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大醉
剥皮的过程,整整持续了三个小时,那柄小刀实在太垃圾了,这个剥皮的过程,基本上是靠着我的蛮力完成的。
当我剥完熊皮之后,却发现洞窟外的雨势不仅没有停下,反而又大了几分。戈壁滩上的积水,已经接近洞口了。
可是,现在我已经无事可做,那股孤独的感觉,再次笼罩而来。
我瞬间变得萎靡起来,懒散的伸出双手,探出洞口,让雨水冲刷着我手上的血水。
不知道为什么,望着手上的血水顺着手掌与雨水混合着,一起流下,我突然觉得,下雨天可能最适合毁尸灭迹了。
但随即,我便反应过来,雨天留下的痕迹或许会更多一点,而且这个世道,也不需要毁尸灭迹。
乱七八糟的联想过后,我望着越来越暗的天空,也只能接受今晚在这里过夜的事实。
看来,会是难熬的一天啊。
第九十章 舌尖上的保护动物
以前从不曾发觉,我是一个如此容易厌倦的人。
大雨一直持续到了深夜,我看倦了洞穴外的一切景色,大雨落下得积水,已是汇聚成了一个接着一个的水洼,专属于雨水的味道,从洞穴外一直飘至洞穴深处。
黑漆漆的夜幕之下,犹如死亡一般的黑暗,笼罩在整片大地,没有任何光源亮起。
我静静躺在剥好熊皮之上,但这玩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舒服,相反还有着些许臭味。
就算它是濒临灭绝的保护动物,但显然也是没有洗澡的好习惯,一股奇怪的臭味,以及像是尿骚的臭味,一直萦绕在我的鼻间。
我被这股臭味折磨的没有办法,只能将那只熊皮丢出了洞穴,任由大雨冲刷,希望能洗掉那股令人无法忍受的臭味。
没了那张熊皮后,洞穴之中,便只剩我和那只戈壁熊庞大的肉块。
我躺在并不平坦的洞穴中,仰面朝天,虽是争着双眼,但因为没有任何光源,我根本看不到洞穴顶处的模样,眼中除了一片黑暗外,便再无他物。
无聊之中,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
你,怕黑吗?
似乎,对于黑暗的恐惧,是刻在大多数生物骨子里的,生来便是如此,无法逃避。
尤其是这么一处荒野,没有丝毫光亮的地方。
哪怕我是不死之身,也难逃这一点,只是相对于恐惧,我对眼前的黑暗,更多的是一种厌恶。
这种一无所知的厌恶,而给我这种厌恶的,正是那个极其不负责任,任意妄为的脑瘫神。
她就像一个以折磨我取乐的乐子人,将她所有的恶趣味,都放在了我的身上。
这般想着,我对着那个脑瘫神的厌恶,又深了几分。
洞穴之外,雨水落下时,发出沙沙的响声,催人入眠。
我带着对脑瘫神的恐惧,不知不觉间,在这悦耳的雨声中,沉沉睡去。
这一晚,我没有再做什么奇怪的梦境,那些美梦,噩梦,罕见的没有出现,继续折磨我。
次日,天明。
旭日初升,雨过天晴。
特属于雨后的芬芳,由洞外弥漫而来,我鼻尖轻动,轻轻嗅着,从睡梦之中,悠悠转醒。
雨后的空气,略显湿润,而地面上的湿气,也在整晚的睡眠中,侵入至我的我的皮肤之中,让我的四肢酸痛不已。
今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是个烤熊肉的好日子。
我对濒危物种的肉,可是垂涎已久,毕竟它都快灭绝了,这肉要是不好吃,岂不是对不起它濒危物种的名头了。
大雨过后,戈壁滩上自然是没有什么能用的木柴,但这并难不到我,我寻着山坡,找到一棵碗口粗细的树。
接下来,我要做的事,就简单的多了。
