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殃清
根据艾哈德早前自己陈述的征状,有吃人冲动的她自然是猎心凶殺案的嫌疑人之一,由于她那血统存在着巨大的未知性,因此任凭过去的她如何善良温驯,她方才提供的的所有资料便都只有参考的作用,需要多方论证,不能尽信为真。
这一桩猎心凶杀案不是容易解决的案件。
目前的死者数目共有七名。
根据现场的痕迹,凶手动手的实际时间都非常短,除了在三月二号在舞者日杰夫的寓所有留下少量打斗的痕迹外,其他死者都是被凶手一击毙命的,而发生凶案的现场都是一些人迹罕至的地点,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任何目击者出现。
现阶段,我们并未有发现死者之间存有任何共通点。
检察厅目前是把此案件定性为随机杀人事件。
莫波里斯城说大不大,说少不少,在人海茫茫当中要找出凶徒,希望在非常渺茫。
假若凶徒从此以外不再出现,这桩案件便有可能从此不了了之。
在将针对艾哈德的结界布置好以后,我坐到她房间的书桌,将两日来用来整理侦察资料的笔记本翻开至第一页。说实在,我并不怎么喜欢这类型既费时又费力的工作,可由于这是乌鲁她的委托,所以我只好笑着把它承接下来。
任务的目标是要讨伐凶手,但其实光是要找出凶手就已经非常困难。
就算是再厉害的侦探,要是现场没有足够的丝索,便无法完成通向终点的推理。
可作为一名法师,我多少还是懂得某些非常规的手段。
凶案的死者有着那么一个共通点。
他们都是被活活挖去心脏而死的。
有一种常用的追踪魔法,可以用血液寻找血液。
我在七名死者身上都收集了一些血液样本。
我寻找一个装了净水的盘子,将舞者日杰夫的血液滴落盘子水面的中心点。
在追踪魔法的效力下,落到水面心中的血液会依照其他日杰夫血液的位置,而分裂出微量的血丝以指示方向。首先,血珠往南方分裂了一条朱红的丝线,丝线指向载有日杰夫样本的试管,我试着移动试管,那分裂出来的红线便跟着试管而跑到对应的方位。
追踪魔法以正确的方式运作着。
接下來,日杰夫的血液又分散出第二條絲線,新的一條紅線指向東南方二十七度,那一個位置是保存了日杰夫遺體的檢察廳。
再来是第三条红线,第三条红线指向了凶案发生的现场,日杰夫的寓所。
然后,诡异的事情出现了。
水盘内的丝线不停地分裂出红线,一条条数之不尽的红线指向着不同的方位,最后组成了一个比血珠本身更大的圆形图案,这个状态不是因为追踪魔法失效,而是因为日杰夫的血液已经被散布到莫波里斯城的全域,几乎任何一个方向都有他的血液。
我试着把其他死者的血液同样以追踪魔法试了一遍。
结果是相同的,他们的血液充斥在每一个方位。
凶徒晓得血液追踪魔法的存在,并且预先对它们作出了防范。
由此可以证明,凶徒是有智慧的,而且对检查厅常用的追踪手段十分熟悉。
「有趣,或许是个意外好玩的游戏?」
笑着收起死者们的血液样本,我改而取出死者们的衣物纤维。
与测试血液的原理相同,我把他们的衣物纤维也测试了一遍。
结果与血液追踪一模一样,死者的衣物纤维早已被徒凶散满各处。
「难怪每件衣服都缺了角,原来是拿来反追踪的呀,是个熟手的呢──」
我在夜色中逐一把各式各样的追踪魔法全数试了一遍,可结果仍是没法追踪到凶手的位置,而各个死者的遗体和凶案的现场都没有留下死者们的灵魂,也不知道是碰巧全部都自然消失掉,还是有人为了封口而刻意让他们消失?
