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第10章

作者:温二两奶茶

“怎么了?”

“我现在穿成这个样子回不去的!”希雅指着自己的大腿欲哭无泪。

李奥瑞克看了看周围,说:“黑灯瞎火的没人看得见,而且你穿的是黑丝,算保护色。”

“李奥瑞克!”希雅嗔怒道,“你再这样明天我就罚你去跑操!”

“开玩笑的,那这样,我走前面给你挡着?”

“挡得住吗?要不你先去给我拿件衣服?”

“放心啦,这会大家都睡了,你……”

李奥瑞克话说到一半,突然间一个巨大的黑影飞奔而来!李奥瑞克顿时拔剑,道:“什么东西!”

就听那黑影一声怪叫,分明是在说:

“你他妈什么时候带我去找小母马?”

第十四章:前有情人,而且有马

转天早上,李奥瑞克去阿卡德将军申请出城侦查。

他一进门,就看到阿卡德将军唉声叹气。李奥瑞克很少见到老人这样,何况这还是刚攻下野狼城,正应是踌躇满志的时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老将军这么犯愁?

将军看到李奥瑞克来了,便放下手中的文件,一脸疲倦的抬起头来,说:“李,什么事儿啊?”

李奥瑞克没有急着说自己的事情,而是问道:“将军,怎么了?出事了?”

阿卡德说道:“这事说出来恐怕你也帮不上忙。”

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说:“末将愿为您分忧。”

阿卡德说:“我们现在缺少的东西太多了,本来攻下野狼城就能得到补给,但没想到这城中只有口粮,却没有什么我想要的箭矢和战马。只能说上一任的城主沉迷享乐,把自己的家底都耗尽了也不知情。”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他确实帮不上忙,不过李奥瑞克将这事放心里了。

这时候李奥瑞克说道:“将军,我要出城侦查一番。”

将军疑惑道:“你怎么突然想要出城侦查?你发现什么情报了吗?”

李奥瑞克也不能说自己是去找小母马的,只好说:“之前我听俘虏们说话,听说这周围有一处自然形成的喷泉,下面可能是地下河,我想侦测一下水文情况,兴许未来会用得上。”

将军点头,说:“水泉对于打仗确实是很关键,假如敌人攻城的话,必定会就近取水,我们是应该对周围的水文环境做些调查。不过你伤刚好,就又跑到外面去?我派几个人跟着去吧?”

李奥瑞克说:“不,就我自己去吧,这一带有敌人的巡逻兵,人多了引人注目,我自己反而安全点。您别担心,希雅将她的马借我了,打不过我还能跑。”

“那行,你去吧。”

将军亲眼见过李奥瑞克是怎么降服魅魔的,在将军眼里这家伙是英雄后裔,本领高强,所以他对李奥瑞克很放心。

……

当天,李奥瑞克就骑着墨崔迪去找小母马了。

出了城,往北就是一片开阔平原,脚下的路都很好走,那墨崔迪也撒欢起来,带着李奥瑞克一路狂奔。李奥瑞克从来没有这么纵马驰骋过,还是非常爽的,虽然这马不如汽车那么快,但是胜在敞篷,非常凉快。

说实话穿越过来的这些年里边,李奥瑞克的心情一直有些忧虑。脱离了现代社会之后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极大的增加了他的生活难度。一开始的时候,喝水、洗衣服、做饭、上厕所、出行……生活的所有部分都很艰难,与简陋的封建时代相比,现代工业化社会相比之下就是天堂。

不过住久了之后也能习惯,一人一马一剑,虽然画风不太对,李奥瑞克却也有种纵剑江湖的快乐。他情不自禁的想要高歌一曲。

“My little pony~My little pony~Ahhhhhh~”

他身下的墨崔迪问道:“你在唱啥?怎么跟马叫一样?”

