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橘赭Juzer
“你们除了水煮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做法?”伊芙突然问道。她自从在雪山上吃了哈维因做的煎凶白肉之后,就一直想念那焦香醇厚的味道,而来到红鹰堡却是连吃了几天只放了盐的白水煮肉,所以心中很是无奈。
“您想怎么吃?”博文罗斯问。
“烤、煎、炸,怎么都行,就算水煮,也好歹放点配菜和佐料。”
“我明白了。”博文罗斯听出了伊芙话语中的抱怨,他解释道:“这些人都是边疆军人出身,风餐露宿惯了,吃东西是从来不过舌头的,而且我们也没考虑到您会和我们一同用餐,其实您应该提醒我们带个厨子。”
“什么意思?和你们用餐有什么问题吗?”伊芙听他这么说,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您这种境界……完全可以不吃饭的吧?”博文罗斯对于伊芙的问题同样感觉莫名其妙。
“什么境界?”伊芙又问。
“就是——像哈维因这样的境界……”
“哈维因是什么境界?”
“是……我也不太了解……大概就是不用吃饭的境界。”博文罗斯被问得心里发虚。
“可他确实也得吃饭。”伊芙皱着眉,摸了摸自己的挎包——不然哈维因怎么会带这么多干粮上山?
“那可能是我搞错了。”博文罗斯终于被她问得动摇了。
当天晚上,他们就做了烤肉。
几个人聚在篝火前,一同眼巴巴地看着鹿肉在火焰之上翻转着,滋滋作响,油花从半焦的肉上渗出,沸腾着滴向柴火之中。博文罗斯此刻亲自上阵,握着充当烤叉的木棍慢慢转动,见火候差不多了,就从鹿腿上割下了一小块肉,放进嘴里,结果被烫得龇牙咧嘴,他哈着气说道:“差不多了。”
于是,众人一同将带骨的半头鹿从临时搭建的烤架上搬了下来,用匕首分割,而又见其内部依旧带血,并未完全熟透,便将外层的半焦熟肉割下装进盆中,再手忙脚乱地将其余部分架好继续炙烤。
有人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个白瓷盘,将一块看起来品相好的鹿肉切成片状盛盘,送到了伊芙面前,对于这群没见过世面的粗汉子来说,这就算是体面了。
伊芙一直就坐在马车车辕上,肩膀挨着车厢前侧,看着这群人笨手笨脚地做着。她没办法亲自动手,又碍于身份不便对他们指手画脚,只得坐在稍远的地方干着急,而看到拿过来的成品卖相不错、香味诱人之后,心中也释怀了,她将腿上的斗篷下摆胡乱卷了卷,露出其下的白裙裙摆,将盘子搁在腿上,却半天不见有人送来进食的餐具。
“博文——”她有些不太好意思地小声唤道。
这声音埋没在众人嘈杂的叫嚷中,可博文罗斯却也奇迹般地听到了,他转过头,英俊的脸上灰扑扑的,额头上都是汗。他站起身,侧过身旁的几人,走到伊芙面前。
少女抬起头看着他,指了指自己腿上的盘子,又摊了摊手。
夕阳下,少女湛蓝色的瞳仁仿佛如同宝石一般透亮,她带着不似有笑的浅笑,在这副精致而没有多少表情的脸上,很难猜出她在想什么,可她的眼睛却像是会说话,就好似是从刻意的压抑中露出的微光。
博文罗斯就这样呆呆地与她对视了几秒,然后才意识到她想要什么,他先是原地走了一圈,然后摸了摸自己身上,从自己小臂上的腕带中抽出一枚带鞘袖珍匕首,递给伊芙。
“这是巴叔送给我的,基本上没用过,很干净。”他解释说。
伊芙见匕首实在过于精致,便下意识不太想用,她目光一扫,见到不远处装在铁管中的餐叉,于是用手去指。
“那些都是他们用过的,不合适。”博文罗斯将匕首从鞘中抽了出来,叉在一块烤肉上,说道:“您不必客气。”
伊芙目送博文罗斯离开,便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的烤肉上,她用刀挑出一块,送入了嘴中。
淡淡的咸味配合焦香的肉味,刚入口还算不错,可一嚼起来就会发现,这肉又柴又硬,韧得如同一团抹布,无论怎么嚼都是一坨。
