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第171章

作者:温二两奶茶

“我自有分寸。”李奥瑞克说着舀了一杯酒,开始悠哉的喝了起来。

就这样,李奥瑞克如同变魔术一般又喝了十杯,其间上过一次厕所,走路能走直线,说话也没有大舌头。

喝完之后,李奥瑞克将杯子往地上一放,说:“公主殿下,该你了。”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我认输。”

开玩笑呢!这么多酒喝下去,不等醉死就先撑死了!别说是我,就是一头龙来了,也得给您磕一个!这样豪迈的酒量,恐怕就只有那位传说中的北疆王能够做到吧?不,他恐怕也做不到的,毕竟这些酒都够浇活一亩地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盘腿坐下来,说:“那好,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细品了。”

还细品吗?蒂维丝苦笑起来,说:“李奥瑞克王果然是海量,我实话实说,最多还能喝一杯。”

“若是细细的喝,一杯酒也能喝一晚上的。”李奥瑞克说着舀了一杯,蒂维丝也放下杯去接酒。

“嗯?”蒂维丝忽然

“怎么了?”

“布伦泉怎么越来越细了?”蒂维丝惊呼道。

李奥瑞克低头凝视,果然如蒂维丝所说,之前那奔涌的烈酒甘泉,此时只剩下细细一股,不及手指粗细。蒂维丝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连忙拿杯子去接,说来也奇怪,蒂维丝刚刚接满了一杯酒,这两百年没有间断过的“烈酒甘泉”就断了,泉眼之中一滴水都不再流出。

蒂维丝看着手中的酒杯,喃喃道:“这竟是布伦泉的最后一杯酒?”

还真让我俩喝干了啊?李奥瑞克心想道,可惜了可惜了!这酒是我穿越以来喝过最好的,还想带回去让希雅他们也尝尝呢。

此时,蒂维丝望着干枯的泉眼,不由得神情有些伤感,李奥瑞克劝她说:“没事的,蒂维丝,酒没了可以再酿,回头请你喝喝精灵的花果子酒,还有蛮族的刀子酒、马奶酒,都是别有一番风味的……”

“我不是难过。”蒂维丝说着抬起头来,她望着李奥瑞克的脸,说:“英雄布伦临终前说,他死后也要要守护高原人,直到某个高原王能带领这个国家光复故土。此时他的泉水断了,就意味着……布伦已经认可了你这个新的高原王,李奥瑞克。”

是这样吗?李奥瑞克愣住了。

这或许是巧合,抑或是神迹,总之历史上这样说不清的玄学现象太多了,像是什么刘邦降世的时候老爹梦见一条龙盘在他老妈身上;刘秀出生的时候,屋里满是红光,麦子结了九穗什么的……李奥瑞克既然是创造历史的人物,那在他身上发生一些玄学现象,却也是正常。

“那你呢,蒂维丝?”李奥瑞克问道。

蒂维丝点了点头,说:“愿赌服输。”

蒂维丝说着举起了布伦泉的最后一杯酒,她向着天上的月亮,高声说道:

“我敬爱的父王,您请听我说!并非女儿违背您的意愿,而是自古以来,王冠就该属于最强大、最智慧、最豪迈的人。

“我辈之中,女儿已是至高至强者,却仍不及李奥瑞克。

“既然如此,理应奉他为王。

“今后他为王,我为臣,我问心无愧。

“父王若是怪罪,待到我百年之后,再去为您和祖宗们赔罪吧。”

说着,蒂维丝将最后一杯布伦泉洒在了在皇室的土地上,随着那烈酒渗入泥土之中,这片土地也要更名易主了。

一巴②7

第二百二十章:中门对狙式告白

至此,事情已有了断。

蒂维丝说:“那么,明日一早,我将在朝堂上宣布,我将嫁给李奥瑞克为王后,李奥瑞克为高原帝国新王。至于这一代的国号,你的皇家姓氏,就由你自己决定吧,李奥瑞克……”蒂维丝说着便走向小船,李奥瑞克却忽然叫道:“等等!”

蒂维丝停下脚步,转身问道:“王,还有何吩咐?”

