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世界里的超越者 第5章

作者:卖血换墨

背着喷火器靠近明火,找死呢!

然而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钢盔男忽然觉得应该去看脑子的是自己,他怕不是在战场上出现了幻觉。

因为他的妹夫,那个叫做本杰明帕克的家伙简直就像是开了挂一般!什么喷火枪烤碉堡,机枪炸坦克,开着防空炮连着炸了几十架飞机,迎着枪林弹雨在敌方阵地杀了个七进七出,愣是连发型都没乱!

见鬼,日本鬼子哪来的那么多飞机排着队送人头?

短暂的休息时间,钢盔男叼着雪茄一脸愁容,他实在是不知道这次回去后的任务报告该怎么写,自己妹夫这表现简直就和超人一样!

如实上报,说不准得挨批,毕竟李杰的表现实在是太玄幻了;可隐瞒部分真相的话,自己有可能会寒了妹夫和那些战友的心,毕竟战场上那么多人看着呢。

“你知道吗?你可真是给我出了个大难题啊。”钢盔男看着坐在自己旁边的李杰,搂着他的肩膀叹了口气。

李杰沉默,果然,好官儿不好当啊。

就在这时,小队里的通讯兵跑了过来,冲着钢盔男“啪”地敬了个军礼,将刚刚接受到的命令如实复述。

空中支援已经准备就绪,随时都可以进行打击。

钢盔男将抽了一半的雪茄熄灭揣进上衣口袋里,别说,李杰这小子身上的好东西还真不少,“全体集合,目标,日军防空炮阵地!”

突击小队立刻紧急集合,马不停蹄地继续前进,不出所料,在防空炮阵地外,他们又遭受到了日军的顽强狙击,两座修建好的巨大炮楼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妈的,得想个办法炸了它们。”钢盔男俯下身子,勉强露出半个脑袋观察着炮楼的情况。

炮楼有两层,二楼并排放着两台重机枪,就是这玩意儿一直在那里不停地突突突,阻挡着他们前进的步伐。

“我来!”

李杰大吼了一嗓子,从地上捡起一块圆形的钢板举在身前,向着炮楼疯狂冲刺。

“卧糟你特么疯了!”钢盔男眼疾手快,伸出手去一把…没薅到,李杰这小子跑的太特么快了!

一梭子子弹扫来,钢盔男不得不重新低下脑袋,免得被开瓢。

甩了甩钢盔上的碎石与尘土,钢盔男抹了一把脸重新抬头看去,嘴巴直接张成了O型。

只见李杰单手持钢板,那钢板仿佛有着某种吸引仇恨的buff一般,两挺重机枪就专盯着这块钢板扫射,叮叮当当的火星四溅。

而反观李杰,只见他弓着马步徐徐前进,另一只手里不知道何时多了一把手枪,抽空一枪抢在那里不停点射,每一声枪响就必然有一名小鬼子被爆头。

“卧糟!美国队长!”钢盔男旁边的一个美国大兵直接脱口而出。

钢盔男一愣,随即再仔细一看,好嘛,越看越像,连武器都一样!

就是屁股没有正牌的那么翘。

有了李杰的神枪法,突击小队的进攻压力瞬间锐减,只用了五分钟便解决了两座炮楼,接着顺利端掉了防空炮阵地。

战后,趁着手下士兵打扫战场的功夫,钢盔男直接找上了李杰,“你知道吗?你今天在战场上的表现让我想起了我的偶像。”

“谁?”李杰好奇道。

“史蒂夫.罗杰斯。”

“你的偶像是一个话剧演员?”

“不不不,那都是过去的事了,你平常都不看报纸的吗?”钢盔男立马摇头,脸上露出一副迷弟的表情,为自己的偶像正名,“你不知道吗?史蒂夫.罗杰斯曾经一个人端了德国鬼子的俘虏营,解救了上千的同胞,还缴获了一大批的武器装备。”

“今年队长他更是组建了一支名为咆哮突击队的精英作战小队,一直在与德国鬼子死磕。”

李杰回忆了一下,好像确实有这么回事,不过咆哮突击队这个组织,漫画里不是黑卤蛋组织的吗?难不成这个宇宙是电影宇宙?

一提到美国队长史爱民同志,李杰就不禁思维发散,几乎是一瞬间联想到了那个漫威宇宙里的经典反派组织九头蛇。

依稀记得,红骷髅施密特并不是九头蛇的原始创立人,九头蛇真正的创立者好像是一个叫做蜂巢的异人…

李杰眼球滴溜溜乱转,就在刚刚,他的脑子里忽然有了一个丧心病狂的计划,要不,自己去把红骷髅给干掉,然后直接给所有人洗脑,接着顺理成章地坐上九头蛇首领的宝座?