这一顿烤肉在众人的沉默咀嚼声中结束,众人在品尝过后便都有些兴趣索然了。猎人出身的戈鲁西多捂着腮帮子埋怨自家的小少爷手艺太差,却丝毫不提自己刚才也在一旁指手画脚,短发的博文罗斯惭愧地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倒是有一副不恼的好性子。
当晚,伊芙独自一人躺在车厢中,却是惭愧得睡不着觉。这顿晚餐虽然搞砸了,但没人怪罪她的任性,怪罪她浪费了半头鹿——可事情总经不住去想,她把脸埋在毛茸茸的帽子中,在狭小的车厢中翻来覆去了一整夜。
旅行新手(其二)
旅途中,伊芙总能看到一些从未见过的地貌与景象。那些从未见过的动物与植物,那些由不知名矿物所生长出来的覆着五彩苔被的圆环状矿山,还有春雷之下那蕴藏元素之能的斑斓云朵……对于生活在这片大陆的土著来说,这些事物都是见怪不怪的,它们会出现,会产生,是自然而然的,但对于伊芙来说,却是震撼人心。她还能记得自己第一次了解到地球在宇宙中有多么渺小时的震撼,而此刻,那曾经偶有一瞬的感悟却又再从心中显现,对自然的敬畏与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她喜欢春秋季的某些天气。春季与秋季的景色虽不同,但气候的相似却又能让人感受到同样的好心情,她喜欢下过雨的多云的晴天,空气湿润且干净,时间最好是太阳刚升起或者将要落下却未至夕阳的时候,温度只有十几摄氏度,穿一件厚外套就不会太冷,走在户外时,风吹拂在身上就如同浸在夏季冷冽而清澈的山泉之中,仿佛只有在这样天气里,自然才能与城市中的人达成暂时的和解,给予钢铁森林以自然的生气。
在摩可拓,气候正值春季,空气新鲜且湿润,伊芙因此而心情舒畅。虽说旅途中伙食不好,且越向南行融化的道路也越是泥泞,但这些只是小问题,她甚至不讨厌这样的旅行,或许唯一能影响到她心情的,便是在她心底深处无孔不入的思乡之情了。作为一个独自一人生活惯了的人,这种心情是极为难得的。原本的伊芙在远离家乡的城市找了份工作,以摆脱自己的父母,即便是离乡十几二十年,他也依旧没有思念过家乡和父母,他的母亲十分反对他的行径,甚至曾几度哭着骂他冷血,说白养育了他这么多年——有时他自己也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没有心的人,他的一生循规蹈矩,没有做过坏事,却也从来不会主动关心别人。比起别人,他似乎只爱自己,可久而久之,他也开始厌恶起这样的自己,于是到了最后,也便无甚可爱了。他隐居于市井之中,却混迹于人群,他在城市中工作,却又对所看到的一切漠不关心。对于心中那份莫名存在的思乡之情,伊芙是有种苍凉之感的,就好像自己并非在新世界得到了重生,而是像一个被命运抛弃的人,像是参加了一场盛大宴会,带着满足过后的意兴阑珊,最终遁入黑暗的街巷。她举目四望,却茫然不知家在何处,家是那样的遥远,那距离或不能以光年计算,甚至是超越了宇宙的距离,她与曾经的那个世界永别了。她有时会想起自己的房间,想起那些在书架上码得整整齐齐的书,那些阳台上定期浇水长得很好的植物,厨房中曾经费尽心思想要弄到手的各种调味料,那些心仪已久且忍痛下了单的电子设备……这些都是一个人热爱过生活的证明,也是一个人长期孤独生活的写照。新的美好在短时间内并不能替代旧有的经营,就如同痛失旧爱与初遇新欢这两件事同时发生,奇异的纠结之感令她感到十分难过。
伊芙也因此感到迷惑,她在这个世界是否也同样带不走任何属于自己的心灵财富,而只是一个过客?可再想,命运给予的总比失去的多——碌碌无为且望不到尽头的过去换一个奇迹的开始,很显然这并不是件赔本买卖,想到这里她也就安心了。
那天,猎人戈鲁西多又用他神乎其技的箭术射下了几只羽毛鲜亮的禽类,便问伊芙要怎么吃。
对于这个听说是大有来头的少女,红鹰堡的勇士们其实并未表现得如他们的顶头上司博文罗斯那样处处谨慎,而相处得久了,一些有子女的护卫们更是十分大胆地表现出类似长辈对子女般的关爱,其中戈鲁西多就算一个,他看得出伊芙这几日仍在因为那天的事耿耿于怀,便以玩笑的口吻来向她征询意见,为的是让她安心,而伊芙听到戈鲁西多这样说之后,也确实一改之前的闷闷不乐,且表示这次一定要亲自动手。
