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74章

作者:阿斯顿发

不过相对于外面饥寒交迫的敌军,不莱梅作为原本查理北伐的后勤中心,放置了可以供给一万大军的粮食和衣物补给,用来供给这里的三千法兰克守军,绝对是绰绰有余。

“噼啪噼啪!”

连绵的小雨下起来不知道停止,雨水在堡墙上肆意地蔓延冲刷着,冲掉了撒克逊叛军与丹麦士兵在堡墙上留下的血与火,也冲掉把守堡墙的士兵们最后剩下的一丝体温。

如丝的雨水织成一条白雾,把远处的河水与森林都隐藏在模糊中。

在这模糊中,唯一能看出轮廓的,也只有威勒哈德大主教所建立的大教堂,但现在,睡在教堂中的不再是那些僧侣和教士,而是无数的法兰克的士兵,他们裹着皮衣或毛呢,在寒冷中瑟瑟发抖。

教堂的一个角落,一个受伤的骑士拿着一把小刀,在割除手臂上烂肉的同时,也在给自己放血,以平衡身体内的体液,空气中充斥着血腥的气味。

教堂中,那些曾经的天父教装饰已经荡然无存,不是被维京人抢走了,就是在后来的维杜金德占领时期被烧毁。

整个不莱梅的大教堂基本已经变成了一座的巴西利卡式的大房子,少见有宗教的装饰,而在大厅后的一间长屋内,一阵打铁般的碰撞声不断响起,还伴随着飞溅的火星子。

卷起剑尖的长剑猛然刺出,迪奥多尔夫手腕一转,一溜子火星在双剑间飞起,他挑起了查理的长剑,正要进攻。

查理不仅不退,反而健步上前,一脚踹在了迪奥多尔夫的手上,踢歪了他的剑,与此同时,查理自己则挥出长剑,精准地停留在了迪奥多尔夫的脖子边。

“殿下好剑术!”迪奥多尔夫无奈地耸肩道,“我认输。”

“不错了,你的剑术比之前要进步了许多,力道控制得也不错,只能你能把和侍女调情的心思拿出三分之一来练习剑术,就足以再和我过上两招了。”拿出毛巾,查理一边笑着一边擦着脸上的汗水,“努力!说不定你的剑术能在有生之年达到我的十分之一。”

“殿下,殿下。”埃里克伯爵的声音打断了查理和迪奥多尔夫的对话。

如今的埃里克伯爵早没了之前的傲气,他用白布包裹着脑袋和眼睛,左手吊在胸前,一瘸一拐地小步向里奔跑着。

“怎么了?这么气喘吁吁的?”将长剑插入剑鞘,挂在一边的墙钉上,查理丝毫没有芥蒂地对着埃里克伯爵笑道。

与查理的镇定不同,埃里克伯爵一脸的兴奋,他从口袋中艰难地掏出一封被牛皮包裹的书信,而书信上的蜡封则是查理和迪奥多尔夫都非常熟悉的“赛里斯字母”——冯。

“这是?”查理的眉毛抖动了一下。

埃里克伯爵咽了一口口水:“援军,汉堡伯爵安东尼的援军到了,他派出的斥候和我们的探子在威悉河上接上了头,他告诉我们他们已经到达了不莱梅附近。”

查理三两步走上前,从埃里克手中一边抢过了信件,迫不及待地打开了红色的蜡封,一封写在莎草纸上的整齐拉丁文出现在查理的眼中。

查理瞪大了眼睛,认真地从第一个字母看到了最后一个字母,然后把信递给了迪奥多尔夫:“我不会拉丁文,你读给我听。”

“遵命。”抖了抖手中的书信,迪奥多尔夫朗声读道,“尊敬的法兰克人的大卫王,法兰克天父信徒的长兄和国王,大地的掌控者……查理殿下:

感谢天父,我于今年十一月下旬,在塞滕坎尔河河畔击败了乌达的两万叛军,并亲手砍下了乌达的头颅,于是我终于平定了南方,能够北上来救援您……”

“等等,他打败了乌达的两万叛军?”查理不乏惊喜地问道,“有说怎么打的呢?”

