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老王
——虽然菲里对这种玩法并没有特别的喜好,但该开的苞还是要都开完的。
在此期间,菲里发现自己似乎没什么事情了。如果他是个老烟枪,这会儿大约应该潇洒地抽上「事后一根烟」。但遗憾的是,菲里既不抽烟,也很少喝酒,玛丽塔和阿莱娜这会儿又都在忙着整治凯特的屁股。
所以……只能坐着干等了?是不是有点无聊?
正在这时,小女仆胡安妮塔端着一个香气四溢的盘子,献宝似的递了上来。
“呐,主人,这是我用了三个小时才做好的披萨饼,刚刚热了一下,您尝尝看好不好吃?”
哦,有夜宵啊?
菲里虽然对这小家伙的厨艺不是很有信心,但盛情难却之下,还是笑着拿起披萨饼,大口的吃了起来。
“咦?味道很不错啊!真厉害!你可真是个天才,胡安妮塔!”
醇香的芝士配合番茄的酸甜,以及火腿片的咸鲜味,让菲里不禁眼睛一亮,感到出乎意料的惊喜。
“是吗?主人能喜欢就太好了!对了,您能跟我说说,这些照片里拍的都是些什么地方吗?
还有,你对纽约的感觉怎么样?这样出名的大城市,一定非常非常的有意思吧?”
胡安妮塔笑着很熟练地一屁股坐到了菲里膝盖上,手里拿着一本照片册,向菲里询问说。
菲里低头一看,发现是之前他跟玛丽塔去纽约拜见岳父大人时,顺便在纽约各处景点拍的照片——华尔街的铜牛,自由岛的女神像,还有大都会博物馆,帝国大厦,中央公园,华尔街等等。
虽然菲里并没怎么重视这些照片,但胡安妮塔却看得双眼放光,爱不释手——在没怎么见识过「大城市」繁华风采的胡安妮塔眼里,这些照片中的纽约,简直就像是异世界一样的光怪陆离,令人向往。
“纽约啊?怎么说呢?美国最大的城市,世界经济的心脏,居住着一百五十万犹太人的全球第一大犹太人聚居地,流动着无尽的财富,引领着时尚潮流,有很多的精彩,也有很多的丑陋。”
菲里略一思考,便用《北京人在纽约》的台词如此答道,“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去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当然,《北京人在纽约》是二十年后的作品,剧中描写的纽约,也跟六十年代的纽约大不相同。
不过,跟穿越后的几次纽约之行相比,菲里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其实还是穿越前目睹的那个纽约、他迄今依旧清楚地记得。在穿越前的2023年,自己那一次跟着旅行团来纽约旅游,什么时代广场、百老汇、大都会博物馆、自由女神像、帝国大厦和唐人街等纽约名胜都看过了一遍。
看了之后感觉么,呃,只能说见面不如闻名,实在是有点儿失望。
——曾经被大猩猩金刚骑着打飞机的帝国大厦,到二十一世纪早就老朽不堪了,没有几家大公司愿意搬进去。传说中纸醉金迷、美女如云的百老汇,看上去同样破败不堪,戏院一家接着一家倒闭。至于大名鼎鼎的中央公园,白天遍地垃圾和流浪汉,一到夜晚就是犯罪的天堂,人们宁愿绕远路都不敢从里面走。
时代广场附近的马路坑坑洼洼,唐人街处处破旧和脏乱差,看着仿佛国内三十年前的小县城。小超市货架上的商品全数消失,只摆了照片,宛如灵堂。而肯德基和麦当劳的外卖窗口,甚至要用防弹玻璃。
即使是最高档的奢侈品店,打烊后也必须用木板把店门和橱窗封起来,否则夜晚铁定会被石头砸开。
传说中的「地狱厨房」比漫画里描绘得更加地狱,纽约地铁站里的气味和环境更是可怕,干脆就是一个巨型的地下垃圾箱和粪坑,甚至有流浪汉霸占了车厢在里面睡觉,处处都是粪便和麻草的刺鼻臭味。
除了自由女神像和华尔街的铜牛,稍微还有些看头,整座城市似乎都没什么亮点可言。嗯,纳斯达克交易所里的优质股或许也不错,可惜作为穷游一族的菲里根本没钱买。
