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布罗纳
“您不是同样没有继承人么?这并不耽误,大不了以后从我的族亲中选择一个优秀的继承人,这样反而比让酒囊饭袋继承诺曼底的好。”你看,兰斯洛特好不容易从老婆舌头根子地下跑出来,儿子都捐了他老婆能饶了他?本来夫妻关系就貌合神离,现在更是扯淡了。回去不是找死么?
“唉,我知道了。”小棉被点了点头,拍了拍身旁人的肩膀,道:“坚强!”
“嗯。”你也坚强(自动变色)。
“我同意——”
“我也同意——”
大家都是厨力治国,帕西瓦尔和帕拉梅德斯也投了赞成票。
“但是。”鲍斯犹豫了一下,弱弱的问了一句:“我虽然也同意王上的说法,但是……这是李维爵爷对伯林诺王的战争。您…以封君的名义,是不能参展的。”
“朕知之矣。”小棉被感觉自己脑内灵光一闪现,笑着说道:“我以个人名义,同样以【外交侮辱】的名义,向他宣战!——这不就可以和李维一起行动了?”
第138章 杀他的马,打他全家。
好歹人家也是在饭圈……咳咳,在国王界里混过的人,而且名声还不错,最基本的一些处理事情的方法还是知道的。尤其是关于战争的方面,小棉被最起码10年里动了12次手,你知道这算是个啥概念么?
你过去十年抄过12次家伙,次次见血么?——月球和地球史上小棉被做到过,而且不仅做到了,还打赢了!打的对面血流成河,打的自己弑亲禽兽。
不错,小棉被注定了要做掉白龙王也就是她的叔叔,所以注定了脑袋顶上要顶一个弑亲禽兽的头衔——当然这都是后话了,反正这个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少女猛地一匹就是了,如果把力量全部放到普通人的层面上,那么这个女孩的勇气和莽劲最起码可以把李维打翻在地3次,让李维也变成三败女人的废物……说不定还能多被打败几次。
总而言之,小棉被8月20得到的消息,8月21开的会,马上就动员力量。8月25的时候一千精兵集结完毕,全速向李维的领地推进。
因为秋雨绵绵,九月二十小棉被全速前进路来到了李维的领地。
Saber!参上!准备开始战斗!
——然后就看见了在格拉摩根城里,张灯结彩准备庆祝史诗级胜利的留守人员。
场面十分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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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是8月16就已经准备动手了。
确切的来讲,对北威尔士动手一直都是李维蠢蠢欲动的想法。现在整个王国都是一种剑拔弩张的状态,比起和平时期磨磨蹭蹭的打截然不同,李维这种人从来都是做事做绝的类型。他想要对北威尔士动手,实际上北面的伯林诺王何尝不打算对他动手?
李某人又是收税,又是货币改革,杀的人头滚滚的时候北面就已经打算动手了。其实不仅仅是伯林诺王,这年头欧洲(蛮子)贵族打断了骨头连着筋,李维这边杀一个,那边就能牵连一片人。所以基本上没人(敢)像他一样这么干。一剁就剁一片,这种事情很招惹仇恨的。在欧洲到了19世纪乃至近代都一直流行着一种“复仇”的传统,这种复仇的“传统”甚至被稍微文明一点的老外都觉得不吃。比方说拿破仑出身的科西嘉岛(支持科独,给法添堵,从我做起),自古以来就流传着复仇的传统。一家如果有人被杀,杀人者和复仇者都会跑到山上去,然后两家反复的杀和复仇。
法国人都看不下去,在拿破仑当第一执政的时候,他的反对者就拿他是个科西嘉人来说事,说拿皇一定小肚鸡肠残杀异己分子。事实上……你还真别说,除了你跳的飞起的那种,拿皇其实挺大肚的,甚至于说肚里能开个航母舰队群。给他戴绿帽子的都能善终,反对他当皇帝的政见不和的他都能当做没看见——这扔天朝?全家不死个十几遍完全无法想象,祖宗十八代都给刨了你信不信?——扯远了,这只是说欧陆有复仇的汆汤
李维现在就在N多人的复仇名单上,不过这个不要紧,不遭人妒是庸才。
他以过节的名义,把农民们聚集在一起。这边换了的5天庆典结束之后,那边就拎着家伙事儿上战场了。
大家也没啥反对意见,就是这个反差有点大。给你们吃,给你们穿,不让你们承担战争自备粮草的义务,扛个长一点的木头杆子你就可以来上战场了。一个夏天结束,每个农民都被发放了2枚金币的工资——还磨磨唧唧,李维就真的考虑来一场自下而上的大清洗了。
好在李维的恐怖值足够高,8月20,李维浩浩荡荡带着3000放下锄头拿起长杆的农兵,集合自己在边境的五百名近卫军和众多骑士,向伯林诺王的边境迅速推进。
由于李维狼来了的故事,一个夏天经常集结农民,解散农民。所以柏林诺王只在边境留了一只小心的防御部队二百来人,驻扎在比尔斯伯爵领的比尔斯城。
伯林诺王在威尔士之北,算是英伦比较大的公爵了——当然人家自称国王,只要你愿意举一个拢子你就算是个男爵你也可以自称国王,反正不值钱。威尔士一共四块,圭内恩、波伊斯、各柳依辛和德赫巴斯。
(理论上威尔士还包括一块飞地,就是英格兰西南部的一小块康沃尔公爵领——但是这是小棉被的自留地,卡美洛城就在这,李维目前不敢动)
李维所占的就是德赫巴斯和各柳依辛,著名的格拉摩根伯爵领就是在各柳依辛公爵领之下;而伯林诺王则是拥有圭内恩,波伊斯25万英亩土地的的大地主(当然要算上他的封臣)。
二十五万英亩啊,朋友们,这是个啥概念?英格兰满打满算不过700万英亩土地,上面有大概150万到250万人,就这么P大一丁点。是个啥概念?
