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者的哲学三问 第161章

作者:伏特加与奶茶

第十七章:新的道路

  第十七章:新的道路

  黎明,汤德恩睁开了左眼。

  那场大雨夺走了他的半条性命,他高烧了好几天,差一点没命。

  多亏了米尔萨露一直在照顾他,这小姑娘懂草药学,她自己配置草药,将汤德恩从死神手里拉了回来。米尔萨露的宠物们也通人性,麻雀会从外面叼来草药,乌鸦则和猎犬合作,捕捉山鸡和野兔。

  如此,汤德恩度过了这辈子最危险的一关,今天他已经退烧,然而他的右眼永远的瞎了。这只眼睛陪他度过了一辈子,为他浏览古籍、学习知识,他还真有点舍不得。

  但这都不重要。

  如今他们在一个小村庄里避难。这村子一共只有十户人家,唯一的生活手段就是种田,只有其中两家养着鸡,全村共用一头耕牛。汤德恩用身上的几个金币换来了一个房间和一些食物,而米尔萨露用匕首制止了他们的贪婪。

  安卜赛德一家把这孩子教的很不错,汤德恩心想道,她断文识字,又会用刀,这可比那些只会缝衣服的女人要强。

  汤德恩不敢在这地方久留。尽管那场大雨帮助他们逃跑了,但如今他们还是在熊山地里,海神之子的追兵随时有可能会来。最致命的是,他们带着一头亚龙,这大家伙太容易暴露他们的位置了。

  所以他们必须得走。

  上午的时候,他们收拾好了行李,并从村民那里买了必要的生活用品——一些破麻布衣,四双草鞋,一点干硬的面包,还有伪装用的头巾。接着他们骑上了那头亚龙——米莎。

  米莎是米尔萨露给它起的名字,这家伙看起来很凶,实际上又蠢又老实。它身长两米,身上长着柔软的灰色羽毛,而且是个坚决的素食主义者。

  “之前米莎总被欺负,”米尔萨露说,“骑士们把它和马关在一起,但它害怕马,因为马会踩她的尾巴,咬她的毛。”

  汤德恩虽是知识渊博的大学士,但这种事情他却完全不了解。米尔萨露这些日子展现出来的才能,都是他不具备的。他不禁问这小姑娘说:“你家里之前都教你什么呢?”

  她想了想,说:“我父亲给我制定了五门主要课程,语文、数学、炼金术、森林巫术、商业社交。”

  除了语文,这五门功课全都不像是女孩子学的,汤德恩心想道,甚至男人都不学这些。数学只有工匠和建筑师才学,炼金术一般人没地方学,巫术就更别提了;商业和社交?女孩子学这个干嘛?他想让米尔萨露去做生意吗?

  汤德恩心想道:海文的行事风格仍然这么另类,连教育孩子都是这样。

  他问米尔萨露,说:“就学这些吗?历史课、女红还有神学呢?”

  米尔萨露沉吟少许,说:“他会给我读有趣的历史故事,妈妈在的时候会手把手教我一些简单的女红,至于神学……海文他不让我碰。他说以后也不许我加入任何宗教,他不相信任何神祇。”

  无神论者,汤德恩心想道,每个时代都会有无神论者,但他们从没成为过主流。因为人们需要信仰来支撑灵魂,不然无法在这个世界中苟活。

  “他说天上不会掉馅饼,人生要想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努力。勤劳、智慧、坚韧、正义……任何高贵的品德都比信神重要。”

  有道理,我信了海神,如此虔诚,最终结果不还是这样?可惜我没早点想明白。

  亚龙打了个低沉的响鼻,仿佛在回应米尔萨露的话。他们摇摇晃晃的前行着,小姑娘继续给这个老学者上课:“我的老师们说,这个世界一直停歇不前,甚至在倒退。我们的生活方式一定出了什么问题。”

  汤德恩低下头,看着她问道:“你的老师都有谁?”

  “我父母,我的教母紫罗兰,哲莉忒大人,您,以及肥猫。”

  “以及谁?”汤德恩没听清。

  “肥猫,”小姑娘挑了下眉头,“最肥的那个。”她笑着说道。

  那没有别人了,汤德恩也不禁笑了起来,“他教你怎么用刀?”

  “是我主动找他学的。”米尔萨露下取出小刀来端详,“我学的所有本事里,就这个最有用了。我靠这个活命,换做别的可不行。”小刀在她手指间灵巧的跳舞,汤德恩却是看的心惊肉跳,生怕这小姑娘一不小心切下自己的手指。

  汤德恩找不出反驳她的理由,然而老人还是觉得女孩不该玩刀子。他更希望这小姑娘能过上安稳幸福的生活……他希望每个人都这样。

  对啊,我一开始不就是这样希望的吗?我小时候吃不饱,穿不暖,我同情那些穷人,希望他们能过上好日子……我是从什么开始走错路的呢?

