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伏特加与奶茶
后面我会慢慢写的w
敬请期待。
遥远的故乡,二
遥远的故乡,二
坎追恩骑着马奔向家乡。
对于他来说,鹰头城之中已经没有留恋的东西了。国王已经死去,阻碍他的东西也消失了,现在他可以回到他的土地。
国王不死,极北就是北境的一部分、永夜城的主人也只是国王封的公爵。一旦国王不在了,那么极北之地与永夜城就自由了。这样一来,坎追恩就可以拿回他父亲的土地。
如今的极北之王是谁呢?他心想道,我父亲已经不在了,但极北肯定会立刻选出新王。
我要会会他。
鹰头城北上走一周就能到极北之地。现在是春天,路上没有积雪,他走的很快。大约第六天的时候他就到了冰王关。
极北之地的春天不比南方,这里冬天时白雪,春天也是一片荒芜。然而坎追恩很喜欢这种感觉——只有最强壮的汉子才能在这里生存下来,正是这片土地,孕育了极北之地的男儿。
他们不该打不过巴骨·卡恩,坎追恩心想道,海湾地人没有我们强壮,数量也没我们多。我的战士们不该失败的。
他们缺的是一个好将领。
永夜城到鹰头城,必须走那条成为太阳大道的道路。那是古代先王时期修建的,那时候极北与北境有各自的国王,没有战争,人们都和谐的生活着。为了连同两地,两位国王协力修建了这条大路。这路取名为太阳,象征北方人对温暖的美好盼望。
坎追恩骑了一会马忽然累了,他许久不骑马,突然骑马久了胯下会有些酸痛。于是他就下来牵着马走,正好他也想用双脚感受一下家乡的土地。
太阳路是十分宽敞的,大部分路是用夯土修成,还有一小段路用了砖石。极北之地干燥少雨,因此路面十分平整。
这一路上,他看到不少难民。男人女人,老人孩子,一个个衣衫褴褛,瘦的皮包骨头。难民有的往北走,有的往南走,也有的就坐在路边无处可走。极北之地经常闹饥荒,然后就有往南去讨饭的人;然而今年南边在打仗,战争的难民就都逃往北方。毕竟,不会有人去远征极北的永夜城,那里太穷也太冷,没人乐意费力攻打它。
这一切都是人类发展的失衡造成的,坎追恩心想道。
坎追恩身上有一些钱和值钱的首饰。这些钱是他在天湖寝宫里拿的。当时他履行诺言去救小国王的嫔妃们,然而他去的时候,这些女人都已经服了毒药。最后一个清醒的嫔妃叫雅菲。那女人很丑,像是农民的女儿一样,又瘦又黑的。她恳求坎追恩为小国王报仇。
坎追恩本来也不打算放过小三叉戟,因此他答应了那女人的请求。为了感谢他,女人将寝宫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送给了他。
这些钱就成了坎追恩的盘缠。不过现在他决定把这些分给穷人。
二十年前坎追恩杀的那条龙改变他的人生,龙血的力量在他身体里慢慢的发酵。现在的坎追恩已经是半神之躯,不吃不喝不睡也能生存很久,因此他不需要钱来购买食物和水了。而且如果他真的需要食物,他会自己去湖里抓鱼、去森林里狩猎。在他看来,用金银买卖商品本就是个异常的行为,人就该靠自己的双手从土地上获取食物才对。
他把这些金银首饰取出来,用龙血的力量将其融化,再拿手捏成了一个个不规则小金属块。他把这些金块银块分给穷人,每人一两块,这足够难民去到城里换一些食物。
他这样做的原因有三个:一来是首饰太少,不够分给更多穷人,二来首饰太大,一条项链就足够救活几十个人了,三来穷人拿着这么贵重的饰品过于危险,不如将其打烂了重塑。
然后他和每个过路的人说,不要去鹰头城,要去火神城、北方双卫或者剑盾堡。前两个城市还没被战火摧毁,而剑盾堡是沙蝎的地盘,沙蝎的地盘必有秩序,有秩序的地方就能用金钱买卖物品。
后来他将自己的衣服也施舍出去了,包括铠甲、马靴和纹着圣痕圣纹的头蓬,这些东西也能换钱,能救人的命。他和最后一个受施舍的人交换了衣服。
此刻他穿着一身破旧的黑色修道袍和一件脏衣服,赤着双脚,牵着马。
他将所有财产都施舍给了穷人,然后身无分文的大骑士长漫步在这条古道上。春风已经老去,夏日就要到来,然而极北之地的古道依旧是那么萧瑟凄凉。
