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10章

作者:阿斯顿发

“兄弟们,再坚持一会儿,过了那座小丘咱们就到地方了。”转过头,冯森向着身后的靖难军士卒们喊道。

“喏——”

距离冯森伯爵册封仪式,已然过去了八天的时间,拿到了狄奥多里克的八百德涅尔后,冯森在一阵采买,终于上了路,开始前往他在欧罗巴的第一个家——汉堡。

如今冯森的财产不可谓不豪华,除了一千二百名奴隶之外,在之前的战争和赏赐中,他获得了三十头牛,二百只羊,一百头猪,一百来匹驮马,三十多匹战马。

除此之外,他还购买了足量的麦种,并且从国王殿下哪里借来了七八个木匠、石匠和铁匠,本来查理还想赠送几个懂得农耕的奴隶给他,但是被冯森婉拒了。

哎我就告诉你了,我们唐人别的什么都可能缺,就是不缺会种地的。

不过,这群牙兵虽然会种地,但让他们一直老老实实种地却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为什么当牙兵啊?不就是因为来钱快,有保障,而且吃香的喝辣的吗?

在冯森这一千多牙兵群体中,估计只有三分之一能安下心来种地,其余的,那可都不是啥好鸟啊。

所以,这群牙兵虽然战斗力高,但工资也高,维护费用更高,那么这个根据地的发展就是重中之重了。

长长的马队翻过前面的小丘,一片广阔而平坦的土地豁然展开在冯森的眼前。

墨绿色的土地上阡陌纵横,来自易北河带着水汽的风吹动着麦田的香浪,在麦田与麦田间的土路上,贯叶金丝桃活泼地挑动着身体,诱惑着来往的路人。

清澈的阿尔斯特河贯穿这片富饶的定居点,一道仅供三人并肩的木桥上,穿着长衬衫和布裙的农夫农妇提着陶罐或是顶着木盆缓步行走着。

通往木质堡寨的大路边,洒落着简陋的茅屋,它们稀稀拉拉,若隐若现地在麦浪中神出鬼没。

法兰克农夫们牵着马儿,带着笑容和愁容,轻轻抚摸着沉甸甸的麦穗,计算着收获的日期。

“请问,请问是不莱梅的阿勒教士吗?你们是什么人?从何而来?”

沙哑粗犷的声音将冯森的视线从远方吸引到近前。

一个高壮的八字胡男人从林子间钻了出来,他说着带着浓重撒克逊口音法兰克语,他手里拿着弓箭,腰间别着短斧,一声麻布衣裳,还戴着一顶软顶的毡帽。

“啊,伯爵阁下,请容许我介绍一下,这是汉堡的巡林官,也是税务官,同时也是法兰克自由民的代表之一——奥利安·菲里普茨。”阿勒教士连忙骑着马上前,用拉丁语向冯森介绍道。

“啊!是我失礼了。”那个男人赶紧躬身行礼,用一口蹩脚的拉丁语说道,“原来是尊贵的伯爵阁下。”

“奥利安,这是你们汉堡的新任伯爵,在桑特尔山下大破五千叛军的勇士,洛山·安东尼·冯。”

“那,那尼克拉伯爵呢?”

“他背叛了国王殿下,被殿下亲手斩下了头颅。这位就是来顶替他的新伯爵,你的新领主。”阿勒教士从袋子中掏出了国王文书和封地状扔给了这位巡林官。

“抱歉,我实在太震惊了。”奥利安拆开了文书,仔细检查过蜡印,这才走到了冯森的马前,半跪下来,亲吻着冯森的手背,“向您献上我的效忠,我的领主大人。”

如果这一系列行为是由一位美少女做的就好了,为什么别人穿越到处都是娘化美少女,到我这怎么全变大叔了呢?

冯森不动声色地擦了擦手背上的口水:“你叫奥利安?”

“是的,领主大人。”

“怎么说,你对这里很懂哦。”

“没有人比我更懂汉堡。”奥利安伸出了十根手指,自豪地说,“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年!这里还不是法兰克王国的领土时,我就居住在汉了。”

“不错,你会骑马吗?”

