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精灵宝钻
可如果还有乐子人想打她呢?她首先会说一句:
“你又想打我了?随你便吧。”
随后站在原地让对方揍,可万的肉体强度可想而知,她就算不刻意防御也不是普通人能碰瓷的。往往一个成年壮汉连续揍她几十拳她都能跟没事人一样,会一直站到对方揍累为止,对方倒地后还会嘲讽: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态度,我可以道歉,但很抱歉,我根本不打算改!”
翻译过来就是,“我知道你看我不爽,但你又能把我怎样呢?”
辱骂她?她无所谓;殴打她?打不动。
久而久之也就没人自找没趣地去找万的麻烦了,当然以上这些年和令也是看在眼里,但也没多说什么,因为夕宝也是这个尿性,只是夕宝偶尔还会帮令干些事。
IX武 珊吧祁叄
万这样,一周可以,一个月也可以,两个月也行……
她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混了三个月,即便是随和的令也被她耗光了耐心,在一次晚饭时挑明了说:
“拉特兰人切断了我们的粮道,现在军队物资紧张,不能再养闲人了…”
翻译过来就是,“现在大伙都吃不饱饭,没粮食养你这米虫!”
令可能是带有激将法的意思在,她原以为万会因此振作,带领部队反击夺回粮道什么的,只要万还是个顾及脸面的人。
但令显然低估了万的下限,在令说出那句话后万直接起身,客套地表达,“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随后扬长而去,消失在月夜中。
没有人知道万去哪了,即便年后面派人去找也没找到任何踪迹,仿佛人间蒸发。
因为当时战况激烈也就没有人太在意万的去向,反正她那身体素质只要不遭天谴想死都难,与其担心她不如担心拉特兰人何时打进反抗军藏身的树林。
那天是满月,乌云久违地散开,苍白的月光泼洒下来将大地上的一切染成白色,就连树木也呈现玉児拔物霖酒III柳氿一般的色泽。
万离开军队驻扎的树林后便一直漫无目的地乱走,她想知道命运能将她指引到何方。那时的她已经迷失了,她不知道为什么这片大地让她从母亲的子宫诞生。
“有姐姐和其他神子不就好了吗?她们远比我优秀,也比我容易相处,那为何还要让我诞生在这个残酷的世界?我为何出生?又为何而战……我就像这把剑…”,她看向自己当登山拐的佩剑,蔑视道,“除了杀戮外什么都做不到……”
“难道我这辈子都只是为了杀戮而诞生的吗?”
万越想越气,索性将剑丢到一旁的山涧,传来清脆的破水声,那柄陪伴她旅行与成长的剑就这样被她无情地丢弃,同时万也丢弃了曾经的自己。
在这种大敌压境的情况下她选择了逃避,大地如果有良知也许会责备这个不争气的女儿,可惜大地终究还是选择沉默……
万丢弃佩剑后对天上的月亮竖起中指,随后发泄愤怒地一连串口吐芬芳,最后大喊,“老天爷你干脆杀了我罢!!”
老天爷会回应万吗?答案是肯定的。
自古以来以喜欢折腾老百姓著称的老天爷别的不说,其回复速度是一流的。
与大地和海洋不同,天空非常直爽。
一道惊雷突然在没有乌云的天空产生,万钧雷霆降下,正正好好地劈到万的天灵盖上,将她整个人烤成“焦炭”,并将附近的树木一并灼烧。
看吧!这就是天空的回应!
大地为之颤抖,山涧随之奔腾!
“嗯?”远在千米之外的令一行自然看到这一奇象,随感叹,“老天爷显灵了!一定是告诉我们逆袭的时候到了!!”
全军无人不为此激动,没有人知道千米之外究竟发生多么离谱的事。
被象征天罚的雷霆烤成焦炭的万也没有想到她与天空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大地赋予她极强的生命力和恢复力能让她在数千度的雷霆下存活,这更方便天空以后有事没事地折腾她,可以说接下来万的一生是逆天而行的一生。
直到百年后天空也像大地与大海一样搓个打手出来,那个人被后世称为“老天师”,驾驭天罚之雷,是万的“一生之敌”。
失去知觉的万随之坠入山涧
今天到此为止,续更
万宝:希望你对自己的人生也是这个态度。如果被别人问,“啊为什么你就是比不过年”,“啊对对对啊对对对”,开摆就完了。被别人问,“为什么你就是不会游泳呢?” “啊对对对啊对对对对就完了,明白了吗?”
