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100章

作者:阿斯顿发

让施良牵着马,冯森一边前行,一边开始和施良谈论起千户所的安置工作。

“吉塞拉,吉塞拉,是我啊,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

“吉塞拉,你可能不知道,我奶奶的哥哥的表侄是你伯伯的情人的女儿的丈夫,咱们也算是亲戚辣。”

剩下的酋长们赶紧一窝蜂涌到了不厌其烦的吉塞拉身上。

出乎意料的是,这个踏踏实实噶人头,老老实实积军功的施良干起事来同样比克里昂要靠谱许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离马格德堡近,有事没事就去请教真慧,所以几番操作下来,居然是表现最良好的那个。

五个百户所也都建好了,千户所也建好了,合村并土也干的不错,与当地野人相处的也不错,一切都老老实实按质按量地完成了。

这是个本分人啊,冯森不由感叹,接下来的日子里,也许可以好好休息一下。

在施滕达尔待的这六天,冯森算是好好度了一次假,先是连着打了两天猎,然后因为下雨,不得不待在千户所,但他也没闲着,举办了比武招亲,给不少玄甲骑和旗人分配了老婆。

召开了最后一次宴饮后,痛饮了两大桶啤酒,耗光了所有肉食的冯森,终于恋恋不舍地离开施滕达尔,并在临走前,于他人敬畏的眼神中,亲手杀死了一头拦路的巨大野熊。

来到施滕达尔的时候,冯森身边只有四百骑兵和十来个仆人,但走的时候,不少玄甲骑的身边都多了一到两个舅哥骑兵,连冯森自己都纳了两个部族首领的女儿做小妾。

最终,在经历了长达半个月的跋涉后,冯森终于在六月十六日到达了马格德堡。

而马格德堡的港口处,在曾经布厄他们待过的亭子里,真慧、英·阿布、祖归厚·奥拉夫都来到了亭子中等候。

这亭子用六根黑色的冷杉柱建成,六角的构型在中间汇集延伸,在顶上竖起了一个十字架,目前,在宝塔尖顶上竖起十字架俨然成了一种建筑风格。

尤其是这种宝塔类尖顶的构造已经随着四处建房子的石匠而蔓延,不少乡村的教堂的神甫由于工艺与材料限制,同样建起了这种很高很有标志性,能让十字架尽量接触到天空的构造。

端坐在比港口高了一丈左右的亭子上,真慧等三人各自占据了一条石凳,微风吹过,鸣蝉发出了知啦知啦的声音,琥珀般的啤酒顺着尖嘴茶壶落到了碗口大的巨杯中。

“真慧卫将,我们千户的布厄百户说啦,他们在附近的森林中发现了不少散居的那个,那个叫啥,哦,森林之民,他们说现在正好缺少人口呢,问老子能不能授权给他,让他去林中擒生。”祖归厚给自己倒着啤酒,“老子觉得这屎卵的计划可行,但老子脑子笨,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他,卫将怎么想?”

“嗯。”真慧敲击着手中的酒杯,过了半晌才缓缓说道,“此事可行,不过得小心点不能深入,这样,你找些猎户或者商人当向导,别让他们一个百户去,附近的两三个百户,近一点的,都去。”

“诶,好嘞。”祖归厚满脸横肉的凶狠脸上露出了一丝少见的笑容,“还有,卫将,我这边也缺人手,这擒生还是有些慢了,要不,我去北海那多招些人?”

“这个不急。”真慧喝了一口啤酒润了润嗓子,“现在从法兰克来的移民就好多,等这一阵过去再说。”

“行,我听您的。”祖归厚一抹嘴巴,将胡子上的酒水擦去,向着易北河上遥望,“节帅怎么还没到啊……诶,那是节帅的旗帜吗?”

顺着祖归厚粗重的手指,一面迎风飘扬的“冯”字旗正挂在一艘巨大的维京长船的桅杆上。

“是节帅。”真慧站起身,拍了拍阿布的肩,“别睡了,节帅来了,咱们快去迎接吧。”

第二百二十七章 终于到马格德堡了!

