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54章

作者:阿斯顿发

不过由于技术水平低下,当地不懂如何提炼盐矿石和卤水盐井,导致只能捡现成的盐石来卖,盐石越来越少,现在主要还从事与在岩洞中找盐石的人已经少之又少了。

和卡尔克贝格的小领主打了声招呼,冯森带着两名向导和护卫就上了卡尔克贝格山。

走了没几步,冯森找到了一处洞穴,但他却没有进去,而是走到了洞穴上的山壁上,光秃秃的岩壁上寸草不生。

冯森用手指在岩壁上剐蹭了两下,展开手掌,看着手心洁白的晶体,他笑了起来。

本来还指望着不列颠的柴郡盐,没想到倒是忘了吕讷也有大盐井,这下,炻器的计划总算是可以提上日程了。

第一百一十章 代特莫尔德!维杜金德与查理曼的决战! 上

风沙沙地响。

灰白色的天空下,树叶上稀疏的雨滴,落在链甲和皮甲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这场隔在维杜金德和查理曼决战之间的大雨终于停了。

在休整了两日后,法兰克人的军队踩着泥泞的土地,终于开始向代特莫尔德进发。

此前,代特莫尔德城外是大片大片的农田和牧场,蓄养了成千上万的牛羊,但现在,只有焦黑的断裂篱笆能看出他曾经作为农庄的痕迹。

查理曼对于亲人和手下总是亲近而温和的,只是这份温和也仅限于亲人和手下,在很多的撒克逊当地人眼中,查理曼就是个卑鄙的恶魔。

他派人烧毁农田、牧场、果园和屋舍,填埋鱼塘,摧毁作坊,甚至砍伐他们赖以养猪的森林,还经常动不动来抢掠粮食。

这种摧毁对方的经济的方式,虽然很损但有用。

维杜金德很快就不得不在代特莫尔德贵族的鼓噪下出兵,开始和查理曼的正面对决。

查理曼身披扎甲,手持铁矛(查理曼上阵可不会用咎瓦尤斯),站在亲兵们的最中央,在他的身边,环绕着两千名带甲骑士和一千名无甲骑士,这些人一部分是查理曼的亲兵,另一部分则来自东法兰克各地的封臣。

至于自由民骑兵,根本不存在,自由民还买的起骑兵装备吗?一套链甲都非得是数十亩地的富农才勉强能置办得起的,更别提刀剑了。

除了这三千名精锐,查理曼前方还站在三千名步兵,他们大多是自由民和自耕农,或是来自于附近的征召兵,或是马尔克公社的部落兵。

这三千名步兵中,差不多只有十分之一,也就是只有三百名步兵有链甲,其余要么皮甲要么武装衣,甚至有些干脆就只有一层单薄的布衣。

他们腰间别着法兰克短斧,手中提着长矛,背上则背着标枪,在队伍的前方缓慢的行进。

在队伍的最后,是来自各个东法兰克贵族和教士的士兵,他们大概有四千人,装备驳杂,行动迟缓,其中大概还有五百个弓手,走在了他们的最前列。

查理曼虽然名义上是法兰克人之主,但实际上法兰克只是部族同盟的名字,其内部也有各种派系,比如东法兰克的图林根和巴伐利亚等地的贵族,相对于法兰克核心腹地的地区,这里的伯爵具有更高的独立性,有些甚至可以说是附庸,而非臣民。

这些贵族对查理曼暧昧的态度给查理曼的征募士兵的工作添加了很多麻烦,但好在在一系列博弈后,查理曼终于凑出了一万人的士兵,随后其中有四千可能不顶什么用,但好歹不会在战线上落于下风。

来到了代特莫尔德城外,维杜金德乱糟糟的军队乱糟糟地走出了营帐,乱糟糟地开始整肃队形。

这一次出击,维杜金德总共出动了两万人,其中他本部招募了一万两千人,代特莫尔德的城市兵和农兵出了四千人,维杜金德招募了一千诺斯武士,而阿尔比恩居然真的从乌达哪里带回来了两千人的支援。

骑着马走上了一处丘陵,查理曼昂着脑袋望向维杜金德的军队:“他们的队形就像埃里克前天在宫殿桌子上拉出来的屎。”

“殿下!”

“哈哈哈哈。”几个亲近的封臣立刻笑了起来。

查理曼也哈哈大笑起来,他的卷曲的胡子颤抖着:“谁让你在宫殿里拉屎的?”

