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斯顿发
“天父之下,众生平等,哪怕是异教徒,都只是迷途的羔羊罢了。”冯森与博莱努斯碰了碰杯,“这酒怎么样?”
“不得不说。”博莱努斯喝了一大口,“虽然只是格鲁特酒,但已经比一些劣质的葡萄酒好了,不过这种啤酒只有小贵族、工匠和农兵才喜欢喝,学者贵族们都是喝葡萄酒的。”
“但贵族的数量永远不如工匠农兵们多,不是吗?你觉得这个罐头水果如何?”
“十分的新鲜,十分的美味。”博莱努斯伸出大拇指,“假如它真能保存很长时间的话,我相信那些意大利的奸商能从中赚取一大笔,西西里是个适合种植水果的地方。”
“我会和意大利那边联络的,你有什么想买的吗?博莱努斯?”
“有,不仅有,还很多。”博莱努斯拿起手中的杯子,“比如这个杯子,比如杯子中的酒,比如桌子上的火锅,比如,您的罗马水泥。”
“这可不是罗马水泥,而是三合水泥,是赛里斯的一种砂浆。”冯森摇摇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三合水泥的配方是机密,你们只能购买货物。”
“如果您能贡献出水泥的配方,您一定会成为君士坦丁堡宫廷的座上宾……”
冯森一摊手:“我已经是法兰克宫廷的座上宾了,正因如此,在没有吾王的允许下,我无法向你们售卖任何配方。”
“……好吧。”博莱努斯叹了一口气,“那么,您的啤酒我可以购买吗?”
“当然可以,2个德涅尔一夸脱,宴会结束后,会有专人联系你。”
“这是否有些贵了?”博莱努斯皱起了眉头,“恕我直言,有些劣质的葡萄酒也是这个价格——那可是葡萄酒。”
“每桶汉堡啤酒会赠送两个带柄的马克杯,如果你可以帮我一个忙的话,我可以给你1.5个德涅尔一夸脱,而且完成后,我还有奖赏。”
“是什么?”
“我需要来自东帝国的学者、农兵或者工匠,你可以看到,我的领地实在太缺人了,尤其是需要在一年的时间纺织近万匹呢绒的情况下。”
“当然可以,农兵和工匠倒好说,现在安纳托利亚有一堆破产的农兵和工匠,只需要几个子儿就能让他们乖乖上船,但是学者……”博莱努斯摇了摇头,“厉害的学者到哪里都会有工作的,哪怕没有,他们也能凭借着人脉,不愁吃穿。”
“我并不需要太厉害的学者,不是有些学者在做抄写员的工作吗?像这样的学者就可以。”
博莱努斯想了想:“您是说学徒或者小学老师?那样的话,安纳托利亚是没有的,但君堡倒是有不少,您知道的,保加尔人和阿瓦尔人在捣乱,希腊和马其顿也不太平。”
“那最好,这件事就交给你,我的朋友。”冯森亲切地拍了拍博莱努斯的肩膀,“对了,我怎么没见到齐诺瓦茨,他不是你的商业伙伴吗?”
博莱努斯苦笑道:“齐诺瓦茨在君堡买了一堆所谓的兵书,最近一直在房间里闭门不出,和那些帝国的雇佣兵待在一起。”
冯森一愣,他半是敬佩半是无奈地说道:“他真是一个勇敢的人。”
“阁下?”冯森正想问问齐诺瓦茨的住处,却被另一个声音打断了,来人正是福尔斯,他手中拿着几张白纸。
“您的这份《西不列颠公司协议书》我看过了,与您说的没什么出入,我已经签下了。”福尔斯将几张合订白纸递给了冯森,“恭喜您,阁下,我想大厅中的大多数人都签下了这份协议书,虽然不知道您是怎么想出这个伟大的商业构想的,我得向您祝贺——祝贺您西不列颠公司的成立!”