  我追求是什么?荣誉?功劳?名垂青史?

  他的心沉了下去,瞎了的右眼噔噔跳动,仿佛在提醒他自己有多么愚蠢。他叹了口气,说:“小米尔,咱们得去找你爸爸。”

  米尔萨露轻轻颔首,问道:“可他会在哪呢?”

  对啊,他会在哪里?海文肯定不会回熊山的,那他如果跑的话,会去哪里呢?去金沙堡还是去风雷堡?他去风雷堡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海神教的行为是被金沙堡势力默许的,那么说来,他现在就和小三叉戟是敌人了。所以他多半会去风雷堡寻求蒙达利亚家族的帮助。

  “我们去风雷堡。”汤德恩说道。

  “太远了,我们不如先去野马镇。”米尔萨露提出了她的建议,“野马镇的人仍旧认为海文是野马之王,他们也当我是贵族小姐,我们去的话一定能得到当地人的接待。而且我想知道我父亲的土地现在怎么样了,我们有好一阵子没有野马地的消息了。”

  “你说的有道理。”汤德恩点了点头,“而且野马镇是你父亲起家的地方,他一定最挂念那里,也许到了野马镇,我们能和他取得联系。”

  于是他们决定去野马镇,一老一小骑在亚龙背上缓缓前行,鸟儿在他们旁边飞着,好似护卫的骑士。

第十八章:大胜与奇谋

  第十八章:大胜与奇谋

  天父关下,尸体遍地、伤者哀嚎。海湾地的战士们在打扫战场,有个新兵抓起一把镶金的马刀啧啧称奇,想据为己用;这时候武士卡伦给了他一巴掌,将马刀丢向一旁的“兵器山”。缴获的武器堆积在天父关下面,犹如小山一样高。

  北方人这次完蛋了,巴骨心想道。

  面对突如其来的海湾地战士,这些传说中的北方精锐直抵抗了两个小时就兵败如山倒。北方人是急行军过来的,是人困马乏;而海湾地的战士却在这里休息了好久,两方稍微一碰,北方人立刻就不行了。

  然后巴骨?卡恩再一次痛打落水狗,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追杀。

  北方人的部队从天父关开始逃,一直往东逃去。后面的后勤部队和重武器部队看到前锋掉头逃命,也都阵脚大乱,跟着就逃了。于是一会前队变后队,一会后队又变前队,最后队伍彻底乱套。哈桑赫伦跑的最快,早已不知去处,剩下的人谁也不想成为巴骨重锤下的肉酱,于是人们四散逃命,把补给和攻城器都丢了下来。

  半天之后,巴骨命令他的手下去继续追杀北方人,而他自己则留下来休息。巨大的体型会消耗比一般人更多的力气,巴骨这几天一直穿着重甲打仗,他先战哈桑赫伦、后来又奇袭天父关、再战北方人……这期间他没怎么吃东西、觉也很少睡,精力已经到了极限。

  现在他在这里一边喝着小酒,一边听战后报告。

  根据手下人报告,这次北方人两万大军几乎全军覆没。光是天父关大捷就杀敌一千,俘虏四千,之后一路追杀又杀了不少。剩下的都是后勤部队和工事部队,这些人不具备什么战斗力,跑的跑,降的降。唯一可惜的就是让哈桑赫伦跑了。

  战利品方面,这次缴获的物资十分丰富。包括两万人的粮草补给、各种精致的制式盔甲、削铁如泥的寒铁刀、上千把十尺长枪……然而最令巴骨感到兴奋的还是那些战争兵器:八架可以拆装的重型投石车、二十台冲车和床弩、劲弓和手弩无数、还他妈的有两门熔岩大炮!巴骨看见这玩意儿的时候,笑得跟嫖客看了婊子一样——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美妙的大玩具呢?妈的,先拉一发给俺听听响!

