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斯顿发
可是,阿多尔的话却让他有些陌生,这到底是阿多尔中二爆发在饰演一个幻想角色,还是她真的是一个聪明得无以复加的天才少女呢?
“我知道你在疑惑什么。”
猛地抬起了头,冯森抬头四望,接着双眼忍不住看向了阿多尔,他刚刚明明听到了一个女声用流利的汉语轻声地说出了这句话。
冯森差点以为是幻觉。
吞了一口口水,冯森试探性地问了一句:“奇变偶不变?”
“什么?”阿多尔平日那副娇憨的样子又显现了出来,“什么只因?”
“没什么,没什么。”冯森皱起了眉,他狐疑地看了眼阿多尔,又狐疑地看了一圈四周,才重新安坐,估计是幻觉吧。
从之前那种奇怪的感情中恢复过来,冯森仔细地注视着阿多尔脸上的表情,很快便从她看似严肃的眼神中,发现了一丝忍不住的自得和欣喜。
“原来你从来不娇纵自己……那你和沃拉德偷偷打猎那次是怎么回事?”
严肃的神情立刻停止,阿多尔张大了嘴巴,眼睛斜向上方,嗫嗫地道:“那次那次……”
在冯森调侃的目光中,阿多尔气急了一般娇嗔道:“好了好了,这些都是母亲教我的,满意了吧?你个大银魔!吉塞拉嬷嬷是修女,我可喜欢她了,现在好了,吉塞拉和我只能做情敌了。”
“小丫头片子,差点连我都骗进去了。”冯森不由得有些好笑,刚刚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就相信了阿多尔的话,以为她真是隐藏至深的天才少女了,“我和你只是兄妹之情,不可能喜欢你的。”
“我这么好看,以后肯定比吉塞拉嬷嬷还有那个,那个阿尔沃漂亮一百倍!”阿多尔叉着腰,娇声娇气地说道。
“等以后再说吧。”冯森伸手揉了揉阿多尔的脑袋,“你今后准备去哪儿,还是跟着你的父亲到处跑吗?”
阿多尔一下子推开了冯森的手,后退了两步,捂着脑袋,一副抱头防御的样子:“我要去亚琛了啦,都是你害的,要不是你受伤,我就不用去找你,不去找你,我就不会被父亲勒令回亚琛的宫廷了。”
讲到这,阿多尔的眼神忽然闪烁了一下:“所以,以后别受伤了,知道了吗?”
“萨克森这么乱,哪有不受伤的道理,最多是少受伤。”冯森将手中的盒子递给了阿多尔,“喏,这是圣诞节礼物,也是我的赔礼,专门为你准备的。”
“真的吗?”阿多尔从盒子中拿出了一件唐式的齐胸衣裙,而很明显,这衣服和阿多尔的身形相比,大了不止一号,“专门,为我准备的。”
讪讪地笑了笑,冯森介绍道:“等你长大了再穿嘛,这可是来自大唐的宝物,非常滴珍贵,叫做【缕金百蝶穿花裙】,没法定制的。”
阿多尔眼珠子在眼眶中转了一圈,她向冯森招了招手:“冯,你过来,我有事跟你说。”
在冯森靠近的一刹那,阿多尔猛地捧住了他的脸,在他的嘴上小鸡啄米般亲了一下,还没等冯森说什么,她的脸反倒飞速地红了起来。
扭过头,阿多尔端起地上的盒子,一溜烟地沿着墙角离开了,而她风铃般清脆可人的声音还在空中摇荡:“等我能穿上这件衣服的时候,你一定会喜欢上我的!”
看着那个灵动的身影远去,冯森摸了摸嘴唇,百感交集,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枚金币,这是阿多尔当年在韦尔登送给他的金币,他一直随身戴在身上。
远方,半轮残月悬挂在夜色中,抬头,是风卷云涌的天空,很快,他就要启程,回到汉堡,而萨克森公爵,还只是起点罢了。
冯森忍不住长啸了一声,激起了无数的乌鸦与鸟雀:
“萨克森,我来了!”
