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斯顿发
还是冯森的商队。
于是庄园主们卖出的粮食变成了啤酒,然后又以高价把买粮的钱从庄园主手里弄了回来。
但在这一过程中除了那些囤积居奇的商人们,没有人受到伤害,本来由于天父的教义,庄园主们就不太喜欢和商人有过多接触,一是不体面,二是商人没信用怕被骗。
粮食总不能放在仓库里腐烂啊,那既然萨克森公爵这个身份的人来赏赐金银礼物,那我也回赠粮草,这样是不是就虔诚多了呢?
到最后,庄园主得到了工具、新田、新房屋和啤酒,冯森得到了金钱、粮草和人口,大家基本什么都没失去,但又什么都得到了,只有那些商人们含着血泪把囤积的粮食低价卖出。
在社会风气和整体经济发展的时候,一旦手里有余钱,人们是很愿意消费的,消费拉动经济,蛋糕做得更大,人们手里的余钱就更多,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不断的正向循环。
就这样,整个萨克森莫名其妙地繁荣了起来,河流道路上挤满了船只。
另一方面,由于基建和开荒需要大量砍伐树林,多出的木头怎么办,只能向外输出。
于是冯森以一己之力将整个地中海市场的木材价格都打低了两成,木材作为建设材料,价格下降导致萨克森附近的教堂和贵族庄园主都在大兴土木,连带着砖瓦的价格也在上涨。
含着血泪卖掉了囤积粮食的外地商人们惊奇地发现,只要拿这些钱买上一批木材和纸张,几乎能赚到双倍的利润。
尤其是纸张,其价格甚至炒到了一卷180德涅尔的神奇高价,而商人们再次囤积居奇,试图把在冯森领土上亏的钱全部赚回来。
但无所谓,查理会出手。
赛里斯纸的高价还没持续两天,就被查理曼以强制暴力手段给压到了110德涅尔,以高于110德涅尔价格售卖的商人将会获得查理亲切赠送的地牢七日游,甚至家产还得充公。
除了先手套利走人的那些商人外,大批囤积的商贩再次含着血泪卖掉了那些赛里斯纸,痛恨自己为什么不早点脱手走人,现在虽然赚了,但绝对没有之前赚得多。
虽然这波亏了,但三五十德涅尔的赚头也足够他们跑一趟了,作为中世纪消息最为灵通的一个团体,神奇的赛里斯和萨克森也进入了各地民众的耳中。
这个时代的信息交流方式就是靠吆喝,每个商人进入一个村庄,是可以靠故事和信息来获得借宿的权力的,这个算是罗马遗留下来的老传统了。
很快,“五年不起科”“三年不服役”“新田三年不纳税”“亩产一百”等字眼仿佛是南巡的候鸟一般在法兰克、意大利乃至图林根巴伐利亚的土地上盘旋着。
哪怕是最低级的平民,都不会是完全的傻子,至少他们还有最兽性的本能——趋利。
所以,可以知道的是,起码在未来不短的一段时间内,萨克森将再次涌入大批来自法兰克各地的移民,冯森的清闲日子也持续不了多久了。
第二百二十四章 冯森南巡
五月中旬,天气已然逐渐变暖,但依旧凉爽,每天的最高温度都没有超过20摄氏度。
汉堡城,兴业坊。
冶铁所与铁匠铺采用了前冶后锻的模式,在熔炉冒出青烟与火星的同时,十来个赤膊大汉也在高温中挥动着手中的锤子。
站在接近两人高的熔炉前,冯森背着手,看着两个工匠站在脚手架上,小心翼翼地,用铁钳子将一块块亮黑色的海绵铁从熔炉中取出。
这些由铁矿石除去杂质的铁块,内里如同蜂窝一般有着无数的孔洞,这些海绵铁需要经过铁匠铺子的重新加热经过锻打与淬火才能成为正常使用的铁锭。
这种技术实际上是相当落后的,冯森问过了,在这里一共两个熔炉,在铁矿饱和输入的情况下,月产都不过1000斤,像他记忆中那种红色的铁水从铁炉中流出的情形根本看不见,而无法做到流铁水的原因也很简单。
铁的熔点高达1538摄氏度,在这个时代,其实很难达到这个炉温,所以实际上,冶铁的过程中,是通过向里面掺杂碳,将其变成铁碳合金,而铁碳合金的熔点会进一步下降,所以才会有熔融态的铁水。
那么铁碳合金的熔点下降了多少呢?答300摄氏度,只需要1200摄氏度就可以造出铸铁了,是不是很划算呢?