“谢谢你,福尔斯。”冯森微笑着接过福尔斯手中的白纸,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道,“(TM)D,这成就怎么还没触发。”
第一百二十一章 欧罗巴八旗转化制度
距离西不列颠公司成立已经过去了三天的时间,距离齐诺瓦茨带着三百旗军离开已经过去了一天的时间。
然而,【西不列颠公司】的成就奖励仍旧没有触发,冯森有点急,因为这个成就的奖励相当重要——百艺工匠一百人以及一个坊的人口。
百艺工匠一百人就不用说了,工匠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自明的,而那一个坊的人口中,冯森更看重的,是其中的女子人口。
中晚唐时期,各个坊市的人口不一,比如说西域的瓜州一共只有七个坊,但每个坊人数再少,总归是有个一千人的。
而且这一千人可不是冯森这群厮杀汉,而是一群各色人等都有的群体,最重要的,是其中还有很多女子。
冯森知道,在当地被汉化的同时,汉人必然会在血统和文化上逐渐胡化,因为他们缺少足够的族裔以及传播文化的文士。
假如没有汉人女子的话,冯森下一代倒还好,到了冯森孙子一代的时候,全员混血儿,而且在这么个大环境中,讲不定已经说不出几句汉语了。
当年唐朝官员去视察被吐蕃征服的西域,拜访当地的汉人,得出来的结论是:这群汉人不识文字,形容脏陋,行为粗鄙,与中原的汉人大相径庭。
冯森知道这个趋势无法阻止,因为这并非是精神层面的胡化,而是物质层面的胡化。
比如西欧这里没法纺丝绸绢帛,那些绢帛的汉衣形制必然失落,比如西欧这边没有白蜡虫,那么关于蜡烛(非蜂蜡)的文化必然失落,他们的后世估计都无法理解诗词中蜡烛的意象——他们可没有见过真正的蜡烛。
但无论如何,冯森还是希望确定自己位置和存在的汉人身份和汉文化能够多留存一点,不要像满语一样,连满人都不会说了。
他需要汉人女子以及纯血的族裔,但是这是有一个平衡点的,假如他的族裔能够达到那个平衡点,他就算再看重纯血族裔,都无所谓,因为人数够多,但现在,明显是不够的,所以他必须带着本地人玩。
冯森需要给他的子民一个身份认同,区分出什么是你,什么是我。
想到这,冯森拿起桌子上的黄册,这是旗人的名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当地村落投了旗,至少撒克逊旗十个百户都已经被填满了。
这一个百户可不是仅仅只有一百人,而是一百户,一户大概在五人左右,基本上作战的都是旗人,干活的都是包衣,这一百户里差不多有二十户旗人,八十户包衣,也就是每户旗人差不多能摊到四户包衣为其劳动。
而法兰克旗那边依旧零零散散,只有五个百户,最新成立的诺斯旗中,由于先前的战功,很多人都选择赐予了自由身,但依旧有大概一千维京战士成立了诺斯旗。
这么计算一下,冯森领地内八旗内人口差不多一万两千人,他们大多是难民战俘或奴隶,而八旗外人口,也就是那些斯托马恩部落以及一些零零散散的小部族,估计就只有寥寥四五千了。
八旗的存在其实就是冯森专门拿来做身份认同的,道理很简单,冯森特地把族裔身份与等级挂钩了。
一个人是奴隶,他什么族裔都不是,只是会说话的牲口,但当他是包衣时,他就有了一层身份,撒克逊人、诺斯人之类的,当他成为旗人时,就不再是某某族的人,而是某某旗的人。
在观感上来说,没什么区别,但这就像温水煮青蛙,刚开始叫他们变成汉人,肯定万般不愿意,但这样慢慢煮,先叫某某族,然后某某旗,他们就会不知不觉地转变。
随着战功的积累,当他们升迁成了外姓汉人,那他们和别的族裔,连旗的区别都没有了,当他们成功升迁为汉人时,对他们来说,自然而然的,就会自认是汉人。
汉人不再是族裔的区分,而是阶级的区分。
冯森故意混淆了族裔和阶级的认同,打个比方说,如果说族裔是对人群竖切,把人切成诺斯人撒克逊人法兰克人,那阶级是对人群横切,切成奴隶、自由民、贵族。
但冯森的八旗就是把所有族裔竖切,然后把汉人这一条横放在所有族裔头上,然后跟下面的人说我们是横切。
以汉服为例,一套汉服深衣你叫撒克逊人穿,他不会穿——我一个撒克逊人为什么要穿你们汉人的服装。
但是,经过八旗一番洗礼,他们会认为,老子打了那么长时间的仗,就是为了当人上人,人上人穿汉服,那老子也要穿,这是人上人的象征,人上人都说汉语,那老子也说,这都是老子应得的!
这样,组织认同就逐渐转为了身份认同。
这个过程也得建立在文化先进的基础上,假如你一套汉服比他们普通的衣服都丑,那他们当然不会认为这是贵族的象征。
这些文化所带来的制度,制度所带来的利益,才是他们转化最坚实的基础。
况且,冯森的这套竖切八旗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一切阶级上的矛盾,都可以通过这套制度转化为族裔之间的矛盾,撒克逊的农民起义了,那是诺斯人抢走了撒克逊人的土地,和我汉人有什么关系?
