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看板娘之野望 第284章

作者:殃清

  失策了。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索拉姐姐。』

  发现我的怜儿提著写字板,领著两名好友,笑意盈盈地往我走了过来。

  我望了望吃到一半的烤兔子,随口答道:“我是来吃野味的,你们要不要一点?”

  当我把另一只烤好的兔子递出时,两名小女生皆是不约而同地看往现场那唯一的男生。

  一般而言,我们兽族都不怎么爱吃自己的近亲。

  那男生看了那兔子一眼,很乾脆地说道:“可以给我前足的部分吗?”

  我微微点头,在兔子肉上割了第一刀,然后把匕首转交到他手上。

  兔族男生华比的刀艺很不错,用刀的方式几乎完全不会伤害匕首的寿命,他没有故意去碰那些硬骨头,而是巧妙地在不破坏肌理纹路的前提下以刀锋割破软骨,完美把一只油亮丰美的兔前肢割了下来,他徒手握著兔肉,豪迈快意地开啃。

  “用手吃东西果然比较开心呢──”我以兽人族的观点说道。

  “野味的话,这种方式最好。”华比也同意地一点头。

  看见华比吃得那么津津有味,那边的看板娘泰蜜则是露出了卑鄙的目光:“哇哇哇,你们兔人族是会同类相残的种族吗?你竟然吃兔子!?”

  “疾风兔不是棉尾兔,不读书,真可怕。”

  吃著兔子肉的华比随即向著泰蜜回敬一个怜悯关爱的眼神,由于我们亚人族文明化的历史进程比较晚,因此,我们常常会被人们胡乱打上野蛮的标签,而在受到朋友们的歧视时,为了避免不愉快的争执,我们多数都只会幽默地取笑对方的无知。

  “在我看来,兔子就是兔子!哼!看我吃了你!”

  被反将了一军的泰蜜马上就意识到自己的失言,她没有脑羞成怒,只是以略为高傲的姿态把我的烤兔子当作华比发泄,她用刀的方式没有华比来得精准,七上八下地弄了许久才成功在烤架上面扯下一根兔腿,也使她再次迎来了华比的嘲讽。

  “这么利的一把刀给你用成这样,真浪费。”

  “你不说话,没有人会当你是哑的。”

  虽然谈吐举止看起来蛮成熟的,但她们两位骨子里还是小孩子的个性,竟是认真在毫无意义的话题上面较劲了起来,至于怜儿小姐则是在旁边默默看著她们吵架,沉默的嘴巴满是欢愉的笑容,我摆出大人姿态,给她割了一只兔腿,送到她面前。

  ──谢谢你。

  她向我眨眨眼,风声中传来了我幻想中的甜美音色。

  然后,在我为怜儿小姐的微笑暗自出神之际,旁边的两位同学却是不知怎地说到了一个出格的话题,只听泰蜜同学说:“老师说,午餐以后是我们的自由时间,既然附近有疾风兔出没,那我们等会儿也去打猎好咯!顺道还可以自己准备自己的晚餐!”

  郊游打猎是个传统而作死的贵族玩意,虽然大多数贵族们在打猎时都会安排大批侍从守卫在侧,然而只要我们翻查古籍,或是多听听历史故事,在人族数千年的历史中,那可是清楚地刻划著一个个因为打猎而死的贵族名字……

  堕马、蛇咬、流矢……

  风土不服、疾病、咀咒、暗杀……

  光只是我自己记得的死法就有七十多种,其中有二十多名贵族就是死于怜儿小姐她们这个半大不小的年龄,更有十多宗案例发生的起因只是一时偷玩所造成,如此一来,我不其然地幻想出怜儿小姐她们被疾风兔一脚踹死的奇葩画面。

  可是,客观而言,附近一带还真的没有什么危险的生物出没。

  我并没有阻止他们去打猎的正确理由。

  故此,我只能采取其他方式:“如果要打猎的话,我可以跟你们一起。”

  这时候,叫作华比的少年才想起了一件事:“话说,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

  在三人当中,怜儿小姐和泰蜜同学都和我在石头屋碰过脸,然而她们并不知道我来到这里的因由,根据委托内容,我也不能明说:“我是石头屋的冒险者,索拉,是来附近旅行的,由于很久没有长途飞行,所以忽然想要试试看,感觉还不错,玩得蛮开心的。”

  “飞行旅游!真令羡慕呢──”少女泰蜜向往地赞叹。

  “偶尔来一趟倒是不错,长期的话,那只是折磨。”

  我不禁有些害羞,必须用唯一的翅膀挡住颜面,那才有办法说话。

  而在把行程确定以后,三个小毛孩便飞快地把我的兔肉吃完,然后毫不怕生地对我催促起来,话说,原本我不是只想要暗中保护她们的吗?怎么我忽然就变成了孩子们的临时保姆兼导游?蓝农小姐一开始跟我说的时候,剧本可是这样子写的啊!

