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纸鸽
他知道东山有玉皇顶之类的山峰,但那些玩意儿的名字早用完了,这要是再让他编一个,他也不是很有数。
所以他赶紧求助荀武。
“可真有你的。”荀武本来还想等张不默说出个什么好听的名字,结果这张不默直接摆烂,这就开始求助荀武了。
“行吧,反正也不是什么麻烦事儿,我琢磨一下。”
他看了一下远处的木桩,又看了一下张不默,回想了一下之前张不默挥剑时的“特效”。
“断剑在空中挥舞,激发出一阵星光,既然这样,也别想那么多,就叫星尘剑法吧,星星和沙尘的尘,星尘剑法。”
就张不默这情况,以后剑法肯定会持续升级,到时候再想名字也怪麻烦的,就这么直接用,说不定还可以升级成流星剑法,宇宙耀变剑法。
“星尘..”张不默稍微琢磨了两下,名字简单,而且形象,最重要的是,自己也确实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名字,那就叫这么个名字,好像也行。
于是,这剑法名字就这么定了下来。
“对了,你这剑法,我能学吗?”荀武又问了一句。
见到这种剑法,荀武自然兴奋,要是以后自己“和平刀法”“群狼剑法”“星尘剑法”三合一,那就是一刀拔出来一刀银月剑气,这多帅啊?
而且,荀武还有一个另外的想法。
张不默自己天赋高,看一套剑法,就大体上能学到很多东西,自己虽然在天赋上确实比不上他,但有【磨砻淬励】的辅助,自己练这剑法,只要练成就一定会有额外收获。
到时候再把这一招教给张不默,张不默再快速学会、推陈出新,那就是完美的“无限循环”。
最后会变成什么样,他都想象不出来。
“荀捕头也是奇才,自然学得了。”张不默首先是肯定了一下荀武的天赋“不过...这剑法所需要的内气很多,荀捕头当前的情况,就算学会了,恐怕也只能用出一到二剑。”
“原来如此。”荀武点了点头。
这是缺点吗?
这不是。
荀武自己也就是一个一刀流,顶天了现在也就两刀,这剑法就是用不出多少,对荀武来说,也根本不是缺点,因为他本来就打不了几下。
内气不够,荀武也没辙,这玩意儿是需要长年积累的。
“好了,不默,既然剑法也创造出来了,那我们就该回云州了。”虽然现在荀武依旧是出差状态,但呆的久了,就肯定会被判定成渎职,荀武可不想这样“至于剑法,一边走,你一边跟我说说具体是什么用功路线、剑法轨迹。半途休息的时候,我再尝试练剑。”
张不默点了点头。
他知道。
荀捕头心系朝堂,尽职尽责,陪自己练剑练了这么多天,肯定有些心急,他也不再废话,快步跟着荀武离开院子,赶紧收拾东西走人。
第114章 阳县
往云州回的速度,要比去的时候快太多了,毕竟去的时候,公主经常叫上霜满秋去附近的县城里闲逛、游玩,而荀武和张不默就没有那么多闲玩的心情了。
所以,只用了原本一半的时间,荀武两人就回到了云州境内。
路上,荀武偶尔会在马休息缓步慢走的时候比划着剑法,偶尔也会在路上一边走,一边拿着大剑在那乱挥,让原本还寻思荀武要怎么练的张不默大吃一惊。
看不懂,但他大受震撼。
在他印象里,一般练剑不都是在固定的场所里,对着木桩比划吗?这样也可以吗?
荀武给他的回答则简单的多——你跟人打的时候,总归也得躲闪吧,这不就是一个道理吗?
张不默转念一想——嘿,还真是!
于是,他也加入了进来,拿着根树枝,开始比划,而且比荀武还要疯狂,毕竟荀武只是偶尔比划比划,琢磨琢磨,张不默那是真的在练。
两人在回云州的路上并没有受到什么阻拦,但等到离云州府城只剩两三日的时候,荀武不得不停了下来。
当然,并非是山匪、走寇,毕竟俩人一身捕快衣着,轻装快马,除非是绿林上的知名大盗,不然谁敢闲着没事拦他们?
