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魔王 第161章

作者:鲨葵

  当地主教小约翰看著远处天际压在海面上的铅云,闻到了充沛的水汽。

  这贫瘠的小镇什么东西都没有。

  有的只是湿寒的空气和落后的景观,尤其讨厌的就是天气,每到初冬时节,

  就有一场连绵的雨季,又潮又冷。

  情况,已经上报了。

  原初总会捎来消息,“海爪渔0718”上的东西,比小约翰想像的更重要。

  回信上·

  总会要求小约翰做出随时出发的准备,他们已经派遣距离此地最近的,总部机关的行动队前来执行任务。

  据说,那是一个“二星战斗专员”

  总部机关,威名赫赫。

  在辽阔的泽尔蒙大陆上,二星战斗专员,已经是“区域霸主”级别战力,等阶可能有三十阶,甚至更高。

  “主教大人,有一队骑兵正在靠近。”

  手下的神父前来禀告。

  小约翰不敢怠慢,当即带上自己的人马,往外迎去。

  鲟鱼镇的教堂建在郊外,风景秀美人迹罕至。

  小约翰走到门外,蒙蒙细雨洒落,淡淡雾气升腾,天地渺茫,景色如梦似幻。

  狂乱的马蹄声,隆隆震响。

  踏破雾花,穿出雨幕,一行二十骑带著滔天的煞气,奔驰而来。

  他们座下的马匹极其雄健,与泽斯利亚本地的矮种马截然不同,肌肉虱结脚力强劲,二十匹跑出两百匹的气势。

  马上的骑士全副武装,手中武器造型夸张残暴,不是长柄重锤就是双面斧,

  头上戴著铁质兜,看上去宛如杀神。

  “血狼团?”

  “那是—.—血狼团吧!”

  牧师神父出现骚动。

  奔驰而来的骑兵特色鲜明,凶名更盛。三年之前,鲟鱼镇周边出现一支打劫过往商队的强盗团。

  说是强盗团,其实不贴切。

  因为他们的装备实在太好了,骑著高头大马,穿著全套铠甲,手中武器也是一顶一的狞。

  为首一个,戴著狼型兜鳌。

  因他兜鉴底下的双眼激发著血腥的光芒,呈现赤红之色,故而被人叫做“血狼”。

  而他带领的团队,就是血狼团。

  “这、这群强盗想干什么?他们难道不怕原初之神的惩罚吗!”

  神父们两股战战,已是肝胆俱裂,

  血狼团声名狼藉,杀起人来毫不手软,甚至有虐杀商贩取乐的传闻。

  鱼镇的领主曾经在冒险者协会发布委托,以高价雇佣知名冒险者剿匪。

  一星期后,接下委托的冒险者们被吊死在鱼镇门口,围观者称,死状极其酷烈。是那种看一眼就要下地狱的,毫无人性可言的惨况。

  另外一边。

  小约翰也很惊讶。

  他和血狼团秋毫无犯,他们过来干什么?

  或者说—

  血狼大人,就是总部机关的“二星战斗专员”?

  不应该吧!

  总部机关好歹是个正规组织,为了抗击邪教而生。不至于百年后摇身一变连杀人越货的强匪都能在其中得到编制!

  迟疑间,血狼团已经到了眼前。

  没有人下马。

  为首那个戴著狼型兜鉴的纵马向前,绕著小约翰转圈。

  细碎的雨点打在他的兜鉴上,顺著光滑边缘落下的,却是鲜红的血滴。他开口,声音宛如刀片研磨:“你就是小约翰?”

  “我是。”

  作为当地主教,小约翰维持了体面。

  他抬头,问道:“你是———·总部机关的二星高手?”

  “就是我了。”

  血狼甩手,将卷成桶状的任命书甩到小约翰脸上:“这是我的身份证明。上头有令,让我不计代价,将‘某件圣物’带回去,所以一一‘那件东西’在哪?”

  小约翰镇定心神。

  他不明白,为什么声名狼藉的血狼会是总部机关的一员,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东西,被铁浪前进基地的洛伦佐截走了。我在鲟鱼镇当了三十年的主教,

  镇子上发生的一切都躲不开我的眼线,我知道洛伦佐和马里纳斯的关系,也知道——他们现在藏身的秘港所在。””

第179章 #178 亡者

  小约翰骑著马,带著教堂里的武装牧师在前面开路。血狼团的黑骑士们跟在他们后面,真是如芒在背。

  所有人都感到不适。

  副手悄悄往后看了一眼。

  黑骑士座下的神驹打了个响鼻,喷涌而出的不是白雾,而是带著火星的黑烟血狼团,不单单是成员凶煞,连他们的马匹都不一般。

  副手驱马靠近,面上很有些为难:“主教大人,我们---真要和他们合作吗?”