  由我这个社会人看来,孩子们的精力实在过剩得有些吵耳,就连吃个兔肉也搞得我不得安灵,带著她们去旅行,那绝对不会是一件好玩的事,她们还不成熟,所以多少会犯下一些错误,而我作为一名合格的大人,那又必须给予相应的体谅与照顾。

  「前途堪忧呀……前途堪忧……」

  我似是个上了年纪的老爷爷,独自在心里长长叹息。

  ……

  ……

34. 掉落物(索拉)

  (索拉-考特)

  下午一时,烤兔子时间结束,虽然有想过要拖延时间,但如果故意吃得太慢,那兩个孩子们的音波功便肯定要把我的耳膜贯穿,为了让她们消停下来,我草草了结午餐,在空间戒指内拿出数组备用的弓箭,把没有武器的怜儿和泰蜜装备起来。

  一如调查结果,兔族少年华比是一名剑士,师出飞龙流,看上去很弱。

  经过初步的测试,我估计在这里三個孩子里面,就属华比最强,大约有著白银初级的水平,而少女泰蜜则是个格斗家,用她的说法是因为没有钱买武器,所以才会以拳脚来战斗,她的根基还很不稳,可马步扎得特别的好,可以使出犀利的踢技。

  剩下来的怜儿小姐是个不可得多的天才,但平日学习的事物多而博杂,从而导致没有任何一项精通,基本上,她完全不算是战场上的一个战力,但以狩猎疾风兔这种程度的魔物来说,只要有一组弓箭和我的护卫,那就完全不成问题。

  下午二时十五分,我们穿过牧场区,去到开始有魔物出没的草原地带。

  除了前面所提问到的疾风兔以外,这遍草原也有各种蛇类出没,其中不乏一些毒性猛烈的眼镜蛇,但我的包包里面已经预备了好几种解毒剂,即使她们走漏眼,不小心被咬到,我也有办法为她们急救,不过,若非我们主动把蛇逼急,否则蛇是不会主动攻击人族的。

  我们人族一向都是食性层次极高的生物。

  下午三时零五分,三个小朋友搞得整个草原区鸡飞狗跳,光是泰蜜就自己一个人射了五只大雁下来,那华比则是艺高人胆大到自己跑去单挑棕熊,还一招把对方给秒了,说到底还是怜儿小姐比较乖,眼看著小动物可爱,她连一枝箭也不舍得用。

  下午三时零六分,搞事的小孩泰蜜和华比又开始对我使用音波功,自从看了我一箭双雁的箭技以后,她们就把我吹嘘得像是天下无双的高手一样,硬是要我带著她们往著更靠近盘龙之森的位置看看,我拗不过她们,便决定息事宁人,带她们再深入一点。

  当去到能够看见丛林魔犬的位置,我便全面禁止队伍继续往前推进,纵使这三个小孩是比较吵一点,可实际上还是让人省心地懂得规距,他们都没有四处乱跑,只留在我的守备范围内欣赏沿途景物,也停止了打猎的动作,与我一同隐密行动。

  “索拉小姐!可以到那边看看吗?我听到有打斗声。”

  在草原上闲逛了一会儿,长耳朵的华比忽然死盯著东方不放。

  我考虑了一下,点头同意:“可以,但你们要答应我小心行事。”

  看板娘泰蜜立即答应笑说:“会的!会的!万一华比这只蠢兔子脑冲了,我会第一个采取物理手段来中断他的行动,所以,在安全的前提下,我们快来去看看那边的情况吧?人族之间的打架我看多了,魔物和魔物之间的争斗反而是一次都没有。”

