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 第14章

作者:橘赭Juzer

雪莉尔看她的模样,一面是觉得好笑,可又有种莫名的挫败感:这姑娘现在还没意识到自己是被捉弄了吗?

此时,一声尖锐而响亮的弦乐器在舞台后方奏起,那冷不防的声音吓得伊芙缩了缩脖子。

“你们这边的风气,我着实还没习惯。”伊芙说:“现在怎么回事,是要开始唱了吗?”

还没等雪莉尔回答,台上的青年歌手已经开腔了,他嗓门很大,全酒馆都能听得见。

这青年唱的是一首主题轻快的歌曲,伊芙以前就听过,歌词的大意就是说:有这样一个地方,房屋是用糖霜饼干做的,道路是用白巧克力铺的,河里流淌的是葡萄酒,田里的土都是可可粉,牛轧糖带着糯米纸做的翅膀到处飞,连种出的树都结着永远新鲜的水果布丁。这个地方十分遥远,可人们还是争先恐后地去寻找它,就算是世界上最懒的人,也会为了它不辞辛劳翻山越岭。

台上的人唱得起劲,台下的人给他打着拍子,酒馆中的气氛开始活跃起来。

今天是唱歌大赛的决赛,酒馆里到处都是人。

伊芙听了一会儿,转过头问雪莉尔:“叶菲呢?她藏哪了?”

“在台子后面呢。”雪莉尔回答。伊芙顺着她所指的方向看去,就见远处的角落里坐着一个满脸兴奋的少女,头上还顶着一对牛角辫,这扎辫子的手法一看就是南芬的杰作,此时叶菲手里捧着一把不知名的乐器,看那演奏的动作,伊芙敢确认刚才那吓人一跳的声音十有八九就是她弄出来的。

青年歌手一曲唱完,便跳下了台子,听雪莉尔说,这人是上半年唱歌比赛的冠军。

满面红光的店老板坐在前排,此时站起身,朝着身后的人招了招手,便有不少人陆续从座椅上起立,朝着台前的空地上走去,他们是在抽签决定今晚上台的顺序。

“我们也该上去了。”雪莉尔站起身。

“去哪?你报名了?”

“不是,是去二楼,我们今晚的位子在二楼。”

于是,两人贴着墙壁朝着二楼的楼梯走去,这时,伊芙听到下面有人喊道:“沙德大师,来一段吧!”随后,众人鼓起掌来,又一会儿,酒馆中响起了弦琴独奏的声音,那音色正是叶菲用的那种琴。

两人刚上楼,就听见从下方楼梯传来的咚咚脚步声,叶菲赶过来了。

桌位靠着护栏,一转头就能够看见下方的高台,视野极佳,桌子上此时摆放着蜜饯与干果,原本桌子上就有两瓶酒,叶菲上来时怀里还抱着一个大棕瓶,那瓶子很大,看着至少有一升半的容量。

看叶菲此时脸上露出的得意笑容,很显然,这一瓶不是骗来的就是抢来的。

“下面正在演奏的那位是我叔叔。”叶菲刚坐下,就迫不及待地对伊芙说。

“上次那首曲子就是他写的吧?”伊芙问。

“对,一会儿他也会演奏那首。”叶菲回答。

“我刚才看你也在用那把琴,那是什么琴?”

“是一种改良乐器,可以算作是擦弦提琴的一种。”叶菲说,“这类乐器在以前倒是流行过一段时间,但因为缺点比较多,所以也就慢慢地被取代了。”

“有什么缺点?我感觉你刚才演奏的效果非常好。”

“你听不出缺点,那是因为这一把是我叔叔制造的。”叶菲说这话时语气颇为自豪,“他对旧时代的乐器都很了解,擦弦琴也算是老古董了,如果说历史的话大概有几百年……”

“叶菲,这你就不懂了,擦弦琴最早可以追溯到前中古期,也就是第三纪元的前期。”突然,邻桌的一个声音打断了她的话。伊芙转过头,就看到一个高瘦的男人坐在那里,这人穿着一身黑色三扣礼服,竟还打的领带,与在场穿得花花绿绿的镇民们格格不入。他朝伊芙微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又对叶菲说:“古代的擦弦琴其实也都是参考了第三纪元的文字描述而复原出来的。”

“真的是这样吗?我叔叔可从没说过这些……”叶菲挠了挠头。

“其实你的说法也没太大问题,你也知道,我不是个愿意较真的人,但今天……和你说实话,我只是想找个机会切入你们之间的谈话而已。”那男人笑了笑,十分坦诚地说道:“与年轻姑娘们交谈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我能去你们那桌吗?”

