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斯顿发
一个高瘦的贵族举着杯子,大声的号唱着,他撑着桌子,嘴里吸着汤饼,双脚不断地在地上弹跳着,最后他甚至站到了桌子上,打着节拍唱起歌来。
“阁下家乡的美食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坐在冯森身边,格尔苏因达的脸也有了几分醉后的红晕,“不知赛里斯距此处究竟有多远。”
冯森笑道:“其距离大约相当于两次亚历山大东征。”
“居然有这么远吗?”狄奥多里克也忍不住说道,“那你们来到这里朝圣必然受了不少磨难。”
“其实并没有。”冯森打了个酒嗝,他喝了一口奶茶压了压,“一年前,我的父亲将公爵之位传给我时,正巧隔壁的四位公爵一齐发动了叛乱。
我率军帮助皇帝平叛,一时不慎,输给了叛军,我当时被十万大军包围,身边只有一千余人……”
说到这里,冯森突然压低了声音,十分神秘地说:“当时我已经接近绝望,这是天父对我不信教的惩罚,于是我向他祈祷,如果我能脱困,必然要改信天父教。
誓言话语刚落,我身边便起了一层灰雾,将大军牢牢挡在了外面……”
“我的天呐……”狄奥多里克忍不住叫道,“这是叹息之雾,救世主以塞亚被宙斯的追兵追杀时,是天父的叹息化成了浓雾,阻隔了宙斯的士兵。”
“这,这真是奇迹。”格尔苏因达又抿了一口酒。
“是的,但不仅仅是如此,在浓雾中,伸手不见五指,我便带领着士兵茫然前行,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白胡子的老者。
他伸手向前一指,我便继续向他指的方向前进,没多久,浓雾散去,我们便来到了此地……”冯森一本正经且虔诚地说道,“虽然我不知道此处是何处,但脑海中晨钟暮鼓一般的声音告诉我,这里是救世主以塞亚降生之地——欧罗巴!”
“神的旨意!”狄奥多里克高高举起了酒杯,“致我们目睹奇迹的皈依者,冯。”
冯森轻轻与他碰了一下杯,一口饮尽了杯中的葡萄酒。
“那么您现在皈依正信了吗?”格尔苏因达问道。
冯森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我原先准备去罗马,以求得一位德高望重的神甫的洗礼,不过,一方面由于我后勤不足,另一方面则是阿多尔的委托,我不得不暂时停留。”
“原来如此。”格尔苏因达右手捏起一块牛肉塞入了嘴中,这个时候可没有叉子,所有人吃饭都是用手和小刀的。
“那您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征战,我的士兵们都有点累了。”冯森看向那群围着篝火跳舞的牙兵们,“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获得一块属于我自己的土地来安置他们。”
“这可需要一块不小的领土。”
“是啊,所以我们可能还需要再继续征战一段时间,去当雇佣兵,或者向东开拓,从异教徒手中夺取土地,说到这,我还得感谢一下我们的利珀伯爵狄奥多里克。”
冯森向着狄奥多里克举了举手中的酒杯。
“为了酬谢我的出兵,他将他名下的一个男爵领赠送给了我,起码能先安置一部分残疾的士兵。”
狄奥多里克大义凛然地与冯森碰了碰杯:“我无法容忍帮助我的人一无所获。”
不知道为什么,狄奥多里克的手有些颤抖。
格尔苏因达突然止住了话头,仿佛不经意地笑道,“你有没有兴趣,成为法兰克王国的一员呢?这可比东征容易多了。”
“赛里斯有一句古言:君择臣,臣亦择君。”冯森端坐了身体,“我到底愿不愿意为法兰克王国效忠?恐怕只有我和查理国王见过才知道。”
格尔苏因达她温柔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冯森熊罴般的身材,突然她拍了一下手,如小女孩一般调皮地说道:
“你信不信,查理见到你的第一句话就是: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第十一章 摔♂跤
“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清澈的溪流前,高耸的王帐中,肩膀上架着阿多尔的查理曼向冯森伸出了手。
而在王帐内,抬头看着身高比他还高出一截的查理曼,冯森感觉有点麻。
这个人前一秒还是一副把女儿架在肩膀上的傻爸爸形象,下一秒便见猎心喜一般地来到了冯森面前,不顾狄奥多里克的行礼,大声向冯森邀着战:
“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一炷香前,冯森还在营帐中跟着本地神甫一起学习日耳曼语。
当听到查理曼已然赶到时,冯森忍不住有一种奇怪的忐忑感,这可是真正在历史教科书上看见的人物。
当真正面临时,冯森心中的期待感和史诗感是无可避免的。
不过见了真人,冯森实际上有些失望的感觉,如果去除查理那一身华贵的袍服,这个不断用胡子扎女儿的人嬉闹的人,简直就是一个憨憨的傻大个。
不过这也符合查理在冯森心中的印象,他本来就是个感性大于理性的热血帝王,冯森准备投靠他也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拜占庭式的阴谋他可玩不来。
不过当冯森麻完,他反而有些跃跃欲试起来,他想看看这个戎马一生,仅有一败的帝王到底身手如何。
要知道,他可是先在北边击败了四千撒克逊主力后,才挥师南下来解围的,这种速度和战斗力,让冯森不禁有些好奇。
“这样是否有点……”
“放心,我是个大度的人。”
“但是殿下,为什么要打呢?”