苍穹一洗,碧水横空。

从下往上看,淡青色的哈尔茨山像是被人用毛笔蘸着黑绿墨水画上去的,笔锋刚劲有力,留白犹有余韵。

在一望无际的绿海北侧,是蜿蜒的易北河,它自北向东蜿蜒而来,波光亮丽,在平缓的易北河河面上,灰白蓝色的风帆组成的一片不断前进的帆林。

这片帆林有些急促地在河水中前进,硬生生开辟出一条白沫组成的蓝色水路,供这只小巧的船队行进,船队之中最醒目的,便是中间那艘最大的长船上,那一面黄底红边的冯字旗,在充满水汽的江风中,它猎猎作响。

冯森踩在龙首战船的龙首上,左手握着腰间的克拉伦特,微笑地看着不远处站成一排的马格德堡各级官员和大小酋长贵族。

码头上的闲杂人等早已被清空,从左到右,英阿布、真慧、祖归厚、格里菲斯等人站成了二三联防的阵型,面对着迎面而来的船队。

在呼喊声与指挥声中,不少倒霉的乌篷船被龙首战船给挤翻,但却不敢有丝毫怨言,只能唯唯诺诺地趴在翻过来的船底上自认倒霉。

在长船与码头栈道的摩擦声中,维京的龙首战船终于停住了前进的趋势,但却保持住了上下的趋势,不断地起伏。

凭借着腿长的优势,冯森一脚跨上了码头的栈道,右手在膝盖上一撑便站到了码头上,几个本来迎上来打招呼的酋长们尴尬地迈出了半步,眼睁睁地看着冯森背向他们,转身将吉塞拉从船上拉上了码头。

上前两步,真慧如弥勒佛一般眯眼笑着,双手合十道:“福生阿门陀佛,节帅近来可安好?”

“安好安好。”冯森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走近了真慧,打趣道,“大和尚在马格德堡伙食不错啊,这两个月不见,富态了不少,可是开了不少荤戒了。”

“节帅莫要开玩笑。”真慧唱了声天父号,“我出家之人不食荤腥只是不吃调味料,什么时候不允许吃肉了,近些日子这附近搬来了几个匈人小伙,烤得一手好羊,过几日我带节帅去尝尝味道。”

“好好好。”冯森哈哈笑道,“那我可得多待几日。”

这边冯森与真慧还在叙旧,另一边,阿布和吉塞拉也打起了招呼。

大阔步地走上来,阿布给了吉塞拉一个大大的拥抱:“好啊,吉塞拉你比之前要胖了不少,胖点好啊。”

吉塞拉的笑容立刻僵在了脸上:“叔叔,你在说什么呢,我可没胖。”

阿布马上粗豪地大笑起来,连胡子都在颤动:“傻孩子,说什么傻话呢,我当年去林子里杀野猪,几斤几两,一抱一个准,肯定比你之前要重。”

“哦?是吗?”吉塞拉的声音逐渐变得无慈悲起来,“那是得好好说说。”

猎人野兽般的直觉立刻让阿布察觉到了不对劲,他抹了一把后颈的冷汗,打了个岔说道:“我把我家妻子和还有几个儿子女儿都接来了,都在马格德堡,诺拉长大了,吵着要见你呢。”

“真的吗?”吉塞拉的心神立刻被吸引了,“当年她才五岁大,现在都已经是大姑娘了。”

“孩子都生俩了,啧啧。”阿布啧声道,“吉塞拉,你什么时候生啊?”

“快了。”吉塞拉的声音再一次无慈悲起来。

一行人就这样说说笑笑地向着城中走去。

骑在一匹枣红色的河曲大马身上,冯森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这座小城镇,在冯森的眼中,这只是一个小城镇,但在附近的那些部族和庄园主眼中,足足三千人的马格德堡俨然已经是一座城市了。

罗马帝国的时代已经过去,加洛林时代的罗马城早就由原先的四十万人口缩水到了四万,整个法兰克王国的地盘都是由一个个村庄城堡构成,相对于同时代的拜占庭、巴格达甚至长安洛阳根本没法比,罗马时代那繁盛的城市经济自然也化为泡影。

但在这片不曾被罗马统治的土地上,当地的城市经济居然有了几分罗马的味道。

马格德堡的格局,是和汉堡十分相似的,都是靠近河流,而在河流的正对面,便有一个硕大的河心洲,只是汉堡临近的是支流,而马格德堡临近的是易北河的主流。

火星四溅的铁匠铺,汗如雨下的扛包苦工,臭味与肉香混杂的酒馆,衣着暴露的流莺,还有大白天躺在路旁一裤裆尿的酒鬼。

除此之外,在马格德堡外的城郊农田中,牛马拉着重犁正在辛勤地工作,重新种植抛荒的土地,开垦新的田地,曾经的部落民们付出了比往日更多的时间,但相对应地,他们也获得了比往日更丰厚的回报。

冯森规定了田租不得高于二成,而且在原承租人死亡之前,不得租给另外的人。

既然自己能拿八成,还不会变成了奴隶,部落民们很自然地就转变成了封建制度下的“自由”民,在冯森的户籍册上登录成了民户。

这当然会导致原先的那批酋长和庄园主的利益受损,但他们本来就叛变了,要查理来处理,早图图了,现在冯森长刀在手,就算要他们只拿半成,他们也只能竖起大拇指叫好。

“马格德堡的编户齐民做得如何了?”踏在浅浅铺了一层石子石块的马格德堡主路上,冯森扭过头,向旁边的真慧问道。

“还在进行中。”真慧微笑着回答道,“目前已然编户了两千余口,实际上,咱们真正的常住人口也就两千余口,剩下的基本都是各地赶来的商旅。”

“哦?”冯森起了兴趣,这就是他亲自巡视当地的目的,总能知道一些在中央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的东西,“说来听听。”

“当年维莱蒂人悍然发动入侵是为了什么?节帅还记得吗?”