李奥瑞克拿起两个酒杯来,将半杯酒倒入蒂维丝的空杯,然后递给她,说:“还剩半杯呢!喝完再走。”

“可惜只剩半杯而已。”蒂维丝晃了晃杯子。

李奥瑞克笑道:“哪怕只剩下半杯,要是慢慢品的话,也能喝上半宿。”

蒂维丝朝他行礼,道:“如您所愿,我的王。”

于是两人来到干枯的布伦泉旁边坐下,这次两人没有隔着一道水渠,而是肩并肩,席地而坐。李奥瑞克问道:“蒂维丝,明天你若是宣布咱俩的婚事,那就相当于是要跟贵族们撕破脸。事后你想怎么收场?”

蒂维丝冷笑,说:“收场?收什么场!不服的打,打不服就杀!我又不是真的忌惮那些家伙,我只是不想违背父王的遗愿罢了。现在我虽然输给了你,却也对父王尽孝了,我问心无愧,那些家伙就奈何不得我。”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拿起酒杯来,说:“敬你的勇气。”

“谢陛下。”

两人碰杯,然后默契的小抿一口,好留下一些布伦泉,来度过这漫漫长夜。

接着,蒂维丝问道:“陛下,那你当了国王之后,有什么想做的事情吗?”

李奥瑞克顿时一拍大腿,说:“那可太多了!”

“可否说来听听?”

“好,你听我说……”

于是李奥瑞克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开口就说道:“首先是提高生产力,如今一亩肥田产量还不到一百斤,实在是太亏了!农民们需要更好的环境和技术,开垦更多的土地,减少赋税,让人民能够休养声息。你看,野狼城那里不是有大片的土地可以开垦吗?精灵们也有更高端的生产技术,到时候普及一下,让大家解决吃饱饭的问题。”

“填饱肚子是第一要务,吃饱了之后,就要活得好。怎么才算是活好呢?首先是安全和稳定。高原帝国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来自于北方的蛮族和魔族,到时候我会驻守国门,亲自地狱蛮族,我见识过乌鸦王的本领,四大蛮王也就那么回事,别以为他们都是三头六臂的怪物,其实都是两个肩膀顶一个脑袋,喝多了也吐,挨打也疼,老子一刀下去,什么乌鸦王、野鸡王、鸽子王的……都得去冥府报到……”

他这话逗得蒂维丝咯咯笑,公主说道:“喝一口吧,敬你的勇敢。”两人说着又喝了一口酒。蒂维丝此时脸色红润,眉眼微醺,一手撑着脑袋,歪头注视着李奥瑞克,眼睛中含着笑意,笑意中带着欣赏和崇拜。

李奥瑞克上一次看到这种表情,还是在希雅身上,他不禁咽了口唾沫,“呃……”他沉吟着,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讲下去。

“继续说,陛下。”蒂维丝眸子里的情愫更加浓烈,“臣妾喜欢听。”她低声说。

这高傲又豪迈的公主殿下,也会有这样一面吗?李奥瑞克受不了这个,他感觉自己应该做点什么——做点男人该做的事情。然而,蒂维丝跟他还没有正式结婚,而且李奥瑞克还担心:蒂维丝说要跟我结婚,是不是纯粹的政治联姻啊?她应该对我没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感情吧?我感觉我俩更像是好兄弟,适合结拜,不适合拜堂……啊,可她刚刚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我呢?女人心真是复杂啊……李奥瑞克毕竟两世处男,时不时还会犯处男病后遗症的。

于是他继续说道:“呃,刚才说到人民的安全了,第二个威胁我们安全的呢,就是我们土地上的许多‘卑劣种族’——啊,我不喜欢卑劣种族这个名字,我见过鱼人和精灵,还有兽人、食人魔等等,他们一样有文化和道德,有语言和文字,一样有好人坏人,不能说是卑劣的,以后我会取缔卑劣种族这个称呼,之后呢,我打算将这些人都纳入到我们的民族体系里边来,给他们土地和生活保障,让他们拥有平等的公民权利等等……我要从根本上解决沼泽地的种族矛盾,我知道这件事情任重道远……”

“果然是王的气量。”蒂维丝赞许道,“上一个有这种格局的人,还是那些窥探真理的高等精灵呢……哦,那然后呢?安全保证了之后呢?”

