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地无兽
艾尼路的瞳孔骤然发生了十级大地震,不可置信,嗓音都变形。
“是他的气息与雷电完全融合在了一起,简直就像是雷电本身一样!”
艾尼路无法接受这样的结论,眼睛赤红起来。
为什么,凭什么啊,明明他才是雷电好吗!
“混蛋,这不可能,老子才是雷神啊!”
艾尼路几近癫狂,大吼大叫。
雷迎的中心,那道周身荡漾雷霆的身影,向他看了过来。
那是一双泛着雷光的眼睛,压迫感十足,伴随着霸王一般的气势威压而至。
艾尼路到嗓子眼里的声音被堵住了,惊骇欲绝,身体下意识的颤抖。
此刻。
他甚至有一种荒谬的感觉,那就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雷神,才具备了雷霆该有的天威!
艾尼路咽了一口唾沫。
下一秒,那个男人就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闪电般的速度,来到艾尼路的身前,艾尼路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捏住了脖子。
“你很幸运,让我的细胞不仅具备了抗雷性,还生出了引雷性,你就还有利用的价值,不用死了。”
罗星说完,海楼石项圈就再次套到艾尼路脖子上,拖着后者走出雷迎的范围。
雷迎内部的闪电,被罗星身体吸收了不少,但还剩下很多,不能让其落到和之国境内。
他探出一只手掌,手掌的细胞释放出电流,变成雷霆之掌。
雷霆之掌与雷迎产生共鸣,互相吸引,被罗星牵动着,扔出了和之国的境内。
然后才重新落回荒山的山顶。
艾尼路失魂落魄的倒在地上,像一条死狗。
罗星嫌他碍事,将其踹到一边,看了看布满雷电的手掌,眼中是不加掩饰的兴奋。
实际上,在回程的路上,他就已经有所察觉自己的细胞可以生出电流,并在电流的加持下,见闻色的感应范围都增加了不少。
但那时的电流很微弱,远不像现在这样能覆盖身体表面。
“单论我体内细胞可以产生的电流,并不能释放出太远,最多外放一尺距离罢了。”
罗星终归不是响雷果实能力者,不能像艾尼路那样随心所欲的远距离发射雷电。
“但我的身体可以引雷,并对引下来的雷电进行操控。”
这意味着雷暴天气对他来说是非常利好的。
“此外,细胞还能吸收一定的雷电,将其储存起来,储存的雷电将会完全为我所用,也可以释放出更远。”
刚才,罗星在雷迎内部就吸收了大量雷电,约莫有两亿伏特的量。
别看两亿伏特的雷电攻击对罗星起不到多大作用,那是因为他的抗雷性,对别人而言那绝对是极大的威胁。
就算是四皇大将也不敢硬接如此强度的雷霆,唯一能无视这雷霆攻击的,大概也只有不讲道理的太阳神草帽路飞了。
当然,储存的雷电释放完了就没有了,必须要重新吸收。
这就是罗星留着艾尼路的原因,艾尼路将成为字面意义上的充电宝。
“雷电的妙用还远远不止于此!”
罗星的双眼闪烁电光,他太兴奋了,少有的兴奋。
“雷电反过来刺激我的细胞活性,从而大大提升了我的速度。”
以前,罗星最快的速度就是剃,剃虽然很快,但这片大海上会剃的人很多,并不算稀有。
在真正的强者面前,剃的作用其实非常有限。
但细胞的活性增强后就不同了,让罗星的速度变得更快,快如闪电,快到几乎隐身的程度,肉眼无法捕捉,便是见闻色霸气强度不够的话,也根本反应不过来。
一如方才的艾尼路。
而与极速对应的,则是无与伦比的穿刺能力,即是将雷电附着在手指、手掌亦或是刀剑上,增强破甲效果。
可以说,经过这一遭,罗星的实力整个上升了一个台阶。
终于够资格参与顶上战争了。
“得找个人来测试一下我现在的实力。”
“大和刚得到那么黄金,资金总算能够周转,估计有段时间要忙。而且与大和的战斗,不能算是真正的战斗,最多只是修炼罢了,大和对我无法生出足够的战斗意志。”
“这样的战斗效果,对现在的我提升已经不大了。”
“或者直接去找凯老师?嘛,还是等顶上战争之后吧。”
“至于三灾……”
罗星否定了这个想法,因为他和杰克的关系不错,以后说不定还有借助杰克的地方。
那么整个和之国就只剩下一个人选了,就是同样具备三灾实力的赤霄九侠之一的酒天丸。
罗星把和之国所有将来可能反叛的人和势力,都给清除了,唯独留下了酒天丸。
不是因为凯多重视酒天丸,想收后者当部下。
而是罗星早就想着有朝一日,要拿酒天丸这样的强者来当做磨刀石。
现在,正是最好的时机。
第110章 雷光炮(3/4)
自黑炭大蛇倒台,一个名为大和的女人登上和之国的将军之位后,头山盗贼团的日子便一天不如一天好过了。
以前他们之所以活的那般潇洒,一是凯多重视酒天丸的实力,百兽团除非碰上了,否则一般不去特意抓捕头山盗贼团。
二是黑炭大蛇太过废物,根本就没有在治理和之国,各地都十分混乱,给了盗贼团很多的可乘之机。
加上有酒天丸这样的三灾级强者撑腰,这十多年来,盗贼团经常无所顾忌的四处劫掠,抢劫财宝和粮食。
和之国的百姓们活的很苦,食不果腹,但头山盗贼团的成员们却个个油光满面,从不挨饿。
说到底,酒天丸也即阿修罗童子,本身就是混混土匪出身。
即便当了光月御田的家臣,学了几年所谓的家臣礼仪,但他只是忠于光月御田罢了,本质上并没有太大改变。
何况,光月御田自己早年的时候,不也经常干打架斗殴、强抢民女的事吗?
