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裂壳的鸡蛋
阿黛尔顿时有些不好意思的扭捏起来。
“我的钱,不够了。老师,你这个旅店很贵的。”
林宇:……
好吧,是他欠考虑了,确实,他现在住的这家旅店是那种超级高档的旅店,即使最差的房间,住一晚也至少要1万龙门币,显然不是阿黛尔这种看着就很普通的小孩子能拿得出的数目。
不过,既然是这个原因,那就很简单了。
林宇表示他可以出钱帮忙租一晚。
然而,阿黛尔却是态度十分坚决的拒绝。
即使林宇以老师给学生的活动资金这样的理由都不行。
看来他们之间的友好信任度还不够啊,阿黛尔还无法接受他这种程度的善意。
既然阿黛尔硬要回去,林宇也就随她了。
也就是将送阿黛尔到旅店门口,林宇没有送她到维多利亚高等学府,不过,林宇有暗中拍了一道气功在阿黛尔身上作为标记,若是发生什么危险了,这道气功不仅能帮阿黛尔挡一波伤害,同时他也能第一时间知道,以这座旅店和维多利亚高等学府之间的距离,他绝对可以在1分钟内赶到现场。
没有那种老掉牙的意外危险情况发生。
阿黛尔很顺利的回到了维多利亚高等学府的外来人员接待所,她给林宇发了条短信。
收到短信,确认平安,林宇这才安心的去洗了个澡,然后睡觉。
第二天,林宇并没有像之前几天那样早早的起床,而是继续躺在床上睡懒觉。
之前几天,林宇早起,那是为了去跟天火接洽。
而现在,接洽完毕了,已经进入下一环节的任务,那就不需要再过去装模作样上什么公开课了。
一直到上午将近10点,林宇才起床。
洗漱完毕,林宇稍微吃了点早餐,便出发前往格拉斯哥帮所在的街道。
龙门是近些年的新兴都市,也因此,可以提前借鉴泰拉大陆其他的大型移动都市进行规划。
所以,龙门有贫民区,下城区,上城区这样的清晰规划。
而伦蒂尼姆,这座拥有着近千年历史的维多利亚首都,就无法那么简单的像龙门那样进行贫民区下城区上城区的划分,这里的百姓普遍是混居在一起,这片区域是富豪的别墅,隔壁的街道也许就是贫民居住的平房。
格拉斯哥街。
不是帮派的帮,而是街道的街。
格拉斯哥帮派,其名字便是源自于格拉斯哥街。
这是一片中产和普通贫民混居的街道。
房屋建筑相对古老,但也不乏一些最新现代化的楼房商店,以龙门进行对比,大概比下城区稍微差点,但远远超过贫民区的水平。
林宇稍微化了点妆,并戴了顶鸭舌帽,将99点的外貌值暂时封印到了95点。
虽然还是很帅,但不会太过惹人注意了。
……
林宇怀念他的专属坐骑小电驴。
可惜、小电驴是炎国的特色交通工具,哪怕是哥伦比亚都没有。
维多利亚同样没有小电驴这种坐骑,林宇只能徒步走在格拉斯哥街道的路上。
街道很宽敞,绿化做得不错,两遍都种着行道树。
路上的行人数量不多,也不少,不像龙门那样来去匆匆的忙碌,也没有乌萨斯那些个小型移动都市的人烟萧条,总体来说,给林宇的感觉很不错,是个养老的好地方。
以旅游看风景的方式,林宇先是粗略的逛了一圈。
没有忘记这次来的目的,并非是跟格拉斯哥帮接触,而是先是踩点看看,是否能发现有赦罪师的存在。
从中午到下午3点,逛了大概4个小时,林宇有了初步的结论。
林宇在一处阴暗的角落里发现了一道人影,一道带给他危险感觉不输给皇帝内卫的人影,戴着骷髅羊角面具身着黑衣的人影,还有一股隐隐约约的血腥气味,是那种从久经战场自然而然沾染的血腥气,很显然,那必然就是那位来自卡兹戴尔的摄政王的专属部队的赦罪师。
然后,就没有了。
林宇从那个那位赦罪师的活动轨迹来判断。
