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特罗娜的旧日见闻 第55章

作者:橘赭Juzer

伊芙笑了一声,又问:“你是他的队长?”

“对,我叫拉宁格夫。”拉宁格夫撇了撇脑袋,“那傻子叫马可,他可比我有名多了。”

“我刚到这里,什么都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他这号人,我刚才就不靠他那么近了。”

“这家伙就是个二皮脸。”拉宁格夫说:“我们队里净是些奇葩,像他这样的人还有两个,认识的人给这仨起了个外号,叫‘没正形儿三兄弟’。这三个蠢蛋,吃喝嫖赌抽样样精通,还屡教不改。我可真是……操,怎么就摊上这种事了。”

伊芙被他的话逗得笑了起来,她问:“那另外两个都是谁啊?我以后可得躲着点。”

“另两个?”拉宁格夫说道,“一个叫坦多夫,模样有些憨,说话办事都是慢吞吞的,打眼一看又老实又蠢,但这种人最会骗了,被骗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被骗了——要我说,他比马可要高明得多。”

“还有这样的人?如果你不说,若我遇到他时可能还真会上当。那另一个呢?”

“另一个名叫爱恩默,黑发、绿眼、小白脸。看着是个帅哥,其实是色鬼一个,就喜欢像你这样的漂亮小姑娘。你看到他了可得小心,说话时站远点,别被他占了便宜。”

[90]冬季之风(其八)

或许是因为身份不同于其他骑士,伊芙被分派到了舒伦堡主建筑的一间屋子里住下,隔壁就住着女仆人露美茜。阿万娜与她住在一间屋子里,房间里原本只有一张床,后来勤务兵帮忙给搭了个床板,阿万娜就睡在这上面。房间不大,现在又加了一张床,看着也就满满当当了。

阿万娜对这里相当好奇,却又总是很克制自己的情绪,从不会轻易表达。或许是因为她刚刚与亲人分离,也可能是因为如今寄人篱下——总之,她自从跟了伊芙之后,就表现得十分顺从。其实伊芙更喜欢当初第一眼见到阿万娜时的样子——喜欢她那种从骨子里透出的活泼与倔强。

随着行动日期的临近,舒伦堡里的人也越聚越多。到了最后两天,街道附近的空地上甚至都搭起了行军帐篷。若是再往前数二十年,这里也从来没有过这么热闹的时候。

在伊芙来的那天晚上,爱恩默并不是被派来负责接待伊芙的人,被指派这项任务的其实是桦树莱恩,一位当地守军官兵。一星期前,罗兹曾告诉过这些守军,最近几日可能会来一位“特别特别漂亮的”年轻女骑士。这句话听着有些夸张,由此也勾起了这些守军的好奇心,不知怎地就传到了爱恩默那里去。

没正形儿三兄弟之所以还没被骑士团除名,那是他们各凭本事的结果——坦多夫身手好,战斗时总是冲在最前面,队员们常受其恩惠;马可人缘好,虽然到处行骗,却对自己人慷慨;而爱恩默虽然爱嫖,却也懂得遵纪守法,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在东院任职终身长老的祖父。

那天晚上,爱恩默一看到伊芙的模样,便知道那位事务官先生并未夸大其词。一个男人的外表如果既光鲜又英俊,那就有一点好处——就算占姑娘家便宜,对方大抵也不会生出恶感。尤其是那些年轻单纯的女孩子,即便是吓得惊慌失措,却也一样不认为他是心存歹念,因为在人们的第一印象里,英俊、漂亮的人总是正直的,是比其他人更诚实、更让人亲近的。