后语:后来天空搓出了雷霆雅塔
莱斯,老天师当年其实是用雅塔莱斯天地雷霆斩切碎夕宝的画的(开玩笑)
第30章租来的爱
我蜗居的出租屋是那种隔板房,顾名思义就是用隔板将原本宽敞的房间分成两个狭长的单间,这样房东便能收取更多租客的房租。
这种隔板房最大的缺陷就是隔音效果奇差,更糟糕的是我隔壁就住着一对小情侣,更更遭的是我是个tm的鲁珀人!
从罗德岛医疗部辞职时走的太过匆忙,以至于没有提前预备好后路,本来打算直接提桶跑路可是当天好巧不巧地进入源石沙尘暴频发的特殊期,所有离开罗德岛的车次都停了,我被迫留在这个吸感染者血的巨型血汗工厂。
仿佛老天爷都在戏弄我。
于是我随便找了个看的过去的房间租了下来,打算躺到沙尘暴结束。
那一阵子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能听到下班回来的那对小情侣打情骂俏的声音,因为种族特性所以我的听觉特别敏锐,这本应该是个优势的。
隔壁的男人总对他的女人花言巧语,经常承诺今后会给她什么什么,可他们明明就挤在和我一样的样板单间里,这种情况下又有多少承诺会兑现?这点是令我百思不得其解的。
我已经几年没有碰过女人了,万宝不算,我从没把她当成人类看过。那孙子有一次在我大半夜回家路上突然从正上方的路灯倒吊下来,吓得我一拳打过去,正中面门。
然后我的手被检查出肌肉扭伤,负责治疗的fafa0还说如果我是黎博利直接就骨折了。
万宝的脸皮硬度可想而知,我有时会想这货会不会连那种地方都是硬的,对此我完全没有那种世俗的想法,纯粹只是学术探讨。
我在哥伦比亚大学的第一年曾交过女朋,因为当时大学内风气比较开放,与保守的炎国中学完全不同,学生们似乎很喜欢拿自己交到异性朋友这件事来相互炫耀攀比,同时女同学们也毫不掩盖自己对异性的吸引力。
这就是为什么我喜欢把培养过我的哥伦比亚大学戏称为“泰拉婚介所”的原因,那里的学生不怎么正经,虽然他们的确有学术上的贡献但大多数还是把下半身放在第一位。
哥伦比亚大学人才辈出,除了之前提到过的梅尔、赫默,大名鼎鼎的塞雷娅主任也是那地方毕业。而且哥伦比亚大学对面就是哥伦比亚近卫学院,两个学校的学生间也经常搞联谊会和派对。
“陈晖洁”这人令我印象深刻,我不止一次在联谊会和派对上见到她,同时我也在她的眼中看到了自己,当和她对上眼神的那一刻我就意识到我们是“同类”。
其他人在酒桌上胡吹和在舞池里互摸时,我们两个就躲在天台上喝饮料,第一次相遇时什么话都没说,就这么一直静静地等待聚会结束。
我穿着租来的蹩脚西服套装;她外面披着非常随便的阿迪达斯运动衫,里面则是印有大炎龙头标志的短袖,下半身是运动短裤和运动鞋,头戴印有阿迪达斯标志的鸭舌帽,两根红角从预留的孔洞里探出。
她到底有多喜欢阿迪达斯?
我清楚她的饮料早喝完了,但她还是用嘴唇含着吸管装作喝饮料的样子,也许是为了避免尴尬,我也是。
后来这种事接二连三地发生,我能看出她与我一样都是对社交不太感兴趣的类型,但为了表现地合群而不得不参加这种聚会,事后还会对朋友撒谎说自己有怎样的艳遇等等。
干坐着也是干坐着,不如聊会天,在第五次天台饮料会上我率先开口:
“你是近卫学院的……那个…陈晖洁吧?就是很出名的那个龙门魏彦吾的……”由于是头一次和身份如此悬殊的人对话,我显得畏畏缩缩。
“那又怎样?”当听到她这句话时我就意识到对话已经凉了一半,能明显感受到她对之前问题的不满。
我真是太蠢了!她肯定非常反感听到其他人在她面前提起魏彦吾!就和很多富二代不喜欢听到别人说,“你是那个某某企业的家族成员吧?”
