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拉姆雷克撒
“你还不回家?难道准备跟着我当警察啊?”凯有点嫌弃的看着一直跟着自己的弗兰克,这货看样子是对约翰·威克有点兴趣,死活要跟着自己一起去见见这位猛男。
“我回家干嘛?看着我老婆孩子的照片发呆?你不准我报仇,难道还不准我随便逛逛?”弗兰克也是闲的,他不想自己一个人躲在阴暗的角落什么都不做,复仇的怒火一直在他胸中燃烧,这让他夜不能寐,与其如此,还不如看看那个约翰·威克,他发觉这个约翰,和自己很像。
“法克!”人家都这么说了,凯能说什么,送他一句国骂,然后听之任之了。
像约翰这种人的行踪想要找到其实并不难,关键是要看,该怎么找!
凯来纽约这么多天,当然不是成天坐在办公室,对于道上的消息,凯还是有点渠道的。
“哦,kk,我们又见面了,想我了吗?”
凯将车开到了布鲁克林区的一个破旧街区,然后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kk,原名没人知道了,估计他自己都忘了。他是一个流浪汉。至少表面上他是一个流浪汉,可很少有人知道,这货私底下,在瑞士银行有超过六位数的存款,不仅如此,他还有着无数的眼睛,时时刻刻盯着整个纽约!
看到凯的一瞬间,kk立刻扭头就跑。
可刚刚跑出两步就撞到了早就堵在那的弗兰克身上。
“跑什么?看到我就跑,这种态度让我感到非常不爽!kk!我明明记得上次交流的很愉快。”凯一把薅住kk的头发,将其拉到一个无人的巷子里。
kk是一个非裔,长得胖胖的,身上永远是破破烂烂,脏兮兮,顶着一个看起来就老实的样貌,怎么看都觉得是个普通人。可就是这个普通人,却是纽约城最厉害的情报商人之一。
和很多情报商人拥有广阔的人脉不一样,kk是彻彻底底的做底层路线,他有的只有自己那副天生适合情报工作的头脑,以及无数的眼线,他的眼线也是流浪很。
这些人虽然往往无法接触到很高端的情报,可他们是这座情报做敏感的一群人,他们被所有人忽视,也是最容易接触到异常的人。这些人自然无法提供很精准的情报,可他们能收集信息,而kk要做的就是从这些信息中筛选,提炼任何有用的信息,然后拼接推测出真正的情报。
按照kk的说法,收集情报并不难,这个世界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都会留下痕迹,只要留下痕迹就会出现表征,他只需要找到那些表征,就能洞悉情报。
很玄学的情报收集方式,反正凯是不太明白其中的原理,但不得不说,他的消息的确很灵通。要不然凯对付黑帮的时候,为什么每次都能那么准确的得到情报?
kk看到凯那张笑脸,差点忍不住一拳打上去。那叫交流愉快?
可他不干……
“拜托,大佬,我是吃情报饭的,要是别人看到我和警察合作,我会死的!”kk这句话相当于放屁,这货是典型的认钱不认人,他谁都敢合作,哪怕是恐怖分子都没问题。只要钱给足,他百无禁忌。
“这种话,忽悠忽悠外人就算了,你有什么不敢的?”凯没和他瞎掰扯,而是直入主题:“我在找约翰,给我他的消息!”
kk一听约翰的名字,脸都白了。
“不可能!这货就是个疯子,得罪他,那我真没救了,他可以为了条狗,就把俄罗斯人杀的屁滚尿流,更何况泄露他的消息了,韦恩局长,放过我吧,我真的不知道啊。”
可凯却不这么想,凯露出了一丝笑容:“你既然这么怕,那我相信,你绝对知道什么。来嘛,跟我说说说,我不说,你不说,谁知道是你卖的消息?”
“不行!”
“真不行?”
“真不行!”
“别闹,我给钱的。”
“得了吧,你前几次给我的前,还不够我的成本,亏都亏死了。不要!”
