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15章

作者:阿斯顿发

“天父也保佑你,吉塞拉嬷嬷,我真得走了,再见。”

“再见。”

冯森骑在马上,直到到了城堡的大厅前,才恍然大悟一般,他搓了搓手指,一股洋甘菊的清香还在指尖缭绕,这是吉塞拉与冯森的第一次肢体接触。

这女人是发了什么疯,怎么之前还淡然如水的,今天就这么热情了,我也没做啥啊,真是搞不懂,冯森摇了摇头,要是女人能像砍人那么简单就好了。

冯森一脚踹开了大厅的门:“兄弟们,这次抢劫不封刀!”

第二十六章 劫掠丹麦

本来冯森还在为冬粮发愁,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一次袭击倒是给他指了一条明路——没粮了怎么办?抢啊!

你看丹麦人没粮了,抢一抢不列颠,不就有粮了。

同理可得,我没粮了,抢一抢丹麦,不就有粮了?

如果是在老家,那都不要动刀子,骑着马过去溜一圈,那些小部族就会乖乖地把粮草和牛羊献上来。

这是这些小部族祖上留下的惨痛教训——主动给还能多留一些。

此次虽然是打草谷,但冯森也没有轻视的意思,无论大仗小仗,最重要的就是庙算,也就是战前的军议。

昏暗的城堡大厅内,几个侍女小心翼翼地捧着各色物什,给两边的柱子上点起了火把,而最中央的橡木桌上,银色的烛台还竖着三根粗面蜡。

在火把燃烧的松脂味中,坐在首位的冯森首先开口说道:

“这次我们北上,首先要明白一点,我们不是去抢劫的,我们是去为天父信徒讨公道的!明白我什么意思吧?”

“明白,就是‘敌寇’犯边呗,何况他们这次还真犯边了。”韩士忠大大咧咧地笑道。

王司马却皱起了眉头:“我们初来乍到,不识地理舆情,这可不比辽东,咱们世代镇守,周边都摸透了,谨慎一些为好。”

“这个简单。”冯森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布帛,围坐在橡木桌子前的将官们纷纷围拢了上去,却见布帛上正画着一幅地图。

王司马小心翼翼地铺平了这张布帛,待看清后,他愕然看向了冯森:“这该不会是?”

“对,就是日德兰半岛和吕贝克的地图。”

张世成惊讶地接过地图,指着地图上精确到每条河每座山,同样讶然:“居然能这么详细?节帅,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玉皇大帝给我的。”

这是冯森对着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地图画出来的,虽然与谷歌地图之类的无法相比,但主要的地形都已标注出来了。

“光看图,你们也许看不懂,我来给你们说说吧。”冯森指着这个三面环海的半岛说道,“这个半岛叫做日德兰半岛,上面的小国叫丹麦,其人名为丹人。

其祖先来源于更北方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而那上面居住的人叫诺斯人,但实际上,两者属于同一族,其区别嘛,诺斯人就是生番,而丹人就是熟番,明白了吧?

再看这日德兰半岛,你们发现了什么没有?”

韩士忠在眯着眼睛在地图上扫视了一番,他一拍脑袋:“这可是个驱马骑射的好地方啊!”

“看来韩叔还是目光敏锐啊。”冯森舔了舔嘴唇,他的手指不断地在布帛上滑动着,“你们看,从汉堡到日德兰半岛的最北端,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小山,其余的地方则是一大片的平原,而到了接近海湾尤其是西部和这边的中部才会有谷地与沼泽。

所以我们要给这一次的劫掠定下一个基调,那就是从东北上,从吕贝克一路抢到石勒苏益格,然后走西南线返回。

这片路线上的地区一马平川,连座矮山都没有,平的和白井……咳嗯,和一百八十度一样,方便咱们快速窜访。

这个区域明面归丹麦,但由于是三国边境,属于三不管地带,可以尽情发挥。

但凡这个区域内的部族,无论是撒克逊、丹人还是诺斯人,全都抢。

不过,注意,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杀人!”