李奥瑞克说:“彩虹小马的片头曲。”

马哥哥说:“嗯,好听,你教教我我也要学。”

于是李奥瑞克将这首歌交给了墨崔迪,一人一马在苍凉的原野上一起高歌。这场面多少有点病,但是在这无聊的旅途中,唱歌是最好的解闷方式了。

此时他俩路过一片干草地,墨崔迪说饿了,想停下来加个餐。李奥瑞克也正好休息,没想到墨崔迪吃了几口就吐得满地渣子,骂骂咧咧的说:“艹,这什么草这么难吃,这么硬,还一股子酸味,跟死老鼠似得。”

李奥瑞克将那草拔起来看了一眼,看起来像是黄色的草,但放在手里的感觉倒像是树杈子。这异界的动植物跟地球的画风一样,但物种完全不同,李奥瑞克也不知道这又硬又干的植物是什么东西。放眼望去这一带都是这样的东西,有些长得茂盛的都有一臂高了。

于是两人继续上路,过了一会,李奥瑞克走烦了,就问道:“还多久啊?”

“小半天吧。”

李奥瑞克会马语,两人还能聊聊天,也不觉得闷。只是骑马久了会有点累,李奥瑞克说:“要不咱歇歇吧?”

墨崔迪骂道:“我他妈都没说累,你个人还累了?”

李奥瑞克说:“你真不累?”

墨崔迪沉吟少许,道:“本来是累的,但一想到前头有小母马,我就不累了。”

太真实了。

后来又走了一段路,来到了长满嫩草的湖畔。两人决定下来休息一会,墨崔迪可以吃点喝点,李奥瑞克也能活动下自己僵硬的身体。

墨崔迪大口吃草,李奥瑞克也拿下行囊里的干粮吃了起来。一人一马边吃边聊,聊起以前的经历来。墨崔迪说自己小时候是被人拿一捆甜甘草给拐走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成了人类的坐骑。墨崔迪对于被人骑这个事儿,看法比较现实,它说:“传统的野马们认为被人类骑是个耻辱的事儿,说什么,我们是大自然的宠儿,怎么能做人类的奴隶呢?但要我说的话,根本不是这回事,它们就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他妈的给人类当狗……啊不不不,是当马多爽啊!吃最好的草料,喝干净的水,而且最重要的是,能睡个安稳觉,不用担心外面的野兽,也不怕刮风下雨。至于自由什么的,只要跟对了主子,照样可以走南闯北,开阔眼界。我往北跑过雪山、往南去过丛林,我在稻田里撒过野,在城市里创过人!这种经历谁还能有啊?”

听马吹牛逼的感觉真的很微妙,两人聊了一阵子,李奥瑞克也觉得没那么疲劳了,就跟墨崔迪继续上路,两人要赶在天黑前到达墨崔迪说的马场。一人一马乘着金色的落日前进,他们穿过一片灌木林,又绕过青色的山脚,最终来到一个漆黑的森林之中。

墨崔迪一努嘴,“就这里边。”

李奥瑞克问道:“这地方看着就阴间,这里能有马场吗?”

墨崔迪不屑的说道:“人类觉得这地方晦气,担心这里有妖魔鬼怪,都不愿意来。实际上都是放屁!这里什么也没有,最多有几头老狼,还不够我尥蹶子的。不过呢,人类不来也好,这就成了野马的乐园……”

两人边说边走,他们穿越茂密森林,又走了一段野兽小径,最终在墨崔迪这个老司机的带领下,来到了真正的马场。

“哇!”李奥瑞克不禁惊叹起来,自穿越以来,他都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景色。

出了森林眼前豁然开朗,那是一片广阔的绿色青草地,春天嫩草仿佛能掐出水来,在青草中央有一个大湖,许多野马在湖边饮水。这些野马都很强壮高大,比沼泽地出产的那些小马漂亮的多。

