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橘赭Juzer
“我建议在这里下刀。”姬弦张开翅膀,越过伊芙的脑袋,翅尖的羽毛抵在男人迈出的右侧大腿上,“这样,即能够有效停止他的动作,也不会让他失血过多死掉。”姬弦停顿了一下,又补充说,“至少不会死在你眼前。”
伊芙像个认真听课的好学生一样,姬弦说一句她点一次头,某一刻,感觉头顶传来一阵疼痛,疼得她鼻子都有些泛酸。
“别乱动。”姬弦发出警告。伊芙这才意识到刚才姬弦是在用它那尖喙啄自己。
她想伸手去掀男人腿上的锁甲,却被姬弦制止了:“用不着,直接下刀吧。”
于是,伊芙举起手中的红色匕首,瞄准了姬弦所指的部位,动作生硬地刺了下去。这匕首实在太锋利了,从割破金属到没入血肉之中几乎没有多少阻碍,等伊芙回过神时就只剩下刀柄留在外面了——她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用刀捅人,心中不免有些不适,看着那匕首捅下去的位置,仿佛自己的腿也在跟着疼。
“可以了。”姬弦说,它用翅膀抚摸着伊芙的脑袋,安慰道:“会习惯的。”
伊芙拔出了匕首,没有一滴血渗出,就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她的心中除了紧张和畏惧,其实也有好奇和兴奋的情绪隐藏其中,这感觉就好像是被别人怂恿着去做坏事一样,很刺激。
很快,除了已经被护卫们杀掉和重伤的几个,剩下的二十多个强盗也都挨了伊芙一刀,包括藏在远处大树上和岩石堆后的几个,都被姬弦一一揪出来,每一个强盗受伤的位置都是一模一样。伊芙将与护卫打斗的几个强盗全都推倒在地上,以免意外状况发生,等做完这一切后,姬弦又飞回到一开始的位置,停在那匹白马的头顶。
“好了,就剩这家伙了。”姬弦说。
说来也奇怪,伊芙走了这么一圈把强盗们都捅了个遍,等回头在去看雨切时就觉得这家伙好像也没那么可怕了。他是有一副好皮囊,但终究也免不了挨上一刀。
她也没犹豫,这次不用姬弦指挥也知道该在哪里下手,等她捅完这一刀后,又顺手将雨切拽下了马,算是报了刚才的仇。
“好。”姬弦抬起头,说道:“时候也不早了,你看,太阳都出来了。”
伊芙朝着姬弦视线所及的方向望去,她看到的是位于空中的一层波光粼粼的水面,就好像他们所处的这片区域是沉在水下一般。姬弦使用能力将这一区域的时间冻结,可外面的时间依旧在流逝,外界的雨水不断落入时间冻结的区域,便逐渐在空中积累成了一层水膜。一人一鸟折腾了这么久,此时天已经晴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烂摊子交给那边的小子处理就好。”鸟仰仰头,尖喙指向博文罗斯的方向,“你找个地方站着。”
“站在哪?”
“这边。”它指着旷野中的一片青青草地,“能让别人第一眼就注意到你,又不会过于醒目。”
于是伊芙走了过去。
“要背对着太阳,朝着车队的方向,对,就是这个角度。这样能够弱化你的面部表情,能让你带有宗教般的神秘感,两腿稍微分开,把腰挺直,还有那麻花辫,赶紧解开。”
伊芙苦笑着,只得按照它的吩咐来。
姬弦满意地打了个鸣,然后说道:“行了,我先走了,如果有事就喊我的名字,来说一说,我叫什么?”