说实话,他在那时候对纽约的观感,甚至还不如接下来在欧洲旅游时见过的一些古老的中世纪城市——虽然房屋老旧、街道狭窄,但至少看起来干净整洁、宁静安详,带着某种美人迟暮的优雅风韵。
而不是像
纽约那样,尽管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但却依旧只顾着自吹自擂,毫无自知之明。
听说自从睡王上台以来,因为民主党人大力倡导的零元购合法化,还有南方各州不断把越境而来的非法移民,一车一车地往纽约丢,导致纽约的市容市貌继续进一步恶化,遍地都是瘾君子和抢劫犯,还有屎尿和涂鸦,以至于外国偷渡客都被吓得望而却步,宁可逃离纽约,到别的小城市去寻找他们的美国梦……
当然,现在这会儿的纽约和美国,可远远没有六十年后的那种衰朽没落,而是还带着某种国家上升期特有的昂扬精神,以及蓬勃的朝气和澎湃的活力——中央公园里没有那么多的流浪汉和瘾君子,也没有那么刺鼻的臭味,百老汇的戏院正值兴盛时期,超市的货架上也放着商品,而不是照片,并且还没上锁。
女士们穿着色彩鲜艳的美丽衣裙,化着精致优雅的古典容妆,而不是把自己打扮得好像妖魔鬼怪。
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裕,大多数美国人的精神面貌,都跟六十年后大不相同——毕竟是黄金时代啊!
在这个时代,大多数美国人成长成熟的过程,与美国战胜大萧条的劫难,经历二战的烽火,崛起为世界第一帝国的过程几乎同步。他们有着自诩为人类文明「救世主」的志得意满,心中有着征战天下的英雄情怀,认为这世上没有美国办不到的事,并且为自己的祖国而无限自豪。
等到二战结束后,美国经济又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飞速发展。虽然期间有着麦卡锡主义的白色恐怖,有着朝鲜战争的厮杀。但就经济繁荣和人民富裕的角度来说,这确实是美国历史上最好的「黄金时代」。
没有沉重的学贷和房贷,没有令人绝望的苛捐杂税,一名普通工程师的工资,就可以轻松养活一家人:大房子、小轿车、宠物狗、家用电器和海外旅游。对于美国中产阶级来说,一切几乎应有尽有。
生在如此盛世,过着这般富裕的生活,怎么能不让人意气风发,满心的壮志豪情呢?
——黄金时代的美国人,他们的眼睛里是真的有光!心中也是真的有希望!行动中也是真的有干劲!
如此澎湃的生命力,也体现了这个时代的美国精神。
从建国以来一直延续的清教徒传统。即使经历了镀金时代的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冲击,依然在整个社会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让勤劳务实、开拓进取和崇尚自由,仍旧是美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
而作为世界头号强国公民的骄傲,又让他们在旧大陆的欧洲人面前不再自卑,更加的自信和自傲。
所以,这个时代的美国人,精力充沛、敢作敢为、理想远大,甚至于有些傲慢自大。
他们始终抱着「拯救世界、舍我其谁」的使命感,以身作则地向全世界传播自由和社会正义。
就算出身平凡、一文不名,他们也依旧梦想着改变世界,走向成功——虽然大多数人的拼搏都失败了,但只要有那些成功者的辉煌来照亮前路,就足以让美国变成真正的「人类文明灯塔」!
——正如《五月花号公约》签署者威廉·布雷德福总督的预言:“从一些小小的开端里产生出了许多伟大的事物;正像一支小蜡烛点燃千支蜡烛一样,在这里燃起的光照亮了很多人,的确可以说还以某种方式照亮了我们整个民族。”
那么,这样一个活力蓬勃,宛如旭日东升的强盛国度,又是怎样在短短的几十年里,只用了常人一生的时间,就沦落到菲里穿越前那副处处衰朽病态、却还强行浓妆艳抹,硬是自欺欺人的模样了呢?