第一卷卷末总结
1.问题
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但我这确实是我第一本写上架的书,以前写过,但大多是玩票性质,签个约写不到十万字就太监了,而这一次确实是认真对待,就像我在上架时说的那样,一定要写到一百五十万字以上,踏踏实实的完本。
虽然在学业和码字之间做平衡确实很难,中间还不得已断更了两回,迟到了多次,但值得庆幸的是,我战胜了懒癌,坚持住了没有太监,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不过光坚持是没有用的,但我向来认为,光码字是不能提升水平的,在码完字后,必须要有思考,才能有进步,而卷末总结就是拿来干这个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所以,在写完这一卷的最后一章后,我用剩下的时间写了这篇卷末总结,写完看了一下,也有三千字,大家伙就当我双更了吧。
(由于要发免费章节,所以得先发一个低于1000字的,大家看到的可能只有1.问题,刷新一下章节就能看到全篇)
2.总结
正如这一卷标题所写伯爵野望,这一卷的目标是主角由一群乱兵,成为伯爵,然后在卷末成为公爵的故事,非常简单的单线剧情,以目前的进度来看,这个目标完成的不错,但依旧存在着不少问题。
下面开始技术总结。
第一,定位不清晰,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一开始我是没有概念的,脑子中只有一个大概的唐人军阀来到法兰克大展拳脚的故事,并以此写了一个粗陋的大纲,但这不是定位的标准,定位的标准是目标群体是什么?
我的定位一直不清晰,这一点我一直在摇摆,到底是要写严肃向走精品?还是爽文向走娱乐?这两者吸引的不同群体的读者,其重要程度堪比宝可梦选御三家,但可惜的是,我哪个都妹选,自己去野外抓了一个屎壳郎。
中期我一度想要彻底爽文化,比如给了靖难军士卒们【健朗】等特质,然后一千赛里斯超人飞檐走壁,杀穿欧洲。
但那样太皇汉过头了,我自己也有点接受不了,而且这篇文一开始就定下了相对写实的基调,定下了这种偏写实的风格,贸然改变风格,估计一大批读者要流失,所以只能尴尬地写下去。
就是我想上去写精品,我能力又跟不上来,想写爽文,我又绷不下去,所以这个是最尴尬,没办法,卡在这里了。
基调的错误是无法改正的,这是战略失误,除非我对前面的文章大修,否则我只能保持这种上不去下不来的状态继续写。这一点可以在下本书改进。
第二,结构混乱。主角到底要经历什么?主角的目标是什么?他是怎么一步步种田建设而发展的?这个是种田文的核心爽点,换句话说,是收集和养成。我知道我文中是有的,但是不得不说,它是不明显的。警告:接下来的部分会涉及到爽点解构和剧透,有点膈应人,在意勿看。
【警告警告】
养成和收集,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在种田文中,养成卖点主要在建设领地(发展自己已有的基建、人才、思想),收集卖点主要在扩张领地(抢夺别人的基建、人才和财富)。
问题来了,爽在哪儿呢?
