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藩镇,但是在西欧 第107章

作者:阿斯顿发

杂乱的脚步由缓慢逐渐变得急促,近了,连双方士兵凶狠的脸色都能看得一清二楚了。

“噔噔噔!”

“嗖——”

刺耳的鸣镝声在两方士兵的耳边响起,连续的箭矢落在了两队队列之间。

经历过之前那场战争的士卒立刻便停下了脚步,大家都知道,这时那位萨克森公爵到来了,但他们依旧是一副绷紧的姿态,仿佛随时可以冲出砍杀。

带着闲适的微笑,冯森骑着飞鬃慢慢洋洋地插入了这紧张的氛围中:“我以萨克森公爵以及萨克森大酋长之头衔,借由神明赐予我的权力,封臣们,我命令你们暂停决斗。”

在亲兵的队列中,泰克伦堡伯爵大声说:“公爵阁下,我敬佩您的尊贵和武力,但这是我和他的私事,这是神前决斗,我想不出您要制止我们的理由。”

而希尔德斯海姆酋长则大声说:“公爵阁下,这位泰克伦堡的伯爵,假装土匪,掠夺了我的部落民为奴,我在他的队伍中亲眼见到的,这是我正义的战争。”

酋长的话说到一半,泰克伦堡伯爵立刻大声反驳道:“那个部落民皈依了正信,会说法兰克语,并以自由民的身份主动来找我,所以我才赐予了他国人身份,并授予土地,现在他是我的领民,把我的领民交给你,痴心妄想。”

“好了。”冯森的声音不大,却压服了两人的争吵:“虽然你们一个是法兰克人,一个是撒克逊人,但是都是我的臣民,你们是同僚。

我不希望同僚间要爆发私斗,因为你们同样尊贵,而你们的士卒更是为了抵御外族入侵而设立,如果他们死了,假如你的部下发动反叛呢?假如土匪劫掠,你们该如何收场呢?

我不是来制止你们的决斗,我只是希望换一种决斗的方式,不伤及根本的方式。”

希尔德斯海姆酋长从亲兵的队列中挤出来:“那我可以一对一决斗,那个法兰克人,你敢吗?”

“有什么不敢的?”泰克伦堡伯爵一边回复,一边扛着长剑,从队列中走出。

冯森依旧没有同意:“你们都是尊贵的贵族,怎么能像泥腿子一样?况且,我无法忍受本该为我公爵领出力的人,居然会死在自己人的手上。”

“那公爵阁下想怎么办?”

冯森立刻笑了起来:“我有一个提议,在我赛里斯的故土上,有一个和打猎一样流行的竞赛叫做蹴鞠,由最勇武的武士穿上盔甲,不带武器,如同真正的战争一般打上一架,所以被称为是勇士的游戏。”

泰克伦堡伯爵嘴角微微下撇:“仅仅用比赛来确定?这是否有些儿戏了。”

希尔德斯海姆酋长则趁机嘲讽道:“难道你不敢吗?如果连一个比赛都不敢打,那还是趁早把我的部落民还给我。”

泰克伦堡伯爵暴怒吼道:“该死的,你个懦夫,谁说不敢,公爵阁下,这一场竞赛,怎么打?”

向着后方的护卫骑兵们招了招手,冯森打了一个响指:“很简单,我让我的手下给你们演示一次。”

在护卫们的驱赶下,在这人数越来越多围观者大圆阵被清理出了一片中间的空地,地上则用白灰撒出了几条杠杠。

而冯森的手下则排成了两个队伍,各自套上了武装衣和皮甲,拿起盾牌,两边各站了二十五人。

“开球!”没等那些围在冯森身边的贵族们反应过来,冯森便一声令下,一个用牛皮缝纫的球便被踢了出去。

“蹴鞠源自我们的士兵在战场上争夺人头,一队士兵获得了一个人头,要将其带到自家的主将前去登记,而其他队的人则要拦截他,从而演变成了现在这样。

不过你们可以把这个看成是双方各排成了一个军阵,而持球手则是先锋,由他来发动进攻,攻破敌人的阵列。”

场下,人高马大的冯威廉一脚踹开了两个拦截的士卒,但没冲出去多久,当先的一个斯拉夫跑卫横着直撞了上来,冯威廉猝不及防,被撞得在空中倒翻了一圈,在场上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中,呻吟着抱球一头栽在地上。

“你们可以把这个现场,想象成是一个战场,双方背后是辎重或者各自的村庄,攻守轮换,谁能保护住自己的村庄并且突破到敌人的村庄就是胜利,但在规定的回合内未能突破,则要攻守轮换。”

这一次,依旧是冯威廉这一方先攻,但主攻手换成了一个唐人牙兵,他敏捷撑着对手的肩膀,越过身体,向着对面的底线达阵区疯狂突进,一半的球员都涌到了他的身前或身后,尝试将其逼到边线上,哪怕他身边的四五名跑卫都拦截不及。

