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伏特加与奶茶
国王,霸王与魔王,七
国王,霸王与魔王,七
“陛下,驻守鹿角关卫城的法师点亮了红灯塔,海湾地人已经从鹿角关开始进军了!”
“知道了。”小国王撑着脑袋说道。
“陛下,西域的先头部队已经到了。”
“知道了。”小国王歪着头说道。
“陛下,巴骨·卡恩即将兵临城下!”
我他妈知道了!“知道了。”小国王懒洋洋的说道。
这几天凯德忙到无力晨勃。他信不过大臣,所以一切事情都要亲力亲为,因此奏折、文书和羊皮卷如雪片一般堆积在他的办公桌上。他把自己的女孩们叫来帮忙,但这些女人最多帮他端茶倒水、打扫房间,真正的事情帮不上。
大约明天小三叉戟就会到达鹰头城,凯德已经提前做好了陷阱,等着他到来。城墙之上,有滚雷、热油、沥青,还有箭矢凃了大粪的弓箭手;城垛架着床弩,足以毁掉巴骨的攻城器;法师们占据塔楼,他们能控制天气、对付妖魔,掌控战场局势。
他早就坚壁清野,城外的村庄城镇全部搬走,食物都送进城堡粮仓。鹰头城是建在山顶上的城堡,城外要么是悬崖峭壁要么就是陡峭的环山路。等巴骨一来,他就把路炸了,这些家伙爬都爬不上来。
巴骨是一头猛兽,没人能和他正面一战。但只要不给这个猛兽吃人的机会,他迟早会发疯,然后把自己吞噬。
北境的国土比他辽阔,人也比他多,我们耗得起。
西方有布尔兰德,南方有克劳斯。鹿角关的部队应该是巴骨·卡恩的疑兵之计,两位公爵围剿鹿角关,应该不成问题。至于埃克斯利德……呵,这家伙也嚣张不了几天了。
前几天探子回报,埃克斯利德已经在秘密集结兵马了,看来这位大主教已经坐不住了。鹰头城被围是个绝好的机会,如果我坐视不理的话,那他与他的信徒们可以趁机起事,占领北境的半壁江山,望沙城,黄海都还有剑城都会被他收入囊中。甚至布尔兰德公爵也会与他沆瀣一气,这样一来,北境公国的西边就会全部沦陷,成为火神的神国。等最终他们来一出“皇都勤王”的好戏!哦,那时候就不是“勤王”了,而是“擒王”。
但我又怎么会放任你们胡作非为呢?你们这群国贼!
埃克斯利德,你就尝尝七色尊主的怒火吧,沙蝎公爵可是早就想要你的命了。
这一战结束之后,埃克斯利德与沙蝎会两败俱伤,布尔兰德就也得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了;最好克劳斯再跟海神的臭鱼们打一脸血,然后我好顺势整编南方贵族。这样一来战争就能拖到今年冬天,到了冬天,只要鹰头城不破,小三叉戟就必须退兵了。如果他们强撑着,极北之地的蛮子就会教他们做人。比恩·拉斯托尔的兄弟姐妹儿子女儿以及各路旁系血亲都会蜂拥而至,把小三叉戟撕成碎片。
这一年消耗完,海湾地将再也无力发动侵略战争,然后我手底下的狗也全被剪了爪子拔了牙,北境又能和平好多年。
完美,简直完美!
打吧,都去打吧,只要你们不来我的天湖寝宫,爱怎么打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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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头城近在眼前,那是无数个海湾地国王梦寐以求的地方。不知有多少国王立下宏图大志,要把国旗插在鹰头城的顶端,也不知有多少人倒在鹰头山脚,成为孤魂野鬼。
巴骨·卡恩今日看着他,心中想的却是:也不过如此。
不过是一座建在山顶的破城堡。
不过是一座懦夫用石头堆积的要塞。
常言说,拿了鹰头城就拿了天下。然而真是这样吗?如今这城中的主人,人称小国王的凯德·赫沃斯坐拥天湖与鹰头城,可他是否拿了天下?