菲里仔细想了想,随后有些愕然地发现,这背后的推手之一,就是他自己目前所属的爱尔兰裔人群!
具体的原因,则是为了从盎格鲁撒克逊人新教徒的手中,争夺美国政治经济的主导权!
——正是从肯尼迪总统当选开始,爱尔兰人、意大利人和犹太人,这些「非传统美国白人」终于跻身上流,向美国的主体民族,那些「五月花号后裔」和「波士顿婆罗门」,发起了抢班夺权的挑战!
风起云涌的黑人平权运动,只是这个时代的表象,而水面之下的新旧统治阶层之战,才是斗争的本质!
在这激荡的风云之中,肯尼迪总统的「新边疆」政策,随着他的遇刺戛然而止。约翰逊总统随后提出的「伟大社会」理想,也在各种阻力之下半途而废。
美利坚合众国最终没能变成吹嘘中的「民族大熔炉」,而是变成了各族大乱斗的「民族调色盘」。
在所有人混战到疲惫不堪的时候,掌握着金融和媒体的犹太人笑到了最后,成为了表面上的胜利者。
但美国社会的团结向上也一去不复返,闻名全球的「美国梦」和黄金时代的美国精神一起随风而逝,只剩下日后某个金毛懂王「让美国再次伟大」的败犬远吠……
可是,
即使让时光倒流的话,菲里依然还是会选择这样一条社会变迁之路。
只属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美国,无论再怎么美好而辉煌。对于其他民族的人来说,都毫无意义。
——正如罗马帝国的光荣与伟大,跟角斗场里的日耳曼奴隶毫无关系;大英帝国的霸气与财富,也没办法让伦敦东区贫民窟里那些满脸煤灰的工人,还有在帝国治下三天饿九顿的爱尔兰贫民挺起胸膛一样。
他宁愿让美国堕落成前世的模样,也不想看到盎撒民族永远高据于其它一切美国公民之上!
正当菲里浮想联翩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个温热的身子挤开了胡安妮塔,钻进了他的怀抱之中。
低头一看,原来是凯特已经准备就绪,正在用屁股对着自己,试图进行接驳……
嗯,该给她打下一疗程的退骚针了!菲里一边如此念叨,一边挺身上垒,开始了下一回合的肉搏。
在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完全沉醉于美好肉体的诱惑之中,甚至有点儿想要一直这么快乐下去。
但很快,残酷的现实就会又把他拉出温柔乡,重新陷入冷战争霸的漩涡之中。
作者的话: PS:有人总不承认以色列是美国的爹,那么有一个证据是很明显的,全美五十个州里,有三十七个州是不允许批评以色列政府的,凡是发言批评以色列政府者,不能担任公务员。不能拿政府资金,也不能在任何有政府合同的公司里就职——这是联邦政府自己都没有的待遇!
哪怕是剩下十三个州,批评以色列也不见得完全没事,只是惩戒力度低一些罢了。
只有夏威夷州、华盛顿州和新墨西哥州,可以批评以色列。犹他州不准批评,但批评了也没惩罚。
马斯克这等豪杰,也只敢说一些模棱两可的话,但还是被揪着不放,穷追猛打。
当年朝鲜对待大明都没有这么恭顺吧?可见美国其实是以色列的附庸和臣妾呐!
第99章、古巴风云起!
