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罗唐三你别再卷 第36章

作者:虚假的庶民

  “小刚!对方发现我们的破绽了,怎么办?!”

  玉小刚双手结印,嘴中念道:“轰天裂地罗三炮!”

  黄金圣龙似乎受到指示,口中凝聚大量魂力,一口龙息喷吐出金色的能量光线直直射向碧磷蛇。

  既然近距离救不了场,那就远攻!

  感受到后方传来剧烈的能量波动,独孤博只能转头相抗。

  碧磷蛇如此大的体型,想要躲避这发攻击根本不现实。

  独孤博魂力涌动,碧磷蛇的双眸泛起银白色的光晕,随后从双目中喷射出银白色的光线。

  魂骨技——美杜莎的凝望!

  银白色的射线与金色的光线碰撞在一起,魂力四溢,宣泄而出,将天空化为了银白和金黄二色。

  仿佛有无形巨手将天空拨开,一分为二。

  (本章完)

第67章 唐昊

  双方僵持一会后。

  “不好!魂力要耗尽了!”玉小刚三人心中暗道。

  随后黄金圣龙后劲不足,整个身体的光芒暗淡下去,口中光线被碧磷蛇银白色的射线击溃。

  银白色的射线击中黄金圣龙,对方迅速化为石像,随后瓦解破碎。

  “好霸道的攻击!”弗兰德惊呼出声。

  玉小刚眼眸微闪,“那应该是魂骨技!而且是来自于万年以上的美杜莎,只有万年美杜莎才能掉出如此珍稀的头部魂骨。”

  眼看巨龙消散,独孤博率领着碧磷蛇一尾巴扫向对面三人。

  一触即溃!三人横飞而出滚落在地,狼狈不堪。

  眼见三人再无反抗之力,独孤博脚下碧磷蛇消散,手中提着昏厥的唐三缓缓降落在地。

  玉小刚三人艰难起身,嘴角溢出鲜血,身子止不住的颤抖。

  但三人目光毫无畏惧之色,直直盯着独孤博。

  独孤博冷笑道:“怎么?不服气?”

  玉小刚上前一步,拱手道:“独孤前辈实力非凡,远非我三人能敌,只是此事因我而起,还望前辈放过他二人。”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如今三人已无再战之力,只能低头认怂。

  “放过他们,凭什么?”独孤博不屑出声道,打输了还好意思谈条件,他还是第一次见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不瞒前辈,我和二龙乃是蓝电霸王龙家族之人,她更是蓝电霸王龙二当家玉罗冕之女。”玉小刚看向柳二龙,不卑不亢道。

  如今生死掌握于他人,只能扯虎皮镇场子了,希望能让独孤博知难而退,而且要让独孤博相信,还必须装作一副底气充足的样子。

  独孤博面色难看,脸色阴沉道:“你觉得老夫怕蓝电霸王龙家族的那条老龙?”

  “前辈自然不怕,可若是再加上昊天宗呢?”玉小刚眼看独孤博心有顾虑,心中暗喜,随后再次抛出筹码。

  “昊天宗?这跟昊天宗有什么关系?别跟我说你另一个朋友是昊天宗的人,昊天宗可没有猫头鹰武魂!”

  听到昊天宗,独孤博瞳孔微微一缩,但随后释然,转而调侃对方。

  玉小刚不慌不乱的说道:“我们的确不是出身昊天宗,但你手中的唐三是昊天斗罗的儿子!”

  他的声音颇为洪亮,底气十足!

  独孤博见对方如此威胁自己,冷笑道:“呵!伱如何证明?老夫偏不信这世间有如此巧合之事。”

  证明?

  玉小刚心中一慌,如今唐三昏迷不醒,无法唤出昊天锤证明身份,他上哪里找证明去?

  眼见对方无言以对,独孤博心中更加肯定对方在诈他,神色冰冷道:

  “我今天就是把你们杀了,又能如何?谁又会知道呢?”