弗兰克捏了捏手指,然后一把抓住kk,一把将其怼在墙上,就准备动手。
“打吧!打吧,打死我算了。反正我绝对不会说的!”说完一闭眼,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
凯没辙,像这种老油条,绝对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威胁什么的,他见多了。凯直接发动钞能力!
“那这样呢?”
看到一沓美元在自己面前晃过,kk的小眼睛立刻随着钞票晃动,活像一个被猫棒吸引注意的老猫。
“这次为什么那么多?”
“前几次是警局行动嘛,线人费只批了这么多。可这次是私人行动,自然不好走公账。”凯无所谓的说道。
对这些情报商人来说,黑帮其实并不可怕,因为那些白痴除了打打杀杀根本不懂什么叫做情报,他们就算被出卖,也不会知道自己是被谁出卖,kk虽然装作不情愿,其实并不怎么害怕,可这一次面对的是超级杀手!
这种人和黑帮不一样,别人真的会找上门的!
所以没好处,kk绝对不会出卖情报的。
不过,现在就不一样了,有钱,kk连恐怖分子都敢卖,杀手?很牛吗?
“早说嘛!”kk以和自己身材完全不搭的速度一把抢过钱,飞快的点了一遍,然后心满意足的收起了钱。“约翰的话,现在的落脚点在大陆酒店。那地方是个杀手窝,我建议你们不要到那去找他,会很麻烦的。我得到消息,约翰打算袭击塔拉索夫家族地下金库。你或许可以在那里碰到他。”
说完地下金库的地址,kk就麻溜的打开巷子里的下水道井盖,消失在了下水道中。
顺便说一句,kk的老巢就在纽约的地下下水道。这家伙不知道怎么做到的,摸清了整个城市的地下下水道,想找他麻烦,不是一般的难。
“走吧,我们碰碰运气。”
……
kk给的地址,离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并不远,车开出了一段路,绕过了布鲁克林区的法庭,进入了人口比较少的地区,差不多就要到。不过,他们显然是来晚了。
砰砰砰砰!
一阵枪声在不远处响起。
“是教堂那里。嗯,这家伙很猛啊。”从枪声就可以听出战斗非常激烈。
两人很快,从教堂的另一边绕了过去,很快就找到了一个观战的绝佳地点。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他们要找的目标。
很简单,按照kk的情报,只要从一群人中找到最帅的那个,就一定是约翰·威克了。
“那小子就是了?”弗兰克看到一个装着西装的大帅比拿着两把枪,疯狂追杀着一群几个红衬衣。看样子那应该是塔拉索夫家族的抢手了。
“没错,啧……真的猛,一个人追着那么多人杀,简直了……”
“这有什么,我也能办到。”弗兰克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他从出道开始,从来都是一个人对一群。
“你没人家帅啊!”凯如此说道。
弗兰克不说话了,因为那真的是一个大帅比!别人出来做事,都穿着高档西装,他呢?一个紧身t恤一条帆布裤就行了,要多糙有多糙,没的比!
第六百四十四章 倒霉的维戈(求收藏求推荐求订阅)求月票
就在两人看戏的时候,下面的局面风起云涌起来,一群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抢手,突然从后面偷袭了大帅比,大帅比一个不小心,肩膀中了一枪,大帅比立刻摔倒,俄罗斯人显然没打算留活口,立刻猛烈扫射,可约翰马上就像没事人一样,一个翻滚躲到了自己的座驾后面,他的座驾明显是经过改造的,机枪扫射在上面只留下一个个小坑,就是没把汽车射爆。
趁着这个机会,他丢到了手中的hkp30,从车中拿出一把hk416,虽然换了成半自动步枪,但火力压制实在太厉害了,一时间约翰居然被压制,眼看约翰就要被包围了,突然两声沉闷的枪声从凯他们不远处响起。
接着两名绕后包抄约翰的抢手中枪到地。
“有狙击手。”几乎第一时间,凯和弗兰克都缩头进行隐藏。这是战场活下来的士兵本能反应,比如子弹乱飞,他们对狙击手更加忌惮,毕竟真实的战场上,双方互射的时候,命中率都挺感人的,被击中是概率问题,只要脸不要太黑,一般来说,中枪的几率并不算太高,可狙击手就不一样了,那才是真正的死神。听到狙击枪的声音,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冒头。
几乎第一时间,凯和弗兰克都从兜里掏出了望远镜,开始顺着弹道寻找狙击手的位置!
