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116章

作者:阿斯顿发

但在这个时代,呢绒的价格并不低,大多数人乃至贵族有时候都得穿麻布衣服,中原的绢帛一两多一匹,对应的呢绒却能做到四个索里达一匹的高价,可见一斑。

这个四个索里达其实有水分,至少一半都要拿葡萄酒来抵,这还是在波尔多,由于接近伊比利亚,当地钱荒并不太严重,换成更中部的地区,你看看,没人买得起。

因为大家手上只有麦谷和牲畜,没有钱和贵金属,或者说很少。

喝了一口葡萄酒润润嗓子,弗拉森继续说道:“第二,关于查理殿下的事情,你现在已经知道我在为萨克森公爵做事了,那你也该知道,冯阁下是查理殿下的义子。

不少人认为,他以后能够成为新的帕拉丁,这侧面印证了我的主人与法兰克的主人关系密切。”

压低了嗓门,弗拉森神神秘秘地道:“我给你透个底,西不列颠公司虽然在明面上,是没有查理殿下的股份的,但冯阁下每年都会给殿下送上一笔额外的分红。

在第一期的十七人中,其实是有殿下的代理人的,如果不出意外,在未来两到三年的时间内,查理殿下就会出台一项法令,将呢绒布确定为一种货币了,但在此之前,呢绒得先在市场上流通起来。

你等着,明后年,我们的公爵阁下就要到弗里斯兰开大工坊了。”

“你小子真是走运。”库里扎图斯不无羡慕地说,“你们这个西不列颠公司,什么时候可以参股?”

“等第一批的卖完吧,到时候我直接把销售权给你,我只管运货,等做大了,我运货都不管,就坐在弗里斯兰收钱就完了。”

“销售权直接给我?什么意思?”

弗拉森嘿嘿一笑:“你只需要每年缴纳一笔承包费,我直接把货运给你,你能卖多少都是你自己的,哪怕你二次承包出去都没事。”

库里扎图斯的眼睛亮了一下,但他又疑惑道:“这样你们有钱赚?”

“当然,我们走海运,不用被税卡收钱,而且这种方式节省时间,我们可以运更多趟,到更多的地方去。”

喝了一大口葡萄酒,弗拉森的思绪飘荡开来,这177匹呢绒布赚到的钱,他准备去买一艘好船,听说汉堡已经能自己造维京海船了,到时候可以问问价格,不行就买一艘。

等以后,这些呢绒布都铺开了,就去做粮食生意,这才是弗拉森的老本行。

第二百六十八章 丕平的军事改革 上

波尔多作为加斯科涅的商业重镇,实际也不大,顶多了就只有五六千城市人口,比汉堡的八千城市人口要少不少。

波尔多实际面积也不大,基本都是围绕着加龙河的港口而建立,最瞩目的估计就是城镇中大教堂和加斯科涅公爵的宅邸了。

这段时间,当弗拉森在波尔多的街道上踩得满腿泥的时候,弗拉森常常便常常想起在萨克森的汉堡,汉堡的整齐的青条砖路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如果不是汉堡娱乐活动太少了,在那里居住确实比这边舒心得多。

来到了波尔多快有五天的时间,库里扎图斯基本帮弗拉森联系好了人,这些天,两人时不时一起出去,时不时和人在旅馆中饮酒作乐。

而伴随着马车进进出出,放在旅馆后院的货物也渐渐减少,变成了成堆的德涅尔银币和第纳尔金币,还有一箱箱的红酒。

待到货物基本售卖完毕,弗拉森算一算收益,居然有近四百的金银货币和价值六百的葡萄酒,还有两个漂亮的埃及女奴,这是弗拉森给冯森准备的礼物。

到此为止,弗拉森已经准备返回汉堡去取第二批的200匹呢绒布了,但库里扎图斯告诉他,这里将会举行一次集市。

哪有商人不逛集市的,也许就是一次商机。

如果弗拉森没有逛家乡的那次集市,就不会听到关于萨克森公爵的消息,自然也不会有现在的这些事情了,于是他理所当然地留了两天。

次日,弗拉森起了个大早,来到集市上。

相对于香槟的大集市,这里的集市规模要小得多,有农民在贩卖农产品,有手工业者在贩卖各式小玩意儿,还有卖草药的,卖蜂蜜的。

同样,也不乏一些卖呢绒的豪商,弗拉森甚至看到了有人将自己的粗呢绒布染了一层劣质的染料,伪装成高级呢绒在贩卖。

该死的,一匹六个索里达!

