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斯顿发
石磨磨坊的建造已经基本完成,我们在易北河边一共建立了两个石磨磨坊,一个稍小一点的用来磨小麦,一个稍大一点用来磨碎石灰石和水泥料。
陈司丞,这段时间你先把这份图纸好好看一看,带人去测量一下附近的道路,在三合水泥制造完成前,营造司暂时不动。”
从冯森手里接过他亲自画的道路示意图,陈崇义仔细琢磨起来。
“第二是啤酒的事,这个事是我亲自负责的,还是我自己来汇报。
目前我们经过多次对比对照实验,分别定下了在发酵前和发酵后,根据十种比例混合的啤酒酿造,以七天一个周期进行测试,确定时间。
目前第一个周期的测试结果已经出来了,在发酵前的煮沸后五分钟投入啤酒花,然后料水比在一比四的配方口感相对更好,下一个周期还在两天后,我准备在六个周期内确定啤酒配方,但出成品可以从第三个周期开始。
也就是说在七月中旬,啤酒工房就能够酿造啤酒了,而八月中旬,第一批汉堡啤酒就能够正式出产。”
冯森从身后掏出了几个水囊,扔了出去:“你们回头都尝尝,这有五个配方的,你们都给打打分。”
“节帅,你要是聊这个,我可就不困了。”眼疾手快的方心如瞬间出手,牢牢地把住了一个水囊。
“夯货,少喝点,最多两口,别人还要喝呢。”冯森笑骂道。
“第三,阿尔斯特桥的问题,陈司丞你来说。”
“喏。”陈崇义站起,谦逊地拱了拱手,“目前阿尔斯特桥的重修已然完工,全长二十米,经过检验,已然能够通过两辆满载牛车和过往行人,些许小事罢了。”
“这可不是小事。”冯森哈哈笑道,“重修后的阿尔斯特桥,能够更快地调集人手,如果要出兵和调动,比以往快了一倍不止,所以我已经任命陈大郎为营造司司丞了。”
众人纷纷拱手祝贺。
“第四,是藤甲的生产和售卖问题,王司马你来说。”
“目前我们已经打造了四百套藤甲藤牌,附近的材料和积攒的松焦油基本已经用光了,上次的藤甲和藤牌卖的不错。”王司马笑道,“听说是维杜金德组织一支藤牌短斧兵,在枪矛推搡阶段,让短斧兵在枪阵下滚动,然后去砍敌方的腿脚,颇有成果。这一批藤甲继续卖给维杜金德吗?”
冯森考虑了一会儿,缓声说道:“不要卖给他,叫人带着这批藤甲去丹嫩贝格附近,卖给哪里的叛军,他们肯定很缺甲胄。”
“喏!”
第九十三章 汉式水泥
细雨落在维京长船的油布盖上,发出了噼啪的声音,易北河边的码头被细密的小雨覆盖着,灰黄色的云卷动了风,斜吹了细雨落到人们的身上。
战船在浑浊的河水中起伏着,别尔夫什卡穿着一身蓑衣,身后站着两个维京水手,他们都是阿尔沃父亲的同一条船上的武士,别尔夫什卡几次潜入丹麦,将他们唤到了汉堡。
十来个征编的维京奴隶和撒克逊包衣在码头和龙首战船上搬运着各式货物,其中包括精雕细琢的海象牙雕,光滑水亮的水貂皮,一箱鲸油,一袋琥珀,还有几枚来自印度的玛瑙。
这一次携带货物的总价值超过了五千德涅尔,别尔夫什卡将要带上他们,驾驶着维京长船,前往不列颠进行售卖。
别尔夫什卡曾经和阿尔沃的父亲一起前往不列颠贸易,在不列颠还有一点点人脉,是这次行动的最佳人选。
冯森和穿着蓑衣的阿尔沃面对着别尔夫什卡,面容在雨雾中都有些模糊不清。
“去不列颠的贸易,就麻烦你了。”冯森拍着别尔夫什卡的肩膀问道,“这次路途凶险,假如出了什么事,船上的货物都是次要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我需要一个熟知丹麦情况的人。”
“领主大人不用担心,我很惜命的。”别尔夫什卡瞧了一眼冯森身后呆愣愣站着的阿尔沃。
“那就好。”冯森点点头,继续交代道,“第一次的目标首先是找到一条合适的渡海路线,方便以后再去,其次就是找到合适的售货渠道,最好要和权贵和阿斯林(atheling,不列颠撒克逊人中王子的意思)们搭上线。最后,就是要探查情况,不要探查太过深入,就一些风土人情,人物事迹啥的即可。”
“定不辱使命。”右手放在左胸上,别尔夫什卡向冯森鞠了一躬,见水手们已经装好的货物,便三两步上了船。
他向着冯森挥手道:“请放心,领主大人,我会带着满满一船的羊毛食盐以及金银回来的!”