不知为何这种二代都不太喜欢沾到前人的光。
“我知道的,你肯定非常反感听到其他人提你舅舅……”我语无伦次。
“你既然知道那为何还提这个?你是故意惹我生气?”陈晖洁刁钻地反驳,可以看出她是个非常不好伺候的人,这种婆娘一般性格非常固执而且自以为是。
“你还在心里说我坏话?”她又问,不过这次是带着点调笑语气,她脸侧过来歪着眉毛望我。
这婆娘会读心吗?难道是精神系法术?
“我只是感知到你的恶意,我从小就对这个特别敏感,我能很清
楚地感觉到有哪些人对我不怀好意……”
她自顾自地说起来,也许也是为了发泄。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感到奇怪,越是对我好的大人我就越能感受到他们对我的恶意,他们一边笑着接近你一边想方设法地害你,所以我无法信任大人。”
“那你可真够可悲的,不过我也是,”我告诉她,“我有时也有这种感觉,就是那种让人喘不过气非常恶心的感觉,我能感受到外来的敌意。”
“那你来这种地方应该很难受,”她吸了口碳酸饮料,被子里的气泡翻涌,“你应该也能察觉到虽然有些人在聚会上奉承你,但他们打心眼里瞧不起你,与这种人交朋友有什么意思吗?”
“为了…”我停顿下组织语言,“让自己更合群吧……”
她毫不留情地讽刺道,“像个傻子一样。”
“要这么说你也不是傻子吗?一个知道自己是傻子的傻子在嘲讽另一个知道自己是傻子的傻子。”我没经过大脑思考就将这话脱口而出,很快便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我怎能称高贵的陈郡主为“傻子”?虽然她的确是。
话音刚落我就听到陈郡主不满地“嗯?”了一声,随后朝我瞪来,那对龙瞳微微收缩,身后的尾巴不自在地摆动。
吓得我差点把“evil”弹出来。
我高中时学历史时老师曾经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说是在饥荒时有位农民不惧险阻地跑到皇宫的城墙边破口大骂。他嘹亮的骂声就连路过的皇帝都能听到,随后皇帝让侍卫将农民“请”到朝堂。
到了朝堂上农民仍不闭嘴,他继续怒斥朝廷的不作为和大臣们的腐败,他灵巧的舌头竟让满朝文武羞愧不已。
于是那个以残暴闻名的皇帝做出两个决定。
一是当场拔掉农民的舌头,因为农民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皇帝和朝廷的权威。
二是按照农民的说法开启粮仓赈济百姓,并出手整顿朝廷内部的贪腐。因为那个农民说的都是实话,皇帝虽然残暴但并不昏庸。
当时我就感觉自己的舌头要被陈郡主拔出来了。
陈郡主先是非常严肃地打量我,随后嘴角缓慢地上翘,最终绷不住地笑出声,“哈哈哈哈哈!”她一连串笑了好几声,“……这样啊…原来你是这么认为的啊……”
上面的人真奇怪,被人骂“傻子”反倒高兴。
就这样我与陈郡主诞生了非常微妙的友谊,也许是因为我经常说话不过大脑,她非常喜欢趁聚会时找我聊天,久而久之我们就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知道这段友谊其实非常脆弱,甚至无法更进一步,因为我们身份地位悬殊都很大,即便我再怎么蠢也知道不能和这种人深交。
就像公司里一样,很多老板都喜欢说,“工作时是工作,玩的时候大家都是朋友,你怎么跟我开玩笑都没关系”,一般经常强调这句话的老板都是小心眼,你和他开玩笑他绝对记仇。你后面一但给公司造成损失,被当孙子骂甚至直接被扫地出门很正常。
越强调人情的地方越没有人性,很多黑心企业的组群都是“xx大家族”………
所以两个实力、地位完全不对等的存在当朋友本身就很荒谬,一方能把另一方轻易捏死,这样的友谊就算存在也是一堵危墙。
并不是我不相信陈郡主的品格,而是我赌不起。
我没有资格成为她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所以我们的关系也仅限于聊天。
