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肥宅咸鱼
毕竟幼龙本身就是少见的怪物,更别说幼龙掉落的牙齿了,更是稀少之中的稀少。
秦枭此刻也体会到了所谓的‘人数优势’,真的,也许在越级战斗的时候,人数的意义不大,尤其是差距极大的时候。
但是,同级之中,人数越多的一方,自然是胜算越大的一方。
这一次就是如此,当然了,也有着武器加成的方面,毕竟如果是黑影士兵本身的武士刀,想要打破幼龙的防御,还有一些困难。
但是这一些武器就不同了,本身就是不弱的武器,在黑影士兵的手中,也是可以发挥出巨大的效果。
毕竟这个世界的武器不需要什么魔力或者是信念的加持,只需要挥动就可以了。
现在自己还只是一个lv1,等到自己升级到了lv2,黑影士兵可以召唤的数量更多,然后让他们全都拿上一级武装,那绝对是一只可怕的队伍。
如果是其他的眷族,秦枭可能还需要为钱发愁。
但自己现在是赫菲斯托丝眷族的一员,并且还和赫菲斯托丝这位锻造女神关系很好,傍上了这位大富婆,还缺钱?还却武器?不存在的。
有时候啊,软饭这个东西,吃起来是很香很香的。
“真是令人赞叹啊,秦枭桑。”
这个时候芬恩众人走了过来,对于刚才的战斗,他们表示,学不来。
哪怕是伯特,也不得不承认,在同级的时候,他的战斗力根本不是秦枭的对手。
毕竟你战斗的时候,直接召唤出八个打手,并且就算被击败了,还可以接着重新召唤,这换成谁也受不了啊。
“只不过是占了技能的便宜而已。”
“这话说得,技能本身就是冒险者的力量,你的技能强大,本身就是你的资本。”
“哈哈哈——”
秦枭没有接话,只是笑了笑,这突如其来的‘捧’,让秦枭多少是有一些戒备。
作为精灵的里维莉亚敏锐的捕捉到了秦枭的这一丝丝戒备,心中有一些明白了,对方的戒备心理很重。
恐怕哪怕是现在自报家门了,对方也没有真的信任他们。
不过这也正常,在这个地下城,疑心重是好事,这样的人可以活得更长。
“你为什么这么强?”
艾丝这个时候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并且目光凝视着秦枭。
她刚才也比较了一下,自己当初的时候,绝对没有秦枭这么强的实力,刚刚成为冒险者,就一个人打败了幼龙,还没受伤。
“这位剑姬小姐,这是我的能力。”
“我可以———”
“艾丝!”
还没来得及艾丝说出口,一旁的里维莉亚就将其制止了。
别说技能和魔法,就算是恩惠本身的数值,对于任何一个冒险者来说都是绝对的秘密,除了觉度信任的人,基本不会告知的。
艾丝可能没有其他想法,单纯的想要询问这个技能,但是,这很容易弄巧成拙。
“抱歉了,艾丝她只是对于提升实力太过执拗。”
“没关系,我不在意。”
“谢谢~”
接着里维莉亚就将艾丝拉到了一旁,艾丝想要开口询问里维莉亚为什么制止自己,但是被里维莉亚的目光被堵了回去。
从小到大艾丝都是被里维莉亚照顾的,在眷族里面,里维莉亚算得上是艾丝的母亲了。
因此,在眷族之中,让艾丝最信任和安心的人,只有里维莉亚一人,同时,艾丝的心中,也是无比尊敬里维莉亚的。
要说整个洛基眷族,谁说话艾丝最听,那么唯有里维莉亚一人。
哪怕是团长芬恩,很多时候他的话,都会被艾丝给转头忘却。
“对了,秦枭,我们要回欧拉丽,你要不要一起?”