猎人戈鲁西多对伊芙的要求感到十分意外,他向博文罗斯表达出询问的眼神,而博文罗斯略一思忖便同意了。
也就是在这一天,仿佛太阳冲破了黎明,伊芙真正体会到了旅行的乐趣。
车队在一处河滩碎石地处扎了营,这天天气晴朗,正午时分的太阳甚至有些烤人,于是护卫们便以两米多高的树杈作为顶点,用防水的篷布斜斜地拉起一顶灰色的大帐篷。两个由碎石和淤泥堆砌而成的吊式烤炉很快就被搭建起来了,护卫们取了河水,架在篝火上烧开,他们将热水浇在几只飞禽的毛皮上并趁热拔去羽毛,动作十分麻利,几只飞禽的皮是灰白的,剖开腹部其肌肉呈现红褐色,能看到其皮下有着一层厚厚的亮黄色脂肪。他们将烧得差不多的篝火残渣倒进了两个烤炉中以烘干其中的水分,溅起的火星与炭灰随着凉爽的春风卷向半空,瞬间就不见了踪影。伊芙卸下了帽子与围脖,在营地附近转来转去,有时好奇地看着戈鲁西多挑拣着能作为箭羽的斑驳羽毛,有时去看那几头卸了挽具在河边饮水的高原马,一名身材微胖的护卫见她的马尾发在风中乱舞,便招呼她过去并给她重新梳了头,这个中年人名叫波勒,家中有三个女儿,他用满是老茧的大手十分熟练地给她扎了个土里土气的麻花辫,不禁让众人乐得够呛,但大家笑并不是因为波勒扎麻花辫的手艺,而是因为伊芙那窘迫的表情。的确,光从这位大人平时的眼神和举动来看,她绝不可能是表里如一的十几岁年纪,毕竟因岁月而沉淀下来的气质是不可能装出来的,他们之前就这么想——可从波勒给她梳头发开始,那种稳重、从容且略带忧郁的气质便在一瞬之间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副无措与害羞的模样,令众人大感惊奇。
少女的脸蛋微红,没有了以往给人的那种疏离感,就仿佛是原本遨游天外的灵魂终于回了躯壳,有了属于年轻人的生气。
博文罗斯看着不远处肩头搭着麻花辫的黑发少女,心中砰砰直跳。伊芙的美貌是能驾驭任何发型的,就算是梳着一头麻花辫,她也仍旧像个出尘的仙女一般,没有一处不完美。
而伊芙自己却是另一种感受。
性别是一个敏感话题。人无法决定自己出生时的性别,可性别却能很大程度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逻辑与思维倾向,这种影响无疑是伴随终生且难以动摇的。也正因为生理上的差异,两者之间终究是无法感受也无法完全理解彼此,只能以现象猜本质。伊芙能够表现得像一个女孩子,甚至能够装得很像,但她却不能像一个真正表里如一的女性一样去思考去生活,以前不能,以后估计也不大可能。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或许最大的苦恼就在于此——此人以前并不会产生这样的性别焦虑,可现在却不得不去考虑。但另一方面,以男人的天性来说,她有时又会想,等去了克利金,一定要找个没人打扰的地方好好研究一下这个身体,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在大多数时间,伊芙都在刻意忽略自己身体上的感觉差异,体现在众人眼中的,便是她沉静寡言、少动好静的性子了。而当波勒给她梳辫子的时候,她才有几分钟避无可避地回想起自己现在是个女孩子的现实。她因此而一时惊慌失措起来。
但相比女人心的男人,似乎男人心的女人的焦虑会更少一些,这和当代的社会审美趋势有关,和平年代的人们更偏爱女性之美,而战争年代可能相反,不同的环境影响了人们的择偶观,而随着择偶权重的改变,性别优势也在发生微妙的转变。在人们的印象中,女扮男装总比男扮女装更好接受(可能与道德价值与慕强心理有关),但现在,喜欢穿女装的男孩子却越来越多了(需要留意的一点是,他们有很多并非是跨性别者),虽然在主流媒体中还颇具争议,但无疑也从亚文化圈逐渐走向了大众文化,这或许是与社会对偏主流文化日益提升的包容性与审美表同的正反馈效应有关……
不好意思,有点跑题了,我们还是来说伊芙吧。
总之,伊芙对于自己如今是个漂亮小姑娘这件事其实并不反感,尤其是当她无意间朝着平静的河面上瞧了一眼之后——她看着那水中倒影时,甚至还有点美滋滋的,漂亮的人谁不喜欢呢?
