几秒:“会一点点,但我主要学的是雕塑和绘画,如果是从无到有地建起一座建筑的话,我可能不太行。” 赫莱里奥无奈地说:“好吧,那你这些天先跟着我去船坞那边,我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帮手,来帮我看着那些船工。 然后幕府和教会有免费的汉话宣讲班,我媳妇给我上课的时候,你也听听,六个月内学会汉话,在汉堡,不会汉话寸步难行。 不要觉得难,如果只是听和说的话,汉话比拉丁话简单多了,一月就是第一月,二月就是第二月,才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语法和阴阳性,你能学好拉丁文,肯定能学好汉话的。”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吃完了饭,和家仆说了一声后,赫莱里奥便拉着奥达特托出了门。 第二百八十七章 一万匹呢绒 就在奥达特托和赫莱里奥在小院中吃饭的时候,站在西不列颠公司总部大院的门前的冯森,狠狠地打了一个喷嚏。 他看着天空中的阴云,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如果有可能的话,未来的居住地还是迁到阳光多一点的地方比较好,日耳曼尼亚的冬天实在太阴沉,太难熬了。 时间就像是按下了快进键一样,冯森都还没有什么反应,寒冷的风便席卷了大半个汉堡。 不过由于这个时代的气候相对温暖,而且汉堡距离大海也不远,所以哪怕是冬季,也并不会觉得寒冷,顶多是早上的草地上会覆盖一层白霜罢了。 “好久不见啊弗拉森!”冯森见到了一行向着匆匆赶来的人马,主动上前打起了招呼。 “向您致敬,尊贵的公爵阁下。”弗拉森受宠若惊地手抚胸向冯森鞠了一躬,“我愚蠢的马夫折断了我的车轮,在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 “哈哈哈,那你今天可是迟到了,说什么也得多喝两杯啊。” “一定一定。” 站在冯森的面前,弗拉森整个时候,才有机会仔细地观察这个新建的西不列颠公司总部。 西不列颠总部自从上次成立后,就从食货司分了出来,变成了单独的部门,而安放新总部的地点正是在汉堡的东市。 由于西市搬到了港口区,原先专门卖货的东市承担了一部分娱乐和服务业,但其本质的货物集散地还是没有改变,这里也是商人们最常来的地方。 而西不列颠总部就设在东市的黄金位置。 这个大院占地面积在两亩上下,用一道砖墙围起,而内部则分为三个部分,一个是正对着大门的大厅,一个是大门旁的货仓,还有就是中间的小院。 小院中是一个五米见方两米见深的水池,水池中几只青绿色的鱼自由地游动着,可惜的是欧罗巴这边没有鲤鱼,不然抛食之时,红黄鲤鱼游动抢食的场景才叫壮观。 水池旁是一圈外形类似于“开开开”连接木栏杆,红木栏杆上还雕刻圣母玛利亚端坐莲花像,而栏杆之间的连接处,雕刻了圣十字。 “这个是用来防火的。”冯森指着眼前的这个水池,“还有那边的沙堆和水缸,也是用来防火的。” “确实需要防火。”弗拉森看着眼前的总部大厅,赞许地说道,因为眼前的这个总部大厅采用的正是二层的木制结构。 这个大厅占据了整个公司总部差不多一半的面积,在大厅牌匾上,用汉文和拉丁文双语标注着大厅的名字——“聚义厅”。 这是冯森为了鼓励商人们做义商,哪怕是商人都别忘了忠义而起的名字。 “请进吧。” 打开大门地暖的热气便扑面而来,弗拉森看着大厅内满满当当的人群,忍不住暗骂了一声,之前西不列颠公司没出名的时候,一个个爱来不来的,现在倒是殷勤了。 “弗拉森爵士?” “啊?哦,是我。”弗拉森差点都忘了他还是一位爵士了。 女仆乖巧地回答道:“那么爵士请跟我来,您是十七人会议的成员,可以直接坐在前排的单独座位。” 弗拉森敢肯定,他的确听到了身边那几个曾经商业伙伴的窃窃私语,而虽然弗拉森没听清他们在说什么,但这语气,明显是羡慕嫉妒恨啊。 这种爽感简直跟如同憋了一年的宿便,在五秒内快速排空一般,爽到爆了。 忍不住露出一个欠打的笑容,弗拉森迈步来到了第一排,而十七人会议的几个老朋友正举手向他示意。 找了一个座位坐下,没吃上几口小点心,冯森便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下午好,我的朋友们。”冯森依旧穿着一身蓝色的呢绒交领袍,“欢迎来到了西不列颠公司!欢迎你们!” 下面的商人们纷纷鼓掌,而冯森则双手下压,止住了他们的欢呼和鼓掌:“我的朋友们,感谢你们的到来,我非常希望能用盛大的形式和语言来表达我的欢迎之情,但是,在赛里斯有一句古语——时间就是金钱! 今天各位来到这里,肯定不是为了闲聊而来,为了不浪费大家的金钱,我们直入主题吧!” 冯森拍了拍手,两个仆从便端着一个大屏风走了过来:“众所周知,西不列颠公司是一个友好的慈善的善良的商人行会,作为这个行会的创始人,我将向各位给出我们去年呢绒的营业额——一万两千索里达! 已经有价值一万两千索里达的股份流入他们的腰包,感谢这群仁善的西不列颠公司商人,感谢你们的付出!” “您的功劳,公爵阁下。” “没有您,我们只是一群底层的商人!” “如果没有你们,这些呢绒只是一堆烂在仓库的布,我得感谢你们!”冯森敲了敲桌子,让众人安静下来,“但去年的呢绒,是我为了拓宽咱们的生意,才赔本赚吆喝,但公爵家也没余粮啊,所以,从今年起,就没有那么好的事情了。” “应该的!” “就该这样!” “公爵大人,我们也能参与吗?”一个坐在后排的非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人站起来问道。 冯森缓缓摇头:“现在不行,在最初的五万股股份卖完之前,我们是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人进入我们的主营行业的,但是,在呢绒业之外,我们还有造纸业和啤酒,同样数量庞大,绝对能满足你们的胃口。 除此以外,我们萨克森共有一万匹呢绒的货物出口,其中包含八千匹粗呢绒,一千匹染色呢绒和一千匹细呢绒。 和之前一样,在座的十七位评议会商人,以营业额来决定股份,这一万匹呢绒将分成二十四批进行拍卖,粗呢绒二十批,染色呢绒和细呢绒各两批。 一万匹呢绒的数量确实多,可能有一些评议会的商人筹不出那么多的资金,其余的商人,或许可以通过与这十七位组成小商会的模式,共享这些收益,这也是一种参与的方式。 集资,我是不禁止的。” 弗拉森和福尔斯等十七位商人瞬间便感觉到了身后无数炙热的目光,险些能把他们的后背给烤焦。 “如果你没能与这些评议会成员组成商会怎么办呢?很简单,等第一批的五万股售空,你们就能够自己入场了。 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八千卷白纸,六艘克纳尔商船,两千桶啤酒等货物出售,那么为了不浪费大家的时间,请让我们的拍卖官上场——” 第二百八十八章 不搞办公室恋情! 坐在书房之中,冯森敲着二郎腿,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翻着手中的新版《二十四信》,相对于下层传教的《黄金传说》,《二十四信》枯燥了许多,但也优美华丽了许多。 审查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冯森满足地吐出一口气,这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对于传教来说,没多少影响,但是作为宗教文学来说,却十分够味儿。 放下手中的书,冯森的目光转到了桌面上的西不列颠昨日的拍卖记录书上,这一沓厚厚的文件,让他的眼前仿佛重现了昨日激烈的拍卖战。 在一间600平米的房屋内,二百多个来自各地的大小商人,仿佛是一场小型的战争一般在屋子内与他人进行着合纵连横。 不出冯森所料,一万匹呢绒,五千卷白纸,啤酒、商船都卖出了不菲的价格,一个法兰克商人奥图克修斯异军突起,豪卷了将近一半的货物。 而围绕着十七个评议会商人,就像是分封的贵族召集骑士一般,身边迅速围拢了大量的其他商人,在短短的一夜间,五六个商会便已建立。 单单以西不列颠公司的销售网络来说,从爱尔兰到汉堡,从大西洋到地中海,冯森的纸张和呢绒售往了四面八方。 亚琛,波尔多,布列塔尼,从汉堡到波尔多这一线的沿海,基本都进入了冯森呢绒的销售网络,西不列颠公司如同一只北海巨妖,将触手搭在了大西洋沿岸的城市中。 而明年,这只巨妖将继续延伸他的触手,亚琛,巴黎盆地,热那亚,克里特,随着北海贸易的重启,整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周边的地区,将成为冯森的后花园和兵源地。 去年西不列颠公司让冯森亏了两万索里达的本在赚吆喝,整个公司也只有十七家商人和三十余艘注册商船,而今年,在一开始的货物售卖中,刨去人工和成本,便已经赚取了一万索里达的净利润,将两万索里达的亏空降下了一些。 至于西不列颠公司的大小注册商船已经达到了一百余艘,至于注册商人,更是增加到了一百余人,而他们付出的代价,只不过是在船队中塞几个诺斯水手罢了。 这些商人为冯森提供的运力和人脉是无法想象的,但可以预见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由于他的这些行为,冯森将会变成法兰克王国贵族中的一个异类。 甚至不少主教和伯爵,已经向冯森寄来了申诉的信件,甚至有直接向罗马教宗告状的。 不过由于冯森接下了教宗一千册《拜日经·福音》的免费抄制书籍的任务,所以,教宗也只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给冯森写了一封信让他好好忏悔外,就没有别的动作了。 只是在这些好消息中,唯独在不列颠的埃蒙德告诉了他一个坏消息。 冯森轻敲桌面,面色有些凝重,据埃蒙德所说,刚刚消灭了肯特王国的麦西亚国王奥法,最近开始对西不列颠公司有了一些小动作,包括但不限于对羊毛出口收重税,或者尝试自己纺织羊毛。 或许应该给他一个小教训? 就在冯森在脑内画着蓝图,思考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让冯森抬起头,正是李宝镜迈着优雅的小步伐缓缓走来。 和第一次见到的李宝镜不同,此时的李宝镜早已没有那丝柔弱的女儿家气息。 在一年的秘书郎生涯和最近两个月在食货司的明争暗斗后,李宝镜的身上一股成熟干练的气质逐渐磨炼出来,平白给这个原先娇嫩的小姑娘,平添了一份知性的气息。 高耸的胸脯将细呢绒制成的白色官服顶的隆起,在峰顶和低谷之间,如不是有腰带的束缚,衣服甚至挨不到她的纤细的腰肢。 揉着有些发黑的眼睛,李宝镜将手中的账本递上:“节帅,这是今年西不列颠公司收入的账本。” 拿起账本,冯森扫了一眼目录和提纲,大略翻了一遍便又放下:“你来说说吧,光看账本不直观。” 李宝镜点点头,从桌上拿起了账本:“在西不列颠公司的成立上,我们一共投入了两万两千索里达支出,去年亏损五千索里达左右,今年年末售卖货物,共赚取净利润一万索里达左右,取其中一半来填补亏空,目前亏空在两万两千索里达……” “羊符臣那边怎么样了?”待李宝镜报告,冯森自己又大略翻了一遍才继续问道。 李宝镜严肃地说:“核对过账本了,是食货司司丞羊符臣消极怠工,每天酗酒,将大部分工作都交由下属,这才给了那些家伙可乘之机。 王司马已经扒了他的职务,给出了建议处分是贬成汉堡学堂的老师。节帅您看?” “可以,就这么办吧。”冯森叹了一口气,“是我的疏忽,这羊符臣根本就不是做事的料,当私塾先生反而适合他……你的审计小队做得很好。 大概明年春天,我会成立一个审计(和谐)署,它会作为直属于我的机构,去审查各地的账本和税务情况,你们会和锦衣署有密切合作,所以这些天,和聂隐娘好好交流一下吧?” 李宝镜睁大了眼睛:“我,让我来当审计(和谐)署署丞?这真的可以吗?” 冯森惊讶地反问道:“为什么不行呢?” 李宝镜更加奇怪了:“可是,让女子当官,这真的可以吗?” 冯森揉了揉眼角,无奈地说道:“审计(和谐)署和锦衣署属于内朝,外朝的臣子管不着,当年武家女当女皇帝都行,你当个女官吏怎么了?” “有那么多男子,为什么偏偏选我呢?”李宝镜的目光有些闪烁,她开口想说些回绝的话,但又却吞入了口中。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冯森站起身扶住了李宝镜的肩膀,“他们没你贤能,这就是原因,男人女人还有太监人,终究都是人,我的眼里只有贤能与否,只要你有才,我给你封侯又如何?!” 松开她的肩膀,冯森揉着酸痛的脖子:“去吧,你和韦循之交接一下工作,他会来接替你的秘书郎职位。” 混杂着惊喜和不知所措,李宝镜有些麻木地点头向外走去。 在离开房间后,她抚摸着门框,突然转了个向藏在门后,看着里面的冯森。 她想走的,却不自觉地转过了身。 李宝镜突然迈不开腿了,尽管她办公的地方,就在旁边的府衙。 “看什么?觉得我对你有意?那可太遗憾了,我冯森纯洁无瑕,严肃工作,从来不搞办公室恋情的。” 红着脸,李宝镜轻轻啐了一声,小步快跑离开了。 第二百八十九章 怀孕辣! 炙热的火炉驱逐了寒意,摇动的火光中,一名爱尔兰吟游诗人轻抚他的鲁尔琴,一连串清脆的音符在众人耳边响起。 欢笑声与嘈杂的交谈声铺满了大半个厅堂,坐在桌子前,冯森伴随着歌声,看着下方起舞的青年男女,甚至时不时还会跟着一起唱起来。 今天是圣人降世的日子,每年的这一天都会举办欢庆的盛典,今年也不例外。 在大大小小的方桌后,各地的酋长与伯爵们少有地面带微笑,欣赏场中来自遥远东方的舞蹈。 不得不说,克劳塞维茨引擎给冯森增添了似乎无用的技女和乐师,但却给这边注入了浓浓的汉唐艺术氛围,长萧,古筝,琵琶,每一项都足以和那满头大汗的爱尔兰吟游诗人相提并论。 一曲舞毕,冯森满饮了一大杯酒,转过头正要和一旁的吉塞拉说话,但不知为何,吉塞拉的脸色却不太好。 “吉塞拉,吉塞拉?” “嗯?” 冯森轻轻抚摸着她的背:“怎么了?不舒服吗?” “不知道,估计是昨天着了凉,没什么胃口。”吉塞拉脸色有些泛白。 “不舒服的话,那暂且回房休息吧。”冯森爱怜地轻拍吉塞拉的背部,“不要紧的,他们不敢有意见。” 吉塞拉犹豫了几秒,似乎是实在有些难受,便点了点头,在一个侍女的陪同下离开了。 “叫康德贞去吉塞拉的房间里,帮她看看。” 冯森原先欢欣的心情,忍不住盖上了一层薄薄的阴霾,在这个时代,任何小病都足以要人命,由不得他不紧张。 待到吉塞拉离开,在第二支舞曲开始之前,冯森突然站起了身,他用勺子轻敲手中的酒杯,而周围的乐师们适时地停下了奏乐。 “诸位,在第二支舞曲开始之前,我有话要说。”冯森满面春风说道,“去年一年,我们共开垦荒地八万亩,而单单东伐利亚的粮食收入更是超过三百万斤,这是风调雨顺的一年啊!” “天父赐福!” “天父保佑您的领地,领主大人!” 众人纷纷祝贺道。 “而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正是因为查理殿下的英明领导和决策,他将萨克森交给了我,命我在这里实行新的政策,而这个政策的目标很简单——能者上,不能者下!” 在半秒之内,原先欢快的气氛便凝重了几分。 “汉诺威伯爵,你今年干得不错,我都听格里菲斯说过了,你可是老老实实地实行了我的政策对吗?”冯森端起酒杯来到了汉诺威伯爵的面前,“敬您,您履行了天父赋予你的职责,成为一个好的牧羊人。” “感谢您的夸赞,感谢您。”汉诺威伯爵的领地不大,甚至比不过一些大庄园主,此刻自然是诚惶诚恐。 “那么,埃雷斯堡伯爵……” “公爵阁下。”埃雷斯堡伯爵站起身,优雅地行了一个礼。 冯森则是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您今年似乎依旧没能上缴足额的税赋啊?” “我的领地遭遇了……” “好了,好了。”冯森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而埃雷斯堡伯爵的话被打断,脸色也有些难看起来。 “介于汉诺威伯爵路达克斯的功绩和能力,为了推广神的荣光,我宣布,汉诺威伯爵亨利与埃雷斯堡伯爵福勒互换封土治理,为期五年!” “什么?”埃雷斯堡伯爵啪地就站起来了,很快啊。 而汉诺威伯爵同样惊讶,他也猛地站起,埃雷斯堡伯爵所统率的地区,可比他的汉诺威统治的地区富庶多了。 埃雷斯堡伯爵的声音有些颤抖:“安东尼阁下,我是殿下任命的埃雷斯堡伯爵,担负了守卫埃雷斯堡和镇压撒克逊人的职责!” “你当我的八旗军团是摆设吗?况且,我有全权。” “天父啊,我在我的土地上耕耘了那么久,发展了那么长的时间,您怎么能狠下心让我抛弃我的领土?” “可那么富庶的领土却无法缴纳足额的赋税,那不还是没用吗?况且,我有全权。” “不,这不公平,除非死亡,我是不会离开埃雷斯堡的,您不能这样做!” “我有全权。” 埃雷斯堡伯爵红温了。 “不可理喻,真是不可理喻!真当我的埃雷斯堡是天上降下来的吗?” 埃雷斯堡伯爵指着那边的汉诺威伯爵怒吼道,“凭什么,凭什么一个乡下的穷破领主可以获得我的领地,我为王国立过功,我为殿下流过血,我要见查理殿下,我要见殿下!” “见殿下?你还有胆见殿下?!”冯森将手中的酒杯重重地砸在了地上,他的声音如同一头咆哮的雄狮,连桌子上的酒杯都震动起来。 “我叫你移镇,已经是不忍殿下荣耀被玷污的结果,是我容忍后的结果。 殿下叫我来萨克森,是为了改革而来,是为了击败星月教而来,是为了千万天父信徒的福祉而来。 你因为个人的私欲和野心,却要和益国益民的政策对着干! 我合该砍了你的脑袋!老鬼! 诸位看看,我给了你什么样的待遇,我给了你实封和八成的赋税,甚至免除了今年的兵役! 我想我做得足够多了,但你却连那卑微的两成都不愿意上缴? 对我发布的政令更是阳奉阴违,你当我不知道吗?” 冯森每说一句话都要向前迈一步,到最后的时候,他已经完全站在了距离埃雷斯伯爵不到半米远的地方。 隔着一个桌子,冯森噬杀和怒火的眼神让埃雷斯堡伯爵两腿有些发麻。 “埃雷斯堡伯爵,我敬重你在战争中的贡献,但是你在战争外的破坏,却高于你保护的十倍乃至九倍! 好,如果你不愿意的话,觉得我有失公平的话,那么,请诸位做个见证,你我在神前决斗,可有这个胆量!” 克拉伦特从剑鞘中豁然拔出,闪闪的银光将埃雷斯堡伯爵青红不定的脸照得清清楚楚。 “埃雷斯堡伯爵,你再问你一次,你是否觉得我有失公平?!” 沉默,是死一般的沉默,大家都知道冯森是萨克森第一勇士,无数试图挑衅的人在他手上都走不过五招。 这一招确实是耍流氓了,但在这个时代的法律中,神前决斗的的确确是一种评判官司的做法,让原告与被告进行公平的决斗,谁赢谁就是打赢了官司的那一方。 埃雷斯堡伯爵在沉寂了快一分钟的时间,这才咬着牙说道:“安东尼阁下很公平,我没有异议。” 轻笑一声,冯森收回了长剑,背对埃雷斯堡伯爵走回自己的位置:“最近几天大雨封路,埃雷斯堡伯爵先在汉堡暂住,我会自行通知两个地方互换伯爵领的。” 至于,埃雷斯堡则僵硬着脸,毫无礼节地说道:“公爵大人,我累了,请允许我先退下。” 还没等冯森回复,便自顾自地离开了。 埃雷斯堡伯爵臭着脸走了,冯森却换上一副笑容,他转过身,继续举起了酒杯,仿佛刚才的一切从未发生:“愣着干什么?接着奏乐,接着舞。” 于是,激昂的乐曲再起,看了一场大戏的伯爵和酋长们一边在心中盘算,一边乐呵呵地大口畅饮着啤酒和葡萄酒。 而迟到的第二支舞曲也跟着上演,在欢快喜庆的舞蹈中,珠姨娘却行色匆匆地来到冯森的身边,附在他的耳边窃窃私语起来。 在听完了珠姨娘的话语,冯森几乎差点原地弹起,他有些手足无措,但眼中喜悦的温情却做不得假。 冯森再次确认了一遍,还没等第二支舞曲结束,他便腾地一下踩上了面前的实木桌子。 在众人的诧异的眼神中,冯森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酒杯,这一次他的喜悦发自内心: “诸位,在场的亲朋好友们,告知你们一个好消息!我的爱人,萨克森的女公爵,我们的吉塞拉,已经确定怀孕了!” 第二百九十章 阿斯托尔福的到来 萨克森公爵夫人吉塞拉怀孕的消息很快便传遍了大半个萨克森,而冯森也非常大气地大赦了一批奴隶作为庆祝。 这个消息之所以传得这么快,也与最近一段时间汉堡稠密的人口有关,在圣诞节前后,汉堡城的人口在极短的时间里飙升到了两万余。 大半个萨克森以及周边的贵族都涌入了汉堡和周围的城镇,而他们此行的目的非常简单——为了萨克森蹴鞠大赛而来。 自从上次在不莱梅观赏过一次精彩的蹴鞠比赛后,围观过的贵族们就对这项紧张刺激的运动上了心。 随着这项运动在贵族团体中流行,所谓上行下效,自由民也开始玩起了蹴鞠,不过他们不敢像贵族们那样穿着藤甲和皮甲撞来撞去,只敢用脚踢一踢罢了。 而听说了冯森准备召开蹴鞠大赛,虽然有些猝不及防,但各地的酋长和贵族们还是热心地组建起了六支蹴鞠队,加上汉堡和丹麦的两支,正好八支,齐聚在了汉堡。 早期中世纪是一个沉闷的时代,如果有乐子,不少庄园主和自由民都愿意付出一些代价。 亏得冯森这段时间疯狂修路和水利工程,所以这些闲得发屁的贵族和自由民才能骑马或乘船到来,否则,以往的那些道路,旅行的费用就足以让大部分贵族望而却步。 十二月二十七日,是蹴鞠大赛开始的日期,在接下来的五天时间里,八支蹴鞠队将会在竞技场中进行角逐,最终的胜利者将会获得冯森的接见、二十五枚纯金的金牌以及每人一套的锁子甲。 在这开赛的日子,汉堡分外地拥挤。 湿冷的风带着一阵烟雾般的雨水,罩在汉堡城门的箭塔上,从阿斯托尔福这个视角看上去,仿佛是所有的建筑都长出了一层毛茸茸的雨丝。 可再看去,那些雨丝又消散于无形,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 带领着一百来位高卢的贵族青年,阿福轻轻抚摸着坊墙上崭新的泥土气息,目光却早已放到了眼前的街道上。 在清淡的光线笼罩下,整个汉堡城都反射着一层似有似无的青光。 平整的条砖石路,严肃的巡街弓兵,简朴内敛的宅邸,几只苍鹰在半空中飞翔,一个满身酒气的养鹰人正等在城墙脚下,端着一只肥胖的鸽子,大声祈求着不远处的苍鹰赶紧下来,到了归笼的时候了。 面色喜庆的人群在坊道上走动,“圣诞快乐”或“新村快乐”的互相祝贺声不绝于耳,头戴毡帽的货郎,背挑两担货物,正穿街走巷地推销自己的杂货。 叫卖声混杂了砍价和吵架的声音,让阿福有些难以适应。 相对于货郎这样的行商,那些摆摊的“坐商”要更加优越几分,但在真正开店的商人面前,他们连商人都算不上。 阿福走到那些商铺外,向里张望,相对于港口那边的大宗货物交易,此处则是更加精美和昂贵的奢侈品,例如琥珀、葡萄酒、工具、家具甚至还有马车。 这些行商和坐商都很规矩,从来不在坊墙外摆摊或者推销货物,没有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棚子和摊贩,坊市间的大街上便显得异常地开阔。 “一座蛮荒之地的小破城,整这么宽的街道做什么?”一个身穿亚麻布袍,披着厚斗篷的贵族青年嘟囔道。 “西里瓦尔德,小点声。”一个脸颊带了一些高原红的胖青年则兴奋而好奇地四处张望,听到好友抱怨,赶忙劝阻道。 西里瓦尔德不依不饶地回道:“我说我们本就不该来这里,卡利乌尔夫,我的吉伦特鲁德,我的新娘正等我完成决斗来娶她呢!” “西里瓦尔德,我不觉得你真的喜欢她。”卡利乌尔夫无奈地对好友说道,“你只是咽不下这口气而已,到这里来散散心,可能会好一些。” “我……” “好了。”一个比两人高壮许多的青年来到他们的身边,揽着他们的肩膀说道,“别说了,这是查理殿下交给我们的任务,难道你还有什么怨言吗? 况且,这位萨克森公爵跟你我是同龄的年纪,便已经得到了斩首公的美名,你我还在家族的领地上碌碌无为呢。 或许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什么东西。” “那是你,贡多拉姆!”西里瓦尔德甩开了贡多拉姆的手,“我没有那么远大的志向。” 贡多拉姆还想继续说话,却看见一个和自己差不多高壮的男子正向他们走来,而身后护卫的士兵和随同的教士则证明了他的身份——萨克森公爵冯森。 “好久不见,阿福!”冯森上来便给了阿斯托尔福一个大大的拥抱。 “你这段时间可是风头无两啊。”阿斯托尔福抓着冯森粗壮的手臂,笑道,“现在大半个法兰克,甚至意大利都知道你了。” “我做了什么事,能让我这么出名?”冯森忍不住发问道。 “你做了什么你还不知道?”阿斯托尔福拉着冯森说,“我们边走边说。” 换乘了马匹,叫人带领那些贵族子弟去预先准备好的房屋,阿福跟上冯森的步伐,一起向前行去。 “这段时间你可是在法兰克出名了。”阿福笑道,“不过原先是美名,而现在是骂名罢了。” “怎么说?” “一开始,你帮助殿下镇压了撒克逊人叛乱的时候,大家都还对你很好奇,同时也很有好感,尤其在赛里斯纸出现以后,甚至有人尝试从巴黎到汉堡就为了看一眼您和您的士兵。 甚至有不少教士都开始高唱赞歌,说连来自遥远赛里斯的强大贵族都愿意臣服于国王,查理殿下有德啊。 但,这些论调逐渐改变了,你猜是什么时候?” 冯森一挑眉,思考了两秒哈哈笑了起来:“肯定是西不列颠公司对吧?” “是的。”阿斯托尔福嘴角含笑,“虽然这家行会以我的家乡命名,却不太招人喜欢,尤其在您给那十七名商人授爵后。 之前给八旗奴隶提升为自由民至少还能归于天父的教化和战功,但给商人授爵,哪怕是虚爵,都无法接受。” “况且,我还从他们的领地吸了不少人对吧?” “尤其在淘金热潮之后,大批的奴隶逃跑,就是向着您的萨克森,为了让自家的奴隶回来,不少伯爵乃至巴伐利亚公爵都跑去和殿下告状了。” 冯森冷哼一声:“他们占着茅坑不拉屎,给我才算是物尽其用,况且,你真以为他们是因为我给商人授爵才反对我吗? 还不是看我想要剥夺他们的权力才会如此,其实就是反对殿下,但是又没卵子,只能来找我的麻烦罢了。” “你还是太极端了。”阿福摇了摇头,“如果你愿意拿出一些补偿金来,说不定情况会好很多,你看,原先殿下派来了二百个有学识的贵族青年来辅助你,但现在只有一百出头了。” “但还是有一百个,对吗?”冯森狡黠地眨了眨眼,“如果我没猜错,那些高卢的罗马化世家还是很喜欢我对吗?” 有些诧异地瞟了冯森一眼,阿福继续说道:“确实如此,他们对你的那些政策和农具都非常感兴趣。” 那些高卢的罗马化贵族世家就是罗马帝国覆灭时的文官体系残余,他们的权力不完全来源于土地,而权力不存在真空,那些依附于土地的封建军事伯爵的权力削弱了。 那就是他们来填补真空,自然不会抗拒了。 力是相互的,在推开一个人群的时候,便已经向着相对的人群张开了怀抱,简单点说,就是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嘛。 “不说这些了,来,我带去你东市的浴场,好好洗个澡,哦,把那些高卢青年也叫上,我请。” “浴场?你是说洗澡?”阿福皱起了眉毛,“这样会亵渎神灵吧,拿个热毛巾擦一下就是了,还是别去了。” “这里的浴场和罗马澡堂不一样,我可是个虔诚又忠诚的信徒,所以在城中是严禁赌博和票昌的,咱们去的澡堂就在城内,自然不会有这些东西,哎,你去了就知道了。” 第二百九十一章 外重内轻,边军禁军 东市的大宝剑浴场是冯森本人的产业,也算是牙兵们的产业,因为大宝剑浴场每年的利润也是要分给牙兵们作为薪酬的。 说句实话,讲官兵,这群牙兵还是真是官兵,他们拿的薪水都已经赶上一些最低级的小官员了,冯森幕府官员的薪俸支出甚至还不如那些牙兵的薪俸支出。 走在嘎吱作响的木板上,在几个侍从的带领下,已经各自在木桶中单独洗过的冯森和阿福用毛巾围着腰,来到了一个小木屋前。 “请进。”一个侍从打开了小木屋的门,微笑着为冯森和阿福引路。 阿福白皙的皮肤被烫得有些发红,他好奇地望着这个有一股清香气息的屋子,由于只开了几扇小窗,屋子中显得有些昏暗。 “这个是什么?” “这个是桑拿房,咱们进去再说,我给你解释。”拽着阿福的胳膊,冯森笑道,“里面有好康的哦。” 两人各自找了一个地方坐下,冯森向侍从挥挥手,那侍从便关上了桑拿房的大门。 冯森将一瓢热水泼到了桑拿房中间的火山石上,一股带着清香的水蒸气便扩散开来:“这个叫桑拿,是古罗马时期的一种洗涮心灵的洗浴方式。” “看起来确实很健康。”阿福有些好奇地说道,“我还以为所有的浴场都是罗马的那种呢。” 想到这里,冯森忍不住无奈地笑了笑,实际上,在黑死病到来之前,欧洲人并非不洗澡,而是提倡逛澡堂。 这是教会被那些老是在澡堂开银趴的罗马人弄的ptsd了。 实际上,在中世纪,只要有条件的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洗浴的,那些反对洗浴的教士,甚至都会用每隔一段时间用热毛巾擦拭身体。 真正一生不洗澡的,基本都是那些类似苦行僧的朝圣者隐修士。 “这桑拿中包含了类似我之前让啤酒变得不那么甜的物质,能够洗涮心灵,你看着,等桑拿蒸完,咱们再去搓澡,保证把你心灵中的污秽全部搓出来。 搓完澡之后,咱们就上二楼,我已经提前叫人备好了啤酒,还有两道汉堡的美食,酸菜猪肘和大肉肠。”冯森放松了全身,靠在了长椅上,微微眯起双眼,享受起来。 而阿福也学着他的样子将脑袋靠在靠背上:“这个浴场还有酒馆的功能?普通人能来得起吗?” “哈,要是普通人,就没有之前那样单独的浴池了,都是大浴池,那些搓澡、修脚、刮胡子、绞面,还有二楼的饮食都是要单独付钱的。”冯森眯着眼道,“一般来说,普通的工匠也享受得起,只是得在外间的大浴场罢了,像我们吃猪肘,他们就只能啃烤鸡架了。” “那这浴场每年的收入是多少?” “净收入一两千索里达吧,不算多。”冯森又浇了一瓢水,“因为我们这每个月都要出货,像纸张和砖块之类的,那些商人最常来这消费,也就是我这里不准进技女,否则那些城外的‘澡堂’早就被我干倒了。” 阿福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教会是反对弄这种罗马的奢侈之风的,虽然没有那些淫邪的东西,但还是会使你的风评下降的。” “怕什么?”冯森还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我风评越差,这公爵之位坐得越稳,要是那些贵族和教会天天夸我,我反倒要坐立不安了。” 阿福本来还想再劝两句,但仔细一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摇摇头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不过,冯,既然你知道你所有权力都依附于殿下,那你为什么还要和哈德拉德搅到一块去,要知道,殿下任命你为萨克森公爵,就是希望你能制衡他,怎么反倒……” 阿福的话说到一半,却被冯森打断了。 “阿福,你听说过我最近明里暗里地移镇了三个伯爵吗?” “听不莱梅的教士说过。” “那你是否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虽然隔着升腾的蒸汽,但阿福依然能看见冯森烟雾后冒着精光的双眼。 “为什么?”阿福坐直了身体,哪怕他有些发晕,但还是强打了精神,表情跟着严肃起来。 “赛里斯有一位先贤曾经说过,治大国如烹小鲜。”冯森的声音在雾气中甚至也显得有些朦胧,他敲了敲木屋的墙壁,周围的旁边的侍卫立刻驱散了木屋周围的仆从。 “这一举就是为了未来法兰克的改革而进行实验,起码要证明,萨克森能够做到,假如萨克森能够做到,那么法兰克才有做到的可能。”冯森伸出了两根手指,“移镇,第一是为了测试他们是否忠诚。第二就是要不让他们扎根在土地上,或者不要扎根在富裕的土地上。 我说过,想要专制就得集权,把伯爵们手上的权力给收集起来,通过移镇这种方式,让他们变成依附于王权的无根之水。” “无根之水?可是伯爵们愿意吗?” “当然不愿意,但他们也没有法子。”冯森自得地笑了笑,“不移镇代表不忠诚,查理自然会找麻烦或者留一个心眼,以后再来料理。 而移镇则达到了目的,削减了伯爵的权力,不忠诚的伯爵要隐忍那么一定会被削弱,不隐忍则等同与潜在造反者画等号。 这是阳谋,不过要建立在查理殿下强悍的武力上,军事上的成功永远是君主威望与权力的最直接来源。 也亏得殿下保留了撤销伯爵的权力,否则真到了让这些伯爵扎根土地的时候,那就积重难返了,打个百十年都不一定能统一。” 说句实话,查理在这方面还是有一点点幼稚的,他保证下属忠诚的方式是扣押人质和逼迫他们发誓对自己忠诚,而且基本仅有这两项。 关于扣押家属做人质和臣子发誓表忠心这件事上,赛里斯的老曹家可是很有话说。 虽然在这个时候誓言还是很有含金量,但耐不住有人脸皮厚或者没脑子啊,到时候一个破窗效应,再看看效忠誓言还有没有用吧。 辩护律师总能找得到的。 “等这件事确保成功后,我会请求查理殿下在法兰克实行这个法令,通过移镇来收拢权力。”冯森的皮肤开始发红,而阿福已经向着龙虾色转变了。 “伯爵这么到处移镇,地方还能治理得好吗?” 到这个时候,冯森已经有些了解阿福到来的意义,他是查理的信使,他所询问的正是查理想知道的。 站起身打开窗户,让热气排出一些,冯森坐下,继续说道:“是的,权力不存在真空,通过移镇,势必导致部分权力落到当地的一些小贵族手上。 但小贵族是可以合作的,正所谓上下合力以制中,通过这种方式,压制大贵族的权力。 专制君主最重要的一课就是制衡,教会的势力大,就增加贵族的力量,贵族的力量尾大不掉,那就分割他。” 中原的皇帝都是大部分时候都是待在都城不动,但查理可是满地乱跑,联络和压制这些小贵族还是比较简单的。 “给小贵族们开放权力的同时,也要给小贵族开放上升的渠道。 比如给巡查使新添一个功能,就是察举人才,最好能千金买马骨,搞出一个典型来,给小贵族们画一个大饼,让他们支持法兰克国王。 不要让小贵族依附大贵族,附庸的附庸还得是国王的附庸。 为了防止权贵们反感,我的建议是:第一是划清职田和私田的区别,为了划清区别,给伯爵们多一点地产也无妨。 第二是保证伯爵的权益,确定他们爵位除非犯罪,否则与国同休。 因为伯爵们已经在慢慢侵蚀王国的土地了,目前要做的不是让他们把肉吐出来,而是割肉止损。 已经被伯爵扎根的土地,让他们不要再进一步发展,然后慢慢温水煮青蛙,一点点剥夺他们的权力,让他们用未来的权力,换现在的权力。 当然,这并非完全厌弃这些军事贵族,他们的确为法兰克提供了足够的士兵,我相信这也是殿下纠结的地方。 因此,我提议实行禁军和边军两套班子。 边军在边境,给他们伯爵的实封和军事权力,让他们在边境开拓和御敌,而内部除了首都地区,其他地区采用去军事化,建造城市,只在关键位置修建堡垒。” “那么边军假如造反怎么办?” “所以就要建立募兵制禁军,用城镇带来的资源和钱财组建一支每天都在训练的精锐部队,甚至一些边军中的人才也可以调入禁军,用禁军压制边军,挑动边军矛盾,让他们互相制衡,这就是我们赛里斯大唐长治,咳咳,久安的道理!” 咳嗽了一声,冯森有些心虚地转换了话题:“我知道你在记,不想让除了你我和殿下以外的人知道,但其实不用如此。 我已经写好了一份十年的改制计划书,你可以带回去,如果计划能顺利进行,从今年开始,到796年结束,便可以初步完成边军和禁军改革。 但是为了这份计划,查理殿下必须在十年内消灭所有位于非边境公国,压制伯爵们可能的造反,不知道殿下有没有这样的魄力。 当然,假如查理殿下愿意轻松一点,愿意到他的儿孙那一辈实现的话,我也可以做一个三十年计划,那样就温和了许多。” 第二百九十二章 北海十字军的构想 “我会告知查理殿下的,我相信,不管是殿下还是阿尔昆阁下,都会好好思考这些事情的。”阿福郑重地点了点头。 “呼——”冯森擦了一把身上的汗水,对阿福笑着说,“走吧,这个桑拿最好不要蒸太长,咱们先出去。” “诶,等等,你还没解释图林根的事情呢?”阿福拽着冯森的胳膊说道。 冯森无奈地披上浴巾,拉开了桑拿房的大门:“我们换个位置吧,这个桑拿房虽然温暖但是也太过沉闷了。” 在侍者的带领下,冯森带着阿福来到了搓澡间。 搓澡间同样是一个不大的露天小木屋,和桑拿房通过一道长长的木质走廊相连,不过由于这道走廊是半密封的,所以并不是特别冷。 进入搓澡间,冯森再次挥手让那些侍从离开,仅剩两个精挑细选的耳聋搓澡工,这才一起坐下。 “好,我们继续之前的话题。”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冯森侧着头面对阿福,而另一边,搓澡工也搓出了第一下。 “嘶——” 冯森忍着笑问道:“怎么了?” “没什么,你继续说。”阿福的脸颊有些抽抽。 “那么根据之前的说法,我必须得认识一点,那就是通过内地直辖,边境分封的方式来管理军队,同时从伯爵们手中收拢权力。 到了这一步,我们不能把所有伯爵都一棍子打死,假如伯爵们一起造反,殿下也承担不住,所以,最好是拉拢一派再打压一派。” 冯森打了个响指,吸引住阿福有些涣散的注意力:“比如说,我们虽然将他们从土地上抽离出来,让王室的人去管理土地和人口,但并不剥夺他们对土地和人口的收益。 然后用土地和人口的收益来标注公职的大小,将爵位与官位彻底划分开来,如管理伯爵领大小土地的郡守是八百食邑,管理公爵领大小的太守是三千食邑。 那些失去爵位的贵族,我们可以给他们世袭官位,暂且安抚住他们,在稳固了这些核心贵族之后,将一些边缘贵族迁徙到边境,为了防止他们有意见,需要给他们更好的条件。 我就这么说,为了王权能集中,在王都境内最好不要有任何跨州连郡的贵族世家,所以,我的建议是以王都为中心,快马七日可达地方,都不要设置实封的爵位。 那么这些移镇的贵族该移去哪里呢?我们需要更广阔的领土,一块能容纳他们的领土,这些白地该从哪里取呢?我觉得,有两个方向,一个是易北河以北,一个是比利牛斯以南。 不说比利牛斯以南,光从我这边的易北河以北来说,就必须消灭周边的维莱蒂人,索布人和波西米亚人,那么图林根作为易北河的上游,其地位非常重要。” 冯森拍拍手让那两个搓澡工离开:“我不想压制哈德拉德,我要挑动他,让他爆发出来,把图林根旧有的瓶瓶罐罐都打碎,杀鸡给猴看。 图林根的土地和人口不少,也不算太荒凉,正好先通过移镇,将一部分伯爵迁过来,变成实封的伯爵。 然后以图林根和萨克森为基地,发起十字军,一方面消耗贵族们的力量,另一方面则是向东攻灭维莱蒂人、波西米亚人这些异教徒,为移镇做准备。 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哈德拉德合作了吧。” “我能相信你,但是殿下和帕拉丁学者们却不一定啊。”阿福无奈地坐起身,惊讶地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上居然冒出了那么多的老泥。 冯森一脸严肃地说道:“给我两年的时间,我会证明的,阿福,你只需要将我的意思完完全全地表达到就行了。” “好吧。”阿福站起身,只觉得骨头都轻了几分,他坐到盛满了热水的大木盆,将身上的残余的老泥给洗掉。 “还有一件事。”冯森坐起身,“麦西亚的国王奥法似乎对我有一些意见,开始对我的船征收重税……” “我无法对奥法产生什么太大影响。”阿福摇头,“我甚至不想回到不列颠,我从小就成长在法兰克,假如没有这血脉,我应该是法兰克人。” “好吧。”冯森将热水泼到身上,“你这么说,我就明白了。” ……………… “这里是新野村。”奥利安面带微笑领着这些高卢青年向前走去,“自从在此处建设了这处简单的陈公堰后,这里就从沼泽地变成一片沃土。” 一望无垠的田野上,青色的黑麦秆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散发出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 远处的小山包上松树像一群站立的卫兵,保护着田野边缘的果树。 一排排整齐的果树,大多数还只有半年的树龄,并不高,虽然它们的枝头还来不及挂上果实,却已经吸引了一群群鸟儿飞舞在它们的周围。 田野中央的人工小溪清澈见底,在河道旁的水渠边,一架水车正将水流运送到这小溪中,走在田埂上,卡利乌尔夫用手抓了一把黑泥,这粘稠的手感让他爱不释手。 站在小溪边,贡多拉姆偶尔能看到几条小鱼在溪流中悠闲地游动,溪边是一片茂密的芦苇荡,微风吹来,芦苇随着风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一片宁静而安详的气息笼罩在这片田野之上,如果不是这阴沉和狂风的天气,这里真的算是一处流连忘返的乐园。 “从今年三月起,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新野一共开辟出了八千亩的良田。” 虽然每十亩平均消耗两个奴隶,但已经算是相当可喜的结果了。 “而新野新田的亩产,你们猜猜是多少?”奥利安自豪地报出了一个数字,“亩产一百磅,这还是新开垦的田地,这里的土地太富庶了。” “那汉堡周边的那些田地呢?” “那些都是熟田,而且都是经过了大豆轮种和施肥的,今年平均的亩产在一百二十磅左右。”奥利奥摇晃脑袋,“有时候真的很难想象,在三年以前,要是又能跟我说,种20磅麦子能收120磅的粮,我一定会大声地嘲笑他,但现在……真是神奇啊。” “我家今年也丰收了。”贡多拉姆对着卡利乌尔夫笑道,“这些种植方式确实有奇效,我家今年最高亩产居然有二百磅,要不是亲眼所见,我都以为是在唬我。” “这不正是我们来的目的吗?”卡利乌尔夫看着这些整齐的黑麦麦苗,忍不住露出了憧憬的表情,但很快这股憧憬便被身边怨气满满的西里瓦尔德给驱散了。 西里瓦尔德心不在焉的身影在身边摇晃,卡利乌尔夫对贡多拉姆说:“或许我们该想个法子,让他振作起来。” “我听说有个叫做蹴鞠的竞技,还挺有意思的,不如我们拉上他去看看吧。” 第二百九十三章 我就是死也不会看一场蹴鞠比赛! 驴车在硬化的夯土路上快速向前行驶,驴蹄子落在地面上发出了规律的啪嗒啪嗒声。 贡多拉姆、西里瓦尔德、卡利乌尔夫三人坐在驴车上,昨天天气太差,很多风景都看不真切,今天天气还成,虽然是阴天,但却没有狂风和阴雨。 虽然这样的天气,对于来自阳光灿烂故乡的高卢青年三人组来说,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这鬼天气。”连向来乐观的卡利乌尔夫有些郁闷,他望着天空中惨淡的阴云,“到底是只有冬季这样,还是全年都这样。” “他们说大约在冬季是这样,平日里会好很多。”贡多拉姆扶着驴车边上的护栏,望向远方的田野。 至于西里瓦尔德,多日的旅行,失意的情场加上阴郁的天气,早就让他emo了,只是缩在斗篷中双眼无神地伤春悲秋,喃喃自语。 卡利乌尔夫揽着西里瓦尔德的肩膀:“别这样,我的朋友,虽然这里不是我们的家乡,但也很漂亮啊,你看,你看这些农田。” 驴车在马夫的驾驶下,已经驶上了通往阿尔斯特镇的大道。 大道左侧是清澈的阿尔斯特河,而右侧则是成片的农田。 土埂、水渠和水车将农田划分为一块块整齐的份地,而零散的木屋则坐落在乡间地头,贡多拉姆还能看到一些高围墙的砖瓦房,那应该是当地大户庄园主或者贵族的家。 大道边,是背着锄头的农人和提着斧头的伐木工,一些提着猎物的猎人正在水渠边清洗身上和刀上的血液。 而在路边还有一些半封闭的木亭,两三个乡间的旗丁和弓兵正在亭中轮值,负责这一片的治安。 有谁能想到这里曾经是由一个城堡和一片荒凉的土地组成的小伯爵领呢?在未来五十年内,这里也许会成为北方的威尼斯吧。 带着这样的感慨,驴车驶过了阿尔斯特木桥,没有行驶多久,阿尔斯特镇的轮廓就出现在三人的视野中。 烧焦油的滚滚黑烟和烫洗羊毛的袅袅白烟混合在一起,让第一次见到这种景象的西里瓦尔德都停下了怨念和唠叨。 阿尔斯特镇不大,长居人口也就七八百,大部分都是工人,在阿尔斯特镇大道的两边,一座座磨坊、工坊和船坞已经显现出了木制的轮廓。 戴着毡帽,穿着宽松羊毛上衣的商人站在路边,对着一片空地,正在和一个小吏据理力争,而另一个商人则冷笑站在路边,事不关己一般冷漠地注视他们的争吵。 贡多拉姆可以看到,小吏和奴隶们正在用白灰和木棍划分出一块块的建筑用地,而一些年纪稍小的少年,脖子上挂着木板,在纸上进行计算和规划。 随着越来越靠近阿尔斯特镇,竞技场高耸的木台便显现了出来。 “到了,到了。”摇晃身边西里瓦尔德的肩膀,卡利乌尔夫提醒他目的地已经到了。 西里瓦尔德则充满怨念地回道:“你们在这里下车吧,我就陪你们到这里了。” “说的什么话。”贡多拉姆有些不高兴了,他强拉住西里瓦尔德的手腕,将他拉下驴车。 而卡利乌尔夫则揽住他的肩膀,强行将其带向了那边的竞技场。 “我不会喜欢蹴鞠的!” “这可说不定。” “不,我要回去。”西里瓦尔德大声地叫道,“放开我,我就是死,死外面,从桥上跳下去,也不会看一场蹴鞠比赛,放开我!” “这可由不得你。”贡多拉姆哈哈大笑,从另一边架起了他,大步流星地向竞技场走去。 阿尔斯特蹴鞠竞技场建立在阿尔斯特镇边上,这里曾经是当地部落的角斗场,而冯森扩建和翻修了一遍,就成了现在的蹴鞠竞技场。 竞技场由外层的围墙和内层的围墙组成,实际上,内层的真正的蹴鞠场地是比正常的地面矮个两三米,防止球手撞到人身上,造成事故。 这个竞技场分两层,一个是二层的木楼,一个是地面的阶梯式土垒和一个个条凳,预算紧张,也只能如此了。 从竞技场外的货郎手中买了两壶啤酒和一些果干与咸肉,贡多拉姆等人才进入了竞技场。 进了场,找到固定的位置坐下,贡多拉姆一眼望去,整个竞技场差不多能坐个两三千人,这个规模比不上他家乡的骑士决斗场,但却已经不算小了。 “喂,卡利乌尔夫。”贡多拉姆给姗姗来迟的卡利乌尔夫让开了位置,“你知道规则是什么样的吗?” “都打听清楚了。”卡利乌尔夫将胸口拍的震天响,“其实很简单,就是一个抢球的游戏,双方各有一个球门,只要将手中的球带到对方的阵线后,就能根据不同的阵线来得分。 而一旦球落地,那么进攻和防守就停止,进行第二次进攻或防守,进攻方四次机会,一旦耗光则换边,最终以分数来定输赢。” “没意思。”缩在羊毛斗篷中,西里瓦尔德闷声说了一句,“感觉不如骑士决斗。” “这个游戏是咱们的萨克森公爵提出的,本来是用于士兵的休闲娱乐,后来随着那些八旗士兵散落到各地,这项风俗也带到了萨克森各地。 之后在不莱梅调停两个伯爵的决斗的时候,也使用了这个游戏,因为它能模拟战场上的士兵的交战,并且不伤及性命,很多贵族都是用这种方法来解决纠纷。 这个游戏就这么流传开了。”卡利乌尔夫眺望远处拥挤的人群,向两人介绍道。 “别那么傲慢,西里瓦尔德。”贡多拉姆有些烦躁地将西里瓦尔德斗篷上的兜帽拽下来,“不要像个娘们一样,叽叽歪歪的!” “相信我,你们会喜欢它的。”这时一个声音从三人的背后传来,那是一个黑色头发的商人,他笑眯眯地对三个高卢青年说道,“我曾经也对其不屑一顾,后来自从看过第一次,我每周都会来这里,有时候甚至会亲自上阵。” 卡利乌尔夫向那个人点了点头:“你好,先生,我是高卢阿比伦堡伯爵之子,卡利乌尔夫。” 而那黑发商人则马上站起行礼道:“向您致敬,我是汉堡的一个船坞商人赫莱里奥,这是我的朋友奥达特托,他是君士坦丁堡大学的学者。” 奥达特托脸庞微微一红,以东帝国的礼仪向两人行礼。 “啊,你来自君士坦丁堡?”贡多拉姆来了兴趣。 奥达特托无奈地点了点头:“是的,我是威尼斯人,但君士坦丁堡却是我真正的故乡。”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到汉堡来呢?君士坦丁大学的学者想要在君士坦丁堡找一份工作不算是难事吧。” “我……”在赫莱里奥的眼神示意下,奥达特托回答道,“我是听说了萨克森公爵的名字,我觉得这里在未来会变成一个不下于威尼斯的地方,我宁愿做为鸡里面最漂亮的那个,却不愿做孔雀里面最丑陋的那个。” “开始了,开始了。”卡利乌尔夫兴奋起来,“居然还有舞蹈?” “你能为我们介绍一下今天的这两支队伍吗?” “我的荣幸,先生,左边的这支是吕讷堡队,而右边的这支是阿伦斯堡队,先前两个地方的千户雷普和赵存勖曾经发生过一些冲突,有一天,雷普的妻子莫名其妙……今天这两人会亲自上场,所以人们非常期待这一次的比赛。” “哦,是吗?”看着穿着红蓝藤甲出场的两队球员,西里瓦尔德突然燃起了一点兴趣,仿佛那个名为雷普的千户就是自己,而那个名叫赵存勖的人则是他的死敌。 不过,碍于之前的发言,他还是只能在表面装出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 第二百九十四章 海岛天父教 “才,才没有叫出声呢!” 西里瓦尔德裹着斗篷,有些恼羞成怒地朝两名同伴大喊。 卡利乌尔夫则绘声绘色地一边走,一边模仿着西里瓦尔德在看球时的表现:“该死的,为什么没接住,冲,冲过去,别让他们拦住你!” “哈哈哈哈。”贡多拉姆露出了畅快的大笑声。 西里瓦尔德憋红了脸:“没有,我没有像你这样。” “真的吗?那是谁扑到栏杆上欢呼,差点从观众台上掉下去?!”贡多拉姆噙着笑,趴在路边的树上,尽力地模仿西里瓦尔德的动作。 “是谁呢?”卡利乌尔夫同样模仿起西里瓦尔德之前的动作。 “你们这两个混蛋!”涨红了脸,西里瓦尔德从地上捡起了一根顺手的木棍,便向着两人冲去。 三人在阿尔斯特镇的大道上奔跑打闹起来。 天空昏沉,乌云密布,阿尔斯特镇的街道变得更加昏暗。 街道两旁的房屋隐没在阴影之中,只有一些微弱的灯光点缀着黑暗的街道。 寒风呼啸,掀起了街上的灰尘和废物,使得已经凋零的树木更加憔悴。 在街道上,人们来来往往,有些人匆匆忙忙地走着,有些人则在慢慢地闲逛,有些人背着背篓,挑着木桶,沿街叫卖着自己的货物。 在三位高卢青年打闹之际,一些当地的小孩子也在一边跑来跑去,追逐着彼此,嬉笑打闹。 “好了好了。”到了一处围墙边,三个人终于停下了脚步,贡多拉姆说,“我们不说了,没吃饭跑了这么久,我感觉我饿得能吃下一头猪。” 西里瓦尔德也乐得转移这个话题,经过这些打闹,他基本也从之前的事情中走出来了一些,他指着不远处挂着的灯笼:“那里似乎是一家酒馆。” 三人一起到了酒馆中坐定,由于今天基本都是来看蹴鞠的人,大家都在兴致勃勃地讨论今天的比赛,氛围十分热烈。 三个人找来女侍,叫了一些奶酪蘑菇汤和一些烤肉还有一些包子馒头的主食,便端着啤酒大口吞咽起来。 不过,还没等菜上齐,却见贡多拉姆的脸色一变。 “怎么了?”卡利乌尔夫原先正在和西里瓦尔德讨论今天的蹴鞠比赛,见贡多拉姆脸色变化,不解地询问起来。 “没什么?”贡多拉姆摇摇头,站起了身,“今天在赛场吃的东西好像不太对,我有些肚子痛,你们先吃,我很快就回来。” “那你快去吧。” 离开了酒馆,贡多拉姆却没有前往茅厕的方向,而是四处张望一通后,跟着一个远远吊着的身影,走入了一个小巷中。 “好久不见啊,贡多拉姆。” “法杜尔夫,你一个伦巴德人,怎么跑到萨克森来了?” “贡多拉姆,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法杜尔夫细长的眼睛眯起,“至于我为什么在这里,当然是马拉吉吉大人的意思了。” “是你们觉得萨克森公爵有问题,还是查理殿下的意思?” “是马拉吉吉大人自作主张,但是查理殿下也没有制止,哈,你别看这萨克森公爵看上去忠心,私底下的小动作可不少呢,比如他纵容了一个以他自己为信仰的异端教派……” 贡多拉姆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我父亲让我来找你,不会是想让我配合你,帮着找萨克森公爵的把柄吧?” “不然呢?” 贡多拉姆的眉头皱起:“我会用我自己的眼睛做判断,假如萨克森公爵是一名好公爵,我是不会帮助你的。” “哼哼,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 “所以,费利克斯那边怎么样了?”冯森揉着脑袋说道,他用红笔在处决名单上打了一个钩,交给了一旁的韦循之。 真慧只是微笑,却不说话,而韦循之也十分直觉地告了一声罪,拿起奏本和书册,便转身出门去。 “说多不多,说是少不少。”真慧将手插入两袖之中,“到目前为止,据我所知,总共的人数不到一百人,大多数都是乡野的农夫和那些维京义从。” “维京义从,他们是怎么掺和进来的?” 真慧苦笑说道:“费利克斯说节帅你就是奥丁化身,奥丁同样是天父的一个化身,你能用洪水打败敌人,正是因为你有奥丁的庇佑,所有信奉你为新以塞亚的人,都能获得救赎,在死后进入瓦尔哈拉。 而所有不信的人,哪怕他为了节帅而战死,仍然会先受到惩罚,等罪孽耗尽后,才能进入瓦尔哈拉。” “真是离谱。”冯森无奈地用笔杆敲着脑袋。 “我要去制止他们吗?” “制止他们干什么?我当是有多大规模。”冯森摇摇头,“密切监视,未来说不定有大用。” 真慧好像猜到了什么,也是沉默不语。 “不说这个了。”冯森扯开了话题,“我上次叫你去问艾温教士的事情怎么样了?” 真慧从袖子中摸出了书信:“我联系过艾温教士了,他帮我将信传达了一遍,爱尔兰那边的凯尔特教会对我们也很有兴趣,他们表示,如果有机会的话,或许可以互派教士拜访。” 在五蛮乱罗之后,西欧地区的文化水平跳水式下降,然而,爱尔兰的天父教会却保持了相对较高的学术文化水平。 爱尔兰地处孤岛,“蛮族”不易从外部攻入,在外界学术水平大跳水的情况下,为学者提供了安全的庇护所,原先的文化洼地迅速变成文化高地。 最终在公元七八世纪成为天父教最重要的学术文化中心,并在修道院主义的影响下,形成了具有爱尔兰特色的天父教教派——孤立派天父教(海岛天父教)。 不过后来的人们更加喜欢叫他们凯尔特教会,因为他们的教会具有浓厚的凯尔特多神教色彩。 对比大陆上的天父教,以冯森的视角看来,孤立派天父教反而更加先进。 比如他们反对教会威权和教宗至上的理念,对女性更加宽容,亲近自然(德鲁伊色彩)等等,相对于后来的新教,他们虽然反对教宗的世俗权威,但不反教宗在宗教属灵上的至高地位。 讲句老实话,费利克斯那个教派说不定能和这群凯尔特教会打成一片。 冯森需要文化人,而查理自己的文化人都有些不够用,所以只能找这些爱尔兰人了。 “那你随便挑几个教士过去吧,事不宜迟,这个月内就决定,还有二十四信与黄金传说,都带上。”冯森给真慧下达了命令。 第二百九十五章 蒸馏装置 时间一转眼便来到了一月,786年的一月末,今年的春天罕见地有点冷,让披着狐皮斗篷的冯森都有些冷。 “领主大人,外面太冷了,您还是进来吧。”阿贾克斯左手扶着木门,脸上带着笑容邀请冯森进入。 冯森微微点头,便进入了这间工匠的房屋。 这间房屋是冯森特地给阿贾克斯留的作坊,平日里不仅有卫兵保卫安全,更有暗探在四周走动,防止小偷和匪盗。 一走进屋子,一股木炭的焦味便钻入鼻中,冯森四处打量,几个裸着上身的铜匠学徒正满身大汗,为一团铜水塑形。 走到屋中没几步,冯森便被热腾腾的炉火烘得脸庞发烫。 这屋子不大,占地一百平左右,四面通透,就是一个大厅和一个用来休息的书房,其余的像熔炼铜锭的炉子和夹铜锭的夹子都放在房间的一角。 而在房间的正中央,一个由弯曲铜管和铜钵组成的蒸馏装置正高高立起。 “领主大人,这个就是您所说的蒸馏器,我根据您的图纸,以及古希腊蒸馏器的残存图纸,成功地打造出了新式的蒸馏器。”阿贾克斯自豪地介绍道。 冯森走近这铜色的蒸馏器,仔细打量。 它由一个长而窄的铜管和下端的铜钵制成,大约半丈高。 蒸馏器的底部是一个铜钵,可以放置需要蒸馏的物质,这个部件用卡扣牢牢地固定在蒸馏器的底部。 而在铜钵的上半部分,铜管的主体部分则是一个长而窄的管道,它可以将底部容器和顶部盖子连接在一起。 另一截相对较细的管道则通在管道的上端,与一个锥形的扁平盖子相连,内部有一个小孔能够相通,用于收集蒸汽冷凝为液体,而液体则根据沸点不同从水中析出。 “实际上,这还只是第一版。”阿贾克斯看上去有些兴奋,他本以为这次会是一次无趣的活,但没想到打造蒸馏器的难度远比想象中高,而冯森给予的条件和支持,也远比想象中高。 阿贾克斯甚至有些喜欢这种感觉。 “还有第二版?” “是的。”阿贾克斯信心满满,“这种一臂的蒸馏器效率实在太低了,所以我已经画出了二臂和三臂的蒸馏器图纸,已经在让我的学徒打造了。” “不错。”冯森走上前,用剑柄轻轻敲了敲蒸馏器,而蒸馏则发出了清脆的鸣声。 在蒸馏器的下方,一团火焰正熊熊燃烧,在管道的末端,一滴滴的液体正从管道中流入杯中。 “这是在蒸馏什么?” “按您的要求,蒸馏酒水,弄出浓缩酒。” “其实那个叫做乙醇或者酒精。”冯森拿起那杯半满的乙醇液体,心中却忍不住澎湃起来。 别人也许不知道这一小杯液体的意义,可冯森却太清楚了,乙醇是一种用途相当广泛的有机溶剂,可用于制造醋酸、饮料、香水、染料等。 化学体系中最常见的提取方法,已经被冯森弄出来了两种——蒸馏和萃取。 后世欧洲香水贸易的崛起,正是建立在蒸馏方法的改进上。 到了十二世纪,阿拉伯人发现,只要将香精融在酒精中,香气便能够缓缓排出,且能够保存很久,从此,香水便开始逐渐发展开来。 中世纪欧洲的三大奢侈品就是瓷器、丝绸和香水,为了遮掩身上狐臭和周边的臭气,妇女甚至男人们都甚至表现出了一种死不旋踵的态度。 虽然很多后世的化学品仍然无法制备,但一些生物化学制品却能够提取了,比如最强的生物农药——印楝素,这种非常方便制取的药物是各种虫类的天敌,却不会对人体产生太多的影响。 如果说印楝树很难弄到的话,那么藜芦碱却是西欧这边常见的生物农药,只需要采集喷嚏草的种子和白藜芦的根茎,将其碾碎后经乙醇萃取,便可以制得。 实际上,等以后能够弄出硫酸(手工,非大规模),可以用甚至可以通过乙醇、硫酸的蒸馏,弄出乙醚。 不说别的,光乙醚的麻醉作用,就足以挽回无数条生命,更何况还有其他数不尽的用途呢? "领主大人。"阿贾克斯看出冯森对这东西似乎很满意,他自豪地说道:"这件蒸馏器已经完成,您可以直接带走,而第二款蒸馏器,我会尽快把它们打造完成。" "好。"冯森满意地点头,他扫了一眼房屋中大汗淋漓的众人,“拉丁工人阿贾克斯,忠心耿耿,精诚勠力,授将作卫百户之职,世袭罔替,与国同休!” 先是一愣,随后阿贾克斯的声音便出现了颤抖:“感谢您,感谢您。” 目前在他的商业版图中,纸张虽然能够盈利,但利润却不太足够,也就是单位体积的价格太低,而香水则不同,小小的一瓶就足以卖上天价。 到时候,借助北海贸易和大西洋贸易,汉堡会变成北方的威尼斯,成为一个巨大的贸易黑洞,将贵族们的金钱从他们的钱库里收上来。 不过,要制成香水,光有乙醇还是不够的,实际上,在这个时代已经有着类似于香水的东西,那就是香精。 但是香精的香气不持久,而且太过浓郁,香到极致就会冒出一股让人难以接受的臭味。 所以,冯森还需要一名知道如何制备香精的工匠或者说炼金术士。 除此之外,冯森还需要大量地收购玫瑰与郁金香等花朵,用来制备香水,而冯森本土是不太能够产出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花朵的。 所以他必须到各地贵族和本地人手中去购买,这些花朵麝香在本地人手中就是一坨垃圾,但在冯森手中却是宝。 到时候当地贵族改麦为花,将原材料卖给冯森,然后冯森加工后,用西不列颠公司的销售网络销往整个欧洲,还是由当地人和当地贵族售卖。 这个利益链条一旦连起来,那么被牢牢捆在冯森战车上的贵族,在面对可能的事变的时候,哪怕不会倒戈卸甲,起码犹豫一下也是好的。 无论如何,法兰克,你们的奢侈品之王——香水,已经到来了! 第二百九十六章 皇恩开抽 一月在比以往略微寒冷的风中过去。 但在汉堡或者马格德堡,甚至是萨克森,人们都余韵未消地讨论着之前的那场比赛,以及最后的惊天大逆转。 被汉诺威队逼至绝境的阿伦斯堡队,在比赛最后的任意球阶段,在四分卫小汉斯和跑卫冯威廉的带领下,硬生生打赢了这场比赛。 在三次进攻后,阿伦斯堡队已经距离对方端区不远了,而比赛也临近尾声,在最后的阶段,四分卫小汉斯亲自带球冲锋,在被扑倒的前一刻成功射门,一举拿下三分,获得了第一次萨克森蹴鞠大赛的冠军。 也拉开了第一次萨克森蹴鞠赛后格斗大赛的序幕。 目前,在汉堡新建的医馆内,仍然有赛后格斗的受伤者在养伤,甚至有人被直接打死。 蹴鞠比赛的热闹和魔力也渐渐在周边传播开,在商人们的口口相传中,不少外地的贵族和富裕的自由民地主,都开始蠢蠢欲动,等待下一年的比赛到来。 随着蹴鞠大赛的结束,汉堡的人口逐渐下降,恢复了正常的数量。 但也有没走的,很多自由民或者是商人甚至直接在城中买房,干脆住了下来,阿尔斯特镇良好的经商环境实在是让人垂涎欲滴,负责审判的崔须陀家,都快被赶来的商人挤爆了。 商业在发展,而新野的开垦工作也随着时间启动,不过很多新野的部分土地不太适合种植小麦,在冯森的推动下,差不多三分之一的土地都种上了果树和药材。 至于那些高卢青年,冯森没有让他们一开始就跟着小吏学习,而是先进入了汉堡学堂,先学上半年的汉语汉话以及算术,然后才能正式开始学习。 从今年开始,冯森搞起了青年大学习,不只是这些高卢青年要学习,那些牙兵也要学习。 在冯森的主持下,讲武堂扩大了规模,从牙兵内部的一个小论坛书屋,变成了一个正式的建筑或者说机构。 牙兵内部,所有低于30岁的牙兵都要分批次进入讲武堂学习,天文地理地图勘探,甚至还有一部分文艺课程。 等课程结束,一部分牙兵就要转到地方去了,当然,他们的牙兵身份还会保留,只是不再承担守卫汉堡或者先锋进攻的职责了。 他们将会作为府兵,进入萨克森的各个地方,建立城寨和折冲府,成为冯森在地方的势力和触角。 这些牙兵都是超过四十岁的无军职牙兵,人数不多,冯森准备只派出五十人,组成一个队,到萨尔茨吉特新建一个折冲府。 每个牙兵都是至少一千亩土地,虽然不确定田产和地产有多少,但这个数量,就足以让八旗的旗丁们眼睛发红。 而且除了府兵的田产,牙兵们还有每年的年金,以及一连串的福利政策。 而派出牙兵的原因也很简单,冯森准备将牙兵和禁军划分开来,在以前,牙兵就是禁军,禁军就是牙兵。 但随着冯森将牙兵作为一种功勋,并且拒绝以后再授予牙兵之勋,那性质就变了。 这样虽然能将牙兵的利益与冯森的利益牢牢捆绑,但也带来了可能的问题,就是禁军团体太封闭,这同样不是好事。 当时的冯森发不起工资,只能用这种方式来收买人心,现在发得起工资了,当然也解决这个问题。 禁军内部需要新血,牙兵拒绝有新血,那么牙兵和禁军就必须划分开,而现有的汉人人口数量,已经足以诞生一批府兵来填补禁军内部刷新带来的空缺了。 实际上,今年冯森授田的府兵超过了两百个,这些府兵基本都在新野、汉堡一带,不得不说,由于大唐的先军主义和动荡征战,很多的成年男子,至少都有一次民夫的经历。 哪怕是个普通农民,都有两手祖传的庄稼把式,在集训后,虽然还没见过血,但看着还是有模有样的。 想到这里,冯森站起身,从书架上取下了一本书册,这是经过统计的,目前理论上可动员的兵力数量。 从书册中来看,萨克森一次可以动员一千五百人的府兵和牙兵,五千人的八旗旗丁,两千五百人的义从队,总计九千人。 当然,冯森要出战,不可能把他们都带上,毕竟还有本地的治安和守卫工作,但这个人数也是不得了了。 最重要的还不是动员的数量,而是动员的速度,只要冯森想,在有着新式河船以及坚固道路的萨克森,十天之内,九千人就能聚集汉堡,准备出发。 要是让隔壁的哈德拉德来,十天之内,指不定连传信召集的人都还没到地方呢。 这一年,府兵和八旗的数量倒是没有增加多少,增加得最多是义从的数量,近乎暴涨了一倍,而且基本都是诺斯人和斯拉夫人。 有时候,一些易北河北方的小部落,在大部落的挤压下会出逃,很多就直接跨越了易北河,到冯森的地盘上安家。 “真是勃勃生机万物竞发啊!”冯森忍不住感叹道。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克劳塞维茨引擎便打断了他的话。 【注意,由于国朝局势处于动荡不安状态,你的商栈亏损严重,失去二十威望。】 看着虚拟面板上的字符,冯森的脑门上缓缓升起三个问号。 歪日,这商栈居然还会扣威望的!而且怎么又动荡不安了,李适你怎么搞的? 趁着这个机会,冯森打开了碧玉之龙的界面。 【皇恩:462】 看来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抽卡时间了。 冯森站起身,走到了一脸发蒙的韦循之面前。 “循之,猜拳你会吗?” “略懂一点。” “好,我们现在来猜拳,你一定要出全力来赢我,明白吗?” “啊?” 十几轮过后,连输了好几次的冯森兴致勃勃地又坐回了桌前,他再一次打开克劳塞维茨引擎,开始! 【耗费300皇恩,在接下来的十天之内,将会有1200名汉人移民到达您的土地。】 “好嘢!” 第二百九十七章 自虐为乐 这边抽完了卡,冯森也知道,这1200移民估计还要一阵,得等克劳塞维茨引擎搜集一阵才能到账。 于是吩咐了韦循之一声后,冯森便出了将府,准备去野外换换心情。 骑着马,冯森带上斗笠,带着侍卫一路跑到了阿伦斯堡附近才停下。 天空依旧灰沉,但枯黄的大地已经抽出了青嫩的新芽,一股柴火气飘荡在空中,应该是远处有人家在开火做饭。 这附近应该是八旗的卫所,来都来了,冯森便挥起马鞭,带着侍卫去了阿伦斯堡的千户所,准备突击检查一下,顺带蹭一顿饭。 随着冯森一行越发靠近,道路两旁起伏的麦田便越多,层层叠叠的,由深绿逐渐演化到黑色的麦浪,便随着寒风左右摇摆。 这些麦田里种的并非小麦,而是黑麦。 在早春收割完黑麦后,将麦秆焚烧肥田,再种上大豆或者苜宿来恢复地力,等明年冬天施一次肥,才能够种上小麦。 出现这种小麦和黑麦轮作,主要是因为肥料堆积和收集太难了,准确来说,是因为田地太多,农家肥与田地的比例下降了。 那么为了多产出食物,积攒一年的肥料才足够施一次肥,加上苜蓿或者大豆的固氮作用,才有足够的地力去种植好吃的小麦。 来到路边的一个土丘上,冯森扯住缰绳,向远处眺望。 还能看到一些包衣坐在田埂上,对着地里倒伏的黑麦麦秆发愁,粗略计算一下,这里应该有100英亩左右的田地,而开垦的状况相当不错。 冯森看到一半,却见到远处几骑烟尘迅速赶来,便知道那是当地的镇守官来了。 “阿伦斯堡镇守干得不错。”没等那雷普镇守官行礼,冯森称赞道,“去年有出征的任务,这田地的开垦却没有落下。” “谢节帅夸赞!”雷普千户想了半秒,补了一句汉语,“愧不敢当。” 这句话却是把冯森说乐了:“行啊,都学会用成语了,行了,没什么好愧的,你干得不好,我要罚你,你干得好,我便要赏你!好好干,老子有赏啊!” 雷普千户干得确实不错,之前,冯森给每个百户75英亩(约3000亩)土地。 这75英亩土地中,自然有能开垦的土地,也有不能开垦的土地,大部分的千户百户们,基本就是把能开垦的地开垦完就算拉倒,但这位阿伦斯堡镇守官却不同。 而从冯森刚刚看到的那两三个百户所来看,能够开垦田地的基本都开垦了,而不能开垦的,要么就是放牧,要么挖鱼塘或者建鸡舍,绝不让土地浪费,这种主观能动性,冯森非常喜欢。 冯森处理过不少关于旗丁们的问题,这些旗丁们的生活水平,上下限极大。 经营得好的千户所,旗人们每天至少都能吃上二两肉或者一个鸡蛋,而经营得不好的千户所,让旗丁们天天啃黑麦面包。 尤其是吉塞拉不省心的舅舅阿布,好好的德绍千户所,弄得跟乞丐窝一样,搞得底下的旗人跑到冯森面前告御状,说隔壁天天吃肉,他天天吃带沙子的黑麦面包。 冯森本以为是阿布贪污,马上派聂隐娘去查,结果阿布自己也在吃带沙子的黑麦面包,他真的没有贪污,单纯就是菜。 吉塞拉又怀孕了,冯森还没法下狠手,为了填这个窟窿,弄得焦头烂额的。 这事儿想想就生气,反正冯森是把阿布记在小本本上了,等孩子出生了,将来整治他,要十倍奉还。 “我今天可是空着肚子来了,蹭你们一顿饭不介意吧?”冯森走下马匹,牵住马绳笑着对雷普说。 “我们这粗茶淡饭……” “要的就是粗茶淡饭,你们平时吃什么,今天就吃什么,别耍心思,吃完了我亲自去问,要是不一样,后果你知道。” 在夯实的黄土路上行走,抬眼的一切都是苍白的颜色,冯森看看天空,却也没什么法子,克劳塞维茨引擎再怎么厉害,也不能改天换日啊。 每到冬天,冯森自己能明显感觉到自己气性变大,总有一股烦躁之感。 “噫!呜!”一阵奇怪的声音传来,将冯森从迷思中摘出。 寻着方向看去,一幕血腥的场景出现在眼前,一名士卒半跪在地上,而另一边士卒则手持藤条,一下下地抽打在那名士卒的背上。 光溜溜的裸背上几乎被鲜红的印子给挤满了。 “我好像说过,百户不准对旗人有肉刑,有官司得到千户所或卫所来裁决。”在雷普千户逐渐变白的脸色中,冯森的眼神从原先的平静变成冰冷,“雷普千户,你有什么想说的。” “节帅,这其实不是私刑。”雷普千户一边赶忙叫人去制止他们,一边无奈地对着冯森说道,“那两人全是旗丁,鞭打的那人也不是百户,两人甚至是好友。” “这是什么意思?”冯森的脑筋突然跳了一下,结合各地千户的调查和奏本,莫名有了些预感。 正巧,两名旗丁都被押了过来。 雷普指着他们说道:“这两人是旗士道。” 冯森开始头疼了。 旗人们的物质生活冯森还能控制,但精神生活,冯森却没什么办法。 他的旗士道早已在传播过程中逐渐畸变了,原先想要的维稳效果虽然实现了,但实现的方式却有亿点不同。 当然,绝大部分的旗人对这种旗士道这种近乎是苦行僧的生活十分抗拒,但依旧有不少旗人狂热地实行这种生活方式。 他们不穿华丽的衣服啊,把所有余钱都投入生产而不是改善生活,辛勤劳作努力训练,机械一般地自律。 这不是好或不好的问题,而是这些旗人开始有点变态了,旗士道信奉的是简朴而不是自虐啊。 更让冯森无法理解的是,这种旗士道的人数甚至在不断扩大,虽然很缓慢,但的确在扩大。 经过多次调查,以及和真慧讨论后,冯森总结出了原因——那就是旗人们出现信仰真空了。 这并非旗丁不再信仰奥丁和天父,或者是奥丁天父双重信仰下的思想混乱,而是他们的日常活动中,宗教被驱逐了。 这些旗丁们不管原先信仰的是奥丁、天父还是什么原始多神教,哪怕他们曾经是农奴,至少也会有相应的宗教活动,比如一些祭祀,仪式和祈祷。 要知道,在枯燥的中世纪,哪怕是对于旗丁来说,生活依旧是很苦闷和迷茫的,尤其是不少旗丁还有战后综合征。 再加上萨克森这边阴郁的天气和八旗中压抑的环境,还无法出远门,几乎隔绝在正常的社会外,说句不好听的,大部分旗丁的精神一直处于坐牢的状态。 坐牢还能放风呢,旗丁们苦闷只能憋着,憋着憋着就变态了。 不论用意如何,这些宗教活动确实能抚慰他们的心灵,这可不是什么奴化话术,而是确实存在的情况,否则宗教的生命不至于那么长久。 想要缓解这一问题,其实很简单,那就是让教士们参与到旗丁们的日常生活中去,但冯森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八旗和府兵本来就是为了平衡教会和文官势力存在的,你们掺和到一块去,那还了得。 至于他们为什么会自虐,冯森猜测其根本是冬训和夏令营。 在八旗中,唯一类似宗教活动的,估计就只有冬训和专门针对孩童的夏令营了。 无论是冬训还是夏令营,精神上虽然很充实,但肉体上却很不舒服,在这种异化下,不少的旗人以痛苦为乐,用机械自律的生活来麻痹自己。 冯森也是没有办法,为了防止教士和祭司把手伸到八旗士卒中来,这些代价是必须付出的。 实在不行,就派点说书先生或者足够亲信的教士文工团去巡回表演,起码能稍微抒发一点。 “节制,让他们节制,设置好安全词,别真把人打伤了,明白吗?”一边无奈地吩咐,冯森心中却是将话剧提上了日程。 第二百九十八章 精神太监——八旗和小吏 在千户所吃了一大锅麦粥,又干了两大杯啤酒,冯森这才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离开了千户所。 月夜清新,寒冷冻住了空气中原先混杂的气味,只剩下草木的松叶香气。 冯森骑在马上,两侧的树林遮住了月光,将灰土路铺上了一层霜白色,在春天来临前的松林中,不说了虫鸣了,连鸟叫声都没有。 真安静啊。 在感叹的同时,冯森却又有些无奈,虽然道路踏实,两边的森林也被清出了一些空地,但在这样的夜里,除非万不得已,是不会有人走这条路的。 路边幽深的森林就是匪盗天然的掩护,有一次,冯森甚至都意识到有人在丛林中窥探他。 不过,他们在看到冯森身后的十余名带甲骑兵护卫和八旗派出的二十个步卒卫兵后,还是退去了。 汉堡虽然是冯森的地盘,但别以为这里就没有匪盗。 黑森林实在太大太广阔了,而萨克森的人口和生产力相对于这里的森林来说又太低,再加上林中沼泽和树木材质的问题,大家更没有动力去清理森林了。 如果不是刻意地去采伐,冯森甚至怀疑他们砍伐的速度都赶不上森林扩张的速度。 而在这样广阔的森林中,还生活着大量的散户或者说林中之民,他们自产自销,靠打猎和小块耕地维生。 这些林中之民拿起锄头是农民,拿起弓和斧头就是匪盗,就打游击,抓不住的。 尽管很多林中之民已经被汉堡的政策吸引,乖乖出来当了农民,但依旧有很多厌恶规矩或者封闭自固的林户不愿意出来。 他们又不像施滕达尔那边,是聚落形式,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边的林中之民人数也少,住的又分散,很多就是逃亡的农奴或者奴隶,对领主充满了敌意。 要说他们能造成什么破坏吧,倒也没有,但要说他们不能造成破坏吧,他们又的的确确威胁到了通行安全。 “鸡肋啊。”冯森摇了摇头,正想着将这件事在下次的幕府会议上提出讨论,却听到了一声慌乱的喊叫声。 冯森朝两边的侍卫略一示意,那两人立刻驱马冲了出去,没过多久,在一阵箭矢的呼啸声中和兵器的碰撞声后,一股子血腥气便在空气中弥散开来。 待到冯森一行人缓缓靠近,却是一个身穿兔皮褙子,惊恐未定的中年人,看着他所牵老驴蹄上的血迹,再看看两个躺在地上的长发野人。 冯森大概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节帅,腰牌和公验都查验过了,是北堡乡的乡老,汉名叫刘克西努斯。”一个侍卫将腰牌和公验文书递给了冯森。 自从推行了保甲制后,十甲为一乡,每乡都要设置一名乡老,从曾经担任过甲长并且年龄大于四十岁的人中推选。 相对应的,城市中类似的坊市,则是另一套体系,就是每个坊一个里正,直接在衙门前听从调遣,不必再在里正上设一个管理者,这是因为坊都位于城市中,比乡村地区更容易直接管理。 随便翻了翻文书,冯森朝那个中年人扬了扬脑袋,那个中年人立刻上前拜道:“小民刘克西努斯拜见节帅。” “这么晚了,你在这里做什么?不知道此处有盗匪吗?” 刘克西努斯苦笑,用发音古怪的汉话说道:“小民心中侥幸,觉得天父能护佑我,但我罪孽深重,这才让盗匪抓住了。” “今天是旬末,你此行是去汉堡叙职?” “然。”刘克西努斯拱手道,“我叙职后本该直接回乡,可又要从同僚处抄书,耽搁了一些时间,这才……” 冯森想起来了,这是他之前交代给王司马的一项任务。 那就是从里正和乡老中选取没有明显残疾且忠心的人进行补习,在工作完成后,还要留一个时辰,跟着长吏学习文字、律法和算术。 相对于里正每天都能去,乡老们待遇则差一点,每两旬去一次衙门,每次也是跟着学一个时辰,不过这位刘克西努斯看上去倒是个好学的,为了抄书居然耽搁到现在。 “雷千户。” “末将在。” 用马鞭指了指刘克西努斯,冯森道:“你派两人,将他送回家中。” “喏。” 月华铺就的道路,一瘸一拐的刘克西努斯和一瘸一拐的老驴,在两名八旗的护卫下,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这一幕不知道为何有些滑稽。 这位刘克西努斯冯森听王司马提过一嘴,在大多摆烂的乡老中,这一位颇有余则蕴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的感觉,明明是个撒克逊人,居然有了几分文人的风骨。 “这些匪盗,差点让我丢了一位郡守。”冯森收回了目光,望向地上的那些匪盗尸体。 “循之,你记一下,回头给那些义从们发个令,让他们到林中擒生,其待遇和战场擒生一样,只要擒生十个,就能当旗人。” 韦循之一边在小本本上记着,一边笑问道:“节帅很欣赏这位乡老?” 冯森却笑了起来:“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这人要是能保持,日后说不得有他一个郡守之位。” 在冯森看来,无论如何,这位刘克西努斯很有可能就是他人才培养体系的马骨。 汉堡学堂中教授学生来填充官僚系统,实在是太慢了,冯森的地盘扩张速度又太快,亟需一批成熟的官吏能够暂时填上去。 而这位刘克西努斯正是其中之一,也亏得之前博莱努斯从君堡带来了大量小学老师,否则冯森还真难推行这一计划。 但仅仅就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又一次刺痛一些贵族的心了。 不莱梅主教之前来过一次,就提到了这个问题,不少教士或者贵族都在向教会和国王投诉。 不仅仅是因为冯森动不动就大赦、释奴,导致很多自诩虔诚的贵族脸上挂不住。 另一方面,则是冯森的讲武堂、汉堡学堂和卫学等设施,其本质是在向平民阶层传播贵族知识。 教育其实大家都是不反对的,尤其是针对平民和农奴的奴化教育。 但他们反对的是你冯森把我们贵族的知识传播给平民,在这一点上,甚至那些罗马化高卢世家都有不小的意见。 什么档次,和我们学一样的东西。 当然,在查理面前,冯森也有理由,那就是要改革,我缺人,况且这些人练出来,也是给您打工的,算是我替您背了骂名。 所以这才出现了查理给冯森送了一百多高卢贵族青年的事情。 这些贵族青年在自家其实分不到什么地产,顶多就是给嫡系的兄长免费打工,但他们至少是贵族,而传授给他们知识属于贵族阶层内部消化,大家都没意见。 不过冯森可不管这些,除非查理明令禁止,否则他还是该干啥干啥,高卢青年他也笑纳,另一边给小吏士卒们上课还是照上。 换句话说,就算明令禁止,冯森还有拜天父隐修会的人才培养制度,虽然隐修会内部都快变成了费利克斯的异端传教总部了,但还是能产出不少人才的。 冯森知道,为了未来可能的大事,他必须大量扩充官吏的队伍,否则官吏跟不上领土扩张的速度就麻烦了。 用游戏里的话说就是,虽然大军把土地打下来了,但是政治点不够,造不了核心,当地人天天造反闹事,除非自治统治,否则还不如分出去。 而所谓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算是冯森目前选拔人才的一个基本策略。 在这个文化人稀少的中世纪早期,这条策略是正确的——让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来操持高层工作,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这种选拔人才的策略,一直要到后世,随着文化人越来越多,高层的人有了幕僚,幕僚们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这才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不过在如今文化荒漠的西欧,这套用法绝对是正确的,而且可想而知的,可以沿用好几百年。 这些起于微末小吏的官员,甚至往往比世家子弟更加好用。 倒不是他们更加聪明或者更加忠心,而是他们更加利欲熏心更加没有下限更好利用,不论是背黑锅还是拉仇恨,都比世家贵族子弟好用得多。 原因也很简单,世家子弟朝堂失意顶多回家继承百亿家产,这些小吏平民官员,朝堂失意那可就什么都没了,之前的政敌还会狂踩落水狗。 说句不好听的,这批人取代了一部分太监的生态位,太监生态位剩余的权力,就落到了八旗的手中。 这也是为什么冯森偏激地将八旗与勋贵和教士分开的原因。 他需要一批对于他完全人身依附的精神太监,他们要被人敌视、要被人鄙夷,而唯一出头的可能,就只有冯森的一言而决。 虽然残忍,但在生产力的时代来临之前,这是无可奈何的办法。 “韦循之,你再记一下,下个月,我要去萨尔茨吉特一趟,视察新建的折冲府。” “喏。” 第二百九十九章 阿瓦尔人中的汉人后裔 二月刚过,太阳就像是约好了一般从山后升起。 澄澈的暖阳照在了汉堡城的土地上,居民们纷纷从家中走出,伸展着在冬天的阴雨几乎要生锈的四肢。 艳阳好天,正是晾晒衣物的好季节。 不管是城内还是城外,每家每户都从屋子里搬出了散发霉味的衣服和被子,甚至还有家具和武器。 来自诺斯的义从们同样如此,他们将短剑和斧子挂在腰上,从木屋中走出,将手放在眉毛的上方,阻挡热烈的阳光。 之前的那些路边乱七八糟的帐篷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堆乱七八糟的联排木屋,这是冯森特地为义从们搭建的。 毕竟在阴湿的冬季,继续住帐篷实在是一种折磨。 在冬季,冯森义从名录上又增加了三百多诺斯义从,而吕讷千户所和德绍千户所也新增了两个百户所。 这四个百户所的旗丁群体中,以旗人余丁义从、晋升包衣和诺斯义从组成,说是百户,实际上不过增加了四十个旗人的限额。 而这些旗人的份额除了从军功中,还有就是从诺斯义从的擒生中来。 冯森这个时候才发现,这些编外人员真好用,都不用发工资的,自备干粮来上班,而且还是高危工作,保险都没有。 这些诺斯义从每天闲着没事就在大道周边逛,要他们深入森林擒生,大多都没这个胆子,但要他们在树林的边缘打打边鼓,那不仅有胆子,而且很大。 这就相当于冯森无偿招募了一堆快手来维护道路治安,而他付出的只有大饼而已。 对于那些能够自备战马和武器的诺斯义从来说,自然不用这么辛苦,直接进张校尉的诺骑营,每天就是吃饭训练等打仗。 但对于这些原先身份是平民甚至奴隶的人来说,任何可能的机会都要抓住,这是他们唯一可以翻身的机会。 当然,画了大饼肯定要兑现,至少要兑现一部分。 所以,在吉塞拉怀孕的时候,冯森除了大赦外,就是新增百户所,这些新百户所虽然都不属于维京旗,但旗人和上包衣中的三分之二都是诺斯义从。 至于那些下包衣,要么是之前战争中从欧波里特掳掠来的斯拉夫人,要么就是因为犯事,被冯森夷灭的庄园或者部落中的奴隶乃至自由民。 虽然在旗人群体上严格按照文化来划分,但在包衣上,冯森可没有那么多精力分来分去的。 对于旗丁们来说,下包衣就是会说话的牲口,上包衣就是会说话的战马罢了,至于他们说的什么语言,有什么习俗? 那都是奴隶了,还想要什么自行车? 既然阳光起来了,除了把自家的衣物家具拿出去晒一晒,闲了大半个冬天的奴隶们自然也在主家的要求下被赶到了外面。 三月初的天气还不算太暖和,可奴隶便已经要在主家的鞭子下拿起新增的铁锄头,吃力地挖着地上的树根,继续开垦新地。 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枯燥生活,是这些农奴的常态,不过今天却有些不一样。 在汉堡城外的港口上,一堆大大小小的驳船和乌篷船停靠在栈道边,来自拜占庭的移民们正从船上鱼贯而出,惴惴不安地打量眼前的城市与港口,既有欢欣,又有害怕。 “博莱努斯!”冯森在接到消息后,立刻从汉堡城中赶来,被一群侍卫和小吏簇拥着,他朝博莱努斯大喊道,“到这来,博莱努斯!” “遵命,我的大人。”博莱努斯满脸的尘灰,像是一条沙丁鱼从拥挤的人群中走来,“感谢天父的庇佑,否则我今天都差点见不到您了。” “发生什么事了?” 博莱努斯左手抚胸弯腰鞠躬:“这一次我没有走伏尔加河航线,而是跟随别的商队走了多瑙河的航线,我从君士坦丁堡出发,到达多瑙河,然后逆流而上,到了温多博纳……” “温多博纳?” “是的,那里曾经是罗马的军营,坐落在阿尔卑斯山的末端山脚下,不过后来废弃了。”博莱努斯仔细想了两秒,“当地人是叫它温多纳还是维都那来着。” “维也纳?” “好像是这个名字,但发音不太对。”博莱努斯摇头道,“节帅对这个地方有兴趣吗?” “有点兴趣,如果你返程的时候,如果你还从那里走的话,我正好多派点人保护你,随便到那里帮我画一幅当地的地图。”冯森丝毫不掩饰地说道,“后来怎么了?你继续说。” 博莱努斯苦笑道:“我们遇到了一伙阿瓦尔人,当时我们全都下了船,他们来的时候,我们没时间上船,便被围困在了营地中。 那些阿瓦尔人叫我们交出货物,但是我并没有太多货物,于是他们叫我交出这些难民给他们做奴隶,本来别的商队都打算答应了,但是我看他们与汉人长得很像,所以就拿出您给我的文书和腰牌给他们展示,并告诉他们我是汉人的使者。” “然后呢?”冯森不动声色地问道。 “他们虽然没将货物还回来,但却也没有继续为难我们,不过,他们派出一个二十来人的队伍,要跟着我见见您。”博莱努斯让开身体,指向正从乌篷船中走出的一伙黑发黑眼的人,“就是他们。” 这些阿瓦尔人将头发扎成小辫,有老者也有少年,虽然仍然是黑发黑眼,但面孔上却是一股异域的风采,既有蒙古人种特有的大饼脸,又有雅利安人种的高鼻梁。 待几个侍卫上前查问的时候,冯森又问道:“他们有说过自己的身份吗?” “有,他们说,他们也是汉人的后裔,是一名汉人公主奴仆的后裔。”博莱努斯恭敬地说道,“但我也无法确定,我对阿瓦尔语懂的也不多。” 正巧,那群阿瓦尔人走出一个代表,那是一个老者,甚至有将近五十岁,在这个时代,算是高龄了。 “你们是汉家后裔?”不管博莱努斯,冯森干脆了当地直接问道。 那阿瓦尔老者露出了懵怔的表情。 “你们不会说汉话?”冯森的脸上也露出了懵怔的表情。 博莱努斯适时地站了出来,将冯森的话转译了过去。 那个阿瓦尔老者的脸上露出了尴尬的表情,他阿巴阿巴了一阵,突然在衣服中掏动起来,而其余的侍卫立刻拔剑出鞘。 “大惊小怪,只是一枚玉佩。”冯森呵斥道,“把剑都收起来。” 从阿瓦尔老者手中拿起这枚玉佩,经过岁月的洗礼,这枚玉佩只剩下半截,但隐约可见龙首与细微的鳞片。 博莱努斯听了一阵那阿瓦尔老者的絮叨后说道:“节帅,他们说时间太久远,他们只流传下来了两个汉话,一个就是汉,另一个就是祖,这也是他们部落的名字,哫罕部落。但无论如何,他们的确是汉人的后裔。” 第三百章 阿瓦尔、柔然和锻奴 冯森走到了老者的面前,将手中只剩半截的玉佩还给他。 在冯森一米九的身高面前,原先不算矮的阿瓦尔老者,简直就像一个小孩一般,这一幕也引来了身后阿瓦尔使团们的惊叹。 “你叫什么名字?” 阿瓦尔老者微微弯腰以示敬意:“我叫瓦什克,是一个卑微的祭司,公爵大人。” “你们的部落明明在这欧罗巴大陆,距离中原有千里万里之遥,是怎么和汉人和亲的?” 瓦什克无奈地回答道:“我们原先就不在潘诺尼亚,我们阿瓦尔人其实来自更加遥远的东边,那里有广阔的草原和丰美的河谷,阿瓦尔人统治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叫做柔然。 我们哫罕部落的祖先,原本跟随一位汉人公主到草原和亲,有工匠也有奴仆,后来又有一些逃亡的汉人牧民加入。 我们和阿瓦尔人或者说柔然人代代通婚,逐渐壮大,加上汉人太后的扶持,最后变成了一个柔然氏族。 只是可惜,我们培养出了一群白眼狼,据上一代的长老说,那些可恶的锻奴讨好了东边的鲜卑王,获得了金银财宝和武器,最终居然向我们发动了反叛……” “锻奴?”冯森一伸手,让博莱努斯带来的通译打断了瓦什克的话,“锻奴是什么人?” “就是那些住在叶尼塞河上游的牧民,他们有一个最大的部落叫做勒赦部,当初柔然大军覆灭了他们,但留给了他们一条生路,叫他们帮柔然可汗打铁,所以我们都叫他们锻奴。” 原来是突厥人啊,冯森仔细在脑海中回忆了一番,便立刻理解了他们所说的话,如果没有错误的话,这位瓦什克说的这段历史应该是公元六世纪阿史那土门的崛起。 被压迫了上百年的突厥人击败并收降了五万余高车人,并在此基础上击败了原先不可一世的柔然汗国。 但问题是,柔然两次和中原帝国和亲,全是嫁公主,一次是嫁给了西魏魏文帝元宝炬,一次是嫁给了东魏权臣高欢,中原就没给柔然嫁过公主啊,甚至汉人公主还当了太后,这是哪门子的事? 冯森看看瓦什克这副绞尽脑汁的样子,知道估计这老小子也不懂,于是便挥了挥手,让他继续说。 “锻奴起义后,把我们赶出了家乡,我们跟着柔然贵人一起逃到了黑海边,寻求东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的庇护。 但那些该死的锻奴依旧不依不饶,要求东帝国皇帝交出我们,甚至不惜劫掠东帝国领土,但好在皇帝陛下还是保住了我们,但要求我们为他们抵御斯拉夫人和格皮德人。 后来我们就一直跟着贵人们打仗,打着打着就跑到了潘诺尼亚,还跟法兰克人干了一仗,稀里糊涂地在这里安了家。” “原来如此。”冯森颇有些感慨,“没想到其中还有这么多的故事,那你们此行来到这的目的为何?” 通过通译的转述,瓦什克有些尴尬和扭捏:“我们此行第一件事,自然是来拜访亲戚,毕竟在这片土地上,有纯血的汉人实在少见,希望能与你们见一面,联络一下血脉。 第二个,咳咳,就是寻求您的庇护,因为这位尊敬的博莱努斯说,您是一个富有的领主,统治着一片富饶的土地,并且地广人稀。 我们希望能够搬迁到您的土地,看在我们都是汉人后裔的份上,拉亲戚一把。” “搬迁?”冯森侧耳问道,“为什么要搬迁?” 瓦什克脸上的皱纹瞬间挤到了一起:“说起来很复杂,一时半会说不清,但是我们附近的斯拉夫部落想要吞并我们,但是阿瓦尔同伴不愿意帮助我们,因为他们说我们和他们并不是一个祖先……” 冯森沉吟了一会儿,问道:“你们整个部落大概有多少人?” “不到千人。” “像你这样的汉人后裔,只有一家?” 瓦什克在用发卡卷起的粗辫子上抚摸了一阵,才迟疑着说道:“我记得应该有五六个,但大多都不如我们,顶多一两百人,基本就是大部落的附庸。 其实我们部落也是原先汉人后裔部落的分支,但真正的部落已经完全变成了阿瓦尔人,所以反倒是我们保留了一些习俗和传说。” 冯森思忖了一阵,在瓦什克期望的目光中,回答道:“这件事需要细谈,码头不是说话的地方,我先带你去安置一番,到时候再详细说说。” 瓦什克苦笑一声,向冯森弓腰行礼:“愿长生天保佑您。” 在瓦什克的带领下,这群来自维也纳的阿瓦尔汉人左顾右盼地朝着安置的地方走去。 “崔司丞,这些移民之前都是你在管,该干什么就干什么,知道了吗?” “喏。”崔须陀面无表情地朝冯森拱手道。 拉着博莱努斯,崔须陀走到了众多拜占庭移民的面前,操着一口奇怪的拉丁语说道:“东帝国的移民们,欢迎来到汉堡,但是,在此之前,你们需要做三件事,第一件是洗澡,这是为了洗去你心中的污秽与罪孽……” 崔须陀这边在安置移民,而冯森却翻起了博莱努斯给出的名册。 这些拜占庭移民,按照冯森之前的嘱咐,很多都是技术性人才,既有工匠也有小学老师和抄写员,但可惜的是,依旧没能招揽学者。 不过这个时代,技术性人才也十分宝贵,大部分的移民都是拜占庭的士兵和他们的家眷。 手指无意识地在名册上点着,冯森在思考要不要再组建诺斯义从营外再组建一个拉丁营?或者分配一部分拜占庭士兵到各个百户所千户所当教官? 得议一议,叫韦循之记下这件事,冯森继续思考起工匠和小学老师们的分配。 工匠,还是跟以前一样,先进行考核,考核通过了,如果愿意进入将作卫当工匠,那便入将作卫,不愿意的,冯森也可以提供低息贷款,让他们自己去开作坊。 至于小学老师和抄写员,同样也是考核,考核结束后,还要再深造半年的汉话和汉语,然后根据情况分配。 至于工匠和小学老师中考核不及格的,那就只能向民间输送人才了,不行还可以去当契约农嘛,当了契约农,冯森不仅发粮发屋子,有时候甚至还能发老婆。 但代价是得给冯森干十年,干完十年就能根据情况分地,直接变成自由民,对于很多原先身份低微的人来说,这已经是很好的出路了。 或者就是和那些诺斯人一样,平时砍树打短工,等着什么时候打仗到战场上赌命,赌赢了澡堂嫩模,赌输两脚朝天。 这就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了。 “走,把王司马他们都叫过来,一起看看那些阿瓦尔人的情况。” 第三百零一章 赛里斯蚝油,查理吃了都说好 沃姆斯,矗立在肥沃的莱茵河平原上,东边是奔流的莱茵河,而西边则是普法尔茨森林的丘陵,普夫里姆河在它的北部汇入莱茵河,而艾斯巴赫河则横穿了沃姆斯的南部。 沃姆斯坐落着查理的冬宫,是法兰克王国的政治中心之一,自从贝西图夫大主教开始,此处的主教便和皇室关系密切。 和大多数中世纪早期的城市一样,沃姆斯同样是由木石道路和道路两边木屋组成。 在狭窄拥挤的街道上,身穿麻布衬衫和马裤的市民,牵着咩咩叫的小羊在泥泞的道路上行走,一些穿着黑袍的教士站在路边,大声地向过往的市民念诵经文,一些戴着尖头兜帽的小贩笑嘻嘻地提着咸鱼从客人手中换取了小麦和布匹。 满是光脚和草鞋的街面上突然出现了两只踏着兔皮靴子的脚,其余的肮脏的脚和鞋子连连避开,为这位面容肃穆的骑士先生让开道路。 穿过热闹的居民区,原先狭窄的天空瞬间豁然开朗,与之前低矮的屋檐不同,眼前是一个绝大的华美宅邸,这里曾经是一位罗马元老的乡间别墅,后来查理到了这,便把它改成了行宫、花园和碉楼。 手持卷轴的骑士从持长矛的把守士兵身边通过,穿过明媚的花园,走过幽深的螺旋阶梯,在行宫塔楼的三楼,华美的波斯蝎尾狮地毯的尽头,是一扇紧闭的大门。 那骑士刚想敲门,却被一旁的马拉吉吉拦住:“稍等一会儿,殿下还在讨论事情,除非十分火急,否则就再等等。” 那骑士闻言点点头,恭敬地站到了大门的一边。 在大门内,坐在一张冯森上供的实木桌子前,查理用小刀插起一块片得极薄的白肉,在冯森上供的蚝油上蘸了蘸,直接塞入了口中。 “真是鲜美无比。”查理忍不住赞叹道,“这样既有肉的香味又有生蚝的鲜味,不愧是赛里斯啊。” 这一声赞叹明显打断了正在诵读阿福信件的迪奥多尔夫,但他也不生气,而是笑眯眯地赞叹道:“臣之前尝过一次,确实鲜美。” 在这件事上,原先很难和迪奥多尔夫达成一致的阿尔昆也赞叹道:“确实鲜美,这相当于将100磅的生蚝精华浓缩到了1磅蚝油之中,只是价格实在昂贵。” “这样的秘方,安东尼居然也舍得给出来。”查理又插了一块白肉蘸了蘸蚝油,现在他每天都至少要吃一次蚝油。 要知道,查理是个无肉不欢的人,他恪守信条,是真正的极少喝酒,但在吃肉这方面却从不亏待自己。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蚝油这个吃法瞬间便进入了大小贵族们的餐桌,但同样由于其制作困难,价格昂贵,逐渐变成了一种小有名气的香辛料。 就着白肉吃完了蚝油,查理打了一个饱嗝,拍拍肚皮又聊起了阿斯托尔福的信件:“阿尔昆主教,安东尼的信和阿斯托尔福的信你看过了吗?” 阿尔昆点点头:“看过了,先通过移镇和置换国土将大贵族的根基挖松,然后再将他们封到边境地带,用以阻挡外敌,并给他们册封宫廷内的职务,让他们不至于反叛。 同时用才能察举的方式招揽贵族子弟和教士,让他们进入宫廷,成为郡守。 这样既能将内地富饶的土地收归天父的麾下,又能让天父神勇的战士在边疆扩张天父的世界,并且引起的动乱也相对较少。” “禁军和边军,哼哼。”查理轻哼一声,“安东尼说是要为法兰克流干自己的血,但我看他还是藏着小心思,他看似说要帮助我收拢权力,成就更强大的帝国。 结果说到底,只是要剥夺别的伯爵权力的同时,维持住自己封地的权力,这样只要他原先的权力不变,就变成了特权,他倒是巩固自己和子孙的权位,却要以别的伯爵的付出作为代价。” 迪奥多尔夫温和地将信件放到一边:“人之常情,之前的安东尼阁下说不定就是鞠躬为国,可我听说他的妻子怀孕了,谁不想给自己的孩子留下一份家业呢?” “他想给他的孩子留一份稳固的家业,难道我不想吗?”查理先是怒火涌上心头,但随后又冷静下来:“他要在萨克森,我偏要他到我身边来,他要给子孙留下萨克森,我给他就是了。 但他不能留在萨克森,他在那边的威望和势力实在太强,把他一直放在萨克森,我这一代还能压住,等到了下一代,又是一个伦巴第,又是一个巴伐利亚。” 站起身一个鞠躬,阿尔昆赞赏道:“殿下英明。” 看看桌子上蚝油的残渣,查理无奈地说道:“但无论如何,他都是一个忠臣,好臣子,这件事不能让他寒心,迪奥多尔夫,你想个法子出来,既能让他到宫廷中,又能不伤他的心。” 迪奥多尔夫微笑躬身行礼:“遵命,我的殿下。” 此时,一个内侍才恰到好处地探出头来:“殿下,有一封来自伊比利亚的战报。” 查理走到那名教士身前,一把夺过了信,展开后勉强囫囵吞枣一般看了一遍,十个词里只认识半个,便也不挣扎,直接把信给了阿尔昆,自己坐回了王座上:“念。” 展开信件,阿尔昆抑扬顿挫的语句便在大厅中回荡:“伊比利亚战报,鲁西永伯爵传达,丕平殿下在攻下巴塞罗那城后,被星月教的大军反扑击败。 军队大部流散,丕平殿下本人被赶入了比利牛斯山脉的深山中,仅剩十八骑,好在科尔多瓦哈里发阿卜杜拉病情不稳,军队只是夺回了之前的巴塞罗那,又退了回去。” 这个冬天与安心种田踢球的冯森不同,丕平可是打了整整一个冬天,近乎半年的时间,在丕平的带领下,法兰克的军队甚至一度夺回了巴塞罗那。 但可惜的是,作为倭马亚王朝最后的王子,阿卜杜拉·拉赫曼也不是好惹的,他迅速筹集了一支军队,任命了将领,通过连续三次战役将原先风头正盛的丕平给击败。 不过由于阿卜杜拉·拉赫曼本人身体出了点问题,这才没有继续进军,只是夺回了巴塞罗那便退兵了。 “砰!”查理一拳头砸在了桌子上,将桌子上的碗碟都震得弹起:“丕平到底在干什么?” 眼前形势不对,阿尔昆立刻为丕平找补起来:“丕平殿下还年轻,发生这些事很正常,安东尼阁下在赛里斯不也打过败仗吗? 我听说安东尼阁下还特地为他寄过去一本赛里斯的兵书,丕平殿下一定能成长为一名好将军的。” “阿尔昆教士。”一直以来都是旁听的马拉吉吉突然站了起来,“我听说赛里斯那边一直是长子继承所有?” 阿尔昆眉毛一挑:“马拉吉吉阁下是什么意思?” 马拉吉吉却突然沉默,不去回答。 查理脸上愤怒的表情渐渐隐去,他站起身在房间里走了两圈,重新坐回座位上,闭着眼养了一会儿神,这才揉着额头说道:“埃里克你去查查,看看有哪家贵族的女儿还没婚配,列一个名单给我,越快越好。” 埃里克从一旁的椅子上站起,躬身回道:“遵命,殿下。” 查理搓了搓有些发凉的膝盖:“阿尔昆,信里有说丕平怎么样了吗?” 阿尔昆瞪了马拉吉吉一眼,扫了一遍信件:“殿下,据本尼迪克特教士所说,丕平和山区中的巴斯克人关系不错,应该是还在山中没有出来,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嗯。”查理有些烦恼地哼了一声,“最近给小查理还有小卡洛曼的那批铁器,送到赫罗纳去。” “小卡洛曼,您是说意大利的丕平殿下?” “啊对了。”查理一拍脑门,“对,就是小丕平和小查理,那批铁剑他们现在用不上,还是送到伊比利亚的丕平那吧。” 第三百零二章 法兰克的王冠,殿下敢不敢戴? 在花园的长廊上,大理石的莨苕叶卷曲藤蔓,盘旋在柱子上,阳光将大理石照的如同一块白玉,几个穿着棕褐色麻布衬衫的仆从提着水壶,一一地给花坛中的花朵和小树浇水。 而一旁的几个头戴弗里斯兰蓝色尖头斗篷的骑士正蹲在狗窝边,训练着几只凶狠的狼犬,时不时发出惊呼和大笑声。 “马拉吉吉阁下。”阿尔昆在花园门口叫住了马拉吉吉。 马拉吉吉转过身,阳光透过花园里的婆娑的树枝,在他的脸上照出了斑驳的光影。 马拉吉吉脱下头上的毡帽行了一礼,而阿尔昆同样低头还礼。 “阿尔昆阁下找我是为了今天在殿下那里的事吗?” 阿尔昆的面色刚硬,嘴角更是看不到笑容:“你今天在殿下面前说的那些话很不妥。” “不妥在哪里?”马拉吉吉用食指擦了擦他高耸鹰钩鼻的两边。 阿尔昆沉默了足足两秒的时间,这才缓声回答:“你明知道安东尼和丕平阁下关系很好,你是在故意挑拨殿下和大臣和儿子之间的关系吗?” “假如殿下真的要遵循所谓的赛里斯制,恐怕现在丕平早就从伊比利亚归来了吧?”马拉吉吉笑着说道,“对于殿下来说,他既希望王国能够强大,又希望家人不受伤害,我们都知道所谓的赛里斯制,连安东尼自己都不太能做到,更何况殿下呢?” “谁能知道殿下真正的意思?”迪奥多尔夫不知从何处出现在两人的面前,看戏一般靠在廊柱上,“看透人心,一位王者的人心,恐怕只有以塞亚能够做到。” “迪奥多尔夫阁下,你有什么事呢?” “我找马拉吉吉阁下帮我一个小忙,你们先说。” 闻言,阿尔昆则转头冷声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马拉吉吉。” “当年先王丕平死去的时候,诺大的王国也是一分为二,最后殿下的弟弟卡洛曼因病去世,殿下这才统一了所有法兰克王国的疆土。”马拉吉吉仿佛是没听到一般提起了另一件事,“卡洛曼殿下的遗孀和子孙至今仍在各地,憎恨着殿下,殿下今年已经44岁了。他现在最强大的儿子已经开始自己的基业,而其余的孩子都还太小,殿下需要尽早做出选择。” “你这么做不仅把丕平殿下置于险境,还把小查理和小丕平殿下都置于了险境之中。”阿尔昆面上的表情依旧尊严且圣洁,仿佛这个阴沉的声音是别人在说话。 马拉吉吉轻笑一声:“我曾经也有一个儿子,我将他置于了最危险的境地中,可那又如何?他们享受了别人享受不到的,就要承担别人承担不到的。” 两人目光相交,停顿了好几秒,直到迪奥多尔夫突然从旁边插入到两人中间这才停止。 迪奥多尔夫对马拉吉吉微笑道:“马拉吉吉阁下,抱歉打断您和阿尔昆阁下的交流了,但我陪殿下联系剑术的时间快到了,得先找您说一下。” “您说。” “殿下交给了我一个任务,让我将安东尼阁下拉到宫廷中,但我对萨克森目前的情况一无所知,尤其是安东尼阁下在传教上的近况,能否帮我调查一下呢?” “当然可以。”马拉吉吉面上没什么表情,可眼底却闪过了一些不屑和厌恶,“阿尔昆,这个话题我们下次再说吧,我还有事,先走了,两位阁下。” “祝您好运,马拉吉吉阁下。”迪奥多尔夫和阿尔昆同时致意道。 