“呸,你个杀坯!是抢粮食!这么多战俘要不要吃饭,你们这群饭桶要不要吃饭?”冯森啐了一口,“抢粮食,少死人,什么给信徒报仇那都是次要的,是凶手要抢,不是凶手也要抢,最重要是粮!”

“还得抢点娘们。”张世成又添了一句,“哪怕纳个胡人姬妾都行,先把老祖宗血脉传下去再说,不然死了都没人进香。”

“行,那就也抢点娘们。”冯森敲了敲桌子,“不过,咱们出动的兵力毕竟是少数,我们就分别定一个数量限制和时间限制,以防丹人聚起大军围剿。

这样吧,从抢掠第一个村子开始,以十五天为限,抢出过冬的口粮就立刻停止如何?”

“节帅高见!”

“那便如此实行吧,你们都各自操练起来。”

“喏。”

众人从城堡中散去,厮杀汉们回家睡觉了,冯森却不能睡。

想要前往吕贝克,就必须从欧波里特王国借道,他需要给现任的欧波里特王子维茨劳斯发封信,让他们拉兄弟一把,好处大大地有。

欧波里特人其实就是说文德语(索布语)的西斯拉夫人,毛子的远亲,他们也信仰天父教,和法兰克王国是盟友。

在今年的撒克逊叛乱中,欧波里特人也伸出了援手,攻陷了撒克逊叛军的重要据点——马格德堡,否则,这场叛乱也不会这么快平定。

这群老哥还是挺靠谱的。

除此以外,周围的斯托马恩部落和一些撒克逊小氏族一个部落出一点人,随军待命,负责搬运粮草和辅兵。

同时,他们也是见证者,见证冯森对子民的慈悲心肠后,也得见到他对敌人的血辣手段。

在十一月初,寒风使得奴隶们接二连三地病倒时,冯森终于完成了对欧波里特王子的对接。

而各个撒克逊部落的观察团,则由韩士忠带兵一个个地去周边部落上门,诚心诚意好言相“劝”,囚……求了他们好久才同意的。

当然,也有不听话的,没有关系,韩士忠会带人守在那个部落门口,和张世成三班倒地敲锣打鼓吊嗓子唱歌,不让人睡觉。

急眼了敢动手?那就太好了,直接绑架,流程都省了。

这些军事被迫考察团成员大多数都是部落酋长或祭司的子孙,一方面作为人质,防止他们偷家,另一方面冯森也需要他们作为未来控制乡村的一只大手。

这些考察团的少爷们大约有一百人,被冯森编成了两个队,选了几个撒克逊语说的不错的唐军士卒做教官,进行了为期十天的整训。

他们将会作为辅兵,随同出征。

经过了三四天的行军之后,冯森带着四百唐军与一百辅兵来到了欧波里特王国的边界。

广袤的平原上,寒风阵阵,冯森与奥利安两人站在一处山坡上,身后是七八个轻骑。

冯森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团纹锦绣对虎窄袖圆领袍,外套一件白狼皮的坎肩,身上还有一件防雨的兜帽斗篷,他挺直着身子,默然地坐在马上。

这时,不远的平原上,十来个骑兵聚团冲来,他们先是驻足围观,叫人通报过后,双方才下了马,到了一处橡树边各拉了一个小马扎坐下。

“抱歉,我父亲在围攻马格德堡时受了伤,现在都不能下床,只能由我来交接了。”德罗兹科是维茨劳斯王子的儿子,虽然他是西斯拉夫人,但他的法兰克语说的比冯森好多了。

说起来,斯拉夫那边的风俗好奇怪,王子不是真的国王的儿子,只是一个贵族头衔或者说贵族身份,甚至国王的爹也可以叫王子。

“没事,感谢你们能借道给我,否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为我的子民讨回公道。”冯森笑着将一个木盒子递了过去,“我们赛里斯人有个习惯,会给初次见面的朋友带一份礼物,就是见面礼。”

