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大唐,建安风骨 第57章

作者:少侠请饶命啊

  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尉迟叔叔,这酒虽然闻着香,可喝下去就不行了,眼睛会瞎的哦。”

  虽然不是工业酒精,不过李文斌信口胡诌也不怕被人识破。

  尉迟敬德听了,有些犹豫:缺胳膊少腿他倒是不在乎,就是眼睛瞎了,这可就不大方便了。

  李世民这时候带着长孙无垢过来了,见状笑道:“尉迟敬德,你个憨货,我儿子说的那都是真的。而且这种酒也就闻着香,喝起来简直和利刃过喉没什么区别。”

  “你们啊,一个个都是见酒没命的,来我王府吧,今天让你们喝个够。”

  李世民的话让程咬金和尉迟敬德都欢呼起来,随着他回到秦王府,大喝了一整天。

  这些人喝酒有个缺点,就是场面十分的不堪,而且为了避免惊世骇俗,李世民最后把李文斌留了下来,让他在这里伺候酒局。

  果然,喝道了醇香的烈酒后,程咬金和尉迟敬德大呼过瘾,直说这才是男子汉应该喝的。

  过去喝的那都不是酒,是马尿!

  程咬金喝了个半醉,端着一碗酒来到李文斌面前:“齐王殿下,你怎么不喝啊,莫非是瞧不起我们几个老家伙?”

  呵呵,我瞧不起谁,也不敢瞧不起你程咬金啊?

  “程叔叔,小侄不擅饮酒,我在这伺候着就好。”

  牛进达在一旁笑道:“你可别耽误人家齐王了,人家可是有学问的。”

  “好,想不到贤侄……王爷居然有着这样的文采。对了,那今日饮酒如此过瘾,贤侄你就再来吟一首诗吧,就要和酒有关系的。”

  当爹的都这样说了,李文斌也没办法。

  “要以酒为题。”

  那就只能抄李白的了——对不起,诗仙大人。

  “既然如此,那小侄便献丑了。此诗名为《将近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待念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时,李文斌也不由自主的被诗中的豪迈所感染,站起身来将三碗烈酒一饮而尽。

  “好酒,好酒啊!”

  尉迟恭虽然听不懂,可还是觉得这诗句颇为豪迈。

  他喝的兴起,忽然在右前方,有一块一人高的巨石,合抱粗细,半埋土中。

  尉迟恭走过去,上下一打量那块巨石,忽然一弯腰抱住了那块大石,双腿站定,双臂一较力,沉声大喝:“起!”

  一连拔了两拔,又左右一摇,那块巨石轰地一声,泥土如浪般翻滚起来。

  四下的宫女宦官们顿时大声喝彩。

  这样的神力,他们哪里见过?

  自然兴高彩烈。

  李文斌此时已经喝高了,捧着一碗酒递给尉迟恭:“尉迟叔叔,小侄敬您一碗!”

  一口喝干碗中酒,他一边拍着身边的大石,一边念起了李白的另一首佳作——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他还没念完,就看见李世民等人,还有那些宫女宦官们看着他的身后,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咦,你们这是怎么了?”

  李文斌诧然回头,这一回头把他也吓了一跳,这大石明明和自己的身材差不多高,怎么现在矮了一头?

  李文斌一低头,借着篝火的光亮,才发现这块巨石已经陷进地里一块,受到大石的挤压,大石四周的草皮都拱了起来。

  他莫名其妙地又拍了拍,那块巨石应声又下陷了一头的距离。

  这一下四周的惊呼声更是此起彼伏,近处看得到的人大呼小叫,后面不知情的人拼命往前挤,场面一时乱成一团。

  李文斌迟疑着又拍了一下,这一次,所有的人都看的清清楚楚,随着他这轻飘飘一掌拍下,那块石头又向地下陷进去深深一块。

第一百一十章我天生神力啊

  李文斌一阵狂喜——难道我这是神功大成了?