只有懦夫才会在城堡里统治国家,霸王要在马背上治国,我的军帐就是我的城堡,马背就是我的王座。巴骨骑马来到山岗上,眺望着鹰头城。他身后是自己的军队,大军十里连营,火头兵们正在埋锅造饭。军营之中有说有笑,气氛十分轻松。每个人都相信跟着巴骨就能必胜,每个人都充满了勇气。
巴骨也坚信自己必能获胜,但是光有信心和勇气还不够,他还需要计谋。
按照约定日期来看,罗蕾莱的部队已经出发了。这些人是兰俢一手安排的,他们将在帝国的南方点燃战火。
这把火最终会把小国王逼出城去。
“叫大家吃饱喝足,”巴骨和卡伦说道,“明天一早我们就去拜会小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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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时分,霸王与他的军队逼近了鹰头城。
大军就在山脚下集结,巨鲸战旗随风飘扬。鹰头城的城墙之上,将士们列成一排。弓箭手们已经准备就绪,工兵正在烧热油。四边的卫士塔上,法师们已经搭起四方法阵,以此抵御敌人的巫术,同时振奋我军士气。
小国王站在城墙的瞭望塔上,他有地下人研制的长筒望远镜,借着这件东西,他将城下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他们可能不止三万人,凯德心想道,三万人不会有这种可怕的气势,这里可能是三十万,三百万。
身穿黑甲的海湾地战士犹如一条巨大的蟒蛇般盘踞着,初春清冷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又使他们像是一只只油亮的甲壳虫。巴骨·卡恩就站在队伍的中央,那位霸王骑着一批高头大马,甲雄刀横,身宽靴长。
小国王与他隔着一座城半座山,然而即使这样,凯德也感觉出了这人非同寻常。
就这时候,巴骨·卡恩骑着马朝城门走来。城墙上的弓箭手立刻拉满了弓箭,小国王抬手,说:“等等!”
霸王独自离开战阵,朝着鹰头城走来。小国王心想道:他想干什么?一国之君为什么要来到如此危险的地方?他就不怕被射穿脑袋吗?
巴骨缓慢的走向城堡,他穿过民居和街道,最终来到盘山路和陡峭楼梯(已经被炸毁)的下面。此地已在弓箭的射程之内。
巴骨望着城墙上的守军,大声问道:“哪个是小国王?”
国王,霸王与魔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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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国王也望着城墙下的这个奇人,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巴骨·卡恩。从前他只觉得这人是一头丑陋的蛮兽,今日一见,凯德却觉得他的身体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感和张力。这让他联想起古代神话中那些半神半人的英雄。
凯德心想道:世间怎么会有这么伟岸的男子呢?我若是个女人,那我愿意用一辈子给他生小孩。
这想法太离奇了,但他不觉得羞愧,只觉得荒诞可笑。凯德深知自己的灵魂有多么卑微和猥琐,他比眼前这人可差了太多。巴骨。卡恩如果写入史书,要么是盖世英雄,要么是混世魔王,可是小国王若写进去,横竖都是个小丑。
他看过古代的英雄传(他还挺喜欢看的),能青史留名的人要么有大智慧,要么有大气魄,再不济也要有大运气。但是小国王是“大”的反义词,他行事蝇营狗苟,鬼鬼祟祟,总是用阴谋诡计制胜。他畏惧一切正面的战斗,总是想钻规则的空子,想在棋盘上打仗。
所以当霸王与他对视的时候,他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勇气立刻就溃散了——我死也不出城,他心想道,我绝对不能给那个男人碰到我的机会。
守城的将军喊道:“此地没有小国王!只有四大公国之主,鹰头城的主人,你的国王凯德·赫沃斯!”
别喊这么大声好吗?我怪不好意思的,凯德心想道。
巴骨的目光扫过城墙,最终停留在凯德身上。“就是你吗?”
“巴骨·卡恩,”凯德必须站出来,因为城墙上所有人都在看着他,“我正是凯德·赫沃斯,你的国王。”
巨人用一双巨大的眼睛上下打量着凯德,凯德就觉浑身发冷,他浑身紧绷,一口唾沫卡在嗓子里咽不下去。
巴骨问他:“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当国王?”
这个突然起来的问题把凯德给问懵了,他以为巴骨会叫阵、骂阵、或是用激将法挑衅他。唯独是没想到巴骨会问这样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小国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他也一直被这个问题困扰着。
我为什么要当国王?
这我怎么知道?我本来也不是国王的,只是我哥哥溜了,所以我就不当不行!妈的,我总不能这么说吧?