“十一点方向的大楼上!”弗兰克很快找到了狙击手的位置。
凯立刻看了过去,果然,一个穿着棕色夹克的中年白人男子手持一把鲁格m77狙击步枪,趴在屋顶为约翰提供远程支援。只看这人瞄准姿态,以及枪上的消音器瞄准镜,就知道这家伙不是普通玩家。
“纽约佬就是会玩,黑帮仇杀居然连狙击步枪都拿出来了。”凯暗暗咂舌,纽约人似乎什么都喜欢争第一,连犯罪也是。要是搁别的地方,黑帮仇杀哪会用到狙击枪。
不过也是因为如此,凯就更懒得管这帮人的厮杀了。
毕竟这里很偏僻,不会有什么行人来往,就不存在什么恶劣影响,而双方,一方是杀人如麻的杀手,一方是罪恶多端的黑帮,凯一个警察,好像没什么立场去阻止双方厮杀。
弗兰克倒是有点跃跃欲试,几次看向凯,期望这位警察能够正义感爆棚,站出来阻止双方的枪战,这样他就可以借口冲过去大开杀戒,把双方都干掉!
没错,弗兰克对约翰也没什么好感。
讲道理,弗兰克以前一直都是为国效力的军人,怎么可能对一个以杀人为业的杀手有什么好感。
当然相较之下,俄罗斯人显然更讨厌。
可惜,凯对弗兰克的眼神完全视而不见。而是自顾自的看戏。
即便凯和弗兰克都袖手旁观,场内双方的战斗过程激烈又短暂。那位西装大帅比约翰的实力惊人,又是主动发起进攻的一方,塔拉索夫家族已经扑街了七八人。这时,一个家伙开着suv,撞上了约翰的车,将这辆车的车屁股撞得横移甩出,站在车旁,把车当做掩体约翰猝不及防,被车尾扇得飞了出去。
塔拉索夫家族的人立刻狂涌而上,准备解决掉这个可怕的家伙。砰!一声并不响亮的枪声从上空传来。狙击手再次发威!冲在最前面的匪徒脑袋一偏,滚倒在地,脑袋上多了一个洞。
砰!第二声枪声响起。第二个匪徒正想往旁边躲避,胸口就爆出一团血花,惨叫倒下。
这时抢手立刻怂了下来,他们虽然不是专业士兵,可狙击手的可怕他们还是懂的,于是刚刚起来的攻势再次瓦解,一群人果断放弃了冲锋,扑向周围的掩体,避开狙击手的射界。
被撞得飞出去七八米远的约翰,艰难地爬起来,几步爬进了不远处的一辆汽车,启动了就跑。刚才那一下撞击,他的右手受到了重创,枪都拿不稳了。好几根肋骨似乎也有骨折的迹象,这种情况再不跑他也无法战斗,只能等死。他还没找到那个杀了他狗的家伙,怎么能死!因此,约翰毫不犹豫地开车跑了。
而塔拉索夫家族的匪徒没人敢去追。废话,还有个狙击手在那呢!这个时候冒头,简直是找死!
他们只能躲在车后打电话,叫人来救场。
“我们要跟上那个约翰吗?”
“不用,我对那个狙击手更感兴趣。”凯摇摇头,反正约翰这个样子,也只能逃到大陆酒店,而大陆酒店有点棘手,所以只能暂时放一边,反倒是狙击手更让凯好奇。
“走,跟上!”