  尉迟恭瞪大一双牛眼,早就说不出话来。

  要把这石头压入土中,比他从土中把石头拔出来,何止难上十倍,而且……而且这人根本就是轻飘飘的一拍,这是什么可怕的功夫?

  一时间众人看着李文斌,那眼神就跟见了鬼似的。

  尉迟恭还有点不服气,借着酒劲儿也行试一试。

  可他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甚至连自己的体重都加上了,也没能把这大石往下按动分毫。

  牛进达看的眼珠子都瞪出来了,拉着李文斌问他是怎么做到的。

  李文斌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天生神力啊!”

  “哈哈哈,俺老程这下是彻底的服气了!”程咬金哈哈大笑,举起了一坛酒,“不愧是将门虎子,齐王殿下神力惊人,正该好好的庆祝一番啊。”

  也不知道自己神力惊人有什么好庆祝的,李文斌怀疑他只不过是想借机喝酒而已。

  不过喝酒这一块,他是不怕谁的。

  一颗解毒丸扔进嘴里,身体内积攒的酒精被迅速分解,原本身子摇摇欲坠的李文斌迅速恢复了清明。

  解毒丸能解酒,而且十分高效,这也是他在偶然之间才发现的。

  之前李文斌就寻思,解毒丸是用来解毒,那体内的酒精积攒的太多,也对身体是有害的,那能不能用解毒丸来缓解呢?

  他试了一下,果不其然,不管喝的有多醉,只要一颗解毒丸吃下,立马神志清醒。

  所以,李文斌才有着和这些酒国前辈拼酒的底气。

  同样举起了一坛酒,李文斌拍碎了坛口的封泥:“好,今日小侄就与诸位喝个痛快,不醉无归!”

  叫好声再次响起。

  天生神力,酒量又极为豪迈,程咬金他们最喜欢这样的人了。

  ……

  过完了年,李文斌也再次忙碌起来。

  接收李元吉的产业可不是简单的说说就行的,也不是接收他的女人,还有一些店铺、皇庄就可以。

  别的不说,就是那原本的七百齐王府兵,李文斌就要费一番心思才行。

  倒也不是说这些人不行,主要是不太符合李文斌的要求。

  在他看来,宁愿不要这七百府兵,全部以自己的五百少年兵来顶替。

  可是程咬金劝他放弃了这个想法。

  用老程的话来说就是,这也是对他的一种锻炼。

  纵观唐初诸位名将,无不善于练兵、统兵,而这也是需要时间来积累的。

  就如同宝贵的战场经验一样,是不能速成的。

  所以,程咬金建议李文斌,就拿这七百府兵来当成练手的。

  在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李文斌接受了这个建议。

  因为用不了多久,他就要率领本部人马加入左武卫的行列,在左武卫大将军程咬金和上将军牛进达的统率下,出兵陇右了。

  没办法,谁让经过了这些天的冷静期,那位大唐的皇帝陛下清醒了,聪明的智商又占领了高地呢?

  反应过来的李渊发现,李元吉之死这件事中有着很多的疑点,让他感到了后悔。

  可事已至此,就算是后悔也是屁用没有了。

  所以,对于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李文斌——李渊选择了将其远远的打发走,省得在眼前碍事。

  而李文斌也欣然接受,并且和李世民商量过后,同意加入左武卫。

  程咬金和牛进达对此表示十分的欢迎,所以也就有了之后的那些建议。

  原本李文斌以为,有着绝对的权威在,练兵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

  可在校场见到了那七百齐王府兵后,他知道自己错了。

  ……

  因为之前的事情,这七百府兵已经马放南山,有些日子了。

  不管是军营、校场,亦或是他们平日里使用、穿戴的武器和盔甲,都已经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尘,看起来非常的不像话。

  第一次见到这样的情形,李文斌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吩咐负责管理这七百府兵的两个都尉带领大家都清理妥当。

