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17章

作者:阿斯顿发

而冯森只是微微侧过身体,似笑非笑地盯着阿尔沃。

阿尔沃右脚重重点地,整个人猛地冲出去,她左手的圆盾斜着举起,向着冯森的脑袋重重砸去。

一盾砸过,冯森轻巧地向后躲开,但阿尔沃却没有回身防御,借着盾击前冲的惯性,阿尔沃身体陡然加速向右旋转,衣摆如花朵般绽放开。

在旋转中,盾牌护住了身侧,阿尔沃右手绕过头顶,木棍倒垂在脑后,有一瞬间她甚至背对着冯森。

在身体的带动下,阿尔沃正手倒持了木棍,木棍以阿尔沃的身体为圆心转动着,划过一道弧线向着冯森的脑袋砸去。

冯森身体在一瞬间倾斜,轻松躲过了阿尔沃的回旋击,但这一下没成功,阿尔沃却还有后着。

挥空的木棍在半空中画了一个8字,在阿尔沃身体摆正的同时,从另一个方向急速冲着冯森的脑袋砍去。

冯森身体压低,在木棍到来的瞬间,手中长棍顺势撅起,用长棍接近手的强剑身格挡住了阿尔沃,同时忽然向前踏去,借着强剑身的优势力矩,在格挡的同时推进刺向阿尔沃的喉咙。

但阿尔沃速度太快了,她矫健的身形幻影般移动,后退了两步,并借此机会用盾牌磕开了冯森的长棍,并将力道引到了一边。

冯森手腕翻转,长棍像是长了眼一般向阿尔沃移动的空口递去。

为了避开这一刺,阿尔沃身体几乎要倒在地面上,但接着向后快速移动的惯性和重心的转移,她奇迹般又站稳了身体。

冯森可不会放过这种机会,他甩起长棍,一棍便向着阿尔沃的脑袋砸去,阿尔沃再次后退了,但却没有完全后退。

在后退的同时,在长棍擦过额头落下的瞬间,她的身体非人一般弯成了V字形,有那么一小会儿,她的下半身在向后移动,上半身却向前探去。

圆盾竖起,阿尔沃面色狰狞,边缘包铁的圆盾向着空门大开的冯森脑袋上狠狠砸去,如果是常人的话,这一下恐怕要红白溅射了,但可惜的是,有时候一力顶十会——冯森硬生生一脚踢开了圆盾。

阿尔沃完全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就被左手盾牌上的巨力荡的失去了平衡,她想举起右手的棍子格挡,但已经晚了。

“砰。”

棍子狠狠砸在了阿尔沃的额头上,阿尔沃身体僵直地倒在了地上,晕倒了过去,在她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冯森的略带轻松的笑语。

“从现在起,你们两个就是我的奴隶了。”

话音刚落,别尔夫什卡便直直地倒在了草地上。

“卧槽,别尔夫什卡!快把康娘子请来!”

第三十章 这是第三十章

手持圆盾,阿尔沃骑着马匹守卫在冯森的身侧,冷着眼观看着这群可怖的士兵在村庄中烧杀抢掠。

将视线放到近处,阿尔沃扭头看向冯森,冯森居然也在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阿尔沃赌气一般撇过了头。

此时的阿尔沃按照丹人奴隶的习俗,剪断了头发,只留到耳后一点点,脖子上也带了一个黑色的皮革项圈。

阿尔沃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她输了,那个赛里斯人却愿意将自己这个奴隶任命为盾女,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姐姐和哈夫丹叔叔居然很高兴。

其实一开始,哈夫丹叔叔是强烈反对的,阿尔沃看得出来,直到昨天晚上那个冯将哈夫丹叔叔与姐姐芬纳进了帐篷,聊了半晚上后,就变了态度。

他们不仅鞍前马后地给那个巨人一般的男子出谋划策,还绞尽脑汁地帮助他骗开村寨的大门。

阿尔沃不知道他们到底达成了什么契约,不过她也不愿意再想,虽然变成了奴隶了,但是成为盾女了,好嘢!

站在一处高坡上,冯森扫视着下方混乱的村庄。

尽管这是一个撒克逊的村庄,但那些撒克逊的辅兵们却丝毫没有手软,该烧该杀都一样来,甚至比唐军将士更凶残——战利品也会分他们一份呢。

那些高大强壮的或者敢于反抗的男人,一律斩首了事,而稍微瘦弱矮小一点的则砍去右手大拇指,带回去当奴隶。

虽然手下那几个杀胚天天叫嚣着杀光杀光,但冯森还是坚守了自己的本心,他自认为是一个善良仁慈且尊重生命的人,怎么能随便杀人呢?