每个遇到他的人都感谢他的施舍、问他的身份,他没有回答,只是对这些人说:“你们终有一天会回到你们的土地上。”
转天下午,他遇到了一伙强盗。大约有三十个人。
灾难来临的时候,吃素的人变成候鸟,吃肉的人变作豺狼。这是生物的本能,就如野兽会狩猎野兽一样,人类也会狩猎。
但是野兽不会狩猎同族,人类却会。
他对那些强盗说:“森林、湖泊、山地、沼泽、高原……你们应寻找适合你们生存的土地,而非在这里烧杀抢掠。”
强盗的头领是一个面目凶恶的老人,他对坎追恩说:“土地上已经没有东西了,这贫瘠的土地养不活人。”
他说:“那你们就该去能养活人的土地。”
老人回答:“已经没有能养活人的土地了。”说完这话,强盗就对坎追恩发起了攻击。
坎追恩施舍了自己全部的财产,唯独留下来了一把剑。
他从天湖通天塔出来的时候,去了一趟皇宫。那时候虽然小三叉戟已经占领了城堡,但凭着他的身手,依旧可以在城堡中畅行无阻。他趁着夜色潜入进去,凭着记忆找到皇宫的地下金库,在那里有属于他的武器。
那是和叹息剑齐名的宝剑,名叫:逆鳞。
逆鳞剑以前不叫这个名字,它有个更美的名字,叫做:盛夏之光。
但是自从坎追恩拿它杀了恶龙之后,它就成了“逆鳞”。这把剑里寄宿着龙的灵魂,逆鳞剑一旦出鞘,那么龙怒就会随之迸发。龙怒会侵蚀坎追恩的精神,让他也变的狂暴。所以他轻易不使用这把武器。
收拾强盗用不着龙威。
他没拔剑,就用剑鞘来当武器,他在人群中几个穿梭,就将这三十个人都击倒了。他一个人也没杀,只是打的他们爬不起来。
“回到你们的土地上去。”坎追恩对他们说,“如果土地养不活你们,那你们就该去寻找能养活你们的土地。”
强盗对他说:“肥沃的土地属于贵族。”
“那你们就该和贵族战斗,夺回你们应得的东西。”说着这话之后他就离开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风餐露宿,渴了就喝融雪形成的小溪;饿了就去最近的森林里打猎。坎追恩能从最贫瘠的土地里找到兔子、老鼠、甲虫和蠕虫。
他把耳朵贴在地上,探听几百米内的微小动静;他在山头眺望,找寻五里之内移动的动物;他徒手捕猎,追逐猎犬和公鹿、拧断熊的喉咙。
他的听力比猫敏锐、嗅觉比狗灵敏、视力比鹰还好、胃口比食腐的蜥蜴还强。他体内留着龙血,他的胃能消化一切食物,哪怕是生吃腐烂的尸体他也不会生病。
生存是最好的修行,坎追恩在通天塔里待了太久,他需要活动身体。
一路行进,一路修行,十天后他终于来到永夜城。
永夜城比二十年前更加破败了。从前他父亲说这种古旧的感觉是一个城堡的底蕴,代表着厚重的历史。但看了同样是百年雄城的鹰头城之后,坎追恩意识到,那句话只是父亲在给自己脸上贴金罢了。
永夜城矗立在荒原之上,它是极北的心脏。四个城门连接四条大路,四条大路又分出无数小路,正如一个巨人的血管一样。
永夜城最著名的就是通天塔——这不是天湖那个冒牌的通天塔,真的通天塔是大光明神的信徒们建造的人间奇迹。这塔有十一层高,塔顶放着一块第二纪元遗留下来的镜子。这镜子是个神器,太阳在的时候,它就能吸收太阳光,释放出冲天而起的金色光柱;月亮在的时候,它就能吸收月光,制造幽美的蓝光光圈。
信徒们相信通过通天塔可以与上天对话,因此历史上有无数的先知都在这高塔中悟道。坎追恩也曾在这塔中修行,他确实感受到了某种神奇的力量。他在梦中看到了古代的神灵,感悟到了智慧。
“我们就要到家了,奥莉薇。”他对附身于剑上的龙魂说道。
宝剑微微的颤动起来,似乎有话与他说。坎追恩把她拔出来,龙魂就在空气中凝结成了一个少女的模样。
那是个长着龙角、龙尾、腮上有几片龙鳞的龙族少女——她至少一百岁了,一百岁对于人来说是老人,但对龙来说确实算少女。
“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回到这里了,主人。”奥莉薇面色平静的看着永夜城。
坎追恩问她:“这是生养我的土地,我为什么不会回来?”
