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伏特加与奶茶
6地下城的剧情也被推迟了。地下城、古代文明、盛蛊遗迹……这是一个庞大的分支剧情,我会留到后面写。
7火神教的埃克斯利德打了个酱油,原计划中,他会直接参与这场战争。后来我修改了一次整体大纲,尤其是修改了炼魔历史,这导致他必须死守火神堡。至于原因,后面会说。
8最初的莉莉丝是个真的梦魇,她会和剃刀有一场对手戏,是个十分恶毒的女人。但恰好那几天知乎、微博什么的都在推送:舔狗不得豪斯、舔狗一无所有这种沙雕玩意儿,就把我的思路给带偏了wwwwwwwww
试着写了写,嗯,还是蛮可爱的家伙啊w
9我曾经考虑过让风信子爱上银狐游侠然后绿了海文,后来作罢,真要这么写,三个角色全得崩。
我及时制止了自己的喂屎想法——是的,我能区分什么叫喂屎,什么叫悲剧。
所以我不会喂屎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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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下一卷出场的pov角色预告:
1坎追恩·拉斯托尔
2紫罗兰
3海文·安卜赛德
4风信子
5剃刀
6哲莉忒
7德莱尔
8未出场角色(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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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说这么多吧。这本书已经过半了,后面还有100w字左右的剧情吧。
很感谢你的能看到这里,现在我要去睡觉了。
明天书客有个征文,我打算写一个脑洞丢上去,叫做《飞升倒计时》。
这书就当是娱乐,缓解一下我最近的紧张状态。
另外一本仙侠朋克的书暂时延后,等哲学三问写完了再填坑。
下个月我会减少本书的更新量,写的太快,质量真的会下降啊www
如果我能休息几天,这一卷就绝不是75分了。
剩下的等未来慢慢修改吧。
嗯,感谢你的支持,我们下一卷见。
拜w
(凌晨三点了啊,这个卷尾语写的比正文还费劲wwwwww)
⑧ 腐烂的巨人
第一章:遥远的故乡
坎追恩·拉斯托尔回首眺望鹰头城。
他在这里待了整整二十八年,从一个少年一直变成中年人。
他第一次看到鹰头城是在九岁的时候。
九岁的坎追恩还是个孩子,他那时候虽然读过书、练过剑、也算个厉害的“小骑士”,但他终究是个孩子。在那之前,他只在极北之地生活过。他看过最美丽的景观,就是极地的极光映在冰山上;他见过最伟大的城池,就是位于北方中心的永夜城。
永夜城最热的时候,也是十分凉爽的,在那里土地的颜色是白色,只有太阳最足的几个月积雪才会融化,露出本来的土色。
因此土地是个稀奇的东西。
庄稼就更稀奇了,极北之地能耕种的地方很少,农田都集中在东南区域区域。最常见的就是土豆和黑麦子。还有一种如木屑一般的细小米粒,这东西叫“柴麦”,如果用来做面包,那面包足以敲死人。牲口都不愿意吃它。
不过呢,柴麦也不是完全没用——如果真没用,也不会有人耕作它了。
因为柴麦煮的汤非常甜。
这种汤不能太浓、要趁热喝、还不能一次喝太多。因为汤会凝固,凝固在碗里就会冻结,凝固在肚子里就会堵住肠胃。每年都会有人喝这个东西喝死。
在九岁之前,坎追恩也没见过水果。
他只在词典里见过这个词——水果:酸甜多汁的植物果实。
他不知道酸甜多汁是个什么玩意儿,甜?比热柴麦粥还甜吗?他不知道。
人们都说极北之地是艰苦的地方,能活下来的生命必然是顽强的生命。可是少年的坎追恩并不这样认为,因为在他看来,这片土地很富饶。
这里有漫山遍野的针叶林,这些树木是上好的建筑材料,而且这里盛产浆果和坚果,每一个都充满了油香;林中有雪白的野兔、狡诈的狐狸和憨厚的熊。有棕熊也有白熊,白熊很少见,它们多半是从更远的地方跑过来觅食的。极北之地的人和熊是好朋友,熊猎杀一切小动物,但它们几乎不伤人。父亲说:是因为熊害怕我们的战士。但坎追恩更愿意相信:极北之人与熊是好朋友。
山林里有冻结的大湖,湖里随便凿个洞,就能钓出来一条条的大鱼。若是下大网,则能迎来冬天的大丰收。每到夏天,这里的雪山就会融化成水,水又变成河流湖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极北之地的大湖越来越大,小湖也一个连一个。鱼儿们在这里繁殖生长,极北的汉子们也靠着这些鱼儿繁衍生息。