“姬……姬弦。”
“好。”这只鸟见准备工作差不多了,便一跃而起,垂直向着伊芙头顶的天空飞去,如同一团红色火焰,将那半空凝滞的一小片雨水层蒸发成了一团白色雾气。
下一瞬间,静止的时空再次流转,瓢泼的大雨压向地面,除了伊芙之外,所有人都被浇了个落汤鸡,坠马、摔倒的声音络绎不绝,原本静止的世界突然乱作一团,雨不再下了,阳光透过云雾,人的视野也开阔多了,博文罗斯只觉得意识一片恍惚,原本看到伊芙被掳走的场面已经发生了逆转,那骑着白马的金发男子此刻坠马滚落在地,而身后也在同一时间传来扑通一声响,博文罗斯回头看去,只见刚才与自己打斗的两个强盗都躺倒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大腿咬牙呻吟着。
博文罗斯对此等场面十分迷茫,他有些六神无主地原地转了两圈,却发现身边已经没有能够与之战斗的敌人了。
等他再抬头看向前方,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才看到朦胧的雾中正站着一个娇小的身影,她穿着一身白色毛绒斗篷,黑色长发散开着直垂腰际,太阳透过云层的缝隙,洒下奇迹般的光辉,只落在她一个人身上。
一见倾心(其三)
雨切从马上跌落,在地上滚了两圈,浑身沾满了泥水,他感觉右腿又是麻木又是剧痛,只要稍微动一下就会疼得难以忍受,他的白马从不远处踱步而来,绕着他不断用嘴顶着他的腰部,以此表达不安,他拍了拍白马宽阔的脖颈,示意自己的伙伴安心。他坐在地上茫然四顾,不知道在刚才一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向着自己右边看去,就看到不远处的那名让他一见钟情的少女。
少女似乎察觉到他的目光,她转过脑袋,看了男人一眼。
“她在笑?还是没笑?”雨切看着她,心底突然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那冲动并非是出于爱的悸动,也不是情欲的冲动,那冲动是如此的令人震撼,仿佛它能让盲人复明、让哑巴说话、让死人复生……那是一种近乎皈依般的满足与眷恋,是远超越了男女情感的情绪冲击。
他一时间沉醉在这种感觉之中,竟无法自拔。
伊芙此时就如同一位站在舞台中央饰演主角的演员,她既激动又紧张,在众目睽睽之下最多也只能保证自己走出来的是直线,但这也就足够了,她走到博文罗斯身前几步远,清了清嗓子,故作平静地说道:“我们走吧。”
就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博文罗斯激动得如同见到了力挽狂澜的将军一般,他召集护卫们集合,给队中的伤员包扎,整合物资,又将马车调回了碎石路上。这群护卫们不愧是红鹰堡的精锐,除了戈鲁西多走路还有些摇摇晃晃之外,其余人竟都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甚至还有像红卷发法姆勒和壮汉哈鲁罗巴这样毫发无损的,若不是伊芙刚才乱跑,说不定他们还真能够抵御住强盗们的袭击。
三匹高原马已经恢复过来了,但马车车厢几乎散架,博文罗斯索性让人拆掉顶棚和厢体,让这马车像露天的板车一样跑。
他们损失了三匹战马,且又碍于自尊心而不肯去牵土匪的马骑,因而需要有四人两两同乘,考虑到战马的承受能力,接下来的路可能要走得慢一些,戈鲁西多与博文罗斯受伤较重,他们坐上了马车,浑身缠着绷带,两人挨着肩膀坐在伊芙对面,戈鲁西多年近四十,个子矮,但样貌不显老,与博文罗斯相比,两人倒像是一同遭了难的兄弟,样子十分滑稽。
众人就这样大摇大摆地离开了,留下一地鬼哭狼嚎的土匪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