“会!”

“嗯,好,阿勒教士,麻烦你带着他们去汉堡先行安置。”冯森对阿勒吩咐道,“奥利安,带我逛逛这里。”

“尊奉您的意思,领主大人。”

一行人沿着山坡缓缓向下行进,而冯森和奥利安以及三名亲卫则驾马离开了队伍。

“领主大人,您看,从易北河那边到这里都是汉堡的领土。”带着冯森走上了一处可以俯瞰整个领地的高地,奥利安指着下面广阔的平原说道。

“只有这么小吗?”冯森皱起了眉毛,按道理这边的一个伯爵领相当于中世纪英格兰的一个郡,大小从一千平方公里到八千平方公里不等。

但眼前的这个,只有顶多两万顷地,也就是二百平方公里不到,不过单单这两万顷地,有易北河还有阿尔斯特河两条河流,水系纵横,倒是一片肥沃土地。

“当然不是,但您实际的领土是无法测算的。”

“为什么?”

“因为在每个法兰克王国的统治者之间,还居住着大量的撒克逊本地部落和丹人以及文德人(斯拉夫人)的定居点,大多数领土都只有一个模糊的划分,也就是说我们根本管不着他们,虽然他们生活在我们的领土中。”奥利安无奈地苦笑道。

“那我们能管到多少呢?”

“嗯,在汉堡这片区域里,有五个村子,总共八百多人,其中有一半是您的农奴,田地有五千多亩,还有两个庄园,原本是上一代伯爵的财产,现在也归您了。”奥利安指着两处在林子边的村落,“每个庄园大概五六十人,种植了苹果、梨和黑莓,林子里还有一个大蜂巢,也是您的财产,每年可以取一次蜂蜜。

除此以外,在东北和易北河对面还有七八个法兰克人村庄和定居点,不到三百人,也能收税,然后在阿伦斯有十来个宣誓效忠的撒克逊村庄,但是除了上一任伯爵,别人基本收不上来税。”

“哦?他们大概有多少人?”

“他们?单论斯托马恩部落的话,他们差不多有八九千人,在东北还有一些撒克逊村庄和丹人村庄,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人。”

“嗯……好了,感谢你的讲述,我们回去吧,我想亲自去村子里走走。”

一拉缰绳,冯森与随从们再次下山,向着不远处的一个木质的堡寨奔去。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冯森便回到了靖难军的营地。

他下了马,而唐军士卒们大都收拾好了行礼,正挠着脑袋,站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征战和行军的时间太久了,神经绷的太紧了,时间一长,都忘记了自己身处异国他乡,但现在安定了下来,众人反而都有些不适应。

“节帅!”

“节帅!”

士卒们见到了冯森,都笑着给他行了礼,跟着他自发来到了营地的中央。

冯森先前还想着那些撒克逊村庄的事情,但见到这些唐军士卒们迷茫的围成了圈,他才想起了什么一样笑了出来:“干嘛?看着我干什么?看看外面,那些土地看到没,都是你们的了,每人百亩,先到先得,还看?快去圈啊!那已经是你们的土地了!”