见面一个拥抱。这是他早就谋划好的。对于一个姑娘来说,这样一种十分富有侵略性的举动一般只会给当事人带来两种反应:生气或胆怯。爱恩默对自己的样貌十分有自信,大多数被他拥抱过的女性都会显得茫然又惊讶——这是两个偏中性的情绪反应。一个拥抱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但如果对方不生气,那么就说明他们的关系实际上是近了一步,总不可能不进不退,被当做无事发生——这就是爱恩默的逻辑。如果对方一时冲动,把他一把推开,又或者是扇了他一巴掌,那样其实也不坏,爱恩默对表演受害者形象很有心得,只要对方表现出了歉意或悔意,同样可以以退为进,达到目标。无论是因为愤怒还是羞恼,当她们心跳加速、面红耳热之时,总有可能会误以为那是被称作一见钟情的感觉——一个热烈而大胆的英俊男子,在她们人生中的某一刻突然出现,将自己的心掳走,将幸福填补空缺,就像爱情小说里写的那样。

事实上,这其实也是一种人质情结的表现,她们接受了加害者的威胁,并对其产生了依赖,而当她们陷入了盲目的爱恋之中时,也就无药可救了。

基于以上想法,当爱恩默看到伊芙露出一副茫然的神情时,他原本以为自己的目的已经达成;当注意到这种举动实际上对伊芙的情绪并未产生多大波动时,他感到疑惑;而当下体传来剧痛的时候,他这才醒悟过来,这姑娘果真不是凡人。

伊芙原本是想当场断了他的想念,但她还是想得太简单了。一个以征服为乐的猎手被猎物反咬一口,是绝不会因此罢休的。于是在这几天,爱恩默算是缠上了伊芙,总是跟着她四处转,像一个收音机一样话说个没完,整天制造噪音。

经过几天的试探与交锋,爱恩默其实也有些泄气,因为他发现伊芙既不是猎物也不是猎手——她更像一块石头,一块推不动也撬不动的石头。

舒伦堡有两个莱恩,为了不引起混淆,他们也就都多了个头衔——桦树莱恩与鲶鱼莱恩。桦树莱恩之所以叫桦树莱恩,是因为他家门口有两棵桦树;而鲶鱼莱恩则是因为嘴巴又大又厚,所以被称为鲶鱼莱恩。

这两人都是当地守军,妻子儿女也都住在这里,由于克利金的赋税减免政策,住在舒伦堡的当地人倒也活得自在——虽然生活单调乏味,但至少没什么压力。

桦树莱恩有六个儿子四个闺女,乍听起来着实吓人,不过他最大的女儿今年也有三十多了,同样也是早早地结婚生子——在边疆地区,似乎除了这事儿就没什么消遣可做了。

他们一大家子都住在一起,祖孙四辈人一共三四十口人。桦树莱恩最小的一个儿子与他二儿子的一个儿子同龄,今年都是八岁。这一子一孙现如今都由他的妻子照看着,因为二儿媳又有了身孕。

伊芙在驻地中闲逛时,经常能看到一大群孩子在附近玩闹,其中就有桦树莱恩的一个儿子与两个孙子。有一次,伊芙正与桦树莱恩在街边闲聊,这群孩子被他招呼了过来,将两人团团围住。桦树莱恩很喜欢孩子,他给每个孩子都分了一块地瓜干,又做鬼脸逗得他们哈哈大笑。他让他们喊伊芙“姐姐”,结果这群孩子叫得如同杀猪一般响,伊芙只好笑着堵住了耳朵——他们这是在比谁的声音更尖锐呢。

桦树莱恩是一个十分具有代表性的北方男人,乐观而传统。他走在这座城镇的道路上时,总是昂首挺胸,笑意盈盈的样子。家族的繁荣是一件让人有着十足成就感的事,女眷与小辈们都仰着头看自己,尊敬自己,凡事都要找自己拿主意;他是一家之主,大局在握。像这样一个幸福而忙碌的人,他从不会问: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因为在他看来,活着,就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他怡然自得,不需要为自己活下去而去寻找额外的理由。

伊芙很羡慕桦树莱恩,羡慕他有一个热热闹闹的大家庭,羡慕他有一个关心他的妻子和一群敬爱他的晚辈,羡慕他过着这样一种与世无争的日子。

看看这群孩子,养他们就像种土豆一样简单,扔在外面自己就能长!