雨切被随后前来救援的同伴们扛回了营地,不知是因为伤口感染还是受了凉,他当晚就发了烧,神志不清地说着梦话,过了三天才逐渐恢复过来。他的腿经过包扎,现在能走路了,却还是一瘸一拐,他不顾属下的劝说,坚持要去查看同伴们的伤势,他听营里的药师说,除了几个被杀的和伤重昏迷的,其余人都是右腿受创,且伤口的形状和位置均是一模一样,像是被锐器刺穿。不仅是参与战斗的人,即便是在几百米外望风的几人也同样伤在了一处。
即便事情已经过了几天,营中众人在谈及此事时依然会感觉后怕,生活在营地后方的漂亮女人们也听说了此事,同样也担心得睡不安稳,一直害怕会有人来报复,有的甚至已经开始央求营中关系好的人,想让他们送自己先回老家去。
雨切听完属下的陈述后,却哈哈大笑起来,他显得一点也不担心。
“你们当时看到了吗?那个穿白衣的少女,我在看她第一眼时就迷恋上她了,可直到后来才发现,这种迷恋和男女之情没多大关系,不,应该说相比这个,男女之情算得了什么!”雨切心情极好,“很显然,是她出的手。你们也看见了,她一个人就能在瞬间轻松杀掉我们所有人——毕竟这伤口开在腿上和在脖子、心口上是没什么差别的,但她没有当场杀我们,一个都没杀,这说明她宽恕了我们。”他越说越来劲,想像平时兴起时那样跳上酒桌在众人面前发表演讲,可大腿却仍隐隐作痛,于是他就将自己的一副拐嘭得一声敲在了桌面上,以代替自己的靴子,他继续说道:“她宽恕了我们!她能宽恕我们这种做尽了坏事的人,为什么?因为她从一开始就不憎恨我们,也不憎恨一切之恶,她包容一切,能体谅这人世间的痛苦,她的强大源自于她包容的爱,所以说她究竟是谁?我想来想去也只有一个可能——她是一位女神,是行走于世间的神祇化身!而我们都是她的子民,是她的未长大的孩子,所以她能够轻易地宽恕我们,她知道我们只是误入歧途……”
在场的人皆是捂着脸叹息。
雨切·厄洛也不是一开始就有这样神神叨叨的性子,他出身于哈坦这个小国家,而哈坦人与埃尔夫兰人的信仰不同,也正因为如此,哈坦才不接收当年来自埃尔夫兰的流亡者。当年,出于对旧识的尊重,雨切的剑术师养父冒着极大的舆论风险,没有让他接受洗礼和改信当地宗教,所以他从小到大没有受过宗教教育,因而在信仰层面一直都是缺失的。要说明的一点是,伊芙与雨切同样都没有受到过宗教教化,但伊芙本来就是生活在一个无神论者更为普遍的社会中,她对此是没有感觉的,而雨切不同,当他生活在一个人人皆有宗教信仰的社会之中时,他内心对于宗教皈依的渴求也就随着成长而愈发强烈,可他心中那份朦胧的虔诚心愿却又促使他慎之又慎,不愿意轻易去信奉某门某派。与之类似的矛盾也存在于他的道德方面——剑术师的言传身教让他能够体会到诚实与责任的重要性,可缺乏信仰与阅历就会使得这位年轻人容易被蛊惑、被腐化,他一直徘徊在道德的边缘地带,直到那一天老屠夫将他拉向了邪恶的一方,他也就毫不反抗地向着深渊越沉越深。
就算是来到了日光谷后,他也一直都渴求着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仰,一个可靠的心灵归宿。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次劫掠事件中阴差阳错抢来的一箱宗教书籍引起了他的兴趣,即后来众人眼中的万恶之源,雨切的属下们至今都觉得这是报应:他们那时就不应该去抢劫一个年迈且落魄的遗迹考古学者。雨切便是从这一箱子书中获得了他人生中最宝贵的思想启蒙(而非宗教启蒙),毕竟这些书籍混杂了各地不同的宗教文化,只要随便读上两本,就能发现其中的各说各话、牵强附会、甚至篡改历史以便符合教义的片段,正因为如此,雨切对宗教彻底失望了,但对于他来说,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宗教又无疑是唯一能救赎罪恶灵魂的救命稻草——一个宗教神话中常有的桥段——一个罪恶滔天之人,痛哭流涕虔诚皈依,经过圣人的施洗之后洗心革面,最终也成了圣人……他读了很多书,越发觉察这世界的荒诞与矛盾重重之处。
信仰啊!