人们收集卡片的时候,最开心的有两个时刻:一、获得新/关键卡片。二,凑齐了一套/羁绊。
所以必须要让读者在一开始就意识到凑齐了七颗龙珠是能召唤神龙的,但是我却没有这么做,只是单纯让主角没有理由地去开荒开发农田和牧场,这个期间一点期待感都没有。
真要改,应该是主角规划未来发展路线,发现土地潜力,然后预估未来能开多少荒地,获得多少收益,但是,面临了一二三四五这些问题,然后五个问题一个一个一个地解决或者齐头并进地解决,然后在最后种田成功,获得收益。
具象化来说,就是五个任务,完成任务一,获得碎片一,碎片一带来收益XXX(也可以没有),然后任务二,获得碎片二,集齐了五个碎片,合成!要的就是合成这一瞬间的快感。
而将这个过程写的有趣和合理,就是我接下来这一章的目标。
【警告结束】
第三,人物不鲜活。这同样源自于设定的问题。
你们查理的印象是什么?铁血君王,热血豪迈但却不失残忍智谋,是一个矛盾的形象,这是我的设定的目标,但真正能体现出来的,其实并不明显,反而有点反复无常。
然而查理、真慧已经是塑造的相对突显的人物了。想想王司马,在一开始,他是一个懦弱落魄文人的形象,所以他有怯懦地看着张世成与韩士忠打架的一幕(第三章),明显是一个底层人物,但到后来,就又变成了一个镇静的智慧的出身太原王氏的世族子弟了。
而张世成呢?没什么性格?韩士忠呢?还是没什么性格,就是两个普通的武将,读者对他们甚至一无所知,我只能通过章末ps来找补,丰富形象,在一开始,这其实是无奈之举。(不过后来效果很好,决定扩大化)
最重要的是,冯森的个性设定,他在一开始就已经是一个成熟的人物了,冷血实用主义的藩镇军头,虽然带着一点现代世界的温情,但他本质上已经被同时代的武人们同化了。
换句话说,他的成长潜力已经到达极限了,别人的目标就是他的起点,这往哪走去?人物要鲜活,一定要有变化,从懦弱的人变成坚强的人,从胆小的人变成勇敢的人,在这期间付出的代价和牺牲,经历的过程,才是让他们如同真人的关键。
但冯森没有这个过程,他就像一台绝对理性的机器,既坚强又成熟,是一个经过了成长的性格,很难改变。
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解决思路:从古至今成大事者,虽然是脚踏实地的实用现实主义,但却也具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换句话说,枭雄顶多成曹操,英雄才能当李世民和朱元璋。而第二卷的目标,就是让主角从枭雄变成英雄。
希望这是正确的,也希望我能完成吧。
大的问题就这些了,当然还有不少细枝末节的问题,比如文笔(大量地使用无意义的助词:突然,又,也,而,便。画面感单调等。),还用梗的化用有时很生硬,行文干燥不够有趣,考证不够合理,一堆错字和病句,大的世界观没有展开导致读者对中世纪世界理解不足等。
限于篇幅问题,我就不多谈了。各位在书评区的意见我都会看,当然,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我不可能全部照你说的来写,但你们发的书评和评论我基本都一一地看了,我会批判性地抄,咳嗯……吸收的。
(关于刺猬猫神教的那些间贴我看到了,我会尝试想出一个不出戏的代称的,比如内个教派或者蒜泥食叶考拉之类的)
3.展望
在接下来的一章,是主角大展拳脚的一卷,按照计划,主角将迎来一阵和平发展期,然后依旧是通过战争与扩张,这一卷会持续十年左右,以阿瓦尔战役的结束为终点,主角成为国王,然后以另一个大事件为起点。
这一卷我估计要七八十万字左右,这个时候的主角就已经要登上中世纪这个大的历史舞台,搅动欧陆的风云了,希望我能写好吧。
然后,这本书差不多写了四个多月,是九月末上的架,我记得上架时的均订是三百,当时我就犹豫要不要切,但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地写下去了,到十二月的时候,均订大概在一千。
和那些动辄万订的大佬相比,这一千均订对我来说很惊喜,我还以为要三百均订写到完结了,感谢各位的看好与支持,也感谢萳兮姐的帮助,给了我很多推荐,让我吸引了不少读者。
看着均订一点点上涨,就像是玩游戏的时候,看着某件事情的进度条前进一般,很有快感,感谢大家的支持,虽然存在着先天性的问题,但我不会摆烂,会尽量地去写好,写完的。
在接下来的这一卷完结的时候,我的目标均订是达到两千,希望我能够做到吧,冲冲冲!