接着,他又对阿尔沃喊道:“阿尔沃殿下,我会回来的。”
“好,你要带上满载的船只回来!”阿尔沃按照丹人和诺斯人的传喊道。
长船的两侧架上了圆盾,在维京水手们的奋力划动中,长船的龙首破开了易北河的波浪,顺流而下向着大西洋的方向驶去。
冯森站在岸边看了好一会儿才对阿尔沃说道:“走吧,今天还得去视察一下水泥的制造呢。”
别尔夫什卡离开后不久,雨便停了,只有偶尔会有风从远处吹来一丝雨点落在冯森的脸上。
走在乡间的土路上,马蹄踏下,泥点飞溅,一滴一滴的雨水正从黑绿色的的树叶上滑落。
冯森骑在马上,他能明显感觉到身后的阿尔沃情绪有些低落,他的父亲应该就是在一次出海后再无音讯了,别尔夫什卡说那是西格弗雷德的谋杀。
阿尔沃虽然平日里憨憨的,一向不愿想太多,但这并不代表她是一个傻子,她也能感觉到别尔夫什卡对她的好。
“放心吧。”冯森降低了马速,与阿尔沃并肩,顺势就将她从马上拉到自己的身前,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别尔夫什卡会回来的,就算他出了什么事,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过了一会儿,冯森感觉到怀里的阿尔沃的身体有些发热,他大惊失色,喊道:“停停,等一下还要视察水泥工坊呢。”
将阿尔沃重新放到自己的马上,在她幽怨的眼神中,冯森加快马蹄的速度,甚至有些狼狈地向着大磨坊骑去。
来到了易北河边的水泥料磨坊边,冯森快步走入开始视察。
这磨坊差不多两层楼高,面积在二百来平左右,在模仿的草棚子中,几个大缸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上面覆盖着遮雨和防潮的草席和油布。
冯森走上前,掀起一块草席,露出了大缸内的东西,里面有石灰石,熟石灰还有各种煤炭烧制的炉灰渣以及碎石陶片。
巨大的石磨发出隆隆的摩擦声,被两头老牛在几个工匠的鞭打下吃力推动着磨盘,石磨内的陶片和碎石在磨盘的摩擦挤压下,飞快地变成一筐筐粉末。
这水泥料磨坊虽然建在河边,但并没有使用水力,冯森目前工匠的技术力暂时还抽不出多少放到水车这种高科技上。
但未来这些磨坊肯定还是要投入水车驱动的,有着易北河这样充沛的水力,不用实在太可惜了。
水泥磨坊的一旁,还有一座小草棚,这是用来烧制石灰的炉子。
水泥中最重要第一点就是石灰石,石灰石并不是一种罕见的矿石,分布非常广泛,一般来说,方圆百里之内,尤其是山地基本都能找到石灰石。
这些石灰石通常被埋在地下二三尺深,挖出来之后,要先观察和挑选,只有那些没有风化的才能使用,风化了的是整个都用不了的。
石灰石冯森派人找了挺久,在易北河的东岸是有,但由于道路问题,运送效率很低,没有合适开采的。
但在易北河西南的罗森加滕山上,倒是有不少便于开采的石灰石,而且罗森加滕山濒临易北河,从山体上凿下来的石灰石正好滚到山脚放到木筏船只上,再运回汉堡,速度比走陆路快的多。
罗森加滕山上的石灰石以青色为主,这种石灰石质量最好,而稍差的黄白色石灰石相对较少。
烧制石灰的炉子中,放了有九成的鲁尔煤,以及一成的柴炭。
透过熊熊的炉火向内看去,煤饼与石灰石相互交替,互为间隔地堆积在一起,炉子的最下方则是焦炭和木柴引起的火焰。
两个维京奴隶双手握着木制的风箱,扇叶转动,卷起了更加炽烈的火舌。
在煅烧的过程中,需要随时观察火候,当石灰石自然会变脆时,它在空气中的部分就会慢慢风化成粉末,这些冯森所需的生石灰。
冯森采用的这种水泥,严格上来说根本算不得现代意义的水泥,因为其本质就是三合土。
冯森的三合土配方是将砖块碎片、陶土碎片和炉渣灰磨成粉末状,将这些粉末混掺,以碎石料粉末与生石灰比例四比一混合,就能得到简陋的三合土水泥。
这种水泥需要现场调配,差不多需要两个月左右可以达到标准强度,性能比罗马水泥好不了多少,更现代水泥更是没法比,但用来铺路已经是足够的了。
“这种水泥,就叫,赛里斯水泥吧!”
