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大人,请不要再复活我了! 第217章

作者:温二两奶茶

“凯亚·布兰德是个英雄,也世代守护着黑铁王冠,他在最终之战的时候,预感自己命不久矣,就将黑铁王冠存放在了贾戈伯家族。您后来得到的黑铁王冠,也是从这里来的,当时布兰德希望日后有人用这个王冠来推翻纳什鲁特家族的统治,确实,您也做到了。”

说到这里米兰爵士苦笑起来,“他甚至还许愿子孙后代辅佐新王,推翻纳什鲁特王朝,并光复故土。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也做到了,嘿!真是离奇。”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能佐证我的猜测,我爸爸临死前不是说:‘你不是贾戈伯家族的人!’来着吗?当时我以为是气话,但后来一看……唉,贾戈伯公爵临终前说的话一点错都没有,我确实不是贾戈伯家族的人,也难怪我和兄弟们长得不像。”

“我一开始也是不能接受,兄弟成了陌生人,父母也不再是父母,我成了个野种!这谁受得了?但渐渐地,我意识到这并不是坏事。圣骑士是个荣誉的身份,我既然是他的血脉,就该继承他的品质,于是我看了许多相关的书,了解到了他是什么样的人……怎么说呢,就是个寻找自我的过程吧。”

“继承先祖的遗愿,践行自己的使命,这是无上的光荣。因此,回归战场是我的宿命,也是我无可逃避的责任——我这样说,您能接受吗?元帅。”

李奥瑞克听完这番话之后沉默许久,心情也十分复杂。

李奥瑞克并不喜欢血统论,他犹记得第一次和米兰爵士喝酒时候的事情,这个兵痞子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变成一个男人的。为此,李奥瑞克很感动,他在这个男人身上感受到了浪子回头的可贵。然而如今米兰这一席话,倒好像将自己的改变全都归咎到了原本的血统上似的,就仿佛是再说:我不愧是凯亚·布兰德的子孙后代!是金子总会发光,是凤凰总会发亮!哪怕是一直处于贾戈伯家族这摊污泥里边。

李奥瑞克开口说道:“米兰爵士,我当然乐意你回到军队之中,但我不希望是以这种理由。”

“元帅这话是什么意思?”米兰爵士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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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五章:人的意志会被消磨

米兰爵士的觉醒是因为血脉,还是因为他自身的人性呢?这不好说。但李奥瑞克生来就不信血脉这种事情——或许基因遗传能决定人的一些基础属性,但不会夸张到影响一个人的命运。如果一个人因为得知了自己的血脉,就去决定自己的人生,那可真是滑稽!这样的人生多半是拧巴的,也许靠着一开始的热情能做出点什么,但当热情消磨殆尽,那人生也好、事业也罢,也就会变得黯淡无光,只剩下迷茫和折磨。

李奥瑞克当米兰爵士是朋友,不希望他基于这种动机重回军队;同时,米兰爵士如果回到军中,也必定会继续担任要职,本着对军队负责的原则,李奥瑞克也要先帮他建设好思想工作,才能让他归队。

窗外传来工人们忙碌装箱的声音——李奥瑞克来到海盐城的时候顺便看了一眼码头,本来那里因为战乱一片破败,船不见几艘,小偷、妓女和老鼠倒是多了不少。然而在米兰爵士的建设下,这里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景气,不得不说,米兰爵士在这一块还是很能干的。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道:“你本来就是个优秀的士兵,同时也是个很有能力的公爵,无需借助什么祖先的血统,你也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依我看,血统出身什么的都不重要,你看,我李奥瑞克不也是平民出身,如今却头戴王冠?”

“你的人生志愿,取决于两件事情,第一个是你自己的意愿,第二就是你的责任,但血统既不能决定你的意愿,也不能成为你的责任。我说这些,并不是说反对你成为一个光荣的军人,反之,我非常期待你归队,我只是觉得你应该再好好想想——想想你真正擅长什么,还有你想要什么。”

听完李奥瑞克这一席话之后,米兰爵士也陷入了沉思,他想了想,说:“呃,元帅……我还能直接叫你的名字吗?”