“好啊,正好我也该回去了。”
“那可就太好了。”
芬恩笑了,没有拒绝,这就说明对方没有恶感,这是好事情。
别的不说,单单是秦枭操纵影子的那一手,又是储存武器,又是召唤像是忍者一样的召唤物,就足以证明他的不凡。
未来绝对是欧拉丽的强者之一,现在交好的话,绝对有利无弊。
并且对方还是赫菲斯托丝眷族的,与自己眷族也是常年的合作关系,说不定以后远征,还可以请求对方帮助呢。
就这样,秦枭加入了洛基眷族的远征回归队伍。
而在队伍的后面,一名山吹色头发的精灵妹子,看着目光一直关注在秦枭身上的艾丝,还有在最前面,与团长芬恩也正常交谈的秦枭。
蕾菲亚·维里迪斯,洛基眷族的天才魔导士,年纪轻轻就达到了lv3,被视为新一代中里维莉亚的接班人,备受信赖,只不过本身有些不争气,直到现在,也依旧害怕怪物。
她的心中很是不平静,她可以看得出来,艾丝对秦枭很好奇。
不仅如此,她自己也很好奇,自称是一个新人,但是面对怪物却丝毫的不怯懦,实力无比强大。
甚至与团长都可以平等的交谈,这样的事情在她看来,简直就是无比的不可思议。
而蕾菲娅这样的想法,不仅仅只是她一个人,其他几人也都有这样的想法。
要知道,芬恩可是洛基眷族的团长啊,lv6级别的冒险者,虽然外表看上去只是一位年幼的少年,但事实上他却是统帅着整个洛基眷族。
秦枭一个lv1的新人,与洛基眷族的团长如此所以的交谈,实在是有些匪夷所思。
这就像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老百姓,和一个资产过亿的大老板,两个人地位差距颇大,但是却处于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对话,这就很难以置信。
第二十二章 赫菲斯托丝的担忧!
终于回到了欧拉丽的地面,时间已经来到了晚上。
天空早已经被黑色所遮蔽,不过欧拉丽的街道上却是灯火通明,尤其是一些饭馆酒馆这样的地方,人流颇多。
对于在地下城拼命了一天的冒险者来说,当夜幕降临,就是他们放松休息的时候。
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又或者是去欢乐街找乐子。
相比白天,欧拉丽的夜晚更加的热闹非凡。
“啊,终于回来了,我要好好的吃一顿大餐。”
前脚刚刚走出巴别塔,蒂奥娜就不禁大声地喊道,这几天可把她憋坏了。
因为远征的过程之中,一切从简,包括食物方面也是如此,因为携带的物资有限,所以大多都是一些可以长时间保存的干粮和肉干,在味道方面就差了一点。
“芬恩团长,我要去公会兑换魔石,所以就在这里和各位分开了。”
“那再见了,秦枭。”
“再见,芬恩团长。”
与芬恩拜别,接着对着洛基眷族的其他人点头示意。
毕竟这只是第一次见面,相互之间也不过是初步认识而已。
看着秦枭的身影离开,芬恩微微叹了一口气。
“芬恩,你好像很在意他。”
格瑞斯对着芬恩说道,这一路上,芬恩对秦枭的态度,实在是有一些好的过分了。
虽然说秦枭的潜力不错,但是在潜力没有转换成实力之前,一切都是虚的,作为洛基眷族的领导者,对一个新人如此注重,实在是有一些奇怪。
“格瑞斯,我的直觉告诉我,他的未来,绝对会让整个欧拉丽,都为之震动。”
“嗯?就凭他?”
这还真不怪格瑞斯不相信,因为在欧拉丽,从来不缺少天才,但是,中途夭折的天才,实在是太多太多。
哪怕是潜力颇大又如何,成长不起来,一切都是白费。
“虽然我也有一些难以相信,但是,我的直觉是这么告诉我的。”
“原来如此,直觉吗?”