第九十四章 来自吕讷的难民
自从别尔夫什卡带着几船货物离开后,一切都仿佛按下了快进键,整个七月一溜烟地就从指间飞走了。
维杜金德的叛军与查理曼的军队仍然在对峙,但马格德堡已然被德绍的叛军攻陷,叛军总兵力相加已经接近三万。
与此同时,弗里斯兰巡查使与弗里斯兰行宫伯爵沃拉德两人组织起了三千军队,总算是抵挡住了突然袭击的弗里斯兰叛军。
从威悉河到易北河,河流的两岸已然处处是战火,甚至连诺斯人和维京商队都少了很多,而原先勉强还算繁荣的边境贸易,已然陷入了停滞状态中。
这期间也有撒克逊小股叛军试图进入村庄,但他们大多都只有几十人,连军队都不需要出动,冯森派出了巡检司就把他们搞定了,有的甚至是当地旗人百户带着乡民自己就搞定了。
在处处战火的萨克森,反倒是冯森的汉堡变成了一片乐土。
缇比斯带着一家老小混在难民群中,艰难地在林中行走着,他们已经差不多五天没吃饭了,饿了就喝水,实在饿的不行了,就啃一点橡果。
但缇比斯知道,这样下去是绝对不行的,一百多人的队伍中,已经有至少两成的人因为吃多了橡果拉不出屎,便秘而死。
想到这里,缇比斯近乎是绝望地回头,在他身后,他的大女儿背着小儿子,默默地走着,而瘦脱了相了妻子眼角含泪,用手揉搓着儿子圆鼓鼓的肚子。
是的,缇比斯的小儿子伯恩努斯昨天夜里饿急了,趁着缇比斯一家在睡觉,吃了一肚子的橡子,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已经捂着肚子在哭喊了。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呢?
缇比斯绝望地看着身边飞过斗大的蚊子,密林间的道路几乎看不到尽头。
缇比斯一行人都是来自吕讷的撒克逊部落民,而他们逃难的原因,则是因为军队和士兵一遍遍地屠杀和索取。
不要以为撒克逊叛军和他们是同族就不抢他们,秋毫无犯的军队太难存在,这些撒克逊叛军抢起自己人来比法兰克人都狠。
被逼无奈,缇比斯带着一家老小和整个村庄北上,试图在找到一片足以安身的地方,但可惜的是,熟悉这一片的两个猎人,一个被染上了疟疾死了,还有一个则是在夜间被一条毒蛇毒死在了树上。
于是,他们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在罗森加滕山的密林间,沿着易北河毫无头绪地乱逛,直到耗光了所有的食物都没能找到猎人们口中的“净土”。
突然,一阵躁动声响起,将正在绝望中挣扎的缇比斯吓了一跳。
以躁动声为起点,窃窃私语和兴奋的交流声在难民群中来回传递着,缇比斯也从相熟的邻居口中得知了一个天大的消息——他们终于发现了人烟。
这个消息让缇比斯的膝盖仿佛安上了弹簧,即将要弹跳而起,但很快,一股忧虑便化为巨石,将这根弹簧死死地压了下去,因为他们发现的人烟中,看到法兰克人和赛里斯人。
一个腿脚活络的难民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在罗森加滕山脚下,发现了一个不大的营地,上百的奴隶正在营地中搬运石块,并放到木筏上,让驾船的人运走。
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不少顶盔掼甲的士兵,而根据那个眼尖的“侦察兵”报告,他们都有着黑色的眼睛和黑色的头发,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就是那个打败了维杜金德叛军的部落,听说叫赛里斯。
他们也是法兰克人的走狗。
虽然缇比斯所在的村庄也不过是一个偏远的小村庄,但还是有一些人参与那场战斗,商人带来的消息更是让当地人愤怒和恐惧——法兰克人在韦尔登杀死了上千名撒克逊战俘。
那么,是否要向他们寻求帮助呢?