马拉吉吉离开了花园,迪奥多尔夫侧过身对阿尔昆笑道:“我该去陪殿下练习剑术了,还烦请阁下准备好今晚识字的课程吧。” “知道了。”阿尔昆丝毫没有感谢迪奥多尔夫制止争端的意思,转身便走。 …………………… 潮湿的山洞中,墨绿的藤蔓垂下,向洞外望去,远方的雪山闪着白银般的光芒,好像一座座银山。 丕平坐在一个用帘子围成的小屋中,他脸上满是灰尘和汗水留下的痕迹。 萨拉掀起帘子走了进来,看到麻木地盯着眼前熄灭篝火的丕平,她轻轻叹了一口气,坐到了丕平的身边,将下巴放到了丕平的肩膀上,右手则环过了丕平的腰。 “病好些了吗?” “基本都已经好了,发热也退了。”丕平伸手捧住了萨拉的脸,在那张原先漂亮的脸蛋上,原先钻石一样漂亮的左眼,已经变成一个空洞。 “不要看。”萨拉把脸扭了过去。 丕平则揽住了萨拉的脖子,将她拉到了自己的怀里,正对着空空的眼眶,亲了一下萨拉的嘴唇,双手则在她紧致有弹性的木瓜上轻轻揉捏。 红着脸,萨拉则窝在丕平的怀里,声音迷蒙:“假如那些部落民没有临阵叛变,你一定能打败阿卜杜拉·拉赫曼……” “为将者战败,说什么都是借口。”丕平缓缓吐出一口郁气,“我明明给他们那么多,为什么会叛呢?” “殿下。”萨拉正想回答,布帘外却传来一个声音,是阿里巴巴。 丕平放开了萨拉,正襟危坐道:“请进。” 黑发的阿里巴巴从布帘外走了进来,他除了外形,在服饰上几乎与当地的阿拉伯人每多少区别:“殿下,苏里斯希夫的伤恢复的差不多了,在山中搜寻的阿拉伯人也都撤了,奥顿骑士让我来问问接下来应当如何?” “再待三天,收集一些粮食,咱们就出山。” “知道了。”阿里巴巴点点头,正想离开,却被丕平叫住了。 “阿里巴巴,正好你来了。”丕平指了指一旁的椅子,示意他坐下,“我和萨拉一直在想我们为什么会败,你有什么心得或者想法吗?这里今天就咱们三个人,不会有别人知道。” 阿里巴巴看看那边的椅子,突然长揖到地:“殿下,到底是为何要战于伊比利亚?殿下不回答这个问题,恕我无法与殿下敞开真心。” 萨拉一皱眉,正要呵斥,丕平却是站起身,正经回答道:“父亲为了王国而操劳,我只是想给父亲承担一部分责任罢了。” “那我送殿下一顶伊比利亚的王冠,殿下敢不敢戴?” “敢。” “那法兰克的王冠,殿下敢不敢戴?” 风将布帘吹的瑟瑟发抖,而脸上满是鞭痕刀疤的阿里巴巴依旧挺立长揖:“殿下敢不敢戴?” “敢!” 第三百零三章 汉人新移民 冬去春来,日暖花开。 在阴湿的冬天结束后,在春风懒阳之下,一切都显得那么疲倦,连一向精力旺盛的冯森都开始打起了哈欠。 对着来年的预算表和兵册户籍,冯森的眼皮有些黏合在一起的迹象,他站起身,揉了揉额头道:“循之,你去门口问问,让厨房那边送一些薄荷水来。” 在他面前的长桌上,那几个文臣还在坚持,反而是几个武将不是趴在桌子上,就是靠在椅背上打盹,韩士忠更是连哈喇子都流到桌子上来了。 “春日倦乏,是得喝一些浆水提提神。”王司马颇有些怀念地旋转着手中的陶杯,“如果能来一些酸梅汤,就好了。” “这边的酸梅味道苦涩,附近没什么好品种,如果是想喝,估计只能做酸果汤,这边的浆果野莓味道还不错。”张世成是少数几个还保持清醒的武将。 “那在等待薄荷水的时候,大家都休息休息。”冯森伸了一个懒腰,重新坐回座位,“但也别闲着,王司马,你之前不是在调查那些阿瓦尔人的情况吗?干脆趁此机会说说吧,总比空对着公文舒服。” “喏。”王司马拱了拱手回复道。 这些个阿瓦尔人冯森不太在意,但王司马却当了一回事,不仅多方访查,查阅古籍,才算是搞明白了一些情况。 “节帅,据那些阿瓦尔人说,他们的先祖是跟随一名汉人公主和亲柔然的奴仆,还有一些从边境逃跑的汉人牧民。 但事实可能并非如此,依史册来看,中原王朝与柔然和亲的,共有三次,每一次都是柔然公主嫁到中原,我从未记得有中原公主嫁到柔然。 当然,这很有可能是中原未曾记载,所以我再次询问了瓦什克。 然而,瓦什克声称,他们追随的汉人公主做到了太后的位置,地位颇高,这也是他们为什么能和柔然贵族通婚,变成柔然的一份子的原因。 但这更不可能了,假如是有公主做到了柔然太后或者说可敦的位置,中原怎么可能一点消息都没有。 更何况,据他们所说,这位公主甚至为柔然可汗诞下了三个儿子,当老可汗去世时,公主再一次嫁给了老可汗的侄子,继续作为可敦而存在,被尊重。 这足以登入《齐书》或《魏书》,而且必定会为人所知,哪有这么一个神秘的公主一声不响地当上了公主?” “会不会是有什么边境附近的小部落冒充?”冯森质疑道,在历史上这种事情并不是不存在,比如著名的桃花石汗就自称是赛里斯人,猪鼻子插大葱装成了象。 此刻,王司马却露出了神秘的微笑:“节帅,实际上,他们的故事并非不存在,符合他们描述的公主并非不存在,只是时间有些久远……节帅可听说过解忧公主?” 解忧公主?冯森仔细思索起来,片刻后他一拍脑袋了,是了,解忧公主,这和解忧公主的经历十分相似。 当年的大汉的解忧公主就是嫁给了乌孙肥王翁归靡,诞下了三个孩子,宣帝时期,大将军霍光派兵攻打匈奴,正是解忧公主操控着乌孙的军队拦截了匈奴的骑兵,取得了大胜。 不过这位解忧公主年老后,长子和幼子相继去世,于是便又回到了家乡,度过晚年。 “但那都快七百年前了,柔然差不多是近三百年才出了,况且乌孙就是被柔然给灭掉的……你是说他们其实是乌孙那边的?”冯森越发觉得迷惑了。 王司马摇头道:“不,时间点是错误的,假设他们所谓的与柔然贵族融合指的是被柔然灭亡后,那‘正是因为公主的原因,我们得以成为柔然贵族’就没法解释。 至于在被柔然灭亡前,那更是无稽之谈,那时柔然存不存在都两说,但他们谈到并非本支,而是分支,本支已经完全变成阿瓦尔人的论断进行推测,我想出了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这些所谓的阿瓦尔汉人,其实根本就不是汉人,而是乌孙人的一个部落,他们的长老知道了解忧公主的事迹,于是把这件事套在了自己的头上,然后借着这个名头从柔然的倾轧下活了下来。 当时北魏的拓跋焘军力正盛,柔然尚且不敢招惹,凭着这层关系,这群乌孙部落便在北魏与草原之间两头跳,可汗要征兵就去投奔边境将领,边将要开战就重归草原。 否则,他们怎么会有‘遇到困难,就去找汉人帮忙’的传说和寓言,但当柔然被突厥人击败,这群投降了柔然的乌孙部落就跟随着一起到了欧罗巴。 欧罗巴没有汉人,这些保护膜自然就失去了效用,为了得到保护,这些乌孙部落自然而然地舍弃了自己是汉人的说法,反倒是这些不知道真相的分支部落严格遵守了祖训……” 场上陷入了一片沉寂,冯森既感觉荒谬又感觉合理,一群乌孙人假装成汉人以求在柔然人中获利,真是,真是……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测,真实的情况是否如此,谁也不知道。”王司马无奈地说,“本以为是他乡遇故知,但,唉……” “管他是不是汉人,只要他们认为是,那就是。”冯森给这件事定了性,“过往之事,便不再提,还是说一说该如何处置他们吧。” 一旁的韦循之立刻将一份公文递上,而冯森翻开公文轻松道:“这件事我之前已经商量过了,首先,咱们是不会接收他们的难民的,这是前提,其次,我不让山向我走来,但我却要向山走去。 我决意,领一个小校,带牙兵五十,旗丁五十押运粮草武器若干,前往潘诺尼亚,在维也纳附近造一商栈,再造一小寨,帮助当地的这些哫罕部落活下来。 除此之外,也要通过这一领地,打通与多瑙河的航线,达成与东帝国的通商,保加尔人的叛乱很快就能平息,此时正是最好的时刻。” 真慧禅师奇道:“节帅怎么能知道保加尔人的叛乱能够平息?” “乃天父所言。”冯森咳嗽了一声,继续道,“我观阿瓦尔人,总觉得他们与法兰克必有一战,此战正是在北方,我们必定被征召,与其被动前往,不如提前打探好道路。” “那这条航道风险会不会太大?” “在波西米亚人的布拉格,那里是犹太人的地盘,我提前和阿比们打一声招呼,他们会卖我一个面子的。”自从冯森逐渐壮大起来,尤其是建立了西不列颠公司之后,原先急着催债鲁本阿比突然平和了很多,而阿比们对冯森的态度更是达到了友人以上臣子未满的程度。 冯森可是少有的愿意放开犹太人买地和从事其他行业限制的君主,在对犹太人愈发迫害的如今,犹太人也要重新考虑他们和冯森之间的关系。 “那该选谁前往呢?”睡醒的韩士忠问道,“这人必须坚忍聪明,最好还得是节帅心腹,否则假使他们不听话,我们可鞭长莫及。” “这个,就得诸位帮我选一选了,你们各自给我一份名册吧。”说完这话,侍从恰到好处地送上了薄荷水。 冯森喝了一口,直感觉到一股凉意直冲脑门。 “节帅。”与侍从一番交头接耳的韦循之突然走到了冯森的身边,他的面色有些古怪,“在不莱梅,有教士来报告,一群汉人突然从森林中冒了出来,人数有上千,他们已经在旗丁们的带领下过来了,是否要接见?” 第三百零四章 汉人移民中的道士 骑着马出了汉堡城,过了易北河再向北,冯森带着一行二三十骑,一路向着难民们的方向跑去。 据韦循之所说,难民们已经在八旗旗丁们的带领下到达了施塔德附近。 肆意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人的骨头都痒痒的,冯森眯起眼睛,微微昂起头,让暖和的光与凉爽的风交替落在脸上。 “真是个好天气,若不是今日公务繁忙,该与诸位一起出来踏青。”经过了阴沉郁闷的冬天,在这样美丽的天气里,冯森的心情欢快了不少。 “是啊。”张世成手搭凉棚,望向远方,“不如等接见完了这批难民,抽出一个时辰,带着节帅夫人一同出来走走。” “嗯,也好。”冯森笑道。 吉塞拉的怀孕给所有人都打了一记强心针,这证明了冯森没有那方面的问题,换句话说,不管是谁,有且能有是最重要的。 由于施塔德靠近海岸,随着一行人越发靠近,空气中的咸味便越来越重,与河水的潮湿气,草叶的土腥气混在一起,颇有一种童年春日里去海边游玩的气息。 “节帅,看那里,那边应该就是难民了。”张世成指向不远处。 在张世成所指的方向,大概一千多汉人难民,牵着驴或者马,在十来个八旗旗丁和包衣的带领下,沿着河缓慢地行走着,而站在前端为首的,似乎,似乎是一名老道士。 “上去瞧瞧。” 领着汉人难民前进的是施塔德千户镇守,牛之颢,也就是当年跟着冯森去入侵维京的那个撒克逊小子迪克。 “节帅。”牛之颢见到了冯森,马上拱手行礼,而冯森对他也不陌生,毕竟施塔德距离汉堡不远,牛之颢也是得来汉堡上课学习汉语和兵法的。 “嗯。”冯森点点头,拍拍牛之颢的肩膀以示鼓励,便闻到,“迪克小子,这些难民中领头的是何人,你可知道?” 牛之颢马上让开身躯,露出了老道士干瘦的身体:“正是这位蔺长吉老先生。” 这位老道士看上去五六十左右,头发花白,穿着一身有些破旧的袍子,不是那种宽衣大袖的,而是那种青黑色朴素的日常便衣道袍。 蔺长吉一面便挥动拂尘,右手伸出扎了个手持,如同唱歌般抑扬顿挫道:“福生无量天尊,贫道楼观蔺长吉,见过将军。” 冯森叉手还礼:“老丈从何处来?” “若是以前,我尚能说出何处,可如今,跨越千里以至于天地一端,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说了。”这老道轻叹了一声,“老道本是岭南人,此行从洛阳而来。” “你怎么这里是‘天地一端’?”冯森好奇地问道。 老道指向西边道:“日升从山,日落入海,这里不是天地一端,还能是别处吗?况且昨夜我观星,同一季节,这星象居然也是不同,难道这还不足以说明吗?” 听闻此言,冯森眼睛一亮,这老道士真是观察敏锐。 这个时代的道士可是绝对的高级技术人才,因为他们不仅研究化学(炼丹)还研究天文(观星)呢, 到了这个时候,一旁的王司马突然插嘴道:“蔺道长不知师从何处?” “贫道乃是长安侯少微真人之弟子。” 王司马立刻肃然起敬,拱手道:“失敬,原来是少微真人之弟子。” 冯森茫然转头询问一旁的韦循之:“侯少微是谁?” 韦循之小声在旁边解释道:“乃是楼观道真人尹文操尹法师之弟子。” “原来如此。”冯森点点头,“尹文操是谁?” 王司马向蔺长吉告一声罪,便为冯森讲解起来:“当年高宗为太宗设昊天庙,观主便是这楼观派的尹法师。” 所谓楼观道,其实就是一个道教的大道派,甚至是唐代最强大的道教教派之一,有时候甚至可以去掉这个之一。 也就是冯森不太关注这些事情,而辽东地处偏远,身边又有景教萨满教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对楼观自然没什么印象。 楼观道与其他道派不同的地方在于,他们以尹喜为祖师,就是那个老子骑青牛出关时拦截,缠着老子写下道德经的小吏。 正是如此,楼观派尊奉《道德经》和《老子化胡经》为经典,激烈地辩驳说释迦牟尼就是老子点化的。 楼观派起源于东周,正式出现在魏晋,在北周时得到了大发展,然而他们能够成为唐代第一大派,原因则很简单。 隋乱之初,当时的楼观派领导者岐晖,不知道是真的观星成功,还是仅靠政治眼光做了一件小事。 他梭哈了李渊。 不仅仅是在尘埃落定前拿出“符命”给李家,以证天命,甚至连李家缺粮时,也是楼观道拿出了存粮献上,随后更是四处奔波到处给李家造势。 岐晖以小博大,紧张刺激,成功给楼观谋取了四百年的兴盛,只可惜在元初被毁藏了,彻底湮灭在历史长河中。 听了王司马一番解释,冯森才明白了情况,他点点头,微笑着对那老道说道:“这些难民都是我汉人,我自会安置,只是此地乃是景教之天下,与中原大不相同,如要安置,就有些麻烦了。” 蔺长吉面色却是不变:“我一介贫道,携三五弟子,不知节帅有何要我做的呢?” “不愧是蔺法师,真能算到我心中在想什么。”冯森嬉皮笑脸地说道,“不知法师与这几位弟子都会什么?” “我楼观派杂采各家,取长补短,内外兼修,既能食炁吞符,大尽其妙,又广索丹砂,还而为饵,又能晓遁甲占候之法,役使万灵,制役群邪。 至于为人治病,符箓丹鼎等虽不是全能,但老道几位弟子各有所长。”蔺长吉说到这些,口气终究带上了几分自傲。 “那你等可知道蒸馏浓缩?” “蒸馏浓缩,那是何物?” 冯森便将蒸馏和浓缩等事情一一描述了一遍。 “哦,原来是这个啊。”一名年轻的道士笑道,“不过是取汞华之术罢了,都不劳师父,我自能帮你。” 冯森大乐:“好好好,这样,韦循之,你带他们去营地安置,蔺道长留两人安抚人心,剩余的人跟我来,有要事相求。” 回去的路上,冯森的心情更好了,甚至哼起了小曲,多么好的化学天文人才啊,白嫖得太过瘾了。 有了这群人,大蒜素计划的进程必然能大大提前。 大蒜素,是一种效果类似于青霉素的东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将其看成是低配青霉素,可以说是制备最简单的抗生素。 这玩意儿只要将大蒜捣碎与空气混合反应就有大蒜素生成,只可惜这么做含量极低。 冯森算过,要靠大蒜里的大蒜素来防治伤口发炎或者病菌疾病,一个人得吃三十公斤才有用。 说是制备比青霉素简单得多,但其要求的工艺和生产力,冯森依旧不太能达到。 首先原先那个蒸馏装置,由于工艺问题,现代设计的蒸馏装置其实做不到该有的效果,弄出来的酒精度数都不够高。 然后是浓缩操作的问题,冯森根本就没有专业的炼金术士来帮助操作这些麻烦的化学装置,那几个毛手毛脚的学徒只能对着满是拉丁文的炼金术抓耳挠腮。 虽然付出了不少努力,香水大致可以制作了,但却始终弄不出来大蒜素,第一就是工艺,第二就是操作。 这两个玩意儿都是最需要技术人才的领域,但冯森这个破地方,还就偏偏找不到这方面的技术人才。 不得不说,这群道士来得真是时候啊。 第三百零五章 埃佩尔内 当埃佩尔内走过那些高大的帆船时,她忍不住地驻足观看,这是她在潘诺尼亚平原上从未见到过的物什。 这不是说她没有见过商船,而是她从未见过这么高这么大的船。 帆船的船体虽然新,但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磨损和腐烂的木桩,由于它的木材阴干时间极短,加上它不停地在海上航行,明明才两三年,已经出现了十年老船才会出现的症状。 埃佩尔内深吸了一口气,在绳索之间还飘荡着海风中的咸味,有时她还能隐约听到船员们的吆喝声。 “不要傻站着,跟着继续走啊。”瓦什克催促道,“今天可不是来玩的。” 埃佩尔内有些不舍地点点头,跟着老瓦什克继续前进,她是哫罕部落首领的侄女,本来是准备献给冯森的美女。 但埃佩尔内只是在部落内最好看罢了,冯森实在是看不上这个干瘦的小丫头,对于瓦什克的普信实在是无可奈何,只能每次都默许瓦什克带上这个小丫头来见面。 阿瓦尔人被安排在港口附近的村社里,今天天气正好,被冯森拖延了三五天的瓦什克有些坐不住,试图再次去面见冯森。 而为他们引路的正是一名幕府的小吏和一名通译,小吏微笑地介绍道:“诸位客人,节帅出去了,估计要到晚上才有时间,所以,这段时间,不如由我带你们去四周逛一逛如何?” 瓦什克本想回绝,可他一转身,看着身后目光中透露出渴望的阿瓦尔青年们,最终还是叹了一口气道:“好吧。” 毕竟在村舍中待了好几天,阿瓦尔人们实在想要见识一下这座城市,不管是那飞行的白鸽,还是高耸的天父塔,亦或者是阳光下熠熠生辉的城墙,都是他们从未见过的东西。 实际上,瓦什克自己也有些眼馋和好奇。 在小吏的引导下,众阿瓦尔人向前行进,而埃佩尔内则落在队伍的末尾,她年方二八,正是好奇心最重的时候,时不时就因为掉队被骂。 不过埃佩尔内机灵得很,总是能及时找到队伍,甚至找人的人刚走,埃佩尔内就施施然回来了。 拿出两枚德涅尔买了一个香软的汉堡包,埃佩尔内一边咬着,一边朝一旁的渔市观望。 渔夫们手中握着残破的渔网,皮肤黝黑,与收购者和商人唾沫横飞,你来我往。 他们的网眼里还残留着刚刚捕获的鱼和虾,似乎正在与这激烈的争吵做对应,自从汉堡的造船业逐渐发达,渔夫们捕到的鱼越来越多了,有些甚至能跑到丹麦附近去捕鱼。 而鱼肉正是汉堡人餐桌上常见的一道菜,冯森常常会自己派出捕鱼船或者以成本价收购大量的渔获,然后简单加工后,几乎以成本价的价格售出,作为一项福利政策。 “当——当——当——”清脆而有力的钟声将埃佩尔内惊醒,到了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她已经站着看了好长时间,连队伍的影子都看不到了。 但埃佩尔内并不惊慌,她辨认了一下方向,继续前进,很快便走出了港口集市来到了通往汉堡城的大路上。 无论如何,阿瓦尔人的队伍总是要从这里通过的,可当她来到路边,看着那些眼神不善的高大诺斯义从,埃佩尔内又有些后悔和惧怕。 似乎是为了逃离这些维京大汉的视线,她继续掺杂在商队人群中,向前行进,从港口到汉堡这条路上,两边的树基本上都被砍得差不多了,当年冯森入汉堡的林中通道,基本已经变成了平原通道。 失去森林,养猪业成本小增,这就是冯森要派人捕鱼的原因之一。 走着走着,埃佩尔内再一次失去了方向,她是个随性的人,离开了那些危险的诺斯义从,她好动的性子又一次起了,便在田间闲逛起来。 整齐的麦田让埃佩尔内十分羡慕,很多的斯拉夫人村社都会种这种东西,这种麦子肉长的比牛羊快,而且很少掉膘和生病。 瓦什克爷爷告诉她,以前汉人最擅长种这种东西,而且比斯拉夫人种的好多了,只可惜哫罕部落忘记了先祖的传承啊。 现在一看,果然不假。 “咴咴!”稚嫩的马叫声吸引了靠在树边打瞌睡的埃佩尔内。 寻着咴咴声,埃佩尔内迅速找到了一只在栅栏后焦急地刨着蹄子的小马,它大概一两岁大,棕灰色的马鬃中,一绺白色的马毛十分显眼。 多好的小马啊,埃佩尔内眼睛一亮,作为一个游牧部落,哫罕是最常与马匹打交道的,对于他们来说,马不仅仅是交通工具,更是生产工具、武器,以及朋友。 埃佩尔内老想骑马了,可是她的小马在沿河而上的路上,被一伙当地部落的土匪给杀了,然后她特别特别想买一匹新马,可是马太贵了。 四处看看无人,埃佩尔内走到栅栏边,试探着伸出了手,这头小马很有灵性,并不认生,它立刻伸出手,舔了舔埃佩尔内的手掌心,痒得她忍不住笑了起来。 见这小马亲近自己,埃佩尔内立刻抓住了栅栏的上方,翻身一跃便灵巧地进入了冯森的马场中。 见到埃佩尔内进来,白毛小马也是喜出望外,它躲开了埃佩尔内伸手抚摸的手掌,咬住埃佩尔内的衣服下摆,不住地刨着蹄子。 “你想要我帮忙?”埃佩尔内询问道。 可小马却不会说话,只是拽着她向一个方向拖去。 翻身跨上了小马的马背,埃佩尔内说:“你带我去。” 小马似乎不太适应有人骑在它的背上,但它别扭了几秒,还是拉着埃佩尔内向一个方向奔去。 温暖的春风灌入埃佩尔内的衣领,她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小的时候,她经常能骑着小马跟随父亲在大草场上乱跑,可随着父亲被一个匈人杀了之后,这样惬意的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小马的速度奇快,没过多久便来到一个马棚前,而一阵痛苦的哀鸣正从马棚中传来。 那是一头正在分娩的母马,它正发出阵阵哀鸣,应该是难产了。 “怪不得你要找我来。”翻身下马,埃佩尔内用手挠了挠小马的下巴,“你怎么知道我会接生?” 小马不会说话,也没听懂埃佩尔内在说什么,只是将哀求的目光锁定在她的身上。 “好了好了,别急,她的情况不是很严重。”埃佩尔内气定神闲地说道。 她接生过的马没有一千也有八百,可以说是身经百战,见得多了,像这样的,还没有生命危险,而埃佩尔内自然不会惊慌失措。 站在这批大母马面前,埃佩尔内不由得有些羡慕,这些马真大啊,之前离得远还没有发现,现在一看,这马的肩高都快和她头顶一样高了。 不愧是汉马啊。 伸手在母马身上轻轻抚摸,安抚她的情绪,另一边埃佩尔内麻利地脱去外衣,捋起袖子,将手伸入其中,没过几秒,她便找到了马崽的两条后腿,轻轻一拉,一匹小马便顺滑地落在了地上。 马妈妈温柔地转过身,用鼻子触碰这只新生的小马,而小马则努力地颤抖着双腿,站了起来,自顾自地寻找马奶去了。 “太好了。”埃佩尔内欢欣鼓舞地跳了起来,可她这一跳,两腿却始终没有落地。 埃佩尔内扭头看去,一个满脸横肉的大胡子壮汉,正如提小猫一般,提起了自己的后脖领。 “哪来的小贼,敢偷我的马?”方心如骂骂咧咧地说道。 埃佩尔内大叫道:“我不是,我没有,我没偷你的马!” 可她解释了半天,方心如却是不闻不问,直当她在乱叫,毕竟他也听不懂阿瓦尔语。 “放开我!” “哼哼。” “放开我!” “啊呀——” 埃佩尔内挣扎无果,又急又气,一口便咬在方心如的手上,方心如吃痛,便一巴掌重重抽在了阿瓦尔少女的屁股上。 “啪!” 埃佩尔内的眼睛里立刻擒满了泪水。 “让你咬人,看我带你去衙门查查是哪家的小崽子,连我都不认得。” 第三百零六章 汉瓦尔联盟 后悔,方心如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后悔。 后悔他手贱,打了那一巴掌,后悔他偷懒,原本该陪黄金产子,却跑去打马吊。 现在,他不仅不得不和这干瘦的柔然小娘们订婚,还得到一处莽荒之地,跑过去牧马整整三年的时间。 转头看着那个半张脸藏在门后望着他的黑皮小娘们,方心如轻叹了一口气,而埃佩尔内则红着脸朝他吐了吐舌头,一副我也不好惹的样子。 “老方啊,别挎着个脸嘛。”冯森笑容灿烂地拍着方心如的肩膀说道,“笑一笑嘛,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啊。” 方心如笑不出来,他眼泪都在肚子流。 放过了整个人都麻了的方心如,冯森施施然转过身,微笑着面对喜忧参半的老瓦什克:“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好,只是这位方校尉,能……” 冯森冷哼了一声:“你以为他只是我手下的一个普通将领吗?当年,我娘诞不出子嗣,都把这群孤儿兵当亲生儿子养,老子也把他们当家人看待。 老方更是如我亲哥哥一般,当年我第一次喝酒,第一次上青楼,第一次进赌场,都是他带我去的,你可能不知道青楼是什么,但我告诉你,他绝对能代表我的意思,满意了吗?” 实际上,这群人的关系比冯森说的都要亲,这群孤儿当年都没有名字,还是冯森的娘亲一一给取的。 由于冯森他娘信佛,所以冯森的牙兵团体中,但凡带个佛名,比如摩诃、须陀、楞伽、宝象等名字的,全是冯家的孤儿家丁出身,否则冯森哪敢让他们带牙兵。 “满意,满意。”瓦什克强笑着说道。 点点头,坐回到桌子前,冯森故意没有让人把门关起来,而是当着那些阿瓦尔人的面说道:“那我们接着前面继续说,我知道,相对于到这里来,你们肯定还是眷恋故土,更希望在家乡。 但是你们因为被称为是汉人的后裔,所以被其他阿瓦尔部落厌恶……我能问问你们那片地区都有哪些人?他们大多长什么样呢?” “啊,我们那里有阿瓦尔人,匈人,斯拉夫人,基本就是这三种人,阿瓦尔人大多数人都是和我们一样,黑发黑眼,而一小部分则是黄毛。 至于匈人,则是反过来了,大部分是黄毛,小部分是黑发黑眼,至于斯拉夫人,他们基本都是黄毛色目,他们的人数则是最多的。”磕磕巴巴了一会儿,瓦什克才缓缓说出。 “那他们的关系如何呢?”冯森继续问道,“还有,你们阿瓦尔的可汗是谁?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哪些地方?阿瓦尔人和斯拉夫人有上下级关系吗?” 这一次瓦什克思考的时间更长了,他嗫喏了半天,才道:“阿瓦尔人和匈人关系不错,好像没什么差别,至于斯拉夫人,我们的领地和斯拉夫的混在一起,外出劫掠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结盟。 不劫掠的时候,我们之间偶尔也互相劫掠,但大部落之间基本都保持着和平,斯拉夫人也时常向可汗上供。 至于可汗的位置,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潘诺尼亚平原附近,虽说喀尔巴阡那边也是他的领土,但他好像不怎么过去。我只知道这么多了。” “原来如此。”冯森点点头,“首先,我得遗憾地告知你,就像我之前说过的一样,我还是不能接纳你们,而且也没有合适的位置来接纳你们。” “可是,可是,您刚刚接收了一批其他汉人的难民……” “你会说汉语吗?” 瓦什克瞬间沉默了。 “听我说,我不接收你们,并不是因为我小气,而是因为我生气。”冯森站起身,捏着瓦什克的肩膀说道,“汉人,得有骨气!打不过就逃跑,那算什么汉人? 你们的被杀族人的血仇呢?不报了?况且,花大价钱把你们弄过来,我能有什么好处呢? 我希望得到你们,你们这群汉人,但不是你们灰溜溜跑过来,而是光明正大地打过去,我说不接收你们到我的领地上来,但是你们可以成为我的附庸。 我会以商队的形式,为你们提供武器,工具和技术,来换取你们的忠心,如何?” 瓦什克听通译说完了话,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他心中对未来有两个预估,一个是冯森答应,一个是冯森不答应,但他没想到居然还有“没答应,但是不是完全没答应”的选项。 “等等,请允许我思考一下。” “当然可以,轻便。”冯森笑眯眯地让侍从们给外面的阿瓦尔青年送上了啤酒和薄荷水。 “阁下,您说让我们跨越数个领土……数个国度来向您宣誓效忠,可您能为我们提供什么保护呢?” “和被这位埃佩尔内小娘打断之前说的一样,一百个训练有素的精锐士兵,每一个都身经百战,就由这位勇武的军官来带领。 他会训练你们的武艺,教导你们如何控制别的部落,如何修筑城市和开垦田地,帮助你们抵御斯拉夫人的劫掠和阿瓦尔人的排挤,这是第一期的目标。 当你们建起了寨子和商栈后,我们的商人会源源不断地来到这里,为你们提供大量的税源,为了保护商路,我会调集更多的兵力,并且为你们提供人才来管理,这是第二期的目标。 最后,我希望你们建立一个阿瓦尔大汉联盟,所有与汉人有过血缘关系的部落,都可以加入,到那时候,我会亲自到阿瓦尔来,你们再公开向我效忠! 瓦什克老丈,你意下如何呢?” 在阳光的照射下,瓦什克脑袋上出现了若有若无的升腾蒸汽:“可是,抛开最后这一步的可能性,您难道不怕到那时我们拒绝效忠吗?” “不不不,你们会效忠的,相信我,你们会的。”冯森的嘴角露出了神秘的微笑,一个让瓦什克毛骨悚然的微笑。 当瓦什克步履蹒跚地离开,冯森一转身,便看到了哭丧着脸的方心如,他坐到了桌子后面:“别觉得你倒霉,你去潘诺尼亚那边都是之前就开会决定好的,刚刚那个只是就坡下驴罢了。” 方心如有些不解地说:“可是,为什么呀?那潘诺尼亚难道有金山银山不成?”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冯森不耐烦地挥挥手,对方心如说,“你这一去,我便提你做别将,单领一军,而且我透一个底,咱们迟早要到潘诺尼亚那边的,你提前看好了地形,还怕没卫霍的功劳吗?” 面上先是一惊,方心如迅速凝重起来,他重重点头,便离开了。 方心如走后,冯森寻思了一阵,打开了克劳塞维茨引擎。 【威望:580】 看着这威望,冯森不由得叹了一口气,由于李适那边一直国局动荡,前段时间,丝绸之路商栈虽然能带来皇恩收入,但每隔两个月就要掉一些威望。 还好最近这段时间,大唐的政局终于恢复了和平,虽然能召唤的人数变少了,但至少不再掉威望,可以招揽新的人才了。 之前来的那批新移民,冯森并不准备在汉堡附近安置,而是安排他们与一批获得了自由身的平民一起,前往了汉诺威和萨尔茨吉特,汉堡目前的田地,暂时还不需要更多的人口。 对于新设立的折冲府,冯森亟需一些能干的教官,所以这一次,先招他三个武士再说,冯森在邀请武士的按钮上重重地点了下去。 第三百零七章 哈德拉德的信 亲自带队,将那些汉人移民安排到了汉诺威和萨尔茨吉特,冯森便留在了汉诺威。 第一是准备在汉诺威修建一个牧场,第二就是和当地大小贵族庄园主的联谊活动,通过打猎宴会等活动拉近与当地地主的关系,通过巡回判案来扩大自己在民间的影响力。 这一趟差出了整整一个月,冯森才回到了汉堡,随着时间发展他逐渐发现,汉堡的位置太过于靠近边境,而以目前的产业来说,汉堡的发展已经到达了限制。 要知道,冯森的领土并非只有易北河沿线,盎格利亚地区也很重要,而汉诺威正是处于盎格利亚地区的核心位置,无论土地还是河流都十分适合再建一城。 或许,应该在汉诺威新建一个城市,然后将治所迁移过去? 汉堡作为一个港口和商业重镇来说,确实很不错,造船也十分便利,但它附近要铁没有铁,要煤没有煤,地处偏远,运输成本高得离谱。 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那些撒克逊部落和伯爵们,也就是人口密集的地区距离很遥远,冯森需要将他的影响力扩张到全萨克森,待在汉堡舒服归舒服,却有偏安的嫌疑。 得在朝会上议一议了。 从汉诺威返回后,冯森没有立刻召开会议,而是又调集了一批汉人前往汉诺威,要等到能站稳脚跟的时候,再提出,才有可靠性。 返回汉堡的冯森便又开始了,习武、上班、练兵三点一线的生活,就这样,时间慢慢推移到了五月末,这一次威望召唤的武士来的格外地慢,甚至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出现。 阳光顺着繁复的窗格进入冯森的书房,在地面上画出了一道道卷曲优雅的金色纹路,坐在书桌前,冯森握着一根奇怪的东西。 这个东西有些像是钳子,但前头却是圆圆的,仿佛生怕伤到了被夹的东西一般。 “这是最新的型号?”冯森抬头询问面前的一名工匠。 那名将作卫的工匠点头哈腰地回道:“是的,我们尝试过用这个产钳来夹鸡蛋和莓果,只要足够小心便不会出问题。” “很好。”冯森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些产钳你再继续研究一下,最好能量产。” “明白了。” 自从吉塞拉怀孕以后,冯森便一直为她的生产安全问题做准备,他对于中世纪的卫生条件实在是不太放心,之前制作大蒜素也有这方面预防的意思。 毕竟是两世以来的第一个孩子,要说冯森不在意那肯定是假的。 “节帅,刚刚来了一个信使,是图林根那边来的,由哈德拉德寄出。”一个侍从手持一封信件跨过门槛走入了书房中。 韦循之从他的手中接过了信,却没有拆封,只是上下检查了一番,便递给了冯森。 拿出拆信的小刀,将牛皮纸封上的滴蜡撬开,冯森将折起的信件从信封中取出,随意地展开,静静地阅读了两遍,这才把信递给了一旁的韦循之。 “循之,你看看。” 韦循之这段时间一直在学习拉丁文,他知道这正是冯森想要考一考他的拉丁文程度。 借着反射的光线,韦循之将整个信件从头到尾地看了一遍,这才复述道:“这位哈德拉德伯爵的意思是,邀请您按照先前的约定前往图林根,共同商议金山的事情?” 这段时间,除了开垦田地和掠夺人口之外,冯森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萨尔茨吉特和拉默斯贝格矿井这两个地方的矿业发展。 不得不说,作为百年老公爵家族,哈德拉德还有有些底蕴的,冯森找了半天的采矿专家,哈德拉德的手下居然就有这样的人才,据说祖上还和传奇铁匠韦兰德有关系呢。 然而这样的人才正待在冯森的拉默斯贝格矿井为冯森干活,而理由居然是他欠了犹太人债务,而犹太人在哈德拉德的强迫下,便将他的债务转给了哈德拉德。 当然,哈德拉德曾经给冯森暗示过,只要他愿意出到原债务的六成,这个名叫安德鲁夫的人才,就是你的。 而冯森则笑着婉拒了,荒谬,把你杀了,他也是我的! 有了这些人的帮助,再加上中原工匠的机巧木工技术,迅速弄出了排水的风车装置和畜力装置,拉默斯贝格矿井的进度简直是一日千里。 至于萨尔茨吉特的铁矿业,更是蒸蒸向上,不仅能供应内需,甚至还能出口一小部分。 虽然大多数生产出来的钢铁都只能做农具,只有一部分好钢好铁才能做武器和盔甲,但目前的产量绝对是够的。 起码每一位通过考核当上府兵的汉人,都能配备到一套武器和一副盔甲。 如今冶金产量上来了,限制冯森武器军工的居然是铁匠铺的数量,于是冯森又不得不再一次扩大铁匠铺,但这又会挤压到汉堡的其他产业。 于是,汉堡的铁矿业同样跟着那些迁移的汉民前往了汉诺威,水多加面,面多加水,确实是这样。 萨克森的矿业之所以能取得如此的成就,真要论一个第一功臣的话,那非哈德拉德莫属了。 毕竟他提供了开矿的人手,提供了开矿的技术,提供了开矿的资金,而所取收入虽然多,但却是寄存在身上,等着冯森亲自去取呢。 “哈德拉德阁下,真是一个大好人啊。”冯森忍不住赞叹道,“燃烧了自己,照亮了我们,看看,现在还要给我送钱送土地,多好啊。” “那节帅想怎么回答他呢?”韦循之小心翼翼地问道。 “就告诉他,我不会携带大批军队,而是会跟着查理殿下一起来巡视,让他安心吧。” ……………… “好好好。”哈德拉德弹着手中的信件,大喜过望,“这个安东尼果然上钩了。” “阁下,虽然安东尼阁下不会派兵,可查理身边还有上千的护卫呢,他们身经百战,我们能召集的这一千人虽然训练有素,但和那些强悍的士兵比起来还是有些差距啊。”一个来自德累斯顿的小骑士轻声说道,他是卡里贝尔特的表哥,也算是查理的心腹。 不过有时候,他甚至在心里感谢过冯森,如果不是他,自己肯定无法继承表弟那边的领地。 “森德利,今天只有你我两个人,你是我的心腹,我就不继续瞒着你了。”哈德拉德得意地说道,“他们虽然兵多强悍,但咱们也不是吃素的。 这么多人,总不能都住在城里,只要到时候我将城门一关,只要能快速找到查理,咱们的人能够打败一小部分他的护卫,事情就成了。 至于如何找到查理,哼哼,我只能说,在查理的身边,有我们的人。” “有我们的人?是谁?” “要多想,森德利,我只能告诉你,要多想。”哈德拉德向森德利骑士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森德利带着满腹的疑窦离开了哈德拉德的房间,而哈德拉德则抽出一张白纸,拿起了羽毛笔,开始给富尔达修道院那边写信。 “冯森已完全落入陷阱之中,赛里斯人不过如此!” 写完了最后一个字符,哈德拉德甩了甩笔上的墨水:“来人,将这封信寄给鲍尔达神甫,快去快回。” 侍从快速地接信,并跑出了屋子,差点撞到了一个扎着小辫子的法兰克青年。 “叔叔。”那个青年向一脸兴奋地在屋子里穿戴盔甲的哈德拉德行礼道,“那些犹太商人想要见您。” “见什么?”哈德拉德不耐烦地问道。 “应该是关于新城堡修建的问题……” “这种小事,你自己去处理吧!”哈德拉德将剑挂在了腰上,“我事多,我要把精力放到军事上面。” 第三百零八章 与查理的谋划 虽然是在五月,但萨克森不可能一直都是晴天。 阴恻恻的天空下,连风都带上一层暮云灰色,查理骑在马上望向远处崭新的不莱梅城墙。 也许是两次失守带来的后遗症,菲尔茨几乎将不莱梅打造成了一座碉堡,不计成本的包砖城墙与三合土水泥,高耸的石质塔楼和深渊般的护城河都证明了菲尔茨城堡失守PTSD的愈发严重。 灰色的风将查理身后的旗帜吹得卷在了旗杆上,查理下了山坡绕开了风口,眼前便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和田地。 在田地与田地之间,一座座或高或低的小木屋甚至是小木楼正伫立在土地之上,包围着位于正中央的不莱梅大教堂。 在石子铺就的城市广场上,竖立了一座威勒哈德大主教的雕像,他面容威严而慈祥,正手持长剑与拜日经,指向远方。 这座雕塑是真慧的礼物,用来纪念仁慈而英勇的大主教阁下。 牵着羊的羊倌手持木竿子,驱赶羊群的道路,在路旁的小溪中,几个农人正在一名教士的协调下,为几头老牛清洗身上的污垢和牛虻,以防生病。 一些货郎或者说小商人,他们牵着一驾驴车,在各个乡村间来回跑动,将瓦罐、蜂蜜、农具换成羊毛、奶酪和毛皮,这些东西会由汉堡统一收购,然后坐上西不列颠公司的商船,航向欧罗巴的各地。 “菲尔茨做得很好,世人平和,信仰虔诚,这里已经超越很多我们土地上的教区了,有些位于意大利的教区都比不上这里。” 查理为马匹理顺鬃毛,感叹般说道。 “毕竟这里地广人多。”一名帕拉丁学者一针见血地说道,“他们不用和别人争抢,就能获得足够的收入和土地,自然能够和平并且有时间去做礼拜。” “以后会越来越好的。”查理拽了拽缰绳,“在我的治下,法兰克会成为新的罗马,甚至超越罗马!” 逛了一上午的查理有些饿了,便拉着仆人回去。 查理并没有住在不莱梅的大教堂里,在距离不莱梅不远的一处溪流边,有一间舒适的乡间宅邸。 那里视野开阔,鸟语花香,绝非潮湿阴冷的城堡可以比拟。 在宅邸周围,将近一千名护卫骑兵正围绕着宅邸砍树扎营,假如这里住得不错的话,未来甚至可能会变成一处行宫。 法兰克的国王就是这么随便。 将缰绳交给马夫,查理还没有说话,一名仆人便小跑着来到查理的面前:“殿下,一位贵客正在会客厅等候。” “贵客?”查理反问了一句,“哈哈哈,难不成是哪一位老朋友,带我去见他。” 宅邸占地一亩半,不算太大,查理走了没两步,便见到了一个戴着厚厚斗篷和兜帽的高大男子正站在会客厅中。 “安东尼!”查理脸上的胡子都笑得颤抖了起来,他哈哈大笑地走上前,一把抱住了冯森。 查理像个久别重逢的叔舅一般,两手从两边捏住了冯森的耳朵,将他的脸撇来撇去,仔细打量:“你比以前白了不少,也比以前高了,该死的,你都和我一样高了!” “很高兴再次见到您,殿下。”冯森从查理的怀中挣脱,马上行礼道。 查理绕过了冯森,做到随便坐在了桌子后,并给自己倒了一杯蜂蜜水:“你不必这么心急,安东尼,我很快就会到达汉堡,和我的王后一起。” “几位公主没有来吗?” 查理用手擦了擦沾满灰尘和蜂蜜的胡子:“你前往图林根会带上你怀孕的妻子吗?” 冯森沉默了一秒,说道:“不会。” 握着杯子,查理微笑摇头说:“我同样不会……无论如何,我得恭喜你,你长大了,我的安东尼。 你有了一位美丽而贤惠的妻子,她是一位天父教徒,对吗?她即将为你诞下子嗣,我很希望看到小安东尼的出现。” 冯森走到桌前,躬身道:“感谢您的祝福,愿天父保佑吉塞拉。 此外,殿下,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如果这个孩子是个男孩的话,我能否为他起名为查理呢?” 查理哈哈大笑:“当然可以,我很乐意看到你用我的名字为他命名,这会让我们更加亲近……别站着了,找个椅子坐下吧。” 冯森随便将一把椅子从一旁拖到了查理的面前:“加洛林家的孩子总是会用英雄祖先的名字来命名,每一个名字都如同黄金般宝贵。” 查理走到门边,关上了会客厅的门,他在门口朝卫兵低语了两句,卫兵们点点头,便开始在周围巡视起来。 “你今天来到我这里,我想不应该是来聊天的吧。”查理坐下,双手十指交叉放在桌面上,“尤其你还乔装打扮,一副不让他人知道的样子。” 冯森点点头,一脸诚恳地说道:“是的,实际上,我知道您肯定为我和哈德拉德关系亲近而不满,毕竟他是一个恶魔,一个邪恶而无耻的人,您一定在好奇我为什么要和他搅合在一块去,对吧?” “难道不是因为你们是同一种人吗?” 冯森半截话在嘴里一下子卡住了。 查理立刻如孩子般大笑起来:“别放在心上,只是一个玩笑,安东尼,我喜欢开玩笑。 你是我的教子,我当然知道你是什么人,你是一个聪明的小子,有一点狡猾,但还没有到邪恶的程度,是我说重了。 你以这种方式过来,肯定是为了告诉我哈德拉德试图叛变的消息吧?” 果然,我就知道,冯森心中腹诽,查理其实早就知道了。 冯森甚至怀疑,所谓哈德拉德的叛变,是不是就是查理撺掇的。 起码在正史上,哈德拉德到底是自发地起义还是在查理的诱导或者重压下起义,是一件很有争议的历史谜题。 不过在这条世界线上,由于冯森参与,很多事情发生了改变,冯森也不知道原本历史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心中早有预料,但冯森还是装出了一副颇受惊吓的模样:“您,您居然已经知道了?” “是的。”查理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他还以为他在我身边有一位犹大,但殊不知这位‘犹大’给他传递的都是假消息,我甚至借此机会在他身边潜伏了一位甘愿忍受邪恶的教士。 哈德拉德啊,真是自不量力,居然还想策反我的臣民,我的仆从,他们都对我忠心耿耿,正如你一样,绝不会背叛我。” “是的,国王殿下。”正在喝蜂蜜水的冯森立刻咳嗽了一声,“我想这一定是马拉吉吉阁下的功劳吧。” “这我可不能说。”查理胸有成竹地对冯森道,“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到心里踏实了许多,今天你留下来吧,别藏着掖着了。 正好我要开一场宴会,咱们过上两招,能和我比剑的人可是少之又少,你算是其中一个。” 冯森却坚定地摇头道:“殿下,我感谢您的邀请,但我也得遵守我的职责,守护萨克森,不能轻易离开,更何况哈德拉德的使者已经到达了汉堡。 殿下,我得提醒您,您既然已经制定了天才般的计策,我自然不用再出谋划策。 但是为您谋划的人,一定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哈德拉德的金库。 据我所知,那是一笔不斐的财富,在我们揭开他丑陋的面貌前,我们也得防着他将金库里的财宝转移走。 所以,我有一个提议,我准备亲自打入哈德拉德的内部,帮助殿下找到那个金库,殿下认为如何?” 在正史中,哈德拉德的叛乱并没有开始举行,就被举办了,不过当时的查理速度太慢了,还是让哈德拉德将财富转移到了富尔达修道院。 随后一系列的扯皮事件,加上巴伐利亚和伦巴第的事务,让查理没法在图林根硬耗,虽然拿到了一堆头衔,可图林根的法兰克不听管教依旧是一个大问题。 在哈德拉德被处死后,他的儿子又继续蹦出来发动叛乱,只是治了标,而为了以后的利益,尤其是冯森自己的利益,他得治一治本。 他需要将图林根的贵族势力连根拔起,让一批新贵族上位,否则他根本无法打通通往波西米亚和摩拉维亚的扩张道路。 查理不置可否地喝了一口蜂蜜水,只是示意冯森继续往下说。 “之前,我为了博取他的信任,和他一起建设了拉默斯贝格矿井,并且告诉他,我和王后殿下有矛盾,为了证明这一点,打消他的戒心,我告诉他,我将让王后殿下出一个大丑。”说到这里,冯森赶忙解释道。 “这并非出于真心,只是为了博取他的信任,所以,为了保护王后的尊严,请您转告王后,明天正式接见时,让一个侍女蒙上面纱来代替,并且设计一个让‘王后’丢脸的方式,以谋取对哈德拉德的信任。” 过了足足两分钟的时间,查理才缓缓点头:“到时候污泥会沾满那个侍女的脸的,大家都不知道她是谁。” 冯森赶紧站起身:“等到事情成功,我会亲自站出来为王后澄清的,绝不会伤及王后的尊严与荣耀。” 查理的脸上出现了一个轻松的微笑:“这样更好,来,我们干一杯,愿天父惩罚这世上的所有背叛者。” 冯森同样举起了手中的杯子:“愿天父不放过任何一个罪人。” 第三百零九章 “王后”的落难 昨夜下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可到了早晨,这场雨却又如不曾出现一般,隐匿无踪。 头顶艳阳高照,清新的雨水依附在枝头和肩头,一阵风吹来,从杉树树枝上落下的水滴足以形成一道彩虹。 雨水泡软了地面,但却又不算粘稠,长靴踩入泥泞之中又拔起,溅出的黄点落在了路旁圣洁鸢尾花的白色花瓣中。 在汉堡城外的土路上,聚集了数千的迎接队伍,他们既有自由民也有地主贵族,那些诺斯义从早早地被驱逐到了别的地方,而国王的亲卫则提前到来布置场地。 一面蓝色的旗帜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中,它淋了雨,湿哒哒地黏在旗杆上,掌旗的旗手不断地伸手将黏在旗杆上的旗帜撕开。 随后在八名身高体壮的高大骑士的带领下,查理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他高高地扬着尊贵的脑袋,就像是不这样脑袋上的王冠就会掉下来。 白底蓝纹的斗篷拖到了马屁股上,他高举手中的长剑,向周围的民众宣示自己的到来,而在冯森的安排下,所有人都站起身,为法兰克的国王高呼。 “万岁!” “万岁!” “万万岁!” “哈哈哈哈哈!”查理发出了爽朗的笑容,并将满意的点头微笑赐给了查理。 而在查理的面前,从萨克森以及周边各地,赶来了十几名大大小小的权贵,他们正待在路边,恭敬地等待着国王的驾临。 “向您致敬,国王殿下!” “好久不见我的安东尼!”查理端坐在马上捏了捏冯森的肩膀。 “殿下请到这边来,平民和贵族们的代表正热切地等待您的接见。” “不急,等王后到了再说。” 查理下了马,而权贵们立刻将查理围在了中间,嘘寒问暖。 靠在路旁的栅栏上,冯森瞟了一眼身旁不住地搓动手指的哈德拉德的使者。 看了一眼国王的方向,冯森侧过身,以极低的声音在使者的耳畔说道:“待会儿,你就看好戏吧!” 在查理到来之前,他已经派人通知过冯森了,按照查理的说法,王后的替身会在下马车时在众人面前摔上一跤,甚至可以摔得满脸泥乃至满脸牛粪狗屎。 冯森一开始觉得这是否太过了,不过想一想第一受罪的人又不是王后法斯特拉达本人,便又释然了。 王后的马车在泥地中缓缓向前,冯森抬起头凝望,之前他仔细回忆自己的行为,总感觉有些失策,因为这样做有些太刻意了,有多此一举的感觉。 若是玩笑开得太大,那不论真假都会伤害到小心眼王后的自尊心,而若是玩笑开得太小,又容易被看出端倪。 可不管这个玩笑开不开,当利益相合,就算是死仇,两人也能互信;假如利益相悖,哪怕是至亲也会互相残杀。 这个时候冯森已经意识到,虽然自己说服自己,说是为了争取信任,但说到底,他本就不是一个性格很平和的人。 当时在王后那里受到的气,他潜意识里总想着报复回来。 审视自己,冯森发现他其实很享受或者说很期待王后的丢脸,他哪怕再约束自己,但毕竟做不到完全理性,总有失误的时候。 只是当时的话已经说出去,冯森没法撤回,而随着事态发展,这件蠢事变得越来越蠢,竟然到了无可挽回的程度了。 人总有失言的时候,当时他在劝说哈德拉德的时候事起突然,王司马和真慧因为种种原因又不在身边,提不出有用的建议,这才导致了冯森的信口开河。 看来得设立一个专门的幕僚团来为自己谋划了,到了这里,冯森这才意识到为什么皇帝要设立翰林或者秘书郎了——就算是皇帝也得要有一些能够商量主意的幕僚亲信。 而当这些翰林和秘书郎都自带立场,无法信任的时候,那么外戚和太监就成了君主唯一的选择。 清脆的鸟鸣声在林间响起,王后的马车行驶到了所有人的面前,相对于查理朴素地在骑马,法斯特拉达的派头要豪华许多。 车帘掀开,一个身影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她戴着面纱,用繁美纹饰的头巾包住了头发。 这位“王后”殿下扶着栏杆,向周围的贵族们挥手致意,意气风发,身材与王后相近,只比当年的王后稍微胖了一点。 而“王后殿下”似乎是注意到了冯森,特地还向他的位置招手了两下,冯森有些诧异,这位侍女颇有几分演戏的天赋啊,这王后饰演得惟妙惟肖。 “王后”站到车沿边,而冯森等人也跟着围拢上去,查理下了马来到马车旁,似乎是准备接应王后下车,而“王后”似乎是非常享受这样的待遇,十分优雅地牵住一位侍女的手,半只脚已经踏在了悬空。 “咔嚓!” 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一声木头断裂的脆响,马车的车体立刻下陷,而“王后”猝不及防,还是单脚站在车沿边上。 于是下一秒,在众目睽睽之下,“王后”直接从车上翻了下去,青蛙一般“呱”的一声,五体投地地趴在了地上。 森林中传来了鸟雀的脆鸣,水滴滴落到地面的声音越来越清晰,然后在冯森领头的一声“噗呲”过后,众人纷纷笑了起来,甚至连查理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虽然这是他的妻子,但刚刚的那一幕实在是太过于好笑了。 在这个女人地位低下的年代,哪怕是一个贵族,男人们都不屑于给予太多的尊重,除非这会影响他们自己的名誉。 像冯森这样真正愿意给予妻妾尊重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哪怕是查理恐怕只有在面对希尔德加德和德西德拉塔(丕平母亲)时,才愿意顾忌妻子感受。 混在人群中和使者一起附和地笑着,冯森将同情的目光投向正在从地上缓缓爬起的“王后”。 在笑了两声之后,查理同样意识到不妥,他咳嗽一声,所有人立刻停止了笑声。 查理走上前,毫不在意半跪着踩在泥水中,笑意盈盈地扶起妻子说:“好了,没有受伤吧?应该是车辕受潮导致断裂的,你啊,还是多骑一骑马。” “知道了。” 正准备和使者一起离开,但听到这声音,冯森的脸色僵住了,这熟悉的声音,这咬牙切齿的声调…… 冯森瞬间转身,而王后已然抹除了脸上的污泥,露出了怨愤的眼睛,和勉强的笑容,从她流血的嘴角,还有一颗断牙正黏在嘴唇上。 哪怕被污泥掩盖了一部分面孔,哪怕换了一身衣服,但他依旧能看出——这就是王后殿下!真正的王后法斯特拉达! 第三百一十章 轻拢慢捻抹复挑 怎么是真的王后?怎么会是真的法斯特拉达王后? 带着这个疑问,冯森回到了自己的书房,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发呆。 要说得罪了王后,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别说得罪王后了,得罪查理的人都不少,但除非被抓到把柄,否则查理也没法动那些大诸侯。 这也是查理一直要推动唐务运动的原因。 可是,让冯森无奈的却不是这一点,而是查理的态度。 查理并没有派人告诉冯森并非假装,也没有给冯森解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住进了冯森准备好的房间后,他便自顾自打猎去了。 那现在去找王后吗?说是查理故意的,这怎么能说呢? 去打小报告,这就有离间国王王后的嫌疑,而且假如他们是一伙的呢?而且间不疏亲,这边冯森给王后打了小报告,不一定是现在,假使以后哪天法斯特拉达王后为了争宠,把这件事告诉国王可怎么办? 说到底,在法兰克,法斯特拉达王后的位置并没有中原皇后那么重要,而法斯特拉达本人自己更是一个惹事精。 抛开王后不谈,查理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要说他真忘了,以其大大咧咧的性格,冯森真也能信,但假如是假忘了呢? 查理可并非一个完完全全的豪爽汉,作为一个权力的上位者,一些手段几乎是本能,就像今天这件事,冯森和王后原先定下了联盟瞬间就出现了裂痕。 要说两人彻底决裂倒不至于,但一定会在小心眼的王后心中埋下一根刺,尤其是冯森还是第一个带头笑的。 不知道为什么,冯森总感觉这一切像是被安排好的,假如他是查理,他坐在查理的位置上,一个王后去拉拢一个边境的大臣,而这个边境的大臣居然真的和王后达成了协议。 要是冯森自己,也定然会起疑,虽说不至于立刻对边将下手,但起码不让他们走太近。 为了未来的继承,查理甚至不允许他任何一个女儿出嫁,就是怕有外人夺走了权力(女婿也有一部分继承权),可见他对于继承的重视。 站起身,冯森在书房中来回踱步,他原先的计划是将士兵混在王后的队伍里,如有必要,甚至可以做女装之态,然后在双方揭牌之日浑水摸鱼。 可现在肯定不能让士兵女装混入了,因为女装混入时,武器一定是分开放的,要是王后怀恨在心,到时候动乱一起,坑害了他的士兵该怎么办呢? 那让士兵藏在查理的队伍中?这肯定不行啊,真当哈德拉德瞎吗?他肯定会仔细调查查理的军队的,到时候立刻就露馅了。 藏在王后的队伍是赌哈德拉德的思维盲点,谁会想到两个敌对的人能互相合作呢? 现在冯森要是去,那就是真是一个白身过去了,那假托生病一类的不去呢?现在查理都知道这件事了,肯定会按照正史上那样发展,毕竟哈德拉德也在行险。 一旦他的计划被发现(已经被发现了),那失败就是必然的,只不过败多败少而已。 那这些功劳就和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最重要的是,图林根的位置很重要,在冯森未来的战略版图中,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关键点。 还是大意了啊,平日里大大咧咧的查理,就这么有意无意间顺水一推舟,冯森目前的情况就立刻坐蜡了,最重要的是,他还没什么好办法。 坐回椅子上,冯森闭上双目养神,今天晚上还要和查理一起参加晚宴呢,不知道为什么,在哈德拉德的这件事上,他总感觉到处处掣肘。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冯森开始在大脑中不断回忆这段时间来所做的事情,并开始思考接下来的补救措施,就这么想着想着,他居然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有多久,一阵凉意从冯森的两边太阳穴传来,一双柔荑在他的脑袋上轻轻地按摩揉搓,让原先紧紧皱起的眉头逐渐舒缓开。 他迷迷糊糊睁开眼,睡意依旧朦胧,此时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暴雨,屋子里则是昏暗一片。 在昏暗中,冯森勉强可以看到一双好看的绣鞋,如果他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聂隐娘的鞋子。 原来是隐娘啊,冯森活动了一下肩膀,调整了一下姿势,将脑袋靠进了隐娘的怀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衣服太厚的原因,隐娘坚实的胸肌居然比之前柔软了不少,那双手的按摩技术确实不错,原先冯森紧绷的脑筋居然一点点放松下来。 没想到聂隐娘这小丫头也有这样温柔的时候,冯森嘿嘿一笑,想想隐娘也到十八岁了,也差不多了。 于是他转过身,顺手一把将那人拉入了怀里,一只手顺势就从领子里探了进去,轻柔地覆盖在那柔软的木瓜上。 木瓜?不对吧?隐娘那个能有个草莓都算是抬举她了,一股淡淡的幽香传入冯森的鼻端,他睁开眼,怀里的佳人,居然不是聂隐娘或者任何一个小妾,而是满脸通红的李宝镜。 李宝镜今日没上值,所以没穿男装,也没戴幞头,而是梳了一个云朵髻。 此刻,她一脸茫然地看向冯森,衣衫在刚刚冯森的动作中散乱开来,半抹白色已经从衣领中探出,眼尖的冯森甚至能看到一点点粉色的轮廓。 “你,你今日不上值,是怎么进来的?”冯森看着她有些发懵。 “节帅给了我能直入书房的令牌,而且我今日是来向节帅递交文书……”李宝镜像是被吓傻了,依旧呆呆愣愣地坐在冯森的怀里不动弹,“我看到节帅在小睡,本来想退开,但我看节帅似乎是头疼,于是,啊!” 逐渐清醒的李宝镜惊叫出声,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注意到,冯森居然一边听她说话,一边正在下意识地对着红豆轻拢慢捻抹复挑。 冯森迅速发现了李宝镜的怒意,他飞快地将手从李宝镜的衣服里撤出,讪笑着放开环抱李宝镜的手臂。 而李宝镜也迅速站起,整理着衣服,但却越理越乱。 “节帅,节帅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 李宝镜满脸通红,正要逃开。 却听冯森喊道:“李司丞,稍等,我有公事相询。” 第三百一十一章 坦诚相待 亲自给李宝镜搬了一个椅子让她坐下,冯森就当刚刚的事没有发生,开始给李宝镜讲述起这些事情来。 冯森这回是死马当活马医,他有一种预感,说不定这位来历神秘的贵女能够给他一些不错的建议。 “恕我直言,节帅。” 李宝镜在进入职业状态后迅速整理好了情绪,认真地说道:“我总觉得这并不像您做的事,是因为太长久的和平,还是吉塞拉姐姐怀孕了,您才如此地……和之前不一样。” 说到这里,李宝镜像是意大利人一样舞动手臂,支支吾吾了一会儿,想了半天的形容词才说道:“在我的印象里,您是一个一个一个……” “勇猛无畏?忠诚可靠?” “嚣张跋扈,无法无天的人。”看着冯森脑门上的黑线,李宝镜调皮地一笑,“您身上有很多类似的词,但无论如何,这些词都不会和长袖善舞,阴私诡计沾上边,您明白我的意思吗?” 冯森皱起了眉头:“你不妨把话讲得明白一点。” 将椅子拖到冯森的近前,李宝镜认真和冯森对视道:“节帅,我问您,您现在的地位来源于何处?” “查理……不,是我的武力,是我的牙兵。” “对了,您必须要牢记这一点,您的权力来源于法兰克国王,但说到底,还是来源于你自己的武力,法兰克国王只是给了您名义。 您的士兵,您的威望,这里不是中原,甚至在中原的时候,面对中原的皇帝,武夫们依旧无法无天,为什么面对这欧罗巴的小蛮王,您却要如此尊敬? 您已经是一个实权的公爵,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她难道还有能力来对您做什么吗?瞻前顾后,这不是我认识的冯大帅啊。” 听到这句话,冯森眼前一亮,但随后他又问道:“可这对我的计划有什么帮助呢?” 李宝镜反问道:“为什么没有帮助?” 冯森摇头道:“哈德拉德叛乱已经是必然,而他的失败也已经是必然。 本来我是这个餐桌上的一名食客,但是却因为我自己的自大和冲动变成了一名看客。 假如让查理的人找到了金库,我什么都得不到,计划相当于失败了,只有当我找到并控制金库的时候,才能分走至少一半。 为此,我需要一支可靠的士兵,而且必须得隐藏起来,在最后时刻一锤定音。 我本想把士兵女装藏在王后的队伍里,但那是建立在双方表面关系破裂但内里依旧合作的基础上。 但现在,如果是别人,我还能说摒弃前嫌,但以我对王后的了解,这事儿恐怕难以善终。” “不不不。”李宝镜摇头道,“节帅,您得想一想,您最根本所追求的是什么?这个时候,我们就不要说什么忠心和节操了,你我坦诚相待如何?” “呃。”冯森的眼神立刻有些古怪。 而李宝镜则满脸的疑惑:“坦诚相待怎么了?” “没什么,没什么,坦诚相待好,我喜欢坦诚相待。”冯森立刻正经地回复道,“你说得没错,我确实有大志向。” “好,您既然追求大志,那您应该明白,所谓金库,所谓图林根都只是过程,是手段,只要能达到最终的目标换一种方式又如何? 我们得看到最根本的是什么,这件事的根本并非您所想的,节帅您擅长的是快刀斩乱麻,而非抽丝剥茧。 没法实行计划有什么关系?失去了金库又有什么关系?您最终的目的,应该是拿下图林根,所谓金库都只是附带不是吗? 您最终的目标是打通图林根的道路,可您却为了所谓的金库而影响了最主要的目的,这难道不是因小失大吗?这难道不值得警醒吗? 节帅,不要拿所谓的开拓商路来敷衍我,我早就看出来了,什么图林根堵住了您的扩张之路,什么什么没有战争士兵会不满意,一开始,您就钻入了牛角尖中。” “我钻入了牛角尖中?”冯森像是问李宝镜,又像是在反问自己。 直起身子,李宝镜回忆道:“我依稀记得,我还是您的秘书郎时,您就在谋划这件事情,我早就看出来了,您的目标,根本就不是图林根,而是巴伐利亚。 假如我没有猜错的话,您最终的目标,应当是罗马,那个堪比中原长安的王命之地。 因为从萨克森出发,图林根和巴伐利亚是必经之路,我说得对吗?” 此刻,冯森却开始玩味起来:“你知道了这些,知道了太多,难道就不怕……” “您是一个英雄,是刘寄奴一般的人物。”李宝镜抿嘴笑了起来,“怎么会和我一个小女子计较?” 冯森则笑道:“你刚刚的模样,可以比得上陈宫房玄明了,怎么能把你当小女子呢?” “那主公愿不愿意听听我的想法?”李宝镜的口气有些抑制不住的兴奋。 “说。” “节帅,我们要拿下图林根,不一定要完全拿下,我和父亲下围棋时,只需要每一步都能保持半目的领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就能获得胜利。 您要的只是图林根的通行权,而在这些权谋阴私上,肯定不是那个马拉吉吉的对手,既然如此,就不要在这方面和他们斗,而是将他们拉到你熟悉的领域里来斗。 现在,我们明确了一点,和图林根的战略位置相比,什么金库都是次要的,换句话说……” 说到这里,冯森反应过来了:“换句话说,我原先是一个食客,既想要吃美食,还要桌子和精美的餐具,而查理也是如此。 那么现在我成了看客,已经吃不上美食了,但我可以掀桌子,让大家一起到地上来和我一起抢着吃,不论最后吃成啥样,能吃几口总比一口都没得吃好。” “节帅高见!”李宝镜站起身,向冯森长揖到地。 ……………… 洗了三遍热水澡的法斯特拉达对着铜镜,不断地观察嘴中断裂的牙齿。 而在她的身后,查理则满不在乎地啃着白菜:“不就是摔了一跤吗?又怎么了?” 法斯特拉达强忍下怒火,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没什么,只是牙齿断裂了一部分,不值得您来过问。” “确实不值得我过问。”查理非常直男说道,“嘿,你尝尝这里的白菜,又甜水又多,回头让冯森多送一点到宫廷来。” 在这个时代,白菜甚至也能归到水果一类。 “殿下,车辕断裂我问过了,说是不像是受潮而断裂的,还好我没怀孕,否则就要出事了。”法斯特拉达面上柔和,但紧紧揪住衣摆的手还是暴露了她的内心。 查理满不在乎地说道:“你这不是没怀孕吗?” 他走到法斯特拉达的面前,捧着她的脸说:“只要不张嘴,这不是没什么问题吗?” 脚趾扣紧,法斯特拉达露出微笑:“这毕竟是在萨克森公爵领地上发生的事,我觉得有必要给他一些警告。” “你觉得是安东尼干的?” “是。” “谁告诉你的?” “我自己发现……” “谁告诉你的?”查理的声音已经低沉到仿佛在吼了。 “……马拉吉吉,是马拉吉吉,都是他说的。” “嗯,我知道了。”查理将外衣脱去,扔到一边的衣架上,“你来过很多次,觉得安东尼的公爵做得如何?” “萨克森很繁荣呢,咱们法兰克很多地方都比不上这里繁荣。” “这里不就是法兰克吗?” 法斯特拉达并没有回答。 将所有外衣褪去,查理关上了窗户,走到床前,拍了拍大床:“既然没怀孕,那咱们就怀一个吧。” 第三百一十二章 宴会与犹太人 在宴会大厅中,火炉熊熊的光芒将到处都染成了橙色。 在大厅内,坐满了萨克森当地的贵族,以及从法兰克王国各地陪同国王出行的贵族。 吵杂的交谈声,侍女长的呼喊声,管家焦头烂额的训斥声,在有些昏暗的房间中不断地此起彼伏。 在长长的杉木柱子前,贵族和王室成员身穿长袍,腰间系着带上了各种颜色长穗的腰带,不断按照新来客人进行排位。 这个位置需要按照地位和爵位排序,其中还掺杂了与查理的亲近程度以及特殊身份等,整个过程异常地复杂,在冯森的眼里,简直和跳大神有得一拼。 难怪查理要带一大堆仆人和管家到处跑,没有这些熟练工,这个过程简直就是灾难。 厨师和仆人们是一只只蜜蜂,在座椅和屏风间来回穿梭,他们摆放长椅、银餐具、酒杯、盘子等必备器具,并一一为贵族们奉上餐前甜点。 在餐桌上,既有传统的烤乳猪,也有本地的特色酸菜猪肘,几个饿坏了的小贵族捧着汉堡包大快朵颐,用铁锅炒出来的花蛤和羊肉更是颇受贵族们的喜爱。 和普通的法兰克宴会不同,宴会主人除了给大家发放了刀和餐巾外,还准备了一双筷子,毕竟有些炒出来的热菜,要是用手去拿,恐怕今天一半的贵族都要被烫伤。 考虑到有的贵族还不会用筷子,所以冯森还贴心地配备了斯拉夫女奴,这些女奴大多是从波美拉尼亚那边抢掠来的。 吟游诗人弹着鲁特琴,奏的却是中原的小调,而跳起中原丝竹舞蹈的却是一群金发的斯拉夫女奴。 在餐桌前,宾客们不断地倒酒,大声交流彼此的经历,并且通过介绍自己家族和背景的方式进行社交。 作为加洛林家族的一份子,冯森坐的位置自然距离查理非常近,他的这个位置,甚至能看到王后嘴角和脖子上隐隐的瘀青,似乎用铅粉涂抹遮盖过。 “鲜美无比,鲜美无比啊!”查理用小刀将蚝油当成果酱涂到了烤肉上,又放在面前的火炉上熏了熏,撒上一些胡椒末,这才入嘴品尝。 而冯森则完全摆脱了之前的思维困境,平淡如常地坐在了座位上。 “殿下,蚝油和肉吃多了并不是好事,年老以后,骨头会痛。”见到查理没有节制地吃着蚝油,冯森凑过去,摆出了一副关心的架势。 “不管是谁,谁老了,骨头都会痛,除非天父下凡。”查理有些不高兴地又狠狠咬了一口肉。 冯森便不再说话了。 作为一个君主,查理没有什么太恶劣的不良嗜好,无非就是好肉,第一好女人的肉,第二就是好禽兽的肉。 按照《查理大帝传》记载,查理每餐都要吃肉,虽然书里没有记载查理老年的情况,但从后世的研究来看,老年的查理绝对得了痛风,到了后期,他甚至连马都跨不上去,只能做驳船出行。 至于他死前大冬天还出去打猎,只能说是类似于朱棣第七次征伐草原的行动类似,都是为了证明自己仍然强大,以杜绝可能的祸患。 又捏了一块烤肉塞进嘴里,查理对冯森道:“这两天,我算是把汉堡周边都走了一圈,你干得很好,安东尼,你不愧是我们加洛林家族的人,你和所有的加洛林一样优秀。 但是我有一件事,我得严厉地告知你,那就是商人的问题,商人这种贱业,怎么能摆到台面上来呢?” 冯森连忙回应道:“当时萨克森一片荒凉,百废待兴,只有商人们手中有闲钱,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殿下。” “我饶恕你的罪,但这种事,不允许发生在别的地方了,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明白了。” 查理满意地点点头,他看了一眼大厅外瞪着觐见的犹太人:“听说你还向犹太人借了钱,借了多少?” “三万索里达,用来修缮城市和开垦荒地,殿下。”冯森顺着他的视线,便明白查理要找犹太人的霉头。 “你要还多少钱?” “差不多五万索里达。” “该死的,这群犹太人!”查理马上骂道,这怒喝让贵族们纷纷停住了酒杯,而犹太人的话题,他们一向很喜欢——都是肥羊啊。 “这绝对是高利贷!”查理一拍桌子骂道。 冯森低头道:“这也是无可奈何的办法,我以名誉起誓,绝对不会赖账,否则他们不愿意借给我。” 查理大怒:“我问你,还有多少没还?” 脑中转了一圈,冯森并没有说实话,他看着使眼色的阿尔昆,差不多知道查理的意思了,于是顺从地说道:“还有五千索里达的缺口。” 查理轻轻点头道:“这五千我帮你还,不要再着了他们的道。” 拿起酒,冯森摆出了一副十分感动的模样,将一杯酒一饮而尽,而大差不差听明白了的大臣们也纷纷为查理送上喝彩和颂扬。 查理咳嗽了一声,对冯森豪爽地笑道:“安东尼,我继续在这里休整两天,然后带上大概一千名侍卫,一起去哈德拉德那里,哦对了,你之前是给丕平送了基本赛里斯兵法?” “都是我自己写的,不值一提。” “为何如此自轻?你作为一名将军,整个法兰克八成以上的将领都比不过你,至少他们无法每次都打出这么漂亮的战役。”查理捏着冯森肩膀,从身后掏出一个人来。 相对于查理狗熊般的身材,用掏这个词,真不为过。 那是一个相当瘦弱的年轻人,查理在一旁介绍道:“这位是威廉,威廉·欧坦,曾经和你并肩作战的狄奥多里克伯爵,正是他的父亲,他告诉我,他十分希望能够在你的麾下学习,你,不介意吧?” “当然,当然。”冯森朝威廉眨了眨眼,“乐意至极。” ………… 正当汉堡陷入了宴会的热烈气氛时,位于图林根的一座城堡内,除了笔划过地图时的沙沙声,并没有别的声音,无比地安静。 “叔叔,一些犹太人想要见您!”只可惜,一个年轻人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寂静。 哈德拉德不悦地放下了手中的地图,说:“我不是告诉你,我要把精力放在军事上,小事就不要打扰我了吗?” 哈德拉德的侄子抚胸低头回答道:“亲爱的叔叔,这一次恐怕不是什么小事,您最好要见一见他们。” 哈德拉德揉了揉眉心:“叫他们进来。” 第三百一十三章 绝密消息 三个犹太人顺着阶梯来到了城堡的花园中,他们穿着一身肥大的白色长衣,下身则套着一双裤袜,兜帽上的尖头几乎要垂到了脖颈上。 而哈德拉德穿着一身青色的拜占庭式的斗篷,端坐在花坛旁的小马扎上,钢针一般的胡子抖动着,似乎是在表达对这些犹太人打扰到自己的不满。 一个年老的犹太人举步上前,行了一个连哈德拉德都挑不出毛病来的标准抚胸礼:“感谢您的接见,公爵阁下。” “你们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就赶快说吧,我没有时间陪你们在这里闲聊。”哈德拉德的脸上写满了凶悍和不耐烦,就好像犹太人有一句不对,他便要拔剑砍人一般。 老犹太人不慌不忙:“阁下您一定会很有兴趣了解的,因为这是一份有关查理的消息,一份至关重要的消息。” 哈德拉德轻哼了一声:“查理的消息和我有什么关系?” “假设您要发动反叛的话,这消息正与此有关!” “大胆!”哈德拉德勃然变色,瞬间便从腰间拔出了宝剑,两步上前,将剑架在了老犹太人的脖子上,“你敢传此谣言?谁和你说的?” 感受到脖子上的冰寒,老犹太人的腿有些发软,但是他还是强自镇定道:“阁下,我向天父起誓,绝没有将这个消息传播出去,至于这个消息从哪儿来的,我已经说了,只不过是一个假设。” 哈德拉德眯起了眼睛,半晌,他突然展颜笑了起来:“哈哈哈哈,这样的假设不要乱提,除非国王殿下做了什么不容于天父的罪行,否则我绝不会做你所说的事。” “是的是的。”老犹太人连忙附和道。 将宝剑插在一旁的泥土中,哈德拉德昂着脸问道:“是什么消息?” “请恕我不能说,毕竟和国王相关,风险太大,我需要一些能够让我们承担风险的回报。”老犹太人恭敬地回答道。 “贪婪!”哈德拉德轻蔑地哼了一声,“你能有什么消息?我对查理了如指掌。” 几个犹太人互相对视一眼:“恐怕并非如此。” “你们如此冒犯我,不怕我砍下你们的头颅吗?”哈德拉德声音冷硬,右手伏在长剑的剑柄上。 “这个消息和您的性命和荣誉有关。”犹太人拉起衣袖,只让哈德拉德看到他伸出了几根手指:“这个数。” “你们疯了吗?你们这群该死而贪婪的犹太人!”哈德拉德立刻上前一脚将那个伸手的犹太人踹倒在地,“把他们给我赶出去!” “等一等。”鲍尔达神甫出现在门外,他慈祥脸庞上浮现出微笑,“你们所说的消息是什么?” “我要是直接告诉你们,我们肯定会被你们砍死,并且拿不到任何报酬。” 哈德拉德则大跨步地走到了几人的面前:“哈!我早就识破你们的伎俩了,犹太人,要是我拿出了报酬给你们,你们的消息却一文不值该怎么办?岂不是……” 没等他说完,鲍尔达神甫便一伸手拦住了他的发言:“等等,等等。” 说着,他叫士兵放开了锁住犹太人的手臂:“三位,你们信任我吗?你们可以将信息告诉我,我来告诉公爵阁下,这个消息到底值不值。 公爵阁下,你总不会认为我和他们一起行骗吧?” 哈德拉德连忙摇头,他能聚集起那么多的图林根贵族一起起义,单单以他自己的威望完全是不够的,他需要鲍尔达神甫的帮助。 “我可以向天父发誓,绝对不会泄露这个消息,你们可以告诉我吗?”鲍尔达神甫对两人微笑道。 那个老犹太人犹豫了几秒,才悄摸摸地伏在鲍尔达的耳边,说了两句话,鲍尔达原先慈祥而平和的脸色,瞬间变了,他深吸了一口气,这才对哈德拉德说:“我强烈建议您支付报酬,这个消息非常重要。” 哈德拉德沉默了两秒:“你们要什么?刚刚的价格绝对不可能,说些有用的。” 老犹太人再次作为代表上前:“第一,我们要修建城堡的全部工程款,您欠了我们整整两年的时间。第二,我希望您能授予我们特许状,让我们能够在图林根行商时不用支付大笔的税务。” “你们这群贪婪的魔鬼!”哈德拉德站起身,先是怒骂了他们两句,随后坐在王座上,胸口不断地起伏,过了好久才说:“该死的,我同意你们的要求,你们这群肮脏的奸商,天下的犹太人都是一个货色。森德利,把他们想要的都给他们,现在,告诉我你们这该死的绝密消息。” “遵命,阁下。”望着手中的特许状和运送到外面的工程款,犹太人笑得眯起了眼,“我想要告诉您,您在国王身边的内线已经暴露了,他已经被策反,给您递交的都是假消息。” “这个消息从哪儿来的?可信吗?” “我们在汉堡附近的犹太同胞告诉我们的,你知道的,萨克森公爵安东尼一向和商人们走得很近,我们的人在宴会中偷听了他们的谈话,事实证明,他们早已知道你的行为。” “你如何证明这是真的?” “您不是有使者陪着查理一起行动吗?”犹太人掏出了一叠纸张,“您可以派他去调查,在证实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愿意一直待在您的府上做人质,用我们的性命做抵押。 现在汉堡连下了两天暴雨,查理到达您的马格德堡,还需要至少三天的时间,再到您的城堡,又需要三到四天,这段时间,足够您进行调查了,不是吗?” 哈德拉德的脸色阴沉得仿佛能滴出水,他甚至不顾这些犹太人还在现场,便在小院中来回踱步,脸上的焦急与迷茫之色盖都盖不住。 “阁下。”鲍尔达神甫站了出来,阻止了哈德拉德的让人头晕的踱步,“我会派出我手下的教士暗中调查的,但如果证实这是真的,那我们的计划可就要出现翻天覆地,甚至是灾难性的变化了,咱们得早做打算了。” 哈德拉德重新坐回到小马扎上,他将长剑从泥土中拔出,用手帕轻轻擦去了剑身上的泥土,随后,他将剑“锵”的一声插入了剑鞘中:“森德利,你去通知一下,我要召开集会,还是在老地方!” 第三百一十四章 杀王后,清君侧! 奥拉明德堡的大厅内,几名仆从端着烛台,用手小心翼翼地护住烛光,摆放到了两侧的架子上,厚重的窗户已经一一关闭,而窗帘也已拉起。 在为在场的贵族们奉上葡萄酒后,仆从们便在管家的指挥下,有序地从大厅中退出,直到这个时候,哈德拉额才姗姗来迟。 迈着有力的步伐,年近半百的哈德拉德从大厅的侧门走出,他身后的仆从接过了他的斗篷,恭敬地向他点了点头,便倒退着从大门走出。 两名小骑士并从座位上站起,来到了两扇门前,以防意外发生,整个大厅内,便只剩下了配合哈德拉德起义的十来个贵族和几个他的心腹。 虽说在场的贵族只有十来人,但图林根本就不大,这些贵族都是精华中的精华,每一个都是自己地区的大贵族。 可以说,有了这个贵族,便已经得到了萨克森三分之二的力量的支持,尤其是鲍尔达的担保,为哈德拉德提供了极大的助力。 只可惜,虽然鲍尔达也对查理的政策不满,但是他却不能明面上反对,所以,他能给予哈德拉德的,恐怕就只有出兵以外的所有支持。 但对于哈德拉德来说,这就够了,毕竟鲍尔达也没有多少几个士兵,甚至还不如一些小庄园主。 “诸位,下午好啊。”每一次举行集会,当哈德拉德看着这些烛光中若隐若现的人脸时,一股志得意满的豪情便涌上心头。 实际上,哈德拉德还是公爵的时候,甚至并不能掌控这些贵族中的一半,但是,在之前的萨克森战争中,由于冯森的参与,大批的贵族死亡和受罚,加上王后一通拉仇恨的操作,这才让这些贵族们能够归拢到自己手中。 从这个方面来说,哈德拉德甚至要感谢冯森和法斯特拉达。 “哈德拉德阁下,您匆匆把我们从领地中叫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在诸多贵族中,突然钻出了一个光头,他有些不满地起身质询。 “是啊,查理不是还在马格德堡附近接见当地的酋长和贵族么?他起码还要个三五天才能到,我们还要召集和整训士兵,现在急匆匆地把我们叫来做什么?” 哈德拉德不动声色,在主位上坐下:“自然是有要紧的事情,否则不会叫各位前来,森德利,你来说。” 站起身,森德利先向哈德拉德抚胸致意,才开始解释:“诸位,今日哈德拉德阁下召唤各位过来,是听说了一则骇人听闻的消息——查理已经知道了咱们叛乱的计划。” “什么?”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什么时候的事情?” “嘛意思?” 当森德利将这个消息告知在场的人的瞬间,所有人都仿佛爆炸了一般高声询问,整个大厅瞬间炸开了锅。 “安静!”哈德拉德重重地一拳锤在了桌子上,“都给我安静!” 争吵声随之一滞,接下来,所有人都缓缓停止了争吵和询问,转而将目光看向哈德拉德和鲍尔达两位。 “两天前,我已经派人去调查了真假了,从现有传来的消息来看,查理差不多已经得知这件事情了。”哈德拉德低沉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大厅中回响,“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应该不知道我们已经知道他知道我们要起义了。” “诸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鲍尔达缓了缓,一字一顿地说道,“我们中出了一个叛徒!无论接下来该做什么,为了不暴露,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出叛徒。” “所以,在正式起义之前,我想请在座的各位待在我的城堡中,不论是仆从还是亲属都不允许出城,别担心,这个日子不长,顶多三天的时间,我们就要出兵了。” 哈德拉德锐利的眼神扫过在场的教士和贵族,在场的哪怕不是叛徒,都心虚地冒出了几滴汗。 跟着哈德拉德,森德利还补充了一点:“还有,请各位发出命令,调集士兵到奥拉明德堡附近,为接下来可能的战事做准备。” “诸位同意吗?” 贵族们互相对视了一眼,纷纷点头道:“同意。” 这时,依旧是之前的那个光头贵族,他是瑙姆堡的伯爵,同样是一名有实力的地方贵族:“我记得,福克尔家的在这件事上态度好像有点暧昧,假如我们起兵……” “放心。”哈德拉德讲话时,身边的烛火也在跟着抖动,“我已经派人邀请他们来奥拉明德堡参加晚宴,并且准备迎接仪式。 福克尔家族是查理的最坚实的拥趸,他们肯定会来的,到时候,我们会埋伏弓箭手在二楼,当晚宴进行到一半时,我会出手杀光他们……在场的各位,应该也不会干看着吧?” 虽然不知道投名状这个词,但在场的都是老贵族了,自然知道这么做的意义何在,便都高声赞同。 在哈德拉德的示意下,森德利再次站起:“诸位,现在形势发生了变化,相较于以前,我觉得这样的形势反而更佳,虽然我们失去了完美俘虏查理的计划,但却占据了先手……梅泽堡伯爵,你先坐下,我待会再来解释什么叫先手。 好好好,行行行,我现在就解释,先手的意思就是,我们能够早于查理发动进攻,打他一个措手不及。 因为现在他估计还以为我们在奥拉明德堡老老实实地等他呢,所以,我们调查过了,他事先召集了兵力,说是要惩戒维莱蒂人,但却将士兵放在维尔茨堡附近,一看就是为了引诱我们。 所以,咱们干脆尽快出兵,先将查理击退,在他与维尔茨堡的军团合流前,咱们再快速袭击维尔茨堡,使得查理一时之间腾不出手来,需要重新召集军队。 ……不不不,我们不能去打萨克森,萨克森是块硬骨头,啃下来却没有多少肉,咱们要向南攻下霍恩堡和雷根斯堡。 实际上,我们的使者已经提前前往巴伐利亚了,到时候,大家都知道巴伐利亚公国和查理的恩怨,两家联手这才抵得住查理军队的反扑。 除了巴伐利亚,伦巴第、阿瓦尔甚至布列塔尼,都可以派出我们的使者,组建一个反查理的联盟,共同对抗,这虽然抵不过原来的计划,但却是现如今的最佳路线了。” 一个小骑士举手:“但是我们起义的理由是什么?总不能是对查理吧,很多法兰克人不会接受……” 森德利则笑道:“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犹太朋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不错的理由……” “什么理由?” 哈德拉德站起身,沙哑的声音缓缓道出:“杀王后,清君侧!” 第三百一十五章 军中定策 上 六月初的阳光影影绰绰,早晨的一场小雨让原先有些灰沉沉的绿叶显得娇艳欲滴。 在布伦瑞克到布兰肯堡的半路上,一处行营正在森林中拔地而起,法兰克的士兵们挥舞着斧子,重重地凿击树干,木屑从斧刃的边缘飞出,落了一地。 此时的查理已经脱去了厚重的斗篷,仅仅穿着一件白灰色的长袍,腰间系着一条绣着黄色麦穗纹路的紫色腰带。 他的脸色阴沉,怔怔地望着冯森从商人那里带来的消息,哈德拉德居然已经起兵了! 而且大半个图林根的贵族都参与了,仅有一小部分采邑骑士和庄园主紧闭庄园城堡大门,还在苦苦支撑。 假如消息没错的话,按照支持了哈德拉德的贵族人数来计算,哈德拉德最多可以召集到将近四百余采邑骑兵,五百余采邑骑兵侍从(同样是骑兵兵种),两千余名步兵,这还不包含哈德拉德征召的重斧兵和弓箭手。 按照这个数量来计算,哈德拉德大约能征召出差不多三千士兵的数量。 这个数量和哈德拉德真正征召的数量相差不多,只不过由于维稳问题和防守问题,所以哈德拉德的骑兵数量略有下降,差不多有八百出头的骑兵,至于步兵则是更多一些,多出了一百个弓箭手和几十个重斧兵。 哈德拉德一共七八个伯爵领,居然征召出了将近四百名带甲骑兵和四百名轻骑兵,相当于一个伯爵领要承担五十个采邑。 在中世纪早期,法兰克王国的采邑制还没有崩溃,征召能力相对于中期甚至稍好一些,至于士兵质量问题,那就见仁见智了。 穿着一件衬衫,冯森外面套了一件褙子,他此刻微微低头,一句话也不说,仿佛成了一个不能说话的木偶。 说真的,“杀死王后,杀死那个蛊惑了国王的女巫”的口号和哈德拉德悍然起义的消息传来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他的眼睛。 他第一不敢相信,哈德拉德居然真的敢起义,而不是耍弄阴谋诡计,尝试囚禁他。 他第二不敢相信,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居然让哈德拉德发觉了查理此行的目的。 要知道,查理的计划简单粗暴,他要在第一天迎接的时候就立刻发动士兵现场捉拿哈德拉德,而为了应对后续的哈德拉德家族的叛乱,才设置了维尔茨堡的军团,一共四千人。 为了让哈德拉德放下戒心,查理只带了三百骑兵和六百步兵,然后就是两百来个仆从。 相对于哈德拉德的三千军队,查理这不到一千的士兵数量实在看不过去,而冯森这边更是按照之前的约定,仅仅带了一队五十人的牙兵护卫。 目前,按照轻骑侦察带来的消息,目前哈德拉德的部队距离查理和冯森只有一天半的路程。 这个一天半,可不是查理静止不动,而哈德拉德前进的距离,而是查理和哈德拉德同时行动后,只要走个一天半的时间,就会被追上,甚至更快。 因为查理不知道的是,哈德拉德这次是轻装上阵,让士兵们携带了三天的口粮,然后直接出发,后勤部队被远远抛在身后,打赢就是全赢,打输就是全输。 全家老小一波流了属于是。 “该死的!” “砰!” 查理将手中的信纸狠狠地拍在了眼前的小几上,木屑瞬间飞溅出去,在一阵令人牙酸嘎吱声中,木几直接从中间断成了两截。 而在他的身边,王后法斯特拉达已是面色苍白,甚至浑身在发抖,她能感觉到,那些随同贵族危险的目光。 “殿下,目前我们的情况并不好,在叛军来临之前,咱们必须得拖延时间。”一个法兰克贵族站起身,大声地提议道,“既然此事是因为王后而起,当然,我并不是说要王后如何,目前情况就必须得要王后暂时站出来,以拖延时间啊。” “你,你这个卑鄙小人!”法斯特拉达站起身,指着那名贵族尖叫道,“你是奥斯特拉西亚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哪有什么奥斯特拉西亚人之别,大家都是天父的子民,王后,您到底在说什么啊?”那个贵族不紧不慢地说道。 法斯特拉达瞬间语塞,她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查理,曾经高昂的声音逐渐变得如同小绵羊一样柔软:“殿下,殿下,这和我没有关系。” 没有任何回应,查理紧紧盯着手中的地图,既不回应那个贵族的话,也不应答法斯特拉达的话,只是专心致志地坐在王座上思考。 法斯特拉达还想继续说话,但又怕惹恼了查理,真的拿她当挡箭牌,此刻的王后简直如同被扒光了衣服,瑟瑟发抖地站在所有人的面前。 死寂一般的沉默持续了快两分钟的时间,终于,查理缓缓开口道:“安东尼,你有什么想法?” “殿下,臣有两句话要说:第一,这次既是危险也是机遇,只要我们能打败这三千人,那么图林根的贵族便一扫而空,图林根土地肥沃,人口不少,而且还都是语言相通的法兰克人,那么此处就能作为一片空白的处女地,将一大片贵族移镇过来。” 此话一出,现场的贵族们立刻向着冯森怒目而视,要不是他们语言匮乏,此刻肯定要大叫放你奶奶的罗圈拐子屁了,都什么时候了,害想着移镇的事情。 “不错。”查理脸上露出了微笑,“安东尼很能明白我的心思,我准备按照缴纳赋税的标准来进行移镇,达不到应有水平的伯爵,就移镇到图林根!” “第二句话,提出要将王后做挡箭牌的,当诛!” “为何?”查理脸上的笑容越发浓郁。 “很简单,王后与殿下乃是至亲,假若殿下杀死王后,那在王室内部,在奥斯特拉西亚的家族中,会如何看待殿下?其次,假若殿下杀死王后,那岂不是证明殿下服软了?岂不是证明殿下真的被女巫和魔鬼诱惑了?这样,殿下的王座还坐得稳吗?” 王后虽然没有说话,但眼中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正是如此!”查理哈哈大笑,他嘴角虽然带着笑意,可目光却冰冷,刚刚叫嚣将王后当挡箭牌的人,瞬间萎靡了下来,缩到了人群后头。 “既然已经确定了这两点,哈德拉德来势汹汹,诸位,你们有什么建议吗?” “应当退守布伦瑞克!” “来不及了,假如走到一半被伏击该怎么办?” “前往德绍!” “德绍连城堡都没有,而且还有森林阻隔,一天半能走到吗?” 贵族和伯爵们立刻七嘴八舌地谈论起来,整个行营当场变成了菜市场,但也不能过分苛责,毕竟礼节还没完善,后世的大明礼教社会,大臣们还天天迟到早退,朝堂斗殴呢。 不过,这些讨论最终都汇集成了一个意见,一个最主要的意见: “咱们应该向后退到布伦瑞克,坚守城池,等待援军。” “殿下,您认为呢?” 第三百一十六章 军中定策 下 “坚守布伦瑞克虽然好,但却不是我查理该走的路。”查理站起身,走到了众人的中间,拿起木棍在泥地上画起了地图。 “我是查理,法兰克的天选之王,天父选定的王,怎么能没有看见敌人,就望风而逃?” “可是殿下……咱们目前只有一千名士兵,地方却有三千,他们的骑兵就快能抵得上咱们所有的人数了,而且安东尼阁下那一千精锐军团还在汉堡,根本来不及啊。”查理的近侍骑士赶紧站出来劝谏道。 “安东尼,你怎么看?”查理看向了冯森。 冯森抚胸一礼:“臣请召集附近八旗军团来接应。” 轻哼一声,查理瞟了冯森一眼,似乎有些不满,他站到地面上的简易地图前:“咱们既不去布伦瑞克,也不去德绍,我们要去这里!” 说着他在布兰肯堡的位置上画了一个圈。 “但那岂不是要向着叛军行进?”仔细观察了一番地形,一个骑士瞪大了眼睛问道。 “当然,左右都退不出出路,那干脆不退。”查理在地面上的简易地图上画了一条线,“咱们从此处分两路出发,步兵前往布兰肯堡,此堡建在山丘上,只需要防守东南和东北两个方向。 而三百骑兵,则和我一起,去格莱兴施泰因,向卡塞尔方向前进,并做出要渡河,与维尔茨堡的军队会合的意思。 不管是步兵还是骑兵都打出我的旗号,而哈德拉德就有两个选择,要么他追击我的骑兵,要么他就进攻布兰肯堡。 以我对他的认识,他必然会选择追击骑兵,返程前往卡塞尔或者施马尔卡尔登,此时,我们却并不渡河,而是反向再回到布兰肯堡。 这其中争取的时间,就足以让萨克森的援军动员起来。” “妙啊!” 一个近侍骑士鼓掌称奇道,而周围的贵族们也连连献上彩虹屁。 “那假如哈德拉德继续猛攻布兰肯堡呢?” “我们就直接和维尔茨堡的军团会合。” “维尔茨堡的军团不动吗?” “当然要动。”查理继续在地面上画着线,“咱们可以派一两个轻骑走安东尼修建的直道,沿途通知附近的贵族,然后找到维尔茨堡的军团,让他们发兵。” “殿下高见!”在场的贵族兴奋起来,“那这样,布兰肯堡之围就能解了。” “谁说我要维尔茨堡的军团来救援布兰肯堡了,那不是有萨克森的援军吗?”查理反问道,“维尔茨堡的军团,不要救援,直接北上,走富尔达,到施马尔卡尔登,直接进攻图林根。” 有时候,冯森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确实有天才,有的人几乎一点兵书都不看,光靠野兽般的战场直觉,都能做出极其正确的决定。 在战争中,掌握战场主动权是优先级极高的战略,绝对不能被敌人牵着鼻子走,要牵着敌人的鼻子走。 这种布置,除了查理作为主将本人带领三百骑兵风险较高,而且很有可能要牺牲那几百步兵外,冯森基本想不到太大的缺点。 哈德拉德要是围困布兰肯堡,那么查理就会和维尔茨堡的军队会合,要是追击骑兵,就会被消耗粮草,到处调动。 等查理进入布兰肯堡,哈德拉德反应过来,那么要是选择死磕布兰肯堡,后方的老家就要被维尔茨堡的军团端了,要是回援后方,就会被冯森和查理带来的援军两面包夹。 起码就冯森看来,他也想不到更好的计策了。 假如他是哈德拉德,除了靠高质量牙兵玩逆天狠活外,也没什么别的好法子,但换句话说,他要是哈德拉德,根本就不会到达这种不得不反的地步。 冯森同样要掌握主动权,假设他要反叛,那起兵的时机一定要把握在自己的手里,不能事到临头,不得不反。 “安东尼。” “臣在。”冯森迈步上前等待询问。 “三天内,你需要拉出至少两千士兵,没有骑兵也没关系,主要需要固守和拉扯哈德拉德。”查理拿着木棍在马格德堡点了点。 冯森站到查理的身边,观察眼下的地图,摇摇头说:“三天的时间太短,我最多能动员出四个千户,也就是一千人左右,汉堡毕竟距离太远。” “只有你的八旗军团?”查理皱起了眉,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地图道,“你的那些诺斯义从呢,我记得他们的人数不少,在马格德堡就有七八百人。” “是的,但是诺斯义从要出动,必须要许诺足够的土地,或许您可以将一部分萨克森的伯爵移镇到图林根,来空出一部分……” “不用那么麻烦。”查理在图林根点了点,“那么多伯爵和骑士空出来的采邑,还怕少了他们的不成,就把他们安排在图林根,能征多少征多少!” “遵命,殿下。”冯森向着查理拱手回应。 转过了身,走到之前裂成两半的小几前,查理捡起地上的那卷信纸,突然笑了起来:“安东尼,看来我们又要并肩作战了!” “我的荣幸,殿下。” 从查理的大帐走到自家的帐篷,冯森一进去便倒了一杯啤酒,思忖了片刻,便叫来了护卫队长孙敬孝:“敬孝,你去通知一下马格德堡,就按照事先安排好的来。” 虽然和原先想的有些出入,但不妨碍计划的正常进行,毕竟他早就知道哈德拉德会提前起义,事先已经做足了准备。 当然,这绝不是冯森暗通外敌,他又没有要把消息透露给犹太人的意思,他只是在喝完酒后,和手下交谈时,声音大了点嘛。 至于,犹太人为什么敢透露这个消息,则是出自一个名叫鲁本的阿比的决定,和冯森本人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冯森的债主,但查理不是已经帮冯森还债了吗,所以两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至于犹太人是怎么帮助哈德拉德找到查理发现他们起义的证据的,那就更简单了,那些近侍骑士和仆从每天出入查理近前,这周边都是森林,行军偶尔有一个迷路掉队失踪那再正常不过了。 就算有人举报,冯森也可以委屈地说,我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忠臣,甚至没带哪怕多一个士兵,怎么可能向哈德拉德泄密,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节帅!”一个牙兵从帐篷外探头进来,“法兰克骑兵遇到了三个汉人,不知道是不是奸细,不过,他们好像并非汉堡的汉人,而是从中原而来。” “人呢?” “被两名牙兵押着,已经到帐篷外了。” “快,快松绑,让他们进来。”冯森摩拳擦掌,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看看这一次抽到什么惊喜了。 在几个牙兵的陪同下,三个戴着幞头,身穿黑红袍子的大汉走了进来,三人似乎是同伴,互相认识,而以最先那个一脸络腮胡的汉子为首。 那络腮胡汉子向前一步,当先抱拳行礼道:“见过将军,吾乃史敬奉,这两位是我在军中的弟兄,我们在林中迷了路,为将军部下所救,只是不知此处为西域何处,为何森林如此茂密?而与我天朝可有陆路相通?” 第三百一十七章 贷款打仗,自带干粮 在施马尔卡尔登的平原上,士兵组成的长龙沿着土路缓缓前进,这些步兵大多由自由民组成,也有采邑骑士们的武装奴隶。 云层涌潮,阳光一会儿洒在肩头,一会儿又藏在云后。 士兵们扛着长矛,一边在身上捉虱子,一边跟在队长的身后,机械地迈出步伐,在微湿的地面上踩踏着,偶尔溅起的泥点,将他们的鞋子和小腿都染成了黄泥色。 相对于身披锁子甲的骑兵和步兵队长,普通步兵穿着的基本都是草甲、木甲和布甲(武装衣),甚至还能看到冯森的藤甲。 但在这些能够装备“甲胄”的士兵中,也有一些穿着短衫,光着屁股的士兵,这些士兵大多来自强行征召的强壮农奴,经受的训练也少。 在防护层面上虽然表现得各有千秋,但在武器方面,哈德拉德却没有吝啬,他给每一位士兵都发放了一杆铁尖的长矛,一些仓库乃至普通平民家中的生锈短剑短刀也被拉了出来,发放给了士兵们。 在武器之外,哈德拉德还为步兵们准备了鞋子,就是为了能够让他们能够快速行军,相对于那些铁矛,这一项上的花费还要更多。 实际上,哈德拉德将精力放在军事上也并非虚言,在之前和冯森一起作战的过程中,他同样学到了不少经验。 而在这些经验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军队一定要只听从一个命令。 换句话说,伯爵们各自带领自己的队伍上战场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所有伯爵仅仅带领骑兵跟自己一起行动,至于步兵就要按照地域打乱编制,重新划分和自行推举小队长。 如果不是查理和冯森给哈德拉德带来的压力,如果不是王后给贵族们带来的怨恨,恐怕哈德拉德的改革也不会这么顺利。 但改革的阵痛后,这种改革带来的好处是肉眼可见的,起码在步兵的行进速度上比之前要快了许多,这也是哈德拉德能够追上查理的自信——步兵对行军速度的影响,大大地降低了。 “公爵阁下。”一名骑兵牵着马从前方小步跑来,他脸色暗沉,每走一步身上都能抖下几抹灰尘。 哈德拉德拉住马匹,而右侧的士兵继续如流水般向前行进:“怎么了?” “我们发现了查理的踪迹。”士兵咳嗽了一声,嗓子如连晒了三天一般沙哑,“他们出现在了格莱兴施泰因,但他的身边只带上了骑兵,没见那些步兵和仆从的身影。” 哈德拉德左手一伸,一旁的近卫骑士便从套筒里抽出一卷羊皮纸,纸上正是这附近的地图,而这份地图正是来自富尔达修道院的主教鲍尔达神甫。 “格莱兴施泰因……我懂了,他们想要和维尔茨堡的军团会合!他甚至抛弃了那些步兵和贵族亲属。”哈德拉德在地图上比比划划简直要手舞足蹈起来,“森德利,你认为那些步兵去哪儿了?” 森德利的食指在地图上滑动了一会儿,最终在布兰肯堡的位置停下:“他们肯定将步兵放在了这里,这里的城堡虽然不如布伦瑞克坚固,但毕竟更容易到达,而且地势险要,方便小股步兵防守。” “好!”哈德拉德当机立断,“步兵由洛布达堡伯爵带领,进攻布兰肯,堵住萨克森出兵的道路,我亲自带队,率领八百骑兵追击查理!” 就在哈德拉德率领军队分兵两路的时候,两个背负红旗的牙兵骑兵在一阵烟尘中冲入了马格德堡的大街。 马蹄敲击在石板上,发出了沉闷的砰砰声,这砰砰声在道路两边行人的耳中越发强烈。 “闪开!闪开!” “都让开,紧急军报!” 马鞭的噼啪声夹杂了人们的惊叫声,在马尾之后,一片混乱的景象升腾而起。 铺在地面上的货物被马蹄踏坏,而小贩们搭起的棚子则被撞翻,一摞苹果从箱子中滚出,在老板气急败坏的怒吼声中,小孩和地痞们立刻上前拾捡,公然抱着苹果在街道中穿梭。 衣松帽歪的里正匆匆带着三五个弓手赶来,他们手提渔网,背着梭镖,看样子是准备给这两个纵马街道的混账一点颜色瞧瞧,但见到他们衣着和背后红旗之后,里正立刻停止了动作,反而主动组织弓手为这两个传令兵让开了道路。 “十万火急!”孙敬孝一下马一边大喊一边冲入了卫所院子中,而在大院中,真慧手持戒尺,正在给百户们上文化课。 一见有传令兵到来,原先昏昏欲睡的百户们立刻精神起来,坐得靠后的甚至直起身,想要看个究竟。 “节帅有令,哈德拉德起兵造反,令南萨克森卫所即刻出兵,不得延误!” 虽然眼前是熟悉的孙敬孝,但真慧依旧严肃地说道:“请出示虎符,调令和印节。” 孙敬孝从包裹中掏出了虎符、调令和印节,至于真慧则立刻命人取出虎符,并叫来小吏一一查验。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小吏查验无误,真慧立刻朝着周围的侍从大吼道:“通知四位千户,半个时辰内,到卫所集合开会,打开府库,文吏核对武器与盔甲,加急赶制面饼,还有,立刻向乡民征收购买咸鱼和腌肉,马上去。” 被学习汉字折磨得头痛欲裂的百户们立刻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站起,排出整齐的队列,从门口鱼贯而出,不到一刻钟的时间,校场那边也沸腾起来。 “用不着一天的时间。”真慧对孙敬孝笑道,“明日一早全军集结,便能够出发!” 是的,就是这么快,因为已经提前集结好了。 当然,这和冯森试图摘桃子完全没有关系,就是单纯地将八旗夏训的时间提前了那么一点点,所以,目前南萨克森卫所大部分的旗丁都在马格德堡,只需要将作为辅兵的上包衣召集过来就好了。 除此以外,三百名牙兵也以训练旗丁的名义在马格德堡等候,随时可以出兵。 喧嚣的人声仿佛浪潮般一波接着一波,先开始只是校场,随后,连街道都沸腾起来。 里正和弓手们敲着铜锣,在马格德堡的大街小巷中高声传递着消息。 “节帅调兵,征义从六百,每人自带三日干粮,明日出发,有意者前往港口报名。” 打着酒嗝刚出酒馆的诺斯义从们瞬间醒酒,不论他们现在在干什么,都立刻丢下了手中的工作,兴冲冲地返回了自家的小木屋,或是提着银币购买干粮,或是拿出早已备好的干粮。 在港口,除了负责征收义从的小吏外,一些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人乃至犹太人都挤了过来,他们手提干粮、长剑、背包、磨刀石,甚至还有拎着皮甲锁子甲的。 “小额贷剑,好借好还!” “利息仅五分,赔本赚吆喝了!” “分期付款,抵押腰牌名册,可以接受分期付款!” 明明是战争在即,但马格德堡居然平添了三分热闹与繁荣。 第三百一十八章 遛 缄默的长原,点缀着古代北德人留下的荒村痕迹,金的黄的白的紫色的野花,在渲染了绿晕的青草地中,融成了一片五彩的海洋。 蜜蜂在花朵间来回转移,辛勤地运送花粉,送到各地。 碧蓝的天空粘贴在山顶之上,而在山下成片绿中带黑的树林正舒展枝丫,直到为首的骑士抽出长剑,砍下了这烦人的拦路树枝。 而后的骑兵们胯下的马匹,则高高扬起重蹄,将这可怜的树枝踏得粉碎。 三百多名骑士排成了三条粗壮的长龙,沿着若有若无的土路快速地奔驰,尘灰与汗水在查理的脸上划出了一条条道道,但他却无暇擦拭。 原先和煦的阳光像是针刺一般扎到了查理和其他骑士的血肉中,抬头看向前方领路的骑士,查理能看到他的小腿肚子正在忍不住地抽搐。 但更多的人则是张大了嘴,所有人都感觉喉咙里塞了一块烧红的煤炭,噗呲噗呲地将一切水分全部蒸出。 差不多到极限了,查理咳嗽了一声,眼角隐隐约约看到了远处正有一抹稀疏的黑色,再向前跑了一阵,才发现是一处稀疏的小树林。 “传下去,到前方小树林处休息。” 