少女的脸上永远带着一股冷傲,她俯瞰着坎追恩,说:“你不爱这里,你喜爱更富饶的土地,你热爱盛夏与南方,就如你热爱那些深色皮肤的南方姑娘一样。”
“我没说过这种话。”
“你老婆就是个黑妞。”奥莉薇说话总是毫不留情。
坎追恩说:“好吧,我承认我喜欢南方的女孩。尤其是我那已经去世的爱人,她……她健康,美丽,又善解人意……”
奥莉薇摇头,打断道:“不,不不不,不是这种原因,你喜欢那些黑妞单纯是因为她们又湿又滑又骚又嫩。”
“闭嘴。”坎追恩说,“你再说半句话我就把你插-进牛粪里。”
“是,主人。”奥莉薇行礼,回到剑鞘中。
坎追恩摇了摇头,心想道:二十多年了,这家伙还是老样子。
奥莉薇本来是一头恶龙,她在极北作恶了许多年,每十年她都会要求人类为她献上祭品。后来坎追恩杀了她,还把她的灵魂封印在剑中。之后坎追恩好好调-教了她三年,就把她变成了剑中的使魔。
然而奥莉薇总是不服气的,她总想找回场子。
然而她已经是坎追恩的使魔了,她没法违抗坎追恩的命令,更无法伤害他,因此奥莉薇只能在嘴巴上逞能——她只能竭尽一百年来积累的龙族智慧、用她那远古生命的大脑、想方设法的和自己的主人抬杠。
这二十年,坎追恩被关在通天塔里,奥莉薇就天天出来跟他杠,大到历史、文明、人生、哲思;小到今晚的晚饭、窗户的颜色、床套的花纹……只要能把坎追恩逗弄的生气了,她就开心了。
不过托她的福,坎追恩这些年来过得不会太无聊。而且奥莉薇能飞出通天塔的封印、绕过守卫,所以她能为坎追恩去办一些事情。坎追恩不能自己离开天湖的牢笼,一来是他如果逃出去了,那么极北与北境就会出乱子,二来是小国王派了众多皇家武士看押他、还有法师提前布置的陷阱,他没把握一定能逃出去。
该回家了,他心想道。
他走进永夜城,那本来就冷清的永夜城街上现在更是一片萧条,连乞丐都不见几个了。
城堡在路的尽头,先祖的雕像矗立在城墙上。他抬起头,望向那雕像。北境先祖的雕像已经腐朽了,就如这片土地一样。
格拉卡隆的脸已经漆黑;沙林的耳朵已经脱落;第三个英雄塑像准备造了,可是只有一个底座。
他孤零零一个人走在街上。正如奥莉薇说的那样,他其实更喜欢富饶、温暖又热情的南方。
酒馆还开着,门口有个酒保坐在椅子上打瞌睡,酒馆里边有温暖的灯光与欢笑声。坎追恩有点想去买一杯酒,他身上有一根鹿角,这东西可以换些钱,用来买酒也一定没问题。
他走向酒馆。酒馆门口的酒保在坐上打瞌睡,听到脚步声了,他就站起来说:
“滚远点,乞丐!”
