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第103章

作者:温二两奶茶

“等我们平息了大贵族的叛乱,就来好好整治一下这个问题。”

李奥瑞克心里拿定了主意,沼泽地是他的后花园,他必须要把后花园打扫干净,不然以后跟蛮子打仗,就要腹背受敌了。

黄昏时分,他们到达了铜手军团的驻扎地。

铜手军团的驻扎地名为“河谷关”,是鱼人部落和米特拉斯城之间的咽喉要道。铜手军团两千人驻扎于此,敌人来时候就打仗,不打仗闲时屯田,铜手军团的人见到后面来了一队精灵骑兵,连忙关了城寨大门,吹响号角。就见士兵们站在寨子城墙上弯弓搭箭,将领登上城门观望情况。

反应还算迅速,看得出来受过训练,李奥瑞克心想。

此时希雅让大家先原地待命,免得发生误会,然后自己一个人去前面刷脸。守将当然认识自家的小姐,而且希雅还带了信物的。随后,大门敞开,李奥瑞克一行人进去城寨。河谷关的城寨基本拿木头和石块堆积而成,并不算高,但鱼人也没有攻城器,这样的防御工事应该就能抵挡敌人了。

寨子里边的士兵都在操练,见了精灵士兵也不慌张,城内除了操练的号子声,便没有其他杂声了。李奥瑞克扫了一眼,武器架上的装备擦得干干净净,整体来说都很让人满意。

此时那个铜手军团的团长走了上来。这人自我介绍,叫“摩洛哈克”,称呼他哈克就行,或者叫光头哈克。其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脑袋上一根毛都没有,脑壳油光锃亮,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据说他不是特意剃的光头,而是天生脑袋上就没有头发。

光头哈克也算是一员老将,明年就四十来岁,参军二十年里没少跟着雷奎公爵打仗,深得公爵信赖,所以才被派来镇守这个咽喉要道。听他说,隔壁的“银手军团”也是如此,银手军团长皮尔格也是个靠谱的家伙,军团素质也很高,所以才来守这条路。

两支部队加起来一共五千人,平时就驻扎在这里。李奥瑞克先前听公爵说这里驻扎了五千人,还以为都是些老弱病残搁这养老连带种地增加GDP,没想到士兵都是精壮小伙,整体素质兴许比不上米特拉斯城里的亲兵,但也是在水平线之上了。

李奥瑞克心想:看来这“鱼患”还挺麻烦,要不然公爵才不会耗费人力物力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驻扎士兵呢。

随后,希雅和“光头哈克”说明来意,说自己打算去和鱼人谈和,如果能谈下来,就要把两支军团调走去支援南方战场。一听这话,光头哈克立刻就激动的说道:“不行不行!那不是找死么?你们这些南方人啊,就是没见过世面!大小姐你也真是胡闹,怎么能做这种事情呢?你们不知道鱼人的厉害!不行,不可以去,哪怕是将军的命令也不行!”

这家伙上来什么也不问,就把希雅一通教训,换做平时希雅和李奥瑞克一定要生气的。好在雷奎公爵说过,光头哈克是个心直口快的豪爽汉子,脾气不好,人却不坏,到时候跟他说话别跟他呛火抬杠。

李奥瑞克就静观其变,先让希雅和他谈,希雅毕竟跟他都是雷奎家的人,谈事情会更容易一点。

希雅处理公事的时候自有督军的威严,说话斩钉截铁,不容置疑,而且她讲话有逻辑有道理,那光头团长跟她辩驳几句,也只好说:“好吧,既然都下了军令,那我也没法阻拦,只不过在去之前那你们应该对鱼人有所了解……来看看这个吧。”

这个?哪个?

“跟我来。”

士兵们就地休整,光头哈克带着李奥瑞克、希雅和罗米拉三人一路往前走去,众人来到了城寨中心,在大营尽头有个巨大的帐篷,哈克带了李奥瑞克和希雅两人来到了帐篷里边,希雅问他说:“这里边是什么?”哈克回答:“是我们放置战利品的地方。”

三人进入帐篷之中,此时天色已是黄昏,一道阳光从帐篷大门的缝隙流进来,却照不亮帐篷里边的事物。一进屋李奥瑞克就嗅到了一股腥味,像是臭了的鱼。

光头哈克就打了个油灯,油灯一亮,三人立刻看到帐篷中间挂着许多具骷髅,之前说了战利品,所以三人都有心理准备,至少没被吓得叫出来。不过黑暗中看到这么多骨头架子,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希雅就问道:“这是什么?”