他的心在信与不信之间摇摆不定,就好像是一个长期失眠的人,他不曾体会过睡眠是一种怎样的感觉,永远都在听周围人熟睡的鼾声,心痒难耐又焦虑不安。这症状困扰他十几年了,直到在前几天,他看到了那名少女,看到她将脑袋探出车窗,虽然周围雾气氤氲,但他还是能看清她那透彻的眸子,那对仿佛对一切都不带有偏见的眼瞳吸引了他,让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
如果她没那么漂亮就好了!如果她不是个女人就好了!如果她只是一缕光,一个灵魂……那他就一定能清楚自己究竟是为何而被她迷住了。他只有一个简单而可怜的想法——想和她说话,哪怕她只发出声音不表达任何观点和情绪,他也能因此满足。所以,当他趁乱搂住少女的腰肢,将她拖入怀中时,他心中的雀跃可想而知,他得到了瞬间永恒的满足,他甚至心想,现在就算让他当场毙命也无憾了,而当他这个念头刚刚从脑海中浮现时,人却已经在地上滚了好几圈,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这么狼狈。
“我决定了!”就在他发表演讲的第二天清早,他将营地中所有人都召集了过来,宣布说:“我要去找她了,马上就走说不定还能追上她。”
雨切这十分不负责任的话让在场者皆是惊恐不已,众人在他说出话的瞬间就已经意识到,他不是在商量也不是在打算,而是确确实实决定好了,他就要这么做。
“那这里怎么办?”有人忍不住问。
“你们可以留下来继续做这勾当,甚至可以出去单干或者寻找下家,但如果你们要我给个意见,那我劝你们——找个没人认识你们的地方,忘了自己强盗的身份,以后去当个遵纪守法的小老百姓。”
对于强盗们来说,雨切的这番话是如此的匪夷所思,以至于有人以为他是在开玩笑,当场笑了出来。
“厄洛!我能跟你走吗?”在人群后面,一位面容姣好、穿着一身淡蓝色百褶长裙的女人大声问他,她的声音尖细,一下子就盖过了众人的嘈杂议论声。她身旁同样衣着光鲜的几个女人见雨切望向她们,也同样带着询问的目光看着他。
他远远地朝她们鞠了一躬。
“我这样的小人不值得各位小姐如此付出。我是个粗人,读不懂女人的心思,更别提贵族小姐了,我不清楚除了这张脸之外究竟还有什么值得各位心甘情愿为了我留在这里。”雨切的眼睛与问话的女人对视:“丽兹,我感谢你和你的那些手下们近年来对我的帮助,但你知道我做的勾当,无论如何也成为不了你心目中那种侠盗,那就是书本里杜撰出来的,现实中若有这样的人是活不长的,我本质就是个卑鄙的人,我明知道你帮助我是有所求的,却也没有拒绝你,也回报不了……”
“你不用回报!”叫丽兹的漂亮女人擦了擦眼角的泪说道。
雨切似乎还想对她说什么,但没说出来,他既疲于将脑海中未成形的想法组织成语言,也不想在这方面浪费太多时间了,于是便说:“丽兹,回去吧,你父亲很想你,他也比我更会照顾你。”
丽兹听了这话,脸色一变,愣了片刻后,用胳膊托着自己的裙摆转身便走,她身旁的几名带剑侍卫也紧随其后离开,留下其余几个有些不知所措的女人。
雨切看到这情景,嘴角不禁挂起了笑意,他朝丽兹离去的背影扬了扬下巴,那样子着实欠揍至极。
下午,雨切就骑着自己的那匹白马,带着一小袋金币和一些干粮,离开了日光谷的强盗营地,他甚至都没有带上自己心爱的那把弓,只带了一把匕首——就是从前捅进老屠夫胸膛的那把简陋的木柄匕首。他刚离开营地不久,一个少年就骑马追了上来,他叫罗革·墨兰夫西多,是营地中最小的成员,雨切见他独自一人过来,眼睛红肿,身上也没带任何补给,便没忍心赶他,让他暂时跟着自己。
而在这位不负责任的首领离开之后,强盗营地也变得极为热闹起来,在之后的几天中,他们逐渐分成了三派——一部分决定留在这里,另一部分决定去投靠西边的盗贼团伙,还有少数的十几个人分得了少量的财宝,三三两两陆续下了山,准备从此过点安稳日子。而那些被雨切吸引过来的女人们也同样有了自己的决定,如丽兹这般的贵族小姐终于决定返回家族,这让往返两地多次劝说无果的侍卫终于松了一口气;剩下的迷恋者或者人质情结倾向者们则各寻出路,有些是看上了雨切手下的那些小伙子,如今终于得以表露心意,跟着他们留在营地或者下山讨生活;其余一些则是跟着丽兹等人的车队顺路离开日光谷,去寻亲或自谋出路了。总体上说,强盗们这次分帮分财的过程并没有太大冲突,可能一方面是有雨切多年约束和镇压的功劳,而另一方面则是有女士们和侍卫们在一旁看着的原因——他们下意识地觉得,在外人面前至少要表现得有点人样。