遥远的故乡,三
遥远的故乡,三
坎追恩愣了一下,他心想道:我确实像是个乞丐。我的衣服又脏又破,胡子很长了,而且脚上连鞋子也没有。
“我不是乞丐。”他对那人说,“我是来买酒的。”
那酒保是个长着蒜头鼻的秃头男人,他身上有一股恶臭的酒气。这很正常,极北的人都爱喝酒——若是不喝酒,那要如何熬过这一个个大雪纷飞的日夜呢?
酒保看着坎追恩,说:“你有钱吗?”
“我要用这个换酒。”他把鹿角交给酒保。这时候他听到奥莉薇小声说:“你还不如拿我出来换酒,那样我就自由了。”
“闭嘴,再废话我就把你插-进泔水桶里。”
奥莉薇“切”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这时候酒保笑着说道:“这个确实值一杯劣酒。”
这鹿角至少能换十杯啤酒了,坎追恩知道,这酒保是要占他的便宜。商人就是这样的,不考虑对方的劳动,只是自私的想着自己的钱包。
“一杯也可以。”坎追恩说。他不想和人讨价还价,在他看来,一切金钱的交易都充斥着罪恶和肮脏。
酒保将鹿角丢给里边的老板,老板看了看,点了点头,然后将其收了起来。他招呼坎追恩坐下,给他上了一杯淡绿色的、十分浑浊的酒。坎追恩坐在吧台前,他将那酒一饮而尽。老板看着他的样子脸上露出轻蔑的冷笑,但是坎追恩不在意。他不想为这种破事就在这打架。
坎追恩在通天塔中待了二十年,这二十年他除了浸泡龙血之外,还做了另外两件事:看书和冥想。
这使他的精神升华了。他的心比极北之地的冰山还冷静,任何事情都不足以触动他的情绪——不过他之所以锻炼心态,并不是为了修身养性,而是对付奥莉薇这条杠精龙。如果他是个
情绪暴躁的人,那这二十年他早就被奥莉薇逼疯了。
他问老板说:“如今永夜城的城堡主人是谁?”
老板瞪他一眼,说:“换了哪个主人,他们也不会收留你这种乞丐。”
坎追恩对他说:“嗯,我只想知道主人是谁,将来见到他了我好叫他的名字。”
老板斜眼看着他,说:“你这乞丐可真奇怪。我告诉你,如今的永夜城之主名叫安杜因·拉斯托尔。”
安杜因?那是我的弟弟,坎追恩脑海中浮现起那个笑容很灿烂的男孩。
安杜因武艺高强、也有一些智慧,当公爵确实可以。然而现在极北之地不需要公爵,这里需要的是一位国王。
坎追恩问道:“贵族们都效忠他吗?”
老板说:“不全效忠。一半的人效忠他,另一半的人在等待真正的极北之王。”
坎追恩问道:“是谁?”
“当然是坎追恩·拉斯托尔。”说出那个名字的时候,老板的神色都变的严肃起来,“他才是真正的极北之王,我们的英雄,他能带领我们走出这凛冽寒冬,给我们自由与荣耀。即使是你这样的乞丐,也能沾他的光。”
“确实如此。”坎追恩附和道。
这时候那奥莉薇从剑鞘缝隙中探头,说:“你这么吹自己都不害臊吗?”
“闭嘴。”坎追恩将她按了回去。
老板摇了摇头,说:“只可惜坎追恩被关进通天塔了。在那之后,安杜因就成了法定的继承人——乞丐,你打听这个干什么?”老板突然问道。
“嗯,我就是好奇。”坎追恩站了起来,转身往外走。
老板叫住了他,说:“等等!你还没付钱!”
坎追恩回头,说:“我给你了一根鹿角,钱已经付清了。”
老板说道:“那是酒钱,但是打听消息的钱你还没付呢!”
坎追恩反问道:“说话还要付钱?”不一直都是买酒赠送消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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