光头哈克说:“当然是鱼人了,大小姐,你看,这个就是鱼人战士的骨头。”他拿手一推,那骨头架子哗啦一下摇晃起来。在油灯的照射下,李奥瑞克能够清楚看到那骨头——那东西身高一米多点,胸腔部分佝偻着,大腿粗短小腿发达,上面还长着骨刺。脚趾有三个,手指有四个。脑袋是个三角形,看上去就像是鱼。想必这就是鱼人的骨头了。

哈克问道:“如何?”

希雅说:“这样的东西恐怕连小孩子也打不过,有什么值得害怕的吗?”

哈克点了点头,说:“那大小姐你继续看吧。”哈克用油灯往侧面一照,三人看到那上面也挂着一个鱼人骸骨,但这个明显大了一圈,估计身高要有150cm以上,骨头也更为粗壮,而且它手脚上都有锋利的骨刺,李奥瑞克轻轻拿手掰了下,手感还挺结实的,估计可以当做武器使用。

“这是一般的小头目。”

希雅点了点头:“充其量是普通士兵的水平,我们的士兵基本都比它高——别卖关子了,给我看点真正厉害的东西。”

“好,那看看这个。”

哈克继续介绍,这回登场的鱼人骨头就很是魁梧了,这家伙少说180cm,骨头又比之前的更加粗壮。而且令人瞩目的是,这只鱼人有四只手,还有一条短尾巴。

看到这个骨头,希雅面色凝重了起来,问道:“这东西有多少?”

“最多一次……有几十个吧。”光头哈克说,“自从五年前开始,鱼人中出现了这种身材高大的怪物,他们靠着坚硬的鳞片和四条长着骨刺给我们造成了很**烦,但毕竟是畜生,我们用长矛和弩箭杀了不少。可是后来他们开始穿木头的盔甲,拿不知从哪里来的奇怪弯刀,我们死了一些人,于是后来我们加固了城墙,开始用对付蛮子的态度对付它们,这才击退了这些垃圾。”

“是很麻烦,我之前都不知道这件事情。”希雅面色凝重的点了点头,“鱼患这么严重了,也许我们该再派一些人,或者……主动发起进攻。”

光头哈克叹气说道:“我们跟公爵说了,但公爵说他没钱也没人,事实上你父亲已经竭尽全力了;我们后来联系到了国王,但国王却说,他也没钱,他就算有钱也不会花钱来养士兵‘捕鱼’,也许他可以赠送我们一些渔网和鱼饵,操他妈的,真该死!”

罗米拉凝视着那些鱼人的骨头,说:“我之前和这种生物打过交道,它们贪婪狡猾,以偷袭为荣,而且会使用兵器,最重要的是数量非常多,很是棘手。而且,一旦出现了四手鱼人,那就意味着它们开始了某种进化,这不对劲……”罗米拉自言自语,似乎在回忆着什么事情。就在这时候哈克开口说道:“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大小姐,这不是最大的鱼人。”

这还不大?这都跟我一样高了,李奥瑞克心想。

希雅问道:“那最大的鱼人在哪里呢?”

“就在这里。”光头哈克用手指着天花板。

三人抬头朝着天花板望去,却只能看到帆布和帐篷的龙骨,等等,那龙骨怎么有些不对劲?一节一节的?

“把帆布掀开!”

起初李奥瑞克还觉得这家伙小题大做,然而当看到那东西之后,李奥瑞克就不怪他了——他确实有畏惧的理由。

守卫们将帐篷外的帆布“哗啦”一下撩开,夕阳的金光照亮了那巨兽的骨骸。

那是一副三米多高的巨大骨架,它上身是人形,下身是长长的尾巴,其尾巴的骨头盘成一圈,围出了这个帐篷的空间。因此如果这怪物站立或者趴下,总高(长)度绝对不止三米,可能有近乎十米。