隔壁大唐同一时代,中原八千万人口,这还是中国人自己算的。隔壁11区学者张口大唐人口1.2个亿,反向惊诧友邦?当然了,不列颠这人口大概相当于同时代的……半个河北吧?就这样还分裂成N哥小派系,李维差不多就相当于统治了一个县的人口,和另外一个县长打生打死。对,差不多就相当于马邦德vs黄老爷的级别。
比尔斯城是一座边境城堡,下面几个小村子就算是卫星城了。等李维的人保卫比尔斯城的时候,里面的驻军还以为是换防的来了。
情报工作不到位。
“就这?”
八月二十五,李维军队通过新修建的道路火速前往前线,李维已经站在了比尔斯城的城墙上。看着城堡内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守军将领。
李维现在顶盔掼甲穿的跟个超级红罐头似的,密不透风到了极点。外人当然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很嚣张的站在城门楼子上往下看:“真是没想到啊,没想到……我还以为伯林诺王能给我个什么惊喜,与我大战三百回合。结果我还没出力,这边境【大城】就倒下了。”
“该死的卑鄙者,不宣而战的奸贼!你的恶名从爱尔兰到契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对方说着经典的名人名言,呵斥李维道:“偷袭,算什么英雄好汉!”
“对,我不是英雄好汉,我的人和你的人都没怎么死,我就完成了战略构想。而且谁说我没宣战?”李维耸了耸肩膀,笑呵呵的看着城下。
大概不到200个农兵,配备了大约20名骑士的豪华阵容。然而在李维的三千大军面前,还是什么用都没有。在看压制下,农兵迅速的就投降了压根不想反抗。那些穿着皮甲或者廉价铁甲的骑士们也都识时务者为俊杰了。
只有这个守将好像很不服气。
自始至终,李维都没怎么看旁边被捆成粽子的守将——这家伙刚刚还砍伤了自己上去抓他的人,现在也是被打成了熊猫眼。
“你究竟是谁!别以为你穿成这样我就怕了你!我要和你决斗!”
“嗯……我拒绝,老实说你没啥资格。”李维根本不接着,反问了一句:“问别人名字之前难道不应该自我介绍么?是否……你有点太没礼貌了?”
李维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看似轻松,实则焦急的等待着小忍从前方传来的消息。
“我是金佳尔·德·兰法斯伯爵!”对方一脸的不忿,怒斥道:“你跟我作战!你倒是来啊!我要和你决斗!离开我的城堡,我就是比尔斯伯爵领的领主,我就是金佳尔!”
“?”我杀了你老婆还是怎么着?哦……我是抢了你的领地啊,那比杀了你老婆还罪过大呢。于是李维笑了笑,道:“行了,我这人也不是什么恶魔嘛。你,缴700个金币,我让你滚蛋。”
“???这么多?”对方差点惊掉下巴:“你,你怎么不去抢?”
“?”李维一脸纳闷,反问道:“我带着兵到你家来,可不就是为了抢么?交钱,走人;不交钱,地牢。对了,既然你已经说了,我也就自我介绍一下好了。鄙人,提图斯·李维。”李维把自己的头盔一摘,露出一张绝美的脸庞:“现在我们大家重新认识一下。”
“……我交钱,能让我和我的家人,带着我的旗帜走么?我没有700,折算粮食可以么?”
