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级穿越的我为什么是牧师小姐啊 第50章

作者:清酒浅辄

是的,牧师小姐根本就没把这传闻当回事,太玄乎了。

“能实现任何愿望”这种说辞,实在过于宽泛,很像是某些人幻想出来的东西。

灵宝,就是等价于【幻世】里金色灵器的装备,要是这种东西都能有那花里胡哨的功用,一身神器半神器的薇莉丝小姐岂不是比创世神还要牛掰了?

事实上,莉莉娅也从来没听说、或从书面记载上看见过有谁真的找到那所谓的“许愿精灵”,当时她还打趣地表示:与其期待那种东西,还没直接跟薇莉丝姐姐许愿,被实现的可能性高呢。

虽然不抱期待,但欧肯大峡谷的确是前往王都的必经之路,除非薇莉丝愿意用飞的,否则还是得横穿过去才行。

因此,现在某牧师与某龙站在了一条三岔道的面前。

“?”

薇莉丝瞪着眼前的三条路,又把地图取出来横竖研究了半天,她可以确定,这上面绝对没有标志出类似地形,而是条直线。

倒不如说,欧肯大峡谷本身就是单行道,怎么可能会分出岔路?

又撞上奇怪的事件了?这概率是不是太高了一点……自己该不会有某种奇怪的体质吧?

“那个,两位姑娘…….你们是外地人吧?”

驻足迟疑了良久,终于有一位挑着柴薪,从远处走来的,大约三十来岁农人注意到薇莉丝二女,熟稔地向她们搭起话来。

“啊?哦对对对,我看这地方跟地图标注的不太一样啊,大叔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嗨…..!”

农人一拍大腿,爽朗地笑起来。

“你不是第一个提出类似问题的人啦,姑娘手里那份地图,应该是绘制了有段时间的版本吧。实际上,大约三个月前左右,我们这欧肯峡谷里啊,出了件大事哟。”

像是谈论着什么惊天大秘密似的,农人大叔煞有介事地半掩住嘴,神神秘秘凑近了一些。

“不知道姑娘有没有听过,许愿精灵的传说?”

“许愿…..哈?!你的意思该不会…….”

“对咯!看你的模样应该是知情者,那解释起来就容易许多啦。简单来说,有人得到了那件灵宝,通过它,把这峡谷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鬼鬼,居然是真家伙啊……”

薇莉丝这下可真的有点吃惊了,如果只是随便来个人,告诉她谁谁谁拿到了许愿精灵,她大概只会嗤之以鼻。

但眼前的景象摆在这,而且欧肯大峡谷的确是变成了现在奇怪的模样,农人的话顿时就有说服力了许多。

不过吃惊归吃惊,薇莉丝也没太大兴趣去追查到底,她的目的只是穿过这里,前往诺顿堡罢了。

说到底,牧师小姐根本就不相信有什么东西,能够真正“实现一切愿望”,最多就是拥有相对凡人而言比较强大的力量罢了。

“这样啊……那大叔你知不知道,这三条岔道该怎么走,哪条是原来的路呢?”

“嘿嘿,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这三条路啊,全都是连着同一个地方的。换句话来说,其实就是把一条大路变成了三条小路而已啊,哈哈哈!”

好,确定了,那个改变地形的家伙脑子绝对有什么大病。

此时,农人话锋一转。

“不过姑娘你如果想走原来的路,入诺顿堡,最好还是跟着我。虽然三条路只有一个出口,但里面却多了一大堆新的分岔,很容易就会走进死胡同里。简单来说,这欧肯峡谷啊,被人变成了一座迷宫呢。”

“为什么要许这种愿望?有什么意义吗?”

农人尴尬地挠了挠头,憨厚一笑:“这谁知道呢,出迷宫的路也是我们当地人慢慢摸索出来的,最开始还遇到了不少麻烦…….咋样,姑娘要跟着一起吗,不然我可先走了啊,还得赶回去做活呢。”

“………….”

薇莉丝偏过视线,看了看农人憨厚朴实,不似作伪的表情,又回头瞥了眼分成三条的岔路,与满脸无所谓的小龙娘对视一眼。

“好,那就麻烦你了。”

于是,随着热心的农人,二女从中间那条岔路进入了成为迷宫的欧肯大峡谷。

正如这位大叔所说,里面的环境的确已经变得错综复杂,明明头顶还能看见晴朗的天空与两侧高大山壁,但峡谷内部原本的坦途却凭空升起了无数高耸岩壁,将路径切割成了纵横交错的小道。

这是魔法造成的结果。

岩石与大地系的魔法,如果能一次性产生如此惊人的效果,那至少也是6阶、甚至7阶之上。

区区一个金色品质装备的灵,能拥有如此程度的力量吗?

