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随遇而安
对于政研室写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面的内容魏红军倒是非常满意。
没想到陈波达、张秋桥这些党内笔杆子,对于经济建设的理论倒是接收的很好。陈波达立马回答道:“我们政研室很多人都参与了当初总书记负责的‘中国政治经济学教材’的编写,也参与了这些年我国经济制度的确定。”
中央政研室也算是人才云集。
而且政研室的很多工作人员并不都是一直从事理论研究的笔杆子。里面很多人都是从各个系统抽调过来的,之前就参加过很多实际工作。
就像是目前中央政研室副主任兼经济研究局局长的许迪新,去中央政研室工作之前是经济统战领域的重要干部,担任过香港工委统战委员会书记,上海统战部部长,中共统战部副部长。不过他本质上还是经济干部。
解放战争的时候就开始研究马列主义经济,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这段时间写过不少经济文章。解放后还担任过工商管理总局局长,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等职务。魏红军主持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材”,许迪新也是参与编写的。
正因为他在理论上的出色能力,所以才调到中央政研室担任副主任,负责中央政研室的经济研究工作。
不过魏红军继续道:“但你们太过于重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经济发展的问题,没有找到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经济建设的目的是要民富国强,要让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些年我们一直在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有了不少新的理论,新的成绩。但不能因为如此,就只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群众的幸福美满才是我们最大的目标。所以在重视和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同时,要加强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研究,要完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的建立。”
“要是没有一个好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没有完善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那么我们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结果受益的不是人民群众。那么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就是失败的。”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建立,完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他们不是先后关系,也不是轻重关系。他们同等重要,一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这方面这份报告还是有一些缺点的。”
陈波达和张秋桥他们里面记录魏红军的话。
因为他们要根据魏红军的要求去整改这份政治报告。罗启荣叫好道:“红军同志说的非常有道理。只考虑经济发展,如果不考虑分配,不考虑保障,那么我们发展经济的路子就走歪了。经济发展了,人民群众享受到了经济发展的果实,这样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才是成功的。发展和分配同样重要。”
“这方面我们会重新调整的。”
陈波达回答。
魏红军接着道:“陈谈秋同志、罗启荣同志,关于党建工作的报告你们怎么看?”
十一大政治报告分几部分。
第一个是关于“李德胜思想”,然后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接下来就是“党的建设”问题。陈谈秋和罗启荣是书记处第一书记和第二书记,管的就是党的党务工作。所以这份政治报告当中关于“党的建设”部分,魏红军也要听他们两个人的意见。
“从整体来说,党建部分写的很好,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包括新中国成立之后,这些年我们在党建工作上的一些成绩,也都体现了出来。但我想我们是不是把共青团建设也纳入到党建的范围当中,进一步加强党对于共青团的组织、宣传各方面工作。”
陈谈秋开口。
旁边的罗启荣附和道:“对。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共青团建设,但这些年我们在共青团建设上并没有多少进步,和党建工作的进步相比,共青团各方面建设几乎是按部就班,理论上更是停滞不前。现在各地共青团组织更像是机关衙门单位一样,一点没有共青团该有的活力。把共青团建设纳入到党建的重要议程当中,对于共青团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
对于共青团建设,主要是理论上没有跟上去。
党建工作方面,修养同志是有很大的贡献的。特别是他写的那本“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从理论上规范了党员的职责、修养。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又有了这样的共产党要遵守的底层理论,所以推进党的建设上有自己的标准。
可是共青团在这方面就落后很多。
共青团毕竟不是共产党,而且又是属于青年组织。这些年严格的时候,就会把共青团当成是共产党组织来严格要求。但作为年轻的青年组织,共青团又是需要一些活泼。这方面来说松了之后,对于共青团员的要求又开始变得模棱两可。共青团员究竟要怎么约束自己,怎么定位自己,这方面又有不少理论上的漏洞。
魏红军点头。
魏红军之前也想要把共青团的问题重视起来。但魏红军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还没来得及整顿,就从主席手中接管了中央工作。所以关于共青团工作的一些问题就耽搁了下来。
所以魏红军道:“共青团的工作很重要。毕竟我们国家,我们党的未来终究会是这些年轻人的。把共青团的建设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的核心当中的确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中央各部委的人员安排,现在基本上都尘埃落定。