“没有。”迪奥多尔夫扫视了一遍全文,摇头道,“不过他提到他已经用盐将乌达的脑袋腌制好封存,并且俘虏了将近九千人,应该可以证明是真的。”

“继续念。”

“遵命殿下……于是我南下,到达了布伦瑞克,并且向西准备与图林根公爵哈德拉德合兵一处,再北上。但哈德拉德公爵是个被魔鬼诅咒的人,他阴险毒辣,明明可以北上但却不北上,我听说他偷偷还在向他们的邪神举行祭礼,殿下,我建议您在战事结束后斩下他的头颅……”

“停停。”查理曼疑惑道,“这样的内容还有多少?”

低下头,迪奥多尔夫眼神不断下移,迟疑了一会儿说道:“接下来差不多一半的内容都在举报和诋毁哈德拉德公爵。”

查理哭笑不得地摇摇头:“这段跳过,继续念。”

“……总而言之,哈德拉德殿下并不愿意北上,这体现了他如狼一般的野心,为此,您高尚而仁爱的儿子丕平看不下去了……”念着念着,迪奥多尔夫的眼神忽然变了,声音也越来越小,直至于没有。

“怎么了?念啊?我的儿子丕平又干什么蠢事了?”查理的面色几乎是在一瞬间从欢乐变成了不善。

“不,不不,王子殿下并没有做,做下愚蠢之举。”迪奥多尔夫咽了一口口水,继续念道,“丕平王子与贵族们约定在城门集合,等待许久,没有见到有人来,于是王子殿下亲自骑上白马,连破三道营垒,突入哈德拉德营帐中,持长剑逼迫哈德拉德阁下北上参战。

哈德拉德阁下要求丕平阁下许下誓言:‘只要哈德拉德参战,丕平绝不会躲在后方,而是一定会在前线死战不退’……”

“找死!他胆敢如此?!”一声野兽般的咆哮几乎要震碎迪奥多尔夫的耳膜,只见查理脸色的铁青,青筋暴起,一巴掌重重拍在桌面上,直接在实木的桌子上拍出了一道裂纹。

“殿,殿下?”

在沉默了五六秒后,查理站起了身:“继续念。”

“……无论如何,哈德拉德阁下率领了一万一千人,而我率领了一万人,已经来到了不莱梅附近,不日即将发起进攻。

您卑微而忠诚的教子,汉堡伯爵安东尼·洛山·冯。”

念完了整封信件后,查理开始在房间中来回踱步起来,在这样踱了一段时间后,他抬起头,对着一旁的侍从说道:“去,把阿尔昆主教也请来,就说有紧急军情。”

“遵命。”

第一百五十九章 哈德拉德:拖延症犯了,是这样的

灰云,枯树,野鸦,寒风带着冷冽的气味,被锋利的枪尖一分两半,二十个法兰克骑兵组成了一个三角形的锥形阵,在震耳的马蹄声中有去无回般向着面前的一堆草人冲去。

在马上起伏着,冯森的声音在头盔中有些发闷:“杀!”

马蹄翻飞,尘灰飞溅,真正锥型的骑兵阵型猛然加速,仿佛万丈雪峰上滚滚雪浪,骑兵们端平了骑枪,伏低了身体,在与草人交替的电光火石间,刺!

战马冲过,草木飞旋,砰砰声不绝于耳,在玄黑的布衣与银灰色的甲胄间,一道亮光一闪而过,下一秒,马嘶声与咆哮声便在幽暗的森林中回荡起来。

一阵冲锋结束,摘下头盔,冯森调转马头,先是瞄了一眼路线上残破的草人,看到山坡上的小吏笑着向他挥了挥旗帜,便问身后的丕平:“刚刚那旗语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突击成功,马上从南边归位。”

“很好。”冯森拍了拍丕平的肩膀,“你旗语和骑枪学的很快,这次都刺中一个草人了。”

丕平面容却没有多少喜色:“那我现在的情况能上战场吗?”