“不是说要向欧波里特的人复仇吗?”

“复什么仇呢?”

“这我哪记得。”

真慧拈花微笑:“维莱蒂人有两个重要的商贸节点,他们日常的交易生活基本都靠这些节点,这两处节点一个是维莱蒂人名义上的王都梅克伦堡,一个就是咱们现在所处的马格德堡。

这两个节点,一内一外维持着维莱蒂人正常的商旅生活,但欧波里特人在783年劫掠了这里,导致一年的时间里,维莱蒂人都没法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这便是维莱蒂人出兵的原因。

咱们马格德堡估计的三千人里,起码有五六百都是外地商人或者从维莱蒂到咱们这来做生意的部族。

说来好笑,维莱蒂人劫掠欧波里特赚来的钱,基本都在咱们这变成衣物、酒水、酱油等,被咱们给收走了。”

“那马格德堡商业倒还蛮繁荣。”

“繁荣是繁荣,只是……”

“只是什么?”

真慧叹道:“只是那些索布人尝过一次甜头,便止不住,如今常有索布人来打秋风,弄得鸡犬不宁,要么就是敲竹杠和强买强卖,根本不守规矩。”

冷笑了一声,冯森目视前方,不屑地说道:“先不急,大和尚,你的酒水和酱油照卖,但马匹和铁器一律不得出口,等他们喜欢了,咱们再限制出口。

你猜猜他们会不会来劫掠?到时候我们就有理由堂而皇之的出兵了,先让他们猖狂两年,然后再收拾他们……敕书那套你懂吧?”

“节帅的意思是让我拿敕书耍猴?”真慧瞬间露出了了然。

冯森微笑着点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眼看着衙门和住所越来越近,真慧的话题逐渐转到了生活上:“节帅准备在这马格德堡住几天啊?”

“嗯,我准备住到圣诞节前夕,然后再去不莱梅过圣诞,这段时间我都会在这……那些夏令营的八旗子嗣们都挑选好了吗?”

“当然。”

第二百二十八章 我要把你打到哭

夏季到来,太阳高照,但马格德堡的土地上却没有那么炎热。

在这片北德意志的土地上,平均温度不过二十多度,很少有超过三十度的时候,这时反而是一年最凉爽宜人的时候。

但在这个时节,布厄百户所的旗人和包衣们却不能享受在树荫下,喝着啤酒吹牛的生活,反而要裸着后背,伏在草地中,用镰刀吃力地割着新鲜的牧草。

这些牧草将会小心地保存,直到圣诞节前后,这些牧草将会变成干草,这些干草将会作为牛羊的饲料囤积起来。

在冰寒的冬天,大部分的牛羊都无法觅食,如果不将这些干草保存下来,恐怕牛羊就要因为饿肚子而死了。

所以,在百户所的草场上,不论老少,所有人都伏在地上,吃力地吮吸着大地的养料,后背的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一颗颗晶莹的珍珠。

布厄的小马就叫珍珠,是布厄亲自在于尔岑的大礼堂前缴获的。

珍珠是一头来自北海老家的小矮马,但布厄并不喜欢这个老乡,他更喜欢河曲马,那么雄壮那么高大,所以,这匹马他决定送给他战死大哥的二儿子。

在塞滕坎尔河之战中,布厄的大哥在追击敌军的过程中失足落马,把腿给撅了,这个时代哪有什么好办法,只能锯了,但锯了也没用,由于铁锈的原因,直接破伤风去世了,寸功未立。

大哥的大儿子自然得到了荫补,现在在汉堡学堂上课,而布厄则将大哥的二儿子过继了过来,正好手中有一个旗人夏营的名额,干脆就交给这位名为比约恩的孩子,他自己留着也没用。

虽然今天非常繁忙,但布厄还是抽出了时间,来送这五位少年进入夏季营地,骑在新买的汉诺威马背上,布厄轻松地哼着走调了小曲,走在这条通往马格德堡的土路上。

“叔叔。”比约恩骑在小矮马上,扶着腰间的短刀,有些不耐烦地问道,“叔叔你别送了,剩下不过三四里路,我们自己能去。”

“小崽子,还厉害呢?”布厄粗暴地抓住他的脑袋一阵晃悠,“要是遇到土匪怎么办?你能打过谁?”