但魏红军还真是没想过共青团负责人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胡国光受到处理之后,共青团这些年也是比较沉寂。真正有能力、有资历、有抱负,想要施展才华的干部,都会避开去共青团中央工作。
毕竟你要搞党建工作,肯定是选择中央党委部门。书记处、政法委、文教工作委员会这边才是正儿八经处理党建工作的地方。共青团中央的工作,说是党建工作也不是党建工作,行政工作更是不搭边,真的是什么都没有。
但接下来要重视党建工作,那么共青团建设也不能落下。所以魏红军一瞬间开始考虑共青团中央的改组问题。魏红军想要往共青团派遣一些有能力的干部,好好改善一下共青团的工作。让共青团真正成为革命接班人的青年团体。
不过这不是现在考虑和讨论的问题,所以魏红军很快放下这个事情。继续听陈谈秋和罗启荣对于这份党建报告的想法。等他们说完之后,魏红军道:“整体来说关于党建思想的问题,写的很好。一些不足的问题,刚刚陈谈秋同志和罗启荣同志都补充了,这方面要继续完善。不过这份报告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整篇下来理论太多,会让人理解起来比较困难。我的意思是不要纯理论化,你们要把这些理论变成通俗的,让党内,让人民群众都能够容易理解的话来表述。”
“我看这份党建报告交给年轻人负责润笔。张秋桥同志、江苏扬同志、钱其森同志,你们三个人负责这项工作,尽量把里面一些深奥难以理解的理论,变成大家容易理解的日常用语。记住一点,十一大的政治报告是面向全党全社会的,不是专门的理论研究报告。夏侯文同志,你带带他们,完成这份报告。”
陈波达这个人能力还是很强,特别是在理论研究上颇有造诣。
这是他的优势,但偏偏又是他的缺点。
早在八大、九大的时候,主席的政治报告,起草的时候都是陈波达带领政研室的工作人员完成的。但后面的整改主席都是交给其他人。像是胡巧木、田家营他们进行改动。就是因为陈波达起草的政治报告理论性太强,和主席要求的“通俗易懂”南辕北辙。
主席因为这个问题几次和陈波达有过沟通。但陈波达只要写文章,都是一套又一套的理论文章。所以别看陈波达目前是中央政研室主任,又是党内理论家。但从八大开始,九大和十大的政治报告最后都和陈波达没有关系。
这一次十一大政治报告,关于党的建设部分,陈波达写的也是非常好。魏红军看完之后都忍不住拍案叫绝。陈波达把这些年魏红军在党建工作上提出的问题,解决的方案都整理之后,又按照自己的想法融合到了这份政治报告当中。
但偏偏问题也很大。那就是里面的理论性太强。魏红军这些年也是不断的加强自己的理论能力,才能够看懂这份报告。因为里面采用了大量马列主义著作原文,加上一些哲学方面的内容。虽然的确是写的非常好,对于党建工作也提出了很多非常好的建议。但偏偏这样理论性强的报告,只适合党内理论家进行理论研究,而完全不适合在十一大这样的会议上当成政治报告。
十一大一千多名代表,能够真正看懂这份报告,理解这份报告的,估计都不到五分之一。甚至如果没有人解释,那么严重点可能都不到十分之一。所以魏红军必须要进行改变。
魏红军愿意给一些年轻干部机会。
张秋桥十一大50岁,江苏扬十一大41岁,钱其森十一大更是只有39岁。他们能够直接参与十一大政治报告,对于他们是不可多得的锻炼机会。
“好。”
夏侯文点头。
进入1966年之后,夏侯文的工作也是非常忙。因为十一大之后魏红军准备把中央信访局的职能编入到人大工作当中。修养同志退休之后,魏红军准备在党的领导之下,进一步加强现在国务院和人大的实力。
中央信访局目前是党委部门,如果编入到人大,那么要调整的东西很多。包括夏侯文都要从书记处调到人大工作。
“然后是这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部分,我认为问题比较严重。”
1337 十一大政治报告2
其他报告虽然各有各的问题,但魏红军认为问题不算很严重。或者说出现的问题只是一些瑕疵,包括关于“李德胜思想”的问题也最多是主次不分,并没有触及原则问题。最严重的还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部分,里面的主题思想就出现了问题,这是魏红军不能接受的。
现在大家开会讨论的就是十一大报告的问题,所以魏红军也是很直接的道:“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问题上,片面强调法律法规的完善,片面强调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只关注法律条款和执法、守法的问题,却没有触及到法律建设当中更核心的问题。”
“马列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的暴力机器。所以国家军队、警察、法庭和监狱等机构都是国家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社会秩序以及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成立的国家暴力机关。”
“ 国家和国家暴力机关,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保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只要人类社会没有完全进入共产主义废弃国家、政府的概念,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国家这样的组织,那么国家的性质就永远不会改变。这个不仅仅是封建社会的国家,也不仅仅是资本主义国家,包括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是阶级矛盾的产物。社会主义国家的军队、警察这些机构,同样也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存在的暴力机关。”
“这一点没有什么可回避的,因为这就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我们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对人民群众说谎话。模糊国家和政府的阶级属性,用一些虚假的宣传抬高法律的作用,用所谓的法治来掩盖国家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本质,这是资本主义国家为家了迷惑人民群众做的事情。”
“资本主义国家做这种事情,是因为资本家在社会当中占据少数人口,他们必须要掩盖国家阶级本质。他们不仅需要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更要用法律来迷惑人民群众,让他们沉迷于法治的‘公平’、‘公正’的虚幻当中。”
“这是资产阶级对于无产阶级的统治手段,他们正在用这种手段来迷惑本国的无产阶级。我现在顾虑的问题是,资产阶级不仅迷惑了本国的无产阶级,还迷惑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那些法律工作者。”
国家是什么?