这个温度基本就是古代炉温能到达的极限了,但难绷的是,冯森的熔炉连这个温度都达不到,所以哪怕工艺步骤都一一地做到了,但炼出来的照样是海绵铁。
冯森之前招来的工匠里,雷浚懂的是锻造或者说打铁,正所谓术业有专攻,雷浚对冶铁提炼只是略懂皮毛而已,他能搭出这个可用的熔炉已经费了老大劲儿了。
在同时代,一个熔炉月产500斤生铁已经算是不错的产量了,这还是建立在冯森有着相当优质的煤炭资源和木材资源,以及相对先进的工艺水平的份上。
但这不够,远远不够,冯森算过了,以唐式的军队组成来组建军队,以他目前的这些军队,哪怕山寨一点都需要十万斤铁,这还只是盔甲的部分,算上武器装备那就要奔着十二万斤去了。
在理想情况下,冯森每年拿出三千斤投入武器装备,那至少要3年多才能补上这个缺口,可这是理想情况,他买铁矿都是要掏钱的,什么时候铁矿价格出现变化,讲不定当年连一百斤铁的盈余都没有。
不能自主产出总会被别人掐住命脉,到那个时候,战略上就处于被动了,在冯森的记忆里,萨克森这里是有矿的,最著名的就是戈拉斯尔的拉默尔斯贝格矿井,但那综合矿井产金产银产铅,偏偏不产铁。
冯森本人因为常常玩P社游戏对欧洲各地的产出有一个基本的了解,但也没有达到哪哪有铁矿他都知道的程度。
况且,铁投入农具和生产工具,是可以转化生产力、增加产出的,而投入武器呢?如果不用是不保值的,还会因为铁锈和磨损而年年下降,打造武器和盔甲实在是亏本生意……
但在有一种情况下,这些武器是会升值的。
“战争……”望着眼前劳碌的工匠,冯森感叹般地自言自语道,“看来是时候南下了。”
天上的云海涨潮而来,退潮而去,日头推移间,时间匆匆流淌到了784年的五月下旬。
在五月的最后一天,冯森带着三百名玄甲牙兵骑兵,以及一百名义从近卫骑兵,沿着易北河开始了南下之旅。
行走在林间的夯土路上,阳光透过枝叶斑驳的缝隙洒落在身上,给这一支军队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让人感觉暖洋洋的。
北德意志的天气向来阴晴不定,甚至能和英伦半岛有得一拼,雨水和阳光能在同一天内交替出场,时而青天拨开云头露出半张羞涩的脸,时而黑云又愤怒地聚集在阳光挡在身后。
双手握着缰绳,冯森的身体随着身下飞鬃的起伏而起伏着,饶有兴味地观察着脚下的土路。
这条路线与冯森之前进军的路线别无二致,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五个月间,无数的难民、撒克逊奴隶和战俘们步步为营,一点一点砍倒了树木,在森林中开辟出了这条20里长的驰道。
这条驰道的两侧都用石子铺出了一条一肘深的小沟,而整条土路都是用炒干了水分的沙土夯实了三层所建造的,而且在路的两边还刻意种植了不少用来吸水和巩固土壤的草本植物。
虽然也有不尽如人意的部分,但冯森已经很满意了。
他笑着转过身,向着吉塞拉问道:“吉塞拉,这条路是不是比以前要好走了许多?”