当然,许愿精灵的说法,也只是眼前这位农人一面之词,如果是大量低阶岩魔法日积月累,同样能达成类似的效果。

的确有这种可能性。

但如果是这样………

牧师小姐的眸子深邃了些许。

农人大叔带着薇莉丝与晓光兜兜转转,绕过了至少十七八条分岔路,期间脚步却并没有任何停歇或犹豫,看得出来,他必然已经对这些路径相当熟悉了。

大约花了半个小时,三人终于转过最后一处岔路的弯道,出现在薇莉丝眼前的,是一个小型人类聚居地。

周围已经不再有突兀冒起的岩壁,但……却有更加巨大的岩石圈,将整个聚居地围拢了起来,形成天然的防壁。

与其说薇莉丝走了出来,倒不如说,她被带进了迷宫的最深处。

“呵……这还真是…….”

牧师小姐捏着手中散发着微光的法杖,无奈摇头。

身后,几名手持砍刀,面相凶悍的男人已经从视线的角落中缓步而出,将她与晓光围在了中心,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

而那名带路的“好心”农人,也转过身来,似笑非笑地注视着面容绝美,肌肤白皙光滑的两位少女,彬彬有礼地低头致意。

“那么,欢迎来到【凶狼】的巢穴~”

第96章: 第三十六章:巧遇、与些许仁慈

尼克勒斯是人类联合王国的一名在逃罪犯。

他的罪名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杀人、抢劫、袭击贵族和越狱。

但说实话,这位现年34岁,师承疾风剑道流,帝国疾风剑圣第十一位门徒的男人,并没有怕过王国的追捕和通缉。

因为他有实力。

尼克勒斯是一位天空级巅峰强者,真正的巅峰,距离登临传说也仅有一步之遥。

虽然这种程度在他的师门,尤其几位传说级师兄姐妹与师尊,疾风剑圣毕维斯·伯纳尔德面前不值一提,但毫无疑问他已经是这个世界上相当出众的强者了。

24岁,尼克勒斯疾风剑术小成出师,因为某些缘由离开奥斯特帝国,来到了人类联合王国定居,成为了一名公会在籍冒险者。

27岁,尼克勒斯因为不爽勇气之城某位贵族的肆意妄为,把他暴打了一顿,并用剑送走了对方的某个关键部位,因此被捕,锒铛入狱。

三天后,尼克勒斯杀死被贵族买通,试图报复他的狱卒,强行冲出牢房,逃出了王都勇气之城。

当时有一位传说级冒险者亲自追击他,却被尼克勒斯用某些手段给成功甩掉了。

——这是官面的回复,实际情况是,那位传说级存在也看某个贵族不爽,因此故意放跑了尼克勒斯,否则同样擅长追踪和游击的她断无失手可能。

逃出王都后,尼克勒斯因罪名无法再进行冒险者工作,失去了收入的他辗转来到诺顿堡附近。

被源源不绝追捕者搞得不厌其烦的他,一怒之下,干脆凭借自身武力,聚拢一批类似身份的流民和在逃犯,建起势力干上了山贼的行当。

不过虽然沦落到如此地步,甚至被人冠以【凶狼】这般称呼,尼克勒斯和手下的团体还是有着基本底线的。

不随意杀人,除非对方本就是奔着他们的性命而来。

不奸淫,即使抢劫了年轻貌美的女性,一般也会将其安全放走。

不玩毒,这是身为疾风流剑士最基本,也是最后的操守。

但也因此,尼克勒斯的一些原本行事肆无忌惮的部下心生不满,出卖了他,最后引来王国大军围剿。

血战后,尼克勒斯带着一批忠心耿耿之人突围而出,进入了欧肯大峡谷避难,但他手下的力量也因为叛走和战损十不存一。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垂怜,本已被逼入绝境的尼克勒斯,竟然在慌不择路逃入峡谷某处时,遇到了传说中……能够实现愿望的许愿精灵。