ps:妹想到吧,总结也有ps,这个ps是if线,算是我的废案,其实其中有不少是比现在这个还好的(因为是在写到后面时发现问题时才想到的),大家图一乐吧。
if线之柔然也是汉,冯森与靖难军来到阿瓦尔,成为了阿瓦尔王国的一份子,抵御法兰克王国的入侵,平法镇拜封建化。
if线之最佳方案,冯森参与792阿瓦尔之战,随后成为维也纳伯爵,靠着波西米亚铁矿与东帝国贸易线发家。
if线之赛里斯超人,冯森带着一千赛里斯基因原体一路砍翻了所有伯爵与敌人,杀入罗马夺了鸟位,逼迫教宗改信儒教,他年若得报恩仇,血染台伯河口。
if线之放开那些女巫,冯森与靖难军与萨克森女巫联姻大婚,双方结合后,女巫发现自己觉醒了超能力,但需要靖难军士卒们补魔,大家一起抵御法兰克入侵。
if线之我才是罗马,冯森和靖难军穿越到安纳托利亚,抵御阿拉伯人的进攻,最后政变夺了伊琳娜的鸟位。
这些if线,在完结的时候,可能会作为番外写一写,喜欢看哪个就在哪个后面留言即可,我会选一或两个来写番外的。
★ 公爵征服 ★
第一百九十四章 回家了
当冯森的军队从帕德博恩沿着威悉河返回时,已经是784年的一月末了,阴冷的寒气已然渐渐远离,而晴天也随着冯森的进军而逐渐越来越多起来。
在阿尔斯特河的河口,真慧带着陈崇义等一干臣民小吏,站在渡口边微笑着等待大军的凯旋,而等待子弟兵们回归的家属们同样等在渡口边望眼欲穿。
骑在马上,沿着码头的木板小路,冯森下了船,他抬起头看着这个繁忙的港口,几朵白色的小花正在石缝间随风飘荡,几座古色古香的硬山顶中原式的房屋沿着港口附近拔地而起,沿河的柳树随风起舞,在不远处,还有几座偌大的仓库还在修建中。
有一个瞬间,冯森差点以为他回到了大唐,如果没有那些金发碧眼身穿兽皮的人的话。
在帕德博恩泡温泉固然爽,但还是不如自己的这间小狗窝啊,冯森的脸上露出了笑容,终于,我回来了。
一个月前,圣诞节后,冯森并没有立刻回到汉堡,而是根据查理的命令再次出发。
在不莱梅,冯森将士卒分为两波,一波带着五千多撒克逊战俘返回汉堡,冯森没有那么多的军粮,而且剩下的伤兵也需要诊治。
剩下的一波两三千人,则跟在冯森身边。
陪着查理,冯森的军队逛遍了大半个西伐利亚,在刷脸的同时,也在四处剿平剩余小股叛军。
最终,冯森和查理在帕德博恩驻军,泡了小半个月的温泉后,终于得到了萨克森战争的最终结果:
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承认失败,在允许天父教传教的同时,将包括基尔在内,日德兰半岛南部的大片领土割给了阿尔沃,并承认阿尔沃的领主地位,同时赔偿价值两万索里达的毛皮、奴隶、粮食、铁矿和金银——给查理。
冯森一毛钱都拿不到。
狄奥多里克伯爵在这一战中鸡犬升天,因为平叛有功,被封为图卢兹伯爵,根据设想的一样,丕平则被封为巴塞罗那总督,带着三百个翼骑兵,准备前往意大利面见教宗,痛陈利害。
哈德拉德公爵就倒霉了,不仅被查理喷得狗血淋头,还被勒令将公爵之位提前传给他的儿子,自己仅仅领了一个伯爵的爵位。
维杜金德的两条腿断了,在接受了查理的剃度后皈依了天父教,现在被关到了帕德博恩的一个修道院中,好吃好喝地被软禁着。
弗里斯兰叛军被阿斯托尔福绕后偷吸,被围困后彻底投降,布博之子艾拉德逃亡爱尔兰不知踪迹。
而欧波里特的战事也结束了,在查理的威逼下,抢了个痛快的维莱蒂人爽快地宣布:退出欧波里特。