李奥瑞克决定在湖边露营。他来到湖边,见到夕阳铺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湖水随着南风而荡漾,鸟群在空中盘旋,透过清澈的湖水能看到一条条肥美的大鱼在悠闲的游动。李奥瑞克心想:这一条大鱼要是拿来煮火锅或者烤鱼,在店里要卖个一二百,够四个人吃。妈的,野生的湖鱼能长这么大,数量这么多,难怪将军总说中土之地富饶肥沃呢。

此时李奥瑞克的肚子饿得咕咕作响。有这么肥的鱼谁还想吃干粮?李奥瑞克摸出剑来,想抓一条鱼吃。

刚要抓鱼,李奥瑞克忽然想起这一带可能有蛮族的巡逻兵,若是升起炊烟,恐怕会被敌人发现,于是就把剑放回去了。

但是转念一想,发现就发现啊,我怕什么的!万一运气好来一帮人把我宰了,我兴许还能去真理之门那里加个技能呢!于是又把剑拔了出来。

忽然他又想到:哎不对,我要是死在这里地方了,可没有人给我收尸,而且都说蛮族残暴,遇到心理变态的人会蹂躏尸体,还将脑袋砍下来然后做京观。这种程度的“重伤”,我不一定扛得住啊。于是又把剑收了。

这时候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你干嘛呢?”

“啊?”

墨崔迪说道:“我搁那看你撸那个剑柄,你这么饥渴么?要不一会找到了小母马,咱俩可以一块来,你前我后。”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别别别,人马殊途,而且从前面来是几个意思啊?用马嘴不太好吧?”

墨崔迪说:“吼吼!你不知道,这儿的小母马可来劲了!别说是跟人,就是跟狮子也能来,只是跟狮子来的代价比较大,除非想不开,不然没人去。”

李奥瑞克想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抓个鱼吃。为了维持不死之身,李奥瑞克的身体比常人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光靠干粮和肉干虽然也能活,但是会浑身无力拿不动剑。为了保险起见,李奥瑞克提前准备了跑路用的符文魔法,以便不时之需。

富贵险中求!如果连这点险都不敢冒,那我还拿什么去探究真理?那第二图书馆的大门,我要什么时候才能敲开?

李奥瑞克把心一横,说:“生火,抓鱼!”

这湖里的鱼蠢得很,又不怕人,李奥瑞克拿剑一戳便是一条。此时他肚子饿得咕咕叫了,赶紧那匕首切了,然后穿起来烤。那大鱼肥美肉多,撒了一把粗盐就十分美味了。只是吃久了之后,会觉得有些淡,需要点辣椒麻椒香油耗油之类的东西才好。

受限于生产力和运输落后,这个世界的香料都十分昂贵,黑胡椒就是其中代表,这玩意的价格最高的时候直逼黄金。李奥瑞克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很贫穷,稍微靠着穿越者的智慧赚了点钱之后,又都拿来“追求真理”了,所以根本没钱买这些昂贵的香料来做火锅什么的。

妈的,等国王的赏钱下来了,我必他妈吃爆!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又咬了一大口鱼肉下来。

李奥瑞克注意到,他吃饭的时候,远处那些饮水的野马就在好奇的观察他。这些野马似乎没见过人,对他很好奇。李奥瑞克看那些野马的品种和墨崔迪有点像,就问道:“墨崔迪,这些马你认识吗?”

墨崔迪说:“我离开马群的时候太小了,也不记得家里人的长相。”

“哦,那你能不能跟这些马套套关系?”

墨崔迪摇了摇头,说:“啊,我的朋友,这件事情可不好办。我离开野马群体太久了,早就忘记了这边的风土马情,说实话,我对于骑小母马这事儿还有点害臊呢!我是该先拿马尿滋她一脸呢,还是该直接就上呢?我有点拿捏不定。”

李奥瑞克心想:墨崔迪不行,那回头我去和野马交涉吧。光是眼前喝水的野马就有三四十匹,整个地方的马群加起来肯定少不了。如果都能弄回去加以训练,那我们不就有骑兵团了吗?