  还有俘虏,首先是训练有素的大骑士会士兵。这些家伙虽然是败兵,但单拿出来的话战斗力比海湾地的士兵要强。这些人如果收编了,那将是一只很强的力量。至于他们的忠诚?这事情就交给兰俢去做,他那张嘴巴一定有办法将这些俘虏变的乖乖听话。

  剩下的俘虏都是后勤的,除去脚夫,就是技术工人、神父和军医,在巴骨看来,这些人的价值比那些士兵还大。技术工人可以帮他继续制造攻城器,神父可以吸纳进来鼓舞士气,军医就更不用说了,北方军医的外科手术可是世界顶尖。

  对了,差点忘了,他还俘虏了几个贵族子弟,这些家伙可以当人质和北方贵族来谈判,换钱也好,达成军事目的也罢,总之很有价值。

  等把这些都清点完,已经是晚上了,巴骨困得不行,就去天父关里睡觉。如今天父关已经彻底属于海湾地人了,这事已经两百年没有了。

  事实上最初的计划没有这么复杂、也没有这么巧妙。巴骨本来想在金沙堡和哈桑赫伦来场大决战,然而是兰俢决定临时变计,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在这期间,他和兰俢只有两次书信沟通,然而他们的默契一直都在,他们配合的天衣无缝,就这样把北方人埋葬了。

  等见了兰俢,我可得好好问问他——巴骨这样想着,渐渐睡着了。

  转天中午,白鸟侯爵之子、海湾地的宰相兰俢?克莱斯特来到了天父关。巴骨也是一觉睡到中午,等他醒来的时候,兰俢正安静在坐在帐篷门口喝梅子茶。

  “早安,陛下。”兰俢转头说道。他手上的梅子茶还冒着热气,即使是在战场上,这位白鸟城的公子也头发整洁,衣靴干净。

  巴骨撩开被子,活动了一下关节,发出咯咯的声响。“事情都办完了,兰俢?”他挠了挠满是硬毛的胸膛。

  “基本结束了,索利斯塔在收尾,”他晃了晃茶杯,“喝吗?”

  “大热天的喝这个?”巴骨看着那杯子的热气,“我还是喝冰酒好了。”说罢他起身下床,然后在地上坐起单手俯卧撑来。他一边做一边问兰俢,说:“问你个事,兰俢,那只黑鸽子你从哪弄的?”

  兰俢瞅了他一眼,说:“你先告诉我你从哪弄儿的炸药——劲头怎么这么大?把山炸成那个样子?”

  巴骨笑了起来,说:“你不知道吗?俺就是喜欢那些动静大的玩意儿,早些年俺就在招募炼金术师了,他们试验了几年,炸死了几个人、毁了几栋房子,总算弄出来一个叫‘天火’的东西——动静可大了!”

  “所以你就用这个炸了山?”

  “炸了山上的湖。”巴骨说道,“前些日子下大雨,山上存了水,俺他妈一炸,水都漫出来,就把天父关给冲了。”

  “原来如此。”兰俢抿了一口梅子茶,眼眉一弯,说,“能想出这种计谋,不愧是光明正大的国王陛下。”

  “操-你妈,小杂种!”巴骨左手换右手,继续俯卧撑,“鸽子又是怎么回事?”

  “哦,鸽子啊。那鸽子是一周前北境宰相发给国王的,但那鸽子根本就没到国王手里,被我给半路截住了。”

  巴骨的俯卧撑停了一拍,他问道:“黑鸽子不是皇家使魔吗?使魔飞的又快又高,而且不用下来喝水吃饭,你是怎么拦截的?”

  兰俢笑着说道:“我在森林女巫那里学过一阵子自由派的巫术,其中就有指挥鸽子。我师父是三星女巫达达拉丝,很有名的。”

  巴骨皱起眉头,问道:“那些女巫不是只收女人吗?”

  “所以我当初是穿女装去学的。”兰俢一摊手,“那群饥渴的女巫对我这种‘假女人’还挺有兴趣的,教了我许多东西,不过我担心自己的贞操和家族荣耀受到损害,就提前退学……陛下,请您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这会毁了我们的友谊。”

  “我就是好奇而已,”巴骨上下打量着兰俢,“你打扮成女人,是个什么样?”

  “您真恶心,取向正直的国王陛下。”他微笑着说道。

  “操-你妈,小杂种。”巴骨说。

第十九章:重整旗鼓,一

  第十九章:重整旗鼓,一

  大胜的消息如风一般的传遍了虾湾。海文坐在他的新办公室里,正在阅读手下人写给他的各种报告。

  得知此事之后,虾湾上下也是十分高兴的。纵然雅文和小三叉戟政见不和,但是同为海湾地的人,他们不会希望小三叉戟战败。更何况,小三叉戟是大胜,奇迹一般的大胜。

  起初大家就不看好这场战争,纵然是主战派中最乐观的人们,最多也只是认为:金沙堡不破,能把北方人赶回天父关,那就是大胜了。

  然而结果呢?