  在孩子们的兴奋劲儿之下,我掏出弓箭以潜行的方式带著她们往著东方前行,大约走了五分钟左右,我的耳朵也终于听见了华比所讲的打斗声。

  在草原上打斗的是一只白额狮鹫和品种不明的地行龙。

  照理说,牠们两者都不应该是出现在这片草区的黄金级魔物,而我早上侦察时也没有发现牠们的行踪,估计其中的白额狮鹫是后来才飞来的,而那地行龙则是因为有著保护色的缘故,因而导致我疏失了牠的存在。

  两只魔物打斗的位置是草原的下坡,而我们所站的位置乃是二百米外的上坡,只要我们不展现攻击性,下方打斗的魔物即使发现了我们,酣战中的牠们绝大多数都不会理会我们这几个人族,至少,那白额狮鹫并不会攻击我们。

  针对白额狮鹫,我特地给三个孩子说明道:“白额狮鹫是和人族友好的种族,野生的白额狮鹫不会攻击我们人族,而作为交换,我们也不应该捕猎牠们,这是所有魔兽猎人的共通守则,违犯这项守则的人会被咀咒运气,我家乡就有一个富豪是因此而破产的。”

  三个孩子中,以泰蜜的反应最大:“破破破……破产?!哇真可怕!”

  见状,我补充说道:“当然,也有部分人主张那只是迷信而已。”

  然而,泰蜜却是坚持说道:“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命二运三风水,这钱财上面的事情哟,最忌就是什么都不信,做人不能太过偏激,凡事取中庸之道,那神神佛佛、妖魔鬼怪的事情多少要信一点,福气才会留在我们身上。”

  “啊呜!”怜儿举牌吐槽:『泰蜜同学像神棍一样。』

  华比少年则是不屑冷哼:“生而为人,相信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眼看著这几个孩子又有了大吵起来的苗头,我当即给他们每人赏了一个爆栗,吃痛的三个少年立即闭嘴不说话,跟著我仔细观察前方的战况,那是一场精采的搏斗,其中以地行龙位处于劣势,白额狮鹫以高空战占优,可是纵观来说,这只是一场不相上下的46之争。

  “索拉小姐,你认为哪一边会嬴?”

  尽管此刻应以隐密为先,但没过两秒,看板娘泰蜜就首先沉不住气了。

  我观察著战况,小声说道:“白额狮鹫和地行龙都是近战型的魔兽,但这匹地行龙的甲壳很厚,除非全力俯冲,否则白额狮鹫将无法破开地行龙的防御,而事实上,他们这两种生物平常根本就没有打斗的理由。”

  白额狮鹫孕育在高地,地行龙活动在水源附近,前者主要以肉类为食,后者则以沙土和植物维生,处于食物链同层的两者一向河水不犯井水,为何今天却是突然在牧场以外的这个野郊互相死斗起来?这背后究竟藏有怎么样的真相?

  本来在这种情况底下,我是应该带著孩子们跑出的。

  可是……

  放著未解的迷团不理,那可不是一名侦探的所为!

  我决定先留下来,等牠们打完了,再过去收集证据。

  最后的结果是地行龙赢了,正确而言应该是两败俱伤,在一次交锋中,狮鹫的利爪有成功贯穿地行龙的甲壳,让牠受到了沉重的背伤,但与此同时,狮鹫的羽翼也被咬了一口,受吓的狮鹫采取保守的策略逃命去了,而地行龙则独自留在原地,默默等待大量失血而死。

  于是,我自上坡射出一箭,偷袭结束了地行龙的性命。

  看见我的举动,看板娘泰蜜叫道:“欸!你怎么可以这样乘人之危!”

  也不用我自行回应,华比顿时就和她唱起了反调:“你还真是什么也不懂啊!那地行龙早晚都是要死的,索拉小姐的做法只是为了让那地行龙走得更轻松一点。”

  我没有去理会华比他们的讨论,只等到那中箭的地行龙完全死透,便踏出步伐接近牠们打斗的现场,而孩子们也不傻,一看见我有所行动,他们就乖乖管住嘴巴,快步像是小鸭子一样屁颠屁颠地跟在我的身后。

  现场的环境很杂乱,信息量十分巨大,除了白额狮鹫和地行龙的爪痕以外,竟然还有著其他大型生物的踪迹,从这里的痕迹推演,这里恐怕不止发生过一场战斗,甚至还有可能是数匹巨兽之间的乱斗……为何这些魔兽会忽然变得这么凶暴?