深深的看了一眼芬恩,格瑞斯并没有再说什么。
就连一直倾听没有开口的里维莉亚,因为芬恩的这句话,对秦枭的看法也发生了一些改变。
早在多年之前,在那个洛基眷族还不是现在的规模之前,眷族支柱就只有三个人,那就是芬恩,格瑞斯,里维莉亚。
现在的洛基眷族有如此的规模,都是他们三人几十年的努力奋斗的结果。
而在这个过程之中,芬恩的直觉,不止一次的救过他的命,拯救过眷族的危难。
说是第六感也好,启示也罢,但是芬恩的直觉很准,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作为芬恩的老战友,格瑞斯和里维莉亚最清楚了。
至于说艾丝和蒂奥娜,蒂奥涅,伯特等人,到时没有发现三位老前辈的目光变化。
而与此同时,这一边秦枭与洛基眷族的众人拜别之后,一个人来到了公会。
哪怕是晚上,公会依旧有人值班,因为在地下城,几乎是没有时间观念的,冒险者也很难感受到时间的流逝。
上层的还好说,毕竟仅仅只是在十几层的区域活动而已,因此还可以模糊计算。
但是一旦进入中下层,再想要计算时间,基本就是不可能的了,因为你根本无法分辨和记录时间,这里是地下的迷宫。
不过现在虽然是晚上,但也不过是刚刚过去了傍晚,天刚黑下来而已,所以在这个时间,公会的人也还有不少。
秦枭找了一个窗口,将自己今天的收获拿了出来。
然后经过一番清点,今天的收获有整整十三万法利,比上一次的八万还要多五万,这就是深入地下城之后收益的变化。
在公会找了一圈,秦枭也没有发现埃伊娜的身影,要不就是有事,要不就是下班了。
当然,秦枭也没有太过在意,兑换好了法利,接着就离开了公会。
手里现在也有十几万法利了,秦枭打算今天晚上去尝一下,欧拉丽最热闹的饭馆‘丰饶的女主人’究竟怎么样。
之前椿带着秦枭去她的锻造工坊的时候,路过了一次丰饶的女主人,秦枭也记下了。
在夜幕笼罩之下,秦枭来到了这一个《地错》世界有名的饭馆。
来到这里之后,给秦枭的第一感觉就是,热闹,无比的热闹,在这里吃饭的冒险者有很多,接近八成的位置上都有人。
在店里,几名穿着绿色的服务生工作服,在那里上菜,端酒。
而这个时候,在门口的一个单独的桌椅位置上,秦枭看到了两个眼熟的身影。
红色头发,右眼戴着眼罩,身穿白色上衣黑色长裤,脚穿黑色过膝高跟长靴,不是女神赫菲斯托丝还是谁。
和她一起的也不是别人,正是现在暂住在赫菲斯托丝家的女神赫斯提亚。
“赫菲斯托丝,你说你家的那个孩子,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这么晚都没回来。”
赫斯提亚吃着桌子上的肉排饭,对着赫菲斯托丝说道。
“好了,赫斯提亚,他不会有事的。”
说是这么说,但是,赫菲斯托丝脸上明显有着担忧的神色。
赫斯提亚也知道,自己的这位神友在担心那个孩子,但是,这个时候,她还能说什么?
对于秦枭,她的印象还不错,虽然说占了自己一些便宜,但那也是自己不注意造成的,之前还买回来了早餐和午餐,她可是都记得。
“不行的话,让你家孩子去地下城里面找一下?”
“不用,我相信,他很快就会回来了。”
担心归担心,但是,秦枭的实力,她还是有数的,在地下城的上层,只要不作死,是不太可能出事的。
而对方的性格,也不是那种没脑子的莽夫,所以,她还是相信他的。
不过相信归相信,但是担心是免不了的。
这种感觉很奇怪,像是眷族的其他孩子,她虽然也在意,但从来没有和今天一样,在夜晚都到来了也没回来,自己竟然会这么坐立不安。
“上神大人,你实在是太过分了,竟然跑出来吃大餐。”
这个时候,秦枭的声音在赫菲斯托丝的身后响起。
第二十三章 赫斯提亚想要挖墙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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