李奥瑞克说:“安全保证了,就要有生活上的保障,我希望人民能够过上这种生活:生病了有医生和药品,天冷了有衣服穿、有房子住,出远门可以骑马或者坐车,隔三差五的就能吃肉喝酒……如果每个人都能拥有这种生活的话,国家就会更加稳定,繁荣……”

“生活有了保障,物质基础有了,就需要丰富精神世界了,我们要搞教育,要扫盲,鼓励人们读书,学习知识文化,接下来国家就会更加繁荣了,有了技术,就能进一步提高生产力,生产力上来了,再倒逼生产制度的变革,嗯,我们要建立更加稳固的中央集权……但这一块我还没有具体的思路,慢慢来吧……”

接下来他又讲了许多想法。

李奥瑞克在这方面想做的事情可太多了,上辈子看了那么多书,上了那么多学,现在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尽管说他当国王不是为了种田和称霸,但这种事情真的很爽,李奥瑞克肯定要试着搞一搞。

李奥瑞克这番话让蒂维丝感觉十分惊讶——简直比她刚刚看到李奥瑞克连喝了十杯布伦泉还要惊讶。

蒂维丝以为李奥瑞克想做的,都是关于打仗的事情,就算是讲,也要讲如何南征北战,如何开疆扩土,如何光复故土……各种战略战术层面的东西。蒂维丝对军事很感兴趣,很乐意听“战神李奥瑞克”讲讲这方面的东西。

然而李奥瑞克一开口,却都是些土地、法律、官僚等内政方面的事情,要么就是教育、卫生、医疗、宗教等等民生话题。而且他这个“大老粗”还没有瞎说胡侃,他的这些见解十分超前,经常能一针见血的点出帝国的病根,并且提出一个相对合理的策略方针来。蒂维丝感觉到,李奥瑞克虽然没有政治经验,但是却具备着一些极其超前、先进、乃至充满想象力的点子,比如通过土地改革来提升农业生产力,比如投入更多经费来研究更加先进的生产技术,比如普及教育、医疗、卫生还有建立更完善的司法机构,比如通过公平考试的方式来选拔人才……他的想法天马行空,跳跃性很强,但他说出来的东西,却都有一定道理,

蒂维丝用她那强大无比的记忆力将李奥瑞克说得这些东西都记住了,等回头她要列一张表格,就叫做:李奥瑞克王的治国之道。接下来围绕着李奥瑞克说得这些东西,找学者们来进行精研,寻找一个具体可行的办法。

此时,蒂维丝看着李奥瑞克的目光越发炽热,她说:“没想到陛下文韬武略,可惜世人只知道您的武艺,却不知道您的雄才大略。回头我要招募一百个最好的吟游诗人来,写一篇长诗来歌颂您。”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害,大可不必,你知道的,男人喝多了酒,就会吹牛。我这些酒后的胡言乱语,当不得真。”

蒂维丝立刻说道:“不,是不是吹牛我能听出来的,陛下说的这些东西,可不是酒后的胡言乱语,而是治国安邦的良策!还好没有和您比智慧,不然我恐怕要被三比零了。”

“喝!”

两人又小酌了一口。

喝完这杯酒之后,李奥瑞克说:“你私底下也不用这么客气,什么‘陛下’啊,‘您’啊,这些都不用,我还是喜欢你直接跟我……怎么讲呢,称兄道弟?或者说你叫我‘李奥’也行,希雅她们就是这么称呼的。”

蒂维丝点了点头,忽然将脸凑上来,说:“那么,李奥,我问你一件事情。”

太近了!李奥瑞克能嗅到她身上的香味,既有酒的味道,又有像是酒一般的体香——她的体香带着浓郁的荷尔蒙气息,张扬狂野,就和她这个人一样,只是吸一口,就足以让男人醉倒。

“你说。”李奥瑞克的身体微微往后缩了几寸。

“李奥,你喜欢我吗?”她望着李奥瑞克的眼睛说道。

“呃……怎么突然问这个?”老李的处男病突然发作,一时间心慌手抖起来。

“我不想让我的婚姻完全献给政治。”她说,“虽然贵族和皇室的女孩们都摆脱不了政治联姻的宿命,但我是世界上最尊贵、最伟大的女人,我难道还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吗?李奥,你喜欢我吗?”

