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滾.滾
如果他所料不错,那凶手的杀人手法无非就是那么回事。
唯一存在出入的,就是把钥匙送到死者手上这个环节。
按照柯学案件的尿性,凶手一定是借助了某项工具来实现的。
直接扔会显得太莽,太没有技术含量。
所以那个工具会是什么?
气窗和床之间的距离足有四米。
难道是一根足够细又足够长的棍子?
把棍子从气窗伸进去,一头抵着死者的掌心,让钥匙孔穿过棍子,然后顺着棍子一路滑到死者的掌心。
这么做倒是可以。
但这样绝对禁不起搜查。案发时间是四点,毛利他们五点起的床。
短时间内凶手无法销毁这根棍子,就算丢弃,也只能丢弃在附近。
因为如果丢弃的地方过远,一时间回不来,就很有可能会被人发现他此时不在家。
这就有些太过可疑。
陆仁更倾向于,凶手在作案之后,迅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既然如此,那件作案工具就一定放在凶手房间内,或者干脆就是放在自己身上。
而且还要禁得住检查。
陆仁紧接着又想起一种可能成为作案工具的事物。
女士胸罩内的钢丝。
如果真是这个东西的话,那三名嫌疑人中唯一的那一名女性,肯定就是杀人凶手。
只是……钢丝能有这么长么?
这可是近四米的长度……
陆仁姑且将其列为一个备用选项。
再或者,凶手并不需要像他想的那样,必须一次成功。
凶手其实可以多次尝试。
只需要借助吸铁石和一小段绳子就行。
通过气窗把钥匙往死者手上扔,就算一次不成功,也可以用绑在绳子上的吸铁石,把钥匙吸回来,再重新扔。
只要死者家本身就有吸铁石,案发之后顺手把吸铁石放回去就行。
至于绑着吸铁石的绳子,或者也可以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绳子。
它可以是一条四米长的线,事后拿打火机把线一烧就行。火烧后剩下的灰烬,狠狠心直接吃下就行。
只是如果真是如此的话,首先就得确认两点。
第一、死者家里真的有吸铁石。
第二、凶手得有一定准头。
就算有吸铁石这一后备手段,能让凶手进行多次尝试。
但这个次数总归是有限的。
作案时间应该越短越好,迟则生变。
虽然那会是早上四点,但保不齐那会正好有人经过死者家,并看见庭院中有个神经兮兮的人站在气窗门口。
真要如此,岂不完蛋。
而且不光扔钥匙的准头足够,回收钥匙,扔吸铁石的准头也得足够。
房间内总会有其他金属制品。
这要被吸铁石吸住,制造响动,那就一切白搭。
这个方法陆仁自认为可行,但对于菜鸡而言,风险还是有些高了。
陆仁开始重新观察整个案发现场。
死者的这个卧室,其实和一般卧室不同。更像是高级酒店的房间。
不光有客房、独立卫浴、甚至还有一个厨房。
厨房的大理石台面上,正放着一个咖啡机。
陆仁走近一瞧,发现咖啡机的底部还残留着些许咖啡液。
结合死者是喝了掺有氰化钾的咖啡中毒而死。
那当时的情形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凶手敲门进屋时,死者还没开始泡咖啡。
二、死者已经泡好了咖啡,并倒在了杯子里,
后者的话,凶手下毒的方式就只有一种,往杯子里下毒。
前者就还多出了一种选择,往咖啡机里下毒。
只是往咖啡机里下毒的风险,或许会有一些高。
比如要是咖啡是凶手帮死者泡的,那死者或许会邀请凶手一起共饮。
这并非不可能,厨房头顶的储物柜中,就存放有大量的杯具。
陆仁又想起毛利刚才所说,死者具有很严重的强迫症。
那他喝咖啡的时间,很有可能都是定好的。
凶手正是算准了这一点,专门挑选的这个时间敲门。
死者的床头柜上有一个盛放咖啡杯的托盘。
凶手很有可能就是趁着咖啡杯还放在托盘上的时候,把氰化钾给下到杯子里。
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