眼看在边线前,三个线卫猛然扑出,死死压住了那名唐人牙兵的身体,但就在贵族们为勇士的倒下而叹息之时,意外陡生。

那个唐人牙兵在被扑倒的前一刻将手中的球,扔给了远处的冯威廉,情况瞬间逆转,在贵族们的欢呼声中,冯威廉大跨步向前冲锋,撞开了无数对方球员的拦截,成功在被扑倒的最后一刻,将球重重砸在了达阵区。

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冯森转过身,对两人说道:“我的手下,会教会你们的亲兵比赛规则,在圣诞节后的第三天,你们的决斗再行继续如何?”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两人对视了一眼,恶狠狠地点了点头。

第二百四十六章 我们中出了阿里乌斯派

不莱梅教堂的二楼。

菲尔茨的书房仿佛是一个缩小的教堂,而这座小教堂内的大门便是尖顶的木窗,在木窗的周围,是莨苕叶卷曲的花环,在排列着条纹的白色尖头柱子上,能够看到怀抱以塞亚的圣母像。

几只鸽子在窗棂前啄食着菲尔茨洒下的麦粒,而在稍远一点的地方,弗雷德吉斯恭恭敬敬地站立着,等待着菲尔茨的回话。

菲尔茨比之前胖了不少,和之前那个手持流星锤砸人的狂暴教士几乎判若两人,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颇有种今日方知我是我的意味。

“在汉堡的进展如何了?”任由那几只鸽子在手心啄食,菲尔茨笑呵呵地转过头,对着弗雷德吉斯问道。

“目前,已经学习了三百多汉字与两百多字节的汉语。”弗雷德吉斯从口袋中掏出了一个平日里练习的小册子,“这汉字也如咱们的加洛林小写字体一样,分为大写和小写,大写的字更加复杂但更加美观,如同画作,而小写字体则相对抽象,不过笔画更少,方便书写。”

从弗雷德吉斯手中取过小册子,菲尔茨却没有打开,而是笑眯眯地问道:“你试过了吗?感觉如何?”

想了想,弗雷德吉斯回答道:“赛里斯字的逻辑性不是太强,甚至可以说在句子的构造上,并没有清晰的逻辑。

但奇怪的是,居然也能交流,并且不出太大差错,而且往往一两个字就能表达很多意思,非常适合记载和书写,但不适于交流。

换句话说,就是对于语法来说,没什么要学的,但是其中固定搭配和读音却十分困难,不过开尔文主教(真慧)教我们用拉丁字母为音标,给赛里斯文字注音,学起来就简单多了。”

菲尔茨漫不经心地翻了两三页:“阿尔昆阁下吩咐你要想办法创造一种新法兰克字体,你有头绪了吗?”

“算是有了一点了。”弗雷德吉斯点点头,将菲尔茨手中的书页翻到了最后,“以目前的法兰克字体,想要创造表意的文字很难,所以我们学习了赛里斯文字的方法,暂且按照字母,将词语拼成一个方块文字,以后再慢慢删改和演化,如那赛里斯小写体一样,将读音与文字脱离开来。”

随意扫了一眼那些新造的文字,菲尔茨问道:“在汉堡的教会生活如何?”

弗雷德吉斯没有讲话,房间里突然沉默下来,除了外间僧侣在木地板上行进时发出了嘎吱声,便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

一阵清风吹来,将窗户边的厚重窗帘吹得起起伏伏,而那几只鸽子仿佛感受到了什么,抬起头看向了远方。弗雷德吉斯低着头,时而皱眉,时而抿嘴,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怎么了?为什么不说话?”

调整了一下姿势,扶了扶有些滑落的袍子,弗雷德吉斯躬身:“东伐利亚是一片天父未曾踏足的土地,那里赛里斯人的儒生,和撒克逊人的祭司,在这些的熏染下,汉堡教会也和别处有着很多的不同。

他们很像凯尔特教会,对于异端异教更加开放,强辩且自信,在开尔文教士的带领下,任何关于神的话题都是可以讨论的,教士们也很愿意去争论和引导迷途的羔羊,比如那些儒生和撒克逊祭司。

开尔文主教每周都会举办答辩会,大家根据论题来讨论神学、儒学和天父,儒学确实是一门不下于希腊哲学的学问,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儒学的知识,也引导了不少儒生皈依。”

挥了挥手,将那些鸽子驱赶走,菲尔茨奇怪道:“那你刚刚为什么要犹豫?”

向前走了两步,弗雷德吉斯压低了声音:“开尔文主教设立了一个匿名的讨论会,他在答辩大厅里设置了一个箱子,任何人都可以写下文字投入箱子中,第二天,开尔文主教就会将箱子里的文字分门别类地张贴在墙上,由大家讨论。”

“这倒是个新颖的法子,有什么问题吗?”

