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泰拉,治理奇葩小国 第260章

作者:执笔者骨

  “笨!”施怀雅哼了一声,纠正道,“我们当然不会随便调查贵宾的资料。那是我们不该知道的东西!”

  “我们只是按例检查一下都有哪些贵宾已经入住了咱们酒店!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好安保工作。这是我们应该知道的消息。”

  经理有些迷糊:“可这不还是一样吗?一旦调查了,那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不都知道了吗?”

  施怀雅翻了个白眼,反问道:

  “你说得对,但如果我们不知道所有的事情,怎么知道那些东西是我们该知道的,那些东西又是我们不该知道的呢?”

  经理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他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但又觉得施怀雅大小姐说的的确很有道理。最后只能点了点头:

  “我懂了,我懂了。我马上去查。”

  几分钟后,名单便发到了施怀雅的手机上。

  看着上面显示的恩斯特·希瓦艾什的名字,施怀雅笑了笑。

  诶,可算给他逮到了。

  有朝一日,她居然真的能获得吃下“蓝色药丸”,穿过屏幕去给对面来一拳的超能力!

  虽然这超能力,多少有点钞了。但不影响!

  明天一早,现场催更去!

  施怀雅这样想着,望着窗外不知道何时已经升起的太阳,眨了眨眼睛。

  “算了,下午再去吧。”

第三百八十章 让我们来打造一个超级IP!

  望着眼前正兴奋的追问着有关《厄斯列国志——亚瑟王传奇》接下来内容的某小老虎,恩斯特的表情有些尴尬。

  对于下午突然找上门来的施怀雅,恩斯特的确是没有半点心理准备的。

  他和施怀雅不能说完全不认识吧,至少也可以称之为很熟悉的陌生人。

  毕竟当年,【不要练,诗怀雅,她就是个,吉祥物】的吉祥物梗也算是大火了一阵,以至于在游戏剧情里完全和吉祥物不沾边的施怀雅,就这么获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一直延续到了她异格也没有消失。

  不得不说,这个外号的确是有点攻击性的,和当年盛行的乳蒂梗几乎可以相提并论。如果不是后来出现了四爷(伺夜),五爷,你这个活动赠送五星男秘术师这样更加富有攻击性的外号和诅咒,吉祥物这个词恐怕也不会这么迅速的被解构成单纯的爱称。

  然而,实话实说,恩斯特对施怀雅的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而当她找到自己,报上身份、大名的时候,恩斯特的第一反应是——莫非这酒店的房费还得我自己交?

  还好施怀雅很快便道明了来意,否则恩斯特真得考虑一下写篇小作文控诉一下卡西米尔人的待客之道了。

  罗素在谢拉格的时候住的谢拉格大酒店,也都是恩斯特政府出的资金啊。知道的晓得谢拉格大酒店的环境算是整个谢拉格一等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恩斯特让她们住了古拉格,这伺机报复呢。

  可即便如此,恩斯特还是很尴尬。

  线下催更,他不是没有遇到过。在开斯特公爵领,他被开斯特公爵催过一次,在哥伦比亚,他也被米洛琦小姐催过一次,可这两位催更,一位是象征性的催一下,借催更之名聊其他的事情。而另一位,则是单纯的觉得书好看,倒也没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

  只有施怀雅,面对她,恩斯特使出了侧目,挠脸,嘴唇微启,说不出话四大尴尬秘诀!

  因为施怀雅小姐问的这几个问题,他的确不是很好回答。

  “恩斯特先生,你在故事最后附上的那一幅插画,是不是有什么别的涵义?”

  “别的涵义?”恩斯特愣了愣。

  我能告诉你,那其实是我一次十连六个卡姆兰之战礼装的怨念吗?

  “天上降下的那一束光,是不是神明的感召?你在最后写下的未完待续,是不是有其他更深层次的意思?”

  “呃......”恩斯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那光......那可真是太光了。有没有可能,它其实没什么涵义呢?

  啧,这么说好像也不对。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一开始其实是打算写女亚瑟的。

  毕竟,某saber的形象的确是深入人心。恩斯特也考虑过,反正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传说故事,亚瑟王在地球不也是个传说,他在泰拉自然是想怎么编就怎么编,横竖都是一手货。

  但他最后还是没那么做。

  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一部分,是有列维这么个地球老乡在,恩斯特不敢太过放肆,如果直接XP写书,多少有一种把自己赛博暴露狂的羞耻感。而另一部分嘛.......