“不可以,我抢到了就是我的,我想要的是我没有的——你在国外有钱么?”
“凭……凭什么?”
“?看到这个了么?”李维把锤子伸了出来。
“……看到了。”
“你和他谁硬?”
“这,这不符合规矩啊。”看见李维这么明抢,很明显盗亦有道的欧蛮觉得受不了李维的这种抢劫。大家说好了都是贵族呢?说好了大家都是文明人呢?绅士战争呢?“我的财产是我的你凭什么抢走?我愿意从我的金库把所有钱都给你,你还不愿意放我走么?这,这是我的所有钱了,我记得应该有个五百二十多枚,留给我和家人一匹马吧……”
为什么对方可以这么流氓?
“咔咔咔——你玩的很开心呀?”忽然,一个金色短发的少女似乎凭空出现在李维身边似的,转过身来就跳到了李维的身上:“喂,你这穿的太硬了!——洗澡的时候记得脱了。”
“嗯,好吧。”李维点了点头,那个没问题。
呜呼?——大家纷纷侧目,原来是个萝莉控啊?嗯,也正常,这么可爱的女孩也很正常。
“迪迦努斯方面怎么样了?”
“OK——他还不知道你来了,你已经完全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恭喜。那么……下一步呢?”
第139章 邀请一名社交名媛——您破产了,您的士气降低
以全球史观来讲,此刻世界的中心毫无疑问是亚洲,亚洲的中心毫无疑问是天朝。不必妄自菲薄,我们从来都是第一。发挥不正常了纯属家庭内部原因,仅此而已。而以全球使馆来讲,公元八世纪的不列颠当然是天边一隅,属于天边小爬虫中的天边小爬虫。
但是以月球史观来讲,那不列颠可就牛了大了!这边是神代最后一丁点遗留物,小棉被GG才标志着神代某种意义上的彻底结束(羽蛇神:喵喵喵?),啊,如果不算11区的话。
所以说,只要小棉被没事儿,这边神代理论上就没啥大事儿。
但是,李维来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李某人在这里打砸抢烧,无恶不作,干的比白龙王还卑王,比卑王还伏提庚。伏提庚号称已经疯了,但是跟小棉被真刀真枪、对着开打的时候手底下11个国王作为封臣。
李维手底下一个能拿的出来的大领主都没有,都让他弄死了。
所以说某种意义上来说,李维才是最大的那个反面角色。
“下一步?”李维呵呵一笑,抱起来小忍放在肩膀上:“杀他全家啊。”
哇哦,好变态啊。
和幼(喵)女说这么可怕的话,真的好么?
“这样不好吧?”小忍似乎回忆起了什么不好的记忆,便皱着眉头说道:“杀不光的话很麻烦的。”
?嗯?不认识小忍的围观骑士纷纷头顶冒出来了一个大问号。姑娘你长得柔柔弱弱,怎么心态这么爆炸?
“对啊,就是因为这样啊。”李维语重心长的摸着对方的短发,笑着说道:“所以我才要不断的杀,不断的杀啊。”
“你杀心好重啊?”小忍这个时候也似乎觉得李维……小老弟,你不对劲。“你不怕别人咒骂你,讨伐你么?”
“哈,啊哈哈。”李维心说国家强权来自于军事实力,有脑子的都不会用脑袋撞石头,现在自己身后有人,我小舅子是国王。我老婆是女王,外援十足;内部自己也军事实力强大,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阴谋暗杀而已——自己军事实力又这么强,只要不当公子庆忌那种被信任的人谋杀的事情就不算什么!
哪怕是凯撒那种元老院刺杀,估计李维能杀光元老院里的元老走出来;如果是林肯那种暗杀,估计李维能把暗杀者扔出窗外去!
“我怕什么?”李维一仰头,道:“我现在的所作所为,是为了大义!为了天主,为了人世间一切美好的存在。这些人反对我不过是为了一己私利,而我则是为了所有人在做好事。”
小忍听见李维说【天主】这个名字瞬间就知道李维在演戏。
因为她知道,对方压根就不信天主。
“哈哈哈,真乃是人言如箭啊——”李维看了看周围,自己人和被俘虏的敌人。朗声呵道:“向我射来——然而你们私利一箭,又将引得多少壮士尸沉沙场,魂归西天?如果真的有暗杀,那就让他们来杀吧!我为了人民,为了SPQR,为了王上,怎么可能不受此箭?我不受此箭,为我们共同理想而死的壮士,安能招魂入土,夜枕青山?”