“你想过来?今天这位才是主角,你要问她。”叶菲笑着指了指伊芙。

“我叫埃利文·亚隆,是一位不太出名的作家。”男人是这样介绍的自己。

“你好,可以叫我伊芙。”伊芙看着这位彬彬有礼的男人,很显然他与叶菲她们认识,于是她便放开了手脚,笑着对他说:“不过,如果你想和我们同座,那就要拿出一点诚意。”

“什么诚意?”埃利文饶有兴趣地问。

伊芙原本是想让他讲个笑话算了,但雪莉尔却很合时宜地在她耳边说了一句:“他有钱,有的是。”

于是伊芙马上想出了新主意,她说:“请我们喝酒吧,至于选什么酒,你来挑。”

“酒?这简单。”男人马上就笑逐颜开了:“叶菲,下去拿酒吧,挑你喜欢的,说到识货,这里谁都不及你。”

叶菲几乎是第一时间跑掉的,看来,她们和此人打交道时,出现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埃利文先前只点了一杯酒,他就拿着自己的酒杯坐到了这一桌。

“前中古期是个很有意思的时期,在这前后将近10个世纪的时间里,诞生了很多堪称艺术品的发明。”埃利文说,“当时的人对机械结构十分痴迷与执着,他们希望一切都是可量化的、稳定的和优雅的,小到麦粒大小的钟表,大到漂洋过海的明轮船,这些精妙机械为前中古期的技术与审美做出了很好的诠释,而乐器自然也不例外,他们将几乎所有乐器都加上了键盘,包括但不限于提琴、竖琴、笛子、号角和锣鼓等等,钢琴也是在那个时代诞生的,一开始是拨弦式的大键琴,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发展,才出现了音色更好的击弦式钢琴,再后来是自动钢琴……而最终呈现出来的,就类似威伦丰尼城堡遗迹这样的自动演奏建筑群。”

就和这个时代大多数男人一样,埃利文觉得,如果想要博得少女们的欣赏,那就要尽量展现出自己的博学,但还不能说得太深,至少要让别人能听懂、听下去。他继续说道:“沙德·西林斯是一个很天才的人,能把纹印刻画进乐器里,本身就是一件需要头脑和耐心的活,而他不仅做到了,甚至还将它的效用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说擦轮提琴有什么缺点,那就是音色不够好听,也不够响亮,键噪同样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而这些都能够靠他的聪明才智解决,我觉得他可能是克利金……或者说黑羽洲最出色的制琴师了。”

伊芙听着,不住地点头,等他说完了,她便问道:“你对这些好像很了解,是写作需要,还是说……”

“伊芙小姐,你可能是误会了。”还没等伊芙问完,他就笑着摆了摆手:“我写的内容与这些都没有关联,你听到我说的这些,都是沙德从上学时就在我耳边絮絮叨叨的内容。”

“你们俩是同学?”伊芙问。

“是校友,那时候我从来就没有料到,自己会在这里定居下来。”埃利文又问她,“你听我的口音,觉得我像是哪的人?”

“是……首都人?”伊芙回答。

“没错,我毕业时本来想去逻各斯院谋个一官半职,结果不到半年就意外继承了一笔不小的遗产,于是我就离开了沸蒙,来到这里过起了半隐居的生活。这里环境好,又不用为生计发愁,这就是我心中堪称完美的写作环境。”他笑着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雪莉尔已经打开了那个棕色的大肚瓶,给每人都倒上了一杯,包括还没回来的叶菲。

“我们喝的酒都是甜酒,如果你喝不惯,一会儿就让叶菲再跑一趟。”雪莉尔说。

“没关系,我本来也不喜欢喝太烈的酒。”埃利文举起杯子喝了小口,然后点了点头,“这个就很不错。”

伊芙也跟着尝了一口。这酒是冰过的,正如雪莉尔说的,是甜酒,口感较为清爽,如果找一个伊芙曾经喝过的酒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加了盐和柠檬的白威末酒,有一些葡萄酒与药草的香味,但酒精度稍高,说不定已经超过二十度了。伊芙看着那一大瓶酒,微微有些发愁,四个人今晚真的能喝完这么一大瓶吗?

