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斯顿发
看了眼冯森又看了眼狄奥多里克,哈德拉德伸出了两根手指:“赐予他们主教任命权或撤销他们领地的王国巡查使,任选其一。”
主教任命权自然不用说,所谓的王国巡查使制度则是查理曼在试图中央集权的道路上的一次改革。
虽然理论上查理曼是罗马帝国的继承者,伯爵和公爵只是公职,查理曼可以随意撤销,但实际上,资料显示,很多地方的伯爵都是当地贵族父死子继,直接垄断的,查理无法有效干涉。
查理曼能够直接影响的封臣,只有他王室领地上的封臣,很难干涉到地方,而为了约束那些王室领地外的封臣,查理曼建立了如同中原刺史一般的巡回监督人员,也就是王国巡查使。
巡查使可以检查公爵和伯爵的经济开支,挑选法官,监督各地的主教和修道院,甚至可以接受民众上访,在查理曼的鼎力支持下,经常可以看到巡查使把伯爵甚至公爵拉下马。
不过,在查理曼执政的后期,这种制度还是不免走向了“我监督我自己”的老路,但至少现在,在查理的权威之下,这些巡查使仿佛就是插在这些世袭伯爵眼睛里的一根刺,十分难受。
“太荒谬了!”狄奥多里克当先骂道。
但可惜的是,一个接话的都没有,冯森和哈德拉德都目光灼灼地盯着狄奥多里克,将他看得背后冷汗直冒。
“这种条件我们是不可能接受的。”狄奥多里克坚定地摇头,“绝不可能!公爵大人,要不这样如何?明天上午,将这些贵族和士兵们都叫过来召开集会,我来试图说服他们,如果不成,我们再行商议如何?”
“当然可以。”哈德拉德欣然一笑,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杯的葡萄酒,向着两人敬道,“聊得太久,菜都要凉了,还是先吃饭吧,干!”
“来!”
“请。”
第一百五十六章 我是丕平,驼背的丕平
起伏的土丘间,如潮的兵马轰隆隆地行进,马儿们打着响鼻,穿过了汉诺威城外的大道,在斜吹的细雨中向着北方行进。
马蹄扬起尘雾,脚步震动碎石,忽远忽近的吆喝声里掺杂了苍劲的号角声,数十斤的盔甲或锁子甲披在身上,金属摩擦的“丝丝”声不绝于耳。
穿着狼皮的斗篷,冯森站在汉诺威的城墙上,肘部撑着女墙,托着下巴,望着远去的队伍,这是第一批前往北面营造前哨的军队,总共两千人,一半是义从,一半是战俘。
现在已是第二天的中午,早上的集会冯森根本没去,那个哈德拉德一看就是个大奸臣,冯森忠心耿耿,怎么可能和他同流合污呢?
况且东法兰克的贵族们又态度暧昧,在领主被围危在旦夕的情况下态度暧昧,这是什么态度已经是一目了然了。
冯森早已放弃了召集法兰克守军一起北上的第一计划,丝滑转换成了与当地撒克逊人合作的第二计划,只是这个第二计划比第一计划要凶险的多,毕竟第一计划是靠实力碾压,第二计划就得行险,而且还得冒着惹得查理不痛快的风险,所以还是得小心谋划。
从城墙上下到城门前,冯森一眼便瞧见了披着斗篷的驼背丕平。
丕平今年才十五岁,虽然这个时候治疗佝偻病有点晚了,但总比成年再治疗效果要好,毕竟骨骼还没发育完全。
在每天大量食用鲱鱼、蛋黄和蘑菇,并且一有太阳便狂晒后,丕平虽然依旧驼着背,但X型的外翻的双腿已经好了不少,现在都能够骑小马了,人也精神了许多。
“王子殿下还在等?”骑着飞鬃,冯森穿过城门来到了驼背丕平的面前。
“嗯。”重重地点了点头,丕平骑在马上,注视着远方的法兰克守军的军营。
斜雨如细纱,在天地间来回摆动着,而丕平骑在马上,竭尽全力地绷直了身体,虽然他没有说话,但紧紧抿起的嘴唇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心思。
今天早上的贵族集会,丕平也去了,在高台上,先是狄奥多里克晓之以理,再是丕平动之以情,无数贵族轰然响应,一副恨不得马上杀去不莱梅的模样。
见到这副群情汹汹的场景,丕平那一腔的热血简直要让他整个人都燃烧起来,真是恨不得跟着冯森一起上战场,可他也知道,自己的身躯才刚刚能骑马,怎么敢谈上阵呢?