下了马很多骑士连站都站不稳,相对于人,甚至有马匹在停止之后,当场哀鸣一声,直接倒下。 若不是准备了备用的马,在场三分之一的人都得走回去。 “我们不会在此处休息太久。”拿出水囊,咕嘟咕嘟灌了一大口水,查理擦擦嘴这才说道,“休息一刻钟,然后派人四处搜寻一下,取水顺带看看有没有村庄能购买食物。” “遵命!” 坐在一块大青石上,查理将手中的水囊递给了身边的一名骑士:“这里还有不少水,大家都喝一口吧。” 这些骑士基本都是查理的近卫,他们的采邑就在查理的直属领土上,有不少更是直接来自王室,算是查理的精英亲卫,虽说战斗技巧和战术上可能比不过冯森的牙兵,但战斗意识和士气上其实不相上下。 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查理根据太阳的方位计算了时间,现在距离他出发已经过去了一天半的时间,在这一天半的时间内,查理等人只休息了三次,每次两个小时。 日夜兼程,这才提前来到了格莱兴施泰因。 不过就是不知道到底是哈德拉德快还是他快了,假如哈德拉德提前到达,在前方堵截,那可就糟了。 “殿下。”就在查理看着地上的湿润的泥土和蚁窝怔怔发呆的时候,一个轻骑从远方跑来,一脸兴奋地下了马,“我们到了,前方不到十里地,就是韦拉河!” “可有发现哈德拉德的踪迹?” “在我这一边并没有发现,大队人马行走必然有行踪可循,我们这边一点痕迹没找到,估计他们就是没来。” “好啊,好啊!”查理站起身徘徊了一阵,“我问你,河流附近有渔村吗?” 那轻骑摇摇头:“没找到,也没发现小船。” “那可有森林?” “有一小片树林,稀稀拉拉的,距离此处并不远,要再沿河向上走一阵。” 查理哈哈大笑起来,到了这一步,计划便成功一半了,他对所有人喊道,“各位,待太阳落在那个枝丫的时候,咱们就出发!” “是!” “哦对了,伊图道夫,你带两个人,去周围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山洞或是能够避雨的地方。” “遵命,殿下。” 日升月落,云卷云舒,在韦拉河上,直到第二天的傍晚,才终于迎来了它的第二批客人——哈德拉德和他的八百名骑兵。 八百名骑兵站在河边,拿着牧草和河水喂马,而哈德拉德则蹲在树林边,脸色像是逐渐阴沉的天空。 被手甲覆盖的粗壮手指,在一圈圈年轮的树桩上重重划过,哈德拉德转过身:“他们一定是砍伐树木,制作了木筏,乘船过河了!该死的,他们的速度怎么这么快!” “查理身边带着的,毕竟是最精锐的骑兵。”森德利劝诫道,“领主大人,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哼!”哈德拉德重重地哼了一声,“查理会砍树做木筏,难道我就不会吗?所有人,就地制作木筏,准备趁夜色过河,决不能让他们逃跑,与维尔茨堡的军团会合。” “那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哈德拉德斩钉截铁地说道,“你们看看,这些树都是新砍的,最多不过一天,咱们和他们的差距越来越小了。” 于是,高贵的采邑骑兵们不得不走下马,提起斧头,干起了他们曾经绝不会做的事情,那就成为一个伐木工,自己砍伐树木。 夜色逐渐降临,天空看不到霞光,只有偶尔的阳光能捅破乌云的封锁,落到汗流浃背的骑士们身上。 虽然不情愿,但面对着巨大的军事压力,他们也不得不如此了。 只可惜,他们的劳动再改造没持续多久,便被不断飘落的雨点给打断了。 夜色降临,乌云笼罩,天空一开始只是飘下小雨,可随着雨水越来越大,制造木筏的速度比之前要慢了不少。 由于哈德拉德急匆匆地要过河,根本没有及时准备,雨水之下,帐篷和物资被淋湿了不少。 虽说并不影响过河以及造木筏,但哈德拉德心情依旧不怎么好。 他躺在帐篷中,潮湿的水汽让他感到浑身上下都黏糊糊的,散发着一股恶心的臭味,鼻腔也十分潮湿,胸口烦闷,直到后半夜雨势渐渐变小,才终于睡着。 帐篷中,梦呓声混杂了雨声,在黑暗中不断回响。 “查理,该死的查理,你终于死了……” “嘿嘿,王后,不,法斯特拉达,好好地伺候……” “安东尼,这一次,你败得是不是心服口服……”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 “嗯?嗯……”哈德拉德睁开了朦胧的睡眼,甚至失忆一般看着森德利近在咫尺的脸。 森德利扶着哈德拉德的肩膀:“阁下,我们已然造出了第一批木筏。” “这是好事啊,赏赐,给赏赐……” “领主大人,你清醒一点。”森德利焦急地说道,“我们派出了一队侦骑率先过河,说只找到了三五人的踪迹,查理的大部队根本没有过河,现在该怎么办?” 哈德拉德看看外面潮湿的地面,只感觉到头痛欲炸,他本想思考,但没撑多久又受不了了。 “今晚雨势烦人,明天一早再追击敌军,他们也淋了雨,必定跑不远。” “可是我觉得……” “没什么可是,我要我觉得,不要你觉得!传我命令,让侦骑继续寻找,明天早上再做打算!他们跑不远的!” 第三百一十九章 绿马褂 全章 正如哈德拉德所说,查理没有跑远,假如哈德拉德有上帝视角的话,就会发现,查理就在他们不到二十里开外的一处山洞中。 清晨的雨水滴滴答答地从山洞沿着藤蔓落下,查理站在山洞的门口,视线望向远方,那里是韦拉河的方向。 过了韦拉河就是卡塞尔,再从卡塞尔南下穿过富尔达领就能到达维尔茨堡,如果查理派出的信使能够准时到达的话。 那么维尔茨堡军团从出发开始,只需要三天,就能直接进攻施马尔卡尔登,只需要三天的时间。 查理返身回到山洞,这个山洞并不大,只能容纳四五十来人,大多数人甚至包括查理自己,都是一样搭帐篷睡在外面,只不过是将物资和部分马匹放到了山洞中。 加上查理提前发现了要下雨,事先就安排好了帐篷,所以一场雨下来,骑士们居然一个感冒的都没有,反倒是哈德拉德那边,一口气倒下去十几二十个。 “怎么样?”查理刚刚喝了一口蘑菇豌豆汤,便见到一个半边身体被雨水浸湿的骑士小跑着进入山洞中。 那个骑士抚胸鞠躬道:“殿下,我去哈德拉德那边看过了,他们并没有造太多的木筏,只是偶尔有七八个人划着小木筏渡河,大部分士兵仍然在扎营,但他们砍树造木筏的活动依旧没停止。” “既不渡河,又不返回,这哈德拉德到底想要做什么?”查理望着自己的双手,好像那上面写满了拜日经的经文一般。 思考了一会儿,查理继续问道:“他们有什么异动吗?人数如何?” “没有什么异动,我看过了,他们只有大概一千人,而且都是骑兵,一个步兵都没有,跟咱们一样。” 查理摸着下巴上的胡子坐在了一个小马扎上,而报信的士卒则将火炕中的木炭拨旺了一些。 在升腾的呛人烟气中,查理像是给骑士解释,又像是在和自己说话地喃喃道:“怪了,也就是说,他们也分兵了,这不像是哈德拉德,他那些伯爵手下怎么能够把自由民兵……” “殿下,无需担心,咱们这样一来一回,起码多消耗了哈德拉德三天的时间,只要布兰肯堡能守住,一切都好说。”一名近侍盛了一碗豌豆汤递给那名侦查报信的骑士。 “殿下,这正是我想说的啊。”那个报信骑士忧心忡忡地说道,“安东尼公爵派出使者通知要一天的时间,士兵的召集最快也要两三天,再加上后勤的准备,起码要五天的时间才能出发。 这五天再算上行军的时间,差不多要两天,总共也就是七天的时间,带上这一天半的时间,安东尼公爵的援军是五天半后到达。 而哈德拉德的步兵分开行动,最慢到达布兰肯堡也就是今日。 咱们返回布兰肯堡正常跑差不多要两天半,而哈德拉德返回到达布兰肯堡差不多也就四天时间,也就是说,当哈德拉德合兵的时候,说不定安东尼公爵的援军还没来,而布兰肯堡又在被围攻,我们该往何处去呢?” 查理没有回话,只是将目光看向了远方灰暗的天空。 ……………… “万人一心兮,泰山可撼!惟忠与义兮,气冲斗牛。” 从布伦瑞克到布兰肯的大道上,震耳的军歌惊飞了一群鸟雀,而裹着绑腿,穿着布鞋的脚步,却一刻也未曾停止。 一只松鼠站在树上,立起身子,尖尖的耳朵竖起,向着声音的方向呆呆眺望,既是害怕又是好奇,直到那股绿色和灰色衣装组成的洪流一步步逼近上来,这才让小松鼠猛地弹出,飞一样地窜入了树林中。 “主将亲我兮,胜如父母;干犯军令兮,身不自由。” 说来也怪,一开始还十分陌生的《凯歌》,随着八旗和义从们的不断传唱,居然有了几分样子,再配合脚下的动作,还真有点众志成城的样子。 这些八旗旗丁目前大多都统一了着装,一齐换上了灰绿色的褂子,这是八旗军队的夏装,内部还要穿一件亚麻的衬衫,当然也有直接真空套上的,没人强求。 这褂子的外形和半臂很是类似,只是常见的半臂都是有上半截袖管的,而这个却没有,所以一些八旗内部和诺斯义从中穿不了这衣裳的人,不无妒忌地给这褂子取了个外号,就叫绿马褂。 至于为什么冯森还要给他们换上这一夏装,也是为了穿戴甲胄方便,虽然目前萨尔茨吉特的铁矿生产还没能达到冯森的预期,但给一部分军官分配一套差不多的锁子甲还是可以的。 大部分的普通八旗,要么拿出皮子找卫所帮忙制作,要么就直接找人购买了皮甲,靠着这股子皮甲生意,连带着在波罗的海东海岸捣鼓蜂蜡的斯拉夫人发了一笔财。 不分铁甲和皮甲的话,那么八旗旗丁的披甲率已经达到了足足四成,这个披甲率已经勉强和汉朝接轨了。 倒不是冯森不想推广铁甲,而是打造一副盔甲的铁,都足以造上好几把甚至是十几把武器了。 多出的铁,冯森都拿去制作弩箭了,是的,弩箭。 在道路上唱着军歌的八旗旗丁中,每三四人,就有一人背着一把弩箭,为了防潮防雨,都是用白桦树皮贴合,再用油布捆绑。 在八旗行军队伍之中,还有一群推着小车的诺斯义从,在小车上,除了成批的咸鱼咸肉,还有硬如钢铁的棍式黑麦面包,在各个队正的口袋里,还存放了豆豉、酱油等调味品。 当然,在行军的路上,大部分人是不穿甲或者只穿半甲的,所以在小车上装着的还有士卒们的甲胄,和一部分工具,例如铲子斧头和鹤嘴锄。 最重要的是,在行军之前,都会有轻骑提前一天出发,查探好营地位置,甚至在周边村社购买一些物资囤放。 说实话,一些曾经跟随萨克森叛军甚至法兰克军队的八旗旗丁们一路上都整懵了,这到底是去打仗啊,还是去旅游啊? 第三百二十章 天才战术家 “什么?!”洛布达堡伯爵猛地站起,三两步走到那名传令士兵的面前,揪住他的肩膀问道,“你再说一遍,萨克森人的援兵已经到了?!” 被粗壮的手指一拎,传令士兵的呼吸都有些急促起来,他哆哆嗦嗦地回复道:“是的,他们已经到了,距离我们只有一里格的距离。” “可是我们才到这一天的时间!”洛布达堡伯爵指着外面热火朝天的工地,“我们的营地甚至才盖完,我今天下午才接收了最后一支到来的队伍!” “但事实如此,伯爵大人。”士兵艰难地说道。 “该死的!他们难道会飞吗?”洛布达堡伯爵松开了手,任由那名士兵向后跌去。 那士兵一屁股坐在地上,但又飞快站起,等待洛布达堡伯爵的命令。 “我问你,他们有多少人?” “不知道。”那士兵老实低头回应。 洛布达堡伯爵瞪大了眼睛:“你为什么会不知道,你不是去查探的人吗?” “是的,但是,他们也安排了哨探,还有轻骑不断地在外围巡逻和驱逐,咱们的马大部分都被哈德拉德阁下带走了,人的腿哪里跑得过马,跑得过箭呢?”那侦查的士兵略有委屈地说道。 洛布达堡伯爵揉着脑袋,相比于别的贵族,他是这个时代少有的不傲慢的人,甚至小心谨慎到了被别人称呼为胆小鬼的地步。 对于中小贵族,小心谨慎永远是延续家族的一味良药,至少在他爷爷那一代嘲讽他们家是胆小鬼的贵族家族已经完全消失在战火与征战中了,而洛布达堡伯爵依旧坚挺。 要说祖上传下来了什么家训的话,洛布达堡伯爵海德温的家训便是活下去,不顾一切地活下去。 所以海德温会小心翼翼地维持在贵族圈子内的好名声,人缘非常好,但这也带来了一个让他自己没想到的结果。 当哈德拉德发现他不管把谁放到步军主帅的位置上,都会导致步军内部的内斗和摩擦,唯有海德温,唯有他能够得到大部分人的勉强认同。 虽然这支步军大多是暂时脱离了贵族们控制的,但归根结底,他们还是会受到贵族们影响,看看被推举出来的是哪些人就知道,还是那些亲卫队长或者步战骑士。 毕竟打完仗,哈德拉德还是要把步兵们送回各自的主人那里,他的行为只能算借。 海德温能够顺利带着士兵们快速来到这里,已经是建立在带队的亲卫和队长们认同的一致观念,那就是这一仗打赢是骑士贵族,这一仗打输是流浪土匪。 在这个念头之下,队长和亲卫们甚至能够容忍将自己一部分士兵分给别的队长或亲卫,容忍先前的矛盾,听一个他们不认可的人的命令。 但就在这种“万众一心”的加成下,海德温仅仅才到达一天的时间,八旗的旗丁们就已经赶到了。 他带着步兵花了三天的时间就走到了布兰肯堡,而这群八旗在需要集结和准备后勤的情况下,居然只用了两天的时间。 肯定是马格德堡到布兰肯堡的距离太近了,一定是这样。 “一定他们没带粮草轻身上阵!”在紧急召开的军前会议上,一个因为马蹄瘸了而被分到步军的倒霉步行骑士笃定地喊道,“一定是这样。” 没有人回应他的话,中军大帐内,大部分的骑士和小贵族都在瑟瑟发抖,像这位勇敢的步行骑士一样的,终究在少数。 他们中的很多可都是亲自参与过萨克森战争的,甚至还有一小部分与那些传说中的萨克森恶魔兵并肩作战过的,对于这群牙兵有多强大,他们心里是相当的清楚。 他们本以为到这里来是为了捡漏,王后和萨克森公爵诶,一座小山堡,士兵数百,后勤还不太足,三天,从开始围城到结束,最多三天时间! 但可惜的是,在准备围城这一阶段,一群萨克森的援军就这么突然出现了,仅仅一里格的距离(差不多十里地)。 炉火边的噼啪声不绝,那是各种小虫被火焰舔舐后炸开的声音,在炉火边铺成了一个小圈。 在那位倒霉骑士之后,大家发言的兴致都不怎么高,这些年,在萨克森周边尤其是图林根,大家都对这位斩首公有所耳闻,也对他狠辣的手段有所耳闻。 但大家心里最没底的,是在侦查上的一败涂地,他们这边一点关于对面的消息都没有,这才是最可怕的。 “你怎么就知道不是那些恶魔兵呢?在场的各位,没有人比我更懂恶魔兵,他们身材高大,能穿起千斤的重甲,骑在巨马之上,用锤子轻轻一挥,啧啧啧……” “你该不会是要投敌吧,懦夫!” “事实如此!你们只是送死,如果是其他人,我又有何惧?” “还没有打过,你又怎么知道?” 就在在场的气氛愈发热烈的时候,卫兵突然掀起了营帐的帘子。 “诸位!”直到这个时候,作为这场军事会议的召开者,却突然缺席的洛布达堡伯爵海德温才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与白天的强颜欢笑不同,此刻的洛布达堡伯爵海德温满面春风,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诸位!”海德温走到主位上坐下,慢悠悠地笑道,“抱歉我来迟了,但是,我来迟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与在座的性命可是关联颇重啊。” “何事?” “海德温伯爵大人还是快说吧!” 望着一双双眼睛,海德温傲然一笑:“我派出手下亲兵前往侦查,成功逮住了三名取水的萨克森士兵……” “什么?” 下面领兵的大小贵族和队长们都露出了惊喜的神色,但惊喜之中也掺杂了一些狐疑,今天下午还是侦查战斗惨败,晚上怎么就被一口气抓了三个人?不会是编出来安稳军心的吧? “从这三人口中,我基本已经搞清楚了这支援军的情况,首先是这三个人,分别是一个斯拉夫人和两个维京人,而他们的身份,居然是雇佣兵,这样的雇佣兵在对方的援军里,居然有六百个,你们猜猜他们总数有多少? 一千七百人!三个人里就有一个是雇佣兵!至于那些在外围巡逻的强悍士兵,是的,他们的确是萨克森的恶魔牙兵,但他们的人数只有一百人,为的就是要让我们以为他们有很多人,来了很多援军。 但这反而证明了他们的虚弱,否则为什么要装作强悍?” 在众人此起彼伏地松了一口气的叹气声中,海德温却是直接打断了他们即将庆祝的动作,反而严肃地站起身。 海德温眼神中充满了认真:“虽然如此,但我敢说,他们的背后的确有更强更多的援军,他们装成这副样子,就是为了让我们惧怕,我们要是惧怕就真被骗了。 所以,我们不能干耗,与其等对方大军到来,主动进攻,不如我们趁对方尚且虚弱,现在就进攻!” 实际上,海德温在这件事上心里还有一个小九九,那就是哈德拉德给他的指令是攻打布兰肯堡,现在看来,以萨克森军队的实力,几乎是不可能的,自己这边根本不重要,而要看哈德拉德能不能逮住查理。 要是逮住了查理,那好说,要是没逮住,自己又把王后抓了,甚至让王后或者萨克森公爵受伤了死了,等哈德拉德战败,那就有些尴尬了。 可就这么回去未免有避战和懦弱之嫌,容易社死,但假如能取得一次胜利后,“由于我军实力大损,无法正面抵抗,只能转向继续进攻”,那么就好听了许多。 天才,我真是天才般的战术家! 第三百二十一章 海德温:待会儿多抓点活的 公元786年6月20日,清晨。 “呜——” 在哈尔茨山脉东部狭窄的平原上,一声连绵不绝的号角声随着太阳一同升起,而在号角声后,则是滚滚的烟尘与士兵们铿锵的脚步声。 萨克森哪怕是夏日都是如此潮湿,但至少清晨的风不会让人如同正午那般湿热不堪。 在山林间,由牙兵和部分义从和八旗组成的轻骑不断在平原的两侧来回交锋,泼洒的鲜血和残肢却已是在地面上铺出了规定好的战场。 早已察觉到敌军来袭的八旗旗丁们早早地出了营地,在阵前排成了整齐的五个军阵,其中最厚的就是中间的三个军阵,最左和最右则稍薄一些,总人数在一千六百人左右。 而在他们后方,还有一支由牙兵和新府兵组成的督战队,或者说预备队,他们只会在最危急的时候出动。 实际上,对于真慧而言,这一战的意义除了击败三千敌军外,最主要的,就是锻炼这些新校官,所以,除了在大方向在把握路子外,剩余的其他工作,都是下面的校官和孩儿军来完成。 而这一仗的主要指挥官,便是当年陪着真慧在不莱梅守城的队正,萧阿贵,此刻,他已经是宣节校尉的勋衔,甚至还是南萨克森八旗冬训的教头。 骑在一匹大青马上,萧阿贵站在马镫上,朝着远方遥遥眺望。 “从烟尘来看,快要到了。”萧阿贵一屁股坐回马鞍上,一拉缰绳,朝着真慧轻笑道,“诚如《孙子》所言,能而示之以不能,用而示之以不用,没想到他们居然真的上钩了。” 真慧则不置可否,只是微笑道:“战场之事,全看输赢,你要是胜了,那就是示之以不能,你要是败了,那就是不自量力以卵击石。 胜败翻覆之间,为将者,不可不察啊。” “是极,是极。”萧阿贵赶忙拱手称是,“谢副使赐教。” “去吧,好好打。” “喏!” 骑着马,海德温头戴一顶维京式盔甲,相对于那种露出了大半个后脑勺和脖颈的法兰克尖顶盔,他总觉得这种头盔更加保险。 而在海德温的身前,将近三千人的队伍排成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大方阵,该说不说,哈德拉德确实把很大的精力都放到了军事上,起码这大方阵看上去还真有点那个样子。 在第一列的是身披锁子甲的重斧兵,他们由最强壮的武装奴隶、伐木工和军士长来担任,毫无疑问,他们裸露在外的肌肉,甚至散发出一种筋肉纤维的质感。 在不断向前的脚步声中,他们身上的锁子甲发出了金属摩擦的炸耳声,在铁匠们的特制下,他们身上锁子甲的甲环比普通的锁子甲更粗,而连接则更紧密,每一件都是正常锁子甲重上三五成。 也难怪只有这些壮汉能穿得上了,他们手里的则是如同维京长斧一般的长柄战斧,有些人脑袋上戴了头盔,有些仅仅只是一顶弗吉尼亚皮帽。 而在他们身后,则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征召步兵,和贵族老爷们私斗拉出来的农兵可不同,他们中有不少甚至是自由民兵。 穿着毛料外套和武装衣,胸口染着代表圣乔治的血十字,不少人一边前进一边还在大喊天父的名字,以求得到庇佑,能够在死后进入天堂。 “咚!咚咚咚!” “哐哐!” 锣鼓喧天,刀剑齐鸣。 而另一边,穿戴上皮甲锁子甲的八旗旗丁们正面目狰狞地随着鼓点慢慢地向前迈步。 这些八旗旗丁们大都穿着绿色的马褂,在横排上,他们大多三人一组,一人持大盾,一人背弓弩,一人提短标。 当年那套专门针对维京海寇的训练法已经过时了,相对于那些复杂的训练,这种一人对应一职,训练更加简便,携带的武器更能发挥出威力。 不过,在此之外,旗丁大多都携带了一根长矛和一把腰刀,如果有需要,随时可以扔下大盾或弓弩,手持长矛刺杀或者拿出腰刀肉搏。 不过这样的机会可能不大,因为义从们正站在了第一线,他们的手中只有大斧长矛,随时准备发动死亡冲锋。 毕竟,这就是他们来到此处的目的,要是八旗旗丁们将他们放到了后面,他们还不高兴了。 “杀!” “为了天父的荣耀!” “大帅保佑!杀!” 在敌军不断地靠近,义从们或是兴奋或是胆怯,不由地发出了此起彼伏的战吼与嚎叫声。 甚至,在校官们乃至萧阿贵本人的怒吼声中,不少义从已经率先脱离队伍冲了出去,完全不顾身边的队友,也有试图逃跑的,可是冯森军中向来是有逃兵,后队斩前队。 至于八旗们逃跑,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妻儿老小一家子全在冯森手上呢,回去以后往哪儿逃? 战死也就痛苦个一两秒,真要逃跑背叛了,一家老小命没了事小,铁饭碗弄丢了事情才大啊。 “嘟嘟——” “哦?”海德温望着阵前这十来个突然脱离敌人军阵向自己冲来的士兵,不由得有些好笑。 他拍拍身边随从的肩膀:“叫弓箭手出手,先给咱们涨一涨士气,不过弓箭手不要冲太前了。” 在缓步前进的军阵中,几列士兵突然停下了脚步,他们从背后掏出了一把把造型奇异的长弓,既有制作精良的,也有随便拿树枝做的。 毕竟这些弓箭手的前身基本都是山林里的猎户,哪有那么多钱和弯弯绕绕。 “发射!”率领这支弓箭手队伍的队长大声吼道,瞬间,箭矢划破空气的声音让不少图林根士兵精神一振。 只可惜,这五十多支箭的落点,在弓箭手们的面前形成了一个不规则的半圆,甚至有不少箭都落到了第一排的士兵们身上。 而在他们的面前,那冲来的十几名诺斯义从,已经被弓箭射倒了一半,躺在地上,发出了震天的惨嚎声,但这惨嚎声丝毫没有影响其他猪突义从的行动,他们依旧仿佛身后有大军相随,直直冲向了第一线的重斧手身边。 “死吧!”一个只穿着半拉衣服的义从冲到了一名重斧手面前,口中除了第一句还能听明白外,就只剩梦一般的呓语,他高高跳起,手中的锈剑狠狠劈下。 “刺啦——”火星子顺着那重斧手的肩膀一直流到了胸口,但除了十几枚损坏的铁环外,那重斧手依旧站得好好的。 憨厚的重斧手心疼地瞪了他一眼,飞出一脚直接将那个乞丐版的义从士兵踹倒在地,接着比成人手掌稍宽的重斧从天而降。 激昂的鲜血将头颅推出去一米来远,而那名重斧手则两步上前,炫耀一般揪起那义从的脑袋,一边吼叫,一边向同伴展示着,一时间,海德温的军阵中便充满了呼应的战吼与讽刺敌方的笑声。 海德温忍俊不禁道:“看来这群雇佣兵的水平也不怎么样,等会儿准备好,多抓一点活的来邀功。” 第三百二十二章 卟哩卟哩噗噜噜噜 “再敢有不听号令者,正如此数人!” 站在诸多义从的面前,萧阿贵不顾被弓箭射中的风险,硬是亲自骑马到了第一线。 而他的马蹄下,是被他身边几个亲兵砍下的脑袋,这些都是那些不听号令擅自冲锋或者逃跑的义从,而义从们也是噤若寒蝉,不敢再说话或者有动作。 刚刚那一波擅自冲锋,差点导致了所有义从一齐冲出去,也就是后方负责维持秩序的八旗旗丁和各级将官们的压制,才让他们稳住了阵形。 这个位置是萧阿贵精心选定的,是一个坡度几乎难以察觉的小高地,在高地的左侧是一个斜坡,而右侧则是一片灌木丛和森林。 这个狭窄的小平原,正正好好能展开萧阿贵所带领的一千六百多步兵,而一旁的斜坡也能用来放置少量的骑兵。 至于海德温率领的三千士兵,想要在这种地形下展开,就有些困难了,虽说并不是不可以,只是相对于萨克森这边阵形严整,站列分明的战阵,海德温那边便显得有些臃肿和粘稠。 号角急促地响了两声,萧阿贵面向山坡上,那里的五十来个骑兵开始挥动手中的旗帜。 “百八十步!”山坡上旗语挥动,而怒斥义从们的叫声再一次于阵中响起,不过由于上一次的威慑,这一回没有任何人敢在号令发出前冲锋。 “百五十步。”萧阿贵举起了手:“义从军缓进五步!脱队者斩,同伍连坐!” 在义从队长们的带领下,诺斯义从肩并着肩,每走一步都要稍微一停,等同队的人与自己齐平,才敢继续向前迈步,而催促声和叫骂声同样跳跃开来。 后排的八旗军阵中,原先紧密的八旗阵列开始分散开,他们三人为一组,开始了准备。 手持大盾的人首先用鹤嘴锄在地上挖出一个小坑,并将大盾下端的凿头插了进去,并用支脚撑住。 这种大盾有将近胸口高,重量和厚度,除非是八旗中雄壮的,否则还真扛不起这大盾,而在大盾之外,两个旗丁正匆忙地检查着手中的弓弩,并一一为悬牙和机棙上油润滑。 “百二十步!” “百十步!” “一百步!” 大地在震颤,每个人都能感觉到自己脚下的土地在颤抖,亦或者是自己的脚在颤抖,所有人都盯着前方,到了这个时候,队长的喝骂声愈发频繁,偶尔还有一两个承受不住逃跑的士兵。 这群人自然是被萧阿贵带领的督战队全部砍下了脑袋,并且传递首级。 “别动!不准动!” “听到号令前,都给老子牢牢钉在原地,不准动!” “七十步!” 远方激起无数尘埃的土黄色人墙渐渐显现,他们带着尖顶的铁盔,口中喘着粗气仿佛野兽,他们也在观察,也在前进。 两堵人墙,仿佛是两只对峙的郊狼,流着口水,小心翼翼地查探对方的动作与形迹。 “嘟嘟嘟嘟——” 就在这时,军阵的后方,萧阿贵终于命人吹响了冲锋的号角声,这昭示死亡的声音超越了音速,直接炸裂在每个人的耳蜗。 “冲锋!” “杀——” “随我,杀!” 瞬间,军阵前两排的六百名诺斯义从,分为五组冲了上去。 而在他们的身后,背负弓弩的旗丁仍然猫着腰躲在大盾后,而其余的旗丁们则放平了长矛,跟在义从们的身后,在队正的带领下,直直向着那些图林根步兵冲击而去。 灰尘在脚下溅起,两条由矛尖和刀锋组成的长流越来越近,近到了,只剩最后一毫的距离。 “刺啦——” 一瞬间从天空望下去,在一条长线上,无数的火星子简直组成了一条长虹之线,但这条虹线穿过的,却不是珍珠,而是一颗颗染着血的人头。 “啊——” “杀!大帅保佑我!” “杀头人,噶人头,噶了人头当头人!” “我的肠子,我的肠子流出来了!” 从半空向下看去,仿佛是六柄重锤狠狠地敲在了一块海绵铁上,之前还在前进的图林根步兵们几乎是违反了惯性规律的情况下,停了下来。 这大大出乎了海德温的预料:“怎么回事?怎么回事?继续冲击啊!他们的人比我们少多了!” 然而,在战线上,确实出现了犬牙交错的情况。 虽然图林根步兵们经受了哈德拉德的训练,队列和配合比义从们好得多,但他们毕竟之前都是农民或工匠,全凭银子的激励,初上战场,战斗意识要差了不止一筹。 而诺斯义从这边,虽然各自为战,虽然一塌糊涂,但就是有一股不怕死的疯狂蛮勇,再加上他们其中一些高利贷战士搞到了价值不菲的武器和盔甲,在士气上居然压了步兵们一筹。 在这种情况下,加上后排旗丁们长矛阵的配合,双方居然打出了一个五五开。 不过,从长远来看,旗丁们毕竟人少,所以自然会逐渐败下阵来,只是,海德温的精力可不在军事上,而是在外交上。 “放箭!放箭!”海德温大喊道。 他身边的一百名猎户立刻停住了脚步,拉开了手中的弓箭,而旗丁们的耳朵微微一动,瞬间便大吼道:“小心箭矢!” 上百支木箭落到了旗丁和义从们身上,一波箭雨落下,鲜血的蔷薇在人体上朵朵绽放,十来名义从瞬间倒在了地上,而旗丁们却一人都没有倒。 这倒不是弓箭会长眼,而是猎户手中的土猎弓基本都是单体猎弓,很多都是五斗弓甚至三斗弓,射射兔子还可以,射无甲目标也还行,要射旗丁包衣们这种无论如何都至少有一件轻甲、藤甲或者武装衣的单位来说,实在是有些赖皮。 不过,这一波造成的恐慌效果还是起作用了,图林根步兵们终于向前推进了。 “好啊,弓箭手,继续放箭!”海德温大喜过望,“推进,继续推进!” 不过海德温的笑容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他突然听到了一阵在嘈杂战场上清晰无比的“噔噔”声。 “噔,噔噔噔!” 乐器般的弦响声是一曲华丽的秦王破阵乐,在战场上响起,三百多只短弩箭从八旗的后方营地上升起,高高飞入天空,重重地砸在了图林根士兵们的身上。 “噗哩!” “卟哩!” “噗噜噜噜——” “啊——天父啊,怎么会——” 第三百二十三章 牙兵冲锋 相对于图林根弓箭手软绵绵的箭矢,八旗弩兵的短箭则要锐利许多,在由弩箭组成的黑风笼罩敌阵之时,接连爆开的血花超乎了所有图林根步兵的预料。 这一阵箭雨起码倒下了四五十人! 不过看到这一幕的萧阿贵却是有些惋惜,毕竟是斜抛射,威力多少还是受到了影响,不过打这些轻甲敌人也是够用了。 这要是换成守城战,猝不及防之下密集攒射,甚至能射倒八九十人。 就是这踏张弩上弦速度太慢,弩箭制作又过于繁琐,想要替代弓箭手的位置还是太难了。 “还击!还击!” 海德温铁青着脸大叫道,可他话还没说完,凄厉的风鸣声便在耳畔响起,数十支狰狞的狼牙箭乘着风从山坡上落下,砸在了那群弓箭手中。 惨叫声此起彼伏,尤其是那几个刚刚在第一轮射击中表现良好的弓箭手,更是得到了重点照顾,至少有一半的弓箭都是朝着他们去的。 那些惨叫的至少还活着,而他们连叫都叫不出来,便直直地僵倒在地上,溅起了无数污泥与黑水。 “转向,射,射山坡上的那些骑兵!” 一只手捂着歪斜的头盔,海德温躲在马匹背后,朝弓箭手的首领喊道。 那首领举着木盾,脸上的皱纹都快揪到一起去了:“伯爵阁下,我做不到啊,他们在山坡上,而且弓力比我们强,甚至是顺风,我们根本射不中他们。” “那就走近一点射!” “不行的,他们都骑马,一旦我们靠近,他们必然会拉远距离,那样更糟糕!” “该死的,和你们这样懦弱的虫豸在一起,怎么能打胜仗呢?!”海德温气急败坏地呐喊道,“难道我们只能挨打吗?” “恐怕就是这样,伯爵阁下。”一名侍从一边用圆盾挡箭,一边弯着腰说道,“他们的箭壶里不会有无数的箭,这种箭雨不长久的!” 果然如那名侍从骑士所料,山坡上骑兵们的抛射仅持续了两轮,见没有什么收益,便停止了,而是改为了对战场上队长们的饱和式精准点射。 所谓饱和式精准点射,就是几十支箭瞄准同一个人,总有一个能射中的。 此时的战场上,刀斧劈砍,长矛捅刺,双方你来我往,腥腥相吸,在付出了将近两倍的诺斯义从后,那些强壮的重斧兵终于退却了。 他们中的七成要么被长矛捅穿了肚子,要么被长刀抹了喉咙,毕竟在法兰克锥形盔之下,那光溜溜的脖子露在外面,不拿刀割一下实在可惜了。 日头逐渐炎热,而这片狭窄平原上的阵线和厮杀也越发焦灼起来,双方都不愿意放弃最后一丝机会,只能在这狭小的杀戮场里拼命地挥动武器,尽力寻找对方的破绽和弱点。 有时候,八旗与义从们在重斧兵的压制下缓缓后退,而一波箭雨则让图林根步兵们成排倒下,一排排的伤亡令人心惊胆颤。 到了这个程度,也没有什么战线不战线的了,所有的战线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八旗旗丁们偶尔还能通过与后排的轮换休息一下,而第一排的义从们则一步也不能退,死死在这刀剑交加的狭窄通道中挣扎求生。 "放箭!射死他们!射死他们!" 海德温嘶吼着,他的脸上早已满是汗水,他的双眼中闪烁着恐惧与怒火,烈焰燃烧着他的脑袋,可身体却越发冰凉。 他既希望能够继续坚持,战胜这群萨克森士兵,又希望能够狠下心逃跑,保住自己的生命,在这十几分钟里,这样的思考反复经历了无数回。 “对方看来真的没有准备预备队。”萧阿贵看看场上焦灼的局势,有些紧张地看了一眼面上无悲无喜的真慧,咽了一口口水,咬咬牙对着身边的校官道:“着令王喜、罗十力领牙兵五十,府兵五十为战锋,披重甲,持陌刀,突击右翼敌军”。 “喏!”王喜和罗十力重重拱手,立刻大跨步地回到了自己的军阵中。 相对于前面八旗和义从松散的阵形,府兵和牙兵的队形则相当地严整,他们基本都是身披黑甲,头戴兜鍪,背负陌刀,腰间则挂了一把横刀。 这些府兵大多来自中原,虽然之前仅仅是平民,但却有着丰富的战场经验,包括押送粮车,甚至剿灭土匪的经验,有的身上都不止一条人命。 这些府兵在幕府登记府兵身份后,就会被划拨一块一百亩的土地,还有相应的耕牛与奴隶,可以帮助耕田,而府兵们自己则要接受折冲府严苛的训练。 在这种条件下,虽然基本都是第一次上战场,就精气神来看,也仅次于身边百战的精锐牙兵。 而牙兵们则是老油条了,大部分都是一副内紧外松的状态,面上嘻嘻哈哈,但检查装备武器和热身却是一丝不苟。 “儿郎们,听鼓令,随我冲锋!”晋升为队正的王喜一脸的肃穆,朝着身后的靖难军士兵们大声吼道。 “杀!” “杀!” “杀!” 三声喊杀,配合着刀柄敲击地面的声音,简直要压过了战场上的惨叫声。 甲叶撞击,陌刀碰撞,黑色的甲片上反射不出一丝灼目的光芒。 当这整齐的脚步声落到图林根士兵们耳朵中时,他们只能见到一群露出了半张脸的彪形大汉,手持一把巨大的长刀,像一堵铁墙一般火速朝自己冲来。 陌刀手的加入瞬间让战场中的惨烈上升了一个等级,飞起的残肢,爆开的血雾,在地上到处滚动的人头和眼珠,还有只剩半个身体蠕动的可怜的士兵。 普通的长矛只能在黑甲上划出一道火星,唯有那些重斧兵或者骑士老爷的长剑能劈开玄甲,伤及内部的血肉。 但重斧兵或者骑士老爷们的体力基本上已经被义从和旗丁们用生命消耗得差不多了,甚至有乏力的骑士长剑被盔甲弹开的盛景出现。 直到这个时候,很多不服气的图林根骑士,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们管这些萨克森的汉人士兵叫做“恶魔”——他们真的是恶魔! “怎么可能!” “他们难道是齐格弗雷德的子孙?能够刀枪不入吗?” “不,不,这些恶魔,不会的!” “啊!杀啊!呃——” 越来越重的鲜血搭配满地的尸体,图林根士兵们对恶魔牙兵的恐惧越来越重,甚至有人已经在大声念诵《拜日经》来试图驱逐陌刀手们,但很可惜,一点用都没有。 围绕牙兵们突破的步伐,旗丁与义从们狂热而崇拜地跟在他们身后,一边大声呼喊,一边帮助他们撕开整条战线。 “调兵,昆图斯,带你们的人到这边来!”海德温焦急地呼喊,但已经没有了用处,牙兵们几乎杀穿了海德温阵型的右翼。 望着越来越混乱的阵形,海德温心中的纠结和忧虑却在不断减少,战胜的路子恐怕是没有了,只有战败的路子,不过这也不错,外交和政治,才是海德温最擅长的东西。 “撤!” 第三百二十四章 府前效力制度 晚阳凉风,卷不动被鲜血粘在一起的旗帜,烂泥一般的地面上,断裂的残肢与血肉已经被清扫收集在一起,铁矛上插着一个脑袋,木紫色的晚霞之下,人们已经分辨不清盔甲上的红色到底是血,还是夕阳的余光。 大部分的旗丁和义从们已经返回了营地,在炊烟之中,开始用热毛巾擦拭身体,只有一些欠下了高利贷,却没有弄到足够战利品的义从们,还在战场上漫游,试图找到一些隐匿于泥土中的财货。 鲜血一般的夕阳,将真慧的营帐染成了鲜血一般的颜色,换上了一身黑色常服的萧阿贵在几个小吏的帮助下汇总着这一仗,而真慧则端坐在椅子上,假寐养神。 “副使,副使?”萧阿贵小心翼翼地捧着一本十来页的小册子,站在真慧的面前,像是一个正在等待老师批改的学生。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确实是他的武举考试,真正的实战做的武举考试。 “如何?”真慧并没有睁眼,一如既往地面带微笑,让人猜不出他心中在想什么。 “禀副使,此战我军共伤亡诺斯及斯拉夫义从兵二百五十七人,死一百六十九人,逃兵三十三人,旗丁伤亡一百一十五人,死四十九人,牙兵及府兵伤二十人。”萧阿贵如实禀报道,“此次对敌,我军共一千六百人,对敌三千二百人,共斩获首级四百五十七级,俘虏八百八十八人。” 沉默了许久,真慧终于睁开了眼睛,并一锤定音一般给出了评语:“不错,以兵员论,小部义从为下兵,大部旗丁为中兵,而敌军基本也都为下兵。 以阵势论,敌众我寡,但我军兵员占优,为中阵,以斩获论,本次俘虏加斩首勉强占敌军总人数的四成,总的来说,乃是中阵上获,已经不错了。” “每每想到节帅总能轻松调兵,以下阵取上获,本以为简单,没想到其中规划实行居然如此艰难。”萧阿贵俯首拱手,不无惭愧和敬仰地说道。 真慧哈哈笑道:“节帅可滑头了,每次都能把局势弄成上兵打下兵,看着下阵上获,实则每次基本都是上阵或者中阵,但这才是为将者该做的,真正厉害的将领,向来都是只会遇到上阵上获。 这不是运气好或者天命所钟,而是他们能看到势,还能引导势,对于他们的敌人来说,常常就是赢着赢着就突然输了然后一泻千里,或者一开始就一输到底。 节帅已经能摸到这个境界的边了,我也差点,但你小子还需历练啊。” 是的,真慧正在有意历练这些青年小将。 随着冯森的地盘越铺越大,尽管有讲武堂的强制教育,保证了牙兵们水平的下限,但大多是碌碌庸常之辈,基本当个管三百人的校尉就顶天了,少有将才。 而这个萧阿贵,确实矮个子里拔高个,让真慧选出来的,实际上,除了真慧这边选出了萧阿贵重点培养。 冯森那边也选出了三五名小队正来培养,连张世成和韩士忠都在孵化下一代新将领,否则人才断档可是大问题。 虽然八旗之中也有不少水平不错的英才,但相对来说,这些高层中,大多还是对胡人戒心不轻,说到底,还是自己人用着放心,用着忠心。 由于能用汉语交流,再加上异乡异客的抱团心理,还有冯森本人慷慨地给地政策,从目前来看,汉人确实比那些胡人更加吃苦耐劳,方便管理,并且团结一致。 正所谓仓禀足而知礼仪,单单从待人接物上,汉人的风评比诺斯人斯拉夫人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再加上遥远东方的滤镜,如今萨克森领地内的汉人脸上那真是有光啊。 “阿贵,营中赏赐问题,你是如何考虑的?”换了个正襟危坐的姿势,真慧面朝萧阿贵,“你有考虑吗?” 这算是一道附加题,但萧阿贵确实早有准备,流利地回答道: “在义从方面,此次共有正好一百名义从积攒了足够的功劳,可以作为旗丁吸纳,正好节帅要开新千户所,其余积攒不够的,就去询问,愿意当上包衣就入旗,愿意当义从就继续当义从,反正战利品有他们一份的。 而攒够了功劳的旗丁,按照先前节帅的改革,要么拿钱升官,要么就去当府前效力,到一个汉人府兵家中同吃同喝同劳动,学习汉话、汉礼和汉俗,一年半后考察。 若是能够过关,那就升为外姓汉人,能够就封府兵,如果不能过关,那就继续回到八旗。” “那立功的上包衣如何?百户如何?”真慧提问道。 萧阿贵则回复道:“上包衣功劳够的就抬旗,当旗人,正好顶那些府前效力和升了八旗官的旗丁的缺。至于百户也是一样。” 府前效力制度,是冯森和真慧为未来的策勋十二转制度做铺垫,将一些旗丁保留旗籍,到府兵家中,一方面是解决了府兵们缺少人手的问题,一方面也是给旗丁们创造一个汉话与礼节学习的环境。 普通旗人升任府兵就是普通的百亩府兵,而百户旗丁升任府兵除了百亩田地外,还能再加一级勋位,而千户升任府兵能加两级。 最近查理的戒心越来越重,冯森也不得不顶着风头加快脚步了。 “副使,属下还有一事不明,府兵与牙兵该如何呢?”萧阿贵只管得到八旗和义从们的赏赐和升迁,至于牙兵府兵的升迁,目前只有两个人有权力管。 一个是节帅本人,一个就是真慧副使。 “府兵与牙兵就先行按照勋位制度来,中阵上获属于二转,先给二转勋位和一些钱财,至于相应的田亩,等具体的制度确定了,再行发放。”真慧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身上的黑袍,准备出门,“这个事情我来说,你威望不够,肯定要被这群混蛋闹。” “副使,且稍等。”萧阿贵继续上前问道,“恕我冒犯,营中的牙兵骑兵刚刚全部出营去了,十分匆忙,说是奉了您的命令,我可否……” 真慧捏花微笑道:“此事你本不该知道,但此战过后,料想你要升勋,也能到节帅近前了,我便告知你一下,不要外传,否则斩首是问。 你有没有发现,咱们的节帅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既不在布兰肯堡中,也不在咱们军中,你猜猜他去哪儿了呢?” 第三百二十五章 时代变了 踩在一座茅草屋的屋顶房梁上,冯森左手搭着腰,而右手则手搭凉棚,向着远处山坡上的木制城堡遥望。 成排的原木扎成了城栅,而在城墙之上,高耸的塔楼中,代表着哈德拉德家徽的旗帜在阳光下左摇右摆,随风飘荡。 这是一座经典的中世纪早期堡垒,和曾经的汉堡颇为相似,都是由底层的堡场和上层的丘顶城堡建成,作为底层堡场的村落,已经被冯森的骑兵们攻下了而已。 向贴身卫兵摆摆手,示意他们离开,冯森从容走到了茅草屋的边缘,直接从茅草屋顶上一跃而下。 站在茅草屋边上,一名犹太人用手扇了扇眼前的烟尘,有些畏惧地看着这个从烟尘中走出的冯森,他拍着手上的灰,仿佛干了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你确定就是这里?” “我向我们的主发誓,就是这里。”那名犹太人连忙鞠躬,学着汉人的动作拱手说道。 “这里大概有哈德拉德多少财产?”冯森指着远处那个朴素得简直看不出特别的堡寨,对着犹太商人说道。 “我们也不知道。”那名犹太人摇头,“我们找到了一名哈德拉德的管家,他只是在醉酒后,无意中透露了这里有一部分哈德拉德的财产。” 据这个犹太人所说,守卫这座城堡的骑士,实际上是哈德拉德的私生子,假如哈德拉德兵败,这里的钱足够这位骑士东山再起。 “啧啧啧。”冯森口中啧啧称奇,随处找了一个地方坐下。 他们已经到达这里快一天的时间了,而假如萧阿贵那边进展顺利的话,他们应该已经打退哈德拉德的三千敌军了吧。 当时,贵族们和王后退入布兰肯堡,而冯森本人以调集士兵的名义跑了出去,他可从来不将自己立在危墙之下。 但是冯森也没有亲自带领南萨克森卫的士兵打仗,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那就是哈德拉德的家产。 本来冯森早就对这件事没什么兴趣了,可鲁本阿比却找到了冯森,为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关于哈德拉德一部分家产的消息。 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但一份足以这位私生子东山再起的财富,由不得冯森不动心,他也正好要锻炼一下下面的普通将领,干脆就把军务扔给了真慧和萧阿贵,自己提前带着三百靖难骑兵来到了这里。 目前哈德拉德抽调了大部分的精锐兵力来截击查理,本土剩不了多少军队,况且冯森这群靖难牙兵基本都是一人双马,打不过还跑不过吗? 这个城堡距离并不远,位于施马尔卡尔登东部,奥拉明德堡北部,基本就是在德绍的正南方,而此处城堡的规模、士兵的数量和质量,也让冯森相信了这个犹太人所说的话。 谁家骑士能养得起这么高大的塔楼还要再加上近百个精壮的士兵啊? “就算那个管家说了哈德拉德有私生子,这种私密的事情,他连具体是谁都一清二楚吗?”冯森坐在村庄的一个大磨盘上,“而且他都醉了,你们怎么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 那个犹太人则俯身回复道:“实际上,十年前,哈伦丹骑士在建造这座城堡的时候,雇佣的就是一位犹太石匠(中世纪石匠也是建筑工程师)。 但他是一位平民出身的骑士,哪来的钱修建这样一座豪华的城堡呢?所以在得知了这个消息后,我们一直在打探情况,直到从那位管家口中得到确切的消息。” “换句话说,你们并不能确定这里到底有没有哈德拉德的财富啰?” “不,我们确定这里有,只是并不知道有多少,就算他和哈德拉德没有关系,这些士兵还有仓库中的钱财,肯定也都不是一笔小钱。”犹太人躬身对冯森说道。 冯森则眯着眼睛,陷入了沉思。 之前,牙兵们审问过了好几个当地人,还有和城堡中骑士或者卫兵沾亲带故的人,这个时候的人自然没有多少保密意识,他们话里话外都表明了这位哈伦丹骑士确实是超乎正常骑士的富有。 “那名犹太石匠呢?他人呢?他在这吗?” 那名犹太人苦笑了一声:“不,那名骑士在工程最后,索要报酬的时候,以那名犹太石匠违反了法令,以犹太人的身份当了一个石匠,将其杀了,家产也都被剥夺。 他的母亲和妻子也因此而惨死,只有一个儿子活了下来,并且保留了他父亲的城堡设计图,这才是我们多方打探他的原因。” 冯森先是一愣,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轻轻叹息了一声,相对于后世呼风唤雨的犹太财阀们,这个时代的普通犹太人确实是一个处处被压迫的族群。 如果没有这样的高压环境,恐怕后世那个独特的犹太民族很难出现在世上,纵观历史,并非犹太人到哪儿都保持了可怕的团结和民族性,而是不保持团结和民族性的犹太人,要么被同化了,要么就被消灭了。 “我明白了。”冯森点了点头,“你可以走了,我会为你们报仇的。” “等等。”那名犹太人却没有像之前那样乖巧地离开,反而一脸不解地问道,“您,您没有什么别的想要说的话吗?” “该问的我都已经问完了,还有什么需要说的呢?” “恕我直言,阁下,您得知道,虽然那名犹太石匠惨死,但是他确实是一位尽心尽责的工匠,他用尽心血设计的城堡,您恐怕需要两周甚至一个月的时间来攻城。”那个引路的犹太人说,“说不定,等您攻下城堡的时候,国王殿下手下的鬣狗们,就要来抢食了。” 冯森坐在磨盘上,脸上看不出表情:“那你的意思是?” “不管您获得了多少哈德拉德的家产,我只要十分之一,您就能获得城堡的结构图。” “哈哈哈哈。”冯森突然大笑起来,笑得那名犹太人有些莫名其妙。 冯森从身边的侍卫腰间摘下了一把弓,他把弓放在了那犹太向导的面前:“这个能不能攻城?” “能,但是打不破。” 冯森转过身,走到那个石磨盘面前,拍了拍石磨盘:“这个能不能攻城?” “能,但是打不中。” 冯森将弓箭重重拍在了石磨盘上,脸上露出了和善的微笑:“这个加这个,能不能攻城?” 那个犹太向导张大了嘴巴,而冯森则笑了起来,他走到近前,轻轻拍了拍犹太向导的肩膀:“我的朋友,时代已经变了。” 第三百二十六章 人力投石机和配重投石机 第二天一早,打赢了布兰肯堡之战的府兵和部分八旗匆匆赶到了哈伦丹城堡,来支援冯森。 清晨的露水从玉绿色的草叶上落下,在一片青绿的平原上,十辆大车正在八旗的推动下缓缓向前。 这几辆大车外面蒙着厚重的牛皮,中间则是坚固的杉木和松木,除了一些最重要的零部件,大部分的材料都是取于民(堡场和村民的屋子被拆了个干净),当然,最重要的骨架部分则是直接从马车上拆除下来的。 楯车缓缓向前,很快便推动到了丘顶的附近,这座木质的城堡由三个部分组成,高度达到一丈的土丘,四米高的土木混合底层城墙和二楼的塔楼以及单薄的女墙。 在每个楯车之后,都是十来名八旗配合着七八个当地的村民,总人数在二百左右,相对于还携带了盾牌的八旗士卒,衣着单薄的村民们只是带上了一些木铲和鹤嘴锄。 楯车很快就来到了丘顶之下,而哈伦丹城堡上的士兵也发现了他们的踪迹,在清晨的号角声中,数百名士兵从塔楼中跑出,紧张地望着眼前的这些楯车。 “滚开,你们这群异教徒!” “异教徒!星月信徒!懦夫!鼻涕虫!” “低贱的猪倌,离开这里!” 此起彼伏的喝骂声与嘲笑声不绝于耳。 一名高大的士兵突发奇想,突然站到了城堡女墙的缺口处,他脱下了裤子,露出了毛茸茸的大腿:“你们只配喝我的尿!混蛋!” 说着,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朝着进攻的楯车开始了花洒攻击。 城墙上瞬间便发出了一阵哄笑声,而那名士兵更是变本加厉,他转了个身,将白花花的屁股对向了外面:“吃屁去吧!要不是今天早上我胃口不好,吃得不多,现在你们该去吃……呀啊——” 士兵挑衅的语句说到一半便突然停住,转而变成了一声刺耳的尖叫,他整个人都猛地向前扑去,两脚止不住地颤抖。 “怎么了?”两边的士兵连忙走过去,扶住了他,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了那个东西。 那是一支小拇指粗细的长箭,甚至它还在颤抖,而它扎根的地方,不是别处,正是人体一处幽暗深邃之所。 看着城墙上被打断的挑衅,冯森缓缓收回了手中接近一人高的大弓,而周围的人纷纷投来崇敬以及恐惧的目光。 “节帅之射术,简直堪比养由基。”一旁的孙敬孝恰到好处地称赞道,虽然是奉承,但也不无几分真心。 冯森将大弓扔给了一旁的侍从,快速地翻身上马:“这紫杉大弓好虽好,但毕竟费力,恐怕少有人能操纵自如,给精锐弓手配备一批还不错,真要推广,恐怕不现实。” 谈笑间,冯森挥动横刀,帮一旁的孙敬孝打飞了一支从塔楼上飘下来的箭矢,虽然哈伦丹城堡内的弓箭手射程很远,但毕竟弓力有限,飞了这么远,速度和准度都有下降。 “走吧!” 接下来,冯森率领的骑兵们,便不断在丘顶城堡周围骑马跑动,时不时射出弓箭骚扰,而当城堡卫兵们试图反击时,骑兵们已经飞一般地走远了。 也就是这群牙兵火长们曾经和冯森一起提升过体质,否则以骑弓的弓力,想玩这一手还是非常困难。 这边冯森在不断骚扰,而另一边,楯车后的八旗与村民们,则开始了土工作业,他们选取了一面最缓的土坡,开始用泥土和树木搭出一条更加平缓的斜坡。 不得不说,经过多次训练和工程工作,八旗旗丁们在搭桥铺路这方面十分精熟,一条一丈来宽的斜坡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逐渐在原先的城堡土丘旁升起。 只是这种事情毕竟缓慢,土工作业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居然还没有完成,于是便只能暂时偃旗息鼓。 次日,天空阴沉了下来,偶尔才会有一两抹阳光从天空照下。 冯森洗漱完毕,出了自家的营帐,却一眼便瞧见了在营地外围的旗杆上,挂了七八个人头。 “这是昨夜出城试图破坏土坡的人吧?”冯森笑着对一旁的孙敬孝问道。 而孙敬孝也笑着回道:“正是,他们只是派出了十来人,就像破坏土坡,被我们值守的骑兵们杀得只逃回去了两三人。” “不错,传令下去,继续修筑斜坡。”冯森对着一旁的孙敬孝吩咐道:“我去投石机那边看看。” 不顾哈伦丹城堡那边再次响起的叫喊与谩骂声,冯森跨上了飞鬃,在几个侍从的陪伴下来到了营地的后方,这里是整个攻城计划的核心。 在一处清出来的空地上,商人们驱赶着马车,在空地边的固定位置停下,在他们身边,牙兵们呼喝着,叫商人们将投石车的零件和松焦油的罐子搬到草棚中。 一群被俘虏的哈伦丹城堡村民,在八旗和府兵的驱赶下,吃力地砍伐树木,搬运石头,堆积在固定的位置,而在这片空地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三台投石车。 两台是从中原工匠那边传过来的传统人力投石车,整个投石车由一个三角形的砲架和五根长达三丈的砲梢组成,而在砲梢和砲架之间,则是一个可以转动的轴,用来作杠杆作用的支点。 在砲梢的一端是二十多根皮索,另一端则是放置石块的皮窝。 当需要发砲时,则每两人握住一根皮索,找一个人调整砲梢方向,然后再放入石块,发出指令,另一边的所有人一齐猛地拉动皮索,在杠杆作用下,石块就能飞出,砸在城墙上。 而另一边则是冯森研究出来的配重投石机,和人力投石机区别不大,只是把拽索换成了一个石质的大磨盘,而在砲梢的另一端添加了一个类似楔子的扣发装置。 其实人力投石机和配重投石机的区别实际上和弓与弩有点类似,都是前者直接发射后者蓄能发射。 不过,后面的那个配重投石机看似简单,但实则并没有那么简单,很多时候,冯森都是不得不用濒临到期的地图外工坊来生产一些零部件。 在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下,配重投石机的造价非常高昂,而且故障率很高。 废了这么大的力气,冯森自然要测试一下它的效果如何,而今天的这一仗正好拿来试一试。 “检查完毕了吗?”冯森对在场的工匠头领说道。 而那工匠则赶紧回复道:“两台五梢砲已经可以用了,至于那台配重砲,刚刚测试时压断了一个小零件,我们正在重新组装,在中午前后,就能完成。” “好。”冯森也不废话,随手点了两队府兵和旗丁,“你们把这些两台五梢砲推到前线去,辅助攻城!” 第三百二十七章 火攻和投石 带着血腥味的风吹起了房间的窗帘,和哈伦丹面前烤肉排的血水味混在一起,若是没有提醒,估计要是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是那铜杯中鲜红色的葡萄酒液是一整杯血水呢。 哈伦丹面对鲜美的小牛排,却是味同嚼蜡,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大名鼎鼎的萨克森公爵会到他这里来,难不成是父亲的事情暴露了吗?有人透露了出去? 不,不可能,知道这件事的,要么都死了,要么都跟在父亲的身旁,谁会讲出去呢?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想到这里,哈伦丹放下了手中的小刀和银制的筷子,走到了窗户边,此时已经是中午,城墙上的士兵们打着瞌睡,或者是躲在女墙后喝酒。 从今天上午到现在,冯森那边的攻城坡基本已经修建完毕,原先建在丘顶,就是为了敌人仰攻困难,而现在通过这些木头和土块搭建起来的攻城坡,仰攻的劣势却是小了很多。 在窗边站了许久,哈伦丹才坐回到原先的座位上:“老利达,派出城的信使把消息传给奥拉明德堡了吗?” 虽然名为老利达,但仅仅只是中年的管家躬身回答道:“昨晚上才派出去,恐怕这么短的时间,信使还没有到达奥拉明德堡。” “那和萨克森公爵谈判的信使呢?” “被礼送回来了。” 哈伦丹沉默了几秒,猛地将一大杯葡萄酒咕嘟咕嘟地喝了下去,老利达甚至来不及阻拦。 “满上。”哈伦丹咬牙切齿地说道,“准备好地道,假如事情不对,咱们就逃出去。” 是的,哈伦丹对未来无比地绝望,他作为哈德拉德的私生子,原本是准备在哈德拉德造反失败后的备份,但这个备份要建立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 一旦被发现,那么就算这个城堡再坚固,也抵挡不住大军的围困,他一开始还只是希望仅仅只有萨克森公爵本人知道了这个消息,而攻城的人数只有这几百人。 这样的话,他可以拿出一部分金银财产,用来换取萨克森公爵退兵,毕竟要是被查理找到了这里,拿到的可能还不如哈伦丹给的多。 可是,从信使被礼送归来就能看出,派萨克森公爵来攻打城堡的,绝对是查理,否则萨克森公爵怎么会拒绝,这几百人只是先头部队罢了。 想到这,哈伦丹不顾管家的劝阻,再次拿起了酒瓶,狠狠地灌了两口,面色通红地说道:“只要我还活着,就还有振兴家族的希望,你去收拾一些财物,今日他们肯定是攻不下这座城堡,咱们必须得在大军到来前,早些逃跑。” “知道了,我这就去安排。” “好,我睡个午觉,萨克森军队正式攻城前,不要叫醒我!” 和管家吩咐了一通,哈伦丹走到了柔软的四柱床前,他轻轻抚摸着床上的毛毯,至少在未来十年内,都无法再睡上这样好的床了。 在酒精的催使下,哈伦丹一头倒在了床铺上,原先高挂在头顶的阳光逐渐偏移,从窗户照进了房间,落在了哈伦丹的脸上。 在迷迷糊糊间,哈伦丹突然听到炸雷的声音,下一秒他便感觉到床铺在震动,一阵尘灰落在他的口鼻间。 “咳咳咳——” 哈伦丹被迫睁开了眼睛,有些迷茫地看着天花板,这是地震了,还是下雨了? “领主大人,咳咳,领主大人!”大门被老利达给撞开了,他的额角肿起,一缕鲜血顺着脸颊落到了衣领和地上,可他却丝毫没有感觉,“领主大人,你快去看看吧,那些萨克森人请来了可怕的独臂巨人!” “什么?”哈伦丹立刻从床上跳起,连外衣都来不及穿,便三两步冲到了窗户边。 “天啊,我的天父啊。” 在之前的那条土坡上,几辆楯车正缓缓前行,塔楼的弓箭手基本上射不中楯车后的士兵,但此刻,也没有多少弓箭手能正常搭弓射箭。 因为在萨克森军队的后方,两个高大的独臂巨人正矗立在众人身后,每当有哪里的士兵尝试投掷标枪或射箭,那两个独臂巨人就会发出震天的怒吼,随后两枚人头大小的石块便会从天而降,将第二层的女墙和城栅砸得木屑横飞。 “叫城堡中的所有仆人和避难的农民上城墙,我去穿甲,很快就到。” 当哈伦丹到达这面城墙的时候,一群手持木棍的农民和仆人正躲在女墙后面瑟瑟发抖。 不过,就这么一段从城堡主堡到城墙的路程,哈伦丹心中的恐慌已经逐渐镇定下来,他开始大声呼喊。 “那并非独臂巨人,而是古罗马的攻城机械。” “镇定下来,那并非巨人,否则他们为什么不直接攻城,而要在后面拿石块砸墙呢?” “我的士兵们,镇定下来!” 骑士大人有钱,平日里自然不会苛待手下的士兵和平民,所以相对来说,威信并不低,哈伦丹所到之处,原先惶惶的人心也逐渐安稳下来。 “别担心,我的士兵们。”哈伦丹指着远处的投石机道,“他们的石块只能打破咱们女墙和城栅,因为它只有一层,还是空心的。 但是想要用这种岩石,打破下面的墙体,那便是不可能的,因为下层的城墙,在两层木头之间,还填充了泥土,他们砸不破的。 我的士兵和子民们,我们的援兵很快就到了,我已经通知了奥拉明德和附近的城堡,他们很快就能帮助我们,我会一直和你们站在一起!” 无论如何,士兵和平民们也只能相信哈伦丹的话,于是在几个卫兵队长的高声呼喊下,士兵和平民们也跟着欢呼起来。 “他们要攻城了!”就在这时,一个塔楼上的弓箭手朝着下方的士兵们喊道,打断了这一荣耀热血的场景。 “守好你们的位置,天父赐福你们!”哈伦丹饱含情感地对着士兵们高呼道。 在城墙下方,那些由旗丁们推动的楯车已经到达了城墙的底部,而士兵们则拿出了标枪、弓箭和石块,不断地向下投掷。 但这些旗丁们却没有攻城,他们掏出了盾牌,让开了道路,一群被俘虏的村民浑身打着摆子,哭丧着脸从楯车后钻出,在旗丁们的指挥下,开始在城堡的墙角挖洞。 “这是在干什么?”站在塔楼上,哈伦丹皱着眉头说道,“他们难道是想要靠挖空城墙下方来弄倒城墙?可这些人够干什么?” “不知道,但我觉得,不管他们要干什么,咱们都得阻拦他们。”老利达建议道。 “嗯,确实。”哈伦丹对手下的一个小队长喊道,“找几个平民来,往他们身上倒热水和石头。” 原先干活干得好好的村民们,便突然被降下的热水和石头所砸倒,至于投石车也不敢还击,怕砸倒自己人,所以旗丁们只好将楯车横放,起码能挡住一部分的还击。 但好在骑兵们也随即出现,开始用弓箭还击,再加上下面的都是乡里乡亲,这样的行为自然少了许多。 没过多久,在城墙的墙根处,便出现了一个个膝盖深的小坑,而旗丁们终于掏出了最终的武器——松焦油罐。 一罐罐的松焦油被扔入了小坑中,摆放了引火的木炭,旗丁们甚至挖了一道用来通风的小洞,他们真的太细了。 一点火星子从火折子中吹出,落在一根木条上,当木条熊熊燃起的时候,又把火焰传递到了小坑的松焦油中。 这种火攻方式,并非冯森的原创,一百年后的巴黎保卫战,维京人正是通过在城墙地下挖洞放火的方式,烧塌了一截巴黎桥头堡的城墙。 而冯森这个相对来说则更加进步一点,使用了松焦油,但这用起来也是十分心痛,因为随着汉堡造船业的扩张,松焦油涨价明显,每一罐都贵得一批。 也就是要快速攻城,要是没有时间限制,冯森才不会把珍贵的松焦油拿出来干这事儿呢。 一股浓厚的黑烟,顺着木头的缝隙进入哈伦丹的鼻端,他咳嗽了两声,继续镇定自若地清点着财物。 可随着黑烟越来越重,哈伦丹迅速意识到了不对劲,他走出城堡,飞一般地跑到了城墙上。 “该死的,难道是审判日到来了吗?” 只见城墙之上,无数的黑烟像是一头头可怖的魔鬼,从木头的缝隙间钻出,空气在热量的炙烤下变得扭曲,不少缺氧的平民声嘶力竭地大喊他看到了魔鬼,而其他人在群体性心理的情况下,也跟着大吼和喊叫起来。 “他们在烧城?他们在烧城!老利达,快,快组织人去打水救火。” “呜——” 一枚人头大的石球重重地落在城墙上,甚至有两个人像是动画效果一般被打飞了出去,接着第二枚石球也重重地砸在了城墙上,将整个墙体都砸得一震。 哈伦丹焦头烂额地喊道:“所有平民下城墙,去打水救火!” 被两三个侍从护着,哈伦丹在混乱的人群中反复穿梭,试图安定人心,可此时大家都慌了神,只有寥寥数位能够听从哈伦丹的命令,主动维持秩序。 火爆声,噼啪声,号角声,混乱的人群,腥臭的血气,头顶的箭矢与石块四处飞射,谁都没有注意到脚下嘎吱嘎吱的声音。 这截城墙如今已经只剩最后的一根稻草。 “呜————” 破空声再次传来,士兵和平民都下意识地蹲下躲避,但唯有老利达发觉了这声音和之前似乎不太一样,更加地厚重,更加地沉闷。 “咚!” 雷鸣一般的声音响起,所有人能够感觉到,脚下的城墙在颤抖,并且越来越频繁。 原先为了救火,这截城墙上已经挤满了人,当那块脸盆大小的石球撞击在城墙上时,之前细微的嘎吱声终于传入了所有人的耳中。 被松焦油烧得支撑不稳木质框架终于顶不住了,在无数的哭喊声中,半截城墙直接塌陷下去,而那些士兵们也在飞舞的木头,跳动的火星子中陷入了焦黑的烟团中。 第三百二十八章 不要玩小聪明 焦黑的烟气,铁锈色的石板,一把镶嵌着琥珀的断剑插在路旁。 如丧考妣的村民和自由民兵们被绳索系住双手,在几名身穿黑色扎甲的府兵的押送下,帮助向着城外走去。 冯森背负双手,身边则跟着那位做向导的犹太青年,从黑黝黝的门洞中走入,进入了这座坚固的堡垒。 今天的冯森穿了一件猩红色的袍子,夕阳的金红色的光辉与冯森的衣服相得映彰。 在城堡内的石板路上,冯森饶有兴趣地上下打量这座城堡,在花园的两侧,还能看到给客人和旅商居住的低矮客房,他们基本都是木制建筑,一层层木头叠出了屋子的框架,再用泥巴和砂浆填补缝隙。 在客房的屋檐下,冯森甚至能看到悬挂的大蒜和咸鱼,在空中散发着一股奇特的臭味,让过路的人纷纷捂住口鼻。 冯森一脸的轻松,而那名犹太向导却是恍如隔世。 他几乎是无意识地跟在冯森身后,向前行进,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直到冯森和他一起来到那个被轰塌的缺口的边上。 无论如何,这事儿已经发生了,可是当眼前这个巨大的缺口出现在面前时,这犹太青年还是忍不住瞠目结舌。 “这真是,这真是……”犹太青年想发表一些评论,可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三天的时间,满打满算三天的时间,一座在他看来坚固的城堡,便就此陨落了? 冯森走到了断裂的城墙边,指着裸露出来的城墙内部,对犹太青年介绍道:“这确实是一座坚城,你看这里的,它并非是将两排木头中间填满了泥土,而是先用木头扎出一个个方格隔间,然后向隔间中灌入泥土和砂浆,最后夯实。 今天我算是取了一个巧,先是用火将城墙底部的桩子给烧干烧脆了,再加上城墙上人数过多,最后配合巨石砸城,这才机缘巧合地轰塌了这截城墙。” 犹太青年这时才终于从梦游中醒来:“您的投石车威力真是强大,只是我记得罗马的投石车是非常精密的,难以携带和快速行军,而您的投石车居然是现场制作的,实在是让人佩服。” 冯森哈哈大笑起来:“欢迎来到新世界,我的朋友,以前那样靠着一座木头城寨就能抵御外敌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您的威能总是让人折服。” 就在冯森和犹太青年聊天的时候,一名府兵快步走来,未等他走近,冯森便问道:“怎么了?” 府兵俯首抱拳道:“节帅,那个哈德拉德的私生子已经交代了家产的位置。” “哦?带我过去。” “喏。” 跟在士兵的身后,横穿被染黑了的花园,跨过长满青苔的篱笆,踏过坚硬的城堡主楼台阶,便进入了主楼的大厅。 然而士兵却没有继续深入,反而带着冯森等人一路从侧门进入了地牢。 地牢内空空如也,犯人们已经被押送到了外面,仅仅只有折断了双腿的哈伦丹双眼无神地瘫坐在地牢阴湿的地面上。 这小子也算是命大,从塌陷的城墙上摔下来居然只是摔断了双腿,被压断了一条肋骨,其余什么事都没有。 而在地牢边上的地窖中,一群府兵正在忙碌,酸菜、咸肉和粮草被推到了一边,一些杂物和零散的刑具也被一一地送出。 空气中弥散着一股鱼腥味和腐臭味,与地牢中阴湿的气息混在一起,简直就如同向茅厕中投掷了一枚鲱鱼炸弹。 终于,在冯森因呕吐而提前退场前,一名府兵将一大块油布猛地掀开,在咳嗽声与烟尘同时散去后,并列的七八十口硕大的箱子和麻袋就出现了。 一名府兵迫不及待地砍掉锁头,一脚踹开了箱子,毫不夸张地说,一道金色的光芒瞬间从地窖中升起,一大箱子,满满的金币。 既有第纳尔、索里达,还有诺米斯马一类的古罗马金币,堪称文物,除此之外,还有珍珠、琥珀、宝石、狐皮等珍贵的奢侈品。 更别提上好的钢剑,精巧的陶瓷和丝绸,来自东帝国的精巧机关,斯拉夫部落供奉的珍贵雕像。 冯森甚至看到了一袋子胡椒,这可是一袋子放在手中可以称得上沉甸甸的胡椒啊。 “快速点数一遍,点完了通知我。”冯森对随军的小吏吩咐一声,便拉着那名犹太青年来到了地牢之中。 “你叫雅各布是吗?” “是的,公爵阁下。”雅各布恭敬地对冯森行了一礼,“我卑贱的名字,您不必去记。” “哈哈。”冯森轻笑一声,“不得不说,我得感谢你帮助我们找到了这里,否则,我们不会有如此丰厚的收获。” “您过誉了。”雅各布赶忙谦虚道,“我只是帮您带路罢了,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就算没有我,您随便找个向导也能找到这里。” 冯森则严肃摇头道:“不不不,这当然有你的功劳,我一定要奖励你。” “实际上,我并没有将城堡设计图交给您,之前的交易……” “不,我的朋友,你没明白我的意思,我的奖赏并非是金钱这种俗物。”冯森让开了身体,将虚弱的哈伦丹展示在雅各布的面前,“我的奖赏是他。” 地牢内陷入了沉默,雅各布有些艰难地抬起头:“阁下,我可能没有搞清楚您的意思……” “我的意思很简单。”冯森笑着说,“你们犹太人真是打了一手好算盘,一石二鸟啊,一是让我抄了这个骑士的家,这样就没有理由欠款,否则他们就要向查理殿下举报。二就是要借我的手来帮你复仇,对吗? 假如你再把那份设计图卖给我,那就是一石三鸟了。 你不是第一次见到哈伦丹了,假如我没有猜错,十年前,那个被他害死的石匠就是你的父亲,你的父亲也叫雅各布,他就是死在这位虚伪的哈伦丹骑士手中,我说得对吗?” 雅各布像是着凉一般浑身打颤,他咽了一口口水,对冯森道:“我并不否认我们在这次的没有恶意地邀请您前来对城堡进行进攻的行动中并不是没有试图带着我个人的意愿的意图,这个意图……” “停停!”冯森不耐烦地打断了雅各布的话,“你搁这跟我玩长难句呢? 我知道你们犹太人的伎俩,我只是希望告诉你,也告诉你们后面的人,少在我面前耍这种聪明,小聪明啊。 否则,真要是哪天把我惹火了,你们犹太人承受不住的,到时候又要哭诉命运对犹太人不公了。” “我知道了。” 雅各布打着冷颤,正要离开,却又一次被冯森叫住了。 “喂,你奖赏不领了吗?”冯森指着地牢中面露惧色的哈伦丹骑士。 看着雅各布讶异的神色,冯森向他扔出一把短剑:“虽然他是天父教徒,而你犹太人,但我更加相信天道好还,九世之仇犹可复,所以如果你还是一个男人,那就去自己了结他,复仇这种事,要亲手去做。” 第三百二十九章 冯森:每天都为自己的忠诚行为而落泪 攻下城堡的第二天一早,没有经过更多的休息,冯森便派出了骑兵载着这笔巨大的财富往马格德堡方向去。 为了封锁消息,城堡中部分知情的仆从和士兵都被冯森干脆地斩首了,而他们的家眷和当地的数百村民都被冯森押送回了自家的领地,防止走漏消息。 不过,讲句老实话,这么大的阵仗,不走漏消息是不可能的,但是只要那些知情的仆从和士兵死了,冯森具体拿了多少谁都不知道。 冯森未来会对外宣称是一万索里达,而查理来问,冯森会说是两万五千索里达,至于他真正得到的,则是八万索里达。 这个数字哈德拉德是知道的,但就算他说了出来,只要冯森咬死了只有两万五,其他贵族也不好说什么。 只要冯森说一句哈德拉德在诽谤他,别人还就真不能拿他如何,毕竟一方是叛变的逆臣,一方是平叛的忠臣,这就是贵族们的规矩。 要不是冯森风评太差,他甚至都可以直接宣称自己拿了八万索里达,查理也没脸直接朝冯森要。 八万索里达,整整八万索里达,冯森干了好几年的公爵,三年的净收入加起来都没有八万索里达。 当然,这八万索里达中有一半都是以宝石、胡椒等财物组成,还有那些钢剑和盔甲什么的,都被冯森直接分给牙兵们作为战利品了。 而剩下的四万索里达才是货真价实的金币,金灿灿的金币。 站在路口,冯森带着身边的五十名骑兵护卫,挥手向押送的队伍告别,他们可以走,但自己却走不得。 他还需要去查理那里点卯,证明自己的重心是在打仗上,而非捞钱上,不管真实的目的如何,起码这个态度得做足。 告别了押送的府兵和牙兵,冯森带着护卫在林中奔驰,心中忍不住笑了起来,八万索里达的财富,正是他所需的。 这八万索里达,冯森并不准备继续投入生产,而是要作为封桩库,为接下来的战事做准备。 无论接下来是进攻索布人还是维莱蒂人,这都是一笔重要的战争启动金,因为这两场都是捞不到钱却不得不打的战争。 毫无疑问地,查理已经逐渐起了疑心,所以,冯森需要更多的士兵和土地来保护自己,保护查理殿下。 南下的路已经堵死了,没有办法,那就只有从索布人和维莱蒂人的手上去取了。 每每想到这,冯森都感觉到自己无比地委屈,他对法兰克的热爱,简直如同曹操对大汉啊,这么忠心的臣子,放在中原,皇帝上赶着拉拢都不止,你查理倒好,先怀疑上了。 我一个大忠臣,都被逼成啥样了,可想而知,这查理殿下身边有奸臣啊,为了剪除奸臣,冯森也只能含泪扩张了。 奸臣奸,冯森作为忠臣,就必须得比奸臣还奸,哪怕被污蔑也在所不辞! 只是,要先向何处扩张呢?这倒是个问题了。 ………… 布兰肯堡的城寨中,王后亲自在木盆中洗着热毛巾,准备给归来的查理擦拭身体。 而此刻的查理也脱去了外衣,露出了一身精壮的腱子肉,王后法斯特拉达对于查理的身体自然了如指掌,那些伤疤与剑痕自然不会像第一次见到那样吃惊。 查理趴在床上,桌边点燃的蜡烛散发出点点蜂蜜的香气,他将下巴撑在枕头上,手中拿着写字板,嘟嘟囔囔地记着拉丁文。 热气腾腾的毛巾擦过查理的身躯,搓下了一层黑泥,而查理的肌肉则如同刺挠老虎的肌肉一般,突然地颤抖收缩了一下。 查理打着哈欠,盖上了写字板,低声问道:“安东尼还没有回来吗?” “殿下,安东尼不会有事的。”法斯特拉达无奈地给查理搓着背,“他才去追击了一天的时间,怎么会有事呢?” “呵呵。”查理没有回答,只是轻笑了一声,“我听说,当天他并没有和你们一起守在布兰肯堡,而是回了马格德堡?” “是的,没有他亲自出面,那些八旗的士兵谁敢出兵?”法斯特拉达仿佛是无意间说着,并将另一条热毛巾从木盆中提了出来。 查理眯着眼睛,望向前方。 一天前,他终于带着士兵返回布兰肯堡,他本以为布兰肯堡还在被图林根的军队围攻,但是,现实却给了查理一个大大的惊喜,也给那个质疑冯森速度的亲兵一个大大的耳光。 在他们到来的前一天,萨克森的八旗军团便飞快地集结,以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速度,将一支千人的先头部队送到了布兰肯堡。 那些图林根人明显是轻敌了,他们派出军队,试图趁八旗军团立足未稳之际发动突袭,而突袭的结果就是在无能的海德温的带领下,原先三千二百的步兵只跑出去了两千人出头。 得知这一消息的查理大喜过望,立刻让冯森前来觐见,但是,让查理意外的是,那些萨克森的士兵告诉他,他们的主帅,那个谨慎的安东尼居然追击敌军去了,而且仅仅带了一百名骑兵。 他追击了一天的时间,追击了整整一天的时间。 这让查理担心的同时,心头也升起了一股难以抹去的怀疑。 在查理陷入沉默之后,整个房间的气息便越来越压抑,尤其在查理无意识地敲击床板时,这种诡异的气氛便越发明显。 不过,伴随着查理手指敲击的停滞,他原先紧缩的双眉逐渐舒展开,而那些在一旁服侍的侍女终于敢大口呼吸了。 “海德温率领的那些叛军士兵应该是返回施马尔卡尔登或者奥拉明德,和哈德拉德会和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当维尔茨堡的军队进入图林根的时候,应该就是哈德拉德派出使者谈判的时候。”查理轻声对着法斯特拉达说道。 王后摇了摇头:“我不懂军事,但我起码知道,假如您饶恕了哈德拉德,恐怕第二个哈德拉德就会飞快地再次出现。” “是啊。”查理轻声笑道,“我们需要将图林根土地上的大贵族一扫而空,起码要为内地腾出六到八个伯爵的位子,用来安置那些移镇的伯爵。 不过,彻底把图林根让给伯爵们也不是一个好主意,我需要往图林根插入一支我们的势力。” “殿下,我只是一个女人。” “但是足够聪明。”查理翻了个身,让法斯特拉达擦拭他的胸口和肚子,“你觉得我们也组建一支八旗军团如何,就放在图林根,他们的集结和速度和战斗力,你也看到了。” “可是,我们该如何去寻找这样的兵源呢?” 查理一把抓住了法斯特拉达的手:“明天,帮我去邀请那些诺斯义从和八旗旗丁来参加晚宴。” 第三百三十章 神秘的威尼斯商人 萧阿贵一进入城堡的宴会大厅内,便是一股热腾腾的风扑在脸上,在这热风中,木炭的焦气与葡萄酒的香气糅在一起,让他忍不住揉了揉鼻子。 在大厅中摆放了十几张长条桌,在长桌旁,摆放了绣着繁复花纹的珍贵家具,鲜花摆放在花篮中,放置在桌面上,用来驱散空气中的腥臭味。 银制的烛台上,烛火也映成了银色,枣红色的香肠切成了好入口的薄片,葡萄和苹果片在陶瓷盘子中堆成了一座盘旋的小山。 浅浅的盘子中,白油油的奶酪汤散发香甜气息,而肥硕烤肉上洒落的胡椒末更是将宴会餐品的格调上调了一个等级。 不过相对于这些精致的菜肴,诺斯义从和八旗旗丁们还是更加喜欢燎烧脆皮的烤猪肘和嘎嘣脆的烤乳猪,相对于鲜花,那些半人高的啤酒桶才是他们的最爱。 之前那些在战争中拖后腿的仆人和管家们终于显现出了他们应有的作用,将整个宴会安排得井井有条。 今天到场的基本上都是义从队长和一些有战功有威望的义从,大约有五六十个,还有旗丁们的百户也就十来人,最后就是这不到十个的汉人牙兵、队正和将官了。 这些精致的前菜被旗丁与义从们吭哧吭哧一顿造,已经基本上干完了,丝毫没有去理正在最前方发表演说的查理。 毕竟查理说的是中德语,那些萨克森本地的旗丁还好一些,而诺斯义从基本就是听不懂。 那些义从们不听演说,查理倒也不生气,他也知道这是语言不通的问题,作为一名东征西讨,人生经验丰富的君主,他接触过底层士兵,也知道他们的德性。 所以这些演说只是礼仪,做给前排的贵族们看的,后面当查理端着酒杯出现义从们面前,一个个地上前问话,这才是真正的重头戏。 萧阿贵和队正们坐在一起,只是冷眼瞧着一个个义从受宠若惊地站起,与查理对话,甚至拥抱,而查理也不吝赞美之词,大声夸耀他们的功绩。 真慧跟在查理身边,面带微笑,时不时地还会主动帮助查理认识一些在战场有英勇表现的义从。 “萧校尉,咱们就这么看着?”一名吃得满嘴流油的队正对萧阿贵轻声问道。 萧阿贵压低了嗓门:“这是副使吩咐的,别问了,吃你的去吧。” “可是……” “放心,副使有分寸,况且那个蛮王查理只是和义从们对话,照情理来说,他们只能算是雇佣兵,那姓查的拉拢这些义从,咱们也不好说什么。”萧阿贵抿了一口酸甜的葡萄酒,“你看,他甚至不往咱们或者旗丁那边靠,没事的,要走的人,咱们留不住。” 是的,虽然查理存了拉拢士兵的心思,但他也知道这属于贵族禁忌中的擦边行为,不是不能做,而是传出去容易社死,所以他只是在那些义从身边绕,绝不敢越雷池一步,跑去和旗丁们交流。 作为封建体系的最大受益者,查理必须得维护它,那就不得不做出一些高姿态,哪怕只是假装的高姿态。 要是换成冯森来做类似的事情,恐怕就没有这么遮遮掩掩了。 查理很快就将义从们转了一圈,不咸不淡地表达了欣赏和亲近,此时的烤猪肘和烤乳猪也端上来了,一些宫廷舞女出现在了义从们面前。 就在查理与义从们打成一片,开怀大笑的时候,却突感有人正在扯他的衣摆,转过身,却是马拉吉吉。 马拉吉吉今天穿着一件淡蓝色的袍子与青绿色的罩衣,鲜艳的颜色有些惹眼,但他却依旧来到了查理的身边,看来是一件重要的急事。 “殿下,我遇到了一个人,您一定会非常感兴趣。”马拉吉吉的声音在鲁特琴的悠扬声音中若隐若现,“是一个威尼斯商人。” “他值得我花两刻钟的时间吗?” “我向您保证,假如他说的是真话,那么绝对值得。” “和什么有关?” “和哈德拉德与奥拉明德堡有关。” 在马拉吉吉的带领下,查理在布兰肯堡的昏暗走廊中不断前行,与大厅中热闹的氛围相比,这暗如黑雾的走廊,实在有些阴冷。 推开祈祷室的门,一名身穿丝绸袍子,戴着三角形皮帽的商人正跪在十字架前做着祷告。 “咳嗯。”马拉吉吉咳嗽了一声,“吉安卡洛,伟大的法兰克国王,新大卫王查理殿下到了。” 那名虔诚祈祷的威尼斯商人立刻慌乱地站起身,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了查理的面前,俯首施礼道:“原谅我的无礼,殿下,我太过专注于祈祷,居然没有发现您的到来。” “我原谅你,我的天父教兄弟,我不会将祈祷当做失礼。”查理虽然第一次见面,便已经存了两分好感。 对于查理来说,他就喜欢和天父教徒对话,天父教徒确实比星月教徒有素质,不是夸你们天父教徒呢。 吉安卡洛摘下帽子,露出地中海的发型:“殿下,我此次来是为了向您祈求一件事情。” “不要紧张,告诉我你的来意。” “殿下,我想您应该知道,赛里斯纸的价值非常高,我们威尼斯人试图贩卖这些纸张,但是不管是莱茵河还是易北河,上面的关税关卡都太多了,一趟下来,我们交的税,甚至比货物本身的价格都要高。”吉安卡洛下意识地揉搓手中的帽子,“所以,我想向您申请一张特许状,方便我们的行船。” “哦?”查理随处找了椅子坐下,而那个威尼斯商人也跟了上来,就在距离查理一米远的地方,微微佝偻身体。 查理双手手指交叉,放在了膝盖上:“我当然愿意给我的天父教兄弟帮忙,但是,你也要考虑清楚,我不能给一个没有功劳的人授予特许,这是不公平的。” “殿下,我知道那些图林根的贵族都把家产藏在了哪里,而且,我可以为您联系一位不得不屈从于哈德拉德的忠臣,有了他的帮忙,您绝对能够快速地攻下奥拉明德,结束这场哈德拉德发起的荒谬战争。”吉安卡洛的腰弯得更深了。 “没有他,我一样能快速结束这场战争。”靠在杉木椅子上,查理无谓地说道,“这就像那个赛里斯谚语,马拉吉吉,安东尼怎么说的来着,哦对对对,就像是在已经织好的名贵丝绸上绣了一朵花,就算不绣,也不会影响它的价值。” “殿下,那位忠臣知道您是想将封地内的伯爵们迁到边境,所以您肯定要清理本地的贵族。”吉安卡洛上前半步,躬身谄笑道,“他可以为您提供您想要的一切信息,包括图林根的地图,土地和人口的情况,各个家族之间的纠缠瓜葛,谁穷谁富。 如果没有他,您难以快速打开奥拉明德的大门,没有他,您难以快速清理本地的贵族,殿下,时间比金钱珍贵万倍啊。” “所以你是一个掮客?你想要什么?”查理思考了一阵后,也不装了,直截了当地问道。 “图林根免税通航,莱茵河免税通航。” “不行。”查理摇头道,“我可以给你易北河以及莱茵河三十条船的免税,而你们要帮助我快速攻破奥拉明德,并且给我提供后勤的保障,你们能做到吗?” “哦我的殿下,这有些困难,我不能确定一定能满足您的要求,但我会尽力的。” “嗯,那就这么定了。” 吉安卡洛瞬间便来了精神,他面带笑容,夸张地行了一个抚胸礼:“感谢您的恩赐,伟大的查理国王。” 第三百三十一章 法斯特拉达腰软了 就在宴会结束的第三天傍晚,出去追击敌军的冯森总算是姗姗来迟,回到了布兰肯堡。 只是可惜的是,查理已经前往施马尔卡尔登与前来勤王的贵族军队会合去了,这次出击,他没有带上任何冯森手下的士兵。 甚至有不少义从都主动申请随从作战,可查理依旧婉拒了他们的请求,仅仅带上了自己的近卫军队,而将布兰肯堡附近的守卫工作交给了这些萨克森的八旗和义从。 这种情况下,冯森也是乐得清闲,他最近风头太盛,不想再挑动查理的神经。 这段时间,虽然查理明面上没有说什么,但从他的言行举止来看,冯森发现他的被背叛ptsd再一次加重了。 在原先的时间线上,查理就是差点被哈德拉德抓住,然后起兵镇压的时候,哈德拉德躲在了富尔达修道院中,当查理要求他投降并谴责他背叛时,哈德拉德给出的理由就是——我从未向你发誓效忠,我根本就不是你的臣子,何来背叛一说? 自此以后,查理要求所有领地上的所有贵族,必须领着领地中所有年龄大于十四岁的男人,一起发誓向他效忠。 这种按头效忠触痛了贵族们的游戏规则,在贵族们的圈子中,承诺是很有分量的东西,大家都是你的附庸,不是你的奴隶。 可这按头效忠一弄,双方就从表面臣服实际合作的模糊关系,变成了内外都臣服的清晰关系,这水一清,贵族们闪转腾挪的空间大幅缩小了。 这种事情一干,假如哪天查理在臣子们不想出兵的时候强制他们出兵,那该怎么办? 对于臣子们来说,忠诚是量子态,你不能去观测,一观测就坍塌了,它只能放在嘴上谈,查理必须相信臣子的确忠诚,臣子必须相信查理相信自己忠诚,这样统治的关系才能维持住。 但查理却要通过贵族承诺将忠诚做实,本质上就是不再相信贵族们口头上的忠诚,非要他们表态,就是信任坍塌了嘛。 也难怪冯森风评每况愈下,不少贵族都要喊出“诛冯森,清君侧”了,在他们看来,那冯森就是拿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的家伙。 你也是权贵,你这屁股怎么往君主那边歪呢? 这就是大部分权贵对冯森的看法。 不过,随着边军禁军计划的传出(没有保密意识的中世纪宫廷),冯森在中小贵族眼中的形容开始好转了一点。 毕竟大贵族反对,那是大贵族真有一头牛,中小贵族又没有,再加上冯森这一招把上升渠道给打开来了,自然风评好转了一些。 起码那些小骑士小男爵除了在大贵族面前表明立场外,私下里却是不怎么骂了。 无论如何,查理正是敏感的时候,冯森也不想招惹他,在到达布兰肯堡后,冯森将王后和仆从一伙人接到了布伦瑞克,并派出了一部分八旗和义从去给查理助战,顺带刷一刷经验。 剩余的时间,冯森就仿佛隐身了一般。 只可惜冯森不能真的隐身,很明显,法兰克的王后殿下法斯特拉达依旧还记得这位名叫冯森的忠臣。 这不,今天才过了中午,冯森便接到了王后法斯特拉达的邀请,让他和附近几个陪同的贵族,一起出门狩猎。 “嗖——”箭矢一瞬间便洞穿了那只野兔的眼睛,射了一个对穿,一名旗丁马上上赶着地狂奔过去,将身体犹在抽搐的野兔提到了冯森的面前。 “公爵阁下好箭术。”狄奥多里克的儿子小威廉骑在马上,为这位老师鼓起了掌。 冯森微微一笑:“这些都是小道罢了,真正的大道是调动军队,谋划战争的能力,在这个方面,咱们的查理殿下是一个天才。” “殿下确实是一个天才的战士,但是他的剑术同样无人能敌。”小威廉敬仰地说道。 “军事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处于不同位置的人来说,如何作战当然也不同,殿下打仗的方式是君王打仗的方式,而你要学的是臣子打仗的方式。”今天法斯特拉达穿了一身猎装,侧坐在马鞍上,“在这方面,你应该向萨克森公爵学习,这也是为什么国王殿下要你跟在安东尼阁下身边学习,而不是跟在他身边。” “王后殿下谬赞了。”冯森谦虚道。 “呵呵。”法斯特拉达笑了一声,听不出是在讽刺还是在调笑,“小威廉,你去和那几个王室的孩子去玩吧,他们都是你的堂表兄弟,我有些事要和萨克森公爵商议一下。” 小威廉扭头瞧了一眼冯森,告辞一声便离开了,阳光灿烂的平原上便只剩下冯森与王后两人还有一些私密的侍从。 “殿下很欣赏你的八旗军团,他们忠诚且勇武。”法斯特拉达轻轻抖了抖缰绳,马匹便开始缓缓前行,而冯森便跟在她的身边一起缓行。 “这是天父赐予我的,他们都信奉儒家的忠信,这同样是天父的智慧。” “这次的图林根战役,我相信殿下已经跟你说过了,他会将和哈德拉德有关系的大小伯爵骑士,一个一个地剪除,甚至可能要持续一年乃至两三年的时间。”法斯特拉达没有接冯森的话茬,而是继续往下说道。 “将图林根的贵族们一扫而空后,查理会要求法兰克领土上的伯爵以及所有自由民集体向他发誓效忠,并且以后将这个作为一项制度。 到时候,那些不忠的贵族就会显现出来,殿下就会把他们移镇到图林根,但是,这些不忠的贵族,必然心存怨恨,所以我们需要一支长期驻扎在图林根的军队。 你的八旗军团的制度就很不错,但查理无意谋取忠臣的士兵,所以我们准备自己组建一个。” “那真是太好了。”冯森扶了扶有些歪斜的幞头,“实际上,我早就想把这项制度推行到全国了,只是法兰克内部各类封地领主太多,八旗百户所无法集中,所以才没能成行,如果殿下愿意在图林根进行尝试,那就再好不过了。” 法斯特拉达依旧没有接话茬,只是咳嗽了一声:“殿下有意让按照八旗军团的形式,在图林根设置一个千人队,就是每二十五个士兵共享一个骑士领,设四十个骑士领。 不过,八旗军团这个名字殿下不喜欢,所以,这个新的军团,殿下将其命名为帕拉丁骑士团或者圣殿骑士团。 只是可惜啊,那些自由民士兵中,只有一部分愿意远离家乡,到这片王国的边境来从军,导致殿下的计划施行起来困难重重。” 说着,法斯特拉达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而冯森也跟着叹了一口气:“下面的士兵不理解殿下的苦心啊。” 随后,两人便陷入了沉默当中,两人绕着这片猎场走了两整圈,法斯特拉达终于忍不住了,她假意关心道:“我听说,你雇佣的那些诺斯人,都是拿土地作为报酬,你现在手上有足够的土地吗?” “确实有些困难,殿下当初答应我给我能够支付报酬的土地,王后殿下,您看?” 法斯特拉达的嘴角挂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终于上钩了:“安东尼阁下,我只是一个女人,照理来说不应该掺和这些事,但我看到我的丈夫每日因此而苦恼,也十分心痛。 我不懂政治,所以我想提出一个建议,您将一部分诺斯义从交给我们,他们是无土之民,又英勇敢战,而且还有和八旗一起的经验,能够帮助我们建立圣殿骑士团。 而殿下帮助您支付一部分土地作为报酬,除此以外,我们还能给你提供荣耀和奖赏,当然,假如您要是不同意,那就当我没说过,这是一个不想看到丈夫头疼的妻子不合理的请求罢了。” 冯森没有接话,脸上的神色确实越来越难看,连着身边的风都阴冷了几分,他沉默了许久,才闷声问道:“我接受这个提议,但我也有一个要求,到您那边的诺斯义从名单,由我来提供。” 法斯特拉达的眉毛微蹙:“您该不会想将那些农奴装作是诺斯人充数吧?” 冯森的脸色瞬间铁青:“您在质疑我的信誉?” 法斯特拉达也是驴脾气,一见冯森垮了脸,她的火气也蹭蹭地冒:“我不客气地说,我得为王室争取利益,哪怕要撕破脸皮甚至与阁下闹翻都在所不惜。” 冯森与法斯特拉达互相瞪视了许久,才开口道:“这些义从都是我精心挑选培养的,每一个都有我的心血,享受了我领地上的福利,我在他们身上有投资。 起码,我要留下一批人来充实我的军队,我现在还面临着维莱蒂人和索布人的压力呢。” 看着冯森俊朗的面孔,法斯特拉达突然想起了之前他在哈德拉德军队来临时的仗义执言,绷直的腰杆不由得软了一些:“那好吧,殿下需要至少三百个义从,我要亲自挑选一百人,剩下的那些,就由你来提供了。” “如您所愿,王后殿下。” 低头时,冯森的嘴角挂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终于上钩了。 第三百三十二章 查理殿下坚称是意外 冯森所住的屋子是新建的二层阁楼,通体由防水的杉木搭建成,占地不大,才二百多平米。 本来按照原本的中原形制,建造这种阁楼应当是延伸出长长的斗拱,这是因为唐朝往往喜欢建造夯土的台座,而墙面也是夯土的,将屋檐延伸出去,就是为了防雨打湿墙面,导致夯土墙壁受潮崩塌。 但到这萨克森这边这种斗拱设计就不顶用了,因为北德平原这边坑爹的天气,导致下雨的时候是斜有时候甚至是横着下的。 这就导致了斗拱根本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照样会打湿墙壁,这也是为什么冯森才到这边来就开始加急烧炼砖块。 虽然斗拱没有用了,但冯森却没有放弃这种形制,那些汉人营造大匠也没有放弃,而是逐渐将其变成了一种装饰性的构件。 出檐逐渐缩短,原先平滑的曲线逐渐变成了上翘,而冯森现在所居住的这间别院就是新风格的尝试之作。 有时候冯森自己在院子里抬头,看到整齐排列在屋檐上的蝎尾狮、老鹰、马匹、牛头人还有一堆他都认不出来的怪兽,总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走入了自家的小楼阁,冯森将外套的长衫褙子脱下,里面则穿着一件形似后世的短袖亚麻衬衫,这衣服第一次被查理看到,还被他以为是古希腊服装。 拿起扇子,冯森舒服地躺在了躺椅上,萨克森的夏季总是闷热,到处都是一股汗味。 在躺椅上享受了一会儿,冯森晃了晃脑袋,要开始做正事了:“去,把埃蒙德叫来。” 跟随几个侍从,来自不列颠的埃蒙德跨过了冯森屋子的门槛,走到了冯森的面前,恭敬地拱手行礼道:“见过节帅。” “埃蒙德,你的汉话越来越流利了。”冯森笑着摇起扇子,“你自己坐吧,我有事要问你。” 随便拖了一个小马扎坐下,埃蒙德掏出了一个小笔记本,时刻准备记录。 冯森坐起身,两肘搭在膝盖上:“之前那些义从的债务都收集好了吗?” “都收集好了。”埃蒙德从随身的小包中掏出一份名单,递给了冯森,“节帅您看,都在这上面。” “很好。”冯森笑着翻阅着这些名单,这份名单用冯森自己的话说就是中世纪高利贷战士名单,这些诺斯人平日里得钱就去喝酒,平日里有储蓄习惯,能置办刀剑盔甲的没有几个。 到了真正上战场的时候,唯一的武器便只有一把斧子。 诺斯人只是莽,又不是傻,上战场那都是去搏命的,为了能增加自己的活命的概率,为了增加自己立功的概率,这些诺斯义从就没有几个不借贷买甲买剑的。 一些比较收敛的还只是买了武装衣和长矛,那些不管不顾的个个都是锁子甲头盔加横刀铁骨朵全套。 有了这些武器装备的加成,他们自然比其他抠抠索索的诺斯义从更快攒满了功劳,但问题是,他们承担的债务也是那些抠索义从的数倍。 再加上利滚利和高利贷,除非他们能一仗把自己打成一个采邑骑士,否则基本就要花上五年十年的时间用来还债。 那么问题来了,给这些义从放贷的人都是谁呢? 除了一些浑水摸鱼的其他商人,基本就是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人或者下面的白手套在搞,一些流落到别的商人手中的债务,冯森也叫人买了过来。 那些商人也很愿意卖西不列颠公司一个面子。 所以这份名单上的义从们,基本欠下了冯森一笔不小的债,如果真要按利率来还,恐怕查理本人都要肉疼好一阵儿。 “这上面有多少人?”冯森掸着名单问道。 埃蒙德想了想说:“差不多有两百人,剩余的基本都是可以用战利品还钱,甚至还有富余的。” 冯森点了点头:“你列一份新单子给我,一百五十个欠债的义从,再加几十个没欠债或者还完了的,明天傍晚之前交给我。” “喏!” 接下来的几天,冯森依旧每天待在布伦瑞克摸鱼,而战报上的查理以及带领维尔茨堡军团的埃里克则是突飞猛进。 短短几天的时间,便又一次击溃了哈德拉德的军队,整整七千人的队伍开始在图林根的地盘上进行了残忍地扫荡。 那些投靠了哈德拉德的骑士和伯爵们算是遭了殃,他们也没有想到查理居然玩真的。 七千军队分成了三股,在怀着野兽般心境的查理的带领下,将本地的采邑骑士和叛乱伯爵的城堡,大贵族的庄园,一个一个地拔除。 剩余的参与了叛乱的贵族们自然恐惧不已,甚至组织起了第二次联军,他们甚至又一次动员出了两千多人,派到了众望所归的海德温伯爵手下。 然而海德温伯爵在守奥拉明德城的时候,居然倒戈一击,打开了城门,放查理的军队跑了进去——奥拉明德城内可是聚集了几乎所有中上层的本地贵族。 当日,奥拉明德城内意外发生了火灾,烧那里不好,偏偏烧了看押那些贵族的宅邸,算是将他们一网打尽。 而查理本人则对此下了定义:意外,纯属意外,然后斩了几个看守和仆人,这事儿就算完了。 至于哈德拉德本人,在兵败之际,如同正史上发生那样,躲到了富尔达修道院中,而富尔达修道院则根据矮子丕平下发的豁免权,拒不交出哈德拉德,反而自称中间人要调解双方的矛盾。 如正史一般记载,哈德拉德表示自己没有发誓效忠,所以不存在反叛,甚至还大骂查理虚伪,将查理气得暴跳如雷。 同样如正史记载,哈德拉德本人的财产大部分都被转移去了富尔达修道院,但这笔买命钱并没有挽救哈德拉德的生命。 富尔达修道院只坚持了一个月的时间,就不得不无奈地交出了哈德拉德,而查理也干脆了当地将其绞死。 这场轰轰烈烈的哈德拉德起义,只持续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便偃旗息鼓了。 本来冯森都在布伦瑞克准备好了,就等查理回来开庆功宴了,只是冯森左等等不来,右等等不来,最后居然等到了一个查理已经返回沃姆斯的消息。 根据阿斯托尔福的信件和法斯特拉达的消息,冯森基本搞清楚了情况。 原来是查理对图林根贵族的斩草除根惹怒了领土上的其他贵族,强行召开了集会,导致查理不得不火速赶回,安抚那些大贵族的情绪。 至于图林根的收尾工作,就委托给了王后法斯特拉达以及洛布达堡伯爵,哦不,是新任的图林根公爵海德温来处理。 于是,没过多久,冯森便收到了来自海德温的庆功宴会的邀请函。 第三百三十三章 冯森:其实我也是一个诗人 “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殿下寄来信件告诉我,将萨克森公爵安东尼册封为萨克森郡王室使节,王室巡查使,宫廷诗人,并授予帕拉丁伯爵的荣誉头衔!” 站在奥拉明德城的大厅中,法斯特拉达满面春风地被数百贵族和大小骑士围在中间,向众人宣读战争后的奖赏。 今天的法斯特拉达穿了一件蓝色丝绸的连衣裙,半抹亮白色在胸前不断晃荡,颇有几分奶酪布丁的动感。 读到冯森相关的奖赏,法斯特拉达的目光也随之转移到了他的身上,并向其满意地点了点头。 本来法斯特拉达向冯森要求三百名诺斯义从,本以为冯森会在那些他提供的义从中掺水分,没想到他居然真的给出了不少一看就十分勇武的诺斯武士。 其中更是有不少人既有锁子甲,还有头盔和横刀,一副精锐的样子,算是给了法斯特拉达一个小惊喜。 而她自然也是投桃报李,大手一挥,给了冯森一张特许状,允许给冯森的二十辆马车免去了图林根关卡的收税。 当然,这种特许状主要看当地贵族买不买账,就像查理签订的特许状,那自然含金量十足,少有敢乱来的。 而法斯特拉达签署的,含金量就下降了很多,不过介于法斯特拉达和海德温是目前图林根事宜的双话事人,至少在图林根境内,这特许状还是很有含金量的。 冯森哪里不知道法斯特拉达的德性,当天晚上就派人询问法斯特拉达有没有要捎带的货物,算是挠到了法斯特拉达的痒处,两人分裂的联盟居然有愈合的趋势。 不过,这个联盟还是太过于脆弱,因为法斯特拉达肯定是无脑站查理的,就从那天法斯特拉达摔入泥潭事件就可见一斑。 法斯特拉达说完了冯森的功绩,而冯森也适时地站起身,向众人微笑行礼,而其他在场的贵族虽然再怎么看不惯,也不能拂了国王和王后的面子,勉强鼓了两声掌,便没声了。 冯森不以为意,微笑着坐下,法斯特拉达同样知道情况,面色如常地继续念道:“除此之外,我们知道,在这次的战争中,同样有一批人做出了极大的贡献,那就是这群来自北海的勇士,他们英勇的表现帮助我们战胜了邪恶的哈德拉德,所以,我们给出以下奖赏: 查理拟在图林根实行新式的军团,命名为圣殿骑士团,目前仅由一个千人队组成,而这些千人队的队长和百人队的队长,就从这些北海勇士中选取! 第一位圣殿骑士海拉尔……” 听着法斯特拉达大声地报着受封的诺斯义从,冯森的眼中总归还是露出了一丝笑意,果然,为了自家敛财,法斯特拉达几乎将这些诺斯义从都安排在了商路附近。 如此一来,通往布拉格甚至潘诺尼亚的道路便彻底打开了,以后博莱努斯想要到汉堡,完全可以走多瑙河到维也纳(存疑),然后从维也纳直接坐船到布拉格,然后转船一直坐到马格德堡。 实际上,打通了这条商路,来自拜占庭和中东的名贵奢侈品就可以便利地输入西欧,而西欧的粮食、木材、农产品和工艺品也能够方便地到达君士坦丁堡。 只是这条商路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够安全,开头有保加利亚人,中间有阿瓦尔人,后面有摩拉维亚的斯拉夫部落,小规模运输还成,想要大规模运输,就有些困难了。 但有了这些诺斯义从,起码在图林根这段道路上,不管是运送商品还是运送士兵都起码有了保证。 至于义从们能不能听冯森的话,他们可是高利贷战士,这笔债务经过详细计算,既不至于轻松还掉,又不至于撕破脸皮,冯森还好心地将利率降到了正常。 可哪怕这样,这笔债务也要五年甚至十年才能还完,现在查理正在处理移镇和安抚人心,甚至接下来还要再打上一两场平叛战役,没有时间来管他们。 在债务和恩情的压力之下,可以预见的是,虽然在原则上他们是查理的臣子,但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总是免不了要向冯森低一低头。 “……我代表王室,感谢各位的付出。”将最后一把骑士剑交给最后一个百人队的队长,法斯特拉达的喉咙干得冒烟,她拿起一杯葡萄酒,喝了一口,忍不住有些烦躁,于是她临时起意,将剩余的功劳书递给了一旁的海德温。 “剩下的部分,则由新任的图林根公爵海德温来继续。” 海德温公爵明显猝不及防,但他迅速转为镇定,拿起了法斯特拉达递给他的纸张,咳嗽了一声,继续宣读起功劳来。 看着眼前的这个海德温公爵,冯森眯起了眼睛,如果说在这场哈德拉德的叛乱中,谁是最后的大赢家的话,那必定是海德温公爵。 虽然因为对本地贵族的背叛,导致他也成了冯森一样的众矢之的,但起码作为一个跟随哈德拉德起义,甚至还是三把手的人物,居然能摇身一变,成为了新任的公爵。 这个人绝不容小觑啊,而且在正史上,冯森还没有见到这个人的踪迹,对他基本没有什么了解。 或许在真正的历史上,海德温也就是碌碌无为当了一辈子洛布达堡伯爵,这下算是坐在风口上,被吹起来了。 注意到冯森一直在盯着自己,海德温立刻扭头对冯森露出了一个和煦的笑容,在他看来,冯森和自己都是“孤臣”,自然要多亲近一点。 表面上和海德温眼神交流,冯森心中却盘算起了他的地盘,在他原先的计划中,他是准备靠着将贵族的田地分给管家和庄头来获取暗地里的支持,但现在估计很难做到了。 这就逼得他不得不考虑别的出路,冯森摸着下巴,看来得找个机会和鲁本阿比谈谈了。 就在冯森优哉游哉地在庆功的宴会上喝酒时,他的眼角突然瞟见了一根立柱后,孙敬孝正神色焦急地朝着这边张望。 这是怎么了? 冯森低头和周围的仆从说了一声,便绕到了这间巴西利卡式房屋的走廊中,见到冯森出现,孙敬孝立刻急促地小跑而来。 “怎么了?” “节帅。”孙敬孝咽了一口口水,“德绍那边传来消息,马格德堡出事了,一伙维莱蒂土匪联合了索布人,对咱们发动了劫掠!” 第三百三十四章 既然不知道是谁,那就全打了 淡淡的麦香焦气传入冯森的鼻端,这种代表着食物和丰收的气味却让人高兴不起来。 靴子踩着焦黑的麦茬上,冯森轻轻伸手,将一抔和黑土混在一起的焦黑麦粒捧起,他转头看去,之前还是一望无际的麦田,现在只剩下短硬而参差不齐的一茬茬麦秆。 在麦田边的房屋中,半根烧焦的梁木没能支撑住屋顶,在隐隐散出红光的余火中,又砸起了一片飘扬的火星子。 一些哭哭啼啼的妇女或者村民,手中提着铲子,将直瞪双眼的尸体套入裹尸袋中,然后拖到村庄外的集体墓场内。 两个教士面色戚戚,手捧经书,大声地为死亡的村民和人们祈福,而村民们丝毫不吝啬地掏出两个圆圆的银币,塞入教士们的手中,以求亲人能够早日升入天国。 “自从南萨克森卫的旗丁们前往平叛后,一开始周边的那些部落还是很老实地在做生意。 但随着旗丁们外出的时间越来越久,加上秋季将至,从北边调来协防的北萨克森卫的旗丁都回家抢收麦子去了,马格德堡的防卫就空虚下来。 一些维莱蒂人和索布人开始拿着自制的假赦书来交易,更有直接抢掠过路商人的,但是我们防备力量空虚,根本派不出士兵去追责。 然后,五天前,一群维莱蒂还是索布的土匪便冒了出来,在傍晚闯入了咱们的关口,先是想用假赦书过关,被发现后恼羞成怒,直接强攻进来,咱们猝不及防这才让他们得了手。” 一个当地的小吏毕恭毕敬地跟在冯森的身后,用口音浓重的汉话说道。 “他们有多少人?” “我从那些村民们口中问了一遍。”一旁的祖归厚·奥拉夫瓮声瓮气地说道,“又说五百的,又说一千的,甚至还有说五千八千的,但从现场痕迹来看,应该只有一千人上下,其中只有一两百的骑兵。” “到底是哪一方查清楚了吗?” “还没有。”那个小吏有些尴尬地说道,“不论是维莱蒂人还是索布人,甚至是更远的摩拉维亚人,长相上都没多大区别,况且他们都说文德语,习俗和衣服服饰也大致一样……” “损失如何?”冯森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责怪的情绪,而是继续在田埂上行走。 半弯着腰,那个撒克逊小吏亦步亦趋地跟在冯森身后:“他们原先可能想要进城劫掠,但是被我们的箭塔和弓手给打退,但是他们又攻不破内城的墙壁,只能哄抢了一波城外的农夫和庄园。 具体的损失还在统计,我们暂不清楚,唯一可以知道的,就是假如今年没有来自汉堡的粮草支持,马格德堡恐怕就要闹饥荒了。” “有抓住俘虏吗?” “抓住了七八个,他们有受了伤被同伴抛弃的,还有被咱们弓手拿渔网抓到的。”祖归厚指了指远处的千户所院子,“都在那里关押着呢。” 突然,冯森停住了脚步,而低着头的小吏差点撞到了冯森的身上,他慌忙抬头,从冯森的身侧探出头去,却见在他面前的田埂上,走着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女孩。 她的脑袋还没有冯森的腰高,光着一只脚,穿了一件脏兮兮的衬衫,吃力地提着一个快有她一半高的木桶,晃晃悠悠地艰难前行。 “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冯森走到小女孩的身边,虽然他已经摆出了最和善的笑容,但满脸的大胡子还是让小女孩有些害怕。 她低着头嗫喏地说道:“我叫小鼻子。” “小鼻子?”冯森眨了眨眼。 旁边的小吏立刻上前解释道:“普通的平民哪有能耐起名字,都是拿代号叫一辈子。” “哦。”冯森缓缓点头,“你的桶里都装了什么啊?” 满脸黑灰的小鼻子立刻向后退了半步,将木桶藏在了身后:“给猪吃的草。” “放心,我不抢你的。”冯森有些好笑,他在怀里摸了摸,摸出了几枚德涅尔,“来,这个给你,这个能买好多食物了,你能告诉我你桶里都装了些什么吗?” 看到那些银币的那一刻,小鼻子的眼睛都在放光,她欣喜地接过银币,马上把木桶拿了出来:“送给你了。” 冯森接过木桶,木桶内是麦粒,有小半桶,有烧得焦黑,也有受损不怎么严重的。 “你今天准备吃这个?” “对啊,平常妈妈做麦饼的时候,也会烧焦,当时我们吃了,也没出什么事。” “你妈妈呢?” “死了,今天早上被扔到坑里一起埋了。” “那你爸爸呢?” “被那群蛮子给带走了……”小鼻子抽了抽鼻子,但却没有哭。 冯森站起身,原地踱了两步:“吉塞拉之前不是组建了一支医疗队吗?抽调一些过来,这些孤儿都送到汉堡去,聪明就去读书,不聪明的留下当仆役。” 说完,他蹲下身子,握住了小鼻子的手:“小鼻子,放心吧,你再多待两天,很快就会有人给你送来食物和水,还会带你去住大房子,还能认字和读书。” 就在小鼻子懵懵懂懂之际,那名撒克逊小吏倒也是个妙人,他眼珠子一转,伸伸手,远远缀在他们身后的当地乡老瞬间便如哈巴狗一般冲刺了过来。 两人耳语几句,那乡老换上了一副谄媚的笑容,走到了冯森的近前:“禀节帅,这小女娃我认识,这些天就让她到我家里先住着,等汉堡来了人再将他接走。” “哦,那就劳烦你了。”冯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麻烦不麻烦,都是我该做的。”乡老点头哈腰地说道。 告别了小鼻子,冯森却没有了继续巡游的兴致,而是顺着田埂原路返回,也没有像之前那样问话,而是一路沉默,直到走到了拴马的位置。 “史书吏。”一只手搭在马鞍上,冯森突然开了口,“我没有叫错吧,你姓史?” “是,臣姓史。”那撒克逊小吏跟着解释道,“臣原是一铁匠之子,人常称呼我为小史密斯(Smith),后来我进了衙门,真慧大主教给我起了个汉名,去了斯字,就叫史密。” 虽然有了汉名,那只是自己取的,在户籍册上,史密的名字还是用拉丁文写的史密斯。 “嗯,史密,这名字倒是好记。”冯森翻身上马,“我有事要交代,循之又去整理文书了,你记一下。” “喏。”史密立刻从怀里掏出了一个小本子,又从褡裢里拿出了一支细细的兔毛笔,用口水蘸湿,便等着冯森发号施令。 虽然冯森面上依旧云淡风轻,但史密心里清楚,这就是一次小考验,他的额头冒出了几滴汗珠。 “第一件事,驱逐马格德堡方圆十里内所有维莱蒂人和索布人,所有赦书作废,但凡商人,除非我下令,否则一律不得和维莱蒂人还有索布人交易。” “可是我们还没有搞清楚他们到底是谁……”祖归厚在旁边插了一句嘴,“您给我两天的时间,保证能问出来。” “我管他到底是索布人还是维莱蒂人!”冯森猛地一拳砸在了一旁拴马的柱子上,瞬间木屑便四溅开来,“俘虏不用审,全部斩首悬门!” “第二件事,给维莱蒂人和索布人部落写信,让他们交出凶手,一日不交,便一日不通商,必要之时,我会采取强制手段,勿谓言之不预也。” 史密飞快地在小册子上记录着,不过还是拉丁文注音与汉文混用。 “第三件事,通知南北萨克森卫将,义从校尉,行军司马立刻到马格德堡开会!” 第三百三十五章 勃兰登堡 水声淅淅沥沥,屋檐垂出透明的水丝,风铃在雨中,发出了悦耳的叮叮当当的声音。 在房屋内,几个侍女将大厅两侧的油灯里添了些油,至于珍贵的蜡烛烛台便只在长桌上放了两盏,将原先有些昏暗的前厅照得亮堂了不少。 冯森手捧一份征兵的名册,静静地等待参会人员的到齐。 不一会儿,大大小小的各级文武官员都陆续走了进来,在侍从的安排下入了座。 “人都齐了吧?”冯森合上了手中的小册子,抬眼问道。 韦循之则回答道:“都到齐了。” “好。”冯森将小册子扔到桌面上,“此次前来,为了什么事,我相信各位都清楚,就是为了维莱蒂人和索布人。” 冯森原本还在为八万索里达的封桩库要怎么花而发愁,没想到这些部落就主动把脸凑上来了。 至于打的收益的问题,自然不用担心,8世纪最缺的是什么?不是人才,而是人。 开荒需要人,工匠需要人,基建需要人,这一趟北上,就是为了抢人抢粮抢娘们,你们把我的粮烧了,我就把你们的人抢了来抵,很公平嘛。 “哈,我早就等这天了。”赵存勖·尼古拉狠声道,他所在的北萨克森卫所运营蜂蜡,但却经常被那些可恶的索布人和维莱蒂人吃拿卡要。 祖归厚·奥拉夫也叫道:“节帅你下令吧,到时我亲自上阵,筑他两个京观,看看他还敢不敢造次。” 当年祖归厚迁到马格德堡的时候,就有一部分家产被该死的索布人劫走了,加上这次这些索布人和维莱蒂人烧了他老祖家的庄园,新仇旧恨加在一起,祖归厚恨不得把那些索布人剥皮抽筋。 “节帅查到是谁劫掠咱们了吗?”阿布举手问道。 “笨!”格里菲斯立刻出声骂道,“战俘都杀了,节帅这意思你还不明白吗?节帅早就不想管是谁劫的了,一起打了就是了。” 说实话,由于维莱蒂和萨克森的贸易摩擦,这些大小将领和官吏,多多少少都和这些维莱蒂人以及索布人有点子不对付。 其余的人还想说话,整个会议逐渐朝着菜市场发展的时候,冯森轻哼了一声,所有人立刻都停了嘴,一起看着冯森。 “打,肯定是要打的。”冯森给这件事定下了一个基调,“不打这一仗,他们还真以为你怕了他们,不把他们打服,咱们永无宁日。” 王司马在面前的纸上记了两笔:“节帅,要打是肯定的,就是这如何打,节帅可有定计?我等也正好定了庙算。” 冯森朝韦循之使了个眼色,秘书郎便心领神会地掏出了一张羊皮纸,铺平在了桌面上。 “诸位请看,这便是咱们萨克森与另外两领的地图。”冯森拿出一根小棍子,在地图上点着,“此处是维莱蒂,而此处则是索布人的地盘。 咱们的汉堡在易北河上游东侧,再东边便是欧波里特人,欧波里特人最远的领土与咱们的吕讷堡隔河相望。 从吕讷堡沿途而下到马格德堡,易北河西南边是咱们萨克森,东北边是维莱蒂人,以马格德堡为中心正东是索布人,而东南则是图林根的领土。” 近前的几个文武官员都站起,来到地图旁,仔细地听着冯森的介绍。 “首先,虽说是两个都打,但得确定一个主攻,一个佯攻。”冯森用木棍在维莱蒂和索布人的方向各画了一个圈,“你们觉得应该哪个主攻,哪个佯攻?” 王司马扫了两眼,立刻回答道:“应当是对维莱蒂主攻,而对索布人佯攻。” “哦?为何?” “诸位请看,假使我军出击索布人,索布人不敌,却可以逃去摩拉维亚,毕竟索布人和他们同根同种,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头来还是要打维莱蒂人。 但假使我军出击维莱蒂人,维莱蒂北方有欧波里特和丹麦人牵制,可也不能向东南逃跑,因为索布人堵住了去路,况且摩拉维亚人也不会接纳他们。 唯一的出路便只有北上,可北上有波美拉尼亚人和西波里安人,他们也不是好惹的主。 咱们主攻维莱蒂人,他们的战略空间和纵深便要小得多,而且周边都有盟友相助,可要是进攻索布人,这些优势可就没有了。” “此外,还有一点。”冯森笑着补充道,“维莱蒂人的核心城市之一德拉戈维特,距离马格德堡还不足一百里,咱们可以沿着易北河北上,从易北河到德拉戈维特的最近处,只有四十里。 有易北河作为运输中枢,咱们的后勤压力会减少许多。” “节帅高见!”一群将领们纷纷奉承道。 虽然感觉有些怪怪的,但冯森还是继续指着地图说道,“咱们要打,可不能盲目地打,得先定了打到什么时候为止。 为此,我提议三个目标:第一,要惩戒维莱蒂人,让他们心服口服。 第二,是要为欧波里特人复仇,当初劫掠欧波里特的部族都要血债血偿。 第三,是要将维莱蒂打造成我们的人力池,要求他们提供士兵和奴隶,给我们的产业输血。 维莱蒂境内林地密布,据商人们所说,共有上百个大的定居点,这些定居点中的大多数,都是有城寨守卫的,所以我们必须做好这一仗要打两年三年甚至五年的准备,一次性彻底将他们给征服。” “诸位,可有了准备?”冯森直起身,淡淡地说道。 诸将对视一眼,纷纷起身:“请节帅定下出兵日期。” “如今正值秋日,需要收割粮食,而且也需要做准备,咱们现在正好禁了维莱蒂人和索布人的贸易,先耗一耗他们的耐心。”冯森从椅子上站起,徘徊了两圈才道,“还是老规矩,就放在秋后吧。” “喏!” “王司马,你尽快将庙算以及筹划交给我。”冯森向王司马交代道,“冬季的攻势,我亲自带兵,沿易北河北上,敲掉沿途的城寨,在春天到来之前,咱们至少要攻到这里!” 冯森的手指在地图重重地一点,所有人的目光便移向了冯森指着的方向,只见那里用汉字端正地写着“德拉戈维特”。 这个名字现在听来陌生,而它后世却鼎鼎有名,那便是普鲁士王国的前首府,霍亨索伦家族的龙兴之地——勃兰登堡! 第三百三十六章 看到人头就想噶只会害了你 图林根的事情解决了,维莱蒂那边也在施压了,冯森便要开始着手筹划战后封赏的问题了。 但这封赏也有门门道道,那就是要弃用人头本位的军功封赏体系。 这是冯森在上一次的欧波里特之战中发现的情况,每当噶了人头,就会有一堆人疯抢,甚至出现丢下逃跑的敌人停下噶人头的情况。 对于这一点,要不是欧波里特人足够菜,那一战说不定就要出问题了。 为此,冯森进行了又一次改革,和查理那边改革的举步维艰不同,萨克森船小好掉头。 而且在萨克森幕府的体制下,冯森作为节度使的权力是无限的,没有和那么多贵族虫豸在一起共事,效率比查理高了一大截。 于是,冯森没有花多大功夫,便顺利地将原先的军功记功方式修改成了现在的新式军功体制。 第一,噶人头不变,但只在底层和单个士兵中,在每个火中安排固定的一个人负责噶人头。 第二,就是引入了北魏隋唐时期的军功评判机制。 这个机制大致就是将对敌情况定为“敌强我弱”“势均力敌”“我强敌弱”三个情形,而胜利的标准同样是三个“歼灭四成”“歼灭两成”“歼灭一成”。 其中最大的功劳自然就是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歼敌四成以上,除此之外,冯森还预计定下了“斩将夺旗”“陷阵先登”“获敌擒生”一类的战术功劳,还有一系列不好预先确定的战略功劳,比如“胜利转进,保存实力”一类的。 这一仗中,起码有三四百包衣和义从得到了晋升的机会,但目前八旗的位置却不怎么够了。 在之前的战事中,原先各个千户所的缺额逐渐被升迁的义从和包衣们填补,八个千户已经满员了,之前冯森弄了两三个直属的百户,这次这批人正好给填补成两个新千户。 然后立了战功的旗丁们正好升任成新百户所的百户,最后是府兵们的封赏,和牙兵们不同,府兵们不像牙兵每年都有年金收入,只有打仗时有封赏。 而冯森给牙兵和府兵们提供的,就是勋位,这个勋位暂时还在策划的过程中,所以目前只是用中原故地的各种云骑尉、武骑尉一类的勋位,当然,还有土地、毛呢、金币等额外封赏。 想到这,冯森合上了手中的兵员晋升名册,反而掏出了一张萨克森的地图,手指开始在地图上滑动起来。 建立新的百户所,肯定是需要新地的,虽然汉堡和易北河附近的田地基本开垦到了极限,最好开垦的那部分土地已经被开荒完了。 但是在其余的地方,例如那些伯爵和撒克逊部落酋长的地盘上,还有不少空地,今年这部分土地则占了新开地的大头。 自从冯森派出所谓的农官和教士去帮助伯爵处理土地,同时协调和本地部落的关系,新开垦的土地便在萨克森的大地上到处开花。 大批的撒克逊野人,投靠到了农官和教士们麾下,以谋求更好的生活,当然也有部落来要人的,不过在改信的同胞面前,根据法令,他们也没什么办法。 所以,在萨克森除了冯森麾下以外的十来个领地中,今年一共开荒了近十万亩的田地。 至于为什么能爆发式增长,一方面是萨尔茨吉特虽然无法大规模产出耐用的盔甲,但打造点铁质农具还是非常简单的。而另一方面,就是府兵们纷纷迁到了当地,带去了大量熟练奴隶和耕牛。 冯森掏出一张纸,蘸了蘸墨水,在纸上写下了耕牛二字。 耕牛贸易,是最近新兴的贸易品类,而这个贸易中最大的市场需求就是来自冯森的萨克森。 目前冯森的土地上基本平均每五户就有一头耕牛或一匹驽马,但这个数量依旧远远不够。 由于西不列颠公司的利润,之前的战利品收入,和农业收入,冯森便能够一直有钱来进行不间断地开荒活动,而他也不得不进行开荒活动,否则养不起这么多的人口。 萨克森的人口已经突破五十万了,在新增的十多万人里,有三万多法兰克人,两万多诺斯人,三万多斯拉夫人,一万多归化的林中之民和新增婴儿。 这些法兰克人自然是从内地迁徙过来,而诺斯人也是各种走线来到了汉堡,至于那些斯拉夫人,来历可就千奇百怪了。 有奴隶,有从波拉比亚部落来的,甚至,西不列颠公司在北海贸易的第一次航行中,就给冯森带来了数百个古普鲁士人和波美拉尼亚人。 毕竟当地的贵族也给不出什么好东西来交换货物,只能做奴隶贸易。 而汉人的总人数也达到了七千左右。 除此以外,在欧波里特附近还有五十多万欧波里特人,在北边的日德兰半岛,阿尔沃掌握了三十多万人丹人,把这两个算进去,冯森手上算是一百四十多万的人口。 这个数量已经不少了,根据后世史学家的记载,在目前这个时代,整个法兰克王国,带上意大利地区,也才一千五百多万人口。 冯森手上掌握的人口数量,已经有法兰克王国的十分之一了,也难怪有着克拉伦特的加持,查理依旧对他起了戒心。 实际上,要不是克拉伦特的存在,查理早就撤销了冯森的全权了。 为了容纳这些人口,冯森还是得继续玩大开荒运动,而未来的开荒方向,他也定好了,那就是易北河下游的迪特马尔申地区以及欧波里特人所在的平原地区。 最近柳德米拉在梅克伦堡干的不错,梅西斯瓦夫和拉蒂米尔之间的争斗算是两败俱伤,柳德米拉和齐诺瓦茨一通操作,直属的部落和土地猛地上升了一截。 在瓦兰吉卫队的帮助下,柳德米拉所属的势力,已经成了欧波里特诸多部落势力中最大的一支。 由于欧波里特产出丰富,加上北海贸易的重启和商栈的重建,她的年收入居然只比冯森少上一点。 当然柳德米拉能取得这些成就,自然也离不开冯森的扶持,单凭西不列颠公司主导的北海贸易,柳德米拉就赚了不少。 那么耕牛甚至驽马的需求量依旧很大,提冯森操办这一切的,自然还是西不列颠公司。 说句老实话,西不列颠公司加上将作卫,已经差不多算得上半个内务府或者少府了。 或者,冯森咬着毛笔思考起来,要不要干脆真的设一个内务府或者少府来处理这些事呢? 第三百三十七章 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坐在书房中,冯森将地图撤开,将记录了思路的纸放在了一边,又从旁边高高一垛的书册中抽了一册出来。 这是今年的收支册子,记录了785年秋季到786年秋季的所有收入和支出。 今年的收入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就是本地产出,第二个就是贸易收入。 本地产出中,冯森直属的领地中的粮食和农产品收入依旧占了大头。 在之前“三年不服役”的条件下,自由民们多了很多时间干自己的事,甚至开始自发地开拓新田地。 而因为种种原因,虽然最近几年汉堡粮食产量颇丰,但为了训练士兵的被服和工资,冯森不得不从民间购买农产品和衣服。 大量的德涅尔和索里达流到了普通平民的手中,普通平民有了钱会拿来做什么呢?无非衣食住行,衣和食他们基本都能自产自销,最多买点低价的烂毛呢穿,又不怎么出门,那么最重要的,就是住了。 钱少的,弄点木头建一间木屋就差不多了。 手里钱多的,那当然是直接上砖瓦房,大批的青砖黛瓦房在乡间和庄园中建起,加上里甲制度天然地要求人们聚居,于是一个个新村乃至新镇子就冒了出来。 这个期间,真慧率领的萨克森教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基层的土路建设,基本都是教会派出的巡游教士与甲长们一起组织和建设的。 “……今年砖瓦售卖净收益为,2450索里达。”翻着账册,冯森继续默读,“今年啤酒、毛呢等杂货收入,8000索里达……” 啤酒和毛呢的收入今年算是迎来了一个大爆发,这两样东西虽然单个净收益并不高,但好在他们需求量大啊。 尤其是啤酒,有些地方清水不易保存,都是拿啤酒当饮用水防腐剂用的,而且这种啤酒还得到了不少修道院的认可。 他们认为这种啤酒喝完后不会有崔秦作用,比普通的格鲁特啤酒更加朴素的纯洁,得到了很多苦修士以及修道院的认可。 不过,教会在这个方面依旧是模棱两可的态度,因为教会一部分的收入就是来自酿造格鲁特啤酒,但是冯森兼顾查理近臣和实权公爵,教会除了警告和默默抵制也没什么大动作。 冯森拿起笔,再次于一旁的纸上记下了教会和啤酒两个关键词。 今年毛呢的收入节节攀升,主要是因为北海贸易重启了,西不列颠商人们提着毛呢,在波美拉尼亚地区还能换到不少货物如蜂蜜、鸟粪、牛等,但到了古普鲁士地区以及卡累利阿地区,他们就拿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但还好,古普鲁士的战士贵族们至少还有一个能够售卖的特产,就是古普鲁士人。 这些普鲁士奴隶,冯森都是按照每人一个索里达的价格来收的,既能给冯森当家奴,又能充作八旗包衣,不行还可以卖给自由民,反正他们是异教徒,教会只是禁止将天父教徒收为奴隶,又不禁止把异教徒收为奴隶。 无论如何,物美价廉。 西不列颠商人们拿呢绒布从波罗的海沿岸换奴隶,到汉堡卖成钱,然后拿着钱去不列颠买羊毛,然后把羊毛拿到汉堡加工成呢绒布,最后拿呢绒布再去波罗的海沿岸换奴隶。 怎么有那么一点点像三角贸易呢?冯森挠起了脑袋。 不过这段时间北海三角贸易的利润确实下降了不少,主要原因就是如今麦西亚国王奥法,这位雄才大略的国王如今已经统一了除威尔士和诺森布里亚以外所有的不列颠王国。 尤其在肯特王国被灭后,商人们“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爷去找别人做生意喽”的优势地位逐渐下降。 说句不好听的,冯森的羊毛贸易被奥法国王卡脖子了。 麦西亚王奥法给羊毛的出口加了重税,冯森只得转而向奥斯特拉西亚的东法兰克贵族求购羊毛。 但冯森的名声又比较臭大街,虽然那些庄园主和小贵族愿意卖,但是都得玩小路走私,成本和从奥法那边购买相差无几。 想到这,冯森就有些恨得牙痒痒,前几日他还收到了一封来自国王奥法的信件,将他阴阳怪气了一番,说他是在往拜日经里夹金币,并在谈笑风生间又给羊毛加了一波税。 在纸上写下了奥法和羊毛,冯森仔细想了想,又在这之后写下了肯特王子埃德伯特三世。 站起身,在书桌前踌躇了一会儿,冯森再次提起笔,在纸上写下了维京两个大字。 哼哼,你不仁别怪我不义! 在此之外,最近两个月西不列颠公司还有一项收入异军突起,那就是修路。 是的,修路,查理的道路法令成功生效了。 去年十月份的秋季集会,他便提出了这项法令,要求几个主要城市间必须要有道路相通,各个伯爵领首府之间必须和大道有土路相连。 但是,道路法令的通过也不是那么顺利,贵族一直拿查理在图林根的行为和强迫宣誓效忠说事,明里暗里地反抗。 终于,查理最后还是松了口,说只要能把路修好,就相当于一次宣誓效忠了,只有那些没好好完成的人,便还要宣誓效忠。 宣誓效忠还没完,查理最终还是推行了移镇制度,而且已经提前发布了标准,所有那些修路工程不达标或者没能按时完成修路任务的贵族,全都得移镇去图林根和边境地区。 如此一来,贵族们都松了一口气,毕竟死道友不死贫道嘛。 但是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修路是一门技术活啊,不是谁都会的,干得不好是要发配边疆的。 在压力之下,法兰克各地的贵族和领主们想出了法子,那就是外包,就像他们把收税外包给包税人一样,他们也要外包给那些懂修路的人,那么这些懂修路的人都是谁呢? 自然是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人了,没有人比萨克森人和冯森营造司的工程队更懂修路。 当然,这基本都是些富饶的领主才能外包,那些穷山沟里的,就自求多福吧,强征劳役再加加税外,顺带贿赂一下查验的王室巡查使,说不定就过关了。 毕竟只是要选顶多七八个伯爵级或者男爵级的倒霉蛋嘛,这个级别权贵这么多,只要不在倒数前十就没多大事。 诶,冯森突然一拍脑门,查理之所以只移镇七八个到边疆,不就是因为图林根能空出来的位置小嘛,那假如把边疆变大,是不是就能容纳更多贵族了呢? 那些贵族们到边疆可不是只身一人前来,而是可是拖家带口的,说不定在内地的家族还要支援一批人口呢。 想到这,冯森抽出一张白纸,奋笔疾书,写了一封拉丁文的信件。 “循之!” “臣在。” “把这封信交给真慧。”冯森的脸上露出了恶魔般的微笑,“让他把这封邮件寄给查理,顺带和菲尔茨教士说一声,让他动用一下他在教会里的人脉,这件事,对咱们都有益。” 第三百三十八章 苦一苦贵族,骂名我来担 “……听闻殿下为此而惋惜,我深感痛惜,为报答殿下的知遇之恩,我愿率部下攻打维莱蒂人,一来为我们的欧波里特盟友复仇,安定王国的边疆。二来,扩张王国的领土,正好可以容纳更多移镇的贵族。 殿下,再苦一苦贵族吧,骂名我来担!” 迪奥多尔夫的声音在书桌前回荡,查理坐在桌子后,他嘴角挂着藏不住的微笑,眼神中甚至闪过了一丝感动与后悔。 “好啊!”查理站起身,从迪奥多尔夫手中接过了那封书信,“不愧是我的新罗兰,果真如同罗兰一般忠不可言,等他打完这一仗,就封他为圣骑士,让他到宫廷中来叙职。” 在这个瞬间,查理甚至有一丝动摇,自己想要把冯森从萨克森调到自己身边到底是对是错。 迪奥多尔夫拿起一旁的酒壶,倒了满满一杯啤酒放在了桌子上:“要是其他贵族也能像安东尼阁下一样就好了。” 查理脸上的笑容顿时有些凝固,随即慢慢消散,今天,他在自家的塞纳河行宫邀请了八位大贵族来参加。 这些贵族基本上都是位于查理直属王室领土之外的贵族,在日常的出征活动中,查理往往需要向他们承诺足够的好处和战利品,才能得到他们的出兵。 很多时候,在春季和秋季的立法集会上,除了各地马尔克村社长老的意见外,最重要的就是这些大贵族的意见。 例如奥尔良伯爵的布莱森斯姆家族,冯森之前合作过的热拉尔家族和欧坦家族,还有王室私生子后裔的希罗尼穆斯家族以及柴尔德布兰德家族,甚至还有从墨洛温王朝留下的前朝王室分支家族。 这些大贵族往往在一个地区耕耘了数代数十代,根深蒂固,就算查理想要撤掉他们的伯爵之位,都撤不动的存在。 查理最恐惧的就是冯森变成这样的大贵族,最后和这些虫豸搅和到一块去,他的大罗兰是纯洁而忠诚,安东尼这个小罗兰忠诚还是可以肯定的,纯洁就不一定了。 在今天的宴会上,大贵族们集体劝说查理停下改革,放弃强行要求宣誓效忠,并千方百计地试图从查理口中得知他准备送多少个贵族移镇。 在查理询问他们修路情况的时候,他们又在顾左右而言他。 对于这些人,查理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都是亲戚,而且还掌握实权,还能怎么办呢? 他们一方面是查理的敌人,但另一方面也是查理的力量。 这些大贵族都不是蠢人,查理已经打下了图林根,并且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于是在巴黎伯爵杰拉德的提议下,大贵族们顺利将话题引导到了地域歧视上—— “殿下,那些爱耍小聪明的伦巴第人肯定没有好好执行道路法令!我举报!” 查理当然知道他们的心思,那可是富饶的意大利啊,将那些伦巴第人迁回北方老家,多出来富饶的土地,就已经让贵族们垂涎三尺了。 最后,在各方权衡利弊后,查理只得回应说,好,这件事我会在拜访教宗的途中顺带去检查的。 剩下的大贵族们便心领神会地停止了对查理的劝说行为。 这便是今天开了一整天小会的结果——回到了原点。 虽然查理照着冯森的改革搞起了唐务运动,但他并不准备弄得那么彻底,那唐朝不也要靠宗室来掌控军队吗? 查理已经叫人去仔细调查过了,在法兰克境内,除去查理家的宗室外支,像这些大贵族一样实力的还有十八家,只不过今天来的都是亲近王室的罢了。 查理明白,消灭所有贵族当然困难,但至少在有生之年,消灭那么三五个,让剩下的贵族明白,他们的位置并不牢固,终究还是要依附于王室。 这样,大贵族们才能够听从自己和下一任以及下下任法兰克国王的命令。 禁军和边军计划,查理明白是好方略,但他必须要稍加修改,否则按照计划中削藩,动荡太大,他自己也承受不住。 查理想过,以他目前的年纪,完全按照冯森那个东出君堡,南下伊比利亚,然后完全占领耶路撒冷,最后在耶路撒冷登基的计划来走,肯定是走不完了。 但他有一个折中的方案,就是在教宗的号召下,查理率领十字军跨海打下耶路撒冷。 趁阿拔斯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直接在耶路撒冷称帝,然后迅速将耶路撒冷封给一个王室内的倒霉蛋,最后顺势撤走。 无论如何,征服过耶路撒冷这个名号,足以将法兰克帝国获得前所未有的荣耀,为他的加洛林家族获得前所未有的正统性。 然后借着这股正统性和组织十字军的运动,把国内的贵族压服并且团结起来。 再按照冯森的提议慢慢建立起三省六部,至于依附于皇帝的平民官吏,则完全可以从教士中提拔。 教士们的升迁体系已经很完备了,而且很多都有基层治理经验,识文断字,最重要的是,借着神的名头,他完全可以规避贵族血统论一类的言辞。 考虑到现在很多教士都有贵族血统的论调,查理可能还要和教宗继续沟通一下。 但无论如何,这第一步,就是先将国内的不稳定因素给迁走。 首先就是要将伦巴第人迁到图林根和维莱蒂。 空出来的土地,查理是一点都不想让大贵族们沾染,所以他要亲自坐镇意大利,一方面防止伦巴第人可能的叛乱,另一方面,则要监督贵族们,防止他们从中伸手。 如果把萨克森作为查理改革的第一个试点,那么伦巴第人所占据的北意地区,就是查理的第二个试点,他要看看,完全由他任命和察举的教士官吏到底能不能管好这一片土地。 想到这,查理拿起了一旁的酒杯,皱着眉头喝了一口啤酒。 查理并不喜欢喝酒,在他看来,喝酒是一种不虔诚的行为,但他又不得不喝。 查理通常并不会一直待在一个地方,而是带着自己的常备军团四处巡游,而这个时候的欧洲又十分潮湿,清水的携带和保存就成了大问题。 而酒精则是一种天然的防腐剂,所以查理有时候就不得不喝酒。 也许对于后世的人来说这是在喝酒,但对于查理来说,这其实是在喝水。 来自汉堡的啤酒味道微微发苦,但至少没有了之前的那股酸味和崔秦效果,这让查理心里好受了不少,至少喝了这种酒不会有淫邪之念。 “今年全国的收入有多少?” “一百零三万索里达,比之前高了两成多。” “国库内现在还有多少钱?” “现在还有十五万索里达。” “送两万索里达和等价的粮食到萨克森去,充当他攻打维莱蒂的军粮,告诉他,我准备将伦巴第贵族流放到图林根和维莱蒂去,让他做好准备。” 第三百三十九章 头盔都给你薅一地 秋风刮着落叶卷到冯森的马裤裤腿上,而冯森则伸手将这片落叶摘下,望着铜黄色的叶脉,他突然问道: “今年马匹的数量增长如何?” “禀节帅。”负责管理马场的小吏拱手道,“在整个萨克森领的范围内,我们共设下了五个养马场,目前共有马四千匹,其中合格战马两千匹,剩下的都是驮马、驽马和幼马。 除此之外,前段时间,我去统计过汉诺威府兵们的养马情况,基本每家每户都有一匹马和一头驴子,家境好的就是战马,家境差的至少也有一头驴子和一头骡子。 府兵们养马、驴和骡子的重量在一千出头,只是战马驽马混在一起,不好继续分情况统计。” “那我叫你们饲养的驴子,情况如何了?”漫步在策勒马场的草地,冯森的手轻轻拂过有些潮湿的篱笆。 “禀节帅,我们从本地和外地一共收集来了两千头驴子,还弄来了八百多头骡子。” “不错。”冯森满意地点点头,“这段时间,你好好看护着,等这个月月末,从教会和国王那边还会再传来大约五百多匹马和五百多头驴子,就放在策勒马场这边。” “喏。”小吏欣喜俯身拱手道。 灰蒙蒙的天空中,阴风阵阵。 冯森轻轻叹了一口气,这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便已经是十月末了,今年冬天的冬粮基本都储备好了,本来今年是正好能自给自足的。 就是那些维莱蒂人和索布人劫掠了马格德堡,导致冯森不得不又一次进口粮食,这群该死的斯拉夫蛮子! 不过好在查理支援了不少粮草,缓解了冯森这边缺粮的压力,顺带还补上了一部分军粮的缺口。 等到十一月中旬,就是冯森出兵维莱蒂的日子了,有了易北河这条运输大动脉,军粮的运输还是相对方便且有效率的。 按照先前定下的计划,冯森这次出兵人数很有可能达到五千人,而为了这五千人的后勤,尽管有易北河的流通渠道,可冯森还是得征发至少一万民夫来供给出征的后勤路线。 在出征的兵力分布中,八旗旗丁大约是一千人,再从撒克逊部落民中征发一千人,最后是一千诺斯义从,五百汉人府兵,一千牙兵和一些杂七杂八的什么诺骑营以及小领主们自发组织的队伍。 在这些汉人府兵中,领头的各级队正和校尉,基本都是从牙兵中升迁出去的,在讲武堂制度下,冯森的牙兵中哪怕一个火长都有担当五十人队正甚至三百人校尉的能力。 别的义从或者部落民自然不用多考虑,现在冯森主要考虑是旗丁和府兵们的装备。 按照旗丁的基本装备配备,一个队五十人,需要二十把猎弩,四十根长矛,二十面大木盾,四十把腰刀,四十根短标,十把鹤嘴锄,十把铲子,十把斧头,五十件绿马褂,至少十件皮甲或锁子甲,二十五顶帐篷布,驽马五匹或驴子五头。 而府兵和牙兵的装备更加豪华,按照步兵与骑兵的不同,单以步兵的战锋队来说,一个队五十人,需要盔甲至少二十套,长枪三十支,横刀五十把,角弓至少二十五把,弓弦七十五根(防潮备用),短刀五十把,解甲刀五十把,陌刀二十把,铁骨朵二十五把,鞋一百五十双,毛毯五十张,帐篷五十顶,药箱五个,驽马或骡子相加五十头。 普通的府兵步兵队在武器装备上和旗丁们差不多,顶多就是着甲率高一点,只是他们不用弩而是用弓,而且基本都用长枪而非长矛,并且还有盾牌罢了。 就这三个步兵配置,还没算什么水袋粮袋,旗鼓号锣的后勤投入。 平均每年两万索里达的投入,只将这套配置推广到了全体旗丁加牙兵府兵的一半左右,也就是差不多有五六十个队,两千五百人上下是这样的配置。 牙兵基本全体都是这个配置,府兵差不多有五百人是这个配置,而旗丁们则有一千人是这样的配置。 如果全部都要进口的话,按照现在这个配置,别说两万索里达,四万,八万索里达都不一定打得住。 萨克森目前产业齐全,冶铁有萨尔茨吉特的铁矿,皮甲有西不列颠从波美拉尼亚和斯堪的纳维亚那边收来的大量生皮和蜂蜡,被服一类的毛呢更是拳头产业,马匹和骡子也能从养马场和居民家自取。 但代价就是冯森每年都把钱花得精光,而犹太人那边,他除了还上了本金,还有两万利息没给,但他也不打算给了,他自有方法能让犹太人心甘情愿地免债。 这些军需中,需求量最大的估计就是铁。 若不是萨尔茨吉特的铁矿开发了出来,加之冯森用煤炭炼铁的进步手段,否则这样的钢铁需求量,就不是索里达能解决的。 “今年萨尔茨吉特矿山产量如何?” “年产四百吨铁矿石。” “那出产率呢?” “每吨铁矿石大约能出产二百斤铁。” “那就是每年差不多能产八万斤铁。” 冯森算了一下,这八万斤全部拿去制作唐式扎甲,差不多也就做个两千副,但真正能拿出来作为军需的顶多只有四万斤,而这四万斤也不能全部拿去做扎甲,还要分出去做各式武器、锁子甲和工具,真正每年能产出的扎甲也就一百到二百副。 这倒是与冯森二百副的扎甲年产量能相互对应。 但说到底,一个队着甲率四到六成就差不多了,这相当于每年能武装二百到五百人,还能拿出一些去补充受损的扎甲。 冶金冯森,鉴定为——好铁。 铁产量的上升同样给萨克森的农业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提升,冯森一个翻身越过栅栏,来到了马场旁的大片田地边。 这些都是新垦的土地,今年刚种了一茬大豆,冬天又铺了秸秆,上了土粪肥,等明年就可以试种一期小麦,看看地力如何,如果好的话,就继续循环大豆小麦大豆小麦。 如果效果不好的话,那就要休耕种苜宿一类的肥地植物,养一年耕一年,地力慢慢就会上来,以后说不定就是养一年种两年。 像这样的新地,今年一年的时间,在萨克森各地硬是开荒了十万亩左右。 而冯森自己,他在欧波里特有两万亩地的农庄,在图林根有海德温公爵送上的两个六千亩的庄园。 而目前冯森所能掌握的土地总亩数已经达到八十万亩左右,能够完全收取的有二十万亩左右。 开荒的亩数提升了,不过新地数量居多,平均亩产本该下降,但有赖于铁质农具的普及,平均亩产居然保持在了一百磅左右。 扣除了乱七八糟的支出和损耗,今年萨克森幕府一共收取了足足两千万斤的粮食。 这个粮食的产量可不是总产量,而是刨除掉成本和损耗后的净收益。 理想情况下,两千万斤的粮食,足够一支八万人的军队吃三个月。 不过这两千万斤粮食是要给小吏、府兵、牙兵当工资,还要作为目前在建工程的口粮,拿出一部分换钱和存入常平仓,再留一部分作为出征的粮饷,最后的大头还要填补萨克森的饥荒。 等到了冯森手中的时候,就只剩小麦壳了。 本来今年的粮食是少见的正收益,现在全没了。 玛德,该死的维莱蒂人,冯森恨恨地吐了一口口水,维莱蒂国王德拉戈维特是吧? 到时候我就来战场上会会你,头盔都给你薅一地,必须打你的脸,你给我等着嗷,德拉戈维特! 第三百四十章 冯家可能会失势,但绝不会变质 秋天的风越来越寒冷,但却也没冷到下雪的程度,基本都是在四五度上下。 虽然汉堡的天气一直阴沉,但好在此处冬天不太冷,夏天也不太热,但此刻,冯森却急得如同身处三伏天一般,满头大汗。 在产房外,冯森来回踱着步,一会儿坐下,但屁股一挨着板凳却又像触电般站起。 产房中痛苦的呼号越来越大声,而冯森则两腿战战,几欲踹门而入,直到一声响亮的啼哭声响起,他这才松了一大口气,缓缓地坐在了门口的椅子上。 木门在脚步声与吱呀声中开了,冯森猛地站起:“如何了?” “顺产,你那歪门邪道的玩意儿都没用上,母女平安。”珠姨娘从房中走了出来:“森儿,你进房去看看吧,是个可漂亮的小女娃儿呢。” 没等珠姨娘说完,冯森拿出在战场上躲避箭矢的灵巧身姿,“嗖”的一声便窜入了产房之中。 珠姨娘先是一愣,随后好笑道:“跟个大黑耗子似的。”便也进了屋。 在温暖的产房中,康德贞给窗户开了一条小缝,让房间通一通风,而冯森站在门口,心里却有些紧张,两世为人,这还是他第一次当爹。 “愣着干什么?进去啊。”珠姨娘从旁边探出头道。 咳嗽了一声,冯森迈步走入了房间,房间里混杂着一股酒精、血腥和奇异的奶香味。 在兽皮与毛呢铺就的柔软大床上,吉塞拉斜靠在床上,金色的头发已经被汗水浸得一绺一绺的,粘结在一起,原先鲜艳的嘴唇显得有些苍白,灰色的瞳孔也有些疲惫的样子。 吉塞拉的精神头还不错,她怀中抱着一个小小的人儿,一边轻轻哼着摇篮曲,一边喂奶。 冯森缓缓走到床边,先是在吉塞拉的嘴唇上亲了一下,才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个粉嘟嘟的小人儿身上。 她的头上有一层细小的头发,浑身肥嘟嘟的,眼睛微微眯起,像是在半梦半醒一般。 “官人,来看看我们的孩子。”吉塞拉的声音有些沙哑,她轻轻晃悠怀中的孩子,甚至还有力气哼上一曲摇篮曲。 冯森用食指轻轻拂过小人儿肥肥的脸庞,居然有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这就是他的大女儿,他在这个世间的第一个子嗣。 “官人,给她取个名字吧。” 冯森的指腹抚顺了大女儿柔软的头发:“她在冬日出生,而我也要在冬日出征,尽管冬日无雪,此次出征正是为了一靖前仇,一雪前耻,就叫她……冯靖雪吧。” 几日后,汉堡城外的港口。 原先进出繁华的港口,今日却显得有些空旷,闲杂人等一应被驱散,只剩下空荡荡的广场。 在广场的四角,四座熊熊燃烧的火炬将尚未到来的黎明点亮。 而在港口边,无数的大小船只还有木筏已经停泊好,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人,法兰克的商人,斯堪的纳维亚的武装商人,犹太商人甚至还有威尼斯商人,他们等候岸边,等候冯森的出现。 在号角和鼓声中,一千牙兵和五百府兵踏着整齐的步伐从港口广场缓步进入,每一次脚步落地,都伴随着清脆而刺耳的金属摩擦声。 他们要么穿着黑色的盔甲,背着长弓,腰间挂着横刀,高耸头盔下,半张脸都隐藏在黑暗里,但仍然能看到嗜血的光。 高大的骏马不耐烦地打着响鼻,但却也安静地排成队列,那虬结的肌肉简直如同一头狮子猛兽。 如林的长枪在昏暗的天光下显得如此明亮,巨大的长刀挂在驽马或驴子的身上,在碰撞中清脆作响。 藏黑色的六合乌龙靴将地面上的灰尘震得飞扬而起,当这脚步声越来越重越来越多的时候,在一旁围观的商人们甚至能看到地面上的石子被跃起又落下。 明明没有风,可广场边的青草和树叶仍然在整齐的脚步中瑟瑟发抖。 号角声,脚步声与鼓声合鸣,不少的商人乃至看热闹的附近部落酋长都开始不自觉地战栗起来,仿佛这强悍的军队正朝着自己扑来。 “止!” 一声呼号响起,号角与锣鼓声瞬时一变,无数声“止”跟着第一声响起,下一秒,真的只是一秒的时间,那些尘埃与聒噪的声音猛地停住了。 河畔的黎明安静得仿佛刚刚的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在这样的寂静里,哪怕是一位本地商人咽下口水的声音都清晰可闻,更别提冯森赶来的马蹄声,与他走上高台时的脚步声。 掏出了铁皮喇叭,冯森清了清嗓子。 “诸君想来也都听了,两月之前,北蛮子有维莱蒂与索布二部,掠我臣民,毁我肥田,奴我同袍。 更何况三年之前,同此二部,先掠我马堡,又掠我同邦,若非殿下威德,欧波里特恐已断绝宗祧。 夫春秋大九世之仇,小雅重宗邦之义,况以汉裔华胄? 再言者,维莱蒂与索布二部,非人哉!慢侮天地,悖道逆礼,何有存世之理? 我冯森,忝为靖难军节度,萨克森公,加殿前学士(宫廷诗人),感天地之德,奉天父之命,乃发所部五千,虽势单力薄,犹有报天,报国,报民,报友之义! 即日萨克森、欧波里特、南丹麦三领并进,协同声势,举武扬威,并匡社稷!” “万胜!” “万胜!!” “万胜!!!” 震耳欲聋的吼声与兵器长柄撞击地面的声音混在一起,吼出风暴的效果,无数的鸟雀从一旁的树林中惊慌失措地飞起,发出不明所以的叫声,仓皇离去。 而一旁的商人们同样脸色苍白,连那些维京的武装商人看着都老实了许多。 等下面的士卒都安静下来,冯森继续拿起了铁喇叭: “得德拉戈维特首者,赏钱五千索里达,策勋五转。” “陷阵先登斩将夺旗者,赏钱五百索里达,策勋两转。” “策勋四转者,封骁骑尉,赐田三百亩,策勋五转者封都骑尉,赐田六百亩,策勋六转者封上都骑尉,赐田九百亩。” “此策勋之令,永久有效!” “我冯家可能会失爵,但绝不会变质!” 第三百四十一章 比叫冯森有来无回! 4k章节 “米洛什,我屮你吗!” 一个将胡子绑成了粗辫子的矮壮汉子,将胡子一甩搭在肩膀上,大步迈入了部族大厅中,一进门,便朝着一个年轻的维莱蒂人叫道。 “米洛什,你™一个小小的部落头人,部族里没有几头牛,凭什么敢把咱们弄得土头灰脸的?!” “马特乌什,好了!”坐在王座上的德拉戈维特喊道,“事已至此,你还看不出来?那萨克森公爵安东尼,早就想对咱们动手了,米洛什只是正好撞上去了而已。” “是啊。”德拉戈维特左手边的另一把椅子上,一个白发苍苍的老术士站起身,将马特乌什的粗胡子从他的肩膀上放下来,“这段时间,我们尝试派使者去交流,还没等走近,就被关口上的士兵射死了,一点对话的机会都不给,这就是想开战的意思啊。” 闷哼了一声,马特乌什瞪了鼻青脸肿的米洛什一眼:“滚出去,这里不是你能待的地方!” 米洛什瞧了一眼坐在王位上的德拉戈维特,见他依旧闭目养神,便只能垂头丧气地从小门走出了部落大厅。 当初正是他鬼迷心窍,喝多了汉堡产的啤酒,带着一伙人劫掠了马格德堡。 他本以为冯森会投鼠忌器,因为分不清就算了,就算要向其中一方开战,还有五成的概率呢。 但他没想到,冯森居然把索布人和维莱蒂人都打了,而当初和他一起劫掠的小伙伴,在重重压力之下,把他卖了,导致他现在连战争议会都进不去,算是彻底社死。 马特乌什朝他离去的方向吐了一口口水,在大厅中找到了一个椅子坐下,瞪大的牛眼不善地盯着每一个人。 “部落的首领们都到齐了吧?” 那个白发苍苍的老术士站起身,环视了一圈,数过了人头才说:“95个部落,基本都到齐了,就算没来的,也找了邻近的部落代理,五大部落的人也都来了。” 所谓五大部落,就是组成维莱蒂最主要的五个部落。 部落君主制是北德斯拉夫人的特色,不得不品尝。 欧波里特是几个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君主制,而维莱蒂人也是一样。 在维莱蒂境内,由五个大部族组成,生活在瓦尔诺河下游和罗斯托克的基西尼部落,居住在特雷贝尔河和佩内河附近的切尔西帕尼亚部落,在佩内河东部和南部沿托伦斯河的特伦斯部落,在托伦瑟湖附近的雷达里部落,当然还有德拉戈维特本人所在的布伦纳部落。 之所以北德的斯拉夫人会形成这种政治生态,很大程度上与其地理位置和文化传统有关。 在北德地区,树林和沼泽占据了大片适宜居住的土地。 斯拉夫部落的居住区往往围绕着河流和堡垒,被大片大片的林地和沼泽隔开,所以人口相对集中,要不是这片地区没有东南亚那样的气候,恐怕曼荼罗体系都要冒出来了。 “好,那便开始议事吧。” 战争议会,是维莱蒂人的传统,每当需要作战出兵的时候,就是各个部落的人聚在一起,决定大家出多少兵,该怎么应对战争。 “诸位应该都知道了,萨克森公爵已经于前几日开始调集兵力,恐怕在最近三五天内,就要正式向咱们开战了,他们率领了欧波里特,南丹麦和萨克森的士兵,号称五万人。”德拉戈维特的脸上不苟言笑,目光扫过眼前的这些维莱蒂头领,“科瓦洛夫,你怎么看?” “哼,萨克森公爵安东尼,叫他有来无回!”雷达里部落的酋长科瓦洛夫冷哼一声说道。 “好!” “说得好!” “不愧是科瓦洛夫酋长,好样的!” 一群雷达里部落的小头人立刻给科瓦洛夫大声叫好。 “你雷达里部落不和这三领中的任何一个接壤,躲在布伦纳部落的后面,当然可以这么说了,又没什么损失。”基西尼部落的酋长米洛斯拉夫阴阳怪气地说道,“我的基西到欧波里特的边境,骑马只要两天就能到,你当然不急了。” 科瓦洛夫惜字如金:“我又没劫掠欧波里特。” “你只是恨入场得晚,没分到多少战利品罢了!” “笑话。” “再说了,你一仗都没打,居然还分到战利品,我们足够仁慈了!” “急了。” “你这个该死的……” “好了,今天是来讨论萨克森事宜的。”见讨论逐渐歪楼,德拉戈维特忍无可忍地将讨论拉回了主线: “要说单单对付其中哪怕一路,以咱们维莱蒂的勇士,都是一点都不怕的,但他们却是三面夹击。 北方有欧波里特人,西北有丹麦人,正西方有萨克森人,南方还有图林根人的牵制。 如果真要打,单个方向出城迎战咱们的兵力肯定不如他们多,但要是将兵力集中一个方向,那剩余方向又会被他们攻破。” “那咱们的索布人盟友呢?”马特乌什问道。 “我派使者问过了,他们说会为我们点起珍贵的蜡烛祈福的。”德拉戈维特无奈地说道,“他们骑马来去如风,而且还背靠摩拉维亚,没了马格德堡就去布拉格交易,自然没有帮我们的道理。” “那咱们就集中兵力,先把一路打怕了,在场打过架的都知道,被人围殴,不就靠先打一路,然后慢慢料理剩下的吗?”一名站在一旁的维莱蒂头人说道。 “你的部落就在易北河对岸,当然这么说了,但打赢了一路之后呢?另外两路受的伤,被掳掠的人口该怎么办?” “是啊,到时候,咱们二十年都恢复不了,而人家只需要恢复个五六年,又能卷土重来,只不过换了一个主攻方向罢了。”人群立刻传出了反对的声音。 “他们不会一直如此团结。”那名头人依旧在嘴硬,朝着人群喊道。 “但他们都有一个主人,叫做查理。”米洛斯拉夫阴翳的鹰钩鼻扇动,“你打痛了萨克森,要是萨克森公爵找周围的贵族,乃至查理本人帮忙该怎么办? 别忘了,曾经萨克森人的力量是咱们的两倍不止,却还是败在了查理的大军之下。” “这也是我忧虑的地方。”德拉戈维特凝声说道,“查理的人口和土地是咱们的十倍都不止,除非大家都是斯维亚托戈尔(斯拉夫神话巨人勇士),能一个人对付一百个敌人。” “那到底该怎么办呢?”马特乌什的声音不大,却让整个大厅都安静下来。 “或许,我们可以请波美拉尼亚的部落来支援我们?” “他们只是和我们有贸易关系罢了,再说了,他们和我们在边境上的摩擦也不小。” “那找普鲁士人帮忙?” “找盟友,不行。”科瓦洛夫一锤定音。 结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周围的部落都和萨克森隔着他们,和那些法兰克人或者萨克森人基本没什么矛盾。 甚至由于北海贸易,他们都和萨克森有着联系,没有帮着萨克森来攻打他们已经算是不错了。 大厅内再次陷入了宁静,磨牙声与叹息声此起彼伏,甚至还有打呼噜的声音。 这时,一个带着浓重法兰克口音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德拉戈维特大王,查理现在在意大利脱不开身,起码在两年内都不会来支援萨克森公爵安东尼的。” “什么人?”马特乌什站起身问道。 一个戴着法兰克式护耳毡帽的胖高个从人群中挤了出来:“请原谅我的无礼,德拉戈维特大王,请允许我自我介绍。 我是一名来自法兰克的失地骑士,我一直厌恶萨克森公爵安东尼,所以希望我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来报复那位可怕的残暴领主。” “法兰克人?”马特乌什扭头对德拉戈维特喊道,“他肯定是萨克森公爵派来的间谍卧底,来人,叉出去!” “先等等,马特乌什。”叫住了准备动手的几个强壮头人,德拉戈维特看着眼前的这个失地骑士,装作一副不认识的样子,“你为什么会和萨克森公爵结仇,可以告诉我吗?” “您可能不知道,这位萨克森公爵是来自东方的恶魔,他蛊惑了英明的查理国王,让他变成了一个暴君,酷烈地对待他忠心的臣子。” 失地骑士眼中挤出了两滴泪水,“哦,我不得不摒弃我的忠诚,我原先是萨克森公爵手下的一个采邑骑士,可他却用莫名其妙的理由,夺走了我的土地,还美其名曰置换国土,将我原先肥沃的土地,置换成了一片林中沼泽!” “那真是太不公平的了,你遭遇确实令人惋惜,你想要复仇那确实是有理由的,所以,你要通过帮助我们的方式来报复?”德拉戈维特眯着眼问道。 失地骑士点点头:“如果可以,我还希望在维莱蒂获得一小块土地,并向您效忠,关于萨克森公爵安东尼和法兰克国王查理,我会将一切我知道的都告诉你。” “但是你如何证明?”马特乌什问道。 “我会一直待在德拉戈维特市,接受你们的软禁,而我将提供对付安东尼的计谋,假如有用,那么请给我土地与荣耀,假如没有用,那就绞死我吧!”失地骑士咬牙切齿地对在场的所有头人大声说道。 “那,说说你的计策。” “正如德拉戈维特大王所说,咱们出击肯定是不行了,他们人多势众,假如出城野战,必然打了一边就丢了另一边,得不偿失。但,我有一个想法,咱们可以假装投降!” “假装?”科瓦洛夫一针见血地问道。 “是的,假装。”失地骑士点头道,“要知道,这三方的联军不可能持久,他们冬季出发,最多打五个月,来年春天,就要回去播种。 然后我们随便抓几个别的部落的酋长,强行说他们是之前的凶手,然后给一些不值钱的毛皮,对外宣称败给了萨克森公爵。 这样,萨克森公爵就虽然损兵折将,一事无成,但为了维护声誉,必然掩盖失败,他肯定愿意接受我们的条件,而查理也就不会找我们的麻烦。 应对三方两军最好的办法,就是守城。 咱们的堡垒密集而坚固,冬季的地面泥泞难走,我们还是主场作战,他们肯定啃不下几座城寨!” “就这么让他们打,也太憋屈了!”人群的酋长们不满地喊道。 失地骑士不慌不忙地说道:“当然不是,等到明年二三月份,他们在泥泞而潮湿的冬天攻了四个月的城,士气低落,物资匮乏。 而我们则住在温暖舒适的城寨中,过了一整个冬天,士气高昂,那时咱们再野战还击! 不过得注意,还击只是为了驱赶他们,而非真的要杀伤他们,否则把萨克森人打急眼了,拼了不要荣誉与胜利,直接将查理喊来助战也不是没有可能。” “那咱们就这么投降?” “不不不,现在他们这么团结,是因为头上有查理压着,等那一天查理去世了,他的儿子必然瓜分王国,到那个时候,我们再复仇。” 大厅内陷入了沉默,所有酋长和头人都考虑起了这件事情。 “诸位,怎么说?”德拉戈维特扫视两边,“谁赞成,谁反对?” “我赞成!” “我反对!” “赞成!” 在人群激烈的投票中,酋长们面面相觑,而如德拉戈维特所预料的,他们大部分都投了赞成票,因为这个方式虽然大家都没有功劳,但大家各管各的,也都没有损失。 虽然名义上输了,但只要二三十年再报复回来,就不算输。 “既然如此,那我便这样安排。基西尼部落负责防守欧波里特人,切尔西帕尼亚部落负责协防欧波里特人和丹麦人,布伦纳部落负责防御萨克森公爵亲率的大军。”德拉戈维特将目光锁定在几位酋长身上,“两位,有什么意见吗?” “没有。” “好,那么托伦斯部落和雷达里部落位于后方,这几方联军一时攻打不到,你们就负责后勤,转运粮食和狩猎生产,必要时作为援军援助,如何?” 托伦斯部落与雷达里部落的酋长异口同声地回答道:“我同意。” “好,那便如此行事吧!” 第三百四十二章 我的骑士团长我的骑士团 钢铁颜色的黑森林,澄澈如练的河流,青蓝天空中流云笔锋婉转,处处留白,在这个秋后的时节,少见地出了一个晴天,清湛的阳光却带着一丝阴冷之意。 毕竟已经是十一月末,假如还是如之前那么凉爽,冯森反倒要怀疑他所在的地方到底是不是维莱蒂了。 这是维莱蒂广阔森林中的一块空地,数百年前,这片林中空地还只是一片泥泞的沼泽,可现在,这里不仅仅坐落着一座高大的城寨,还有围绕着城寨的肥沃田地与由木头搭起的精致小屋。 此刻,城寨外田地已尽数被收割,只剩下一茬一茬的短硬麦苗以及一些未来得及收入城寨的牲畜,在草地上悠闲地吃着草。 这是距离马格德堡最近的一个维莱蒂部落城寨,本来附近还有三五个村落,不过得知了冯森大军到来的消息,不是躲到了丛林中,便是进入了城寨内。 这城寨周长一里左右,通体由周边的杉木和松木建成,它不像之前那个哈伦丹城堡,建在土丘之上,而是直接建在平地上,被木屋和田地所包裹。 与之前不同的是,在城寨的外围,还挖了一条围绕着寨子的壕沟,大概两米深,壕沟外则是一圈斜插的尖木桩,看来是最近新修的防御工事。 与城寨相对应的,在城寨三里开外的地方,一座行营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建起,同样的,在来到这个城寨前,冯森就已经提前派出轻骑兵抓了附近的不少村民来建造行营。 城寨外围的木屋和建筑被士兵和奴工们拉倒,化作了营地的建材,旗丁们挥舞鹤嘴锄将泥土中的散碎石块挖出,木屋拆出来的建材变成了围墙,将行营围在了后面。 从外观上来看,这行营甚至有不逊于城寨的感觉。 这些拆下来的建材被集中运到了营地后专门的营造广场上,来自将作卫的大匠,指挥着民夫与奴工继续建造五梢砲。 在营造广场上,二十来具五梢砲已经出现在众人的面前,而在一旁的油布下,还盖着二十来具五梢砲。 广场的正中,十来具五梢砲仍在建造中,奴工和民夫们手持锤子,大力敲击铁钉,将青铜零件固定在砲轴的表面。 至于配重投石机,太过先进,不便展示。 在营造广场的一旁,连接了前往易北河的道路,民夫与商人们正将大块大块的石料从车辆上卸下,毕竟现场收集石料实在麻烦,而且量也不一定多。 从易北河到这座城寨的林间小路上,奴工们挥舞着斧头,树木在号子声中倒下,拓宽了原有的道路。 道路两旁,奴工和旗丁们挥舞鹤嘴锄与铲子,将两条排水渠不断向前延伸,土路中的水分在木板的挤压下,乖乖地顺着水渠排走。 有了排水渠,原先一踩一个水坑的道路,如今已经铺设了枯树枝、干树皮、河沙以及碎石,踩上去都不会再陷脚了。 通过这种方式,这条道路在短时间内便可通行马车和驴车。 此刻,这条原先安静的道路上热闹极了,各色服饰各色语言的商人与民夫正驾驶马车,运送军资。 “唏律律!” “嗯啊!嗯啊!” “车轮轴又坏了,那个该死的犹太奸商!” “啪!” 鞭声刺痛了在场每一位牛马的内心,但它们要么不能言,要么不敢言。 粮草、木板、砖块、被服、草药、工具,在名为马车、驴车、木板车和独轮车组成的河道中,从易北河的河滩,流入到冯森的行营中。 此时,行营最中间的大帐内。 火盆中的木炭散发出隐隐红光,冯森抬手用火钳将火盆拨旺,这才抬头看向眼前的中年教士。 这位中年教廷执事名叫马修斯,他的家乡更是高贵的罗马,懂不懂罗马教廷执事的含金量,那真是比乡下教区的主教都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我乘坐快马和海船赶到汉堡,本想在出征前与您会面,没想到您却已经出发了,阁下的动作实在太快了。”马修斯披着毛毯,喝了一口暖身的葡萄酒,砸吧了一下嘴。 冯森跟着抿了一口热过的米酒,微笑问道:“但是您却依然冒着被维莱蒂人袭击的风险,找到了我,什么样的事务能让您如此不辞辛劳?” “因为这不仅仅是教宗冕下交给我的任务,同样是天父交给我的任务。”马修斯咳嗽了一声,“我们认为,啤酒正是天父赐给我们的新葡萄酒,它能让水变得洁净,而且不会引起人的欲念,不瞒你说,我觉得,这啤酒和我们教会很有渊源啊……” 冯森笑眯眯地继续抿了一口米酒,轻声说道:“实际上,我也认为这是天父赐下的酒,这酒必然有所预示,我想,应该是在预示我对维莱蒂异教徒的战争。” 眼珠在眼眶中隐蔽地左右扫了一下,马修斯站起身,走到冯森的近前,举起了手中的酒杯,做出了敬酒的样子。 然而就在两人靠近的那一刻,马修斯飞快小声问道:“公爵阁下想要什么,便直说吧,否则您就不需要委托菲尔茨主教写信通知教廷了。” “我要的很简单。”冯森压低了声音,“我需要将维莱蒂战争打造成一场圣战,针对异教徒的圣战,来展现我的虔诚与荣誉,所以,我需要教廷的支持。” “具体是怎么样的支持,您能告诉我吗?”马修斯低声和冯森耳语道。 “第一,我要一个教会头衔,北方十字军骑士团的大团长,总部设在马格德堡。 第二,我希望教会授予我在北方对异教徒发动圣战的权力,并宣布我的维莱蒂战争,是一场北方十字军的圣战,旨在夺取北方的耶路撒冷——波美拉尼亚地区。 此举是为了将天父的福音传播给异教徒,并非为了世俗上的成就。”冯森慢条斯理地将自己的条件一一道出。 马修斯执事身躯微微后仰:“您付出得太少,想要得到的太多。” “北方十字军难道不是能更加凸显出罗马教廷的威能吗?”冯森身体前倾,“这是合作,双赢。” “但假如你失败了,教会的权威会受到打击。” “可你们也获得了啤酒的配方了啊!” “武装传教的事情一直被教廷内部的一些主教所反对,他们认为福音的传播不应该靠刀剑,而应该靠苦行、传教和受难。”马修斯执事低声道,“这可能引起教廷内部的动荡。” “请放心,这些维莱蒂人太弱了,他们不会是我的对手。” “你怎么能肯定呢?”马修斯执事的音调逐渐高昂,“如果你连维莱蒂人都无法打败的话,那么教宗对你的支持又有什么作用? 这样,我们可以任命你为圣麦基洗德骑士团的团长,但并不授予你圣战的权力,如何?否则,假如你发起圣战又一而再再而三地失败,会对教廷造成严重的打击。 我们的东方教会的关系一直以来就存在嫌隙,他们可能会借此发难,况且,请允许我失礼,您是一位世俗领主,您并没有资格决定谁是神的敌人。” 眉毛一紧,冯森刚想说话,一声“轰隆”的雷鸣般的声音打断了他的话,马修斯的注意力也随之转移了过去。 “大晴天居然会打雷吗?”马修斯狐疑地看向外面,但他从走神中摆脱,望着眼前的冯森,“阁下,您怎么说?” 到了这个紧张的时刻,冯森却突然笑了起来:“我们还是看看远处的攻城吧。” 说罢,他不由分说,拉上了执事的手,不顾马修斯执事的反对,一路朝着外面走去。 晴空中的巨响和号子声越来越频繁了,马修斯既是惊讶又是怀疑,他的目光一会儿锁定在冯森身上,一会儿又看向天空。 “马修斯执事,您会骑马吗?”给马修斯牵了一匹马,冯森笑意盈盈地问道。 “我会。” “好。” “只是阁下带我来看攻城到底是为了什么?”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冯森的脸上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第三百四十三章 这是魔法,这是敌人的魔法! 维莱蒂人的城寨中,上千名成年男子围住了一座土台,在土台之上,是一名斯拉夫术士。 他穿着一身鹿皮的袍子,唇上两条粗壮的灰白色胡子垂到了肚子,仿佛两条白色的背带。 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有些杂乱的短发同样是中分,与那粗壮的灰白色中分胡子放在一起,显得格外滑稽。 在台下,众人围聚,眼神中透露着焦虑、恐惧还有愤怒。 他们能看到,自己曾经的村落被萨克森的轻骑兵所摧毁,曾经的邻居、亲人甚至恋人都没能逃脱魔爪,变成了萨克森人的奴隶。 甚至,就在这个时候,他们就能听到萨克森人的脚步声,站在城寨的墙上,他们能清晰地看见,那个赛里斯部落身穿黑甲的士兵。 战争的阴云,近了。 在众人的目光中,这名维莱蒂人术士知道,他不能沉默,他需要给这些武士带来希望与勇气。 中分头的术士高举藤木卷成的手杖,声音沙哑,却仍旧在咆哮: “我的勇士们!我相信你们已经看到了,那城墙外邪恶的萨克森的军队,他们残忍而血腥,足以让懦夫恐惧! 我本以为你们也会如此,但现在,我所看到的眼睛中,所有的眼睛中都燃烧着斗志的火焰,因为我们是此地的主人,维莱蒂人。 我们的血脉中流淌着自由和荣耀的血液,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敌人,都会抗争到底!” 他的声音在空气中回响,从低到高,越来越激昂,而台下的人的脑袋却也跟着他激昂的声音,慢慢抬起。 “今天,我们面对的是一场残酷的战争,我们是斯拉夫诸神的后裔,勇敢而坚韧,有着与生俱来的抵抗精神! 正因为如此,所有的维莱蒂人才能团结在诸神的面前,我们不是孤立无援的! 来自廷根的克尼亚兹(维莱蒂城寨主称呼),给我们支援了四百名勇敢的武士,看看,我们现在有一千二百名强大而勇敢的武士!” 说到这里,人群响起一阵欢呼和鼓舞声,而来自廷根的维莱蒂武士们配合地做出了健美或者表示勇武的动作。 “我们之所以聚集在一起,是因为我就是这片土地的守护者,我们的先祖曾经战胜过更强大的敌人。 今天,我们将站在一起,肩并肩地抵挡来自萨克森的恶魔,要让他们知道,我们的意志不可动摇,我们的土地不可侵犯!” 术士的声音激情而又澎湃:“现在是我们捍卫家园、保护亲人的时刻!我们的祖先的灵魂将与我们同在,他们的力量将流淌在我们的血液中。我们将以不屈的意志和无畏的勇气迎接敌人! 战士们,让我们高举维莱蒂人的战旗!让我们在战场上展现我们无与伦比的勇敢和无畏! 今天,我们将书写一段传世的英勇传说,我们将以胜利的荣耀返回我们的土地!” 术士的声音犹如雷鸣,他高高举起手杖,仿佛那是发布冲锋命令的战旗。 “噢噢噢噢!” 维莱蒂武士们高举手中的武器,配合着发出了震天的怒吼。 “大术士,大术士!”就在老术士满脸通红地享受众人的欢呼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打破了老术士独享的时刻。 “萨克森人,萨克森人发动进攻了!” 虽然老术士依旧立刻指挥着武士们返回各自的位置,但还是依然有些不悦地朝那个仆人问道:“大惊小怪的,那些萨克森人都到什么位置了?” “大概二百步。” “瞧你急成了什么样,才二百步,慌什么?” “可是,可是他们推上来了好多怪物!” 跟在小侍从的后面,老术士来到了城寨的墙边,这面城墙用高大的树木制成,高度达到了足足六米,两层木排,内里夯土。 这城墙不过厚度才半米,在冯森眼里薄,但这个厚度已经远超很多标枪和箭矢能够穿透的范围,起码这个城寨之前被别的部落进攻时,还从没被攻破过。 也因为这厚度,城墙上基本站不了人,只能临时搭建木质栈道,并使用梯子上下,这对于老术士这样的老骨头来说,实在有些难为人了。 老术士吭哧吭哧地爬上了城头,喘着气,扶住了木墙的边缘,朝着远方望去,可这一看,他便愣住了,那是什么? 老术士眯着眼,在他的眼前,一个个三角形的架子,上面安了一根长杆,在长杆前,是一辆蒙着皮革的大车在缓缓前进,大车后影影绰绰,在那个三角形架子的两边,还有手持木盾的撒克逊武士在护卫。 看不懂,老术士看不懂,维莱蒂的武士们也看不懂,在沉默的注视下,武士们纷纷投出了标枪,可却并不能穿透蒙着牛皮的楯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前进。 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六十具五梢砲在楯车的保护下到达了城寨前六十步的距离,眼睁睁地看着慌乱的旗丁将沉重的石块装入皮囊,眼睁睁地看着民夫们发出整齐的号子将皮索猛然拉下。 “嗡——” 好像有什么野兽在咆哮?这咆哮声,怎么会越来越近,是鸟吗?众人纷纷抬起头,二十块水桶大小的石块从天而降。 城墙震颤,碎石四溅。 一枚硕大的石块当先砸中了一个大半个身体探出城墙的倒霉蛋,带着巨大冲击力的石块直接将他的胸口砸的凹陷下去,鲜血如同喷泉般挥洒,像一朵美丽的罂粟花。 维莱蒂的武士们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者说眼前发生的事情已经超越了他们的想象 鲜血漫过了老术士的脚底,惨嚎声与哭叫声打破了武士们的好奇与发愣,在哭嚎声中,这些情绪逐渐转为愤怒与恐惧。 一块水桶大小的石头,这得要多大的力气才能扔出来这么远! 能做到这种事情的武士,也许万里挑一,甚至十万里百万里挑一,但现在,他们的面前就有这样的人,还有二十个。 “这是魔法,这是敌人的魔法!只有不信诸神的人才会被击中!”老术士扶着有些歪斜的衣服,强行从护卫的保护下站起身,“他们请来了邪恶的巨人,可我们不怕,我们有着众神的护佑,他们杀不死我们!哈!不信神的人有难了! 巨人的力量总有穷尽之时,这样的攻击,一天发起不了几次,你们看,现在他们已经扔不……” “嗡——” 木屑横飞,巨大石块撞击在城墙上的声音,宛如炸雷,一时间竟将老术士的话给掩盖了过去。 “反击,反击!”被几名护卫压在身下的老术士大声地尖叫道,“反击!” 反击,可向哪儿反击呢? 石块在地面上滚动,无力感涌上心头,城寨内人群四处奔逃,尖叫声和哭喊声交织成一片。 武士们握紧了手中的长矛和斧头,没等他们想个明白,死亡般的嗡鸣声便再一次响起,这次他们总算学了乖,飞快地卧倒在了木栈道上。 二十枚石块重重砸在了墙面上。 一根木头裂开了,泥土从缝隙中挤出,使用了轮替发砲的六十具五梢砲,在经过短暂的休息后,便迎来了第二轮的第一次进攻。 震动使武士们几乎无法平稳站起,所有人的手都紧紧握住斧柄,冷汗顺着脸颊滑落,每当武士们对视的时候,他们都能听到各自的心跳声。 石块越过头顶,在人群的尖叫声中,曾经的房屋倒塌,他们的家园已经化为废墟,可他们连如何攻击对手都不知道。 最近的对手,拿着一枚木盾正站在七十步开外呢,世间也没有七十步的长矛,而他们手中的短弓和弹弓有的甚至射不到七十步,更别提穿透盾牌和楯车了。 城墙上的维莱蒂武士发出了无能而狂怒的嚎叫。 “啊——” “你们这群懦夫,有本事上城墙,来决斗,来啊!” “你过来啊!” 回应他们的只有不间歇的嗡鸣声,拉下砲索的号子声,以及石块砸在城墙上,尘灰泥土簌簌落下的声音。 迎着夕阳,马修斯骑在马上,浑身冰冷,眼前的城寨就如同一个小型的索多玛或蛾摩拉,整座城寨都笼罩在天父的降下的陨石中,绝望而又无助。 “马修斯执事。”冯森骑着略显消瘦的飞鬃,来到了马修斯身边,“我有一个想法,我想在维莱蒂诸多的城寨中,选取一处水土肥沃之地,设立一个教廷直属教区,教宗冕下可以随意任命主教,而不需要经过我或者查理或者当地的领主,你觉得如何?” 马修斯没有回话,他依旧愣愣地盯着眼前的城寨。 “我的朋友。”冯森嘴角勾起笑容,他将手放在了马修斯的肩膀上,“现在,我有资格决定谁是神在北方的敌人了吗?” 第三百四十四章 仗也要打,路也要铺,这才算得上健全! 清澄的阳光洒在维莱蒂城寨的断壁残垣上,鲜血的味道经过一个晚上的发酵已经渐渐发臭。 在原先繁茂的田地上,一场大战或者说一场屠杀正在展开。 经过了昨天一天的投石轰击,墙面上已经出现了三处缺口,最大的缺口,距离地面仅才两米多。 经受不住折磨的维莱蒂武士们终于忍不住了,他们宁愿在野外战场上与敌人对拼而死,但却也不愿被不知名的石头砸死。 “勇士们!今天,我们面临着一场殊死的战斗!” 在出征前,老术士鼓动的话语还在他们的耳边回响:“虽然我们的武器装备不如对手,但我们拥有勇气和坚毅! 我们不会被死亡的阴影所吓倒!我们将以我们的血肉之躯,捍卫我们的土地和尊严! 或许我们会失败,会死亡,但诸神在保佑你,即使维莱蒂最后只剩下最后一个女人,灭亡萨克森人的也必然是维莱蒂人!” “噢噢噢噢——” 在术士与首领发泄般的演说中,一千名维莱蒂武士手持长斧与盾牌,冲出了城寨。 他们狂奔,他们怒吼,他们眼中闪烁着决绝的光芒,他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发誓要捍卫自己的家园。 想法是好的。 只可惜,这一千名维莱蒂武士名为武士,但真正的战士阶层恐怕连二十分之一都没有,他们大多就是附近村寨的青壮和周边的村民。 这些维莱蒂“武士”,武器装备好的,不过一件皮甲一把长斧,条件不好的,那就甚至拿着木质长矛上战场。 而他们所面对的,是一千名八旗旗丁和五百名府兵。 旗丁中,身穿皮扎甲和锁子甲的占据了五成左右,人均一把腰刀一把长矛,而府兵更是不用说,看那长枪和覆面的盔甲就知道这是什么水平。 维莱蒂人紧握着手中沉重的斧头,但与旗丁府兵们的腰刀与横刀相比,它们显得粗糙而锋利度不足。 他们的盾牌由简陋的木头和兽皮制成,根本无法抵挡锋利的箭雨和刀枪的砍刺。 铁甲闪耀着阳光的流晖,刀枪刃口上流动着光芒,箭矢如雨点般射来,鲜血和痛苦降下。 诸神并没有庇护他们,勇气和坚毅砍不透铁甲,旗丁府兵们甚至不需要什么技巧和战术,只是单纯地站撸,都已经能让出城迎战的维莱蒂人绝望。 每一次冲锋,都被旗丁府兵无情地击退。 每一次挥斧,都无法穿透对手的盾牌和铁甲。 他们拼了命地前进,但仍在不断后退,绝望如雾,弥漫在维莱蒂人的军阵之中。 “太残忍了。”站在箭楼上,目睹这一场屠杀式的战斗,冯森啧啧惊叹。 冯森摇摇头,他心善,见不得碾压局,向韦循之吩咐一声,就下了箭楼:“打完了通知我一声,我先去看看路修得怎么样了。” 这场一边倒的战斗只持续了不到半个时辰,这半个时辰里,还包括了双方赶路接近和互射标枪弓箭的时间。 换句话说,两方接战的总时间不过才三十分钟。 三十分钟已经很厉害了,毕竟这些维莱蒂人虽然武器差,装备差,战术差,组织差,但在蛮勇和必死的决心上,还是和旗丁们不相上下的。 从冯森到达这座城寨开始,到攻陷这座城寨结束,总用时三天零五个时辰。 第一天铺路扎营,第二天打造投石机(长途运输成本高,只能现场打造),第三天用投石机攻城,第四天虐菜,攻城结束。 早在第三天的时候,冯森就已经在研究下一座城寨了,他真的在研究下一座城寨了,路线都规划好了。 此时,在这座城寨的所在的林中平原上,诺骑营、斯骑营和义从们正在手持绳圈,像是套绳一般捕捉着四散逃跑的维莱蒂人,哦不对,应该维莱蒂奴隶。 城寨的大门敞开,老术士和首领被吊在了城门口,旗丁们如同蝗虫一般在城寨中搜寻财物,哭哭啼啼的维莱蒂妇女老弱被绳索套住,向门外运输。 身穿甲胄的府兵们四人一组,在城寨中巡视。 府兵们是不参与抢劫的,他们有土地和军功的奖赏,而且义从旗丁们抢掠的战利品,他们自己顶多获得两成,剩下的部分要上缴。 至于他们捕到的奴隶,私自贩卖是不被允许的,只能押送给军法官,毕竟他们都没有亲自打,只是冯森把捕奴这个任务委托给他们罢了。 上缴的这些战利品与奴隶,也会根据军功,给这些府兵与牙兵一份,他们根本就不需要脏了自己的手。 甚至这些府兵还在维持秩序,制止旗丁与义从们滥杀、纵火与强抱的恶行,收获了不少感激的目光。 虽说维莱蒂武士们并不强,但仍然有一些倒霉的府兵受了伤,那些受了轻伤的府兵们坐在河流边,清洗伤口,并打开配备的药箱,从中寻取草药,并从中找出了金疮药。 这个药箱由康德贞设计,内里的草药也是康德贞研制,欧罗巴这边与中原的植物完全不同,但多少能找到类似效果的,比如这个金疮药,就是用万寿菊叶制成,同样具有止血和预防感染的效果。 在战场的余火中,民夫们满怀着敬畏的心情路过那些庞大的独臂巨人,前往了城寨前的空地。 空地上用木棍围出了一个个围栏,里面放满了各色战利品,民夫们推起独轮车,驾起驴车,或是干脆拿一根木棍,挑起沉重的包裹与袋子,向行营后走去。 这些战利品包括皮革与蜂蜜,珍珠首饰,各式的农产品,各种织物与器皿,当然还有不少索里达金币和各种银币,冯森还看到了不少明显来自欧波里特的琥珀与宝石。 除了这些货物,还有八十头牛,三十匹马,五百只羊,两百头猪,八百只大小鸡鸭禽类,以及尚未完全统计的大麦与黑麦。 当然,除去这些货物,最珍贵的商品应该就是奴隶了。 经过一整天的搬运与收拾,到了傍晚,大批大批的维莱蒂青壮被绳子连成了一串,送入了奴隶营地中。 而从明天起,他们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铺路,从这座城寨到下一个城寨布尔格,大概还有八公里的距离,冯森发现了一条林中猎户走的小路,宽窄不过一米,但能够通往布尔格城寨附近的森林。 而这些奴隶的目标就是快速地将这条林间拓宽到五米,冯森找人测算过,在投入超过一千名奴隶和民夫的情况下,这项工程大概需要四到五天的时间。 不过冯森不急,他还有一整个冬天陪维莱蒂人慢慢玩,况且道路所至之处,就已经能称得上疆土! 第三百四十五章 冯森:麻袋装钱喜不喜欢 冯森身着呢绒的玄色战袍,站在高台上,成堆的索里达正摆放在他身后,夕阳的光辉下,这些金币熠熠生辉。 而萨克森幕府军的将士们聚集在广场上,抬着头,眼神闪烁,死死盯着那些金色的小可爱。 而更多的人将目光投向了冯森手中的金丝腰带,那是有勋位的人才能系的玩意儿,那是权力,那是无数人心灵最深处的忌妒与渴望。 冯森举起手,示意众将士安静,他清了清嗓子,铿锵有力的声音,传遍整个行营。 “诸君,老子说了,陷阵先登斩将夺旗者,赏钱五百索里达,策勋两转,有了什么功劳,当场发放,老子说到做到。我也不废话,梁从保,西居尔,你们二人上来!” 早在一旁等待的府兵梁从保,旗丁西居尔激动地走上了高台,来到了冯森的面前。 冯森拍着他们的肩膀:“好,好汉子!来,近前来!” 两人刚忙近前,冯森拿出一条金丝细带,在西居尔羡慕的目光中,系在了那梁从保的腰上。 “梁从保,斩将夺旗,赏钱五百索里达,策勋两转,赐田一百亩,授云骑尉~”三个声音洪亮的士兵手持铁皮喇叭,朝着下面拉长了声调喊道。 “来,这是你的赏钱。”冯森拿起一个麻袋,里面是一袋沉甸甸的索里达货币,“今日,是我们维莱蒂之战的第一战,也是此战第一次立功,我自掏腰包,再给你加一铲子!” 说着,冯森从一旁敞开的大(和谐)麻袋袋口中,拿出一个用来铲栗子的小铲子,又铲了满满一大铲金币,塞入了梁从保的麻袋中。 接了麻袋,梁从保躬身道谢,而冯森则调侃道:“怎么拿了赏钱,还愁眉苦脸的?嫌少?” “不不不。”梁从保赶紧满头大汗地辩解道,“是这赏钱太多,我以后还要继续上阵,不知这赏钱该如何携带。” 冯森则哈哈大笑道:“你要么放到你们营的军法官那,要么就找人给你运到家中,实在不行,西不列颠公司还有钱庄票号,你去立一契约,白身回去再到汉堡取就是了。” 送走了梁从保,冯森又把目光投向这个诺斯旗丁:“好汉子,你叫西居尔?” 西居尔立刻抱拳,用生涩的汉话道:“禀节帅,小的贱名确叫西居尔。” “嗯,策勋两转,你之前已经积了功了,是想在旗内升职,还是想出旗当府兵?” “小的愿往府兵!”西居尔赶紧拱手拜道。 “好,府前效力一年,没有犯罪记录且能与校尉汉话交流,就能升任府兵了。”冯森满意地点点头。 “西居尔,陷阵先登,赏钱五百索里达,策勋两转,赐田一百亩,授外姓汉人~” 照例给西居尔加了一铲子,冯森继续发钱,此战上阵(以多击少)上获(死伤地方四成),但规模较小,仅一转功勋外加赏钱。 一袋一袋的金币落到了府兵与旗丁们手中,他们眼神中的狂热则更加炙烈,当然,最炙烈还是那些没有的,以及局外人,例如那些义从、民夫与撒克逊部落战士。 封赏大会结束,尘埃落定,烤羊与水果的香气在行营中升起,欢庆与歌唱声与奴隶营中的哭声交相成趣。 此刻,梁从保却没有唱歌,他刚刚把钱袋交给了军法官保管,本该一身轻松,但他现在却还在考虑一件事,那就是一百亩地的问题。 他在想,到底是将这一百亩地保留呢,还是直接卖掉,在老家买新地。 他刚刚看过那片田地,距离水渠远,而且看上去收成也不高。 最重要的是,这里离家太远了,他家住汉诺威,从这里把土地产出运送到汉诺威损耗实在不低。 这一百亩土地并非不可转让,赐田一百亩不仅仅是赐田而已,勋位还给他赐了田地的上限额度。 举个例子,一个府兵拥田的上限是一百亩,那么他策勋两转,赐田一百亩,此时他拥田两百亩,上限两百亩。 此时如果他卖掉一百亩,那他就是拥田一百亩,上限两百亩,这是他勋位带来的上限。 而普通平民拥田上限就是一百亩,再有钱都买不了更多的田。 就在这时,一个贼眉鼠眼的西不列颠公司商人冒了出来,他亦步亦趋地跟在梁从保身后,两人窃窃私语了一番,最后还招来了军法官和书吏。 在书吏与军法官的见证下,梁从保与那商人兴高彩烈地签订了一份一式三份的契约。 而契约的内容也很简单,那就是府兵将这些土地承包给这位商人,商人招募佃户,准备工具,在土地上耕种,每年给府兵一定的收益或承包费用。 “可是这样的话,与他自己找人耕种有什么区别?”听着冯森的讲解,一旁的孙敬孝忍不住问道,“那不还是要运输,有损耗,而且距离远,无法控制吗?” “区别大了。”冯森在浓密的树林旁,继续向前走,“商人承包田地,产出不需要运输到这名府兵的手里,而是直接贩卖或者二次加工。 府兵也不需要到田地来收取,他只需要拿着地契和契约,每年去西不列颠公司总部支取相应的呢绒或索里达即可。” “运送呢绒和索里达难道不要运输的吗?” “当然不用,比如说甲在维莱蒂卖了粮食换了钱,放在维莱蒂的分公司里,而钱庄的总票号则把钱给那个府兵。 这样就有两种情况,总公司缺钱,那就就近从分公司押送一部分来,减少了运输费用和安全风险。要么总公司需要办什么事,要采买什么东西,就直接让下面的分公司办就是了。 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多了,反正是不会亏的。” 不过这种票号钱庄非常危险,冯森都是拿拉莫斯贝格的银矿股权以及毛呢当锚定物的。 而且短时间内,冯森也不准备搞纸币或者大的金融产业,当前生产力还是差,只是为了方便物资调运和货币流转罢了,现在还是要农本。 “可是,这样做有什么用呢?” “当然有用,集中化农业的产出远高于分散农业。”冯森解释道,“比如原本一千亩地,每亩地都有主人,而且这些田地原本就是不规则的,各有大小,到处分散。 举个具体的例子,假设一百亩地,要一个人一头牛拉着犁,到了尽头就掉头,一百亩要掉头十次,假如他还有另外一片田,甚至还要牵着牛到另一片田去。 那一千亩,就是十个人十头牛,每个人一共掉头一百次,浪费了多少时间。 假如一千亩地被同一个承包商承包,那么他可以派十个人十头牛并排走,从头拉到尾,一次头都不用掉。 再比如说,引水问题,协调十个地主引水还算简单,但要是协调一百个呢?其中弯弯绕绕勾心斗角实在太浪费时间了,但假如是一个承包商,统一调配,统一规划,提升了多少效率?” 除此之外,集中化农业还带来了规模效益收入更多,解决了府兵在外打仗家中人手不足没收益的问题。 “那假如商人们侵占田产该怎么办呢?” “疯了?府兵们手上有刀子的,而且府兵犯罪地方没资格管,都是折冲府报到中央,由专门部门专门审判,审判结果要我亲自画勾的。 说句不好听的,府兵砍死一个资产几千索里达的小商人,削点勋位,罚点钱,这事儿就算完了。” 说到这,冯森微笑着望向天空:“况且粮食承包商们的特许状不是西不列颠公司发的,而是幕府发的,西不列颠公司的票号钱庄,也不是西不列颠公司的,只是挂靠在公司下面,钱庄的主人就是老子我。” 第三百四十六章 那一天,人类回想起了,在巨人支配之下的恐怖 德拉戈维特建立在哈弗尔河的一侧,在它的正南方便是一个比德拉戈维特市还要大的普劳厄湖,普劳厄湖向东四十公里的地方,正是易北河。 德拉戈维特市原先只是一个小城寨,但在德拉戈维特的努力下,在二十年间,就成了布伦纳部落的首府,更是整个维莱蒂王国的首都。 在德拉戈维特市由木板铺就的街道上,农人、商人与猎人来来往往,穿着毛皮、亚麻甚至丝绸的各式衣物。 市集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有来自远方的丝绸、珠宝和香料,也有当地的谷物、鱼类和手工艺品。 “这条鱼多少钱?” “一个德涅尔。” “这也太贵了。” 然而最近除了原先不错的各类农产品交易,另一种货物开始大行其道。 “这把铁剑我出两个索里达。” “不卖,双倍都不卖,你不去市场上看看,还以为是以前的价格呢?” 街头巷尾,维莱蒂人们忙碌地走过,集市本该有的喧嚣与欢乐在男人们谈论战争的话语中,逐渐消逝。 妇女们在街头巷尾交谈着,谈论亲戚被捉走做奴隶的事,恐怕唯有孩子们才能欢笑声中奔跑,追逐着沿街的动物与马车了。 阴云下,整个德拉戈维特都有些潮湿与灰暗。 “每个城寨平均下来,三天的时间都撑不到!”德拉戈维特大声地怒吼到,“就算是就算每个城寨里有两千头猪,也不至于三天都守不住,那城墙,哪怕就让他们挖,也不止三天吧!” 部落首领们的眉头紧皱,一言不发,一位老术士双手交叉在胸前,手指不自觉地轻轻敲击着手臂。 大厅中,炉火烧得正旺,似乎是被这股热气所感染,德拉戈维特的心火烧得愈发炽烈。 紧张的气氛弥漫在大厅中,每个人都默默地思考着下一步该如何应对,甚至在默默地思考退路。 熟悉的首领们抱成团,低声议论着,德拉戈维特的胡子微微颤抖,凝视着下方的首领,眼中闪烁着决心和疑惑。 “殿下,我们或许不该在这里空口而谈。”之前的那个白发祭司出声道,“我听说,有一位信使,从萨克森人的大军中逃了出来,或许我们可以从他的口中得到一些真相。” “他到这了吗?” “昨天就到了,不过他太过劳累,刚刚才苏醒。” “带他上来。” 木质的大门打开,阴冷的雨点伴随着一个削瘦的人影走了进来,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他有些畏畏缩缩地站着,直到老祭司慈祥地向他挥手,才敢继续向前走。 “你是从哪个城寨来的?”撩起斗篷,德拉戈维特一屁股重新坐在了王座上。 少年咽了一口口水,才在老祭司的鼓励下,声音颤抖着说道:“我是从布尔格派出的使者,我们遇到了可怕的魔法。” “布尔格是十天前沦陷的,你怎么现在才到?”一个质疑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 少年赶紧脸红脖子粗地解释道:“在守城的第三天,我就被派出来求援了,可是他们的轻骑兵扼守住了道路,我们只能先原路返回,从森林中绕了远路才赶回来。” “这些先不论。”德拉戈维特烦躁地摆摆手,“先和我说说,你们是怎么被攻下的,你既然原路返回,应该正好能看到他们攻下城寨的场景,告诉我。” 仿佛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少年的脸逐渐变得铁青,他惶恐地看了一眼周围不断逼视他的首领们,连呼吸都颤抖起来。 “你倒是说啊!” “你说不说,再不说就当是奸细!” 少年眯着眼,仿佛又回到了那天,他声音微微带上了哭腔:“他们...他们实在是太强大了! 那天,我们整个城寨,将妇女与老弱都送到了后方的部落,整个寨子里,整整三千五百个青壮,而且我们调集了武器,每个人至少都分到一把匕首或一根长矛,我们的城墙足足有四个人那么高,而且那天还在下雨。 可是,可是……” 少年结结巴巴的声音越发干涩,可喉咙里的哭腔却越来越明显:“他们第一天到来,先是派出骑兵把周围小村落全部清扫了一遍,一些没来得及撤走的村落,里面的村民就被他们抓为奴隶。 第二天,他们摧毁了所有的房屋,在城寨前清出了一片空地,到了晚上,我们从他们的营地中听到了恶魔般奇怪的声音。 第三天,噢——” 少年掩面哭了起来,他仿佛又一次置身那可怕的场景,整个人忍不住地颤抖。 “我屮你哥,你倒是说啊!” “怎么停了,说啊,说啊!” 眼看这孩子又要晕倒,老祭司赶忙制止了众人的呼喝。 他小心地走上前,轻轻拍着少年的背:“好了好了,我们是英勇的武士,怎么能哭呢?告诉我他们的信息,这样我们才能报仇啊!” 定了定心神,或许是复仇的火焰重新让他燃起了斗志,少年咬着牙说道:“第三天,他们召唤了一百个独臂巨人。 那些巨人有着三角形的庞大身体,他们的头发用头发(砲索)盖住脸,只有一条手臂,可他们这条手臂力大无穷。 这些邪恶巨人会举着一面巨大的盾牌(楯车)来到城寨下,他们的喘息声和一百个人的喘息声相当,我们无论如何还击,都无法击破他们的盾牌。 然后,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那些巨人将一个个磨盘大小(实际只有水桶大小)的巨石掏出,并发出雷鸣般的吼叫声,用巨石砸我们的城墙,力道之大,连大地都在颤抖。 他们好像拥有无穷的体力,从早上砸到了晚上,当天城墙就被砸出了一个一人高的口子。 最可怕的是,中午之后,他们一直在向着城寨大门的方向轰击,等到了傍晚的时候,一面大门已经倒塌了,而城寨的围墙上,也没有人敢站立了。 接着,他们推动了一个能够移动的桥,架在了壕沟上,一群绿色衣服的武士和一群灰色衣服的战士踏过桥,开始进攻,我们的勇士们出城迎敌,很快就把他们打退了……” “好啊!”一名首领赞叹道,“这才是我们维莱蒂的勇士。” “在被巨人攻打了一天,还能出城迎敌,多么可怕的情况,居然还能把他们打退,我们维莱蒂真是太厉害了。” 在巨大压抑情感下,这个桥段得到了首领们的认可,纷纷站出来,赞叹这些勇士的勇气,同时给自己鼓起了劲。 “既然都把他们打退了,为什么布尔格城寨会沦陷?”皱着眉头,德拉戈维特问出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少年痛苦地闭上了双眼:“在打退他们后,我们决定追击,毁掉那座架在壕沟上的桥。 可是这个时候你,一群可怕的恶魔出现了,他们有着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黑色的皮肤,身上长着黑色的鳞片。 他们的鳞片刀枪不入,连最锋利的斧头都砍不破,他们的武器锋利至极,没有人能挡住一下,我们的勇士奋死抵抗,可还是节节败退,那些逃走的绿衣士兵又冒了出来,从两侧包夹了我们…… 然后,然后……” “好了,不用说了。”德拉戈维特打断了他的话,“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下去休息吧,我们一定会为布尔格的维莱蒂人报仇的。” 鞠了一躬,在一个仆从的搀扶下,少年颤颤巍巍地离开,随后大门关闭,整个大厅中再一次安静下来,比之前安静得更彻底。 第三百四十七章 我有一计,能战巨人 大厅中陷入了一片沉寂,死一般的沉寂,连德拉戈维特都没有说话,只是面色难看地合目思考。 大厅的部落首领们的面容微微扭曲,努力不做出恐惧的表情,和人打仗他们不怕,可和巨人以及恶魔打仗,嘶…… 要说惊恐万分吧,那肯定没有那么夸张,只能说是惊恐九千分了。 大厅中木炭脆裂的咔咔声愈发刺耳,首领们不敢说话,只是偷偷地彼此交换惊疑的眼神。 “德拉戈维特殿下。”一个首领站了出来,“我说这话当然不是怕了那些萨克森人,只是我想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真的就这么不死不休,当然,这个的意思不是说怕了萨克森人的军队,只是小小的疑问,绝对没有害怕那些萨克森军队的意思啊,一点害怕的意思都没有。” 虽然有些拐弯抹角,但这些话算是说出了在场部落首领们的心声。 怪不得那些城寨输得这么快,怪不得我们的军队一触即溃,非我勇士不守城,奈何唐军有巨人啊! “殿下,要不和谈吧,信点天父没关系,日后再改嘛,保全族群的利益最重要啊。” 大厅中的气氛更加沉重,首领们唇颤微微,不自然地整理自己的服饰。 昏暗的火光下,呼吸声逐渐占据了大厅内的主要声音。 “和谈?关系?”终于,仿佛被冻结的德拉戈维特冷哼了一声,“那个少年只告诉了你们萨克森人的强大,却没有告诉你们萨克森人的残忍。 你们恐怕不知道,萨克森人攻下一座城寨后,会将所有的男子装上马车,运送到河边,然后作为奴隶卖到各地,不论男女老少,你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如何? 他们将维莱蒂人击败后,没有一点传教改信的意思,他们要把我们当奴隶,怎么可能要我们改信,改了信,就不能卖成奴隶了。 况且,他们将我们维莱蒂人当奴隶卖掉后,居然直接把当地的土地分给了他的士兵们,以及随同的商人们,他们只想要我们的土地,我们的人只会被迫离开自己的家乡。 离开家乡的人会怎么样,你们见过犹太人和吉普赛人吧?” 不屑地冷笑着,德拉戈维特继续说道:“和谈?你们是想投降吧?可如果投了降,他叫你们迁出自己的家乡,你们迁不迁呢?到了别的地方,你们还能记得你们是维莱蒂人吗? 这早就不是自由之战了,而是生存之战,他们是奔着灭亡我们,然后占据我们的领土而来的,根本就不存在和谈或投降,我们早就不死不休了!” 众人陷入了沉默,直到一声怒骂响起:“该死的,我们的维莱蒂王国怎么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早知道,一开始就不该守城,而是直接和他们决战!” “可决战的话,如何跟他们的巨人以及恶魔作战呢?” “我有办法!”一个年轻的术士站了出来,坚定地说道,“我能击败他们的巨人。” 德拉戈维特的眼神快速地瞟了一眼一旁的老祭司,而老祭司则在闭目养神,一点发话的迹象都没有。 “小子,你有什么能耐,敢和巨人角力?” “怕不是一上战场,就要吓得尿裤子了吧!” “哈哈哈哈!” 被众人嘲讽,那个年轻术士却没有被侮辱的愤怒,而是坚定地看着德拉戈维特,德拉戈维特坐直了身体:“你有什么办法,和我说说。” “殿下,很明显,这些萨克森军队能够召唤巨人和恶魔,一定是使用了黑魔法,然而,和诸神的力量比起来,魔法实在不值一提。” 年轻的术士坚定地说道,“我有一计,在与萨克森军队决战时,我愿意率领十名术士,一起跳起驱邪之舞,祈求诸神的帮助。 我们都知道,当这个世界邪恶增加的时候,善良也会增加(斯拉夫神话理念),既然他们弄出了这么邪恶的东西,那么诸神一定会给我们帮助,来压制这些邪恶。 那些萨克森人有魔鬼的帮助,难道我们就没有诸神的帮助了吗?” 此话一出,在场的诸位首领都是两眼一亮,对啊,他们有巨人,我们有诸神啊,诸神庇佑的子孙怎么会被他们打败? “哦?”这个时候老祭司才睁开眼,淡漠地看着这个冲动的年轻祭司,“洛尔洛夫,你准备怎么消灭巨人?” “很简单。”术士洛尔洛夫自信地说道,“这些巨人一定有克制之物,我会举行一次大型占卜,找出巨人害怕的事物,然后在阵前跳起驱邪的舞蹈,击败这些恶魔与巨人!” 老祭司不置可否,反而将目光给到了德拉戈维特身上,德拉戈维特站起身,来回踱步,反复了四五次才转过身,面对那个年轻的术士洛尔洛夫。 “好,我批准你的做法,我会调集人员和物资来帮你完成这件事的!” 看着那个年轻术士急匆匆地出门准备,大厅内的众人陷入了热议。 而德拉戈维特则站起身,来到了大厅的中央。 德拉戈维特对着在场的首领说道:“一开始没有集中力量来对付他们,确实是我的过错,我必须道歉,我轻信了那个法兰克奸细的话,居然真的将我们的力量给分散开了。 但现在,我已经醒悟,我要尽我最大的力量来挽回这一切,我的勇士们,我信任你们,我们团结在一起,一定能打败那些萨克森人的军队!” 轻咳了一声,德拉戈维特继续说道:“现在,我提出一个提议,在易北河沿途的城寨和部落立刻撤离,撤到最近的坚固的城寨或者德拉戈维特市附近。 剩余的关键城寨,在这些天要加厚城墙,在城内内部再堆一层土,不要轻易出战。 我会通知没有被攻击的雷达里人和托伦斯人会率部族战士到来,我们就在德拉戈维特市外,与这些萨克森军队打一场大决战!” 说着,德拉戈维特站起身,此时一名仆从正拖着一个托盘到来,举到了德拉戈维特的面前。 他站起身,掀起了被鲜血染红的盖布,一颗人头正装在托盘中,那是之前的那个失地骑士,德拉戈维特找来代述他的想法的托。 此刻,这名托的脑袋就放在托盘之中。 “奸细已死,我不会再受蛊惑。”德拉戈维特揪起那个脑袋,凶横地吼道,“再敢有说投降的人,就如同这奸细一般!” 第三百四十八章 生,都给我使劲生 十二月末。 就在德拉戈维特到处调集兵力的时候,明明已经攻下布伦纳地区六座城寨的冯森却停下了前进的脚步。 冯森这样做有很多原因。 第一,就是连日的大雨,从十二月中旬开始,整个维莱蒂就陷入了潮湿的雨水中,虽然不是每天都下,但还是影响到了冯森攻城和铺路时的进度。 冰冷的雨水,配上森林的寒雾,不少旗丁甚至府兵都感冒了,只能躺在帐篷内,为了防止流感,冯森只能暂时先歇歇。 第二,就是后勤问题需要整理。 萨克森军队进攻的速度太快了,仅仅一个半月的时间,就连续攻下六座城寨。 而复仇心切的欧波里特人和劫掠心切的丹麦人,到目前为止,仅仅攻下了两座维莱蒂人的小城寨。 也正因冯森的进攻速度太快,后勤开始有些跟不上了。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维莱蒂广阔的黑森林,海洋一般的森林在维莱蒂的土地上伫立,每一个城寨都仿佛是一座林海中的孤岛。 而冯森在进攻时,要考虑的不仅仅是打下城寨这么简单,最重要的还得是建立有效统治。 为此,冯森不得不在这些林中孤岛间,建立起道路,而沿途攻下城寨的俘虏,基本上都被押去砍树和修路了。 而他们修路和砍树的速度,完全跟不上冯森战线的推进。 而连日的大雨更是让原先就泥泞的道路根本走不了人了,驴车马车走过去,有时候轮子能陷入地面半尺深,更别提大大小小的水坑了。 无奈之下,修路工程只能跟着雨水修修停停,多余出来的劳动力则全部都拉去砍树和修建新的百户所千户所等哨所了。 冯森的目的是建立有效统治,这停下来的时候,正好拿来对各地村落以及小型部落进行改造。 要知道,维莱蒂的土地上,虽然有上百个部落,但不是每个部落都能建起高大的城寨的,很多小部落的外围就是一圈一人来高的围墙。 冯森一个半月攻下了六座城寨,却让德拉戈维特惊恐万分的原因是这六座城寨,已经占到了布伦纳地区的三分之二城寨。 打大的城寨,可以随便乱来,打小寨子,冯森反而不那么野蛮了。 毕竟要是这些小寨和他打起游击战,以维莱蒂森林的复杂程度,那还真得让冯森头疼。 一开始的时候,冯森还要先从小村落土寨中强征民夫,可手上的维莱蒂奴隶多了,他便不再这么做,反而会诚挚地邀请周围的小部落的首领,前来观看冯森攻城和战斗。 然后诚挚地邀请他们进行八旗化改造。 这种改造和冯森之前对撒克逊村落的改造如出一辙,就是先任命当地小部落首领作为百户,然后划分土地,帮他们修建房屋,然后将城寨中大部落的人填进小部落当包衣。 当然,冯森之前对撒克逊村落进行八旗化改造,主要是靠着汉堡这个商业中心,可以产出大量的农具,并且带来先进的农业技术,在此基础上,还用了一次军事上的大胜利(萨克森战争),才完成了八旗化改造。 所以为了输出新农具和新农业技术,冯森还需要继续给这些维莱蒂旗的百户所拓宽道路,并且在各个交通节点设置千户所。 千户所除了是管理机构,还是一个类似供销社的存在,帮助输出技术。 这同样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有些不服的寨子,冯森还得派兵去剿灭或示威。 一口气吞了差不多五分之一的维莱蒂人的土地,他需要先缓缓,消化一下。 那些大城寨太刺眼,冯森并不想直接占领,而是要么分给未来的法兰克贵族,要么就直接派给府兵或者冯森占了,然后承包给商人。 至于他把大部落城寨的人口搬空运到小部落和自己的领地上,会对到此地来的贵族们造成什么恶劣影响,那就不是冯森的事情了。 而随着连绵大雨的到来,这样的活动也渐渐减少了,甚至最近府兵和牙兵们都没怎么露面,仿佛是集体得了感冒一般的怪病,不得不休息。 这个奇怪的病倒也不是别的。 躺在床上,冯森咬牙忍受着痒痒的骨头与血肉,打开了克劳塞维茨引擎,一个新的成就前几天刚刚被他点亮。 【十战十胜(10/10)】(已完成) 【要求:在连续十次战役中获胜,并且至少有一次史诗大捷。】 【奖励:所有府兵获得先天可遗传特质『硬朗』,所有牙兵获得先天可遗传特质『健壮』,萨克森幕府节度使冯森获得先天可遗传特质『海格力斯』。】 【硬朗:+2勇武,+5吸引好感度,+0.25健康】 【健壮:+4勇武,+10吸引好感度,+0.5健康】 【海格力斯:+8勇武,+15吸引好感,+1健康】 冯森现在起码可以肯定,要是再一次让查理和他交一次手,那么输掉的绝对是查理本人。 但和以前一样,这个进化的过程确实不太好受,就好像是全身的骨骼被打断了然后重长一般,每天晚上都能感觉到肌肉撕裂和重新愈合的痛感与瘙痒感。 而府兵与牙兵们有的症状轻一点,有的症状则重一些。 根据冯森的推测,那些症状重的应该是达到了身体的极限勇武,借此增加特质,突破极限罢了,至于那么没什么感觉的,就是普普通通加强了身体素质。 按照冯森的推测,一个正常的成年青壮男子勇武应该在5-7之间,而一个训练有素的府兵,勇武应该在12-15之间,而那些久经沙场的老杀坯牙兵,勇武应该都突破了20。 至于冯森本人,虽然他看不到属性面板,但猜测应该在30多。 唉,要是这项成就晚点来,等大军爆出来再出,该有多好啊,只是冯森也知道,世间不可能万事尽善尽美,能将一千府兵的战斗力提升到无限接近牙兵的地步,已经算不错了。 要多少是多啊。 此刻,冯森的注意力却不在这项成就上,他的注意力反而转移到了下方的新成就上。 【百战百胜(15/100)】 【要求:获得一百次战役的胜利,并且至少有三次史诗大捷。】 【奖励:治下所有汉人获得『纯血』。】 【纯血:+10%生育力,−50%近亲繁殖发病概率,+0.25健康】 冯森不禁眼热起来,这可不是只有士兵才能享受的东西了,而是治下的全体汉人,他本来就在烦恼汉人的人口问题。 就算每年能运来一千汉人人口,哪怕他活一百岁,也才八万汉人,他发明产钳,除了要保护吉塞拉外,也是为了纯血汉人的人口所考虑。 要知道,冯森现在可是生造了一个汉人的阶层,并为异族开启了少量的上升和通婚通道。 可是,吸纳异族人口多了,怕异族同化,吸纳异族人口少了,怕异族造反,冯森现在小心翼翼,生怕哪天家里那六千大熊猫被敌人偷袭噶了,那这个外人——旗人——汉人的三级体系瞬间崩塌。 实际上,也是因为汉人太少的缘故,这个体系本来就不怎么稳固,冯森需要一个新的意识形态来巩固。 但至少,得先将人口提到一个既能接受外族通婚又可以保持主体变化不大的程度,才能推行新理念。 有了这个【纯血】,冯森虽不至于搞出血亲圣婚啥的,但至少可以稍微放松一下表亲堂亲之间的通婚。 堂表亲骨科鬼畜啥的,那不是一个P社玩家该考虑的范围。 只是,这百战百胜,虽说不再需要连续胜利,但依旧看不到尽头啊,自己死之前真的能把这份礼物送出去吗? 就在冯森烦恼之际,一名侍从走入了营帐。 “何事?” “节帅,博莱努斯爵士前来拜访。” 第三百四十九章 太对了,太对了 细雨飘荡,仿佛给帐篷披上了一层水毛。 帐篷外,传来了人踩在木板上发出了嘎吱之声。 掀起门帘,博莱努斯穿着一身油布斗篷,笑意盈盈地走了进来。 “公爵阁下,真是好久没见了。”一旁的侍从接过了博莱努斯的斗篷,而博莱努斯则大步走到了冯森的面前,“本来我想着在汉堡等您,可是我听说了您因为淋雨生了病,就马不停蹄地赶来了这里。” “我的病基本已经好了,现在还在养病。”揉着肩膀,冯森从床上坐起身,依然用毯子盖住了大腿,“怎么样,从汉堡到这,一路上顺利吗?” “很顺利,阁下。”博莱努斯笑着说,“不瞒您说,我之前也探查过易北河的北岸,我不得不说,这里的道路要好走多了。” 这段时间,在大量的奴工的帮助下,维莱蒂的道路网络以每天一里的速度疯狂推进,假如没有雨水的干扰这个速度甚至能上升到每天两里甚至三里。 这可不是之前那种能走就行的土路,而是真正的道路,要先挖一个小腿深的长坑,打杉木定桩,然后铺上碎石块、碎砖块、河沙以及黏土。 等到了春天,稍微干燥一点,还要把最上面那层给挖了,重新夯土压实。 在雨水和寒冷之下,哪怕是那些适应此地气候的维莱蒂奴工都生病了不少,平均每推进五里都要消耗三个奴工。 但毕竟这些战俘都算是劳动再改造,等路程修建完毕,他们还是要归到维莱蒂旗的百户所当包衣的。 目前维莱蒂旗的差不多已经攒出了一个千户所的人口了,但是还有不少村寨没有加入冯森的八旗,只是接受了冯森各种校尉的册封。 这倒不是冯森不想把他们纳入八旗,而是他暂时不准备在维莱蒂身上花太多钱,本来就是亏钱的买卖,他只想要维莱蒂的人力与兵员。 那么派出八旗作为钉子,临战时直接朝这些维莱蒂部落索要勇士和青壮就行了。 这些维莱蒂人要是再靠投降来当八旗,那些义从、包衣以及旗丁们就要有意见了。 “怎么样?这次你为我找到了哪些人才?” 博莱努斯微笑道:“殿下,这一次,我带来了一批学者,分别有数学家一位,文法学家三位,神学家六位,哲学家一位。除此之外,还有工匠,分别是建筑工程师两位,炼金术士四位,还有一些铁匠。” “哦?”冯森的眼睛瞬间亮起,连身上的瘙痒和痛感都没有了,“这次你算是给了我一个大惊喜啊,你之前不是说学者们都不愿意离开君堡吗?这次怎么有这么多?” 博莱努斯无奈地苦笑道:“公爵阁下,虽然这次我带来了大量的学者,可他们的身份却有些特殊,他们都是圣像破坏派或者说跟被圣像破坏运动所牵连的学者。” 冯森立刻明白过来,这是拜占庭的一桩子烂事。 在天父各个教派的教义中,天父的圣灵都是没有形体的,像洪天王那种上帝是白胡子老头的那种说法,在这个时代就是纯纯的异端。 但唯独天父教义在希腊地区传播的时候,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希腊人认为圣像是一种教育和传播工具,并非十诫中的偶像崇拜,于是开始大肆修建圣像(包括雕像、壁画、绘画等)。 希腊人的本意是好的,下面的人的执行坏了。 那些教士与主教,甚至一些平信徒,他们以给天父和圣母塑像的名义,大肆号召信徒捐款,并以供奉圣像为名,大肆侵占土地。 可是拜占庭皇帝利奥四世在撒拉逊人的军事压迫下,不得不进行军区制改革,军区制改革需要大量的土地,这些国有土地和起始资金从哪儿来? 不就只能是从教士们手中拔地了吗? 而这场斗争也逐渐从单纯的宗教斗争,变成了事实上的教权和王权的政治斗争,一些倒霉催的,比如博莱努斯自己,就被这该死的政斗牵连了进去。 “在进行恢复圣像运动之后,伊琳娜女皇清洗了一批圣像破坏派的官员与学者,他们失去了在东方的土地,又失去了公职,备受排挤。” 博莱努斯感叹了一声,“我之前曾邀请过他们,但那时他们还心存希望,但现在,随着圣像致敬派的掌权,他们已经绝望了,所以才承诺到汉堡来,继续进行他们的研究。” “这些人之前担任过东帝国的公职?” “是的,大部分都担任过,这些学者常常作为各个官员的顾问,为他们出谋划策。” 太对了,太对了! “好好好!”冯森大喜过望,轻轻鼓掌,“你这次可是给我带来了一个大惊喜,我之前承诺的,西不列颠公司的股份,你回头就去汉堡那边领吧。” “感谢您的恩赐,慷慨的公爵阁下。”博莱努斯喜滋滋地回复道,要说对在拜占庭的仕途绝望,不仅仅是这些学者,连着博莱努斯自己也是一样。 虽然君士坦丁堡宏伟壮观,可那里却不是博莱努斯的未来。 “这次你们一共带来了多少人?” “除了这些学者与工匠,还有他们的家属以及雇佣来的护卫,还有一批失地的拜占庭士兵,总共一千多人。” “这次的人怎么这么多?” “这还得是您的功劳啊。”博莱努斯感慨地说,“原先,我们不管是从伏尔加河走还是从潘诺尼亚过,都是十分危险的。 可今年我从多瑙河走的时候,却有着您的牙兵以及哫罕部落的沿途守护,到了波西米亚,又有犹太人帮忙,除了一开始逃避保加尔人惊心动魄外,基本没遇到什么危险。” 冯森微微点头,手指轻敲膝盖过了一会儿才问道:“老方那边情况如何?” “听那些哫罕部落的人说,他们先是夜袭了附近几个斯拉夫村社,逼迫他们纳贡。 然后又和哫罕部落敌对的部落大战了一场,吞并了那个挑事的部落,游牧民嘛,向来强者为尊。 现在的哫罕部落,在方校尉的帮助下,基本已经摆脱了之前的困境,虽然依旧被排斥,但至少不至于像之前那样危在旦夕了。 听说他们后来还建起了一个版筑城,而方校尉最近学着您的法子,在对哫罕进行八旗化,只是缺少物资……” “原来是找我哭穷来了。”冯森哈哈大笑,“这样,这次你回去,给他们带上一百副铁扎甲和二百副皮甲,然后还有一些武器与农具也带上。 你船够吗?