“两个战士之间的角斗,还需要理由吗?”查理咧着他的大嘴,如同黑色刺猬的胡髭颤动着,“况且,格尔不是说你要我给你一个效忠的理由吗?这个就是理由——
在你面前,是天父光芒笼罩下,从比利牛斯山脉到易北河,这片土地上最强的战士!臣服我,只要你能对我忠心,我会给你带来荣耀与尊贵!”
“那我期待您给出这个理由。”
“哈哈哈哈。”查理笑着将阿多尔放到了地上,“我喜欢你,小子。”
“祝你好运,冯,不要输给爸爸。”阿多尔马上给冯森加油打气道。
而查理立马摆出了一副伤心欲绝的抹眼泪表情:“我的天父啊,我最最可爱的阿多尔居然要给爸爸的对手打气了。”
“行行行,爸爸你太强了。”阿多尔则没好气地回道。
“感谢可爱的阿多尔的祝福。”查理脱去了蓝色的长绒披风,露出了长外褂下的壮实肌肉,“我现在无坚不摧!”
很快,国王的侍从和冯森的将士们在这片场地上围出了一个大圈。
冯森手拿一根前端裹着白布的长棍,而查理则拿着一把长长的木剑。
没有任何吹哨或者提醒,两人便自发地开始了对峙。
他们缓慢地移动着步伐,突然,所有人都丢失了两人的影子。
“砰!”
长棍和长剑狠狠撞在了一起,一圈白灰从剑体和长棍上落下。
抓着长棍的尾端,冯森手臂上的肌肉条条鼓起,歘的一声,长棍猛然弯成一个弓型,然后迅速弹出。
棍尖破空声穿过了查理的耳侧,他歪着头,手中的巨大木剑轻若无物,擦着冯森的棍身便向其脖颈斩去。
脚趾绷紧,冯森咬着牙,小腿上鼓起的肌肉撑破了胫衣,力道在肌肉与筋腱中传动着,直到冯森的手臂。
“嗡——”
仰身闪避的同时,长棍再次成了弯月形,向着查理的肩膀横扫而去。
查理双手持剑,在棍身即将触碰到他肩膀的时候,他身体仿佛带上了残影。
他先是向一侧扭身,用强剑身和护手格住了长棍,双手带着棍身举高的同时,查理迈着步伐快速推进,弱剑身带着剑尖沿着长棍下压,狠狠冲着冯森的脑门刺去。
冯森感觉手中长棍的反馈像是撞上石墩子,一抬头,迎面便是突刺来愈发靠近的剑尖。
脚下灰尘四起,冯森握住了长棍的尾端,摇动起来。
长棍旋转抖动着,在长剑到达脑门的前一刻,成功绞住了查理的长剑。
两道巨力在剑棍间传导着噬咬着,周围的人甚至能听见纤维断裂的“嘎吱”声。
“啪!”
两把武器同时炸开,无数的木屑四溅出去,查理的长剑断裂成两截,而冯森的长棍则像花朵一样整个爆开。
扔去了长剑,查理当先一拳砸来,冯森迅速出手,用角觝之术锁住查理的手臂。
而查理的另一只手则一把拽住了冯森的肩膀,而冯森也默契地收手,伸手抵住了对方的肩膀。
两人绕着圈推动着,两只脚时而踢出,时而钩绊,但渐渐的,冯森的脸色开始变红,额角也留下了汗珠。
这傻大个不仅力气大,动作也快的离谱,就算有了【刀剑大师】的支持,冯森的落败也已然是时间问题。
“咄!”查理一脚跺下,整个人身体往下一沉,双手幻影般伸出抱住了冯森的大腿。
糟了!冯森连忙身体向前倾斜,两腿向后伸去,同时借力压住查理。
但已然来不及了。
一股巨力从左侧大腿处传来,冯森拼命的保持平衡,但查理的另一只脚已经预先绊住了冯森的右腿。
一瞬间,天地颠倒,冯森仰面摔在了地上。
“芜湖!”查理高高举起了双手挥动拳头,欢呼道,“我果然是最吊的!”
