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墨脏
很失落地放开。
安见尘很疑惑地回头望了一眼,大抵是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不开心,他也没再敢说什么,走了两步。他忽然反应过来,脚步停顿。
“慕芷璃,该不会,刚才那就是你表达亲近的方式?”他嘴角抽搐。
“嗯啊……不舒服么?”趴耳朵。
“不是舒服不舒服的问题,唉,该怎么形容呢?你啊,呵呵呵哈哈哈,好蠢,蠢得像只小猪。”他无奈地笑,眼神慢慢变得温柔。
“我明明比猪吃得少多了唔!”我焦急反驳,想说自己应该是猪以外的另一种可爱小动物,比如哈士奇啊,秋田犬啊……说出口才感觉意思有点不对。
“也就是说你也承认你和猪的区别只有食欲了么。”安见尘无情吐槽,伸手摸了摸我的脑袋,然后语气忽然一肃:“慕芷璃,你表达的可爱善意我收到了,但下次请不要做过于亲昵的动作,否则我和我的女朋友会很困扰。”
“是。”我盯着他。
“怎么,还想问什么?”他察觉我的视线。
我想了想,犹豫数秒,还是怯生生地:“那,安见尘,我们以后算是朋友么?”下意识紧张地揪手边头发,一根儿,两根儿,三根儿……
“你别给我拔秃了就是。”他轻轻打掉我的手。
“哦、啊?对不起啊……”我缩手,讪笑两声:“嘿嘿,嘿嘿……”
“慕芷璃,”他又走两步,忽然深吸口气,有些凝重地,“既然是朋友了,那作为朋友,我有个请求,你能帮帮忙么?”
“去见孟裳?”我敏锐猜到。
“嗯。”他颔首。
孟裳啊……唉。
我又感到有些棘手,按理说,假如我真是慕芷璃的话,孟裳的事该去结束掉,搞清楚原委对错,该还的还该收的收。
但我并非孟裳心中的那个“慕芷璃”,于是一切就变得很麻烦,“我与我讨厌的妹妹初恋兼如今EX男友的苦情戏”?太尬了吧,抱歉我并无法体会到他们之间那种深刻的情念。从种种线索来看,妹妹是对孟裳有感情的,这恰是最复杂的地方。
于我而言最优的策略就是忽视掉,当孟裳不存在,但安见尘是孟裳的好基友,而我又想收获安见尘的友情……唉!
“呐,见尘,可以给我点时间么?我想整理一下心情,和过去的事情,再见他。”万般无奈我决定使用“拖”字诀。
“可以。所以别揪我头发了好么?”安见尘面无表情。
我赶紧缩手,“哦……抱歉。嘿嘿。”这什么毛病,怎么一焦虑一思考就总想手贱揪点儿什么?“你发质真好。”夹一撮捏了捏,细细的,软软的,像女孩子的头发。我偷偷嗅嗅,发现还有股花香的味道,但并不是香水,而是,真的花香。
可惜这个人长得太阳刚锋锐,不然又能发展一个女装大佬,艺名都想好了,花无缺。噗哈哈哈哈。
“喂,你又在想什么冒犯的事,笑得那么奸诈……我头发天生的,香味是因为总摆弄花,唯一一点儿兴趣爱好了。”他皱皱鼻子。
又道,“其实,我生活单调的很,练剑,养花,除魔。偶尔帮你做点多余的事,倒也挺有趣。”
“你最喜欢哪本小说啊?”听到除魔我突然决定跟他对一对脑波,也玩一把cosplay!
“小说?”安见尘有些奇怪地盯我一眼,“不怎么看小说。非要说的话,《人间失格》,《史记》,《聊斋志异》给的震撼多一些。”
纳尼,竟然不是《诛仙》、《遮天》、《仙逆》么?