我站稳身子,然后开始狠狠的撞击着那棵树,在我的全力之下,我只撞了三次就成功撞倒了那棵树。
好吧,在杀害了濒危保护动物后,我又成功破坏了绿植,我可真坏。
我扛着那棵小树,返回洞穴,又将洞外那张被大雨冲洗干净的熊皮,挂在了洞口晾晒。
然后,我又用着蛮力,将那棵小树破开,花了半天的时间,把这玩意整成了一堆不怎么规则的木柴。
洞穴深处,有着那只熊用来垫窝的干草,一股怪味,十分难闻,但好在够干燥。
准备工作做好之后,我将木柴摆在了门口,将干草铺在上面,此时,太阳已经升到了正中的位置。
夏天刚过,温度并未立即降下来,所以就到了那个凸透镜发挥作用的时候了。
我调整好位置,便拿着那个凸透镜,开始将阳光聚集到木柴上的干草中。
阳光穿过凸透镜,聚于一点,落在干草上,没过多久,那堆干草就冒起了一阵青烟,我并未立即移开凸透镜,而是保持着姿势,同时嘴中向那堆干草轻轻吹气。
坚持了十分钟后,我成功的……获得了一次失败的教训。
第二次尝试时,我直接拿掉了木柴上的干草,凸透镜直接去烧木柴,十分钟后,木柴成功的被灼烧出了火星,我放下凸透镜,连忙将那些干草铺了上去,然后对着木柴上的狂吹,终于,一个小小的火苗燃烧了起来,迅速点燃了干草。
这次总算是大功告成,接下来的1工作就要简单的多了。
我拿出小刀,十分认真的将那只熊的两只熊掌切下,然后又用可口可乐清洗了一遍,因为没有调料,我特地将可乐浇在了熊掌上,又用木柴穿过两只熊掌,放在火堆上翻烤。
不得不说,这有了几分烧烤的感觉,只是烧烤摊上的是普通的牛羊猪肉,而我烤的是牢底坐穿的濒危保护动物。
我握着木柴,在火上来回翻动,火舌吞吐,炙烤着熊掌,熊掌上发出滋啦的声响,金色的油滴,落入下方的火焰中,我很有耐心的翻烤着熊掌,直至熊掌的颜色渐渐泛起淡淡金黄,一股属于濒危动物特有的香气,开始在空气中弥漫。
啊,这是牢底坐穿的香气。
我已经饿了整整一天了,真的是饿坏了,饿的忘记了熊掌的烫,将熊掌从火堆上移开后,便迫不及待的上去咬了一口,然后不出意外的被烫了一嘴的大包。
“嘶~”
我嘴里倒吸一口冷气,龇牙咧嘴的看着木柴上的熊掌,这戈壁熊也算是成功的报了仇,无奈,我只能又等了一会,直到确定熊掌的温度降了下来后,这才将熊掌递至嘴边,大大的咬了一口。
熊掌的肉块,在我的嘴中撕裂,酥软而又有嚼劲,我能感觉到,那些筋部相连,柔软而有韧性,没有什么肥肉。吃起来油而不腻。
当然,这也可能是我实在太饿的缘故,吃什么都会很香。
我捧着熊掌,大快朵颐,风卷残云一般,迅速将那两只熊掌吃了个干净,吃完之后,仍是觉得不过瘾,又取出小刀,返回洞中,用小刀割下几块肉来,重新开始翻烤。
剩下的日子中,我便是在重复着这个过程,取肉,清洗,烧烤,然后吃掉。
许久之后,吃饱喝足的我,十分懒散的顶着吃撑的肚子,在洞穴外,晒着太阳,十分的惬意。
惬意的让我忘暂时了这个该死的世道。
第九十一章 走出戈壁滩
一天的无所事事的休息时间,让我的精神恢复了少许,于是在我离开沙漠的第三天,我开始准备离开这个戈壁滩了。
经过整整一天的胡吃海喝,那只戈壁熊的肉还剩下了很多,虽然可惜,但也只能扔下不管了。
我将所有的工具重新装回背包,又挑了一个笔直的木柴,当做拐杖,最后披上那件略有瑕疵的熊皮。
熊皮内仍有些潮气,但却是一件十分实用的皮衣,能挡住我头顶直射而下得罪阳光。
戈壁熊的脑袋,如同一个帽子一般,被我顶在头顶,我像是穿衣服一样,将手臂塞进了熊皮的手臂部分。
远远看去,可能我更像是一只直立行走的棕熊,十分拉风。
我不知道这个戈壁滩究竟有多大,但凭着肉眼望去,从我的脚下,到远处的地平线,也只有些小小土坡,看不到其他的景色。