我可以撒个谎,说我是为了守护人民、为了正义、为了我的国家……当然,没人会信。
撒谎容易,但对巴骨·卡恩撒谎却很难。这位战神的双眼犹如烈日,能让一切阴影都无处遁形。凯德经过多年锻炼的心理防线在他的注视下正快速瓦解,台词如那口唾沫一样卡在他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他感觉额头和脸都在发热,身上却在流冷汗。
凯德必须立刻回答,拖得越久,士气就越会受影响。清早的光照在他脸上,微风拂过,带着花香。小国王余光一扫,只见城墙内的桃树已经开花了。桃色的花朵绽放,蜜蜂在花蕊上徘徊,这只是万里阳春的一角。
战场之上,春风正自由的起舞,丝毫不给人类留一丝情面。
凯德心想道:如果我是这朵花就好了。
“我为守护这片春天而当国王。”他回答道。
这是个充满古典诗意的回答,不那么冠冕堂皇,也不那么真切。巴骨沉吟了一下,问他:“那‘春天’就是你的王国吗?”
小国王回答:“春夏秋冬都是我的王国,只因春天最美,我便最爱他。春天有嫩芽、绿叶、繁花与蝴蝶。原野上奔腾的马、山岭上结的桃子、河里跳舞的鱼、还有美丽的花季少女,这些都是我的王国。我与我的战士们今日便为守护这一切而战斗。巴骨·卡恩,你是霸王,你是屠夫,你是无情的海啸,你所过的地方美丽便会凋零。我不会看着我的王国凋零。”
这一番话一半是临场发挥,一半是发自真心。凯德虽然厌恶当国王、厌烦政治,但是他并不讨厌这片土地。他喜欢春天的原野、夏天的竹,秋天的枫叶和冬天的大湖。一想到这一切都会被巴骨破坏殆尽,他还是有些伤心的。
但我说这些他也不会懂吧?凯德心想道,巴骨·卡恩不是学者、不是诗人也不是画家,他是个霸王。
巴骨沉默了片刻,然后对凯德说道:“鹰头城的国王陛下,你搞错了一件事情。”
“什么?”
“人会倒下,但春风永恒。”他说着调转了马头,“这一切都不属于你,凯德·赫沃斯。”
我也知道不属于我,我只是个三流国王罢了,但是……“但这里也属于所有人!北境的每一个公民都是国家的拥有者,每一缕春风,每一片花瓣,皆为王国之子民所有!你,巴骨·卡恩!”他指着霸王的后背,大声说道,“只有你,你不配拥有任何东西!”
凯德的豪言壮语引起了城墙上战士的欢呼,有人跟着大喊:“没有!你什么都没有!虚无之王!”
巴骨没有再回答什么,他骑着马回到了自己的战阵中。凯德没让人放箭,因为他知道几根弓箭杀不死海湾地的战神。
大战就要开始了,凯德左手搭在剑上,右手拿着一把弓——他不用亲自上阵杀敌,但需要做做样子,鼓舞士气。他的亲卫武士守护在他周围,同时还有一百名近卫军保护他。这些近卫军都是他的血亲或者是多年心腹,忠诚绝对没问题。
将军在发号施令,城墙上人头攒动,工兵在来回奔跑。后方战鼓已经敲响,大战一触即发。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巴骨的大军忽然调转了方向。
巴骨的钢铁洪流就犹如一条游动的蛇一般转头了,他们奔向了南方,沉默的又坚定地离开了。
不攻城?巴骨来这里,就是为了和我打一个招呼吗?
还是说他被鹰头城的铜墙铁壁吓退了?
小国王眼睁睁的看着敌人走了,他意识到自己得说点什么,于是他喊道:“欢呼吧,我的子民!巴骨·卡恩不战而逃!”
这怎么看也是一件好事,于是人们就欢呼起来,唯独小国王自己笑不出来。
他没进我的陷阱,凯德心想道。
圣人,圣母与英雄,三
圣人,圣母与英雄,三
剃刀站在鹿角关的山岭上,瞭望远方。他的视力堪比猎鹰,因此能清晰的看到几里外的事物。
他看到海神后裔的军队已经离开了熊山。拉着辎重的车马在缓缓前行,拉车的人大多面黄肌瘦,一看就是从各地抓来的奴隶或者农奴。车队每走一阵子,就会有人倒下,然后再也起不来。乌鸦跟着车队,就在这些人头顶徘徊,谁倒下了,乌鸦就去分食谁。
“能作战的士兵有两万人,”剃刀估算着人数,“看他们的战旗,应该是河湾地、沼泽还有谷地的联军。贵族们能出的就这么多人。剩下的就是民兵了,都是一些海神教的教徒,这些人也许思想上足够狂热,但是战斗力堪忧。剩下的都是后勤部队,河湾地富饶,辎重足够多……”他说到这里不禁疑惑起来,“可这些人出去就是送死,鹿角关外是北方双卫,往北走就会被两个卫城包夹,往南走就是荒凉沙漠,西边是神罚山……”
“纳特,这里大有问题。”小奈特薇骑在他脖子上,两只脚搭在他胸前,用手抓着他的头发,“你觉得那些蒙着布的大车里是什么?”