要是不够的话,我这里有许多船,我派一个汉人商队跟着你,一起去维也纳,以后,等保加尔人平定了,就在维也纳建一个商栈,就在那里进行互市交易。” 第三百五十章 蛐蛐三倍兵力也想打赢我? 云卷雨歇,疾风劲烈。 一面印着黑龙的三角旗在疾风中上下起伏,仿如一条真龙,正在发出咆哮。 掌旗的旗官高举手中的旗帜,身体随着坐下矮小的驽马而起伏,在他的身边,一头高壮的肥灰大马不屑地打着响鼻。 在旗官的后方,是府兵们。 他们就没有牙兵一人双马甚至三马的待遇了,只是每人牵着一头驴子或驽马缓缓前行,在驽马的身上,挂着府兵们的武器,粮袋,水袋,头盔,臂甲等。 府兵行军基本上只穿半甲,平时他们偶尔也会骑马前进。 但可惜的是,前段时间连日大雨,地面松软而潮湿,假如骑马还要带辎重,很容易陷入泥坑、折了马腿或者损伤马力,于是只能牵马前行。 旗丁们就没有马了。 他们大多数都是扶着驴车,驴车上放置重物,这些旗丁反倒是穿了全甲,毕竟皮甲或者锁子甲不如扎甲重。 “那里是何处?”冯森站在一座小丘上,朝着远方坐落在平原上的城寨遥望,远处的青山黑林在雾气中若隐若现。 一旁的维莱蒂旗丁向导马上回复道:“那是廷根,直属于布伦纳部落,过了廷根往东走,便是德拉戈维特市。” 冯森扭头又向另一边的诺斯轻骑问道:“德拉戈维特的大营就在这里?” “是。”那诺斯轻骑有些激动地回复道,“禀节帅,我们折了九个弟兄,才确定了他们的位置、人数以及此地的地形。” “嗯……”冯森望着眼前的平原,轻笑了一声,“你再说一遍。” “喏。”诺斯轻骑清了清嗓子,眼珠朝左上移动,这段长难句汉话,他昨天可是背了一个晚上,为的就是不让他们诺骑营,被隔壁的斯骑营看扁了。 “据我们对他们土灶,炊烟,采水人数,营帐,粪便,直接观测等信息的记录,许孔目推测,维莱蒂约有八千到一万两千人。”那诺斯轻骑卡壳了半秒,又继续说道,“而据许孔目推测,廷根城寨内的老弱妇孺已基本全部被移动到后方,城寨内全部都是青壮,但真正的亲兵武士数量未知。 此地地形东北是山,东南是湖与树林,刚刚好卡在前往德拉戈维特的路上,但如果从北方绕路,也不是不能过,只是颇费时间。 若要攻城或野战,切要注意此处地势。 此处位于河口,水泽与矮坡纵横,还有沼泽,加之前几日大雨,地面松软泥泞,轻骑倒还可,若是重骑,恐怕要陷蹄子了,不可不注意。” 冯森点点头,笑意盎然地拍拍他肩膀:“嗯,干得不错,去领赏吧。” “这德拉戈维特倒是找了好地方与我们交战。”张世成不爽地看着城寨前纵横的水流,“怪不得前几座城寨全是空城和老弱妇孺,原来全聚在这了。” “这里森林阻隔,大多数的部落都是人口紧密居住在一个城寨附近,想要调集征召兵力,比别处要方便得多,起码不用层层下达了。”韩士忠考虑的却是对方的人数。 冯森瞧了眼一旁的萧阿贵,这位萧阿贵与方心如这批人不同,不是冯家自小收养的家丁孤儿(升迁优先考虑),能在关系户中脱颖而出,才能还是相当不错的。 “萧校尉。” “末将在。” 冯森掏出马鞭,指了指前方的城寨:“假若你是德拉戈维特,你会怎么打?” 萧阿贵思考了一分多钟才躬身道:“若是末将,以维莱蒂人中有两成精锐考虑,上策乃是弃城逃跑,将部曲分散在森林和小部落中,日夜骚扰。中策是固守城池,凭借地利以求天时。下策乃是出城迎战,以区区三倍兵力直面我军。” “好小子,那你觉得德拉戈维特会采取何策?” “当是中策。” 冯森刚想说话,一旁的张世成却急匆匆地说道:“戳啦戳啦!节帅你看他们,出城迎战了!” 冯森一听,转身便朝着那边遥望,而张世成则不屑地看了一眼萧阿贵,冷哼一声。 张世成属于家丁派,自然看不起这种靠讨好真慧副使上位的“幸进”,娘的,老子培养的那几个小弟还没出头,你倒是会抓机会,抢了个座。 对于这种情况,冯森有所察觉,却也没制止,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只要不是恶性斗争,他向来不制止,甚至有时候还会刻意诱导。 此时,廷根的城寨中大门洞开,一群乱糟糟的维莱蒂青壮从城门中挤了出来,他们大声吵嚷,晃晃悠悠,像一团无头苍蝇,从门洞中“嗡”地钻了出来。 哪怕是各级首领大声呼号,依然止不住混乱,在临战状态下,紧张的情绪还是让这些维莱蒂人躁动不安。 有武士上阵后忘带矛的,有走到一半拉肚子的,有挤到水里被冲走的,有跟错了队伍找不到首领的。 甚至有一个高个小首领,好不容易带人挤了出来,回头一看,身后全是不认识的人,而且人数比他带出来的都多…… 只可惜地形原因,冯森只能步兵进攻,哪怕是轻骑兵都容易因为沼泽或水坑而出事。 要不是此处土地松软,这个时候,冯森派出轻重骑兵先射再引,最后重骑冲锋,就足以让他们溃败大半。 而从数量上来看,正如那些轻骑所说,德拉戈维特足足出动了一万一千人。 德拉戈维特算是掏空了家底,用光了人情,把前线几个城寨的青壮撤到廷根,强征了所有能控制的小部落,还从雷达里人、托伦斯人和切尔西帕尼亚人那里借来了五千援军。 为此,德拉戈维特得罪了一群大大小小的维莱蒂部落,但他没有选择了,冯森攻城的速度太快了,假如继续慢吞吞的,冯森马上就到他家门口了。 其实,冯森现在的位置,基本就等于他家门口了。 在泥泞平原的另一边,冯森的军队也在列阵,号鼓声金锣声不断响起,旗丁们飞速将驴车马车围成一个圈用作临时营地。 民夫们立刻从车上拿起拒马,安插在周围,同时拿起了木矛。 府兵与牙兵们快速地穿戴上兜鍪、臂甲等,在孔目官和军法官的监视下,队正们飞快地给下属火长下着命令,转化为一个个旗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形成军阵。 另一边的老旗丁们则挥舞大棒,一边怒吼一边殴打新旗丁列阵,甚至有新旗丁被打急了,跟老旗丁干起来的,但很快便被军法官处理了。 至于撒克逊武士们自然比维莱蒂人好不到哪儿去,但至少他们都是按照火长十人一队,没有部落和亲兵的限制,加上还有冯森分配的牙兵校官指挥,列阵速度和诺斯义从们不相上下。 另一边,诺斯义从们倒是出乎了冯森的预料,这群人攻城野战打了这么长时间,得到了锻炼,加上诺斯人的文化与狩猎传统,列出来的阵型居然有模有样的。 很快三个阵型出现了,依旧是经典的左中右三军,加上冯森率领的预备队。 毕竟就四千人,冯森搞不出那种几万人凹凸不平的复杂大阵了,但打这些维莱蒂人,斜击战术够用了。 冯森要考虑的不是赢不赢的问题,而是赢多少的问题。 这不是冯森傲慢,而是事实便是如此,战争不是战场上的豪情与拼杀,而是细致的规划,充足的饷银,严酷的训练,繁琐的计算。 哪怕不靠斜击,就站撸,维莱蒂人同样不是对手,只是冯森方伤亡会比较大而已。 就算天时地利都不在冯森这边,他顶多就是暂时退却,绝不会出现大败或溃败。 骑着飞鬃来到沉默的军阵之前,冯森并没有发表什么演说,他侧过身子,将马鞭指向前方,声音平静,却能让所有人都听到:“敌在那处!” “杀!” “杀!!” “杀!!!” 第三百五十一章 六丁六甲,护我大军 冷风吹过,还带着一点雨丝。 一些衣衫不整的维莱蒂农兵甚至在瑟瑟发抖,他们抱着怀中的长矛,互相挤在一起,与其说是列阵,不如说是取暖。 城寨前,维莱蒂人开始了列阵,按照老传统,首先是第一二排最精锐的武士手持盾牌和短斧,而第三排的武士手持短矛和长斧。 在这第三第四排的敌人中,还出现了一个新的兵种,那就是标枪兵,他们都是各自部落里最好的猎手,每个人背上都背了六到八根标枪。 疾风压过人们的头顶,号角和战旗一齐怒吼和飘扬。 在这肃穆的气氛中,军阵后方传来了一声古老而苍茫的呼唤。 一群斯拉夫术士们一边诵读古老的咒语和祝福,一边晃动身上的各色祭祀的道具,先一步快速地朝着冯森的军阵走去。 术士们聚集在一处事先搭好的宽阔土台上,正好能被所有的维莱蒂人看见,一团带着丝丝蓝色的火焰冒出,顿时让人群发出了一片惊呼。 身着长袍的斯拉夫术士,穿梭在篝火的光芒中。 他们的袍子是深红色、深蓝色甚至还有淡紫色,点缀着金丝的符号和图案,他们的头上戴着带有羽毛和动物角的冠饰,象征着他们与自然和灵魂世界的联系。 随着鼓声的敲击,术士们开始跳起舞来。 他们的舞蹈动作优美而神秘,身体随着节奏扭动和旋转。他们的手臂高举,向天空伸展,仿佛在与神灵对话。脚步有力地跳动,每一次着地都伴随着声音的回响。 随着舞蹈的进行,术士们继续诵读古老的咒语和祝福。 “诸位,我已经找到了这群恶魔走狗的弱点!”与此同时,眼神狂热的年轻术士洛尔洛夫大声呼喊道,“第一,他们惧怕诸神的力量,只要你真心信奉诸神,从这座篝火前走过去,你就不会被敌人的邪术所伤。 第二,我已经得知,他们信仰邪恶恶魔是一名羊倌,而占卜的结果告诉我,他们最怕的便是白羊血。 你们手中的武器,已经被白羊血浸泡过,而我将现场宰杀活羊,将这些羊血泼到那些黑色恶魔的身上,他们难以行动,只能退却。” 拎起一头小羊羔,洛尔洛夫一刀砍掉了它可怜的头颅,并将鲜血抹在了脸上:“叩问你们对诸神信仰的时候,到了!” “吼吼吼——” “诸神保佑我!” “赐予我力量!” 维莱蒂齐声高呼,感谢神灵的存在和祝福,而洛尔洛夫更加狂热,他站在高台上,指着远方:“你们看,看到了吗?那些可怕的独臂巨人不见了,因为他们害怕我们的白羊血的威力,只有那些黑色的恶魔还在死撑!” “诸神保佑,此战维莱蒂必胜!” “必胜!!!”所有人都跟着欢呼起来。 德拉戈维特看着被鼓舞起来的士兵们,满意地笑了笑:“向敌人,进军!” 沉默的水泽平原上,第一次迎来了这么多人的会聚。 进军的过程是沉默了,萨克森军这边一片沉默,而维莱蒂那边则吵闹许多,终于,当无数双脚将水分挤出地面之后,双方终于开始打照面了。 五百步。 三百步。 一百步。 “嗡!” 第一次听见这么密集嗡嗡声的维莱蒂人抬起头,那黑色的东西是什么?蜜蜂吗?还是苍蝇? 但有经验的前排武士已经是汗毛倒立,他们大声呼喝着,将手中的圆盾高高举起。 然后后排的农兵还在好奇地张望,或是不管不顾地前行。 “哚哚哚——” 是弓箭传入盾牌的声音,而除此以外,还有另一个声音,就是鲜血从血管中被挤压出来以及人的惨叫声。 “啊——” “是魔法!” “他们破了诸神的护佑。” “不,是弓箭,看清楚了,是弓箭!” 一个穿着金属拉丝锁子甲的精锐维莱蒂武士一巴掌将一个传谣的老农扇倒,大声朝部下吼道,“这是弓箭,懦夫的武器,别害怕,他们使用弓箭,说明白羊血起效果了,他们不敢和我们近战,只要冲上去,就赢了!” “冲啊!” 看着瞬间有些散乱的地方阵型,韩士忠不屑地哼了一声,数着脚步再次拉开了手中的硬弓,而他身边的一千牙兵府兵们同样拉开了手中的硬弓。 在他们的左侧中军,一群旗丁们也开了手中的弩,至于最左侧的诺斯义从们,有条件的,已经拿出了最最压箱底的准备。 那是来自家乡的珍贵蘑菇,吃一个就足以让人变得强壮两倍四倍,不少狂战士甚至有强壮了十倍的体感。 “嗖嗖嗖——” 长韧的弓箭如同流星般落下,划过了一道道血色的弧线,短硬的弩箭则像是隐蔽的黑鸦,每一次都叼着匕首夺取一个人的性命。 虽然维莱蒂的精锐武士与头人们不断地呼号控制,可维莱蒂人冲锋的速度越来越慢,甚至有零星的维莱蒂人开始跳入一旁的小水坑或者溪流以求逃跑。 现在,他们心中仅存的希望就是近战,只要近战,一切都会好起来了。 “标枪!用标枪还击!”面对着时急时缓的箭雨,面对着牙兵府兵那一面的头人们终于忍不住了,他们大声呼喊手下的标枪兵反击。 此时双方的距离也来到了二十来步,正好是标枪的有效距离。 瞬间,五十来把标枪从维莱蒂人的阵线中升起,划过弧线朝着府兵们的阵地落下,但可惜的是,在之前的攻城战中,一小部分的旗丁已经吃过了这个亏。 对于标枪的记录先是传到了孔目官,然后传到了讲武堂,然后讲武堂总结战史,最后把结果递给了冯森。 根据当时的实验结果来看,维莱蒂人使用的是一种长度在一米五左右,前端放置铁矛头的木质标枪。 维莱蒂人没有点出投矛器科技,也没有点出地中海的投矛套绳的科技,就是干扔。 后世的人们对标枪的威力夸大了,太轻的标枪扔得出去杀伤力不够,太重的标枪杀伤力够了但扔不出去(扔不远)。 想看到很多游戏场景中标枪贯穿人体的那种打击感和杀伤力,在现实中基本不存在,或者说实现条件是非常苛刻的,实战意义基本等于没有。 真正有那种威慑力杀伤力的重标枪,就跟冯森骑着马玩长重大刀一样,好马、好人、好刀,缺一不可,属于猛将专属武器。 普通标枪主要作用是作为前排盾兵的副武器,用来破敌方前排士兵的盾和甲,与维京的破盾长斧兵勉强处于一个生态位,而且训练起来也挺麻烦。 假如这些维莱蒂人使用的是重标枪,冯森还得棘手一阵子,但这些维莱蒂人使用的是轻标枪,用来打无甲或轻甲单位还行,打重甲就难了。 五十多根投矛落下,起码有三分之一落到了地上,还有三分之一要么侧身擦身躲开要么直接用铁骨朵长枪藤牌拨挡。 还有三分之一,大概十来根扎扎实实落在了人身上,这么落在府兵牙兵甲胄上的,基本都无法穿透2.5毫米的铁甲片,就算从结构性缝隙钻入,里面还有金属铆接圆环锁子甲,最里面还有丝绸。 这十来人里,基本都是轻伤,也就入肉一寸左右,唯有一个运气不好的被从甲叶缝隙插入了无锁子甲防护的大腿,当场就倒了。 不过这人很快便被送出了阵型,给后面跟着的随军男护士们抱走了。 而这时,在如雨的箭矢中,缩水了一小圈的维莱蒂军阵终于和萨克森的军阵撞在了一起。 第三百五十二章 合成化重步营 潮湿的青草地上,两条阵线在运动中不断靠近,飞射的箭矢和标枪上,挂着哀嚎与鲜血。 黑压压的人头在地面上涌动着,长枪与长矛组成了一片钢铁黑森林,而箭矢则如同其中飞行的黑燕与鸟雀。 两条阵线潮水般涌动,叫喊声与怒骂声已经能听得一清二楚,第一排的士兵们已经能看见对面士兵那布满血丝的眼球以及粗重的喘息声。 在武器能触及的那个时刻,时间好像暂停了一下,喘息声与叫骂声也停滞了半秒。 叫停的鼓号声响起,萨克森的军队立刻停住了前进的脚步,而对面部落头人的喊声响起,只是传达的速度有些慢,不少第一排的士兵甚至被身后的人挤出了队列。 府兵们哪能放过这个机会。 一只铁骨朵鬼鬼祟祟地探出,猛地一下敲在了那个被挤出士兵的脑袋上。 “嘭!” 空空的脑壳当即瘪了下去,鲜血也从口鼻与耳朵中流出。 以此为讯号,嘶哑的战吼与整齐的万胜声终于再次响起。 “诸神的庇佑!” “万胜!” “佩龙!”(斯拉夫神话中的雷神) “哇袄——” “杀——” 无数的刀剑枪斧立刻在盾牌与武器组成的长墙之间互相拉扯起来,鲜血,器官,惨嚎,兵器相交的“铿铿”声。 犬牙交错的义从阵中,一把斧头从维莱蒂人的盾牌后探出,向着一个露出了半个身躯的诺斯义从脑袋上砍去。 “哚!”一把圆盾从一旁探来,帮同伴挡住了这一击,那维莱蒂精锐武士本想收回战斧,但却听见耳旁一阵破空之声。 他抬头看去,一把长斧的斧刃已经近在鼻前,而义从们当然不会讲武德,停在他鼻子上就不打了,而是更进一步。 锋利的铁斧沿着维莱蒂武士的额骨进入,接着是眼睛鼻骨牙床,碎裂的骨渣从斧刃的两边射出。 血雾爆开,长斧抽回。 那维莱蒂武士的脸上带着一条三指深的黑色血沟笔直地向后倒去。 原本此刻,他身后的武士该来支援,但可惜的是,他的身后,是一名惊恐尖叫的维莱蒂青壮。 “快!乌尔,快来!” “天赐的机会!” 前排的诺斯义从当下里侧过身子和盾牌,让两名手持大斧高壮的大汉冲了出来。 这两名诺斯大汉非常不同,他们有一双不断颤动的红眼,不是那种全是血丝的红眼,而是仿佛镀上了一层血膜的红眼,口鼻中喘出粗气,声音跟野兽无异。 诺斯义从们身高不低,而这两个大汉的身高更是比义从们还高了一个头,大概在一米八五,他们也没穿义从们常见的铁丝编织锁子甲或皮甲,而是一身金属圆环铆接甲,就和府兵们的内甲一模一样。 这两个人属于诺斯人中的一个特殊团体——狂战士。 但这些狂战士并没有跟后世传的那样神乎其神,他们只是一群比较高壮能穿重甲拿重斧的诺斯战士而已。 至于让狂战士“狂”的巫师药剂,冯森已经研究过了,其实就是一种有毒的致幻蘑菇,吃了以后能麻痹神经,出现幻觉,短时间内不怕痛罢了。 让小白兔吃了,它也狂,只是它狂起来,是无能狂怒,而这些如同小型棕熊的高壮诺斯武士吃了,就是颅献颅座。 “咚咚咚!”急促而沉重的脚步声,两个诺斯大汉疯狂地朝着那个有些稀疏的阵线缺口冲去。 当先的一个大汉,左手反握长斧斧柄,右手正握,看上去在用长斧划船,颇有些滑稽,但面对长斧的维莱蒂武士就不这么想了。 诺斯大汉腰身扭动,长斧破空呼啸,轰然砸在了那维莱蒂武士盾牌的边沿,维莱蒂武士左手盾被荡开,身体空门大开。 这就是诺斯狂战士左手反握的原因,对于左手持盾武士来说,这样力量是从右往左,盾牌就会被荡开,露出身体。 假如正砍,力道是从左往右反而会把盾牌推到身体前面,顶多露个肩膀。 空门大开之时,另一名诺斯狂战士反而发出了一声受伤野兽般的嘶吼,长斧挥出,一颗人头凌空飞起。 尽管周围的精锐武士疯狂支援,可是两名狂战士已经顺着缺口冲入了拥挤的人群,在狭小的空间内,后方青壮手中的长矛根本施展不开。 而其余的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是原地不动,让那些维莱蒂青壮想退都没地退。 鲜血瞬间包裹了左侧的维莱蒂军队,开战不到二十分钟就出现了颓势。 如果说诺斯义从花了二十分钟把维莱蒂人打出了颓势,那么面对府兵牙兵的维莱蒂武士,却是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陷入了颓势。 府兵与牙兵们排列的队形非常奇特,他们都是按照五十人队为一个战术单位,最前排一百步的接战宽度内,站了九个战锋队,也就是三个战锋大队。 而左右则是各四个战队,后方还有三个轮换的驻队。 每个大队都是三个五十人战锋队,呈正三角形站立,三个战锋队大队则是并排前行,最中间的那个一百五十人大队重甲陌刀队,而两边的战锋队大队则手持长枪队。 每个队站位同样是一个纵深二十步的三角形。 第一排7人,第二排8人,以此类推到第五排11人,总共45人,交错站立,每三人形成一个小三角形。 队正与旗手列于最前负责指挥发令,副队正和军法官站在最后,负责陌刀砍逃兵和统计军功。 假如要佯退,那么直接前队转后队,副队正直接接过指挥权,而队正与后队负责殿后。 “这是什么队形?”站在第四排,德拉戈维特身披圆环锁子甲,朝着前方眺望,“为什么他们的阵型如此分散?” “太好了。”一个狂热的武士朝身后的同伴喊道,“看到了吗?他们惧怕白羊血了,分散得这么开,就是为了方便逃跑呢!” “诸神护佑我们!” “白羊血就是好用,那天父就是个羊倌,羊死了,他能不怕吗?” 听着身边的话语,德拉戈维特心情稍安,强烈的军事制度自信感涌上了心头。 “冲锋!” “冲锋!”另一边,韩士忠同样喊出了冲锋的命令,旌旗摇动。 铁甲片撞击的声音如一连串的炸雷,在众人的耳边响起,不少维莱蒂武士抬头看向天空,可他们就这么一个抬头低头的时间,手持陌刀的重甲步兵已经冲到了三步之外。 “呔!”狰狞着面孔,韩士忠手中的陌刀刀柄弯出了一个诡异的弧度,几乎是以砸的方式,落在了第一排维莱蒂武士们的身上。 “给俺死——” 第三百五十三章 长枪冲锋 陌刀划过一道弧形的寒光,倏地兜头斩向最前的维莱蒂武士。 “哈!”那维莱蒂武士微微一笑,抬盾上挡。 “嘣——哗啦——” 木屑瞬间炸开,甚至在他的面前形成了一道木灰,遮蔽了视野,然而手臂的疼痛感才接着传来。 当木灰木屑散去,他才能看清那把巨大的铁刀已经将盾牌砍出了一个巨大的豁口,而刀刃已经入肉一寸许。 这么厚的盾牌,这是怎么砍进来的? 其实这个水平在大唐的大多数的士卒都是做不到的,能持陌刀冲锋突击的都已经是最精锐的部队,但能做到这个水平的,依旧少之又少。 但在克劳塞维茨引擎的加持下,在冯森治下的牙兵和府兵几乎人人都是能持陌刀的水平。 韩士忠更是天生神力,在【健壮】特质的加持下,哪怕在目前的中原也能跃升一流步军猛将的行列。 韩士忠抽刀既毕,身后还有两个持盾的护旗手在两侧护卫,还没等他持斧反击,两个身披重甲的陌刀兵再次冲了出来。 陌刀举起,寒光闪过,20斤的重量在重力加速度和腰腹臂力的加持中,猛然砸下,下一秒,一具半头尸体便缓缓倒下。 可还没等两边的人有什么反应,第三列的战锋陌刀兵便从两人之间的空隙中冲了出来,再一次冲击在敌人的盾牌上。 无数的木屑再一次爆开,鲜血与残肢此起彼伏,妖艳的血之花在维莱蒂人的阵线上不断地爆开,其中还有第二列陌刀兵回退时,抽冷子砸出的铁骨朵。 从天空看下去,原先由盾牌组成的薄薄长线瞬间凹进去了一块,韩士忠当先由缺口冲入,陌刀斜扫,便是三五人倒下。 可还没等他们聚集反击,第三列冲击的陌刀兵已然与第四列的冲上来的陌刀兵会合,沿着缺口向左右两侧挥刀斩击,第五列的陌刀兵同样跟在后面,不断地与敌军格斗肉搏,向前突进。 随后,另外两个五十人队紧跟脚步,顺着第一个五十人队的缺口,撞了进去,陌刀舞动,鲜血喷涌和残肢落地的声音混杂在一起。 战锋们突进甚至有些太激进了,陌刀队甚至已经冲入了敌军的第四排。 “包围他们,包围他们!” “他们冲太猛了,中间的让开,包围他们!” 头人和首领的声音此起彼伏,第一列的维莱蒂武士们马上将第二排的武士换到第一排,而第一排的士兵则持盾向缺口处移动。 这个决策挺对的,但可惜的是,他们面对的是冯森的靖难军。 “杀——” 两队平行的,手持长枪突进的一百五十人战锋队出现,他们无缝衔接了第一批突入的陌刀战锋,再一次撞进了之前的缺口中。 在冲锋速度的加持下,他们手中的步矟或长矛简直要发出如弓箭才有的啸声,长枪和步矟如花团舞动。 在长枪突击战锋队中,并非如同陌刀战锋队都拿陌刀。 在三角阵型的左右两边,都是手持盾牌和铁骨朵与横刀的刀盾兵,当双方接近时,先是更长的长枪步矟不断拨挡对方的短矛,随后便是横刀劈开,一些不要命的战锋更是持盾直接撞上去。 跟在最前方的陌刀突击战锋队身后,冲锋的长枪也捅入了无数柔软的躯体。 见到这一幕,作为驻队的三个五十人队立刻集中组成了一个一模一样的阵型,向着敌军缺口发起了前进。 而两侧的八个战队,马上向着那个缺口靠拢甚至逐渐从横阵变成了将战锋与驻队护在中间的纵队,一齐突击了进去。 中间的缺口越撕越大,随着府兵们横阵改纵阵,军势如长剑,直接捅入了维莱蒂人的阵型中,这样做,两边自然空了下来。 但不要紧,之前左右的那八个五十人队此刻调换了方向,将负责突击的九个战锋队牢牢护在中间。 战锋队与后方原本的驻队(预备队)不断轮换突击,当他们击破前几排的精锐维莱蒂武士时,后方软弱的普通青壮兵就冒了出来。 这些青壮,部落村落之间的斗殴也许熟悉,但在这样的战场上,打架斗殴的经验几乎一点用都没有,丛枪戳来,丛枪戳去,刀盾枪锤轮换前进。 不断突进的齐声战吼响起,哪怕是两边的维莱蒂武士与首领拼了命地调兵补防,可还是跟不上。 他们挡不住陌刀队突击的速度,也冲不破长枪兵与刀盾兵组成的防线。 维莱蒂人这个时候才发现,手中的盾牌不是莫名其妙被铁骨朵砸开钩开,就是陌刀劈开被跑步冲锋的长枪刺入。 但他们自己的斧子却很难对敌方造成打击,每一次都被格挡或避开,但凡己方发动进攻,必然会被抓住一个漏洞,然后瞬间便是弓箭、长枪、铁骨朵与横刀。 有时候,长矛的矛尖在一名府兵的盔甲上刺出了一条火星子,也无法刺入黑眼士兵的身体。 “白羊血没用了!” “诸神抛弃了我们!” 恐惧而害怕的厉吼声逐渐压制了原先的战吼声。 鲜血,鲜血已经将地面染红,将草叶染红,甚至将府兵牙兵们黑色的盔甲染红,然而他们的杀戮依旧没有停止。 逃跑的人数越来越多,队形也越来越混乱,维莱蒂人左侧四千人的大方阵居然被一千府兵牙兵一次进攻就打得几近于崩溃。 要知道,还有五百冯森亲率的总预备队还没有动呢。 但这个时候,冯森却没有跟在这些府兵牙兵的身后,而是朝着旗丁大阵的方向跑去,因为他们那边出事了。 战场上,维莱蒂人并未摆出左中右三军,而是一万一千人组成了一个长长的横阵,前方是负责近身肉搏的精锐武士,后方是持长矛的青壮。 就面对的人数来说,冯森的左中右三军是相等的。 这个时候战场的时间已经来到了三十分钟左右,虽然义从在一开始将对面打出了颓势,维莱蒂人毕竟人多,这种颓势没有扩大的迹象。 毕竟他们人多,就算义从们面临的是三千头猪,也得抓上好久。 由于德拉戈维特就在中间,虽说是三面平均,但中间的阵型终究是更加紧密一些,战士们亦是更加精锐一些。 冯森给中军安排的是一千撒克逊武士站最前,负责持盾抗线,五百旗丁站在后面,负责督战和轮换,最后面是十来个府兵牙兵和旗丁百户,负责督战旗丁和撒克逊武士。 对于这两边,冯森的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抗线,抗住,然后干完了府兵这边的阵型,敌军的中间和左边会跟着乱,然后配合反击就好了。 冯森本以为会是义从出毛病,但他没想到的是,掉链子居然的中军! 第三百五十四章 这哪还算是人? 在泥泞的地面上,无数只脚踏来走过,将原本便泥泞的地面踩得更加不堪,中军的一千五百人几乎以小跑的速度朝着后方跑去。 欢呼声在维莱蒂人的军阵中响起,无数的维莱蒂勇士手持盾牌和斧子,跟在萨克森中军的身后,将一个个落单的士卒斩杀或俘虏。 十分钟以前,就是在府兵们于军阵中开无双时,中军的五百旗丁和一千撒克逊武士却十分艰难。 维莱蒂一方虽然是长方形大阵,但也不是完全规则的,由于德拉戈维特坐镇中军,他的直属亲兵也在中间。 别的方向,前排顶多两排精锐武士,而中间军阵却有足足四排,而标枪手们更是集中。 在一次偶然的接战中,维莱蒂标枪手超常发挥,在长矛兵的配合下,居然将萨克森中军第一排的撒克逊武士干倒了十多个,一个巨大的缺口出现在军阵中。 撒克逊武士们自然也遇到了来不及补防的情况,尽管旗丁与百户们大声呵斥,可撒克逊武士们还是陷入了恐慌。 终于,在一名百户被长矛捅伤后,撒克逊武士们再也绷不住了,在死亡的面前,谁能安然自若呢?不到那个时候,没人敢自称绝不怯懦。 鲜血和惨嚎声充斥了撒克逊武士们的耳朵,以至于他们根本没有发现,及时支援的旗丁们已经填补上了缺口。 “败了!” “我军败了!” “快逃啊——” 无数的撒克逊武士在旗丁同胞们不可置信的目光中,果断调转了方向,朝着后方逃去,旗丁们居然被他们裹挟着同样朝后方逃去。 维莱蒂人欢呼着,追在他们的身后,一部分的维莱蒂武士甚至换了个方向,朝府兵那边支援。 虽然被头盔遮住了半张脸,可身边跟随冯森一起跑动的府兵预备士兵却仍然能感受到他的愤怒。 地面湿软,溪流纵横,而冯森身边的又是多功能重步兵,没法骑马,只能一步一步地跑过去。 沉默抬腿踩下,泥水飞溅,府兵士卒们距离中军越来越近,近到能看清鲜血,近到能听清哭喊,近到一名维莱蒂武士已然出现在眼前。 “菱形阵!” 对身边的旗手传令一声,冯森便三两步上前,只听“呵”的一声擤气,无数的青筋与血脉在冯森的手臂上暴起。 腰肢扭动,刀柄在惯性和巨力的带动下,被压成了一个堪称诡异的弯月形,身边的人甚至能听到刀柄纤维断裂的“咔咔”声。 肉眼不可见的气流在地面卷起了一阵气涡,野兽般的破空声响起。 陌刀的刀刃沿着这名维莱蒂武士的皮甲,柔顺地滑了进去,皮肤,血肉,内脏,骨骼,刀刃一层层地破开了人体的抗力。 而在摩擦力的作用下,那个人当场向身侧翻倒,他的上半身和下半身,几乎只靠半片皮肉连着了,花花绿绿各种颜色的组织内脏便从那可怕的缺口中流了出来。 身后的士卒们同步率百分百地打了个寒颤。 “这哪还算是人?”一个府兵小声地说出诸多牙兵府兵的心声。 在从跑步转为缓步前进的过程中,预备队飞快地组成了五个菱形阵,所谓的菱形阵,就是将两个五十人的三角形合在一起,主要是用来突击混战的阵型。 “德拉戈维特大王,他们的援军到了?” “是那群黑眼恶魔?!”德拉戈维特的眼睛老鹰般凝视,“快,阻击他们。” 但已经来不及了,此时的维莱蒂军队还在追击,由于之前的混战和敌方的溃败,一些武士已经上了头,分散在各个地方。 德拉戈维特的命令传递得极其缓慢,有些传令的侍从甚至找不到那些武士首领。 还没等德拉戈维特的命令进入第一个维莱蒂武士首领的耳朵,冯森率领的五百预备府兵已经杀了进去。 经过长时间的混战,此刻两方的战线已经犬牙交错,形成了一个V型,而中间的维莱蒂军就是那个突出部。 追击的,支援别的方向的,包围诺斯义从的,抢战利品的,摸鱼的,甚至有两个维莱蒂武士居然直接在战场上,欢呼着开酒了。 鲜血滋到了冯森的兜鍪上,站在菱形阵的最前方尖角处,他是唯一一个站在最外侧还没持盾牌的人。 五个菱形阵组成的大三角形猛地扎入了敌军的阵列中,陌刀之下,血花横飞,步矟抖动如眼镜蛇,在周围维莱蒂武士们的喉咙肋部扎出一个又一个血洞。 跑步前进的长枪,在速度的加持下,能够轻松洞穿维莱蒂武士们的内衬或武装衣,甚至有时候还能洞穿皮甲。 从天空俯瞰,黑色的菱形扎入黄绿色混乱的那一刻,血液组成的浪花便涟漪般散往四周。 维莱蒂人本来就因为追击而混乱,而冯森一行的速度又太快,普通的青壮与武士混合在一起,根本组织不起来有效的防御。 “是那些恶魔!” “黑眼的恶魔,黑眼的恶魔!” “白羊血失效了,那个可恶的术士骗我们!” “谁有白羊血,谁有白羊血?” 不提这边被白羊血浇了满头满脸的冯森暴怒开无双,另一边追击的维莱蒂武士们居然亦是节节败退。 原来是在冯森面前战败的恐惧之下,老旗丁们掏出了屠刀,开始不顾情面地疯狂地杀戮,他们身边的逃兵,硬生生被杀得停住了脚步。 而府兵督战队当场斩杀了数十名逃兵,并记录了他们的部落,当场宣布要在回去后,将这些部落屠灭,除非他们能戴罪立功。 在老旗丁和百户们的组织下,原先逃跑的队伍居然再次收拢了一千人,开始对维莱蒂人的反攻,由于维莱蒂人没有旗号,信息传达不过去,整个中军战场乱成了一锅粥。 就在德拉戈维特焦急之时,一队维莱蒂武士急匆匆地朝着他的阵列跑来。 “太好了,是援兵。”德拉戈维特精神一振,对侍从喊道,“去,告诉科瓦洛夫,别来这,快帮我去前面阻拦那些黑眼的士兵。” 侍从没有动。 德拉戈维特骂道:“没听见吗?你在干什么?快去啊!” 那侍从嘴巴半张,呆呆地指向远处,瞬间他手指的方向,德拉戈维特看到了一群黑眼的士兵。 “德拉戈维特大王,快跑啊!”科瓦洛夫焦急地对着德拉戈维特大王喊道。 组成了菱形追击的右翼府兵已经冲入了维莱蒂人的战阵中,两道血浪掀起了瀑布,带来的,还有本军左侧已被萨克森人右翼军击溃的消息。 “跑啊!” “诸神,你们抛弃我们了吗?” “白羊血没用,会给黑恶魔加狂暴,别泼了!你个猪!” 第三百五十五章 我有一计可使维莱蒂人臣服 这场持续了半个时辰的战斗终于结束了。 成群的维莱蒂人高喊“诸神抛弃了我们”,然后丢掉盔甲逃跑,一些维莱蒂武士则跪在地上,祈求佩龙和贝洛博格的饶恕与救赎。 但无济于事,府兵们脱掉了盔甲,抛下了辎重,骑上了轻快的小矮马,手持短弓,依旧以围猎的姿态控制着维莱蒂人们。 在这片水泽与潮湿的青绿之地,自然而然地,被沼泽与溪流所覆盖,加上矮坡与泥泞的地面,他们根本逃不出去,只能在沼泽与泥坑中惨嚎与求饶。 也许是失败来的太突然,甚至德拉戈维特自己都没能逃出去,在距离城寨不到二十米的地方,被驴骑兵们抓住。 义从与旗丁们手持套索,一个一个地将他们绑到了一处高地之上。 六十辆五梢投石车已经缓缓运送到了城寨之下,开始了投石攻城,由于城内的绝大部分青壮都出城迎战去了,城内根本没有多少士兵,很快便亮出了白旗。 “我曾经以为公爵阁下疯了。”基里洛斯与博莱努斯漫步在潮湿的草地上,“在这样不利的地形和局势下,居然敢于对自己兵力三倍的对手发动进攻。” 博莱努斯笑而不语。 “现在看来,是我错了。”基里洛斯望着平原上四散奔逃的士兵们,由衷地发出了一声感叹。“真是一场压倒性的胜利!” 一旁的博莱努斯则背着双手轻声笑道:“我的朋友,这样的战役我已经见过很多次。” “假如这位机智而勇武的将军是我们罗马人该多好?” “相较于罗马的其他将军,公爵阁下太直了,君士坦丁堡恐怕没有他生长的土壤。” 基里洛斯的目光转移到那些“独臂巨人”身上,他有些忌惮地说道:“这些赛里斯人里有不少能工巧匠,在我们罗马人的历史上,也有这些投石车,只是,我们的投石车精密而笨重,他们的投石车粗陋而轻便,但却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来自东方的神秘力量。”博莱努斯的言语中不乏自豪,“不过,这些赛里斯人已经是萨克森人了,这力量属于每一个萨克森人。” “你不是君士坦丁堡人吗?” “可惜的是,我爱君士坦丁堡,但君士坦丁堡不爱我。”博莱努斯两手一摊,“难不成君士坦丁堡对你更加温柔和宽容?” 基里洛斯闭上了嘴,他抬头看着天空中盘旋的苍鹰,才道:“如果不是塔拉西奥斯阁下的推荐,我宁愿死在君士坦丁堡。” 听到这,博莱努斯忍不住在心底哂笑一声,今年塔拉西奥斯阁下可忙着呢,他就是怕你们这群人再次在圣像破坏派以及安纳托利亚贵族们的撺掇下闹事。 786年,那位曾经率领大军差点打到君士坦丁堡城下的哈伦·拉希德殿下,在哥哥哈迪去世后,正式继任哈里发。 让这位雄心勃勃的年轻君主上位,塔拉西奥斯阁下需要关心他的动向。 此刻,伊琳娜女皇还在为明年的尼西亚大公会议而准备,她将要强行恢复对圣像的崇拜,到了那个时候,这群不安分的学者会在君堡做出什么不安分的事情,就没有人能预料到了。 至于将这批学者送到萨克森来,塔拉西奥斯有自己的考虑,东帝国没有办法承受两面夹击的压力。 现在东方的阿拔斯试图侵占帝国在安纳托利亚的领土,在西方,贝内文托公爵在觊觎那不勒斯的领土,至于弗朗西斯国王查理,他更是想要收回整个亚平宁半岛和西西里岛。 通过和博莱努斯的交谈,塔拉西奥斯明显地感觉到这位时时以忠诚著称的公爵阁下,似乎有一点小心思。 这些学者就是塔拉西奥斯废物利用,送给冯森的礼物,一个野心勃勃的大诸侯,足够查理头疼好一阵的。 至于冯森和查理的关系,塔拉西奥斯只能说,存在就是威胁,不会有哪一个帝王允许一个这样的萨克森存在太长时间。 这位安东尼阁下在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必然会被召唤到王都,成为查理的顾问,他的家族肯定能成为当地的大族,但也仅此而已了。 唯一的一个时间窗口,就是查理在召唤冯森前往沃姆斯或亚琛的时候,到那时候,一切自然会明了。 这些话,博莱努斯是听明白了,只是不知道这位基里洛斯听明白没有。 “好了,不说这些了。”博莱努斯将话题拉远,“等您到了汉堡,就会发现,除了君堡,那里不比任何一座城市要差。” “干枯的土地上也能长出繁茂的苗?” “当然可以,汉堡是一个自由的地方,在答辩堂内,所有人都能发表自己的意见,不管是圣像破坏派还是致敬派,甚至异端异教都能有一席之地,在汉堡,您还能见到一些熟悉的面孔。” 基里洛斯眼睛闪动了一下:“谁?之前已经有人来了吗?” 博莱努斯哈哈笑道:“当然,尤金学士现在已经是营造司的主事了,他最近正在负责一项重大的水利工程的测量项目呢。” “尤金,原来是他。”基里洛斯的脸上流露出一股他乡遇故知的笑意,“我已经好几年都没见到他了,他居然在这里。” “等您见到他,一定会大吃一惊的。” 就在博莱努斯与基里洛斯两人在草地上散步时,冯森正手持一把长剑,大马金刀地坐在椅子上,望着下方的那个年轻人。 按照那些维莱蒂战俘的说法,就是这个人,想出了所谓的白羊血,是冯森被泼了一脸白羊血的罪魁祸首。 其实冯森一开始以为他们泼的是经血,毕竟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段,当时人破除大炮的手段就是黑狗血与经血,难怪冯森会勃然大怒。 “你叫什么名字?”冯森口气不善地问道。 在翻译的帮助下,那名鼻青脸肿的术士跪在地上回答道:“我叫洛尔洛夫,是布伦纳部落的一名术士。” “你为何觉得白羊血能破坏我们的甲胄和武器?” “我通过占卜得来的。”洛尔洛夫闷声道,“你们的神,以塞亚是一名羊倌,羊死了一定很害怕,所以我们用白羊血……” 冯森哭笑不得地摇摇头:“唉,真是,来人啊,送去苦工营。” “等等,等等!”看着两名佩刀的侍卫出现,洛尔洛夫明显误会了什么,他奋力挣扎,将地毯都踹出了一个个褶皱,“公爵阁下,我有事要说!你一定会感兴趣的,公爵阁下……” “放开他。”两个侍卫松手,洛尔洛夫连滚带爬地到了冯森的面前,亲吻他的靴子,“什么事?” 咽了一口口水,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洛尔洛夫咬牙道:“阁下,我有办法不费一兵一卒,就让维莱蒂人向您臣服,只要您能让我活命,我就告诉您!” 第三百五十六章 维莱蒂人的血还没有流够 “带下去吧,把他和那些抓到的术士关在一起,安排一些轻省的活。”冯森对身边的侍从们随意吩咐。 “节帅,您真的认为他的话是可信的吗?”看着那个年轻的术士被两个侍从架走,一旁的孙敬孝有些忍不住了。 冯森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敲着椅子的扶手,过了好一会儿才回复道:“可不可信不重要。” 孙敬孝皱起眉头:“这个叫做洛尔洛夫的术士,看上去好像不太聪明啊,他那个白羊血就不怎么靠谱,这个计划就更不靠谱了。” “你真以为这个洛尔洛夫代表的是他自己?”冯森无奈地摇头轻笑,“他身后站着的,是那些斯拉夫诸神的大术士和祭司,只要能保证他们的话语权,谁来维莱蒂国王都是无所谓的事情。 这个计划只要能得到术士们的支持,假的也变成真的了,况且你以为他们这是在投降?不,这是在保存实力,存人失地,人地皆存,献祭掉一个国王,来换取维莱蒂人的未来,这是个好买卖。 我叫洛尔洛夫和那些术士们待在一起,就是要让我的意思传达到术士群体中,要降服维莱蒂人,不一定要靠刀剑。” “原来是这样。”孙敬孝兴奋地点点头,“那我这就去准备。” “不,不用。”冯森一把拦住了准备出去的孙敬孝,在对方疑惑的眼神中,冯森嘿嘿笑道,“现在还不行,维莱蒂人的血还没有流够。” 那些术士真当冯森是傻子,完全按照他们的路子走?方略虽好,但冯森要稍加修改,就把日期改到一年后吧。 有些战争中能做的事,等和平了,就做不了了,趁着战争的机会,先特事特办,然后扩大化,这才是一条正确路径。 心中琢磨,冯森面上神色却不改。 拉长维莱蒂战争的时间,第一是要先放一放维莱蒂人的血,空出足够的位置来安插冯森的人。 第二,就是为了练兵,不仅仅是练八旗,还要练民夫,练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人。 第三是为了防止查理召回,冯森还能以前线战事紧张而拒绝。 现在冯森所占领的区域,基本已经覆盖了布伦纳部落的全境,粗略能有二十万人口,得好好消化一下。 消化的方式,无疑就是八旗化。 八旗说白了,类似于明朝的卫所兵,属于二线部队,负责防守,打下手和镇压而存在。 八旗化的本质,就是从部落制转变为封建制,按照常理来说,对于部落封建化时,首领和战士阶级是不反对甚至欢迎的,而真正反对封建化的,是部落民和下层战士。 其根本原因,就是一旦封建化,这些部落民都要变成首领的奴隶,而首领基本就是世袭,再也无法通过部落民投票选出。 这样的结果就是首领、精英战士和部落民之间的关系原先是合作,平民的话语权少,但不是没有,而现在却变成了部落民完全沦为首领和精英战士的奴隶。 不说失去的就有权力,连上升的空间都被彻底堵死,身份更是从自由民变成了农奴,难怪那些当年撒克逊战争中,部落民老是翻来覆去地反,这谁顶得住啊。 可是八旗制却不一样,当然,八旗也是封建化的转化,但它不同的点在于,封建化的过程中,他收回了首领对农奴生杀予夺的权力,而且没有堵死上升的道路。 一个维莱蒂部落八旗化,首领变为百户,精英战士变为旗丁,下层战士变为上包衣,普通部落民变为下包衣,看似没什么变化。 可下包衣通过考核是可以当上包衣的,而且上包衣的人数并不多,真正作战时,还是要抽调不少下包衣一起上阵。 只要遇到战争,下包衣通过砍头和擒生,照样能当上包衣、旗丁乃至八旗百户千户,运气好的,说不定斩将夺旗,一步登天,直接府兵了。 八旗制度画了一个大饼吊在小部落的面前,虽然从前的生活不错,但毕竟仗打输了,只能接受,况且八旗下限虽低,可上限高啊。 以前的一个部落民,白手起家,顶多到精英战士阶层就到头了,然后要靠一代代苦熬,运气好,才说不定能捞到一个首领。 可现在,只要会砍头,能砍头,三五年内甚至能直升府兵甚至千户,那个陷阵先登,一步府兵的西居尔,就是包衣们的目标和偶像。 目前布伦纳地区的二十万人口,起码有五万要填到萨克森来,剩下的十五万人口,差不多转化个三万人,也就是差不多四十到六十个百户所,照十个百户一个千户来说,就是四到六个千户所。 当然,这些百户所千户所中,肯定是要迁徙来自易北河南的百户所过来,而新增的百户所,也是为了诺斯义从和晋升的旗丁与包衣们准备的。 一旦布伦纳地区的维莱蒂旗建设完成,那么冯森起码还能再增添1500人的兵力,如果吞下整个维莱蒂,甚至能增加5000左右的八旗兵力。 哎,要是真能这么做就好了,布伦纳地区毕竟靠近易北河,开发得还不错,在北边的雷达里或者切尔西帕尼亚人,没有足够的耕地,恐怕难以按这个进程设立八旗。 保守估计,吞下整个维莱蒂,差不多能增添总共3000人的八旗兵力,另一边,萨克森境内的撒克逊部落们,也看到了八旗和国人的好处,冯森已经派了真慧去接洽,等明年这个时候,估计萨克森还能再增添1000人左右的兵力。 要是这样一计算,等到那个时候,冯森部下就能有1000府兵,1000牙兵,6000八旗兵,而维莱蒂、萨克森、南丹麦和欧波里特境内还能征召义从和盟友,起码兵力能暴涨到一万上下。 假如冯森发发狠,用保甲制度和八旗体系玩国战,甚至能暴出两万到三万的士兵。 不过,要是按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汉人士兵的增长就有些跟不上了,汉人士兵的压制力是八旗体系的基础。 汉人人口,冯森需要更多的汉人人口,只是这汉人人口该从何处寻呢? 还是问问万能的克劳塞维茨引擎吧,冯森找寻了好久,终于锁定了两个可行的方向。 第一个是一个成就,【开疆拓土】要求实控领土大于十万平方公里,能够奖励四千中原人口。 冯森现在直属的实控面积顶多五六万平方公里,南丹麦、欧波里特和西伐利亚没有被算进去,因为并非他直属,而是转包附庸的。 等把整个维莱蒂吞了,面积就差不多了。 但这属于长远考虑,因为【开疆拓土】的前一项【发展内政(3/5)】要求建立五个城市,他还没完成呢。 冯森境内只有汉堡、马格德堡和吕贝克算城市,其余的都达不到克劳塞维茨引擎的认可。 那么接下来的目标就是修建两座新城市,汉诺威算一个,冯森在修了,等欧波里特的梅克伦堡修复,应该就能满足条件了。 第二个就是皇恩,靠皇恩换人口与士兵,但想要加快皇恩增长速度,就得多建商栈。 冯森目前的手还伸不到克里米亚和巴尔干去,这只能靠犹太人的帮助了。 “犹太人……”冯森摸着下巴,突兀地笑了起来,“我倒是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第三百五十七章 殿下,你也不想维莱蒂人入侵法兰克吧? 距离廷根的大战已经过去了三天的时间,这个消息还在向四周传播和酝酿。 德拉戈维特的被俘不一定代表着维莱蒂人的臣服,毕竟德拉戈维特只是五个维莱蒂部落之一,或者说最强的那一支。 其余的四个部落还保留着相当一部分的实力。 但冯森的行营却停在廷根不动了,明明这里距离德拉戈维特市只有几十里的距离,可他偏偏没有继续进军,而是停在了廷根。 在冯森的行营中,俘虏们一批批地被拖到浴房内,剪去太长的胡须和头发,一些民夫手持猪鬃大刷,将维莱蒂俘虏们刷得嗷嗷直叫。 这是为了防止瘟疫和跳蚤的传播,毕竟冯森这次抓了将近六千的俘虏,这么多人聚在一起,要是一不小心染了瘟疫,那可就糟糕了。 在城寨的一个大坑中,无数的尸体被掩埋,而从尸体身上扒下铁丝编织甲、金属圆环铆接甲、皮甲、武装衣,以及各色斧头、长剑、长矛堆成了一座小山。 这些装备武器中,金属圆环铆接甲可以带走,像皮甲、铁丝编织甲、斧头一类的,就留给这些义从和部落武士吧。 说实话,这些维莱蒂人的武器是真的垃圾,一些部落酋长甚至都只穿得起皮甲和铁丝编织甲。 所谓的铁丝编织甲,也即对接锁子甲,和金属圆环铆接甲同属于锁子甲的一种。 但不同的地方在于,后者是将一个个金属圆环用锤子一点点铆接在一起,而后者就是将铁丝压成不闭合的圆环,像织毛衣那样编在一起,就成了一副锁子甲。 这种编织甲防护力相当差,但胜在轻便和便宜。 算一算到手的圆环锁子甲数量,一万人里也就二百多副,冯森直接扔到八旗里,正好能装备一个千户所。 对于这些垃圾装备,冯森苛责不了太多,毕竟他拿下了几乎整个布伦纳,总的硬通货金银货币,总共才三万多索里达,堪堪与花销持平。 这德拉戈维特也是个大穷鬼。 除了要安置俘虏和战利品之外,冯森还得消化消化既得的土地。 到现在为止,布伦纳地区,除了德拉戈维特之外,其余十五座城寨已经完全落入了冯森的手中,这还只算了千人级别的城寨。 如果算上几百人的土寨子,恐怕都能上百,这些人里既有真心归顺的,也有心怀鬼胎的,加上春耕将至,一些士卒和民夫开始人心浮动,所以如何占有现有的领土,倒成了一个大问题。 要解决倒也不难,这种部落勇士嘛,都是慕强的,当初冯森在汉堡收服当地的撒克逊部落,靠的就是一手上门暴打加分化拉拢,这一套打完就老实了。 但这同样需要时间,以目前的情况来看,起码在三四月之前,冯森是甭想离开维莱蒂了。 当然,春耕也不能耽搁,加上士卒们因为战事也劳累了,正好从驻防的八旗兵中抽调一部分来轮班,义从们别乱跑了,就地组建百户所千户所吧。 至于民夫和后勤的问题,等到二月份雨水稍停,土路能够通行,就不需要那么多民夫了。 一个冬天攻下一个布伦纳,冯森很满意,明年还能可持续性竭泽而渔。 最重要的是,保持这种态势,只要查理敢说一个“来”字,维莱蒂马上就要打仗,冯森马上就不得不“为战事所困,难以前来”。 殿下,你也不想被可恶的维莱蒂人入侵王国领土吧? 787年一月二十九日,晴。 冯森今天穿了一件黑红色的冠冕猎服,只可惜萨克森这边材料缺乏,这套冠冕公服基本都是拿细毛呢制作的,算是汉诺威印染工坊的最新产品。 在猎服外,他还特地套了一件骚包的亮光银甲,站在先前洛尔洛夫筑起的土台上。 土台不高,但在台上,却能将远处的廷根城墙,藏在烟雨中的黑松林,迷迷蒙蒙的青山一览无余。 低下头,冯森眺望着眼前汇聚的数以万计的士卒和民夫,他轻轻咳嗽了一声,四个大嗓门的侍从便拿起了铁皮喇叭,对准了下方的人群。 “诸君,老子之前说过,我靖难军中,我萨克森幕府之中,别的不说,唯重两个字,那就是规矩!什么是规矩,说到做到就是规矩!”冯森大声地吼道。 “老子说给你们发满饷,发了吗?” “发了!”士卒们一齐吼道。 “老子说给你们升官抬旗,升了吗?抬了吗?” “升了,抬了!”这次连着八旗与义从们都跟着一起吼道。 “这就叫规矩,你守规矩,上阵杀敌,不当逃兵,我就给你满饷升官,还有封赏,你要是不守规矩,阵前怕死,连累三军,那我就要你的脑袋。”冯森大声地吼道,“就像那边挂在树上的一百个脑袋一样!逃兵,就该得到这样的下场。而你们,我英勇的武士们,你得到的,将会是索里达,土地,女人,奴隶,勋位和地位,甚至我本人的青睐。” “噢——” 随着冯森的话语,下方的士兵们振臂高呼,欢呼声震天动地。 “诸君,本次征伐维莱蒂,教宗已授予我为条顿骑士团大团长,在条顿骑士团下,布伦纳地区,我将设置十个伯爵领,以及先期设置的六十个百户所,这六十个百户所中,有二十个将封给支持我的维莱蒂部落。 而剩下的四十个,则要封给诸君,所以,尔等可要听好了,要是叫到了你的名字,你却错过了,我可不补啊哈哈哈。” 士卒跟着笑了起来。 “北萨克森卫撒克逊旗施塔德千户镇守牛之颢,屡立战功,策勋三转,赐外姓汉人,封南维莱蒂卫卫将,赐田五百亩,授维莱蒂战争胜利纪念匕首,赏索里达千枚,赐婚维莱蒂公主芙拉沃……” 这些长长的封赏名单,冯森当然不会自己说,那得累死,他只是手持铭刻了功绩的精美匕首或短剑,站在桌后,一个一个地将功勋、田契和索里达交到每一个立有大功的士卒手中。 当然,普通的义从转八旗,包衣转旗丁,旗丁升职一类的,就不会在这里封赏。 而对于府兵牙兵升职,旗丁转府兵等,冯森还是会亲手颁发封赏,只是不像高级别的士卒和校尉一个个给,而是一群一群地给罢了。 士卒们空着手上去,满载而归,一旁的维莱蒂战俘们则是呆呆地看着,要是他们也能这样该多好啊。 封赏大会一直举行到了傍晚才结束,夕阳为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边,连士卒们手中的长枪也是。 人群刚刚散去,商人便已经如同闻到血腥味的鲨鱼般扑了上来,与府兵牙兵开始了关于田产的讨论。 劳累了一天,嗓子都快哑了的冯森回到了营帐,喝了一大口水,还没来得及坐下休息,便见到韦循之已早早站在一旁等候。 “又有什么事情?”冯森苦笑问道。 “节帅,鲁本阿比来了,他还带了一个年轻人。”韦循之拿出了小本本,“节帅是见见他们,还是先休息一番,等明早再说?” “动作还挺快。”冯森嘟囔着,伸了个懒腰,“让他们稍等,我去换身衣服就来。” 第三百五十八章 我累哇画大饼之王 点缀黑色牛头纹路的维莱蒂陶盆中,黑色的木炭发出隐隐的红光,在火盆之上,一壶黄酒正散发出淡淡的酒香。 虽然到了欧罗巴,可冯森还是有些喝不惯葡萄酒,在夏天他喜欢喝一口啤酒,到了冬天,就喜欢喝这种米酒或黄酒。 坐在鲁本阿比的对面,冯森轻轻抿了一口黄酒,呼出了一口白汽,这才对鲁本阿比说道:“好久不见啊,鲁本阿比。” 鲁本阿比眼神有些躲闪,但最后还是咬牙问道:“安东尼阁下,不瞒您说,我这次来,是为了商讨您债务的问题。” “债务?什么债务?”冯森从一旁的盘子中夹起一片酱卤牛肉,“来,尝尝这个,一起吃啊。” “您,您这是什么意思?”鲁本瞪大了眼睛,之前那些不好的预感渐渐成真。 冯森一脸无所谓地说道:“鲁本,我的朋友,我之前已经还了三万索里达,查理殿下还为我免去剩下的欠债,我现在已经没有要还的钱了。” 鲁本阿比猛地站起身,但面对冯森笑眯眯的脸,却只能缓缓坐下,挤出了一副笑容说:“安东尼阁下,我们签订了契约的……” 大口嚼着牛肉,冯森口齿不清:“我的朋友,你仔细看看契约,我借三万,还五万。 难道我没还吗,我不是还了三万?是查理殿下为我免除了剩下的债务,我总不能拂了他的意思。 如果我想要赖账的话,那三万索里达我都不会还,你现在拿着这张契约去找任何一个领主或者主教,甚至查理殿下,都不会觉得我的行为有任何问题。” 鲁本的脸色愈发地难看:“安东尼阁下,为了筹集这些钱,我们的商业受到了不小的损失,还为您让出了不少市场和利益,甚至不少犹太人近乎无偿地为您提供工作……” 冯森不耐烦地摇头:“你可以让他们走啊,我不缺人。” “但是当初您初来乍到的时候,这些商业的事情,难道不是犹太人帮忙的吗?当时,您的土地上,甚至没有几个人知道一加一等于几。 假如没有我们的帮忙,您如何知道哪里有什么特产,哪里有躲避税卡的小路,甚至如何构建一支商队和商路,都是我们犹太人在帮忙。 当初我们筹集这三万索里达,已经花费了很大的力气,为了筹集这些索里达,我们损失的就不止三千索里达了,阁下!” 冯森眼神不善:“你吼那么大声干什么?那你去找查理啊,只要殿下说他帮我免除的债务不算,那我就老老实实地拿钱。” 鲁本阿比已经憋红了脸:“您承诺过的,您承诺过的,当初您的士兵对我们犹太人做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那个士兵也被我惩罚了啊,我把他囚禁在一个小院中,除了送饭和配种,不许任何人和他见面。 去年年末的时候,他就已经疯了,他的家产也全部充公。 那些被害的犹太家属呢?我甚至违反了查理的法令,让她拥有了数百亩好田,还让她嫁给了一位府兵,那位府兵是个好小伙,才策了一转的爵位,这样的赔偿还不够吗? 我们两不相欠了!” 冯森语重心长地对鲁本说道,而口气中的轻蔑和嘲弄让鲁本气的发抖。 他如同公牛般喘着气,但很快又压制下来,沉默了良久,只是凄凉地说了一句:“我知道了,您确实已经没有债务了,请允许我离开。” 听着他带着哭腔和颤抖的声音,冯森还真以为他有多委屈,说句老实话,当初建立商路的时候,确实依靠了不少犹太人。 但犹太人只是加速了这一过程,就算没有他们,汉堡商业的崛起也是时间问题。 虽然前期付出了不少,但从汉堡崛起的商业中,他们所赚取的钱财,就已经足够弥补他们那几千金币的损失,还能有不少结余。 至于那些“无偿工作”的犹太人,他们里外勾结,贪污受贿带坏的风气,冯森还没和他们算账呢。 “我有说允许你走了吗?”冯森翘起二郎腿,“你先坐下,我想知道,刚刚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吧,一些领主强借或者赖账不还的情况。” 鲁本阿比凄凉地说:“我们能怎么办呢?我们只是一群弱小而又无助的犹太人。” 冯森好笑般嗤了一声:“别说笑了,你们犹太人的手段还少吗?但你要知道,我们领主们都是一体的,你们的小动作搞得越多,名声就越臭,就越受排挤,这样的事发生得就会越多。” 鲁本阿比盯住冯森,没有说话,应该是在心中揣度冯森的意思。 “你有没有想过犹太人为什么会受排挤?” “他们嫉妒我们的智慧和勤劳,觊觎我们用汗水换来的财富。” “智慧和勤劳的人不少,弗里斯兰的农商难道不是智慧而勤劳?迪特马尔申那些开荒的农民难道不是智慧且勤劳?”冯森淡然地喝了一口黄酒,“财富,那更是笑话,比犹太人有钱的人多了去了,比如东帝国的罗马人,阿拉伯人,为什么他们不受排挤?” 鲁本阿比似乎意识到什么,他紧紧盯着冯森,在散乱的头发之后,先前那个平静而睿智的鲁本仿佛又回来了。 “我说,鲁本老兄,你就别装了,犹太人的事情你比我都清楚。” 举起四根手指,冯森用筷子敲着酒杯:“你们犹太人受到排挤,无非是这些原因,第一,你们信奉犹太教,做下不少天怒人怨的事,第二,你们杀死了以塞亚,第三,你们不承认以塞亚的救世主地位。第四才是你们有钱,尤其是金银硬通货。 犹太人曾拥有罗马人的地位,而在罗马帝国崩溃后,你们由于前三点原因,未能在帝国崩溃后的新体系中,找到归属于自己的位置,所以才会受到迫害。 作为一个游离在封建体系外的人,你们可以凭借着自己犹太教的身份,大肆经商和放高利贷,这样就大量汇集了财富。 但领主们为了打仗、无聊的恩怨和奢侈的宴会,往往会缺钱,到了需要借贷的时候,人人都憎恨债主,况且一些犹太人手段确实不光明,我说句实话,甚至可以称得上阴险和残暴。” 鲁本此刻已经将装可怜时,散落的头发重新归拢了一下,闷声说道:“可是在光明方面,我们没有任何能制衡他们的手段,难道就忍气吞声吗?那样只会被欺负得更惨。” “所以这是一个死循环。”冯森蘸了蘸黄酒,在小几上,画出了一个圆圈,“假如你希望赖账这种事情不再发生,希望结束这种死循环,就得找到你们在新体系当中的位置,犹太人之所以受到欺压,就是因为没有自己的国和一个足够强大的靠山。” “如果我们能找到这个位置,早就去找了,还用等到现在。”鲁本阿比双眼微阖,“我们甚至让可萨汗国的可汗信奉了犹太教,可他们依旧把我们当成工具。” “所以你们需要一个人,他要有能力为你们撑腰,要有足够的胸怀接受犹太教,甚至需要给你们一块土地,让你们能够耕种,不用去做危险的商人,不用被所有人惦记,也能安安静静地生活。” 鲁本阿比抬起头,他有些不可置信地盯着冯森:“您可否把话说明白一点?” 冯森压低了声音:“我的老朋友,我觉得我是这个人,我也愿意当这个人。 但是我的头上有查理,我不能违背他的意愿,可假如,我是说假如的话,有一天,查理不在了……那便是另一回事。 只要你们能够为我提供足够的帮助,我愿意将一块土地赏赐给你们,让你们建国,拥有自己的国家。” 看到鲁本惊疑不定的眼神,冯森继续缓缓说道:“你觉得布拉格怎么样,我觉得它作为一个王国的首府非常合适,而摩拉维亚的土地也非常适合耕种,你觉得呢? 甚至,在未来,或许有一天我们可以发动十字军,攻下你们真正的迦南之地,你们的故乡,然后你们可以搬迁过去,恢复你们的大卫王国。” 犹太人愣了有足足三分钟的时间,才张口结舌地阿巴阿巴:“但是,但您怎么保证您在打败查……” “咳咳,咳嗯~” 犹太老阿比马上改口:“假如查理殿下不在后,您如何保证您能允诺您的诺言呢?” “不如我们从小处做起,一点点加深合作如何?”冯森再次用酒水在小几上画起了地图,“首先,我会与你们开发一条到拜占庭商业路线,而那两万索里达,就是你们的投资。 在合作完成后,你出钱,我出力,一起打败索布人和摩拉维亚人,然后我会册封一些土地给你们,并对外宣称,你们是承包了我土地的承包商。 再然后,你们帮助我打败波西米亚人,到那时,我会将布拉格这座城市送给你们。 等查理咳咳,假如查理不在了,我再以战功为由,将布拉格和摩拉维亚赐给你们。这样如何?” 鲁本阿比眼神闪动,足足沉默了三分钟才缓缓开口:“我需要与其他阿比商量。” 举起酒杯,冯森带着神秘的微笑,向老阿比敬酒:“我等你的好消息。” 第三百五十九章 冯森出资,海盗出力 燕子软糯的叫声在天空中游行,流动的淡云让翠绿的大地和灰黑色的城墙上一阵阴一阵晴。 四月,春日的早晨依旧有些冷,清澈的阿尔斯特河中飘着一团团白沫,身着毛呢衣裳的妇女们,坐在河岸边的大石块上,用力地挥动手中的棒槌。 偶尔有孩子在上游尿尿,便惹来村妇们的叫骂。 一些跑得慢的被抓住了,还要被围在中间弹小弟弟,妇女们的嬉笑声和孩子委屈的哭声杂在一起,为这早晨添了不少人间气。 除了这些洗衣的农妇,河边的柳树旁,七八个半大的汉人小子正在一个瘸腿的老军教导下学射箭,他们大多拿的是软木弓,顶多拿来射一射兔子,但却练得极为认真。 冯森为府兵子嗣们设置了汉堡府兵学堂,府兵学堂的课程中,一半都是体育课,而在体育课中,最重要的一个科目就是射箭。 等到了夏天,这些府兵少年们就得进入山林,像猎人一样打猎,要持续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就算抓到了猎物,还是不准出来,为的就是锻炼他们吃苦耐劳和野外生存的能力。 “啪!” 一名汉人少年弓弦抖动,正中柳树上的靶子,而其他少年纷纷鼓起掌来,而那老军瞟了一眼自得的少年,不屑地嗤笑一声,从少年手中接过木弓。 他背对靶子,在那少年所在的位置一瘸一拐地又向前走了十来步:“去,把那个靶子扔飞。” “嗖!” 众少年目瞪口呆地看着被钉在树干上的靶子,靶子上的箭尾还在抖动。 他们又一齐呆滞地看着一瘸一拐返回的老军,他可是背对靶子,在靶子飞起的一瞬突然转身,拉弓便射,正中靶心。 老军打着哈欠继续坐回小马扎上:“还得练,你们这还差得远呢。” 骑在马背上,冯森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一幕的发生。 春耕已至,在廷根坐镇了三个月,等到一切都安定下来,冯森这才返回了汉堡,这一次的冬季狂猎不仅为冯森增添了领土,还多了将近六十个百户所。 虽然收获的战利品堪堪与消耗持平,但增添的领土和人力却是实打实的。 冯森的进军顺利,但欧波里特那边却不太乐观。 他们一整个冬天只是死命攻下了一座城寨,然后就限于寒冷、雨水和泥泞的道路不得寸进,虽然狠狠出了一口气,但到底是赔本买卖。 至于阿尔沃率领的丹麦人,叫他们去攻城那真是太折磨了,劫掠了一堆小村子便回到汉堡大吃大喝了一个多月,丝毫没有点外人的意思。 劫掠来的东西,基本都在汉堡的浴池、酒馆、赌场以及蹴鞠场上花光了,不少人还欠了点债。 冯森有时候都不知道这群人到底是来助战的,还是来度假的。 两腿轻轻夹住马腹,这匹两岁大的小母马便知意地咴咴了两声,向前走去。 这头小母马叫做白鬃,是飞鬃的女儿和孙女,算是近期马场培育的最高大也最温驯的小马,不过她性格太软,骑着赶路尚可,要上战场冲锋,还不如那比她矮一头的弟弟。 马蹄阵阵,穿过了田间的土路和翠绿的麦苗,碎石在地面上滚动,道路的两旁的篱笆边,升起了阵阵的花香。 穿过高大的城门,走入汉堡,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发展,汉堡的城市常住人口来到了两万多人,他们大多在码头和阿尔斯特河对面的手工铺子和船坞干活,还有不少府兵与汉人工匠以及官员的家属。 在北德这边,汉堡算得上是一个非常繁华的城市了。 身边带着亲卫队,路人纷纷为冯森避让行礼,还有大声送上问好的,冯森一一微笑点头回应。 到了将府门前,叫人把马牵走,冯森便徒步朝一间议事的大厅走去。 春风透过窗格吹入大厅中,让其中坐着的丹麦武士们昏昏欲睡,直到一名侍卫大喊了一声:“节帅到——” 这些丹麦武士们才堪堪站起,迎接冯森的到来。 “诸位都来了?”冯森任由一名侍女脱下外面的斗篷,丝毫不客气地坐在了主位之上,“今日去晨练,忘了时间,教诸位等得久了。” “没事,我们这一会儿一觉的,不耽误。”一个丹麦武士笑道,其余武士们纷纷附和,倒不是他们谄媚,在场的这些丹麦武士,哪一个没被冯森在战场和比武场上暴打过? 屈服于强者嘛,不丢人。 冯森坐定,扫视了一下大厅内,左边坐的是阿尔沃治下的八九名南丹麦雅尔,右边的,则是三五名来自西格弗雷德座下的北丹麦雅尔。 自从西格弗雷德被打败后,虽然勉强保住了自己丹麦国王的位置,但却失去了对手下雅尔们的掌控,很多雅尔现在都是名义上臣服,实际上独立了。 至于这些雅尔,他们这次联袂到来,自然有着原因,冯森给出了一个他们无法拒绝的诱惑。 “相信各位也听别尔夫什卡阁下说过了。”冯森没有多说什么废话,“我最近在商业上遇到一些小困难,关于麦西亚国王奥法,我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实公爵,普普通通地做点小买卖,却屡遭他的刁难,老实人也有脾气啊,各位说,是不是啊。” “是啊是啊。” “欺负人啊,我的船队做羊毛买卖,最近都不好做了。” “我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好了,我要给奥法国王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方式也很简单,我不是什么恶人,给他一点小惩罚,劫掠他一些城镇就好了嘛。”冯森拿起一桶葡萄酒,用小刀扎了个眼子,紫红色的葡萄酒便从橡木桶中流到了铜杯中。 在侍女的安排下,这些葡萄酒一一地被发放到了在座的丹麦雅尔手中。 “关于我们惩罚奥法的特别军事行动,我也不想大张旗鼓,而且我需要一些熟悉劫掠和不列颠的人,在我看来,在座的十二位就很有资格。”冯森举起酒杯,“请。” 丹麦雅尔们便一同举起酒杯,狠狠灌了一口,这种葡萄酒出自加斯科涅的波尔多,是782年产的,可贵了。 “大家都算是实力派。”冯森抻了抻衣袖,“但是,我呼吁大家要团结,如果你们各自劫掠的话,不仅容易被抓,而且战利品也不好出手,换不到亟需的东西。 我希望大家能合作,共同把不列颠这个猪肘汤给煮好,共同分取奥法国王的钱,我们的奥法国王很有钱啊哈哈哈。” 喝完了葡萄酒,侍女又依次上了牛乳甜点和啤酒,香甜的气息让雅尔们食指大动,在冯森的首肯下,雅尔们放下了假模假样的贵族矜持,一边用大手抓吃的,一边继续听冯森说话。 抿了一口葡萄酒,冯森对雅尔们伸出一根手指: “我提出一个方案,我出资,你们出力,共同劫掠不列颠。你们每次航行去抢劫,缺的无非是船和武器,我给你们提供三十条龙首战船以及相应的武器,还会给你们配备守船的旗丁。 你们抢来的战利品,我的西不列颠公司,会帮你们出售,你们需要什么,我们西不列颠公司能帮你们到各地去采买,但是,你们抢来的战利品,我要拿六成。 不要觉得我拿得多,要是没有我的帮助,你们四成都拿不到,而且抢到的战利品也不一定能换成想要的东西,每年年末,我还会拿出一部分钱和战船,奖励那些干得好的战团,实际上,咱们是五五分账。” 端坐在椅子上,冯森鹰一般的眼神扫过那些雅尔: “我话讲完,谁赞成,谁反对?” 第三百六十章 北意的拜占庭船队 当冯森与雅尔们签下契约,未来的英吉利海峡估计要不太平了。 就在同一时刻,亚平宁半岛东部的亚得里亚海,此刻便已经不怎么太平。 碧蓝的天空与亚得里亚海都是同样的湛蓝,咸湿的潮气伴着血腥铁锈味在沙滩边飘荡,清澈的海水中飘起一抹红色。 查理皱着眉,视线在沙滩上逡巡,身披锁子甲的法兰克士卒,骑马来回冲锋的法兰克骑士,他们面对的,是手持长枪的伦巴第贵族骑士和士兵,还有来自拜占庭的希腊士兵与保加尔雇佣兵。 鲜血渗入了沙子,将洁白的贝壳染红,海鸥的鸣叫声中,夹杂了战吼与金属摩擦声,而一支船队正在蓝天白云下随着海水起伏。 为首的战船上,是一个头戴王冠的中年男子,虽然互相都看不到对方,但两人仿佛有心灵感应一般,隔空对视。 那是拜占庭的船队,率领者的名字叫阿达尔吉斯,这是个查理十分熟悉的名字,当年他在伦巴第国王德西德里乌斯的宫殿中见到这位大舅子的时候,不过才二十三岁。 当时,这位大舅子的身边还站着一位并不美貌的女子,德西德拉塔,这是查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任妻子。 不过仅仅一年后,查理就与这位伦巴第公爵的女儿离了婚,娶了施瓦本的希尔德加德,那时的希尔德加德才十三岁。 同年发生的,还有一件大事,那就是查理的弟弟卡洛曼一世去世了。 查理迅速行动,宣称了弟弟卡洛曼一世的王位,快速行军,“继承”了王位,使得分裂的法兰克合二为一,而他的弟弟卡洛曼一世的遗孀和儿女就逃到了伦巴第,受到了这位大舅子的庇护。 随后,在他二十六岁的那一年,趁着法兰克内部混乱,伦巴第国王悍然对罗马发动进攻,后面的事情自然是查理打败了伦巴第国王德西德里乌斯,而阿达尔吉斯则乘船去了君士坦丁堡,受到了君士坦丁五世的庇护。 这些事情,到现在已经过去十五年了,但他依旧记忆犹新。 回忆结束,沙滩上的战事已接近尾声,在碧波之中,士兵们乘上战船,长桨如蜈蚣,在海浪中起伏,迅速地离开。 “殿下,剩下的士兵已经投降了,我们该怎么处理?”马蹄声动,埃里克从后面追到了查理的面前。 查理皱着眉毛:“流放维莱蒂,那些骑士和家奴,还有他的亲兵和家族,全都流放去维莱蒂,只允许自由民和农奴留下。” 埃里克注意到下方沙滩上拾捡战利品的士卒:“阿达尔吉斯并不好对付,他的船队神出鬼没,我甚至还能在威尼斯进行补充和检修。” “不仅仅是威尼斯,甚至贝内文托公爵那边,都在暗暗地为他们提供帮助。”查理的声音不大,却仿佛在咆哮,让埃里克都有些惧怕。 “这些卑鄙狡诈的希腊人!”查理重重地骂道,“我甚至愿意把我可爱的女儿罗特鲁德嫁给那些阴险的希腊人,却还是止不住他们的野心,告诉阿尔昆,我要撕毁和东帝国的婚约,挖掉那个该死阉人的眼睛,把他给我送回去!” 不怪查理愤怒,他在伦巴第的改土归流行动并不如以往顺利,伦巴第贵族们当然不愿意迁徙到寒冷的北方,尽管他们就来自那里。 在明里暗里,伦巴第的贵族们都在抵制查理的行动,甚至演变成直接的叛乱都有,教士们多次被“土匪”所袭击,查理不相信这是巧合。 本来就已经焦头烂额了,可是来自拜占庭的出兵消息给查理更添了一把火。 查理在伦巴第和罗马涅的行动,自然不会逃过塔拉西奥斯的耳目。 秉承着不能被两面夹击的战略平衡政策,在塔拉西奥斯的建议下,女皇伊琳娜决定,派出一支船队,由避难的阿达尔吉斯率领,夺回曾经的伦巴第王国。 在真正的历史上,这件事应该要到788年底才发生,而且他们进攻的目标并非北意,而是南意大利的贝内文托。 但现在情况却不同了,既然北意已经乱起来了,干脆就直接从北意开始好了,至于原先历史上与查理站在一起的贝内文托贵族,这一次却站在了阿达尔吉斯那一方。 原因很简单,贝内文托贵族同样是伦巴第人,唇亡齿寒啊,不过他们不敢直接支持这些伦巴第贵族,只能暗戳戳地给他们送一些粮食和武器罢了。 “还是有些操之过急了。”查理压下了心中的烦躁,恢复了一些理智,“我们都被一开始的顺利冲昏了头脑。” “或许我们应该暂时停止?”埃里克试探性问道,“先巩固我们已经获得的,这样假如伦巴第王国重新建立的话,我们还能调集大军来压制他们,这时候,就没有人说您残害臣民了。” “放他们独立?”查理缓缓摇头,他抬头望着山崖上的城堡,“不行,要是放他们独立,以后我们想要继续移镇伯爵,他们跟着学该怎么办?到那时就乱了套了。” 此时,迪奥多尔夫不知从哪里骑马冒出:“殿下,我正要和你说这些事,我最近一直在兵营中闲逛,这些士兵们不少都有怨言,虽然不至于对您的诋毁,但也需注意啊。” 四月,原本应该要春耕的,结果现在还在打仗和镇压叛乱,贵族和士兵都怨声载道的。 “这一点我当然知道。”查理冷哼一声,“他们怨声载道,根本不是因为春耕要打仗,而是因为打下来的土地,没有他们的份。” 其实,查理还有半句话没说,要不是靠他威望压着,贵族们早该闹事了。 迪奥多尔夫掏出一个小册子:“殿下,最近这几年,咱们的粮食和税收增加了不少,教宗也支援了一笔退税,我们可以用这些钱粮来缓解贵族们的情绪。” 查理思忖了一会儿:“这顶多能缓一时,我们还是要给出一些土地来,否则他们不会罢休的。” 这并非贵族们看不上钱粮,而是涉及了一个法兰克现有的内部矛盾。 由于硬通货的缺失,法兰克其实是在使用土地这种不动产当酬劳,而且这时的不动产是真的不动产,因为法兰克是禁止土地买卖的。 因为运输手段和生产力的低下,查理维护王国统治的效率很低。 为了有效统治,加洛林王朝给出的方案是,塑造一个标准伯爵领,然后推广出去,这样,哪怕没有中央的控制,地方也能一致地运行。 但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由于生产力低下,农业落后加上此时的西欧缺少金银硬通货,查理给不起钱和动产,只能用不动产、土地和战利品来维护下属的忠诚。 这就是史书上查理一直在巡游一直在打仗的原因,看上去他在打仗,实际上他在收税和处理政务,继位前期的查理与其说是皇帝,不如说是军事领袖。 为了维持统治,他就必须得不断地扩充新的土地,可贵族土地越多,力量越大,要价就越高。 查理可以预见到,假如继续这样下去,只要后代有连续的一两代,无法维持军事扩张和威望,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导火索,法兰克就会再一次分裂。 这才是查理进行改革的主要原因。 一个维持广阔疆域而不散的政治体系,是查理最大的追求,也是他能容忍冯森乱搞的原因。 “我听说,巴伐利亚公国和阿瓦尔人有盟约?”查理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埃里克心领神会,继续说道:“是的,殿下,图林根叛乱的时候,哈德拉德还给巴伐利亚公爵寄了一封求援信。” “嗯,我知道了,回去后,把贵族们叫来,议一议吧。” 第三百六十一章 这香水,运费都不止3个索里达 就在法兰克和拜占庭的小冲突愈演愈烈的时候,查理还特地抽出时间召集贵族和教士们开了个小会,确定了明年的讨伐对象。 太久没打仗,战利品啥的都花光了,大家都嗷嗷待哺呢。 在小会上,教士们拿出了对巴伐利亚公国的宣称,借口是巴伐利亚公国作为法兰克的附庸,并没有履行应有的军事义务。 不过这份文书在制作完成后却暂时没有拿出来,要等查理解决了意大利半岛上的争端才行。 而在此之前,给各地大小领主们的信件和传令便已经能准备起来了,粮草的调运也可以开始了。 有赖于今年查理疏通河道,修复道路的举措,调集粮食和兵力比以前快了很多。 这同样给商业和冯森的西不列颠公司商人提供了不少便利,商业的流通虽然被教会和教士们深恶痛绝,但很多贵族却乐见其成。 比如一个聚特芬的弗里斯兰贵族,原先只能喝普通的格鲁特啤酒,虽然对葡萄酒有所耳闻,但他有钱都喝不上,因为酒根本运不过来。 同样地,来自萨克森的先进农业技术,给大大小小的贵族们带来了更高的粮食收入。 但相对于修复道路和清缴强盗的立竿见影,农业上带来的收入比重反而不大,毕竟目前的很多领主并不喜欢靠种田获取收入,抢劫来的才更加符合他们的传统和人设。 迄今为止,这些贵族们依旧将老老实实种田的农夫作为鄙夷的对象,而从事运输的商贾在天父教的影响下,同在一列。 这倒是能解释了贵族们对冯森的复杂态度,一方面,他来自神秘奢华的东方,谱系清晰,历史悠远,武力强大,但另一方面,他又喜欢从事农业和商业,还老是舔查理的臭脚。 不管贵族们怎么想,冯森向来都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继续主持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业和开荒与农业改进行动,直到五月底,鲁本阿比的到来。 “感谢您的接见,公爵阁下。”鲁本阿比右手抚胸,向冯森恭敬行了一礼。 “我随时欢迎你的到来,鲁本。”冯森坐在实木的椅子上,脸上依旧是精心修剪过的络腮胡。 “我本来听说今天有暴雨,可我一到您书房的门口,天空马上就万里无云了啊哈哈哈。” “我这简陋的书房,还有如此大的威力?” “您的书房虽然朴素,但却能隐含知识的香味!”鲁本斩钉截铁地说道。 “为何前倨而后恭啊?鲁本阿比。”冯森给田亩名单上打上钩,笑着对鲁本说,“你我都是老朋友了,不谈虚辞,说吧,这次来,你为我带来了什么消息?” “公爵阁下,我和其他的阿比谈过了。”鲁本轻咳了一声,“关于您在查理殿下和犹太国的假设,阿比们都很有兴趣。” “那就是说,我们的新一轮合作,可以开始了?”冯森放下了手中的笔,示意一旁的韦循之出去,并关上书房的门。 鲁本点点头:“我们可以先试着合作,但在此之前,请允许我向您提一个要求,那就是能否先为其他社区的阿比解解惑,他们想知道,您这条贸易路线的利润从何而来?” “一条伏尔加河的贸易路线,就足以让斯拉夫领主们吃得盆满钵满,为什么多瑙河上的贸易就不行呢?”冯森反问道。 鲁本回道:“阁下,伏尔加河的贸易,有着拜占庭无法产出的蜂蜡、毛皮、琥珀等特产,而且贸易量并没有您想象中的大。 而我们的意思是,假如您是一个商人,这么做当然没问题,可是您是一个领主,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您领地上的商人,将大量的金币带到君士坦丁堡去。 哪怕您制定了禁止贸易的法令,只会滋生走私,到头来,您领地上钱币会越来越少的。 我不相信您发现不了这一点,所有的阿比都不信,您既然有信心这条贸易路线能给您带来好处,其中必定有我们想不到的地方。” 冯森摸着脸颊上的胡子:“犹太人,你们很聪明,在白纸与啤酒之后,汉堡确实有了一项新特产,而这个新特产,我已经放在这房间里了。” “在哪儿?为什么我没看见?”鲁本目光在书桌和窗台上扫视了一遍,眼神中充满了不解。 冯森的脸上露出了自得的笑容:“你当然看不见,但是它就在这里,近在眼前,只要你找到了,我就告诉你是什么。” 鲁本将整个房间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可还是没发现什么特异的东西,他张嘴刚要说话,却猛然止住。 “这,这香味……”鲁本连续抽了两下鼻子,“是香料吗?” “错,是香囊。”冯森从抽屉里取出了一个巴掌大的小布囊,上面绣着一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周围还有金丝相串,十分精美。 鲁本从冯森手中接过香囊,轻轻闻了闻:“阁下,其实东帝国和阿拉伯就已经能出产香水了,您的香水有何不同呢?” “我曾经派人从拜占庭买过他们的香水,并进行了实验。”冯森竖起一根手指,“那些香水,在身体上抹匀后,顶多保持一个时辰,甚至只有一刻钟的芳香,就会散去,而这香囊,佩戴在身上,可以持续半天的时间。” “但这样,会不会身上一块香,一块臭?” “香囊里面装的是膏状的精油香水,我们还有瓶装的液态香水,虽然只能持续一个时辰,但起码能让体味保持一致。”冯森面带微笑。 在那些道士捣鼓出火药之前,没想到让他们先把香水给捣鼓出来了,除此之外,他们还研究出了薄荷油与迷幻丹。 道士们声称这是活血化瘀激发勇气的丹药,但还是被冯森禁止了,那维京人用的毒蘑菇是能乱玩的吗? 这种香水的制作方式很简单,就是用柠檬、鼠尾草、玫瑰、郁金香、蛋黄等物质,用大概60度的酒精萃取再蒸馏,然后用薄荷等制出精油,然后就是一通冯森看不懂眼花缭乱的搅拌和再萃取再蒸馏再发酵,然后得出了这些玫瑰香水。 “这能卖得出去吗?”鲁本轻轻晃动手中的香囊。 “你卖过香水吗?” “没有。” “来,我教你,首先,你得巧立名目,这是萨克森产的香水吗?错,这是赛里斯香水,一两香水便是99朵玫瑰的浓缩,看看这刺绣,闻闻这清淡的香味。”冯森嘿嘿笑道,“而且您要是想买,抱歉,买不着,出产太少,得先订,然后就等吧,十天半个月才能到手。 别觉得拖拉,你在别处买去,你能买到我这个的吗?那少,说明他珍贵啊,这是因为少,才说明用它的人有品位啊。 到时候,大家几个贵族议员坐一起,我用赛里斯香,他也用赛里斯香,你用埃及香,我看是没有资格来参加议会哦。 你看看,从赛里斯运来,运费都不止5个索里达,一个香囊大概一两(唐两37克),我卖10个索里达,不过分吧?太良心了好吗?” “10个索里达是不是贵了?等重的黄金才8个索里达。” “贵?这是给承包商的价钱,销售价还不止呢,至于东帝国的贵族们……哼,放心,他们会买的,我已经提前派人去君士坦丁堡做准备了。” 冯森老神在在地坐在椅子上,喝了一口薄荷水,“而你要做的,就是修几个能连接克里米半岛的商栈,以证明它来自赛里斯。然后,用你们的销售网络和关系,把他们卖出去就是了。” 第三百六十二章 法兰克没油水可捞了 送走了鲁本阿比,冯森原本想继续批改奏本,但却没了心思,他叫来韦循之,让他找出了先前做的计划表,再一次审查起来。 这次的多瑙河贸易商路,是冯森的核心计划之一。 主要就是因为西欧这边都是穷鬼,没油水可捞了。 此时西欧贵金属的缺乏,严重影响了冯森的三角贸易和经济实力,很多预定的计划都一拖再拖。 目前萨克森的主要产品,除了西不列颠公司弄出来的大宗商品贸易之外,利润最高的就是白纸和啤酒。 白纸的话,阿拔斯已经获得了大唐的造纸工匠,能够做出质量不差的纸张,况且阿拔斯兼有海运之利。 白纸市场,冯森肯定是挤不走阿拉伯商人的,白白给人家开拓市场了。 啤酒呢,和毛呢一个样子,虽然更贵,但毕竟走的是大宗交易的路线,运输成本太高,没赚头。 况且,为了获得条顿骑士团的名号,拉拢和罗马教会的关系,冯森已经将啤酒的配方让渡了出去,说不定到时候得和教宗大人玩价格战。 运输上的劣势,注定了冯森的多瑙河贸易,必须要走少而精的路线,那就意味着必定得是奢侈品贸易,这个时代的奢侈品,什么最值钱? 看看地中海上最贵的是什么商品就知道了。 对于平民,日常的货物是饱腹的粮食和保暖的衣物,对于贵族,日常的货物是丝绸,调味料和遮狐臭的香水。 冯森要出口到拜占庭的,主要分为两类,以香水为拳头产品的薄荷精油、香囊、刺绣,以酱油为拳头产品的铁锅、黄油等。 以香水为例,一瓶香水的成本在一金币左右,而香囊的成本则在一个半索里达左右,卖出去,就是十倍乃至九倍的利润。 从拜占庭购买原材料和来自东亚中亚的商品,原材料如麝香、小茴香等香料留下,配合各种本地的鲜花来制作香水。 然后转卖回去,一来一去,被圣索菲亚大教堂和朝圣所吸走的贵金属硬通货,就会再一次流回冯森的手上。 以目前的香水工坊的产量,月产大概100瓶,去掉那些运输和各种方面的因素,每瓶的利润大约在7个索里达,那么每月就是700索里达的收入,每年就是8400索里达。 但这可不是冯森的极限,按照目前香水工坊的速度,每年大概能增产50到100瓶,如果不是香水工艺需要精细操作工,这个产量还能上升。 而且香水和香囊这种奢侈品,不管是阿拔斯的阿拉伯人,还是拜占庭的希腊贵族,都有需求,在质量碾压的情况下,赛里斯香囊,绝对是卖方市场。 在理想情况下,以目前的拜占庭和阿拉伯市场需求,到第三年,就能够达到25000索里达的收入。 说来可笑,卖给平民的毛呢量是香水的十倍百倍,贩卖了快三年,才堪堪达到2万索里达收入,而卖给贵族的香水,既不能饱腹又不能取暖,每年几百瓶的量,却能换来25000索里达的净收入。 除了坑拜占庭和阿拔斯冤大头钱的香水,冯森还能借此当一下二道贩子,比如各种蚕丝,他就没法自己生产。 冯森倒是想在萨克森养蚕,可难民们带来的蚕,基本都在短短几天内迅速病死,想要抢救都来不及。 刺绣在欧洲同样属于高档衣物,价值颇高,那些长安难民中,有不少非常厉害的给官府乃至皇室做工的绣娘,但冯森是空有人才却没有原材料。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通过这条多瑙河贸易路线,进口蚕丝,在汉堡制作高档衣物和刺绣,挂上赛里斯的牌子,卖到法兰克内地去,岂不美哉? 只是,多瑙河这条贸易路线,分为好几段,每一段都有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段在波西米亚境内,可能遭受摩拉维亚或者索布人的侵扰。 第二段位于多瑙河上游,容易被阿瓦尔人干扰。 第三段位于多瑙河下游,巴尔干地区,这个容易被保加尔人干涉。 三道关口一卡,多大的利润都卡没了。 所以,为了商路的通畅,冯森必须得依次解决索布人和摩拉维亚人,这还算简单的,阿瓦尔人现在有哫罕部落,以后还能趁查理攻打阿瓦尔的东风。 就是这保加尔人,冯森实在是鞭长莫及,历史上的保加尔人的骚乱,直到伊琳娜去世都没解决,那要么只能等征服阿瓦尔人后,让哫罕组织一次战争,干掉保加尔人,要么就只能和他们合作了。 不过目前香水贸易的名气还不大,起码两三年内,这些人都不会来找麻烦。 在这条贸易路线铺设到君堡后,还要面临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销售渠道的问题。 君士坦丁堡本地的行会和商人可不是好惹的,所以不可避免地要和本地人合作。 目前深受伊琳娜女皇器重的塔拉西奥斯当然是一个选择,但他太代表官方了。 冯森需要的,是一个更加独立,更加渴望权势,更加有未来潜力的人合作。 于是,在博莱努斯出发前,冯森给了他一个名字:“尼基弗鲁斯”。 冯森敢说,这是一项回报非常高的投资,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他应该还在安纳托利亚的军队中任职。 作为一个最地道(真)的老安纳托利亚,说不定移民来汉堡的安纳托利亚难民中,还有这位未来皇帝的亲戚呢。 打开了这条商路,经济上带来的收入倒在其次,最重要的是政治上的收入。 要知道,此时西欧经济凋敝,得不到发展除了宗教因素,最重要的,就是货币流失造成的恶性循环。 缺乏贵金属货币的主要原因,就是阿拉伯人与拜占庭人控制了地中海,这是根本矛盾。 冯森虽然没法打通海上贸易,难道还打不通陆上的吗? 只要多瑙河贸易能走通,如此作为西欧大庄园上的一个缺口,带来的政治收益,将远高于经济收益。 要知道,后世的维也纳与奥地利就是靠着这条贸易线发展起来的。 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条贸易线上的利益,足以使沿线的贵族拧成一股绳。 要是别人,比如海德森公爵,恐怕还真没法这么玩。 但在萨克森境内,冯森拥有全权,他可以自己给自己颁发特许令来垄断香水贸易。 当然,情商还是要的,这些香水和收益,查理得有一份。 合上计划书,冯森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了好久,这才站起身对韦循之说:“走,我们去看看八旗。” 第三百六十三章 冯森表示,这纯属诬蔑! “……到了近前,那人手里拿了木盾,可不能抽腰刀去砍,就算用刀去砍,也得记着,出七分力,留三分力,切不可砍透了。”小汉斯坐在青草地上,周围围了一圈的旗丁和包衣,既有阿伦斯堡千户所的,也有施塔德千户所的,还有马格德堡千户所的。 “韩老大,这又是为何啊?”一个旗丁问道。 小汉斯现在可是今非昔比了,此时的小汉斯已经是阿伦斯堡的权千户镇守了,还被赐姓了一个韩字。 说来也巧,他先是之前在欧波里特之战中砍了几颗脑袋,后来又在维莱蒂之战中先登,功劳勉强够了。 小汉斯本来是想脱旗入府的,但正巧阿伦斯堡的雷普千户镇守,被调到了德绍去接替了阿布,着手组建一个新的法兰克千户。 至于阿布本人,被冯森撺掇着去劫掠麦西亚了,由于阿布的治理才能不高,德绍千户所是诸多千户所里战斗力最差的,正好让雷普去雷……整治整治。 既然八旗内有地方升职,小汉斯便没去府兵那边,最终以老汉堡的身份,拿下了这个权千户的位子。 毕竟他现在去府兵,那得从头干起。 要是千户镇守职位入府,可是带一个勋位的而且有带兵的权力,更好晋升,他当然选择后者。 满面胡须的韩斯(小汉斯)哈哈一笑,从一旁的地上捡起一块临时制作的软木盾:“我给大家演示一下,你们就明白了,有谁愿意来的?” “我。”比约恩立刻举起了手,之前那个在夏营被冯汉思打得嗷嗷直叫的少年,今年也十七岁了。 他的脸上长出了粗短的胡须,原先稚嫩的脸更是粗糙了不少,身高来到了一米七五左右,在这个时代,算是高的了。 在先前的图林根之战中,比约恩阵斩两人,攒够了功劳,便从旗人余丁升为了旗丁。 按照旗人余丁抬旗不得在本卫所的原则,比约恩被调到了北萨克森卫所的施塔德千户所。 原先的施塔德千户所牛之颢(迪克)被调去了维莱蒂当南维莱蒂卫将了,新任的施塔德千户镇守是阿布的儿子英玉,他是以先登之功从德绍千户所升上来的。 在其余几个旗丁的吆喝叫好下,比约恩上了台,他手持腰刀,腰腹缩紧,先是缓步上前,然后对准旗丁大汉的盾牌猛地劈下。 木屑横飞,刀刃甚至深入盾牌一掌深。 韩斯却是不慌不忙,轻哼一声,盾牌随手臂一拧,插入盾牌的刀刃也跟着反拧起来,连带比约恩的身体跟着一起向一边偏转。 比约恩右脚前踩,想要拔出腰刀,韩斯依旧轻松写意,左手手臂内靠,盾牌便倾斜,利用缺口和力矩又一次夹住了少年的刀,下一秒,他伸脚一踢,正中比约恩胸口。 比约恩原本就在这一拧一拽中失去了身体平衡,这一脚更是直接叫他重心不稳,身体倾倒。 但毕竟是生死场走过一遭的,比约恩反应迅速,右手在地上一撑,猛地一滚,再一次站起了身。 略带诧异地看了一眼这个少年,韩斯对下面的旗丁们笑道:“看到了吗?这要是在战场上,第一下你身体跟着偏转的时候,就已经是两把短矛加一柄斧头送过来了。 此外,这种情况下抽刀不是什么好主意,最好的方式是松手后退,你的火伴会保护你,而后方第二排的士兵也会及时填补你的空位。 你到第三排第四排后,负责携带备用兵器的后勤兵会把武器送上,实在不行,你随便找个人借一把副手武器,绝对比你突然暴毙然后露出缺口强。” “原来如此。” “还有这事?” “韩老五,那你倒是说说,不用腰刀,用什么呢?”一个旗丁问道。 “长斧能勾住盾牌啊,长枪能从缝隙里刺进去啊,要是那些府兵老爷,还会用铁骨朵荡开,或者用枪花诱开。” 说到这,韩斯由衷地感叹了一声,“更有甚者,便是不管不顾,合身撞上去,那盾竟然挡不住。 而大帅更是如魔神一般,一柄陌刀一把狼牙棒,所到之处,管你什么盾牌重甲,通通就跟纸糊的一样。” “嘿,这倒是实话,当年我和节帅打西格弗雷德的时候,你们是没看着啊,节帅手臂上那么长的一条刀痕,眨个眼的功夫就结痂了,再过个七八天,那手臂就淡淡的一条疤痕,你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我可是亲眼所见,打欧波里特叛军的时候,节帅一个人手持陌刀,一个人就把那些文德人杀了对穿,那人头就跟波浪一样在大帅身后滚。” “恐怖如斯!恐怖如斯!” “犹如天父降神子,真是人间太岁神啊。” 看着好好的战术总结和战史讨论变成了对自己的个人赞扬大会,冯森真是哭笑不得。 自从发现八旗中天天鞭打自己的伪旗士道盛行后,冯森就开始注重这批旗丁的精神文明建设。 除了让这些旗丁每隔一段时间在一起讨论战史和战术外,还弄出了一个流动说书人,每隔一段时间便去各个地方说冯森版的《三国记》,算是把那些八旗内的骚动给压了下去。 不过这也带来了一个副作用,这些八旗开始搞起了拜关公以及对冯森本人的崇拜,但冯森乐见其成,只要没出乱子,他都能接受,更何况这还是好的方面。 不过现在这个场面让他到底有些脸红。 “还是看看远处的训练的旗丁子弟吧。” “喏。”吕仁恭·休厄德马上领着冯森朝另一边走去。 在一个小池塘边,是一个大校场,近百名大小青少年正在池塘边训练。 “一,二,一,二。” 号子整齐,在教官的教训声中,新一届的旗丁子弟们排着整齐的队形,在烈日下沿着校场跑步。 另一边,一些脑袋转不过来弯的旗丁子弟还在练队形和左右转,教官们手持木棍,哪边转错了,就打哪边的屁股。 这些旗丁少年们更是有不少都被打哭了,基本都是一边哭一边练,甚至还有想逃跑的,但没有用,教官会给他拎回来,绑在特制的十字架上,继续练队列和左右转。 当年的教官很多都是孩儿军,而现在却不是了。 当年汉堡学堂第一批的孩儿军基本都毕业了,有的进了军中当孔目官,有的入了幕府当小吏,有的则进了聂隐娘的锦衣署,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这段时间以来,聂隐娘的锦衣署主外,李宝镜的审计署察内,他们手下的官吏,基本都是这群曾经的孩儿军。 他们大多孤儿出身,自小就跟着老兵和冯森身边,一起学习一起长大,忠诚度比普通官吏要高得多,手段也铁血得多,甚至有人给审计署的十三名孩儿军官吏起了个“十三太保”的外号,真是不知所云。 第三百六十四章 军机处与折冲府 莱纳河的河水翻滚向前,蜻蜓在河面上掠过,惊走一团河鲈,蔚蓝的群山送来一阵清爽的风,钻入行人的衣领中。 碧玉般的草地上,铺上了一层娇艳的鲜花地毯,星点白的银莲花,粉红色的野蔷薇,依靠在她们身边,几朵紫色的野苜宿同样在炽阳下散发着清雅的花香。 如果有一位诗人在此,恐怕要作上不少好诗,再有多愁善感的,恐怕还得葬一葬花。 只可惜,在此处美景休息的,却是一群骑着马的大老粗,别说好好赏花赏景了,直接大脚踏花乃至随地吐痰的都有。 七八个府兵们牵着马,在折冲校尉史敬奉的带领,随处找了个凉快地,就着凉水,便开始吃起午饭。 府兵们随处找了个空地,各自坐下,解开了头上的抹额,各自掏出了毛巾和水囊,擦汗的擦汗,喝水的喝水。 解开前襟,府兵露出了满是胸毛的胸口,任由穿林的凉风路过他的皮肤,缓解燥热的血肉。 他们现在的位置是汉诺威的官道,这些武夫都来自萨尔茨吉特折冲府,这次是来汉诺威,是为了采买一些物什和奴隶。 作为府兵,这些人大部分都是黑发黑眼,其中唯一一个不是金发的,估计便是布厄了,现在他的名字叫步厄。 在立下了足够的功勋后,布厄在升职与府兵间,选择了府兵,在一年的府前效力后,步厄成功通过了考核,正式成为了府兵的一员。 这时的大唐胡人不少,这些汉人府兵们虽然对布厄有些隔阂,但不至于歧视或孤立。 “史校尉,还有多久才到汉威啊?咱们从铁岭出发,快有两个时辰了吧?”步厄用毛巾擦着腋下的汗水,“天倒是不热,就是这阳光太烈了。” 由于萨尔茨吉特名字太拗口,加之本地有山又产铁,府兵们干脆给起了一个铁岭的名字,而汉威就是汉诺威,基于同样原因改的名字。 就着清水啃着麦饼,史敬奉头也不抬:“还有三个多小时的路,这阳光不算烈了。” “史校尉,哪天我带您去我老家看看,这太阳算是烈的了。”步厄苦笑道。 史敬奉轻轻笑了笑:“哪天我带你去我老家看看,你就知道这太阳不算烈了。” 此时的萨克森正值夏季,但说句良心话,这里的夏天并没有那么热,以冯森本人的体感来看,大多数时候都是维持在二十五六度的样子。 可就这,行军久了,步厄还是会有头昏眼花的感觉。 凉风阵阵,潮湿的水汽夹杂了花草的芬香,虽然这里都是一群莽夫,但还是有心旷神怡之感。 “史校尉,您看!”一个少年府兵突然站起了身,指着远处说道。 众人顺着方向看去,却见在不远处的平原上,一群府兵正在训练阵形,与中原的府兵不同,萨克森的府兵可不是只在农闲时节才训练。 鲜艳的旗帜随着口令和哨声不断变换,而府兵时而排成三角形,时而排成菱形和梯形。 当急促的哨声再起,五十名府兵们便齐齐大喝一声“杀!” 随后长枪向前突刺,每次哨声一起,府兵们便向前大跨一步,长枪也跟着突刺。 在他们的军阵旁,三个才入门的府前效力旗丁,正手持步矟,在将官的鞭子下,不断地抖着枪花。 在他们的面前,大概十步远的地方,有一个木人,府前效力旗丁需要十步冲锋准确扎入咽喉。 看到这个场景,布厄都忍不住条件反射地站直了一些,之前他府前效力的时候,同样被将官训过一通,那真是不堪回首的往事啊。 在步厄的身旁,史敬奉同样在观察这群府兵,自从来到萨克森之后,他便发现此处府兵与大唐的不同。 和大唐一样,这里的府兵也有折冲府,但这里还设了一个军机处,军机处负责战时的指挥与参谋。 也就是说,平日里府兵上阵归军机处管,府兵下值就归地方的折冲府管,在折冲府上还有一个都尉府,都尉府会一起管理当地的府兵和八旗。 这是为了防止士卒与带兵将领接触太多,练兵也是你,带兵也是你,那冯森这皇……公爵还干不干了? 反正府兵的素质都高,冯森还给他们安排了识字课程还有府兵学校和讲武堂,打胜仗全靠中低层军官素质和士兵素质。 对于萨克森的府兵来说,他们大多是五日一操,七日一练,夏天有围猎,冬天有冬训,冬训还有冯森下放的柴火银,每人每月一个索里达。 虽然说府兵要自己制备装备和维护盔甲,但只要府兵们在将作卫购买武器盔甲的话,根据年龄战功等不同,可以得到5%到20%的折扣。 此外,他们每年除了土地的产出,还有冯森发下的西不列颠公司的年金,少的时候一年一两个索里达,多的时候一年七八个索里达。 这位节度使还真是大方,史敬奉无奈地笑了一声,这些府兵们拿到钱,会去城中购买商铺和产业,单从生活上讲,比那些破产的府兵好了很多。 从史敬奉的视角来看,冯森的府兵制已经夹杂了募兵的要素了,府兵就是冯森培养的一批职业良家子,然后从他们中间募兵。 为什么冯森着急搞钱?不然实在养不起啊。 一般来说,钱和土地到位,那么就该开始兼并了。 府兵基本都有勋位,他们的土地不止一百亩,而是三百亩五百亩甚至更多。 但为了抑制兼并,冯森强行将兵役和田亩数密切挂钩,换句话说,就是你土地拥有超过三百亩后,每多两百亩,就得提供一个自带装备的府兵。 要是出不出来,不好意思,多余的部分就得给府前效力的旗丁或者府兵余丁了。 至于府兵自己家中的田地,基本都是由包衣来耕耘,是的,府兵家的地由包衣来耕耘,既有借调来的八旗包衣,也有折冲府自己控制的包衣和佃户。 府兵包衣的身份地位和八旗基本一样,但不同的是,府兵包衣不从外面招募,只从俘虏和奴隶中挑选。 “这里的府兵可是比中原的府兵要富得多了。”史敬奉摸着下巴,“只是这样发展下去,恐怕土地不够分啊。” 土地当然是不够分的,但冯森也不准备养太多的府兵,府兵嘛,在精不在多,而且欧洲这边农耕用地可比中原多多了,养个五万府兵,三十万八旗绰绰有余。 “还看?”拍拍屁股上的草叶,史敬奉站起身,对着府兵们调笑道,“怎么,你们也想练练?” “不不不不不。” “走了,走了,哎呀,校尉我刚刚走神了,什么都没听着。” “嗐咻咻,史大队正,你这人就喜欢开玩笑,我不看了,我走了哈。” 第三百六十五章 汉诺威逢李大娘 天空燃烧成了血红色,云彩中带着晚日的霞光。 金灿透亮的夕光落在大地上,树木、青草、芦苇,一切都仿佛是镀了金边的黑色剪影。 微风扰动,马蹄急促,连带着那些剪影都微微摇晃起来。 “太好了,终于到了。”看着眼前逐渐清晰的城墙,史敬奉大笑了一声,而他身边的府兵们也露出了笑容。 “是啊,还以为赶不上了。” 放缓了马速,一行人朝着城墙缓缓前行,马蹄声也从踏在土路上的“噗噗”声变成了踏在石板上的“哒哒”声。 原先汉诺威是只有城内才有石板水泥路的,可是后来随着行商和小贩逐渐增多,这群人全部聚集在城门口,加上潮湿的天气,用不了多久就会把路踩坏,汉诺威郡守格里菲斯干脆将这段路承包了出去,向四周延伸出了一段石板路。 当能看到城墙根的时候,史敬奉下了马,周围负责治安的弓手早就等在前面,挥舞手中的旗帜,让他们下马了。 城墙根一百步以内是不准骑马的,而城墙内虽然能骑马或坐马车,却不能纵马狂奔,以致伤人,否则格里菲斯郡守下手那可是不留情面。 “这里的人不少啊。”一个府兵探头探脑地向两边张望。 青条石板铺就的道路上,能看到穿着各色衣服的商人推着车缓缓前进,既有戴着法兰克式尖顶毡帽的,也有带着犹太白帽的,还有穿着海獭坎肩的维京人和斯拉夫人。 在石板路的两边,还有一个个竖起的小棚子,据说是大帅特地下令给那些当地的农民设置的。 一方面防止他们乱占道引起混乱,一方面就是方便了这些农民贩卖农副产品,一举两得。 “最后一捆卷心菜,半价卖了!” “看看这鱼,才捕回来的。” “放屁,都臭了!” “修镰刀修锄头嘞!” 临近傍晚,小贩们的数量比之早晨要少了很多,叫骂声与叫卖声比之前要有气无力了一些,但却依然热闹。 汉诺威位于威悉河与易北河之间的中心地带,向东到马格德堡就能出维莱蒂到斯拉夫人的地盘上贸易,朝北沿威悉河就是不莱梅,向南就是图林根和巴伐利亚。 后世大名鼎鼎的汉诺威王朝的起源地就是目前的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在未来,它会逐渐成为萨克森重要的商贸中心,其重要程度不下于汉堡和马格德堡。 穿过入城稀稀拉拉的人群,到了城门口,便可以瞧见仍在建设的城墙,几根高耸的杉木永定桩插在土墙上。 一层层木头搭建的脚手架上,来自斯拉夫、维拉蒂、欧波里特和波美拉尼亚各地的奴隶正手持水泥桶,一层一层地给土墙覆盖砖块。 斜阳的余光通过城墙缺口的集束,反倒有些刺眼的感觉。 城门口的小吏和弓手一看他们的架势,就知道是府兵,自然没敢搞什么小动作,毕恭毕敬地迎了进去。 在门口处,还有七八个泼皮无赖,坐在长街的树荫下,用木片和骰子打着马吊,看似随便,却时刻关注门口的动态,那府兵一行人自然入了他们的眼。 一个撒克逊无赖咳嗽了一声,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走了上去,用腔调古怪的汉话躬身道:“几位军爷,这是往哪儿去?” “找一间便宜的客栈,再寻几个牙人和屋匠来。”史敬奉从口袋里掏出几个德涅尔银币扔了过去,“做得好了,少不了赏你的。” “嗳。”那无赖弹了弹银币,谄媚地笑道,“军爷大气,来,军爷随我来。” 府兵一行便跟着无赖朝前行走,牵着马,一个年轻的府兵探头探脑地四处张望,甚至有时还会停下驻足,仔细观察。 “刘九,你在看什么呢?”史敬奉一见刘敬义落后了好多,便阴下脸喊道。 刘九郎马上拽着缰绳追了上来:“校尉勿怪,只是我几年前曾来过此处,旧景新事,有些好奇,不想却走了神。” 听了刘九郎的话,史敬奉反而来了兴趣:“那你倒是说说哪里不同,说得好了,我便不罚你。” “喏。”刘敬义朝史敬奉一拱手,指着这些房屋道,“当初我初来时,此处的房屋都是木墙草顶,混乱不堪,道路皆是泥泞,偶尔唯有部族大厅前,才会铺就木板。 校尉您现在再看,此处原先有一臭水沟,已经被填平,各个屋舍虽然还是木墙,但却用了瓦顶。 再看房屋排布,看似杂乱但每个房屋之间距离都是固定的,房屋也分成一群群的,类似于坊,但却没有坊墙,街道上不似之前那样臭气熏天,路旁还有排水渠。” 听着刘敬义带着河北方言的话语,那无赖混混听了好久才明白,他跟着插嘴道:“军爷好眼力,节帅先前下令,拆除了这些房屋,改建了瓦顶和木墙。 家里有钱的,你瞧那边,那个有红阁楼的那个,那是本地一等一的大商人,曾经是大帅面前养鹰的撒博的房子,他那信鸽生意日进斗金,人家房子都是砖瓦房。” “撒博,我好像听过,他最近如何?” “喝多了赌钱,把老婆和房契都赔进去了,带着他的酒鬼鸽子去维莱蒂找出路了。” 刘敬义先是一愣,有些好笑地说道:“当年他可是帮大帅养信鸽的人,咱们折冲府的三只信鸽就是他出的,没想到却是落了这个田地。” “嗐,可不是吗?来,军爷,这是咱们汉诺威的特色小吃,叫糟瓦斯,就是黑麦酿的米酒,不醉人,今天收摊了,明日(和谐)我带军爷来吃。” 那无赖操着一口不知哪里来的古怪方言,自信满满地给府兵们引路和导游。 “军爷,您看,那是咱们汉诺威的衙门,您要是办公差,我还知道几家好馆子,那猪肘子真是一绝,我吃了一口,这辈子都忘不了……哎,说着就到地方了,军爷,您看,这便是本地最……” “末将见过李大娘。”那无赖话还没说完,便听见几位军爷的声音,有什么大官大贵族来访?无赖赶忙转过身,立刻躬身拱手,连头都不敢抬。 “见过诸位。”一个清爽的女声在无赖耳边响起。 他悄咪(和谐)咪地抬起头,快速地扫了一眼,却见是一个女人,穿了一身黑色的男装,还戴了帷帽,身边则是两个人高马大的甲士。 “几位来汉诺威是公差吗?” “只是来采买些物什。” “府中是有何短缺吗?” “短缺谈不上。”史敬奉摆手道,“一是府里包衣染病死了几个,快要收粮了,缺劳力,得买点壮实的普鲁奴(波美拉尼亚和古普鲁士奴隶),二是今年新生儿格外地多,奶水不够,要买几个白蛮子(斯拉夫女奴),还得雇几个屋匠,修一座新房。” “你我都是家乡人,若有事不要不敢说,好了,我在这,你们也不自在,我先走了,诸君请便吧。” 告别了李宝镜,史敬奉转过身,便朝酒馆内走去,而那无赖悄咪(和谐)咪地走了过来:“军爷,那位妇人是?” 史敬奉没理他,反倒是刘敬义对这个机灵的无赖子有几分好感:“那位是李宝镜李大娘,当年给大帅做秘书郎,如今是审计署的署丞,手里还捏着将作卫和西不列颠票号……” “多嘴!”史敬奉一巴掌扇在了刘敬义的后脑勺上,目光朝那无赖一扫,那无赖立马感觉到汗毛都一根根竖起来了。 他马上给了自己一耳光:“我多嘴,看我这嘴,军爷,您往里走,我和店家说话,保证住的是最好的房间,这里的炸鹰嘴豆可是一绝,我去给您安排……大哥,来活了,叫老娘炸点鹰嘴豆……” 第三百六十六章 花农兄弟 屋檐下的风铃在夏风的吹拂下叮当直响,几只蜜蜂在花丛前来来去去,辛苦辛劳。 在汉诺威衙门院子的一个清净的小亭子里,坐了四个人,为首的当然是西不列颠公司大掌柜,审(和谐)计署署丞,西不列颠票号大掌柜,李宝镜。 坐在次首的,则是西不列颠创始商人弗拉森,而石桌的对面,便是来自弗里斯兰的花农兄弟,奥斯瓦尔德与纳特。 李宝镜戴着白色帷帽,并不说话,只是倾听,争论的反而是弗拉森与奥斯瓦尔德这一对老乡。 “我知道二位都是弗里斯兰最大的花农,也是最有技术的花农。”