德罗兹科打开了木盒子,一套精美而光滑的瓷器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冯森从中原带来的一套三件粗瓷碗碟,不过不论粗不粗,在还在用木碗木杯的斯拉夫人来说,这都已经算是精美的过分的礼物了。

“感谢你的礼物,我的母亲一定会非常喜欢。”德罗兹科笑着合上了木盒子,“不知道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

“我们需要从你这里借道,所以希望你们能帮助我们把守后路,帮着转运战利品和物资,作为回报,我可以给您提供百分之五的战利品。”

“其实我们也讨厌那群丹人,他们在秋天也劫掠了我们的村庄,无数信徒惨死,您完全不需要给我们任何回报,教训一顿那群该死的丹人就是最大的回报,更何况这是一场‘圣战’,如果我再在其中牟利,哪怕是仁慈的天父也不会原谅我的。”

“好吧。”冯森可不客气,这时的人也没有客气的习惯和经济基础,民风淳朴,说不要那就是真不要,“合作愉快。”

德罗兹科与冯森击了一下掌:“合作愉快。”

踩在马镫桑冯森上了马,广阔渺远的灰色的天空下,寒风卷起了他的斗篷,在身后猎猎地飘扬。

冯森站在队伍的最前列,举起了右手,眼神中闪着精光,他横刀凌空劈下,向着北方:“狂猎,开始了!靖难军,出发!”

第二十七章 试水推快结束了我好急啊

阴惨的云鳞,在寒风的推动下缓缓前行,透过了云层而变得惨白的光线,给万物披上了憔悴的轻纱。

空气仿佛布上了一层细霜,白花花的,再活泼的生气都穿不透这薄纱。

枯黑的树林中,乌鸦绝望地嚎叫着,直到一支长箭穿透了他的脖颈,才彻底掐死了这恼人的叫声。

居住在这里的丹人们丝毫没感觉到异常。

布满砂石的浅滩上,斯泰因光着脚踩在柔软的硌人的石子上,寒意沿着小腿一路向上攀爬,钻入了斯泰因的耳膜中,冲入了他的大脑。

他打了个寒战,不过对于一个纯血的丹人小子来说,这点温度不算什么,在明年的成年礼仪式上,他必须要在冰冷的海水中游至少两英里,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丹人男子汉。

传说中的贝奥武夫甚至能在大海中游过并杀死海蛇,游泳对于丹人武士们来说是必修课。

斯泰因很喜欢游泳,小的时候,他之前的父亲常常带着他来这里游泳,只是在他的母亲和父亲离婚并改嫁后,父亲就再也没带他来过这里。

家里广阔的土地上长满了杂草,唯有几个不中用的老奴在劳作,在拉策湖旁的这个聚居地中,老斯泰因备受鄙视,连带着小斯泰因也常遭同龄人嘲讽。

每当受到欺负时,小斯泰因就会到拉策湖旁游泳,沉浸在水中,仿佛一切都会离他远去。

在冰凉拉策湖水中适应了一会儿,斯泰因一个猛子扎了下去,憋了好长一口气,水下是一个蔚蓝而混沌的世界。

斯泰因在想,如果当时老斯泰因选择将那个弗里斯兰人的婴儿穿在长枪上,会不会就不会被同船的人嘲笑成“娘娘腔”了呢?会不会外公就不会逼迫母亲和父亲离婚了呢?