正这么想着,叶菲就回来了,怀里还捧着一个冰水桶,其中放着四个黑色的小圆瓶,那瓶子不大,看起来大概只有二三百毫升的容量,看着这瓶子的大小,伊芙就皱起了眉,一般来说,瓶子越小,度数越高,应该是这样吧?

“账都记在你头上啦。”叶菲喜滋滋地拍了拍埃利文的肩膀,然后才坐下。

“这是什么酒?这瓶子看起来倒像是什么酊剂,你是去了对面药店?”埃利文从桶里拿起一个小瓶,放在灯底下查看。

“什么酊剂,这是起泡酒。”叶菲一回来,就将自己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酒厂很早以前就想做这种酒了,但没有合适的瓶子,而且工艺也不算成熟,现在瓶子的问题好像解决了,但酒渣还不能完全去干净,所以还没打算正式上架。”

“这酒卖多少钱?”伊芙问。

“因为现在产量很低,所以没有确切定价,主要是瓶子的问题,这瓶子要比酒贵,一会儿是要回收的。”

“如果没有定价,这钱要怎么算?”埃利文笑着问。

“店老板和我父亲正在下面商量呢,说要好好宰你这条大鱼。”

“我在你们这里可花了不少钱,可别把我吓跑了。不说这些,先让我尝尝这酒……”埃利文拿起一瓶酒,用力地将软木蘑菇塞向上拔起,却没有成功,于是便开始用扭的。

“慢慢来,不然会喷出来……”叶菲说。

嘭的一声响,一颗软木塞子冲天而起,二楼的人被这声音吓了一跳,纷纷扭头看向埃利文,而埃利文此时正手忙脚乱地处理着从瓶口溢出的酒水和泡沫。

那木塞飞到了楼顶的木梁上,又弹到了一楼的人堆里。

“哎呦,哪个狗屎扔的瓶塞!”下面有人叫嚷道。

自然不会有人承认。楼上传来了一阵哄笑声,有人对楼下还一头雾水的人喊道:“果赫里,你舔一舔那塞子,看看是什么酒,说不定就能找到原主了!”

“去你的吧!”那人笑骂着,一抡手便将软木塞扔回了二楼。

闹剧很快就平息了,埃利文对自己惹出的乱子并不感兴趣,他已经喝下了一杯起泡酒,正回味着这酒的口感。

“真不错。”他赞叹道,“起泡酒……是很新奇的口感。”

伊芙看着他杯中仍冒着气泡的液体,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曾经出现过的事物,在另一个世界线中也必然会再出现吗?就像这酒,就像钢琴,就像工业革命……或许这只是一种巧合,又或者是由时间结出的果实——当所有视线都聚集到一处时,被需要和被期待的事物终会显现:正如牛顿与莱布尼茨之于微积分,勒威耶与亚当斯之于海王星,爱因斯坦、洛伦兹和庞加莱之于相对论……只要走得足够远,同时看到苹果的人就不会只有一个,最终,总会有一个最优秀者凭借运气和实力将其成功摘取。

歌声与美酒(其四)

三个多小时后,大棕瓶与四瓶起泡酒都见了底,于是雪莉尔又将桌上原本放着的酒开了一瓶,分别倒给了众人,这瓶倒是常见的干白葡萄酒,埃利文尝了一口便放在那里了。

伊芙喝得有些晕晕乎乎了,期间还上了好几次厕所。她这样的小个子小身板,喝酒永远都是不占优势的,总会比别人更容易醉——原本应该是这样,但此时她所展现出的酒量与她的食量同样惊人,她现在竟然没有醉到不省人事。

四个人此时的状态都和往常不大一样,埃利文原本说话还算克制,而现在则开始谈论一些敏感话题,先是从东部边土的流民安顿问题说到了国内穷富人之间的日益复杂的矛盾激化问题,然后又谈到了历史上亚河大城邦的覆灭,继而又提到了当时被士兵杀死的大思想家沃哥安与他的客观唯心主义,然后又大肆批判了一番此人的纯思维与理性论调,最后还谈到了自己的写作,谈情绪与存在主义……他所倾诉的对象自然不可能是叶菲和雪莉尔这两个丫头,而是一直专心听他说话的伊芙,伊芙此时听得有点想睡觉,一只胳膊搭在桌子上,正用指关节杵着腮帮看着这个有些亢奋的男人,心中想的却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喜欢拉着她聊天。