  现在听说,小三叉戟靠着几千人就灭了北方人两万大军,生擒三位贵族,一位将军,俘虏士兵和工人无数。而且他还攻下了天父关,天父关已经被北方人霸占了两百年之久,谁也没想到他能把天父关拿回来。

  这一次战争直接奠定了小三叉戟的稳定统治,这一战相当于告诉国外的敌人和国内的反对者:我,巴骨?卡恩,不比北方的国王差,甚至比他更强!先前反对他的人哪怕再多,只要他能战胜那些不可一世的北方人,人民就会支持他。如今巴骨已经证明了自己,更多的贵族都会愿意服从他了。

  现在四大公国有两个国王了。

  弄不好以后还会出三个?出四个?

  海文对于这次胜利保持中立态度,战争是最后的手段,巴骨?卡恩固然能征善战,但这并不代表他是个好的领袖。为了满足这场战争,海湾地的税收、劳役都加了许多。今年本就是灾年,南涝北旱,巴骨再行苛政,那就是雪上加霜。

  他考虑过这些事情吗?海文不禁想到,如果打来打去,人民都饿死了,那这仗打的有什么意义?

  虾湾迎来的又一批灾民,海文寄人篱下,理应为德恩姐妹分忧。他率领人们搭建难民棚,隔离生病的人,然后分发干净的水和食物。但这远远不够,随着战争的继续,难民只会越来越多。

  就在他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拉蒙走了进来。

  “大人,我想好了。”

  海文一抬头,说:“什么想好了?”

  “我答应女伯爵了,”拉蒙肃然说道,“如果大人您没有意见的话,我今晚就去跟她求婚。”

  海文在拉蒙脸上感到了死士的绝然,他肃然起敬,说:“你想好了吗?”

  “拉娅与我谈了一次,她跟我说了很多……”他的目光飘向海文的书桌,“现在这个局势不是顾及个人感情的时候了,何况女伯爵她……她说她很喜欢我,我……”拉蒙的表情十分微妙,“她甚至说愿意为了我减肥,我……还是有点感动的。”

  拉娅还是厉害啊,海文心里不禁感叹,这种思想工作可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如果你答应这件事情的话那再好不过,为了这门亲事,我会赐你一个贵族头衔。当然,只是荣誉上的,我没有封地——未来也不会给你封地。拉蒙,咱们的规矩你是知道的。”

  “我知道。”拉蒙点了点头。

  “那从此以后你就是野马子爵,我会给你写一份任命书,这样你的身份就能配得上虾湾女伯爵……”海文挠了挠头,“反正索亚娜她上一个丈夫也只是平民出身,她可能不在乎身份这种事,她就是想把自己这好几百斤赶紧嫁出去。”

  “咱别提这个数行吗?”拉蒙面如死灰。

  “对不起。”海文连忙说,“咱们不提这个,现在说婚礼的事情。按照虾湾这边贵族的规矩,你需要找主婚人和你家族的长者出面。”

  拉蒙说:“我是个孤儿,大人。”

  “那我来可以吗?我暂代你父亲的位置。”

  “当然可以,大人。”

  海文想起之前雅文小姐和他说的话来,便和拉蒙说道:“虾湾人看重家族传统,你可能还需要一个姓氏。”

  “我没有姓氏,这东西也不能编一个……我可以用您的姓氏吗?”

  海文沉吟少许,心想道:如果这样的话,我干脆就让他成为我家族的一员吧。拉蒙有天资聪慧,我可以多教他一些知识;何况拉蒙是未来的虾湾守护者,与他增加一层亲戚关系也有助于以后相处。

  于是海文说道:“如果你用了,那你就算为安卜赛德家族的一员了——拉蒙,我长你快二十岁,年纪上是够了。所以你愿意成为我的养子吗?”

  “那我将万分荣幸,大人。”拉蒙如是说道。

  看到拉蒙如此严肃的神情,海文决定举行一个简单的仪式。他命人取来净水、圣油和烛台,然后请了笑脸猫和雅文?德恩来做见证人。等人齐了,他就把将窗户敞开,叫拉蒙站在太阳下面去。

  海文按照之前书里看到的仪式流程对他说道:“拉蒙,你于今日加入我的家族,从此以后你我血脉融为一体;海文?安卜赛德为你父亲,伊丝芮特?安卜赛德为你母亲,其他家族成员亦如是。我们荣辱与共,血脉不绝!”

  拉蒙单膝跪下:“我于今日成为安卜赛德家族一员,血脉融为一体。海文?安卜赛德为我父,伊丝芮特?安卜赛德为我母,其他家族成员亦如是。我们荣辱与共,血脉不绝。”

  海文将圣油涂抹在他额头,说:“好了,起来吧。”

  于是拉蒙?安卜赛德站了起来,见证人在一旁鼓掌。

  海文对雅文小姐说道:“现在就是我们两个家族的联姻了,德恩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