他当时真的很惊讶,但很快尼克勒斯就发现,其实这件宝物也并非传闻中那样真正无所不能,力量存在着极限,或者可能受到某种限制。

比方说,他当时表示,想打遍天下无敌手,成为绝对的最强,对方立刻就一句“不可能”砸了过来。

斟酌许久,最后尼克勒斯许的愿望,就是让他的这帮一直以来出生入死的兄弟,能够安全活下去,不必再被有心人讨伐。

许愿精灵实现了这个愿望。

它创造出了,除非知道正确路线,否则绝对无法穿越的复杂迷宫,并将尼克勒斯与同伙转移到了迷宫最深处。

凭此,他们终于得以从联合王国的追捕中幸存下来,并安然生活下去。

本该是如此的。

“所以说…..真是那什么许愿精灵搞的鬼啊,我还以为是一群魔法师慢慢建造起来的迷宫呢,可恶,又猜错了!”

黑发的牧师小姐坐在某块凸起的巨大岩石上,白嫩的小腿从圣袍下露出半截,在空中晃啊晃的,脸上写满了不爽。

而那位随侍她的金发女孩则站在“巢穴”中央,一脸漠然地将拳头捏得咔吧咔吧响,周围稀里哗啦趴了几十个着装和年纪各异的大汉。

农人——【凶狼】尼克勒斯倒在地上,惯用的佩剑诡异断成了七八节,与之前背在身后的那捆柴薪一起,散落得满地都是。

他双腿歪歪扭扭地向后拐出了奇怪的弧度,右眼像是被狠狠来了两拳般高高肿起,表情更是跟连吃了十几只苍蝇一样难看。

怪物,真正的怪物。

比起被王国追捕时的烦躁和厌恶,尼克勒斯现在心中只有一种情绪——无力。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恐怖的存在,疾风流奥义的全力一击被那个金发少女用单指,瞬间将剑身与攻势震成了碎屑,脸上的伤也并非对方主动攻击,而是剑柄倒砸回去造成的。

面对几十名兄弟围攻,对方只是用白嫩的小脚丫在地上跺了跺,冲击力就让大家噼里啪啦全倒了下去。

尼克勒斯自己,也因为不自量力,试图强行抗衡那股脚下传来的力道,导致双腿变成了现在这样。

而且【凶狼】能察觉到,对方的表情,根本就没把这当成一场战斗,更像虫子迎面飞来时抄起书本顺手将其拍飞的感觉。

本以为…..只是两个不谙世事的好骗丫头,才会傻乎乎跟着他走。不曾想,对方根本就是因为完全没把尼克勒斯看在眼里,故意上的套。

不是人类,这两个少女,绝对不是正常的人类。

就算是以人类之身勘破极限,抵达了超越之境的师尊,也绝无可能用单纯的肉体力量做出这种事。

…….倒霉透顶。

“知道的,我已经全都说了。这次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您和您的同伴……..还请您大人有大量,饶过我们这些卑微的存在,我们愿意献上所有财物以赔偿。”

名为【凶狼】的男人挣扎着低下头,卑躬屈膝地向娇小而看似无害的少女求饶。

成王败寇。

尊严什么都是狗屁,只有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而且虽然心里满溢着绝望,但尼克勒斯向来尊敬强者,这番举动倒无任何勉强之意。

“你说,你是从勇气之城逃难过来的?”

薇莉丝轻笑着,坐在石头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男人,没有理会对方的请求和提案。

“是,我在那里生活了大约三年。”

“三年啊……这倒是个不错的时间呢。有种说法,三年在某种意义上便代表了人的一生,四舍五入一下,就相当于你在勇气之城住了一辈子的时间呢,那里也算你的故乡了吧?”

“……..?”

尼克勒斯原本紧张忐忑的心情突然变得有些…….莫名其妙?

他以一种“这家伙到底在说什么鬼东西”的眼神,偷偷抬头看向似乎打着某种盘算的黑发少女,并且很尴尬地被对方注意到了。

“咳咳嗯!”

薇莉丝小姐故作威严地轻咳几声。

“总而言之,接下来的问题我只问一遍,你想好了再回答。”

“你,想回到勇气之城吗?”

尼克勒斯突然愣住了。

他想回到勇气之城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薇莉丝看似有些无厘头的话,其实并非没有对男子造成触动。

三年的确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时间,通常的说法是,如果人愿意在某个地方连续定居三年,说明他其实也是能够接受一辈子呆在那里生活的。

这话半真半假,但的确也有些依据,至少尼克勒斯,是这样。

若非逼不得已,他又怎么会愿意像丧家之犬一样,逃离生活了三年之久的城市呢,那里的许多人和回忆,他至今都无法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