士卒们先是一阵沉默,接着每个人的眼睛都逐渐亮了起来,在一阵沉寂后,欢呼声雪崩爆发,一群群靖难军士卒便像蜜蜂出了巢一般,涌出了营地。

骑着马匹的唐军士卒,挥舞着绳索和马鞭,在下午的淡淡阳光下,兴奋地欢呼着在平整的原野上飞奔起来。

第十七章 就从这开屎吧

把王司马等人推出去维持秩序,自己又亲自上阵组织分田后,冯森开始检视起自家的城堡。

这个时代的西欧,实际上还没有真正城堡的定义,而是一种名为丘顶—堡场(Motte-and-bailey)的玩意儿。

其大致的构造相当简单,挖一圈壕沟,然后用壕沟里的土堆成一个三米高的土丘,土丘上建一个宅邸,然后绕着宅邸紧密地插一圈木头,再留个门就好了,这个部分叫做丘顶。

而堡场则是丘顶下方壕沟围起来的区域,这个区域相对来说简单一点,建一些马厩和民房,沿着壕沟插一圈木栅栏就算完了,这个叫做堡场。

整个城堡大概能容纳一百到两百人,只是大多数时候,这里的常驻人口只有五六十。

在一座这样的城堡内,一般只会生活着领主,领主的家属,仆从,管家,洗衣妇,驻堡教士以及前来服役的骑士等。

这种结构的堡垒与中原的城池相比非常小,如果说有什么能与之相比的话,应该就是乡绅的坞堡或者军队临时修筑的军寨。

而冯森眼前的这座城堡大差不差,只不过堡场稍微大了一点而已。

“老孙,走,看看咱们的新家。”招呼着老部下孙敬孝和新部下奥利安,冯森沿着木质的阶梯,从堡场内向着夜晚休息的宅邸走去。

此时的整个城堡空无一人,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仆从在看守,上一任伯爵的拥簇们大多逃离了,留下基本都是些不受重视的仆从。

抬头看看城堡主楼,大约十来米高,分两层,全木结构,外观仿佛一个放大版的火路墩,就是那种长城上放狼烟的塔楼。

在仆从和奥利安的带领下,冯森打开了城堡主楼的门,一进入便是一间宽广的大厅,大厅的中央摆着一只橡木桌子,六根支柱撑起了二楼。

从一楼往二楼看,能看到两扇巨大的窗户和窗台,城堡内昏暗的光源主要就是从这来的。

踩着吱呀作响的楼梯上了二楼,这里与一楼的石地板不同,这一层使用了木地板,还铺上了一层灯芯草,而且还有一股草药的味道,应该是拿来驱虫的。

二楼的面积比一楼小了一半,因为它并未是完全封闭的,站在二楼的扶手边,冯森就能俯视整个大厅。

在二楼的一个角落,是一张硕大的四柱床,在床的周围,分别摆放着衣柜与箱子,不过从现场的凌乱程度来看,大部分值钱的玩意儿都已经被卷走了。

这城堡作为军事据点来看,算是不错的,但就居住条件来看,实在是要命,不说摆在大厅中央的围炉的火灾威胁和一氧化碳中毒可能性,就这个四柱床上的跳蚤,冯森都无法接受。

之前和那些高级贵族在一起时倒还好,现在遇到了低级贵族,那个跳蚤跳的就跟立体机动装置一样,到处飞,和他们在一起待了几天,冯森感觉自己已经快被跳蚤兵长砍烂后颈脖了。

决不能在这住。

冯森本来想吩咐这些仆从,让他们找几个洗衣妇来,但由于他的法兰克语依旧说的吭吭哧哧的,只能让奥利安来转告。

看来这法兰克语的学习需要提上日程了。

至于能不能学会?如果单纯自己学的话,冯森觉得没有五六年都过不去,他学习不行,但他会使用克劳塞维茨引擎作弊啊。

【决议:学习语言】

【你需要一名通晓相关语言的老师(你没有)】

【耗费10点灵能开始学习,每天耗费1点灵能,根据老师的水平,每天进度增加0.5~1.5】

冯森就取个平均数吧,就算每天进度1,三个月也足以让他通晓需要学习的语言了,时间有限,他必须得在这段时间内多学一点。

这样的话,他好不容易攒的114灵能点又只剩14点了,真是伤脑筋啊。

“阿勒教士。”

“我在,伯爵阁下。”

“我需要一名懂得法兰克语,撒克逊语和拉丁语的老师,你能帮我去寻找一下吗?”

“嗯……”阿勒摸着他地中海的脑袋,“如果只是懂其中一个的话,倒好找些,要三个都懂……我去不莱梅的教区问问吧,说不定有人会。”

“好。”冯森点点头,“那我们出去吧,这里太昏暗了,我住不习惯,回头需要改造一番才行。”

汉堡距离不莱梅差不多有一百来公里,骑马的话大概要个三四天,走路的话大概要七八天。

回到了军营中,冯森掏出了一张白纸,铺在了桌面上,开始整理思绪,这是他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习惯,把思考过程在纸上表达出来。

提起毛笔,冯森在题头写下了两个字“搞钱”。

蓄养这么多的士兵,而且是精锐士兵,不管是武器保养,马匹饲养甚至是薪资哪个都需要一大笔钱。

尽管冯森在这次的镇压叛乱的限时活动中大赚了一笔,但坐吃山空,这些钱和粮草用不了多久。

那么钱从何来呢?