弗拉森用筷子摆弄碟子里的干果,“我们的条件和诚意你们都听到了,我想我们对这件事也有了一定的认识,这样,你们给我一个价格吧。” 奥斯瓦尔德反问道:“不如你给我们一个价格吧。” 弗拉森扭头望了一眼李宝镜,才转头认真道:“每十株1个索里达。” “这太荒谬了!”奥斯瓦尔德几乎要弹跳起来,“我直接在市场上售卖都不止这个价钱。” “我的朋友,你搞清楚一点,你单价贵,可是谁来买你的鲜花啊?你们每年的鲜花销售量有1000株吗?还是800株?你还要和别的花农竞争,最后平均下来价格能有多高? 你哪怕每株半个索里达,最多不过500索里达,况且你也不可能卖到这个价钱。 我调查过了,你们每年的收入也就在200到300索里达左右。 而我们呢?我们每年至少需要10000株鲜花,相当于你1索里达卖出了1000株,本来你们是拿不到1000索里达的,刨去成本,也白增了500索里达的收入,还不知足吗?” 纳特则闷声闷气地低着头,不看弗拉森:“一索里达五株。” 弗拉森瞪大了眼睛:“那我何必要找你们,为什么不自己种?” 奥斯瓦尔德为弟弟声援:“可是,我们的土地没有那么多的花田,要和别人一起合作,我从别人手里收购这些鲜花,其中的路费和损耗不小的。” “我的天父啊!”弗拉森连连摆手,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是怎么想的?这么大的一桩好生意,还要给别人分? 我们是同乡和朋友,之前便认识,否则我也不会把这个好差事交给你,你得明白,这每年1000索里达的生意,是一签五年的,以后我们需要的鲜花数量更多。” “我,我没搞懂你是什么意思?” “你把麦田改成花田就是了,最近连年大增产,汉堡粮食价格多低啊,你卖花得来的钱,可比买粮的收益多多了。” 花农兄弟二人对视了一眼,扭过身低着头窃窃私语,迟迟给不出回复。 “咳咳。”李宝镜轻咳了一声,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作为西不列颠票号的大掌柜,我能发表一些意见吗?” “当然可以。”弗拉森脸上堆起笑容。 而花农兄弟同样是洗耳恭听的姿态,这个女人一能直达天听,二还掌握了西不列颠票号,对于这群商人来说,绝对是重量级人物。 声音冰冷,李宝镜帷帽后的脸庞若隐若现:“8株一个索里达,你们能按市场最低价购买粮食。行就行,不行就滚,我只数五个数。” “五。” “四。” “行,行行行!” “很好。”李宝镜站起身,“我尚有公务,不便相陪,告辞。” “喏。” 望着李宝镜大跨步离开的背影,奥斯瓦尔德长吐了一口气:“那妇人真是厉害,我心里还是直打突突。” “说话小心点。”弗拉森提醒道,“虽然大帅没说,但这估计也是大帅的姬妾。” 从小屋中走出,李宝镜迈着稳健的步伐上了马车,直到进了马车,她才放下了头上的帷帽,如释重负地长舒了一口气,用小梳子整理起了乌黑的秀发。 一个白蛮子小丫鬟依着她的肩膀:“大娘,今日的谈判是不顺利吗?” 李宝镜晃了晃脑袋,发簪上的金铃铛便清脆作响:“那倒不是,这两人都有狐臭,我在里面都快要憋死了,只能先出来。” “那大娘,咱们现在是去何处?” “这里不是有一间西不列颠票号的铺子吗?咱们去查查帐。”李宝镜拿出一面铜镜,对着镜子整理衣领和衣襟。 那白蛮子小丫鬟心疼道:“大娘还是睡一会儿吧,您看您都有黑眼圈了,面容比之前枯槁了不少。” 李宝镜毫不在意地说道:“节帅信任,职责在身,况且女子当官本就少见,不能乱来。” 安抚了小丫鬟,李宝镜靠在马车的椅子上,开始闭目养神,但她心里却还是忍不住考量。 前年西不列颠公司扭亏为盈,收入节节攀升。 但可惜的是,随着奥法国王的示意,麦西亚各地贵族都对西不列颠公司的商人收起了重税,甚至他们不允许在伦敦以外的集市购买羊毛。 这导致利润大幅下滑,为了抓住新风口,找寻市场痛点,发掘新蓝海,经过李宝镜的指示,西不列颠公司又玩起了大宗商品贸易的路线,这个路线也是后世汉萨同盟的玩法。 各地水路要冲沿线的商人和自由民,纷纷加入了西不列颠公司,公司注册的商船达到了三百余艘,其中还有五十艘冯森自己的龙首战船。 沿着阿尔斯特河排列了十数个船坞,在汉堡,平均每个月都有至少一条船下水。 在李宝镜离开的时候,她甚至看到了一条比最大龙首战船都大了一倍多的帆船正在阴干松焦油,做着下水前的最后准备。 这些注册商人为冯森提供了大量的运力和水手,再算上西不列颠票号的堪合存折,商人们终于不用扛着笨重货物与货币到处以物易物了。 当然,冯森是相当有远见的,西不列颠发行的存折,都是有准备金,还有矿山的股权抵押的,生怕闹出什么事端来。 在西不列颠公司的影响下,汉堡的商业发展速度惊人,基本上,都已经成为北德平原的最重要的贸易中心了。 其中,李宝镜功不可没,要知道,冯森除了把控大方向外,就是直接把西不列颠公司丢给李宝镜,然后便去开银趴了。 一堆的事情压在李宝镜的头上,她既是感动于冯森对她的信任,又是对冯森撒手掌柜的行为十分不满,恨不得直接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砸在他脸上,大吼老娘不管了。 “等回了汉堡,一定要你好看。”李宝镜恨恨握紧了粉嫩的拳头。 第三百六十七章 李宝镜 上 从汉诺威回来的李宝镜并没有回到自己的小家,而是叫马夫调转马头,去了王郊王司马的府邸。 王司马的府邸也在内城,占地不小,大门前除了一副楹联外,便是两个守门的僮仆。 僮仆显然是认得李宝镜,毕竟她来这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下了马车,便有一个奴仆自然地抱出了牧草和水来喂马。 一进王家府邸,入眼便是满庭满园的桃花,而一个身着鹅黄色衫裙的半老徐娘正伏在石几上打盹,她的手旁还有一本线装书和一瓶桃花酒。 说是打盹,可那妇人就是在假寐,听到门口的动静,她抬起头,脸上便挂起了笑容。 “又要叨扰了,褚姐姐。”李宝镜笑嘻嘻地走到了王褚氏的身边,抱住了她的胳膊。 这褚夫人就是当初和李宝镜一起来到这里的舒雁县马县令的马褚氏。 当初马夫人在将府负责处理文书,一来二去不知何时与王司马勾搭上了,去年冬天,冯森在维莱蒂的时候,两人便成了婚,还是冯森的珠姨娘主持的。 “怎么一回来,不去见你心心念念的冯郎,反倒到我这里来了?”褚夫人调笑道。 李宝镜的脸有些发红:“哎呀,我就不该把这事儿告诉褚姐姐,让姐姐天天拿我玩笑。” 褚夫人哈哈笑道:“哪敢玩笑我们的李署丞,那些商人和官员,见了你,简直跟老鼠见了猫一般。” “褚姐姐~” “好了好了。”褚夫人宠爱地摸了摸李宝镜的脑袋,“不过,宝镜儿,你今年都二十多了,都是老姑娘了,假如你真钟意大帅,也该提了。 只要你有这个意思,你便拜我家的为老师或者义父,正好能帮你提亲,也能有个娘家。” “先不急。”李宝镜笑嘻嘻地说,“我要是嫁了人,那西不列颠公司这一摊怎么办?审计署怎么办?等这些事都了了,我再叫姐姐帮忙。” 褚夫人点了点李宝镜的脑袋:“你个小丫头,权欲怎的比那些男人都大。” 摸着李宝镜的脑袋,褚夫人忍不住有些担心,这里面的隐患她哪看不清,若是宝镜儿看上的是别人倒还算了,可她若是嫁给了节帅,那些臣子该如何面对这位李郎官呢? 轻叹一声,两人坐在桌前说起了闺房话还有李宝镜遇到的事情,褚夫人毕竟见多识广,有时还能指导李宝镜两句。 两人一路从早上说到了中午,直到艳阳高照,李宝镜才离开。 在门口戴上帷帽,这是为了防止那些男人看到她的容貌,对她失去尊重甚至走神,这是没办法的办法。 虽然大唐风气女子本就地位高,可赖不住这里还有不少本地人,李宝镜终究还是要为了风评,进行一些妥协。 出了王司马的宅邸大门,李宝镜一抬头,便皱起了眉头。 在马车前,三个腰挂西不列颠腰牌的商人正恭恭敬敬地站立,看样子是在等她。 李宝镜声音瞬间冰寒起来,她迈步上前,隔了三步远的距离,便冷声道:“某私人出行,尔等在此处,是想要逼车吗?” 那三人脸上的笑容瞬间便凝固了,李宝镜身边的两个甲士不善的目光在他们身上一逡巡,那三人的腿都要软了。 一个高大的商人勉强上前:“李署丞勿怪,我等路过此地,瞧见了李署丞的车驾,本想拜访,却没想扰到了大娘,我等自退,自退。” 李宝镜冷哼一声,三人便忙不迭地跑了。 “回家。”踩着小凳上了马车,李宝镜坐定,对马夫说道。 “主人,刚刚有一个大帅派来的侍从,请您去将府,说是有事找您。” “哦,那便去将府。”说着,李宝镜便摘下了帷帽,又一次拿出了铜镜,借着光照起镜子来。 那个叫做香云的白蛮子小丫鬟挤了过来:“大娘,我在车窗的缝隙里发现了一个纸条,不知道是谁塞进去的,上面都是汉字我看不懂。” “让我瞧瞧。” 拿过纸条,那上面却是几个汉字数字,李宝镜的眼神一凝,她迅速从荷包里掏出了一本阴符经,然后对照数字选出了四个字。 “节帅知矣。” 深吸了一口气,李宝镜取出火折子将纸条点燃,她半眯着眼,听着耳畔轱辘轱辘的车轮声,一言不发。 直到马车在将府门口停下,李宝镜都没有再说哪怕一句话。 下了马车,天空有些阴沉,刚刚明明还是明媚阳光,可过了中午,天空突地阴沉下来,浓重的乌云已然卷集起来。 几滴雨水落在了李宝镜的手背,她抬头看天,雨前的山风吹动了她的帷帽,弧线完美的下巴在帷帽的下端若隐若现。 “李大娘。”韦循之来到了门口迎接,他面带微笑,隔着三步远,便躬身长揖,“我之前派人去李大娘的府邸寻找,没想李大娘是去了王司马的宅子,节帅正要找您,请随我来吧。” 沉默了大约一秒的时间,李宝镜叹息道:“还请韦秘书郎为妾身带路。” 穿过了李宝镜曾经走过无数遍的长长走廊,在一间李宝镜熟悉的书房前站定。 李宝镜轻轻抚摸着长廊上的柱子,而韦循之则敲了敲房门。 “进来吧。”冯森的声音传出。 两人一齐走入书房,书房依旧是李宝镜离开时那样,没什么变化。 长长的桌子后头,冯森手拿一枚中间有小点的甲片,对着阳光仔细观察,见李宝镜来了,他这才将甲片放下。 “李署丞来了。”冯森指了指面前的椅子,“坐啊,你坐啊。” 定下心神,李宝镜面带春风般的微笑,到软垫椅子上坐定:“不知节帅找妾身是为了何事?” 冯森笑道:“法斯特拉达王后最近在弗里斯兰召开宴会,邀请附近的贵族,其中就包括了弗里斯兰和奥斯特拉西亚的贵族与教士。 你对弗里斯兰熟悉,你也正好一起去,一是近日劳累,去那边玩乐休息一下,二是正好与当地人交流的时候,你能给我当个顾问。” 李宝镜的声音有些发颤:“那审计署和西不列颠公司的事务呢?” “这些你先放放,让那些副手来做,不然我这么多年,花了这么多钱,养了这么多人,白养了。” “节帅,等我们从弗里斯兰回来,我是不是就要卸任了。” “你怎么知道?”冯森先是诧异,随后抱怨道,“好啊,这个老王,天天说下面的人通风报信,我看他自己嘴巴也把不住门……宝镜?” 窗外的雨水噼里啪啦地打在了窗格上,和李宝镜泪水落地的声音混在一起,几乎分辨不出来。 第三百六十八章 冯森:你居然想要我的身子?! 要说李宝镜想没想过这一天,那肯定是有想过,像她这么聪明的人哪里会不明白? 褚夫人所说的意思,她都知道,在皇室中浸润了那么些年,作为唐德宗李适最宠爱的长女,李宝镜哪里想不到这些,这是她不愿去想罢了。 当年李宝镜被李适许配给了秘书少监韦宥,还没来得及举行婚礼,朱泚的大军便已打入长安。 在原本的历史线中,贞穆公主李宝镜,将会在奔波的途中病逝,李适伤心至极,跑路的途中还不忘给她修了一座墓,也就是后世重要的考古遗迹唐安公主墓。 可在这条世界线中,李宝镜还没来得及与父亲一起逃跑,便被传送到了萨克森。 至于她为什么自称是李晟的侄女,是因为李晟是神策军将领,经常面圣,李宝镜便也能见到这位名将。 初至萨克森之时,李宝镜既是惶恐又是解脱,她没有第一时间把公主的身份暴露,就是害怕冯森对她有什么歹意。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冯森居然没有看中她的身份或者容貌,而是不带私情地让她靠着自己的才能,一步步地升到了幕府中,几乎是仅次于王司马、真慧这一批的重臣。 审计署从无到有,西不列颠票号从无到有,西不列颠公司的扩大发展,都是她的心血。 她现在以李氏女的身份,还能抛头露面,假如她嫁给冯森呢?还能这样吗?更别说她还有大唐正统皇室的身份。 李宝镜原本的想法是,终身不嫁或者等她完成了一切,到了那个时候以后,再像退休一样嫁给冯森。 至于嫁给别人,李宝镜偶尔想过,但最后还是没能下定这个决心,莫名其妙地,好像选择就只剩嫁给冯森或终身不嫁了。 是因为什么呢?在书房中的朝夕相处,互相教导?在官职任命中的国士待遇?在李宝镜心中,原先最大的情感便是“士为知己者死”的君臣之恩。 只不过后来这个君臣之恩,稍微有一点点变质。 若不是冯森的重用,李宝镜便不会有野心,不会有以才能和事迹进入史书,而不是以身份进入史书的野心。 李宝镜曾经一度相信冯森说的,他脸盲分不清男女美丑,向来以才取人,可现在,大帅一旦知道了她的身份,便还是希望借她的身份来获取利益。 那么,之前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 那她的君臣之“情”,还有什么意义? 那她一路来一点点收集孩儿军和孤儿组成审计署的筚路蓝缕,在审计署被别的部门刁难阴阳怪气落下的泪,为了西不列颠票号的账本熬夜苦战,为了西不列颠公司而四处奔波…… 又有什么意义呢?还不如一开始就实话实说,在深宫中当一个木偶,总比现在好受一些。 对于被冯森发现公主身份,然后直接强娶获得大唐皇室名义的可能,李宝镜早就想到过,也做过心理准备,但当事实落在眼前,一切的委屈,到底还是让她忍不住落下了眼泪。 “不是,我又没撤你的职,只是休息一下,等回来,我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位置要交给你。”冯森莫名其妙地走到李宝镜的背后,轻声细语地抚摸她的背。 感受着冯森亲昵的动作,李宝镜的肩膀微微发颤,她明白冯森的意思了。 定下了心神,李宝镜收住了泪水,哀怨地问道,“节帅若是要娶我,不知是去弗里斯兰之前,还是去弗里斯兰之后?” “我什么时候说要娶你?”冯森懵了。 李宝镜瞪大了眼睛,与冯森对视。 “谁告诉你我要娶你?王司马吗?”冯森同样瞪大了眼睛,直视李宝镜水汪汪的红眼眶,“就算我要娶你,那应该是有一个长辈来提亲啊,你我在这说,属于私定终身。 虽然我觉得无所谓,但珠姨娘他们会有意见,就我之前和吉塞拉和阿尔沃私定终身,连婚礼都没有,珠姨娘都唠叨了我好久。” “但是,但是,您不是知道了我是唐安公主了吗?” 冯森眼神一凝,原先温柔的声音变得有些冷硬:“谁告诉你的?” 张了张嘴,李宝镜嗫喏地说道:“我们审计署监察幕府官员,总得有些小番,探子去调查,今天有人往我马车里塞了一张纸条,说是您已经知道了……” “唉——”冯森冷硬的声音略微转圜,“你是皇室公主,我早就知道了,大概三个月之前就知道了,有一个曾经的宫女把你认出来了。” “那,那……” “你一个人监管内府审计署,又管西不列颠公司和票号,你猜有多少人上书说你职权太杂,事情太多?而且你这么一把抓,实在是公私不分。” 冯森从一边抽出了一张纸,“我准备重组审计署,改为都察院,任命崔须陀为御史。 而随着咱们工坊的发展,对于那些工坊产业,商业,还有森林矿山等资源,都要做出一个统筹规划,于是,我决定建立一个少府。 这个位置至关重要,我准备让你来当这个少府令,考虑到你这段时间十分辛苦,我就想奖励一下,去弗里斯兰玩玩水,泡泡温泉啥的,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你居然想要我的身子。” “呸。”李宝镜红着脸啐了一口,“不要脸,谁要你身子了。” 随后,她又继续问道:“既然你已经知道了我是大唐公主,那你为什么……” 冯森反问道:“我为什么一定要强娶你?就因为你是公主?李适是皇帝?” “你,你敢直呼父皇的姓名?” “哈哈哈,你爹不过是个守成之君,而我冯森,可是未来的开国皇帝,有你也可,没你无妨,我本辽东布衣,天下与我何加焉?!”冯森哈哈大笑,“我犯不着拿一位没什么证明的女子,为我做皇袍,我的皇袍用不着大唐的龙纹!我冯家就坐不得龙椅,还就非得沾点你李家的血脉?” “那你的意思是你不想娶我?”不自觉地,李宝镜的声音里透露出一丝撒娇的意味。 冯森则嘿嘿笑道:“我要娶的是审计署署丞,西不列颠票号大掌柜李宝镜,与唐安公主何干?” “哼!”李宝镜从鼻子里娇哼一声,嘴角却控制不住地挂起。 “好了,误会也解开了,事情也解决了,你回去卸下审计署那边的事情就行了。”冯森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我要去练武,就不留你了……放心,你的审计署的那些下属,你可以带一部分走,剩下的,除非他们自己没眼色,否则都不会变动。” “节帅,假如我真的嫁给了你,你还会让我继续当少府令吗?” “我本辽东布衣,群臣于我何……唔?” 冯森瞪大了眼睛,眼前的李宝镜近在咫尺,而他的嘴唇则触到了一个温软湿热的东西,一条小巧的舌头跟着伸进了冯森的嘴里。 “啵——” “你见识到了我大唐公主的才干,总该要见见我大唐公主的性情,这才叫看得真切!” 擦了擦嘴唇,李宝镜不顾脸上发烫的红热,兔子一般从冯森的身侧窜了出去,甚至差点连帷帽都忘了拿了。 回味着口中的还未散去的温软感觉,冯森同样咧开嘴傻呵呵地笑了快一分钟的时间,这才哼着小曲从墙上摘下了一柄战锤,把玩着便去了练武场。 两人离开,尘埃落定,花香四溢,房间里空留宁静与祥和,以及呆滞的韦循之。 他眼神木然,三两步跨出了书房的大门,左右张望,却不见了冯森与李宝镜的身影。 “喂,你能看见我吧?”韦循之对一个路过的侍女问道。 那侍女惊恐地抬头看了他一眼,低下头,快速地离开了。 “我真的站在这吗?喂,那个侍卫,你能看见我吧?你能吧?你别跑啊!” 第三百六十九章 反贼大本营 下了马,冯森双脚着地,使劲跺了跺地面,一阵烟尘升起,却不见地面出现缝隙或者痕迹。 这条路线是汉堡新修的前往新野与迪特马尔申的地方,这片地区曾经是海水倒灌的重灾区,盐沼和森林覆盖了这片土地。 不过自从陈公堰修建完成,河水难以倒灌,这片原先贫瘠的地区很快就得到了大肆地开发。 来自大唐的府兵,带着奴隶与包衣,以及本地的佃户,在短短两年间,就在此处开垦出来了将近四万亩田地,而且这个数量还在继续增加。 要知道,新野建立的第一年只开垦了五千亩左右的田地,而第二年一口气开垦了三万五千亩,现在是第三年的第二季度过去,便已经开垦了三万亩。 由于这些地方原先都是沼泽,填平成田地后,土质和沉积的腐质为田地带来了极高的肥力。 冯森调查过,十个府兵带二十个佃户或自由民,八十个奴隶,外加驽马四十匹,一年能开垦出差不多3000亩田地。 若是狠狠心,愿意花费五到六个奴隶,甚至能开垦4500亩田地,虽然冯森禁止奴隶被无故滥杀,但过劳死却不在考虑之内,况且这些奴隶到底是一个珍贵的劳动力,很多府兵也是不忍心这么嗯消耗的。 在疯狂开垦的前提下,牲畜贸易在787年的上半年,逐渐成为了一项利益极高的贸易品。 一头好奶牛要10个索里达,一头普通奶牛6个索里达,一头好耕牛8个索里达,一头普通耕牛5个索里达,一头耕牛的价格,抵得上5个波美拉尼亚奴隶或者4个普鲁士奴隶。 这些牲畜一部分来自后世的法兰西地区,一部分则来自北方的斯拉夫部族,甚至很多的部分都来自北欧和东欧的斯拉夫部族。 一匹粗呢绒,在南方卖出的价格大概在1到3索里达,冯森给波美拉尼亚部落首领和古普鲁士战士种姓开出的价格是5到6个索里达。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相当于说,冯森可以拿一匹布,去换一头牛或者五个奴隶。 而冯森生产一匹布的成本,还不到售价的五分之一,而且生产的速度极快,一匹细呢绒需要两个织工,工作五天左右,如果是粗呢绒,那就更快了,两天就行。 部落首领的贪心是无法满足的,有了呢绒,他们还需要细呢绒,有了普通椅子,还想要阿尔斯特镇的高档家具,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啤酒,甚至于口感精细的小麦粉(当地很多人都是吃的黑麦)。 在尝试过小麦粉之后,不少当地的酋长都落下了心酸的泪水——我本可以忍受黑麦,如果我未曾吃过面粉,我本可以忍受兽皮,如果我未曾穿过毛呢。 而酋长能拿得出手交易的东西实在不多,他们的特产,维莱蒂和欧波里特人基本都有,唯一能卖的,只有牲畜和人口了。 但人口作为自己的实力,怎么能乱卖的,这本是酋长们最头疼的问题,难不成去抢劫那些公司商会吗? 那就是自求死路,本来就没多少东西可以卖,再把这些商人得罪了,那人家坐船走了,就更没有了。 直到一位古普鲁士战士首领,灵机一动,将原本要购买的面粉,换成了冯森在维莱蒂战争中淘汰的战利品,包括一部分残次的武器,例如盾牌、武装衣和长矛。 我不能卖自己的人口,还不能抢别人的人口吗?我自己没多余的牛可卖了,还不能抢别人的牛吗? 反正就算没冯森,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得打一场,现在直接增加了频率罢了。 于是,不管是波美拉尼亚地区,还是古普鲁士地区,部落纠纷逐渐变多了起来,甚至还有向小波兰地区蔓延的趋势。 光是今年上半年,冯森就从这些波罗的海沿岸的斯拉夫或近斯拉夫部族手中,获取了将近1000头耕牛,300头奶牛,还有2000多人口。 这也是新野田地爆发式增长的第一个原因。 第二个原因,便是陈崇义的营造司的行动。 去年年末,陈崇义的营造司便在易北河的两侧建立了拦河坝,防止海水继续在下游地区泛滥,而在来自拜占庭的学者与工匠的帮助下,一座座风车在新野和迪特马尔申等的沼泽地区拔地而起。 汉堡、新野与迪特马尔申基本都坐落在盛行西风带,一年四季盛吹来自大西洋的海陆风,风力资源虽然不如低地,但与其他地区相比还是非常优厚。 冯森今天正是为了这些风车而来。 在一大群人的前呼后拥中,冯森踏过闪晃了露水的青草,通过了田埂与排水渠,来到了一座风车磨坊边。 这座风车建立在一个沼泽地的高地上,视野广阔,从上往下看去,身后是一片连续的大烂泥沼泽,而眼前却是一片农田。 这里冯森也曾来过,当初他来的时候,这里就是一片连续的大小臭水洼子,粘稠泥泞的沼泽散发着恶心的臭味。 但现在,大部分水洼子已经被一一填平,变成了成片的田地与田埂。 冯森来到风车边,抚摸风车坚硬的砖面和用来黏合的水泥,他轻轻敲了敲发出了“硿硿”的声音。 这是一个圆柱形的多层塔楼,在塔楼的最顶端,是四片安装在转轴上的巨大扇叶,就好像是一个放大版的风扇,只不过风扇是吹风,它是吸风。 为了能够使风车能够正常运转,其内部还有由巨大木质齿轮组成的连环构件,为了防止损耗,其中不少还是嵌铁的齿轮。 这些风车平时通过木质的螺旋桨泵用来抽水,有需要时就拿来磨面粉,牲畜可精贵,都在田里开垦,干不着这个。 此刻的田地中,身披褙子,束起头发的各色农奴牵着牛,扶着篱笆,在田里辛勤地开垦。 另一边,在阳光的照射下,一群农奴挥舞锄头,挖去树根和木头,将原先结实的土地挖得松散开,还要再撒上干土沙子黄土来中和太过潮湿的黑土。 说起来,冯森梳理下巴上的胡子,这段时间来,来自法兰克的移民人口越来越少了。 他知道根结在何处,一是因为粮食增产,法兰克饥民没有那么多了,二是北地遥远且寒冷,一些自由民不适应政策,自然懒得来,最后就是贵族的作用了。 那些贵族宁愿农民被饿死,也不愿放他们离开,前往冯森的土地,也算是对冯森的抗议与还击。 不过办法总比困难多,甚至一些商人开发出了带人走线偷渡的方法,两面收钱,岂不美哉? 只是少了明面上的支持,来自法兰克的移民还是少了不少,甚至只有前年的一半不到。 但不要紧,冯森已经得到了消息,查理于前几日击败了拜占庭远征船队,并悍然撕毁了罗特鲁德与拜占庭的婚约。 如果不出所料,很快就会有大批的伦巴第人被送到萨克森和维莱蒂。 至于他们空出的土地,贵族就别想了,而在查理的威压下,大多数土地全部被划分给了教士和修道院,建立起了一个个主教区,主教的任免则由查理一言而决,绝不会出现子孙相承的情况。 贵族虽然出了力,但却没有收益,憋了一肚子的火,恰巧一名教士宣称巴伐利亚公爵不讲荣誉,没有履行军事义务,心领神会的贵族们,立刻将矛头对准了巴伐利亚人。 可以预想到,又一批巴伐利亚人和查理不喜欢的法兰克贵族要到维莱蒂或者图林根了。 歪日,这维莱蒂是宁古塔吗? 不对啊,冯森猛然发现,这样一来,萨克森和周遭地区,都要变成反贼大本营了,全是查理流放过来的人啊! 将反贼交给我安洛山看管,难道不是查理殿下对我忠诚的肯定吗?冯森热泪盈眶了。 第三百七十章 贵族:瞧瞧这赛里斯字,真洋气 从新野返回,冯森马不停蹄地又跑去了河畔视察新建成不久的水力锻锤。 这三座水力锻锤都建在阿尔斯特河上游的一个堤坝边,水从高处落下时势能为水力锻锤提供了充沛的动能。 这些水力锻锤工坊,从外观上来看,就是一个砖瓦圆塔形的水轮机,在高低水位的河水冲刷下,水轮机缓缓转动。 站在水力锻锤的一旁,冯森甚至能听到巨大的棘轮转动的嘎吱声,这里的棘轮同样是使用了铁包木的结构。 跨过门槛,在圆塔内,十来个工匠正在踩着踏板,操纵巨大的铁质锻锤,一下一下地敲击铁砧上的铁甲叶。 与中原的锻造不同,这里没有火星四溅的场景,甚至没有多少熔炉,只是一个个铁块在巨大铁锤的不断敲击下,发出了清脆的叮当声,厚度也在慢慢地变薄。 一个奇特的地方便在于,这些锻铁师傅故意在铁片的末端留下了一个筷子头大小的地方不锻,这是为了在锻打的时候观察进度,看上去隐隐约约有点像是一个瘊子。 “节帅。”孙敬孝手捧一件已经用铆钉和皮带串好的瘊子甲,递给了冯森。 冯森轻轻敲了敲:“这甲先前试过了吗?” 孙敬孝点了点头:“试过了,比咱们普通的甲都坚固不少,这造甲确实厉害。” 当然厉害,这可是领先了几百年的技术,来自西夏的冷锻瘊子甲,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提到过,让宋军士兵五十步强弩射之,不入。 虽然考虑到沈括可能的夸大和宋军的战斗力,冯森对这种坚固程度抱有不小的怀疑,但起码比他现在所使用的热锻甲的工艺要好得多。 这种工艺最有特色的一点,就是它使用的冷锻技术,而非中原常见的生火热锻。 这些铁在常温状态下,进行锤击加工,会产生强烈的塑性变形,使晶格扭曲、畸变,导致晶粒产生剪切、滑移,最终被拉长。 这些都会使表面层金属的硬度增加,减少表面层金属变形的塑性,称为冷作硬化。 而冯森之所以采用这个技术,自然是有原因的。 第一点,就是这种工艺对材料的要求与萨克森本地的材料十分吻合。 后来的宋朝,发现了瘊子甲的坚固,也想复刻,最终搞出了一批四不像,明明采用的是相同的工艺,却死活造不出来。 这当然不是工艺的问题或者天佑西夏,而是铁质的不同,中原的铁硫含量太高,杂质太多,抗疲劳性很差。 而这种冷锻工艺,需要的就是抗疲劳,否则怎么冷锻变形? 但萨克森这边,或者说铁岭那边出产的铁,都是冶金顶真鉴定的好铁,杂质很少,抗疲劳性很高,加上这里又有丰沛的水力资源,为什么不用? 第二点,就是它帅啊,强不强是一会儿的事,帅不帅是一辈子的事。 这种瘊子甲产量不高,年产不过五六十副,主要是水力锻锤的建造费用太贵了,冯森不得不将一部分产能拿去锻造各种工具,如锯子、锥子、铁钳一类的。 这些工具看似不起眼,其中的需求还挺大的,尤其是那些船坞和家具工坊。 家具工坊是近来汉诺威新兴起的一个行业,尤其是那种二次加工的高档家具,如各种包了碎羊毛和羽毛的呢绒椅子,镶嵌了悬吊珍珠的床,还有天鹅绒的被子。 自从尝试过带了坐垫和呢绒软靠背的椅子,很多贵族就再也回不到过去的小马扎和硬木凳子了。 这些家具上,还有由赛里斯绣娘缝纫的各种赛里斯风情的奇珍异兽,偶尔还会送一条绣有鸳鸯的毯子。 各地贵族们还很喜欢带汉字的,都觉得洋气。 今年这些贵族都有钱,首先是风调雨顺,加上农业技术发展,粮食产量大幅增加。 查理拿出两万匹呢绒购买粮食,再用粮食作为军粮和劳役的口粮(修路),道路通畅了,商人们接踵而至,集市召开得频率越来越频繁。 一些修道院和教堂嘴上说着教义,心里全是生意,倒买倒卖,偷税漏税,没有比他们更在行。 这些之所以会发生,那就是在萨克森这个经济特区的领头效应下,大家手里不管有没有金银,都多了不少“钱”。 之前如果说法兰克王国最大的政治问题是政令不通,权力分散,那最大的经济问题就是没有硬通货。 在这个时代,没有硬通货就意味着没有能够吸金的产业,缺少流通手段,这个和查理的庄园经济是互相映照的。 随着萨克森经济特区的经济情况一片向好,查理那边同样着手进行改革。 不过他还是没有和冯森那样,直接搞在有上限的情况下进行土地买卖,只迈了半步。 这半步就是学习了冯森在阿尔斯特镇的手段,特地划分了一片土地,弄了七八个自治集市,交给了商人们,而商人们要做的是每年给查理一笔赎买费。 查理看重的倒不是赎买费,冯森之前和他聊清楚了,这几个自治市最主要的两个目的,第一是发展一定量的工商,方便流通,阻止硬通货外流。第二个是逐步推广呢绒代替金币,解决官员报酬的问题。 原理很简单,官吏忠诚有三宝,大饼砍头资源好。 大饼就是要给官僚画大饼,让他们认为自己能往上爬,能享受和别人不一样的待遇,具体到制度就是官职九品制。 砍头就是不忠的下场,这要靠君主本人的威望、手段和军政成就来实现,具体到制度就是酷吏、锦衣卫和东厂。 最后一点就是资源,这个资源并不仅仅是金钱,还包括社会地位,私人特权,不动产和福利等等。 想要贵族顺利转化成官吏,前两者查理都可以,就是后面的这个资源很难,一方面是天父教鄙视经商,难以大规模聚敛硬通货,另一方面就是此时欧洲本身就经济凋敝。 而开自治集市的原因很简单,商人们既然能够拿呢绒抵税,那自然要收购呢绒,这时,查理把呢绒当成一部分报酬发下去,才具有货币的价值。 况且呢绒本来就是硬通货,价格较低而已。 这样一来,起码钱荒问题就解决了,甚至还可以搞出来一些特供呢绒,比如能比普通呢绒抵更多的税,就能弄出超出原有价值的类信用货币。 当然,这种流通暂时还仅限于那些自治集市,普通的贵族领地可是没有这些待遇的。 那是不是该加大工坊的产能了呢?冯森需要一个养羊地啊,这个地方,弗里斯兰不错,奥斯特拉西亚不错,最好的,当然就是不列颠岛了。 看来得给劫掠不列颠的计划提一提速了,带着思考,冯森返回了在汉堡的将府,他还没到走廊,便见到了满面春风的王司马。 他手提一只大雁,大雁的脖子上还用红绸带打了个结。 “王司马这是?” “节帅莫怪,我这是为我的义女提亲来了。” “你的义女,我怎么没听过。” “节帅怎么会没听说过,小女正是先前的西不列颠票号掌柜李大娘啊。”王司马笑嘻嘻地说道。 第三百七十一章 龙船开国 “阿嚏——” 扶着龙首坐在船头的阿尔沃打了个喷嚏。 “怎么了,领主大人,您受寒了吗?”一个有着一头红发的盖尔武士问道。 阿尔沃揉了揉鼻子,没有说话,在刚刚,她突然有一种不太对劲的感觉,好像是远方的哪里,发什么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而她却错过了。 海蓝色的潮气铺在脸上,海水被坚硬的船首划出了一道道白沫,头顶上一只海鸥发出了刺耳的鸣叫声。 乌云组成的天空压下灰白的云幕,在水天交接的一线,各色帆布摇晃鼓噪,五十艘大小维京龙首战船组成的远征船队,载着总共两千名维京海商,在海浪中起起伏伏。 这些维京战船都是汉堡船坞出产的好船,比那些维京业余造船匠的普通战船要宽阔也坚固得多,要是满载的话,装三千人都不在话下。 只是,这一趟是来做生意的嘛,总得留点地方装货物,而且这生意可是一本万利,用刀剑换金币,很有赚头。 “阿尔沃夫人!”船首握着两枚小旗的诺斯旗丁对阿尔沃喊道,“维赛特祭司说,前面就到了,但是咱们的航向有些偏,要迎着下午的太阳才行。” 阿尔沃不耐烦地喊道:“你看这天上哪有太阳,叫维赛特自己带路,我们跟在后面。” 撇过头,阿尔沃继续朝着龙首战船的前方遥望,在灰白的雾气中,一线青黑的悬崖已经出现在远方。 阿尔沃今年已经二十岁了,她依旧留着碎金色的长发,只是用网巾和头盔罩住,从黑色的网巾中,金织锦头带依旧绑着一条细长的小辫子。 小辫子从脸颊垂下,正好盖在了她清澈而纯真的大眼睛旁,淡红色的长条眼妆从左耳起到右耳止。 阿尔沃比之前大了不少,不仅仅是身高和某些部位,但不变的是,她依旧纯质如初。 本来这一趟,冯森是不准备让阿尔沃带队的,但一是阿尔沃夹住冯森求他,二是为了未来接手日德兰半岛,阿尔沃必须得打出威望。 海盗女王感觉会是一个不错的绰号。 为了保证阿尔沃的安全,冯森调来了整整一队五十人牙兵用来保护阿尔沃的安全,外加一个萧阿贵给出军事建议,保住性命不成问题。 此外,在不列颠岛上,还存在有西不列颠公司埋下的暗线,就算阿尔沃真被抓了,只要奥法王不想提前开启英法百年战争,顶多就是要一笔赎金的事。 而且就阿尔沃本人来说,虽然纯质,却带着一种野兽般的狡诈和直觉,很蠢但是很有用的那种。 庞大的船队行驶得越来越快,船只破开海风,阴云之下,岛屿的轮廓越来越清晰,一个小小的河口出现在所有人的视线中。 “到了,到了。”一个维京海盗大喊道。 剩余的海盗们纷纷欢呼起来,毕竟在这个时代的大海上航行,实在太过危险。 战船在维赛特的引导下快速通过了一片礁石区,水流逐渐轻缓,阿尔沃站起身,望向远方,这里便是一条内河的出海口,几张破烂的渔网正挂在树梢和岩石上。 船队渐渐靠近,一个人头突然从大岩石后探了出来,他看上去应该十五六岁,眼神中既有好奇又有惊恐,随着战船的靠近,他的目光便被战船上越发清晰的龙首所吸引。 下一秒,他的瞳孔猛然放大,还没等这些维京人靠近,便疯了一般尖叫着逃向了身后的森林之中。 “哈哈哈哈。” “快逃吧,胆小鬼,我们马上就要来杀你的全家了!” “呜呼呼——” 海水逐渐从墨蓝转为浅蓝,水流逐渐变缓,一个个龙首穿过河海的交界线,正式进入了不列颠岛,几只乌鸦在树林间飞过,发出了难听的嘈杂声,沿岸的树林里,细小洁白的野花绽放,却看不到任何蜜蜂来采。 船队悄无声息地驶过河口,没有惊起半点风浪。 “让洪沃特带那十条商船和二十条战船在河口停靠扎营。”阿尔沃传令道,“维赛特祭司和我一起继续向前探路。” 在旗帜的挥动下,船队一分为二,一队到河岸边扎营,并放出轻骑侦查,一队则继续前行,探查接下来的河流道路。 宁静的河面上,唯有乌鸦的哇哇声与鸣虫的吱吱声,微风拂过树叶,河岸边草叶颤动。 “阿尔沃夫人。”萧阿贵低下头,对阿尔沃轻声提醒,示意他看河边的树林。 河面不宽,在如此宁静的环境下,马嘶声和脚步踩踏树叶的声音一清二楚,在树林的缝隙中,一些活物影影绰绰地走动,做着欲盖弥彰地隐藏。 阿尔沃露出了一个天真且残忍的微笑:“把船靠岸。” “左舷!” 长帆收起,船桨下水,维京水手们大声地唱起船歌,二十条长船开始向岸边靠拢。 “看,弗雷区,他们在靠岸!” “该死的。” “咱们得去制止他们。” 很快,两个武士便带着七八个农兵出现在河岸边,农兵们气喘吁吁追在武士们的马尾后面,向维京人靠岸的地点进发。 “停下,我以此地郡长的名义,命令你们停下!”一个武士对着那些龙首战船喊道,“都给我停下!” “停你吗的头!” “滚开!胆小鬼!” “老子停船只会停在你吗的床上!” 虽然听不懂这些诺斯语,但从海盗们从船边朝他们尿尿和露屁股来看,绝对不会是什么好词。 “该死的,天父原谅我。”一个武士骑着马又靠近了一点,继续朝着他们大吼道:“你们这群异教徒,我不会再重复第三次,根据奥法国王的命令,你们不允许在集市以外的地方停泊,这里不允许你们停靠,我命令你们停下。” 海盗们就跟没听到一般,继续朝着河岸靠近。 “玛德!”那武士从马背上摘下了猎弓,猛地拉开,瞬间释放,木头的羽箭命中了挂在阿尔沃身边船帮上的盾牌。 叫骂的声音瞬间一顿。 “看到了吗?”武士的声音透着欣喜与骄傲,“看到了,就快滚回去,否则,我的弓箭……” “嗡——” 一蓬血雾洒在了农兵们的脸上,当他们再次抬起头,武士的尸体正僵直地从马背上滑落,铁质的箭头从嘴入从后颈冒出,箭头上还带着一块碎骨茬。 还没等他们继续有什么反应,连续的嗡鸣声便响起,接着就是重物倒地的咚咚声。 在尖叫和哀嚎声中,战船停靠在了岸边,维京战士们跳下了水,将战船推上河滩。 吸了一口空气中夹杂了花香与铁锈味的空气,阿尔沃跳下了战船。 就在阿尔沃第一次踏上不列颠的土地时,不列颠就先行为她的女王铺上一条鲜艳的血红地毯。 第三百七十二章 唐械队 阴云滚滚,带着霉味的风吹拂过木堡上的旗帜,在一个土丘的上头,正坐落着一座木寨子,四棱锥的木顶尖塔竖立在城堡上。 距离城堡大概五百米的地方,则是一个村落,正值晨间,几缕炊烟从歪斜的木屋中袅袅升起。 农夫从睡梦中苏醒,趴在溪流边用水洗着烂牙,妇人们怀中抱着嗷嗷哭的婴儿,将酸模酱和奶酪一起塞入丈夫的黑面包中。 一名老农夫打开了柴门,正想迈出,耳朵却听到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他立刻停住了脚步,果然,两秒后,一位撒克逊骑兵飞快地从他的身边掠过,徒留下一阵尘烟。 这股尘烟和马嘶混杂,跟在马尾后久久不去,在土路上划过了一条长线,进入了木堡的城中。 骑士穿过幽暗的大门走廊,进入了狭窄的小广场中,奴仆们手持木盆和马桶,到处都是蒸汽与臭味,一切有条不紊。 “我的父亲在哪里?”骑士下了马,随便拉了一个侍从问清楚后,便踩在带着腐烂霉味的阶梯,上了城堡的二楼。 在二楼的主厅内,郡长雷格泰德坐在桌前,手持铜杯,正在享受早晨的葡萄酿造果汁,而牧师伍德伯特则将一张白纸铺在斜面写字台上,用羽毛笔记录着什么。 “父亲。” “欢迎回来,我的儿子,你探查到什么了吗?”雷格泰德对身边的侍从示意,那侍从立刻拿起了一杯葡萄酒,递给了这位郡长大人的长子。 “是的,父亲,我找到了维京海盗的踪迹,但他们已经抢劫完毕,带着战利品离开了,他们的船速度很快,我们根本追不上。” 雷格泰德郡长的眉毛颤动了一下:“他们有多少人,你数过了吗?” “没有,他们的距离太远,我只数了他们大概有十条船。” 牧师伍德伯特眼睛半闭,虽然没说话,嘴角天然便有几分凝重的下撇:“十条船,每条能装二十到五十人,他们最少二百人,最多有五百人。” 雷格泰德抿住嘴唇,缓缓从鼻中出了一口气,才说:“愿天父保佑我们,伍德伯特,难道我们就这么拿他们没办法吗?难道就眼睁睁看着他们在我们的土地上劫掠和乱窜吗?” 伍德伯特无奈地睁开眼:“郡长大人,这些维京人装备精良,神出鬼没,绝不是之前那些强盗蟊贼可以比的,咱们必须要积蓄足够的力量。” 听到伍德伯特的话语,雷格泰德反而没有半点宽心的意思,脸上的皱纹逐渐拧在了一起。 见到郡长大人神色不对,牧师上前宽慰:“您已经向您的三个兄弟请求帮助了,看在天父和家族的份上,他们会来帮咱们的。 他们能够为你提供大约四百名士兵,加上咱们的三百名士兵,足以打败那些无耻的恶魔了。” “不,亲爱的神甫,你不明白。”雷格泰德低下头,不让别人看到他的怨恨与恐惧,“他们本该在五天前到的,可是直到现在,他们都没有到达,他们就是想眼睁睁地看着我的领地和领民被屠戮殆尽,这样就能瓜分我的家产!” 牧师立刻严厉制止:“领主大人,您不能如此地揣测您的兄弟!您要知道,行军本来就是一件麻烦的事,更何况大雨还冲塌了石桥……” “呜呜呜——” 号角声打断了两人的对话。 “怎么了?” “不知道啊。” “出去看看。” 推开了大厅的门,雷格泰德迅速从阶梯来到了城堡中,只见原先还空阔的大门门口,此刻挤满了推着车辆的人群,鸡鸣声与羊叫声不绝于耳。 从旁边一把拽过一个侍从,雷格泰德大声问道:“怎么了?” “维京的战船,有人看到了,他们已经停靠了,正在往咱们的村子这边走。” “什么?!他们有多少人?” “不知道,大概有三条船,这些农夫不太会数数。” 一旁的伍德伯特牧师迅速给出了可能的人数:“最少六十人,最多一百八十人,应该只是一支小队,假如数错了,人数会更多……领主大人,我建议您紧闭城堡的大门,等待您兄弟的支援。” “等待支援,我们面临的敌人最多也就一百八十人,而我们有三百名士兵。”雷格泰德的脸色渐渐变红,“我等不到支援了,我自私的兄弟恐怕不会来支援我了,假如让他们在我们的城堡门口劫掠,恐怕他们就更有理由来抢夺我的郡长之位。” “大人……” “别说了,出兵!” 在一番鸡飞狗跳的集结后,三百名士兵踏在微湿的泥路上,走出了寨门,他们四人一排,手持长方形的木盾,将长短剑和斧矛扛在肩上,一面战旗悬挂在十字形的旗杆。 似乎是为了给他们送行,天空中下起了细密的小雨,稀稀拉拉地落在士兵们的头盔、锁甲和武装衣上,发出了噼啪的声音。 绵雨中,几股黑色的浓烟升起,给雷格泰德指明了道路。 “向那个位置,出发!” 在两侧轻骑的伴随下,三百名士兵很快便走出了大约四百米的距离,和被劫掠的村子,近在咫尺。 雷格泰德手下的士兵们也列出了一个椭圆形的方阵,他们的阵型甚至不如诺斯人,不仅参差不齐,甚至出现了持盾的在最后一排,拿匕首的在第一排的奇景。 在他们对面,大约一百名维京战士,排成了一堵盾墙的维京猪突阵,与传统的猪突阵不同,这里的猪突阵还增加了超长矛兵和弩手。 得到了冯森的支持后,这些原先的海盗迅速换装了唐械,成立了唐械军,还有诺斯旗的旗丁教官。 在维京人的身后,三个潮湿的干草堆正冒出滚滚黑烟,而村子中的人,依旧零零散散地从村中向外逃跑。 他们居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劫掠,而是事先排好阵列等待? “父亲,你看那里!” 顺着儿子手指的方向,只见在他们的侧方,五十名全扎甲的黑衣武士正静静直立,他们排成了一个三角阵型,每个人都背了一把长弓,身侧插了一根长枪。 该死的,五十个全甲的弓箭手!中计了! “停下!” 眼见那猪突大阵正在前进,雷格泰德勒住了马,大声地吼叫道:“停下,停下!” 等手下的士兵停住脚步,雷格泰德对身边的人小声吩咐道:“找个会诺斯语或丹麦语的,去那边说,就说我不是来打仗的,我是来谈条件的,我要见他们的首领。” 传令兵骑着马在两阵间来回,而维京人同样停止了脚步。 很快,雷格泰德和阿尔沃来到了战场正中央,他们各自由六七个甲士围住,隔着盾牌说话。 这个时候,雷格泰德才发现,这些维京人的首领,居然是一个高大且绝美的女人,她大大咧咧地站着,平静地注视雷格泰德。 舔了舔嘴唇,雷格泰德没有什么废话,开口询问:“我不忍看见我的子民和武士受伤,相信你也一样,你的人数比我们要少,而且我们还有援军。 我们在这打一场,是两败俱伤,你们攻不下城堡,也抢不到东西,但现在,我们可以谈一个条件,我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让你离开?” 用木棍掏着耳朵,阿尔沃隔了大约三丈远:“我听说前任郡长有一块漂亮的红宝石,在他死前,找人将其切割成了四块,分给了你们兄弟四个。 我很喜欢红宝石,只要你把你的那块红宝石给我,我就离开。” 雷格泰德握住了胸口的红宝石,面不改色:“这样的红宝石,我的哥哥和弟弟都有,我可以告诉你如何前往我哥哥的领地,还会送上一箱金币,你可以找他要,他是个软弱的人,一定会给的。” 歪头想了想,阿尔沃倔强地摇摇头:“不行,我就要你这块。” “为什么?”雷格泰德皱起了眉头,“这四块红宝石中,我的这块是最小的。” 撅起嘴巴,阿尔沃从怀里摸出一个用金子打造的吊坠,银链流水般落下,展现在雷格泰德的眼中。 那是?雷格泰德先是眯起眼睛,等他看清楚了吊坠,他的眼睛猛地睁大,瞳孔紧缩,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那,那是……”他的声音有些颤抖。 抽出了铁骨朵,阿尔沃认真地回答道:“剩余的三块我都集齐了,就差你这一块了,现在,把它给我!” 第三百七十三章 七十二海盗 穿着一身灰色的呢绒斗篷,希格伯特大主教让奴仆牵住缰绳,自己翻身下了马,他从马鞍上摘下了一个圆筒,向着奥法的行宫内走去。 “奥法王在二楼吗?” “是的,国王殿下现在正在二楼,他嘱咐我,如果您到了,请直接上楼去找他。”奴仆恭敬地为希格伯特打开了城堡的大门。 沾着黄泥的靴子踏过名贵的地毯,希格伯特迈步上了二楼,兜帽遮住了他地中海式的头发,他没有赶时髦在脑门点七个圣痕,只是光溜溜地露出了脑袋。 细密的雨水让一切散发出一种霉味,连奥法大厅内的房门也不例外。 “四个郡,整整四个郡遭到了袭击,六座修道院被劫掠,甚至有一位郡长死在了那些该死的维京人手里,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站在门口,希格伯特还没有进入大厅,便听到了奥法王不加掩饰的怒吼声。 他无奈地苦笑了一声,敲了敲门。 房门开了一条缝,一个奴仆向外瞧了一眼,便快速地开了门,让希格伯特走入了昏暗的大厅中。 虽然是白天,大厅内依旧灯火通明,雨水洒在窗台上,在地面流成了一条小沟,奥法却不管不顾。 威塞克斯国王布立特里克端坐在窗户边,任由风提起窗帘抽打他的背部,一言不发,麻木地听着奥法王的大发雷霆。 在大厅群臣的注视下,奥法走来走去,挥舞手中的短剑,原先便带有高原红的脸此刻更加通红。 也难怪他愤怒,大概一周以前,七十二个维京海盗沿河而上,跑到了不列颠的宗教中心,坎特伯雷大主教区附近。 他们先是劫掠了外围的村庄,随后试图劫掠修道院,而当地的领主飞快地凑出了一千人的军队,前来阻击,然后成功被箭雨和长刀击败,一溃千里,减员超过五成。 哪怕这样,他们还是通过威胁的方式,从坎特伯雷教堂索取了高达两千索里达的金币与五车羊毛。 要不是坎特伯雷城墙坚固,加之这些维京海盗又来不及造攻城器械,说不定主教区内的圣墓和圣遗物都要被掘了。 奥法虽然推出了利奇菲尔德大主教来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打对台,试图削弱教宗在岛上的影响力,但这是内部斗争,换句话说,双方都是自己的力量,只是奥法在玩平衡罢了。 要是真让维京海盗把坎特伯雷主教区给撅了,那就出大事了,这哪是在掘教堂的圣墓,这简直就是在掘奥法的皮燕啊。 “我感觉自己不是麦西亚的国王,而是一个躲在家中躲避海盗的瑟瑟发抖的农奴。”奥法深恶痛绝地骂道,“两个多月的时间,七十多天,我们就看着这些海盗在我们的土地上乱窜。” “其实我们派出了很多军队去围剿他们,可如果去的人多了,他们会直接坐船逃跑,去的人少了,就会被他们围歼,他们的船速度很快,我们根本追不上。” “这个我知道,但起码,他们具体有多少人,首领是谁,总该知道吧?我现在甚至不知道他们的首领是谁。”奥法瞪大双眼,“你敢相信,我们不知道我们敌人首领的名字是什么?” 一个郡长站起身说:“殿下,我抓到了几个维京人,从他们的口中得知了一些消息,只是不知道属不属实。” “说。” “实际上,这些维京海盗的主力只有不到两千人的丹人,剩下在各地作乱的,很多都是浑水摸鱼的诺斯人,他们借着名头,四处入侵。 据那两个诺斯人所说,他们的领头的是一个叫做维赛特的祭司,很有可能是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下的手,毕竟他被查理曼带走了那么多的财货,现在雅尔们又不听话,他估计是想借此回一回血吧。” “还有呢?他们的首领呢?” “他们的首领据说是一个女人,是一位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盾女。”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被一个女人率领的军队打败了吗?”奥法气极反笑,“真是圣诞奇迹啊,无数勇猛的撒克逊战士居然被一个女人打败了……” “咳咳嗯。” 奥法本来还想继续说话,但却被希格伯特的咳嗽打断,他目光转移,发现是希格伯特:“希格伯特,我的兄弟,愿天父保佑你,你又为我带来了什么消息?” “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希格伯特主教上前,走到了桌前,“您想先听哪一个?” 奥法说:“先说好消息吧,我需要一个好消息来压下我的罪恶的暴怒。” “好的,国王殿下。”展开手中的信件,希格伯特递给奥法:“好消息是,那些维京人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匆匆退兵了。” 原先还在看信的奥法猛地抬头:“什么时候?” 希格伯特主教说:“我们发现是在三天前,但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也不知道,毕竟我们连他们具体的人数都不知道,只是他们出海的船越来越多,而劫掠的事迹越来越少。” 一旁的威塞克斯国王布立特里克问道:“那坏消息呢?” 希格伯特苦笑道:“坏消息是,他们并非一起回去的,而是分批次一点点回去的,他们的战利品太多。 他们总共从我们的土地上抢走了超过五千索里达的金币,还有无数从罗马时期保存到现在的经卷,他们要求我们用赎金来赎,否则这些异教徒就会将这些珍贵的经卷焚烧掉。 现在的海面上,到处都是他们的货船,有时候他们会先护送货船出海,然后再回来,但总数肯定是不断减少的。” 布立特里克站起身:“好机会啊,他们现在固定在一个地方,我们现在能对他们发起攻击吗?” 希格伯特苦笑:“恐怕很难,殿下,他们的速度很快,而且他们都是雇佣了别人的货船来运货,自己的船并没有多少损耗。” “别人的船。”奥法感觉到额头的血管在跳动,他有些预感了,“运货的,是那些可恶的汉堡人吗?” “不。” 奥法松了一口气。 “不止他们。”希格伯特对着信件念道,“还有弗里斯兰人,法兰克人,布列塔尼人,当然,汉堡人也在其列,他们用极低的价格收走了价值将近一万索里达的羊毛,为此,那些海盗还特地去劫掠了不少盛产羊毛的领地与庄园。” 大厅内安静了一瞬,随后,一声震天的怒吼从大厅中传来,回荡在城堡的上空。 “狗娘养的赛里斯异端!” 第三百七十四章 冯森:这不是我的意思啊,都是谣言! 在郁郁葱葱的森林怀抱中,绿草成荫,一条清澈的小溪歪歪扭扭地穿过了村庄一角,沿岸长满青苔的石头夹缝中,开满了星星点点的野花。 村庄中心是一座简朴而坚固的木制大厅,有近百年的历史,但此刻,雷神佩龙手中,拿着的再也不是曾经的橡木枝,而是一个十字架。 在木雕的一侧,一个维莱蒂工匠,正手持凿子,给佩龙雕刻了一件像是汉服又像是托加的长袍。 教堂周围有一片开阔的草地和一口井,这里便是村民们举办庆典和集会的场所。 每当有大事发生,维莱蒂村民们就会聚集在此处,围绕着一根代表了斯拉夫诸神的橡木柱子,讨论村庄的事务。 阳光穿过树枝,在地面照出了一片斑驳的树影,在那口木井前,五个维莱蒂人正紧张地等待,他们身穿朴素的白袍,跪在井前。 费利克斯穿着白色的呢绒长袍,外套一件黑色的麻布罩衣,他戴着一顶由白色羊毛编织而成的帽子,朴素到了简直看不出他是一名神职人员。 他全身上下唯一闪着银色光亮的物体,恐怕就只有他手中一米来长的十字架了。 那十字架通体由橡木制成,唯有前端是包了铁的,打磨得闪闪发光。 这十字架除了宗教用途,还有一些别的小用途,因为布伦纳地区并不太平,一部分忠于德拉戈维特的人当了强盗,时不时出来骚扰。 到那时,费利克斯就会用手中的十字架让强盗知道,十字架的皈依效果有多强。 年轻的神甫缓步走向教堂前方,信徒们静默注视着他,他站在洗礼池前,取出一只小碗,碗内盛满了清澈的圣水。 他轻轻地将手伸入碗中,水珠从指缝间滑落,洒在信徒们的额头上。 “圣水象征着神的仁慈和怜悯,淋湿你们的额头,滑过你们的肌肤,洗净了你们的肉体与灵魂。 让洗礼之水带走你们的负担和过去的错误,使你们的灵魂重获自由和和谐,你们将迈入一条新的道路,秉持着信仰的原则,守护着真理和仁爱。 在这个天父的光芒下,你们将是兄弟姐妹,相互扶持,共同前行。愿祂的慈悲之手永远庇佑你们,引领你们走向光明的道路。” 五位维莱蒂青年紧张等待圣水流过脸颊,然后在换了一身衣服的佩龙面前,在费利克斯的带领下,做起了第一次祷告。 祷告结束了,这五位维莱蒂青年仿佛重获新生,迫不及待地走到了费利克斯的面前:“这样就可以吗?我可以去当义从了吗?费利克斯祭司。” 按照规定,当义从是不需要看信仰的,但义从内部同样存在鄙视链,信天父的绝对比信奥丁的,能在主官面前说上话。 所以,在费利克斯有意无意地暗示下,在附近的这片地区,很多村子的青年去参加义从的时候,往往会邀请费利克斯帮忙进行洗礼。 “不要叫我祭司,叫我神甫。”费利克斯微笑着拂过这几人的头顶,“那些拜日经和圣徒的小故事都记清了吗?” “记清了。” “祷告词呢?” “也记清了。” “很好。”费利克斯点点头,“现在你们就是天父教大家庭中的一份子了,哦,对了,假如你们要当义从的话,最好去廷根或者马格德堡,我可以载你们一程。” “感谢你,神甫。” 费利克斯望着离去的维莱蒂青年,脸上露出的心满意足的笑容,这段时间,在他的努力下,真慧终于同意由他来进行对维莱蒂地区的传教任务。 而他终于得到了机会,来将拜天父隐修会无数次讨论的东西付诸实践。 实际上,随着冯森和真慧的逐渐繁忙,拜天父隐修会的主持者渐渐变成了费利克斯,他不仅大力吸纳了不少原先的撒克逊祭司和儒生,甚至在真慧的帮忙下,拉拢了一个道士。 在拜天父隐修会的孵化下,这个教派变得越发奇怪了起来,既有阿里乌斯派的否认三位一体,又夹杂了撒克逊人对信仰旧神的需求,还包含了儒生关于忠孝的思想。 甚至不少原先坚定的保守派教士,同样在这些人极富渲染力地劝说下,偷偷翻阅他们的小册子。 费利克斯能感觉到自己将会是新时代的彼得。 “费利克斯神甫。” 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费利克斯转过身便见到了曾经德拉戈维特身边的最德高望重的老祭司,术士博拉诺维奇。 此刻,在两个撒克逊旗丁的看管下,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的行动。 “很高兴能再次见到您,博拉诺维奇祭司。” 费利克斯层曾作为博拉诺维奇的老师,教他有关于天父教的一切,至于是什么派别的天父教,那就不知道了。 “有兴趣陪我走走吗?我正好有些教义上的问题想要问您。” “当然可以。”费利克斯做出了请的手势。 “您之前告诉我,冯森公爵,是天父新降世的救主,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您会这么认为?我不是说他不配,而是想知道,像他这么强大和优秀的人有不少,为什么您会认定了这位萨克森公爵便是所谓的新救主呢?而且关于这个新救主,拜日经中并没有提到啊。” “这个,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说。”沿着小溪,费利克斯一边走一边解释道,“首先,在拜日经中,我们的圣公爵阁下已经出现过了,而拜日经中给他的名字是麦基洗德,他是以色列唯一的既是祭司也是国王的君主。 在拜日经的记载中,他无生之始,无命之终,乃是与神的儿子相似……永远为祭司!难道这和圣公爵阁下不一致吗? 大卫王为未来的君王写了一首诗,诗中说他将获得比之前任何一位人类君王更高的荣耀、权柄和能力:他将坐在耶和华的右手,作为至高神的副手和代表,拥有最高的荣耀。 猜猜拜日经中,谁坐在天父的右手边? 天父怜悯世人,能让以塞亚下凡,而麦基洗德既然与以塞亚相似,为什么天父不能让麦基洗德下凡呢?” “可是你怎么确定他是麦基洗德下凡呢?” “无数人见证——他的伤口在血未流出之前便愈合,他的仓库凭空出现宝物,来自赛里斯的人突兀地出现在大地之上,来到他的身边,要知道那可是万里之遥。” 费利克斯闭上眼,陶醉一般地说道:“你知道吗?我访问他们中的大多数,他们都有过死亡的经历,甚至有人亲眼目睹了自己无头的身体,可你知道吗?再一眨眼,他们便出现在了万里之外,一点伤都没受,你敢说这不是天父的伟力?” “这,这不可能……” “这可能。”费利克斯笑道,“这些赛里斯人,与其说他们是赛里斯人,不如说他们是天父从天国中精心挑选的战士,为拯救堕落而混乱的世界而来。 天父说要释奴,做到的能有几个?伊比利亚曾经是天父牢固的国土,现在也沦落到异教徒的手里,更不用说耶绿撒冷!难道天父不该降下一位新救主吗?不该吗? 这些赛里斯人,我更愿称他们为天国战士,是天兵天将!否则,你如何解释他们无敌的战力,旁人拿不动的武器,他们轻松挥舞,旁人要好久才恢复的伤,他们几日便痊愈,这难道不是证明?! 天父派他们来到人间,正是为了正本清源,拯救整个天父教世界,这便是圣公爵阁下,这便是祭司王麦基洗德,这便是天兵天将们的——昭昭天命!” 看着滔滔不绝的费利克斯,老祭司轻叹了一口气,安定心中的动摇,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 对于那些维莱蒂人来说,尤其是这个时候的原始多神教,还没有发展出“虽然你肉体上战胜了我,但精神上我战胜了你。”的教义。 所以对于大部分战败的维莱蒂人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既然凡世输了,那就是自己的神输了,而且就老祭司来看,整个维莱蒂的失败的结局已经不可避免。 但老祭司依旧知道一点,那就是就算是冯森征服了维莱蒂,他也无法把维莱蒂腾笼换鸟,就从他在当地安置旗丁来看,便十分明显。 只要能保证祭司们的优越地位,换一个主子又有何妨? 更何况,老祭司看出来了,这些萨克森人不仅比他们更强大,生活也更优渥,假如维莱蒂人能加入那位公爵的统治体系之中,说不定还是因祸得福。 老祭司不是没有接触过天父教的教士,尝试与他们合作,但遗憾的是,大部分的教士,都只是强硬地要求他们信奉新神天父,而不存在将天父皮套在斯拉夫诸神身上的情况。 唯有在这个教士的身上找到了一丝突破口,尤其他还被派来负责布伦纳地区的传教活动。 假如说别的教士还算保守的话,那像费利克斯的这一批教士,简直是开放到了近乎世俗的程度,尤其是他们的实用主义做法。 默认双重信仰甚至别的神是天父天使化身,拜自己的神的时候,加上一个十字架,再给诸神的雕刻和画像换上托加或汉服就行了。 毕竟已经战败了,及时止损才是王道啊。 两人鸡同鸭讲,一直说到了中午,这才返回了村子,要乘马车离开,那些准备去参加义从的小伙,早已手提斧头等在马车旁。 就在费利克斯扒着车沿,正要上车时,一阵剧烈的马蹄声响起,一个身穿皮甲的撒克逊旗丁从远处跑了过来。 “总算找到你了,费利克斯神甫。” “愿天父保佑你,我的朋友,你为我带来了什么消息?” “公爵阁下今日准备举行一场婚礼,是与他三位妻子一同的婚礼,您需要快点去马格德堡,以确定和商讨这件大事!” 第三百七十五章 伦敦条约 今天是一个热闹的市集日,秋日的暖阳照在教堂屋顶的琉璃瓦,散发出七彩的琉璃光。 在一片繁茂的农田和果园的包裹中,一座小城镇正平稳地运行。 这里是位于沃姆斯周边的一个自由市集,由商人和教士共同管理,而他们要付出的,则是给查理每年一笔的租地的费用和自由的费用。 照理来说,自由市集召开集市是每天都有的,但长久地习俗之下,人们还是会在市集日蜂拥而至,其余时间则门可罗雀。 市集居民和来自周边地区的农民们都涌向广场,广场上布满了各种摊位,摊贩们穿着五颜六色的布袍和罩衣,向路过的人们兜售着各种商品。 “快来看看啊,来自伊比利亚的香料。” “卷心菜,贱卖,卷心菜,贱卖!” 当然,这只是小摊贩才需要这么叫,那些租用了店铺的呢绒店、家具店和酒馆就不会这么掉价。 在碎石子铺就的道路上,一个身着深蓝色虎纹绣花长袍的法兰克贵族走过市集,他昂着脑袋趾高气扬,腰间佩戴着一柄汉堡出产的精美长剑,身后则是一群忠诚的侍卫。 他找了一处酒馆坐下,而一位西不列颠的商人便迎了上来,两人迅速谈起了一起大宗货物交易——这位贵族的城堡需要一座冬暖夏凉的二层阁楼和还有一批农具与曲辕犁。 自由市的街道狭窄而拥挤,穿着朴素布衣的农民推着一车新鲜的蔬菜,他的手上还沾着泥土,明显是刚从农田里回来。 另一边,几个年轻的学徒手持木槌和凿子,正在一片工地上辛勤地造着屋子,汗水止不住地从背部和腋下流出。 从酒馆二楼的注视下去,埃德伯特三世心不在焉地听着教士们与沃姆斯大主教的接洽和谈话。 “艾温。”眼睛依旧注视市集中热闹的人群,埃德伯特三世头也不回地打断了这位爱尔兰教士的讲话,“我们真的能从查理曼这里得到帮助吗?” 艾温微微皱起眉头,抬起眼睛看向埃德伯特三世:“陛下,我相信我们查理曼会给我们应得的帮助,他是我们的盟友和保护者,他的权势和军队足以让肯特人重新站起来,我们一定能回到肯特。" 虽然艾温努力地想做出坚定和自信的样子,可话语中的迟疑还是出卖了他,埃德伯特三世一行人到达沃姆斯已经快两年的时间,却只被查理接见过一次,后续一直都是迪奥多尔夫与阿尔昆在与他们交流。 “我前几天去见了迪奥多尔夫阁下。”埃德伯特三世合上了窗户,“他告诉我,查理曼有意封我为伯爵,但代价是,我得娶一位加洛林王室的寡妇,从而继承她丈夫的封地。” 艾温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沉思片刻,然后轻声回应道:“陛下,我理解您的顾虑。但奥法的力量太过庞大,我们需要一个同盟来帮助我们,与加洛林王室结盟是眼下最好的选择。” 埃德伯特三世曾经也这么认为,为了恢复肯特的王权,为了肯特人的自由,他不得不寻求其他势力的帮助,哪怕这是一壶掺杂了毒药的蜜酒,他也得硬咽下去。 就像威塞克斯国王布立特里克,娶了奥法的女儿,稳固了他威塞克斯国王的地位,但代价就是每每被王后操持国政,几乎是半个傀儡,在奥法面前,根本抬不起头来。 没有接着之前的话题,埃德伯特三世突兀地说道:“萨克森公爵给我寄来了一封信,邀请我去汉堡参加他的婚礼,在大陆的教会上,他居然要娶三个妻子。” 艾温的嘴角微微上扬,难得地幽默了一下:“假如这发生在我们爱尔兰的教会,只是一件寻常的小事,但是在这里,他肯定要受到贵族与教士们的谴责……或许我们可以劝他来我们的教堂重新洗礼。” 不同于大陆上的天父教会,坐落于爱尔兰的凯尔特教会保留了不少古凯尔特人的传统,例如一夫多妻的制度。 “这不是最重要的,您知道今年不列颠的海盗之灾吗?我之前应该和您说过了。” “阿尔昆阁下和我说过。”艾温的眼中升起了一丝愤怒,“无数的教士受难,无数的修道院被劫掠,无数的经卷被绑架,这些可恶的海盗,阿尔昆阁下已经给查理曼殿下上书了。” “嗯——”埃德伯特三世抿住嘴唇,拖长了声音,“你知道,在这件事情中,萨克森公爵手下的商人做出了一些不光彩的举动。” “要不然说商人是贱业呢?那些贵族和教士的指责和抵制是有原因的。” “在萨克森公爵给我的信中,他提到了一点,此时不列颠岛如此混乱,这或许是一个好机会。” 艾温教士瞬间醒悟过来,但嘴中的话语却踌躇起来,一边是对异教徒的抗拒,一边是对复国的渴望,这忠信难两全啊。 “殿下您是怎么想的呢?”艾温最终把皮球踢了回来。 压低了声音,埃德伯特三世快速走到了艾温的身边:“我的朋友,我信任你,我得告诉你,随这封信到来的,还有一位萨克森公爵阁下的使者,他为我带来了公爵阁下的口信。 公爵阁下说,我和他有相同的敌人,都是奥法,奥法王夺取了我的王位,夺取他的羊毛,我们应该结盟。 此外,由于西不列颠公司承担了一部分海盗们战利品的销售作用,所以,通过一些手段,他是能影响海盗们的决策。 虽然他无法阻止海盗们劫掠,但却能影响他们向哪个方向劫掠,艾温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艾温警惕地问道:“那他提出了什么条件?他不可能无条件地帮助我们。” 埃德伯特三世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公爵阁下对不列颠的土地没有什么兴趣,他只要羊毛,所以,他提出的条件有两个:第一,他要在泰晤士河的河口租借一片土地来建立仓库和货栈,租期九十九年,具体的位置是隆迪尼翁。” “那是哪里?” “泰晤士河边上,一个罗马人留下来的小渔村,曾经挺繁荣的地方,不过罗马人走后就衰败了。” “第二个条件呢?” “第二个,羊毛的关税不得高于百分之十。” “没了?” “是的。”埃德伯特点头道,“公爵阁下不需要其他的东西,他只要羊毛,为此,他甚至愿意给我们每年提供三千到五千索里达的低息贷款和低价的工程队,甚至包括军队教官,来帮助我们复国。” “那您是怎么想的呢?”艾温始终做不了这个决定,只能将决定权交给埃德伯特。 埃德伯特咬牙切齿道:“不过是一块不到男爵领大小的土地罢了,送给他又何妨,可要是错过了这个机会,就不知道下一次登岛会是在什么时候了。” 深吸了一口气,艾温重重地点头:“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准备,明天,我们就出发去汉堡。” 第三百七十六章 丕平来时不纳粮 坐在冯森赠送的豪华大办公桌前,查理额头的青筋正在一跳一跳的。 尤其是迪奥多尔夫念叨丕平那个撒拉逊情人的事情的时候,查理更是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红温状态。 “简直是给整个加洛林家族蒙羞,一个星月教的撒拉逊情人就算了,可他居然为了这个与他的弟弟决斗?!”查理本想一拳头砸在桌子上,但想到这张精美桌子的昂贵价格,他还是强忍住了。 “根据当地教士的报告,其实是小查理手下的骑士嘲笑那个撒拉逊女人为丑八怪,于是,丕平派他手下的骑士和小查理殿下手下的骑士一个个进行马上决斗。”迪奥多尔夫有些诧异地翻了一页,“五战全胜!” “小查理殿下当时喝多了酒,觉得这是丕平殿下在侮辱他,于是他也对丕平请求决斗……丕平殿下留了手,只是把他打落了马,然后丕平与那个嘲笑了撒拉逊女人的骑士进行了生死决斗,决斗的结果是……”迪奥多尔夫再次翻过了一页,“他砍下了那个骑士的脑袋,但他自己也被捅伤了。” 迪奥多尔夫以为这会稍微缓解查理的愤怒,但不知道为什么,查理虽然没有继续说话,但脸上强忍愤怒的红温却更加明显。 这不像是查理啊,他向来就是喜怒分明,少有压抑情绪的举动。 “殿下,需要我继续念吗?” 查理没有理会迪奥多尔夫,只是注视前方的虚空,仿佛那里有什么敌人一样。 “查理……我们的孩子将会是法兰克的王,对吗?” 查理的身体轻轻颤抖了一下,之前的无名虚火突然消失殆尽,他张开嘴,少见地卡壳了一会儿才说道:“阿基坦的小查理酗酒,违反了天父的律条,让他去修道院忏悔一段时间,伊比利亚的丕平,打他五鞭子,让他回去。” “谨遵您的命令,查理殿下。” 查理合上双目,开始思考起伊比利亚的问题,如今的伊比利亚,在丕平这个搅屎棍的搅动下,已经乱成了一锅粥。 自从上次丕平从深山中出来,就在阿里巴巴的建议下,改变了之前的策略,他带着他手下的柏柏尔骑兵,在伊比利亚的土地上四处出击。 每到一地,丕平就会先去干掉当地瓦利或最大的地主,也不占领,只是做了四件事。 第一件,焚烧掉所有自由民的债条和欠条,第二件,强行将大地主的土地均分给他的所有子嗣,包括私生子,第三件,将带不走的粮食和金钱发给当地的民众。第四件,就是与当地民众约定,三年不缴纳任何税赋,五年不承担任何劳役。 除此之外,对于当地民众的圣所例如清真寺一类的,丕平虽然会洗劫,但绝不会摧毁,反而要当地人推举一个新的长老与宗教领袖。 这四件事做完,丕平不会做出任何停留或者派出手下统治当地的事情,干脆利落地带上一批有志加入他翼骑兵的青年们离开。 这就导致了一个结果,丕平的骑兵每到一地,就有欠债的自由民来带路,每当需要攻打城堡的时候,就会有人偷偷地开大门。 不少地方都喊出了“吃他娘喝他娘,开了大门迎法王,法王来时不纳粮!”的口号,这里的法王代指的是丕平,毕竟这些人都是文盲乡巴佬,分不清丕平的身份和爵位也很正常,绝对不是有人在鼓动。 等丕平离开当地,科尔多瓦哈里发阿卜杜拉派来的援军赶到的时候,就面临了这样一个局面—— 假如重新设置瓦利或领主,分到了土地的那些地主子嗣和其他地主不满,要重新设置长老,普通的自由民不满,更别提那些被发出去的钱粮、烧毁的欠条以及三年不纳税的法令了。 那他们就面临了两个选择,第一个强行恢复原状,这会引起当地大多数人的不满,等下次丕平来的时候,带路的人更多。 这些士兵总不能一直驻扎在一个地方不走吧,你改一个地方,我就去改回来,互相拉锯,到时候再看看当地人支持谁。 第二个就是默认这一切,但当地人不会感激科尔多瓦哈里发,只会感激丕平,而且还削弱了他们的实力,毕竟慨他人之慷,三年不交税嘛。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科尔多瓦哈里发阿卜杜拉在上次把丕平打入深山后,病情就越发严重,现在几乎已经无法处理政事。 整个科尔多瓦埃米尔国就像一个无头的巨人,有力没处使,这才让丕平抓住了机会,席卷科尔多瓦埃米尔国差不多四分之一的领土。 作为巴塞罗那的总督,丕平手下的领土都已经和阿斯图里亚斯王国与加斯科涅公国接壤了。 这下居住在鲁西永伯国和阿基坦的西哥特人可精神了,他们将丕平喊为西哥特的光复者,喊出了再次征服伊比利亚的口号,大批迁入丕平的领地。 而丕平很配合地将大批土地给予这些西哥特人,并且免除赋税与劳役,但代价是他们得服兵役。 通过巴塞罗那地区的港口,丕平又开始了海上贸易,通过贩卖香料和宝石赚取了大量的金币,小查理的领地上人口与税收锐减。 这才是丕平与小查理的核心矛盾,双方在宴会上大打出手那都是表面。 这些金币丕平没有乱花,他学习冯森,将其全部投入到了土壤改良和修建水利与道路上面,要知道,这些水利工程有些都是罗马时期留下来的。 与冯森要从头开始不同,丕平只需要修复这些水利工程,就能搞出来万亩良田。 就算是查理,这个时候也不得不承认,丕平在伊比利亚干得不错。 “殿下,殿下?” “嗯?怎么了?”查理茫然抬头,看向不知道什么时候到来的阿尔昆。 “殿下,肯特王子埃德伯特三世去汉堡参加萨克森公爵的婚礼了。”阿尔昆像是漫不经心地叙述这件小事。 查理眨了眨眼,笑道:“肯定是为了那些维京海盗吧,这件事虽然不知道与安东尼关系多大,但肯定有关系,要是我,我也会想去碰碰运气,让他去吧。” “殿下,这些维京海盗今日能焚烧不列颠的修道院,明天就能劫掠法兰克漫长的海岸,我觉得咱们得帮助不列颠的教士们。”阿尔昆是不列颠人,这已经不止是他第一次请求查理帮忙了。 查理则揉着脑袋,如果是别的时候,他还愿意给阿尔昆一个面子去处理一下这件事,但现在与巴伐利亚公国的战争在即,而巴伐利亚公国又勾搭上了阿瓦尔汗国,这一仗不知道要打成什么样,他实在是抽不出精力。 “下次再议吧。”查理挥了挥手,“迪奥多尔夫,安东尼结婚,那些贵族和教士没少说话吧?” “是的,他们称安东尼公爵是‘罪恶的通尖者’。” “他还真是惹人厌烦啊,居然要一次性娶三个妻子,到底是怎么想的?”查理嘴上说着厌烦,但脸上的表情分明是欣赏。 但这欣赏没持续多久,一想到冯森明里暗里请立太子的书信和冯森丕平两人的亲密关系,这股子欣赏又消磨下去。 这一南一北两个儿子,占据了查理日常纠结情绪的一半以上。 “安东尼的婚礼我就不去了,找一位王室使节,带去我的礼物。”查理话锋一转,“安东尼都结婚了,伊比利亚的丕平也该结婚了,西哥特贵女找好了吧? 写封书信过去,让他到我这来,我亲自给他证婚顺带册封西哥特国王,至于那个撒拉逊女人,就留给他当情人吧,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第三百七十七章 汉堡,北方的君堡 坐在乌篷船的软垫上,图里图斯身体随着水波的荡漾而起伏。 他坐得笔直,目光凝视着窗外,图里图斯对即将到来的目的地并不怀有太大期待。 作为国王的使节,他日夜兼程,从意大利赶到了这里,当地的道路一开始确实让他眼前一亮,但这代表不了什么,意大利的罗马道路难道不比这个强? 作为最繁华的北意人,图里图斯不仅去过拜占庭,还去过威尼斯、罗马乃至巴格达。 汉堡城虽然被好事者与商人们称为北方的君士坦丁堡,但图里图斯听后并不觉得期待,反而对这座城生出了不少鄙夷感。 “北方的君士坦丁堡……真是自不量力。”图里图斯撇了撇嘴。 这位萨克森公爵上任有五年的时间吗?五年的时间,恐怕一座小教堂都建不成,这是真敢吹啊。 图里图斯狠狠地朝车窗外吐了一口唾沫,这该死的萨克森公爵,自己做不得好事,却要坏了别人的事。 今年,图里图斯的不少伦巴第亲戚都被查理剥夺了领地,如今这些伦巴第贵族正拖家带口地由军队押送,前往更加苦寒的维莱蒂,正是拜冯森所赐。 更别提萨克森公爵到来之前的舒适生活了,那时,除了要响应查理的征召,平时他们在当地就和土皇帝一样,基本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自从他来后,搞了一个什么劳什子的唐务运动,就单单今年,不少贵族就被修路的费用弄得破了产,甚至有一位男爵,不得不把自己家族的贵族女儿嫁给了西不列颠的贵族商人。 “呸,商人就商人,该死的,还给他们弄了一个贵族的头衔。”图里图斯恶狠狠地骂道。 说实话,冯森一共就给了十七个等同骑士的爵士头衔,在他看来并不算多,可对于这些传统的贵族来说,这简直是骑在他们头上拉屎。 话虽如此,图里图斯却不想得罪这位强大的公爵,一来是他强大的军队百战百胜,法兰克人崇拜强者,二来就是他的确让小贵族们的生活好了不少。 对于那种底层骑士,就是一个骑士领其实就是一个村四五十口人的那种,确实好了不少,因为农业和冶铁技术的发展,武器和粮食都降价了。 再加上冯森提议的禁军计划和移镇计划,很多人都暗地里支持冯森的想法,毕竟地方老大被调走了,那不就是他们商量着来? 乌篷船起伏地行驶在清爽的河道中,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投下斑驳的光影。 “一路上连个像样的城堡都没有。”图里图斯嘀咕道,声音带着一丝不屑,但他没有注意到的是,两边的树林正在渐渐稀疏,而一些嘈杂的声音渐渐传入了他的耳中。 乌篷船停靠,图里图斯从船舱中走出,伸了一个懒腰,正要说话,但舌头却卡住了。 一道宏伟的城墙映入图里图斯的眼帘。 经过了重新修缮的城墙高达十米,砖块整齐排列,冯森还特地让人用水泥雕刻了精美的花纹和细致的图案。 城门口街道的两边,是整齐而对称的房屋,房屋的左边是一间红顶房子,那右边就绝对不会是绿的。 沿街而立的建筑物华丽而充满生气,招牌上挂满了绚丽多彩的旗帜。 在街道上和眼前的大桥上,身穿整齐毛呢衣物的行人正有说有笑地前进,几只小鸡在孩童的追逐下逃跑,而一只黄毛的小狗便追逐在后面。 远处的木屋后面,能看到大片大片金黄的麦田,在麦田之中,高大的磨坊如同一个个巨人,坐镇这片肥沃的土地,而手持锄头的农民,便显得这般渺小。 “这……这是怎么回事?”图里图斯忍不住喃喃自语,他无法相信自己眼前所看到的景象。 “大人到地方了。” 还没等图里图斯有什么反应,他便被船夫推下了船,还差点摔了一个跟头,至于行礼和随从同样是粗暴的待遇。 图里图斯气急败坏地站起,而船夫早已离去,他早就看这几个人不爽了,一直在说汉堡和大帅的坏话,真当他不会说法兰克语? 从码头离开,图里图斯先是派了一个随从去通知,然后就与剩余的随从们在附近逛起了街。 但很快,图里图斯就发现了有趣的地方——这里的街道上,居然没有屎,虽然有其他垃圾,但那也少之又少,更别提随地大小便了。 一方面是大家都知道屎尿是化肥,每天有庄园主或地主派专人来收,另一方面是冯森设置了公共厕所,不在公共厕所上厕所的,要打扫公共厕所七天,包食宿。 随地大小便屡教不改者,没收作案工具。 惊奇地跺了跺了石板地面,溅起一阵灰尘,图里图斯成功引来了周围人的躲避和暗骂“乡巴佬”。 图里图斯有些脸红,他漫步在石板路上,两边的商铺和摊贩摆满了各色鲜美的食物与华丽的商品,毛皮、宝石、琥珀、刺绣,他还看到了来自拜占庭的琉璃杯,乃至来自阿拉伯的青金石。 “嘟嘟嘟——” 一阵类似于号角但却柔和了许多的声音响起,图里图斯的目光不禁四处飘移。 在专门划出了勾栏瓦舍地区,一个大汉正在表演胸口碎大石,但从他嘴角流出的鲜血来看,他真的在用胸口碎大石。 在大汉的对面,是一间露天的酒馆,一名说书人手持一个木块,绘声绘色地讲解这齐格弗雷德破五堡斩六爵的精彩故事。 居然没有技女?图里图斯四处找寻,都没有找到类似流莺的存在,最后还是他的随从在询问路人后才告诉了他。 “公爵阁下,是一名虔诚的信徒,他不允许城内有技女和技院,假如你需要的话,可以去阿尔斯特镇或者码头区。” “真是奇怪。”图里图斯皱着眉头道,“他说自己虔诚,公开娶了三个妻子,却不允许有技女,这不是两面……” 话说一半,图里图斯停住了嘴,因为周围的人比之前安静了不少,很多大汉都恶狠狠地盯着他。 一些路人不明所以,便有几个懂法兰克语将他刚刚说的话翻译了一遍,随后,这些路人的脸色也变了。 “主人,咱们还是快点走吧。” “对对,快点走。” 狼狈带着臭鸡蛋和烂菜叶跑出了市场,几人找了一处城中河,本想着清洗一下,却被两名弓手抓住罚了不少钱。 最终,图里图斯精疲力竭地来到了城门口,面对如此高大的城墙和高耸入云的塔楼,他的傲气终于收了起来。 一位身穿神职服装的光头主教走了过来,真慧的面容一如往常地庄重而神圣,眼中透着智慧和慈爱,仿佛看不到图里图斯头发里的烂菜叶,闻不到他身上的臭鸡蛋味。 “图里图斯先生,欢迎您来到汉堡城。”真慧微笑着向图里图斯伸出了手。 第三百七十八章 不开银趴,后宫将毫无意义. 站在一面硕大的铜镜前,冯森分外不自在地扭动身躯,此刻,他身穿一件绯红色的袍服,在珠姨娘的指挥下,几个侍女不断地摆弄冯森,让他无可奈何。 “姨娘,我总感觉这婚服小了,穿在身上紧绷绷的。”冯森活动着腰背无奈地说道。 珠姨娘一巴掌打在了冯森的腰上:“别动,这是袍服,还会小了?这边的绸子本来就少,挣坏了可没得换的。” 亲自取过一顶黑色方帽,为冯森戴上,珠姨娘退后了两步,看着眼前这个高大威猛的青年,突然忍不住用帕子擦了擦眼角。 “一转眼,这么大了,那时还是一个小小的粉肉球呢。” “姨娘,这次是补的婚礼,都算是二婚了。” 本来这一次,冯森只是准备按照珠姨娘的要求与李宝镜举行一次婚礼的,但后来想到了他还有两位,仍未举办过婚礼。 虽然从名义上来说,吉塞拉和李宝镜算妻子,阿尔沃只算是妾,但冯森依旧希望给她们所有人一个美好的回忆。 顺带着,晚上还能开开银趴,他还从未和三人一起过呢。 “大吉之日,说的什么狗屁话,呸呸呸。”珠姨娘骂道,“你穿着先活动活动,适应一下,等会要有得你受的。” 无奈地走到窗边,冯森朝远处望去,此刻正是晚饭的时间,街道上依旧挤满了人,这些人基本都是来看热闹的。 推小餐车的,挑馄饨担子的,提着熏干鹌鹑走街串巷的,每一间商铺的营收都翻了番,他们甚至希望冯森能多结几次婚。 三个妻子一起结,这可是太浪费了。 至于人们对于冯森娶三个妻子的态度,基本都没什么意见,偶尔有意见的也只是口头抱怨说这样不妥,少有人大张旗鼓地表达反对意见。 毕竟萨克森作为真慧的教区,还有费利克斯这个大异端,早就发展出了一种萨克森特色的教义,毕竟当地人超过九成在几年前还不信天父呢。 在这样的拥挤的人群中,哪怕兵马司从周边诸乡抽取了不少弓兵来维持秩序,但依旧时不时地爆发偷窃、抢劫或者踩踏事件。 对于敢在大喜之日干坏事的人,按照兵马司的要求,罪加三等,最严重甚至要驱逐出易北河,到维莱蒂乃至波美拉尼亚的劳工营开荒。 “这一次来了不少人。”珠姨娘欣喜地说道。 “是啊,好多人啊。” 整个城市此刻起码挤进来了五万人,他本以为能有个两三万顶天了,但没想到的是,维莱蒂小首领们来了,诺斯领主们来了,弗里斯兰人来了,乃至奥斯特拉西亚、不列颠、甚至有加斯科涅和阿斯图里亚斯的客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理所应当的,冯森经过这段时间的发展,虽然他风评极差,但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影响力和实力——一个实至名归的大诸侯。 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 今天的婚礼在珠姨娘看来是一场普通的婚礼,但在冯森看来,这是一个提升影响力的好机会。 比如在前天,他就和埃德伯特三世谈好了条件,派出丹麦人在肯特当地帮助埃德伯特征兵,并且借复国之名,重新夺回那本属于埃德伯特三世却被奥法册封给伪王的王座。 “大帅,有三名诺斯领主带来的一枚拳头大小的琥珀作为礼物,想要来拜访您。”一个侍从匆匆从门外跑进来。 “嗯。”冯森点点头,问珠姨娘道,“还有多少时间出发?” “差不多半个时辰吧……” “够了,姨娘两刻钟后来喊我。” “知道了。”在这种事情上,珠姨娘分外地拎得清,没有多说什么,便从内门离开了。 在一名小厮的带领下,三个人高马大的诺斯壮汉走了进来,当然面对身高接近两米的冯森来说,他们还是得抬头说话。 “见过节帅。”虽然怪腔怪调,但看样子还是在门外学过两手礼节的。 冯森指了指面前的椅子:“各位,请坐吧。” 三人落了座,冯森不废话,直截了当地说道:“三位与我素不相识,来祝贺我结婚,我非常高兴。你们有什么事,就直说吧,婚礼马上就要举行了。” 三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诺斯大汉说:“我们三个都是斯堪的纳维亚上的领主,之前曾经和阿尔沃殿下一起劫掠。” “原来是阿尔沃的同族,你们想要什么?毛呢?啤酒?还是蜂蜜?”冯森挥挥手,两名侍女端来了掺了薄荷水的啤酒,递给了三人。 一个独眼的诺斯领主沙哑着嗓子说道:“我们想要土地,只要您能给我们一块土地,我们愿意向您献上臣服,成为您八旗的一份子。” “你们自己家乡的土地呢?不要了吗?” “我们的土地太贫瘠,而且那些大领主常常会逼迫我们交出供品,甚至掠夺我们的人口,这实在是无法接受。” 冯森一摊手:“假如你们想要领土的话,我不可能直接给你们,假如你们愿意带领你们的族人为我开疆拓土的话,我才能将土地赐给你们。” 那个领头的诺斯大汉说道:“实际上,这块土地并不在大陆,而是在不列颠,那里的土地肥沃,而且气候温和,我们随同阿尔沃殿下劫掠的时候,就看上了一块土地,但是不列颠人的数量太多,我们只得一起退回来。” 冯森立刻明白了诺斯大汉的意思:“你是想说,你需要我的支持,来让你在不列颠获得一块土地……啊,你期望我的刀与剑,期望我的船,能够为你提供支持。” “假如只有我们,肯定打不下那些土地。”一直没有说话的诺斯领主闷声说道,“只要您愿意为我们提供庇护,我愿意跪在您的脚下,成为您的仆从。” “我明白了。”沉默了足足五分钟的时间,冯森点点头,“这样吧,我准备在隆迪尼翁附近建立一个小城,我给你们两年时间,这两年,你们将作为西不列颠公司的雇佣军。 我给你们两个条件,只要你们服役两年,或者帮助埃德伯特三世打败奥法,光复肯特,这两者只要有一个发生了,那么你们立刻就能够在隆迪尼翁获得一块土地。 哦对了,你们那边,像你们这样的领主多吗?要是多的话,可以一起来,要么当义从入八旗,要么,就是当西不列颠公司的雇佣军。” 领头的诺斯大汉眉头紧缩,冯森都快能看到白色的蒸汽从他的耳朵中喷出来了,优哉游哉地喝了一口啤酒,看看外面的天光。 “不用急,你们可以回去找你们的祭司商量一下,七天之内,给我答复。” 送走了这几个诺斯大汉,珠姨娘立刻从内间走了出来:“差点误了良辰,快,黑漆车已经准备好了,要去接新妇喽。” 第三百七十九章 大婚 “来了来了!” 一个抱在树干上的眼尖撒克逊小伙朝着人群大声地喊道,而原先还在零零散散闲聊的人们立刻朝着街道涌去。 由于弓手、围栏和拒马的阻拦,人们只能在人行道上瞻仰传说中萨克森“断颈公”的风采。 虽然街道很宽能容纳四到六辆马车并排行驶,但为了安全考虑,崔须陀还是禁止了人们越过人行道。 除此以外,坊墙上不得上人,街道两边超过三层的建筑不许人入内,在冯森接亲队伍行进的过程中,还有专人负责保护。 真不怪崔须陀反应过度,而是前几天他们真的抓到了两伙刺客。 但这些刺客想要刺杀冯森简直是痴心妄想,他们完全想不到冯森对汉堡的掌控力有多大。 不论是什么人,在入城之后只要住店、借宿,都必须在该坊市的里正处开出证明,而借宿或者住店,同样要主人家开出证明,同时接受保长和甲长的盘问。 要知道,城内都是严格按照里甲制编排的,你敢私藏罪犯,和你同一保,同一甲的人可不敢放任,相当于全城都是冯森的眼。 那两伙刺客,马车是上午到的,店是中午住的,人是晚上抓的。 这个时代的人,保密意识几乎等于无,经常一边吃饭一边大声密谋刺杀计划,好一点的就是两个人小声讨论,但视送菜的侍女如无物。 “大帅万岁!大帅万岁!” “万岁!万岁!” 人未至,人群的欢呼声先至,人们疯狂地伸出双手舞动着,甚至还有人弄出古罗马的单臂致敬礼。 踏着人们的欢呼声,十二名身着黑甲红衣的骑士在前方开路,接着,在他们身后则是四名手持烛台的仆役,在唐朝的婚礼习俗中,代表着为新郎引路。 而冯森的黑漆车并不是真正地用黑漆,而是用了印染的颜料,还在扶手和两侧铺上了金色纹路,在车的两边还插满了鲜花。 至于马车并非唐朝的马车,而是类似于春秋时代的战车,而黑漆车的周围十来名维京旗丁跟随,在更外围则是一群府兵轻骑,手持斧钺。 站在马车上,冯森向着人群轻轻地挥手,就像有原力一般,冯森每一次挥手,都会引起那个方向人群的一阵欢呼。 在汉堡甚至是萨克森这一亩三分地上,冯森的威望之高,他甚至敢自比于凯撒。 按照正常的礼仪来说,冯森的黑漆车后面应该还有三辆车,分别是两辆从车和一辆新娘乘坐的婚车。 但与传统的礼节不同,此刻冯森的身后有足足九辆车,按照顺序,他应该先去王司马府上接李宝镜,然后去教堂接吉塞拉,最后去西不列颠公司总部接阿尔沃。 太阳逐渐西沉,余晖洒落在汉堡城的街道上,洒在汉堡城民众的肩膀上,也落在商铺、树枝间的红布上。 车轮转动,王家的仆人早早将本坊街道清空,方便冯森的马车进入。 而新妇李宝镜早早地便在门外等待,与后世的婚礼不同,此时的婚礼服饰是男红女绿,所以李宝镜此刻正穿了一身苹果绿色的细缎蝴蝶广袖袍,头上的金饰垂帘在夕阳的光芒下闪闪发光。 唐宋风俗还没有红盖头的说法,新娘子都是大大方方地站着,只是手持一把扇子遮住半张脸,非要新郎官对出几首诗来才肯拿下,这便叫却扇礼。 但可惜的是,冯森周围的人都是武夫,就说王司马自己都没什么诗才,在一连串的“天上下大雨,雨落淋我头。”“远看长棍短,近看短棍长。”的歪诗后,冯森总算是背出一首李宝镜提前作好教给他的诗,成功地让新娘子拿下了扇子。 在家丁的搀扶下,李宝镜上了黑漆车,跟随冯森继续朝教堂走去,两位新妇同样换上了绿色的衣装,只是吉塞拉套了一件蓝绿色的罩衣,而阿尔沃则披上了一件紫色的轻纱。 随着接亲的队伍回到了坊间的大道,天空已经有三分之二变成了靛黑色,然而街道上依旧仿如白日,灯笼的光芒散发出红色的光,与月亮莹白的月辉交融在一起。 人群中,男女老少都身着盛装,他们手持鲜花,挥舞着各色的绢带,不断地发出欢呼声与歌唱声。 “父老乡亲们。”当马车行驶到将府前,冯森调转马头,朝人群拱了拱手,“今日承蒙各位厚爱,能来庆贺我的婚礼。” “大帅客气了。” “大帅万岁!” 回应冯森的依旧是欢呼声。 “为了感谢各位的厚爱,我在城内外设置了五处戏台,分三种语言,每个戏台前都设置了五十桌流水席,只要是持城内里正证明的,都可以免费享用,一直到明天早上为止!” “噢噢噢——”迎接冯森的是更加响亮的欢呼声。 出了将府的大门,冯森还能随心所欲地修改婚礼的习俗,可一旦进入了将府内间,他就得按照珠姨娘的意思来。 “这却扇礼是要入了大门在婚房前行的礼,你怎的都弄到人家门口去却扇了?”珠姨娘一边为冯森卸去外袍,一边叫人给他换新衣服。 “珠姨娘,你快去主位上坐着吧,等会拜父母的时候都找不着人了。” 让珠姨娘去外间主位坐下,冯森这才得了机会能休息一会儿。 毫无形象地往太师椅上一坐,冯森本想喝一口水,但却突然摸到了一个信封,疑惑地拿起信封。 “阿多尔写给你的信。” 这有些歪扭的字体,一看就知道是聂隐娘,冯森吩咐过,但凡是阿多尔写的信,都要第一时间送来。 轻叹一口气,冯森拆开了信件。 “父亲最近很生气,丕平哥哥拒绝了父亲的要求,宁愿待在伊比利亚不接受王位,也不愿到沃姆斯去结婚。 丕平哥哥给自己找了一个好理由,他说科尔多瓦哈里发阿卜杜拉病危,他无法轻易离开,父亲只能给他封了一个巴塞罗那伯爵。 我听说,父亲准备在明年春天强行宣你到巴伐利亚,可能是准备让你一起到南方去,虽然我很想见到你,但我想你不会想来南方。 所以,今年你和维莱蒂的战争或许要拖得久一点。 我最近在写《查理传》,父亲很喜欢,我找他要了几个阉人做伙伴,现在我能自由出入宫殿了,虽然走不出太远,但比以前好多了。 冯森,我长高了,我现在比以前高了两个头,而且我现在很漂亮,能把那个阿尔沃比到臭水沟里去。 冯森,我很想你,我听说你要结婚了,而且还要娶三个妻子,真讨厌,虽然我知道你必须要结婚,但还是很讨厌。 等你看到穿了缕金百蝶穿花裙的我,你一定会后悔死,到时候,你要给我一场比她们更盛大的婚礼。 顺带一提,我到现在还是很生气!” 看着这封用规整汉字写出来的信,冯森露出了一丝微笑,这小妮子在语言上还挺有天赋,这么快就学会了这么多字,以前怎么没…… 冯森的微笑突然停止,她该不会真是天才吧?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分明是个笨笨的可爱小姑娘。 这么一算,阿多尔今年也十五岁了,时间过得真快啊,正准备放下信,突然,从信封中又掉出来一张小纸条。 冯森捡起那纸条,上面分明写着一行歪扭的潦草字句:“我也很生气。” 摇摇头,将两封信一齐装入信封,放到一边,冯森走出房门,却见一身绿衣的李宝镜正笑意盈盈地望着他。 “夫人。”冯森朝她揖了一礼。 “官人。”李宝镜同样还了一礼,然后她挺直了腰,调笑道,“照理来说,我可是公主,你是驸马,我毋需和你行礼,你合该给我行礼才对。” “哎呦,反了你了。” “呀,你,别在这儿……呜……啵。” 第三百八十章 两年后的来信 “亲爱的萨克森之主冯森, 愿上主的恩宠与你同在,愿你的生活充满荣耀和祝福。 当我书写这封信时,我心怀感激之情,因为我可以借此机会向你述说更多的故事和近况。 时间匆匆,距离你的婚礼已经过去两年的时间了,当时我本来已然计划前往,但那时我并未到场,加之伊比利亚的事情太过繁忙,我常常深陷敌后,这段时间也没有送来书信。 对此我深感歉意,因为当时我的冲动与我的弟弟小查理决斗,导致我不得不返回伊比利亚,这两年里发生了太多事,让人感叹。 首先,让我谈论一下我与我亲爱的撒拉之间的喜事。 天父眷顾下,我们在巴塞罗那举行了一场婚礼,将我们的心灵紧密相连。 这场婚礼的规模很小,仅仅在我的宫殿中举行,并没有多少人参加,但出人意料的是,这场婚礼却获得了伊比利亚半岛的萨拉森人的热烈支持,仿佛他们认同了我们的选择。 然而,这个决定引起了我敬爱的父亲,法兰克之主,天父天选的国王查理的不满。他曾渴望我与阿斯图里亚斯王国建立联姻,以巩固国家间的纽带。 上主的旨意显而易见,我必须选择萨拉。 伊比利亚半岛的局势也是我必须向你述说的。 在科尔多瓦埃米尔阿卜杜拉逝世的关键时刻,我趁机成功夺取了几乎半个半岛的领土。 在天父的引导下,我敏锐地发现了阿卜杜拉的离世,以及各地他们各地总督的私心,我迅速集结了一支六千人的军队,沿着巴塞罗那南下。 我们星夜行军,又有帆船的运输和天父的庇佑,我们一路杀入了科尔多瓦埃米尔国的首都古尔图巴。 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我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在当地柏柏尔人的帮助下,我成功攻入了古尔图巴,阿卜杜拉的子孙四散奔逃。 将古尔图巴掠夺一空后,我带着装满了财宝的趁乱离开,失去了与埃米尔联系的其他总督与瓦利们瞬间开始了叛乱和内斗。 在金钱与土地的诱惑,以及天父的号召下,大批天父教世界的战士来到了我的领地上,加入了我的军队。 我的军队人数一度高达一万人,在这支十字军的帮助下,我击破了大量各自为政的总督与瓦利,夺取了差不多一半的原先倭马亚王朝的领土。 我现在的领土已经被萨克森要大了。 目前,伊比利亚的土地上,我大约占据了五分之二的土地,而阿斯图里亚斯王国在我的帮助下,也占据了大约五分之一的土地。 剩下的土地中,倭马亚王朝的王室子弟只能在格拉纳达地区苟延残喘,由于我的攻势,他领地下的贵族与总督已经暂停了互相争斗,但这只是明面上的。 科尔多瓦埃米尔国已经瘫痪,他们的总督和瓦利们纷纷图谋私利,为了争夺权力而内斗不休。 这让我的威望在伊比利亚地区如日中天,在战事停滞后,我在两国边境处设立了大量的骑士领和骑士团,这有些类似于你的八旗,只不过人数更少。 但可惜的是,因为我忤逆了父亲的意思,他迟迟不肯封我爵位,我依旧是巴塞罗那的伯爵。 但荣幸的是,虽然我拒绝了联姻,但阿斯图里亚斯国王依旧不计前嫌,将我封为莱昂公爵,以表彰我在战场上的英勇事迹。 这是因为阿斯图里亚斯国王马乌雷加托是我的好友,他是阿方索一世的私生子,为了登上王位,他不惜驱逐了自己的姐姐。 这依旧阻挡不了贵族们的叛乱,在贵族叛乱之际,我伸出了援手,组织军队镇压了篡位者叛军,也借此得到了马乌雷加托的友谊。 然而,虽然我的领土广袤而富饶,但我依旧只能治理其中一小部分的领土,其余的土地就落在当地贵族、清真寺以及教堂的手中。 我并不满足于此,我命令各地的教堂和清真寺选拔有才华的人,并将其任命为学士,负责管理各个地区的事务。按计划,每隔五年,他们将轮流担任职务。 令人无奈的是,这项改革的效果似乎并不尽如人意,地方势力仍然固守自身权力,左右我派出学士的政策与治理,这使我不禁向你请教应对之策。 到底如何才能如同你一样如使臂指呢? 我亲爱的父亲查理同样在法兰克国内实行类似学士制度的推行。他命令各地的教堂选拔有智慧和才华的人士,任命为王国巡查使或者地区主教,并赋予他们管理地方事务的责任。 然而,这一举措引起了大批贵族的反对,因为他们担心自身权利受到侵害,尽管如此,我敢说,上主会与我父同在,引导他走向正义和荣耀。 尽管我深知这一挑战,但我坚信,只要我们以正义和诚实的心态前行,上主必将显现他的祝福。 最后,我想谈论一件事情,这也是我内心深处的期望,我敬爱的父亲最近从阿瓦尔的战线归来,准备平息一场反叛。 我深感他可能需要我的帮助,我或许将从伊比利亚返回,主动帮助他处理这件事。 虽然我一直未能按照查理的意愿行事并结婚,但我希望这次的行动能获得他的认可,让他封我为西哥特国王或者伊比利亚国王。 我和我的兄弟与士兵们,为了这个王位等待已久,然而,命运却将我赐予了阿斯图里亚斯国王所封的公爵之位,这样的安排让我感到无奈。 我的两个弟弟没有立下任何功劳,却已经被封为了阿基坦国王与意大利国王,这让我和我的士兵、将军们倍感失望。 期望这一次我的行动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愿上主的荣耀照耀我们,愿你在北方享受荣耀和繁荣的日子越来越多。如果你对我所提到的事项或其他问题有任何建议或思考,请毫不犹豫地与我分享。我期待与你尽早相聚。 愿上主保佑你。 驼背丕平” 冯靖雪扑腾着两只小脚,扒在桌子的边沿,想要看父亲手里的信,但她个子太矮,冯森又故意倾斜角度不让她看,直惹得哇哇大叫,气急败坏。 “哈哈哈哈。”冯森一把将冯靖雪抱起,将手中的信件递到了她的手中。 看向窗外的明媚的春光,冯森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感叹,连冯靖雪这个曾经粉嘟嘟的小肉团都三岁了。 可比起丕平在伊比利亚半岛上的风云突变和惊心动魄,萨克森这两年间发生的事情就有些过于平和了。 ———————— ps:冯渱《太宗皇帝(娘化版)》(手指部分发病了) 第三百八十一章 两年 此刻,坐在宽敞而朴素的房间里,冯森摆弄桌上的各种地图和文书,时不时记录些什么。 在他的身边,吉塞拉手持一部拜日经一边看着孩子,一边默默地阅读。 冯靖雪正坐在地上,而阿尔沃顶着个大肚子坐在她的对面,两人手中各持一个布偶,假装在打仗,冯靖雪的眼睛明亮而灵动,红润的脸庞上洋溢着笑容。 冯森微微一笑,伸出手指轻轻戳了戳冯靖雪的小鼻子,引发了她更加欢快的笑声。 然而,笑声逐渐消散,冯森的眉头又紧紧皱起。他重新专注地看着地图,分析过去两年的情况。 从787年到789年的这两年里,不列颠的战事基本已经结束,在丹麦人和诺斯人的混合军队下,冯森成功攻下了隆迪尼翁,也就是后世的伦敦地区。 在今年五月,西不列颠公司在伦敦地区,建立了一座新城市,也就是轮屯城,其中包含了大约3平方公里的土地,此外还有沿着泰晤士河的大量港口与货栈。 埃德伯特三世成功攻下了坎特伯雷,再一次成为了肯特的国王,对于冯森来说,不列颠的战事结束了,但对于麦西亚王奥法来说,战事才刚开始。 尽管冯森已经停止了对海盗们的资助,但随着大批的财宝流入了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关于不列颠的富庶与肥沃已经进入了不少诺斯人的耳中。 海盗的征兵工作越发容易了,虽然他们暂时在不列颠南部与麦西亚国王奥法形成了均势,但北方的诺斯布里亚王国,在维京海盗们的袭击时,可以说是一泻千里。 曾经要在一百年后才爆发的维京入侵事件,在冯森的引诱下,提前爆发了。 虽然少了一百年的发酵,人数没有后面的多,但架不住汉堡的船坞能大批造船,从斯堪的纳维亚出去的海盗们也增多了。 而且现在不仅仅是诺斯海盗,还有波罗的海沿岸的斯拉夫海盗,入侵的人更加多了。 这股维京入侵的浪潮中,西不列颠公司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不可招惹的存在。 在李宝镜的领导下,西不列颠公司收入节节攀升,各色雇佣军和义从军巅峰时接近一万人。 随着北海贸易的兴盛,大量的商栈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建立起来,除了转运和采购货物,还起到了征兵点的作用。 大批的诺斯人乘船来到萨克森或是当义从,或是贷款买船当海盗,对此,很多诺斯领主心存不满,但最终还是屈服于西不列颠公司的贸易禁运和海岸劫掠。 由于西不列颠公司的总部在汉堡,维京海盗销赃也在汉堡,甚至连买船的船坞都在汉堡,加之汉堡的各种文娱产业丰富,导致汉堡都快成了他们的消费中心,不少维京人干脆都在汉堡买房住下。 除此之外,冯森还在这两年里,一点点蚕食掉了整个维莱蒂,如今的维莱蒂已经完全八旗化,成为了冯森治下数量第二大的旗。 不少维莱蒂人迁居到了萨克森的土地上,甚至是波美拉尼亚人和更远的靠近北极的萨米人和卡累利阿人。 在覆灭了维莱蒂后,冯森没等查理反应过来,就又对索布人发起了进攻,在犹太人的带路下,这一次的进攻异常地顺利,不到半年的时间索布人中的大半便被驱逐到了摩拉维亚的土地上。 而剩余的索布人基本接受了八旗化,按照约定,今年六月的时候,韩士忠便带队八千人,朝着波西米亚人进发。 在这些事件的影响下,萨克森的人口开始膨胀,如今已经涨到了六十多万,除了撒克逊人,最多的是诺斯人,法兰克人的人口甚至不及诺斯人的一半。 至于汉人的人口,由于犹太人帮助冯森修建了十个直连丝绸之路的商栈,冯森获取的皇恩更多了,在几次兑换和完成成就、以及自然声誉下,汉人迎来了一次婴儿潮,总人数达到了两万五千人。 随着人口的增加,萨克森的田地面积和八旗数量也在不断膨胀。 从最近的统计数据来看,萨克森一共有诺斯旗、斯拉夫旗、维莱蒂旗、撒克逊旗、法兰克旗和索布旗等六旗,总共三百个百户所,三十个千户所。 话虽如此,但这三百个百户所中,易北河以北的地区百户所的数量占了一半,这些地区的百户所都是老部落改组的,并没有萨克森老旗丁那样的战斗力,只能作为二线守卫部队。 真正扛线的是萨克森境内沿着易北河两岸的二十个千户,加上包衣,他们能够出动大约五千人的旗丁。 如果算上义从和易北河北方的旗丁的话,数量就能达到一万二左右。 除了旗丁和义从,冯森还新增了大约五百名府兵。 府兵耗费的资源较多,冯森不敢过多扩张,但他从汉人中选拔出了差不多一千名预备府兵。 这些预备府兵赐田五十亩,但相较于府兵,他们并没有那么多的福利,只能蹭府兵们的训练。 府兵享有津贴,而预备府兵却没有这样的待遇。 等到有需要时,这些府兵就能够接受征召,转为正式府兵。 冯森眼前的地图和文件堆积如山,他揉着额角又在心中将两年间的事情捋了一遍,随后在书册上记录了两笔,这才放下了沉重的毛笔。 轻飘飘的毛笔,在冯森的手中重逾千斤。 就在冯森坐到地上,准备陪冯靖雪玩耍的时候,房门却突然推开了,聂隐娘从门后露出了半张脸,小心翼翼地朝冯森招了招手。 冯森摸了摸冯靖雪的小脑袋:“爸爸一会再来陪你玩。”便走出了房门,来到了外面的走廊。 走廊上,值守的旗丁和府兵识趣地走开,唯有几个锦衣司的番子在一旁护卫。 “大帅,查理殿下又一次派王国巡查使来了。” “又来了?”冯森皱起眉头冷笑了一声,“查理殿下到底还把不把我当成义子来看了?这次能用钱财打发吗?” “恐怕不行,我们派出的商人被他吊在马车上吊死了。” “那杀了吧。” 聂隐娘无奈地说:“又杀?那可是王国巡查使啊。” “难道之前少杀了吗?”冯森目光遥遥望向远处,“做出是被索布人或者伦巴第人杀死的,查理最近改革操之过急,很快就要南下了,只要这段时间我一直待在汉堡,他就没法拿我怎么样。” “喏。” 聂隐娘躬身离去,冯森的目光却抬头看向天空,国王殿下,这可真是寒了忠臣的心啊。 不就是搞了点小走私吗?不就是打了几个边疆的部落吗?不就是偶尔没有听号令吗? 还说你查理心胸宽广呢,这天天派巡查使是什么意思?怀疑我老冯有二心?我可是一直都在为了法兰克的未来而艰苦奋斗呢! ———————— ps:更新后的地图: 第三百八十二章 将作教习所 “哈德林!