走出戈壁滩注定是一件漫长而无聊的事,为了排解无聊,我拿出了宋明涛给我的那个笔记。
宋明涛是一个十分认真,一丝不苟的男人,他给我的笔记中详细的记下了他在这末日十年的见闻。甚至还有插图,画下了沿途的景色,在他的笔记中,这个戈壁滩并不算大,走上二十里第,差不多就能走出去,出了戈壁滩后,便能看到一个村庄。
笔记中详细的写着,那个村庄已经废弃,但是还有些丧尸在村中游荡,需要小心躲避,我不以为意的翻过这一页,丧尸对我来说,毫无威胁,反而会让我感到心安。
在翻过这一页之后,笔记本的纸页上,赫然多出了一个奇怪的插图,宋明涛用工整的画笔,在纸上画下了一个十字架,而奇怪的是,十字架上并没有钉着耶稣,却是钉着一个嚎啕大哭的婴儿,宋明涛可怕的画工下,那个婴儿凄惨,无助的模样,跃然纸上,仿佛他曾亲眼所见。
我眉头一皱,望着画中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婴儿,忍不住有些反胃,我继续向下看去,只见在这幅诡异的插图下,宋明涛十分用力的写下了三个字。
归正教。
我不知道宋明涛是抱着怎样的感情,写下的这三个字,单是看着,便能让人察觉到愤怒的感觉。
归正教,这个名字我曾听宋明涛数次提起过,但一直没有听宋明涛仔细说过,但每一次说起这个教会时,宋明涛的态度都在说明,一旦归正教发现了他们,小雅就一定会被他们杀害。
这究竟是个怎么样的邪教呢?
我带着这样疑惑,捏起纸页,翻到了下一页。而这一页过后,便被密密麻麻的字迹,塞满了整整两页。
归正教,末日之前便已存在的邪教组织,该教已神罚的谎言,四处宣扬着浩劫将至,唯有加入他们的宗教,才能保住性命。
以散播末日恐慌,来吸收教众,其教主自称为神,是来到这世上救赎众人的。
他们宣扬了十几年的末日浩劫,终于碰上了这一次的丧尸病毒,他们本就有着大批的教众,虽然在丧尸病毒中死亡了九成,但仅剩的那些人却也因此变得更加狂热,几乎是靠着不要命一样的传教,在末日中重新获得了大批的信徒。
归正教的秘密总部,在末日之前便建立在了宪安城,所以这四周聚集着大量的信徒,所以在其他残余的人类,还没来得及设立据点时,归正教便已经再次聚集许多的信徒,打压异己,于是整片地区便只剩下归正教的据点。
疯狂,愚昧,残暴,这便是宋明涛对于归正教的评价。
按照宋明涛的笔记的记录,归正教最开始的教主,只是一个想要敛财的邪教头子,可那个教主早就死在了丧尸病毒爆发时,之后的继任者便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宗教疯子,愚蠢至极,却有着煽动别人的天赋。
那个人,名叫赵奕,是一个反智的疯子。
他将丧尸末日,以及一切不如意的事,归结于人类的文明,他手下的归正教在收集了所有附近的枪械后,居然将那些武器全数销毁,一点也没有留下。
是的,就是这么愚蠢的一个人,但在宗教的狂热情绪下,居然没有一个人觉得他做错了。
宋明涛还写了,第一个由丧尸产下的人类婴儿,便是归正教发现的。然后赵奕便将那个婴儿称为圣子,钉在了十字架上。
这便是,归正教对于那些由丧尸产下的婴儿的做法,杀。
也不知道那个赵奕有什么大病,貌似对婴儿有着很深的怨气,不单单是针对丧尸产下的婴儿,对于普通的婴儿也有着很深的怨气。
我看着手中的笔记,眉头越皱越紧,为什么在这个末世中,都是一些脑子不太正常的人,身居高位呢。
难道说,正常人在在这种狗屎一样的世道中,注定1无法活得长久吗?