当护卫们将食材处理妥当之后,便是伊芙登场的时候了。其实她对自己的野炊技能并没有抱多大的自信,但她对博文罗斯那顿烤鹿肉又实在是耿耿于怀,以至于此时反倒能够放开手脚去做,不用担心会做出比那顿更加难以下咽的东西。
禽肉的外皮上满是黑芝麻大小的毛孔,看得伊芙直起鸡皮疙瘩,她指着那些还残留着少量羽发的毛囊,又让护卫们细细地清理了一番,这才算满意。飞禽很大,有一般公鸡的两三倍的体积,但还是比火鸡小,如果将其中一只去头去爪再从中竖劈成两半,这一半便刚好能挂进吊炉中。
“其实,我们也并不是不会做,只不过现在手里没家伙事儿啊,行军的时候什么野味都能遇到,有些猎物的肉还十分难熟,但我们有一种带锁扣的铁锅,将肉和米一起放进去煮,再放点盐巴和黑旗塔松的小松果调味,一会儿就能煮得软烂,很神奇吧?”马车夫希兹乔对伊芙说。
“神奇什么?那不就是高压锅吗?”博文罗斯一边用匕首在禽兽上戳孔,一边望向这边。
“松果也能调味?”伊芙好奇地问。
“当然喽,那可是我们那里的特产香料。”
“你现在有吗?”
“您稍等。”车夫希兹乔咧嘴笑了笑,他那浓密的八字胡也翘了起来,他跑到马车上,拿出一个小麻布口袋来,摊开到伊芙面前,露出其中一颗颗葡萄粒大小的松果,松果圆溜溜的,呈黑紫色,伊芙拿出一颗,从干燥蓬松的松果上掰下一粒小巧的种子,放在嘴里咬成两半,眼睛一下子瞪得大大的。
黑旗松果的口感像桂树皮,但味道伊芙是熟悉的,那是一种类似黑胡椒的味道,但又不是完全相似,黑胡椒味是种子外皮的味道,其内部包裹的干瘪松子似乎又有另一种有些熟悉的味道,但她一时间又说不上来。
“太好了。”伊芙笑逐颜开,“那就用这个吧。”
众人看着少女的笑,就好像是瞧见了蛇发女妖一般,皆是一动不动,甚至惊讶得连惊讶的表情都没来得及做出来。
她拿着松果本来是想亲自动手的,却被博文罗斯拦了下来。
“这个您打算怎么做?”他问。
“碾成粉末?”伊芙看了眼身旁的禽兽。
于是,博文罗斯就在河边找了几块能够当做臼来使用的凹面石板,不厌其烦地从口袋中挑出二十多颗小松果舂成细细的粉末。
她又指挥护卫们将舂好的粉末与淡黄色的盐巴一比一地混合均匀,在篝火上烤制片刻,使之变得干燥出味,然后将其涂抹在开了孔的禽肉外皮之上静置一段时间,等禽肉外表干燥并不再有水分析出之后,再放入预热过的烤炉之中加盖焖烤。
烤炉的火很旺,不消片刻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肉香味,伊芙透过吊炉预留出来的孔洞看了几眼,等火候差不多了,就让人揭开盖子将禽肉提出烤炉,而这时众人第一眼看见的便是禽肉那金黄与深褐色交叠的外表皮。
护卫们在河滩的一处有树荫的阴凉地上搭起一个小木桌,而伊芙就坐在这里,享用着已经去了骨头并切成小块的带皮禽腿肉。伊芙还未坐下,便迫不及待地拿起一块放进了嘴里,禽肉的外皮焦香带脆,而腿肉则鲜嫩多汁,那口感吃起来不像禽肉,更像是满含肌红蛋白的半熟牛排,配合着小松果与盐巴的增香去腥效果,这味道真是令人惊喜。
“有酒吗?”吃了两口之后,伊芙还是觉得少了点什么,于是就问一旁的博文罗斯。
“当然有。”博文罗斯跑去车夫希兹乔那里小声说了几句什么,便见希兹乔十分高兴地去了挂斗那边,将一个撬掉盖子的板条箱搬了出来,里面装满了玻璃酒瓶。
