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大唐,建安风骨 第30章

作者:少侠请饶命啊

  “奴婢叫阿依帕夏,主人。”

  “哦,阿依帕夏,我这儿不兴那么多规矩,用不着口口声声主人主人的,起来说话。”

  “是,主人。”

  李文斌无奈,又看看另一个刚刚跪好的女孩。

  她的面纱已经系好了,见李文斌向她抬了抬下巴,忙也盈盈立起,恭谨地垂手站好。

  李文斌从她们身边穿过去,在椅子上坐了,两个突厥女孩儿立即跟过来,一左一右跪下,给他轻轻的捶着腿。

第五十六章不必强迫自己

  两个突厥女孩从小就被当成女奴培养,这些侍候主人的规矩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做起来非常自然,一点也没有矫揉造作的刻意感。

  李文斌本来想唤她们起来,手抬了抬,却懒得去纠正了,只是看看她们,说道:“在家里,你们还蒙着面纱干什么,这大晚上的,要是到庭院里走一圈,小心被护院把你们当成打劫的。”

  两个女孩儿显然是听懂了这句开玩笑,两人对视一眼,眸中都露出了笑意,那个还蒙着面纱的女孩儿便把面纱摘了下来。

  这个女孩更加漂亮,嘴角儿微微地向上翘着,似乎天生带着一抹甜甜的笑意,那靓丽的模样看着有点眼熟。

  李文斌问道:“你叫什么来着?”

  “奴婢叫艾米拉。”

  “艾米拉,你们总是蒙着面纱干什么?”

  艾米拉温驯地答道:“主人,女人除了手脚,都是羞体,只有亲生父母和她的男人才可以看见,是不可以叫其他人瞧见的。”

  “哦。”

  李文斌揉揉鼻子,尴尬地道:“那你们还是蒙起来吧。”

  阿依帕夏认真地道:“主人,我们方才误以为是别人,这才匆忙系起面纱,我们的一切都是属于主人的,在主人面前,不需要掩饰。”

  李文斌有点吃不消了,岔开话题道:“你们方才吹奏的是家乡的乐曲吗?”

  艾米拉答道:“是的主人,这是我们家乡的乐曲。我们远离故乡,夜晚的时候冷冷清清,很寂寞,心情很不好,所以吹奏起了故乡的乐曲,没有想到会惊扰主人。”

  “故乡……”

  李文斌悠悠地出了一会神,看看她们,忽然问道:“如果我能送你们回去,你们愿意回故乡去吗?”

  两个女孩儿互相看了一眼,轻轻垂下头去。

  李文斌问道:“怎么?”

  阿依帕夏轻轻答道:“奴婢看得出,主人的仁慈是发自内心的,但是,我们虽然思念故乡,只是因为那里是我们生长的地方,我们并不是想要回去,我们不想回去。”

  李文斌皱了皱眉,问道:“为什么?”

  艾米拉幽幽地道:“睿智的主人,您觉得,如果我们两个女孩儿回去,将以何维生、以何自保呢?”

  李文斌默然片刻,想起欲取不能、欲弃不舍的茗儿,不禁深深地叹了口气,喃喃地道:“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

  这句诗两个突厥女孩就不大明白了,不过她们她们看得出,主人似乎并不快乐。

  她们这几天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待在这个院子里,可是对自己的主人也约摸了解了一些。

  知道他是这个东方大帝国里很有权势的一个贵族老爷。

  她们为了远离故乡而忧愁,为了饥饱无着、归宿不定而烦恼,像主人这样有权有势的人物又有什么烦恼呢?

  她们很好奇,不过很乖巧地没有问,

  李文斌吩咐道:“方才那首曲子,再吹奏一遍吧,我也想听听。”

  长得很像杰西卡的艾米拉比阿依帕夏活泼一些,大胆地问道:“主人喜欢这首曲子么?”