这也是弗拉森这些商人的信息交流中心,交流如何弄虚作假和欺骗顾客,这个时候可没有消费者协会,要是在集市结束前都没有发现端倪,那就只能吃下这个哑巴亏。

温热的阳光如水一般流遍弗拉森的全身,浑身上下暖洋洋的,也许葡萄也爱这种天气,所以波尔多才能盛产优质的葡萄酒。

目光在花花绿绿的各色商品中扫过,空气中既有蔬菜的清香味,还有牛羊的粪便味,在这股子味道中,他甚至能闻到若有若无的胡椒味。

沿着这条集市街道向前,弗拉森像是一头巡视领地的鬣狗,不断地给眼前的各式商铺打着分,但很快,他的目光便被一种很新的东西所吸引。

那是一种奇特的布,快步走上前,弗拉森在布的表面抚摸,质地十分柔软,而且透气性也不错,这种衣物作为内衣物一定会很舒适。

“这是什么?”

“这是来自印度的白布,您想要吗?一码一个第纳尔!”

“什么?!你在开玩笑吗?”弗拉森瞪大了眼睛,“是这丝是金子做的还是织机是金子做的?”

“谁知道呢?”那个商人搓着手,“这棉花可比金子金贵,你想想,那棉花树上长满了绵羊,有巨大的蝙蝠守护,一口能吸干一头牛的血,要割下这么多羊毛制成布匹,啧啧啧,这得是几个人的命啊。”

弗拉森被商人的说辞说得一愣一愣的:“这么遥远的东西,是怎么到你手上的?”

“您要是买,我就告诉你,毕竟……”那个商人点点脑袋,“消息也不是免费的。”

“给我拿——一码,我做几个手帕。”弗拉森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第纳尔,扔了过去。

“好嘞。”那个商人立刻叫伙计去裁剪。

而弗拉森则撑着柜台问道:“现在你能讲一讲由来了吗?”

“当然。”商人老板痛快地说道,“这是从南边的鲁西永伯国买的,巴塞罗那的总督,我们的丕平王子在前段时间,剿灭了曾经背叛法兰克人的巴斯克领主,从他们的手中缴获了这批棉布。

至于那些巴斯克人是怎么拿到的,我猜是从那些沙漠牧民手里获得的,毕竟只有他们有和印度交流的通道嘛。”

原来如此,弗拉森摸了摸脑袋,原来是那位大人,听说萨克森公爵与丕平阁下交往很深,不知道他有没有什么方法能弄到棉花树,如今他的情况如何了呢?

哎,要是我回去以后把绵羊挂在树上,能不能把棉花种出来呢?

“阿嚏!”丕平打了个喷嚏,他抬头看了眼天上炙热的太阳,皱起了眉头,怎么无缘无故地打喷嚏,难不成这是天父给我的神启?

牵着马,丕平在赫罗纳的军营中走动,经过这一年多的发育,丕平比之前长高了一个头,身材也雄壮了不少。

伊比利亚阳光炙热,又濒临海边,丕平每日接受阳光照耀,餐餐吃鱼和水果,佝偻病带来的病症基本已经好了,但之前在发育中佝起来的背,确实已经定型,再也无法恢复。

尽管,如今他还是不能挺直胸膛,但至少已经不至于影响行动,如果再披上斗篷,不仔细观察都发现不了他的驼背。

虽然阳光看不见颜色,但丕平仍然能够感觉它火红色的光芒,就像是火一样炎热,唯有路过新建的水渠时,这种炎热才会被水汽驱散一点。

走在军营中,过往的士兵都向他投向了致敬的眼神,因为在丕平到来的这段时间里,他不仅仅借着巴斯克人的混乱,干掉了不少不听管教的巴斯克领主。

这些被干掉的巴斯克领主,他们的土地,不是被底下的小领主和部落民平分,就是落到了十字军战士的手里,而丕平征募的这些士兵正是来自于这个团体。

经过了半年时间的练兵,这些新兵已然有模有样了,但如果这里有一个法兰克的老兵,他绝对会发现这些士兵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是的,丕平除了打土匪吃大户以外,这段时间最重要的行动就是军事改革,他需要一支如同萨克森牙兵一样强悍的近卫军。