“村子里没人是我的对手。”比约恩稚嫩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血腥之色,“如果有土匪来了,我就把他们的脑袋割下来挂在腰上,然后拿他们的胃囊当水袋。”

布厄伸手掐住了比约恩的脸,将他的脸强行转向自己,虽然他才十四岁,但相对于这个时代的同龄人来说,一米六五的个头已经是相当高大了。

“好,狼崽子总有出窝的那一天,我就让你们自己去,但说好,你们要是被土匪截杀了,老子绝不来替你收尸。”布厄从腰间掏出了一张折叠的纸,“这是凭保,别弄丢了。”

“好。”比约恩慎重地接过纸张,塞到了腰带中藏好。

布厄似笑非笑地给了比约恩的背上重重拍了一下,差点把他从马上拍下来:“去夏营以后收敛点,你以为你厉害,那是大家看在我的面子上,让着你,换成是别人,哼,只要你别到时候哭唧唧地跑回来就成。”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比约恩斩钉截铁地说道。

布厄轻笑了一声,调转马头就向来时的方向走去。

“啊?布厄叔叔。”眼前布厄真的要走,另外的四个少年立刻急眼了,他们大叫道,“但是我们……啊!”

“叫什么?”比约恩一记马鞭甩在了那个说话的少年的嘴上,一道条形的红肿立刻在那少年脸上浮起,其余的人立刻停住了嘴,只是祈求般看着布厄。

布厄不似作伪,居然真的头也不回地跑了,仅仅留下这群十二三岁的少年在乡野间伫立。

骑在矮马上,比约恩一脚将一个少年横踹出去一米多远,蛮横地臭骂道:“没有母亲的东西,看什么?走了,我认识路,千户所的人都认识我,千户大人还问过我的名字呢,不会有问题的,快走!猪!”

在比约恩的催促下,少年们无奈地跟随在比约恩的周围,向着马格德堡走去。

这一段并不算漫长,山野间静悄悄的,偶尔在路边看到几户无人居住的房屋会传来动静,但最后只是几只野狗在叫唤。

随着他们越发靠近,五位少年终于看到了马格德城的轮廓,而附近的人烟也密集起来,他们还遇到了几波其他百户所送来的旗人孩子们。

从能看到马格德堡开始的这段时间里,比约恩等人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波折,在路边迅速找到了集合处和祖千户,并顺利地交接了腰牌和凭保。

但最后,反倒是在进入夏营集合点时出了问题。

“凭什么?”比约恩怒视着眼前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汉堡少年兵,“凭什么我的珍珠不许参加夏营?”

“这是规定。”冯汉思懒洋洋地瞄着眼前这个土气的少年,“不仅仅是你马,你的刀,还有你的兽牙狗圈,都不准带进去。”

“你再说一遍!你个怯懦的撒克逊乡巴佬!”比约恩抽出了腰间的短刀,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动作,便感觉脖子和后腰两股巨力撞来,两柄圆叉便一前一后刺来,一个束脖子,一个束腰,尘灰四起,将比约恩死死地压在了地上。

条凳上站起,冯汉思两步走上前,一脚踩在疯狂挣扎无能狂怒的比约恩的脑袋上,“我当什么,原来是小瘪三,老子可是外姓汉人,汉话会不会说,‘淦逆酿!’,懂不懂什么意思,就是你们百户来了,都不敢在我面前大声说话,你算个什么够吧东西?”

“咕——放开我!”比约恩半张嘴陷在泥土里,他的眼睛的余光能明显看到那几个同伴在窃窃私语,眉眼中居然带了一丝欣喜。

在又急又怒间,比约恩憋红了脸,不断地强行挣扎,不断地无能狂怒。

“叫,继续叫,叫破了嗓子都不会有人来救你!”冯汉思轻巧地从比约恩的脖子上拽下了那串兽骨项链,“不错,很好看,归我了。”

“还给我!你个该死的乡巴佬猪倌,还给我!”比约恩的声音由于愤怒变得尖细起来,仿佛叫破了音,“该死的,我诅咒你全家被杀光!”

冯汉思瞬间停住了步伐。

在他转过身,脸上先前那副懒洋洋的表情已经彻底变了,他站在比约恩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眼神中,寒冷得让人发抖。

“蛮子,我给你一个机会。”冯汉思半跪下来,将脸侧过来,与比约恩的脸平行,注视着他的眼睛,“拿起你的短刀,我们打一场,生死不论,你要是赢了,兽骨还给你,我给你道歉,并且让你带你的马进入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