  小约翰沉默不语。

  副手又道:“至少,请他们不要这么张扬吧!血狼团的名声,您也是知道的,被民众看到我们和他们一起,恐怕不是好事。”

  小约翰非常无奈。

  在鱼镇及周边地带,血狼团是能止猛男夜啼的恐怖存在。

  副手说的道理,他又何尝不懂。

  组织一大,成分就复杂。原初教会内,不能说没有真正虔诚的信徒吧,只是那些人声量很小,更多的是利欲薰心之辈,有阴暗面在所难免。

  可是。

  你装一下啊!

  装一下,能有多难?等会被人看到,原初教会的地区主教竟然给血狼团带路,鲟鱼镇的镇民心里会怎么想。

  可要说去劝劝,至少让血狼团卸甲,不要那么的醒目·————

  小约翰不敢。

  “要不你去劝劝?”

  他对副手说道。

  “不不不.——..”

  副手疯狂摆手,直接否决了这个提案。

  一行人沉默著,奔赴秘港。

  中途,小约翰突然勒马停住。

  副手面色煞白。

  队伍中,有武装牧师目露惊恐之色,喉头一阵滚动,干呕起来。

  密密雨幕中,前方道路上,尸横遍野。

  有男有女,甚至还有小孩。

  十数具残破的尸身凌乱的洒落著,有的身首异处,有的被砸成一团肉泥,死状不可谓不凄惨。

  倾覆的货车燃著火焰,雨水无法浇灭,行凶者在放火之前,还往上浇了油。

  “带路。我们的时间很紧迫。”

  声音,在身后响起。

  小约翰转头,看到带著狼型兜的血狼到了身后,猩红的双眼直视著他。

  他镇定心神,说道:“血狼阁下,这里似乎.——”

  “我们干的。”

  “”抱漱,什么?””

  血狼笑一声,重复道:“我们干的。来的时候,正好撞上了这支商队,反正不需要多少时间,顺手就收拾了。”

  原来如此。

  小约翰和他的副手若寒蝉,队伍中,一个武装牧师忍耐不住,大声质问道:“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和你们没有仇怨吧!杀人,难道很有趣吗?”

  血狼转头,看向说话那人。

  真是年轻。

  看上去十六七岁,稚气未脱。澄净的双眼中带著清澈的勇气,他脸上的愤怒丝毫没有作伪,轻易可以打动人心。

  只是—

  等阶不高,装备也太烂了。

  穿著陈旧的破皮甲,应该是二手市场上淘换来的;手中钉头球很新,但是做工非常的粗糙,价格不会超过两银币。

  血狼骑在马上,两手握著缰绳:“因为他们是商人。”

  年轻人笑:“我不理解。”

  “商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丑恶的职业,他们发家致富的手段,和一切美德无关。越是狡诈的商人,越是成功;越是道德败坏的商人,越是富有。当然,他们会把他们卑劣的行径称之为——:“精明”。”

  血狼似乎是来了兴致。

  他拔出佩剑,走到倾覆的货车前,挑起一块正在燃烧的挂毯。

  非常精美的挂毯,纹理编织紧密,刺绣榭榭如生。

  血狼说道:“这块挂毯有巴罗地海的风格,已经在阿伦戴尔流行了三年左右。这块毯子的价格,在五银币上下,不算奢侈品,但也不便宜。年轻人,你知道巴罗地海地区,编织这块挂毯的匠人,可以得到多少银币么?”

  超纲了。

  年轻的牧师抿嘴沉默。

  血狼笑著:“答案是三十个铜币。”

  “—这不可能。”

  年轻的牧师有些惊讶。

  按最近的价格,两百三十个铜币才能兑换一银币。商人手上卖5银币的东西,

  收购的成本还不到四十分之一么。

  血狼抖腕,将挂毯挑落:“我没有说谎的必要,你可以自己去求证。不单单是挂毯,几乎一切商品,都是如此。卖挂毯的商人,就是现在躺在地上的垃圾,

  他究竟做了什么,能搜取如此暴利?

  “他提供了挂毯的编织工艺?不不,这是巴罗地海地区的匠人代代相传的技艺;

  “他提供了原材料?从羊毛到染料,都是匠人一手操办。

  “他提供了——----销路?是的,他的确提供了销路,这一点我无法否认。可问题的关键是,匠人的生活因此变好了吗?我明确的告诉你,没有。在商人们到来之前,一件挂毯的收购价是一银币;他们来了之后,一件挂毯只价值三十铜币。”

  牧师沉默著,脸上颇多不屑。

  血狼冷哼:“逐利,是商人的天性和宗教。为了利益,这群人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组建商业联盟,断绝当地匠人的贩售渠道,迫使匠人接受他们开出的廉价到不能更廉价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