  他在第一次动笔写亚瑟王传奇的初稿的时候,的确是写的女性。但第二天,他上班的时候,碰到了维娜。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如果你不去注意,或者没有个参照物,你可能完全不会意识到有这回事。但一旦你注意到了某件事,那这件事就会一直徘徊在你的脑袋里,挥之不去。

  恩斯特一开始是真没感觉,毕竟维娜一般也不说日语。但当她写了一段亚瑟王传奇(saber)版之后,他一听维娜说话,就有一种迫不及待让她喊一声“master”的冲动。

  事实上,他也真的这么做了。

  当维娜满脸疑惑不解,但依然红着脸喊了一声“master”之后,恩斯特的确爽了好一阵,有一种想让她就这么改变称呼,以后一直这么叫的冲动。

  但他很快又反应了过来。

  不对啊。

  我是白毛,我也不是纯种梦魇(兽人),掺杂了一些其他成分,我居住在一个遗世独立的理想乡(谢拉格)里,我勉强算是胎教肄业的维娜的老师,姑且教了她不少东西。维娜又是某大缺大德的带英帝国在异世界的同位体维多利亚的王储,只是流落在外,暂时没办法继承王位。

  对上了,都对上了。

  现在只有两个问题,第一,维娜不是红龙之子,而是狮子阿斯兰的后裔,而红龙德拉克,已经在官方层面被确认灭绝了,所以除非维娜的父亲犯下了一些不可言说的错误,否则维娜应该不能算是被选中的不列颠的红龙。第二,维娜还缺一把剑。

  红龙不红龙的好解决,毕竟那顶多算是个神化君主的宣称,作为泰拉大地第一位帝皇万王之王——陆加·萨尔古斯的后裔,有阿斯兰血脉的维娜并不缺那种东西。但能放光炮的选王之剑,暂时还是没个着落的。

  至于我?

  我......我好像是梅林?

  啊,这。

  为了确保自己不会被某芙芙踢死,恩斯特果断修改了剧本。

  孩子,你想多了,亚瑟王,他就不可能是个女孩!

  “所以,恩斯特先生,亚瑟王传奇真的结束了吗?”

  施怀雅满怀期待的问道。

  这也是她最好奇的问题。

  从一个传奇故事的角度来看,《亚瑟王传奇》的确是完美收尾了。

  虽然他的结局不一定完美,但恩斯特写的本来也不是童话故事,所谓的史诗,重要的是足够的史诗感,是笑与泪,苦与乐,成功与失败,兴衰与荣辱交织在一起构成的篇章。而《亚瑟王传奇》明显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水浒传好就好在诏安。三国演义大家都知道结局是三分归晋,但依然会感动于出师表的忠,敬佩于关云长的义,震撼于曹孟德的奸,笑死在大魏吴王的合肥。

  所以,恩斯特无疑可以说,结束了。

  但此时此刻,恩斯特又有了些其他的想法。

  《厄斯》这个品牌,难道就仅限于此了吗?

  坦白来说,恩斯特的产量是很低的。作为谢拉格的首相,他有许多的事情要做,能分配在写作上的精力本来就不多,在以往,万国峰会体系还未建立起来的时候,他还能多少抽出些空闲时间了,可现在,他的日程表每一天都是满满当当的,真正要停下来,有充足的时间思考,回忆,构思,斟酌,落笔,那样的机会,着实有些太少了。

  但恩斯特也不想《厄斯》就这么半途而废,太监下去。这个品牌能吸引到施怀雅这样商业世家的大小姐,说明它有着不小的潜力。与其就这么“结束”,倒不如给它,也给“亚瑟王(厄斯)”一个机会。

  让一段魔改后的历史,以另一种形式,不止书本,在泰拉出现,传播,生根发芽。恩斯特能收获又一个潜力巨大的招牌——这潜力要远超恩斯特前世的型月,能直逼甚至超越同样是“构建了一个异世界”的宝可梦,达到勇者斗恶龙这样的奇幻世界范式水准,而他最初的一点心愿,或者说私心,希望另一片“大地”的故事也能在这里,被更多人铭记下去,哪怕他们并不知晓那到底是什么,意味着什么。

  所以,恩斯特摇了摇头。

  “没结束。”

  他看向施怀雅,微笑道:

  “施怀雅小姐,想知道后续吗?”

  “想知道,我可以慢慢讲给你听,有关这个IP的故事。”

  施怀雅一怔,灵敏的商业嗅觉也让她立刻意识到了恩斯特话语中的暗示。

  她没想到此行能有这份收获,但这也正巧契合了她的想法。

  她是想脱离施怀雅家族,自己做出一番成绩来的。而《厄斯》,倘若真的做成一个项目IP,以施怀雅的直觉来讲,前途应当是一片光明!

  哪怕是她的眼光不好,起码,她爷爷,亚当斯·施怀雅的眼光应当是好的。这位病床上躺着的老人对商业作品的评判标准极高,可即便如此,他都对《厄斯》赞不绝口,施怀雅自然也不会有什么顾虑。

  什么,你说相信老一辈的眼光,也算是借助了家族?

  眼光这种东西算什么,投资这种事,有眼光只是第一步,足够的魄力,可堪一博的资本,以及恰当的时机和运气,才是真正的关键!施怀雅从小便被教导这个道理,难不成,就因为想要自己做出一番事业,便要连曾经在家族中积累的知识,学过的手段,养成的习惯,都全数抛弃?