难民们中的成年男人都聚集到了一块,围坐成一圈,开始了低声的讨论。
“或许我们应该继续走。”一个老者提议。
“我们的粮食已经耗尽了。”一个瞎了一只眼的中年男子反驳道。
另一个老者问道:“我们是否要向他们寻求援助呢?”
“你不怕他们砍下我们所有人的头吗?”
“那我们派出一个人去尝试一下,假如他们能伸出援手呢?”
“谁愿意去?”
想到韦尔登那场可怖的大屠杀,所有人都沉默了,但沉默没有持续太久,一个声音打破了这片死一样的寂静。
“我可以去。”缇比斯突然站起了身,“但我有一个要求,你们要在众神的面前发誓,假如我死了,你们永远都不允许抛弃我的妻女。”
“同意!”
“我同意。”
难民们忙不迭地回答道。
很快,缇比斯将前往与赛里斯人谈判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难民群,从已然哭干了眼泪的妻子手中接过儿子,他又在女儿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
“伯恩努斯快不行了,我曾经和几个濒死的老教士学过几句法兰克语,我可以伪装成他们的信徒,请求他们救下伯恩努斯。”缇比斯咬着牙,憋着泪水对妻子说道。
“爸爸……”
缇比斯抱着昏迷的儿子,看向已经十六岁的女儿,她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假如没有这场该死的战争,估计已然嫁去了一个富有的人家。
该死的法兰克人!该死的维杜金德!
缇比斯一发狠,最后看了妻女一眼,头也不回地向着那处营地跑去。
“谁!”
那些把守的法兰克旗丁见草丛中钻出一个人来,立刻跳起,端起了手中的长叉和长矛。
“别杀我!别杀我!我是天父的信徒!”缇比斯立刻跪在了地上,他将小儿子放到地上,高举了双手,“我的儿子吃多了橡子便秘,看在天父的份上,拉兄弟一把,救救他吧。”
“你听得懂他在说什么吗?”一个法兰克旗丁像一旁的旗丁问道。
“他说太快了,我没听明白。”
“玛德,这狗撒克逊旗就是懒汉,交接班以后,一溜烟都跑了,这都是维京奴隶,上哪儿找会说撒克逊语的。”
几个法兰克旗丁正发愁呢,而缇比斯看到他们每什么反应,再次用法兰克语喊道:“我,天父,令你们救救他!”
“大胆!”一个法兰克旗丁马上擎起了长矛,而其余的旗丁也眼神不善起来。
看到旗丁们神色变化,缇比斯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但他没有办法,他只会这几个法兰克单词。
就在缇比斯焦急地胡言乱语地解释时,一阵马蹄声从他身后传来,而旗丁们立刻立正站起,看向骑马奔驰而来的人。
“娘的,咋了?”方心如叼着个装满了啤酒的水囊,从马鞍上跃下。
而他身后的少年兵大声地向法兰克旗丁们复述了方心如的话。
“回队正,他们说这是一个从林子里钻出来的撒克逊人,恐怕是撒克逊乱军的探子,他们正在审呢。”
“他们审什么审,要审也该我来审!去问问他,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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