吉塞拉同样骑在马上,她微笑着点了点头:“确实是比以往要好走了许多。”
冯森迅速地发现了吉塞拉的心不在焉,他放缓了马速,与吉塞拉平齐,而身周的护卫们也识趣地稍微拉远了一点距离。
“怎么了?还是紧张吗?”
迟疑了一会儿,吉塞拉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自从上次冯森无中生衣后,她对待冯森的态度变得柔和了不少,或者说放开了不少,不再像以前一样老是把事情压在心里了。
但让冯森感到无奈的是,吉塞拉的眼神中除了爱意还多出了几分宗教信仰般的痴迷,仿佛他是她和天父之间的传话筒一般。
“别担心。”冯森笑着对吉塞拉说道,“那些部族首领们要么见过你父亲,要么在之前的那次大战中参拜过查理国王。
再不济,我一战打败乌达两万多叛军的事迹他们也是有所耳闻的,这些首领们好多都是我的手下败将呢,我们此次过来,只是要求他们遵从法令,并且重申我的权威罢了,你甚至不用说太多话。”
“嗯。”吉塞拉眉间的阴云消散了不少。
吉塞拉因为修女身份和萨克森公主身份纠结好久了,冯森知道得给她一点时间,扭头看向前方,冯森脸上的微笑却逐渐消失了。
如果以势力范围来划分,萨克森大西洋沿岸的部分,基本都是冯森的势力范围,包括施塔德和不莱梅还有石勒苏益格那一带。
然后是威悉河一带,作为最靠近法兰克的领土,也是法兰克移民最多的地方,说来也是好笑,四百年前他们为了求生逃离这片土地,现在为了求生又得回来。
最后是易北河一带,这里是萨克森部族首领的天下,也有不少被查理曼册封的采邑骑兵和贵族,但只不过是顶了一个名头罢了。
而冯森此次到来,就是要把那些名头做实,让他们真正成为顺服的子民,拉拢部族首领这一脉,然后才轮到那些西伐利亚的法兰克贵族们。
两年,他要用两年的时间完全收服这些贵族们,让冯大帅的触角深入到萨克森臣民的方方面面,真正地从上到下地彻底掌握!
第二百二十五章 你懂什么了出生?
吕讷作为冯森的统治核心之一,这附近的氏族基本都被冯森打趴了,大量的法兰克移民涌入也冲淡了他们的氏族色彩,冯森只是简单视察了一下仍在开辟中的矿井就启程了。
顺着易北河南下,便到达了丹嫩贝格。
这个地区虽然叫丹嫩贝格,但历史上真正的丹嫩贝格郡要到12世纪才由狮子亨利正式建立。
在这个时代,这个区域里是大片大片的森林,唯有在靠河的一片平地上,有着一个小小的不到一百人的丹嫩贝格聚居点。
不过由于冯森的出现,事情已经变化了,在原先丹嫩贝格聚居点上,新的丹嫩贝格千户所已然建立,也就是八位千户之一的撒克逊旗的克里昂。
站在千户所大门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那个歪歪扭扭的写着唐那千户所的牌匾,冯森低下头,克里昂正站在门口,直愣愣地挺立着欢迎他,看到了吉塞拉的身影后,他更是高兴地跳起来大力地挥着手。
克里昂是阿布的朋友,后来在威悉河一战中率领战俘冲击敌军,一口气干掉了三个逃跑的战团首领,实际上有不少人的功勋比他高多了,他唯一优势的地方就是他是阿布的亲族,吉塞拉的远方表弟。
冯森对这个小伙子印象还不错,虽然看着憨憨的(这个时代的部落民要么一脸横肉,要么一脸憨憨),但粗中有细,在吉塞拉那群不靠谱的表哥表弟堂哥堂弟中,他算是比较聪明的了。
“好久不见啊,克里昂。”冯森从下了马,走上前去,和换上了一身皮袍子的克里昂来个大拥抱。
但没想到的是,小舅子克里昂一上来第一件事就是和冯森告状,“姐夫,你得帮我报仇啊,那群林子里的畜生野人太过分了!”