遗憾归遗憾,可丕平心中却十分满意,这样应该就能救父王了吧?
但此刻,丕平胸腔中的热血仿佛被浇上了一盆冰水,在集会上,说好了先头部队在门口集合,中午便要出发,但到目前为止,来的贵族与自由民士兵总共不超过一千人,其中许多一见没有其他人来,甚至干脆偷偷溜走了。
“走吧,殿下。”狄奥多里克无奈地对着丕平行礼道。
丕平固执地摇摇头,依旧骑在马上,昂着头眺望着远方。
两万多的守军,这里有两万多的守军?还有那么多的自由民士兵,他们只是还没准备好。
斜雨落下又收起,阳光躲藏又露面,从早上九点,等到了下午五点,最后一阵冷雨掠过,天边露出了一轮火红的晚阳。
那一千多士兵早已散去,只剩下七八个胡子花白的老兵以及狄奥多里克陪伴着丕平站在夕阳下,等待着那迟迟不到的“援军”。
“殿下。”冯森带着最后一批士兵与战俘出了城,他骑着马,无奈而怜惜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殿下,他们不会来了。”
丕平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看着被金光泼洒挥毫的汉诺威,那高耸的塔楼,那升起的炊烟,他能听到哀嚎的牛羊,他能闻到隐隐的肉香,晚风吹拂到他的身上,卷起他金色的头发,撞击在他努力挺起的胸膛。
“伯爵阁下。”丕平眯起了他好看的眼睛,“我最近在阅读您写的三国记,常常有惑,伯爵阁下能否为我解答。”
“当然。”
“什么叫‘英雄’?”
“掌控自己命运的,才算英雄。”冯森张开五指又合上,缓缓对着丕平说道。
“您的三国记中,那个赛里斯王子叫做备对吗?王子备是一个温和而善良的人,是一个仁慈的人,可面对那个贪污的巡查使,却怒而将其鞭笞,为此丢了拼命搏杀得来的伯爵之位也在所不惜。
宫相曹是一个阴险狡诈的人,是一个理智惜命的人,可面对那个夺权的公爵时,却愿意舍弃生命,带上一把宝刀就要为公义去刺杀,不顾这不匹配的危险与收益。这两个人都是英雄。”
“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主角,您这么看,也是成立的。”冯森能清楚地感觉到有些不对劲。
“我很喜欢您在书中留下的一句话,明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成功,却还要挑战它,在我心中,这便是英雄。”
闭上眼睛,丕平仿佛正面对着父亲的背影,那么高,那么壮,拿起长矛,就能击破一切的敌人,那道背影就仿佛一直横亘在眼前。
丕平一直在想,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来到汉堡?为了什么而拼死拼活地去修复脊背?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
丕平缓缓睁开了眼睛,他能听到胸腔中的心脏从未如此有力跳动过,一条由晚阳铺出的金光大道浮现在他的脚下。
在金光大道的不远处,一个高大威猛的身影正安静地骑在马上,那是,那是父亲?!
在他的眼前,居然又出现了查理的背影,可还没等丕平叫出声,那背影突然转头,一夹马腹向着远方跑去。
眼看那道背影又要离去,丕平猛地一挥手中的长鞭,狠狠抽在了马屁股上,不顾一切向着那道背影追去。
伏下身体,丕平无师自通地随着马匹的起伏而起伏着,烈风呼啸,无数的风景从眼边两侧掠过。
抖动的马耳,溅起的飞尘,一切都被抛诸脑后,丕平像是疯了一般追逐着那道骑着马的背影,锋利的枪尖刺来,高耸的拒马阻拦,在士兵的惊呼与冯森的高喊声中,丕平居然一一跃了过去。
近了,更近了,丕平的眼中只剩下那个飞速骑行的背影,终于,丕平的马头碰到了那背影的马尾,而那马尾居然穿过了丕平的马头,丕平的速度越来越快,在三五秒间,居然与那道背影合二为一。
也是在此时,丕平终于看到了父亲眼前的风景,那是一个硕大的营帐,丕平知道这里,这里是哈德拉德的中军大帐。
“哈德拉德!”
第一次,丕平感到了一股无穷的怒火涌上心头,他睁大了眼睛,眼角几乎要迸裂。
第一次,他感觉到了无限的快意与疯狂,握着马缰,丕平的脑袋几乎与马鞍平齐,他抽出了腰间的武装剑,向着那中军大帐冲锋而去。
“哈德拉德!!”