从地上站起,冯森不自觉地笑了起来,虽然输了,但他也不气恼,反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战斗快感。
转过身,查理伸手帮冯森拍去了草叶,“你多大了?”
“十六岁,殿下。”
“十六岁?”查理眼睛瞪的如同牛眼,看向了旁边的阿尔昆,“这特么是十六岁?”
“我确实是十六岁。”冯森无奈地说道,“没人信,我父都不信,我八岁就跟我母一样高,十二岁跟我父一样高,十六就这样了。”
“哈哈哈,好!好小子!”查理摸着胡子笑道,“怎么样,你愿意成为我的勇士了吗?我给的理由如何?”
“没有比这更完美的理由了。”冯森缓缓俯首行礼道,“我愿意成为您的勇士。”
“好!”查理鼓掌大声叫道,“虽然我的阿多尔差点遭受了魔鬼的虐待,但却为我带来了一名新的勇士以及他强大的卫队,或许这就是天父的赐福。
阿斯托尔福,来陪这位新勇士说说话。冯森,这是阿斯托尔福,我的勇士,来自不列颠的麦西亚,以后你们就是同僚了。”
哦?冯森眼睛一亮,阿福要来了吗?
阿斯托尔福,这位更是重量级,他可是传说中的查理曼十二勇士之一。
所谓的十二勇士,在历史上并没有这个说法,是文学作品和传说中进行的描述和重构,但现在看来,居然真有这个人,或者说真有这个原型。
伴随查理对狄奥多里克“你还没下火狱呢?”的亲切问候声,阿斯托尔福缓步从两侧的臣子中走出。
他没有粉色的头发,也没穿女装,这个来自不列颠的勇士大约有一米七五高,头发整齐的梳理着,不过他柔美的面庞确实有些男女不分的意思。
“你好,阁下。”阿斯托尔福笑着向冯森躬身行礼道,“我对您以一千军队打败五千敌军的事迹非常感兴趣,您是否有时间和我说一说呢?”
“当然有时间。”冯森笑着说道。
“不如我们去现场说吧。”阿斯托尔福掀开了门帘,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冯森顺势走出,将狄奥多里克抱住查理大腿的哭嚎声也关在了里面。
骑着马,伴着身侧的阿斯托尔福,冯森两人来到了先前的战场。
带着阿福逛了一圈战场,又带他参观了一遍营帐和士兵,最后更是将几位将官和真慧喊来吃了一顿晚饭,阿福这才告别离去。
骑在马上,阿福回头看了一眼赛里斯人的营帐,黑发黑瞳的赛里斯人与野蛮的阿瓦尔人完全不同,虽然他们是相同的肤色和头发,但相对而言,赛里斯人的行为和性格都让他想到了另一群人。
那些居住在拜占庭和意大利的拉丁人,那些罗马人的后裔。
第十二章 暴烈好斗的赛里斯
星空低垂,璀璨的星光几乎要扑倒在地上,连路边的草枝都反射出淡淡的白色荧光。
在桑特尔山的山脚下,靖难军营地的另一边,由赶来的法兰克军队搭建的营帐正伫立着。
与唐军的营帐相比,法兰克军队的驻扎方式更加懒散和不整齐,东一片西一片,不过巡逻的卫士和外围的岗哨设置,却比撒克逊人好的多。
骑着马来到了查理的王帐前,向两个把守在门口的长斧兵点了点头,阿斯托尔福走进了营帐之中。
营帐中,银色烛台上,蜡烛放出橘黄色的光芒。
坐在一张普通的松木座椅上,查理正愁眉苦脸地在蜡板上练习着写字,而阿尔昆则拿着一本拉丁词书,给查理报着听写。
是的,被誉为欧洲之父的查理大帝,被称作战神的查理大帝,被称为“新大卫王”的查理曼是个大丈育。
他终身不会写字,或者说努力了大半辈子,都没能学会写字。
这可不是他不勤奋,晚年的查理大帝甚至会把蜡板和笔放在枕头下面,每当失眠,就会掏出来写上两笔,但可惜的是,直到去世,查理也没能学会写拉丁文。
虽然查理大帝不识字,但会读书,他几乎每天都会找人给他大声地朗读书籍,并且和他的老师阿尔昆讨论知识。
以当时的平均水平看来,他对于天文有着不俗的研究,对于律法的知识也有见解,查理时代很多的律法都是他亲自研究的。
阿斯托尔福进入营帐中,并没有打扰努力学习的查理,而是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等待查理完成他的剩下的练习。
差不多等了有半个小时,查理总算是练完了。
将笔搁置在一边,查理啃了一口烤肉,说道:“怎么样?都查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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