冯森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正义使者的人设,四十个村庄七八个京观,这正义执行的差不多了,更何况筑京观很累的,都影响他窜访了。

再说了,冯森确实是在执行正义,他剿的都是土匪,你普通村民家里放个武器甲胄干什么?你还说不是土匪!?

那普通村民你长那么壮干什么?还说不是土匪!?

虽然你家里没武器也不壮,那你家里怎么那么多贵重物品?还说不是土匪!

不过,就算是土匪,仁善的冯森也愿意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砍掉大拇指,到我的领土上赎罪去吧。

“节帅,我们抓到那个约特了,好小子,藏在了马粪里,我们差点没发现。”张世成骑着马兴奋地赶来,他马屁股背后还系着一根绳子,将一名强壮的撒克逊武士半走半拽地拖了过来。

“你叫约特?”冯森调转马头,饶有兴趣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帮着丹人劫掠自己的部族?”

“呸!”两条腿鲜血淋漓的约特向着冯森吐出一口唾沫,他赤红着双眼,“他们才不是我们撒克逊人,他们是法兰克人,是法兰克人的狗!”

“不,他们不是法兰克人,他们住在汉堡的土地上,他们是汉人。”冯森下了马,对着一旁的撒克逊辅兵喊道,“去,把冯一冯二叫来。”

当冯一冯二将约特绑在树上,一边痛哭一边嘶吼着不断用小刀戳刺割肉时,冯森叫来了张世成。

“阿成,到目前为止,我们劫掠多少个村子了?”

张世成挠了挠脑袋:“除去那些和别尔夫什卡达成密契的小部落,大概有小四十个吧,如果说过冬的口粮早就够了,咱们还继续吗?”

“附近有发现追击的敌军的痕迹吗?”

“发现了,他们离的不远。”

“你带人去探一探,如果人数不多,咱们就继续。”冯森伸了个懒腰。

这群丹人和撒克逊人不知道为什么屯了那么多粮草和牲畜,冯森本来只是准备打个秋风就算了,丹人也穷,他不可能过于深入。

捞不到多少东西,待久了还可能和正规军打一仗,不划算,不如让他们再攒一攒,以后再来,进行可持续性地竭泽而渔。

只是现在一看,好家伙,兵器甲胄奢侈品,牛羊牲畜马匹,但凡村子里有那么一两个能打的武士,屋子里一堆这种东西。

那这一趟的性质就变了,攻破一个村庄的产出绝对比投入高,那还等什么?多捞啊!

冯森觉得,有了这么一笔收入,计划中的百户制度就可以提前安排起来了,启动资源就是这些粮草。

所谓的百户制度,其实就是与蒙古人的千户改制以及明朝改土归流类似,或者说一个思路。

以当地的撒克逊传统,一个部族的酋长传承,并非是长子继承,甚至不是父死子继,当然前一任酋长的意见也很重要,但是绝对达不到钦定的程度。

当一个酋长死去的时候,诸位位高权重的长老或小首领就会开始进行选举,来自古老日耳曼的部落传统,让这一行为天然具有正当性,祖宗之法不可变嘛。

长老们会举行集会,从酋长的亲戚和儿子中,投票选出他们认为最贤能或者说最强大的,在著名游戏十字军之王中,这种继承方法就被具化为撒克逊继承制。

而冯森的百户计划是,首先,培养一批强力的带路党,这群带路党未来不一定能继承父亲的酋长之位,但通过冯森的赏赐与冯森武力的强力支持,他们绝对会成为部族中的强力人物。

这带路党种子,就是那一百个军事被迫考察团成员,冯森将会授予他们百户的爵位,并授予他们技术,加强他们的实力,让他们成为村子里的重量级人物,帮助他们武力或者和平夺权。

在未来,冯森将会逐步用虚封的百户来替代酋长之位,只是区别是,百户是可以长子世袭的,但酋长要各个长老投票。

人都是有私心的,相比而言,儿子绝对比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更亲,辛苦打拼了大半辈子,结果一死家业瞬间给了别人,谁受的了呢?