所以,丕平进行了三项改革,最显眼的,就是装备上的改动。

丕平给这些士兵的头盔上增加了帘子一样的护颈,改革了原先老式的带冠开放式圆头盔,这是因为为了防御弓箭和近战斩首而准备。

由于装备了这些护颈,而老式的圆头盔的下沿距离脸部太远,容易被人拿枪挑掉,不起作用,所以丕平将其改成了相对贴近皮肤的圆锥形。

为了保护鼻子,丕平还模仿维京人,在头盔的下沿增加了一个小铁条用来保护鼻子。

本来丕平还准备延长身甲,做成冯森唐甲那种延伸到膝盖的类型的,但本尼迪克特告诉他,真没钱了,只得作罢。

这是第一项改革。

第二百六十九章 葡萄园十结义

第二项则是培养职业步兵。

丕平到达赫罗纳后,多方访问了曾与星月教徒作战的大小士兵军士。

从这些大大小小参与过战斗的士兵们口中,丕平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几次对星月教徒的溃败,基本都是从征召步兵的溃败开始的连锁反应。

就是由于征召步兵太垃圾,经常被星月教徒用海量的弓骑兵从侧翼冲垮。

将大量的弓骑兵分散成半月型,以疏散阵型进行袭扰冲锋,是他们战术的常态,而那些被征召的农民兵,要么被弓箭射垮,要么就是被马给吓跑,很少有稳住阵脚的。

丕平站在校场旁,往里面张望,低矮的灌木后,在铺平的校场上,几个步卒排成阵列,浑身颤抖地面对着奔袭而来的骑兵,但那些骑兵并不冲锋,只是从他们身边绕过。

通过这种方法,一是训练了马不躲避长矛,二是训练了步卒不躲避奔马。

但仅仅靠征召的农兵来实现是不现实的,他们可没有那么多时间来训练。

为此,丕平招募了一批职业步兵,通过训练保证他们不会被弓骑兵冲垮的,并且他们还需要有保护自己的侧翼的能力,同时装备一定的远程武器。

要做到这种程度,就不是普通的征召兵能做到的了。

所以,丕平招募了这三百人的职业步兵。

这些职业步兵是给钱给地的,其出身大多来源自新地主,也就是丕平在干掉了一批半土匪性质的巴斯克村社和寨子后,将其土地平分给了当地的巴斯克平民和十字军战士。

他们能够享受类似骑士的待遇和地位,但是这些军士的土地比骑士领地小,而相对于骑士需要养马,他们只需要养甲和弩。

丕平不仅给予了他们土地,还给了他们不小的自治权甚至还包括追逐荣耀的机会,这批人对丕平是最忠心的。

人们也送了他们一个称号,翼步兵,因为他们背着弩,就像背后长了半圆形翅膀一样。

除此之外,丕平还不得不罔顾十字军战士或当地小贵族的抗议,强行把他们混编入了步兵方阵,有马也去给我当步兵,多余的马给骑兵部队当备用马。

原因很简单,本地的骑兵真是太不讲纪律了,好几次丕平带兵去抢……平叛,都是他们率先出击,率先败北,根本不管后果,好几次差点让丕平反胜为败。

丕平觉得,自己的翼骑兵够用了,这些人和他们的亲兵混编到步兵方阵中,为的就是为了让这些方阵保证五排纵深不被击穿。

这一点和魏舒的将公民兵编入步兵方阵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两人面临着同样的困难,贵族们不是骑在马上,就是在第一排冲,造成一阵两心,前重后轻的结果,这是冯森在司马法注解里着重提到的内容。