  那样做只是在割裂一个活生生的人,能不能让你走向成功不知道,但一定能让你成功走向精神分裂!

  再说了,恩斯特先生,名声在外,那是有目共睹!

  泰拉新生代的领袖,这份名气摆在这里,万国博览会,诸国除乌萨斯都参加,万国运动会,卡西米尔都对它的提议从善如流,起码目前的事实看来,跟着他,就没有不win的!

  那还等什么呢?

  于是,碧翠克丝·施怀雅小姐正了正神色,凝视着恩斯特的眼睛,认真道:

  “当然,愿闻其详!”

第三百八十一章 硬核狠人玛恩纳——无敌的家人侠!

  “你的意思是,恩斯特和龙门的代表——碧翠克丝·诗怀雅在房间里聊了一整天?”

  “施怀雅小姐出来的时候,不仅看起来一点也不疲惫,反倒是红光满面,精神振奋,而恩斯特,一副口干舌燥的模样?”

  罗素打量了一眼站在自己面前,穿着一身施怀雅-维多利亚大酒店服务生服装的探子,总结性的重复了一遍他所探听到的情报,随后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不是诧异这情报是不是有问题,而是诧异她这探子的身份。

  这听着不像是情报,更像是《红酒报》的标题。你在投靠商业联合会之前给红酒报供过稿?

  嘶——也不对,红酒报的标题会更精炼一些。罗素还记得自己以前去拜访临光家的时候,曾在桌上看到过玛恩纳没看完的红酒报报纸。

  对于玛恩纳为什么喜欢看那种三流小报,罗素也觉得很疑惑。玛恩纳辩称:

  “不过是在工作的间隙打发一下时间,何必在乎看的是什么报纸?”

  “能让我在碎片化的时间里有得一乐,它就是一份不错的娱乐刊物,我不在乎它上面到底刊登了什么。”

  但罗素总觉得,这个理由不是全部。

  找乐子看什么不好,看红酒报,我看你就是冲着花边新闻去的吧?

  不过,罗素也得承认,红酒报也不是完全没有价值。那些夸张的标题和虚假的描述虽然很多时候只能误导读者,但他们的发稿速度却极快。

  快到什么程度呢?对于某些热点新闻,紧急情报,可能罗素这边的情报人员都还没把消息传回来呢,红酒报上就已经见报了。以至于罗素在订报的时候都得专门订上一份红酒报。

  时效性才是情报最重要的要素。没有时效性,情报哪怕是真的,也没有任何意义。而只要情报足够及时,哪怕是错的,需要试错,也总比没有好。

  也正是因为红酒报的每一位记者都秉承着有新闻找新闻,没有新闻用生命也要搞个大新闻的这种要速度有速度,要真实性有速度的特性,这家本该是三流花边小报级别的八卦报纸,才能一路做到如今这能在卡西米尔报业占据半壁江山的地位。

  如果说严谨专业的玫瑰报业是雪之下雪乃,那红酒报就是剃须,然后捡到女高的女主沙优!

  烂裤裆,但有人喜欢,而且因为廉价,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很有市场。

  没忍住问了一句情报人员的出生,在得到对方是根正苗红,家里只有区区良田千亩,世代只靠耕读传家的卡西米尔老马字旗,罗素这才放下了心。

  也不能说放下了,只能说是如放。

  因为她不敢再继续查下去了。

  刚刚和炎国的代表商谈完毕,这个代表有着军方的背景,早年参过军,现在居住在大炎的边防重镇玉门,和玉门边将左宣辽是好友。

  又和龙门的代表商谈,这个代表是维多利亚施怀雅集团的大小姐,乍一听好像没什么问题,但龙门的代表为什么会是维多利亚人?

  还不是因为,众所周知,施怀雅家族的当代家主亚当斯·施怀雅,和某位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的魏彦吾魏总督是至交好友?

  那关系有多铁呢?已知关系最铁的好兄弟,标准是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魏彦吾乃纯爱战神,后者没机会,但前者,亚当斯可是真和魏彦吾一起打过仗的。

  龙门在以前,可不是由炎国在管理。

  一位和魏彦吾一起进行过“捕蛇行动”,关系匪浅的大家族族长派出的家族成员,施怀雅从来到卡西米尔的那一刻,背景其实就已经定性了。

  这甚至无关她本人的意愿。在她还没有真正做出超越父辈的成就之前,人们看她,永远会是“亚当斯的孙女”,“新一代的施怀雅”,而不是“碧翠克丝小姐”。

  声名的阴影。

  施怀雅的背后是亚当斯,而亚当斯的背后极大概率是魏彦吾。

  罗素不是炎国人,但很巧合的是,她对这种边将勾结中枢的情况,可谓是沉浸式体验。

  卡西米尔的征战骑士团里,除了她直接领导的银枪天马之外,到底有哪些骑士团接受过商业联合会的贿赂,又有哪些骑士团已经背叛,她自己都说不清。

  倒不如说,有哪些没收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