他似乎只是日常巡逻式的路过,并没有往返寻找什么的轨迹动向。
所以,大概率,赦罪师还不知道公主藏在格拉斯哥街道的格拉斯哥帮里。
林宇松了口气,这任务就相对好办多了。
只要悄无声息的联系上那位公主殿下,然后直接打包带走跑路就是了。
昨天,天火并没告诉林宇公主的具体联络方式。
好吧,其实天火也不知道。
在特雷西斯成为维多利亚的摄政王之后,开始着手寻找公主之后,公主就消声灭迹了,格拉斯哥帮也相对收敛了活动,不再随意冒头。
而天火所在的王者之杖以及其外围组织狐尾也不敢随意接触格拉斯哥帮。
时至如今,公主与天火她们已经断联系有一个多月了。
嗯,所以,还是得靠他自己来找。
本身就是混黑的,要想找个黑帮,林宇还是很有办法的。
最简单的办法,抓个小混混溜街子小偷扒手这些跟黑道沾边的人问就对了。
再就是去那种鱼龙混杂的酒吧夜场,通常来说那地方都有情报商人,嗯,指不定一个陪酒小姐就会知道消息。
林宇选择直接抓混混。
当然,不能平白无故的随便抓,那就有点太显眼了。
林宇展开执法钓鱼之计!
林宇先是去银行,换了一叠维多利亚币放进钱包,把钱包塞得胖胖满满的。
然后,林宇在几个街边的商店,明显大手大脚的消费,给阿黛尔的小礼物零食,还有给迷迭香的小猫挂件,大包小包各种东西买了一堆,就差把我是土豪肥羊几个字贴在身上了。
最后,林宇双手提着购物袋,又将手机和钱包这些放在明显露出的裤兜里,开始随处溜达逛街。
林宇这波执法钓鱼很有效。
不到10分钟,林宇就感觉有人悄悄尾随跟上了他。
又过了两分钟,就在一个红绿灯十字路口的拐角,一道黑影突然从侧面撞上了林宇。
咚的一声,撞了个满怀,林宇手上提着的购物袋散落一地。
而黑影更是一屁股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喵!”
那是一位有着银灰色长发红色眼眸的菲林女孩,她鸭子坐倒在地上。
身材均匀一般,目测身高160,容貌倒是挺可爱的。
颜值总分在85分左右,嗯,就是这声音特别的软萌可爱。
菲林女孩连忙爬起来。
揉着屁股,她一边向林宇连连鞠躬道歉。
“抱歉,先生,实在对不起,我没看路。”
说着,菲林女孩还帮林宇捡起地上散落的各种东西。
这演技着实可以啊,而且这偷窃的手法跟暗索有得一比了。
要不是这波是他主动执法钓鱼,要不是他时刻暗中关注着,这次恐怕是被这只菲林小偷猫给演过去了。
不过,让林宇更在意的是,眼前这只小偷猫却是并没有对他的那明显塞满了维多利亚币的钱包下手也没有偷手机之类贵重的物品,而是将他买给迷迭香的礼物卡通小猫挂件给偷摸走了悄悄塞进了自己的兜兜里。
不偷贵重的东西,却是偷这些不怎么值钱的小东西。
这不禁让林宇又想起了他的老婆暗索。
时至如今,暗索已经尽可能收敛她的偷窃行为了。
不过,毕竟是从小到大养成的习惯,暗索的偷窃癖是改不了,于是,目前暗索就是去找认识的熟人下手并且偷一些不贵重的东西,比如找雪雉,去偷雪雉的饭卡,有比如去找诗怀雅,埋伏在诗怀雅的快餐外卖路上,将诗怀雅点的叉烧饭里面的叉烧给偷了。
好吧,说回眼前这只小偷猫,她给林宇的感觉,似乎也跟暗索一样,有偷窃癖。
不然,看她衣着打扮不像是穷人至少也是个中产阶级,身上也有明显的源石能量,怕是个实力不差的职业术士,这样的情况,她没理由去偷东西,更何况也没有偷钱,只偷了他一个不值钱的小猫挂件。
不过,不管怎么样,不管是不是偷窃癖,有没有偷他贵重的东西。
既然被他执法钓鱼抓住了,那就是你了,拷走!