1962年1月3日,多米尼加共和国首都,圣多明各港
伴随着军官们的催促、呵斥和尖利的哨子声,第2506旅古巴雇佣兵们,懒洋洋地斜垮着行军背囊和加兰德步枪,在被烈日曝晒的码头上排队踩着跳板,拖着行李,陆续钻进一艘艘经过改造的运兵商船。
不远处,几架锈迹斑斑的老旧吊车,也在喷着黑烟,咆哮轰鸣,把一辆辆的坦克、吉普车、野战炮、野战餐车、卡车和救护车等等「大件行李」,从码头逐一吊运到商船或登陆舰上。
已经晋升为班长的古巴雇佣军士兵里卡尔多,斜着身子靠在商船的船舷上,向岸上送行的情人挥手。
无论是码头上的送行者,还是上了船的士兵,脸上的表情都很轻松。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并不是什么走向战场的生离死别——第2506旅的雇佣兵们,早在一个月之前,就已经全都收到了通知,说是明年一月份要集体开拔出海,到多米尼加共和国北部的普拉塔港,进行一次大规模两栖登陆战的实战演习。
现在,就是离开舒适的驻地,告别他们在圣多明各找的情人,出发去参加演习的时候了。
想起情人,嘴里叼着烟的里卡尔多再次抬起头来,把目光投向正在岸上挥舞手帕,跟自己道别的米薇。
回味起过去几个月里,这位极品美人儿给自己带来的种种快乐,里卡尔多不禁愈发留恋起来。
——米薇是一位身材苗条、皮肤滑腻油亮的混血姑娘,纤细的腰身和浑圆丰满的臀部构成了标准S曲线,脸上的容貌也是秀美而又精致。一双妖媚的丹凤眼,整日里似眯非眯;一条火红色的勾人舌头,总是诱惑地舔着双唇。黑色的长卷发如同瀑布一般飘洒下来。尤其是在浸透了汗水之后,更是显得油光可鉴。
那咖啡色缎子似的滑腻肌肤,被汗水打湿之后,更是泛着一层诱人的奇异光泽,看起来异常性感。
她原本也是中产阶级出身,一个体面家庭的女儿。但在特鲁希略掌权末期的经济崩溃和恐怖统治中,米薇在去年先是家里生意破产,父亲上吊自杀,然后哥哥和母亲被人陷害抓捕,很快死在了监狱中。
只有米薇本人侥幸逃了出来,但也无处可去,被迫沦落到酒吧里当女招待,每天忍受酒客的咸猪手。
若非如此,凭着里卡尔多区区一个雇佣军班长的低微身份,怎么可能拿得下这等体面人家的姑娘?
事实上,就算已经沦落到酒吧里当女招待了,米薇因为姿色出众的缘故,依旧非常的抢手,追求者很是众多。里卡尔多差不多是使出了他的浑身解数向米薇献殷勤,才终于「侵入」了米薇的芳心。
之后,里卡尔多又靠着自己在第2506旅有个当军官的亲戚,想办法走了些门路,靠着占领军的权威,帮米薇弄回了圣多明各城里已经被没收的她家老宅——尽管这屋子早就在动乱中被洗劫一空了,甚至残
留着被纵火的焦黑痕迹,但那些残存的墙壁和地板上,还是保存着这位可怜姑娘的许多美好回忆。
于是,喜出望外的米薇,终于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里卡尔多,让他充分体验了这位佳人的热辣风情。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里卡尔多甚至都不怎么在军营里过夜,而是搬进了米薇的家里,同居共寝,终日耳鬓厮磨,滚作一团,俨然如情深意浓的新婚夫妻一般。
——呃,毕竟是拿钱上班的雇佣军嘛,又是在动弹不得的热带雨季,纪律松弛一些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惜啊,爱情一向都是那么的来去匆匆。
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离别的时刻终究会来临。
这次第2506旅建立以来最大规模的两栖登陆实战演习,最快也要两个星期,最长可能要一个月。
等到演习结束回来,米薇这个小骚妞儿,只怕早就被别人趁虚而入了吧?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米薇这姑娘一向野得很,有股吉普赛女郎的狂野劲头。据说早在家道中落之前,就已经找了一大群的男朋友。里卡尔多这个大头兵能够独占她几个月,就已经是很不错的福气了。若是还要她为自己独守空闺,苦候两人,未免实在是有点儿不知足。
更何况,就算米薇这骚妞儿真的愿意为他等上一个月,他们接下来还能相处的时间,怕是也没多少了。
——多米尼加虽好,却并非家乡啊!