  我努力扫视四周,试图寻找那隐藏的答案。

  少顷,泰蜜突然指著一面沙土,严词说道:“这个地方有危险的气息。”

  我走往那沙土,只见那片沙土曾经有过被魔兽挖掘过的迹象。

  “你们都退开一点。”

  我自空间戒指拿出铲子,准备探索这片沙土。

  但是,泰蜜她并没有依照我的吩咐往后退开,她用力拉住我的手臂,皱眉说道:“索拉小姐,我有不好的预感,这里面的东西绝对是富有危险性的,我并不认为把它挖开来会是一个好主意,我们应该马上回到营地去。”

  危险?那很好。

  因为真相往往就是伴随著危险的。

  “姑且看看,看完我们就走。”

  我使劲挣脱泰蜜的手,运使铁铲,小心翼翼地把底下的泥土挖开,大约挖到半米深时,铲子的尖端便给我传来了硬物的触感,于是,我放轻挖掘的手感和节奏,徐徐把松散的沙土拨开,渐渐地,一个圆融的事物展露来到了我们眼前。

  那是一颗蛋。

  我开始感觉不妙。

  我如愿地找到了魔兽们争斗的真相。

  世间上的魔兽有两种,一种是亲龙族阵营,另一种反龙族阵营,上位龙族一般都会把自己的龙卵交给自己的下属照顾保护,而反龙族阵营的魔兽则会对龙卵的气息产生某种原始感应,接下来的时间,牠们会费尽全力阻止龙族的诞生,以守护自己栖息的土地。

  在众多古老的传说中,龙族们都会把出生时第一眼所看见的生物当作是自己的养育者对待,在直至完全成年之前,幼龙会无条件服从养育者任何命令,也是基于这个原因,所以才会有那么多魔兽拼尽性命也要保护龙卵到最后的一分一秒。

  「就当作什么也没有看见,把龙卵埋起来就走吧!」

  ……

  ……

35. 偷蛋贼(索拉)

  (索拉-考特)

  「就当作什么也没有看见,把龙卵埋回去就走吧!」

  我那般想著,另一边的兔男孩却是想也想就把龙卵抱了起来,然后径直塞入自己的空间戒指里面,再向目瞪口呆的我们说道:“这是一颗龙卵,感受到巨龙气息的非龙族派系魔兽很快就会集合过来攻击我们,我们必须尽快逃回莫波里斯城。”

  显然,华比同学十分清楚龙卵的危险性。

  但他却是毫不犹疑地把这份危险性带到了自己身上。

  我冰冷地斥责道:“我建议你最好还是把龙卵放下来!马上!”

  “抱歉,我是一名龙族神徒。”

  不带任何一丝商量的馀地,兔族男孩抛下这么一句,就往著营地的方向奔去,而看见男孩跑了的怜儿和泰蜜也随即跟了上去,为免怜儿她受到连累,我赶忙展翼追上华比,从空中降落把奔跑中的兔男孩压制在地上。

  “把龙卵丢掉!现在!马上!”

  “不可能!除非我死了,不然不可能!”

  宗教狂热简直是世界上的第一大恶,我也曾听闻龙神教徒有著保护龙族的义务,但没想到眼前的少年竟然可以为著一颗龙卵而连命都不要,最麻烦的是,由于空间戒指所连接的个人空间只有他自己本人才有办法开启,因此,此刻的我也无法强行把龙卵从他身上夺走。

  抛弃他──理性作出这样的一个判断。

  “怜儿小姐,泰蜜同学,我们自己往那边走,别管他。”

  我作出明显的指示,亦已迈开步伐,但两女却是踌躇不前。

  真麻烦……

  我不爽地咂了咂嘴,更改行动方针,询问道:“泰蜜,你懂得回去的路吗?”

  泰蜜一愣,然后猛地点头答应:“记得!一定不会出错。”

  纵使我仍然感到不安,但奈何时间分秒必争,所以必须当机立断:“等会儿我会单独带华比回去,你和怜儿小姐要自己回去营地,沿中遇到的魔兽们可能会变得比较有攻击性,你们尽量不要接近牠们,如果不幸遭到攻击,可以还击,但不要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