  此话一出,玉小刚三人如坠冰窖,仿佛被毒蛇凝视,浑身汗毛倒竖。

  可突然.

  一道低沉沙哑的声音响起。

  “是吗?”

  一道黑袍身影不知何时出现在场中,众人望去,就看见黑袍下是一位邋遢,沧桑的中年男子。

  男子身材高大魁梧,一脸胡茬一看就许久未曾整理,皮肤蜡黄色,头发乱糟糟的如同鸟窝。

  “昊天冕下!”

  玉小刚和弗兰德见到此人,脸上欣喜,口中惊呼道。

  柳二龙则是第一次见到对方,双目认真打量着。

  独孤博瞳孔一缩,双眼紧紧注视对方,如临大敌。

  “独孤博,将我儿子还来。”唐昊浑浊的双眼看向独孤博,随后说道。

  ‘居然真是唐昊的儿子!小怪物这次让你坑了啊!倒时别说老夫没帮你。’

  独孤博心中感慨道,只是思索一会,就将唐三扔了回去。

  唐昊一把接住空中的唐三,然后交到玉小刚的手中。

  玉小刚接过唐三,双手摇晃着对方的身体,口中不断呼唤着“小三~小三~”

  “行了,他没事,回去再叫醒他,我现在可还不想让他知道我的身份。”唐昊对着玉小刚说道。

  玉小刚脸上一红,歉声道:“是我鲁莽了,冕下!”

  这时唐昊才重新看向独孤博,双眼微眯露出精光,黑袍下的手不自觉的握紧,他很想出手教训独孤博一番,可对方毕竟也是封号斗罗,可不是什么随意揉捏的人物。

  他虽无惧,可一旦打出真火,以独孤博霸道的无差别攻击,他没把握护住唐三,更何况他如今有暗伤在身,不宜动手。

  想到这黑袍下的手渐渐松开,看向独孤博质问道:“你为何对我儿子出手?”

  独孤博并没有第一时间开口,而是思考着如何回复。

  ‘我若是说出来,岂不是害了阳小子,我独孤博岂能恩将仇报,况且我如今体内毒素还未全解,仍然需要对方帮忙。’

  虽然他不清楚徐冬阳为何要他暂时掳走唐三,但想来不是害他,毕竟对方从一开始就告诉他不能杀唐三。

  不过看这样子,对方似乎知道唐昊的存在,像是在借他的手引出唐昊一样。

  心中有了决定,独孤博替徐冬阳隐瞒道:“我听说你儿子很会用毒,我就好奇想找他问问。”

  独孤博虽然面色平静,但话语里却低调收敛许多,没有再自称老夫。

  “你听谁说的?”唐昊皱眉问道,他虽然也奇怪儿子为什么会用毒,但知道此事的人并不多才对。

  。。。。。

  ‘这唐昊怎么这么多问题!’独孤博心中不耐烦,随后敷衍说道:

  “我不认识,就偶然间听人提起的。”

  唐昊眉头紧皱,一脸不信的样子,但对方既然不愿多说,他也不好再多问。

  随后他身形如同风儿一般,一闪而逝,消失不见,只留下一道浑厚的声音在原地响起。

  “下一次,我不介意领教下你的碧磷蛇毒。”

  ‘呵!不会有下一次了,老夫还没那么闲’独孤博心中冷笑,身体逐渐放松下来,背负在身后的双手也缓缓松开,手掌间夹杂着汗液。

  他瞥了眼玉小刚四人,并未再为难对方,随后转头看向史莱克学院的方向,心中感慨道:

  ‘这小怪物不知道在谋划什么?’

  ‘算了!不管你谋划什么,老夫只能帮你到这了!’