而叶菲的醉态是显而易见的,她把椅子挪到了雪莉尔的身后,侧着脑袋靠着栏杆看一楼的表演,她的手还在不断敲击着雪莉尔的背,似乎是在打节拍。雪莉尔倒是十分淡定,她依旧是一边喝酒,一边吃着盘中的零食,一点也看不出醉态,伊芙可看得清楚,她今晚喝得比谁都多,却又比谁都清醒——这是伊芙来到萝齐米镇之后遇到的最稀奇的一件事了。

“所以说,你写的不是小说?”伊芙问他。

“当然不是!我过的生活单调得就像清水煮面条一样,我怎么可能会写故事……我只写我的想法,保守者说我既反宗教,又反新逻各斯主义,所以很多人骂我,于是我索性就用不同的笔名写,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了二十多个笔名了……”埃利文此时满面红光。

“可能这就是你没什么名气的原因。”伊芙说。

“是啊,很有可能,但我这人胆小,生怕别人找上门来打扰我,写作就怕这个,我只能用假名……”

楼下传来了鼓掌欢呼的声音,伊芙回头看向一楼,就看到一个人站在台上,手里举着一把崭新的木琴,回应着众人的喝彩。这人正是伊芙刚进来时看到的那个年轻人,他此刻已经成功获取了下半年的奖品,蝉联歌赛第一。

雪莉尔开了最后一瓶酒,又将众人的空酒杯斟满。埃利文端起酒杯尝了一口,却皱起了眉,他问道:“这两个瓶子明明长得一样,可一个是装着葡萄酒,另一个却装着啤酒,为什么?”

“自家酿的啤酒,随便找的瓶子呗。”雪莉尔回答。

“我不怎么喜欢喝啤酒,这个就算了。”埃利文说。

“我也是!不好喝!”叶菲附和了一句。

伊芙端起杯子喝了半杯,感受着其中熟悉而又陌生的苦味。这个时代的啤酒可没有多少气泡,少了一些刺激感,酒里还加了一些蜂蜜,又苦又甜,有些怪怪的。蛇麻草这种植物原本是加在麦酒中作为防腐剂存在的,而如今却成了啤酒中不可或缺的元素,也正因为如此,它的另一个名字“啤酒花”才更被人所熟知。

又过了一段时间,酒馆中的人群并未因为唱歌比赛的结束而散场,反而是更加热闹了起来,舞台上甚至还演起了即兴话剧,那既蹩脚又好笑的对话听得众人时不时地哄笑起来,连伊芙也被这尴尬到了极点的演出逗得捧腹大笑。

“交响乐、歌剧,相比起这些镇民的自娱自乐,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就是:一个是要流芳百世,一个在明天早上就没人记得了。”埃利文最后还是撑不住了,此时是趴在桌子上说出的这段话,他声音很小,只有坐在他身边的伊芙能听得见,他又继续说道:“你发没发现,人总是在为永恒做打算,他们什么都在考虑,却唯独不会考虑自己有一天会死。一个人会为了十年后的成功而忍受痛苦,一个民族能为了百年后的兴旺而移徙千里,一个城邦能为了延续千年的统治而牺牲臣民……那么眼下呢,在永恒面前,眼下的幸福和快乐真就不那么重要吗?”

都重要。人追求幸福,人类需要不断前进,人需要拯救自己,也要为种群的兴亡负责,个人与整体缺一不可——这是个很妥当的回答,弱化了其中的矛盾之处,可如果这样说会不会太敷衍了些?伊芙正想着要怎么回答他时,耳边却响起了沉重的呼噜声。

就这样干坐了一阵子,伊芙竟觉得自己的醉意竟然去了大半,此时头脑还算清醒。但醉酒之人最迷恋的就是那种酒精中毒后飘飘然的感觉,她感觉不怎么尽兴,便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

“不太够喝啊。”雪莉尔晃了晃眼前的空酒瓶,然后将头转向身后的叶菲,说道:“喂,你再去拿几瓶上来。”

“去找伙计啊,我想睡觉。”叶菲趴在栏杆上说。

“去吧去吧。”雪莉尔伸出手,捏了捏她腰间的软肉。

叶菲哼唧了两声,但还是站了起来,挪动脚步去了一楼。

“我们这是要待到几点?”伊芙看了眼时钟,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半。

“等他们玩尽兴了就散场了,一般来说再过一两个小时就会散去一部分人,但总有一部分人要喝酒喝到天亮才回去。”雪莉尔说完,又问她,“觉得无聊了?”