“我,我喝多了……”

“别在意,埃里克,我向你道歉。”查理曼嘴角带着笑意,拍了拍埃里克的肩膀,“我只是有些怀念过去,当年,我们在亚琛的时候,那时我还是王子,一起在宫殿中饮酒作乐,我希望我们还能和那时一样。”

“殿下……”埃里克脸上有些动容。

“咚咚咚!”一阵战鼓声,从对面的阵地上传来,在撒克逊人的军阵中,一面面蜘蛛网一样奇特的战旗被一一竖起,衣着破旧的撒克逊人挥舞着手中的战斧,向着查理曼发出了战吼。

“去吧,为我带来胜利。”伴随着查理曼最后一句话,冲锋的号角声分别从两侧的军阵中响起。

鼓点声响起,在一阵不明所以的乱嚎声中,无数的撒克逊士兵混乱地冲向了查理曼的本阵。

他们大多布衣,极少数有藤甲和盾牌,甚至还有光着膀子,手拿木棍的,这些士兵乱糟糟地冲到了最前面,开始冲击法兰克的军阵。

法兰克的分成了一个四千人,一个五千人的军阵,左翼由埃里克统领,右翼则由查理曼亲自统领,军阵同样使用了战斗盒子的战术,将骑兵放在中间,外层则是层层叠叠的步兵。

撒克逊士兵潮水般涌来,猛地,一阵连续的颤动声后,上百支弓箭从军阵的中央抛射而出,训练了大半年,查理的第一支弓兵部队总算是成型了。

不过与靖难军相比,这些法兰克弓手的实力还是差上了不少,只有十来个撒克逊士兵倒地,而且一个死的都没有。

紧接着弓箭的,是标枪和飞斧,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标枪和飞斧的地位就如同中原的刀和枪。

标枪驰越,飞斧轮转,鲜血激射,这一次倒下了上百名撒克逊士兵,与这些倒下士兵一同出现的,还有同样数量的撒克逊逃兵。

“杀!”

“沃登!”

“该死的法兰克佬!”

在鲜血的激励下,撒克逊的士兵们更加疯狂了,在一小撮有盾牌的撒克逊士兵的带领下,他们终于与法兰克士兵接战了。

长矛刺击,战斧劈砍,接战的一瞬间,撒克逊这边前排的士兵几乎倒下了一半。

撒克逊人的阵型太拥挤,根本施展不开手脚,反而被那些距离更加松散却交错站位的法兰克士兵成批的屠杀,与屠杀相对应的,是不断逃跑的撒克逊农兵。

法兰克和撒克逊双方都是见怪不怪,一边打一边跑太正常了,大家都是这样。

看着乌泱泱冲上,又乌泱泱逃跑的撒克逊人,埃里克露出了不屑的笑容,他计算着时间和距离,观察了好一会儿战场的态势,终于,他忍不住了。

“骑兵,出击!”

步兵瞬间让开了一条通道,埃里克摆正了头盔,举起了手中的长矛,发出了战吼声:“冲锋!”

第一百一十一章 代特莫尔德!维杜金德与查理曼的决战! 下

埃里克抽出了挂在马屁股上的骑矛,夹住了马肚子,在一声呼哨中,带着一千带甲骑兵从三道缺口处冲出了军阵。

两边的景色飞快向后退去,埃里克的视界急剧缩小,仿佛只剩下了眼前的那一点,他单手握住骑矛,仿佛握住标枪一般,向着一个猝不及防试图举起藤牌的撒克逊武士冲去。

刺!

骑矛擦着藤牌的边缘,狠狠地扎入了撒克逊武士的胸口,那个撒克逊武士在冲击力下,几乎飞了起来。

没有马鞍和马镫的骑兵时代,骑矛就是可以控制飞行的标枪。

拔出了长剑,埃里克肆意地劈砍着周围剩余的撒克逊士兵,这些乱糟糟的撒克逊农兵连个最普通的甲胄都没有,居然也敢上阵,难不成大名鼎鼎的……

等等,埃里克后脖的汗毛根根竖立,他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马上向着身周的骑士喊道:“退回军阵!”