哦,还有鹿群。裹着厚厚鬃毛的野鹿群,它们会成群阶段的从森林里跑过。这些鹿长着又厚又硬的大嘴,从而用来咀嚼针叶林的树叶。在野鹿发情期的时候,好的猎手一天能打七头鹿。
坎追恩擅长在荒野中生存,他的叔叔就是个好猎手,他六岁的时候就和叔叔去打猎了。八岁的时候,他就得到了他的第一头猎物——极北的人们说,第一头猎物预兆着猎手这一生的成就,若是按照这个说法,坎追恩的成就必然天下无双。
因为他杀了一头熊。
八岁的坎追恩杀了一头熊。那是一头受伤的熊,它伤口溃烂、十分疯狂,盲目的攻击坎追恩与他叔叔。叔叔与熊搏斗,被咬破了肚皮,而八岁的坎追恩则用长刀剖开了熊的肚子。熊来追他,他就爬上树,熊也爬树来抓他,他就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熊虽然能爬树,却没法这么灵活。熊失血太多了,想要离开,这时候坎追恩就跳下来一刀插-进了它的后脑。
熊死了,叔叔也死了,他独自去找了救援队,这才从雪林中活着出来。
自那以后,人们都知道了:八岁的坎追恩杀了一头熊。
父亲从这个时候确定他是个非同寻常的人。比恩·拉斯托尔决定带他去南方见见世面——在极北人看来,鹰头城往南全算是南方。
于是九岁的坎追恩看到了鹰头城。
当鹰头城像个巨人一样站在他眼前的时候,坎追恩的心就被这片土地俘虏了。
鹰头城建在山上,他比永夜城高三倍,广阔不知道多少倍。这里的城市分成七个环,街上人挤人、车挨车,没有冰冷的白雪,到处都是人的声音、人的脚步、人的味道。
他喜欢这里。
这里有绚丽多彩的颜色:黑色的城堡,金色的街道,青色的草木,五彩缤纷的花儿,以及比花儿色彩还灿烂的人。
坎追恩本以为世界就是白的,人就该穿黑衣服。植物只有深绿,只有针叶林那种压抑的绿,花儿什么的,他几乎没见过。
市场、酒馆、戏台和妓院里传出一阵阵欢快的大笑,他问父亲:“这里在过节吗?”父亲回答他:“不,孩子,鹰头城天天都这样的。”
他第一次尝试水果的滋味,那是又甜又酸的苹果,还有一咬就一手水的柑橘。他还吃了蜜糖蛋糕、栗子布丁、皇家奶酪……相比之下,柴麦汤就是木屑泡草纸。
他出了城去原野上奔跑。他头一次见到这么广袤的绿草地,极北的牧场是灰色的、黄色的,从不会像这样嫩绿。他在草地上打滚,把青绿色的味道印在身上。他看到牧群与骏马,听到牧人的歌声,他和父亲一起在这片土地上纵马驰骋,小骑士拥有了人生的第一匹马。
他去了港口,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海与华丽的游艇,商船在港口靠岸,为这个城市带来了新鲜的香料,他见到大箱大箱的辣椒、见到机械表、镜子和玻璃杯、见到珍奇的花纹虎、见到美丽的南方女奴。那女人赤裸着上身,乳-房饱满,身上纹着花瓣,她黑色皮肤光滑的像是涂了油,太阳照上去仿佛会发光。
那是他对女人的第一个印象,这件事影响了他后来的观念,以至于他偏好南方的女孩。他的第一个妻子,都是南方来的姑娘。
从那时起,他就在心里默默发誓要守护这片美丽的土地。
然而坎追恩搞错了一件事情。
他把国王和土地搞成了一回事,这是大错特错,而等他搞明白这件事的时候,一切也都晚了。
那时候坎追恩南征北战,战功赫赫,他以为只要这样做,就能永远守护这片土地,永远守护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民——他看待人民的方式就和看待草木一样,一视同仁。他认为人民也是生长在土地上的某种东西,一样要被守护,但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他认为城市、城堡、皇宫和国王,也是这土地的一部分。因此他对一切都一视同仁。他对国王行礼,不是因为尊重或者恐惧,而是基于一种对自然造物的正确对待方式——就如他会在树荫下乘凉,就如他会本能的躲避火焰,就如他会吃掉一条鱼并吐出鱼刺一样。
自然造了他,让他生长于此处,那么他就有他扮演的角色——坎追恩就是这样看待这个世界、这样看待他自身的。
坎追恩的思想天生就和别人不同,他看问题的角度区别于常人。
他从没把人当过人,或者说他从不认为人是超脱于其他万物之上的东西。
然而,他的这种一视同仁被国王看做了一种傲慢。
正如每一个狡诈多疑的赫沃斯家族人一样,老国王宁可错杀也不放过。后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老国王联合另一位大骑士长,人称军神的哈桑赫伦·穆利斯特一起,炮制了一起叛国案件,成功的将坎追恩打入天牢。
命运捉弄了他。
坎追恩在天湖的通天塔中思考这一切,他开始反思,自己这些年南征北战真的有意义吗?我真的守护了这片土地吗?我真的让这一切都变好了吗?