“这个,我是不讨厌的……”蒂维丝的眸子干净纯粹,却看得李奥瑞克老脸通红。

蒂维丝说:“看来你有些不好意思开口?那好,我先来说。李奥,我非常,非常,非常的爱你!”

蒂维丝表白的样子,也和她喝酒时候的样子一样豪爽。

她清了清嗓子,站直身体,犹如高塔上的国王对着广场上的民众演讲那样,堂堂正正的、大声说道:“我在野狼城的时候就对你有了好感,当你在叛乱时候,说出‘一路平推,一路胜利,一个不留’的时候,我的好感就变成了爱意,但那时候只是暗恋,我们之间还有许多阻碍。而当你昨天凯旋皇城的时候,我便开始思考如何跟你结婚。直到刚才,你彻底征服了我,夺走我心中全部的爱情。虽然我开始爱你的时间还很短,但我对你的爱意却不输给你身边任何女孩,我愿意一生侍奉你,无论你是国王还是乞丐;我还要用我健康、美丽、强大的身体,为你生养许多强壮的儿子和美貌的女儿,让你的血脉永世昌盛。这是蒂维丝·纳什鲁特押上名誉的誓言,李奥瑞克王,请娶我为妻,你绝不会后悔的。”

这已经不是直球了!这简直是一发巴雷特轰到我脸上了!李奥瑞克完全处于懵逼状态,看着眼前这位奇女子瞠目结舌,大脑一片空白。

“你的回答呢,李奥?”蒂维丝问道。

“那还用问吗?”李奥瑞克腾一下站了起来——这感觉真怪,明明是被求婚,但却让他联想起了某种宣誓效忠的场面,简直就缺一把能够咔嚓折断的手杖了。啊,这可能就是生来的王者气概吧?

李奥瑞克说道:“那就让我们结婚吧,蒂维丝,我也爱你。这不是什么政治联姻,单纯就是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女人,所以这两人就结婚了。”

“好,陛下,臣妾就想听你这句话。”蒂维丝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李奥瑞克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脸,转移视线望向天湖的水波,此时他心里有许多念头,他先是想到:没想到事态发展的这么快,我们俩算是音速恋爱,光速结婚了。先前那些姑娘还需要拍拖一下的,没想到这次……啊,可能是因为蒂维丝就是这样豪爽的女人吧?真是不可思议,我竟然真的会爱上她。

随后他又想起希雅和其他女孩的事情来:这应该不算背刺吧?呃,希雅只是嘱咐我别搞出人命来,别做出格的事情而以。但她在原则上是支持我扩大后宫,尤其是将蒂维丝这种“狠角色”纳入家族之中的。我们从前就讨论过这个话题,这对于整个家族、还有我们的事业来说都大有好处,怎么说呢,反正我们就是订婚了,也算不上是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吧?毕竟我不会搞出人命来……

此时身旁传来了一阵布料摩擦的声音,李奥瑞克一回头,顿时近乎:

“等等,你脱衣服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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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一章:铁肝不如铁腰子

李奥瑞克一直以为,这种一言不合就脱衣服的操作,只有那不知廉耻的魅魔才能做得出来。却没想到,这位豪放无比的公主殿下,显然也不是那种在意繁文缛节的人,情致所到,就表演了一个衣服消失术。

此时蒂维丝站在他面前,浑身上下如婴儿一般干净,李奥瑞克先是移开目光,旋即却又忍不住用余光偷瞄她的身体,这一看,老李顿时遭不住了。不愧是公主殿下!广博的胸襟,豪迈的气量!不愧是要做王后的人,在正是母仪天下的姿态!

“既然我们已经互道心意,也决定结婚,那就该做点夫妻间该做的事情了。”蒂维丝说。

李奥瑞克抱住自己的身体,慌张的说道:“可那不是要等结婚之后吗?”

蒂维丝一手叉腰,大声说道:“可我现在就想做啊!你不想吗?”

