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杯哈士奇
正文 : 第七百二十九章 迦勒底就是我的后宫!
“唔..”千代女捂着流血不止的腹部,强忍着痛意在心里想道:(如此一来,应该就能按照计划打入敌人内部了吧。)
(接下来敌人肯定会为了补充“厄喀德那”生育所消耗的魔力,将在下喂给她,这样一来在下就可以利用诅咒来使对方这个兵工厂暴走...)
蜷缩在地上的千代女还没想完,便突然感觉自己被扶了起来。
“曼德里卡多阁下吗不用管在下,你先..”
“没事,虽然是贯穿伤而且伤到了一些器官,但通过按压穴位就能止血,大明神的咒文就先不要用了,现在情况有些特殊。”珑绪轻声的嘱咐道。
这个世界的大明神早就被大蛇所取代,所以珑绪不敢保证在大蛇之力出问题时,千代女身上的诅咒会不会受到影响。
“哎?”千代女一愣,“主公您怎么过来了?”
“曼德里卡多,带着千代女先走,等咕哒子她们将赫淮斯托斯的神之遗产交给尼莫,潜航艇应该就有医疗室了。”
“啊恩,不对!”曼德里卡多下意识的答应后又急忙喊道,“那你呢?”
“我?我来活动一下身体,找找年轻时候的感觉。”珑绪半开玩笑的说道。
“不行!”曼德里卡多握着断裂的木剑果然回绝道,“你一个人怎么可能对付得了这么多敌人。”
“更何况还有贤者喀戎在那虎视眈眈!”
“没错.....主公..这都是按照计划来的.”千代女也想要劝阻珑绪离开。
“谁的计划?”珑绪挑眉问道。
“呃是伊阿宋阁下说的,这计划虽然起初听起来有些荒谬,而且不一定用的上,但在下既然真的已经被敌方所击伤,那..”
“好,事后我会找他算账的。”珑绪笑着点头道,“现在千代女你要做的是跟着曼德里卡多离开这,这是命令哦。”
(感觉好像有些坑了伊阿宋阁下是也..)
不过既然珑绪都这么命令了,千代女也只好抿着嘴点了点头。
珑绪看千代女答应后,又转头看向曼德里卡多:“那我最重要的侍女就交给你了,好兄弟。”
(最重要的.....侍女)千代女瞬间连伤口都不疼了。
(兄,兄弟吗?)曼德里卡多的脸瞬间就红了,他摇了摇头无奈道,“那好吧,你自己要小心。”
“自己吗.”珑绪不置可否的笑着点了点头。
二人在远处安妮和帕里斯等人的远程援助下,很快便成功撤离了现场,倒不如说有些太成功了,就像是敌人故意放走了她们一般。
“看样子,你们的目标是我?”珑绪好奇的朝喀戎问道。
“其实最开始的目标是那个人类御主,不过既然你想主动留下来。作为危险等级最高的存在,能有机会将你消灭在这无疑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喀戎站在军队后方笑着解释道。
“你就这么确信自己拿的下我?”珑绪轻笑着问道。
“如果只是我自己一人那未可知,但即便你再强,也不可能是我们这么多人的对手。”喀戎耐心的解释道,“在我的指挥下,只需要七个防卫兵就能拖住一个从者,如果有我在后面支援,甚至五个就够了。”
“而此时这里..”
珑绪看了看四周,点头说道:“一百人都打不住吧,这就是你自信的来源吗?”
喀戎点了点头:“事实上,如果不是你们人实在太多,而且刚刚的部队还没来齐的话,我是想将你们全都留在这里的。”
“那你是真敢想。”珑绪嗤笑道。
“我是不是在说大话,试试不就知道了。”喀戎同样笑道,“话说回来,我在杀死你们那边的‘我’时,并没有得到和你有关的情报。”
“怎么,你只是个强力外援之类的?”
“啊不.”珑绪嘴角上扬道,“其实我是迦勒底水晶宫的主人来着,你刚刚看到的所有女性,都是我爱人。”
反正现在也没人听见,珑绪就直接尽情的口嗨了。
“..这我倒是没想到..”喀戎明显的吃了一惊,他没有想到眼前这个少女竟然在某些方面比赫拉克勒斯还要强.
“说实话我很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故事,但很遗憾,你今天要死在这里了。”喀戎摇头道。
“虽然用军队围攻一人有些不好意思,但我可不会手下留情的。”
珑绪看着将自己团团围住的防卫兵,随意的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因为我也没打算对你们手下留情...”
就在这剑拔弩张之际,两人却同时看向了不远处密林。
“嗯?”喀戎皱眉道。
“看来.”珑绪嘴角上扬,“可能你们要围剿的对象,可能不止我一人了呢。”
忽忽~嚓嚓——咔!