战争一直在蹂躏着这片土地,这是为什么呢?
他想了很久很久才想明白:人与草木不同。
人不会甘愿服从于世界给他安排的角色。
人总是会找点麻烦事出来。
想通了这件事情之后,坎追恩开始仇视人类。他认为人类是不该出现在这片土地上的,人类是异类,人类是肿瘤,人类是瘟疫……
但谁又能说,这不是自然地一种选择呢?
这是个十分令他困扰的问题,因为他听不到自然的声音,只能靠自己人类的脑子去判断这件事情。他知道自己的智慧和力量都不够,因此他在通天塔中浸泡龙血,希望能得到远古的智慧。
可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龙血令他肉体强大,却无法让他的思想前进半步。
坎追恩是个固执的人,如果没有结果,他就会一直在通天塔中思考。因为上天给了他力量和智慧,他必然有他需要扮演的角色。
就这么过了二十年,一直到他见到了一个叫阿楠·奈门杜斯的人,他才有了顿悟。
“一切妄图以自我意志改变这个世界的人,都是这个世界的毒瘤。”——这是阿楠对他说的。
这个神秘的商人道出了坎追恩一直没能想明白的真理。
坎追恩认为,农民种地、渔民捕鱼、屠夫杀猪,这些都是自然地行为,这些都没有罪。但是有些人明明可以种地、捕鱼、杀猪,他们却选择了其他“非自然”的生活方式,因此他们是有罪的。
理想的人与自然,应该是遵循着自然地规律,让人们如生物一般繁衍生息。人们都各司其职,那么世界上就没有战争、更不会有其他的人祸。
一开始,一个人一片耕地、一个人一片猎场、一个人一片鱼塘……每个人都有饭吃,大家各自在自己的世界生活,老死不相往来。后来,资源逐渐被集中起来,有了奴隶和奴隶主。
资源分配不公,人们就会嫉妒,于是战争就开始了。战争越打规模越大,强的吞并弱的,然后就有了国家。
人的欲望是无限的,国家与国家之间又想互相吞并,强者统治弱者,于是有了北境和服从它的三个公国……
但回归到自然之中的话,这一切都无意义。
土地仍旧是那片土地,没有变的美丽,也没有变的富饶,这个世界反而因为人类的胡作非为而更加破败了。
那时候坎追恩就立下了一个志愿。
他要把这个世界复原。
他的存在意义,就是让文明回到最初始的状态,让人生长到土地上。
人们不再执着于权力和金钱,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每个人都有家庭,像是极北之地的鹿群一样子孙繁盛。
想要做到这一步,他就要先要把这个破碎的世界收拢起来——用他最擅长的方式,战争。
对于坎追恩·拉斯托尔来说,这将是他最后一次打仗。而且这也是这个世界的最后一次战争。等他平定四海之后,他就会杀光那些“不在自己位置上的人”,然后把资源和土地归还给那些被剥削过的人。
每个人都会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这扭曲的世界也将回归原位。
不是一年,不是十年,也不是一个纪元,而是永远。
他浸泡过龙血,现在他的寿命已经近乎无限。他可以永远守护自己的土地。
他将是唯一的骑士、唯一的法官、唯一的牧羊人……
他将成为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守护者。
永远的正义,永远的安宁,永远的和平。
坎追恩·拉斯托尔——某种意义上最纯粹的人类,他怀着这样的心情离开了鹰头城。接下来,他要回到极北之地,先拿回属于他的王位,再统一这片破碎的土地。
等他让极北的众神归位之后,他就会带着这个世界的意志挥师南下。他会用上天赐予他的力量,
到那时候,一切异常就都会结束了——人将如花草,城将如山河,金钱将如石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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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不太想写传统意义上伟光正的骑士,这很没意思。而且“追寻正义的圣人”这种角色已经有了,写重了就更没意思了w
所以我创造了这个某种意义上十分奇诡的角色。
嗯,你可能感觉到了,这位骑士在某种意义具备“道家思想”。
当然了,这和:“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道德经理想国并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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