  李文斌叹道:“我只是心情也不好……”

  无他,只是有些想家了而已。

  凄凉的,叫人听了便会油然生起思乡之情的羌笛声仍在悠悠飘荡着,李文斌已离开突厥姑娘的住处,漫步走向后宅。

  经过跨池虹桥的时候,李文斌靠着栏杆,仰头望月,怔立良久。

  ……

  回到家里,李文斌却吃了一惊。

  原本居住的小院已经是人去楼空,只剩下了几个正在负责洒扫的宦官。

  询问之后,李文斌才知道,他又换了住处。

  新的住处比他之前住的小院大了好几倍,服侍的人手也多了几倍。

  “小郎君,您看这里怎么样?”锦绣陪在李文斌的身边,跟着他到处巡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尽可吩咐。”

  李文斌倒是没什么要求,他对于现在的居住条件已经很是满意,不过就是让锦绣记下来,再弄一个校场,方便练习武艺。

  “对了,小郎君,今天……”锦绣强忍着笑意,左右看了看,这才凑到他的耳边说道,“那个女人来了,婢子看,她已经快要忍不住了。”

  “哦?这么快就忍不住了?”

  李文斌倒是有点惊讶——他本来和锦绣商量的时候,是估计长孙无垢起码也能坚持大半个月的。

  这才十几天就坚持不住了?

  看来她也不过如此嘛……

  锦绣笑道:“小郎君,现在可是关键时刻。能不能有什么突破性的进展,就看您的了。”

  李文斌揉了揉她的头发,笑道:“你去,帮我传个口训给王妃。就说我要见她,地点就在……”

  ……

  “什么?”长孙无垢愕然,“他要本宫去百花楼见他?”

  锦绣微微欠身:“是,娘娘。小郎君他就是这样说的。”

  “这……”长孙无垢有些为难,“本宫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去那种地方?”

  “小郎君说了,娘娘本为巾帼英雄,区区百花楼怎么可能难倒您?”

  “那,本宫是非去不可了?”

  锦绣摇了摇头:“不,娘娘。小郎君也猜到这样做会让娘娘感到为难,所以他说了,如果娘娘实在是不想去的话,也不必强迫自己。”

  长孙无垢才松了口气,就听她接着说道:“不过那以后,娘娘都不要再来寻小郎君了。”

  长孙无垢:……

  你管这个叫不用强迫自己?

  她的心里泛起了一阵无力感,最后只得是长叹一声:“回去告诉文斌,本宫一定会去的,让他放心。”

  “娘娘,您又错了。”锦绣笑道,“小郎君他从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反倒是您,可要注意一点哦……”

  “哦对了,小郎君可不喜欢等人哦……”

  说完,也不等长孙无垢再说什么,锦绣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扭着纤细的腰肢离开了。

  长孙无垢瘫坐在软榻上,欲哭无泪。

  虽然有心不去,可她承受不了那样的后果。

  这个该死的……主人!

  难道,他就以折磨我来取乐吗?

  长长的指甲刺入了手心中,猩红的鲜血流了出来,长孙无垢却恍若未知。

第五十七章百花楼

  在唐代,胡人在大唐经商开店,开的最多的就是珠宝店和酒店。

  珠宝自不待言,西域珠宝无论是造型款式,还是珠宝成色,都较大唐本地的珠宝出色,而胡人酒家众多,却是因为胡人酒家有胡姬。

  男人是酒店最大的消费群体,年轻貌美的胡姬侍酒,自然会引得酒客们趋之若鹜。

  “摘莲抛水上,郎意在浮花”,醇酒美人,相得益彰。

  汉家女子抛头露面做酒店侍应的太少,没有竞争力。

  因之,胡人酒店越开越大,档次越来越高,成为达官贵人、巨商豪贾们最喜欢逗留的所在。

  故而长安、洛阳一带的大酒楼,一般都是胡人开的。

  常乐毗邻东市,是长安极热闹的一处所在。

  常乐坊内的“百花楼”,就是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胡人酒家。

  这酒店极大,却只有一层,中间是一个圆形的两尺高的表演舞台,舞台直径数丈,四面八方的酒座都以这舞台为中心相向而置。

  如果有些酒客不想与其他人看见,伙计就会搬来座屏在他们的酒席外围上三面。面朝舞台的正面会另置一副折屏,如果客人不喜欢看舞台上的表演,想要更加私密一些的环境,那么就可以用折屏把正面也挡起来,这就成了一个四面不见人影的雅间了。

  但是到这里来喝酒的人,很少有把四面全挡起来的,他们到这里来饮酒,本就是为了醇酒美人,哪会把美人隔在席外呢?

  等他们喝得高兴了,甚至还会跳上台去,与胡姬一同歌舞一番,甚或把胡姬赶走,来段独舞呢。

  能出现在这儿的酒客,非富即贵,这等有身份的人如此行径,放在其它朝代,必定难以想像。

  你能想像一位富甲天下的七旬老翁,亦或一位年近六旬、学究天下的士林领袖,又或者是一位年过半百、牧守一方的使君大人,在朋友、随从、下属,乃至完全不相识的人面前,醉态可掬地挥手踏足,歌舞自娱么?