国家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身利益、对其他阶级实行统治的工具。但偏偏某些资产阶级国家,用所谓的“自由”、“法治”这种口号去骗那些普通百姓。
结果这些普通百姓,教育水平不够,看不到国家的本质。沉迷于所谓的“自由”、“法治”当中,天天考虑所谓的“选举”,考虑所谓的“程序”。他们以为只要有了“选举”,有了“程序”,社会就“公平”了,“公正”了,“实现正义”了。从来不考虑这些东西都是国家统治阶级用来麻痹这些被统治阶级的。
当然这种问题不仅仅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现在社会主义阵营的不少国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魏红军从这一次“社会主义法治”这份报告当中,也看出了这方面的问题。
这份报告出现严重问题,表明中央政研室的法律工作组有很不好的倾向。这些倾向魏红军必须要纠正。
“国家是统治阶级对其他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那么国家出台的法律能不能摆脱阶级属性?我认为不能,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超越阶级的法律。因为法律本身就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稳定社会秩序而制定的。法律就是统治阶级利益的外在表现,怎么可能摆脱阶级属性。”
“就说说解放之后新中国出台的那些法律,本身就是为了社会主义制度,无产阶级专政制定的社会主义法律。很多法律的出台就是为了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对于资产阶级利益打击很大。我们可以很直接的告诉旧时代的地主、资本家,我们制定的法律就是为了打击他们这些阶级制定的。你们说我们社会主义的法律有没有阶级属性?”
“但这几年我们的法律工作者开始进入一个误区。不少人总是以为法律就是法律,和阶级不发生关系,是完全独立的东西。只要制定了完善的法律,人民群众遵守法律,那么社会运转就有了秩序,社会就会稳定。在他们看来这就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还有人总是拿着董必五同志以前说过‘恶法胜于无法’这句话来证明他们的正确。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之后董必五同志负责处理华北解放区的立法问题,也的确说过这句话。但这只是因为民国时期全国大乱,法律践踏严重,必须要尽快建立一套新的律法来规范当时混乱的情况。而且董必五同志在这句话后面还有其他的一些话。”
“董必五同志表示共产党人要把妨碍经济、政治发展的旧的制度推翻,建立新的、人不压迫人、人不剥削人的政治经济制度。建立新的政权,自然要创立新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一定要建立新的,否则就是无政府主义。接着才说了‘恶法胜于无法’,又对于这句话进行了解释:我们的法虽然一时还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总比无法要好。我说‘恶法’,是指我们初创,一时还不完备的法。”
“看看,我们有些法律工作人员就是这样对于董必五同志的话进行断章取义,就是为了表明自己观点的正确性。但他们陷入了一种把法律条款神圣化,好像制定的法律条款就是天条一样,谁也不许质疑。在他们看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是把各种问题都纳入到法律条款里面,那么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就能够完善起来。”
“这种思想的根源,还是因为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没能够完全理解法律究竟代表什么,包括对于立法都有一种很天真的想法。政研室这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报告,也犯了这个错误。没有更深入的剖析法律背后赤裸裸的利益关系,没有剖析法律背后的阶级属性,只是表面性的泛泛而谈。”
“如果我们的法律工作者都不能坦然的承认法律的阶级属性,法律和统治阶级的关系,那么他们又怎么可能制定出社会主义法治需要的‘良法’。”
政治背后的很多东西,没有那么多温情脉脉,都是赤裸裸的利益交锋。
法律是什么?