伴随着乱舞的刀气,无数的树木从密林内向外侧倾倒开来,没多一会,一个背着剑匣,胸前裹着绷带的女性就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找到了。”虞子期看见珑绪后嘴角微微上扬。
“又是个没见过的从者,”喀戎皱眉自语着,抬手就朝其射出了几箭。
虞子期下意识的就想用同样的武器还击,但箭矢的射速太快,哪怕是不用弓箭用已经上好箭的连弩也来不及,所以她及时取出了一个圆盾。
噹噹噹————
三支箭几乎是不分前后的射中了盾牌,发出了久久不能停消的震颤声。
周围亚特兰蒂斯的士兵也像是受到了什么命令一般,顿时一拥而上,手中各式的武器朝着虞子期招待了过去。
圆盾架住了自上而下的劈砍,而她的另一只手立马翻出了一把锋利的短刀,从圆盾下所有人的胸前猛地划过。
咔————!
数道金帛破裂的声音响起,这些防卫兵胸前的装甲顿时被劈裂开来。
噌!虞子期将染血的刀身从圆盾上擦过,发出了金锵声。
刀盾,战场上常见的实用武器之一。
正文 : 第七百三十章 霸王枪
而珑绪那边此时也围上来了大批的敌军,只见她完全无视了对方的装甲,基本上是一拳一个,甲碎人倒。很快周围就躺下了一大片敌军。
但在神之遗产的支持下,他们很快又会修复身体的损伤,每一会就又爬起来了,而珑绪又没有时间补刀,这么一会的功夫,她就已经捶倒同一个人至少三次了。
这样下去没完没了啊
珑绪这么想着,朝虞子期那看了一眼,结果发现没了大蛇之力的自己,清场速度比虞子期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环首大刀横扫一圈便能斩到一片,躺在地上的敌人还未爬起来,她另一手就已经用连弩射在了其脖颈上的要害上。
身边的敌人被杀光了就将大刀甩出,从背后的剑匣中取出长枪,每次寒芒闪过都会有一人捂着脖子倒下。
“毕竟大姨子之前是跟随我在战场厮杀的,果然在这种场面她们可以发挥出最大实力.”珑绪叹了口气,然后不再管体力消耗,对着一名冲锋来的士兵举起了右掌。
啪————
看似柔如无骨的手掌重重的落在了敌人的头顶,金属的头盔顿时瘪了一块,随着血浆从头盔的缝隙中溢出,这个五大三粗的防卫兵瞬间就没了生息。
左手呈爪状递出,在接触到敌人的脖颈时直接发出了“喀嚓”的骨裂声,敌人的脑袋像少了支柱一般瞬间垂下,珑绪却抓着对方的脖颈将其抡起来砸到了另外一人的身上。
相撞的两人顿时骨骼尽碎。
珑绪将手中不小心损坏的“生物武器”掉落的头丢在地上,低腰躲过一记扫击,随即旋身跃起甩腿,一颗戴着头盔的大颗头颅直直的朝着喀戎飞了过去。
人头在半空就被箭矢拦停,喀戎淡然的放下弓箭,他在等待,等待着猎物露出破绽,等待着最合适的机会。
“大人,这样下去的话,兵力可能会不足,是否需要申请调动更多的支援?”在他身边的一位防卫兵忍不住出声问道。
“不必,她现在已经是在全力战斗了,待其力竭之际一击毙敌即可。”喀戎说话时双眼也在紧紧的盯着在战场中厮杀的二人。
那个中途突入的女子身上纵然有许多破绽,但喀戎却发现了她愈战越勇的特性,随着身上的伤口不断增多,对方的战力不降反升,这种情况下自己的攻击即便奏效也起不到什么作用,只要杀不死她,反而会给她增加战力。
所以喀戎的主要目标还是在珑绪身上,之前自己使用宝具时对方应该没有注意到,所以在其没有防范的情况下,势必要做到一击必杀。
于是喀戎在嘴边的通讯装置内说了什么,士兵们顿时向着珑绪靠拢而去,使其面对的压力剧增。
这时,虞子期杀着杀着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只见她将双手的武器都掷向敌人,然后双手从背后缓缓的取出了一柄长枪..
明明连大锤都能挥舞的如臂驱使的虞子期,此时却像是用抬的一般握着这柄长枪。
这么一会的功夫,她身上已经多了数十道伤口,数量比之前战斗那么久加起来的总和都要多。
“..”虞子期笨重的挥舞了一下长枪,但效果却并不怎么好,只是砸翻了几人而已。
而就在这时,她突然深吸一口气,双手将其用力仍向空中,她自己也随之跃起,然后用尽全身的力量一脚踢在了枪尾上。
彭————!