两支羽箭飞出,插入了营帐门口两名护卫的咽喉中,丕平一剑劈开了营帐门口的门帘,接着胯下的战马带着嘶鸣撞入了哈德拉德的中军营帐中。
白马踢飞了营帐中的火盆,火星子飞溅,马蹄又踏碎了珍贵的红木家具,迎着哈德拉德疯狂冲去。
还没等哈德拉德反应过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在耳边响起。
“哈德拉德!!!”
“查理?!”正坐在营帐中小憩,哈德拉德惊叫了一声,骇然向后退去,但很可惜,战马人立而起,前蹄落地之时,一把武装剑已经横在了哈德拉德的脖颈之间。
混乱的营帐中一片狼藉,丕平佝偻着身躯,努力地端坐在马鞍上,周围都是滚倒的侍卫与贵族,他们瞪大了眼睛,惊魂未定地看着眼前的一切。
“查理?”哈德拉德不敢置信地轻声问了一句。
“我不是查理,我是丕平。”丕平的双眼中布满了血丝,他剧烈地喘息着,握着武装剑的手青筋暴起,“驼背的丕平!”
第一百五十七章 兵谏
冯森从没想到丕平还能给他玩出一手兵谏,当时他看到丕平冲向汉诺威城内的时候,他还以为只是丕平太过憋屈,想要纵马发泄一下,可随着这小子越发突进,冯森便感觉到了不对劲。
这特么不是去马场的路,这特么是去哈德拉德中军大帐的路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冯森才发现了丕平的目的——兵谏,或者说,强迫哈德拉德出兵。
这件事如果是冯森来做,肯定是不成的,首先,丕平能一路飙马冲入哈德拉德的营帐,其主要原因是丕平是查理的儿子,大家都认识,没人敢伤他,换冯森去冲营,估计走到一半就不得不退了。
其次,丕平作为法兰克王子天然具有威望与保障性,换句话说,兵谏甚至夺权的过程中,下面的人不会因此而人心惶惶,因为法兰克王子是哈德拉德这个公爵的上位替代,
如果是冯森兵谏的话,百分百下面的人都是一片“你谁啊?”,他们需要一个有约束力和能保障他们利益的人存在,这些东法兰克的贵族虽然组成了一个同盟,但是你要他们给哈德拉德献上忠诚还是太难了。
这么一想,丕平还真是兵谏的最好人选,如果这次兵谏能成功,虽然在收服撒克逊贵族和战俘这个问题上有了一些困难,但安全性却提高了很多。
于是为了给自己的第二计划再上一道保险,冯森再一次改变了主意,带领着手下的骑兵跟在了丕平的身后,为其保驾护航,成功冲入了哈德拉德的营帐中。
驾着马,冯森缓缓从营帐的破口中进入,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副奇景。
金黄色的晚阳从帐篷的缝隙中射入,时间仿佛静止,原先在帐篷中的贵族与侍卫们手持武器,不知所措,仿佛是第一次认识丕平一般,用着他们自己都无法相信的目光注视着丕平。
偌大的营帐中,一片狼藉,在这片狼藉的正中央,丕平骑着一匹白马仿佛,瞪着燃尽怒火的眼睛,将长剑架在哈德拉德的脖子上,居高临下地注视着他。
看着脸色逐渐铁青的哈德拉德,丕平胸口剧烈地起伏着,他轻轻吸了一口充斥着焦糊味的空气,心绪逐渐恢复了沉静。
“丕平殿下,你这是想干什么?”哈德拉德挺直了胸膛,“难不成我犯了什么罪不成?”
“未曾。”丕平朗声回答道。
哈德拉德冷哼了一声:“既然我没有罪,丕平阁下,你杀入我军帐中又是为了什么?”
“我要你出兵北上,救援父亲!”
“那我也告诉你,王子殿下。”哈德拉德高声咆哮道,“查理殿下被围,我和你一样心急,但你可曾想过,整整两万军队出发,如果要保持战斗力的话,需要多少粮草。
这段时间萨克森在叛乱,弗里斯兰在叛乱,你可知道耽误了多少农耕,到目前为止,我都还要为明天的粮草发愁,你区区一语,便要我北上?”