如果自己能有这样一群孩子,就让他们姓伊夫索特——意为伊芙的孩子。不姓哈维因,也不姓别的什么,那就是自己的孩子,继承如今属于自己的唯一记号。

可一想到这里,伊芙的内心总会生出一种淡淡的忧愁。她想过上这样的生活,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家庭,想有一群像自己一样可爱的儿女,但孩子谁来生?——总不该是自己吧?

这场美梦似乎只是一座空中楼阁,要想真正实现它,伊芙至少要先娶一个老婆,但也恰恰止于此,所以梦倒塌了,伊芙又落回到了现实。

人总是把自己人生中最倒霉的那部分称之为命运,而对上天的眷顾视而不见,又或是谓之理所应当,伊芙也同样如此。伊芙特罗娜已经尽可能地装点着她的人生,像一位母亲一般满足自己孩子所需要的一切,却仍无法满足她内心中的那一个小小愿望。这愿望不见得有多重要,却又总是在不经意间拨动着伊芙的心弦,像是在提醒她,又像是嘲笑她——那些曾让她嗤之以鼻的事物如今却求而不能,已经失去的便再也无法找回。

其实伊芙也是有些高看自己了。事实上,男人和女人都是人,其思维从本质上看也是大同小异。若让一个同龄女孩来想怀孕和生孩子这些事,她也一样会感觉迷茫甚至忧心忡忡——虽说其顾虑的出发点不尽相同,但其最终的指向却是一致的。伊芙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凡,因此自视甚高,但其实她又没那么特殊。这么多年过去了,小女生该有的坏脾气她可一样都不缺——自恋自大、装模作样、刁蛮任性、好逸恶劳……似乎只要有这样一副好皮囊,任她做什么事都可以被理解、被谅解。就比如被她踹了一脚的爱恩默,他事后不是也什么都没说吗?当一切德行都被掩盖在迷人的外表之下,其行为本身似乎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此时最让她失望的是,这几天虽然来了不少骑士院的人,却都是一些三四年级的训练所学生,她竟然一个也不认识。她现在很想找个人说话,但周围却没有好的倾诉对象,如今可谓是百无聊赖到了极致。

这天傍晚,她看到城镇西边的空地上有火光闪烁,于是就跟了过去。结果去到了才发现,那里既没有失火,也不是谁在打暗号,而是几个骑士在那里搭了个篝火,这群人显然也是闲得发慌。

如果把萝齐米镇比做欢跳的溪流,那舒伦堡就可以称作是静卧的深湖。比起萝镇那些饮酒行乐的民众,北方的这些人就要显得沉静一些,他们的聚集和庆祝似乎只限于家庭之中。这是长年寒冷环境因素造成的,也是边疆军民融合所形成的严肃氛围所决定的,一个和睦的社区总会发展出一套专属于他们自己的生存哲学。

伊芙直到走近了这群人时,才发现马可也在其中。她四处看了看,确认爱恩默不在这里时,才靠近了他们。

马可看到伊芙靠近,便连忙挥手招呼她过来。马可那手舞足蹈的动作,就好像他们从刚出生就认识了一样。

“介绍给你们认识一下,”马可对在场的四五人说道:“她叫小白兔,可惜她今天没带那顶可笑的帽子。”

“我叫伊芙。”伊芙瞪了他一眼,坐在了别人让出的位置上,“你这信口胡诌的本事可真厉害。”

“别人都这么夸我。”马可耸了耸肩,“你习惯就好。”

“我尽力吧。”

此时,众人都捧着一杯热饮在喝,伊芙就问马可:“你们在喝什么?”