太惊人了,惊得我都变成贫.乳了。
“我决定了!我也要取个道号!就像你那什么西蜀谪仙一样!”我攥起小拳头,下意识摇来摇去,欢笑地闹腾。
安见尘无奈一拍我腿:“……别闹。还有西蜀谪仙不是我取的,我也不想叫……我想叫正道利剑来着……”
“你想那个难听死了。我不管,你给我取一个嘛~~”下意识拽着安见尘头发撒(wei)娇(xie)。
“……”
安见尘无奈。
不得已。安同学陷入沉思、无限沉思、皱眉沉思。
事实证明让一个起名废给你起外号绝对不是什么聪明的举动,因为他们一般取得很尬,遇到这种机会,还很倔。
我踏马真的自作自受。
那天,
安见尘送我回到家,终于没再叫我“妖女”了。
他叫了我一晚上“霹雳小猪”。
——我杀他Ma。
正文 第八十三章
后来的几天倒也算平静异常,钱多多并没有再来骚扰。只是偶尔见到,很低沉,很灰暗,不复曾经憨厚,眼睛里闪烁一丝阴鸷。
像只发疯前夕的熊。
安见尘偶尔会游荡在附近,我get到了,他是真的闲。但他莫名在回避老王,那个原因我不知道,但绝不是我。因为他的眼神对我很清澈,少有的清澈,我说是朋友,他真的就只当朋友,重度中二病的优点大抵就是如此:偏执,但也分明。
偶尔,慕秋云会来约我吃饭,有时候答应,有时候不答应。他总试图窥视我的生活,但那是绝不允许的,所以有时不得不疏远,他常常会为此发脾气,我就忍住,任他欺负和骂。
他毕竟是我哥啊……
虽然,他不再把我放第一位了,虽然,我不那么在乎了。可我还是喜欢他,很爱他,渐渐分不清性质的那种爱。尤其那天跟钱多多赌气坦白之后。
跟他在一起心情会很放松很放松,也好开心。
哪怕他再也没女装陪我过。明明他知道那是我最喜欢的。我还存许多男人的部分,他女装超好看,我喜欢抱。
我一直没有告诉他——其实,他是唯一一个亲密动作时我就算想起是自己是男人,也不会产生异样感和排斥感的异性对象。这对我来说很重要,但对他来说,或许只能换来一声,冷淡的“哦”吧。
三月春风起了又落去。
日子走了,谁也留不住。时光总爱开玩笑,不知不觉,就斑白了花朵的眉毛。所有的都会老去,有的会重生,但不包括青春。
慕秋云高考倒计时只有七十七天的时候,李放来找我谈未来的规划。可能他也发现任我再咸鱼下去,怕是真要变成除了联姻卵用没有的昂贵花瓶。
他问我:想做学术么?我摇头。
又问:想经商么?还摇头。
再问:想搞艺术么?继续摇头。
还问:想坐办公室么?拨浪鼓摇头。
李放这下苦着脸。我这也不想那也不想,就差问:“想当一辈子neet么?”——我肯定狂点头。他犹豫问我对未来真没任何想法?我说,是。
很久以前我卯着劲只想考清华,可那个梦的意义,那个梦的资本,已经全到了我哥的身上。他剥走了我的身体,也剥走了我曾经努力的意义。未来只剩空白一片。当什么期待和梦都成了虚幻的时候,当然只剩又懒又爽的neet适合我了。
“李放,你养我一辈子好不好啊~~”
我摇着他手臂,甜透了嗓子,冲他撒娇哀求。
李放傻眼看着我,眼睛里先是宠溺,然后笑意,然后开心。兀地一转,多了忧虑,难过,沧然。那些东西产生我隐约理解的化学反应,情绪长出了芽头,结出了果子,在一秒钟的生长枯萎后,徒留一地寥落的伤感和自责。
李放喉头动了动,伸手抚摸我头发。
“可李放有一天就老了。”他眼角湿,“那天乖女儿才三十岁,还好漂亮,好稚嫩。需要人护着,也需要宠着。李放怕那一天生了什么病,骨头没劲儿,或者脑子不清楚……”
“不会的。”我突然也划了一滴泪,甜笑,“李放身体超级好,能活一百年。”
李放没说话,继续抚着,只是越来越慢,越来越温柔。十几秒后他突然笑:“乖女儿,我给你挑个好夫家吧。”
“不要!我不要夫家,我就要李放~~”
“可李放入土……”
“李放!”我着急,又哀怨,“你不准说这种话。我不要听这种话,我要你答应我,不准死,好好活,活到我先进棺材。”
“可……”
“哄我。”
“……”
“马上,哄我。”
我伸出纤细的手指蛮横指他,这是我第一次对他强硬,也是第一次任性。李放看着我,愣好几秒,蓦地,紧紧抓住、又拨回去那根手指,与我的手。
“好。”他伸手擦掉我红眼眶旁边的泪珠,笑着说,“我答应你。”
“养我一辈子。”用力钻入怀。
他抱我,点头,坚定地,“养。”
那天的规划根本没谈成什么,但李放走后,我思考了蛮长时间。
李放会老,不管我多不愿意,他都会老。我和他差了接近三十年的时光,那是一道鸿沟。他侥幸越过时间的深渊抱住我,但终会松手。一切温暖,会在尽头之时,遭逢轮回的冬天。甚至……会来更早。
我好想能被他照顾一辈子。
可我不能给他压力了,也不能让他担心了。我得做点什么。然后等到有一天,李放真的骨头没劲儿,甚至记不得我的时候。我要照顾他。
——超有担当、也超极值得依靠地、照顾好他。
当夜,晴,室内温度27℃,室外温度8℃,在最好最有安全感的李放支持的房子里,我主动捧起英语书开始复习。
然而。
翻开书的那一刻。
“喵?”