第2506旅终究是要打到古巴去的,这是他们这支军队从诞生之初,就被幕后金主赋予的使命。
等到这次两栖登陆作战演习结束之后,他们就算还可以回到圣多明各港,再休整一下。但最迟到四月份,整个旅就该赶在旱季结束之前踏上征途,渡海打回古巴,去跟卡斯特罗的那帮赤色分子厮杀拼命了。
届时,里卡尔多能不能在枪林弹雨中保住小命,都还是未知数,哪里还顾得上远在大海彼岸的情人?
所以,还是让这段乱世邂逅的浪漫情缘,在最美好的时刻画上句号吧!这样无论对谁都好……
里卡尔多心情惆怅地如此想着,随手把嘴里的骆驼牌香烟丢进海水中,然后转身走进了船舱。
——
很快,在此起彼伏的汽笛声中,载着第2506旅约4000名官兵的庞大运输船队,以及从多米尼加海军转交过来,挂上古巴国旗,配属给第2506旅的两艘江河级护卫舰,从圣多明各港的码头陆续起锚出航。
接下来,汇合了负责护航的美国海军「埃塞克斯」号航母战斗群和一支海军陆战队之后,整个船队已经变得浩浩荡荡,桅杆如林,各式各样的艨艟巨舰,覆盖了至少十几个平方公里的海面。
若是从空中俯瞰下去,这种气势和阵容,简直宛如十多年前的太平洋战场上,那支雄赳赳气昂昂冲向瓜达尔卡纳尔岛、塞班岛和硫磺岛,跟日本鬼子玩命的美国海军太平洋舰队一般。
可是,让第2506旅的一部分中低级军官感觉有些困惑的是,这支颇具声势的庞大船团。在完成汇合之后,却没有往东航行,挺进大西洋。反倒是转头往西,开始往加勒比海深处航行。
嗯,虽然多米尼加作为一个岛国,四面都是海。无论是从顺时针方向,还是从逆时针方向,船队都可以从南边的圣多明各港行驶到北边的普拉塔港。
但是,如果是按照逆时针方向走,船队就得穿过古巴和海地之间的向风海峡。
等于是贴在卡斯特罗的鼻孔前面耀武扬威了啊!
尽管上次奇袭多米尼加的时候,运载第2506旅的船队已经从向风海峡走了一遍。但那次是占了一个出其不意,同时又有其它方向上的骚扰活动,来转移视线。这才得以抢在卡斯特罗反应过来之前快速通过。
可是,雇佣兵们现在的这次行动,基本没怎么保密。卡斯特罗赤色政权在古巴岛上的军事力量,又在过去的一年里,依靠海量的苏联援助,而增强了许多,据说添置了不少飞机和导弹艇……
那么,载着第2506旅的船队在通过向风海峡时,会不会跟卡斯特罗的赤色古巴海空军擦枪走火呢?
很多人心中都带有这样的疑虑,但回头看看背后的美国航母,以及不时飞过头顶的美军舰载机……他们就又把心放回了肚子里——有美国航母战斗群一路护送,想必卡斯特罗也应该不敢轻易冒犯吧?
呃,大概吧?
然而,到了第二天,又有更不妙的征兆出现了。
当那些没啥见识的第2506旅普通士兵,还没察觉到什么不对时,那些比较有文化的军官,一看到船队还在继续西行,而没有转舵向北,明显已经过了向风海峡的时候,心里就纷纷猛地「咯噔」一下。
——向风海峡一过,船队附近可供登陆的陆地,就只剩下了形状狭长的古巴岛!
莫非,该不会,难道……这一次的演习只是幌子?
实际上,他们不是可以耐心等到三四个月之后,而是现在就要进攻古巴岛?跟卡斯特罗玩命了?
上帝啊!虽然上战场杀敌乃是军人的天职,但这也太突然了吧?大家都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呢!
但是,无论他们的心中有多么忐忑,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
——先是每一条船上的军官,都被叫到了会议室,听美军顾问和中情局特派员宣读一份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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