“你有杯子吗?”马可反问她。

“有。”伊芙解下了自己腰间水壶的外盖。

“杜卡马,给她倒点尝尝,别倒多了,小心浪费。”

身旁的一个红鼻子男人应了一声,拾起了在篝火旁放置的长柄壶。他接过伊芙的杯子,给她倒了小半杯进去。

“谢谢。”伊芙接过杯子,嘴上这么说,心中却觉得这人小气,只给自己倒了这么一点。

这饮品此时还有些烫,伊芙凑近闻了闻,能闻到一股酒与咖啡混合的焦香刺鼻味道,再看这液体如同热可可的颜色,里面似乎还放了奶油。

稍微吹凉了一些,她将杯中的饮料一口喝下。

噗的一声,喝下去的饮料又被她喷了出来,身边的杜卡马也被吓得坐远了一些。伊芙剧烈地咳了起来,又连续打了几个响亮的喷嚏。

并没有想象中的醇香口感,而是一种又辣又呛的味道,再加上热酒与牛奶相结合的恶心搭配,这才使得她将喝下去的东西又一口喷回了杯子里。

在场的所有人都在哈哈大笑,没有人想要帮忙。

克利金地势复杂,北部有高原与丘陵,南部多为平原与洼地。骑士之中不乏游牧民与流浪者的后代,他们脱离了原本的传统生活,却也把当地的风俗融入进了骑士团的集体生活之中。洛明各后裔喜欢将咖啡与酒混在一块喝,摩德萨人喜欢热浓茶兑甜烈酒,莫彻斯克草原人习惯喝兑了酒的奶,而锡道伦人则喜欢改良过的南方殖民地传统饮料——干辣椒煮可可兑稀奶油。这些原本就让常人难以接受的饮食习惯最终在圣丰岳骑士团汇聚一堂,被继续勾兑混合,以此折磨着每一个新人的肠胃。这种奇葩的饮料最后也成为每个骑士走向天南海北的唯一指定饮品,无论寒冬或酷暑、雨雪还是沙暴,一杯热饮总能让他们重新振作又或是安定下来。他们管这种饮料叫做“威克布隆曼”,即“一杯纯能量”的意思。

[91]冬季之风(其九)

“你瞧瞧你,我说你会浪费,你还不乐意。”马可嘲笑道。

“你们真的是在喝这东西?”伊芙从水壶中倒了些水,给自己漱了漱口。

“那还有假?”马可挑了挑眉。

伊芙不太相信,她拿起那只长柄壶,朝里面看了两眼,却也没看出什么端倪。她给身旁的杜卡马倒了一些,又看着他面不改色地喝着,心中更是疑惑。最后,她又给自己倒了一些。

强忍着那股吐出来的冲动喝下了肚,这东西味道诡异又腻人,就像掺了火锅底料的百利甜,当真不是什么好喝的东西。

“你这喝法不对。”另一边,一个右手缠绷带的壮汉说道,“你应该一口干,就像喝廉价烈酒一样,别去品它。”

“等下次吧。”伊芙今天实在是不想再喝这又辣又呛的东西了。

在这样一个年代,交朋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你可以带一瓶酒、一些烟丝,又或是从地里刚挖的土豆,混入作乐的人群之中,说几句俏皮话,夸一夸对面朋友的胡子和靴子,便能收获一群乐于分享的新朋友。

或许是因为受到当地氛围影响,围坐在篝火旁的这些骑士们今晚都有些沉闷,似乎除了喝那勾兑出来的重口味饮料,就只能大眼瞪小眼地干坐着。

“说点什么吧。”马可对他们的同伴说道,“我跟你们说——这位小姐好奇心可重了,她想看看咱们这群老骑士是怎么混日子的,你们就不表演一下?”

“这里就属你绝活多。”另一位骑士说道,“你不表演,谁表演?”