“怎么了?你小子怎么忽然不说话了?”钢盔男伸出手掌在李杰面前晃了晃。

“大舅哥,我想加入咆哮突击队!”

第9章 梅.莱利

“我要加入咆哮突击队!”李杰说话的时候两眼放光,一副迫不及待的表情。

“没门。”钢盔男几乎是想都没想,“咆哮突击队的成员都是美军精英,执行的都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任务。”

“你是想让我妹妹年纪轻轻就守寡吗?”

钢盔男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

虽然钢盔男手里的确有推荐名额,可万一李杰真的出了什么事儿,他妹估计这辈子都不会搭理自己了。

李杰这小子有主意的很,要不是这次打仗,钢盔男都不知道这小子居然偷偷摸摸地报名参军了。

说真的,要不是李杰这小子表现的和超人一样,钢盔男都想偷偷摸摸给他胳膊上来一枪,然后借机给这小子弄回国去,还能落个战斗英雄的胸章。

在这边打小日本可比和德国鬼子死磕安全多了,听说小胡子那边搞出了一种什么能量武器,比坦克都猛,中弹直接就是死无全尸,连火化都免了。

“说起来,你小子退伍之后准备做什么?”钢盔男忽然问道,李杰以后的工作将直接影响他妹妹的生活水平。

“我想开一家报社。”李杰想了想,“然后,在纽约皇后区买一栋别墅,再养条狗。”

钢盔男拍拍李杰的肩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自己这便宜妹夫还挺有上进心的,“在纽约开一家报社可不容易,希望你能成功,到时候等我退休了就去你那里混个一官半职的。”

这话当然是在开玩笑,钢盔男有官职在身,自然是要选择留在部队里发展的。

“对了,要是你那事儿真成了,你的报社准备叫什么名字?”

“号角日报。”

……

硫磺岛战役迎来了最后的尾声,在打扫战场的时候,为了保护战友,李杰的膝盖“不小心”中了一箭,负伤后光荣退伍,乘坐运兵船返回美国本土。

唯一对此事感到疑惑不解的是当时负责给李杰做手术的医生,因为李杰被送进手术室的时候,他的膝盖上真的插着一支木头做的箭矢。

为什么枪林弹雨的现代战场上会出现如此原始的武器?小日本过的这么穷吗?

其实这还不算什么,按理来说,李杰的左膝盖被这一箭射穿,这辈子也就只能拄拐走路了,可这货做完手术的第二天就像个没事人一样能跑能跳的,还特么的梳了个中分的发型跑到球场去打篮球!

医生表示理解不能,只能把这一切归功于上帝保佑,在休息的时候,这位医生还和自己的同事说起了这件事。

有道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件事情被一名养伤的特工记下,和另外的几个名字一起报告给了自己的上级。

“詹姆斯.豪利特,维克特.克利德……嗯,还有一个叫做本杰明.帕克的家伙,这些人都是你们最后筛选出来的人员?”

“是的,上尉!”这名亚洲面孔的特工“啪”地敬了个礼。

“你做的很好,不过我有一个疑惑。”史崔克放下手里的档案,在一堆纸中挑挑拣拣,最后拿出了本杰明.帕克的那一份,“为什么这位士兵的档案上被你打了个问号?”

“因为我并不能百分百确定他变种人的身份,长官。”特工解释道,“根据为他进行手术的医生回忆,他的左膝盖骨被一支箭矢射穿,但却在第二天痊愈,而且根据我的调查,本杰明帕克在硫磺岛战役中有着超人般的表现,就像是罗杰斯队长那般英勇。”

“所以我推断,这位名叫本杰明帕克的士兵应该是一名有着自愈能力的变种人,可是我查过他从出生起所有的医疗档案,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他可能是在战场上发现了自己的变种能力。”史崔克用毫不在意的语气说道,“包括本杰明帕克在内,他们都是十分优秀的人才,理应为国家效力,你找个时间去和他们接触一下。”

“X武器计划已经得到了上级的批准,必须立刻启动。”

“是!”