冯森哈哈笑道:“你连那些手拿巨斧的维京人都不怕,还怕那些野人?”
“要是他们有胆子正面和我打那就太好了。”克里昂一肚子的苦水哗啦啦地往外倒,几番追问下,冯森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丹嫩贝格的森林中生活大量散居的猎户和小部族,过着渔猎的原始生活,本来双方井水不犯河水,但那些小部族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疯,偏说克里昂他们这些外来人会惹森林中的神明生气,不让他们在这里砍树。
那建设千户所肯定是要砍树的,克里昂当然不肯,双方发生了几起小冲突,在森林中,旗丁们也许不是这样善于隐藏和投矛的部族的对手,但到了平原上,丹嫩贝格的散居部族又不敌这群才从战阵上退下来的旗丁。
打了两次,小部族本来都要怂了,但好巧不巧,克里昂在一次冲突中,热血上头决定杀降,干掉了二十多个年轻人,把他们的脑袋挂在了树上。
这下惹了众怒了,本来只是一部分小部族反对,现在所有的部族都反对了,他们昼伏夜出,也不和旗丁们交战,只是不停来骚扰。
旗丁们一出战,他们就全部逃回森林了,森林中地形复杂,到处都是沼泽和陷阱,克里昂吃了两次亏后就不敢追击了,而作为报复,克里昂不再接受俘虏了,抓到了一律杀死,一个不留。
克里昂还时不时地偷偷探寻道路,找到一个林中小村庄就杀光男丁,把老弱妇孺全部拉回千户所给士卒们婚配。
这样,双方互相伤害了一个多月,终于承受不住了,小部族袭击的频率减少,而克里昂也得张罗人手去开垦,于是这个问题暂时搁置下来。
“但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克里昂牵着表姐的马,和冯森并排一边向前走,一边抱怨道,“现在我们的旗丁在砍树时想撒泡尿都得几个人一起去,怕被偷袭了,这日子可太难过了。”
冯森听着小舅子的叙述,脑中思索起来。
现在不比后世,丹嫩贝格的森林面积达到了80%以上,冯森按照克里昂的描述估计了一下,这一个丹嫩贝格森林藏了至少两三千人。
在森林的生活可不比外面,宁愿在泥泞的森林沼泽中,与野猪和野狼一起有今天没明天地生活,也不愿意出来,还真是苛政猛于虎啊。
不过,森林虽然是天然的防护罩,但它在隔绝内外的同时也会带来无法消除的弊端。
冯森一边走一边拉着克里昂问道,“他们日常都是如何生活的?有和外界的人交流吗?”
克里昂仔细地回想了一会儿,眯着眼回忆道:“应该是要和外界的人交流的吧,森林里面又不产盐,又不产铁,有时还要拿毛皮换食物呢,他们肯定是要和商人交易的。”
冯森两手一摊:“那不就好办了,回头我下一道丹嫩贝格的法令,除非持有我签名下发的凭证,嗯就叫敕书吧,否则不允许商人和他们贸易,一旦被我抓到,以走私罪论处,没收家产,贬为奴隶。”
“好主意啊,看看他们还敢不敢再来骚扰我们。”克里昂一拍手,“但为什么不干脆禁止他们贸易呢?还搞这个敕书出来干什么?”
“别急。”冯森摇了摇头,“用这种方法逼迫他们臣服,要么他们心怀怨恨,表面臣服,要么他们就破罐子破摔,硬着头皮就是要反叛,弄来弄去还是弄了一堆隐患。”
迎着小舅子奇怪的脸色,冯森拍着他的肩膀笑道:“阿唐,记住我的话,堵不如疏,别让他们把我们当敌人,让他们把自己当敌人,打着打着他们就会变成我们,知道我什么意思吗?”