“我?那我就先表演一个‘骗你一枚银币’。”马可说着,便举起手里的金属杯子,伸到那人的眼前,“拿来吧。”

“一边去。”那人像赶苍蝇一般挥了挥手。

“这不是表演绝活吗,你该配合我。”马可又耍起了无赖。他见这人不搭理自己,于是自己从怀里掏出了两枚铜板,扔进了杯子里。他将咣啷作响的杯子举到这群伙伴面前,用他那惟妙惟肖的外国人腔调嚷道:“行行好吧!”——连说了好几声,连远处站岗的士兵都听见了。

伊芙终于没憋住,笑了出来。随后她又板起了脸,评价道:“烂活儿。”

马可咧着嘴笑,他站起身,蹲在伊芙面前,就这样颠着手里的金属杯,发出一连串恼人的噪音。

“行行好吧。”他说道。

伊芙知道自己又得破财了。她往杯子里扔了一枚银币,马可这才恢复正常,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坐下。

“真是位心地善良的阔小姐,愿您能早日寻得心上人。”他说道。

“你可真是够无赖的。”伊芙说道。她今天倒是没有不高兴。

“你看,这就不算烂活了。”他从杯子里取出银币,贴在唇上亲了一口,这才收入囊中,“人不愿意承认自己被骗,其实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很蠢。如果骗子表现得很蠢,那你就会想,他都这样了,那就给他得了。”

“你这不是挺有自知之明的吗。”

舒伦堡的黑夜来得很早。篝火在夜风中摇曳着,必剥作响,被烧断的柴禾塌陷下去,被火焰烧灼,丝丝缕缕的火星飘散出来,很快就消失不见了。人们将红色的焰火围困在中间,让它聚成一束,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沉寂在未知的黑暗中,城镇消失不见了,摇身一变成了孤独寒冷的荒漠。有时远处会出现影影绰绰的光点,就仿佛是从梦魇中降临的怪兽,它一步一步地靠近,却又从未接近一步。

伊芙坐在垫着篷布的木柴捆上,看着这群沉默无言的骑士,感受着入夜的寒冷,不禁遐思纷飞。她想起了远行与冒险。这种想象来源于少年时期的伟大之梦——为了一处在古老传说中被允诺的财富、为了解救心爱之人、为了惩治邪恶与凶戾,怀着不同目的的英雄们踏上了征程。他们一路驱散狼群、对抗野匪、提防着蛊惑人心的邪恶魂灵,如今刚穿越了一片诡谲怪诞的黑树林,此时正坐在这片荒漠之中,做暂时的休憩与整顿。

黑夜让空间变得狭小,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骑士们有了一些醉意,也终于舍得说话了。他们起初是在谈起了执行任务时所发生的趣事,然后又说起了一些自称是“亲眼目睹”的灵异事件, 最后又探讨起了关于那些会说话的类人种族到底能不能吃以及敢不敢吃、好不好吃的问题。

“咱们应该来点音乐。”对面的壮汉说道。他摇了摇身边喝醉的伙伴,可这人却只是躺在地上,不肯起来。

“他睡在这里不怕冻坏吗?”伊芙问。

“埃尔坦辛身体好,没关系。”一旁的杜卡马说,“我记得有一年冬天,也是聚在一块喝酒,结果这家伙醉倒在了路边,当晚下了一整夜的雪,我们找了他一个上午没找到,结果后来他自己从雪堆里爬出来了,真够命大。”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了,要搁现在,白扯。”埃尔坦辛在地上翻了个身,闷闷地说。

“喂,你的琴呢?”壮汉拍了拍他的脸问道。

“好像——在我身子底下。”埃尔坦辛挺了挺腰,从身子底下抽出了一把弦琴。

“真有你的。”壮汉啧啧叹了两声,将琴搭在了腿上。

“坦多,你这手能弹吗?”马可指了指他那被绷带缠着的右手。

“对啊,我怎么忘了这码事。”壮汉举着手,颇有些手足无措。

“把那玩意扔一边吧,这里再没人会弹了。”马可说。

“给我吧。”伊芙伸出手。

“你会吗?”壮汉说,“这是东部琴,和你们在学校里教的不一样。”