甚至还做过在寺庙里建立后宫的荒唐之事。
只能说当年阿修罗童子臣服于光月御田,固然是实力不如人,但也未必没有臭味相投的原因在内。
可大和上位后,一切都改变了。
除给凯多当武器基地的兔碗外,剩下的五块区域治安都得到了大大改善,人民的生活渐渐安定。
百姓们每天都能从桃源农场获得固定的食物配给,并在各地有名望者的领导下,逐步开垦恢复肥力的土地,种植粮食。
生活蒸蒸日上,日子越过越有盼头。
和黑炭大蛇时期相比,而今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
百姓们无比感激大和的仁政,甚至还给大和送了个“圣德将军”的美名。
在这种情况下,头山盗贼团钻空子的机会自然就变少了,到后来,更是不得不冒着极大的风险去抢劫。
冒风险就算了,还要被和之国的百姓冷眼相待,乃至谩骂。
头山盗贼团的盗贼们怒不可遏,认为和之国的百姓太可耻了,不过是得了现任将军的一点好处,就忘了以前的光月一族吗?
光月一族才是和之国的王,才是和之国的正统啊,混蛋们!
“什么狗屁圣德将军,这些愚蠢的百姓全部都是叛徒,没有一个好东西!”
“就是。以前看他们可怜,打劫的时候特意避开他们,没想到都是一帮白眼狼,转眼就投靠了新主子!”
“等到光月家重新回来执政,非要好好收拾他们不可!”
“哼,也不过只剩下两年的时间而已,时夫人的预言肯定会实现!”
十几个盗贼围坐在一张桌子上,一边喝酒一边大骂。
桌子上的酒肉当然也是抢的,只是酒没以前香,肉没以前肥。
一个彪形大汉忽然猛地一拍桌子,吼道:“这日子真他娘的过不下去了,酒肉都没滋没味的,跟酒天丸老大说一声吧,咱们去干票大的,就抢了那什么博罗镇!”
周围的盗贼跟着附和。
为什么要选博罗镇呢,因为博罗镇是罗星的地盘,而他们已经知道瓦蒙大哥就是被罗星所杀。
作为头山盗贼团的二把手,瓦蒙跟这伙盗贼的关系可是非常好。
“听说那个杀死瓦蒙大哥的罗星,已经晋升为百兽海贼团的飞六胞了。”
“飞六胞算什么,就算是旱灾杰克也不是咱们酒天丸老大的对手!”
“哈哈,说的没错,想那堂堂百兽凯多不也极为重视咱们老大的实力吗?”
“那个罗星要是在这里,老子非砍了他的头颅当酒壶,给瓦蒙大哥报仇!”
牛皮正吹的震天响,酒桌的气氛刚到顶点。
一个声音蓦然将他们打断。
“哦,你要砍我的头颅,那太好了,我就在这里,赶紧来吧。”
这声音出现的太过突兀,所有盗贼都吓了一大跳,慌里慌张的站起来,拿起刀望向声音的来源。
只见一个高大的青年,竟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不到五米远的地方。
青年负手而立,嘴角似笑非笑。
众盗贼瞳孔一震,脸色大变,认出了青年,赫然是他们刚刚讨论的、杀死瓦蒙大哥的罗星!
这个男人,竟然真的有胆量来到这里!
“还等什么,是瓦蒙的好兄弟,就快来砍我。”
听到这声嗤笑的挑衅,众盗贼立刻面红耳赤,那彪形大汉率先忍不住,提着大刀就向前,发出一声狂吼:
“真当我们都是吃素的吗,既然你找死,那就去死吧!去下面给瓦蒙大哥磕头赔罪!”
大刀势大力沉,力道不俗,显然能成为头山盗贼团的精英盗贼,多少还是有些实力的。
然而如此悍猛的大刀,不但没能把罗星的脑袋砍下来,反而震得那彪形大汉虎口开裂,甚至刀都快要断了。
“这……”
彪形大汉震撼当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罗星看着他摇摇头:“看来你是不能替瓦蒙报仇了。”
接着又看向其他的盗贼。
“还有人要上吗,继续,我就站在这里让你们砍。”
剩下的十多个盗贼全部目光呆滞。
他们是知道彪形大汉的实力的,在他们当中排列第一,可他的大刀却竟然连罗星的皮都没砍破,这怎么可能啊!
假的吧!
就算是酒天丸老大也绝不可能做到这一步的!
“遗憾,我已经给过你们机会,既然没人出手,那就该轮到我了。”
罗星慢悠悠的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抛了抛,夹在食指和拇指中间,一丝电流覆盖其上。
距离罗星最近的彪形大汉悚然一惊,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吼:“跑,快跑,去找酒天丸老大,这个家伙是怪物!”
“晚了。”
罗星淡淡开口,随即将硬币弹射出去。
“雷光炮!”
高强度电流在硬币上摩擦,产生高强度热量,在空气中留下一道炽烈的雷光束。
雷光束刹那将彪形大汉吞没,将后者化为飞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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