冯森以后还要开放汉人科举,以后考上了就是外姓汉人,给那些新征服来不及积累的贵族打开一条方便之门,毕竟奴隶谁读得起书呢?要读书,至少也得是个寒门自由民或者富裕的包衣。
想读书,想成为包衣?很简单,拿起手中的刀剑,去冲阵,冲一次活下来,读书的身份和钱财基本都有了。
冯森把一切升迁的前提都约束成了战功,所有升迁的起点,全都是战功,利出一孔,不是你的战功,就是你爹的战功,反正得有。
说句不好听的,八旗的存在实际上是相当反动的,只是在更加反动的封建制度前,它才会显得可爱——在这个时代,一个奴隶,大概率他一辈子都要当奴隶,但在冯森这里,一个奴隶干的好的话,他甚至能当将军。
只吸纳各族精英到汉人中,一方面减少了汉人的同化速度,另一方面也压制了汉人和当地族裔的矛盾。
八旗制度想要顺利运行起来,逃不开的,还有一个就是要靠不断的胜利和战利品,否则人家在这个组织中拿不到利益,为什么要认同这个组织?
冯森手中提着毛笔摸起了下巴,他军中的一些士兵有不少娶了当地一些小贵族当妻子,但在冯森看来,下一代纯血的汉人,至少要是和现在齐平。
打开了克劳塞维茨引擎,冯森看向那个【邀请贵女】的选项,上一次邀请文士和工匠,是各三个人,那么邀请贵女应该也是三个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 冯森拉丁化组新译《三国演义》
现在威望和灵能不足,光想也没什么用,还是老老实实先把眼下做好吧。
把脑子里那些杂念都排出,冯森开始继续处理他的政务,随着人口的增多和城市规模的扩大,他需要处理的事情也变多了。
在衙门里对了一会儿账目,批了几件案子,又接见了五六个小贵族,和几个侍从僧以及文书交接了七八件事宜,到了傍晚,冯森终于空闲下来。
看着距离晚饭还有一段时间,他便掏出了一本小册子,拿起羽毛笔,用拉丁文仔细地书写起来。
这是一本书,叫做《三国记》,是的,这本《三国记》就是由冯森拉丁化组倾情奉上的《三国演义》拉丁文版。
冯森最初是因为晚饭之后和阿多尔以及柳德米拉出门散步时,为了让这两位精力过于旺盛的公主能够不乱跑听话,给她们讲起了三国演义,当然,是拉丁语版——冯森的法兰克语还没有好到那个地步。
但幸好,这两位公主文化水平都很高,拉丁语对于她们来说,就是第二母语,所以也能听懂。
好的作品总能超越文化的隔阂,至少两个小丫头每天都是追书追得如痴如醉,对刘备的王子复国记十分上心,不仅仅是这两个小丫头,到最后,连那些侍从僧都跟在冯森身后,听他讲故事。
冯森本人知道这是演义,但在当时的人看来,演义和历史没什么区别,他们自然而然就把这本书当成了研究赛里斯的第一手资料——难道一个纯正赛里斯人的叙述还不靠谱吗?
到这里,冯森突然反应过来,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把这个故事变成一本书呢?要知道,查理曼本人虽然没什么文化,但他对学者和有文化的人都是高看一眼的,加洛林文艺复兴就是一个证明。
那为什么我不能给这个文艺复兴添砖加瓦添油加醋呢?
于是,便有了这本《三国记》,没有意外的,依旧是高仿山寨版,冯森哪里记得全本三国演义,一些记忆的模糊的地方只能口胡过去,甚至编出一些新武将新故事来糊弄。
起码现在这本《三国记》有三个版本,冯森手里的无注水的精简带插图版,教士们手里的宗教改版,以及由两位公主记录的冯森添油加醋的胡诌版,还有一些偶尔和冯森一起散步的大小贵族们的片段故事版。
相对而言,反倒是两位公主弄出来的胡诌版更好看。
可惜的是,最近胡诌版停更了,自从齐诺瓦茨来拜访过冯森后,柳德米拉马也不骑了,弓也不练了,时常唉声叹气,偶尔以泪洗面,颇有一股爸爸的夹竹桃落了的感觉。
冯森可不会哄小女孩啊,他上辈子安慰女孩唯一的方式,是给人家倒一杯热水,然后说几句你妈/爹要是还没死,一定不希望看到你这样云云。
天色逐渐暗淡,阴云笼罩天空,今夜恐怕有一场夜雨。
和门口的士兵吩咐了几句,冯森转了个弯,从衙门出来,走不了几步,便到了自家的将府前。
穿过一进的院子,和那里祈祷的侍从僧以及满脸疲惫的文士们打了个招呼,冯森穿过二进的院子,又跨过一道门槛,来到了最里面的小院。
小院中一条长直的方墁甬道从门口延伸到冯森本人的屋子,而身后的灶房中则传来点点烟火气,一个银发的小脑袋从主厅的门口探出:“冯,你回来太晚了,我都要饿死了。”
“来了来了。”
穿过甬道,冯森走到阿多尔身边,牵起了她的手,走入了里屋:“别站在外面,小心着凉了。”