但此时喀戎也精准的射出了几箭,箭箭射向虞子期的要害,虽然后者已经及时阻挡,但随之而来的爆炸声,还是将其炸飞出去,在地上重重弹了几下后,滚出去了好远。
“..咳。”虞子期翻身而起,口中却忍不住咳出了血沫。
而在另外一边,珑绪早在虞子期取出长枪的那一刻,就似有所感的看了过去,此时看着从空中斜着射来的长枪,她直接抬膝撞的一名防卫兵后,踩在其身体就跃到了半空中。
冲劲惊人的长枪在珑绪入手的那一刻却仿佛被按了静止键一般,老老实实被其握在了手中。
半空中总是最佳的射击机会,于是喀戎又射出了数箭,不过这些箭矢都在及身之前就被珑绪用枪荡掉了。
珑绪落地后,提着手中的长枪甩了几圈后单手将其别在身后,这熟悉的感觉让她嘴角不禁上扬起来。
再看她手中之枪,此枪长约丈六,枪头为龙头,枪尖是龙舌,枪杆为鳞状,枪纂为龙尾,枪身由金龙盘踞而成,枪尖从龙嘴吐出,从头至尾镶宝石八颗,枪头有隐藏起来的细孔。
此枪正是传说中的霸王枪。
“果然我这把枪果然是被大姨子捡走收藏了”珑绪差点气笑了,“我就知道按照她的癖好,生前就一直想偷我武器,在我走后肯定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远处的虞子期像是听见了珑绪的声音,小声的辩解道:“...只是帮主公代为保管。”
当然,这话如果虞子期在第一次见到珑绪就归还此枪,那这话可能还有几分可信度...
感受中手中长枪微微震吟,像是在为逃离了魔掌,重回主人手中而欢喜。
然后珑绪就贱兮兮的说了句:“可惜不是天龙破城戟..其实用戟更适合现在的战况来着。”
霸王枪瞬间安静下来,珑绪竟是从它上面感受到了类似吃醋的情绪..
(之前霸王枪有这么有灵性吗?)珑绪微微惊讶,虽然以前的霸王枪就不是凡兵,但那也只是隐隐一种缥缈的感觉,可现在这也太明显了。
大概是因为英灵座上有项羽的位置,所以武器也受其影响,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毕竟这是从虞子期剑匣里取出来的,而虞子期本来就是被召唤来的英灵,他剑匣中的武器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还不好说。
正文 : 第七百三十一章 就是你教的弓兵近战?
此时一个劈下的手斧打断了珑绪的思路,珑绪抬头对着攻击者咧嘴一笑,在对方惊疑的目光中,枪身轻轻一荡就将充满科技感的斧子磕飞,紧接着枪尖毫无阻碍的穿透对方坚实的护甲,捅入了对方的咽喉中。
“嚇..”模糊不清的声音从颤抖的盔甲内传出,珑绪微笑着的拔出了长枪。
对方粗壮的身躯无力的倒下,不过奇怪的是,从他脖颈的伤口中没有流出任何鲜血,原本贴合的头盔还滑落了稍许..
“开玩笑的啦,其实霸王枪才是最适合战场的凶器。”珑绪轻笑间弯腰横扫,枪尖所掠之处,碎甲纷飞,所有人无一例外,全都在发出意义不明的惨嚎后倒在地上。
长枪在珑绪手中肆意挥舞,枪尖的寒芒化作连绵不断的圆环,霸王枪所经之处,点之即死,触之即亡,只留在了满地的尸体。
“...”喀戎紧皱着眉头,他感觉事情有些不对,怎么感觉..那个敌人越战越勇,根本没有一丝力竭的迹象了呢。
由于泛人类史的喀戎也没有见过珑绪,所以缺少信息的喀戎连珑绪是项羽这一情报都不知道,就更不用提认不认识她手中霸王枪了。
说起来霸王枪的别名还挺多的,其中,因为其枪尖有孔,刺入人体可吸血,浸入水中可吸水,故又名吸水提卢枪。
没错,此时珑绪越战越精神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霸王枪的剑尖只要划破敌人的肌肤,就会在瞬间吸取大量的鲜血,化为能量来补充使用者,也就是珑绪的体能。
同样这也是为什么霸王枪能做到触之即死的原因。
“不对。”丰富的经验让喀戎立马做出了决断,他果断的迈动四足冲进了战场,边跑边围着珑绪射箭。
“啧.....嘿!”珑绪在挡了几箭后,终于忍不了了,她生气的单手握着枪尾,抡了个大圈将霸王枪甩出。
枪身回旋发出了嗡嗡声,它就像是绞肉机的刀片一般,将触及到的所有物体,无论是厚重的护甲、格挡的武器、防御的盾面、健壮的肉体,全都搅碎分隔,留下了一地的混杂组织。
喀戎轻松的一跃就躲过了这可怖的凶器,就连之后自行返回的第二击,他也头也不回的闪了过去。
呜~~~~
珑绪抬手将飞回来的霸气枪接住,而此时,她与喀戎之间已无任何阻挡。
“来来来,吃我一枪试试!”
珑绪拎着枪抬腿就朝喀戎杀去,后者却不闪不避,将手中的长弓拉成了满月。
“你先躲得过我这一击再说吧。”喀戎说着,松开了紧绷的弓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