行军峡道在普通人和大部分商人的眼中几乎等同于死路,如果不是,那至少也是风险极大的一条,雨切他们在初来此地时也是感触颇深,那段时日,强盗团里被雾中野兽袭击缺胳膊断腿的有不少。但在贵族和一些利益集团来说,这条路又有着独属于它的意义,拥有战力高超的法师与骑士坐阵,这条路的收益便能远大于风险,这些人在出门时动辄上百人马,声势浩浩荡荡,不论是谁见着都要避而远之,更别提日光谷那些欺软怕硬的野兽了,而等他们顺利穿过这里,到达目的地时,便假装不经意提起自己是从某时某地出发来到这里,却又不说自己路过日光谷,但若是有见识者略一计算时间:呦,这么快,肯定是走的行军峡道。于是一阵经他人之口的惊呼和赞叹过后,来者也就达到了耀武扬威的目的。对于这些人,雨切是不会轻易招惹的,但同时他若能有机会也不会一点好处都不捞——这些人通常队伍拖得很长,行进速度缓慢,隔着老远都能闻到风声,雨切就能够利用这段时间,让同伙们在一些狭窄路段设置路障,或弄出仿佛是野兽打斗过的痕迹,将主路堵住。等做完这一切,他就能独自一人出现在车队面前,打扮得像个遗迹探寻者或者考古学者的模样,假装偶遇向来者搭讪,随后又以一种十分自然的方式为他们导航引路,他看过很多书,谈吐举止确实不凡,可他那俊美的相貌却比语言更具说服力,他几乎能次次得手,甚至能在短时间讨得一些对遗迹感兴趣的贵族们的赏识,邀其到车中畅谈一番。
丽兹当年就是因此而对他一见倾心。
丽兹·赫林吉是东海岸凯耳国的一位公主,是果里四世的第七个儿女,当时她那个对考古十分感兴趣的兄长杰文邀请了“偶遇”的考古学者到马车上探讨学问,她就坐在兄长身旁,用扇子掩着嘴,眼睛时不时偷偷瞄他,可这英俊青年却似乎毫无察觉,两个男人相谈甚欢,至临走时,杰文说要送他一些财物感谢他,可他却坚决不肯,这让杰文十分为难,最后,杰文将手指上一枚白宝石戒指送给了他,告诉他以后若需帮忙可以凭借此物去凯耳投奔自己。
至此,骗子学者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骗走了价值不菲的宝物,还有少女的一颗心。丽兹在雨切离开之后,趁兄长不注意,以找侍女聊天的名义溜到了车队后方,又换了一身不太起眼的灰色骑马装,消失在了大雾中。
她对日光谷并无任何了解,很快就迷失在了大雾漫漫山岭间,由于过于恐惧,便开始大声喊人,她当时喊的是“学者先生”,然后又不顾形象地连喊“救命”。她喊了一阵子,最后是被巡山的强盗发现,并把她带回了营地,而当她在匪窝中看到了穿着兽皮外套的雨切时,便得知了雨切的真实身份,可她既不生气也不害怕,她反而更加认定雨切就是她命中注定之人,那时她正疯狂迷恋一本叫《绿林城郭》的小说,雨切的形象便与小说中的男主角重合了,是一个“优雅迷人的骗子”。
杰文是在去往最近一个城池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妹妹失踪了,于是立刻派人去找,最后,人是找到了却不愿意回来,在确保了妹妹安全之后,杰文只能先行返程。丽兹在强盗营地住了足有三年之久,究其缘由不单是少女追寻幸福的意志,也有赫林吉王室内部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理由在内。
丽兹并不是第一个被雨切俘获的少女,却是身份最高贵的一个。她对其他那些同为竞争关系的追求者并不反感,甚至能和她们相处得很好,但这并不能说明她的品格有多高尚,除恋爱方面之外,她并不是个心思单纯者,她知道自己比别人都漂亮,比别人身份都高贵,比别人懂得都多,她总是在以上位者与胜利者的姿态去看那些竞争者,也正因为如此,她的话语是温和中带着命令,她的目光是包容中带着怜悯——她有着绝对的优势。
而当那天,当丽兹看到浑身湿透并昏迷的雨切被抬回来时,她哭了一场。雨切高烧不退,她不顾众人劝阻亲自为他冷敷降温,整日整夜地守在他身边,而当他醒来时,丽兹也是最开心的一个。再后来,当雨切说要离开营地之后,丽兹是满怀期待地提出要跟着他走的,却没想到他竟敢当着众人说出那样伤人的话。那时,丽兹突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在这三年间,自己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是无意义的事,于是她转身便走,心中既不愤怒也不觉伤感,只觉得有些讽刺。
她看到雨切谈及他那钟情之人时的灼灼目光,心想:难道,爱情的诅咒终于要离自己而去,转嫁到这个没良心的男人身上去了吗?