我的脑海自然而然地冒出了噬魂魔之类的假设。
「不不不,简单的圣言魔法就有退散亡魂的效果,那是普通人也能学会的魔法。」
「……」
在由莉拉那儿取回身体以后,我便把它由全巫妖化改回了半巫妖化,纵使作战能力不比全巫妖化强,但半巫妖化的体质更加贴近人类,像是在感到兴奋的时候,只要我没有去刻意屏闭,我皮肤上的汗毛也会笔直地竖立,身体的温度也会稍为增高。
追踪无果以后,我把目标重新放在首个案发现场。
日杰夫的寓所是众多案发现场中唯一性质属于私人空间的地方。
若非是日杰夫的熟人或者有日杰夫的允许,否则应该不会有其他人出入他的寓所。
发现日杰夫死去的是与他同一冒险者公会的女朋友──萝拉。
发现的时间是三月二日的清晨,萝拉声称自己有和日杰夫共享早餐的习惯。
萝拉说自己有日杰夫寓所的钥匙,但当她开门时,关上的大门并没有锁。
日杰夫的邻居们都没有留意到案发当日有任何人进出他的寓所。
经过我自身的实地调查,日杰夫寓所的窗户有破损的迹象,上层二楼的其中一扇窗子的玻璃被人从外往内敲得支离破碎,附近一带也有居民表示曾经听见有玻璃碎裂的声音,可由于当时已是深夜,再加上声响微细,因而以为一时听错。
此外,日杰夫身亡的位置是客厅。
客厅的桌子上有一瓶喝干了的伏特加,还有一只尚余半杯酒的琉璃杯。
而根据萝拉的说法,日杰夫是个不善喝酒的,平日也不喜欢伏特加。
萝拉和日杰夫交往了六年,自认十分清楚日杰夫的为人。
因为萝拉的证词,我在厨房的柜子里找到了一组十六只的琉璃杯,其中有十五只上面留有极微细的葡萄酒味,唯有其中摆在最里侧的一只带有伏特加的气息。
由此可以推断,在日杰夫死前,他正在和某人喝酒。
会是谁呢?凶手吗?不知道。
但由那清洗过的酒杯所摆放的位置看来,和日杰夫对饮的那人明显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曾经来访日杰夫的房间,因为那酒杯上伏特加的气息是淡得不能再淡的,必须我要去用真实之眼才能确认上面的气息,凶手应该不止是使用清水去冲洗它这么简单。
类似乎神圣系的净化術就可以有效地去除物件上的气味。
当然,由于不是专门用来清洁的魔法,所以仍然会有着一丁点儿看不见的残留物。
莫说是拥有真实之眼,甚至连晓得真实之眼的人也少之有少,这个伏特加酒杯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破绽,但也不能完全排除这是对方预设真相之眼存在而排下的疑阵。
除此之外,我还在日杰夫的房间收集到了一些毛发,这自然不是什么悦快的经历,尤其是当屋主不爱清洁,而且还滥交到不行时,毛发的种类便更是多得不能再多,根据真实之眼回馈的信息,里面少说也七十多女、二十多男的**。
这日杰夫还是位罪孽深重的男人。
不过,话也不能这么讲,虽说偷情的日杰夫令人不齿,但那萝拉也见得干净得哪里去。
那女人的一言一行也是充满了虚伪的气息。
在把各项丝索整理以后,一个矛盾的地方出现了。
「如果杀害日杰夫的凶手就是和日杰夫对饮的人,那窗户又为何会被人割破?」
「凶手是想要营造非法入侵者攻击杀害日杰夫的假像?」
「而实际上她是由大门光明正大进入公寓,再而将公寓主人杀死?」
「和日杰夫饮酒的人是谁?他和敲碎二楼玻璃窗的人是同一个人?」
「唔……沒有其他絲索了。」
「唯有先由日杰夫当天接触过的人着手调查吗?」
我闷闷然合上笔记,看往在床上的艾哈德会长,并没有发现熟睡的少女身上有出现任何不寻常的变化,出于意欲查明真相的好奇心,我用飘浮信的方式向隔壁房的海洛伊丝提出委托,她马上就答应帮忙我暂时看管艾哈德,来到会长的寝室,接替了我的位置。
是夜,我离开了石头屋,去到日杰夫住所附近。
就算落单了,那凶手都没有前来攻击我这名调查者。
既然凶手没有想要阻止我去调查他,那我就唯有自己想办法找出他的真身。
我在日杰夫的住所附近找到了一名年华早逝的女性地缚灵,经过一番相当愉快有趣的交涉,我从她的嘴巴问到了我想要的情报,在案发当晚,她有看见日杰夫曾经和一名少女一同回到寓所,至于更详细的部分,这名地缚灵小姐则表示没有特别去留意。
我又针对那名同行的少女,问了其他一些更深入的问题。
地缚灵小姐只记得她大约十六七岁,金发红瞳,长得十分美丽,其余衣饰穿着之类的一概回想不起來,即使我后来入侵她的记忆搜索也只能得出相同的结论。
接下来的夜晚,我继续在附近搜证,然后在黎明破晓时回到石头屋。
……
……
9. 我有一个朋友(小蓝)
(乌鲁-蓝农)
三月十九日,今天的天气很好,很适合晒棉被。
特地在中午休息时间将床具整理了一遍,新床单和薄棉被上面的太阳味令人不其然产生出平凡的幸福感,自钟楼学习回来的怜儿马上就愉快地躺到床上呼呼大睡起来,而常伴女孩左右的改造犬小斑则是去到石头屋外面随意溜跶了吗?