从衣服甲胄上扫去之前草叶与黄尘,冯森摇了摇头:“能也不能。”

“冯,你不妨把话说明白一点。”

“来,我们边走边说。”任由阴冷湿润的寒风扑在脸上,冯森拉着丕平的胳膊,“我说不能,意思是在我看来,你的技巧和身体情况根本不足以上阵杀敌,而且一个统帅,大多数时候最好不要上阵杀敌。

我说能,是因为并非一定要武艺高强才能上阵,我麾下有些骑步兵的骑术还不如你,也照样上了战场,还能获得胜利。

想要在战场上厮杀取胜,武艺固然重要,但却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

皱着眉,丕平沉思了一阵,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冯森拍了拍他的后脑勺:“你不明白,非得真杀入敌阵几次,才能慢慢搞清楚那种感觉,既亢奋又冷静,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唉,要不是时间紧,我就找两伙土匪给你练练手了。当年我爹就是这么训我的。”

丕平被冯森拍了后脑勺却丝毫不以为意,反而带着几分羡慕笑道:“您的父亲真的是非常的慈爱。”

抬起头望向远方的天空,冯森仿佛也陷入了回忆中:“自从我学会了打土匪,有时候我偶尔也会自己打劫一些商旅,好笑的是,他们居然还以为是土匪干的,又给我钱,再托我再去剿灭周边的部族和土匪,如此循环往复……那真是一段令人怀念的时光啊。”

“咳咳。”丕平尴尬地笑了笑。

冯森如梦初醒扭头:“好了,你再练两次,就可以结束了,我还要去营中处理一些琐事。”

告别了丕平,冯森转身两腿一夹马腹,向着远处的营寨跑去。

冯森的扎营地位于不莱梅东部,位于两片森林中间的一个凸起的土丘上,原本这里还有一个村庄,但估计是被战乱和逃兵骚扰,全部都搬入更深的森林里去了。

靖难军和义从军便押着这些战俘,在村庄的基址上修建了这处堡寨,这堡寨修得也简单,不过是两米高的土墙,再配上双层的四米高的木桩和女墙,顺带在四个角各修了一座箭楼。

轻轻抚摸着座下驮马的鬃毛,冯森勒着马蹄,绕过了正在修建陷阱和壕沟的战俘们,在这样有些阴冷的天气里,他们仅仅穿着一件单衣,吃力地挥动着稿子和木铲,汗水从下巴一滴一滴落下。

这些战俘基本都是冯森多层挑选后留下的青壮,身体基本完好,虽然不如汉兵与义从兵们强壮,但至少能挥得动武器。

这些战俘有六千人,但经过了乌达的几次征战心气胆气都很足,而且大多数是见过血的,如果冯森想,这一些人配上当地妇女,足以组建一个万户,但那样撒克逊旗的势力就太强了,而且冯森也没有那么多土地给这些八旗分。

把这些成年青壮吸到汉堡来,先不提汉堡能否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就这些青壮的消失,已经足以对他们故乡的生产经济生活造成极为严重的打击,他们可以这些活动中的主力。

不过奇怪是这次明明是带着他们来痛击同胞,但他们却没有多少反抗的意思,反而安分的很,难不成是格里菲斯在暗中使劲?那些关于吉塞拉是维杜金德女儿的消息也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真是头疼啊。