丽兹突然想起凯耳的一句老话——付出不一定得回报,但作恶一定遭报应。
达克仁夫妇
在别处,如果你问别人,克利金是个什么地方,对方可能就会回答:啊,克利金啊,克利金是个好地方。你若问他究竟哪里好,他就会说:因为那里没有贵族和平民之分,大家都是一样的。
克利金国诞生不过百年,其都城沸蒙就建立在夏特约联城遗址上,据传建国者有十七人,他们称自己为新逻各斯主义者,其学派源头大概来自于第二纪元艾恩鲁特的逻各斯教派,两者都信奉理性和泛神论。克利金国内几乎没有官方设立的教堂,且官方也不鼓励信奉任何宗教,而唯一能够称得上宗教建筑的就是立在沸蒙都城中心的一座百米钢筑尖塔,塔中存放着一本被称为《本原规律经》的圣书,实际上它是一本来自第一纪元的数学指南,其内容深奥,但并不晦涩。本原规律经是克利金与新逻各斯派得以建立的基石。
达克仁夫妇住在沸蒙以北三十里远的一个庄园中,这里地处郊区,自然资源优渥,草原、耕地、山林与水源应有尽有,虽说克利金没有贵族平民之分,但不代表这里没有穷人和富人之分。达克仁夫妇所拥有的土地房产看起来并不像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他们就算只靠着收地租过日子,也比其他地方那些小贵族要富有得多。
哈维因给红鹰堡的信件中具体说明了伊芙要去的地方,也提到了达克仁这个姓氏,因此当车队来到沸蒙后,只需向当地人一打听,便能够得知达克仁夫妇所在的波云庄园的位置,甚至还有人十分积极地给他们带路,而且还是无偿的。
达克仁夫妇提前得知了此事,虽然还不清楚来者是谁,但听说是从红鹰堡远道而来,便在半路派人迎接他们。而等见到伊芙和众护卫时,却发现来的人一个都不认识,直到博文罗斯将哈维因的信件给两人看,这才让他们有了一点头绪。
茂奇是个颌下蓄须的中年大叔,个子不高,样子和蔼,而南芬则是个留着淡金色披肩短发的优雅妇人,两人站在一起,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外貌方面都很难猜想两者是同一个时代的人,更别提他们是一对夫妻。夫妇俩将来访者一同留了下来,让博文罗斯等人住下休息一段时日再走。两人中做决定的一般都是南芬,看样子,妻子的地位似乎要比丈夫高。
达克仁夫妇有一儿一女,儿子刚刚成年,还在都城读书,很少回家,而女儿上个月才刚满十岁,也是一头金发,长得像她母亲。
伊芙在来庄园的那天下午与达克仁夫妇单独聊了一阵子,刚聊没多久那只叫姬弦的鸟就不知从哪飞进了客厅里,落在伊芙的肩头,伊芙此时只穿了一件单衣,这只鸟落下时那尖锐的爪尖还掐得她肩头一疼。
“姬弦也跟来了吗?”茂奇见到这只火鸟,不禁有些惊喜,“我问你,现在究竟是什么状况?”在他们向伊芙打听哈维因的消息可对方却一问三不知的情况下,两人看到姬弦之后倒是松了一口气。
“哈维因现在走不开,所以托你们招呼一下这位姑娘……她叫伊芙。”
“那,伊芙是哈维因的……”南芬将伊芙的小手放在自己的掌心上,女性之间的亲昵是十分自然的,即便她还不清楚这个小姑娘的来历。
“是他的女儿。”姬弦说。
听到这个回答,达克仁夫妇均是瞪圆了眼睛,伊芙看着他们十分神似的表情,这才第一次确认这两人是实打实的夫妻。
“伊芙刚才说她是哈维因的妹妹,难道这姑娘那方面……”茂奇隐晦地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伊芙看着他那小心翼翼的模样,没有分辩,反而尴尬地转过了头。但南芬却不打算放过她的丈夫,竟然从果盘里挑了一个最大的苹果朝他扔了过去,并骂了一句:“蠢货!”