应该不会,斯泰因知道母亲和老斯泰因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明明他还在壮年,却不愿再随船劫掠,好像真的变成了娘娘腔一样。

斯泰因从水里钻了出来,不远处,拉策聚居地已然升起了炊烟,几个新捉来的撒克逊奴隶被系在奔驰的马屁股后面,在地面拖出了一条长长的血迹,他们已经发不出任何一丝声音。

几个丹人妇女和少女坐在倒翻过来的渔船边,专心致志地缝制着渔网,村子门口的长杆上,试图逃跑的撒克逊奴隶的头颅正随着南方来的寒风轻轻摇荡。

斯泰因再次钻入了冰冷的湖水中,今年是个丰收的年份,那个有一半丹人血统的贵族,带着村落的武士们劫掠数十个聚居地,没有人想象得到他们到底获得了多少战利品,又从那个大贵族手中得到了多少赏赐。

但从他们指缝中漏出的一点点,都足以使斯泰因的村落吃得顶饱。

斯泰因浮出水面,村外那几个骑着马拖着人跑的丹人青年已然不见了踪影,兴许是回家吃饭了,真是的,马怎么还停留在原地,这么粗心,小心马跑了。

我也得吃饭了,斯泰因向着村庄游去,明年,等明年,当我成为一名英勇的丹人武士后,我也要……

“啊——”尖利的叫声在斯泰因的耳旁响起,斯泰因愣住了,当他逐渐接近岸边时,他才终于听清了村庄边发出的种种噪声。

那不是村中的人们在嘈杂在做饭的声音,而是怒吼与呼救。

是有人在袭击吗?斯泰因赶紧向着岸边加速游去,随着他愈发靠近湖岸,耳边的叫喊声愈发清晰,空气中的血腥味也愈发浓重。

广阔的湖面上,不知道为什么,斯泰因迟疑着停住了游动,他明明可以继续向那边游去,但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尖叫——千万别去。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难不成我的血脉中真的流淌着懦夫的血?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岸边。

等等,那是,那是乌尔夫!斯泰因眼睛亮了起来,那是村里最英勇的武士,他曾经单人狩猎过一头熊!

斯泰因欢快地张开了双臂,向着乌尔夫的方向游去。

“噔!”

“嗖——”

“噗!”

“啊——”

斯泰因茫然地从水中抬起了头,这是他此生永远无法忘怀的场景:

昏暗的天色下,拉策最强大的勇士,被一支长箭洞穿了膝盖,身上长着黑色鳞片的邪恶巨人,骑着有着如同斯瓦迪尔法利的巨马,在沙滩上飞驰而过。

他高举着手中长直的大刀,侧过了腰身,长刀轻而易举地切断了乌尔夫的脊椎,他无头的尸体缓缓跪倒在地,鲜红的血液像喷泉一样流到了湖水中。

斯泰因甚至能感觉到湖水中热热的血液,那是死亡的气息。

那个巨人骑士冲过去没多久,转了个身,再次骑着马驱驰起来,他擎出马槊,轻巧地挑起了乌尔夫的头颅,就像乌尔夫曾经这样挑起那些婴儿一样。

似乎是眼角的余光瞟到了湖水中的身影,那骑士拉住了缰绳,停下了马。

他面向斯泰因,手中马槊红缨被凝结的鲜血粘到了一块。

斯泰因颤抖起来,这个骑士有着一张鲜红色的脸,他的鼻子仿佛鸟喙一般翘起,倒吊的眼中没有眼珠,只有一片漆黑,四只獠牙一上一下从嘴中伸出,表情无比凶恶但却又无比威严。

在凝视了他许久后,那个巨人骑士便离开了。

斯泰因遥望着远方的村庄,大火熊熊燃烧着,房屋,广场,议事大厅,全部都在火焰燃烧的噼啪声中倒塌下来。

夜幕降临,斯泰因终于在月色的笼罩下小心翼翼地走上了浅滩,他从死去的乌尔夫身上扒下衣服,披在了自己身上。

在冰冷的湖水中,斯泰因泡了整整三个小时,他一脚深一脚浅,仅凭着剩余的意识向村中走去。

赤脚踩在还有余温的草地上,斯泰因行尸走肉般漫游着,来到了村子的中央,巨大的阴影遮住了天上的月光。

斯泰因跪在地上,捂住脸痛哭起来。

在村落的中央,无数的成年男子的人头规律地堆叠在一起,每一层的缝隙间都用泥土填平来放置第二层的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