别愣着啊,继续往前走。” 哈德林如梦初醒,将视线从高耸的城墙上收回,向着叔叔的方向跑去。 快步小跑地跟在叔叔的身后,哈德林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这座城市叫做汉威,它之前曾经是一位法兰克伯爵的领地,并不在冯大帅的控制范围内。 只可惜在之前的图林根之战中,这位伯爵与长子不幸身死,其幼儿落水身亡,没有办法,冯森只能勉为其难地代管一下。 汉威由于靠近戈斯拉尔、铁岭(萨尔茨吉特)和煤陵(鲁尔),所以冯森将大部分冶铁工匠与铁匠都转移到了汉威附近。 跟着一起转移的,还有冯森的将作卫这个匠造中心。 哈德林的叔叔就是这样从汉堡转移到这里的,当年哈德林的叔叔还是跟着维杜金德一起起义的那一批,老家就是汉诺威这一片。 这次回来,本以为家人都死光了,但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哥哥居然还有一个儿子,也就是哈德林。 于是,身为将作卫大匠的哈德林的叔叔马不停蹄地将侄儿从老家接到了汉威新城,并运用了一点手段,为他争取了一个将作卫教习所的名额。 “哎哎哎,停,这里可以停,看看这里,这里就是教习所了,以后你就得在这里上学。” 哈德林抬起头,便见到了一个不大的院子,占地一亩多,是一间木质的三层小楼,在院子的门口,还能看到了一个瘸腿的老旗丁打着哈欠在看门。 “好大啊。”哈德林感叹道,“比村子里的大厅都宽敞。” “这算什么?”叔叔自豪地哼了一声,“回头我带你去汉堡,那里的街道,那里的房屋才叫宽敞,比这宽敞得多。” 哈德林懵懵懂懂地点点头,他实在想象不出那样的场景。 “这个教习所呢,分为三个班,分别是识字班,学徒班,和精进班。”捏着小侄子的肩膀,这位撒克逊老工匠感叹地说道,“你小子脑子笨,上到学徒班就差不多了,上完后,到我这里来做工,我再给你讨个媳妇。” “那个精进班是干什么的?”哈德林抬头询问道。 “一般来说呢,识字班是用来识字的,学徒班是学手艺的,精进班就是既学手艺还要学原理的。”拍拍侄子的肩膀,示意他向前走,这名撒克逊老工匠继续解释,“一般来说,识字班都是一年,学徒班根据工种不同,大概一到三年的时间,但每年都有人因为考试不过而留级。” “留级会怎么样?” “我给你申请了三年的额度,三年内读不完识字班和学徒班,你就去码头当苦力扛包赚钱还债吧。”这撒克逊老工匠瞪着眼睛说道,“别怪我无情,要怪就怪你没本事,听清楚没。” 哈德林都快要哭了:“清,清楚了。” “哭?哭个屁!”这名老工匠不满地骂道,“老子当年当学徒,整整当了十年,给老师傅端屎端尿的,天天被他拿鞭子抽,这教习所最快两年就能出师,比我好得多了。” 这句倒是实话,要知道那老工匠教弟子除了会留一手之外,往往还要压榨徒弟的劳动力,往往一个月就能教会的东西,拖你一年的时间。 学徒除了学习,还要给师傅打工,这才是这个时代学徒的常态。 而教习所里的工匠老师,尤其是学徒班的,在这里教导学徒,算是服劳役,一旦完不成指标,罚款都是轻的,自然尽心尽力。 “那叔叔,精进班是什么啊?” “精进班,那不是你能上的地方。”哈德林的叔叔说道。 “基本都是年轻的熟手工匠精进或者一些工匠世家的子弟,你看那两个伦巴第工匠,人家罗马时代就给罗马人打铁了,家学渊源,一脉相传。 咱们寒窗十年,干不过人家百千年积累的,很正常,你努努力,说不定几百年后,你的孩子也能像这样直接进入精进班。” 哈德林瘪着嘴,过了一会儿才讷讷地说道:“可是我不想一直当工匠,我想当旗丁,当府兵。” “哟!”哈德林的叔叔立刻给他屁股踹了一脚,“你小子倒还嫌弃起老叔我来了,当工匠有什么不好?” 哈德林拍拍屁股上的灰,大声道:“村里的教士和之前的旗丁都说了,凯旋门外唱名的,才是好男儿。” 凯旋门并非真的冯森建起了凯旋门,只是每年在汉堡的南门举行封赏仪式,然后被士卒们起了“凯旋门”的名号罢了。 “你没上过战场,我可上过,那都是拿血去换人头,拿人头来换军功,一百个包衣都不一定能升一个旗丁,一百个旗丁都不一定能升一个府兵。” 这位老工匠拎起侄子往前走:“你这三尺三的个头,上战场干什么?我倒认识一个包衣干起的旗丁,叫毕越恩,但他叔叔是百户,而且他跟你一样大的时候,就跟我一样高了,十三岁就杀人,你这体格,还砍头,上战场是准备蹲下来砍别人脚吗?” 看看自己干瘦的身材,再想一想从村子边路过的那些高大旗丁,哈德林瞬间泄了气,沮丧地低着头问道:“那难道我们要干一辈子工匠吗?” 老工匠不满地嘟囔道:“做工匠有什么不好,不用上战场打仗,旱涝保收,而且还发现钱,不是粮食和田地。 你有了钱,多生几个儿子,一个继承将作卫的职位,一个去经商或务农,再有多了,还可以去教会读书甚至上战场,当工匠也好得很嘞。” 见自家侄子还是沮丧,老工匠叹了一口气道:“那凯旋门外唱名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一个爵位和勋位吗?工匠也可以封爵啊。” 哈德林瞬间抬起头,两眼发亮:“工匠也能有军功?” “有。”老叔犹豫了两秒,“我们发明出的武器,只要我们活着,但凡有一场战争用到了,就能带来一部分军功。 上次研究出了配重投石机枢纽的那个拉丁工匠,当天就被封为世袭男爵,食邑二百户,那也是贵族,子孙能入郎卫,凯旋门外同样唱名了。” “那我……” “很难的啦,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人因此封了爵,你是什么营造或者工匠世家吗?有什么家传的手艺吗?这些都没有,你凭什么认为自己能封爵。”残忍地打击了侄子的幻想,老叔继续说道,“你啊,老老实实地上课,踏踏实实地做工,娶个媳妇,比谁都舒服……” 配合地点着头,哈德林好似将老叔的话听进了心里,但没有人发现他眼中坚定的光。 第三百八十三章 节帅把一切都放在那里了,就在敌人的脖子上! “将作教习所今年有二百名新生,其中识字班一百二十名,学徒班七十名,精进班十名。”王司马将一本题本递到了冯森的面前。 随着这段时间汉堡造纸业的扩大和发展,整个萨克森的政府机构基本都能用上纸质的公文,但为了节省纸张,冯森还是下令严禁废话和恭维,以务实为主。 “比去年多了五成左右。”冯森拿起题本,仔细阅读起汉威郡郡守格里菲斯的题本,“看来把将作卫迁移到汉诺威还算有点作用。” “如今将作卫有主匠三人,大匠一百二十人,中匠二百人,小匠三百人,还有学徒包衣一千二百人,再算上做苦工的奴隶,差不多有四千口了。”王司马继续说道,“然而这只是官籍工匠,在西不列颠公司以及萨克森境内的大小工坊中的民籍工匠则更多。 除此之外,您名下的少府还有不少挂名的工坊与工匠,算是半官籍,将这些人的数量算到一起,不算苦工,都已经超过两万口了。 这上万名工匠只聚集在三个地方,那就是新建的汉威、马格德堡与汉堡。” 冯森点点头,突然开口问起了一个毫不相干的话题:“去年的官吏俸禄开支如何?” “今年幕府实领俸禄官吏350人,分四等,最低等中考评最低的一批平均俸禄18.4索里达,最高等中考评最高的一批平均年俸禄33索里达,去年官吏俸禄共支出7454索里达。 此外,按照规定,给予里正每年3个索里达的补贴,目前1400名里正,共支出补贴4200索里达。 两者相加,总支出为11654索里达,按照预先规定,少府支出官吏俸禄与补贴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由食货司支出三成,农牧司支出三成。” 要知道,在一开始的时候,大部分的汉堡工坊主都没钱,他们唯一的方式就是向官府贷款,有向农牧司贷款的,有向食货司贷款的,最多的还是直接向西不列颠公司贷款的。 而目前萨克森乃至全法兰克最大的天使投资人,就是冯森的少府,可要搞清楚,少府是冯森私人的,将府幕府才是公家的。 由于少府不仅负责管辖西不列颠公司,还拿捏了票号,加上李宝镜这个金融女强人,导致少府手中的流动资金极多。 这么多钱放在手里空转那当然不现实,那该用来做什么呢?当然是投资和放贷了,而且西不列颠公司是不提供小贷的,最低借出金额为1000索里达。 虽然每年的坏账率也不低,但在李宝镜的操持、来自大唐的先进技术、源源不断的现金流水的帮助下,整体盈利相当不错。 这一点就导致整个萨克森乃至法兰克的商铺工坊或者船队商队几乎都有冯森本人的股份或者间接股份交替持股。 就查理的那些的自由集市,有一个甚至就是冯森明暗全资的。 一开始,这一举动还挺让查理感动的,毕竟他开启自由集市并没有多少人支持,在他看来,这就是冯森在全力给他捧场,支持新政策,不愧是王国的大忠臣。 但最近好像有点回过味来了,开始给冯森写信讨要和赎买了。 除去冯森本人,第二大的天使投资人就是农牧司,之前的那些土地承包商,很多都是没有太多本钱的,全靠农牧司的投资和贷款。 像目前萨克森境内最大的土地承包商商会金坷垃商会,不仅负责土地承包还负责开荒和制造肥料,它最大的两个股东分别是少府和农牧司。 商会会长由西不列颠公司十七人议会爵士弗拉森担任。 至于食货司,虽然负责管理工坊,但为了公平和避嫌,往往无法提供足够的贷款和投资,不过它是负责收取关税和商税的,营收十分可观。 冯森可以说,在北方地区,乃至整个法兰克、西欧地区,萨克森的营商环境是最好的,当地商人收入也是相当丰厚,一夜暴富的例子年年都有。 只可惜,非汉人或非贵族是没有资格入场的,哪怕将一个肥沃的庄园做抵押,都不可能借着开商会或者建工坊的名义,借到哪怕一个索里达。 他们想要入场,就必须找汉人或千户所合作。 至于普通平民那就更不可能了,要么老老实实种田,要么老老实实砍头,想要一夜暴富吗?想要良田百亩吗?想要朝为田舍郎,暮登讲武堂吗? 砍头吧,节帅把一切都放在那里了,就在敌人的脖子上! “去年一共正好是1400个里正?”冯森拿起一本小册子,自顾自地换算道,“那这样的话,差不多是六十万人的纳税人口?” “是的。”王司马又一次抽出了一个题本,这是农牧司司丞韩纲的题本,“去年共编户齐民十万口,土地与人丁增税差不多在一万索里达。” “六十万纳税人口,萨克森、维拉蒂、欧波里特、日德兰半岛南部加起来数百万亩耕地,硬是给我弄了个十万索里达的税收,还有一半都是以实物的形式上缴。”冯森开始揉起了额头,“少府不仅每年有将近5万索里达的营收,还有3万多来自各个商会与工坊的分红呢,加起来都快和税收收入一样了。” 同一时期的拜占庭年收入180万索里达,税收占据160万,只有20万的商业收入。 冯森目前的实控土地面积都快和拜占庭在博斯普鲁斯海峡以东的土地一样大了,结果年收入30万索里达,其中一半多都是商业收入。 讲道理,冯森治下管辖的人口估计都接近两百万了,刨去十五万不纳税的军事人口和三十万奴隶,预估还有一百一二十万的人口。 这一百二十万人口可都是有效人口,像居住在山林中的散户,无法收税的都不算在内,冯森在这里耕耘了五六年了,每年吭哧吭哧顶多才编户十万口。 “还是官吏太少了,全靠里正和乡长在操持。”冯森食指敲击桌子,感叹道,“明年再拿出一万索里达,投入府学和学堂中。” “知道了。”王司马微微笑道:“节帅不必忧心,目前咱们每年都至少有一百名预备官吏毕业,当年第一批出来的,大部分都当了乡长里正或入了西不列颠公司,等他们成长起来,一切都会好的。” “只是不知道来不来得及啊。”冯森嘴中喃喃自语,他定定神,“今年又要重编黄册了对吧?让学堂、府学、教习所的再跟去,食宿和旅行的费用,从我私人府库中出。” 第三百八十四章 刀锋未尝不利乎 秋风凄凉雨,长空恻惨云。 在蜿蜒的林间上,五名身披短斗篷的灰衣人骑着马,踏着满是黄泥的土路快速前行。 穿林的凉风吹起了他们斗篷的长摆,露出腰间的横刀和腰牌。 终于,在大雨落下的前一刻,这一行人终于到达了预定的驿站,这驿站由当地千户所经营,除了充当客栈之外,还肩负了邮局乃至票号的职责。 按照冯森的要求,每个郡都至少有两个驿站,有八旗则由八旗运营,没有八旗就让当地郡守或者本地的乡长兼任运营。 驿站不大,是一个两层楼的小木屋,在木屋边上,还有一个马厩,里面大概有三五匹马。 “总算是到了。”元琬擦了一把脸上的水,长长舒了一口气,作为府兵子弟,他算是从小就被迫在夏季围猎,也就是野外求生。 尽管已经经历了不少,但他还是不想在野外露营。 一方面是这种天气在野外露营麻烦且极易生病,另一方面就是危险系数有些高,这个时代的山民和林民,基本都是农闲为匪,农忙为民的,假如在野外露宿,指不定有什么危险或者麻烦呢。 元琬一行人腰间提着的横刀,背囊里装的短弓可不是摆设。 一行人才在驿站的小院里下了马,便见到有一个褐色头发的驿卒走了上来,直愣愣地朝带队的主官江袭古行礼。 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卡塞尔,当地人接受统治不久,汉话还不怎么流利:“几位,外客?上官?” “我们从汉堡来,这是我们的火牌。” “稍等,驿丞,查验。”那驿卒取过火牌,走入了驿站之中,很快便又走出,“请入,我,马匹,照料。” 江袭古嗯了一声,板着面孔走入了驿站的大门。 “总算能休息一下了。”跟在元琬的后面,一名旗人少年低声说道,“骑了这么长时间的马,我屁股都要磨破了。” 江袭古的耳朵是真尖,他马上转头说道:“这就叫苦了?以前我们去威悉河丈田的时候,可没有驿站,那真是风餐露宿,到了地方,人家都以为我们是乞丐。” 那旗人少年立刻噤了声。 元琬不敢多说话,生怕惹恼了这个严肃的年轻人。 虽然这位江袭古先生只比他们大四岁,但却是孩儿军出身,简在帅心,最重要的是他才年仅二十,便已脱吏为官,可以说是前途无量。 要知道,元琬这些人学堂毕业后,一般有三条路径,最好是入幕府,其次是入少府或地方小吏,最差就是自寻生路。 而假如顺利进入幕府或少府,一般来说,要先当两年的小吏,领最微薄的工资,然后根据平日考评和最后的内试,决定是转吏为官,还是继续当吏。 而这位江袭古先生是曾经的汉堡学堂出身,十八岁进入食货司做小吏,十九岁就破格提拔去了农牧司负责丈量田地,去年编户齐民十万口,他出了大力。 虽然他是撒克逊人,但除了面容有区别外,说话做事基本没有什么区别,他说话甚至都是一口河北辽东口音。 元琬在长安见多了高鼻深目,身穿官袍的胡人官员,已经见怪不怪了。 随同江先生入了驿站,脱下了短斗篷,那驿卒便打来了一盆热水,让这些半大小子拿热毛巾擦一擦脸,几个小子屁股还没坐稳,江袭古便扔了几本账册过来。 “这些都是格莱兴施泰因的账本册子,到晚上睡觉前,告诉我你们都看出了些什么,说不出来的,我不仅要给你扣分,还要笞杖五下。”江袭古冷冰冰地说道。 撇下了几个仿佛天塌了一般的小子,江袭古暗暗偷笑。 要知道,当年他在学堂中,就屡屡被外派当小吏,总时长加在一起都快两年了,这期间,最痛苦的就是看账本。 当初我受过的苦,我要你们一一尝过才算完! 这间驿站不大,和驿卒支应一声,江袭古便上了二楼,在二楼,现任的撒克逊驿丞正等在卧房中。 “冯驿丞,好久不见。”江袭古朝那驿丞拱手行礼。 这位冯驿丞和江袭古都是孩儿军出身,只不过这位冯驿丞要比江袭古晚一届。 冯驿丞哈哈一笑:“好久不见,但你倒是如以前一样,还是这副冷冰冰的样子。” “之前是放着人家觉得我年纪小,办事麻烦,现在已经改不回来了。”露出了一个僵硬且难看的微笑,江袭古搬了个凳子坐下。 “闲话少说,待会晚饭我还有好多话呢。”那冯驿丞从屁股下面摸出了一本线装的歪歪扭扭的小册子,递给了江袭古,“这是本地的那些酋邦首领的名单。” 借着油灯的光芒,翻阅手中的名单,江袭古的眉毛渐渐皱起,而冯驿丞也不说话。 “之前还是操之过急了。”放下名单,闭上眼,与之前江袭古缓缓吐出了一口气,“让他们混到咱们内部来了,反而更不好出手。” 从785年到789年,一共四年的时间,各地的农官和小吏,一直在进行编户齐民和里甲制的改编。 但问题就在于,冯森设定了指标,例如今年每个农官要求完成一百户的编户齐民,建立两个甲。 每少10%都要扣工资,少于50%甚至直接剥夺农官身份,戴罪立功,还要受杖责,每多10%考评能上优,而且冯森还会发奖金。 一开始的指标还很正常,大家都能超常发挥,但问题是指标是根据每个季度变化的,导致指标越卷越高,一些老大难地区的农官和小吏,搞定了好啃的骨头,剩下全是难啃的。 一些农官和小吏为了能完成指标,仅仅进行了明面上的改编。 也就是说,那些长老、祭司和部落首领还是长老、祭司和部落首领,只不过换了一件衣服罢了。 这些人还任着甲长和里正,还有冯森每年发下来的补贴,还能享受各种优待。 最重要的是,那些小吏和农官们在编户齐民完成后,往往会直接就任成为当地的乡长,但这群部落首领的税收不上来啊。 乡长们有责任心的,还会和八旗一起联手剿了,把盖子给掩住,有些没胆子甚至沆瀣一气的,就当没看见。 更有甚者,直接把原属于那些部落首领们的税务和劳役直接转移给其他保甲,反而能收足税额,考评上优。 除此之外,一些农官和小吏的编户齐民工作,由于没有经验,素质较低,做得也十分粗糙。 许多地方的里正都是由过去的首领担任,而就算不是过去的首领,往往也会由于首领的影响力和田地而导致税收无法正常招收。 是的,为了防止首领们有意见,一部分小吏反而给首领划了许多的田地,当然了,拿了大田老老实实缴税的首领也不在少数。 掏出红笔,江袭古在几个名字上画出红圈,基本上都是有过线行为的大户(过去的首领或小贵族)。 “你之前和八旗都联系好了吗?” “有节帅的密令,谁敢不从。”冯驿丞狞笑道。 “借我两个驿卒。”江袭古依旧是严肃僵硬的面庞,“我明天先去控制住本地乡长,咱们在河湾边上会合。” “了然。”冯驿丞顿了顿,“不用我多找几个旗丁或者包衣跟着。” “不行,那样容易暴露,两个驿卒还能用向导遮掩过去,带了包衣就不像了,我还有那几个学生,七个人够用了。”江袭古轻描淡写地说道,“他们都带了刀,都不是摆设,而且既然要出来,便应该提前有了准备! 况且,我刀锋未尝不利乎?!” 第三百八十五章 里甲税制与滚单 有些阴暗狭窄的房间内,一盏油灯正散发出黑烟,少年们哈欠连天,平日里这个时候,他们都已经睡了。 但现在,他们却不得不面对眼前这些账册、当地里正与乡长以及普通小民的调查报告。 突然,少年们面前的油灯摇曳起来,而他们也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嗯,都看好了吧?” 江袭古一身黑衣,在众少年惊恐的眼神中,施施然从门外走入。 见到这群少年们都如同鹌鹑一样瑟瑟发抖,江袭古冷声说道:“我不是你们的仇人,我是来监管你们的,我们这些学长是你们最好的老大哥,就算你们不懂,我也会亲切地告诉你们,现在开始讲讲都看出了些什么,从你那,开始!” 望着指向自己的指头,元琬暗叫倒霉,但他还是站起身,清了清嗓子开始说了起来:“由于人口大幅增加,大帅逐步废除了临时政策国野之别,转而提出了保甲改制,自786年改制以来,开始对治下野人民户进行编户齐民。 由于人数太多,不好管理,保甲制更换为十一户一保,十保一里或一甲,十甲或十里为一乡,而格莱兴施泰因有两乡共2114户,耕地33420亩……” 没等元琬说完,江袭古就不耐烦地打断了他:“我问的你看出了什么,如果我想要这些数字的话,我难道不会自己拿眼睛看吗?” 元琬的眼珠子转了转,继续说道:“呃,我认为,从这些数字中可以发现,当地里正少交税,选择了瞒报,真正的耕地应该还要再翻两番,至少10万亩才对。” 江袭古再次冷声锐评道:“废话,难道我不知道他们瞒报了吗?你看到2114户和33420亩就该知道他们瞒报了,你还是在读报告,还有什么想说的吗?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汗水哗哗地落了下来,元琬的脑门上都快要冒烟了,绞尽了脑汁,这才灵机一动,朗声说道:“虽然户数共有2114户,但收上来的税额依旧不足,除了瞒报田亩,我认为这还有可能是甲首的问题。” 江袭古挑了挑眉:“继续说。” 有戏!元琬捏紧了拳头,立刻接着说道:“虽然每11户选一位保长,每甲或每里的十位保长中,选一位甲首或里正。 但问题在于,虽然其余九位保长有责任辅助甲首里正征税,可一里110户,总有人无法缴税,或是因为穷人实在没钱,或是因为过去的贵族不肯缴税。 税额无法完成,承担责任的唯有甲首里正,受到杖责的同样是甲首里正,保长却基本没多少损失。 最重要的是缴纳税款的人家,往往因为要受罚的是里正而不愿缴税,毕竟受到损伤的不是自己,就算里正甲首要为难他,还有自己这边的保长护着自己,怕什么。” 欣慰地点了点头,江袭古姑且算是认可了这个回答:“这还像点话,那你有什么办法吗?要是你有什么好办法,说不定我可以在你的报告上多加几笔,甚至向农牧司韩司丞推荐你。” 元琬的脑袋上真的冒出了一股白汽,他顿了半晌才说道:“或许可以从保长出手,例如甲首负责安排和填写缴税名单,同时将名单分发到各个保长,假如某保没有缴纳足额税款,甲首就有权力提请乡长或是郡守将其杖责。 这样的话,由于一保之中只有十户,保长催税也比较简单,而且也不会出现护着保内民户的情况。 此外,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将民户分为上中下户,上户就是那些曾经的首领和贵族,他们的田地人丁最多。 让上户代理保长,假如税款没有缴纳完成,要么就是上户自己垫付,要么就是挨打,这样一来不会出现大地主或富户拒绝缴税的情况,毕竟被杖责的真是他自己。” 说完后,元琬期待地看着江袭古,希望这个办法能得到他的认可。 没有做过多的评价,江袭古只是少有地温和说道:“能想出这些已经不错了,我会帮你推荐的。” “多谢江先生!”元琬立刻站起来躬身行礼,脸上的喜色却是掩盖不住。 “江先生。”之前那个抱怨的旗人少年突然站了起来,“我倒是想到一个法子,要是有用的话,您也能给我推荐吗?” “你是旗人,我只能推荐你去少府。”江袭古淡淡地说道,“假如你的父亲或者你自己能在毕业前成为外姓汉人,我才能够推荐你去幕府。” “嘿嘿,能有进入少府的推荐,我已经很满意啦。”韩汉斯笑嘻嘻地说道。 这位韩汉斯就是当年的小汉斯,现在的阿伦斯堡千户守备韩斯的儿子,当年还跟着爷爷一起等待父亲归来的小鬼头,现在却已经十六岁了。 “我爷爷曾经告诉了我一个催债的法子,我觉得用在这群欠税的人身上也很合适。”韩汉斯操着一口古怪口音的汉话,“我们可以将整个甲内拖欠税款的人临时编为一组,让欠税额度最大的人当组头,让组头去催缴。 组头同样可以提请乡长杖责欠税民户,但假如税款未齐,那么组头自己同样也要受杖责。 唯有组头自己还完了税银后,才能从欠税的组中脱离,然后组头的职位,就落到欠税第二多的人头上。 这样,就不用往乡村派驻衙役催缴,一方面节省了人力,另一方面也防止了衙役扰民。” 江袭古两眼一亮,脸上首次出现了一丝变化:“这倒是个新法子,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小学生韩汉斯。”动作幅度夸张地作了个揖,韩汉斯咧着大牙笑道。 “此法不错,我记住了,随后我会和韩司丞提起此事,送到节帅面前商议,假如成行,你还有一份奖赏。”江袭古向其微笑点头,随后目光转向了剩余的三人,“三位一直在往后躲,肯定想要有足够的时间思考,如此一来,必有高论,说吧,我洗耳恭听。” “目前格莱兴施泰因两乡分别是安乐乡和平湾乡,安乐乡1111户,而平湾乡1003户……” “我再说一遍,我不要你的数字!” 就在江袭古大声地斥责那三个战战兢兢的府兵与旗丁学生时,元琬却凑到了韩汉斯的身边:“韩君,其实,旗人教习所连续三年1%是有机会能直赐外姓汉人出身的。” “我年年乙上,前1%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韩汉斯大大咧咧地说道,“少府挺好的,我很满足了。” “那阁下是准备以后回去继承令尊的旗人?” “我对打打杀杀没兴趣,我爹早就对我死心了,我有个表弟,我爹现在正在培养,他前年新娶了一个媳妇,今年才生了个大胖小子,合该是他们俩争这个位置。” 韩汉斯疲懒地瘫坐在椅子上,“再说了,少府干得好,也可以去幕府啊,现在食货司的不少官吏都是从西不列颠公司或少府出来的。” “这倒也是。”元琬有些叹息地点了点头,但他还剩了半句没说,那从少府转幕府可难的很,比同期进幕府的要慢一倍不止,最可怕的是,还存在着隐形的天花板。 元琬再一次无比庆幸自己是汉人。 “好了,你们三个,今天这顿打,暂且记着。”在另外三名欲哭无泪的少年面前,江袭古随手在一个小册子上勾了两笔。 “先睡觉,等明天还有件大事要你们和我一起去办,办好了,这次报告给你们写甲上都不为过,要是办不好,哼哼……” 第三百八十六章 请来天父老神仙! “江农官,你不要命了吗?我虽只是一介乡长,可我是汉人,你一介胡人,敢如此对我?”左手撑住马车的车沿,卡塞尔鲁当克乡乡长顾思玄色厉内荏地对江袭古吼道。 而马车边上,两名学生兵手持横刀架在了乡长的两名长随脖子上,在他们的脚边,还有一个喉咙处咕嘟冒出鲜血的长随正在地上挣扎抽搐。 手持劲弩,元琬恶狠狠地盯着眼前那几个试图救援的弓手衙役,箭矢的锋刃指向,不断在试图救援的几个弓手衙役身上徘徊,而被他瞄到的衙役们也分外不自在。 “嗐——” 只听马车后一声暴喝,鲜血飞溅,一颗人头从车轮边滚过,而韩汉斯咬牙捂着手臂,看样子是偷袭的衙役或者护卫。 在他身侧,还有一名身穿皮甲的学生拿起小盾为其掩护。 “几位上官。”一名胡人长随用夹杂了汉语的撒克逊语问道,“为什么要劫持我鲁当克乡的男爵大人?” “男爵?!”一旁的韩汉斯骂道,“他屁大点一个官,还敢说自己的男爵?我呸!” “节帅亲令!”丝毫没有顾忌顾思玄的喝骂,江袭古冷声对弓手与衙役喊道,“顾思玄贪赃枉法,掩蔽罪户,加收重税,押送汉堡处置!敢有阻拦,小心被定为同伙!” 一边说着,江袭古一边示意那两个驿卒从口袋里掏出了手令与腰牌,那几名衙役倒还没什么反应,反倒是顾思玄整个瘫软下来。 “不,不可能。” 虽然衙役看不懂手令,但却起码认识腰牌,况且那两个随同的驿卒大家都认识,前几日更是有公文通知他们要来,描述也都对得上号。 几名衙役面面相觑,随后放下了手中的武器,沮丧地任两名驿卒收缴武器。 望着瘫软如烂泥的乡长,元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个时候,他才发现他的手心和背后全是冷汗。 从小到大,他野猪兔子野狼杀得多了,可杀人还是第一次,自然有些紧张,至于刚刚杀了人的韩汉斯,哪怕是他这种乐天的性格,脸色都不免有些难看。 在几名衙役的帮助下,顾乡长被绳索捆住了双手,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顾乡长依旧在大喊:“我要见节帅,我要见节帅,你们不能这样对我。” 江袭古被吵得烦了,便对元琬努了努嘴:“去,给他两耳光!让他清醒清醒!” 元琬知道江袭古的性格,说是两耳光,那肯定不是两耳光,于是他走上前,不由分说便是连抽了十个大比斗,把自己的手都抽红了。 不知道是不是连续的大比斗给顾乡长抽懵了,还是真的被抽醒了,他终于闭上了嘴,不再大喊大叫。 “顾乡长,你应该已经知道自己都做了什么。”江袭古将长刀抵在了顾思玄的胯部,锋利的长刃散发出刺骨的寒气,“现在,你有两个选择,要么就是配合我,那样起码我还能保住一条命,要么就是投靠那群酋长首领,虽然我死,但你也得死。” “我,我……” “最后一次机会,配不配合,你只准回答是或者不是。”江袭古一边说着,一边将横刀缓缓刺入了顾思玄的衣服下摆,并且还在缓缓前行。 “是,是。”顾思玄不假思索地回答道,“我愿意配合。” 搞定了顾思玄,江袭古一行人乔装打扮了一番,装成了顾思玄的长随,跟在了马车的一侧,而元琬则坐在了马车之中。 至于原因,就是江袭古说的:“我这鹰钩鼻,一看就不是坐马车的人,你的长相太汉人了,你上车。” 马车再一次缓缓移动,继续朝着前方驶去,他们的目标依旧是威悉河的河畔,在那里,将会举行一年一次的祭祀,既是对沃登的祭祀也是对天父的祭祀。 从马车的车窗向外看去,天空是纸白色,被淡淡的云朵所覆盖,清晨还带着一点点白雾,迷蒙得看不清楚。 在树林之中,偶尔有一些黑影路过,被薄雾所笼罩,分不清到底是人还是兽。 一行人缓缓向前,除了马蹄声,几乎听不到别的声音,由于起了个大早,元琬还有些困,他背靠车壁,手按在剑柄上,眼皮有些打架的趋势。 不知道过了多久,元琬猛然惊醒,他立刻转头看去,还好顾思玄非常规矩,老老实实地在另一个汉人同伴的看管下,两眼无神地坐着。 “呜诶——” 元琬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声音? “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元琬对身边的汉人府兵子弟同学说道。 “好像听到了,就是太小了,听不清。” “咚咚咚!” 这又是什么?没等元琬想明白,江袭古便敲了敲马车的木板:“到地方了,做好准备。” 八个壮实的撒克逊汉子面容肃穆从雾气中钻出,他们肩扛着一尊巨大的神像,神像用杉木雕刻而成,栩栩如生。 神像是一个白胡子老者,但满脸横肉,手中还持着一把看不出到底是十字架还是锤子的玩意儿。 在他们身后一个身穿白袍的教士,他手持铜盆,不断地洒着圣水。 白袍教士用撒克逊语大声地念叨经文,作为教士速成班出来旧神祭司,这位教士明显学习不精,经文老是和过去的巫祷搞混,还是时不时地将沃登神和天父说混。 在他们的身后,七八个明显比其他人高壮一截的男子缓缓前行,看样子,便是当地的首领“里正”们了。 与之前相比,他们的衣服材质几乎没什么变化,就是将在肩上扣扣子的衣服和外套罩衣,改成在左右衽并且在腰上扣扣子罢了。 “日落西山黑了天,大路断了马车辕,十甲加了九甲锁,还有一甲请神仙!张飞鼓,秦琼锏,打杀鬼怪都不见,请来沃……天父老神仙!” “嘿呦!嘿呦!” 一边唱着,乡民们一边往前走,不少乡民们由于摆脱了低种姓部落民的情况,面上红润了不少,但还是有不少人依旧面黄肌瘦。 “是男爵大人吗?”一个相熟的里正朝马车喊道。 在元琬的眼神与横刀相逼下,顾思玄定定神,咬牙走出了马车,用生疏的撒克逊语说道:“正是,本来是想和你们一起的,没想到中途出了点事,来晚了。” “不晚,我们才刚出发……男爵大人不用下马车,您坐车就行。” 感受后腰处的冰凉和身边江袭古杀意的眼神,顾乡长哈哈大笑道:“这种礼神的事情,最忌讳殊遇,前段时间节帅来了公文,要求我们得与民同乐。” “哦?”一名会说汉话的里正立刻精神起来,“那还请男爵大人述说一番。” “近前来,近前来,我正好也有礼物给男爵大人。” “男爵大人这两名长随有些陌生啊。” “这是,我亲戚家的孩子,带来见见世面。” “哦,原来如此……诶,你是谁,懂不懂规矩……” “吁——” “哎——怎么回事?” “嗖嗖——” “啊!我的手!” “八旗百户安多涅格在此,闲杂人等全部散开!” “这是怎么回事?这些八旗哪儿来的,顾乡长,顾乡长你说句话啊!” 第三百八十七章 妈,我想不出,我是真的想不出章节名啊啊啊 “江小子做的好大事。” 冯森笑呵呵地抖搂手中的塘报和题本说道。 这江小子当年是和冯友德这批人一起的,当时的汉堡小学堂可以说是群星荟萃,不仅有吉塞拉操持,还有冯森、韩士忠、王司马等人亲自讲课,平常都和老牙兵住在一起日常学习。 但现在这种情况就少了,老牙兵们各有任务,现在汉堡小学堂都是普通的儒生和拉丁老师在教课。 所以前两批出来的人都是精英,而且由于是节帅嫡系,忠诚度都有保障,加之萨克森扩张不慢,他们的升官速度比后来者要快得多。 江袭古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假如按照现在的速度,他起码能在三十出头的时候,就达到一司司丞的程度。 但他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既有历史的趋势,也是个人的奋斗。 这小子看上去一副严肃脸,但内里鬼精的,就比如这件事,他在卡塞尔把事情一爆,其他地方的乡长和里正都人人自危。 但自危又如何?还敢叛乱吗? 来到萨克森六年多的时间,冯森精耕细作,不计血本地发展基建,难道是摆设吗,不就是为了将萨克森打造成他的大本营,尤其是易北河两岸地区。 整整六年,冯森一直在拿软刀子割肉,先是拿礼物麻痹他们,再拿长枪恐吓他们,然后在外围一点点蚕食撒克逊小部落。 等大部落首领发现的时候,早就为时已晚,况且,之前那些有能力叛乱的部落,不是被冯森在萨克森战争中扫清了,就是被招安成了八旗。 剩下的人老老实实入了保甲体系,只能乖乖听命。 此外,入了保甲体系有好处也有坏处,那就是再想要串联反叛就太难了,就在昨日,兵马司才抓了一个试图串联的部落首领。 他是被他曾经的奴隶举报的。 现在各地的乡长里正疯狂借调八旗和府兵,提请的折子和题本堆满了冯森的桌子,而且理由都出奇的一致——剿灭土匪,就好像萨克森凭空冒出来了十万土匪一样。 将手上的草料拍掉,王司马笑着接过题本,他对这个曾经的学生还有点印象。 “王司马觉得那个韩汉斯提出的滚单如何?”空出了手,冯森摸了摸马厩中的一头小母马,小母马便温驯地舔舐冯森的手掌心。 王司马一边抚摸一旁小马的脑袋一边说道:“可以一试,咱们现在布伦瑞克和汉堡附近选几个里试一试,要是可以再推行全郡,全郡都反应良好,再推行到全萨克森。” “善。” 将手上的口水在栅栏上擦了擦,冯森低头从矮小的门框走出了马厩产房,面前的这片地区是吕讷堡外的草场。 这一片草场一共五万亩,养了差不多八九百匹马,既有冯森带过来的大宛马和女真马,也有当地的汉诺威马,还有安达卢西亚马,当然其中最多的,还属混血马。 随着丕平逐渐掌握了伊比利亚地区,冯森开始大量从其手中进口安达卢西亚大马和阿拉伯马,这时候的两种马还没经过多少改良,也没有后世那么高。 在宽阔的马场上,各色的马匹在自在悠闲地活动着,蓝天白云之下,这样的场景异常的安乐。 “前段时间的马瘟,后续都处理得怎么样了?” “施滕达尔的马场几乎全灭,一共死了二千多匹,其中还有三匹珍贵的配种马。”言语近乎哀叹,王司马缓缓说道,“三个马场全军覆没……” “还好处理得及时啊。”冯森同样轻叹道,“施滕达尔那个乡长叫什么名字来着?” “史密。” “哦,我还有点印象,是当年那个在汉堡抄书的小吏,地方上再磨两年,尝试着让他去中书省看看。” “知道了。”王司马掏出小册子记了两笔。 说到这里冯森又继续问道:“咱们目前能够调动的马匹有多少?” “原先有三万五千匹,现在只剩三万两千匹出头了,但其中能够用于骑战的只有八千匹左右,剩下的都只能当驮马。” 五年的时间,冯森搭建了差不多三十个马场,大的马场有两三千匹,小的只有四五百,此外还有八旗自己在养马,以及民间也会养驮马。 在过多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冯森目前能调动的马匹数量差不多接近四万匹。 根据《宋史·兵志》记载,“凡牧一马,往来践食,占地五十亩。”,而唐朝稍低,根据《田志》,唐朝是一匹马四十亩,一头驴二十亩。 这也是冯森让八旗养马给出的田亩分配。 冯森的八千匹战马看似多,但并不是所有的马都能使用,八千匹战马,起码有四千匹都是存栏的,真正能够投入使用的,估计只有三千到四千匹。 这数量差不多能装备两千名骑兵,除此之外,府兵大爷们出征每人至少一匹马,旗丁出征,每火至少一匹马或者驴,每队也要有额外的两匹马或者驴,这些马可以是驮马,但并不计算在府兵骑兵的战马之内。 换句话说,一名府兵骑兵,除了要两匹马作战,还要一匹驮马扛东西。 可驮马同样存在存栏马不能立刻使用的问题,两万多的驮马,估计只有一万能用。 目前光算3000名府兵,就分走了3000匹,一万旗丁就分走1500匹,剩下的5500匹,一方面要损耗替换,一方面还得运输后勤。 要知道一匹马每年至少45石草料,每日要吃料三升和干草一束,对于一些娇惯的战马来说,这个数量还得上升。 这个数量是什么概念呢?所谓的料指的是大豆和糙米,有时候还要鸡蛋,至于干草一束看着少,其实差不多有10到12斤。 这些马还很娇贵,不能只吃(和谐)精饲料,也不能只吃干草。 那些身高体阔的战马几乎要吃普通马食量一点五倍甚至两倍,反正飞鬃一天至少吃20斤干草和精饲料。 换句话说,养一匹马的钱,基本可以养五个人,如果真的按之前的标准,那么冯森这四万匹马,差不多相当于养二十万人。 哪怕仅按口粮来计算,不算草料的费用,养四万匹马的米豆,差不多能够喂养八到十万人。 也就是萨克森地区地广人稀,能够划分出大批的草地用来牧马,否则养马的成本就会高到让王司马直呼不可战胜的地步。 但马场占据了太多的土地同样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侵占牧场,由于萨克森很多土地都不适宜开垦成田地,所以很多时候,这些田地都是以牧场的形式存在。 但适合的草场就那么多,马匹占了,别的牲畜就没了。 但好在冯森四年前就开始推进青贮技术,青贮窖生产的青贮饲料能大量减少牛羊的饲料要求。 同样的,马也可以少量地进食青贮饲料,但只能吃一点,不能吃多了,顶多占二到三成,但哪怕是这二到三成,就已经减轻了很多养马的负担。 “王司马,这附近是有一个青贮窖吗?” “对,就在吕讷堡边上。” “带我去看看。” 第三百八十八章 青贮技术 所谓的青贮,其实就是腌青草。 其原理就是利用植物组织中的天然酶和酸性条件,加上贮存过程中的压缩和密封,使植物组织中的糖分转化为有机酸,抑制细菌和霉菌的生长,同时保留植物的营养成分。 这样的优点在于这些青草都是在最鲜嫩的时候被储藏,在这种条件下,营养成分包括各种蛋白质和矿物质保存得很好。 此外,青贮技术同样还有一点,那就是它可以通过发酵,将原先不适宜作为饲料的大豆和黑麦秸秆部分回收利用,成为可以入口的优良饲料。 青贮饲料含水量大,营养成分高,使用干草堆料的话,一不小心就火烧草料场了。 从青贮塔小吏带来的样品中抓起一把青贮饲料,冯森仔细地观察,这些饲料都是一到三厘米的短段,捏在手中潮潮的,还有一点点粘手。 凑上去闻了闻,有一股奇特的臭味,带着隐隐的酸腐气味,表面还带了一层淡淡的绿渍。 此刻,冯森一行人正站在卡尔克贝格附近的一处小土丘上,地势选定较高,这是为了防潮。 而在冯森一行人的身边,只见三座仿佛是阿姆斯特朗式回旋加速炮的圆柱体正竖立着,塔身由红砖搭建,使用三合土水泥黏合。 整个青贮塔差不多三四层楼那么高,旁边则是一条长长的木梯,一个青贮工人正在塔上爬上爬下,一副很忙碌的样子。 在塔身的一侧,有一道巨大的进料口,如同一扇巨门,在另一侧,则是一个小小的密封开口,用于投放和提取青贮饲料。 “给我介绍一下吧。”冯森将手中的青贮饲料扔进篮子里,向眼前这个小吏问道。 这些青贮塔隶属于各地的马场,而马场基本都隶属于冯森的少府,所以眼前这个身穿褐黄色麻衣的伦巴第小吏,便是从属于少府。 “喏。”小吏恭恭敬敬地举手行礼道。 “大帅请看,此处便是我们的青贮塔……”一边说着,这伦巴第小吏一边向前引路。 所谓青贮技术,其实起源于古埃及,在罗马时代就得到了普遍应用,但可惜的是,这项技术同样随着蛮族的入侵而消亡,只在小部分的地区流传。 直到后世19世纪,才重新从北欧南传,算是一项奇景。 一开始冯森只是知道这项技术的大致原理,对于如何实践,都是让大小官吏各自摸索,但好在伦巴第被驱赶到维莱蒂时,同样带来了不少来自古罗马时期的书籍和技术。 其中就有一个曾经的教士,对于青贮技术很有经验,这才有了现在的规模。 “大帅请看,这里便是我们的切料场,这些奴隶都是来自北方的古普鲁士人,别看他们看起来粗笨,干起活来可有劲儿了。”小吏指着圆塔前方的一个小广场说道。 在一个小广场中,一个个穿着一身单薄麻衣的奴隶满头大汗地切割着草料,既有黑麦草与大豆秸秆,还有普通的青草以及苜宿。 这些奴隶腿上带着枷锁,用一种类似于铡刀的工具,麻木地将一束束草料切成细段,而一些衣服稍多的老奴隶,则负责运送,他们的腿上是不带枷锁的。 冯森本想长叹一声,但想了想,这不就是他从北边抓的野人奴隶吗,猫哭耗子哭给谁看呢? 为了萨克森和冯森本人的崛起,只能牺牲一代奴隶了,如果想要快速聚拢起足够的力量,哪能没有牺牲呢?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用血搭建城堡,总比在刀剑加身时流血更好,等以后天下安定,大部分奴隶的后裔就又能过上普通中世纪农民的生活了。 想到这,冯森念头通达了一些,他向那个伦巴第小吏问道:“这些切好的原料就直接被扔到那些青贮塔中吗?” “当然不是。”小吏赶忙说道,“我们还会放入蒸馏过的蚂蚁汁,动物胰脏打的汁水,发酵过的尿,然后将其混合在一起,静置一小会儿后,再从青贮塔的入料口倒入。” 这应该就是古罗马时期传下来的秘方,虽然冯森也不明白为什么放入这些东西会让青贮饲料更加鲜美且更易储存,但既然行之有效,除非要进一步研发,那就暂且不要动它。 “那和我说说青贮塔的构造。” “喏。”小吏躬身向前做了个请的手势,来到了青贮塔前,“这座青贮塔通体用红砖制成,连地面都是先铺了两层红砖,又抹了一层水泥,日常不能打开必须密封,花费很多。” “这又是为何?” “我也不知,只是上面的农官这么告诉我们的。”小吏尴尬地笑了笑,“但我猜测应该是为了保温和防水吧。” 防水和保温只是原因之一,但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冯森猜想应该是为了创造无氧环境,因为按照他的记忆,青贮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乳酸。 “大帅请看,这是新起的青贮塔。”那小吏指着一个新的青贮塔说道。 这青贮塔比先前那个粗一圈,在宽阔的半入地式的塔底,一层厚厚的秸秆铺在地面,差不多有一个脚掌厚。 而十来个奴隶正手持一个压杆,将混合好的草料一一地压实,还有几个体型壮大的奴隶,手持木锤将那些青贮草料给夯实。 “在地面铺设秸秆,是为了吸收汁液。”小吏微笑地走到入料口边上,“这些奴隶会将这些青贮草料一层层地夯实,直到到达塔顶,但又不能完全贴合塔顶,得再铺一层秸秆,然后用泥土封顶拍实。” “那这些沟是为了什么?排水吗?”冯森指着边上挖沟的那些奴隶问道。 “大帅好眼力,这些人正是为了挖渠排水,但是为了防潮,而不是排塔内的水。” 跟着这名小吏在青贮场附近转了一圈,冯森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在回吕讷堡的路上,冯森兴致倒是不错,只是他身后的王司马等文官陪他跑了一天,累得够呛,王司马甚至因为扭到腰,都只能坐马车了。 “目前图林根如何?”冯森对身边的韦贯之问道,这位韦贯之是韦循之的表弟,同属于京兆韦氏。 韦循之现在被冯森派到地方去当郡守了,韦循之内举不避亲,就将这位由冯森话威望召唤了的文士举荐给冯森当了秘书郎。 别说,这小子可比韦循之厉害多了,将冯森日程安排得井井有条,给政事写的提纲和小议也是一针见血,比他那天天复读“全凭大帅定夺”的表兄好多了。 “还是老样子,上面的归海德温公爵管,下面的归咱们管。”韦贯之不假思索地说道,“不过前段时间,海德温公爵似乎是写了信让查理派了王国巡查使来,但被咱们的人提前发现,给截杀了,现在井水不犯河水。” “有意思,这海德温还真有点意思。”冯森仔细想了想,突然嘿嘿笑道,“咱们接下来的行程是去马格德堡吧?” “是的。” “那正好,写封信给图林根的贵族们,就说我在马格德堡设下宴席,邀请他们赴宴,顺带一起打猎。” “喏!” 第三百八十九章 海德温的苦恼 长长的木桌上,是一排名贵的蜂蜡蜡烛,在烛台之下,是一盘盘香气诱人的食物,而一桶来自加斯科涅的名贵葡萄酒,正由侍者为在场的贵族们,一杯一杯地满上。 “再给我一杯。”看着侍者为自己加满了葡萄酒,海德温这次没有一饮而尽,只是小抿了一口。 身边是拥挤的人群,以及来自图林根的贵族与骑士,但此刻,除了一些之前依靠他投降的图林根贵族外,大部分人都聚集在冯森的身边,好像冯森才是他们的领主一般。 “一开始就喝这么多?”名为吉安卡洛的威尼斯商人端着一杯葡萄酒走到了海德温的身边。 海德温看着勾肩搭背在桌子上跳舞来取悦冯森的,来自他图林根的骑士,没有说话,只是又喝了一大口。 “我需要醉到两眼模糊,才能忽略这样的场景。” 吉安卡洛耸耸肩:“人们都是慕强的,你靠着投降上位,而这位萨克森公爵是靠着一路腥风血雨杀上来的,人们自然对他更加畏惧和尊敬。” “我父亲留给我的家训是‘活下去,比一切都重要。’”海德温苦恼地望了一眼被簇拥的冯森,“但人们称呼我的父亲为头狼海德温,但我却是小狐狸海德温,我的父亲用了一生,扩张了大约三个村落的领地,而我只用了半年成为了图林根的公爵,但人们依旧尊敬我的父亲。” “没有人看得起马屁精。”吉安卡洛丝毫不留情地说道。 海德温还真是好脾气,硬是没有发火:“难道那位萨克森公爵,没有舔查理的屁股吗?” “但他杀光和收服几乎所有之前的酋长和贵族,现在整个萨克森都在他的掌控之内,谁敢对他不敬?” “那为什么我不能这么做呢?” “你在开玩笑吧?”吉安卡洛反问道,“萨克森满地的异教徒部落,而你的麾下全部都是同信的贵族,安东尼阁下的成功,你是没法复制的。” 这就要说到图林根和萨克森的不同了。 原先的图林根一直处于匈人的统治之下,大约在4世纪后期,匈人的势力渐渐衰退,于是图林根人便在温斯特鲁特肥沃的图林根盆地建立起了自己的王国。 它一直存在到了531年,直到图林根人的老朋友撒克逊人,与后来的宗主法兰克人一起联合起来覆灭了它,让图林根变成了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的一部分。 从此以后,图林根每年都要向法兰克王室进献五百头猪。 说来好笑,三百年后,萨克森人的老朋友图林根人就联合法兰克人征服了萨克森,使其变成了法兰克的一部分。 然而仅仅三年以后,图林根人的老朋友萨克森人就再次联合法兰克人镇压了他们的起义和叛乱。 但也正是因为投降得早,外加后来墨洛温王朝又任命了一位法兰克人拉杜尔夫为图林根公爵,导致图林根已经逐渐从部落制公国向封建公国转化。 这样的过程,冯森通过不断地战争,仅仅用了五年的时间,而图林根花了大约一百年。 正因如此,图林根内部的封建体系和经济系统几乎就是整个法兰克王国的翻版,他们的伯爵掌握的土地相当广阔,拥有大片的庄园和田地,领地内几乎全是庄园。 不像萨克森之前的伯爵们政令不出城堡,出门左拐二百米就是一个异教徒部落,图林根伯爵们的权力还是挺大的。 在原先的萨克森部落制公国内,一个部落往往是以下配置:明面上来说,部落所掌握的土地,归整个部落所有,但实际上,一个部落中的大部分部落民和所有奴隶都相当于免费为最顶尖的那一批战士种姓和部落首领干活。 因为虽然土地归整个部落所有,但这群战士种姓、祭司和首领,却掌握了分配权,而恰巧,他们手里还掌握了武器。 冯森的封建化,是把部落拆分,变成一里一里的原子化聚居地,是把部落首领变成了地主,虽然是地主,但依旧属于自由民而非贵族。 而法兰克在图林根的封建化,是把除战士和首领外的部落民,包括奴隶和祭司变成自由民和农奴,部落首领直接变成了统领当地的贵族。 一个领主会将自己的土地划分成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庄园,然后委任骑士或者管家去管理庄园(偶尔会任命男爵管理好几个庄园)。 管家们则会将庄园划分成一块块的田地,其中包括庄园土地和份地,份地由普通自由民耕耘,但代价是得无偿耕种领主的土地。 至于奴隶,那更不用说了,连土地都没有,说不定还要帮自由民主人去干家务活。 然后自由民和庄园的收益,一部分上缴到庄园主手中,庄园主再上缴一部分给领主,领主们继续上缴一部分给图林根公爵。 这中间商层层转包的,难怪没钱呢。 像冯森的里甲制度基本就是只有一层中间商,甚至没有中间商,而少府更是直接对冯森本人服务。 想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有一定数量有文化的官吏们,而且得有处理中央集权和地方里甲的行政经验和体系,最重要的是,可以提供官吏们所需的资源,来维系他们的忠诚。 所以,在萨克森境内,官吏的俸禄和地位由幕府提供,而官吏们的奖金和养廉银则由少府,也就是冯森本人提供。 当然,法兰克封建化这种准军事层层分封体制,也减少了流通带来的不必要损耗。 但海德温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这个链条总是“在庄园主上缴一部分到领主”后,就断了,身为图林根公爵大人,海德温的收入和生活,与之前当伯爵相比,基本就没多大变化。 要海德温自己去处理这些桀骜的诺斯领主,他可没那个实力和胆子,况且这些诺斯骑士们背靠王后与冯森两座大山。 那要引查理的势力来干涉吗?海德温不是没有尝试,但要么被“哈德拉德残留叛军”给截杀,就是被“不满的部落民”截杀,或者被“游弋的索布骑兵”截杀。 “所以你以后打算怎么办?”吉安卡洛喝了一口葡萄酒,“再这样下去,说不定哪一天,在某条小路上,你都要被一群‘来历不明的哈德拉德残党’给截杀了。” “那一天就是昨天,而那条路,就是我来马格德堡的路!”海德温捏紧了手中的酒杯,“他们射死了我的马,而我距离马格德堡只有两里地!虽然他们自称是哈德拉德的叛军残党,可哪个叛军会自己管自己叫‘叛军’呢?” “你们在聊什么?”一个温文尔雅的声音从海德温的背后响起,海德温的酒杯差点脱手而出。 “我们在聊有关哈德拉德叛军的问题。”威尼斯商人巧妙地接着海德温的话头说了下去,“这些哈德拉德叛军太猖狂了,截杀了一名王国巡查使不算完,居然又劫掠了另一位王国巡查使。” “是啊,当初我就建议查理殿下将图林根的贵族全部迁移出图林根,可是查理殿下太仁慈了,并不愿意让贵族们远离他们的家乡。”冯森遗憾地说道,“至于王国巡查使的问题,我有一个想法,不知道海德温阁下会不会认可。” “公爵阁下请说。” “我想……”冯森摸着下巴上的胡子,“或许,可以在图林根地区也实行一下里甲制?你看,在萨克森,从来就没有过维杜金德叛党残余的说法,就是因为有里甲来安抚和监视,让他们无计可施。 正好查理殿下也在考虑要不是进行里甲制改革或类似的制度,你主动进行,这不是反而能加深你在查理殿下面前的印象吗?” “那王国巡查使的问题该怎么办呢?” “你可以担任萨克森和图林根的王国巡查使啊,那些叛军再怎么猖狂,总不至于冲进你的城堡吧?”冯森面带灿烂的微笑,“海德温阁下,你说呢?” 海德温咽了一口口水,脸上的笑容都僵硬了几分:“我可能需要考虑考虑……” “没事,你慢慢想,宴会还很长,有的是时间。”微笑着拍了拍海德温的肩膀,冯森转身离开。 但他也没有走远,只是随处找了一个桌子,跳了上去,在众人的注视中,冯森轻轻敲了敲手中的铜杯:“我的宾客们,感谢你们的到来,能够为我的宴会捧场,感谢你们!” “感谢您的盛情款待!” “一场难忘的盛会,公爵阁下!” “您的慷慨和优雅令人叹为观止,欢乐的时光开始了!” “哈哈哈哈。”冯森豪放地大笑道,“刚刚,我得到了一则喜讯,此刻,我迫不及待地想向你们分享。” 宴会中,诺斯骑士们再次送上捧场的话语和笑声。 “我们很好奇您的喜讯是什么。能否告诉我们呢?” “我们也都迫不及待了!” 冯森高举酒杯:“庆贺吧!庇护那些该死索布人的波西米亚人已经投降了,我们的将军韩士忠,在波西米亚取得了胜利,让我们欢庆这一刻吧!” 第三百九十章 你知道这五年我是怎么过的吗? “你知道我找你来是为了什么吗?”阿尔昆的声音平稳而温和。 马拉吉吉丝毫没有外人的感觉,直接坐在一垛叠起的经卷上:“是因为我毒死了热拉尔家族的一个成员?” “那是老伯爵唯一的幼子。” “我知道。”马拉吉吉打开了手中的文书,“我还知道他正在试图与一些贵族联合,掀起一场叛乱。” “但这样做还是过火了。”阿尔昆不紧不慢地说道,“你太急躁了。” 坐在实木软垫椅子上,马拉吉吉长久没有说话,然后才仿佛是不经意地对阿尔昆说道:“波西米亚人向赛里斯人投降了。” 夕阳的光辉从马赛克玻璃中射入,在抄经室的地面映出了模糊的彩色,阿尔昆坐在抄经台前,一点点抄写着新式的法兰克文。 这种法兰克文结合了加洛林小写字母与汉字的构型,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象形文字,所有人第一眼都能看出,这其实就是将原先一行的字母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挤在了一起。 除此之外,还从汉字中借了不少字符和发音,这让马拉吉吉很是厌恶。 “我听说了。”阿尔昆的声音不带任何一丝感情。 “我的眼睛和耳朵们告诉我,这一次,安东尼阁下本人没有出战,而是让其下属出战,而且出兵时,有一半以上的士兵,都是来自西波里安人,马索维亚人以及波美拉尼亚人。” 马拉吉吉轻轻揭过一页,就像是日常聊天一般,一边漫不经心地扫视文书,一边有一茬没一茬地继续说道:“起码有不下五十个斯拉夫部落为其提供了士兵,他又在维莱蒂和欧波里特设置了八旗,现在索布人甚至波西米亚都要设置八旗了。” “嗯,这件事我也知道。”阿尔昆依旧一个字一个字仔细地抄着新法兰克文的圣经,“但维莱蒂的领主都是伦巴第人,而欧波里特人只是学习萨克森罢了,他们的女王还是柳德米拉殿下。” “哗啦——” 马拉吉吉再次翻书,这一次他的动作有些异常地大:“真的吗?维莱蒂的伦巴第人真的是当地的领主吗?那为什么一半以上的伦巴第贵族都常驻汉堡呢?欧波里特真的属于女王吗?那女王肚子里的孩子又是谁的呢?” 阿尔昆终于停下了在纸上不断滑动的羽毛笔:“不要过度揣测。” 马拉吉吉合上了手中的文书:“你还想要我继续说下去吗?阿尔昆阁下,再往下说,恐怕就得聊到这些斯拉夫部落愿意跟随那个赛里斯人的原因了。” 阿尔昆叹了一口气,将羽毛笔插回墨水瓶,转过身面朝马拉吉吉:“你的双眼已经逐渐被仇恨侵蚀了。” “不。”马拉吉吉果断地反驳道,“假如再这样下去,整个法兰克都要被侵蚀了,你站在光明中太久,看不到黑暗下的东西。” “马拉吉吉,假如你担心安东尼阁下叛变的话,大可不必,萨克森都还没有丕平阁下的领土大……” “图林根的领土还不到萨克森的一半大,难道他就没有叛乱吗?” “马拉吉吉,你要知道,查理殿下许下了承诺,使得安东尼阁下成为了加洛林王朝的一份子,假如要写家谱的话,他的名字必然被录入加洛林家族。”阿尔昆的语气不善起来。 马拉吉吉有些讥讽地笑道:“一个会截杀王国巡查使的加洛林,一个暗害和驱逐了四位殿下亲手任命的伯爵的加洛林,一个将自己比作异教神明……” “马拉吉吉!”阿尔昆站起了身,“一些捕风捉影的事,你再复述一遍,等于你也有责任!” 马拉吉吉抬头看着阿尔昆,两眼却是眯起。 与马拉吉吉对视了几秒,阿尔昆才喘着气坐下:“每个贵族屁股后面都是一堆屎,爵位越大越是如此……你被仇恨蒙蔽了双眼,保罗是个好孩子,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就是安东尼阁下杀了他。” “我有,但我不能告诉你。”马拉吉吉冷漠而执拗地说道。 “那你告诉查理啊?”阿尔昆忍不住喝道,“假如查理殿下同意,咱们现在就发令调集士兵!” 马拉吉吉没有说话。 “我们都知道查理的计划,现在不是时候,假如真有那么一天,查理决定对他动手了,咱们才能动!”阿尔昆走到他的身边,按着他的肩膀,苦口婆心地劝道。 “不是时候,不是时候。”从书堆上跳起,马拉吉吉将手中的文书猛地砸在了地上,“五年前不是时候,三年前不是时候,现在也不是时候。 安东尼征欧波里特不是时候,征维莱蒂还不是时候,非要他变成第二个维杜金德就是时候了? 五年了,整整五年了,你知道这五年我是怎么过的吗? 我每天夜里都能梦见保罗,他总是在别人面前维护我,我希望他能站在光明下,而不是像我一样躲在黑暗中。 可这一个小小的愿望,却都没能得到满足,假如安东尼是一位忠诚的臣子,那我也忍了,可他分明是一头装作小狗的恶狼,就算这样,我还是不能复仇吗?在我死前我还能看见那个卑鄙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吗?”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马拉吉吉没有说出口,那就是迪奥多尔夫让他调查冯森传教的结果已经出来了。 这个结果荒唐得有些恐怖,但他每次想要和迪奥多尔夫谈起这个问题的时候,他都会顾左右而言他,甚至直接避而不见。 不知情,那就没有责任。 但查理一直对于反对他的贵族十分敏感,在目前这个唐务改革的关键节点,假如马拉吉吉一直压着,那假如哪天真的出事了,知情不报也有责任,那报了呢? 冯森又没有真的造反,顶多放掉兵权,然后在宫廷中给自己增添一个生死仇敌,还容易给查理殿下心中扎下一根刺。 到那时,就算自己要报仇,查理和所有人都会阻止自己,马拉吉吉要的可不是冯森失去兵权,他要的是血债血偿。 阿尔昆深吸了一口气,揉着脑袋到原先的座位上坐下,一直以来平和的声音居然显出了几分颓唐:“如今我们将各地的土地划分为教区交给了教士们,而并非以土地的形式,并且将学徒僧侣群体扩张到了原先的一倍。 为了维系他们的忠诚,除了少量的职田外,其余的部分都得用呢绒、啤酒和粮食来支付。 我们给他们发放的钱币,有一半都是呢绒,如今萨克森呢绒产量超过十万匹,占整个法兰克的五成,你知道这代表了什么,在弗里斯兰的呢绒工坊建设完成前,咱们是绝对不能对安东尼出手。 此外,你也知道殿下是一个念旧的人,你也知道殿下对安东尼的娇纵与喜爱,假如安东尼真是殿下的亲子,我估计他的继承顺位比意大利的丕平阁下都要高。” “我还是不明白殿下为什么要如此地放纵一个异族。”马拉吉吉痛苦地用双手捂住了脑袋。 “谁能想明白君王的心思呢?我也不明白。”阿尔昆继续从墨水瓶中拿起了羽毛笔,“我还不明白为什么殿下为什么要纵容刻薄的法斯特拉达王后,却要苛刻地对待伊比利亚的亲儿子丕平呢。” “换句话说,除非安东尼真的造反,否则我绝对不能对其出手对吗?” 转过身,双眼紧紧盯住马拉吉吉,那是阿尔昆用从未有过的严肃:“是的,不仅是我,殿下也禁止这么做。” “难道你就不怕他真的造反,夺取了整个法兰克吗?” “马拉吉吉,你真的臆想太过了。”阿尔昆失笑道,“你还是休息两个月吧,回去看看你其他几个孩子,他们同样是你的好孩子,不是吗?” 马拉吉吉沉默许久,最后默默从地上捡起了文书,朝门外走去。 “阿尔昆,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不顾阿尔昆的错愕,马拉吉吉重重关上了门。 第三百九十一章 以赛制赛,岂不美哉? “总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站在查理宫殿的门口,阿尔昆的脑海中莫名其妙地出现了马拉吉吉摔门而去的场景。 虽然阿尔昆总觉得马拉吉吉是杞人忧天,但一种奇怪的预感却让他不安起来,或许,应该派人去跟着马拉吉吉,以防他做什么傻事? “阿尔昆阁下,殿下请您进去。” 阿尔昆推开大门,只见原先亮堂的宫殿中,昏暗一片,所有的窗户都被木板盖上,只有蜡烛散发出温暖的橘色光芒。 坐在躺椅上,查理将粗糙的大脚塞入了两个女奴的怀里,由她们轻柔地给自己捏脚。 “殿下的脚又开始痛了?” “是啊,那些医师叮嘱我尽量不要走路或者去湿冷的地方,不管是肉或者啤酒,都得少喝,酒倒无所谓,不让我吃肉,这简直要了我的命!”查理没好气地说道,“好在那些赛里斯厨师有法子,他们拿大豆和蚝油做出了一种假肉,一点肉都没加,但吃起来和肉没多少区别。” “伊比利亚那边送来了不少水果,或许可以缓解。” “我更相信这是天父在惩罚我,我年轻时,在斋戒期,经常忍不住偷偷吃肉和开宴会。”摸着权杖上的十字架,查理抬头询问阿尔昆,“马拉吉吉的事情处理得怎么样了?” “我让马拉吉吉休息半年,听说他已经回到奥斯特拉西亚了。” 轻轻摇了摇头,查理的脸上浮现出了同情与愧疚:“这段时间他的压力很大,时常被刺杀……他的小儿子也叫保罗对吧?把我在那边的庄园赐给他吧,等他成年了,再封其为伯爵,算是补偿了。” “他为天父的事业献出,天父也会赐福于他。”阿尔昆淡淡地说道。 “这是当然。”查理眯着眼享受捏脚女奴的按摩,“前线战事怎么样了? 掏出一叠战报和信件,阿尔昆微笑:“小查理殿下干得不错,我们的堡垒正在稳步推进中,阿瓦尔人虽然顽固抵抗,但我相信他们支撑不了多久。 不过,我听到了一则消息,不知道是阿瓦尔可汗自行购买,还是拜占庭人主动提供的,阿瓦尔人获得了不少铁甲。” “详细说说。” “在阿瓦尔诸多部落中,有一个叫做哫罕部落的,他们装备了很多这种皮甲和铁甲,据说他们曾经是西迁的赛里斯人的后裔,所以非常擅长射箭,咱们的军队和这些哫罕部落的战士对上,往往会被他们的箭雨杀伤大半。” 查理撑着躺椅的扶手坐起,他咳嗽了一声,两个来自汉堡大宝剑浴场的按脚女奴便恭顺地站起离开。 “又是赛里斯人?”查理用手指轻轻敲着脑袋,“他们对咱们的态度如何?” 一边将文书放到桌子上,阿尔昆一边说道:“这些人,和萨克森的那些赛里斯人一样,一开始都是异教徒,信奉先祖和长生天。 不过他们一开始就遭到了其余阿瓦尔人的排挤,所以只要我们不去进攻他们的领地,他们也不会进攻我们或者主动帮助阿瓦尔可汗。” “这可有趣了。” 查理低头开始思考起来。 为了实行集权制的改革,他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冯森的各种产业,其中包括铁器、呢绒、纸张,以及来自东方的管理经验。 目前整个萨克森体系中,负责管理这些产业和控制萨克森基层的都是赛里斯人,其中的武力支柱府兵是赛里斯人,而第二武力八旗是一群为了成为赛里斯人付出了不小沉没成本的各族士兵。 虽然基层大多是非赛里斯人,但冯森的里甲制改革,使得萨克森公爵领对基层的控制异常地强大。 要是查理贸然削藩,哪怕仅仅是将冯森从萨克森拉到宫廷,稍有不慎,都会造成萨克森的再一次反叛,更别提武力镇压了。 对于镇压能否成功,查理并不担心,就算镇压失败,萨克森顶多就是独立罢了,不论是人口、土地还是资源上,法兰克都是远高于萨克森。 他担心的是,一旦开战,萨克森很有可能打成白地,它为法兰克带来的经济收益将会锐减。 而与以往不同的是,查理为了实行冯森的唐务运动,在国内积攒了一大批的敌人,当前的教士官僚体系架构尚不稳固。 要是和冯森开战,很有可能那些被查理压制的贵族就要起义和闹事,目前稳中向好的改革就要停滞乃至倒退。 这是查理无法接受的。 那有没有和平手段解决萨克森问题呢? 有,但哪怕真的把冯森从萨克森剥离出来,目前萨克森上上下下也都是由赛里斯人的势力集团所控制,除非查理给出比冯森更好的条件,否则他们是不会接受一个由查理任命的官僚。 但那样,和冯森现在有什么区别呢?说不定新上任的还不如冯森忠诚,而带来的收益还不如冯森那么高。 或者还可以拆分,但依旧是那个道理,萨克森赛里斯人在基层有着极高的掌控力,那查理顶多维持一个名义上的统治,除了增添风险之外,比现在好不了多少。 至于把赛里斯势力一次性替换掉,和把萨克森打成白地没什么区别,但要想一点点渗透安插,人家又不给机会。 那些从胡汉转化体制出来的,肯定是更倾向于赛里斯人。 但现在哫罕部落的出现,却给了查理另一种思路,假如引入哫罕部落的人呢? 他们也是赛里斯人,那些萨克森赛里斯集团虽然不至于欢迎,但也不至于完全排斥,况且这些哫罕部落的人,原先在阿瓦尔内部就是受排挤的。 要是控制这些哫罕部落的人,有没有可能,在未来和萨克森打擂台,甚至一点点渗透萨克森呢? 把这些哫罕部落的人扶植起来压制阿瓦尔人,然后利用阿瓦尔人精湛的骑术和射术来压制赛里斯人,以赛制赛,岂不美哉? 只是,查理目前还没有直接接触过这些哫罕部落的人,情报和信息都很少,目前,他们到底能不能担起这样的重任,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殿下?”见查理低着头半天没有说话,阿尔昆还以为他睡着了,只能试探着出言询问,打断了查理的思考。 “什么事?”将那些遐想放到一边,查理知道毕竟还有眼下的事情要处理。 “殿下,这第一件事是马拉吉吉的事,在马拉吉吉离开前,他控告萨克森公爵安东尼截杀王国巡查使……还有他的儿子。” “这件事我说过很多遍了,假如他的儿子真是安东尼所杀,那我一定会作出公平的判决,可一直拿不出证据,我不能轻易地去审判一位尊贵的公爵。”长叹了一口气,查理继续说道,“至于王国巡查使的事情,前段时间,图林根公爵海德温自告奋勇来当这个王国巡查使,去巡查萨克森,他总不会再被截杀了吧? 等我把南方的事情安定,我就亲自去萨克森,将安东尼带去罗马面见教皇,假如马拉吉吉还有意见,那就到罗马,我们在神前进行对峙。 哦对了,正好维莱蒂和索布人都平定了,阿瓦尔人有个盟友是摩拉维亚人,让安东尼去履行他的军事义务,带兵去牵制那些摩拉维亚人。” “好,我这就去办。”犹豫地点了点头,阿尔昆迟疑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殿下,这第二件事是本尼迪克特主教发来的信件,当地的贵族和教士一致请求为丕平封王,殿下,我觉得这件事的确要提上日程了,不管是军功还是威望,伊比利亚的丕平阁下……。” “他娶了那个异教徒,还想我给他封王?那群教士和贵族当他们是什么?他们说能封就能封?封王是我的权利。”查理不耐烦地骂道,“他什么时候和那个异教徒离婚,我就什么时候给他封王!” “可是……” “事关神的荣光,我绝不妥协!”查理执拗地对阿尔昆说道。 看看查理带着怒气的脸,阿尔昆知道这件事今天是不好再谈了,只得微微一鞠躬,告一声罪,便径直离开。 独坐在躺椅上好一会儿,查理才拿起了桌子上来自伊比利亚的战报和信件。 望着这些信件,查理陷入了沉思,伊比利亚的地图,前线送来的刀剑,本尼迪克特与阿尔昆的话语一一在眼前耳边涌现。 最终,一幅莫名其妙的画面出现在查理的脑海中。 那是五六年前,不到十五岁的驼背丕平骑着一头小矮马,跌跌撞撞地跟在大部队的后面,哪怕从马上摔下无数次,将大腿磨得血肉模糊,依旧紧紧地跟在查理的身后。 “我们的孩子,会是法兰克的王,对吗?” 对吗? “啊——” 豆大的汗珠从查理的脸颊滑下,他捏住了两腿的脚踝,一股股钻心的疼痛从脚趾处向上蔓延,连查理都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惨嚎。 他脸上的肌肉颤抖着,青筋暴起,整个人都从躺椅上滚了下来。 一名侍从匆匆忙忙推开了大门,闯了进来,他一眼便瞧见了满头大汗面容狰狞的查理,惊得立刻大叫:“宫廷御医,快叫宫廷御医。” “闭嘴!” “宫廷御医,宫廷御……” “砰!” 侍从的身体软软地倒下,查理手中镇纸上,鲜血缓缓滴落。 查理的胸口不断地起伏着,很显然,脚上的疼痛依旧没有消失,而走廊的侍卫似乎是听到了什么,这才匆匆跑来。 “此人是刺客,已经被我制服。”沙哑着嗓子,查理不耐烦地挥挥手,“我要去寝宫了,在我回来之前,把地上打扫干净。” “遵命,殿下。”侍卫单腿跪地,身体忍不住地颤抖。 第三百九十二章 段文昌 “墨卿,此处便是炼银场?” 冯森朝身边的银山乡守问道,这乡守还是上次冯森用威望抽出来的,名为段文昌,字墨卿。 “正是。”穿了一身松松垮垮绿袍的段文昌捋须笑道,“这里便是银山乡的拉默斯贝格矿井的炼银场,如今泰半的银矿都在此处熔炼。” 别看这名字普普通通,这小子来头大得很,他是唐初大将段志玄的玄孙,至于这位段志玄,只要提一点就行了——玄武门之变他就在现场。 这位段文昌看似豪放不羁,但实则心细如发,自去年掌管银山乡以来,从未曾出过一点纰漏,算是冯森少有地抽出了金色传说。 这位段文昌在基层继续磨一年,就可接替韦贯之的位置,成为冯森的新任秘书郎。 “墨卿不妨带我参观参观。” “这烂怂炼银场,有什么好看的?”嘴上虽然这么说,但段文昌还是笑嘻嘻地领着冯森入了炼银场内部。 炼银场不大,是由好几个草棚和砖瓦院子组成,黑黝黝的熔炉时不时冒出跳动的火舌。 “节帅请看。”段文昌轻松搬起一块人头大的银矿石,“这种含银高的成块矿石叫做礁,像这种,又小又碎的叫做砂,这种,这种包裹在矿石外面的叫做围岩。 只不过这里的银矿品相相当之好,大多都是礁,比当年我在密勒山那边看到的好多了。” 随手捡起一块银砂,冯森放在阳光下仔细观察,却没有发现半分的金属光泽。 “节帅,你这样是看不到的。”段文昌哈哈笑道,“这里的银山虽然是富矿,但银毕竟是天地精华,哪怕是富矿,含银量都很低,所以要炼银,首要的事情便是要将银聚集在一起,节帅随我向前。” 灰尘漫天,在这片露天的广场中,吆喝声和石头碎裂声不绝于耳,数百名大汉手持大锤,咬着牙,将一块块斗大的银矿石砸成碎片粉末。 “这是为了将围岩敲开,去除杂质。”手指移动,段文昌指向前方。 只见一群奴隶正将敲碎的矿石,放到由水车抽上的水流中,并用一种类似筛子笊篱的玩意儿,将碎矿石置入其中,不断摆动。 直到这个时候,矿石中才显现出一丝金属的光泽,这些碎矿再一次回到碎矿场,继续是大小锤不断捶打,直到碎矿成了粉末才停止。 将粉末过一遍筛后,便制成了矿粉,两名匠人将矿粉与铅放入一个类似大鼎的器皿中,便将一堆铅块扔了进去。 “这是为何?” “节帅,这银依附于岩石泥土中,难以提炼,但铅与银一起熔炼,却能将银从银矿石中拉取出来,便有了铅银。若是想要更纯的银,那就得继续高温灼烧,待铅完全消失,便可以得到纯度更高的银。”段文昌走到了熔炉的边上,“一般来说,用以铸币的话,普通的一次提炼就够了。” 自从和图林根公爵合办了这个拉默斯贝格矿井,并且老图林根公爵完全撤股以来,这座银山,已经完全成为了萨克森的铸币中心。 但就今年的银产量来说,是1.25吨,相当于19000索里达,而所谓的拉默斯贝格矿井的大金矿,经过检验后才发现,这里平均每吨矿石仅含一克金。 除了银矿,拉默斯贝格矿井同样产铜,今年铜产量为3吨,但这是给提炼银矿让路后的产量。 如今有很多铜矿石尚未熔炼,只是摆在仓库中。 目前拉默斯贝格矿井一共陆陆续续开发了五个大大小小的矿洞,一些矿洞甚至不仅仅是在拉默斯贝格矿井上,而是分布在哈尔茨山各地。 此外,一些前期参与开矿的商人或者汉人地主,接着这个机会也从冯森手中获取了特许状,允许他们进行私人开矿,但要么接受少府参股,要么就要收重税。 但想想看,这可是活生生造钱的生意,谁不想要呢?哪怕是这样苛刻的条件,矿主们依旧接受了。 于是,在哈尔茨山上,各个大大小小的矿洞都开设起来了。 和冯森不同,这些私人矿主是没有那个能力开采或勘探大矿的,所以他们的做法,往往是找到曾经的废弃矿洞重新开采。 这么做当然是有原因的,从公元三世纪起,哈尔茨山上就陆陆续续有各种铜矿和银矿开采,一些矿洞甚至能追溯到公元前,但如今大部分都已经废弃或者产量极少。 这些矿洞并非已经开采完了,其中的一些矿井内,可是还有着相当储量的矿石的,只可惜之前的人们,其技术水平无法做到稳固的矿坑巷道,根本没法继续深层开采,最后只能废弃。 大量增加的铁器和三合土水泥的出现,还有相对于之前的建筑技术的提升,弥补了这一技术缺陷。 最重要的,是冯森不计成本地资源投入,不仅仅是资金,还包括人力和政策。 付出多,回报自然也多,今年拉默斯贝格矿井终于捞回了建矿的成本,这一带给少府带来的铸币盈利收入超过了一万索里达。 “还是不够啊。”冯森喃喃自语,毕竟呢绒虽好,却只是无奈的产物,假如有金属货币,当然是金属货币更加方便了。 在后世的萨克森,每年可以提炼七八十万吨的银子,而自己这才一吨出头,铸币收入更是只有一万多。 但目前的困难在于,冯森的人力不够了。 这几年,冯森和法兰克大贵族关系逐渐恶化,淘银客的数量快速下滑,尽管在这一带差不多有五万多的奴隶,但人力依旧不够。 力工的工钱一涨再涨,仓库里的矿石堆成了山,一部分矿工都被拉出来干了力工,减少了开采量。 归根结底,银矿石的冶炼过程中有一个比较麻烦的一环,耗费了大量的人力。 不是冶炼,不是提取,反而是碎矿和运输,斗大的矿石,要一个个力工手持大锤一点点砸碎,效率很低,运输更是一大难题。 “节帅可是在想此处人力的问题?” “你倒是会猜人心思。”虽然被猜中了,可冯森没有那等猜疑的姿态,只是笑问,“看样子,你有办法?” “有。”段文昌拉着冯森的衣袖,就好像要防止冯森跑了一般,“只是要劳烦节帅多走几步路。” 骑着马,在阴沉的冷风中继续转场,很快,在河边,一个巨大的水车机械出现在冯森的视野之中。 “这是何物?水碓吗?啊,我明白了,这是碎矿机?” “节帅高见!正是碎矿机,其原理和咱们中原的水碓类似,只是锤头换成了珍贵的钢锤头,而其产出能比得上十个大汉。”一名汉人工匠殷勤地在一旁介绍道,“除了水力碎矿机,我们还做了漂洗机用来洗去杂质,不需要本来还要好十几个匠人筛去杂质的过程,现在也只要三个匠人就能操作,以后甚至可以让一些熟练的苦工或奴隶来做。” “哎呀。墨卿在银山做的好大事。”冯森一拍大腿。 而段文昌则继续说道:“要是这种碎矿机能普及,两年后,我敢保证,咱们的铸币收入甚至可以超过三万索里达。” “很好,我等着那一天。”拍着眼前这个匠人的肩膀,冯森笑着说,“本来是兴之所至,没想到却给了我一个不小的惊喜。” “哈哈哈,多谢节帅奖赏。” “奖赏?”冯森先是一愣,随后哈哈笑了起来,“原来是在这里等着我呢?你想要什么?” “我听说北海女,矫美健壮,野性难训,不知节帅可否赐下一二呢?” 冯森先是一愣,然后才笑道:“前几日才送了一批北海女来,我叫人挑选一二,给你送来。” “多谢节帅!”段文昌微笑拱手,“食不可无肉,居不可无女啊。” “人言墨卿豪放不羁,我今日算是见识了。” “节帅不妨在此处多住几日,此处乡间虽比不得西川,但依旧有不少野味,有一黑猪,腿肉鲜美无比,我这两日便正要炮制一番。” “下次吧。”微笑着拒绝了段文昌的请求,冯森的目光望向了远方,“马上就要出征了,这一去恐怕要一整年,等我归来之时,再来吃的猪腿,到那时,希望不要让我失望。” “必然不让节帅失望。”说到这里,段文昌之前的轻佻豪爽神色散去,面容上浮现了一丝沉郁严肃之色。 789年冬,萨克森公爵,幕府将军,靖难军节度使冯森·安东尼·洛山,率兵5000,前往布拉格与韩士忠会合。 第三百九十三章 节帅来了,波米就太平了! “宝镜卿卿,见字如晤。 近来身体可好,你已怀胎九月,正是最需要休息的时候,不必时时刻刻盯着,如一时半刻缺了主官便无法运转,我养这么多人花这么多钱有何用? 这倒不是叫你独坐家中,那也不好,只是希望你安心养胎,否则要是难产,孩子不出世不妨事,可不能连累了你,否则我上哪儿去找一个这么好的少府令? 我现在无法见你,假如有机会的话,说不定可以梦中相见呢,所以多睡觉,待我灭此蛮贼,便能回去团聚。 七八九年十一月一日。” 放下了手中的笔,冯森跪坐在小马扎上,提起了纸,轻轻吹了吹,待墨迹干了,装入信封,盖上封蜡:“来人啊,把这封信送到汉堡李夫人那里。” “喏。”一个早已等在一边的八旗轻骑拱手接过了信封,又用两块木板夹住,这才掀起帘子出门。 好巧不巧,另一个近卫正向里走,两人差点在门口撞了个满怀,那近卫一进来便向冯森拱手道:“节帅,那犹太阿比鲁本,带了两个人,说是另外两名本地的阿比,前来邀请您去参加布拉格大会。” 所谓的布拉格大会,就是冯森要求所有波西米亚人到场,并举行的一场协商会议,主要是冯森是以条顿骑士团圣战的名义发动的战争,所以不能直接控制,必须要再立一个波西米亚大主教。 “先别急,叫他们进来,让我见一见。”冯森换了个姿势,改成了更加舒适的盘坐。 “喏。” 那近卫掀起门帘,没几秒,门帘便再次掀起,这一次除了那名近卫,还有三个身穿鲜明犹太服饰的犹太阿比。 他们一身黑袍,带着一顶只覆盖了后脑勺的,类似瓜皮帽的帽子,这种帽子叫做起帕。 没等这三人站稳,冯森便当先说道:“鲁本阿比,好久不见啊。” 鲁本阿比早就没了最开始的一丝自傲,而是恭恭敬敬地说道:“愿天父保佑您,请允许我向您介绍,这两位分别是这一带的犹太长老,名叫雅各与安多布。” 冯森平淡地点点头:“欢迎,欢迎,非常高兴能见到二位,我还以为你们永远都不会出现呢。” 两名阿比有些尴尬对视一眼,才略带谄媚地回答:“实在是路途遥远,而我们又是乡下人,怕太过无礼惹得您生气。” 冯森却笑了起来:“哪里会惹我生气,二位帮助我等打开了布拉格城门上,居功至伟,我高兴还来不及。” “打开城门,我们同样愧疚,但这是为了我们共同的利益,也是给我们争取一个机会来请求您的恩赐与仁慈。” 冯森坦然接受了犹太阿比的恭维:“在天父的注视下,你会得到我的恩赐的,闲话少说,咱们还是出发吧。” 穿上鞋子,又换了一身英武的黑红色猎服,冯森在一群侍卫的包围下,跟在两人身后,出了营帐。 走不了几步,他们便来到了布拉格原先广场前,此时的广场,原先的各色异教神明的雕像早已拆除,而是竖起了十字架。 在广场的中央,已经搭起了一个个四面通风的凉棚,在凉棚的中间,是一张长桌,而长桌边稀稀拉拉坐了几个当地的贵族与犹太人。 虽然长桌边的座位都坐不满,可凉棚下的其他人却没有人有胆子去坐一个位置。 围住了长桌,四周同样摆放了一排一排的长椅,椅子上既有衣着兽皮的部落首领,同样有彬彬有礼的城市贵族与身着黑袍的僧侣,当然最多的,还是一群带了黑色起帕犹太人。 这群犹太人大多身穿黑色长袍,杂乱的鬓发从两耳边垂下,与汉人男子常见的长须络腮胡,这里的犹太人大多是乱糟糟毛茸茸的络腮胡。 除此以外,他们中的很多都会戴上一件白色的塔里特,这东西看着有些像哈达,但实际上这是一种披肩,是在祈祷时穿戴的。 “萨克森公爵,八旗的主人……安东尼阁下,到——” 尖细的报门嗓音响起,在场的人立刻纷纷站起,向冯森问好,当然也有不服气地向地上吐口水的,而冯森则不带笑容地挥手致意。 今日这场大会,现场有这么多人,就能知道在这场会议上,要决定的肯定都是一些小事,正所谓大事开小会,小事开大会,正是如此。 冯森落了座,几位主持者报了一通冗长的废话,这才轮到了冯森开始讲话。 “今日,我到此地来,就是确定波西米亚以后的发展。”冯森只是坐着,声音却能传到每个人耳中。 “节帅来了,波米就太平了,节帅来了,天父就有了!”阿谀奉承的声音响起。 没有理会,冯森继续向下说去:“首先,为了感谢犹太人在攻破布拉格方面起到的帮助,我提议将布拉格及其周边五百万顷的土地以土地承包商的方式,承包给犹太人,时长为五十年。” “哗——” 冯森上来第二句话,就让满场哗然。 “阁下,您可知犹太人是不允许从事农耕的?” “谁告诉你这是农耕了?”冯森不咸不淡地扫了发话那个教士一眼,将他看得遍体生寒,“我当然知道殿下是禁止犹太人从事农业的,但我是将土地承包给犹太人,付钱来让他们帮我种地,从本质上来说,这不还是属于商业吗?哪里违反法令了?” 众人很快便语塞,不等那些波西米亚当地的贵族继续反对,冯森继续说道:“第二,在除了这些范围,所有波西米亚部落都要接受八旗化和国野制,不得阻碍天父教教士传教,并且接受教区的统治,你们可以自己选举波西米亚主教。” 正所谓治大国如烹小鲜,假如一上来就要求他们一起里甲化的话,恐怕马上就要纷争四起了。 冯森又不是没有时间,花个两三年,一点点进行里甲改制与改土归流,在他看来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毕竟只要是纷争,就免不了流血,冯森虽然自信能轻易干服他们,但没有必要,士兵的血不能白流。 这个条件当然苛刻,只是如今在场的波西米亚贵族大多是战败或者投降的,面对如此情形,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打落门牙肚里吞。 该死的,那些叛徒,不少当地人顺带将仇恨的目光投向了那些犹太人。 不管其他人的非议,冯森继续说道:“第三,我要谨遵法兰克国王查理的法令,在布拉格同样设下自治城市,由你们自己选出市议员和议长。 我只提这三点要求,只要你们能做到,什么赔款啊什么的,我都不在乎,我话说完了,你们自己继续吧。” 这一番连续的发言,冯森打了一个哈欠,左手撑着脸颊,看着这群在互相怒目而视的人群。 很快,就这三个议题,整个大会的现场都陷入了一片口水的暴雨中。 但不管怎么辩论都没有用,结局早就已经注定。 因为这三个议题,在大会开始前,就在小会中通过,在大会上提出只是走个过场而已。 正如冯森所想的那样,这三个议题基本都按照冯森预想的方式和结果通过了,没有起一点波折。 最终的波西米亚主教也成功地由原马格德堡主教真慧担任,这可是他们自己选的,和我老冯可没什么关系。 在解决了波西米亚的事端后,冯森在布拉格继续休息了三天,这才带着手下的八千人向着摩拉维亚的方向挺进。 第三百九十四章 皮雅斯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摩拉瓦河是摩拉维亚人的母亲河,她是多瑙河的左支流,正是有了这条摩拉瓦河,才会有摩拉瓦盆地,而摩拉维亚人正是在这摩拉瓦盆地中成长起来的族裔。 弗拉迪斯拉夫曾经坚定地认为伟大的摩拉瓦河会坚定地站在摩拉维亚人的这一边,但这一次,他却有些犹豫了。 毕竟那个男人被称为是洪水的主人,佩龙的化身。 假如他真的如同传言中那么可怕的话,这一次,说不定摩拉瓦河就要被那个男人牛走了。 在摩拉瓦河的右岸上,一顶顶白色的帐篷筑起了海洋,藏在歪歪扭扭的栅栏背后,各个部族竖起了各色的旗帜,仿如帐篷海洋中的七彩森林。 清风扰动地面,吹起了一团团灰尘,弗拉迪斯拉夫盘腿坐在地毯上,紧缩双眉,两眼无神地盯着火炕中通红的木炭。 一个世纪以前,法兰克商人萨摩进入摩拉维亚地区,为斯拉夫部落贩卖武器来支援他们反击阿瓦尔人的入侵,无奈萨摩炒股炒成了股东,稀里糊涂地就被选为了摩拉维亚人的rex,也就是国王之意。 从此便建立了摩拉维亚的前身萨摩部落联盟,自从萨摩死后,这片土地上的文德人各自为政,而其中聚集在摩拉瓦盆地附近的部族们便成立了一个新的王国,摩拉维亚。 在未来,这个小小的摩拉维亚将会趁着阿瓦尔人势力的消退而崛起,建立一个庞大的摩拉维亚帝国,势力甚至能延伸到冯森的萨克森,但现在却不一定了。 因为冯森来了。 从他征服波西米亚人到奉旨进入摩拉维亚来讨伐当地人,已经过去了半个月的时间,除了派出大量骑兵四处袭扰外,冯森依旧是老老实实地结硬寨,打呆仗。 而来自萨克森各地的物资和后勤补给,就随着他留下的硬寨,一点点传输到冯森的手中,在各个硬寨之间,冯森依旧按照维莱蒂的经验,押着大批的奴隶苦工帮忙修路。 至于这些奴隶和苦工是哪儿来的,当然是从摩拉维亚人手中抢夺的了,自从冯森进入摩拉维亚以来,双方爆发了近十次小规模冲突,大部分都是全败。 哪怕是最好的一次,也没有讨到什么好处。 不管是强悍的铁甲黑衣兵还是坚韧的皮甲绿衣兵,其装备的精良、士气的高昂以及意志的坚定,都给弗拉迪斯拉夫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如今弗拉迪斯拉夫率领的抵抗军队一退再退,如今已经逃到了摩拉瓦河的对岸,凭借这条母亲河来苦苦支撑。 尽管如此,弗拉迪斯拉夫率领的摩拉维亚军队仍旧处于下风,他身处摩拉瓦河的右岸,但派出侦查的轻骑少有能渡过摩拉瓦河的,被彻彻底底地压制在河的这一边。 甚至一些赛里斯人的斥候会偷偷渡过摩拉瓦河,来偷袭外出的侦查骑兵。 冯森开出了一个极高的赏格,一颗普通摩拉维亚骑兵人头20索里达外加一功,探马队长50索里达加两功,总共10000索里达,先到先得。 阴暗的天光下,火炕中隐隐的红光照亮了在场每一位部落首领的脸,除了主持大局的主将弗拉迪斯拉夫,还有另外两个大部族的首领,以及七八个小部族的首领。 他们目前的兵力共有八千人,就驻扎在摩拉瓦河畔。 “我听说那些探子说,这些赛里斯人似乎在向上游调兵?想从上游突破。” “谁说的,他们明明在增兵。” “不,我的部落民今天早上才发现他们正在河岸制造木筏。” 大大小小的部落首领们七嘴八舌地讨论,口水都快要飞到弗拉迪斯拉夫的脸上了。 “弗拉迪斯拉夫阁下。”一名大部落的首领凑到弗拉迪斯拉夫身边,“我们是不是该把防御法兰克那边的轻骑调回来,或者请求阿瓦尔人的援助?如今那些赛里斯人既可以从上游渡河,又可以强攻,我们就跟瞎子一样,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 一个首领立刻大声反驳道:“不行,那些骑兵都是索布人,虽然他们与咱们亲近,可其中不少人的家眷已经变成了赛里斯人的八旗,让他们来,不怕他们倒是临场叛变吗?” “那你说该怎么办?现在摩拉瓦河快要冬季枯水了,到时候他们就能强攻,我们逃跑都来不及。” “可那些索布人难道就可信吗?要知道,他们中的不少还在和家乡的亲眷写信呢,瓦西尔大人还是太仁慈了,要是我,我早就把那些索布人都杀了。” “左右都是死,为什么不把索布人叫过来搏一搏呢?我看你是因为之前欺负过那些逃难的索布人,害怕他们报复……” “好了。”弗拉迪斯拉夫不耐烦地大喝一声,“再这么吵有用吗?” 他清了清嗓子,站起身,给这场争论下了最终判定:“在座的各位都是诸神的子孙,都是享受佩龙的庇护,索布人是我们的同族,同族就应该站在同族这边,这便是血缘! 况且他们和赛里斯人还有仇恨,在诸神的注视下,他们是不敢反叛的,立刻写信,调集一千索布骑兵前来援助,就这么定了。” “可是……” “我说过了,就这么定了。”瞪着牛眼,扫视一圈,虽然还是有部落首领翘着胡子不满意,但在弗拉迪斯拉夫的个人威望下,还是同意了这一举措。 等了三日索布骑兵便到了,如弗拉迪斯拉夫预料一般,他们果然尽职尽责地与赛里斯骑兵搏杀,这也让弗拉迪斯拉夫大大涨了脸,但也使冯森这边的斥候活动困难了不少。 甚至一些从附近临时征召的义从都开始抱怨起来。 淅淅沥沥的阴雨之下,在摩拉瓦河右岸的一处山坡之上,三五个身穿各色兽皮呢绒麻布衣服的斥候,手脚麻利地在倒地摩拉维亚探子身上剥下战利品。 “老爹,到底还进不进攻啊?”西莫维特遥遥地望着远处摩拉维亚的大营,手中的马鞭不耐烦地挥舞,驱逐牛虻和蝇虫。 雨水落在皮雅斯特的短披风上,发出了噼啪的声音,他面色冷峻:“问过了,再等等。” 西莫维特低着头嘟囔:“再等,再等就来不及啦,咱们的粮食越来越少,出来这么长的时间,一点财货都没有抢到,再这样下去,就要亏本了。” 皮雅斯特眉毛一蹙:“我说了,再等等。” 望着怨声载道策马向前,和几个同伴一起去收拾摩拉维亚轻骑战利品的儿子,皮雅斯特轻叹了一声。 或许,这次出来是一个错误? 皮雅斯特本来居住在吉奇,后来搬迁到了格涅兹诺,并且在部落冲突和狩猎中,逐渐成了当地一个颇有名望的人,甚至成为了当地仓库的保管人。 但这却遭到了西波里安和戈普兰两个部落的君主泼皮埃尔王子的嫉妒,处处针对他们。 于是,感受到君主恶意的皮雅斯特一家,见机加入了萨克森公爵冯森的义从军中,以寻求帮助和庇护。 可自从加入以来,萨克森的军队就没有进行多少进攻,反而是隔着河相互对峙。 但之前那段时间可是势如破竹,难道之前都是巧合,那些铁甲兵只是样子货,或者这名将军是一个胆小鬼或者蠢货? 但那可是覆灭了欧波里特、索布、波西米亚三国的法兰克名将啊,肯定不会是胆小鬼,可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发动进攻呢?难不成真要等到枯水期吗? “老爹!”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终止了皮雅斯特的思考。 “怎么了?” 西莫维特顾不上擦脸上的雨水,只是兴奋地指着河边:“老爹,你看那边,打起来了,萨克森人发动进攻了!” 第三百九十五章 七百对八千 阴暗的天光下,微凉的雨水落在每个人身上都散发出一股寒意。 趴在一个潮湿的水坑中,皮雅斯特朝山坡下张望,虽然不知道该怎么计算,但从皮雅斯特的经验来看,在那里的,大约是五百到八百萨克森士兵,大多都是穿黑衣的,但也有一些穿绿衣的。 而此时,营帐边的岗哨已经吹起号角。 “疯了?”西莫维特下意识地说道。 萨克森人疯了,这就是西莫维特的第一想法,这怎么可能呢?用五百到八百名士兵,去冲击一个八千人的大寨子? 西莫维特宁愿相信他家的狗能尿出猫屎咖啡,都不信还能有这样的奇迹,哪怕这些人看起来都穿了甲。 就算按最高级的来计算,八百人,八千人是他们的十倍,相当于每个萨克森士兵要击败十个摩拉维亚人,这太离谱了。 “老爹,你怎么看?我觉得这是要输了。” “别废话,继续看。”虽然看上去萨克森人必败无疑,但多年的直觉还是没让皮雅斯特轻佻地下出定论,他总觉得萨克森不会无缘无故这样做的。 肯定是有什么巧计,否则区区八百人怎么可能打败足足八千人的大军? 他们能够从河岸边摸到营帐旁就已经很了不起了,但要是不靠着取巧是根本打不败这些摩拉维亚人的。 “输了!”张世成喝道。 朦胧雨水之中,身上的铁甲几如冰块一般寒冷,木着脸,张世成任由雨水稀拉哗啦地打在脸上,流入脖颈。 “输了!从我们上岸以来,他们便已经输了。”张世成的眼神冰寒,杀气四溢,“如今天晚雨深,更是有薄雾,下了雨,摩拉瓦河河水汹涌,敌军定当想不到我要在此时渡河进攻。 诸君都是精锐,战锋中的战锋,节帅选出我等,便是要他们看看,我等汉人与八旗,便是天生地养的战士,富贵便在前方,欲取者,便随我自取之!” “万胜!”低沉的怒吼在雨水中化成了一团龙卷风,连周遭树上的树叶都震颤起来。 “两位不用随我们冲击。”交代完了士兵,张世成的身体又转向那两名索布人骑兵首领,“二位能帮助我们渡河,便已是大功一件,我们冲锋自有规程,你们随同反而不方便。” “原为大萨克森公国效劳!”一名索布人斩钉截铁地说道,换一个听不懂斯拉夫语的,还以为这是什么忠诚的战士呢。 “继续前进。” 在逐渐嘈杂的摩拉维亚人的大营中,整齐的脚步声和凌乱的马蹄声都是如此地清晰,不仅仅引得雨声更大,连摩拉维亚人大营中的嘈杂声都大了几分。、 不得不说,虽然这些摩拉维亚人都是部落体制,但多年的部落冲突和狩猎生活,确实给他们增添不少蛮勇,很快,整整两千人的摩拉维亚战士便冒了出来。 他们摩擦斧头,对着萨克森军队这边发出野兽般的怒吼,但在雨水中回应他们的,却只有一声声不间断的富有韵律的脚步声。 “万胜——” 一声整齐到彷如一个巨人在张嘴怒吼的声音,瞬间便将摩拉维亚人的战吼给堵了回去,雨水让一切更加模糊。 摩拉维亚的勇士们还没有站稳就已经有丢盔卸甲的趋势了,一朵乌云散开,这才露出了一点莹白的天光,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己方的栅栏全部被拆除,连一些壕沟都被填平了。 “谁?这是谁干的?” “铁甲骑兵!你们看,是传说中的铁塔骑兵吗?” “这些马蹄印子,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是那些索布人。” “枉我们收留他们。” “别吵了,敌军都快要到眼前了。” 这样的雨水下,张世成自然没有和之前一样使用弓箭,他拉下了面甲,手中的红缨马槊,在雨水下,简直要将马槊的槊杆也给染成红色。 “万胜!” 在怒吼与号角声中,二百名铁骑踏着雨水,不顾雨天冲锋和打滑的危险直愣愣地冲入了摩拉维亚人的阵列之中。 不得不说,张世成不愧是在藩镇打老了仗的,不论是战机的把握还是战局的理解,都远超常人。 这个时候,由于事起突然,很多摩拉维亚人还没有反应过来,整个摩拉维亚的队伍都是几个下级的部落首领带起来的,此刻,依然有不少慌慌张张,甚至没穿衣服跑来列阵的摩拉维亚士兵。 此刻的摩拉维亚军阵,看似人多,但实则就像一颗熟透了的西瓜,手中马槊轻轻一劈,不需用力,他们便会自然散成两半。 而现实也正是如此,二百名铁骑竖起了长枪,排成了三角阵型,瞬间便扎入了敌军之中,薄薄的阵型根本无法挡住冲击的靖难玄甲骑。 冲在最前面,张世成的手中的马槊左右挥舞,往往是一个人影闪过,身后便有两人捂着胸口或脖子倒下。 原先还算带着泥土腥味的空气,瞬间便被血腥味填满,惨叫,哀嚎,狂怒,恐惧,一切情绪最终变成了失控,想前进的,想后退的,整个军阵瞬间乱了起来。 随后四百名步军士卒排成了一条纵阵长龙,带着冲天的怒吼声,从那骑兵打开的缺口处冲了进去。 重刃之下,没有哪一件锁子甲或扎甲能阻挡,摩拉维亚战士手中的短矛和斧子甚至没法触碰到萨克森步卒的身体,在冲击的长枪之下,一朵朵血花绽放。 泥泞的地面上,黑色的长龙在人群中左冲右突,每一次都是近百名摩拉维亚战士倒下。 “万胜!” 震天的锣鼓声,狂吼声,夹杂了兵器划破空气的呼啸声,前面的人想逃跑,后面的人想上前,拥挤的摩拉维亚战士像旋涡一样转动,但不变的是漩涡正在被鲜血染红。 摩拉维亚大营陷入混乱,喝过了酒,脑子还晕乎乎的弗拉迪斯拉夫跌跌撞撞地穿上了精良的锁子甲,在几个侍卫的拱卫下,向大营门前进发,但没走几步便停下了。 一个相熟的大头领正慌忙地走过来,他一边骑着马一边向后猛冲,弗拉迪斯拉夫哪怕醉酒依旧身手矫捷,一边叫人拦路,一边便趁马速变慢,拽住了那头领的衣服。 “怎么回事?前面怎么了?” “弗拉迪斯拉夫阁下,快跑了,索布人叛变,萨克森人两万大军杀过来了。” “两万?!”弗拉迪斯拉夫的酒瞬间醒了,他仔细听了听那边的喊杀声,又询问了几个逃跑的士卒,分别从他们口中得到了“五万敌军打过来了”“十万敌军打过来了”“雷神佩龙打过来了”等消息。 “怎么办?”一个侍从慌乱地问道。 “什么怎么办?越到这个时候越要冷静!”弗拉迪斯拉夫瞪了他一眼,“还不把我的马牵来,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鲜血染红了地面上的水坑,又被乌龙靴踩入,飞溅出猩红色的血水。 在鏖战了半晌,发现己方将军已经逃跑后,摩拉维亚人绝望地交出武器,选择了投降。 站在那一具具的尸体边,西莫维特半张着的嘴,到现在都没有合上,七百人,他们仅仅只有七百人,甚至还有一百人的预备队,从头到尾没上场过。 而他们面对的,可是整整八千人啊。 望着如牛马一般被驱赶的摩拉维亚战俘,西莫维特的嘴终于合上了:“多么强大!” “与其在这里感叹,不如多想想以后该如何。”皮雅斯特虽然尽力地装出平淡的样子,但他内心的澎湃可不比西莫维特小。 这八百人一共斩首一千二百级,杀得这些摩拉维亚战俘一看见黑色的头盔都浑身发抖。 这样的力量,假如能成为这样强大存在的一部分,是不是就能够将那可厌的泼皮埃尔王子从王位上赶下来呢,他的暴政,几乎是所有西波里安人都无法承受的。 第三百九十六章 哼,想逃? 粼粼的银光在水波上荡漾,苍白的岩石破开水面,将水流划分成一绺绺白浪,白桦树与水杉树斜着腰,在寒风中摇摆身体。 远处的黑绿色的群森,枝丫上偶尔还有寒鸦鸣啼。 脱下了皮手套,史敬奉捧起冰冷的河水泼在了脸上,登时间便清醒了几分,他甩了甩手,将微微发红的双手藏到手套之中。 他转过身,在他身后,这片位于河畔的空地上,是数百名轻骑和数以千计的牛羊马匹,除此之外还有各种财货,偶尔有银币从士卒们的腰间落下,那心大的甚至懒得去捡。 从冯森下令,史敬奉出发以来,已经过去了十五日的时间,待突破了摩拉瓦河防线后,摩拉维亚的战局中便只剩下了摩拉维亚人的大本营,同样以此命名河流和山谷的摩拉瓦城。 但在大军出发前,冯森突然叫来了史敬奉,要知道他现在还只是一个小校,顶多管个百五十人就顶天了。 但这一次,冯森调拨给了他五百轻骑,既有八旗旗丁也有义从,要么就是曾经的老斥候,要么就是在之前的摩拉瓦河对峙中大放异彩的义从骑兵。 八旗的代表就是布厄,而府兵的代表就是冯友德,至于义从的代表便是皮雅斯特父子,整整五百轻骑的精兵,就这样交到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边疆年轻小卒手中。 史敬奉居然第一次有了些韩信遇萧何的感觉。 只不过,史敬奉不是没有文化的人,他到底在戏台上看过韩信的下场,像这样的错误,他可是不会再犯了。 此次出击,史敬奉按每队五十人分头出动,放大寨打小村,常常各不相知数日,然后才到一个固定的地方会合。 谁能想到,这冯森的军队还被堵在摩拉瓦城门口,而史敬奉就已经从小路绕了进来,几乎所有人都没有防备,轻轻松松就让史敬奉在短短几天内,将携带的牛羊财货数量上升到了一个大幅拖慢行军速度的程度。 但摩拉维亚人不是傻子,史敬奉连着好几日都能感觉到有人正在追踪,而昨夜史敬奉便派出了两伙人去截杀那些追踪者。 等到了早饭结束,这事才终于有了结果。 “史校尉。”冯友德的红色抹额上沾染了一片暗红的血迹,“东边的那三个摩拉维亚骑兵已然授首,无一人逃脱。” 另一边的皮雅斯特则惭愧地说道:“报史校尉,我等截杀了他们三人,没想到他们还有三人,虽然拼死追击,但还是让他们跑了一个。” “不打紧,只是快慢的问题,咱们动静这么大,杀一个能来两个。”史敬奉掏出酒壶递给了两人,“冬夜寒冷,让兄弟们喝两口去去寒,这可是上好的黄酒。” “那既然我们被追踪,要不,舍弃一部分辎重和牛羊,不然他们就要追上来了。”冯友德没有喝酒,而是皱着眉头说道,“我杀的那个摩拉维亚骑兵说,他们派出了七千人的大军。” “还七千人。”史敬奉嗤之以鼻,“七千人在摩拉瓦城还差不多,他能动员出来三千人都算我夸张了,他们想要追,就让他们追。” 史敬奉的眼中闪烁着神秘的光芒:“他们大多是步兵,我还怕他们跑得慢了,追不上来呢。” 这一日天空虽然没有放晴,但却也是个阴天,天光虽然暗淡,但却比前几日的小雨连绵要好得多。 尽管如此,这幽深的林间道路上,没七八个人就举起了一个火把,在湿气之下,火把散发出阵阵灰烟,呛得人咳嗽不已。 可即便如此,莫伦却依旧不肯放弃火把,而是越发小心,以他的预想,这段路程是最容易受人偷袭的,尤其是对方是骑兵,己方是步兵的情况下。 出了这段路,便是一片平原丘陵地带,那里视野开阔,就算敌方的骑兵要突袭,自己这边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提心吊胆地走过了这片林中道路,直到眼前天光大放,带着草腥味的风吹到自己身上的时候,莫伦才放下了警戒,长舒了一口气。 “领主大人,你看那边。”一个亲兵拉着莫伦的缰绳,指向前方。 顺着亲兵指的方向,只见在那草地之上,十几头牛羊正悠闲地吃草,而从他们身上挂着的皮囊和财货来看,肯定就是那群赛里斯骑兵留下的。 “哼,想逃?”莫伦跟着一起兴奋起来,“谁先发现的这些牛羊,将牛羊身上的财货赏给这些第一批发现的人,所有人追击!” 两千人的大军继续向前,很快,第二批侦查骑兵便返回,他们的脸泛着兴奋的红色,嘴角翘起:“找到了,前面还有。” 果然,继续向前五十步的距离,数十头牛羊正被系在一个个插在地面上的定桩上,定桩附近的草都已经被吃完,正饿得哞咩直叫,而财货更是散落在地面。 莫伦心思一转,立刻小声地吩咐让自己的亲兵出去寻找牛羊,并将这些牛羊财货赏赐给了下面随同的战士。 接下来,几乎每走几十步,便能有骑兵回来报告发现牛羊与财货,有时是十几,有时是数十,最高的甚至有一百头。 当然,秉着谁发现归谁的态度,由于大部分牛羊都不是正经放在路中央,而是散落在路的两边,自然是先被莫伦的亲兵骑兵们发现,然后落入了莫伦自己的腰包。 直到路的正中央,在所有人都能看到的地方,出现了一群数百头牛羊和满地财货。 这可不是骑兵们能轻易私吞的了,在发现这些牛羊财货的瞬间,之前一直没有抢到多少财货的普通部落士卒们忍不住了。 要知道正经的精锐摩拉维亚武士都去摩拉瓦城防备萨克森敌军了,在场的都是最普通的部落青壮,好一点便是猎手,至于那些能维持秩序的,莫伦的亲兵都出去抢夺战利品,自然控制不住他们。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抢啊——”,接着莫伦身边的两千名部落士卒便一拥而上,汹涌的人潮差点把莫伦从马上挤了下来。 看着乱作一团的摩拉维亚部队,直到这个时候,莫伦才回过味来,他一拍大腿:“中计了!” “中计?为什么?我们不是打得他们丢盔卸甲吗?”一个亲兵好奇地问道。 莫伦痛心疾首地回答道:“你懂什么?他们劫掠了三千头以上的牛羊马匹还有数不尽的财货,现在他们只需要丢下三分之一,便让我们乱作一团,无法追击啊。 虽然不明白他们的将军是什么人,但此人之狡诈,绝非我们想象,有了我们抢掠战利品浪费的时间,他们早就逃出去了。” “原来如此。”那亲兵恍然大悟,随后便讨好地笑道,“但至少,您可以对外宣称您击败了他们嘛,也没差。” “可浪费了这些时间,却抓不住他们了,就这么让他们跑了,实在是不甘心啊……只能勉强一搏了……” 莫伦长叹了一口气,刚想发令限制士卒们的行动,但神色却突然凝住。 顺着莫伦的眼神,那名随同的亲兵看向地面,那是一棵小草,此刻,它正在微微地颤动。 是有风吗?不对,假如是有风的话,这些草怎么会上下震动。 “轰隆隆——” 雷鸣声?是下雨了吗?不对,不是下雨,这声音是从他们身后传来的,莫伦缓缓转身,却见一匹高头黑马一跃而起,从他头顶飞过撞入了人群之中,而鲜血也轰然炸开。 第三百九十七章 瓦西尔,我囸你仙人,投降不投降? 将莫伦的脑袋挂在枪尖上,史敬奉面带微笑,接受摩拉瓦大营中义从与旗丁们的崇拜。 寒风吹过身下黑马鬃毛,扬起了千万条黑线。 在史敬奉的身后,是全须全尾的五百骑兵以及数千牛羊马匹财货,还有数百战俘。 骑兵与牛羊们昂着头,笑意盈盈,至于那些战俘则低沉脑袋,哭丧了脸,一步一顿地向前行进。 “哈哈哈,我的冠军回来了!”站在辕门前,冯森一袭紧身的猎服,两手背在身后,笑呵呵地看着归来的史敬奉。 将长枪甩给一旁的同伴,史敬奉轰然拜道:“冠军不敢当,敬奉幸不辱命,捕获牛羊两千五百匹,马匹一千一百匹,斩敌酋莫伦,俘虏首领、首领妻女子孙与祭司若干。” “这莫伦是何人?” “莫伦是那摩拉维亚王瓦西尔的表弟,负责在后方为摩拉瓦城运送粮草,管理后勤,只可惜此人没有自知之明,在我劫掠之后,不仅不逃跑,居然还敢追击,便被我斩落马下。” “好好好。”