李奥瑞克欣然一笑,说:“当然,除了公开场合,你都可以直接叫我李奥瑞克、李奥或者李,什么都行。”

“那么,李奥瑞克,我想跟你说,其实我第一次决定好好当个军人,就是因为你对我的鼓舞。我还记得你那时候对我说的,你说,如果这个世界有神,那祂在一开始就为我们每个人筑造了一座高塔。每个人力气不一样大,所以这些的高塔也都不一样高,但只要能攀到顶峰,你就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是个英雄。’。”米兰爵士端起桌上的茶水喝了一口,道:“我想当英雄。”

他张开双手,仿佛整个海盐城都在他的怀里,说:“您看,这里不是我的高塔。”

“这里不属于我。”

“这不是我想攀爬的高塔。这座名为海盐城的高塔,我就算是爬一辈子,也爬不出什么名堂,这里的日子确实逍遥,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早餐喝七月庄月的美酒,午餐吃顶级厨师的,晚上搂着八个娘们让她们轮流嘴对嘴的给我喂饭……”

李奥瑞克皱眉,道:“你不觉得有点恶心吗?”

米兰爵士一脸淫笑,“美女的口水都是甜的。”

李奥瑞克下意识说道:“精灵的才是甜的,人类的没味道。”

两人沉默了几秒,旋即米兰爵士干咳一声,继续说道:“是啊,我还没尝过精灵妞儿的口水是什么味道呢,混血精灵里边那么多大长腿的漂亮妞,我却一个都没试过。您不觉得这很可悲么?明明她们近在咫尺……”

李奥瑞克拍掌说道:“哦,我懂了,你回军队就是上精灵的妞儿。”

“不是!您别总是调侃我!”米兰爵士摆了摆手,继续说:“我是想说,海盐城公爵固然威风,但这不是我想要的,您先前把人生比喻成爬塔,我觉得这比喻很好!先前‘光复故土’那座塔我都爬了一半了,现在让我回来换一座塔来爬,这换谁谁不难受啊?说起来,当年纳什鲁特和塔格瑟斯两个家族都要给我祖宗封爵来着,可是布兰德就是不答应,我起初不明白,现在也理解了,一旦你当过军人了,那就永远是军人,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像是鱼离开了水一样难受。所以我想回到军队去,这公爵当得,忒没意思!”

他说着站了起来,道:“海盐城的活儿,我安排给别人了,我走了之后有一位总督和四位官员接班,你尽管放心就是!”

李奥瑞克看他这般雄心壮志,也有些动容,只是米兰爵士虽有雄心壮志,却不见得有领兵打仗的本领,考虑到对方的生命安全,李奥瑞克不得不给他泼个凉水,说:“米兰,有斗志是好事,只是你就算回到北伐军,我也无法让你率领骑兵团,现阶段来说,你还是要继续管理后勤采购和物资调度这一块。”

这倒不是李奥瑞克为难他,只是贵族都没了,贵族子弟团自然就拆伙了,他回去了也没兵可带;而且米兰爵士在“大贵族叛乱”其间,就已经转为了后勤方面的工作,跟风行团一起,菲利普负责物资调动、仓库管理、运输安保等等,米兰爵士就负责采买、砍价、找渠道、谈生意等等。

米兰爵士听了这话,不禁笑起来,说:“李奥瑞克,我是有自知之明的!就我这三脚猫的功夫,怎么可能去带骑士团?再说了,管后勤是光荣,我就乐意去做买卖!”

“你这人真是怪!”李奥瑞克笑道,“你在海盐城当公爵,一样是管理港口生意,你到了北伐军也是管生意,换个地方,你就高兴了?”