李奥瑞克此时有种错觉:他正身处博物馆,看霸王龙的化石。

“好强壮的身躯。”希雅感叹道。

看着这只巨兽上身的胸骨之巨大,足以想象出它活着的时候有多强壮。上一次李奥瑞克看到这么壮的东西,还是那只让他扬名立万的狂兽人。但这家伙恐怕比狂兽人还凶猛,因为它有六条胳膊。

李奥瑞克想象着这胳膊的模样,想必和攻城器里的大摆锤有一拼了,如果这六只手都拿上武器,穿上护甲的话——也不用什么武艺招式,就狂暴王八拳,谁能挡得住?反正我碰一下恐怕人就飞了。

李奥瑞克捏了捏那怪物的骨骼,说:“这骨头好结实。”

光头团长开口说道:“对,不光骨头结实,鳞片也一样结实,我们杀了这东西之后把它的鳞片都拿来做盔甲了,不亚于任何一种金属。当时我们用床弩才杀死他,这怪物甚至中了弩箭之后还活了好一阵子,在那场战斗中我们死了上百人。”

希雅默默点头,说:“我明白了。”

众人从“帐篷里”走出,此时天几乎黑了,这巨大的鱼骨在暮光之下闪烁着诡异的光芒。

光头哈克严肃的说道:“我们将鱼人武士的尸体作为战利品挂在这里,一方面是在展示战士们的武勇,另一方面也是在提醒我们不要掉以轻心。大小姐,你应该理解我的苦心了吧?”

希雅点头,说:“我会小心谨慎,但我们不会掉头回去的。”

哈克说道:“好,那么,你们见识过这些鱼人的可怕了,然后我还需要告诉你们,他们十分仇视人类……”

这时候罗米拉耸肩,说:“没关系,我跟李奥瑞克大人都可以算是精灵,而且精灵和鱼人还算是朋友呢……”

听到这句话,光头哈克立刻竖起耳朵,“李奥瑞克?你是说那个杀了蛮王的李奥瑞克吗?他在哪呢!?”

说这话的时候,哈克那眼珠子里的光芒,比他的头顶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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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我们的王,你来了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从进门到现在大家就很着急的在商议公事,一直都没做过自我介绍。希雅也一拍脑门,说:“害,我忙的晕头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铜手团长,你旁边的这位就是野狼城荣誉公爵、北伐军统帅、击败了蛮王十万大军的高原人战神,李奥瑞克!”希雅说着优雅了行了一礼,将李奥瑞克“请”了出来。

“而旁边这位精灵是……”

希雅还想接着介绍罗米拉,但显然光头哈克对精灵什么的没兴趣,他冲上去握住李奥瑞克的手,激动的说道:“李奥瑞克?啊,你就是李奥瑞克?终于让我见到真人了,哈哈哈哈……”他如粉丝见到偶像一样激动,大力摇晃着李奥瑞克的胳膊,忽然笑到一半,哈克脸色,说:“哦,对了,你是公爵!”

连忙后退三步然后单膝下跪行礼,说:“见过李奥瑞克大人!”

李奥瑞克还不太习惯别人在自己面前下跪,“呃,免礼?”他试着说道。

铜手团长站了起来,此时,李奥瑞克感觉到无数炽热的目光投向了自己。刚才操场上操练的士兵们都听到了“李奥瑞克”这个名字,只是没有长官的允许,他们不敢擅自过来看热闹。光头哈克跟旁边的将领使了个眼色,于是那人一招手,说:“休息十分钟!”众多士兵便朝这边跑过来,一边跑一边嗷嗷叫着,仿佛食堂开饭。

他看着丧尸一般的粉丝们,心想:我这么受欢迎的吗?

哈克团长看到这阵势连忙大喊:“李奥瑞克乃是北伐军统帅,野狼城的爵爷,主意礼数!”

副将也喊道:“对啊,何况大小姐还在这呢!你们这群家伙别给军团丢人!”

一听这话,众人纷纷刹车,随后在队长们的指挥下整齐行礼,说“见过公爵大人”。

李奥瑞克心想:我这公爵还没落实呢,怎么就人人都知道了啊?蒂维丝搞得宣传吗?