一些天真的人总是以为制定了一些法律条款,按照法律条款严格执行,那么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特别是一些喜欢夸夸其谈的文人,最喜欢这种东西。他们总是认为世间万物都是独立的,不存在阶级属性,或者想要脱离阶级属性。
其实呢?
法律就是统治阶级给被统治阶级立下的规矩。统治阶级要维护自己的利益,制定的法律也必然是倾向于统治阶级的。这样出台的法律条款,不管你怎么折腾,法律最终维护的都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在这样的法律框架之下,被统治阶级还想走正常途径去和统治阶级争夺利益?想啥美事。
统治阶级可以用法律的条条框框,用所谓的合法程序,就能让被统治阶级根本动弹不得。自古以来统治阶级最喜欢的就是秩序,因为朝廷制定的秩序从来都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而一旦有人去反抗这种秩序,统治阶级就会骂他们这些人是无法无天的“刁民”、“暴民”。
如果法律工作者不去理解法律背后赤裸裸的阶级属性,从阶级属性出发去制定法律条款。而只是一味地把法律条款神圣化,把法律程序复杂化,那么他们最后制定的、推行的法律都是人民群众无法理解,甚至痛恨的法律。
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从来不是如何维护那些法律条款,而是要以什么样的标准去立法?立法才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可惜很多被统治阶级看不到立法的重要性,更多的盯着法律的运行,总是在法律运行上指指点点。包括所谓的程序正义,都是不去深入的剖析法律的本质,反而完全拘泥于程序问题上。
这个问题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新中国成立之后,没多长时间很多法律工作者就已经开始出现这种问题。这一次社会主义法治报告,通篇都是着眼于怎么尽快推进各项法律的制定,以及如何让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方面。他们更着重于法律条款的宣传,着重于执法和守法的程序上。
当然不是说这些就不重要,这些的确也很重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但魏红军想要做的社会主义法治报告是,在立法方面如何制定更适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这才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
“我们的立法要怎么进行?我们要明确的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我们国家的主体是人民,人民也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我们要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当中都保持我们的人民性,确保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们立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那么我们的法律应该是人民群众能够理解,支持的法律。而不是我们推出的法律条款,不被人民群众理解,甚至被人民群众唾弃。当我们的法律工作者对于法律问题侃侃而谈的时候,更应该俯下身去聆听人民群众的意见。”
“所以社会主义法治,除了执法、守法环节之外,还要有社会主义民主和立法相结合的立法阶段,最后还要有司法监督环节。这里面立法是核心,执法和守法是手段,司法监督是维护法律的公平。”
陈波达他们一直在记录魏红军的话。
他们没想到魏红军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报告有这么多意见。聂帅道:“红军同志说的这些问题,我看主要是出现在我们一些法律工作者脱离群众,脱离实践,把头埋进书本上有一定的关系。他们不少人毕业政法学校,然后一头扎进课本上,一辈子都在校园当中没有走出来,所以没有实际司法工作经验,结果很多问题上出现教条的情况。”
这些年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政法委对于科班出来的学生非常重视。
成果是显著的。
科班出来的司法学生,他们有知识、有理论,在法律问题上比以前的大老粗更正规。他们对于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很大。
可是随着对于这些科班学生越来越重视之后,很多高校的法学教授在司法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强,毕竟他们为中国司法界培养了大量的司法干部。这些高校法学教授在司法界地位和影响力提高之后,就能够参与法律问题的讨论,甚至参与人大法律条款的制定。
其中一些法学教授,他们的确是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对于法律的研究很深。可是他们很多人一辈子就在研究法律问题,但大部分都是理论问题。很多人都没有实际参与过一线的司法工作。对于一线很多司法实践,也只是看资料获取消息。
他们只是看资料,是很难知道司法实践的困难,更是很难知道人民群众对于这些事情的评价。冷冰冰的文件,和实际情况是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