算了,安分点也好,叫他们做工也是老老实实地做工,能在短短两天的时间里修建这么一座还算不错的堡寨,也算是大功一件了。

想到这,冯森忍不住看向东南的方向,不知道此时哈德拉德的队伍到哪儿了。

七天前,冯森率军从汉诺威出发,沿着威悉河一路北上,来到了距离不莱梅三十里外的一处森林边缘,并开始建设营寨。

在差不多建设完成后,冯森于昨天下午派出了斥候四处探查地理,并尝试与查理取得联系。

冯森这边进展神速,都和查理搭上线了,而哈德拉德居然还在行军。

他因为粮草问题,出兵比冯森晚一天,但行程却比冯森晚两天有余,这还是建立在冯森行军时一路修建的营寨可以利用的情况下,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反正根据今天得到的消息,哈德拉德的部队已然到达了距离不莱梅五十里左右的一处,在威悉河畔扎了营,预估在两天内与冯森汇合。

可以说,现在已经是一切就绪,现在就等哈德拉德赶来合兵了。

穿过木门,在几个侍卫的伴随下,冯森穿过扛着长枪巡逻的义从士兵,在一声声口音不一的“节帅”中,到达了自家的中军大帐。

将马匹交给一旁的士兵牵去马厩,冯森掀起门帘,却见王司马一袭白衣背对着他,仔细地研究这屏风上的地图,听到身后有声音,他立马转身,向着冯森躬身行礼道:“节帅。”

“王司马来我帐中这是?”

王司马从桌子上拿起一封牛皮的信封,递给了冯森:“是查理王给您的信。”

“这么快?”冯森先是一惊,接着皱着眉打开了信封,仔细地阅读起来。

“查理王说了什么?”

冯森将信件又放回到了桌子上:“查理说,让我在与哈德拉德合兵前不要轻举妄动,冬天寒冷,撒克逊人缺衣少粮,只是丹麦人补给充足,所以暂且还没事,但丹麦人也没余粮,等再消耗一阵,劫掠一番粮草,然后再进攻,就能逼迫他决战。只是……”

“只是什么?”

冯森迷惑地说道:“查理虽然在信中没说,但几乎是指名道姓要我当主帅,让哈德拉德跟随我作战。”

“这难道不好吗?”王司马先是下意识地一问,随后他马上又一拍脑袋,“糟了。”

第一百六十章 看看,我们逮到了一条大鱼

“凭什么?!”哈德拉德烦躁地挥着马鞭,驱赶着飞舞的氓蝇,“老子一个公爵,还要听他一个伯爵的命令,况且这小子一年前还不过是个逃难的丧家犬,怎么?一年时间就能把我超过去了吗?”

冯森前天扎下的营帐,已经不如之前那般整洁,驱赶着牛羊马匹的士兵们披着皮甲,摇摇晃晃地喝着麦芽酒,七八个士兵聚集在一辆辆车的后面,吃力地推动着陷入黄泞泥坑里的车轮。

空气中充斥着便溺与牛羊的臭味,耳边则是士卒们混杂的叫喊声和氓蝇飞舞的嗡嗡声,几个农妇提着水从哈德拉德面前缓缓走过,差点拦住了他的去路。

“公爵阁下,您虽然是公爵,但却是继承自您的父亲,但那个赛里斯人伯爵,却是由查理亲自任命,当然更信任他了。”一个大胡子的随从同样骑着马,跟在哈德拉德身后。

扯了扯缰绳,在一棵大橡树前拐了个弯,原先斜吹的雨丝这下变成了正面落在了哈德拉德的脸上。

“那我来这里又是为了什么?给那个该死的黑发魔鬼当垫脚石?”哈德拉德向地上吐了一口青色的粘痰,咬着牙说道,“等会儿我写一封信,波萨里卡,你去找个骑兵,传到查理殿下手上,我要亲自和殿下联系。”

那个大胡子随从先是一愣,随后迟疑着说道:“这不好吧,之前的会议上,鲍尔达神甫都说了就按此行事啊。”

“你的主人到底是鲍尔达神甫还是我?!”

“当然是您了。”看着怒目圆瞪的哈德拉德,大胡子连忙躬身道,“可是,鲍尔达神甫那边怎么说呢?”