“告诉他们别喝太多。”博文罗斯叮嘱了一句,从箱中拿出一个和其他瓶子不太一样的细长酒瓶,然后向着伊芙这边走来。
希兹乔看着博文罗斯离去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
博文罗斯取了一个玻璃杯,将深红色的酒液倒进了杯中,放在伊芙面前,自己则是隔着一个桌角在她身旁坐下。
“这是什么酒?”伊芙举起杯子,看着那如同血液一般的液体,将鼻子凑近闻闻,能闻到一股果香与酒精混合的气味。
“一种南方产的浆果酒,您尝尝。”伊芙没有喝过这种酒,博文罗斯倒不觉得奇怪,毕竟这种酒产量很少,不是什么主流的产品,如果不是曾经的校友还想着他,他也不会弄到这样新奇的玩意儿。
伊芙浅酌了一口,咂了咂嘴。这酒似乎度数不低,大概能有二三十度,甜度类似半甜的白葡萄酒,只能隐约喝出甜味,但果香味浓郁,是类似草莓与覆盆子混合的味道,有一定的酸度,酒液之中混合着少量的气泡,喝起来比较爽口,竟然有点像调制酒。
伊芙见博文罗斯一直在看自己,就提议道:“你也一起吧。”
“什么?”
“一起吃。”伊芙说:“我自己坐在这也有点不自在,而你老是围着我转,不如你再拿一套餐具和酒杯过来,陪我在这边吃。”
“好,没问题。”博文罗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旅行新手(其三)
吃饱喝足的众人在这里停留了一晚,第二天又在河里捞了一些鱼,也按照昨日做肉的做法又做了些烤鱼,同样吃得尽兴。
伊芙又喝了些酒,弄得自己晕乎乎的。她这几天的心情实在是好到了极点,一方面是因为有美食好酒相伴,而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个世界所带给她的新奇感。
人的生活在大多数时间里都是日复一日的重复强迫劳作,既无意义也无希望。人与社会强大而紧密的联系却使得这荒诞的行为变得合理,人为了生存而被束缚于高速运转的社会中,人是别无选择的。人离不开网络,足不出户便能知天下事,当信息与知识的获取变得快捷而廉价时,便有更多的时间用来满足物质欲望了,而当金钱成为自古以来最有用之物时,人爱的便只有金钱本身了。
伊芙以前也是觉得,如果没了网络,没了水电和天然气,没了温暖的房子,没了发达的物流体系,人是活不舒服的,但现在她才明白,人能够有最简单最开心的活法,不用去关心那些与自己毫无关系的琐事,去做一个不问世事的聋子瞎子,即便是一天只忙于那两三顿饭,那也能满怀希望地活着。但问题在于:人难以自己做出选择和改变,即便是身处于地狱的煎熬之中,人也不会挪动半步,也因此,就算是要像犬儒一般,要放弃眼前的生活,去住在木桶里、躺在地上晒太阳,那也是需要极大的勇气才能做出来的,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惰性,是对不确定性的一种恐惧。
好在,伊芙最终没有面临这样的选择,而是生活选择了她。
这一趟旅行着实给她增长了不少见识。
有一次,他们在路上遇见了一只像棕熊一样巨大的狼,一名护卫看到这头狼,便脱光了上身的衣服,跑到了狼面前一边拍着自己健壮的胸脯,一边吆喝了起来。
“哎,你这怂包!来你爷爷这里,来打一架!”