“不必多礼,各位……将士们镇守边疆,实在是辛苦了!”李奥瑞克也没当过公爵,只得学着领导讲话的样子和大家打招呼,“我谨代表个人向大家慰问。”说着去跟前排的士兵依次握手。

李奥瑞克的观念里,领导应该就是这样的,然而在封建时代——尤其是繁文缛节尤其多的高原人里边,这种行为却显得特立独行。因为贵族一般都会刻意的跟平民保持距离,别说是握手了,就是站在一起都会觉得受到了冒犯。众多跟他握手的士兵受宠若惊,甚至有的人还哭了起来。团长心想道:听说李奥瑞克爵爷爱兵如子,没有一点架子,今天见到了还真是名副其实。

“我知道大家有许多话想和我说……”李奥瑞克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今晚我们会在这留宿一夜,明早再走,等到吃了晚饭,我们可以好好聊聊外面发生的事情。”听到他这话,士兵们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晚上,李奥瑞克在露天食堂和大家一起用餐。李奥瑞克爵爷来了,军团长自然要好好款待,只是这地方也没什么好吃的东西,无非就是大锅乱炖一些肉食,再把近期储存的野味都拿出来烧烤。对此哈克团长十分羞愧,说,若是知道爵爷来了,便是借高利贷也要准备宴席款待他。李奥瑞克却说:“别拿我当贵族,我是个军人,咱家的士兵吃什么我就吃什么——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在野狼城,我都是这么做的,只是我胃口大,兴许多吃两碗饭罢了。”

虽然说在野狼城他经常被迫开小灶,但在外面还是应该注意一下形象。

于是,晚餐的时候,李奥瑞克跟士兵们同吃同住,然后像个参加握手会的偶像一样跟粉丝们握手,回答各种问题,后来又和大家一起唱歌。希雅和罗米拉全程陪同在他身边,两个姑娘也不说话,只是全程用桃心眼看着自己的男人在舞台中央闪闪发光。偶尔两人会视线相碰,然后便礼貌又不是尴尬的移开目光。

晚餐之后,那个光头团长对李奥瑞克说道:“如果是你的话,肯定没问题!因为那鱼人再厉害,肯定也没有蛮王厉害!祝你马到成功。”

“谢谢,我会的。”

“对了对了,假如您能谈妥的话,那是不是接下来……我们就跟着您打仗了?”团长满脸期待的问道。

“对,我会带你们去打海盐城和学士城,平息这场叛乱!”

“万岁!”众人纷纷高呼起来。

大好男儿就该建功立业,开疆扩土,为国争光!谁他妈愿意天天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守着一群鱼人啊?

众兵将“感激涕零”,纷纷表示,请李奥瑞克将军一定要马到成功!好把他们从这苦差事里解救出来。

李奥瑞克表示自己会尽力而为,随后告诉他们:“对了,你们回来通知一下银盾军团的人,让他们也准备准备,我两三天内就会回来,不会太久的。”

……

转天一早,李奥瑞克一行人在铜手军团的欢送下离开了“河谷关”,继续北上前往鱼人部落。

临行前,哈克团长给他准备了一个大礼包,里边包含村里最好的马,还有最精良的装备,各种食物、药品、饮用水还有一袋沉甸甸的金币,以及二十名精挑细选出来的优秀士兵。

他跟李奥瑞克说:“爵爷或许瞧不上我这点穷酸玩意儿,但这确实是我的一片心意,希望您不要拒绝!”

正如雷奎公爵所说的,光头哈克虽然脾气不好,但人真的不错啊。诚如他所说,从昨天那顿“盛情款待”李奥瑞克就不难察觉,铜手军团穷得叮当响,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准备这份“厚礼”,这情谊实在是扎心了。

不过李奥瑞克谢绝了他的好意,说,带这么多人去鱼人部落,他们会以为我是来打仗的。这样,我也不是不要你的礼物,你先给我存着,回来时候用得上。

“祝您凯旋!”哈克团长敬礼。

此时李奥瑞克带着人走了一阵子,来到了一座高耸的山脉。李奥瑞克看了看地图,如果能翻过前面的山,那么他们就可以抵达野鸭子河,他还记得有个鱼人在河畔那一块等他。这座山不高,但都是陡峭的岩壁,若是绕道走需要很久,但能垂直上去的话就能节省时间了。

精灵们都是攀爬的好手,爬山什么的自不在话下,只是李奥瑞克和希雅不太擅长爬山。李奥瑞克想了个办法,他让普希拉带着绳梯飞上悬崖然后放梯子下来,这样大家就能爬梯子上山,节省了时间和体力。

飞行单位真是好用,要不然又要耗费许多时间了。

一行人翻山过去,没多久便来到了野鸭子河,河边还能看到上次和大口龙鱼战斗的痕迹。众人的坐骑都留在了岩壁下面,因此顺着河道一路往前走去。一边走,罗米拉就一边念叨着说:“感觉有点不对劲啊,这些鱼人……”

李奥瑞克问道:“怎么了?”