高原人实在是太渴望骑兵了。

两百年前高原人还在北境称王称霸的时候,靠得就是驰骋沙场的强壮骑兵,所以积累了厚重的骑士文化。后来高原人被迫南迁之后,这套象征着“祖宗的法”骑士文化也跟着南迁了。到现在为止,高原人也保留着比较靠谱的训马术、骑术、骑士兵法、骑士崇拜等等相关的东西……唯独没有马。

沼泽本土的马实在是太他吗蠢了,骑出去就矮人家一头,坐在上面的人个子要是高点,脚能耷拉到地上。而且这牲口吃得多、跑得慢、胆子小,高原人曾经试着养过沼泽的“小矮脚马”当坐骑,但后来发现行不动,就全宰了吃肉了。你还别说,这牲口产肉还不错,而且味道也还行,现在高原人的餐馆里有一道菜叫“骑士之耻”,就是用矮脚马做的炖肉。

李奥瑞克正寻思着怎么把马带回去,就在这时候,他看到树林的另一方出现了一小队蛮族的骑兵。

哦?还真钓上来了啊。

李奥瑞克将手放在了武器上。

第十五章:墨崔迪拿下二血

这队蛮族骑兵一共三人,为首的是一个高头大马的黑甲骑士,看上去异常强壮,它骑的马也很高大,看上去不输墨崔迪;旁边还跟着两个黑衣骑士,这两人体型稍逊一筹,穿的是皮甲,也没有戴头盔。另外三个人还牵着三匹马,

这是一个标准的蛮族三人侦查小队。李奥瑞克刚进北伐军的时候就上过课了,了解过蛮族是怎么打仗的。这些人一般在决定攻城掠地之前,先会派出大量的骑兵分散出去,一方面是打探情报,另一方面是搜集资源。此时李奥瑞克遇到的这一队,应该就是这种情况。

“墨崔迪,你去找小母马吧。”

“啊?现在吗?这天都要黑了啊。”

李奥瑞克说:“我们说好了就出来一天,你今晚不找,就只能明天白天找,今天找能骑两回,等明天就只能骑一回了,明白吗?”

“人类果然是狡猾!好,我走了!”墨崔迪赶紧跑了。

目送墨崔迪离开之后,李奥瑞克便将心思放在了那三个蛮族骑兵身上。

李奥瑞克需要作死才能进入真理之地,而不是自杀,因此不能上去送人头。

李奥瑞克晃了晃脑袋,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我是要杀死这些敌人,而不是上去送命。我必须全力以赴的战斗,将敌人斩尽杀绝。

有了强烈上的主观意愿,才能赋予这场战斗真实的意义。

“来吧,希望你们三个够我砍的!”

那些蛮族骑士显然就是奔着李奥瑞克的炊烟而来,三个骑士高呼着冲向李奥瑞克,其中一个弯弓搭箭,“嗖!”箭矢飞向李奥瑞克的身体。他想躲但是来不及,被箭矢射中了腹部。他故意大叫道:“好疼!”实际上他早已屏蔽了自己的八成的痛觉,这一箭毫无感觉。

敌人见他这样子顿时大笑,其中一个拿马刀缠头巾的骑士快马加鞭,发出“呜略略略略略路”的怪叫声,托着大刀李奥瑞克冲来。

来了!就拿你开刀。

就在那人的刀即将扫过李奥瑞克身体的时候,他突然一记翻滚躲过了马刀,灵活的不像是一个受了伤的人。接着他反手一刀劈开马腿,那马一声嘶鸣摔倒在地,上面的骑手也狠狠摔进了灌木丛,李奥瑞克一个箭步上去就将那人宰了,每给他任何反击的机会。

那两个骑士随后杀到,重甲的骑士挥舞着长枪朝他挑来,那家伙武器长速度快,通常来说没地方可以闪躲。这时候李奥瑞克灵机一动,用剑挑起了一块烧红的炭火丢了过去,动物天性怕火,重甲骑士的马感受到高温,便主动避开了,斜冲向了灌木丛。