“最近外事工作委员会在推动改革,外交战线上很多干部都需要综合能力。所以外交战线上的干部不再是单一的从外交学院、外语学院毕业之后,一直在外交领域工作,从来没有在其他系统工作过的干部。而是从其他系统当中抽调一些优秀的干部补充外交领域。我看我们政法委在这方面也应该做一些改变。”
“我们一些法律专家,包括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都应该分批去一线挂职锻炼。去一线听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而不是在家里闭门造车。”
赵震生开口。
中组部制定干部晋升条例,严格规定一线工作时间,就是为了让干部去亲身体验一下基层工作,体验一下一线工作。
不过显然这个和学校关系不是很大。
对于学校很多干部,包括那些教授老师来说,他们并不需要和政界的干部一样晋升,所以并不受中组部这方面规定的约束。他们可以一直待在学校,甚至一辈子待在学校,对他们都是没什么影响的。但这样的结果是,很多理工科学校的知识和现实的工业需求脱节,人文学科的很多知识开始脱离人民群众的需要。
“这些高校的行政干部、技术干部,的确都应该轮着去锻炼一下。”
魏红军点头,继续道:“我认为我们不少法律工作者还是没有准确的找到一个社会主义法律建设的道路,反而深受欧美法律的影响。但我们的法律工作者必须要明白,欧美国家的法律体系,特别是美帝国主义的法律,那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
“他们的法律要维护资本家的利益,而我们国家的法律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是完全两个不一样的立法精神。所以两国很多法律条款必然是格格不入的。但我们的一些法律工作者不去分辨这里面天差地别的立法精神,总是会自觉不自觉的借鉴、引用美帝国主义的法律。”
“史亮同志,你到了人大工作之后,必须要重视这方面的问题。美帝国主义的法律条款复杂,除了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普通人根本理解不了。这就是知识的垄断,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资本家的利益。我们不能学习他们,我们制定的法律,要让人民群众看得懂,要让人民群众理解,这才是我们需要的‘人民法律’。”
史亮十一大的时候67岁,按照她的年龄情况来说已经是要退休的。
但史亮也有一些特殊。
她是女干部,是新中国成立时候的中央部委少有的女部长。而且她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又是中国妇女运动的领导人。更重要的是她现在还是民盟主席。
十一大之后不再是政治局常委兼任政协主席,这一下曾经的最高权力机关全国政协地位迅速下降。为了安抚民主党派,就会增加民主党派在人大的一些职位。史亮是民盟主席,又是法律专家,所以魏红军和其他领导商量,让史亮在十一大之后去人大担任副委员长,专门负责法律制定方面的工作。
“我会关注这方面的情况。”
史亮点头。
政治报告往下还有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生态建设”,以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等部分。
下面有些部分问题不大,有些部分魏红军准备自己写。
1338 军委调整
1966年5月27日,黎达率领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在澳门和亚洲运动会联合会之间的谈判终于有了结果,双方决定联合成立一个亚洲体育联合会。
这一次谈判中国是占尽了优势。
毕竟东亚和东南亚、南亚目前的情况,中国的号召力比任何国家都要强大。中国一句话会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呼应。加上目前的西亚国家,希望中国在政治上、军事上给与他们更多的支持,以及他们和中国的经济来往也是越来越频繁。因此在目前的亚洲,中国的号召力根本不是其他国家能够相比的。
中国代表团的意思非常明确。要么以中国为核心改组目前存在的亚洲体育组织,要么中国就自己出面组建一个新的亚洲体育组织。面对这种情况亚洲运动会联合会实在是没有办法,所以只能是妥协,同意中国来改组亚洲目前所有的体育组织。
双方有了初步的谈判结果之后,1966年6月6日亚洲34个国家和地区的体育代表聚集在澳门,讨论亚洲体育联合会成立的事情。
当然中间也是有风波的。
早先亚洲运动会联合会的扛把子之一的印度,对于中国主导这一次的亚洲体育联合会非常不满意。主要是国大党目前在印度国内的情况不是很好。现在印度国内,特别是印度教信徒当中,反中情绪非常高。国大党虽然属于印度教温和派,但现在这个时候他们也不能表现任何的软弱。
印度代表在这一次亚洲体育联合会成立会议上几次批评中国,认为这一次废除亚洲运动会联合会,成立一个全新的亚洲体育联合会是中国强权政治的产物。印度作为“不结盟运动”的主要国家,反对中国这种霸权主义。为了反对中国以强以权干涉体育,印度表示他们是不会加入新成立的亚洲体育联合会。同时号召所有的亚洲国家联合起来反对中国干涉体育。
对于印度的态度,巴基斯坦立马作出表态。表示印度除了亚洲运动会联合会成立早期发挥过一些作用之外,后面基本上就没有任何作用。所以对于印度不加入亚洲体育联合会组织,巴基斯坦举双手赞成。
很快其他国家代表也批评印度,在正常的体育会议当中硬是加入政治问题。亚洲体育联合会的成立是为了推动亚洲体育运动的发展,和任何国家的强权政治没有任何关系。印度是双拳难敌四手,很快印度代表一怒之下就退出了这一次会议。这样本来在亚洲运动会联合会当扛把子的印度,并没有成为亚洲体育联合会的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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