渐渐地我发现身边的好兄弟们都有了“马子”,大学内是很注重圈子的,只要稍微表现出一点不同就会被踢出去,之后就会慢慢地变成边缘人士,也就是所谓的“怪咖”,我当然不想那样。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决不能与其他人表现地不同,因为枪打出头鸟。
我至今记得那个因为拿了移动都市作文比赛第一名的孩子,他因为受到班主任的称赞而被全班孤立的事;也记得那个患有表达障碍的孩子被集体嘲弄的事。
集体会吞噬个体的个性,会排斥不愿合作的个体。
我从小考试就会故意错几题将自己的名次稍微往后调,因为人们往往会记住第一第二名却不会记得第三第四。
我只要隐藏在大众的阴影里就好了,过烈的阳光会将我灼伤,让我无所遁形。
为了避免不合群我开始物色自己的“马子”,首先不能太漂亮,那会遭人嫉妒;也不能太丑,那会被人嘲笑;不能太聪明,因为她会知道我的小心思;也不能太蠢,因为那会坑了我。
我的标准大概就是所谓的“路人女主”
这种人很好找吗?看起来很简单其实非常
难,在花枝招展的大学里要找出一点都不起眼的女性谈何容易?而且还要完全听我话。
于是我很快放弃了,就花钱租了个“女朋友”。
这事听起来很荒唐但却是真实发生的。有需求就会有买卖,当时大学里有些学生 妹通过将自己“出租”的形式赚外快,在租客的朋友和亲人面前假装自己是租客的女友,以此满足租客的虚荣心。
只要租客能提供出具体人设她们就能扮演出来,无论是东国式贤惠还是哥伦比亚式开放以及炎国传统的小女人……她们都能表演地惟妙惟肖。
这些妹子不进军好莱坞真是影视界一大损失。
后来我才意识到自己这个想法很蠢,随着阅历的提升我才发现真正优秀的演员都在扮演生活,他们大多是政客和商人;下三滥的演员才会去拍戏。上面这句话是万宝说的,我不知道她平时的蠢样是不是演技,也许她其实非常聪明?
总之这种买卖在我看来其实很划算,因为即便找到真的女朋友你也依旧要为她投入大量的物质成本,有时候甚至根本不会有回报。
我高中时就发生过这样的例子,一个男生天天给心怡的女孩买奶茶,整整一个学期,然后那个女孩连手都不让摸,我们纷纷嘲笑他是“舔狗”。
最后统计那个男生总共在那女孩身上花费了两千三百二十五,这个价钱可以去乡下洗头房做全套了。
于是我就在女生群里租了个样子看的过去的黎博利妹子,维多利亚当地人,一米六几的身高,身材也不错,声音甜美。
因为一开始我给的钱够多,她表演地很卖力,让我在好兄弟面前赚足了面子,我因此在圈子里的地位也上去不少。他们纷纷夸赞我有一手,能钓到这么正的马子。每当这时我便会笑,心中的苦涩只有自己知道,我知道自己这个月的生活费又少了一半。
黎博利妹子精湛的演技甚至令我产生“她真的爱上了我“的错觉,有一次我趴在她的两腿间问她,“你真的爱我吗?”,她回答说,“爱,如果能给我更多的钱的话我会更爱你”,于是我笑着又给她塞了几百,她便奉承了我小半夜。
她不止一次暗示我可以花钱提供特殊服务,但我始终没有踏入那一步,因为我从她身上闻到了好几种不同的男士香水味。她并不属于我,但我的钱已经属于她。
她对陾玲捌w;uli]ng九(~三)瘤那时的我而言就像肉身布施的“女菩萨”,她对所有上供的男人都是同等的温柔,渐渐地我沉迷于这虚伪的温柔乡里。
那一阵子我一周打三份工,白天没课时会去附近的游乐园检票,晚上会去酒吧当服务员,夜里会去餐馆洗碗、擦桌子、拖地,为的就是延续那段虚假的感情。
我爱她吗?并不,我只是爱上被他人所爱的感觉,哪怕那份爱本身是假的,就像沙漠中的海市蜃楼。
也许我的内心其实渴求女性的爱。
后来在一次酒吧打工时,我看到那个黎博利妹子领着和我差不多大的男人,想都不用想就知道那个男人也一定在做我现在热衷的事。
上一篇:人在美食,吃美味,就进化!
下一篇:柯学大剑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