  随后独孤博也身形一闪,消失在原地。

  玉小刚三人见此,扶着唐三赶忙离开落日森林,回到史莱克学院。

  (本章完)

第68章 小舞离去

  另一边。。。

  徐冬阳在解决完泰诺和泰隆两父子后迅速赶往向着星斗大森林方向赶去。

  与泰诺交战看似许久,实则不到十分钟时间,加之小舞有心放缓脚步,两人很快便再次相遇。

  “哥!”

  小舞看见追上来的徐冬阳,紧张的内心稍稍放松。

  随即赶忙上前对着他的身体就是一阵乱摸,嘴上担忧道,

  “你没受伤吧?”

  “没事,赶紧离开吧!”

  徐冬阳回应后,一把抓住小舞躁动不安的手,随后拉着她迅速离开。

  凭借着从奥斯卡那获得的恢复香肠,两人忙不停息的赶路,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赶到了星斗大森林。

  “呼~呼~好了,回去吧!”

  徐冬阳喘了两口气随后看向小舞说道。

  小舞泪眼婆娑,眼眶红润,晶莹的泪珠不断在其中打转,水汪汪的大眼睛直看的徐冬阳心中难受。

  “我真的不能留下来吗?”她柔弱的声音响起,带着一丝不甘,带着一丝不舍,还有一丝哀求。

  徐冬阳冷漠的摇了摇头,这时候的他不能犹豫,不能心软。

  他也无能为力!

  没有获得相思断肠红认可的小舞就如同大海里的鲸尸一般,会有数之不尽的大白鲨向她扑来,抢夺这份无上珍馐。

  像他这样的小虾米只能干瞪眼看着!

  眼看小舞站在原地不动,只是低头无声哭泣着,徐冬阳知道自己必须帮她做出决断。

  他上前抱住了小舞,两人相拥依偎了一会,随后一把将小舞推开,身形化为电光一闪而逝。

  眼看徐冬阳消失不见,小舞明白对方的决意,神色落寞的转身离开,三步一回头,向着星斗大森林深处而去。

  站在不远暗处树梢上的徐冬阳默默看着对方背影消失,嘴中感慨道:

  “虽然不知道计划起没起作用,但至少结果有惊无险!希望独孤博那边没事吧!”

  他不知道唐昊内心对于小舞是出于何种打算,但他不能不防。

  在诺丁城时期,小舞与唐三并没有发生矛盾冲突,两人关系上也算朋友,小舞离开,唐昊或许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如今二人在史莱克学院爆发冲突,关系恶劣许多,他不敢保证小舞还能好运的安然离去。

  (再重申一遍吧,唐昊前期不对小舞出手,是因为没有冲突,至于十万年魂骨,我承认很有诱惑力,但对于唐昊这样的顶级强者还不至于让人家失去原则。

  在我看来唐昊是个痴情人设,自己老婆被武魂殿逼死,结果自己转头就为了十万年魂骨要杀小舞和主角?那样和自己最憎恨的武魂殿有什么区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总明白吧?

  如果你们眼中唐昊就是如此双标,冷漠无情的人,当我没说!我眼中的唐昊还不至于这么不堪,只能说每个人对于人物理解不一样吧。也别拿你们的认知和理解套在我身上,不满意我的人设就自己去写!我满足不了伱们每个人的想法!写个小说还不能按自己设定来?)

  徐冬阳从树梢上跳了下来,感慨出声道:“还是实力不够强啊!正好乘此机会把第五魂环找到。”

  几日后.

  徐冬阳游走于星斗大森林混合区域,这里大多是万年以上,五万年以下的魂兽生活范围。

  经受仙草和冰火两仪眼的改造洗礼后,如今的他早已脱胎换骨,自然不可能再选择常规的魂兽年限。

  正常魂师第五魂环不会超过一万五千年,而他打算选择三万年以上的魂环。

  啾啾~扑哧~扑哧~

  忽然在他远方两公里外传来鸟儿的鸣叫与振翅声。

  他转头望去,就发现那片区域天空中有着大片鸟儿在向着四面八方飞去,似乎在躲避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