“我发现,最近有一伙叫以隐修前缀为笔名的人,总是在驳斥三位一体论,我怀疑汉堡城内混进去了不少阿里乌斯的异端,关于三位一体的论战,现在是榜单上最常见的争端,不少年轻的僧侣学徒都动摇了。”

“还有这事?”菲尔茨的眼睛瞪大了,“那开尔文不阻止吗?”

弗雷德吉斯冷静地摇头道:“开尔文主教认为理越辩越明,肯定有人能驳斥他们的理论,到时候就知道谁是真理,现在这样匆匆阻拦,只会让人以为我们怕了他们。”

“这倒也是。”口中喃喃念叨,菲尔茨向后靠在了椅背上,沉吟了半晌,“这件事我会给查理殿下写信的,你继续好好想法兰克文字的事情,别的事情,不需要多管。你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法兰克文字的事。”

“好的,向您致以敬意,我先走了,主教阁下。”

“去吧,去吧。”

告别了菲尔茨后,弗雷德吉斯缓步下楼,虽然向菲尔茨报告了这件事,他总感觉不太对,心中隐隐有些发毛和忧虑。

“咚。”

直到身体的撞击感传来,弗雷德吉斯才发现自己太过入神,居然不小心撞倒了一个路人。

他抬头看向那个有些矮小的黑帽僧侣,赶紧伸出了手想将其拉起:“我的兄弟,你没事吧。”

“没事。”那个矮小的僧侣低着头,似乎是感冒了,鼻音浓重,他没有接受弗雷德吉斯的帮助,自己扶着台阶站起,又急匆匆地离去了。

以为是那僧侣有急事,弗雷德吉斯不疑有他,又自顾自向前走去,可走了没两步,却又停下,转头想看那僧侣的背影,可黑帽僧侣已经离去,连背影都不见了。

弗雷德吉斯皱起了眉毛,刚刚虽然没看清脸,但这身形和姿态怎么有点眼熟呢?

当弗雷德吉斯这边,还在回想到底在哪儿见过的时候,冯森正站在窗前,眯着眼,看着不断进入城堡的贵族们。

“别动。”扯着冯森的腰,吉塞拉费心地给冯森系着腰间的腰带。

吉塞拉穿着一身靛蓝色的宽大裙子,套着一件灰紫色的斗篷,贴在他的怀里,细心地为他整理着衣服,而在吉塞拉的身后,阿尔沃手中拿着一条热毛巾,撅着个紧实的光腚,正在擦拭身体。

冯森的目光在几个伯爵和酋长的身上划过,他们言笑晏晏,发自内心地为圣诞的到来而喜悦,不知道等宴会结束后,他们是否还能笑得出来?

望了一眼渐渐暗下来的天色,轻轻笑了一声,冯森握住了吉塞拉的手,环抱着她的腰,深深地吻了下去,一直把吉塞拉亲的满面潮红才停下。

牵起有些晕头转向的吉塞拉,冯森微笑着说道:“到时候了,我们下去吧。”

第二百四十七章 圣诞晚宴上的伯爵改革

在不莱梅教堂内,二十来个撒克逊的大小酋长正围聚在一起窃窃私语,他们大多穿着一身毛皮和羊毛制成的袄子,披头散发,往那儿一杵便是一股泥腥味。

“这还是咱们第一次见新的大酋长吧?”

“维杜金德大酋长走前不是公开宣布,把头衔给了那个赛里斯人吗?”

“要我说,他可不站在咱们这边,处处都偏袒那些法兰克人。”

“哼,交税,交个屁!”

“哈哈哈哈哈哈。”

在撒克逊酋长的小圈子里,迅速爆发了一阵连续的笑声。

在撒克逊酋长们的对面,法兰克伯爵泾渭分明地站在桌后,各自捧了一杯啤酒,虽然同样粗野,但总比那些撒克逊人要文明和卫生许多。

埃雷斯堡伯爵用牛角杯盛了一杯葡萄酒,立在教堂的柱子边,和另一位伯爵低声说着话。

“埃雷斯堡伯爵阁下,你确定这样不会惹怒公爵大人吗?”

“怕什么?”埃雷斯堡伯爵抓着那人的肩膀,“那本来就是他没理,他是维杜金德的女婿,处处帮着撒克逊人,凭什么撒克逊人不交税没什么事,但我们却必须缴税,这合理吗?”

那个小伯爵木讷地摇了摇头。

“就是说啊。”埃雷斯堡伯爵拍了拍他的背,“放心吧,到时候我们都会发声,他没法责罚我们所有人,放心!”