“我又不是要抗命,只是害怕有人假传命令罢了,我们就在这里等一天,要是联系不上,我们再按之前的方法行事也不迟。。”哈德拉德一脚踹在了那个大胡子的马屁股上,“快去。”

在哈德拉德的命令下,他的信件在军中层层传递,最终来到了传到了波萨里卡手下的一个轻骑兵手里。

这些轻骑兵大多数都是小地主,虽然生活上比自由民好了不少,但却置办不起价格高昂的甲胄,只能穿着皮甲甚至武装衣上阵。

差不多十分钟后,一个身披皮甲的图林根小贵族骑士便携带着莎草纸写成的信件,沿着威悉河向北奔去。

他穿过了河滩,绕过了繁密的灌木丛,穿梭在幽深的黑森林中,传令骑兵的速度飞快,仿佛一支离弦的飞箭,刺破了空气向前奔腾而去。

倾倒的树木,横亘的土石都不能阻拦他前进的步伐,而不莱梅也就在这片森林的西北方,快到了。

看着远处隐隐约约的不莱梅大教堂塔楼的顶尖,传令骑兵紧绷的神经终于放缓了一刻,多么圣洁美丽的教堂啊,在雨雾中简直是乘着云的神殿……嗯,这神殿怎么倒过来了。

从走神中返回现实,不知何时,一条绊马索从腐烂的黑黄落叶中升起,而在头顶的树枝上,两个圆形的套圈突然落下,罩在了传令骑士的脖颈和双臂上。

带着高速向前的惯性,那骑士被绳圈一套,下一秒,便是腾飞般猛地升起,甚至在两个绳圈间转了一个圈,才落到了地上。

耳畔传来身下坐骑痛苦的悲鸣,而骑士也伸出了手,心疼地看着那匹老马在绊马索前的沟渠内折断了前蹄,整匹马都翻转过来。

这是这个小贵族第一次上阵,而这匹马是家里最重要的财产之一,每年大部分的土地都是由它来耕作,那匹小马还没长开,根本没法辅助耕作。

是谁?骑士红着眼向幽暗森林的深处瞧去,在森林深处出现了几个带着护眼铁盔的丹人大汉,他们手持长短斧头,脸上挂满了狞笑与杀意。

“看看,我们逮到了一条大鱼。”

“看看,我们逮到了一条大鱼。”

脸上挂着豪放的笑容,阿布欣喜地提着一头河鲈,来到了吉塞拉的帐篷内,高高举起向里面的人们展示着:“看,多大的鱼!”

“好了,放到那个水桶里,今天晚上已经有鱼汤了,这个可以明天吃。”蹲在土灶前,捋着袖子的吉塞拉头也不抬地拿着火钳鼓捣着火灶。

在冯森营寨外的一个角落,竖立着一顶油布的帐篷,帐篷的中央用石头搭出了一个火炕,焦黑的柴炭正燃着鲜红的火光,而在火光的上方,则放着一个陶罐用来焖煮麦片粥。

温暖的帐篷里,围绕着火炕,坐着七八个撒克逊人,他们大多是中年,胡子拉碴,满眼的疲惫,但还是打起了最后一丝精神,忙着手上的活计。

这些撒克逊人基本都是阿布曾经的好兄弟,很早的时候,他们就跟着维杜金德走南闯北,算是吉塞拉的叔叔伯伯了。

不过现在,他们全然没有了吉塞拉幼时的威风,而是老老实实地围坐一圈,双手握着石块,笨拙地鞣制着毛皮。

在另一边的火灶前,吉塞拉小心翼翼地搅动着锅中的鱼汤,不让鱼肉或者鱼骨黏在罐中,奶白色的鱼汤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几个蘑菇在鱼汤中上下起伏。

一群十三四岁的少年围着他,表面上说是帮忙,确实时不时尝试从鱼汤中偷偷捞一块鱼肉,每当有这个时候,吉塞拉就会如闪电般出手,用木勺狠狠敲在那人的手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