纽约港口,李杰站在满载伤兵的轮船上四处张望,不一会儿便看到了那道记忆中的身影。

梅.莱利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姑娘,就像她那一头红发般耀眼。

“帕克,这边!”用力挥舞着双臂吸引注意,梅踮着脚努力让自己变得更高一些。

“梅!”李杰也挥了挥手,久别重逢的喜悦感充满了他的内心。

“让我看看,天呐,真是上帝保佑。”看到没有缺胳膊少腿的李杰,梅的眼睛闪烁着泪光。

她环抱住李杰的脖子,直接吻上了他的唇。

当了一亿零二十五年单身狗的李杰被梅这突然的举动搞得一愣,只得笨拙地进行回应。

“答应我,以后不要再这么冒险了好吗?”梅的脸和眼眶都是红红的,就这么看着李杰,等待着他的回答。

“我保证。”李杰含情脉脉地看着梅,这简直就是人生赢家开局,居然直接送了个这么漂亮的老婆。

“噗哈哈。”

“你笑什么?”李杰眨眨眼睛,不明白梅为什么忽然笑了出来。

“你刚刚的眼神好好笑,我没忍住,抱歉。”梅说话的时候明显还是在憋着笑。

“不应该啊。”李杰摸摸脑袋,自己的演技应该没有这么差吧。

“不说这个了,这都快到中午了,你一定饿了吧,我们回家。”

第10章 普通人的选择

漫步在一九四四年的纽约街头,李杰忽然有了一种划时空的穿越之感,之前那在永恒空间中一亿年的孤独仿佛就像是一场梦境,而此刻的他才是世间唯一的真实。

“庄周晓梦迷蝴蝶,我到底是李杰,还是,本杰明帕克?”

早些时候,李杰跟着梅回到了他们在纽约的房子,双方的亲戚都在,李杰的,不,应该说本杰明帕克的父母也在。

见到自己的儿子从战场上安全归来,老两口泪眼婆娑,尤其是李杰的母亲,一直紧紧地抓着李杰的胳膊。

在那么一瞬间,有一种莫名的情绪不受控制地涌现。

记忆如同潮水般浮现,而李杰则是以第一人称的视角带入了本杰明帕克的记忆,体验着一个平凡人的出生成长。

第一次学习走路,第一次咿呀细语,第一次情窦初开……

李杰闭上眼睛,去回忆,去体验着那名为“本杰明帕克”的前半生。

如同久逢甘露,那被一亿年的孤寂所夺走的“人性”重新绽放,在李杰的灵魂中留下璀璨的光辉。

这一刻,李杰才感觉自己依旧“活着”。

“普通人平凡的一生,也挺好的。”李杰脸上露出笑容,看着眼前高楼林立的纽约自言自语,“总感觉少了点什么,哦,蜘蛛侠。”

不过现在才是一九四四年,距离那个超级英雄满天飞的时代还有半个多世纪的时间。

“这么说来,我也应该可以当蜘蛛侠。”

毕竟,普通人的日常是很无聊的。

闪身拐到一处偏僻的小巷之中,李杰望着面前的红色砖墙,深呼吸一口气,然后伸出手掌,如同一只壁虎一般慢慢贴在了墙壁上,然后缓缓向上攀爬。

很顺利,就好像蜘蛛侠一样。

爬到半道,李杰扭头俯视脚下逐渐开阔的视野,情不自禁地“WOW”了一声。

一路向上,李杰蹲在楼顶,俯视着脚下的纽约市。

伸出右手,五指摊开,中指与无名指反勾紧贴手心,李杰摆出蜘蛛侠的标准动作,紧接着,一团乳白色的液…蛛丝便从他的腕部肌肉中射出。

没错,李杰参考的是最经典的蜘蛛侠设定,那个时候还没有蛛丝发射器什么事呢。

心神一动,李杰身上的衣服就变成了经典红蓝款的蜘蛛战衣,透气轻薄,穿着十分舒适。

“不过,总感觉差了点什么…”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那略微有些平坦的小肚子,李杰肚子用力一缩,直接秒变八块腹肌。

回到天台,李杰变出一面巨大的落地镜,欣赏着自己的蜘蛛侠造型。

“不错不错,嗯,眼睛也会动,这下就是百分百还原了。”

“等一下,有些不妥,多元宇宙里那么多蜘蛛侠,我得有点自己的特色才行。”

思来想去,李杰给自己的蜘蛛战衣换了一种风格,从红蓝色紧身衣变成了一套黑色的风衣,直接抄袭了暗影蜘蛛侠的打扮。

“嗯,还是黑色帅,符合我低调内敛的气质。”

右手一晃,一顶黑色的牛仔帽被李杰带在了头上,整个人瞬间变得神秘起来。

“从今天起,我就是超越蜘蛛侠了。”

第11章 威廉.史崔克

摆了几个蜘蛛侠的经典POSE,李杰忽然蹲下身子以手遮面,不行,第一次当超级英雄,有点羞耻。

李杰觉得自己是个脸皮很薄的人,让他穿上那种特显身材的紧身衣出去行侠仗义简直就是社会性死亡。

怪不得那些超级英雄都戴面具。

从高楼上一跃而下,李杰学着蜘蛛侠那般从手腕射出蛛丝,在纽约这座钢铁丛林的半空游荡,反正也是夏级霸射,重要的是仪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