我愣逼了。
迅速换成文言文。
“呜喵??”
又换生物。
“喵喵喵???”
WC这都些什么东西!
谁又能敢想!这个一翻三不知的少女!六个月前!曾经是个考全年级第二的少年!
妈的仲夏!
次日,我怀着很沉重的心情到了学校,沉重到大概比陈燕都重。老赵找我玩,我麻木摇头。周楠找我玩,我麻木摇头。许子受找我看动漫,我说滚你妈的。
玩!玩你麻痹!我得学习!
曾几何时我不考高分是因为我不屑考,但如今我发现,我踏娘就是想考高分,我也没那个实力了!
然而一整个早晨的努力令我绝望。六个月的荒废,几乎令我的知识框架跟砸了五斤西红柿一样。除了酸,就是甜,还有红。数学解法?不存在的,我脑子更多是护肤小tip!物理知识?啥玩意儿,牛顿还没被气活过来?
做题效率彻底崩盘,准确程度不堪入目,知识记忆犹如乱麻。我能保持一个三本的分数,真是太TM奇迹了!仰天长望,我深吸一口气,我,曾经的慕学霸,已成five。
真的是个花瓶了……
大概除了漂亮好艹以外找不到第三个优点……
这我能照顾李放?我能照顾个球的李放!怀着最后一丝希冀我去附近敬老院帮忙三天,然后惊讶发现:我完美继承了慕芷璃笨手笨脚娇生惯养五指沾不了阳春水的特性!我照顾老人?哈哈哈哈哈,敬老院的爷爷奶奶抢着照顾了三天我!
仔细想想,打工的时候我就只能超低效率地干干端盘子洗盘子擦桌子一类的活,体力还干不了太久。这我都能领工资,得亏老板娘人好得没边儿!
于是。
某个人生极重要的思考开始了。
——除去勾搭男人,被艹,我到底还有什么卵用?
最后答案很悲观,好像,真的,没有什么用呢……学编程么?当程序员么?可似乎就连这个人人都能的选择,我脑子也不过关。
或许直到这一刻我才明白。被哥哥拿走的东西,其实……超级重要的啊。
那之后低落了很久很久,想朝人倾诉,可也只能跟哥哥或家明倾诉。家明的微信不能动了,哥哥,找哥哥……对,还能找哥哥……当时,我怀这样的心思,去找他了。
但他不在高三部。
听学长说,好像如今他常常会留在自己家复习,老师也允许,所以经常不在学校。
那么,要回家么?不行吧,家早就回不去了。我想到哥哥可能女装在外面逛,就也逃了课,穿上简单便于行动的运动服,去曾经他爱逛的地方找。
素月的风并不温暖,为了不被纠缠,我主动戴口罩,可依然很扎眼。其实我并不喜欢太多目光的,有点社恐,这副身体对外界和他人也敏感得异样,恶念的视线仿佛能感觉到一把小刀轻轻扎进身子……我会害怕。但有哥哥,就变得不怕了。
第一个地方。
万达。
过去哥哥最喜欢这里。他喜欢买买买,就像是某种有瘾的爱好或兴趣。尤其获得李放支持后,他一掷千金的次数愈发多。
一步步地,经过许多柜台,无数的记忆翻涌。曾在这里,慕秋云送了我人生第一件首饰,一个小耳环,不贵,但我一直记得;还有第一个化妆盒,虽然我连包装都没拆。那时他总要买得满满当当,什么都考虑到,从衣食到住行,温暖得很……唔。
——好可惜啊,好像不在这里。
不过,看到个很合他的镯子。我买下来,准备一会儿送他当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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