“不会的,我穿了两层海狸斗篷,都要热死了。”阿多尔兴高采烈地说道,“我今天和米娅出去骑马了,大海蛇现在比我高了,我都快要爬不上去了,但是她的舌头和以前一样软,舔在脸上好痒,还有还有……”
大海蛇是一匹小马,是靖难军中一匹青骢马和本地的一匹汉诺威马的子嗣,说起这个,冯森之前安排那些马配种时没太注意,让许多小矮马怀上了大马的孩子,结果这个秋天难产死了一大片,而大海蛇就是一头活下来的幸运儿。
大海蛇这个名字也是阿多尔起的,虽然柳德米拉最近过得很糟心,但阿多尔过的却很舒服,每天上山打猎,下水捞鱼,没事就跟几个小伙伴到处玩。
虽然依旧得到汉堡小学堂和吉塞拉嬷嬷那里学习,但和宫中比起来,这里的生活却是开朗了许多。
冯森卸下腰间的横刀,挂在了墙上,走进内间,围绕着一只八仙桌,莺莺燕燕坐了一大桌公主。
不得不说,在这个时代,拉丁语确实是和后世英语一般的存在,哪怕最没文化的阿尔沃,也能磕磕绊绊地说上一两句拉丁语。
阿尔沃的鬓边扎着两条细长辫子,看到冯森进来,便傻笑起来,她拍了拍身边的座位,用有些奇怪的汉语腔调说道:“坐,你坐啊。”
给阿多尔的椅子上垫了一个小凳子,冯森坐在了阿尔沃身边,而阿尔沃也嘿嘿笑着,在桌子下面用两条修长紧实的大腿锁住了冯森的脚。
阿多尔立刻像是小猫炸毛一般,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着阿尔沃。
冯森笑着揉了揉阿多尔的小脑袋,脑中不由得地冒出了一句话,只要你够弱,再恐怖的威胁,看起来都像卖萌。
八仙桌的另一边,吉塞拉正在和柳德米拉小声地交谈着,和以往相比,柳德米拉神色处事成熟了不少,前段时间明明还是和阿多尔一样的小女孩,几乎是短短的三天内,就变成了一个少女。
轻轻叹了一口气,纯真确实是消耗品,冯森感觉那个活泼开朗无忧无虑的柳德米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今天有什么新鲜事吗?”在等待上菜的时候,冯森问道。
“天父保佑,一切安好。”吉塞拉微笑着答道,“我最近在和开尔文神父交谈,准备将我原先所在的埃尔斯多夫修道院和汉堡的修道院合二为一。”
“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您知道的,一些可恶的异教徒和可怜的流民,愿天父保佑他们。”
“没关系,汉堡足够大,容得下很多人。”冯森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他又看向柳德米拉,“蜜拉,别担心,等我打败了于尔岑的叛军,就会立刻北上去支援你的父亲。”
“没关系,我相信哥哥和齐诺瓦茨叔叔。”柳德米拉勉强笑了笑。
“什么时候开饭啊,我饿。”阿尔沃抱怨道。
冯森忍不住笑道:“你的新鲜事倒是不多,除了吃就是睡。”
“谁说的,我还要练习盾击和剑术呢。”阿尔沃抱屈般锤了一下冯森肩膀。
“好了好了,吃饭了。”
很快,热腾腾的羊汤烩面和一大盘蒜泥白肉都端了上来,除此以外,每人还有拌了奶酪的苹果块和草莓,一小碗鹰嘴豆泥,一大碗蒲公英和胡萝卜沙拉以及一些烤面包。
虽然冯森他们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但隋唐时期,依旧是分餐制,所以每个人都有几个固定的碗碟和食物,其中冯森和阿尔沃的最多,尤其是冯森,他除了以上那些食物外,还有几个鸡蛋和一大碗鸡脯肉。
冯森每天至少都要锻炼两个时辰,早上一个时辰,晚上一个时辰,运动量不小,吃得自然也很多。
呼噜噜用筷子将三五口将一大碗烩面吞入肚子,冯森往嘴中扔了一个鸡蛋,拿起面包咬了没两口,突然一个奴仆从外面跑了进来,他伏在冯森耳边说了两句。
冯森脸色一变,饭都来不及吃,就匆匆出了门。
第一百二十三章 丕平殿下,你坐啊
晚风呼啸,比以往急切了许多,阴寒的冷气在将府门前的大街上弥漫着,走在这股寒意中,丕平的身体时不时有些抽搐。
在阿勒教士的带领下,驼背丕平站到了内城的大门前。
他艰难地抬头看去,对于他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座高山,无尽的杉木永定桩之间,层层的夯土一路堆到了五米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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