米兰爵士立刻说道:“哎,这可不一样!我在北伐军买东西,是为了胜利;我在这地方做买卖,全是为了自己……”

“为了自己?”听了这话,李奥瑞克微微皱眉,说:“虽然我不反对你当个快活爵爷,但你应该记得自己的任务——我是要你经营好这个城市,搞好经济,这样我们才能有钱打仗……”

“唉!”米兰爵士一拍大腿,说:“这道理我当然懂了!”他说着脸色郁闷起来,道:“本该是为了您和国家的,但是……”

他叹了口气。

“我说实话吧。”

米兰爵士望着那一桌已经冰冷的美味佳肴,看着那金盘子,饮汤勺,说:“不瞒您说,我受不了这种诱惑了。”

“爵爷的日子太好过了。”

“自从您进行贵族改革之后,现如今有实权的贵族只剩下我、雷奎公爵、还有阿卡德将军,我们俨然就成了三大贵族。雷奎公爵一辈子尽忠,阿卡德将军那更不必说,但我又算个什么东西?我是个意志力薄弱、贪图享乐、见钱眼开的人,这些日子以来,贿赂我的人、讨好我的人、还有用其他方式尝试摧毁我意志的人,不知道有多少!我本就不坚定的灵魂,变得越发脆弱了。有的时候我喝多酒就会想,啊,这样的日子真不错!要钱有钱,要名誉有名誉,要女人有女人,我就这样过一辈子吧,去他妈的北伐!去他妈的为国尽忠!去他妈的英雄……相对的,我也经常会在梦中惊醒,仿佛做了什么亏心事似的。于是我辞退了许多仆人、舞女、厨子,又谢绝了不必要的客人,然后好好锻炼身体,磨练自己的意志,但我知道这不是长久之计,我坚持不了多久!我太了解我自己了,我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坚持超过三个月,从来没有……”

米兰爵士端起酒杯,看了看里边的美酒,似乎是想喝上一口,这时候他神色一怔,马上就将酒杯放到远处,仿佛里边是毒药一般。

“现阶段我还能用意志力坚定自我,但一年后呢?三年后,或者十年后呢?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背叛您,沦为大贵族那样。然而,我若是回到军队,这种事情就不会发生了,那里的环境会给我压力——生与死的压力!我就不会这样慢慢在享乐中腐烂。”

“至于我的血统,那倒也是真的,不过血统并非我想回到军队的真实原因。”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心想:原来如此,这才说得过去嘛!难怪我之前总觉得有些怪异,却又说不出来。

李奥瑞克站起来说道:“那就别废话了——海盐城的事情你去安排一下,行李收拾下,我们即日启程!坐我的飞龙去。”他说着看了一眼时间,道:“你还有两个小时。”

“是,元帅!”米兰爵士敬了一礼,就兴奋的飞奔出去了。

几分钟后,米兰爵士带着行礼回来了,东西不多,就是一包日常用品和武器铠甲,除此之外,还有一本厚厚的典籍。李奥瑞克一看那东西的封皮,就觉得不一般,这东西封面上龙飞凤舞的写着魔法符文,外皮似乎是用某种魔兽皮制成,散发着一股奇特的魔力气息。

这该不会是某种圣遗物吧?李奥瑞克心想。

可能是注意到李奥瑞克一直盯着看,米兰爵士就解释说:“这是圣骑士凯亚·布兰德的圣典,里边记载着超度亡魂的经文,还有驱魔的手段等等,我最近一直在研究其中内容,只是这玩意儿太难了,我到现在也就只学会了一个最简单的驱魔术。这是我先前收拾老仓库里边的东西时候找到的,应该是布兰德用过的遗物。”

李奥瑞克说道:“这东西是不是圣遗物?你拿着它的时候,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呃,醍醐灌顶的感觉?”

如果是圣遗物——并且这个圣遗物认主的话,那么米兰爵士应该能感受到一些信息才对。

米兰爵士回答道:“没有,一点感觉也没有。”

李奥瑞克说道:“那看来这本书只是普通的附魔道具,并不是圣遗物,可惜了。”

这时候米兰爵士却又说道:“也不能这样下定论,因为凯亚·布兰德是著名的古代的英雄,跟他其名的人都有圣遗物,他的东西也理应有英灵的力量。而且这本书有一些特殊的地方我没参透,李奥瑞克,你看这里。”

米兰爵士说着翻开书页,第一页上面就写道:要想得到神力,就先要证明自己的信仰,一次,一次,再一次。

李奥瑞克疑惑,心想:证明自己的信仰,三回啊三回?