“信她的,是我记错了,伊芙是哈维因的妹妹。”姬弦的话让在场的三人猝不及防,它只用了两句话就让这对夫妇如坠五里云雾,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
“说起来,伊芙的样貌很像伊葛兰,难道是伊葛兰和哈维因的女儿?”南芬拨开伊芙耳边的发丝,越看越觉得是这样。
“伊葛兰是曾经伊芙特罗娜用过的化名。”姬弦对伊芙小声解释道,它的鸟嘴几乎要伸进伊芙的耳朵里了。
“确实很像,伊葛兰不是去东陆了吗?”茂奇说,“伊芙果真是伊葛兰与哈维因的孩子?如果是的话时间上倒也说得通,伊芙,你今年多大了?”
伊芙有些茫然,她与姬弦对视了一眼,一人一鸟同时摇了摇头。
“你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又问。
伊芙点了点头。
“这事还真是蹊跷。哈维因这个人……我很怀疑他是否真能照顾好一个孩子。”茂奇叹了口气,“但不管怎么样,至少我们夫妇还是有经验的。”
南芬听到丈夫的话,顿时高兴起来,她翻来覆去地瞧着伊芙的脸,仿佛是在看失散多年的亲骨肉一般,就连姬弦也有点受不了这女人的热情,从伊芙的肩膀跳到了一旁的沙发靠背上去了。
“像她,哪里都像,先不说哈维因了,你肯定是伊葛兰的女儿。”南芬得出了结论,既然她姓哈维因,又与他们一位旧交的样貌酷似,那想必就是他们的孩子,南芬越想越觉得靠谱,她为这两位旧识高兴,也越发觉得眼前的女孩惹人喜爱。
“你果真是他们的女儿吗?”南芬的声音近乎自语,她看着她,突然笑了起来,“伊芙,让我当你的干娘好不好?”
南芬的眼中满是兴奋,伊芙看着那张无法被拒绝的脸,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太好了……”她一把将伊芙拥进了怀里,分开后又盯着伊芙看,满眼都是爱意。
伊芙原本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容易动情的人,可此刻却觉得眼眶湿润,似乎有什么东西堵在喉咙里,这感觉弄得她有些难为情,有些不知所措。这是一种久违的感动情绪,不知从何时起,这种情绪就已经随着成长逐渐被忘却。
南芬用指节轻轻拂去她眼角的泪花,自己却也变得热泪盈眶。
伊芙看着南芬,这才明白过来,自己并不是不易动情,只是因为很久都没有感受过这样不加掩饰的,一人独享的呵护。
她忽觉有些想家了,想母亲,想那个世界。在某一刻,突然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委屈感从她的胸膛中汹涌而出,冲破了孤独者那层漠然的面具,让她终于不再压抑自己的情绪,一时间泪如泉涌,她被南芬按着倚靠在她的怀里,被她轻轻拍着肩膀,真的就像哄小孩一样。
她虽然在哭,却不肯发出一点声音,连抽泣的声音都被极力控制着。
南芬与茂奇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担忧与伤感的神色。
伊芙哭了很久,哭累了就有了困意,那种因压力而诞生出的不安全感似乎就在这一哭之中随着那些从旧世界带来的负面情绪一同烟消云散了,她满脸泪痕,却终于心满意足了,她在某一刻甚至觉得庆幸:幸亏自己现在是个女孩子,可以放心大胆地在人前哭,没人会嫌弃她。
伊芙趴在南芬的腿上睡着了,在沙发上蜷着身子,像一只猫。茂奇拿了一条羊毛毯子轻轻盖在了她的身上,又在壁炉中添了点柴。
楼梯处传来若有若无的交谈声,楼下有时会传来鸟鸣或犬吠声,隔壁房门打开时发出合页的摩擦声,壁炉中柴禾的燃烧声……南芬轻抚伊芙的长发,哼唱着简单舒缓的民谣小调。不同的声音在耳边流淌,汇成涓涓细流,浇灌着她那近乎干涸的心田。曾经那心中的钟表不再如定时器般嘀嗒作响,城市噪音不再如洪钟贯耳般将她从睡梦中惊醒,她仿佛回到了童年时代——那个被他人庇护、对一切都毫无戒备心的时代。