这位护卫名叫哈鲁罗巴,是几名护卫中最健壮的一个,他有一身虬结的结实肌肉,皮肤是健康的红色,看上去浑身都是力气。
于是伊芙就看到那头灰色的巨狼竟然用后足稳稳地站了起来,前足的尖爪如同钢针一般都露了出来,这怪兽大吼了一声,尖锐震耳的声音听得伊芙有些心颤,高原马也不安地撩起了蹄子。
可这哈鲁罗巴却哈哈大笑了起来,然后猛地冲了出去,一肩头撞向这头两米多高的狼的腹部,嘭的一声闷响,就见这狼被顶了一个趔趄。这就像是给了它一个开战的信号,两者很快便扭打到了一起。
在以前,伊芙对这种斗殴事件自然是避之不及的,甚至不太会去看热闹,更何况现在一人一狼还打得这么激烈,可又见身旁的伙伴们都看得兴起,一点也不为斗殴者担心,伊芙也就跟着放心了。
这狼虽然有着利爪,可那利爪拍在哈鲁罗巴身体上却只能留下一道道红印,而不能给他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这让伊芙对这个世界上人类的能力又有了新的认知。通过这件事,她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处处小心,不要因为旧世界的思维定势而在这里想当然地做事情,那样无异于是在给自己挖坑。
两者打得久了,伊芙也终于看出来了,在这场斗殴之中,哈鲁罗巴根本未尽全力,甚至是以逗弄弱者的态度与其你一爪我一拳地有来有往,于是伊芙便也看笑了。他们打了能有半个小时,最终那头狼因为体力不及哈鲁罗巴,被一拳捶在了脸上,那狼后退了两步又晕乎乎地倒在了地上,嘴里还发出了一声犬类独有的呜咽声。
“哈!”哈鲁罗巴举起两个拳头,做胜利者姿态,而那头狼则独自爬了起来,踉踉跄跄地跑远了。
看着那狼逃走的样子,伊芙又是觉得滑稽又是觉得可怜。
一个多月后,他们到达了天暇川,这说明他们已经旅行了将近三分之一的路程,比预想中的要慢一些。
天暇川是一条十分宽阔的河,站在河边,能远远看到河对面那连绵的灰色山脉。护卫们雇了两艘能载马的大船,将八个人九匹马一同载往对岸,而更大的马车却没办法运过去了,只得留在当地驿站处保管一段时间。
而当过了天暇川和灰色山脉之后,摩可拓真正的面貌才真正展现在伊芙眼前,这边的气候明显要比北方暖上几分,就连阳光也显得明媚。
南方的城池大多都比北方繁荣,坐落密集,这让伊芙十分满意,每当车队入城整顿补给时,她都会去集市上瞧瞧,除了那些看着稀奇古怪的商品,她最在意的就是当地人所贩卖的食材。伊芙让随行的博文罗斯付账,她比较偏爱蔬菜和发酵食物以及禽蛋,在这个季节里,蔬菜都是越冬保存,和另一个世界中的越冬蔬菜一样,大部分看起来都像是十字花科或茄科植物,有类似白菜或卷心菜的,也有类似萝卜和土豆的,形状大多古怪;而发酵食物大部分是腌制的种子或菜根以及少部分的肉类,除了部分臭不可闻的罐装食物之外,伊芙都买了一些尝尝,她也确实发现了一些风味独特的食物;而市集上所售卖的禽蛋则有大有小,有些看起来就像是上了彩釉一般有着鲜艳透亮的花纹。有一次,伊芙盯着一颗篮球般大小的禽蛋看了一会,博文罗斯便自作主张地将其买了下来,还喜滋滋地抱在怀里,问伊芙要怎么吃。
而在路上,遇到危险的时候也有:能够一口吞下成人的黑色巨蜥,会喷火的群鸟,还有半路设埋伏的劫匪……不管是什么,这队护卫就像当时博文罗斯在红鹰堡时所说的那样——麻烦事交给他们,伊芙只管享受旅程就好。
新奇的事物一件接着一件,仿佛一过了天暇川,世界就活了起来。
但伊芙一直就是个态度消极之人,她对风险的厌恶程度极高,做事畏手畏脚、瞻前顾后,从表象给人的感觉就是胆小怕事,一副失败者模样,是以,每一次经历的突发事件即便是被有惊无险地解决了,她依然会觉得后怕,仿佛这些偶然事件的背后都隐藏着无形的恶意一般,她自己也清楚,这样的臆想实在是没什么道理,但这想法总会从她的内心深处溜出来,在她兴致正浓的时候扫她的兴。看来,即便是重回年轻,一个人也无法像年轻人一样朝气蓬勃、充满干劲、一往无前了,至少在短时间内还不行。