  可是在这个时代,很正常。不但对那些地位尊崇、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们来说很正常,就是对那些已经嫁人生子的妇人或者还养在深闺的姑娘们来说,也很正常,这无关于身份和地位,而是一种习俗。

  自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胡汉融合很密切,数百年下来,胡人的文化、思想、风俗、习惯大量被中原汉文化吸收融纳,成为了它的一部分。高官贵族酒兴到了,当众歌舞一番,就成了一种很风雅很有品位的活动。

  当年李靖灭东突厥的消息传到京里,大唐天子李世民大喜若狂,就轰开舞姬歌女,自己扭腰摆臀地在大殿上跳了起来,时任太上皇的李渊还抢过歌女手中的琵琶给儿子伴奏。大臣们也跟着起哄,一起离席跑到殿上,载歌载舞。

  想像一下,一群穿着文武官袍,或络腮胡子、或白发苍苍的大老爷们,在庄严肃穆的大殿上张牙舞爪,简直就是群魔乱舞。十多年后太子李治喜得长子,做为爷爷的李世民又跑到儿子的东宫里带头跳起舞来。

  皇帝如此、百官如此,在民间,这种现象更是司空见惯。

  这百花楼里的散席是围绕着圆形舞台摆放,两侧的雅间则处于观赏舞台的最佳位置。

  李文斌来到百花楼的时候,六个体态妖娆的胡姬正在台上跳着性感动人的舞蹈。

  他就在这节奏分明欢快的舞乐声中,来到了其中一个雅间,推门而入。

  后面的客人惊鸿一瞥,就见一位美人儿,侧卧于低矮的案几之后,一手托腮。

  障子门儿又关上了,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瞥,丽色容光便扑面而来,可也能感觉出女子极美,风韵气质也是极佳,那屈起的一条修长大腿更是美到极致。

  可是要说她眉眼五官、身材体态到底哪儿最美,长成什么模样,一时却半点都想不起来了。

  即便她是慵懒地斜卧在榻上,那种高贵、凛然不可侵犯的神圣美感,也深深映入了每个人的脑海。

  留在他脑海中的唯一感觉,便是“极美!”

  那客人一大杯酒全灌下去,犹自回味着那美人儿极曼妙的身姿体态、不可方物的姿色容光,只觉齿颊留香,回味无穷,至此方知,秀色当真可餐!

  然而,他却是不知道,那个美人儿就是号称长安之花,女人中的女人,极为尊贵的秦王妃,长孙无垢!

  今日的长孙无垢并没有穿着一身盛装,可即便是身着素衫,她也像一丛火焰般炫人双目。

  她虽穿着素雅的衫子,却是做成了胡服的式样,非常紧致贴身。

  半袖翻领,蛮靴短裾,月牙白的系带,珍珠白的尖翘缎靴……

  李文斌一时想不出该用何等词汇来形容长孙无垢了,大概……她就像一盘切得薄如蝉翼、白如初雪的鲜美鱼脍,叫人见了就想整盘儿端过来,把她那傲人的妖娆身段整个人吞下肚去一饱口腹之欲。

  长孙无垢向他嫣然含笑,轻轻一拍自己身旁的坐榻,柔声道:“过来坐!”

  李文斌神色平静,很从容地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来。

  长孙无垢本以为他会像之前一样,和自己保持着一定距离,见他如此动作,眸中反而露出一丝讶色。

  李文斌大咧咧的坐下,开门见山的问道:“王妃几次三番遣婢女来见文斌,不知道有什么事?为何不让婢女当面说明呢?”

  长孙无垢向他扮个鬼脸,得意地笑道:“山人自有妙计,不过……天机不可泄露呀,嘻嘻……”

  “到底是什么天机?现在我来了,你可以说了。”

  长孙无垢微微眯起那双妩媚的眼睛,妖妖娆娆地道:“你认为……我会轻易地告诉你么?”

  李文斌的目光飞快地闪烁了一下,端起她放在几案上的半盏葡萄酒,轻轻地啜了一口。

  他居然没有动怒?

  这一回轮到长孙无垢意外了,她诧异地瞟了李文斌一眼,微微转动着眼珠,思索着他不同寻常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