两眼一亮,小舅子一拍脑门,顿了五秒后,最后还是老老实实地回复道:“不知道。”
“笨!”冯森摇摇头,“回头多去马格德堡或者来汉堡,我找人给你们讲课,讲春秋,我的意思是,我给你发几份敕书,你先断他们两三个月的贸易,然后找几个和你关系不算太差的部族,把敕书发给他们。
那这些部族是不是就能靠敕书做生意了,那别的部族是不是就得看他们脸色了?因为别的部族肯定要通过他们才能做生意。
不知道你怎么想,但要是我是那个部族,我肯定要当中间商赚差价,但敕书是一年一发,为了维持自身的地位,这样他们是不是得求着你?是不是就成了你的狗了?
剩下的部族只有两个选择,第一,给你的狗当狗,第二,给你当狗。到时候,你再要求剩下的部族替你打之前和你不对付的部族当投名状……剩下的事,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啊!”小舅子一拍脑袋,在冯森充满期望的眼神中,最后还是讪讪地笑道,“还是不懂。”
冯森这下是彻底无语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和善地对着小舅子说道:“从下个月开始,你每个月必须去马格德堡或者汉堡上十天课,不懂?不懂就给老子学!”
“啊?!”
第二百二十六章 继续南下
在丹嫩贝格小住的两天里,冯森将千户所旗下的八个百户都走了一个遍,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活计,相对于兵所相对分散的吕讷千户所,丹嫩千户所下属八个百户中有五个都仍然在千户所内劳作。
他们被森林部族憋得根本出不去。
在答应了他们下次给他们带一些斯拉夫娘们的请求后,冯森再次上路,向着施滕达尔前进。
前往施滕达尔就不像从吕讷到丹嫩贝格那么简单了,冯森必须沿着河流向前,因为森林中根本没有一条可以通行的道路,就算有,出于安全考虑,他们也不会走那条路。
沿着易北河一路逆流而上,在龙首长船的护卫下,冯森成功在一个艳阳天到达了施滕达尔。
与克里昂不同,与施滕达尔千户施良一起出现在千户所门口的,还有施滕达尔附近几个大部落的酋长。
“拜见节帅!”与举止亲昵的小舅子克里昂不同,作为在汉堡土生土长的八旗旗人,施良很有分寸感,他可是第一批接受冯森速成兵营训练的千户,可是亲眼见过冯森笑眯眯地用鞭子抽爆了一个倒霉蛋的大腿的。
而看到身边强大的施良千户拱手行礼,其余的酋长们同样拱手行礼道:“拜见节帅。”
到这个时候,冯森反而不像之前那样和蔼,他冷漠地扫了一眼眼前的人群,虽然在微笑,但声音却威严得有些可怕:“不用多礼。”
施良恭恭敬敬地让过身,向冯森介绍道:“这四位都是附近的野人推举的民意代表,也是附近最大几个部落的酋长,都是来拜见您的。”
“见到您非常高兴,伟大的萨克森大酋长。”
那几个撒克逊部族的首领看着阳光下反射着锋利光芒的刀剑和漆黑的铁甲,腿肚子甚至有些打颤,不少从战争中逃回的族人都详细描述了那些可怕的黑甲骑兵。
那些撒克逊部落首领本来以为只是为了掩饰战败的借口,但现在一看,再对比一下这位强壮的萨克森大酋长大人,仿佛他们说的好像又是现实。
“哈哈哈,我和前任萨克森大酋长的女儿吉塞拉是夫妻,你们既然是吉塞拉的亲戚,不用如此拘谨。”冯森豪爽的笑道,“不过今天我得和施千户一起先视察一下千户所的情况,咱们明后天再一起出去打个猎。
诶,对了,你们谁家里有适龄的少女吗?我身后的这些骑士们好多家里都没个能操持的,要是有的话,就带来,我给你们做一做媒。”
“好说好说。”那些酋长们大喜,联姻是萨克森血缘氏族社会中相当重要的纽带,双方族人能够联姻,就代表着互相认可对方的地位,那真是秦始皇撒尿照镜子——双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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