荀武之所以停下来,是因为遇到不得不停下处理的事情。
“小武,快跟上啊——”
在前头,一个三四十岁的婶子喊着荀武,一边匆匆忙忙地在前面领着路,荀武面色上有些僵硬,但还是听着话,带着张不默一起走。
这里是“阳县”,距离云州府城也就几天的路程,但稍微有些偏僻,荀武去炔州的时候并没有路过,回来的时候却被人叫住,转道来了这边。
没错,这里就是包怀英还未成知府前呆的地方,而荀武,自然就是之前此地的“捕头”。
而在前面引路的这个人,则是包怀英妻子的妹妹,关系上和包怀英还是很好的。
之前她让人在荀武的必经之路上等,然后就叫荀武转道过来,想让荀武帮帮忙。
在包怀英刚赶赴云州府上任的时候,包怀英并没有想带自己的家人去云州府城,因为这一行必定会有危险,只有包媛自己,别人管不了,硬是跟着包怀英到了云州府城。
现如今,包知府已经当了两个多月的云州知府了,包家就琢磨着去团聚一下了。
“您小心点——”荀武有些尴尬。
包家人都认识他,毕竟荀武在包怀英眼里,一直都是非常优秀的后辈,而且这个朝代并没有“捕快动武有辱斯文”之类的职业歧视,就算是捕快、仵作也可以考功名,再加上荀武确实又帅气又很有才干,包家人自然也非常喜欢荀武,甚至把这个来路不明的人,当成自己家的后辈一样。
张不默也是第一次看到荀武如此尴尬的神色,心想,至柔能抗强坚,荀捕头这样才思敏捷的聪明人,一样抵不住长辈的关切。
实际上,包家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过两天就算荀武没有路过,也会往那边走,只是刚好荀武来了,就想着给刚刚出勤做完事情的荀武接风洗尘一下。
包家的人不多,除了包夫人外,只有包夫人的妹妹,一个管家,以及包媛那个只有两三岁的弟弟,不过比起包媛,他的肤色就看起来不是特别黑的,甚至只是稍微泛红,包媛一直都不是很喜欢他,觉得跟他们姓包的不一样——包媛虽然是个褐肤,但觉得自己很接近包知府,虽然又不是很喜欢这个颜色,可又觉得弟弟不够亲近。
总之很怪异。
而荀武还没坐多久,忽然又听到一阵声音:“荀武?你来了是吧?”
荀武眉头轻挑,门外就有一个人影扶着帘子,走进了屋里:“看起来还挺完整的,看来炔州之行,没受什么苦。”
荀武炸了眨眼:“呃...包小姐?”
“嗯,是我,不然呢?”包媛双手抱臂,神色不善地看着荀武。
“呃...”荀武看着包媛,还是有些困惑“只是..额...”
荀武不太好说。
现在的包媛,形象上与之前,差了很多。
最重要的,自然就是发型,她剪断了原本长长的秀发,转而弄了一个不长不短的波波头,不过这个世界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看重程度并不高,所以荀武经常见到各种乱七八糟的发型,也不是很惊讶,真正让荀武比较惊讶的是,包媛的一头秀发,竟然变成了银白色。
现在的包媛,白发褐肤,本来就极其好看,配上这新形象,让荀武一时间都不太好形容——在这么个时代,看到这种形象,实在让荀武有点儿惊讶。
“你说这个啊?”包媛看着荀武震惊的样子,有些满意。她轻轻拨动了一下自己的短发,让荀武看到,里面的头发也被完全改成了银发“还记得那个灵机子吗?之前收缴他的东西,我找到了他用来染色的药剂,闲着没事就试了试。
不过剂量不太够,之前头发太长了,没法全染,我就剪了。”
这话说的平静,但包夫人的神色可是一点儿都不好,荀武赶紧打着哈哈,忙说好看,让包夫人冷静一下。
当然了,实际上也确实非常好看。荀武自己玩游戏的时候,就比较喜欢白发角色,而包媛这褐肤配上白发,当真有一种异域风情,非常好看,包媛自己又是货真价实的美人,再这么一对比,当真是惊艳无比。
“哼——就知道瞎闹。”包夫人面色不善。
她一直不喜欢包媛瞎折腾,一会儿去当什么仵作,一会儿又把头发剪了、染成白的,比她印象里的那些纨绔子弟还能让她生气。
“也就小武,见识广,性格好,不然你这样,其他人见了不得当妖怪打杀咯?”
包媛也哼了一声,没理她。
但荀武可清楚的很。
要是不喜欢她母亲,包媛会在云州好好的没事干回来帮忙吗?那肯定不会啊!
又坐了一会儿,包家又来了一群人,弄得原本冷清的包家热闹了起来。
“荀捕头!你来阳县了!?”
“荀捕头,近来可好!”
荀武见了这群人,一下就乐起来了,这不是阳县的捕快兄弟们吗?
“大家好大家好——”荀武赶紧高兴地挥手。
“哈哈,我就说荀捕头不可能忘了大家,谁刚刚要跟我打赌来着?”
“去去去,荀捕头什么人,大家还能不知道?”