……
马库斯看到约翰离开,他也放心的收起自己的宝贝狙击枪,准备跑路了。
杀手不应该有朋友。
但人嘛,不总是按照规矩做事。至少马库斯就有朋友,约翰就是他的朋友,严格算起来,马库斯和约翰的关系更像是师徒,当年约翰离开白俄罗斯罗姆人团体,走上独立的道路之后,马库斯和约翰相遇。(罗姆人,就是吉普赛人,吉普赛人是外界对他们的称呼,他们自己称呼自己为罗姆人)
那时候的约翰只是一个摔跤小子,出了摔跤啥也不会。是马库斯人把约翰带上了杀手这条路,是马库斯手把手的教会约翰开枪,告诉他如果设定计划,如果观察地形,甚至他的第一单暗杀生意,也是马库斯作为经纪人帮他接的。
事实证明,马库斯的选择是正确的,那个永远忧郁,仿佛一直在自闭的男孩,拥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天赋,他成为了最好的。之后约翰就单飞了,因为马库斯觉得自己已经教不了这孩子什么了。
马库斯无儿无女,在很多时候,他将约翰当做了自己的寄托,当听说约翰终于退休之后,马库斯不知道有多高兴。事实上在他们相处日久之后,马库斯一度非常后悔将约翰带入这个行当,并将他介绍给了高台桌。
高台桌的杀手允许退休,而且待遇丰厚,可惜……从没有人真的成功退休过。
但约翰完成这一壮举,马库斯那天喝醉了。
约翰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了,至少当时马库斯是这样认为的。所以马库斯彻底的断绝了和约翰的联系。他不想再将约翰拉回这个黑暗世界。
只是……或许这就是杀手的命运,约翰还是被过往拉扯了回来。
但马库斯还是义无反顾的帮助了自己的孩子,哪怕维戈为约翰的性命开出了三百万美元的价格,马库斯依然选择帮助自己的男孩。
马库斯知道,自己这种行为会让塔拉索夫家族非常生气,但……怎么说呢?
父母为了孩子,总是会不顾一切。
马库斯很快离开了现场,作为一名在杀手这样的行当存活超过三十年的老家伙,别的或许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退化,可作为一个杀手的基本素质,却永远不会退化。
他离开的路线早就计划好了,各种因素都被考虑了进去,所以那些原本来堵他的塔拉索夫家族抢手,只能抓住了个寂寞,马库斯很从容的就回到了家。
他知道维戈会来找他,马库斯不怎么在意。
他老了。
不想再逃了。马库斯先是和约翰碰了个面,接着去往了自己亡妻的坟墓旁做了最后的告别,不,也不能说是告别,应该是再会之前的聊天,每个人都每个人都故事。马库斯也有自己的。
他在自己亡妻的坟墓旁呆了整整一个下午,到了晚上,他才回到自己的家。
马库斯要为自己准备了一杯酒,他准备好走完最后的旅程了。
不过,塔拉索夫家族比想象的要来的快一点。
马库斯来到家门口的时候,塔拉索夫家族的抢手已经等在了那里。
“马库斯先生……维戈在里面等着你。”
几个抢手将马库斯团团围住,他根本无处可逃。
不过马库斯根本没想过要逃就是了,他平静的进入自己家中,放好自己的棕色大衣,拿出皮夹和钥匙放好,同时也摘下了手表,顺便看了看时间,晚上九点二十分,不算好也不算差的时间。
“不管你们打算做什么,现在就开始吧,不要浪费时间了。”
“你好,马库斯……”一个声音从昏暗的客厅中传来。
马库斯:“维戈。”
“你背叛了我!马库斯!”
马库斯没有说话。
“你应该杀死约翰!你有很多机会杀死约翰·威克!”
维戈现在已经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要知道在不久前,他被视为纽约之王的最有力竞争者,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可现在……他的手下损失惨重,他的金库被毁了!金库之中藏着现金、珠宝、艺术品、债券之类的东西就算了,钱而已,没了可以再赚,可藏在金库之中,用来威胁纽约各级官员的资料也全部被毁了,那里面有着无数官员的犯罪证据,就是依靠着这些东西,塔拉索夫家族才能立足于纽约,而不是被纽约人赶出去!
这些也就算了!维戈可以忍耐,只要时间足够,他可以再弄。
可问题是……他儿子死了!
就在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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