“大同小异。”伊芙接过了琴,放在膝上拨动了几下,然后就不动了。

“有什么问题吗?不会弹?”马可见她皱起了眉,于是问道。

“可能需要调一下音,这琴走音走得厉害。”伊芙将琴平摊在大腿上,也有些犯难了。

“这好办。你听着,我给你吹一个音。”躺在地上的埃尔坦辛在自己怀里摸索了一阵子,最后摸出了一只小口琴,放在嘴上吹了两声。

“你这是标准音吗?”伊芙总觉得他吹出来的声音有些飘忽。

“你就当它是。”埃尔坦辛说道,“可能是放的久了,簧片有点问题,不耽误。”

“好吧。”伊芙调好了第一弦后,又陆续调好了其余几根弦。她随手弹了一段童谣小调,周围陆续响起了掌声。

“焕然一新。”马可夸赞道。

伊芙有段时间没摸过弦琴了,如今再次拾起,手生得很,只能从最简单的旋律开始弹。骑士们喝着威克布隆曼,又开始了新一轮的闲聊。散漫的琴音低低奏响,气氛与刚才不太一样了。伊芙拨弄着琴弦,曾经罗兹教她的那些小调也逐渐被她回忆起来,她虽经常弹错,但偷瞄了几眼马可与杜卡马后,见确实无人理会,也就放开了手脚,开始弹奏起一些节奏稍快的民间小调了。

马可本来还在大谈特谈,这时也终于说不下去了,他叫住了伊芙:“喂,小白兔,聊天时怎么还弹这么复杂的曲子,你这不是存心捣乱吗?还有,你这些曲子都是跟谁学的,上一首《珊朵剌樵夫》——我记得上次听这曲子的时候我爷爷还在世。”

“你毛病可真多。”坐在伊芙旁边的杜卡马有些听不下去了,“人家弹得多好,平时你想花钱都听不到。”

“是听不到,这些老掉牙的曲子现在可没几个人会。”

“所以你听到了就会死是吗?”

“好了,你们也别争了,我弹点别的。”伊芙及时制止了两人的争吵。

琴声再次响起,这一次伊芙弹的是和弦。羽地北方很少有这样弹琴的,伊芙放慢了弹奏的速度,尽可能地减弱了声音的穿透力。骑士院的男学生们经常会这样弹琴,他们运用一些类似弗拉门戈式的技法,弹出一些潇洒而优美的曲调,以此来讨女生们的欢心。骑士训练所就有一个名叫“流浪者之诗”的社团组织,圣丰岳的骑士们有时会在社团中教授一些流浪乐器的技法,伊芙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去听一听——虽然学不会,但看别人表演还挺有意思的。

伊芙一时沉浸在自己的弹奏之中,也不再去听周围人的说话内容。夜逐渐深了,身边的杜卡马指了指她的身后,伊芙这才发现阿万娜正站在那里。

“阿万娜,你也过来坐?”伊芙往旁挪了挪,给她留出了位置,但阿万娜却摇了摇头,依旧站在原地。

“也是,时间确实有点晚了。”伊芙站起身,“我该回去睡觉了。”

“走前再来一杯?”马可指了指放在篝火旁的长柄壶。

“这……那我再试试。”伊芙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给自己倒了一杯,仰着头一口干下。不知为何,虽然她很不喜欢这味道,但如果今晚不再来这么一口,心里又有些惦记。

看她喝得这么干脆,骑士们都朝她默默地竖起了大拇指。

“谢谢你的琴。”伊芙将弦琴放在了埃尔坦辛的肚皮上,随阿万娜一同离开了。

眼见少女的身影隐入了黑暗之中,骑士们又陷入了片刻的沉寂,埃尔坦辛也抱着琴从地上坐了起来。这些人你看我我看你,眼中都有着意味不明的神采。马可是第一个笑出来的,随后,其他人也跟着低声笑了起来。

“坦多,你怎么知道她会弹琴?”杜卡马问对面的壮汉。

“小姑娘会不会我不清楚,但我肯定不会。”坦多夫扬了扬自己被包扎的右手。

“我问你,你这手是真受伤了,还是……”马可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