在埃里克的组织下,骑兵们虽然不解,但还是跟在他身后,准备回到军阵中。

“啊!”一声惨叫声在埃里克的耳边响起,一支弩箭插在一名骑兵的后脖上,微微发颤。

当乱兵如海潮般散去,一堵堵坚硬的盾墙出现在埃里克的眼前。

不知何时,维杜金德本阵的五千步兵精锐倾巢而出,隐藏在乱军之中,伪装成督战队,悄悄前进,直到逼近阵前。

他们挡在了埃里克和军阵的步兵之间。

这些撒克逊武士再次使出了传家本领——盾阵,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些士兵组成的盾阵可比那些农兵强多了,他们的盾牌紧紧靠在一起,缝隙间还有枪矛刺出。

而且他们的盾牌是一种可以放在地上的大方盾,所以位于第一排的撒克逊士兵都是身体强壮的大高个,身上大多穿甲,要么链甲要么皮甲,甚至还有武装衣和藤甲。

与普通盾阵不同的是,在第三排后面,竖起的不是枪矛,而是一群将镰刀插在长木棒上的武器。

一支人人带甲的步兵小队不知何时出现在了盾墙之后中,这些人大概三百人左右,其中一些手中拿着一把长长的镰刀,还有七八个人手中还拿着一把十字形的奇怪弓箭。

此时,隐藏在混乱的农兵之中,这些精锐的撒克逊士兵用同僚的血,为自己铺出了一条通往胜利的长路,一条长达600米的盾墙出现在战斗盒子军阵的面前。

维杜金德穿着一件链甲帽衫,手持一面圆盾,在盾墙中不断呼喝着,身后则是代表萨克森战争酋长的战旗。

本来接下来的环节是双方盾墙互推和枪矛对刺,但出乎手持椭圆长盾的法兰克步兵们的预料,在撒克逊士兵们的胯下,迅速滚出了一个手持藤牌短斧的少年,他们大多十四五岁,稚气未脱,但此时却已拿起了战斧。

后方交错站立的法兰克步兵迅速上前,在盾牌前推出了长矛,但这些少年如同灵活的猴子,在盾牌与长枪间跳转腾挪,只要被他们逮到机会,一记短斧便会砍在小腿或脚踝上。

这个时代的步兵可少有保护小腿的盔甲,只听得法兰克军阵一片惨叫声,砍小腿虽然造成的伤害可能没有那么大,但却能轻易在紧张刺激的盾墙互推环节中,为己方找到破绽,打开空缺。

虽然战斗盒子内部不断从其他几面回旋调派伤员,但随着剩下的维杜金德叛军一齐压上,四面八方都是敌军,埃里克的军阵开始动摇起来。

而埃里克这边当然可以绕过这道步兵盾墙,但那样对现在的情况没有什么帮助,他需要从后侧方冲击这道长长的盾墙。

而眼前的这些步兵正好守住了面对战斗盒子的步兵,本来可以用人字形回旋不断掠阵削队形的,现在只能嗯冲,不然就来不及了。

埃里克看向另一边正在向这里移动的查理曼军阵,咬咬牙,将长剑指向了前方的盾墙:“冲锋!”

在埃里克的一马当先之下,一千骑兵分成三个三角形,向着盾墙直接冲去,盾墙后的撒克逊士兵将盾牌后的支架抵在地上,在缝隙间伸出了长矛。

“吁——”战马痛苦地嘶鸣着,“唏律律!”

“啊——”长矛刺入了一个士兵的眼窝,将他从马匹上顶了下来,但大多数的骑兵都撞开了方盾,成功冲入了敌军的阵型中。

埃里克的脸狰狞着,他对着一个手拿长柄小镰刀的农兵,狠狠挥下长剑:“结束了!”

接着,他感觉胯下的战马猛的一滞,七八支镰刀伸出,构筑了四条马腿,接着,一只丹人长斧瞬间探出,勾住了埃里克的肩膀,将他瞬间从马上拉了下来。

按照中原王朝的打法,这个时候,被勾下来的骑兵已经离死不远了,但可惜的是,这里是西欧。

这些下了马的骑士由于身体素质和装备组织度等差异,他们依旧比普通步兵要强。

一些骑士甚至主动下马,与埃里克站在一起,拿起手中的长剑与剩余的步兵对峙,而那些接连冲进来的骑兵更是为他们打开了更广阔的缓冲空间。

这些下了马的骑士们聚在一起结成了队形,挥舞着长剑,反而将这些撒克逊武士逼得连连后退。

但这已经足够了,他们已经为维杜金德积攒了足够的时间,他已经能感觉到,眼前的这个方阵已经如同沙子做的塔,只需要推最后一下,就能够倒塌。

维杜金德一记丹人长斧劈在了一个法兰克士兵的盾牌边沿,猛地扯下,在他身侧,一支长矛刺出,直接刺穿了那个失去盾牌的慌乱步兵。

虽然和想象中有不少差距,但料想中的代特莫尔德之战基本成功了!

