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零溢事件
——这白痴肯定会活不过两天。
如果让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尤其是四处奔波讨生活的流浪者部族看到,绝对会对林巧做出如此评价。
毕竟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不携带任何物资基本和找死没区别。
光是头顶上的大太阳就足够要命了,甚至不了多长时间,就能让人中暑,然后在尸体腐烂之前,彻底被晒成肉干。
而且平心而论,摩托车这类载具其实并不适合在沙漠中长途跋涉。
一来体型小,装载物资的空间自然不会大,能随身携带的物资有限,要是没能在用完之前冲出沙漠,那就最好还是向老天祈祷一下,下辈子能投个好胎。
二来就是驾驶体验了,没有汽车那样的密闭环境,随便大口呼吸一下都能吃进去一嘴沙子,开得快一点沙子划得皮肤都疼,更重要的是在沙漠这种炎热的环境下,没有空调真的很难受。
....不过以上种种对于林巧无效。
他的身上并没有被一路的沙尘暴而弄得灰头土脸,反而和之前没有任何差别。
保护身体的遮断场如同保护罩一样,有效阻止了风沙和紫外线......虽然后者并不需要。
对人类而言的生命禁区,对他完全是畅通无阻。
不过除了恶劣的自然环境,在面对某些危机情况的时候,汽车也比摩托要可靠的多。
至少前者只要稍加改装,结实程度会大大上升,让自己的身家性命得到一定的保障。
在这片荒芜生机的大地上,出门在外可以放心大胆的欣赏沿途风景,而不用担心遭遇饥饿的野兽。
毕竟随着自然环境恶化,还有各种战争的爆发,能碰到那些野生的、活着的食肉动物,反而是件稀奇事。
也因此最危险的反而是人!
特别是这个世道并不缺少铤而走险的人,也就是乱刀会。
他们是由各个流浪者部族、强盗、罪犯和弃儿所组成。
严格的来讲,“乱刀会”并非是一个组织,而是一类人的代称。
他们就像是流动的帮派,只是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各自为战,哪怕是同为乱刀会的人要是碰到了,彼此之间也会自相残杀。
顺带一说,因为绝大多数人分不清乱刀会和流浪者之间的差别,再加上政府有意污名化流浪者,这就导致流浪者无辜躺枪,被乱刀会成功拖下水,在普通人眼中的名声一落千丈。
在走了不知多久后,地上的痕迹吸引了林巧注意力。
虽然高速行驶摩托仅仅让画面在他的视野中停留了不到几秒的时间,但也足够了。
那痕迹林巧看得很清楚,是车胎在路面打滑留下的。
被撞断的路牌和废弃的候车亭的残骸在满是黄沙戈壁的环境中,并不是很显眼。
而在更远处,一辆风格狂野,但车身严重变形的越野车,在冲出马路老远后倒翻在那里。
燃起的火焰将外面的骷髅涂漆烧得焦黑。
驾驶座的车门附近有着十来个弹孔,看样子是故意朝着驾驶员开枪的。
惨烈的痕迹让人很难说驾驶员和车上的乘客是受撞击而死,又或者被火烧死。
不过能肯定的是,这场事故应该才发生不久,从车上燃着的火焰正旺这点能看得出来。
这是一场追逐战。
而且这场追逐战绝对没有止步于这里。
林巧非常肯定这一点。
公路上的弹孔和血浆一路延伸到了很远的地方。
“抢劫吗?”
林巧这样推测道。
就是不知道被抢劫的一方是什么人了.....希望是公司。
在拐过一个弯道后,一辆冒着黑烟的大巴车停在路边,上面密密麻麻的弹孔,少说也是打了三四百发的子弹。
二十几个持枪者围在大巴附近,而在周围还停着几辆和之前倒翻在地上,涂漆风格类似的越野车。
第289章 这操蛋的世道
“.....温特他们还没联系上吗?”
大巴周围,一名块头比其他人大了整整两圈的大块头靠在车上,不耐烦的问道。
“还没,但我估计是联系不上了,刚才拐弯的时候,我好像看到他们的车着火了。”
“妈的,晦气!”
大块头啐了一口,此时正好从大巴里传来几声枪响,车里几名还活着的幸存者也因此而咽气。
“还有你们,好了没?那个烂记者找到了吗?”
“找到了老大,不过他的脸只剩半张.....”
“找到就行了!赶紧把人给我带下来装后备箱,他奶奶的,这次老子一定得找那个公司狗要补偿!”
大巴内的两个乱刀会成员将一具尸体从大巴的窗户上扔下,就跟之前说的那样,对方只剩半张脸了。
老实说他们并不认识这个倒霉蛋,也不认识这车上的任何一个人。
做出这一切纯粹只是因为对方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也就是公司的人。
当然了,作为为乱刀会,这其中有什么是非曲折他们并不关心。
公司狗嘛,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他们也不觉得奇怪,反正人家愿意给钱就行了......
可谁能想到一个记者居然会随身携带武器,而且枪法还他娘的这么好!?
本来以为只是个送钱的买卖,却没想到直接赔进去了一车人!
虽然剩下的人少了,他们每个人分的钱也就变多了,但少了人手终归是不好办事....而且那辆车可值不少钱啊!