博文罗斯他们在庄园中住了半个多月,一方面是由于庄园主和他的朋友们一次次的挽留,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伊芙。
很难说在经过日光谷之后,博文罗斯对伊芙究竟抱着一种怎样的感情,他在动作和话语中表现出了一种对上司或长辈的尊敬,可眼神中却藏不住那种爱慕者独有的眷恋之情——这一点,戈鲁西多是能看出来的,所以他才一直劝他不要逗留太久。他们是打算只住三五日的,可当伊芙换了一件淡绿色百褶长裙从庭院出现时,博文罗斯便说什么也不肯走了。
很难说,伊芙的出现究竟给了这个少年多大的影响,科雷格夫的性子是多情而冲动的,而若干年后,接管了红鹰堡事务的博文罗斯却与他的父亲截然不同,他沉稳而谦逊有礼,但却很少有人见他笑过。
到了最后,博文罗斯还是向伊芙告别了。
沸蒙城相对靠海,由于气候上的一些独特机制,使得这里的春季要比内陆城市来得更早。太阳温暖得让人想打盹,南芬的小女儿敏希现在手里拿着一个小皮球,她想将球抛向伊芙,却抛得不太准,而最后就是跟着球的方向绕着伊芙跑来跑去,一个人玩得十分起兴,有时球扔到了伊芙身边了,伊芙就将它抛回敏希那里。
伊芙坐在牧场栅栏附近的一条长椅上,只要天气好,她都会出来坐坐,有时看天,有时看牧场中的生物,或者带一本多图少字的书慢慢看,这些书基本都是敏希以前用来识字的。
茂奇虽然是庄园主,却很喜欢与雇来的人一起干农活、照顾动物,这边既有农田也有牧场,伊芙都去看过,但无论是植物还是动物,大部分伊芙都没怎么见过。
庄园里总有几个常客,都是茂奇的朋友,清一色的中老年大叔,有的是住在城里的商人,有的是其他庄园的主人,也有附近村落的猎人,还有一些不知身份的人,他们聚在一块要么谈论时事,要么是讨论酿酒和饮食,伊芙觉得这群人很有意思,时常便会跟着他们,好奇他们在干什么,有时看他们在马场修理马蹄或更换马掌,一看就是半天,有时看他们在用新品种的香料和啤酒花酿酒,又或者是看他们在院子里播种一小片茶叶或花的种子,久而久之,他们也就把伊芙也当成了小组的一份子、一个特殊成员。他们教她骑马,教她常用的跨鞍也教冷门的侧鞍,他们教她剑术,并非是现在流行的街斗无甲剑术,而是以保命为目的,既能对付人也能对付野兽,大体上说就是——什么有用教什么。他们发现伊芙似乎对什么都感兴趣,于是外出打猎时也带上她,一出门便是几天半个月,而每次茂奇都会因为这些事被妻子骂得抬不起头,但下次却依旧照常。南芬虽不会责骂伊芙,却总是用埋怨的眼神看她,弄得她也有些不好意思。
南芬对她的爱正如母亲对于孩子一般,是一种无条件的不求回报的爱,一个孩子可以坦然接受这种爱,但伊芙却自认不是个孩子,因而,这份伟大的爱让她些坐立难安,想回报却又做不到,她能想到的报答方式或许只有服从,做一个听话的孩子。南芬原本想将她培养成一个新时代的优秀女性,让她懂得打扮,让她学习诗和乐器,让她适应穿着各种裙子和高跟鞋走路——她竟都没表现出抗拒——人在生活中是处处充满着矛盾的,一种原则可能会因为另一种更重要、迫切的需求而被打破。就这样,伊芙在波云庄园中生活了将近五年,她一方面在为了南芬的淑女梦而倍受煎熬,而另一方面又在茂奇身边学到了很多手工与生存技能,在这样割裂的生活状态之下,她心里反倒有些怡然自得。
而哈维因一直都没有来找她。
达克仁夫妇的女儿敏希成长得很快,只用了几年时间就赶上了伊芙的身高,敏希将伊芙当做亲姐姐看待,但如果让外人来看,只从外表说敏希倒更像是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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