阳县的捕快,和荀武关系自然是极好,毕竟能在包知府手下待两年,品性自然不会有问题。
一群人跟包夫人行礼问好,忽然又看到了包媛,齐齐愣了一下,只有几个反应比较好的,这才想起了包媛,连忙问好,但另外几个人,则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荀武看了他们几眼,问:“怎么了?”
那几个人愣了一下,“啊哈啊哈”地胡言乱语,看起来有东西不想说。
“怎么,你们难道有事不跟我说吗?”荀武皱起了眉头“我虽然不是你们的捕头,但现在可是云州总捕...”
新任捕头挠了挠头,低头抱拳,略有些迟疑:“是这样的,荀捕头...我们最近接了个案子,说有白发女子诓骗钱财...只是一直找不到人...”
荀武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包媛。
包媛更直接,开口说:“看我干嘛?”
嗯,肯定不是她,荀武百分百确定。
第115章 撞衫
虽然此事与包媛并无关系,但包媛还是跟着荀武出了家门。
不太喜欢外出,形象又比较特殊的包媛一出门,就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更是有一些听说过“白发女”事情的人嘀咕了起来。
包媛则冷笑一声,什么反应也没有。
这自然很正常,要是随随便便什么事情都能让包媛上心思,她活这么大,早就在别人的议论中躲起来了,哪会反向搞事,硬是要当个仵作?
荀武让其他的捕快回自己的岗位上,单独留下了新任阳县捕头,一边走,一边询问案情。
目前阳县捕头姓王,能力方面上,荀武也不好意思直说,但至少品格没问题。荀武也经常和他一起喝酒,本来荀武离开云州,还寻思让包知府把他调到府衙做事,后来想了想,先不说他能不能镇得住府衙里的那群捕快,自己每回出去做事,就叫他接锅,也不太好,就准备等回来之后再找他。
至少目前来看,自己离开之后,他在阳县表演的还是挺好的。
重回云州,又来到阳县,身边都是熟悉的人,还有包媛这个和自己合作得非常合拍的,至少从心态上来说,还是非常轻松的。
王捕头自然认识包媛,他在认出包媛之后,就确信肯定不是包媛了。最简单的一点就是,时间上不对。包媛从东边往西走,才来不久,而白发女的事情已经有好几天,再算上报案过程,事情可能在四天以前发生的,自然不是包媛。
“具体过程,报案的人怎么说的?”荀武看着王捕头,顺口说“东西都带来了吧,给我吧。”
“嗯,请。”王捕头听到荀武的话,急忙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把一份东西拿了出来。
他带着那么多人来包家,一方面的确是在欢迎荀武,另一边,也有些需要荀武支招。
作为一个跟随荀武两年的捕快,他很清楚,荀武根本不怕麻烦,越难的案子越兴奋,在自己看来比较乱的案子,荀武反而更加感兴趣。自己要是“怕荀武麻烦”不把这种事情告诉荀武,荀武反而会不高兴。
所以,他自然早早就把案子经过、内情、涉及人员的信息都给荀武拿了过来。
荀武正准备接,包媛就先一步夺了过去,然后把后面的一部分拿出来,给了荀武,自己拿着开头看了起来。
“我看看——”包媛一边漫不经心地随意翻动,一边念着上面的内容“阳县富商,生钱宝箱,把铜板放到箱子里就会钱生钱——呵,这不就是江湖术士骗人的把戏吗?
罗刹教,白发魔女?这倒有些新鲜。”
嘴上说不介意,但包媛其实对自己现在的形象非常满意,而且她也看得出来,荀武也觉得挺好的。
但一转眼,又冒出来个白发?
虽然皮肤肯定和包媛不一样,但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白发苍苍的年轻人?更何况妙龄女子都珍惜自己的头发,那就更少见了。
所以,她非常好奇,想要找找事情的真相。
对于她现在的心情,荀武就算是猜不到全部,大致上也有个数,毕竟认识这么多年了,知道包媛口是心非,行动永远比口头更真实。
说白了,就类似于荀武前世逛街中的一种经典遭遇——撞衫。
包媛好不容易给自己想到一个绝妙的造型,保证见了的人都能印象深刻,结果没几天就遇上相似形象的,这多尴尬?
当然了,荀武相信,以包媛的颜值,真要是碰上,肯定是不可能尴尬的——荀武在这个世界,还没见过比包媛还漂亮的人,悦来客栈的金老板都比她差一点儿。
只可惜,肤色并不符合这个时代的普通人审美。
“荀武,你怎么看?”
包媛看完了,一边回头问荀武。
荀武瞟了她一眼。
又来了。
“没什么,无聊的小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