更关键在于那个公司狗可不一定会接受他们的加价要求。
艹!真是越想越来气!
砰!砰!
拿起手中名为碾碎者的霰弹枪,对着只剩半张脸的尸体发泄般开了几枪,将四肢彻底打断。
飞溅的肉沫让公路上多了几分血色,也让他的心情好了几分,吐了口浓痰在年轻记者仅剩的半张脸上。
“对了,要是把那些人的义体拆下,应该也能卖点钱吧?”
“不好说,搞不好光是拆除的钱就比卖得多了,毕竟这些人用的也不是什么高级货。”
能做这种无人驾驶大巴的,多半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就算装义体也基本上是廉价的货色,甚至是山寨货。
拆起来麻烦,卖得又少。
“而且再过一会儿信号干扰就要失效了,这车会重新动起来的。”
说这话的是个网络黑客....当然,真要说的话,他其实丅也是个犯了事的半吊子而已,否则也不会来这种团队了。
他们所袭击的这辆无人大巴,以他的能力能暂时让这玩意停下来一会儿就是极限了。
“既然这样就算了,趁着尸体臭了以前,赶紧交给那公司狗.....”
“老大,你看!”
“嗯?”
顺着小弟所指的方向看去,一辆黑色的摩托的正从公路的那头驶来.....
那人是个傻子吧?
用植入的义眼看清来者后,他第一时间升起了这样的念头,什么准备都没有就穿越沙漠,找死也好歹找个痛快点的死法吧。
然后再看一眼......好家伙,穿的衣服还是半个世纪前的风格。
不过——
“这摩托还不赖....”虽然一下子没认出具体型号,但以前在流浪者部族的经历,让他对载具这类东西很是敏感。
而且万一要是有钱人的定制款,那这回可就赚大了。
对着旁边的手下示意,另外两人对视了一眼,耸了耸肩。
上前一步举起手中的枪,打算等来人靠近到一定距离的时候,给他来一梭子。
然后......
咚!咚!
下一秒,两人几乎表演了出倒头就睡,一头仰倒在地面上。
而在他们的面门正中央,一个两指粗细的弹孔正冒着焦烟,高温瞬间将肉体碳化避免了出血,从中还能看到另一边的地面。
而这也不过是个开始。
没等他们的反应过来,又有两个人中枪倒下。
“他妈的!敢杀我的人!?”
眼瞅着自己这边的人不断被点名,乱刀会剩下的人也不再OMO,手中的枪械对着摩托上飞速靠近的身影不断喷吐着火舌。
哒哒哒哒哒哒!
此起彼伏的枪声中,不断有子.弹飞向林巧.....然后被包裹在外面的遮断场全部拦下。
从最后起到的结果来看,他们手中的武器其实和滋水枪没太大差别——无非就是射程稍微远了一点,而且吵了些。
林巧一手架着烟雾步枪,颇为随意的扣动着扳机,路面带来的微微颠簸感并未影响他的射击精度。
尽管烟雾步枪的动静比起对面噼里啪啦的小了很多,但效果却是截然相反。
不断有乱刀会的人倒下,仅在林巧驾驶摩托冲过来的时间里,乱刀会这边就只剩下了最后几个躲在掩体后不敢冒头的人。
示意其他人停火,听着越发靠近摩托引擎声,大块头握紧了手中的碾碎者。
“去死吧!”
就在摩托靠近的瞬间,他突然从掩体后冲出来,手中的霰弹枪疯狂开火。
然而——
黑色摩托如刀片般擦过他的身边,烟雾步枪前端明黄色的刀刃快速划过他的身体。
咔嚓!
手中的威力强大的动能霰弹枪被一分为二,掉在地上......而同样被切开的还有他本身。
花了大价钱搞的皮下护甲没有起到丝毫作用,上半身滑落在血泊之中。
自家老大发出的惨叫,让最后剩下的几个人只觉得头皮发麻。
但随后从枪口射出的破坏光弹,彻底终结了他们的性命。
“等、等等!别杀.....唔!”
冷汗瞬间从仅剩的网络黑客脑门上流了下来。
不过还没等他求饶,林巧直接朝他甩出了一团遗传因子。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在读取了他的记忆,操控着他的身体对自己脑门上来了枪后,林巧从摩托上走了下来。
看向了车后备箱里那个四肢被打断,装进了个大号手提袋的半张脸记者,叹了口气。
总之,就是一个有些俗套的剧本。
一个刚入行不久的年轻记者,不知道发了什么疯。不去挖明星的八卦小料,非要愤世嫉俗的去找公司的麻烦,而且还偏偏让他找到了个中管的黑料。
然而就在他正打算跋山涉水的去找寻证据时,却被上司出卖了行踪,最后遭人灭口的故事。
至于这辆大巴上的人,也只是被殃及池鱼而已,毕竟那公司狗让他们做得干净一点。
摇了摇头,一道蓝光从林巧的眼中闪过,右手的指间发出雪青色的闪光。
接着,一地血肉便突然燃烧了起来,就连他们体内的植入体,也彻底熔化——如果有人想从他们的植入体中调查些什么的话,那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