剃刀望向车队,见每隔三辆车就会有一辆车上抬着一个方形物体,这东西蒙着布,至少高三米,有的不止三米高。看上去像个大箱子,也可以说是笼子。
“不是粮食吗?”剃刀问道。
“粮食需要用那么大的笼子装吗?”小奈特薇低头看着他,剃刀眼睛往上一翻,两人四目相对,“难道粮食会自己跑出来?”
“那是牲口吗?”
“可是牲口自己有腿啊,你看牧羊人们也不会用笼子放羊吧?”她笑了,“你猜猜里边是什么?”
剃刀忽然感觉脖子很不舒服,就说:“奈特薇,我问你……”
“是凶魔!”奈特薇说,“每一个笼子里就有一只凶魔,海神教徒是卡里莫斯一大金主,当初虫后神庙的许多凶魔战士都卖给了他们。”
“什么?我从没听你说起过!”剃刀皱起眉头,“还有就是,你能不能从我——”
“我以前也不知道是海神教的人买了这些东西。”她打断了剃刀的话,“我只知道有个神秘的主顾一直在从卡里莫斯那里进购凶魔,但是凶魔运到了哪里、做了什么?我都不知道。现在,我终于能对的上号了。”
“买家是谁?海神教的某个祭祀吗?”
“是个金发的男人,名叫厄沙·奈门杜斯。我出于好奇,曾经派人跟踪过他,但是没一个人活着回来。再后来,卡里莫斯就制止了我,不让我做这种危险又无意义的事情。”
剃刀一脸严肃的点头,说:“你对他还知道多少?”
“我就知道他经常在酒城、风雷堡这两地之间活动,他和酒城的侯爵久光·佛劳斯关系非同寻常。”
“久光·佛劳斯……酒城……”剃刀在脑海里思索着这些名字,尤其是这些姓氏,一个庞大的人物关系图在他脑海中展开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如蛛网般交织的阴谋。
“风雷堡的侯爵夫人就是久光的亲妹妹。”剃刀说,“前些日子我在路边听到传闻,说是风雷堡政变,蒙达利亚家族男丁几乎死绝了,现在主事的人应该就是原先的侯爵夫人。”剃刀想不起来这人叫什么名字了,毕竟他不是贵族,不需要刻意去背各种人名和繁琐的姓氏。
“那又如何呢?”奈特薇把鞋子脱掉,丢在地上——她骑在剃刀的肩膀上,鞋跟感觉无处安放,“还有,我想买双新鞋,纳特。”
“我之前就说了,你现在已经不适合穿这种鞋子了,这是成年女人穿的。”
这鞋子还是前些日子在烂肉滩买的,剃刀本来想先去见一下德莱尔,告诉他伊丝芮特的事情,然后再和他商量一下接下来的对策。然而他没想到的是,自己这一趟扑了个空。根据德莱尔手下人说的,德莱尔为了谈一笔生意已经跟着船队离开了烂肉滩,估计得一个月后才能回来。据说他是去了虾湾一带,估计是想打通一下海湾地的贵族关系,以后好做生意。
所以剃刀这一趟白跑了,唯一的收获就是给奈特薇买了许多的东西:衣服、鞋子、首饰、香水、化妆品等等……从前奈特薇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就像只晒太阳的猫,不知为何,自从变小之后,奈特薇就变的非常爱打扮了。她每天都要纠结于衣服、发型、鞋袜、香水和面妆,每天都来问剃刀的意见。但剃刀从来都不搭理她,在剃刀看来,她怎么打扮都是一个样子。
“可我买的时候感觉挺合适的。”她两条小腿在剃刀胸前晃来晃去,“再说咱本来就是成年女人……”她说这话的时候很没底气。
“别在上面乱动,不然我就把你扔下来。”
“不要!”她抓紧了剃刀的头发,“你把我扔下来,我就看不见了!”
她还没有这些灌木丛高,剃刀心想道,我该拿这小婊子怎么办?换做从前我还能打她一顿,但现在我要怎么去打一个毛都没长的小孩?
这太不公平了。
“如果厄沙·奈门杜斯活跃于风雷堡和酒城……”他把话题扳了回来,“那风雷堡政变会不会和他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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