我拿着笔记,边走边看,随着一页一页的翻过,我对这宪安城的附近的势力,有了初步的了解,这个地区,比我那边还要扭曲一些,基本上已经被那群宗教疯子的势力侵占。
但好在,我并没有和这些人打交道的必要,我只需要找到宪安城,从城市的废墟中,找到一辆能用的吉普车就行。
时间,是一种很玄妙的东西,总是在不经意间,以一种我们无法追赶的速度,从我们的身边流走。
在我还未察觉之时,我便已经捧着那本笔记,走出了那片戈壁滩,差不多花了两个小时,与我预计的一个小时差距很大。
“吼!”
在我还在全神贯注的看着那本笔记时,丧尸的吼声却有些突兀的在我耳边响起,我猛然回神,抬头向前望去,却见一只丧尸正一脸好奇的向我嘶吼着,他那疑惑不解的表情,仿佛是在问我,你是从哪里来的啊。
我放下手中的笔记,像是在面对着正常人一样,对着那个丧尸轻轻点头,轻声说道。
“路过路过,马上就走。”
“呜啊?”
那只丧尸颇为不解的歪了歪头,似乎是奇怪我的发音,一副“兄弟,你的方言好他妈怪的表情”。
我没有继续跟这只丧尸玩下去,而是向一边侧移几步,让开了位置,径直向前继续走去。
笔记中的村落,已近在眼前,我毫不犹豫的向着村落走去,那里绝对有什么我可以用的东西。
这就是一无所有的好处,无论捡到什么都会让人变得开心起来。
我一边向着村落行进,一边观察着四周,如同宋明涛的笔记所写的那样,村落中虽然有着丧尸,但数量极少,直到我进村之后,也才看到了五只丧尸而已。
这里丧尸异常好客,每只看到我时,都会忍不住把我拦住,冲我吼上一声,然后又若无其事的走开。
看来,他们比我还要无聊。
相比钢铁丛林的都市废墟,村中的景色却是不怎显得破败,野草铺满了大地,泛起一丝丝枯黄,不知是谁种下的爬山虎,已是爬过高墙,垂在了墙角,一颗桃树种在了路边,一丝甜腻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
我站在桃树下,用手中的木棍,轻轻打下一只桃子,那只桃子在落地之前,便被我用手接住,不像当年那些水果摊上的桃子,这个桃子显得有些小,而且绒毛极多。
大脑长草的我,忽然想到了当年的网络写手吗,总是会写某个女角色像熟透了的水蜜桃,我看了看手中绒毛极多的桃子,瞬间明白了什么。
呸,那群臭流氓。太下流了。
咳,我知道水蜜桃的这个说法值得是胸,但这也改不了那群人是下流胚子的事实。
我轻轻捏着手里的水蜜桃,桃子很软,仿佛我再用力一些,就会捏出水来。
真下流啊,这颗桃子。
我拿起桃子咬了一口,继续在村中闲逛,那个桃子很甜,汁也很多,但就是绒毛有些扎嘴。
闲逛之中,我将那些能进去的院落都逛了个遍,那些院落之中的空地上,长着许多的花,应该是当年的村民种下的,如今花还在,但种花的人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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