前面的骑士一让,就将后面那个穿皮甲的让了出来,那人一咬牙,拿着马刀朝李奥瑞克劈来。李奥瑞克学过剑术通解,一看他拿剑的姿势,就知道他下一招要怎么出。这家伙的刀会从右侧劈来,于是李奥瑞克就闪到他的左边,侧身躲开战马的冲撞,然后“咔!”一剑劈中那人的右脚。这一剑直接挑断了那个骑士的脚筋,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皮甲的骑士一声惨叫,也从马上滚了下来。

自此,敌人一死一残,只剩下那个穿黑甲的骑士还能战斗了。

此时黑甲骑士从马上下来,拎着巨大的双手剑走向李奥瑞克。这家伙在马上的时候,李奥瑞克就感觉到他身材魁梧,下了马之后这种感觉更甚。此人身高至少两米,比175cm的李奥瑞克高出了一大截;他的肩膀非常宽,上面稳稳当当站个人不成问题;他的腿脚粗大,胳膊结实,比他的坐骑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黑色骑士全身都是盔甲,也看不见脸,每走一步都会地动山摇。

这个时代盔甲很昂贵,这种全身甲就更是天价,一般只有军队中的绝对精锐和将领才能穿。那这家伙应该身份不低了。

可能是因为李奥瑞克刚才的1v3过于离谱,这位穿着黑色铠甲的骑士十分谨慎;李奥瑞克本质“好好打不送人头”的原则,自然也要谨慎,于是两人就周旋起来。趁着这个机会,李奥瑞克将腹部上的箭直接拿手拔了,由于体质自带麻药,他眉头都不皱一下。然后他将那血淋淋箭头拿起来,用蛮族语说道:“不畏伤痛的勇士,是不可战胜的。”说着还舔了一口上面的鲜血。

李奥瑞克说的这句话是蛮族部落里边的谚语,他样做就是为了吓唬对方,打仗靠勇气,谁怂谁是狗!果然,就在李奥瑞克这波吓唬之后,那个骑士的身体猛的一僵,虽然看不到表情,但李奥瑞克认为自己的恐吓是有效的。

抓住这个机会,他冲了上去。

敌人的大剑很笨重,但杀伤力也极强,绝对不可力敌。李奥瑞克先是虚晃一招骗敌人出手,然后迅速侧闪,一剑刺向了敌人的腰眼。这地方位于腿甲和上身铠甲的中间,一般是盔甲缝合处,比较脆弱。

然而这一剑竟然没能击穿敌人的护甲,而且剑刺上去的手感也不对劲,不像是钢铁,也不知道这家伙的盔甲是拿什么做的。紧接着那骑士一剑挥来,这一下的速度远超出了李奥瑞克的预料,他只能拿手中的剑来格挡,“砰!”他直接让那门板一般的大剑给掀翻了。巨剑抡起来和钝器没什么两样,不管是武器格挡、盾牌还有铠甲,该死一样得死。

李奥瑞克打了个滚立刻站起,心中激动又兴奋:遇到强敌了,好耶!这家伙多半能杀了我……

啊不对不对,不能有这种送人头想法。我还是要杀了他,对,我一定要赢!

坚定了决心的李奥瑞克再次和那个骑士开始了第二回合。

骑士满身都是铠甲,李奥瑞克虽然剑术占优,但是力量和装备上差了太多。连续打了几个回合之后就落了下风,不过,他一时半刻也奈何不了李奥瑞克,毕竟李奥瑞克真打不过还可以跑,一个穿重甲一个布衣,一个拿着门板另一个拿单手剑,速度上来说李奥瑞克有优势的。

就在李奥瑞克寻思着怎么战胜这个家伙的时候,他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兴奋地马叫。

“李奥瑞克,我骑到小母马了!我不再是处男了!”

“啊?”

李奥瑞克一回头,就见树林中冲出来一匹发狂的大白马,这他妈的不是墨崔迪吗?

“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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