这句话是用烫金文字写的,用手轻轻抚摸,能感觉到上面充盈的魔法元素,这字显然不是写着玩儿的。

米兰爵士说道:“参考圣骑士的考验篇,证明信仰最好的方式,就是杀死或者驱逐恶魔,我觉得如果能按照书上的记载完成三次试炼,或许就能真正了解这本神秘的书……”

就是驱逐三个恶魔解锁成就呗?也不知道火焰恶魔行不行,李奥瑞克心想道。

“总之先出发吧!”李奥瑞克说,“等回头再来研究这本书的事情。”

随后,李奥瑞克带着米兰爵士前往了下一个征粮地点,也就是阿卡德将军所在的学士城。学士城那里除了阿卡德,还有被他调遣过来训练的原鹰眼团团长海特,罗米拉可能也在城中。李奥瑞克一方面是去筹集粮食,另一方面是去看看老朋友们。然而到了地方一看,只有老将军一个人。

李奥瑞克问道:“罗米拉和海特呢?”

“陛下来的不巧,罗米拉去蛇人部落里谈判了,估计还要几天才能回来,海特带了一些人去山里打猎了,补充一些肉食、皮草还有草药什么的——倒不是大家有意怠慢陛下,只是因为事发突然,大家都没准备而以。”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无妨,你把这个交给罗米拉,说是我送她的。”李奥瑞克将一个小包裹交给了阿卡德将军,那里边是他给罗米拉准备的一双沼地凉鞋,那鞋子适合在泥泞湿润的沼泽行走,是李奥瑞克找人定制的。

随后,李奥瑞克又过问了一下关于南方战事的事情,对此表示关心,说,我现在有了亚龙仔这个私人飞机,一来一回也就一天的事情,你这如果真有什么困难就电联我,我立马坐飞龙过来把那群不长眼的小哔宰治全都扬了!

Ps:拔了个智齿,正牙疼,状态很差,所以这两章稍短(四千字)。

等不疼了会写个长一点的章节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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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天时地利人和

听完李奥瑞克的话,阿卡德哈哈大笑,说:“不必担心,李奥瑞克,我还没老到那个程度呢!再说了,打不过蛮子,难道还打不过这些仆从种族?而且你还派了海特跟罗米拉两个助力,我这最近的工作都很轻松。你就望着北方,继续为我们开疆扩土就好了。哦对了,等你打到北境的时候,能否告诉我一声?我想趁着自己还能走动,去看看北境的样子。”

“那肯定的!”李奥瑞克笑道,“不光是您,还有雷奎公爵,以及其他许多朋友!我到时候雇一批翼龙,咱们飞着过去,飞着回来!”

听到这话,阿卡德又爽朗的笑了起来。旋即他又拍了拍旁边米兰爵士的肩膀,说:“你小子也出息了!你的事情我都听说了,好!是个硬骨头!到了北方好好干,给你自己争光!”

“是,将军!”米兰爵士行礼说道。

学士城的粮食最少,因此两个小时就装完了,随后李奥瑞克便返程前往了野狼城。此时,时间刚过去四天,他的契约空间里装满了粮食,足以帮野狼城的十万军民熬过这个严冬,甚至是过个肥年。

亚龙仔一路北进,穿越沼泽、高山、峡谷和平原,米兰爵士头一回坐飞机,先是害怕,随后又啧啧称奇。一边飞,一边问李奥瑞克这下面都是什么地方,李奥瑞克就给他讲,说这里是平峦山,这里是河谷地,这里是中土平原的南部,这里是沙马林……

米兰爵士忽然指着东北方向,问道:“那片寸草不生的地方是哪啊?”