但也许伊芙这人有趣的地方正在于此,她对这世界的敬畏,能够让她以慎重的态度去迎接未知的事物,以完备的姿态迎击无可逃避的挑战,将来,若她有幸能品尝到胜利的果实,希望曾经那因时光荏苒而消磨的自信心能够重新回到她的身体里去吧。
“戈鲁西多,你每次打到猎物好像都在自言自语,是有什么特殊意义吗?”旅途中,伊芙将头探出马车的窗口,问这位与马车并排骑行的猎人。
“那都是习惯了,不提也罢。”戈鲁西多笑着摆了摆手,他见伊芙依旧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于是又耐心解释道:“那是我们那边的土语,我们部落人打猎时都会这么说,大体意思就是感谢上苍赐予食物,愿刀下的灵魂得以安息……”戈鲁西多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说这些话似乎还让他有点不好意思,随后他又继续说道:“您也知道,我现在是加入的王国军,说这些其实不太合规矩……”
“这又是为什么呢?”伊芙被他说得有些迷糊了。
“戈鲁那些对猎物说的话是和国教冲突的。”博文罗斯在一旁对伊芙解释道,他的声音很轻:“只有国内的承喻教徒才能加入王国军,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异教徒和被驱逐者都不行。”
听到这里,伊芙恍然大悟,急忙对戈鲁西多说道:“不好意思,我不该问这个的……”
“这有什么。”戈鲁西多身后的一名护卫快骑了两步,他叫法姆勒,但大家通常叫他红卷发,“现在可不是七世那时候了,只要不是犯了伤天害理的大事,谁会拿这个挑毛病?”
“他说得对。”戈鲁西多也点了点头,“我是十七岁那年受的礼,虽然比这群人晚了点,但好歹也是真正的信徒,之所以还保留着以前那些打猎的习惯,不是因为信,只是觉得……不应该忘。”说着,他仰起头,朝着远处的群山望了一眼。
“戈鲁,你想家吗?”车夫希兹乔的脑袋从车厢前面探了出来,没想到他也在留意这边的对话,此刻,他的八字胡又翘了起来,他好像一直都很喜欢笑。
“瞧你说的什么废话。”戈鲁西多有些激动,“当然想了,做梦都在想。但我也喜欢在军队里,还有像现在这样出任务,人还是要出来见识见识的,等我年纪大了,到时候就回部落继续当个猎人——当个老猎人,再教出一群小猎人……”
“你不是最讨厌小崽子吗?怎么现在……嗯?”希兹乔眨了眨眼,语气揶揄,“准备找婆娘了?”
“说什么呢,别乱说。”戈鲁西多朝希兹乔使了个眼色,示意他这边的伊芙还在听。
“这有什么。”希兹乔的脑袋又努力探出了一点,朝着从车窗透出半个脑袋的伊芙挥了挥手,然后他的笑容就更加灿烂了,“戈鲁弟弟,如果你把大人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那才是不敬呢。”
“我哪有。”戈鲁西多争辩着,他此刻脸色涨红。
希兹乔和戈鲁西多说话时,都在偷偷瞄着伊芙,看她的反应,当发现她已经对当前的话题失去兴致,正望向远处耸立如林的漆黑柱形山时,便自觉停止了争论。
“西卢坡着实有太多沉山了。”戈鲁西多说,“能占一半的土地,要是没有这些山,这边的发展肯定要比现在好得多。”
“沉山就是宝贝,那就是融成一大坨的铁币!”红卷发法姆勒似乎不赞同戈鲁西多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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