李维一背手,宛若曹老板打败袁本初。美少年仰望苍天,忧国忧民:“星光殷殷,其灿如言。不受此箭,我安能以血补天哉!”
贵族们一副深受震撼的模样,呃……有点听不懂,但是又似乎听懂了,差不多和三毛打完了抗战听穿林北腿演讲,听懂了又没听懂。只是觉得……唉,完了。
李维最想要让人听懂的普通农兵——一个字都听不懂!玛德法克儿,对牛弹琴全浪费了,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说得这么好听啊?”小忍瞧了瞧李维的盔甲,道:“你这个盔甲好硬啊,嗯……有多厚?”
“能防得住一切物理攻击的那么厚。”李维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不过为了好看这个我做的有点空心,尤其是胸口这个位置……嗯。打算进来瞧瞧么?”
“哈?我还能进去?”
“诶呀,你才一米二嘛。你等等哈。”李维从自己盔甲内部把前胸的楔形装甲(驾驶舱)门口打开,道:“也就你能钻进来吧,别人可没这个待遇啊。”
“啊哈哈哈——好好玩——呼!好舒服啊啊!”
“你进去了?”
“我进去了——别乱动啊。”
“我没动啊!”
“你的剑顶到我了。”
“哦,这是我放在里面防身用的——你把剑柄挪开就好了。”
“?你带了两把剑?”
“毕竟龙人族嘛,带两把剑不是很正常。”
大家看着李维慷慨激昂、催人泪下的一番演讲。之后就让幼(喵)女钻进了自己的盔甲里——嗯?一个超大的盔甲原来还有这个好处?这……真好,我也想这么玩!而且……你们这个对话能不能不要这么……
“喂,小忍!不要动得这么厉害!”
“啊哈,啊哈——好好玩!好舒服啊,我不走了!”这可比在影子里好玩多了。
这算是人形XXX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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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嘟~~~”
迪迦努斯城,伯林诺王的主城。这座城堡作为伯林诺王的久战之地、首善之区,自然是经营的重中之重。这个年代的城堡还是方方正正的矩形,坐落在威尔士北方山丘之上,迪迦努斯城的主体城堡大概周长足有一公里,这就已经是十分难得的巨型建筑了。两座塔楼分别在东北角和西南角,有超过10米高,几个小塔楼从二楼的位置被修建出来——这座城堡已经建成足有上百年时间了,伯林诺王家里传了五代的城堡。当然柏林诺自己家里可不仅仅是五代,人家家族从罗马帝国分崩离析开始当草头大王,都已经十几代人了。
“嘟嘟嘟~~”
一阵阵的喇叭声在王宫内响了起来,十几个骑士手中握着长剑,穿着这个时代最流行的华贵服饰。当然如果不仔细看这些华贵服饰有些不合身,有些污渍,还有些破旧的话就更好了。十几名骑士在城堡的中央跳着剑舞,周围的小丑和吟游诗人吹打着喇叭和鼓点。里拉琴被弹奏响起,周围的贵族男男女女沉浸在这场宴会中。
丰收了嘛,一般也得搞搞庆祝活动。
“感谢天主——不过动荡的年代还真是容易赚钱。”
一个受邀参加的富商笑的胖脸上都出了褶子,抓起一个鸡蛋完全不咬直接放进了嘴里。仔细一看也看不出是个什么种族,反正就是非常的胖非常的难得可贵。他身边搂着一个浓妆艳抹的贵妇,胸口没有几块布一个大大的庸俗北半球就那么晾在有些冻人的秋季。
“男人不能够离开自己的产业逃跑,不是么?”
“那倒是。”另一个同样肥胖的富商压低了声音,说道:“南面的东西卖的太好了!就是产量有点低……该死的老蛤蟆,你到底赚了多少钱?”
肥胖,在这个年代,是真正富有、高贵的代名词。
唉……时代变了啊,人心不古啊。
“不多不多。”被称之为老蛤蟆的富商哈哈笑了几声,又抓了一个鸡蛋放进嘴里:“嗯,这里的鸡蛋味道真好——”
“有钱大家一起赚嘛,我身边的女人都快疯了。”另一个富商拍了拍自己身边女人的头,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声后把女人推走:“这些洗头发的破东西还真是……你看,那些女人,有新的洗发露的把头发散开。没有的则是用头巾把头发包裹住——哈,你知道那些东西卖的有多好么?贵族小姐们已经都快要疯了,只要给我货,我能卖到卑王哪儿去!”
“哼哼……知道这些货其实都是从哪儿来么?”
“哪儿?不是‘南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