“那里……”李奥瑞克还真没不知道,这是一大片戈壁,全都是灰光秃秃的乱石,要么就是些丘陵,一点绿色看不见,更无半点生命,看上去就死气沉沉的。

“亚龙仔,你认识吗?这是哪里?”李奥瑞克用兽语术问亚龙。

亚龙仔看了一眼,说:“这里啊,这里是死亡荒野,没人乐意来的,我们也得绕开走。”

这名字有够中二。“怎么说?这里有什么名堂吗?”李奥瑞克问道。

亚龙说:“这地方没有水源,没有食物,而且有一股奇怪的魔力磁场,任何飞鸟从上面飞过就会迷失方向,甚至是突然昏迷,所有飞行动物在这里会有一种生理性的厌恶,反正我不会飞这个地方的。”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忽然灵光一闪——那是不是说,血乌鸦的侦察兵看不到这个地方呢?想到这里,李奥瑞克脑海中出现了一个点子。

李奥瑞克问道:“人能在这个地方生存吗?不考虑吃喝的话。”

“应该是可以,那种魔力磁场只对天上的东西有效,对人没影响的……不过大人您问这个干嘛?”

“我打算利用一下这块地形——要想打胜仗,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这,就是地利!”

……

李奥瑞克是半夜回到野狼城的,一路上并未声张,就连城里的人都不知道他回来了。回城之后,李奥瑞克直奔铁骑团的营地,叫醒了格罗温,说:“大胡子,我有任务给你!”

格罗温本来睡得正香,可是一听这话,也顿时睡意全无,说:“怎么?元帅,我们终于要和蛮子开战了吗?”

“不是,我是要去你外面埋伏,你就按照这上面的做,连夜出发,走南边,绕开乌鸦的视线,走我规划的路。”李奥瑞克说着塞给他一张写好的字条,还有一份地图,“我要你埋伏在这里,成为一把刺入库曼软肋的尖刀!”

“好,好好好!我这就出发!”

军情紧急,格罗温也来不及多问,拿着字条和地图就点兵出发。一直到出了南门之后,他才有空看李奥瑞克的这个计划。看完之后,格罗温一双眼珠子差点瞪出来,不禁想到:这他妈的,好狠毒的计谋,不愧是元帅!

我这一刀,足以把库曼的腰子戳爆!

……

三日后,血乌鸦库曼大军压境。

正如先前所预料的那样,库曼十五万兵马,从四个方向包围野狼城,围的整个城市滴水不漏。

十里之外,就能看到那黑压压的大军。李奥瑞克站在城墙的瞭望塔上面,用肉眼眺望远方,他看到一团一团的血乌鸦在空中盘旋,尖叫着用鸟语传递各种情报;又看到整齐的骑兵团在缓缓推进;还有敌人的工兵已经在搭建帐篷、建造防御工事以及挖厕所。

再往远处眺望,还能看到一队一队的货车运着辎重朝这边来。听花仙子们说,血乌鸦的后勤部队连成了一条长龙,那是十五万人份的给养。车上有各种主粮、肉干、腌菜、烈酒、奶制品等;另一队车上则是毛巾、帆布、脸盆、餐具、针线、刷子、桌椅、地毯、铺盖等各种生活用品;还有长长的一列车队承载着过冬的棉衣、棉靴、帽子、手套、厚袜子等等。继续往后看,还有许许多多的牲畜,有成群结队的牛羊,有大量的禽类,还有一批一批的战马。专门有一批身穿棕色袍子的人负责管理这些牲口,

另外花仙子还报告说,她们发现蛮子有充足的淡水,还有专门的取水部队,这些人负责到河道里打水、钻井取水甚至是融雪取水。刚一到野狼城周边,他们就立刻分散开来,直奔附近的水源,很显然这些家伙早就对这里的地形了如指掌。

“不愧是龙王布林的宠臣。”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道:“这家伙疯归疯,行军打仗的本领还是有的。”

要知道,能把十五万人管理的井井有条,可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李奥瑞克现在管理五万人的吃穿用度都会一个头两个大,许多时候都要靠老将布洛泽还有希雅帮忙才行,但即使是这样,也时常会出现资源无法精准配方,命令下不到基层,人员调度混乱等诸多问题。