冯森仰天大笑道,“如今那摩拉维亚王瓦西尔冥顽不灵,正好有人要帮他擦擦眼睛,认清形势再说话,这些部落民会唱本地的民谣吗?” “会。” “太好了,让他们到前线去,给那瓦西尔唱一唱家乡的小曲。” 押着这些战俘,史敬奉穿过了布置严整的大营,来到了城下,一个有石质城墙一般高的箭楼正伫立在那里,上了楼,一个会说当地语言的商人,正手持铁皮大喇叭,向摩拉瓦城墙上的部落战士们劝降。 那商人听说了史敬奉的来意后大喜,将那些部落民亲眷压到了台前,再一次举起了手中的大喇叭: “瓦西尔,我日你仙人,给个痛快话,你投降不投降。”回答他的是一根扎在箭楼上的流矢,以及城墙上士卒们的嘲笑声。 “瓦西尔,你的后方已经被法兰克人攻陷了,看看我们手上的这些俘虏,他们难道不是你们在后方的亲眷吗?现在,他们都是我的战俘了,现在你们投降还不晚。” 拽住一个部落民的衣领,史敬奉将其半个身子压出了扶手,惊得那人吱哇乱叫。 “堂哥,堂哥是我,拉夫啊,你还记得我吗?” “弗沃迪,是弗沃迪吗?我们是同村的!” 之前的嘲笑在短短几秒的沉静后,便爆发成了怒吼与嘈杂,给这些嘈杂火上浇油的,便是那些战俘被逼唱起的家乡民谣。 很快瓦西尔的传话便到来,是由七八个大嗓门的士卒一齐喊出来的:“你们在撒谎,我就是死,死外面,从城楼上跳下去,也不会向你们投降。” “给个痛快话,到底投不投降!” “冥顽不灵。”站在护卫的保护中,冯森抬头看了看城墙,无所谓地摇摇头,“把我的大将军砲拉上来。” 在木轮滚动的咔吱声中,十架配重投石机从后方缓缓推进向前,而磨盘大的石头已经吊在了皮囊中。 尽管有冯森带来的模块化零件,这十架投石机的建造依旧花费了他整整十天的时间,如今已经12月,若是等雪落了,再想要进攻,那就更加困难。 “日夜轰击,别让他们有休息的机会,三天内,在雪落之前,我要看到摩拉瓦城的城头,挂上咱们的旗帜!”嘱咐了韩士忠一番,冯森便打着哈欠回了营帐。 由于战线拖得太长,这几日他一直忙着后勤方面的事情,史敬奉带来的这数千头牛羊算是解了燃眉之急,终于能睡个好觉了。 返回大帐,啃了两口煮牛肉,冯森便一头倒在了兽皮床垫上。 一觉黑甜睡到了第二天早上,冯森一起床便得到了消息——城破了,瓦西尔投降了。 光着脚丫站在地上,冯森掸着手中的战报,脸上少有地露出了自傲的微笑,他唯有在这个时刻才敢松懈一点点,暂时性地摆脱心中对自己高傲的告诫。 哼着小曲将战报放到一边,冯森暂时还不急着去验收,他手下的一切已成制度,需要他做事的时候,自然有人来通知。 趁着吃早饭的工夫,冯森再一次打开了克劳塞维茨引擎,而两道散发了金光的提示正悬浮在面板的上方。 —————— 【堕三都】 【要求:捣毁三个公国及以上级别的首府城市。】 【奖励:+20%属国忠诚】 —————— 【摩拉瓦之战】 【酣畅大胜】 【在摩拉瓦,身披铠甲的独臂巨人再一次发出咆哮,在他的面前,没有哪一座城市能支撑超过十天,在所有摩拉维亚人眼中,你就是巨人之王!】 【你的传说开始在摩拉维亚流传,每月威望+1】 +20%的属国忠诚,看上去好像没什么用啊,目前冯森的属国一共就一个那就是欧波里特,但克劳塞维茨引擎也没对属国作出具体的解释,到底什么样算是属国没有说。 那些给冯森提供兵员的斯拉夫部落,算吗?或者那些波美拉尼亚部落,算吗?那个在威塞克斯的丹人聚居地,算吗? 摇了摇脑袋,冯森把注意力放到了属性上。 【威望:1919】 【灵能:810】 【皇恩:251】 这三个数字让冯森分外舒心。 最主要的就是皇恩,皇恩送来的难民中就有不少工匠和文士,至于送来的士兵里,更是带了不少勇猛的武将。 随着犹太人帮助冯森建立了超过十个商栈,他皇恩增长从+1变成+2,一年可以抽两次,一次至少300人,最多1200人,比威望挖人快得多。 虽然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威望和灵能已经几乎起不到什么重要的作用了,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威望招人目前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定向招,比如如今汉人中,尤其是汉人上层中,男女比例失调严重,经常是三比一的比例,很多汉人都不得不娶本地的旗人女子。 甚至是一些上层汉人,都找不到合适的对象,冯森起码要保持最上层的那批人的血统,本地化和汉化的双向奔赴,都是急不得。 既不能轻易让胡人成为上层,也不能轻易让双方平等,这起码是上百年的循序渐进的工程。 权衡利弊后,冯森选择了召唤六位贵女,来平衡目前上层汉人的婚嫁情况。 “确认。”用意识点击了那个按钮,但冯森眼神确实一凝,他刚刚没有看错吧,在点击按钮之后,页面突然间冒出一缕奇特的金色,又消失于无形。 当年他抽到聂隐娘李宝镜他们的时候,就能看到,当时他还以为是错觉,但这一次,冯森可以肯定,那绝对有一缕金色闪过。 冯森立刻将分配给众人的贵女数量从六个削减到了五个。 不管这件事,伸着懒腰,冯森走出营帐,来到了外面,一股寒意让他原本准备打出的哈欠憋回了嘴中。 天空灰蒙蒙的,一片片白色的物什从天空缓缓飘落。 冯森伸出手,接住了一片白色,它在手中冰冰凉凉的,却又很快消逝于无形。 初雪落了。 第三百九十八章 可是雪,飘进双眼 初雪落了。 伸出手,马拉吉吉能感受到手掌心的一丝丝冰凉,那是一片白白的晶莹的雪花,它白得如同虚无一样,像是最极致黑暗的反面,比最白的白纸都要白。 突然,一抹突兀的红色落在那雪花上,一滴两滴,随后整个手掌心都变成了红色。 马拉吉吉捂住鼻子,将手上的血迹在衣服上擦了擦,随后便麻利地用麻布塞住鼻孔。 “下雪了……”仿佛是后知后觉一般,马拉吉吉抬头看向天空。 此刻,他仿佛是一名商人,在护卫的陪同下坐在马车上前行,但不管是那些搬运货物的伙计或者是赶马的马夫都凸显着一股不同寻常的彪悍。 汉堡附近的道路是整个萨克森,甚至整个法兰克王国最好的,维护的也是最勤的,哪怕是马拉吉吉都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在保罗死亡之前,马拉吉吉从未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他不仅仅只有一个儿子,除了儿子,他还有很多兄弟姐妹。 马拉吉吉出身于一个奥斯特拉西亚的大贵族家庭。 对于这些大贵族而言,孩子都是最好的政治货币,不管是出生、联姻还是死亡,带来的政治收益,远超任何价值贵重的金币。 而保罗只是其中之一,没有什么特别的。 在保罗死前,甚至在他死后好一段时间,马拉吉吉都是这么认为的,哪怕他发现了一些儿子死亡的端倪,他也只是觉得,在适当的时候,可以以此为武器。 直到一次午夜梦回后,他睁眼时,分明看到儿子保罗提着自己的脑袋坐在床边,此后,他时常在梦中看见保罗的幽灵。 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永远带着阳光微笑的保罗,是他毕生的心血,他最大的成就从来不是帮助查理干了多少脏活,而是生下并培育了保罗。 可怜保罗的怨灵不愿消散,于是马拉吉吉便找来了牧师帮忙为其诵经,希望他能早日升上天堂,依旧没有任何好转。 直到他帮助迪奥多尔夫调查冯森传教时,当他看到那些情报的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这必定是天父的旨意,他不让保罗的灵魂升上天堂,而要在人间盘桓,就是为了提醒自己。 那个赛里斯人,是一个彻底的邪魔。 看上去,不管是开尔文大主教还是安东尼公爵阁下都是忠心耿耿,为查理殿下东征西战,打下了大片的疆土,并提供了数不胜数的帮助。 但从调查结果来看,私底下,他们可都是什么都来的啊。 这两位除了宣扬异端、压制法兰克人外,还暗地里弄了一个神秘的修会组织,叫做“拜天父隐修会”。 虽然不知道这个隐修会到底在修什么,但从其最出挑的那个成员费利克斯的传教内容来看,简直是大逆不道。 他们宣扬,冯森是天父的二子,宣扬冯森便是麦基洗德祭司王,将一些异教神明要么声称为天父的化身,要么声称为天使,唯有最极端邪恶的,才会被打为魔鬼。 他们宣扬,赛里斯人是天父请来的天兵天将,而只要他们信奉天父便得到了成为天人的资格,而八旗等体制,就是让他们转化为天人的路径,而这些天兵天将,也有义务,让适合的人成为他们的一份子。 换句话说,在这个体系之中,冯森既是世俗的君主,也是教会的教皇,他的血脉同样代表天父的血脉,也即,天子。 而征服法兰克和异教徒,将这些有罪的人转化为天人,便是天父赐予天子和天兵的昭昭天命! 假如这些理论是几十人的小村庄提出来的,那马拉吉吉也就一笑了之了,可在冯森治下,是接近二百万人口,接近两万的兵力,其领土的广阔也丝毫不输。 这已经不是普通的异端了。 看着这些歪理邪说的不断进化,马拉吉吉仿佛看见了百年前星月教的建立,在那个时刻,那名穆先知,恐怕同样是如此。 然而,查理却依旧坚信,因为那把破剑,因为那个被魔鬼伪装过的箴言,因为那些冯森提供的物资与虚荣。 他用虚假的情感与言语包裹自己,然后在必要时,从蜜糖般的口舌中伸出长剑,就像他对待保罗一样! 保罗,我可怜的保罗……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马拉吉吉的眼神越发坚定。 那个赛里斯人不仅仅是杀死他孩子的凶手,同样是一个吸附在法兰克王国身上的毒瘤,再任由他发展几年……马拉吉吉甚至不敢想象那样的场面。 他坚信,这是天父在指引他,指引他去铲除,可是没有人愿意听他的话,没有人愿意相信他,这个毒瘤,他必须也只能亲自挑破了。 他无法打败冯森,但他能把这毒瘤挑破,让脓水流出来,要让查理意识到,他和冯森之间再难以弥合,这样,查理殿下才能下定决心,对萨克森出手。 还好现在还不晚,雪下得越来越大,在马拉吉吉的两肩堆成了小锥型,可他依旧俨然如山,静静直坐。 他身边的那些商队伙计,全部都是他自己庄园里来的私兵和花重金聘来的雇佣兵,同时,他的计划还得到了一些奥斯特拉西亚贵族的赏识,这份赏识就变成了这些私兵手中的武器和身甲。 他身后的这些私兵有一百人,其中有不少都是死士,甚至是从查理宫廷的阴谋机构中抽调出来的,他虽然只带了一百人,但实际的人数有三百人,另外两百个私兵已经提前前往附近了。 但仅凭这三百人去杀冯森,那就是一个笑话,且不说冯森身边有大军包围护卫庇佑,那赛里斯人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强大的战士。 既然,杀死冯森是不可能的,马拉吉吉必须找到一个能够让冯森怀疑查理,同时也让查理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由头,一条能够引燃仓库的火绒。 最终他找到了,在冯森身边,有三名妻子,但唯有这一位最特殊,她是汉人,冯森举办婚礼是为了她,她掌握了少府,她代表了冯森的汉人基本盘。 在冯森的诸多子嗣中,这一位诞下的,将会是最为纯正的“天子”。 马车骤然停了,马拉吉吉望向前方,眼前已经是阿尔斯特镇的一间旅馆前,而一个大腹便便的法兰克人正等在门口。 “布鲁图斯爵士。”面对早在门口等待的西不列颠公司十七爵士的布鲁图斯,马拉吉吉手下的管家立刻迎了上去,“这一次,还是麻烦你了。” 布鲁图斯大大咧咧地笑道:“马拉吉吉阁下是查理殿下的重臣,我不过是查理殿下的一介仆人,能为几位提供住宿,反倒是我的荣幸了。” 马车缓缓地驶入了旅馆的大门,而坐在马车中的马拉吉吉目视前方,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好像是在和虚空对话。 “冯森,你夺走了我的孩子,那我也要夺走你的。” —————— ps:反对答主@阿斯顿发是啥比的回答。 首先,他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我这不是啥比,而是学养厚,什么叫学养厚,就是对于历史的研究总是正确的。 其次,这个答案就已经暴露了他的无知,不论从过程还是结果上来看,普瓦捷之变,才是等同于本能寺之变的关键节点……阿尔斯特那一次,属于是疯子写成小说都不会有人信的剧情,一个好端端的谋士突然感情用事……而普瓦捷之变可以明显看出双方的诉求冲突和理性对抗,所有人都是冷冰冰的政治动物,这才是改变了法兰克命运的政变,这才是政变该有的样子…… 第三百九十九章 不对劲,绝对不对劲 “唏律律——”似乎是有雪溅到了马蹄上,缓缓前进的花马打了一个响鼻,呼出一团团旋起旋灭的白色蒸汽。 马夫打了一个哈欠,同样呼出了一口白汽,她抖了抖缰绳,控制前方马儿的速度。 在马车的四角,分别有一个身着黑甲的府兵骑在高头大马上,他们身着扎甲,腰间悬挂了劲弩、铁骨朵和横刀,并没有携带长兵器,却带了一面盾牌。 马车的两边则是一群随行的侍女、僮仆以及护卫,大部分都是斯拉夫人和当地的撒克逊人。 在马车前方与后方还各有两个玄甲骑兵开路和守备,道路两边铲雪的弓手和当地居民,见到这一行人,都纷纷让开了道路,唯恐惊到了他们。 撑着手臂,李宝镜懒洋洋地斜倚窗边,瞧着外面的景色,在一夜的大雪过后,整个阿尔斯特镇已经是白茫茫的一片。 对于整个萨克森地区来说,这样的雪算是十分少见,虽然萨克森地处北方,但有赖于海洋上的暖流,再冷也少有下雪的时候,更何况是这样的鹅毛大雪。 但今年的天气却实在是超乎了所有人的想象,居然真的下雪了。 李宝镜在长安的时候,几乎每个冬天都会下雪,到了这边,每至冬天便是阴雨连绵,她反而不习惯了。 现在见了这白雪皑皑的景象,反有些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当年李宝镜还小的时候,耶耶有时候还会陪他一起打雪仗,可后来,等她长大了一点,陪她一起打雪仗的,便只有母亲和宫女了。 再后来,李宝镜便要开始学习诗书,学习女红,学习礼仪,跟着母亲学习如何持家,如何管理宫女和僮仆,如何打点门面,如何与未来的丈夫相处。 等到再下雪的时候,就不再是李宝镜要别人打雪仗了,而是李宝镜要陪别的弟弟妹妹们打雪仗了,李宝镜还记得和她玩得最好的,是李悬璎。 她总是用红色的绸带系住头发,算一算时日也快八年了,当初那个小丫头,到现在也是个十六岁的大姑娘了。 而自己也是个已经二十七岁的大姑娘了,按照现在中原姑娘们的习惯,这个年纪都快要做主母了。 作为耶耶的大女儿,李宝镜很有自知之明,她能赖到二十多还不出嫁全靠的耶耶的宠爱,假如耶耶现在知道他当外公了,该有多高兴啊。 但李宝镜同样知道,假如耶耶看到现在她的样子,应该会莫名地恐惧,毕竟女子掌权嘛,很难不让人想到一些大唐的黑历史。 李宝镜掌控了少府三年,少府下各级官吏数千,都快比幕府多了,毕竟幕府大多对出身有要求,而少府却不用。 冯森将人群分为汉人、旗人和民人,其实是为了隔绝环境,防止汉人快速混血,两代就消失了。 所以,在冯森的治理下,能够与汉人通婚的人,除了汉人自己,唯有虽然血统不为汉而文化为汉的外姓汉人。 同样,父母都为汉,其子嗣才能成为汉人,至于只有一方为汉,其子女将只能降级为外姓汉人。 当然,话虽如此,外姓子们的起点比旗人或者普通人都要高很多,而且从小享受了不少优质的教育资源,是相当优质的士兵、小吏和下级军官。 有了这些外姓子对整个汉人集团的更新,也不至于导致汉人团体的快速腐化,依旧能保持一定的活力。 先把本属于他的东西夺走,然后当他付出努力后,再将这些东西还给他。 这样,他们就不会认为是那些权利,是他们自己天生就有的,是他们生来应得的,而是冯森赐给他们的,这样就能够每一代都有所谓的“皈依者狂热”或者“重皈依者狂热”。 当然了,这些外姓子有成功变为汉人的,也有只能向下兼容的。 如果说外姓子成为汉人成功,是为了减缓汉人拉丁化本地化的速度,那么失败流落民间的外姓子们,就是负责融合汉文化与本地文化的急先锋。 其本质都是为了保住并且扩大冯森的基本盘,虽然很无奈,但在这个时代,这个直观且愚昧的时代,文化习俗和外貌礼仪,还真是共同体的凝合剂。 和后世不同,一个主义就能让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站在同一面旗下,在这个时代,规则不是这样的。 人们直观上的第一感受,服饰、语言、动作、习惯……就是区别“你”和“我”的关键,就是自我身份认同构建的关键。 不然安禄山一个挺能忍的人,就被高仙芝阴阳了一句杂胡,那马上就破防了,在宴会上当场无能狂怒,可笑之处在于,高仙芝是高句丽人。 但既然到了这个时代,也得按照这个时代的规矩来,除非冯森立刻手搓蒸汽机电机,否则在生产力的限制下,没有人能突破。 冯森对未来最好的预期,就是不要回退版本。 这是冯森和包括李宝镜在内的智囊团商议出来的结果,但这样并不长久,很多原来的部落首领和小贵族依旧不满。 本来收纳这些部落的方式是八旗,可八旗的数量不宜增长太快,因为八旗基本是不交税的,或者说他们交的税都纳入了商税中了。 为了从这些不交税的军事人员手中捞钱,冯森才会搞出许多商业政策,大力发展服务业。 为了有足够的人力服徭役和纳税,必须得留足足够的民户来纳税,所以这些部族首领和普通部落民必须有一部分成为民户。 或许,可以考虑科举取士,当然,科举的数量不能挤压基本盘,比如留出每三年三十个名额给这些民户,只要考上,立刻授予外姓汉人身份,也不是不行。 但那就得等以后了。 “孩儿啊,你何时能出生呢?”李宝镜轻轻抚摸圆鼓鼓的肚皮,眼角弯起,温软得如同水一般。 三个月前,阿尔沃才生下了一个儿子,是冯森的大儿子,冯森为其取名为冯灏。 当时李宝镜去逗弄那孩子,那孩子粉粉嫩嫩的小手握住她的手指,她的心都要化了,虽然她怀胎八月,还有一个多月才临产,可那孩子老是踢她仿佛等不及要出来了。 “别急,别急,等你耶耶回来,你应该正好出生,到时候,让你耶耶给你取一个好听的名字。”轻轻抚摸肚皮,李宝镜又将窗帘拉开了一点,想呼吸一些新鲜空气。 李宝镜将窗帘拉开的那一刹,她的目光扫过前方扫雪的路人,眼神却倏忽凝住了,也许是母性天然对幼儿的保护,直觉般的,她感觉到一阵不对劲。 那个扫雪的路人,那些竖起的雪堆,仿佛是有人用针在扎她的后脑。 不对劲,绝对不对劲。 “尔康。” 李宝镜对前排的车夫说道。 “大娘请吩咐。” “转道去西不列颠公司的会馆,我要去那边查查帐。” “喏!” 第四百章 老娘有的是钱! 手中的扫帚不断挥舞,扫雪的方头汉子眼神的余光却偷偷地瞄向身侧的马车,那马车上坐着的,就是萨克森的公爵夫人,同时也是少府的最高长官少府令。 这么高的贵族,对于这些雇佣兵来说,还是第一次呢。 抢劫小镇的业务,这群雇佣兵做过不少,这方头汉子算是熟悉,但他眼一眨的工夫,那辆马车本该继续向前行驶,却突然拐过了街角? 他眨眨眼睛,这马车的方向不对啊。 意识到不对劲,他扔掉了手中的扫帚,小跑着来到了街道另一边。 这街道的另一边是一间民宅大院,应该是前几天租的,院子门口的桌子上坐着四五个两腿冻得有些发抖的男子,那方头汉子凑到一个男子耳边悄悄地说了一句。 “那是什么方向?”喝酒的男子脸庞微红,意识略微有些模糊,但在手下的提示下,他的脸却又刹地白了。 “西不列颠公司会馆?” 男子脸色变了,他立刻抛下了那个还欲继续再说的方头汉子,三步并做二步进了院子,很快,一个明显是头领的人铁青着脸下了楼,他身边还有七八个衣着稍微有些单薄的精壮大汉。 “大哥,怎么了?” “怎么了?”那雇佣兵头子骂道,“人家发现咱们了,你去路口通知马拉吉吉大人,我们带上骑马的去追杀,千万别让他们跑了。” 得到了消息,雇佣兵们便不再伪装,跨上了战马,便奔出了所在的院子,之前那些伪装成路人的,更是直接扔下了手中的扫帚,拿起了藏在雪中的兵器。 阿尔斯特镇在萨克森的地位,是一个类似于自由市集的地方,环境相对宽松,不像汉堡那样戒备森严,所以除了一些关键工坊外的地段外,治安并不好,法律也没有汉堡城内那么严苛。 所以当身披短披风的骑兵们踏着溅起的飞雪前行的时候,大家也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态度,毕竟这个时代的高端商战往往就是这样物理和朴实无华。 “在那边!”一个雇佣兵指着前方的马车吼道,十数名雇佣兵便骑着马冲了上去,而陪伴在李宝镜身边的那些护卫立刻抽出了横刀,拿起了盾牌。 就在雇佣兵冲来之际,五支铁箭便从劲弩上飞出,还没等当头的两个骑兵有什么反应便从马上摔落下来,这些护卫都是精锐中的精锐,自然不会出什么岔子。 “刺客——”一声怒吼伴随着侍女的尖叫在街道上回响,而那些路人马上躲到了墙边,或准备飞速跑开。 不顾身边侍女和僮仆的阻拦,李宝镜从马车内探出身体:“我是少府令李宝镜,萨克森公爵之妻,能通报消息的,赏金千枚,斩杀敌酋者,赏金万枚!” 一边说着,李宝镜一边从钱袋里抓出了一大把金币抛洒到了空中:“说到做到!” 在空中的金币如黄金蝴蝶般翩翩起舞,在场的行人乃至那些雇佣兵都如同孩童般将目光扫向了那些飞舞的金币。 瞬间,不少准备避让的行人动作僵住了,但更多的,是以更快的速度飞奔,只不过他们飞奔的方向从自己的家转变成了当地里正的家。 “夫人先走!” “拦住他们,绕路过去!” 不算宽敞的街道中,登时升起了一道血雾。 一方虽然人多,但骑术一般兵甲粗陋,一方虽然人少但装备精良,武艺高强。 六名曾为牙兵的护卫转动手中的铁锏,或是锤,或是挑,有时干脆就横扫,硬是将十来名骑兵纠缠得不得寸进。 另一边,虽然爱护胎儿,但李宝镜知道风险,不管不顾地要马夫加速,朝着西不列颠会馆快速前进。 面对如山般坚硬的六位牙兵骑兵,不少雇佣兵们生出了害怕和怠战的情绪,可不敢再玩近战或者是太冒险的行动了。 就这样边走边退,一行人打了三个街道,才见到慌慌张张来救援的西不列颠公司聘用的护卫和里正召集的弓手。 见不占优势,那雇佣兵头子只能大骂一声,然后顺从心意地掉头去与马拉吉吉胜利会师,毕竟要是被堵在这里,那不是损失更大吗? “夫人,现在怎么办?”马夫尔康对着马车内的李宝镜问道。 李宝镜扶着腰,在侍女的搀扶下从马车中钻出:“感谢诸君的救援,救了宝镜一命,妾身在此谢过诸君,是哪位兄弟报的信?” “我!”一个小孩立刻跳了起来。 另一边一个中年男子同样高举起了手,里正拱手道:“正是他们两人!” 从头发上取下一个簪子,李宝镜扔给了那二人:“凭此物,去汉堡票号,可领你们的赏金,两千索里达,若是有什么困难,来找我,我记得你们二人。” 在场的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射到了那两个幸运儿身上,羡慕与嫉妒简直要化成一片海洋,在每个人的心头掀起热烈的海浪。 “虽然咱已脱险,但请诸位注意,从这些贼人的行迹来看,不像是劫财或绑架,他们身后必然还有别人,尽管不知是谁,可绝对不会只有这点实力,咱们这些人是抵挡不住他们的。 所以,咱们需要先寻一处重要的据点,在那里布防,劳烦老丈派人通知汉堡兵马司,调集至少三百骑兵,立刻来此处救援。”李宝镜扶着肚子当仁不让地发号施令道,“此外,他们必然要在镇中放火,劳烦各位四处通知,谨防贼人作乱。” “此次若我要是能安然无恙,我愿拿出三万索里达来奖赏各位。”为了保住腹中的胎儿,李宝镜也是发了狠,“这当先一万索里达,请各位随我去西不列颠公司的会馆取,只要我能活,再发一万索里达,腹中的孩儿能活,再发一万索里达。” 要知道,这一万索里达相当于中原王朝的一万两千缗铜钱,按照现在的市价,能买将近六千头牛或者购买一个大庄园,甚至是一个相当于聚宝盆的工坊。 分到每个人头上虽然不多,但至少也有一百索里达,在这个时代,雇佣土匪杀人都不知道要不要一百索里达,一套全套的骑士装备都要不到五十索里达。 金子,在场的人眼中,仿佛立刻看到了在天空中漂浮的金子。 “此外,胆敢里通外合或出卖同伴者,我发誓,我的夫君定然要夷其三族!”李宝镜的声音从之前的诱惑突然变得狠厉起来,“你们可能不知道夷三族是什么意思,我就这么说,从你祖父开始,到你孙子结束,你父母妻儿,你姐姐姐夫,你的侄子……但凡跟着沾上一点关系的,全都得死。” 众人眼中漂浮的金子顿时染上了血色。 “立刻出发!”很难想象这样铿锵有力的声音会从一个孕妇口中说出。 而周围那些强壮的男子马上躬身回复道:“喏!” 另一边,埋伏在阿尔斯特镇外的马拉吉吉正怒火冲天,两脚插在脚踝厚的积雪中,他指着来报信的信使大骂。 “该死的!你们到底是哪里出了纰漏?”大声咆哮着,马拉吉吉脸上是少有的不加掩饰的愤怒,他毫不犹豫地转身,招呼着那些埋伏的私兵们集合,并向着阿尔斯特镇的方向飞奔而去。 一把把闪亮的刀剑和锋利的箭矢在雪的折射光下闪闪发光,散发着凌厉的气息,站岗的守卫一眼便瞧见了这群奔驰的骑兵,他们站起身刚想阻拦,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被一枪洞穿了咽喉。 此时,按照约定好的,先前埋伏下来的那些人便开始在阿尔斯特镇到处杀人放火,扰乱视听,混乱如雾,短短的时间内便蔓延了全镇。 第四百零一章 女人擂鼓男人死 西不列颠会馆是一个半亩见方的大院,长十五步宽二十步,三层高,隔着街道还有一间经营的酒馆和一间安置马匹和马车马厩。 这里本应该是用作仓库和商人交谈的会馆,此刻却变成了一个大工地。 原先平整的木板地面被挖开,制作成了拒马,原先的夯实的土地也被凿出了一个个手掌深的陷马坑。 原属于西不列颠公司的大小伙计和商人们撩起长袍系在腰上,每人手中都拿了一个铲子或者鹤嘴锄,哐哐挖地。 在大院的中央,由四个护卫保护着,李宝镜换了个方便的发型,戴上了头盔,又套了一件大号的皮甲,端坐在太师椅上。 时不时有人前来汇报,而李宝镜不需要思考两秒就能发令,左手挥指间,或是有人要挨打,或是有人要嘉奖,或是有人得改换人物。 短短五分钟内,繁杂的事务没有一条处理错的,哪怕是被打的人都觉得很公平,整个会馆的准备工作井井有条。 整个会馆如同一个蜂巢,而李宝镜就是这蜂巢中的女王蜂。 此刻,整个会馆中大约有七八十名西不列颠公司和少府的伙计小吏,除此之外,在金钱的诱惑下,又招募了近百名商队护卫和附近的民夫弓手。 现在整个阿尔斯特镇都乱了,招募人手的人又不能跑太远,能招募这些游兵散勇已经不错了。 但接下来面对的问题就是缺少武器,这阿尔斯特镇又不是汉堡城,没有武库,但李宝镜却有办法。 她叫人打开了西不列颠公司的仓库,从仓库中取出了草叉、连枷和镰刀等农具,至于铁甲那就更是不用想,可李宝镜却弄了一批蹴鞠藤甲,聊胜于无。 “不要心疼那些货物!”李宝镜指着地上的呢绒道,“区区几匹呢绒,我赔得起,把这些呢绒做成帘子插到围墙上面,可以防护流矢和弓箭。” “喏!”一个小吏快跑抱起了呢绒向围墙边走去,此刻,由于这围墙不矮,不方便防御,于是在场的人便沿着围墙内用箱子和木板搭了一层木平台。 这样,木平台上的人站在平台上,可以探出半个身子,由上往下地攻击敌人。 整个大工地热火朝天,假如多给李宝镜一些时间,说不定能把小小的会馆,变成一个坚固的碉楼,但时间不等人。 “啊——”一声惨嚎后,一个望风的商队伙计捂着喉咙,鲜血汩汩地冒出,他扶着拐角处的墙壁,努力向另一边招手。 可还没等他继续迈步,一截矛尖便从他的胸口冒出,马拉吉吉干瘦的身影在伙计身后浮现。 他面色狰狞,几十年水波不惊的脸,在短短几天内仿佛耗尽了他人生中的所有表情。 马拉吉吉一行人除了还有几十个在杀人放火,包括他的私兵包括那些雇佣军,一共二百六十人,已经齐齐聚集于此处。 这些人大多有马,身穿皮甲或者锁子甲,身上挂着各色的武器,但无一不说明着他们是精锐。 “他们发现我们了。”马拉吉吉望着远处缓缓关闭的会馆大门,和大门前的拒马和陷马坑,眼神阴狠地摇摇头。 “马拉吉吉大人,那我们?”雇佣兵头子同样看见了那些陷马坑和拒马。 马拉吉吉朝地上啐了一口:“下马步战,找人用木板盖在陷马坑上,这只是为了防止我们在大门关闭前快速突袭罢了。” 很快,几十名雇佣兵和私兵组成的小队便来到了会馆门口的空地前,他们举着盾牌,先是用斧头拆除了那些七八个歪七扭八的拒马,再用木板盖住陷马坑。 这几十名士兵摆出举盾的姿势,缓缓前行,而观战的李宝镜同样下了指令:“放箭!” 虽然李宝镜的放箭喊得很有气势,但围墙的木平台上一共就十来把弩,其中不到一半是蹶张劲弩,剩余的都是普通的猎弩。 弩箭哚哚的钉到盾牌上,二三十步的距离,一共只射倒了五人,就算这五人大多也只是射伤了腿和手臂,没有太多的出血和死亡。 到了围墙下,面对这种不到两人高的围墙,只要搭一层人梯,踩着同伴的肩膀,就足以把手撑在围墙的边缘。 围墙的民夫弓手与护卫们大声呼喝用以减轻心中的恐惧,同时震慑敌人。 第一个人梯搭起来了,一个留着长胡子的马拉吉吉私兵两手扶住围墙的边缘,两手一用力,半个身体便探出了围墙。 “喝哎——”一声破音的大吼后,中年民夫手中的草叉递出,如同他日常叉草一般,顺滑地插入了那私兵的面门。 鲜血立刻飙射开,而那私兵直直向后倒去,只可惜这民夫不懂得收力,草叉插得太深,将武器一起带下去了。 接连七八人被草叉和镰刀打下后,一个经验老到的雇佣兵才大声喊道:“别直接上,一起上,用盾牌。” 剩余的士兵如梦初醒,纷纷举起盾牌,带着残忍的笑容再次试图翻墙,然后顺利地被连枷打中了后背,再一次直直地从人梯上倒了下去。 就这样,双方僵持了快一刻钟的时间。 可随着时间进行,商队护卫们渐渐落于下风,毕竟他们不像这些私兵和雇佣兵,日常就是打仗和杀人,而且武器和装备同样不如人家。 雪上加霜的是,有几个私兵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截圆木,他们用皮带捆住那截圆木,在众人瞪大的双眼中开始砸门。 “咚——” 沉闷的声音下,几个民夫手中的草叉开始颤抖。 “咚——” 会馆中的马儿发出了不安的嘶鸣。 “咚——” 李宝镜的额头上都冒出了汗珠。 “啪——” 在一声声死亡的敲击后,终于伴随着几个民夫崩溃逃跑的身影,是大门破开的声音,毕竟这一扇薄薄的大门挡不住几次撞击。 但那几个民夫也讨不了好,还没跑几步,便被府兵拿重箭穿了胸,割了脑袋,以儆效尤。 在推倒了大门后,这些涌入的私兵们才发现,在大门后李宝镜居然用箱子泥土又构筑了一条半圆形的小防线。 “咚咚咚——” 这次不再是私兵们的砸门声。 “咚咚咚——” 走入了会馆院子的马拉吉吉抬起头,第一眼便看到了那个赛里斯女人。 在防线之后,而李宝镜并没有逃跑,她挺着大肚子,满头大汗,露出了洁白的手腕,手中则握着两个鼓槌,亲自敲响了战鼓。 “取其首领首级者,赏万金!” “杀——” “万胜!” “天父保佑我!” 一名马拉吉吉的私兵发出了战吼,他侧头躲过从他脸颊刺过的草叉,盾牌横扫,将草叉荡开,武装剑发出呼啸之声,捅穿了一名民夫的胸口。 红色的血液与绿色的胆汁洒在他的盾牌上,腥臭熏天,但还没等他拔出武装剑,一把铁锏便迎面而来。 红白的汁液从耳洞中流出,私兵的脑袋凹陷下去,他身后雇佣兵则挺身向前,试图刺穿那黑甲府兵,但他才迈出一步,喉间嗡嗡抖动的短箭便制止了他的动作。 黑甲府兵在同伴的交替掩护下退却,一个雇佣兵便试图追击,一名地上的民夫突然伸手,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让那雇佣兵整个人都翻倒在地上。 他额头触地,才发出一声惨叫,一个青筋冒起的商队护卫便一脚跺在了那人的脖子上,白色的喉骨刺穿了皮肤。 “芜……” “去死吧!”没等护卫发出欢呼,一把闪着银光的武装剑便划过了他的喉咙,马拉吉吉从尸体上抽出短剑,又狠狠从那个拉脚的民夫后心插入。 拔出了武装剑,马拉吉吉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几乎连话都要说不出来,在连续的攻城和血战中,他的体力消耗了太多。 但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不管李宝镜如何敲响战鼓,都来不及了,会馆中属于李宝镜一方的战线不断后退,很多民夫和护卫已经到了极限。 而自己这边虽然士气同样不如一开始高昂,但至少强过了那些濒临崩溃的民夫。 差一点,就差一点,马拉吉吉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俨然不惧的李宝镜:“继续进攻!” “啊——” 紧接着马拉吉吉号令的是一声恰到好处的惨叫,只是这惨叫声怎么来自后方? “快,快去救夫人!” “李府令撑住,我们来了!” 与此同时,一阵嘈杂和剧烈的兵器相撞声从身后传来。 第四百零二章 咕,你杀了我吧! “呔,贼子!” 震天的怒吼传来,却见一个黑袍的撒克逊青年当先冲了进来,他左右手各持一把长刀,轮转如飞。 身上的双层甲已然染满血迹,这撒克逊青年自然是江袭古,他几近癫狂,身后跟着十来个回归的学生兵,甚至还有七八个身穿绿衣的旗丁。 在他们身后,是杂七杂八形态各异的当地镇民,他们或是手持短斧或是手持剔骨刀,那些旗丁站在前排,手中的长枪连连前刺。 这一批支援的人数虽然不多,但后方遭袭依旧严重打击了这些匪徒的士气,他们不得不调集一些人回防后方。 此刻,原先木平台防守的人终于下了平台,重新填入到之前差点被冲破的防线中,而见到有人来支援,李宝镜一方濒临崩溃的士气总算是稳固了下来。 “呔!”暴喝声中,江袭古一刀架住了马拉吉吉的士兵刺出的短矛,如胡旋一般,身体沿着刺出的短矛一转,便来到了那士兵的面前。 沉重的弯刀兜头劈下,而那士兵恰好又没戴头盔,刀锋直接从面门扎了进去,半张脸都被削了下来。 在江袭古身侧,元琬手中的长枪快速抖动,先假做了一个下扎的动作,引得那雇佣兵撤步防御,但却没注意那枪尖如毒蛇般向上弯曲,“噗”地扎进了肚子。 元琬猛向前一个冲步,手腕拧动,枪尖便在那雇佣兵的肚子里翻江倒海起来,那雇佣兵嚎叫一声,双手登时没了力气,顿时跪倒在地。 撤回长枪,元琬绕过了地面滑溜溜的肠子,继续随着大部队向前血战。 虽然江袭古这批人带来的是一股真正的生力军,可毕竟只有五十来人,而且大多都是镇民,除了旗丁和这些少年没多少战斗力。 从天空向下望去,会馆中分成了三团,中间的那一团黑色最大,一边挤压门口涌入的,一边又在绞杀靠近会馆小楼的。 江袭古的加入并非没有作用,此刻,原先跟着马拉吉吉的雇佣兵和一部分私兵们在打击下,心理防线同样接近崩溃的边缘。 不管是李宝镜一方,还是马拉吉吉一方,都只剩一股麻绳吊着心气,但凡再有点变数,那么一切就结束了。 “我囸穿你娘亲,谁敢撒野!”炸雷般的赛里斯语在所有人耳边响起,一队十二人的铁甲骑兵不管不顾地冲入了会馆中。 在会馆门口拥挤的人流中,铁骑荡起马槊,瞬间杀出了一片血色的涟漪。 马蹄踏破肋骨,铁锏撞碎面门,一马当先的骑兵头领王喜更是一脸疯狂之色:“谁敢刺架,贼人何处?” “呱,是牙兵呀!” “嗄!快跑,快跑呀!” 没等那人再喊第二声,带起残影的马槊便直愣愣地抽在了他的脖颈上,碎骨飞射,鲜血在地上画出了一朵罂粟花。 “杀无赦,杀杀杀杀杀杀杀!” “投降了,我们投降了。” 面对在铁骑面前不断跪下的私兵和雇佣兵,面对拼死搏杀依旧倒下的忠诚家仆与私兵,马拉吉吉知道,结束了。 但不管是输是赢,那位冯和查理之间,都会出现一条巨大的裂痕,就算没能杀了那个女人为儿子出气,目的却算是达成了。 马拉吉吉面对眼前冲来的铁骑,脱下了甲胄,张开了双臂,作为一个天父教徒,人无法自杀,但至少死在敌人枪下,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可惜的是,李宝镜清丽的女声制止了那骑兵的行动:“不要杀他,把他带来见我!” 在收拾完残兵后,马拉吉吉被双手捆缚在背后,跪在了李宝镜的面前,而李宝镜扶着大肚子,坐在太师椅上,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罪魁祸首。 “咕,你杀了我吧!”马拉吉吉故意装成那些奥斯特拉西亚雇佣兵的口音,对李宝镜说道。 “我认得你,马拉吉吉阁下。”李宝镜刚刚擂了战鼓,气息有些不顺,“但我万万没有想到是你,马拉吉吉阁下。” “这是我一人所为,和殿下没有关系。” 没有接话茬,李宝镜沉声问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你不配知道,噗——”抬起头,马拉吉吉一口口水便向李宝镜啐去,很可惜,这口口水被旁边的侍女用小盾挡住,而一旁的王喜立刻给他两个大比斗。 望被王喜跪在脖子上喘不过气的马拉吉吉,李宝镜朝一旁的侍从使了个眼色,那侍从便机灵地带着几个士兵离开。 冲王喜摇摇头让他站起,李宝镜继续问道:“我记得郎君和你没什么深仇大恨吧?如果有什么仇恨,按照你们法兰克的规矩,这种事应该在集会或者角斗场解决吧?” “我的儿子死在了他的手中,这叫没有深仇大恨吗?”马拉吉吉红肿的嘴角流出了鲜血,“他夺走了我的孩子,我也要夺走他的。” “你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 “知道,但假如我不这么做,那么我的儿子必然升不上天堂,而查理的王国必然四分五裂。”马拉吉吉咬着牙说道,“我之前已经能预见那一天了,但现在,这一天不会到来。” 这个时候,之前那名侍卫押着抖如筛糠的布鲁图斯爵士过来了,他嘴里塞了布团,只是指着马拉吉吉神色激动,然后疯狂跪地讨饶。 李宝镜笑呵呵扫了一眼:“别让他死了,他还有用。还有这一位,把他们关在对门的地牢中,带下去吧。” 看着这两位被拖走,李宝镜环视了一圈脏兮兮的院子,无奈地扶着太师椅起身:“唉,好了,今天这一天啊,真是……” 话说一半,李宝镜起身的动作突然僵住了,之前一直镇定指挥的少府令,此刻终于变成了慌乱的李夫人,她捂住腹部。 “我羊水破了,我羊水破了,快,去叫稳婆,快去!” 王喜变得都快比李宝镜还要慌乱了,他指着那些仆役骂道:“我囸你们娘亲,还不快去,还有,去汉堡通知康药师,快去啊!” “哦哦哦!”众人这才如梦初醒般动作起来,安排产房的安排产房,找稳婆的找稳婆。 “来,夫人,我扶你过去。” 捂着肚子,李宝镜一步一顿地缓缓坐到了滑竿上,由几个身强力壮的僮仆抬着,朝准备的产房走去。 没过多久,那几个骑兵便拎着稳婆进了房间。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在场参与了这次战斗的人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在院子里团团乱转。 他们甚至更加心急,要是这小主子能活下来,那可又是一万索里达,但他们又期望李宝镜别难产死了,那可就不是能不能领到钱的问题了。 “天父啊——” “沃登啊——” 各色的祈祷声在院子里此起彼伏,算是萨克森独特的风景,焦急的风在院子的上空吹来吹去,直到嘹亮的哭声驱逐了它们。 “呜哇呜哇——” 一名侍女笑意盈盈地从产房出来:“诸位,夫人生了,是个小子。” “好嘢!” “三万索里达!我要天天吃猪脚喝啤酒!” “土包子,该喝葡萄酒!” 在房间中,面色苍白的李宝镜伸出手,抱住了这个犹在哭泣的婴儿,一股血脉相连的感觉顿时涌上心头。 “你们看,他多漂亮啊。”怀抱婴儿,李宝镜苍白脸上的笑容止都止不住,“他是有福的,我本以为他早产,定然活不下来,没承想,居然活下来了。” 轻轻抚摸着孩子皱巴巴的脸蛋,李宝镜微微蹙眉,这孩儿左眼倒是圆溜溜的,但右眼怎么老眯着。 放不下心,李宝镜掰开了婴儿的眼皮,确认他右眼不是先天失明才舒了一口气。 “这是我的孩子。” 第四百零三章 这一章是第四百零四章的前一章 “阿嚏!阿嚏!阿嚏!阿嚏!” 骑乘在一头肥壮的阿拉伯马背上,查理连打好几个喷嚏。 一旁的侍从立刻拿来了披风,要给查理披上。 带着些疑惑揉了揉鼻子,查理拒绝了侍从的献殷勤,虽然已经是冬天,但今天不算太冷,怎么还打起喷嚏来了。 摒弃这一缕迷思,查理重新将注意力放到了眼下的战局中。 此刻在,远处的狭长平原上,近万步军与骑兵正在互攻绞杀,流矢和标枪在天空中乱飞,武装剑和弯刀在半空中擦出一溜火星。 七八面各色的战旗在混乱的刀剑磨盘中游动,每一次弯曲向前,都是鲜血与惨叫声。 在这些战旗中,最醒目的就是一面蓝色的战旗,战旗上黄色的方框中,一黑一白两片羽翼交织在一起,这便是翼骑兵的标志,同样也是丕平的标志。 在伊比利亚战场上,经过了近五年几乎不间断的艰苦战争锤炼,尤其还是和骑兵技战术相对领先的阿拉伯人连续的作战,这些翼骑兵的武艺和技战术都达到了一个极高的程度。 那些由贵族叛军组成的乡下骑士们哪里见过空心骑枪集群冲锋的架势,在丕平敏锐地观察和领导下,那些贵族叛军很快便趋近于崩溃的状态。 没过多久,在其他骑士以及在场贵族们的喝彩声中,丕平成功击溃了这股来袭的敌军,甚至活捉了敌方的主将。 听着身边的喝彩声,查理的神色确实有些复杂,虽然他嘴巴弯起在笑,但微皱的眉头和复杂的眼神,还是出卖了他并不平静的内心。 “丕平啊,丕平。”用微不可闻的声音复述了一遍丕平的名字,查理有些发愣,在不久以前,人们还总是用伊比利亚的丕平和意大利的丕平来区分这两位王子。 可到了现在,人们总是习惯于将驼背的丕平直呼为丕平,而将意大利的丕平加上定语“来自意大利的”。 毕竟查理的境内还存在不少的法兰克类部落村庄,各地的长老还有采邑骑士们,这些自由民和小贵族的代表,对于丕平可是颇有好感。 而由于改革,查理的基本盘渐渐从大贵族,转移了一部分到这些自由民和小贵族身上,他们的意见,同样会影响查理的决策。 要说查理对丕平喜欢,那倒也谈不上,可要说厌恶,却也不是。 如果非要用一个形容词来说的话,那就手足无措。 查理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儿子,一开始的时候,他是知道的,给他一个主教之位,让他安安稳稳度过一生。 但现在,那个身材佝偻而雄壮,手持长枪左冲右突的丕平,查理却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给他这个感觉的,还有一位,那就是冯森。 他既爱冯森给他带来胜利、金币和威望,但却也恨冯森贪恋权力、阳奉阴违和无法无天。 相对于冯森,对于查理来说,他不喜欢丕平的理由就更多了,除了以上这些通病外,比如他驼背,比如他野心勃勃,比如他娶了一个异教妻子。 最重要的是,每一次见到那双蓝色的眼睛,查理都会想起他的母亲希米尔特鲁德。 “查理,你还记得你曾经跟我说,我们的孩子会成为法兰克的王吗?” “我答应你。” “不,不,我不要这个,我要你保证,不管他犯了什么错,都不要杀他……我们十岁的时候,就认识了,哪怕不作为妻子或情人,我希望你能以一个亲人的态度告诉我,你不会杀他而且让他好好活下去。” “我答应你。” 可查理却从来没有想到,那个懦弱的驼背少年,会到达现在这个程度,大半个伊比利亚,近万在战火中磨炼出来的兵力,来自地中海贸易的海量收入。 哪怕是驼背,说到底,他依旧是个加洛林,一个勇武善战的加洛林。 但这个加洛林已经失控了,查理讨厌不可控的因素,丕平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控因素,因为相对他的其他兄弟,丕平的力量太过强大了。 正常来说,按照法兰克人的传统,最强大的兄弟继承王位,那么将丕平作为下一代的法兰克国王就是解决的方法。 可丕平是一个驼背,一个被诅咒者,他娶了一个异教徒妻子,放任伊比利亚的异教徒维持原本的信仰,而且他在伊比利亚干的事情,确实触及了那些贵族和教士们的痛处。 查理的法理部分来自日耳曼部族联盟,部分来自罗马教宗,现在他举起了天父教的大旗,在后续的改革中同样是教士们在鼎力支持。 但要是丕平这个满身污点的人上位,查理可以预想到,等待法兰克的,将会是一场盛大的内战,考虑到冯森和丕平的关系,萨克森肯定要掺和进来。 有了冯森这位实权大诸侯参与,这内战估计狗脑子都要打出来。 想到这里,查理又有一种奇怪的自豪:以他这两个儿子的能力,法兰克王国终将重新归于一统。 一统归一统,丢失的信仰、土地和人口却是找不回来了,尤其是法兰克还面临着拜占庭和阿拔斯的双重压力。 拜占庭在恐惧查理夺取他们在意大利的土地,而查理也恐惧拜占庭重回亚平宁。 那传给别人呢?以目前冯森和丕平的情况,估计还是四分五裂,说不定估计还是这两个人联手击败其他敌人。 查理既是自豪也是痛苦地晃了晃脑袋,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压制他们两个的,估计只有他了。 但只要割断两个人的联盟,其中任何的单独一方,都是成不了事的,目前这两人还稚嫩,时间还多,可以慢慢来。 带着思考,查理回到了帐篷中,法斯特拉达立刻端着一碗热汤,摆出了最温馨的笑容走了上来。 “喝一口热汤吧,殿下,外面太冷了。” “我的身体还没有弱到那种程度。”查理淡淡地说道,任由两个侍女为他脱去了外衣和兔毛袄子。 放下热汤,法斯特拉达走到查理的背后,揉着他的太阳穴问道:“今日的战事如何了?” “丕平将他们都击退了,除非以塞亚下凡分开大地,否则这些该死的叛军,便绝不会逃出来了,他们会在冬天,在这个寒冷的天气下,在天父的旨意中被冻死,最后向我们投降。” 揉着查理的脑袋,法斯特拉达目光微闪。 这三年来,她和查理又生了一个孩子,刚怀上的时候,她欣喜若狂,但可惜的是,她生下的依旧是女孩。 她需要一个男孩,一个能保证她地位的男孩,可查理年纪不小了,对她也冷淡了起来,最近的房中事渐渐变少。 也许哪一天,她会被查理给抛弃了。 法斯特拉达不想有这么一天,她甚至不想去想这件事。 “好了。”捏住了法斯特拉达探向裤腰带的手,查理站起身,淡淡地说道,“我要去洗澡了。” “我来侍奉殿下。” “不用。”查理粗暴地扔开了法斯特拉达的手,“你是王后,不是仆役,与其想着这些,不如想一想明天的宴席如何安排。” 脸色难看地站在原地,法斯特拉达呆愣了一会儿,忽然朝着一旁的侍从问道:“殿下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吗?” “应该没有吧,最近镇压叛党,不是很顺利吗?”那个侍从接过了王后的金币,才迟疑地说道,“如果非要说有,那应该就是丕平殿下的事情了。” 丕平,那个驼背的丕平?法斯特拉达仔细回忆了一下她的这个“儿子”,是因为丕平的那个异教徒妻子? 驼背配异教徒,倒是绝配,法斯特拉达暗中撇了撇嘴,不过要是能解决这件事,能不能让查理开心起来呢? 退出了宫殿,法斯特拉达招手唤来两个贴身侍女,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第四百零四章 冬至与未来 丕平手握缰绳,胯下的大马口中淌着涎水,拉出了一条条银色的长丝,连脖子上的马铃铛都被污染了。 “再走两步就到了。”拍拍大马的脑袋,让它闭上嘴,丕平等人穿过了一片拥挤的人群,终于来到了自家的营寨前。 与别处摆放得乱七八糟的帐篷不同,虽然丕平营寨中的帐篷同样是各种杂色,但却严格按照规制设立,在营寨的外围还有低矮的栅栏,同时还有手提短矛的士卒在巡逻。 来到自家设立的大帐前,一股食物的香气便透过门帘飘了出来,一头小猎犬嗡的一声从帐篷中冲出,围绕着丕平的大马打转。 此时,丕平的柏柏尔妻子萨拉正站立在帐篷前,打着八段锦,这套动作是阿里巴巴教给她的,说是有助于恢复身体。 萨拉已经只在必要的时候戴面纱出门,在丕平面前,她向来便是毫不在意地展露她戴着白斑的脸庞。 她一见丕平,眼睛便笑得如同月牙一般:“回来了?” “回来了。”丕平下了马,便想去揽萨拉的腰,但却被萨拉轻巧地躲过了,还顺手拍了一下丕平的胸口。 围绕在丕平身周,葡萄园结义的那几个老兄弟同样笑嘻嘻地给萨拉问了声好,萨拉则如同姐姐一般,捏了他们的肩膀或者脸,让他们到帐篷里去。 萄园十兄弟的老二奥顿掀开了门帘:“阿里巴巴,我回来了,今天又有什么好菜吗?” “先洗手,盆就在门边。”阿里巴巴·哈吉·雲马的声音从帐篷中传来。 直到外面只剩两人了,萨拉才和丕平相拥一吻:“今日战局如何。” “敌人……勇气可嘉。”丕平想了半天想不出一个好词,“到底是法兰克太封闭了,没见过多少复杂的阵势,这些普通的骑士和自由民兵,别说遇到萨克森兵,遇到那些星月游骑兵,他们都有的受的,好了好了,进去吃饭,晚上和你细说。” 两人进入帐篷,一股灼人的温气便绕到了身上,在帐篷内,火炉吐出蓝橙色的焰舌,一条铁皮管道则通过火炉下方,通到外面。 帐篷的正中央摆着一张大桌,红泥小火炉上放着一盆撒了胡椒末的羊肉汤,在羊肉汤的一旁枣红色的烤鸭宛如琥珀,米白色的奶酪,红彤彤的苹果,还有几盘子冬日里少见的青菜。 “今日怎么这么丰盛?”丕平没管口水流的如同之前大马的几个萄园兄弟,有些惊喜地在主位落了座,而萨拉则驾轻就熟地坐在了丕平的大腿上。 “今日是冬至,一个赛里斯节日。”阿里巴巴笑着在丕平的另一侧落了座,“在赛里斯的历法中,这一日是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过了这一天,白天便会渐渐变长。” “这倒是有趣。”萨拉笑道,“我从巴格达的藏书中读过,其实古罗马人也会庆祝冬至,只不过他们管这个叫做太阳神生日罢了。” “我们那也有这个习俗,当时我们赛里斯和罗马一样也在抵御匈人,那匈人中有一个浑氏,一个屯氏,赛里斯人恨之入骨,就用肉馅包入面皮中,以表达恨不得生啖其肉。”阿里巴巴从盆里盛了一碗羊肉汤,倒入了馄饨,“所以赛里斯人有冬至吃馄饨的习俗。” 将羊肉汤递给丕平,丕平却没吃,而是推到了萨拉的面前:“你前些日子才感染了风寒,中原的医师说要喝燥热的,这羊汤性温补,正好能驱寒。” 萨拉虽然是星月教徒,可却也是个野性十足的柏柏尔女人,当着众人的面,她一把抱住丕平的脑袋,在他嘴唇上猛猛亲了三下。 “嘶——”一旁的萄园兄弟立刻露出牙酸的表情。 “嘶什么嘶。”丕平豪爽地擦擦嘴唇,“今日我大胜,正要庆祝,喝,都给我喝。” 今日确实是一场大胜,打败了这些来支援的敌人,被包围在普瓦捷的贵族叛军已经无路可逃了。 这些贵族叛军很多都是大贵族裹挟的小贵族,基本都分布在法兰克南部,也就是现如今的发国南部地区,阿尔卑斯山东北那一带。 这股贵族叛军由热拉尔家族带领,总人数达到了惊人的一万五千人,但经过这段时间丕平和查理的打击,其士兵数量已经降低到了一万人上下,而且每天都有人逃跑。 由于丕平的势力中,有不少人就是来自这些地区的十字军战士,既然要投降,那自然要找好去处,于是几仗打下来,丕平带来的士兵不减反增,已经都快要接近八千人了。 查理和丕平等杂七杂八的军队差不多有三万多人,而围困在普瓦捷的贵族叛军们已经支撑不过这个冬天了。 在春天来临之时,便是胜利之时,也即将是丕平封王之时。 侍从给在场的人一一倒满了酒(萨拉喝果汁),众人一齐敬酒,觥筹交错,筷子与小刀纷飞,时不时便传来一阵大笑声,如此热烈的氛围,连素来严肃的阿里巴巴都露出了笑容。 举起酒杯,丕平身躯虽然微微佝偻,但在他现在接近一米八的身高下,这份佝偻显得异常雄壮:“明天父亲宴请吃饭,肯定是要提封王的问题,到时候,等我封了王,各位兄弟每人都一个伯爵,再给你们一人一个学士,除了打仗什么事都不用管,每日吃吃喝喝,收金币睡女人,多快活。” “伯爵啥的我倒是不在乎。”苏里斯站起身举起酒杯,“殿下,我想要当骑士总管,当年我出门的时候,我爹说了,我要是能当上骑士总管,他就去囸圈里的老母猪,我已经等不及了。” “哈哈哈哈哈哈!” 另一个萄园兄弟则大声道:“到那时,我把事情全部丢给事务官,自己平日里就游山玩水,我老早就想去耶绿撒冷朝圣了,我小时候就特别特别想去,可惜路费太贵了。” 还有一个络腮胡的大汉则说:“我一直好奇阿里巴巴说的那些故事,说不定,咱们能找到一座香料大岛,那就发了,所有的民歌和史诗都会记住我的。” 丕平豪爽笑道:“到了我麾下,你们的名字必定会进入史诗与民歌!会有那一天的!” 所有人的目光更加热烈起来,他们自然知道意味着什么。 坐在丕平的大腿上,萨拉突然问道:“那宴会在何处召开?” 丕平摇摇头:“你大病初愈,我本就不愿意你去。” 萨拉却倔强地昂头道:“那怎么行,怎么能没有女伴,我得去,我是你的妻子,他们越不认可,我越要去。” 丕平是知道萨拉性格的,她认定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好,但你得小心,我会找人保护你,别离太远。” 第四百零五章 父慈子孝 一 在普瓦捷附近的一座城堡中,人流涌动,小贩、贵族、随从、教士,各色服饰的人,各色身份的人在庄园外的街道和空地上进行交易或交谈。 丕平身穿一袭蓝色的长袍,长袍的边缘用金丝绣成了麦穗的条纹,一条紫色的腰带环绕腰间,佩戴了一枚绣着蛟龙的香囊和叮当相撞的珠玉宝石。 为了召开宴会,查理征召了这座原属于本地伯爵的城堡与庄园,此刻,丕平就站在城堡内部的更衣间外,等待萨拉出来。 靠在廊柱上,丕平还在想着宴会的事,今天无论如何,都得把封王的事情定下来,这件事他和一些熟悉的地方贵族和村社长老们都说过了。 要是这次宴会的谈话顺利的话,查理就能直接封他为西哥特国王,假如不顺利的话,那就只能在集会上提出了。 要是还不行,说实话,这一招丕平也不太想用,那就是找冯森合作了,到那个时候,为了防止丕平倒向冯森,查理不封也得封。 查理能想到丕平和冯森合伙在他死后夺权的事情,丕平自然也可以想到,他甚至能预料到,查理空出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对萨克森的怀柔削藩。 而一旦丕平和冯森结成实质意义上的同盟,就会出现按下冯森起了丕平的情况,查理不会让这种情况发生的。 这个办法虽好,却就有些倒逼查理做事的感觉。 虽然丕平对得到父亲的认可这一件事早就不如以前上心,但查理毕竟是法兰克的国王,惹恼了他,都不好过。 细细思索了一会儿未来,丕平却感觉有些不对劲,怎么这么长时间了,萨拉还没出来,他神色一变,大步就往里闯。 “殿下,这里不准……” “滚开。”轻松踹倒了阻拦的随从,丕平大阔步地走近了萨拉的更衣间。 还没等进入,尖利的女声便传入耳朵。 “你这只该死的母猪!异教徒!” “在天父的目光下,你怎么还敢戴着你的面纱,是因为丑得不敢见人吗?” “收起你的傲气,这是天父的土地!” “砰!”大门被丕平一脚踹倒,而他脸上的表情,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是要杀人的表情。 狭小的更衣室内,一个侍女像是被推倒的,她捂着脚踝,左脸红肿,指着萨拉大骂,而另一边,一个侍女正拉着萨拉的袍子,另一只手则试图去摘萨拉的面纱。 萨拉风寒未愈,之前才推倒了上手的侍女,现在被那壮实老侍女拉着,居然使不出多少力气来。 “丕,丕平殿下。”那个拉住萨拉袍子的老侍女第一眼便瞧见了丕平,她马上松开了手,“殿下,公爵夫人的服饰,不合礼节……” 没等老侍女说完,丕平的精锻短剑便横在了老侍女的脖颈间,吓得她不得动弹。 “若不是怕你们的血脏了我的衣服,我定然要杀了你们两个。”丕平的眼神冰寒而平静,“以仆欺主,为示惩戒,就割了你们鼻子吧。” “殿下,我们是王后的……啊——” 没等老侍女说完,精锻短剑便扫过了老侍女的鼻子,如法炮制割下了另一名年轻侍女的鼻子,丕平踢了躺在地上的那侍女一脚:“滚出去。” 一老一小两位侍女手扶着手,捂着鼻子,便离开了房间,她们如无头苍蝇,在城堡里转了好一会儿,才想起去找王后。 两人先去药剂师那里止了血,然后一瘸一拐地进入了城堡大殿的侧廊之中,此时的大殿中灯火通明,围绕长桌,贵族们正汁液横飞地粗野地吃着乳猪与鱼汤。 在两人止血和寻找王后的时候,查理的盛宴便已经召开了。 作为仆从,她们肯定是不能进入宴会现场的。 于是她们先是找到了法斯特拉达的贴身侍女,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那侍女先是一惊,随后低着头,快步从跳舞的人群中挤过,钻到了正与其他贵妇谈笑风生的法斯特拉达身边。 听完了贴身侍女的讲述,法斯特拉达脸上的笑容逐渐僵硬,甚至到最后已经近乎铁青色。 她的目光扫向了正在宴会中央,与各个伯爵与骑士们交谈的丕平夫妇二人,一些查理收留的星月教学者甚至还与萨拉相谈甚欢。 但同样,除了这些靠向丕平的,不少教士与大贵族则一脸冷漠地站在一旁,更有不少人正以厌恶和嫌弃的目光在丕平身上审视。 似乎是注意到了法斯特拉达的视线,丕平转过身,面带微笑,朝王后敬了敬酒,让王后的脸色逐渐从铁青向红温转变。 “滚出去!”法斯特拉达一巴掌扇在了贴身侍女的脸上,随后,她的目光便集中在那个名为萨拉的异教徒身上。 在椅子上短暂停留了一会儿后,法斯特拉达起身,和另外几名贵妇告了一声罪便离开了。 查理此刻的脸色同样不怎么样,在宴会上,不止一个伯爵,乃至阿尔昆都明里暗里地要求他封丕平为王。 他们既有趋炎附势的,也有法理派的,还有试探查理心思的,但都被查理一一挡下,可查理知道这不是办法,这次的宴会结束就必须给出一个答案了。 “我醉了。”查理既喝不了多少酒,又吃不了肉,只能吃水果和“素肉”,心里早就不耐烦了,他站起身对贵族们说道,“我去休息了,你们继续奏乐,继续舞……丕平,你来扶我回寝宫。” 查理的发言一出,尽管整个宴会的热闹在继续,可气氛却悄然变了,不少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丕平的身上,连踩了好几下舞伴的脚,可舞伴毫不在意,他同样盯着丕平呢。 深吸一口气,丕平低声对萨拉说了一句:“不管去哪儿,都别让护卫离你太远,假如出了什么事就大喊,我们不怕他们。” “假如出了什么事,我自然能砍下不轨者的头颅,你去吧,这对大家都很重要。” 微微点头,丕平站起身,绕过桌子,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扶着了查理的手臂,一副父慈子孝的感人场面。 两人离开,那些趋炎附势的小贵族自然不会找萨拉这个异教徒聊天,而查理收留的星月教学者则同样去了别处。 萨拉独自坐在椅子上,倒是乐得清闲。 “萨拉夫人,王后请你去她的寝宫聊天。”一名面嫩的小侍女怯生生地跑到萨拉的身边说道。 “夫人。”护卫俯身在萨拉耳边说道,“最好不要去。” 见萨拉皱起了眉头,有拒绝的意思,那小侍女连忙补充道:“是为了西哥特国王王位和丕平殿下的事情。” 萨拉眯起眼睛,沉默了数秒后才说道:“我知道了,带路吧。” 家:弟四百零六篇 父慈子孝 二?呀 “炉子里没有火。”萨拉的护卫达达里奥愤怒地说道,“一定是那个该死的毒妇做的。” 坐在床上,萨拉用毛巾裹住身体,正在擦头发,听到达达里奥的话,却不由得莞尔一笑。 她又想起了刚刚的场景,那个泼水的侍女在法斯特拉达面前被斩下了头颅,然后那王后面对手持染血弯刀走来的萨拉,居然被吓得大哭起来。 本来是想找回场子,反而丢了更大的面子,未免有些好笑。 但这是她自找的,明明是王后邀请她谈话,明明别的男侍从都可以入内,偏偏她带的护卫就不行,硬是将她晾在冰冷的公园中晾了半个小时。 甚至最后萨拉离开的时候,还假装不小心,将一盆“洗脚水”泼到了萨拉的身上,狠狠为王后出了一口恶气。 不过她们没有想到,萨拉不是那些甘受侮辱的普通贵妇,她们更没有想到,萨拉一介女流居然能将一柄弯刀带进城堡。 “萨拉夫人,您先盖好被子,别着凉,我去弄点柴火来。”达达里奥躬身对萨拉说道。 “去吧,小心点。”萨拉无所谓地躺到了床上。 奇怪的是,她明明没感觉到很累的,但莫名其妙地,一沾枕头便沉沉睡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萨拉感觉浑身发热,身体酸痛无比,她勉强睁开眼,却见房间中的炉火依旧没有升起来,而去取柴火的达达里奥不见踪迹。 “达达里奥?”喉间沙哑的声音一出,萨拉都以为是别人在讲话,“达达里奥,我需要水。” 黑暗的房间中没有任何应答。 萨拉撑着床板想要站起,却怎么都没有力气,身体忽冷忽热,大脑更是一片混乱,但多年的刀锋跳舞,让她迅速明白了情况。 达达里奥恐怕短时间内甚至永远回不来了。 但不要紧,萨拉知道还有丕平,他见不到自己,肯定是要来寻找的,只要忍一忍,再捱一段时间,就好了,就好了。 躲在单薄的被子中,萨拉在忽梦忽醒间等待着。 “丕平,丕平……” “丕平。”躺坐在王座上,查理突然说了一句,“你很恨我对吗?” 空旷的大殿中,唯有火炉冒出熊熊的火光,暗风吹来,让火盆中的火焰都开始摇动。 将查理扶到王座上坐下后,丕平此刻正在一旁,想给查理倒一杯水来醒酒。 听到此言,丕平倒水的动作微微一顿,但很快便又直起身:“您是我的父亲,我怎么敢恨您呢?” “你说是不敢,而不是不恨,哪怕是一个寻常的法兰克人,遭到了这些,都未免会恨我。”查理拍着王座的扶手,语气中带了一丝醉意,“你要说不恨,谁相信呢?” 丕平微笑转身,将水递给了查理:“谁让我是一个加洛林呢?” 查理哈哈大笑,随后便仔细打量了一遍这个身体佝偻的青年,他气宇轩昂,不像安东尼留了一层厚厚的络腮胡,他只是在下巴和嘴唇下留了一层短短的胡须。 “你的母亲为你取名丕平,实在是一个重担啊。” “这是母亲的期许,而我也想配得上丕平这个名字。” 查理冷哼了一声:“这个名字的主人将他的君主赶下了王座,关入了修道院中,篡夺了他的位置,难道你也要这么做吗?” 不紧不慢地站到查理的面前,丕平毫不怯懦地对视查理的双眼:“墨洛温的君主们,我素来敬仰,但天父的旨意让祖父作出了这一决定,那么假如有一天,天父也要我这么做的话,我同样会这么做。” 面对父亲带着杀意的目光,丕平从容不迫地好似在自家花园中闲逛。 “为了王座,你可以将你的父亲关入修道院吗?”双眼瞪圆,查理嗜人一般死死盯着丕平。 丕平的脸色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挺直了腰杆注视查理的眼睛:“您是天父选定的王者,我相信不会有那一天的。” “砰!”查理重重一巴掌拍在了王座扶手上,却没有继续说任何话。 走廊上仆役的走动声通过木板传达到房间内,房间中的尘埃在震动中飞舞,不管是丕平长袍边缘的金丝还是查理头顶王冠上的红蓝宝石都在反射跳动的火光。 不管是查理还是丕平,两人的脸都在忽明忽暗的火光中若隐若现。 “哈哈哈哈哈。” 查理豪放地大笑打破了这一沉默:“这才像我的儿子,这才像我的儿子!不愧是我查理的孩子,不愧是加洛林人!” 丕平的脸上同样绽放出了淡淡的微笑。 “好好好。”站起身,查理走到火炉边拨旺了火焰,“那我问你,假如有一天,你成为了法兰克之王,面对如今之局势,你会怎么做?” “我会先放松塞纳河一带对贵族的改革,甚至给予一定的优待,转而将政策和改革集中在一地。”这些事情,丕平平日里思考得太多,以至于没怎么想便能娓娓道来,“我会将主要精力集中在莱茵河两岸,若要王权集中于君主之手,并非朝夕之事,今日削一爵,明日削五爵,我愈强而敌愈弱,百年后,整个法兰克自然能牢牢掌握。” 冷哼一声,查理继续说道:“那我再问你,假如你是法兰克之王,下面的贵族们都反对你的妻子,因为她是异教徒,不承认你们的儿子,你又该如何做呢?” 丕平思忖了一会儿才谨慎地说道:“我向来认为,天父有理,定然能在万事万物中体现真理,在和异教徒的争论中,难不成天父绝对正确的真理还争不过那些歪理邪说吗? 只要不准私斗,我反觉得有异教徒是好事,他们就像一面镜子,理越辩越明,天父的道便能更加清晰,至于他们不承认我的孩子……加洛林的孩子不需要他们的承认!” 轻抚扶手,查理目光灼灼:“但这样的内耗太大了,假如换一个妻子呢,比如,我知道你喜爱那个女人,但让她作为情人又如何?难不成我就喜欢法斯特拉达了吗?不照样和她生了孩子?” 丕平则缓缓摇头:“父亲,萨拉的身后,是柏柏尔人和唐人工匠,是那些扎根在伊比利亚土地上的星月教会,这些人虽然在未来是要被铲除的,但现在他们依旧是我坚实的支持者,一旦失去了他们的支持,我将坠入深渊。” “法兰克人也是你坚实的支持者。” “真的吗?我不信。” 气氛再一次紧张起来,但这次是由一个从侧门小跑进来的侍从打破了僵局。 他先是告了一声罪,随后伏在查理的耳边说了几句话,查理立刻皱起了眉头,他瞟了一眼丕平,对那侍从道:“你们自己处理。” 经过刚刚的言语对峙,查理的脸色渐渐缓和,此刻说话甚至有些懒洋洋的:“你怀疑我趁机夺你的权?” “只是不想伊比利亚再一次落入沙漠牧民们的手中,我们无法一次面对三个敌人。”丕平滴水不漏地回答道,“我并不代表他们的利益,但现在他们的存在反倒能反哺我们,您也知道地中海的贸易被撒拉逊人垄断了,唐务改革需要商品与金属,伊比利亚正是一个好的通道,或许我们能重现罗马的辉煌呢。” 长叹了一口气,查理这一次沉默了更久才揉着太阳穴道:“这样吧,我给你一个提议,我给你安排了一个正统的法兰克妻子,一个奥斯特拉西亚人,她会嫁给你。 只要你说一个是,那你的那个萨拉,我既不承认她是你的妻子但也不否认,不再针对她和你,并封你为西哥特国王,别担心,我在教宗的面前立下遗嘱,在我死后,由你继承法兰克王国!” 缓缓抬头,查理注视丕平的眼睛,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你觉得如何?” 丕平没有说话。 查理站起伸了个懒腰:“你今晚可以回去,或者就在这里睡下,咱们父子俩说说话,你可以明天早上告诉我决定,不急。” “那……”丕平的脑海中闪过了萨拉和一众兄弟的影子,“那我便在此处睡下吧。” 第地四百零七樟 父慈子孝 三啦4 丕平睁开眼睛,意识从梦境中逐渐恢复。 他撑着柔软的毛皮床垫缓缓坐起,环顾四周,房间里的木质家具静静直立,一张厚重的阿拉伯风格的羊毛地毯铺在地板上,残存的火光在大火炉中跳动,照亮了整个房间。 炉火投射出温暖的橘红色光晕,映照在丕平脸上,手臂上,和弯曲的背上。 丕平整张脸都皱了起来,这样的场景既是梦幻也是迷茫,昨夜查理的话语还在耳边回荡。 “娶一个法兰克贵女,萨拉我就当没看到。” 查理的声音好像诱惑的浮士德,让丕平整个人都紧张起来,按照他的设想,成为法兰克的继承者或者真正的法兰克之王,是未来要做的事情。 换句话说,丕平原本的打算是在查理死后,以武力谋夺这一切,而现在,只要答应这么一个小小的条件,即将遭受的血汗和牺牲便可以提前消逝于无形。 站起身,丕平换上了外套,打开了被晨风吹得咔啦咔啦响的窗户,一阵冷冽的寒风顷刻间便吹拂到了丕平的脸上,让他忍不住闭上了双眼。 远处的大地上,反射着银色的光,一层层的雪覆盖在大地,每当有人或者动物撞到树枝或草叶,便是洋洋洒洒一片雪花。 “昨夜,下雪了。”丕平的眼睛迷离而犹豫,虽然他此刻正站在窗前,思绪却早就到了别处徘徊。 在寒风的吹拂下,他弯曲的驼背都显得更加佝偻了,这背上承受了太多的重担,不仅仅是他和萨拉,还有那些在信仰、亲情、敌人等无数困难面前,坚定地站在他这一边的同伴和朋友。 “咳咳——”丕平不小心呛了一口寒风,忍不住咳嗽了两声,他合上了窗户,穿戴好衣物,便下了楼。 洗了脸,丕平犹豫了许久,丕平最终决定在早餐前先回一趟营地,这事儿怎么地也得先和萨拉商量一下,昨天雪下那么大,不知道她受寒没有。 推开一楼的大门,还没迈出腿,便见到苏里斯上气不接下气地从远处跑来,跌跌撞撞,身上都是雪。 “殿下,殿下!”苏里斯撑住膝盖,眼神中浇筑了痛苦与惊恐,“大哥,你,你快去看看萨拉吧。” ……………… 火盆中的木炭散发着暗红色的光,火焰扭曲了空气,丕平站在火盆边,呆立着,熊皮的斗篷根本无法阻挡发自内心的寒冷。 在木板床上,盖着一层厚厚的绒毛被子,萨拉的小麦色和白色交替的脸上,正泛着一种怪异的浅红色,一种苍白的红。 “还是风寒?”丕平面对查理时,声音都未曾这样抖过。 “是的。”那药剂师将手从萨拉的脑袋上收回,“丕平殿下,面对这种程度的风寒,我只有两个建议,要么是祈求天父的赐福,要么就是放血,考虑到萨拉夫人是一名异教徒,我个人建议您放……” “滚!!” 奥顿像是拎小鸡似的将那个药剂师扔到门外。 “怎么回事?”熟悉丕平的人都知道,他越愤怒,声音反而越平静。 苏里斯的眼中泛着血丝:“萨拉姐姐之前醒了一次,和我说了个大概,昨日,王后找萨拉姐姐去谈话……后来虽然萨拉姐姐报复了,但由于时间太晚,城堡大门关闭,她便被安排到了这里……我们在河里找到了达达里奥的尸体,教士们说他是喝酒失足落水死的……” “达达里奥是个虔诚的天父教徒,从来没有喝过哪怕一滴酒。” 丕平拉过一把椅子,坐在了床边,他轻轻握住了萨拉的手,不让那几个义兄弟看见他的脸:“都出去。” 丕平下达了命令,而那些义兄弟们互相看了一眼,从门口倒退离开,并合上了大门,守在了门边。 “丕平……”萨拉勉强睁开了眼睛。 丕平将脑袋凑到了萨拉的脸边:“我在。” “你来了。”萨拉咳嗽了一声,“我出生于沙漠,到底忍受不了北国。” “这还不算北呢,还有更北的地方,我们还可以去萨克森,那里同样有美丽的景色。” “我不去了,太冷了。” 丕平将萨拉的手按在自己的脸上:“不冷。” “丕平,我是要死了,对吗?” “早着呢,你还能再活一百年,比我活得都长。” “你骗我。”萨拉撒娇般的语气,却是极其沙哑干涩的嗓音。 丕平用脸轻轻蹭着萨拉的手:“不骗你,骗你是小猪。” “你别当小猪。”萨拉的两手都从被子里伸了出来,捧住了丕平的脸,“你要当王,你要当法兰克的王,咱们的兄弟,咱们的同伴,那些困苦的农民,你是他们的王!” “我会的……我会的!”丕平小心翼翼地将萨拉的胳膊重新塞入被褥中。 “丕平,你还记得你曾经说过,你最喜欢你母亲唱给你的一首民歌吗?我会唱了。”躺在被褥之中,萨拉的嘴唇越发苍白,“本来我是准备给你做个惊喜的,但我想现在唱给你听,好不好?” “……好……好。”丕平用力地从喉咙中挤出了声音。 “我法兰克语说得不好,你可不准笑我。”清了清嗓子,萨拉轻声唱了起来: “在茂盛田野里,在阳光明媚时, 姑娘皎洁如明月,小伙英勇又坚毅, 他们手牵手,走过金黄麦田, 欢笑声嘹亮,鸟儿也欢欣。 姑娘芬芳如花朵,小伙刚强又无畏, 夏日的清晨,他们一起起床, 牵起牛羊出门,劳作不停歇。 在田间的午后,他们共享午餐, 姑娘的歌声婉转,小伙弹着琴弦, 面包和蜂蜜,无尽的甜蜜与欢欣。 哦—— 他们手牵手,走过金黄麦田, 欢笑声嘹亮,鸟儿也欢欣。” 欢快的曲调在房间中荡漾,仿佛现在真是夏日,田野间也真是无尽的麦穗,但可惜的是,这悠扬婉转的歌声却在渐渐减小,到了最后一句的时候,几乎没有了声音。 最后一个尾音唱完,房间内陷入了沉寂。 丕平依旧将萨拉的手贴在脸上,直到冰冷都不放开:“萨拉,我的奶妈和我说,我的母亲临死前说,我的丕平的名字,其实是查理取的。 他承诺,会让我成为法兰克的王,我一直都觉得这是母亲的梦呓,但我们的这一切何尝不也是梦呓? 如果能够提前知道,我绝不会到这来,留在伊比利亚,合上那两个山口,咱们关起门来做大王,这该有多好啊……” 松开了手,丕平将萨拉的手塞入了被褥之中,为她捱好了被子。 最后,丕平在萨拉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用只有他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道:“放心吧,萨拉,我不会成为查理的。” 深吸了一口气,丕平握住了门把手,他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的萨拉,就好像他每日起床去处理政务一般,那一日日寻常的往常。 推开门,走出,合上门,丕平面对围着小屋的人们平淡地说道:“萨拉,她蒙主召唤了。” 低低的啜泣声瞬间布满了周围的空气。 “挖点河冰来,别让尸体腐烂,所有人都不准进入房间。”丕平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冷漠地下达了命令。 在苏里斯和奥顿的耳边轻声说了两句,没等他们张开的嘴合上,丕平便大阔步地朝着城堡大厅走去。 在城堡大厅的门口,查理正等在门前,从他肩膀上的雪沙来看,他已经等候多时了。 “此事我不知情,法斯特拉达是一个蠢女人,等我死后,你尽可以杀光他的孩子和家族,我不会管,并且没有哪个奥斯特拉西亚贵族会管,我会安排好一切,你可以尽情地出气。” “那假如我现在就要她死呢?” 查理摇摇头:“现在恐怕不行,她背后的奥斯特拉西亚贵族不会接受因为她谋杀了一个异教徒而被绞死。” “那我要她亲自到我面前道歉,并且此后必须进入修道院。” 查理这一次顿了好长时间,才继续说道:“就算你不说,我也不会再让她离开修道院,等我死后,你可以随意处置她和她的子嗣,我不会留下任何手段来保护他们。” 丕平点点头,沉默地朝大厅内走去,查理转过身,朝着他的背影问道:“我昨天说的事,你怎么回答?” “我的封王的仪式要在三天内举行,我要萨拉能看到。” “好。”查理冷漠地点了点头,他看着丕平走入了城堡大厅,随后便僵硬地走向卧室,可还没走几步,他便忍不住了。 闪身走入了花园走廊的一个阴影处,查理发疯一般脱掉了靴子,死死地盯着有些发红的大脚趾。 他随手捡起一根木棍,咬在了嘴中,此刻,在脚趾、脚踝乃至整个身体,一股股针刺刀割般的疼痛正袭来,仿佛有一千把枪,一万把刀在他的躯体上划过。 如果查理知道什么是凌迟的话,他一定会将这种疼痛称之为凌迟。 “嗯嗯嗯嗯嗯——”死命压抑着声音,查理青筋直冒,冷汗如注。 “啊?”一个侍女突然转过头,皱着眉看向了一个小花园的方向。 另一个侍女则问道:“怎么了?” “我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是有小偷进来了吗?” “估计是兔子吧,哪有小偷敢偷国王殿下的东西。” “还是去看看吧。” “真是拿你没办法,那看看就……” “你们在这做什么?”一个雄浑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将两位侍女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却是帕拉丁学者之一的迪奥多尔夫。 一个胆大的侍女战战兢兢地回复道:“迪奥多尔夫阁下,我们听到花园中有异动,以为是有小偷,就想去看看。” “我刚从花园那过来,没有小偷,一定是你们听错了。”迪奥多尔夫温和地说道。 那两个侍女对视了一眼,赶忙点头哈腰:“那一定是我们听错了。” 两个侍女像是被发现偷米的老鼠一样快步跑了,迪奥多尔夫却将视线转向了隐隐发出细微惨嚎的草丛,虽然什么都看不到,但他还是在原地待了好久才离开。 哩弟四百零八篇 普瓦捷之变夫$ 普瓦捷城堡外的一个教堂前。 教堂前方的小广场已经被改造成了一个典礼现场,毕竟普瓦捷的城堡不大,装不下这么多的贵族。 围墙上挂着绣旗和法兰克的蓝色纹章,大厅中央摆放着一座金石和橡木组成的宝座,镶嵌着琥珀和华美的宝石。 地面上铺着绒毯和鲜花,两侧则站立着头戴铁盔的近卫队,铠甲在雪光的反射下闪闪发亮。 来自各地的贵族和王国的重要人物齐聚在此处,到处都是华丽的礼服和精美的冠帽,贵族们没有丝毫后世的风度,大大咧咧地喷着口水,四处攀谈。 “你的那些义兄弟们没有来?”查理看着眼前着装整齐的丕平问道。 丕平摇了摇头:“他们不接受我要和另一名法兰克女子结婚,所以不愿意来,但不要紧,我会解决的。” “法兰克有无数的勇敢的战士。” “不用殿下担心,我有计划。”话说到一半,丕平却被一个高挑的身影所吸引了。 在场的贵族,既有不论是反对丕平的,还是支持丕平的,大多都依然意气风发,唯有那个女人,那个杀死了萨拉的法斯特拉达正行尸走肉一般坐在那里。 她如同一个摆设一般呆愣愣地坐在那里,身边则是两个扶着她的仆役,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个异教徒女人会死,更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查理居然会要她当众道歉,并在这之后进入修道院。 这个时代女性一旦进入修道院,基本上这辈子都不太可能出来了。 法斯特拉达当然不愿意,可是她的父母,她的家族,整个奥斯特拉西亚贵族都劝说她这么做。 一方面,是因为她一连生了两个女孩,而查理却快要五十了,而且根据一些隐秘的消息,查理似乎得了重病,那么押宝下一代将会是非常必要的事情。 奥斯特拉西亚的法兰克贵族群体们,需要一个新的“法斯特拉达”来维持他们的影响力,那么这个旧的,当然可以先放到一旁了。 很快,教士们、贵族们以及大大小小的村社长老和自由民头领们全部都来到了会场,花瓣飞舞,几名贵族幼童将银币泼洒,而教士们则泼洒圣水。 可法斯特拉达的悲欢与他们并不相通,此刻她只觉得吵闹,可命运已定,又能如何呢? 场中,阿尔昆亲自为丕平戴上了王冠,而唱诗班则唱起了圣洁的歌曲。 在浑浑噩噩中,耳边欢快的曲调和吟唱离法斯特拉达越来越远,直到有人握住了她的手臂,才让她回到现实中来。 “王后殿下。”那个仆人冷冰冰地说道,“你该上前忏悔了。” 在两个仆人半强迫半扶持之下,法斯特拉达踉踉跄跄地走到了驼背的丕平面前,经过多年的成长,丕平现在已经接近一米八,她不得不仰视。 “对不起,我谋杀了你妻子。”法斯特拉达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只是不知道这泪水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悔恨。 “这并不是一名天父教徒应该做的事情,虽然您的妻子是一名异教徒,但依旧是贵族,这是我的罪,我向您忏悔,背负了这罪,我无颜再继续作为王后,请允许我进入修道院,度过余生。” 低着脑袋,法斯特拉达的声音颤抖,她甚至站不住了,要不是那两个仆人扶着,恐怕就要软倒在地上。 “丕平阁下,您认同这裁决吗?”作为主持的阿尔昆站在祭坛前朗声问道。 两步走到了法斯特拉达面前,丕平没有说话,只是看着她因为痛苦流涕而扭曲的脸。 法斯特拉达的脑海中浮现出了那可怕的场景,狭小的天空,荒蛮的野外,只要他说出“认同”二字,她的后半生就要永远地去侍奉天父了,再也无法迈出半步,可她才二十四岁啊。 若是找一个奥斯特拉西亚本地的贵族嫁了,或许比现在要好得多。 “原谅你是天父的事情。”深吸了一口气,丕平缓缓说道。 法斯特拉达闭上了眼睛,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而我的任务,是送你去见天父。” 冰寒的感觉从心口升起,利刃自带的寒锋划过她的胸口,紧接着便是一股灼热感,滚烫的灼热感,从利刃扎入的地方流出。 或许这便是那些药剂师口中的热液体吧,反正这液体流出后,法斯特拉达只感觉到四肢冰凉,头脑发昏,接着便天旋地转起来。 “啊——”贵妇们的尖叫声响彻了典礼,连唱诗班和圣洁的乐曲都停下了。 法斯特拉达身着盛装,倒在名贵的地毯上,她的胸口插了一把百锻的精钢匕首,暗红色的俛血液将其白裙染成了好看的鲜红色。 “你在干什么?!”查理站起了身,他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失态,脸上的惊讶与愤怒怎么都藏不住。 “我在干什么?我在干我需要干的事!”丕平“复仇!” 查理扶住了一旁的王座,声音如雄狮咆哮:“还是那个撒拉逊女人吗?我向你承诺过……” “你也向我母亲承诺过,可是呢?若不是得到了萨拉的支持,你恐怕绝不会让一个驼背,一个被诅咒的人登上王位! 正是有了萨拉的支持,你才愿意信守那梦呓般的诺言,这一切都是萨拉给的,我向萨拉承诺过,要她做法兰克的王后。但我不像你,哪怕她已经死了,我说到的,就一定要做到。” 从头上拽下了王冠,狠狠砸向了查理,丕平的声音同样如同一头雄狮,“老狗!谁要你封的王!” 这样远的距离自然砸不中,但无论是查理还是丕平都知道这一下的意义。 查理全身都颤抖起来,原先有些高原红的脸庞迅速变成了通红色,此刻,他却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好好好!你杀了法斯特拉达,又如何?杀死法斯特拉达,难道会让你的萨拉起死回生吗?这只会让进入修道院的人,从她变成你!” “谁说的?” “嗖嗖嗖嗖嗖嗖——” 只听得一阵破空之声,不知从何处射来了无数短箭,无差别地攻击着典礼上的人们,还没等查理有什么反应,十几个死士便从自由民中窜出,开始大肆杀戮。 “快,快阻止他们,他们在放火!” 更可怕的是,远处的普瓦捷城堡中,居然也隐隐出现了火光。 “救命啊——” “杀人了,护卫!护卫!” 拥挤的人群中,既有贵族,也有护卫,还有趁乱杀人的死士,这些跟随了萨拉多年的柏柏尔奴兵,早在萨拉死去时,便已经存下了死志。 护卫们立刻上前,将查理挡在身后,而查理在这种混乱当头的情况下,却突兀地冷静下来,他推开了挡在身前的护卫,死死地盯着在掩护下缓缓后退的丕平。 “丕平——,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父亲的吗?” 丕平则毫不畏惧地对吼道:“老狗,你欺骗了我的母亲,杀害了我的妻子,你的心比最肮脏的猪倌都要肮脏,你杀死萨拉,不就是想要我变成你吗?我告诉你,我死也不! 你叫我丕平,但我不要这个名字,这个叫做丕平的名字,是你给我母亲的谎言,我要叫戈博,意思是驼背的王,马背上的王,法兰克的王,远胜于查理的王!” 查理怒喝道:“牵马,我要手刃了这个罪徒!” “殿下,不可,现在太过混乱,不可啊——”阿尔昆一把抱住了查理的腰。 “不可什么?那些死士能杀多少人?现在放了丕平才是放虎归山!”一把推开了阿尔昆,查理骑上了马,在近卫骑兵的掩护下,冲出了混乱的人群。 可没冲出去十几步,他又一把勒住了缰绳,惊疑不定地侧耳倾听。 “殿下,怎么了?” “不对,这不对?!”查理站起了身,脸色却变了,“退,快退,去大营,通知那些骑士和近卫们,快点退。” “为什么?”近卫骑兵队长有些迷糊了,刚刚不是你要说追击查理的吗?但很快,他的疑惑便得到了解答。 闪亮的甲片,如林的长矛,喷出股股白汽的骏马,而近卫队长则甚至看到了一些熟悉的面孔,既有丕平的那些义兄弟,也有曾经被包围在附近的贵族叛军。 混乱之声越发响亮,来自贵族叛军与伊比利亚翼军的联合军队,直直地冲向了这些基本不设防的法兰克贵族们。 鲜血如溪流般淌开,在白色的大地上涂抹出鲜亮的红色,几只寒鸦兴奋得哇哇直叫,甚至不顾有人在场,就冲下来寻觅腐肉。 查理只带上了一小部分最核心的贵族,一路返回了普瓦捷的大营,介于普瓦捷的那座城堡已被占领,大营是最后安全的地方。 此刻的大营中同样混乱,查理能想到的,丕平同样能想到,这里是联军们首先冲击的地方,当查理到达时,整个大营中就只剩下两三千的士兵在负隅顽抗。 收拾了剩余的军队,查理瞧了一眼残破的军营,以及四散的溃兵和伤兵,他咬牙喊道:“走,咱们去欧塞尔!重新集结大军!” 望着查理远去的背影,丕平默默地抚摸手心的面纱,萨拉,你看到了吗? “丕平殿下……”一名叛军首领恭敬地上前,“我们抓到了一些俘虏……” “我叫戈博……” “丕平殿下,你说什么?”首领迷茫地抬起头。 “不要叫我丕平。”驼背的王遥遥望向远方,“叫我戈博。” 哇地四百零九樟 查理砸饼,盖 大雪覆盖了欧塞尔,在欧塞尔的王室庄园内,一个红顶的城堡伏在雪坡之中。 城堡内外,扎满了各式各样的帐篷,勤王的军队和查理、埃里克收集的残兵,已经有两万的人数。 在城堡二楼的大厅内,火把散发出松脂的焦味,风尘仆仆的查理正端坐一个长桌后,一边让男仆按摩肩膀,一边心不在焉地吃着饭。 介于他目前的病症,不能吃肉,嗜肉如命的查理只能妥协,以往他盘子中装的都是牛排和猪腿,但此时,他手持一个白面煎饼,夹着豆腐干、脆粿子和鱼肉,默默地咀嚼着,早没了先前用膳时的快乐。 “殿下。”阿尔昆领着一个信使走了过来,眉宇间的忧愁却是怎么都藏不住。 “怎么了,又是哪家贵族起兵呼应那个逆子了?”查理啃着煎饼口齿不清地问道。 阿尔昆与那信使对视一眼,才凑近了低声说道:“殿下,半个多月前,马拉吉吉阁下不知为何,一意孤行,带着三百私兵去刺杀安东尼阁下的孕妻……” 查理啃煎饼的动作猛然停住了。 “刺杀虽然失败了,但却导致公爵夫人早产,而马拉吉吉阁下在刺杀时大喊,此事与查理殿下无关,是他自己做的,因为安东尼阁下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异端,此后……” “嗯呀——” “砰——” 煎饼被查理重重地拍在了桌面上,实木的桌子登时出现了一道裂纹,而那煎饼更是瞬间四分五裂,什么鳕鱼肉、豆豉一类的,都四散开来,散落了一桌子。 查理喘着粗气,胸口起伏,他手指向后乱指,显然被气得不清:“马拉吉吉一介文弱学者,他哪里来的胆子,敢去刺杀萨克森公爵夫人!” 被打断了话,信使却是不敢继续再往下说,而是浑身颤抖,连头都抬不起来了。 “马拉吉吉!” 查理是何等样的君主,他瞬间便知道了马拉吉吉的用意。 马拉吉吉此举,看似没头没脑,但本质就是要倒逼查理,给查理和冯森之间埋下不信任的种子,甚至逼得他出兵萨克森。 但问题是,这一切都建立在法兰克内部安定,能够聚合力量的前提下,可普瓦捷之后,丕平起兵,查理难不成要一边应付安东尼,一边对付丕平吗? “萨克森的情况如何?”查理怒声问道。 那信使声音像是被电击一般颤抖:“据维尔茨堡的教士报告,目前的萨克森已经隐隐有不稳的局势,安东尼阁下在得知了消息之后,不顾小查理殿下的劝阻,当场从潘诺尼亚撤兵,导致小查理阁下深陷平叛的泥潭。 根据小查理殿下的书信,安东尼阁下在离开之间,居然不顾王命,当场自己随便任命了一个阿瓦尔部落为潘诺尼亚公爵,并安排该公爵对阿瓦尔进行八旗化。 目前,安东尼阁下将大批的军队调度到了奥斯特拉西亚附近,甚至已经和当地骑士进行了小规模的冲突,而安东尼阁下本人到现在为止只是说了要给妻子讨一个说法,除此之外,还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性的表态。” 城堡的大厅安静如水,直到查理的轻笑声打破了水面,溅起了涟漪。 “哼,哼哼。”查理思考了两秒后,却又突然冷静下来,他微微一笑,用粗壮的手指,一一捡起了桌子上的碎裂的煎饼和鱼肉,重新坐下,继续吃了起来,“你们都怎么想,议一议吧。” 迪奥多尔夫和埃里克对视了一眼,于是由埃里克上前躬身说道:“殿下,现在无法两头作战,咱们要么北上去镇压冯,要么就南下去攻打丕平殿下。” 阿尔昆上前一步,建议道:“殿下,如今的情况,我觉得咱们得北上去镇压安东尼,安东尼虽然是我法兰克的公爵,但却是异族,他虽然武力强悍,但得不到太多支持。 咱们应该先灭安东尼,防止他坐大,夺取法兰克人的土地,然后再转向击败丕平,丕平毕竟是法兰克人,这是法兰克人的内战。” 阿尔昆到现在,依旧非常不理解马拉吉吉的做法,但无论如何,他的计谋确实成功了,冯森和查理已经接近翻脸的边缘,既然如此,阿尔昆只能请求俦查理出兵,灭掉萨克森公爵领。 不置可否,查理瞟了一眼面带微笑的迪奥多尔夫:“迪奥多尔夫老师,你怎么看?” “殿下,我认为应该先南下攻灭丕平。”迪奥多尔夫不慌不忙地说道,“第一,这冯森是一个普通臣子,他对王位没什么威胁和宣称,灭了他又能如何?反倒叫丕平坐大。 第二,冯森手上掌握的大量的呢绒和商品,尤其是他们的萨克森绒和赛里斯绒等优质呢绒,甚至被认为是硬通货,而咱们的目前的呢绒产出,尤其是可以作为硬通货的呢绒产出并不高。 此外,萨克森拉默斯贝格矿井的银矿产出以及其铸币,占据了不少法兰克境内金属货币的流通量,现在动手,加上丕平在南边挑起的事情,今年收入估计得腰斩三分之一。 第三,要是镇压安东尼,按照道理,是咱们先针对他,咱们是亏理,别看这些贵族现在不支持冯森,一旦看到您的行为有可能影响到他们未来的利益,估计给安东尼增加不少支持,甚至遭到不少教士乃至自由民的谴责与鄙视。可对付丕平,他才是叛乱的一方,您是占理的一方。 而假如对付丕平,第一是不需要重新调兵,两边调动,更有效率,第二是可以任由冯森和奥斯特拉西亚贵族死磕,消耗双方的实力。第三,如今丕平在南方立足未稳,方便剿灭,而安东尼在萨克森深耕多年,根基牢固。” “可目前丕平内部矛盾重重,实力在未来几年内不会有太多变化,而安东尼内部铁板一块,他五年都能发展成这样,再给他几年,那还了得?” “阿尔昆阁下曾经与丕平阁下十分交好,连他的巴塞罗那总督之位,都是您向查理殿下请的,当然要这么说了。” “迪奥多尔夫,你不要血口喷人,那我问你,你每年从萨克森接受的礼物都是一车车的拉,如今为萨克森公爵说话……” “好了!”吃下了最后一口煎饼,查理那一旁的餐巾擦了擦嘴,“让你们是商议,是要一个结果,不是让你们吵架的。” 恶狠狠地互瞪了一眼,查理站起身,原地徘徊了几步:“打哪一边其实都无所谓,打一边必然让另一边发展,甚至让两边都得了壮大的机会。 可重要的是,不能腹背同时受敌……别忘了,在东方还有野心勃勃的东帝国和阿拉伯人在看着咱们。 丕平和安东尼……他们两个各自为战不可怕,联起手来才可怕,现在普瓦捷的事刚发生,照速度,在我们的信件到达之后,普瓦捷的事情才会传到安东尼的耳中。 我们可以趁这个机会,先将安东尼捧起来,麻痹他,让他没有理由,他要复仇,马拉吉吉就在他手里,这毕竟是马拉吉吉个人的行为。 就算如此,我们也可以表现出歉意,趁着情报还没发散开,让他先收兵,并给他一桩事,让他短时间内脱不开身。 先不说他能不能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就说这件事上,他和丕平虽然是朋友,但这是法兰克的内战,他一个外人法理道义都不允许。 况且我还是他的君主,赐予了他无数荣誉,要么不参加,要参加就只能到我这一方,否则,他就是背信弃义之徒,不管是对咱们天父教徒,还是对他们赛里斯人内部,都是绝大的污点。” 阿尔昆叹了一口气:“那就必须得放弃马拉吉吉了,他对同僚和同信出手,还是对一名孕妇,不管是天父还是世俗的律法,都容不下他了。” 查理停下徘徊的脚步,轻轻扶住椅子的靠背:“先稳住他,反正他现在几乎实质性造反了,让他师出无名,让他犹豫,给咱们争取时间,等解决了丕平这桩事后,再去解决冯森的事。” “那具体……” “具体干脆点,我到时候会亲笔给他写一封致歉信,我有个大致的想法,迪奥多尔夫,你记一下……第一,承认安东尼封的潘诺尼亚公爵,但咱们也得另封一个。第二,我下令审判并绞死马拉吉吉。第三,奥斯特拉西亚贵族需要赔偿。第四,封冯森为萨克森国王……都记下了吗?” “记下了。” 点点头,查理重新坐回了椅子上,继续喝起了已经变得冰凉的豌豆汤,在场的几个臣子和教士便各自离开了大厅。 待到大厅内空无一人的时候,查理却抬起头,对着眼前的空气,在沉默了许久后,他却忍不住自嘲地轻笑起来。 “好啊,要是没有这次内战,那记录我传说的史诗,就太过于平淡了。 父亲,你看到了吗?我通过内战抢夺了卡洛曼的遗产而上位,所以今日天父便要让另外两个加洛林来惩罚我,用内战来抢夺我的遗产,这便是宿命! 丕平,安东尼,现在就让我看看你们的本事吧。” —————— ps 没有人明白法斯特拉达王后为什么要对萨拉出手,有人说是嫉妒,但她又没有生下男孩,这么做没有意义,而那名护卫,真的是法斯特拉达杀的吗? 根据文翁的《奥斯特拉西亚编年史》推测……给萨拉夫人安排冷房间和没柴火的火炉,很有可能是法斯特拉达王后做的,但杀死那名寻找柴火的护卫的,直接导致萨拉死亡的,很有可能是别人。 比如,根据记录,当时随军的,还有一名王子,假如他通过某些渠道知道了查理的用意,那么通过杀死萨拉来破坏与查理的关系,这就是非常正常的了。 那么这名王子是否就有嫌疑呢?首先,这个王子不是别人,是意大利的丕平(曾经的卡洛曼,后被改名为丕平)……但此时的意大利国王丕平才8岁,唯一的可能就是辅佐他的大主教安吉尔伯特干的,以此来借刀杀人。 那么查理知不知道这件事呢?根据阿里巴巴·马雲的《随军实录》记载的他和丕平的谈话可以知道:丕平认为,查理是知情的,其中有侍从急匆匆通知查理的时间,也能和护卫死亡的时间对得上。 而查理的回复尔等自去处理,便非常模棱两可,有可能是只报告了护卫或者萨拉的事,又或者仅仅是报告了萨拉被泼水的事情。 而很显然,从后续的表现来看,丕平或者说戈博,是坚定地认为,查理是知道这一整件事的,但却选择了放任。 不知道他是怎么知晓的或者只是光凭直觉,否则他也不会将主要的复仇对象定为查理本人。 假设这成立,但依旧有矛盾,以查理的往常行为来看,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是相当之差的,阻止王后泼水,阻止王后安排房间,阻止安吉尔伯特杀护卫,给萨拉分配新仆人。 不管做到哪一项都能改变普瓦捷之变的走向,偏偏他什么都没做,要么就是他钻牛角尖了,认为萨拉没有那么重要,要么,就是他压根没想把王位传给驼背丕平,这个承诺只是权宜之计,而是想传给意大利的丕平,所以他要袒护意大利的丕平,防止在其成长起来之前,便被丕平针对…… ……从安吉尔伯特的视角来说,这件事依旧得不偿失啊,杀死了萨拉,假如丕平老老实实地娶了一个法兰克女人,坐上法兰克国王之位,那不是将王位拱手让人吗? 除非有人暗示他这么做,并保证了查理并不会真的把位置传给丕平……那么这个人是谁呢?目的为何?这便是我们永远都不会知晓的了。 ——————摘自阿斯顿发专栏《8世纪风云录·普瓦捷之变》 缪尔赛思我老婆: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法斯特拉达是猪脑子,而查理则是粗线条,根本没想太多。 ——————摘自阿斯顿发专栏《8世纪风云录·普瓦捷之变》评论 第四百①十篇 冯氏燕国连 手中无意识地抖着查理的书信,冯森面色肃正,按照他原先的设想,马拉吉吉这一招以命相搏的毒计,已经实际上挑破了他和查理之间脆弱的平衡。 但现在,查理居然给他送出了补偿和求和的讯息,别的都无所谓,但这个封王的命令却有些蹊跷。 就算查理为了一时的利益稳住他,但却不至于给出如此优渥的条件,难不成他不知道这样一弄,自己虽然明面上依旧隶属于法兰克,但却已经实质上独立了吗? 汉威的新将府书房内,冯森坐在橡木桌子后头,背后是一个巨大的书架,而在书桌前方,一个小小的身影,正扒在摇篮的边缘,对冯森的次子也是李宝镜的大儿子——冯黎眨着眼睛。 冯靖雪伸出手指,挠着依旧瘦弱的冯黎的下巴:“弟弟长大,陪我玩。” 李宝镜坐在摇篮边,手中压着一把算盘,见此情形,确实忍不住将冯靖雪从地上抱起,亲了亲她的脸,放到了自己的腿上:“弟弟哪有那么快长大,娘娘陪你玩。” “好,娘娘,玩!”冯靖雪胖胖的小手抓起一个拨浪鼓,递给了李宝镜,“娘娘玩。” 见到此景,冯森却忍不住有些可怜这个女儿。 生下这个孩子后,吉塞拉却是对她并不是那么亲近,在生下她后,吉塞拉将更多的时间,放到了那些孤儿院和孩儿军身上,对自己的孩子反而不是那么关注。 小小的冯靖雪,基本就只能让珠姨娘和李宝镜带,阿尔沃在的话,偶尔也会带着她玩。 冯森不是没有劝过吉塞拉,但却没有多少作用,可能是维杜金德给她留下的心理阴影太大,每次见到小靖雪,吉塞拉都浑身不自在。 但要说吉塞拉讨厌这孩子,却也不是,每当冯靖雪入睡后,吉塞拉才会坐到她的床头,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个时辰,但却偏偏别扭地不愿意在冯靖雪醒着的时候亲近这个孩子。 “耶耶,抱!” “好好好,抱。”从李宝镜手中接过冯靖雪,冯森在冯靖雪的额头上亲了一下,又拿胡须去挠她的脸,逗得她咯咯直笑。 不管冯靖雪拿胡子打起小辫子,冯森将信件递给了李宝镜:“你看看,这事情有点古怪啊。” 借着光,李宝镜皱着眉,仔细地读过一整篇信件,才缓缓说道:“法兰克国内必有变故,这条件如此优厚,就算是对我的赔偿,都有些过了,必然是要稳住你,让你暂时不发难。” 冯森饶有兴趣地问道:“那你觉得我需要发难吗?” 其实,这并非一件坏事,为了抗衡几乎所有法兰克土地上的贵族和部落首领,冯森仍旧需要准备,因为他需要打败的,不是查理能集结的那三万军队,而是全体贵族的十五万军队。 就算要南下,第一就算在分封体制下,军事化程度很高,需要一个一个地拔除城堡和领地,就算冯森有配重投石机,这个速度也不会太快,等冯森出兵南下到了能接战的程度,说不定查理和丕平都打完了。 其次,目前萨克森的领地看起来大,但都是空架子,新旗丁还没有形成战斗力,新府兵的实力和列装还没有完成。 最重要的是,之前为了避嫌和维系平衡,冯森不得不作出妥协,导致很多能够加强实力的政策,没法正常地颁布。 有了王国的头衔,一些东西就方便操作了,比如幕府就可以改一改了。 “发不发难不重要,你不是已经在发难了吗?”李宝镜点点手中的信,“你征阿瓦尔的时候,难道不知道查理这是准备削弱你了?你到处八旗化的时候,查理难道不知道这是你在扩充势力?你们两个老狐狸,心里门清,还用问我吗?” “嘶,我还真不知道。” 李宝镜给她翻了一个白眼:“当然是奖赏收着,然后要扩军就扩军,要劫掠就劫掠,甚至和奥斯特拉西亚贵族的边境纠纷都不能停,现在有了名分,更加方便,咱们甚至还可以把手伸到弗里斯兰去。” “不用支援丕平吗?” “咱们可以提供除了出兵以外的一切支援。” “哈哈哈哈。” 在李宝镜的惊呼声与冯靖雪的咯咯笑声中,冯森伸手一把抱起了李宝镜,将这娘俩抱在怀里,冯森在李宝镜脸蛋上狠狠亲了两下:“我有一个李宝镜,可抵三个千人队。” 脸色粉红,李宝镜轻轻锤了一下冯森的肩膀:“干什么?雪儿还看着呢。” 冯森满不在乎地说:“看,让她看,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小孩要见到父母恩爱,这才有爱人的能力,别到时候都快出嫁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那才是坏了。” “这嫁人之事,她自己还能做主吗?” 将冯靖雪架到自己脖子上,冯森笑着说:“为什么不能?反正我不给她设阻力,至于其余的阻碍,就要靠她自己去斗去争取了。” 李宝镜鼻子里哼哼哧哧:“你还真希望把你女儿变得和你一样,见一个爱一个?” 冯森大叫冤枉:“我何时见一个爱一个了?” “我那妹妹,李悬璎,你难道没有下手吗?” 李悬璎,是唐德宗李适的第八女,同时也是李宝镜的妹妹,在正史中,她被封为咸安公主,和亲给了回鹘可汗,并如同王冠一样传承数代,最后英年早逝。 被口水呛住,冯森咳嗽了两声:“她以为我是那回鹘可汗,我又喝了些酒,当她是哪家送上来的舞姬,于是便……” 见李宝镜面色还是有些不愉,冯森马上探头,法式搅拌了好一会儿,都拉丝了才松嘴,而李宝镜总算是消了火气:“好了,别闹了,这封王之事,你准备何时举行?” 舔舔嘴唇,冯森哈哈笑道:“我冯森何须他一个蛮邦国王来册封,什么萨克森国王,要封王,那我要复我冯氏的燕国,我要做——燕王!” ……………… 几日后,汉威。 王司马的新宅邸。 逼近年关,空气中多了不少烟火气。 虽然789年的最后来了一波少见的寒潮,但好在由于萨克森靠近大海,下来的雪都不算太大,反而有些瑞雪兆丰年的感觉。 此刻,一张八仙桌旁,桌上摆放了蜜饯与年糕,几位侍女穿花蝴蝶一般给在座的宾客倒上了上好的葡萄酒与温过的黄酒。 几位萨克森幕府的大佬们围聚而坐,其中有中书令王司马,大主教真慧,万户将军韩士忠,府兵副使张世成,农牧司司丞韩纲,当然,还包括韦循之韦贯之两兄弟、格里菲斯与阿布等民官。 基本上,幕府之中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到场了,而他们要聊的话题,正是关于冯森的封王。 “那查蛮子,说是给封萨克森王,可是大帅不同意。” 英阿布脑子有些没转过来:“为啥不要?” 韦循之则拱手笑道:“阿布将军,节帅的意思是,他不要查理给他封王,他要自己给自己封王,而且我得了消息说,是准备封燕王?” 一边说着,韦循之一边将目光看向了坐在主位的真慧和王司马。 王司马抚着胡须,之前那个潦倒书生在经过今年的锻炼后,如今却是伟岸,而形象同样干练了不少:“然。” 真慧转着手中的杯子:“问题是如何封王?” “这又有什么说法?”这回换成是张世成迷糊了。 真慧微笑着对张世成说道:“哪有自己就给自己封王的?” 韩士忠不耐烦地挥挥手:“这还不简单,咱们兄弟几个先说要吃酒,把节帅骗到厅里,等喝酒喝得畅快了,左右各找一人,然后拿一袭黄袍往大帅身上一披,最后口呼万岁,这事儿就成了。” 王司马却是皱眉:“没有这么简单,肯定先要找个由头,比如白鹿一类的祥瑞,然后说是天父的旨意,这才有理由封王,但为了表示谦逊,节帅得三辞三让,最后才是黄袍加身,勉为其难坐上王位。” “怎生这么麻烦?一个王爵,诶,咱们大唐,王爵好像不咋值钱吧?” “这里毕竟是欧罗巴,况且大唐的王难道真给封地吗?”真慧摸着他的光头道,“况且你们要清楚,这燕国一立,尔等俳便是开国之臣,这福分能小得了吗?这可不仅仅是咱们的事,更是所有牙兵府兵,汉人兄弟,甚至旗人兄弟的事……这样,我和王司马能办,你们主要是要和下面的人沟通好,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 “这简单,府兵弟兄们早等着大帅当天子了。” “只是封王,可不能弄错了。”王司马赶忙说道,“封王倒在其次,最重要的是,咱们是建国了,这可是一个全是异族之地,绝对要慎重。” 张世成同样揉起了太阳穴:“就是那些下面的人不知道怎么想。” 真慧唱了一声如来天父:“法兰克人看是查理的政令,估计会遵从,旗人们也没啥意见,估计一些教士会不满,但没什么事,我会找费利克斯对付他们。” “那此事就这么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