正常人听到敲门声,是不会端着滚烫的咖啡前去开门的,肯定是顺手把杯子放在手边的托盘上。
这样等进屋之后,凶手再随便找个借口分散死者注意力,就能轻松的下毒。
这个杀人手法,所能留下的破绽并不多。
敲门的时候,并不会留下指纹。
下毒的时候,因为手不会直接接触咖啡杯,所以同样不会留下指纹。
等死者死亡后,他这时候再戴上手套,就更不可能留下指纹。
接着无非就是制造密室。出了房间锁好门窗,从气窗处把钥匙扔到死者手上。
这一过程中,凶手使用了何种工具暂时还不得而知。
目前来看,现阶段所存在的唯一一处破绽,就是凶手慌乱中戴反的戒指。
这一点也有两种可能。
一就是毛利所说,凶手求财掉包了戒指。
陆仁仔细思考一阵,觉得这个可能性并不高。
因为真戒指不好藏匿。
不管是放在房间还是放在身上,很容易就会被警方发现。
当然,他也有可能是随手扔在庭院中,赌的就是警方发现不了。
而且就算真发现了,也无法通过被扔在院子里的戒指锁定嫌疑人。
虽说如此,陆仁还是觉得这样做不值当。
假定警方当时真的没有找到这枚真戒指,让凶手计划得逞。
可这枚戒指怎么出手就又是个问题。
首先它不是那种只在戒面上镶嵌了一大块宝石的戒指。
这种戒指脱手简单。把宝石取下来直接卖。
死者的这枚戒指上镶嵌的是大量砖石。
砖石这东西买回家的那一刻,就迅速贬值了。转手卖也卖不出高价。
除非是克拉数比较大的砖石,可死者镶嵌的全都是碎钻。
把砖石拆下来卖根本卖不了几个钱。除非凶手本身或者有十分亲密的人从事珠宝加工行业。
做一下再卖还差不多。
如果不拆砖石,整个戒指直接卖。
那风险实在太高,极其容易暴露自己。
还有就是,死者现在手上戴的这枚戒指。
这枚“假”戒指的做工很精良,凭肉眼很难分辨出真假。
仿制的难度自然也很高。
东京有能力这么做并且愿意这样做的,应该并不算多。
挨个排查过去,就能找到仿制商并从他那得知委托者是谁。
除非委托者并不是凶手本人,而是被凶手委派的一个陌生人。
他并不认识凶手,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定制这枚戒指。
再或者,凶手在多年前就酝酿了这个计划。是在日本的其他地方仿制的这枚戒指。
等下……
陆仁意识到一丝不对,“100th是什么意思?它代表了什么?”
卷毛女编辑回道:“这是诸口先生为了纪念他的第一百部作品。”
“刚写完的?”
“嗯。”
“所以戒指也是前不久才定制的?”
卷毛女继续点头。
好了,多年前谋划可以pass掉。
如果戒指被掉包,凶手要不找中间人,要不就是有个关系足够好的珠宝加工商,能确保不背叛他的那种。
前者的话,陆仁觉得凶手应该没有这个脑子……
后者查一下三人的人际关系就行。
总的来说,戒指总价值并不高。而且从仿制到脱手的整个环节来看,风险还是有些高。
再加上杀人的风险,为了一枚这样的戒指,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所以在陆仁看来,掉包这种可能性虽然有,但并不算高。
这时候就要考虑第二种可能。凶手并没有掉包戒指,他只是出于某种目的,把戒指从死者手上摘下来后,又重新给戴了回去。
在这个过程中,他不小心把戒指戴反了。
陆仁看了下死者的体型。这位诸口先生有些发福,停着个大肚子不说,手指头也短粗的和小萝卜一样。
特别是戒指也不是可活动式的。
要想把戒指从手上摘下来,这个难度不小。会比较吃力。
所以凶手肯定是出于某种特殊的目的,必须要把这枚戒指从死者手上取下来。
取下来还不算完,又重新给死者戴回来。
陆仁把自己手上的戒指取下再戴上。他试图通过重复这个过程,借此理解凶手当时为什么要这么做。
首先可以确定,这个行为和杀人下毒的手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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