“没有,就是感觉很吃惊,你们业余生活都这么丰富?沸蒙那边可没有这种气氛,现在连我都有点想来这边定居了。”伊芙回答。

“谢谢夸奖。”雪莉尔笑了笑,“不过这边也没你想的那么好,酒业发达让这边多了不少酒鬼,这些人喝多了就会闹事,别看酒馆里现在还和和气气的,说不定后半夜就要有人打起来,这都已经算是每年歌赛的保留节目了。”

“是这样吗?那我可要多待一会了。”

叶菲回来了,却不是一个人回来的,她带来了一位伙计,而这位伙计的肩膀上扛着一个板条箱,里面整齐地码放着八瓶葡萄酒。

“看到了吗?都记在这位的账上。”叶菲拍了拍埃利文的肩膀。

此刻埃利文趴在桌子上睡得舒服,被叶菲拍了两下还发出了两声哼哼。

楼下再次响起了掌声和欢呼,一名穿着黑色纱裙的少女走上了台,台上此时已经放好了一架竖琴和一把椅子,她在椅子上就坐,踩了踩竖琴的踏板,肩膀贴着琴身,拨动了几下琴弦,她用的是滑奏的手法,那声音听起来十分梦幻。

酒馆里渐渐安静了下来。

“她叫莫薇,不是本地人,是我叔叔的一个学徒,唱歌十分好听,如果她今晚参赛了,那绝对没别人什么事了。”叶菲给伊芙介绍道,“但我不是很喜欢她,她今年都二十七了,却总是打扮得像个十七岁的小孩一样……”

“得了,说这种事要小点声。”伊芙觉得叶菲现在的状态不太对,于是急忙捂住了她的嘴,生怕她会惹出什么乱子。

“啵”的一声,身旁的雪莉尔起开了一瓶酒,她拉了拉伊芙的袖子,有些兴奋地说:“别管她了,今晚我们两个一定要把这些喝光。”

“你们两个怪物。”叶菲撅着嘴,学着小孩的语气说道:“我要下去找我叔叔,不和你们玩了……”

说完,她就跑下了楼。

清脆的琴音响彻了酒馆,这迷人而悠扬的音色似乎一下子就把现场的气氛倒转了过来,将吵闹的酒馆变成了安静的音乐厅,人人都在此时屏息凝神。

名叫莫薇的姑娘面庞白皙,但双颊却有些泛红,似乎也喝了酒,她眼帘微垂,专注地拨动着琴弦,众人静静地听着这优美而稍带欢快的前奏旋律,而在某一刻起,她朱唇轻启,开始唱了起来,而歌词大概是这样的:

荷蕊陌的少女穿着裙纱,就像盛开的白色苹果花,她有一双尖耳朵,腰细身轻又灵活,踮起脚来转起圈,一圈又一圈。

为何那人还没来?难道他出了什么意外?歌声啊,歌声悠扬又轻快。

荷蕊陌的少女戴着花冠,就像舒展的红色蔷薇瓣,太阳慢慢升起来,露水鲜花抱满怀,抬起脚来迈开步,一步又两步。

她站在山腰高声唤,和他见面就这么难?要不,要不再看看河对岸?

荷蕊陌的少女光着脚丫,就像摇曳的白色铃兰花,清浅河水过脚踝,素裙黄花绿青苔,踏起步来溅水花,噼啪噼里啪。

瞧啊,太阳就快要落下,我要不要先回家?

踮起脚来转起圈,一圈又一圈,太阳升起,翘首以待,昔日恋人却不在。

脚步翩然,声若天籁,昔日恋人已年迈。

太阳升起,翘首以待,昔日恋人却不在……

一曲唱完,酒馆中依旧鸦雀无声,直到莫薇站起身,朝着台下鞠了一躬,众人这才鼓起了掌,大声喝彩起来。

“《荷蕊陌恋人》这首歌还是用拉德维语唱出来的更原汁原味,这克利金方言版的改词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是烂。”埃利文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过来,刚坐直了身子就对这首歌大肆批评了一番,“当然,莫薇小姐唱出来的那就另说了。”

“你醒了。”伊芙并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笑着问他:“叶菲刚才又拿来了一些酒,要继续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