在这只小偷猫就要转身离去之际,林宇出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偷了我的东西,就这么走了吗?”
“喵!?”
很明显,菲林女孩被吓了一跳。
第三零三章 夜烟
比起被吓到,这只小偷猫心底更多的是惊疑不定。
自从她觉醒源石能力成为职业术士之后,偷窃就几乎很少失手了。
即使被发现,那也基本是事后失主察觉到丢失了物品,回头思考才能想到是被她给偷了,至于像现在这种当场被抓的情况,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遇上了。
惊讶在心底,小偷猫明面上则是装出一副楚楚可怜又害怕的表情,尤其是她那双卡姿兰的大眼睛之中透着深深的疑惑不解,像是会说话一样,向林宇传达出这位大哥您是不是误会了,我偷了你什么东西?的意思。
啧,这演技,这装可怜的样子,不能说她技艺娴熟,只能说已经出神入化了!
“我给妹妹买的卡通小猫挂件!拿出来吧。”
很平淡的说,林宇说道,妹妹?没错,虽然迷迭香对林宇抱有那种不好的心思,但林宇目前而言,至少在迷迭香还没长大成年之前,还是完全将她当成妹妹看待的。
“小猫挂件?”
小偷猫继续装困惑不安,然后,想到什么,猛地醒悟一样的从兜兜里掏出了刚才她偷偷从林宇散落一地的购物袋里拿走的小猫挂件。
“先生,你说的是这个?请先生不要污蔑我,这个明明是我买的!”
一改前一刻的困惑不安,小偷猫表现出一副很淡定甚至可以说是强势态度,她大声说道。
因为是在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周围有不少行人,小偷猫如此大声又强势的说话,一副要跟林宇好好争执当街大吵一架的架势,顿时吸引了周围许多行人的目光。
林宇这边也是惊了,好家伙,竟然倒打一耙啊!
察觉到周围路人投过来的兴致勃勃的吃瓜目光,林宇顿时想明白了这只小偷猫的心机算计。
如果她偷的钱包手机之类的贵重物品,那绝对经不起推敲审问。
毕竟他能说出钱包里有多少钱还有几张卡,而她不行。
可她偷的就只是一个小猫挂饰。
就价值而言,也就10块维多利亚币,这么点小东西,任何地方的警察都不会出警也不会立案,不经过专业的调查,单纯就路人的视角,从表明看这件事,就这个小猫挂饰,这种偏可爱女性向的小东西,路人会认为是他的,还是她的呢?
很显然,答案是后者!
路人大概率会认为小猫挂件本就是她的东西,然后,反过来认为是他无端生事。
甚至可能会认为他是看女孩长得可爱漂亮所以故意招惹,这种小流氓混混的伎俩太常见了。
这要是换个其他人,或是以前还没有被林舸瑞收为义子专业教育过的林宇,恐怕这个时候就真的中套完全解释不清了。
但现在的林宇,解释?解释个毛!
老子本就是黑道,本来就是不是什么好人。
不要解释,直接强行硬上!
一道细致入微的气功透过抓着的手腕,被林宇注入女孩的身体。
小偷猫徒然一震,不敢置信的睁大她卡姿兰的眼睛,只觉得喉咙似乎被无形的力量掐住了,完全无法说话,哪怕一个音节都发不出,与此同时,身体渐渐变得僵硬无力就好像被打了麻药似的。
下一刻,小偷猫的身子一软,栽倒在了林宇怀里。
单手搂抱扶着小偷猫的肩膀,林宇向周围的路人们投去歉意的。
“我前女友,因为分手不甘心,所以来给我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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