史记上说,韩信将兵,多多益善,这话李奥瑞克当年上学的时候还不理解,心想:那打仗不就应该是人越多越好吗?这有什么了不起了?后来走上社会才明白,管理真的很难!且不说管理十万大军,就是在公司里管十个人,各种杂事也足够让人头大了。

言归正传。

见了血乌鸦库曼的军容,李奥瑞克便放下了心里的傲慢,做了要打一场硬仗的心理准备。

此时希雅对他说道:“今早我们收到库曼投来的战书了。”她说着拿出一封信来递到李奥瑞克手上。

李奥瑞克说亲自拆开来看了看,内容不外乎就是“今我库曼带甲百万,良将千员。谅尔等腐草之萤光,如何比得上天空之皓月?你若倒戈卸甲,以礼来降,仍不失封侯之位,国安民乐,岂不美哉……”这一类的。估计库曼也知道,李奥瑞克不可能投降,因此这战书(招降书)也就是走个程序而已;李奥瑞克看完就撕了,说:“射一封信去,就说‘有种就来攻城,别搁外面哔哔!’。”

“是,元帅。”

希雅立刻安排了人去回信,她亲笔写完内容,盖了大章,然后找了一位身材高大的精灵弓箭手。这人将信绑在箭矢上面,一脚踩着城垛,一个大力吊射,正好落在大营的正门口。眼看着敌人的大帐门口就出现了一些骚动。

这一箭射程极远,因为那精灵射手安装了塞拉维装甲,一箭射出五百步开外,蛮族士兵们看到北伐军有如此厉害的射手,都十分惊恐。大约过了十五分钟,蛮族那边回信过来,似乎是为了不甘示弱,对方也派出了一位厉害的弓箭手。此人身材十分强壮,肩膀宽胳膊粗,而且佩戴着一身金色装甲,看起来像是个将领的样子。李奥瑞克借助啄眼的视力加成仔细观察,发现那男人身上带着鳞片,还长着龙角,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龙人武士。

这人抄起一把大弓,弯弓搭箭,“嗖!”一箭射向野狼城的大门。这箭矢在空中划过一个美丽弧线,然后“咔!”一下扎在城门前。看到这一幕,希雅不禁感叹说:“早就听说过龙人武士厉害,这家伙确实名不虚传,竟然能跟安装了塞拉维装甲的精灵射手不相上下。”

一旁混血精灵阿迪尔说道:“龙人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生物,只是这些年退化了而以!当年龙人和高等精灵是同一水平线的生灵。”说完这话之后他摸了摸手臂上的甲片,道:“换做从前混血精灵其实是不敢和龙人一较高下的,但现在有了李奥瑞克王,又有这样好的装备,我们也有信心跟龙人打一场。”

阿迪尔是如今混血精灵军团的二把手(一把手是塞拉维),主要是接替了罗米拉的工作,是个年轻、机敏而又谦逊的人。

李奥瑞克看着那个年轻的精灵骑士,说:“怎么样,新工作还适应吗?”

“啊,不瞒您说,一开始的事情真多,我自己完全弄不过来;万幸的是,有几个前辈带着我,托大家的福,如今工作还能应付,我自己也渐渐上手了。”他感叹道,“女王陛下还真是厉害,竟然能同时管理整个军团,还能抽空料理政务。”

是啊,罗米拉真的很辛苦,她总是能把一切安排的井井有条,细心又负责,而且一直都默默劳动,从来都不邀功,不求回报,此时她又因为黄金树的事情远走南疆,李奥瑞克心中感动,想着:等她回来,一定要好好报答她,不能辜负了罗米拉这份情义。

此时,花仙子飞出城墙,拿来了敌人的回信,李奥瑞克接过信来一看,果不其然,信中说道:库曼大人慈悲心肠,不忍心看生灵涂炭,于是围城不攻,等着李奥瑞克某一天幡然醒悟,然后出城投降。

李奥瑞克再度将那封信死撑了一堆碎纸,心想:行了,那就耗着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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