不过,以小斑的实力应该也不会有人敢伤害牠。
而且我们也给牠挂上了狗牌子,一旦出了什么意外,我们也能马上追踪情况。
美美地收拾好房间后,我哼着轻快的小曲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
然后就看见那该死的人生赢家正吃着更美的爱妻便当。
说起来南伯特先生的实际年龄和穿越前的我好像不相上下的样子,同样是三十岁出头左右,他凭什么就特别事业有成,凭什么每天回到家里都有着一只活像是吃防腐剂长大的兔女郎服待?又凭什么在到了三十岁的黄金时期,上帝突然要把我变成一只十二岁萝莉?
「公平吗?!」
我闷闷然咀咒着天下间所有人生赢家上厕所没有卫生纸,然后再在南伯特先生注意不到的时候在他的公事包里面偷塞上一本群芳集,但我的小动作马上就被疑似用**看东西的犬族男子发现,从而引伸出一声非常无奈的叹气声。
“唉……蓝农小姐,请问小的是哪里得罪你了?”
“没有,男女之间互送写真集什么的不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吗?”
“请不要愚弄小的,拜托你了,蓝农小姐。”
“算了,你不喜欢写真集就算了,真是个没勇气的男人。”
我嘟着嘴巴坐了下来,开始整理由早上一开堆积下来的一些文件,由于技术已经被海老锻练到十分纯熟的缘故,我只花了十分钟就把这件一小时的工作做完了,剩下来的时间我便用来翻阅复习魔物和冒险者的资料,间或协助南伯特先生为上门的冒险者服务。
由于南伯特先生的人很好,所以工作上磨合期很快就过去了,在此之后,我空余出来的时间也逐渐增多,于是乎,实习体验的事情便又一次爬上了我的脑袋。
就在我在任务清单中物色着适合的任务时,一只金发碧眼的小萝莉腼腆地出现了在我们面前,似乎是有着某些事情想要我们开口询问我们。
南伯特先生往我看了过来。
那是什么眼神?凭什么萝莉就必须要去照顾另一只萝莉?
而且以年龄区分的话,我可是十二岁快十三岁的大萝莉!和柜台前面这一只十岁萝莉可完全是两种不同次元的生物!
只要说声你好就能让人放下心防什么的,你以为我是某某后宮向小说入面的主角喔?
什么?南伯特先生,你这是什么眼神?
你这是在质疑我吗?你想说萝莉和萝莉之间一定可以顺利交流吗?
混蛋!我不准你看轻萝莉!我不准你看轻萝莉间的生态!
就算同为萝莉,可两年岁月的差异性也有可能要比索马里海沟还要宽阔,当八岁萝莉还在讨论哪一只小精灵比较可爱时,十岁萝莉已经在思考将来要成为哪一位童话公主,而当十岁萝莉在幻想未来要挑选哪一位白马王子时,十二岁萝莉已经开始在自己的班级里面狩猎。
「咦?慢着,我是大叔,不是萝莉呀!」
内心疯狂演着小剧情的我忽然被惊人的现实吓了一跳。
然後……
我认命似地向面前那年约十岁的萝莉送上温和的笑颜。
效果非常好,我轻轻松松就成功去除了萝莉的戒备,把她吸引来到我们这儿。
让我去拐带小萝莉什么的简直是轻而易举之事(被揍)。
“不……不好意思……请问……请问……”
来到柜台前面的小萝莉吞吞吐吐着,许久也不能说出一句完整句子。
如果小萝莉有上学的话,她语文老师一定在哭。
为免小萝莉因为紧张而说不出话,以及浪费其他客人的时间,我将金发的小萝莉自柜台前拉到没有人的地方,以营造出一个可以安心说话的环境。
“好了,这里沒有其他人了,可以放松一点,就算说错话,姐姐也不会吃了你的。”
“姐姐会……会吃人?”
听了我的话儿,小萝莉向我投来了害怕的目光。
没想到玩笑话竟然会被错误理解的我连忙作出修正:“不吃人!无论如何都不吃人,姐姐我叫作乌鲁-蓝农,你可以叫我小蓝。”
“我……我叫作紫凤,你好,小蓝姐姐。”
这个叫作紫凤有点儿的弱气,穿着平民样式的粗衣麻布,大概是住在这里附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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