当然,百户制最大的作用是打破部落隔阂,这个时代的人们是没有民族概念的,所谓的撒克逊人,不过是三个大的说类似方言且血缘较近的部落联盟罢了。

传统的撒克逊部落作战时以村落为单位,氏族血缘为纽带,换句话说就是邦联形式,经常出现打仗不听指挥,大家互不统属的情况。

最重要的是,他们往往以个人小村落的利益为先,顺风仗还好,一打逆风仗常常就是我军败了,然后一呼而散——打仗要死人的,死多了自己氏族的战士,就要被其他氏族吞并了。

桑特尔山就是个明显的战例——关系近的氏族在一起组建军阵,没人缘的氏族自己单氏族成阵,互相不听指挥,见势不妙立刻逃跑,结果被各个击破。

百户制就是为了打破血缘统属关系,把所有村民按户数和田地进行调配,打压大部族,加强小部族,甚至将一个村的百户封到另一个村里去,或者一个村封两个百户。

冯森要将这些撒克逊人打散,然后才能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注意,百户之上有千户,这个千户,由冯森本人钦定,基本就是从下属的百户里面选,千户可是有权裁决部落矛盾和分配战利品的哦。

你看,你作为一个百户,死多了部众,别的部落没法吞并你,甚至千户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还会想方设法给你补齐,甚至作战勇猛的话,能当千户,甚至入朝为官,现在该听谁的,该讨好谁就一目了然了吧。

而这一切的开始,就是要加强这些带路党,说句不好听的,大多数时候感情在利益面前,不值一提。

所以为了拉拢这批带路党,穷的掉渣的冯森需要一笔资助,一笔来自维杜金德的天使投资。

这投资啊,不是坐在家里自己就能来的,要自己争取,可不能畏前畏后的。

第三十一章 带路可耻但有用

朔风在头顶上呼啸着,卷起了无数枯黄的杂草,冯森的四百人的军队经过了劫掠,已然做到了一人双马。

这一次,他们没有去进攻吕贝克附近的村镇,他们已经有了防备,不好劫了,在别尔夫什卡、芬纳以及一些其他战俘的带路下,冯森转进了两天,没有攻打任何村镇,而是快速机动到了一个富饶的海港城镇——基尔。

实际上,有一件非常反常识的事,那就是丹麦其实不冷,反而四季分明,雪都很少下,他的土地平坦且并不贫瘠,丹麦其实是一个未开发的大粮仓。

在未来,丹麦是一个粮食出口国,每年都出口三分之二的农产品,其中包括小麦、黄油、猪肉、牛肉等等,农业和牧畜业发达,有“欧洲厨房”之称,其耕地面积占到国土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基尔则是如今丹麦南部,未来德意志北部的一个海港城镇,汉萨同盟的重要城市,尤其是基尔运河的开通更是让它赚的盆满钵满。

好地盘啊!冯森忍不住感叹,想到这,他又回头看了一眼一脸懵的阿尔沃,怎么老一副憨憨的样子,望之不似人君。

基尔虽然未来很牛,但现在这里只是个千人出头的小城镇,当然这是对于来自中原,来自未来的冯森来说。

和周围那些一两百的定居点相比,基尔算是相当大的定居点了。

冯森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横刀,向着基尔猛然挥下,两队唐军骑兵从身后的军阵中杀出,向着这个定居点冲去。