虽然冯森没在笔记中提到魏舒改革,但两人面临的情况和问题基本是一致的,而答案自然是类似的。

第三项便是基层军官和军队纪律的改革。

基层军官如伍长、队正等由基层士兵自己推举,而百夫长以上由贵族担任。

当上阵时,翼步兵在两翼和后面一排,作为督战队,一旦前方步兵溃逃,直接后队斩前队。

军队纪律改革这方面,丕平步子没跨太大,只是把冯森在书中记录的五十四禁十七斩简化成了五禁七斩,但这已经让士兵们怨声载道了,甚至出现了残暴的丕平的说法。

改革必然存在阻力,尤其是那些被编入步兵队伍的大小贵族,他们早已心生怨气,在最近的一段时间内,那些贵族甚至暗地里称呼丕平为戈博。

在拉丁语中,戈博意为驼背,但在丕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把戈博放到了自己的中间名上。

“人不该因姓名而高贵,反该是姓名因人而高贵。”这是丕平在舍弃了城堡宴会,在军营中,吃着粗茶淡饭与士兵们谈论时说的话。

不论如何,在普通士兵的心中,丕平的威望远高于那些坐在城市当中的老爷和教士。

但也就丕平敢这么玩还压得住底下的教士和贵族了,他毕竟是查理的儿子,而且还在萨克森战事中起到了很大的功劳。

最重要的,虽然一开始丕平的酒加杀比较青涩,但随着本尼迪克特的教导,丕平的治政手段越来越娴熟,在本尼迪克特的帮助下,小心地维持着赫罗纳政局的平衡。

本尼迪克特虽然是一个修道主义的教士,但他毕竟有大量的宫廷生活和治理经验,教导丕平自然是非常简单的。

虽然说军事改革,但要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完成这些军事改革还是不太现实的。

这三条改革实施进度并不统一,比如头盔还没有完全换装,有甲战士中只有一半的人换装了丕平盔。

当然,这些改革基本都是属于摸着冯森过河,就从丕平增加护颈和加长身甲长度这两点,就能看出浓郁的赛里斯风味。

为了实施这些改革,丕平不仅花光了干掉那几个边境领主换来的钱,还额外从教会和自己的哥哥查理和鲁西永伯爵手上借了不少人和钱。

蹲了半年多的时间,该动一动了。

785年二月中旬。

这是一个伊比利亚常见的晴朗天气,海风阵阵,海鸥浪鸣。

而在赫罗纳附近的一个葡萄园内,青涩的葡萄在木架上垂下,扫过人的脸颊,几只蜜蜂在葡萄架上飞舞,寻找着可能存在的花蜜。

在葡萄园的一处空地中,正摆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是一座三股的银烛台,黄白色的蜂蜡在阳光下居然显现出了一股玉一般的质感。

而在烛台后,则挂着一张圣乔治的画像。

丕平,三位巴斯克领主,四位十字军贵族,两名教士,整整十个人正跪倒在圣乔治的画像前。

他们每个人都目光严肃,炙热的眼神紧紧锁定在最前面的丕平身上。

“天父所见,圣乔治在前。

念丕平、奥顿、苏里斯……等十人,虽然为异姓,但却皆为主的圣战士,在主前,我们互尊互爱,简直如同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既然如此,我等愿意结为义兄弟,同心协力,救困扶危,上报以塞亚,下安诸信民。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

圣乔治在前,实鉴此心,若有背义忘恩,则堕入地狱,永世不得赎罪!阿门!”

“阿门!”

在几个教士的簇拥下,十位年富力强的青年狂热地站起身,咬破了手指,在葡萄酒中滴下了自己的血液。

“饮下此酒,你我便如亲兄弟般!我不是叫诸位臣服于我,而是叫诸位和我共享功勋与荣耀。”用铜酒盏满盛一杯带血的葡萄酒,丕平向着众人高声宣誓道,“诸位只要不负我,我绝不会负诸位!刀山火海也一起趟,荣华富贵也一起享!干杯!”

“干杯!”

“干杯!”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