欧波里特王室最后的男性血脉,拉科尔上台成为了国王,但是他才五岁,所以还是由公主柳德米拉和大臣齐诺瓦茨共同摄政,不过由于之前的战事,欧波里特内部已经分裂成了好几块,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威势和富裕。
深深吸了一口带着霉味的空气,冯森露出了笑容:“汉堡,我回来了。”
在侍卫与官吏的簇拥下,冯森的大军从新修建的夯土路向前进发,道路的两边围满了士兵的家属和看热闹的乡民与商人。
经过了连番的战斗与长久的行军,在场的士卒们都焕然一新,他们的队列也许不那么整齐,但肃杀之气已经远超出发前的乱糟糟的军阵了。
在路边的篱笆旁,男女老少,高矮胖瘦都扒着篱笆向道路中看去,一个胖乎乎的小子在爷爷老汉斯的带领,两手扶着篱笆,看着眼前一个个挺拔的穿着铁甲拿着长矛的武士走过,眼睛都快瞪成了圆形。
在队伍的最前方,三五个吟游诗人一边伴随着锣声和鼓声,一边用美妙的歌喉大声传唱着靖难军的功绩。
来到了汉堡城的城门前,之前的撒克逊战俘们正卖力地修建着汉堡城的外城墙,看到了冯森,他们也露出了崇敬的神情。
到了修建到一半的城门口,冯森一挥手,在一阵旗语和号角声后,所有士卒都停下了动作,而那些歌唱声与金属摩擦声也随之停止。
阳光下,闪着银光的头盔形成了一条银色的长路,而在长路的尽头,冯森转过了身,他看着这群劳累而精神的士卒,脸上露出了笑容。
“诸君,战争结束了,你们可以回家了。”冯森摘下了脑袋上的头盔,“诸位去军营交付兵甲后,就可以回家了,回家后,把衣服和身子都洗一洗拾掇拾掇,三天后,我会在老地方举行一次封赏大会,可不要忘了。”
“喏!”士卒们脸上带着喜悦和疲惫的神情,大声齐呼道。
告别了士卒那几个校官,冯森带着几个随从和护卫自己一个人向着府邸走去,这两个多月来,他一直在外征战,不知道此时的汉堡城都建设的如何了。
走在汉堡城的水泥大道上,冯森多少有些感慨,这可是一条可以容纳四驾马车同时驰骋的大道,在他离去的这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汉堡城最主要的基建工作就是建设了这条城中大道。
这条大路的两边可以明显地看到新修的小院,这些小院带着明显的撒克逊式木屋木板木条加铁钉的特征,但由于瓦顶的便利与防水性,大多都铺了一层瓦片,在屋檐上还有各式当地神话里的怪兽。
这些小院大多是那些从吕讷迁来的当地小贵族和祭司的建设的,他们基本都被强制改信了天父教,不过冯森并没有太过苛刻,依旧允许他们以“习俗”的名义在野外进行他们的宗教仪式和活动。
这些大小贵族将会在未来构成汉堡的市民阶层,他们有钱不少人还有文化,甚至冯森听真慧说,已经有聪明人在到处询问有什么路子能进入汉堡小学堂了,其中有不少机灵的小贵族甚至都开始跟在小吏后面当学徒了。
不得不说,这些下级贵族危险归危险,好用也是真好用。
继续再向前走,冯森便又见到了之前牙兵居住的忠勇坊,而在忠勇坊的另一边,又一间民坊正在建设中,这里将会是那些高级旗人的居住地,真慧将其命名为忠信坊。
这里的房屋就大多是唐式的了,出檐深远的歇山顶,挂在瓦当上的青铜风铃,甚至在张世成的小院前还放了两只石狮子,雕刻的还不错……诶,这雕刻的还真是不错啊,以前怎么没发现呢?
拉住缰绳,冯森扭头对身后的侍从说道:“去,把这两只狮子搬到我府上,我都没摆狮子,他倒摆上了,我看他是分不清大小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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