这个定居点似乎是听说了“奥丁之鞭”的传闻,每天都有人在各个险要路口巡逻,不过他们也逃不掉,那层篱笆也挡不住冯森。

不过基尔的丹人和诺斯人武士们并不打算逃跑,由于远离冯森的抢掠区,他们对靖难军并不像那片地区一样害怕和防备。

在村子前的空地上,一片一片的黑灰色的泥土裸露着,覆盖着灰白色的披着白霜的岩石。

在一片慌乱的叫喊声中,二百多个维京战士在几个战士首领的带领下,排成了紧密的三列,盾牌一个架一个地鼎立在原野之上。

“吼——”维京战士们发出了战吼。

“还整的挺正式。”站在一处高坡上,冯森向下望去。

在一处平坦的大平原前,没有任何的灌木丛森林或沼泽之类的有利地形,他们也来不及制造拒马一类的阻挡物,居然就这么大大咧咧地站在了平原之上。

和之前他们劫掠的村庄不同,这里的人们显然更加富庶,披甲率甚至达到了四成,尽管大多数都是皮甲。

“呜——”一阵苍茫的号角声响起,在张世成的带领下,骑兵们开始加速,铁蹄重重地踏在地面上,溅起了无数灰尘。

尽管对面大多属于轻甲单位,张世成也并没有直捅捅地撞上去。

先是匀速到达战场后,唐军骑兵们开始加速,当达到阵前五十步时,他们开始减速,而维京战士们也抵住了盾墙,伸出了枪矛。

猜想中的冲击并没有到来,当靖难军轻骑临近维京盾阵的时候,整齐冲锋的阵型居然猛然一拐,在维京人的猝不及防中分成了两股,刮过了盾阵的两侧。

靖难军的轻骑抽出了短标枪,将手指插入了缠绳的指套中,飞驰而过的瞬间,四十多杆标枪在缠绳的旋转加速下钻入了维京战士们的军阵中。

至少有七八个维京战士当成倒地,兵器碰撞,就当维京人再次收缩队形的时候,又一声长鸣的号角声传来。

“噔——噔噔噔——”

在他们身后,无数弓弦弹动之声陡然响起,羽箭如一张渔网,向着维京人的后阵盖去。

“转——”老道的维京战士们纷纷绝望的大叫道,但其他的维京战士们则慌张失措起来,他笨拙地转身,与他人相撞,或是被撞倒在地,或是被特制的铲子头破甲重箭击穿了皮甲或铁甲。

趁此机会,唐军的骑兵们抽出了马刀和长枪,在战马的嘶鸣声中,重新冲了回去。

马刀与长枪在维京战士们之间来回飞舞着,血液在空气中划过一道又一道鲜红的长线。

不得不说,维京战士们虽然原始,但士气是真的高,非得这两队唐军骑兵来回冲杀了好几次,甚至出动了撒克逊人组成的投射轻步兵,才将其打溃。

而冯森这边的唐军将士,居然少见的有三个骑兵折损,他们被维京战士的飞斧劈中了脑袋,当场死亡。

虽然心疼,但冯森知道这毕竟是兵家常事,没有办法。

解决了列阵的维京战士,基尔港便只剩下了普通的居民与妇孺老弱。

铁蹄践踏下,无数的房屋被推倒,无数的大门被踹开,居民们或是发出惨嚎或是拼死决杀,但在这群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武的职业武夫面前,他们的反抗简直如同木柴上的最后一缕烟火,转瞬即逝。

丹人们四散奔逃着,只要他们不反抗或者没穿什么精致的衣物,唐军将士们便任由他们去了。

骑着飞鬃,冯森来到了村庄前,冰冷的寒风给这刚刚凝结的血土敷上了一层淡红的白霜,马蹄铁踩在这些血霜上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

天空灰沉。

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片,一队撒克逊辅兵们挖着坑,开始焚烧尸体,防止出现疫病。

而其他的撒克逊步兵则去了城镇中,配合着几队唐军骑兵开始了劫掠,浓重的血腥气与呛鼻的烟味混合在一起,分外恶心。

在另一边,别尔夫什卡、阿尔沃和芬恩熟练地编排着丹人奴隶,甚至亲自上阵帮他们疗伤,这群丹麦奴隶在未来将会成为冯森的丹麦重步兵营。

不要以为丹麦人不会给别人效忠,只要手段得当,给杀父仇人效忠都是常事,这个时代,连民族的概念都还没出现,人们在如何认知敌我上,基本就是,同信即同族,异教则异族。

偌大的定居点中,追杀和撕扯屡见不鲜,不过唐军虽然要劫掠,可非必要不会虐杀,需要杀的则干净了断地一刀干掉。

冯森可不能让他们养成滥杀虐杀的习惯,这种习惯一旦养成,任何人在他们眼里都与牲畜无疑了。

一支人如牲畜的部队是什么样子的呢?看看秦宗权的食人军和血肉磨盘就知道了,这种军队看似嗜血,实际上战斗力烂的掉渣,冯森可不能让自己的军队也染上这个毛病。

由于定居点不小,这次的扫荡持续了整整半个下午,就在冯森睡完午觉起床的时候,一名轻骑带来了一个让他精神一振的消息——二十里外的一处森林中,他们发现了丹人联军的痕迹。

“大概有多少人?”

“一组斥候说总共有将近一千人,七成的人都骑马。一组斥候说有一千二百人,八成的人骑马。”张世成坐在军帐中的桌子前,向冯森报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