击溃了左翼的这支方阵,就算有一万逃兵,那也是一万对四千,到那时,大家都只剩最后一口气,维杜金德和查理总算是有一场公平的较量了。

这样的美好的幻想没有持续多久,就在一阵急促的风声中消失,一支标枪擦着维杜金德的脸颊划过,穿透了他身后士兵。

在一阵震颤声中,维杜金德瞪大了眼睛。

三千骑兵突兀地从左翼方阵的后方冒出,而为首的带着王冠头盔的大胡子,那,那不正是查理曼?!

什么时候?他哪儿来的这么多骑兵,维杜金德看向右翼方阵中的王旗,如坠冰窟。

“撤!吹号,我们撤到代特莫尔德城内!撤!”传令兵的声音和撤退的号角声在战场上响起,在几个亲兵的护卫下,维杜金德狼狈地率领着那几千精锐向着代特莫尔德逃去。

“不要去那边,往代特莫尔德。”在维杜金德嘶声力竭的叫喊着,他的战旗在不远处摇晃着,居然往更远处的森林跑去。

“谁?”维杜金德愤怒伸长了脖子,“谁在操控我的战旗,谁……”

维杜金德的怒吼突然停止了,他低下头,看着陷入胸口的飞斧,干净利落地晕了过去。

第一百一十二章 驼背丕平

骑在一头小矮马上,丕平使劲地扬起头,望向不远处的父亲,站在众将士之中,查理依旧是最引人注意的那个。

在队伍的最前方,查理骑在一人多高的大马上,他扶着腰间的长剑,头上戴着一顶尖顶的八面盔,环绕这头盔的边沿,是镶嵌着金丝与银丝编成的黄金花纹,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查理除了一身罩在外间的铁板扎甲,内里还套着一层锁子甲以及丝绸制成的内衣衬,昂首挺胸,英勇非常。

驼背的丕平努力地想要挺直自己的腰背,但却没有成功,似乎是注意到了丕平的动作,查理回头扫了一眼,但又故意一般避开了视线。

丕平握紧了手中的缰绳,用鼻子深吸了一口气又迅速呼出。

他低着头,仿佛看不到那些嘲讽的脸就能听不到那些嘲讽的声音,但对于他来说,最害怕听到的从来都不是嘲讽,而是那些带着怜悯的安慰。

驼背的丕平,查理曼真正的嫡长子,查理曼的第一任妻子是德西德拉塔,而丕平的母亲希米尔特鲁德,在查理还是王子时,就是他的初恋情人。

但查理曼迎娶德西德拉塔只是为了与伦巴第国王缔结盟约,在与德西德拉塔成婚之后,查理曼直接将她抛在一边,先和希米尔特鲁德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并取名为丕平。

查理的父亲是矮子丕平,祖父是锤子查理,曾祖父是宫相丕平,加洛林贵族喜欢以成功的祖先命名新生儿,他们用这种命名习俗来祝福儿童,希望他们能够承担同名祖先的历史角色。

就从这个命名规则来看,这个丕平应该就是预订的未来国王。

驼背丕平769年出生,查理与德西德拉塔在第二年成婚,第三年就火速废除,第四年火速与希尔德加德结婚,几乎是在同年,希米尔特鲁德在史料上直接失去踪影,再也不见。

就在大前年,也就是781年,查理曼征服了伦巴第人。

同年,他将他和希尔德加德的第二个儿子卡洛曼,送到教宗哈德良处进行洗礼,并更名为丕平,同时将其册封为伦巴第国王,这就是后来的意大利的丕平。

而驼背丕平近乎是理所应当地在卡洛曼改名后,失去了应有的继承权,至少在大部分的法兰克贵族眼中,是这样的,不然既然已经有了一个丕平,为什么还要一个新的丕平呢?

尤其这个旧丕平还是个驼背的丕平。

骑在矮马上,十五岁的丕平第一次感觉到秋天的风也会这么寒冷。

“嗒嗒嗒——”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在驼背丕平的身后响起,他忙不迭地向右移开了道路,他胯下的矮马曾经不止一次因为受惊,而将他甩下马。

倒不是矮马动作幅度太大,而是丕平由于驼背的病症,手臂很细,而且两腿膝盖外翻变形,很难骑的稳马,一不注意就会从马上摔下来,但他坚决不坐车,骑马已经是他最起码的尊严了。

一名传令兵带着一份信件来到了查理的面前,查理从木筒中抽出了一卷皮纸,他先是皱了皱眉,辨认了好一会儿,才无奈地扔给了一旁的阿尔昆:“阿尔昆,我的教子说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