送走了这名小伯爵,埃雷斯堡伯爵又在人群中寻找下一个猎物起来,很快,他便瞄准了帕德博恩的宫廷伯爵,三两步走上去,埃雷斯堡伯爵正要打招呼,却听见侍者大喊了一声:

“萨克森的土地全权守护者,汉堡伯爵、马格德堡伯爵、吕讷堡伯爵、德绍伯爵、施塔德伯爵,施滕达尔伯爵……八旗军团的军事长官,安东尼·佛瑞斯特·冯·洛山到。”

在侍者们的层层呼喊中,冯森从阶梯上走了下来,而大厅里的贵族和教士们也立刻停止了动作,低头行礼以表达敬意。

冯森穿着一身法兰克的藤蔓边纹长衫,腰系带着金穗的腰带,头顶戴着汉人的幞头,挽着他的臂膀,吉塞拉身着撒克逊传统服饰,跟着一起缓缓下楼。

这个时代贵族普遍没什么文化,甚至有些鄙视文化,以粗暴和野蛮为荣,查理曼自己都是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更别提这些伯爵和酋长了。

所以冯森没整什么礼堂或者礼仪一类的,松开了吉塞拉的手臂,他只是拿着一个铜酒杯,一脚踩着实木的桌面站了上去,直接开始了圣诞的致辞。

“每年的今天,我们都会点亮灯火,与家人们齐聚一堂,一起欢庆。

对天父信徒来说,以塞亚是“世界之光”,我们应当用这样的方式庆祝他的诞生,我知道,在座的各位有不少并非天父信徒,但这并没有关系。

以塞亚在路加福音中说到,一个犹太人被强盗打劫,受了重伤,躺在路边,那些祭司和利未人路过但不闻不问,唯有一个撒玛利亚人不顾教派隔阂善意地照应他,还自己出钱把犹太人送进旅店。

以塞亚提醒我们,在天父的眼中,众生平等。

对于我来说,天父教的世界仿佛是一个大家庭,我们的查理殿下,就好像是大家长,而他任命我为你们的兄弟姊妹,来安抚和教育你们,不论你们的信仰如何,这就是我的职责。

在萨克森,我的兄弟与姊妹们,你们努力地克服了今年的困难,我为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感到无比地骄傲,感谢你们所发挥的作用。

希望在下一年,你们能够带着艰苦与开拓的精神继续前进,诸位,我祝愿你们圣诞节快乐,干杯!”

“干杯!”秉承了古罗马人留下的习俗,在场的贵族们欢笑着,高高举起酒杯,将杯中的啤酒或者葡萄酒一饮而尽。

将啤酒一口气喝干,冯森倒过酒杯,在众人的哄笑与叫好声中,示意杯中一滴酒都没有,随后他跳下桌子,放下酒杯,来到了大厅的中央。

“大家都知道,查理殿下派我来到这边实行唐务改革,给予了我全权,希望我能实行一条更好的法令,让我们的国家更为强大,让我们的贵族更为富有。

而这些天大家也都看到了,我的确让萨克森再一次强大!但这还远远不够,在明年,我准备发布一条命令,所以想要询问一下你们,在座的各位伯爵的意见。

法兰克的七位伯爵,你们在此地经营日久,你们可愿与我签订契约,将你的土地作为实封食邑,从法令发布以后,你们享受该地区的八成赋税,而剩下的两成则交给税吏。

对于这项法令,你们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吗?”

是的,冯森在不莱梅召开宴会,宴请所有贵族,就是为了这点醋才包的饺子。

感谢法兰克的历代君主,这个时候的“伯爵”还只是一个公职并非爵位,也许在别的大小公国领地,贵族的身份是有法律保障的,但在查理这里,正如他所说的。

在王国的领土上,“只存在自由民和奴隶。”

只有在非法兰克核心领土上,才会出现有法律保障的贵族,但放到查理眼里,那就是有点钱和奴隶的自由民。

换句话说,法兰克的核心领土上,只有豪强而没有世家。

所以在这个时候走君主集权,反而比后期那群大大小小的,像一坨烂屎的分封领主,要容易得多。

因为此时的伯爵其真正的权责,就相当于地方长官。

由于法兰克基于实物的庄园经济,查理是不发工资的,而是从王室领地中划出一部分田地,来维持地方长官的生活,相当于大唐给地方长官发的职田。

但问题在于,由于法兰克官与爵的划分不明确,职田老是和恩地/采邑混在一起,加上贵金属荒,贪腐泛滥,交通断绝,到了后期,就慢慢变成了世袭。

想象这么一副场景,在中原一个县令,既管士兵,又管人事,路还不好,皇帝到处跑,有时候上一任县令死了,等个七八年皇帝才知道,然后再等三五年才有新县令来,有时候,皇帝图省事,直接任命县令的儿子当新县令(毕竟没品级嘛)。