我他妈超级想啊!但我怕希雅把我给刀了——李奥瑞克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蒂维丝抬起手来,指着天上的月亮,道:“你看这月色!”李奥瑞克顺着她所指的方向望去,月亮固然美丽,但相比之下,还是蒂维丝的手臂更加吸引他的目光——仔细观察之下,蒂维丝的手臂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粗糙,她皮肤光滑,强有力的肌肉隐藏在柔软、白皙的肌肤之下,撑得整条胳膊饱满而不臃肿,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古代雕塑那样古典美。同时她的手指也极为修长,这样的手可以去弹钢琴,或许也可以去射箭?不过弹琴是戏子的把戏,射箭是武人的本领,这都不是公主要学的。

“啊,月色……月色真美。”他下意识的说道。说完之后才意识到这句话有些微妙,然而,蒂维丝听不懂,而就算能听懂,豪迈的公主殿下也不屑于用这种委婉的方式表达爱意。

蒂维丝说:“你再低头看看脚下的草。”

李奥瑞克低下头,看到绿色的草坪,又看到蒂维丝左脚踩在草坪上,右脚踩着一块光滑的石头。于是他的目光又被公主的双脚吸引。正如身躯一样,蒂维丝的脚也很大,或许对于小姑娘们来说脚大不是好事,但蒂维丝显然不介意这一点,她总是能反常识的让李奥瑞克感觉到:大并不意味着丑。她双脚结实有力,指甲修得整齐,左脚踩在嫩草地上,指缝沾了青泥;右脚足弓的弧线让人浮想联翩,李奥瑞克脑海中先是浮现出她奔跑时候的样子,接着又联想起一头矫健的母兽。

“最后,我们还有酒。”蒂维丝摇晃着最后的小半杯酒,道:“按照高原人的传统,婚礼之后,男人和女人会赤裸的躺在一张在墨绿色的大床上,盖着银白色的被子,然后一边喝当年春麦酒,一边完成延续血脉的神圣使命。我们现在以绿草为床,以月光为被,也刚刚喝了酒,这不很符合传统吗?我觉得这样就行了,别弄得太复杂,我最讨厌繁文缛节了。”蒂维丝最后恶狠狠的说道。

李奥瑞克说道:“我也不喜欢繁文缛节。”

“那你还在等什么?莫非……”她眼睛一转,似乎就看穿了李奥瑞克的顾虑,道:“我知道,你担心希雅怪罪是吧?哈!如果希雅怪罪,你就说我将你灌醉了,后来的事情你不知道。都推给我,我来摆平她!”

完了完了,我败了!李奥瑞克找不出任何理由回绝她了。他不禁想到:跟这女人在一起,怎么处处落下风啊?李奥瑞克心里也不知道是焦虑还是兴奋,先前他和许多女孩相处过,尽管磕磕绊绊的,但他一直都占了上风啊!希雅让他盘了,魅魔让他制服了,精灵女王更是轻松拿捏,就连那灭世魔女,在这一块上也是傲娇之中透着一股白给的劲儿。唯独蒂维丝,这女人太野了,气势上压不过她啊。

见李奥瑞克不答,蒂维丝有些恼了,她说道:“不开口可就是默认了,李奥!”说着,上来一把拽掉了李奥瑞克的衬衫,甚至还撕坏了两个扣子。

李奥瑞克先是一愣,转念一想:害!我跟她争什么?反正都是我老婆了。也不能每天晚上都是我动,对不对?我也会累的。

“那至少垫块毯子吧?”李奥瑞克指着草地说道。

“您还挺文明。”公主殿下笑了笑,然后从棚子里取出一条毛毯铺在地上。

于是王与王后的婚礼,就在这天湖的小岛上提前开始了。

……

有人说,可惜蒂维丝不是男儿身,不然一定会成为英雄豪杰。

但蒂维丝却不讨厌自己女孩的身份。

蒂维丝说:男人的孩子不见得是自己的,但女人一定知道哪个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这样一来她才能延续血脉,建立家族,从而成为伟大的王。

这女人在各个方面都有着惊人的气量,也总是充满精力。半宿下来,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腰和腰子都要碎了,他现在脑海中有这样几句感慨。

第一:竟然比我1V3还累。

第二:三个铁一样的肝有点多了,我能不能用一个铁肝换一个铁腰子?

第三:蒂维丝还是仁慈了,要是一开始就比这个,我多半要凉!

太猛了,实在是太猛了!这还是她喝了好多酒、有点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若是清醒的时候那还了得?我还不得去图书馆报到啊?

此时李奥瑞克累得不行,公主殿下也香汗淋漓,酒都喝完了,她来到天湖边上舀了一些水来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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