丕平瞬间卡了壳,他虽然凭着一腔热血一路从城门一路杀到了中军营帐,却从没有想过要如何逼迫哈德拉德出兵,将长剑架在哈德拉德脖子上,这便是他计划能够预测的极限了。
不过,丕平后面还站着冯森呢,他越众而出,站在了哈德拉德的面前:“丕平阁下虽然驼背,可也愿意搏杀战场,愿意为了一丝存在的可能来冲击您的营帐,而哈德拉德阁下,你虽然身体强壮,四肢健全,却有着一颗兔子般的心。”
哈德拉德今天撕破了脸皮,却是冷笑道:“汉堡伯爵阁下好手段,丕平殿下真是被你玩弄在股掌之中啊。”
“哈哈哈。”冯森大笑起来,“哈德拉德阁下,你以为这是我策划的吗?我可以告诉你,我的士兵已经基本都已经出了城,这件事就是丕平殿下自己的意思。”
“是吗?”一个有些苍老的声音响起,“丕平殿下可不要小瞧了汉堡伯爵阁下,说不得一言两语间,便让你以为是自己的主意了。”
“晚上好,鲍尔达神甫。”冯森微笑着向着那个身穿牧师袍的老人点头致意。
“天父保佑您,鲍尔达神甫。”丕平也向着鲍尔达神甫点头道,“这确实是我自己的主意,与汉堡伯爵无关。”
在鲍尔达出现的同时,法兰克守军中的大小贵族都出现在了营帐的周围,惊讶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丕平殿下,既然哈德拉德阁下无罪,你为何还要将长剑放在他的肩膀上呢?这可不是天父教导我们对待一位信徒的方式。”鲍尔达神甫温和地向着丕平躬身道。
丕平倔强地摇了摇头:“不行,除非他答应我和我一起北上,救援父亲。”
“你上了战场又能如何?”一个尖利的声音从昏暗的人群中传来。
“谁?”丕平大怒,向着那个方向瞪视。
一个高瘦的穿着皮甲的少年人从人群中挤出:“既然现在都已经如此了,那便把话说开了吧。
诸位,这位丕平王子的生平我很了解,我之前一直随同查理国王出征,丕平王子根本没有上阵的勇气,他第一次上战场就尿了裤子,还是待在军营中,便被远处的军队吓尿的裤子。
他是查理的儿子,诸位,就算饿着肚子上了前线,到头来,他上了战场躲在后头,也没人敢说什么,还是我们搏杀。他要藏在后头,拿我们的命去换他的荣华富贵,不管你们如何,我不干!”
听到了少年人的话语,周围的贵族们立刻爆发一阵奚奚索索的议论声。
“这不是格非里吗?!”丕平瞪着眼睛,他也认出了这个高瘦的少年,“诸位,我也认识他,他曾经是我父亲的亲卫之一,但是由于酗酒,失手烧了粮库,还死不承认,于是被赶了出去!”
瞬间,那个高瘦少年人的脸便迅速涨红了:“你敢?!那你上战场被吓尿了裤子难道是假的吗?”
瞬间,丕平沉默了,他看着不断涌来的士兵和贵族,接着又看向了眼前的哈德拉德。
哈德拉德依旧是之前那副表情:“丕平殿下,我相信格非里已经讲了很清楚了,你说你有勇气,却是将剑挥向您父亲忠诚的封臣,我们又如何相信你呢?我们要北上,是希望获得胜利,假如在你的带领下,遭遇了敌军,结果被击溃,还不如留在原地,等粮草收集完毕后再北上。”
丕平将目光转向了鲍尔达神甫:“神甫,是不是只要我证明了自己的勇气,你们便愿意出兵?”
“天父赞颂勇气。”
“我以父亲之名发誓,希望天父、诸位与我见证:这次出征,我必亲临战阵,除非全军撤退,否则我永远不退!”丕平对着远处的十字架起誓道,随后,他看着哈德拉德,“这下公爵阁下满意了吧?是否愿意出兵了?”
“可粮草……”
“我出十万斤黑麦与三百头猪以及六百头羊作为粮草,你们只需出兵一万,这总够了吧?”
冯森的目光死死地盯着哈德拉德,而哈德拉德扭头看向鲍尔达,见他依旧是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在一阵死寂般的沉默后,哈德拉德咬牙切齿地回道:“诸位,好好准备一下,等汉堡伯爵的粮草运到,我们立刻出兵!”
第一百五十八章 查理的反应
冷冷的冰雨在不莱梅残破的堡墙上胡乱地拍,冰寒的雨水落在取暖的火盆中,升起了一丝丝青烟。
从天空中向下看去,以不莱梅为圆心,差不多三五里的范围内,一朵朵白色的帐篷如同雨后的朽木上的蘑菇冒了出来,密密麻麻地将不莱梅包裹在中央。
这里差不多有两万多的士兵,当然,其中也包括转运的夫子和奴隶,真正的军队部分差不多也就一万出头。
而不莱梅城内,差不多有三千的守军,而真正能战的部队,也就一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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