冯森想了想,先在钱上牵出一个箭头,指向了一个“工”,但紧接着,他又在“工”字旁边写下了“商”和“农”。

这个“工”可不是工厂的工,而是工坊的工,如果想要富裕繁荣,制造业的发展是绝对的基石。

那么什么工坊比较符合现在的情况且比较赚钱呢?

冯森在“工”字下方写下了“陶瓷”和“酒”,陶瓷自然不用说,用过了光洁温润的瓷器,就再也回不去毛孔粗糙的陶器了,酒那更不用说,在这个普遍低度酒的世界里,这玩意儿是暴利。

有了产品,销售渠道也很重要,这就需要“商”了。

东西造出来了,卖给谁呢?这种事,向来是谁有油水捞谁,首先,北边的斯拉夫大兄弟穷的一批,捞不出油水,但是诺斯人却拥有琥珀、铜矿与优质的渔场,这是客户一。

其次,查理曼有钱,在冯森心中的中世纪福布斯排行榜中,他排前三,可以从他身上捞,但他毕竟是自己上司,捞狠了也不好。

那就指望着前二捞吧,这前二便是拜占庭帝国和阿拔斯王朝,这两个东西贸易中的巨头,几乎瓜分了丝绸之路带来的巨大收益。

阿拔斯王朝还是太远了,拜占庭算是最佳人选。

商人从哪儿来倒是个问题,但这个可以先不管,冯森提笔在“商”字边上写下“法兰克”“拜占庭”和“诺斯”三个词。

这些固然重要,却都不是现在能着手实施的,现在最先考虑的应该是农的问题啊。

饭都吃不饱,每天为了生产供己所需的粮食都成问题,哪来的人口打工呢?农业是工商业最重要的基石。

实际上,从阿勒尔河到汉堡的这段时间里,冯森一直在四处探访询问路过的村庄和城镇,最后他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这里的农业水平大致相当于中原的东周。

小麦亩产种一收三,亩产60斤,刨去麦种,只余40斤,大麦差不多,亩产90斤,刨去麦种,只余60斤,这种离谱的水平是冯森万万没有想到的。

知道你不行,没想到不行到这个程度啊。

要知道,这可不是罗马帝国后期的天灾疫病频繁啊,这是公元8世纪啊,这个时代全球气温普遍上升,吐蕃的高原都能种粮食你敢信?

在这个时代的欧洲,气温普遍上升了一摄氏度,连冰岛甚至格陵兰岛都出现了大批可耕种的农田,况且相对干燥,对于大部分都是湿土的西欧来说更是重大利好——土壤太湿润是非常影响耕种和收成的。

这要是罗马还在,亩产都至少两倍,但现在呢?

而造成一后果的原因就在于农耕技术的落后,罗马被毁灭之后,大量技术失传,日耳曼人不得不重走文明之路,一步步重新积攒农业技术。

表面上看,是西方农耕落后东方一千年,但实际上,是日耳曼蛮子的农业技术落后东方一千年,罗马人的农耕技术虽然不如东方,但还是比较先进的,没有落后太多。

“铁制农具”“牛耕”“重犁-曲辕犁”“粪肥合成肥”“垄耕种植法”

冯森依次在纸上写下了这几个词,想来想去,他最终在粪肥上打了个钩:“就从这个开屎吧。”

第十八章 想不出来章节名,你们自己脑补吧

安置了一大窝子嗷嗷叫的士卒后,冯森又给这群王八犊子放了一天假,士卒们放假了,他却不得休息,花了一整天跑遍了整个汉堡侦查了一遍地形,又得写计划忙到了后半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