罗米拉说:“我在想之前看到的那个大鱼人,我记得鱼人这个种族虽然会有突破的个体,但我从没听说过会有那个‘六臂巨人’一样的大块头。这种特殊的变异,一定是因为有什么特殊的存在。”

李奥瑞克疑惑,随口问道:“罗米拉啊,你是个混血精灵女王,怎么会这么懂鱼人的事情?是因为你们精灵喜欢吃河鲜吗?”他一边说一边盯着罗米拉的双马尾,罗米拉很是美丽,但身上的少女感已经所剩无几,甚至这个大龄待嫁女精灵多少有点少妇感,所以这双马尾扎在头上,就有种微妙的羞耻play的感觉。

看着那随着走路而摆荡的双马尾,李奥瑞克不禁联想起了马儿的缰绳……啊,罪过罪过!怎么可以有这种下流的想法。希雅还在旁边呢!

罗米拉听到李奥瑞克的问题,却露出了一脸惊讶的表情,说:“因为鱼人和混血精灵一样,都是高等精灵创造的生命啊!大人您不足知道吗?”

差点穿帮了我艹!

“呃,我对于这些下级眷族什么的了解不多。”

罗米拉听到这话便点了点头,“对,是我糊涂了,李奥瑞克大人的精力不该用在这种地方的……”

随后罗米拉讲到,这个世界的类人生命大部分都是创造出来的。像是鱼人、混血精灵、兽人、还有其他的许多奇奇怪怪的生命。当时一些掌握了真理的人——大多是高等精灵——他们为了探究生命的本源,或者是研究文明的形态,抑或是纯粹想要一些奴隶,于是用魔法创造了这些类人生命。其中混血精灵地位最高,因此名字里尚且能冠以“精灵”一词,其他的就一律是“卑劣种族”了。

原先这些散布世界各地的类人种族统一信仰高等精灵,后来高等精灵消亡了,这些类人生命也就信仰崩塌,有的还在执着于过去的信仰,也有些信了其他的东西,总之经过二百年的变化,罗米拉也说不清这些本就畸形的家伙究竟变成了什么样子。

原来是这样,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想来也是,从物种进化的角度来说,这些东西也有点离谱,显然人造的成分太多了。

罗米拉一脸困惑,说:“按理来说,只有高等精灵才能控制生命的变异,这些鱼人又是怎么变异的呢?”

这个问题谁也无法回答,只能等着一会到了鱼人部落再说了。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闻到了一股恶臭的气味,就像是腐败的咸鱼。接着希雅便惊呼道:“这是什么!?”

希雅用手指着不远处的一棵桦树,树上似乎钉着一具尸体。气味显然也是从这上面来的。李奥瑞克等人走过去查看,就见到上面钉着一具鱼人的尸体。

“好惨。”罗米拉锁着眉头

那尸体被十分残忍的刮了鳞片,浑身的血液都干了黏在身上,犹如涂了一层黑色的油漆。

在鱼人的文化中,只有对罪大恶极的

“就跟生剥人皮一样。”李奥瑞克说。

“别提那个。”希雅打了个冷战。

李奥瑞克忽然想起蛮子也有这种剥皮的恶习——能干出这种残忍事情的,基本都不是好人。

那尸体的下面挂着一块木牌,上面用鱼人语写着:人类,这里不欢迎你。

李奥瑞克冷笑,心想:这什么意思,下马威啊?

希雅问道:“可是瓜里瓜里不是说请你当王吗?这又是怎么回事?威胁你?”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道:“假设是威胁我的话,为什么要用鱼人同族的尸体呢?就好像是我要威胁一个绑匪,然后一刀把我爸爸杀了,说,‘你若是胆敢冒犯我,就犹如此爹!’这不合逻辑对吧?”

“确实。”希雅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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