  可是当一旬之后,李文斌带着苏定方、薛万彻再次来到校场的时候,发现这里依然还是一副老样子,甚至变得更加残破了——

  多说一句,现在苏定方是李文斌的亲卫统领,负责统率那五百少年兵;而原本担任齐王府副护军的薛万彻成为了这七百府兵的校尉。

  现在就见那两个都尉大老爷躲在树下喝着茶水,正在谈天说地,他们手下那班人也是高谈阔论,懒懒散散的坐了一片。

  薛万彻一张黑脸都涨成了紫色,根本不敢抬头看李文斌。

  李文斌则是二话不说,马上对那两个都尉吩咐道:“打明儿起,你们两个不用来了。本王这齐王府用不起你们这样的大爷。”

  两个都尉一怔——他们本也料到李文斌会有责难,但是觉得他年纪轻、资历浅,刚刚获得齐王爵位,就算是想要树立权威最好的手段估计也就是明里训斥两句,暗里拉拢一番,许他们两个重要些的职位以巩固自己。

  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当众做出这样的安排。

  两个都尉勃然大怒,跳起来厉声道:“齐王殿下,你说甚么?老子们这个都尉是朝廷钦封的,你说不用就不用了?”

  李文斌淡淡一笑,背负双手,微微扬起了那张俊俏的面孔:“没错,本王说不用,那就是不用了。你们在家候着吧,哪儿有了缺,或许会有人用你。如果你们想求本王帮忙,我倒可以帮你们活动活动,在晋阳给你们安排个地方!”

  那个年近四旬的都尉怒不可遏,劈胸就向李文斌抓来:“混账,就是原本的齐王在的时候,对我们也以礼相待的。你个小兔崽子……”

  李文斌嘴角噙着一丝冷笑,一抹寒光在眸中一闪而过。

  “有好戏看了!”那些还不知死活的府兵们呼啦啦地围了过来……

  一见那个都尉探手向自己胸前抓来,李文斌傲立不动,目中却有一道寒光攸然闪过。

  那个都尉大剌剌的,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

  就在手指刚刚触到李文斌的胸口时,他一双手掌便突然动了。

  他左手一托、右手一扼,干净俐落的一个擒拿动作,那都尉惨叫一声,整个人便顺势跪了下去。

第一百一十一章李威

  李文斌确实没用多大劲儿,这一招更多的是一股巧劲儿,他只是在一个关键点上使力,拿捏住了对方的手腕。

  而对方来不及反应,仍旧用足了力气杵向前来,自己把自己的手腕给扼断了。

  这一招巧妙的擒拿手法,是李文斌从系统得到的。

  但是能运用到如此出神入化的地步,时机、角度、力度拿捏的这么稳,这些天他也是没少下功夫。

  那都尉痛得冷汗淋漓,他真不敢相信,这个才十五六岁的少年王爷居然如此心狠手辣,一言不合居然下得了如此毒手。

  另一个都尉一见老友落得这般下场,怒火攻心,“呛”地一声拔出了绣春刀,指向李文斌胸口,厉声道:“你敢下毒手?”

  李文斌用行动回答了他,右腿攸地踢起,官靴的靴尖吻上了被他擒住的那个都尉的下巴,把他一脚踢了出去。

  那个都尉身高体胖,怕不有一百八十斤上下,居然被李文斌看似轻描淡写的一脚给踢得飞出去一丈多远。

  离得近的人清楚地听到“咔嚓”一声,下颌骨恐怕是全碎了,那都尉一声没吭,已经晕了过去。

  在场的人中不乏技击高手,这些府兵可不是随王伴驾的一个摆设,虽然他们只是打打旗子、走走仪仗,可是他们当初能入选府兵,除了身世这个必要条件,高明的武功也是一个。

  而且当了齐王府兵之后,不当值时的训练强度也超过其它所有的普通官兵,尤其注重个人技击的训练。

  他们当然看得出,这一脚踢出去之前李文斌有个向外扬手的动作,有籍这个都尉吃痛主动后撤的取巧动作。

  可是他这一脚的力量仍旧惊人,这还是在他轻描淡写的一击之下,这位王爷的腿部爆发力……

  如果他全力施为,那将是何等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